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街一爸 by 兰拓(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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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 by 兰拓(下)(5)
·白春笙嫌弃死神火焰这个名字太过中二, 坚持要给这种新发现的植物改名叫做魔鬼椒, 众人对于他这个坚持有些莫名其妙, 不过,就是一个名字而已, 他高兴就好,改就改吧·商秋芦带回来的稀奇古怪的东西很多, 还有一种长得好像甜瓜一样的果实, 剖开之后, 蒸熟了吃, 里面的瓜瓤好像蜂蜜一样甜, 据说也是郇山城里贵人们才能吃到的美食,商秋芦作为海外大商人、郇山城贵人们的座上宾,自然也有幸吃过,那些领主见他爱吃, 临行的时候还送了些给他,也不知道是不是盼着他记着他们的好,下回过来的时候,有好东西最好让他们先挑,万一寻到什么好东西,讨好了大王,说不定能给他们换一块更肥沃的领地呢·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吃完饭,伙计送上了消暑的药茶,这家鱼街位置最好的酒楼,自然是白春笙带来的原班人马重新开起来的,依然是周婶婶带着她的徒弟们- cao -持,周茂青被提拔到猫爷手底下做了参军,据说等新占据的大城重建之后,便会被放到下面的县城做县令,他本就考过科举,做个县令还是没问题的,论升迁速度,倒是比留在原来那地方快了许多。
重建后的白家酒楼上下两层,前后两栋,中间的庭院用竹枝隔开了一个一个半开放的隔间,临时过来吃个饭的,就可以坐在这边,倒也清净,因为地方大,还能承接一些宴请之类的,功能设置可以说是非常符合鱼街特色了。
毕竟,也只有鱼街这样商人来往频繁的地方,才会需要在家庭之外找地方请客人用饭,一来方便,二来,白家酒楼还能自带食材,只要出些火耗银子就能摆一桌酒席,别的不说,鳌虾精已经在白家酒楼常年定了一个位子,每天自己带了捕捞的食材过来让厨子们帮忙做饭,对于白春笙还没有给他培训出私厨这件事,倒也不是很抱怨了。
吃饱喝足,众人又歇息了片刻,让想去逛街的继续去逛街,王鲲风他们则跟着商秋芦上船,商秋芦带回来那一千土著奴隶还要找地方安顿呢··不过,这一点倒是没人担心,毕竟,现在猫爷地盘大了,四处都嚷嚷着缺人,听说白家商船从海外带了一千奴隶回来,附近的县城和镇子已经迫不及待过来抢人了。
白春笙却没打算就这么把这些奴隶推出去··他毕竟曾经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的灵魂,没办法眼睁睁地看着这种贩卖奴隶的残忍行为,而且,那些奴隶看着衣衫褴褛的,衣不蔽体,有的连鞋子都没有,就那么光着脚,白春笙甚至还在人群中看到了一些尚未成年的少年,那些少年的眼睛里还带着些希冀的光芒,大一点的却是早已面如死灰,眼睛里看不到一丝波动,仿佛这种被随意赠送转卖的事情早就习惯了一般。
说他圣母病发作也好,见不得这样的事情也罢,既然他们千辛万苦来到这里,希望创造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世界,那么,有些泯灭人- xing -的事情,就从源头开始掐灭吧·“鲲哥,这些奴隶……能不能让我安排”白春笙戳了戳王鲲风。
·“你是想把这些奴隶,转换成平民户籍”成亲这么久了,猫爷自然很清楚自家河蚌在想什么,无非是看到这些奴隶太可怜了,又动了恻隐之心罢了。
不过,他如今这么辛苦打拼,不就是为了他家河蚌能按照自己的心意生活再说了,看到这些奴隶和牲口一般被关在船舱里,他心里也有些不好受,对商秋芦也有些不满起来。
他这倒是错怪商秋芦了,之所以把这些人关在船舱了,也是担心有人会冒险跳下海逃走,大海茫茫,他们可没那么多人手和精力下海救人·再说了,不是他心狠,主要也是没那么多船安置这些人,只能这样每人发一个草垫子在船舱里挤挤了。
白春笙也知道这其中的艰难,并没有为难负责安置这些人的官员们,只是让他们多找些翻译,先根据这些奴隶之前生活的部落,将人简单地分一下,同一个部落的尽量安排在一起。
然后,命人将现在急需补充人口的几个城池的官员请过来,让他们大致测算一下最低需要多少人·虽然白春笙早就为此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是,他却错估了这些基层官员的下限,几乎每个人提交上来的最低人口需求,都超过了五百,大约也是听说这次只来了一千人,倒是没人敢突破底线直接超过一千报数的。
无语地将好像废纸一样的申请表丢到一边,白春笙继续盯着人把那些奴隶按照部落分组,中间还让白家酒楼的熬了许多粗麦海鲜糊糊送了过来,还有蒸的开花大馒头,一人分了一大碗粥,两个大馒头,那粥里面放的都是些容易消化的海鱼肉,厨房里做菜剩下的边角料,味道却是不错的,而且还没有鱼刺,很适合给这些人温养肠胃。
奴隶们没想到不干活也能有饭吃,盯着那热腾腾的粗麦糊糊不敢动手,偏偏加了海鲜的粗麦糊糊异常的鲜美,光是闻着就令人食指大动,还有那碗口大的开花大馒头,散发着麦面的香味,他们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这样的粮食了。
“你过去,告诉他们,先吃饭,吃完要他们干活·”白春笙招招手,让翻译们过去跟这些奴隶沟通·奴隶们听说吃了东西还要干活,这才抢过食物狼吞虎咽起来。
白春笙并没有骗他们,吃完饭之后,让他们又喝了一点水休息了一下,这才叫人带他们下去,将其他货船上的货物都搬运下来,有的送到镇上的衙门,大部分却是送到仓库里去,一部分留在这里售卖,一部分却是要分别送回新城和竹城的。
这次带回来的东西很多,幸亏奴隶的数量也很多,足足搬运到夜幕降临,才将海船上的货物全部搬了下来,整条鱼街的人都跑出来看热闹了,说是这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新奇的东西,那些搬了行李下山参加集会的土著们也很激动,对于山下繁华的生活也更加的向往起来。
见那些奴隶们已经被驯养得毫无反抗心理,白春笙叹息一声,也不再浪费时间让翻译们挨个去问他们到底是要继续做奴隶还是转为平民,直接叫来各处官员,每个县分两百人口,有驻军继续修筑工事的分一百,全部现场办公,给这些奴隶办好了平民户籍。
奴隶们一脸麻木地排队办理户籍,许多年以后,他们才知道,这一幕对于他们和他们的后代子孙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他们再也不是任人宰割买卖的奴隶了,今后,谁敢再肆意伤害他们,都必须受到国家律法的制裁·趁着他们办理户籍的功夫,白春笙又将县里和镇子里的官员代表召集到白家酒楼,命人上了些宵夜和茶水,一边喝茶吃东西,一边把自己接下来的打算解释了一下——·“这些人远离故土也是可怜,希望各位父母官能多加体恤,我和王爷将他们交给诸位,便是希望今后他们能在这里安家落户,过上平民百姓该过的日子。”
白春笙提点的话说得很隐晦,不过,在座的没有笨蛋,都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无非是让他们好好照顾这些奴隶,让他们能在新的地方安居乐业,这其实也正是他们的想法。
愿意跟着猫爷出来打江山的,大多曾经遭受过歧视和不公,因此,他们比任何人都能理解这些奴隶的苦处,不用白春笙提点暗示,他们也不会虐待这些可怜的奴隶们的··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驻军那边,可能工事完工之后,平民不太好安置,我和王爷商量过了,今后便在驻军所在地外围划出一片农庄,作为军垦之用,这些平民也是庄子上的军户,产出的粮食牲畜可供军营就地采买,吃不完的也可以卖出去,如此一来,驻军若是想娶妻安家,也可就近在庄子上建造房屋。”
“王妃所言极是”众人见王爷都同意了,哪里还有反对的,再说了,白春笙这么安排,其实对他们来说是好事,那些隐居在山里的山民们,如果知道连外面来的奴隶都能变成有户籍的平民,还在山下生活得很好的话,说不定愿意下山定居的会更多。
安排好了那些新居民,时间也很晚了,猫爷见他一整日几乎都没有休息,脸色已经变得非常难看,这会儿见众人都聊得差不多了,直接宣布散会,带着他家河蚌回去歇息去了。
第139章 ·白春笙却兴奋得有些睡不着, 想起放在仓库里的那些魔鬼椒, 大半夜的,楞是让人捞了些大虾出来, 说是要做一道新菜给猫爷尝尝··没有鸡翅中做变态辣鸡翅, 变态辣海虾也不错啊等他抽空再去抓些螃蟹, 做一锅香辣蟹,那才好吃呢~·王鲲风见他大半夜的睡不着要吃什么变态辣,这个菜式一听就非常残忍, 对菊花很不友好的样子,默默招手, 让属下去找毛大夫要些清凉下火的药茶, 再预备些预防痔疮的膏药, 也不知道他家河蚌到底是怎么想的,明明身子骨不好, 不能吃太过刺激- xing -的东西,偏喜欢吃辣的酸的臭的, 前面两种还好点, 后面一种他真的是无法理解了, 故意腌臭了的鱼, 闻着就吃不下去了。
也是白春笙嘴馋, 上次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吃以前奶奶做的臭腌鱼,就是将个头不大的小黄鱼故意腌到带一点臭味,然后拿稻草烟熏一下, 熏到两面金黄,用蒜瓣、姜末、干辣椒等蒸着吃,带一点臭味,夏天吃着特别下饭·猫爷却受不了这种好像腐烂的鱼肉带来的怪异味道,每次他蒸臭腌鱼的时候都退避三舍。
这一次又要做什么变态辣海虾,幸亏这些海虾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要是活生生地被丢到那个变态辣里面去,怕是跟下地狱的感觉也没什么差别了吧·白春笙也是太久没有吃过变态辣了,想当年他们一帮拆二代去打卡变态辣鸡翅,同行七个人,过半得了痔疮,不过,那又如何青春就是要燥起来啊现在想想虽然那时候挺中二的,不过,那段过往却是他两辈子都无法忘记的快乐。
·想到上辈子,他们家刚发财那会儿,一帮同村的拆二代们真的是中二的不行,那一辈的老人也没有教养孩子的经验,觉得对自家孩子好的唯一表达方式就是给钱,拆迁前他们每天能有五毛钱零花就乐得不行,几个人凑在一起买不同口味的干脆面换着吃都很开心,拆迁后家里每天都要给他们五块钱零花,不够了去找爷爷奶奶要,有的宠孩子的,十块五十的偷偷往大孙子书包里塞都是有的。
有了钱,这帮臭小子们也不混来,几乎都拿去吃掉了,那时候也没什么升学压力,一帮混小子们揣着爷爷奶奶给的零嘴钱,坐着可以刷学生卡的公交车,从城东吃到城西,哪里的烤红薯是沙瓤的,哪里的烤玉米最香,哪家的烤肠臭豆腐最正宗,哪条路上的炸串串和凉皮最好吃……几乎没有他们不知道的。
白春笙决定,就为了今后他的孩子们可以揣着银子从城东吃到城西,他也要努力把鱼街和平海镇,打造成一个汇集后世各种小吃美食的大型美食城·将大虾洗干净去掉虾线,头部剪掉一半,魔鬼椒对半切开,放到石臼里,和盐巴、蒜瓣、姜片一起捣碎,其实剁碎更好,但是魔鬼椒的味道……呵呵他还是不要刺激他家猫爷敏感的鼻子了。
饶是如此,石臼里捣碎的魔鬼椒还是飘出了一丝极其可怕的辣味,猫爷强行忍耐了片刻,终于抵挡不住魔鬼椒的可怕,打了几个巨大的喷嚏,铁青着脸离开了厨房,爱情或许可以战胜一切,但绝对战胜不了打喷嚏的欲望。
这真是一个令人悲伤的事实··白春笙已经提前用棉布堵住了鼻孔,即便如此,捣碎那些魔鬼椒也是用尽了洪荒之力,这些野生的魔鬼椒,闻着味道比他们从前吃的那种更加可怕,商秋芦想到用这些魔鬼椒的汁液做生化武器,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这玩意儿若是喷到眼睛里……啧那画面太美他不敢想·默默给未来的敌人们点了一排蜡,白春笙小心翼翼地用一个长柄调羹将里面捣碎的调味料慢慢拨出来,均匀地和备好的大虾搅拌在一起,还没开始烤呢,光是闻着味道就十分酸爽了,白春笙感觉自己菊花已经隐隐有些不好了……·不过,真的猛士,敢于直面变态辣的挑衅河蚌精憋着眼泪,匆匆将手掌大的海虾腌了起来,狼狈地逃出了充斥着魔鬼椒刺鼻味道的厨房……·腌制大虾也要一盏茶的功夫,他还是等一会儿再来烤虾吧。
先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猫爷就站在厨房外面的槐树下看着他··因为他家河蚌喜欢吃槐树花,所以,猫爷每次打下新的城市,都会命人在城里种植许多槐树,槐树长大很快,没几年就会长成大树,每年暖季都会开出白色的甜滋滋的槐树花,这样,他家河蚌无论到了哪里,就都能吃到槐树花了。
这棵槐树刚栽下去还不到两年,树干只有胳膊大小,猫爷靠在树干上,结实的身体将树干压得有些弯,好像一根有弹- xing -的拐杖一样··“阿嚏”河蚌精看到自家猫爷,本来想打个招呼,没想到一张嘴就是一个巨大的喷嚏,伴随着喷嚏一起下来的,还有两条清鼻涕,白皙的鼻头红彤彤的,漂亮的眼睛已经变成了兔子眼,看着就好像被人欺负了一样。
猫爷却毫无同情心地笑了··“笑什么笑等下大虾腌好了,咱们一起去烤,早点吃完回去睡觉·”河蚌精不怀好意地凑到他身上蹭了蹭,将鼻涕蹭在他胸前的衣服上。
猫爷笑不出来了··那魔鬼椒光是捣碎了就那般可怕,他简直难以想象放在炭火上烘烤会是怎样令人绝望的画面……·仔细考虑了一下,猫爷一脸严肃地对自家河蚌说:“这魔鬼椒如此新奇,家里人都不曾吃过,不如我去将大伙儿都喊过来,天色已晚,不好多吃,一人一个虾子,尝尝味道就算了吧若是喜欢吃的,明日让他们自己去烤就是了。”
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难得猫爷这么关心家里人的口福,以前白春笙做海鲜的时候,可从来都没见他主动邀请其他人一起分享的··猫爷行动力强大,很快就把家里人都叫过来了,听说是白春笙亲手做的新菜式,大伙儿都很感兴趣,同样的食材,白春笙总是能做出很多新奇的口味,信誉良好,所有人都没想到,猫爷这么大方地请他们一起分享白春笙亲手做的菜这件事,本身就透着一股怪异。
不过,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再想离开也不可能了,因为白春笙已经命人将烧烤的东西都搬出来了,腌制好的大虾也用竹签子串起来了,看到他们都来了,立刻热情地邀请大家一起吃烤大虾。
空气里可怕的刺鼻辣味,莫名给人带来一股不祥的预感……·几个在厨房帮忙串大虾的厨子已经涕泪横流,跑下去拿清水洗脸去了··“这就是商秋芦带回来的魔鬼椒”对新菜式最有尝试欲望的鱼鳞皇叔强忍着打喷嚏的冲动,指了指外面沾了许多辣椒末的大虾。
“是啊,这可是好东西呢,这片大陆最辣的辣椒没想到秋芦竟然找到了,这大虾已经腌好了,只要烤熟了就能吃了·”白春笙担心他们跑掉,不由分说地给每个人手里塞了两串大虾,让他们自己烤。
大家这才知道自己被猫爷给坑了,一脸愤怒地瞪了他一眼,猫爷不为所动地从袖子里取出帕子,刺啦一声撕开,将破碎的帕子团成团,塞住鼻子,面不改色地拿着大虾烤串,放到了炭火上。
伴随着刺啦刺啦的声音,炭火灼烧着大虾上的辣椒末,院子里简直跟被投放了催泪瓦斯似的,弥漫着一股令人窒息的辣味··鱼鳞皇叔看着已经熟了一半的大虾,狠狠地打了几个喷嚏,落荒而逃……大虾什么的,以后还有吃的机会,若是被熏死了,他跟赫连剩下的那些银子可就便宜别人了。
陆续有撑不住的人逃了出去,最后剩下的,有白家爹爹这样不忍心看儿子一个人吃苦的,也有猫爷这样倔强不肯在老丈人面前丢脸的,最终,所有人还是坚强地挺到了大虾烤熟的时候。
可是,真的要吃吗·看着烤得香喷喷、红彤彤的大虾,现场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呵呵,要不我先尝尝”尽管味道非常辣,但是白春笙已经被勾起了曾经吃变态辣鸡翅的回忆,拿起一根烤好的大虾,吹了吹,一口咬了下去。
猫爷担心地看着他·右手不由自主地伸向怀中,那里有毛大夫特意给的急救药丸,一旦他家河蚌吃了这魔鬼椒过敏了,吃下药丸,好歹能克制一下··面不改色地吃掉了一整个变态辣虾,河蚌精笑眯眯地邀请其他人一起吃:“都趁热吃啊,凉了就不好吃了,这玩意儿就闻着呛人,其实入口还好的。”
众人将信将疑地拿起了烤好的大虾··半盏茶之后——·“啊啊啊水我要喝水”·“来不及了,茶太烫直接喝凉水吧”·“嫂纸,我的嘴巴好像肿了,呜呜呜~”·好奇心害死猫。
这下,大猫们真的被自己那旺盛的好奇心给害死了··魔鬼椒威力惊人,代价就是第二天,所有头天晚上吃过变态辣烤虾的人,都光荣地从毛大夫手里拿到了一份他根据河蚌的要求山寨的马应龙……·第140章 ·三天的集会过后, 鱼街却没有像大家预想中的那样恢复平静, 虽然来往的人群比集会的时候少了些,但依然很热闹, 一打听才知道, 原来, 附近住在更偏远山林里的山民们,得知这里有一处集市,可以交换变卖自己得到的猎物和皮毛的时候, 居然以部落为单位,集体“赶集”来了, 大约是因为山里人难得出门一趟, 那些山民们带了许多东西出来, 希望交换一些盐巴、布匹、粮食之类的回去,结果来了之后才发现, 这里的东西简直多到他们无法想象,大捆的海带晒干了, 三斤为一捆, 只需要一张竹鼠皮就能换到, 近海捕捞的海鱼腌制晒干, 一只野山鸡可以换取五条……·口口相传之下, 平海镇的鱼街越来越有名,陆盏非常精明,见此干脆又让人在鱼街往里面的位置里清理出了一片椰子林,划分出了一些摊位, 宣布只要在城门口登记一下,确定是有户籍之人,就可以免费在这里摆摊,摊位先到先得。
这下子,哪怕是住在深山的人都知道,要进城摆摊,得先去衙门办理户籍了·反正办理户籍又不要钱,而且现在买盐巴也要户籍册子,山民们再一次发挥口口相传的自来水作用,通知家里的亲戚赶紧过来办户籍,平海镇的在册人口,没多久便突破了五千大关。
别看五千人在现代社会还不够一个社区的人数,在半岛区域,谁的手底下能收拢五千人数,就算是一个不小的领主了··其他县城和镇子看得十分眼热,只可惜他们没有鱼街这样繁华的集镇可供土著们集会交换物资,也没有陆盏这么狡猾,竟然想到用不花一文钱的摊位来吸引山民们主动去办理户籍,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将附近隐居的部落都一网打尽,变成了平海镇辖区的居民了……·白春笙已经可以预想到陆盏同学升官的那一天了。
这么有才华有本事的亲民官,他家猫爷才不会放过呢··果然不到一年,王鲲风便不顾官员提拔程序,直接大手一挥,让陆盏调任新建的海晏城,担任这座新城池的第一任郡守。
他们现在还没有探查清楚这片大陆所有的势力范围,暂时不方便立国吸引各方势力注意,所以,依旧还是沿袭从前所居住的那片大陆的官制,在半岛区域设置了三个郡、十二个县,分别设置郡守和县令,方便管理。
陆同学火箭提拔的速度,也刺激了其他县级官员,尤其是当初还比陆同学高半个级别的崔应同学,至今还是新城县令,虽说因为王府别院一直在新城没搬迁,新城的政治地位比别的县城更卓越一些,但是,正所谓不想当郡守的县令不是好县令,崔同学发愤图强,不能在人口上有所突破,他就从粮食产量上找突破·崔同学虽然在计谋上不如陆同学,但架不住人家有外挂,距离王府别院近就是这点好,可以经常去请教王妃,说到吃,素来爱吃、会吃,甚至不惜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四处挖掘新食材的王妃可是最有发言权的。
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果然在白春笙这个吃货的指点下,崔应和他的智囊团想出了许多新政策,鼓励辖区的百姓开垦荒地种植粮食,什么“种得越多官府收的赋税点就越少”啦,什么“全村粮食总产量最高的人家,年底可以额外得到一条不少于一百斤的海鱼作为奖励”啦,总之,在崔应和他的智囊团忽悠下,本县的土著们也不去打猎了,也无心打架了,每天沉迷开垦荒地,反正良种都是官府赊给他们的,等到收获的季节再还回去就好了。
而随着粮食越来越多,货币的概念,终于被他们推行出去了·尤其是山民们,山里路远,携带大批粮食猎物交换物资实在是不方便,有了官府印发的钱币就好多了。
白春笙他们攒了那么久的金银矿,终于派上了用场,掺杂了特殊成分金属的金币、银币和不同面值的金属货币,开始在各大城池流通,兑换也非常方便,尤其是对于家里收获了大批粮食的老百姓来说,这么一大批粮食,交换物资不太现实,存在家里又容易发霉变质,索- xing -换成钱币,可以拿来买东西,也可以存起来以后用。
虽然在一些偏远地区,少量的交易还是以物换物,但是,对于居住在城市里的人来说,他们已经慢慢习惯了使用各种面值的货币··在这期间,商秋芦接到了新的任务,又带着他的船队,沿着海岸线往这片大陆的南方探险去了,海上的风浪,让他逐渐褪去了少年的青涩,变得愈发威严沉稳,作为明面上王妃娘家的外管事,商秋芦是许多丈母娘眼中的金龟婿人选,只可惜,他好像并无意于成亲,一年中倒有大半年在海上漂泊着。
阿姌终于还是成亲了·陆盏这个厚脸皮的,自从升任郡守之后,心里也有了些底气,竟然大喇喇地学着本地的土著,在一次集会上拦住阿姌唱起了求亲的山歌,气得猫爷差点挠死他。
只可惜,女大不中留,阿姌也很是中意陆盏这个上进聪明又俊秀的郎君,有乳娘在一边劝着,猫爷只能捏着鼻子将最疼爱的妹妹给嫁出去了··三郎却和在鱼街做买卖的鲛人家的大公子看对眼了。
猫妖和鲛人,一听就是很不科学的一对,但是,谁让爱情这玩意儿,本身就是很不科学的存在呢·猫爷本以为嫁了妹妹之后,起码弟弟还留在家里,没想到这么快就又要给自家弟弟- cao -持婚事,一时间气得看谁都想挠一爪子。
正好这时候有个不长眼的大领主,仗着自己手底下也有一群厉害的妖族,竟然想趁着收获的季节打劫他们的粮仓,不幸碰到了猫爷正处于狂躁期,直接出动大军灭了丫的,结果就是那大领主偷鸡不成蚀把米,倒是把自己的地盘搭进去了。
至此,短短数年之内,他家猫爷的地盘已经延伸到了这片大陆往北七百里、往南六百多里、往西三百多里的纵深,只需再沉淀数年,攒够了打一场大仗的军粮和军队,就可以彻底统一这片大陆了。
·而就在这时,默默攒足了力量的白珒小盆友,也进入了即将化形的关键时期··夫夫俩顿时无心公务,将手里的事情匆匆交代给下面的人,亲自回新城等待自家小儿化形。
其实,无论是王鲲风还是白春笙,这些年内心未尝没有些遗憾的,自从那个落胎的孩子之后,夫夫俩无论多努力,再也没有怀过第二个孩子,白家两位爹爹都替他们着急,甚至连拜送子娘娘的法子都想过了,只可惜没有一个奏效的。
“可能缘分还没到吧,爹爹生下你们四个,不也是花了将近两百年吗”王鲲风安慰他··“我倒是不着急,原本我也没想过,咱们俩在一起能有孩子,珒儿能出生,真的是老天爷送给咱们最大的惊喜了,我从前听人说,越是想要孩子,反倒不容易怀上,不如咱们就顺其自然好了,说不定放松下来,反倒是有了。”
“是我对不起你,若是我不当皇帝的话,咱们哪怕没有孩子呢……”王鲲风愧疚道·即便他现在还未登基,也能想象得到今后会遇到些什么,就像他的父亲那样。
“实在不行我们就……”白春笙有些心塞地看着他,“离婚”两个字却是怎么都说不出口··他舍不得··王鲲风又何尝舍得·“你胡思乱想什么呢”王鲲风楞了一下,哭笑不得地将白春笙拥入怀中,“即便没有律法,咱们中间也绝不会有第三人的,难道你还不信我”·“我不是不相信你,我只是觉得那些部落里的女孩子太可怜了,有几个还没成年呢,就被自己的亲人这般当做礼物送了出去,我不止是想订立一夫一妻的律法,我还想帮帮那些部落里的女孩子呢,只是,唉慢慢来吧”白春笙叹息道。
他现在才知道治理一个国家到底有多难,上辈子总有人在网上骂这个骂那个,在键盘上指点江山,很容易,可是,只有真正手握权柄,才知道一项新的律法的制定和推行,到底有多么艰难,牵扯到多少台前幕后的人和事。
从第一个被部落送来、又被猫爷派人好生送回去的的女孩子开始,白春笙就找了本地部落里出来的将士们了解过这件事情,越是了解,就越是无力,因为,不仅仅是女孩子,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因为生存的艰难,无论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只要是活物,都是部落默认的属于他们族群的财产,为了族群的发展,他们随时可以牺牲任何人,而那些被牺牲的,也绝不会怨恨部落,反而很多人会觉得光荣,因为他们的奉献和牺牲,能为他们的家人带来更好的生活,在族群里的地位也会相应提高。
那些女孩子,都是心甘情愿作为部落献给领主的礼物被送过来的··这个发现,一度让白春笙非常沮丧,他甚至怀疑自己这么努力地让这些土著们过上好日子,是不是值得是不是能让他们吃饱肚子之后,也能把弯下的脊梁骨挺起来习惯了臣服,并不是一个民族的好习惯。
可是,这一切太难了他无数次的想要放弃,想着要不就这么算了反正这些人祖祖辈辈都是这么过来的,而且,这样的绝对统治,其实对他们来说反而更轻松些,因为,只要他们一直握着碾压式的军力,这些被统领的土著就绝对不敢轻易反抗他们。
但是,一想到那些懵懂地被人当做货物一般送来送去的少女们,白春笙心里沉甸甸的,以至于身边的人,甚至连猫爷都误以为他是看到有人给他塞人心里不高兴了··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过不去这个坎。
不过,这件事情不像种地,也不像发展畜牧,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解决的,所以,为今之计,只有先从高层开始,借助舆论和民俗的潜移默化,让那些被压迫惯了的人渐渐明白,人,生而平等,他们绝不是任人宰割的牛羊,那些女孩子,他总有一天要让她们自己明白,她们生而为人,也不是天生为了成全别人的幸福而牺牲的。
“这些事情不急,你若想做什么,只管去做就是了,你相公我这么辛辛苦苦地打江山,若是还不能让你畅快肆意地活着,那这皇帝我不做也罢”王鲲风毫不在意地表示,他做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让他的亲人、他的爱人不再受任何人的委屈,如果因为要当皇帝就要他家河蚌受委屈的话,那他还不如带着他家河蚌,随便找一处海岛隐居,当一只无忧无虑、每天吃河蚌的野猫呢,这么一想,好像做皇帝也没有什么值得期待的……还不如做一只野猫呢·“你胡说什么呢我就那么抱怨几句,该做什么我心里清楚,你就别管了,反正,有你撑腰,我还怕什么敢不听话的,你帮我收拾他们”河蚌精有人撑腰,瞬间又满血复活了。
“你这么想才对”猫爷得意地亲了自家河蚌一口,觉得不满足,又压着他狠狠欺负了一番,这才蹭了蹭自家河蚌如玉般的脸颊,十分霸总地表示,“谁敢不听你的,你告诉我,我将他发配到西边儿挖矿去”·河蚌精被猫妖桎梏在怀里,一脸的无语,有猫爷这样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皇帝,他们这个王朝,不会还没立国就要亡国了吧·不过,夫夫俩并没有就这个问题纠结太久,因为,门外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甚至还隐约听到素来稳重的管家在喝呼着什么,仿佛有某种预感一般,王鲲风噌的一下站起来,白春笙觉得自己的腿有些发软,夫夫俩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惊喜和不敢置信。
果然·管家亲自过来敲门,声音里透着止不住的欣喜和激动:“王爷,王妃,大喜小世子成功化形亲家两位老爷正守在那边,毛先生也在,白老爷请王爷与王妃速速过去”·“好传令下去,全府上下,赏三个月,不,六个月月钱”猫爷大手一挥,白春笙已经迫不及待地向后院跑去。
他们现在住的依旧是新城的王府别院,因为家里人口少,前后三进的院子足够全家人住了,白珒一直跟着白家两位爹爹住在最后面一进,那里有一方特意挖出来的池子,连通山泉,平日里方便小河蚌在水里泡澡,方才王鲲风和白春笙正在前院大书房商议事情,穿过中间一个院落和两个小院子,等他们赶到后院的时候,后院已经来了不少人,大家都站在院子里,因为毛大夫正在里面替化形后的白珒检查身体。
见到王鲲风和白春笙过来了,众人纷纷让开一条路,让他们夫夫进去,夫夫俩却没有立刻进去,而是叫了两个侍从,打了水来,洗了洗一路跑过来身上的汗水和尘土,又将可能沾染了尘土的外衫脱下交给侍从,这才穿着单衣推开了门。
·刚化形的妖还很脆弱,也很容易受到外界的惊扰,作为父亲,他们不愿意给孩子带来任何可能的危险,这也是外面的人明明赶过来了却依旧不敢进去的原因,他们虽然都想知道化形后的小河蚌,到底是像王鲲风多一点,还是像白春笙多一点,可是,这种时候,没有亲生父亲的允许就擅自进去看刚化形的小家伙,对于妖族来说是非常不礼貌,甚至于不熟悉的还可能会将这种行为视为对幼崽的攻击行为……·夫夫俩小心翼翼地推开门,担心里面吹着风,又转身将门给关上,这才绕过屏风,看到了被毛大夫、江泓与白蓟围在里面的小河蚌。
“王爷,王妃,恭喜老夫方才检查过了,小世子身子骨养得极好,天赋也极高,未来定能继承王爷的宏图霸业,成就一代明君”毛大夫这些年为了留在王府蹭吃蹭喝,拍马屁的功夫倒是和他的医术一样有了极快的进步。
不过,王鲲风和白春笙已经听不到毛大夫的任何话了,他们的全副精神,都凝聚在了眼前这个白嫩嫩胖乎乎的小娃娃身上··小小的三头身宝宝,浑身上下露出来的肌肤,和他的亲生爹爹一样,如暖玉一般毫无瑕疵,大而黑亮的眼睛好奇地看着他们,肉呼呼的小鼻子随着呼吸一动一动的,樱花色的小嘴巴瘪了瘪,好像分分钟要哭给他们看的样子。
夫夫俩就这么傻乎乎地看着新鲜出炉的胖儿子,几乎忘记了呼吸·直到江泓与白蓟拿来了早就准备好的柔软衣衫给小家伙穿上了,又急急忙忙命人端了一直温在那里的鱼肉羹过来,闻到了熟悉的香味,嘴巴瘪瘪的小家伙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大大的眼睛眯缝起来,弯弯的好像月牙一般,简直就是一个大写加粗的“萌”·“你们两个杵在那里做什么还不快过来帮忙”有了外孙就不稀罕亲儿子的江泓爹爹白了夫夫俩一眼,示意他们赶紧过来帮忙。
“做、做什么”夫夫俩面面相觑,这么小的娃娃,该怎么照顾啊完全无从下手的感觉,现在瘪嘴想哭的变成他们俩了。
“春笙你去把那边温着的清水拿过来,要先给珒儿喝点水才能吃东西,鲲儿你去把咱们预备好的浴桶拿过来,等会儿毛先生的浴汤药熬好了,还要给珒儿洗个澡呢,刚从蚌壳里出来,这一身的鱼腥味”江泓一边吩咐,一边让白蓟帮忙把小外孙抱起来。
白蓟和江泓已经生过四个孩子了,抱孩子的姿势很熟练,倒是白春笙,跌跌撞撞地去拿了温水过来,踌躇着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这么小的娃娃,能用杯子喝水吗怎么办他好像忘记准备奶瓶了,好想哭……·“给我吧”江泓将装满了水的茶盏夺过来,看着太满了,自己凑过去一口气喝掉三分之一,然后才将茶盏凑到白珒小小的嘴边,哄着他先喝点水清清肠胃,才能给他喂东西吃。
白珒虽然化形后看着小,其实实际年龄已经快七岁了,再加上他在蚌壳里的时候对于白家两位外祖父的声音已经非常熟悉了,听到江泓的声音,顺从地张开了嘴巴,乖乖喝掉了里面的温水,大概是因为对这具身体的控制能力还不是很好,喝的时候水不停地从嘴角漏出来,看着有些可笑,白春笙却忍不住红了眼圈。
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王鲲风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伸手抱住了自家河蚌,以一种可能连他亲爹都没看到过的、无比温柔的眼神,看着那小小的软乎乎的娃娃。
那是他和白春笙的亲生骨肉··也是老天爷赐予他的,此生最美好的礼物·第141章 ·化形后的白珒, 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就赢得了整个王府所有人的喜爱,没办法, 萌物这种存在, 本身就是不科学的。
不然为啥总有人说什么“萌即正义”呢·身为王府头号萌物, 白世子每天的日常,除了吃吃喝喝之外,就是板着一张肉嘟嘟的小脸强行严肃, 好像一只努力学习爸爸威仪的小奶猫,不过, 爸爸的威仪可以吓退众人, 白世子的威仪, 却只能引来更多试图捏他脸的怪蜀黍。
什么家国大业,什么统一大业, 在萌萌哒胖崽子面前都是浮云,白珒化形之后, 白春笙眼睛里已经看不到别的什么了, 毫不夸张地说, 就让他蹲在那儿看着他家崽儿进食他都能看半天不带眨眼的。
河蚌化形之后, 会有一段时间食量特别大, 就和刚出生的婴儿似的,需要少吃多餐,一天中醒着的时间里,几乎大半的时间都是在不停地喂食, 江泓与白蓟已经彻底把手头的买卖推给了下面人,白蓟每天亲自带着船跑两趟深海区,下海捕捞最新鲜最细嫩的海鱼和营养丰富的贝类给他的宝贝外孙吃,江泓则将自己熟悉的、小河蚌们爱吃的食物挨个教给白春笙。
在吃这方面白春笙还是很有天赋的,没两天就掌握了给小河蚌制作食物的诀窍,其实就是没油少盐不放糖,单纯依靠海鱼的鲜美来确保食物的美味,好在这段时间白珒吃的海鱼和贝类都是当天刚打上来的,食材绝对新鲜,也给了白春笙很大的发挥空间。
刚捕捞上来的海鱼,只取鱼腹部油脂最多、肉质最为细嫩的两块,拿冰块垫着,快速切成薄片,拿煮好的糯米和粳米饭放在石臼里反复锤砸,做出热乎乎新鲜的糍粑,将糍粑捏成手指头大小的小块,两片中间夹一块鱼肉,什么调味料都不必放,白珒一次能吃二十多个,其实放开了给他吃的话,一次吃上百个也不是问题,但是,每次白春笙都只做一小盘,吃完就不给他吃了,怕他吃多了肚子难受,糯米这种东西很难消化,即便是妖也不能多吃的。
不过,在食物里加入粮食是两位爹爹坚持的,凭借他们多年养育小河蚌的经验,夫夫俩坚持刚化形的小河蚌一定要补充人类的食物,才会更快地融入凡人世界,虽然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总结出来的邪教理论,但是,仔细观察之后,发现自家小河蚌吃了米粮并没有什么不舒服,白春笙这才放心地给他做了糍粑。
说起来,他也很久没有吃过糍粑了·上辈子他每年冬天都要从相熟的店家定上一百斤糍粑,做好的糍粑有成人巴掌大小,可以烤着吃,也可以炸着吃,还能拿平底锅煎熟了之后,上面铺上用花生碎、芝麻和红糖炒制的馅料,卷起来,切开做成红糖糍粑……加上过年待客,他们家一整个冬天能吃掉小三百斤糍粑。
到了这里之后,因为很少见到糯米,他倒是忘了还有糍粑可以吃,还是这次商秋芦的船队从南边带了一批比寻常粳米更糯的稻米回来,他煮了一次尝了尝,发现很像上辈子吃的糯米,这才想起来很久没吃糍粑了。
刚巧儿子也很喜欢糯米的口感,当朝第一好外公白蓟几乎没有片刻犹豫,立刻命人临时组织了一批商船,南下去找南边的土著采买大批糯米去了,一同带回来的还有没碾磨过的糯稻。
·度过了和儿子最初的“蜜月期”之后,看着自家河蚌整颗心都铺在儿子身上,甚至于有时候晚上也陪着儿子睡,还嫌弃他个头太大会压着儿子,不让他一起睡,王鲲风心里对儿子的那点慈父情怀瞬间烟消云散,看着这胖小子的眼神也是愈发的不爽。
某天,趁着岳父大人抱着这小子去花园子里消食的功夫,猫爷好像鬼鬼祟祟的采花贼一样,捞着他家河蚌的细腰就飞檐走壁地离开了王府··要不是附近的侍卫认得自家王爷,差点弯弓将他- she -下来·白春笙冷不防被人拦腰掳走,吓了一大跳,鼻尖闻到熟悉的味道,这才气急败坏地拧了身后之人一把:“大白天的闹什么闹快放我下去,今天答应了给珒儿做虾米芙蓉羹的,那些虾仁还没剥好呢。”
“不放你如今眼里心里哪还有我这个夫君那小胖子不是刚拨了几个人过去伺候吗虾米芙蓉羹厨房也会做,你跟我去竹城歇几日”猫爷强制将人抱在怀里,连牛车都不用了,直接一路从树梢飞了过去,脚尖微微用力,瞬间便能移动数百米,简直比超跑还酷·河蚌精都被吓傻了。
他是知道他家猫爷轻功不错的,毕竟真身是猫嘛,可是,他没想到这家伙的轻功已经进化到超跑的速度了··还有,你飞就飞吧,好歹给我戴个头盔好不好这样下去没到竹城劳资就要变成爆炸头了啊啊啊·白春笙欲哭无泪地被自己的猫给挟持了。
直到脚下出现了大片的竹林,远远的能看到竹城巍峨高大的城墙了,猫爷这才停下脚步,降落在竹林深处一潭泉水边·水潭边有两头大野猪带着一群小野猪在那里喝水,听到声音立刻远远地跑开了,王鲲风将人放下来,让白春笙在这里休息片刻,也不知道是不是看到那一家子野猪齐齐整整的不忍心伤害,干脆去林子里掏了两只肥硕的竹鼠回来做午饭。
“你这么大老远的把我带出来,不会就是想让我给你烤竹鼠吃吧”白春笙一脸无语地看着那两只死相凄惨的竹鼠··“我已经有二十三天没有吃过你亲手做的菜了,这大半个月你都陪着儿子睡的。”
猫爷特别委屈,一脸谴责地看着他··白春笙:“……”他的猫什么时候学会倒打一耙了还有,这种“你竟然在外面有了别的狗子”的委屈眼神到底是什么鬼·不过,跟一只猫吵架是不可能的,永远都不可能,尤其是自己家的猫可以完全化形之后,只要一想到犯错的是一只猫,他就跟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什么脾气都没有了。
想到这里,白春笙将竹鼠接过来,丢到水潭边,走过去将已经变成猫的猫爷抱起来,猫爷表示自己现在心情不好,不是很想搭理他,见他想亲自己,啪叽一下将肉垫爪子按在白春笙的大脸上,爪子上却没有用太大的力气,反倒被河蚌精一口咬住了爪垫,薄薄的猫耳朵瞬间红透。
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哄好了自己的猫,白春笙卷起袖子,摸出随身带的小刀,开始处理起两只竹鼠·将竹鼠皮剥掉,放在一边,竹鼠肉看起来和兔肉差不多,但是却比野兔肉细腻许多,拿来烤着吃很好吃。
这水潭边就有许多野生的调味料,都是这里的土著常用的,大约也是有人路过的时候顺手移栽了一些,不知道多少年积攒下来,繁衍了不少,这也是土著们生活的一点小智慧,在时常宿营的地方栽种一些常用的调味料,又或者是丢一些砍掉的树枝在那里,下次来的时候,就有干枯的柴火可用了,在野外吃东西的时候也不会因为忘了带调料而让食物太过寡淡无味。
将采摘来的调味料放在干净的大石头上,拿一块平整些的石头放上去,碾碎了慢慢涂抹在洗干净的竹鼠肉上,腌制一会儿之后,让猫爷去砍了一根竹子,取了几根结实的竹条回来,交错串好竹鼠肉,然后放在火堆上,一边烤一边不停翻转,竹鼠肉非常细嫩,很快外面就变成了焦黄色。
白春笙将刚才宰杀竹鼠的小刀洗干净,把烤好的竹鼠挪到一边,下面垫了几片大叶子,快速将外面一层烤熟的肉片下来,里面没熟的再继续放到火堆上面烤··所以说艺术就是艺术,生活永远是生活,那些坚信电视剧里随便在野外生火烤一下,猎物就会外酥里嫩的,十有八九都没去野炊过,不信你在野外试试看,没有电烤箱,光凭篝火烤整只鸡,怕是外面都糊了,里面还没熟呢。
也只有经验丰富的职业大厨,才能有办法在这样简陋的条件下烤熟整只的猎物了,反正白春笙是做不到的,只能采取最省事的法子,熟一层,吃一层··好在食材本身就很新鲜,刚烤熟的竹鼠肉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夫夫俩跑了这么久也饿了,狼吞虎咽地将烤好的竹鼠肉吃得一片不剩。
他们走得急,没有带水囊,白春笙干脆让猫爷拿锋利的爪子切割了几个竹筒,在竹筒里装了泉水,放在火堆边,利用火堆的温度将里面的水煮沸,然后夹到一边晾凉了拿来解渴。
夫夫俩将两只大竹鼠吃得只剩下骨架,将还剩下一些肉渣的骨架丢到一边,给路过的野兽打牙祭,浇灭火堆,猫爷吃饱喝足,心里的小火苗也灭掉了,重新变成人,美滋滋地抱着他家河蚌出发进城去了。
这次他定然要在竹城住上半个月,只有他和他家河蚌两个人这一刻,猫爷无比庆幸自己至今只有那小胖子一个儿子,要是再多来几个,他怕是连和白春笙出来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了。
儿女都是债啊·第142章 ·猫爷别别扭扭的强行度蜜月行为, 让白春笙看得又好气又好笑, 又莫名有些心软,他心里其实也清楚, 这段时间可能是因为珒儿刚化形的缘故, 忽略了王鲲风的感受, 其实很多小家庭从二人世界转变为三口之家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面对这个问题,被忽略的一方, 多少都会有些失落感,前世那么多生完孩子的新妈妈得了产后抑郁症, 归根结底都是因为男方对自己不如从前体贴。
想到自家猫爷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和自己闹别扭, 白春笙默默偷笑, 笑完又忍不住有些心疼,他的猫从小没有爹娘的疼爱, 其实内心是非常想做一个好父亲的,只是他和天底下绝大多数父亲一样, 对孩子的爱和关心都是含蓄的, 只是, 他和两个爹爹一直亲手照顾珒儿, 王鲲风每天能抱到珒儿的机会很少, 再加上自己的忽视,难怪他憋了大半个月今天终于爆发了。
竹城外,原先大片的竹林和杂树林都被清理出来,肥沃些的土地, 种上了稻谷和粗麦,贫瘠一些的也能种植大豆、红薯等杂粮,更荒芜一点的,干脆种上魔鬼椒,结出来的魔鬼椒既能拿去卖钱,魔鬼椒刺鼻的辛辣味还能驱赶野兽,保护地里的庄稼,实在是一举数得。
·城门外,两侧的官道上已经有不少土著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占道经营,路两边都是用廉价的竹子搭建起来的棚子,足有四五米高的棚子下面,用竹钩挂着各种猎物、腌肉、熏鱼,还有自家做的竹编器物,自家种的新鲜蔬菜,野外采摘的瓜果等等,简直就是一个热闹的菜市场。
“怎么这里的市场是傍晚做买卖的”看了看日头,已经落日西斜,实在是有些奇怪··“你不常来,自然不知道,”猫爷穿着便服,牵着自家河蚌慢慢穿行在喧嚣的街市上,就好像回到了很久以前的鱼街一样,内心十分满足,“竹城这边许多人家都在城外圈了竹林豢养竹鼠,又或者是耕种田地,白日里没有时间买卖物品,只有傍晚这种时候,家里的农活都忙完了,又还没到吃晚饭的时候,许多农户便趁这个时间出来买些东西,或者将家里多余的物品拿过来卖掉,你没发现那棚子下面,许多物品都是收来的”·“咦还真是那他们收来卖到哪里去”·“噗看来你这个白家大公子做得也不是很上心嘛。”
猫爷笑着从旁边的摊位上买了一小篮子野果,递给他,看他吃得满足,这才解释道,“别看两位爹爹整日在家伺候那小胖子,白家的生意却已经做得很大了,这竹城内便有一家极大的商行,就是你们家的,举凡本地产出,你们家商行都收的,收回去之后,一部分自然是卖给官府作为军资采买,一部分却是通过白家的商船运往海外各处,还有这些野果子和调料之类的,不是送到你那个酱料作坊里去了吗”·“嘿嘿,如今作坊里都有大师傅们管着,每个月就是拿账本子给我看看,我哪里知道那些佐料从什么地方进货的”已经很久没有管生意的白老板心虚地解释道。
心里还隐约有些得意,没办法,手底下的人太过能干了,弄得他这个大老板都没有什么需要- cao -心的,难怪最近的账本好像越来越厚了……·猫爷只是取笑他一个做老板的竟然不知道自己的买卖都有哪些,对于白春笙手下那些人的能干却是非常满意的,毕竟,他们越能干,就越能为他家河蚌分忧,他家河蚌就能多些时间陪他了,猫爷在心里暗暗给白家作坊的大师傅们点了个赞,决定回头就私下开小金库给他们发一笔赏金。
穿过热闹拥挤的官道,很快便看到了城门,城门外值守的城门官认得王鲲风夫夫,见顶头上司竟然连个马车都没乘,直接这么穿着一身常服,再看看旁边正在吃果子的王妃,顿时心下了然,定然是王爷带着王妃微服体验民间繁华呢,他休沐日的时候也会带着自家媳妇去街市上逛逛呢。
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十分低调地上前拜见了王爷与王妃,果然王爷对他没有大动干戈的决定很满意,点了点头,让他们去忙自己的,带着王妃一路穿过城门进城去了。
还真别说,这么一路走过来,从寻常百姓的视角,亲眼看着曾经- yin -冷恐怖的土著头领领地,变成了如今繁华喧嚣、百姓安居乐业的大城,夫夫俩相视一笑,再多的辛苦和抱怨,再这一刻都化为乌有。
从前,他们所想的,不过是逃离那个用亲情桎梏自己的故乡,为自己和所爱之人寻一处无忧无虑的乐土,可是现在,他们身上背负的,已经不仅仅是他们一个小家庭的幸福安危了,而是这片大陆三分之一土地上所有黎民百姓的安危福祸,不过,这一次,他们却甘之如饴。
“就是那些部落的领主们太讨厌了,送些粮食也比送女孩子好啊”白春笙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到这里,忍不住抱怨道··“无妨,这个你不必生气了,我已命人暗示了那些人,只说本王宠爱王妃,而王妃却非常喜欢这片大陆上出产的山玉,他们见我不收美人,下次怕是要投王妃之所好,送精致的玉石过来了。”
“这个好”白春笙美滋滋,也顾不上抱怨猫爷拿他做借口索取下级贿赂了,一门心思只想着那些漂亮的山玉··这片大陆也是有玉石矿藏的,只不过和他们从前生活的地方不同,这里的玉石矿藏中,白玉极少,大多数都是翠绿、苹果绿、橙黄、石榴红的颜色,白春笙第一次见到这种玉石,是在一个集市上,有土著见那石头颜色漂亮,拿出来想看看能不能换些粮食,白春笙拿一袋子粗麦换了两块特别漂亮的红色玉石,那土著少年还觉得自己卖得贵了,可实在舍不得那满满一袋子粗麦,羞得脸都红了。
白春笙拿了那石榴红的玉石,又委托了那土著少年,用两袋粗麦的价格,请他去山里找了绿色的山玉来,他们自己家就养得有专门替家里做首饰的匠人,他亲自画了草图,让匠人帮忙用这些山玉,做了一整套红石榴造型的摆件,那大块的石榴红的玉石,只掏出来成色最好的一边,另外半边依然是山石的样子,整块露出来的石榴红的山玉,被雕琢成了一盘大小不等的石榴,有的圆硕可爱,有的绽开了果皮,露出了里面的石榴籽,四周还若有似无地点缀着几片绿色山玉雕琢的石榴叶子,整个摆件浑身都散发着土豪的气息,白春笙将它摆在自己的书房里,看一次笑一次。
他上辈子就很羡慕那些毫不做作一心炫富的拆二代们,只可惜他们家家教严,他自己好歹也是念过大学的,实在突破不了耻度做出什么炫富的举动来,连平时开的代步车都是白领标配的小福特,特别怂。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机会,白春笙表示,他要把自己书房的多宝阁全部摆上价值连城、夸张又惹眼的宝贝,做一个清新不做作的土豪富二代·竹城的城主府看起来比他们在新城的别院更大更气派,平日里他家猫爷接见各个部落大大小小的领主都是在这里,白春笙这些年因为要照顾孩子、帮着新城发展粮食种植推广,几乎很少来这里,以至于城主府里伺候的人很多都不认识。
不过,府里的下人却没有一个敢对王妃有什么不恭敬的地方··可以说,白春笙成功做到了人虽然不在竹城,但竹城处处都有他的传说··而这一切,都拜猫爷所赐·有投诚或者求庇护的部落首领送了美人过来,王爷不但每次都严词拒绝,还言之凿凿地宣称他家王妃不许他纳妾,否则就不给饭吃。
有各地送来的年岁纳贡,王爷每每亲自挑选出最好的命人送去新城,自己用的倒是不讲究,整个城主府的人都知道,有好东西一定要留给王妃,如果没有这种思想觉悟,趁早也别在王爷身边伺候了。
之前白春笙一直很少住在竹城的城主府,每次来都是来去匆匆,这回听王爷说王妃要在这边住半个月,整个城主府的管事下人差点感动得哭出来:他们多不容易啊外面人,包括他们的亲戚都羡慕他们可以进城主府伺候王妃,可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一年能见到王妃一面就算是运气好的了。
·简直毫无存在感土著们大多淳朴,拿了城主府高额的月钱,一年也难得伺候王妃几天,总感觉自己是吃白饭的,很怕会被王爷辞退。
现在好了,王妃终于回来了他们终于有伺候的对象了,咳冷静~听说王妃最爱沐浴,还是先去将洗澡水备好吧··虽然不常过来住,但是,不得不说,城主府的侍从们真是太会伺候人了·第143章 ·泡着花瓣浴, 吃着切成一口一个的精致果子点心, 再喝两口甜浆,啧所以说他最喜欢做有钱人了, 这世上很少有用钱买不到的东西, 就像前世饭圈里流行的那句话一样, 你我本无缘,全靠我有钱,如果穿越到这里一直是个穷得连自己都不属于自己的奴仆的话, 白大少爷真的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删号重来,俗称自杀。
王鲲风知道他最近照顾孩子着实累着了, 带他出来, 一来是气不忿他眼睛里只有那个不孝子, 二来也是真的想让他好好歇歇,因此, 即便两人脱光光一个池子里泡澡,王鲲风也没有对他做什么, 而是拖过旁边的搓澡巾, 慢慢给他搓着背, 力道恰好, 白大少爷被他搓得昏昏欲睡, 差点一头栽到池子里。
“好了,再贪凉也不能泡太久,你若喜欢,明日再泡就是了, 先回去安歇吧·“猫爷拿了一条宽大的棉布毛巾,将他上半身整个包起来,抱起来放到软榻上,擦干净之后,小心翼翼地替他换上宽松的衣衫,刚穿好亵裤,转过头一看,累坏了的河蚌已经打起了小呼噜。
王鲲风弯下腰,爱怜地亲了亲他疲倦的容颜,吃醋是假,心疼倒是真的·自从珒儿化形之后,这只傻河蚌便陷入了焦灼的情绪中,似乎总是担心自己照顾不好刚化形的小家伙,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不闭眼地盯着,珒儿的吃穿也是亲力亲为,他派去帮忙照顾孩子的那些侍从们闲得都快学会下棋了,白春笙却整个人累得瘦了一大圈,他不心疼才怪。
好在这次正好竹城这边有些事务要他亲自过问,索- xing -便将自家河蚌带了过来,让他和那个臭小子分隔两地,说不定还能让他多歇息几日··事实证明,并没有。
第一天还好,因为知道自家猫爷过来真的是有公务要处理,白春笙还能耐得住- xing -子,城主府里的管事们好不容易等到了讨好王妃的机会,见王爷去前面处理公务了,忙不迭地将预备好的王妃可能会喜欢的东西送了上来,什么本地土著擅制的小吃食啦,什么山里采摘的稀罕果子啦,甚至还有个管事拿了一个大篮子,里面拎着一个巨大的野蜂巢,折断的蜂巢边缘甚至还能看到白白的蜂蛹和金黄色的蜂蜜·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靠着这些消遣的玩意儿,白春笙撑过了两天,到了第二天晚上,许是这两日睡多了,晚间便有些翻来覆去的睡不着,长吁短叹的,一会儿念叨着不知道珒儿有没有想他,一会儿又担心厨子们不用心,给珒儿准备的吃食里鱼刺会不会没有剔干净……·王鲲风觉得自己一番好心真是被狗给啃了·他憋得多惨啊,从儿子化形到现在,快一个月了吧因为他家河蚌要亲自照顾儿子,甚至都拒绝回他们的房间睡觉了,晚上陪着儿子睡在家就算了,现在俩人好不容易出来了,他体贴他,强忍着不肯碰他,让他多谢谢,他倒好,翻来覆去的满心里都是儿子儿子儿子……简直忍无可忍·昏暗的油灯下,猫爷危险地眯起眼睛,悄无声息地脱掉了自己宽松的衫子,一把将还在床上翻滚个不停的河蚌按在自己身下。
“你、大晚上的你干什么啊”·“你说我要干什么当然是干你了……”猫爷痞痞一笑,张口将软嫩嫩的河蚌一口吞下·外面守夜伺候的人听到了屋子里羞人的动静,红着脸跑去厨房让人烧水去了,心里不由得有些窃喜,王爷和王妃感情这么好,说不定很快就会有第二个孩子了吧到时候新城若是住不下,岂不是就要搬到这府里来了他们可算是有活儿可干了·一夜无话,第二天,为了防止这只河蚌一个妖呆在家里又胡思乱想,猫爷直接将人带到了前面的衙门,这就是夫夫两人都是男子的好处了,不管去哪里都能带着王妃,真是棒棒哒·衙门的人看到王爷身后还在不断打哈欠的王妃,内心已经毫无波动了,有好几个土著首领甚至有些心虚地低下头,挪了挪身子,将自己藏在同僚的- yin -影里,他们可都是给王爷送过部落里的美人的,听说这位王妃十分小气又悍妒,不知道会不会记恨他们……·白春笙大概是昨晚没睡好,早上眼睛都睁不开了,被强行拖到衙门来,也只是昏昏欲睡地坐在一边,毫无参政的意思。
开玩笑,他那么那么努力才终于从一穷二白的野生小妖,变成了如今整片大陆一人之下的王妃,好好的颓废奢靡的生活不过,鬼才愿意劳心劳力地去参政呢,又不是刚上岸那会儿,那会儿是真没办法,队伍刚拉起来,军粮都凑不够,正处于创业的初级阶段,他这个老板娘也不得不卷起袖子上阵帮忙,可现在,他家猫爷手底下一大堆能人,粮食的耕种也推广出去了,也该到了他功成身退、享受奋斗成果的时候了。
“唔但是创办初级学校,尤其是鼓励部落女童上学这件事还是要做的……等回去再说吧”河蚌精昏昏欲睡地想着。
直到他听到了一个关键词——·“郇山城”·“启禀王爷,据我们安排在郇山城的探子回报,上月,郇山城那位大王召集了领地所有的部落主议事,还频繁调动人马,近海码头的商船盘查也严格了起来,臣等担心郇山城或有异动,请王爷早做打算”·“臣等也察觉到近日靠近郇山城的云上城外频繁发现郇山城的探子出没,只是为防打草惊蛇,不曾动过他们。”
“做得好让他们继续留下,不要惊动他们·”猫爷沉吟半晌,开口道,“先让郇山城的行商都撤回来,咱们的情报搜集得差不多了,打仗靠的是实力,本王不愿以无辜百姓的- xing -命换取情报。”
顿了顿,又开口道:“火速命人去南边,将商秋芦换回来,不必回竹城了,让他带着人直接北上·”·白春笙彻底醒了··连商秋芦这个底牌都发出去了,看来他家猫爷这回是想玩一把大的了。
说来也算是报应,当年皇帝那般对王鲲风这个亲生儿子,甚至于担心他们化形时狂化,还派了商秋芦去监视,甚至于可能都做好了决定,一旦化形失败,就让商秋芦立刻杀了他们。
·结果呢到头来,原本是埋伏在他家猫爷身边的一把暗杀的刺刀,最终变成了他们开疆拓土的暗部首领·原本他最不看好的儿子,最终却是走得最远的一个,不知道皇帝若是知道他家猫爷在海的这一边打下了这么大的一片江山,现在会不会后悔·他们到现在都不知道,皇帝早就已经被他最疼爱的儿子送入皇陵,入土为安了。
太子不得不这么做,他曾经答应过大哥和三郎,一定要保护好龚皇后,可是,龚皇后怀孕了,她拼死也要生下这个孩子,而父皇,是绝对不愿意看到一个拥有龚家血脉的皇子出生的。
更重要的是,他真的不想再等下去了·龚皇后有一句话说到了他的心窝里,凡人的寿命,终究是有限的,龚皇后已经这么大年纪了,如果失去肚子里的这个孩子,怕是这一辈子都别想再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了,而他,如果不能够成为这个天下真正的主人的话,也不知何时才能去找商秋芦。
他很害怕,等到父皇传位给他的时候,到那时,商秋芦可能早就寿终正寝、化为一捧黄土了……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可是他知道,他心里的野望,已经压制不住了,直到下手的那一刻,他才猛然发现,自己其实真的是父皇亲生的,亲手养大的孩子,所以,才会继承了父皇的心狠手辣和不择手段吗·白春笙不知道的是,就在他和王鲲风都进入到了紧张的战备状态的时候,远在大洋彼岸的新皇,已经命人建造了十几艘大型海船,招募了近海一些水- xing -好的海妖,准备出海寻找他们了。
不管天涯海角,他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有生之前,他一定要找到那个人,他要亲口问问他,当年在皇宫,他对他说的那些话,还作不作数·他还想告诉他,如今他已经是这个天下的主人,再没有人能肆无忌惮地伤害到他,再没有人能阻止他们在一起了·群臣对于新皇坚持不肯娶皇后已经非常不满了,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多嘴。
很多人都在猜测,怀有先皇遗腹子的龚太后和她背后的龚家,只是迫不得已才支持新皇登基的,实际上,万一龚太后生下的是一个血脉纯正的皇子,怕是这天下,又要换新主人了……··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大海另一边的风起云涌,白春笙他们并不知道,即便知道,他们如今也无暇他顾了。
因为,南边的蛮族,终于派出了使者,名为觐见王鲲风这个中原新领主,实际上,未尝没有试探他们实力的意思··和北方的大战一触即发,蛮族却在这个时候遣来使者,实在是挑了一个最坏的时间。
但是,使者已经在半路上了,总不能说我们家里正好有事,麻烦你们先回去,过段时间再来吧·箭在弦上,王鲲风要亲自去北方督战,接待蛮族使团的重任,就只能交给白春笙了。
毕竟,除了他之外,整个王府,就只有白春笙的身份足够接待蛮族使团了··第144章 ·“你放心好了, 竹城可是咱们的地盘, 要怕也是他们怕,我怕什么不过我得让人回新城请赫连叔叔过来, 有他压阵, 你总该安心了吧”看着自家猫爷坐立不安的样子, 白春笙又好气又好笑,忍不住出言安抚道。
“对不起,我带你出来, 本是想让你歇息几日的·”王鲲风有些沮丧,自从喜欢上自家河蚌开始, 他说的最多的好像就是对不起三个字, 一开始是连累他被卷入皇族的监视和控制, 后来是连累他成为皇帝控制自己的人质,到现在, 他以为远离了皇族的控制,终于可以让他家河蚌过上无忧无虑的自在生活了, 却还是要面临这样那样的烦扰。
如果早知道会是这样的话……他也绝不会放开这只河蚌或许他会寻一处无人的荒岛, 和他家河蚌隐居在荒岛上, 做一只自由自在的野猫也好。
可是, 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他们不可能带着自愿跟随他们的这将近十万的百姓一起撤离,这个世界上怕是也没有那么大的荒岛可以容纳这么多百姓的。
“算了吧有点事情做也好,省得我总是想着珒儿, 只可惜,现在这样,是不能让爹爹带着珒儿来竹城了·”白春笙确实有些想儿子了,可是,他到底分得清轻重缓急,现在最要紧的是安抚住蛮族那些使者,必要的话,他不介意使用一些震慑的手段,让蛮族的使者知道他们并不是随便那么好捏的软柿子。
只有一次镇住了他们,才能让他家猫爷后顾无忧地坐镇北方战场··王鲲风无奈,北方的形势已经越来越严峻,不断有边境的小股势力在试探- xing -进攻,似乎是想摸清楚他们的底细,看来那个郇山城的大王除了贪图享乐之外,也不是没有脑子的昏君,王鲲风从来就不是坐以待毙的- xing -子,他必须以最短的时间带着他养了好几年的精锐奔赴前线,布局整个北方战线。
白春笙送走他的猫,便火速召集了留守竹城的所有官员,集思广益,开始商量怎么招待蛮族使团的事情··住的地方好办,就安排在驿馆,竹城的驿馆是刚建好的,一个大院子里面套着许多大小不等的独立院落,好像一个个小别墅一样,以竹材搭建而成,整个院子的景观都是简约中藏着一些雅致,十分的小清新,而且,更重要的是,在一肚子坏水的白春笙的提议下,整个驿馆的景观多以微景观为主,几乎没有大型树木,站在城墙上就能看到整个驿馆内部,可以说是非常不利于那些蛮族在里面搞什么小动作了。
吃的东西,除了官方的宴请之外,他们打算直接拨付公费,让蛮族使者带来伺候的人自己去街上采买,反正驿馆每个小院子里面都有单独的厨房,各种调味料都是齐全的,自己做饭也非常方便,省的万一他们水土不服或者吃坏了肚子,到时候倒打一耙怀疑他们下毒就麻烦了。
至于和使团见面之后具体要谈些什么,这个就没办法预判了,他们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见招拆招了,实在不行,白春笙还有一招杀手锏:他没有办法决断的事情,就直接推辞说王爷不在家,等他家王爷回来之后,有了决定,再派遣使团去蛮族回复嘛~大家也可以礼尚往来,互相认认门。
蛮族对于“互相认门”这个习俗有些懵逼,也不太感兴趣,但是,对于王爷的去向却是非常感兴趣的,事实上他们进城之后才发现,前来迎接他们的竟然是王妃而不是王爷·虽然在南方蛮族,也有很多部落是女酋长统领,可他们听说这股新崛起的势力,最大的头领是大海另一边一个强大国度皇帝的儿子,难道那个国家的习俗是让王妃出来迎接贵客·白春笙自然察觉到了蛮族使团的狐疑,实际上,他也非常乐于满足他们的好奇心,慢悠悠状似无意地解释道:“诸位使者来的不巧,近日北方有些部落胆大妄为,竟敢骚扰我族边界,王爷已亲自帅军前去平定。
不过是些依附郇山城的小部落,哪里来的勇气竟敢挑衅我们王爷”·蛮族使团被他凉凉的毫不在意的语气说得菊花一紧,不由得想起了这位王爷的战绩:短短数年便横扫中原数百部落,收服近十万人口,势力已经隐隐超越了北方最大的势力郇山城,也难怪那边坐不住了,怕是那几个所谓骚扰边界的小部落,其实就是郇山城指使的吧·乍然得到了这样一个信息量极大的情报,蛮族使团也有些惊疑不定,为首的据说是蛮族大祭司的首徒,同时也是蛮族大领主的儿子,献上他们准备的礼物之后,食不知味地参加了白春笙为他们准备的欢迎晚宴,便借口说旅途劳顿,急匆匆告辞回驿馆歇息去了。
不提蛮族使团回去之后如何揣测防备,担心他们在杀鸡儆猴,对他们没有及时过来朝拜纳贡的行为表示警告,还担心王鲲风率领他战无不胜的军团灭了那几个部落之后,就要对他们下手了。
只说白春笙,打发走了蛮族使团之后,立刻关起门来,命人连夜召集了竹城的铁匠们过来,他这个猪脑子,竟然忘了还有外挂没做出来·绊马索啊被称为骑兵克星的绊马索啊他怎么就给忘了呢·蛮族使团可以慢慢收拾,但是,前线战事却是刻不容缓。
若是能拿出什么威力巨大的秘密武器,一举震慑前线敌军的话,那所谓的郇山城势力虽然强大,但其实根基并不算深厚,只不过是那大王借助姻亲和其他手段收拢的部落联盟罢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会为了不相干的人牺牲自己的,看似强大的部落联盟,其实在生死面前不堪一击,或许那大王的死忠势力会不惜一切跟随他,但是,那些不过是依附郇山城谋求生存的部落,一旦发现他们面对的是不可战胜的强敌,白春笙不相信,他们会有那么高尚的节- cao -,会为了这个同盟的盟主牺牲自己整个部落的- xing -命……·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虽然他不确定这个新式武器用上去之后,到底能吓退多少部落,但是,一团毛线,只要有几处松散打结,剩下的各种势力纠缠就够那位大王头疼的了。
若是能勾得郇山城内部其他领主想杀了那大王取而代之的话,白春笙简直是做梦都能笑醒了··只可恨他上辈子就一学渣,仗着自己家是拆迁户不差钱,学习也不用功,早在高二文理分科的时候就把从没及格过的化学知识还给老师了,根本记不住炸药的配比什么的,不过没关系,记不住配方,记住别的什么也凑合用。
担心猫爷在前线遇到什么危险,白春笙一面让人抓紧时间秘密打造一批绊马索,到时候若是那些北方的部落敢上骑兵的话,他就能让他们在战场上摔个大马趴一面却命人又找了一些留守竹城的半妖,这些半妖这么多年一直吃的是他们特供的岩盐,早就已经成功化形,虽然他们内部一直坚信这是毛大夫的“神药”的功效,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因为化形的成功,这批半妖对王鲲风夫夫的忠诚度绝对从以前的八十分瞬间拔高到了满分。
这些半妖各有神通,有的力大无比,有的擅长飞行,有的可深入地下挖洞,有的能潜入海底深处……白春笙将他们各自的特长,权当是特异功能一样,搭配着特制的武器装备,一个人就能发挥出成百上千人的效果,虽然持续- xing -不强,但对付那些土著,也足够一个大招将他们吓到懵逼胆寒了。
战场上就是这样,一旦怕了,这仗就打不下去了,军心都散了,还怎么打·蛮族使团在驿馆安顿下来之后,安静如鸡了两天,不知道是派人出去打探了什么消息,还是憋着大招呢,反正他们没有主动求见白春笙,白春笙就假装高冷地在衙门里忙自己的,对外只说这次王爷出征,定然要给那些不长眼的部落一个好看,整个衙门都在为前线作战的事情忙碌着,看在蛮族人眼里,这就是这位王妃在给他们下马威了……这就是脑补太多的病,得治啊·蛮族使团这两天在外面也没闲着,他们假装出门采买闲逛,着实打探了不少关于这位王爷和那位王妃的事情,远比他们从前听说的更加令人惊悚·听说这位王爷几年前奉皇帝之命,带了几十艘大海船,跨越了大半个海洋来到此处,手下的妖都非常厉害,能以一敌百,那个王妃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据说娘家乃是海上有名的大海商,和许多海妖都私交甚好,想到他们部落至今还在用童男童女供奉海妖,以祈求海妖的庇护……来之前还信心满满的领主之子,顿时冷汗都下来了,同时默默在心里狠狠诅咒了给自己置办礼物的大哥:觐见这样厉害的大人物,就准备了那么一点微薄的礼物,难怪那个王妃这几日都不曾召见他们,定然是生气了·第145章 ·第三天的时候, 蛮族使团再次求见传说中的“平海亲王王妃”。
献上了更多他们从竹城临时换取的珍贵礼物··这时候他们才从翻译口中得知了那个奇怪的“平海亲王”四个字的真正含义·原来, 那个征服了大海另一边整片大陆的皇帝,给儿子赐了“平海”这个封号, 就是希望儿子能够踏平大海的这一边·蛮族人知道了这个真相之后, 眼泪都差点流下来了……坑爹啊早知道这四个字代表的是这样可怕的含义, 他们早在商秋芦去南蛮部落行商的时候,就果断抱大腿了啊·听说那位商大人是这位王妃娘家很受宠的属下,当时若是他们不骄傲自大, 及时抱紧了这条大腿,说不定现在已经成为受王爷庇护的部落了·这两天他们在竹城这边, 除了打听王爷和王妃的事情之外, 还亲眼看到了这里一些部落的生活状况, 那些部落住着宽敞高大的屋子,吃着他们一年都难得吃到几次的麦饼, 麦饼里面还有竹鼠肉或者鱼肉,非常的鲜美, 穿的也不像他们都是兽皮, 而是一种看起来非常轻软的织物, 有的衣服上还有精致华贵的纹绣, 简直和仙人一样, 虽然他们没有见过仙人,但是,在他们的想象中,仙人应该就是过着这样的生活的·“原本他们也有机会过上仙人的生活的”蛮族使团的使者们面面相觑, 懊悔不已·错过了商秋芦,再不能错过尊贵的王妃殿下了·再次见到白春笙,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还是同一个人,明明还是最简单的青色衣衫,蛮族使者们却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喘,这种感觉,就像你上学快迟到,在门口撞倒了一个穿着简朴、看着平平无奇的老头,结果早上升旗的时候才发现人家是新上任的教导主任一样……他们连话都不会说了。
·白春笙笑了笑,没好意思告诉他们,他们探听到的所谓情报,其实都是他们安排的群众演员散布出去的,唉可惜这个时空没有围脖,不然他都想花钱买个热搜了,咳·在舆论上蹂躏了蛮族使团之后,看似和善的平海亲王妃还特别不要脸地开口就直奔主题:“几位远道而来,难道也是来归顺我朝的”·蛮族使者听到翻译说的话,差点喷出一口老血·他们是尊贵的神鸟后裔,岂能归顺这些海外妖族·“不是来归顺的难道也是来下战书的”白春笙见使者们踟蹰不肯接话,立刻装作大吃一惊的样子,惊呼出声,随着他一声惊呼,四周的将士们唰的一声拔出了佩刀,寒光闪闪,似乎只要王妃一声令下,他们就能砍掉这些无礼使者的脑袋。
使者们也唰的一声,冷汗都流下来了,也顾不上丢脸了,一叠声地抓着那翻译大喊:“误会这都是误会我们神鸟后裔千百年来与世无争,绝不会像北方那些部落一般对王爷不敬的”·翻译早就和他们家王妃对好了剧本,这会儿也戏精附体,从那使者手中大力抽出袖子,冷哼一声:“使者还是好生与王妃解释吧,王妃近日正因王爷外出征战心里不痛快,若是让王妃误以为诸位也是来向王爷下战书的,哼”·使团众人苦笑一声,看向他们中间真正能做主的族长之子——东彝。
东彝咬咬牙,弯腰朝着白春笙行了一个大礼:“王妃误会我族了,此番父亲命我等前来,实是仰慕皇朝威仪,特意前来朝拜的,绝无挑衅开战之意”·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白春笙挥手制止了侍卫们,侧着头仔细听着翻译的转述,从东彝的角度,恰好能看到他微微歪着头,形状优美的脖颈和下巴形成一个完美的弧度,白皙如玉的肌肤好像在发光,东彝心慌意乱地低下头,心头狂跳。
他想,他终于明白,那位实力强大的王爷为什么会拒绝那么多部落进献的美人了,这片大陆,只怕再找不到如王妃这般的仙人之姿了··白春笙听完了翻译的话,这才满意地笑了笑:“东彝公子既然代表贵部落前来朝拜,本妃也相信你们是带着诚意而来的,这样,我也不为难诸位,索- xing -王爷这些时日也不在,这些军政大事本妃也做不得主,不若诸位暂且先回去,与族中长老商量好了,到底是依附我朝,还是和城中这些部落一样,并入我朝国土,直接成为天朝子民”·“想来诸位也看到了,我朝富有四海,这些并入我朝的部落,过得可比他们从前好太多了,而且,我朝素来爱重人才,诸位可以去城中打听打听,如今无论是我朝的衙门还是军中,部落里的勇士们都是极受重用的,若是立下大功,王爷自会向朝廷替诸位请封,到时候有了名正言顺的爵位和封地,那可是世代子孙的福气”·白春笙笑了笑,并不再多说什么,只是让翻译告诉他们,接下来他们可以自行在城内走动,只是衙门和军备防务粮仓等机密之处不可涉足,一应食宿费用都由王府供给。
接下来,白春笙就故作忙碌地送客了,话都说到这个程度了,是战还是和,就看他们自己的了,说实话,要不是这些人都是土著,白春笙也不会把话说的这么直白,现在他已经把条件都摆出来了,相信只要这些蛮族还不想和他们开战,接下来起码一年之内,南边都会是相对太平的。
多亏了这个时空极度落后的交通,蛮族又没有他们那般大的商船,这一路翻山越岭的,据说足足走了两个多月才走到他们这里,这一来一回的,再加上回去之后高层之间的扯皮和博弈,没个一年半载的怕是根本不会有明确的回复。
而他需要给他家猫爷争取的,恰好是这么一段宝贵的和平时期··一年之后,北方的战事应该也有一个结果了,只要他们在北方战线占据了绝对优势,到时候不用他们多说一个字,蛮族也会迫不及待地臣服于他们。
毕竟,既然连北方最强大的势力都打趴下了,再掉转头,顺手收拾一个南方的蛮族,好像也不是什么难事·到底是主动臣服,获取强大王朝的庇护和各种好处,还是顽强抵抗,最后整个部落都变成战败的俘虏,沦为这个王朝的奴隶……这个问题还用得着考虑吗·以前白春笙总是出于惯- xing -思维,把他们的角色代入到后世那种侵略军的角色,并且时不时的就担心那些本地土著会维护自己部落的尊严和传承和他们拼死一战……实际上,这种情况几乎一次都没有出现过。
这里的部落土著们,连自己的文字都没有,更别提什么民族荣誉感了,他们朴素的观念里,谁能给他们带来衣食无忧的生活,谁就能成为他们的领主·这也是几个城池发展起来之后,越到后来主动投奔他们的部落越多的主要原因了,大家都看到了向这个强大势力投诚后所获得的好处,坚固到不可思议的巍峨城墙,宽敞明亮的屋子,各种可以救命的药物,还有仿佛怎么都吃不完的粮食……没饿过肚子的人,可能永远无法体会这种感觉,只要有人能给自己和自己的家人吃饱肚子,别说只是归顺了,就是让他做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逼急了也不是不可能的。
只不过,王鲲风这个新领主,远比他们想象的要更加仁慈,那高得需要仰望的巨大海船,只要一次出海,便能捕捞到足够全城人吃好几个月的渔获,还有那些据说从海的那一边带过来的粮食种子,只需要用心照料,便能收获比他们在野外采摘多出数十倍的粮食。
这些他们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只要他们去官府办了户籍册子,就能按照季节凭借户籍册子以比市场价低一半的价格买到··土著也是有亲戚的,一传十十传百,越来越多在丛林里过不下去的部落走出幽深- yin -暗的丛林,脱下简陋的树皮裙,穿上了柔软的棉布衣衫,吃上了热乎乎的肉麦饼,有些东西,拿起来,便再难放下了·白春笙相信,只要让蛮族的人过惯了他们这样的生活,不需多久,只要一个月,等到他们再回到自己的部落,强烈的落差感,就能让使团这帮人成为他们的自来水,他连买水军的银子都省了。
至于会不会有顽固分子坚决不肯融入他们呵呵白春笙表示,他还有个大招没放出去呢,到时候他就召集大批匠人过去,谁愿意去官府办理户籍成为新朝的子民,他就给这些人盖房子,给他们最好的粮食种苗,价格低廉的海盐、腌鱼、各种肉食,只要能在他们中间扶持出几个“样板户“,不信周围其他人不眼红·当然了,再不行的话,他就关门放猫·他们家的猫,脾气可都不算好,到时候打上门去,那可就怪不得他了。
第146章 ·蛮族使团足足在竹城住了一个多月, 一开始他们确实只是想看看那些归顺后的部落到底过得怎么样, 后来……住着住着就舍不得走了··对于这些生活在南方蛮荒之地的蛮族人来说,竹城之于他们, 就相当于后世的国际大都市, 这里的一切都是新奇的, 无论是城外大片的一眼看不到头的农田,还是那些被圈养在大片坡地草场上的牲畜,甚至于能自动抽水还能顺带着磨粗麦的水车, 蛮族人都能蹲在那里看好几天不带眨眼的。
在他们看来,这种神奇的东西, 在他们没有归附之前, 自然是不可能让他们知道是怎么做出来的, 所以,他们决定蹲在那里仔细观察, 试图山寨回去·然而,水车的内部构造非常复杂, 单凭肉眼看, 又不是专业木匠, 不知道这其中的运作原理, 自然是怎么都看不明白的。
再然后, 蛮族使团就有幸目睹了白家铺子从海边运送大批海货进城的壮观场景,足有成年人那么高的海鱼,各种他们叫不出名字的鱼干海货,车队一眼望不到头, 前面都进了铺子了,后面的牛车还堵在城门口·每天睁开眼看到的都是各种新奇的物事,再加上驿馆里真的很舒服,每天晚上都能洗热水澡,洗澡水里竟然还放了香喷喷的花瓣,洗完澡之后,点着明亮的油灯,还能吃到热乎乎的夜宵,蛮族使者们一开始还沉迷与驿馆的美食不可自拔,等到某天在外面酒楼吃了一顿之后,知道竹城一日三餐都有数不尽的美食可以品尝,驿馆的食物就再也没办法吸引他们了。
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直到一个多月之后的一个傍晚,晚霞满天,城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喧嚣,一队快马疾驰而过,马上的士兵一边跑一边大喊:“前线大捷王爷大败郇山城前锋军团,虏敌七千”·七千·蛮族使团震惊了·他们整个部落,居住在祖地的常住民也不过只有三千多,其他都散落在各处,只是每年大祭的时候,各个小部落的首领才会过来一起参加祭祀。
可是现在,人家不过区区一仗,就俘虏了七千人·其实,这段时间在竹城待了这么久,对于使团领头的东彝来说,最让他心动的就是这里的户籍管理制度,作为被部落重点培育的未来接班人之一,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作为一个领主,掌握部落到底有多少人口的重要- xing -。
从前他们从来不曾想到过这个问题,只是笼统地知道他们那里附近有多少部落和他们是一个祖宗的,根本不曾想过要计算一下他们部落到底有多少人··可是,在竹城生活的这段时间,东彝亲眼看到户籍管理对于一个部落的凝聚力,那些有本城户籍的,对于他们这种外来的,总是不自觉地就有一种优越感,因为他们是本城户口,每个月不但可以半价从官办作坊买到诸如各种杂粮、油盐酱醋、海货鱼肉等等生活用品,家里但凡有婴儿出生的,这小婴儿成年之前,每个月都可以从官府领取一份足够养育这孩子不至于饿肚子的食物,生病了也可以去医馆看诊,这个城市几乎没有听说谁家的幼童因为挨饿或者生病夭折的,而这些,都是因为有户籍的缘故。
东彝已经厚着脸皮通过驿馆找到了本地的衙门,打听清楚了本地户籍的管理方法,并且决定回去就在自己的部落展开一次人口普查,最起码应该知道自己部落到底有多少人,至于户籍登记……东彝苦笑一声,这个就别想了,他们部落,迄今为止连属于自己的文字都没有呢。
说到文字,更加让东彝吃惊的是,这里的百姓,只要是有本城户籍的,家里未成年的子女,都可以去官办的学堂念书识字,官府不但不要钱,还会免费提供一顿午饭,这简直是不可思议·要知道,在他们部落,不是谁都有资格学习部落传承的,第一选择当然是大祭司和族长的直系血脉,其次便是部落里天赋异禀的孩子了,不过那个非常少见,可是在这里,只要有户籍,谁家的孩子都能学习到那些看起来非常有用的文字。
东彝在竹城这一个多月,心里又是激动又是沮丧,激动的是只要他们也能归附到这位王爷手下,也能和这些人一样过上现在这般的生活,沮丧的是,他离开故乡这么久了,竟然一点也不想回去……·部落里这个季节蚊虫非常多,东彝有点舍不得这里熏蚊虫的香料和那个编织细密的蚊帐,他已经决定了,无论多么艰难,这次回去,一定要说服父亲和大祭司亲自来竹城看看·他相信,只要父亲和大祭司看到了这里的一切,一定会答应归附这个强大的王朝的·前线大捷,白春笙高兴得一夜都不曾闭眼,睡不着,索- xing -爬起来,先是亲笔给自家猫爷写了一封回信,告诉他家里一切都好,他已经震慑住了那帮南蛮使团的人,让他安心在前面把那帮不长眼的给一次打服气了,敢不听话的直接恁死·最后,大约是觉得前面那些话太过凶残,想了想,他又写了半张纸的,重点就是自己很想念他,但是国事为重,希望他早日凯旋归来,和家人团聚,又告诉他白珒已经学会说话了,只是说得还不太顺溜,等他送走蛮族使团之后,便请爹爹们带着白珒一起来竹城,到时候他凯旋归来的时候,全家便能在竹城团聚了。
这封信发出去的时候,他们谁也没想到,这一场仗,竟一打就是整整三年去而复返的蛮族人都等不及了,没等到王鲲风这个王爷凯旋归来,便与白春笙这个王妃谈好了归附的条件,白春笙借助书信往来拿到了自家猫爷的大印许可,代他答应了蛮族的归顺,并且一口气在南边划出了五个郡三十多个县,各个郡县的官员也是他们的人和蛮族的人交叉着安排的,这下子连蛮族最顽固的长老都无话可说了。
他们一直以为这些海外来的妖族肯定会压榨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他们蛮族之人竟然也能做官那个传说中强大的王朝,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强大到无法想象,自己的子孙后代,能在这样的王朝里做官,长老们都非常满意。
即便不满意,他们现在也不敢多说什么了,甚至于能赶在王鲲风彻底扫平这片大陆之前归附过来,南蛮部落的人都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幸运了·因为,就在东彝终于说服了自己的父亲和大祭司亲自来竹城看一看没多久,北方再次传来捷报,王鲲风率领的大军攻破郇山城,无数曾经依附郇山城那位大王的部落宣布归顺王鲲风,诛灭首恶之后,王鲲风麾下大军一度达到了令人闻风丧胆的十万·尽管大家都知道这十万可能是注水了,但就算没有十万的整数,六七万还是有的,这么庞大的一支军队,训练有素,粮草充足,主帅智商又始终在线,所有人都毫不怀疑,接下来王鲲风的目标便是横扫整片大陆了。
·蛮族人险而又险地挂着车尾搭上了归附平海亲王的末班车,哪怕是个站票呢,也足够他们全族人庆幸的了,差一点啊,就做了战俘·战俘可没有平民那么舒坦。
王鲲风之所以没有回来,是因为他在郇山城以北发现了大片水草丰美的草场,反正大军都已经打到那里了,郇山城原先那个大王又储存了足够多的粮草,干脆再往前打一打,给新朝增加一处可供放牧牛羊、畜牧战马的草场也是极好的。
对于自家猫爷沉迷于圈地运动无法自拔的行为,白春笙也有些无语,不过,他却是宁可三年见不到猫爷,也举双手赞成他赶紧去把那一大片草原给打下来的·不然要是让那些居住在草原上的零散部落继续繁衍下去,万一变得像他上辈子历史上那些游牧民族那么难缠的话,他这不是给自己儿子养了个强敌吗·他和猫爷现在这么辛苦地打江山,就是为了让他的儿子,也有可能是儿子们,今后可以舒舒服服地做一个拆二代,呸是皇二代的,可不是让他们为了什么统一天下的霸业累死累活的。
别说儿子们了,就是他家猫爷,等到立国之后,儿子长大了,他也是希望猫爷能早日退位,跟着他找个地方混吃等死的……做王妃就已经这么累了,做皇后怕是药丸·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想到猫爷,白春笙赶紧将回来送信的又喊了进来,仔细问了问如今北方的气候,得知果然比这边更加寒冷之后,立刻调动了全府的针线娘子,给猫爷赶制了好几身暖和厚实的大毛衣裳,又让白家作坊暂时缩减对外供货,先将那些辣酱多调一些运送到前线去,天气寒冷的时候,再没有什么比一口辣酱更能安抚冰冻的灵魂了。
想了想,白春笙用力一拍桌子:特么的他怎么把火锅调料给忘了·第147章 ·要在没有真空包装和消毒设备的条件下做出可供长途运输的便携式火锅底料, 唯一能做到的, 就是在天气寒冷的环境下。
为了自家猫爷能吃到热腾腾的的战地火锅,白春笙十分土豪地动用了王府所有的牛车, 将准备好的熬制火锅底料的原材料, 拉到了距离竹城几十里地的一处深山里, 这座山上有一处天然冰洞,里面的寒冰只有在一年中最炎热的季节才会融化,像现在这样的季节, 冰洞里已经重新结冰,里面温度起码也有零下十几度。
白春笙带了两个作坊里的大师傅和十几个学徒过来, 现场架起大锅, 先将洗干净备好的野牛大骨汆水后放入大锅里熬煮慢炖, 这些大骨头上面的牛肉都被削掉一层,还留了一层和许多筋骨, 这样熬出来的牛骨汤才足够浓稠,可以作为便携式火锅底料的天然凝固剂。
趁着熬牛骨汤的功夫, 大师傅们在白春笙的指挥下, 热油锅, 将备好的各种口味的酱料、干辣椒末、蒜末、姜末等各种调味料的米分末依次投入进去, 炒的时候味道辛辣刺鼻, 闻着却非常香,勾得跟着来保护的侍卫和侍从们都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你们都杵在这里做什么分几个人去,看看附近能不能打到什么猎物,再抓些鲜鱼回来, 你们两个去挖些冬笋,午间怕是回不去了,索- xing -就在这里,我请大伙儿吃火锅”白春笙大手一挥给他们分了工。
这里漫山遍野都是竹林和丛生的杂树,虽然季节不太对,但怎么说呢,跟着他和猫爷的侍卫们,因为跟了两个吃货主子,对于在不同的季节寻找不同的食材可谓是经验非常的丰富了,没一会儿就扛着一只半大的野猪,外加一条吃饱喝足提前进入冬眠的黑斑网纹蟒回来了,那黑斑网纹蟒足有四五米长,没有毒- xing -,喜欢生活在竹林里,以吞食竹鼠为生,肉质细嫩,拿来做烧烤可惜了,不过,拿来涮锅子却是正合适。
侍卫们知道他有些怕蛇,只是让他看了一眼,便将那条倒霉的黑斑网纹蟒拿到河边处理去了,等到再回来的时候,带回来的就是足有一百多斤的蛇肉,外加一张完整的蛇皮了。
“蛇皮你们拿去吧,来两个刀工好的,帮我把这蛇肉切成薄片·”白春笙满意地将蛇肉交给下属处理,黑斑网纹蟒的蛇皮却是让他们几个分了,这玩意儿晒干之后,拿火烧了,捣碎成米分末保存起来,受伤的时候敷在伤口上可以消炎止血,对于他们这样经常需要舞刀弄枪的人是很有用处的。
抓来的野猪不大不小,肉质不算老,应该是春天刚生的,拿来涮肉虽然不如羊肉嫩,但是这荒郊野外的,能有这样的肉吃就算不错了··那边,两个大师傅已经开始熬火锅底料了,炒好的底料里加入浓稠的牛骨汤,一边熬煮一边用力搅拌,直到锅里的汤汁变得黏稠,拿一根树枝插上去不会倒下就可以了。
看着火锅底料差不多可以了,白春笙让人去砍了几根粗大的毛竹,砍下竹节,对半剖开,将熬好的火锅底料慢慢盛到竹节里,不要盛满,留一些空隙,然后一节一节地送到冰洞里,等到竹节里的火锅底料凝固之后,将剖开的两半竹节重新合起来,拿细麻绳捆紧了,吃的时候解开麻绳,将里面的火锅底料倒出来,放入煮沸的开水里,融化之后,就是一锅马上可以涮菜的火锅汤底了。
这样做出来的汤底,自然没有现熬出来的好吃,但是,出门在外,也只能将就着了,听说北边入冬早,现在这个时节已经是大雪封山了,这也是猫爷坚持要趁着现在这个季节出征的主要原因。
冰天雪地固然艰苦,但是,北边的草原在暖季荒草足有一人高,随便在哪个草场里藏几十个人,从外面完全看不出来,多亏了他攻下郇山城之后,本地投诚的土著里有人想讨好他这个新主人,这才把北方草场的情报献了上来,听说那里只有冬天万物凋零的时候才能一望无际,猫爷这才下定决心,哪怕是吃点苦头,也要趁机把这块地盘给打瓷实了。
郇山城的土著领主们原本都是抱着看笑话的心里看着猫爷率领大军进入草原的,他们和草原那帮野蛮人比邻了数百年,都不敢贸然深入草原,这位亲王怕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吧,竟然真的以为冰天雪地的进入草原围剿收拢那些势力会比暖季更轻松·别逗了,光是后勤补给和粮草就能逼死他·然而,打脸来得太快,土著们表示这不科学·眼睁睁地看着白家的“空中运输大队”携带大批军用物资升空奔往草原的时候,本地土著领主们无语半晌,回过神来之后,冷汗却唰的一下就下来了。
#万万没想到啊#·这个狡猾的海外妖族,竟然还留着这么一支杀手锏·所以说这位亲王一支将这支“空军” 捏在手里,连攻城的时候都不曾动用,难道是还不放心他们,担心他们会趁着他不在做什么手脚·简直是只心机喵·天地良心土著们这真的是误会猫爷了,这支突然出现的“空军运输大队”,还真不是他的,咳是他媳妇娘家赞助的。
白家这些年在海上的生意越做越大,远洋船队也越来越多,船队往来海上做买卖,遇到有什么需要主人家决断的事情,就需要特殊的渠道送信回来了·一开始他们雇佣海里的海妖帮忙送信,但是经常容易打- shi -信件,后来白家便出了大本钱,直接招募了一批能长距离飞行的海鹰替他们送信,这些海鹰都是一个家族的,家族里幸运地出现了几只可以化形的妖,白家便与这几个海鹰妖禽做交易,雇佣他们负责远距离的信件传递,有时候也会送一些货物。
这些海鹰单个载重可达百斤左右,实在是海上行商的神助攻·这次听说猫爷要率军深入草原,担心饿着女婿,当然了更主要的是担心饿着女婿儿子心疼,白家夫夫花了大价钱,请这帮海鹰帮忙负责猫爷出征草原期间的军粮运输,别看草原那么大,海鹰们从郇山城出发,飞一个来回也不过半个时辰,冬季草原上百草凋零,四处白茫茫一片,飞在天上很容易就能找到猫爷他们的踪迹,倒也不算什么难事。
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花了两天时间做好了一大批便携式火锅调料,试吃了之后,发现味道还不错,白春笙便命人连同自己的回信,一并让人送到郇山城,再从那里通过海鹰们送到草原深处,没过几天,冻得差点脱毛的猫爷,终于吃到了热腾腾暖呼呼的涮锅子,简直感动得眼泪都快流下来了:还是媳妇儿心疼我·郇山城的土著们始终不肯相信,那个外来的妖族能征服那些几百年都不曾和他们来往过的草原蛮族,可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第二年暖季,王鲲风率军凯旋,不仅带回了大批草原上的牲畜,还带回了一千多户约莫三千人的草原牧民们·这些蛮子怎么舍得离开草原土著们面面相觑。
废话搁你,饿得半死的时候,突然有人跟你说,我给你份工作,只要每年帮我们放牧牛羊,就能拿到足够养活全家人的粮食和盐巴,还有工钱,还能吃到肉和海鱼,你干不干·草原上不能种植粮食,这些蛮族每到冬季都饿得皮包骨,又畏惧郇山城的强大不敢过来抢夺粮食,好不容易遇到了深入草原的猫爷,发现自己依旧打不过,便顺势投降,成为了猫爷的新子民,不过,他们会在之后按照营地的划分,被分派到不同的草场,为猫爷放牧牛羊战马,换取朝廷的报酬和粮食。
草原蛮族们不知道什么叫朝廷,但是,听说朝廷有几百支军队,每一支军队的将士数量都比猫爷带过去的还要多,武器装备精良,分分钟能踏平草原……蛮子们菊花一紧,瞬间便安静如鸡了。
特别的识时务·这倒不是说草原上的原住民们就这么的容易轻信他们,只是……当你亲眼看到翅膀伸展开足有一人多长的巨大海鹰,遮天蔽日地降落在草原的茫茫雪地上,那一刻,土著们发誓他们真的看到了天神的使者降临草原·再没有错了·平海亲王就是天神的使者就是来拯救他们逃离饥饿与寒冷的神使·如果说海鹰“空中运输大队”起到的是一个武力震慑作用的话,那么,猫爷随后拿出来的便携式火锅调料,则让土著们彻底拜倒在魔鬼椒的红纱裙下。
虽然这种食物吃的时候嘴巴里火辣辣的,吃完之后从肠胃到菊花都火辣辣的,可是,真的非常非常的御寒啊吃完一口,感觉整个人都热得要冒烟了,厚厚的毛皮大衣都穿不住了·这是天神赐予他们的食物·淳朴的草原牧民们,就这样被火锅底料勾搭了出来……·第148章 ·这一年, 洁白的槐花挂满枝头的季节, 离家出征三年多的平海亲王,终于率领他横扫整片大陆、战无不胜的海鹰军团凯旋归来·说起“海鹰军团”这个有点热血漫画风的名字, 平海亲王本喵也觉得很无奈, 一开始真的只是两位岳父大人心疼他, 担心他出征在外吃不到什么好东西,隔三差五的就让那帮海鹰给自己送点儿家乡的美食,又或者是他家河蚌的亲笔信什么的。
一来二去, 整片大陆上的人都知道,这位实力强悍的亲王, 不但有一支战无不胜的陆上军团, 甚至还有天上的海鹰助阵, 套用草原上的土著们对过往路人安利的话来说就是:亲王殿下乃是上神的使者,不然为什么连天上的海鹰都听从他的调遣呢·这片大陆的人们, 对于科学没有什么概念,但是, 对于神明和上天却是绝对敬畏的, 猫爷自从有了这层迷信光环, 率军出征那简直就是无往不利, 偶然遇到穷凶极恶负隅顽抗的恶势力, 被他镇压之后,附近的部落又会跑出来刷热搜充当亲王殿下的自来水,言之凿凿说那帮恶人竟连神的使者都敢无礼,果然遭到神的惩罚了吧·再看看他们, 听从神的旨意,早早地归顺在神使的身边,现在有吃有穿,连家里吃的盐巴都不用花钱买,只要去官府办了户籍册子,成年人每个月都有两斤盐巴可以领,孩童一斤,足够家里人吃了,从前他们在草原深处放牧狩猎的时候,经常断盐,不吃盐就没有力气,就没办法捕猎,就更加没钱买盐,简直就是恶- xing -循环,相比之下,在神使身边求包养的日子,简直不要太幸福·听说神使居住的大城里,那里的子民每天都有肉吃,还有海中捕猎的大鱼可以吃,也不知道他们有生之年,能不能去那些大城看一眼。
大约也是抱着这个念头,王鲲风宣布征兵之后,竟然有许多当地部落里的勇士们踊跃报名,这才有了他们凯旋归来的时候,所带的将士足足是去的时候的两倍的盛况··白春笙早在两日前就接到了他们即将归来的消息,此刻,正带着竹城和附近几个城池的官员,手里牵着白珒,望穿秋水地站在城门口,远远地看到一队仪仗,一个熟悉的身影骑在马背上,三年不见,他的猫好像更有威仪了。
“恭迎亲王凯旋归来”城门口,呼啦啦跪下去一堆,众人心里都激动不已,他们知道,平定整片大陆之后,下一步定然就是立国了,他们作为第一批跟着亲王殿下打江山的功臣,封妻荫子,指日可待·“我回来了”千言万语,只汇聚成这短短四个字,猫爷跳下马背,紧紧抱住了他的河蚌。
因为海拔问题被自家亲爹挤了一个趔趄的白珒:“……”·城门口人山人海的,夫夫俩只能用力抱了一下,便立刻放开了彼此,心里都有些意犹未尽,恨不得从今往后时时刻刻黏在一起,到底还是顾忌到今天乃是大军凯旋的大日子,接下来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大宴群臣和有功的将领们,论功行赏,安置新军,乃至于众人期盼已久的立国……·可怜的猫爷,憋了三年,憋得脸都青了,好容易和自己的河蚌团聚了,立刻就被激动的官员们簇拥着进城去了。
白珒:“……”呵呵还是离家出走,去海上找商叔叔吧,感觉商叔叔更像是亲爹的样子呢··这些年王鲲风四处征战,商秋芦明面上却依然作为白家掌管海上买卖的大管事,常年带着人在这片大陆上东奔西跑,一边做买卖,一边顺手给王鲲风搜集各处的情报,拿两份工资拿得非常心安理得,甚至于还发挥了他擅长谋算人心的特长,替王鲲风招揽了不少散落在各处的势力,也顺带着给自己积攒了一笔不小的身家。
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商秋芦在这里没有别的亲人,唯一觉得亲近的就只有白春笙了,只可惜那只猫醋劲儿大,他不敢经常去寻白春笙,退而求其次,就只能时不时的去看看白珒了,白珒化形之后,虽然还是个小正太的模样,但五官长得却和他亲爹白春笙十分相似,商秋芦看着他,想到再过十几年这孩子长大之后,说不定就和曾经在鱼街时候的白春笙一模一样了,一颗心都软成了一滩水,恨不得把能得到的最好的东西都塞给他。
小孩子对于人的真情假意直觉是非常敏锐的,白珒很快就把商秋芦纳入了自己的亲人范围,甚至因为经常见面的缘故,比对他自己的亲爹王鲲风还要亲近··其实他是记得王鲲风的,因为白春笙在卧室里藏了许多王鲲风的画像,没事就拿出来指着画像跟他说那是他的父亲,生怕他因为长时间没见王鲲风把他给忘了。
可是,知道归知道,到底不如时常见面,对他关心呵护如亲子的商秋芦亲近··王鲲风直到走出去一段距离,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刚才竟然忘了好好看看他儿子,实在是见到他家河蚌太激动了,把儿子给忘了这会儿回头一看,儿子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商秋芦身边,商秋芦蹲下来抱起他,十分熟练地从袖中摸出一方帕子,替白珒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白珒也有样学样,从袖中摸出帕子给他擦了擦额头,亲昵的简直就像亲生父子一样。
王鲲风:“……”呵呵·簇拥在猫爷身边的郡县官员们,突然就感觉菊花一紧,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再一看自家主子的脸色,不知道怎么的突然- yin -沉了起来,众人一时间都有些无措,今日乃是大捷归来的好日子,怎么王爷看着像是不太高兴的样子·好在王鲲风也只是不高兴了一会儿,想到自己刚才只顾着媳妇儿,连儿子都忘了看一眼,顿时又有些心虚,也顾不上吃商秋芦的醋了,那家伙就是老天爷生来专门气自己的,还是先想想怎么哄好儿子吧,这次倒是带了些漂亮的小马驹子回来,也不知道儿子喜不喜欢。
不过,老天爷是注定不让他做个好父亲了··庆功宴之后,整个王府瞬间进入了快速运转程序,到了这时候,就算是王鲲风不想,手底下那些人也绝不会放弃这立国的绝佳时机了,趁着他们王爷挟战胜之功,威加四海,蛮夷归顺,正是王爷在民间和军中的威望最高的时候,这时候要是不立国,下一次就再难找到这样的机会了。
王鲲风他们原本是想等平定天下之后,再找个由头和朝廷切割开来,顺理成章地独立出来,不过,现在看来,当初是他们把这件事想复杂了··说句不好听的,这片大陆连正经的官制都没有呢,也分不清什么朝廷和封地的差别,在土著们看来,谁打下来的地盘就是谁的,哪怕是自己老子呢,若是随意侵占儿子打下的地盘,也是要被人不耻的,简单来说,这是一个信奉绝对实力的地方。
甚至于已经有一些和下面官员混熟了的本地官员将士,暗搓搓地怂恿着他们劝说王鲲风干脆自己做大领主算了,不要管什么朝廷了··人都是有私心的,王鲲风对他们越好,他们就越担心万一那个所谓的朝廷换了个严苛冷血的领主过来,那他们不是还要回到从前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苦日子·过惯了现在这样的好日子,土著们比任何人都期盼王鲲风能永远做他们的领主。
听说妖族的寿命都很长,一想到今后他们的儿子、孙子、曾孙子都能生活在王鲲风的庇护之下,土著们简直恨不得立刻强迫王鲲风黄袍加身,当然了,他们并不知道做下属的还能强迫上司黄袍加身,如果知道的话,当时在城门口怕是就有人跪下高呼万岁了。
身处历史的洪流中,有些事情早已不是王鲲风自己能控制的了,手底下那些人连龙袍都替他准备好了,现在唯一需要他回来定夺的,就是国都定在哪里了··竹城的官员当然是希望王鲲风能将新朝的国都定在竹城,这里毕竟是他们的大本营,若是能成为国都,他们这些本地官员在仕途上就比别人高出一截来,就像后世,首都的地方官肯定比同级别的地方官更加受到重视一样。
其他城池的官员刚巧也是这么想的,一个两个的都排队等在王爷书房门口,连饭都不吃了,饿了有属下送的干粮啃两口,关系到他们未来的仕途光明,吃什么吃必须等到王爷亲自接见自己,他们好向王爷陈述国都定在自己所在城池的必要- xing -·被一大堆官员堵在书房里,猫爷焦躁得都快炸毛了。
最后,还是他家河蚌拯救了他··“我觉得咱们还是定都蕉城吧”·“蕉城”·“蕉城位处中原,更妙的是恰好有一条大江流过,直通大海,定都那里,即便今后海鹰运输队解散了,咱们靠着江边,也照样能吃到海边的鲜鱼啊,难道你不想吃鱼”·想想想·猫爷拿起朱笔,便在名不见经传的蕉城上面,圈了一个大大的红圈。
第149章 ·蕉城位于竹城往东北约八百里地, 吃货白春笙对那个城池印象深刻, 主要是因为那里的土著和其他地方的土著比起来,简直就是不一样的烟火他在他们身上, 闻到了熟悉的、独属于资深吃货的味道。
那是同类的味道啊·蕉城的原住民爱吃、会吃, 这一点, 从这个城池和下属的各个部落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
那里的土著们世代以蕉实为食,这个蕉可不是香蕉,而是一种长得好像芭蕉树的树木, 这种树是土著们从野外移栽驯养的,每年可以开花结果两次, 结出来的果子一串能有数百个小果子, 果子一开始是深绿色的, 一个月后会变成明黄色,土著们将这果子采摘下来, 取出里面成熟的黑籽,晒干后碾磨成末保存起来, 吃的时候拿水和面一样和成糊糊, 摊在石锅上, 卷上各种兽肉和野菜之类的, 第一次吃到这种好像卷饼一样的吃食的时候, 白春笙差点以为自己遇到了另外一个穿越老乡。
·后来才知道,是他土包子了,人家虽然是土著,但是也有一颗追求美食的心, 看各个部落的名字就知道了,蕉城、肉部落、鱼部落、山鼠部落、野猪部落……·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一听就是吃货们才会起的部落名。
蕉城的领主是自己带着手底下所有的部落小领主过来主动求包养,咳,是请求归入尊贵强大的王爷手下的,并且,他们强烈请求王妃能够让他们蕉城也种植魔鬼椒,甚至还可以在蕉城开办新的作坊,因为,白家作坊的酱料实在是太美味了而他们距离竹城又太远,小小一竹筒酱料,长途运输到蕉城去,哪怕是大领主也舍不得每天都吃。
每天惦记着美味的酱料,蕉城的大领主简直是食不知味,也不知道是被谁启发的,竟然主动带着人来投靠了,心想等到他们部落也变成王爷的附庸,那开办新的酱料作坊,造福一方百姓(吃货)不就顺理成章了吗·对于蕉城领主画风清奇的脑洞,白春笙也是服气的,不过,吃货和吃货总是惺惺相惜的,白王妃痛快地答应了可以给他们提供魔鬼椒的种子,并且等到培养出了新的做酱大师傅,将来也一定会在蕉城开办白家作坊分厂的。
作为一个沉迷美食的领主,蕉城城主常烤肉,没错,此人在办理户籍的时候,坚持要求给自己取名叫做常烤肉,因为烤肉是整个蕉城没人不喜欢的食物,对于领主借着第一个办理户籍的便利,抢先注册了“烤肉”这个风靡部落的名字,其他土著们都敢怒不敢言,他们也想叫烤肉来着,这名字一听就是一个有口福的人啊……·常烤肉从来没想过自己世代居住的这个地方会被选为新朝的国都,实际上,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在蕉城建造一个这片大陆最大的酱料作坊,作为一个执着的吃货,自从归附到猫爷手下后,常烤肉每年都会亲自带着部落里的勇士们来竹城,用他们那里的特产换取竹城花样繁多的各种酱料、酱菜、腌腊吃食等等,蹲在作坊门口,眼巴巴地看着大师傅们的眼神,简直就像怀春少年在等待他心爱的女子……大师傅们什么时候才愿意跟他回蕉城啊,他必以上宾之礼待之·只可惜,大师傅还没有盼到,哐当一声砸下来一声惊雷:蕉城被王爷定位新朝国都啦·常烤肉:“……”那我的酱料作坊怎么办开作坊的地方我都选好了呜呜呜~·顶着其他城主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常烤肉做贼似得趁着王爷不在的时候求见了白春笙,问题只有一个:国都建在他们蕉城,那原先王妃答应给他们建造的酱料作坊怎么办还作数吗·白春笙简直被他问得哭笑不得:“你说呢我与王爷,还有我娘家人今后都会搬迁到国都去,未来国都会成为整片大陆人口最多、最繁华的的城池,那里的酱菜作坊也会是全国最大的”·“那下官就放心了”常烤肉讨好地笑了笑,他就知道,王妃是不会骗他的,说要在蕉城建造新作坊,就一定会说到做到的吃货的友谊,就是这么的牢不可破啊·“不过,既然是定为国都,今后蕉城是肯定会改名的,堂堂一国国都,叫蕉城像什么样子”白春笙高贵冷艳地表示,虽然他是个吃货,但是,他也是一个有国家荣誉感的吃货。
“全凭王爷与王妃定夺”常烤肉只要是能每天吃到加了白家烤肉酱的烤肉,才不在乎蕉城会不会改名呢,改了名也照样是他们住的地方。
“好了,你就安心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吧,定都之后,蕉城定然是要改建城池的,怕是王爷还会召见你·”看了看常烤肉厚厚的双下巴,白春笙默默在心里给他点了一排蜡,兴建国都,一听就是劳心劳力的苦差事,国都建成之后,这位城主怕是要成功减肥了。
经过一系列的争论扯皮,最终,蕉城改名永安城,以三郎为主理官,陆盏、白箜、常烤肉等为副理官,共同筹建新国都··三郎因为要陪伴龚夫人的缘故,一直没有上前线,也不曾有一丝战功,即便以王鲲风亲弟弟的名义分封王爵,封地也不可能太大,王鲲风素来护短,干脆让三郎挂名负责这次新国都的兴建,营造国都那可是能载入史册的大事,有了这个大功劳,王鲲风自然是能名真言顺地给自家弟弟捞好处了。
除了三郎之外,小舅子白箜也被他趁机塞进去捞功去了,白家在这些年的征战里着实出力良多,猫爷琢磨着,两位岳父大人自然是要封爵的,小舅子也不能疏忽了,干脆趁机给塞进去营造国都,到时候也可以给小舅子分些好处,比如说封个侯爵什么的。
至于陆盏和常烤肉,一项大工程总要安排几个出苦力干活的,猫爷毫不客气地让他俩顶上了,陆盏是他看中了,要在永安郡守的位置上锻炼几年,今后作为下一任储相的,地位等同于首都的市委书记。
常烤肉因为是国都原来的领主,也不要撇开,正好他熟悉当地情况,也丢进去帮忙,事成之后赏个爵位,权当是给他这个领主的补偿了··两年后,巍峨雄伟的永安城宣告建成,整座城池占地面积约三十平方公里,最中央的位置是皇城,外围是皇亲国戚和权贵们居住的内城,再往外是下级官员和富贵人家居住的内坊,再往外更大的一片土地,如今只兴建了一部分,将来是预留了给更多进入国都定居的百姓居住的,白家一口气在这里买了十几块地,拿来兴建自家的作坊和各种铺面。
再往外就是连绵的青山和大江了,皇室的皇陵在永安城西北边一处山林之中,皇陵附近就是皇家别院,现在别院只来得及修筑了皇室避暑所用的皇家别院,剩下的地方都是空的,等到新皇登基之后,再将这些划分好的宅地,作为封赏赠予有功之臣。
那处被沿途部落随意起了许多不同名字的大江,最后还是被白春笙提议定名为长江了,没办法,身为穿越人士,总是会有思念故乡的时候,能住在长江边上,即便这长江不是他前世生活的那个长江,也算是有些心理安慰了。
等了这么多年,王鲲风的登基,几乎可以说是众望所归了,大家其实都很害怕那个传说中在大海另一边的皇帝会派兵前来围剿他们,又或者是阻挠王鲲风登基,正所谓夜长梦多,在土著们看来,完全没必要非要等到国都建成再称帝嘛,拿到手的才是自己的,要那些虚名做什么·只可惜猫爷坚持要等到国都建成,因为,他们派去故乡打探消息的人,还没有回来。
直到两年之后,国都即将建成的时候,派出去打探消息的妖才回到竹城,众人这才知道,原来皇帝早在几年前就病重不治驾崩了,继任的新帝也是他们的熟人,就是曾经的太子殿下,龚皇后升级为太后,据说生下了先皇的遗腹子,一个冰雪可爱、血脉纯正的小皇子。
有龚家那样的外家,皇帝又一直坚持不肯迎娶皇后,据说这位小皇子在朝臣中很有些支持的人,大家都在猜测,皇帝大约是想传位给这个皇弟了··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听到皇帝驾崩的消息,白春笙心头一跳,有些不安地看了看他家猫爷。
“哼”猫爷冷哼一声,对于皇帝的死一点也没有意外,当年他是怎么对自己的兄长的,如今就要做好一报还一报的准备,如果不是他们运气好,一路磕磕绊绊地走了出来,继续留在那里,也不过是被算计着活得憋屈罢了。
听说皇帝驾崩了,已经苍老了许多的龚夫人倒是唏嘘了好几日,人老了就容易心软,不过,她也只是私底下给皇帝烧了些纸钱,大海茫茫,她可不会劳师动众地还要回去给那个男人上坟,不过是人死如灯灭,生前的仇和怨,都一笔勾销罢了。
永昌元年,王鲲风登基为帝,国号为乾,定都永安城,封原配白春笙为后,元后所生独子白珒为太子··从鱼街卖鱼丸为生的小摊贩,摇身一变成为一国皇后,白春笙觉得,他的人生履历到这里差不多就可以告一段落了,毕竟,已经走上了人生巅峰,再往后,难道要记录下他怎么在皇后的宝座上年老色衰的下坡路吗·猫爷当然不会让他在当上皇后之后就开始走下坡路。
若干年后,再次远征归来的猫爷,带回了一个神奇的仙人法器,据说,只要以妖力驱动这个法器,便能穿越时空,去往另外时空··白春笙:“……”我想回去继续做我的拆二代行吗卡里还有好多钱没花完,真是太不甘心了·第150章 ·“这就是你在这个世界的家“看着眼前只有约莫半亩地大小的两层小楼, 猫爷对于自家河蚌说的, 自己上辈子曾经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这件事,抱着深深的怀疑。
夫夫俩成亲十几年后, 白春笙终于放开心怀, 坦诚将自己其实并不是真正的那个河蚌精, 而只是一个异世穿越而来的魂魄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王鲲风··王鲲风诧异了半晌之后,没什么心理负担地接受了这个现实,他曾经在流传下来的古籍上看到过, 远古时期确实有妖族大能可撕裂时空,去往其他的世界, 可是, 他没有想到, 自家河蚌竟然也有这样的本事难道是他曾经生活的那个世界,其实是仙人生活的仙境不成·对于猫爷的疑惑, 白春笙唯一能做的,就是带他亲自到自己生活的时空看一看了。
说起来, 还多亏了他家猫爷偶然间发现的那个什么仙人法器, 那法器竟然真的可以划破时空, 只不过到底能去到哪个时空就要碰运气了, 他们也是摸索了许多年才发现了定位与搜寻的一些技巧, 不然白春笙也不可能有那么大本事,说想穿回去就穿回去。
只是他们这样的时空旅行也不是毫无限制的,他们最多能在一个地方待一百天,超过百日的期限, 便会被一股神秘而又强大的力量强行拽回现在生活的地方·而且,去了那些地方之后,他们本身属于妖族的力量也会被压制。
刚开始没什么经验的时候,俩人经常玩脱了结果把自己在别的时空玩死了,惊恐之后才发现,死了之后就等于在那个世界消失了,依然会被拽回这个时空,简直就是星际良心旅行社绝对不会因为你交了低价团费半路把你赶下车那种。
摸清楚这些规律之后,河蚌精实在是抓心挠肝,舍不得家里那价值上亿的房产和卡里那些还没来得及花完的积蓄,便挑了个只有两个人的时候,悄悄向自家猫爷坦白了··“那原来那个白春笙呢”问出这句话的时候,王鲲风其实是有些心虚的,因为此时此刻,他真的很不希望那个白春笙再出现。
“大概是死了吧,不然我也不会占据这个身体·”白春笙苦笑道,“我一直不敢把这件事告诉你们,就是担心爹爹他们知道了心里会难受,毕竟,当初他们也是不小心才和曾经的白春笙失散的。”
“那就永远别让他们知道,我们既然没办法让死去的人重新活过来,那么,起码要让活着的人好好活下去·”王鲲风严肃道,只有在战场上厮杀过的人才知道,活着的意义,更多的是让那些真正牵挂自己的人能免遭生死离别之苦,有时候,面对那些战死的将士,他宁愿欺骗那些将士的亲眷,骗他们说他们的亲人还在边疆驻守,而不是残忍地告诉他们,他们的亲人早已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嘴上安慰着自家河蚌不必心存愧疚,毕竟,如果没有他的话,白家夫夫怕是终此一生都没办法再见到自己走失的大儿子了·可是,为了让自家河蚌开心,王鲲风亲自下旨,越级提拔,将远在东海基层当郡守的白箜直接提到了户部巡官的位置上,这个职务好啊,不要上班打卡,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随机抽查朝廷各部门和下面各郡县的账目,相当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位置,各级官员见到都忍不住菊花一紧那种,最关键的是这活儿时间自由,白箜要是以查案为由,带着案卷回家宅半个月不去衙门都没人管,正好可以趁机多陪陪二老。
对于皇帝明目张胆给小舅子谋好处的行为,朝臣们已经近乎麻木了,呵呵,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前年皇后娘娘生下大公主的时候,陛下不知道哪里抽风,竟然给小姨子封了一个郡君,皇后生孩子,皇后娘家人升官,虽然听起来逻辑还算正常,但总感觉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呢。
弟弟妹妹都在永安城陪着二老,白春笙也放心多了,夫夫俩早在几年前就时不时的借着磨炼的理由让太子监国,这一次更是毫无负担地将监国的重担甩到儿子肩上,夫夫俩拍拍手,回白春笙真正的“娘家”去了。
再一次站在熟悉的小院前,白春笙忍不住- shi -了眼眶,他离开那年,他妈刚迷上藤本月季,让他在网上给她买了好些进口藤本月季花苗,当年只有光秃秃一根苗的藤月,如今却已经爬满墙头,鹅黄、深粉、火红的各色月季开得热热闹闹,就像他家母后大人的- xing -格一样,爽朗又热情,还带着一股和年龄不相符的天真浪漫。
也不知道自己离开之后,老妈有没有变··夫夫俩手牵着手站在白家别墅门口,一动不动的样子没引来白家人,倒是把小区保安给引来了··“请问你们是这户业主家的客人吗”保安很有礼貌,也没直接质疑他们是不是小偷之类的,也有可能是因为俩人身上穿的衣服看起来就很贵,这衣服是白春笙特意让宫里的绣娘按照改良版汉服做的,看着简单大方,袖口和领口处绣着低调华丽的暗纹,在阳光下闪着软妹币的光芒,一看就是手工定制的。
白家住的小区是本地有名的豪宅小区,保安的眼光也被业主们养得很毒,一眼就看出这两个肯定是有钱人,这年头的有钱人都不稀罕去大商场买成衣,都是找那些贵的吓人的裁缝师傅(设计师)订制的。
·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小宋,原来你还在这里啊·”看到保安熟悉的一张脸,白春笙却一下子松了一口气,小宋看起来还是和他走之前一样,没什么变化,看来现在距离他离开也并没有太久。
小宋保安在这个小区做了快五年保安了,自信能认识小区里每一个业主,听到白春笙的话,小宋努力睁大眼睛观察了半晌,瞬间惊呼出声:“你你你……你不是不对白家大少爷不是已经……”·看着小宋一脸白日撞鬼的表情,白春笙无语,他突然想起来,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他现在在所有认识他的人眼里,应该已经是一个死去的人,已经死了的人好端端地出现在自己面前,难怪小宋一脸撞鬼的惊恐表情了。
做了十几年皇后,早已修炼成戏精的白春笙暗暗叹息一声,松开自家猫爷的时候,走过去,不待小宋反应过来,一把拉住他走到一边,低声道:“小宋,我其实没有死,只是现在隶属于国家特殊部门,负责协助调查一些灵异事件,但是这件事情千万不能传出去,我知道你也是部队转业回来的,一定能理解我们的保密守则对不对”·说罢,白春笙展开手掌,原本空空如也的白皙手掌,瞬间多了一个一两重的纯金花生,这玩意儿本来是宫里做来过年的时候赏赐所用,这次回来的时候他顺手带了些回来,他们那里的货币这边是不能用的,多带些金银,实在不行还能卖到金店去换些钱用。
可怜的小宋保安,被忽悠得一愣一愣的,他退伍的时候其实也就是一个平凡的小兵,根本没有接触过这种一听就是国家机密的部门,不过,保密守则他还是知道的,当下便急忙催促他:“那你们赶紧进去吧,旁边那个是你们同事吧一看就不是一般人,你们快进去,要是在小区里有什么不方便的尽管给我打电话,我手机号码没换,还是以前那个。”
说罢,小宋不由分说地帮他暗了门铃··“来了来了”属于白妈妈的熟悉的声音从门内传来,白春笙浑身一僵,王鲲风已经走过去握住了他有些发凉的手。
“小宋啊,这大早上的什么……”白妈妈满面笑容地打开门,在看到小宋身后站着的那个熟悉的身影时,瞬间呆住了··“妈,我们进去再说,小宋,今天谢谢你啊,改天来家里吃饭这个送给你”白春笙急忙将手里的金花生塞到小宋手里,拉开门和他家猫爷一起钻了进去,火速将门给关上了。
这会儿他才知道麻烦大了,说不定他离开之后,家里早就给他办过丧事了,他这么冷不丁地冒出来,那种蹩脚的理由偏偏保安小宋还行,骗他家老娘就有些智硬了··白妈妈还沉浸在儿子死而复生的震撼里,修剪花枝的园艺剪还牢牢捏在手心,一脸呆滞地看着眼前这个面貌有七八分像自己儿子、气质却又比自家儿子高出一大截的美男子。
她可以确定她儿子早在两年前就触电身亡了,她亲自把儿子的骨灰送到西山陵园安葬的,那么眼前这个人是……·“妈,真的是我,这件事说来话长,要不咱们先进去再说您倒是把这剪刀给放下啊,我看着心里发慌……”白春笙勉强笑了笑,习惯- xing -地和他老妈打趣,眼圈却不由自主地红了。
第151章 ·白春笙和白妈妈互诉离别之情的时候, 王鲲风正坐在沙发上打量着白家的这个简陋的小家··是的, 在坐拥一整座皇宫、富有天下四海的皇帝陛下看来,白家这栋小别墅简直太过简陋了, 门前的小院子走几步就到头了, 一楼的客厅也很小, 来十几个人就塞满了,可想而知其他屋子有多狭窄了。
更何况还是和其他人共享一个大院子(别墅小区花园),连个像样的鱼池都没有身为皇后的娘家人, 他的老丈人&丈母娘这日子过得简直是太过寒酸了·摸了摸手上充当储物袋的戒指,皇帝陛下很认真地考虑给丈母娘造一栋豪华大宅的可能- xing -, 在他看来, 这小区面积大小还算合适(三百多亩外加一个小水库), 拿来给丈母娘修建一个新宅子倒是正好,也不知道这里其他住户愿不愿意搬出去给他腾地方……·白妈妈其实在听到儿子熟悉的说话方式之后, 心里就已经相信了这就是他的儿子,况且, 穿越到异时空之后的白春笙, 抛开好像拿美颜相机美颜过的五官来看, 长相也几乎和他儿子一模一样。
不过, 出于谨慎, 她还是要验证一下的——·“我之前让你给我买的广场舞道具向日葵花束呢”·“城西*达快递点破产关门,老板带着小姨子跑路了,那边的快递都丢了。”
“那我之前给你的微信号让你去相亲那个呢”·听到“相亲”两个字,醋坛子猫爷的注意力瞬间被拉了回来, 目光灼灼地看着他家河蚌。
“妈你还好意思说”想起这件事,白春笙顿时一脸的气愤,“你给我找的那个人根本就是个双- xing -恋的渣男,我刚跟他吃过一段饭,晚上出去吃宵夜的时候就看到他和别的女孩子从电影院出来了”·“啊哈哈~那幸好你俩没成”白妈妈心虚地打了个哈哈,眼角的余光撇到自家儿子和王鲲风搭在一起的手,立刻眼前一亮,“蛾子,这位帅哥是……”·白妈妈一激动,连蛾子都冒出来了。
“妈,刚才忘了给你们介绍了,他叫王鲲风,是我现在的夫君,哦,忘了说了,我家鲲哥离开他那个偏心眼的亲爹之后,自己打下了一块地盘,现在的职业是皇帝,我呢也变成皇后啦。”
“噗~”一口特级明前白茶喷了出来,白妈妈傻眼了··白春笙抽出几张纸巾给她擦了擦,坚决不承认自己就是想看亲妈一脸惊吓的样子才故意憋着这个大招一直没放的,现在看到了自己想看的一幕,他心满意足地将自己和猫爷逃离皇室的监视,跑到另一片大陆开疆拓土、顺便弄了个皇帝当当的事情解释了一遍。
“所以说,儿子你终于嫁出去了太好了哈哈哈”白妈妈放下茶杯,站起来走到王鲲风那边坐在他身边,满意地仔细端详了半晌,一副恨不得把老花镜也戴上的样子,越看越喜欢,“这个好你爸看了肯定也喜欢小王喜欢吃什么菜啊我让阿姨去买,对了,你们这次回来能在家里呆多久”·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妈你怎么就不问问我们是不是住在这边不走了”白春笙面对他家老娘的时候,“母子情深”的时间绝对不超过半天,互怼拆台的时候倒是很多。
白妈妈给了他一个“你是不是傻”的鄙视表情:“人家小王现在可是皇帝,哪能跟咱们似的想去哪就去哪你现在也是皇后了,虽然是个男的,也别一天到晚瞎胡闹,没事多帮小王做点事。”
“母亲,春笙助我良多,乃是举国闻名的贤后·”王鲲风笑眯眯地替自家河蚌说话··做父母的尽管嘴上嫌弃着自家孩子,其实最喜欢的就是别人夸他们家小孩,白妈妈听王鲲风这么一说,顿时对他的态度就更亲热了。
三个人正聊着呢,去小区水库钓鱼的白爸爸回来了·和爽朗活泼的白妈妈不同,白爸爸更像是一个严肃的退休老干部,沉默不语地听了儿子流落异世、机缘巧合得到了可以穿越时空的仙人法器才得以找到回家的路之后,意外地问了一句谁都没想到的话:你们两个,能带我和你妈也过去看看吗·白春笙傻呆呆地看着他爹。
直到白爸爸常年钓鱼被晒得黝黑的一张老脸浮现出一丝可疑的红晕,恼羞成怒地斥责道:“看什么看当初你要搬出去的时候怎么答应我们的一定要自己学会做饭,结果呢你们那栋楼打扫卫生的阿姨都跟我说了,整栋楼就数你门口的外卖盒最多”·任凭儿子将另外一个世界说得比仙境还好,白爸爸始终还是不放心,毕竟隔着茫茫宇宙,又不是住在隔壁城市,想儿子了打个飞的就能过去。
见父子俩谁都说服不了谁,猫爷顿了顿,默默清空了面前的茶几,然后——·从储物袋里,倒出了一大堆炫彩华丽的各色宝石玉石还有黄金,堆得好像小山一样,有些还从茶几上滚落下来,白妈妈眼睁睁看着一块比英国女王皇冠上那块宝石还大的湛蓝色宝石从茶几滚到了地上,咕噜咕噜地滚到了沙发下面,一颗老心脏差点吓得跳了出来。
白爸爸:“……”很好这女婿看起来是能养好我儿子的··皆大欢喜··白妈妈急着催促王鲲风赶紧把这些宝贝都收起来,别到时候弄丢了,这俩孩子真是不会过日子,这么多宝贝,也不好好拿个箱子装起来,就这么随意倒出来了·“父亲,母亲,这些都是小婿特意带来孝敬二老的,实不相瞒,因为那法器的限制,我与春笙最多只能在这里待满百日,百日之后便会被强行送回,我和春笙放心不下你们,可是也没有别的法子,只能多带些金银细软,供二老安享晚年,也算是我们的一点孝心。”
王鲲风认真解释道··自从知道眼前这两位才是他家河蚌的亲生父母之后,猫爷颇后悔没有多带些金银珠宝过来,他们自己住着偌大的皇宫,二老却住在这般狭小的院子里,连围墙都是矮矮的一截,看着实在是寒酸,猫爷觉得这一切都是他的锅。
白家二老被他说得眼圈一热,白妈妈更是拉住了他的手使劲儿拍了拍,直夸他是个好孩子,他们做父母的虽然不缺钱花,但是,孩子能想到孝顺他们,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夫夫俩就这么在白家住了下来,离别许久,白家三口都有一肚子说不完的话,王鲲风体贴地将空间留给了他们,白春笙怕他无聊,便找了些电影,让他在客厅一个人看电影,他们坐在客厅外面露台搭建的小花房说话,这样猫爷一转头就能看到他了。
在家里和爸妈腻歪了两三日之后,知道儿子不但没死,还在另一个世界混得风生水起,当上了皇后不说,还攒了富可敌国的身家,甚至于还生了一儿一女,白家爸妈终于放下心来,除了对不曾见过面的孙子孙女有些惦记之外,对他们这个除了吃什么都不干的儿子已经有些嫌弃了……·“回来这么久了,你也该陪小王出去转转了,你们年轻人,不要一天到晚蹲在家里吃鸡,多出去走走,要不要妈给你们报个旅行团”白妈妈如是说。
“妈我还是带他去夜市逛逛吧”白春笙忙不迭地谢绝了白妈妈的提议,对于那种宣称只需199就能泰国五日游的购物团真是敬谢不敏··h市的夜市有好几个,因为本地多吃货的缘故,几乎每一个都非常热闹,白春笙带着自家猫爷出了门,手机叫了个车,没一会儿就到了城西的云华夜市,这个夜市背靠本地有名的云华娘娘庙,除了本地人之外,还有许多外地的游客会过来参观这个小有名气的景点,还不到天黑,这里就已经人山人海了。
担心在夜市被熟人认出来给家里惹麻烦,白春笙给自己和猫爷都做了一番乔装,穿着一身非主流的地摊货,钻到人群里简直就像两个刚从乡下来的打工仔··“走,先去那家排队。”
白春笙激动地指了指门前一列长队的简陋摊位,这个摊子卖的卤猪蹄卤猪耳朵全城都找不到第二家,味道特别香,不过店主比较傲娇,每天只做两百个猪蹄,也不开店,就在夜市租了个临时摊位,卖完就回家,因此,熟悉的人都会提早来排队。
“好吃吧”十五块钱半个的卤猪蹄卖起来非常快,很快就轮到白春笙他们了,白春笙要了六只猪蹄两个卤猪耳朵,让摊主帮忙切了,手机扫一下付款码,俩人一人抓着半个猪蹄,走在人群中啃得津津有味。
“确实美味”王鲲风也吃过自家河蚌做的卤味,但是,凭良心说,真的没有这家做的好吃··吃完卤猪蹄,俩人又买了一大杯冰奶茶,一边喝一边去另外一家需要排队的龙虾店拿号排队,吃饱喝足,又去附近的电影院看了一部据说是大ip改编的电影,因为剧情太散,猫爷全程都在埋头吃爆米花,这家电影院的爆米花奶香味非常浓郁,猫爷一口一个,爆米花甜蜜蜜的香味,让空洞的剧情也变得没那么无聊了。
大约是晚上玩得太嗨了,回到家后,洗完澡,夫夫俩都有些失眠了··猫爷将自家河蚌圈在怀里,忍不住叹息道:“春笙,你想一直留在这里吗”·他不是瞎子,自然能看得出来,他家河蚌有多喜欢这个世界,哪怕只是蹲在路边摊跟人砍价,让小贩给他的炸臭豆腐多抹点辣酱呢,他脸上的表情都是从未见过的生动。
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第152章 ·“你傻啦”白春笙在黑暗中准确找到了自家猫爷的耳朵, 轻轻咬了一口, 感觉抱住他的铁臂一僵,这才满意地松开, 低声叹息道, “我确实很想和爸妈在一起, 可是我知道,爸妈还有彼此,而你, 只有我。”
·他说这句话真不是自恋,称帝十余载, 他家猫爷对自己的黏糊劲儿与日俱增, 即便已经有了两个孩子, 他家猫爷还是小心眼地不肯让他陪着孩子们一起睡,更别提什么广纳后宫了……朝臣们对此也已经彻底放弃了, 没办法,陛下的醋劲儿, 连皇后养的幼猫都看不顺眼, 更别提往宫里送美人了, 万一皇后娘娘看上了新来的美人, 陛下怕是杀了他们的心都有了。
白春笙觉得, 他能幸运地再回来一趟,知道爸妈都好好的,让爸妈也知道他在另外一个世界也好好的,这就足够了·他的父母都足够坚强, 没有他,也能继续彼此温暖着生活下去,可是,他的猫,却只有他了。
妖族的寿命都很漫长,在漫长的生命里,父母、子女都会慢慢离开自己,而只有伴侣,才是一生不离不弃的存在·这一点,猫爷从来都是毫不掩饰的··黑暗中,王鲲风没有说话,只是用力抱紧了自家河蚌,这是属于他的河蚌,哪怕是他的亲生父母……他也不想与之分享·没有任何欲望,夫夫俩就这么在黑暗中抱紧了彼此,半晌,河蚌精悄悄伸出手指,戳了戳自己的猫:“你……想不想做”·猫爷:“……”他已经憋了好几日了,可是,他好歹还记得这里是什么地方,白家的别墅如此狭窄,隔壁就是白家爸妈的卧室,若是动静太大,被二老听到了……·“起来穿衣服,我带你去开房”小火车开得666的河蚌精从自家猫爷怀里挣脱出来,一双眼睛在黑暗中亮晶晶的。
“开房”猫爷一头雾水,不过,还是顺从地爬起来穿好衣服··那边,他家河蚌已经麻利地打开手机,搜索到了距离他见最近的一家五星级高尔夫酒店,这货两辈子都是不差钱的主儿,看到标价8888的豪华套房还没有预定出去,立刻下单定了一间,还备注了早餐送到客房的服务,大半夜的,暗搓搓带着他家猫爷体验了一把开房偷情的刺激。
“这个酒店很好,回去咱们在永安城也建几个·”猫爷对于五星级酒店特别人- xing -化的服务非常满意,对于这样偶然离开熟悉的家,在外面和他家河蚌这样那样的感觉也特别新奇,不由得想把酒店这个创意山寨回去了。
其实酒店和他们那里的客栈也差不多,但是房间的隔音效果却好了不止一点,咳非常适合做一些需要打码的事情··第二天,俩人在酒店吃了送上来的丰富早餐,白春笙跑到阳台给自家老娘打了个电话,哼哼唧唧地说自己和王鲲风出来玩了,这两天暂时不回家了。
“怪不得昨天晚上我起来上厕所的时候,短信提示我在**酒店消费了9680元呢,我还以为是什么诈骗短信呢,不过你们大半夜的跑到酒店去做什么”白妈妈打着哈欠问道。
电话那头,白春笙被自家老娘问得老脸一红,支支吾吾了两声,借口说怕一大早起来赶飞机打扰他们休息,这才大半夜的跑出来住酒店了··挂上电话才想起来,他和猫爷都没有身份证,坐个毛的飞机啊昨晚能入住酒店,还是因为他用白妈妈的金卡绑定手机办的入住啊摔·等她妈反应过来,肯定要穿帮了·好想马上再穿越回去·不过,反正早晚都是要被嘲笑的,白春笙索- xing -带着他家猫爷,继续刷他老妈的卡租了一辆车,在h市周围玩了两天。
猫爷倒真是对这个世界大开眼界,尤其是这里的电子支付系统,只需要拿那个手机扫一下就算是付钱了,出门都不用带钱袋子,就拿个手机就行了·说起手机,猫爷还很喜欢电视机,之前在那个酒店的时候,他家河蚌不知道怎么捣鼓的,用手机连接到了酒店的电视机,里面播放的视频,实在是增进夫夫感情的好东西,咳猫爷默默在心里琢磨着,要不要趁这段时间想想怎么把这些好东西给带回去,实在带不回去的话,能知道怎么做出来的也好。
他把这个想法和他家河蚌分享了一下··河蚌呆愣半晌,然后就哈哈大笑起来,笑完了,就带他去参观了科技馆··从科技馆出来,猫爷明显有些不开心,那些天书一般的方程式和编码,他看都看不懂,白春笙告诉他,别说是他了,连白春笙自己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几十年,还上过大学,都不知道那些东西是怎么做出来的呢,让他玩手机他玩得666,让他做一个出来,那就只能呵呵呵了。
猫爷:“……”这么理直气壮地表示自己是个学渣,他家河蚌真的是蛮耿直的··“两位帅哥,今天我们西餐厅周年庆,有情侣套餐哦,只要288,还有玫瑰花和惊喜抽奖送,要不要来体验一下反正也快要吃饭了嘛。”
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女孩子拦住他们,递过来一张体验券,“凭这个还能抵扣五十元哦~真的很划算的”·白春笙原本也是打算带他家猫爷去体验一下西餐的,虽然这家连锁西餐厅逼格不够高,但是,推销小妹一脸“我知道你们是一对”的表情取悦了他,欣然结果那张代金券,俩人走向马路对面那家西餐厅。
门口的派花小妹看着两个英俊帅气的男人牵着手走了过来,楞了一下,那个带他们过来的推销小妹却非常机灵,急忙从她手里拿了一支玫瑰花塞到猫爷手里:“这位先生,玫瑰是爱情的象征,送给你身边的这位帅哥吧,你们看起来真的特别般配,祝你们百年好合啊”·猫爷被她的话逗得老脸一红,听到后来却忍不住纠正道:“不是百年好合,是万年好合”·祝福能活成千上万年的妖族“百年好合”,约等于在人类世界,祝福新婚夫妇“结婚三年肯定要凉”,实在是让妖不爽。
那推销小妹被他说得一愣,随即一脸感动地连连点头,转身就去网上跟基友们嘚瑟去了,说自己今天打工的时候遇到了一对真爱,绝对的攻宠受啊甜到齁·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西餐厅里放着舒缓的轻音乐,白春笙他们进来才知道,那个288的套餐是活动价里面最便宜的,只能坐卡座那种,情侣包厢的价格要贵许多,不过,夫夫俩都是不差钱的,立刻就决定要最贵的套餐,大约是他们消费高,那推销小妹的提成也高,见他们选了999的奢华情侣套餐,推销小妹乐呵呵地替他们挑了一束最好看的玫瑰花。
“这个肉不好吃·”西餐厅的环境和服务猫爷很喜欢,但是,那种放了太多调味料、一尝就知道食材一般的牛排,真的让养尊处优的猫爷不太习惯··“唉吃惯了皇宫御厨做的菜,这个真的是吃不下了”白春笙前世是很喜欢吃西餐的,尤其是牛排,可是,他这条舌头已经被御厨们养叼了,再让他吃这种明显就是宰杀后冷冻的牛排,简直整个人都不好了。
“走吧”·“走吧”·夫夫俩抱着玫瑰花仓促离开了··“在外面玩了这么久,想想还是家里最好了”走在西餐厅外面的漫步道上,白春笙觉得自己真的是一个真正的古人了,明明现代的手机和网络这么好玩,还有那么多他还没来得及看的网文,偏偏心里想的却是那个没有手机也没有网文和外卖的世界。
还有那些一直在家里等着他们回家的亲人和朋友们··“说起来,听说你弟弟将皇位禅让给了龚太后生下的遗腹子,还带了船队远走海外,不会是想出海找秋芦吧”想到来之前听到的一个传言,白春笙看了看自家猫爷。
“先把那些宝石换了钱,给爸妈存起来,咱们早些回去吧·”猫爷对自家弟弟能不能找到真爱不太关心,但是,他想他闺女了·离开之前,白春笙预约了一个同城的摄影工作室,到家里给他们一家四口拍了许多生活照,有一家人的合影,也有他陪白妈妈做饭、修建花木的,猫爷陪着白爸爸钓鱼、爬山的,白妈妈拍着拍着就忍不住有些想哭,她知道,告别的时间就快到了。
儿子这一去,还不知道下次回来是什么时候呢··可是她也知道,儿子大了,早晚会有属于自己的生活,更何况,儿子在另外一个世界,还有娃了,一想到孙子孙女被他们俩丢在家里,白妈妈抹了一把眼泪,恨不得立刻把这对不负责任的亲爹给丢回去·“好好照顾我孙子,还有孙女。”
白妈妈抹了抹眼泪叮嘱道··“有空多回来看看”白爸爸顿了顿,从身后摸出来一本电子书,外加俩个太阳能充电电源,“让人给你下了很多书,都是你喜欢看的那个什么*江文学城的小说,看完就回来”·“爸”白春笙终于泪崩了。
没想到啊活了两辈子,到头来,还是自家亲爹最懂自己·第153章 ·太上皇失踪了·这个消息传到永安城的时候, 瞬间在后宫引起了轩然大波。
他们自己人都知道, 王鲲凤传位给龚太后的遗腹子之后,便带了船队远走海外, 对外只说是厌倦了皇城的纷扰, 想去海外寻个清净之处隐居, 可是,他们心里却清楚得很,什么隐居, 分明就是想出海寻找他家小密探·结果,他们等啊等, 没等到王鲲凤带着船队靠岸的消息, 反倒是听说有一队远洋海船遭遇飓风袭击, 在海上沉没了·商秋芦自从猫爷登基后,就因为在情报上的大功劳, 被封了一个静海侯的爵位,如今天下太平, 他也不需要亲自带着船队去海上讨生活了, 索- xing -就留在永安城做他的太平侯爷, 他如今年纪也不小了, 却依然没有成亲, 对外只说自己旧年伤了身子,不能生育,倒也没人会想不开给他说亲,他也乐得自在。
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 静海侯立刻就疯了,连夜扣响宫门,求见陛下与皇后,只希望借一支海军立刻出海寻人,无论生死……不那个家伙素来命大,当年尚未化形的时候,一只小猫崽子流落在外也获救了,现在好歹也是只成年猫妖了,怎么可能会出事呢·听说有一支船队在海上出了意外,不管是不是他弟乘坐的船只,他们都必须去看看,猫爷立刻唤了人来,给了商秋芦调动沿海军力的虎符,并一道手谕,命他立刻赶往海上实行营救。
“等等先去鱼街那边有许多上岸定居的海妖,我知道你有得是钱,出钱请那些海妖下海帮忙搜救,定然事半功倍”白春笙提醒道。
“多谢娘娘”商秋芦心急如焚地离开了皇宫,甚至来不及回家,一面安排侍从回家去找府里管事的打开库房调取银钱,一面马不停蹄地去了城内的飞鹰处。
猫爷从现代社会回来之后,虽然很可惜没有学会怎么造飞机,但是,到底还是不甘心,大手笔招募了许多可以化形为巨鹰的海鹰妖族,山寨了一个类似于空军的飞鹰处··不过,飞鹰处可不像后世的民航是面向大众的,飞鹰处的服务对象,从来就只有皇族,商秋芦急着进宫,除了想请求陛下调派海军协助搜救之外,就是想借用一下飞鹰处,从空中飞过去,不到两个时辰便可抵达海边。
有了陛下的手谕和虎符,沿途绿灯打开,商秋芦第二天一早便抵达了鱼街外面的码头,命当地衙门立刻贴出招募告示,不限人数,只要有时间能下海的海妖都可以,每日辛苦费一百两银子,寻到了人重赏白银万两·告示一出,整个鱼街都轰动了·重赏白银万两哪怕是土豪妖也忍不住有些心动了,要知道,就算没有这道悬赏告示,他们这些海妖也几乎每天都会下海泡一泡,这次不过是跟着衙门的官船跑远一点,下水找个人,就算找不到,每天也有一百两银子可拿,简直就是白送银子给他们花。
一时间报名者蜂拥而至,商秋芦这些年积攒的银子数不胜数,别说拿出几万两银子寻人了,就是几十万两他也不带眨眼的,反正他又没有子嗣,那些银子留着死后也是便宜了别人,就当是……就当是报答那家伙当时对自己的一片真心了。
有钱好办事,这个道理简直是古今通用,有了大批人手帮忙,他们很快便从沉没的海船中搜寻到了许多已经遇难的船员,船上的船员穿的衣服样式,明显就是商秋芦所熟悉的那个地方的人,每捞上来一个,商秋芦的心都要往下沉一沉,连续三日的煎熬,他整个人都快摇摇欲坠了,直到最后一个被困在沉船里的遇难者被打捞上来,看到不是他熟悉的那个人,商秋芦脚一软,不知道是该庆幸好,还是该焦虑好。
种田文美食异世大陆布衣生活·庆幸的是,沉船遇难者里没有找到王鲲凤,说不定这只傻猫运气好,逃过一劫,不知道被海浪冲到哪里去了呢焦虑的却是,这茫茫大海,海上的风浪又没有一个固定的方向,就算侥幸没有被沉船困住,又要去哪里寻人呢·见一起帮忙寻人的海妖们没找到悬赏目标都有些失望,商秋芦眉毛都没动一下,当场将悬赏一下子提到了三万两白银·这下子,不用他催促,海妖们各自凭借自己在海中生活的经验,判断了一下洋流的方向,各自搜寻去了,还有几个海妖比较机智,临时决定联手搜救,一部分去海底,一部分沿路去搜寻一些无人的荒岛,等找到了人,那三万两赏金大家就可以平分了,不然找不到人,岂不是一文钱都分不到·这一场轰动鱼街和近海所有妖族的搜救,足足持续了半个月,终于有人在距离沉船处两日船程的一处荒岛,找到了孤身一猫几乎变成一只野猫的王鲲凤。
商秋芦:“……”一定是当初皇后生他的时候没选好时辰,这才生出了这么个习惯- xing -走失的麻烦猫·再麻烦,那也是自己的猫,商秋芦认命地跟着海妖的指引,找到了被海风吹出了一头非主流发型的王鲲凤。
“秋芦,我终于找到你了”王鲲凤远远看到商秋芦,高兴得一下子跳了起来··商秋芦:“……”呵呵好像是我找到你的吧·见商秋芦脸色铁青,王鲲凤,哦,现在应该称呼他为太上皇喵了,有些心虚地挠了挠毛绒绒的大脑袋,试图用卖萌来蒙混过关。
“不要装傻是不是龚家那些人拿到皇位翻脸不认人,欺负你了”商秋芦冷着脸看着他,他就知道这只猫从小傻到大,连皇位都能拱手让人,龚家没有杀了他灭口,大概也是想博个好名声吧他可不相信什么海上巧遇飓风的幌子,说不定就是龚家的人故意凿沉了船想害死他呢商秋芦瞬间脑补了无数- yin -谋。
“此事真的与母后无关”见商秋芦已经不知道脑补到哪里去了,王鲲凤也顾不得卖萌了,急忙变成了人形解释道:“母后原本死活不肯让我带着人出海的,说是可以派遣使者慢慢出海寻找你们,是我自己等不及了,我怕……怕你……”·“怕我等不到他们找到我,就已经老死了”商秋芦问出了自己最想知道的事情,反而没那么生气了,只是态度还是淡淡的,看得王鲲凤心惊胆战。
正所谓先爱者怂,昔日权掌天下的太上皇,面对心爱之人的时候,照样怂得不行·缩了缩脑袋,王鲲凤一如既往地率先低头:“秋芦,我错了,我以后一定改,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商秋芦没搭理他,冷哼一声,转身上船去了,太上皇喵屁颠屁颠地跟了上去,身后还跟着一脸狂喜的几个海妖,他们一起联手找到了商侯爷想找的人,三万两银子眼看就要到手了·商秋芦信守承诺,很快将承诺的报酬给前来帮忙的海妖们结清了,至于王鲲凤,上船之后,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他一个正眼。
直到船队靠岸前的最后一晚,太上皇喵才找到机会,变成一只猫混进了商秋芦的房间里··“秋芦,你说我到底哪里做错了好不好你说,我肯定改”·“您没有错错的是我当初我就不该鬼迷心窍跟你回皇城。”
商秋芦揉了揉有些疼的脑壳,“我知道你不当那个皇帝是为了我,可是,你也看到了,我如今也老了,也没有多少时间能陪伴你左右了,你又何必不远万里的找过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找到你,看到你的时候,我才觉得活着很好,当年让你和大哥他们离开,是没有办法,可是现在,我只是我,不是太子,也不是皇帝,我想要遵从我自己的心意。”
太上皇喵低下头,有些沮丧地叹了一口气,“就算你不愿意与我住在一处,我去求大哥,大哥总能给我安排一个住处,你放心,我不会去打扰你的生活的,我只想能每天看到你。”
“说完了”商秋芦从书桌后站起来,拉开了船舱门,“说完了就出去吧,我要歇息了·”·“我不走”王鲲凤本意是过来卖惨的,见他不上钩,瞬间转变思路,从卖惨变成了耍赖,一个飞扑扑到商秋芦床上,因为冲刺的速度太快,还收不住在床上打了两个滚,变成一只毛绒绒的猫团子咕噜咕噜滚到了床榻里面,晕头转脑地在床上晃了晃脑袋,四只爪子却牢牢扣住被褥,看样子是打算赖在这里不走了。
“真不走”商秋芦眯起眼睛··“不走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离开你的,你就死心吧”王鲲凤摆明了要赖在他身边一辈子。
“变成人形·”商秋芦冷声命令道··“哦·”太上皇喵毫无反抗地变成了人形,乖巧地将自己卷在了被子里,眼巴巴地看着他,这样就不会被赶出去了吧·反正他是死也不走的·商秋芦却不再看他,转过身,栓上舱门,慢条斯理地将沾染了一些墨汁的手指洗干净,又脱掉了外面一层罩衫,顿了顿,从旁边的箱子里取出了一盒没拆封的擦手的脂膏,这种脂膏是以深海鱼油炼制而成,他们常年在海上行走的,都要备一些擦手,不然双手很容易就会被- shi -咸的海风吹到皲裂。

(本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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