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大领主+番外 by 来自远方(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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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番外 by 来自远方(中)(3)
·新一批土豆和玉米又被种了下去,格里兰人为了自己的肚子,已经准备好与这些凶暴的植物长期对抗,相爱相杀到地老天荒了··至于罗德当初和土豆一起找来的地瓜,宋默暂时不打算种植,现有的作物种类已经够让他头疼了,有几个伤员还躺在哈洛德的黑诊所里出不来呢,万一弄出个更凶暴的家伙来……宋大领主表示,除非再抓几个金色骑士来,否则种植新品种的危险太高。
可金色骑士是那么好抓的吗当然不是··所以,种植新作物的计划,只能暂缓··罗德对宋默的决定感到有些可惜,看着被宋默堆在墙角的地瓜,矮人抓抓一脸的大胡子,摸摸头上还肿着的大包,已经到嘴边的话,又给咽了回去。
粮食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这句话是宋默说的,罗德认为,绝对是句真理··“罗德,既然知道了土豆怎么种植,咱们之前的契约,算是完成了吧”宋默和罗德面对面坐着,一人手里抓着一棒玉米,一边啃,一边聊天。
玉米和土豆现阶段成为了格里兰人最喜欢的食物,老人更喜欢土豆,或煮或烤,没牙照样能吃·孩子则更喜欢玉米的味道,香甜糯口·如果不是宋默下令一定要种植小麦,恐怕大家会把已经发芽的小麦都当野草拔掉,全部种上玉米和土豆。
制糖作坊的产量渐渐提高,制出的白糖又卖出了一批·之前的白糖生意让罗德的商队赚得盆满盈钵,不到半个月时间,又来了格里兰··“恩,的确。”
罗德啃完了玉米,擦掉胡子上沾到的汁水,“族里已经有人在催我回去了·”·“是吗”·“是啊·”罗德看看已经空了的盘子,摸摸肚子,有些意犹未尽,“我也不是没吃过玉米,可比起在格里兰种出来的,味道简直差了太多。
难不成,你这里的土壤比别的地方肥沃”·“别开玩笑了·”宋默摊开手,“真像你说的,为什么我这里的小麦产量一直那么低”·“也对。”
罗德点点头,“我这次把土豆的种植方法带回去,长老会肯定不会少了我的好处,领主大人,我该和你说一声谢谢的·”·“千万别”宋默连忙摆手,“煽情什么的,可不是生意人该做的。
就算你这样,我也不会在价格上松口的·”·“……”奸商·“你在心里偷骂我对不对”宋默笑眯眯的又从桌子下边捧出了一个盘子,盘子里堆满了方块状的金黄色糖果。
罗德好奇的看着盘子里的东西,“这是什么”·“尝尝看·”宋默拿起一块,咬了几口吞下肚子,又拿起另一块,“味道很不错的。”
罗德也拿起了一块送进嘴里,顿时眼睛就是一亮,“这是糖”·“对,玉米糖·”宋默将整盘糖都推到了罗德的面前,“我觉得,这会比白糖更赚。”
奶糖,软糖太乍眼,玉米糖就好多了,原料也很简单,仿制也容易·但是宋默坚信,哪怕出现竞争对手,格里兰做出来的玉米糖,味道也是最好的··说话间,盘子里的糖已经下去了一下半,罗德意识到自己刚刚做了什么,脸有些发红,幸好有满脸的大胡子遮掩,让他不至于太尴尬,“领主大人,玉米糖,也可以交给我代售吗”·“当然,我一开始就是这么打算的。”
宋默靠在椅背上,双臂环抱在胸前,笑得一脸和善,“不过,我也有个条件·”·“您放心,金币我会照付的,一个子都不会少·”·“我不是指这个。”
宋默摇摇头,“你忘记我们之前谈的交易条件了”·“您是说”·“人口·”宋默身体前倾,手肘支在桌面上,“你留在格里兰这段时间,你的商队已经停止向格里兰输送人口了。
你应该也知道,格里兰现在缺少的是什么·玉米糖和白糖,我可以交给给你的商队代理,但是,你必须再给我送更多的人来·”·罗德想了一会,点了点头。
的确,在格里兰的这段时间,他看到了格里兰发展的潜力,也看到这里的弊端··照这样发展下去,格里兰的确会出现劳动力不足的情况··劳动力这个词,也是罗德从宋默嘴里听到的。
·“不拘是人类还是其他种族,只要能干活就行,我都要·”·“我知道了,领主大人·”罗德慎重的点了点头,“据我所知,被奥比王国占领的萨比森境内,正在发生叛乱,相信不久之后,您就会有大量免费的劳动力可用了。”
叛乱·宋默挑起了一边的眉毛,难怪那头大肚子龙匆忙走人,原来是国内出乱子了,不过,宋默可不认为黑炎会给这些敢在他家里杀人放火的家伙一条生路。
不过罗德也提醒了宋默,战俘,也是劳动力的重要来源啊··想到这里,宋默觉得,针对纳尔逊公爵量身定做的计划,需要提上日程了·· ·82、第八十二章 ...·黑炎高居王座之下,看着站在王座前的光明主教,几个月不见,这个讨人厌的老家伙,脸上的皱纹好像增加了不少。
“陛下……”·光明主教眼巴巴的看着被黑炎捏在手里的水晶瓶子,生怕他一个不慎,将瓶子摔在地上··“陛下,请千万小心”·看到黑炎开始把瓶子往上抛,玩起了一接一抛的游戏,主教大人终于忍不住了,过于生硬的语气,明显让国让陛下十分不悦。
站在一旁的宰相墨菲哼了一声,主教立刻意识到自己逾矩了·哪怕是大主教,也不敢用这种语气和黑炎说话··“陛下,请原谅我的失态·”·“没关系。”
黑炎接住从空中落下的瓶子,难得和颜悦色的对主教说道:“不需要这么紧张,我找你来,只是兑现之前的承诺·”·话落,直接将水晶瓶子放到桌子上,示意主教上前。
主教几乎是双手发颤的将瓶子握到手里,刚刚那一幕,让他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水晶瓶刚一入手,主教挂在胸前的环形吊饰便开始发热·水晶瓶上,刻有教会的祈祷符文,这是装有灵魂之水的水晶瓶独特的标志,也是教会能够借此追踪到失窃的灵魂之水下落的原因。
符文是用一种特殊的方法镌刻在瓶身之上,完全和瓶身融为了一体,只有大主教和守卫圣物的金色骑士才知道符文的存在·哪怕是将灵魂之水从教会里偷出来的杰里斯,也没有发现这些根本没有任何魔法气息的符文。
教会为了圣物的安全,费尽心机的做了这个“防伪标识”·可惜的是,谁都没料到,会出现一个敢山寨教会圣物的宋默,而且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竟然找了一个魔族来动手·魔族是光明大陆最精通符文的种族,加上瑞斯本身的能力,隐藏在水晶瓶身上的符文,在他面前,无所遁形。
于是乎,凭借着瑞斯高超的仿造能力,加上金色骑士艾尔特的专家级别鉴定,冒牌的灵魂之水,成功过关了··除非教会中有人把瓶子砸碎了,否则,压根不会发现这就是个山寨货。
当然,就算砸碎了瓶子,估计也没人能分辨出里面装着的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灵魂之水,唯一能鉴别真假的人,也就是将灵魂之水装进水晶瓶里的人,早已经作古,骨头渣渣都不剩了。
主教翻来覆去的查看着水晶瓶,直到确定手里的是“真货”,才松了口气··“陛下,我代表教会和我本人,向您奉上最诚挚的谢意”·“恩。
我接受你的谢意·”黑炎勾了勾嘴角,语气一转,“既然你确定是真的,那么,该给我的金币,应该拿出来了吧”·黑炎的话太过直白,光明主教脸上的笑瞬间凝固,身为一国之君,如此单刀直入的向别人要钱·黑炎却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他把教会的“圣物”带回来了,之前教会承诺的条件,就必须兑现。
否则,他会让面前这个家伙知道,欺骗一头巨龙,是什么下场·主教见黑炎有变脸的征兆,立刻说道:“陛下,您放心,都已经准备好了·”既然圣物已经寻回,该给的金币,自然要给。
不然的话,自己恐怕连王宫都走不出去··等候在外的修士得到了命令,立刻将装有金币的十个箱子抬了进来··粮食和牛羊都已经交给了墨菲,这些金币,是需要当面交给国王的。
“陛下,都在这里了·”主教一边肉痛,一边挥挥手,箱盖接连被打开,顿时,金灿灿的光芒照亮了整个房间,“一共三十万枚金币·您可以派人查点一下。”
黑炎离开王座,走到箱子前,随手捻起一枚刻有权杖花纹的金币,金色的眼睛眯了起来,“只有这些吗”·“陛下”·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五十万。”
“陛下,这和当初说的不一样”·“当初说的”黑炎斜睨了一眼被他的话震惊,正斯巴达中的主教,“订契约了吗”·“可是……”明明已经说好了的也没听说过谁敢和国王陛下定契约的·主教大人认为黑炎这是故意找茬,实际上,他的确是。
宋默用这个山寨灵魂之水从黑炎手里要去了这次交易额的一部分,黑炎也肉痛·巨龙就只有那么一点爱好,宋默却专门要在这地方对他下手,黑炎是不愿意自己吃亏的,既然如此,就只能让光明教会割肉了。
“五十万金币,一个也不能少”·黑炎打了个响指,主教手里的水晶瓶子,重新回到了他的手里,站在王座之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比自己矮了两个头的干巴老头,丝毫没有欺负人的自觉,“这里是我的国家,你站在我的土地上,我说的话,就代表一切,明白吗”·黑炎没有继续说下去,主教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这钱,自己是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有没有这么不讲理的·主教大人觉得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征战四方,威名赫赫的国王,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强盗·喜欢抢金币抢公主的巨龙,的确和强盗也没太大区别。
主教大人瞬间真相了··但这个强盗国王说的话,他却不能不听·教会的圣物必须寻回,奥比的国王也不能得罪,教会对一些小国王和领主不假辞色,对上黑炎这样的,也只能缩起脖子装孙子。
还要装得好,装得像,否则,反政府武装力量对上正规军,也只有挨揍的份·这是血与泪总结下来的经验,必须作为重要参考··没奈何,主教大人只得让跟随自己的修士再回教廷取钱。
修士带着主教的命令返回了教廷,紧接着,又有八只箱子被送进了奥比王宫·由于一时间找不到那么多的金币,各种金器,包括供奉在圣座前的烛台,都被装箱抬进了王宫。
·看着八箱亮闪闪的金子,黑炎满意了,墨菲笑了,君臣两人有志一同的想着:如果教会的圣物隔几天就丢一回,那该多好哇·主教大人欲哭无泪的看着被抬走的金币,只能不断在心里安慰自己,至少灵魂之水回到了自己的手里,完成了大主教的命令,可以正大光明理直气壮的去哭穷了。
他为了追回圣物,几乎要砸锅卖铁了,大主教不能坐视不管,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去喝西北风吧·黑炎得到了金币,自然不会再吝啬宋默的那一份,清点过后,就派人将和宋默约定的金币运送往西北行省。
奥比国王不可能大摇大摆的往格里兰送金币,只能通过赛万斯,将金币送到宋默的手里·接到金币和国王命令的赛万斯,也不敢耽搁,箱子都没开,就连箱子带马车,一起送去了格里兰。
西北行省的骑兵们现在学得很乖,绝对不靠近格里兰边境围墙十米之内,那里不只有会玩捆绑的葡萄藤和喜欢抽人的甘蔗,近期还多了会从土里飞出来砸人的土豆曾经有一队边境巡逻骑兵亲眼看到,一头不小心跑到格里兰边境的野猪,距离五米,就被这些圆滚滚胖乎乎的东西砸得头破血流,倒地不起。
之后几个格里兰人全身披挂,举着盾牌和一些类似铁锹的东西,从墙里走了出来,一边用盾牌抵挡和拍飞不断朝他们飞来的土豆,一边将野猪拖了回去··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却让西北大兵们开了眼界。
等到土豆的攻击停止,那些格里兰人又拿着袋子来捡滚得满地都是的土豆·捡完了,还冲西北大兵们笑笑,“吃了没没吃的话,等一会,有好吃的给你们。”
大兵们还处于震惊之中,直到一股焦香的气息扑鼻而来,才清醒过来··刚刚冲着大兵们笑的的男人用一个袋子装了七八个烤好的土豆,直接送到了这些大兵的面前,领头的队长接过了袋子,打开袋口,又是一股香气,陌生,却让人很有食欲。
“尝尝吧,小心烫·”·经过之前赛万斯和宋默联合举办的军事演习,西北行省的骑兵们和格里兰人也算是有了交情·大兵们见格里兰人也在吃这个东西,香味又实在是诱人,当下将烤土豆分着吃了,了一口就眼前发亮,直接从格里兰人手里又买了几袋子回去,当然,是烤熟的。
自那以后,每次有西北行省的大兵路过,总是会买上几袋子烤土豆或者烤玉米,偶尔还会有官员派随从来买一些,反正仓库里都堆满了,宋默也不介意让领民们赚点零花钱。
也不知道是赛万斯的关系还是西北行省的官员们不在乎这些,至今为止,倒是没人对土豆种植感兴趣··“难不成,是看到这种作物太凶悍的关系”·宋默随手拍飞一颗朝自己飞来的土豆,摸摸下巴,十分不解。
不过在看到黑炎送来的几箱金币之后,宋大领主马上将这些疑惑全都抛到了脑后,钱啊,有了这些钱,很多事情,都可以开始干了啊……·正在小黑屋里埋头加班的纳尔逊公爵,突然感到背后一冷,有了一种被食肉猛兽盯上的错觉。
·83、第八十三章 ...·宋默从黑炎的爪子里成功抠出十五万枚金币之后,加兰德的商队再一次来到了格里兰··加兰德带领商队横穿了半个光明大陆,将小X书的生意做到了光明大陆最北部的强国兰西。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小X书的需求量猛增,哪怕纳尔逊公爵加班加到吐血,市场上仍是供不应求··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加兰德深知物以稀为贵的真理,哪怕出再高的价钱,加兰德也不会在一个地方出售超过两百本的书册。
但走的国家多了,路途中的耗费也增加不少·再加上运送矿石的费用,加兰德每次看账册,都会皱几下眉头··加兰德无意中将这件事情告诉了宋默,宋默给他出了主意,“别将目光只盯在小X书和矿石生意上,走的地方多了,每个地方肯定都有特产,这可都是赚钱的财路。”
特产加兰德抓抓胡子,脑袋上冒出个硕大的问号··宋默只得再和这个“土鳖”解释一下特产的含义,加兰德恍然大悟,握着宋默的手,双眼放光,“领主大人,您的脑袋,真不是脑袋啊”·宋默嘴角抽了抽,这是夸他吗就当是吧。
听从了宋默的建议,加兰德商队每到一个地方,就开始大肆采购当地最有特色的产品,例如霍尔特的皮皮兽,只有成人的两个拳头大,浑身雪白,毛茸茸安静温顺,是贵族小姐们最喜欢的宠物,每只的价格都能卖到五百金币。
还有夏多的绿萝布,赛那的各种香料,甚至是庞多的鹿皮靴子,都让矮人商队大赚了一笔··几次尝试下来,加兰德干脆放弃了矮人最重视的矿石生意,这让其他矮人商人十分不解,就连一些和加兰德熟识的人类商人,也觉得这个矮人脑子有问题。
加兰德没和他们争辩,只是每天躲在马车里,数金币数到手抽筋·领主大人说得对,悄悄的发财,声张的不要··就在其他人嘲笑加兰德脑子进水的时候,加兰德商队的规模已经扩大了整整一倍,商队的伙计们惊奇的发现,吝啬的加兰德,竟然主动给他们涨薪水了老天,这简直太神奇了如果加兰德是因为脑子进水给他们涨薪水,能不能再多加几瓢·“这才是做生意。”
宋默抱着加兰德特地送给他的皮皮兽,摸着怀里肉滚滚毛茸茸的团子,笑着说道:“不过看样子,你真的是赚了不少·”·“领主大人,这是您的份额。”
加兰德赚了钱,自然不会忘记给他出主意的宋默·想忘也忘不了,和宋默认识的时间越长,加兰德越是觉得宋默深不可测,他几乎猜不透这个原本穷得叮当响的领主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有的时候,他甚至觉得,宋默所说的每句话,都别有深意。
宋默同样不知道加兰德的想法,如果他知道,肯定会拍着矮人的肩膀,大笑三声,告诉加兰德,地球天朝有个名词,叫装X··宋大领主表示,现在自己有钱有房,还有个美人时刻准备爬上他的床,不装一下X,实在说不过去不是·不过装X太成功,也是很让人头疼的啊。
宋默将装金币的袋子交给身后的老约翰,只从袋子的重量就能判断出,里面的金币绝对不少·同样的袋子还有五个,宋默笑得愈发和善了··“加兰德,你有没有考虑过,在每次必经的几个城市,设立一个销售点”·“销售点”·“对。”
宋默点点头,将怀里乖得像个毛绒玩具的皮皮兽放到桌子上,从抽屉里取出了一份之前写好的计划,交给了加兰德,“你看看,觉得怎么样”·这是一份结合了后世连锁经营概念的商业计划,只不过供货和销售渠道做了一些变动。
宋默问过加兰德和罗德,包括见多识广的哈洛德,甚至连赛万斯总督那里都写了一封信,最终确定,这种经营方式,在光明大陆的确没有出现··既然这样,自己完全可以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然后借此大赚特赚。
光明大陆各国之间的贫富差距极大,别看之前格里兰穷得叮当响,领地里还像是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一些富有国家的平民,过得比一些穷国的领主要好上几倍,例如没被雷劈过的宋默格里兰,和奥比王城中的平民相比,也是穷光蛋中的穷光蛋,穷光蛋中的航空母舰。
加兰德看过宋默的计划,沉默了下来··作为一个商人,加兰德能嗅到计划中的商机·但他也能看到这其中的风险,如果按照宋默这份计划操作,加兰德就必须将自己商队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交给宋默,这让矮人很难接受。
“并不是交给我·”宋默揪了一下皮皮兽的耳朵,“我会出钱购买的·”·“可是……”·“加兰德,难道你不想赚更多的钱吗”·“想是想。”
加兰德放下手中的计划书,正视宋默,严肃的说道:“但是,让我将一半的商队交给你,这我做不到·”·“不是将你的商队交给我·只是股份,明白吗”·“那还不是一样”·“不一样。”
宋默摇摇头,说道:“从根本上来说,我不会插手商队的主要经营,只是在一些地方,我会提出一些建议,你完全可以决定接受与否·只不过需要将每次生意后的利润分配,做契约规定。”
“真的”加兰德还是有些怀疑,他很难相信宋默会做这么“亏本”的事情··“真的·”宋默满脸诚恳,“这份计划罗德也看过了,他也很有兴趣。
不过他最近都在忙着和矮人的长老会周旋,大概一个月后才有时间来格里兰·不过你不需要担心,虽说销售模式类似,但销售的产品,是绝对不一样的·”·“我还需要考虑一下。”
“没关系,毕竟这也只是个初步的计划,具体实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加兰德带着计划书和小X书离开了,至于糖和葡萄酒,都是宋默特许罗德经营的,加兰德也只能看着流口水罢了。
等到矮人离开,一直站在宋默身后没有出声的老约翰忍不住问道:“领主大人,您觉得他会答应吗”·“会·”宋默斩钉截铁的说道,又把皮皮兽抱进了怀里,“只要他想赚钱,就一定会。
不过,我也需要做出点让步就是了·”·“让步”·“我的股份不过超过百分之四十五·这会是他的底线,罗德那里就不一样了。”
“这样的话,您为什么不全部和罗德合作呢”·“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宋默戳了戳皮皮兽肉乎乎的肚子,“如果可以,我还想把这份计划给赛万斯看看,估计他也会很有兴趣。
不过那要重新组织一个商队,太麻烦了,黑炎也肯定会插一脚,不合算·”·宋默一边说,一边站起身,把怀里的皮皮兽交给老约翰,“管家,这给你,送去厨房。”
·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领主大人,皮皮兽刚刚吃过东西,喂得太频繁,会撑死·”·“我什么时候说要喂它了”·“那是”·“这家伙浑身是肉,加兰德送来了十几只,宰一两只吃吃看,如果味道好,就交给几个家里没有劳动力的领民发展养殖,大家就不需要再愁没肉吃了。”
老约翰:“……”·不去管老约翰现在是什么表情,宋默抻了个懒腰,只要加兰德答应建立这些销售点,格里兰的一些“特产”也能随着商队一起运送出去,卖到更远的地方。
这样对方就查不到商品的来源,自己不但可以免去很多麻烦,还可以躲在幕后赚大钱··想到这里,宋默脑子里已经浮现出自己在金山上滚来滚去,放声大笑的动人场景了……··84、第八十四章 ...·事情就如宋默所料想的那样,加兰德最终答应了宋默的要求,但也提出了自己的条件,宋默最终购买的商队股份,限定在了百分之四十五。
宋默对此并不在意,归根结底,他也没想过霸占加兰德商队,他要的,只是一个销售渠道,让他能卖出更多的商品,赚更多的钱,并且将可能发生的风险,降到最低··对于这份契约,双方都比较满意。
加兰德得到了赚钱的新点子,宋默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不过在销售点的设立和人员的安排上,宋默和加兰德产生了一点分歧·加兰德坚持只有矮人才是最忠诚的生意伙伴,鉴于和宋默合作的关系,人类也可以参与店铺管理。
宋默却认为,除了矮人和人类,其他种族也是可以参与到店铺经营中的,例如地精··地精乔比斯现在是宋默忠实的拥趸,只要是宋默说的话,他绝对会奉为圭旨,哪怕是让他去偷光明大主教的内裤,乔比斯都不会犹豫半秒。
幸运的是,宋默没有这个爱好,所以大主教的内裤安全无虞··地精的忠诚与勤恳让宋默和格里兰人刮目相看,如果给了他们机会,或许并不是没办法让他们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
当然,宋大领主所谓的正常生活,和一般人眼中的正常生活,还是有些区别的··“地精”加兰德听到宋默的提议,当即就提出了反对,“不可能他们是一群小偷,毫无信用可言”·宋默皱了皱眉,却也没办法马上改变地精在矮人心中的形象,切实点说,除了生活在格里兰的地精,光明大陆上的大部分地精,都还是需要“劳动改造”一下的。
“我可以保证·”宋默拍了拍神色黯然的乔比斯的肩膀,“他们现在是我的领民,我可以为他们做担保·”·加兰德还是怀疑,宋默干脆提出,地精驻守的店铺,另外会增加一个侏儒,加兰德也可以派商队里信得过的人监督,直到他相信格里兰的地精,不会做出让他无法接受的事情为止。
“我已经让步了·”宋默看着仍旧持怀疑态度的加兰德,语气开始变得强硬,“别忘记了,虽然商队是你的,但生意是我们两个人的·大不了地精经营的店铺,全部经营我提供的商品,无论盈亏全部算我的。”
·“……好吧·”·宋默的强硬态度让加兰德妥协了,矮人看着乔比斯和另外几个被选出来的地精,语气生硬的说道;“我仍不相信你们,但我愿意相信领主大人,希望你们不会让他失望。”
地精们完全不在乎加兰德的冷嘲热讽,现在的他们,满心满眼只有宋默·领主大人相信他们,愿意将重要的工作交给他们,他们就一定要做到最好·“领主大人,我们发誓,绝对不会辜负您的期望”·安排好了地精,宋默又找来了侏儒。
听完宋默的计划,侏儒们沉默了下来·宋默这才想起,侏儒们习惯了躲藏的日子,长期被关押,被追捕的遭遇,让他们很难有自信面对格里兰之外的生活··“抱歉,是我没考虑到这些。”
宋默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在这些侏儒的心里,格里兰之外,到处是对他们心怀不轨的家伙,让他们面对这种情况,的确有些强人所难,“就当我没说过这件事吧。”
宋默挥挥手,示意侏儒们可以离开了,他另想办法就是了··侏儒没却并没有动,老侏儒艾顿走到宋默面前,说道:“领主大人,我们答应·”·“什么”宋默有些吃惊,看着侏儒们的神色,恍然大悟,“你们不必这样,我并不是想让你们报答我什么。”
“不,这不只是为了报答您的恩情·”艾顿说道:“在遇到您之前,我们生活在地狱,现在,我们生活在天堂·但是,还有更多的族人在地狱中煎熬,我们希望能告诉这些族人,有一个地方,是他们能够安身的家。
在这里他们有吃有穿,还有活干·您的计划给了我们这个机会,让我们不需要再躲藏在黑暗之中,我们对您只有感激,怎么会拒绝”·老侏儒一边说着,一边虔诚的望着宋默,就像在看他唯一的希望,“领主大人,请原谅我的得寸进尺,但是,我真心的希望您能够帮助我们。”
“……艾顿,你真让我为难·”·“抱歉,领主大人·”·“我或许没有那么大的力量·”宋默的声音有些低沉,“我不是你想的那么伟大。”
“不,我们不相信伟大的人,我们只相信宋默格里兰·”·“伤脑筋了,”宋默单手耙梳过垂在额前的黑发,在侏儒忐忑的目光注视下,突然笑了,“你这样,让我不答应都不行。”
“领主大人我们愿意为您献出一切”·“别,千万别·”宋默笑着蹲下身,平视着老侏儒,“艾顿,我不是好人,也不是做事不求回报的圣人。
但我答应你,我会尽可能去帮助你的同族,同样的,你也要答应我,做好我安排的事情,如何”·“遵命,领主大人”·所有的侏儒匍匐在地,艾顿甚至想要去亲吻宋默的靴子。
宋默吓得从地上蹦了起来,这都什么毛病·侏儒们心满意足的离开了,他们将和选出来的地精一起,接受宋默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的教材内容由宋大领主亲自操刀,花费了一个星期完成,这本不到五十页的册子,成为了日后光明大陆上所有“业务员”必须学习的“圣典”。
如果一个“业务员”说他没学习过宋默格里兰的销售手册,会被整个行业鄙视··当然,目前这本册子只在格里兰内部流通,就连加兰德和罗德,也只能将选出来的商队伙计送到格里兰来一起接受培训,想要摘抄几分出去不可能·知识产权听过没商业机密听过没没听过没听过不要紧,来来来,经过宋默连番轰炸的管家老约翰,会和你好好解释一下……听不懂,太痛苦痛苦好啊管家大人挺直腰板,笑眯眯的一甩教鞭,你不痛苦,他怎么从之前被宋默念经的痛苦中解脱出来·所以,继续痛苦下去吧,让他老人家好好高兴一下。
地精和侏儒的事情搞定,宋默又挑选了三十多个身手不错的男人,他们将和地精侏儒一起离开,保护这些小个子的安全·毕竟在光明大陆,力量决定一切,地精和侏儒的身份又太过特殊,谁知道会遇到些什么万一有人看着生意眼红,来个地痞流氓收些保护费什么的,有拳头,也比较好说话。
这样一来,格里兰的武装力量就被削弱不少,宋默又开始埋头画图纸,如果不是条件不允许,他甚至想把导弹弄出来,谁敢再打格里兰的主意,他就给谁来个群轰··不过,他也只是想想罢了,这太不现实。
归根结底,还是人口问题·宋默丢开笔,趴在桌子上叹了口气,罗德还没搞定矮人长老会吗难不成,他要新找一个人口贩子风险实在有点大啊……·“亲爱的,你怎么了”·不知何时,瑞斯走进了房间,站在宋默身后,双手支在宋默的脸颊两边,俯下身,将趴在桌子上的宋默,完全包裹在了怀里。
“怎么了”宋默侧过头,抓住垂到面前的一缕褐色长发,缠绕在手指上,“在烦恼啊·”·“烦恼什么”·“人口。”
宋默哼了一声,“还是伟人说的对,人多力量大·果然多生孩子才能致富·”·“生孩子”瑞斯压低了身体,眉毛一挑,唇角一勾,鲜红的唇凑到宋默的耳边,舔了一下饱满的耳垂,“亲爱的,这个问题,我认为更适合到床上去谈,你觉得呢”·“……”宋默枕在手臂上,瞪了瑞斯一眼,用力一拉手里的长发,没见到瑞斯吃痛的表情,感到有些无趣,“瑞斯,我是认真的在烦恼,不是在开玩笑。”
“可以把整件事告诉我吗”瑞斯直起身,将宋默拉了起来,自己坐到椅子上,然后将宋默抱在怀里,亲了亲宋默的脸颊,“或许,我可以帮忙。”
“……好吧·”·宋默并不认为自己是病急乱投医,但他的确是需要找人说说话··听完宋默的叙述,瑞斯笑了起来,“如果只是这样,问题并不难解决,关键是看你的胆量如何。”
“胆量”·“对·”瑞斯低下头,蹭了蹭宋默的额头,“与所有号称正义一方的人对立的胆量·”·“你该不会是让我发动侵略战争吧”虽说他已经为纳尔逊量身定做了一系列阴谋叛乱的计划,但那也需要时间。
·“不,我怎么会让你做这么危险的事情”瑞斯抱着宋默,缓缓说道:“我说的是魔族,要吗”·“魔族”·“是的,魔族。”
瑞斯牵起宋默的右手,擦过他尾指上的那枚指环,海蓝色的双眼滑过一道难辨的光,快得让宋默来不及捕捉··宋默怀疑的看着瑞斯,“你不会再给我弄来一群骨头架子吧”·“当然不会。”
瑞斯紧了紧环在宋默腰上的手臂,“只要提供食宿,工钱随意,要吗”·“真的”·“真的。”
“那好·”宋默一把搂住瑞斯的脖子,说道:“给我,我要”·正推门走进来的管家老约翰恰好听到了这句话,脸色一变,整个人石化当场。
领主大人,贵族的矜持,都不要了吗……··85、第八十五章 ...·虽然宋默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看着眼前五十个身着黑色长袍的俊男美女,还是忍不住愣了一下。
瑞斯梅尔斯很漂亮,同理,人形的魔族应该也难看不到哪里去·可这样随便召唤出五十个,就像是参加选美比赛似的,是不是太打击人了瞄了瞄队伍里波涛汹涌的御姐们,宋默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这哪里是大白兔,整个一对烤乳猪F恐怕都挡不住……·整日被汉子爬床的领主大人,泪流满面了,这就是天堂啊·“你在看什么”瑞斯站在宋默身后,单手托起了宋默的下巴,冷眼扫视了几个被宋默重点“关注”的姐姐,姐姐们抖了抖,转眼之间,都变成了英俊挺拔的汉子。
宋默郁闷了··看看而已,需要这样吗·“需要”瑞斯斩钉截铁的说道:“你想看,看我就够了·”·说罢,抓起宋默的一只手放在胸前,“你还可以摸。
但他们,不行·否则我杀了他们·”·瑞斯的话只是让宋默咧咧嘴,这个魔族之前还威胁要囚禁他,不是也没真下手吗可这番话听在被召唤来的魔族耳朵里,无疑是晴天霹雳。
梅尔斯家族的人向来说一不二,独占欲强到骇人,虽然魔族或多或少都有些变态,可他们堪称变态中的变态,简直是完全变态·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只是被看两眼就要挨宰,这什么世道果然美丽也是一种罪过吗·当即,队伍中一个女士都没剩下,华丽丽的全变成了男人。
管他本质上是汉子还是妹子,在这里,都是汉子都就对了·至于长相,天生的,没办法·如果不是魔族的恢复力惊人,他们肯定会第一时间在脸上再划几刀,顶着满脸的刀疤会安全许多。
瑞斯对他们的识相还算满意,宋默却不满意了,好不容易来了养眼的妹子,结果都变成了汉子·汉子再养眼也是汉子·不过这些瑞斯眼睛一眯就有斯巴达倾向的魔族,让他们变回妹子估计也不现实。
“算了,就这样吧·”宋默一挥手,“管家,房间都安排好了吗”·“领主大人,已经安排好了·”·“好的。”
宋默点点头,管家办事,他放心,“大家都先下去休息吧·”·魔族们站在原地没有动,目光看向瑞斯,直到瑞斯点了头,才跟在管家和侍女身后,陆续离开了房间。
老约翰离开房间之后,才感到为难·刚刚女变男的一幕他也看到了,之前安排的客房,是两人一间,男士与女士必然是分开的·现在这样,该怎么办·想到这里,老约翰停下了脚步,转过身,看着眼前五十个沉默的魔族,说道:“请男士站在左边,女士站在右边,不能严格区分的原地不动。”
话落,只见所有的魔族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看着老约翰··管家无奈了,叹了口气,既然实在分不出来,就只能混搭·估计对方也不会有太大意见。
红发侍女安妮捧着烛台走在一边,目光中带着好奇·身后这些人,是瑞斯大人的同族·瑞斯的身份在格里兰已经不是秘密,由于哈洛德的关系,安妮也知道了许多其他人不知道的,关于其他种族的事情。
为了追到红发妹子,哈洛德使尽了浑身解数,将“旅途”中遇到的一些趣事,以及关于其他种族的趣闻,都讲给了安妮··关于魔族,哈洛德使用的词汇都不太好,阴险狡诈,自私冷酷,杀起人来眼睛都不眨一下。
是被光明神驱逐到地底深处,不被光明眷顾的种族··不被光明神眷顾的种族吗·安妮咬了咬嘴唇,就算被光明神眷顾的种族,又能怎么样他们不是一样生活穷困,食不果腹·如果没有领主大人,哪怕他们日夜祈祷,也得不到现在这样的生活。
光明神,教会·安妮想起了哈洛德和艾尔特,笑容带上了一丝嘲讽·格里兰人一定是生活在光明神遗忘的黑暗角落,格里兰人唯一的信仰,只有宋默格里兰。
让光明神见鬼去吧·走在后边的几个魔族,突然将目光转向红发侍女,窈窕的身姿,漂亮的脸蛋,纯洁无暇的笑容,仿佛不知世间阴暗,内心却在诅咒被人类信仰的最高神祗·魔族们低下头,垂落的长发遮住了脸上乍然浮现的笑容。
像梅尔斯大人说的一样,格里兰,果然是个有趣的地方··领主卧室中,宋默抱着双臂靠在墙上,看着笑得一脸淫荡的魔族,撇撇嘴·他就知道,这个家伙怎么会做白工免费劳工给他弄来了,不要点好处,会甘心才怪。
“亲爱的……”·这句话已经成为了瑞斯的口头禅,宋默也听得耳朵里长了茧子·从最开始的浑身不舒服,到现在的习以为常,如果哪天瑞斯说话不带这个词,宋默还会奇怪的看他几眼。
果然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吗·嗤笑一声,宋默也不知道是不是该表扬一下自己强悍的适应能力·不过习惯了总比一被对方碰,就鸡皮疙瘩掉满地要好很多吧·说白了,他现在就是个全凭自己打拼的泥腿子,什么贵族啊领主啊那都是虚的,钱赚得再多,没有强横的实力,也早晚会被像黑炎那样的家伙抢走。
自力更生,借势,两者并不矛盾·瑞斯的确是喜欢他,不管这份喜欢背后掩藏着什么样的目的,宋默只需要知道,自己偶尔能往这座高得看不到顶峰的山上靠一靠,就万事大吉了。
至于这座山什么时候会跑掉,那不是宋默现在关心的事情·不过,该给的好处,还是要给的,何况这是个美人,自己也算不上吃亏··“瑞斯。”
宋默单手搭在瑞斯的肩膀上,抬起头,笑得眯起了眼睛,长长的睫毛遮去了双眼中的情绪,“今天,你可以留在这里·”·留在这里·瑞斯有瞬间的怔忪,会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要是误会了……·宋默的手沿着瑞斯的肩膀滑过,搂住了他的脖子,嘴唇贴上了瑞斯的下巴,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带着每个男人都心知肚明的暗示。
眼前的喉结开始上下滚动,可以听到吞咽口水的声音··宋默笑了··膝弯被有力的手臂穿过,瞬间腾空,整个人被瑞斯横抱起来,“亲爱的,话说出口,就不能反悔了哦”·海蓝色的双眼紧盯着他,深得仿佛看不到底。
宋默双臂揽住了瑞斯,侧过头,咬了一下瑞斯的耳朵,“我说的话,从来不会反悔·”·下一刻,宋默被瑞斯放到了床上,像是在摆放一件易碎的瓷器,小心,谨慎,动作中带着让人心动的细致,双眼中却燃烧着几乎可以吞噬一切的火焰。
宋默突然感到有一丝后悔,他是不是不该这么挑拨他·不过……算了··他也是个二十出头的健康青年,不可能一辈子和自己的右手相亲相爱。
不就是那啥啥吗爷们不怕·想到这里,宋默眼中燃起了熊熊斗志,再说,谁压谁,还不一定呢·瑞斯单手撑在床头,俯下身,带着灼热气息的吻,落在宋默的额头,滑过脸颊,留在红润的唇边厮摩。
大手沿着衣襟的下摆探入,有些冰凉,带起了一阵阵的颤栗与酥麻··宋默忍不住仰起头,脖颈拉出了一条弧度优美的曲线,喉结立刻被雪白的牙齿咬住,血红的唇用力的吸吮,留下了一个玫瑰色的灼眼印记。
“嘶……”·宋默疼得吸了一口气,属狗的吗举起拳头捶在了瑞斯的肩膀上,“不许咬我翻脸了啊”·瑞斯轻笑一声,安抚的舔了舔被他留下牙印的肌肤,修长的手指掐在宋默的腰际,宋默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想要笑,却被堵住了嘴唇,麻痒的触感,逐渐转化为一种让人心痒难耐的热流,从被触摸的肌肤,渗入了血液,骨髓。
有些轻飘飘的……·宋默眨眨眼,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可身上的热流,却再度让他的视线陷入了迷茫·耳边只能听到如大提琴般低沉优雅的低喃,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魅惑,流入他的四肢百骸。
“宋默格里兰……”鲜红的唇终于放过了他的脖颈,却落在了精致的锁骨之上,上衣的扣子被一粒粒解开,灵巧的手指,就像是在拆一件等待许久的礼物,妖艳的面孔,也染上了一层氤氲。
被一个男人压着,似乎不像自己想的那么难以接受,……·宋默脑子里突然闪过这句话,脸马上开始发烫,如果头顶有面镜子,他肯定会看到自己红得仿佛要滴血的面孔,然后忍不住一头撞到床柱上,昏倒了事。
瑞斯的动作很温柔,温柔得让宋默觉得可怕·他倒宁可他粗鲁一些,至少,这会让他的意识清醒点··被一个男人在床上弄得昏头昏脑,不知今夕是何夕,实在太特马地丢人了更何况,连重点都没进……想到重点,宋默心头顿时一群神兽跑过,重点什么的,他压根不该想啊·感到宋默的僵硬,瑞斯停下了动作,支起上身,黑色的长袍从肩头滑落,露出了一片白皙细腻的肌肤,宋默的视线控制不住的沿着那片白皙下滑,定在了那一点樱红之上……·看着看着,两管鼻血,顺着鼻孔,缓缓流下……之前的旖旎气氛立刻伴着鼻血随风飘散了。
瑞斯:“……”·宋默:“……”·僵硬片刻,宋默一把拉过床单把头罩上,他没脸见人了·亲都亲了,摸也摸了,马上就要上三垒了,他竟然流鼻血了特马地跑到床上来流鼻血,他还能再没出息点吗再说又不是没看过,他现在这样激动是为哪般啊·该说他反射弧过长还是反应异于常人·宋默埋在床单里装鸵鸟,瑞斯双膝跪在宋默身体两侧,单臂支着身体,另一只手拉了拉宋默蒙头的床单,没拉开,再拉一拉,还是没拉开。
宋默是铁了心的不出来··瑞斯沉默了一会,突然单手搭在额头上,笑出了声音··听到笑声,宋默刷的掀开床单,“笑个X的笑老子是初哥,太激动了不行吗”·瑞斯的笑声更大了,身体笑得打颤,控制不住的倒在了宋默的身上,用力的亲了宋默一口,“亲爱的,你真是太招人喜欢了。”
“我去&$#^&&”·宋默又爆了句粗口,干脆往床上一躺,床单一卷,成个了蚕蛹··“亲爱的,不做了”·“做你个大头鬼”现在还能做下去的,那是神,不是人。
瑞斯还想说什么,房门却突然被敲响了,管家老约翰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领主大人,出事了“·出事了·宋默马上起身,穿上外套,拉开房门,“出什么事了”·老约翰目不斜视,尽量把还躺在床上衣衫不整的男人当做空气,“加兰德送给您的皮皮兽,从笼子里跑了出来,袭击了土豆田”·皮皮兽袭击了土豆田·那些圆得像个球,他说要吃,却砍崩了三把菜刀,压根没吃成的小家伙·这些球,袭击了土豆宋默怎么想,都觉得是天方夜谭。
可管家言之凿凿,宋默也不觉得他会和自己开这样的玩笑·宋默立刻和管家赶到了土豆田边,那里已经围了一圈人,金色骑士艾尔特又张开了乌龟壳,挡在了众人跟前。
仔细看看,哈洛德等人也在田边,甚至还有几个魔族·前教会人士和魔族一起和平共处围观土豆田·这场景,无论怎么看,都让人感到惊悚。
走到近前,众人自动让开了一条道,让宋默能清楚看到田里正在发生的事情··只见十几个肉滚滚的白色团子,像是蹦蹦球似的跳上跳下,左冲右突,连踢带撞,将一个个炮弹似的土豆踢到田边,而且还不乱踢,只认准了一个地方,不大一会,土豆已经堆成了小山。
土豆还不到收获的时间,攻击只维持了不长的时间,皮皮兽们似乎也觉得差不多了,蹦跳着来到了土豆堆成的小山边,一只抱着一个比它们脑袋还大的土豆,吭哧吭哧啃了起来。
·全场无语··宋默转过头,看向老约翰:“管家,加兰德说,皮皮兽是温驯娇弱的动物吧”·“是的·”·那现在,是怎么回事号称全光明大陆最温顺娇弱的动物,竟然旁若无人的袭击了让野猪望而却步的狂暴土豆田·谁来告诉他,到底是加兰德欺骗了他,还是格里兰的风水太好或者他该庆幸这些圆球不是食肉动物··86、第八十六章 ...·皮皮兽的食量和它们突然发飙的举动一样惊人。
一个比它们头还大的土豆转眼间就进了肚子·吃饱后的皮皮兽打了个饱嗝,恢复了温驯,却再没人认为他们娇弱··狂暴土豆都能踹,娇弱个头·皮皮兽们全都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体型大了一圈,肚子圆滚滚的,四条小短腿几乎碰不到地面。
宋默壮了状胆子,走上前拎起了一只,白色的团子乖巧的蹭了蹭他的掌心·宋默嘴角抽了抽,他怎么觉得,这些家伙不只是脾气变了,连智商都上了一个台阶,不再傻乎乎的只知道COS毛绒玩具,学会卖萌撒娇了·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领主大人,该怎么处置它们”·领民们已经把皮皮兽都抓了起来,在格里兰人眼里,无论动物还是植物,都只分为能吃和不能吃的。
皮皮兽显然归于后者·既不能吃,又糟蹋了他们的土豆田,最好的办法,就是挖坑埋掉做肥料·“怎么处置啊”宋默看着手里的皮皮兽,又看看还堆在一旁的土豆,眼珠转了转,“在土豆田边扎个篱笆,把它们都养在那里。”
“领主大人,它们吃了我们的土豆”·“没关系,不就是几个土豆吗没看它们收的比吃的更多”·宋默把皮皮兽抱在怀里,圆滚滚的家伙似乎也感受到了其他人对自己的敌意,缩了缩脑袋,耳朵耷拉了下来。
一副委屈的小模样,却丝毫引不起格里兰人任何的同情心··撒娇无用,卖萌无用·糟蹋了他们的粮食,就要付出代价·“按照我说的做。”
宋默拍拍皮皮兽的脑袋,“让老怀特和他的孙子照顾它们,看看它们的食量到底是多少,差不多的话,就养着它们吧·说不定下次收土豆的时候,能帮上忙。
就算帮不了忙,一只也能卖上几百金币,杀掉了多可惜·”说罢,举起了皮皮兽,看着那双圆滚滚的大眼睛,一呲牙,露出了一个狰狞的笑, “对吧,宝贝,你不想被扒皮吃肉吧菜刀砍不动你,大不了连皮带肉一起炖,炖不熟还可以烤,叫花鸡的做法我可是记得牢牢的,叫花皮皮兽,似乎也不错。”
一边说,一边舔了舔嘴角,一副馋涎欲滴的样子··皮皮兽听不懂宋默的话,却不妨碍他感受到宋默的威胁,只能发挥自身优势,继续对宋默撒娇卖萌·宋默没办法,人总不能和一只听不懂话的胖球较劲。
摸摸皮皮兽的肚子,估计短时间内这些家伙也不会再“兴风作浪”了··“暂时先这样吧·”·老怀特带着孙子和其他几个半大孩子,在距离土豆田两百米左右的地方圈了一小块地,围了一圈篱笆。
里面撒上干草,皮皮兽都被养在了这里·不像之前的笼子那么逼仄,也不会让这些家伙跑掉··皮皮兽们都很乖巧,自动自觉的排着队走进了篱笆·虽然更像是滚的……它们吃得实在是太多了,走在地上活脱脱就是一个球。
安置好了皮皮兽,负责看守土豆田的领民开始清点被皮皮兽堆到田边的土豆,将土豆捡起放到筐里,路过篱笆,看着里面的十几个圆球,或许领主大人说的对,留着这些皮皮兽,应该能帮上忙。
将土豆收进仓库,格里兰人对皮皮兽的态度缓和不少,尤其是孩子们,他们对可爱的家伙一向没有太大的抵抗力,哪怕大部分小家伙跑到篱笆边看着这些肉团,嘴里嘀咕的都是:“真胖啊,应该很多肉,很好吃吧……”·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宋默没有再更多关注皮皮兽和土豆田的问题。
加兰德传来消息,各地的销售点已经确定,店铺也陆续找好了,宋默建议的广告也打了出去·前期的投入让矮人有些肉痛,不过效果十分显著·一些供货商以及小商队,已经开始和加兰德商队接洽。
甚至有当地的一些贵族在看到加兰德打出的广告后,对此表示出了浓厚的兴趣··这些在宋默意料中的事情,却让加兰德喜出望外·矮人表示,他还是第一次和贵族老爷当面谈生意。
以往接待矮人的,顶天是个管事而已··宋默看完加兰德的信,郁闷的问自己的管家,“难道我不是贵族吗”·老约翰:“……您的确是个贵族。”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考虑这么长时间吗”·“……”·“算了,当我没问·”·被加兰德和管家老约翰双重打击过后,宋默化悲愤为力量,全身心的投入到了伟大的教育事业当中。
在地下城堡里工作的人,每次路过,都能看到领主和地精侏儒们,人手一本小册子,在房间里举着册子,喊着口号,开始是领主喊一句,大家喊一句,接着就是领主和大家一起喊,喊到最后,绿皮的地精都喊成了红皮,红皮的地精在大家羡慕的目光中,被领主好一顿表扬,掌声顿时响起,整个场面颇为壮观。
不说房间里的人,就连路过的人,都能感受到那种火热的气氛,激昂的斗志,以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顽强精神·这种热火朝天的势头让瑞斯和杰里斯都感到好奇,在好奇的听完一节“培训课”之后,两人不约而同的产生了一个想法,这真的不是在宣扬某个宗教的教义吗·事实上,宋某人的培训课,已经不是宗教能够HOLD住的了,就算光明大主教到场,也只能甘拜下风。
估计只有地球某XX组织,或者某X教组织,才有可能拼一拼了……·“砍价不要紧,挑剔没关系,顾客是上帝,上帝有金币”,“·红色封皮的销售小册子地精侏儒人手一本,二十字的销售箴言就写在小册子的第一页。
虽然字体不太好看,却让所有捧着小册子的人奉为真理·这本由宋默格里兰亲自撰写的小册子,被地精和侏儒共同命名为“红宝书”··听到这三个字,宋默立时汗如雨下。
册子可以有,“红宝书”什么的,真的不能有·除此之外,还有件事让宋默十分介怀,杰里斯听完他的培训课之后,就没了兴趣,瑞斯却把他召唤来的五十个魔族,都塞进了课堂里。
·宋默站在临时搭建的讲台上,握着教鞭,看着下面整齐排排坐的五十个黑斗篷,额头冒起一排青筋··特马地插班插得这么嚣张,经过他的同意了吗·特马地插班倒是可以,学费交了吗·特马地不交学费就想旁听,有那么好的事情吗·特马地光明大陆可没有九年义务制教育·靠之,当他宋某人好欺负吗·“梅尔斯大人说,他和领主大人您都已经是这样那样的关系了,完全是一家人了,就不需要计较那么多了。”
噼啪一声,宋默的理智彻底断弦了··关系你妹一家人你大爷·宋默甩掉教鞭扛起步枪,头顶冒火,气冲冲的去找某个魔族算账了。
几分钟后,地下城堡里传出了一阵爆豆似的枪声,课堂里的众人等了一会,见枪声没有停止的迹象,作为“班长”的乔比斯咳嗽一声,走上讲台,高举“红宝书”,大声说道:“领主大人暂时不会回来,来,大家先一起喊喊口号清清嗓子吧”·地精侏儒再度群情激昂,第一次听课的魔族们面面相觑,他们产生了和瑞斯一样的疑惑,这真的不是某个新兴的教派组织吗·在培训期间,宋默特地抽时间为自己的杂牌军进行了换装。
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在换装这件事上,宋默难得大方了一回·矮人兄弟根据他的要求为男人们量身打造了盔甲,比起钢片似的铠甲,更加轻便,样子也很漂亮,防护能力更是一流。
除了盔甲,宋默还特地“设计”了一整套军装,上衣长裤武装带军靴全齐了,连大檐帽都画了出来·宋默对自己画出来的军装样式十分满意,旁人却看得一头雾水,第一次看到大檐帽的哈洛德和图罗问了同样的问题:“这是什么是为了搏斗中用来戳敌人脑袋吗”·宋默:“……”·本地土著的审美观彻底打击了宋大领主的积极性,但却没让他打消把军装做出来的念头。
只是在布料上犯了难·加兰德的到来为他解决了难题,夏多的绿萝布,成为了最好的选择·堆在仓库里的野猪皮是最好的武装带制作材料,手掌宽的皮带,加上特别设计的枪套和子弹袋,成品的上身效果好的超乎宋默的想象。
军装本来就是为了彰显男人们的威武和气势,穿在身高够高,肌肉够棒的壮汉们身上,更让人觉得赏心悦目··看着腰板挺直,扛枪列队的男人们,宋默激动得想蹦高,轻骑兵弱爆了,重骑兵算个鸟,老子这才叫新时代的军队军队中的精英精英中的原子弹·男人们对身上的军装也十分满意,几年难得穿一套新衣服,领主大人连鞋子腰带都给发,还不要钱,真是好人啊· ·87、第八十七章 ...·一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
受过培训的地精和侏儒对宋默的忠诚度再度提高五十个百分点,虽说宋大领主没打算搞个人崇拜什么的,但人品太好,没办法啊·人家硬要崇拜他,总不能拽着领子说:“不许崇拜老子,否则老子咬你”吧·距离出发的日子还有五天,宋默在城堡里举行了一场晚宴。
大盘的猪肉炖土豆,玉米炖排骨的香味,四处飘散·各种炸烤出来的小吃金黄酥脆·新酿制的葡萄酒被摆了出来,虽然葡萄酒配炖菜有些不伦不类,就像是古色古香的房间里硬要摆上一座断臂维纳斯或没穿衣服的大卫,可对格里兰人来说,有吃有喝就万岁。
精灵和魔族都参加了晚宴,只是和格里兰人仍有些格格不入··杰里斯端了一杯葡萄酒,静静的靠墙站在角落,一言不发·自从看过宋默山寨的灵魂之水后,精灵就变得沉默下来,翠绿色的眼中时常闪过复杂的光芒。
每次杰里斯的目光落在他身上,都会让他感到芒刺在背·但宋默最近一直很忙,没时间去关注杰里斯到底在想些什么,事实上,宋默也没打算给自己找太多的麻烦·只是左手背上的花纹却在时刻提醒他,他和这个金发精灵还有契约存在,他还欠这个精灵一个不小的人情。
“伤脑筋·”·宋默摸摸鼻子,刻意将视线从杰里斯的身上转开·他不转开也不行,另一双海蓝色的眼睛,几乎要把他射穿了··只是看看而已,用的着吗·宋默回头瞪了瑞斯一眼,瑞斯朝他举起酒杯示意一下,轻轻舔过红唇,继续用目光明目张胆的扒他衣服。
宋默的耳朵开始发烫,真是%……W$R%·地精和矮人正在拼酒,显然绿皮的地精不是大胡子矮人的对手·侏儒正在帮地精加油,可他们也只能精神上支持一下自己的好友,没过一会,七八个地精都被矮人兄弟灌得钻进了桌子下边。
大获全胜的矮人兄弟干脆跳上了酒桌,高举酒杯,兴致高昂的唱起了矮人的祝酒歌,宋默正看得有趣,乔比斯和艾顿几人走到了他的身边,对宋默举杯说道:“领主大人,我们敬您感谢您的慷慨与仁慈”·“恩,我也敬大家。”
宋默笑着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一脸豪迈,心中却在腹诽,靠之,用喝啤酒的的方式来喝葡萄酒,老子也算开创先例了··几杯酒下肚,宋默的话渐渐多了起来,“所谓做生意呢,就要灵活,千万别一根死脑筋。
和加兰德的人也要好好相处,和气生财,人际关系很重要·还有我给你们的小册子,大家内部流通就好,千万别外传·”·“领主大人,我们会照您的话去做的。”
“还有,店铺的收支明细一定要清清楚楚,不能出现含糊说不清楚的地方·”·目前只是起步阶段,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出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
宋默学习的不是商业,没实际操作过,只能算作纸上谈兵,加兰德有经验,却是第一次接触这种经营模式,肯定也会有弄不清的时候··加兰德和宋默订立了契约,是个信得过的合作伙伴。
但加兰德商队里的其他人却另当别论·面对巨大的利益,很难说不会有人心动·宋默本人不能露面,想要确实把握这些店铺的情况,只能靠这些侏儒和地精。
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加兰德·无论如何,宋默都不想因为其他人和加兰德产生龃龉,防患于未然是必须的·一旦出现他担心的情况,可以将影响降到最低。
“领主大人,您放心吧侏儒的记忆力是一流的我们会将每笔生意的收支都记得清清楚楚”老侏儒艾顿拍着胸脯说道:“如果您不相信,我甚至可以准确的说出城堡里每个人这星期都穿什么颜色的内裤”·“你不是开玩笑”·“当然不”艾顿很显然已经喝醉了,几乎是用吼的说出了接下来的话,“就像您,大花的四角内裤”·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艾顿话音刚落,全场顿时寂静一片。
宋默看看四周,大部分人的表情都很微妙,精灵依旧是一副冰山样子,瑞斯却捂着嘴,笑得双肩直颤··靠之,穿大花的四角内裤怎么了谁规定领主就不能穿大花的四角内裤了·清爽,凉快,舒适·还笑,笑个X笑·宋默僵硬的扯了扯嘴角,一把按住侏儒的肩膀,“艾顿,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侍女们洗衣服的时候看到的。”
侏儒顿了顿,接着说道:“领主大人,虽然我很不想说这句话,但您的品味实在是有些糟糕·您如果想留住情人的心,必须改进一下,不要求性感,至少要有点情调,小清新也不错,大花四角什么的,那是闷骚大叔的爱好……”·宋默脸色变得铁青,杰里斯默默转过了头,瑞斯已经笑得直捶墙了。
已经没人能阻止醉酒的老侏儒了··艾顿在和宋默讨论过内裤的花纹问题之后,又和一脸严肃的管家讨论颜色的重要性,然后告诉强森图罗等硬汉,内衣一定要勤换,紧接着又转向矮人……宋默可以清楚看到,被艾顿抓住的谈话对象,脸色就像是调色盘一样,变得十分精彩。
全场唯二没有被老侏儒骚扰过的,只有精灵和魔族··果然,哪怕在喝醉的情况下,这些头脑发达,四肢孱弱的家伙,也懂得趋利避害,柿子捡软的捏吗·对于自己成了被捏的软柿子这件事,宋默表示不满。
不满之后,又觉得被老侏儒骚扰的其他人表情十分有趣,例如老约翰··看到老约翰别扭又不能发作的表情,宋大领主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一杯接着一杯酒喝下去,等到晚宴结束,已经有些站不稳了。
大部分人都已经醉得不省人事,被抬回了自己家·能自己走的,走出来的路线也是S形的··宋默捏了捏额角,靠在墙上,打了个酒嗝,感到胃里翻涌,有些难受。
他不该喝这么多的·可难得能轻松一下,他很久没这么高兴过了··一只手突然覆上了宋默的额头,冰冷的气息沿着掌心流入,让他好受了许多··宋默抬起头,有些茫然的眨了眨眼,“杰里斯”·精灵没有说话,直到宋默的脸色不再那么难看,才收回手。
见宋默还是傻呆呆的站在原地,略显不耐的开口说道:“你喝醉了,该回房间休息·”·“呵呵·”宋默傻笑了两声,“我没醉。”
说罢抬起左手,一把抓住了杰里斯金色的长发,“杰里斯,你的头发,真漂亮……就像是闪闪发光的金子·”·精灵皱了皱眉,勉强压下将抓住自己头发的爪子剁掉的念头,拉住宋默的手腕,“放手。”
宋默依旧笑着,没有动··杰里斯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我说放手“·宋默还是没动,手上突然用力,杰里斯不防,被他拉得低下了头,还带着酒气的温暖气息凑到精灵的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
杰里斯的动作顿了一下,翠绿色的眼睛闪过一道寒光,“你知道了什么”·宋默松开了杰里斯的头发,又恢复成了醉醺醺的样子,耸了耸肩膀,“我是个醉鬼,能知道什么或许我只是在发酒疯。”
下一刻,一只白皙的手扣住了宋默的肩膀,拉开了两人之间有些暧昧的距离,将醉醺醺的领主大人抱进了怀里··“亲爱的,你们在说什么”·瑞斯低下头,脸上是宠溺的笑容,可笑意却未达眼底。
宋默似乎没察觉到这点,笑呵呵的抬起头,亲了瑞斯的下巴一下,“我在告诉杰里斯,我喝醉了,会发酒疯的·”·“是吗”·瑞斯的手指擦过宋默的唇角,指尖似乎都染上了酒香,转头看向站在一旁的杰里斯,“精灵,我希望你还记得我之前说过的话。”
杰里斯的神色变得更加冰冷,瑞斯弯腰一把将宋默横抱了起来,几个魔族已经拦在了杰里斯的面前··宋默将下巴搭在瑞斯的肩头,好心情的朝精灵挥了挥手:“杰里斯,晚安”·杰里斯看着那张无辜的脸,几乎咬碎满口银牙晚安个头·魔族和精灵之间的气氛越来越紧张,随时可能打起来。
老约翰一脸严肃的走了过来,说道:“诸位,如果在城堡弄出太大的声响可不太好·建议诸位移步到地面上,更容易施展·翡翠森林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句话简单的翻译过来就是:要打架换个地方,别影响大家休息·外面有免费场地,打死了也没人管··管家说完话,转身走开,若无其事的指挥着仆人和侍女打扫宴会厅,被晾在原地的精灵魔族像被戳破的皮球,气势全无,面面相觑。
打架也是需要酝酿气氛的,被这么一搅合,还怎么打·宋默被瑞斯一路抱回了房间,途中两个人一直没有说话·直到身体接触到柔软的床,醉意和倦意一起涌了上来,宋默忍不住打了和哈欠,脸颊在枕头上蹭了蹭,黑色的发铺散开,像是一朵盛放的黑色玫瑰。
单手扯开衬衫的领口,总算能顺畅的呼几口气了··“亲爱的,你是在邀请我吗”·瑞斯坐在床边,轻轻撩起宋默垂在额前的黑发,脸上的笑容在烛光中有些模糊。
宋默翻身侧躺在床上,拉过瑞斯的手,看着雪白掌心上的纹路,“我醉了·”·“哦,醉了·”瑞斯貌似明白的点了点头,俯下身,轻声问道:“那么,我接下来要做的一切,都是可以被原谅的,是吗”·“你要做什么”昏暗中,宋默黑色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瑞斯,像是两弯可以将灵魂湮没的深潭。
“你说呢亲爱的……”·瑞斯挑起宋默的下巴,缓缓的低下了头……·· 88、第八十八章 ...·轻柔的吻,缓缓落下,含住了犹带酒香的唇。
殷红,柔软,瑞斯托起宋默的后颈,修长白皙的手指插入乌黑的发中,丝绸般的触感让他爱不释手··“亲爱的,张开嘴·”·宋默的头有些发晕,他或许真的醉了。
流淌在耳边的声音像是女巫的咒语,每一个字,都在迷惑他的神智,牵引着他所有的动作··唇慢慢张开,灵巧的舌趁机探入,纠缠,嬉戏,带着让人无法抗拒的温柔,使他沉醉。
“瑞斯……”·“恩”·宋默突然用力搂住了瑞斯的肩膀,用力扯开他的外衣,手顺着衬衫的领口探入,掌心的热度,仿佛可以灼伤男人的皮肤。
海蓝色的双眼微微眯起,眼中燃起了不容置疑的欲火·带着黯沉与可怕的欲望,几乎可以将身下的人焚烧殆尽··“亲爱的,你在玩火·”抓住在自己肩背上捣乱的手,轻轻送到嘴角,咬住了还带着一丝余温的指尖,微微用力,雪白的牙齿陷入了蜜色的肌肤,留下一丝血痕。
瞬间的疼痛让宋默恢复了一丝清醒,却在随之而来的热情中消失殆尽··狂热的,带着血腥味的吻,像是一阵可怕的暴风雨,将他所有的理智都卷入其中,他看不清,摸不着,也猜不透,只能随着这股足以毁灭一切的热焰起舞。
唇被狠狠的吸吮,啃咬,这已经不像是情人间的吻了,宋默只觉得自己成为了身上男人眼中最可口的食物,最终的下场,只能是被吞噬入腹,化为男人的血肉,一点也不会留下。
他开始感到恐惧,恐惧中却夹杂着难以言喻的兴奋,似乎,他是期待着被这样对待的·落在肩膀与胸前的唇舌带起了更多的颤栗与酥麻,雪白的牙齿留下了一个又一个仿佛野兽标记领地的齿痕。
所有的空间,似乎都被这个叫做瑞斯梅尔斯的男人充斥,占满·男人的眼睛,嘴唇,和双手,控制了他的一切··宋默的上衣和衬衫不知何时已经被撕扯开,扣子四处溅落,瑞斯的手在他的身上四处点火,衣服全部成了累赘。
他想起身,却被按回去,仰躺在了床上,已经脱到一半的衣服卷成了一团,正巧垫在腰下,双臂也被限制了活动,这让他感到不舒服,却让身上的男人动作起来更加方便··仿佛带着魔力的嘴唇,终于放过了他胸前的一点,接触空气的瞬间,宋默能感到温热的湿润被蒸发后留下的肿痛,肯定是被咬破了,这个男人绝对是属狗的,而且是变种的……·凉滑的褐色长发披散而下,覆在了宋默的身上,略微减缓了可怕的热度,四处游走的唇却不放过他,有力的手托起了他的腰,啃咬一般的吻落在了他的小腹,仿佛有一股电流从接触的地方流遍他的全身,宋默怕痒,全身最不能碰的地方,就是自己的腰,而怕痒的地方,往往是最容易引起兴奋的敏感带,宋默的腰被牢牢扣住,小腹被肆无忌惮的啃咬,他已经不去想会留下多少痕迹了,他彻底兴奋了起来,抓着床单的手几乎用力得要将布料扯破,两条长腿不停的在床上和瑞斯的腰背上厮摩,可男人就是不放过他,狠狠的一咬,迫使他不得不仰起头,从喉咙的深处,发出了一声压抑的,几乎带着哭腔的叫声。
“瑞斯”宋默用手肘撑起身体,另一只手抓住瑞斯的长发,狠狠的咬住,磨牙,“你个混账王八蛋”·“亲爱的,我的头发不好吃。”
瑞斯微微抬起头,嘴唇红得仿佛染血的玫瑰,“不需要这么着急,我们有一整夜的时间,我会满足你的·”·满足个鬼·刚刚的一声大吼,让宋默的酒醒了一半,俗话说,酒庄壮熊人胆,何况宋大领主从不认为自己是个熊人。
见瑞斯还有心情调戏他,三两下甩下束缚自己行动的上衣,双手用力一撑,直接翻身,将趴在他身上的瑞斯压在了身下·双膝分开,跪在瑞斯的腰际两侧,两只手按在瑞斯的胸前,低下头,“你大爷的,老子要发酒疯”·“请。”
瑞斯笑眯眯的仰躺着,丝毫不见之前的疯狂,只有粗重的喘息,和腰下的某处,才能彰显他此刻同宋默一般无二的激动情绪··请·宋默舔了舔嘴唇,那他可就不客气了·一把拉开瑞斯的衬衫,低下头,狠狠一口咬在了瑞斯的锁骨上。
刚刚他被咬得哭爹喊娘,该换换了·只是宋默忘记了这个魔族身体有多强悍,炮弹都打不穿·虽然皮肤一样温热柔软,可咬起来,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即便把他的一口小牙都磨平了,也根本没办法伤他分毫·瑞斯干脆双手交握枕在脑后,任由宋默在自己身上胡作非为·偶尔还发出一两声带着魅惑的呻吟,“亲爱的,就是那里,用力哦,使劲咬我吧啊我是如此的喜爱你”·宋默从浑身火热到遍体生寒,用了不到三秒时间。
抬起头,愕然的看着被自己咬得双靥生春的瑞斯,靠之他怎么就忘记了,这家伙是个百分百的抖M·宋默直起身,一抹嘴,长久的撕咬磨蹭 ,让他的唇更加红润,饱满,看得瑞斯双眼冒火,忍不住又将宋默压在了身下,直接去扯他的腰带和裤子。
裤子褪到大腿,瑞斯的动作突然停住了,双眼看着宋默的内在美,轻叹一声,“亲爱的,你果然喜欢这个样式吗虽然我觉得这没什么,但是,偶尔换换,比较好吧”·宋默一咬牙,撇过头嗤笑一声,“怎么,看到大花四角硬不起来”·“……”·宋默这句话压根就是自找死路。
无论是哪个种族,对一个雄性来说,“硬不起来”什么的,其杀伤力绝不是一般的惊人·这是挑战雄性权威的词,早该被打下十八层地狱上一个对瑞斯说这句话的人……恩,梅尔斯家族变态的名声太过辉煌,还没人敢对这个家族里的雄性说这句话。
宋默格里兰,又一次开创了历史的先例·他将被记载在历史的书册之上,亘古流传·只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或多或少总是要付出些代价的,例如被螃蟹钳子夹一下。
而宋默要付的代价,似乎要更多一些……·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瑞斯的神色变了,脸上的笑容愈发的迷人,海蓝色的眸子染上一层带着血色的红光,抓住宋默的一只手,按在了自己身上某处,“亲爱的,我是不是能硬起来,你可以亲自感受一下。
或者,马上体验一下”·宋默被掌心里灼人的热度吓了一跳,不由自主的按了按,握了握,本能的在心里测算了一下长度和粗度,预测了一下持久度,然后彻底惊悚了。
回忆起上次抓过之后的情形,宋默的感想只有一个,特马地硬之前与硬之后的型号,怎么差了这么多·他确信,瑞斯是绝对要做上面那个的,可这个型号往自己身体里捅……谁见过把一吨的炮弹往迫击炮的小炮筒里塞的那后果绝对是菊花残,满腚伤,血泪一起淌·想到这个后果,宋默僵硬了,石化了,龟裂了。
他还有大好的青春要过,大把的金币要挥霍,不能被做死在床上·勉强笑了两声,对已经蓄势待发,随时可能提枪上阵的瑞斯说道:“同志,咱俩这型号,要速配有不小的难度,一号电池往五号电池的凹槽里塞,塞进去了也得报废了。”
宋默已经被震撼得语无伦次了··瑞斯皱了皱眉头,眼睛危险的眯了起来,“你是在,拒绝我在这种情况下”·“不绝对不是”宋默头摇得像拨浪鼓,对任何男人来说,就差临门一脚,却被通知门堵住了,球没处踢,都是要命的事,“那个,你得让我有点心理准备,还有,润滑剂套套什么的,也得准备齐全了。
咱们不能做一锤子买卖,要用长远的眼光看问题,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对不”·“还是拒绝我”·“绝对不是我的意思是,换种方式”·“哦”·“事实上,我手工活做得很不错的。
先试试看,怎么样”·宋默小心翼翼的看着瑞斯,就怕这男人突然发狂,扑上来拽裤子·见瑞斯没反对,立刻自动自发的将瑞斯按倒,向后坐在瑞斯的大腿上,狠狠心,一咬牙,解开瑞斯的皮带,脱裤,抓住,开撸·老话说得好,撸撸更健康·为了保住里子,确保自己不腚伤,让自尊和面子都见鬼去吧·宋默二十多岁没追到过一个妹子,宅在家里,终日与五指姑娘为伴,手工活的确是做得不错,至少从瑞斯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他还算满意。
宋默一边上下左右的伺候着,一边抽空看了瑞斯一眼,只是一眼,目光就有些移不开了·他看着瑞斯半合上海蓝色的双眼,眉梢染着晕红,眼角带着水润,眉间随着他的动作微蹙,殷红的唇轻轻吐出了略显急促的气息,仿佛带着蛊惑的香甜,诱使他不由自主的低下头,含住了那一抹红……·头被用力扣住,下压,唇齿之间交换着兴奋与缠绵,手下的动作却一直没停,只是兴奋过度,力气没有掌握好,狠狠的一下,让宋默听到了瑞斯发自内心的声音,也切实掌握了重要的一点,不管地球人还是异世界的人,不管是哪个品种,只要是雄性,就算练出了一身铜皮铁骨,腰部以下,大腿以上的某个地方,还是致命伤,绝对扛不住一记龙爪手的……·只不过,魔族的恢复力着实惊人。
瑞斯一把抓住宋默的肩,目光看得宋默有些发抖,只得讪讪的笑了笑,“一时手误,别生气,这不第一次给别人做手工吗总得容许力度上有点误差。”
瑞斯眯眼看了宋默一会,倏地翻身重新将宋默压在了身下,直接把宋默的裤子和那条大花四角内裤都扒了下来,宋默惊出了一身的冷汗,以为终于要栽了,不想瑞斯只是用力并拢他的双腿,狠狠的压了下去,灼热的气息吐到他的耳边,“这次我放过你,没有下一次”·宋默只觉得两腿之间的那一处,热得几乎要将他整个人融化。
用力抓住了身下的床单,咬住嘴唇,仍旧控制不住嘴里蔓延出的轻吟,即便身上的男人没有真的占有他,宋默还是觉得,体内仿佛涌入了一种不属于自己的气息,陌生,焦灼,让他沉沦。
看着上方微微晃动的妖艳面孔,宋默忍不住抚上了那双已经染上猩红的双眼,抬起头,含住了瑞斯的嘴唇……·瑞斯的动作顿了一下,随即狠狠的咬了宋默的肩膀,带着难以纾解的狂热与愤懑。
等到血腥味溢满口中,才缓缓松开,舔了舔被自己咬出的伤口,“宋默格里兰……总有一天,你会全部属于我”··89、第八十九章 ...·宋默一觉醒来,只觉得两条大腿之间火辣辣的疼。
“嘶……”·掀开被子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只见大腿内侧靠近腿窝的地方被磨得又红又肿,有几处还破了皮,碰一下都钻心的疼·这情形,走路外八是肯定的,裤子穿不穿得上还是两说。
身上更不用说,他都不记得昨夜瑞斯在他身上咬了多少口,估计牙印都得有几十个·宋默抓抓头,强忍着疼从床上站起身,脚刚落地,房门就被推开了。
宋默看清来人,连问都懒得问,直接几步扑到墙边,抓下挂在墙上的步枪就是一排子弹·瑞斯梅尔斯似乎早有防备,侧步躲开,子弹全都落空,射到了墙上,火花四溅。
宋默咬着牙,双眼喷火的瞪着瑞斯,NND,虽然昨夜这家伙没做到最后,可依旧翻来覆去煎鱼似的把自己折腾了几遍,该爽的都爽了,该出来的也出来了,自己却没脸见人了·如果领民见到他这副样子,好奇的问一句:“领主大人,您为甚这样走路”·难道回答:“为了保住XX,只能给人腿X,结果磨成了外八啊哈哈哈”·靠之,别说领主的威严,男人的尊严都要被丢到墙角种蘑菇了·“你别躲”宋默气哼哼的又填上了子弹,“反正打不死你,让我打两枪出出气”·瑞斯:“……”打不死他,也不代表他乐意吃枪子。
“靠你还躲不许躲再躲老子哭给你看”·宋默已经不打算要脸皮了,一哭二闹三上吊,耍赖打滚今天也要在这个混账王八蛋身上开几个窟窿·瑞斯见宋默又端起了枪,连忙举起手,说道:“亲爱的,你先放下枪,有话好说。”
“没什么好说的”宋默后槽牙磨得咯吱作响,“你身上长的那根本就不是XX,整个一高压电棍磨了老子整个晚上,你看看”一边说,一边掀起了衬衫下摆,露出了大腿上红肿的地方,“这让老子怎么穿裤子,怎么走路”·看到奶油色肌肤上那一片殷红,瑞斯的眼睛不由得闪了闪,舔了舔嘴角,脸上的表情明摆着他脑子里正想些什么。
宋默更加火大了,这整个一禽兽啊不,这么说太对不起禽兽了,禽兽也没这么禽兽的·不管三七二十一,又是几枪·没等宋默再填装子弹,瑞斯已经出现在了他的身后,一把搂住了他的腰,低下头,蹭了蹭他的脸颊,“亲爱的,是我不好,别生气了,好吗”·说着,大手沿着宋默衬衫的下摆下滑,落在了大腿内侧,轻柔的摩挲,一股沁凉随着他手指的动作滋润了皮肤,缓解了那股火辣辣的疼痛。
·“我会负责的·”瑞斯舔了舔宋默的耳垂,“只要你能消气,你想怎么办都行·好点了吗”·宋默哼了一声,没理他,动了动,发现刚刚还让他头顶冒火的地方,疼痛正慢慢减弱,低下头掀开衣摆,红肿也渐渐褪去,只不过……·“你的手放在哪”·宋默眯起了眼睛,声音中带着冰碴,反手举枪顶在了瑞斯的下颌,“再不拿出来,老子崩了你的脑壳,再剁了你的爪子”·瑞斯眨眨眼,从善如流的将手抽了出来,下一刻,却一把将宋默横抱了起来,“宝贝,昨夜我做得过分了,我现在补偿给你,好不好”·瑞斯不顾宋默的挣扎,抱着他几步走到床边,将宋默放在床上,自己站起身,缓缓拉开了罩在身上的黑色长袍。
宋默第一反应是拿起枕头砸这个臭不要脸的,和他耍了一晚上流氓还不够,大清早的又接着耍·瑞斯侧过头,躲开了枕头,笑了笑,扯开了长袍,扔在地上。
宋默本以为会再看到有碍观瞻的那啥啥,结果却发现,黑色的长袍之下,其实另有乾坤··“你……”·瑞斯弹了个响指,一顶大檐帽出现在了他的手上,翻转几下,戴在了头上,锃亮的靴跟敲击着地板,带着一种让人心动的韵律,“这身衣服虽然有点怪,不过,穿起来还不错,你觉得呢”·宋默看着瑞斯,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口水。
宋默一直知道瑞斯漂亮,却不知道军装穿在他的身上,会完美到几乎让人移不开视线·巴掌宽的腰带勒出了劲瘦的腰身,及膝的马靴包裹着两条长腿,戴着雪白手套的手指勾了勾黑色的帽檐,瑞斯侧了侧头,勾起嘴角,海蓝色的双眼深深的看着宋默,“如何,喜欢吗”·宋默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了光芒万丈的四个大字:制服诱惑·领主大人顿时感到鼻腔一热,穿越大神,原谅他的宅男属性吧·尤其是一个正被军装美人努力掰弯的宅男,真的伤不起啊·瑞斯见宋默只是愣愣的看着他不说话,干脆一条长腿跪在床沿,挑起宋默的下巴,“亲爱的,告诉我,喜欢吗”·看着近在咫尺的瑞斯,宋默的鼻血,终于飞流直下。
“亲爱的,这是你的爱好真的那么喜欢”瑞斯擦了擦宋默的人中,雪白的指尖顿时被染上了一朵鲜红,“如果我昨夜穿着这身衣服向你求欢,是不是能达成心愿呢,恩”·瑞斯的话音刚落,,宋默的鼻血已经从飞流变成了喷涌,由直下变成了飞溅……·此时此刻,宋默只有一个感想,果真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刀刀都能要人命啊·管家老约翰见领主迟迟没有起床,带着侍女安妮和仆人,捧着盥洗用具来到了领主卧室的门外,敲了几下房门,室内没有回应,又敲了几下,还是没有回应。
管家老约翰心里一动,昨天晚上,似乎是瑞斯送领主大人回的房间,那之后……·管家的脸色顿时变了,顾不得其他,一边说道:“失礼了”一边抬起腿,一脚踹开了房门·随着一声巨响,可怜的房门立刻断为两截,横尸当场。
如果门能说话,它肯定会在灰尘中抹着眼泪喊冤,它这是招谁惹谁了,再说了,门没锁,踹什么踹啊……·老约翰一记飞踢踹断房门,大步走进房间,看到正嘀嗒着鼻血的宋默,脸色变得更难看了,“安妮,毛巾”·红发侍女还没从管家刚刚的英姿中醒过神来,听到老约翰的声音,没有反应,还是她身旁的仆人上前一步,将毛巾送到了管家的手上。
老约翰几步走到床边,对一旁的瑞斯梅尔斯视若无睹,用毛巾擦干宋默脸上的血迹,抬起了宋默的下巴,“领主大人,把头仰起来,安帕,去叫哈洛德”·仆人领命,飞快的跑走了,宋默想阻止都来不及,只能抓住老约翰的手腕,有些艰难的说道:“管家,我没事,就是心火旺了点。
不用叫哈洛德了·”·老约翰皱了皱眉,“领主大人,请不要任性·”·靠在床边的瑞斯梅尔斯,依旧被当做空气··不到两分钟,哈洛德就就被安帕找了过来,看到宋默仰着头坐在床上,脸上是一条染血的毛巾,还以为宋默真的出了什么事情,表情立刻变得严肃起来,将简易的医疗箱放到床上打开,里面整齐排列着宋默让矮人为这些前教会人士打造的医疗器械。
“领主大人,您哪里不舒服,还是受伤了”·哈洛德拿起听诊器,摆出一副专业人士的样子·宋默推开老约翰的手,自己用毛巾捂着鼻子,瓮声瓮气的说道:“我没不舒服,也没受伤,只是流鼻血了。”
哈洛德还是不相信,英俊的脸上满是担心的表情,“领主大人,还是让我为您检查一下吧·”·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宋默连忙摇头,靠之,流鼻血而已,用得着吗再说,刚刚才来一场制服诱惑,现在又要玩医生游戏·就算他神经比大腿粗,也肯定HOLD不住。
不成,坚决不成·“我真的只是心火太旺了,才流鼻血的·”宋默拿开毛巾,发现血已经不流了,“你看,没事了吧”·“可是……”·“没什么可是的。”
宋默摆摆手,自己走下床,“我真没事,大家都散了吧,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管家,今天甘蔗和葡萄都该收了吧哈洛德,你的诊所今天恐怕又有得忙了。”
宋默一边说,一边朝捧着水盆的安妮走去,红发姑娘从刚刚开始就在发呆,看到宋默走过来,本能的弯腰行礼,可在视线下移了片刻之后,脸色顿时染上了一片红霞。
虽然这姑娘扒轻骑兵裤衩能扒得毫无压力,可领主大人到底是不同的……安妮只觉得心脏开始不争气的砰砰跳,脸色愈发的红了··宋默不解的看着安妮,这是怎么了,脸红什么·老约翰咳嗽了一声,“领主大人,裤子”·裤子·宋默眨眨眼,低下头,然后,僵住了。
空荡荡的,连大花四角都没有……坐在床上看不出来,站在地上,不出意外的遛鸟了··瑞斯靠在床边,转过身,虽然没发出声音,肩膀却在微微耸动,很显然,这货在笑,幸灾乐祸的笑·哈洛德也转过头,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前教会见习主教,他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当做没看见是最好的选择。
只是,为什么他也想笑·宋默僵硬的扯扯嘴角,他算是体会到当初赛万斯在众目睽睽下遛鸟是种什么心情了·赛万斯是被迫遛鸟,他这算是无意识主动流氓行为·太特马地丢人了·想到这里,宋默刷地朝床边的瑞斯射出几道寒光,还笑,不知道提醒他让他在妹子面前丢了这么大个脸·老约翰无奈的叹了口气,脱下外套搭在宋默的身上,说道:“安妮,你还是先出去吧。”
这时,精灵杰里斯刚好路过宋默的房间,看到房间内的情形,停下了脚步,沉默片刻,召唤出一株藤蔓,将断成两截的房门卷起来,重新固定在了门框上·做完这件事,又一言不发的走开了。
房间中的众人:“……”·果然,精灵的心思你别猜吗··90、第九十章 ...·格里兰的集体化种植已经颇具规模,除了重建的领主府和其周围的建筑群,大部分领地都被开垦出来,种植上了玉米,土豆和小麦。
成熟的玉米和土豆已经堆满了仓库,小麦也比往年长得好··丰收也带来了麻烦,在一部分地精侏儒和他们的保护者随着加兰德的商队离开后,格里兰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愈加凸显出来。
即便有了魔族的加入,奈何领地里的活总是越干越多··作为格里兰的领主,宋默这段时间更是忙得焦头烂额,脚打后脑勺·偏偏没一件事能容得他偷懒··处处都需要人手,事事都需要斟酌。
闲的时候觉得身上长草,忙的时候恨不能把头发都拔掉··领主府重建工作不能停下,否则投进去的金币都要打水漂·宋默可不想在格里兰领地里留一片凡尔赛宫式的烂尾楼。
田里的土豆和玉米每隔半个月就要收割一次,翡翠森林有许多爽口的野菜和新鲜的菌菇可以采摘,领民在围墙附近又发现了野猪的痕迹,不知何时,小麦田里突然住进了一群大小像鸵鸟,长相像天鹅,叫声却像鸭子的“大鸟”。
这批大鸟只是第一群住客,随后接二连三有不同的鸟类看上这片小麦田,在这里筑巢生蛋·只要在麦田边走一圈,几乎每次都能捡到几颗鸟蛋,回到家里开荤··不过捡鸟蛋可以,走进田里,想也别想有人以身试险的结果是……惨烈得连黑诊所里的赤脚医生都滴了两滴鳄鱼泪。
于是,田里的众鸟,和格里兰的众人,在小麦田边画下了一条无形的三八线,泾渭分明··照目前的情形看,今年的小麦是甭想收割了··不过让领地里的人都想不明白的是,翡翠森林近在眼前,这些鸟跑到格里兰的麦田里安家落户算怎么回事森林住腻了,想尝试一下平地生活那也用不着跑到这里来吧·或许,只有刚吃完三只白羽鸟,正满足的在森林中央呼呼大睡的骨龙,才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了……·带着大家一起收完玉米的领主大人,蹲在田边,捧着一大碗水咕咚咕咚灌进肚子,擦掉脸上的汗,站起身,看着大摇大摆从空中飞落,舒舒服服的在他的小麦田里抱窝的众鸟,嘴角抽了抽,这也算是另类的养殖业至少人家为丰富格里兰人的餐桌提供了不小的贡献。
宋默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就在格里兰的另类养殖业发展得如火如荼时,罗德带着他的商队来了··宋默看到走下马车的罗德,顿时笑开了,大声说道:“我的朋友,你可来了”·罗德也是笑容满面,这次将土豆带回去,着实让他得了不少好处。
虽然费了一番心思和长老会周旋,可那些自命清高,和社会脱节的老家伙,几个回合下来就让他收拾妥帖了·金币送上,美酒奉上,再加上宋默特制的糖果,顺便塞上几本25X的精装版小X书,所有的长老都给他大开绿灯。
之所以耽搁这么久,是因为罗德亲自参与了族里的土豆种植·在格里兰经历的土豆收获战让矮人心里捏了一把汗,万一族人不清楚这其中的厉害,被砸伤甚至是砸死一两个,自己可就好心办坏事了。
可矮人们种出来的土豆,和在格里兰种出来的完全不一样就算做种的土豆都来自格里兰,收获的时候,却压根就没出现土豆袭人事件负责种植和照顾土豆田的矮人看着罗德的目光,让他尴尬得想以头抢地。
假警报亏他们严阵以待,连盔甲斧头都上身了··罗德也只能尴尬的笑笑··尴尬归尴尬,罗德也为这个发现感到惊喜·立刻给自己的商队发了消息,亲自带领商队再次来到了格里兰。
见到宋默,矮人爽朗的笑着,“领主大人,好久不见了”·“罗德,还真是好久不见了·”宋默和罗德互相捶着肩膀,笑着说道:“土豆的事情解决了”·“解决了。”
罗德点点头,接着将族里种植的土豆和格里兰土豆的区别告诉了宋默,“领主大人,我绝对没骗你·”罗德特地强调了一句,“我将第一批收获的土豆带来了一些,你可以种种看。”
“恩·”宋默收下了土豆,却没将这件事放在心上·杰里斯不是说过,绿森林的土豆比自己种的还要凶残土豆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变化,估计杰里斯也没办法给他一个准确的答案。
反正不管凶暴还是温驯,能吃就是了·而且现在有了皮皮兽,收获土豆比以往的困难程度减轻不少,也没必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他要和罗德谈另一件事。
“罗德,你知道加兰德的生意吗”·“知道,我这次来,也是为了和您谈这件事·”·矮人虽然爽朗,也很精明·他对宋默的称呼变了,足见他对这件事有多重视。
“哦”宋默低头看向罗德,“你是怎么想的”·“当然能赚钱的生意,总是不嫌多的·”·罗德和宋默一起走进了地下城,地面领主府还没有建好,招待客人,只能到地下城堡。
在进入地下城之前,罗德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这次来,给您带了一件礼物,我想,您还是先看看比较好·”·“礼物”·“对。”
罗德摸摸大胡子,“为了表达我的诚意,特地为您带来的·”·罗德的话挑起了宋默的兴趣,他还真想不出矮人能送给他什么,植物的种子还是金币·罗德带着宋默走到装有礼物的马车前,这辆马车比商队里的其他马车都大了一倍,上面盖着黑色的蒙布,由四匹极其健壮的马拉着,车辙印深深的陷进泥里,宋默唯一能肯定的是,马车里装的肯定是个不小的东西……·罗德抓住蒙布的一角,用力一扯,宋默的眼睛顿时瞪大了,马车里,挤满了人而且都是身强体壮的男人·随即,宋默的眉头拧了起来,他能看到,这些男人的手脚都被捆了起来,身上也或多或少的带着伤,伤势看起来都不太严重,至少他们的意识都还清醒。
“罗德”·“领主大人,上次您说过,格里兰需要劳动力·”·“我是这样说过·可我也强调过,送来格里兰的人,首选是要自愿的吧”宋默的语气有些变了,“如果不是自愿的,会让我很难办。”
“这个……”·“罗德,你实话告诉我,他们究竟是哪来的我不相信你可以抓住这么多强壮的男人”·罗德颇感尴尬的抓抓胡子,“您还记得我临走之前和您说的,萨比森叛乱的事情吗”·“记得。”
“不久前,叛乱被平息了,这些人,都是叛军·”·“什么”宋默听得眉头一皱,一下就抓住了罗德的领子,“你把黑炎要宰掉的家伙弄到我的领地来你是想和我做生意还是想给我找麻烦”·罗德连忙解释道:“这件事奥比的国王陛下是知道的将他们卖给我的官员手里有国王签发的命令。”
宋默怀疑的看着罗德,“……你没骗我”·“没有,绝对没有”罗德拍拍宋默的手腕,示意他放开自己,“我是用玉米糖和金币把他们换来的,您放心,他们都不是那种冥顽不灵的家伙,大部分都是活不下去的平民。
参加叛军也是为了混口饭吃·您只要给他们吃的住的,他们就能为您干活·”·宋默还是有些迟疑,“如果按照你说的,为什么要捆住他们”·“这个……”罗德搓搓手,“以防万一嘛,毕竟商队里的护卫不多,万一跑掉或者惹事怎么办”·宋默眼睛一瞪,还是有风险对不·罗德讨好的笑笑,至少是壮劳力不是·这时,管家老约翰走了过来,听到罗德的话,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这些人您可以收下。”
“管家”·“罗德先生说这是送给您的礼物,也就表明,您不需要为这份礼物付出任何代价,只需要说声谢谢就可以了,不是吗”·“我……”·宋默想说,这些家伙肯定都是麻烦,老约翰却摇摇头,“领主大人,请相信您的管家,再桀骜不驯的家伙,我也能将他调教成为您效死的忠犬”·说罢,叫来强森,带着领主府的仆人,开始卸车。
宋默站在原地,耳边还回响着老约翰的话,调教忠犬他是不是,听错了·罗德拽拽宋默的衣角,“领主大人,礼物您的管家代您收下了,咱们是不是该谈谈关于生意的事情了”·宋默低头对着罗德一呲牙,“你没听到吗刚刚管家说了,既然是礼物,就应该是不求回报的。
对不”·“啊……对·”·“所以呢,生意是要谈,可是优惠条件什么的,你想都不要想了”·“领主大人”·罗德想哭了,这都什么事啊,不为了争取更多优惠,他还送什么礼啊·宋默不理罗德的哀嚎,一边走,一边想着,黑炎知道这件事他到底在想什么,一个国王竟然把应该送上断头台的战犯给卖掉了,赚金币也不是这么赚的吧,该不会是什么阴谋诡计·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奥比王宫中的宰相墨菲,此刻也和宋默有着一样的疑问。
“陛下,这真的是您下的命令”·“恩·”黑炎捻起一颗玉米糖送进嘴里,嚼了几下咽下肚,又拿起了一块,这比白糖的味道好很多。
“可是,他们都是战犯,应该被送上断头台”·“宰相,”黑炎眼睛都不抬,一边吃着糖,一边说道:“卖掉的不只是战犯,还有叛乱地区的平民。”
“您是说……”·黑炎又把一块糖丢进嘴里,“那里现在属于奥比,屠城会招来非议·”·墨菲被黑炎话中透出的意思惊得脸色骤变,国王陛下之前难道是想把叛乱地区的人全部杀光可平民是无辜的·“我知道啊,可我看着他们碍眼。”
黑炎的声音没有起伏,却让墨菲有了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但是杀掉他们,也有些麻烦,不如和战犯一起卖掉,不错的主意,对吧这样,他们的死活,都和奥比,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了。”
这次叛乱,几乎波及了原萨比森五分之一的土地,也就是说,五分之一的人口……他几乎可以确定,大部分人,都会在途中一声不响的消失掉……·墨菲低下头,汗水沿着额角滑落,滴落在地,悄无声息。
·91、第九十一章 ...·商人总是逐利的·即便没有用礼物换到太大的优惠,罗德对自己能够获得的利润仍十分满意··“这不是一锤子买卖,”宋默将拟好的契约交给罗德,“这是长期的利润。
想想看,你的儿子,孙子,甚至曾孙,都能从这笔生意中获利·”·“您是指家族吗”·“对·”·光明大陆还没有家族企业的概念,甚至连企业的概念都没有。
宋默之前和加兰德建立起的商铺,遵循的也只是最初级的经销理念·罗德显然比加兰德要聪明得多,也看得更远·宋默乐于告诉他更多东西··“这真是笔大生意。”
罗德看完契约,拿起笔,在契约的末页郑重的签下自己的名字,“领主大人,您总是能想到让人惊叹的赚钱办法·和您合作,是我从出生至今,做过的最正确的事情。”
罗德的恭维十分诚恳,宋默想起第一次和罗德谈生意时,这家伙口吐白沫,从屋子里被抬出来的情景,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很微妙·罗德曾经发誓不再踏入格里兰一步,也不和他再做任何一笔生意吧现在拍他的马屁,竟然也拍得毫无压力。
果然资本论中所说的,都是真理·“罗德,加兰德的经营方式你也看到了,我建议你设立商铺的地点,最好和加兰德的商铺近一些·”·“这样,不会有问题吗”·“不会。
你们销售的商品种类不同·”·“哦,我知道了·”罗德点点头,仔细想想,领主大人说得对,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以前他和加兰德都卖矿石,彼此是竞争的关系,现在店铺里摆出的商品没一样类似,基本不会存在彼此压价竞争的关系,而且自己比加兰德起步晚,彼此近一些,店铺里的伙计应该也能从对方的店里学到不少东西。
不过……罗德看着宋默,想说些什么,却有些迟疑··“怎么了”·“领主大人,在加兰德的店铺里,有您派去的人吧”·“恩。”
宋默点点头,“一些地精和侏儒,还有保护他们的人·”·“那么,我的店里是不是也要”合伙做生意,总是会互相留个心眼,何况这笔生意利润惊人,宋默就算派人去,也无可厚非。
见罗德迟疑的样子,宋默想了想,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罗德,你不要误会了,我派人去加兰德的店铺,是为了我自己的生意·”宋默敲敲桌子,“格里兰也有特产要外销,交给加兰德的伙计,恐怕他们没那个胆子卖,也卖不出太好的价钱。”
格里兰的特产·罗德脸颊上的肌肉抖了抖,不会是他想的那个吧·“不用怀疑,就是你想的那个·”宋默朝罗德勾勾手指,在凑过来的矮人耳边低声说道:“什么最赚钱武器,军火”·罗德脸颊上的肌肉抖得更厉害了,果然·“可是,您销售这些,不会出问题吗”·“不会。”
宋默很有自信,他在地图上仔细查看了加兰德店铺的选址,然后选出了其中几处,作为地精和侏儒的常驻地点·这些店铺设立在几个富庶大国的主要商业城市,来往的商队众多,人员混杂,最适合走私和销赃。
之前他手里的地图都太简陋,除了国与国之间的分界,连城市也很少标注在上面,更不用说一些没什么战略意义的领地和小城·可宋默也没办法丢开领地里的事情,跟着加兰德的商队把这些地方都跑一遍,正头疼的时候,瑞斯帮了他的大忙。
瑞斯拿出的地图,详细到吓人,就连之前穷得掉渣的格里兰,都被描绘在上面·宋默拿到地图的第一件事是高兴,第二件事就是怀疑这家伙究竟要干什么·“亲爱的,你觉得我想干什么”·“发动战争十有八九。”
宋默趴在地图上,仔细对照着加兰德给他的地址··“如果我真是这样想的呢”·瑞斯单膝跪到宋默面前,紧盯着他,“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会怎么做”·“怎么做”宋默皱了皱眉头,“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就这样”·“就这样·”宋默瞪了瑞斯一眼,“你还想怎么样”·“你不觉得我过分”·“只要你不是来攻打我,我管你去揍谁。”
宋默丢开尺子和笔,突然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说起来,战争财是最好发的·宝贝,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提前告诉我,我好囤货。”
“……”·“咱俩配合一下,你去揍人,我去卖武器,你抢地盘我赚金币,如何”·瑞斯觉得,眼前这个家伙,才是被光明教会定义为黑暗邪恶,自私冷酷,贪婪无耻,无恶不作的魔族的真正代表。
不过……海蓝色的眼神闪了闪,殷红的唇瓣落在宋默的鼻尖上,他喜欢·事实上,宋默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漫不经心,瑞斯的试探,让他想明白了很多事。
例如,那五十个看起来就不简单的魔族··有了商铺和商队的掩护,这些魔族可以畅通无阻的在光明大陆上行走·想起瑞斯当初被两个精灵穷追不舍的情景,宋默脸上闪过一抹冷笑。
或许瑞斯根本没打算瞒着他,从一开始,这五十个魔族,就是最大的破绽·毕竟,五十个有真材实料的博士后去当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打手保镖,还不要薪水,有脑子的人就知道不对劲。
不过,瑞斯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举起正义大旗反歧视穷极无聊找刺激还是野心膨胀想称王称霸·无论什么理由,宋默都不打算深究,总觉得有些话问出口,很多事情就会朝他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
而且瑞斯也只是试探,没说他到底要做什么,不是吗·宋默的直觉一向很准,这一次,他依旧相信自己的直觉·不过想发战争财,倒是真的··“胆子大,才能赚大钱。”
宋默搭着罗德的肩膀,“有没有兴趣加入赚上一笔”·罗德心中的正义与邪恶的天平在不断倾斜,最终还是金币占据了上风,“我做”·“很好。”
宋默笑眯眯的又取出了一份契约,罗德看到上面的条条款款,抓抓脑袋,怀疑的看着宋默,他是不是早就设好套子等着自己往里钻·“不,我怎么会那么做。”
宋默连忙撇清,“我不会对朋友下套的·”顶多挖个坑等别人自己往里跳,然后往下填两锹土而已··生意谈得很顺利,罗德不打算在格里兰多做停留。
“在族里耽搁的时间有些久,接下来有得忙了·”罗德连晚饭都没吃,就要匆匆离开,在离开之前,又给宋默留下了一马车的货物··“罗德,你这么客气,让我都不好意思了。”
宋默一边和罗德说着客气话,一边叫来几个壮汉子,快速卸车·美其名曰:太阳就要落山了,不能耽误罗德的时间··罗德看着口是心非的领主大人,抓抓大胡子,撇撇嘴,没事,习惯了·马车上卸下的货物大多是布匹,还有十几个口袋和三只木箱子。
“这些都是绿萝布,应该是您现在需要的·口袋里是我带来的土豆和一些其他作物的种子,箱子里是我族里的一些特产·对了,还有一件事·”罗德一拍脑袋,“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被人类烧毁的地精村庄,应该是近期才建成的。
村子烧没了,地精应该也跑掉了,那个村子距离您这里并不是太远,您最好加派人手巡逻,逃走的地精有可能会跑到您这里来·”·地精宋默的眼前顿时一亮。
“罗德,你这消息确实吗”·“当然,商队里很多人都看到了那个村庄,规模还不小,应该至少有不下一百多地精生活在那里。”
宋默一拍大腿,这绝对是瞌睡有人送枕头,简直是好得不能再好了·一百多个地精啊不怕他们来,就怕他们不来啊·“罗德,那个村子具体的地址在哪里”·“您问这个做什么”·“当然是派人去找啊”宋默搓了搓手掌,“一百多地精啊,嘿嘿嘿嘿……”·不知为何,看着宋默脸上的笑,罗德突然觉得,地精遇上他,倒霉的还不知道是谁呢。
其他人顶多是把地精从家里赶走,放火烧房子,遇到这位……自己是不是有些对不起那些地精·一切商议妥当,矮人的商队在日落前启程。
罗德坐在马车上,朝宋默挥着手,“领主大人,我半个月后会再来”·除了和宋默签订合作契约之外,罗德带来的马车也重新装满了货物。
糖和葡萄酒是必不可少的,运送萨比森人的马车装上了两架改装版的投石器·比照宋默交给黑炎图纸上的尺寸,缩小了一半,不能用来攻城,更适合贵族之间的互殴。
国与国之间常年战乱不休,贵族之间也不见得消停··你打我我打你,你抢我我抢你·实力雄厚的大贵族之间发生冲突,有时并不亚于小国之间的战争·不过比起黑炎,这种战争,也就和街头火拼差不多一个级别了。
如果哪一天黑炎和瑞斯不是单挑,而是带上小弟群殴……·那场面,想想都激动人心··好吧,宋默必须承认,时至今日,他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已经彻底崩塌了。
不过在光明大陆这个地方,三观不崩的,基本都没什么发展前途·宋大领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三观,是必须崩,坚决崩,没有最崩只有更崩的·宋默计划外销的武器,绝大多数都是冷兵器,攻城器械和威力大的杀伤性武器,都在原有的基础上做了修改。
值得一提的是,在改造武器的过程中,宋默和矮人兄弟还阴差阳错的把推土机给弄了出来··当然,没有发动机,全都靠人力手动,可看着眼前缩小版的攻城锤版推土机,宋默还是自豪不已。
瞧瞧,兄弟已经从武器贩子升级到高科技人才了·有了推土机,收割机等也陆续出现,整日无所事事的骷髅们终于有了用武之地··骷髅们也很快发现了操纵机器的乐趣,不会疲倦的骷髅,日夜不停工作的结果是,格里兰提前进入了农耕地大开发,粮食大丰收的大跃进时代……·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耕地和粮食总是不嫌多的。
宋默在罗德送给他的种子里,还发现了稻种·“稻子,大米啊”·宋默捧着还没脱壳的稻种,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
乔桑和莫斯比看到这些稻种,告诉宋默,这些应该全都是野生的··“野生的”·“对·”莫斯比抓起一把稻子,搓了搓,“我没记错的话,在阿尔德长老的领地里有很大一片,当初差点都被当做杂草拔掉。
后来族里有人发现这个东西能吃,才留了下来·但也没人去照顾和种植,大家还是更喜欢小麦,哦,对了,现在有了土豆·”·听完莫斯比的话,宋默又仔细查看了这袋稻种,果然都不怎么饱满。
不过没关系,别人不种,他来种·宋默从来不知道,自己会这么怀念大米的味道··于是,正在田里劳作的格里兰人,和推着机器轰隆隆驶过的骷髅,都见到他们的领主大人一脸陶醉,两眼放光的看着眼前的稻种,嘴里不断的念着:“米饭啊,我可想死你了啊”· ·92、第九十二章 ...·光明大陆最近发生了一件新鲜事,许多国家的城市,一夜之间,出现了两家名字奇怪的商铺。
一家“百货大楼”,一家“新华商店”··店名奇怪不说,店里卖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凡是你能想到的,这里几乎应有尽有·普通的粮食,皮毛,山货,矮人专营的矿石,甚至连奢侈的糖和葡萄酒都被摆上了货架。
有些店铺的货架上还别出心裁的摆出了一些玩具似的武器模型,如果遇到识货的,那就不只是一单玩具生意了··许多人好奇的走进去,走出来的时候,口袋里已经一个子都不剩了,全都换成了店里的商品。
饶是如此,他们也觉得自己占了便宜··如果只是货物种类繁多,价格实惠,还不算稀奇,让人吃惊的是,这些店铺里竟然有侏儒和地精在工作·以往让人厌憎的地精和胆小如鼠的侏儒,都穿着统一样式的服装,笑容满面的接待顾客,在他们的身边,总是会有一两个披着黑斗篷或者穿着绿色衣服的人。
这些人身上的衣服样式奇怪,却十分笔挺,腰间的皮带和脚上的长靴,更是让他们显得英姿勃发,时常会引来羡慕的目光·有些年轻姑娘到店里走一圈,东西没买多少,眼睛只在这些挺拔健壮的男人们身上转悠,几乎舍不得离开。
很多人想知道这些店铺的幕后策划者到底是谁,可无论怎么试探,店铺里的伙计,包括地精和侏儒,除了介绍和兜售商品之外,永远都只有两句话:“您好,欢迎光临”,“谢谢,欢迎下次再来”·几次下来,除了问出这些店铺和矮人商队有关,其余的,想都别想。
加兰德对这些试探已经驾轻就熟,有时还能做成几笔不小的生意·罗德新手上路,经历过开始的手忙脚乱之后,也逐渐摆正心态,采取了更有效的应对方式··“无论走进来的人是谁,是什么身份,没从他们的口袋里掏出金币,就是我们的失职”·每天的营业结束后,来自格里兰的地精和侏儒都会搬着小板凳排排坐,捧着小册子做一天的工作总结。
刚开始,加兰德和罗德商队里的伙计对此不以为然,渐渐的,他们发现,这些家伙卖出的商品总是比自己多,再刁钻的客人,也甭想在他们手里讨到便宜·在收购当地特产时,凡是经过地精和侏儒手里的东西,都被分门别类的处理好,摆放在一起。
同样的干货和皮毛,经过简单处理,看起来就比自己收购的值钱许多··一段时间下来,店铺里的伙计们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了出来,地精和侏儒倒是没藏私,直接告诉他们,“这就是包装。”
“包装”·“对”几个地精将整理好的皮毛堆在一起,拍了拍,“包装,很重要”·“那遇到刁钻和难缠的客人呢你们好像每次都能应付得很好。”
“这个嘛……”地精开始犹豫,包装是眼睛能看到的,没必要藏着,这个问题却已经涉及到“红宝书”上的内容,告诉外人,好吗·伙计似乎也知道自己这样问有些不妥,摸摸脑袋,有些尴尬的笑笑。
正在一旁记账的侏儒看到了,走过来拍拍地精,“领主大人和他们商队是合作伙伴,透露一些,应该没关系的·”·“真的”·“恩。
这家店铺是我们独立经营的,他们只是过来帮忙几天,教他们一点东西,就当是报酬了·”·侏儒一边说,一边朝地精使了个眼色··有的时候,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是好奇。
与其让他们生出些不好的心思,还不如把一些小诀窍告诉他们·本来人类就不怎么待见地精,对侏儒也没高看一眼,加兰德和罗德能接受他们,不代表这些伙计也乐意和他们共事。
偶尔给他们一些好处,也是必要的·领主大人说过,利益,才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东西··“那好吧·”·地精带着那个问话的伙计到一边去传授经验了,侏儒重新拿起笔,开始计算一周以来的收支和利润,这只是最基本的,他手里还有另外一本账册,记载的,全部是格里兰的“特产”生意。
宋默最看好的军火一块,目前还只是小打小闹,毕竟店铺刚开始经营不久,很难有真正的大客户上门·其他的,包括糖类,葡萄酒,还有一些耐于保存,味道也不错的点心和饼干,倒是卖得不错。
用土豆和玉米制作的食品,也很受欢迎··“是不是该建议领主大人,增加这类商品的销售”·侏儒算完最后一个数字,合上了账本。
地精也把笑容满面,仿佛得了天大好处的伙计送走了··“今天的收入怎么样”·地精搬了个小凳子坐到侏儒旁边,这里除了他们,还有一个总是穿着黑斗篷的魔族,不过那个家伙时常不见踪影。
地精和侏儒将这件事写在了每个月的工作汇报中,交给了宋默··领主大人说过,擅离职守,偷奸耍滑,是要扣工资的·好像这些魔族也没什么工资管他呢,没工资扣,就扣伙食反正不能让他们继续偷懒下去。
地精和侏儒都是宋默的忠实拥趸,魔族这种光吃饭不干活,还时常开小差的行为,在他们的眼里,绝对不能原谅·宋默接到侏儒和地精的报告之后,又派了十几个男人到店铺里帮忙,对魔族总是消失不见的事情,却只字未提。
他早就知道,瑞斯将这个五十个魔族召唤出来,主要的目的,绝对不是给他的店铺做打手和保镖,·“不过,就这么明晃晃的利用,很让人生气啊……”·宋默将报告扔到一边,双手交握在脑后,靠在椅背上,两条腿大咧咧的架在桌子上,咬着笔,笔杆上的羽毛一上一下的晃动着。
老约翰走进来,看到就是这样一幕·忍不住皱了皱眉头,“领主大人,形象”·哪怕知道他说一百次也没用,尽职的管家还是出口提醒宋默,身为一个领主,这样坐着,简直是太……贵族风范什么的,管家已经不做期待了,可至少要稳重一些吧·“啊,管家,你来了”·宋默连忙把腿从桌上拿下来,端正坐好,动作迅速得像排练了几百遍。
“领主大人,您的点心·”·老约翰将托盘里的点心和热饮依次放到宋默满前的桌子上··蛋糕香甜的味道不断刺激着宋默的味蕾,叉起一块送进嘴里,幸福得眯起了眼睛。
这就是封建资产阶级的幸福生活啊想起刚穿到这里,整天黑面包的日子,再看看现在,宋大领主都觉得自己果然是霸气侧漏的主角命·当然,如果没有那一两座始终压在自己头顶的大山,就更好了。
“乔比斯又来信了,店铺里的糕点售罄,需要进货了·”为了满足自己口腹之欲做出来的蛋糕和饼干,成为了店铺里的畅销商品,是宋默之前没有想到的·宋默将地精的报告递给管家,老约翰作为领主府的财政总管,宋默并不避讳将生意上的事和他商量。
老约翰一目十行的看完乔比斯的报告,想了一会,说道:“库存的小麦已经不多了·”·“我知道·”宋默点点头,“我已经给赛万斯写信了,他答应我会运一批小麦过来。
作为回报,卖给西北行省的土豆和玉米,数量和价格上都要做一些调整·”·赛万斯也学精明了··宋默不满的撇撇嘴,要不是那群大鸟占了他的小麦田不走,他用得着去和赛万斯买小麦·“您打算怎么做,答应总督的条件”·“这个嘛,”宋默双手交握支着下巴,“不过一两次而已,答应他也无妨。”
宋默决心另外开辟一块小麦田,反正有骷髅在,耕地不成问题·关键是,不能再让那群无耻的大鸟给占了··该怎么做·围着田地种一圈甘蔗还是玉米,要么就土豆不过这么做,也是伤敌一千自伤八百。
这些家伙狂暴起来,可不会认清对象··要么,皮皮兽·估计也是给那些大鸟送口粮·别看皮皮兽菜刀加身能岿然不动,对上那些牙尖嘴利,堪比恐鸟的家伙,也只有等着挨宰的份。
“麻烦呐……”宋默可不想被这样掐住货源,虽说不会真的损失什么,可闹心呐··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侍女安妮的声音,“领主大人,不好了,出事了”·“出什么事了”·老约翰走过去,拉开门,就见安妮提着裙子,气喘吁吁的一边跑,一边喊着,“打起来了”·宋默的注意力先是被安妮胸前那对活泼的小白兔吸引了过去,紧接着听到安妮的话,眉头就是一皱,打起来了难不成是那群被罗德送来的萨比森人·“领主大人,那些萨比森人已经发誓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老约翰自信满满的说道:“他们绝对不敢做出这种扰乱领地治安的行为·”·老约翰这番话说出口,宋默忍不住打了个冷颤··想想那群萨比森人在自己管家手底下过的是什么日子常言道鞭子与糖果的教育,可管家鞭子是挥起来了,另外还拍了几十下工兵铲,糖果却连影子都没见到。
如果不是老约翰说他在“调教”劳动力,宋默百分之百会认为自己的管家在为格里兰的军事训练添砖加瓦·这一百多号萨比森人,走出老约翰的训练营之后,胸口碎大石,徒手劈砖都是小CASE,人家不穿盔甲刀斧加身,连眉头都不皱一下足以藐视山姆大叔的海豹突击队,鄙视脖子比大腿粗的红色贝雷帽整个一特种精兵营·不过,这些特种大兵现在都老老实实的在格里兰的农田里进行劳动改造,按照管家老约翰的话说:“他们现在都是领主大人的忠犬,绝对是领主大人指哪打哪,恨谁咬谁一口就出血,绝对不会口下留情”·宋默顿悟了,热烈盈眶的握住管家的手,果然,管家才是我的心腹我的饭票我生命中最坚实的依靠·管家镇定自若的一甩头,您才知道·既然不是这些萨比森人出问题,那会是谁·“是您种植的稻子”·稻子·听安妮提到他现在的心肝宝贝,宋默立刻一阵风似的奔了出去,没等跑到田边,远远就听到了远处传来一阵阵爆裂声,听得他心惊肉跳,走到近期,整个人都傻掉了。
稻田里,金黄的稻穗迎风摇摆,玉米田中,饱满的玉米棒子严阵以待··空气中满布着肃杀之气,仿佛即将电闪雷鸣,暴雨倾盆··下一刻,稻田上方腾起了一片金色的烟雾,仔细看,分明是一粒粒稻子组成的军团,玉米也毫不示弱,包裹在玉米棒上的叶子瞬间张开,露出了钢针似的穗子和钢弹似的玉米粒·大战,一触即发·宋默的到来,仿佛为这场战争发动了讯号,顿时,遮天蔽日的玉米和稻子迅猛的冲撞到了一起,噼啪声中,不断有“遇难”的士兵落到地上,爆开,变成了一粒粒雪白的爆米花和玉米花,壮烈成仁·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宋默眨眨眼,张张嘴,人和人打架,可以劝架,人和植物打架,也有办法,可大米和玉米打架,这该怎么办·劝架·谁听他的·暴力镇压·没见有乌龟壳的艾尔特都被喷了一脸的米花·看着已经打得不可开交的稻子和玉米,宋大领主悔得肠子都青了。
他真傻,真的,早知道,就不该把大米种在玉米的隔壁但他哪知道大米和玉米会打起来土豆和玉米不是处得挺好的·现在后悔也晚了,为今之计,只能是设法补救。
地上已经扑了厚厚一层的米花,这可都是粮食,都是钱啊·宋默立刻召集人手,扎了数十个大口袋,用铁丝弯成圈,绑在棍子上,“听我的命令,哪里打得最欢实,就用口袋去罩哪里,这些布都结实,大家身上的铠甲连重剑都砍不破,受伤的几率,很低”·为了挽救他的粮食他的金币,宋大领主全身披挂,身先士卒,带领汉子们一起硬着脖子上了·于是,三十多条从头顶武装到脚趾的汉子,扛起棍子,跟在领主身后,以大无畏的精神,奔赴战场·夕阳为他们的背影染上悲壮的色彩,格里兰人在他们身后挥舞着手绢,流下了滚烫的热泪,映衬着漫天飞舞的稻子和玉米,发自肺腑的感叹一声:“这才是铁血真汉子,纯爷们”··93、第九十三章 ...·“嘶”·宋默对着镜子,伸手戳了戳嘴角的淤青,疼得直拧眉。
被大米把嘴角给砸青了,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管家,统计出来了吗”·“都在这里了,领主大人·”老约翰把记录每次收获量的册子交给宋默,担心的说道:“还是让哈洛德来给您看看吧”·“不用,没那么娇贵。”
宋默摆摆手,看清册子上的数字,只觉得嘴角又开始疼了·整整五亩稻田,二十亩玉米田,收获还不到预期的一半·“管家,你确定这个数字正确吗”·“我亲自带人统计的。”
老约翰顿了顿,接着说道:“收获的稻谷和玉米都送进了仓库,那些堆在地上的东西怎么办”·“那个啊,”宋默咧咧嘴,“让大家拿袋子都收起来,只收上面一层,沾到土的就不要了,留在地里当肥料吧。”
“收起来做什么”·“吃啊·”宋默看了老约翰一眼,“说起来,米花很好吃的,沾点糖,或者沾点蜂蜜,平时当零嘴,饿了也能当点心。”
说到这里,宋默突然一拍手,“我之前怎么没想到,乔比斯来信说店铺里的点心告罄,可以把这些米花给他送过去·”·“领主大人,您确定这东西好吃吗”·“确定。
不信你先去弄点来尝尝·”·宋默干脆站起身,也不管其他事情了,直接又奔去了稻田··亏得自己种的是旱稻,要是水稻,这些米花都得打水漂··看着那厚厚一层,云堆似的米花,宋默不顾嘴角的疼痛,亲自召集领民拿着干净的袋子,把米花收了起来。
只收上面的三分之一,就已经有上千斤了·宋默拿起一块丢进嘴里,没有添加剂,纯天然食品,带着大米和玉米的醇香,就算没有糖,没有蜂蜜,味道依旧好得让他停不住嘴。
“大家都尝尝·”宋默让其余人把口袋扎紧,将自己收的半袋子打开,递到众人面前,“别愣着,尝尝,真的好吃·”·格里兰人对吃一向是情有独钟,听到宋默的话,三三两两的上前,你一把我一把将袋子里的米花分了,吃了第一口,紧接着就是第二口,吃完了手里的,还意犹未尽。
“好吃吧”·宋默笑眯眯的收起了袋子,见食髓知味的领民们想把地上的米花全都收起来,连忙阻止道:“那些脏掉了,不要收了。
大米和玉米可以再种,不愁没得吃·”·爆米花和玉米花也被送进了仓库,按照宋默的要求,做好防潮·另外分出了一部分,加上糖和蜂蜜做深加工,味道更是好上一筹。
就连不太喜欢甜食的老约翰,也吃了不少··“杰森,你带人将这些给乔比斯他们送去·告诉他,这种食物只有格里兰才能出产,定价方面,按照我信上写的,上下不能浮动太多,他知道该怎么做。”
“是·”·“另外再给加兰德和罗德送消息,几千斤,只靠咱们的几家店铺肯定不行,这个不耐保存,时间长了,口感会差很多·”·“遵命,领主大人。”
·杰森领命,和二十个男人,赶着十多辆马车离开了·拉车的马,各个膘肥体壮,吃得油光水滑,一般的大型商队,也很难找出这么好的马来。
格里兰现在不缺劳动力也不缺马·之前从战场带回来的战马,加上从西北行省官员手里刮来的,再加上黑离开时留下的,满打满算,格里兰现在也有了三百多匹马。
之前宋默想用这些马组建自己的骑兵队伍,后来想想,觉得这想法不切实际·别的不说,只说骑术,就算自己的队伍有了马枪,还有马刀,依旧不是那些长年累月骑在马上的骑士的对手。
地盘够硬,装备齐全,奈何驾驶技术糟烂,悍马也只能开出QQ的速度,更不用说到公路上去飙一飙了,压根只有吃灰的份··训练半吊子骑兵,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发展步兵。
用热武器武装起来的步兵,绝对不必拿着长枪举着长剑的骑兵差·哈洛德训练出来的大兵,也证实了宋默这一决定的正确性··步枪,手榴弹,迫击炮,重炮,搭配起来,骑兵冲上来只有被轰被突突的份。
乔桑和莫斯比近期正在研究机关枪,马克沁的图纸已经交到了两个矮人手里,宋默相信,不出一个月,马克沁就能闪亮登场·有了这些,他完全可以在格里兰这一亩三分地当螃蟹,横着走了。
就算是昂里斯的老胡里安,跑过来也只有挨揍的份··至于黑炎那样的……宋默表示,不是一个级别的,暂时还打不到一块去·当然前提是这个大肚子龙别突发奇想的又来他领地耍流氓。
不过他们现在是合作关系,这个可能性,应该很小··不能用到军队里,那就只能用来发展民生··有了骷髅和挖土机,不需要用马拉犁,就算宋默想这么干,也会被老约翰制止。
身为一个贵族,竟然下令让战马去耕地开什么国际玩笑·不能用来耕田,那杀了吃肉提议再度被管家否决。
格里兰现在不缺肉食,宰掉战马加餐,纯粹是暴殄天物··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宋默干脆一拍桌子,“那你说怎么办吧,总不能白养着吧”·“您可以组建一支商队。”
出乎预料,老约翰竟然给宋默提出了一个不错的建议··“商队”·“对·”老约翰将侏儒送来的账册放到桌子上,认真说道:“您需要一支商队,如果您打算和矮人长期合作下去的话。”
“我不太明白·”·老约翰深深看了宋默一眼,“您不是不明白,只是懒得去想·”·“……”宋默抓抓脑袋,他是这样吗·“您将侏儒和地精送进店铺,只是做了预防。
为了长期合作下去,您需要一支商队,规模不需要太大,但是必须保证一旦加兰德和罗德的商队出现问题,货物无法及时供应,您能立刻掌控大局·”·“你是说……”·“您是格里兰的领主,生意掌控在您的手里,就连昂里斯国王也无权插手。
但是加兰德和罗德不一样,他们只是普通商人·矮人不像人类一样分成若干个国家,他们只有一个长老会·矮人都很注重族群的利益,您知道他们的族里会怎么看待这件事,会不会插手”·“没那么严重吧再说,矮人好像也不会做出这种事。”
“不管怎么样,防范一下,总是好的·更何况,”老约翰顿了顿,“您现在的生意只是起步阶段,可以预见,今后的生意会越做越大,遇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组建一支属于您自己的商队,也是提前做好准备。”
“这样啊·”宋默摸了摸下巴,“的确有道理·”·老约翰的话,推翻了他原本的一些设想,却也给他指出了另一条路·可万一加兰德和罗德知道了他自己组建商队,会不会以为他想和他们拆伙何况,组建一支商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许多关系要打通,各地的情况也要了解,或许比他现在同矮人商队合作还要麻烦。
“我不是鼓动您撇开矮人商队自己单干·”老约翰见宋默意动,却还有些犹豫,继续说道:“我只是希望您手里的筹码更多一些·”·“管家,我明白你的意思。
你让我再仔细想一想·”·“领主大人……”·“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宋默顿了顿,笑着看向老约翰,说道:“如果要在这个世界选出一个我最信任的人,除了你,没有其他人。”
或许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宋默的耳朵有些发红,“这可是我的真心话”·老约翰听到宋默的话,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恍惚,很久以前,似乎也有人,和他说过这样的话。
记忆深处,那个同样有着黑色头发与黑色眼睛的男人……·“管家”宋默疑惑的看着老约翰,“你怎么了”·“没什么。”
老约翰弯了弯腰,“能得到您的信任,是作为一个管家,最高的荣耀·”·房间外,一身黑色长袍的瑞斯靠在墙边,听到室内偶尔传出的只言片语,手指轻轻敲在墙上,最信任的人吗·轻笑一声,手指停了下来,眼中滑过一抹冷光。
果然,只有喜欢,还是不够的··魔族的双眼深处燃起了红色的火焰,漂亮的脸庞染上使人窒息的浓艳·瑞斯梅尔斯从来不知道,他会只因为宋默的一句话,就产生杀人的冲动。
这就是,嫉妒·缓缓合上双眼,他喜欢宋默格里兰,那么,这个人的所有,包括灵魂,都必须属于他·正和老约翰商讨建立商队细节的宋默突然感到背后一冷,反射性的朝身后看了看,理所当然的,什么都没有。
“领主大人,您怎么了”·“没有,没有什么·”宋默抿了抿嘴唇,应该是错觉吧· ·94、第九十四章 ...·宋默终于吃到了想念已久的米饭。
按照常理来说,旱稻的口感比不上水稻,可在格里兰种植的旱稻,做出的米饭颗颗晶莹饱满,吃到嘴里,满口米香·宋默一连吃了三碗,才不舍的停了嘴·拍拍已经鼓起来的肚子,这才是享受啊。
整天面包玉米烤土豆,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宋默支着下巴,突然敲了自己一下,他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干嘛把麦子全用来烤面包包子饺子烙饼油条,哪一样做出来,都能赚金币·“管家,管家”·宋默兴冲冲的起身要去找老约翰,拉开门,却和站在门外的瑞斯撞个正着。
“瑞斯”·宋默揉揉被撞到的鼻子,抬起头,“你怎么在这”·“我为什么不能在这”褐发美人拉开宋默的手,指尖擦过宋默的鼻尖,“红了。”
说着,低下头舔了一下··“这个……”·宋默略微向后躲了一下,最近瑞斯时常不见踪影,很难说他是在城堡的某个地方,还是离开格里兰去做别的事情。
就像被分派到各地店铺的魔族,就算好奇他们到底在做什么,宋默也不会主动去问··不问归不问,奈何宋默还是好奇··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他的确对瑞斯梅尔斯有好感,这种好感导致他时常会不由自主的将目光投注在这个魔族的身上。
宋默不否认自己正走在弯路上,但弯路的另一边却站着一个非人类,还是个心思叵测的非人类,这就有些闹心了··摸摸鼻子,宋默觉得自己亏了·至于为何会有这种感想,他本人也说不清楚。
瑞斯拉着宋默,把他又带回了室内,关上门,海蓝色的双眼闪过一丝莫测的情绪,“你刚刚为什么要躲我”·“你多心了·”宋默摇摇头,“我只是想到了新的赚钱点子,想去找管家而已。”
“哦,管家·”瑞斯牵起宋默的手,送到嘴边,唇瓣擦过奶油色的手背,轻轻咬住了食指的指尖,“别去·”·“啊”·“留在这里陪我,好不好”·宋默费解的看着瑞斯,总觉得他的情绪不太对头。
“瑞斯,你怎么了”·一只手被瑞斯握住,宋默只能抬起另一只手抚上瑞斯的脸颊,手指穿过脸颊边垂落的褐色长发,“你在想什么”·“……”·短暂的沉默过后,瑞斯突然紧紧搂住了宋默,头埋在宋默的颈项间,带着一丝郁闷的声音缓缓流出,“我嫉妒。”
“啥”宋默更不解了,“你嫉妒什么”·“你的管家”·“啊”宋默愣了一下,“为什么”·“你说最相信的人,是他”·“瑞斯”宋默的眉头皱了起来。
这家伙听墙角·瑞斯突然像个发脾气的孩子一样,侧过头,一口咬住了宋默的颈侧,“反正,我嫉妒”·“好吧,你嫉妒。”
宋默无奈了,感情这家伙今天是不打算讲理了,“可你也不能总这么抱着我,我还得去做事情啊·”·“……”·“瑞斯。”
宋默的声音中带着安抚,手指插进瑞斯的发中,一下一下梳理着,宋默曾经养过一只长毛猫,每次那位喵星人炸毛的时候,顺毛摸总是没错的,“我的确说过,最信任的人是我的管家。”
瑞斯抬起头,海蓝色的双眼,瞬间凝结起了一层冰雾··宋默凑近了,抵住他的额头,“管家就像我的亲人,我信任自己的亲人,无可厚非·你不该在这件事上计较。”
“是吗”·“是啊·”宋默笑了,突然咬了一下瑞斯的唇,“何况,我喜欢的人,是你·”·话落,只见眼前漂亮的面孔有瞬间的愕然,几秒后,迅速染上一片红霞,愈发衬得那对眉眼俊丽无双。
宋默看得有趣,干脆含住了瑞斯的下唇,果然,脸更红了··瑞斯单手捂住唇,眼中的冰雾渐渐化成了两弯春水,晕染着妖艳与春情,这种美,带着一种如毒药般的魅惑。
哪怕是宋默,也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美人,这种表情犯规啊·瑞斯托起宋默的下巴,鲜红的唇落在宋默的额头,脸颊,滑过鼻尖,最终含住了宋默的嘴唇,细细的舔舐,吮吸,带起轻微的水声,舌尖灵巧的推开牙齿,从雪白的缝隙中探入,火热的起舞。
仅仅只是一个吻,却让宋默的腰腿开始发软,一条有力的手臂及时撑住了他,将他搂进了怀里,不至于软到在地··“宋默……”低沉的声音在唇与唇摩擦的间隙流出,“亲爱的……”·“恩”·宋默搂着瑞斯的肩膀,全然忘记了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做,魔族的吻让他沉迷,甚至有些窒息,却不想放手,只想要更多。
宋默意识到有些不对,可身体开始变得火热,随着瑞斯的声音,掀起一阵阵的颤栗··“我想要你·”鲜红的唇含住了饱满的耳垂,声音带着蛊惑流入耳际,“给我,好不好”·宋默的身体忍不住开始颤抖。
“我想吻你,吻你的唇,吻你的颈项,吻遍你全身上下的肌肤,”随着话音,瑞斯的手解开了宋默的外套,扯开衬衫的领口,唇舌随即落下,掀起了一阵热浪,“我想进入你的身体,占有你,拥抱你,给你最大的欢乐,让你流泪,哭泣,所有的世界中,只剩下我……”·外套和衬衫如飞舞的蝶翼,轻飘飘的落在地上,宋默的意识化为了一片混沌,不自觉的任由瑞斯为所欲为。
当后背接触到冰冷的桌面时,才恢复了几许理智·意识回笼之后,立刻察觉到眼下的情景,愕然的看着除了裤子,什么都不剩的自己,再看看压在自己身上,衣着整齐的瑞斯,宋大领主胸中顿时涌起了一股怒气。
宋默一把拉住瑞斯的长发,恶狠狠的问道:“说,你刚刚是不是在我身上动了手脚”否则,他怎么会不知不觉被这家伙把衣服都扒光了·一手握拳,狠狠的捶在了瑞斯的肩膀上,用一只手肘撑起身体,却反而将身上那一点樱红直接送进了男人的嘴里。
瑞斯一边解着宋默的腰带,一边咬住了宋默胸前的一点,声音有些含糊,“亲爱的,你不喜欢吗”·“靠……”喜欢个鬼咬你个头啊咬·宋默只觉得疼痛伴随着酥麻,从被瑞斯接触的地方流遍全身,该死的手指扣紧瑞斯的肩,仿佛在主动投怀送抱。
瑞斯眨眨眼,“亲爱的,原来你这么热情,不要着急,我们慢慢来·”·去你的慢慢来·宋默双眼几乎快喷出火来,现在的瑞斯梅尔斯,脸上哪有一丝郁闷或者害羞的情绪·什么嫉妒,什么害羞,全特马地是装的吧·“给我起来”·宋默用手去推瑞斯,只想把这个男人推开,却忘记了提防,下一刻,裤子就被那双白皙修长的手扯了下来,挂在脚踝,腰带上的环扣敲击着桌腿的金属花纹,发出叮的一声脆响。
宋默意识到,大事真的不妙了·瑞斯一只手按在宋默的胸前,没见用力,却轻松将宋默压倒在了桌上,另一只握住宋默的小腿,缓缓拉起,搭在自己的肩膀上,俯下身,吻住了宋默的嘴唇。
温柔甜美都不见了踪影,吻中只有狂暴与几乎要将人吞噬殆尽的疯狂,像是觊觎已久的美味终于被摆上了餐桌,可以大快朵颐一般,没有丝毫的怜惜,却能激起男人隐藏在内心最深处的欲望。
宋默快要不能呼吸了··膝盖几乎被压到胸前,嘴唇被啃咬得生疼,连吸进口的空气都显得奢侈··终于,瑞斯放开了宋默的嘴唇,宋默大口的吸着气,胸膛剧烈的起伏,瞪着瑞斯,恨不能立刻将这男人千刀万剐·“该死的……唔”·余下的话,再度被堵回了嘴里。
瑞斯一只手捂住了宋默的唇,低下头,轻轻的舔过了他的脸颊,“嘘,亲爱的……”·另一只手,好整以暇的脱去了身上黑色的长袍,衬衫扣子只解开了两颗,露出了一段雪白的锁骨,拉起宋默的一只手,覆在那片雪白的肌肤上,感受到掌心的热度,轻笑一声,“身体是诚实的,你喜欢的,对吗”·宋默呜呜两声,眼睛一瞪,意思很明白,你捂着老子的嘴,让老子怎么说话·瑞斯松开手,宋默的嘴自由了,却立刻被瑞斯接下来的动作吓得没声音了。
两只手腕都被抓紧,扣在头顶,一条腿搭在瑞斯的肩上,另一条腿被迫坏在他的腰上,所谓门户大开,欢迎光临,就是他现在的真实写照·瑞斯从口袋里取出了一个精致的水晶瓶子,瓶身上雕刻着精致的花纹,瓶子里装满了红色的液体,打开瓶盖,顿时散发出一股清爽的香气。
除了里面的液体,无论怎么看,这个瓶子都和教会装灵魂之水的瓶子一般无二··“那个,瑞斯……”感受到身下火热的接触,宋默说话都带着小心,“这是什么”·“这个”瑞斯笑着将红色的液体滴到掌心,“润滑。”
山寨灵魂之水的瓶子用来装润滑剂·宋默头顶滑下三条黑线·光明教会里的大佬们会哭的吧·紧接着,瑞斯的手落在了让宋默心惊胆战的地方,缓缓的动作,宋默这下子是真的吓到了。
几乎毫不犹豫的就要抬腿踹飞身上的男人·靠之,真要让他得手了,自己恐怕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可想法是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理论必须结合实际,不管不顾的结果是,宋默悲剧了。
褐发美人将他的两条腿都搭在了肩膀上,一只手遮住了宋默的双眼,黑暗湮没了他眼眸深处的恐惧,魅惑的声音带着安抚,在他耳边响起,“亲爱的,我喜欢你·”·下一刻,几乎要将宋默劈开的疼痛,从身体的某处涌了进来,宋默猛的仰起头,颈项拉出了一个脆弱到凄美的弧度,张开嘴,想要叫喊,声音却被哽在了喉咙里,眼前的大手仍没有移开,世界仍是一片黑暗,身体的感觉却愈发的清晰……·疼痛让最后一丝理智也被燃烧殆尽,宋默狠狠的抓住了瑞斯的手腕,拉开他遮住了自己双眼的手,张开嘴,狠狠一口咬在了他的胳膊上。
特马地,老子咬死你·海蓝色的双眼瞬间染上了猩红,被撕咬的疼痛更加刺激了魔族隐藏在绝美外表下的暴虐,粉红的舌探出唇瓣,舔了舔唇角,像是即将开始享受大餐的野兽,血腥,暴戾……·宋默咬着瑞斯的胳膊,看着他的表情,眨眨眼,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做了件蠢到不能再蠢的事情……·下一刻,领主大人的预感,应验了。
猛烈的冲击几乎要将他的身体撞碎,挣扎在疼痛与兴奋中的宋默,终于咬牙切齿的蹦出了一句完整的话:“瑞斯梅尔斯你个混账王八蛋”·“亲爱的。”
“去你X的”·“我喜欢你·”·“滚你X个X”·“我爱你·”·“你XX个爪”·瑞斯不说话了,开始埋头苦干。
宋默彻底悲剧了……· ·95、第九十五章 ...·宋默是在自己卧室的床上醒来的·看着熟悉的床帐,宋默不由得感叹,自己竟然还活着,这真是个奇迹·两条腿已经没有知觉了,过度使用的地方倒是没想象中疼得严重。
咬了咬牙,宋默用手肘撑着身体,勉强坐了起来,几乎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将手探了下去,果然,受伤了·但是,应该上过药了··不过,这也改变不了那个混账王八蛋用一号电池硬塞五号凹槽,用红心萝卜填胡萝卜的坑,生生把他戳晕过去的事实·堂堂领主大人,霸气侧漏威风八面,竟然被一个男人做晕过去,奇耻大辱甭管享没享受到,晕过去总是事实·宰了他,必须宰了他杀人灭口,毁尸灭迹·步枪爆头,重炮轰,还是直接上马克沁一击必杀做不到,群攻总能拿下吧·宋默正眼放寒光,坐在床上思考关于魔族的一百零一种死法,房门被推开了,在宋默脑子里各种死的瑞斯走了进来。
黑色的长袍只是披在肩上,白色的衬衣解开了三颗扣子,长裤上的腰带已经不见了踪影,衬衫下摆敞开,露出了一截雪白的腰肢·褐色的长发搭在胸前,雪肤红唇,在昏黄的烛光下,愈发显得妖艳迷人。
“你醒了”·见宋默已经坐起身,瑞斯几步走到床边,探手将宋默搂进了怀里,轻触宋默的额头,“还好吧,吃点东西吗”··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说着,打了个响指,一张小餐桌出现在了宋默的面前。
桌子上摆放者几块蛋糕和一盘水果,还有一壶热饮·宋默抽抽鼻子,貌似,奶茶·瑞斯用叉子叉起一块蛋糕送到宋默嘴边,“试试看,味道应该不错。”
宋默开始犹豫,他是应该立刻掀桌,表示老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之前还不觉得,现在闻到食物的香气,肚子立刻开始叫了起来。
·终于,还是身体的本能占据了上风,在宋默还没考虑好是否掀桌之前,已经张嘴含住了叉子·蛋糕香甜的口感立刻刺激了他的味蕾,肚子叫得更厉害了。
宋默皱了皱眉,饿成这样,他到底晕了多久·瑞斯调整了一下姿势,让宋默背靠在自己怀里,坐得更舒服一些,将壶里的奶茶倒进杯中,放在宋默手里,又叉起了一块蛋糕,“你昏睡了一个下午,我很担心。”
说着,蹭了蹭宋默的发顶,“是我不好,做得太过了·”·宋默吃着蛋糕,不发一语··这算什么,打个巴掌再给颗甜枣还是怀柔政策无论哪一种,都无法抹掉这家伙之前做的事情·道歉有用的话。
世界上就不会有杀人偿命这档子事情了·见宋默不说话,瑞斯也沉默了下来·只是一口又一口喂着宋默蛋糕,直到把盘子里的三块蛋糕都喂完,又喂了他几颗葡萄,宋默示意自己吃不下后,才停了手。
拿起茶壶,将宋默空了的杯子再度填满··瞬间升腾的热气,模糊了两个人的表情,宋默垂下眼帘,仍旧一言不发··室内又一次陷入了沉默··宋默喝完了杯中的热饮,瑞斯取过杯子放到一边,托起宋默的下巴,海蓝色的双眼凝视着宋默,深邃的眼眸深处,带着一丝忐忑与不安,“亲爱的,说点什么,好吗”·说点什么·宋默仰着头,看着面带不安的美人,笑了,笑意却未达眼底。
伸手拍了拍瑞斯的脸颊,紧接着眉毛一竖,将还放在床上的小餐桌,一把掀了下去终于能掀桌了,可憋死他了·瑞斯:“……”·补充了体力,身上的伤也没了大碍的宋默,转过身,用力扯住瑞斯的领口,表情狰狞,声音冰冷,“你想让我说什么,恩”·“亲爱的,我……”·“去你个亲爱的”宋默一把将瑞斯按倒,手肘顶住瑞斯的喉咙,“你就这样对你的‘亲爱的’,啊”·“你听我解释。”
“解释无用”·“我……”·啪·宋默直接给了瑞斯一巴掌,“我用红心萝卜捅你八遍,然后再和你道歉,你会不会原谅我”·瑞斯缓缓侧过头,舔了舔嘴唇,“亲爱的,这种事情,总要做过才知道的,不是吗”一边说着,一边主动拉着宋默的手,覆在自己的胸前,“亲爱的,要不要试试”·试试试你个大头鬼·果然是不要脸皮,天下无敌吗·宋默气急了,猛然跳下床,取过挂在墙上的步枪,打开保险,对准瑞斯,二话不说扣动扳机。
瑞斯不慌不忙的拉好衣服,躲开迎面飞来的子弹,慢悠悠的说道:“亲爱的,我们都已经是这么亲密的关系了,是不是该考虑一下今后的事情了”·说着,又躲开了一排子弹。
“考虑你个鬼”·宋默丢掉打光了子弹的步枪,拉开抽屉,取出两把手枪,左右开弓,虽说没什么准头,可解气
(本页完)
·新一批土豆和玉米又被种了下去,格里兰人为了自己的肚子,已经准备好与这些凶暴的植物长期对抗,相爱相杀到地老天荒了··至于罗德当初和土豆一起找来的地瓜,宋默暂时不打算种植,现有的作物种类已经够让他头疼了,有几个伤员还躺在哈洛德的黑诊所里出不来呢,万一弄出个更凶暴的家伙来……宋大领主表示,除非再抓几个金色骑士来,否则种植新品种的危险太高。
可金色骑士是那么好抓的吗当然不是··所以,种植新作物的计划,只能暂缓··罗德对宋默的决定感到有些可惜,看着被宋默堆在墙角的地瓜,矮人抓抓一脸的大胡子,摸摸头上还肿着的大包,已经到嘴边的话,又给咽了回去。
粮食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这句话是宋默说的,罗德认为,绝对是句真理··“罗德,既然知道了土豆怎么种植,咱们之前的契约,算是完成了吧”宋默和罗德面对面坐着,一人手里抓着一棒玉米,一边啃,一边聊天。
玉米和土豆现阶段成为了格里兰人最喜欢的食物,老人更喜欢土豆,或煮或烤,没牙照样能吃·孩子则更喜欢玉米的味道,香甜糯口·如果不是宋默下令一定要种植小麦,恐怕大家会把已经发芽的小麦都当野草拔掉,全部种上玉米和土豆。
制糖作坊的产量渐渐提高,制出的白糖又卖出了一批·之前的白糖生意让罗德的商队赚得盆满盈钵,不到半个月时间,又来了格里兰··“恩,的确。”
罗德啃完了玉米,擦掉胡子上沾到的汁水,“族里已经有人在催我回去了·”·“是吗”·“是啊·”罗德看看已经空了的盘子,摸摸肚子,有些意犹未尽,“我也不是没吃过玉米,可比起在格里兰种出来的,味道简直差了太多。
难不成,你这里的土壤比别的地方肥沃”·“别开玩笑了·”宋默摊开手,“真像你说的,为什么我这里的小麦产量一直那么低”·“也对。”
罗德点点头,“我这次把土豆的种植方法带回去,长老会肯定不会少了我的好处,领主大人,我该和你说一声谢谢的·”·“千万别”宋默连忙摆手,“煽情什么的,可不是生意人该做的。
就算你这样,我也不会在价格上松口的·”·“……”奸商·“你在心里偷骂我对不对”宋默笑眯眯的又从桌子下边捧出了一个盘子,盘子里堆满了方块状的金黄色糖果。
罗德好奇的看着盘子里的东西,“这是什么”·“尝尝看·”宋默拿起一块,咬了几口吞下肚子,又拿起另一块,“味道很不错的。”
罗德也拿起了一块送进嘴里,顿时眼睛就是一亮,“这是糖”·“对,玉米糖·”宋默将整盘糖都推到了罗德的面前,“我觉得,这会比白糖更赚。”
奶糖,软糖太乍眼,玉米糖就好多了,原料也很简单,仿制也容易·但是宋默坚信,哪怕出现竞争对手,格里兰做出来的玉米糖,味道也是最好的··说话间,盘子里的糖已经下去了一下半,罗德意识到自己刚刚做了什么,脸有些发红,幸好有满脸的大胡子遮掩,让他不至于太尴尬,“领主大人,玉米糖,也可以交给我代售吗”·“当然,我一开始就是这么打算的。”
宋默靠在椅背上,双臂环抱在胸前,笑得一脸和善,“不过,我也有个条件·”·“您放心,金币我会照付的,一个子都不会少·”·“我不是指这个。”
宋默摇摇头,“你忘记我们之前谈的交易条件了”·“您是说”·“人口·”宋默身体前倾,手肘支在桌面上,“你留在格里兰这段时间,你的商队已经停止向格里兰输送人口了。
你应该也知道,格里兰现在缺少的是什么·玉米糖和白糖,我可以交给给你的商队代理,但是,你必须再给我送更多的人来·”·罗德想了一会,点了点头。
的确,在格里兰的这段时间,他看到了格里兰发展的潜力,也看到这里的弊端··照这样发展下去,格里兰的确会出现劳动力不足的情况··劳动力这个词,也是罗德从宋默嘴里听到的。
·“不拘是人类还是其他种族,只要能干活就行,我都要·”·“我知道了,领主大人·”罗德慎重的点了点头,“据我所知,被奥比王国占领的萨比森境内,正在发生叛乱,相信不久之后,您就会有大量免费的劳动力可用了。”
叛乱·宋默挑起了一边的眉毛,难怪那头大肚子龙匆忙走人,原来是国内出乱子了,不过,宋默可不认为黑炎会给这些敢在他家里杀人放火的家伙一条生路。
不过罗德也提醒了宋默,战俘,也是劳动力的重要来源啊··想到这里,宋默觉得,针对纳尔逊公爵量身定做的计划,需要提上日程了·· ·82、第八十二章 ...·黑炎高居王座之下,看着站在王座前的光明主教,几个月不见,这个讨人厌的老家伙,脸上的皱纹好像增加了不少。
“陛下……”·光明主教眼巴巴的看着被黑炎捏在手里的水晶瓶子,生怕他一个不慎,将瓶子摔在地上··“陛下,请千万小心”·看到黑炎开始把瓶子往上抛,玩起了一接一抛的游戏,主教大人终于忍不住了,过于生硬的语气,明显让国让陛下十分不悦。
站在一旁的宰相墨菲哼了一声,主教立刻意识到自己逾矩了·哪怕是大主教,也不敢用这种语气和黑炎说话··“陛下,请原谅我的失态·”·“没关系。”
黑炎接住从空中落下的瓶子,难得和颜悦色的对主教说道:“不需要这么紧张,我找你来,只是兑现之前的承诺·”·话落,直接将水晶瓶子放到桌子上,示意主教上前。
主教几乎是双手发颤的将瓶子握到手里,刚刚那一幕,让他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水晶瓶刚一入手,主教挂在胸前的环形吊饰便开始发热·水晶瓶上,刻有教会的祈祷符文,这是装有灵魂之水的水晶瓶独特的标志,也是教会能够借此追踪到失窃的灵魂之水下落的原因。
符文是用一种特殊的方法镌刻在瓶身之上,完全和瓶身融为了一体,只有大主教和守卫圣物的金色骑士才知道符文的存在·哪怕是将灵魂之水从教会里偷出来的杰里斯,也没有发现这些根本没有任何魔法气息的符文。
教会为了圣物的安全,费尽心机的做了这个“防伪标识”·可惜的是,谁都没料到,会出现一个敢山寨教会圣物的宋默,而且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竟然找了一个魔族来动手·魔族是光明大陆最精通符文的种族,加上瑞斯本身的能力,隐藏在水晶瓶身上的符文,在他面前,无所遁形。
于是乎,凭借着瑞斯高超的仿造能力,加上金色骑士艾尔特的专家级别鉴定,冒牌的灵魂之水,成功过关了··除非教会中有人把瓶子砸碎了,否则,压根不会发现这就是个山寨货。
当然,就算砸碎了瓶子,估计也没人能分辨出里面装着的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灵魂之水,唯一能鉴别真假的人,也就是将灵魂之水装进水晶瓶里的人,早已经作古,骨头渣渣都不剩了。
主教翻来覆去的查看着水晶瓶,直到确定手里的是“真货”,才松了口气··“陛下,我代表教会和我本人,向您奉上最诚挚的谢意”·“恩。
我接受你的谢意·”黑炎勾了勾嘴角,语气一转,“既然你确定是真的,那么,该给我的金币,应该拿出来了吧”·黑炎的话太过直白,光明主教脸上的笑瞬间凝固,身为一国之君,如此单刀直入的向别人要钱·黑炎却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他把教会的“圣物”带回来了,之前教会承诺的条件,就必须兑现。
否则,他会让面前这个家伙知道,欺骗一头巨龙,是什么下场·主教见黑炎有变脸的征兆,立刻说道:“陛下,您放心,都已经准备好了·”既然圣物已经寻回,该给的金币,自然要给。
不然的话,自己恐怕连王宫都走不出去··等候在外的修士得到了命令,立刻将装有金币的十个箱子抬了进来··粮食和牛羊都已经交给了墨菲,这些金币,是需要当面交给国王的。
“陛下,都在这里了·”主教一边肉痛,一边挥挥手,箱盖接连被打开,顿时,金灿灿的光芒照亮了整个房间,“一共三十万枚金币·您可以派人查点一下。”
黑炎离开王座,走到箱子前,随手捻起一枚刻有权杖花纹的金币,金色的眼睛眯了起来,“只有这些吗”·“陛下”·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五十万。”
“陛下,这和当初说的不一样”·“当初说的”黑炎斜睨了一眼被他的话震惊,正斯巴达中的主教,“订契约了吗”·“可是……”明明已经说好了的也没听说过谁敢和国王陛下定契约的·主教大人认为黑炎这是故意找茬,实际上,他的确是。
宋默用这个山寨灵魂之水从黑炎手里要去了这次交易额的一部分,黑炎也肉痛·巨龙就只有那么一点爱好,宋默却专门要在这地方对他下手,黑炎是不愿意自己吃亏的,既然如此,就只能让光明教会割肉了。
“五十万金币,一个也不能少”·黑炎打了个响指,主教手里的水晶瓶子,重新回到了他的手里,站在王座之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比自己矮了两个头的干巴老头,丝毫没有欺负人的自觉,“这里是我的国家,你站在我的土地上,我说的话,就代表一切,明白吗”·黑炎没有继续说下去,主教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这钱,自己是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有没有这么不讲理的·主教大人觉得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征战四方,威名赫赫的国王,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强盗·喜欢抢金币抢公主的巨龙,的确和强盗也没太大区别。
主教大人瞬间真相了··但这个强盗国王说的话,他却不能不听·教会的圣物必须寻回,奥比的国王也不能得罪,教会对一些小国王和领主不假辞色,对上黑炎这样的,也只能缩起脖子装孙子。
还要装得好,装得像,否则,反政府武装力量对上正规军,也只有挨揍的份·这是血与泪总结下来的经验,必须作为重要参考··没奈何,主教大人只得让跟随自己的修士再回教廷取钱。
修士带着主教的命令返回了教廷,紧接着,又有八只箱子被送进了奥比王宫·由于一时间找不到那么多的金币,各种金器,包括供奉在圣座前的烛台,都被装箱抬进了王宫。
·看着八箱亮闪闪的金子,黑炎满意了,墨菲笑了,君臣两人有志一同的想着:如果教会的圣物隔几天就丢一回,那该多好哇·主教大人欲哭无泪的看着被抬走的金币,只能不断在心里安慰自己,至少灵魂之水回到了自己的手里,完成了大主教的命令,可以正大光明理直气壮的去哭穷了。
他为了追回圣物,几乎要砸锅卖铁了,大主教不能坐视不管,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去喝西北风吧·黑炎得到了金币,自然不会再吝啬宋默的那一份,清点过后,就派人将和宋默约定的金币运送往西北行省。
奥比国王不可能大摇大摆的往格里兰送金币,只能通过赛万斯,将金币送到宋默的手里·接到金币和国王命令的赛万斯,也不敢耽搁,箱子都没开,就连箱子带马车,一起送去了格里兰。
西北行省的骑兵们现在学得很乖,绝对不靠近格里兰边境围墙十米之内,那里不只有会玩捆绑的葡萄藤和喜欢抽人的甘蔗,近期还多了会从土里飞出来砸人的土豆曾经有一队边境巡逻骑兵亲眼看到,一头不小心跑到格里兰边境的野猪,距离五米,就被这些圆滚滚胖乎乎的东西砸得头破血流,倒地不起。
之后几个格里兰人全身披挂,举着盾牌和一些类似铁锹的东西,从墙里走了出来,一边用盾牌抵挡和拍飞不断朝他们飞来的土豆,一边将野猪拖了回去··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却让西北大兵们开了眼界。
等到土豆的攻击停止,那些格里兰人又拿着袋子来捡滚得满地都是的土豆·捡完了,还冲西北大兵们笑笑,“吃了没没吃的话,等一会,有好吃的给你们。”
大兵们还处于震惊之中,直到一股焦香的气息扑鼻而来,才清醒过来··刚刚冲着大兵们笑的的男人用一个袋子装了七八个烤好的土豆,直接送到了这些大兵的面前,领头的队长接过了袋子,打开袋口,又是一股香气,陌生,却让人很有食欲。
“尝尝吧,小心烫·”·经过之前赛万斯和宋默联合举办的军事演习,西北行省的骑兵们和格里兰人也算是有了交情·大兵们见格里兰人也在吃这个东西,香味又实在是诱人,当下将烤土豆分着吃了,了一口就眼前发亮,直接从格里兰人手里又买了几袋子回去,当然,是烤熟的。
自那以后,每次有西北行省的大兵路过,总是会买上几袋子烤土豆或者烤玉米,偶尔还会有官员派随从来买一些,反正仓库里都堆满了,宋默也不介意让领民们赚点零花钱。
也不知道是赛万斯的关系还是西北行省的官员们不在乎这些,至今为止,倒是没人对土豆种植感兴趣··“难不成,是看到这种作物太凶悍的关系”·宋默随手拍飞一颗朝自己飞来的土豆,摸摸下巴,十分不解。
不过在看到黑炎送来的几箱金币之后,宋大领主马上将这些疑惑全都抛到了脑后,钱啊,有了这些钱,很多事情,都可以开始干了啊……·正在小黑屋里埋头加班的纳尔逊公爵,突然感到背后一冷,有了一种被食肉猛兽盯上的错觉。
·83、第八十三章 ...·宋默从黑炎的爪子里成功抠出十五万枚金币之后,加兰德的商队再一次来到了格里兰··加兰德带领商队横穿了半个光明大陆,将小X书的生意做到了光明大陆最北部的强国兰西。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小X书的需求量猛增,哪怕纳尔逊公爵加班加到吐血,市场上仍是供不应求··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加兰德深知物以稀为贵的真理,哪怕出再高的价钱,加兰德也不会在一个地方出售超过两百本的书册。
但走的国家多了,路途中的耗费也增加不少·再加上运送矿石的费用,加兰德每次看账册,都会皱几下眉头··加兰德无意中将这件事情告诉了宋默,宋默给他出了主意,“别将目光只盯在小X书和矿石生意上,走的地方多了,每个地方肯定都有特产,这可都是赚钱的财路。”
特产加兰德抓抓胡子,脑袋上冒出个硕大的问号··宋默只得再和这个“土鳖”解释一下特产的含义,加兰德恍然大悟,握着宋默的手,双眼放光,“领主大人,您的脑袋,真不是脑袋啊”·宋默嘴角抽了抽,这是夸他吗就当是吧。
听从了宋默的建议,加兰德商队每到一个地方,就开始大肆采购当地最有特色的产品,例如霍尔特的皮皮兽,只有成人的两个拳头大,浑身雪白,毛茸茸安静温顺,是贵族小姐们最喜欢的宠物,每只的价格都能卖到五百金币。
还有夏多的绿萝布,赛那的各种香料,甚至是庞多的鹿皮靴子,都让矮人商队大赚了一笔··几次尝试下来,加兰德干脆放弃了矮人最重视的矿石生意,这让其他矮人商人十分不解,就连一些和加兰德熟识的人类商人,也觉得这个矮人脑子有问题。
加兰德没和他们争辩,只是每天躲在马车里,数金币数到手抽筋·领主大人说得对,悄悄的发财,声张的不要··就在其他人嘲笑加兰德脑子进水的时候,加兰德商队的规模已经扩大了整整一倍,商队的伙计们惊奇的发现,吝啬的加兰德,竟然主动给他们涨薪水了老天,这简直太神奇了如果加兰德是因为脑子进水给他们涨薪水,能不能再多加几瓢·“这才是做生意。”
宋默抱着加兰德特地送给他的皮皮兽,摸着怀里肉滚滚毛茸茸的团子,笑着说道:“不过看样子,你真的是赚了不少·”·“领主大人,这是您的份额。”
加兰德赚了钱,自然不会忘记给他出主意的宋默·想忘也忘不了,和宋默认识的时间越长,加兰德越是觉得宋默深不可测,他几乎猜不透这个原本穷得叮当响的领主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有的时候,他甚至觉得,宋默所说的每句话,都别有深意。
宋默同样不知道加兰德的想法,如果他知道,肯定会拍着矮人的肩膀,大笑三声,告诉加兰德,地球天朝有个名词,叫装X··宋大领主表示,现在自己有钱有房,还有个美人时刻准备爬上他的床,不装一下X,实在说不过去不是·不过装X太成功,也是很让人头疼的啊。
宋默将装金币的袋子交给身后的老约翰,只从袋子的重量就能判断出,里面的金币绝对不少·同样的袋子还有五个,宋默笑得愈发和善了··“加兰德,你有没有考虑过,在每次必经的几个城市,设立一个销售点”·“销售点”·“对。”
宋默点点头,将怀里乖得像个毛绒玩具的皮皮兽放到桌子上,从抽屉里取出了一份之前写好的计划,交给了加兰德,“你看看,觉得怎么样”·这是一份结合了后世连锁经营概念的商业计划,只不过供货和销售渠道做了一些变动。
宋默问过加兰德和罗德,包括见多识广的哈洛德,甚至连赛万斯总督那里都写了一封信,最终确定,这种经营方式,在光明大陆的确没有出现··既然这样,自己完全可以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然后借此大赚特赚。
光明大陆各国之间的贫富差距极大,别看之前格里兰穷得叮当响,领地里还像是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一些富有国家的平民,过得比一些穷国的领主要好上几倍,例如没被雷劈过的宋默格里兰,和奥比王城中的平民相比,也是穷光蛋中的穷光蛋,穷光蛋中的航空母舰。
加兰德看过宋默的计划,沉默了下来··作为一个商人,加兰德能嗅到计划中的商机·但他也能看到这其中的风险,如果按照宋默这份计划操作,加兰德就必须将自己商队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交给宋默,这让矮人很难接受。
“并不是交给我·”宋默揪了一下皮皮兽的耳朵,“我会出钱购买的·”·“可是……”·“加兰德,难道你不想赚更多的钱吗”·“想是想。”
加兰德放下手中的计划书,正视宋默,严肃的说道:“但是,让我将一半的商队交给你,这我做不到·”·“不是将你的商队交给我·只是股份,明白吗”·“那还不是一样”·“不一样。”
宋默摇摇头,说道:“从根本上来说,我不会插手商队的主要经营,只是在一些地方,我会提出一些建议,你完全可以决定接受与否·只不过需要将每次生意后的利润分配,做契约规定。”
“真的”加兰德还是有些怀疑,他很难相信宋默会做这么“亏本”的事情··“真的·”宋默满脸诚恳,“这份计划罗德也看过了,他也很有兴趣。
不过他最近都在忙着和矮人的长老会周旋,大概一个月后才有时间来格里兰·不过你不需要担心,虽说销售模式类似,但销售的产品,是绝对不一样的·”·“我还需要考虑一下。”
“没关系,毕竟这也只是个初步的计划,具体实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加兰德带着计划书和小X书离开了,至于糖和葡萄酒,都是宋默特许罗德经营的,加兰德也只能看着流口水罢了。
等到矮人离开,一直站在宋默身后没有出声的老约翰忍不住问道:“领主大人,您觉得他会答应吗”·“会·”宋默斩钉截铁的说道,又把皮皮兽抱进了怀里,“只要他想赚钱,就一定会。
不过,我也需要做出点让步就是了·”·“让步”·“我的股份不过超过百分之四十五·这会是他的底线,罗德那里就不一样了。”
“这样的话,您为什么不全部和罗德合作呢”·“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宋默戳了戳皮皮兽肉乎乎的肚子,“如果可以,我还想把这份计划给赛万斯看看,估计他也会很有兴趣。
不过那要重新组织一个商队,太麻烦了,黑炎也肯定会插一脚,不合算·”·宋默一边说,一边站起身,把怀里的皮皮兽交给老约翰,“管家,这给你,送去厨房。”
·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领主大人,皮皮兽刚刚吃过东西,喂得太频繁,会撑死·”·“我什么时候说要喂它了”·“那是”·“这家伙浑身是肉,加兰德送来了十几只,宰一两只吃吃看,如果味道好,就交给几个家里没有劳动力的领民发展养殖,大家就不需要再愁没肉吃了。”
老约翰:“……”·不去管老约翰现在是什么表情,宋默抻了个懒腰,只要加兰德答应建立这些销售点,格里兰的一些“特产”也能随着商队一起运送出去,卖到更远的地方。
这样对方就查不到商品的来源,自己不但可以免去很多麻烦,还可以躲在幕后赚大钱··想到这里,宋默脑子里已经浮现出自己在金山上滚来滚去,放声大笑的动人场景了……··84、第八十四章 ...·事情就如宋默所料想的那样,加兰德最终答应了宋默的要求,但也提出了自己的条件,宋默最终购买的商队股份,限定在了百分之四十五。
宋默对此并不在意,归根结底,他也没想过霸占加兰德商队,他要的,只是一个销售渠道,让他能卖出更多的商品,赚更多的钱,并且将可能发生的风险,降到最低··对于这份契约,双方都比较满意。
加兰德得到了赚钱的新点子,宋默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不过在销售点的设立和人员的安排上,宋默和加兰德产生了一点分歧·加兰德坚持只有矮人才是最忠诚的生意伙伴,鉴于和宋默合作的关系,人类也可以参与店铺管理。
宋默却认为,除了矮人和人类,其他种族也是可以参与到店铺经营中的,例如地精··地精乔比斯现在是宋默忠实的拥趸,只要是宋默说的话,他绝对会奉为圭旨,哪怕是让他去偷光明大主教的内裤,乔比斯都不会犹豫半秒。
幸运的是,宋默没有这个爱好,所以大主教的内裤安全无虞··地精的忠诚与勤恳让宋默和格里兰人刮目相看,如果给了他们机会,或许并不是没办法让他们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
当然,宋大领主所谓的正常生活,和一般人眼中的正常生活,还是有些区别的··“地精”加兰德听到宋默的提议,当即就提出了反对,“不可能他们是一群小偷,毫无信用可言”·宋默皱了皱眉,却也没办法马上改变地精在矮人心中的形象,切实点说,除了生活在格里兰的地精,光明大陆上的大部分地精,都还是需要“劳动改造”一下的。
“我可以保证·”宋默拍了拍神色黯然的乔比斯的肩膀,“他们现在是我的领民,我可以为他们做担保·”·加兰德还是怀疑,宋默干脆提出,地精驻守的店铺,另外会增加一个侏儒,加兰德也可以派商队里信得过的人监督,直到他相信格里兰的地精,不会做出让他无法接受的事情为止。
“我已经让步了·”宋默看着仍旧持怀疑态度的加兰德,语气开始变得强硬,“别忘记了,虽然商队是你的,但生意是我们两个人的·大不了地精经营的店铺,全部经营我提供的商品,无论盈亏全部算我的。”
·“……好吧·”·宋默的强硬态度让加兰德妥协了,矮人看着乔比斯和另外几个被选出来的地精,语气生硬的说道;“我仍不相信你们,但我愿意相信领主大人,希望你们不会让他失望。”
地精们完全不在乎加兰德的冷嘲热讽,现在的他们,满心满眼只有宋默·领主大人相信他们,愿意将重要的工作交给他们,他们就一定要做到最好·“领主大人,我们发誓,绝对不会辜负您的期望”·安排好了地精,宋默又找来了侏儒。
听完宋默的计划,侏儒们沉默了下来·宋默这才想起,侏儒们习惯了躲藏的日子,长期被关押,被追捕的遭遇,让他们很难有自信面对格里兰之外的生活··“抱歉,是我没考虑到这些。”
宋默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在这些侏儒的心里,格里兰之外,到处是对他们心怀不轨的家伙,让他们面对这种情况,的确有些强人所难,“就当我没说过这件事吧。”
宋默挥挥手,示意侏儒们可以离开了,他另想办法就是了··侏儒没却并没有动,老侏儒艾顿走到宋默面前,说道:“领主大人,我们答应·”·“什么”宋默有些吃惊,看着侏儒们的神色,恍然大悟,“你们不必这样,我并不是想让你们报答我什么。”
“不,这不只是为了报答您的恩情·”艾顿说道:“在遇到您之前,我们生活在地狱,现在,我们生活在天堂·但是,还有更多的族人在地狱中煎熬,我们希望能告诉这些族人,有一个地方,是他们能够安身的家。
在这里他们有吃有穿,还有活干·您的计划给了我们这个机会,让我们不需要再躲藏在黑暗之中,我们对您只有感激,怎么会拒绝”·老侏儒一边说着,一边虔诚的望着宋默,就像在看他唯一的希望,“领主大人,请原谅我的得寸进尺,但是,我真心的希望您能够帮助我们。”
“……艾顿,你真让我为难·”·“抱歉,领主大人·”·“我或许没有那么大的力量·”宋默的声音有些低沉,“我不是你想的那么伟大。”
“不,我们不相信伟大的人,我们只相信宋默格里兰·”·“伤脑筋了,”宋默单手耙梳过垂在额前的黑发,在侏儒忐忑的目光注视下,突然笑了,“你这样,让我不答应都不行。”
“领主大人我们愿意为您献出一切”·“别,千万别·”宋默笑着蹲下身,平视着老侏儒,“艾顿,我不是好人,也不是做事不求回报的圣人。
但我答应你,我会尽可能去帮助你的同族,同样的,你也要答应我,做好我安排的事情,如何”·“遵命,领主大人”·所有的侏儒匍匐在地,艾顿甚至想要去亲吻宋默的靴子。
宋默吓得从地上蹦了起来,这都什么毛病·侏儒们心满意足的离开了,他们将和选出来的地精一起,接受宋默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的教材内容由宋大领主亲自操刀,花费了一个星期完成,这本不到五十页的册子,成为了日后光明大陆上所有“业务员”必须学习的“圣典”。
如果一个“业务员”说他没学习过宋默格里兰的销售手册,会被整个行业鄙视··当然,目前这本册子只在格里兰内部流通,就连加兰德和罗德,也只能将选出来的商队伙计送到格里兰来一起接受培训,想要摘抄几分出去不可能·知识产权听过没商业机密听过没没听过没听过不要紧,来来来,经过宋默连番轰炸的管家老约翰,会和你好好解释一下……听不懂,太痛苦痛苦好啊管家大人挺直腰板,笑眯眯的一甩教鞭,你不痛苦,他怎么从之前被宋默念经的痛苦中解脱出来·所以,继续痛苦下去吧,让他老人家好好高兴一下。
地精和侏儒的事情搞定,宋默又挑选了三十多个身手不错的男人,他们将和地精侏儒一起离开,保护这些小个子的安全·毕竟在光明大陆,力量决定一切,地精和侏儒的身份又太过特殊,谁知道会遇到些什么万一有人看着生意眼红,来个地痞流氓收些保护费什么的,有拳头,也比较好说话。
这样一来,格里兰的武装力量就被削弱不少,宋默又开始埋头画图纸,如果不是条件不允许,他甚至想把导弹弄出来,谁敢再打格里兰的主意,他就给谁来个群轰··不过,他也只是想想罢了,这太不现实。
归根结底,还是人口问题·宋默丢开笔,趴在桌子上叹了口气,罗德还没搞定矮人长老会吗难不成,他要新找一个人口贩子风险实在有点大啊……·“亲爱的,你怎么了”·不知何时,瑞斯走进了房间,站在宋默身后,双手支在宋默的脸颊两边,俯下身,将趴在桌子上的宋默,完全包裹在了怀里。
“怎么了”宋默侧过头,抓住垂到面前的一缕褐色长发,缠绕在手指上,“在烦恼啊·”·“烦恼什么”·“人口。”
宋默哼了一声,“还是伟人说的对,人多力量大·果然多生孩子才能致富·”·“生孩子”瑞斯压低了身体,眉毛一挑,唇角一勾,鲜红的唇凑到宋默的耳边,舔了一下饱满的耳垂,“亲爱的,这个问题,我认为更适合到床上去谈,你觉得呢”·“……”宋默枕在手臂上,瞪了瑞斯一眼,用力一拉手里的长发,没见到瑞斯吃痛的表情,感到有些无趣,“瑞斯,我是认真的在烦恼,不是在开玩笑。”
“可以把整件事告诉我吗”瑞斯直起身,将宋默拉了起来,自己坐到椅子上,然后将宋默抱在怀里,亲了亲宋默的脸颊,“或许,我可以帮忙。”
“……好吧·”·宋默并不认为自己是病急乱投医,但他的确是需要找人说说话··听完宋默的叙述,瑞斯笑了起来,“如果只是这样,问题并不难解决,关键是看你的胆量如何。”
“胆量”·“对·”瑞斯低下头,蹭了蹭宋默的额头,“与所有号称正义一方的人对立的胆量·”·“你该不会是让我发动侵略战争吧”虽说他已经为纳尔逊量身定做了一系列阴谋叛乱的计划,但那也需要时间。
·“不,我怎么会让你做这么危险的事情”瑞斯抱着宋默,缓缓说道:“我说的是魔族,要吗”·“魔族”·“是的,魔族。”
瑞斯牵起宋默的右手,擦过他尾指上的那枚指环,海蓝色的双眼滑过一道难辨的光,快得让宋默来不及捕捉··宋默怀疑的看着瑞斯,“你不会再给我弄来一群骨头架子吧”·“当然不会。”
瑞斯紧了紧环在宋默腰上的手臂,“只要提供食宿,工钱随意,要吗”·“真的”·“真的。”
“那好·”宋默一把搂住瑞斯的脖子,说道:“给我,我要”·正推门走进来的管家老约翰恰好听到了这句话,脸色一变,整个人石化当场。
领主大人,贵族的矜持,都不要了吗……··85、第八十五章 ...·虽然宋默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看着眼前五十个身着黑色长袍的俊男美女,还是忍不住愣了一下。
瑞斯梅尔斯很漂亮,同理,人形的魔族应该也难看不到哪里去·可这样随便召唤出五十个,就像是参加选美比赛似的,是不是太打击人了瞄了瞄队伍里波涛汹涌的御姐们,宋默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这哪里是大白兔,整个一对烤乳猪F恐怕都挡不住……·整日被汉子爬床的领主大人,泪流满面了,这就是天堂啊·“你在看什么”瑞斯站在宋默身后,单手托起了宋默的下巴,冷眼扫视了几个被宋默重点“关注”的姐姐,姐姐们抖了抖,转眼之间,都变成了英俊挺拔的汉子。
宋默郁闷了··看看而已,需要这样吗·“需要”瑞斯斩钉截铁的说道:“你想看,看我就够了·”·说罢,抓起宋默的一只手放在胸前,“你还可以摸。
但他们,不行·否则我杀了他们·”·瑞斯的话只是让宋默咧咧嘴,这个魔族之前还威胁要囚禁他,不是也没真下手吗可这番话听在被召唤来的魔族耳朵里,无疑是晴天霹雳。
梅尔斯家族的人向来说一不二,独占欲强到骇人,虽然魔族或多或少都有些变态,可他们堪称变态中的变态,简直是完全变态·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只是被看两眼就要挨宰,这什么世道果然美丽也是一种罪过吗·当即,队伍中一个女士都没剩下,华丽丽的全变成了男人。
管他本质上是汉子还是妹子,在这里,都是汉子都就对了·至于长相,天生的,没办法·如果不是魔族的恢复力惊人,他们肯定会第一时间在脸上再划几刀,顶着满脸的刀疤会安全许多。
瑞斯对他们的识相还算满意,宋默却不满意了,好不容易来了养眼的妹子,结果都变成了汉子·汉子再养眼也是汉子·不过这些瑞斯眼睛一眯就有斯巴达倾向的魔族,让他们变回妹子估计也不现实。
“算了,就这样吧·”宋默一挥手,“管家,房间都安排好了吗”·“领主大人,已经安排好了·”·“好的。”
宋默点点头,管家办事,他放心,“大家都先下去休息吧·”·魔族们站在原地没有动,目光看向瑞斯,直到瑞斯点了头,才跟在管家和侍女身后,陆续离开了房间。
老约翰离开房间之后,才感到为难·刚刚女变男的一幕他也看到了,之前安排的客房,是两人一间,男士与女士必然是分开的·现在这样,该怎么办·想到这里,老约翰停下了脚步,转过身,看着眼前五十个沉默的魔族,说道:“请男士站在左边,女士站在右边,不能严格区分的原地不动。”
话落,只见所有的魔族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看着老约翰··管家无奈了,叹了口气,既然实在分不出来,就只能混搭·估计对方也不会有太大意见。
红发侍女安妮捧着烛台走在一边,目光中带着好奇·身后这些人,是瑞斯大人的同族·瑞斯的身份在格里兰已经不是秘密,由于哈洛德的关系,安妮也知道了许多其他人不知道的,关于其他种族的事情。
为了追到红发妹子,哈洛德使尽了浑身解数,将“旅途”中遇到的一些趣事,以及关于其他种族的趣闻,都讲给了安妮··关于魔族,哈洛德使用的词汇都不太好,阴险狡诈,自私冷酷,杀起人来眼睛都不眨一下。
是被光明神驱逐到地底深处,不被光明眷顾的种族··不被光明神眷顾的种族吗·安妮咬了咬嘴唇,就算被光明神眷顾的种族,又能怎么样他们不是一样生活穷困,食不果腹·如果没有领主大人,哪怕他们日夜祈祷,也得不到现在这样的生活。
光明神,教会·安妮想起了哈洛德和艾尔特,笑容带上了一丝嘲讽·格里兰人一定是生活在光明神遗忘的黑暗角落,格里兰人唯一的信仰,只有宋默格里兰。
让光明神见鬼去吧·走在后边的几个魔族,突然将目光转向红发侍女,窈窕的身姿,漂亮的脸蛋,纯洁无暇的笑容,仿佛不知世间阴暗,内心却在诅咒被人类信仰的最高神祗·魔族们低下头,垂落的长发遮住了脸上乍然浮现的笑容。
像梅尔斯大人说的一样,格里兰,果然是个有趣的地方··领主卧室中,宋默抱着双臂靠在墙上,看着笑得一脸淫荡的魔族,撇撇嘴·他就知道,这个家伙怎么会做白工免费劳工给他弄来了,不要点好处,会甘心才怪。
“亲爱的……”·这句话已经成为了瑞斯的口头禅,宋默也听得耳朵里长了茧子·从最开始的浑身不舒服,到现在的习以为常,如果哪天瑞斯说话不带这个词,宋默还会奇怪的看他几眼。
果然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吗·嗤笑一声,宋默也不知道是不是该表扬一下自己强悍的适应能力·不过习惯了总比一被对方碰,就鸡皮疙瘩掉满地要好很多吧·说白了,他现在就是个全凭自己打拼的泥腿子,什么贵族啊领主啊那都是虚的,钱赚得再多,没有强横的实力,也早晚会被像黑炎那样的家伙抢走。
自力更生,借势,两者并不矛盾·瑞斯的确是喜欢他,不管这份喜欢背后掩藏着什么样的目的,宋默只需要知道,自己偶尔能往这座高得看不到顶峰的山上靠一靠,就万事大吉了。
至于这座山什么时候会跑掉,那不是宋默现在关心的事情·不过,该给的好处,还是要给的,何况这是个美人,自己也算不上吃亏··“瑞斯。”
宋默单手搭在瑞斯的肩膀上,抬起头,笑得眯起了眼睛,长长的睫毛遮去了双眼中的情绪,“今天,你可以留在这里·”·留在这里·瑞斯有瞬间的怔忪,会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要是误会了……·宋默的手沿着瑞斯的肩膀滑过,搂住了他的脖子,嘴唇贴上了瑞斯的下巴,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带着每个男人都心知肚明的暗示。
眼前的喉结开始上下滚动,可以听到吞咽口水的声音··宋默笑了··膝弯被有力的手臂穿过,瞬间腾空,整个人被瑞斯横抱起来,“亲爱的,话说出口,就不能反悔了哦”·海蓝色的双眼紧盯着他,深得仿佛看不到底。
宋默双臂揽住了瑞斯,侧过头,咬了一下瑞斯的耳朵,“我说的话,从来不会反悔·”·下一刻,宋默被瑞斯放到了床上,像是在摆放一件易碎的瓷器,小心,谨慎,动作中带着让人心动的细致,双眼中却燃烧着几乎可以吞噬一切的火焰。
宋默突然感到有一丝后悔,他是不是不该这么挑拨他·不过……算了··他也是个二十出头的健康青年,不可能一辈子和自己的右手相亲相爱。
不就是那啥啥吗爷们不怕·想到这里,宋默眼中燃起了熊熊斗志,再说,谁压谁,还不一定呢·瑞斯单手撑在床头,俯下身,带着灼热气息的吻,落在宋默的额头,滑过脸颊,留在红润的唇边厮摩。
大手沿着衣襟的下摆探入,有些冰凉,带起了一阵阵的颤栗与酥麻··宋默忍不住仰起头,脖颈拉出了一条弧度优美的曲线,喉结立刻被雪白的牙齿咬住,血红的唇用力的吸吮,留下了一个玫瑰色的灼眼印记。
“嘶……”·宋默疼得吸了一口气,属狗的吗举起拳头捶在了瑞斯的肩膀上,“不许咬我翻脸了啊”·瑞斯轻笑一声,安抚的舔了舔被他留下牙印的肌肤,修长的手指掐在宋默的腰际,宋默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想要笑,却被堵住了嘴唇,麻痒的触感,逐渐转化为一种让人心痒难耐的热流,从被触摸的肌肤,渗入了血液,骨髓。
有些轻飘飘的……·宋默眨眨眼,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可身上的热流,却再度让他的视线陷入了迷茫·耳边只能听到如大提琴般低沉优雅的低喃,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魅惑,流入他的四肢百骸。
“宋默格里兰……”鲜红的唇终于放过了他的脖颈,却落在了精致的锁骨之上,上衣的扣子被一粒粒解开,灵巧的手指,就像是在拆一件等待许久的礼物,妖艳的面孔,也染上了一层氤氲。
被一个男人压着,似乎不像自己想的那么难以接受,……·宋默脑子里突然闪过这句话,脸马上开始发烫,如果头顶有面镜子,他肯定会看到自己红得仿佛要滴血的面孔,然后忍不住一头撞到床柱上,昏倒了事。
瑞斯的动作很温柔,温柔得让宋默觉得可怕·他倒宁可他粗鲁一些,至少,这会让他的意识清醒点··被一个男人在床上弄得昏头昏脑,不知今夕是何夕,实在太特马地丢人了更何况,连重点都没进……想到重点,宋默心头顿时一群神兽跑过,重点什么的,他压根不该想啊·感到宋默的僵硬,瑞斯停下了动作,支起上身,黑色的长袍从肩头滑落,露出了一片白皙细腻的肌肤,宋默的视线控制不住的沿着那片白皙下滑,定在了那一点樱红之上……·看着看着,两管鼻血,顺着鼻孔,缓缓流下……之前的旖旎气氛立刻伴着鼻血随风飘散了。
瑞斯:“……”·宋默:“……”·僵硬片刻,宋默一把拉过床单把头罩上,他没脸见人了·亲都亲了,摸也摸了,马上就要上三垒了,他竟然流鼻血了特马地跑到床上来流鼻血,他还能再没出息点吗再说又不是没看过,他现在这样激动是为哪般啊·该说他反射弧过长还是反应异于常人·宋默埋在床单里装鸵鸟,瑞斯双膝跪在宋默身体两侧,单臂支着身体,另一只手拉了拉宋默蒙头的床单,没拉开,再拉一拉,还是没拉开。
宋默是铁了心的不出来··瑞斯沉默了一会,突然单手搭在额头上,笑出了声音··听到笑声,宋默刷的掀开床单,“笑个X的笑老子是初哥,太激动了不行吗”·瑞斯的笑声更大了,身体笑得打颤,控制不住的倒在了宋默的身上,用力的亲了宋默一口,“亲爱的,你真是太招人喜欢了。”
“我去&$#^&&”·宋默又爆了句粗口,干脆往床上一躺,床单一卷,成个了蚕蛹··“亲爱的,不做了”·“做你个大头鬼”现在还能做下去的,那是神,不是人。
瑞斯还想说什么,房门却突然被敲响了,管家老约翰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领主大人,出事了“·出事了·宋默马上起身,穿上外套,拉开房门,“出什么事了”·老约翰目不斜视,尽量把还躺在床上衣衫不整的男人当做空气,“加兰德送给您的皮皮兽,从笼子里跑了出来,袭击了土豆田”·皮皮兽袭击了土豆田·那些圆得像个球,他说要吃,却砍崩了三把菜刀,压根没吃成的小家伙·这些球,袭击了土豆宋默怎么想,都觉得是天方夜谭。
可管家言之凿凿,宋默也不觉得他会和自己开这样的玩笑·宋默立刻和管家赶到了土豆田边,那里已经围了一圈人,金色骑士艾尔特又张开了乌龟壳,挡在了众人跟前。
仔细看看,哈洛德等人也在田边,甚至还有几个魔族·前教会人士和魔族一起和平共处围观土豆田·这场景,无论怎么看,都让人感到惊悚。
走到近前,众人自动让开了一条道,让宋默能清楚看到田里正在发生的事情··只见十几个肉滚滚的白色团子,像是蹦蹦球似的跳上跳下,左冲右突,连踢带撞,将一个个炮弹似的土豆踢到田边,而且还不乱踢,只认准了一个地方,不大一会,土豆已经堆成了小山。
土豆还不到收获的时间,攻击只维持了不长的时间,皮皮兽们似乎也觉得差不多了,蹦跳着来到了土豆堆成的小山边,一只抱着一个比它们脑袋还大的土豆,吭哧吭哧啃了起来。
·全场无语··宋默转过头,看向老约翰:“管家,加兰德说,皮皮兽是温驯娇弱的动物吧”·“是的·”·那现在,是怎么回事号称全光明大陆最温顺娇弱的动物,竟然旁若无人的袭击了让野猪望而却步的狂暴土豆田·谁来告诉他,到底是加兰德欺骗了他,还是格里兰的风水太好或者他该庆幸这些圆球不是食肉动物··86、第八十六章 ...·皮皮兽的食量和它们突然发飙的举动一样惊人。
一个比它们头还大的土豆转眼间就进了肚子·吃饱后的皮皮兽打了个饱嗝,恢复了温驯,却再没人认为他们娇弱··狂暴土豆都能踹,娇弱个头·皮皮兽们全都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体型大了一圈,肚子圆滚滚的,四条小短腿几乎碰不到地面。
宋默壮了状胆子,走上前拎起了一只,白色的团子乖巧的蹭了蹭他的掌心·宋默嘴角抽了抽,他怎么觉得,这些家伙不只是脾气变了,连智商都上了一个台阶,不再傻乎乎的只知道COS毛绒玩具,学会卖萌撒娇了·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领主大人,该怎么处置它们”·领民们已经把皮皮兽都抓了起来,在格里兰人眼里,无论动物还是植物,都只分为能吃和不能吃的。
皮皮兽显然归于后者·既不能吃,又糟蹋了他们的土豆田,最好的办法,就是挖坑埋掉做肥料·“怎么处置啊”宋默看着手里的皮皮兽,又看看还堆在一旁的土豆,眼珠转了转,“在土豆田边扎个篱笆,把它们都养在那里。”
“领主大人,它们吃了我们的土豆”·“没关系,不就是几个土豆吗没看它们收的比吃的更多”·宋默把皮皮兽抱在怀里,圆滚滚的家伙似乎也感受到了其他人对自己的敌意,缩了缩脑袋,耳朵耷拉了下来。
一副委屈的小模样,却丝毫引不起格里兰人任何的同情心··撒娇无用,卖萌无用·糟蹋了他们的粮食,就要付出代价·“按照我说的做。”
宋默拍拍皮皮兽的脑袋,“让老怀特和他的孙子照顾它们,看看它们的食量到底是多少,差不多的话,就养着它们吧·说不定下次收土豆的时候,能帮上忙。
就算帮不了忙,一只也能卖上几百金币,杀掉了多可惜·”说罢,举起了皮皮兽,看着那双圆滚滚的大眼睛,一呲牙,露出了一个狰狞的笑, “对吧,宝贝,你不想被扒皮吃肉吧菜刀砍不动你,大不了连皮带肉一起炖,炖不熟还可以烤,叫花鸡的做法我可是记得牢牢的,叫花皮皮兽,似乎也不错。”
一边说,一边舔了舔嘴角,一副馋涎欲滴的样子··皮皮兽听不懂宋默的话,却不妨碍他感受到宋默的威胁,只能发挥自身优势,继续对宋默撒娇卖萌·宋默没办法,人总不能和一只听不懂话的胖球较劲。
摸摸皮皮兽的肚子,估计短时间内这些家伙也不会再“兴风作浪”了··“暂时先这样吧·”·老怀特带着孙子和其他几个半大孩子,在距离土豆田两百米左右的地方圈了一小块地,围了一圈篱笆。
里面撒上干草,皮皮兽都被养在了这里·不像之前的笼子那么逼仄,也不会让这些家伙跑掉··皮皮兽们都很乖巧,自动自觉的排着队走进了篱笆·虽然更像是滚的……它们吃得实在是太多了,走在地上活脱脱就是一个球。
安置好了皮皮兽,负责看守土豆田的领民开始清点被皮皮兽堆到田边的土豆,将土豆捡起放到筐里,路过篱笆,看着里面的十几个圆球,或许领主大人说的对,留着这些皮皮兽,应该能帮上忙。
将土豆收进仓库,格里兰人对皮皮兽的态度缓和不少,尤其是孩子们,他们对可爱的家伙一向没有太大的抵抗力,哪怕大部分小家伙跑到篱笆边看着这些肉团,嘴里嘀咕的都是:“真胖啊,应该很多肉,很好吃吧……”·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宋默没有再更多关注皮皮兽和土豆田的问题。
加兰德传来消息,各地的销售点已经确定,店铺也陆续找好了,宋默建议的广告也打了出去·前期的投入让矮人有些肉痛,不过效果十分显著·一些供货商以及小商队,已经开始和加兰德商队接洽。
甚至有当地的一些贵族在看到加兰德打出的广告后,对此表示出了浓厚的兴趣··这些在宋默意料中的事情,却让加兰德喜出望外·矮人表示,他还是第一次和贵族老爷当面谈生意。
以往接待矮人的,顶天是个管事而已··宋默看完加兰德的信,郁闷的问自己的管家,“难道我不是贵族吗”·老约翰:“……您的确是个贵族。”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考虑这么长时间吗”·“……”·“算了,当我没问·”·被加兰德和管家老约翰双重打击过后,宋默化悲愤为力量,全身心的投入到了伟大的教育事业当中。
在地下城堡里工作的人,每次路过,都能看到领主和地精侏儒们,人手一本小册子,在房间里举着册子,喊着口号,开始是领主喊一句,大家喊一句,接着就是领主和大家一起喊,喊到最后,绿皮的地精都喊成了红皮,红皮的地精在大家羡慕的目光中,被领主好一顿表扬,掌声顿时响起,整个场面颇为壮观。
不说房间里的人,就连路过的人,都能感受到那种火热的气氛,激昂的斗志,以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顽强精神·这种热火朝天的势头让瑞斯和杰里斯都感到好奇,在好奇的听完一节“培训课”之后,两人不约而同的产生了一个想法,这真的不是在宣扬某个宗教的教义吗·事实上,宋某人的培训课,已经不是宗教能够HOLD住的了,就算光明大主教到场,也只能甘拜下风。
估计只有地球某XX组织,或者某X教组织,才有可能拼一拼了……·“砍价不要紧,挑剔没关系,顾客是上帝,上帝有金币”,“·红色封皮的销售小册子地精侏儒人手一本,二十字的销售箴言就写在小册子的第一页。
虽然字体不太好看,却让所有捧着小册子的人奉为真理·这本由宋默格里兰亲自撰写的小册子,被地精和侏儒共同命名为“红宝书”··听到这三个字,宋默立时汗如雨下。
册子可以有,“红宝书”什么的,真的不能有·除此之外,还有件事让宋默十分介怀,杰里斯听完他的培训课之后,就没了兴趣,瑞斯却把他召唤来的五十个魔族,都塞进了课堂里。
·宋默站在临时搭建的讲台上,握着教鞭,看着下面整齐排排坐的五十个黑斗篷,额头冒起一排青筋··特马地插班插得这么嚣张,经过他的同意了吗·特马地插班倒是可以,学费交了吗·特马地不交学费就想旁听,有那么好的事情吗·特马地光明大陆可没有九年义务制教育·靠之,当他宋某人好欺负吗·“梅尔斯大人说,他和领主大人您都已经是这样那样的关系了,完全是一家人了,就不需要计较那么多了。”
噼啪一声,宋默的理智彻底断弦了··关系你妹一家人你大爷·宋默甩掉教鞭扛起步枪,头顶冒火,气冲冲的去找某个魔族算账了。
几分钟后,地下城堡里传出了一阵爆豆似的枪声,课堂里的众人等了一会,见枪声没有停止的迹象,作为“班长”的乔比斯咳嗽一声,走上讲台,高举“红宝书”,大声说道:“领主大人暂时不会回来,来,大家先一起喊喊口号清清嗓子吧”·地精侏儒再度群情激昂,第一次听课的魔族们面面相觑,他们产生了和瑞斯一样的疑惑,这真的不是某个新兴的教派组织吗·在培训期间,宋默特地抽时间为自己的杂牌军进行了换装。
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在换装这件事上,宋默难得大方了一回·矮人兄弟根据他的要求为男人们量身打造了盔甲,比起钢片似的铠甲,更加轻便,样子也很漂亮,防护能力更是一流。
除了盔甲,宋默还特地“设计”了一整套军装,上衣长裤武装带军靴全齐了,连大檐帽都画了出来·宋默对自己画出来的军装样式十分满意,旁人却看得一头雾水,第一次看到大檐帽的哈洛德和图罗问了同样的问题:“这是什么是为了搏斗中用来戳敌人脑袋吗”·宋默:“……”·本地土著的审美观彻底打击了宋大领主的积极性,但却没让他打消把军装做出来的念头。
只是在布料上犯了难·加兰德的到来为他解决了难题,夏多的绿萝布,成为了最好的选择·堆在仓库里的野猪皮是最好的武装带制作材料,手掌宽的皮带,加上特别设计的枪套和子弹袋,成品的上身效果好的超乎宋默的想象。
军装本来就是为了彰显男人们的威武和气势,穿在身高够高,肌肉够棒的壮汉们身上,更让人觉得赏心悦目··看着腰板挺直,扛枪列队的男人们,宋默激动得想蹦高,轻骑兵弱爆了,重骑兵算个鸟,老子这才叫新时代的军队军队中的精英精英中的原子弹·男人们对身上的军装也十分满意,几年难得穿一套新衣服,领主大人连鞋子腰带都给发,还不要钱,真是好人啊· ·87、第八十七章 ...·一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
受过培训的地精和侏儒对宋默的忠诚度再度提高五十个百分点,虽说宋大领主没打算搞个人崇拜什么的,但人品太好,没办法啊·人家硬要崇拜他,总不能拽着领子说:“不许崇拜老子,否则老子咬你”吧·距离出发的日子还有五天,宋默在城堡里举行了一场晚宴。
大盘的猪肉炖土豆,玉米炖排骨的香味,四处飘散·各种炸烤出来的小吃金黄酥脆·新酿制的葡萄酒被摆了出来,虽然葡萄酒配炖菜有些不伦不类,就像是古色古香的房间里硬要摆上一座断臂维纳斯或没穿衣服的大卫,可对格里兰人来说,有吃有喝就万岁。
精灵和魔族都参加了晚宴,只是和格里兰人仍有些格格不入··杰里斯端了一杯葡萄酒,静静的靠墙站在角落,一言不发·自从看过宋默山寨的灵魂之水后,精灵就变得沉默下来,翠绿色的眼中时常闪过复杂的光芒。
每次杰里斯的目光落在他身上,都会让他感到芒刺在背·但宋默最近一直很忙,没时间去关注杰里斯到底在想些什么,事实上,宋默也没打算给自己找太多的麻烦·只是左手背上的花纹却在时刻提醒他,他和这个金发精灵还有契约存在,他还欠这个精灵一个不小的人情。
“伤脑筋·”·宋默摸摸鼻子,刻意将视线从杰里斯的身上转开·他不转开也不行,另一双海蓝色的眼睛,几乎要把他射穿了··只是看看而已,用的着吗·宋默回头瞪了瑞斯一眼,瑞斯朝他举起酒杯示意一下,轻轻舔过红唇,继续用目光明目张胆的扒他衣服。
宋默的耳朵开始发烫,真是%……W$R%·地精和矮人正在拼酒,显然绿皮的地精不是大胡子矮人的对手·侏儒正在帮地精加油,可他们也只能精神上支持一下自己的好友,没过一会,七八个地精都被矮人兄弟灌得钻进了桌子下边。
大获全胜的矮人兄弟干脆跳上了酒桌,高举酒杯,兴致高昂的唱起了矮人的祝酒歌,宋默正看得有趣,乔比斯和艾顿几人走到了他的身边,对宋默举杯说道:“领主大人,我们敬您感谢您的慷慨与仁慈”·“恩,我也敬大家。”
宋默笑着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一脸豪迈,心中却在腹诽,靠之,用喝啤酒的的方式来喝葡萄酒,老子也算开创先例了··几杯酒下肚,宋默的话渐渐多了起来,“所谓做生意呢,就要灵活,千万别一根死脑筋。
和加兰德的人也要好好相处,和气生财,人际关系很重要·还有我给你们的小册子,大家内部流通就好,千万别外传·”·“领主大人,我们会照您的话去做的。”
“还有,店铺的收支明细一定要清清楚楚,不能出现含糊说不清楚的地方·”·目前只是起步阶段,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出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
宋默学习的不是商业,没实际操作过,只能算作纸上谈兵,加兰德有经验,却是第一次接触这种经营模式,肯定也会有弄不清的时候··加兰德和宋默订立了契约,是个信得过的合作伙伴。
但加兰德商队里的其他人却另当别论·面对巨大的利益,很难说不会有人心动·宋默本人不能露面,想要确实把握这些店铺的情况,只能靠这些侏儒和地精。
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加兰德·无论如何,宋默都不想因为其他人和加兰德产生龃龉,防患于未然是必须的·一旦出现他担心的情况,可以将影响降到最低。
“领主大人,您放心吧侏儒的记忆力是一流的我们会将每笔生意的收支都记得清清楚楚”老侏儒艾顿拍着胸脯说道:“如果您不相信,我甚至可以准确的说出城堡里每个人这星期都穿什么颜色的内裤”·“你不是开玩笑”·“当然不”艾顿很显然已经喝醉了,几乎是用吼的说出了接下来的话,“就像您,大花的四角内裤”·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艾顿话音刚落,全场顿时寂静一片。
宋默看看四周,大部分人的表情都很微妙,精灵依旧是一副冰山样子,瑞斯却捂着嘴,笑得双肩直颤··靠之,穿大花的四角内裤怎么了谁规定领主就不能穿大花的四角内裤了·清爽,凉快,舒适·还笑,笑个X笑·宋默僵硬的扯了扯嘴角,一把按住侏儒的肩膀,“艾顿,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侍女们洗衣服的时候看到的。”
侏儒顿了顿,接着说道:“领主大人,虽然我很不想说这句话,但您的品味实在是有些糟糕·您如果想留住情人的心,必须改进一下,不要求性感,至少要有点情调,小清新也不错,大花四角什么的,那是闷骚大叔的爱好……”·宋默脸色变得铁青,杰里斯默默转过了头,瑞斯已经笑得直捶墙了。
已经没人能阻止醉酒的老侏儒了··艾顿在和宋默讨论过内裤的花纹问题之后,又和一脸严肃的管家讨论颜色的重要性,然后告诉强森图罗等硬汉,内衣一定要勤换,紧接着又转向矮人……宋默可以清楚看到,被艾顿抓住的谈话对象,脸色就像是调色盘一样,变得十分精彩。
全场唯二没有被老侏儒骚扰过的,只有精灵和魔族··果然,哪怕在喝醉的情况下,这些头脑发达,四肢孱弱的家伙,也懂得趋利避害,柿子捡软的捏吗·对于自己成了被捏的软柿子这件事,宋默表示不满。
不满之后,又觉得被老侏儒骚扰的其他人表情十分有趣,例如老约翰··看到老约翰别扭又不能发作的表情,宋大领主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一杯接着一杯酒喝下去,等到晚宴结束,已经有些站不稳了。
大部分人都已经醉得不省人事,被抬回了自己家·能自己走的,走出来的路线也是S形的··宋默捏了捏额角,靠在墙上,打了个酒嗝,感到胃里翻涌,有些难受。
他不该喝这么多的·可难得能轻松一下,他很久没这么高兴过了··一只手突然覆上了宋默的额头,冰冷的气息沿着掌心流入,让他好受了许多··宋默抬起头,有些茫然的眨了眨眼,“杰里斯”·精灵没有说话,直到宋默的脸色不再那么难看,才收回手。
见宋默还是傻呆呆的站在原地,略显不耐的开口说道:“你喝醉了,该回房间休息·”·“呵呵·”宋默傻笑了两声,“我没醉。”
说罢抬起左手,一把抓住了杰里斯金色的长发,“杰里斯,你的头发,真漂亮……就像是闪闪发光的金子·”·精灵皱了皱眉,勉强压下将抓住自己头发的爪子剁掉的念头,拉住宋默的手腕,“放手。”
宋默依旧笑着,没有动··杰里斯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我说放手“·宋默还是没动,手上突然用力,杰里斯不防,被他拉得低下了头,还带着酒气的温暖气息凑到精灵的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
杰里斯的动作顿了一下,翠绿色的眼睛闪过一道寒光,“你知道了什么”·宋默松开了杰里斯的头发,又恢复成了醉醺醺的样子,耸了耸肩膀,“我是个醉鬼,能知道什么或许我只是在发酒疯。”
下一刻,一只白皙的手扣住了宋默的肩膀,拉开了两人之间有些暧昧的距离,将醉醺醺的领主大人抱进了怀里··“亲爱的,你们在说什么”·瑞斯低下头,脸上是宠溺的笑容,可笑意却未达眼底。
宋默似乎没察觉到这点,笑呵呵的抬起头,亲了瑞斯的下巴一下,“我在告诉杰里斯,我喝醉了,会发酒疯的·”·“是吗”·瑞斯的手指擦过宋默的唇角,指尖似乎都染上了酒香,转头看向站在一旁的杰里斯,“精灵,我希望你还记得我之前说过的话。”
杰里斯的神色变得更加冰冷,瑞斯弯腰一把将宋默横抱了起来,几个魔族已经拦在了杰里斯的面前··宋默将下巴搭在瑞斯的肩头,好心情的朝精灵挥了挥手:“杰里斯,晚安”·杰里斯看着那张无辜的脸,几乎咬碎满口银牙晚安个头·魔族和精灵之间的气氛越来越紧张,随时可能打起来。
老约翰一脸严肃的走了过来,说道:“诸位,如果在城堡弄出太大的声响可不太好·建议诸位移步到地面上,更容易施展·翡翠森林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句话简单的翻译过来就是:要打架换个地方,别影响大家休息·外面有免费场地,打死了也没人管··管家说完话,转身走开,若无其事的指挥着仆人和侍女打扫宴会厅,被晾在原地的精灵魔族像被戳破的皮球,气势全无,面面相觑。
打架也是需要酝酿气氛的,被这么一搅合,还怎么打·宋默被瑞斯一路抱回了房间,途中两个人一直没有说话·直到身体接触到柔软的床,醉意和倦意一起涌了上来,宋默忍不住打了和哈欠,脸颊在枕头上蹭了蹭,黑色的发铺散开,像是一朵盛放的黑色玫瑰。
单手扯开衬衫的领口,总算能顺畅的呼几口气了··“亲爱的,你是在邀请我吗”·瑞斯坐在床边,轻轻撩起宋默垂在额前的黑发,脸上的笑容在烛光中有些模糊。
宋默翻身侧躺在床上,拉过瑞斯的手,看着雪白掌心上的纹路,“我醉了·”·“哦,醉了·”瑞斯貌似明白的点了点头,俯下身,轻声问道:“那么,我接下来要做的一切,都是可以被原谅的,是吗”·“你要做什么”昏暗中,宋默黑色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瑞斯,像是两弯可以将灵魂湮没的深潭。
“你说呢亲爱的……”·瑞斯挑起宋默的下巴,缓缓的低下了头……·· 88、第八十八章 ...·轻柔的吻,缓缓落下,含住了犹带酒香的唇。
殷红,柔软,瑞斯托起宋默的后颈,修长白皙的手指插入乌黑的发中,丝绸般的触感让他爱不释手··“亲爱的,张开嘴·”·宋默的头有些发晕,他或许真的醉了。
流淌在耳边的声音像是女巫的咒语,每一个字,都在迷惑他的神智,牵引着他所有的动作··唇慢慢张开,灵巧的舌趁机探入,纠缠,嬉戏,带着让人无法抗拒的温柔,使他沉醉。
“瑞斯……”·“恩”·宋默突然用力搂住了瑞斯的肩膀,用力扯开他的外衣,手顺着衬衫的领口探入,掌心的热度,仿佛可以灼伤男人的皮肤。
海蓝色的双眼微微眯起,眼中燃起了不容置疑的欲火·带着黯沉与可怕的欲望,几乎可以将身下的人焚烧殆尽··“亲爱的,你在玩火·”抓住在自己肩背上捣乱的手,轻轻送到嘴角,咬住了还带着一丝余温的指尖,微微用力,雪白的牙齿陷入了蜜色的肌肤,留下一丝血痕。
瞬间的疼痛让宋默恢复了一丝清醒,却在随之而来的热情中消失殆尽··狂热的,带着血腥味的吻,像是一阵可怕的暴风雨,将他所有的理智都卷入其中,他看不清,摸不着,也猜不透,只能随着这股足以毁灭一切的热焰起舞。
唇被狠狠的吸吮,啃咬,这已经不像是情人间的吻了,宋默只觉得自己成为了身上男人眼中最可口的食物,最终的下场,只能是被吞噬入腹,化为男人的血肉,一点也不会留下。
他开始感到恐惧,恐惧中却夹杂着难以言喻的兴奋,似乎,他是期待着被这样对待的·落在肩膀与胸前的唇舌带起了更多的颤栗与酥麻,雪白的牙齿留下了一个又一个仿佛野兽标记领地的齿痕。
所有的空间,似乎都被这个叫做瑞斯梅尔斯的男人充斥,占满·男人的眼睛,嘴唇,和双手,控制了他的一切··宋默的上衣和衬衫不知何时已经被撕扯开,扣子四处溅落,瑞斯的手在他的身上四处点火,衣服全部成了累赘。
他想起身,却被按回去,仰躺在了床上,已经脱到一半的衣服卷成了一团,正巧垫在腰下,双臂也被限制了活动,这让他感到不舒服,却让身上的男人动作起来更加方便··仿佛带着魔力的嘴唇,终于放过了他胸前的一点,接触空气的瞬间,宋默能感到温热的湿润被蒸发后留下的肿痛,肯定是被咬破了,这个男人绝对是属狗的,而且是变种的……·凉滑的褐色长发披散而下,覆在了宋默的身上,略微减缓了可怕的热度,四处游走的唇却不放过他,有力的手托起了他的腰,啃咬一般的吻落在了他的小腹,仿佛有一股电流从接触的地方流遍他的全身,宋默怕痒,全身最不能碰的地方,就是自己的腰,而怕痒的地方,往往是最容易引起兴奋的敏感带,宋默的腰被牢牢扣住,小腹被肆无忌惮的啃咬,他已经不去想会留下多少痕迹了,他彻底兴奋了起来,抓着床单的手几乎用力得要将布料扯破,两条长腿不停的在床上和瑞斯的腰背上厮摩,可男人就是不放过他,狠狠的一咬,迫使他不得不仰起头,从喉咙的深处,发出了一声压抑的,几乎带着哭腔的叫声。
“瑞斯”宋默用手肘撑起身体,另一只手抓住瑞斯的长发,狠狠的咬住,磨牙,“你个混账王八蛋”·“亲爱的,我的头发不好吃。”
瑞斯微微抬起头,嘴唇红得仿佛染血的玫瑰,“不需要这么着急,我们有一整夜的时间,我会满足你的·”·满足个鬼·刚刚的一声大吼,让宋默的酒醒了一半,俗话说,酒庄壮熊人胆,何况宋大领主从不认为自己是个熊人。
见瑞斯还有心情调戏他,三两下甩下束缚自己行动的上衣,双手用力一撑,直接翻身,将趴在他身上的瑞斯压在了身下·双膝分开,跪在瑞斯的腰际两侧,两只手按在瑞斯的胸前,低下头,“你大爷的,老子要发酒疯”·“请。”
瑞斯笑眯眯的仰躺着,丝毫不见之前的疯狂,只有粗重的喘息,和腰下的某处,才能彰显他此刻同宋默一般无二的激动情绪··请·宋默舔了舔嘴唇,那他可就不客气了·一把拉开瑞斯的衬衫,低下头,狠狠一口咬在了瑞斯的锁骨上。
刚刚他被咬得哭爹喊娘,该换换了·只是宋默忘记了这个魔族身体有多强悍,炮弹都打不穿·虽然皮肤一样温热柔软,可咬起来,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即便把他的一口小牙都磨平了,也根本没办法伤他分毫·瑞斯干脆双手交握枕在脑后,任由宋默在自己身上胡作非为·偶尔还发出一两声带着魅惑的呻吟,“亲爱的,就是那里,用力哦,使劲咬我吧啊我是如此的喜爱你”·宋默从浑身火热到遍体生寒,用了不到三秒时间。
抬起头,愕然的看着被自己咬得双靥生春的瑞斯,靠之他怎么就忘记了,这家伙是个百分百的抖M·宋默直起身,一抹嘴,长久的撕咬磨蹭 ,让他的唇更加红润,饱满,看得瑞斯双眼冒火,忍不住又将宋默压在了身下,直接去扯他的腰带和裤子。
裤子褪到大腿,瑞斯的动作突然停住了,双眼看着宋默的内在美,轻叹一声,“亲爱的,你果然喜欢这个样式吗虽然我觉得这没什么,但是,偶尔换换,比较好吧”·宋默一咬牙,撇过头嗤笑一声,“怎么,看到大花四角硬不起来”·“……”·宋默这句话压根就是自找死路。
无论是哪个种族,对一个雄性来说,“硬不起来”什么的,其杀伤力绝不是一般的惊人·这是挑战雄性权威的词,早该被打下十八层地狱上一个对瑞斯说这句话的人……恩,梅尔斯家族变态的名声太过辉煌,还没人敢对这个家族里的雄性说这句话。
宋默格里兰,又一次开创了历史的先例·他将被记载在历史的书册之上,亘古流传·只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或多或少总是要付出些代价的,例如被螃蟹钳子夹一下。
而宋默要付的代价,似乎要更多一些……·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瑞斯的神色变了,脸上的笑容愈发的迷人,海蓝色的眸子染上一层带着血色的红光,抓住宋默的一只手,按在了自己身上某处,“亲爱的,我是不是能硬起来,你可以亲自感受一下。
或者,马上体验一下”·宋默被掌心里灼人的热度吓了一跳,不由自主的按了按,握了握,本能的在心里测算了一下长度和粗度,预测了一下持久度,然后彻底惊悚了。
回忆起上次抓过之后的情形,宋默的感想只有一个,特马地硬之前与硬之后的型号,怎么差了这么多·他确信,瑞斯是绝对要做上面那个的,可这个型号往自己身体里捅……谁见过把一吨的炮弹往迫击炮的小炮筒里塞的那后果绝对是菊花残,满腚伤,血泪一起淌·想到这个后果,宋默僵硬了,石化了,龟裂了。
他还有大好的青春要过,大把的金币要挥霍,不能被做死在床上·勉强笑了两声,对已经蓄势待发,随时可能提枪上阵的瑞斯说道:“同志,咱俩这型号,要速配有不小的难度,一号电池往五号电池的凹槽里塞,塞进去了也得报废了。”
宋默已经被震撼得语无伦次了··瑞斯皱了皱眉头,眼睛危险的眯了起来,“你是在,拒绝我在这种情况下”·“不绝对不是”宋默头摇得像拨浪鼓,对任何男人来说,就差临门一脚,却被通知门堵住了,球没处踢,都是要命的事,“那个,你得让我有点心理准备,还有,润滑剂套套什么的,也得准备齐全了。
咱们不能做一锤子买卖,要用长远的眼光看问题,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对不”·“还是拒绝我”·“绝对不是我的意思是,换种方式”·“哦”·“事实上,我手工活做得很不错的。
先试试看,怎么样”·宋默小心翼翼的看着瑞斯,就怕这男人突然发狂,扑上来拽裤子·见瑞斯没反对,立刻自动自发的将瑞斯按倒,向后坐在瑞斯的大腿上,狠狠心,一咬牙,解开瑞斯的皮带,脱裤,抓住,开撸·老话说得好,撸撸更健康·为了保住里子,确保自己不腚伤,让自尊和面子都见鬼去吧·宋默二十多岁没追到过一个妹子,宅在家里,终日与五指姑娘为伴,手工活的确是做得不错,至少从瑞斯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他还算满意。
宋默一边上下左右的伺候着,一边抽空看了瑞斯一眼,只是一眼,目光就有些移不开了·他看着瑞斯半合上海蓝色的双眼,眉梢染着晕红,眼角带着水润,眉间随着他的动作微蹙,殷红的唇轻轻吐出了略显急促的气息,仿佛带着蛊惑的香甜,诱使他不由自主的低下头,含住了那一抹红……·头被用力扣住,下压,唇齿之间交换着兴奋与缠绵,手下的动作却一直没停,只是兴奋过度,力气没有掌握好,狠狠的一下,让宋默听到了瑞斯发自内心的声音,也切实掌握了重要的一点,不管地球人还是异世界的人,不管是哪个品种,只要是雄性,就算练出了一身铜皮铁骨,腰部以下,大腿以上的某个地方,还是致命伤,绝对扛不住一记龙爪手的……·只不过,魔族的恢复力着实惊人。
瑞斯一把抓住宋默的肩,目光看得宋默有些发抖,只得讪讪的笑了笑,“一时手误,别生气,这不第一次给别人做手工吗总得容许力度上有点误差。”
瑞斯眯眼看了宋默一会,倏地翻身重新将宋默压在了身下,直接把宋默的裤子和那条大花四角内裤都扒了下来,宋默惊出了一身的冷汗,以为终于要栽了,不想瑞斯只是用力并拢他的双腿,狠狠的压了下去,灼热的气息吐到他的耳边,“这次我放过你,没有下一次”·宋默只觉得两腿之间的那一处,热得几乎要将他整个人融化。
用力抓住了身下的床单,咬住嘴唇,仍旧控制不住嘴里蔓延出的轻吟,即便身上的男人没有真的占有他,宋默还是觉得,体内仿佛涌入了一种不属于自己的气息,陌生,焦灼,让他沉沦。
看着上方微微晃动的妖艳面孔,宋默忍不住抚上了那双已经染上猩红的双眼,抬起头,含住了瑞斯的嘴唇……·瑞斯的动作顿了一下,随即狠狠的咬了宋默的肩膀,带着难以纾解的狂热与愤懑。
等到血腥味溢满口中,才缓缓松开,舔了舔被自己咬出的伤口,“宋默格里兰……总有一天,你会全部属于我”··89、第八十九章 ...·宋默一觉醒来,只觉得两条大腿之间火辣辣的疼。
“嘶……”·掀开被子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只见大腿内侧靠近腿窝的地方被磨得又红又肿,有几处还破了皮,碰一下都钻心的疼·这情形,走路外八是肯定的,裤子穿不穿得上还是两说。
身上更不用说,他都不记得昨夜瑞斯在他身上咬了多少口,估计牙印都得有几十个·宋默抓抓头,强忍着疼从床上站起身,脚刚落地,房门就被推开了。
宋默看清来人,连问都懒得问,直接几步扑到墙边,抓下挂在墙上的步枪就是一排子弹·瑞斯梅尔斯似乎早有防备,侧步躲开,子弹全都落空,射到了墙上,火花四溅。
宋默咬着牙,双眼喷火的瞪着瑞斯,NND,虽然昨夜这家伙没做到最后,可依旧翻来覆去煎鱼似的把自己折腾了几遍,该爽的都爽了,该出来的也出来了,自己却没脸见人了·如果领民见到他这副样子,好奇的问一句:“领主大人,您为甚这样走路”·难道回答:“为了保住XX,只能给人腿X,结果磨成了外八啊哈哈哈”·靠之,别说领主的威严,男人的尊严都要被丢到墙角种蘑菇了·“你别躲”宋默气哼哼的又填上了子弹,“反正打不死你,让我打两枪出出气”·瑞斯:“……”打不死他,也不代表他乐意吃枪子。
“靠你还躲不许躲再躲老子哭给你看”·宋默已经不打算要脸皮了,一哭二闹三上吊,耍赖打滚今天也要在这个混账王八蛋身上开几个窟窿·瑞斯见宋默又端起了枪,连忙举起手,说道:“亲爱的,你先放下枪,有话好说。”
“没什么好说的”宋默后槽牙磨得咯吱作响,“你身上长的那根本就不是XX,整个一高压电棍磨了老子整个晚上,你看看”一边说,一边掀起了衬衫下摆,露出了大腿上红肿的地方,“这让老子怎么穿裤子,怎么走路”·看到奶油色肌肤上那一片殷红,瑞斯的眼睛不由得闪了闪,舔了舔嘴角,脸上的表情明摆着他脑子里正想些什么。
宋默更加火大了,这整个一禽兽啊不,这么说太对不起禽兽了,禽兽也没这么禽兽的·不管三七二十一,又是几枪·没等宋默再填装子弹,瑞斯已经出现在了他的身后,一把搂住了他的腰,低下头,蹭了蹭他的脸颊,“亲爱的,是我不好,别生气了,好吗”·说着,大手沿着宋默衬衫的下摆下滑,落在了大腿内侧,轻柔的摩挲,一股沁凉随着他手指的动作滋润了皮肤,缓解了那股火辣辣的疼痛。
·“我会负责的·”瑞斯舔了舔宋默的耳垂,“只要你能消气,你想怎么办都行·好点了吗”·宋默哼了一声,没理他,动了动,发现刚刚还让他头顶冒火的地方,疼痛正慢慢减弱,低下头掀开衣摆,红肿也渐渐褪去,只不过……·“你的手放在哪”·宋默眯起了眼睛,声音中带着冰碴,反手举枪顶在了瑞斯的下颌,“再不拿出来,老子崩了你的脑壳,再剁了你的爪子”·瑞斯眨眨眼,从善如流的将手抽了出来,下一刻,却一把将宋默横抱了起来,“宝贝,昨夜我做得过分了,我现在补偿给你,好不好”·瑞斯不顾宋默的挣扎,抱着他几步走到床边,将宋默放在床上,自己站起身,缓缓拉开了罩在身上的黑色长袍。
宋默第一反应是拿起枕头砸这个臭不要脸的,和他耍了一晚上流氓还不够,大清早的又接着耍·瑞斯侧过头,躲开了枕头,笑了笑,扯开了长袍,扔在地上。
宋默本以为会再看到有碍观瞻的那啥啥,结果却发现,黑色的长袍之下,其实另有乾坤··“你……”·瑞斯弹了个响指,一顶大檐帽出现在了他的手上,翻转几下,戴在了头上,锃亮的靴跟敲击着地板,带着一种让人心动的韵律,“这身衣服虽然有点怪,不过,穿起来还不错,你觉得呢”·宋默看着瑞斯,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口水。
宋默一直知道瑞斯漂亮,却不知道军装穿在他的身上,会完美到几乎让人移不开视线·巴掌宽的腰带勒出了劲瘦的腰身,及膝的马靴包裹着两条长腿,戴着雪白手套的手指勾了勾黑色的帽檐,瑞斯侧了侧头,勾起嘴角,海蓝色的双眼深深的看着宋默,“如何,喜欢吗”·宋默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了光芒万丈的四个大字:制服诱惑·领主大人顿时感到鼻腔一热,穿越大神,原谅他的宅男属性吧·尤其是一个正被军装美人努力掰弯的宅男,真的伤不起啊·瑞斯见宋默只是愣愣的看着他不说话,干脆一条长腿跪在床沿,挑起宋默的下巴,“亲爱的,告诉我,喜欢吗”·看着近在咫尺的瑞斯,宋默的鼻血,终于飞流直下。
“亲爱的,这是你的爱好真的那么喜欢”瑞斯擦了擦宋默的人中,雪白的指尖顿时被染上了一朵鲜红,“如果我昨夜穿着这身衣服向你求欢,是不是能达成心愿呢,恩”·瑞斯的话音刚落,,宋默的鼻血已经从飞流变成了喷涌,由直下变成了飞溅……·此时此刻,宋默只有一个感想,果真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刀刀都能要人命啊·管家老约翰见领主迟迟没有起床,带着侍女安妮和仆人,捧着盥洗用具来到了领主卧室的门外,敲了几下房门,室内没有回应,又敲了几下,还是没有回应。
管家老约翰心里一动,昨天晚上,似乎是瑞斯送领主大人回的房间,那之后……·管家的脸色顿时变了,顾不得其他,一边说道:“失礼了”一边抬起腿,一脚踹开了房门·随着一声巨响,可怜的房门立刻断为两截,横尸当场。
如果门能说话,它肯定会在灰尘中抹着眼泪喊冤,它这是招谁惹谁了,再说了,门没锁,踹什么踹啊……·老约翰一记飞踢踹断房门,大步走进房间,看到正嘀嗒着鼻血的宋默,脸色变得更难看了,“安妮,毛巾”·红发侍女还没从管家刚刚的英姿中醒过神来,听到老约翰的声音,没有反应,还是她身旁的仆人上前一步,将毛巾送到了管家的手上。
老约翰几步走到床边,对一旁的瑞斯梅尔斯视若无睹,用毛巾擦干宋默脸上的血迹,抬起了宋默的下巴,“领主大人,把头仰起来,安帕,去叫哈洛德”·仆人领命,飞快的跑走了,宋默想阻止都来不及,只能抓住老约翰的手腕,有些艰难的说道:“管家,我没事,就是心火旺了点。
不用叫哈洛德了·”·老约翰皱了皱眉,“领主大人,请不要任性·”·靠在床边的瑞斯梅尔斯,依旧被当做空气··不到两分钟,哈洛德就就被安帕找了过来,看到宋默仰着头坐在床上,脸上是一条染血的毛巾,还以为宋默真的出了什么事情,表情立刻变得严肃起来,将简易的医疗箱放到床上打开,里面整齐排列着宋默让矮人为这些前教会人士打造的医疗器械。
“领主大人,您哪里不舒服,还是受伤了”·哈洛德拿起听诊器,摆出一副专业人士的样子·宋默推开老约翰的手,自己用毛巾捂着鼻子,瓮声瓮气的说道:“我没不舒服,也没受伤,只是流鼻血了。”
哈洛德还是不相信,英俊的脸上满是担心的表情,“领主大人,还是让我为您检查一下吧·”·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宋默连忙摇头,靠之,流鼻血而已,用得着吗再说,刚刚才来一场制服诱惑,现在又要玩医生游戏·就算他神经比大腿粗,也肯定HOLD不住。
不成,坚决不成·“我真的只是心火太旺了,才流鼻血的·”宋默拿开毛巾,发现血已经不流了,“你看,没事了吧”·“可是……”·“没什么可是的。”
宋默摆摆手,自己走下床,“我真没事,大家都散了吧,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管家,今天甘蔗和葡萄都该收了吧哈洛德,你的诊所今天恐怕又有得忙了。”
宋默一边说,一边朝捧着水盆的安妮走去,红发姑娘从刚刚开始就在发呆,看到宋默走过来,本能的弯腰行礼,可在视线下移了片刻之后,脸色顿时染上了一片红霞。
虽然这姑娘扒轻骑兵裤衩能扒得毫无压力,可领主大人到底是不同的……安妮只觉得心脏开始不争气的砰砰跳,脸色愈发的红了··宋默不解的看着安妮,这是怎么了,脸红什么·老约翰咳嗽了一声,“领主大人,裤子”·裤子·宋默眨眨眼,低下头,然后,僵住了。
空荡荡的,连大花四角都没有……坐在床上看不出来,站在地上,不出意外的遛鸟了··瑞斯靠在床边,转过身,虽然没发出声音,肩膀却在微微耸动,很显然,这货在笑,幸灾乐祸的笑·哈洛德也转过头,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前教会见习主教,他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当做没看见是最好的选择。
只是,为什么他也想笑·宋默僵硬的扯扯嘴角,他算是体会到当初赛万斯在众目睽睽下遛鸟是种什么心情了·赛万斯是被迫遛鸟,他这算是无意识主动流氓行为·太特马地丢人了·想到这里,宋默刷地朝床边的瑞斯射出几道寒光,还笑,不知道提醒他让他在妹子面前丢了这么大个脸·老约翰无奈的叹了口气,脱下外套搭在宋默的身上,说道:“安妮,你还是先出去吧。”
这时,精灵杰里斯刚好路过宋默的房间,看到房间内的情形,停下了脚步,沉默片刻,召唤出一株藤蔓,将断成两截的房门卷起来,重新固定在了门框上·做完这件事,又一言不发的走开了。
房间中的众人:“……”·果然,精灵的心思你别猜吗··90、第九十章 ...·格里兰的集体化种植已经颇具规模,除了重建的领主府和其周围的建筑群,大部分领地都被开垦出来,种植上了玉米,土豆和小麦。
成熟的玉米和土豆已经堆满了仓库,小麦也比往年长得好··丰收也带来了麻烦,在一部分地精侏儒和他们的保护者随着加兰德的商队离开后,格里兰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愈加凸显出来。
即便有了魔族的加入,奈何领地里的活总是越干越多··作为格里兰的领主,宋默这段时间更是忙得焦头烂额,脚打后脑勺·偏偏没一件事能容得他偷懒··处处都需要人手,事事都需要斟酌。
闲的时候觉得身上长草,忙的时候恨不能把头发都拔掉··领主府重建工作不能停下,否则投进去的金币都要打水漂·宋默可不想在格里兰领地里留一片凡尔赛宫式的烂尾楼。
田里的土豆和玉米每隔半个月就要收割一次,翡翠森林有许多爽口的野菜和新鲜的菌菇可以采摘,领民在围墙附近又发现了野猪的痕迹,不知何时,小麦田里突然住进了一群大小像鸵鸟,长相像天鹅,叫声却像鸭子的“大鸟”。
这批大鸟只是第一群住客,随后接二连三有不同的鸟类看上这片小麦田,在这里筑巢生蛋·只要在麦田边走一圈,几乎每次都能捡到几颗鸟蛋,回到家里开荤··不过捡鸟蛋可以,走进田里,想也别想有人以身试险的结果是……惨烈得连黑诊所里的赤脚医生都滴了两滴鳄鱼泪。
于是,田里的众鸟,和格里兰的众人,在小麦田边画下了一条无形的三八线,泾渭分明··照目前的情形看,今年的小麦是甭想收割了··不过让领地里的人都想不明白的是,翡翠森林近在眼前,这些鸟跑到格里兰的麦田里安家落户算怎么回事森林住腻了,想尝试一下平地生活那也用不着跑到这里来吧·或许,只有刚吃完三只白羽鸟,正满足的在森林中央呼呼大睡的骨龙,才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了……·带着大家一起收完玉米的领主大人,蹲在田边,捧着一大碗水咕咚咕咚灌进肚子,擦掉脸上的汗,站起身,看着大摇大摆从空中飞落,舒舒服服的在他的小麦田里抱窝的众鸟,嘴角抽了抽,这也算是另类的养殖业至少人家为丰富格里兰人的餐桌提供了不小的贡献。
宋默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就在格里兰的另类养殖业发展得如火如荼时,罗德带着他的商队来了··宋默看到走下马车的罗德,顿时笑开了,大声说道:“我的朋友,你可来了”·罗德也是笑容满面,这次将土豆带回去,着实让他得了不少好处。
虽然费了一番心思和长老会周旋,可那些自命清高,和社会脱节的老家伙,几个回合下来就让他收拾妥帖了·金币送上,美酒奉上,再加上宋默特制的糖果,顺便塞上几本25X的精装版小X书,所有的长老都给他大开绿灯。
之所以耽搁这么久,是因为罗德亲自参与了族里的土豆种植·在格里兰经历的土豆收获战让矮人心里捏了一把汗,万一族人不清楚这其中的厉害,被砸伤甚至是砸死一两个,自己可就好心办坏事了。
可矮人们种出来的土豆,和在格里兰种出来的完全不一样就算做种的土豆都来自格里兰,收获的时候,却压根就没出现土豆袭人事件负责种植和照顾土豆田的矮人看着罗德的目光,让他尴尬得想以头抢地。
假警报亏他们严阵以待,连盔甲斧头都上身了··罗德也只能尴尬的笑笑··尴尬归尴尬,罗德也为这个发现感到惊喜·立刻给自己的商队发了消息,亲自带领商队再次来到了格里兰。
见到宋默,矮人爽朗的笑着,“领主大人,好久不见了”·“罗德,还真是好久不见了·”宋默和罗德互相捶着肩膀,笑着说道:“土豆的事情解决了”·“解决了。”
罗德点点头,接着将族里种植的土豆和格里兰土豆的区别告诉了宋默,“领主大人,我绝对没骗你·”罗德特地强调了一句,“我将第一批收获的土豆带来了一些,你可以种种看。”
“恩·”宋默收下了土豆,却没将这件事放在心上·杰里斯不是说过,绿森林的土豆比自己种的还要凶残土豆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变化,估计杰里斯也没办法给他一个准确的答案。
反正不管凶暴还是温驯,能吃就是了·而且现在有了皮皮兽,收获土豆比以往的困难程度减轻不少,也没必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他要和罗德谈另一件事。
“罗德,你知道加兰德的生意吗”·“知道,我这次来,也是为了和您谈这件事·”·矮人虽然爽朗,也很精明·他对宋默的称呼变了,足见他对这件事有多重视。
“哦”宋默低头看向罗德,“你是怎么想的”·“当然能赚钱的生意,总是不嫌多的·”·罗德和宋默一起走进了地下城,地面领主府还没有建好,招待客人,只能到地下城堡。
在进入地下城之前,罗德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这次来,给您带了一件礼物,我想,您还是先看看比较好·”·“礼物”·“对。”
罗德摸摸大胡子,“为了表达我的诚意,特地为您带来的·”·罗德的话挑起了宋默的兴趣,他还真想不出矮人能送给他什么,植物的种子还是金币·罗德带着宋默走到装有礼物的马车前,这辆马车比商队里的其他马车都大了一倍,上面盖着黑色的蒙布,由四匹极其健壮的马拉着,车辙印深深的陷进泥里,宋默唯一能肯定的是,马车里装的肯定是个不小的东西……·罗德抓住蒙布的一角,用力一扯,宋默的眼睛顿时瞪大了,马车里,挤满了人而且都是身强体壮的男人·随即,宋默的眉头拧了起来,他能看到,这些男人的手脚都被捆了起来,身上也或多或少的带着伤,伤势看起来都不太严重,至少他们的意识都还清醒。
“罗德”·“领主大人,上次您说过,格里兰需要劳动力·”·“我是这样说过·可我也强调过,送来格里兰的人,首选是要自愿的吧”宋默的语气有些变了,“如果不是自愿的,会让我很难办。”
“这个……”·“罗德,你实话告诉我,他们究竟是哪来的我不相信你可以抓住这么多强壮的男人”·罗德颇感尴尬的抓抓胡子,“您还记得我临走之前和您说的,萨比森叛乱的事情吗”·“记得。”
“不久前,叛乱被平息了,这些人,都是叛军·”·“什么”宋默听得眉头一皱,一下就抓住了罗德的领子,“你把黑炎要宰掉的家伙弄到我的领地来你是想和我做生意还是想给我找麻烦”·罗德连忙解释道:“这件事奥比的国王陛下是知道的将他们卖给我的官员手里有国王签发的命令。”
宋默怀疑的看着罗德,“……你没骗我”·“没有,绝对没有”罗德拍拍宋默的手腕,示意他放开自己,“我是用玉米糖和金币把他们换来的,您放心,他们都不是那种冥顽不灵的家伙,大部分都是活不下去的平民。
参加叛军也是为了混口饭吃·您只要给他们吃的住的,他们就能为您干活·”·宋默还是有些迟疑,“如果按照你说的,为什么要捆住他们”·“这个……”罗德搓搓手,“以防万一嘛,毕竟商队里的护卫不多,万一跑掉或者惹事怎么办”·宋默眼睛一瞪,还是有风险对不·罗德讨好的笑笑,至少是壮劳力不是·这时,管家老约翰走了过来,听到罗德的话,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这些人您可以收下。”
“管家”·“罗德先生说这是送给您的礼物,也就表明,您不需要为这份礼物付出任何代价,只需要说声谢谢就可以了,不是吗”·“我……”·宋默想说,这些家伙肯定都是麻烦,老约翰却摇摇头,“领主大人,请相信您的管家,再桀骜不驯的家伙,我也能将他调教成为您效死的忠犬”·说罢,叫来强森,带着领主府的仆人,开始卸车。
宋默站在原地,耳边还回响着老约翰的话,调教忠犬他是不是,听错了·罗德拽拽宋默的衣角,“领主大人,礼物您的管家代您收下了,咱们是不是该谈谈关于生意的事情了”·宋默低头对着罗德一呲牙,“你没听到吗刚刚管家说了,既然是礼物,就应该是不求回报的。
对不”·“啊……对·”·“所以呢,生意是要谈,可是优惠条件什么的,你想都不要想了”·“领主大人”·罗德想哭了,这都什么事啊,不为了争取更多优惠,他还送什么礼啊·宋默不理罗德的哀嚎,一边走,一边想着,黑炎知道这件事他到底在想什么,一个国王竟然把应该送上断头台的战犯给卖掉了,赚金币也不是这么赚的吧,该不会是什么阴谋诡计·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奥比王宫中的宰相墨菲,此刻也和宋默有着一样的疑问。
“陛下,这真的是您下的命令”·“恩·”黑炎捻起一颗玉米糖送进嘴里,嚼了几下咽下肚,又拿起了一块,这比白糖的味道好很多。
“可是,他们都是战犯,应该被送上断头台”·“宰相,”黑炎眼睛都不抬,一边吃着糖,一边说道:“卖掉的不只是战犯,还有叛乱地区的平民。”
“您是说……”·黑炎又把一块糖丢进嘴里,“那里现在属于奥比,屠城会招来非议·”·墨菲被黑炎话中透出的意思惊得脸色骤变,国王陛下之前难道是想把叛乱地区的人全部杀光可平民是无辜的·“我知道啊,可我看着他们碍眼。”
黑炎的声音没有起伏,却让墨菲有了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但是杀掉他们,也有些麻烦,不如和战犯一起卖掉,不错的主意,对吧这样,他们的死活,都和奥比,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了。”
这次叛乱,几乎波及了原萨比森五分之一的土地,也就是说,五分之一的人口……他几乎可以确定,大部分人,都会在途中一声不响的消失掉……·墨菲低下头,汗水沿着额角滑落,滴落在地,悄无声息。
·91、第九十一章 ...·商人总是逐利的·即便没有用礼物换到太大的优惠,罗德对自己能够获得的利润仍十分满意··“这不是一锤子买卖,”宋默将拟好的契约交给罗德,“这是长期的利润。
想想看,你的儿子,孙子,甚至曾孙,都能从这笔生意中获利·”·“您是指家族吗”·“对·”·光明大陆还没有家族企业的概念,甚至连企业的概念都没有。
宋默之前和加兰德建立起的商铺,遵循的也只是最初级的经销理念·罗德显然比加兰德要聪明得多,也看得更远·宋默乐于告诉他更多东西··“这真是笔大生意。”
罗德看完契约,拿起笔,在契约的末页郑重的签下自己的名字,“领主大人,您总是能想到让人惊叹的赚钱办法·和您合作,是我从出生至今,做过的最正确的事情。”
罗德的恭维十分诚恳,宋默想起第一次和罗德谈生意时,这家伙口吐白沫,从屋子里被抬出来的情景,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很微妙·罗德曾经发誓不再踏入格里兰一步,也不和他再做任何一笔生意吧现在拍他的马屁,竟然也拍得毫无压力。
果然资本论中所说的,都是真理·“罗德,加兰德的经营方式你也看到了,我建议你设立商铺的地点,最好和加兰德的商铺近一些·”·“这样,不会有问题吗”·“不会。
你们销售的商品种类不同·”·“哦,我知道了·”罗德点点头,仔细想想,领主大人说得对,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以前他和加兰德都卖矿石,彼此是竞争的关系,现在店铺里摆出的商品没一样类似,基本不会存在彼此压价竞争的关系,而且自己比加兰德起步晚,彼此近一些,店铺里的伙计应该也能从对方的店里学到不少东西。
不过……罗德看着宋默,想说些什么,却有些迟疑··“怎么了”·“领主大人,在加兰德的店铺里,有您派去的人吧”·“恩。”
宋默点点头,“一些地精和侏儒,还有保护他们的人·”·“那么,我的店里是不是也要”合伙做生意,总是会互相留个心眼,何况这笔生意利润惊人,宋默就算派人去,也无可厚非。
见罗德迟疑的样子,宋默想了想,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罗德,你不要误会了,我派人去加兰德的店铺,是为了我自己的生意·”宋默敲敲桌子,“格里兰也有特产要外销,交给加兰德的伙计,恐怕他们没那个胆子卖,也卖不出太好的价钱。”
格里兰的特产·罗德脸颊上的肌肉抖了抖,不会是他想的那个吧·“不用怀疑,就是你想的那个·”宋默朝罗德勾勾手指,在凑过来的矮人耳边低声说道:“什么最赚钱武器,军火”·罗德脸颊上的肌肉抖得更厉害了,果然·“可是,您销售这些,不会出问题吗”·“不会。”
宋默很有自信,他在地图上仔细查看了加兰德店铺的选址,然后选出了其中几处,作为地精和侏儒的常驻地点·这些店铺设立在几个富庶大国的主要商业城市,来往的商队众多,人员混杂,最适合走私和销赃。
之前他手里的地图都太简陋,除了国与国之间的分界,连城市也很少标注在上面,更不用说一些没什么战略意义的领地和小城·可宋默也没办法丢开领地里的事情,跟着加兰德的商队把这些地方都跑一遍,正头疼的时候,瑞斯帮了他的大忙。
瑞斯拿出的地图,详细到吓人,就连之前穷得掉渣的格里兰,都被描绘在上面·宋默拿到地图的第一件事是高兴,第二件事就是怀疑这家伙究竟要干什么·“亲爱的,你觉得我想干什么”·“发动战争十有八九。”
宋默趴在地图上,仔细对照着加兰德给他的地址··“如果我真是这样想的呢”·瑞斯单膝跪到宋默面前,紧盯着他,“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会怎么做”·“怎么做”宋默皱了皱眉头,“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就这样”·“就这样·”宋默瞪了瑞斯一眼,“你还想怎么样”·“你不觉得我过分”·“只要你不是来攻打我,我管你去揍谁。”
宋默丢开尺子和笔,突然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说起来,战争财是最好发的·宝贝,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提前告诉我,我好囤货。”
“……”·“咱俩配合一下,你去揍人,我去卖武器,你抢地盘我赚金币,如何”·瑞斯觉得,眼前这个家伙,才是被光明教会定义为黑暗邪恶,自私冷酷,贪婪无耻,无恶不作的魔族的真正代表。
不过……海蓝色的眼神闪了闪,殷红的唇瓣落在宋默的鼻尖上,他喜欢·事实上,宋默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漫不经心,瑞斯的试探,让他想明白了很多事。
例如,那五十个看起来就不简单的魔族··有了商铺和商队的掩护,这些魔族可以畅通无阻的在光明大陆上行走·想起瑞斯当初被两个精灵穷追不舍的情景,宋默脸上闪过一抹冷笑。
或许瑞斯根本没打算瞒着他,从一开始,这五十个魔族,就是最大的破绽·毕竟,五十个有真材实料的博士后去当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打手保镖,还不要薪水,有脑子的人就知道不对劲。
不过,瑞斯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举起正义大旗反歧视穷极无聊找刺激还是野心膨胀想称王称霸·无论什么理由,宋默都不打算深究,总觉得有些话问出口,很多事情就会朝他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
而且瑞斯也只是试探,没说他到底要做什么,不是吗·宋默的直觉一向很准,这一次,他依旧相信自己的直觉·不过想发战争财,倒是真的··“胆子大,才能赚大钱。”
宋默搭着罗德的肩膀,“有没有兴趣加入赚上一笔”·罗德心中的正义与邪恶的天平在不断倾斜,最终还是金币占据了上风,“我做”·“很好。”
宋默笑眯眯的又取出了一份契约,罗德看到上面的条条款款,抓抓脑袋,怀疑的看着宋默,他是不是早就设好套子等着自己往里钻·“不,我怎么会那么做。”
宋默连忙撇清,“我不会对朋友下套的·”顶多挖个坑等别人自己往里跳,然后往下填两锹土而已··生意谈得很顺利,罗德不打算在格里兰多做停留。
“在族里耽搁的时间有些久,接下来有得忙了·”罗德连晚饭都没吃,就要匆匆离开,在离开之前,又给宋默留下了一马车的货物··“罗德,你这么客气,让我都不好意思了。”
宋默一边和罗德说着客气话,一边叫来几个壮汉子,快速卸车·美其名曰:太阳就要落山了,不能耽误罗德的时间··罗德看着口是心非的领主大人,抓抓大胡子,撇撇嘴,没事,习惯了·马车上卸下的货物大多是布匹,还有十几个口袋和三只木箱子。
“这些都是绿萝布,应该是您现在需要的·口袋里是我带来的土豆和一些其他作物的种子,箱子里是我族里的一些特产·对了,还有一件事·”罗德一拍脑袋,“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被人类烧毁的地精村庄,应该是近期才建成的。
村子烧没了,地精应该也跑掉了,那个村子距离您这里并不是太远,您最好加派人手巡逻,逃走的地精有可能会跑到您这里来·”·地精宋默的眼前顿时一亮。
“罗德,你这消息确实吗”·“当然,商队里很多人都看到了那个村庄,规模还不小,应该至少有不下一百多地精生活在那里。”
宋默一拍大腿,这绝对是瞌睡有人送枕头,简直是好得不能再好了·一百多个地精啊不怕他们来,就怕他们不来啊·“罗德,那个村子具体的地址在哪里”·“您问这个做什么”·“当然是派人去找啊”宋默搓了搓手掌,“一百多地精啊,嘿嘿嘿嘿……”·不知为何,看着宋默脸上的笑,罗德突然觉得,地精遇上他,倒霉的还不知道是谁呢。
其他人顶多是把地精从家里赶走,放火烧房子,遇到这位……自己是不是有些对不起那些地精·一切商议妥当,矮人的商队在日落前启程。
罗德坐在马车上,朝宋默挥着手,“领主大人,我半个月后会再来”·除了和宋默签订合作契约之外,罗德带来的马车也重新装满了货物。
糖和葡萄酒是必不可少的,运送萨比森人的马车装上了两架改装版的投石器·比照宋默交给黑炎图纸上的尺寸,缩小了一半,不能用来攻城,更适合贵族之间的互殴。
国与国之间常年战乱不休,贵族之间也不见得消停··你打我我打你,你抢我我抢你·实力雄厚的大贵族之间发生冲突,有时并不亚于小国之间的战争·不过比起黑炎,这种战争,也就和街头火拼差不多一个级别了。
如果哪一天黑炎和瑞斯不是单挑,而是带上小弟群殴……·那场面,想想都激动人心··好吧,宋默必须承认,时至今日,他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已经彻底崩塌了。
不过在光明大陆这个地方,三观不崩的,基本都没什么发展前途·宋大领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三观,是必须崩,坚决崩,没有最崩只有更崩的·宋默计划外销的武器,绝大多数都是冷兵器,攻城器械和威力大的杀伤性武器,都在原有的基础上做了修改。
值得一提的是,在改造武器的过程中,宋默和矮人兄弟还阴差阳错的把推土机给弄了出来··当然,没有发动机,全都靠人力手动,可看着眼前缩小版的攻城锤版推土机,宋默还是自豪不已。
瞧瞧,兄弟已经从武器贩子升级到高科技人才了·有了推土机,收割机等也陆续出现,整日无所事事的骷髅们终于有了用武之地··骷髅们也很快发现了操纵机器的乐趣,不会疲倦的骷髅,日夜不停工作的结果是,格里兰提前进入了农耕地大开发,粮食大丰收的大跃进时代……·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耕地和粮食总是不嫌多的。
宋默在罗德送给他的种子里,还发现了稻种·“稻子,大米啊”·宋默捧着还没脱壳的稻种,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
乔桑和莫斯比看到这些稻种,告诉宋默,这些应该全都是野生的··“野生的”·“对·”莫斯比抓起一把稻子,搓了搓,“我没记错的话,在阿尔德长老的领地里有很大一片,当初差点都被当做杂草拔掉。
后来族里有人发现这个东西能吃,才留了下来·但也没人去照顾和种植,大家还是更喜欢小麦,哦,对了,现在有了土豆·”·听完莫斯比的话,宋默又仔细查看了这袋稻种,果然都不怎么饱满。
不过没关系,别人不种,他来种·宋默从来不知道,自己会这么怀念大米的味道··于是,正在田里劳作的格里兰人,和推着机器轰隆隆驶过的骷髅,都见到他们的领主大人一脸陶醉,两眼放光的看着眼前的稻种,嘴里不断的念着:“米饭啊,我可想死你了啊”· ·92、第九十二章 ...·光明大陆最近发生了一件新鲜事,许多国家的城市,一夜之间,出现了两家名字奇怪的商铺。
一家“百货大楼”,一家“新华商店”··店名奇怪不说,店里卖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凡是你能想到的,这里几乎应有尽有·普通的粮食,皮毛,山货,矮人专营的矿石,甚至连奢侈的糖和葡萄酒都被摆上了货架。
有些店铺的货架上还别出心裁的摆出了一些玩具似的武器模型,如果遇到识货的,那就不只是一单玩具生意了··许多人好奇的走进去,走出来的时候,口袋里已经一个子都不剩了,全都换成了店里的商品。
饶是如此,他们也觉得自己占了便宜··如果只是货物种类繁多,价格实惠,还不算稀奇,让人吃惊的是,这些店铺里竟然有侏儒和地精在工作·以往让人厌憎的地精和胆小如鼠的侏儒,都穿着统一样式的服装,笑容满面的接待顾客,在他们的身边,总是会有一两个披着黑斗篷或者穿着绿色衣服的人。
这些人身上的衣服样式奇怪,却十分笔挺,腰间的皮带和脚上的长靴,更是让他们显得英姿勃发,时常会引来羡慕的目光·有些年轻姑娘到店里走一圈,东西没买多少,眼睛只在这些挺拔健壮的男人们身上转悠,几乎舍不得离开。
很多人想知道这些店铺的幕后策划者到底是谁,可无论怎么试探,店铺里的伙计,包括地精和侏儒,除了介绍和兜售商品之外,永远都只有两句话:“您好,欢迎光临”,“谢谢,欢迎下次再来”·几次下来,除了问出这些店铺和矮人商队有关,其余的,想都别想。
加兰德对这些试探已经驾轻就熟,有时还能做成几笔不小的生意·罗德新手上路,经历过开始的手忙脚乱之后,也逐渐摆正心态,采取了更有效的应对方式··“无论走进来的人是谁,是什么身份,没从他们的口袋里掏出金币,就是我们的失职”·每天的营业结束后,来自格里兰的地精和侏儒都会搬着小板凳排排坐,捧着小册子做一天的工作总结。
刚开始,加兰德和罗德商队里的伙计对此不以为然,渐渐的,他们发现,这些家伙卖出的商品总是比自己多,再刁钻的客人,也甭想在他们手里讨到便宜·在收购当地特产时,凡是经过地精和侏儒手里的东西,都被分门别类的处理好,摆放在一起。
同样的干货和皮毛,经过简单处理,看起来就比自己收购的值钱许多··一段时间下来,店铺里的伙计们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了出来,地精和侏儒倒是没藏私,直接告诉他们,“这就是包装。”
“包装”·“对”几个地精将整理好的皮毛堆在一起,拍了拍,“包装,很重要”·“那遇到刁钻和难缠的客人呢你们好像每次都能应付得很好。”
“这个嘛……”地精开始犹豫,包装是眼睛能看到的,没必要藏着,这个问题却已经涉及到“红宝书”上的内容,告诉外人,好吗·伙计似乎也知道自己这样问有些不妥,摸摸脑袋,有些尴尬的笑笑。
正在一旁记账的侏儒看到了,走过来拍拍地精,“领主大人和他们商队是合作伙伴,透露一些,应该没关系的·”·“真的”·“恩。
这家店铺是我们独立经营的,他们只是过来帮忙几天,教他们一点东西,就当是报酬了·”·侏儒一边说,一边朝地精使了个眼色··有的时候,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是好奇。
与其让他们生出些不好的心思,还不如把一些小诀窍告诉他们·本来人类就不怎么待见地精,对侏儒也没高看一眼,加兰德和罗德能接受他们,不代表这些伙计也乐意和他们共事。
偶尔给他们一些好处,也是必要的·领主大人说过,利益,才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东西··“那好吧·”·地精带着那个问话的伙计到一边去传授经验了,侏儒重新拿起笔,开始计算一周以来的收支和利润,这只是最基本的,他手里还有另外一本账册,记载的,全部是格里兰的“特产”生意。
宋默最看好的军火一块,目前还只是小打小闹,毕竟店铺刚开始经营不久,很难有真正的大客户上门·其他的,包括糖类,葡萄酒,还有一些耐于保存,味道也不错的点心和饼干,倒是卖得不错。
用土豆和玉米制作的食品,也很受欢迎··“是不是该建议领主大人,增加这类商品的销售”·侏儒算完最后一个数字,合上了账本。
地精也把笑容满面,仿佛得了天大好处的伙计送走了··“今天的收入怎么样”·地精搬了个小凳子坐到侏儒旁边,这里除了他们,还有一个总是穿着黑斗篷的魔族,不过那个家伙时常不见踪影。
地精和侏儒将这件事写在了每个月的工作汇报中,交给了宋默··领主大人说过,擅离职守,偷奸耍滑,是要扣工资的·好像这些魔族也没什么工资管他呢,没工资扣,就扣伙食反正不能让他们继续偷懒下去。
地精和侏儒都是宋默的忠实拥趸,魔族这种光吃饭不干活,还时常开小差的行为,在他们的眼里,绝对不能原谅·宋默接到侏儒和地精的报告之后,又派了十几个男人到店铺里帮忙,对魔族总是消失不见的事情,却只字未提。
他早就知道,瑞斯将这个五十个魔族召唤出来,主要的目的,绝对不是给他的店铺做打手和保镖,·“不过,就这么明晃晃的利用,很让人生气啊……”·宋默将报告扔到一边,双手交握在脑后,靠在椅背上,两条腿大咧咧的架在桌子上,咬着笔,笔杆上的羽毛一上一下的晃动着。
老约翰走进来,看到就是这样一幕·忍不住皱了皱眉头,“领主大人,形象”·哪怕知道他说一百次也没用,尽职的管家还是出口提醒宋默,身为一个领主,这样坐着,简直是太……贵族风范什么的,管家已经不做期待了,可至少要稳重一些吧·“啊,管家,你来了”·宋默连忙把腿从桌上拿下来,端正坐好,动作迅速得像排练了几百遍。
“领主大人,您的点心·”·老约翰将托盘里的点心和热饮依次放到宋默满前的桌子上··蛋糕香甜的味道不断刺激着宋默的味蕾,叉起一块送进嘴里,幸福得眯起了眼睛。
这就是封建资产阶级的幸福生活啊想起刚穿到这里,整天黑面包的日子,再看看现在,宋大领主都觉得自己果然是霸气侧漏的主角命·当然,如果没有那一两座始终压在自己头顶的大山,就更好了。
“乔比斯又来信了,店铺里的糕点售罄,需要进货了·”为了满足自己口腹之欲做出来的蛋糕和饼干,成为了店铺里的畅销商品,是宋默之前没有想到的·宋默将地精的报告递给管家,老约翰作为领主府的财政总管,宋默并不避讳将生意上的事和他商量。
老约翰一目十行的看完乔比斯的报告,想了一会,说道:“库存的小麦已经不多了·”·“我知道·”宋默点点头,“我已经给赛万斯写信了,他答应我会运一批小麦过来。
作为回报,卖给西北行省的土豆和玉米,数量和价格上都要做一些调整·”·赛万斯也学精明了··宋默不满的撇撇嘴,要不是那群大鸟占了他的小麦田不走,他用得着去和赛万斯买小麦·“您打算怎么做,答应总督的条件”·“这个嘛,”宋默双手交握支着下巴,“不过一两次而已,答应他也无妨。”
宋默决心另外开辟一块小麦田,反正有骷髅在,耕地不成问题·关键是,不能再让那群无耻的大鸟给占了··该怎么做·围着田地种一圈甘蔗还是玉米,要么就土豆不过这么做,也是伤敌一千自伤八百。
这些家伙狂暴起来,可不会认清对象··要么,皮皮兽·估计也是给那些大鸟送口粮·别看皮皮兽菜刀加身能岿然不动,对上那些牙尖嘴利,堪比恐鸟的家伙,也只有等着挨宰的份。
“麻烦呐……”宋默可不想被这样掐住货源,虽说不会真的损失什么,可闹心呐··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侍女安妮的声音,“领主大人,不好了,出事了”·“出什么事了”·老约翰走过去,拉开门,就见安妮提着裙子,气喘吁吁的一边跑,一边喊着,“打起来了”·宋默的注意力先是被安妮胸前那对活泼的小白兔吸引了过去,紧接着听到安妮的话,眉头就是一皱,打起来了难不成是那群被罗德送来的萨比森人·“领主大人,那些萨比森人已经发誓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老约翰自信满满的说道:“他们绝对不敢做出这种扰乱领地治安的行为·”·老约翰这番话说出口,宋默忍不住打了个冷颤··想想那群萨比森人在自己管家手底下过的是什么日子常言道鞭子与糖果的教育,可管家鞭子是挥起来了,另外还拍了几十下工兵铲,糖果却连影子都没见到。
如果不是老约翰说他在“调教”劳动力,宋默百分之百会认为自己的管家在为格里兰的军事训练添砖加瓦·这一百多号萨比森人,走出老约翰的训练营之后,胸口碎大石,徒手劈砖都是小CASE,人家不穿盔甲刀斧加身,连眉头都不皱一下足以藐视山姆大叔的海豹突击队,鄙视脖子比大腿粗的红色贝雷帽整个一特种精兵营·不过,这些特种大兵现在都老老实实的在格里兰的农田里进行劳动改造,按照管家老约翰的话说:“他们现在都是领主大人的忠犬,绝对是领主大人指哪打哪,恨谁咬谁一口就出血,绝对不会口下留情”·宋默顿悟了,热烈盈眶的握住管家的手,果然,管家才是我的心腹我的饭票我生命中最坚实的依靠·管家镇定自若的一甩头,您才知道·既然不是这些萨比森人出问题,那会是谁·“是您种植的稻子”·稻子·听安妮提到他现在的心肝宝贝,宋默立刻一阵风似的奔了出去,没等跑到田边,远远就听到了远处传来一阵阵爆裂声,听得他心惊肉跳,走到近期,整个人都傻掉了。
稻田里,金黄的稻穗迎风摇摆,玉米田中,饱满的玉米棒子严阵以待··空气中满布着肃杀之气,仿佛即将电闪雷鸣,暴雨倾盆··下一刻,稻田上方腾起了一片金色的烟雾,仔细看,分明是一粒粒稻子组成的军团,玉米也毫不示弱,包裹在玉米棒上的叶子瞬间张开,露出了钢针似的穗子和钢弹似的玉米粒·大战,一触即发·宋默的到来,仿佛为这场战争发动了讯号,顿时,遮天蔽日的玉米和稻子迅猛的冲撞到了一起,噼啪声中,不断有“遇难”的士兵落到地上,爆开,变成了一粒粒雪白的爆米花和玉米花,壮烈成仁·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宋默眨眨眼,张张嘴,人和人打架,可以劝架,人和植物打架,也有办法,可大米和玉米打架,这该怎么办·劝架·谁听他的·暴力镇压·没见有乌龟壳的艾尔特都被喷了一脸的米花·看着已经打得不可开交的稻子和玉米,宋大领主悔得肠子都青了。
他真傻,真的,早知道,就不该把大米种在玉米的隔壁但他哪知道大米和玉米会打起来土豆和玉米不是处得挺好的·现在后悔也晚了,为今之计,只能是设法补救。
地上已经扑了厚厚一层的米花,这可都是粮食,都是钱啊·宋默立刻召集人手,扎了数十个大口袋,用铁丝弯成圈,绑在棍子上,“听我的命令,哪里打得最欢实,就用口袋去罩哪里,这些布都结实,大家身上的铠甲连重剑都砍不破,受伤的几率,很低”·为了挽救他的粮食他的金币,宋大领主全身披挂,身先士卒,带领汉子们一起硬着脖子上了·于是,三十多条从头顶武装到脚趾的汉子,扛起棍子,跟在领主身后,以大无畏的精神,奔赴战场·夕阳为他们的背影染上悲壮的色彩,格里兰人在他们身后挥舞着手绢,流下了滚烫的热泪,映衬着漫天飞舞的稻子和玉米,发自肺腑的感叹一声:“这才是铁血真汉子,纯爷们”··93、第九十三章 ...·“嘶”·宋默对着镜子,伸手戳了戳嘴角的淤青,疼得直拧眉。
被大米把嘴角给砸青了,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管家,统计出来了吗”·“都在这里了,领主大人·”老约翰把记录每次收获量的册子交给宋默,担心的说道:“还是让哈洛德来给您看看吧”·“不用,没那么娇贵。”
宋默摆摆手,看清册子上的数字,只觉得嘴角又开始疼了·整整五亩稻田,二十亩玉米田,收获还不到预期的一半·“管家,你确定这个数字正确吗”·“我亲自带人统计的。”
老约翰顿了顿,接着说道:“收获的稻谷和玉米都送进了仓库,那些堆在地上的东西怎么办”·“那个啊,”宋默咧咧嘴,“让大家拿袋子都收起来,只收上面一层,沾到土的就不要了,留在地里当肥料吧。”
“收起来做什么”·“吃啊·”宋默看了老约翰一眼,“说起来,米花很好吃的,沾点糖,或者沾点蜂蜜,平时当零嘴,饿了也能当点心。”
说到这里,宋默突然一拍手,“我之前怎么没想到,乔比斯来信说店铺里的点心告罄,可以把这些米花给他送过去·”·“领主大人,您确定这东西好吃吗”·“确定。
不信你先去弄点来尝尝·”·宋默干脆站起身,也不管其他事情了,直接又奔去了稻田··亏得自己种的是旱稻,要是水稻,这些米花都得打水漂··看着那厚厚一层,云堆似的米花,宋默不顾嘴角的疼痛,亲自召集领民拿着干净的袋子,把米花收了起来。
只收上面的三分之一,就已经有上千斤了·宋默拿起一块丢进嘴里,没有添加剂,纯天然食品,带着大米和玉米的醇香,就算没有糖,没有蜂蜜,味道依旧好得让他停不住嘴。
“大家都尝尝·”宋默让其余人把口袋扎紧,将自己收的半袋子打开,递到众人面前,“别愣着,尝尝,真的好吃·”·格里兰人对吃一向是情有独钟,听到宋默的话,三三两两的上前,你一把我一把将袋子里的米花分了,吃了第一口,紧接着就是第二口,吃完了手里的,还意犹未尽。
“好吃吧”·宋默笑眯眯的收起了袋子,见食髓知味的领民们想把地上的米花全都收起来,连忙阻止道:“那些脏掉了,不要收了。
大米和玉米可以再种,不愁没得吃·”·爆米花和玉米花也被送进了仓库,按照宋默的要求,做好防潮·另外分出了一部分,加上糖和蜂蜜做深加工,味道更是好上一筹。
就连不太喜欢甜食的老约翰,也吃了不少··“杰森,你带人将这些给乔比斯他们送去·告诉他,这种食物只有格里兰才能出产,定价方面,按照我信上写的,上下不能浮动太多,他知道该怎么做。”
“是·”·“另外再给加兰德和罗德送消息,几千斤,只靠咱们的几家店铺肯定不行,这个不耐保存,时间长了,口感会差很多·”·“遵命,领主大人。”
·杰森领命,和二十个男人,赶着十多辆马车离开了·拉车的马,各个膘肥体壮,吃得油光水滑,一般的大型商队,也很难找出这么好的马来。
格里兰现在不缺劳动力也不缺马·之前从战场带回来的战马,加上从西北行省官员手里刮来的,再加上黑离开时留下的,满打满算,格里兰现在也有了三百多匹马。
之前宋默想用这些马组建自己的骑兵队伍,后来想想,觉得这想法不切实际·别的不说,只说骑术,就算自己的队伍有了马枪,还有马刀,依旧不是那些长年累月骑在马上的骑士的对手。
地盘够硬,装备齐全,奈何驾驶技术糟烂,悍马也只能开出QQ的速度,更不用说到公路上去飙一飙了,压根只有吃灰的份··训练半吊子骑兵,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发展步兵。
用热武器武装起来的步兵,绝对不必拿着长枪举着长剑的骑兵差·哈洛德训练出来的大兵,也证实了宋默这一决定的正确性··步枪,手榴弹,迫击炮,重炮,搭配起来,骑兵冲上来只有被轰被突突的份。
乔桑和莫斯比近期正在研究机关枪,马克沁的图纸已经交到了两个矮人手里,宋默相信,不出一个月,马克沁就能闪亮登场·有了这些,他完全可以在格里兰这一亩三分地当螃蟹,横着走了。
就算是昂里斯的老胡里安,跑过来也只有挨揍的份··至于黑炎那样的……宋默表示,不是一个级别的,暂时还打不到一块去·当然前提是这个大肚子龙别突发奇想的又来他领地耍流氓。
不过他们现在是合作关系,这个可能性,应该很小··不能用到军队里,那就只能用来发展民生··有了骷髅和挖土机,不需要用马拉犁,就算宋默想这么干,也会被老约翰制止。
身为一个贵族,竟然下令让战马去耕地开什么国际玩笑·不能用来耕田,那杀了吃肉提议再度被管家否决。
格里兰现在不缺肉食,宰掉战马加餐,纯粹是暴殄天物··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宋默干脆一拍桌子,“那你说怎么办吧,总不能白养着吧”·“您可以组建一支商队。”
出乎预料,老约翰竟然给宋默提出了一个不错的建议··“商队”·“对·”老约翰将侏儒送来的账册放到桌子上,认真说道:“您需要一支商队,如果您打算和矮人长期合作下去的话。”
“我不太明白·”·老约翰深深看了宋默一眼,“您不是不明白,只是懒得去想·”·“……”宋默抓抓脑袋,他是这样吗·“您将侏儒和地精送进店铺,只是做了预防。
为了长期合作下去,您需要一支商队,规模不需要太大,但是必须保证一旦加兰德和罗德的商队出现问题,货物无法及时供应,您能立刻掌控大局·”·“你是说……”·“您是格里兰的领主,生意掌控在您的手里,就连昂里斯国王也无权插手。
但是加兰德和罗德不一样,他们只是普通商人·矮人不像人类一样分成若干个国家,他们只有一个长老会·矮人都很注重族群的利益,您知道他们的族里会怎么看待这件事,会不会插手”·“没那么严重吧再说,矮人好像也不会做出这种事。”
“不管怎么样,防范一下,总是好的·更何况,”老约翰顿了顿,“您现在的生意只是起步阶段,可以预见,今后的生意会越做越大,遇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组建一支属于您自己的商队,也是提前做好准备。”
“这样啊·”宋默摸了摸下巴,“的确有道理·”·老约翰的话,推翻了他原本的一些设想,却也给他指出了另一条路·可万一加兰德和罗德知道了他自己组建商队,会不会以为他想和他们拆伙何况,组建一支商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许多关系要打通,各地的情况也要了解,或许比他现在同矮人商队合作还要麻烦。
“我不是鼓动您撇开矮人商队自己单干·”老约翰见宋默意动,却还有些犹豫,继续说道:“我只是希望您手里的筹码更多一些·”·“管家,我明白你的意思。
你让我再仔细想一想·”·“领主大人……”·“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宋默顿了顿,笑着看向老约翰,说道:“如果要在这个世界选出一个我最信任的人,除了你,没有其他人。”
或许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宋默的耳朵有些发红,“这可是我的真心话”·老约翰听到宋默的话,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恍惚,很久以前,似乎也有人,和他说过这样的话。
记忆深处,那个同样有着黑色头发与黑色眼睛的男人……·“管家”宋默疑惑的看着老约翰,“你怎么了”·“没什么。”
老约翰弯了弯腰,“能得到您的信任,是作为一个管家,最高的荣耀·”·房间外,一身黑色长袍的瑞斯靠在墙边,听到室内偶尔传出的只言片语,手指轻轻敲在墙上,最信任的人吗·轻笑一声,手指停了下来,眼中滑过一抹冷光。
果然,只有喜欢,还是不够的··魔族的双眼深处燃起了红色的火焰,漂亮的脸庞染上使人窒息的浓艳·瑞斯梅尔斯从来不知道,他会只因为宋默的一句话,就产生杀人的冲动。
这就是,嫉妒·缓缓合上双眼,他喜欢宋默格里兰,那么,这个人的所有,包括灵魂,都必须属于他·正和老约翰商讨建立商队细节的宋默突然感到背后一冷,反射性的朝身后看了看,理所当然的,什么都没有。
“领主大人,您怎么了”·“没有,没有什么·”宋默抿了抿嘴唇,应该是错觉吧· ·94、第九十四章 ...·宋默终于吃到了想念已久的米饭。
按照常理来说,旱稻的口感比不上水稻,可在格里兰种植的旱稻,做出的米饭颗颗晶莹饱满,吃到嘴里,满口米香·宋默一连吃了三碗,才不舍的停了嘴·拍拍已经鼓起来的肚子,这才是享受啊。
整天面包玉米烤土豆,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宋默支着下巴,突然敲了自己一下,他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干嘛把麦子全用来烤面包包子饺子烙饼油条,哪一样做出来,都能赚金币·“管家,管家”·宋默兴冲冲的起身要去找老约翰,拉开门,却和站在门外的瑞斯撞个正着。
“瑞斯”·宋默揉揉被撞到的鼻子,抬起头,“你怎么在这”·“我为什么不能在这”褐发美人拉开宋默的手,指尖擦过宋默的鼻尖,“红了。”
说着,低下头舔了一下··“这个……”·宋默略微向后躲了一下,最近瑞斯时常不见踪影,很难说他是在城堡的某个地方,还是离开格里兰去做别的事情。
就像被分派到各地店铺的魔族,就算好奇他们到底在做什么,宋默也不会主动去问··不问归不问,奈何宋默还是好奇··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他的确对瑞斯梅尔斯有好感,这种好感导致他时常会不由自主的将目光投注在这个魔族的身上。
宋默不否认自己正走在弯路上,但弯路的另一边却站着一个非人类,还是个心思叵测的非人类,这就有些闹心了··摸摸鼻子,宋默觉得自己亏了·至于为何会有这种感想,他本人也说不清楚。
瑞斯拉着宋默,把他又带回了室内,关上门,海蓝色的双眼闪过一丝莫测的情绪,“你刚刚为什么要躲我”·“你多心了·”宋默摇摇头,“我只是想到了新的赚钱点子,想去找管家而已。”
“哦,管家·”瑞斯牵起宋默的手,送到嘴边,唇瓣擦过奶油色的手背,轻轻咬住了食指的指尖,“别去·”·“啊”·“留在这里陪我,好不好”·宋默费解的看着瑞斯,总觉得他的情绪不太对头。
“瑞斯,你怎么了”·一只手被瑞斯握住,宋默只能抬起另一只手抚上瑞斯的脸颊,手指穿过脸颊边垂落的褐色长发,“你在想什么”·“……”·短暂的沉默过后,瑞斯突然紧紧搂住了宋默,头埋在宋默的颈项间,带着一丝郁闷的声音缓缓流出,“我嫉妒。”
“啥”宋默更不解了,“你嫉妒什么”·“你的管家”·“啊”宋默愣了一下,“为什么”·“你说最相信的人,是他”·“瑞斯”宋默的眉头皱了起来。
这家伙听墙角·瑞斯突然像个发脾气的孩子一样,侧过头,一口咬住了宋默的颈侧,“反正,我嫉妒”·“好吧,你嫉妒。”
宋默无奈了,感情这家伙今天是不打算讲理了,“可你也不能总这么抱着我,我还得去做事情啊·”·“……”·“瑞斯。”
宋默的声音中带着安抚,手指插进瑞斯的发中,一下一下梳理着,宋默曾经养过一只长毛猫,每次那位喵星人炸毛的时候,顺毛摸总是没错的,“我的确说过,最信任的人是我的管家。”
瑞斯抬起头,海蓝色的双眼,瞬间凝结起了一层冰雾··宋默凑近了,抵住他的额头,“管家就像我的亲人,我信任自己的亲人,无可厚非·你不该在这件事上计较。”
“是吗”·“是啊·”宋默笑了,突然咬了一下瑞斯的唇,“何况,我喜欢的人,是你·”·话落,只见眼前漂亮的面孔有瞬间的愕然,几秒后,迅速染上一片红霞,愈发衬得那对眉眼俊丽无双。
宋默看得有趣,干脆含住了瑞斯的下唇,果然,脸更红了··瑞斯单手捂住唇,眼中的冰雾渐渐化成了两弯春水,晕染着妖艳与春情,这种美,带着一种如毒药般的魅惑。
哪怕是宋默,也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美人,这种表情犯规啊·瑞斯托起宋默的下巴,鲜红的唇落在宋默的额头,脸颊,滑过鼻尖,最终含住了宋默的嘴唇,细细的舔舐,吮吸,带起轻微的水声,舌尖灵巧的推开牙齿,从雪白的缝隙中探入,火热的起舞。
仅仅只是一个吻,却让宋默的腰腿开始发软,一条有力的手臂及时撑住了他,将他搂进了怀里,不至于软到在地··“宋默……”低沉的声音在唇与唇摩擦的间隙流出,“亲爱的……”·“恩”·宋默搂着瑞斯的肩膀,全然忘记了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做,魔族的吻让他沉迷,甚至有些窒息,却不想放手,只想要更多。
宋默意识到有些不对,可身体开始变得火热,随着瑞斯的声音,掀起一阵阵的颤栗··“我想要你·”鲜红的唇含住了饱满的耳垂,声音带着蛊惑流入耳际,“给我,好不好”·宋默的身体忍不住开始颤抖。
“我想吻你,吻你的唇,吻你的颈项,吻遍你全身上下的肌肤,”随着话音,瑞斯的手解开了宋默的外套,扯开衬衫的领口,唇舌随即落下,掀起了一阵热浪,“我想进入你的身体,占有你,拥抱你,给你最大的欢乐,让你流泪,哭泣,所有的世界中,只剩下我……”·外套和衬衫如飞舞的蝶翼,轻飘飘的落在地上,宋默的意识化为了一片混沌,不自觉的任由瑞斯为所欲为。
当后背接触到冰冷的桌面时,才恢复了几许理智·意识回笼之后,立刻察觉到眼下的情景,愕然的看着除了裤子,什么都不剩的自己,再看看压在自己身上,衣着整齐的瑞斯,宋大领主胸中顿时涌起了一股怒气。
宋默一把拉住瑞斯的长发,恶狠狠的问道:“说,你刚刚是不是在我身上动了手脚”否则,他怎么会不知不觉被这家伙把衣服都扒光了·一手握拳,狠狠的捶在了瑞斯的肩膀上,用一只手肘撑起身体,却反而将身上那一点樱红直接送进了男人的嘴里。
瑞斯一边解着宋默的腰带,一边咬住了宋默胸前的一点,声音有些含糊,“亲爱的,你不喜欢吗”·“靠……”喜欢个鬼咬你个头啊咬·宋默只觉得疼痛伴随着酥麻,从被瑞斯接触的地方流遍全身,该死的手指扣紧瑞斯的肩,仿佛在主动投怀送抱。
瑞斯眨眨眼,“亲爱的,原来你这么热情,不要着急,我们慢慢来·”·去你的慢慢来·宋默双眼几乎快喷出火来,现在的瑞斯梅尔斯,脸上哪有一丝郁闷或者害羞的情绪·什么嫉妒,什么害羞,全特马地是装的吧·“给我起来”·宋默用手去推瑞斯,只想把这个男人推开,却忘记了提防,下一刻,裤子就被那双白皙修长的手扯了下来,挂在脚踝,腰带上的环扣敲击着桌腿的金属花纹,发出叮的一声脆响。
宋默意识到,大事真的不妙了·瑞斯一只手按在宋默的胸前,没见用力,却轻松将宋默压倒在了桌上,另一只握住宋默的小腿,缓缓拉起,搭在自己的肩膀上,俯下身,吻住了宋默的嘴唇。
温柔甜美都不见了踪影,吻中只有狂暴与几乎要将人吞噬殆尽的疯狂,像是觊觎已久的美味终于被摆上了餐桌,可以大快朵颐一般,没有丝毫的怜惜,却能激起男人隐藏在内心最深处的欲望。
宋默快要不能呼吸了··膝盖几乎被压到胸前,嘴唇被啃咬得生疼,连吸进口的空气都显得奢侈··终于,瑞斯放开了宋默的嘴唇,宋默大口的吸着气,胸膛剧烈的起伏,瞪着瑞斯,恨不能立刻将这男人千刀万剐·“该死的……唔”·余下的话,再度被堵回了嘴里。
瑞斯一只手捂住了宋默的唇,低下头,轻轻的舔过了他的脸颊,“嘘,亲爱的……”·另一只手,好整以暇的脱去了身上黑色的长袍,衬衫扣子只解开了两颗,露出了一段雪白的锁骨,拉起宋默的一只手,覆在那片雪白的肌肤上,感受到掌心的热度,轻笑一声,“身体是诚实的,你喜欢的,对吗”·宋默呜呜两声,眼睛一瞪,意思很明白,你捂着老子的嘴,让老子怎么说话·瑞斯松开手,宋默的嘴自由了,却立刻被瑞斯接下来的动作吓得没声音了。
两只手腕都被抓紧,扣在头顶,一条腿搭在瑞斯的肩上,另一条腿被迫坏在他的腰上,所谓门户大开,欢迎光临,就是他现在的真实写照·瑞斯从口袋里取出了一个精致的水晶瓶子,瓶身上雕刻着精致的花纹,瓶子里装满了红色的液体,打开瓶盖,顿时散发出一股清爽的香气。
除了里面的液体,无论怎么看,这个瓶子都和教会装灵魂之水的瓶子一般无二··“那个,瑞斯……”感受到身下火热的接触,宋默说话都带着小心,“这是什么”·“这个”瑞斯笑着将红色的液体滴到掌心,“润滑。”
山寨灵魂之水的瓶子用来装润滑剂·宋默头顶滑下三条黑线·光明教会里的大佬们会哭的吧·紧接着,瑞斯的手落在了让宋默心惊胆战的地方,缓缓的动作,宋默这下子是真的吓到了。
几乎毫不犹豫的就要抬腿踹飞身上的男人·靠之,真要让他得手了,自己恐怕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可想法是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理论必须结合实际,不管不顾的结果是,宋默悲剧了。
褐发美人将他的两条腿都搭在了肩膀上,一只手遮住了宋默的双眼,黑暗湮没了他眼眸深处的恐惧,魅惑的声音带着安抚,在他耳边响起,“亲爱的,我喜欢你·”·下一刻,几乎要将宋默劈开的疼痛,从身体的某处涌了进来,宋默猛的仰起头,颈项拉出了一个脆弱到凄美的弧度,张开嘴,想要叫喊,声音却被哽在了喉咙里,眼前的大手仍没有移开,世界仍是一片黑暗,身体的感觉却愈发的清晰……·疼痛让最后一丝理智也被燃烧殆尽,宋默狠狠的抓住了瑞斯的手腕,拉开他遮住了自己双眼的手,张开嘴,狠狠一口咬在了他的胳膊上。
特马地,老子咬死你·海蓝色的双眼瞬间染上了猩红,被撕咬的疼痛更加刺激了魔族隐藏在绝美外表下的暴虐,粉红的舌探出唇瓣,舔了舔唇角,像是即将开始享受大餐的野兽,血腥,暴戾……·宋默咬着瑞斯的胳膊,看着他的表情,眨眨眼,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做了件蠢到不能再蠢的事情……·下一刻,领主大人的预感,应验了。
猛烈的冲击几乎要将他的身体撞碎,挣扎在疼痛与兴奋中的宋默,终于咬牙切齿的蹦出了一句完整的话:“瑞斯梅尔斯你个混账王八蛋”·“亲爱的。”
“去你X的”·“我喜欢你·”·“滚你X个X”·“我爱你·”·“你XX个爪”·瑞斯不说话了,开始埋头苦干。
宋默彻底悲剧了……· ·95、第九十五章 ...·宋默是在自己卧室的床上醒来的·看着熟悉的床帐,宋默不由得感叹,自己竟然还活着,这真是个奇迹·两条腿已经没有知觉了,过度使用的地方倒是没想象中疼得严重。
咬了咬牙,宋默用手肘撑着身体,勉强坐了起来,几乎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将手探了下去,果然,受伤了·但是,应该上过药了··不过,这也改变不了那个混账王八蛋用一号电池硬塞五号凹槽,用红心萝卜填胡萝卜的坑,生生把他戳晕过去的事实·堂堂领主大人,霸气侧漏威风八面,竟然被一个男人做晕过去,奇耻大辱甭管享没享受到,晕过去总是事实·宰了他,必须宰了他杀人灭口,毁尸灭迹·步枪爆头,重炮轰,还是直接上马克沁一击必杀做不到,群攻总能拿下吧·宋默正眼放寒光,坐在床上思考关于魔族的一百零一种死法,房门被推开了,在宋默脑子里各种死的瑞斯走了进来。
黑色的长袍只是披在肩上,白色的衬衣解开了三颗扣子,长裤上的腰带已经不见了踪影,衬衫下摆敞开,露出了一截雪白的腰肢·褐色的长发搭在胸前,雪肤红唇,在昏黄的烛光下,愈发显得妖艳迷人。
“你醒了”·见宋默已经坐起身,瑞斯几步走到床边,探手将宋默搂进了怀里,轻触宋默的额头,“还好吧,吃点东西吗”··穿越时空天之骄子异世大陆魔法时刻说着,打了个响指,一张小餐桌出现在了宋默的面前。
桌子上摆放者几块蛋糕和一盘水果,还有一壶热饮·宋默抽抽鼻子,貌似,奶茶·瑞斯用叉子叉起一块蛋糕送到宋默嘴边,“试试看,味道应该不错。”
宋默开始犹豫,他是应该立刻掀桌,表示老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之前还不觉得,现在闻到食物的香气,肚子立刻开始叫了起来。
·终于,还是身体的本能占据了上风,在宋默还没考虑好是否掀桌之前,已经张嘴含住了叉子·蛋糕香甜的口感立刻刺激了他的味蕾,肚子叫得更厉害了。
宋默皱了皱眉,饿成这样,他到底晕了多久·瑞斯调整了一下姿势,让宋默背靠在自己怀里,坐得更舒服一些,将壶里的奶茶倒进杯中,放在宋默手里,又叉起了一块蛋糕,“你昏睡了一个下午,我很担心。”
说着,蹭了蹭宋默的发顶,“是我不好,做得太过了·”·宋默吃着蛋糕,不发一语··这算什么,打个巴掌再给颗甜枣还是怀柔政策无论哪一种,都无法抹掉这家伙之前做的事情·道歉有用的话。
世界上就不会有杀人偿命这档子事情了·见宋默不说话,瑞斯也沉默了下来·只是一口又一口喂着宋默蛋糕,直到把盘子里的三块蛋糕都喂完,又喂了他几颗葡萄,宋默示意自己吃不下后,才停了手。
拿起茶壶,将宋默空了的杯子再度填满··瞬间升腾的热气,模糊了两个人的表情,宋默垂下眼帘,仍旧一言不发··室内又一次陷入了沉默··宋默喝完了杯中的热饮,瑞斯取过杯子放到一边,托起宋默的下巴,海蓝色的双眼凝视着宋默,深邃的眼眸深处,带着一丝忐忑与不安,“亲爱的,说点什么,好吗”·说点什么·宋默仰着头,看着面带不安的美人,笑了,笑意却未达眼底。
伸手拍了拍瑞斯的脸颊,紧接着眉毛一竖,将还放在床上的小餐桌,一把掀了下去终于能掀桌了,可憋死他了·瑞斯:“……”·补充了体力,身上的伤也没了大碍的宋默,转过身,用力扯住瑞斯的领口,表情狰狞,声音冰冷,“你想让我说什么,恩”·“亲爱的,我……”·“去你个亲爱的”宋默一把将瑞斯按倒,手肘顶住瑞斯的喉咙,“你就这样对你的‘亲爱的’,啊”·“你听我解释。”
“解释无用”·“我……”·啪·宋默直接给了瑞斯一巴掌,“我用红心萝卜捅你八遍,然后再和你道歉,你会不会原谅我”·瑞斯缓缓侧过头,舔了舔嘴唇,“亲爱的,这种事情,总要做过才知道的,不是吗”一边说着,一边主动拉着宋默的手,覆在自己的胸前,“亲爱的,要不要试试”·试试试你个大头鬼·果然是不要脸皮,天下无敌吗·宋默气急了,猛然跳下床,取过挂在墙上的步枪,打开保险,对准瑞斯,二话不说扣动扳机。
瑞斯不慌不忙的拉好衣服,躲开迎面飞来的子弹,慢悠悠的说道:“亲爱的,我们都已经是这么亲密的关系了,是不是该考虑一下今后的事情了”·说着,又躲开了一排子弹。
“考虑你个鬼”·宋默丢掉打光了子弹的步枪,拉开抽屉,取出两把手枪,左右开弓,虽说没什么准头,可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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