古典音乐之王[重生]+番外 by 莫晨欢(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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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番外 by 莫晨欢(上)(3)
·在郑未乔离场之前他就拉着戚暮,一脸激动兴奋地表示自己回去以后就立即动手写稿子,要将今天晚上戚暮的表现都发表出去··郑未乔的名声在华夏音乐界还是比较响亮的,他是戚母的学生,自身的小提琴水平不低,也颇有一些文字功。
戚暮明白,只要他的这篇文章能发表出去,绝对会造成不小的反响··于是,谭老想要制造的效果,也是真正达到了··而这个时候的戚暮还不知道,与他隔了小半个城市的某间公寓里,一个面相斯文的男人正抓耳挠腮地盯着电脑荧屏。
那方方正正的电脑屏幕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方格字,郑未乔一边纠结着一边不停地敲打键盘··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他忽然长舒一口气,神情兴奋地就将稿子发送给了自己熟悉的几家音乐报刊杂志,等待第二天收到对方的回复。
但是这一次让郑未乔没有想到的是,他才刚从电脑前起身还没走两步,忽然就听到了一声接一声的消息提示音在身后响起·郑未乔赶紧转身一看——·【音乐殿堂-小王:郑哥,你这稿子我们不需要了啊,老大决定自己亲自操刀,写一份和你同主题的稿子呢。
】【音乐之声-李姐:小郑啊,真是不巧,刚才我们头儿才写完一份关于你这主题的稿子,头儿几个月不动手写一次的,我们收不了你的啊·】【古典音乐-阿晨:郑哥你咋这么不巧呢,陆姐才说她打算亲自写你这主题的呢你这稿子我们收不了了啊,唉……】……·类似于这样的消息还有三四个,都是从郑未乔比较熟悉的古典音乐媒体那边发过来的。
这些都是b市知名的正规杂志报刊,除了个别是周刊外,还有不少是半月刊、月刊·往常郑未乔的稿子对于他们来说也是热门货,行情比较差的时候甚至要抢着登刊,郑未乔是万万没想到,这一次……·他竟然遭遇了滑铁卢·郑未乔愣了半天,接着赶紧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认真仔细地把自己的稿子从头到尾再看了三遍,最后找到了《音乐殿堂》的编辑小王,打字道:【小王啊,你是不是看错了啊我写的主题是关于戚暮的,b市交响乐团的新任助理首席,不是以今晚谭老组织的那场音乐会为主题啊。
张主编写的稿子可以当作首稿,我的作为后面的补充稿件的·】郑未乔刚打开《音乐之声》的编辑李姐的聊天框还没打字,那边小王的回复就过来了:【没有啊郑哥,主编就是说要亲自动手写一篇关于戚暮的稿子呢。
】郑未乔闻言顿时一怔,他再询问过《音乐之声》、《古典音乐》等其他几家媒体后,竟然也得到了统一的回复——·这些几个月不亲自动手写一篇稿子的老大们,居然齐齐决定亲手为戚暮写一篇稿子了·这简直不亚于一场小型地震啊·郑未乔脸上一喜,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赶紧打电话给戚暮、告诉他这个惊天的好消息,但是他刚拿起手机便想起来现在已经是半夜一点,估计戚暮已经休息了,于是他只能悻悻地发送了一条短信。
这种有了好消息没办法和别人分享的感觉,真是太·糟·糕·了·越想郑未乔越觉着心中仿佛有一团火堵着,怎么也疏不通,真是越憋越难受。
没过几分钟,他就忍不住又给戚暮发了一条消息,通知他《音乐之友》也拒绝了他的稿子;三分钟后,是《听声》也得到了准确的拒绝回复;再五分钟后,是……·于是,当第二天戚暮从睡梦中转醒时,他刚打开手机,看到的便是郑未乔连续十三条短信,从凌晨1点多发了第一条后,一直发到凌晨3点钟才肯罢休。
戚暮一边喝着刚从微波炉里热过的热牛奶,一边看着郑未乔这情绪激动到连标点符号都不大会用的短信,他的目光在郑未乔最后一条短信上停留了许久··修长白皙的手指在玻璃桌上看似若不经意地敲着,发出有节奏感的音律。
良久,戚暮终于给郑未乔回了个电话,准备好了一肚子安慰对方的话语··清秀的眉头微微蹙起,电话那边刚被接通,戚暮就轻叹一声,道:“郑哥,你也不用太难过,我知道……”你被退了稿子很伤心……·“戚暮,你醒了诶我真是太高兴了今天”戚暮的后半句话还没说出口,郑未乔激动异常的声音便通过小小的电话听孔传来:“我今天实在是太高兴了,等会儿我去接你吧,你嫂子也很高兴,特意为你烧了几个菜,你来尝尝。”
“……”·被退了稿子还这么高兴不会已经是悲痛过度、精神异常了吧·戚暮眸子一凛,赶紧道:“郑哥,你不要强颜欢笑了,只是被连续退了十二家稿子而已,我相信还是有杂志会收你的稿子的。
如果实在不行,我去找谭老说说,看看他有没有熟悉的……”·“嗯强颜欢笑小七你在说什么啊”·“他有没有熟悉的媒体……”戚暮的声音陡然一停,他猛然想到饿了什么,然后微微皱起眉头,有些不解地问道:“难道……你不是因为一直被退稿子特别伤心,才一晚上发了十三条短信给我,告诉我你一直被退稿”·“……”沉默了许久后,电话那边忽然传来一阵笑声,郑未乔难得大笑地说道:“小七啊,我是不是忘了告诉你了,我的这篇稿子的主题就是介绍你在昨晚的音乐会上的表演,而这些杂志拒绝我的稿子的原因……是他们的主编或者是主要写手要亲自为你写稿子啊”·“……”·“小七啊,这真是太好了不多说了,见面再聊,我现在就去接你啊哈哈”·听着电话里的嘟嘟声,戚暮还稍稍怔着,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等他走到硕大的落地窗前时,他不由眯了眸子,有些迷茫地看着东边的地平线上、那一轮正在冉冉升起的朝阳··那阳光实在是太过炙热灿烂,即使今日的天空中密布了厚厚的云层,它也没有阻碍地穿透过来,将光线洒在这片沉睡已久的大地上。
金黄色的日光落在青年的头发上,仿佛为之镶上了一层金边··过了半晌,戚暮才倏地噗哧一下笑出声来,无奈地呢喃道:“原来是这种小事啊,我还以为郑哥是在担心以后没有饭碗了呢。”
26层的视野极其开阔,青年挺拔清俊的身影倒映在落地玻璃上,形成一团模糊的影子·而戚暮不知道的是,就在这同一片的玻璃上,还倒映着另一个男人高大沉默的背影。
与戚暮这间小单身公寓只有一墙之隔的地方,是一间占地极广的高级公寓·下层便有200多平米的面积,上层的面积更是达到了近300平米,整个房间风格是黑白色为主的后现代主义风格,与房间的主人一样,似乎寡言少语。
而此时此刻,闵琛正背对着玻璃站在窗前,低下头认真严肃地拿了一小颗方糖轻轻放入咖啡中·等到那白色的糖块渐渐染上了浅褐色的咖啡后,他才端起杯柄啄了一口。
“……”·又是两颗方糖被放入咖啡杯中,此时此刻,男人这才心满意足地品尝起来··窗外阳光明媚、碧天白云,秋日清晨微凉的秋风吹过天空中散布的云絮,让它们仿佛柳絮轻拂一样四处飘动。
真是一个……好天气啊··——两位一墙之隔的邻居,齐齐感慨···第二十八章··华夏毕竟是古典音乐方面的后起之秀,虽然在近些年,这种来源于西方的艺术形式已经渐渐普及开来,但始终没有像欧洲那样普遍流行,因此类似于《音乐殿堂》、《音乐之声》这类业内巨擘般的杂志报刊,一般也只在圈内人士手中流传。
李悦悦最喜欢的就是看电影,每天看上一部好电影就是再幸福不过的事情了,而在每周五上班前她都会到报亭买上一份本周最新的《娱乐前沿》,抱着偶像的照片舔舔脸。
但是今天,就在李悦悦刚准备拿起报亭里摆放的那本《娱乐前沿》时,破天荒的,她的视线竟然没有被封面上自家偶像的帅照给俘获,而是不由自主地落在了一旁的一本杂志封面的小图片上。
那图片实在是不够大,杂志封面的主体是一把小提琴,只有在右下角才插了一副照片进去·但就是这不足10平方厘米大小的照片,却让李悦悦的眼睛都转不动了,她瞪大眼睛看了好久,突然指着那本杂志说道:“老板老板这是哪个明星啊,怎么长得这么好看这本杂志我要了”·老板将那杂志拿了起来看了好久,然后递给李悦悦,笑着说:“这是《音乐之声》,是一本古典音乐的杂志,哪儿有什么明星啊,小姑娘。”
李悦悦一听更是睁大眼睛:“不是明星怎么可能啊,这么好看的肯定是明星啊”·说着,李悦悦便抱着杂志激动地跑开了,只留下一头雾水的报亭老板诧异地拿起一本《音乐之声》有些不解地看了许久。
越看,老板也越觉着:“确实长得一脸明星的样子啊,难道说……《音乐之声》这期请了个明星”·娱乐杂志一般都是报刊亭里卖得最好的刊物,老板想着刚才李悦悦的表现,瞬间就做出了一个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决定:把所有的《音乐之声》都放在了报亭最醒目的位置·于是一天下来,还未到傍晚,这往常看似销量一般的《音乐之声》,竟然就已经销售一空,让老板赚钱赚得是眼睛都眯起来了,从此决定大批购入古典音乐类杂志。
此为后话,暂且不谈··此时此刻,戚暮倒是先悠闲起来了·b市交响乐团每周只需要去两三天,他在b市的朋友熟人认识的也不多,戚暮真正是感觉到了久违的寂寞和……清闲。
每天清晨早早起床,在楼下小区里跑上几圈、顺便买上一点菜,中午和晚上自己再做些简易的餐食,除此以外便是练琴·练上一个上午,练上一个下午,为了让自己更熟悉这个身体、让这个身体更熟悉小提琴,戚暮在这过去的两个月里真的是废寝忘食地练习了。
这种一天练上十个小时琴的经历,戚暮已经很久没有尝试过了·还是当年在琴行的时候,戚暮整天都需要练琴,那是最苦的一段日子,也是打基础的日子·等到了学院去系统化地学习专业知识、技巧后,已经轻松很多,不再每天要与自己的琴进行无停止地接触。
从郑未乔那儿拿回来的这把仿制斯式琴,拥有清越迷人的声线,流畅妩媚的线条,让戚暮是爱不释手,确实是一把好琴·有的时候戚暮也会想,仿制的这把已经是这般优秀的,不知道那把存在瑞士银行的真款小公主,会让人惊艳到什么程度。
倘若他能拿到那把小公主伊蒂丝,戚暮绝对不会有原主那样想要卖掉她的想法,而是想要拿着她,站在灯光聚集的地方表演··“要回到金色大厅啊……”低声地呢喃着,戚暮轻轻笑出了声,“还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啊。”
想要拿回小公主·可以,先凭借实力杀回到欧洲去··这是老前辈们给原主的考验,而此时此刻,这个挑战便落在了戚暮身上··有了压力才会有动力,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戚暮更加专注地练习起来,他要将自己过去熟悉的曲子都再次拾回。
或许是这间公寓的隔音效果太好,也或许是戚暮专门改造的练琴房的装修材质太棒,虽然戚暮每天都要练习近十个小时的琴,但是那优美动听的琴声却从未传出过房间,连一点点的琴弦波动声都无法听见。
·就如同戚暮从来没有听到过,从隔壁房间传来过的钢琴声··戚暮将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练琴房里,这个时候的他一点都不知道,就在他埋头练习自己的小提琴时,就在那一墙之隔的地方,有个男人大大方方、堂而皇之地将一架九尺的斯坦威九尺大钢琴摆放在落地窗前,手指跳跃似的弹奏着。
高雅的黑色斯坦威能够吟唱出最美丽的音符,将那一首首曲子或是悲沉、或是庄重地表现出来·相比于戚暮的勤奋,某个男人简直已经是懒到不可救药,他每天只会随意地弹上几首曲子,更多时候还是躺在阳台上柔软的大沙发上,看似随意地翻翻琴谱。
闵琛看的琴谱与戚暮的自然不同,他看的是指挥用的总谱·一般都是大总谱,只有用a3纸才能打印下来,上面详细地写下了所有弦乐器、木管乐器、打击乐器和钢管乐器的谱子。
每个指挥家都有不同的音乐风格,与之相似的是,他们看谱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就像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艾伯克·多伦萨先生,他的总谱永远都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自己的各种笔记,经常被学院派的老师们当作范本,给自己的学生介绍。
而在学院派的老师教导指挥系学生时,每当他们提到闵琛或者奥斯顿·柏特莱姆这个名字时,永远都是一脸难以启齿的表情··因为……·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这个男人他的总谱永远都是一·片·空·白·无论是短篇的奏鸣曲,还是长篇的交响诗,管它是两三页,还是十几二十三十页,闵琛的谱子永远都干干净净、洁白光滑,看上去好像是刚刚从印刷厂里拿出来的模版似的。
丹尼尔以前也曾经好奇地问过闵琛,你从来不写一个字,乐团里之前的演出错误都能记得吗答案自然是肯定的··柏爱就是再过于优秀卓越,在排练一首新曲子的时候也会发生很多跌撞摩擦。
如果是多伦萨先生,自然会将这些错误与需要磨合的地方记录下来,而按照闵琛的说法那就是:“听一遍不就记住了”·你看,在气死人这方面,闵琛从来不甘落于人后。
大概就是因为一个邻居“太懒”,一个邻居太勤奋,这两个人就算每天都有练习,却从来没有听到过对方的琴声··闵琛就算拥有再好的音感和耳力,也绝对听不到无法传过来的声音。
而戚暮就算是再拥有绝对音感,也不可能听到邻居每天就弹奏几十分钟的琴声——谁让他那个时候也在琴房练琴呢·所以说,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真是越来越少了啊·你说说就隔了一堵墙,咱们串个门、聊聊天,这可多好。
但是这两人硬是“同居”了一个月,还不知道:自己有个邻居·……·夜色低垂,朦胧黯淡的月色被绚烂耀眼的灯光遮挡住,渐渐藏在了浓云背后。
26层的高度再加上隔音效果极好的落地玻璃,外界的城市噪音被完全地阻拦住,没有传入这房间中··戚暮用白色的毛巾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将头发上的水分擦干,他一边走到了电脑前,轻轻输入了一个网址。
下一秒,一个黑白色主题的网页便跳出在他的眼前··戚暮怔然地看着那网页背景上俊美优雅的男人许久,最后无奈地低笑自语道:“这个月的主题……是他啊”·这个网站叫做“一条蓝色多瑙河”,总部设在了奥地利,是欧洲最为正式的古典音乐论坛之一,里面聚集了不少欧洲音乐圈的专业人士,据说就连艾伯克·多伦萨先生都拥有这里的帐号。
每个月这个论坛都会改一次主题,在网页背景、页面布置上使用该主题元素·戚暮记得在他上一次登录时,网站的主题似乎是穆索尔斯基的《荒山之夜》,没想到这一次登录的时候,却已经换成了闵琛。
将人物作为论坛主题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但是戚暮有记忆的十年来,也就发生过不到五次,而闵琛的话……应该是继那次“柏特莱姆之夜”后,第二次上榜了吧。
戚暮笑了笑没有再多想,他直接登录进自己的帐号,开始正式浏览·大部分的内容无非就是几大世界级乐团在哪儿进行了演出,一些知名的音乐家即将开始自己的独奏音乐会,除此之外好像也没什么太多的新闻了。
戚暮想了想,在搜索框里输入了“罗遇森”三个字··跳出来的链接并不多,倒是排行第一的那个让他稍稍一愣,点进去看了看··青年清秀俊挺的眉头微微蹙起,他看着那帖子里的回复,浅色的瞳孔里闪过一丝疑惑,呢喃道:“罗遇森……混得很惨”·戚暮可记得当初在那间他最后闭眼的休息室里,罗遇森曾经直言不讳地表明“你是挡了别人的道”。
这个“别人”既然能够请得动罗遇森来对他下药,那自然是个不简单的人,但是戚暮没想到,在这件事之后罗遇森竟然没有从他那儿得到一点好处··真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看着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的英文,戚暮紧皱着的眉头渐渐舒展开·他叹了一声气,转首看向了窗外那被城市灯光照亮的漫天红光··“虽然你混得不好,可是你以为……这就够了吗”·死亡之下的仇恨,永远不可能被任何东西所左右。
戚暮永远都记得在临死前最后一刻,那整个人都仿佛被放在烈火上炙烤一般的绝望感·他很想爬到门前,全身却早已没了力气,连手指甲都被爬断,传来钻心的苦楚。
可是那疼痛和死亡相比,已经差得太多··罗遇森最后丢下的那个庆幸的眼神,戚暮这辈子也遗忘不掉,他想要看的绝对不是这个人渣在维也纳上不上、下不下地混着,而是真正的——·滚出维也纳··第二十九章··自《音乐殿堂》、《音乐之声》等多家知名古典音乐媒体报道了谭老组织的那场小型音乐会后,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但是这场音乐会的热潮却始终没有散去。
就业内专业人士而言,他们对这场音乐会的评价颇高·原本音乐会邀请演奏的大多便是华夏有名的音乐家,他们也没有发生临时状况、全部成功演出,因此从可欣赏角度来说,这场音乐会确实算得上今年最为出彩的演出之一。
而且另一方面,还出现了一名“陌生名字”的年轻人,在音乐会上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戚暮这个名字其实他们都还能从遥远的记忆里翻出来,但是毕竟是接近十年没有在大众面前出现过了,突然这么光芒四射地归来,让他们也只能齐齐感慨一句:“真是青年才俊啊”·而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古典音乐原本就是个听上去十分高雅的东西。
当别人都在听勺子兄弟的小梨子时,他们问你在听什么,你若无其事地回答上一句“听什么我在听巴拉基列夫的《伊斯拉美》啊”··瞧瞧,这逼格是不是一下子就上来了·尤其是这个演奏出唯美小提琴声的人……他·还·是·个·帅·哥·那叠加效果简直就是惊天地泣鬼神,让所有对古典音乐不甚了解、或者了解皮毛的人,彻彻底底地沦陷,只得高呼一句男神。
于是,在戚暮不知道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业内、非业内的乐迷喜欢上了他的琴声和……脸·而此时此刻,戚暮也永远不会想到,有不少小姑娘因为他的原因而买了b市交响乐团巡演的专辑,听着那雄浑磅礴的古典乐,纷纷高呼:“教练,我想学小提琴”·漂亮得不像实力派——这是不少乐迷对戚暮的评价,同样也是《音乐之声》的编辑李玫对戚暮的看法。
当她看到那个在郑未乔身后进入编辑室的青年时,李玫恍然间觉得自己仿佛成为了一个时尚杂志编辑,亲眼见着了某位t台模特进场··“李姐,这就是小七,今天真是要辛苦你们了”一边说着,郑未乔一边将手里的盒装小蛋糕分给四周的人,道:“听说今天是由李姐你进行专访啊,我就在一边等着好了。”
《音乐之声》是华夏一流的古典音乐杂志之一,虽然比业内前辈《音乐殿堂》稍稍差了一些,但在华夏已经是拥有不轻话语权的专业杂志·一般而言他们所进行专访的人选除了业内前辈,比如谭老、杜胜外,就只有获得某项大奖的音乐家了。
毕竟是古典音乐类的杂志,《音乐之声》虽然是业内佼佼者,但是相比于一些新闻报刊来说,确实是销量平平·但是令他们惊讶的是,半个月前他们的那期杂志竟然销量翻了一番·经过高层会议,陡增的销量大家普遍认为可能与谭老的那场音乐会有关,尤其可能……与那个在封面上露了点脸的青年有关。
于是就有了眼前这一幕:《音乐之声》通过郑未乔邀请戚暮进行专访··李玫今年三十好几,早已过了花痴的年纪,但她还是忍不住地多看了那个俊秀漂亮的青年好几眼。
她大概是明白了,为什么这个年轻人能够让他们的杂志销量翻倍·“小郑你别太客气了啊你们能来我才要谢谢你呢诶小陈,你快带着人去化点妆,等会儿要拍照呢”·戚暮礼节十足地跟着那名叫小陈的年轻人先行离开,接着便是忙个不停地采访、摄像。
以前戚暮在巴黎参加蒂博小提琴国际比赛时,虽然只是获得了第二名的成绩,却也得到了不少采访的机会·所以同样流程的事情,他做得周到细致,一点都没让郑未乔操心。
等到一个多小时的采访结束后,戚暮有礼貌地与编辑室里的所有人笑着道别,一向高冷的《音乐之声》编辑们还愣愣地没有回过神来,更有甚者还拿着手机仍旧在拍照,讪讪地自言自语道:“……这就走了我还没拍几张照呢我正和在娱乐杂志当编辑的老同学说我们古典音乐界也是有帅哥的,这照片还没发呢,人怎么就走了”·编辑室里传来一阵哀嚎声。
耳力顶尖的戚暮听着那叫喊的声音,无奈地勾唇一笑,还没再多想,便听郑未乔感慨万分地说道:“唉小七啊,没想到你今天表现这么好,这才一个多小时……咱们就结束了我还以为你不大熟悉这种地方,要和大家打好关系才特意买了黑天鹅的蛋糕……”·郑未乔说着说着就没了声音,戚暮正诧异地转首向他看去,只见他惋惜地摇摇头,推了推鼻梁上的银丝镜架,叹气道:“唉,早知道你和大家能相处得这么好……我就不浪费这个钱了啊”·戚暮:“……”·戚暮真是不知道是哭是笑,但他还是非常感谢郑未乔给自己带来这次机会的。
虽然是《音乐之声》主动邀请自己,可毕竟是郑未乔花时间精力来打通关系、安排妥当,这让他非常感激··“郑哥,我真的很感谢你这段日子帮我这么多·”·戚暮这话一落地,郑未乔倏地一愣,他有些诧异地转头看向戚暮。
只见在停车场较为昏暗的光线下,青年正微笑着望着他,好看的面容也稍稍因黯淡的光线而看不清晰·只听戚暮笑着说道:“这段时间你挺忙的,要不下个月你带着嫂子一起来我的公寓吧,我做点菜大家尝尝。”
戚暮不是那种矫情的人,他自然知道郑未乔不会希望自己拒绝他的好意,更不会要他刻意地感谢,于是他便换了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谢意··不出戚暮所料,听了这话,郑未乔脸上紧绷着的神情一下子舒缓许多。
他按着车钥匙开了汽车自动锁,等到两人上车后,他一边给自己系着安全带,一边道:“小七你还真是长大了啊,刚开始听你说什么感谢我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又要送我什么东西了呢。”
戚暮闻言真是哭笑不得··他自然知道郑未乔指的是当年他为原主介绍了几份工作后,原主一时兴起,直接将那把仿制的斯式琴扔给了他,还美名其曰:这是你给我介绍工作的谢礼,余款就不用还了啊。
戚暮都能想到,当时的郑未乔肯定气得是脑袋冒烟·他的好心好意在原主的眼中还需要用金钱来衡量,这任谁都会觉得心寒吧··郑未乔一边发动着车子,一边抬首看向前方,说:“请我和你嫂子吃饭可以,不过小七啊,你得换个时间了。
下个月的话你可能没有时间,等到过年的时候你可以来我家吃饭,你嫂子亲自给你下厨·”·戚暮正低头将安全带扣上,忽然听到这话,他讶异地抬首看向郑未乔,问道:“下个月我没有时间郑哥,怎么我有没有时间倒是你先知道了”语气间带着一丝笑意,戚暮姣好的眸子也笑弯。
郑未乔语气肯定地说:“我当然知道你没时间了啊,因为我马上就要告诉你……港城下个月将会有一场盛大的古典音乐节,一共开展两周的时间,纽约爱乐乐团、蒙特利尔交响乐团、盐湖城交响乐团等等,好几个世界著名乐团都会去呢。”
郑未乔的话让戚暮惊讶地瞪大了双眸,只听郑未乔还在继续说着:“除了这些知名乐团外,乌克兰的著名钢琴家斯威特·谢里、美国的小提琴大师克劳德·波特,还有不少优秀的古典音乐大师会到场。
我是得陪你嫂子在b市、不能过去了,但是你倒是可以去一趟·”·这些名字,让戚暮的神情越来越惊讶,到最后他已经到了惊喜的程度,忍不住问道:“竟然还有这样一个音乐节我之前都没有听说过啊”·郑未乔也是笑着说道:“好像据说是宣传那边出了点问题,要等到几天后才准备进行大规模的宣传的。
我有一个朋友就在港城,所以就知道了·虽然我不能陪你去了,但是怎么样,小七,你去吗”·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戚暮自然是非去不可了。
自从重生以后,他还从没参加过这样规模的盛会·纽约爱乐乐团、蒙特利尔交响乐团……这些都是不亚于维也纳交响乐团的世界一流乐团,还有斯威特·谢里、克劳德·波特,这些人都是音乐界里的大师级人物。
于是,一路上郑未乔一直在给戚暮讲述音乐节的事情,等看着戚暮进了公寓大楼后,郑未乔才打算开车离开·他低下头扭了扭钥匙,余光里似乎突然瞥见了一个熟悉的影子,但是等郑未乔抬头时,他面前的小路上已经空无一人。
郑未乔愣了半晌,然后笑着自言自语道:“奇怪了,刚才居然眼花了看到闵琛了还真是眼花了啊·”说着,郑未乔开车便驶离了小区。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就在距离他的车子不过三米的地方,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正面无表情地低着头与一只肥肥的中华田园喵对视着·那是大眼瞪小眼,两者谁都不肯让步一下。
闵琛就这么低着头与这只挡道的喵大爷对视,就是懒得伸腿往旁边多走一步,放任着五六米宽的道路不肯让步··而此时,戚暮正巧进了大楼的电梯,他刚才因为音乐节而激动兴奋的心情还没有平息,白皙的脸上也带着一丝欣喜。
就在电梯门从两边缓缓拉上的时候,在那狭小的缝隙里,戚暮似乎看到了某个熟悉的身影··他怔然一呆,等到电梯往上行驶了几层楼后,戚暮才无奈地笑道:“居然看错人了……怎么可能是……闵琛呢”·打脸这种事,一向来得很快。
不过一周的时间,就在戚暮埋头给自己收拾准备去港城的行李时,叮咚叮咚的门铃声让他感到了一丝诧异,然后很快地站起身,艰难地穿过行李森林到了门前,“吱呀”一声拉开大门。
在四目对视的那一刻,两个人都是齐齐怔住··戚暮缓缓地睁大双眼,简直是用一种看待外星人的眼神来看门外这个冷峻淡漠的男人,他毫不掩饰自己打探的目光,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将这个突然造访的不速之客给打量了遍,最后终于不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是·闵·琛·而门外,这个一向淡漠的男人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红了耳根,但是表面上却依旧冷这一张俊脸,用平淡无奇的语气,低声启唇:“你怕……虫子吗”·那声音依旧磁性醇厚,那神色依旧淡定沉着,但是这说出来的话——·却像是隔了一个次元的不和谐·戚暮:“……”··第三十章··进入隔壁的房间前,戚暮已经做好了十足的准备。
他深吸了一口气轻轻吐出,但是刚踏入这片属于邻居的领土时,还是忍不住为这里和自己房间的差别而怔了一瞬··这里完全是一派后现代主义的简约设计,入目之处几乎只有黑白两色的对比,硕大的落地窗间透过澄澈和煦的阳光,窗明几净,给人一种干净舒适的感觉。
最重要的是……·比自己的房间大了至少有四五倍吧·心里飞快地闪过这个念头,戚暮赶紧摇摇头将其逐出去·他四处打量了一会儿却仍旧没找着那只万恶的虫子,只得无奈地回首看向闵琛,视线却在触碰到对方的那一瞬间僵滞住。
戚暮:“……”·你站那么远干什么,只是个虫子又不是头狮子·只见闵琛敛着眸子,整个人都站在大门外不肯进内一步,见戚暮向自己看来,他立即伸手指了沙发的方向,声音低沉道:“那儿,黑色的,虫子。”
戚暮点点头,抬步向那地方走去,他四处找了半天,最终才在沙发脚的一旁找到了一只……大概肖拇·指·甲·大·小的黑虫子·戚暮面无表情地从一旁抽了张面巾纸就将那虫子给抓住了,他下意识地想要扔进一边的垃圾桶里,却突然意识到这种“生化武器”还是放进自己的屋子里比较好,于是便抬步走人。
戚暮手中捏着一团皱皱的面巾纸,步伐从容地走到了大门口处·此时此刻,只见那个高大挺拔的男人依旧一步不差地站在门后,死活不肯往前一步,见着戚暮出来了,闵琛微微蹙了眉头,问道:“已经……没有了吗”语气淡定沉着,似乎松了一口气。
明明一开始见着对方的时候还是十分惊讶的,但是经过了这场“生擒生化武器”的战役,戚暮对于这个男人的那丝敬仰——至少在这一刻——已经荡然无存。
只见小七轻轻颔首,道:“嗯,就在这呢,应该还没死,我带回去扔了吧·”一边说着,戚暮一边将手往前一递,纸团眨眼间就到了闵琛面前··冷峻的凤眸倏地睁大,闵琛瞬间往后退了半步,不自然地别开脸去:“嗯……扔掉。”
戚暮:“……”·忍住笑意可是没那么容易的,戚暮抿着嘴一直忍着那快要冲破喉咙的笑声,但是耸动的肩膀却完全掩藏不住,他只得加快步伐赶紧往自己的房间里走。
闵琛:“……”·亲眼见着那小纸团被抓成一个卷扔进了垃圾桶里后,闵琛才重重地舒了一口气,浑身紧绷着的肌肉也一下子松开·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眼前的青年似乎刚刚正在收拾东西。
俊挺的眉头稍稍蹙起,思索了半晌,闵琛语气看似随意地问道:“你在收拾东西是要外出吗”·明明刚刚才知道自己的邻居是谁,但是经过那样……搞笑的事件后,就算是戚暮都无法对这个男人再起一点疏远感了。
于是这场小意外恰恰成为了打开邻居之间交流纽带的关键,戚暮一边低头收拾东西,一边轻轻点头··“嗯是,我今天晚上的飞机要去港城·”话刚说完,戚暮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他放下了手中要整理进行李箱的东西,似乎这才意识到眼前也算是个客人了,“下个星期在港城会有一场音乐节,我提前过去,之后想参加来着。”
·一边说着,戚暮赶紧将手里头的事务都放下,倒了一杯水放在茶几上,又笑着说道:“闵先生,没想到在这能见着你,真是让我感到意外·”·也不能怪人家小七疏忽了,让你突然看见偶像到你家敲门、顺便请你帮忙抓一只肖拇·指·甲·大·小的虫子,你也会瞬间蒙神,完全不懂发生什么事了。
闵琛微微颔首,端起那茶水喝了一口,发现竟然还是柠檬水后,不由为这个青年较高的生活质量而赞许地点头··嗯,他的房子里永远都只有白水··闵琛抬眸,道:“我也不知道隔壁会是你。
你搬进来多久了”·毕竟有客人在场,戚暮便没有再收拾东西,而是坐在了闵琛对面的沙发上,也捧了一杯柠檬水,有礼貌地回答:“应该有一个多月了吧,这儿的环境很不错的,离乐团也近,所以我上个月才搬过来的。”
一抹幽光从那双狭长的眸子里闪过,闵琛不做声地“嗯”了一声,心里却在想:原来上次在街上碰见的时候,就已经住着了·戚暮的这间单身公寓虽然面积不够大,但是所有东西都摆放的井井有条,一些独特的小配件也给房间里增加了一点人气。
与隔壁邻居相比,这房间才更像是住人的,处处都收拾得整整齐齐··闵琛装作不经意地四处打量了一会儿,问道:“下个月……港城有个音乐节”·戚暮笑着点头,说:“嗯,是有一场比较盛大的音乐节了,听说纽约爱乐乐团、盐湖城交响乐团都会去,还有像斯威特·谢里、克劳德·波特,这些大师也都会到场。”
听到这,闵琛忽然挑起一眉,起了些兴趣来:“纽爱也去”·“嗯,这几天宣传已经做起来了,我记得纽爱好像是在第二周开始的时候会进行一场演出的。”
青年修长白皙的手指在透明的玻璃壁上敲打着,他抬眸思索了会儿,道:“这音乐节一共只持续两周,所以我想提前去熟悉一下地方,所以才会订下今晚的飞机。”
安静的房间里,是两人交谈的声音在不断地响起·戚暮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个男人这么好说话,一点架子都没有,和他交谈起来就好像是一个熟悉的朋友一般,永远都让你不会缺少话题。
等到说了一段时间后,闵琛似乎站起身打算离开了,戚暮便也立即站起身送他离开·但是当闵琛刚刚走到餐桌旁时,他的步子陡然一顿,看向了那桌上被碗盘倒扣住的几盘菜。
俊美优雅的面容上仍旧没有一丝表情,闵琛转首看向戚暮,问道:“这是你亲手烧的菜吗”·戚暮闻言往桌上看了一眼,然后笑着转首看向闵琛,道:“是我烧……额……”·只见男人漆黑深邃的眸子仿佛是没有尽头的大海,就这样紧紧地盯着自己。
那眼神看似淡漠冷静,但是眼底眸中不言而喻的意味却让戚暮是哭笑不得··想了想,戚暮试探性地问道:“既然都说了这么久了,要不……在我家吃顿饭”·“好。”
答应得快速迅捷,完全不给戚暮一个反悔的机会··戚暮:“……”·一直等到这位大神“吃饱喝足”、满意离开后,戚暮关上了自家大门,终于是无奈地噗哧笑出声来。
“闵琛害怕虫子,括弧小拇指甲大小的”··“闵琛居然蹭吃蹭喝”··这种话,就算说出去,恐怕谁都不会相信的吧·嗯……连他自个儿现在都还有点不相信。
想了想,戚暮忍不住走到电脑前,打开了某个熟悉的论坛·只见那论坛网页背景上至今还挂着某个男人俊美沉着的照片,和刚才那个因为怕虫子而连门都不敢进的男人……形成了天壤之别般的对比·戚暮再也忍不住笑意,他勾起唇角发了一个帖子——·【如果突然有一天能和你的偶像同桌吃饭,你觉得那会是种什么感觉括弧要真的有可能一起吃饭的。
】发完帖子后戚暮便关了电脑没有再去关注了,他继续收拾着衣物,很快便将大大的行李箱收拾妥当·趁着天色还早,小七坐上了呼叫过来的电调车,呼啸一声就向b市机场而去。
等到要上飞机前,戚暮这才想起似乎自己刚才还在多瑙河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他用手机登录了上去一看,竟然发现这种帖子居然获得了几十条回复·【莫扎特大神早已故去,咱们就不多说了。
现存有可能吃饭的偶像嘛……多伦萨先生哈哈,那我肯定激动得要昏过去了】【哦我的上帝,我居然能和女神一起吃饭我吃饭的时候一定要放女神的钢琴曲当作背景音乐】……·这种类似的回答倒是多种多样,但是也有几个提到了那个让戚暮无比眼熟的名字。
【和闵神一起吃饭啊……这也太爽了吧上帝一定是和我开了个玩笑,我肯定要提前一周……不提前一个月去训练自己的餐桌礼仪】【柏特莱姆先生非常有贵族气质啊,我估计我这顿饭肯定吃了等于没吃,哈哈】戚暮忍不住地凝眸思忖了半晌,他怎么记得……他这顿饭吃得还是非常餍足的,好像没有一点没吃饱的感觉啊。
果然,想象害死人啊··谁能想到,那个在舞台上能够号令柏爱、气势磅礴的男人,居然会怕虫啊·戚暮深深地觉着,自己这辈子就指望着这个八卦活下去了。
而戚暮不知道的是,在隔了小半个b市的高级公寓顶层,某个怕虫的男人正淡漠着一张俊脸,身姿笔挺地站在光洁硕大的落地窗前·他的眼前是华夏首堵繁华喧闹的夜景,光彩朝华,霓虹灯闪,不夜城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闵琛拿着电话,低眸看向了脚下车水马龙般的街道···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你飞机起飞一个小时前突然让我去订票,我这哪儿订得到啊华夏又不是德国,我们也不好动用关系,只有明天的机票了,闵。”
丹尼尔垂头丧气的生气从电话里传出··男人微微蹙眉,最后也只得无奈地启唇:“嗯,好·”·丹尼尔想了会儿,问道:“你要去港城做什么哦对了,港城最近有个音乐节啊,你是想去看看吗不对啊,你这种自闭症患儿以前可从来不喜欢去这种热闹的地方……”·谁料丹尼尔的话音刚落,闵琛便危险地眯了眸子,语气也陡然一降:“你知道有个音乐节”·丹尼尔下意识地回答:“当然知道啊,克多里就收到了邀请呢,我当然知道了啊。
不过人家可没邀请你,哈哈·”·克多里·门萨是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在全球拥有极高的声誉·很多音乐节都会邀请这些大师来进行演出,所以克多里收到邀请函,这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丹尼尔的笑声还在继续:“你又没人家克多里随和,所以别人当然不想邀请你了啊·再说了,让你去音乐节上表演钢琴,你肯定不乐意啊·你都那么懒了,你自个儿说说看,你上次进行钢琴演出是不是去年的事情了”·闵琛没有理会丹尼尔刻意的调侃,他微微垂下眸子,问道:“那克多里去了吗”·丹尼尔道:“没有啊,乐团里最近你又不在,他要管事的,哪儿能去啊。”
说到一半,丹尼尔仿佛突然意识到什么,他猛然惊道:“等会儿闵,你问克多里去没去干什么你不会……你不会想去吧”·闵琛面无表情地颔首:“嗯。”
“……你有时间去参加音乐节,你不回来管管乐团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我跟你说,你……”·在电话那边的人即将暴走的一刹那,闵琛睿智果断地关闭了通话,房间里顿时又恢复到了往常的平静。
闵琛抬首看向城市里喧哗绚烂的繁闹景象,那光芒十分璀璨,但是照耀在这张深刻冷峻的面容上,却依旧显得清冷··“港城啊……”··第三十一章··港城面积很小,但是三面环海,属于热带的暖风从南海上徐徐吹入这座城市,将北半球冬季的严寒吹散。
黑夜暗云,晚风习习,美丽的维多利亚港上停泊着大大小小上千只船,交汇在这迷人的东方城市··当戚暮到达这座袖珍城市时,他俨然发现自己身上的大衣实在是太过累赘了。
等到他从机场换衣间里出来时,已经只穿上了一件薄薄的白色长衣··戚暮订的酒店是在距离港城市中心有一段距离的大屿岛,他乘着出租车很快到了酒店后,便将自己的东西放下,简单地收拾、梳洗了一番后,来到港城的第一个夜晚便平静地度过了。
以前和维也纳交响乐团一起进行全球巡演的时候,戚暮曾经来到过港城·这座不夜城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惜的是由于行程仓促,他始终没有机会多游历一番。
因此,这第二次来到港城的时候,戚暮一大早就起了床,他梳洗结束后便打算出门游玩一番··俊秀昳丽的青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t恤,将白色的长外套随意地扎在腰间,这种青春靓丽的搭配特别适合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所以在戚暮出门的时候,他隔壁房间刚准备进屋的客人也情不自禁地拉下墨镜,沉默地看了他好久。
戚暮将门卡直接放入了自己的口袋里,他刚一转身,就看见了那个在一旁不知道盯了自己多久的男人··戚暮:“……”·闵琛:“……”·戚暮下意识地赶紧转头看向自己的房间大门,确定这里真真实实不是b市的公寓后,才终于相信了——闵琛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又出现在了他屋子隔壁的事实·头上的黑白棒球帽遮挡住了青年的上半张面容,也有效地缓解了部分尴尬。
戚暮左右思索了半晌,最后才笑着开口问道:“闵……先生,你也来港城了是来游玩的吗”·“嗯,参加音乐节。”
戚暮:“……”·居然回答的这么直接·似乎察觉到了戚暮的尴尬,闵琛深邃的眸子里藏起了一抹笑意,他状若无事地说:“没想到又和你订在了同一家酒店,真巧啊。”
这话闵琛是真的没有说谎,他并没有刻意让丹尼尔去做些什么事,只是希望自己不要住在繁闹的市中心,往偏一点的地方都没有问题·于是,在闵琛不知情的情况下,丹尼尔便订下了这间位于大屿岛的酒店,同时……也住在了戚暮的隔壁。
闵琛看到戚暮的时候是真的非常惊讶了,但是戚暮……可不这么认为··让你昨天中午才一起吃过饭的人,第二天早上隔了上千公里再次出现在你房间隔壁,这任谁都会觉着……那个词怎么说来着跟踪狂·戚暮的脑子里飞速的闪过这个词,然后他下意识地摇摇头,将这种莫名其妙的念头抛去。
闵琛怎么可能是跟踪狂呢嗯,肯定是想多了,肯定是··“没想到你也住在这儿啊,但是音乐节是在下个星期才正式开始呢,闵先生……是打算再游玩一番吗”想了想,戚暮又客套地笑道:“我也正打算出去看看呢,要不我们一起吧”·一边说着,戚暮一边看向了闵琛手中拉着的小型行李箱。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诧异地挑起一眉,半晌,他轻轻颔首:“好,那就一起吧·”·戚暮:“……”·难道不应该是回答“我还要放行李,以后再一起吧”吗·无论过程是如何,结果就是从第一天在港城游玩以后,戚暮每一天都会跟隔壁邻居一起四处游玩。
有的时候是正巧地偶遇,有的时候是前一天晚上回屋前就说好了第二天的行程··总而言之,戚暮已经对“这段港城之旅似乎与这个男人分不开了”这件事实,真正认命了。
虽然心里是稍稍有点忐忑,但是真正和闵琛相处以后,戚暮却惊讶地发现自己以往对这个男人的认知似乎有些偏差··戚暮以前曾经去听过几场柏林爱乐乐团的音乐会,在那样金碧辉煌的音乐厅中,这个男人总是用不可比拟的气势将压住全场的躁动,将所有的音符都掌握在他一个人的手中。
就像郑未乔说过的一样,用《命运》作为结尾曲,这种事情当今世界恐怕也只有这个男人可以做到··但是就是这么一个理当高雅矜贵的男人,却能够跟着他一起,在铜锣湾拥挤的人流中穿行,在浅水湾温柔的海水中脱鞋下海,体验细细的海风吹拂过脸颊的触感。
如果说做这些事的时候,闵琛仍旧是一脸淡漠的表情,那么在音乐节开场前一天时,两个大男人在迪士尼乐园里游玩时发生的那件事,终于是彻彻底底地打破了戚暮对闵琛的固有看法。
迪士尼是全世界所有人无法破坏的童年梦想,戚暮小时候也曾经想过要去电视上提起的这个乐园,但是他的养父养母家境原本就只能算是一般,再特意去这样的地方,确实是有些高消费了。
·所以当来到了港城以后,戚暮最想要去的地方就是迪士尼··原本戚暮想着到这种地方的话,闵琛可能会不大乐意·但是令他意外的是,当他提出自己最后一天想要去迪士尼乐园的时候,那个俊美清雅的男人只是诧异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便点点头,道:“那明天一起去吧。”
“……”·在这样的地方,除了一些童话梦犹存的少女外,更多的都是带着孩子的家长·所以当两个挺拔清俊的男人并肩走在迪士尼钻石一样的小道上时,不少或是惊讶、或是惊艳的目光毫不犹豫地向这二人看来。
戚暮的皮肤一直很白,他用一顶黑白的棒球帽将自己的脸庞遮去,只露出饱满的唇·而闵琛似乎不怎么畏惧热带刺目的阳光,但是任这样一个戴着一副墨镜、写着一脸“生人勿近”的男人走在迪士尼的钻石小道上,真是让人怎么看怎么觉得怪异。
虽然一路上闵琛都没有表现出半点不适应,但是等到吃午饭的时候,戚暮还是忍不住问道:“闵琛……你确定,你下午还要继续逛下去吗”这几天的相处,戚暮感觉到最大的进步就是他已经可以直接称呼对方的名字了。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放下了手中的杯盏,微微蹙了眉头:“你下午不想逛了”·戚暮摇摇头:“我还想再逛一会儿,但我觉得……你好像不是很喜欢在这里逛”·谁料戚暮话音刚落,闵琛便抬了凤眸看向他,镇定从容地道:“不,我很喜欢。”
“……”·于是在下午的行程中,这个刚刚才说了“我很喜欢”的男人,仍旧淡漠着脸色,一副随意看看的模样,全然没有半点激动与喜悦。
戚暮见状真是哭笑不得··事情就发生在临近傍晚的时候,他们刚刚逛到小飞侠的主题区,还没再多走几步,便听到一个声音从广播里传出:“明天就是港城一年一度的海洋音乐节了,所有在今天来到小飞侠区的游客们都可以上台演奏一首曲子,小飞侠会给大家颁发礼物的哦”·戚暮诧异地往那个方向看去,他的视线还没跃过从从的人头,便听到一道结结巴巴的钢琴声忽然响起。
戚暮神色一怔,下意识地低声道:“柴可夫斯基的练习曲op.7”·低沉磁性的男声在他耳旁响起:“嗯,是这首·”闵琛的语气淡定冷静,等到两人剥开人群终于见着了那个正在弹奏的人时,都是齐齐愣住,顿了会儿,闵琛语气无奈地道:“难怪这么结巴,看上去大概不到5岁吧。”
只见在小飞侠的小舞台上,一个金头发蓝眼睛的小男孩正在努力地弹奏着,他的小指头才那么一点长,但是却能从头到尾把一首曲子给弹完,已经是非常不错了··等他演奏结束时,穿着小飞侠服装的工作人员给小朋友送上了一盒曲奇。
见着有礼物了,台下的小朋友们更是跃跃欲试,不一会儿就有几个小朋友得到了曲奇··眼见着上场的都是十岁以下的孩子,其他大人们都是笑着给他们鼓掌,等到大概第五个人的时候,才上去了一个看上去似乎有十多岁的小男生。
那黑头发的华裔小男生腼腆地在钢琴前坐下,才弹了第二个音,戚暮便倏地睁大双眼,惊讶地转头看向一旁的男人··只见在傍晚昏黄绚烂的晚霞下,闵琛漆黑幽深的眸子仿佛倒映了无尽的霞光,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台上那个正在认真演奏的男生,语气平淡地开口:“《d小调奏鸣曲》。”
话音刚落,闵琛便敛了眸子看向戚暮,唇角微勾:“才第二个音你就听出来了,很熟悉”·戚暮无奈地笑弯了眸子,点头道:“你的曲子我都听过,这首《d小调》是你十七岁的时候在伦敦首次演奏的。”
闻言,闵琛微微垂下眸子,装作不经意地凝视着戚暮,却只是轻轻地“嗯”了一声,便没有再多说··而舞台上,那个男生还在努力认真地弹奏着。
他的年龄看上去不过十四五岁,而这首《d小调奏鸣曲》虽然只是闵琛十七岁写下的曲子,但是难度却也不低,等那男生弹到快结束的时候,终于还是错了几个音,漏了几个节拍。
戚暮看着那男生红了眼眶的接过小飞侠的曲奇,清挺的眉头蹙起,叹气道:“这首曲子还是很难的,我看那个男生应该已经练习了有一段时间·虽然我不大懂钢琴,但是我想……他的错误大概不小吧,发现自己失误的时候都好像要哭了。”
这种专注努力的人,是戚暮最为欣赏的了·他们或许是天赋上差了一些,但是确实是很喜欢自己的乐器,才会这么努力地想要将其演奏好··戚暮看着那男生较为普通的穿着、有些发旧的球鞋,眉头微蹙:“可惜了,估计请不起好的老师……”·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戚暮的声音很低,只是在嗓子里低低的呢喃着。
但是这声音却直接地传入了一旁某个音感超强的男人耳中,闵琛垂眸看着戚暮一脸无奈的模样,薄唇勾起,低声问道:“你认为这个男生很不错”·戚暮轻轻颔首,一边转过头道:“嗯,至少他够努力,即使天赋够不上,也比许多人强很多。
只是可惜,他的天赋……和家境恐怕不足以支撑他拥有一个优秀的老师,进入一个很好的学院·”说着说着,戚暮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似乎想起了什么事。
而见着戚暮似乎深有体会的神情,闵琛微微勾唇,他伸手一下子就摘下了戚暮的棒球帽··戚暮惊讶地抬首问道:“你这是……”他的声音在看到对方的那一刹那停住,只见闵琛直接将那棒球帽戴在了自己的头上,再配上一副宽宽的墨镜,几乎遮挡住了他大半张脸。
戚暮惊讶地睁大双眼,似乎有些不明白对方是要做什么··只见闵琛将食指放在了唇前轻轻地“嘘”了一声,接着在戚暮惊骇的眼神下,迈步——·跨上了舞台··第三十二章··温暖湿润的海风从碧蓝的大海上吹拂进这座岛屿,吹入了迪士尼乐园的每一个角落。
小飞侠的梦想舞台附近,到处可见仿制动画场景的玩偶和山林水溪,将这个舞台点缀成童话般梦幻的乐园··而就在这个舞台的中央,此时正摆放着一架贝森朵芙的七尺三角钢琴,漆黑亮丽的顺滑琴面,黑白鲜明的漂亮琴键,这架钢琴就这样安静地屹立于舞台之中,却好像是立于舞台闪亮的聚光灯下。
·戚暮对钢琴并没有太深入的研究,这种乐器很贵,尤其是品质优越的钢琴更是贵到离谱,所以在那个年代,一般只有家境优渥的人才会去学习钢琴,而他小时候最多在初次学琴的琴行有见人弹奏过。
但是虽然以前对钢琴没有太深的研究,可音乐到了最终,始终是相通的·戚暮听过很多钢琴曲,包括了贝多芬、柴可夫斯基、维瓦尔第等人的多首交响乐,也有很多练习曲。
迪士尼乐园还是下了本钱的,给游客使用的都是七尺的贝森朵芙··但是,即使这样的钢琴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已经算是上品了,可是戚暮大概能猜测到,恐怕闵琛从小到大……还没弹过九尺以下的钢琴。
贝森朵芙已经是世界一流的钢琴品牌,但是戚暮曾经听维也纳交响乐团的人八卦着说过,柏特莱姆家的琴房里,据说放置了十几架施坦威的九尺大钢琴··而现在,这个男人正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弹奏。
戚暮不由地眯了眼,看向那个已经坐在黑色琴凳上的男人·只见在夕阳绚紫玫红的霞光下,男人的腰身挺得笔直,棒球帽和大大的墨镜遮挡住了他的大半张脸,让人看不清他的长相,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是齐齐惊住。
因为……放在钢琴键上的,是一双漂亮至极的手··那手指修长笔直,指节分明,在五指的指尖有一层薄薄的茧子,很明显是因为常年练琴而留下的。
这种好看与戚暮的手指不一样,闵琛的手和他的人一样,带着一种张扬霸道的力量,仿佛当他按上了这琴键上时,这架原本还有点叫嚣高贵的贝森朵芙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乖乖地等待着他弹奏。
就好像刚才上场的人只是小打小闹,而现在,真的要开始一场庄严隆重的音乐会了··正是这种控制住全局的气场,让在场其他人纷纷忘记了“场上这人已经是个成年男人、该不该与孩子们同场竞技”这个问题,他们都有些期待着整个人,将会演奏出什么样的曲子。
戚暮怔然地望着闵琛,透过那墨镜,他似乎感觉到闵琛的视线在自己身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便见对方忽然看向那眼眶红红的男生··闵琛薄唇微勾,看着那男生,低声问道:“听过……原版的《d小调》吗”·那男生先是呆呆地摇头,然后又立即点头:“听……听过,老师让我买了专辑,我听过。”
闵琛轻轻颔首,低叹一声:“有的东西光听是没有办法彻底理解的,《d小调》录得不好,没有录影像,有一些特殊的指法普通老师也不大清楚,以后这种曲子你就不用再学了。”
那男生倏地一愣,仿佛没有明白闵琛的话··而在舞台下,戚暮却恍然间明白了——这个男人到底要做什么·他居然是想……亲自指导这个男生·戚暮惊骇地睁大眸子,俊秀姣好的面容上全是不敢置信的神色。
没给他时间再多想,下一秒,磅礴如同惊涛拍岸的琴声便飞快地响起··钢琴正在颤抖,每一个琴键的按下都宛如巨浪冲击上了海滩,将岸上所有的事物席卷一空·戚暮的手指猛然握紧,他的目光紧紧地凝视在那个弹奏钢琴的男人身上。
拥有更好的音感和更高的耳力,就注定了,戚暮听到的比别人多得太多··闵琛的《d小调奏鸣曲》还有一个别名,叫做《黑夜海啸》··整首曲子都是极快的快板,虽然难度算不上闵琛所有曲目中最顶尖的那一类,但是其所表达的感情却十分充沛。
那是一种在黑夜的大海里,独自一人迎击海啸的磅礴力量··曾经有人在演奏《d小调》之前开玩笑地说过:明明这首曲子的难度并没有那么大,但是每次演奏完却总觉得手指有些酸胀。
这是戚暮第一次亲耳听到《d小调》的主人来亲自演绎它,快到让人心潮澎湃的琴声,每一个音符的力度都强到让人快要窒息,伴随着越来越激昂的旋律,那种快要被海啸击倒、又在最后一刻爬起来的力量,真是让人觉得胆战心惊。
刚才那个男生演绎的《d小调》与闵琛现在的这首,就仿佛完全是两首曲子·如果说前者是孩童在池塘里玩耍,那么后者就是在汹涌可怕的海啸中疾行。
闵琛的手指快到已经快成为虚影,但是他的身姿却依旧如刚坐上琴凳时一般淡定优雅,那种刻在骨子里的矜贵完全不因手指间的旋律而更改,只有偶尔跃动的身躯能够显示出这个男人似乎也沉浸在音乐的殿堂里无法自拔了。
但是……真的就无法自拔了吗·完全没有·当全曲演奏到最后那段极快的快板时,戚暮突然听到了某个转音,他猛然一愣,惊诧地看向闵琛。
只见后者仍旧沉稳冷静地弹奏着,但是那已然改变的旋律却让戚暮不大理解地蹙起了眉头··这首曲子从刚才那个转音开始,已经不再是《d小调奏鸣曲》了·闵琛将这首曲子的最后一部分全部改编,似乎一直在重复着某一段旋律,而且……速度越来越慢,越来越慢,慢到几乎能让任何人都看清他的指法。
戚暮突然明白了·他是临时改编了这首曲子,为的就是让站在一边的男生看清楚他到底是怎样演奏的·只见闵琛将那指法重复了大约三四遍后,才猛然一转,用一道漂亮的滑音,猛地又将曲子带回了原来的旋律上。
对于其他在场听众而言,他们只觉得闵琛刚才演奏那一段太过于平缓,似乎难度不高··但是戚暮却知道,能够将一首曲子在短时间内改编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并且衔接得如此顺畅,这才是真正的大师·戚暮只感觉自己的心脏随着那再次激烈起来的琴声而扑通跳动着,当最后一个尾音华丽地结尾后,戚暮用力地鼓着掌,忍不住地高喊:“bravo”·场下其他人这才如梦方醒地一起鼓掌。
“诶这大人和小孩弹得就是不一样啊,还挺好听的·”·“可不是嘛,我家这小子估计像这人这么大的时候,也能弹这么好听吧·”·“爸爸,我长大弹得肯定要比他更好”·“好好好,我家宝贝肯定弹得比他更好”·……·所以说到底什么叫做班门弄斧,这要是让这对父子知道了现在正在他们面前演奏的人是谁后,恐怕他们就要悔不该当初了。
世界上的钢琴天才有不少,可是闵琛只有一个··世界上能够作曲的大师不少,可能够在短时间内把一首曲子改得如此天衣无缝的,却寥寥无几··这种看似热烈的掌声对于闵琛来说其实早就习以为常,他转首看向了一旁呆愣在原地的男生,声音平缓地问道:“看清楚了”·那男生这才大梦刚醒,不停地点头。
闵琛只是稍稍颔首,接着便低声在男生的耳边似乎又说了一句什么,然后抬步就走下了舞台·那个捧着一大堆曲奇的小飞侠还呆傻地没有动作,闵琛不给他一点反应的时间,直接拉着戚暮就走。
等到小飞侠终于想起来要赶紧将曲奇当作礼物送上去的时候,闵琛和戚暮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了拥挤的人群中,再也找不到一点踪迹··如果不是刚才那首气势雄浑、大气磅礴的《黑夜海啸》还在所有人的耳边回荡,恐怕他们都要怀疑刚才是不是真的存在这样一个弹钢琴的人,还是一切都只是他们的想象了。
闵琛刚下了舞台,二话不说地拉着戚暮就走,他的动作实在太快,戚暮一时还没有回过神·等到两人走离了小飞侠的梦幻舞台后,戚暮才渐渐回过神来,他下意识地看向对方拉着手腕的地方,不动声色地挣脱开。
闵琛为他的动作稍稍一愣,却没有多说什么··两人此时已经走到了一座小桥上,木头小桥简单可爱,看上去和迪士尼乐园的整体梦幻风格十分搭配·仿佛是刚才走累了,戚暮轻轻靠在桥座上休息着,忽然便感觉到眼前一暗,脑袋上又多了一顶帽子。
他抬首看去,只见那个冷峻优雅的男人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薄唇微勾:“走累了”·戚暮扶正了自己的帽子,此时此刻他再去看对方,心里的感觉真是十分怪异。
闵琛出身很好,自小受到的便是优良一流的教育,他本以为这样的人都会有一种刻在骨子里的傲慢,就像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首席贾思科··明明长得又黑又丑又胖,但是整天却用鼻子看人,说话时好像对你挺礼貌的,其实连余光都懒得扔给你一个。
但是这些天的相处下来,尤其是今天发生的这一切,让戚暮恍然间明白:真正的绅士永远不会低看任何人,他们优雅高贵,并乐于助人··而当这所有的想法最后汇聚成一点,那就是——·“你真是个好人啊,闵琛”·莫名其妙被发了好人卡的闵琛:“……”·仿佛没有察觉到男人古怪的脸色,戚暮自顾自地点点头,目光放远,看向了小溪远处的地方。
那里树林丛生,许多枝杈将尽头的景色都遮挡住,谁也看不清到底是什么样的场景··戚暮叹了声气,道:“我以前在维也纳演奏的时候,曾经见过一些人,他们认为……没有背景、没有天赋,光凭努力是永远不可能走得很远的。”
戚暮这话半真半假,首先原主确实有在维也纳进行过演奏,但是这些感想,却全是他自己的·他又继续说道:“那时候我就在想,天赋固然重要,这我承认。
但是家世……永远不会是决定一切的东西·”·青年的声音惆怅悠远,仿佛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这让闵琛不由多看了他几眼,只见戚暮微微垂眸,神色间是一片失落的模样,连一点笑容都挤不出来。
说到这,戚暮仿佛突然间想起了什么,他低声笑了出来,道:“我怎么和你说这个了,今天你会去帮助那个男生,我真有点惊讶·我没想到你会去帮他·”·闵琛垂下眸子,目光深邃,道:“他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戚暮忽然一愣,下意识地问道:“一个人”·闵琛点点头,道:“一个已经去世的人·”·完全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答案,戚暮自觉有些失言,“抱歉,我没想到这样。”
闵琛却是摇摇头,他也抬眸看向了那片林木繁茂的地方,声音磁性低沉,低声说道:“那个人没有什么家世,天赋比刚才那个人高上许多,但是我相信,绝对比那个男生更勤奋。
他也很棒,可惜在最后一次演出的时候出了意外去世了·”·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听着这话,戚暮的心里陡然起了一种异样的熟悉感,但是他怎么想却也没想出一点头绪。
只听闵琛继续道:“在我的心中,他是一个出色的音乐家,他有这个潜力可以达到更高的层次·”·深秋的夕阳渐渐地落入地平线下,等到九点多的焰火晚会结束、一直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后,戚暮都没有想明白……·现在的世界乐坛里,还有这么一个人物·很勤奋,没家世,天赋和音乐水平能够得到闵琛的表扬·这样的人……真的存在吗·戚暮思索了半天都不得其解,等到月上中天时,戚暮房间里的灯光已然全部熄灭。
而在他的隔壁,那片化解不开的黑暗里,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却站在床前,遥望着维多利亚港迷人的夜景,凤眸微眯··“之前你让我再查查看罗遇森……我查过了,似乎有人刻意让他在维也纳交响乐团吃瘪,给他使绊子。
具体是谁我还没查清楚,不过你如果感兴趣,贾思科·布朗主办了一场小提琴音乐会,有邀请你·哦对了,贾思科就是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首席·”·电话里是丹尼尔不停翻看资料的声音,而电话这一头,闵琛却凝了眸子,低声道:“我不急,你慢慢查。”
丹尼尔“嗯”了一声,最后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说道:“哦还有,你去参加那个什么音乐节没有关系,但没事别暴露身份啊,我可不想给你擦屁股。”
“嗯·”·浓郁的夜色里,男人醇厚的声音被厚厚的隔音玻璃阻挡住,再也其他人能够听到··闵琛抬眸看向那被城市的霓虹灯照亮如白昼的夜空,恍然间就想起了隔壁房间的青年回酒店时,一路上好奇思索的表情。
一个已经去世的人……·一个很有天赋的人……·“其实,你也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人啊……”··第三十三章··戚暮为期不过三四天的港城之旅在迪士尼的最后一夜结束后,正式划下了句号。
等到第二日一清早他被闹钟吵醒的时候,戚暮的第一反应便是——·港城一年一度的海洋音乐节终于开始了··海洋音乐节是港城特有的古典音乐节,与英国的爱丁堡音乐节相似,都是属于开放性很强的露天音乐节。
事实上,露天,并不意味着完全暴露于天空之下,在海洋音乐节的场地里也有不少专业的音乐厅,供大型乐团进行公开演奏··但是在这个音乐节里,无论是咖啡厅、糖果店,还是广场上、餐馆里,只要你能找到表演的地方,你都可以随意地进行演奏。
所以在这样的音乐节上,经常会出现许多非专业的乐手,他们带着自己的乐器、表演着自己的音乐,获得大家的认同··戚暮原本……也带上了他自己的小提琴。
不同于很多华夏人的羞涩内敛,戚暮一直在欧洲长大,自小也性格开放,带上乐器在这样的公开场合表演一下是很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到了这一天,他却还是有些犹豫了。
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他真的要在那个男人的面前演奏么……·昨晚回酒店的时候,戚暮满脑子都在思考着业内什么时候存在那样一个有天赋又够勤奋的已故音乐家,所以脑子里晕晕乎乎的,都没多少清醒的意识。
于是当闵琛表明明天再一起去参加音乐节的时候,他下意识地就点头同意了,而没有否决一下··和闵琛一起参加音乐节,这意味着……他要是想进行露天表演,就得让对方站在一旁看着了。
他独自一人将琴盒放在路边,肆情地演奏自己的音乐,而……闵琛就在一旁站着听··——这种画面怎么想怎么觉得有种莫名的诡异感··于是一咬牙,戚暮暗自决定不带小提琴走了。
不过多时,门铃便响了,戚暮拿了东西打开门,便见到隔壁屋的邻居正垂着眸子,诧异地看着他··闵琛微微抬眸:“你不带琴去”·戚暮:“……不方便,就不带了吧。”
说着,戚暮顺手关了门,他想了想,客套地回问了一句:“对了,你也不打算进行露天表演”这话还没说完,戚暮就后悔了··果不其然,只见闵琛脚下的步子一顿,良久,才语气淡定地说道:“我扛不动。”
戚暮:“……”·可不是扛不动吗,一架九尺的大钢琴,怎么着也得上千斤了,别说一个人,就是十个人都抬不动··闵琛今天刻意多戴了一顶黑色的天鹅绒硬礼貌,帽檐很宽,几乎将他的上半张脸都遮挡住了,明明还可以露出的一双眸子也用墨镜挡住,整个人都遮得严严实实的,似乎恨不得直接拿张面具戴上去算了。
他的这番衣着让戚暮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闵琛似乎察觉到了他惊讶的目光,解释道:“音乐节上的业内人士会比较多,丹尼尔不希望我在音乐节上露面,他担心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戚暮明白地点头,没有再多问··等到两人一起正式进入了音乐节的场地后,四周热闹的景象让戚暮一下子放松了心情,终于体会到了一种久违的音乐殿堂的感觉。
这次的音乐节虽然官方宣传不够到位,但是对场景的选择和布置还是上了心的·场地的选址是在一处复古的欧式小镇景区,只要踏上这片土地,就有一种古典的风格迎面而来。
或许是音乐节刚开始的缘故,在街边进行表演的乐手还不算多,戚暮走了一路也只见着了一个小号手站在楼梯上尽情地吹奏激昂的乐曲,除此之外便只有一位吉他手在拨弄调试着琴弦了。
在这条红色砖石的小镇主干线上,到处可以见到用聚光灯打亮的名人提示栏·这也是主办方精心设计的一个创意,他们将古典音乐史上的大师们的生平都用多国语言表述在名人栏上,如果想要听一听他们的乐曲,名人栏旁还有几个公众试听机,可以随意聆听。
戚暮还没走几步,便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笑着道:“没想到多伦萨先生的名人栏居然是在这里·”·只见在小镇主干道不过五百米的地方,在威尔第和瓦格纳中间,放置着的便是维也纳爱乐乐团如今的首席指挥艾伯克·多伦萨先生的名人栏。
对于这位大师,戚暮是真的心生敬佩的·他上辈子虽然与大师相处得不多,但是也毕竟是一起排练过一段时间,多伦萨先生的指挥能力真的十分出众,对戚暮的指导也让他很受用。
尤其是这位大师给了他在金色大厅演奏《蓝色多瑙河》的机会,戚暮十分感激··“艾伯克的音乐风格偏向于正统,属于纯古典浪漫主义流派,他的试听曲目应该是莫扎特的《维特》和海顿的《惊愕》。”
闵琛语气平淡地开口,似乎在阐述一个事实··戚暮却有些惊讶,他知道这两首曲子都是多伦萨大师的代表作,但是多伦萨的代表作却远远不止这两首·按照闵琛的意思是,这两首是多伦萨大师指挥的所有交响乐中最为出众的了·戚暮拿起一旁闲置着的试听机听了一会儿,心里更是一凛。
他放下了耳机,笑着回首看向闵琛,点头道:“确实是这两首,我没想到……你居然连这都能猜到”·闵琛双手都插在口袋里,模样十分悠闲随意。
两人一边并肩向前走着,闵琛一边说道:“放在威尔第和瓦格纳的中间,应该不会选取太过于柔和的曲子,艾伯克自己也比较喜欢这两首曲子·”·“我都忘了,你和多伦萨先生是认识的。”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蓝色多瑙河》·这首曲子是他最为看重的曲子,每年的新年音乐会都会着重排练这首·”·闵琛看似随意地说着,但是戚暮却一下子听进了心里去,他脚下的步子也一下子顿住。
只见青年浅色的眸子倏地睁大,瞳孔微微震颤着——他到现在才明白,对于多伦萨先生来说,那首《蓝色多瑙河》意味着什么··能够将这样重要的曲子交由他来演绎,多伦萨先生真是非常看重他啊。
戚暮心中的感激更多了几分,而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场地上开始进行表演的自由乐手越来越多·大多是表演小提琴、长笛、黑管、萨克斯等简单便携的乐器的,也有人借用咖啡厅的钢琴,来表演钢琴曲目的。
这些进行露天表演的乐手大部分只是业余的,但是其中也不乏优秀的好乐手,其中有一位长笛手吹奏的《f大调旋律》让戚暮都是忍不住赞叹··“这样的水平放在维也纳交响乐团,恐怕也可以作为正式乐手了”·听到戚暮的评价,闵琛不由诧异地看了他一眼,问道:“为什么是维也纳交响乐团”·闻言,戚暮猛然一怔。
他这才发现自己刚才一不小心将这个长笛手的水平与他最熟悉的乐团里的乐手进行了比较,戚暮浅色的瞳孔里飞快地闪过一抹暗光,他笑着抬首道:“我小时候曾经和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过,所以对他们熟悉一点。”
·闵琛眸色深沉地看了他一眼,点点头没有再多问··戚暮这才松了一口气:差点就要露馅了,真是万幸原主真的与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过。
“他的年龄有点大了,埃弗拉不会让他进入乐团的·”闵琛望着那长笛手,启唇道:“埃弗拉有种古怪的爱好,他希望自己的乐团里有更多新鲜的血液,所以这个人即使到了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水平,也是不可能进去的。”
埃弗拉是维也纳交响乐团首席指挥的名字,在戚暮的印象中那是一个古板严肃的小老头,明明已经秃了顶,还死活不肯承认地天天戴着一副假发··经闵琛这么一提醒,戚暮这才恍然发现:维也纳交响乐团里竟然真的没有一个人的年龄是超过40岁的·他以前可没有发现……埃弗拉先生还有这样的独特爱好·“喜欢新鲜血液我以前和埃弗拉先生……合作的时候,倒是没有发现。”
闵琛微微垂眸,深邃的眼底流淌过一丝笑意:“年纪大了,就希望自己年轻·看到年轻人,大概心里也会高兴·”顿了顿,似乎想起了什么,闵琛突然正了神色,认真地看向戚暮,道:“以后你如果有机会与埃弗拉见面,不要告诉他我和你说过这些话。”
戚暮:“……”·为什么他总觉得说这话的男人,似乎意外地有些幼稚·一路上戚暮都忍住了笑意没有再开口,等到忽然瞧见了一个熟悉的名人栏时,他才惊讶地睁大眸子,转首看向那个俊美挺拔的男人,低笑道:“没想到……他们居然把你的名人栏放在这样的地方”··第三十四章··在音乐节官方所采用的这片欧式小镇景点中,一共有十个小型广场。
用的都是最传统的小圆形中世纪广场风格,地板通常为红色的砖石,面积也不算大·但正是在这种简约朴素的小广场上,却也有不少人喜欢在这样的广场上进行个人演奏。
当然,想要站在最中央演奏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每个广场的正中央都放置了一块名人栏,就戚暮走过的那五六个小广场来说,他已经见着了莫扎特、贝多芬、巴赫、小施特劳斯等多位大师的生平介绍。
而到了这第七个小广场,他远远地便见着了一个俊美熟悉的人物身影··男人挺拔清俊的照片就这样被聚光灯打亮、挂在名人栏的中央,在照片的两侧,左边写着的是该人物的事迹成就,右边写着的则是他所写下的数十首奏鸣曲、协奏曲,甚至包括了几首钢琴练习曲等。
戚暮将那密密麻麻的文字看完之后,又笑着转首看向了那放在名人栏中央的照片·只见照片上的男人俊美优雅,穿着一身黑色的礼服,正手执指挥棒,似乎是在一场音乐会中抓拍得到的。
看看这照片上高雅清贵的男人,再转首看看一旁一脸淡定的闵琛,戚暮忍不住地低笑出声,道:“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还真是意外啊……”·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如果放在一个星期前,戚暮是绝对不会对闵琛说出这样的话的。
但是这一周的相处下来,离开了表演的舞台,他已经慢慢将对方看作是一个普通的朋友,因此一些比较亲近的话也非常容易地就出了口··似乎被青年给调侃了,但是闵琛却依旧淡漠着一张脸,连表情都没变一下。
他状若无事地看着那名人栏上自己的照片,过了半晌,指了一旁的试听机,说:“放的是《黎明协奏曲》和《a大调小提琴奏鸣曲》·”·戚暮闻言稍稍一愣,接着便拿起了耳机放在耳边,开始听起来。
走过这些名人栏的时候,有的时候闵琛会直接点出试听机里准备的曲目·虽然他说的不是全中,但几乎也没几个错误的,一路下来戚暮听了大约有二十多首曲子,也只有一首闵琛猜错了。
这耳机的隔音效果很好,大概是特意为了音乐节准备的,能够清楚地呈现出每一个乐器声部的音律·戚暮闭着双眼认真地听着那耳机中传来的音乐,等过了片刻,他才笑着放下了耳机,转首看向闵琛。
只是笑,却不说话··灿烂耀眼的阳光下,青年细碎的头发被照射得有些金色,他就这么一声不吭地笑着看着对面的男人,看得连闵琛都不由自主地蹙了眉,低声问道:“怎么了”·只见戚暮轻轻摇首,指了指那试听机,道:“这首《黎明协奏曲》是你在三年前写下的,试听的这段应该选自前年在纽约卡内基音乐厅所表演的那场。
至于第二首……”顿了顿,戚暮唇边的笑意更盛了几分,他道:“第二首的《维奴卡》,应该是选用的最新版本吧,我没有听过这场演奏·”·即使是同样的指挥、同样的乐团来演奏同一首曲子,在不同的演出中,都会产生细微的偏差。
能够听出曲子是哪一场演奏出来的,这既证明听者拥有超乎常人的耳力和音感,也证明了……他对这首曲子相当熟悉,至少听过多遍··戚暮的话令闵琛倏地一愣,即使隔着一副墨镜,戚暮都能感觉到对方忽然僵住的身体。
猜错别人的曲子,那还是情有可原……但要是猜错自己的曲子,那可真是……·只见闵琛一脸淡定地伸手拿起了那只耳机,只是听了一段之后,他便面色沉着地放下耳机。
修长削瘦的手指将鼻梁上的墨镜摘下,露出一双深沉幽邃的眸子来··闵琛认真专注地看着眼前但笑不语的青年,语气郑重道:“《维奴卡》选的是今年柏爱全球巡演在柏林的那一场,应该才录制完没多久。”
顿了顿,见着青年面上的笑意一丝都没有减少,男人嘴角一撇,语气不善道:“选曲的人水平有限,你要谅解他·”·戚暮:“……”·见着青年似乎还是一脸憋着笑的表情,闵琛轻轻咳了一声,严肃认真地转移话题:“我记得晚上蒙特利尔有一场音乐会,现在就去”·既然对方已经转移话题到这种地步了,戚暮也只好低低地笑了两声,勉强地将笑声给止住了。
他点点头,两人便一起向小镇南边的一处音乐厅走去··蒙特利尔交响乐团来自加拿大,是世界一流的交响乐团之一,现任指挥是日籍著名指挥家长野先生,这位大师虽然是亚裔,但是指挥风格却更偏向于欧化,与多伦萨先生有几分相似,却又有一种独特的韵味。
音乐会上,几乎所有人都在专注聆听,并没有人注意到戚暮和闵琛的存在·而等到音乐会一结束,闵琛又极快地戴上了墨镜和帽子,再次将自己遮挡得严严实实··见状,戚暮真是哭笑不得。
他总觉得自己似乎正走在一个……“特务”身边,随时等待候命··这样鬼鬼祟祟的参观日一共过了三天,等到第四天下午时,戚暮正与闵琛欣赏着一位街头艺人婉转动听的萨克斯,忽然便听到音乐节的广播里传来一阵清亮流利的英文。
“港城海洋音乐节欢迎各位游客的到来,在悠扬迷人的音乐中,本周末晚八点,来自纽约的大师艾伦·斯威尔将带领纽约爱乐乐团在格蒙特剧院进行一场盛大的演出。”
“在此,斯威尔大师诚招一位小提琴首席,带领乐团演奏西贝柳斯的op.39《第一交响曲》·招募时间为明日上午九点至明日下午六点,欢迎各位音乐爱好者前来参加。”
广播里又将这段话用中文、德语和日语重复了三遍,等到广播完全结束后,所有能够听到广播的地方都是一片寂静,过了片刻,瞬间掀起了一阵欢呼··“纽约爱乐乐团斯威尔大师”·“天哪我的上帝,那是纽爱啊可以和纽爱同台演奏曲子”·“哦,为什么只需要一位小提琴手呢,我的大提琴也演奏得很优秀啊”·……·这种突如其来的意外让音乐节中的所有人都陷入到了一片震惊之中,许多小提琴手已经激动到连话都说不清楚了,只知道抓住身边同伴的手不停地欢呼。
而一些乐器不是小提琴的乐手们只得无奈地叹气,但又十分期待这场来自纽爱的特别演出··纽约爱乐乐团是世界一流的乐团之一,虽然它刚创立不足百年,却拥有一项无人可以打破的记录——至2004年12月18日,乐团一共演出14000场·这样一个诞生于新大陆的乐团,拥有着全美最优秀的古典音乐人才。
其音乐总监兼首席指挥艾伦·斯威尔先生也是一位出色卓越的指挥大师,他优雅庄严的指挥风格更是得到不少乐迷的支持··可以说,纽约爱乐乐团,是吸引很多游客前来参加音乐节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现在,纽爱官方宣布,他们想要寻找一位小提琴手与自己在音乐会上合作西贝柳斯的op.39这对于任何一个小提琴手来说,都是莫大的荣耀,就算是专业的小提琴手,也十分想要拥有这个机会。
戚暮感觉自己的心脏正在胸腔里剧烈地跳动着,还没等他回过神,他忽然便听到一个低沉磁性的男声在自己的耳边响起:“你去参加吧,那场招募比赛·”·戚暮倏地一愣,下意识地转首看向身边的男人。
却见不知何时,闵琛已经摘下了那大大的墨镜,只用了宽大的帽檐将自己的脸庞遮去了上半部分·阳光照射在那黑色的天鹅绒帽檐上,打下了一层淡淡的阴影,大约是混血的缘故,闵琛的眸子本就十分深刻,如今看上去更如刀削一般凌厉凛然。
他认真地看着戚暮,再次重复了一遍:“纽爱的招募比赛,你可以去参加·”·戚暮怔怔地愣了一瞬,接着才笑着点头:“我肯定会去参加的·”·戚暮可没有一点害羞胆怯的意思,既然纽爱将这个机会彻底放了出去,那么他就有这个资格去争取机会。
闵琛大概也是没想到戚暮会这么直接,他微微一怔,既而才勾了唇角··世界乐坛上有一些华夏的乐手天生就会带着一些自谦的品格,不大好意思在公开场合主动抓取机会。
所以闵琛才会误以为戚暮也有些犹豫,才会特意来激励他··想了想,闵琛问道:“你应该把小提琴带过来了吧”·戚暮笑着颔首:“当然带过来了,我打算今天就回去稍微练习一下,为明天做准备。”
自从纽爱的招募比赛公开以来,已经有不少小提琴手收拾好自己的乐器开始往大门的方向走——他们要抓紧一切时间练习,能多一分胜算都是好的··戚暮也不例外,他当即便决定回去练习,而闵琛也十分随意地决定和他一起回酒店。
出租车飞快地行驶过港城著名的青马大桥,长长的海平线上泛着一层氤氲的浅蓝,与天际交汇··戚暮耐住了心中的激动,转首看着窗外的风景··“艾伦比较擅长也比较喜欢马勒的交响曲,去年在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上他提到过,在马勒的其他曲目中,他对《少年的魔角》比较偏好。”
闻言,戚暮惊诧地转首看去,却见一旁冷峻淡漠的男人正垂着眸子望着自己的手机,似乎只是随口一说而已··但是戚暮却知道,闵琛并不是随口说说而已,他这是在告诉自己……明天最好要选马勒的曲子,而且最好……要选《少年的魔角》。
其实戚暮以前在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时候也见过这位艾伦·斯威尔大师,他与埃弗拉大师是好友,所以偶尔也会去维也纳交响乐团看看·戚暮是知道这位大师喜欢马勒的作品的,但是却不知道……他比较偏好《少年的魔角》。
明明是一脸冷淡的模样,没想到却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戚暮不知怎得忽然觉着心中一暖,他点点头,轻声说道:“谢谢你……闵琛·”·而那俊美矜贵的男人却只是低低的“嗯”了一声,仿佛什么都没有听见一般。
等再看向窗外时,出租车已经驶过了青马大桥,路边的景色也从繁华热闹的港城转换为了稍显清闲幽静的大屿岛·再看着这片蔚蓝澄澈的天空,戚暮的心情已然好了许多,紧张的心思也少了不少。
而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的身旁,闵琛看着手机里发来的短信,终于稍稍松了口气··丹尼尔:【刚刚给你问了这次纽爱突然临时招人的原因了,听说是为了配合音乐节官方,特意搞出来的活动。
之前不是和你说过嘛,这次音乐节在前期宣传上出了点问题,所以主办方希望借助这次活动做一次广泛的宣传·】闵琛垂眸看着闪烁着荧光的手机屏幕,手指按动,很快发出了一条短信。
不过多时,丹尼尔的信息又回了过来:【上帝啊,闵,你怎么还问那么仔细我的老天,你该不会是想去参加那什么招募比赛吧你的小提琴水平我看比克多里差很多啊,虽然估计这次来参加的都会是业余乐手,但你也别给我丢脸啊。
】闵琛还没看完这条短信,丹尼尔的第二条短信又来了:【不不不,如果你一定要出这个丑,我这就打电话给斯威尔,求他再给你搞一个钢琴招募,你看行不行】闵琛:“……”·不过一会儿,远在柏林的丹尼尔便收到了一条简短至极的信息——·闭嘴,别插手。
没等丹尼尔回过神,第二条短信又传送了过来——·我的小提琴,很好··丹尼尔:“……”·上帝啊·你就是真的打败了那些业余乐手,那也没什么好自豪的好吗··第三十五章··纽约爱乐乐团要进行表演的消息早已在海洋音乐节进行宣传时,就已经传入了无数古典音乐爱好者的耳中,而如今它居然要临时招募一名小提琴首席,那更是让许多乐迷们疯狂起来。
不少港城附近的业余小提琴手原本因为其他事务而没有时间来参加音乐节,自从听说了这个活动后,他们是请假的请假、逃课的逃课,大批量地涌入场中·所以当戚暮第二天早晨刚达到招募比赛报名场地时,也被那人山人海的景象给吓了一跳。
小小的广场上,已经挤满了人·其中大多是背着琴盒、穿着轻便的年轻人,也有个别年纪较小的孩童在父母的带领下来到这儿,积极地参与报名··在这群人之中,一个拎着琴盒的俊秀青年似乎能让人多看几眼,但是很快他们便又投入到紧张的报名气氛中,不可自拔。
大概是没想到报名的人会有这么多,直到上午九点多,所有的报名手续才全部统计结束·戚暮是七点多到场的,他哪里知道会有这么多人四五点就等着排队了,因此他领到的序号已经是最后几十个。
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这意味着评审团的评委们将会在听完上百位选手的曲子后,再来听他演奏的曲目·就是再如何美妙动听的琴声,在听了一整天后都会让人觉得烦闷,除非真的已经到了卓越出彩的境界。
“应该不会把每首曲子都听完的·”似乎想到了戚暮所考虑的事情,闵琛将墨镜稍稍拉下来一点,放眼扫视了一圈四周的景象,语气淡定道:“很多业余乐手的实力确实较低,应该只用听几个乐段就可以作出直观判断了。”
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闵琛说得并没有错,毕竟只是一场音乐节,来参加的游客们大多数都是业余爱好人士·纽爱昨天才宣布了招募比赛的活动,就算是一些较为专业的乐手想要来参加,那也得订机票从世界各地飞过来,这时间根本来不及。
因此,今天到场的参赛人员中九成以上都是水平一般的乐手,甚至九成九以上的人过去都没有与乐团合奏的经验··青年浅色的眸子在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身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他笑着点点头,道:“嗯,我知道。
不过,超过二百人的报名……不知道这场比赛会进行到什么时候·”·事实上超出了戚暮的预料,这场招募比赛刚进行三个小时,就已经筛选掉了一大半的选手。
纽爱进行评判的方式也是十分残酷的,评审团会当场给乐手作出“去”或者“留”两个结果·倘若是得到“留”这个结果的乐手,就等待着最后一轮的选择,而得到“去”这个结果的,自然是直接被淘汰了。
于是一百多人的比赛下来,只有两三个人得到了“留”这个结果,其他人都悻悻地被淘汰··这两三个人除了一位亚裔外,其余都是金发碧眼的欧美人,戚暮虽然没有听过他们的演奏,但是从他们手指尖上厚厚的茧子上可以看出,就算是业余爱好者,这三位乐手的水平应当也是十分不错的了。
选手表演乐曲的时候,是直接进入表演舞台的·谁也不知道那间音乐厅里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在等待着他们,而有些乐手出来的时候眼眶都红红的,似乎遭了一场大罪似的。
“斯威尔先生……似乎不像是一个严肃的人”戚暮望着又一个红着眼睛出来的小女孩,清秀的眉峰微微蹙起,叹气道:“这似乎已经轮到第187位了。”
在等待叫到自己序号的过程中,戚暮和闵琛先去四处逛了逛,却惊讶地发现似乎大部分游客都集中在了纽爱的比赛广场上,其余地方都人烟稀少·而当他们回到场地上时,已经过去了上百人。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抬眸看向了那个哭着从音乐厅里走出来的小女孩·只见这金头发的小姑娘吸着红红的小鼻子,一下子就冲到了母亲的怀抱里,又是哭又是笑的,十分怪异。
闵琛薄唇微抿,低声道:“你认识艾伦·斯威尔”·戚暮心中一紧,接着赶紧摇头,解释道:“我……有看过他的机场指挥,他的指挥风格很温柔细腻,我想他为人也不会太过严肃。”
音乐是人性与外界交流的纽带桥梁,戚暮一直相信,一个能演奏出美妙音乐的人,绝对不会是心思恶毒的人·就像以前他向埃弗拉先生推荐罗遇森的时候,埃弗拉先生曾经与他说过:“陆,罗的音乐风格我并不大喜欢,太过于狭窄。
你应该能听出来的,对吗”·直到见识过真正的罗遇森后,戚暮才明白埃弗拉先生这句话的意思··罗遇森心胸狭窄、没有开朗宽阔的心境,自然不会演奏出真正生动的音乐。
听着戚暮的解释,闵琛仍旧紧了紧眉头,却没有再多问·他望着广场上兴奋得与同伴不停交谈的年轻人们,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暗色,良久,他说:“和很多人相比,艾伦脾气算是很好了。
至少在排练出错的时候,他不会生气得将乐手骂得哭鼻子·”·听到这话,戚暮倏地一愣,下意识地问道:“……那你会吗”·闵琛:“……”·男人俊美的面容上立即露出一个正经的神色,他认认真真地摇头,语气严肃道:“我很和善。”
戚暮:“……”·怎么感觉你说这话的时候,那表情完全不是这个意思啊·而此时正远在柏林的丹尼尔忽然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一旁正带领乐团进行排练的柏爱首席克多里稍稍一愣,然后温和地笑着说道:“丹尼尔,指挥不在你都敢打喷嚏了这要是让奥斯顿知道你敢在乐团演奏的时候发出声音,那你可要……”·说到这儿的时候,栗色头发的首席稍稍顿了会儿,接着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按照奥斯顿的原话,那就是——‘请你圆润地滚出我的排练厅,把你糟糕的声音带出这个世界,那简直是上帝赐给你的玩笑’。”
·克多里的话刚说完,台下一贯严肃的柏爱乐手们纷纷笑成一团··似乎心情很好的样子,克多里正了正色,又严肃地说道:“还敢笑”他说这话的时候刻意冷了脸,模仿了某首席指挥往常的神情,只可惜这模仿完全模仿不出闵琛冰山气场的三分精髓,反而让台下的乐手们笑得更欢乐了。
副首席笑着举手问道:“克多里,我们不笑,那哭好不好”·克多里闻言更是乐了,他面色严峻的摇摇头,道:“忘了之前玛丽被训哭的时候奥斯顿指挥是怎么说的了吗‘把你的眼泪、鼻涕给我吃进肚子里去,别滴在你的大提琴上’”·……所以说,某位指挥说得也没错,他可从来不会把乐手给训哭了,只会让他们连吸鼻子都不敢发出声音。
作为一名合格的绅士,闵琛从未做过任何有损绅士风度的事情,就算毒舌技能已经练至满级,他也能面色平淡、连余光都不给你一下的将你损得无地自容,又让你连一句侮辱性的词汇都无法找到。
至于这些,戚暮以后也是从旁人口中听说的了,在他的眼中,可从来没出现过那样一个严肃可怕的柏爱首席指挥,只有一个似乎有些幼稚、又有些别扭的男人··毕竟是入了深秋,就算港城是位于热带边缘,等到了下午四点的时候,阳光也不是那般灿烂了。
徐徐西垂的夕阳在西方的天空中渲染出了瑰丽绚烂的色彩,而到这个时候,戚暮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序号··等他进入音乐厅的时候,刚在舞台上站稳,他一眼便看见了坐在五位评审中间的艾伦·斯威尔先生。
这是一位脾气很好的指挥,在戚暮经常去的多瑙河论坛里曾经进行过一场投票,以公认的世界一流乐团的指挥为基础,让大家评选出脾气最温和的指挥··在那次投票中,艾伦·斯威尔的名字高高地悬在第一位,与第二名多伦萨先生都隔开了近一半的票数。
至于你问倒数前三是谁这说出来有风险,还是保密为妙··难得见着一位亚裔的青年,斯威尔先生温柔的目光在戚暮的身上打量了一转,最后他笑了笑,说道:“似乎有些眼熟,你是216号的……戚暮是吧”一边说着,他一边翻看着手中的报名资料,然后抬首看向戚暮,说:“我记得你,八年前你曾经与埃弗拉的乐团在维也纳合作过。”
戚暮闻言也是一愣,精致的眸子倏地睁大,有些不敢相信起来··没等他回过神来,一旁的几位评委用英语笑着说道:“艾伦,你刚刚安慰那个小女孩才安慰到人家都哭着找妈妈了,你现在还想让这个漂亮的男孩也哭鼻子吗”·“好了好了,艾伦,快收起你那罪恶的笑容,要不然人家又要说你一句‘您真是个好人’,然后哭啼啼地走了。”
戚暮:“……”·他总算明白那些又哭又笑的乐手们,到底为什么会作出这么古怪的神情了·温柔到让人想要哭泣,也算是……某种极端了。
斯威尔先生无奈地笑了笑,接着摆摆手,看向戚暮道:“你应该听得懂英语吧,戚暮·我很高兴能再次听到你的演奏,你今天要演奏什么曲子呢”·戚暮认真地鞠了一躬,然后礼节十足地笑着说道:“斯威尔先生您好,我八年前确实与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过,我今天想要表演的曲目是马勒的《少年的魔角》。”
戚暮话音刚落,在场其他评委都是齐齐一愣··所有人都知道纽爱这次要寻找的是演奏西贝柳斯《第一交响曲》的首席,因此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西贝柳斯的曲子作为比赛项目。
也不是没人选择其他曲目的,但是选择马勒的曲子的人,戚暮还是第一个··这让一位女性评委忍不住看向斯威尔,小声问道:“艾伦,你是不是看人家小男孩长得好看,给人家开后门了啊”·斯威尔:“……”·戚暮:“……”··第三十六章··虽然那位女评委只是开玩笑的话,但是却也让戚暮哭笑不得起来。
等到他正式开始演奏的时候,连戚暮自己也没有发现的,他更加认真了几分··即使斯威尔先生一直声明自己在今天之前真的真的没有和戚暮说过话,但是那女评委的玩笑却真正听进了戚暮的心里。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真的算是“走后门”了——·从闵琛那儿得知了斯威尔先生最为偏好的曲目,难道不算是一种走后门·《少年的魔角》是十九世纪德国著名作曲家古斯塔夫·马勒的代表作之一,是为德国诗人布伦塔诺的同名诗集所谱下的曲子,一般而言很少有小提琴独奏会选用这样的吟唱式曲目,但是戚暮既然选择了,自然也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世界上任何一个音乐家,无论他是再过于出色的,也不可能真的将所有的音乐都熟练掌握·这首《少年的魔角》戚暮只在刚进入日内瓦学院的时候练习过几周,之后就再也没有了碰触的机会。
只见俊秀漂亮的青年将长长的琴弓轻轻放在了琴弦上,他稍稍松了口气,接着,便是缓转而轻柔的乐声从琴孔间细细流出·那声音仿若是从遥远的天边响起,滑过碧波荡漾的莱茵河,将来自远方的呼唤传递进来。
戚暮演奏的这一小段是《少年的魔角》4.《莱茵河传说》,在正规表演中通常是由清醇响亮的女高音进行演唱,而这一段的小提琴配奏则是起到了一种应和的作用,渲染出了莱茵河传说美丽动人的意境。
全曲只有短短三分多钟,难度也不算高,但是这首看似简单的曲子不同人演奏出来,总是不同的效果··在马勒的曲子中,艾伦·斯威尔比较偏好的除了几首知名的交响曲外,就是这首《少年的魔角》了。
作为一位世界级的指挥家,斯威尔先生自认为听过不少《少年的魔角》,但是很少有人会演奏这一曲《莱茵河传说》··少,却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听过··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克多里·斯特利恩就曾经演奏过这首《莱茵河传说》,斯威尔先生不得不承认,就单从表演的技术效果上来说,克多里的演奏再加上那位世界级女高音音乐家的歌唱,真是比眼前这一幕要优秀太多。
但是,不知怎的,斯威尔莫名觉着这个青年演奏的……其实并不比克多里差··如果说克多里演奏的是最浑然大气的《莱茵河传说》,那么这个青年所演奏的便是一首悠扬近人的《莱茵河传说》。
·这也很容易理解,没有这个广阔的舞台与合作的乐团、音乐家,戚暮就是想要表现得再过大气,那也是绝对不可能的·原本戚暮昨天晚上练习的时候就有想过,在没有同伴的情况下,自己该如何表演好这首民歌曲。
这个问题他思考了许久,最终得到了一个勉强解决的方案,却令戚暮十分不满意·但是就在今天早上乘车来到音乐节场地时,戚暮正垂眸凝思着,忽然便听到了一个低醇优雅的声音在一旁响起。
“你喜欢听歌剧吗”·戚暮倏地一愣,诧异地转首看向一旁的男人·只见闵琛正淡定从容地拿着一份音乐杂志随手翻着,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表情,似乎只是随口这么一问。
稍稍思索了会儿,戚暮回答道:“歌剧也挺不错的,但是……我听得不多·”·戚暮也没有说错,他的养父养母家中虽然不算穷困窘迫,但是也算不上大富之家。
他在进入琴行之后就经常自己做点零活赚赚钱,好不容易存了钱都会去买一张音乐会的门票,歌剧倒是听得少··至于后来养父母去世、他进了日内瓦学院后,更是忙得连听音乐会都得挤出时间来听,哪儿有时间来听歌剧。
所以虽然戚暮对歌剧并不反感,却也没什么特殊的感觉··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闵琛闻言轻轻颔首,他将那本厚厚的音乐杂志合上,转首看向了戚暮·阳光透过出租车干净的玻璃照射下来,戚暮仿佛看到了闵琛的左手食指上似乎有点反光,但是他却没有再多注意。
“歌剧和交响乐还是有一些区别的,歌剧是以歌唱为主体,乐团的演奏必须得为主唱者服务·从某种角度而言,歌剧和交响诗倒是有点交集·”说道这的时候,闵琛忽然顿住,目光深邃地看向戚暮,问道:“你觉得,它们的差别在哪里呢”·戚暮倏地一愣,他微蹙着眉头思索了半晌,试探性地问道:“主体”·“那他们的相似点呢”·这话一落地,戚暮如同拨开云雾,恍然间明白过来:“叙事性”·安静宽敞的音乐厅里,青年短短三分钟的琴声已然结束,但是却好像还在场馆里徜徉着。
坐在评委席中间的艾伦·斯威尔先生难得地收敛了笑容,眉头紧蹙地在思考些什么··戚暮也不着急,只是微笑着望着这位世界级指挥··良久,只听斯威尔先生轻轻叹了声气,说道:“我自觉对音准的听辨是不错的,就是在旋律与节奏的掌握上,我也能厚着脸皮说一句……尚能掌握。
但是戚暮,你的这首《莱茵河传说》只改动了几个细微的音律,我却总觉得产生了很大的区别·”·斯威尔先生蓝色的眼眸里带了点笑意,他看向戚暮,道:“刚才我想了想,你是把这首短曲……往交响诗的方向做改动了吧”·戚暮自然知道,这种小改动是不可能逃过艾伦·斯威尔的耳朵的。
虽然这位大师并不是世界四大指挥家之一,但是却也是距离那一层次无限接近的人··戚暮轻轻点头,道:“是的,斯威尔先生·”·得到肯定的答案后,斯威尔先生笑着点头,道:“你这样的改动让这首曲子更适合演奏,确实是很好的创意,改动的也很好。
是你自己想的吗”·戚暮笑着回答:“具体的改动是我自己在等待上场的时候临时想出来的,至于这个想法,是……我的一位朋友,提点我的。”
戚暮下意识地隐瞒了闵琛的身份,他记得之前闵琛可是说过,不想要暴露自己的身份··听了戚暮的解释,斯威尔先生微笑着说:“你的那位朋友也是个很有天赋的人,好,你的结果我已经决定了,是‘留’。
等到所有选手的演奏全部结束后,会有工作人员将最终结果公布出来的·”·听了这话,戚暮认真地鞠了一躬,便直接走下了舞台··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在他的身后,斯威尔先生的笑容却渐渐隐去,他意味深长地看着青年挺拔清俊的身影,低声自言自语道:“把歌剧改成交响诗……这种想法,怎么好像在哪儿听说过呢……”·戚暮刚刚走出了广场,一下子便见着了那个站在人群中的身影。
闵琛正低首望着一块名人栏上的文字,只穿了一件黑色的定制长衣,宽宽的帽檐将他的面庞遮了大半·他看得很专注,等到戚暮走到他跟前的时候,也似乎没有注意到。
戚暮转首看向那块名人栏,视线却在看到那上面的文字时,一下子僵住··戚暮:“……”·原来你看得那么认真,是在看自己的成就啊……·音乐节小镇的每一个广场都长得十分相似,等待比赛的时候戚暮也没有心情去打量四周的环境,他自然没有注意到,这个广场居然就是他们第一天曾经来过的——矗立着柏爱首席指挥奥斯顿·柏特莱姆先生的名人栏的——那个广场。
其实早就戚暮走到跟前的时候,闵琛就已经注意到他的身影,但是他却没有转开自己的视线,仍旧认真地一字一句地研读着那名人栏上的文字··过了半晌,似乎发现了什么,闵琛忽然抬了眸子,语气郑重地说:“选曲的人果然不够专业,我是在去年10月30日在悉尼歌剧院进行演出的,而不是10月29日。”
“……”沉默了半晌,戚暮忍不住地问道:“或许选曲的人和这个撰写文字的人……不是同一个呢”·闵琛:“……”·明显地感觉到四周的空气似乎骤降了几度,戚暮哭笑不得地和闵琛一起走到了广场的边缘。
不过多久,最后几十人的表演已经全部完毕,明明剩下来的乐手不过十人,广场上的人却一点也没有减少——·因为他们也很想在第一时间知道,到底是谁,能获得这次与纽约爱乐乐团合奏的机会。
戚暮拿起自己的琴盒站了起来,等待最后的结果公布·而这次从音乐厅里出来的并非是评委团的人,音乐节的官方人员拿着一只话筒走了出来·这面容姣好的工作人员直接站在了广场的正中央——那块名人栏旁,清了清嗓子。
“港城海洋音乐节欢迎各位游客的到来,今天,纽约爱乐乐团的临时招募比赛已经有了最终结果·到场的强手众多,评委老师们的点评也十分激烈,那么现在,我就宣布一下比赛的最终结果。”
·这漂亮的小姑娘似乎也知道吊人胃口是件非常不好的事情,她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道:“今天最终获得与纽爱同台演绎机会的,是表演了《莱茵河传说》的戚暮先生”·“戚暮……听上去好像是个华夏人啊。”
“我倒是没听说过这个名字,难道是匹黑马”·……·工作人员这话一落地,在场的其他人都开始寻找这位幸运儿,而戚暮则忽然松了一口气,整个人也一下子放松下来。
这个结果其实戚暮早已能够猜到·在场的专业人士少得可怜,大多是业余爱好者·就算是有专业人士,戚暮也没有见到一个熟悉的面孔,那就更没有太大的挑战了。
戚暮唯一顾虑的,就是怎样做到自己的最好··“戚暮先生,如果您还在场的话,请您上前登记一下您的联系方式,接下来纽约爱乐乐团的专业人士将会直接与您接洽。”
没有多矫情,戚暮直接拎着琴盒就向那工作人员走去,打算登记自己的联系方式·四周的人见到他走上前,也都用打量的目光不停地扫视着戚暮,而戚暮则是镇定自若地走上前。
的是就在他快要碰到工作人员手中的资料卡时,一个突兀的声音却突然响起:“这怎么可能我可是默特利交响乐团的小提琴组替补,这个华夏人怎么可能会打败我”·场中顿时一片默然,所有人都惊讶地看向那个愤然发声的棕色头发的白人男子。
只见后者正愤怒地红了脸,一步一步地走向戚暮和工作人员的方向,一边走一边说道:“我明年就可以直接转正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华夏人怎么可能打败我我不服,他是不是你们港城官方作弊进来的”说这话的时候,这男人刻意加重了“华夏人”三个字。
这话说得已经十分严重,让那位工作人员也是冷了脸色··而戚暮倒是神色镇静,他上下打量了这个十分冲动的白人男子,问道:“为什么……你认为华·夏·人就不可能打败你呢,这位先生”·那男人恶狠狠地瞪着戚暮,而戚暮则抬起眸子,淡定沉着地看着他。
只见那男人冷笑道:“华夏那种地方哪儿有什么好的古典音乐家,你就算是华夏爱乐乐团的人,也比我们默特利交响乐团差太多了,又怎么可能与我的水平相提并论你们华裔人根本没有一点音乐细胞”·这话,终于让戚暮彻彻底底地改了脸色。
戚暮勉强地抑制住了自己的愤怒,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笑,加重了语气,面色不善道:“这位先生,你知道你刚才在说什么吗”·刻印在骨子里的种族歧视可一点都不会被戚暮的话语所干扰,那男人不屑地说:“难道你们华夏人里还有什么音乐大师我可从来都没听说过你们有出过什么厉害的人物。
华裔本身就没有这种高雅的音乐细胞,你们华夏人……”·“我确实……好像也算不上什么大师”·低沉磁性的男声忽然从群众间响起,如同大提琴一般醇厚动听。
明明那声音并不算响,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齐齐一怔,下意识地便向出声的人看来··只见在那人群交汇的地方,一个挺拔高大的男人轻轻摘下了鼻梁上的墨镜·他步伐从容地走向那白人男子的方向,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贵气。
当走到那白人男子的跟前时,这俊美淡漠的男人将黑色的天鹅绒硬礼帽单手摘下,左手举在胸前做了一个礼节十足的绅士礼··那张冷峻如刀削般的面容上并没有一点表情波动,闵琛淡定冷漠地看着这个彻底傻住的白人男子,语气平淡道:“作为一个华夏人,我可能……也确实算不上什么大师吧。”
·第三十七章··夕阳灿烂耀眼的光芒将广阔无垠的天空侵染成五彩缤纷的模样,在音乐节小镇距离入口的第七个小广场中央,在那块矗立着大理石名人栏的一旁,一个俊美优雅的男人正垂着眸子,淡定冷漠地望着那个目瞪口呆的白人男子。
围聚在广场中的人并不少,但是此时此刻,几乎所有人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除此以外便是秋日瑟瑟的风声··那个白人男子的额上不知何时已经冒了一层细细密密的汗,他干张着嘴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场面就这样僵滞着,闵琛也不用开口,只是随意的一眼,便给了那男子莫大的压力··“妈咪,这个人和那个人长得好像啊”·忽然不知从哪儿传来一道清脆响亮的童声,只见一个洋娃娃似的小女孩正抬起小手指,指向那名人栏上的照片。
却见在那照片上,正挥舞着指挥棒的男人可不就是活生生站在他们眼前的闵琛·刹那间,广场上一片哗然声起··其实很多在场的乐手在闵琛刚刚表露出身份的那一刻,便早已认出来他的身份。
而此时感到惊诧激动的,都是一些更为业余的音乐爱好者··所有人都知道,能将自己的名字刻在名人栏上到底是一种怎样的荣耀,至少在现今世界的音乐大师中,只有三个人被刻在了这些名人栏上、放置在音乐节的核心位置供人景仰。
现在,一个活·生·生的大师,居然真站在他们的面前了·而且,这个人……是闵琛·世界级的音乐大师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感觉呢随便问在场的任何一个音乐爱好者,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你有过初恋吗就是当你的初恋女神/男神伸手告诉你——我们在一起吧。
没错,就是这么激动好吗”·由于闵琛的突然现身,这一次纽爱的招募比赛临时告终·戚暮和闵琛一起被官方人员请到了进行试听比赛的音乐厅中,而那白人男子早已灰溜溜地跑入人群中,眼尖一点的人还可以发现——他被许多华夏人“一不小心踩了好几脚”。
华夏的古典音乐是比西方落后一些,但是这些年华夏的音乐早已渐渐崛起,就连丹尼尔·杜克最近都在《themusicking》中直白地说自己的这趟华夏之旅很震撼,听到了拥有国际一流水平的交响乐。
当然了,种族歧视在某些极端分子的心中还是存在的,于是也便有了今天这一幕··那为戚暮登记信息的工作人员一边低头写字,一边不停地向他道歉,而戚暮则很有礼貌地笑着摇首。
出现这样偏激的游客也不能算是音乐节官方的错,他们也不可能调查每一个游客的身份信息,更不用说他们的信仰心态··戚暮在登记自己的信息时,闵琛就随意地站在音乐厅的门口,静静地望着远处广场上渐渐聚集起来的人头。
当得知奥斯顿·柏特莱姆竟然也来到音乐节、并且就位于这个小广场的时候,无数的乐迷们从小镇的四周聚拢过来,纷纷想见自己的偶像一面··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这些往日里镇定沉着的古典乐迷们一旦疯狂起来,可是丝毫不比欧巴们的粉丝逊色。
当然他们至少还知道保持一些纪律秩序,在发现闵琛早已和音乐节官方人员先行离开后,便悻悻地散开了··戚暮很快填好了资料,他提着琴盒走在了闵琛的身边··用来遮挡面目的墨镜早已被它的主人随意地夹在外衣的领口,闵琛敛着眸色望着广场上渐渐散去的游客们,眉头紧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戚暮轻轻叹了声气,道:“我以为你不可以暴露身份的,今天的事情……真是多亏你了·其实你不用现身去教训那个人的,这件事我也可以处理好。”
虽然会多了点麻烦,达不到“一个华夏的世界级音乐大师直接站在对方的面前”这么好的效果··听着戚暮愧疚的话语,闵琛微微摇首,语气淡定道:“不是不可以,只是没有必要。
但是既然有这个必要了,那么暴露了……也不是什么大事·”·见着对方一副坦然无畏的模样,戚暮忍不住地勾了唇,笑道:“我总觉得,对于丹尼尔先生来说,这绝对是一件大事。”
闵琛:“……”·这边戚暮和闵琛才说了几句话,两人还没打算离开音乐厅,忽然便见到一个棕色头发的男人笑着向这里走来,他高兴地喊道:“奥斯顿,没想到真的是你真是好久不见了”·戚暮转身一看,只见斯威尔先生正微笑着向他们走来。
没等他理解这句“真的是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斯威尔先生已经与闵琛握了手,笑着解释道:“之前在戚暮表演了那首《莱茵河传说》的时候我就觉着有些熟悉,”说着,斯威尔先生看向一头雾水的戚暮,道:“等你离开后我想了一段时间,终于想起来前几年在柏林森林音乐会后,奥斯顿曾经也聊到过‘歌剧与交响诗的转换’这个想法。”
斯威尔先生温和善意的目光在戚暮的身上掠过,他再转首看向仍旧一脸淡定的闵琛,语气无奈道:“奥斯顿,我们很久没有见了,你既然来了,怎么不说一声呢”·对于老朋友,而且是这位脾气一向很好、为人很和善的老朋友,闵琛冷峻凌然的神色总算柔和了一些,他道:“丹尼尔不允许我外出见人。”
顿了顿,他又补充道:“是丹尼尔的错·”·戚暮:“……”·斯威尔先生很明显非常了解这位极好面子的家伙了:“是,我知道,都是丹尼尔的错,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话落,他无奈地叹了声气,说:“可惜了,如果早点知道你也在的话,我就可以把一位朋友介绍给你了·”·戚暮闻言稍稍一愣,诧异地看向斯威尔先生。
后者也察觉到了他的目光,斯威尔先生温和地笑了笑,看着戚暮说:“那位朋友和你一样,在小提琴上拥有很高的天赋和造诣,他年龄比你大上一些·前几天他表演结束后和乐团一起离开了,见面的时候他告诉我,他非常敬仰奥斯顿的音乐。”
听了这话,闵琛倒是没什么反应·每年在柏爱演奏结束后跑来向他表示崇敬的乐迷有很多,甚至有专业的音乐家直接以他的曲子作为自己个人音乐会的全场曲目,用来表示对他的敬意。
但是戚暮倒是有些好奇了,他笑着问道:“乐团那位小提琴手也是乐团里的人吗”·斯威尔大师点点头,说:“他目前是蒙特利尔交响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去年才从助理首席的位置升上来的,叫做克莱恩。”
闻言,戚暮倏地一愣,他惊诧地转首看向闵琛·正好后者也转眸向他看来,两人相视一瞬,皆是没有说话··见状,斯威尔先生愣了愣,忽然想到:“难道说……蒙特利尔的那场音乐会你们去了”·戚暮无奈地点点头。
斯威尔先生只得哭笑不得地说:“那可真是上帝的玩笑了·要是让克莱恩知道他一直很敬仰的人就坐在席位上听他的演奏,那他一定会非常激动·”·谁料戚暮却有些不忍地举起了手,犹豫片刻,才小声地说道:“事实上……那天我们去的有些晚了,最后是站在音乐厅里把整场音乐会听完的。”
斯威尔:“……”·他甚至都可以想象到,当克莱恩知道自己的偶像居然是站·在·音·乐·厅里将他的演奏给听完后,会是怎样扼腕不止的神情了·接下来戚暮与斯威尔先生再交流了几句后,斯威尔先生将未来几天的排练计划与戚暮详细地说了说,便也没有什么事情需要再多谈的了。
临走前,戚暮先去了纽爱排练厅里领取自己的谱子、并且与乐团成员熟悉一下,而闵琛和斯威尔则留在了音乐厅里··硕大的音乐厅里只有窗外呼啸的风声吹过,安静非常,整个厅中只开了一盏照明灯,瓦数极高的照明灯光照射在舞台正中央,虽然将四周的地方照亮,但是在闵琛站立的地方却还是有些偏暗。
斯威尔先生笑着看着窗外缓慢走过的人头,忽然好似不经意地说道:“闵,我过去一直以为……你并不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家伙·”·对于这突如其来的话,闵琛却连眉头都没动一下,仍旧垂着眸子,淡定地回答:“我很和善。”
斯威尔先生顿时失笑:“你看,你这话连刚才的戚暮都不相信·不过今天戚暮表演那首《莱茵河传说》时,我虽然想起了你,但是却没料到真的是你。
你真的……不像是一个热衷于提携后辈的人·”·闵琛生性冷淡,对于熟络关系、打造人脉没有太大的兴趣·这点丹尼尔也知道,或者说,这个圈子里没有人不知道这点:这个男人不屑并且懒得去做一些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因此所有人都明白——·宁愿请丹尼尔·杜克喝一杯咖啡,也不要给闵琛送礼。
他会让你下辈子都不敢去送礼··“我有提携……戚暮”·斯威尔先生重重地点头:“是·”说完,他又笑着道:“不过他真的有很好的天赋,你有这个惜才的心情,我也是能理解的。”
·昏暗的音乐厅光线下,男人冷峻的面容有一半都陷入了阴影中,让人不大能看清·只见闵琛稍稍抿了薄唇,良久,才道:“不,其实,你并不理解。”
斯威尔一愣:“什么”·闵琛抬起眸子,深邃的眼瞳里闪过一抹笑意:“对于这场你被迫无奈才答应的小活动,戚暮,是最合适的人选。
即使你们特意准备的那个代替者,也绝对不会比他优秀·”·斯威尔先生倏地一怔,接着便不再开口··这次纽爱确实是为了配合音乐节才展开了这场活动,这样的活动拥有丰厚的奖励——与纽爱同台演出,这奖励看似是天上掉了馅饼,但是事实上,哪儿有这么多的好事随地给你捡·万一真的没有找出能够与乐团合奏的人选,音乐节官方早已准备了一个代替者,直接让其同样参加招募比赛,只要在最后让他成为胜利者,便可以让这次活动圆满结束。
但是当斯威尔先生听到了戚暮的表演后,却否决了这个计划··而现在,闵琛却直截了当地提起了··但是闵琛所说的“代替者绝对不会比戚暮优秀”这件事,斯威尔先生却有些不同意了。
那个代替者是纽约爱乐乐团明年就要签下的助理首席,在美国拥有很高的人气,小提琴水平也非常优秀··仿佛探知了斯威尔内心的不服,闵琛将食指放在唇间轻轻地“嘘”了一声,然后看向正前方,忽然飞快地打了个响指,并且同时说道:“是什么音调,戚暮”·斯威尔先生诧异地顺着闵琛的视线方向看去,只见那个昳丽俊秀的青年不知何时已经回到了音乐厅。
听了闵琛突然的问题,他哭笑不得地道:“g调re·”语气轻松随意,看似只是随口这么一说··见着那青年越走越近,斯威尔先生早已震惊得睁大了双眸,他的心中一片惊骇,却听一旁传来一道低沉的男声:“你看,他不仅拥有小提琴的天赋,还拥有指挥的天赋,而且,他绝对比你想象得要更加认真勤奋。
所以,想要在三天里将一首曲子合奏成功……”·“这样的人,不应该正是你最需要的吗”··第三十八章··纽爱招募比赛结束的当天,戚暮正与闵琛一起走在离开音乐节小镇的路上,闵琛便收到了无数的短信和电话,有的是在谴责“好啊,既然来了也不见一见”,有的是在埋怨“我都走了才知道,原来闵你也在啊”。
各种各样的短信、电话简直是要进行轮番轰炸,致信进行谴责的基本上都是在海洋音乐节上有演出项目的音乐家们,而能够与闵琛通上话的,也自然是成名已久的世界级音乐大师。
这些人中,有许多戚暮认识,也有一些他只听过音乐会,但无一例外的,都是别人想见一面都难的人物··有的大师脾气可比不上斯威尔先生那么好,隔着一个电话,戚暮都能听到那边用英语大声撕扯的吼话:“海伦,你怎么连练习曲都拉不好休息时间就要结束了,不把这首曲子准备好,你等会儿就把谱子给我吃下去……喂闵,你真是太不够朋友了,我都回到加拿大了,你要请吃饭、吃饭”·只见闵琛淡定冷静地点了点头,语气镇定道:“好,我请客。”
“海伦你的第三小节第五个音又错了你是把你的手指忘在家里……”·冷峻优雅的男人毫不犹豫地直接挂断了这个电话,将听筒那边的声音彻底隔断。
戚暮:“……”·这通电话来自蒙特利尔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长野先生,据说这位大师今天刚从音乐节回到加拿大,前几分钟才从斯威尔先生那儿得知了闵琛居然听了他的音乐会、却没有告知他的事情,真是非常生气。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世界级的指挥大师,闵琛照样眼都不眨地挂断了人家的电话……这要是让那些想要与大师进行一番交流的后辈们知道了,恐怕是要气得吐血三升都不止了。
而相比于戚暮的无奈,闵琛倒显得十分镇定·他随手招了手便来了一辆出租车,两人刚上车,戚暮便轻轻地叹了一声气,道:“今天……真是有些麻烦你了。
没想到你的身份暴露后竟然会这么麻烦,我总算是明白丹尼尔的心情了·”·闵琛闻言微愣,漆黑的凤眸里闪过一丝迷茫,他问道:“麻烦”·戚暮点点头:“嗯,很多大师打电话、发短信来质问你,刚才长野先生似乎也要求你请客。”
到了出租车上后,闵琛总算摘下了黑色的礼帽,他后仰着靠在舒适的椅背上,神态悠闲地道:“不麻烦,他们只是联络联络感情,今天不联络,明天也会联络的。”
顿了顿,仿佛想起了什么,闵琛又补充道:“吃饭只是我随口说说,不会真请他的·”·戚暮:“……”·似乎没有察觉到青年无语的表情,闵琛用手指抵着薄唇,低声道:“他的饭量太大,我请不起。”
戚暮:“……”·只是一个人的饭量又不是一头大象的·再说就算是请头大象,你就真的请·不·起了吗·大概是戚暮长时间的无语与沉默终于引起了闵琛的注意,他稍稍侧开头看向戚暮。
望着青年神色不明的表情,男人凝眸思索了半晌,说:“今天……倒是给你添了一点麻烦,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晚上我请你吃饭吧·”·戚暮:“……其实我的饭量也不小。”
“……”·很显然这次“严厉”的拒绝深深地伤害了某位大师脆弱的心灵,一路上,闵琛都没有再吭声一次,这反倒让戚暮有些不自在了。
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他试探性地打量了身旁的男人几眼,只见对方淡漠着神色望向窗外,晚霞灿烂绚丽的颜色照耀在那张冷峻的面容上,让硬朗的线条也柔和了几分··想了半天,戚暮小心翼翼地问道:“……其实,我的饭量还是可以控制的”·这话落地半天,戚暮都没有等到答案。
他又是觉得好笑又是觉得无奈:还真是第一次见着求着请人吃饭的,但是等到他松口了,这人竟然又不乐意了,真是……·“酒店附近有家不错的牛排·”·“……”·-------·三天的排练时间对于一个大型交响乐团来说,确实是十分紧张的,就算是纽约爱乐乐团,也拿起了十二万分的注意力,势必要将这首西贝柳斯的《第一交响曲》排练完美。
其实当斯威尔先生选择戚暮作为特邀首席时,乐团里的其他人是有些反对意见的·原本他们已经与那位代替者排练了两天这首曲子,如果能够直接与代替者表演,那应该会轻松许多。
但是斯威尔先生虽然脾气很好,这却并不意味着他在乐团中没有一点威信·既然斯威尔先生果断地作出了决定,那也没有人敢说一个否决的意见,于是戚暮在招募比赛的第二天便顺利地来到了这个世界一流的大乐团——纽约爱乐乐团的排练厅,与众人一起进行排练。
西贝柳斯的曲子戚暮以前并没有进行过专门的训练,而这首《第一交响曲》他也只是练习过几次,虽然在前一天晚上进行了恶补,但是在第一天上午排练的时候还是遇到了一些困难。
斯威尔先生微笑着让他先休息休息,等到下午纽爱将本场演出的所有曲目都排练了一遍后,戚暮才正式回到首席的位置,继续排练··一整天下来的结果,让纽爱的其他乐手们有些担忧。
但是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才仅仅是第二天,这位来自华夏的小提琴手竟然就神奇地融入了他们的乐团,将自己的琴声以最合理地方式插入乐团的琴声中,再完美地淡去··等到第二天傍晚最后一次《第一交响曲》的排练结束时,戚暮已经大致能够带领起整个乐团进行一场正式的演出,只需要最后一天再多磨练几次,应该就不成问题。
就连斯威尔先生都夸赞着说:“戚,你真是有很不错的天赋,我很期待后天与你的合作·”·而等到首席一离开,这些纽爱的乐手们立即像没了约束的熊孩子们,纷纷热情地走到戚暮的身旁,一个接一个地开口问道。
“戚,这才一天,你怎么差别这么大你是不是晚上开小灶补习了呀”·“对啊戚,你昨天的《第一》虽然拉得不错,但是却不怎么能与乐团配合,今天怎么改变这么大”·“听说你似乎与柏特莱姆先生认识,难道是他在乐团外指导你的吗”·……·接二连三的问题真是让戚暮不知道从哪儿先回答,到最后他只得赶紧做了个“暂停”的手势,然后无奈地笑道:“昨天晚上回去后我将大家的表演都在脑子里仔细回想了一遍,进行了一些模拟演出,所以今天才会与大家配合度更高一些。”
“啊模拟演出这是什么东西”·“全部回想了一遍……我的上帝,戚你没有说错吧”·“你居然能记住我们所有人的琴声天哪,我只听说过柏特莱姆先生有那样神奇的耳力与记忆。”
……·纽爱的乐手们大多是美国人,他们中有黄皮肤的亚裔,也有黑皮肤的非裔,当然更多的还是金头发白皮肤的白种人·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一个脾气和善的指挥的缘故,纽爱的成员都十分友善,虽然一开始他们对戚暮屡次出现失误有些小抱怨,但是等相处熟悉以后,大家甚至能够欢乐地说笑,这令戚暮原本有些担忧的心情也放松了许多。
或许是因为隔了一片海洋吧,美洲这片土地上的乐团虽然不少,但是却没有像欧洲那样竞争激烈··当然,戚暮始终认为,罗遇森那种阴险小人放在任何地方,都永远是少有的。
真正有实力的音乐家,只会凭借自己的实力证明一切,而不是做一些背后的龌龊手段·虽然戚暮至今都不明白自己当初到底是挡了谁的路,但是他却并不着急,因为事情的发展总是超乎他的预料,恐怕——·距离他返回那片孕育出古典音乐的大洲,已经不远了。
……·三天的排练时间很快便结束了,纽约爱乐乐团的名声早已在音乐节进行宣传的时候,就打响了出去·而这次突发的招募活动事件,也让纽爱的这次演出掀起了一场小高潮,尤其是当有人得知连闵琛都出现在这场音乐节上后,港城海洋音乐节的门票几个小时内被抢夺一空·至于纽爱的音乐会门票·拜托,那早就有价无市了·而这次获得与纽爱合奏资格的戚暮,很快也被热情的乐迷们给扒出了身份。
果不其然,能够获得斯威尔先生赞同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普通人·13岁获得梅纽因国际小提琴大赛少年组冠军,14岁与维也纳交响乐团同台演出,虽然在之后的八年里没有一点风头出现,但是就这些成绩已经足够绝大多数的乐手仰视了。
而且现在,这位天才少年竟然还是b市交响乐团的助理首席·而知道这一点后,一些乐手们终于是心甘情愿地认输了:“人家都厉害到这个份上了,果然是人比人,气死人啊”·总而言之,纽爱、戚暮还有闵琛三者的名气叠加在一起,最终导致了音乐节开幕第七天当夜,这场火热到快要将港城都要引爆的热烈气氛。
无数量轿车从港城的各个方向驶进小镇,几乎造成了一次小型的堵车事件··而当纽爱的这次音乐会正式开幕时,所有人紧张期待的心情早已写在了脸上,只等着……·那首西贝柳斯《第一交响曲》的响起··第三十九章··大概是因为纽爱和闵琛的名气,来到这场音乐会的听众比官方原本估算得要多得多,已经多到不可计数。
但这毕竟是一场放在公开音乐节上的交响音乐会,所以它并不像往常的那些正规场合那么严肃正式,官方将第二层的座位早已全部撤去,供游客们……站立聆听。
虽然到场的观众们大多并不认识戚暮,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知道“闵琛”这个名字所代表的意义··闵琛今年不过三十,却早已成为了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和钢琴首席,而且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作出了数十首优秀出彩的乐曲,令世人称赞。
而对于这样一位音乐大师来说,他在当今古典音乐乐坛中的地位,几乎是没有人可以相提并论的··就算是同样被称为世界四大指挥家的另外三位大师,也始终比这位柏爱的首席指挥低上了一些。
当然,音乐是没有必然的高下之分的,只是连这些大师都承认对方的音乐水平确实在自己之上了,那乐迷们自然也不需要再多去谦虚了··而这样一个人物,却在公开场合下堂而皇之地维护支持了一个新人即使事后知道戚暮并不是一个新人,但是这也不妨碍乐迷们产生这样的心理:“连闵琛都这么赞赏了,看来这个新人一定实力很强了啊”·因此,到场的许多听众很多都带了一种考量的眼光,想要看看……戚暮,到底有多少的水平。
而在这些临时决定到场的听众中,虽然大部分在纽爱的招募比赛前都不知道戚暮到底是谁,但是却有一个马尾辫的小姑娘激动得红了脸庞,兴奋得握紧了自己手中的表演曲目单,一心一意地期待表演的开始。
李悦悦原本只是来到港城出差,这对于她这样的白领来说,是一件很寻常的事情·但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她即将离开港城的前一天,居然得知了戚暮要在港城的海洋音乐节上与纽约爱乐乐团进行合奏的事情·虽然现在从事着与音乐没有一点关联的工作,但是事实上,在小学的时候李悦悦是学过几年小提琴的。
自从她当初一不小心买了那本封面印有戚暮照片的《音乐之声》后,李悦悦从来没有像那一天一样那么庆幸自己是个外貌协会·在古典音乐这条道上,她始终只是个外行,但是她却比很多纯粹的“小七颜粉”要更能欣赏出那些或是悠扬动听、或是华美绚丽的音乐。
自从买了那本《音乐之声》后,李悦悦将和戚暮有关的专辑全部都买了下来,导入了自己的手机中天天放着听·她甚至有些期待地让母亲将自己的小提琴从老家寄到了b市,晚上下班回家后,也会拿着小提琴偶尔练上几遍。
有些真正富有韵味的东西,或许在你年幼的时候觉得那是家长逼迫你去苦学、让你吃尽了苦头,但是当你真正成熟时才发现,它是多么的美丽动人·而在得知戚暮本周末要在港城进行演出后,即使只是一首曲子,李悦悦也毫不犹豫地向老板请了三四天的假期,势必要听完这首曲子才可以离开·听着周围这些交流接耳地说着什么“估计还是靠关系才能这么厉害的吧,那个戚暮”、“就是啊,这么年轻就当了b市交响乐团的助理首席……肯定有问题”这类话,李悦悦真是嗤之以鼻·戚暮的实力,她自然知道,她也毫不怀疑·而接下来,她相信这些人也会彻彻底底地明白,自己刚才到底说了怎样愚蠢的话·----------·金碧辉煌的音乐厅中,即使第二层楼上站了一些听众使得整个场次爆满,也没有人发出一点噪音。
当象征着音乐会正式开始的铃声从广播里响起后,先是色彩乐曲组的人员先入座,接着便是打击乐器组、铜管木管乐器组,和最后的弦乐器组依次从舞台的两侧走入,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
当所有成员完全全部就位后,艾伦·斯威尔先生穿着一身浅灰色的西装,笑着从舞台左侧走上台·顿时,全场爆发起了热烈的掌声,给这位著名的指挥大师送上最崇敬的问候。
等到斯威尔大师与乐团人员进行一番交流后,他轻轻抬起手,刚一放下,便有娓娓如溪水般叮咛的音乐声流出··纽爱这次演出的曲目都是他们最为人所知的几首著名交响曲,例如德沃夏克的《自新世界》、柏辽兹的《幻想交响曲》、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和《第八交响曲》等。
这些熟悉的音律一出现,便让场中的听众迅速地陷入了美妙的音乐殿堂中,一时间也忘记了自己原本可是抱着“看看那位新人到底是何许人也”的心情进场的。
一首接一首的音乐让在场的所有听众都如痴如醉,就连李悦悦也很快进入到那种纯粹欣赏的氛围中,等到《幻想交响曲》结束时,李悦悦一脸满足地歪着头,一个眼尖,忽然便眼尖地发现了那正从后台走上舞台的青年·音乐厅中的所有人只见到一个俊雅秀气的青年从舞台的左侧进场,他的手中拿着一把浅黄色的小提琴,穿着的是与纽爱众人一样的黑色小西装,却打了个白色的领带。
洁白的颜色衬得那青年本就昳丽的面容更加好看了几分,让场下的人也呆了呆··过了片刻,他们才忽然意识到:这就是……戚暮·曾经有人在某西方音乐杂志的论坛上评价过一些知名音乐家的气质与长相问题,一开始大家还偏向于拉/弹琴比较优秀的人,基本上气质也差不到哪儿去,直到有人提名了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但是总而言之,古典音乐界虽然不像娱乐圈一样到处都有养眼的美女帅哥,但是大多人也有一种沉淀内敛的气质,让人看了就比较舒服。
可以说,长得好看的虽然不少,却也不多,而如今……他们便见着了一位··等到戚暮与斯威尔先生以及首席握手交流结束后,台下有些观众还愣愣地没回过神来,过了一会儿才小声地嘀咕道:“确实长得不错啊,不知道……小提琴拉得怎么样,该不会是个绣花枕头吧”·而李悦悦此刻自然听不到这些人的声音,她只见到青年有礼貌地向台下鞠了一躬,等到他再挺直腰板站立起来之后,戚暮自然而然地将琴弓轻轻放置在了琴弦上。
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戚暮抬起眸子看向斯威尔先生,等待着他的号令··下一秒,悠扬婉转的黑管乐声第一个响起,将整场稍有躁动的气氛全部压下·在一段轻缓的乐声过后,感受那个临近的点越来越近,戚暮微微眯了眸子,倏地……·拉响了琴弓·作为被特殊邀请的小提琴手,戚暮并没有坐在原本首席该坐的位置,而是直接站在了斯威尔先生的身子左侧,进行自己的表演。
西贝柳斯的《e小调第一交响曲》一共分为四个乐章,两段速率略有差别的行板、一段短暂的谐谑曲快板,以及最后近似于幻想曲的行板·这首曲子十分轻快,小提琴作为高声吟唱的主旋律,将整首乐曲的节奏掌控完全。
青年的左手在琴弦上飞快地舞动着,舞台上方耀眼的照明灯照射在他的身上,将本就白皙的手指映衬得仿若透明··李悦悦屏住呼吸,一边听着,一边看着,她只感觉自己的灵魂都要飞离座位了,脑海里只有越来越激昂的音乐在不停地上扬。
那节奏越来越快,那音乐越来越热烈,到最后,只见站在乐团前方的青年猛然一个甩弓,刚刚还激动非常的音乐声陡然一滞,在爆发到最高点的时候瞬间停止住——·不是就此停歇,而是……酝酿更深·这场音乐会不是李悦悦听过的第一场,但是……却是她这辈子最难忘的一场。
·她坐在第一层楼中间的位置,瞪大了自己的眼睛,不停地看着那个俊秀漂亮的青年··有的时候,戚暮微微蹙着眉头,随着渐渐深沉下去的音符而凝重了神色。
有的时候,戚暮慢慢勾起唇角,给那个微笑看向自己的指挥报以一个温和灿烂的笑容··当全曲进行到最后一段十三分钟的行板时,积累已久的乐声已经浓郁到发酵。
磅礴恢宏的音乐,激烈强大的乐符,所有听众都为这包含着无尽气势的乐声而情不自禁的臣服,等到最后整个小提琴声在最高点完全爆发时,甚至有人激动地握紧了手指,有人忍不住地红了脸庞。
最后一个音,终于是落下··全曲终了··明明全曲有四十分钟的长度,可是没有一个人觉得这时间太久·那样气势壮阔的音乐仿佛还在他们的耳边徜徉着,等过了几分钟,才有人如梦初醒般的大喊了一声“bravo”自此,响彻天际的掌声真正地掀翻了音乐厅的屋顶。
而舞台上,那个形容昳丽的青年抬手擦了擦额上的细汗··他怔然地望着舞台下已经全部站立起来鼓掌的听众们,握着琴弓的手指渐渐缩紧,一种难以言喻的激动涌上了心头。
2015年12月18日,这是戚暮再征世界乐坛后的第一次小提琴首席表演··在港城,海洋音乐节···第四十章··这一场盛大的音乐会在《e小调第一交响曲》缓缓结束时,真正地落下了尾声。
因为是这次海洋音乐节的最后一次乐团交响晚会,而全场也已经进行了二个多小时,纽爱官方就没有再多准备一首安可曲·所有的成员一起站立向观众鞠了一躬后,便各自向两侧散场。
戚暮刚回到台下,还没将自己的小提琴放入琴盒内,便有不少人走到他的身边,笑着向他祝贺·来自同乐团合作成员的称赞与鼓励,是对戚暮最好的支持,他也笑着给这些成员们赞美,后台的气氛和和融融。
等到戚暮将小提琴放入了天鹅绒琴盒后,他还没再做些什么,忽然便听到一道低醇的男声自身后响起:“今晚,你表现得很好·”·戚暮回首一看,只见不知何时,闵琛已经到了后台、并且站在他的身后。
这个冷峻淡漠的男人今天仍旧将自己裹得十分严实,似乎是也知道台下有很多观众都是冲他而来的··听了闵琛的话,戚暮姣好的眸子不由弯成了月牙形,他点点头,道:“谢谢你的赞美,我觉得……”·“戚,你的表演真是太棒了”粗犷的男声直接打断了戚暮的话,这是纽爱的首席小提琴手胡克·斯巴特,他与卡尔教授一样蓄了一把浓密的大胡子,如今正用力地一掌拍在戚暮的肩膀上,朗笑道:“原本我还担心你不能掌控四十分钟的长篇交响曲,没想到你表现得竟然比排练时还要优秀”·戚暮被那重重的一巴掌拍得差点岔过气去,原主的身体十分虚弱,看上去还算强悍的样子,其实骨子里早已比掏空得不行。
戚暮虽然已经坚持锻炼两个多月,但是还没强壮到能够接受这大胡子一巴掌威力的程度··戚暮不着声色地往一旁让了两步,确认自己逃离了那危险区域后,才无奈地笑道:“胡克先生,多谢您的赞美,您的演绎也十分优秀。”
胡克大笑了几声,过了一会儿才好像突然发现站在一旁的闵琛,他的笑声戛然而止,过了半晌才惊道:“柏特莱姆先生竟然也在啊,大师您的眼光真是太棒了戚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苗子,真不愧是您看中的”·闵琛轻轻颔首,嗯了一声。
胡克竟然完全没有被闵琛这堪比冰山的态度吓跑,他浑身上下的摸了个遍,接着似乎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张皱皱巴巴的纸,笑眯眯地递上去:“柏特莱姆先生,能给我……签个名吗我家小天使非常喜欢你,我想拿回去给她做礼物”·闵琛:“……”·等到闵琛在那皱巴得宛如破烂的纸上签了名后,那胡克便兴奋激动地离开了。
男人清冷的眸子刚刚转到戚暮的身上,闵琛才张开了口还没说话,只听斯威尔先生的声音又传了过来:“嘿戚今天和你合作真是太愉快了哦,闵你也在这吗闵你的眼光果然是好,戚的表演真是太令我惊艳了,我想今天以后他的名声一定会传到每一个乐迷的耳中”·这一路上几乎没有停息的夸赞,戚暮自然是要笑着感谢回去的。
等到二人好不容易出了音乐厅的大门时,戚暮竟然难得地觉着自己似乎已经……笑僵了··美国人的热情,你永远不要去怀疑,尤其是这个热情到让人……笑到面瘫的纽约爱乐乐团,他们的热情,更是让戚暮都无法承受住了。
或许是纽爱的这场音乐会太过于火热,当戚暮从小道上离开音乐厅的时候,寂静安宁的小镇砖路上竟然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路人·再回首一看,很容易便发现还有不少人还聚集在音乐厅旁的小广场上,兴致勃勃地与旁人讲述这场音乐会的磅礴盛大。
入了秋的港城,即使是位于热带,当夜色降临时也多了几分凉爽·俊逸漂亮的青年将脖子上的白色领带稍稍松了松,让凉风吹拂过自己的脸庞,但是脸颊上因为激动兴奋而产生的红晕却始终无法消失。
青年白皙的皮肤上透露着一层淡淡的粉色,一手提着琴盒,戚暮说道:“今天晚上的音乐会真的很棒斯威尔大师真的水平很高,在第二乐章的时候我听到第二小提琴组有一个音走快了一拍,他也很冷静地处理下来了。”
小镇道路上的路灯光晕黄黯淡,走在这样的地方即使是相隔两米,不仔细观察都不会发现身边是什么样的人·因此闵琛很早就将那一套遮挡面容的“设备”取了下来,此刻他抬起凤眸望了戚暮一眼,问道:“你很高兴”·戚暮笑着颔首:“嗯,纽爱的水平确实很高,我想能听上这样的一场音乐会,是每个音乐爱好者最大的憧憬吧。”
顿了顿,戚暮仿佛忽然想起了什么,他微微一愣,然后语气愧疚地说道:“之前因为我的原因让你暴露了身份,所以你今晚不能坐在观众席上听音乐会,真是抱歉。”
从来不会有人在音乐会开场以后还戴着帽子和墨镜,将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所以闵琛今晚并没有坐在台下听这场音乐会,而是在后台隔着一层墙听··所有人都知道,台下的观众中有不少是因为“闵琛”这两个字而赶来的,如果是在其他正式严肃的音乐会上也就罢了,但是节日的气氛总是会感染人们的心情,闵琛并不想引起骚动。
·对于戚暮的愧疚歉意,闵琛垂着漆黑的眸子看了他一眼,良久,就在戚暮以为得不到对方的回答时,他忽然轻轻叹了一声,道:“我没有什么关系,纽爱的音乐会我听过很多次。
不过……今晚他们对你的称赞,你只需要听关于你的那部分就可以了,不需要再管太多其他的事·”·这话让戚暮脚下的步子瞬间一滞,他惊诧的转首向闵琛看去,却见后者正微微抬首望着那一片化不开的夜色,眸色深沉,不知在想些什么。
一时间无法明白闵琛话语间的意思,戚暮凝着眉头思索了许久,等到又走过了两个路灯,戚暮忽然又停住了脚步·闵琛走了两步,接着发现一旁的青年似乎没有跟上来,这才转首向他看去。
只见在昏黄黯淡的路灯下,青年白色的领带被笼罩上了一层浅浅的黄色,他黑色的头发也被照得泛了些金黄·戚暮怔然地望着前方停住脚步的男人,两人对视了片刻,他才立即抬步赶紧跟了上去。
在刚才那一瞬间,戚暮总算明白了,闵琛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刚才在音乐会结束之后,后台里所有人在夸赞戚暮的时候,都不由自主地加上了一句“闵你的眼光真好”或者是“柏特莱姆先生真是很有眼光”。
即使是在夸赞这个耀眼的青年,他们也总是会将这份荣耀与“闵琛”这两个字挂钩··甚至就算是斯威尔先生,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而闵琛刚才的话则是想要告诉戚暮:你的实力与我无关。
萧瑟凉爽的夜风中,戚暮忽然感觉到了一丝暖意从心口往身体的四周流去··在很小的时候,他的养父母曾经教会他这样一个道理·有的人,看上去十分好心热情,但是他们总会在帮助你的同时,尽力地表现自己、让别人来夸耀自己。
而有的人,他们看上去似乎冷淡而不好亲近,但是他们真正想帮助你的时候,却总会将自己隐在影子里,不去彰显自己··其实,这也是一种温柔··只有足够细心的人,才会注意到、而表现出来的一种温柔。
暗云在夜色中流动,皎洁如华的月光穿过薄薄的云絮洒在了这片土地上,这个让无数乐迷疯狂激动的夜晚已经正式落下帷幕,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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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郑未乔离场之前他就拉着戚暮,一脸激动兴奋地表示自己回去以后就立即动手写稿子,要将今天晚上戚暮的表现都发表出去··郑未乔的名声在华夏音乐界还是比较响亮的,他是戚母的学生,自身的小提琴水平不低,也颇有一些文字功。
戚暮明白,只要他的这篇文章能发表出去,绝对会造成不小的反响··于是,谭老想要制造的效果,也是真正达到了··而这个时候的戚暮还不知道,与他隔了小半个城市的某间公寓里,一个面相斯文的男人正抓耳挠腮地盯着电脑荧屏。
那方方正正的电脑屏幕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方格字,郑未乔一边纠结着一边不停地敲打键盘··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他忽然长舒一口气,神情兴奋地就将稿子发送给了自己熟悉的几家音乐报刊杂志,等待第二天收到对方的回复。
但是这一次让郑未乔没有想到的是,他才刚从电脑前起身还没走两步,忽然就听到了一声接一声的消息提示音在身后响起·郑未乔赶紧转身一看——·【音乐殿堂-小王:郑哥,你这稿子我们不需要了啊,老大决定自己亲自操刀,写一份和你同主题的稿子呢。
】【音乐之声-李姐:小郑啊,真是不巧,刚才我们头儿才写完一份关于你这主题的稿子,头儿几个月不动手写一次的,我们收不了你的啊·】【古典音乐-阿晨:郑哥你咋这么不巧呢,陆姐才说她打算亲自写你这主题的呢你这稿子我们收不了了啊,唉……】……·类似于这样的消息还有三四个,都是从郑未乔比较熟悉的古典音乐媒体那边发过来的。
这些都是b市知名的正规杂志报刊,除了个别是周刊外,还有不少是半月刊、月刊·往常郑未乔的稿子对于他们来说也是热门货,行情比较差的时候甚至要抢着登刊,郑未乔是万万没想到,这一次……·他竟然遭遇了滑铁卢·郑未乔愣了半天,接着赶紧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认真仔细地把自己的稿子从头到尾再看了三遍,最后找到了《音乐殿堂》的编辑小王,打字道:【小王啊,你是不是看错了啊我写的主题是关于戚暮的,b市交响乐团的新任助理首席,不是以今晚谭老组织的那场音乐会为主题啊。
张主编写的稿子可以当作首稿,我的作为后面的补充稿件的·】郑未乔刚打开《音乐之声》的编辑李姐的聊天框还没打字,那边小王的回复就过来了:【没有啊郑哥,主编就是说要亲自动手写一篇关于戚暮的稿子呢。
】郑未乔闻言顿时一怔,他再询问过《音乐之声》、《古典音乐》等其他几家媒体后,竟然也得到了统一的回复——·这些几个月不亲自动手写一篇稿子的老大们,居然齐齐决定亲手为戚暮写一篇稿子了·这简直不亚于一场小型地震啊·郑未乔脸上一喜,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赶紧打电话给戚暮、告诉他这个惊天的好消息,但是他刚拿起手机便想起来现在已经是半夜一点,估计戚暮已经休息了,于是他只能悻悻地发送了一条短信。
这种有了好消息没办法和别人分享的感觉,真是太·糟·糕·了·越想郑未乔越觉着心中仿佛有一团火堵着,怎么也疏不通,真是越憋越难受。
没过几分钟,他就忍不住又给戚暮发了一条消息,通知他《音乐之友》也拒绝了他的稿子;三分钟后,是《听声》也得到了准确的拒绝回复;再五分钟后,是……·于是,当第二天戚暮从睡梦中转醒时,他刚打开手机,看到的便是郑未乔连续十三条短信,从凌晨1点多发了第一条后,一直发到凌晨3点钟才肯罢休。
戚暮一边喝着刚从微波炉里热过的热牛奶,一边看着郑未乔这情绪激动到连标点符号都不大会用的短信,他的目光在郑未乔最后一条短信上停留了许久··修长白皙的手指在玻璃桌上看似若不经意地敲着,发出有节奏感的音律。
良久,戚暮终于给郑未乔回了个电话,准备好了一肚子安慰对方的话语··清秀的眉头微微蹙起,电话那边刚被接通,戚暮就轻叹一声,道:“郑哥,你也不用太难过,我知道……”你被退了稿子很伤心……·“戚暮,你醒了诶我真是太高兴了今天”戚暮的后半句话还没说出口,郑未乔激动异常的声音便通过小小的电话听孔传来:“我今天实在是太高兴了,等会儿我去接你吧,你嫂子也很高兴,特意为你烧了几个菜,你来尝尝。”
“……”·被退了稿子还这么高兴不会已经是悲痛过度、精神异常了吧·戚暮眸子一凛,赶紧道:“郑哥,你不要强颜欢笑了,只是被连续退了十二家稿子而已,我相信还是有杂志会收你的稿子的。
如果实在不行,我去找谭老说说,看看他有没有熟悉的……”·“嗯强颜欢笑小七你在说什么啊”·“他有没有熟悉的媒体……”戚暮的声音陡然一停,他猛然想到饿了什么,然后微微皱起眉头,有些不解地问道:“难道……你不是因为一直被退稿子特别伤心,才一晚上发了十三条短信给我,告诉我你一直被退稿”·“……”沉默了许久后,电话那边忽然传来一阵笑声,郑未乔难得大笑地说道:“小七啊,我是不是忘了告诉你了,我的这篇稿子的主题就是介绍你在昨晚的音乐会上的表演,而这些杂志拒绝我的稿子的原因……是他们的主编或者是主要写手要亲自为你写稿子啊”·“……”·“小七啊,这真是太好了不多说了,见面再聊,我现在就去接你啊哈哈”·听着电话里的嘟嘟声,戚暮还稍稍怔着,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等他走到硕大的落地窗前时,他不由眯了眸子,有些迷茫地看着东边的地平线上、那一轮正在冉冉升起的朝阳··那阳光实在是太过炙热灿烂,即使今日的天空中密布了厚厚的云层,它也没有阻碍地穿透过来,将光线洒在这片沉睡已久的大地上。
金黄色的日光落在青年的头发上,仿佛为之镶上了一层金边··过了半晌,戚暮才倏地噗哧一下笑出声来,无奈地呢喃道:“原来是这种小事啊,我还以为郑哥是在担心以后没有饭碗了呢。”
26层的视野极其开阔,青年挺拔清俊的身影倒映在落地玻璃上,形成一团模糊的影子·而戚暮不知道的是,就在这同一片的玻璃上,还倒映着另一个男人高大沉默的背影。
与戚暮这间小单身公寓只有一墙之隔的地方,是一间占地极广的高级公寓·下层便有200多平米的面积,上层的面积更是达到了近300平米,整个房间风格是黑白色为主的后现代主义风格,与房间的主人一样,似乎寡言少语。
而此时此刻,闵琛正背对着玻璃站在窗前,低下头认真严肃地拿了一小颗方糖轻轻放入咖啡中·等到那白色的糖块渐渐染上了浅褐色的咖啡后,他才端起杯柄啄了一口。
“……”·又是两颗方糖被放入咖啡杯中,此时此刻,男人这才心满意足地品尝起来··窗外阳光明媚、碧天白云,秋日清晨微凉的秋风吹过天空中散布的云絮,让它们仿佛柳絮轻拂一样四处飘动。
真是一个……好天气啊··——两位一墙之隔的邻居,齐齐感慨···第二十八章··华夏毕竟是古典音乐方面的后起之秀,虽然在近些年,这种来源于西方的艺术形式已经渐渐普及开来,但始终没有像欧洲那样普遍流行,因此类似于《音乐殿堂》、《音乐之声》这类业内巨擘般的杂志报刊,一般也只在圈内人士手中流传。
李悦悦最喜欢的就是看电影,每天看上一部好电影就是再幸福不过的事情了,而在每周五上班前她都会到报亭买上一份本周最新的《娱乐前沿》,抱着偶像的照片舔舔脸。
但是今天,就在李悦悦刚准备拿起报亭里摆放的那本《娱乐前沿》时,破天荒的,她的视线竟然没有被封面上自家偶像的帅照给俘获,而是不由自主地落在了一旁的一本杂志封面的小图片上。
那图片实在是不够大,杂志封面的主体是一把小提琴,只有在右下角才插了一副照片进去·但就是这不足10平方厘米大小的照片,却让李悦悦的眼睛都转不动了,她瞪大眼睛看了好久,突然指着那本杂志说道:“老板老板这是哪个明星啊,怎么长得这么好看这本杂志我要了”·老板将那杂志拿了起来看了好久,然后递给李悦悦,笑着说:“这是《音乐之声》,是一本古典音乐的杂志,哪儿有什么明星啊,小姑娘。”
李悦悦一听更是睁大眼睛:“不是明星怎么可能啊,这么好看的肯定是明星啊”·说着,李悦悦便抱着杂志激动地跑开了,只留下一头雾水的报亭老板诧异地拿起一本《音乐之声》有些不解地看了许久。
越看,老板也越觉着:“确实长得一脸明星的样子啊,难道说……《音乐之声》这期请了个明星”·娱乐杂志一般都是报刊亭里卖得最好的刊物,老板想着刚才李悦悦的表现,瞬间就做出了一个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决定:把所有的《音乐之声》都放在了报亭最醒目的位置·于是一天下来,还未到傍晚,这往常看似销量一般的《音乐之声》,竟然就已经销售一空,让老板赚钱赚得是眼睛都眯起来了,从此决定大批购入古典音乐类杂志。
此为后话,暂且不谈··此时此刻,戚暮倒是先悠闲起来了·b市交响乐团每周只需要去两三天,他在b市的朋友熟人认识的也不多,戚暮真正是感觉到了久违的寂寞和……清闲。
每天清晨早早起床,在楼下小区里跑上几圈、顺便买上一点菜,中午和晚上自己再做些简易的餐食,除此以外便是练琴·练上一个上午,练上一个下午,为了让自己更熟悉这个身体、让这个身体更熟悉小提琴,戚暮在这过去的两个月里真的是废寝忘食地练习了。
这种一天练上十个小时琴的经历,戚暮已经很久没有尝试过了·还是当年在琴行的时候,戚暮整天都需要练琴,那是最苦的一段日子,也是打基础的日子·等到了学院去系统化地学习专业知识、技巧后,已经轻松很多,不再每天要与自己的琴进行无停止地接触。
从郑未乔那儿拿回来的这把仿制斯式琴,拥有清越迷人的声线,流畅妩媚的线条,让戚暮是爱不释手,确实是一把好琴·有的时候戚暮也会想,仿制的这把已经是这般优秀的,不知道那把存在瑞士银行的真款小公主,会让人惊艳到什么程度。
倘若他能拿到那把小公主伊蒂丝,戚暮绝对不会有原主那样想要卖掉她的想法,而是想要拿着她,站在灯光聚集的地方表演··“要回到金色大厅啊……”低声地呢喃着,戚暮轻轻笑出了声,“还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啊。”
想要拿回小公主·可以,先凭借实力杀回到欧洲去··这是老前辈们给原主的考验,而此时此刻,这个挑战便落在了戚暮身上··有了压力才会有动力,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戚暮更加专注地练习起来,他要将自己过去熟悉的曲子都再次拾回。
或许是这间公寓的隔音效果太好,也或许是戚暮专门改造的练琴房的装修材质太棒,虽然戚暮每天都要练习近十个小时的琴,但是那优美动听的琴声却从未传出过房间,连一点点的琴弦波动声都无法听见。
·就如同戚暮从来没有听到过,从隔壁房间传来过的钢琴声··戚暮将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练琴房里,这个时候的他一点都不知道,就在他埋头练习自己的小提琴时,就在那一墙之隔的地方,有个男人大大方方、堂而皇之地将一架九尺的斯坦威九尺大钢琴摆放在落地窗前,手指跳跃似的弹奏着。
高雅的黑色斯坦威能够吟唱出最美丽的音符,将那一首首曲子或是悲沉、或是庄重地表现出来·相比于戚暮的勤奋,某个男人简直已经是懒到不可救药,他每天只会随意地弹上几首曲子,更多时候还是躺在阳台上柔软的大沙发上,看似随意地翻翻琴谱。
闵琛看的琴谱与戚暮的自然不同,他看的是指挥用的总谱·一般都是大总谱,只有用a3纸才能打印下来,上面详细地写下了所有弦乐器、木管乐器、打击乐器和钢管乐器的谱子。
每个指挥家都有不同的音乐风格,与之相似的是,他们看谱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就像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艾伯克·多伦萨先生,他的总谱永远都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自己的各种笔记,经常被学院派的老师们当作范本,给自己的学生介绍。
而在学院派的老师教导指挥系学生时,每当他们提到闵琛或者奥斯顿·柏特莱姆这个名字时,永远都是一脸难以启齿的表情··因为……·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这个男人他的总谱永远都是一·片·空·白·无论是短篇的奏鸣曲,还是长篇的交响诗,管它是两三页,还是十几二十三十页,闵琛的谱子永远都干干净净、洁白光滑,看上去好像是刚刚从印刷厂里拿出来的模版似的。
丹尼尔以前也曾经好奇地问过闵琛,你从来不写一个字,乐团里之前的演出错误都能记得吗答案自然是肯定的··柏爱就是再过于优秀卓越,在排练一首新曲子的时候也会发生很多跌撞摩擦。
如果是多伦萨先生,自然会将这些错误与需要磨合的地方记录下来,而按照闵琛的说法那就是:“听一遍不就记住了”·你看,在气死人这方面,闵琛从来不甘落于人后。
大概就是因为一个邻居“太懒”,一个邻居太勤奋,这两个人就算每天都有练习,却从来没有听到过对方的琴声··闵琛就算拥有再好的音感和耳力,也绝对听不到无法传过来的声音。
而戚暮就算是再拥有绝对音感,也不可能听到邻居每天就弹奏几十分钟的琴声——谁让他那个时候也在琴房练琴呢·所以说,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真是越来越少了啊·你说说就隔了一堵墙,咱们串个门、聊聊天,这可多好。
但是这两人硬是“同居”了一个月,还不知道:自己有个邻居·……·夜色低垂,朦胧黯淡的月色被绚烂耀眼的灯光遮挡住,渐渐藏在了浓云背后。
26层的高度再加上隔音效果极好的落地玻璃,外界的城市噪音被完全地阻拦住,没有传入这房间中··戚暮用白色的毛巾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将头发上的水分擦干,他一边走到了电脑前,轻轻输入了一个网址。
下一秒,一个黑白色主题的网页便跳出在他的眼前··戚暮怔然地看着那网页背景上俊美优雅的男人许久,最后无奈地低笑自语道:“这个月的主题……是他啊”·这个网站叫做“一条蓝色多瑙河”,总部设在了奥地利,是欧洲最为正式的古典音乐论坛之一,里面聚集了不少欧洲音乐圈的专业人士,据说就连艾伯克·多伦萨先生都拥有这里的帐号。
每个月这个论坛都会改一次主题,在网页背景、页面布置上使用该主题元素·戚暮记得在他上一次登录时,网站的主题似乎是穆索尔斯基的《荒山之夜》,没想到这一次登录的时候,却已经换成了闵琛。
将人物作为论坛主题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但是戚暮有记忆的十年来,也就发生过不到五次,而闵琛的话……应该是继那次“柏特莱姆之夜”后,第二次上榜了吧。
戚暮笑了笑没有再多想,他直接登录进自己的帐号,开始正式浏览·大部分的内容无非就是几大世界级乐团在哪儿进行了演出,一些知名的音乐家即将开始自己的独奏音乐会,除此之外好像也没什么太多的新闻了。
戚暮想了想,在搜索框里输入了“罗遇森”三个字··跳出来的链接并不多,倒是排行第一的那个让他稍稍一愣,点进去看了看··青年清秀俊挺的眉头微微蹙起,他看着那帖子里的回复,浅色的瞳孔里闪过一丝疑惑,呢喃道:“罗遇森……混得很惨”·戚暮可记得当初在那间他最后闭眼的休息室里,罗遇森曾经直言不讳地表明“你是挡了别人的道”。
这个“别人”既然能够请得动罗遇森来对他下药,那自然是个不简单的人,但是戚暮没想到,在这件事之后罗遇森竟然没有从他那儿得到一点好处··真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看着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的英文,戚暮紧皱着的眉头渐渐舒展开·他叹了一声气,转首看向了窗外那被城市灯光照亮的漫天红光··“虽然你混得不好,可是你以为……这就够了吗”·死亡之下的仇恨,永远不可能被任何东西所左右。
戚暮永远都记得在临死前最后一刻,那整个人都仿佛被放在烈火上炙烤一般的绝望感·他很想爬到门前,全身却早已没了力气,连手指甲都被爬断,传来钻心的苦楚。
可是那疼痛和死亡相比,已经差得太多··罗遇森最后丢下的那个庆幸的眼神,戚暮这辈子也遗忘不掉,他想要看的绝对不是这个人渣在维也纳上不上、下不下地混着,而是真正的——·滚出维也纳··第二十九章··自《音乐殿堂》、《音乐之声》等多家知名古典音乐媒体报道了谭老组织的那场小型音乐会后,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但是这场音乐会的热潮却始终没有散去。
就业内专业人士而言,他们对这场音乐会的评价颇高·原本音乐会邀请演奏的大多便是华夏有名的音乐家,他们也没有发生临时状况、全部成功演出,因此从可欣赏角度来说,这场音乐会确实算得上今年最为出彩的演出之一。
而且另一方面,还出现了一名“陌生名字”的年轻人,在音乐会上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戚暮这个名字其实他们都还能从遥远的记忆里翻出来,但是毕竟是接近十年没有在大众面前出现过了,突然这么光芒四射地归来,让他们也只能齐齐感慨一句:“真是青年才俊啊”·而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古典音乐原本就是个听上去十分高雅的东西。
当别人都在听勺子兄弟的小梨子时,他们问你在听什么,你若无其事地回答上一句“听什么我在听巴拉基列夫的《伊斯拉美》啊”··瞧瞧,这逼格是不是一下子就上来了·尤其是这个演奏出唯美小提琴声的人……他·还·是·个·帅·哥·那叠加效果简直就是惊天地泣鬼神,让所有对古典音乐不甚了解、或者了解皮毛的人,彻彻底底地沦陷,只得高呼一句男神。
于是,在戚暮不知道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业内、非业内的乐迷喜欢上了他的琴声和……脸·而此时此刻,戚暮也永远不会想到,有不少小姑娘因为他的原因而买了b市交响乐团巡演的专辑,听着那雄浑磅礴的古典乐,纷纷高呼:“教练,我想学小提琴”·漂亮得不像实力派——这是不少乐迷对戚暮的评价,同样也是《音乐之声》的编辑李玫对戚暮的看法。
当她看到那个在郑未乔身后进入编辑室的青年时,李玫恍然间觉得自己仿佛成为了一个时尚杂志编辑,亲眼见着了某位t台模特进场··“李姐,这就是小七,今天真是要辛苦你们了”一边说着,郑未乔一边将手里的盒装小蛋糕分给四周的人,道:“听说今天是由李姐你进行专访啊,我就在一边等着好了。”
《音乐之声》是华夏一流的古典音乐杂志之一,虽然比业内前辈《音乐殿堂》稍稍差了一些,但在华夏已经是拥有不轻话语权的专业杂志·一般而言他们所进行专访的人选除了业内前辈,比如谭老、杜胜外,就只有获得某项大奖的音乐家了。
毕竟是古典音乐类的杂志,《音乐之声》虽然是业内佼佼者,但是相比于一些新闻报刊来说,确实是销量平平·但是令他们惊讶的是,半个月前他们的那期杂志竟然销量翻了一番·经过高层会议,陡增的销量大家普遍认为可能与谭老的那场音乐会有关,尤其可能……与那个在封面上露了点脸的青年有关。
于是就有了眼前这一幕:《音乐之声》通过郑未乔邀请戚暮进行专访··李玫今年三十好几,早已过了花痴的年纪,但她还是忍不住地多看了那个俊秀漂亮的青年好几眼。
她大概是明白了,为什么这个年轻人能够让他们的杂志销量翻倍·“小郑你别太客气了啊你们能来我才要谢谢你呢诶小陈,你快带着人去化点妆,等会儿要拍照呢”·戚暮礼节十足地跟着那名叫小陈的年轻人先行离开,接着便是忙个不停地采访、摄像。
以前戚暮在巴黎参加蒂博小提琴国际比赛时,虽然只是获得了第二名的成绩,却也得到了不少采访的机会·所以同样流程的事情,他做得周到细致,一点都没让郑未乔操心。
等到一个多小时的采访结束后,戚暮有礼貌地与编辑室里的所有人笑着道别,一向高冷的《音乐之声》编辑们还愣愣地没有回过神来,更有甚者还拿着手机仍旧在拍照,讪讪地自言自语道:“……这就走了我还没拍几张照呢我正和在娱乐杂志当编辑的老同学说我们古典音乐界也是有帅哥的,这照片还没发呢,人怎么就走了”·编辑室里传来一阵哀嚎声。
耳力顶尖的戚暮听着那叫喊的声音,无奈地勾唇一笑,还没再多想,便听郑未乔感慨万分地说道:“唉小七啊,没想到你今天表现这么好,这才一个多小时……咱们就结束了我还以为你不大熟悉这种地方,要和大家打好关系才特意买了黑天鹅的蛋糕……”·郑未乔说着说着就没了声音,戚暮正诧异地转首向他看去,只见他惋惜地摇摇头,推了推鼻梁上的银丝镜架,叹气道:“唉,早知道你和大家能相处得这么好……我就不浪费这个钱了啊”·戚暮:“……”·戚暮真是不知道是哭是笑,但他还是非常感谢郑未乔给自己带来这次机会的。
虽然是《音乐之声》主动邀请自己,可毕竟是郑未乔花时间精力来打通关系、安排妥当,这让他非常感激··“郑哥,我真的很感谢你这段日子帮我这么多·”·戚暮这话一落地,郑未乔倏地一愣,他有些诧异地转头看向戚暮。
只见在停车场较为昏暗的光线下,青年正微笑着望着他,好看的面容也稍稍因黯淡的光线而看不清晰·只听戚暮笑着说道:“这段时间你挺忙的,要不下个月你带着嫂子一起来我的公寓吧,我做点菜大家尝尝。”
戚暮不是那种矫情的人,他自然知道郑未乔不会希望自己拒绝他的好意,更不会要他刻意地感谢,于是他便换了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谢意··不出戚暮所料,听了这话,郑未乔脸上紧绷着的神情一下子舒缓许多。
他按着车钥匙开了汽车自动锁,等到两人上车后,他一边给自己系着安全带,一边道:“小七你还真是长大了啊,刚开始听你说什么感谢我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又要送我什么东西了呢。”
戚暮闻言真是哭笑不得··他自然知道郑未乔指的是当年他为原主介绍了几份工作后,原主一时兴起,直接将那把仿制的斯式琴扔给了他,还美名其曰:这是你给我介绍工作的谢礼,余款就不用还了啊。
戚暮都能想到,当时的郑未乔肯定气得是脑袋冒烟·他的好心好意在原主的眼中还需要用金钱来衡量,这任谁都会觉得心寒吧··郑未乔一边发动着车子,一边抬首看向前方,说:“请我和你嫂子吃饭可以,不过小七啊,你得换个时间了。
下个月的话你可能没有时间,等到过年的时候你可以来我家吃饭,你嫂子亲自给你下厨·”·戚暮正低头将安全带扣上,忽然听到这话,他讶异地抬首看向郑未乔,问道:“下个月我没有时间郑哥,怎么我有没有时间倒是你先知道了”语气间带着一丝笑意,戚暮姣好的眸子也笑弯。
郑未乔语气肯定地说:“我当然知道你没时间了啊,因为我马上就要告诉你……港城下个月将会有一场盛大的古典音乐节,一共开展两周的时间,纽约爱乐乐团、蒙特利尔交响乐团、盐湖城交响乐团等等,好几个世界著名乐团都会去呢。”
郑未乔的话让戚暮惊讶地瞪大了双眸,只听郑未乔还在继续说着:“除了这些知名乐团外,乌克兰的著名钢琴家斯威特·谢里、美国的小提琴大师克劳德·波特,还有不少优秀的古典音乐大师会到场。
我是得陪你嫂子在b市、不能过去了,但是你倒是可以去一趟·”·这些名字,让戚暮的神情越来越惊讶,到最后他已经到了惊喜的程度,忍不住问道:“竟然还有这样一个音乐节我之前都没有听说过啊”·郑未乔也是笑着说道:“好像据说是宣传那边出了点问题,要等到几天后才准备进行大规模的宣传的。
我有一个朋友就在港城,所以就知道了·虽然我不能陪你去了,但是怎么样,小七,你去吗”·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戚暮自然是非去不可了。
自从重生以后,他还从没参加过这样规模的盛会·纽约爱乐乐团、蒙特利尔交响乐团……这些都是不亚于维也纳交响乐团的世界一流乐团,还有斯威特·谢里、克劳德·波特,这些人都是音乐界里的大师级人物。
于是,一路上郑未乔一直在给戚暮讲述音乐节的事情,等看着戚暮进了公寓大楼后,郑未乔才打算开车离开·他低下头扭了扭钥匙,余光里似乎突然瞥见了一个熟悉的影子,但是等郑未乔抬头时,他面前的小路上已经空无一人。
郑未乔愣了半晌,然后笑着自言自语道:“奇怪了,刚才居然眼花了看到闵琛了还真是眼花了啊·”说着,郑未乔开车便驶离了小区。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就在距离他的车子不过三米的地方,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正面无表情地低着头与一只肥肥的中华田园喵对视着·那是大眼瞪小眼,两者谁都不肯让步一下。
闵琛就这么低着头与这只挡道的喵大爷对视,就是懒得伸腿往旁边多走一步,放任着五六米宽的道路不肯让步··而此时,戚暮正巧进了大楼的电梯,他刚才因为音乐节而激动兴奋的心情还没有平息,白皙的脸上也带着一丝欣喜。
就在电梯门从两边缓缓拉上的时候,在那狭小的缝隙里,戚暮似乎看到了某个熟悉的身影··他怔然一呆,等到电梯往上行驶了几层楼后,戚暮才无奈地笑道:“居然看错人了……怎么可能是……闵琛呢”·打脸这种事,一向来得很快。
不过一周的时间,就在戚暮埋头给自己收拾准备去港城的行李时,叮咚叮咚的门铃声让他感到了一丝诧异,然后很快地站起身,艰难地穿过行李森林到了门前,“吱呀”一声拉开大门。
在四目对视的那一刻,两个人都是齐齐怔住··戚暮缓缓地睁大双眼,简直是用一种看待外星人的眼神来看门外这个冷峻淡漠的男人,他毫不掩饰自己打探的目光,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将这个突然造访的不速之客给打量了遍,最后终于不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是·闵·琛·而门外,这个一向淡漠的男人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红了耳根,但是表面上却依旧冷这一张俊脸,用平淡无奇的语气,低声启唇:“你怕……虫子吗”·那声音依旧磁性醇厚,那神色依旧淡定沉着,但是这说出来的话——·却像是隔了一个次元的不和谐·戚暮:“……”··第三十章··进入隔壁的房间前,戚暮已经做好了十足的准备。
他深吸了一口气轻轻吐出,但是刚踏入这片属于邻居的领土时,还是忍不住为这里和自己房间的差别而怔了一瞬··这里完全是一派后现代主义的简约设计,入目之处几乎只有黑白两色的对比,硕大的落地窗间透过澄澈和煦的阳光,窗明几净,给人一种干净舒适的感觉。
最重要的是……·比自己的房间大了至少有四五倍吧·心里飞快地闪过这个念头,戚暮赶紧摇摇头将其逐出去·他四处打量了一会儿却仍旧没找着那只万恶的虫子,只得无奈地回首看向闵琛,视线却在触碰到对方的那一瞬间僵滞住。
戚暮:“……”·你站那么远干什么,只是个虫子又不是头狮子·只见闵琛敛着眸子,整个人都站在大门外不肯进内一步,见戚暮向自己看来,他立即伸手指了沙发的方向,声音低沉道:“那儿,黑色的,虫子。”
戚暮点点头,抬步向那地方走去,他四处找了半天,最终才在沙发脚的一旁找到了一只……大概肖拇·指·甲·大·小的黑虫子·戚暮面无表情地从一旁抽了张面巾纸就将那虫子给抓住了,他下意识地想要扔进一边的垃圾桶里,却突然意识到这种“生化武器”还是放进自己的屋子里比较好,于是便抬步走人。
戚暮手中捏着一团皱皱的面巾纸,步伐从容地走到了大门口处·此时此刻,只见那个高大挺拔的男人依旧一步不差地站在门后,死活不肯往前一步,见着戚暮出来了,闵琛微微蹙了眉头,问道:“已经……没有了吗”语气淡定沉着,似乎松了一口气。
明明一开始见着对方的时候还是十分惊讶的,但是经过了这场“生擒生化武器”的战役,戚暮对于这个男人的那丝敬仰——至少在这一刻——已经荡然无存。
只见小七轻轻颔首,道:“嗯,就在这呢,应该还没死,我带回去扔了吧·”一边说着,戚暮一边将手往前一递,纸团眨眼间就到了闵琛面前··冷峻的凤眸倏地睁大,闵琛瞬间往后退了半步,不自然地别开脸去:“嗯……扔掉。”
戚暮:“……”·忍住笑意可是没那么容易的,戚暮抿着嘴一直忍着那快要冲破喉咙的笑声,但是耸动的肩膀却完全掩藏不住,他只得加快步伐赶紧往自己的房间里走。
闵琛:“……”·亲眼见着那小纸团被抓成一个卷扔进了垃圾桶里后,闵琛才重重地舒了一口气,浑身紧绷着的肌肉也一下子松开·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眼前的青年似乎刚刚正在收拾东西。
俊挺的眉头稍稍蹙起,思索了半晌,闵琛语气看似随意地问道:“你在收拾东西是要外出吗”·明明刚刚才知道自己的邻居是谁,但是经过那样……搞笑的事件后,就算是戚暮都无法对这个男人再起一点疏远感了。
于是这场小意外恰恰成为了打开邻居之间交流纽带的关键,戚暮一边低头收拾东西,一边轻轻点头··“嗯是,我今天晚上的飞机要去港城·”话刚说完,戚暮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他放下了手中要整理进行李箱的东西,似乎这才意识到眼前也算是个客人了,“下个星期在港城会有一场音乐节,我提前过去,之后想参加来着。”
·一边说着,戚暮赶紧将手里头的事务都放下,倒了一杯水放在茶几上,又笑着说道:“闵先生,没想到在这能见着你,真是让我感到意外·”·也不能怪人家小七疏忽了,让你突然看见偶像到你家敲门、顺便请你帮忙抓一只肖拇·指·甲·大·小的虫子,你也会瞬间蒙神,完全不懂发生什么事了。
闵琛微微颔首,端起那茶水喝了一口,发现竟然还是柠檬水后,不由为这个青年较高的生活质量而赞许地点头··嗯,他的房子里永远都只有白水··闵琛抬眸,道:“我也不知道隔壁会是你。
你搬进来多久了”·毕竟有客人在场,戚暮便没有再收拾东西,而是坐在了闵琛对面的沙发上,也捧了一杯柠檬水,有礼貌地回答:“应该有一个多月了吧,这儿的环境很不错的,离乐团也近,所以我上个月才搬过来的。”
一抹幽光从那双狭长的眸子里闪过,闵琛不做声地“嗯”了一声,心里却在想:原来上次在街上碰见的时候,就已经住着了·戚暮的这间单身公寓虽然面积不够大,但是所有东西都摆放的井井有条,一些独特的小配件也给房间里增加了一点人气。
与隔壁邻居相比,这房间才更像是住人的,处处都收拾得整整齐齐··闵琛装作不经意地四处打量了一会儿,问道:“下个月……港城有个音乐节”·戚暮笑着点头,说:“嗯,是有一场比较盛大的音乐节了,听说纽约爱乐乐团、盐湖城交响乐团都会去,还有像斯威特·谢里、克劳德·波特,这些大师也都会到场。”
听到这,闵琛忽然挑起一眉,起了些兴趣来:“纽爱也去”·“嗯,这几天宣传已经做起来了,我记得纽爱好像是在第二周开始的时候会进行一场演出的。”
青年修长白皙的手指在透明的玻璃壁上敲打着,他抬眸思索了会儿,道:“这音乐节一共只持续两周,所以我想提前去熟悉一下地方,所以才会订下今晚的飞机。”
安静的房间里,是两人交谈的声音在不断地响起·戚暮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个男人这么好说话,一点架子都没有,和他交谈起来就好像是一个熟悉的朋友一般,永远都让你不会缺少话题。
等到说了一段时间后,闵琛似乎站起身打算离开了,戚暮便也立即站起身送他离开·但是当闵琛刚刚走到餐桌旁时,他的步子陡然一顿,看向了那桌上被碗盘倒扣住的几盘菜。
俊美优雅的面容上仍旧没有一丝表情,闵琛转首看向戚暮,问道:“这是你亲手烧的菜吗”·戚暮闻言往桌上看了一眼,然后笑着转首看向闵琛,道:“是我烧……额……”·只见男人漆黑深邃的眸子仿佛是没有尽头的大海,就这样紧紧地盯着自己。
那眼神看似淡漠冷静,但是眼底眸中不言而喻的意味却让戚暮是哭笑不得··想了想,戚暮试探性地问道:“既然都说了这么久了,要不……在我家吃顿饭”·“好。”
答应得快速迅捷,完全不给戚暮一个反悔的机会··戚暮:“……”·一直等到这位大神“吃饱喝足”、满意离开后,戚暮关上了自家大门,终于是无奈地噗哧笑出声来。
“闵琛害怕虫子,括弧小拇指甲大小的”··“闵琛居然蹭吃蹭喝”··这种话,就算说出去,恐怕谁都不会相信的吧·嗯……连他自个儿现在都还有点不相信。
想了想,戚暮忍不住走到电脑前,打开了某个熟悉的论坛·只见那论坛网页背景上至今还挂着某个男人俊美沉着的照片,和刚才那个因为怕虫子而连门都不敢进的男人……形成了天壤之别般的对比·戚暮再也忍不住笑意,他勾起唇角发了一个帖子——·【如果突然有一天能和你的偶像同桌吃饭,你觉得那会是种什么感觉括弧要真的有可能一起吃饭的。
】发完帖子后戚暮便关了电脑没有再去关注了,他继续收拾着衣物,很快便将大大的行李箱收拾妥当·趁着天色还早,小七坐上了呼叫过来的电调车,呼啸一声就向b市机场而去。
等到要上飞机前,戚暮这才想起似乎自己刚才还在多瑙河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他用手机登录了上去一看,竟然发现这种帖子居然获得了几十条回复·【莫扎特大神早已故去,咱们就不多说了。
现存有可能吃饭的偶像嘛……多伦萨先生哈哈,那我肯定激动得要昏过去了】【哦我的上帝,我居然能和女神一起吃饭我吃饭的时候一定要放女神的钢琴曲当作背景音乐】……·这种类似的回答倒是多种多样,但是也有几个提到了那个让戚暮无比眼熟的名字。
【和闵神一起吃饭啊……这也太爽了吧上帝一定是和我开了个玩笑,我肯定要提前一周……不提前一个月去训练自己的餐桌礼仪】【柏特莱姆先生非常有贵族气质啊,我估计我这顿饭肯定吃了等于没吃,哈哈】戚暮忍不住地凝眸思忖了半晌,他怎么记得……他这顿饭吃得还是非常餍足的,好像没有一点没吃饱的感觉啊。
果然,想象害死人啊··谁能想到,那个在舞台上能够号令柏爱、气势磅礴的男人,居然会怕虫啊·戚暮深深地觉着,自己这辈子就指望着这个八卦活下去了。
而戚暮不知道的是,在隔了小半个b市的高级公寓顶层,某个怕虫的男人正淡漠着一张俊脸,身姿笔挺地站在光洁硕大的落地窗前·他的眼前是华夏首堵繁华喧闹的夜景,光彩朝华,霓虹灯闪,不夜城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闵琛拿着电话,低眸看向了脚下车水马龙般的街道···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你飞机起飞一个小时前突然让我去订票,我这哪儿订得到啊华夏又不是德国,我们也不好动用关系,只有明天的机票了,闵。”
丹尼尔垂头丧气的生气从电话里传出··男人微微蹙眉,最后也只得无奈地启唇:“嗯,好·”·丹尼尔想了会儿,问道:“你要去港城做什么哦对了,港城最近有个音乐节啊,你是想去看看吗不对啊,你这种自闭症患儿以前可从来不喜欢去这种热闹的地方……”·谁料丹尼尔的话音刚落,闵琛便危险地眯了眸子,语气也陡然一降:“你知道有个音乐节”·丹尼尔下意识地回答:“当然知道啊,克多里就收到了邀请呢,我当然知道了啊。
不过人家可没邀请你,哈哈·”·克多里·门萨是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在全球拥有极高的声誉·很多音乐节都会邀请这些大师来进行演出,所以克多里收到邀请函,这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丹尼尔的笑声还在继续:“你又没人家克多里随和,所以别人当然不想邀请你了啊·再说了,让你去音乐节上表演钢琴,你肯定不乐意啊·你都那么懒了,你自个儿说说看,你上次进行钢琴演出是不是去年的事情了”·闵琛没有理会丹尼尔刻意的调侃,他微微垂下眸子,问道:“那克多里去了吗”·丹尼尔道:“没有啊,乐团里最近你又不在,他要管事的,哪儿能去啊。”
说到一半,丹尼尔仿佛突然意识到什么,他猛然惊道:“等会儿闵,你问克多里去没去干什么你不会……你不会想去吧”·闵琛面无表情地颔首:“嗯。”
“……你有时间去参加音乐节,你不回来管管乐团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我跟你说,你……”·在电话那边的人即将暴走的一刹那,闵琛睿智果断地关闭了通话,房间里顿时又恢复到了往常的平静。
闵琛抬首看向城市里喧哗绚烂的繁闹景象,那光芒十分璀璨,但是照耀在这张深刻冷峻的面容上,却依旧显得清冷··“港城啊……”··第三十一章··港城面积很小,但是三面环海,属于热带的暖风从南海上徐徐吹入这座城市,将北半球冬季的严寒吹散。
黑夜暗云,晚风习习,美丽的维多利亚港上停泊着大大小小上千只船,交汇在这迷人的东方城市··当戚暮到达这座袖珍城市时,他俨然发现自己身上的大衣实在是太过累赘了。
等到他从机场换衣间里出来时,已经只穿上了一件薄薄的白色长衣··戚暮订的酒店是在距离港城市中心有一段距离的大屿岛,他乘着出租车很快到了酒店后,便将自己的东西放下,简单地收拾、梳洗了一番后,来到港城的第一个夜晚便平静地度过了。
以前和维也纳交响乐团一起进行全球巡演的时候,戚暮曾经来到过港城·这座不夜城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惜的是由于行程仓促,他始终没有机会多游历一番。
因此,这第二次来到港城的时候,戚暮一大早就起了床,他梳洗结束后便打算出门游玩一番··俊秀昳丽的青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t恤,将白色的长外套随意地扎在腰间,这种青春靓丽的搭配特别适合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所以在戚暮出门的时候,他隔壁房间刚准备进屋的客人也情不自禁地拉下墨镜,沉默地看了他好久。
戚暮将门卡直接放入了自己的口袋里,他刚一转身,就看见了那个在一旁不知道盯了自己多久的男人··戚暮:“……”·闵琛:“……”·戚暮下意识地赶紧转头看向自己的房间大门,确定这里真真实实不是b市的公寓后,才终于相信了——闵琛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又出现在了他屋子隔壁的事实·头上的黑白棒球帽遮挡住了青年的上半张面容,也有效地缓解了部分尴尬。
戚暮左右思索了半晌,最后才笑着开口问道:“闵……先生,你也来港城了是来游玩的吗”·“嗯,参加音乐节。”
戚暮:“……”·居然回答的这么直接·似乎察觉到了戚暮的尴尬,闵琛深邃的眸子里藏起了一抹笑意,他状若无事地说:“没想到又和你订在了同一家酒店,真巧啊。”
这话闵琛是真的没有说谎,他并没有刻意让丹尼尔去做些什么事,只是希望自己不要住在繁闹的市中心,往偏一点的地方都没有问题·于是,在闵琛不知情的情况下,丹尼尔便订下了这间位于大屿岛的酒店,同时……也住在了戚暮的隔壁。
闵琛看到戚暮的时候是真的非常惊讶了,但是戚暮……可不这么认为··让你昨天中午才一起吃过饭的人,第二天早上隔了上千公里再次出现在你房间隔壁,这任谁都会觉着……那个词怎么说来着跟踪狂·戚暮的脑子里飞速的闪过这个词,然后他下意识地摇摇头,将这种莫名其妙的念头抛去。
闵琛怎么可能是跟踪狂呢嗯,肯定是想多了,肯定是··“没想到你也住在这儿啊,但是音乐节是在下个星期才正式开始呢,闵先生……是打算再游玩一番吗”想了想,戚暮又客套地笑道:“我也正打算出去看看呢,要不我们一起吧”·一边说着,戚暮一边看向了闵琛手中拉着的小型行李箱。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诧异地挑起一眉,半晌,他轻轻颔首:“好,那就一起吧·”·戚暮:“……”·难道不应该是回答“我还要放行李,以后再一起吧”吗·无论过程是如何,结果就是从第一天在港城游玩以后,戚暮每一天都会跟隔壁邻居一起四处游玩。
有的时候是正巧地偶遇,有的时候是前一天晚上回屋前就说好了第二天的行程··总而言之,戚暮已经对“这段港城之旅似乎与这个男人分不开了”这件事实,真正认命了。
虽然心里是稍稍有点忐忑,但是真正和闵琛相处以后,戚暮却惊讶地发现自己以往对这个男人的认知似乎有些偏差··戚暮以前曾经去听过几场柏林爱乐乐团的音乐会,在那样金碧辉煌的音乐厅中,这个男人总是用不可比拟的气势将压住全场的躁动,将所有的音符都掌握在他一个人的手中。
就像郑未乔说过的一样,用《命运》作为结尾曲,这种事情当今世界恐怕也只有这个男人可以做到··但是就是这么一个理当高雅矜贵的男人,却能够跟着他一起,在铜锣湾拥挤的人流中穿行,在浅水湾温柔的海水中脱鞋下海,体验细细的海风吹拂过脸颊的触感。
如果说做这些事的时候,闵琛仍旧是一脸淡漠的表情,那么在音乐节开场前一天时,两个大男人在迪士尼乐园里游玩时发生的那件事,终于是彻彻底底地打破了戚暮对闵琛的固有看法。
迪士尼是全世界所有人无法破坏的童年梦想,戚暮小时候也曾经想过要去电视上提起的这个乐园,但是他的养父养母家境原本就只能算是一般,再特意去这样的地方,确实是有些高消费了。
·所以当来到了港城以后,戚暮最想要去的地方就是迪士尼··原本戚暮想着到这种地方的话,闵琛可能会不大乐意·但是令他意外的是,当他提出自己最后一天想要去迪士尼乐园的时候,那个俊美清雅的男人只是诧异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便点点头,道:“那明天一起去吧。”
“……”·在这样的地方,除了一些童话梦犹存的少女外,更多的都是带着孩子的家长·所以当两个挺拔清俊的男人并肩走在迪士尼钻石一样的小道上时,不少或是惊讶、或是惊艳的目光毫不犹豫地向这二人看来。
戚暮的皮肤一直很白,他用一顶黑白的棒球帽将自己的脸庞遮去,只露出饱满的唇·而闵琛似乎不怎么畏惧热带刺目的阳光,但是任这样一个戴着一副墨镜、写着一脸“生人勿近”的男人走在迪士尼的钻石小道上,真是让人怎么看怎么觉得怪异。
虽然一路上闵琛都没有表现出半点不适应,但是等到吃午饭的时候,戚暮还是忍不住问道:“闵琛……你确定,你下午还要继续逛下去吗”这几天的相处,戚暮感觉到最大的进步就是他已经可以直接称呼对方的名字了。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放下了手中的杯盏,微微蹙了眉头:“你下午不想逛了”·戚暮摇摇头:“我还想再逛一会儿,但我觉得……你好像不是很喜欢在这里逛”·谁料戚暮话音刚落,闵琛便抬了凤眸看向他,镇定从容地道:“不,我很喜欢。”
“……”·于是在下午的行程中,这个刚刚才说了“我很喜欢”的男人,仍旧淡漠着脸色,一副随意看看的模样,全然没有半点激动与喜悦。
戚暮见状真是哭笑不得··事情就发生在临近傍晚的时候,他们刚刚逛到小飞侠的主题区,还没再多走几步,便听到一个声音从广播里传出:“明天就是港城一年一度的海洋音乐节了,所有在今天来到小飞侠区的游客们都可以上台演奏一首曲子,小飞侠会给大家颁发礼物的哦”·戚暮诧异地往那个方向看去,他的视线还没跃过从从的人头,便听到一道结结巴巴的钢琴声忽然响起。
戚暮神色一怔,下意识地低声道:“柴可夫斯基的练习曲op.7”·低沉磁性的男声在他耳旁响起:“嗯,是这首·”闵琛的语气淡定冷静,等到两人剥开人群终于见着了那个正在弹奏的人时,都是齐齐愣住,顿了会儿,闵琛语气无奈地道:“难怪这么结巴,看上去大概不到5岁吧。”
只见在小飞侠的小舞台上,一个金头发蓝眼睛的小男孩正在努力地弹奏着,他的小指头才那么一点长,但是却能从头到尾把一首曲子给弹完,已经是非常不错了··等他演奏结束时,穿着小飞侠服装的工作人员给小朋友送上了一盒曲奇。
见着有礼物了,台下的小朋友们更是跃跃欲试,不一会儿就有几个小朋友得到了曲奇··眼见着上场的都是十岁以下的孩子,其他大人们都是笑着给他们鼓掌,等到大概第五个人的时候,才上去了一个看上去似乎有十多岁的小男生。
那黑头发的华裔小男生腼腆地在钢琴前坐下,才弹了第二个音,戚暮便倏地睁大双眼,惊讶地转头看向一旁的男人··只见在傍晚昏黄绚烂的晚霞下,闵琛漆黑幽深的眸子仿佛倒映了无尽的霞光,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台上那个正在认真演奏的男生,语气平淡地开口:“《d小调奏鸣曲》。”
话音刚落,闵琛便敛了眸子看向戚暮,唇角微勾:“才第二个音你就听出来了,很熟悉”·戚暮无奈地笑弯了眸子,点头道:“你的曲子我都听过,这首《d小调》是你十七岁的时候在伦敦首次演奏的。”
闻言,闵琛微微垂下眸子,装作不经意地凝视着戚暮,却只是轻轻地“嗯”了一声,便没有再多说··而舞台上,那个男生还在努力认真地弹奏着。
他的年龄看上去不过十四五岁,而这首《d小调奏鸣曲》虽然只是闵琛十七岁写下的曲子,但是难度却也不低,等那男生弹到快结束的时候,终于还是错了几个音,漏了几个节拍。
戚暮看着那男生红了眼眶的接过小飞侠的曲奇,清挺的眉头蹙起,叹气道:“这首曲子还是很难的,我看那个男生应该已经练习了有一段时间·虽然我不大懂钢琴,但是我想……他的错误大概不小吧,发现自己失误的时候都好像要哭了。”
这种专注努力的人,是戚暮最为欣赏的了·他们或许是天赋上差了一些,但是确实是很喜欢自己的乐器,才会这么努力地想要将其演奏好··戚暮看着那男生较为普通的穿着、有些发旧的球鞋,眉头微蹙:“可惜了,估计请不起好的老师……”·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戚暮的声音很低,只是在嗓子里低低的呢喃着。
但是这声音却直接地传入了一旁某个音感超强的男人耳中,闵琛垂眸看着戚暮一脸无奈的模样,薄唇勾起,低声问道:“你认为这个男生很不错”·戚暮轻轻颔首,一边转过头道:“嗯,至少他够努力,即使天赋够不上,也比许多人强很多。
只是可惜,他的天赋……和家境恐怕不足以支撑他拥有一个优秀的老师,进入一个很好的学院·”说着说着,戚暮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似乎想起了什么事。
而见着戚暮似乎深有体会的神情,闵琛微微勾唇,他伸手一下子就摘下了戚暮的棒球帽··戚暮惊讶地抬首问道:“你这是……”他的声音在看到对方的那一刹那停住,只见闵琛直接将那棒球帽戴在了自己的头上,再配上一副宽宽的墨镜,几乎遮挡住了他大半张脸。
戚暮惊讶地睁大双眼,似乎有些不明白对方是要做什么··只见闵琛将食指放在了唇前轻轻地“嘘”了一声,接着在戚暮惊骇的眼神下,迈步——·跨上了舞台··第三十二章··温暖湿润的海风从碧蓝的大海上吹拂进这座岛屿,吹入了迪士尼乐园的每一个角落。
小飞侠的梦想舞台附近,到处可见仿制动画场景的玩偶和山林水溪,将这个舞台点缀成童话般梦幻的乐园··而就在这个舞台的中央,此时正摆放着一架贝森朵芙的七尺三角钢琴,漆黑亮丽的顺滑琴面,黑白鲜明的漂亮琴键,这架钢琴就这样安静地屹立于舞台之中,却好像是立于舞台闪亮的聚光灯下。
·戚暮对钢琴并没有太深入的研究,这种乐器很贵,尤其是品质优越的钢琴更是贵到离谱,所以在那个年代,一般只有家境优渥的人才会去学习钢琴,而他小时候最多在初次学琴的琴行有见人弹奏过。
但是虽然以前对钢琴没有太深的研究,可音乐到了最终,始终是相通的·戚暮听过很多钢琴曲,包括了贝多芬、柴可夫斯基、维瓦尔第等人的多首交响乐,也有很多练习曲。
迪士尼乐园还是下了本钱的,给游客使用的都是七尺的贝森朵芙··但是,即使这样的钢琴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已经算是上品了,可是戚暮大概能猜测到,恐怕闵琛从小到大……还没弹过九尺以下的钢琴。
贝森朵芙已经是世界一流的钢琴品牌,但是戚暮曾经听维也纳交响乐团的人八卦着说过,柏特莱姆家的琴房里,据说放置了十几架施坦威的九尺大钢琴··而现在,这个男人正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弹奏。
戚暮不由地眯了眼,看向那个已经坐在黑色琴凳上的男人·只见在夕阳绚紫玫红的霞光下,男人的腰身挺得笔直,棒球帽和大大的墨镜遮挡住了他的大半张脸,让人看不清他的长相,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是齐齐惊住。
因为……放在钢琴键上的,是一双漂亮至极的手··那手指修长笔直,指节分明,在五指的指尖有一层薄薄的茧子,很明显是因为常年练琴而留下的。
这种好看与戚暮的手指不一样,闵琛的手和他的人一样,带着一种张扬霸道的力量,仿佛当他按上了这琴键上时,这架原本还有点叫嚣高贵的贝森朵芙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乖乖地等待着他弹奏。
就好像刚才上场的人只是小打小闹,而现在,真的要开始一场庄严隆重的音乐会了··正是这种控制住全局的气场,让在场其他人纷纷忘记了“场上这人已经是个成年男人、该不该与孩子们同场竞技”这个问题,他们都有些期待着整个人,将会演奏出什么样的曲子。
戚暮怔然地望着闵琛,透过那墨镜,他似乎感觉到闵琛的视线在自己身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便见对方忽然看向那眼眶红红的男生··闵琛薄唇微勾,看着那男生,低声问道:“听过……原版的《d小调》吗”·那男生先是呆呆地摇头,然后又立即点头:“听……听过,老师让我买了专辑,我听过。”
闵琛轻轻颔首,低叹一声:“有的东西光听是没有办法彻底理解的,《d小调》录得不好,没有录影像,有一些特殊的指法普通老师也不大清楚,以后这种曲子你就不用再学了。”
那男生倏地一愣,仿佛没有明白闵琛的话··而在舞台下,戚暮却恍然间明白了——这个男人到底要做什么·他居然是想……亲自指导这个男生·戚暮惊骇地睁大眸子,俊秀姣好的面容上全是不敢置信的神色。
没给他时间再多想,下一秒,磅礴如同惊涛拍岸的琴声便飞快地响起··钢琴正在颤抖,每一个琴键的按下都宛如巨浪冲击上了海滩,将岸上所有的事物席卷一空·戚暮的手指猛然握紧,他的目光紧紧地凝视在那个弹奏钢琴的男人身上。
拥有更好的音感和更高的耳力,就注定了,戚暮听到的比别人多得太多··闵琛的《d小调奏鸣曲》还有一个别名,叫做《黑夜海啸》··整首曲子都是极快的快板,虽然难度算不上闵琛所有曲目中最顶尖的那一类,但是其所表达的感情却十分充沛。
那是一种在黑夜的大海里,独自一人迎击海啸的磅礴力量··曾经有人在演奏《d小调》之前开玩笑地说过:明明这首曲子的难度并没有那么大,但是每次演奏完却总觉得手指有些酸胀。
这是戚暮第一次亲耳听到《d小调》的主人来亲自演绎它,快到让人心潮澎湃的琴声,每一个音符的力度都强到让人快要窒息,伴随着越来越激昂的旋律,那种快要被海啸击倒、又在最后一刻爬起来的力量,真是让人觉得胆战心惊。
刚才那个男生演绎的《d小调》与闵琛现在的这首,就仿佛完全是两首曲子·如果说前者是孩童在池塘里玩耍,那么后者就是在汹涌可怕的海啸中疾行。
闵琛的手指快到已经快成为虚影,但是他的身姿却依旧如刚坐上琴凳时一般淡定优雅,那种刻在骨子里的矜贵完全不因手指间的旋律而更改,只有偶尔跃动的身躯能够显示出这个男人似乎也沉浸在音乐的殿堂里无法自拔了。
但是……真的就无法自拔了吗·完全没有·当全曲演奏到最后那段极快的快板时,戚暮突然听到了某个转音,他猛然一愣,惊诧地看向闵琛。
只见后者仍旧沉稳冷静地弹奏着,但是那已然改变的旋律却让戚暮不大理解地蹙起了眉头··这首曲子从刚才那个转音开始,已经不再是《d小调奏鸣曲》了·闵琛将这首曲子的最后一部分全部改编,似乎一直在重复着某一段旋律,而且……速度越来越慢,越来越慢,慢到几乎能让任何人都看清他的指法。
戚暮突然明白了·他是临时改编了这首曲子,为的就是让站在一边的男生看清楚他到底是怎样演奏的·只见闵琛将那指法重复了大约三四遍后,才猛然一转,用一道漂亮的滑音,猛地又将曲子带回了原来的旋律上。
对于其他在场听众而言,他们只觉得闵琛刚才演奏那一段太过于平缓,似乎难度不高··但是戚暮却知道,能够将一首曲子在短时间内改编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并且衔接得如此顺畅,这才是真正的大师·戚暮只感觉自己的心脏随着那再次激烈起来的琴声而扑通跳动着,当最后一个尾音华丽地结尾后,戚暮用力地鼓着掌,忍不住地高喊:“bravo”·场下其他人这才如梦方醒地一起鼓掌。
“诶这大人和小孩弹得就是不一样啊,还挺好听的·”·“可不是嘛,我家这小子估计像这人这么大的时候,也能弹这么好听吧·”·“爸爸,我长大弹得肯定要比他更好”·“好好好,我家宝贝肯定弹得比他更好”·……·所以说到底什么叫做班门弄斧,这要是让这对父子知道了现在正在他们面前演奏的人是谁后,恐怕他们就要悔不该当初了。
世界上的钢琴天才有不少,可是闵琛只有一个··世界上能够作曲的大师不少,可能够在短时间内把一首曲子改得如此天衣无缝的,却寥寥无几··这种看似热烈的掌声对于闵琛来说其实早就习以为常,他转首看向了一旁呆愣在原地的男生,声音平缓地问道:“看清楚了”·那男生这才大梦刚醒,不停地点头。
闵琛只是稍稍颔首,接着便低声在男生的耳边似乎又说了一句什么,然后抬步就走下了舞台·那个捧着一大堆曲奇的小飞侠还呆傻地没有动作,闵琛不给他一点反应的时间,直接拉着戚暮就走。
等到小飞侠终于想起来要赶紧将曲奇当作礼物送上去的时候,闵琛和戚暮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了拥挤的人群中,再也找不到一点踪迹··如果不是刚才那首气势雄浑、大气磅礴的《黑夜海啸》还在所有人的耳边回荡,恐怕他们都要怀疑刚才是不是真的存在这样一个弹钢琴的人,还是一切都只是他们的想象了。
闵琛刚下了舞台,二话不说地拉着戚暮就走,他的动作实在太快,戚暮一时还没有回过神·等到两人走离了小飞侠的梦幻舞台后,戚暮才渐渐回过神来,他下意识地看向对方拉着手腕的地方,不动声色地挣脱开。
闵琛为他的动作稍稍一愣,却没有多说什么··两人此时已经走到了一座小桥上,木头小桥简单可爱,看上去和迪士尼乐园的整体梦幻风格十分搭配·仿佛是刚才走累了,戚暮轻轻靠在桥座上休息着,忽然便感觉到眼前一暗,脑袋上又多了一顶帽子。
他抬首看去,只见那个冷峻优雅的男人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薄唇微勾:“走累了”·戚暮扶正了自己的帽子,此时此刻他再去看对方,心里的感觉真是十分怪异。
闵琛出身很好,自小受到的便是优良一流的教育,他本以为这样的人都会有一种刻在骨子里的傲慢,就像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首席贾思科··明明长得又黑又丑又胖,但是整天却用鼻子看人,说话时好像对你挺礼貌的,其实连余光都懒得扔给你一个。
但是这些天的相处下来,尤其是今天发生的这一切,让戚暮恍然间明白:真正的绅士永远不会低看任何人,他们优雅高贵,并乐于助人··而当这所有的想法最后汇聚成一点,那就是——·“你真是个好人啊,闵琛”·莫名其妙被发了好人卡的闵琛:“……”·仿佛没有察觉到男人古怪的脸色,戚暮自顾自地点点头,目光放远,看向了小溪远处的地方。
那里树林丛生,许多枝杈将尽头的景色都遮挡住,谁也看不清到底是什么样的场景··戚暮叹了声气,道:“我以前在维也纳演奏的时候,曾经见过一些人,他们认为……没有背景、没有天赋,光凭努力是永远不可能走得很远的。”
戚暮这话半真半假,首先原主确实有在维也纳进行过演奏,但是这些感想,却全是他自己的·他又继续说道:“那时候我就在想,天赋固然重要,这我承认。
但是家世……永远不会是决定一切的东西·”·青年的声音惆怅悠远,仿佛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这让闵琛不由多看了他几眼,只见戚暮微微垂眸,神色间是一片失落的模样,连一点笑容都挤不出来。
说到这,戚暮仿佛突然间想起了什么,他低声笑了出来,道:“我怎么和你说这个了,今天你会去帮助那个男生,我真有点惊讶·我没想到你会去帮他·”·闵琛垂下眸子,目光深邃,道:“他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戚暮忽然一愣,下意识地问道:“一个人”·闵琛点点头,道:“一个已经去世的人·”·完全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答案,戚暮自觉有些失言,“抱歉,我没想到这样。”
闵琛却是摇摇头,他也抬眸看向了那片林木繁茂的地方,声音磁性低沉,低声说道:“那个人没有什么家世,天赋比刚才那个人高上许多,但是我相信,绝对比那个男生更勤奋。
他也很棒,可惜在最后一次演出的时候出了意外去世了·”·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听着这话,戚暮的心里陡然起了一种异样的熟悉感,但是他怎么想却也没想出一点头绪。
只听闵琛继续道:“在我的心中,他是一个出色的音乐家,他有这个潜力可以达到更高的层次·”·深秋的夕阳渐渐地落入地平线下,等到九点多的焰火晚会结束、一直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后,戚暮都没有想明白……·现在的世界乐坛里,还有这么一个人物·很勤奋,没家世,天赋和音乐水平能够得到闵琛的表扬·这样的人……真的存在吗·戚暮思索了半天都不得其解,等到月上中天时,戚暮房间里的灯光已然全部熄灭。
而在他的隔壁,那片化解不开的黑暗里,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却站在床前,遥望着维多利亚港迷人的夜景,凤眸微眯··“之前你让我再查查看罗遇森……我查过了,似乎有人刻意让他在维也纳交响乐团吃瘪,给他使绊子。
具体是谁我还没查清楚,不过你如果感兴趣,贾思科·布朗主办了一场小提琴音乐会,有邀请你·哦对了,贾思科就是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首席·”·电话里是丹尼尔不停翻看资料的声音,而电话这一头,闵琛却凝了眸子,低声道:“我不急,你慢慢查。”
丹尼尔“嗯”了一声,最后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说道:“哦还有,你去参加那个什么音乐节没有关系,但没事别暴露身份啊,我可不想给你擦屁股。”
“嗯·”·浓郁的夜色里,男人醇厚的声音被厚厚的隔音玻璃阻挡住,再也其他人能够听到··闵琛抬眸看向那被城市的霓虹灯照亮如白昼的夜空,恍然间就想起了隔壁房间的青年回酒店时,一路上好奇思索的表情。
一个已经去世的人……·一个很有天赋的人……·“其实,你也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人啊……”··第三十三章··戚暮为期不过三四天的港城之旅在迪士尼的最后一夜结束后,正式划下了句号。
等到第二日一清早他被闹钟吵醒的时候,戚暮的第一反应便是——·港城一年一度的海洋音乐节终于开始了··海洋音乐节是港城特有的古典音乐节,与英国的爱丁堡音乐节相似,都是属于开放性很强的露天音乐节。
事实上,露天,并不意味着完全暴露于天空之下,在海洋音乐节的场地里也有不少专业的音乐厅,供大型乐团进行公开演奏··但是在这个音乐节里,无论是咖啡厅、糖果店,还是广场上、餐馆里,只要你能找到表演的地方,你都可以随意地进行演奏。
所以在这样的音乐节上,经常会出现许多非专业的乐手,他们带着自己的乐器、表演着自己的音乐,获得大家的认同··戚暮原本……也带上了他自己的小提琴。
不同于很多华夏人的羞涩内敛,戚暮一直在欧洲长大,自小也性格开放,带上乐器在这样的公开场合表演一下是很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到了这一天,他却还是有些犹豫了。
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他真的要在那个男人的面前演奏么……·昨晚回酒店的时候,戚暮满脑子都在思考着业内什么时候存在那样一个有天赋又够勤奋的已故音乐家,所以脑子里晕晕乎乎的,都没多少清醒的意识。
于是当闵琛表明明天再一起去参加音乐节的时候,他下意识地就点头同意了,而没有否决一下··和闵琛一起参加音乐节,这意味着……他要是想进行露天表演,就得让对方站在一旁看着了。
他独自一人将琴盒放在路边,肆情地演奏自己的音乐,而……闵琛就在一旁站着听··——这种画面怎么想怎么觉得有种莫名的诡异感··于是一咬牙,戚暮暗自决定不带小提琴走了。
不过多时,门铃便响了,戚暮拿了东西打开门,便见到隔壁屋的邻居正垂着眸子,诧异地看着他··闵琛微微抬眸:“你不带琴去”·戚暮:“……不方便,就不带了吧。”
说着,戚暮顺手关了门,他想了想,客套地回问了一句:“对了,你也不打算进行露天表演”这话还没说完,戚暮就后悔了··果不其然,只见闵琛脚下的步子一顿,良久,才语气淡定地说道:“我扛不动。”
戚暮:“……”·可不是扛不动吗,一架九尺的大钢琴,怎么着也得上千斤了,别说一个人,就是十个人都抬不动··闵琛今天刻意多戴了一顶黑色的天鹅绒硬礼貌,帽檐很宽,几乎将他的上半张脸都遮挡住了,明明还可以露出的一双眸子也用墨镜挡住,整个人都遮得严严实实的,似乎恨不得直接拿张面具戴上去算了。
他的这番衣着让戚暮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闵琛似乎察觉到了他惊讶的目光,解释道:“音乐节上的业内人士会比较多,丹尼尔不希望我在音乐节上露面,他担心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戚暮明白地点头,没有再多问··等到两人一起正式进入了音乐节的场地后,四周热闹的景象让戚暮一下子放松了心情,终于体会到了一种久违的音乐殿堂的感觉。
这次的音乐节虽然官方宣传不够到位,但是对场景的选择和布置还是上了心的·场地的选址是在一处复古的欧式小镇景区,只要踏上这片土地,就有一种古典的风格迎面而来。
或许是音乐节刚开始的缘故,在街边进行表演的乐手还不算多,戚暮走了一路也只见着了一个小号手站在楼梯上尽情地吹奏激昂的乐曲,除此之外便只有一位吉他手在拨弄调试着琴弦了。
在这条红色砖石的小镇主干线上,到处可以见到用聚光灯打亮的名人提示栏·这也是主办方精心设计的一个创意,他们将古典音乐史上的大师们的生平都用多国语言表述在名人栏上,如果想要听一听他们的乐曲,名人栏旁还有几个公众试听机,可以随意聆听。
戚暮还没走几步,便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笑着道:“没想到多伦萨先生的名人栏居然是在这里·”·只见在小镇主干道不过五百米的地方,在威尔第和瓦格纳中间,放置着的便是维也纳爱乐乐团如今的首席指挥艾伯克·多伦萨先生的名人栏。
对于这位大师,戚暮是真的心生敬佩的·他上辈子虽然与大师相处得不多,但是也毕竟是一起排练过一段时间,多伦萨先生的指挥能力真的十分出众,对戚暮的指导也让他很受用。
尤其是这位大师给了他在金色大厅演奏《蓝色多瑙河》的机会,戚暮十分感激··“艾伯克的音乐风格偏向于正统,属于纯古典浪漫主义流派,他的试听曲目应该是莫扎特的《维特》和海顿的《惊愕》。”
闵琛语气平淡地开口,似乎在阐述一个事实··戚暮却有些惊讶,他知道这两首曲子都是多伦萨大师的代表作,但是多伦萨的代表作却远远不止这两首·按照闵琛的意思是,这两首是多伦萨大师指挥的所有交响乐中最为出众的了·戚暮拿起一旁闲置着的试听机听了一会儿,心里更是一凛。
他放下了耳机,笑着回首看向闵琛,点头道:“确实是这两首,我没想到……你居然连这都能猜到”·闵琛双手都插在口袋里,模样十分悠闲随意。
两人一边并肩向前走着,闵琛一边说道:“放在威尔第和瓦格纳的中间,应该不会选取太过于柔和的曲子,艾伯克自己也比较喜欢这两首曲子·”·“我都忘了,你和多伦萨先生是认识的。”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蓝色多瑙河》·这首曲子是他最为看重的曲子,每年的新年音乐会都会着重排练这首·”·闵琛看似随意地说着,但是戚暮却一下子听进了心里去,他脚下的步子也一下子顿住。
只见青年浅色的眸子倏地睁大,瞳孔微微震颤着——他到现在才明白,对于多伦萨先生来说,那首《蓝色多瑙河》意味着什么··能够将这样重要的曲子交由他来演绎,多伦萨先生真是非常看重他啊。
戚暮心中的感激更多了几分,而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场地上开始进行表演的自由乐手越来越多·大多是表演小提琴、长笛、黑管、萨克斯等简单便携的乐器的,也有人借用咖啡厅的钢琴,来表演钢琴曲目的。
这些进行露天表演的乐手大部分只是业余的,但是其中也不乏优秀的好乐手,其中有一位长笛手吹奏的《f大调旋律》让戚暮都是忍不住赞叹··“这样的水平放在维也纳交响乐团,恐怕也可以作为正式乐手了”·听到戚暮的评价,闵琛不由诧异地看了他一眼,问道:“为什么是维也纳交响乐团”·闻言,戚暮猛然一怔。
他这才发现自己刚才一不小心将这个长笛手的水平与他最熟悉的乐团里的乐手进行了比较,戚暮浅色的瞳孔里飞快地闪过一抹暗光,他笑着抬首道:“我小时候曾经和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过,所以对他们熟悉一点。”
·闵琛眸色深沉地看了他一眼,点点头没有再多问··戚暮这才松了一口气:差点就要露馅了,真是万幸原主真的与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过。
“他的年龄有点大了,埃弗拉不会让他进入乐团的·”闵琛望着那长笛手,启唇道:“埃弗拉有种古怪的爱好,他希望自己的乐团里有更多新鲜的血液,所以这个人即使到了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水平,也是不可能进去的。”
埃弗拉是维也纳交响乐团首席指挥的名字,在戚暮的印象中那是一个古板严肃的小老头,明明已经秃了顶,还死活不肯承认地天天戴着一副假发··经闵琛这么一提醒,戚暮这才恍然发现:维也纳交响乐团里竟然真的没有一个人的年龄是超过40岁的·他以前可没有发现……埃弗拉先生还有这样的独特爱好·“喜欢新鲜血液我以前和埃弗拉先生……合作的时候,倒是没有发现。”
闵琛微微垂眸,深邃的眼底流淌过一丝笑意:“年纪大了,就希望自己年轻·看到年轻人,大概心里也会高兴·”顿了顿,似乎想起了什么,闵琛突然正了神色,认真地看向戚暮,道:“以后你如果有机会与埃弗拉见面,不要告诉他我和你说过这些话。”
戚暮:“……”·为什么他总觉得说这话的男人,似乎意外地有些幼稚·一路上戚暮都忍住了笑意没有再开口,等到忽然瞧见了一个熟悉的名人栏时,他才惊讶地睁大眸子,转首看向那个俊美挺拔的男人,低笑道:“没想到……他们居然把你的名人栏放在这样的地方”··第三十四章··在音乐节官方所采用的这片欧式小镇景点中,一共有十个小型广场。
用的都是最传统的小圆形中世纪广场风格,地板通常为红色的砖石,面积也不算大·但正是在这种简约朴素的小广场上,却也有不少人喜欢在这样的广场上进行个人演奏。
当然,想要站在最中央演奏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每个广场的正中央都放置了一块名人栏,就戚暮走过的那五六个小广场来说,他已经见着了莫扎特、贝多芬、巴赫、小施特劳斯等多位大师的生平介绍。
而到了这第七个小广场,他远远地便见着了一个俊美熟悉的人物身影··男人挺拔清俊的照片就这样被聚光灯打亮、挂在名人栏的中央,在照片的两侧,左边写着的是该人物的事迹成就,右边写着的则是他所写下的数十首奏鸣曲、协奏曲,甚至包括了几首钢琴练习曲等。
戚暮将那密密麻麻的文字看完之后,又笑着转首看向了那放在名人栏中央的照片·只见照片上的男人俊美优雅,穿着一身黑色的礼服,正手执指挥棒,似乎是在一场音乐会中抓拍得到的。
看看这照片上高雅清贵的男人,再转首看看一旁一脸淡定的闵琛,戚暮忍不住地低笑出声,道:“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还真是意外啊……”·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如果放在一个星期前,戚暮是绝对不会对闵琛说出这样的话的。
但是这一周的相处下来,离开了表演的舞台,他已经慢慢将对方看作是一个普通的朋友,因此一些比较亲近的话也非常容易地就出了口··似乎被青年给调侃了,但是闵琛却依旧淡漠着一张脸,连表情都没变一下。
他状若无事地看着那名人栏上自己的照片,过了半晌,指了一旁的试听机,说:“放的是《黎明协奏曲》和《a大调小提琴奏鸣曲》·”·戚暮闻言稍稍一愣,接着便拿起了耳机放在耳边,开始听起来。
走过这些名人栏的时候,有的时候闵琛会直接点出试听机里准备的曲目·虽然他说的不是全中,但几乎也没几个错误的,一路下来戚暮听了大约有二十多首曲子,也只有一首闵琛猜错了。
这耳机的隔音效果很好,大概是特意为了音乐节准备的,能够清楚地呈现出每一个乐器声部的音律·戚暮闭着双眼认真地听着那耳机中传来的音乐,等过了片刻,他才笑着放下了耳机,转首看向闵琛。
只是笑,却不说话··灿烂耀眼的阳光下,青年细碎的头发被照射得有些金色,他就这么一声不吭地笑着看着对面的男人,看得连闵琛都不由自主地蹙了眉,低声问道:“怎么了”·只见戚暮轻轻摇首,指了指那试听机,道:“这首《黎明协奏曲》是你在三年前写下的,试听的这段应该选自前年在纽约卡内基音乐厅所表演的那场。
至于第二首……”顿了顿,戚暮唇边的笑意更盛了几分,他道:“第二首的《维奴卡》,应该是选用的最新版本吧,我没有听过这场演奏·”·即使是同样的指挥、同样的乐团来演奏同一首曲子,在不同的演出中,都会产生细微的偏差。
能够听出曲子是哪一场演奏出来的,这既证明听者拥有超乎常人的耳力和音感,也证明了……他对这首曲子相当熟悉,至少听过多遍··戚暮的话令闵琛倏地一愣,即使隔着一副墨镜,戚暮都能感觉到对方忽然僵住的身体。
猜错别人的曲子,那还是情有可原……但要是猜错自己的曲子,那可真是……·只见闵琛一脸淡定地伸手拿起了那只耳机,只是听了一段之后,他便面色沉着地放下耳机。
修长削瘦的手指将鼻梁上的墨镜摘下,露出一双深沉幽邃的眸子来··闵琛认真专注地看着眼前但笑不语的青年,语气郑重道:“《维奴卡》选的是今年柏爱全球巡演在柏林的那一场,应该才录制完没多久。”
顿了顿,见着青年面上的笑意一丝都没有减少,男人嘴角一撇,语气不善道:“选曲的人水平有限,你要谅解他·”·戚暮:“……”·见着青年似乎还是一脸憋着笑的表情,闵琛轻轻咳了一声,严肃认真地转移话题:“我记得晚上蒙特利尔有一场音乐会,现在就去”·既然对方已经转移话题到这种地步了,戚暮也只好低低地笑了两声,勉强地将笑声给止住了。
他点点头,两人便一起向小镇南边的一处音乐厅走去··蒙特利尔交响乐团来自加拿大,是世界一流的交响乐团之一,现任指挥是日籍著名指挥家长野先生,这位大师虽然是亚裔,但是指挥风格却更偏向于欧化,与多伦萨先生有几分相似,却又有一种独特的韵味。
音乐会上,几乎所有人都在专注聆听,并没有人注意到戚暮和闵琛的存在·而等到音乐会一结束,闵琛又极快地戴上了墨镜和帽子,再次将自己遮挡得严严实实··见状,戚暮真是哭笑不得。
他总觉得自己似乎正走在一个……“特务”身边,随时等待候命··这样鬼鬼祟祟的参观日一共过了三天,等到第四天下午时,戚暮正与闵琛欣赏着一位街头艺人婉转动听的萨克斯,忽然便听到音乐节的广播里传来一阵清亮流利的英文。
“港城海洋音乐节欢迎各位游客的到来,在悠扬迷人的音乐中,本周末晚八点,来自纽约的大师艾伦·斯威尔将带领纽约爱乐乐团在格蒙特剧院进行一场盛大的演出。”
“在此,斯威尔大师诚招一位小提琴首席,带领乐团演奏西贝柳斯的op.39《第一交响曲》·招募时间为明日上午九点至明日下午六点,欢迎各位音乐爱好者前来参加。”
广播里又将这段话用中文、德语和日语重复了三遍,等到广播完全结束后,所有能够听到广播的地方都是一片寂静,过了片刻,瞬间掀起了一阵欢呼··“纽约爱乐乐团斯威尔大师”·“天哪我的上帝,那是纽爱啊可以和纽爱同台演奏曲子”·“哦,为什么只需要一位小提琴手呢,我的大提琴也演奏得很优秀啊”·……·这种突如其来的意外让音乐节中的所有人都陷入到了一片震惊之中,许多小提琴手已经激动到连话都说不清楚了,只知道抓住身边同伴的手不停地欢呼。
而一些乐器不是小提琴的乐手们只得无奈地叹气,但又十分期待这场来自纽爱的特别演出··纽约爱乐乐团是世界一流的乐团之一,虽然它刚创立不足百年,却拥有一项无人可以打破的记录——至2004年12月18日,乐团一共演出14000场·这样一个诞生于新大陆的乐团,拥有着全美最优秀的古典音乐人才。
其音乐总监兼首席指挥艾伦·斯威尔先生也是一位出色卓越的指挥大师,他优雅庄严的指挥风格更是得到不少乐迷的支持··可以说,纽约爱乐乐团,是吸引很多游客前来参加音乐节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现在,纽爱官方宣布,他们想要寻找一位小提琴手与自己在音乐会上合作西贝柳斯的op.39这对于任何一个小提琴手来说,都是莫大的荣耀,就算是专业的小提琴手,也十分想要拥有这个机会。
戚暮感觉自己的心脏正在胸腔里剧烈地跳动着,还没等他回过神,他忽然便听到一个低沉磁性的男声在自己的耳边响起:“你去参加吧,那场招募比赛·”·戚暮倏地一愣,下意识地转首看向身边的男人。
却见不知何时,闵琛已经摘下了那大大的墨镜,只用了宽大的帽檐将自己的脸庞遮去了上半部分·阳光照射在那黑色的天鹅绒帽檐上,打下了一层淡淡的阴影,大约是混血的缘故,闵琛的眸子本就十分深刻,如今看上去更如刀削一般凌厉凛然。
他认真地看着戚暮,再次重复了一遍:“纽爱的招募比赛,你可以去参加·”·戚暮怔怔地愣了一瞬,接着才笑着点头:“我肯定会去参加的·”·戚暮可没有一点害羞胆怯的意思,既然纽爱将这个机会彻底放了出去,那么他就有这个资格去争取机会。
闵琛大概也是没想到戚暮会这么直接,他微微一怔,既而才勾了唇角··世界乐坛上有一些华夏的乐手天生就会带着一些自谦的品格,不大好意思在公开场合主动抓取机会。
所以闵琛才会误以为戚暮也有些犹豫,才会特意来激励他··想了想,闵琛问道:“你应该把小提琴带过来了吧”·戚暮笑着颔首:“当然带过来了,我打算今天就回去稍微练习一下,为明天做准备。”
自从纽爱的招募比赛公开以来,已经有不少小提琴手收拾好自己的乐器开始往大门的方向走——他们要抓紧一切时间练习,能多一分胜算都是好的··戚暮也不例外,他当即便决定回去练习,而闵琛也十分随意地决定和他一起回酒店。
出租车飞快地行驶过港城著名的青马大桥,长长的海平线上泛着一层氤氲的浅蓝,与天际交汇··戚暮耐住了心中的激动,转首看着窗外的风景··“艾伦比较擅长也比较喜欢马勒的交响曲,去年在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上他提到过,在马勒的其他曲目中,他对《少年的魔角》比较偏好。”
闻言,戚暮惊诧地转首看去,却见一旁冷峻淡漠的男人正垂着眸子望着自己的手机,似乎只是随口一说而已··但是戚暮却知道,闵琛并不是随口说说而已,他这是在告诉自己……明天最好要选马勒的曲子,而且最好……要选《少年的魔角》。
其实戚暮以前在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时候也见过这位艾伦·斯威尔大师,他与埃弗拉大师是好友,所以偶尔也会去维也纳交响乐团看看·戚暮是知道这位大师喜欢马勒的作品的,但是却不知道……他比较偏好《少年的魔角》。
明明是一脸冷淡的模样,没想到却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戚暮不知怎得忽然觉着心中一暖,他点点头,轻声说道:“谢谢你……闵琛·”·而那俊美矜贵的男人却只是低低的“嗯”了一声,仿佛什么都没有听见一般。
等再看向窗外时,出租车已经驶过了青马大桥,路边的景色也从繁华热闹的港城转换为了稍显清闲幽静的大屿岛·再看着这片蔚蓝澄澈的天空,戚暮的心情已然好了许多,紧张的心思也少了不少。
而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的身旁,闵琛看着手机里发来的短信,终于稍稍松了口气··丹尼尔:【刚刚给你问了这次纽爱突然临时招人的原因了,听说是为了配合音乐节官方,特意搞出来的活动。
之前不是和你说过嘛,这次音乐节在前期宣传上出了点问题,所以主办方希望借助这次活动做一次广泛的宣传·】闵琛垂眸看着闪烁着荧光的手机屏幕,手指按动,很快发出了一条短信。
不过多时,丹尼尔的信息又回了过来:【上帝啊,闵,你怎么还问那么仔细我的老天,你该不会是想去参加那什么招募比赛吧你的小提琴水平我看比克多里差很多啊,虽然估计这次来参加的都会是业余乐手,但你也别给我丢脸啊。
】闵琛还没看完这条短信,丹尼尔的第二条短信又来了:【不不不,如果你一定要出这个丑,我这就打电话给斯威尔,求他再给你搞一个钢琴招募,你看行不行】闵琛:“……”·不过一会儿,远在柏林的丹尼尔便收到了一条简短至极的信息——·闭嘴,别插手。
没等丹尼尔回过神,第二条短信又传送了过来——·我的小提琴,很好··丹尼尔:“……”·上帝啊·你就是真的打败了那些业余乐手,那也没什么好自豪的好吗··第三十五章··纽约爱乐乐团要进行表演的消息早已在海洋音乐节进行宣传时,就已经传入了无数古典音乐爱好者的耳中,而如今它居然要临时招募一名小提琴首席,那更是让许多乐迷们疯狂起来。
不少港城附近的业余小提琴手原本因为其他事务而没有时间来参加音乐节,自从听说了这个活动后,他们是请假的请假、逃课的逃课,大批量地涌入场中·所以当戚暮第二天早晨刚达到招募比赛报名场地时,也被那人山人海的景象给吓了一跳。
小小的广场上,已经挤满了人·其中大多是背着琴盒、穿着轻便的年轻人,也有个别年纪较小的孩童在父母的带领下来到这儿,积极地参与报名··在这群人之中,一个拎着琴盒的俊秀青年似乎能让人多看几眼,但是很快他们便又投入到紧张的报名气氛中,不可自拔。
大概是没想到报名的人会有这么多,直到上午九点多,所有的报名手续才全部统计结束·戚暮是七点多到场的,他哪里知道会有这么多人四五点就等着排队了,因此他领到的序号已经是最后几十个。
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这意味着评审团的评委们将会在听完上百位选手的曲子后,再来听他演奏的曲目·就是再如何美妙动听的琴声,在听了一整天后都会让人觉得烦闷,除非真的已经到了卓越出彩的境界。
“应该不会把每首曲子都听完的·”似乎想到了戚暮所考虑的事情,闵琛将墨镜稍稍拉下来一点,放眼扫视了一圈四周的景象,语气淡定道:“很多业余乐手的实力确实较低,应该只用听几个乐段就可以作出直观判断了。”
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闵琛说得并没有错,毕竟只是一场音乐节,来参加的游客们大多数都是业余爱好人士·纽爱昨天才宣布了招募比赛的活动,就算是一些较为专业的乐手想要来参加,那也得订机票从世界各地飞过来,这时间根本来不及。
因此,今天到场的参赛人员中九成以上都是水平一般的乐手,甚至九成九以上的人过去都没有与乐团合奏的经验··青年浅色的眸子在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身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他笑着点点头,道:“嗯,我知道。
不过,超过二百人的报名……不知道这场比赛会进行到什么时候·”·事实上超出了戚暮的预料,这场招募比赛刚进行三个小时,就已经筛选掉了一大半的选手。
纽爱进行评判的方式也是十分残酷的,评审团会当场给乐手作出“去”或者“留”两个结果·倘若是得到“留”这个结果的乐手,就等待着最后一轮的选择,而得到“去”这个结果的,自然是直接被淘汰了。
于是一百多人的比赛下来,只有两三个人得到了“留”这个结果,其他人都悻悻地被淘汰··这两三个人除了一位亚裔外,其余都是金发碧眼的欧美人,戚暮虽然没有听过他们的演奏,但是从他们手指尖上厚厚的茧子上可以看出,就算是业余爱好者,这三位乐手的水平应当也是十分不错的了。
选手表演乐曲的时候,是直接进入表演舞台的·谁也不知道那间音乐厅里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在等待着他们,而有些乐手出来的时候眼眶都红红的,似乎遭了一场大罪似的。
“斯威尔先生……似乎不像是一个严肃的人”戚暮望着又一个红着眼睛出来的小女孩,清秀的眉峰微微蹙起,叹气道:“这似乎已经轮到第187位了。”
在等待叫到自己序号的过程中,戚暮和闵琛先去四处逛了逛,却惊讶地发现似乎大部分游客都集中在了纽爱的比赛广场上,其余地方都人烟稀少·而当他们回到场地上时,已经过去了上百人。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抬眸看向了那个哭着从音乐厅里走出来的小女孩·只见这金头发的小姑娘吸着红红的小鼻子,一下子就冲到了母亲的怀抱里,又是哭又是笑的,十分怪异。
闵琛薄唇微抿,低声道:“你认识艾伦·斯威尔”·戚暮心中一紧,接着赶紧摇头,解释道:“我……有看过他的机场指挥,他的指挥风格很温柔细腻,我想他为人也不会太过严肃。”
音乐是人性与外界交流的纽带桥梁,戚暮一直相信,一个能演奏出美妙音乐的人,绝对不会是心思恶毒的人·就像以前他向埃弗拉先生推荐罗遇森的时候,埃弗拉先生曾经与他说过:“陆,罗的音乐风格我并不大喜欢,太过于狭窄。
你应该能听出来的,对吗”·直到见识过真正的罗遇森后,戚暮才明白埃弗拉先生这句话的意思··罗遇森心胸狭窄、没有开朗宽阔的心境,自然不会演奏出真正生动的音乐。
听着戚暮的解释,闵琛仍旧紧了紧眉头,却没有再多问·他望着广场上兴奋得与同伴不停交谈的年轻人们,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暗色,良久,他说:“和很多人相比,艾伦脾气算是很好了。
至少在排练出错的时候,他不会生气得将乐手骂得哭鼻子·”·听到这话,戚暮倏地一愣,下意识地问道:“……那你会吗”·闵琛:“……”·男人俊美的面容上立即露出一个正经的神色,他认认真真地摇头,语气严肃道:“我很和善。”
戚暮:“……”·怎么感觉你说这话的时候,那表情完全不是这个意思啊·而此时正远在柏林的丹尼尔忽然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一旁正带领乐团进行排练的柏爱首席克多里稍稍一愣,然后温和地笑着说道:“丹尼尔,指挥不在你都敢打喷嚏了这要是让奥斯顿知道你敢在乐团演奏的时候发出声音,那你可要……”·说到这儿的时候,栗色头发的首席稍稍顿了会儿,接着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按照奥斯顿的原话,那就是——‘请你圆润地滚出我的排练厅,把你糟糕的声音带出这个世界,那简直是上帝赐给你的玩笑’。”
·克多里的话刚说完,台下一贯严肃的柏爱乐手们纷纷笑成一团··似乎心情很好的样子,克多里正了正色,又严肃地说道:“还敢笑”他说这话的时候刻意冷了脸,模仿了某首席指挥往常的神情,只可惜这模仿完全模仿不出闵琛冰山气场的三分精髓,反而让台下的乐手们笑得更欢乐了。
副首席笑着举手问道:“克多里,我们不笑,那哭好不好”·克多里闻言更是乐了,他面色严峻的摇摇头,道:“忘了之前玛丽被训哭的时候奥斯顿指挥是怎么说的了吗‘把你的眼泪、鼻涕给我吃进肚子里去,别滴在你的大提琴上’”·……所以说,某位指挥说得也没错,他可从来不会把乐手给训哭了,只会让他们连吸鼻子都不敢发出声音。
作为一名合格的绅士,闵琛从未做过任何有损绅士风度的事情,就算毒舌技能已经练至满级,他也能面色平淡、连余光都不给你一下的将你损得无地自容,又让你连一句侮辱性的词汇都无法找到。
至于这些,戚暮以后也是从旁人口中听说的了,在他的眼中,可从来没出现过那样一个严肃可怕的柏爱首席指挥,只有一个似乎有些幼稚、又有些别扭的男人··毕竟是入了深秋,就算港城是位于热带边缘,等到了下午四点的时候,阳光也不是那般灿烂了。
徐徐西垂的夕阳在西方的天空中渲染出了瑰丽绚烂的色彩,而到这个时候,戚暮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序号··等他进入音乐厅的时候,刚在舞台上站稳,他一眼便看见了坐在五位评审中间的艾伦·斯威尔先生。
这是一位脾气很好的指挥,在戚暮经常去的多瑙河论坛里曾经进行过一场投票,以公认的世界一流乐团的指挥为基础,让大家评选出脾气最温和的指挥··在那次投票中,艾伦·斯威尔的名字高高地悬在第一位,与第二名多伦萨先生都隔开了近一半的票数。
至于你问倒数前三是谁这说出来有风险,还是保密为妙··难得见着一位亚裔的青年,斯威尔先生温柔的目光在戚暮的身上打量了一转,最后他笑了笑,说道:“似乎有些眼熟,你是216号的……戚暮是吧”一边说着,他一边翻看着手中的报名资料,然后抬首看向戚暮,说:“我记得你,八年前你曾经与埃弗拉的乐团在维也纳合作过。”
戚暮闻言也是一愣,精致的眸子倏地睁大,有些不敢相信起来··没等他回过神来,一旁的几位评委用英语笑着说道:“艾伦,你刚刚安慰那个小女孩才安慰到人家都哭着找妈妈了,你现在还想让这个漂亮的男孩也哭鼻子吗”·“好了好了,艾伦,快收起你那罪恶的笑容,要不然人家又要说你一句‘您真是个好人’,然后哭啼啼地走了。”
戚暮:“……”·他总算明白那些又哭又笑的乐手们,到底为什么会作出这么古怪的神情了·温柔到让人想要哭泣,也算是……某种极端了。
斯威尔先生无奈地笑了笑,接着摆摆手,看向戚暮道:“你应该听得懂英语吧,戚暮·我很高兴能再次听到你的演奏,你今天要演奏什么曲子呢”·戚暮认真地鞠了一躬,然后礼节十足地笑着说道:“斯威尔先生您好,我八年前确实与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过,我今天想要表演的曲目是马勒的《少年的魔角》。”
戚暮话音刚落,在场其他评委都是齐齐一愣··所有人都知道纽爱这次要寻找的是演奏西贝柳斯《第一交响曲》的首席,因此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西贝柳斯的曲子作为比赛项目。
也不是没人选择其他曲目的,但是选择马勒的曲子的人,戚暮还是第一个··这让一位女性评委忍不住看向斯威尔,小声问道:“艾伦,你是不是看人家小男孩长得好看,给人家开后门了啊”·斯威尔:“……”·戚暮:“……”··第三十六章··虽然那位女评委只是开玩笑的话,但是却也让戚暮哭笑不得起来。
等到他正式开始演奏的时候,连戚暮自己也没有发现的,他更加认真了几分··即使斯威尔先生一直声明自己在今天之前真的真的没有和戚暮说过话,但是那女评委的玩笑却真正听进了戚暮的心里。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真的算是“走后门”了——·从闵琛那儿得知了斯威尔先生最为偏好的曲目,难道不算是一种走后门·《少年的魔角》是十九世纪德国著名作曲家古斯塔夫·马勒的代表作之一,是为德国诗人布伦塔诺的同名诗集所谱下的曲子,一般而言很少有小提琴独奏会选用这样的吟唱式曲目,但是戚暮既然选择了,自然也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世界上任何一个音乐家,无论他是再过于出色的,也不可能真的将所有的音乐都熟练掌握·这首《少年的魔角》戚暮只在刚进入日内瓦学院的时候练习过几周,之后就再也没有了碰触的机会。
只见俊秀漂亮的青年将长长的琴弓轻轻放在了琴弦上,他稍稍松了口气,接着,便是缓转而轻柔的乐声从琴孔间细细流出·那声音仿若是从遥远的天边响起,滑过碧波荡漾的莱茵河,将来自远方的呼唤传递进来。
戚暮演奏的这一小段是《少年的魔角》4.《莱茵河传说》,在正规表演中通常是由清醇响亮的女高音进行演唱,而这一段的小提琴配奏则是起到了一种应和的作用,渲染出了莱茵河传说美丽动人的意境。
全曲只有短短三分多钟,难度也不算高,但是这首看似简单的曲子不同人演奏出来,总是不同的效果··在马勒的曲子中,艾伦·斯威尔比较偏好的除了几首知名的交响曲外,就是这首《少年的魔角》了。
作为一位世界级的指挥家,斯威尔先生自认为听过不少《少年的魔角》,但是很少有人会演奏这一曲《莱茵河传说》··少,却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听过··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克多里·斯特利恩就曾经演奏过这首《莱茵河传说》,斯威尔先生不得不承认,就单从表演的技术效果上来说,克多里的演奏再加上那位世界级女高音音乐家的歌唱,真是比眼前这一幕要优秀太多。
但是,不知怎的,斯威尔莫名觉着这个青年演奏的……其实并不比克多里差··如果说克多里演奏的是最浑然大气的《莱茵河传说》,那么这个青年所演奏的便是一首悠扬近人的《莱茵河传说》。
·这也很容易理解,没有这个广阔的舞台与合作的乐团、音乐家,戚暮就是想要表现得再过大气,那也是绝对不可能的·原本戚暮昨天晚上练习的时候就有想过,在没有同伴的情况下,自己该如何表演好这首民歌曲。
这个问题他思考了许久,最终得到了一个勉强解决的方案,却令戚暮十分不满意·但是就在今天早上乘车来到音乐节场地时,戚暮正垂眸凝思着,忽然便听到了一个低醇优雅的声音在一旁响起。
“你喜欢听歌剧吗”·戚暮倏地一愣,诧异地转首看向一旁的男人·只见闵琛正淡定从容地拿着一份音乐杂志随手翻着,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表情,似乎只是随口这么一问。
稍稍思索了会儿,戚暮回答道:“歌剧也挺不错的,但是……我听得不多·”·戚暮也没有说错,他的养父养母家中虽然不算穷困窘迫,但是也算不上大富之家。
他在进入琴行之后就经常自己做点零活赚赚钱,好不容易存了钱都会去买一张音乐会的门票,歌剧倒是听得少··至于后来养父母去世、他进了日内瓦学院后,更是忙得连听音乐会都得挤出时间来听,哪儿有时间来听歌剧。
所以虽然戚暮对歌剧并不反感,却也没什么特殊的感觉··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闵琛闻言轻轻颔首,他将那本厚厚的音乐杂志合上,转首看向了戚暮·阳光透过出租车干净的玻璃照射下来,戚暮仿佛看到了闵琛的左手食指上似乎有点反光,但是他却没有再多注意。
“歌剧和交响乐还是有一些区别的,歌剧是以歌唱为主体,乐团的演奏必须得为主唱者服务·从某种角度而言,歌剧和交响诗倒是有点交集·”说道这的时候,闵琛忽然顿住,目光深邃地看向戚暮,问道:“你觉得,它们的差别在哪里呢”·戚暮倏地一愣,他微蹙着眉头思索了半晌,试探性地问道:“主体”·“那他们的相似点呢”·这话一落地,戚暮如同拨开云雾,恍然间明白过来:“叙事性”·安静宽敞的音乐厅里,青年短短三分钟的琴声已然结束,但是却好像还在场馆里徜徉着。
坐在评委席中间的艾伦·斯威尔先生难得地收敛了笑容,眉头紧蹙地在思考些什么··戚暮也不着急,只是微笑着望着这位世界级指挥··良久,只听斯威尔先生轻轻叹了声气,说道:“我自觉对音准的听辨是不错的,就是在旋律与节奏的掌握上,我也能厚着脸皮说一句……尚能掌握。
但是戚暮,你的这首《莱茵河传说》只改动了几个细微的音律,我却总觉得产生了很大的区别·”·斯威尔先生蓝色的眼眸里带了点笑意,他看向戚暮,道:“刚才我想了想,你是把这首短曲……往交响诗的方向做改动了吧”·戚暮自然知道,这种小改动是不可能逃过艾伦·斯威尔的耳朵的。
虽然这位大师并不是世界四大指挥家之一,但是却也是距离那一层次无限接近的人··戚暮轻轻点头,道:“是的,斯威尔先生·”·得到肯定的答案后,斯威尔先生笑着点头,道:“你这样的改动让这首曲子更适合演奏,确实是很好的创意,改动的也很好。
是你自己想的吗”·戚暮笑着回答:“具体的改动是我自己在等待上场的时候临时想出来的,至于这个想法,是……我的一位朋友,提点我的。”
戚暮下意识地隐瞒了闵琛的身份,他记得之前闵琛可是说过,不想要暴露自己的身份··听了戚暮的解释,斯威尔先生微笑着说:“你的那位朋友也是个很有天赋的人,好,你的结果我已经决定了,是‘留’。
等到所有选手的演奏全部结束后,会有工作人员将最终结果公布出来的·”·听了这话,戚暮认真地鞠了一躬,便直接走下了舞台··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在他的身后,斯威尔先生的笑容却渐渐隐去,他意味深长地看着青年挺拔清俊的身影,低声自言自语道:“把歌剧改成交响诗……这种想法,怎么好像在哪儿听说过呢……”·戚暮刚刚走出了广场,一下子便见着了那个站在人群中的身影。
闵琛正低首望着一块名人栏上的文字,只穿了一件黑色的定制长衣,宽宽的帽檐将他的面庞遮了大半·他看得很专注,等到戚暮走到他跟前的时候,也似乎没有注意到。
戚暮转首看向那块名人栏,视线却在看到那上面的文字时,一下子僵住··戚暮:“……”·原来你看得那么认真,是在看自己的成就啊……·音乐节小镇的每一个广场都长得十分相似,等待比赛的时候戚暮也没有心情去打量四周的环境,他自然没有注意到,这个广场居然就是他们第一天曾经来过的——矗立着柏爱首席指挥奥斯顿·柏特莱姆先生的名人栏的——那个广场。
其实早就戚暮走到跟前的时候,闵琛就已经注意到他的身影,但是他却没有转开自己的视线,仍旧认真地一字一句地研读着那名人栏上的文字··过了半晌,似乎发现了什么,闵琛忽然抬了眸子,语气郑重地说:“选曲的人果然不够专业,我是在去年10月30日在悉尼歌剧院进行演出的,而不是10月29日。”
“……”沉默了半晌,戚暮忍不住地问道:“或许选曲的人和这个撰写文字的人……不是同一个呢”·闵琛:“……”·明显地感觉到四周的空气似乎骤降了几度,戚暮哭笑不得地和闵琛一起走到了广场的边缘。
不过多久,最后几十人的表演已经全部完毕,明明剩下来的乐手不过十人,广场上的人却一点也没有减少——·因为他们也很想在第一时间知道,到底是谁,能获得这次与纽约爱乐乐团合奏的机会。
戚暮拿起自己的琴盒站了起来,等待最后的结果公布·而这次从音乐厅里出来的并非是评委团的人,音乐节的官方人员拿着一只话筒走了出来·这面容姣好的工作人员直接站在了广场的正中央——那块名人栏旁,清了清嗓子。
“港城海洋音乐节欢迎各位游客的到来,今天,纽约爱乐乐团的临时招募比赛已经有了最终结果·到场的强手众多,评委老师们的点评也十分激烈,那么现在,我就宣布一下比赛的最终结果。”
·这漂亮的小姑娘似乎也知道吊人胃口是件非常不好的事情,她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道:“今天最终获得与纽爱同台演绎机会的,是表演了《莱茵河传说》的戚暮先生”·“戚暮……听上去好像是个华夏人啊。”
“我倒是没听说过这个名字,难道是匹黑马”·……·工作人员这话一落地,在场的其他人都开始寻找这位幸运儿,而戚暮则忽然松了一口气,整个人也一下子放松下来。
这个结果其实戚暮早已能够猜到·在场的专业人士少得可怜,大多是业余爱好者·就算是有专业人士,戚暮也没有见到一个熟悉的面孔,那就更没有太大的挑战了。
戚暮唯一顾虑的,就是怎样做到自己的最好··“戚暮先生,如果您还在场的话,请您上前登记一下您的联系方式,接下来纽约爱乐乐团的专业人士将会直接与您接洽。”
没有多矫情,戚暮直接拎着琴盒就向那工作人员走去,打算登记自己的联系方式·四周的人见到他走上前,也都用打量的目光不停地扫视着戚暮,而戚暮则是镇定自若地走上前。
的是就在他快要碰到工作人员手中的资料卡时,一个突兀的声音却突然响起:“这怎么可能我可是默特利交响乐团的小提琴组替补,这个华夏人怎么可能会打败我”·场中顿时一片默然,所有人都惊讶地看向那个愤然发声的棕色头发的白人男子。
只见后者正愤怒地红了脸,一步一步地走向戚暮和工作人员的方向,一边走一边说道:“我明年就可以直接转正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华夏人怎么可能打败我我不服,他是不是你们港城官方作弊进来的”说这话的时候,这男人刻意加重了“华夏人”三个字。
这话说得已经十分严重,让那位工作人员也是冷了脸色··而戚暮倒是神色镇静,他上下打量了这个十分冲动的白人男子,问道:“为什么……你认为华·夏·人就不可能打败你呢,这位先生”·那男人恶狠狠地瞪着戚暮,而戚暮则抬起眸子,淡定沉着地看着他。
只见那男人冷笑道:“华夏那种地方哪儿有什么好的古典音乐家,你就算是华夏爱乐乐团的人,也比我们默特利交响乐团差太多了,又怎么可能与我的水平相提并论你们华裔人根本没有一点音乐细胞”·这话,终于让戚暮彻彻底底地改了脸色。
戚暮勉强地抑制住了自己的愤怒,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笑,加重了语气,面色不善道:“这位先生,你知道你刚才在说什么吗”·刻印在骨子里的种族歧视可一点都不会被戚暮的话语所干扰,那男人不屑地说:“难道你们华夏人里还有什么音乐大师我可从来都没听说过你们有出过什么厉害的人物。
华裔本身就没有这种高雅的音乐细胞,你们华夏人……”·“我确实……好像也算不上什么大师”·低沉磁性的男声忽然从群众间响起,如同大提琴一般醇厚动听。
明明那声音并不算响,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齐齐一怔,下意识地便向出声的人看来··只见在那人群交汇的地方,一个挺拔高大的男人轻轻摘下了鼻梁上的墨镜·他步伐从容地走向那白人男子的方向,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贵气。
当走到那白人男子的跟前时,这俊美淡漠的男人将黑色的天鹅绒硬礼帽单手摘下,左手举在胸前做了一个礼节十足的绅士礼··那张冷峻如刀削般的面容上并没有一点表情波动,闵琛淡定冷漠地看着这个彻底傻住的白人男子,语气平淡道:“作为一个华夏人,我可能……也确实算不上什么大师吧。”
·第三十七章··夕阳灿烂耀眼的光芒将广阔无垠的天空侵染成五彩缤纷的模样,在音乐节小镇距离入口的第七个小广场中央,在那块矗立着大理石名人栏的一旁,一个俊美优雅的男人正垂着眸子,淡定冷漠地望着那个目瞪口呆的白人男子。
围聚在广场中的人并不少,但是此时此刻,几乎所有人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除此以外便是秋日瑟瑟的风声··那个白人男子的额上不知何时已经冒了一层细细密密的汗,他干张着嘴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场面就这样僵滞着,闵琛也不用开口,只是随意的一眼,便给了那男子莫大的压力··“妈咪,这个人和那个人长得好像啊”·忽然不知从哪儿传来一道清脆响亮的童声,只见一个洋娃娃似的小女孩正抬起小手指,指向那名人栏上的照片。
却见在那照片上,正挥舞着指挥棒的男人可不就是活生生站在他们眼前的闵琛·刹那间,广场上一片哗然声起··其实很多在场的乐手在闵琛刚刚表露出身份的那一刻,便早已认出来他的身份。
而此时感到惊诧激动的,都是一些更为业余的音乐爱好者··所有人都知道,能将自己的名字刻在名人栏上到底是一种怎样的荣耀,至少在现今世界的音乐大师中,只有三个人被刻在了这些名人栏上、放置在音乐节的核心位置供人景仰。
现在,一个活·生·生的大师,居然真站在他们的面前了·而且,这个人……是闵琛·世界级的音乐大师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感觉呢随便问在场的任何一个音乐爱好者,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你有过初恋吗就是当你的初恋女神/男神伸手告诉你——我们在一起吧。
没错,就是这么激动好吗”·由于闵琛的突然现身,这一次纽爱的招募比赛临时告终·戚暮和闵琛一起被官方人员请到了进行试听比赛的音乐厅中,而那白人男子早已灰溜溜地跑入人群中,眼尖一点的人还可以发现——他被许多华夏人“一不小心踩了好几脚”。
华夏的古典音乐是比西方落后一些,但是这些年华夏的音乐早已渐渐崛起,就连丹尼尔·杜克最近都在《themusicking》中直白地说自己的这趟华夏之旅很震撼,听到了拥有国际一流水平的交响乐。
当然了,种族歧视在某些极端分子的心中还是存在的,于是也便有了今天这一幕··那为戚暮登记信息的工作人员一边低头写字,一边不停地向他道歉,而戚暮则很有礼貌地笑着摇首。
出现这样偏激的游客也不能算是音乐节官方的错,他们也不可能调查每一个游客的身份信息,更不用说他们的信仰心态··戚暮在登记自己的信息时,闵琛就随意地站在音乐厅的门口,静静地望着远处广场上渐渐聚集起来的人头。
当得知奥斯顿·柏特莱姆竟然也来到音乐节、并且就位于这个小广场的时候,无数的乐迷们从小镇的四周聚拢过来,纷纷想见自己的偶像一面··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这些往日里镇定沉着的古典乐迷们一旦疯狂起来,可是丝毫不比欧巴们的粉丝逊色。
当然他们至少还知道保持一些纪律秩序,在发现闵琛早已和音乐节官方人员先行离开后,便悻悻地散开了··戚暮很快填好了资料,他提着琴盒走在了闵琛的身边··用来遮挡面目的墨镜早已被它的主人随意地夹在外衣的领口,闵琛敛着眸色望着广场上渐渐散去的游客们,眉头紧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戚暮轻轻叹了声气,道:“我以为你不可以暴露身份的,今天的事情……真是多亏你了·其实你不用现身去教训那个人的,这件事我也可以处理好。”
虽然会多了点麻烦,达不到“一个华夏的世界级音乐大师直接站在对方的面前”这么好的效果··听着戚暮愧疚的话语,闵琛微微摇首,语气淡定道:“不是不可以,只是没有必要。
但是既然有这个必要了,那么暴露了……也不是什么大事·”·见着对方一副坦然无畏的模样,戚暮忍不住地勾了唇,笑道:“我总觉得,对于丹尼尔先生来说,这绝对是一件大事。”
闵琛:“……”·这边戚暮和闵琛才说了几句话,两人还没打算离开音乐厅,忽然便见到一个棕色头发的男人笑着向这里走来,他高兴地喊道:“奥斯顿,没想到真的是你真是好久不见了”·戚暮转身一看,只见斯威尔先生正微笑着向他们走来。
没等他理解这句“真的是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斯威尔先生已经与闵琛握了手,笑着解释道:“之前在戚暮表演了那首《莱茵河传说》的时候我就觉着有些熟悉,”说着,斯威尔先生看向一头雾水的戚暮,道:“等你离开后我想了一段时间,终于想起来前几年在柏林森林音乐会后,奥斯顿曾经也聊到过‘歌剧与交响诗的转换’这个想法。”
斯威尔先生温和善意的目光在戚暮的身上掠过,他再转首看向仍旧一脸淡定的闵琛,语气无奈道:“奥斯顿,我们很久没有见了,你既然来了,怎么不说一声呢”·对于老朋友,而且是这位脾气一向很好、为人很和善的老朋友,闵琛冷峻凌然的神色总算柔和了一些,他道:“丹尼尔不允许我外出见人。”
顿了顿,他又补充道:“是丹尼尔的错·”·戚暮:“……”·斯威尔先生很明显非常了解这位极好面子的家伙了:“是,我知道,都是丹尼尔的错,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话落,他无奈地叹了声气,说:“可惜了,如果早点知道你也在的话,我就可以把一位朋友介绍给你了·”·戚暮闻言稍稍一愣,诧异地看向斯威尔先生。
后者也察觉到了他的目光,斯威尔先生温和地笑了笑,看着戚暮说:“那位朋友和你一样,在小提琴上拥有很高的天赋和造诣,他年龄比你大上一些·前几天他表演结束后和乐团一起离开了,见面的时候他告诉我,他非常敬仰奥斯顿的音乐。”
听了这话,闵琛倒是没什么反应·每年在柏爱演奏结束后跑来向他表示崇敬的乐迷有很多,甚至有专业的音乐家直接以他的曲子作为自己个人音乐会的全场曲目,用来表示对他的敬意。
但是戚暮倒是有些好奇了,他笑着问道:“乐团那位小提琴手也是乐团里的人吗”·斯威尔大师点点头,说:“他目前是蒙特利尔交响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去年才从助理首席的位置升上来的,叫做克莱恩。”
闻言,戚暮倏地一愣,他惊诧地转首看向闵琛·正好后者也转眸向他看来,两人相视一瞬,皆是没有说话··见状,斯威尔先生愣了愣,忽然想到:“难道说……蒙特利尔的那场音乐会你们去了”·戚暮无奈地点点头。
斯威尔先生只得哭笑不得地说:“那可真是上帝的玩笑了·要是让克莱恩知道他一直很敬仰的人就坐在席位上听他的演奏,那他一定会非常激动·”·谁料戚暮却有些不忍地举起了手,犹豫片刻,才小声地说道:“事实上……那天我们去的有些晚了,最后是站在音乐厅里把整场音乐会听完的。”
斯威尔:“……”·他甚至都可以想象到,当克莱恩知道自己的偶像居然是站·在·音·乐·厅里将他的演奏给听完后,会是怎样扼腕不止的神情了·接下来戚暮与斯威尔先生再交流了几句后,斯威尔先生将未来几天的排练计划与戚暮详细地说了说,便也没有什么事情需要再多谈的了。
临走前,戚暮先去了纽爱排练厅里领取自己的谱子、并且与乐团成员熟悉一下,而闵琛和斯威尔则留在了音乐厅里··硕大的音乐厅里只有窗外呼啸的风声吹过,安静非常,整个厅中只开了一盏照明灯,瓦数极高的照明灯光照射在舞台正中央,虽然将四周的地方照亮,但是在闵琛站立的地方却还是有些偏暗。
斯威尔先生笑着看着窗外缓慢走过的人头,忽然好似不经意地说道:“闵,我过去一直以为……你并不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家伙·”·对于这突如其来的话,闵琛却连眉头都没动一下,仍旧垂着眸子,淡定地回答:“我很和善。”
斯威尔先生顿时失笑:“你看,你这话连刚才的戚暮都不相信·不过今天戚暮表演那首《莱茵河传说》时,我虽然想起了你,但是却没料到真的是你。
你真的……不像是一个热衷于提携后辈的人·”·闵琛生性冷淡,对于熟络关系、打造人脉没有太大的兴趣·这点丹尼尔也知道,或者说,这个圈子里没有人不知道这点:这个男人不屑并且懒得去做一些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因此所有人都明白——·宁愿请丹尼尔·杜克喝一杯咖啡,也不要给闵琛送礼。
他会让你下辈子都不敢去送礼··“我有提携……戚暮”·斯威尔先生重重地点头:“是·”说完,他又笑着道:“不过他真的有很好的天赋,你有这个惜才的心情,我也是能理解的。”
·昏暗的音乐厅光线下,男人冷峻的面容有一半都陷入了阴影中,让人不大能看清·只见闵琛稍稍抿了薄唇,良久,才道:“不,其实,你并不理解。”
斯威尔一愣:“什么”·闵琛抬起眸子,深邃的眼瞳里闪过一抹笑意:“对于这场你被迫无奈才答应的小活动,戚暮,是最合适的人选。
即使你们特意准备的那个代替者,也绝对不会比他优秀·”·斯威尔先生倏地一怔,接着便不再开口··这次纽爱确实是为了配合音乐节才展开了这场活动,这样的活动拥有丰厚的奖励——与纽爱同台演出,这奖励看似是天上掉了馅饼,但是事实上,哪儿有这么多的好事随地给你捡·万一真的没有找出能够与乐团合奏的人选,音乐节官方早已准备了一个代替者,直接让其同样参加招募比赛,只要在最后让他成为胜利者,便可以让这次活动圆满结束。
但是当斯威尔先生听到了戚暮的表演后,却否决了这个计划··而现在,闵琛却直截了当地提起了··但是闵琛所说的“代替者绝对不会比戚暮优秀”这件事,斯威尔先生却有些不同意了。
那个代替者是纽约爱乐乐团明年就要签下的助理首席,在美国拥有很高的人气,小提琴水平也非常优秀··仿佛探知了斯威尔内心的不服,闵琛将食指放在唇间轻轻地“嘘”了一声,然后看向正前方,忽然飞快地打了个响指,并且同时说道:“是什么音调,戚暮”·斯威尔先生诧异地顺着闵琛的视线方向看去,只见那个昳丽俊秀的青年不知何时已经回到了音乐厅。
听了闵琛突然的问题,他哭笑不得地道:“g调re·”语气轻松随意,看似只是随口这么一说··见着那青年越走越近,斯威尔先生早已震惊得睁大了双眸,他的心中一片惊骇,却听一旁传来一道低沉的男声:“你看,他不仅拥有小提琴的天赋,还拥有指挥的天赋,而且,他绝对比你想象得要更加认真勤奋。
所以,想要在三天里将一首曲子合奏成功……”·“这样的人,不应该正是你最需要的吗”··第三十八章··纽爱招募比赛结束的当天,戚暮正与闵琛一起走在离开音乐节小镇的路上,闵琛便收到了无数的短信和电话,有的是在谴责“好啊,既然来了也不见一见”,有的是在埋怨“我都走了才知道,原来闵你也在啊”。
各种各样的短信、电话简直是要进行轮番轰炸,致信进行谴责的基本上都是在海洋音乐节上有演出项目的音乐家们,而能够与闵琛通上话的,也自然是成名已久的世界级音乐大师。
这些人中,有许多戚暮认识,也有一些他只听过音乐会,但无一例外的,都是别人想见一面都难的人物··有的大师脾气可比不上斯威尔先生那么好,隔着一个电话,戚暮都能听到那边用英语大声撕扯的吼话:“海伦,你怎么连练习曲都拉不好休息时间就要结束了,不把这首曲子准备好,你等会儿就把谱子给我吃下去……喂闵,你真是太不够朋友了,我都回到加拿大了,你要请吃饭、吃饭”·只见闵琛淡定冷静地点了点头,语气镇定道:“好,我请客。”
“海伦你的第三小节第五个音又错了你是把你的手指忘在家里……”·冷峻优雅的男人毫不犹豫地直接挂断了这个电话,将听筒那边的声音彻底隔断。
戚暮:“……”·这通电话来自蒙特利尔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长野先生,据说这位大师今天刚从音乐节回到加拿大,前几分钟才从斯威尔先生那儿得知了闵琛居然听了他的音乐会、却没有告知他的事情,真是非常生气。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世界级的指挥大师,闵琛照样眼都不眨地挂断了人家的电话……这要是让那些想要与大师进行一番交流的后辈们知道了,恐怕是要气得吐血三升都不止了。
而相比于戚暮的无奈,闵琛倒显得十分镇定·他随手招了手便来了一辆出租车,两人刚上车,戚暮便轻轻地叹了一声气,道:“今天……真是有些麻烦你了。
没想到你的身份暴露后竟然会这么麻烦,我总算是明白丹尼尔的心情了·”·闵琛闻言微愣,漆黑的凤眸里闪过一丝迷茫,他问道:“麻烦”·戚暮点点头:“嗯,很多大师打电话、发短信来质问你,刚才长野先生似乎也要求你请客。”
到了出租车上后,闵琛总算摘下了黑色的礼帽,他后仰着靠在舒适的椅背上,神态悠闲地道:“不麻烦,他们只是联络联络感情,今天不联络,明天也会联络的。”
顿了顿,仿佛想起了什么,闵琛又补充道:“吃饭只是我随口说说,不会真请他的·”·戚暮:“……”·似乎没有察觉到青年无语的表情,闵琛用手指抵着薄唇,低声道:“他的饭量太大,我请不起。”
戚暮:“……”·只是一个人的饭量又不是一头大象的·再说就算是请头大象,你就真的请·不·起了吗·大概是戚暮长时间的无语与沉默终于引起了闵琛的注意,他稍稍侧开头看向戚暮。
望着青年神色不明的表情,男人凝眸思索了半晌,说:“今天……倒是给你添了一点麻烦,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晚上我请你吃饭吧·”·戚暮:“……其实我的饭量也不小。”
“……”·很显然这次“严厉”的拒绝深深地伤害了某位大师脆弱的心灵,一路上,闵琛都没有再吭声一次,这反倒让戚暮有些不自在了。
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他试探性地打量了身旁的男人几眼,只见对方淡漠着神色望向窗外,晚霞灿烂绚丽的颜色照耀在那张冷峻的面容上,让硬朗的线条也柔和了几分··想了半天,戚暮小心翼翼地问道:“……其实,我的饭量还是可以控制的”·这话落地半天,戚暮都没有等到答案。
他又是觉得好笑又是觉得无奈:还真是第一次见着求着请人吃饭的,但是等到他松口了,这人竟然又不乐意了,真是……·“酒店附近有家不错的牛排·”·“……”·-------·三天的排练时间对于一个大型交响乐团来说,确实是十分紧张的,就算是纽约爱乐乐团,也拿起了十二万分的注意力,势必要将这首西贝柳斯的《第一交响曲》排练完美。
其实当斯威尔先生选择戚暮作为特邀首席时,乐团里的其他人是有些反对意见的·原本他们已经与那位代替者排练了两天这首曲子,如果能够直接与代替者表演,那应该会轻松许多。
但是斯威尔先生虽然脾气很好,这却并不意味着他在乐团中没有一点威信·既然斯威尔先生果断地作出了决定,那也没有人敢说一个否决的意见,于是戚暮在招募比赛的第二天便顺利地来到了这个世界一流的大乐团——纽约爱乐乐团的排练厅,与众人一起进行排练。
西贝柳斯的曲子戚暮以前并没有进行过专门的训练,而这首《第一交响曲》他也只是练习过几次,虽然在前一天晚上进行了恶补,但是在第一天上午排练的时候还是遇到了一些困难。
斯威尔先生微笑着让他先休息休息,等到下午纽爱将本场演出的所有曲目都排练了一遍后,戚暮才正式回到首席的位置,继续排练··一整天下来的结果,让纽爱的其他乐手们有些担忧。
但是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才仅仅是第二天,这位来自华夏的小提琴手竟然就神奇地融入了他们的乐团,将自己的琴声以最合理地方式插入乐团的琴声中,再完美地淡去··等到第二天傍晚最后一次《第一交响曲》的排练结束时,戚暮已经大致能够带领起整个乐团进行一场正式的演出,只需要最后一天再多磨练几次,应该就不成问题。
就连斯威尔先生都夸赞着说:“戚,你真是有很不错的天赋,我很期待后天与你的合作·”·而等到首席一离开,这些纽爱的乐手们立即像没了约束的熊孩子们,纷纷热情地走到戚暮的身旁,一个接一个地开口问道。
“戚,这才一天,你怎么差别这么大你是不是晚上开小灶补习了呀”·“对啊戚,你昨天的《第一》虽然拉得不错,但是却不怎么能与乐团配合,今天怎么改变这么大”·“听说你似乎与柏特莱姆先生认识,难道是他在乐团外指导你的吗”·……·接二连三的问题真是让戚暮不知道从哪儿先回答,到最后他只得赶紧做了个“暂停”的手势,然后无奈地笑道:“昨天晚上回去后我将大家的表演都在脑子里仔细回想了一遍,进行了一些模拟演出,所以今天才会与大家配合度更高一些。”
“啊模拟演出这是什么东西”·“全部回想了一遍……我的上帝,戚你没有说错吧”·“你居然能记住我们所有人的琴声天哪,我只听说过柏特莱姆先生有那样神奇的耳力与记忆。”
……·纽爱的乐手们大多是美国人,他们中有黄皮肤的亚裔,也有黑皮肤的非裔,当然更多的还是金头发白皮肤的白种人·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一个脾气和善的指挥的缘故,纽爱的成员都十分友善,虽然一开始他们对戚暮屡次出现失误有些小抱怨,但是等相处熟悉以后,大家甚至能够欢乐地说笑,这令戚暮原本有些担忧的心情也放松了许多。
或许是因为隔了一片海洋吧,美洲这片土地上的乐团虽然不少,但是却没有像欧洲那样竞争激烈··当然,戚暮始终认为,罗遇森那种阴险小人放在任何地方,都永远是少有的。
真正有实力的音乐家,只会凭借自己的实力证明一切,而不是做一些背后的龌龊手段·虽然戚暮至今都不明白自己当初到底是挡了谁的路,但是他却并不着急,因为事情的发展总是超乎他的预料,恐怕——·距离他返回那片孕育出古典音乐的大洲,已经不远了。
……·三天的排练时间很快便结束了,纽约爱乐乐团的名声早已在音乐节进行宣传的时候,就打响了出去·而这次突发的招募活动事件,也让纽爱的这次演出掀起了一场小高潮,尤其是当有人得知连闵琛都出现在这场音乐节上后,港城海洋音乐节的门票几个小时内被抢夺一空·至于纽爱的音乐会门票·拜托,那早就有价无市了·而这次获得与纽爱合奏资格的戚暮,很快也被热情的乐迷们给扒出了身份。
果不其然,能够获得斯威尔先生赞同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普通人·13岁获得梅纽因国际小提琴大赛少年组冠军,14岁与维也纳交响乐团同台演出,虽然在之后的八年里没有一点风头出现,但是就这些成绩已经足够绝大多数的乐手仰视了。
而且现在,这位天才少年竟然还是b市交响乐团的助理首席·而知道这一点后,一些乐手们终于是心甘情愿地认输了:“人家都厉害到这个份上了,果然是人比人,气死人啊”·总而言之,纽爱、戚暮还有闵琛三者的名气叠加在一起,最终导致了音乐节开幕第七天当夜,这场火热到快要将港城都要引爆的热烈气氛。
无数量轿车从港城的各个方向驶进小镇,几乎造成了一次小型的堵车事件··而当纽爱的这次音乐会正式开幕时,所有人紧张期待的心情早已写在了脸上,只等着……·那首西贝柳斯《第一交响曲》的响起··第三十九章··大概是因为纽爱和闵琛的名气,来到这场音乐会的听众比官方原本估算得要多得多,已经多到不可计数。
但这毕竟是一场放在公开音乐节上的交响音乐会,所以它并不像往常的那些正规场合那么严肃正式,官方将第二层的座位早已全部撤去,供游客们……站立聆听。
虽然到场的观众们大多并不认识戚暮,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知道“闵琛”这个名字所代表的意义··闵琛今年不过三十,却早已成为了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和钢琴首席,而且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作出了数十首优秀出彩的乐曲,令世人称赞。
而对于这样一位音乐大师来说,他在当今古典音乐乐坛中的地位,几乎是没有人可以相提并论的··就算是同样被称为世界四大指挥家的另外三位大师,也始终比这位柏爱的首席指挥低上了一些。
当然,音乐是没有必然的高下之分的,只是连这些大师都承认对方的音乐水平确实在自己之上了,那乐迷们自然也不需要再多去谦虚了··而这样一个人物,却在公开场合下堂而皇之地维护支持了一个新人即使事后知道戚暮并不是一个新人,但是这也不妨碍乐迷们产生这样的心理:“连闵琛都这么赞赏了,看来这个新人一定实力很强了啊”·因此,到场的许多听众很多都带了一种考量的眼光,想要看看……戚暮,到底有多少的水平。
而在这些临时决定到场的听众中,虽然大部分在纽爱的招募比赛前都不知道戚暮到底是谁,但是却有一个马尾辫的小姑娘激动得红了脸庞,兴奋得握紧了自己手中的表演曲目单,一心一意地期待表演的开始。
李悦悦原本只是来到港城出差,这对于她这样的白领来说,是一件很寻常的事情·但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她即将离开港城的前一天,居然得知了戚暮要在港城的海洋音乐节上与纽约爱乐乐团进行合奏的事情·虽然现在从事着与音乐没有一点关联的工作,但是事实上,在小学的时候李悦悦是学过几年小提琴的。
自从她当初一不小心买了那本封面印有戚暮照片的《音乐之声》后,李悦悦从来没有像那一天一样那么庆幸自己是个外貌协会·在古典音乐这条道上,她始终只是个外行,但是她却比很多纯粹的“小七颜粉”要更能欣赏出那些或是悠扬动听、或是华美绚丽的音乐。
自从买了那本《音乐之声》后,李悦悦将和戚暮有关的专辑全部都买了下来,导入了自己的手机中天天放着听·她甚至有些期待地让母亲将自己的小提琴从老家寄到了b市,晚上下班回家后,也会拿着小提琴偶尔练上几遍。
有些真正富有韵味的东西,或许在你年幼的时候觉得那是家长逼迫你去苦学、让你吃尽了苦头,但是当你真正成熟时才发现,它是多么的美丽动人·而在得知戚暮本周末要在港城进行演出后,即使只是一首曲子,李悦悦也毫不犹豫地向老板请了三四天的假期,势必要听完这首曲子才可以离开·听着周围这些交流接耳地说着什么“估计还是靠关系才能这么厉害的吧,那个戚暮”、“就是啊,这么年轻就当了b市交响乐团的助理首席……肯定有问题”这类话,李悦悦真是嗤之以鼻·戚暮的实力,她自然知道,她也毫不怀疑·而接下来,她相信这些人也会彻彻底底地明白,自己刚才到底说了怎样愚蠢的话·----------·金碧辉煌的音乐厅中,即使第二层楼上站了一些听众使得整个场次爆满,也没有人发出一点噪音。
当象征着音乐会正式开始的铃声从广播里响起后,先是色彩乐曲组的人员先入座,接着便是打击乐器组、铜管木管乐器组,和最后的弦乐器组依次从舞台的两侧走入,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
当所有成员完全全部就位后,艾伦·斯威尔先生穿着一身浅灰色的西装,笑着从舞台左侧走上台·顿时,全场爆发起了热烈的掌声,给这位著名的指挥大师送上最崇敬的问候。
等到斯威尔大师与乐团人员进行一番交流后,他轻轻抬起手,刚一放下,便有娓娓如溪水般叮咛的音乐声流出··纽爱这次演出的曲目都是他们最为人所知的几首著名交响曲,例如德沃夏克的《自新世界》、柏辽兹的《幻想交响曲》、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和《第八交响曲》等。
这些熟悉的音律一出现,便让场中的听众迅速地陷入了美妙的音乐殿堂中,一时间也忘记了自己原本可是抱着“看看那位新人到底是何许人也”的心情进场的。
一首接一首的音乐让在场的所有听众都如痴如醉,就连李悦悦也很快进入到那种纯粹欣赏的氛围中,等到《幻想交响曲》结束时,李悦悦一脸满足地歪着头,一个眼尖,忽然便眼尖地发现了那正从后台走上舞台的青年·音乐厅中的所有人只见到一个俊雅秀气的青年从舞台的左侧进场,他的手中拿着一把浅黄色的小提琴,穿着的是与纽爱众人一样的黑色小西装,却打了个白色的领带。
洁白的颜色衬得那青年本就昳丽的面容更加好看了几分,让场下的人也呆了呆··过了片刻,他们才忽然意识到:这就是……戚暮·曾经有人在某西方音乐杂志的论坛上评价过一些知名音乐家的气质与长相问题,一开始大家还偏向于拉/弹琴比较优秀的人,基本上气质也差不到哪儿去,直到有人提名了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但是总而言之,古典音乐界虽然不像娱乐圈一样到处都有养眼的美女帅哥,但是大多人也有一种沉淀内敛的气质,让人看了就比较舒服。
可以说,长得好看的虽然不少,却也不多,而如今……他们便见着了一位··等到戚暮与斯威尔先生以及首席握手交流结束后,台下有些观众还愣愣地没回过神来,过了一会儿才小声地嘀咕道:“确实长得不错啊,不知道……小提琴拉得怎么样,该不会是个绣花枕头吧”·而李悦悦此刻自然听不到这些人的声音,她只见到青年有礼貌地向台下鞠了一躬,等到他再挺直腰板站立起来之后,戚暮自然而然地将琴弓轻轻放置在了琴弦上。
甜文重生强强娱乐圈·戚暮抬起眸子看向斯威尔先生,等待着他的号令··下一秒,悠扬婉转的黑管乐声第一个响起,将整场稍有躁动的气氛全部压下·在一段轻缓的乐声过后,感受那个临近的点越来越近,戚暮微微眯了眸子,倏地……·拉响了琴弓·作为被特殊邀请的小提琴手,戚暮并没有坐在原本首席该坐的位置,而是直接站在了斯威尔先生的身子左侧,进行自己的表演。
西贝柳斯的《e小调第一交响曲》一共分为四个乐章,两段速率略有差别的行板、一段短暂的谐谑曲快板,以及最后近似于幻想曲的行板·这首曲子十分轻快,小提琴作为高声吟唱的主旋律,将整首乐曲的节奏掌控完全。
青年的左手在琴弦上飞快地舞动着,舞台上方耀眼的照明灯照射在他的身上,将本就白皙的手指映衬得仿若透明··李悦悦屏住呼吸,一边听着,一边看着,她只感觉自己的灵魂都要飞离座位了,脑海里只有越来越激昂的音乐在不停地上扬。
那节奏越来越快,那音乐越来越热烈,到最后,只见站在乐团前方的青年猛然一个甩弓,刚刚还激动非常的音乐声陡然一滞,在爆发到最高点的时候瞬间停止住——·不是就此停歇,而是……酝酿更深·这场音乐会不是李悦悦听过的第一场,但是……却是她这辈子最难忘的一场。
·她坐在第一层楼中间的位置,瞪大了自己的眼睛,不停地看着那个俊秀漂亮的青年··有的时候,戚暮微微蹙着眉头,随着渐渐深沉下去的音符而凝重了神色。
有的时候,戚暮慢慢勾起唇角,给那个微笑看向自己的指挥报以一个温和灿烂的笑容··当全曲进行到最后一段十三分钟的行板时,积累已久的乐声已经浓郁到发酵。
磅礴恢宏的音乐,激烈强大的乐符,所有听众都为这包含着无尽气势的乐声而情不自禁的臣服,等到最后整个小提琴声在最高点完全爆发时,甚至有人激动地握紧了手指,有人忍不住地红了脸庞。
最后一个音,终于是落下··全曲终了··明明全曲有四十分钟的长度,可是没有一个人觉得这时间太久·那样气势壮阔的音乐仿佛还在他们的耳边徜徉着,等过了几分钟,才有人如梦初醒般的大喊了一声“bravo”自此,响彻天际的掌声真正地掀翻了音乐厅的屋顶。
而舞台上,那个形容昳丽的青年抬手擦了擦额上的细汗··他怔然地望着舞台下已经全部站立起来鼓掌的听众们,握着琴弓的手指渐渐缩紧,一种难以言喻的激动涌上了心头。
2015年12月18日,这是戚暮再征世界乐坛后的第一次小提琴首席表演··在港城,海洋音乐节···第四十章··这一场盛大的音乐会在《e小调第一交响曲》缓缓结束时,真正地落下了尾声。
因为是这次海洋音乐节的最后一次乐团交响晚会,而全场也已经进行了二个多小时,纽爱官方就没有再多准备一首安可曲·所有的成员一起站立向观众鞠了一躬后,便各自向两侧散场。
戚暮刚回到台下,还没将自己的小提琴放入琴盒内,便有不少人走到他的身边,笑着向他祝贺·来自同乐团合作成员的称赞与鼓励,是对戚暮最好的支持,他也笑着给这些成员们赞美,后台的气氛和和融融。
等到戚暮将小提琴放入了天鹅绒琴盒后,他还没再做些什么,忽然便听到一道低醇的男声自身后响起:“今晚,你表现得很好·”·戚暮回首一看,只见不知何时,闵琛已经到了后台、并且站在他的身后。
这个冷峻淡漠的男人今天仍旧将自己裹得十分严实,似乎是也知道台下有很多观众都是冲他而来的··听了闵琛的话,戚暮姣好的眸子不由弯成了月牙形,他点点头,道:“谢谢你的赞美,我觉得……”·“戚,你的表演真是太棒了”粗犷的男声直接打断了戚暮的话,这是纽爱的首席小提琴手胡克·斯巴特,他与卡尔教授一样蓄了一把浓密的大胡子,如今正用力地一掌拍在戚暮的肩膀上,朗笑道:“原本我还担心你不能掌控四十分钟的长篇交响曲,没想到你表现得竟然比排练时还要优秀”·戚暮被那重重的一巴掌拍得差点岔过气去,原主的身体十分虚弱,看上去还算强悍的样子,其实骨子里早已比掏空得不行。
戚暮虽然已经坚持锻炼两个多月,但是还没强壮到能够接受这大胡子一巴掌威力的程度··戚暮不着声色地往一旁让了两步,确认自己逃离了那危险区域后,才无奈地笑道:“胡克先生,多谢您的赞美,您的演绎也十分优秀。”
胡克大笑了几声,过了一会儿才好像突然发现站在一旁的闵琛,他的笑声戛然而止,过了半晌才惊道:“柏特莱姆先生竟然也在啊,大师您的眼光真是太棒了戚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苗子,真不愧是您看中的”·闵琛轻轻颔首,嗯了一声。
胡克竟然完全没有被闵琛这堪比冰山的态度吓跑,他浑身上下的摸了个遍,接着似乎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张皱皱巴巴的纸,笑眯眯地递上去:“柏特莱姆先生,能给我……签个名吗我家小天使非常喜欢你,我想拿回去给她做礼物”·闵琛:“……”·等到闵琛在那皱巴得宛如破烂的纸上签了名后,那胡克便兴奋激动地离开了。
男人清冷的眸子刚刚转到戚暮的身上,闵琛才张开了口还没说话,只听斯威尔先生的声音又传了过来:“嘿戚今天和你合作真是太愉快了哦,闵你也在这吗闵你的眼光果然是好,戚的表演真是太令我惊艳了,我想今天以后他的名声一定会传到每一个乐迷的耳中”·这一路上几乎没有停息的夸赞,戚暮自然是要笑着感谢回去的。
等到二人好不容易出了音乐厅的大门时,戚暮竟然难得地觉着自己似乎已经……笑僵了··美国人的热情,你永远不要去怀疑,尤其是这个热情到让人……笑到面瘫的纽约爱乐乐团,他们的热情,更是让戚暮都无法承受住了。
或许是纽爱的这场音乐会太过于火热,当戚暮从小道上离开音乐厅的时候,寂静安宁的小镇砖路上竟然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路人·再回首一看,很容易便发现还有不少人还聚集在音乐厅旁的小广场上,兴致勃勃地与旁人讲述这场音乐会的磅礴盛大。
入了秋的港城,即使是位于热带,当夜色降临时也多了几分凉爽·俊逸漂亮的青年将脖子上的白色领带稍稍松了松,让凉风吹拂过自己的脸庞,但是脸颊上因为激动兴奋而产生的红晕却始终无法消失。
青年白皙的皮肤上透露着一层淡淡的粉色,一手提着琴盒,戚暮说道:“今天晚上的音乐会真的很棒斯威尔大师真的水平很高,在第二乐章的时候我听到第二小提琴组有一个音走快了一拍,他也很冷静地处理下来了。”
小镇道路上的路灯光晕黄黯淡,走在这样的地方即使是相隔两米,不仔细观察都不会发现身边是什么样的人·因此闵琛很早就将那一套遮挡面容的“设备”取了下来,此刻他抬起凤眸望了戚暮一眼,问道:“你很高兴”·戚暮笑着颔首:“嗯,纽爱的水平确实很高,我想能听上这样的一场音乐会,是每个音乐爱好者最大的憧憬吧。”
顿了顿,戚暮仿佛忽然想起了什么,他微微一愣,然后语气愧疚地说道:“之前因为我的原因让你暴露了身份,所以你今晚不能坐在观众席上听音乐会,真是抱歉。”
从来不会有人在音乐会开场以后还戴着帽子和墨镜,将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所以闵琛今晚并没有坐在台下听这场音乐会,而是在后台隔着一层墙听··所有人都知道,台下的观众中有不少是因为“闵琛”这两个字而赶来的,如果是在其他正式严肃的音乐会上也就罢了,但是节日的气氛总是会感染人们的心情,闵琛并不想引起骚动。
·对于戚暮的愧疚歉意,闵琛垂着漆黑的眸子看了他一眼,良久,就在戚暮以为得不到对方的回答时,他忽然轻轻叹了一声,道:“我没有什么关系,纽爱的音乐会我听过很多次。
不过……今晚他们对你的称赞,你只需要听关于你的那部分就可以了,不需要再管太多其他的事·”·这话让戚暮脚下的步子瞬间一滞,他惊诧的转首向闵琛看去,却见后者正微微抬首望着那一片化不开的夜色,眸色深沉,不知在想些什么。
一时间无法明白闵琛话语间的意思,戚暮凝着眉头思索了许久,等到又走过了两个路灯,戚暮忽然又停住了脚步·闵琛走了两步,接着发现一旁的青年似乎没有跟上来,这才转首向他看去。
只见在昏黄黯淡的路灯下,青年白色的领带被笼罩上了一层浅浅的黄色,他黑色的头发也被照得泛了些金黄·戚暮怔然地望着前方停住脚步的男人,两人对视了片刻,他才立即抬步赶紧跟了上去。
在刚才那一瞬间,戚暮总算明白了,闵琛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刚才在音乐会结束之后,后台里所有人在夸赞戚暮的时候,都不由自主地加上了一句“闵你的眼光真好”或者是“柏特莱姆先生真是很有眼光”。
即使是在夸赞这个耀眼的青年,他们也总是会将这份荣耀与“闵琛”这两个字挂钩··甚至就算是斯威尔先生,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而闵琛刚才的话则是想要告诉戚暮:你的实力与我无关。
萧瑟凉爽的夜风中,戚暮忽然感觉到了一丝暖意从心口往身体的四周流去··在很小的时候,他的养父母曾经教会他这样一个道理·有的人,看上去十分好心热情,但是他们总会在帮助你的同时,尽力地表现自己、让别人来夸耀自己。
而有的人,他们看上去似乎冷淡而不好亲近,但是他们真正想帮助你的时候,却总会将自己隐在影子里,不去彰显自己··其实,这也是一种温柔··只有足够细心的人,才会注意到、而表现出来的一种温柔。
暗云在夜色中流动,皎洁如华的月光穿过薄薄的云絮洒在了这片土地上,这个让无数乐迷疯狂激动的夜晚已经正式落下帷幕,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本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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