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中世纪搞建设 by 江千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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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中世纪搞建设 by 江千里(上)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文案:·现代人、妻受唐飞柳穿越中世纪——满地都是黄金大便、人们随地尿尿、衣香鬓影并一辈子不洗澡的贵族、还有茴香腌制藏红花染色的“美食”……·唐飞柳表示:……就算死也不能这么过·撸起袖子,他要给这些中世纪的野蛮人看看真正舒适的生活·公爵:“……好吃,你做的食物很好吃,你看上去也很好吃。”
唐飞柳:“……公爵,你刚才是在和我调情吗”·现代吃货人、妻洁癖受穿越成早产金发蓝眼绅士小少爷,遇到黑发黑眼恶魔之子大公爵。
金色小奶喵在黑猎豹身上打滚的日常··主角吃货,所以吃的可能提的比较多··内容标签: 灵魂转换 异国奇缘 异世大陆 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唐飞柳、爱德华 ┃ 配角:劳伦斯、亚瑟 ┃ 其它:种田、基建、美食·第1章 哈喽中世纪·唐飞柳抱着自己的小箱子,坐在豪华的欧式马车里面,外面雪白的马得得得地奔跑,驾车的车夫偶尔轻轻甩一鞭子,马儿就加快脚步。
外面是漂亮的欧洲乡村风光,只是外面耕种的人,都是穿着中世纪的、破旧的袍子,女人穿着旧旧的欧洲简单裙装,看上去就好像油画里面的乡村景色再现··唐飞柳心中十分忐忑,他要去见一位非常不好惹的大人。
一年多前,他还是一个普通的现代人,做着普通的办公室文职工作,努力生活·虽然取向和普通人不同,虽然和普通男人比起来,比起打球、打游戏、喝酒打架,他更喜欢做家务、做手工、热爱美食,当然也玩游戏,也喝点小酒、爱看足球……但是大体来说,唐飞柳还是个非常普通的,热爱生活的正常年轻人。
可是他就这么突然地穿了,开始唐飞柳是十分不能接受的,可惜活了一阵子,他就不得不接受自己已经异世为人的事实·好在安慰的是家里还有人憎狗厌调皮却可爱的妹妹,好歹他唐飞柳穿之前,还救了两个落水小孩,总算一辈子也不冤枉了。
唐飞柳穿在了一位乡绅的小儿子身上,感受到了欧洲中世纪的无情冷酷无理取闹——作为亲生儿子,乡绅死的时候,把全部财产都给了他大哥,留给小儿子的只有五镑的安家费,接着他的亲大哥,居然把他直接赶出家门,一分钱都没有给他。
- cao -蛋的是,他大哥这样做居然是完全符合法律的··唐飞柳已经不想再回忆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发现自己又累又饿,兜里没有一毛钱,找不到工作,饥寒交迫交不起每个月两先令的房租的可怕日子了。
抱住自己宝贵的小皮箱,唐飞柳想起刚到这个世界——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乡绅的小儿子,是一位多愁善感又很柔弱的少年人,他才十五岁,就已经失去了家族的庇护,大哥把他赶出家门,他本该聪明点拿走父亲往年送给他的礼物,和这些年来他自己积攒下来的微薄零花钱,然后去找到一份工作,虽然不再是一名上等人,但是至少活的比一般的农民要好。
但是这个少年太伤心了,他带了几个小皮箱,就浑浑噩噩离开家,然后去城市里面,试图找到工作,但是他- xing -格太天真,没有经历过真正的苦难,他往日在家享受的白面包、烤的香嫩的小羊排、鲜嫩雪白的海鱼和鱼子酱,如同少女的皮肤一样甜蜜芬芳的桃子……都是非常昂贵的,就算小少爷忍耐了又忍耐,却还是因为不善于经营,让自己的财富越来越少,直至身无分文。
当小少爷因为贫穷和发热离开世界的时候,唐飞柳这抹异世孤魂就睁开了眼睛·然后,唐飞柳就只能独自面对着这个陌生的世界,幸好他继承了小少爷的记忆,虽然看着只剩下几口的白面包大感坑爹,但是好歹,唐飞柳和小少爷不一样,他是个成年人,他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唐飞柳一向善于照顾自己,也善于照顾自己身边的朋友,他虽然在工业发达的现代社会不那么优秀,但是到了这个一无所有的时代,他所会的那些有趣的手工和生活的知识,却十分弥足珍贵。
也幸好唐飞柳继承了小少爷的记忆,他知道了自己到来的地方是个陌生的世界,洛特帝国的一切都很像是中世纪左右的欧洲,甚至连货币也是差不多的,但是这个地方和欧洲比,似乎更加野蛮凶残一点。
这里还有农奴,有自由民,贵族们有自己的领地,绅士们有自己的庄园,西方在十七世纪就有了绅士学校,就相当于现代学校的前身,可是这里只有私人的家庭教师,只服务于自己效忠的贵族,识字还是一件出身优渥的人才能做到的事情,医生也有出现,但是因为医生还只掌握了放血饿肚子的粗放手段,大多甚至只让人对着上帝祈祷,做手术就只是开肠剖肚、基本没什么人能活下来,牧师则是因为要从小去学习,并且这个时空的牧师要终身侍奉主,并不能成婚,因此也不算最好的选择。
法律则是因为大贵族分而治之的版图,每个贵族的领地法律都是由主人定下,在领地之中,贵族的意志高于一切,因此律师这个行业目前还远远没发展起来··工业的发展已经开始加快,但是远远没有到革命的地步,海上贸易发展的倒是十分蓬勃,贵族们十分富有,底层的人们却生活的十分辛苦。
所以留给不上不下的人们的选择余地,并不如十七八世纪的欧洲的情况那么好,那么多··唐飞柳这个前身的小少爷兰斯,虽然出身优渥,也跟着家庭教师学习了很多,但是他这种没有继承权的、并不那么富裕的庄园主人的次子,一般能选择的余地也不大,成为一名庄园主人的贴身男仆,然后晋升为管家,是一条不错的出路,能找到一个新富裕的家庭成为一名家庭老师,也非常稳妥,如果成为贵族领地的管事或者臣僚,那再好不过,实在是不够优秀的话,商人的管账、熬几年开个自己的小作坊……只要愿意拉下脸,和一年最多只能赚个四五镑的富裕农民比,起步都绝对不会低于七八镑。
只是兰斯生来羸弱,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他的母亲在他出生的时候就死去,父亲和哥哥根本没对他上心,关心他的家庭医生和教师也并没有办法阻止这一切··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唐飞柳变成了兰斯,发现兰斯大约是早产儿,因此身体免疫力等能力都逊色于一般人,兰斯很瘦弱,记忆之中最喜欢看书、弹钢琴,平常在庄园里面,可以做到一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比古代的大家闺秀还要阿宅。
恩,只有喜欢宅居在家这一点,两个人是非常相似的··唐飞柳苦中作乐地想··他当时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困境是没钱,毕竟高热已经过去了,带走了真正的兰斯的生命,然而唐飞柳活下来,需要食物、需要住处和钱。
唐飞柳睁开眼休息了一天,就开始试着在小作坊干起了记账员,每个月有七个先令,付完房租之后,每个月还有五个先令,这听上去很可怜,但其实对一般人来说,这并不算一笔小钱了,五先令等于四分之一镑,一个先令等于十二个便士,要知道,一只最好的大鹅也不过是六便士,也就是半个先令而已,在这个敬仰上帝的时代,能飞的高贵禽类都只要半个先令,猪肉羊肉等就更加便宜。
兰斯当时租的房子不算好,但也不算差,虽然小少爷短暂一生直到结束,都未曾从一个上等人的生活之中醒过来,但是他懵懂,却知道没有去找那种一个月一镑的住处··因此唐飞柳也就没有想换地方,虽然这地方只是一个单间,还离唐飞柳上班的小作坊有半个小时走路的距离,但是至少这个出租的单间并不在贫民窟,而是在正常的社区,至少都是市民们居住的地方。
唐飞柳就这么稳定下来,并且开始着手改善自己的一切··这得幸亏是唐飞柳,一般的男人穿来这里,工作应该都还能应付的很好,但是生活就可能没那么顺手了。
唐飞柳却不然,记账员的工作对他来说没有太大的挑战- xing -,生活对他来说,虽然条件简陋,但是他所会的一切,却能让他慢慢变得舒适起来··当厚着脸皮哀求到了一份记账员的工作,并且努力表现,还改善了许多记账方式,得到重用之后,唐飞柳的工作稳定了下来,与此同时,唐飞柳再也无法忍耐家居环境,第一件事就是卖掉了兰斯随身带着的几套衣服——顺便哀悼小兰斯如果是老牌贵族的孩子该多好,根据兰斯的记忆,洛特帝国贵族这时候穿的衣服还不是毛呢大衣三件套,燕尾服什么的都是年轻的先生们开始尝试穿着,老牌贵族们还穿着缀有宝石的披风和丝绸绣了金银线的衬衫……总之怎么华丽怎么来,奢华起来,一件衣服上的点缀甚至可以让普通人快活过一辈子。
不过虽然这么说,小兰斯出来的时候带的衣服其实也价值不菲了,在一先令只能买到一米棉布的情况下,兰斯带出来的衣服,除了现在在年轻人之中开始流行的燕尾服和毛呢大衣,还有参加宴会的丝绸衬衫和刺绣的大衣和斗篷——这孩子是多么懵懂啊,他还以为当他失去了父亲之后,还能再有进入上流社会社交界的一天。
连着假发都当掉,说实话西服燕尾服什么的,唐飞柳都能欣赏,但是假发绑腿裤□□皮鞋和颜色艳丽的刺绣衬衫斗篷什么的……唐飞柳内心是拒绝的··只留了一套穿在身上的衣服,这些东西,唐飞柳当掉之后,换回来手里握着的二十镑。
现在唐飞柳的这个身体太差了,他所居住的环境也并不那么舒服,洛特帝国虽然与同时期欧洲很多地方都不一样,但是有个地方是一样的,就是脏乱差··首先是居住的地方,虽然外表看上去还算妥帖,但是被子在搬来之后就没有清洁过,床铺掀开,下面是麦秆垫着作为床垫,已经有了虫子和虫卵,有洁癖的唐飞柳差点就吐了。
房间里面也是一样,看上去还算可以,但是边角全是灰尘,约克常年梅雨,唐飞柳估计是小少爷烧不起壁炉的原因,不根本就是这个房间没有壁炉,于是所以衣柜都已经发霉了,房间里一股臭味,这样发霉的房间住着,别说体弱的兰斯,就算是唐飞柳自己健康的身体穿过来,只怕也会没多久生病。
唐飞柳捏着鼻子大扫除,先是买了布和针线,然后回来自己艰难地缝了床单——兰斯当时买了一整套床上用品,床单留下来,棉布和缝了棉花的被子可是兰斯买的最贵重的东西,只是一床棉被就花了十先令,也就是半镑了,唐飞柳当然也不会扔掉,他打算把兰斯买的东西全部洗干净,然后就有两套可以换洗了。
洛特帝国虽然已经开始种植棉花,但是现在纺织还是最古老的机器,这导致了棉布虽然便宜,但是却还没到廉价的地步··在有工匠发明新式的纺织机之前,只怕这种情况都不会得到改善。
唐飞柳拿着钱,把旧的麦秆丢掉,换上新的、干燥的麦秆,垫了新做的床褥,打扫干净了整个房间,并把发霉的衣柜扔出去洗干净暴晒,又在晴天坚持每天开窗通风,还买了铁盆开着窗户烧炭火,坚持保持房间尽力干燥,总算让猪圈一样的房子焕然一新,至少晚上回到家,擦了澡之后,躺在床上,终于觉得舒适了。
接着休假的时候,唐飞柳就想买肥皂,把原来那套床上用品洗干净备用,结果他绝望地发现——肥皂什么的,大街上根本找不到·这个叫约克的城市,据说是公爵领地之中非常繁华的城市,当然有各种各样的铺子,却根本找不到任何一个贩卖杂货的地方有名叫肥皂的东西。
唐飞柳打听了许久,才明白了一件事情——这洛特帝国的人不洗澡,大家洗衣服都用清水洗,他们表示上帝的子民是虔诚的,不洗澡是表达虔诚的一种方法··唐飞柳才恍然明白,为什么这个城市都有股臭气,并且想起自己这些天吃的面包,想到那些做面包的人都不洗澡不洗手,顿时再次几欲作呕。
神啊,你让我来到这个世界,到底是为什么呢唐飞柳晚上艰难地擦澡,金发- shi -漉漉地在炭盆边烤火,看着天际的明月,内心觉得怪凄凉的——虽然有再活一次的机会确实很好,但是就不能让他在现代生活吗·天边的月亮又大又圆,真像腌的流油的咸鸭蛋。
于是这个晚上,唐飞柳梦到自己切了五个咸鸭蛋配粥,内心总算得到了短暂的安宁··作者有话要说:·注:虽然大背景基本取材自中世纪欧洲,但是经济发展更像是十七十八世纪,社会形态还处在半封建半奴隶社会,航海和工业发展已经萌芽,整个社会处在转型期。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第2章 公爵·没有肥皂这种事情,别说洗发黑的床单,连头发都不能洗干净,这样绝对是不行的,唐飞柳喜欢自己做小手工,又喜欢跟风,网上看到什么配方都喜欢跟着玩一阵子,什么都不精,但是什么都学着玩过。
手工皂当年也大火过,唐飞柳关注了好几个手工皂达人,自己还曾做过手工皂送给朋友·当然,现代社会做这些比较简单,在洛特帝国,这里什么都没有,唐飞柳只能选择最简单最便宜的配方。
他先是烧草木,弄得满脸花猫一样的灰尘,终于搞了些草木灰,然后又买了许多带肥膘的肉——谢天谢地这地方的人知道把肉猪阉了,虽然肥肉也并不厚,看上去感觉生前应该是比较精瘦的,但至少不会有别的穿越小说中,猪肉那股腥臊味和酸味。
·不过比较惨的是,洛特帝国虽然海外贸易做的很好,很多调料都有货,但是调料简直比金子还贵,一粒胡椒等价于一镑,偶尔还能更多……这种事情简直是对吃货的惩罚。
好在除了胡椒和糖之类,一般本土的调料还是不贵的,,好歹大蒜和葱姜还是比较便宜,盐大约是因为约克这边不算太温暖的关系,再加上离海有距离,因此也比较贵,贫穷的唐飞柳买盐回来第一件事情是用小铁罐把盒子盖住,并小心地放在角落,打扫的时候还会用一块干净的棉手帕把那块地方盖住,并无数次怀念现代社会一块五一包的盐。
不过唐飞柳买了那些肉,当然不只是为了做肥皂,毕竟肥皂用炸东西的废油都可以做,当然要物尽其用·唐飞柳把煮出来的油先拿来炸土豆饼,甚至奢侈地买了鸡肉做炸鸡块吃……反正以前在家唐飞柳是舍不得这么奢侈的,这些菜多费油啊还容易长胖·但是他现在的这个身体,被赶出来的兰斯小少爷在外面挨了快一年,从开始时候的白面包、鱼肉和体面的生活,到后来的拮据、小病不断,- xing -格导致的工作不顺利……唐飞柳接手的时候,身体已经消瘦的吓人,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唐飞柳自身- xing -格的原因,一改兰斯小少爷没有胃口的毛病,反而馋好吃的馋的厉害,而且大约也是正在长身体的关系,怎么吃都吃不饱。
反正拿新炸出的油脂直接做肥皂多浪费啊,唐飞柳干脆就在家里努力做各种好吃的炸物,接着就开始做肥皂,开始尝试的时候,毕竟不是以前做熟悉的方子,因此失败了几次,要么颜色怪怪的要么不能成型,看上去各种诡异,失败了好几次,油炸的东西都吃的腻了的时候,唐飞柳才终于做出来了几块长木盒那么大的肥皂来。
那肥皂看上去颜色不太漂亮,是不太亮的泥巴黄色,估计放在现代大家别说洗澡了,洗衣服可能都觉得不够美丽,但是唐飞柳却高兴极了,他拿着刀把肥皂切成手掌大的形状,这次做了三木盒的肥皂,每个木盒切了大概有八块肥皂,二十几块肥皂够用很久了,唐飞柳终于可以把那些肥油留下来,认真开始第二件事情,彻底改善伙食。
兰斯小少爷是个金发碧眼的少年人,原本样貌十分秀气,不过因为早产体弱,加上不太爱吃东西——毕竟说实话,洛特帝国做菜的技术,换唐飞柳他也吃不下——然后后来兰斯又饱受颠簸流离的辛苦,所以唐飞柳刚接手的时候,兰斯的样子十分难看,唐飞柳连着养了一两个月,才稍微看上去不那么吓人,脸颊也不再瘦的如同骷髅了。
开始改善伙食的时候,能选择的不多——自己烘焙面包太麻烦了,他住的地方并没有自己的厨房,根据记忆,现在标准的厨房还是绅士阶层以上的人独有的东西,农民和穷苦的平民基本上都只有一个简单的锅,和几个简单的碗筷而已,毕竟这边的烹饪方式还十分落后,连炒菜都还没有出现,基本都只是烘烤和煮熟阶段,这些都还是富人才能享受的。
也难怪兰斯掉落一个阶层之后,会把自己饿成这个样子··唐飞柳没有办法,就只能艰难地自己整了个铁桶,让匠人给他切割个口子,在被人看智障的眼神之中拿回去,在上面架个壶,每天艰难地自己煮小麦玉米粥,给自己煎蛋、中午的时候为了不打眼,虽然不吃小作坊自己做的三无食品,自己也只做个简单的三明治,就这样还被工人用羡慕的眼神看,晚上则会好一些,炒个蔬菜炒肉、偶尔奢侈地煎一块小牛排小羊排什么的……·总之,除了外面的环境太恶劣了,唐飞柳自己的穿越生涯开始慢慢变得越来越舒适。
至少他一顿忙下来,当了衣服的二十镑,除了最开始花了三个多镑整理生活环境,其他的钱都存了下来,到后来每个月的工资五先令差不多能让他过的很好,唐飞柳甚至自己扯布剪裁、手缝了两套比较符合中下层社会生活的夹克、衬衫和简单的外套,穿上去干练利落,连手工作坊的主人都多看了两眼。
本来到了这里,唐飞柳就觉得他的穿越种田生活只剩下自己开个炸肉店什么的,反正洛特帝国的食物食物真的是一言难尽,大多都和著名的仰望星空一个风格,唐飞柳觉得他开个炸鱼和土豆的店子,大概可以制霸整个国家的美食榜单顶端。
然而他就在计划这件事的时候,改变的契机就悄然而至——开始是小作坊里面有人发热··一个感冒,在现代看来,是非常简单的事情,买一包感冒冲剂,喝个三天,基本上症状就能好个大概,再难受点直接吃消炎药和感冒药,保证药到病除。
但是在这个世界里面,唐飞柳的记忆里,很多人都是死于感冒,在这里,轻度感冒很容易因为处理不当而加重,而严重点的感冒基本是绝症··第一个得病的是个半大的孩子,才十六岁的姑娘,她被作坊的主人赶回去,收拾东西的时候脸色通红,一边抽泣一边自己搬着东西。
唐飞柳听到身边的人说,那姑娘失去了父亲,母亲独自抚养他们三姐弟,两人都在做工,失去了这份工作,姑娘根本没有钱去治疗自己··“可怜的安娜……”旁边的人们都同情地看着哭泣的姑娘,可是没有人敢靠近她。
活在现代社会的唐飞柳,极少遇到这样可怜的人,他下了班的时候,想了一下,到底脚步顿了一下,转了个弯,终于往贫民窟走去··在白天议论的人之中,唐飞柳知道那个姑娘大概住在哪里,他走到巷子里面的时候,就被流莺缠住了,唐飞柳满脸通红问到了地方,匆匆快走了好大一截,还听得到流莺们快活的大笑声。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显然刚才调戏唐飞柳这个金发碧眼又容易害羞的小可爱,让这些生活无趣的流莺得到了无数乐趣··而唐飞柳则是第一次感受到异- xing -这么凶残的热情,虽然他是个gay,但这些流莺竟然直接拿白花花的半个胸部往他的脸上蹭,唐飞柳依然会觉得脸上烧得慌,顺便再感叹一声他现在真的太矮了,兰斯的身高估计撑死一米六五左右,这在西方人种世界里面,这身高完全还是个孩子,事实上要不是换成唐飞柳,现在估计还能更矮,唐飞柳那么努力改善伙食,每天还会坚持喝牛奶,也是不想亏了正在长高的身体。
他走进去,绕了几次路,终于找到了那个女孩的家里··他走进去的时候,听到房间里面传来女人和孩子的哭泣声,后来唐飞柳对那天的记忆已经模糊了,他只记得自己走进去,看到黑暗的房间里面没有点灯,女孩躺在床上不知死活,房间门口,女孩苍老的母亲和两个年幼的男孩哭着,却根本不敢走进去,害怕被传染。
·那一天,也是那女孩的幸运,唐飞柳用物理降温,守着女孩,和女孩的妈妈忙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女孩的温度就停了下来··而唐飞柳也就是那一次,开始传出了名声。
洛特帝国的医学十分粗放,他们根本毫无任何治疗的方法,除了放血和灌肠、饿肚子基本上一无所知,这一切和欧洲当年的情况一样,宗教阻碍了科学的发展,导致人们蒙昧,一无所知。
而唐飞柳的出现,让一些小病的人,开始慢慢得到了救赎··唐飞柳第一次治病的报酬,是女孩掏出的全部积蓄——十个先令·半镑,这个价格还远远不及走入一所医院的问诊的钱,唐飞柳本来不想要的,却被女孩的母亲感激地塞到了手里,附赠一块手臂长的黑面包。
就这样,唐飞柳不知道为何就这样慢慢完成了转职,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那些被他救下的人就为他编好了身世——人们说他是一位尊贵的绅士,跟着优秀的老师学习了医学,却因为不信仰神,而被宗教把持的医院排斥在外。
这件事情被大家当做共同的秘密,唐飞柳开始还只是为贫民窟的人服务,直到一位绅士也生了疾病,在医院治疗,却更加严重的时候,他找到了唐飞柳··简单的拉稀被放血又灌肠,唐飞柳看到病人的时候,病人已经奄奄一息,那一次唐飞柳战战兢兢,他除了因为自己一年总得感冒几次,又不想每次都直接吃药,所以对感冒注意知道点,其他的确实不知道啊·唐飞柳只能先用自己老妈当年给他止泻的偏方开始试试,死马当作活马医,捣大蒜炒盐,然后混在一起冲水,给那位可怜的、虚弱的绅士吃。
幸好这时代的医学跟巫医差不多,唐飞柳的偏方虽然怪异,但是比绅士之前看的医生,还看上去还正常点,于是绅士挣扎着喝了下去,一整天连喝了四次,绅士的拉稀竟然慢慢停止了。
绅士和他的仆人都惊呆了,把唐飞柳奉为座上宾,那丰盛的食物让唐飞柳内心大痛——真是浪费材料啊做的那么难吃·喝一口葡萄酒……- cao -蛋啊,葡萄酒里面居然加了无数胡椒和茴香,味道猎奇的让人想当场喷出来。
唐飞柳愁眉苦脸,阻止了那位妄想吃烤鹅的绅士,开始逼他吃燕麦粥,强迫这位绅士清淡饮食、调理脾胃了差不多半个月,那位绅士完全恢复了健康··至此,唐飞柳终于一战成名。
唐飞柳很快辞职,每天都接待上门求治疗的平民或为花大钱的绅士贵族□□,房子也换成了一小栋简单的楼房,还附带一个小小的花园,大小跟现代的别墅差不多,估计有一两百个平房的两层小楼,甚至还有一个完整的厨房·这房子在现代来看已经足够,但是在洛特帝国来说,只是个普通的市民所居住的正常地方罢了,但是就是这样,也花费了唐飞柳当时所有的诊金。
唐飞柳计划的很好,这个小房子未来自己一个人居住够了,在花园里面种点蔬菜,一楼暂时作为接待病人的地方,未来攒点钱,在隔壁或者同街区再买一栋房子,作为自己的私人小医院……·至此为止,唐飞柳都以为自己的人生是在中世纪当医生,为洛特帝国蒙昧的医学做出启蒙的贡献,结果唐飞柳正筹划的面面俱到的时候,变故突生——爱德华公爵的贴身仆人连夜而至,半强迫- xing -地邀请唐飞柳马上出发,去黑天鹅城堡为生病的爱德华公爵治病。
唐飞柳顿时两股战战,很想当场装死·如果是别的贵族也就罢了,这一年多,唐飞柳子爵也见过了,自认为已经足够淡定,而且黑天鹅城堡虽然他没去过,但是好歹去马车奔跑一天一夜的地方,他也曾去出诊过的。
好歹是个见过世面的现代人,唐飞柳怎么会那么害怕这位公爵呢当然是因为这公爵,据说十分凶残啊·在长子袭爵的时代,在被大哥赶走活活饿死病死都不犯法的时代,这位爱德华公爵是老公爵的第三个孩子,黑发黑眼、六月六日出生,在圣典里面记载,六月六日下午六点六分出生的孩子,就是恶魔之子,生来噬母,长成之后杀父。
听起来很像封建迷信,然而这位爱德华公爵出生,他的母亲就因为血崩而死,他的父亲是虔诚的教徒,吓得半死,想要拔剑立马杀了这个孩子,却被约瑟芬皇后、爱德华的母亲的妹妹派来的人阻止,最后他选择把这个孩子困在了城堡的高塔里面,并要求除了仆人,其他人都不可以靠近城堡的塔楼。
中途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道,只知道十六岁的时候,老公爵死了,长子把爱德华赶出了领地,爱德华在外面漂泊了一年,最后去了王都,在那里,爱德华找到了自己的姨母,并开始为约瑟芬皇后效力。
然后十年之内,他的姨母约瑟芬皇后大出风头,原本后位岌岌可危,皇帝宠爱他的情人,甚至想废掉约瑟芬皇后,而那位夫人却突然香消玉殒,皇帝爱重的私生子也因为和人决斗而死;接着约瑟芬皇后所出的二皇子查理连连做了几件皇帝十分喜欢的大事,接下来上一位皇后生下的长子醉后纵马,摔下马而死,查理理所当然成为了整个帝国的主人。
这些事情,平民们当然不知道,是在唐飞柳给一位贵族治病的时候,这位贵族和探病的朋友说起爱德华公爵的哥哥和二哥突然惊马摔死,爱德华公爵继承了爵位,将要回到黑天鹅城堡。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两人就说起这位爱德华公爵的往事,然后轻声说:“爱德华公爵帮助了差点和皇帝离婚的约瑟芬皇后,维护了母亲一族的荣光,他的表哥成为了皇帝,恰好他的哥哥们都如此不幸,虽然令人悲伤,但是爱德华大人继承这些,理所当然。”
如果唐飞柳是个本土长大的小绅士的孩子,只怕搞不懂这些贵族的弦外之音,但是唐飞柳可是网络大爆炸时代长大的人,厚黑学他虽然不太懂,但是各种电视电影甚至他最喜欢的种田文小说里面的- yin -谋诡计还少吗,这爱德华公爵明显不是个善茬啊·当时的唐飞柳还在感慨,在如此淳朴的时代,居然也有这么个心狠手黑的人物,厉害了我的哥。
当时他当小说一样听,没想到爱德华公爵继承了爵位,回到了黑天鹅城堡几个月之后,唐飞柳就被带上了这奢华的马车,抱着他可怜的小皮箱,要去面见这位可怕的公爵大人了。
唐飞柳忧伤地看着窗外——他只希望这位大人病的轻一些,千万千万不要太严重了,这可跟在约克城和其他贵族的宅邸不一样,谁知道这位大人要是救不活的话,会不会让他陪葬·唐飞柳忧伤着,马车哒哒哒地跑了很久,一天一夜之后,终于到了黑天鹅城堡。
·黑天鹅城堡坐落在悬崖上俯瞰众生,就像是坐在黑暗之中的野兽,庞大且压抑,看上去不像是迪士尼的画风,完全就是《古堡惊魂》那一挂的··唐飞柳感觉胃沉甸甸的,他很想转身就跑。
作者有话要说:·新坑双更·第3章 美食·马车一路驶进去,驶过高大的围墙,穿过大门……最后终于来到了这巨兽的心脏··唐飞柳提着小皮箱,根本没办法休息,就被带着来到了城堡之中的卧室,卧室里面布置的出乎意料的简单,巨大的床上,躺在毛皮之中的,是一个嘴唇发干,脸色潮红的男人,他有一头乌黑的短发,五官深邃,鼻子很大很高,下巴正中一道弯勾,虽然病容憔悴,却依然可以看出,这个人样貌十分阳刚,- xing -格大约也十分强硬。
唐飞柳走过去,摸了摸他的额头,然后检查他的舌苔和嘴唇,顿时大急——这本来应该只是风寒感冒而已,可是仆人在路上也说了,爱德华感冒咳嗽了六七天,接着开始发热……按时间来算,他虽然紧赶慢赶,这个公爵也已经发热快两天了,必须马上降温,否则就算最后不死,也会变成白痴,到时候谁知道会不会连累到他。
唐飞柳检查完,赶紧一连串吩咐:“公爵大人是感冒了,所以发热,你们快去拿些冷水和柔软的毛巾来……”唐飞柳说着,觉得这样还是太慢,他咬牙,对身边公爵大人的贴身男仆又说:“有葡萄酒吗”·贴身男仆伊万丝十分诧异,唐飞柳说:“我来不及跟你解释了,总之你拿几桶白葡萄酒来……不,还是我去……”·这位爱德华公爵发烧的时间太久了,他必须要尽快把爱德华的温度降下,然后才能开始治疗发炎和发热的部分。
要降温的快,有个被提到无数次的土方法,用酒精擦全身,帮助散热……可是他娘的,记忆之中,洛特帝国有白葡萄酒红葡萄酒,可是这帮粗放的人到现在还没有高度酒,中国这个时代白酒都已经到四五十度了,这帮彪形大汉还在喝十几度的酒。
十几度的酒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反正唐飞柳在种田文里刚好看过穿越前辈为了发家致富,在古代自己做高度酒的蒸馏方法,他只是提纯应该来得及··唐飞柳一边想着,一边一溜烟跑出门,被带到了厨房,指挥着仆人把大木桶钻个洞,用掏空的竹管直接插过木桶,铁桶盖紧,连接好仓促拼起来的掏空竹管,装满了白葡萄酒放在火上开始煮,竹管的末尾,接着一个大铁盆。
很好,接着就是不断保持温度,肯定没那么准确,但是,蒸馏过的酒开始穿过竹管、在木桶的冷水中通过而凝结积聚,最终流了一盆的时候,唐飞柳一把就想搬起来,结果他这个十六岁的小身板,虽然养的比开始要唇红齿白、脸颊也有点肉了,但是身体还是很弱,根本搬不动,幸好一边的公爵贴身男仆伊万丝马上接过来,陪着唐飞柳飞快回到爱德华的房间。
“让他们继续蒸,一盆可能不够·”唐飞柳一边吩咐着,一边开始脱爱德华的衣服,伊万丝目瞪口呆,想要阻止,唐飞柳本来就急,一张雪白的脸气的通红,“一边去,我这是在救你主人的命”·伊万丝焦急的团团转,可是又不敢真的阻止唐飞柳,管家戴夫这时候当机立断,说:“伊万丝,你先出去。”
于是唐飞柳就这么扒光了爱德华,拿着毛巾开始一遍遍给爱德华擦身体,并不断给爱德华嘴唇沾- shi -,免得他热脱水,和管家换班了好几次,天际开始明亮的时候,爱德华身上的高热终于慢慢退下去了。
唐飞柳却不敢松气,他终于一脸悲壮地打开了自己的小皮箱,里面是少的可怜的杏仁、甘草和陈皮,天知道这一小把东西花了他多少钱,连他再买个小房子设立医院都为此推后了这都是去海外的商人当做调料带回来的东西,他们虽然不知道用法,然而不妨碍他们把这些“东方神秘的香料”卖上天价。
当时买这东西的时候,是唐飞柳正在治疗那个贵族的时候,他得到了不菲的报酬,结果那足够普通人花二十年的钱,就换成了这几样东西··不是唐飞柳奢侈,他是想买着给自己当做救命药用的,中药有专门的炮制方法,再加上那些中药在被炮制出来之前的样子,唐飞柳是绝对不知道的,他这也是没有办法。
没料到虽然这身体比一般人虚弱,但唐飞柳他把自己照顾的太好了,这些珍贵的药材他根本没机会使用,仅有的几次感冒在初期就被他用喝热水和煮姜茶解决了,根本没舍得把这些东西拿出来,这时候,却得一次- xing -全部便宜面前这公爵了。
唐飞柳十分哀怨,这玩意儿用完了就是用完了,那商人出海一两年才回来,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剩的,没有的话,有钱都买不到,更何况他还没钱··只希望这位公爵大人能醒过来,再重重赏赐他酬金,不然他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唐飞柳叹着气,虽然脑子里面全是哀怨,但是这不阻碍他麻利的动作,也幸好接他的马车十分舒适,唐飞柳在上面无聊睡了好几觉,这时候熬夜熬得狠了,毕竟还是个十七岁的年轻人,精神也还好,他就这么小心翼翼地挑好了东西,拿手帕包着下去,马上让管家戴夫找到了凑合的容器,开始慢慢地熬药。
他熬药的时候,隔壁那个蒸馏的简单设备还在使用,厨房的下人们都一脸谨慎,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唐飞柳疲劳地让他们休息,把东西放在一边,自己拿了手帕里的材料开始认真地煎药,又让人取了生姜加进去闷煮,最后得到了一大碗黑乎乎的水。
高热褪去之后的公爵头晕却还是没彻底好,他迷迷糊糊被唐飞柳唤醒了,喝了一口温热的药,表情十分古怪,唐飞柳开始还害怕他吐出来,但是这公爵却几口喝了下去,然后躺下,又闭上了眼睛。
看来公爵要么毅力强大,要么平常吃的诡异食物习惯了,否则这药的味道这么销魂,唐飞柳闻了一下都觉得自己扛不住,他却十分淡定地喝光了··爱德华公爵喝了两餐药,唐飞柳的存货就耗空了,戴夫管家早上看到唐飞柳熬夜,就派了人去约克城找那位出海的商人,打算买下那位商人的全部存货,因此在第二天早上喝了一碗浓浓的、加了糖的姜汤之后,中午爱德华公爵的药就被人快马送到了。
公爵城堡的马车已经比一般贵族家的马车要快很多了,骑马来回的人却更快,只是到达的时候,强壮的骑士也已经脸色发白,显见这样奔波也不轻松··戴夫管家上楼想告诉唐医生药来了的时候,推开门,却看到劳累了一天一夜的唐飞柳,已经趴在公爵的床边睡着了。
而床上,黑发黑眼、轮廓锋锐的男人正看着趴着在睡觉的唐飞柳,显然也是刚刚醒过来··“大人”不苟言笑、从来以最高绅士标准要求自己的戴夫惊喜地叫,苍老的脸上顿时流下了喜悦的泪水,爱德华公爵点头,深邃的黑眼睛带着疑问,看着趴在他的床边,皮肤白皙的跟牛奶一样的金发少年,带着淡淡的不悦问,“这是谁,为什么在这里”·老戴夫知道自己的主人领地意识十分严重,不喜欢房间出现陌生人,至今能踏入这个房间的,只有贴身男仆伊万丝和戴夫自己而已。
戴夫管家赶紧说:“是医生,兰斯·唐医生,您前天晚上开始发热,上次来的路易子爵曾说过,约克城有一位唐医生,在他严重发热的时候,救回了他的- xing -命。”
“你说这个孩子”爱德华看着金发少年,他看上去又弱又小,趴着睡觉露出了一小截腰,看上去又白又细,简直一只手都能握断。
爱德华从来都不喜欢这样柔软的东西,他皱眉,听着老戴夫解释这孩子做的一切,压低了声音问:“他给我擦洗了全身”·“是、是的……”老戴夫高兴完,才开始感觉到主人的怒意,他咳嗽一声,说,“大人,您当时太危险了,圣殿的牧师说您受到恶魔的诱惑,很难度过……但是这位唐医生一来就开始为您治疗,他说您的状况是感、感冒……那个感冒就是要这样治疗。”
“得了吧,那些虚伪的卫道士,他们不过是一堆披着圣袍的草包和龌龊小人·”爱德华毫不客气地冷哼,转眼又看了一眼唐飞柳,声音柔和了一些,“既然这样,老戴夫,你安排一个房间,先让唐医生去休息吧,我感觉好多了。”
就在两人低声对话的时候,睡的流口水的唐飞柳还以为自己睡在柔软的床上,正打算翻身,顿时啪叽一声摔倒在地上,发出一声惨叫··睁开眼睛的时候,唐飞柳就看到了皱着眉、面带不满,一副看上去就很凶残的公爵大人,唐飞柳顿时瞌睡都吓醒了,麻溜爬起来,点头哈腰地赔笑:“大人您好,在下姓唐,您叫我唐医生就行,您现在清醒了,有什么感觉,头还晕吗身上是不是使不上力气,有没有酸疼的感觉,有食欲吗……”·唐飞柳一紧张就容易话痨,他嘀嘀咕咕说了半天,才发现爱德华正一脸冷漠.JPG的表情看着他,等到唐飞柳安静收声,才开始回答:“我觉得使不上力气,身上不舒服……我想吃饭。”
没有力气、声音低哑,唐飞柳飞快判断出来,爱德华公爵的感冒还没好,但是好歹还有食欲,已经脱离危险期了··唐飞柳松了一口气,打算安静如鸡地离开,就听到老戴夫精神十足地问:“大人,您想吃点什么”·“一份小羊排,一整只烤天鹅,一份白面包、一碗蘑菇浓汤,再来一整块苹果派,加上五个蜜渍桃子……先吃这点吧。”
坐在床上的爱德华公爵声音嘶哑地说着··唐飞柳目瞪口呆……他差点忘了,这个帝国的贵族就没有一点养生意识,他们只知道胡吃海喝,尤其是这个爱德华公爵,唐飞柳给他擦身体的时候就发现,这个人常年锻炼,又高又壮,肌肉硕大结实,胸口身上浓浓的体毛,就算是样貌阳刚硬朗,也无法阻止唐飞柳内心觉得他长得很像一头熊。
这人估计还上过战场,身上有几道不算轻的刀伤,缝的歪歪扭扭,这人居然就这么活下来了,可见这个人野兽一般强悍的生命力··可是,就算真的是野兽,在还在养病期间都不能这么吃饭啊唐飞柳深呼吸一口气,为了自己两天一夜的忙碌结果不要因为一顿午饭而惨遭扼杀,转过头克制自己的无奈,认真说:“不不不,公爵大人,您不能这么吃午饭。”
爱德华公爵不悦地皱眉,问:“为什么”·“因为您现在还在生病,大人”唐飞柳的无奈都要突破天际了,但是他还是得给这位大号熊孩子科普,“在您的病好之前,您必须要吃的清淡,否则你的身体在努力对抗病痛,却还要分出一大部分力气去消耗不必要的食物,它们会很累的。”
这样简单的科普显然并不能说服爱德华,但是唐飞柳是绝对不会允许爱德华吃这一顿东西的,他转头就直接跟戴夫管家说:“戴夫先生,爱德华大人现在应该吃些小麦玉米粥,可以配上一些白面包泡软了吃,但是肉类除非是水煮鸡胸肉和清蒸的鱼,其他都不可以。”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水煮鸡的胸脯肉和清蒸鱼……请问这怎么做”爱德华没有说话,老戴夫却十分疑惑地问,唐飞柳愣了一下,想到中世纪猎奇的“美食”,很好,看来就算是公爵,也没有会做清淡饮食的厨子。
唐飞柳只能又跟以前一样,下楼去厨房,指点厨房的厨子怎么做鸡胸肉和蒸鱼··那顿饭爱德华公爵吃的估计不怎么快乐,唐飞柳也十分不快乐,他毕竟是个异世游魂,就算脑海里知道一百种实物配方,也不敢随随便便在外面弄了吃。
就算是他敢,也不敢在这位看上去就写着“我脾气不好”的公爵地盘上作妖··以往最多忍半个月的贵族豪华大餐,但是这一次,大约这位公爵生病,还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以前的暗伤爆发,于是来势十分凶猛,发烧又反复了两次,幸好每次都飞快褪去了,等到公爵彻底好全,那些珍贵的药草已经消耗的差不多,而时间已经过去快两个月了。
本来治好公爵,唐飞柳就可以拿了医疗费快乐走人的,但是他真的忍不住这样销魂的饭菜了,他在公爵生病期间勇敢地指导厨娘给他做炒菜,开小灶,和厨娘建立了极为良好的关系,然后在他背着公爵快乐吃喝的时候,被公爵抓了现行。
吃着粗糙的小麦玉米粥,最多只能吃蒸蛋、蒸鱼和香煎鸡胸肉(少油版)的公爵,脸色深沉地看着唐飞柳,一脸漆黑、背后仿佛愤怒地伸出了恶魔的羽翼··作者有话要说:·注:在真实的欧洲社会结构之中,唐飞柳是无法走入公爵的厨房的,也不能擅自使用公爵的财富,在这里是默认公爵的富有程度,让他对这些东西并不感觉到心疼,和管家对于医生的优待,让他获得了这样的自由。
加在文章中细说桥段可能会造成拖沓,因此在这里解释··文章之后发生这样的情况,基本都是默认同此原则··第4章 厨房·这事儿怪唐飞柳,他是个吃货,没办法,从大吃货国出来的娃,哪一个对食物没点心得和要求了·君不见多少留学生去了欧洲,从饭都煮不熟快速可以进化成卤菜大师、闷猪蹄高手、炒肝皇后;君不见多少去国外陪读的父母偷偷夹带菜种,把花园变成了菜地;君不见多少外国人到了中国,吃个辣椒炒肉都恨不得流泪念一首十四行诗赞美……这都还是在现代社会发生的事情。
所以唐飞柳吃了几天那种放满了肉桂、茴香、胡椒、香草、大蒜、柠檬汁甚至还用藏红花染色成黄不拉几的烤天鹅、牛排、羊排……之后,终于忍不住想吃点正常的食物,也实在是十分值得理解的事情。
说真的,唐飞柳简直要为这个时空之中死去的鸡鸭牛羊不平,真的,它们死的太不值得了,不管什么肉都放茴香大蒜柠檬汁,不管什么肉都要用浓重的香料把食材本身的味道压下去,再用藏红花染成神奇的颜色,看上去不但辣眼睛,吃上去简直是各种一言难尽,连红酒里面都要加上肉桂粉和胡椒,这是什么神经病食谱啊·虽然能理解这是风俗习惯造成的,这里的人觉得调料昂贵就作死放调料,觉得是尊贵的表现,但是难吃就是难吃,昂贵而难吃更是让人痛彻心扉·唐飞柳非常不解,这洛特帝国其他地方都跟欧洲有不同的地方,怎么食物和落后的行为习惯——比如所有人都随地大小便——都全像了,一模一样啊·唐飞柳一开始还能忍,不就是暗黑料理么,没关系,他都习惯了,所以每次出急症,药旁边就放着自己做的果酱和酱菜、牛肉酱。
他一般是拿已有的白面包,再把自己小皮箱带过来的果酱拿出来,夹上一颗从厨房摸出来的白煮蛋切片,就这么愉快地吃一顿··要么就让人送来小麦玉米粥,然后自己拿出之前做的酱菜和卤牛肉粒配粥吃,吃完每一滴油都收拾干净,绝对不让人发现任何问题。
然而,这回呆在黑天鹅城堡的时间,比以往在别的地方来说,时间长了太多·唐飞柳出发时候随手习惯- xing -带的酱菜和果酱虽然好吃,但是一个正常人也架不住每天这么吃喝啊,尤其唐飞柳现在这肠胃身体,娇气的很,过了半个月,真的扛不住了,因此他饿昏头的情况下,某天看到面前又摆上的、天鹅它妈都不认识的红色烤天鹅,闻到那想吐的茴香味道……唐飞柳再也无法忍耐,死就死吧,他瞬间下定了决心,他娘的再这么吃下去还不如去死呢·他霍然起身,心想老子现在身为一个先天发育不好的早产儿,老子一个十六岁的、长身体的宝宝……再饿下去还不如马上拿跟面条吊死·于是唐飞柳对关切的管家戴夫说,他吃不惯城堡里面太过华美的食物,他想吃点自己习惯的、简单的食物。
老戴夫劝告未果,只能带着唐飞柳去了厨房,唐飞柳和厨娘沟通了半天,厨娘表示完全不懂,饿的胃疼的唐飞柳果断挤开厨娘,在所有人惊恐的眼神中,自己炒了个仔姜炒鸡,再弄了个香葱煎蛋,小麦单吃还是有点糙,唐飞柳换成了面包,久违地吃了顿热的。
旁边的厨娘闻着香气,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厨娘顿时对唐飞柳的眼神火热,比看自己的情人都要眼神火辣,从那之后,她每天三餐给唐飞柳按教导开小灶,公爵城堡就是好啊,食材调料应有尽有,唐飞柳晚上感动地喝着放了半勺胡椒粉提香、味道完全不输给自己在现代做的鸡汤,一边差点乐的哼起来。
爱德华公爵就是这个时候进入小餐厅的··在门口的时候,爱德华就闻到了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爱德华很难去说那是什么味道,他二十六年的岁月里面,从未有一次,只是闻到了香味,嘴里就开始分泌了唾液——天知道他已经清淡饮食了两个月了·一个一顿饭至少能吃掉半只小羊羔加上十来个拳头大面包的男人,如今每天吃着青菜和清淡的肉,吃了两个月,爱德华很久不进餐厅用餐,都是送到了楼上的起居室,就是因为怕看着自己的医生吃大餐而眼馋。
而今天他悄然而至,则是因为两个多月的反复发作之后,这个晚上,他突然觉得肚子十分饿,爱德华有种觉得精力似乎突然又回到自己身体的感觉,天知道他之前能忍下来吃那些简单的东西,并不是医生的提醒有效,对爱德华来说,唐飞柳不过十六岁,还是个孩子,并且身体瘦弱、眨巴眼睛看人的时候,像是懵懂的小猫,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而爱德华对于食物有所偏执,虽然不像其他贵族那么纵情享乐,但他幼年成长经历,造成了他对于食物的在意和看重,他会听小医生的话,也是因为反复发作的时候,发现清淡的饮食确实让他变得更舒服,而且生病确实让他的胃口没有平日好,于是他才坚持了下来。
而这个晚上,觉得自己好了许多的爱德华公爵先生,突然感觉到了饥饿,他懒得按铃,于是带着贴身男仆伊万丝走入餐厅,吩咐伊万丝去叫厨房准备一些可口的食物……就在这个时候,那股带着钩子一般的香气出现了。
爱德华一路跟着走过去,停在了厨房外面,下人们吃饭的小厨房门口,他看到在烛火之下,他白天尽职尽责的小医生,此刻金发在明亮的烛火下发着光晕,他白皙的脸上,猫一般的眼睛散发出快活的光,右眼下的小痣都被照的纤毫毕现,他的唇因为吃着热气腾腾的食物而嫣红的如同樱桃,他饮下勺子里散发出香气的浓黄色汤汁,发出满足的喟叹……·“这是什么”爱德华走过去发问,突然的声音把唐飞柳吓了一跳,唐飞柳转过头,顿时吓得弹起来,他站起来说,“是是是是是鸡汤”·“鸡汤”爱德华坐了下来,好整以暇地吩咐身后的伊万丝,“去给我端一碗来。”
“是,大人·”伊万丝毕恭毕敬地下去,没一会儿端来了一碗浓郁鲜香的鸡汤,旁边还放着唐飞柳私人改良配方、取了碾碎准备做面包的小麦粉,筛了好几遍,才掺了鸡蛋、剁碎的肉蓉、香葱和盐,小心煎出来的、香喷喷的小肉饼·坑爹啊·好不容易做出的肉饼子,还有鸡汤,唐飞柳恨不得泪流满面。
他现在还是个长身体的宝宝,厨娘一天三顿饭显然喂不饱他,所以唐飞柳晚上总会自己溜到厨房给自己加餐,戴夫管家和下人们都知道,也习以为常了··当下贵族们虽然生活过得十分奢靡,但是这不包括爱德华公爵,城堡里很多华贵的东西都是旧物,爱德华公爵至今参加宴会都习惯穿简单的新式西服,贵族们一天可能吃五顿,而爱德华对食物虽然看重,但今夜之前都是在乎量大、很多肉、吃的很饱——唐飞柳不得不说,虽然爱德华公爵对于生活基本上来说是个原始人,但是他这样克制,确实避免了得糖尿病高血压之类的贵族常有的疾病。
·而也是因为这样,爱德华总被贵族嘲笑不像真正的贵族··现在,爱德华公爵大病初愈,第一次在夜晚突然感到火烧火燎的饥饿,面前摆放的食物又是那么鲜香,他甚至都是第一次见到,于是爱德华公爵没有搭理站着的小医生,而是拿银勺送了一口炖了几小时、发出浓香的浓黄色鸡汤,然后,他黑色的眼睛微微眯了下,仿佛被挠了脖子的大猫。
而一边的唐飞柳有些捉急,他搓着手、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煎的、放了很多肉的小圆煎饼被一口口吃掉,直到最后一口被吃完,爱德华公爵才开始喝起了鸡汤··唐飞柳顿时又饿又委屈,内心决定等爱德华走后用鸡汤下面吃,反正鸡汤很多,不信这个人吃的完·爱德华公爵慢条斯理地喝完了三碗鸡汤,狗腿的伊万丝还把鸡汤里面的鸡肉全舀出来给爱德华吃掉,然后爱德华才擦擦嘴,对围观全程口水都要滴出来的唐飞柳说:“这是你亲手做的”·“是。”
唐飞柳绝望地看着一桌子骨头,因为饿肚子有点不自觉流露出委屈的表情,爱德华看到他的小医生水蓝色的眼睛里面荡漾着波纹,简直像是要哭了,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居然吃完了这个小孩的全部夜宵。
他有些不好意思,但是想到这小家伙能做出如此美味的食物,却让他每天喝小麦粥,顿时又觉得自己还给他剩下鸡汤,显然还是一位体贴的绅士,于是又按下了那点微微的愧疚,他看着唐飞柳,继续问:“根据我的了解,你的父亲是一位小庄园的主人。”
“是的·”唐飞柳乖乖回答,他猜到了爱德华想要问什么··果然,爱德华疑惑地问:“显然在你的父亲去世之前,一位绅士并没有机会接近厨房。”
“是的·”唐飞柳继续回答,他既然敢放肆吃喝,当然也是做好了准备的,他带着少年人的骄傲和小得意——这倒真的是本色演出——他笑着露出小虎牙来,“父亲的藏书里,有一位旅行家,他去过很多地方,记载了很多食物和当地特色东西的做法,我自小身体差、我的家庭医生告诉我不可以骑马打猎,也不可以太过劳累,于是我最爱看书,我把那本书全部看完,却一直没有机会实践,直到我离开家里……”·说到这里,翘起来的小尾巴似乎又难过地垂下去了。
“除了这些,你还会什么”爱德华公爵倒是产生了兴趣··唐飞柳没有办法接受这个帝国的脏乱习惯和粗糙的饮食,他比一般人抵抗力差的身体也决定了他不能随大流,否则兰斯的结局就是他的下一步,于是唐飞柳当然也为自己编好了理由,这会儿爱德华公爵问起来,他就一股脑地说了:“我知道如何用药草治疗生病的人,知道如何用简单的香料烹饪可口的食物,我还知道制作肥皂每天清洁自己的身体,还有很多很多……”·爱德华的眼神十分深邃,唐飞柳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的时候,他终于轻声说:“夜安,小医生,我觉得身体似乎好了很多,或许明天早上,我就不用再吃可怜的燕麦小麦粥,也许我能得到一份如同今夜这样美味的食物”·他的语气虽然是疑问,但是唐飞柳可不觉得这位大人愿意得到否定的回答,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说到燕麦粥的时候,爱德华公爵的语气有种磨牙的错觉。
唐飞柳只能尴尬地一下,抬头眨巴眼说:“遵从您的意志,大人·”·“那么……祝您夜安,医生·”爱德华公爵布置完任务,对着满脸心疼的唐飞柳微微昂起下巴,点了点头,才吃饱喝足地离开了。
那一个晚上唐飞柳也吃不下什么了,他本来打算自己用面粉现做面条的,但是在谈话之后,夜已经深了,唐飞柳懒得再折腾,只能苦逼地喝了一小碗汤,带着对肉饼的心疼睡着了。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第二天早上七点的时候,唐飞柳就被管家老戴夫亲自叫起床了,老戴夫有些尴尬,作为一位老绅士,虽然唐飞柳属于爱德华公爵领地的一员,他天然有为公爵服务的义务,但是爱德华公爵和其他的贵族不太一样,他对领地的自由民和绅士十分好,并不像其他贵族,只把他们当做比农奴稍好一些的奴隶,而且唐飞柳再怎么说也救了公爵的命,公爵居然下达这样的命令,让这位老绅士觉得有些不礼貌。
他有些尴尬地说:“十分抱歉这么早打扰您,我听说昨夜公爵大人吩咐伊万丝,说他的早餐必须由您亲自监督·”·幸好不是他亲自动手,唐飞柳松了口气,他揉揉睡眼惺忪的眼睛,带着嘟囔的声音轻声说:“好的,我这就来。”
老戴夫看着这个年纪不大的孩子,听到他软绵绵的起床音,顿时觉得心微微发软,他轻笑一声,笑着说:“不用着急,如果实在起不来,我让厨娘来您的房间听候您的吩咐。”
“谢谢您,不用了·”唐飞柳打着呵欠边说边下了床,吸拉着丝绸的拖鞋往起居室走,仆人端着热水从老戴夫的身后进来,唐飞柳洗脸刷牙,那双迷迷糊糊的蓝眼睛才彻底清晰了起来。
而一旁本来对这套行为十分惊讶的仆人,此刻已经习惯了这位医生的清洁方式,现在航海的人太多了,带来了各种各样的观念,不得不说,这对唐飞柳改善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便利。
唐飞柳换了衬衣和夹克衫,终于下了楼,他让厨娘热了鸡汤,然后亲自揉面粉,做了细细的拉面,放在鸡汤里面,想到爱德华那可怕的食量,唐飞柳不得不用汤盆盛着这份鸡汤面,然后撒了葱花让人配上小碗筷,送到了爱德华的卧室。
很好,既然打发了这位嘴馋的公爵,难得起床这么早,干脆给自己做点好吃的好了·唐飞柳完全没发觉自己偷吃好吃的,才会被怨念的爱德华公爵安排早起做早饭,事实上他十分喜欢做饭,在现代的时候几乎每周都会接待嗷嗷待哺提着食材上门蹭饭的朋友,这会儿看到吃个鸡汤和小肉饼都一副陶醉的公爵,唐飞柳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些同情,所以他根本没觉得给公爵做饭这件事情其实是不太合常理的。
这会儿他想到昨天晚上没吃到嘴的小肉饼,顿时嘴馋起来,他飞快揉面粉放好准备发酵,这回做的分量特别大,和晚上夜宵不一样,白天唐飞柳做什么好吃的,都会分一些给老管家和厨房的下人,因此整个厨房都特别期待唐飞柳的到来。
这会儿看到他又在动手揉面,大家顿时眼睛都亮了··唐飞柳不负众望,飞快揉面擀皮,又让厨娘在旁边剁肉蓉,厨房的负责人赖丽大婶向来都是亲自给唐飞柳打下手的,这回剁肉也是菜刀舞得飞快。
·厨房忙的热火朝天,爱德华在楼上吃完了一盆鸡汤面,擦擦嘴,对一旁的老戴夫说:“这小家伙在我的厨房里这么捣鼓多久了”·“一个多月了。”
老戴夫笑眯眯地说,“大人,医生救了您,就是城堡的尊贵客人·您不要怪他,当时我问过这些东西你在病中是否能吃,医生说要等到您的状态缓解一些,油腻和药物有互相抵消的效果。”
这话确实是事实,不过也是因为唐飞柳在长身体,又嘴馋了半个月,所以之前吃的全是各种油炸、红烧肉之类的菜··最近似乎那股挖心掏肺的馋才好了许多,唐飞柳才做了鸡汤,但是按道理来说,煎的肉饼在病未好全的时候,爱德华是不可以吃太多的,毕竟现在吃的是中药,和现代的药不一样,很多忌讳也要更加注意一些。
当然,说了这么多,无法否认的是唐飞柳确实压根就没想过要给这位可怜的公爵大人改善一下伙食··而老戴夫为了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的身体,也选择了明智的隐瞒。
而且……肉馅饼和软糯的红烧肉真的很好吃,但是真的很油腻,老戴夫笑眯眯地想··而在厨房忙的热火朝天的唐飞柳还不知道,他马上就要被逮住第二次了。
第5章 清洁·爱德华公爵当然不会和这个小医生计较,他信任自己的管家,做出任何决策肯定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优先,美味的食物当然重要,但是拥有好的身体,才能让- yin -谋家无法觊觎他的财产和领地,有好的身体,才能慢慢地品尝更多的美味和胜利的香醇。
只是爱德华想到在烛火下陶醉地吃着东西的小医生,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就跟猫抓的一样,他就是想刁难这个小家伙,总觉得他蓝色的眼睛带着着急的泪花,似乎特别容易让自己的心得到诡异的满足。
想到这里,爱德华迫不及待地起身更衣,然后往城堡的一楼走去··而唐飞柳在干什么呢·他在快乐地和赖丽大婶各自端了一碗香葱猪肉饺子,呼噜呼噜地吃得香甜,他的身体前段时间油腻吃的有些多,娇弱的肠胃就造反了,因此最近唐飞柳就已经开始控制自己太馋而得意忘形的食谱,这时候香葱猪肉的饺子鲜香无比,一口咬开,浓郁的肉汁混着小葱的味道充满整个口腔,好吃的话都说不出来。
因此爱德华身体大好的第一个上午,就再次发现了小医生又在偷吃··他吃的很饱,此刻就能好整以暇地靠在门口,看着小医生一个个把那些奇怪的小东西吃到嘴里,他的嘴唇在白天更加红了,像是珍贵的樱桃一般,红的夺目,而他脸颊上的皮肤十分白,因为发热而飞红的时候,像是桃子一般,带着漂亮的粉。
金发碧眼的少年坐在简单的小餐厅,看上去却像是壁画里面神的孩子一般,漂亮又圣洁,爱德华握紧了自己手中的手杖,他的黑眼睛里面,流露出复杂的色彩··唐飞柳浑身冒热气喝完一口大骨汤,转过头来的时候,差点被眼前黑发黑眼、满脸戾气的男人吓得呛死,他一边撕心裂肺地咳嗽,咳得眼泪都要出来了,一边竭力想打招呼:“大、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大人……咳咳咳……”·爱德华走过来,沉着脸轻拍唐飞柳的背,低声说:“一位绅士,吃东西的时候怎么可以如此轻佻,要把所有东西都咽下去,才可以看其他的地方,知道吗”·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唐飞柳咳得全身发软,头昏脑涨,他咳完,才发现自己双手撑着的地方,显然是……显然是这位尊贵大人的……胸。
= =·虽然隔着丝绸衬衣、夹克和西服外套,但是依然可以感受到那两块巨大的胸肌和磅礴的力量,唐飞柳觉得双腿更软了,他、他他他一个gay,还是个标准的、甚至有点娘的小零号,一个无1无靠,从未开过荤的小零号,这时候猛地摸到如此大的胸肌,唐飞柳觉得他的血要往奇怪的地方冲去了。
幸好,爱德华公爵身上的臭味让他及时清醒了过来··唐飞柳赶紧放开了爱德华,脸上带着仓促掩饰的嫌弃·爱德华眯起了眼睛,唐飞柳就看到爱德华突然低下头,在他的脖子边细细地闻起来,唐飞柳觉得全身的寒毛都要炸起来了,而这时候,爱德华终于抬起头,问他:“你身上的味道……就是你昨晚说的肥皂”·“啊啊”唐飞柳瞪大眼睛,看着爱德华,脸通红地回答,“对对,就是肥皂,大人你会生病,很大的原因是城堡的环境不够清洁,还有你们平常很少洗澡和清洁自己……”·一紧张就十分话痨的唐飞柳飞快地说着,然后猛地想起来现在很多人都信仰神,圣殿则说虔诚的信徒是不洗澡的,因为洗澡会招来妖邪。
其实就是在几十年前,曾发生过大型的瘟疫,当时本来已经流行使用各种昂贵的、掺杂香料的肥皂,他们被从遥远的海外运来,甚至也有人在当地设立了肥皂制作手工作坊,然而因为瘟疫的爆发,圣殿靠祈祷根本救不了人,他们培训的、只知道放血的医生也毫无作用,因此他们归咎这一切为洗澡产生的问题,导致了香皂在这个帝国的消失。
这就是唐飞柳根本找不到肥皂的原因,当然他是在事后听到作坊的人零星的言语,才打听清楚了这件事情··这会儿在爱德华面前说完,唐飞柳有些心虚,但是他好歹记得这位先生对教会并无好感,毕竟爱德华可是圣殿盖章的恶魔之子,唐飞柳就鼓起勇气解释说:“瘟疫不是因为洗澡,清洁自己是对自己有好处的,产生瘟疫是因为所有人都随地大小便,那些粪便处理好可以让地更加肥沃,是很好的肥料,但是人们不处理的话,就会腐烂、产生可怕的病菌……”·想到约克城那满地的黄金大便,还有夜里打开窗户就倾倒屎尿的居民……唐飞柳说的简直是情真意切。
要知道城堡非常大,黑天鹅城堡的主楼里面,爱德华公爵起居的地方,确实都很干净没错,但是每当唐飞柳想走出去,在草坪里面逛一会儿,就能看到无数坨腐烂程度不一样的大便,旁边甚至还有下人正在现场制造新的,画面简直能让人瞎眼。
爱德华耐心地听着,他摩挲着自己的手杖,打断了唐飞柳的话:“你的想法很有意思,去我的书房慢慢说·”·说完爱德华转身往前走,唐飞柳眼睛顿时亮了——有戏·说真的约克城再这么下去,在唐飞柳看来,再次爆发瘟疫都是十分正常的,因为满城都是粪便,城门口的墙根下粪便更是堆积如山,唐飞柳根本不能细想,他每次路过的时候,都会在手帕上喷满了香水,捂在口鼻上,否则根本不能正常地活着走过去。
·大环境太恶劣,正常人都很容易生病,更何况是现在体弱的唐飞柳,现在只要是爱德华能理解这一套,这样在爱德华管辖的地方,开始命令人们改善这些,就能取得十分良好的效果了。
这样也能减少痢疾之类的可怕传染,在中世纪,这种病几乎是绝症··因此获得现在这个解释的机会,唐飞柳还是非常高兴的,他跟着爱德华到了书房,几乎是刚坐下来就马上说:“我之前就因为没有重视这个说法,而发了高热,后来我好不容易根据那本游记记载的方法救活了自己,从那之后我一直坚持清洁的环境,到现在一年多,我至今还没有再次发病过。”
要知道普通人都很容易发热生病,只是身体好的人能依靠自己的抵抗力活下来,而身体不好的人则很容易夭折··因此唐飞柳所说的话,还是非常有说服力的,爱德华摩挲着手上的绿宝石戒指,上面环绕绿宝石盘绕的小蛇因为多年佩戴,发着老银柔和的光,半响,爱德华突然说:“我的身体已经好了,为了感谢你,我曾想过要送你一个小庄园。”
唐飞柳顿时内心兴奋快要狂喜乱舞,一个小庄园要知道有了庄园,庄园里面会有自带的农奴和仆人,一般都会一起转授,一个小庄园,最差一年都能拿到四五十镑这是什么概念,是他从此以后就成了一位有财产的绅士,在他的庄园里面,他就是老大,他可以改善那个庄园,从此过上田园牧歌的生活·然而,唐飞柳很快注意到了曾这个字,什么意思,爱德华公爵难道现在不想赐给他庄园了吗·唐飞柳带着不可置信和控诉的眼神看着爱德华,爱德华看着他因透过窗的阳光而闪耀的金发,看着他那双不可置信而瞪大的蓝眼睛,嘴角微微掀起,又很快压下去,他咳嗽一声,说:“当然,你喜欢的话,我依然可以赐给你一座庄园。”
趁着唐飞柳松口气,蓝眼睛露出快活光芒的时候,爱德华又慢条斯理地补上,“但我希望你能作为我的臣僚留下来,为我管理城堡内的饮食、清洁和医疗·”·“……大人您的意思是”唐飞柳看着爱德华,疑疑惑惑地说,“我留在城堡里面,处理刚才所说的事情”·看到爱德华点头,唐飞柳却有些愕然了,他想过爱德华也许会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但是没想过爱德华会如此快速给他放权。
“大人,”唐飞柳呐呐地说,“您不害怕吗”·帝国的所有人都说,洗澡是带来瘟疫的罪魁祸首,随地排泄甚至已经有千年的历史,唐飞柳知道这一切是错误的,是因为他在井井有条的社会里生活过,得到过好处,而爱德华是凭借什么获得了底气·“我发热的时候,你不是一直在用煮过的白葡萄酒为我擦身体吗”爱德华的话则让唐飞柳大窘:“我记得当我褪热之后,你还用软布沾上热水给我擦掉全身的汗,你说这样有利于我的康复……事实上你确实把我从死神的手中抢了回来。”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唐飞柳脸上简直要烧起来了,他呐呐地说:“这个、那个……我,我我……”·他说不出话来,他是个gay,爱德华发热的时候,他看着他雄壮的身体,根本来不及欣赏,只是焦急地替他降温清理,可以说除了底裤没扒,唐飞柳是看完爱德华全身了。
他当时没感觉,可是当爱德华好了之后,唐飞柳可是根本连想都不敢想,虽然爱德华这种太过有侵略- xing -的样貌,和那身彪悍的、充满野- xing -的肌肉和胸毛,真的有点太猛太强悍,唐飞柳觉得有点太超过他的审美了,一看就是一般人吃不消的体力,让人有点怕,但是对于一个充满阳刚气息的男人,作为一个纯零,他依然有点无法抵抗这种荷尔蒙。
这会儿唐飞柳我了半天,才找到话说:“十分抱歉,大人,当时情况太过紧急……”·“我并没有怪你·”爱德华的黑眼在唐飞柳的脸上、身上、脖子上流连,他轻声说,“事实上我在家族藏书中也曾看到过研究科学的学者手书,他们所认同的地方,和你有相似之处,而你显然对此已经开始有了心得,所以我任命你去做这些。”
“是,大人,”唐飞柳眼睛亮晶晶的,如果有机会的话,他早就想从身边开始,改善洛特帝国的人生存现状了,“那我是从城堡开始,还是先挑一个地方进行尝试”·“从城堡开始,”爱德华好整以暇地看着他,“你似乎每天都清洁了自己,伊万丝说你每天都要求送热水和巨桶到房间。”
“是、是的,因为没有澡盆·”唐飞柳小心翼翼地回答·然后他听到了新上任的上司说,“好的,那你今晚来到我的起居室,先教导我洗澡吧。”
唐飞柳整个人目瞪狗呆··“洗澡的方法很简单……”唐飞柳觉得眼前的公爵显然是没弄明白洗澡的方法,马上开始努力解释,“我会送来肥皂,只需要用肥皂均匀地擦在身体上……”·然而爱德华却不再听他说话,打开了手中的卷宗,开始处理起领地的事物来。
第6章 dinner·夜晚还早,今天开始,唐飞柳不再是普通的医生,他当然要开始忙碌·这一天唐飞柳就在戴夫管家的带领下,已经开始管理城堡的饮食和清洁··正式的任命下来之后,唐飞柳就正式可以被所有人称为先生,他终于从一位普通的市民,一跃成为了绅士阶层,虽然因此导致唐飞柳不能再享受客人的待遇,而是只能和臣僚一样住在戴夫的隔壁,但是唐飞柳完全没有意见,因为根据戴夫管家所说,每年可以领到足足五十镑年薪——这还不包括爱德华公爵打算要赠与他的一个庄园·这种上司简直可以上年度感动国家十大人物啊唐飞柳顿时对于爱德华公爵的敬意刷刷刷地上升了一倍,据说爱德华公爵因为久病,现在压了许多事情,在他处理这一切事情的时候,已经授意戴夫管家带着一大堆图纸,让唐飞柳挑选想要的庄园。
“其实在天鹅堡附近,有四五个公爵私人的小庄园,你也可以自己划一片地……这些都是被允许的·”戴夫管家显然十分照顾他,给唐飞柳详细解释,“选近一些的,不但安全,而且可以在休假的时候回去小住。”
“管家,您也这样吗”唐飞柳虽然有这身体的全部记忆,但是一个足不出户的小少爷又能知道多少呢,因此唐飞柳这会儿确实一无所知,他问着戴夫,戴夫却微微一笑,十分自豪地挺起腰说,“城堡就是我的家,我一生为公爵的家族服务,并以此为豪。”
·“那你的家人呢”唐飞柳好奇地问··“公爵就是我的家人·”戴夫慈爱地笑着回答,唐飞柳听了好一会儿,才明白戴夫的意思——原来一直都是这样,当公爵生了长子之后,老公爵就会挑选一位孩子,作为长子的贴身男仆,同时这个孩子就会开始跟着上一任管家学习管家所要知道的一切,识字、念书、学习管理的方法和窍门,然后等到长子继承了爵位,贴身男仆继续学习到长子有了孩子的时候,差不多就可以成为副管家,等到老管家到了退休的年纪,他就会顺理成章成为新的管家。
一般人家的管家其实是可以结婚生子的,但是贵族们却一般不会用有家室的人作为管家——因为管家掌握了贵族们太多的事情、领地的大部分事物和隐私,这样重要的人如果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就容易产生私心,因此贵族们深深信任和依赖的管家,一般都是随着自己长大的管家。
贵族们都是联姻,很多夫妻关系都不好,各自有自己的情人,但是贵族绅士的管家和贵族夫人的贴身侍女,都是他们最为信任的人,他们或许不会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另一半,却绝对会和自己的管家/侍女商议。
唐飞柳听得张大了嘴巴,这个家庭构架……怎么可能愉快地生活下去啊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实在是太不友好了,而且一生不婚,没有伴侣,这样岂不是也很惨。
但是显然戴夫管家并不那么觉得,他一脸自豪地说完,又感慨地展望未来:“公爵大人成婚已经太晚了,最近又生病,不过很快冬季的社交季即将到来,城堡将会举行盛大的舞会,冬季过后,或许就可以迎来公爵夫人,真期待小公爵的诞生呢”·唐飞柳不合时宜地想着城堡外角落的黄金大便,心想电影里面的华丽奢华舞会他倒是理解啦,但是如果真的有人和主角们一样,躲在城堡的角落想谈心,那他们就根本浪漫不起来哦,因为他们随便一踩很可能就踩到大便然后发出惊恐的尖叫,他们的丝绸长裙还可能扫到黄金,然后每个人身上还散发着常年不洗澡的臭味和浓烈香水的香味,混合在一起……想到这里,唐飞柳遏制自己再想下去了。
一个热爱清洁、热爱生活的人/妻受(唐飞柳朋友封)是不可能坐视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唐飞柳的身后突然燃起了熊熊的火焰,他豁然站起来,大声说:“管家,你放心,我一定要让城堡干净漂亮的让所有人都惊叹”·戴夫管家虽然并不明白唐飞柳突如其来的热血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这和他的目标是一样的,于是他露出了慈爱的笑容,对着唐飞柳肯定地点头。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于是唐飞柳把图纸放在房间,打算有空再看,反正庄园就在那里也不会跑掉,再说戴夫说他每个月可以有一天休息的时间离开城堡,到时候他可以拜托城堡守卫的骑士带他去各个庄园实地看看,看上哪个再直接说。
想到这里,唐飞柳顿时觉得干劲十足,他整个白天首先集合了厨房的人开始讲话,颁布了厨房的要求,首先就是所有人在做饭的时候,必须要用肥皂洗手然后唐飞柳还展示了他自己用白棉布做的口罩,要求大家在厨房做饭,一定要戴上防止飞沫。
大家有些疑问,但是戴夫在旁边跟着,也不敢说,都乖乖地听话了··唐飞柳花了一整天时间在监督厨房上,顺便监督大家给病好后胃口大开的爱德华公爵做了两顿饭,一顿是早上剩下的猪肉大葱饺子一盆、附带夹了香煎海鱼和香煎小牛排的简易大汉堡各一个,再加上加了糖的薄煎饼,上面涂满了浓郁的果酱,足足叠了十几层,一个改良的、没有奶油的浆果千层甜点就被盛在大银盘里面;这样色香味俱全、满是卡路里和碳水化合物的一顿,公爵对此的反应是,不错,但分量太少了。
于是晚餐的时候,唐飞柳对爱德华病好后的胃口有了新的认知,再加上听从有经验的赖丽大婶的意见,拿了半只小羊做小羊排,只是不让人放肉桂和茴香了,只把羊肉的血浸泡,尽力弄干净,然后用大蒜、盐和黑胡椒腌制起来,用碳火慢慢熏烤,没一会儿,香味就飘到了厨房外,让路过的仆人们都忍不住咽口水。
这一点当然是不够中午就没吃饱的爱德华吃的,但是唐飞柳也不敢让爱德华晚上吃的太饱太油腻,于是他在大家惊讶的眼神中,考虑了一会儿,就把羊排的肉分成几块,最嫩的肋排部分放在餐盘里摆盘,其他的则是剔骨,卷在生菜里面,用小银叉一块块固定好,看上去真是漂亮又奢华。
这样就算是拆分成两个菜了,接着拿半硬半干的白面包切片,上面涂上大蒜汁和黄油烤的香喷喷的,放在垫了布的餐篮里面··一个贵族完整的一顿晚餐,必须要有一道冷盘、两道热菜、一份汤、一份甜点和一份水果……想到这里唐飞柳就觉得烦死了,为什么这里没有米饭,为什么如果有米饭,分分钟他就可以做一堆中式菜,哪里有西餐这么麻烦,选择还少明明他比较擅长的食物都是中餐·他内心一边抱怨着,一边想了想,于是大逆不道地把早餐煮饺子的大骨肉拆下来,拌了蒜蓉粒和细碎的葱末、加上姜末和一些细细的芝麻,最后浇上一瓢烧热的油……得了,这丫就是前菜了反正现在冷,端上去大约也就成冷盘了。
甜点懒得做千层了,就拿圆白菜和烫熟的豌豆粒,拌一拌中午剩的果酱、混合腌渍的蜜渍桃子切丁··做到汤的时候,唐飞柳就直接让人装上中午就开始熬制的、做鳕鱼排汉堡的时候拆分下的鱼头、鱼骨汤,汤已经是奶白色,漂亮的仿佛牛奶一般,撒上盐和小葱,瞬间香气就让人口水不听使唤。
……终于做完了这一切,纵然唐飞柳大多数是指挥,依然累了·高级男仆们端好了菜出去了,戴夫管家和伊万丝他们都得等公爵大人吃完饭,才能过来匆匆吃点晚饭。
唐飞柳现在是爱德华的手下,前厅是主人用餐的地方,他当医生的时候,被当成半个客人的时候,还能去那边坐着被招待,这会儿当了别人手下,却没办法去那边堂而皇之地受招待了。
看起来好像是地位下降了,但是唐飞柳心里明白,这个时代可不是什么人权至上的年代,而是半封建半奴隶社会,爱德华愿意招待他,他就是一位高贵的绅士,爱德华要是被惹毛了,只需要一句“蔑视贵族”,分分钟处死都是符合法律的,因为在爱德华的领地之中,他的意志高于一切。
而在外面行医,也并不那么快乐,不是每次都能有办法把贵族救回来的,能顺利度过,除了运气,事实上是因为到现在,都还没有重症出现过,而唐飞柳也有没救回来的重病患者,他甚至一直没弄清楚那个绅士到底具体是什么病·幸好那个小贵族家人比较和气,还送他离开,但是如果换了个人,唐飞柳不觉得自己每次都能有那么好的运气。
因此爱德华抛来的橄榄枝,他是非常乐于接下来的,这个时代,就好像古代军阀混战,跟着最大的大腿混,至少还能混个丰衣足食,也比较安全·如果每天在外面那么飘着,谁都能来踩一脚,那才是真的没保障,每天都会心惊胆战。
因此唐飞柳在这个下人的小餐厅一直都坐的十分适应,他当时偷吃都躲在这里,不只是因为这边离厨房近,更是因为他心里明白自己的位置··这会儿赖丽大婶已经组织人开始做仆人的晚餐,唐飞柳有点饿了,虽说是下人,但好歹现在他是整个厨房的头儿,没人能管他,于是他打了一碗浓香的鳕鱼骨汤,慢慢地喝着,然后切了面包,想给自己也做一份蒜香酥烤面包片,配上他早已经看好的羊肉。
可惜这样美好的计划被突如其来的传唤给打断了——伊万丝突然到来,然后恭敬地对唐飞柳说:“公爵大人请你去餐厅·”·放下碗,唐飞柳还以为晚饭出什么问题了,他匆匆忙忙去了餐厅,才发现爱德华还没开始吃,他看到唐飞柳到来,对他点点头,用眼神示意他坐下。
唐飞柳看到伊万丝和戴夫管家都对他点点头,虽然还在奇怪,但是如爱德华所要求地坐下来,然后爱德华对他轻声说:“这是什么”·哦原来这中世纪土鳖居然不会吃生菜包肉吗哈哈哈哈哈·唐飞柳激励控制自己,才没让自己作死地拍桌狂笑起来,他咳嗽一声,却依然无法遏制住自己的笑意,说:“拿起银叉直接吃,是生菜叶包肉,这样会让肉没有那么油腻,吃下去身体会比较容易消化、会比较舒适……”没错,对于这个肉食狂魔来说,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稍微吃点菜叶子下去了。
唐飞柳看着皱眉的爱德华,想起来了这个时代贵族觉得生的叶子和水果都不健康,水果还好,做成果酱或者蒸熟了他们就会吃,还很昂贵,但是菜叶他们会觉得是下等人吃的东西……·“事实上,蔬菜虽然廉价,但是和肉一起吃的话,它会让人比较舒适,容易消化,坚持搭配蔬菜的话,还会让人免于便秘的痛苦……”唐飞柳赶紧解释,“大人,在我看来,食物是没有贵贱之分的,蔬菜只要清洗干净,就不会让人生病。”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在我看来也是·”爱德华显然并不是觉得蔬菜廉价而抗拒,他皱眉说,“我只是讨厌蔬菜的味道·”·……这是,大型熊孩子吗·唐飞柳深呼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要冷静,然后对爱德华说:“事实上菜叶里裹着烤肉,咬开就会和肉汁裹在一起,会非常好吃,您先试试吧……”·蜂蜡做的蜡烛并没有油烟,爱德华看着唐飞柳,半响才慢吞吞捻起一枚银叉,把那块生菜包肉放在了嘴里。
羊肉一般来说是很腥膻的,但是唐飞柳也喜欢吃羊肉,冬天他的羊肉火锅和生菜包羊肉、烤羊肉串都并称为朋友之中过冬不吃一顿,这个冬天就白过的过冬三宝,果然,那肉一放在爱德华的嘴里,爱德华的黑眼睛就微微眯起来……唐飞柳已经发现了,这是这个公爵大人放松和愉快的表现。
显然,这块毫无腥膻之味,夹着肉汁和油荤、却被生菜的清甜冲散了腻味,美味的恰到好处,增一分嫌多、减一分嫌少的菜包肉,让他觉得十分满意··肯吃第一口,接下来吃最符合往日食谱的烤羊肋排,就更加显得期待,而往日就让爱德华十分喜欢的、连骨头都软嫩无比的烤羊排,这次一吃,才觉得以前吃的都是泥巴·羊排肥瘦适中,外层微微发酥,黑胡椒等香料第一次如此突出,在没有了茴香、迷迭香、香草……等一系列的香料大乱斗之后,仅仅是黑胡椒和微微的蒜香味,配上羊肉鲜嫩的味道,入口又香又嫩,牙齿上下轻轻碰一下就溅出香浓的肉汁来。
爱德华连咬了两口,然后突然停下来,把一整块咬了两口的肉放在了唐飞柳面前、伊万丝他们已经摆盘好的盘子里面··唐飞柳目瞪狗呆,这是啥意思·他心中突然想到了当时上网看到的一个帖子……那是个中世纪迷的贴吧,里面有人说,回到中世纪啥都不好,但是如果穿成领主,可以养一大堆颜好身材好的欧洲帅哥骑士,然后吃肉的时候可以把肉骨头喂狗一样丢给和狗一起等待在旁边的帅哥们,那些骑士还会感动的一塌糊涂……讲真唐飞柳确实也罪恶地YY过几秒钟欧洲帅哥环绕一圈的画面……但是他真的没当真过啊·话说起来人家欧洲在有小手工作坊的时候,都已经在酝酿工业革命了,马上就要解放奴隶了,人家好像这会儿还发明了蒸汽机,科技树已经点的唰唰发亮……为什么你们洛特帝国好的不跟人家像,明明经济在发展,航海贸易发展的那么好,社会却还是半奴隶半封建社会就算了,你们坏的却像的如此彻底啊你们这个时代虽然香料还是很昂贵,贫穷的农民还是很惨,奴隶更惨……但是你们的普通人不是至少已经可以填饱肚子了吗便宜的鱼和猪肉不是也能一个月吃个几顿了吗为什么这种用肉打赏下人的陋习居然还存在啊·满地大便让人怨念就算了,把自己吃了的东西丢给人家,还指望你的下属会感谢吗·唐飞柳内心波涛汹涌,而他的面前,黑发黑眼的公爵大人,高傲而恰到好处地露出了一丝疑问——很显然,他真的很疑惑为什么小医生没有感动的流泪他是认真的·唐飞柳绝望地看着爱德华,犹豫地想着要怎么拒绝才能不让公爵大人恼羞成怒,可是爱德华却思考了一下,突然笑了,他说:“不必太过感动,吃吧。”
很好,现在再拒绝简直是不知好歹了,简直是罪大恶极了·唐飞柳心如死灰,颤抖着伸出爪子,尽力想让自己避免看着那被咬了个缺的肉排。
唯一让唐飞柳庆幸的是,在他艰难地跨越自己的内心障碍啃肉排的时候,爱德华又示意身后的伊万丝为唐飞柳服务,给他夹菜和盛汤……并没有打算每个都自己吃一口喝一口再赏给他的小医生。
一顿饭下来,除了最开始吃别人口水、并且是一个不刷牙、只用布料擦牙齿的人的口水,让唐飞柳想想就不舒服之外,他自己做的美味还是十分治愈的··让他绝望的是,吃完饭,爱德华擦擦嘴,轻声说:“好的,接下来你要教导我如何使用香皂沐浴了,小兰斯。”
·唐飞柳本来以为觉得吞别人口水肉已经很惨了,却没想到,生活显然还可以再刺激一些··他能怎么办呢·他当然只能告诉自己——这是工作这是工作,年轻人,要淡定·淡定个屁啊·他应该已经是全世界最惨的穿越者了吧绝对是吧·第7章 开始·爱德华确实有一具让人惊艳的肉体。
往日穿着得体的衣服的时候,爱德华高大强壮的身材,还能被勉强遮盖起来,只让人觉得他身材强壮,当衣服被一件件脱下来的时候,当唐飞柳毫无遮挡地开始看到他雄壮隆起的肌肉,标准的八块腹肌、人鱼线,强壮的大腿肌肉……唐飞柳只觉得呼吸都要不畅了·偏偏爱德华自己却一无所觉,他脱完衣服,就看着唐飞柳,等待唐飞柳指示下一步动作,整个人动作十分坦荡,毫无遮挡。
唐飞柳只能尽力让自己的眼神不要往奇怪的地方移动,他让自己昂着头,努力只看着爱德华的脸,从旁边的银托盘取出他特地留下的、做的比较成功的升级版牛奶皂,递给爱德华。
幸好这个时代贵族们虽然没有什么隐私概念,甚至有些贵族会因为太过肥胖和懒惰,而让自己的贴身仆人扶着自己、并握着自己的那东西尿尿……但是爱德华毕竟不是这个时代里标准的贵族,他自小独自长大,因此更习惯于自己处理自己的全部事物,除了病中这一段时间,爱德华的贴身男仆伊万丝需要把公爵的早餐端到床上方便他享用,其他时间里,伊万丝在房间内这一块工作,与其他贵族的贴身男仆比起来,简直到了无所事事的地步。
所以爱德华说的是真的,他让唐飞柳教导他沐浴,就真的只是沐浴而已··“……因为是第一次用肥皂洗澡,所以开始会这样,等到多搓几次之后,就会开始起泡泡……”唐飞柳这时候自然了很多,他觉得自己太污了,爱德华是个标准的直男,他不能因为自己是gay,就觉得两个男人共入浴室什么的很奇怪,在直男看起来,大老爷们一起洗澡都很正常,更别提只是一起呆在浴室了·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唐飞柳就这么飞快地给自己做心里建设,而一旁的爱德华就眯着眼睛,仔细搓洗自己的身体,因为这是人生第一次沐浴——其他人还有出生后在圣水中沐浴,但爱德华作为恶魔之子,连出生的那次沐浴都未曾有过——但人类是天生就享受温热的水流从皮肤冲刷过的快乐的,那些温热的水驱散了身上的汗渍和疲累,爱德华整整搓洗了三遍,唐飞柳也放开了心结,给他把背也搓干净。
最终爱德华迈入白天特地赶制的木盆之中,被温水浸- shi -整个身体的时候,忍不住发出了控制不住的轻声□□:“好舒服……”·“对吧对吧”唐飞柳感觉自己得到了认同,顿时眉开眼笑,他得意地笑着,一边说,“晚上吃饱后,再泡个澡,简直是完美”·“你说的很对。”
爱德华感觉身上似乎被卸掉了什么重担一样,毛孔第一次舒适地张开,在水汽氤氲之中,他看着得意的小医生,吩咐道:“在我的起居室里面做上你说的浴室吧,我将给你和我一样高的权利,你可以放手去做。”
“可是,就像我之前说的,如果要把盥洗室做在城堡的楼上,可是个大工程……”唐飞柳得到授权,却有点犹豫,他当然想把浴室做好,这样至少以后他自己沐浴什么的都会比较方便舒服,可是城堡是完全没有内部的排水系统的,爱德华现在沐浴泡澡,都是选择在一楼,也是因为一楼这个房间虽然铺上石块,虽然铺上了昂贵的罗马泥浆,但是挖开角落两块石头,水就可以从石块中间的缝隙流走,这在一楼是好处,在楼上想修理盥洗室,那就是灾难了,水根本无处可排。
唐飞柳细细地解释,爱德华已经泡完澡了,他沉思一下,轻声说:“那就先把你说的下水道铺好,盥洗室就放在一楼好了·”·说完,爱德华看了唐飞柳一眼,恩赐地说:“作为这件事情的大工程,我允许你和我一样,拥有独立的盥洗室。”
“谢谢大人”这和晚上的那块肉排不一样,唐飞柳是真的觉得开心了,一个独立的洗浴室,他不用端着水盆苦哈哈擦澡,可以泡澡,并且那个浴室只属于他,也不怕和其他人一起洗……虽然这个工程非常大,但是唐飞柳觉得值得了·唐飞柳眉开眼笑,碧蓝的小鹿眼里面全是快活的光芒,爱德华换好睡袍回楼上休息了,唐飞柳虽然比这个时代所有人都干净,但是其实这两个月都是擦澡居多,也好久没好好洗一洗了,他顿时也不怕晚,而是让下人送了水到隔壁房间,虽然没有浴盆,但是他哼着歌脱了衣服洗了个热水澡,只觉得全身都轻了许多,这个晚上,他带着满身牛奶皂的香味入睡了,并决心从明天开始,就尝试着更加放开手脚试试——目前这个局面是很好,至少获得了这个领地上最大领导的认同,解决了洗澡和吃饭的问题……但是唐飞柳会就这么满足吗·开玩笑,一个在现代生活过的人,怎么都不可能就这样满足吧·唐飞柳的目标当然不只是这样,这个城堡虽然修建的十分威严和森严,看上去绝对让古堡迷们流下哈喇子,但是这是以军事标准修建的古堡,他看上去森严巨大,仿佛坐在山渊上的黑暗巨兽,当敌人来进攻的时候,一座巨大的城堡,基本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然而,住在里面的人十分不舒服··这座山上的古堡,外面是巨大的草地,没有任何被利用起来的意思,城堡里面,有骑士们练习的地方、有养马的马房、牛棚甚至养牲畜的地方。
城堡的西面,住着戍卫的骑士们,而城堡的主人,则住在最中间的主宅,在卧室就能看到自己的领地,还有山崖下的村庄和果木林··仆人们则在东面,太阳还未升起就会点灯开始准备一天的工作,而就算是这样,城堡的人口也显得十分稀稀拉拉——这很正常,一座古堡最多能同时住下几千人,目前这样的安排,已经算是十分努力在维持城堡的活动人口范围了。
唐飞柳被安排住的地方,就是城堡东面的四楼··一楼是厨房,二楼是低级仆人,三楼是高级仆人,四楼就唐飞柳、管家老戴夫和贴身男仆伊万丝··而在公爵所在的那里,则是独立的高层,也是被四周四层的房间环绕着的高大主宅,一进门就是能举办晚宴的大客厅,左右转弯就是招待客人们小坐的房间,宴会的时候通常是女- xing -的休息室和男- xing -的吸烟室,二楼是留给前来拜访的人住宿的地方,三楼则是书房,四楼也是带起居室的主人卧室。
·整个城堡其实是方方正正的,四周是四层楼的黑色砖石结构,中间是一个巨大的主楼,主楼旁边的建筑楼顶非常高,延伸出巨大的塔楼,一般是用来瞭望敌人的,这个瞭望塔围绕着主宅三面都有尖顶的塔楼,看上去有种哥特感觉,唐飞柳看的时候,分分钟觉得这里面要出来吸血鬼了。
不过他自己住在里面的时候,就觉得吸血鬼不但只能吸血很惨,要住在这种古堡简直就是惨上加惨,古堡虽然还算严实,但住在里面大而空,非常容易发冷,夏天估计都要盖棉被,冬天唐飞柳这破身体,睡一晚上被子还是冷的。
而诸如此类的毛病简直数不胜数,因此唐飞柳已经默默决定了,他要不断地尝试,冥冥之中存在的神让他来到这个世界,应该不是为了让他变成个苦行僧的吧·唯一值得唐飞柳默默庆幸的是,目前的洛特帝国处在大航海时期,正是古旧的知识和新的东西冲撞、人们思维改变最为活跃的年代……当然目前还没到有些内陆的约克,但是至少这让唐飞柳少了许多麻烦。
而唐飞柳这么想着,就愉快地投入到了他新的工作之中,就仿佛每次他在家里兴致勃勃做手工、打扫房间一样··不过弄下水道,虽然其他的都还好,至少挖开一楼的所有地面,爱德华已经特批了,但排水管道确实是个大问题。
早在古罗马时期,就有十分惊人的地下排水系统了,他们通常都用混凝土和铅管、铜管来做排水用的主要材料,但是在洛特帝国,好像有混凝土的前身,也就是罗马泥浆,这玩意儿准确来说其实跟水泥差不多,但是比现代常见的水泥稀一些,好用但产量低做法昂贵——对约克来说更惨的是它是晾晒干的,这让罗马泥浆的产出受到了巨大的阻碍。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不过要改良得更适合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也很简单,并且好消息是在离城堡不远的地方,就有这种泥浆的制造厂,是公爵的私产之一,唐飞柳对这件事情特别上心,用心给赖丽大婶加急培训,反正当时爱德华留下他作为厨房和城堡后勤的管理,也不是让他每顿饭都自己做,而是让他培训好整个厨房的人,只是现在唐飞柳要加急培训而已。
唐飞柳本来打算自己顶着,先从根头上教导厨房的人改变观念,洛特帝国的人觉得食物是有自己的属- xing -的,而调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药材,于是他们为了让食物吃着对身体好,就疯狂乱加,并觉得食物吃不出原本的味道就是美味……·这种观念才是整个帝国食物都是黑暗料理的根源,但是唐飞柳现在没时间了,他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填鸭式教会赖丽大婶,不过比唐飞柳预期好很多的是,唐飞柳做的食物不仅是征服了爱德华公爵,也征服了整个城堡的下人们,尤其是有幸尝过唐飞柳做的食物的厨房人员,他们简直是如饥似渴地主动学习着,这让唐飞柳轻松了很多,一时之间,城堡里面尽是从未闻过的香味,唐飞柳的示范食物全部呈给了爱德华,而下人们则得到公爵的恩赏,可以大家一起分吃那些成功或失败的食物——据说骑士们吃过大蒜汁和黄油涂抹的面包之后,都纷纷为之惊叹,只是都咂摸嘴巴,表示就是少了点。
在这个劳作物产量十分低廉的时代,也就只有富庶的公爵能把香喷喷的、没有掺沙子和木屑的小麦面包作为奖励给下人吃了··唐飞柳之前都生活在约克城,更之前的记忆,则是小庄园的小主人的生活——也就是说,唐飞柳虽然耳听过许多穷苦的事迹,但是在这次深入乡下之前,唐飞柳其实根本不知道,无论是约克城的工人、城堡的下级仆人……他们其实都算是这个社会的中层以上人员。
就像是现代社会里,坐在办公室的人总在感慨自己的工资少、事情多、老板苛刻、不敢生病……但是在写字楼的外面,永远有干了一年领不到薪水的工人,有没文化只能埋头在- shi -闷的后厨洗碗十二个小时、只能拿微薄的薪水的人,有推着小摊期待地看着路过的人走过来、这决定了他们今天能否吃饱的人……·他们都在中层以下的角落,无人能够看到,因为他们甚至没有办法掌握发声的权利,他们就只能沉默地、努力咬牙活着,比任何人都努力,然而因为输在了最前线,于是一直只能节节败退,除了极少数的幸运儿,其他的人,都会成为城市的泥土。
而唐飞柳这一次出发,是他在帝国第一次真正睁开眼睛··这让和平时代长大的唐飞柳会看到这个美丽却也残酷的中世纪,也让他开始正确认识这个异世界的可怕和可敬。
第8章 杰斯·唐飞柳还是坐着马车出发,伊万丝和他坐在一起,前面是赶车的车夫,说是不远的地方,但是坐马车过去也要三四天的路程,出发前唐飞柳做了面包和果酱、小熏肉,带了一些烘的干燥的小面包。
说真的公爵虽然十分富有,据说比皇宫之中的皇帝也不差多少,公爵的领地不但庞大而且非常富庶……但是那都是传说之中的,唐飞柳作为一个现代长大,一直住在七十平方两室一厅的人,他其实无法想象公顷这个概念。
但是这富有在唐飞柳看来,其实生活水准在某些方面远不如一个正常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人··尤其是爱德华公爵还是个根本不太关心这些的人,他是个苦行僧一般的人物,在唐飞柳离开城堡的时候,爱德华公爵已经恢复了晨练,每天早上太阳未曾升起的时候,就带着骑士们一起离开城堡,去山中潜行、模拟战斗。
目前约克一片安宁,帝国与周边的国家也非常的平和,互有姻亲,所有的贵族都在醉生梦死,都以皮肤雪白到能看到蓝色血管而感到荣耀,爱德华这样无疑是贵族之中的另类。
但是唐飞柳倒是蛮庆幸的,幸好他生活在这个另类公爵的领地之中,至少这样他还能坐着公爵特地吩咐准备的马车出门··这次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任务,就是去找到罗马水泥浆,然后把它改良一下,再烧制成水泥管,用来铺就城堡的地下水系统,只要爱德华指派的下人学会,唐飞柳就可以回到城堡,届时让下人拉回来就行,虽然耽误时间了一点,但是也让唐飞柳有机会真正看到这个他注定要生活下去的时空。
唐飞柳是非常轻松去的,他带着自己那个有点磨损的小牛皮箱,身后是老戴夫特地准备的崭新行李箱,公爵甚至默认了他的管家和他的城堡新任行政管理在他眼皮子底下偷偷拿走一些昂贵的调料,并看着管家戴夫加派了一个二厨跟着挑食的新上任行政官出发,还有老戴夫让高等女仆戴茜加班加点缝制的新衣——约克的冬天已经快来了,纵然爱德华公爵这样的体魄目前还穿着透气的棉麻,但是唐飞柳可没有这样好的身体,他现在已经开始觉得手脚会冰凉了。
·好在这时候虽然开始冷,真正的冬天却还有好长一段日子,唐飞柳轻轻松松地出发了,到了地方,这水泥厂所在的地方不大,与其说是个小镇,还不如说是一个粗放的西方版农村。
村中的核心建筑就是罗马水泥厂,而因为水泥厂的工人们的存在,于是旁边就有酒馆和提供给前来买卖水泥商人的小旅店··妓/女们在老板的允许下,在酒馆和旅馆里晃荡,穿着在当下时代看起来十分大胆的装扮——半截式的南瓜裤和肋的细细的束腰,把雪白的胸/部挤得高耸起来,像是绵软的云。
她们或者喝酒或者和客人调情,年长一些的大多都在工人的旁边喝酒抽烟,略有姿色,打扮的更为年轻动人的,则是摇着扇子对着远道而来的商人或者某个小绅士的高级男仆或管家放、荡地娇笑。
这是一副非常有历史感的画面,犹如油画一般厚重而对比色鲜明,穿着棉内、衣的女人们和抽雪茄的男人们嬉笑,外面则是马车惊起的灰尘··“……我们还是别住这里了吧。”
而刚刚到达此地的唐飞柳可没什么心情欣赏面前的这幅浮世绘景色,他闻到了浓重的劣质烟草味道和女人刺鼻的熏香,马上开始后悔自己决定就近住在旅馆的决定··跟随他来的骑士叫杰斯,在路上唐飞柳知道了杰斯的身世,他和唐飞柳一样,也曾是一位小庄园主人的次子,不过他的运气比较好,他和他的亲生大哥感情很好,且他的母亲健在,也给了他比较多的照顾,因此在他父亲死后,和大哥分家的时候,得到了大哥慷慨的资助,足足五十镑,且还有他母亲私下的一些钱。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而杰斯自己本人也十分争气,在十几岁就参与了骑士的选拔,并且中选·虽然之前的老公爵其实根本不在意骑士们到底如何,因为他在晚年的时候甚至已经肥胖的只能依靠自己的贴身男仆才能站起来,当然也不会在意骑士到底要如何训练,老公爵只是把这些骑士当做自己妆点门面的东西罢了。
可杰斯却一直没有跟随当时的公爵城堡的风气堕落,他一直坚持锻炼自己,不打牌也不会偷溜出去玩弄乡下的姑娘,更没有把自己的身材吃的变形··于是在爱德华回到约克的时候,在一堆身材走形骑士之中,只有杰斯被留了下来,和爱德华自己带回的骑士编在一起,受到爱德华的训练。
这是杰斯一直为之自豪的一件事情,每次只要任何人提到一句与此有关的事情,他就会兴奋的连头发都似乎要燃烧起来,脸上的雀斑都被染成红色··“我早说过你会后悔的,唐。”
此刻他眨眨眼睛,灰绿色的眼里流出淡淡的嬉笑,下一刻他挡住了走过来的女人,说,“嘿,姑娘们,我的先生才十六岁,你们可不能对这样一个孩子下手”·那女孩褐发,有深邃的眼窝,眼睛是透明的褐色,像是玻璃弹珠,她闻言娇笑起来,伸出手指轻轻划过杰斯健壮的手臂,笑着说:“……那这位英俊的骑士先生呢看上去您似乎已经足够大了。”
唐飞柳简直想捂住自己的耳朵,这些人调情简直比现代人火辣多了,他作为两辈子的在室男,实在是没经历过这样的阵仗··他感觉整个人窘迫的要燃了,赶紧对杰斯说:“好吧,我觉得我们要走了,毕竟我们很忙。”
说着,唐飞柳根本不敢看面前这个艳光四- she -的女孩,低头就转身··他听到身后的杰斯和女孩都发出大笑,杰斯说着:“虽然面对美人的邀约就这么离开,是对您美貌的无礼,可是请原谅我,毕竟我得送我的先生回到安全的地方。”
他特地加重了“安全”两个字,然后和女孩又发出快活的笑声··唐飞柳脸和脖子都通红,但是他- xing -格本身安静偏宅,窘迫的时候根本无法和杰斯争辩,因此他气呼呼地上了马车,一路上不肯说话。
而杰斯完全没意识到好脾气的唐飞柳在炸毛,他还在哈哈笑,因为两人一个是新任行政官一个是骑士,地位没有相差太大,出身也相同,因此一路上相处都好像朋友一样,杰斯此刻正位逗得唐飞柳生气而开心呢。
直到两人到了水泥厂负责人的房子,杰斯才勉强做出了威严的表情来··这里是爱德华的领地,水泥厂也属于爱德华,这里管理人罗斯原本是一个商人,因为开设的水泥厂太过火热,于是遭到了贵族的掠夺,他一气之下,把自己的水泥厂主动卖给了老公爵,从而获得了每年百分之二十的分红权利,而且还得到了公爵这样一个巨大的保护伞,因此买卖更红火,收入比以前还高了。
唐飞柳听到后觉得此人真是个天生的商人,也因此唐飞柳不想去打扰罗斯先生,他之所以开始想住在旅馆,也是因为这个地方虽然属于公爵,但是爱德华在此地没有建庄园,而这一代被划给水泥厂,周围虽然也有村子,但都是工人居多,因此也没有乡绅拥有这块地,于是想当然的,这里没有庄园可以借住。
而唐飞柳听说罗斯先生没有庄园,他是新式思想的人,虽然手上有钱,但是他没有买地,而是都投资在了自己手上的一个小棉花纺织厂里面,因此住的地方并不太大··不过那个旅馆的环境真的太差了,唐飞柳只能硬着头皮来到罗斯先生的家——然后他就无语了。
所谓的罗斯先生没有庄园,一家住的比较简朴——竟然是一栋花园大别墅,上下有十四个房间,招待客人的独立客厅和房间还有独立的起居室,看上去就像是独立的三室一厅。
恩,怎么说呢,跟拥有一千多个房间、住在“小小的”黑天鹅城堡的“朴素的不像个贵族”的公爵比起来,这个地方确实十分朴素拥挤;跟唐飞柳记忆中当绅士儿子时候的、拥有七十多个房间的“小庄园花园房”相比,确实也显得不够气派。
唐飞柳再次明白了现代人和这帮真正古代土豪的想象差别,而罗斯先生显然是很希望能够招待公爵面前的红人治安官的,那对他来说是一种荣耀,因此容光焕发地带着休息一会儿的唐飞柳参观了一下,羞赧地表示自己的房子太过简陋,再次刺激了一下在七十平方长大的唐飞柳后,终于到了晚餐时间。
“……为了感谢您的招待,能请我的厨师今晚做晚宴吗”唐飞柳彬彬有礼地笑着说,然后俏皮地眨眨眼睛,说,“当然,需要您最优秀的厨师协助。”
罗斯先生愣了一下,然后就激动地搓了搓手,一叠声地说:“太谢谢您了,这、这真是……玛丽安,还不快带着小珍妮吩咐厨房”·一旁穿着最隆重会客裙子的罗斯夫人也激动的脸通红,对唐飞柳躬身,才匆匆离开了,真不知道勒成那样细的腰肢,到底是怎么走那么快的。
知识的鸿沟越是在落后的时代,越是巨大,唐飞柳只是不想吃藏红花肉桂天鹅,但是对于罗斯先生来说,拥有一道公爵城堡传出来的菜,显然能让他在社交界叫大出风头。
还有几个月就是冬季社交季,他的女儿也许到了将要进入社交圈的日子,有这样的加持——家族招待过公爵的行政官,甚至还拥有公爵府邸的一道私房菜——也许小珍妮就不必依靠大量的嫁妆,也能嫁给一个小庄园主人的儿子,成为一位绅士夫人了·难怪罗斯先生会激动,甚至手足无措。
唐飞柳记忆里也是有小庄园和乡间生活的,这也是他有意为之,他看到罗斯先生激动,笑了笑,两人又并肩去观赏罗斯先生私藏的艺术品了··这是一次非常愉快的会面,罗斯先生连夜在罗斯夫人的口述下抄写了公爵堡的私房菜单,并盘算着要把这个作为他们的女儿小珍妮的最重要嫁妆;而唐飞柳吃到了好吃的食物,虽然奔波了好几天,但是没有任何发烧感冒的迹象,明天就能认真开始工作,一切都妥妥帖帖。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只有一个人十分悲伤,就是第一次惹毛唐飞柳的杰斯,他吃到了特制的茴香腌制的烤肉排,搭配干烘的干巴巴小面包,如果没有唐飞柳和罗斯一家面前香喷喷的食物对比,这也是十分丰盛的大餐了,可是在对比之下,杰斯可怜巴巴的,唐飞柳却不为所动,杰斯吃完了所有食物,却眼馋无比,觉得自己好像一直没吃饱,要知道这回他是打过了多少人才成为护送行政官的骑士,在城堡里,也不是每顿都能吃到行政官指点过的美食,可好不容易盼来一顿,还被他错过了·杰斯第一次明白,得罪什么人,都不可以得罪能做好吃东西的人。
即使那个人不到十六岁,身材比女孩子还娇小细嫩,皮肤比牛奶还雪白,即使被女孩子逗一逗都会全身发红、窘迫的根本不敢看女孩子……但是,只要他能做好吃的,他就是仅次于公爵之下不好惹的人之一·杰斯这一晚参悟了人生的真理。
第9章 小肉饼·第二天一早起来之后,唐飞柳就在罗斯先生的带领下,到了水泥厂··水泥厂的规模比唐飞柳开始想象的还大点,只是基本上都是人工制作,罗马水泥其实非常坚固,千年后都能不腐,但是唐飞柳还是得把这个水泥改革一下,因为罗马水泥造价十分高昂,需要从远处运送火山灰,在蒸汽机都没被发明的时代,显然就不难明白为什么只有上流社会的人才能住得起干净整洁的房屋。
而且这种水泥的产出和干燥时间都太长了,纵然这里有二三十个工人,在罗斯先生的预算下,要把整个黑天鹅城堡的下水道弄好,正常的产出时间也需要两年以上··这是唐飞柳绝对不想看到的,他绝对没有这个时间,要知道城堡里面本来就很冷,如果不把排水做好,冬天唐飞柳就没办法正常清洁洗澡,无法整洁就意味着生病的可能- xing -大大提高,生病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和死神跳贴面舞……唐飞柳现在可不是为了别的,他是为了自己的- xing -命在搏斗,更别提冬天是社交季,老戴夫管家可是在期待今年的社交季能够出现一位新的公爵夫人,想想在社交季,人流量如此大,如果不做好清洁工作,整个城堡将会充满了屎尿发酵的味道,再加上壁炉的烘烤……·唐飞柳稍微想了一下都脸色铁青,他摇摇头,让自己从可怕的设想里面清醒过来,然后对罗斯说:“很简单的一个办法,我听公爵说,这里有平民用一种黏土做自己房屋的“假水泥”,是吗”·“是有这么回事,可是那些黏土其实并没有那么牢固,冬天的雪和风大一点就会让它们剥落。”
罗斯疑惑不解,却也老老实实回答··“我说的改良就是用这种粘- xing -土……据说这一代都有这样的土质”唐飞柳确认好,才继续说,“具体的配方我知道的并不是特别清楚,但是我记得是这个黏土加入,按比例加入砂石、草木灰……或许火山灰会更好然后结块凝固之后,在窖中烧好,再砸了碾碎……使用的时候再加入水就可以了……”·唐飞柳不是专业人,只能把他看到过的一些知识慢慢说出来,然后罗斯就招手叫了几个工人,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
而唐飞柳的唯一工作就是告诉他们做的对不对,然后和唐飞柳记忆之中的水泥灰进行比对,这工作其实不难,唐飞柳眼见着他们尝试不过几次,就越来越接近,他顿时心里也松了口气,这事儿已经成了,眼下只需要等着最佳的比例出来而已。
这些人并不笨,只是一直没想过这样的搭配罢了,如今唐飞柳一点出来,他们恍然大悟之下,做的比唐飞柳预计的要好许多··松了口气之后,唐飞柳就有心情到处转转了。
他虽然是乡绅的孩子,但是那是小兰斯的记忆,他自己其实对这个时代真正的接触不多,于是唐飞柳就带着杰斯,在最后的等待时间里,终于开始在离水泥厂远一些的地方开始爬山散心起来。
罗斯看到了水泥厂将在这一个秘方成功后得到多么可怕的利润,他说不定可以大赚一笔,小珍妮这次进入社交界的时候,说不定目标就不再只是个小庄园主人的儿子,说不定他甚至可以给小珍妮准备五百磅的嫁妆,让小珍妮嫁个真正的庄园继承人·从此以后,他的女儿就可以被真正称为夫人了这可是这群商人的女儿做梦都想得到的称号。
要知道洛特帝国的阶层如此分明,是钱都无法打破的天然壁垒,贵族拥有领地和至高权利,而一位庄园的主人,说不定能够得到贵族的接见,已经是罗斯能想象的极限了··罗斯心怀梦想,简直恨不得住在水泥厂,而唐飞柳乐的自在,在开始渐渐萧瑟的深秋乡间踱步,欣赏异国美丽的景色。
而就是在这样的契机里面,唐飞柳开始近距离看到乡野间的贫穷农民··自由民十分贫苦,他们也不过就比奴隶好一些,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和私产·可是别说跟贵族的城堡比,就是罗斯先生那样“朴素”的住宅门口的下人房,都比这些自由民的房子要漂亮坚固。
村庄之中,自由民的房子都十分矮小残破,走近了就发现他们瘦削到让人觉得难过的地步,他们身上的袍子都是破破烂烂的,粗布衣服上满是补丁,唐飞柳在工厂工作过,他认出来了这些人身上的衣服,大多都是工厂包装衣服时候的麻袋所改制,十分粗糙,但优点是比棉布强韧,可是皮肤稍微娇嫩一点的人,都会被这样的麻布划伤。
·那麻布袋子差不多是两便士一个,十分廉价,但是这群脸上带着愁苦的人,却显然除了口粮,口袋里面一个多的便士也没有了··“洁娜,你不能再去了,洁娜”就在唐飞柳心里沉沉的时候,有争吵声传来,接着响起来年轻女人带着愤怒的声音,“可是我不去能怎么办我要眼睁睁看着全家人死去吗小杰米需要有营养的食物,爸爸的腿要治疗,我们甚至连过冬的被子都没有了……听着,妈妈,我不是在责备你,这是我愿意的,我爱你们,我不能失去你们,所以……让我照顾你们,好吗”·“可是洁娜,我可怜的洁娜……”老年女人的声音带着泣音,而小男孩则轻声不安地叫着,“姐姐,姐姐你去哪里妈妈为什么哭”·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没什么,姐姐要去工作,回来就给小杰米带熏肉和香喷喷的面包,好吗”年轻女人笑着对孩子承诺,换来孩子开心的欢呼声。
唐飞柳看到巷子里走出褐发褐眼的深眼窝女孩儿,他有些狼狈而尴尬,旁边的杰斯却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一样,欢快地打招呼:“我就说为何我的腿会自己走到这陌生的地方,显然连它也对美丽的女孩念念不忘。”
还挂着泪珠的洁娜扑哧笑出声来,眨眨眼睛,笑着说:“看在你这么英俊又讨喜的份上,来旅馆找我,我愿意给你算便宜一点·”·唐飞柳心情复杂地看着两人打情骂俏,然后洁娜扭着腰离开,他张了张嘴,几次想问,却又心情十分复杂,根本不知道自己要问什么。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杰斯转头,他火红的头发似乎都暗淡了下来,满是雀斑的脸上第一次带着郑重,他看着唐飞柳,认真地说,“小兰斯,你要记住,永远不要对一位女士露出怜悯,尤其是洁娜小姐这样的女士,她们很强大、很坚强,她们在保护自己的家人,我们要尊敬她们,如果你面含怜悯,这会让她们更难过。”
“我不明白·”唐飞柳皱眉,问杰斯,“我、我不明白,我能做什么”·杰斯的表情顿时就柔软起来,他揉了揉唐飞柳的脑袋,轻声说:“你这家伙,到底怎么活下来的啊”·“喂我是认真的,你为什么会那么说”唐飞柳生气地拍掉他的手,皱眉说,“我们难道不应该帮帮洁娜吗”·“嘘……”杰斯却低声说,他拉着唐飞柳一路往外走,然后才对不解的唐飞柳说,“……小兰斯,你的父亲没有告诉过你吗你可以在社交的晚会上表达对这些人的怜悯,但是不可以在他们面前这样说。”
唐飞柳完全懵了,不管是他的记忆还是兰斯少爷的记忆里,都完全没有这样的“教导·”·“因为你帮不了所有人·”杰斯叹口气,说,“我儿时也曾经帮过一户这样的自由民,是我父亲庄园所属的一位村民,我和他的儿子气味相投,在他们出现问题的时候帮助了他们,而且也带着他和我一起识字……而我父亲一直没阻止过我。”
“这不是很好嘛”唐飞柳听着,连连点头··“然后某一天夜里,我的朋友因为贪玩,摔下了山涧,”杰斯的表情带着难过,他轻声说,“可是诺丁不是这样的人,他虽然调皮,但是他其实很听话,他说过他要成为我的贴身男仆,当我得知我以后无法继承庄园,不会有贴身男仆的时候,他还说要成为我的随从……最后我们说好无论做什么,我们总会在一起……那段时间他正在学习高级男仆的课程,我让庄园的高级男仆教导他……诺丁知道这事儿有多重要,他不会在这种时候独自跑去山里……”·唐飞柳听得一愣。
他轻声说:“你的意思,难道你的朋友是被人害死的”·“最后查出来了,是他们隔壁的邻居,他的孩子高热死去之后,他妒忌诺丁,被处死的时候,他还看着我,问我“为什么你不选我的儿子做你的朋友这样他就不会死了……”诺丁之前发过高热,是我叫仆人照顾他,那是诺丁自己熬过来的……”杰斯的眼睛里面闪着光芒,红发暗淡,看上去可怜无比。
唐飞柳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看下去了,他学着记忆里的方式,轻轻地拥抱一下杰斯,然后说:“这不是你的错……”·“我知道·”杰斯说,“可是我很遗憾,是我害死了我最好的朋友……所以,你别这样,兰斯,可怜的人太多了,你如果今天给洁娜小姐几磅,或是什么珍贵的食物药草……要么被偷走,要么就会给洁娜小姐惹来祸患……”·唐飞柳顿时沉默了,他知道了杰斯的顾虑,也理解了。
现代人衣食无忧地长大,一直把吃饱穿暖当成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其实不是这样的,人类饥饿的时间是两万多年,在近代一百多年才做到真正吃饱,也就是说,唐飞柳的父亲母亲都曾有过饥饿的记忆,而只有从唐飞柳这一代人开始,才是真正衣食无忧地长大。
所以唐飞柳并不觉得吃饱是多么珍贵的事,即使穿越到这个陌生的中世纪,他也有超越时代的知识把自己打理的很好,他没有真正经历过绝望,所以保留了很多柔软的同情心,这无可指摘,但是如果唐飞柳贸然去帮忙,可能在这里的村民看起来,就十分让人妒忌了。
现代中了大奖的人尚要戴着头套穿着玩偶装领奖,古代这更是生存的问题……唐飞柳眼神黯淡下来,杰斯却说:“不过你如果真的那么想帮她,只有一个办法,你带她全家离开这里,把他们安置在公爵要赐给你的庄园里,就近照顾。”
只是第一唐飞柳现在还没有庄园,第二,唐飞柳却也没有精力一直照顾着关注着这一家人··可是难道就这样看着这些悲惨的事情发生吗·唐飞柳沉默地和杰斯一起回去,他走在乡间漂亮的小路上,原本绿油油的草地和满山的树木,美丽的让人心旷神怡,可是唐飞柳极目远眺,这样的小村庄有两个,房子都破旧矮小,点缀在大地上,像是一个个拮据的补丁。
刚才洁娜的故事,可能每一个补丁里面都在上演,唐飞柳看着看着,突然说:“你知道吗我不能帮洁娜·”·杰斯没说话,唐飞柳继续说,“我现在帮不上什么大忙,但是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们都会好起来的……每个人……”·这一刻,唐飞柳心中有什么在激荡着,他看着周围的山林草地,看着这美丽的一切,心里说:“也许我是没什么本事,不过,我得试试,我得干点什么。”
冥冥之中,上天把他送到这个地方,难道只是让他就这样生活着吗·唐飞柳觉得,也许是,也许不是···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但他决定要好好努力,不只是为了自己,然后,他认真地问杰斯:“你知道公爵的庄园,有哪些隔得比较近,还比较适合种植的吗”·而城堡之中的爱德华一边穿着睡衣,一边对贴身男仆劳伦斯说:“有些想吃小肉饼了。”
那道菜比较麻烦,唐飞柳走的急,精细的东西都没教,爱德华公爵肯定是知道的,而劳伦斯作为一个贴身男仆,修到顶级的功力就是闻弦歌而知雅意,他躬了躬身,回答:“我这就去吩咐,大人。”
“恩·”爱德华淡淡地回答··劳伦斯出了公爵的卧房就匆匆往楼下走,刚巧碰到了戴夫管家,戴夫管家奇怪地问:“劳伦斯,怎么这么着急”·其实劳伦斯礼仪无懈可击,能被戴夫看出来,也是因为他是跟戴夫学习出来的,两人对对方都十分了解,劳伦斯低声说:“公爵大人说想吃小肉饼。”
老戴夫愣了半秒,然后点点头,说:“好的,我知道了·”·劳伦斯也点点头,两人就此达成了共识··第二天早上,爱德华并没有对早餐是熏肉配黄油面包而发表意见。
而骑士丹罗已经在半路,三天后,正在和罗斯一家庆祝第一批水泥下水管道制作成功的唐飞柳就会被迫加快启程的步伐,理由是管家老戴夫担心今年会加速入冬,希望唐飞柳加快进度,尽快进行下水道工程。
于是唐飞柳比预计提前了一周,回到了黑天鹅城堡··作者有话要说:·有存稿的感觉真好,就算哪里不对删了两章也能从容以对··第10章 开明·“公爵大人,戴夫爷爷说我要跟您汇报一下进度。”
唐飞柳敲开公爵处理公务的书房,眨巴着眼睛伸头悄悄在门口说··和其他喜欢让贴身男仆念,自己口述的贵族不一样,公爵总是自己看公务报告书,而他的贴身男仆伊万丝除了在固定的时候会进来听候吩咐、换羽毛笔和墨汁,其他时候大多在老戴夫的身边,因为老戴夫已经老了,精力不如以前好,伊万丝得确保自己尽快学会打理城堡乃至城堡外的一切。
于是这会儿房间里面只有公爵大人一人·爱德华听到了声音,放下手中的羽毛笔,他抬眼看过去,就看到一颗毛茸茸的金色脑袋,那双湖蓝色的眼睛眼巴巴地看着他,似乎像是一只想要随时跑走的小猫。
“进来·”爱德华沉声说着,唐飞柳赶紧唰地一声进去了,平常还不觉得,处理公务时候的爱德华看上去怪严肃的,唐飞柳感觉像是读书的时候遇到了政教处主任一样,充满了一种“虽然我啥都没干可是我就是好心虚”的焦虑之中,他规规矩矩地站在爱德华面前,一脸严肃地说,“大人,水泥厂的改良已经做好了这样冬天也可以正常产出水泥,那边开始扩大了招工,出货的速度比以前翻了五倍,而成本甚至不到以前的十分之一,我保证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咱们城堡的主楼就可以做好全部的下水道系统……”·“停,”爱德华被他炮弹一样的一连串话给听得脑仁打结,他看着眼前的金发小孩,突然说,“你的头发变长了。”
“啊啊,是的·”唐飞柳愣了一下,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头发,他之前一直是自己修剪的,虽然老牌贵族都在留长发,但是新兴的绅士都已经开始留短发,唐飞柳倒不是为了时髦,主要是为了省肥皂还有缩短干燥的时间,没吹风机的时代他可不想感冒,他摸了摸脑袋上细软的金发,已经到了耳朵下面,感觉快要能梳起来了,继续说,“竟然已经这么长了,我明天就剪掉。”
“不用·”爱德华公爵黑眼深沉,他细细地看唐飞柳的半长金发和雪白的脖子,一路流连到腰际,然后他哑声说,“这样很好,像是壁画上的圣子一般圣洁。”
“”唐飞柳顿时不知道怎么接话了,大哥,你这样让人很惶恐啊你一个从小被关在高塔里面长大、圣殿盖章的恶魔之子,说一个人像是壁画上的圣子,为啥并没有真的被夸奖的喜悦,反而有种活不过今晚的惶恐呢·“……公爵大人您说笑了。”
唐飞柳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小动物的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情况有点不对劲,他赶紧说,“那要是没有别的事情,我就开始铺主楼的下水道系统了还有大人您的卧室是重点改造的地方,也许您要暂时在别的房间委屈几天……”·说到他最为在意的下水道系统,唐飞柳可以说是眉飞色舞,而爱德华的神色也开始变得正常了,唐飞柳松了口气,也更加自然,他乐颠颠地说着自己的规划和定好的时间,最后完美地结尾:“到时候就算公爵大人您同时宴请一千位贵族,整个城堡也能干干净净,还能香喷喷的”·“好,我给你最高的权限。”
爱德华也认真地点头··“那我就先去忙了”唐飞柳得到顶头上司的点头,顿时眉飞色舞地出门了,快乐地下去,就对所有高等仆人说:“公爵说咱们可以开工了,所有有空的人都快来,咱们要挖开这些石块,然后把大的管道全部铺进去”·这工程听起来很一般,但是实际上- cao -作起来,是非常浩大的工程,唐飞柳如果不是得到了爱德华的全部授权、还有老戴夫和伊万丝不遗余力的帮助,只怕根本没有他想象的顺利。
先是把整个城堡的地板翘起来,然后按照一群人实地勘测很久、讨论出来的路线开始铺整个下水道系统,这些城堡里的下等仆人远远不够,还征召了附近五个村子的工人、以及约克城的一些工人前来,整个城堡都乱哄哄的,唐飞柳忙的每天脚跟碰脑袋,只觉得上辈子第一份工作都没让他那么想吐血。
但是虽然忙碌且突发事件巨多,好歹唐飞柳还是非常快乐的,比起以前坐在办公室,他的本- xing -其实更爱这些生活方面的建设和成长,这爱好虽然不够爷们,但是在这个地方,显然唐飞柳所做的一切让所有人都觉得很棒,这让唐飞柳充满了自豪感,于是他每天忙忙碌碌,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对黑天鹅城堡的改建之中。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而爱德华公爵也不遑多让,领地的事情因为重病垂危而耽误,一些小地方不守规矩、试探的人都要全部处理杀鸡儆猴,震慑那些充满妄想、觊觎权威的人。
还要回应住在皇宫之中的王子和皇后,重病垂危的皇上还健在,却依然不放弃再造出几个私生子的想法,可是却又不肯马上死去——爱德华拿着羽毛笔写下漂亮的花体字,对约瑟芬皇后写下最后几句:“……最后,致我最亲爱的姨母,愿您一切安好。
您最忠诚的,爱德华·”·他放下笔,仔细再看整篇信,然后折起来放入信封,再烧好蜡,盖上自己的火漆封住信封·红蜡固定成和他手上相同的图案,趴在荆棘上的小蛇抱住绿色珠宝,牢牢地封住了信。
爱德华做完这一切,微微吐了一口气,就突然听到楼下熟悉的笑声,如同银铃铛一般从楼下环绕上来,充满了快活的气息,爱德华慢慢站起身,走到窗边,透过天鹅绒的窗帘,他看到在楼下的小花园里,金发的少年正拉着火红头发的年轻人笑着说完了什么,然后火红头发的骑士大声说:“你是认真的吗太恶心了啊小兰斯”·“我不叫小兰斯叫我唐”唐飞柳插着腰,气的金发都要炸起来了,大吼着说,“我不管,你们骑士每天只晓得吃了锻炼,挖坑不也是锻炼吗你陪我去”·“我不要挖装大便的坑”杰斯极力拒绝,他捂着脑袋像是要世界末日一样夸张地说,“哦小兰斯,你看上去像天使,但是为什么思想那么可怕”·唐飞柳简直要被这个中世纪脑子一根筋的骑士给气死了,但是他又不能一个人去干这个事情,他还想努力说服这个“因为骑士的荣耀,所以绝对不挖粪坑”的杰斯,可二楼的窗户却打开了,唐飞柳目瞪狗呆地看到黑发黑眼的高大公爵站在猩红色的天鹅绒窗帘后,配合黑天鹅堡的建筑风格……唐飞柳感觉刚才他窒息了一秒,这画风简直太像是吸血鬼了,导致唐飞柳呆了好一会儿,才呐呐地说:“大人……那个,我只听说您的书房换了,不知道您在这里……”·都怪这古堡虽然巨大,但是进来后发现其实结构根本不简单,唐飞柳只知道公爵的房间暂时在东面能看到果林的这一边,却没想到公爵没挑选靠近太阳的那一面,反而在背- yin -的小花园处。
他尴尬地解释着,旁边的杰斯也不敢打闹,认真地对爱德华行礼:“日安,尊敬的公爵阁下·”·“……你要去寻找什么为什么要找杰斯,我派给你的其他助手呢”爱德华站在二楼问道。
“他们都在忙”唐飞柳赶紧解释,“因为戴夫爷爷说在城堡沤肥有些不雅,可是我觉得把那些、那些……肥料……丢掉太可惜了,毕竟肥料可以让田地结出更多的粮食……”·没错,唐飞柳弄了半天,就是因为他想堆肥。
看过穿越文的都知道,这东西在中国古代的时候也是在中后期才被发现,而欧洲人就更酷了,他们好像只点了科技树,对于土法的堆肥什么的他们根本不在意,所以中世纪的人非常少,因为粮食的产量奇低,而土豆产于美洲大陆,唐飞柳来到这个世界后一直在认真观察,却根本没发现,好在现在大航海时期开始了,相信不久这个高产量高营养的东西将会随着新大陆被发现而出现。
不过那是未来的事情,唐飞柳现在可不敢指望,他在看到洁娜的故事之后,就已经决定加快自己的步伐,也许他做不了太多,可是他可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水泥厂提高缺口,让他们聘用更多的工人,是一个方法;而堆肥,做肥料,努力提高粮食的产量,让大家少饿肚子,又是另外一个方法。
所以就算是遭到了拒绝,唐飞柳依然不肯放弃,他在城堡目前除了厨房的赖丽大婶、和跟着他出门的二厨森诺夫——而他们两人都忙的不可开交——之外,目前有空的只有闲闲无聊的骑士杰斯了。
既然城堡里面不能堆肥,那么就去找更好的地方,不就可以了··而且唐飞柳也是看不惯,骑士饭量很大,除了训练不事生产,每天只训练半天,下午就休憩,虽然知道骑士在这个时代是高贵的、他们都是绅士的孩子,身边甚至跟着自己的仆人……虽然知道现在是和平时期,训练量变少是很正常的,可是唐飞柳还是觉得,想给杰斯他们找点事儿干。
好吧,杰斯总喜欢拿唐飞柳调笑可能是更大的原因··不过唐飞柳在堆肥这方面是认真的,堆肥虽然不能根本解决产量小的事情,可是绝对可以让粮食的产量大幅度翻倍,约克现在以最富有的爱德华公爵为例,他手下的骑士高达将近两百人,听起来在古亚洲简直是搞笑一般,可是这就是现在的洛特帝国,也是欧洲的实况,领主和领主之间的战斗通常是几十个人,而国家与国家之间,几百人就是恶战了。
这是唐飞柳所在的国家现代人无法想象的事情,这么一想,顿时就会觉得整个欧洲史似乎都充满了搞笑,就和日/本历史一样,通常他们一个将军手底下有十几个武士就能成为一方霸主……听起来是不是很荒谬·可这就是真实,因为穷,因为没有钱,而这个穷的程度是同时代的亚洲人无法想象的,当唐飞柳知道爱德华所有的战斗力都是这二百号骑士,还把周围的领地主人可以吓得噤若寒蝉……还能让约瑟芬皇后和皇位继承人把他当做最为重大的依靠……甚至在爱德华生病期间约瑟芬皇后还因为焦虑昏倒了好几次……唐飞柳整个人的震惊和微妙感也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
可是就这二百号人,干吃饭不做事,却真的是整个约克、乃至约瑟芬皇后的后位安全的最大保障——因为皇宫的骑士也就两百号人,其他领主都不够有爱德华富有,没办法养得起那么多人。
养骑士太费钱了,唐飞柳当时是从上等人跌落,他能用兰斯小少爷的宴会典当二十镑出来,他天生识字、在现代社会还学过九九乘法表,心算能力惊人,让小工厂主可以把他当做重要的大管家……这都是真正成长在这个时代的人所没有的。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很简单的例子,唐飞柳一个月可以赚七个先令,而一般的工人站在棉花堆里面,每天超额工作,面对染剂的毒害……可是他们一个月赚多少钱呢一般人,十五个便士……甚至不足一先令。
·所以唐飞柳一开始还觉得这个时代的油荤不那么贵,甚至还能把自己照顾的很好··可是如果他不是兰斯……不,兰斯这样早产体弱的孩子,如果不是一位绅士的孩子,他甚至不可能长大。
这些都是唐飞柳刚来这个时代没注意到的事情,他在约克城的时候,还以为一切没那么糟糕,但是现在,当唐飞柳在这个地方生活的越来越久,他才终于明白资源匮乏地方的野蛮和可怕。
所以唐飞柳觉得自己必须去做这个事儿,因此他虽然有些心虚又惊扰到了爱德华公爵,很久没听到爱德华的回复,却还是大着胆子偷偷抬头往上看··黑发黑眼的公爵看着这仿佛壁画之中圣子一般的孩子,他甚至不到十六岁,纤细又圣洁,金发被暗淡的日光照耀,像是花园里耀眼的太阳一般。
他牛奶一般雪白的脸有些激动,染上了红晕,他大着胆子抬头偷看,看上去虽然一副安分的样子,其实胆子十分大,像是不知道猛兽危险的幼崽··“我可以陪你走走。”
唐飞柳听到这仿佛吸血鬼的公爵轻声说,“路上你再详细告诉我·”·“谢谢大人”唐飞柳顿时眼睛一亮,转头嫌弃地用眼神鄙视杰斯。
杰斯安静如鸡,并不敢在公爵眼神底下移动分毫··并第一次为自己新朋友的胆大而惊讶……这个小家伙,好像一点也不害怕公爵·唐飞柳根本完全没注意,他开心地鄙视完杰斯,然后就说:“大人,那我在这里等您下来”·他甚至开心地挥了挥手。
爱德华点点头,转身离开了窗边··“耶耶耶我告诉你,杰斯,你刚才失去了被写在历史里面的机会了”他趾高气扬地抬头,斜眼看杰斯。
“好吧好吧,问题是你不担心公爵详细听了你的‘粪便收集计划’之后的事情吗”杰斯坚定地认为,一个上等人是绝不可能喜欢听这样污秽的事情的。
“……不,公爵是一个很开明的人,跟你们这种腐朽的小资产阶级根本不一样”唐飞柳口气的鄙夷简直要凝成实质,就在说话间,爱德华下来了,他身边依然没有带着他的贴身男仆,仿佛伊万丝根本就只是管家的接班人而已。
而唐飞柳欢呼着狗腿地跑过去,跟在爱德华身边就开始手舞足蹈地叙说着自己伟大的计划来··杰斯眼睁睁看着爱德华公爵揉了揉金发的小孩,喉结微微滚动,而金发的小家伙毫无反应,似乎竟然是已经习惯了一般,还在忙着说他那伟大的计划。
杰斯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摇了摇头,疑惑地自言自语:“难道大便真的是这么宝贵的东西”·高贵的公爵绝对不会错,那么,错的就是他了杰斯点点头,决定认真反省。
第11章 月夜·说真的,和爱德华相处其实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虽然跟和杰斯一起不一样——和杰斯相处的时候,更像是和现代自己的朋友相处一样——但是和爱德华一起,唐飞柳已经越来越自在了。
因为唐飞柳感觉得到爱德华对他的尊重和肯定,在这样一个知识近乎是蛮荒的时代,爱德华这样一个土生土长的人,会接受和肯定唐飞柳这挑战想象和信仰的一个个奇思妙想,简直可以说是划时代的奇迹。
若不是爱德华公爵的支持,就算唐飞柳有再多的想法,只怕也只是空谈,甚至他也许就会在某一场小型瘟疫爆发的时候,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死在陌生时代··唐飞柳虽然想念他的家,想念现代生活,可是一年多了,他也渐渐开始对这个时代产生了一些归属感,如果有机会,他当然想回去,但是他既然已经在此地,既然他估计在现代已经死去,那么,这来之不易的第二世,他当然也要好好过下去,而不要荒废,不只是为他自己,既然到来,他也想把文明富足的火种,也传递给接纳他的陌生时空的人们。
如果和地球一样,这个时代,亚洲的古代已经人口开始繁荣,出现的村落和城镇人口是洛特帝国的五倍以上,尤其是千人以上的城镇聚居地十分常见,而以约克为例子的帝国,则是稀稀拉拉的村庄,每个领主的领地如果有五千人以上的城镇一两座,就是大领主,甚至都是伯爵以上爵位的人才拥有,而爱德华手下有约克、米尔奇山城、布鲁洛这三座城市,每个人口都是将近万人以上级别,足见爱德华的富庶和权利。
可这依然不够,爱德华的富庶是建立在大领主的权利上的,这并不代表他旗下的自由民、商人和富农工人们活的更好,有可能在爱德华还算优厚的待遇下,他们比其他领地同阶层的人好一些,但根本上他们生活水准其实并未提升,底层人甚至连基本的温饱都没有完全做到。
唐飞柳或许并不能成为一个很厉害的普世人物,但是他想的是能做一些就做一些,不说能达到同时代亚洲古人的生活水准,多让一个人活下来,也是好事··因此他很认真地对爱德华解释说:“虽然很多人都说那些是不洁的东西,但是其实那些东西很有用的,好好使用可以让麦子结的更多……你知道很多麦子是空壳就是因为地不够肥、授粉不够……还有豌豆什么的,每一样农作物都是需要灌溉才能多结果的,就跟骑士需要锻炼才能更强大……”·说真的唐飞柳并不是个口才十分好、善于说服人的人,他是个喜欢阅读的人,虽然有固定的朋友圈也确实算是十分受人喜欢的- xing -格,却不是主动型人格,这会儿他很着急地想解释,因为在这个时代,人们都相信地里结出的东西是污秽的,所以长着腿的猪、羊等肉比较便宜,但是天鹅、鸡鸭等长着翅膀的、因为能飞,能接近天空,于是被视为高贵的食物,在这样的风气底下,说要用粪便去沤肥灌溉农作物,其实如果换一个人,说不定已经把他赶出领地了。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可唐飞柳越是知道清楚,越是想说清楚,却反而越是找不到系统而缜密的逻辑,他七零八落地说着,越说自己越心虚,然后就在他焦急的时候,爱德华突然停住了脚步,拍了拍他的背,轻声说:“小兰斯,你还能喘得过来气吗”·“啊”唐飞柳顿时愣了。
他看到爱德华看着他,半响爱德华说:“冷静下来了不用害怕……我不会嫌弃你所说的东西不洁,因为我自己,本身就是天底下最为邪恶的东西。”
唐飞柳愣愣地看着爱德华,他看着面前这个高大雄壮的男人,他身上穿着黑色的三件套西服,如果在现代人看起来,简直是行走的荷尔蒙制造机,黑发黑眼和锋锐的轮廓让他不但有西方人独有的雕刻般的俊美,更有一种属于亚洲人的神秘。
·可是他生在这个时代,他如此平静地陈述出这句话之前,唐飞柳一直以为这个人是如同教科书一般的精英——强大而又充满控制力··可是这一刻,唐飞柳意识到了一件事情,爱德华或许强大、充满了压倒- xing -的控制力和威严,但是与此同时,他也是脆弱的,他自小在高塔之中长大,也许他并没有表现的那么不在意那些过往。
唐飞柳笨拙地上前,像拥抱想起朋友的杰斯一般轻轻拥抱住爱德华,他轻轻地拍拍爱德华的背,说:“不是这样的,公爵大人,您是非常聪明的人,比他们所有人都睿智和坚强。”
“真的吗”爱德华反手拥抱住这个天真的金发孩子,入手的腰肢果然滑腻如同脂膏,而且单手握上去,就仿佛能轻轻折断——如同他初见时候想象的一模一样。
而唐飞柳心脏软的要滴出水来,他轻轻地拍爱德华的背,如兰斯小少爷记忆之中、家人互相安慰的那样,继续努力地想安抚这个受伤的公爵,他认真而坚定地说:“当然了,时间会证明的,约克将会成为这个时代最富庶的地方真的,至少比其他领地来说”·毕竟粗放式管理的地方,只要提升到古代中国那样的水准,大约在这个时代的人看起来就已经是黄金乡了吧·唐飞柳坚定地安慰完爱德华,豪迈的心情褪去,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好像和公爵大人太过亲密了些,他有些不安地在爱德华的怀里动了动,轻轻用手在爱德华的胸口推了推,爱德华适时顺从地放开了唐飞柳的腰,他脸色柔和了许多,轻声说:“谢谢你,小兰斯,我第一次听到人这样对我说。”
“那是因为本来就如此·”唐飞柳一瞬间的怪异顿时褪去,他抬头对爱德华笑,信心满满地给突然沮丧的公爵大人打气:“公爵大人,我会加油的,虽然冬天快到了,可是我们可以在社交季到来之前,把这一切都做好的”·“我非常期待那一天。”
爱德华轻声说,他自然地牵起唐飞柳的手,说,“山路比较难走,我带你去选址吧·”·“哦,好·”唐飞柳倒是没觉得有什么,这会儿的时间寒风已经起来,主楼的下水道系统已经快完成的七七八八,工人们已经在收尾——最近因为黑天鹅城堡的改造,附近的工人倒是可以过一个富庶的年关了——而唐飞柳这个身体,在这个时间已经穿上了好几层衣服,走路就有些笨拙,这可不是水泥路的年代,要是在泥巴地摔倒了清洁都是很麻烦的,唐飞柳握住了爱德华那双干燥有力的大手,只觉得那手上的老茧十分硬,简直都有些割得疼了。
不过唐飞柳可没心情管这些,他十分开心地一路被爱德华牵着走出城堡的范围——天鹅堡外有很大的草坪和花园,一圈圈地蔓延出去,可就如同老戴夫管家说的那样,在这样的草地上做一个沤肥的地方,实在是不雅。
唐飞柳自己也没打算每天一出门就闻到大粪的味道,尤其风向不对的话岂不是整个城堡都是发酵的大便味,这可不是唐飞柳愿意的··不过也不能离城堡太远——现在的天鹅堡跟后世看到的城堡不一样,门口虽然有草坪和花园,修剪十分漂亮,但是其实这地方地处山巅,主要目的是为了军事防御,因此这草坪和花园外其实还有一圈巨大的城墙,据说是约克公爵历代慢慢建起,到现在爱德华维护,整个是巨大的半圆形,里面围住的不但有花园和草地,练武场地和池塘,最主要的是城墙上有可以行军以及攻击来犯敌人的碉堡。
这玩意儿虽然听起来耗费巨大,似乎有些不知所谓,但是就和当年的长城一样,虽然耗费太大,但是其实在特定年代,确实是阻挡敌人进攻的良好设施··可是在老公爵的时代,他晚年已经搬去约克城的府邸居住,现在更多的贵族都选择住在舒适的庄园,而不是城堡,作为主要是军事建筑的城堡,说实话其实并不是特别舒适的住所——对贵族来说。
不过爱德华依然选择居住在囚困他的城堡,也不知道是什么心理··但在唐飞柳看来,这地方可比人口破万的约克好多了,主城里面成千上万人在随地拉屎,一出门就能踩到黄金,这城堡人口还是偏少的,稍微注意点就会好很多。
最终他们一起走走停停了很久,终于在城堡的下坡处找到了一处偏僻且在小苹果林后的地方,这地方可以避免掉风向改变而产生的气味,周围草木繁盛,适合堆肥,唐飞柳总算感觉到最重要的事情解决了一部分,可是这地方太远,如果要把管道铺到这么远,也太浪费。
他想了想,和爱德华商量:“公爵大人,可以在城堡的背风处,管道的尽头,设置一个封闭的小池子,可以让人及时运来这里,这样您绝对不会感觉到任何不适……”·唐飞柳的话没说完,爱德华就说:“我说过,我给你最大的权限。”
唐飞柳点头,郑重地保证:“公爵大人,您放心,我一定不会辜负您的信任·”·爱德华揉揉他的头发,看小孩的金发在阳光下泛着细碎的金芒,在他的手指中溅开,轻声说:“好的,我的小兰斯,好好努力吧。”
是夜,爱德华看到他的书房里,一本案卷被摆放在他的书桌上··爱德华翻开,是今年他管辖之内,圣殿的人要处死的“渎神者”··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在鸡/女干这一档上,下面列了五个人的名字。
爱德华沉默一下,按响了服务铃··进来的是老戴夫,而不是贴身男仆伊万丝··“戴夫,这是什么”爱德华点点手上的案卷,轻声说,“那帮混蛋在我的领地里,竟然想越过我杀人吗”·“公爵阁下,”老戴夫眼神温柔地看着他,轻声说,“这是每年都会执行的。
圣殿在每一个领地都有豁免权……您知道的,每个国王都需要圣殿的肯定,才能成为国王……”·爱德华当然是知道的,圣殿独有自己的领土,它虽然很小,但超越所有国家而存在,它信徒遍布世界,几乎每个国度都是他的信徒,而男- xing -与男- xing -之间的鸡/女干是不洁的、是不道德的,圣殿的传道者要杀死这些被举报的人,是每年都会发生的事情。
沉默地深深吸了口气,爱德华看着戴夫很久,表情从冷硬抗拒慢慢软化,他慢慢地双手捂脸,闷声说:“……我不知道,戴夫,我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您只是迷失了,大人……”老戴夫走过来,轻轻抚摸爱德华的头发,他轻声说,“我看到您在城堡的角落和小兰斯一起……您不是个脆弱需要拥抱安慰的人……至少现在不是了。
但是,这些都不要紧,小兰斯确实是个可爱的孩子,十分惹人喜爱,您不会想他成为别人伤害的目标吧……”·“你说得对·”爱德华抬起头,看着老戴夫,他知道老戴夫一定是内心有了较为强烈的确定- xing -,确定他对小兰斯的好感确实不同寻常,才会把这件事情拿出来和他说,爱德华轻声说,“我不该这样,就算我不信该死的神,就算我是恶魔之子,可我不能亵渎一个孩子……我太卑劣了……”·“不是的,大人,冬季的社交季很快就会到来,您只是一时迷失,您会有一位夫人,还有可爱的孩子,您未来的道路一片平坦……大人,您不必信神,您也不是恶魔之子,您是约翰娜夫人的孩子,是她拼死也要生下来的宝贝……她生前最担心的就是您,她临终的时候一直在说,她爱您,她让我发誓好好照顾你……别忘了你的苏娜教母,你的姨母约瑟芬皇后……若您真是恶魔之子,又怎能沐浴在这么多人的爱之下呢”·爱德华慢慢松开手,他抬起头,看着老戴夫,轻声说:“你说的对。”
他很快又镇定下来,仿佛刚才的迷惑和恐惧只是错觉,他轻声说:“戴夫,你出去吧,我想休息一下·”·老戴夫微微鞠躬,退了出去··爱德华闭上眼睛,想到第一眼看到那仿佛圣子沉睡图的兰斯,他的金发铺洒在白丝绸的床单上,看上去像是阳光落在白云里一样,他憨甜地沉睡,睁开眼睛的时候,像是满世界的湖泊灵气都聚集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里。
爱德华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见这个小家伙,就忍不住皱起了眉,严厉地看向他··他当时就想快点赶走这小家伙··可能是当时,他的直觉就在提醒他,这个看上去像奶油点心一样的小家伙,羸弱又不堪一击,可是对他来说,说不定是个大麻烦。
他应该相信他的直觉的,毕竟多少次,都是直觉帮他避过了危机··可是今时今日,小兰斯口里的一切让爱德华向往,他作为一个领主,不会放弃能替他带来新的局面的重要人士,他再也无法赶走这个小家伙了。
而且他也舍不得赶走他——如果离开城堡的遮挡,这么羸弱的小孩,可能出去就会被疾病和意外吞噬··爱德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他的眼睛不但从未被女人吸引,更别提同- xing -了,怎么会遇到这自称医生的小家伙之后,感觉像是邪灵附体一般·他找不到思绪,最终只能说服自己,或许如戴夫所说,这一切都是个意外,是一时的迷茫。
这几个月是他迷失了,也许冬季社交舞会开始之后,他应当认真寻找一位淑女,能让他回归正常··他再次看了一眼卷宗,里面写着其中一位通/女干的绅士指认同伴化为恶魔诱惑他,于是获得了圣殿的赦免。
爱德华拿起鹅毛笔批复,对圣殿大加嘲讽——他接手后就从未对圣殿示好过,大约是所有领主之中对圣殿最差的存在,因此这嘲讽倒显得十分合情合理——并问他们到底收了这个绅士多少钱,才能如此昧着良心赦免这位‘渎神者’。
做完这一切,爱德华胸口的闷气总算稍微出一点了··他走出门下楼,一路踩着月色,幽灵一般往外走·爱德华走了很远,他原本是想去白天和兰斯一起路过的一个花园,那里秋风萧瑟,但是还有菊花在开放,在月色下说不定别有美丽之处,适合心情忧郁迷茫的人。
结果才靠近那里,就听到了兰斯哇哇乱叫的声音,像是被什么人逗急了,伴随着一股浓香的味道……带着蜂蜜浓郁的鲜甜,让人一瞬间就想到兰斯给人的感觉——这家伙在公爵的眼中,像是一块无时无刻都散发出甜蜜味道的小点心,自己却永远毫无知觉。
走近了就听到兰斯气的跳脚的声音:“嘿,杰斯,你不许再抢我的奶茶了,那可是我的私人珍藏,你说好只喝一口的”·爱德华慢慢走出去,就看到杰斯大口喝了一口什么,然后那杯子被穿着睡袍的兰斯给抢回去了,紧张兮兮地查看,然后似乎是害怕杰斯再抢,他拿起杯子,想从另一侧喝掉剩下的部分,接着就被突然伸出的手阻止。
“杰斯,我说了这可是我的……”唐飞柳义愤填膺,正准备痛骂贪吃的杰斯,结果抬头,就看到了公爵大人,唐飞柳一瞥,才看到杰斯正一脸安静如鸡的表情,并悄悄给他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大人……”唐飞柳再次偷开小灶被抓住,他弱弱地说,“那个……蜂蜜和茶……都是我的……最近戴夫爷爷派人给我送回的行李里面的……”·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爱德华看着他,又看看杰斯,唐飞柳总觉得爱德华有些危险,如果有尾巴的话,唐飞柳此刻肯定自己绝对夹得很紧。
他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感觉到了爱德华在生气,似乎还有点憋屈··可是唐飞柳这回真是无辜的啊,他只是想他的大计划想的睡不着,下楼遇到了今天值班巡夜的杰斯而已……他不是故意偷吃啊·爱德华半响才叹了口气,他接过唐飞柳手上的杯子,说:“你再去冲一杯吧,这杯已经冷掉了。”
说完,唐飞柳眼睁睁看着爱德华把剩下的奶茶连杯子端走了··唐飞柳和杰斯面面相觑,最终决定看在今天公爵似乎心情不好的份上,一个赶紧回楼上睡觉,另一个赶紧去继续巡逻。
夜色深重,一切平静下来,月亮躲起,今夜……黑暗最终彻底淹没大地··作者有话要说:·茶很甜,爱德华心里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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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文案:·现代人、妻受唐飞柳穿越中世纪——满地都是黄金大便、人们随地尿尿、衣香鬓影并一辈子不洗澡的贵族、还有茴香腌制藏红花染色的“美食”……·唐飞柳表示:……就算死也不能这么过·撸起袖子,他要给这些中世纪的野蛮人看看真正舒适的生活·公爵:“……好吃,你做的食物很好吃,你看上去也很好吃。”
唐飞柳:“……公爵,你刚才是在和我调情吗”·现代吃货人、妻洁癖受穿越成早产金发蓝眼绅士小少爷,遇到黑发黑眼恶魔之子大公爵。
金色小奶喵在黑猎豹身上打滚的日常··主角吃货,所以吃的可能提的比较多··内容标签: 灵魂转换 异国奇缘 异世大陆 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唐飞柳、爱德华 ┃ 配角:劳伦斯、亚瑟 ┃ 其它:种田、基建、美食·第1章 哈喽中世纪·唐飞柳抱着自己的小箱子,坐在豪华的欧式马车里面,外面雪白的马得得得地奔跑,驾车的车夫偶尔轻轻甩一鞭子,马儿就加快脚步。
外面是漂亮的欧洲乡村风光,只是外面耕种的人,都是穿着中世纪的、破旧的袍子,女人穿着旧旧的欧洲简单裙装,看上去就好像油画里面的乡村景色再现··唐飞柳心中十分忐忑,他要去见一位非常不好惹的大人。
一年多前,他还是一个普通的现代人,做着普通的办公室文职工作,努力生活·虽然取向和普通人不同,虽然和普通男人比起来,比起打球、打游戏、喝酒打架,他更喜欢做家务、做手工、热爱美食,当然也玩游戏,也喝点小酒、爱看足球……但是大体来说,唐飞柳还是个非常普通的,热爱生活的正常年轻人。
可是他就这么突然地穿了,开始唐飞柳是十分不能接受的,可惜活了一阵子,他就不得不接受自己已经异世为人的事实·好在安慰的是家里还有人憎狗厌调皮却可爱的妹妹,好歹他唐飞柳穿之前,还救了两个落水小孩,总算一辈子也不冤枉了。
唐飞柳穿在了一位乡绅的小儿子身上,感受到了欧洲中世纪的无情冷酷无理取闹——作为亲生儿子,乡绅死的时候,把全部财产都给了他大哥,留给小儿子的只有五镑的安家费,接着他的亲大哥,居然把他直接赶出家门,一分钱都没有给他。
- cao -蛋的是,他大哥这样做居然是完全符合法律的··唐飞柳已经不想再回忆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发现自己又累又饿,兜里没有一毛钱,找不到工作,饥寒交迫交不起每个月两先令的房租的可怕日子了。
抱住自己宝贵的小皮箱,唐飞柳想起刚到这个世界——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乡绅的小儿子,是一位多愁善感又很柔弱的少年人,他才十五岁,就已经失去了家族的庇护,大哥把他赶出家门,他本该聪明点拿走父亲往年送给他的礼物,和这些年来他自己积攒下来的微薄零花钱,然后去找到一份工作,虽然不再是一名上等人,但是至少活的比一般的农民要好。
但是这个少年太伤心了,他带了几个小皮箱,就浑浑噩噩离开家,然后去城市里面,试图找到工作,但是他- xing -格太天真,没有经历过真正的苦难,他往日在家享受的白面包、烤的香嫩的小羊排、鲜嫩雪白的海鱼和鱼子酱,如同少女的皮肤一样甜蜜芬芳的桃子……都是非常昂贵的,就算小少爷忍耐了又忍耐,却还是因为不善于经营,让自己的财富越来越少,直至身无分文。
当小少爷因为贫穷和发热离开世界的时候,唐飞柳这抹异世孤魂就睁开了眼睛·然后,唐飞柳就只能独自面对着这个陌生的世界,幸好他继承了小少爷的记忆,虽然看着只剩下几口的白面包大感坑爹,但是好歹,唐飞柳和小少爷不一样,他是个成年人,他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唐飞柳一向善于照顾自己,也善于照顾自己身边的朋友,他虽然在工业发达的现代社会不那么优秀,但是到了这个一无所有的时代,他所会的那些有趣的手工和生活的知识,却十分弥足珍贵。
也幸好唐飞柳继承了小少爷的记忆,他知道了自己到来的地方是个陌生的世界,洛特帝国的一切都很像是中世纪左右的欧洲,甚至连货币也是差不多的,但是这个地方和欧洲比,似乎更加野蛮凶残一点。
这里还有农奴,有自由民,贵族们有自己的领地,绅士们有自己的庄园,西方在十七世纪就有了绅士学校,就相当于现代学校的前身,可是这里只有私人的家庭教师,只服务于自己效忠的贵族,识字还是一件出身优渥的人才能做到的事情,医生也有出现,但是因为医生还只掌握了放血饿肚子的粗放手段,大多甚至只让人对着上帝祈祷,做手术就只是开肠剖肚、基本没什么人能活下来,牧师则是因为要从小去学习,并且这个时空的牧师要终身侍奉主,并不能成婚,因此也不算最好的选择。
法律则是因为大贵族分而治之的版图,每个贵族的领地法律都是由主人定下,在领地之中,贵族的意志高于一切,因此律师这个行业目前还远远没发展起来··工业的发展已经开始加快,但是远远没有到革命的地步,海上贸易发展的倒是十分蓬勃,贵族们十分富有,底层的人们却生活的十分辛苦。
所以留给不上不下的人们的选择余地,并不如十七八世纪的欧洲的情况那么好,那么多··唐飞柳这个前身的小少爷兰斯,虽然出身优渥,也跟着家庭教师学习了很多,但是他这种没有继承权的、并不那么富裕的庄园主人的次子,一般能选择的余地也不大,成为一名庄园主人的贴身男仆,然后晋升为管家,是一条不错的出路,能找到一个新富裕的家庭成为一名家庭老师,也非常稳妥,如果成为贵族领地的管事或者臣僚,那再好不过,实在是不够优秀的话,商人的管账、熬几年开个自己的小作坊……只要愿意拉下脸,和一年最多只能赚个四五镑的富裕农民比,起步都绝对不会低于七八镑。
只是兰斯生来羸弱,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他的母亲在他出生的时候就死去,父亲和哥哥根本没对他上心,关心他的家庭医生和教师也并没有办法阻止这一切··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唐飞柳变成了兰斯,发现兰斯大约是早产儿,因此身体免疫力等能力都逊色于一般人,兰斯很瘦弱,记忆之中最喜欢看书、弹钢琴,平常在庄园里面,可以做到一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比古代的大家闺秀还要阿宅。
恩,只有喜欢宅居在家这一点,两个人是非常相似的··唐飞柳苦中作乐地想··他当时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困境是没钱,毕竟高热已经过去了,带走了真正的兰斯的生命,然而唐飞柳活下来,需要食物、需要住处和钱。
唐飞柳睁开眼休息了一天,就开始试着在小作坊干起了记账员,每个月有七个先令,付完房租之后,每个月还有五个先令,这听上去很可怜,但其实对一般人来说,这并不算一笔小钱了,五先令等于四分之一镑,一个先令等于十二个便士,要知道,一只最好的大鹅也不过是六便士,也就是半个先令而已,在这个敬仰上帝的时代,能飞的高贵禽类都只要半个先令,猪肉羊肉等就更加便宜。
兰斯当时租的房子不算好,但也不算差,虽然小少爷短暂一生直到结束,都未曾从一个上等人的生活之中醒过来,但是他懵懂,却知道没有去找那种一个月一镑的住处··因此唐飞柳也就没有想换地方,虽然这地方只是一个单间,还离唐飞柳上班的小作坊有半个小时走路的距离,但是至少这个出租的单间并不在贫民窟,而是在正常的社区,至少都是市民们居住的地方。
唐飞柳就这么稳定下来,并且开始着手改善自己的一切··这得幸亏是唐飞柳,一般的男人穿来这里,工作应该都还能应付的很好,但是生活就可能没那么顺手了。
唐飞柳却不然,记账员的工作对他来说没有太大的挑战- xing -,生活对他来说,虽然条件简陋,但是他所会的一切,却能让他慢慢变得舒适起来··当厚着脸皮哀求到了一份记账员的工作,并且努力表现,还改善了许多记账方式,得到重用之后,唐飞柳的工作稳定了下来,与此同时,唐飞柳再也无法忍耐家居环境,第一件事就是卖掉了兰斯随身带着的几套衣服——顺便哀悼小兰斯如果是老牌贵族的孩子该多好,根据兰斯的记忆,洛特帝国贵族这时候穿的衣服还不是毛呢大衣三件套,燕尾服什么的都是年轻的先生们开始尝试穿着,老牌贵族们还穿着缀有宝石的披风和丝绸绣了金银线的衬衫……总之怎么华丽怎么来,奢华起来,一件衣服上的点缀甚至可以让普通人快活过一辈子。
不过虽然这么说,小兰斯出来的时候带的衣服其实也价值不菲了,在一先令只能买到一米棉布的情况下,兰斯带出来的衣服,除了现在在年轻人之中开始流行的燕尾服和毛呢大衣,还有参加宴会的丝绸衬衫和刺绣的大衣和斗篷——这孩子是多么懵懂啊,他还以为当他失去了父亲之后,还能再有进入上流社会社交界的一天。
连着假发都当掉,说实话西服燕尾服什么的,唐飞柳都能欣赏,但是假发绑腿裤□□皮鞋和颜色艳丽的刺绣衬衫斗篷什么的……唐飞柳内心是拒绝的··只留了一套穿在身上的衣服,这些东西,唐飞柳当掉之后,换回来手里握着的二十镑。
现在唐飞柳的这个身体太差了,他所居住的环境也并不那么舒服,洛特帝国虽然与同时期欧洲很多地方都不一样,但是有个地方是一样的,就是脏乱差··首先是居住的地方,虽然外表看上去还算妥帖,但是被子在搬来之后就没有清洁过,床铺掀开,下面是麦秆垫着作为床垫,已经有了虫子和虫卵,有洁癖的唐飞柳差点就吐了。
房间里面也是一样,看上去还算可以,但是边角全是灰尘,约克常年梅雨,唐飞柳估计是小少爷烧不起壁炉的原因,不根本就是这个房间没有壁炉,于是所以衣柜都已经发霉了,房间里一股臭味,这样发霉的房间住着,别说体弱的兰斯,就算是唐飞柳自己健康的身体穿过来,只怕也会没多久生病。
唐飞柳捏着鼻子大扫除,先是买了布和针线,然后回来自己艰难地缝了床单——兰斯当时买了一整套床上用品,床单留下来,棉布和缝了棉花的被子可是兰斯买的最贵重的东西,只是一床棉被就花了十先令,也就是半镑了,唐飞柳当然也不会扔掉,他打算把兰斯买的东西全部洗干净,然后就有两套可以换洗了。
洛特帝国虽然已经开始种植棉花,但是现在纺织还是最古老的机器,这导致了棉布虽然便宜,但是却还没到廉价的地步··在有工匠发明新式的纺织机之前,只怕这种情况都不会得到改善。
唐飞柳拿着钱,把旧的麦秆丢掉,换上新的、干燥的麦秆,垫了新做的床褥,打扫干净了整个房间,并把发霉的衣柜扔出去洗干净暴晒,又在晴天坚持每天开窗通风,还买了铁盆开着窗户烧炭火,坚持保持房间尽力干燥,总算让猪圈一样的房子焕然一新,至少晚上回到家,擦了澡之后,躺在床上,终于觉得舒适了。
接着休假的时候,唐飞柳就想买肥皂,把原来那套床上用品洗干净备用,结果他绝望地发现——肥皂什么的,大街上根本找不到·这个叫约克的城市,据说是公爵领地之中非常繁华的城市,当然有各种各样的铺子,却根本找不到任何一个贩卖杂货的地方有名叫肥皂的东西。
唐飞柳打听了许久,才明白了一件事情——这洛特帝国的人不洗澡,大家洗衣服都用清水洗,他们表示上帝的子民是虔诚的,不洗澡是表达虔诚的一种方法··唐飞柳才恍然明白,为什么这个城市都有股臭气,并且想起自己这些天吃的面包,想到那些做面包的人都不洗澡不洗手,顿时再次几欲作呕。
神啊,你让我来到这个世界,到底是为什么呢唐飞柳晚上艰难地擦澡,金发- shi -漉漉地在炭盆边烤火,看着天际的明月,内心觉得怪凄凉的——虽然有再活一次的机会确实很好,但是就不能让他在现代生活吗·天边的月亮又大又圆,真像腌的流油的咸鸭蛋。
于是这个晚上,唐飞柳梦到自己切了五个咸鸭蛋配粥,内心总算得到了短暂的安宁··作者有话要说:·注:虽然大背景基本取材自中世纪欧洲,但是经济发展更像是十七十八世纪,社会形态还处在半封建半奴隶社会,航海和工业发展已经萌芽,整个社会处在转型期。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第2章 公爵·没有肥皂这种事情,别说洗发黑的床单,连头发都不能洗干净,这样绝对是不行的,唐飞柳喜欢自己做小手工,又喜欢跟风,网上看到什么配方都喜欢跟着玩一阵子,什么都不精,但是什么都学着玩过。
手工皂当年也大火过,唐飞柳关注了好几个手工皂达人,自己还曾做过手工皂送给朋友·当然,现代社会做这些比较简单,在洛特帝国,这里什么都没有,唐飞柳只能选择最简单最便宜的配方。
他先是烧草木,弄得满脸花猫一样的灰尘,终于搞了些草木灰,然后又买了许多带肥膘的肉——谢天谢地这地方的人知道把肉猪阉了,虽然肥肉也并不厚,看上去感觉生前应该是比较精瘦的,但至少不会有别的穿越小说中,猪肉那股腥臊味和酸味。
·不过比较惨的是,洛特帝国虽然海外贸易做的很好,很多调料都有货,但是调料简直比金子还贵,一粒胡椒等价于一镑,偶尔还能更多……这种事情简直是对吃货的惩罚。
好在除了胡椒和糖之类,一般本土的调料还是不贵的,,好歹大蒜和葱姜还是比较便宜,盐大约是因为约克这边不算太温暖的关系,再加上离海有距离,因此也比较贵,贫穷的唐飞柳买盐回来第一件事情是用小铁罐把盒子盖住,并小心地放在角落,打扫的时候还会用一块干净的棉手帕把那块地方盖住,并无数次怀念现代社会一块五一包的盐。
不过唐飞柳买了那些肉,当然不只是为了做肥皂,毕竟肥皂用炸东西的废油都可以做,当然要物尽其用·唐飞柳把煮出来的油先拿来炸土豆饼,甚至奢侈地买了鸡肉做炸鸡块吃……反正以前在家唐飞柳是舍不得这么奢侈的,这些菜多费油啊还容易长胖·但是他现在的这个身体,被赶出来的兰斯小少爷在外面挨了快一年,从开始时候的白面包、鱼肉和体面的生活,到后来的拮据、小病不断,- xing -格导致的工作不顺利……唐飞柳接手的时候,身体已经消瘦的吓人,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唐飞柳自身- xing -格的原因,一改兰斯小少爷没有胃口的毛病,反而馋好吃的馋的厉害,而且大约也是正在长身体的关系,怎么吃都吃不饱。
反正拿新炸出的油脂直接做肥皂多浪费啊,唐飞柳干脆就在家里努力做各种好吃的炸物,接着就开始做肥皂,开始尝试的时候,毕竟不是以前做熟悉的方子,因此失败了几次,要么颜色怪怪的要么不能成型,看上去各种诡异,失败了好几次,油炸的东西都吃的腻了的时候,唐飞柳才终于做出来了几块长木盒那么大的肥皂来。
那肥皂看上去颜色不太漂亮,是不太亮的泥巴黄色,估计放在现代大家别说洗澡了,洗衣服可能都觉得不够美丽,但是唐飞柳却高兴极了,他拿着刀把肥皂切成手掌大的形状,这次做了三木盒的肥皂,每个木盒切了大概有八块肥皂,二十几块肥皂够用很久了,唐飞柳终于可以把那些肥油留下来,认真开始第二件事情,彻底改善伙食。
兰斯小少爷是个金发碧眼的少年人,原本样貌十分秀气,不过因为早产体弱,加上不太爱吃东西——毕竟说实话,洛特帝国做菜的技术,换唐飞柳他也吃不下——然后后来兰斯又饱受颠簸流离的辛苦,所以唐飞柳刚接手的时候,兰斯的样子十分难看,唐飞柳连着养了一两个月,才稍微看上去不那么吓人,脸颊也不再瘦的如同骷髅了。
开始改善伙食的时候,能选择的不多——自己烘焙面包太麻烦了,他住的地方并没有自己的厨房,根据记忆,现在标准的厨房还是绅士阶层以上的人独有的东西,农民和穷苦的平民基本上都只有一个简单的锅,和几个简单的碗筷而已,毕竟这边的烹饪方式还十分落后,连炒菜都还没有出现,基本都只是烘烤和煮熟阶段,这些都还是富人才能享受的。
也难怪兰斯掉落一个阶层之后,会把自己饿成这个样子··唐飞柳没有办法,就只能艰难地自己整了个铁桶,让匠人给他切割个口子,在被人看智障的眼神之中拿回去,在上面架个壶,每天艰难地自己煮小麦玉米粥,给自己煎蛋、中午的时候为了不打眼,虽然不吃小作坊自己做的三无食品,自己也只做个简单的三明治,就这样还被工人用羡慕的眼神看,晚上则会好一些,炒个蔬菜炒肉、偶尔奢侈地煎一块小牛排小羊排什么的……·总之,除了外面的环境太恶劣了,唐飞柳自己的穿越生涯开始慢慢变得越来越舒适。
至少他一顿忙下来,当了衣服的二十镑,除了最开始花了三个多镑整理生活环境,其他的钱都存了下来,到后来每个月的工资五先令差不多能让他过的很好,唐飞柳甚至自己扯布剪裁、手缝了两套比较符合中下层社会生活的夹克、衬衫和简单的外套,穿上去干练利落,连手工作坊的主人都多看了两眼。
本来到了这里,唐飞柳就觉得他的穿越种田生活只剩下自己开个炸肉店什么的,反正洛特帝国的食物食物真的是一言难尽,大多都和著名的仰望星空一个风格,唐飞柳觉得他开个炸鱼和土豆的店子,大概可以制霸整个国家的美食榜单顶端。
然而他就在计划这件事的时候,改变的契机就悄然而至——开始是小作坊里面有人发热··一个感冒,在现代看来,是非常简单的事情,买一包感冒冲剂,喝个三天,基本上症状就能好个大概,再难受点直接吃消炎药和感冒药,保证药到病除。
但是在这个世界里面,唐飞柳的记忆里,很多人都是死于感冒,在这里,轻度感冒很容易因为处理不当而加重,而严重点的感冒基本是绝症··第一个得病的是个半大的孩子,才十六岁的姑娘,她被作坊的主人赶回去,收拾东西的时候脸色通红,一边抽泣一边自己搬着东西。
唐飞柳听到身边的人说,那姑娘失去了父亲,母亲独自抚养他们三姐弟,两人都在做工,失去了这份工作,姑娘根本没有钱去治疗自己··“可怜的安娜……”旁边的人们都同情地看着哭泣的姑娘,可是没有人敢靠近她。
活在现代社会的唐飞柳,极少遇到这样可怜的人,他下了班的时候,想了一下,到底脚步顿了一下,转了个弯,终于往贫民窟走去··在白天议论的人之中,唐飞柳知道那个姑娘大概住在哪里,他走到巷子里面的时候,就被流莺缠住了,唐飞柳满脸通红问到了地方,匆匆快走了好大一截,还听得到流莺们快活的大笑声。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显然刚才调戏唐飞柳这个金发碧眼又容易害羞的小可爱,让这些生活无趣的流莺得到了无数乐趣··而唐飞柳则是第一次感受到异- xing -这么凶残的热情,虽然他是个gay,但这些流莺竟然直接拿白花花的半个胸部往他的脸上蹭,唐飞柳依然会觉得脸上烧得慌,顺便再感叹一声他现在真的太矮了,兰斯的身高估计撑死一米六五左右,这在西方人种世界里面,这身高完全还是个孩子,事实上要不是换成唐飞柳,现在估计还能更矮,唐飞柳那么努力改善伙食,每天还会坚持喝牛奶,也是不想亏了正在长高的身体。
他走进去,绕了几次路,终于找到了那个女孩的家里··他走进去的时候,听到房间里面传来女人和孩子的哭泣声,后来唐飞柳对那天的记忆已经模糊了,他只记得自己走进去,看到黑暗的房间里面没有点灯,女孩躺在床上不知死活,房间门口,女孩苍老的母亲和两个年幼的男孩哭着,却根本不敢走进去,害怕被传染。
·那一天,也是那女孩的幸运,唐飞柳用物理降温,守着女孩,和女孩的妈妈忙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女孩的温度就停了下来··而唐飞柳也就是那一次,开始传出了名声。
洛特帝国的医学十分粗放,他们根本毫无任何治疗的方法,除了放血和灌肠、饿肚子基本上一无所知,这一切和欧洲当年的情况一样,宗教阻碍了科学的发展,导致人们蒙昧,一无所知。
而唐飞柳的出现,让一些小病的人,开始慢慢得到了救赎··唐飞柳第一次治病的报酬,是女孩掏出的全部积蓄——十个先令·半镑,这个价格还远远不及走入一所医院的问诊的钱,唐飞柳本来不想要的,却被女孩的母亲感激地塞到了手里,附赠一块手臂长的黑面包。
就这样,唐飞柳不知道为何就这样慢慢完成了转职,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那些被他救下的人就为他编好了身世——人们说他是一位尊贵的绅士,跟着优秀的老师学习了医学,却因为不信仰神,而被宗教把持的医院排斥在外。
这件事情被大家当做共同的秘密,唐飞柳开始还只是为贫民窟的人服务,直到一位绅士也生了疾病,在医院治疗,却更加严重的时候,他找到了唐飞柳··简单的拉稀被放血又灌肠,唐飞柳看到病人的时候,病人已经奄奄一息,那一次唐飞柳战战兢兢,他除了因为自己一年总得感冒几次,又不想每次都直接吃药,所以对感冒注意知道点,其他的确实不知道啊·唐飞柳只能先用自己老妈当年给他止泻的偏方开始试试,死马当作活马医,捣大蒜炒盐,然后混在一起冲水,给那位可怜的、虚弱的绅士吃。
幸好这时代的医学跟巫医差不多,唐飞柳的偏方虽然怪异,但是比绅士之前看的医生,还看上去还正常点,于是绅士挣扎着喝了下去,一整天连喝了四次,绅士的拉稀竟然慢慢停止了。
绅士和他的仆人都惊呆了,把唐飞柳奉为座上宾,那丰盛的食物让唐飞柳内心大痛——真是浪费材料啊做的那么难吃·喝一口葡萄酒……- cao -蛋啊,葡萄酒里面居然加了无数胡椒和茴香,味道猎奇的让人想当场喷出来。
唐飞柳愁眉苦脸,阻止了那位妄想吃烤鹅的绅士,开始逼他吃燕麦粥,强迫这位绅士清淡饮食、调理脾胃了差不多半个月,那位绅士完全恢复了健康··至此,唐飞柳终于一战成名。
唐飞柳很快辞职,每天都接待上门求治疗的平民或为花大钱的绅士贵族□□,房子也换成了一小栋简单的楼房,还附带一个小小的花园,大小跟现代的别墅差不多,估计有一两百个平房的两层小楼,甚至还有一个完整的厨房·这房子在现代来看已经足够,但是在洛特帝国来说,只是个普通的市民所居住的正常地方罢了,但是就是这样,也花费了唐飞柳当时所有的诊金。
唐飞柳计划的很好,这个小房子未来自己一个人居住够了,在花园里面种点蔬菜,一楼暂时作为接待病人的地方,未来攒点钱,在隔壁或者同街区再买一栋房子,作为自己的私人小医院……·至此为止,唐飞柳都以为自己的人生是在中世纪当医生,为洛特帝国蒙昧的医学做出启蒙的贡献,结果唐飞柳正筹划的面面俱到的时候,变故突生——爱德华公爵的贴身仆人连夜而至,半强迫- xing -地邀请唐飞柳马上出发,去黑天鹅城堡为生病的爱德华公爵治病。
唐飞柳顿时两股战战,很想当场装死·如果是别的贵族也就罢了,这一年多,唐飞柳子爵也见过了,自认为已经足够淡定,而且黑天鹅城堡虽然他没去过,但是好歹去马车奔跑一天一夜的地方,他也曾去出诊过的。
好歹是个见过世面的现代人,唐飞柳怎么会那么害怕这位公爵呢当然是因为这公爵,据说十分凶残啊·在长子袭爵的时代,在被大哥赶走活活饿死病死都不犯法的时代,这位爱德华公爵是老公爵的第三个孩子,黑发黑眼、六月六日出生,在圣典里面记载,六月六日下午六点六分出生的孩子,就是恶魔之子,生来噬母,长成之后杀父。
听起来很像封建迷信,然而这位爱德华公爵出生,他的母亲就因为血崩而死,他的父亲是虔诚的教徒,吓得半死,想要拔剑立马杀了这个孩子,却被约瑟芬皇后、爱德华的母亲的妹妹派来的人阻止,最后他选择把这个孩子困在了城堡的高塔里面,并要求除了仆人,其他人都不可以靠近城堡的塔楼。
中途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道,只知道十六岁的时候,老公爵死了,长子把爱德华赶出了领地,爱德华在外面漂泊了一年,最后去了王都,在那里,爱德华找到了自己的姨母,并开始为约瑟芬皇后效力。
然后十年之内,他的姨母约瑟芬皇后大出风头,原本后位岌岌可危,皇帝宠爱他的情人,甚至想废掉约瑟芬皇后,而那位夫人却突然香消玉殒,皇帝爱重的私生子也因为和人决斗而死;接着约瑟芬皇后所出的二皇子查理连连做了几件皇帝十分喜欢的大事,接下来上一位皇后生下的长子醉后纵马,摔下马而死,查理理所当然成为了整个帝国的主人。
这些事情,平民们当然不知道,是在唐飞柳给一位贵族治病的时候,这位贵族和探病的朋友说起爱德华公爵的哥哥和二哥突然惊马摔死,爱德华公爵继承了爵位,将要回到黑天鹅城堡。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两人就说起这位爱德华公爵的往事,然后轻声说:“爱德华公爵帮助了差点和皇帝离婚的约瑟芬皇后,维护了母亲一族的荣光,他的表哥成为了皇帝,恰好他的哥哥们都如此不幸,虽然令人悲伤,但是爱德华大人继承这些,理所当然。”
如果唐飞柳是个本土长大的小绅士的孩子,只怕搞不懂这些贵族的弦外之音,但是唐飞柳可是网络大爆炸时代长大的人,厚黑学他虽然不太懂,但是各种电视电影甚至他最喜欢的种田文小说里面的- yin -谋诡计还少吗,这爱德华公爵明显不是个善茬啊·当时的唐飞柳还在感慨,在如此淳朴的时代,居然也有这么个心狠手黑的人物,厉害了我的哥。
当时他当小说一样听,没想到爱德华公爵继承了爵位,回到了黑天鹅城堡几个月之后,唐飞柳就被带上了这奢华的马车,抱着他可怜的小皮箱,要去面见这位可怕的公爵大人了。
唐飞柳忧伤地看着窗外——他只希望这位大人病的轻一些,千万千万不要太严重了,这可跟在约克城和其他贵族的宅邸不一样,谁知道这位大人要是救不活的话,会不会让他陪葬·唐飞柳忧伤着,马车哒哒哒地跑了很久,一天一夜之后,终于到了黑天鹅城堡。
·黑天鹅城堡坐落在悬崖上俯瞰众生,就像是坐在黑暗之中的野兽,庞大且压抑,看上去不像是迪士尼的画风,完全就是《古堡惊魂》那一挂的··唐飞柳感觉胃沉甸甸的,他很想转身就跑。
作者有话要说:·新坑双更·第3章 美食·马车一路驶进去,驶过高大的围墙,穿过大门……最后终于来到了这巨兽的心脏··唐飞柳提着小皮箱,根本没办法休息,就被带着来到了城堡之中的卧室,卧室里面布置的出乎意料的简单,巨大的床上,躺在毛皮之中的,是一个嘴唇发干,脸色潮红的男人,他有一头乌黑的短发,五官深邃,鼻子很大很高,下巴正中一道弯勾,虽然病容憔悴,却依然可以看出,这个人样貌十分阳刚,- xing -格大约也十分强硬。
唐飞柳走过去,摸了摸他的额头,然后检查他的舌苔和嘴唇,顿时大急——这本来应该只是风寒感冒而已,可是仆人在路上也说了,爱德华感冒咳嗽了六七天,接着开始发热……按时间来算,他虽然紧赶慢赶,这个公爵也已经发热快两天了,必须马上降温,否则就算最后不死,也会变成白痴,到时候谁知道会不会连累到他。
唐飞柳检查完,赶紧一连串吩咐:“公爵大人是感冒了,所以发热,你们快去拿些冷水和柔软的毛巾来……”唐飞柳说着,觉得这样还是太慢,他咬牙,对身边公爵大人的贴身男仆又说:“有葡萄酒吗”·贴身男仆伊万丝十分诧异,唐飞柳说:“我来不及跟你解释了,总之你拿几桶白葡萄酒来……不,还是我去……”·这位爱德华公爵发烧的时间太久了,他必须要尽快把爱德华的温度降下,然后才能开始治疗发炎和发热的部分。
要降温的快,有个被提到无数次的土方法,用酒精擦全身,帮助散热……可是他娘的,记忆之中,洛特帝国有白葡萄酒红葡萄酒,可是这帮粗放的人到现在还没有高度酒,中国这个时代白酒都已经到四五十度了,这帮彪形大汉还在喝十几度的酒。
十几度的酒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反正唐飞柳在种田文里刚好看过穿越前辈为了发家致富,在古代自己做高度酒的蒸馏方法,他只是提纯应该来得及··唐飞柳一边想着,一边一溜烟跑出门,被带到了厨房,指挥着仆人把大木桶钻个洞,用掏空的竹管直接插过木桶,铁桶盖紧,连接好仓促拼起来的掏空竹管,装满了白葡萄酒放在火上开始煮,竹管的末尾,接着一个大铁盆。
很好,接着就是不断保持温度,肯定没那么准确,但是,蒸馏过的酒开始穿过竹管、在木桶的冷水中通过而凝结积聚,最终流了一盆的时候,唐飞柳一把就想搬起来,结果他这个十六岁的小身板,虽然养的比开始要唇红齿白、脸颊也有点肉了,但是身体还是很弱,根本搬不动,幸好一边的公爵贴身男仆伊万丝马上接过来,陪着唐飞柳飞快回到爱德华的房间。
“让他们继续蒸,一盆可能不够·”唐飞柳一边吩咐着,一边开始脱爱德华的衣服,伊万丝目瞪口呆,想要阻止,唐飞柳本来就急,一张雪白的脸气的通红,“一边去,我这是在救你主人的命”·伊万丝焦急的团团转,可是又不敢真的阻止唐飞柳,管家戴夫这时候当机立断,说:“伊万丝,你先出去。”
于是唐飞柳就这么扒光了爱德华,拿着毛巾开始一遍遍给爱德华擦身体,并不断给爱德华嘴唇沾- shi -,免得他热脱水,和管家换班了好几次,天际开始明亮的时候,爱德华身上的高热终于慢慢退下去了。
唐飞柳却不敢松气,他终于一脸悲壮地打开了自己的小皮箱,里面是少的可怜的杏仁、甘草和陈皮,天知道这一小把东西花了他多少钱,连他再买个小房子设立医院都为此推后了这都是去海外的商人当做调料带回来的东西,他们虽然不知道用法,然而不妨碍他们把这些“东方神秘的香料”卖上天价。
当时买这东西的时候,是唐飞柳正在治疗那个贵族的时候,他得到了不菲的报酬,结果那足够普通人花二十年的钱,就换成了这几样东西··不是唐飞柳奢侈,他是想买着给自己当做救命药用的,中药有专门的炮制方法,再加上那些中药在被炮制出来之前的样子,唐飞柳是绝对不知道的,他这也是没有办法。
没料到虽然这身体比一般人虚弱,但唐飞柳他把自己照顾的太好了,这些珍贵的药材他根本没机会使用,仅有的几次感冒在初期就被他用喝热水和煮姜茶解决了,根本没舍得把这些东西拿出来,这时候,却得一次- xing -全部便宜面前这公爵了。
唐飞柳十分哀怨,这玩意儿用完了就是用完了,那商人出海一两年才回来,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剩的,没有的话,有钱都买不到,更何况他还没钱··只希望这位公爵大人能醒过来,再重重赏赐他酬金,不然他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唐飞柳叹着气,虽然脑子里面全是哀怨,但是这不阻碍他麻利的动作,也幸好接他的马车十分舒适,唐飞柳在上面无聊睡了好几觉,这时候熬夜熬得狠了,毕竟还是个十七岁的年轻人,精神也还好,他就这么小心翼翼地挑好了东西,拿手帕包着下去,马上让管家戴夫找到了凑合的容器,开始慢慢地熬药。
他熬药的时候,隔壁那个蒸馏的简单设备还在使用,厨房的下人们都一脸谨慎,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唐飞柳疲劳地让他们休息,把东西放在一边,自己拿了手帕里的材料开始认真地煎药,又让人取了生姜加进去闷煮,最后得到了一大碗黑乎乎的水。
高热褪去之后的公爵头晕却还是没彻底好,他迷迷糊糊被唐飞柳唤醒了,喝了一口温热的药,表情十分古怪,唐飞柳开始还害怕他吐出来,但是这公爵却几口喝了下去,然后躺下,又闭上了眼睛。
看来公爵要么毅力强大,要么平常吃的诡异食物习惯了,否则这药的味道这么销魂,唐飞柳闻了一下都觉得自己扛不住,他却十分淡定地喝光了··爱德华公爵喝了两餐药,唐飞柳的存货就耗空了,戴夫管家早上看到唐飞柳熬夜,就派了人去约克城找那位出海的商人,打算买下那位商人的全部存货,因此在第二天早上喝了一碗浓浓的、加了糖的姜汤之后,中午爱德华公爵的药就被人快马送到了。
公爵城堡的马车已经比一般贵族家的马车要快很多了,骑马来回的人却更快,只是到达的时候,强壮的骑士也已经脸色发白,显见这样奔波也不轻松··戴夫管家上楼想告诉唐医生药来了的时候,推开门,却看到劳累了一天一夜的唐飞柳,已经趴在公爵的床边睡着了。
而床上,黑发黑眼、轮廓锋锐的男人正看着趴着在睡觉的唐飞柳,显然也是刚刚醒过来··“大人”不苟言笑、从来以最高绅士标准要求自己的戴夫惊喜地叫,苍老的脸上顿时流下了喜悦的泪水,爱德华公爵点头,深邃的黑眼睛带着疑问,看着趴在他的床边,皮肤白皙的跟牛奶一样的金发少年,带着淡淡的不悦问,“这是谁,为什么在这里”·老戴夫知道自己的主人领地意识十分严重,不喜欢房间出现陌生人,至今能踏入这个房间的,只有贴身男仆伊万丝和戴夫自己而已。
戴夫管家赶紧说:“是医生,兰斯·唐医生,您前天晚上开始发热,上次来的路易子爵曾说过,约克城有一位唐医生,在他严重发热的时候,救回了他的- xing -命。”
“你说这个孩子”爱德华看着金发少年,他看上去又弱又小,趴着睡觉露出了一小截腰,看上去又白又细,简直一只手都能握断。
爱德华从来都不喜欢这样柔软的东西,他皱眉,听着老戴夫解释这孩子做的一切,压低了声音问:“他给我擦洗了全身”·“是、是的……”老戴夫高兴完,才开始感觉到主人的怒意,他咳嗽一声,说,“大人,您当时太危险了,圣殿的牧师说您受到恶魔的诱惑,很难度过……但是这位唐医生一来就开始为您治疗,他说您的状况是感、感冒……那个感冒就是要这样治疗。”
“得了吧,那些虚伪的卫道士,他们不过是一堆披着圣袍的草包和龌龊小人·”爱德华毫不客气地冷哼,转眼又看了一眼唐飞柳,声音柔和了一些,“既然这样,老戴夫,你安排一个房间,先让唐医生去休息吧,我感觉好多了。”
就在两人低声对话的时候,睡的流口水的唐飞柳还以为自己睡在柔软的床上,正打算翻身,顿时啪叽一声摔倒在地上,发出一声惨叫··睁开眼睛的时候,唐飞柳就看到了皱着眉、面带不满,一副看上去就很凶残的公爵大人,唐飞柳顿时瞌睡都吓醒了,麻溜爬起来,点头哈腰地赔笑:“大人您好,在下姓唐,您叫我唐医生就行,您现在清醒了,有什么感觉,头还晕吗身上是不是使不上力气,有没有酸疼的感觉,有食欲吗……”·唐飞柳一紧张就容易话痨,他嘀嘀咕咕说了半天,才发现爱德华正一脸冷漠.JPG的表情看着他,等到唐飞柳安静收声,才开始回答:“我觉得使不上力气,身上不舒服……我想吃饭。”
没有力气、声音低哑,唐飞柳飞快判断出来,爱德华公爵的感冒还没好,但是好歹还有食欲,已经脱离危险期了··唐飞柳松了一口气,打算安静如鸡地离开,就听到老戴夫精神十足地问:“大人,您想吃点什么”·“一份小羊排,一整只烤天鹅,一份白面包、一碗蘑菇浓汤,再来一整块苹果派,加上五个蜜渍桃子……先吃这点吧。”
坐在床上的爱德华公爵声音嘶哑地说着··唐飞柳目瞪口呆……他差点忘了,这个帝国的贵族就没有一点养生意识,他们只知道胡吃海喝,尤其是这个爱德华公爵,唐飞柳给他擦身体的时候就发现,这个人常年锻炼,又高又壮,肌肉硕大结实,胸口身上浓浓的体毛,就算是样貌阳刚硬朗,也无法阻止唐飞柳内心觉得他长得很像一头熊。
这人估计还上过战场,身上有几道不算轻的刀伤,缝的歪歪扭扭,这人居然就这么活下来了,可见这个人野兽一般强悍的生命力··可是,就算真的是野兽,在还在养病期间都不能这么吃饭啊唐飞柳深呼吸一口气,为了自己两天一夜的忙碌结果不要因为一顿午饭而惨遭扼杀,转过头克制自己的无奈,认真说:“不不不,公爵大人,您不能这么吃午饭。”
爱德华公爵不悦地皱眉,问:“为什么”·“因为您现在还在生病,大人”唐飞柳的无奈都要突破天际了,但是他还是得给这位大号熊孩子科普,“在您的病好之前,您必须要吃的清淡,否则你的身体在努力对抗病痛,却还要分出一大部分力气去消耗不必要的食物,它们会很累的。”
这样简单的科普显然并不能说服爱德华,但是唐飞柳是绝对不会允许爱德华吃这一顿东西的,他转头就直接跟戴夫管家说:“戴夫先生,爱德华大人现在应该吃些小麦玉米粥,可以配上一些白面包泡软了吃,但是肉类除非是水煮鸡胸肉和清蒸的鱼,其他都不可以。”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水煮鸡的胸脯肉和清蒸鱼……请问这怎么做”爱德华没有说话,老戴夫却十分疑惑地问,唐飞柳愣了一下,想到中世纪猎奇的“美食”,很好,看来就算是公爵,也没有会做清淡饮食的厨子。
唐飞柳只能又跟以前一样,下楼去厨房,指点厨房的厨子怎么做鸡胸肉和蒸鱼··那顿饭爱德华公爵吃的估计不怎么快乐,唐飞柳也十分不快乐,他毕竟是个异世游魂,就算脑海里知道一百种实物配方,也不敢随随便便在外面弄了吃。
就算是他敢,也不敢在这位看上去就写着“我脾气不好”的公爵地盘上作妖··以往最多忍半个月的贵族豪华大餐,但是这一次,大约这位公爵生病,还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以前的暗伤爆发,于是来势十分凶猛,发烧又反复了两次,幸好每次都飞快褪去了,等到公爵彻底好全,那些珍贵的药草已经消耗的差不多,而时间已经过去快两个月了。
本来治好公爵,唐飞柳就可以拿了医疗费快乐走人的,但是他真的忍不住这样销魂的饭菜了,他在公爵生病期间勇敢地指导厨娘给他做炒菜,开小灶,和厨娘建立了极为良好的关系,然后在他背着公爵快乐吃喝的时候,被公爵抓了现行。
吃着粗糙的小麦玉米粥,最多只能吃蒸蛋、蒸鱼和香煎鸡胸肉(少油版)的公爵,脸色深沉地看着唐飞柳,一脸漆黑、背后仿佛愤怒地伸出了恶魔的羽翼··作者有话要说:·注:在真实的欧洲社会结构之中,唐飞柳是无法走入公爵的厨房的,也不能擅自使用公爵的财富,在这里是默认公爵的富有程度,让他对这些东西并不感觉到心疼,和管家对于医生的优待,让他获得了这样的自由。
加在文章中细说桥段可能会造成拖沓,因此在这里解释··文章之后发生这样的情况,基本都是默认同此原则··第4章 厨房·这事儿怪唐飞柳,他是个吃货,没办法,从大吃货国出来的娃,哪一个对食物没点心得和要求了·君不见多少留学生去了欧洲,从饭都煮不熟快速可以进化成卤菜大师、闷猪蹄高手、炒肝皇后;君不见多少去国外陪读的父母偷偷夹带菜种,把花园变成了菜地;君不见多少外国人到了中国,吃个辣椒炒肉都恨不得流泪念一首十四行诗赞美……这都还是在现代社会发生的事情。
所以唐飞柳吃了几天那种放满了肉桂、茴香、胡椒、香草、大蒜、柠檬汁甚至还用藏红花染色成黄不拉几的烤天鹅、牛排、羊排……之后,终于忍不住想吃点正常的食物,也实在是十分值得理解的事情。
说真的,唐飞柳简直要为这个时空之中死去的鸡鸭牛羊不平,真的,它们死的太不值得了,不管什么肉都放茴香大蒜柠檬汁,不管什么肉都要用浓重的香料把食材本身的味道压下去,再用藏红花染成神奇的颜色,看上去不但辣眼睛,吃上去简直是各种一言难尽,连红酒里面都要加上肉桂粉和胡椒,这是什么神经病食谱啊·虽然能理解这是风俗习惯造成的,这里的人觉得调料昂贵就作死放调料,觉得是尊贵的表现,但是难吃就是难吃,昂贵而难吃更是让人痛彻心扉·唐飞柳非常不解,这洛特帝国其他地方都跟欧洲有不同的地方,怎么食物和落后的行为习惯——比如所有人都随地大小便——都全像了,一模一样啊·唐飞柳一开始还能忍,不就是暗黑料理么,没关系,他都习惯了,所以每次出急症,药旁边就放着自己做的果酱和酱菜、牛肉酱。
他一般是拿已有的白面包,再把自己小皮箱带过来的果酱拿出来,夹上一颗从厨房摸出来的白煮蛋切片,就这么愉快地吃一顿··要么就让人送来小麦玉米粥,然后自己拿出之前做的酱菜和卤牛肉粒配粥吃,吃完每一滴油都收拾干净,绝对不让人发现任何问题。
然而,这回呆在黑天鹅城堡的时间,比以往在别的地方来说,时间长了太多·唐飞柳出发时候随手习惯- xing -带的酱菜和果酱虽然好吃,但是一个正常人也架不住每天这么吃喝啊,尤其唐飞柳现在这肠胃身体,娇气的很,过了半个月,真的扛不住了,因此他饿昏头的情况下,某天看到面前又摆上的、天鹅它妈都不认识的红色烤天鹅,闻到那想吐的茴香味道……唐飞柳再也无法忍耐,死就死吧,他瞬间下定了决心,他娘的再这么吃下去还不如去死呢·他霍然起身,心想老子现在身为一个先天发育不好的早产儿,老子一个十六岁的、长身体的宝宝……再饿下去还不如马上拿跟面条吊死·于是唐飞柳对关切的管家戴夫说,他吃不惯城堡里面太过华美的食物,他想吃点自己习惯的、简单的食物。
老戴夫劝告未果,只能带着唐飞柳去了厨房,唐飞柳和厨娘沟通了半天,厨娘表示完全不懂,饿的胃疼的唐飞柳果断挤开厨娘,在所有人惊恐的眼神中,自己炒了个仔姜炒鸡,再弄了个香葱煎蛋,小麦单吃还是有点糙,唐飞柳换成了面包,久违地吃了顿热的。
旁边的厨娘闻着香气,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厨娘顿时对唐飞柳的眼神火热,比看自己的情人都要眼神火辣,从那之后,她每天三餐给唐飞柳按教导开小灶,公爵城堡就是好啊,食材调料应有尽有,唐飞柳晚上感动地喝着放了半勺胡椒粉提香、味道完全不输给自己在现代做的鸡汤,一边差点乐的哼起来。
爱德华公爵就是这个时候进入小餐厅的··在门口的时候,爱德华就闻到了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爱德华很难去说那是什么味道,他二十六年的岁月里面,从未有一次,只是闻到了香味,嘴里就开始分泌了唾液——天知道他已经清淡饮食了两个月了·一个一顿饭至少能吃掉半只小羊羔加上十来个拳头大面包的男人,如今每天吃着青菜和清淡的肉,吃了两个月,爱德华很久不进餐厅用餐,都是送到了楼上的起居室,就是因为怕看着自己的医生吃大餐而眼馋。
而今天他悄然而至,则是因为两个多月的反复发作之后,这个晚上,他突然觉得肚子十分饿,爱德华有种觉得精力似乎突然又回到自己身体的感觉,天知道他之前能忍下来吃那些简单的东西,并不是医生的提醒有效,对爱德华来说,唐飞柳不过十六岁,还是个孩子,并且身体瘦弱、眨巴眼睛看人的时候,像是懵懂的小猫,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而爱德华对于食物有所偏执,虽然不像其他贵族那么纵情享乐,但他幼年成长经历,造成了他对于食物的在意和看重,他会听小医生的话,也是因为反复发作的时候,发现清淡的饮食确实让他变得更舒服,而且生病确实让他的胃口没有平日好,于是他才坚持了下来。
而这个晚上,觉得自己好了许多的爱德华公爵先生,突然感觉到了饥饿,他懒得按铃,于是带着贴身男仆伊万丝走入餐厅,吩咐伊万丝去叫厨房准备一些可口的食物……就在这个时候,那股带着钩子一般的香气出现了。
爱德华一路跟着走过去,停在了厨房外面,下人们吃饭的小厨房门口,他看到在烛火之下,他白天尽职尽责的小医生,此刻金发在明亮的烛火下发着光晕,他白皙的脸上,猫一般的眼睛散发出快活的光,右眼下的小痣都被照的纤毫毕现,他的唇因为吃着热气腾腾的食物而嫣红的如同樱桃,他饮下勺子里散发出香气的浓黄色汤汁,发出满足的喟叹……·“这是什么”爱德华走过去发问,突然的声音把唐飞柳吓了一跳,唐飞柳转过头,顿时吓得弹起来,他站起来说,“是是是是是鸡汤”·“鸡汤”爱德华坐了下来,好整以暇地吩咐身后的伊万丝,“去给我端一碗来。”
“是,大人·”伊万丝毕恭毕敬地下去,没一会儿端来了一碗浓郁鲜香的鸡汤,旁边还放着唐飞柳私人改良配方、取了碾碎准备做面包的小麦粉,筛了好几遍,才掺了鸡蛋、剁碎的肉蓉、香葱和盐,小心煎出来的、香喷喷的小肉饼·坑爹啊·好不容易做出的肉饼子,还有鸡汤,唐飞柳恨不得泪流满面。
他现在还是个长身体的宝宝,厨娘一天三顿饭显然喂不饱他,所以唐飞柳晚上总会自己溜到厨房给自己加餐,戴夫管家和下人们都知道,也习以为常了··当下贵族们虽然生活过得十分奢靡,但是这不包括爱德华公爵,城堡里很多华贵的东西都是旧物,爱德华公爵至今参加宴会都习惯穿简单的新式西服,贵族们一天可能吃五顿,而爱德华对食物虽然看重,但今夜之前都是在乎量大、很多肉、吃的很饱——唐飞柳不得不说,虽然爱德华公爵对于生活基本上来说是个原始人,但是他这样克制,确实避免了得糖尿病高血压之类的贵族常有的疾病。
·而也是因为这样,爱德华总被贵族嘲笑不像真正的贵族··现在,爱德华公爵大病初愈,第一次在夜晚突然感到火烧火燎的饥饿,面前摆放的食物又是那么鲜香,他甚至都是第一次见到,于是爱德华公爵没有搭理站着的小医生,而是拿银勺送了一口炖了几小时、发出浓香的浓黄色鸡汤,然后,他黑色的眼睛微微眯了下,仿佛被挠了脖子的大猫。
而一边的唐飞柳有些捉急,他搓着手、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煎的、放了很多肉的小圆煎饼被一口口吃掉,直到最后一口被吃完,爱德华公爵才开始喝起了鸡汤··唐飞柳顿时又饿又委屈,内心决定等爱德华走后用鸡汤下面吃,反正鸡汤很多,不信这个人吃的完·爱德华公爵慢条斯理地喝完了三碗鸡汤,狗腿的伊万丝还把鸡汤里面的鸡肉全舀出来给爱德华吃掉,然后爱德华才擦擦嘴,对围观全程口水都要滴出来的唐飞柳说:“这是你亲手做的”·“是。”
唐飞柳绝望地看着一桌子骨头,因为饿肚子有点不自觉流露出委屈的表情,爱德华看到他的小医生水蓝色的眼睛里面荡漾着波纹,简直像是要哭了,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居然吃完了这个小孩的全部夜宵。
他有些不好意思,但是想到这小家伙能做出如此美味的食物,却让他每天喝小麦粥,顿时又觉得自己还给他剩下鸡汤,显然还是一位体贴的绅士,于是又按下了那点微微的愧疚,他看着唐飞柳,继续问:“根据我的了解,你的父亲是一位小庄园的主人。”
“是的·”唐飞柳乖乖回答,他猜到了爱德华想要问什么··果然,爱德华疑惑地问:“显然在你的父亲去世之前,一位绅士并没有机会接近厨房。”
“是的·”唐飞柳继续回答,他既然敢放肆吃喝,当然也是做好了准备的,他带着少年人的骄傲和小得意——这倒真的是本色演出——他笑着露出小虎牙来,“父亲的藏书里,有一位旅行家,他去过很多地方,记载了很多食物和当地特色东西的做法,我自小身体差、我的家庭医生告诉我不可以骑马打猎,也不可以太过劳累,于是我最爱看书,我把那本书全部看完,却一直没有机会实践,直到我离开家里……”·说到这里,翘起来的小尾巴似乎又难过地垂下去了。
“除了这些,你还会什么”爱德华公爵倒是产生了兴趣··唐飞柳没有办法接受这个帝国的脏乱习惯和粗糙的饮食,他比一般人抵抗力差的身体也决定了他不能随大流,否则兰斯的结局就是他的下一步,于是唐飞柳当然也为自己编好了理由,这会儿爱德华公爵问起来,他就一股脑地说了:“我知道如何用药草治疗生病的人,知道如何用简单的香料烹饪可口的食物,我还知道制作肥皂每天清洁自己的身体,还有很多很多……”·爱德华的眼神十分深邃,唐飞柳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的时候,他终于轻声说:“夜安,小医生,我觉得身体似乎好了很多,或许明天早上,我就不用再吃可怜的燕麦小麦粥,也许我能得到一份如同今夜这样美味的食物”·他的语气虽然是疑问,但是唐飞柳可不觉得这位大人愿意得到否定的回答,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说到燕麦粥的时候,爱德华公爵的语气有种磨牙的错觉。
唐飞柳只能尴尬地一下,抬头眨巴眼说:“遵从您的意志,大人·”·“那么……祝您夜安,医生·”爱德华公爵布置完任务,对着满脸心疼的唐飞柳微微昂起下巴,点了点头,才吃饱喝足地离开了。
那一个晚上唐飞柳也吃不下什么了,他本来打算自己用面粉现做面条的,但是在谈话之后,夜已经深了,唐飞柳懒得再折腾,只能苦逼地喝了一小碗汤,带着对肉饼的心疼睡着了。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第二天早上七点的时候,唐飞柳就被管家老戴夫亲自叫起床了,老戴夫有些尴尬,作为一位老绅士,虽然唐飞柳属于爱德华公爵领地的一员,他天然有为公爵服务的义务,但是爱德华公爵和其他的贵族不太一样,他对领地的自由民和绅士十分好,并不像其他贵族,只把他们当做比农奴稍好一些的奴隶,而且唐飞柳再怎么说也救了公爵的命,公爵居然下达这样的命令,让这位老绅士觉得有些不礼貌。
他有些尴尬地说:“十分抱歉这么早打扰您,我听说昨夜公爵大人吩咐伊万丝,说他的早餐必须由您亲自监督·”·幸好不是他亲自动手,唐飞柳松了口气,他揉揉睡眼惺忪的眼睛,带着嘟囔的声音轻声说:“好的,我这就来。”
老戴夫看着这个年纪不大的孩子,听到他软绵绵的起床音,顿时觉得心微微发软,他轻笑一声,笑着说:“不用着急,如果实在起不来,我让厨娘来您的房间听候您的吩咐。”
“谢谢您,不用了·”唐飞柳打着呵欠边说边下了床,吸拉着丝绸的拖鞋往起居室走,仆人端着热水从老戴夫的身后进来,唐飞柳洗脸刷牙,那双迷迷糊糊的蓝眼睛才彻底清晰了起来。
而一旁本来对这套行为十分惊讶的仆人,此刻已经习惯了这位医生的清洁方式,现在航海的人太多了,带来了各种各样的观念,不得不说,这对唐飞柳改善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便利。
唐飞柳换了衬衣和夹克衫,终于下了楼,他让厨娘热了鸡汤,然后亲自揉面粉,做了细细的拉面,放在鸡汤里面,想到爱德华那可怕的食量,唐飞柳不得不用汤盆盛着这份鸡汤面,然后撒了葱花让人配上小碗筷,送到了爱德华的卧室。
很好,既然打发了这位嘴馋的公爵,难得起床这么早,干脆给自己做点好吃的好了·唐飞柳完全没发觉自己偷吃好吃的,才会被怨念的爱德华公爵安排早起做早饭,事实上他十分喜欢做饭,在现代的时候几乎每周都会接待嗷嗷待哺提着食材上门蹭饭的朋友,这会儿看到吃个鸡汤和小肉饼都一副陶醉的公爵,唐飞柳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些同情,所以他根本没觉得给公爵做饭这件事情其实是不太合常理的。
这会儿他想到昨天晚上没吃到嘴的小肉饼,顿时嘴馋起来,他飞快揉面粉放好准备发酵,这回做的分量特别大,和晚上夜宵不一样,白天唐飞柳做什么好吃的,都会分一些给老管家和厨房的下人,因此整个厨房都特别期待唐飞柳的到来。
这会儿看到他又在动手揉面,大家顿时眼睛都亮了··唐飞柳不负众望,飞快揉面擀皮,又让厨娘在旁边剁肉蓉,厨房的负责人赖丽大婶向来都是亲自给唐飞柳打下手的,这回剁肉也是菜刀舞得飞快。
·厨房忙的热火朝天,爱德华在楼上吃完了一盆鸡汤面,擦擦嘴,对一旁的老戴夫说:“这小家伙在我的厨房里这么捣鼓多久了”·“一个多月了。”
老戴夫笑眯眯地说,“大人,医生救了您,就是城堡的尊贵客人·您不要怪他,当时我问过这些东西你在病中是否能吃,医生说要等到您的状态缓解一些,油腻和药物有互相抵消的效果。”
这话确实是事实,不过也是因为唐飞柳在长身体,又嘴馋了半个月,所以之前吃的全是各种油炸、红烧肉之类的菜··最近似乎那股挖心掏肺的馋才好了许多,唐飞柳才做了鸡汤,但是按道理来说,煎的肉饼在病未好全的时候,爱德华是不可以吃太多的,毕竟现在吃的是中药,和现代的药不一样,很多忌讳也要更加注意一些。
当然,说了这么多,无法否认的是唐飞柳确实压根就没想过要给这位可怜的公爵大人改善一下伙食··而老戴夫为了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的身体,也选择了明智的隐瞒。
而且……肉馅饼和软糯的红烧肉真的很好吃,但是真的很油腻,老戴夫笑眯眯地想··而在厨房忙的热火朝天的唐飞柳还不知道,他马上就要被逮住第二次了。
第5章 清洁·爱德华公爵当然不会和这个小医生计较,他信任自己的管家,做出任何决策肯定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优先,美味的食物当然重要,但是拥有好的身体,才能让- yin -谋家无法觊觎他的财产和领地,有好的身体,才能慢慢地品尝更多的美味和胜利的香醇。
只是爱德华想到在烛火下陶醉地吃着东西的小医生,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就跟猫抓的一样,他就是想刁难这个小家伙,总觉得他蓝色的眼睛带着着急的泪花,似乎特别容易让自己的心得到诡异的满足。
想到这里,爱德华迫不及待地起身更衣,然后往城堡的一楼走去··而唐飞柳在干什么呢·他在快乐地和赖丽大婶各自端了一碗香葱猪肉饺子,呼噜呼噜地吃得香甜,他的身体前段时间油腻吃的有些多,娇弱的肠胃就造反了,因此最近唐飞柳就已经开始控制自己太馋而得意忘形的食谱,这时候香葱猪肉的饺子鲜香无比,一口咬开,浓郁的肉汁混着小葱的味道充满整个口腔,好吃的话都说不出来。
因此爱德华身体大好的第一个上午,就再次发现了小医生又在偷吃··他吃的很饱,此刻就能好整以暇地靠在门口,看着小医生一个个把那些奇怪的小东西吃到嘴里,他的嘴唇在白天更加红了,像是珍贵的樱桃一般,红的夺目,而他脸颊上的皮肤十分白,因为发热而飞红的时候,像是桃子一般,带着漂亮的粉。
金发碧眼的少年坐在简单的小餐厅,看上去却像是壁画里面神的孩子一般,漂亮又圣洁,爱德华握紧了自己手中的手杖,他的黑眼睛里面,流露出复杂的色彩··唐飞柳浑身冒热气喝完一口大骨汤,转过头来的时候,差点被眼前黑发黑眼、满脸戾气的男人吓得呛死,他一边撕心裂肺地咳嗽,咳得眼泪都要出来了,一边竭力想打招呼:“大、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大人……咳咳咳……”·爱德华走过来,沉着脸轻拍唐飞柳的背,低声说:“一位绅士,吃东西的时候怎么可以如此轻佻,要把所有东西都咽下去,才可以看其他的地方,知道吗”·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唐飞柳咳得全身发软,头昏脑涨,他咳完,才发现自己双手撑着的地方,显然是……显然是这位尊贵大人的……胸。
= =·虽然隔着丝绸衬衣、夹克和西服外套,但是依然可以感受到那两块巨大的胸肌和磅礴的力量,唐飞柳觉得双腿更软了,他、他他他一个gay,还是个标准的、甚至有点娘的小零号,一个无1无靠,从未开过荤的小零号,这时候猛地摸到如此大的胸肌,唐飞柳觉得他的血要往奇怪的地方冲去了。
幸好,爱德华公爵身上的臭味让他及时清醒了过来··唐飞柳赶紧放开了爱德华,脸上带着仓促掩饰的嫌弃·爱德华眯起了眼睛,唐飞柳就看到爱德华突然低下头,在他的脖子边细细地闻起来,唐飞柳觉得全身的寒毛都要炸起来了,而这时候,爱德华终于抬起头,问他:“你身上的味道……就是你昨晚说的肥皂”·“啊啊”唐飞柳瞪大眼睛,看着爱德华,脸通红地回答,“对对,就是肥皂,大人你会生病,很大的原因是城堡的环境不够清洁,还有你们平常很少洗澡和清洁自己……”·一紧张就十分话痨的唐飞柳飞快地说着,然后猛地想起来现在很多人都信仰神,圣殿则说虔诚的信徒是不洗澡的,因为洗澡会招来妖邪。
其实就是在几十年前,曾发生过大型的瘟疫,当时本来已经流行使用各种昂贵的、掺杂香料的肥皂,他们被从遥远的海外运来,甚至也有人在当地设立了肥皂制作手工作坊,然而因为瘟疫的爆发,圣殿靠祈祷根本救不了人,他们培训的、只知道放血的医生也毫无作用,因此他们归咎这一切为洗澡产生的问题,导致了香皂在这个帝国的消失。
这就是唐飞柳根本找不到肥皂的原因,当然他是在事后听到作坊的人零星的言语,才打听清楚了这件事情··这会儿在爱德华面前说完,唐飞柳有些心虚,但是他好歹记得这位先生对教会并无好感,毕竟爱德华可是圣殿盖章的恶魔之子,唐飞柳就鼓起勇气解释说:“瘟疫不是因为洗澡,清洁自己是对自己有好处的,产生瘟疫是因为所有人都随地大小便,那些粪便处理好可以让地更加肥沃,是很好的肥料,但是人们不处理的话,就会腐烂、产生可怕的病菌……”·想到约克城那满地的黄金大便,还有夜里打开窗户就倾倒屎尿的居民……唐飞柳说的简直是情真意切。
要知道城堡非常大,黑天鹅城堡的主楼里面,爱德华公爵起居的地方,确实都很干净没错,但是每当唐飞柳想走出去,在草坪里面逛一会儿,就能看到无数坨腐烂程度不一样的大便,旁边甚至还有下人正在现场制造新的,画面简直能让人瞎眼。
爱德华耐心地听着,他摩挲着自己的手杖,打断了唐飞柳的话:“你的想法很有意思,去我的书房慢慢说·”·说完爱德华转身往前走,唐飞柳眼睛顿时亮了——有戏·说真的约克城再这么下去,在唐飞柳看来,再次爆发瘟疫都是十分正常的,因为满城都是粪便,城门口的墙根下粪便更是堆积如山,唐飞柳根本不能细想,他每次路过的时候,都会在手帕上喷满了香水,捂在口鼻上,否则根本不能正常地活着走过去。
·大环境太恶劣,正常人都很容易生病,更何况是现在体弱的唐飞柳,现在只要是爱德华能理解这一套,这样在爱德华管辖的地方,开始命令人们改善这些,就能取得十分良好的效果了。
这样也能减少痢疾之类的可怕传染,在中世纪,这种病几乎是绝症··因此获得现在这个解释的机会,唐飞柳还是非常高兴的,他跟着爱德华到了书房,几乎是刚坐下来就马上说:“我之前就因为没有重视这个说法,而发了高热,后来我好不容易根据那本游记记载的方法救活了自己,从那之后我一直坚持清洁的环境,到现在一年多,我至今还没有再次发病过。”
要知道普通人都很容易发热生病,只是身体好的人能依靠自己的抵抗力活下来,而身体不好的人则很容易夭折··因此唐飞柳所说的话,还是非常有说服力的,爱德华摩挲着手上的绿宝石戒指,上面环绕绿宝石盘绕的小蛇因为多年佩戴,发着老银柔和的光,半响,爱德华突然说:“我的身体已经好了,为了感谢你,我曾想过要送你一个小庄园。”
唐飞柳顿时内心兴奋快要狂喜乱舞,一个小庄园要知道有了庄园,庄园里面会有自带的农奴和仆人,一般都会一起转授,一个小庄园,最差一年都能拿到四五十镑这是什么概念,是他从此以后就成了一位有财产的绅士,在他的庄园里面,他就是老大,他可以改善那个庄园,从此过上田园牧歌的生活·然而,唐飞柳很快注意到了曾这个字,什么意思,爱德华公爵难道现在不想赐给他庄园了吗·唐飞柳带着不可置信和控诉的眼神看着爱德华,爱德华看着他因透过窗的阳光而闪耀的金发,看着他那双不可置信而瞪大的蓝眼睛,嘴角微微掀起,又很快压下去,他咳嗽一声,说:“当然,你喜欢的话,我依然可以赐给你一座庄园。”
趁着唐飞柳松口气,蓝眼睛露出快活光芒的时候,爱德华又慢条斯理地补上,“但我希望你能作为我的臣僚留下来,为我管理城堡内的饮食、清洁和医疗·”·“……大人您的意思是”唐飞柳看着爱德华,疑疑惑惑地说,“我留在城堡里面,处理刚才所说的事情”·看到爱德华点头,唐飞柳却有些愕然了,他想过爱德华也许会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但是没想过爱德华会如此快速给他放权。
“大人,”唐飞柳呐呐地说,“您不害怕吗”·帝国的所有人都说,洗澡是带来瘟疫的罪魁祸首,随地排泄甚至已经有千年的历史,唐飞柳知道这一切是错误的,是因为他在井井有条的社会里生活过,得到过好处,而爱德华是凭借什么获得了底气·“我发热的时候,你不是一直在用煮过的白葡萄酒为我擦身体吗”爱德华的话则让唐飞柳大窘:“我记得当我褪热之后,你还用软布沾上热水给我擦掉全身的汗,你说这样有利于我的康复……事实上你确实把我从死神的手中抢了回来。”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唐飞柳脸上简直要烧起来了,他呐呐地说:“这个、那个……我,我我……”·他说不出话来,他是个gay,爱德华发热的时候,他看着他雄壮的身体,根本来不及欣赏,只是焦急地替他降温清理,可以说除了底裤没扒,唐飞柳是看完爱德华全身了。
他当时没感觉,可是当爱德华好了之后,唐飞柳可是根本连想都不敢想,虽然爱德华这种太过有侵略- xing -的样貌,和那身彪悍的、充满野- xing -的肌肉和胸毛,真的有点太猛太强悍,唐飞柳觉得有点太超过他的审美了,一看就是一般人吃不消的体力,让人有点怕,但是对于一个充满阳刚气息的男人,作为一个纯零,他依然有点无法抵抗这种荷尔蒙。
这会儿唐飞柳我了半天,才找到话说:“十分抱歉,大人,当时情况太过紧急……”·“我并没有怪你·”爱德华的黑眼在唐飞柳的脸上、身上、脖子上流连,他轻声说,“事实上我在家族藏书中也曾看到过研究科学的学者手书,他们所认同的地方,和你有相似之处,而你显然对此已经开始有了心得,所以我任命你去做这些。”
“是,大人,”唐飞柳眼睛亮晶晶的,如果有机会的话,他早就想从身边开始,改善洛特帝国的人生存现状了,“那我是从城堡开始,还是先挑一个地方进行尝试”·“从城堡开始,”爱德华好整以暇地看着他,“你似乎每天都清洁了自己,伊万丝说你每天都要求送热水和巨桶到房间。”
“是、是的,因为没有澡盆·”唐飞柳小心翼翼地回答·然后他听到了新上任的上司说,“好的,那你今晚来到我的起居室,先教导我洗澡吧。”
唐飞柳整个人目瞪狗呆··“洗澡的方法很简单……”唐飞柳觉得眼前的公爵显然是没弄明白洗澡的方法,马上开始努力解释,“我会送来肥皂,只需要用肥皂均匀地擦在身体上……”·然而爱德华却不再听他说话,打开了手中的卷宗,开始处理起领地的事物来。
第6章 dinner·夜晚还早,今天开始,唐飞柳不再是普通的医生,他当然要开始忙碌·这一天唐飞柳就在戴夫管家的带领下,已经开始管理城堡的饮食和清洁··正式的任命下来之后,唐飞柳就正式可以被所有人称为先生,他终于从一位普通的市民,一跃成为了绅士阶层,虽然因此导致唐飞柳不能再享受客人的待遇,而是只能和臣僚一样住在戴夫的隔壁,但是唐飞柳完全没有意见,因为根据戴夫管家所说,每年可以领到足足五十镑年薪——这还不包括爱德华公爵打算要赠与他的一个庄园·这种上司简直可以上年度感动国家十大人物啊唐飞柳顿时对于爱德华公爵的敬意刷刷刷地上升了一倍,据说爱德华公爵因为久病,现在压了许多事情,在他处理这一切事情的时候,已经授意戴夫管家带着一大堆图纸,让唐飞柳挑选想要的庄园。
“其实在天鹅堡附近,有四五个公爵私人的小庄园,你也可以自己划一片地……这些都是被允许的·”戴夫管家显然十分照顾他,给唐飞柳详细解释,“选近一些的,不但安全,而且可以在休假的时候回去小住。”
“管家,您也这样吗”唐飞柳虽然有这身体的全部记忆,但是一个足不出户的小少爷又能知道多少呢,因此唐飞柳这会儿确实一无所知,他问着戴夫,戴夫却微微一笑,十分自豪地挺起腰说,“城堡就是我的家,我一生为公爵的家族服务,并以此为豪。”
·“那你的家人呢”唐飞柳好奇地问··“公爵就是我的家人·”戴夫慈爱地笑着回答,唐飞柳听了好一会儿,才明白戴夫的意思——原来一直都是这样,当公爵生了长子之后,老公爵就会挑选一位孩子,作为长子的贴身男仆,同时这个孩子就会开始跟着上一任管家学习管家所要知道的一切,识字、念书、学习管理的方法和窍门,然后等到长子继承了爵位,贴身男仆继续学习到长子有了孩子的时候,差不多就可以成为副管家,等到老管家到了退休的年纪,他就会顺理成章成为新的管家。
一般人家的管家其实是可以结婚生子的,但是贵族们却一般不会用有家室的人作为管家——因为管家掌握了贵族们太多的事情、领地的大部分事物和隐私,这样重要的人如果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就容易产生私心,因此贵族们深深信任和依赖的管家,一般都是随着自己长大的管家。
贵族们都是联姻,很多夫妻关系都不好,各自有自己的情人,但是贵族绅士的管家和贵族夫人的贴身侍女,都是他们最为信任的人,他们或许不会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另一半,却绝对会和自己的管家/侍女商议。
唐飞柳听得张大了嘴巴,这个家庭构架……怎么可能愉快地生活下去啊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实在是太不友好了,而且一生不婚,没有伴侣,这样岂不是也很惨。
但是显然戴夫管家并不那么觉得,他一脸自豪地说完,又感慨地展望未来:“公爵大人成婚已经太晚了,最近又生病,不过很快冬季的社交季即将到来,城堡将会举行盛大的舞会,冬季过后,或许就可以迎来公爵夫人,真期待小公爵的诞生呢”·唐飞柳不合时宜地想着城堡外角落的黄金大便,心想电影里面的华丽奢华舞会他倒是理解啦,但是如果真的有人和主角们一样,躲在城堡的角落想谈心,那他们就根本浪漫不起来哦,因为他们随便一踩很可能就踩到大便然后发出惊恐的尖叫,他们的丝绸长裙还可能扫到黄金,然后每个人身上还散发着常年不洗澡的臭味和浓烈香水的香味,混合在一起……想到这里,唐飞柳遏制自己再想下去了。
一个热爱清洁、热爱生活的人/妻受(唐飞柳朋友封)是不可能坐视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唐飞柳的身后突然燃起了熊熊的火焰,他豁然站起来,大声说:“管家,你放心,我一定要让城堡干净漂亮的让所有人都惊叹”·戴夫管家虽然并不明白唐飞柳突如其来的热血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这和他的目标是一样的,于是他露出了慈爱的笑容,对着唐飞柳肯定地点头。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于是唐飞柳把图纸放在房间,打算有空再看,反正庄园就在那里也不会跑掉,再说戴夫说他每个月可以有一天休息的时间离开城堡,到时候他可以拜托城堡守卫的骑士带他去各个庄园实地看看,看上哪个再直接说。
想到这里,唐飞柳顿时觉得干劲十足,他整个白天首先集合了厨房的人开始讲话,颁布了厨房的要求,首先就是所有人在做饭的时候,必须要用肥皂洗手然后唐飞柳还展示了他自己用白棉布做的口罩,要求大家在厨房做饭,一定要戴上防止飞沫。
大家有些疑问,但是戴夫在旁边跟着,也不敢说,都乖乖地听话了··唐飞柳花了一整天时间在监督厨房上,顺便监督大家给病好后胃口大开的爱德华公爵做了两顿饭,一顿是早上剩下的猪肉大葱饺子一盆、附带夹了香煎海鱼和香煎小牛排的简易大汉堡各一个,再加上加了糖的薄煎饼,上面涂满了浓郁的果酱,足足叠了十几层,一个改良的、没有奶油的浆果千层甜点就被盛在大银盘里面;这样色香味俱全、满是卡路里和碳水化合物的一顿,公爵对此的反应是,不错,但分量太少了。
于是晚餐的时候,唐飞柳对爱德华病好后的胃口有了新的认知,再加上听从有经验的赖丽大婶的意见,拿了半只小羊做小羊排,只是不让人放肉桂和茴香了,只把羊肉的血浸泡,尽力弄干净,然后用大蒜、盐和黑胡椒腌制起来,用碳火慢慢熏烤,没一会儿,香味就飘到了厨房外,让路过的仆人们都忍不住咽口水。
这一点当然是不够中午就没吃饱的爱德华吃的,但是唐飞柳也不敢让爱德华晚上吃的太饱太油腻,于是他在大家惊讶的眼神中,考虑了一会儿,就把羊排的肉分成几块,最嫩的肋排部分放在餐盘里摆盘,其他的则是剔骨,卷在生菜里面,用小银叉一块块固定好,看上去真是漂亮又奢华。
这样就算是拆分成两个菜了,接着拿半硬半干的白面包切片,上面涂上大蒜汁和黄油烤的香喷喷的,放在垫了布的餐篮里面··一个贵族完整的一顿晚餐,必须要有一道冷盘、两道热菜、一份汤、一份甜点和一份水果……想到这里唐飞柳就觉得烦死了,为什么这里没有米饭,为什么如果有米饭,分分钟他就可以做一堆中式菜,哪里有西餐这么麻烦,选择还少明明他比较擅长的食物都是中餐·他内心一边抱怨着,一边想了想,于是大逆不道地把早餐煮饺子的大骨肉拆下来,拌了蒜蓉粒和细碎的葱末、加上姜末和一些细细的芝麻,最后浇上一瓢烧热的油……得了,这丫就是前菜了反正现在冷,端上去大约也就成冷盘了。
甜点懒得做千层了,就拿圆白菜和烫熟的豌豆粒,拌一拌中午剩的果酱、混合腌渍的蜜渍桃子切丁··做到汤的时候,唐飞柳就直接让人装上中午就开始熬制的、做鳕鱼排汉堡的时候拆分下的鱼头、鱼骨汤,汤已经是奶白色,漂亮的仿佛牛奶一般,撒上盐和小葱,瞬间香气就让人口水不听使唤。
……终于做完了这一切,纵然唐飞柳大多数是指挥,依然累了·高级男仆们端好了菜出去了,戴夫管家和伊万丝他们都得等公爵大人吃完饭,才能过来匆匆吃点晚饭。
唐飞柳现在是爱德华的手下,前厅是主人用餐的地方,他当医生的时候,被当成半个客人的时候,还能去那边坐着被招待,这会儿当了别人手下,却没办法去那边堂而皇之地受招待了。
看起来好像是地位下降了,但是唐飞柳心里明白,这个时代可不是什么人权至上的年代,而是半封建半奴隶社会,爱德华愿意招待他,他就是一位高贵的绅士,爱德华要是被惹毛了,只需要一句“蔑视贵族”,分分钟处死都是符合法律的,因为在爱德华的领地之中,他的意志高于一切。
而在外面行医,也并不那么快乐,不是每次都能有办法把贵族救回来的,能顺利度过,除了运气,事实上是因为到现在,都还没有重症出现过,而唐飞柳也有没救回来的重病患者,他甚至一直没弄清楚那个绅士到底具体是什么病·幸好那个小贵族家人比较和气,还送他离开,但是如果换了个人,唐飞柳不觉得自己每次都能有那么好的运气。
因此爱德华抛来的橄榄枝,他是非常乐于接下来的,这个时代,就好像古代军阀混战,跟着最大的大腿混,至少还能混个丰衣足食,也比较安全·如果每天在外面那么飘着,谁都能来踩一脚,那才是真的没保障,每天都会心惊胆战。
因此唐飞柳在这个下人的小餐厅一直都坐的十分适应,他当时偷吃都躲在这里,不只是因为这边离厨房近,更是因为他心里明白自己的位置··这会儿赖丽大婶已经组织人开始做仆人的晚餐,唐飞柳有点饿了,虽说是下人,但好歹现在他是整个厨房的头儿,没人能管他,于是他打了一碗浓香的鳕鱼骨汤,慢慢地喝着,然后切了面包,想给自己也做一份蒜香酥烤面包片,配上他早已经看好的羊肉。
可惜这样美好的计划被突如其来的传唤给打断了——伊万丝突然到来,然后恭敬地对唐飞柳说:“公爵大人请你去餐厅·”·放下碗,唐飞柳还以为晚饭出什么问题了,他匆匆忙忙去了餐厅,才发现爱德华还没开始吃,他看到唐飞柳到来,对他点点头,用眼神示意他坐下。
唐飞柳看到伊万丝和戴夫管家都对他点点头,虽然还在奇怪,但是如爱德华所要求地坐下来,然后爱德华对他轻声说:“这是什么”·哦原来这中世纪土鳖居然不会吃生菜包肉吗哈哈哈哈哈·唐飞柳激励控制自己,才没让自己作死地拍桌狂笑起来,他咳嗽一声,却依然无法遏制住自己的笑意,说:“拿起银叉直接吃,是生菜叶包肉,这样会让肉没有那么油腻,吃下去身体会比较容易消化、会比较舒适……”没错,对于这个肉食狂魔来说,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稍微吃点菜叶子下去了。
唐飞柳看着皱眉的爱德华,想起来了这个时代贵族觉得生的叶子和水果都不健康,水果还好,做成果酱或者蒸熟了他们就会吃,还很昂贵,但是菜叶他们会觉得是下等人吃的东西……·“事实上,蔬菜虽然廉价,但是和肉一起吃的话,它会让人比较舒适,容易消化,坚持搭配蔬菜的话,还会让人免于便秘的痛苦……”唐飞柳赶紧解释,“大人,在我看来,食物是没有贵贱之分的,蔬菜只要清洗干净,就不会让人生病。”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在我看来也是·”爱德华显然并不是觉得蔬菜廉价而抗拒,他皱眉说,“我只是讨厌蔬菜的味道·”·……这是,大型熊孩子吗·唐飞柳深呼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要冷静,然后对爱德华说:“事实上菜叶里裹着烤肉,咬开就会和肉汁裹在一起,会非常好吃,您先试试吧……”·蜂蜡做的蜡烛并没有油烟,爱德华看着唐飞柳,半响才慢吞吞捻起一枚银叉,把那块生菜包肉放在了嘴里。
羊肉一般来说是很腥膻的,但是唐飞柳也喜欢吃羊肉,冬天他的羊肉火锅和生菜包羊肉、烤羊肉串都并称为朋友之中过冬不吃一顿,这个冬天就白过的过冬三宝,果然,那肉一放在爱德华的嘴里,爱德华的黑眼睛就微微眯起来……唐飞柳已经发现了,这是这个公爵大人放松和愉快的表现。
显然,这块毫无腥膻之味,夹着肉汁和油荤、却被生菜的清甜冲散了腻味,美味的恰到好处,增一分嫌多、减一分嫌少的菜包肉,让他觉得十分满意··肯吃第一口,接下来吃最符合往日食谱的烤羊肋排,就更加显得期待,而往日就让爱德华十分喜欢的、连骨头都软嫩无比的烤羊排,这次一吃,才觉得以前吃的都是泥巴·羊排肥瘦适中,外层微微发酥,黑胡椒等香料第一次如此突出,在没有了茴香、迷迭香、香草……等一系列的香料大乱斗之后,仅仅是黑胡椒和微微的蒜香味,配上羊肉鲜嫩的味道,入口又香又嫩,牙齿上下轻轻碰一下就溅出香浓的肉汁来。
爱德华连咬了两口,然后突然停下来,把一整块咬了两口的肉放在了唐飞柳面前、伊万丝他们已经摆盘好的盘子里面··唐飞柳目瞪狗呆,这是啥意思·他心中突然想到了当时上网看到的一个帖子……那是个中世纪迷的贴吧,里面有人说,回到中世纪啥都不好,但是如果穿成领主,可以养一大堆颜好身材好的欧洲帅哥骑士,然后吃肉的时候可以把肉骨头喂狗一样丢给和狗一起等待在旁边的帅哥们,那些骑士还会感动的一塌糊涂……讲真唐飞柳确实也罪恶地YY过几秒钟欧洲帅哥环绕一圈的画面……但是他真的没当真过啊·话说起来人家欧洲在有小手工作坊的时候,都已经在酝酿工业革命了,马上就要解放奴隶了,人家好像这会儿还发明了蒸汽机,科技树已经点的唰唰发亮……为什么你们洛特帝国好的不跟人家像,明明经济在发展,航海贸易发展的那么好,社会却还是半奴隶半封建社会就算了,你们坏的却像的如此彻底啊你们这个时代虽然香料还是很昂贵,贫穷的农民还是很惨,奴隶更惨……但是你们的普通人不是至少已经可以填饱肚子了吗便宜的鱼和猪肉不是也能一个月吃个几顿了吗为什么这种用肉打赏下人的陋习居然还存在啊·满地大便让人怨念就算了,把自己吃了的东西丢给人家,还指望你的下属会感谢吗·唐飞柳内心波涛汹涌,而他的面前,黑发黑眼的公爵大人,高傲而恰到好处地露出了一丝疑问——很显然,他真的很疑惑为什么小医生没有感动的流泪他是认真的·唐飞柳绝望地看着爱德华,犹豫地想着要怎么拒绝才能不让公爵大人恼羞成怒,可是爱德华却思考了一下,突然笑了,他说:“不必太过感动,吃吧。”
很好,现在再拒绝简直是不知好歹了,简直是罪大恶极了·唐飞柳心如死灰,颤抖着伸出爪子,尽力想让自己避免看着那被咬了个缺的肉排。
唯一让唐飞柳庆幸的是,在他艰难地跨越自己的内心障碍啃肉排的时候,爱德华又示意身后的伊万丝为唐飞柳服务,给他夹菜和盛汤……并没有打算每个都自己吃一口喝一口再赏给他的小医生。
一顿饭下来,除了最开始吃别人口水、并且是一个不刷牙、只用布料擦牙齿的人的口水,让唐飞柳想想就不舒服之外,他自己做的美味还是十分治愈的··让他绝望的是,吃完饭,爱德华擦擦嘴,轻声说:“好的,接下来你要教导我如何使用香皂沐浴了,小兰斯。”
·唐飞柳本来以为觉得吞别人口水肉已经很惨了,却没想到,生活显然还可以再刺激一些··他能怎么办呢·他当然只能告诉自己——这是工作这是工作,年轻人,要淡定·淡定个屁啊·他应该已经是全世界最惨的穿越者了吧绝对是吧·第7章 开始·爱德华确实有一具让人惊艳的肉体。
往日穿着得体的衣服的时候,爱德华高大强壮的身材,还能被勉强遮盖起来,只让人觉得他身材强壮,当衣服被一件件脱下来的时候,当唐飞柳毫无遮挡地开始看到他雄壮隆起的肌肉,标准的八块腹肌、人鱼线,强壮的大腿肌肉……唐飞柳只觉得呼吸都要不畅了·偏偏爱德华自己却一无所觉,他脱完衣服,就看着唐飞柳,等待唐飞柳指示下一步动作,整个人动作十分坦荡,毫无遮挡。
唐飞柳只能尽力让自己的眼神不要往奇怪的地方移动,他让自己昂着头,努力只看着爱德华的脸,从旁边的银托盘取出他特地留下的、做的比较成功的升级版牛奶皂,递给爱德华。
幸好这个时代贵族们虽然没有什么隐私概念,甚至有些贵族会因为太过肥胖和懒惰,而让自己的贴身仆人扶着自己、并握着自己的那东西尿尿……但是爱德华毕竟不是这个时代里标准的贵族,他自小独自长大,因此更习惯于自己处理自己的全部事物,除了病中这一段时间,爱德华的贴身男仆伊万丝需要把公爵的早餐端到床上方便他享用,其他时间里,伊万丝在房间内这一块工作,与其他贵族的贴身男仆比起来,简直到了无所事事的地步。
所以爱德华说的是真的,他让唐飞柳教导他沐浴,就真的只是沐浴而已··“……因为是第一次用肥皂洗澡,所以开始会这样,等到多搓几次之后,就会开始起泡泡……”唐飞柳这时候自然了很多,他觉得自己太污了,爱德华是个标准的直男,他不能因为自己是gay,就觉得两个男人共入浴室什么的很奇怪,在直男看起来,大老爷们一起洗澡都很正常,更别提只是一起呆在浴室了·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唐飞柳就这么飞快地给自己做心里建设,而一旁的爱德华就眯着眼睛,仔细搓洗自己的身体,因为这是人生第一次沐浴——其他人还有出生后在圣水中沐浴,但爱德华作为恶魔之子,连出生的那次沐浴都未曾有过——但人类是天生就享受温热的水流从皮肤冲刷过的快乐的,那些温热的水驱散了身上的汗渍和疲累,爱德华整整搓洗了三遍,唐飞柳也放开了心结,给他把背也搓干净。
最终爱德华迈入白天特地赶制的木盆之中,被温水浸- shi -整个身体的时候,忍不住发出了控制不住的轻声□□:“好舒服……”·“对吧对吧”唐飞柳感觉自己得到了认同,顿时眉开眼笑,他得意地笑着,一边说,“晚上吃饱后,再泡个澡,简直是完美”·“你说的很对。”
爱德华感觉身上似乎被卸掉了什么重担一样,毛孔第一次舒适地张开,在水汽氤氲之中,他看着得意的小医生,吩咐道:“在我的起居室里面做上你说的浴室吧,我将给你和我一样高的权利,你可以放手去做。”
“可是,就像我之前说的,如果要把盥洗室做在城堡的楼上,可是个大工程……”唐飞柳得到授权,却有点犹豫,他当然想把浴室做好,这样至少以后他自己沐浴什么的都会比较方便舒服,可是城堡是完全没有内部的排水系统的,爱德华现在沐浴泡澡,都是选择在一楼,也是因为一楼这个房间虽然铺上石块,虽然铺上了昂贵的罗马泥浆,但是挖开角落两块石头,水就可以从石块中间的缝隙流走,这在一楼是好处,在楼上想修理盥洗室,那就是灾难了,水根本无处可排。
唐飞柳细细地解释,爱德华已经泡完澡了,他沉思一下,轻声说:“那就先把你说的下水道铺好,盥洗室就放在一楼好了·”·说完,爱德华看了唐飞柳一眼,恩赐地说:“作为这件事情的大工程,我允许你和我一样,拥有独立的盥洗室。”
“谢谢大人”这和晚上的那块肉排不一样,唐飞柳是真的觉得开心了,一个独立的洗浴室,他不用端着水盆苦哈哈擦澡,可以泡澡,并且那个浴室只属于他,也不怕和其他人一起洗……虽然这个工程非常大,但是唐飞柳觉得值得了·唐飞柳眉开眼笑,碧蓝的小鹿眼里面全是快活的光芒,爱德华换好睡袍回楼上休息了,唐飞柳虽然比这个时代所有人都干净,但是其实这两个月都是擦澡居多,也好久没好好洗一洗了,他顿时也不怕晚,而是让下人送了水到隔壁房间,虽然没有浴盆,但是他哼着歌脱了衣服洗了个热水澡,只觉得全身都轻了许多,这个晚上,他带着满身牛奶皂的香味入睡了,并决心从明天开始,就尝试着更加放开手脚试试——目前这个局面是很好,至少获得了这个领地上最大领导的认同,解决了洗澡和吃饭的问题……但是唐飞柳会就这么满足吗·开玩笑,一个在现代生活过的人,怎么都不可能就这样满足吧·唐飞柳的目标当然不只是这样,这个城堡虽然修建的十分威严和森严,看上去绝对让古堡迷们流下哈喇子,但是这是以军事标准修建的古堡,他看上去森严巨大,仿佛坐在山渊上的黑暗巨兽,当敌人来进攻的时候,一座巨大的城堡,基本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然而,住在里面的人十分不舒服··这座山上的古堡,外面是巨大的草地,没有任何被利用起来的意思,城堡里面,有骑士们练习的地方、有养马的马房、牛棚甚至养牲畜的地方。
城堡的西面,住着戍卫的骑士们,而城堡的主人,则住在最中间的主宅,在卧室就能看到自己的领地,还有山崖下的村庄和果木林··仆人们则在东面,太阳还未升起就会点灯开始准备一天的工作,而就算是这样,城堡的人口也显得十分稀稀拉拉——这很正常,一座古堡最多能同时住下几千人,目前这样的安排,已经算是十分努力在维持城堡的活动人口范围了。
唐飞柳被安排住的地方,就是城堡东面的四楼··一楼是厨房,二楼是低级仆人,三楼是高级仆人,四楼就唐飞柳、管家老戴夫和贴身男仆伊万丝··而在公爵所在的那里,则是独立的高层,也是被四周四层的房间环绕着的高大主宅,一进门就是能举办晚宴的大客厅,左右转弯就是招待客人们小坐的房间,宴会的时候通常是女- xing -的休息室和男- xing -的吸烟室,二楼是留给前来拜访的人住宿的地方,三楼则是书房,四楼也是带起居室的主人卧室。
·整个城堡其实是方方正正的,四周是四层楼的黑色砖石结构,中间是一个巨大的主楼,主楼旁边的建筑楼顶非常高,延伸出巨大的塔楼,一般是用来瞭望敌人的,这个瞭望塔围绕着主宅三面都有尖顶的塔楼,看上去有种哥特感觉,唐飞柳看的时候,分分钟觉得这里面要出来吸血鬼了。
不过他自己住在里面的时候,就觉得吸血鬼不但只能吸血很惨,要住在这种古堡简直就是惨上加惨,古堡虽然还算严实,但住在里面大而空,非常容易发冷,夏天估计都要盖棉被,冬天唐飞柳这破身体,睡一晚上被子还是冷的。
而诸如此类的毛病简直数不胜数,因此唐飞柳已经默默决定了,他要不断地尝试,冥冥之中存在的神让他来到这个世界,应该不是为了让他变成个苦行僧的吧·唯一值得唐飞柳默默庆幸的是,目前的洛特帝国处在大航海时期,正是古旧的知识和新的东西冲撞、人们思维改变最为活跃的年代……当然目前还没到有些内陆的约克,但是至少这让唐飞柳少了许多麻烦。
而唐飞柳这么想着,就愉快地投入到了他新的工作之中,就仿佛每次他在家里兴致勃勃做手工、打扫房间一样··不过弄下水道,虽然其他的都还好,至少挖开一楼的所有地面,爱德华已经特批了,但排水管道确实是个大问题。
早在古罗马时期,就有十分惊人的地下排水系统了,他们通常都用混凝土和铅管、铜管来做排水用的主要材料,但是在洛特帝国,好像有混凝土的前身,也就是罗马泥浆,这玩意儿准确来说其实跟水泥差不多,但是比现代常见的水泥稀一些,好用但产量低做法昂贵——对约克来说更惨的是它是晾晒干的,这让罗马泥浆的产出受到了巨大的阻碍。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不过要改良得更适合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也很简单,并且好消息是在离城堡不远的地方,就有这种泥浆的制造厂,是公爵的私产之一,唐飞柳对这件事情特别上心,用心给赖丽大婶加急培训,反正当时爱德华留下他作为厨房和城堡后勤的管理,也不是让他每顿饭都自己做,而是让他培训好整个厨房的人,只是现在唐飞柳要加急培训而已。
唐飞柳本来打算自己顶着,先从根头上教导厨房的人改变观念,洛特帝国的人觉得食物是有自己的属- xing -的,而调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药材,于是他们为了让食物吃着对身体好,就疯狂乱加,并觉得食物吃不出原本的味道就是美味……·这种观念才是整个帝国食物都是黑暗料理的根源,但是唐飞柳现在没时间了,他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填鸭式教会赖丽大婶,不过比唐飞柳预期好很多的是,唐飞柳做的食物不仅是征服了爱德华公爵,也征服了整个城堡的下人们,尤其是有幸尝过唐飞柳做的食物的厨房人员,他们简直是如饥似渴地主动学习着,这让唐飞柳轻松了很多,一时之间,城堡里面尽是从未闻过的香味,唐飞柳的示范食物全部呈给了爱德华,而下人们则得到公爵的恩赏,可以大家一起分吃那些成功或失败的食物——据说骑士们吃过大蒜汁和黄油涂抹的面包之后,都纷纷为之惊叹,只是都咂摸嘴巴,表示就是少了点。
在这个劳作物产量十分低廉的时代,也就只有富庶的公爵能把香喷喷的、没有掺沙子和木屑的小麦面包作为奖励给下人吃了··唐飞柳之前都生活在约克城,更之前的记忆,则是小庄园的小主人的生活——也就是说,唐飞柳虽然耳听过许多穷苦的事迹,但是在这次深入乡下之前,唐飞柳其实根本不知道,无论是约克城的工人、城堡的下级仆人……他们其实都算是这个社会的中层以上人员。
就像是现代社会里,坐在办公室的人总在感慨自己的工资少、事情多、老板苛刻、不敢生病……但是在写字楼的外面,永远有干了一年领不到薪水的工人,有没文化只能埋头在- shi -闷的后厨洗碗十二个小时、只能拿微薄的薪水的人,有推着小摊期待地看着路过的人走过来、这决定了他们今天能否吃饱的人……·他们都在中层以下的角落,无人能够看到,因为他们甚至没有办法掌握发声的权利,他们就只能沉默地、努力咬牙活着,比任何人都努力,然而因为输在了最前线,于是一直只能节节败退,除了极少数的幸运儿,其他的人,都会成为城市的泥土。
而唐飞柳这一次出发,是他在帝国第一次真正睁开眼睛··这让和平时代长大的唐飞柳会看到这个美丽却也残酷的中世纪,也让他开始正确认识这个异世界的可怕和可敬。
第8章 杰斯·唐飞柳还是坐着马车出发,伊万丝和他坐在一起,前面是赶车的车夫,说是不远的地方,但是坐马车过去也要三四天的路程,出发前唐飞柳做了面包和果酱、小熏肉,带了一些烘的干燥的小面包。
说真的公爵虽然十分富有,据说比皇宫之中的皇帝也不差多少,公爵的领地不但庞大而且非常富庶……但是那都是传说之中的,唐飞柳作为一个现代长大,一直住在七十平方两室一厅的人,他其实无法想象公顷这个概念。
但是这富有在唐飞柳看来,其实生活水准在某些方面远不如一个正常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人··尤其是爱德华公爵还是个根本不太关心这些的人,他是个苦行僧一般的人物,在唐飞柳离开城堡的时候,爱德华公爵已经恢复了晨练,每天早上太阳未曾升起的时候,就带着骑士们一起离开城堡,去山中潜行、模拟战斗。
目前约克一片安宁,帝国与周边的国家也非常的平和,互有姻亲,所有的贵族都在醉生梦死,都以皮肤雪白到能看到蓝色血管而感到荣耀,爱德华这样无疑是贵族之中的另类。
但是唐飞柳倒是蛮庆幸的,幸好他生活在这个另类公爵的领地之中,至少这样他还能坐着公爵特地吩咐准备的马车出门··这次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任务,就是去找到罗马水泥浆,然后把它改良一下,再烧制成水泥管,用来铺就城堡的地下水系统,只要爱德华指派的下人学会,唐飞柳就可以回到城堡,届时让下人拉回来就行,虽然耽误时间了一点,但是也让唐飞柳有机会真正看到这个他注定要生活下去的时空。
唐飞柳是非常轻松去的,他带着自己那个有点磨损的小牛皮箱,身后是老戴夫特地准备的崭新行李箱,公爵甚至默认了他的管家和他的城堡新任行政管理在他眼皮子底下偷偷拿走一些昂贵的调料,并看着管家戴夫加派了一个二厨跟着挑食的新上任行政官出发,还有老戴夫让高等女仆戴茜加班加点缝制的新衣——约克的冬天已经快来了,纵然爱德华公爵这样的体魄目前还穿着透气的棉麻,但是唐飞柳可没有这样好的身体,他现在已经开始觉得手脚会冰凉了。
·好在这时候虽然开始冷,真正的冬天却还有好长一段日子,唐飞柳轻轻松松地出发了,到了地方,这水泥厂所在的地方不大,与其说是个小镇,还不如说是一个粗放的西方版农村。
村中的核心建筑就是罗马水泥厂,而因为水泥厂的工人们的存在,于是旁边就有酒馆和提供给前来买卖水泥商人的小旅店··妓/女们在老板的允许下,在酒馆和旅馆里晃荡,穿着在当下时代看起来十分大胆的装扮——半截式的南瓜裤和肋的细细的束腰,把雪白的胸/部挤得高耸起来,像是绵软的云。
她们或者喝酒或者和客人调情,年长一些的大多都在工人的旁边喝酒抽烟,略有姿色,打扮的更为年轻动人的,则是摇着扇子对着远道而来的商人或者某个小绅士的高级男仆或管家放、荡地娇笑。
这是一副非常有历史感的画面,犹如油画一般厚重而对比色鲜明,穿着棉内、衣的女人们和抽雪茄的男人们嬉笑,外面则是马车惊起的灰尘··“……我们还是别住这里了吧。”
而刚刚到达此地的唐飞柳可没什么心情欣赏面前的这幅浮世绘景色,他闻到了浓重的劣质烟草味道和女人刺鼻的熏香,马上开始后悔自己决定就近住在旅馆的决定··跟随他来的骑士叫杰斯,在路上唐飞柳知道了杰斯的身世,他和唐飞柳一样,也曾是一位小庄园主人的次子,不过他的运气比较好,他和他的亲生大哥感情很好,且他的母亲健在,也给了他比较多的照顾,因此在他父亲死后,和大哥分家的时候,得到了大哥慷慨的资助,足足五十镑,且还有他母亲私下的一些钱。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而杰斯自己本人也十分争气,在十几岁就参与了骑士的选拔,并且中选·虽然之前的老公爵其实根本不在意骑士们到底如何,因为他在晚年的时候甚至已经肥胖的只能依靠自己的贴身男仆才能站起来,当然也不会在意骑士到底要如何训练,老公爵只是把这些骑士当做自己妆点门面的东西罢了。
可杰斯却一直没有跟随当时的公爵城堡的风气堕落,他一直坚持锻炼自己,不打牌也不会偷溜出去玩弄乡下的姑娘,更没有把自己的身材吃的变形··于是在爱德华回到约克的时候,在一堆身材走形骑士之中,只有杰斯被留了下来,和爱德华自己带回的骑士编在一起,受到爱德华的训练。
这是杰斯一直为之自豪的一件事情,每次只要任何人提到一句与此有关的事情,他就会兴奋的连头发都似乎要燃烧起来,脸上的雀斑都被染成红色··“我早说过你会后悔的,唐。”
此刻他眨眨眼睛,灰绿色的眼里流出淡淡的嬉笑,下一刻他挡住了走过来的女人,说,“嘿,姑娘们,我的先生才十六岁,你们可不能对这样一个孩子下手”·那女孩褐发,有深邃的眼窝,眼睛是透明的褐色,像是玻璃弹珠,她闻言娇笑起来,伸出手指轻轻划过杰斯健壮的手臂,笑着说:“……那这位英俊的骑士先生呢看上去您似乎已经足够大了。”
唐飞柳简直想捂住自己的耳朵,这些人调情简直比现代人火辣多了,他作为两辈子的在室男,实在是没经历过这样的阵仗··他感觉整个人窘迫的要燃了,赶紧对杰斯说:“好吧,我觉得我们要走了,毕竟我们很忙。”
说着,唐飞柳根本不敢看面前这个艳光四- she -的女孩,低头就转身··他听到身后的杰斯和女孩都发出大笑,杰斯说着:“虽然面对美人的邀约就这么离开,是对您美貌的无礼,可是请原谅我,毕竟我得送我的先生回到安全的地方。”
他特地加重了“安全”两个字,然后和女孩又发出快活的笑声··唐飞柳脸和脖子都通红,但是他- xing -格本身安静偏宅,窘迫的时候根本无法和杰斯争辩,因此他气呼呼地上了马车,一路上不肯说话。
而杰斯完全没意识到好脾气的唐飞柳在炸毛,他还在哈哈笑,因为两人一个是新任行政官一个是骑士,地位没有相差太大,出身也相同,因此一路上相处都好像朋友一样,杰斯此刻正位逗得唐飞柳生气而开心呢。
直到两人到了水泥厂负责人的房子,杰斯才勉强做出了威严的表情来··这里是爱德华的领地,水泥厂也属于爱德华,这里管理人罗斯原本是一个商人,因为开设的水泥厂太过火热,于是遭到了贵族的掠夺,他一气之下,把自己的水泥厂主动卖给了老公爵,从而获得了每年百分之二十的分红权利,而且还得到了公爵这样一个巨大的保护伞,因此买卖更红火,收入比以前还高了。
唐飞柳听到后觉得此人真是个天生的商人,也因此唐飞柳不想去打扰罗斯先生,他之所以开始想住在旅馆,也是因为这个地方虽然属于公爵,但是爱德华在此地没有建庄园,而这一代被划给水泥厂,周围虽然也有村子,但都是工人居多,因此也没有乡绅拥有这块地,于是想当然的,这里没有庄园可以借住。
而唐飞柳听说罗斯先生没有庄园,他是新式思想的人,虽然手上有钱,但是他没有买地,而是都投资在了自己手上的一个小棉花纺织厂里面,因此住的地方并不太大··不过那个旅馆的环境真的太差了,唐飞柳只能硬着头皮来到罗斯先生的家——然后他就无语了。
所谓的罗斯先生没有庄园,一家住的比较简朴——竟然是一栋花园大别墅,上下有十四个房间,招待客人的独立客厅和房间还有独立的起居室,看上去就像是独立的三室一厅。
恩,怎么说呢,跟拥有一千多个房间、住在“小小的”黑天鹅城堡的“朴素的不像个贵族”的公爵比起来,这个地方确实十分朴素拥挤;跟唐飞柳记忆中当绅士儿子时候的、拥有七十多个房间的“小庄园花园房”相比,确实也显得不够气派。
唐飞柳再次明白了现代人和这帮真正古代土豪的想象差别,而罗斯先生显然是很希望能够招待公爵面前的红人治安官的,那对他来说是一种荣耀,因此容光焕发地带着休息一会儿的唐飞柳参观了一下,羞赧地表示自己的房子太过简陋,再次刺激了一下在七十平方长大的唐飞柳后,终于到了晚餐时间。
“……为了感谢您的招待,能请我的厨师今晚做晚宴吗”唐飞柳彬彬有礼地笑着说,然后俏皮地眨眨眼睛,说,“当然,需要您最优秀的厨师协助。”
罗斯先生愣了一下,然后就激动地搓了搓手,一叠声地说:“太谢谢您了,这、这真是……玛丽安,还不快带着小珍妮吩咐厨房”·一旁穿着最隆重会客裙子的罗斯夫人也激动的脸通红,对唐飞柳躬身,才匆匆离开了,真不知道勒成那样细的腰肢,到底是怎么走那么快的。
知识的鸿沟越是在落后的时代,越是巨大,唐飞柳只是不想吃藏红花肉桂天鹅,但是对于罗斯先生来说,拥有一道公爵城堡传出来的菜,显然能让他在社交界叫大出风头。
还有几个月就是冬季社交季,他的女儿也许到了将要进入社交圈的日子,有这样的加持——家族招待过公爵的行政官,甚至还拥有公爵府邸的一道私房菜——也许小珍妮就不必依靠大量的嫁妆,也能嫁给一个小庄园主人的儿子,成为一位绅士夫人了·难怪罗斯先生会激动,甚至手足无措。
唐飞柳记忆里也是有小庄园和乡间生活的,这也是他有意为之,他看到罗斯先生激动,笑了笑,两人又并肩去观赏罗斯先生私藏的艺术品了··这是一次非常愉快的会面,罗斯先生连夜在罗斯夫人的口述下抄写了公爵堡的私房菜单,并盘算着要把这个作为他们的女儿小珍妮的最重要嫁妆;而唐飞柳吃到了好吃的食物,虽然奔波了好几天,但是没有任何发烧感冒的迹象,明天就能认真开始工作,一切都妥妥帖帖。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只有一个人十分悲伤,就是第一次惹毛唐飞柳的杰斯,他吃到了特制的茴香腌制的烤肉排,搭配干烘的干巴巴小面包,如果没有唐飞柳和罗斯一家面前香喷喷的食物对比,这也是十分丰盛的大餐了,可是在对比之下,杰斯可怜巴巴的,唐飞柳却不为所动,杰斯吃完了所有食物,却眼馋无比,觉得自己好像一直没吃饱,要知道这回他是打过了多少人才成为护送行政官的骑士,在城堡里,也不是每顿都能吃到行政官指点过的美食,可好不容易盼来一顿,还被他错过了·杰斯第一次明白,得罪什么人,都不可以得罪能做好吃东西的人。
即使那个人不到十六岁,身材比女孩子还娇小细嫩,皮肤比牛奶还雪白,即使被女孩子逗一逗都会全身发红、窘迫的根本不敢看女孩子……但是,只要他能做好吃的,他就是仅次于公爵之下不好惹的人之一·杰斯这一晚参悟了人生的真理。
第9章 小肉饼·第二天一早起来之后,唐飞柳就在罗斯先生的带领下,到了水泥厂··水泥厂的规模比唐飞柳开始想象的还大点,只是基本上都是人工制作,罗马水泥其实非常坚固,千年后都能不腐,但是唐飞柳还是得把这个水泥改革一下,因为罗马水泥造价十分高昂,需要从远处运送火山灰,在蒸汽机都没被发明的时代,显然就不难明白为什么只有上流社会的人才能住得起干净整洁的房屋。
而且这种水泥的产出和干燥时间都太长了,纵然这里有二三十个工人,在罗斯先生的预算下,要把整个黑天鹅城堡的下水道弄好,正常的产出时间也需要两年以上··这是唐飞柳绝对不想看到的,他绝对没有这个时间,要知道城堡里面本来就很冷,如果不把排水做好,冬天唐飞柳就没办法正常清洁洗澡,无法整洁就意味着生病的可能- xing -大大提高,生病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和死神跳贴面舞……唐飞柳现在可不是为了别的,他是为了自己的- xing -命在搏斗,更别提冬天是社交季,老戴夫管家可是在期待今年的社交季能够出现一位新的公爵夫人,想想在社交季,人流量如此大,如果不做好清洁工作,整个城堡将会充满了屎尿发酵的味道,再加上壁炉的烘烤……·唐飞柳稍微想了一下都脸色铁青,他摇摇头,让自己从可怕的设想里面清醒过来,然后对罗斯说:“很简单的一个办法,我听公爵说,这里有平民用一种黏土做自己房屋的“假水泥”,是吗”·“是有这么回事,可是那些黏土其实并没有那么牢固,冬天的雪和风大一点就会让它们剥落。”
罗斯疑惑不解,却也老老实实回答··“我说的改良就是用这种粘- xing -土……据说这一代都有这样的土质”唐飞柳确认好,才继续说,“具体的配方我知道的并不是特别清楚,但是我记得是这个黏土加入,按比例加入砂石、草木灰……或许火山灰会更好然后结块凝固之后,在窖中烧好,再砸了碾碎……使用的时候再加入水就可以了……”·唐飞柳不是专业人,只能把他看到过的一些知识慢慢说出来,然后罗斯就招手叫了几个工人,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
而唐飞柳的唯一工作就是告诉他们做的对不对,然后和唐飞柳记忆之中的水泥灰进行比对,这工作其实不难,唐飞柳眼见着他们尝试不过几次,就越来越接近,他顿时心里也松了口气,这事儿已经成了,眼下只需要等着最佳的比例出来而已。
这些人并不笨,只是一直没想过这样的搭配罢了,如今唐飞柳一点出来,他们恍然大悟之下,做的比唐飞柳预计的要好许多··松了口气之后,唐飞柳就有心情到处转转了。
他虽然是乡绅的孩子,但是那是小兰斯的记忆,他自己其实对这个时代真正的接触不多,于是唐飞柳就带着杰斯,在最后的等待时间里,终于开始在离水泥厂远一些的地方开始爬山散心起来。
罗斯看到了水泥厂将在这一个秘方成功后得到多么可怕的利润,他说不定可以大赚一笔,小珍妮这次进入社交界的时候,说不定目标就不再只是个小庄园主人的儿子,说不定他甚至可以给小珍妮准备五百磅的嫁妆,让小珍妮嫁个真正的庄园继承人·从此以后,他的女儿就可以被真正称为夫人了这可是这群商人的女儿做梦都想得到的称号。
要知道洛特帝国的阶层如此分明,是钱都无法打破的天然壁垒,贵族拥有领地和至高权利,而一位庄园的主人,说不定能够得到贵族的接见,已经是罗斯能想象的极限了··罗斯心怀梦想,简直恨不得住在水泥厂,而唐飞柳乐的自在,在开始渐渐萧瑟的深秋乡间踱步,欣赏异国美丽的景色。
而就是在这样的契机里面,唐飞柳开始近距离看到乡野间的贫穷农民··自由民十分贫苦,他们也不过就比奴隶好一些,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和私产·可是别说跟贵族的城堡比,就是罗斯先生那样“朴素”的住宅门口的下人房,都比这些自由民的房子要漂亮坚固。
村庄之中,自由民的房子都十分矮小残破,走近了就发现他们瘦削到让人觉得难过的地步,他们身上的袍子都是破破烂烂的,粗布衣服上满是补丁,唐飞柳在工厂工作过,他认出来了这些人身上的衣服,大多都是工厂包装衣服时候的麻袋所改制,十分粗糙,但优点是比棉布强韧,可是皮肤稍微娇嫩一点的人,都会被这样的麻布划伤。
·那麻布袋子差不多是两便士一个,十分廉价,但是这群脸上带着愁苦的人,却显然除了口粮,口袋里面一个多的便士也没有了··“洁娜,你不能再去了,洁娜”就在唐飞柳心里沉沉的时候,有争吵声传来,接着响起来年轻女人带着愤怒的声音,“可是我不去能怎么办我要眼睁睁看着全家人死去吗小杰米需要有营养的食物,爸爸的腿要治疗,我们甚至连过冬的被子都没有了……听着,妈妈,我不是在责备你,这是我愿意的,我爱你们,我不能失去你们,所以……让我照顾你们,好吗”·“可是洁娜,我可怜的洁娜……”老年女人的声音带着泣音,而小男孩则轻声不安地叫着,“姐姐,姐姐你去哪里妈妈为什么哭”·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没什么,姐姐要去工作,回来就给小杰米带熏肉和香喷喷的面包,好吗”年轻女人笑着对孩子承诺,换来孩子开心的欢呼声。
唐飞柳看到巷子里走出褐发褐眼的深眼窝女孩儿,他有些狼狈而尴尬,旁边的杰斯却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一样,欢快地打招呼:“我就说为何我的腿会自己走到这陌生的地方,显然连它也对美丽的女孩念念不忘。”
还挂着泪珠的洁娜扑哧笑出声来,眨眨眼睛,笑着说:“看在你这么英俊又讨喜的份上,来旅馆找我,我愿意给你算便宜一点·”·唐飞柳心情复杂地看着两人打情骂俏,然后洁娜扭着腰离开,他张了张嘴,几次想问,却又心情十分复杂,根本不知道自己要问什么。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杰斯转头,他火红的头发似乎都暗淡了下来,满是雀斑的脸上第一次带着郑重,他看着唐飞柳,认真地说,“小兰斯,你要记住,永远不要对一位女士露出怜悯,尤其是洁娜小姐这样的女士,她们很强大、很坚强,她们在保护自己的家人,我们要尊敬她们,如果你面含怜悯,这会让她们更难过。”
“我不明白·”唐飞柳皱眉,问杰斯,“我、我不明白,我能做什么”·杰斯的表情顿时就柔软起来,他揉了揉唐飞柳的脑袋,轻声说:“你这家伙,到底怎么活下来的啊”·“喂我是认真的,你为什么会那么说”唐飞柳生气地拍掉他的手,皱眉说,“我们难道不应该帮帮洁娜吗”·“嘘……”杰斯却低声说,他拉着唐飞柳一路往外走,然后才对不解的唐飞柳说,“……小兰斯,你的父亲没有告诉过你吗你可以在社交的晚会上表达对这些人的怜悯,但是不可以在他们面前这样说。”
唐飞柳完全懵了,不管是他的记忆还是兰斯少爷的记忆里,都完全没有这样的“教导·”·“因为你帮不了所有人·”杰斯叹口气,说,“我儿时也曾经帮过一户这样的自由民,是我父亲庄园所属的一位村民,我和他的儿子气味相投,在他们出现问题的时候帮助了他们,而且也带着他和我一起识字……而我父亲一直没阻止过我。”
“这不是很好嘛”唐飞柳听着,连连点头··“然后某一天夜里,我的朋友因为贪玩,摔下了山涧,”杰斯的表情带着难过,他轻声说,“可是诺丁不是这样的人,他虽然调皮,但是他其实很听话,他说过他要成为我的贴身男仆,当我得知我以后无法继承庄园,不会有贴身男仆的时候,他还说要成为我的随从……最后我们说好无论做什么,我们总会在一起……那段时间他正在学习高级男仆的课程,我让庄园的高级男仆教导他……诺丁知道这事儿有多重要,他不会在这种时候独自跑去山里……”·唐飞柳听得一愣。
他轻声说:“你的意思,难道你的朋友是被人害死的”·“最后查出来了,是他们隔壁的邻居,他的孩子高热死去之后,他妒忌诺丁,被处死的时候,他还看着我,问我“为什么你不选我的儿子做你的朋友这样他就不会死了……”诺丁之前发过高热,是我叫仆人照顾他,那是诺丁自己熬过来的……”杰斯的眼睛里面闪着光芒,红发暗淡,看上去可怜无比。
唐飞柳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看下去了,他学着记忆里的方式,轻轻地拥抱一下杰斯,然后说:“这不是你的错……”·“我知道·”杰斯说,“可是我很遗憾,是我害死了我最好的朋友……所以,你别这样,兰斯,可怜的人太多了,你如果今天给洁娜小姐几磅,或是什么珍贵的食物药草……要么被偷走,要么就会给洁娜小姐惹来祸患……”·唐飞柳顿时沉默了,他知道了杰斯的顾虑,也理解了。
现代人衣食无忧地长大,一直把吃饱穿暖当成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其实不是这样的,人类饥饿的时间是两万多年,在近代一百多年才做到真正吃饱,也就是说,唐飞柳的父亲母亲都曾有过饥饿的记忆,而只有从唐飞柳这一代人开始,才是真正衣食无忧地长大。
所以唐飞柳并不觉得吃饱是多么珍贵的事,即使穿越到这个陌生的中世纪,他也有超越时代的知识把自己打理的很好,他没有真正经历过绝望,所以保留了很多柔软的同情心,这无可指摘,但是如果唐飞柳贸然去帮忙,可能在这里的村民看起来,就十分让人妒忌了。
现代中了大奖的人尚要戴着头套穿着玩偶装领奖,古代这更是生存的问题……唐飞柳眼神黯淡下来,杰斯却说:“不过你如果真的那么想帮她,只有一个办法,你带她全家离开这里,把他们安置在公爵要赐给你的庄园里,就近照顾。”
只是第一唐飞柳现在还没有庄园,第二,唐飞柳却也没有精力一直照顾着关注着这一家人··可是难道就这样看着这些悲惨的事情发生吗·唐飞柳沉默地和杰斯一起回去,他走在乡间漂亮的小路上,原本绿油油的草地和满山的树木,美丽的让人心旷神怡,可是唐飞柳极目远眺,这样的小村庄有两个,房子都破旧矮小,点缀在大地上,像是一个个拮据的补丁。
刚才洁娜的故事,可能每一个补丁里面都在上演,唐飞柳看着看着,突然说:“你知道吗我不能帮洁娜·”·杰斯没说话,唐飞柳继续说,“我现在帮不上什么大忙,但是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们都会好起来的……每个人……”·这一刻,唐飞柳心中有什么在激荡着,他看着周围的山林草地,看着这美丽的一切,心里说:“也许我是没什么本事,不过,我得试试,我得干点什么。”
冥冥之中,上天把他送到这个地方,难道只是让他就这样生活着吗·唐飞柳觉得,也许是,也许不是···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但他决定要好好努力,不只是为了自己,然后,他认真地问杰斯:“你知道公爵的庄园,有哪些隔得比较近,还比较适合种植的吗”·而城堡之中的爱德华一边穿着睡衣,一边对贴身男仆劳伦斯说:“有些想吃小肉饼了。”
那道菜比较麻烦,唐飞柳走的急,精细的东西都没教,爱德华公爵肯定是知道的,而劳伦斯作为一个贴身男仆,修到顶级的功力就是闻弦歌而知雅意,他躬了躬身,回答:“我这就去吩咐,大人。”
“恩·”爱德华淡淡地回答··劳伦斯出了公爵的卧房就匆匆往楼下走,刚巧碰到了戴夫管家,戴夫管家奇怪地问:“劳伦斯,怎么这么着急”·其实劳伦斯礼仪无懈可击,能被戴夫看出来,也是因为他是跟戴夫学习出来的,两人对对方都十分了解,劳伦斯低声说:“公爵大人说想吃小肉饼。”
老戴夫愣了半秒,然后点点头,说:“好的,我知道了·”·劳伦斯也点点头,两人就此达成了共识··第二天早上,爱德华并没有对早餐是熏肉配黄油面包而发表意见。
而骑士丹罗已经在半路,三天后,正在和罗斯一家庆祝第一批水泥下水管道制作成功的唐飞柳就会被迫加快启程的步伐,理由是管家老戴夫担心今年会加速入冬,希望唐飞柳加快进度,尽快进行下水道工程。
于是唐飞柳比预计提前了一周,回到了黑天鹅城堡··作者有话要说:·有存稿的感觉真好,就算哪里不对删了两章也能从容以对··第10章 开明·“公爵大人,戴夫爷爷说我要跟您汇报一下进度。”
唐飞柳敲开公爵处理公务的书房,眨巴着眼睛伸头悄悄在门口说··和其他喜欢让贴身男仆念,自己口述的贵族不一样,公爵总是自己看公务报告书,而他的贴身男仆伊万丝除了在固定的时候会进来听候吩咐、换羽毛笔和墨汁,其他时候大多在老戴夫的身边,因为老戴夫已经老了,精力不如以前好,伊万丝得确保自己尽快学会打理城堡乃至城堡外的一切。
于是这会儿房间里面只有公爵大人一人·爱德华听到了声音,放下手中的羽毛笔,他抬眼看过去,就看到一颗毛茸茸的金色脑袋,那双湖蓝色的眼睛眼巴巴地看着他,似乎像是一只想要随时跑走的小猫。
“进来·”爱德华沉声说着,唐飞柳赶紧唰地一声进去了,平常还不觉得,处理公务时候的爱德华看上去怪严肃的,唐飞柳感觉像是读书的时候遇到了政教处主任一样,充满了一种“虽然我啥都没干可是我就是好心虚”的焦虑之中,他规规矩矩地站在爱德华面前,一脸严肃地说,“大人,水泥厂的改良已经做好了这样冬天也可以正常产出水泥,那边开始扩大了招工,出货的速度比以前翻了五倍,而成本甚至不到以前的十分之一,我保证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咱们城堡的主楼就可以做好全部的下水道系统……”·“停,”爱德华被他炮弹一样的一连串话给听得脑仁打结,他看着眼前的金发小孩,突然说,“你的头发变长了。”
“啊啊,是的·”唐飞柳愣了一下,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头发,他之前一直是自己修剪的,虽然老牌贵族都在留长发,但是新兴的绅士都已经开始留短发,唐飞柳倒不是为了时髦,主要是为了省肥皂还有缩短干燥的时间,没吹风机的时代他可不想感冒,他摸了摸脑袋上细软的金发,已经到了耳朵下面,感觉快要能梳起来了,继续说,“竟然已经这么长了,我明天就剪掉。”
“不用·”爱德华公爵黑眼深沉,他细细地看唐飞柳的半长金发和雪白的脖子,一路流连到腰际,然后他哑声说,“这样很好,像是壁画上的圣子一般圣洁。”
“”唐飞柳顿时不知道怎么接话了,大哥,你这样让人很惶恐啊你一个从小被关在高塔里面长大、圣殿盖章的恶魔之子,说一个人像是壁画上的圣子,为啥并没有真的被夸奖的喜悦,反而有种活不过今晚的惶恐呢·“……公爵大人您说笑了。”
唐飞柳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小动物的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情况有点不对劲,他赶紧说,“那要是没有别的事情,我就开始铺主楼的下水道系统了还有大人您的卧室是重点改造的地方,也许您要暂时在别的房间委屈几天……”·说到他最为在意的下水道系统,唐飞柳可以说是眉飞色舞,而爱德华的神色也开始变得正常了,唐飞柳松了口气,也更加自然,他乐颠颠地说着自己的规划和定好的时间,最后完美地结尾:“到时候就算公爵大人您同时宴请一千位贵族,整个城堡也能干干净净,还能香喷喷的”·“好,我给你最高的权限。”
爱德华也认真地点头··“那我就先去忙了”唐飞柳得到顶头上司的点头,顿时眉飞色舞地出门了,快乐地下去,就对所有高等仆人说:“公爵说咱们可以开工了,所有有空的人都快来,咱们要挖开这些石块,然后把大的管道全部铺进去”·这工程听起来很一般,但是实际上- cao -作起来,是非常浩大的工程,唐飞柳如果不是得到了爱德华的全部授权、还有老戴夫和伊万丝不遗余力的帮助,只怕根本没有他想象的顺利。
先是把整个城堡的地板翘起来,然后按照一群人实地勘测很久、讨论出来的路线开始铺整个下水道系统,这些城堡里的下等仆人远远不够,还征召了附近五个村子的工人、以及约克城的一些工人前来,整个城堡都乱哄哄的,唐飞柳忙的每天脚跟碰脑袋,只觉得上辈子第一份工作都没让他那么想吐血。
但是虽然忙碌且突发事件巨多,好歹唐飞柳还是非常快乐的,比起以前坐在办公室,他的本- xing -其实更爱这些生活方面的建设和成长,这爱好虽然不够爷们,但是在这个地方,显然唐飞柳所做的一切让所有人都觉得很棒,这让唐飞柳充满了自豪感,于是他每天忙忙碌碌,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对黑天鹅城堡的改建之中。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而爱德华公爵也不遑多让,领地的事情因为重病垂危而耽误,一些小地方不守规矩、试探的人都要全部处理杀鸡儆猴,震慑那些充满妄想、觊觎权威的人。
还要回应住在皇宫之中的王子和皇后,重病垂危的皇上还健在,却依然不放弃再造出几个私生子的想法,可是却又不肯马上死去——爱德华拿着羽毛笔写下漂亮的花体字,对约瑟芬皇后写下最后几句:“……最后,致我最亲爱的姨母,愿您一切安好。
您最忠诚的,爱德华·”·他放下笔,仔细再看整篇信,然后折起来放入信封,再烧好蜡,盖上自己的火漆封住信封·红蜡固定成和他手上相同的图案,趴在荆棘上的小蛇抱住绿色珠宝,牢牢地封住了信。
爱德华做完这一切,微微吐了一口气,就突然听到楼下熟悉的笑声,如同银铃铛一般从楼下环绕上来,充满了快活的气息,爱德华慢慢站起身,走到窗边,透过天鹅绒的窗帘,他看到在楼下的小花园里,金发的少年正拉着火红头发的年轻人笑着说完了什么,然后火红头发的骑士大声说:“你是认真的吗太恶心了啊小兰斯”·“我不叫小兰斯叫我唐”唐飞柳插着腰,气的金发都要炸起来了,大吼着说,“我不管,你们骑士每天只晓得吃了锻炼,挖坑不也是锻炼吗你陪我去”·“我不要挖装大便的坑”杰斯极力拒绝,他捂着脑袋像是要世界末日一样夸张地说,“哦小兰斯,你看上去像天使,但是为什么思想那么可怕”·唐飞柳简直要被这个中世纪脑子一根筋的骑士给气死了,但是他又不能一个人去干这个事情,他还想努力说服这个“因为骑士的荣耀,所以绝对不挖粪坑”的杰斯,可二楼的窗户却打开了,唐飞柳目瞪狗呆地看到黑发黑眼的高大公爵站在猩红色的天鹅绒窗帘后,配合黑天鹅堡的建筑风格……唐飞柳感觉刚才他窒息了一秒,这画风简直太像是吸血鬼了,导致唐飞柳呆了好一会儿,才呐呐地说:“大人……那个,我只听说您的书房换了,不知道您在这里……”·都怪这古堡虽然巨大,但是进来后发现其实结构根本不简单,唐飞柳只知道公爵的房间暂时在东面能看到果林的这一边,却没想到公爵没挑选靠近太阳的那一面,反而在背- yin -的小花园处。
他尴尬地解释着,旁边的杰斯也不敢打闹,认真地对爱德华行礼:“日安,尊敬的公爵阁下·”·“……你要去寻找什么为什么要找杰斯,我派给你的其他助手呢”爱德华站在二楼问道。
“他们都在忙”唐飞柳赶紧解释,“因为戴夫爷爷说在城堡沤肥有些不雅,可是我觉得把那些、那些……肥料……丢掉太可惜了,毕竟肥料可以让田地结出更多的粮食……”·没错,唐飞柳弄了半天,就是因为他想堆肥。
看过穿越文的都知道,这东西在中国古代的时候也是在中后期才被发现,而欧洲人就更酷了,他们好像只点了科技树,对于土法的堆肥什么的他们根本不在意,所以中世纪的人非常少,因为粮食的产量奇低,而土豆产于美洲大陆,唐飞柳来到这个世界后一直在认真观察,却根本没发现,好在现在大航海时期开始了,相信不久这个高产量高营养的东西将会随着新大陆被发现而出现。
不过那是未来的事情,唐飞柳现在可不敢指望,他在看到洁娜的故事之后,就已经决定加快自己的步伐,也许他做不了太多,可是他可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水泥厂提高缺口,让他们聘用更多的工人,是一个方法;而堆肥,做肥料,努力提高粮食的产量,让大家少饿肚子,又是另外一个方法。
所以就算是遭到了拒绝,唐飞柳依然不肯放弃,他在城堡目前除了厨房的赖丽大婶、和跟着他出门的二厨森诺夫——而他们两人都忙的不可开交——之外,目前有空的只有闲闲无聊的骑士杰斯了。
既然城堡里面不能堆肥,那么就去找更好的地方,不就可以了··而且唐飞柳也是看不惯,骑士饭量很大,除了训练不事生产,每天只训练半天,下午就休憩,虽然知道骑士在这个时代是高贵的、他们都是绅士的孩子,身边甚至跟着自己的仆人……虽然知道现在是和平时期,训练量变少是很正常的,可是唐飞柳还是觉得,想给杰斯他们找点事儿干。
好吧,杰斯总喜欢拿唐飞柳调笑可能是更大的原因··不过唐飞柳在堆肥这方面是认真的,堆肥虽然不能根本解决产量小的事情,可是绝对可以让粮食的产量大幅度翻倍,约克现在以最富有的爱德华公爵为例,他手下的骑士高达将近两百人,听起来在古亚洲简直是搞笑一般,可是这就是现在的洛特帝国,也是欧洲的实况,领主和领主之间的战斗通常是几十个人,而国家与国家之间,几百人就是恶战了。
这是唐飞柳所在的国家现代人无法想象的事情,这么一想,顿时就会觉得整个欧洲史似乎都充满了搞笑,就和日/本历史一样,通常他们一个将军手底下有十几个武士就能成为一方霸主……听起来是不是很荒谬·可这就是真实,因为穷,因为没有钱,而这个穷的程度是同时代的亚洲人无法想象的,当唐飞柳知道爱德华所有的战斗力都是这二百号骑士,还把周围的领地主人可以吓得噤若寒蝉……还能让约瑟芬皇后和皇位继承人把他当做最为重大的依靠……甚至在爱德华生病期间约瑟芬皇后还因为焦虑昏倒了好几次……唐飞柳整个人的震惊和微妙感也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
可是就这二百号人,干吃饭不做事,却真的是整个约克、乃至约瑟芬皇后的后位安全的最大保障——因为皇宫的骑士也就两百号人,其他领主都不够有爱德华富有,没办法养得起那么多人。
养骑士太费钱了,唐飞柳当时是从上等人跌落,他能用兰斯小少爷的宴会典当二十镑出来,他天生识字、在现代社会还学过九九乘法表,心算能力惊人,让小工厂主可以把他当做重要的大管家……这都是真正成长在这个时代的人所没有的。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很简单的例子,唐飞柳一个月可以赚七个先令,而一般的工人站在棉花堆里面,每天超额工作,面对染剂的毒害……可是他们一个月赚多少钱呢一般人,十五个便士……甚至不足一先令。
·所以唐飞柳一开始还觉得这个时代的油荤不那么贵,甚至还能把自己照顾的很好··可是如果他不是兰斯……不,兰斯这样早产体弱的孩子,如果不是一位绅士的孩子,他甚至不可能长大。
这些都是唐飞柳刚来这个时代没注意到的事情,他在约克城的时候,还以为一切没那么糟糕,但是现在,当唐飞柳在这个地方生活的越来越久,他才终于明白资源匮乏地方的野蛮和可怕。
所以唐飞柳觉得自己必须去做这个事儿,因此他虽然有些心虚又惊扰到了爱德华公爵,很久没听到爱德华的回复,却还是大着胆子偷偷抬头往上看··黑发黑眼的公爵看着这仿佛壁画之中圣子一般的孩子,他甚至不到十六岁,纤细又圣洁,金发被暗淡的日光照耀,像是花园里耀眼的太阳一般。
他牛奶一般雪白的脸有些激动,染上了红晕,他大着胆子抬头偷看,看上去虽然一副安分的样子,其实胆子十分大,像是不知道猛兽危险的幼崽··“我可以陪你走走。”
唐飞柳听到这仿佛吸血鬼的公爵轻声说,“路上你再详细告诉我·”·“谢谢大人”唐飞柳顿时眼睛一亮,转头嫌弃地用眼神鄙视杰斯。
杰斯安静如鸡,并不敢在公爵眼神底下移动分毫··并第一次为自己新朋友的胆大而惊讶……这个小家伙,好像一点也不害怕公爵·唐飞柳根本完全没注意,他开心地鄙视完杰斯,然后就说:“大人,那我在这里等您下来”·他甚至开心地挥了挥手。
爱德华点点头,转身离开了窗边··“耶耶耶我告诉你,杰斯,你刚才失去了被写在历史里面的机会了”他趾高气扬地抬头,斜眼看杰斯。
“好吧好吧,问题是你不担心公爵详细听了你的‘粪便收集计划’之后的事情吗”杰斯坚定地认为,一个上等人是绝不可能喜欢听这样污秽的事情的。
“……不,公爵是一个很开明的人,跟你们这种腐朽的小资产阶级根本不一样”唐飞柳口气的鄙夷简直要凝成实质,就在说话间,爱德华下来了,他身边依然没有带着他的贴身男仆,仿佛伊万丝根本就只是管家的接班人而已。
而唐飞柳欢呼着狗腿地跑过去,跟在爱德华身边就开始手舞足蹈地叙说着自己伟大的计划来··杰斯眼睁睁看着爱德华公爵揉了揉金发的小孩,喉结微微滚动,而金发的小家伙毫无反应,似乎竟然是已经习惯了一般,还在忙着说他那伟大的计划。
杰斯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摇了摇头,疑惑地自言自语:“难道大便真的是这么宝贵的东西”·高贵的公爵绝对不会错,那么,错的就是他了杰斯点点头,决定认真反省。
第11章 月夜·说真的,和爱德华相处其实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虽然跟和杰斯一起不一样——和杰斯相处的时候,更像是和现代自己的朋友相处一样——但是和爱德华一起,唐飞柳已经越来越自在了。
因为唐飞柳感觉得到爱德华对他的尊重和肯定,在这样一个知识近乎是蛮荒的时代,爱德华这样一个土生土长的人,会接受和肯定唐飞柳这挑战想象和信仰的一个个奇思妙想,简直可以说是划时代的奇迹。
若不是爱德华公爵的支持,就算唐飞柳有再多的想法,只怕也只是空谈,甚至他也许就会在某一场小型瘟疫爆发的时候,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死在陌生时代··唐飞柳虽然想念他的家,想念现代生活,可是一年多了,他也渐渐开始对这个时代产生了一些归属感,如果有机会,他当然想回去,但是他既然已经在此地,既然他估计在现代已经死去,那么,这来之不易的第二世,他当然也要好好过下去,而不要荒废,不只是为他自己,既然到来,他也想把文明富足的火种,也传递给接纳他的陌生时空的人们。
如果和地球一样,这个时代,亚洲的古代已经人口开始繁荣,出现的村落和城镇人口是洛特帝国的五倍以上,尤其是千人以上的城镇聚居地十分常见,而以约克为例子的帝国,则是稀稀拉拉的村庄,每个领主的领地如果有五千人以上的城镇一两座,就是大领主,甚至都是伯爵以上爵位的人才拥有,而爱德华手下有约克、米尔奇山城、布鲁洛这三座城市,每个人口都是将近万人以上级别,足见爱德华的富庶和权利。
可这依然不够,爱德华的富庶是建立在大领主的权利上的,这并不代表他旗下的自由民、商人和富农工人们活的更好,有可能在爱德华还算优厚的待遇下,他们比其他领地同阶层的人好一些,但根本上他们生活水准其实并未提升,底层人甚至连基本的温饱都没有完全做到。
唐飞柳或许并不能成为一个很厉害的普世人物,但是他想的是能做一些就做一些,不说能达到同时代亚洲古人的生活水准,多让一个人活下来,也是好事··因此他很认真地对爱德华解释说:“虽然很多人都说那些是不洁的东西,但是其实那些东西很有用的,好好使用可以让麦子结的更多……你知道很多麦子是空壳就是因为地不够肥、授粉不够……还有豌豆什么的,每一样农作物都是需要灌溉才能多结果的,就跟骑士需要锻炼才能更强大……”·说真的唐飞柳并不是个口才十分好、善于说服人的人,他是个喜欢阅读的人,虽然有固定的朋友圈也确实算是十分受人喜欢的- xing -格,却不是主动型人格,这会儿他很着急地想解释,因为在这个时代,人们都相信地里结出的东西是污秽的,所以长着腿的猪、羊等肉比较便宜,但是天鹅、鸡鸭等长着翅膀的、因为能飞,能接近天空,于是被视为高贵的食物,在这样的风气底下,说要用粪便去沤肥灌溉农作物,其实如果换一个人,说不定已经把他赶出领地了。
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可唐飞柳越是知道清楚,越是想说清楚,却反而越是找不到系统而缜密的逻辑,他七零八落地说着,越说自己越心虚,然后就在他焦急的时候,爱德华突然停住了脚步,拍了拍他的背,轻声说:“小兰斯,你还能喘得过来气吗”·“啊”唐飞柳顿时愣了。
他看到爱德华看着他,半响爱德华说:“冷静下来了不用害怕……我不会嫌弃你所说的东西不洁,因为我自己,本身就是天底下最为邪恶的东西。”
唐飞柳愣愣地看着爱德华,他看着面前这个高大雄壮的男人,他身上穿着黑色的三件套西服,如果在现代人看起来,简直是行走的荷尔蒙制造机,黑发黑眼和锋锐的轮廓让他不但有西方人独有的雕刻般的俊美,更有一种属于亚洲人的神秘。
·可是他生在这个时代,他如此平静地陈述出这句话之前,唐飞柳一直以为这个人是如同教科书一般的精英——强大而又充满控制力··可是这一刻,唐飞柳意识到了一件事情,爱德华或许强大、充满了压倒- xing -的控制力和威严,但是与此同时,他也是脆弱的,他自小在高塔之中长大,也许他并没有表现的那么不在意那些过往。
唐飞柳笨拙地上前,像拥抱想起朋友的杰斯一般轻轻拥抱住爱德华,他轻轻地拍拍爱德华的背,说:“不是这样的,公爵大人,您是非常聪明的人,比他们所有人都睿智和坚强。”
“真的吗”爱德华反手拥抱住这个天真的金发孩子,入手的腰肢果然滑腻如同脂膏,而且单手握上去,就仿佛能轻轻折断——如同他初见时候想象的一模一样。
而唐飞柳心脏软的要滴出水来,他轻轻地拍爱德华的背,如兰斯小少爷记忆之中、家人互相安慰的那样,继续努力地想安抚这个受伤的公爵,他认真而坚定地说:“当然了,时间会证明的,约克将会成为这个时代最富庶的地方真的,至少比其他领地来说”·毕竟粗放式管理的地方,只要提升到古代中国那样的水准,大约在这个时代的人看起来就已经是黄金乡了吧·唐飞柳坚定地安慰完爱德华,豪迈的心情褪去,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好像和公爵大人太过亲密了些,他有些不安地在爱德华的怀里动了动,轻轻用手在爱德华的胸口推了推,爱德华适时顺从地放开了唐飞柳的腰,他脸色柔和了许多,轻声说:“谢谢你,小兰斯,我第一次听到人这样对我说。”
“那是因为本来就如此·”唐飞柳一瞬间的怪异顿时褪去,他抬头对爱德华笑,信心满满地给突然沮丧的公爵大人打气:“公爵大人,我会加油的,虽然冬天快到了,可是我们可以在社交季到来之前,把这一切都做好的”·“我非常期待那一天。”
爱德华轻声说,他自然地牵起唐飞柳的手,说,“山路比较难走,我带你去选址吧·”·“哦,好·”唐飞柳倒是没觉得有什么,这会儿的时间寒风已经起来,主楼的下水道系统已经快完成的七七八八,工人们已经在收尾——最近因为黑天鹅城堡的改造,附近的工人倒是可以过一个富庶的年关了——而唐飞柳这个身体,在这个时间已经穿上了好几层衣服,走路就有些笨拙,这可不是水泥路的年代,要是在泥巴地摔倒了清洁都是很麻烦的,唐飞柳握住了爱德华那双干燥有力的大手,只觉得那手上的老茧十分硬,简直都有些割得疼了。
不过唐飞柳可没心情管这些,他十分开心地一路被爱德华牵着走出城堡的范围——天鹅堡外有很大的草坪和花园,一圈圈地蔓延出去,可就如同老戴夫管家说的那样,在这样的草地上做一个沤肥的地方,实在是不雅。
唐飞柳自己也没打算每天一出门就闻到大粪的味道,尤其风向不对的话岂不是整个城堡都是发酵的大便味,这可不是唐飞柳愿意的··不过也不能离城堡太远——现在的天鹅堡跟后世看到的城堡不一样,门口虽然有草坪和花园,修剪十分漂亮,但是其实这地方地处山巅,主要目的是为了军事防御,因此这草坪和花园外其实还有一圈巨大的城墙,据说是约克公爵历代慢慢建起,到现在爱德华维护,整个是巨大的半圆形,里面围住的不但有花园和草地,练武场地和池塘,最主要的是城墙上有可以行军以及攻击来犯敌人的碉堡。
这玩意儿虽然听起来耗费巨大,似乎有些不知所谓,但是就和当年的长城一样,虽然耗费太大,但是其实在特定年代,确实是阻挡敌人进攻的良好设施··可是在老公爵的时代,他晚年已经搬去约克城的府邸居住,现在更多的贵族都选择住在舒适的庄园,而不是城堡,作为主要是军事建筑的城堡,说实话其实并不是特别舒适的住所——对贵族来说。
不过爱德华依然选择居住在囚困他的城堡,也不知道是什么心理··但在唐飞柳看来,这地方可比人口破万的约克好多了,主城里面成千上万人在随地拉屎,一出门就能踩到黄金,这城堡人口还是偏少的,稍微注意点就会好很多。
最终他们一起走走停停了很久,终于在城堡的下坡处找到了一处偏僻且在小苹果林后的地方,这地方可以避免掉风向改变而产生的气味,周围草木繁盛,适合堆肥,唐飞柳总算感觉到最重要的事情解决了一部分,可是这地方太远,如果要把管道铺到这么远,也太浪费。
他想了想,和爱德华商量:“公爵大人,可以在城堡的背风处,管道的尽头,设置一个封闭的小池子,可以让人及时运来这里,这样您绝对不会感觉到任何不适……”·唐飞柳的话没说完,爱德华就说:“我说过,我给你最大的权限。”
唐飞柳点头,郑重地保证:“公爵大人,您放心,我一定不会辜负您的信任·”·爱德华揉揉他的头发,看小孩的金发在阳光下泛着细碎的金芒,在他的手指中溅开,轻声说:“好的,我的小兰斯,好好努力吧。”
是夜,爱德华看到他的书房里,一本案卷被摆放在他的书桌上··爱德华翻开,是今年他管辖之内,圣殿的人要处死的“渎神者”··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在鸡/女干这一档上,下面列了五个人的名字。
爱德华沉默一下,按响了服务铃··进来的是老戴夫,而不是贴身男仆伊万丝··“戴夫,这是什么”爱德华点点手上的案卷,轻声说,“那帮混蛋在我的领地里,竟然想越过我杀人吗”·“公爵阁下,”老戴夫眼神温柔地看着他,轻声说,“这是每年都会执行的。
圣殿在每一个领地都有豁免权……您知道的,每个国王都需要圣殿的肯定,才能成为国王……”·爱德华当然是知道的,圣殿独有自己的领土,它虽然很小,但超越所有国家而存在,它信徒遍布世界,几乎每个国度都是他的信徒,而男- xing -与男- xing -之间的鸡/女干是不洁的、是不道德的,圣殿的传道者要杀死这些被举报的人,是每年都会发生的事情。
沉默地深深吸了口气,爱德华看着戴夫很久,表情从冷硬抗拒慢慢软化,他慢慢地双手捂脸,闷声说:“……我不知道,戴夫,我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您只是迷失了,大人……”老戴夫走过来,轻轻抚摸爱德华的头发,他轻声说,“我看到您在城堡的角落和小兰斯一起……您不是个脆弱需要拥抱安慰的人……至少现在不是了。
但是,这些都不要紧,小兰斯确实是个可爱的孩子,十分惹人喜爱,您不会想他成为别人伤害的目标吧……”·“你说得对·”爱德华抬起头,看着老戴夫,他知道老戴夫一定是内心有了较为强烈的确定- xing -,确定他对小兰斯的好感确实不同寻常,才会把这件事情拿出来和他说,爱德华轻声说,“我不该这样,就算我不信该死的神,就算我是恶魔之子,可我不能亵渎一个孩子……我太卑劣了……”·“不是的,大人,冬季的社交季很快就会到来,您只是一时迷失,您会有一位夫人,还有可爱的孩子,您未来的道路一片平坦……大人,您不必信神,您也不是恶魔之子,您是约翰娜夫人的孩子,是她拼死也要生下来的宝贝……她生前最担心的就是您,她临终的时候一直在说,她爱您,她让我发誓好好照顾你……别忘了你的苏娜教母,你的姨母约瑟芬皇后……若您真是恶魔之子,又怎能沐浴在这么多人的爱之下呢”·爱德华慢慢松开手,他抬起头,看着老戴夫,轻声说:“你说的对。”
他很快又镇定下来,仿佛刚才的迷惑和恐惧只是错觉,他轻声说:“戴夫,你出去吧,我想休息一下·”·老戴夫微微鞠躬,退了出去··爱德华闭上眼睛,想到第一眼看到那仿佛圣子沉睡图的兰斯,他的金发铺洒在白丝绸的床单上,看上去像是阳光落在白云里一样,他憨甜地沉睡,睁开眼睛的时候,像是满世界的湖泊灵气都聚集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里。
爱德华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见这个小家伙,就忍不住皱起了眉,严厉地看向他··他当时就想快点赶走这小家伙··可能是当时,他的直觉就在提醒他,这个看上去像奶油点心一样的小家伙,羸弱又不堪一击,可是对他来说,说不定是个大麻烦。
他应该相信他的直觉的,毕竟多少次,都是直觉帮他避过了危机··可是今时今日,小兰斯口里的一切让爱德华向往,他作为一个领主,不会放弃能替他带来新的局面的重要人士,他再也无法赶走这个小家伙了。
而且他也舍不得赶走他——如果离开城堡的遮挡,这么羸弱的小孩,可能出去就会被疾病和意外吞噬··爱德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他的眼睛不但从未被女人吸引,更别提同- xing -了,怎么会遇到这自称医生的小家伙之后,感觉像是邪灵附体一般·他找不到思绪,最终只能说服自己,或许如戴夫所说,这一切都是个意外,是一时的迷茫。
这几个月是他迷失了,也许冬季社交舞会开始之后,他应当认真寻找一位淑女,能让他回归正常··他再次看了一眼卷宗,里面写着其中一位通/女干的绅士指认同伴化为恶魔诱惑他,于是获得了圣殿的赦免。
爱德华拿起鹅毛笔批复,对圣殿大加嘲讽——他接手后就从未对圣殿示好过,大约是所有领主之中对圣殿最差的存在,因此这嘲讽倒显得十分合情合理——并问他们到底收了这个绅士多少钱,才能如此昧着良心赦免这位‘渎神者’。
做完这一切,爱德华胸口的闷气总算稍微出一点了··他走出门下楼,一路踩着月色,幽灵一般往外走·爱德华走了很远,他原本是想去白天和兰斯一起路过的一个花园,那里秋风萧瑟,但是还有菊花在开放,在月色下说不定别有美丽之处,适合心情忧郁迷茫的人。
结果才靠近那里,就听到了兰斯哇哇乱叫的声音,像是被什么人逗急了,伴随着一股浓香的味道……带着蜂蜜浓郁的鲜甜,让人一瞬间就想到兰斯给人的感觉——这家伙在公爵的眼中,像是一块无时无刻都散发出甜蜜味道的小点心,自己却永远毫无知觉。
走近了就听到兰斯气的跳脚的声音:“嘿,杰斯,你不许再抢我的奶茶了,那可是我的私人珍藏,你说好只喝一口的”·爱德华慢慢走出去,就看到杰斯大口喝了一口什么,然后那杯子被穿着睡袍的兰斯给抢回去了,紧张兮兮地查看,然后似乎是害怕杰斯再抢,他拿起杯子,想从另一侧喝掉剩下的部分,接着就被突然伸出的手阻止。
“杰斯,我说了这可是我的……”唐飞柳义愤填膺,正准备痛骂贪吃的杰斯,结果抬头,就看到了公爵大人,唐飞柳一瞥,才看到杰斯正一脸安静如鸡的表情,并悄悄给他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大人……”唐飞柳再次偷开小灶被抓住,他弱弱地说,“那个……蜂蜜和茶……都是我的……最近戴夫爷爷派人给我送回的行李里面的……”·种田文异世大陆灵魂转换异国奇缘·爱德华看着他,又看看杰斯,唐飞柳总觉得爱德华有些危险,如果有尾巴的话,唐飞柳此刻肯定自己绝对夹得很紧。
他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感觉到了爱德华在生气,似乎还有点憋屈··可是唐飞柳这回真是无辜的啊,他只是想他的大计划想的睡不着,下楼遇到了今天值班巡夜的杰斯而已……他不是故意偷吃啊·爱德华半响才叹了口气,他接过唐飞柳手上的杯子,说:“你再去冲一杯吧,这杯已经冷掉了。”
说完,唐飞柳眼睁睁看着爱德华把剩下的奶茶连杯子端走了··唐飞柳和杰斯面面相觑,最终决定看在今天公爵似乎心情不好的份上,一个赶紧回楼上睡觉,另一个赶紧去继续巡逻。
夜色深重,一切平静下来,月亮躲起,今夜……黑暗最终彻底淹没大地··作者有话要说:·茶很甜,爱德华心里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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