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之大赢家+番外 by 小鹿犬(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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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之大赢家+番外 by 小鹿犬(下)(5)
·    “那另一个呢”这个馅饼虽然大,可温乐还是想知道另一个选择··    “另一条路则艰难得多·你还是加入随心宗,不过你要帮着沈谢复仇,一起对抗昆仑。
昆仑的实力想必你应该清楚,就算我随心宗实力不弱,沈谢那边也运筹帷幄,可事败身死的风险还是有九成·”·    温乐有些怔了:“师伯,那你呢”·    欧阳商笑得风轻云淡:“我随心宗虽然传人不多,但每一位都是天资卓绝之辈,李随意他虽然未能飞升,但也算是陆地散仙一般的人物,所以留下了不少好东西。
而我,天生擅长占卜星算,也是靠这个,才成为了林月瑶的座上客·”·    “只是为了推算战胜昆仑的一线生机,我不惜燃尽寿命与修为,所以我从元婴落到了金丹修为,寿元也只剩下了十年。
而我靠着这些换取天机,才能卜算到你降临的地点,赶过去将你送到蜀山·哈,那些人真是可笑,所谓的妖星乱世,不过是他们随意安插的罪名·严格来说,哪是什么妖星啊,该是吉兆。
每次天象异变,都有机缘出世,这些人为了争夺机缘而制造杀戮,却把罪名推给了妖星·”·    欧阳商说完看着温乐:“选择吧,温乐,这两条路,一条青云大道,另外一条则是步步荆棘。
无论你选择哪条,我和沈谢都不会介意,毕竟,你是沈谢的弟子啊·”·    战胜昆仑的一丝希望难道天机是指我拥有的仙宫至宝随身楼·    温乐从未想过自己可能会决定千万人的生死,更没想到自己会介入天剑宗和昆仑的死斗,面对这么大的决断,他有些痴了。
☆、第121章 尾声·距离昆仑的陨落已经过去了数千年··    时间过得太久,很多事情已经变成了传说··    温乐痛扁苏夜沉,林乘风剑败沈厉,沈谢剑挑昆仑,这些轰动一时的大事,已经变成了世人口中的神话传说,渐渐湮灭于典故记载。
    蜀山学院的大门前,几名弟子模样的年轻人正在热议近来的大事··    “喂,你们听说没,据说云南那边又挖出万剑至尊温乐的藏宝了。”
    “真的假的据说温乐那个剑痴爱剑如命,当时所有的好剑都被他这个坑货给收走了·害得后世好多人都去挖他的墓,想要找到几把仙剑。”
    “你没看仙界直播啊,xjtv昨天才全程转播了啊,打你手机你也不接,活该·”·    “温剑仙简直绝了,他的藏宝墓地啊,那可是九十九假一真,虽然说里面的机关禁法不要命,可也够那些盗墓者受的。
不过只要找到他的传承,那可是大发特发啊,所以那些家伙倒霉了一次又一次还是不死心·”·    “你们几个,别再说温大仙了,妈蛋上次考试,要我们填写59004到59163年间修真界发生过的大事,居然全部都和温乐有关,害我笔尖都写秃了几只更可恶的是他一个人出风头还不够,什么灵犀剑仙林乘风、无双剑仙方越、凤隼剑仙陆小季,散修之主沈谢,全部和他有关,简直是写得我手痛”·    “听说,无双剑仙风华举世无双,比传说中的修真界第一美人都还要好看,你们说,他会不会是温乐的禁脔啊。”
    “胡说,万剑至尊的道侣明明是林剑仙,就是不知道他和林剑仙谁攻谁受了·”·    “你看温剑仙每次出手都气势凌人,挥手间剑落如雨,堪称天下第一剑仙,怎么可能是受”·    要不是有一名女弟子过来打岔,估计这几名年轻人还会继续胡扯下去。
    “喂,你们够没,明天还要和随心宗斗剑比试,不好好练习剑法,就知道八卦前辈们的风流往事,信不信我揍你们啊·要是赢不了比赛,你们毕业可没有免费的灵剑发哟。”
    “哇,师姐不要我们马上就去”·    为首的年轻人讨好的笑笑,伸手拦下一辆飞过的云车,带着小伙伴们上了车,还不忘嘀咕:“听说以前可以随便飞的,现在却搞什么高空管制,真羡慕古人啊。”
    噗··    路边的一名青年忍不住失笑·而他身旁的同伴则是温柔地看着他··    “你呀,笑什么啊。
这个世界,不正是你一手促成的么·”·    青年看着身边的那个人,尽管已经相处了数千年了,可他还是看不够,怎么办·    “果然啊,先前修真界是点错了科技树,自从我们暗中推动,这个世界和我前世也差不多了。
高度发达的科技和神通广大的仙法果然是异曲同工啊·”青年涎着脸看着同伴:“不过想想都觉得悲催啊,我穿越时空来和你相会,难道就是为了被压好师兄,大师兄,你就让我攻一回嘛。”
    林乘风含笑看着这惫懒小子,虽然他们都已是渡劫期的大能,可温乐还是心如赤子,死性不改,总想反受为攻·只是他别的可以容小师弟放肆,这床笫之间的大事,可却不能由得温乐任性。
·    “你不是一向比较懒吗在下面比较省力啊,你可以好好享受·”不得不说,被温乐熏陶了数千年,林乘风终于也学坏了。
    “不好意思,最近我想多运动,毕竟生命在于运动嘛·能者多劳,大师兄,你就不想试试我的本事”·    “小师弟,你这是嫌弃师兄咯也不知道是谁,在我耳边说了一次又一次,他还要”·    林乘风的呢喃与温柔的注视让温乐满脸通红,真是的,他老实忠厚的师兄怎么变得这般jiān诈狡猾啊。
“谁的修为高,谁就在上面·”·    “错,谁的智商高,谁才在上面·”林乘风执起温乐双手,笑道:“小师弟,遇上我,你就认栽吧。”
    因君一笑,误我百年·千死不悔,莫错今生··第122章 番外·    第一次见到林乘风的情形,方越一生都无法忘怀··    方越原本有一个温馨的家庭,只是在一个暗无星月的夜晚里,一群蒙着黑布的陌生人闯进了他的家园,将他的幸福完全摧毁。
    到处都是杀戮与火焰··    火舌噼啪的声音,刀剑刺入人体的闷声,哀求怒骂的悲鸣,还有敌人狂妄的笑声··    方越亲眼看着忠厚老实的家仆被敌人乱刀砍死,来不及逃走的婢女苦苦哀求,也还是被人斩杀剑下;他最喜欢的小花园里血流成河,那些娇贵的名花被粗鲁的汉子们践踏在地;他敬若天神的爹爹为了护住娘亲被长剑穿心而过,他的娘亲则是拼命护着他和兄长逃离,更是为了他们而舍身去阻拦追兵。
    他和哥哥一直往外跑,原本熟悉的家突然变得异常陌生,就如同吞噬生命的深渊,他们跑啊跑啊,可回廊那么长,花园那么大,两个无助的孩子,在凄厉的黑夜里,又能跑到哪里去呢·    兄长带着方越躲到了假山的缝隙里,那里虽然黑暗,气味也很难闻,但厚厚的假山似乎隔断了远处令人不安的声音,两个小孩瞪大着眼睛,苦苦等待黑夜的过去。
    只可惜他们还是没能看到第二日的黎明··    方家人被凶狠的敌人杀了个干净,但敌人没有罢手,他们清点死去的人数,发现还有两个小孩没有杀掉,就开始四处搜索。
    火光终于逼近了假山·尽管方越他们躲藏得很好,可他们并不知道要掩盖掉逃亡时的痕迹,终于被敌人围了个正着··    大方越三岁的兄长张开双臂,用自己稚嫩的双手护住年幼的小弟,愤怒地看着那群杀了他们父母的黑衣人。
然后,一柄冰凉的长剑,穿过兄长的心脏,又刺入了方越的胸膛··    兄长温暖的身子被敌人踢到一边,黑衣人举着火把查看方越的生死·方越虽然痛得要死,但湿漉漉的黑眼睛仍倔强地怒瞪着敌人。
    “操,都要死了还这么凶”·    冰凉的剑光落到方越的脸上,血水从伤口里狂涌,方越的脸被鲜血染红,他终于痛得晕厥过去。
    要不是一场大雨,也许方越就无法醒来··    看着哥哥小小的身子已经变得僵硬,方越如受惊的小兽般低低呜咽·报仇他一定要复仇·    那个温柔对待他的娘亲已经死了,那个抱着他夸奖他的爹爹已经死了,那个会给自己捉蚱蜢蝴蝶的哥哥已经死了,那个会做好吃的糕点的姐姐也已经死了·    原本华美的大宅已经变成了废墟,烧焦的木头散发着难闻的气息,地上的血迹已经被雨水冲刷得干净,昨夜的杀戮已经随着黑夜的消失离去。
方越挣扎着爬到父母的身边,从父亲的身上取下了一块玉佩·他听父亲说过,方家的先祖曾经帮过蜀山一位仙人的忙,可以持这个信物上蜀山求助··    方越已经不愿意再回忆自己是怎么到的蜀山。
原本娇生惯养养尊处优的富家子,这一路上到底吃了多少苦头,受了多少白眼,忍了多少屈辱才艰难达到了蜀山·直到很多年后,方越还是喜欢吃世俗界的食物,因为他清晰的记得,那个又冷又硬还被人故意丢到泥水中的馒头滋味。
为了能活下去,他在同龄人的讥笑声中,一口口将那个满是泥沙的馒头吃掉··    方越从没想过,他俊美无双的容貌给他惹了多少祸端·要不是他不信任任何人,提前发现了别人的阴谋,否则早在被人收留的第一天就险些被卖到了小倌馆。
而他好不容易到了蜀山,看到那些高高在上的仙人,心中的自卑更让他觉得自己污秽不堪··    幸好沈谢是个好人··    幸好沈谢收他为徒。
    幸好……他遇到了林乘风··    师尊虽然对他很好,可师尊一直忙着闭关,方越算是被林乘风带大的··    方越还记得,当时自己的衣衫已经破得和烂布没什么两样了,又脏又臭,幼小的身躯上到处是被大孩子欺负留下的乌青淤痕,他就这么蓬头垢面地站在林乘风面前,用防备的眼神冷冷看着他的师兄。
甜文仙侠修真·    林乘风完全没在意方越身上的恶臭,他爱怜地牵起方越的小手,把他拉到池子里小心清洗·方越开始还以为林乘风对他图谋不轨,狠狠地一口咬在林乘风的手腕上。
    尽管林乘风吃痛,但他并没有责骂方越,而是轻轻摸着方越的头,柔声解释·一直等到方越的情绪缓和,林乘风才开始帮方越擦洗身上的污秽,又轻柔地帮他的伤处上药。
    方越到蜀山的第一夜,尽管已经知道自己安全无忧了,可他又一次梦见家破人亡的那夜,吓得他不安地惨叫着从梦中惊醒·当他满头大汗,胸膛的伤口隐隐发痛时,是林乘风匆匆赶来,坐在他的床边,柔声哄他入睡。
    当有人嘲笑方越脸上的伤痕,是林乘风站出去义正词严地告诫对方;·    当方越苦闷悲伤时,是林乘风静静聆听方越的述说;·    当方越为了复仇发奋修炼,是林乘风让出了自己的丹药,想让方越快些变强;·    当方越看不懂功法口诀,是林乘风耐心为他讲解;·    当方越因为急于求成差点走火入魔,是林乘风去求了沈谢相救;·    当方越长大,帮着师兄偷鱼,跟着师兄偷吃,两人偷偷摸摸的默契;·    一点一滴,方越的记忆里,全是林乘风的身影。
·    只是,后来他的生命中,出现了另外一个人··    这个人很特别,似乎天生就与众不同,尽管从天之骄子瞬息间沦落为前途无亮的杂役,可他仍然没有自卑与气馁。
这让方越忍不住想到了自己,同样是面对众人的讥笑嘲讽,同样是天翻地覆的变化,可这个人却是泰然处之,完全没有一丝怨恨·这让他忍不住想接近这个人,帮帮这个人。
    阴差阳错,这个人成为了他恩师的弟子,也成了他的小师弟··    方越不由自主被这个人吸引,可同样被吸引的还有另一个,那就是他的大师兄。
    小师弟真是天下最有趣的人了,他总有那么多异想天开的点子,那么理直气壮的胡闹任性,也难怪大师兄会喜欢他,毕竟,谁会喜欢这么沉闷乏味的自己呢。
    小师弟的乌龙搞得师尊都破天荒的笑了;·    小师弟居然和他们爱好一样,都那么重视口腹之欲;·    小师弟异常护短,为了他们不惧凶兽;·    小师弟居然怕高,一御剑就鬼哭神嚎;·    小师弟霉运连连,每次寻宝都是倒霉不断;·    小师弟妙手点睛,让留影石风靡蜀山;·    ……·    到底是什么时候,小师弟的眼里,只有大师兄的身影·    又是什么时候,大师兄看着小师弟的眼神,满满的全是快要溢出的深情·    方越不愿再去想了。
    他最重视的人,和他喜欢的人能在一起,而他也能陪着他们,这也是一种幸福吧··    可是,有一天,他的小师弟,被逐出了师门··    接下来,他的恩师,终于反出了蜀山,成为了散修盟的主人。
    而那个对他们师兄弟辣手无情的沈厉,居然也是师尊的弟子,叛出了天魔宫,跟着师尊去了··    尽管师尊蓄意和他们拉开了距离,断掉了关系,可他永远不会忘记沈谢的援手之恩与师徒情谊,更不会将师尊与小师弟视为路人。
他没和大师兄一样,离开蜀山去和小师弟会合·他不是怕死,更不是贪图富贵,虽然蜀山的其他人看自己的眼神都冷得刺骨,可他还是坚持待在了蜀山·为的只是沈谢的一个愿望。
    师尊,你这么喜欢你的第二个师门,把这里当成家,希望你蜀山的传承不要断绝,那么我,会帮你实现··    时间又过去很久··    师尊心愿已了,他说要去极西之地,找一个没人的地方了断余生。
沈厉那么心狠手辣的一个人,居然为师尊哭得像个孩子,在劝说无效后毅然跟着师尊一起离开··    生无可恋的滋味,方越不懂,可他能体会··    大师兄和小师弟终于结为了道侣,就连陆小季也成功迎娶了百花宫的丁柔。
这么多年了,只有他还是孤身一人··    不,应该说,有一个人,一直陪着他,在等着他··    一次又一次的救了他的性命;·    一次又一次的深情向他表白;·    一次又一次的默默守护陪伴;·    只是方越,并不敢相信那个人的真心。
    只是为他的皮相所迷,只是想要利用他双修练功·说不定,春风一度之后,对方就会冰冷地将他杀死,好神功大成,继承合欢宗的衣钵··    只是人非草木,就算冰封的心,被人一次次用真情捂着,也会热了。
就算是死,死在心爱的人手上,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我们双修吧·”·    方越淡淡笑着,迎上了温惜花心花怒放的笑颜。
第123章 番外2·    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的繁华街道,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    尽管已经听温乐描绘过好多次,但第一次看到这些景象的林乘风还是目瞪口呆。
    灵气稀薄,空气污浊,杂音乱耳,还有那些惨不忍睹的装束造型,这么乌烟瘴气的世界,就是小师弟念念不忘的家乡·    温乐看着几个杀马特造型的少年挑衅地看过来,他只能干笑道:“大师兄,我们先去换衣服吧。”
    本来两人已经用灵力幻化了现代装束,可两人破碎虚空时耗费了过多灵力,等穿越过来就恢复了原先宽袍大袖,长发束冠的打扮·本来可以再用灵力施展障眼法的,可这个时空灵气贫瘠,这所剩不多的力量还是省着点花。
    好在c市也算是国际化大都市,匆匆经过的路人只把两人当做了漫展的coser或是狂热的汉服爱好者,生活节奏极快的他们才不会将精力放到无关的陌生人身上。
不过那些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非主流少年却认为两人是过来炫耀造型的,所以投来的目光有些敌意··    温乐虽然荷包里没有软妹币,但黄金这东西,千百年都很坚\挺,他储物袋里可是放了满满一堆呢。
顶着别人好奇的注视下从金店换取了现金,温乐拉着林乘风就去了服装店··    林乘风觉得自己眼睛都看不过来了·他看过很多种类的飞行法器,可那长着翅膀发着怪叫屁股还冒白烟在天上掠过的大鸟是什么东西那铁皮壳子,到底是何等炼器大师所做,居然能跑得比奔马还快还有那大得惊人的巨型牌匾,没有一丝灵气,却能变化万千,人声喧哗。
至于这些人一直捏在手里的东西,难道是最新款的符篆,不过看起来倒有点像是联络之术,倒也算稀奇··    温乐习惯性地用牛仔裤搭配t恤,他虽然家境小康,可生活费都拿去上网打游戏和看小说去了,所以学生装或者说懒人装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套了。
林乘风不太习惯紧绷绷的牛仔裤,他选了一套休闲装,穿上去倒让看惯了往日造型的某人眼前一亮··    收银员看着两个帅哥在店里选购衣物,忍不住掏出手机,想要拍下这对赏心悦目的恋人。
她连标题都想好了,疑是明星gay的气质帅哥,保管让朋友圈的那一票好友大呼美男赏心悦目··    不过她的偷拍还是失败了·听到咔嚓一声,林乘风急速闪身,还不忘拉了温乐一把。
温乐忍不住蹙额,师兄肯定是把这白光当成偷袭了,必须得给他恶补常识啊··    温乐反手握住林乘风的手腕,压低声音:“师兄,她没恶意,只是想留下你我的影像。”
    林乘风本来想冲去逼问那一脸呆滞的女孩为何要突施暗算,听到师弟解释他这才剑眉一舒,冰冷的眼神又变成了柔和··    收银员先是突然拍花了帅哥,然后被其中一个瞪了一眼,那眼神简直就好像利剑般锋利,她莫名的恐惧心悸,身上汗毛都吓得立起来了。
    两人离开服装店,温乐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准备带林乘风回家见父母·虽然温乐回来的时间只是在他溺水身亡后的一个月,可温乐已经在修真界待了数千年,早已是归心似箭了。
    两人亲昵地坐在出租车的后排,温乐赶紧给林乘风恶补一下现代社会的常识··    “呐,这个可以和你通话视频的呢,就是手机。”
——懂,水镜术子母石便携版··    “飞机汽车轮船,可以上天下地入海,用的能源是汽油·”——灵力的替代品。
    “学生毕业后就得去上班,每天辛苦工作挣钱·”——筑基后就得去做宗门任务··    不得不说,一旦用修真界的法宝代换了现代社会稀奇古怪的事物,林乘风接受起来很是容易。
    下了车,温乐没有直奔家门,而是跑到商场里买了一大堆东西,林乘风本来想把这些放到储物袋的,但想到温乐的嘱咐还是老实拎着··    毛脚女婿上门,总得带东西吧。
温乐颇有些紧张,万一老爸老妈翻脸赶人,看在礼物的份上说不定就放下手里的菜刀了呢··    等等,看了一眼镇定自如的林乘风,温乐突然想到一个事情:特么谁是毛脚女婿啊,我才是攻啊·    温乐终于做好心理建设,带着林乘风进了小区,乘电梯上了楼。
    温乐在小区里还遇到了他家对面的邻居,平时两家人也时常来往的·温乐原本以为她会看着自己尖叫说有鬼,或者自己死讯没传开,她遇到自己了会寒暄几句,可对方就像不认识温乐一般,这态度让温乐有些疑惑。
    温乐也是忘了·他吃过驻颜丹,又大道有成,虽然过了数千年,这容貌还是没变,比大学时还年轻了些许·可是居移气、养移体,他在修真界生活了数千年,自然而然有了上位者的威严和修士飘逸出尘的气质,和贪玩懵懂的大学宅男自然判若两人了。
别的不说,通宵日夜颠倒造成的黑眼圈近视眼就不是现在深邃清澈的眼眸可以比拟的··甜文仙侠修真·    站在家门口,温乐有些紧张,他还是哆嗦着拿出钥匙开了门。
房间里没有什么变化,温乐熟练地从冰箱中掏出两瓶饮料,顺手丢给林乘风一听,然后两人坐在沙发上等候二老回家··    温知新和徐明珠回来就是看到的这么一幕:他们落水失踪的宝贝儿子正好好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身边还坐着一个模样俊俏的长发青年。
    “儿子你没事太好了你跑哪里去了我和你妈妈都要急死了学校那边都急得报警了”当初在得知温乐溺水失踪的噩耗后温知新都差点崩溃了,现在看到温乐平安无事的回来简直就是喜出望外。
    徐明珠哪还顾得说话啊,东西一丢,就扑过去抱着温乐嚎啕大哭·林乘风则赶紧从沙发上站起来,默默站到一边··    林乘风略有些羡慕地看着小师弟被父母抱在怀里问候亲热,他从小父母双亡,也没能这么和师尊亲近,他也有点想有长辈可以放肆撒娇啊。
    徐明珠痛哭后终于意识到还有一个陌生人在,她忍不住看看温乐,又看看林乘风,轻声道:“乐乐,这是谁啊”·    温乐干笑两声,鼓足勇气:“那个……老妈啊,老爸啊,这……这是我喜欢的人”早说晚说都得说,还是早交代早超生。
    儿子失踪了··    儿子回来了··    儿子出柜了··    看着二老有些呆滞,温乐忍不住有些忐忑。
嗯,厨房里的菜刀和卫生间的扫帚应该藏好了吧,老爹会不会直接抄着拖鞋打过来呢··    “胡闹你怎么能喜欢男的你这孽子,存心要气死我吗”温知新勃然大怒。
徐明珠也是一脸不赞同··    林乘风恭恭敬敬地跪下去,认真地说道:“温伯伯、温伯母,我爱温乐,请你们将他交给我,我一定会对他好,此情此心,永生不变。”
    “老爸老妈,你知道吗,要不是师、乘风救我,我早死了·”温乐也跪了下去,一脸的哀求之色,带着几分歉疚却无比坚定的说道:“对不起,儿子不孝。
可我喜欢他,这辈子、下辈子,我都认定了他·”·    比起儿子失踪或死亡,只是宣布出柜,心痛儿子的徐明珠还能接受,她的愿望很简单,就是温乐活着,幸福就好。
    徐明珠的态度有些松动,可有些守旧古板的温知新还是一脸怒气··    “爸妈,你们生儿子这么大,我时常惹你们生气,真是对不起。
可感情这东西,真的无法控制啊·就像爸爸你和妈妈是一见钟情,背着爷爷奶奶偷出了户口本结婚,我和乘风也是情投意合,两心相悦啊·我知道你们是为儿子好,可我要的幸福,已经在我身边了啊。
如果没有乘风,儿子也无法回来·还请爸爸妈妈给我们一个机会吧·”·    “爱你个头,不过才毛头小子,懂个狗屁的爱情”温知新并不看好温乐的“发疯”,只是一个月时间,这臭小子就敢胡说喜欢别人了,现在这些年轻人啊,怎么都这么浮躁呢。
    看到温知新还是不同意,温乐只能不要颜面,使出杀手锏了··    “老妈老爹他凶我咱家可是您作主啊,快点收拾老爹”·    林乘风差点笑出来,他小师弟的这个家还当真是有趣。
    c市男人代表——真·耙耳朵温知新弱弱地看了一眼太座大人,放低语声:“老婆,我没吼儿子,我只是在教育他·”·    “教育也先让他俩起来啊,你一直跪着试试”徐明珠白了老公一眼,赶紧去拉温乐和林乘风。
    温乐涎着脸,讨好地看着徐明珠,小声道:“老妈,我就喜欢他·你儿子都把他睡过了,我要对他负责·嘿嘿,你就当多养个儿子呗。”
    徐明珠差点岔气,她瞪大眼睛看着温乐,颤声道:“都睡过了”·    虽然是被睡,也算是睡过了吧。
温乐点头··    徐明珠忍不住看着林乘风,后者的容貌气度都是她见过的人中除儿子外最好的,要不是性别是男,估计她早就乐开花了。
    温知新也听到了温乐的低语,要不是顾忌徐明珠,他真想抄起拖鞋就给温乐屁股来上一记·这臭小子,居然把别人吃干抹净了才往家带,怎么这么不负责啊。
    “臭小子,这事我们先不说,你这一个月跑哪里去了学校和我们找你都找疯了,镜湖的水都被抽干了你害得你妈眼睛都差点哭瞎了,你死哪去了啊”·    比起“对不起,儿子当神仙去了”还是真凭实据来得有杀伤力吧。
温乐用了最简单的一个方法来解释·他直接在左手无名指上的储物戒指一摸,原本空无一物的手里就多了一个小巧玲珑的白玉药瓶·二老开始还以为温乐和林乘风手上的戒指是结婚戒指,现在才发现这戒指居然是魔术道具。
    “老爸老妈,我其实溺水后穿越了,这个是我那个世界的强身健体的灵丹妙药·”·    前一刻,失而复得的宝贝儿子说他喜欢上一个男人;·    下一刻,儿子居然说他穿越去了异界,还修炼有成。
    温知新和徐明珠面面相觑,温乐这是在挑战他们的心脏承受能力吧·    听完温乐的讲述,温知新和徐明珠终于松了口。
    不松口不行啊,儿子都和别人在一起几千年了,是真的生死相许,他们想要棒打鸳鸯也拆不散了·对父母来说,还有什么比孩子幸福更重要呢·就算是别人闲话,他们也会为孩子遮风挡雨的。
    看着儿子的救命恩人,徐明珠是越看越顺眼,忍不住笑吟吟地开始和林乘风一问一答·可怜林乘风从来没经历过丈母娘这种生物,囧得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温乐则厚着脸皮凑到温知新那边:“爹啊,你别生气。
儿子不孝,不能给你生白胖孙子了·可儿子这里有药,能让你们永葆青春,长命百岁·到时候老爹你老当益壮,再让老妈给你生一个听话的,嘿嘿·”·    温知新老脸一红:“你这混小子,说什么胡话。”
    看到温知新态度放缓,温乐笑得越发灿烂,而看到儿子这么高兴,温知新心里最后一丝抵触也终于消散了··    终于摆平了老爹,温乐赶紧去帮林乘风解围。
    “老妈,你看我家师兄都脸红了,你就别问嘛,有什么想知道的,儿子给你说·”·    徐明珠压低声音:“乐乐啊,你和他,谁当家作主啊”·    温乐得意地一扬左手,又示意徐明珠看林乘风的右手,小声道:“当然是我啦,我叫他坐,他不敢站,我叫他站,他不敢坐。
放心吧,儿子把他吃得死死的”·    一家四口总算是其乐融融的在一起吃晚饭··    晚上徐明珠还想和温乐说几句,却被温知新拖进了主卧。
    “老公,你干嘛啊,我和儿子说一会话·”·    “嘘,这是儿媳妇炼的丹药,可是他的一番心意·吃完了,我们好给温乐生个弟弟。”
    “你个老不正经的,吃就吃”·    主卧的动静自然瞒不过修士的耳力·林乘风似笑非笑的看着温乐:“小师弟,原来我是媳妇儿啊,我就是说,为什么你要让我把储物戒指戴在右手。”
    温乐认命地抬高双手:“师兄我错了·”呜呜,都被睡了几千年了,口头上占点便宜也不容易啊··    林乘风靠近温乐,轻柔又温暖的一个吻落在后者的额头。
    “好吧,今晚就你在上吧·”·    尾声·    “师兄你骗我”腰酸背痛的温乐郁闷得快要抓狂了,师兄太坏了,答应的事居然不兑现·    成功用观音坐莲坑到温乐的林乘风狡黠一笑:“我只说了让你在上面,可没答应让你攻啊”·    温乐的反攻之路,还漫长得很哪。
·
(本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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