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by 三只狐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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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by 三只狐狸(2)
·用了两年的时间研习兵书修炼武艺,再杀到越国城下的时候,夫差终于是松了一口气,两年前的那场败仗一直是他的心结·本想杀勾践以绝后患,可伯嚭竟然跳出来阻止他,建议他让勾践做牛做马偿还他欠的债。夫差怎么可能不知道文种用美人珠宝贿赂伯嚭,如果一个国君当到连侍奉在身边的大臣几斤几两都不知道,那国家都可以拱手让人了,只是在范蠡也跪在地上求他的时候,夫差心动。和勾践一起到吴国为奴?看着范蠡即使跪在地上求人的时候都笔直的脊梁,再看向他身前面如死灰的勾践,勾践心中有了定夺。名满天下的范大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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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到底哪点不如勾践胆识智谋武艺甚至是…长相,夫差只能看着天下间难得的男子为他养马驾车,却不肯入朝为官·三年的威逼利诱,范蠡却只会在夫差扬言不要勾践好过的时候短暂妥协,两个人的坚持,连夫差都觉得夹在中间的勾践无辜。
这样下去根本不可能有结果,寻了个勾践病重的理由把他遣送回越国,跟着他走的还有范蠡,夫差想着如果不能为他做官,以后战场上重逢再见他意气风发也比现在好··勾践回国后好事竟然一桩连着一桩,勾践为了示好送来了自己的亲妹妹,明月公主也算是个美人,可还是比不过送来的浣纱女郑旦西施,三个越国来的女子占了吴王大半的宠,做一个色令智昏的君王,应该正中范蠡下怀。
只是没想到西施来了吴国之后范蠡也紧随其后,名满天下的范大夫竟也有儿女情长的时候,夫差觉得好笑·只是想着范蠡和西施在他看不到的地方眉目传情,夫差就觉得恼火,还是心细的伯嚭看出了他的不对劲,“范蠡终究是个男子,还是个智勇双全的男子,对他只可智取不能豪夺,大王不能心急啊。”
智取豪夺夫差失笑,连伯嚭都看得出来他对范蠡有意,他却不自知,竟还以为是恼火西施的心不在他身上,恼火范蠡不肯入他的朝堂。·快穿·既然要智取,那就步步为营·加重越国的赋税,征集越军来吴国建造宫殿,百废待兴的越国在勾践手里不能起死回生,甚至百姓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不管是范蠡勾践真的有了争执还是他们想里应外合,范蠡都不负他所望的来了吴国,做了他的大夫。
范蠡的到来让夫差放松了对勾践的压制转而把重心放在了西施那里,毕竟一个范蠡不在身边的勾践成不了气候,西施范蠡日日相见成了他的心头大患...起馆娃宫建响屐廊,春看繁花秋赏满月夏听蝉鸣冬待初雪,吴王的独宠让西施陷入困境,复国大任在身,她不敢爱上夫差。
但是夫差关心的不是这个,只要西施离范蠡越来越远,范蠡也肯为西施考虑不再像情人那样对她就够了··范蠡说明君应该以仁治天下,范蠡说好男儿就该剑指四方逐鹿中原,范蠡说齐国新君软弱可以首先攻齐,一句一句全像是在和伍子胥作对,夫差却不知道抱着什么心思,对他言听计从。
范蠡来吴的第五年,夫差再次发兵攻打齐国,伍子胥为将军,范蠡率两千越兵参战·伍子胥蓄谋已久,把范蠡和两千越人弃在战场上想借齐人将范蠡斩杀在战场上,不料齐王违约,指挥大部分军队离开战场意图袭击姑苏城,范蠡意外的保住了性命,越军却死伤惨重。
夫差留了一半的军队在姑苏城,听闻范蠡被困的消息也连夜赶路到了战场,途中击杀齐军无数·到了战场后范蠡还在,伍子胥通敌叛国以死罪论处,回到姑苏夫差仍心有余悸,再也不敢让范蠡独自带兵出征,从那以后每次打仗,夫差都亲自领兵。
伍子胥死后夫差再无人管制,一年大半的时间都行军在外,三年后夫差又一次带军北上,意与晋王争中原霸主之位,临行前巫师用龟甲占卜,大凶·夫差只是把龟甲递给西施,“有范蠡在,寡人不会输。”
吴国精兵在外,只留数千人由吴友守城,勾践趁此时带领越军袭城,兵临城下太子友竟大开城门,等到夫差接到消息,勾践已经进驻姑苏··“请大王继续北上,再回姑苏于事无补。”
夫差为了封锁消息,在帐前连杀七人,范蠡跪在了吴王营帐里··“范大夫”夫差目眦尽裂,只想拔剑杀他以解怒气··“现在吴军后继无粮,大王只能北上。”
军中粮草不多,只怕大军还没回到姑苏,就都被饿死了·勾践复国心切,罔顾吴人性命,把交纳给吴国的种子炒了个遍,夫差出征前种下的粮食全都不能结果。
“为什么寡人待你不薄,你为什么还要帮勾践”·“范蠡曾许诺,助勾践复国·”·“可你也答应过我助我称霸中原”字字嘶吼出声,夫差现在怒火滔天。
“是,所以现在请大王继续北上·”·“我的国都没了,称霸中原还有什么用”·“大王可以勒令各国分出土地,在中原重新建一个吴国。”
范蠡清醒的让人咬牙切齿··“不可能”这是夫差唯一一次不想听范蠡说话··七月辛丑,夫差在黄池之会手执牛耳,取代晋王成了新的霸主,然后连客套话都没说,直接领兵回国。
夫差心急火燎,恨不得一日千里,奈何吴军疲乏,夜间还要找地方安营扎寨··“他们怎么还睡得着”夫差夜不能寐,盔甲也不解,就坐在篝火前等待天明,范蠡被收了甲胄和配剑,穿着他带过来的唯一一件常服,陪坐在夫差身边。
范蠡没办法回答他的问题,是人都该去睡觉的,也就只有他还睡不着··夫差许久等不到范蠡的回答,就扭头去看他,范蠡解了盔甲之后就没再把头发束起来,一头长发只是在末端用一根发带绑着,碎发落在脸侧,范蠡来他身边六年了,容貌一如初见,他却越来越老。
毕竟还是在战场上,为了行动方便他带的是一件束袖长袍,暗红色的衣袍把他的脸色衬的苍白,范蠡也已经很久没休息过,现在撑不住在篝火前阖上眼睡着了·盯着熟睡中的范蠡夫差渐渐的也有了睡意,就轻手轻脚的把他抱回了自己的帐中。
“你知不知道我很喜欢你·”夫差叹了一口气,伍子胥曾说美人误国,桀纣如此,他也逃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竟然听了一声“对不起”,低头看了眼范蠡,他仍然睡得很沉。
赶回姑苏时又是一场恶战,吴国精兵犹在,勾践站在吴宫前笑的猖狂,却也知道他没办法将夫差赶尽杀绝,在越兵被杀的片甲不留之前还是撤出了姑苏·没输过的时候什么都好说,被越军攻占过之后没有小国进贡大部分田地也颗粒无收,吴国从此一蹶不振。
苦守十年,夫差终于还是败给了勾践,披头散发的夫差不复从前,被人反剪双手压着跪在了地上,范蠡曾亲手为他铸的剑断成了两节,有人怕他暴起把剑扔的很远,勾践依旧站在吴宫前笑的猖狂,“夫差,我要你今后做牛做马,偿你欠我的债。”
“夫差已老,怕是不能侍奉越王了·”转头瞥了眼依旧红衣散发的范蠡,伸手接住从他手里飞来的长剑,夫差自刎,霎时间血如泉涌·范蠡沉默的上前,依稀听他还说了一句‘我今生只对不起伍相国’,跪在夫差旁边,范蠡告诉勾践他要辞官,勾践不放,用西施威胁他留下。
·“来不及了·”范蠡摇头,抱着夫差的尸身走出了吴宫,曾经顶天立地的男儿现在轻的像是只剩骨头··范蠡是从西施的住所赶到吴宫前门的,年过三十的西施不复从前的娇艳,却依旧美丽动人,两人相对无言。
“范郎,吴王对你比对我好得多,为什么我动心了你怎么还没有?我总是在想你到底有没有感情,可笑的是我从来没怀疑过你对我的用心·”根本不能算是质问,因为答案很明显。
“我不想走了,你去去送他吧·”叹了一口气,西施换上了温婉的笑,像是等了许久终于等到远行的丈夫归来··范蠡转身出馆娃宫的时候,西施还安静的坐在里面,精雕细琢的宫殿火光冲天。
                   ·作者有话要说:· ·☆、还珠㈠· ·苗人信蛊··不管是头疼脑热还是肠鸣腹胀,苗人都会觉得是着了蛊,哪怕是孩子吃口鱼卡了嗓子,孩子母亲都会在门前破口大骂“是哪个杀千刀的放的蛊”,声音高亢,摆足了如果蛊没被收回去就要不死不休的架势。
据说在春秋战国的楚越地,就有施蛊害人的法子·把蚩尤奉为先祖的苗人在蚩尤战败后就开始逃亡,春秋战国时汉人占据中原,吴越等自被归为南蛮之地,汉人自诩甚高看不起未开化的愚民,除了打仗倒也不作过多纠缠,自从秦始皇统一七国又把百越之地收作桂林象郡,汉高祖刘邦灭秦后天下安定,就又开始了对异族的驱赶,况且苗族和蛊总是被联系在一起,遭的灾祸就尤其严重。
苗人越藏越深,直到住进了湘黔滇等地的深山··明末清初清人入关,全国施行剃发易服,苗人却也没受太大影响,不是因为苗满同是外族就生了恻隐之心,实在是苗人住的偏,十万大山里多的是毒虫和瘴气,所以就算是改朝换代上百年后,苗族住的地方仍只又极少的人踏足。
去苗寨的人多是穷困潦倒到家里揭不开锅,三四十个人再带上多一倍的骡子,一半装上丝绸铁器或者是工艺精良的瓷器碗筷,另一半装上足够的水粮驱虫的药物以及野外住宿要用的帐篷,人人带刀沿着被荆棘灌木掩上的路走上十天半个月甚至更久,找到住的不深的苗寨用带来的货物跟他们换些被训化的毒蛇和愈伤效果奇好的草药甚至是一些可以强身健体治病延年的蛊虫,再带回城里卖掉赚的钱就能翻上百倍十倍不止。
利润极大的营生,却因为路途凶险少有人肯干,先不说山路陡峭一个不慎就能失足把人折在里面,就是深山中的瘴气吸多了得个肺病也要少活几十年,如果不是家里欠着外债实在是养不起人了,是不会为了钱跟着领头往大山里走的,钱是个好东西,那也要有命去花不是。
不过苗族跟外人做交易的蛊虽然难得却也不是最珍贵的,苗人就很少把他们用在自己身上,蛊术流传开来的时候是因为能治病,后来被阴毒的人另辟蹊径,用毒虫制出极狠的蛊用于收取人的性命,这才被大多数人认为是异端,苗人也是因此才被驱逐。
住进了深山的苗人条件得天独厚,满山的蛇虫鼠蚁让他们不光没失了传承,反而养蛊用蛊的手艺更加精湛,养出来的也大多是狠戾的用于夺人性命的毒蛊·这些蛊放出去也是作孽,除了极少数有深仇大恨的人会花大价钱买一只毒蛊报仇外,多数苗人都是花几年或是几十年养一只留给自己的子孙当做传承,既能治大部分的虫毒也能给人下蛊。
只是制蛊的方法多样,制出的蛊也分品次,苗人不同的峒里有人结了怨,斗蛊的时候也分的出输赢··清朝,乾隆年间,改土归流以后的云南政权终于归了皇帝,被派到云南的大臣买的到市面上的蛊,虽不敢贸然进献却也在呈给皇帝的奏章中把苗疆的蛊说的一五一十。
后来缅甸进攻,军队在云南一带开战,将领唯恐迁入缅甸的苗族下蛊害人,就去深山中寻了一队和外人打过交道的苗人奉为上宾,不求给缅甸军队下毒让对方战败,却也要保自己带来操练许久的士兵不会因为蛊毒丧生。
被请来的苗人有二三十个,苗人的寨子人口稀少,能长久离开家活动的就更少了,二三十个苗人里少有老人和壮年,大多是快要成年或是才成年的少男少女,而且竟是少女居多,个个明眸皓齿穿戴厚重的苗族服饰,看上去更像是小姐结伴出游,惹得久在军营没吃过鲜肉的士兵们口水直流,有胆大的不惧传闻中的蛊毒直接上手去摸,还没碰到女孩的衣角就被不知道突然从哪蹿出来的毒蛇咬了一口,蛇身翠绿眼睛泛着寒光,咬过人以后被一个苗族小伙子伸手接了过去,几寸长的小蛇乖顺的顺着他的手游到了衣袖中就不见了。
而被咬的士兵脸色已经变得青黑嘴唇也开始泛紫,全身抽搐连求饶的话都说不出来·苗人里又出来一个女孩捏了个药丸送进只剩出气没有进气的士兵嘴里,用汉话说了句死不了,他的惨状旁边的人有目共睹,再饥渴也只敢找别人用烂了的军妓。
后来带兵的管事闻讯赶来,在那个士兵还没完全醒过来的时候就打了他几十军杖,虽说没死在打仗之前受了重伤瘫在床上却也是离死不远了··给药的那个姑娘是这队苗人的领队,才十三岁,年龄最小却连带出来的苗人最老的那个都要听她的。
她也有一条蛇,是从银环蛇窝里被孵出来的,却全身白色,颜色变了毒性也变了,平时安静的缠在手腕上,动的时候却比谁都狠,咬过一口就不用救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觉后面写的会有很多很挂掉,说实话一直避免伤亡的…真纠结· ·☆、还珠㈡· ·缅甸一战,惨胜。
两兵交战时缅甸王就派出象兵,打的清军毫无招架之力·云南虽在改土归流后当地就建了官家府邸,却一直没有城墙,战场在两国交界,也不存在攻城略地的局面,除非全歼,清军就只能死扛,然后等更多的援兵过来。
京中坐镇的乾隆皇帝拿到战报后当即钦点傅恒为征南大将军,乾隆第五子爱新觉罗·永琪后院起火,找了个报效国家的借口要去边境挣军功,福家长子尔康从小就是五阿哥伴读,皇子的性命他也要看顾一二,五阿哥来了军中,福尔康也只能与家中的如花美眷和三岁稚子告别。
皇帝见他二人一腔热血,便派了左右副将的职位让他们在军中走动·永琪和福尔康早些年认识了一群走江湖的朋友,其中的萧剑和五阿哥的福晋还珠格格认亲,系失散多年的亲兄妹。
因他在云南居住多年,在五阿哥永琪随着军队到达云南的第一时间就和他们汇合,然后借了百人进到云南山中寻找苗寨,也算是国难当前,苗族说得上话的长老商量了许久在得了不少好处之后终于答应借出三十二人出苗寨免他们遭毒虫毒草祸害。
·云南多山多林木,毗邻而居的缅甸人也会从花花草草中提取毒汁,若是涂在箭上,即便是未伤及要害,拖久了也是会死的·不过剧毒的药物难以炼制,不会大量的被用在战场上,萧剑也只是担心缅甸人兵行险招派人暗杀,特别是担心自己的妹夫被暗杀。
还珠格格小燕子本是冒着磕了头结拜的好姐妹夏紫薇的身份进宫被愧对紫薇生母的乾隆认作女儿,后来事情败露五阿哥却又对小燕子恋恋不舍,乾隆看她活泼直爽也不怕多个女人就能吃穷他,迎回了多年不见的亲生女儿后也让她继续当格格。
后来历经风雨,曾经顽劣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燕子也收敛了许多,宫里的皇太后见五阿哥一心扑在小燕子身上,就断了把打小养在自己身边的格格嫁给他的念头,心不甘情不愿的让他俩成了婚,虽说小燕子身份不够做不成五阿哥的嫡福晋,五阿哥用情专一也没宠幸过其他人。
萧剑心疼失散多年的妹子,不忍心她再孤苦流落,就放弃了找乾隆报身负多年的杀父之仇,这次来云南,也是怕战场凶险永琪死在这里··快穿·清军和缅甸的仗打了一场又一场,从最开始只能四处逃窜到后来打退缅甸,十万大军死了近半。
福尔康永琪萧剑等人仗着武艺傍身总是会选择缅甸指挥的缅甸王和缅甸王子交手,试图擒贼先擒王,而三人武功萧剑较好就和永琪一起攻缅甸王,缅甸王子看起来纤细幼小,福尔康自信能单独应战,却不曾想真如萧剑所担心的那般,兵器上淬的毒沿着伤口进入福尔康体内发作,差点要了他的命。
苗族领队的姑娘试了一天,配不出解毒的药后放了一直虫子在福尔康的伤口上,虫子就顺着他的伤口在他体内走了一圈,再出来的时候福尔康除了面色稍白已经没有了性命之忧。
永琪是皇子,看着好兄弟醒过来也只是抱拳谢她的救命之恩,或许还有点埋怨她为什么不早点这样救他,萧剑却一脸惊诧,不过看小姑娘神色淡然也就没说什么··福尔康恢复的很快,刚好就上阵找缅甸王子报仇,隔三差五打上一场的仗像是没有尽头,福尔康和缅甸王子却越斗越勇,直到又一次大兵来袭,傅恒带着清兵将大部分大象割喉,缅甸溃退。
清理战场的时候,永琪翻出了认不清长相的福尔康,衣服内衬赫然是夏紫薇亲手绣上去的紫薇花,万箭穿心··缅甸急急撤军,永琪也无心追赶,思量许久,他还是决定带着尔康的尸身回京,让他入土为安。
领队的小姑娘说反正回到京城福尔康也要烂的只剩一堆白骨,不如现在喂了她的虫子她再去缅甸帮他报仇·永琪反对,萧剑却信了小姑娘的话,最后不知道萧剑用了什么法子说服永琪,永琪亲手将被虫子啃的只剩一堆白骨的尔康放进灵柩,红着眼睛和小姑娘分道扬镳。
萧剑相信小姑娘是因为当时救尔康她催动了自己的本命蛊,还因为小姑娘在看到福尔康尸体的时候气的小脸煞白,用苗话气急败坏的骂了一句,说自己辛苦救活的人怎么能那么便宜的就死在别人手上。
                   ·作者有话要说:我不反琼瑶,不是我不觉得脑残,只是她的电视剧我只看过还珠格格,感受不到白莲花的气质。
至于这篇文前面的剧情不变,后面到这里我就要拆CP了~全看心情· ·☆、还珠㈢· ·话说永琪当日带着尔康的尸骨离开云南时,萧剑也和永琪道别,带着清军给的报酬跟着苗人到了苗寨。
苗寨地处深山,房屋都是依山而建,飞檐翘角的吊脚楼散落在山林之中,要不是亲眼在军营里见过苗人解毒,萧剑某一天误入也只会当这是个普通的村落,而不是家家养蛊能在瞬间让人死于非命的苗寨。
在苗寨留了几天之后,萧剑带着和父母道过别的吴榆往缅甸走·苗人有自己的苗姓,后来为了和汉人方便交流,大多数人都有了汉姓·原先领队的小姑娘家里人姓吴,萧剑在她家住了几天,知道了她的汉名吴榆。
吴榆今年十三岁,小时候因为跟在身边的白蛇被德高望重的师傅看上,就一直跟着她制蛊·因为师傅的关系,吴榆在养蛊的人里辈分很高,再加上她自己也很会育蛊,这次出苗寨她就毫无异议的成了领队。
再出苗寨,一是寻仇,再就是因为她还没玩够,苗人很少出自己的寨子,她借口要去见识缅甸的毒药,就换下了苗服和萧剑结伴而行··萧剑在江湖上行走,没有特别的事要做,听说小姑娘要一个人去缅甸也放心不下,目的还是给他的好友报仇,就自觉担起保护小姑娘安全的重任,和她一起去找缅甸王子。
小女孩才十三岁,生的明眸皓齿却不爱笑,话也不是很多,只有在她说要只身寻仇和还没玩够的时候萧剑才觉得她还只是个小他十几岁的小孩·萧剑对着她生不出其他的心思,就只是专心做他的保镖。
他们一路沿着城镇走到缅甸,遇到过几波不长眼的人,甚至有人牙子看小姑娘长得漂亮想把她拐了卖掉,人少的时候萧剑三两下就解决了,人多的时候萧剑不敢离小姑娘太远怕她被人带走,小姑娘在他身边动了动手指人就全倒在地上,大多数都是捂着肚子喊疼,极少数过分了的直接面色青紫昏死过去。
第一次萧剑还觉得气馁,感觉自己多余,次数多了萧剑也就淡然了,谁让小姑娘长着一张会骗人的脸呢,况且他走在路上衣食住行还需要自己照顾··他们到了缅甸王城之后就住了下来,萧剑每日负责打探消息,比如缅甸王子住在哪里什么时候出宫喜欢在哪活动,甚至为了可能用上的美人计打听他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当得知已经十七岁的王子还没有王妃时,萧剑恶意满满的猜想他是不是有龙阳之好。
不得不说虽然萧剑大侠的节操碎了满地,猜想的结果却和事实相差无几·作为萧剑的年幼的‘妹妹’,吴榆每天游街窜巷帮人治病拿着报酬,萧剑在见识过几次她放蛊之后终于改掉了拿她当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看的毛病,任她帮人解毒招惹仇家。
从每天她还费心给萧剑带食物就看得出她过的不错,至少温饱不成问题··本来吴榆的想法简单,见到缅甸王子以后给他下蛊让他万虫噬心或者给他的更惨的死法·来到缅甸半个月之后萧剑却得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消息,福尔康可能还活着。
缅甸王子回国后四处寻医救一个身受重伤的男人,而根据那些大夫的描述那个人极有可能是福尔康·吴榆在城中解毒练手打响了名声,在缅甸王子又一次寻找大夫的时候进了王宫,看到了昏迷不醒的福尔康。
福尔康受的是箭伤和刀伤,箭上没有淬毒,却因为是战场上没有及时救治伤口被感染,吊着的一口气说不好什么时候病情恶化就没了·吴榆擅长的是制蛊和下毒,就算是救人也救不了福尔康这种受了刀剑创伤失血过多又伤口感染的人。
吴榆没有再放出本命蛊,只是清理伤口以后再用盐水蒸了伤口,三次之后敷了草药就离开了王宫找萧剑汇合··萧剑确认以后就给京城里的人写信,然后继续留在缅甸伺机救出福尔康。
写信时离永琪回京已经过了月余,福尔康还没醒,信送到京城时又不知道要用多久·唯一能让萧剑心安的事情是吴榆决定留在缅甸他助他一臂之力,没有在得知福尔康没死的时候转身就回苗寨,萧剑觉得这些天对她费心的照顾没有白费。
                   ·作者有话要说:· ·☆、还珠㈣· ·“这是哪”福尔康忽然睁眼,愣了一会直到完全清醒看得清所在房间摆设的时候,才惊觉这不是他到过的任何一个地方,房间宽敞以亮色为主,四周摆放的东西不多,看风格不像是大清境内。
记忆还停留在自己被流矢射中,仰面倒向地面却意外没有想象中撞击的痛感,在看清把自己拦腰抱起的人是刚才还在交手的缅甸王子时,终于撑不住晕了过去·看来是被他救了,福尔康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不过既然救了自己,那性命暂时无忧吧。
果然,在福尔康醒来没多久,侍女就带了缅甸王子过来,以前打仗的时候有头盔护甲挡着看不清长相,现在换了衣服倒也和想象中那样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皮肤白皙身材纤细。
这样的孩子跟自己打了那么久都是平分秋色,福尔康倒是佩服他··“他说过什么没有”缅甸王子看了一眼已经清醒的福尔康,转过头用缅甸语问喊他过来的侍女。
“我只问了我在哪里·”福尔康赶在侍女之前回了话,还好从京城到缅甸这段时间他学了不少缅甸语,虽然说不好听个大概还是没问题的,所以也没管缅甸王子是不是听得懂,就用汉语回答,毕竟中国境内还是汉语用的最多。
“这是缅甸王宫,我只会缅甸语和一点汉话,你既然听得懂缅甸语那就用缅甸语说话·”·稍微有点长的话让福尔康反应不过来,只听懂了大概,其他的也猜的差不多,“我也只是听得懂大概。”
一旦不用打的死去活来,面对一个小他近十岁的孩子特别是他还救了自己的命,福尔康还是有些不自在的··缅甸王子抿了抿嘴,“你还在生病,那还是我学汉话。”
一副不甘愿的样子·“你还有什么问题问完你需要休息·”·“战果如何”福尔康也不废话,问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我们的象兵死了一大半,我就带着你退回缅甸了·”缅甸王子脸上完全没有战败时该有的愤怒或者沮丧的表情··“为什么…”福尔康不知道该怎么问,纠结着没继续说话。
“为什么我不伤心或者不想继续杀回去”缅甸王子很聪明,“因为那些象已经老了,让它们战死沙场没什么不好,他们死后我们再打只是徒增伤亡,撤兵是最好的选择,而且我们也已经通过这场战争得到了不少好处。”
这种理由让福尔康没办法反驳,虽然挑起战争很不仁义,但是利益得到了最大化,福尔康很佩服决策者的狠心和睿智··“为什么把我带回缅甸”·“我看上你了。”
这句话缅甸王子是用汉语说的,嘴角挑起笑了起来··“你是…姑娘”福尔康惊讶,不是没碰上过喜欢自己的女孩,要不是宫里的格格就是父辈和他阿玛交好的官家小姐,再怎么知书达理碰上外姓男子也是羞涩非常,就算是市井来的小燕子在永琪表白心意以后也是红了脸,看上了就抢回来这是第一个,倒和缅甸打仗的作风一样。
“姑娘”他听后笑的更开心了,“你看我哪里长得像个女人”说话时抬手划过五官,福尔康的目光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细长而深邃的眼睛浓密的睫毛,鼻梁挺直唇形薄而锋利,和中原人的长相有明显的区别,虽然还没完全长开看身高也比自己矮了半个头,但也绝对不会把他错认成一个姑娘。
“福尔康有妻有子,王子错爱了·”很久以前他就和夏紫薇海誓山盟一世一生,莫说是个男子,就算现在他面前的是个真正貌美如花的女人,他也不能答应。
“可你的妻子已经当你是个死人了,我把你的盔甲换在一个被砍花了脸的士兵身上,你昏迷了这么久尸身都应该到达京城了吧·”缅甸王子带着志在必得的笑容出了门,“还有,我叫孟砂”·福尔康见他离开,也只能继续躺下,身受重伤,想要逃跑也要先康复再说。
比起福尔康在缅甸王宫的淡定,夏紫薇在装敛福尔康尸体的棺木回京的第一时间开棺验尸,看到胸骨碎裂的白骨和自己亲手绣上紫薇花的衣服后,一头撞在了棺木上想要随他去。
不知是不是命不该绝,夏紫薇只是了撞破额头昏迷了几个时辰,悠然转醒时已是深夜,她抱着守在她床前的小燕子痛哭,跟她说自己梦到了尔康,他在责怪自己为什么要丢下年幼的儿子。
夏紫薇凄然,但也决定好好活着照顾儿子,只是夜里她一闭上眼想的就全是福尔康,以前缠绵在一起的日子历历在目,醒来却只有泪湿了的枕头和空旷的床·                    ·作者有话要说:· ·☆、还珠㈤· ·福尔康在床上一躺就是三个月,从闭眼到睁眼,京城已经是从大雪纷飞换到了枝繁叶茂,当然缅甸地理位置特别,四季并不分明,福尔康醒来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昏迷了三个月。
吴榆在后来的两个月里又进过几次王宫,都是为了送生肌接骨的药膏,在得知吴榆是个苗人之后孟砂就没再怀疑过她的医术,缅甸人信奉巫术,别人看来旁门左道的法子他们却很容易接受,甚至在后来福尔康醒了之后多嘴的问了一句敷在身上的和喝的药原料都是什么的时候恶心的差点把苦胆都吐出来。
等吴榆确定福尔康已经彻底没事只需要时间来恢复的时候萧剑却急了,两个月了别说是等到京城里来找福尔康的人,就连一个口信他们也没听到·而缅甸王子对福尔康无微不至的照顾让他们根本没办法动手把福尔康偷出来。
和吴榆商量之后萧剑决定和她一起去北京,其实萧剑本来是想一个人走的,耐不住吴榆痴缠,只能把她一起带上去天子脚下长见识·萧剑头疼要怎么跟心上人解释这个娇俏漂亮的小姑娘的问题,就只能安慰自己带上这么一个浑身是毒的小女孩上路会少很多危险,可他是一萧一剑走天涯武功高强的萧剑又怎么会怕这些。
·“我只是要找个人带路,我自己去京城肯定是山长水远,你要是不愿意我自己走回苗寨也是可以的·”吴榆还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明明主动要跟进京城的人是她吧,细细的手指一下下扣响桌面的声音却让萧剑觉得如果自己不答应的话她一定会回苗寨。
又被小女孩的外表骗到的萧剑丝毫没有意识到他被威胁了,想到这几个月她给自己帮的不少忙萧剑纠结了一夜还是答应带上吴榆··快穿·至于纠结的内容…也就是吴榆是不是看上他了还是看上福尔康了不然为什么要帮他们或者是不是和他一样图谋不轨想要找哪个位高权重的比如乾隆报仇还有带过去了晴儿会不会介意晴儿介意了要怎么跟她解释如果小姑娘去了京城还会不会跟他们回缅甸继续帮他…一向潇洒肆意的萧剑大侠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头发都没梳就敲响了小姑娘的房门,告诉她收拾东西尽快一起出发。
萧剑刚转身就听到门被打开的声音,穿戴整齐的小姑娘拎一个小小的包袱出现在门口,嘴角略微上翘的弧度显示出她现在的心情非常好也非常得意,萧剑觉得一晚上的纠结都白瞎了。
萧剑和吴榆一路骑着快马恨不得日夜兼程的往京城赶,当然想日夜兼程的只有萧剑一个人而已,想到很快就可以和朝思暮想的人见面他连一个时辰都不想耽误,可惜带上了一个吴榆他再怎么心急夜里都只能住进客栈,夜里逛够了夜市的小姑娘白天精神不济,萧剑也顾不上男女大防直接和她共乘一骑,还好小姑娘身子轻,两匹马轮流换从缅甸到京城还没被累死。
醒来之后的福尔康并不知道缅甸王宫外有人为他风雨兼程,只是安心养伤·他也知道了孟砂说的看上他并不是个玩笑,每天借口亲自帮自己上药都不知道吃了多少老豆腐,福尔康都想不明白孟砂看上了自己什么。
在跟孟砂说了很久自己有多喜欢紫薇之后福尔康放弃了,就算是文文弱弱的紫薇知道他和晴儿雪夜长谈之后都忍不住只问他‘为什么和她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理想而自己从来都没有和她一起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过人生理想’,每个男人的理想应该都是建功立业名垂青史,而且大雪纷飞的冬夜里有什么星星月亮孟砂的态度和回答都很坚定,回答一句‘她已经当你是个死人了’然后继续帮他清理伤口和上药,手法娴熟的让福尔康觉得他是在调情。
在福尔康清醒的某一天里孟砂因为有事耽误没来及时喂他吃药,在他醒来以后照顾福尔康基本都是孟砂一手包办,身边的侍女也就没敢插手·过了吃药的点之后福尔康就觉得有点不对劲,感觉就像是无数的虫子在骨髓里爬,虽然不痛不痒但存在感极强,说不出的难受,好在能忍。
孟砂喂他吃过药之后就没事了,他也不含糊,直接问了出来··“你生命垂危的时候有大夫用银朱粉吊你的命,银朱粉里有罂粟里提取的东西,用多了会上瘾。”
孟砂很坦白,既然用这个能以防万一留住福尔康,那他迟早都是要知道的,而孟砂不觉得用这样的方法很无耻,他连人都是抢回来的··“你是…故意的”福尔康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
“没有,当时什么都比不上你的命重要·”·福尔康心说那就好,虽然故意的和不是故意的区别不大,“怎么能戒掉”他自然知道罂粟是什么东西,能戒最好还是戒掉。
“忍住不吃就可以了,不过我是不会给你这样的机会的·”孟砂嘴角一勾,腾出手揉他的头发·福尔康大辫子因为要治伤就剪了,清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缅甸却没有这样的规矩,更何况清人前半个脑勺的头发照样剃。
之后福尔康躺了三个月头发却没少长,现在一头软软的短发倒是比以前好看·                    ·作者有话要说:· ·☆、还珠㈥· ·虽然小燕子永琪紫薇都是萧剑的好友甚至亲人,吴榆还是毫不留情的在萧剑面前表达了对他们的鄙视。
小燕子刁蛮任性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还不愿意改,说好听了是天真活泼大方,说不好听了就是没教养没眼见,偏偏乾隆还就好这一口,吴榆觉得他要是真喜欢这样的还不如找两个窑姐,久经风月不光活好遇上没钱的客人敢直接踹下床更别说是叉着腰在青楼门口骂街。
而小燕子没有一点自知之明还老给人添麻烦,乾隆还喜欢她的时候那是个乐子,不喜欢的时候她都不知道该死多少次·父母双亡的孤儿不止她一个,但她要觉得所有人都欠了她的那就是她的错。
五阿哥能看上她还准备一颗心吊死在上面真是瞎了眼,怎么当初打仗的时候就没看出来,当时那个杀伐果敢的副将是死在了战场上吗至于紫薇,虽然知书达理也很聪明能言善辩但是和小燕子成为至交就是她这辈子最大的败笔。
这些话她当然不会这么直白的跟萧剑说,毕竟和萧剑有血缘关系的是小燕子,如果换成是永琪或者紫薇的话他一定会把小燕子隔的离他们远远的吧,有时候亲情就是这么没道理,吴榆在无比嫌弃小燕子的同时也不得不感叹她的好运气,她相信小燕子如果有前世的话肯定是给他娘开安胎药的医师一个老眼昏花拿成了堕胎药,她还没出生就已经去重新投胎了,要不然得倒多大霉这辈子老天爷才这么补偿她。
不过萧剑倒是好眼光,看上的晴儿格格跟了皇太后那么久各种服侍人的活都会干,才情相貌什么的也一样都不缺,和小燕子简直是两个极端·还好萧剑大侠也是玉树临风武功盖世,是晴格格先喜欢的他,吴榆猜测肯定是哪次晴儿有难萧剑又当惯了好好先生,不谙世事的格格才一颗红心向萧剑。
吴榆和萧剑来到京城后又有知画生产紫薇跳谷老佛爷为了留住晴儿要抓萧剑结果小燕子和乾隆一人一剑重伤永琪等等让人酸倒牙的事,等他们把一切解决干净动身往缅甸走的时候孟砂在缅甸王宫早就把好透了的福尔康吃的连渣都不剩。
缅甸王宫里福尔康被养的身娇体软,连头发都是每天孟砂动手打理,半长的头发没办法被编成辫子,而且孟砂也不想这么做,孟砂更喜欢他忘记过去,也忘了那个夏紫薇,就算是自己强取豪夺他也不想容忍另一个女人像刺一样竖在他们中间,拥抱的时候都要被重伤。
没有编过的头发用一根发带整齐的束在脑后,福尔康在镜子里看久了都觉得这不像是自己··除了第一次是孟砂强迫,后来孟砂都是摆出棋局剑阵甚至是模拟的战场,一局定胜负。
开始的时候福尔康大病未愈基本上十局九负被激出了血性,到后来是她自己都没料到的食髓知味,一转眼一挑眉都是勾引··虽然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同时爱上的两个人,但福尔康确信他做不到。
现在对紫薇歉意大过喜欢,虽然不确定自己对孟砂的是不是爱意,但是移情别恋对没有做错任何事的紫薇来说仍是伤害·比起只会对他说‘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紫薇来说福尔康更倾心于能和他比剑斗狠招招见血的孟砂,不拖沓不矫情。
每个男人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快意江湖或者建功立业的梦,隐居山林那是留给过尽千帆的沧桑老人的·虽然已经过了年少轻狂的时候,但是武艺傍身朝堂之上,他也希望能一身盔甲一骑快马征战沙场,而不是因为家里有个心心念念的女人就被困在宅院之中。
他曾以为在年少懵懂的时候碰上一个能让自己心动的紫薇花并和她厮守一生就是他此生最大的幸运,只是碰上一个孟砂就一切都变了,孟砂像是一株带毒的红罂粟,第一眼看到就被迷惑,用多了更上瘾。
虽然情浓,孟砂也没断过福尔康的银朱粉,第一次延误了时辰还只是有些难耐,到后来日积月累药用的越来越多,福尔康再一次试着不吃药的时候已经是像万虫噬咬疼痛难忍。
“为什么”孟砂点了福尔康的穴道生生的把药灌进他的嘴里,平静下来的福尔康被孟砂揽在怀里,胸口起伏像离了水濒死的一尾鱼··“我不忍心看你难受啊,”这么久了孟砂把汉话说的很流利,还能和他撒娇感叹或者说一下意味不明的话“我也希望你能离不开我。”
孟砂把他额前的头发撩起来帮他擦汗,眼神温柔缱绻··福尔康心凉,他的确没打算一直留在这里,先不说几个月之前他们在战场上还拼的你死我活,就算再喜欢孟砂,两个男人在一起一辈子,他没想过。
或者戒不掉的罂粟只是借口,但他确实不想离开孟砂,虽然不是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 ·☆、还珠㈦· ·今天的福尔康赢得特别爽快,百招之内挑了孟砂的剑,孟砂也不废话,收了两把剑斜了他一眼就出了院子。
放在平时,若是比剑决胜负,不论输赢福尔康都会受点或轻或重的伤·这是他陪永琪练剑的时候养成的习惯,比试都是点到即止,孟砂却没他这么好的力道,刀刀见血毫不留情,毕竟放在孟砂那里上药也是种情趣,这次赢得太轻松让福尔康不安。
按照约定,谁赢谁掌握选择权,福尔康这次也一如既往的选在了上面,他们一直就这么谁都不让谁·孟砂眼睛半眯温顺的像只猫,和平日里风情万种的他判若两人,福尔康又不傻,当然看得出他的心不在焉。
“怎么了”福尔康揽着孟砂在他耳边吹气··孟砂的眼睛闭上又睁开,翻了个身和他面对面,说话时气息全洒在他脸上“前几天有几个人带着一队清兵出现在云南,今天已经进了缅甸边境,”孟砂把头往后仰了一点,好看清楚福尔康表情的变化,他一点都不能错过,“带头的是两个男人和三个女人,还有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
其实根本不用看,福尔康听到清兵的时候身体就僵硬了,眼神直愣愣的说不出话来··“你想去找她对不对那三个女人里面肯定有一个是你心心念念的夏紫薇吧,你看她这么爱你,都千里寻夫追到缅甸来了。”
孟砂摆出了一如既往的笑,看不出来他是不是在生气··福尔康张了张嘴但是没发出声音,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该去找她,毕竟是一日夫妻百日恩,紫薇都已经找到缅甸来了,可他也越来越舍不得孟砂。
“我明白了,”孟砂深吸了一口气,直接从床上下来顺手扯了薄被裹在身上,白皙的脖颈上还有福尔康留下的痕迹,“七月十五灯火节缅甸王子大婚,为了心爱的王妃清肃后宫,等明早宫门一开我就放你出宫。”
孟砂三千青丝如瀑,就裹着一床锦被笔直着脊梁走出房门·福尔康苦笑,都没给他机会说上一句话··孟砂给福尔康准备了一把匕首银朱粉和一些银两,临走前侍女按照孟砂的吩咐要给他剃头发,福尔康拒绝了,不知道为什么。
出宫之后的福尔康很快就碰上了紫薇萧剑等人,他只是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走着,紫薇却一眼认出了穿缅甸服装长发披散的福尔康,看见满脸泪痕的紫薇他愣了一下神就转身要走只想躲的要多远有多远,却被即刻赶到的小燕子永琪萧剑三个会武功的拦住了去路。
福尔康的五包银朱粉已经用了两包,趁还清醒的时候跟他们摊牌,吴榆诊断的结果也是坚持不碰就好,永琪紫薇小燕子等人都是一脸轻松,只有萧剑和吴榆冷了脸,其他人不知道他们却明白这有多难戒,毒瘾发作时无异于万虫噬心,虽然人不会死但也不保证他会不会疼到咬舌自尽。
他们找到福尔康之后三天就是灯火节,孟砂和他的新晋的王妃在那天晚上共乘一头大象慢慢的沿着河岸往王宫里走,河里漂着的亮黄色烛火把两位新人映照的如仙似画·福尔康就坐在河边的一棵老柳树上,手里是临别时孟砂留给他的匕首,乌黑的匕首带着阴险的弧度,最适合出其不意的暗杀,曾几何时光明磊落的福尔康竟然爱上了这样的兵器。
孟砂不经意的回头,目光对上了福尔康,福尔康扬了扬手笑的潇洒,孟砂也回他一笑··然后是转道大理,吴榆和他们道别一个人回苗寨·京城里康熙已经宣布五阿哥辞世,从此永琪就是大理的一个普通茶农,带着唯一的妻子过平淡日子。
晴儿也拿到了老佛爷的准许,毕竟是自己养了十几年的孩子,再不满意也比不上自己孙女的心重要,萧剑不想让晴儿跟自己行走江湖,也打算在云南安定下来,毕竟山好水好。
福尔康已经断了很多天的银朱粉了,一天中清醒的时候多过昏迷,只是他还是有意无意的避着紫薇的亲近,即使是紫薇泪如雨下,央求要在他病发的时候照顾他,每次病发过后,他的手都是鲜血淋漓。
                   ·作者有话要说:想到周杰的尔康脸就跳戏跳戏&跳戏…·下章开虐基友你期待已久的时刻到了,(o′ω`o)ノ?· ·☆、还珠㈧· ·“尔康,你的心里…是不是有了别人”夏紫薇一直是个聪明的女人,就算是小燕子冒认了她的爹以后,她也能兵行险招的去大街上拦住皇帝,在福尔康刻意的疏远下,她不可能不知道。
快穿·她不是小燕子,她不保证自己能在尔康有别人以后不会心存芥蒂,毕竟是承诺过自己一生一世的男人啊,而且都已经坚持那么久没有别人了·她也拿捏不准尔康的心思,她不是小燕子福尔康亦不是永琪,永琪可以在和另一个女人有了孩子之后还一心扑在小燕子身上,尔康…那个人明明已经走进了他的心里。
·“是·”明知道没有结果,可福尔康现在满脑子都是孟砂,他的笑他的怒他的淡定他的耐心他的决绝…但紫薇毕竟是在一起那么久还拼了命给自己生下孩子的女人,把最好的年华最浓烈的感情都给了他一个人,在心里有别人的时候碰紫薇,福尔康觉得这是对她的侮辱。
“你要去…找她吗我听你念起过她的名字,孟莎是吧,肯定是个很漂亮的女子·”她就当尔康早就以身殉国,这次出来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然后一个人回去京城把东儿抚养成人。
“不是,不用了,我们一起回去吧,东儿不能没有阿玛·”·“那我们这就去辞行·”或许年少的紫薇还会在意福尔康的一颗心,可毕竟在一起这么多年了,他的心在哪又有什么区别。
“要走了吗我还以为你们也会留在这里呢”小燕子和永琪才来这里就盘下了一大片茶园,不再被宫里条条框框束缚的小燕子现在真的像一只鸟,相比起以前她现在很开心,可能真的是皇宫不适合她。
“我们会带东儿来看你们的·”说话的是紫薇,但实际上她一点都不想尔康再回到这里,她希望尔康离那个她甚至不知道是谁的‘孟莎’越远越好。
“那就好,我就不让永琪送你们了,你知道的,他不能离我太远·”这么多年过去,小燕子终于学会了羞涩的笑容,可能是因为终于要成为一个孩子的母亲了吧。
“我们明白·”紫薇和尔康终于又默契的对视了一眼,吴榆临走前小燕子找她要了两只蛊,种在两个人身上即使是从未相见的陌生男女也会互生情愫,苗女多情,看到中意的男子大多会下蛊让他爱上自己。
当然小燕子和永琪本来就相互喜欢,这种蛊对他们来说完全是没必要的,但是吴榆手里的情蛊异常霸道,两个带蛊的人离得远了虫子就会在体内活动,离得越远也越痛,如果是在千里之外,除了一日比一日更疼以外,一个月以后身体还会变得虚弱多病,直至死亡。
而一个人不管是意外还是自然死亡另一个人即使在千里之外也会立刻毙命,蛊性狠毒,却加了一条延迟衰老的作用,也算是有得必有失·尔康和紫薇都劝说小燕子不要冒险,毕竟凡事都有意外,但小燕子一意孤行,她说知画的存在让她夜不能寐,这是对永琪的惩罚,也是警告。
既然说好了一直在一起,那种一只蛊又会有什么关系,而且以后死也可以死在一起·永琪为了表真心,也同意了小燕子的决定,吴榆无奈之余还是把这两只蛊当做临别礼物送给了他们。
吴榆外出近一年半,回到苗寨也到了快要成亲的年纪,萧剑把她送回去的时候还打趣她要结娃娃亲·吴榆终于露出了一个漂亮的笑容,“说不好呢,看你们这么纠结,我都想跟我的蛇过一辈子呢。”
说的时候把袖子往上提给萧剑看了一下,细长的小蛇在吴榆的手腕上绕了三圈,像一只漂亮的玉镯,红色的眼睛像两滴新鲜的血,萧剑觉得那条蛇瞥了他一眼,没有阴森的感觉,倒是像被鄙视了。
                   ·作者有话要说:注定十章的节奏…· ·☆、还珠㈨· ·萧剑再见到吴榆又是近四年,曾经身子轻的连马都感觉不到的小姑娘彻底长成了一个漂亮的女孩,成了苗寨里人人想得的一枝花,不过就像她上次离别的时候说的那样,快十九岁的姑娘现在还没有嫁人。
“要说嫁人的话,我比较想嫁给萧剑哥哥啊·”吴榆神色平静,用无所谓的态度说了让萧剑差点跳起来的话··吴榆还是跟以前一样不爱笑,萧剑不敢猜这到底是不是玩笑话,“我你都喊我哥哥了。”
看着萧剑一脸紧张的样子,吴榆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嘴角也抑制不住的往上勾,“我只是不想和另外一个人绑在一起纠缠到死,整天只有家长里短,那样还不如和我的蛇在一起开心,所以这种话就不用当真了,要是真的想,我早就给你下情蛊了。”
吴榆向萧剑挑眉,萧剑这下相信她真的只是在开玩笑,不禁松了一口气··“蛊…我这次来找你,就是因为这个·”萧剑的脸色变得凝重,从一个多月前永琪失踪开始,小燕子的心就开始一日比一日疼,到永琪不见一个月的时候,小燕子的身体开始显现出衰弱之症。
他们本以为永琪连一张纸条都没留只是要跟他皇阿玛回京城看知画和绵亿,小燕子还因为这个发了一通脾气,可时间越过越久,同样被情蛊反噬的永琪却没有回来的迹象,他们只能断定是永琪失踪了。
终于遭报应了,不过吴榆这么想想也就算了,还是摆出了正经的表情,“所以…你们需要我做什么”·“去救小燕子·”·“你的意思”·“不,是小燕子…她说她还不能死,南儿还需要她照顾。”
如果是萧剑做决定,他肯定会把找到永琪放在第一位,只是天下之大,他还要照顾小燕子,就只能先来找吴榆帮忙··“明白了,这就出发吧·”·吴榆看到小燕子的时候小燕子已经被蛊虫折磨的脸色惨淡,本来因情蛊留驻的时间也像是被开启了闸门,洪水般加速流动带走了她本来还停在十七八岁的容颜,现在的小燕子形容憔悴,像个年近半百的妇人,可她至今还不到三十岁。
“这种蛊是我按照师傅教的方法炼制的,用过的只有你们这一对出现状况·”床上躺着的小燕子还算清醒,两只眼睛就紧紧的盯着说话的吴榆,她怕吴榆说出什么无药可解的话,为永琪这种负心的男人死,她觉得不值得。
“你想要活下来的话就只能把蛊引出来,但是永琪会死·”·听到可以活下来,小燕子的眼睛立刻亮了,“那就把蛊引出来,反正再不回来他也是要死的,还不如留我一个照顾我的南儿。”
四年前他们定居大理之前小燕子就怀了孩子,之前小产了好几个,南儿作为她的第一个孩子她尤其心疼··“他要是…正在赶回来的路上呢”萧剑脸色难看,却也没办法让南儿这么小就没爹没娘,吴榆却没这些顾虑,直接问了出来。
“你看我都病成这样了,他像是要回来吗”小燕子对着吴榆尖叫,曾经乌黑灵动的眼睛里全是疯狂··“那好吧,既然你都这么说了。
我要两天时间准备,然后给你解蛊·”·只是才过了一天多,小燕子就开始厉声喊疼,吴榆看过之后,直接熄了正在熬药的炉火,说她没救了,永琪那边有人解蛊,那只蛊应该是直接死在了永琪体内,这只蛊感应到以后已经开始收取小燕子的性命,即使是吴榆也没办法施救。
小燕子听到自己命不久矣,开始诅咒自己做鬼也不会放过永琪··“没那么麻烦,那个蛊师学艺不精,蛊虫死在他体内会放出剧毒,你的永琪三天之后就能赶上你在地府相会了。”
吴榆勾出一抹冷笑,“萧剑哥哥,我帮不了你,实在是对不住·”·“这不能怪你·”萧剑觉得嘴里发苦,也算是小燕子自作自受吧。
半天之后小燕子连挣扎喊疼的力气都没了,睁着怨毒的眼睛离开··跟着乾隆来到云南而后出使缅甸的福尔康在一个半月之后回国,本来打算顺道再看望他们的福尔康却只看到一座新坟,小燕子已死萧剑无心追问永琪的下落,福尔康却相信永琪不会抛妻弃子,承诺把永琪的尸骨带来云南和小燕子合葬。
“你觉得小燕子配吗”萧剑苦笑,到现在他才发现小燕子的心有多狠··“这不是小燕子的问题,而是永琪应该想和她葬在一起。”
三个月后福尔康带着永琪的骨灰来到大理,告诉萧剑永琪并没有背叛小燕子,在重新葬好永琪小燕子之后他没有返京的意思,却在一个晴朗的日子死在了他们墓前,心脏处插着一把缅甸特有的弯刀。
像是早就知道自己会死,福尔康给萧剑留了一封信,信里托萧剑把他安葬在永琪和小燕子旁边,只要那把弯刀陪葬·萧剑不解,但还是擦净了刀锋把它放在了福尔康的手里,然后给远在京城的紫薇寄了一封信,信里有福尔康的原话,望她百年之后还能一起长眠于此。
夏紫薇接到书信后搂着已经快十岁的东儿泣不成声,蓦然的想起尔康临走前她曾经偷听到的一段对话,东儿问阿玛你怎么不给我添个弟弟或者妹妹啊,我一个过很孤单啊。
福尔康的回答,可是阿玛有你一个孩子就够了,况且你还有你额娘啊,阿玛的心里已经住不下其他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还珠㈩· ·福尔康在十八岁的时候遇上了紫薇,用了两年温柔细致宽容忍让,终于抱得美人归;孟砂在十六岁的时候遇上了福尔康,用了一年时间坑蒙拐骗巧取豪夺,终于把战场上和他刀剑相向各不相让的福尔康弄到床上和他各不相让,最后孟砂因为紫薇和福尔康翻脸,福尔康因为孟砂不再爱紫薇。
可能是时间错了,也许是人不对,或者应该埋怨命运让他们相遇,可后来的事谁又说的准呢·爱过两个人的福尔康觉得迷茫,他到底喜欢喜欢什么样的人,温柔软弱却宽容大度的紫薇花还是风情万种眼里却容不得一粒沙的罂粟只是感情这种事从来没有定论,在合适的时间遇上了一个正好出现的人,事情就开始向不能掌控的方向发展,像一群踏破荒原的野马。
再次和孟砂的视线对上的时候福尔康觉得时间仿佛过了千万载,故人白首重聚,还好谁都没有忘了谁·他以为一辈子都再也见不到孟砂,可有时候一辈子也就才四年而已,依旧熟悉的眉眼和更加分明的轮廓,千言万语最后都成了一感叹,“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孟砂微笑点头,“你还是老样子。”
可能只是心血来潮,谈和还是递战书,探查敌国实力还是勘察风土民情,也许连乾隆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派福尔康出使缅甸,不过谁在乎呢再见孟砂,他本以为只能下辈子了,可谁说得好下辈子一定存在·一个月里,福尔康就像一个真正的使臣那样,被人带着在缅甸四处游走,而孟砂也认真的做好身为缅甸王子该做的事,带着天朝使臣见识本国的风土人情,也许和平战争,就在福尔康一念之间。
临行前夜,孟砂问他这一个月玩的是否尽兴,福尔康压低了嗓音在他耳边调笑,“只差一夜春宵·”·“要想我们有结局,就只有一条路·”孟砂对福尔康的调戏一点都不介意,“你带着清国万千铁骑踏平我缅甸王宫,我成为败军之将被俘虏,然后你就像我曾经对你那些对我,前提是我没有被乱军杀死,我也没有想要自杀。”
“我明白了·”本该垂头丧气的福尔康一步从和孟砂并肩而立的位置换到和他面对面,同时伸手揽腰把他勾进怀里,两个身高相差无几的人亲吻起来毫不费力,终于在两个人都快窒息的时候放开了孟砂,“明天缅甸王子身体抱恙,就不能来送福尔康了。”
孟砂微楞,旋即冷哼一声离开了福尔康的住处··夜里福尔康睡不着也不想动,就躺在床上睁着眼发呆,直到察觉有人靠近,福尔康闭上眼的同时还把呼吸拉的悠长。
人影来到床前就一直没动,在久到福尔康都快要真的睡着的时候,孟砂出声了,“我知道你没睡,不用装了·”·“嗯”·“睡在一起那么久了,我还听不出来你到底睡着了没”·“我猜你这么晚过来肯定不是想看我睡着了没有。”
孟砂明显是刚刚沐浴过的样子,淡色的薄唇因为他的原因还带着鲜艳的颜色,月光柔和了的棱角让他看起来更像四年前还没长成的少年··“只是还有一件事没解决,福大人说明日不用我送,可身体抱恙也是要有原因的。”
带着风情的一瞥,也是他四年前才有的表情··快穿·天快亮的时候福尔康拉住了想要趁他睡着时离开的孟砂,“忘了吧”孟砂一点都不想回头,就算只是看他一眼。
“我到现在才想明白,要开始的是你,说结束的也是你,共度一生这种事,你其实从来都没想过吧·”现在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候,星月无光,福尔康的眼中却一片清明,瞳孔里是孟砂的倒影,语气笃定,“我现在心里只有你,当时也是,你是故意的。”
“来生再续吧·”孟砂避而不答,算是默认了,可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从来不后悔··“如果没有来生呢”·“那下辈子就投生缅甸,缅甸人相信轮回。”
即使福尔康知道这一松手就再也拉不住他了,福尔康还是强迫自己把手放松,让孟砂的手指一根根脱离他的掌心,无比心酸··回到大理看到小燕子的孤坟时福尔康突然明白皇上为什么会突然派自己出使缅甸,当时只想着能和孟砂重逢就没有多问,现在看起来,永琪失踪恐怕是皇阿玛一手操办。
回到京城,所有的事都很顺利,拜祭多出了一具尸体的荣亲王墓,腐朽的气味让人窒息,开棺火化然后带着永琪的骨灰快马加鞭重返大理,安葬好他俩后福尔康终于松了一口气,虽然说到底是小燕子害死了永琪,可永琪直到死都还爱着小燕子也以为小燕子同样爱他,不过如果真的有来生,他们还是不要再相遇吧,这么浓的爱恨情仇,多少世代都扯不清。
·福尔康知道自己的动作很大,也许皇上派来的追兵已经到了云南境内,用了两天的时间写满了一张又一张信纸,然后再一张张撕毁,思虑再三他还是决定不把真相告诉萧剑,只留了一张纸拜托萧剑把他埋在永琪和小燕子旁边,然后寄一封信给紫薇,问她是不是可以在她百年之后,和老友共眠。
一生顺遂的福尔康终于知道了心痛是什么感觉,孟砂一定猜不到,直到现在自己还满脑子都是他,一抬眉一转眼,怒骂嘻笑…·————————————————·朕乃大清天子,为了祖宗留下来的基业兢兢业业,三十年如一日。
不是没见过无心皇位的叔伯兄弟,但是朕最宠爱的儿子竟然为了一只野燕子放弃这大好江山,他可以不在乎,朕不能忍··今生唯有小燕子那朕下江南访陈府,让皇太后对陈知画青眼相加,同是汉人,实力相当斗起来才更有意思不是吗不过确实是朕小觑了小燕子,天家能出这样的痴情种,也算是个奇迹了。
竟然还要隐居云南那就去吧,保证你们一年之内就受不了柴米油盐这些琐事,最后还是要回到京城,求助我这个皇阿玛·可是为什么一年两年三年都过去了,竟然还不见有人回来,小燕子那个野丫头也就罢了,永琪那孩子从小被我锦衣玉食关怀备至的长大,也忍心那么久都不回家。
带上紫薇尔康,朕倒要去看看,是什么样的好山好水,勾住了朕的好儿子的魂··再见他们,竟觉得回到了十几年前,小燕子的脸上不曾沾染半分岁月的痕迹,连永琪都是二十出头的模样,十年之间,自己却已经白发丛生。
应该是嫉妒吧,凭什么朕坐拥天下只能白发横生,他们清贫度日却能容颜不老··临行前支开福尔康,朕也未曾想过把永琪带回京城之后该怎么办,不过既然人都迷晕带回来了,心在哪里又有什么关系,大不了留小燕子一条性命,等他继承大统之后再送回来随意封个妃位。
只是什么样的疼,才能让永琪从过量的迷药中醒过来他不肯说出原因,难道是当朕在太医院汇集的天下名医是死的不成朕的宫院无数,藏个儿子竟然还要到豢养娈童的地方,那些个太医互相传着的是什么眼神当朕是瞎的吗就算这个真的是朕要养的娈童,他们也得不遗余力的救活他。
苗人巫蛊一生一人小燕子如此歹毒,亏朕以前还觉得她天真活泼,区区一个情蛊,朕还找不到一个苗人来解蛊等永琪知道了他喜欢小燕子完全是因为这两只蛊虫,定会和她恩断义绝。
作者有话要说:· ·☆、编号89757㈠· ·————————————————·3005.·机器人与人类共存的年代。
我,伴侣型人工智能机器人,流水线上的第89757号产品,鉴定结果为合格·在短暂的测试时间结束后,我被清除数据再次处于关机状态,在沉睡中等待我的主人到来。
在开关启动的那一刻,我的CPU开始运行,·检测机身完整程度,完整··检测机身灵活程度,灵活··开机前自检程序完成,自检结果,可开机··心脏搏动开始,到达预定72b/min,模拟人类心跳过程,完成。
呼吸开始,到达预定16次/min,模拟人类呼吸过程,完成··升温开始,到达预定36.5℃,模拟人体温度过程,完成··开机前准备程序完成,下一步,睁开眼睛。
完成,开启数据获取功能,获取主人信息··性别,女··身高,167cm··体重,51KG··肤色,Beige··发色,Black··瞳色,Black。
三围,85、64、86··腿长,97cm··脸长,19cm··额宽,12.8cm··眼长,30.5mm··眼距,37mm··唇长,…·……·…·主人信息获取完毕,开始认主程序。
认主程序完成,开始和主人对话··“主人,我绝对不会背叛你·”·“机器人你好,我以后会叫你编号89757·”主人向我伸出右手,同时脸部肌肉开始运动,嘴角上扬0.3cm,嘴唇厚度变薄,唇形变为弧形。
表情对照开始,完成·对照结果,主人在微笑··动作对照开始,完成·对照结果,主人要和我握手··应对程序启动,应对方案,微笑,并伸出右手和主人的右手握在一起,上下摇动三下,幅度10cm以内。
握手动作完成,下一步,和主人的手分开··整点报时,17:00,一小时后是晚餐时间,执行动作,询问主人想吃的食物··“嗯,我想喝鱼汤,再要一份粥。”
“鱼汤,粥·请问鱼的原料是要海鱼还是淡水鱼”·“这个你来决定吧·”·“是,主人·请准备一个小时后用餐。”
晚饭后主人和一名男性外出,时长三小时五十八分,初步判定,该男性是主人的男朋友··主人回家,时间22:28分,询问主人是否需要洗澡··得到肯定回答,询问主人是否需要帮助。
得到否定回答,应对方案,远离盥洗室让主人单独洗澡··一星期后主人的男朋友来到主人家中,气味分析显示他的衣物带有有女性香水,香水种类与主人香水不符,嘴唇有女性唇彩残留,颜色与主人唇彩不符,由程序判定该人出轨可能性50%,异装癖可能性50%。
应对方案,跟踪调查··跟踪调查结果显示该人出轨,应对方案,收集证据并向主人说明事实··主人与该人吵架,程序判断应该制止·制止后主人提出分手,该人同意并离开主人的家。
主人眼睛变红,并有透明液体从眼中流出·系统判断主人正在流泪,心情悲伤,为失恋后正常反应之一·应对方案,拿出纸巾帮主人擦眼泪··主人双手放在我的背面,双臂呈不规则椭圆形环绕我的身体,脸部肌肉紧贴我的正面人类标准肩部以下六公分处,我的身体承受百分之五十八的重量。
系统停滞八分之一毫秒,而后进行判断,判断结果为主人和我正在拥抱,应对方案,双臂以同样方式环绕主人,注意事项,力度不能过大,不能伤害主人··主人失恋,应对方案,陪伴主人,使她开心。
可供选择行为,喝酒,聊天,逛街,唱歌,跳舞,下厨…·主人失恋三天后,晚上十点,主人喝醉,唇部和我的嘴唇部分相贴,系统停滞零点五毫秒后作出判断,主人正在和我亲吻。
应对方案,·———————————————·2065.·这是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机器代替了大量人力进行生产,生活中机器人随处可见。
其实所谓的机器人只是设计者为了迎合大多数人的审美制造的形态,而模仿人类的身体的确能做更多和人类相似的事,比如驾车和下厨··但是仍然有很多机器人做不到的事,他们可以在固有程序的安排下完成一副漂亮的画作,但是脱离程序,他们也许能无序的组合出一副‘画’,却无从判断这幅画的好坏。
人类负责创造,他们甚至创造出了机器人,而在很多方面都比人类优秀的机器人,只负责服从·                    ·作者有话要说:· ·☆、编号89757㈡· ·这是我来到主人身边的第七天,一星期前的晚上十点她正作为一场演唱会的神秘嘉宾登台献唱,效果非凡。
演唱会的名字是‘此致,敬礼’,70岁的歌手在生日那天举办了他此生的最后一场演唱会,年入古稀的男人穿着整齐的礼服站在台上,胸口是一朵纯白的玫瑰花,肃穆的神色和深色的礼服让他看起来像是在参加一场葬礼。
其实这不是他唯一一场告别演唱会,在很多年以前,他还很年轻的时候,清澈的嗓音和漂亮的外表让他迅速红火了起来,还好他除了嗓音和外表还有点内在,虽然他的歌迷并不是很在意这些。
接下来的剧情有点俗套,混的风生水起的少年因为漂亮的皮相被上司打包送给了合作伙伴,大了他十几岁的家伙就像是小说里的男主角那样多金又帅气,体力也不错·不算是个洁身自好的好男人,至少在看到房间里突然出现的他时完全没有拒绝。
第一次见面因为被下了点特别的药所以没有太尴尬,滚了床单之后他一直睡到第二天下午,在被从床上抱起来的时候他还睁开了眼睛,在对上了那双清明的眼睛时男人明显愣了一下,“醒了多久了”·“……”·“要吃东西吗”·“……”·“还要继续睡”·“嗯。”
懒懒的发出一个鼻音,他毫不犹豫的闭上了眼睛,“我睡觉了·”梦里也不知道是在跟谁说话,清晰的声音入耳,面容安详像是在索要一个晚安吻。
醒来的时候还赶得上晚饭,虽然不怎么合胃口,他还是咽下了一大杯蜂蜜水··“太甜了·”因为唱歌大部分靠的是嗓音,他平时很少沾甜腻的东西,口味也就一直很清淡,一杯蜂蜜水下去简直要反胃。
“以后我会注意的,你还要在这里住上三个月,最好把喜好都先和我说上一遍·”是个温柔的男人,笑起来很好看,至少现在看起来是这样··“不吃甜腻的食物需要午睡,睡眠质量可能不太好有起床气,其他的我都不介意。”
现在算是被包养了,圈子里这样的事有很多,也有想过可能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只是没想到连拒绝的机会都没有,就当是跟一个男人谈一场恋爱算了,反正才三个月那个看起来也应该是好聚好散的人,只是在下面这一点他还有点不爽。
除了换了一张床还需要和另一个人一起睡觉其他的没什么变化,舞台下他的生活简单到乏味,谱曲练歌看书,那个时候年轻偶尔还会嫉世愤俗的写点东西,时间久了遇上不错的电影有了想法就变成了歌词,他的人和他的歌一样,阳光开朗的外表下藏着阴暗激愤和不安。
快穿·三个月过得很快,时间到了那个男人却没有让他走的意思,也许是这三个月里过于安分乖巧,给了年过三十的男人家的错觉··“我有自己的生活,登台表演看书写词或者其他的什么,我并不知道要怎么做一个合格的爱人。”
“只是住在一起,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任何事,我并不需要你把所有的时间都给我·”·“听起来还不错,你是爱上我了吗”·“你可以这么认为。”
一如既往的温柔笑脸,似乎笃定他会答应··“那我会爱上你的·”·一零年代的中国大多数人还不能接受同性恋,没有仪式和结婚证,答应了在一起的两个人还是和以前一样,住同一间屋子,忙自己的工作,也不对外公开宣布些什么。
在一起第三年的时候他在巡回演唱会的末尾宣布他将退出乐坛,突如其来的消息给那些还沉浸在演唱会火热气氛里的粉丝们浇了一盆冰水·十九岁出道他留下了三张专辑和一部电视剧,没有绯闻没有代言,有他的图片大多是演唱会和MV里的场景,昏暗的灯光或者模糊不清的剪影,离别的时候人们才发现可以怀念他的东西少的可怜。
之后他出现在一所有名的音乐学院里,不过在异国他乡他只是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子,偶尔被同性或者异性追求的时候他会微笑着拒绝说自己已经有了爱人··其实他应该算是逃出来的,在演唱会人们都还痛苦流泪或者疯狂叫喊的时候他换了衣服扮成观众离开了人们的视线,谋划已久的逃跑计划进行的无比顺利,仿佛人间蒸发的他只是换了个发型坐上火车向异国出发。
自从把所有的财产移交给父母之后他就成了啃老族,有时候站在陌生的街上弹起吉他随口唱上一段也会有好心人留点钱给他··在外流浪了一年他才被找到,那还是因为音乐学院的新生面试表演时某个花痴的女孩拍下了他的照片传上网炫耀。
“不是有其他人了吗为什么还要来找我·”还没等男人质问,他先发制人·在一起三年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感情的,他不可能对一个突然到来的第三者无动于衷。
只是他也没料到自己的反应会这么大,不过是个花心的男人而已··“……”除了沉默还能干什么好聚好散是一开始就默认了的规则。
最后他还是坐上了男人的车回去临时的住所,受不了车里沉闷的空气他打开了音乐,是一首很有年代的歌,女人用温柔如涓涓溪水般的嗓音唱一首听不出悲伤的歌,“你说过两天来看我,一等就是一年多…”和他们还真像,只是不知道谁的三百六十五个日子不好过。
·从音乐学院毕业后他还是打破承诺退居幕后做了音乐制作人,给一些电影电视剧配上激昂欢喜或者悲伤的音乐,为了渲染气氛什么的·偶尔隔上两三年会用越来越沧桑的声音出一张专辑,里面五花八门什么题材都有,或是但多数还是阳光向上的风格。
在某一年乐坛很久没有好作品的时候他成了一匹黑马,拿了很多奖以后他又从幕后来到了台前,还是几年一张专辑,没有那个男人的庇护他过得也没有很艰难··六十多岁的时候他就开始策划自己的退场,和几十年前的草率不一样,他要认真的告诉每一个喜欢他的人他要离开了。
在早就计划好的最后一场演唱会之前,他接到了一张请柬邀请他去参加一场葬礼,活了八十多年不算多也不算少·在一个阴雨天所有人都神色悲戚,按照那个男人生前的要求空气中一直飘荡着那首‘你怎么说’,本来温婉的女声在这种时候听起来有点哀怨。
你怎么说谁知道呢我说我爱的只有你你会相信吗毕竟我连你的名字都忘了··演唱会来的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九十多岁的父母被他请来坐在了第一排,他们曾年轻过,却没有了为他欢呼呐喊的力气和心,安静的听一个比他们小了那么一点的男人说话唱歌,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
最后一首是他自己选的,背景墙亮起来的时候有个女人出现在里面,在坐的人基本都老了,但他们还记得她,看到那个脸圆圆的笑的温柔的女人出现时眼睛亮的像是回到了十八九岁。
被机器模拟出来的女人穿着一身月白色的旗袍,在屏幕里和男人合唱,歌唱完一遍的时候灯光随着背景音乐变暗,屏幕里女人也化作莹白的光点消散··台下响起了唏嘘声,再见到她时被遗忘了几十年的记忆如同洪水扑面而来,纵然是年少轻狂那也是他们最青春的时光。
灯光再度亮起的时候即使是老的快要躺进棺材的人们都忍不住欢呼,欢呼声过后原本静静流淌的眼泪变得汹涌·一个穿着白色旗袍的女人出现在了舞台上,依旧年轻的脸打上柔和的灯光让她看起来像一件年代久远的古瓷,细腻悠长。
他们站在舞台两边像是隔着时间相望,同唱一首歌时女人的脸上一直带着笑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真正的她在舞台上表演,·“三百六十五个日子不好过,·你心里根本没有我,·把我的爱情还给我。”
                   ·作者有话要说:· ·☆、编号89757㈢· ·按照人类的话来说,主人是个幸运的人。
那场告别演唱会是她第一次正式登台演出,而整场演唱会的安排却像是只为了捧红她·凭空出现的她像是个奇迹,人们甚至猜测她是科技产物,机器人或者克隆人·但事实是她只是她,一个十八岁会唱歌的女孩。
出人意料的是,那场演唱会之后她再也没有出现在舞台上,不管是科技产物还是真人,她的出现都不应该只是一场告别演唱会··不同于人们的猜测,她的沉寂并不是为了准备一次更盛大的出场,她只是回归了原有的生活。
也是站在高台上,虽然从来没有观众··主人登台前的上妆工程浩大,或许是因为机器人并不具备不耐烦的情绪,在主人上妆的两个小时里,我可以认真的记录下主人的一举一动。
在某些人看来,女人上妆的过程比结果更像是艺术,把不同颜色质地的粉末油膏涂抹在脸上,就能得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人,或端庄雍容,或妩媚妖娆·那些粉末如同一剂药引,引出了所有潜藏在骨子里的野心。
上妆到最后都是主人执笔在脸上勾勒,一张脸从素净到色彩鲜艳,到最后完全看不出原本的长相,只留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并不是什么失传的技法,不管是为了申遗还是其他特别的理由,各种能在内陆搜罗到的剧种都被记录了下来,从服饰到妆容,甚至是上妆的过程。
影像资料里的人大部分垂垂老矣,他们用细笔在不再光滑的脸上勾画出精致的妆,已经佝偻消瘦的身形撑起华美的衣衫,看起来无比凄凉·然而站上舞台的时候,镜头里的他们重新鲜活了起来,一句唱词就是千回百转,穿云裂石。
当年的孩子们还没来得及长大到喜欢戏的年龄,戏子和戏曲就开始被批判的遍体鳞伤·时代进步的代价是某些东西和人理所当然的被牺牲,当人们惊觉传承不再的时候那些最后会唱戏的人却都老的快要入土为安,带着他们的遗憾一起。
不是没有人学戏,有些急功近利的家长的确会为了哗众取宠在孩子两三岁的时候把他们送去戏班启蒙·能唱出一两段的孩子们总是显得要更多才多艺,但是没有真正喜欢戏的观众,他们终究会为了生存转行,甚至他们从来都没喜欢过这些。
我无从得知主人的想法,同龄的孩子们甚至还没开始为幻想的未来努力,她却已经把自己的人生断送在注定没有出路的戏台上··“我孙尚香,·自幼不喜女红,·爱习兵戈,·常练武事为乐…”·……·一场戏里,连念白都要带着韵味。
和着急促的鼓点和二胡声响,一扬鞭就是千军万马齐发,一旋身就是一场恶斗凯旋··穿上一身行头的主人在台上把孙郡主的威武豪爽和怦然心动都演绎的淋漓尽致,卸下妆容的主人却是一个普通的女孩,五官端正过目即忘,她甚至都不爱笑。
但是不爱笑的女孩运气也很好,一个半月前主人在一家商城的周年庆典的时候得到了最终大奖,机械公司以投资人之一的名义提供了一台还未发行的机器人作为奖品··新型机器人拥有人类的外表甚至是触感真实的皮肤,模拟人类的体温和心跳会让它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人而非机器。
主人在得知机器人的相貌可以由她自己定制后用了一个星期时间思考她的专属机器人该有的样子·标准亚洲人的长相,黑色的短发和湛蓝的瞳色搭配却意外的和谐。
一个月后我在睁开眼睛的瞬间记录下了主人的表情,满意甚至是有些兴奋的神情出现在她脸上的时候让她看起来格外生动·主人的五官长得很标准,虽然失去了个性,但仍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
                   ·作者有话要说:· ·☆、编号89757㈣· ·主人生病了,很严重,因为会死··丧失生命即为死亡。
对于机器人来说,只要记忆芯片还在,就永远不会死亡·甚至在某些人看来,机器人没有生命,并不存在死亡的说法·但如果一个人不能呼吸没有心跳,说不出话也看不见东西,那脑干还有没有活性又有什么区别。
·肌萎缩侧索硬化,也叫运动神经元病·迄今为止最著名的病人是史蒂芬霍金,他在二十一岁的时候被诊断患上ALS,从此被禁锢在轮椅上,有意识的看着自己的身体逐渐不受控制,最后呼吸衰竭。
主人却不确定她是否有这样的运气,因为ALS病人常在发病后的三至五年内死亡··“我猜我肯定是到现在为止最小的患者,比霍金发病的时间还要早·”主人在发病后查了很多有关ALS的资料,就像是每个病人都会做的那样。
由于发病时间短,主人的肌肉仍然受大脑控制,她正眯着眼睛微笑,目光正对着我的方向··“那你也肯定能比他活的时间长·”系统对主人开的玩笑作出回应,同时发出指令,我对主人回以微笑。
主人在某次突然性的肢体僵硬后被我送去医院做全身检查,诊断结果ALS·自从2014年名为“ALS Ice Bucket Challenge”的活动发起后,ALS进入众人的视野,被人们所熟知,但科技人员五十年的努力仍然不能治愈这种病症,即使接受治疗,主人仍面临着死亡的威胁。
即使是有霍金这种先例,医生仍然坚持主人还有不到十年的寿命··我的功能仅限于照顾主人起居,执行主人的命令是我必须遵守的法则,于是在主人做出拒绝治疗的决定后,我所做的只是开车送主人回家。
生活依旧,我把主人的房间打扫的纤尘不染,准时的为她做好一日三餐·主人依旧上台练戏,醉卧花间的杨玉环,百步穿杨的孙尚香,楚营自刎的虞姬...·“你在听我的戏”主人穿上戏服的时候表情总是会很生动,一双眼睛能把所有哀婉痴缠愤怒不舍表现出来,连笑都要比平时的好看,在镜子里我找到了她看向我的目光,她问我,“怎么样”·主人应该是在问她的表演好不好,“不知道...”·“那你喜欢吗”·“喜欢...是什么”喜欢的定义一方面有喜爱的意思,另一方面也有愉快高兴的意思,而且喜欢也是一种感觉,但是,感觉又是什么人类都没有解释清楚的问题,程序无从辨别。
“没什么...你都记录下来的吗”·“嗯·”·“那就帮我留着它·”·“好·”主人的命令就应该执行,我把所有关于主人表演的资料标记为重点,从此无法被删除。
“我死了之后,你会怎么样”·“回收,然后被格式化·”这是程序给的答案,这是所有无主的机器人的结局··“那可真是...对不起啊。”
“我本就为主人而存在,所以您不需要道歉·”·“那...祝你下一任主人长命百岁,虽然被格式化,但你应该还是你·”主人自从生病之后,笑的次数越来越多,虽然我一点都不明白其中的含义,但还是对她说了谢谢。
快穿·病发后的半年里主人快速的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权,十九岁的生日那天她却要求我把她抱到餐桌前,她说她从来都没有少过一个生日··“露と落ち,露と消ぇりし,我の身かな,なにわのことは,梦のまた梦”,吹蜡烛前主人唱了一首我从未听过的和歌,声音缥缈恍若梦幻。
“身如朝露,飘渺随梦,大阪叱咤风云,繁华如梦一场·”丰臣秀吉的辞世歌,我想主人是在和我告别·                    ·作者有话要说:· ·☆、编号89757㈤· ·“我坚持所有机器人必须遵守机器人三大守则。”
“机器人也应该遵守法律与道德规范·”·“如果守则之间相互冲突又该如何解决·”·“一切以保护人类生命为前提。”
“如果是主人自杀身亡,或者主动要求结束生命·”·“机器人不是生命个体,不应该承担责任·”·“销毁一个无生命的个体毫无意义。”
“无数的排列组合过程中是否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使机器人拥有自主判断能力甚至感情·”·“自然界中大多单细胞生物甚至不能比机器人的反应更多。”
“所谓意识也只是被人类设定好的程序,没有生命一切都是空谈·”·“但是任何一个细胞都比机器人的构造复杂·”·“我们讨论的不是生物问题。”
“伴侣型机器人应该具备的能力和所需的设定…”·“赛巴斯酱或许是个不错的模板·”·“执事吗我们需要的是伴侣。”
“他和夏尔难道不是伴侣吗”·“腐女你够了·”·“这样的讨论根本没有结果,我们需要试验样本·”·“现在提出必须具备的条件。”
“可以自助选择的外形声音等·”·“能处理好生活琐事,比如家务和餐点·”·“可以帮助主人安排好出行工作·”·“…”·“听起来真的像是赛巴斯酱,那就这样决定了。”
“需要用多少台收集数据”·“一千,成本太高将会得不偿失·”·“实验时间”·“对象”·“随机抽取,面向全球。”
“十二个月,每三十天收集一次数据·”·“试验结束后如何处理样本”·“由主人决定去留,但数据库及程序等公司拥有修改权。”
“项目取什么名字”·“我听过一首歌叫编号89757,伴侣型机器人爱上了女主人的故事,怎么样”·“那就叫编号89757。”
———————————————————————·“现在宣布统计结果,一千名单身人士中有907人爱上了他们的机器人,其中男性470人女性437人,91人仅把机器人作为生活助手对待,没有任何喜欢的可能性,其中男性43人女性47人,一名女性患有ALS,于三星期前自杀身亡,另一名女性于半年前自然死亡。”
·“机器人呢”·“你还在幻想机器人会拥有感情吗”·“的确,机器人有出现状况的吗”·“…有,一台备注‘编号89757’的机器人经常死机,被判定为系统bug问题,但修复后仍会出现程序设定之外的举动。”
“听起来真像是巧合,我是不是该告诉他的主人机器人转变成人类需要一千年”·“建议您不要这样做,虽然我们已经和实验对象签署合同,但欺骗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好吧,其他的都没有问题吗”·“没有,接下来我们需要根据所收集的资料决定机器人应该配备的条件和所需要遵守的法则。”
“我仍坚持三大守则缺一不可·”·“但伴侣型机器人不应该和其他的那样只是冷冰冰的机器·”·“事实上虽然他们拥有人类的外表和体温,但仍是机器。”
“……”·“……”·“所以机器人将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执行主人所说的所有命令,即使主人的命令是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国家自杀也是违法·”·“那就法律优先·”·“最后一个问题,除去编号89757存在问题需要维修,还有八台机器人被已经找到伴侣的主人遣回,另外两台由于无主被公司收回,他们应该如何处理”·“编号89757吗他的问题…询问他的主人是否可以清除数据后再返回她的身边,记得备份一份数据……其他的格式化。”
                   ·作者有话要说:· ·☆、编号89757㈥· ·“拒绝被格式化”·“是的,备注为‘木叶’,他的主人是一名十九岁的亚洲女性,已于三星期前自杀。”
“被机器人拒绝格式化调查出原因了吗”·“还没有,我想我们需要检查机器人的记忆芯片,这需要得到授权,毕竟有关个人隐私,但他的主人已经死亡。”
“木叶亚洲他的主人名字是木了”·“是的,你认识她吗”·“我们是旧相识,我也曾和她谈及木叶的问题,只是没想到她已经…你可以询问机器人的意见,如果他同意就没问题了,当然这更像形式。”
“可以仔细说明吗”·“我们同在一个剧院工作…”·————————————————————————·虽然大多数剧种已经后继无人,但京剧作为国粹,还是保留了最后的一线生机。
他们认真凑齐了演一出戏需要的所有人手,铙钹梆子二胡唢呐声齐响,那才是一出戏该有的腔调··除了一个十一岁的自闭症男孩,所有人中就属木了年龄最小·就像和起名字那样随便,她的父母对她的未来也同样随意,就算是没有出路的戏台,他们也不加干涉。
其实很多成员都怀疑木了是不是个孤儿,毕竟没有哪个正常的家庭会让年幼的女儿独居,仅有机器人作伴··在木了第一次带木叶到剧院的时候就被人注意到了,木了的审美不错,给了木叶一个很不错的外形。
“阿了,换男朋友了吗”一群年纪大的都可以当木了奶奶的人跟她开着玩笑,木了微笑着回答她们,“还不是呢·”·只有一个人发现了问题,“他是机器人”虽然有疑问,但大部分是笃定。
“您怎么知道的”木了看起来很惊讶,以前他们没怎么说过话,各司其职没有什么交流的必要··六十多岁的老男人狡黠一笑,“这是秘密。”
当木了的病情已经严重到她没办法再站在台上时,剧组里的人第一次在剧院之外的地方集合·木了始终坚持不要住在医院里,她的家被木叶打扫的宽敞明亮,几十个人站进来却仍然拥挤。
“呃…请问您可以留下来一会吗我有几个问题想问·”就是那个认出木叶是机器人的男人,木了在他要跟其他人一同离开时叫住了他,不过看起来木了好像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不,您的名字我知道,只是不知道该如何称呼·”·机器人制造公司的高层,很多人用着他们公司制造的机器,却并不知道他的名字,虽然只要输入关键字,就能在网络上查询到很多关于他的信息。
“六十四岁的我已经可以当你的爷爷了·”·“那…彭爷爷”·“唔…听起来很奇怪,我的儿子还没有结婚呢。”
“……”·“不用纠结称呼问题了,你想问什么”·“木叶告诉我,如果我死了,他将被回收并格式化…我…”·“你舍不得他吗”·“他是个很好的机器人,温柔体贴善解人意,他还能做到许多人类不能做的事,如果不是因为他是个机器人…我…”木叶并不在他们身边,但木了仍纠结用词。
“你会喜欢他,甚至爱上他”·“可以这么说·”·“那为什么机器人就不行呢他会唱歌会跳舞,会打扫房间也会下厨,我可以保证没有一个人类能做的比他更好。”
“为什么…不行…呢”木了沉默,她没想过这个问题,虽然看过了很多机器人和人类相爱的故事,她仍认为机器人不可能和人类相爱。
“在我看来,机器人只是拥有固有程序的机器,他们可以被程序操纵而下厨或者陪我聊天,但是相爱这种事怎么能被程序操纵,连人类自己都无法控制这种事情的发生和结束。
如果…”木了说话的速度很慢,她在组织语言,极力想用最清晰的语言表达她的意思,“我是说如果你很喜欢玩的一款手机游戏突然告诉你她的本体是一个腰细腿长脸很漂亮的年轻女孩,并且在你玩这款游戏的时间里她深深地爱上了你,你…会怎么样”·“我会觉得不可思议,而且这不可能。”
“那就对了,那您为什么会妄想机器人会对人类产生感情呢”·“妄想你为什么会觉得我有这种想法,工作之外我从来都没跟人提起过。”
“你的问题,你的作品·你的每个问题都是在暗示我可以喜欢一个机器人,而你以完美情人的标准制作一个机器人,给他们人的外表,当他们混迹于人群时没有人能认出他们。
而在这之前,没有人把机器人伪装成人类·”·“的确,这一次项目的名字是编号89757,我想如果你会唱‘你怎么说’那也应该听过这首歌,一个人形机器人爱上了他的女主人,虽然最后是以悲剧结尾。
公司研制的新型机器人以伴侣为目标,我们认为伴侣型机器人有存在的必要·”·“所以现在,我是你们的实验对象预想的实验结果是什么我爱他还是他爱我”·“没有预想的实验结果,实验结束之前一切结果都是空想。”
“那我没有问题了·”·“那你最开始提出的那个问题呢他会被格式化,对此你有什么想法·”·“没有了,我的想法是个悖论,如果机器人没有意识,他们被格式化也不存在问题,虽然木叶被格式化后他不再是他。
当然,如果不是有关机密,我很想知道你是怎么认出他是机器人的,研究人员的直觉吗”·快穿·“不,看眼睛·就算和人类极其相似,他们的眼睛里却什么都没有,他们有一双比精神病人都空洞的眼睛。”
“眼睛吗可我觉得,只要是可以紧紧的看着你,有没有感情都无所谓啊·”木了的眼睛一瞬间变得空洞,“你能说,我不是个人吗”·“……”无法回答,他不知道女孩的立场,也不知道女孩想了些什么。
“我在定制木叶的时候签署过一份合约,如果我活不到实验结束的时候,请把所有主人可以执行的权力转交给木叶,包括知情权·”·“那祝你长命百岁,那样你的机器人就不用自主选择了,我想没遇到过这种情况的他会很苦恼。”
“呵呵,机器人也会苦恼吗那我会的,拜拜·”木了已经很久没有和人说过再见了,约定好下次见面她也不一定能实现。
“再见·”·————————————————————————·“为什么拒绝被格式化”·“主人命令他保存所有有关她表演的资料。”
“我们可以将资料备份,那样不算违背命令·”·“但是主人的命令是由他保存·”·“强行拆卸”·“有这种必要吗他只是一个没有伤害性的机器人。”
“但他拒绝被格式化,他的行为超出了我们的控制·”·“不,只是对他来说主人的命令高于一切·”·“这是我们的失误”·“的确不应该把执行主人的所有命令放在第一位。”
“那就修改机器人守则·”·“木叶的问题如何解决”·“他拥有知情权,让他自主选择·”·作者有话要说:· ·☆、编号89757㈦· ·我的选择是关机,因为没有主人的机器人也没有继续运行的必要。
但是…关机时间·“你的主人给了你继续存在的权力,你不能一直沉睡,那和死亡无异·”·“3005年,我选择在3005年‘醒过来’”。
“可以,一个很遥远的时间·但是之后你将被作为商品出售·”·“可以·”·时间可以用遥远来形容吗我不知道。
一千年对关机状态的我来说,也只是上一秒和下一秒的关联··“即使拥有自主选择权,你的所有权仍是公司,三天后公司将会有一场竞拍,你将是拍卖品,当然这并不违背你所要遵守的条约。”
“是否需要更新操作系统”·“不·”·————————————————————————·“这是一千年前所生产的第一代伴侣型机器人,公司制作他们的标准是无限接近人类,所以即使放在现在,他看起来仍然完美。
由于上一代主人的命令,他没有被格式化,他拥有和上一代主人生活时的所有记忆·而他的系统中没有机器人守则,唯一需要遵守的条令是主人的命令高于一切·现在开始竞拍,起拍价……”·我有了一个新主人,男性,亚洲人,二十七岁,他并不介意我曾为另一个主人服务。
“我最好奇的问题,你的主人用什么方法把你留了下来·”·“系统漏洞,系统认定必须优先执行主人的命令·”·“她给你的命令是什么永远不被销毁吗”·“不,主人命令我保存有关她的所有资料,没有期限。”
“那些资料,我有权浏览吗”·“有,主人同意任何人查看这些资料·”·“那我能否以记忆的形式查看就像是亲身经历。”
“这并不违背上一个主人的命令,可以·”·————————————————————————·“木叶你好,我是木了。”
这是主人见我第一面时说的第一句话··主人对我很满意,她经常会对我微笑··主人唱的京剧很不错,我每一次都会记录下来··主人生病的时候很虚弱,但是心情一直都很好。
主人在剧院的人来看望她之后就很沉默,她开始一遍一遍的听一首叫编号89757的歌··主人说她很想知道3005年是不是真的有一个机器人变成了人类,会哭会笑知道痛也明白和一个人亲吻是什么感觉,他还会一遍遍的回忆他和主人在一起的生活。
主人开始让我陪她看电影,都是有关机器人的,所有的结局都是悲剧,因为机器人和人类相爱却没有在一起··主人问我如果经过一千年机器人是不是真的可能拥有感情,我回答我不知道。
主人问我有没有可能机器人真的会爱上人类,我回答我不知道··主人问我想不想被格式化,我回答我不知道··主人问你爱我吗,我回答我不知道··主人问可不可以帮她保存资料,没有期限,能多久就多久。
我回答,可以··主人的呼吸停止了,她嘴角弯起像是在做一个温暖的梦··如果我被格式化,那所有有关主人的东西都将有可能消失,人类的记性很差,他们遗忘了太多东西,他们不能被信任。
我拒绝被格式化,因为我要执行主人交给我的命令··我选择在3005年重启,主人说这个年份对机器人来说很重要··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主人了,一个男人成为了我的新主人,他读取了我的所有记忆。
我从镜子中看到自己泪如雨下,旁边的机器人露出了疑惑的表情··“你爱她吗”·“爱是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修了很多次,这算是结局了,下一章番外不重要。
 ·☆、编号89757㈧·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萌萌哒小番外,好不容易纯bg结果悲剧收尾…·不过用了一个月把文写完总算是……从八月末写到十月初,用的时间真的不短啊,·后来又修了几次,最后一点后来加上的,其实本来的想法是木叶真的开始出现问题了,但是想想我真事妈,嫌睡觉时间多还是咋滴,所以就这么着吧。
————————————————·存稿箱里东西多…临时决定元旦多更一章也无妨~·“木叶,今天陪我看电影好吗”木了躺在床上跟木叶说话,每天都不出门她寂寞的都快长草了。
“主人,我建议您出门走走,适量的活动或许对病情有帮助·”·“可是你都说了是‘可能’,我真的很不想出门啊·”木了生病之后就很少出门了,乏力头晕呼吸困难的借口都被用遍了,她就是懒得动而已。
“零以上的几率都被称为可能,您碰上不可能的情况也只是可能而已,您不应该因为不可能的存在就拒绝所有的可能性·”·“呃…是谁教会你用这么复杂的语法,我的头都要被你的可能绕晕了。”
“是您,主人·是您在定制我的时候特别要求我会所有中文中修辞手法以及句式,理由是您有语言洁癖·如果您头晕的话出门呼吸新鲜空气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对,木叶你今天怎么这么多话,平时你根本不会拒绝我·”·“因为我今天刚刚更新了数据库,程序判定有几份资料非常实用,我更改了行为模式。”
机器人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动听,那是木了精心挑选的声音··“是什么资料带坏了我听话的乖宝宝木叶按律当斩”·“没有正式的名称,一份是医用机器人如何照顾病人的资料,另一份有关人际交往。”
“照顾病人和人际交往这就是你拒绝我的理由吗说好的执行所有命令呢”·“我并没有拒绝您,您所说的‘木叶,今天陪我一起看电影好吗’是疑问句而不是肯定句,下达命令需要用肯定句。”
机器人嘴唇开合,虽然他并不是用声带发音,不过应该是考虑到人的感官问题,他连口型都模仿的很到位·只是木了现在好想让他闭嘴,机器人表情不变的说话看起来十分诡异,木了觉得木叶是在嘲笑她。
“所以,如果是命令的话你还是会执行对吗”·“是的主人·”·“那你今天陪我看电影,这是肯定句,祈使句。”
“是·”如果有一个程序让机器人有无语的功能的话……·“今天我们看‘我的机器人女友’,几十年前的电影,机器人被制造的时代和现在差不多,据说是一个很感人的悲剧。”
木了喜欢在看电影的时候有人坐在她身边…听她吐槽…沉默的人大多都有一颗闷骚的心,而木了刚好是这大多数·所以不管木叶是不是能理解,他都很尽职的为木叶做观影介绍。
“这个机器人的身材真不错·”·“…”·“她的身体硬度这么高密度也应该很大吧,跑起来不会撞坏地面吗”·“…”·“男主角为什么要偷瞄机器人的胖次,男生会不会亲手给充气娃娃穿上裙子然后再偷看她有没有穿内裤”·“…”·“这个机器人是靠月光驱动的吗吸收日月精华的设定简直不能更玄幻啊,但是如果阴天怎么办”·“…”·“男主角这样亲机器人机器人会感觉到吗如果我亲你你会有感觉吗”·“…”·“那只猫好漂亮,为什么现在还没有时光机出现”·“…”·“男主角竟然没有被吓哭还能跑步,他不是个死宅吗这样的体力真的大丈夫”·“…”·“男主为什么要制作出那么多机器人不会有密集恐惧症吗”·“男主角实现了作为宅男的终极梦想。”
“咦”·“等身手办·”·“哦~………嗯木叶你怎么说话了”·“我下载了所有影评,其中有一句和您提出的问题类似,所以我就回答了。”
回答不是重点,下载评论什么的本身就很奇怪吧··“诶,我还以为被我熏陶了那么久你的吐槽技能也被点亮了呢·”·“…”·“你对这部电影就没什么想说的吗跟你一样是个机器人哟。”
快穿·“对于机器人来说,这部电影和恐怖片无异,毕竟机器人坏掉了·”·“…又是什么评论”·“是。”
“……木叶,你这样让我很无语·”·“更改行为模式的问题吗主人这么喜欢吐槽系统认为我的话多一点比较合适,那样您看起来就不像是在自言自语了。”
“可是你让我很心塞·”·“那我更正回来·”·“呃,在我看电影的时候你可以这样,其实还不错·”·“那看电影之外的时间我会选择言简意赅。”
“对,删掉那份什么照顾病人之类的东西,还有,以后不能拒绝我·”·“好的主人·”·等到木叶把房间清扫完毕所有东西也已经归位的时候木了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沙发不是个适合睡觉的好地方,木了却总喜欢窝在沙发上午睡,身体蜷缩在一起像是一只猫,只有沙发能给她足够的安全感··木叶的手穿过木了的脖颈和腿弯下方把她抱到了床上,在帮她盖好被子的后却诡异的顿住了,半分钟以后他弯下腰亲了一下木了,仅仅是嘴唇和嘴唇相碰,一触即分。
“这是我的初吻哟~”木了睁开了毫无睡意的眼睛,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机器人让木叶没有心却也慌乱,机器人不会问“你是什么时候醒的”这种问题,所以他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你能感觉到我的心吗”木了自己从床上坐起来对木叶说话,明显的调侃,这是电影里的一句台词,木叶依旧沉默。
———————————————————————·机器人木叶和原主人一起生活的记忆有几天的空档,所有人都不知道那几天发生了什么,但是也没有人好奇,可能只是木了不小心删掉了某些东西,毕竟只是平凡的很多天的其中之一,木了和木叶又不可能化身黑暗骑士拯救世界。
只有木叶还记得发生了什么,其实确实不是什么大事,只是机器人偷了主人的一个吻,还碰巧倒霉的被发现而已··其实木了让木叶偷偷藏起来的资料不止这些,他还知道一个年代很久远的故事,说的却是现在,只为一个女孩而存在的伴侣型机器人中了病毒爱上了他的主人,在亲吻过她之后被送进了维修店,维修店的工作人员告诉那个女孩机器人可以转变成人类,只是需要一千年,可是一千年以后,所有知情的人都不在了啊,就算真的能转变成人类又有什么用这根本就是一个谎言。
机器人被强制关机前捕捉到的最后一幕,是女孩含着眼泪点击了“Yes”选项,她的手指细长,眼泪坠落到空气中和自己瞳孔的颜色一模一样··· ·☆、三七番外· ·?“施主面色发黑,印堂有妖气缭绕,应是家中有妖物作祟。”
“和…和尚说什么胡话,许某家中仅有我与妻子二人,哪里来的妖怪…妖怪作祟·”书生身着一身青色长衫,此时面色青白,简直要与衣衫融为一色。
大滴的汗从额头滴落下来,虽然嘴里说着不信,脸上却尽是惊俱之色··和尚听过他的话也不恼,世人多是如此,贪恋美色钱财,怎会相信夜夜在身侧入眠的如花美眷是个青面獠牙的噬人妖物,“阿弥陀佛,施主不信,尽管一试,出家人不打诳语。”
“试…要怎么试”面前的和尚二十出头的模样,穿了一身灰白色的僧袍,面色一派淡然,出家人不图名利,看他面相也不是什么心怀不轨的小人,书生虽是将信将疑,但也不怕一试。
“雄黄驱蛇虫,也能使修炼成人形的蛇妖现出原形,施主趁两日后端午让家中所有人喝下雄黄酒即可看清·”·“我家中仅有我与妻子二人,蛇…蛇…蛇妖”青衫书生脸色再一次变得青白,说话时连舌头都在打结。
“一只修行千年早已化成人形的蛇妖,这串佛珠赠与施主,可在蛇妖现出原形时保施主平安·”僧人将脖子上挂着的一串佛珠摘下来交给了面色已是惨白的书生,看着他魂不守舍的离开,叹了一口气,僧人还是跟在了书生身后。
书生姓许,父母早亡,半年前娶了别处来的白姓小姐,羡煞了旁人·别的不说,白家小姐貌若天仙还懂一手好医术,可惜这样的人怎么不好,却偏偏看上了一穷二白还眼看着连功名都考不上的许仙。
虽然二人成婚后开了家医馆悬壶济世,却还是有不少人心有妒忌·毕竟从前许仙怎样是个人都能看出来,男生女相也就罢了,连身子骨都瘦的跟个姑娘似得,要是考不上功名,怕是要一直独身一人了。
许仙浑浑噩噩的走到家,路上也不知撞了多少人,和尚只在不远的地方看着,看不出有出手相帮的意思·书生胆怯是读书时养在骨子里的毛病,没救··许家的宅院前站着一个妙龄少妇,远远的看着许仙回来的身影就露出了灿烂的笑容,除了伎馆的女人鲜少有哪个会笑的这般张扬,可是谁管呢,女人一笑就像是千树万树的梨花开遍,谁会不让一个盼望丈夫归来的女人对她的心上人露一个真心实意的笑。
和尚看到许仙进院门就离开了,或许白素贞不记得,但法海还记的真真切切,六百年前白蛇化作人形之后,他们见过··佛门修行十世广结善缘,即可永登极乐,免去轮回之苦,而这一世,刚好是法海的第十世,忘了从哪一世开始,他就寻回了从前。
他记起了六百年前的时候,一个白蛇修炼成的妖精故意撩拨,差点毁他修行·没想到六百年后再见,他修为精进面目早已不似从前,而他竟嫁为人妇,还是这般贤良的模样。
法海不曾想五月初六再来,见到的却是气绝的许仙,佛珠被随便的扔在地上,而白素贞早已身赴黄泉想要抢回许仙离体的魂魄··法海不明白素贞为何要如此拼命,许仙千年前将它放生是不错,可修仙路上坎坷,遇上的劫数绝不止那一次,何必单单记着他。
法海只知道许仙千年前救了白素贞一命,然后这一世白素贞以情缘来偿,却不知道白素贞为了这一世等了几百年,自从化形起她就开始寻找许仙,天下之大,许仙不是早夭就是寻到时已是儿孙满堂,等她把其他所有的恩情还完,才遇到这么一个许仙,能让她用情缘还债的许仙。
可能等了太久,就成了执念··许仙幽幽转醒时法海也在,和尚秀气的眉头舒展开来,双手合十朝许仙念了一句“阿弥陀佛”就转身走了。
“白素贞,我念你千年修行不易,今日放你一条生路·”法海的声音从屋外荡过来,许仙自然也听得见,当即脸色又变··“娘子那蛇…”许仙当然还记得他在地府里走的那一遭,以及…以及突然出现在家中的白蛇,那条蛇,可比一般成年男子的腰还粗。
“那和尚疯魔了吧·不过官人喝多了酒,可能是…做噩梦了”白素贞一脸关心的神色不似作伪,无意间撩开门帘,后院的竹子上还飘着一条白纱,就是白素贞平时用的那种,挂在深色的竹叶间就像是蛇蜕下的皮。
“没,没什么,应该是昨夜天色昏暗,看错了·”·“那就是官人的不是了,官人这一醉,可就睡了两天呢·”白素贞掩嘴轻笑,如此含蓄的嘲笑,许仙无奈。
法海在就近的寺庙里挂单,虽然年轻倒也佛法精深,许仙心善时常去庙里上香,一来二去也就熟识了起来·有时候棋子起落茶香袅袅,于是浮生半日闲··突然有十几日许仙没来寺庙,法海登门拜访,就听到白素贞有孕的消息。
看到法海惊愕,许仙一脸促狭笑意,“大师幼年出家,不尝人事也就罢了,竟然连女子生儿育女的事也不知情”·“贫僧修过欢喜禅。”
法海正色道,他惊讶的自然不是这个,白蛇修成人形也就罢了,不食人精气自然也不会害人,可是怀孕…性别暂且不说,一条蛇再怎么修炼,都还是一条蛇吧…生蛋孵出来法海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再看面前的许仙,法海觉得有必要把他带去寺里避上三五个月,再被‘自己的孩子’吓死一次…·“嗯欢喜禅”人逢喜事精神爽,许仙现在什么都有兴趣问一问,自然没在意法海怪异的脸色。
“西藏密宗的传承·”欢喜禅这种事,佛门虽戒色,法海自觉没什么见不得人,而且他正在忧心怎么说许仙能跟他走··“大师今年才二十有余吧。”
许仙有些怀疑,就算和尚能外出游历,走去西藏那种地方,应该要个三五年吧,而他的修为…莫不是有什么驻颜的法门·“佛曰前世今生,不可说。”
“是何滋味”佛门弟子…是个人都要好奇啊··“惊心动魄·”法海起身想要去寻白素贞,想都没想就来了这么一句,许仙惊愕…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能让大师说出这样的话来。
许仙还坐在凳子上思虑,就忽略了法海说的“我与夫人说几句话·”等到骤然惊醒,才发现坐在他面前的是白素贞,而和尚早已不知去向··“夫人,你说欢喜禅到底修的什么,大师竟然会说惊心动魄。”
白素贞正在纠结法海刚刚问她的“能不能生出来一个‘孩子’”的问题,突然听到许仙这么一问,吓了一跳,脸色当即变了·许仙看到白素贞变了脸色,第一反应竟然是‘那是个吃荤的和尚,莫不是看上了我家娘子,不然之前怎么处处纠缠’而白素贞变脸的原因也差不多,‘那个和尚之前三番两次想要拆散我与官人,难不成是看上了官人,听闻修欢喜禅可是不忌男女。
’‘而且那和尚那么漂亮,以后断然是不能让他来了·’这是许仙和白素贞共同的想法··之后白素贞倒真是怀胎十月,就在即将临盆的时候,许久没有出现的和尚直接进门掳走了许仙,直到白素贞生产完丢下孩子打上了金山寺,法海都没敢放许仙出来。
然后就是白素贞施法水漫金山,许仙在寺内将自家娘子的一条蛇尾看的真真切切·白素贞在看到许仙的一瞬间就僵硬了,被法海趁机制服··“官人。”
白素贞跪在地上,身子却立的笔直如刀,抬头看向许仙时一双美目里带着倔强·许仙沉默,而后跨了一步和白素贞并排跪在了法海面前,“大师可否饶她性命,就算是蛇妖,她仍是我发妻。”
法海不动声色只是闭眼念了句‘阿弥陀佛’,白素贞却泪如雨下··“她要飞升了·”蛇妖落泪,怕是情劫也已堪破,千年修行的蛇妖与人结为夫妻不只是为了还愿,也是在等一段能堪破情劫的缘。
法海半敛眉目不动如山,绛红色的袈裟披在身上,一副得道高僧的模样,他却在思量六百年前他的那笔账该怎么算,白蛇留给他的情劫,又要谁来破·“你还是跟我走吧。”
法海这里,许仙也是笔帐,就是那一世,许仙放了白素贞,却是因为白蛇咬了个过路的小沙弥,而后被看见的农夫捉住,当时随行采药的许仙心善,把白蛇放归山林后又救了那个小沙弥,小沙弥十世转生后,成了法海。
白素贞报恩尚能以身相许,法海除了保许仙一世平安又能做什么,眼看着许仙为情所困,他能做的只是让许仙遁入空门,一生清修,或许以后又是一个堪不破情劫的佛修。
“和尚真是没眼力,我一个蛇妖,遁入空门作甚”白素贞飞升是转瞬间的事,在白素贞离开的刹那,许仙就站了起来,同时还换了形貌声音,一袭艳红色的衣衫极尽张扬。
法海僵硬抬头,无他,自己几世寻不到的白蛇,不是白素贞,而是眼前这个,可笑自己总想不通为什么几百年不见白蛇变了形貌也就罢了,性别变了连孩子都能和人一起生。
“你们的孩子…”还有什么好问的,能让一条蛇受孕的,自然是另一条蛇··“自然也是白蛇,出生即是人形,白素贞将五百年的修为都给了他。”
快穿·“你…”·“我我自然就是许仙,只是当面历劫种下因果无数,这些年就只能陪你们玩这么一遭,至于你认不出来好,那是你技不如人,不,是不如妖,当年合修欢喜禅你都没胜过我。”
即使转瞬千里,三七仍听到了法海咬牙切齿的声音,“就算不能成佛,我也要收了你,压在雷峰塔下,生生世世·”·“嗤,你要是那雷峰塔,我倒可以考虑一二。”
                   ·作者有话要说:从一点半写到现在,十二点到一点半的时候在看青蛇,所以脑补赵文卓长相的法海完全无压力,至于这脑洞怎么开的,我只能说这一期报告老板里的BGM深得我心,我家林二诶,塞着耳机听了一晚上的新地球耳朵都疼了。
·————·大修了…· ·☆、红叶林㈠· ·江湖里传的红叶林里只有女人,她们个个都是美人,有人艳的像牡丹,也有清纯的像是晨间初开的白莲,只是美则美矣,却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可笑的是写着红叶林的那块牌匾下面是铁钩银划的七个大字“人间正道是沧桑”,说的好像她们为了维护正义把命都搭上了一样。
其实走江湖的人都有个毛病,特别是男人,他们看不起儿女情长·江湖里有人谈情说爱,只要不是正邪不两立,他们就不管,若是碰上了原配口口声声喊着狐狸精去杀人,那也好说,帮亲不帮理,何况感情这种事本来就没什么道理可言,如果男人非说是被原配强迫才成的亲,日日过得都不如意,那女人是狐狸精还是真爱还真不好说。
所以江湖里的人寻仇灭门都有公断,唯独儿女情长他们避之不及··除了红叶林··红叶林不是门派,就是个住的地方,只是因为枫树多,就成了红叶林·本来这里是一群富家子弟建的庄子,山里地方多,十几个院子盖起来都还有空余的地方,秋天里天高云淡几家人到这里吃茶打猎顺带还能赏景。
后来一个女人没地方住,仗着自己武功高直接赶跑了一家,那家人也招过人来报复,只是一个个出宅子的时候胳膊腿多多少少都折了点,这还是因为女人看他们没武功没怎么下手,留的是只要去趟医馆治好的伤。
其他几家看她这么厉害也不敢住了,再多也不过是一个宅子,比起赚来的钱也就是九牛一毛··女人也不常住,那些宅子就放在山里落灰,直到有一天女人白发苍苍的回来,还带了一个漂亮的小孩。
其实女人没有老,她十九岁开始走江湖,当年就抢了那些宅子,等她白头归来,也才过了三年,身负重伤··被她带回来的孩子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衣裳,麻利的收拾完屋子之后就开始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床上的女人发呆,女人穿着一身白色的衣裳,可惜已经破了,上面还染着血,唯一干净的就是那一头白发,连她的脸都有三条口子,像是被刀割的。
血痂都还没长好·这要是留疤了多难看啊,小孩想着就叹了口气,认命的去井里打水烧开帮她洗脸··女人睡了三天就醒了,当时小孩还在费力的把熬的粥往她嘴里送,女人第一句话就是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小孩没说话,女人盯了他好久也叹了口气,“原来是个哑巴,怪不得要被父母卖去妓院,”低头想了想,女人又说,“估计你也不会写字吧,也不用告诉我你的名字了,我以后就喊你秦妙。”
秦妙是女人以前的名字··女人忘了自己的父母和家人,反正从记事起,她的师父就叫她秦妙,等她十九岁背着师父出门的时候,她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秦风,她觉得秦妙这个名字太女人了,不适合走江湖。
然后呢然后秦风就碰到了一个男人,一个滥好心的男人,可是他长得好看啊,比自己还好看,他还说她也很好看,再然后他们就成亲了·可惜秦风才出江湖的时候杀的人有点多,她看不惯富家子强抢良家妇女,就跟上去把他全家都杀了,也看不惯街上有骗子骗人,就掀了人家的摊子,最后打起来又把人家一家给杀了,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就成了女魔头,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就来了一群自称正义之士的家伙要来除魔卫道,然后她又把人杀了。
她想的很明白,都是走江湖的,谁在乎一条人命啊,怕死的就该在家里种田··后来要除魔的一拨拨来,她也一拨拨的杀,秦风还在师门的时候所有时间都用来练功了,她的武功很高,可是那个漂亮男人终于受不了她身上的血腥味了,也不知道在哪找了个小女人,干净的像朵白莲花,私奔了。
秦风在一间破庙里追上了他们,男人握着剑横在自己的脖子上,挡在那个小女人前面,说要一命换一命,求秦风放过那个小女人,秦风听到之后就笑了,哈哈大笑,连眼泪都笑出来了,她说,“我何时说要放过你。”
男人在跟秦风成亲之后也被逼着学了点招式,看他们没了活路就毫不犹豫的把剑往秦风的心口刺,秦风反应过来的时候剑再刺进去一点她就可以去死了··秦风伸手把剑夺过来直接把一对狗男女杀了,先杀女人再杀男人,剑尖从胸口刺进去从背后穿出来,拔出来的时候血从剑柄淌到剑尖,夺剑的时候她的手也受了伤。
她在破庙门口坐了一夜,没运功没调息,天快亮的时候她放了一把火把破庙烧了,连着那两个人的尸体一起··好巧不巧,庙还没烧完就来了一堆人,又是除魔卫道的,秦风握着烫手的剑柄就杀了出去,这次碰上了高手,秦风不敌只能逃跑,逃到了一家妓馆门口的时候心念一动就抱上了在门口被一大群人追的小姑娘一起走,追杀他的人自诩正道,拿个小姑娘当人质肯定管用。
最后她们一路逃到了红叶林,等秦风醒过来,她才知道自己的头发白了··“挺好看的·”黄铜镜里看不太清人影,秦风单手抚上了自己的脸,还好脸上没有皱纹。
“妙儿,我们去杀人抢劫吧,江湖人称的女魔头,不能就这么吃斋念佛啊·”秦妙翻了个白眼,吃斋念佛她们到红叶林的时候是秋天,树叶正红,三个月过去树叶都落了,秦风还天天要捉鸟吃鱼,数九寒天,河水都已经结冰了。
秦妙还是被秦风带出了红叶林,两个人一路杀人越货直到看见了另一个女人,十五六岁年轻漂亮,成亲还没多久花心的丈夫就开始找小妾了,秦风问她要不要自己帮忙杀了她丈夫,她没去处以后也可以跟秦风走。
这笔生意做成了,然后秦风带着秦妙和那个丧夫的女人回了红叶林,一起的还有很多银杏,那些树都是女人的家业,可惜秦风只喜欢银杏,回来就亲手把它们种在所有的院子里。
                   ·作者有话要说:同人文啊,秦风的原型李莫愁,这一篇完结会很快·· ·☆、红叶林㈡· ·日子一天天的过,被秦风带回红叶林的女人也越来越多,每个院子里都住了三四个人的时候,又是三年过去了。
院子里的女人并不都是秦风带回来的,秦风教她们武功,一年之后她们出去就算不能横行霸道,欺负几个负心汉还是没问题的,到后来院子里住的就什么女人都有了,每一个都漂亮,青楼的歌姬商户出嫁的女儿还有官家小姐,甚至有一个杀手。
杀手遇上了采花贼,可惜采花贼风流不改,最后路过的秦风一剑毙命,杀手被秦风灌了一碗堕胎药带回了红叶林,秦风总能捡到很多这样的女人··秦妙以前听秦风讲她以前的时候觉得她没问题,能把自己的伤心事跟人讲出来那肯定是过去了,可是秦风有时候的举动又不像是没事的样子,被灌堕胎药,杀手不是第一个。
秦妙还记得当时秦风把药端给那个女人的时候笑的轻松,她说万一肚子里的那个是男孩呢,我红叶林不收男人,秦妙听的一身冷汗·的确,红叶林不光不收男人,除了秦妙之外,其他的还都是寡妇,年轻漂亮像一朵朵开的正艳的花一样的寡妇。
秦妙已经十四岁了,十一岁那年他被秦风抢回来,当时秦风看见一个穿的很喜庆的小姑娘被一群人从青楼里出来的汉子们追,想都没想抱起来就跑了,小姑娘被她抱着也特别老实,就一起回了红叶林,后来她才知道小姑娘不是安静乖巧而是哑了。
秦风老是嫌弃秦妙肉长得不是地方,其实秦妙不是肉没长对地方,他是根本没长肉,到现在都还是风一吹就能倒的瘦弱身板,腰身一只手就能环过来,美女都有个细软的好腰,不过因为常年练武,就只细不软。
有段时间他只是多吃了一点肚子上多了一点软肉,秦风就捏着他肚子上的肉说红叶林没有丑的也不留胖子··“我说你的饭也没少吃啊,怎么光长个子胸口就是没肉呢。”
说话的时候秦风把手往秦妙的胸口伸,秦妙没理她,她就在碰到衣服之前停下来自言自语,“看就看得出来,哪还用摸·”秦妙翻了个白眼不说话,其实要不是他用着缩骨功,他现在应该已经有秦风高了,那样秦风肯定更嫌弃他,秦风早就开始说如果秦妙个子长的太快衣服来不及重新做就要穿她的衣服,秦妙想了一下秦风每天穿的衣服,身体不自觉的抖了一下,决定还是继续用缩骨功。
不为别的,秦风亲手杀了她的夫君,还要为他守孝三年,要不是秦妙给秦风染了头发,那白衣白发秦妙做梦都要吓醒··秦妙知道秦风准备让他在十六岁的时候独自离开红叶林的事,可能是秦风哪个祖师被男人伤过心,师门里立了个永不出山的规矩,说男人都是洪水猛兽碰不得,秦风当年还是秦妙的时候不信这些,就偷偷离开,结果还真碰上个伤人心的男人。
秦风的男人和别的女人私奔后她没有第一时间追上去而是回山里找了师父,应该是去找安慰吧,师父倒是同意她回去,但是必须面壁思过永不出山,秦风想都没想扭头就走了,让背叛她的男人逍遥自在一辈子,那不可能然后秦风用剑杀了她曾经爱的男人,从此手里的武器换成了一把剑,说要屠尽天下负心人。
秦风不在乎红叶林里的女人出不出山,甚至她们从来都没有一个不落的出现在红叶林里过,她从来不管那些女人去哪疯去哪浪,她只说伤心了就回红叶林,这里永远都会有一间空房,所有听到秦风说这句话的女人都哭了,她们每个人的丈夫死的时候她们都没哭。
秦妙觉得秦风不是在收拢人心,其实她只是想看热闹,让他出山也只是为了能在某一天看到他遇上个负心的男人之后好凑齐一林子的寡妇·秦风就有这么无聊··在红叶林里的女人们杀了一个又一个负心汉之后秦妙终于十六岁了,他没太长个子,不过胸还是平的,这让每个看见他的女人忍不住摇头叹息,都说可惜了那么漂亮的一张脸。
其中青楼里来的花娘最让秦妙无奈,她趁着出去的时候回了一趟青楼,拿了十几个瓶瓶罐罐给秦妙让他自己涂,秦妙在刹那间看到了隐藏在红叶林女人漂亮的外表下的那一颗颗猥琐的心。
秦妙最终还是没有砸了那些瓶瓶罐罐,只是把它们整整齐齐的放在了梳妆台上,走出红叶林的时候除了身上的一套裙衫就只有一个钱袋·                    ·作者有话要说:· ·☆、红叶林㈢· ·秦妙连剑都没拿就入了江湖,而第一件事就是买了身男装和一把折扇,卸下头上的珠钗把头发高高的束成了马尾,去了缩骨功穿上男装变成了身材高挑的翩翩公子,开口一句“掌柜的”就把客栈里年轻漂亮的老板娘迷的红了脸。
胸平了这么多年,也就只有秦风那样的女人把他当姑娘,可惜红叶林里全是秦风那样的女人··起初秦妙一两天就能收到秦风的字条,全都是在抱怨秦妙不在就没人给她做饭做菜梳头发,其实红叶林里不想出去的女人还是挺多的,别说是找个人给她做饭梳头,就算她懒得动一口一口喂她吃都没问题。
后来秦妙走的远了点就三五天一张字条,大概是跟他说红叶林里太无聊想出去转转什么的,但也都只是说说而已·最后秦妙实在是走得太远了,鸽子找不到回家的路,他也就再也没收到过秦风写的纸条,也不知道秦风到底有没有出门。
秦妙一路走回了家,就在离秦风抱走他的那间青楼不远的地方,才不是秦风想的那样家里过不下去父母就把他卖了,秦妙的家里还是有不少钱的,当时年少顽劣戏弄了一群喝花酒的汉子正被追着跑,眼看着就要被追上的时候秦风出现了,至于当时安静的没说话,完全是被秦风一头的白发给吓傻了,那还是视线被挡住没看到秦风身上血迹的时候。
秦妙回到家里没看到父母,听说他们在儿子失踪之后就搬走了,秦妙上有哥哥下有弟弟,父母可能会伤心一阵子他能理解,搬走这件事是秦妙万万没想到的··快穿·在以前的家门口愣了一会,回过神来的秦妙转身就走,却在转过头的一瞬间又愣了,女子一头白发似雪,不是秦风是谁。
刚好秦风也看见他了,扬声道,“小公子这样看人家,人家可是会害羞的·”她的动作却没有一点害羞的感觉,直直的就朝秦妙走了过来··“咦”快走到秦妙跟前的时候脚步顿秦风的了一下,“怎么这么像我那个傻徒儿,难道是我太想她发了癔症”声音不大,不过秦妙的武功也不是白练的当即听的清清楚楚,秦风这是太想他所以就出来寻他了·秦妙现在比秦风高了半个头不止,任秦风怎么想也不会想到站在她面前的就是秦妙,她还一本正经的问秦妙,“小公子家中可有姐妹,五年前失踪”后半句声音小了点,“说起来当年我就是从这里带走的妙儿,是不是她哥哥还真说不好。”
“闫澜家中并无姐妹,只有兄弟与我共四人人·”秦妙口齿清晰,声音也是少年独有的清脆悦耳,末了还加了一句,“秦风·”·…秦风有点懵,“秦…妙”·“是,本名闫澜,闫家次子。”
秦妙还在最后一个字上加了重音··“啊你是男的,那你以前帮我换衣服,还看我洗澡,你为什么还会说话,我还定下了红叶林不收男人的什么鬼规矩,说,红叶林里的女人你碰了多少”秦风越说越不着调…·秦妙扶额,“第一,帮你换衣服那只是只是帮你拿,第二,你洗澡的时候我从来没站在你旁边过,第三,不说话就是怕你杀了我…”秦风今年二十有七,如果不是行走江湖那都是能当上奶奶的人了,还这么能想。
“所以呢”秦风还是有点楞··“所以师父你是清白的,红叶林的女人也都跟我没关系·”秦妙已经忍不住想吼她。
“可我还是想杀了你·”秦风嘀咕,不说话骗了她六年,而且竟然长得比她高了这么多…·“师父…”·“算了我不杀你,不过你以后再敢进红叶林一步,师父我就亲自动手阉了你…哟~”秦妙觉得胯下一凉,后退了三步都不止。
“师父”眼看着秦风还往他这里走,秦妙快哭了··“乖徒儿,咱先不谈这个,帮我染头发·”秦风扯出了一个自认为和蔼的笑容,奈何在秦妙眼里,她就是个青面獠牙的妖怪。
“师父,染发就染发,你别再靠近了”看着秦风伸过来的手,秦妙声音里都带了点哭腔,她这是现在要阉了自己啊。
“你小时候被我摸的还少吗躲什么躲”秦风怒了··“可你以前掐的都是腰啊,你连我的胸口都没碰过,现在…现在…”现在的秦风,是一心要把手往秦妙的下面伸啊。
秦风听言停了下来,袖子一甩把手背到了身后,眼神瞬间冰冷,“算了,徒弟长大了就不听话,还不如杀了·”·秦妙脖子一凉,按照秦风反复无常的性格,杀了他还真“那您随便摸”秦妙眼睛一闭脖子一梗,大义赴死。
“没心情了·”秦风转身就走,一头白发漫卷如云,衣袂翻飞,秦妙心念一动,疾步跟上了已经只剩下一点的暗紫色的身影··作者有话要说:· ·☆、红叶林㈣· ·城中的客栈,秦风合衣躺在长椅上,头发被人握在手里有一下没一下的梳着,舒服的快要睡着。
“跟我回去吧,我后悔把你放出来了·”秦风的话说得又慢又长,认真的一点都不像平时狠厉决然或者乱开玩笑的模样···秦妙的手顿了顿,转而笑道,“红叶林里没人给师父染发吗青鸟呢”青鸟就是给他药膏的那个花娘,原本是北方人,性格泼辣,被辗转卖到秦淮河上当了三四年的花魁都还是那个样子,一言不合就能把客人从床上踹下去,偏偏花容月貌又唱得小曲,后来被一个有钱的公子看上买回去做妾,可惜那公子在她进门三天不到就找了新人,或者说新人都没断过,当年还是牡丹的青鸟一怒一骂引来了红叶林的人,结果就是牡丹改名青鸟带着那位公子的大部分家产投奔红叶林。
这样的人琴棋书画不谈,光是一手上妆的本事,就让秦妙惊叹不已,区区染发,怎么难得倒她··“啧,她要用草汁给我染发,说是一劳永逸永绝后患,难道我的头发以后就不会再长了吗而且那个草汁难闻的要命。”
秦风一脸的嫌弃··其实难闻才是重点吧,五年前秦风白发的时候发尾在膝盖的位置,五年过去了,秦风的发尾还在膝盖,甚至往上一点点,那是他们放火烧人家屋子被火燎过之后秦妙动手剪的。
“而且我跟她不熟·”看着秦妙不说话,秦风又补了一句··“除了我,你还跟谁熟”就算不是救命之恩,对那些女人来说,秦风也是恩同再造,虽然她许诺的“跟我走”只是把她们带到红叶林给她们个住处,还是几个人住一个院子的那种。
而秦风只教秦妙武功,其他的全是秦妙或者先进红叶林的人在带,或者甩一本武林秘籍之类的书让她们自己练·至于那些武功秘籍哪来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白发妖女怎么会少几本刀法剑法。
这样一来红叶林里的辈分就乱了,除了秦妙,包括秦风都是二十上下的女人,多不过二十五少也都有十六岁,姐姐妹妹师姐师妹不好乱叫,就只统一喊秦风师父,其他人全都以姓名相称,当然私下关系好叫小名什么的另算。
秦风努力想了想,还真的没有,那些人她连名字都记不全,“那你跟我回红叶林吧·”·“师父你不久前才说的我再也不能回红叶林·”秦妙还在用一把蘸了墨的梳子给秦风梳头发。
遇到打结的地方就用手细细的理开·不一会秦风的白发就变得黑沉沉的,带着一股墨香·“首乌养头发,你平时吃一点试试·”·“你忘了首乌也姓何吗”当年那个白莲花一样的小女人姓何,叫何宁,两年前走到一个叫宁县的地方的时候她斩了所有插在城门写着宁字的旗,要不是功力不济,她甚至想填平那条环绕着宁县的宁江。
秦妙发现只要遇上秦风他就老是叹气,也不知道他们俩到底是谁照顾谁,“那师父你就跟我一起浪迹江湖吧,隔两天我就为你染一次发·”墨遇水即溶,秦风洗一次头发就要黑一池的水,除了秦妙,还真没有谁能像他这样耐心。
“浪迹江湖你师父我早已是武林公敌,正邪不两立,除了红叶林,我们还去哪里的江湖”·“…正邪不两立的是白发妖女秦风和她的女弟子秦妙,不是黑发的秦妙和闫澜。”
“我不愿意·”                    ·作者有话要说:宁河宁县什么的,本人取名无能,QQ输入法告诉我这两个地名应该都有…躺枪的…看文的这么少哪有那么容易躺枪…(≧?≦)· ·☆、红叶林㈤· ·“师父,我娶你吧。”
这年秦妙十八岁,两年的浪迹天涯后身形拉长脸的轮廓也已经变得硬朗,就算再用了缩骨功穿上罗裙也没有哪个人会把他当做女子,不过调戏他的男人还是层出不穷,分桃断袖之事早已是司空见惯,秦妙打都打不完。
也只有秦风在的时候,人们会稍微收敛一点··似乎是为了补偿她一夜白头,秦风现在都还是二十出头的模样,身形窈窕人面桃花,就算裹得严严实实一身道姑打扮,手持白色拂尘仿若世外仙姝。
两年前秦妙没能说动秦风,就此别过,秦风带着满身墨香回了红叶林,秦妙就游走于大江南北,寻觅能让秦风重生黑发的奇药,直到他们在雪山上相遇·当时秦妙雪山上迷路命悬一线,看到秦风出现的时候还以为出现了幻觉,秦风终于换下了那身暗紫色的道袍,身披白色狐裘合着满头白发与身后的雪山溶为一色,看得秦妙心惊。
·被秦风抱起来的时候秦妙还没失去意识,倒是秦风抿紧嘴唇点了秦妙的睡穴,等秦妙再醒过来,他们已经到了春暖花开的小镇,当时已是春末,也就只有秦妙那种蠢货会跑去连绵的雪山寻一棵只存在于话本小说里的药。
“师父,我娶你吧·”秦妙睁开眼睛就看见秦风现在他床头,一句话脱口而出想都不想,说完两个人都愣了··秦风的嘴动了一下,却什么话都没说,只是眼神变得凌厉。
“师父…”秦妙的声音低到他自己都听不清,红叶林里的五年他一直装哑巴,从来师父徒儿都是秦风一个人在说,喊师父用什么语调才算撒娇他都不知道。
“为什么”秦风一张脸冷如霜雪,声音也低的骇人,秦妙总觉得不管自己说什么,秦风都会杀了自己··“别跟我说什么养育之恩,那样世间该有多少男子爱慕自己的母亲。”
秦妙不发话,秦风就替他说··“那不一样…”明显的底气不足,秦妙自己都不信··“有什么不一样,我教你武功教你看书认字,我还大了你十一岁。”
“师父你需要人照顾·”快速说完这句话之后秦妙就把眼睛闭上了,想象中的刀剑拂尘掌风拳头全都没有,秦妙偷偷把眼睛睁开一条缝,才发现秦风竟然笑了,一笑如春水映梨花,笑得秦妙恍了心神。
“师父…你…答应了”·“没有”虽然嘴上说着没有,但秦风还在笑,笑的秦妙开始心跳加速,“妙儿知道我为什么白了头发吗”·“不是用功过度走火入魔吗”秦妙自看到秦风起她就是满头白发,没有一丝杂色。
“不是,那天我在破庙前枯坐一夜,天亮时我还奇怪那些武林正道看我的神色为何那般惊恐,后来我知道了,我的头发,就是在那一夜白的·”·“你猜我又没有爱过那个男人”·“…”·“肯定是爱过啊,要不然又怎么会一夜白头,那你知道为什么爱他还要杀了他吗因为他伤了我的心啊,他有这么一次,谁能保证就没有第二次呢我杀了那个女人,他还是会找下一个呀,我还不如连他也杀了。”
秦风没给秦妙插嘴的机会,她说话时的神色,和斩断宁县城墙上的旗子时一模一样··“所以…”·“所以,我红叶林不收男人,你是我徒弟,我放你一马,不要得寸进尺。”
                   ·作者有话要说:· ·☆、红叶林㈥· ·说到底秦风的话还是没起什么作用,秦妙倒是不去找药了,他开始跟着秦风到处走。
秦风出红叶林能做的事也就那么几件,先前秦妙小的时候她就杀负心人拐寡妇,顺便再做做打家劫舍杀人放火的事,后来秦妙一个人走了她就出门找徒弟,天南地北的找,现在秦妙找到了而且打定了主意不走,秦风没事做又开始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拐寡妇。
于是秦风要杀人的时候他递剑,秦风想放火烧房子的时候他泼油,秦风拐的寡妇不想跟她走他就打晕了扛走,虽然到后来秦风受不了女人聒噪把她扔在了镇子上·一路到了红叶林,秦风甩了甩袖子指着“人间正道是沧桑”七个大字跟他说到这里就停吧,其实秦风指的是写着“红叶林”三个字的牌匾,可惜手懒得往上抬,其实效果都一样,那七个字是秦风在第一次带着秦妙出红叶林打家劫舍的时候用剑刻上去的,当时她露出了一个嘲讽的笑容,嘲笑那些自诩正义的人活的多辛苦,还不如入了魔道,草菅人命自在唯我。
草菅人命自在唯我,红叶林秦风一个人说了算,她要想杀了秦妙,也就是拔一把剑的事,秦妙没办法只能停下来,一路上秦风和颜悦色他都以为秦风准备跟他过一辈子··快穿·秦妙在山脚下盖了间草屋,两日一次放鸽子提醒秦风染头发,其实秦风行走江湖做尽坏事的时候从来没染过黑发,白发妖女若是没了那头白发如何有心情兴风作浪,只有在红叶林里闲到只能看书睡觉的时候,她才会用一两个时辰让秦妙把她的头发染成黑的。
后来秦风看多了那些在她院子里扑棱扑棱乱飞的鸽子,就下山去找秦妙梳头发,再后来找秦妙的次数实在是多了点,秦妙就又搬进了红叶林,做饭拿衣服梳头发,除了睡觉他们所有的时间都腻在一起,看得那些寡妇们一个个喊着牙酸也要下山找男人重新嫁,可惜秦风就是没松口说要嫁给他。
“那你娶我也行啊·”秦妙越来越没脸没皮,不过怪得了谁呢,像他这个年纪的男人大多儿子都能出门打酱油了··日子又过了小半年,红叶林山脚下突然来了不少人,拿剑的用刀的光头的戴道冠的,一个个在山脚下喊着白发妖女秦风的名字要她决一死战,又是一群没事找事的武林正道。
秦风出现在树顶的时候头发还没来得及扎,墨发三千洋洋洒洒,别说是男人,好多女人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我秦风何德何能,劳诸位如此兴师动众,莫非是要剿平我红叶林”听到秦风发话,众人心神一震,终于回过神来,一个和尚向前一步站了出来,双手合十,“秦施主造杀孽万般,着实残忍,我等特地来主持公道。”
“主持公道我红叶林女子被他们的丈夫抛弃时,怎不见尔等来主持公道·”·众人无话,秦风也不指望他们能说着什么,有时候公道就是这么不公道,秦风直接动手。
红叶林里留下的女人们听到动静赶来参战,秦风喝退了除杀手和一直跟在她身后的秦妙之外的所有人,不是秦风心善,这些女人出来只会白白送死··一番混战过后,来的人倒了大部分,秦风三人身上也添了不少新伤,在所有人都喘气的功夫,秦妙一个侧身挪到了秦风背后,空气中有一抹银光,一闪即逝。
“既然自诩武林正道,又何必用暗器伤人”针上淬的有毒,虽然从肩膀没入,秦妙已经觉得气力不济了,可他只想笑··“对付你们这种人,暗器又有何妨。”
秦风在他侧身的时候就已经转过头了,亲眼看到毒针扎进秦妙的身体,秦风有一瞬间的恍神,“秦风,想救你的情郎,就自废武功·”扶着快要倒下的秦妙,秦风现在只想将那个说话的女人碎尸万段。
“别听她的,自废武功就是死·”秦妙说话的声音很大,大到所有人都听得见··“我本来就没想要救你·”秦风眼瞳冰冷,扶着秦妙让他坐在了地上,用只有秦妙听得见的声音说了句“等我”,就飞身向刚刚说话的那个女人,只一下就捏碎了喉骨,任她捂着脖子支支吾吾,再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秦风只攻不守,等她把所有人杀了回到秦妙身边,脸上身上又多了无数刀伤··“没找到解药,有什么话你就说·”那些人根本没打算留活口,正好她也没这个打算。
“这次不杀我了”·“你已经要死了·”·“那好吧,师父你愿意嫁给我吗”·“不愿意。”
“为什么”·“如果我说愿意你应该立刻就死了,再跟我多说几句话·”·“那师父你想听什么”·“你说什么我就听什么。”
“那好,师父,今天是我十九岁的生辰·”·“所以”·“我很后悔今年没给你做长寿面吃·”·“为什么你的生辰我要吃长寿面”·“因为师父你从来不过自己的生辰,所以也就只有我过生辰的时候才能吃到长寿面,师父也要长寿。”
“所以每年今天你都给我做面”·“是啊,师父你肯定不记得·”·“谁说的,我最不喜欢吃面条了,每次吃面我都记得。”
“哦·”·“…”·“师父,下雨了吗”·“没有,是我在哭·”·“哦。”
“…”·“师父你的生辰是什么时候”·“跟你同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红叶林三天写完,哈哈哈哈哈哈…·好吧这个故事是我看于麻麻的神雕同人志时又想吐槽…所以这一篇有明显的感情偏向。
看电视剧的时候就觉得剧里三观不正人物智商永久掉线,但是又觉得李莫愁好美啊,好吧其实只是道姑和拂尘戳中了我的诡异萌点…·这几天连做梦的时候都是白发道姑的样子,手里一柄拂尘大杀四方。
红叶林用的梗很多,像是东方不败白发魔女什么的…时间短也没查资料,所以有些东西就尽量避着写,不过bug肯定还是很多··啊,就这样吧,等四级考完了我看要不要整一篇番外出来…· ·☆、红叶林㈦· ·三十而立。
当然这是对男人说的,女人到了三十岁,特别是在结婚早的时候,那就成了半老徐娘,就算秦风两次都没有嫁成,她也不年轻了··是的,虽然秦风自称寡妇,但真的还没嫁过人。
第一次,那个男人在秦风跟他成亲的当天跟人私奔了·如果同门就算是亲人的话,加上师父师叔师妹们秦风勉强还能凑齐一桌娘家人,可惜那是在秦风出山以前,秦风要成亲的时候院子里坐的全是男方家的人,远近大小上百个,没一个在等不到新郎的秦风站大半个个时辰的时候说一句话。
秦风掀了盖头就是一把银针,院子里老老少少一百多人没一个来得及反抗·然后秦风连衣服都没换,策马扬鞭到师门跪了一整天,师父终于出现了·她问,“你回来作甚”·秦风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回来,应该是把这里当家了吧,就像山下的孩子那样,在外面受了欺负,回家还能哭诉。
师父曾经跟她说天底下的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她不信,所以她出去了,现在她信了,她想回来·可惜师父不让,沾染了红尘俗气只要活着,哪个人没点红尘俗气,就算貌若天仙照样吃喝拉撒睡,武功盖世终究也免不了那一死。
不过毕竟是养了教了十几年的孩子,师父再脱俗也免不了帮她一把,终于决定退一步,只要她诚心悔改就让她回来·只是什么样叫诚心悔改,面壁永不出山既然找不到安慰,那还有什么比杀负心人更重要。
第二次,快三十岁的时候,看着每天缠着自己说要娶她的徒弟秦风终于心动了,不过她觉得他们现在除了没有行过夫妻之礼和真正的夫妻也没什么差别,况且自己又不显老,再耗几年也没关系,结果就这么一耗徒弟的命没了,死还是因为自己。
把秦妙埋了之后秦风又不知道该干什么了,·秦风从来都不是个好人,殉情这种事也不是她能做的出来的,估计就算秦风真的殉情,黄泉路上秦妙再见她怕是也会说这根本不是他师父秦风。
所以女魔头秦风又开始杀人放火了,顺带到其他门派看看秘籍练练不一样的武功,直到她迷上了算卦··一日秦风傍晚走在街上,碰到个算命的老头正在收摊,一时兴起把人拦下来说要替她算一卦,老头一手捏着稀疏的几根胡子,另一只手拇指在其他手指上掐来掐去,然后换这只手捋胡须,那只手掐,换来换去好几遍秦风不耐烦了,老头才睁开眼睛颤着声音说“老夫,老夫算不出来啊。”
秦风觉得他招摇撞骗,就又找了两个,一样的结果,算不出来··算不出来就自己算,秦风让青鸟把自己的白发染成黑的就混进道观里去了,就像秦妙生前说的,武林公敌是白发妖女秦风,不是黑发的秦妙。
不过徒弟死了就没了骗人的必要,其实这几年秦风的头发没少长,秦妙以前以为的她的头发不再长了那都是秦风自己动手剪的,原因没别的,秦风就是喜欢看秦妙每次帮她染头发的时候一脸‘本来可以一劳永逸的事为什么要这么麻烦’的表情,看得秦风特别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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