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同学少年 by MakinoYa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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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同学少年 by MakinoYami
·文案:· 这是橙光游戏《只有学霸们知道的世界》及其续作的衍生作品,讲述游戏中那些人背后不为人知的故事,这里的他们将不再只是那几个年少轻狂的初中生……·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慕容雪,陆振宇,阮菀,方子晨 ┃ 配角:秦梦溪,孙天香,潘青云,叶絮,夏绮雯 ┃ 其它:回忆,青春,校园·==================· ·☆、序· ·谨以此文纪念我那青涩而美好难忘的初中三年。
听说这世界上最伤感的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孩子,后来,他长大了·”·2015盛夏,我初中毕业·就是这样一个伤感的故事··攒够了上市重点高中的分数,我像逃离一座监狱一般地逃离了初中,走进了那个外表看似花团锦簇的高中。
可惜的是,刚开学没几天,超出我想象的繁重学业和各色各样的竞赛辅导、好差班的分班考试,如山一般的学习压力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猛然发现,原来我所逃避的那个初中……真是天堂啊。
初三是一座牢,进去的人想出来,出来的人想进去;高中是一座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真是一语道破天机··看了看自己初中时做的橙光游戏学霸世界三部曲,最近又读了江南的巨坑《此间的少年》,愈发按捺不住内心激动的情绪,当即打开文档,在电脑上敲击下了这段文字。
本文模仿《此间的少年》形式,分为各个人物篇,以学霸世界各个人物的视角展开故事·我将通过他们的眼睛,来展现一个我所热爱的初中校园·注:文中内容大多改自我真实的生活经历,可能与游戏剧情有所出入,想要考据本人真实的经历还以本文为主。
至于文题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滥用了□□诗词的盗版货,我的解释是这样的:毕业时我们学校给我们每个人都发了一本纪念册,文题就是《恰同学少年》·我不是没读过□□的诗词,只是当年第一次读到这句话时,很是不以为意。
后来长大了,再读起这句话时,不用感慨:当年少年意气风发的毛爷爷写下这句时,该是抱着怎样慷慨激昂的情绪啊虽然那种情绪用现在人的话来说,就是中二。
不知道很多年以后,当毛爷爷终于带领广大中国劳苦人民推翻了压在旧中国上的三座大山,成立了新中国,再次读起自己当年的诗词时,是得意于自己终于实现当年的一番雄心壮志,还是嘲笑当年真是年少轻狂我想无论他是何种情绪,都免不了要感慨一番:年轻真好。
趁你还不需要翻来覆去考虑又考虑,趁你还不知道为什么叹气,趁你还没学会装模作样证明你自己,你想什么什么就是你,也许你不相信你也许你没留意,有多少人羡慕你,羡慕你年轻,这世界属于你,只因为你年轻。
好像我这十几年的人生经历,不过都是在为了这三年而等待的··想到这里,我坚定地在键盘上敲下了“恰同学少年”这几个字··· ·☆、根正苗红· ·潘青云是根正苗红出生在体育世家的有志好青年。
这句话前半句真的一点都不假··潘青云所念的初中分为小学部和初中部,他的爸妈都在小学当体育老师·也不知道是不是受遗传影响,潘青云小学的体育课几乎就是在和同学扯犊子中度过的,到了小学毕业全市体育统考还能拿全市前几的好成绩,他才刚刚上初一,身高就已经有一米八四了。
可是这句话后半句倒是有点问题了,潘青云其实一点也不有志,相反,他很懒·尽管他在刚上初中时就拿到了全省四好少年名单,不过那都是他望子成龙的老妈托关系找后门帮他弄到的名额,连那篇自荐信都是老妈吆喝了好几个特技语文教师帮他东拼西凑写成的。
这两个条件重叠在了同一个人身上,对潘青云来说就有点不满了··比如说初中开学刚报道那一天,班主任高欣老师要定班委,别的职务好歹都征求同意和推荐,轮到体委这一职位,高欣老师直接凭借多年听说对潘青云这对敬业体育老师爸妈的传闻,当机立断,连本人都不问一声,直接在体委这一栏写下了潘青云三个大字。
于是接下来一连串让潘青云不满的事接踵而至:比如在体育课上课前要将同学们集合好,面对班上这群熊孩子,潘青云那一米八四威武雄壮的身高硬是成了摆设,到了后来潘青云索性也不管了,反正班上同学懂事得很,总能及时发现体育老师的到来,并在她踏上操场的前一秒钟站好队形。
又比如说运动会要组织同学报名,其它项目倒好说,一到要报名长跑全班同学就跟上午第四节下课听到打铃声一样,全都屁颠屁颠地跑了·学校校长这些年格外重视体育,愣是不许有班弃权的,无奈之下,这些项目我们的潘青云大体委只好亲自出马。
好在他没去过泰国,否则真要又当爹又当妈了,女生的长跑项目他也是每每煞费口舌、威逼利诱,有时把他逼急了,他索性不征得本人同意,直接把人家名字往报名表上写。
还有开学搬书、平时搬水、搬桌椅……都成了体委义不容辞的责任··更不得了的是,潘青云有个皇帝不急太监急的妈··还记得有那么一次月考,潘青云由于身体原因,没有参与物理考试。
月考当天中午,同学们都还不知道这件事,潘青云正在食堂里乐呵呵地吃着午饭,人家妈妈硬是一个健步冲进食堂,当着满满一食堂同学老师的面把潘青云拎了起来:“你小子怎么没考物理”当时潘青云正在给自己的午饭加作料,愣是吓得倒了整整半瓶辣椒,于是那天下午潘青云就是肿着一张嘴考完了剩下的几门,换来隔壁桌的陆振宇一抬头看到那张嘴就笑得停不下来。
更有一次,潘青云不知道什么原因与小学生发生了矛盾,那小学生破口一句:“你欺负我,我告诉朱老师去”这句话硬是把潘青云憋在肚子里一堆反驳的话塞了回去。
没错,潘青云的妈妈姓朱,是本校小学部骨灰级敬业体育老师……·好在潘青云虽然懒,但是这不表示他就不能喜爱篮球·潘青云对篮球的热爱好像是与生俱来的,他经常向人吹牛说:“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第一次摸到篮球,我就感到我身上充满了一种无法言喻的力量。”
且不论这种说法可靠不可靠,至少潘青云的篮球天赋是众人有目共睹的·无论是弹跳、运球、投篮,潘青云都可谓做得堪称全校同学的教科书,当然,也只是限于本校同学,若是把这个对象扩大到职业选手,人家估计得大骂出版社出版盗版书了。
可不管怎么说,人家潘青云的篮球技术还是可以拿出来晒一晒的·也正因为如此,面对老妈塞给他的一周训练七小时篮球的任务,人家做得本本分分···可凡事也总会有那么几次意外。
还记得有一次潘青云像往常一样去训练,半路遇到老同学邀请去他家玩,潘青云心想自己偶尔不去训练这么一次,问题也不大,就屁颠屁颠地跟人家跑了·只是他没想到,那天气象台有台风暴雨预警,自家老妈想到儿子这时候还在外面练球,当即饭也不做了,课也不备了,急匆匆地拿着伞跑了出去。
只走到半路,那雨下得就跟水帘洞似的·可怜人家老妈硬是顶着暴雨蹚水来到篮球场,潘青云正在同学家中和人家在一台电脑上杀得天昏地暗·也不知过了很久,直到暮色降临,潘青云接到父亲的电话,看到因去“海滨城市”游玩了一趟而感冒发烧的母亲,才感到深深的后悔。
那一个夜晚,潘青云看到病床上说话含糊不清的母亲,一个大男生眼角莫名的湿润了··她说:“青云,你在哪里下雨了就别练球了……”·那时潘青云就告诉自己,有时偷点小懒是可以的,有时是万万不能偷懒的。
至少在打球和学习时,绝不能偷懒··· ·☆、一次感情经历· ·本来想介绍下潘青云的一次恋爱经历,但仔细思索一番,还是将恋爱二字改为感情比较好。
严格的来说,潘青云这次没有恋过,这也是一次非常不愉快的感情经历·读到这里的读者千万不要想多,这里的恋爱经历说的不是和范晓柔的那一段··由于母亲担任小学部体育老师的缘故,潘青云在小学还算小有名气。
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听哪个人说的了,有个六年级的小学妹暗恋自己·当时潘青云也没怎么放在心上,这很有可能只是个玩笑,不能太较真,再者就算这是真的,他可不记得自己跟哪个六年级小学妹关系很铁,这种所谓的暗恋只会停留在表秒,作不得数。
可是没过几个月,潘青云渐渐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每次打球时,总有那么几个哥们拍着潘青云的肩膀,一脸坏笑地说:“你看你看,可欣又来看你打球了。”
于是潘青云就一脸不解地问可欣是谁,而那几个哥们就露出了更坏的笑容:“小子,跟我们你还装蒜啊·”又比如说有时潘青云觉得学习累了,就撑着脑袋发会儿呆,这时候又会有不识趣的人跑来问:“又想可欣呢”这么几番下来,潘青云不想恼火也难了,终于,在一次又被人提及可欣之后,潘青云大吼道:“都给我说清楚了,可欣到底是什么鬼是人还是畜生”·一听潘青云连畜生这种龌龊不堪的词都爆出口了,实在是不像装的,那打趣的同学也自讨了个没趣,只好招道:“不就是你喜欢的那个六年级小学妹嘛。”
此话一出,潘青云更不解了,自己有表现出思春的样子嘛就算真有,你们说我看上慕容雪叶絮秦梦溪都比那个自己压根就不认识的可欣靠谱啊·于是乎没隔几天,慕容雪又跑来找潘青云了,开口就道:“你和那个可欣什么关系”·当即潘青云又来了一肚子无名之火,我说啊那帮不识趣不懂我的哥们扯犊子就算了,你个慕容雪和我搭档了那么久,看上去知书达理蕙质兰心的,怎么也来玩这套啊·潘青云这话说得到真不假,在学霸世界组队任务时,他一直是和慕容雪、叶絮组成小人小组的,一攻一防一治愈,倒真配合得其乐融融,只是每次出任务一米八四的潘青云带着俩一米六的妹子,有点像大哥哥带着自己小妹妹逛街。
慕容雪虽说离知书达理蕙质兰心还差了点,但至少对八卦这种事情不感兴趣,反正只要不是跟某人有关的,她基本都是懒得过问··慕容雪的情绪却不比他好太多:“那麻烦你回去告诉那个可欣,我和你只是队友关系,对你这种五大三粗的汉子不感兴趣,更没兴趣和她……”她顿了顿,似乎是在寻找一个较为合适的词汇,最后还是放弃了,她说:“总之,请她不要胡说八道”·后来几经打听潘青云才知道,这个叫可欣的就是曾有人告诉过他的那个六年级小学妹,或许她的喜欢是真心的,但是也不知是她真思恋过度以至得了妄想症,还是她人性本贱,竟然到处制造已经和潘青云交往的假象,这些天甚至说潘青云班上有个叫慕容雪的臭不要脸的娘们不惜当小三和她竞争潘青云……听到这里,潘青云不得不有点同情起慕容雪来了,姑娘,原来你比我还惨……·可当时潘青云也没打算怎么样,毕竟只是些闲言碎语罢了,大家自己人心知肚明,自己当面澄清一下就好,也没必要非得闹得怎么样怎么样。
可是渐渐地,潘青云又发现了异常状况,比如和自己打球的那群哥们一上扣扣就被同一个妹子骚扰,来冲自己咆哮的不仅有慕容雪,现在还多了叶絮秦梦溪,甚至连隔壁班公认的班花赵馨雨都找上门来了……潘青云发现事情已经不是能用言语解决的了。
于是乎,忍无可忍的潘青云竟然主动加了那个小学妹的扣扣,并一口气发了一条五百多字的留言,然后相当干脆地删了好友·据知情人士可靠消息称,当时潘青云敲字键盘的声音惊天地泣鬼神,每一次敲下去手指都能摁出血来。
那条留言用词也是十分不堪入目,那知情人士的形容是,女生看了轻则怒摔手机,重则跳楼轻生·潘青云甚至扬言说,如果这个叫可欣的小学妹再这样胡言乱语的话,他要考虑告诉政教处进行处分。
就这样,潘青云此后再也没听过这个叫可欣的小学妹的消息,有时他甚至怀疑,当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是不是一场梦,他和梦里的那个小学妹一样得了妄想症·如果不是有哥们跟潘青云吐槽说你这样做似乎有点过分,潘青云可能再也不会记得自己生命中出现过一个叫可欣的小学妹,实际上,他连这个可欣长什么样都记得不太清楚。
叶絮的态度倒是很坚决:“喜欢人不是什么错,可是这样胡言乱语,给别人造成麻烦,就是大错特错了·”·以至于到了后来,潘青云看着眼前的范晓柔,有些诧异地问道:“你是玩真的吗”·“不然呢”·“别人说你女追男,还遭了人家嫌弃,你受得了这口气吗”·“这又怎么样是我喜欢你,与你喜不喜欢我无关,别人怎么说也和我无关。
大不了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我又不缺朋友,我缺你·”··下一秒,潘青云伸手将女孩搂紧了自己的怀抱·他知道,自己需要的不是一个能爱自己爱得疯狂的女孩,而是这样所作所为平平淡淡却真正为你好的女孩。
其实生活就是这样,不要总吐槽你多么爱一个人多么为他掏心掏肺他却对你不理不睬,把你的好心都当成驴肝肺,你也要试着问问自己,自己给他的是不是他想要的··· ·☆、大哥叫陆振宇· ·二战前期苏联人民个人崇拜斯大林,□□期间中国人民个人崇拜毛爷爷(不是纸币的那个啊),初中期间八班男生个人崇拜陆振宇。
潘青云也是这些男生中的一员··放眼看去,陆振宇真的没什么真说不过去的大缺点·他个子不高,却有着极佳的弹跳力,篮球场上也是一名夺人眼球的选手;他皮肤黝黑,却透着那种健壮少年的气息;他对音律一窍不通,别人是五音不全,他是五音全不会,却能试着用电脑创作歌曲……再加上他性格豪爽大方,简直成了全班男生心目中的男神。
啊呸,这个词用得太过头了,换个确切点的词语,就是大哥··什么叫大哥呢就是不管大考小考文科理科考试结束过后,总有一群男生冲到陆振宇桌前对答案,一看自己答案和大哥一样,个个像吃了颗定心丸,一看自己答案和大哥不一样,没得跑了,自己错了,大哥的答案怎么会有问题呢就算大哥答案有错,那自己的也不会对……·其实说真的,潘青云的实力也不容小觑,这要放在别的班妥妥儿的学霸,可搁人家陆振宇面前,就是一渣渣,就是只能当小弟的料,可是人家这个小弟当得很乐意。
大概是初二的时候吧,班上出了个什么八班四天王,当时陆振宇众望所归成为八班四天王之首,可到了第二这位置,顿时就出了歧义……借用金大侠名著《天龙八部》里的著名情节就是——南海鳄神潘青云说:“我明明是潘老二,你怎么总叫我潘老三”“这位是我三妹慕容雪。”
“不不不,还是大哥厉害,这大哥的位置还是他来坐·”……·临近中考时,各大高中展开了提前招生·不过这些高中都不是市重点,都是那种属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的学校,为了和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争夺生源,他们才出此对策。
当时一所学校校招60个人,全市大约有上千人去考,其中包括400个装逼的学霸,400个炮灰,100个发挥失常……当时有人问潘青云有没有去装逼啊,潘青云想都没想拍拍胸脯说:“陆振宇没有去,我为什么要去啊大哥都不去,我这做小弟的怎么能抢在人家面前出头呢”·看看,这就是以绝对气场征服小弟的大哥·还有那么一次,大家在年级群里聊食堂,有个不识趣的家伙说“八班陆振宇每天吃饭跟饿死鬼投胎似的,食堂的那种饭都一装一大碗,想想学霸也是蛮拼的”,这本来这是一句玩笑话,毫无感□□彩,可人家潘青云看到后立刻火速回了一句:“不要黑我们大哥”接着一群八班男生刷屏“大哥是人民英雄”“大哥是群众偶像”“大哥是我们心中最红最亮的太阳”……硬是把人家一心理挺好的同学吓出病来,在仔细推敲了一下自己的用词后,确定其中没有包含任何黑的成分,不由不对自己的语文素养产生了质疑……够了很久,这娃子才明白一件事——不是自己语文不好,是人家对陆振宇崇拜到过分啊·可是再亮再伟大的太阳,也终有它陨落的一天。
太阳说白了也就是一颗恒星罢了,我们现在觉得它很亮很伟大,只是因为我们在太阳系中,出了太阳系、银河系,一定还有比太阳更耀眼的明星·即便是明亮如太阳,它也是颗黄矮星,根据某某科学家推测,黄矮星的寿命大约是100亿年,这在你看来似乎很漫长很漫长了,殊不知在茫茫宇宙之中,这只不过如白驹过隙一般的短暂光阴。
陆振宇或许就是这样的太阳··中考结束后,八班众学霸无一例外地考上了全市最好的重点高中·可人家高中也分个三六九等,在汇集了全市最优秀的八百多个应届生后,只有三十人被归入了创新班,这里面可都是将来要保送出国的学生而即使是八班那样牛逼哄哄的班集体,最终也只有陆振宇一人杀入创新班中。
到了这样一个班集体中,纵是陆振宇也再也嘚瑟不起来了,还记得潘青云第一次在高中的校园中看到他,十分兴奋地喊了一句“大哥”,陆振宇连忙冲他挤眉弄眼,奈何这家伙还不明白,跑上来大献殷勤,引得旁边同是创新班的同学一阵白眼……·潘青云智商很高,可情商几乎是负的,尤其是为人处世这方面简直可以用脑子大条来形容,不知道范晓柔在成为他的女朋友之后是不是经常想给他几巴掌。
老师说,陆振宇在班上并不受待见·创新班有几个是托关系送钱进来的,他们各个整天打扮得神采奕奕,一身名牌,整天上课基本不记笔记,拿起学习机拼命按快门,搞得上课就跟个记者招待会似的……陆振宇却不会这样,他老老实实地穿校服,老老实实地记笔记,不谈恋爱不玩花样,显得格外不合群。
课间班上总有同学炫耀自己昨天用学习机看了多少多少名师的视频,陆振宇只会一声不吭地坐在座位前看他那种五毛钱一张的学习资料……可尽管是这样,陆振宇再也做不到他以前那种次次年级前十的光辉成绩了。
因而在看到有小弟这么大献殷勤之后,某同学很不解地看了看自己一身比陆振宇校服耀眼得多的名牌西装,小声嘀咕道:“怎么会有人认这种家伙做大哥”·潘青云当即就怒了,大吼着你懂什么大哥可厉害了,那嘴炮发得就跟机关枪似的,平时写议论文时都没见他嘴这么溜。
那同学抖抖自己的西装衣角,也不正眼瞧潘青云一眼,昂首阔步地走了··“潘青云,算了……”·“呸这群狗眼看人低的家伙”·运动会的时候,创新班的同学坐在专门安排的观众席上,当时一堆人嗑瓜子的嗑瓜子,玩手机的玩手机,陆振宇不喜欢看比赛,就坐在最角落的位置看小说。
当时潘青云跑1500米时路过那个位置,特地瞄了陆振宇一眼,只见所有同学都特意离他远远地,他的神情格外专注,周围的人呐喊着欢呼着嬉笑着,他却浑然不觉,似乎他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
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潘青云很想哭,他就这样抑制着这种感情冲过了1500米终点线,是第一名···潘青云后来回忆起这件事说,如果不是陆振宇当时的神情,他绝对跑不到这样的成绩。
在他的记忆里,当时周围的一切很模糊,只有陆振宇所在的那个角落画面是清晰的·陆振宇背挺得很直,膝上摊着一本厚厚的书,他的双手就那样紧紧攥住那本书,好像那是他在这个世界里唯一可以依赖的东西。
周围没有人把他当回事,好像他们班从来就没有这个人,他是凭空突然多出来的……那双眼睛很孤傲,像极了一匹黑夜中在山顶咆哮的孤狼··潘青云尽力搜索自己脑海中的词汇,终于找到了一个他认为最合适的词,那就是——王者风范。
这是一匹真正孤傲的狼王··至少在潘青云心中,大哥永远是大哥,尽管狼王周围的群狼,甚至是野狗并不理解他··高中同学跟初中同学不同的是,初中刚进学校的他们每一个都像一张白纸,愿意让你用剩下的三年书写你们的故事;但到高中的时候,这张白纸上,已经有了别人书写了三年的满满的印记了……他们每一个都是有故事的人,然而这个故事里却并没有你,在你了解所有故事之前,你永远都不会觉得真正的融入了这里。
群狼不了解狼王的故事,或许他们也不需要了解·在这样的故事中,有潘青云、慕容雪、叶絮这些人就够了·而这些鄙陋的群狼只需要知道一件事,潘青云的大哥叫陆振宇。
· ·☆、与慕容雪相处· ·潘青云一向是很瞧不起女人的,所以每当他读《红楼梦》时,总是忍不住要掀桌扔书·“曹雪芹说什么‘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看这男子中是有不少大奸大恶之徒,可是人家恶得酣畅淋漓,是什么就是什么;女儿表面柔弱,其实骨子里充满了奸邪,总是外面一套,里面一套,勾心斗角起来能把这个国家搅得不得安宁。”
于是乎,潘青云每天看到周围数不胜数的清宫剧,看到满屏幕光额头的男人被几个女人耍得团团转,就有一种恶心得想吐的感觉··这样说来,慕容雪是潘青云少数十分欣赏的女生之一。
潘青云认为有四样东西女人必不可少,排在首位的就是善良,其次是智慧,然后是勇气,最后才是美貌··首先说善良这东西·这其实是个很难判定的东西,这世界上就从没什么好人和坏人之分,有的人看狼吃羊说是残忍,可有的人就说这事天性使然,有的人舍不得打死一只狼,有的人却说这是为民除害。
不过至少在潘青云看来,慕容雪的所作所为没啥损人利己的卑鄙勾当,善良也算说得过去··智慧那是没得说·某次圣诞节,学校举行游园活动,每个班在教室里举行一个小游戏。
每位同学手里有两张票,可以凭票到两个班玩·活动结束后要对各班收集的票进行统计和排名·潘青云十分不幸地被班主任任命为此项活动的总负责人·人高马大的潘青云当即想出了撕名牌这个……略显暴力的活动,参与即有奖——用一根十块钱的进口星空棒棒糖换一张票,也亏潘青云舍得下这个老本了。
结果到了正式活动那天,硬是没几个人人来理睬潘青云的棒棒糖·潘青云就纳闷了,立刻派人去打听情报,这不打听不要紧,一打听才知道人家都去六班玩猜灯谜了——窗帘一拉,挂上几串彩灯,铺上一条毯子,音响里放点唯美的音乐,教室里宛若繁星点点的山坡。
同学们脱了鞋子,踩在软绵绵的毯子上,像抓星星似的抓住一盏灯,灯下悬挂着一张字条,上题有谜语,猜对谜语还能获得一点小奖励,不过当然不是星空棒棒糖那种高大上的玩意儿。
虽然都是些老掉牙的灯谜,可在这种意境下,却感到颇为有趣,比起在八班流了一身汗才换得一根棒棒糖的事美多了·潘青云当时就急了,这样下去怎么交差啊·谁知道旁边慕容雪不慌不忙跑去把电闸拉了,霎时间,六班教室里一片混乱。
充当繁星的彩灯都灭了,这灯谜还玩个毛啊再加上之前有些同学总是猜不对答案,面对再好的意境此时心里也急了,这个时候旁边突然有人递来一根棒棒糖:“哥们,别急,吃点东西消消气儿。”
这哥们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过棒棒糖塞进嘴里,不停赞叹着好吃·那人又说了:“还想吃吗就来八班吧,做点体育锻炼也有助于接下来的思考哦。”
没错,这趁热打铁递棒棒糖的人就是慕容雪·等到六班的人好不容易再把电闸推上去,原本来玩猜灯谜的那些人都跑到八班抢棒棒糖去了……·说到勇气这东西,更是现在妹子难能可贵的品质。
再优秀的女人早晚有一天也会遇到一个她认为全世界最优秀的男人,要是这个男人也很欣赏她,那就不得了了,这妹子或许什么家仇国恨都忘了,一颗心就系在这男人上了,从此也不再怎么想着变得更优秀了——要是一不小心抢了心上人的风头,那可多不好可是慕容雪偏偏就不是这样的人。
潘青云清楚地记得初三的时候隔壁班有个人似乎做了点对慕容雪有意思的举动,据说对方家境颇为富裕,成绩在全年级也名列前茅,更是一副仪表堂堂的模样·可人家慕容雪硬是二话不说就拒绝了。
另有喜欢那汉子的妹子找来挑衅慕容雪,慕容雪从容不迫地应付着,偶尔也会吃点面子上无光的小亏,可人家硬是表现得云淡风轻·当时潘青云就不解了,问道:“我看那家伙对你似乎有点意思,你为什么不请他来帮你摆平这件事他一出马,谅那小妮子也不敢再来找你麻烦。”
慕容雪就说:“我请他来帮忙,不就等于承认我和他有那回事了吗更何况靠别人的力量来打压这种小白女生,有意思吗”能说出这样的话,做出这样的决定,绝对是需要勇气的许多英雄豪杰缺少的不是勇于面对困难的勇气,而是能勇敢拒绝诱惑的勇气,慕容雪就具有这样的勇气,她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现在的妹子怎么一个个表现得跟《致橡树》没学过似的”·最后说美貌……不好意思,作为一个中国现代懂礼貌的好少年,潘青云认为自己不该对同学的样貌衣着评头论足。
这样看来,潘青云很欣赏慕容雪··所以在初二的时候,潘青云得知班上有个妹子在倒贴一初三的学长,恰好那学长还是篮球队的,和潘青云混得颇为熟悉·潘青云就跟那妹子说了:“小姑娘别总想着这些,还是好好学习的好,倒贴多掉价啊。”
人家妹子不听,潘青云就又说了:“这娃子没救了,三妹带回家教育教育·”慕容雪答道:“你喊谁三妹呢还有为什么是我教育”潘青云就说:“当然是你喽,你是女生头头嘛。”
·中考结束后,潘青云一看自己的分数,长叹一口气——陆振宇那边不用问,大哥一定比他高,接下来就是……“二姐多少分啊”潘青云在扣扣上发了一条消息过去。
慕容雪回复:“看错人了吧今天态度咋这么恭敬啊”潘青云说:“二姐,以前我一直跟你争夺这点名头,现在想想,其实真没意思,你的成绩本来就比我好。
我在心里是很敬佩你的,现在要毕业了,我也不和你争了,这老二的位置给你·”慕容雪答道:“你就别唬我开心了,我中考分没你高·”潘青云想都不想发过去一句话:“二姐只是没发挥好嘛。
在我心里二姐就是二姐,不管考多少分都是二姐·”慕容雪则回了一个不屑的表情过去:“呸,我们毕业啦,再也没什么八班四天王了,你这一声‘二姐’能喊多久”潘青云这才想起这个严肃的问题,是的,他们要毕业了,以前他认为那些一点都不重要的东西,以后可能就再也没有了。
·后来潘青云在高中也认识了很多很多很优秀的女生,和她们比起来或许慕容雪再平凡不过了,可是在潘青云心中,二姐只有一个,那是一种不夹杂任何私心杂念的敬佩之情。
“考试时听到那声急促的铃声,突然想起,这年盛夏·我们放下手中的笔,走出了考场,我看到你们三三两两地走在一起,走进了刺眼的阳光里·我真真切切地看见你们走进去了,就像三年前的那个九月,你们从晨曦中走出来一样。”
高中第一次月考结束后,潘青云在自己的日记本上郑重其事地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恋爱就是两个人一起变傻· ·潘青云在刚进初中时就得知范晓柔这个人了,有那么几天全年级同学茶余饭后交流的都是这个人——说她一口伶牙俐齿能把活人说死,把死人说活。
她看到有人插队,就上去说那么几句,就算对方心里听得不服气,嘴上也无话可说,还要遭一顿周围人的白眼,初一就以绝对的优势碾压了一群初二初三的学长……总之是传得神乎其神。
潘青云一向是对此类八卦不感兴趣,一个会逞口舌之快的妹子也吸引不了他太多的兴趣·直到初二某场月考个人赛,范晓柔仅凭一张嘴,不用任何理论知识就将他击败出局,潘青云才在大呼犯规的同时开始重视起这个妹子来。
那是潘青云第一次与范晓柔正面接触·那天操场上风不大,阳光正艳丽,照在对面女孩的脸颊上,使得女孩嘴角的笑容更加灿烂·潘青云隐隐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
紧接着潘青云毫不客气地输了一场··慕容雪笑着上来安慰,潘青云是那种就算心里服气嘴上也要表现得不服气的倔强脾气,大喊着“晦气”,还道:“现在没了陆振宇,我学习上有疑问都不知道找谁请教了,成绩自然而然就下来了,不能怪我,不能怪我。”
他说这话时,注意到慕容雪的脸色出现了一丝阴霾,尽管那点阴霾一闪即逝··那时距陆振宇出卖全班被迫转学的事已经过去了半年之久,可班上很多人都觉得那件事恍若只是发生在昨天,慕容雪至始至终表情坚定地告诉所有人他是有苦衷的,潘青云则继续发扬他那嘴上服气心里不服气的精神,表面保持中立,心中早就确立了陆振宇不可更改的大哥地位——大哥怎么会干这种灭绝人性的恶心事呢·“别废话了看你伤成这样,还是快去医务室看看吧真给我们八班丢脸。”
慕容雪如是说道,在旁人看来轻易掩饰了自己刚刚不正常的表情,可在合作多时的潘青云看来,这不过是种欲盖弥彰的行为··潘青云没有揭穿,在慕容雪的陪同下一言不发地去了医务室。
他在月考中受的伤虽然并不能通过背诵概念这种简单的治疗方法痊愈,但也不至于让人随时陪护,所以在给伤口做过简单处理后,校医就匆匆离开,去照顾其他受伤的同学了,慕容雪也回班了。
也不知道他的运气是好是差,分到了一个小单间,虽是清净了,可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他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树叶投在玻璃上的剪影,回想着上初中一年多来发生的一切,有些神情恍惚。
校长是个整天蜗居在办公室里的男人,即使是学校大型活动,也很少看过他正式出现在学生面前·学校里大大小小的事务都是教导主任钟淑敏一手包办的,就连学霸世界这个秘密程序也是在她的主持下完成的,而潘青云这批人,则是第一批被选入该世界的学霸。
高欣老师说,由于这个程序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只允许各班排名前几的学霸进入,并且所有知情者都要保守此秘密·也正因为这样一个措施,班里有人做了不该做的事,陆振宇成了告密者,成了同学们心中不齿的叛徒……潘青云很迷茫,他不知道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对待这样一个的学霸世界程序。
正想着这些,一声巨大的爆炸声打断了潘青云的思绪,紧接着,各色尖叫声、跑步声、打斗声不绝于耳·潘青云十分纳闷,进入学霸世界的程序这么久,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
他想走出医务室看个究竟,却无意间碰到了自己的伤口,疼痛感瞬间传遍全身,他皱皱眉,忍着痛伸出手想拉开医务室的门……一个人却在门的另一边以更快的速度打开了那扇门。
看着眼前刚刚还因赢了自己笑得眉飞色舞,现在却一脸焦急的范晓柔,潘青云有些诧异,可他一贯的性格却促使他说道:“怎么月考胜利者来看失败者笑话了”·“我像是来跟你开玩笑的样子吗学校被一群自称是病毒的家伙入侵了,整个学校一片混乱。
那些家伙有些手段,同学们都不是对手,现都准备撤离到安全的地方了·我……我是来接你的·”范晓柔不愧还算口齿伶俐,在这样紧迫的情况下,还能像连珠炮一样吐出一大串条理清晰的话来。
“快走不然就来不及了·”见潘青云没什么反应,范晓柔一把拽过潘青云往外跑·不得不说,潘青云长得真是太高了,她一米六出头的身高只能抓住潘青云衣服的衣角。
潘青云忙叫道:“轻点轻点,你碰到我的伤口了这还是你弄出来的”·范晓柔本就脾气急躁,现在更忍不住了:“我可是冒着危险来救你的,你能不能不要那么多废话”··“那我有拜托你来救我吗”·一句话,顿时让伶牙俐齿的范晓柔语塞。
“你为什么要来”潘青云看着范晓柔的眼睛,用比平常说话认真很多倍的语调道·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两个人就这样很认真地互相对视着,浑然忘了气势汹汹的敌人与自己只有一墙之隔。
“这儿太危险了,我们离开再说·是我让你到了这种危险的地方,我们无冤无仇,若是不帮你一把,倒是我不够仁义了·”一个人在有生之年,注定会因一些细小的事情而受到心灵的震撼,从此铭记一生。
比如说潘青云三岁时吃到巧克力,觉得那是世界上无双的美味;七岁时坐上摩天轮,天堂仿佛触手可及;十一岁时待他很好的邻居奶奶去世,他从书上看到“十年生死两茫茫”这句话;到了这一年,潘青云看到在大敌当前的医务室里,有个前不久还在自己面前很高傲很不可一世的女孩,用很认真很温柔的语气说出了这样一段话。
“好吧,那我们走吧·”这回换潘青云拽过范晓柔一条胳膊,先夺门而出·一路上两人遇到了不少张牙舞爪面容一模一样的人挡路,潘青云微微蹙眉:“这就是你之前说过的病毒”范晓柔轻轻“嗯”了一声,潘青云就三下五除二几招将它们打倒,本是前来救人的范晓柔倒是没什么事可做。
范晓柔注意到了,由于剧烈运动,潘青云身上那些本止住血的伤口又开始往外渗血了,原本洁白的绷带被染了个通红,那都是被自己弄伤的伤口啊……·一开始的撤离还算胜利,可到了后来,病毒越来越多,潘青云渐渐有些力不从心。
到后来,他更是说道:“你现在一定很后悔吧若不是来找我,你早就和其他同学一起撤离到安全的地方了……”他在说这话时没有看向范晓柔,有点像是自言自语,紧接着,他用几乎微不可闻的声音说道:“如果换做陆振宇的话,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也一定有办法的……”·那一刻,范晓柔只觉得眼前男孩的神情很迷惘惆怅,就像是一个看到大人怒目圆瞪却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的孩子,于是范晓柔心头就因此莫名其妙地涌上一股热血,慷慨激昂地说:“我从来不会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既然是我打败了你,让你来到医务室,就有责任将你带到安全的地方”·“嘴还是那么犟啊……只是可惜,我根本不需要你的帮助,我一个人就能解决这些病毒,你留在这里,不过是一个累赘罢了”潘青云话音刚落,范晓柔只感觉自己背后被一道巨大却毫无杀伤力的冲击力击中,被打出了病毒的包围圈,轻飘飘地落在离病毒相距甚远的地方。
等范晓柔缓过神来,她只看到黑压压的病毒缩小了包围圈,那个一米八高个子人的身影硬是被病毒遮盖住了,怎么也看不到了……·“你傻啊快跑不要让我白白牺牲”最后,范晓柔只听到潘青云这么说道。
自从那件事后,潘青云和范晓柔的交往就密切了许多·学霸世界第一次危机结束后,范晓柔更是经常找潘青云讨论学习·以至于慕容雪只要一在自己班门口看到范晓柔,就会爆出一句:“妹子又来找我三弟”范晓柔总是不发一语地报以一个微笑。
只是那时两人都未明确关系,就这么不远不近地相处着··后来上了高中,两人一起考入全市最好的一所高中·潘青云被分在了仅次于要出国的创新班的强化班,范晓柔略差点,在实验班。
两个班的教学内容不相同,写的作业也不同·因而每天晚自习课间,潘青云总是不辞辛苦地跑到文印室把自己班上发的学习资料复印一份,再恭恭敬敬地送到范晓柔班上。
时间一久,范晓柔就说了:“你给我送的都是些参加奥赛要学的东西,我可看不懂·你要是真想对我好的话,就教教我题目吧,我可是连课上老师讲的东西都听不懂呢。”
于是眼高手低的潘青云硬是耐着性子把自己觉得再幼稚不过的实验班作业每份都做了一遍,还附带自己亲笔手写的详解·靠着潘青云每天晚自习送来的那点东西,范晓柔一举攻破了让自己头疼已久的数理化三大理科,轻轻松松地在月考中以高出第二名十来分的成绩取得了班级第一。
最为壮观的景象还要数每天早晨第四节下课铃打响后,浩浩荡荡的抢饭大军涌出教室,冲向食堂·范晓柔一边拼命飞奔,一边看着身边不断超过自己的男生们暗自窝火地想:“要是自己的腿能有嘴那么快就好了。”
一抬头看见前面一个熟悉的身影,于是喊道:“潘青云红豆粥一份”然后将饭卡隔空扔过去,划出一道优美的抛物线。
回头,转身,滑步,以来自球场的帅气姿势接下,双手精准地成为抛物线落点··于是接下来范晓柔就气定神闲慢条斯理地向食堂前进,本以为等自己到时一定能吃到一份自己心驰神往的红豆粥,结果等她再见到潘青云时,眼前只有一碗放了几片牛肉和一大块臭豆腐的米线……·“哎呀,现在学习这么紧张,总喝粥可不好。
我特地为你点了份牛肉米线,还有这臭豆腐啊是食堂刚上市的新品,富含多种营养物质,你多吃点……”·看着眼前解说得手舞足蹈的潘青云,范晓柔硬是忍着一肚子的憋屈连着臭豆腐吃掉了整碗米线。
看到价目表上牛肉米线那令人咋舌的数字,范晓柔有点心寒·其实每天都喝粥的她是有隐情的,家里人每个月给她卡上打的钱是固定的,她必须剩下点钱来买每周的小说绘,粥无疑是学校食堂里最便宜的了……看来以后不能再拜托潘青云打饭了,这一次两次还好,长此以往她拿什么钱买书·只是范晓柔很快发现自己想多了,晚饭时她刷卡时注意了一下余额,竟然一分未少……“潘青云这家伙,是用自己的钱帮我打饭”范晓柔一愣,心想当时若不是自己已扔出饭卡,这家伙一定不会来要的吧也亏他做出那么高难度的动作在人山人海中接住那一张小小的饭卡了。
放学时,范晓柔突然“哎呦”一声叫出来,惊得周围人忙问她怎么了,结果人家只是说自己忘买这周的小说会了,这会儿估计书店已经关门了·结果说曹操曹操到,坐在门口的同学忙给范晓柔递上一本杂志,说道:“潘青云知道你没买,特地帮你买好了。”
范晓柔喜出望外,接过来一看,她愣是没搞懂这家伙是怎么把体育杂志当成小说绘给买了过来……··后来,学校举行各班篮球联赛,范晓柔硬是顶着巨大的学习压力恶补篮球知识,好不容易认识了NBA里几个著名的队伍和球星。
可到了正式比赛的那一天,她还是坐在体育馆观众席第一排,眨巴着一双大眼睛问身边的人道:“助攻是什么意思”“他为什么要拍球来运球啊直接抱着球跑不会更快吗”“那个穿黑色衣服的是哪个队的”周围的人都很鄙视地看着范晓柔:“姑娘你不懂能不能别来前排占着位置啊你知不知道还有许多真心热爱篮球的同学想来看啊”范晓柔很认真地回答道:“我是不懂篮球,可是他在这,我就一定要看这场比赛。”
周围一群人有些搞不懂这姑娘,觉得她就是闲着没事来添乱的,就在这关头,慕容雪跳了出来:“哎呀呀,这不是我三弟妹嘛来看我三弟啊不懂篮球没关系,做姐姐的我给你补补。”
紧接着慕容雪唾沫横飞,给范晓柔恶补了一大堆篮球常识,范晓柔始终听得似懂非懂,最后她问道:“我看上去是不是很傻”慕容雪“噗嗤”一声笑道:“我看潘青云每天认真做实验班作业的那傻样啊,比你好不到哪里去……”·最后,慕容雪爽朗地大笑道:“恋爱嘛,就是两个人一起变傻。”
· ·☆、昏天黑地的小学· ·方子晨的父母都是工作狂,方子晨的诞生对他们来说似乎不过是家里多了一双筷子,每天多提供点口粮就可以了,至于方子晨学习上的事情,他们更是漠不关心。
小孩子总是有贪玩的天性的,因此方子晨虽从小天资聪颖,小时候并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成绩也只是个中流砥柱·方子晨是按学区分配上的一所非常普通的小学,理应说不会太差,可是他所在班的班主任十分不负责,每天上课基本就是糊弄一下过去了,学校里有什么活动也是漠不关心,再加上小孩子本就不自觉,班上的成绩渐渐和别的班拉开了差距,逐渐沦为全年级最差的班级。
·哦,说到班主任漠不关心活动,这是最让方子晨反感的·学校里经常举办各色书法、绘画、歌唱比赛,方子晨向来都是听到广播里播报某某班的某某某获了奖才知道还有这活动。
还记得有次学校举办跳绳比赛,还要求必须跳□□,这场比赛是强制所有班必须派人参加,班主任在比赛前一天才急急匆匆地通知同学,方子晨就这样被人拿着鞭子抽打着赶上了战场。
从未练过跳□□的方子晨就这样连夜练习,好在他本身骨子不差,一个晚上已经练得像模像样的了·可是到了正式比赛的时候,体育组的老师派别的班的同学当裁判,那裁判一看方子晨是来自全年级最差的班,根本就不认认真真数,就直接报了个“0”上去。
方子晨异常恼火,找过体育组的老师举报这件事,可体育组的那一群大老爷们就摆摆手说:“一个校内小比赛而已,大家玩得开心就好,何必这么较真呢”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很多年之后,方子晨一直都没忘记这件事,他可能不记得那位学生裁判的脸了,但是他满不在乎地报上他零分成绩的言语神态,他一直都记得清清楚楚··大概是在四年级的冬天,那年的冬天真是太冷了,学校大发慈悲允许各个班开空调。
年级主任的儿子一个班一个班地送空调遥控器,路上不小心弄坏了一个遥控器,他怕被责骂不敢告诉老师实情,就将这个坏掉的遥控器给了最差的班,也就是方子晨所在的班。
方子晨十分恼火,找了老师反映此事,可是那位年级主任的儿子坚定地表示他把遥控器送来时是好好的,是你们班的人弄坏的·那些老师都相信年级主任的儿子是好孩子,他说的都是实情,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方子晨骂了一通,还要他们班出钱修遥控器。
那一年,方子晨所在的班是全年级唯一一个没开空调的班,每一位同学的双手都冻得通红,写出来的字就像蚯蚓画画··方子晨就是这样迷迷糊糊度过了他的小学··· ·☆、你想要的公平· ·刚上初中的时候,方子晨还是个中流砥柱。
不知是不是天命始然,方子晨到初中又被分到了当时大家普遍认为全年级最差的十五班·面对同年级同学异样的眼光和流言蜚语,方子晨也没放在心里,心想不过就像小学一样,有些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初中的月考是全年级同学打乱了坐考场的·进入初中的第一场月考,坐在方子晨旁边的同学考试时打小抄作弊,看到监考老师走过来,就把打小抄的纸塞给了方子晨,方子晨被当场抓了个“人赃俱获”。
方子晨虽然嘴上辩解了几句,但是内心只能自叹倒霉,完全不指望自己能够沉冤昭雪·他想起了很多小学时的事,这样的他只能感慨自己的不幸··就在方子晨这样想的时候,一个人出现了。
那天的他还略显稚气,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黑色制服,却用很成熟稳重的声音说道:“老师,我刚刚看到的事不是这样的·”·方子晨后来知道,那个人叫钟天远,是在学校里叱咤风云,实权的名气都远远超越校长的教导主任钟淑敏的侄子。
那天考试时钟天远就坐在方子晨旁边,是他帮方子晨做了人证,澄清了事实··事后,方子晨曾问过钟天远:“你知不知道我是十五班的”·“知道啊,那又怎么样”·“我来自全年级最差的班啊,你为什么要帮我”·“我并没有帮你,我只是想要澄清事实,维持校园秩序的公平,不论你是来自哪个班。”
那天方子晨久久凝视着钟天远,想起了很多年前那个栽赃陷害自己班的小学年级主任的儿子,很难不将这两人做一做比较·明明都有亲人在学校里位高权重,怎么就相差这么大呢方子晨顿时就感到一种亲切感油然心生,那天他也不知来了什么情绪,就将他在小学里遭遇过的一切不公平待遇一股脑地倒给了这个刚认识不久的人。
钟天远认真地听着,沉思了许久,道:“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不过如果是我担任学生会会长的话,我会尽全力给你营造一个公平的学习环境·可我不是万能的,我不能消除所有的歧视和偏见,如果你真的想要追求公平的话,你自己也得努力。”
·“我要怎么做”·“你之所以觉得不公平,是因为你所谓的公平掌握在你这种弱者手中·如果你变得足够强,你就能抓到你想要的公平。”
方子晨不知道,那天的钟天远正要去参加学生会会长的竞选,正式竞选还没开始,同学们已经准备好投钟天远的票了,是钟天远告诉他们不要武断决定·竞选结束后,钟天远当之无愧地成了会长,别的不说,十五班是全员投了钟天远。
尽管如此,年级里仍有一群不明真相的人感到不服气,他们还是认为钟天远是靠关系才当上会长的,比如陆振宇的死忠党潘青云··也是从那天起,方子晨终于开始用心学习,他弃置多年不用的聪明才智终于派上了用场,他进步神速,竟在短短几个内的时间里冲到了年级前十。
不仅如此,他还带动班上很多同学一起学习,十五班平均分一下子提高了十多分,让班主任顾薇老师都不由不怀疑是全班同学集体作弊,在调查清楚事情后,顾薇老师十分欣慰,对方子晨说:“你来当班长吧。”
“不,班长还是让冷旭来做,他比我更有故事,更有管理的能力·”方子晨如是答道··· ·☆、十五班的同学· ·十五班的每一个人都是有故事的人。
千夏陌子喃喃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从前我在的那所小学,校长因为看不惯我中日混血儿的身份,将我分到了全年级最差的班·一开始我也很不高兴,可我很快就发现,这个班的同学虽然基础薄弱,但是为人善良耿直,比起那些成绩优异的伪君子来说,他们更让人想要亲近。
呆在这样一个团结和睦的班级里,其实也是件很不错的事吧”·“可是后来啊,由于我们班实在是太差了,校长决定分班·其实当时同学们都已经很努力很努力了,可由于许多原因,总是考不好。
在距离分班前的最后一场月考中,同学们更是加倍努力,希望可以通过这次月考改变校长的看法·”·“就在月考前一天,意外发生了·有人污蔑我们班偷了月考卷,想通过提前预知考题取得好成绩,并且证据确凿。
校长相信了那个人,月考被取消了,我们就这样被不明不白地分班了·后来恰好省领导来检查,我们原先的那个班长就决定发动革命,向省领导诉说冤屈,请他重新定夺。
他费尽心思领导我们发动革命,好不容易让省领导了解了整个事件,可他根本就懒得管这件事·对他来说,这场检查也不过是走走过场,学生的利益似乎都与他无关,他只要端稳自己的饭碗就行了。”
·“也就是从那时起,班长变了·他不再像从前那样开朗乐观,积极要强,他觉得其实这世界也就这样,每个人都只顾个人利益,而他所能做到的,也就是不择一切手段为自己谋取利益罢了。
我们那时的班长……叫冷旭·”·“没想到我和他小学同班,上了初中还能同班·他小学时工作可努力啦,总能把班上的事务处理得紧紧有条,还非常乐于帮助同学。
可是啊……残酷的现实,有时真的会改变一个人的·”·有时候,方子晨仰望星空时,脑海中就会情不自禁地回响起千夏陌子这句听上去无比空灵的话,暗暗心惊。
方子晨也不记得自己是听谁说的了,俞少玄的家乡是在遥远的东北,他是一个人执意要从那么遥远的地方跑到这里来上学的,他的父母没有跟随他一同前来,他就寄居在一位远房亲戚的家里。
至于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没有人问,他也就不说··方子晨后桌唐黯语是个十分高傲的人,她向方子晨借圆规,定要送些东西当作谢礼,方子晨再三推辞,唐黯语就摆出了一副很高傲的表情:“怎么,你瞧不起我吗”·直到家长会,唐黯语搀扶着自己两眼无神的母亲走进教室,方子晨才慢慢懂得了这个女孩。
唐黯语的父母在唐黯语很小的时候离异了,据说唐黯语母亲的那双眼睛是因为她的父亲才瞎的,可是她的父亲还是不留一句解释就走了·唐黯语跟了母亲,母亲生活得很辛苦,双目失明的她有很多工作都不能做,一个月起早贪黑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勉强支撑着母女两人过活。
这样的经历让唐黯语从小就让自己全身长出了利刺,她希望能把自己伪装成很强大的样子,这样就不会有人敢来欺负她和她妈妈了·唐黯语从小就对物理有着浓厚的兴趣,那天她不负众望拿到了物理竞赛的一等奖,从校领导手中接过奖学金,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真正开心的微笑,她说:“这样就能给妈妈买个好点的盲人拐杖了。”
于是那天开始方子晨就暗暗下决心要帮助这个女孩·正巧唐黯语生日快到了,方子晨废了十几张草稿纸,运用各种物理知识,研制出了盲人拐杖·那年夏天,在学校一个报废了很久的杂物间,十五班的几个孩子失败了无数次,终于按照方子晨的构想做出了盲人拐杖。
那年几个人在这里奋斗了一个星期,每天从这里出去就像刚从河里爬上来,浑身上下就没一处干燥的皮肤·不过在看到唐黯语收到礼物时的那样子,心里还是很开心呢。
“那家伙,竟然也会哭啊·”玩世不恭的左莫如是说道··“各位,我竞赛获奖拿到的这点奖学金,你们拿去做班费吧·”那天唐黯语这么说道。
“哎不用不用,我们知道你家境不好,同学之间嘛,就是要互相帮助的·”左莫说··千夏陌子白了左莫一眼:“按理说,这件事功劳最大的要数方子晨吧,收不收人家的钱当班费,哪轮到你来插嘴”·谁知道方子晨微微一笑,从唐黯语手中接过那点钱:“那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啦。”
众人十分惊讶,不明事理的同学都觉得方子晨实在是太不识时务··方子晨当然知道此时大家是怎么想的,又说:“我们没有任何人瞧不起你,唐黯语。”
唐黯语会心一笑··· ·☆、错的是这个世界· ·体育课下课,方子晨从卫生间洗了把脸,洗去了身上一部分热气,仍然感到全身闷热不堪·他意兴阑珊地走回教室,只见全班同学围着一名同学,那同学伤了很重,几位会治愈系技能的同学在他身上施了一大堆技能,可都收效甚微。
·方子晨大喊道:“怎么回事”·千夏陌子回答道:“他和一位别的班的同学起了争执,二人大打出手,他被打成这样,碰巧医务室的老师都不在,我们的治愈系招式都不够精熟,没法帮他治伤。”
“那赶快请八班的叶絮来啊,她不是号称全年级第一牧师吗”方子晨说··“我们早请过了,可那丫头犟得很,无论我们怎么好说歹说,她就是不肯治我们十五班的人。”
千夏陌子答道··方子晨闻言,呆呆地站在那里:“为什么我们不是已经提高了自己的成绩吗为什么还存在这样的偏见”·千夏陌子被方子晨的表现吓坏了,她从没见过那样的方子晨,他的眼神是那样充满着迷茫。
千夏陌子不知道,此时的方子晨不断回忆着那天他与钟天远的对话……·“你明明说过,如果我变得足够强,就能抓到我所谓的公平,可是为什么……”方子晨喃喃自语。
“他们并不歧视我们,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一旁的冷旭接话道,“的确,有时一个人的举动确实能让人放下自己心中的偏见,我们确实努力让自己变强了,但是在利益面前,人们追逐的步伐永远都不会停止。
你真觉得叶絮是什么好人吗你真觉得平均分排第一的八班就是什么好班吗叶絮嘴上说着是不能帮助我们这样的‘坏’班,可谁知道她不是藏着什么私心呢眼看月考就要到了,要是我们就此少了一个战斗力,对他们八班来说是不是也有好处呢”·“为了这点蝇头小利,值得吗”左莫质疑道。
“有利可图,哪去管它是芝麻还是西瓜呢”冷旭讽刺道··“班长,你还在想小学时的事吗”千夏陌子声音颤抖着,方子晨觉得她都要哭了。
“错的不是我们,而是这个世界,是这个学校奇怪的程序,它的确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们的学习,却也让班级间不断地存在争斗·”那天唐黯语说话的声音很轻,可在方子晨听来它是那样如雷轰顶,刻骨铭心。
方子晨的表姐裴诗雨死了,死得不明不白··方子晨一直很尊重自己的表姐,在小学那段昏暗得不知天地的日子里,在每次被别的班的孩子歧视后,总是表姐站在自己这边安慰开导自己。
可是她就这么死了··死得悄无声息··后来方子晨从舅舅裴千宸,也就是表姐的父亲那里得知了表姐死亡的真相·那一刻他觉得很无奈,好像全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他不仅为表姐不甘心的死而难过,更为这死亡背后隐藏的争斗而心惊。
“你说,如果存在学霸世界这样鼓励我们互相争斗的程序,是不是还会有人像我表姐一样死去”斜阳笼罩着教学楼一楼的画室,方子晨坐在窗口,双手托着下巴,呆呆地看着窗边的斜阳。
秦梦溪坐在他身旁,表面上是专注于绘画,目光却始终没有离开过身旁的少年··“或许吧·”秦梦溪说·顿了顿,她又说:“如果我有一天也像裴诗雨师姐那样死去了,你会像现在这样伤心吗”·“或许会的吧。”
如果说这一句话还让秦梦溪有了一丝惊喜,接下来的话又让她刚刚获得的惊喜消失得无影无踪,“不仅是你,如果唐黯语、千夏陌子、左莫或是班长也遭遇了这样的情况的话,我都会很伤心的。
这个世界不该是这样,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倒别人,人活在世上意义也不是不断竞争我……我要改变这世界”·方子晨突然站了起来,表情十分坚定:“改革者总是要遭遇各种坎坷且得不到任何好处的,不过我愿意做那个改革者。”
他突然转过身,凝视着秦梦溪,问道:“这条路上我们注定要经历许多风雨,你愿意陪我走下去吗”·秦梦溪经常很庆幸自己总有着丰富的想象力,能根据别人一句无心之语联想到很多东西,这也使得她不至于总是那么无聊,却也让她变得很敏感。
不过那一天她是真的厌恶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丰富的联想能力,以至于她多年如一日回忆着那天的场景,她几乎是毫不犹豫而认真地答道:“我愿意·”即使是过了很久很久,她也一直不愿说服自己那天的她误解了方子晨的话。
原来他只是需要战友而已··· ·☆、与陆振宇的高中生活· ·尽管十五班做了精心的准备,尽管裴千宸动用了大量人脉,尽管方子晨强大到让秦梦溪值得用一生去仰望,然而他们还是失败了。
无论是明明已经让秦国富强起来的商鞅,还是被后人万古传颂的大才子苏轼,亦或是国难当头公车上书的康有为梁启超……所有改革者的命运都是坎坷的··然而方子晨是个人才,且不说九年制义务教育不允许开除,就是他那样高到让全年级大多数人望尘莫及的分数,校领导也舍不得让这样的学生离开,所以方子晨等十五班同学还是留在学校像往常一样生活,只是校领导对他们的看管更加严格了。
此后无话,方子晨以傲人的成绩顺利进入全市最好的高中,并且是十五班众人中唯一杀进创新班的大神·创新班的同学都怀揣着出国这样崇高的理想,方子晨对出国不感兴趣,他对同班的陆振宇倒是很感兴趣。
陆振宇表面上看上去似乎是个性格很孤僻的人·创新班的教室不和其他班一起在普通的教学楼,学校最高的建筑——实验楼是一所由大量实验器材拼凑起来的11层楼高建筑。
方子晨时常觉得学校很奢侈,每一个实验配备一间实验室,物理生物化学,三年三科的实验得有多少实验室啊更不必说这楼里还有三间专门配置给创新班的教室,并且是一个年级的创新班占了一层楼。
晚自习时,方子晨一个人上厕所虽然表面镇定,但是内心总会产生各种各样奇葩的臆想,他记得左莫曾跟他说过:“如果一座学校的实验楼都没有点闹鬼的传说的话,那么这座学校还有什么文化底蕴呢”不过方子晨在这里晃悠了大半年,愣是没发现什么鬼。
尽管学习环境很沉闷,创新班的同学仍是每天吵吵囔囔,一下课就谈起了“哎哎,你们知道吗xxx向xxx表白了”此类话题,尽管方子晨觉得这些话题都挺无聊的,可只要班上有一个人说了这样的话,总有一大群大姑娘小伙儿聚过来讨论得热火朝天。
方子晨就郁闷了,你说几个女人对八卦感兴趣就算了,怎么你们这些大老爷们也对此有着谜一般的痴迷呢每当这时,方子晨就注意到,全班似乎只有他和陆振宇不会去听这种八卦,他是一脸黑线地看着这群人,陆振宇是好像生活在另一个世界般写着作业……他似乎不喜欢和班上任何人说话。
·有天晚自习下课,方子晨犹豫了很久,终于走到陆振宇桌前道:“我们一起上自习吧·”·陆振宇慢悠悠地把他的思绪从题海中拉出来,道:“怎么一起”·“你看啊,一个人学习毕竟太枯燥了,还不能及时发现自己的错误,两个人一起的话就好得多啊。
我们学校不是新开发了学霸世界转换器吗我们每天就利用自习课的这点时间,进去切磋切磋·你看如何”·“那你为什么要选择我呢”陆振宇的目光看向一旁和其他姑娘扯犊子扯得正开心的孙天香,方子晨顿时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我和他们处不来,我觉得或许我和你一样,是不属于这个班的人·”·陆振宇闻言露出了他进入创新班以来难得的笑容,答应了方子晨的请求··“哎呀,这不灭神火被你练成了看来有点麻烦了。”
转换器中,二人各自发动自己的拿手绝活·换做往常,方子晨只要发动自己的土系技能,就能抵消陆振宇的攻击,没想到对方已经练成了更高超的招式·“不过可惜,我也练成了新招式呢。”
“你竟然已经把聚气成刃练到了八重山”看到自己的神火以三百六十度无死角进攻都被对方轻易化解,这回换陆振宇惊讶了··“哈哈哈,今日这一战,虽然胜负未分,但真是受益匪浅呢。”
陆振宇和方子晨一齐跳出转换器,两人笑得很爽朗··从此以后,学校实验楼闹鬼的传说愈演愈烈·不断地有人说他亲眼看到陆振宇和方子晨走到了走廊的一角,可一转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还有人说他明明前一秒看到这里并没有什么人,可下一秒就看到陆振宇和方子晨从天而降·更传得神乎其神的是,陆振宇和方子晨每一次被鬼抓走后,实力就好像增强了一分。
左莫听到这些传言,甚为得意,对方子晨说道:“我就说吧,如果一座学校的实验楼都没有点闹鬼的传说的话,那么这座学校还有什么文化底蕴呢”·· ·☆、第一次返校· ·慕容雪告诉潘青云,最近陆振宇似乎总跟方子晨走在一起。
潘青云当场就火了,大声嚷嚷着要大哥离那个“匪首”远一点,免得误入歧途··慕容雪又说,还有一件消息是,全市统考的成绩出来了,陆振宇是全市第四名,方子晨全市第八,而你的名次是三位数……·潘青云立刻就闭嘴了。
顿了顿,又大声喊道:“我不就考了个整一百吗有必要说得跟九百九十九没区别吗”不过不管怎么说,这明晃晃的差距还是让潘青云无话可说。
转眼高一第一学期接近尾声,元旦放假时同学们纷纷回学校看老师,方子晨虽然心中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被原来十五班的老同学拉了回去,按左莫的话就是,反正高中和初中就隔着一条街,你回家也得经过。
说实话,方子晨虽然每天回家都要经过自己的初中母校,但是总是情不自禁地绕道而行·这恐怕是他上高中以来第一次重回自己母校了,看着还是和印象中一模一样的学校大门,方子晨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高中没有初中的那套学霸世界程序系统,可是很多人都自备了iPad之流的学习机,上课几乎从不记笔记,拿起学习机对着黑板一阵狂拍,更有甚者直接录视频,写作业也是用学习机交一份电子稿……方子晨时常怀疑等到他们真正参加高考时,会不会连怎么握笔都忘记了……如果说方子晨初中时还觉得考试和竞争有助于激励学习,那么高中就觉得它就像一只张大嘴的怪兽,大口大口地吞噬着一代又一代人的青春。
明明都是在一个教室里朝夕相处的同学,到了真正高考的战场上所有人都是敌人,你只有一个一个将他们打倒,才能进入自己理想的大学·明明已经很努力,可是只要比别人差一点,自己所消耗的所有光阴都白费了。
进校门时,方子晨注意到通往教学楼的路上两旁新种了些花,看上去还算养眼·千夏陌子手一松,准备送给老师的明信片就被风吹到了花丛中,碰巧方子晨离得近,就说:“我去捡吧。”
这一捡,就免不得了踩到了点花·就在这时,立刻跑来了个穿制服的女孩:“你是哪个班的怎么践踏花圃要扣分的啊。”
方子晨嘴角露出了一抹诡异的微笑:“高一的,还扣吗”那女孩一愣,随即露出了一个尴尬的笑容:“你是回来看老师的吧尽管如此,践踏花圃也是不对的。”
方子晨拿到明信片就从花圃里退了出来,他端详着那女孩,直接她一袭长发垂到腰部,一身制服整洁而合身,一只手拿着个杯子,一只手抄着口袋,即使刚刚经历了那样的尴尬场面,眼神也十分坚定。
方子晨注意到了她胸口的学生证——“姚芊羽”··“我以后会注意的·另外……你有点像我认识的一个人啊·”方子晨说。
接下来倒没发生什么变故,十五班一群人就这样吵吵嚷嚷地组团到了初一英语组的办公室,也看到了顾薇老师·原本冷清的办公室就这样一下子热闹起来,千夏陌子声音最大,一会儿顾老师您养的花真漂亮,一会儿顾老师您又变年轻了,活像个活了十几年第一次跑人家老师办公室似的,看到什么都要唏嘘赞赏一番。
方子晨倒沉默得很,他注意到坐在顾薇老师隔壁桌的高欣老师始终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的电脑屏幕,双手停滞在键盘上,很久才敲下几个键··“今天八班的人一个都没回来吗”方子晨正纳闷着,只见陆振宇一个人进来了。
连方子晨这种不喜欢察言观色的人也注意到了,陆振宇上高中以来变了很多·初中时他的性格豪爽开朗,跟谁都处得来,到了高中,他变得沉默了许多·方子晨听见陆振宇说,他来到这儿很久了,可是找不到老师,也找不到同学。
后来陆振宇还和高欣老师说了什么,方子晨就不得而知了,因为他被千夏陌子一群人嚷嚷着要去见别的老师,千夏陌子准备了一大堆她从日本带过来的明信片,给每位老师都备了几张,方子晨却很怀疑体育老师会喜欢那种泛着粉红色光泽的东西么……··最后,这一群十五班的孩子冲回了自己原来的教室,每个人在黑板上大大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还在黑板前摆了各种各样奇葩的造型拍照。
本来方子晨对这一群蛇精病一直抱以围观态度,最后硬是被左莫和俞少玄一左一右拉过来拍了个《海贼王》里的经典镜头——所有人背对着镜头高举左手··离开学校的时候,暮色已经悄悄降临,俞少玄这种人,竟然就那样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
他说,他来这所学校是要找一个人报仇,可是他后来才发现,自己不仅放下了仇恨没有报仇,还渐渐爱上了自己··方子晨也是从别人那打听到的,俞少玄从小贪玩,很不受亲戚们待见,只有亲生弟弟俞少武对自己好点,可是有一天,因为学校里的一次意外,俞少武瞎了一只眼,而弄伤那只眼的,正是当时还名为倪开心的倪凯新……虽说是无心之过,但俞少玄还是打心底痛恨倪凯新,倪凯新为了避难从东北赶到了这座江南小城,俞少玄也不辞辛苦赶来,可真正看到倪凯新时,他却怎么也恨不起来了……·“我想光明正大地穿一次绿化带,还想再经过一次喷水池,还有我们的女神段子手班主任顾薇,还有学校外形味道都类似屎一样的饭菜,还有五圈满操场逃荒似的大课间,还有一身翠绿裙说话不用话筒声音也能响遍整个操场的钟主任,还有每次都撕逼得很疯狂却充满着乐趣的艺术节,还有每那块每天被人恶搞写满了中二招式名的黑板,还有每天重默一群人比挤公交更拼命地挤英语办公室的经历,还有周围每天嘴上黑我可心里总是站在我这边的亲们……但我现在只能每天放学回家时远远的看着它。”
最后的最后,俞少玄这样说道··方子晨本来都有点被这群蛇精病感动到了,可是回家打开电脑一看,就在空间里找到了一群人回校时拍的照片,包括自己唯一参与的那张,都被ps得跟鬼一样……以及下面如潮水一般的评论。
方子晨看到潘青云在那张海贼王经典镜头的照片下评论:“方子晨版的这个路飞有点阳气不足啊,是不是平时在家撸多了”·范晓柔是多久没让你跪键盘了。
· ·☆、我在东北玩泥巴· ·倪凯新,哦不,那个时候还叫倪开心,出生在圣诞节后一天,和毛爷爷同一天生日··据说那一天雪下得格外大,鹅毛般的雪花像月宫里桂树的落花,又像一只只翩翩起舞的银蝴蝶。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茫茫的白雪,在阳光的照射下,像颗颗钻石,如满天的繁星,耀人眼目·开心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孩子,爷爷奶奶的第一个孙子,就在这样的日子里诞生了。
都说瑞雪兆丰年,据说那一年开春来东北的庄稼长得格外好,爸爸妈妈也事业有成·从小妈妈就对开心说,你和那天的雪一样,是上天送给东北的礼物··那时候计划生育查得紧,开心就成了家里唯一的孩子,他倒也不觉得孤单,总是与各色漫画小说为伴。
其实小时候大多数字他都不认识,就看着漫画的图画猜情节,有时候虽然猜的内容和真实情节大相径庭,他也觉得颇为有趣·闲暇之时,开心还喜欢根据自己看来的漫画小说进行各种各样的幻想,经常一边摆着稀奇古怪的pose一边大声念招式名,其中大多是看漫画学来的,这也使得他从小练就了超人的记忆力,看书总能过目不忘。
开心后来总结自己的童年经历,用来自某印度神曲的话说就是:“我在东北玩泥巴,我在大连没有家·”·总体来说,开心的童年还是很快乐的吧。
就像妈妈说的那样,我给你起这个名字,就是希望你能永远开开心心··只是这个世界上从没有永远··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毁了给你看··那是一节对别人来说像往常一样吵闹的课间,可对某些人来说却是改变很多事的一节课间。
同学们欢呼雀跃着离开座位,找自己的朋友聊天打闹·开心无聊地坐在座位上转笔玩,突然,后面正在打闹的一位同学不知怎么撞到了他的手肘,他手中的笔顺势飞了出去。
开心一惊,惊恐地看去·那支笔在空中旋转着划出一道道弧线,向教室前门飞去,“哈,小事一桩·”开心刚松了一口气,却绝没有想到,下一个瞬间的那一幕令他永生难忘。
血花四溅·那支笔刺入了俞少武的左眼,如同一支恶魔的箭·原来那个家伙刚刚不知道发什么神经,突然从外面跑进来,连提醒的时间都没有。
“啊”俞少武发一声凄厉的惨叫,同学们纷纷好奇地扭过头来看发生了什么……·他愤怒地把那支笔□□扔在地上,然后无力的靠着背后的墙壁坐下来,用双手捂住那只受伤的眼睛,但依旧阻止不了那鲜红的血液从伤口流出来,染红了他的半边脸颊。
从小就在这个和平小城长大的大家都没有见过这种血腥的场面,一时都愣住不知如何是好,过了好一会,才有人反应过来,踉踉跄跄地跑出教室去找老师··不一会儿,老师来了。
不是想象中暴跳如雷的质问,不是没完没了废话连篇的指责·居然只是简单地拨打120,然后找校医·平静,令人窒闷的平静,留给开心一片无言的惊恐··先是校医赶到为俞少武做了些紧急处理,随即赶来的救护车把他送到了医院。
这一切似乎在课间这短短的十分钟发生然后结束,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吗·直到放学,开心都没有听到任何有关俞少武的消息·他匆匆收拾好书包,发现大家都已经走了,夕阳金色的光辉透过窗户洒进教室,他走到教室门口,发现那支沾满血迹的笔还在地上,笔上的血迹在夕阳的照射下变成了深棕色。
开心晃了晃脑袋,阳光本应是温暖的,这时却只剩刺眼,刺眼得像这支笔上的血迹··· ·☆、我在大连没有家· ·原本只是一时玩笑的话,没想到现在全变成了现实。
俞少武的一只眼睛失明了··一切都来得太突然··虽然这只是开心的无心之过,但是责任毕竟还是在于他和那位打闹的同学,俞少武的家里有权有势,绝不会这么轻易地放过他。
·周末,开心来到经常玩耍的公园,那里几乎天天都有几个艺人在那里吹拉弹唱,或吹箫,或弹古筝,或拨弄扬琴,可开心最喜欢的还是听那个盲眼大叔拉二胡·开心总觉得他就是阿炳,学《二泉映月》这篇课文时,开心满脑子都是这位大叔的身影。
大叔像所有东北人一样豪爽开放,开心很容易就和他混熟了,他也愿意免费教开心拉二胡,只是开心学了很久,还是只学会了一首叫《小城故事》的曲子,开心说拉这首曲子的时候他就会想到自己在东北的家,它很小,却很温暖。
这天开心像往常一样拉了一遍《小城故事》,就匆匆地把二胡丢在了地上了·他说:“现在,连这座东北小城也不像曲子中的那样了·”·大叔说:“我虽然看不到你的愁容,但是从你演奏的曲子就能听出来,你遇到了一件很不开心的事情。
你现在的心情适合拉《二泉映月》·”不等开心回答,大叔就拉起了琴弦:“来吧,我教你·”·他确实是拉二胡的好手,一首《二泉映月》下来,开心越听越觉得伤心。
演奏完后,他从随身携带的背包拿出一本还没拆开包装的书扔给我,“今天刚买的,送给你·”他风轻云淡地留下这句话,不等开心反应过来,起身走了。
“谢谢……”开心只能对着他的背影道谢,神情恍惚··那是最新一期的爆笑漫画··开心立刻拆封看了起来·“哈哈哈。
这个家伙好逗”他很快就被逗笑了,随着剧情的进展沉浸在这本漫画里,忘记了过往的一切··只是有些事是没法真正忘记的··后来开心听爸爸妈妈说,俞少武的事越来越严重,他们可能已经没法在东北这座小城继续呆下去了。
爸爸宣布这个消息时语气平静得吓人,一点都没有怪罪谁的意思·开心把脸深深地埋在膝间,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说:“那么,在我走之前,请让我最后和一个人道个别吧。”
只是后来开心去了很多次那个公园,却怎么都找不到盲眼大叔的声音·几经打听,他才知道,那位大叔是一位穷困潦倒的艺人,他辛苦工作了一辈子,总是没有人能静下心来欣赏他的音乐。
他没有结婚,没有儿女,日子过得清贫得很,和开心相处的这段日子他觉得很快乐,犹如俞伯牙终于寻见钟子期·前不久他被查出得了不治之症,那一天他本来是打算与开心道别的,买的漫画也是为此准备的,只是他听到了开心深藏于心底的苦闷,便不便说出自己即将离开。
第二天晚上,他就被人发现独自一人病死在了家中··在那本漫画的最后一页,开心发现了一张明信片,画面是家乡的雪景,附有大叔用油性笔很工整地写了两个字——再见。
坐在南下的火车上,开心想起这些年经历的种种,小小年纪的他第一次明白了一种生离死别的苦楚,他想起了王力宏唱过的一首歌:·何年何月何日何时 再相聚·何时能 把酒言欢畅回忆·很多很多很深很深的回忆·很多歌我只想要为你唱起·“我在东北玩泥巴,我在大连没有家。”
开心虽然家不在大连,但是他在此地没有家已经变成了现实··“妈妈,我想改个名字·”·“那叫什么呢”·“倪凯新,凯旋的凯,崭新的新。
终有一天,我会以崭新的自己凯旋归来”·· ·☆、很多歌只想要为你唱起· ·那个时候倪凯新就这样来到了这所江南小城的学校,带着满心的憧憬和希望,只是他没想到,在他到来的第一天,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就发生了。
“倪开心,好久不见……”·“你的发音不标准哦,是倪凯新·”·“你以为改了名字,就能把过去的一切抹去吗”旁边的少年抬起头,倪凯新看到了那张似曾相识的脸。
·“你是……俞少武的哥哥——俞少玄”·“亏你还记得我·那你还记得当初夺走我弟弟眼睛的事了吗”·本以为,不想,不提,就可以永远尘封心底。
看来我错了··于是开学第一天倪凯新就这样带着一张苦大仇深的脸进了教室··“开心,能借我用下你的笔吗”前桌的女孩突然转过脑袋说。
“都说了我叫倪凯新”倪凯新胸中升起一股无名火气,待看到女孩一脸错愕的表情,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表现是很无厘头··“对不起,我只是觉得你叫开心更好听点。”
女孩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这女孩叫夏绮雯,是个给人感觉相当柔弱的女孩子·倪凯新看到今早她是坐着自家兰博基尼车来到学校的,他不知道出身在这样家庭的女孩为什么会养成这样的性格。
“我原来是叫这个名字的,可是后来经历一些不开心的事·”或许是出于对自己刚刚粗鲁行为的歉意吧,也或许是此刻的倪凯新真的很想找个倾诉,他就这样将自己的那段不愉快的经历一股脑告诉了第一次见面的夏绮雯。
夏绮雯就这么耐心地听着,偶尔皱一皱眉,似乎她就是倪凯新故事中的那个小男孩,又似乎是她想起了自己背后那点值得蹙眉的伤心事,而她从头到尾不发表一句评论·等到倪凯新讲完了,夏绮雯思考了很久,说:“你说的那个俞少玄……他或许不是真的恨你,他自己心里也很清楚,那件事不能完全怪你,他只是想找个方法发泄一下罢了。
他如果真的想要报复你,你现在就不可能这么毫发无损地坐在这里了·”·夏绮雯说的一点都没错··倪凯新从没想过,这个江南小城竟然隐藏着学霸世界这么高级的东西。
虽然还只是在试用期,但是已经能相当满足同学们的胃口了·最大的好处就是学霸世界二代更新以后,你会在这里负伤,你可能会死去,但是永远伤不到现实中的你。
于是每天放学后,倪凯新就会找个地方和俞少玄约见,就这样让俞少玄虐得遍体鳞伤,从不还手·多少个日日夜夜,俞少玄的仇恨就这样被一点点地消磨掉·有时即将分别时,倪凯新还会饶有兴趣地说上几句:“少玄啊,你这个虐法可不对,你应该这样……然后再这样……”··学习之余,倪凯新最喜欢做的有三件事,一是看漫画小说,二是给俞少玄虐,三就是在教学楼顶楼空无一人的天台上拉一成不变的《小城故事》。
倪凯新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喜欢这首曲子·虽然从未上过专业的二胡课程,但是与盲眼大叔相处的那几年,他已经练就了一手能在外行人面前显摆的技艺了。
他一开始在天台拉二胡时,总能吸引形形□□的老师同学来看,可是日子久了,大家都听腻了他那唯一一首曲子,很少再有人来光顾了·倪凯新也不在意,就这样顺着自己的心情继续拉弦。
日子就这样如流水度过,只是倪凯新不止一次发现,夏绮雯会读心术·有次他喜欢的漫画停刊,他心情郁闷得很,夏绮雯就问他:“什么事让你这么失落啊”还有次他提前得知了自己的月考成绩,语文分得了全班第一,比班上公认的超级学霸孙天香还要高个几分,他表面上不露声色,想等报分时一举惊动全班同学,谁知道刚回到教室里,夏绮雯就说:“看样子你这次考得不错啊,心情这么好。”
又有一次,顾薇来当监考老师,故意迟发试卷,倪凯新虽然心中愤怒,但是表现得云淡风轻,夏绮雯立刻就对他说:“有什么生气的情绪都发泄出来吧,别憋坏了身子。”
倪凯新本来并不在意,可后来他实在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了,就问夏绮雯:“为什么你总能猜出我的心情”夏绮雯轻描淡写地回答道:“我也喜欢音乐。”
当时倪凯新被这没头没脑的回答愣住了,直到他再一次在天台操起琴弦时,他突然明白了那天夏绮雯回答的含义·他以为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他已经能够掩藏住自己的心情,却殊不知,热爱音乐的他拉二胡时是永远无法掩盖这种心情的。
倪凯新以前从不知道,夏绮雯虽然不像那些好事的同学长时间围观他拉二胡,但是她每天都会故意绕路到天台楼梯口听上两句·只要两句就够了,只要两句就能听出那操琴者隐藏在曲子中的心情;只要几秒就够了,只要几秒这样悠扬的曲调就能平复自己内心的苦楚。
所谓高山流水觅知音,不过如此··后来中考填志愿,全市有两所省重点高中,同学们大多选择了在市区的正则中学,而倪凯新选择了在郊区的市一中·那个时候选择一中在很多人看来一定是有理由的,比如八班的李群英为了追随赵馨雨的步伐不远万里的上学路程报了一中。
而当有人问起倪凯新理由时,他说:“很多歌只想要为你唱起·”·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 ·☆、他们说我是夏家的败类· ·这一年的暑假过得格外忙碌,夏绮雯几乎是来回奔波于照相馆、餐厅这些毕业生常去潇洒的地方。
六班还是那个六班,大家笑得依旧是那么灿烂,可那笑容背后似乎隐藏着什么看不见的惆怅··是的,他们毕业了··散伙饭定在了一家火锅店,是孙天香策划的,她说众口难调,而火锅恰好囊括人生百味,而这家火锅店是全校最好的。
夏绮雯最初听到这个计划时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可当她真正被好友带到火锅店门口时,她硬是板着一张脸死活不肯进去··同学们都不解地询问她怎么了,直到服务生走到门口找到顾客,一脸惊讶地看着夏绮雯:“夏……夏大小姐”·最后在服务员的百般劝说下,夏绮雯极不情愿地走进了这家堂兄开的火锅店。
夏绮雯再三嘱托服务员不要声张,谁知道那服务员还没离开,已经成年的堂哥就一脸玩世不恭地走了出来:“堂妹,饭菜可还合口味叔叔决定好什么时候将公司转让给我了吗”·一向胆小怕事的夏绮雯出人意料地呸了一声:“就算我再不适合继承公司,还有我妹妹,你别想从我爸爸这里捞到一个子儿”·夏家世代经商,夏绮雯的奶奶一共生了三个儿子,三人虽然从事不同的行业,但是都赚得盆满钵满,夏绮雯的爸爸是三兄弟中最小的,用奶奶的话来说,也是最不争气的。
夏绮雯的两个伯母都是爷爷奶奶指定的,唯独夏绮雯的父亲当年一脸愤怒地喊道:“去尼玛的继承权,老子不稀罕我情愿不要家里的一个子儿,也要和她在一起。”
奶奶原本以为爸爸只是说着吓唬人,不以为意,谁知道爸爸第二天就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卷着铺盖走人了,奶奶和特地检查了一下,他除了自己的生活必需品和上学时打零工挣的钱外,还真的没拿家里一分钱。
爸爸去了外地,靠着自己白手起家,从餐厅里一个小领班做起,越做越大,渐渐有了资本,开起了自己的公司,还引来了当地电视台的采访,当回答记者是什么坚持自己走下来时,他如是说道:“感谢我一直在和家里怄气,感谢我在和家里怄气的时候她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后来直到奶奶去世,爸爸才带着从未被家里承认的妈妈和自己回到了夏家·当时几百平方米的屋子里站满了人,大家都哭得稀里哗啦的,小夏绮雯一直低着头,她站在奶奶窗前,握着奶奶的手,眼神深邃,似乎在思考什么大道理。
“她的手好冷·”小夏绮雯说··那时堂哥的个子已经很高了,小夏绮雯的身高只到他的腰部·当时那个庞然大物的男孩子就这么问他:“你在想什么”·“爸爸说葬礼上亲人都是要哭的,可是我和奶奶不熟,我一点都不想哭。”
夏绮雯此言一出,顿时引得满屋子人异样的眼光··那个时候堂哥就知道,要想从自己三叔那边捞好处,就得从这个懦弱不懂事的小堂妹身上着手·十几年来,他亲眼目睹父亲和二叔甚至几个姑姑争斗不休,每年吃年夜饭时,一家人说话时总要带着点刺。
堂哥清楚地记得爸爸说别看你二叔年轻,一肚子的坏主意,你那二婶更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你那几个姑姑虽然嫩了点,但是婆家都不是好惹的主;你要是再不争气,爸爸也没什么好指望的了。
直到现在奶奶去世,背井离乡的三叔突然回来了,还带了这么个看上去比自己还不争气的小堂妹··堂哥热情似火,非要跟六班同学们共吃这场散伙饭,还喊着要给大家打折。
倪凯新不明这背后的故事,还一个劲地夸堂哥太客气了·堂哥坐下来后则一边不停给夏绮雯夹菜,一边捧着脸说我家绮雯胆子小,这些年还有劳你们照顾了诸如此类的话。
他的话简单地概括来说就是“夏绮雯就是这么渣”···“夏辰龙,你说够了没有”最后,夏绮雯猛地丢下筷子,指着堂哥咆哮道。
“哎呦,让大家见笑了,我家绮雯被宠坏了,一直不太懂礼貌……”夏辰龙倒是十分从容,满脸笑容不改地道··“没事没事,吃饭吃饭,辰龙哥哥真是太客气了。”
倪凯新忙道·说实话,当时夏绮雯很想将滚烫的火锅直接扔他脸上··吃完散伙饭,夏绮雯再也忍不住了,冲进厕所就哭了起来·她把水龙头的水开到最大,水声哗啦啦的,只有这样才能盖过自己哭泣的声音。
“他们说我是夏家的败类·”·“可我何尝不想变得强大·”·“要上高中了,就让我重新开始吧·”·“即使真的不适合经商,也要证明自己的价值。”
夏绮雯再次走出厕所的时候,脸上没有一道泪痕··· ·☆、组建乐队· ·坐在夏绮雯后面的那位仁兄一手拎着一大塑料袋的食物加乐谱,一手提着电吉他走进休息室。
夏绮雯掉过头,一脸茫然地看着对方:“岳子凡,你这是来开告别仪式,还是准备扎根学校成立乐队”·今天是高中军训的最后一天·按照学校历来的习惯,军训最后一天要举办告别教官的仪式,同学们不需提前准备,只要有自己的特长,就可以在仪式上一展风采。
也就是说,仪式上的节目都是临时准备的··在休息室里休息时,夏绮雯后桌坐的就是这个岳子凡·他初中不和夏绮雯一所学校,难怪夏绮雯看他十分面生。
不过他为人倒是十分开朗外向,很快就和夏绮雯混熟了·夏绮雯一心想要在初中开始新的自己,一向腼腆内向的她也强迫自己勇敢与人交往,面对整天废话无数的岳子凡,她似乎找到了一个适合让自己活泼外向的搭档来。
岳子凡身高一米八多,皮肤白皙得让女生嫉妒,看上去人高马大,可内心似乎还是个孩子,总喜欢开一些冷到结冰的冷笑话·这不由得让夏绮雯想起自己的某位初中同学来……·“呦,绮雯,想当音乐家啦”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此时另一个人高马大、白得作死的男生站在教室门口,笑得春心荡漾。
是汪翔··汪翔家明明就在正则中学对面,却偏要绕大老远的路跑来上市一中,夏绮雯就猜他是为了赵馨雨呢,还是为了赵馨雨呢,还是为了赵馨雨呢……·岳子凡确实是弹吉他的好手,夏绮雯本来以为他带乐谱来是因为记不住,谁知道他只是让同学选曲子。
在私下里选曲子时,夏绮雯把一本五百多页的乐谱粗略地翻了一下,随便点了好几首曲子·夏绮雯虽然对吉他一窍不通,但是她学过钢琴,又是唱歌的好手,这弹奏水平她还是一眼就看了出来。
无论夏绮雯挑什么样的曲子,岳子凡从头弹到尾没弹错一个音,而且边弹边摇头晃脑,好像他早就逃离了这座偏僻小城的束缚,在他的音乐天空里自由自在地遨游··过了一会儿,汪翔也把脑袋凑过来了,一会儿喊着“这个好”,一会儿又说“我们表演这个吧,这个我听过”,夏绮雯被汪翔这没头没脑的热情吓出了一脸黑线,岳子凡倒是饶有兴趣地和汪翔讨论了起来。
夏绮雯听得出来,汪翔完全是音乐的门外汉,难为岳子凡一条条耐心地给他解释·到了要正式表演的时候,岳子凡不知道是不是受汪翔的奇葩脑电波影响,竟兴致勃勃地说我来伴奏,你们俩合唱吧。
于是就这样,岳子凡弹吉他,夏绮雯和汪翔对唱了一首玖月奇迹的《你若盛开》··短短四分多钟的歌曲,夏绮雯觉得实在是太对不住自己这么多年的音乐修养,因为汪翔基本没有一个音是在调子上,自己还很不客气地被带着跑调了几次。
好在观众大多也听不懂,汪翔唱歌不行,装样子倒还不赖,几个摆手的小姿势,就成功地把全场观众忽悠了过去·再加上夏绮雯和岳子凡音乐功底都不错,演出的整体效果还算能让人接受。
岳子凡对这场比赛相当满意,大声嚷嚷着要组建乐队,汪翔兴奋地跟着附和·岳子凡又邀请夏绮雯加入,夏绮雯说我加入倒可以不过这家伙能干什么,她指的当然是汪翔。
这不问不要紧,一问吓一跳,汪翔除了小学的音乐课外没有接受过任何音乐培训,不会任何乐器,唱歌嘛也就那样……夏绮雯就无语了那你加乐队做什么·汪翔眨巴着一双大眼睛说:“我有种模糊却强烈的记忆,我曾擅长过这东西。”
是初二的时候吗夏绮雯微微蹙眉,汪翔其实并没有说错··因为学霸世界发生的种种以外,汪翔使用了龙血,那种东西虽然能治愈重伤,却也能抹去伤者的全部记忆,微微改变容貌。
那段时间的汪翔爆发出了惊人的音乐天赋,甚至还成了小有名次的童星乔思逸·只是没有人告诉过他,龙血的副作用也是有时间的··于是初三的时候,乔思逸又变回了汪翔,他所有的音乐天赋都好像在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初二时发生的一切都好像一场不曾真实存在过的梦。
夏绮雯挥挥手表示拒绝合作,汪翔当时就急了:“别这样啊,尽管我没有音乐天赋,可我有一颗热爱音乐的心,我虽然什么都不会,但是我可以学啊,从零学起也没关系”夏绮雯当时嫌烦了,索性就嘴上答应下来,她觉得汪翔这家伙学了几天尝到了苦头,一定就会打消这个想法。
此后无话·正式开学后,几个人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夏绮雯也逐渐适应了高中更为紧张忙碌的学习生活·最重要的是,这里没有学霸世界的程序,学习也变得枯燥乏味了许多,有许多本来成绩很好的学生都慢慢堕落了。
只是夏绮雯早就答应过自己要改变,一直咬牙坚持,她也渐渐忘了组乐队的事··直到一年一度的运动会又紧张地拉开了序幕,在入场仪式上,学校突发奇想不放《运动员进行曲》,于是同学们就听到了一段颇有特色的架子鼓独奏。
向来喜爱音乐的夏绮雯一下就听出了这架子鼓敲得很溜,结果一看,演奏者竟然是岳子凡··这家伙是什么乐器都精通吗夏绮雯汗颜···再一看,这白脸小生旁边还站了一个白脸小生,竟是抱着吉他的汪翔。
夏绮雯心想完了,好好的进场仪式都要被这家伙惨绝人寰的吉他声给搞砸了··但是令夏绮雯颇为惊讶的是,汪翔的弹奏虽然断断续续不成调子,但是好歹都弹对了,让人听得过去,比起几个月前对音乐一窍不通的他,已经是飞一般的进步了。
“呦,我们的主唱来了”看到夏绮雯的岳子凡笑得露出一口歪瓜裂枣的牙··还没有搞清楚状况的夏绮雯就这样被拉过去唱了一首《奔跑》。
空旷的操场仿佛成了他们的舞台·虽然是临时准备的,但是效果却出奇的好··“我就说吧,只要我肯学,还是没问题的·”汪翔笑得浑身赘肉颤抖……·夏绮雯这才知道,汪翔真是下了狠心学吉他的,每天学习之余一有空就练习,时常是一练就练到凌晨,连中午在食堂排队打饭时都不忘摆几个动作,当食堂大妈直接怀疑自己的饭菜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夏绮雯提醒汪翔不要耽误学习,汪翔摆摆手说我心里有数。
乐队后来又加了倪凯新,虽然倪凯新嘴上不听地吐槽自己只会拉二胡,但是岳子凡不断强调:“不会可以学啊·哪有人是生下来就会的呢你看你那么有音乐天赋,千万不能暴殄天物啊你看看人家汪翔,学得多好啊”夏绮雯在心里吐槽说如果你拿汪翔作对比我确实挺信任开心的……还有岳子凡的初中同学——一个叫朱璎的女孩当贝斯手。
夏绮雯担任主唱··这样,一个完全由高中生组织的乐队就这样成立了··· ·☆、版权问题· ·乐队的发展出人意料的顺利,学校的老师也很支持。
一学期以来,由岳子凡领导的五人乐队参加了学校各色各样的活动,大受学校各年级同学欢迎和追捧·汪翔也学得很认真,看着他认真拨弄琴弦的样子,夏绮雯时常有种时光错乱的感觉,好像他们又回到了那个混乱的初二。
岳子凡找来的朱璎是个很奇怪的女孩·包括岳子凡在内,她不喜欢和任何人说话·每当乐队聚在一起讨论时,汪翔废话连篇,倪凯新连连否决,岳子凡一边忙着安顿汪翔,一边忙着向倪凯新解释,夏绮雯有时也会说上两句,只有朱璎,她从头到尾都保持沉默,好像她只是个物品而已。
有时夏绮雯会问她几句想法,朱璎只会说:“就这样吧·”她从不提反对意见·夏绮雯时常怀疑自己如果现在让她从十二层楼上跳下去,她会不会也不反对。
乐队的顺利发展很快引来了各方家长的反应,朱璎的父母甚至要考虑帮他们出专辑·这本来不是什么坏事,可他们竟要求专辑版权完全归朱璎所有··汪翔第一个站出来叫不满,要说版权完全归岳子凡,他倒还没什么意见,可是朱璎除了每次演出担任贝斯手一职外,没有做出任何贡献,凭什么一人独占大家共同的劳动成果·可是汪翔的抗议没有任何效果,专辑按照计划出版,并且那些由岳子凡主笔创作,夏绮雯、倪凯新修改的歌曲,词曲作者一栏只写上了朱璎的名字,甚至明明是由夏绮雯演唱的歌曲,也被说成是朱璎演唱的。
只不过那些MV不再是他们合作时拍摄的,朱璎的父母不知从哪请来人帮朱璎拍了一套·专辑卖得很火爆,朱璎也变得在这座江南小城中小有名气起来,甚至受到了市电视台的采访。
岳子凡等人却被冷落在一边··汪翔、倪凯新、夏绮雯三人对此愤愤不平,岳子凡却表现得格外镇定·此时就连夏绮雯也按捺不住了,她私下找岳子凡谈过:“子凡,你这是什么意思当初是你要组建乐队,也是我们几个人为乐队忙里忙外,为什么到最后却让所有劳动成果被朱璎一人独占”·岳子凡对此竟露出了大为不解的表情:“我这么做……有什么问题吗如果不是朱璎的父母,我们的专辑能卖得这么火爆吗我们又怎么能收到这么多报酬”·夏绮雯敢说那一天她露出了前所未有的惊讶表情,眼睛瞪得就像一对铜铃:“你在说什么啊你创作音乐……难道只是为了报酬吗”·“别傻了,绮雯。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不是为了利益,还能为了什么呢”·“我……我一直以为,你那么有音乐天赋,一定是真心喜欢音乐……只要有音乐,你就是快乐的,没想到……你……”·后来夏绮雯才知道,岳子凡从小父母早逝,是寄住在朱璎家里的。
朱璎的父母在电视台位高权重,他们都希望能把朱璎打造成一位音乐界的巨星·无奈朱璎对音乐实在没什么兴趣和天赋·朱璎没有的东西,岳子凡有;岳子凡没有的东西,朱璎有。
出版专辑并不像夏绮雯想象的那么容易,写歌不容易,卖歌又要靠运气靠关系,运气好被唱片公司保留,却不一定会被用,用也不一定变成主打……只是这一些,对有权有势的朱璎父母来说,都不是问题。
朱璎就这样和岳子凡达成了协议,你帮我写歌,我分给你一半报酬·只是岳子凡一个人的力量还过于渺小,直到上高中的他看到了同样有音乐天赋的夏绮雯和倪凯新,以及对音乐没什么天赋却有着疯狂热爱之情的汪翔……·原来这只是一笔交易。
第二天,夏绮雯就做出了退出乐队的决定·岳子凡喊道:“你在做什么傻事我们的乐队不是发展的一切正常吗正当我们的专辑卖得火爆,收益颇丰的时候,你为什么要选择退出我们不是一直都合作得很愉快吗”·“抱歉,我只和真心热爱音乐的人合作。”
夏绮雯说得义正言辞,“我可以收不到任何版税,但是我不能泯灭自己忠于原创音乐的那颗心”·听夏绮雯这么一说,倪凯新也果断退出了,汪翔本来还想说服岳子凡,但是收效甚微,最后他也被迫退出。
乐队在合作了一年之后就这样不欢而散·夏绮雯此后再也没有参加过乐队,也没有再和岳子凡联系过··后来夏绮雯和远在正则中学的孙天香聊起过这件事,孙天香一笑了之。
直到后来,学校举办一年一度的英语演讲比赛,每个班只有一个参赛名额,冠军得主将代表学校参加市级比赛·孙天香从小学开始就参加过不少这样的比赛,便将名额让给了同班的另一位同学,并认真帮他做赛前辅导。
比赛结束后,那位同学发挥得并不好,没有拿到理想的名次·隔壁班的一位同学就跑来问孙天香:“你怎么不参加这次比赛如果是你的话,一定能拿冠军的。”
孙天香付之一笑:“无所谓啦,反正我初中都参加过那么多次了,这次就把机会让给别人吧·”那位同学露出了十分鄙夷的表情:“天香,你怎么能这么想呢到了高中,环境改变了许多,竞争对手也变强了,你难道不想打败所有人让他们都敬佩你吗更何况,这次如果能代表学校参加市级比赛,可是能获得一笔丰厚的奖学金的啊”··孙天香闻言一愣,呆呆地站在原地许久,她僵硬地转过头,像极了零件生锈的机器人做出不连串的动作,一字一顿地说:“我喜欢英语,只是喜欢,不是为了名利和钱财。”
“真是的,明明才开始对你有点好印象,你竟然说出这种话·”孙天香在心里说道,从此再也没和那位同学打过交道·她想起了夏绮雯的经历,颇有种感同身受的感觉。
为人处世,千万别忘记最初的梦想··· ·☆、招隐寺· ·冬至清晨,深山中··市政府规划合理祭祀,鼓励每家每户都将祖坟迁到这座山上,后来人的骨灰也将长眠于此。
山上的树毫无规则地耸立着,摆着各种各样古怪的姿态,夏绮雯看着这些树,想起了以前听别人说过,这座山上有狼··山顶坐落着全市最大的寺庙——招隐寺,至今已有一千多年历史。
据说是当年当地一位德高望重的权势人家因攀龙附凤,两面三刀,最后被几方势力集团抛弃,慢慢没落·家主死后,小女儿矢志不嫁,舍宅为寺,遂名招隐寺·夏绮雯时常不明白,家族的没落明明与家主的为人处世有关,这小女儿为什么要跟自己过不去,执意不肯出嫁就算要舍宅嘛,也要弄个尼姑庵啊,为什么要把好端端的房子打造成这样凄冷的墓地·夏绮雯这次是来祭奠父亲的。
初三那年,父亲因车祸去世,按照当地的要求被葬在这里·夏绮雯不信佛,但是按照当地的风俗,祭祖之前应该先去招隐寺烧上一炷香·进门的时候,夏绮雯看到了慕容雪。
她穿着那件她许久不穿的白衣,神情忧郁而安详,清晨的寒风舞弄着她的飘飘衣带,绚丽的朝霞烧红了天际,与她白色的衣带互相辉映,让人满眼都是光色流荡··不知从何时起慕容雪喜欢穿一件粉红的上衣配牛仔裤,据说那是汪翔做的。
可是她今天又换成了她以往穿的一袭白衣··“稀客啊,真是稀客·秋儿,你终于回来了·”与慕容雪对话的是一位双眉苍白、僧袍破旧的老僧,夏绮雯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称呼慕容雪为秋儿。
慕容雪微微颔首,却依然沉默不语地看着老僧··“秋儿,以老衲对你的了解,你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这次来找老衲,是有什么事”·夏绮雯没有继续将他们的谈话听下去,她匆匆烧了一炷香,也未诚心祈祷什么,就直奔父亲的坟墓。
只是她没想到,有个人比她先到了··“呵呵,这家伙当年发誓说如有半句谎话不得好死,如今看来是应誓了啊·”伫立于父亲坟前的人一袭绿衣,如是冷笑道。
“墨染绿,你来我父亲的坟前做什么这里不欢迎你”夏绮雯愤怒地喊道··站在那里的不是旁人,正是夏绮雯的表姐墨染绿。
墨染绿的母亲与夏绮雯的父亲本是亲姐弟,却由于家族利益的冲突,墨染绿的母亲死于非命,墨染绿始终认为夏绮雯的父亲要对这件事负全部责任·夏绮雯的父亲曾向墨染绿解释过:“染儿,或许我的一面之词难以让你信服。
我在此对天发誓,你妈妈的死绝对不是我从中作梗,若我今天所言有半句谎话,上天尽可以让我不得好死·”却不想到在他说出这话后不久,他就匆匆撒手人寰了。
原本小时候在一起玩耍的姐妹俩,就这样在一夜之间变成了敌人··“一个夏家的败类而已,有什么资格对我吆三喝四的”墨染绿喝道。
“不许说我是夏家的败类”夏绮雯话还没说完,便被迎面飞来的雪球砸到,“你……”·墨染绿一边搓雪球一边说:“你还说有脸自己不是夏家的败类我打听过你的事了,你在学校里这也不敢,那也不敢,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成绩嘛,也就那样·像你这样的人,不过是仗着个好老爸,有什么资格继承夏氏集团你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败类”说罢,她扔出一颗弹珠模样的东西:“敢接吗”·夏绮雯不知道墨染绿不是自己初中的学生,是哪里找来迷你学霸世界空间转换器的,但是当时愤怒的她已经顾不了这么多,就这样急匆匆地接了下来。
夏绮雯气势汹汹地进入学霸世界,结果却是墨染绿毕竟比她大上几岁,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她打倒··“去那个世界见你的父亲吧”墨染绿即将发动最后致命一击,却不料就在那千钧一发之际,自己运功的右手被一双利爪重重插入,鲜血直流。
说是利爪,那真没有使用什么夸张的修辞·那是一个人的手,五指的指甲却长得惊人且尖锐异常,像极了鹰的利爪··“九阴白骨爪”墨染绿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梅超风那阴森森的抓人脑门的场景,好在这只爪只是插了自己的手掌,若真是插进自己的脑门,那真不知是怎样的后果。
·“这一招啊,是我自创的,我还没有给它想好名字,不过你如果想叫它九阴白骨爪的话,那就这么叫吧·”那人收起了自己的利爪,又尖又长的指甲缩成了正常人的大小。
夏绮雯没有想到,这以怪招出手相助的人,竟然是慕容雪··“呵,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只是和夏绮雯一样的小姑娘啊·”墨染绿仗着自己大几岁,刚刚又轻易撂倒了夏绮雯,竟不把慕容雪放在眼里。
慕容雪并不答话,便又伸出利爪上前攻去——这次是双手·墨染绿一时猝不及防,竟已被她双手碰到了脑门,好在她似乎有意手下留情,指甲只是轻轻在脑门下滑了一下,再顺着脖子插进了肩膀。
墨染绿顿时觉得全身一震,双手顿时失去了知觉··“看你刚刚和夏绮雯的打斗,你应该是擅长武打一类的招式吧现在我抓断了你手臂的经脉,你要怎么双手发劲用你惯用的技俩呢”慕容雪如是说道,表情平静得吓人。
“看来今天出门前不刷牙真是罪过啊,遇到了个挺邪门的小姑娘·好吧,夏绮雯,暂且让你多活几天·”墨染绿就此匆匆离去··回到现实世界,慕容雪正欲离去,夏绮雯拦住了她:“今天真是多谢你了。”
“没什么,小事一桩·下山时看到这儿有个转换器,发现并不是简单的切磋技艺那么简单,我便随手用了一下自己新创的招,感觉还不错·”··“可是这一招,看得很邪门啊。
还有,秋儿是什么意思”·“我外婆是这儿的老香客,我刚出生时,她把我抱到这儿来看过相,就是你之前看到的那位和我对话的老方丈,说我命中缺火,要用秋儿的小名补上。”
慕容雪说得格外庄重,似乎她很确信这件事·夏绮雯本来还想问问她今天这么一大早跑来所为何事,却欲言又止·慕容雪不等与她道别,就匆匆离开了。
夏绮雯下山时,看到了慕容雪口中的那位老方丈··“女施主面色凝重,似乎有些心事·”·“大师,要怎样才能让自己变强呢”·“很简单,要有自己想保护的东西。”
· ·☆、一无所有· ·在方子晨所领导的声势浩荡的改革失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方子晨总认为自己失去了一切,表姐死于学校里一场无意义的斗争,他不能为她报仇,也不能让后来人重蹈覆辙。
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方子晨表现得郁郁寡欢,尽管他每次考试出来的分数还是高得不像话·左莫思考了很久,竟然提出一个很欠抽的提议:“我们需不需要找个女人来陪伴一下老大”·这个提议立刻被千夏陌子驳回了,理由是:“方子晨sama刚死了从小陪伴到大的红颜知己,怎么能现在就去找别的女人了”·左莫热情澎湃地否定道:“正因为如此才更要找个女人来排解心中的忧虑和寂寞,难不成你们都想让老大做一辈子的单身狗我看那个秦梦溪就不错。”
千夏陌子又说了:“可是他们已经相处了这么久,方子晨sama好像对她一点意思都没有·”·左莫表现得很激动:“现在没有以后或许就有了啊陌子你连这个都不懂,难怪一直都追不到会长。”
千夏陌子立刻准备回去换和服,幸亏冷旭在千夏陌子发飙前及时制止住了她··左莫的提议就此作罢··后来一次节假日,原来十五班的几位同学在千夏陌子的组织下在学校附近一家小餐馆举行了一次同学聚会。
也算是机缘巧合,原八班众人就在隔壁桌·方子晨扫视过去,认识的人都到了,甚至还有被潘青云拉来的范晓柔,却唯独不见陆振宇·方子晨隐隐约约地听到叶絮说:“陆振宇考上创新班后就一个人单刷副本去了,现在看到我们连个招呼都不打。”
秦梦溪也说:“是啊,上次我在校门口看到他,喊了他好几声,他就像没听到一样走了·”范晓柔则说:“考上创新班,和那帮纨绔子弟呆久了,都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吗”潘青云立刻就喊了起来:“你们懂什么啊大哥有的是资本是我们不配攀比大哥”千夏陌子汗颜,为了大哥,潘青云竟然敢这样跟女朋友说话……·方子晨的脑海中当即就浮现出第一次返校时的场景,陆振宇说,他找不到老师,也找不到同学。
那是一种怎样的孤单啊·只是方子晨不明白,陆振宇明明觉得很孤单,为什么不搭理原来的初中同学·或许他有什么苦衷吧。
方子晨又想起很久以前,陆振宇为了更多人的安危,不惜担任出卖同学的骂名,最后被迫转学的事情·只是这次,又是为了什么·突然间方子晨想到了另一个人,突然开口道:“你们说,钟天远会长……是不是也这样孤单”·千夏陌子从食物堆中抬起头,眨巴着一双大眼睛,说实话,她从来都是觉得会长很帅很酷很有领导能力,却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
“他要负责维持校园秩序,要赏罚分明,就不得不得罪一些人·”方子晨补充道,“这样的他会给人一种飞扬跋扈的感觉,会不会很少有人愿意亲近他”·千夏陌子立刻反驳:“没有啊,我就很愿意亲近他。”
冷旭递过去一个白眼:“你个花痴少说话·”·本来闹哄哄的一桌人就这样突然安静了下来··方子晨听别人说过,钟淑敏主任的父母本来有三个孩子,在最小的弟弟失踪、母亲去世后,钟淑敏从小的玩伴就只剩下了钟天远的父亲。
钟淑敏大学毕业后事业顺利,甚至凭自身能力一举成为学校建校以来最年轻的教导主任,却没想到父亲体恤弟弟创业艰辛,准备将全部家产给弟弟继承·不知道为什么,钟淑敏心中从此有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小苦涩。
所以当即将分娩的弟媳急着去医院时,刚刚成为教导主任不久的钟淑敏拒绝了送他们去医院的请求,她必须要努力工作让自己在这个位置上坐稳,反正弟弟还可以有很多种方法去医院。
只是她从没想过,那一别竟是永恒·弟弟找到的出租车司机醉酒驾驶,最终酿成了车祸,弟弟弟媳和那位司机都死了,只留下一个早产的钟天远··看着钟天远的脸庞,钟淑敏时常想起小时候和弟弟嬉闹的情景,他太像他的父亲了。
钟淑敏至今没有结婚,对这个侄子疼爱有加·她时常幻想,如果那个时候她没有拒绝弟弟的请求,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她将对弟弟的歉意和疼爱都给了这个侄子,希望能以此弥补自己的过错。
只是她从未发现,钟天远的性格却因此越来越孤僻··钟天远心里有个死小孩,在房间里默默地盯着父母的相片··“我的父母虽然对我不甚关心,但是毕竟还是和我朝夕相处的人,可是会长不一样。”
过了半晌,方子晨用极其空灵的声音说道··方子晨本以为在他所领导的改革失败后,学霸世界不会再遭遇变故了,却没想到更可怕的危机还是在他上高二时悄然而至。
钟天远找到他,请他出面帮忙··“你不是很厉害吗为什么要请我这样曾扰乱过学校秩序的人来帮忙呢”·钟天远没有回答方子晨的话,只是默默举起一张符咒,当着方子晨的面将它烧成灰烬。
“这是最后一张了·”钟天远说··“你……”·两年前,方子晨带领十五班闯下大祸,最终被陈悦一行人制止·事后钟天远出面,平息众怒,方子晨等人才能像普通学生一样继续学习生活。
可为了避免他们故计重施,钟淑敏主任编写了一条压制十五班等人能力的程序——只要在那张符咒面前,十五班等人就会完全丧失战斗能力···“我瞒着姑姑做的。
到时候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你可别把我卖了·”钟天远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不知道为什么,方子晨当时就心软了,下一秒钟,他已扑进了钟天远的怀抱。
“你的聚气成刃快练到九重山了吧真厉害呢·我堂妹就拜托你指导了·”方子晨只感觉钟天远怀里很温暖,并没有太在意这句话。
于是乎千夏陌子看到这一幕就激动了:“哎呀我们都说要不要给方子晨sama找个女人,现在才发现完全不用因为方子晨sama有男人陪伴啊”·好在这次的敌人虽然更加强大,但是最终还是在学霸世界各路人马的齐心协力下镇压了下去。
正当众人都在欢天喜地庆祝胜利时,钟天远告诉方子晨,他要去德国读书了·他说,这是姑姑的安排,是姑姑为他好,他不能拒绝··“所以……你那天才要拜托我照顾你的堂妹”方子晨很诧异,可是他说不出挽留的话,他知道自己不能为了自己的一点私人感情阻止钟天远去德国深造。
“以后一定会再见面的·”钟天远如是说··于是左莫又开始嚷嚷了:“所以说我们还是给老大找一个妹子比较好”·方子晨则是选择无视千夏陌子和左莫的胡闹,独自一人练他的成名技聚气成刃。
方子晨曾觉得他一无所有,现在想想他那时真是富有得像个皇帝·那时候通往食堂的银杏明黄如金,妹子们走在落叶中裙裾起落,汉子们嬉笑着跑过惊起一阵落叶飞舞,所有人都拥有无数时光和可能,热血上涌的时候方子晨相信自己能征伐世界,在战马背上带着更好的自己归来。
其实只要自己想,现在也可以不算一无所有啊··· ·☆、新霸王别姬(1)· ·看着眼前面容苍白的少女,方子晨露出一个诡秘的笑容:“高一的,还扣吗”·钟天远本以为自家堂妹与方子晨素未谋面,却从未想过,他们不仅在这个世界有过难忘的一面之缘,还在另一个世界有着不解的因缘……·注意注意本卷以下内容纯属作者无聊时的YY之作,时代架空,从学霸世界转换到了仙侠世界,妖魔出入,帮派纷争,仅当同人文阅读即可·这是一座远离尘世喧嚣的小城。
由于刚刚下过一场雨,空气中氤氲中沁人心脾的芳草气息·青石板上车轮碾过的痕迹清晰可见,几位孩童在青石板路上追逐着、嬉笑着·小路两旁的房屋都是砖木结构,飞檐雕花的窗栏一律漆成朱红色,一座座房屋错落有致地排列着,不时有人家从二楼的窗户里探出脑袋,看看是哪家的孩子这么吵闹。
孩子们正笑得开心,街角走出一位看上去十分羸弱的男孩子,他先是走到那群孩子面前,张了张嘴好像要说什么,却始终不敢说出来·孩子们玩得尽兴,竟混没有注意到这个男孩子的到来,有调皮的男孩子跑着跑着就撞到了他的身上,两个人一起摔倒在地。
“哈,我抓到你了”另一个男孩子高兴地冲过来,待看清那突然多出来的羸弱男孩后,原本嬉笑的表情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你……你是那个怪小孩”孩子们纷纷惊呼道。
就连本在二楼窗口饶有兴趣看孩子们玩耍的大人也慌张地关上了窗,还有孩子的父母得知孩子们口中的怪小孩又出现了,匆匆忙忙跑来把孩子拉回了家··方子晨看着那群原本笑得很灿烂的孩子一个个地冷着脸走了,原本沮丧的脸越发沮丧了。
自从被师父到这座江南小城起,方子晨就是一直被人看做怪小孩的,只因为他身上有鬼族的阴阳鬼咒··那是一个纷乱的时代,各门派间争斗不休,几乎每时每刻都有几家门派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而在这些大大小小的争斗中占尽上风的,还要数门派总部设在西南的鬼族了。
其实这个门派原本是不叫这么透着恐怖气息的名字的,只是由于门派武功过于诡异,鬼族门人又心狠手辣,上到八十岁的老人,下到九岁的小女孩,个个都杀人不眨眼,因此被江湖人惊恐地称为鬼族。
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人忘了它原本的名字·鬼族的掌门人是当下江湖上公认的第一高手,人称鬼王,他的武功被鬼族门人传得神乎其神,可是却从没人真正见过他出手,据说看到过的人都死了。
鬼族的武功大多类似于武术,让人匪夷所思,而其中最令人咋舌的,还要数阴阳鬼咒了·当年方子晨还是个被遗弃在路边的襁褓中的婴儿,被云游四海的顾薇大师捡到。
顾薇大师正诧异为何这个孩子会被人好端端地遗弃在路边,却发现他中了阴阳鬼咒··阴阳鬼咒,会按照施咒者的意志发作,让人一会儿觉得热得置身火炉,一会儿又觉得冷得坠落冰窖,痛苦不堪,却不会立刻死去,真是让人饱受生不如死的折磨。
据说这是鬼族门人拷问囚犯时常用的招式,很多人忍受不了折磨,纷纷选择了自尽这一条路·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鬼族门人会对这样一个不明事理的婴儿下咒·如果是仇人的孩子,直接动手杀死就好了,为什么要用这种折磨人的方法大家都觉得,这是一个被诅咒的孩子。
尽管如此,顾薇大师还是收养了这个孩子,并一直将他看做弟子,传授他自己的毕生武功·可怜的方子晨便在人们的歧视中长大,还要时不时忍受阴阳鬼咒的折磨。
好在他天资聪颖,加之后天努力,倒是习得了顾薇大师一身的好本领·只是可惜,他一直都没什么朋友·除了顾薇大师,他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他很想和别的孩子一起玩,可是别人都将他视作鬼魅。
更有甚者,有些孩子犯了错不敢承认,就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抵赖在方子晨身上,大人们大多不明事理,往往护着自己的孩子,拿方子晨出气·其实论方子晨当时的实力,对付从未学过武的成年人完全不成问题,可是他不愿那么做,他知道他的武力反抗起不到任何效果,甚至很可能会使事情变得更糟,给师父带来麻烦。
所以每当那些凶神恶煞的大人用皮鞭抽打他时,他总是一声不吭地站在那里,任凭全身被抽打得火辣辣的痛··这一年,方子晨十四岁··这一天,是这座偏安一隅而守得一片宁静的小城难得热闹的一天。
方子晨走上街头巷尾,总能听见人们这样议论的声音:“哎哎哎,你听说了没有那个在闻名天下的习武世家钟家,最近要到我们城里住几天呢”“那是什么家族他们的武功比顾薇大师还厉害吗”“真要说到谁厉害,钟家的人不一定就能胜过顾薇大师,可人家钟家家世显赫,声名远播,手下为其奔走效命的人数不胜数,这总比孤身一人的顾薇大师要强多了吧更何况,他们还有家族代代流传的秘术呢”“莫非他们就是传说中的风瞳拥有者”“可不是呢风瞳能在必要时强化人的听力数倍,练到炉火纯青时,还能操控身边的风呢”“这你可就别痴心妄想了,人家可是有家族基因呢。
只是可惜,听说这一代的钟家人丁不旺,老家主已去世多年,他唯一的儿子当家后没多久也去世了,留下一个叫钟天远的孩子,现在当家的是老家主的女儿钟淑敏·这天下真正掌握风瞳奥秘的,恐怕也只有这姑侄二人了。”
“这可不一定啊·你们难道就不奇怪财大气粗的钟家为什么那么大老远地跑到我们这座偏僻的小城来吗”··“为什么”这番话顿时吸引来了不少人的注意力,几乎整条街上听到这句话的人都聚了过来。
“这个嘛……据说是为了寻找失散的钟家血脉·”·方子晨无心探听这些别人的家族秘史,自顾自地走着,他今天出门是要完成顾薇师父交代的任务的,可不能把时间耽误在这些没用的事情上。
熟练的转过几条街,方子晨便发现了自己需要的草药,他生长在一间大四合院的墙角,四合院的装修气派恢弘,在这样一座毫不起眼的小城中已经算是了不起的建筑了,换做旁人,一眼就看出是有钱人家,方子晨可管不了那么多,大手一挥将草药全部连根拔下。
“好啊,原来这些天来我们府上偷东西的,就是你这小子”方子晨刚摘下草药,就听见身后传来了一个粗犷的声音·他回头一看,只见几个家仆模样打扮的人手持棍棒将他团团围住,刚刚那话就是为首的高个汉子喊道的。
“老大,听所有见过那小偷的人说,那是个小姑娘的身形,应该不是他啊·”另一个家仆附在那高个汉子耳畔说道··“哼,这小子身上有阴阳鬼咒,邪门得很,谁知道他不是耍了什么障眼法。
总之,我们都亲眼看到他在偷我们府上的名花名草,是个小偷,必须拿下带回去见老爷·”那高个汉子说得理直气壮,中气十足·方子晨不由觉得好笑,这长在你府宅前的野花野草,什么时候变成属于你们的名花名草了可见这汉子着实是个不学无术之人。
其实那汉子本不想找方子晨麻烦,实在是因为最近府上频繁遭到盗窃事件,老爷逼得紧,他才不得不找个人来应付,反正方子晨在城里“臭名昭著”,正是个抵罪的不二人选。
方子晨耸耸肩,这种事他遇到的多了,根本不放在心上·只听那高个汉子一声令下,那群家仆便一齐冲上来拿人·方子晨正待束手就擒,突然一阵风沙扬起,那群家仆连连咳嗽,既看不清方子晨,也不便上来拿他。
方子晨突然感到有一只皮肤细腻的手抓住了自己的臂膀,往一个方向跑去·黄沙飞舞,方子晨看不清那人的面容,只能通过轮廓辨认出是个小姑娘身形,以及那一双灵动的绿色瞳孔。
· ·☆、新霸王别姬(2)· ·女孩很快就带着方子晨突破了黄沙的包围,可她没有立刻停下,而是一直跑出了很远·到了一棵大约有五人合抱粗的参天古木前,女孩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对方子晨说:“你能上来吗”·方子晨这是才看清了女孩的面貌,是个很清秀的女孩,批一头及腰的飘逸长发,皮肤白皙,最惹眼的还是那双碧绿瞳孔的眼睛,是那么灵动有神。
“当然·”方子晨答道··“好·”女孩一抬手,几步便跨上了古木巨大的树枝,两人的身影隐没在古木浓密的树叶中··“没看出来嘛,你轻功还不赖,起初我还怕你跟不上,没使出全力。”
到了树上,女孩如是说道··方子晨笑道:“我好歹也是个习武之人,这种轻功对我来说还是不在话下的·”·“原来你会武功啊那刚刚那群大老爷们要来捉你时,你怎么不还手我看得出来,那些家仆只会挥挥棍棒虚张声势,没有真正练过武。
你如果会武功的话,一定能把他们碾成渣的·一个多月了,他们就拿我一点办法都没有·”·“哦,原来那些人说的这些天府上频繁遭遇的那个小偷就是你啊。
你还叫他们大老爷们”·“是啊,你看他们,白吃了十几年的饭,长了一身没用的肉,连我都对付不了,岂不是和那坐在高堂上只会吆三喝四的老爷们没啥两样”·方子晨忍不住笑出声来,这女孩真是可爱得很。
女孩也不在乎,任凭方子晨笑下去·方子晨笑完了,又说:“其实我也觉得那些富家老爷没什么用,不如我们习武之人轻松自在·”·女孩愣愣地看着方子晨,许久没有说话,这倒让方子晨感到难堪了,他不由问道:“怎么了”·“你笑起来真好看。
我看你一直皱着眉,以为你知道自己招惹上了有钱人家,担心以后的日子会不好过呢·没想到你现在笑得这么自在·”·这段话着实让方子晨震惊了许久,的确,他很久没有笑过了,因为那个愚蠢而可笑的身世。
顾薇师父确实待他很好,她会问方子晨吃得好不好,睡得好不好,练武时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可是从来都不问他开不开心,也不会对他说“你要多笑笑,你笑起来真好看”。
“你是刚到这座城不久吧不用担心,我已经招惹了太多太多的人,不怕再多加这一个·”方子晨答道··“这样吗”女孩的瞳孔突然变得黯淡起来,“已经变得不在乎了吗”·方子晨本来担心自己说错了什么话,可女孩的眼睛很快又变得有神起来,她兴致勃勃地说:“对了,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刚刚那些大老爷们要来抓你时,你为什么不还手”·“因为很多时候……不必要的打斗会使事情变得更复杂,所以你不是能逃就逃了吗我可不信那时是因为巧合扬起了一阵风沙。
快告诉我,你是用什么手段做到的”·“我……我不知道,我似乎天生就能操控周身的风,虽然很不稳定,但是如果是这种程度的话,我还是没问题的。
我和爸爸都会,身边的人都说我们是怪人·爸爸曾经因为这种能力无意中伤到了妈妈,外公很生气……”女孩似乎又说到了什么伤心事,脸色渐渐变得深沉,“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啦,现在我和爸爸从外公家逃了出来,我们说好要一起去找弟弟,可是路上遇到了坏人,盘缠都被骗光了。
我用计把那群坏人教训了一顿,可是那些钱都被他们花光了……不过没关系啊,我还可以来这家人家顺手拿点东西·哈哈哈,想起那些大老爷们被我耍的样子,太逗了……”方子晨有些难以理解眼前的女孩,她似乎总是一会儿高兴,一会儿难过,让人捉摸不透她的心思。
“今天的事真是谢谢你了·你叫什么名字”··“姚芊羽·”·顾薇大师的住处隐蔽在一片梧桐林中,那是很久以前她和几位朋友一起搭建的二层小木楼,远离热闹喧嚣的城中心,即使在白天也安静得只能听见鸟鸣声,间或夹杂的几句顾薇传授武功、学生练武的声音。
而今日,这片梧桐林中多出了几个外人的声音··“钟家嫡系传人亲自造访我这江湖草莽之家,真是幸会啊,不知几位远道而来所为何事”·“说来惭愧,这些年钟家人丁并不兴旺,长此以往,必然导致钟家的没落。
大师虽然对江湖涉猎不深,但是想必也知道,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十年前的一场灭门之灾·”登门造访的正是钟家现任家主钟淑敏,她只带了一个与方子晨年龄相仿的男孩来。
那男孩正是钟淑敏相依为命的侄子钟天远,他自进门来就一直摆着一张如白纸一般毫无表情的脸,可当他听到“灭门之灾”这四个字时,竟不由得浑身哆嗦了一下。
谈话正进行到这里,一声“师父,我回来了”打乱了双方的思绪·只闻其声,却不见其人,只留下一声“扑通”倒地的声音··“遭了,他的咒印又发作了”顾薇大师匆匆跑到门口,果然看到了因身体太过痛苦倒在地上不断挣扎的方子晨,脸色煞白,额头上尽是冷汗。
这时钟淑敏和钟天远也走了过来·顾薇顾不得外人在场,赶紧查看方子晨脖子上的咒印·那是一个骷髅的图案,平时就是那样一个普通的图案,此刻却在不停地跳动着,像极了面目狰狞的鬼怪冲你冷笑。
“阴阳鬼咒”钟天远立刻叫道·钟淑敏露出了有些疑惑的表情,鬼族的阴阳鬼咒在江湖上名头确实很响,可真正见过它的人却很少,他是怎么仅凭一眼就认出阴阳鬼咒了呢·“天远,别乱说,顾薇大师的弟子怎么会有鬼族那种不干不净的东西”钟淑敏呵斥道。
“不,这就是阴阳鬼咒,我见过的”·“胡说,你几时见过阴阳鬼咒”·“我真的见过的,在我很小的时候,尽管记忆很模糊……”·钟淑敏不再理睬自己的侄子,忙对顾薇赔笑道:“孩子不懂事,您别在意。”
“他没有说错,这正是阴阳鬼咒·”顾薇的脸色自刚刚被外人发现自己徒弟的咒印后,脸色就一直十分阴沉,“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咒印,但是我觉得我们不能因为这个把他看作异类。”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钟淑敏连忙解释·这个时候钟天远已经伸出一只手指按住了那个骷髅图案,喃喃道:“我想我知道怎么抑制它……”这让钟淑敏更诧异了。
以往顾薇面对这种情况,也是束手无策,只能给方子晨运送一些真气,让他舒服一点,没想到这十几岁的少年直接开口说自己会抑制·顾薇此时也是死马当活马医,毕竟她和钟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想必他们也不会对一个刚见面的少年下毒手,索性就让钟天远试一试。
只见钟天远只在方子晨身上点了几个穴道,那个骷髅图案立刻就不跳动了,这不由得让顾薇和钟淑敏瞠目结舌·方子晨大口喘了几口气,苍白的脸渐渐有了些血色。
钟天远说:“我真的在哪里见过它的,还看过那些人是怎么抑制这种咒印的……只是我的功力太浅,恐怕抑制不了多久·”·与此同时,城外的一个黑漆漆的洞穴中,一女子正在施术,却发现自己的法术被人强行打断。
“这、这怎么可能顾薇竟然将我的咒印抑制住了不,不是她,以她的那点见识,是绝对领悟不了我鬼族秘术的精妙的·难道是……”那女子身材高挑,穿一身黑衣,皮肤很白,却没什么血色,有些形同鬼魅,眉毛很细,嘴唇如血鲜红。
“看来我有必要去城中走一趟了啊·”那女子忖度了一番,最后说道··此时此刻,鲁老爷正在自家府中大发雷霆·一个多月来,家中已经频繁遭遇盗窃事件,可家中这么多仆人,竟拿这个盗贼一点办法都没有。
鲁家世代经商,早已家产万贯,这贼每次也只是拿一点吃的,他本不在乎这些钱,只是这件事已经在全城传得沸沸扬扬,他自认为自己是大户人家,最丢不起这个脸面,因此近些天着急万分。
也就在这时,突然又家仆来报:“门外有一女子称能解决老爷的烦恼·”·· ·☆、新霸王别姬(3)· ·那女子走进屋时,不由得让满屋子的人眼前一亮。
只见那女子身材高挑,红衣罩体,修长的玉颈下,一片酥胸如凝脂白玉,半遮半掩,素腰一束,竟不盈一握,一双颀长水润匀称的秀腿裸露着,就连秀美的莲足也在无声地妖娆着。
那鲁老爷向来不近女色,却也呆呆地看了许久·那女子对这场面颇为满意,娇声说道:“我啊,不仅能帮老爷除魔,还能给老爷送份富贵呢·”·方子晨有生以来遭遇的最大灾难就是从那天开始的。
他虽然是从小在别人异样的眼光长大的,但是人们顶多是不愿与他为伍,还不至于到非将他逼入绝境的地步·可是自从那女子来后,城中几乎每户人家都出现了丢东西的事情,又有几户人家的孩子失踪了,谣言像乌云般笼罩着这座小城上空,人们口口相传着这些事都是方子晨做的。
方子晨也意识到事情比以往严重得多·那一天,他正心烦意乱地走在空无一人的小路上,身边挂过一阵风,他隐隐感觉出这风的诡异·他在顾薇大师座下学习的武功总算没有白费,一个健步冲上去,揪出了那阵风的操控者。
那人立刻还手,却被方子晨几下制服住··“果然是你我问你,前些天你为了填充腹中之饥,偷鲁老爷家的食物就算了,为什么这些天连普通人家的东西也都偷了来你知不知道,吕家阿姨作为单身母亲,独自抚养三个孩子已经很辛苦了,你为什么还要把她藏在家中的积蓄全部偷走还有这些天城中频繁失踪的孩子,都是怎么回事”·那人果然是姚芊羽。
她看方子晨闷闷不乐的样子,本想逗他乐乐,却不料被他这般质问··“你在胡说什么啊我和爸爸在城里的酒馆找了份工作,现在已经不去偷东西了。
就算以前有,也是我看那个鲁老爷经常出售假货,压榨人们的血汗钱不爽才这么做的·你硬是要栽赃我做了这种事,有什么证据吗”··“真的……不是你”·“城里的那些流言蜚语我都听说了,我知道你心里很难受,可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走,我们一起去找出真正的凶手·”·姚芊羽说方子晨不方便在外面抛头露面,便就地取材,往方子晨脸上抹了许多泥巴,又找来自己父亲穿过的衣服·方子晨注意到了,那件衣服上可谓是补丁摞补丁,早已因为多次的冲洗而褪去了本来的颜色。
方子晨很诧异,这些年来他虽说饱受非议,但至少还算是衣食无忧·想到这里,他不由问道:“你和你父亲……平时都是过着怎样的生活啊……”·姚芊羽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阴沉,方子晨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他向来不擅长与人交流。
“爸爸是孤儿,收养他的人家家境颇为寒酸,但是他们一家人都过得很幸福·爸爸和妈妈相爱了,外公家不同意,妈妈跟着爸爸从外公家逃了出来·爸爸天生有着奇怪的能力,我和弟弟也有,但是我们都不会操控这种能力。
外公家的人来抢回妈妈,爸爸本想用那种能力击退外公的追兵,却不小心伤到了妈妈,妈妈死了,弟弟被外公带走了,现在我和爸爸一直在外面奔波……不过没事啦,我们这样也过得很好,不是吗”·方子晨突然觉得很惭愧,原来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过着充满苦难的生活,只是他一直在自怜自艾,而有些人一直在对这个冷漠的世界报以微笑。
这时候,他突然能理解为什么这个女孩总是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了,其实她哭的机会比笑的机会多得多,只是她不允许自己低头流泪··虽然说是调查线索,但是两人可以说是在城中玩闹了一整天。
他们一会儿在这家人家瞅瞅,一会儿去那家人家看看,虽然毫无线索,但是方子晨却觉得过得格外开心·夕阳西下时,方子晨头一回邀请别人去师父的小竹屋做客··姚芊羽的到来受到了顾薇大师的热情招待。
顾薇大师还让姚芊羽好好地洗了个澡,送给她一套干净的衣服·那时方子晨正吃着晚饭,蓦然见姚芊羽一袭青衣飘然走出,她原本脸上总是脏兮兮的,这时才显现出那原本如雪般的白皙皮肤,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被梳成正气的长发垂在脑后,如同一段黑色瀑布。
方子晨顿时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喂,怎么了”姚芊羽跑到方子晨面前,一边轻敲着他的额头,一边嬉笑道··“原来你这么好看。”
方子晨一边说着,一边留心着空气中突然多出来的醉人的香气,这种香气让他心醉神迷·很多年以后,方子晨才知道,那天他闻到的香味就是别人说的女儿香。
顾薇大师聆听了姚芊羽的故事·那时钟氏姑侄已经走了,不然一定会大呼小叫着终于找到了自己失散的骨肉·顾薇大师颇为震撼,愿意收姚芊羽做弟子并接待他们父女俩。
那几日方子晨过得真是前所未有的舒畅,只是好景不长,事情越闹越大——失踪的孩子的尸体被找到了,是被鬼族诡异的法术杀死的,人们在现场找到了各种证据,通通指向方子晨。
最后全城的人联名上书,要求顾薇大师交出罪魁祸首方子晨·顾薇大师极力为方子晨辩护,方子晨只是淡然地笑着:“不用了,师父,我已经给你添了很多麻烦了,这件事,就让我自己去解决好了。”
顾薇大师当时就哭了,她在江湖上闯荡了那么多年,什么样的大风大浪都经历过,却是第一次哭得那么干脆彻底,她说:“孩子,这不是你的错·你收拾收拾东西,离开这座充满是非的城吧。
师父已经没法护着你了,是师父的无能·”·姚芊羽就站出来说:“师父,让我和方子晨一起走吧·这些天我过得很快乐,都要感谢方子晨·现在他遇到了这种事,我有一定的责任,请让我和他一起承担这份痛苦吧。
只是我的父亲……还要拜托您照顾了·”·方子晨本想拒绝,他实在不忍心姚芊羽和他一起受苦受难,只是他发现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了,他突然发现,他实在是不愿与姚芊羽分离。
两人就这样一起踏上了逃亡之路·顾薇大师伪造了方子晨的尸体,说他已经畏罪自杀了,城里的愤怒这才逐渐平息下来·在这场风波之中,鲁老爷趁机炒作,大赚了一笔,也颇为满意。
全城之中,也只有那位为鲁老爷出谋划策的女子还愤愤不满··“我还能感应到阴阳鬼咒,那小子没死·”那女子如是自言自语道··一路的奔波和恶劣的天气,原本就体弱多病的姚芊羽很快就病倒了。
盘缠用完后,他们只能栖身于破庙之中·方子晨眼看姚芊羽高烧不褪,奄奄一息,横下心决定去偷一笔钱找大夫·方子晨走后,姚芊羽心中是百感交集,她原本随方子晨一同奔波,只是希望能帮到他,没想到非但没帮成,反而平添了麻烦。
她自认为自己的病好不了,强撑着病体走出破庙,从此与方子晨一刀两断,不再拖累他··方子晨好不容易请了大夫来,却发现姚芊羽早已不知去处·方子晨发了疯地到处寻找,却被一群鬼族的人找到了。
鬼族的人告诉他:“你是我们首领鬼王的儿子,请和我们回去·”方子晨怎么也不愿相信这个事实,死活不愿走·纵然他武功已经颇为不凡,但是鬼族人多势众,用武力将他强行带走了。
在鬼族的营地里,方子晨见到了那个经常出入鲁老爷府上的红衣女子,现在的她已经换上了一身黑衣,指甲也都是黑色的,脸色白得诡异,且毫无血色·原来,她就是鬼王的嫡妻柳玫月,在鬼族中被人尊为鬼后。
鬼王是个风流情种,年轻时留下不少风流债,方子晨就是他和一位普通女子所生·鬼后因此心存嫉妒,将那普通女子折磨致死,她又觉得不应该便宜了方子晨这个孽种,因此在年幼的他身上施下阴阳鬼咒。
鬼后深知顾薇大师心地善良,绝对不会见死不救,就将还在襁褓中的方子晨丢在顾薇大师的所经之路上,由顾薇将他抚养成人,让这个孽种从此过上生不如死、饱受非议的生活。
顾薇本有心救方子晨,却不料反倒早就了他悲剧的一生··· ·☆、新霸王别姬(4)· ·鬼王膝下有不少他的子女,都是他和别的女子私通所生,鬼后无子,她向来看不惯这些别人的孩子,只是碍于鬼王势力迟迟不能动手,本来她还能以折磨方子晨为乐,不料这个孩子也被鬼王接到了身边。
方子晨不像别的孩子,从小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他不懂争斗,经常被其他孩子欺负·他三番四次想逃出鬼族的控制,却总被鬼族的人抓回来·鬼王为此经常杖罚他,他也毫不在意,从不认错。
·有人就问他:“你是鬼王的儿子,在这里可以过得锦衣玉食,为什么总是想要逃走”方子晨就说,他要去找一个女孩,她病得很厉害,他答应要给她请大夫看病。
人们对此总是嗤之以鼻,他们说:“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她早就病死了,你是永远找不到她的·”方子晨总是把这些话当作耳旁风··日子就这样如流水般过着。
老实说,在这么多的儿子中,鬼王最看重的就是方子晨了·他不像别的孩子过惯了富贵日子,能吃苦,又习得了顾薇一身好武功,颇有深谋远虑,几次当着众人的面暗示他要将首领之位传给方子晨,方子晨总是装作听不懂,不以为意。
鬼族种种不齿的行为引起了江湖各路人士的愤怒,终于,在钟家的领导下,江湖各路人马齐聚一堂,直逼鬼族老巢·方子晨被鬼王任命为御敌总指挥,被逼上了战场。
他原本意兴阑珊,却不料那时,他在敌人的阵营中看到了钟天远,还有已经成为他的堂妹的姚芊羽··原来,那天姚芊羽为了不拖累方子晨,带病出走时,被钟天远找到,被认定为是钟家失散在外的血脉,姚芊羽和她的父亲所掌握的那些特殊的能力,正是由于风瞳的遗传所拥有的。
在钟家的悉心照料之下,姚芊羽很快痊愈了·她也曾四处打听方子晨的下落,却一无所获,没想到现在却发现方子晨已经变成了鬼王的儿子··两人因此不顾双方打得正激烈,频繁地暗中私会。
鬼后正嫉妒方子晨在鬼王面前颇为受宠,终于让她抓到了把柄,她将这件事添油加醋地汇报给了鬼王·鬼王十分恼怒,下令革去方子晨所有职务,将他关在了地牢中。
另一边,由于姚芊羽经常私会敌人,都被同盟的江湖人士怀疑为卧底·钟天远虽然相信妹妹,也知道方子晨本不是什么坏人,但是无奈他说服不了众人·他知道,如果不给别人一个合理的交代,这支好不容易组织起来的浩浩荡荡的剿灭鬼族的联盟就会崩溃,他苦心经营多年的计划都要付之一炬。
其实他一直都是很清楚的,这些年来钟家之所以只流传了这么几个血脉,都是由于十多年前鬼族为了夺得风瞳,对钟家进行了惨无人道的灭族,年幼的钟天远躲过一劫,且看到了鬼族释放和接触阴阳鬼咒的画面,因此知道抑制阴阳鬼咒的方法。
钟天远对鬼族恨之入骨,每天日思夜想的就是剿灭鬼族,此时事情已经做到了这般田地,断不能功亏一篑,因此不得不忍痛割爱··钟天远对妹妹说:“你走吧,我会帮你伪造出你已经畏罪自杀的假象,就像当年的方子晨一样。”
而方子晨这些年在鬼族中积累了不少人脉·他不像鬼王其他的儿子一样仗势欺人,将属下当奴仆驱使,因此愿意跟随方子晨的人数不胜数·此时方子晨身陷地牢之中,那些素日与方子晨交好的人便策划着将他救出来。
鬼王得知后勃然大怒,将这些依附方子晨的属下都视为叛徒,亲自出面围剿方子晨和这些叛徒··此时此刻,方子晨和那些依附他的鬼族弟子躲在一座废弃的村中,村外一边是怒气冲冲的父亲,一边是千方百计想要剿灭鬼族的各路江湖人士,方子晨知道自己将要死在这里。
他告诉那些鬼族弟子:“你们走吧,不要为了我白白地送了性命·”谁知那些弟子都说:“我们都是江湖上的亡命徒,被逼无奈才加入了鬼族,然而在鬼族也过着非人的生活。
是方子晨大人的出现让我们意识到我们还是作为一个人活着·如果方子晨大人死了,我们活着也没什么意义·”方子晨为此长叹一口气,就在这时,他看到了一个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人。
姚芊羽突破重重包围,竟然闯进了这座小村子··方子晨一边紧紧地拥抱着姚芊羽,一边骂她傻,为什么跑来送死··姚芊羽说:“我很后悔那天我从古庙中逃跑了,如果上天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宁愿死在你的身边。”
他们回忆着以前的光景,痛惜多年的聚不抵散··姚芊羽突然问道:“这座村子叫什么名字”·方子晨答道:“好像叫乌村。
唉,这个名字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当年乌江自刎的西楚霸王·那个时候的他,应该也是这样无奈的心情吧·”·眼见方子晨眉头越皱越深,姚芊羽又唤起了身边的风沙。
一阵阵风夹杂着黄沙飞舞,好似一群蜂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又像是一位作画大师在泼洒笔墨·姚芊羽笑着说:“你还记得吗以前你不开心时,我就是用这个逗你开心的。”
方子晨的眉头真的渐渐舒展了开来·眼见那黄沙飞舞得越来越快,方子晨突然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头,等他反应过来时,那些黄沙已经聚合成了一把利剑,笔直地贯穿了姚芊羽的胸膛……如果这个时候姚芊羽的父亲在场的话,他一定会惊讶于自己女儿的死和当年妻子的死场景颇为相似,只是那个时候是他无意中伤到了妻子,这时是女儿心甘情愿地去死。
“不要”方子晨嘶声力竭地喊道,可是无济于事··姚芊羽拼尽全身最后一丝力气,对方子晨说道:“妈妈死的时候,告诉爸爸,即使遭遇了这样的变故,她也不怪爸爸,遇见爸爸,是她这辈子最开心的事情。
这些话,也是我想对你说的……”她说完这句话,便与世长辞了··方子晨没有丝毫犹豫,拿起武器冲出了村子,不是冲向想要剿灭自己的江湖人士联盟,而是冲向那群平日了做尽了伤天害理之事的鬼族子弟,最后光荣战死。
这一场大战,以鬼族的完全覆灭告终·清理战场时,钟天远看到了自家妹妹和方子晨的尸体时,不由得深深地叹息,他决定要重建这座名为乌村的废弃的小村子,并且在村子里立一块碑,碑上刻上自家妹妹和方子晨的故事,碑文的标题是:·“这算不算霸王别姬。”
时代架空的同人文系列到此结束以下内容回归故事主题霸王别姬篇各位就当平行世界阅读即可· ·☆、又闻丁香花· ·谨以本文记叙学霸世界第二部曲终极boss裴千宸的人生坎坷。
因篇幅较短,附在方子晨篇后··初闻丁香花·裴千宸出生在一个科学世家,他天资聪颖,加之后天勤奋努力,从小就成绩优异,对科学颇有造诣,业余时间喜欢弹吉他。
·他是在自学吉他时意外发现那首歌的·简简单单的吉他声如花香般飘进耳朵里,没有千转百回的吟唱,只是很普通很低沉的声音,在唱歌的同时叙述着一个凄美的故事。
裴千宸很喜欢这首歌,便专注学起了它·没过多久,他就能不看歌谱抱着吉他自弹自唱了··那是在一个闷热得让人烦躁的夏天,裴千宸即将进入高中·那首歌叫《丁香花》。
初奏丁香花·虽然已经立秋了,但是这座小城却感受不到一丝秋的凉意·八月的阳光毫无保留地倾斜在xx高中的操场上,几抹绿色在白色的人群中来来往往··这是多少准高中生最为苦恼的事情——军训。
裴千宸也是这群身着白色校服学生中的一员··裴千宸所在连的教官是个很憨厚的年轻人,别的教官见面第一句一般都是:“同学们好,我姓张,大家叫我张教官就可以了。”
可是他站在那里,和同学们大眼瞪小眼了半天,支支吾吾吐出一句:“我叫张鹏·”大家都在等他继续说下去,可他就像瞬间哑了一样,再也吐不出第二句话,最后不知是哪个同学再也忍不住了,扑哧一声笑出来,张鹏这才意识到自己面对的是一群熊孩子,赶紧慌里慌张地解释,还好有陪班的老师帮他圆场。
说军训不苦那都是装蒜·烈日将橡胶操场烤得像个火炉,就是在那练一会儿站姿,也能让人汗如雨下·没多久就有人晕倒了··那是一个矮小的女孩,阳光在她身上留下了浅浅的印记,可仍不难看出她有着如凝雪一般的肌肤。
她的身子突然僵硬地倒下了,裴千宸忍不住伸手去扶她一把,又是送冷水袋又是送避暑药,这些都是他军训之前老妈教给他的,没想到现在还真派上了用场·不过裴千宸看得出来,女孩很快就恢复了意识,忙说“我现在没事了”,似乎不是很感激他。
裴千宸望着那朵娇嫩如花的女孩重新走回队伍中,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手·就是这只手,曾经扶过一个女孩,上面沾满了如油般的汗水··在军训的过程中,裴千宸渐渐了解了这个叫张鹏的教官。
他出生在偏僻而贫穷的农村,小时候比较贪玩,加上条件不好,没好好学习·可他生性刚烈,不愿意承认自己没有文化就一事无成,正巧他们那村靠着部队,他刚过完十八岁生日就瞒着家人入了伍。
由于他没什么文化,在部队里要闹过不少笑话,不过他为人耿直,倒也交了不少朋友·他每天起得比别人早,睡得比别人迟,干什么都那么勤快·虽然他现在在部队里还只是一个普通士兵,但是裴千宸觉得他将来一定能大有作为。
七天的军训转眼结束了,最后一天下午开送别会,同学们可以自由表演自己的拿手才艺·裴千宸便带了自己的吉他来,他那些天弹唱《丁香花》,也不管场合合不合适,就自弹自唱了起来。
他的弹奏颇为流利,如水一般的音乐静静地回荡在这间小教室中·那时的裴千宸早已变过声,低沉的嗓音很有一番美感··一曲毕,教室里久久的鸦雀无声。
裴千宸注意到,有个小女孩坐在课桌前,双手拖着脑袋,一直呆呆地望着他··就是那个他曾经帮助过在军训时晕倒的女孩··教官最后还是走了·他那天是坐在讲台前看完了整个演出,最后他站了起来,裴千宸第一次觉得他的身影那么高大。
他还是那么不善言辞,只说了一句:“要好好学习·”·张鹏是羡慕我们的·虽然他这些天一直不苟言笑,但是每当他讲述自己的军旅生活时,神情总是那么严肃。
休息期间有些同学会拿出书来看,张鹏看他们的眼神是那么向往·他后悔了吗后悔自己年轻时没有努力学习了吗·那一刻,裴千宸这么想道。
那好,就让我好好学习,将来成为一名大有作为的人吧··又奏丁香花·开学之后,裴千宸更加发奋努力学习,每次考试成绩在全年级都遥遥领先·他业余仍不忘弹吉他的爱好,他参加了学校的音乐社团,每周有空就会去音乐教室练习弹吉他。
他天生长了一张不错的面孔,加之成绩优异,来到班上没多久就发现不少女生看他的眼光怪怪的·他倒没怎么在意··这是一个云淡风轻的秋日午后,裴千宸怀抱吉他,在音乐教室里静静弹唱起那首《丁香花》来。
他是个天性敏感的人,没过多久就听到门外有动静·他突然停止了弹唱,厉声道:“谁在那儿”
(本页完)
·文案:· 这是橙光游戏《只有学霸们知道的世界》及其续作的衍生作品,讲述游戏中那些人背后不为人知的故事,这里的他们将不再只是那几个年少轻狂的初中生……·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慕容雪,陆振宇,阮菀,方子晨 ┃ 配角:秦梦溪,孙天香,潘青云,叶絮,夏绮雯 ┃ 其它:回忆,青春,校园·==================· ·☆、序· ·谨以此文纪念我那青涩而美好难忘的初中三年。
听说这世界上最伤感的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孩子,后来,他长大了·”·2015盛夏,我初中毕业·就是这样一个伤感的故事··攒够了上市重点高中的分数,我像逃离一座监狱一般地逃离了初中,走进了那个外表看似花团锦簇的高中。
可惜的是,刚开学没几天,超出我想象的繁重学业和各色各样的竞赛辅导、好差班的分班考试,如山一般的学习压力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猛然发现,原来我所逃避的那个初中……真是天堂啊。
初三是一座牢,进去的人想出来,出来的人想进去;高中是一座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真是一语道破天机··看了看自己初中时做的橙光游戏学霸世界三部曲,最近又读了江南的巨坑《此间的少年》,愈发按捺不住内心激动的情绪,当即打开文档,在电脑上敲击下了这段文字。
本文模仿《此间的少年》形式,分为各个人物篇,以学霸世界各个人物的视角展开故事·我将通过他们的眼睛,来展现一个我所热爱的初中校园·注:文中内容大多改自我真实的生活经历,可能与游戏剧情有所出入,想要考据本人真实的经历还以本文为主。
至于文题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滥用了□□诗词的盗版货,我的解释是这样的:毕业时我们学校给我们每个人都发了一本纪念册,文题就是《恰同学少年》·我不是没读过□□的诗词,只是当年第一次读到这句话时,很是不以为意。
后来长大了,再读起这句话时,不用感慨:当年少年意气风发的毛爷爷写下这句时,该是抱着怎样慷慨激昂的情绪啊虽然那种情绪用现在人的话来说,就是中二。
不知道很多年以后,当毛爷爷终于带领广大中国劳苦人民推翻了压在旧中国上的三座大山,成立了新中国,再次读起自己当年的诗词时,是得意于自己终于实现当年的一番雄心壮志,还是嘲笑当年真是年少轻狂我想无论他是何种情绪,都免不了要感慨一番:年轻真好。
趁你还不需要翻来覆去考虑又考虑,趁你还不知道为什么叹气,趁你还没学会装模作样证明你自己,你想什么什么就是你,也许你不相信你也许你没留意,有多少人羡慕你,羡慕你年轻,这世界属于你,只因为你年轻。
好像我这十几年的人生经历,不过都是在为了这三年而等待的··想到这里,我坚定地在键盘上敲下了“恰同学少年”这几个字··· ·☆、根正苗红· ·潘青云是根正苗红出生在体育世家的有志好青年。
这句话前半句真的一点都不假··潘青云所念的初中分为小学部和初中部,他的爸妈都在小学当体育老师·也不知道是不是受遗传影响,潘青云小学的体育课几乎就是在和同学扯犊子中度过的,到了小学毕业全市体育统考还能拿全市前几的好成绩,他才刚刚上初一,身高就已经有一米八四了。
可是这句话后半句倒是有点问题了,潘青云其实一点也不有志,相反,他很懒·尽管他在刚上初中时就拿到了全省四好少年名单,不过那都是他望子成龙的老妈托关系找后门帮他弄到的名额,连那篇自荐信都是老妈吆喝了好几个特技语文教师帮他东拼西凑写成的。
这两个条件重叠在了同一个人身上,对潘青云来说就有点不满了··比如说初中开学刚报道那一天,班主任高欣老师要定班委,别的职务好歹都征求同意和推荐,轮到体委这一职位,高欣老师直接凭借多年听说对潘青云这对敬业体育老师爸妈的传闻,当机立断,连本人都不问一声,直接在体委这一栏写下了潘青云三个大字。
于是接下来一连串让潘青云不满的事接踵而至:比如在体育课上课前要将同学们集合好,面对班上这群熊孩子,潘青云那一米八四威武雄壮的身高硬是成了摆设,到了后来潘青云索性也不管了,反正班上同学懂事得很,总能及时发现体育老师的到来,并在她踏上操场的前一秒钟站好队形。
又比如说运动会要组织同学报名,其它项目倒好说,一到要报名长跑全班同学就跟上午第四节下课听到打铃声一样,全都屁颠屁颠地跑了·学校校长这些年格外重视体育,愣是不许有班弃权的,无奈之下,这些项目我们的潘青云大体委只好亲自出马。
好在他没去过泰国,否则真要又当爹又当妈了,女生的长跑项目他也是每每煞费口舌、威逼利诱,有时把他逼急了,他索性不征得本人同意,直接把人家名字往报名表上写。
还有开学搬书、平时搬水、搬桌椅……都成了体委义不容辞的责任··更不得了的是,潘青云有个皇帝不急太监急的妈··还记得有那么一次月考,潘青云由于身体原因,没有参与物理考试。
月考当天中午,同学们都还不知道这件事,潘青云正在食堂里乐呵呵地吃着午饭,人家妈妈硬是一个健步冲进食堂,当着满满一食堂同学老师的面把潘青云拎了起来:“你小子怎么没考物理”当时潘青云正在给自己的午饭加作料,愣是吓得倒了整整半瓶辣椒,于是那天下午潘青云就是肿着一张嘴考完了剩下的几门,换来隔壁桌的陆振宇一抬头看到那张嘴就笑得停不下来。
更有一次,潘青云不知道什么原因与小学生发生了矛盾,那小学生破口一句:“你欺负我,我告诉朱老师去”这句话硬是把潘青云憋在肚子里一堆反驳的话塞了回去。
没错,潘青云的妈妈姓朱,是本校小学部骨灰级敬业体育老师……·好在潘青云虽然懒,但是这不表示他就不能喜爱篮球·潘青云对篮球的热爱好像是与生俱来的,他经常向人吹牛说:“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第一次摸到篮球,我就感到我身上充满了一种无法言喻的力量。”
且不论这种说法可靠不可靠,至少潘青云的篮球天赋是众人有目共睹的·无论是弹跳、运球、投篮,潘青云都可谓做得堪称全校同学的教科书,当然,也只是限于本校同学,若是把这个对象扩大到职业选手,人家估计得大骂出版社出版盗版书了。
可不管怎么说,人家潘青云的篮球技术还是可以拿出来晒一晒的·也正因为如此,面对老妈塞给他的一周训练七小时篮球的任务,人家做得本本分分···可凡事也总会有那么几次意外。
还记得有一次潘青云像往常一样去训练,半路遇到老同学邀请去他家玩,潘青云心想自己偶尔不去训练这么一次,问题也不大,就屁颠屁颠地跟人家跑了·只是他没想到,那天气象台有台风暴雨预警,自家老妈想到儿子这时候还在外面练球,当即饭也不做了,课也不备了,急匆匆地拿着伞跑了出去。
只走到半路,那雨下得就跟水帘洞似的·可怜人家老妈硬是顶着暴雨蹚水来到篮球场,潘青云正在同学家中和人家在一台电脑上杀得天昏地暗·也不知过了很久,直到暮色降临,潘青云接到父亲的电话,看到因去“海滨城市”游玩了一趟而感冒发烧的母亲,才感到深深的后悔。
那一个夜晚,潘青云看到病床上说话含糊不清的母亲,一个大男生眼角莫名的湿润了··她说:“青云,你在哪里下雨了就别练球了……”·那时潘青云就告诉自己,有时偷点小懒是可以的,有时是万万不能偷懒的。
至少在打球和学习时,绝不能偷懒··· ·☆、一次感情经历· ·本来想介绍下潘青云的一次恋爱经历,但仔细思索一番,还是将恋爱二字改为感情比较好。
严格的来说,潘青云这次没有恋过,这也是一次非常不愉快的感情经历·读到这里的读者千万不要想多,这里的恋爱经历说的不是和范晓柔的那一段··由于母亲担任小学部体育老师的缘故,潘青云在小学还算小有名气。
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听哪个人说的了,有个六年级的小学妹暗恋自己·当时潘青云也没怎么放在心上,这很有可能只是个玩笑,不能太较真,再者就算这是真的,他可不记得自己跟哪个六年级小学妹关系很铁,这种所谓的暗恋只会停留在表秒,作不得数。
可是没过几个月,潘青云渐渐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每次打球时,总有那么几个哥们拍着潘青云的肩膀,一脸坏笑地说:“你看你看,可欣又来看你打球了。”
于是潘青云就一脸不解地问可欣是谁,而那几个哥们就露出了更坏的笑容:“小子,跟我们你还装蒜啊·”又比如说有时潘青云觉得学习累了,就撑着脑袋发会儿呆,这时候又会有不识趣的人跑来问:“又想可欣呢”这么几番下来,潘青云不想恼火也难了,终于,在一次又被人提及可欣之后,潘青云大吼道:“都给我说清楚了,可欣到底是什么鬼是人还是畜生”·一听潘青云连畜生这种龌龊不堪的词都爆出口了,实在是不像装的,那打趣的同学也自讨了个没趣,只好招道:“不就是你喜欢的那个六年级小学妹嘛。”
此话一出,潘青云更不解了,自己有表现出思春的样子嘛就算真有,你们说我看上慕容雪叶絮秦梦溪都比那个自己压根就不认识的可欣靠谱啊·于是乎没隔几天,慕容雪又跑来找潘青云了,开口就道:“你和那个可欣什么关系”·当即潘青云又来了一肚子无名之火,我说啊那帮不识趣不懂我的哥们扯犊子就算了,你个慕容雪和我搭档了那么久,看上去知书达理蕙质兰心的,怎么也来玩这套啊·潘青云这话说得到真不假,在学霸世界组队任务时,他一直是和慕容雪、叶絮组成小人小组的,一攻一防一治愈,倒真配合得其乐融融,只是每次出任务一米八四的潘青云带着俩一米六的妹子,有点像大哥哥带着自己小妹妹逛街。
慕容雪虽说离知书达理蕙质兰心还差了点,但至少对八卦这种事情不感兴趣,反正只要不是跟某人有关的,她基本都是懒得过问··慕容雪的情绪却不比他好太多:“那麻烦你回去告诉那个可欣,我和你只是队友关系,对你这种五大三粗的汉子不感兴趣,更没兴趣和她……”她顿了顿,似乎是在寻找一个较为合适的词汇,最后还是放弃了,她说:“总之,请她不要胡说八道”·后来几经打听潘青云才知道,这个叫可欣的就是曾有人告诉过他的那个六年级小学妹,或许她的喜欢是真心的,但是也不知是她真思恋过度以至得了妄想症,还是她人性本贱,竟然到处制造已经和潘青云交往的假象,这些天甚至说潘青云班上有个叫慕容雪的臭不要脸的娘们不惜当小三和她竞争潘青云……听到这里,潘青云不得不有点同情起慕容雪来了,姑娘,原来你比我还惨……·可当时潘青云也没打算怎么样,毕竟只是些闲言碎语罢了,大家自己人心知肚明,自己当面澄清一下就好,也没必要非得闹得怎么样怎么样。
可是渐渐地,潘青云又发现了异常状况,比如和自己打球的那群哥们一上扣扣就被同一个妹子骚扰,来冲自己咆哮的不仅有慕容雪,现在还多了叶絮秦梦溪,甚至连隔壁班公认的班花赵馨雨都找上门来了……潘青云发现事情已经不是能用言语解决的了。
于是乎,忍无可忍的潘青云竟然主动加了那个小学妹的扣扣,并一口气发了一条五百多字的留言,然后相当干脆地删了好友·据知情人士可靠消息称,当时潘青云敲字键盘的声音惊天地泣鬼神,每一次敲下去手指都能摁出血来。
那条留言用词也是十分不堪入目,那知情人士的形容是,女生看了轻则怒摔手机,重则跳楼轻生·潘青云甚至扬言说,如果这个叫可欣的小学妹再这样胡言乱语的话,他要考虑告诉政教处进行处分。
就这样,潘青云此后再也没听过这个叫可欣的小学妹的消息,有时他甚至怀疑,当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是不是一场梦,他和梦里的那个小学妹一样得了妄想症·如果不是有哥们跟潘青云吐槽说你这样做似乎有点过分,潘青云可能再也不会记得自己生命中出现过一个叫可欣的小学妹,实际上,他连这个可欣长什么样都记得不太清楚。
叶絮的态度倒是很坚决:“喜欢人不是什么错,可是这样胡言乱语,给别人造成麻烦,就是大错特错了·”·以至于到了后来,潘青云看着眼前的范晓柔,有些诧异地问道:“你是玩真的吗”·“不然呢”·“别人说你女追男,还遭了人家嫌弃,你受得了这口气吗”·“这又怎么样是我喜欢你,与你喜不喜欢我无关,别人怎么说也和我无关。
大不了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我又不缺朋友,我缺你·”··下一秒,潘青云伸手将女孩搂紧了自己的怀抱·他知道,自己需要的不是一个能爱自己爱得疯狂的女孩,而是这样所作所为平平淡淡却真正为你好的女孩。
其实生活就是这样,不要总吐槽你多么爱一个人多么为他掏心掏肺他却对你不理不睬,把你的好心都当成驴肝肺,你也要试着问问自己,自己给他的是不是他想要的··· ·☆、大哥叫陆振宇· ·二战前期苏联人民个人崇拜斯大林,□□期间中国人民个人崇拜毛爷爷(不是纸币的那个啊),初中期间八班男生个人崇拜陆振宇。
潘青云也是这些男生中的一员··放眼看去,陆振宇真的没什么真说不过去的大缺点·他个子不高,却有着极佳的弹跳力,篮球场上也是一名夺人眼球的选手;他皮肤黝黑,却透着那种健壮少年的气息;他对音律一窍不通,别人是五音不全,他是五音全不会,却能试着用电脑创作歌曲……再加上他性格豪爽大方,简直成了全班男生心目中的男神。
啊呸,这个词用得太过头了,换个确切点的词语,就是大哥··什么叫大哥呢就是不管大考小考文科理科考试结束过后,总有一群男生冲到陆振宇桌前对答案,一看自己答案和大哥一样,个个像吃了颗定心丸,一看自己答案和大哥不一样,没得跑了,自己错了,大哥的答案怎么会有问题呢就算大哥答案有错,那自己的也不会对……·其实说真的,潘青云的实力也不容小觑,这要放在别的班妥妥儿的学霸,可搁人家陆振宇面前,就是一渣渣,就是只能当小弟的料,可是人家这个小弟当得很乐意。
大概是初二的时候吧,班上出了个什么八班四天王,当时陆振宇众望所归成为八班四天王之首,可到了第二这位置,顿时就出了歧义……借用金大侠名著《天龙八部》里的著名情节就是——南海鳄神潘青云说:“我明明是潘老二,你怎么总叫我潘老三”“这位是我三妹慕容雪。”
“不不不,还是大哥厉害,这大哥的位置还是他来坐·”……·临近中考时,各大高中展开了提前招生·不过这些高中都不是市重点,都是那种属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的学校,为了和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争夺生源,他们才出此对策。
当时一所学校校招60个人,全市大约有上千人去考,其中包括400个装逼的学霸,400个炮灰,100个发挥失常……当时有人问潘青云有没有去装逼啊,潘青云想都没想拍拍胸脯说:“陆振宇没有去,我为什么要去啊大哥都不去,我这做小弟的怎么能抢在人家面前出头呢”·看看,这就是以绝对气场征服小弟的大哥·还有那么一次,大家在年级群里聊食堂,有个不识趣的家伙说“八班陆振宇每天吃饭跟饿死鬼投胎似的,食堂的那种饭都一装一大碗,想想学霸也是蛮拼的”,这本来这是一句玩笑话,毫无感□□彩,可人家潘青云看到后立刻火速回了一句:“不要黑我们大哥”接着一群八班男生刷屏“大哥是人民英雄”“大哥是群众偶像”“大哥是我们心中最红最亮的太阳”……硬是把人家一心理挺好的同学吓出病来,在仔细推敲了一下自己的用词后,确定其中没有包含任何黑的成分,不由不对自己的语文素养产生了质疑……够了很久,这娃子才明白一件事——不是自己语文不好,是人家对陆振宇崇拜到过分啊·可是再亮再伟大的太阳,也终有它陨落的一天。
太阳说白了也就是一颗恒星罢了,我们现在觉得它很亮很伟大,只是因为我们在太阳系中,出了太阳系、银河系,一定还有比太阳更耀眼的明星·即便是明亮如太阳,它也是颗黄矮星,根据某某科学家推测,黄矮星的寿命大约是100亿年,这在你看来似乎很漫长很漫长了,殊不知在茫茫宇宙之中,这只不过如白驹过隙一般的短暂光阴。
陆振宇或许就是这样的太阳··中考结束后,八班众学霸无一例外地考上了全市最好的重点高中·可人家高中也分个三六九等,在汇集了全市最优秀的八百多个应届生后,只有三十人被归入了创新班,这里面可都是将来要保送出国的学生而即使是八班那样牛逼哄哄的班集体,最终也只有陆振宇一人杀入创新班中。
到了这样一个班集体中,纵是陆振宇也再也嘚瑟不起来了,还记得潘青云第一次在高中的校园中看到他,十分兴奋地喊了一句“大哥”,陆振宇连忙冲他挤眉弄眼,奈何这家伙还不明白,跑上来大献殷勤,引得旁边同是创新班的同学一阵白眼……·潘青云智商很高,可情商几乎是负的,尤其是为人处世这方面简直可以用脑子大条来形容,不知道范晓柔在成为他的女朋友之后是不是经常想给他几巴掌。
老师说,陆振宇在班上并不受待见·创新班有几个是托关系送钱进来的,他们各个整天打扮得神采奕奕,一身名牌,整天上课基本不记笔记,拿起学习机拼命按快门,搞得上课就跟个记者招待会似的……陆振宇却不会这样,他老老实实地穿校服,老老实实地记笔记,不谈恋爱不玩花样,显得格外不合群。
课间班上总有同学炫耀自己昨天用学习机看了多少多少名师的视频,陆振宇只会一声不吭地坐在座位前看他那种五毛钱一张的学习资料……可尽管是这样,陆振宇再也做不到他以前那种次次年级前十的光辉成绩了。
因而在看到有小弟这么大献殷勤之后,某同学很不解地看了看自己一身比陆振宇校服耀眼得多的名牌西装,小声嘀咕道:“怎么会有人认这种家伙做大哥”·潘青云当即就怒了,大吼着你懂什么大哥可厉害了,那嘴炮发得就跟机关枪似的,平时写议论文时都没见他嘴这么溜。
那同学抖抖自己的西装衣角,也不正眼瞧潘青云一眼,昂首阔步地走了··“潘青云,算了……”·“呸这群狗眼看人低的家伙”·运动会的时候,创新班的同学坐在专门安排的观众席上,当时一堆人嗑瓜子的嗑瓜子,玩手机的玩手机,陆振宇不喜欢看比赛,就坐在最角落的位置看小说。
当时潘青云跑1500米时路过那个位置,特地瞄了陆振宇一眼,只见所有同学都特意离他远远地,他的神情格外专注,周围的人呐喊着欢呼着嬉笑着,他却浑然不觉,似乎他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
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潘青云很想哭,他就这样抑制着这种感情冲过了1500米终点线,是第一名···潘青云后来回忆起这件事说,如果不是陆振宇当时的神情,他绝对跑不到这样的成绩。
在他的记忆里,当时周围的一切很模糊,只有陆振宇所在的那个角落画面是清晰的·陆振宇背挺得很直,膝上摊着一本厚厚的书,他的双手就那样紧紧攥住那本书,好像那是他在这个世界里唯一可以依赖的东西。
周围没有人把他当回事,好像他们班从来就没有这个人,他是凭空突然多出来的……那双眼睛很孤傲,像极了一匹黑夜中在山顶咆哮的孤狼··潘青云尽力搜索自己脑海中的词汇,终于找到了一个他认为最合适的词,那就是——王者风范。
这是一匹真正孤傲的狼王··至少在潘青云心中,大哥永远是大哥,尽管狼王周围的群狼,甚至是野狗并不理解他··高中同学跟初中同学不同的是,初中刚进学校的他们每一个都像一张白纸,愿意让你用剩下的三年书写你们的故事;但到高中的时候,这张白纸上,已经有了别人书写了三年的满满的印记了……他们每一个都是有故事的人,然而这个故事里却并没有你,在你了解所有故事之前,你永远都不会觉得真正的融入了这里。
群狼不了解狼王的故事,或许他们也不需要了解·在这样的故事中,有潘青云、慕容雪、叶絮这些人就够了·而这些鄙陋的群狼只需要知道一件事,潘青云的大哥叫陆振宇。
· ·☆、与慕容雪相处· ·潘青云一向是很瞧不起女人的,所以每当他读《红楼梦》时,总是忍不住要掀桌扔书·“曹雪芹说什么‘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看这男子中是有不少大奸大恶之徒,可是人家恶得酣畅淋漓,是什么就是什么;女儿表面柔弱,其实骨子里充满了奸邪,总是外面一套,里面一套,勾心斗角起来能把这个国家搅得不得安宁。”
于是乎,潘青云每天看到周围数不胜数的清宫剧,看到满屏幕光额头的男人被几个女人耍得团团转,就有一种恶心得想吐的感觉··这样说来,慕容雪是潘青云少数十分欣赏的女生之一。
潘青云认为有四样东西女人必不可少,排在首位的就是善良,其次是智慧,然后是勇气,最后才是美貌··首先说善良这东西·这其实是个很难判定的东西,这世界上就从没什么好人和坏人之分,有的人看狼吃羊说是残忍,可有的人就说这事天性使然,有的人舍不得打死一只狼,有的人却说这是为民除害。
不过至少在潘青云看来,慕容雪的所作所为没啥损人利己的卑鄙勾当,善良也算说得过去··智慧那是没得说·某次圣诞节,学校举行游园活动,每个班在教室里举行一个小游戏。
每位同学手里有两张票,可以凭票到两个班玩·活动结束后要对各班收集的票进行统计和排名·潘青云十分不幸地被班主任任命为此项活动的总负责人·人高马大的潘青云当即想出了撕名牌这个……略显暴力的活动,参与即有奖——用一根十块钱的进口星空棒棒糖换一张票,也亏潘青云舍得下这个老本了。
结果到了正式活动那天,硬是没几个人人来理睬潘青云的棒棒糖·潘青云就纳闷了,立刻派人去打听情报,这不打听不要紧,一打听才知道人家都去六班玩猜灯谜了——窗帘一拉,挂上几串彩灯,铺上一条毯子,音响里放点唯美的音乐,教室里宛若繁星点点的山坡。
同学们脱了鞋子,踩在软绵绵的毯子上,像抓星星似的抓住一盏灯,灯下悬挂着一张字条,上题有谜语,猜对谜语还能获得一点小奖励,不过当然不是星空棒棒糖那种高大上的玩意儿。
虽然都是些老掉牙的灯谜,可在这种意境下,却感到颇为有趣,比起在八班流了一身汗才换得一根棒棒糖的事美多了·潘青云当时就急了,这样下去怎么交差啊·谁知道旁边慕容雪不慌不忙跑去把电闸拉了,霎时间,六班教室里一片混乱。
充当繁星的彩灯都灭了,这灯谜还玩个毛啊再加上之前有些同学总是猜不对答案,面对再好的意境此时心里也急了,这个时候旁边突然有人递来一根棒棒糖:“哥们,别急,吃点东西消消气儿。”
这哥们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过棒棒糖塞进嘴里,不停赞叹着好吃·那人又说了:“还想吃吗就来八班吧,做点体育锻炼也有助于接下来的思考哦。”
没错,这趁热打铁递棒棒糖的人就是慕容雪·等到六班的人好不容易再把电闸推上去,原本来玩猜灯谜的那些人都跑到八班抢棒棒糖去了……·说到勇气这东西,更是现在妹子难能可贵的品质。
再优秀的女人早晚有一天也会遇到一个她认为全世界最优秀的男人,要是这个男人也很欣赏她,那就不得了了,这妹子或许什么家仇国恨都忘了,一颗心就系在这男人上了,从此也不再怎么想着变得更优秀了——要是一不小心抢了心上人的风头,那可多不好可是慕容雪偏偏就不是这样的人。
潘青云清楚地记得初三的时候隔壁班有个人似乎做了点对慕容雪有意思的举动,据说对方家境颇为富裕,成绩在全年级也名列前茅,更是一副仪表堂堂的模样·可人家慕容雪硬是二话不说就拒绝了。
另有喜欢那汉子的妹子找来挑衅慕容雪,慕容雪从容不迫地应付着,偶尔也会吃点面子上无光的小亏,可人家硬是表现得云淡风轻·当时潘青云就不解了,问道:“我看那家伙对你似乎有点意思,你为什么不请他来帮你摆平这件事他一出马,谅那小妮子也不敢再来找你麻烦。”
慕容雪就说:“我请他来帮忙,不就等于承认我和他有那回事了吗更何况靠别人的力量来打压这种小白女生,有意思吗”能说出这样的话,做出这样的决定,绝对是需要勇气的许多英雄豪杰缺少的不是勇于面对困难的勇气,而是能勇敢拒绝诱惑的勇气,慕容雪就具有这样的勇气,她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现在的妹子怎么一个个表现得跟《致橡树》没学过似的”·最后说美貌……不好意思,作为一个中国现代懂礼貌的好少年,潘青云认为自己不该对同学的样貌衣着评头论足。
这样看来,潘青云很欣赏慕容雪··所以在初二的时候,潘青云得知班上有个妹子在倒贴一初三的学长,恰好那学长还是篮球队的,和潘青云混得颇为熟悉·潘青云就跟那妹子说了:“小姑娘别总想着这些,还是好好学习的好,倒贴多掉价啊。”
人家妹子不听,潘青云就又说了:“这娃子没救了,三妹带回家教育教育·”慕容雪答道:“你喊谁三妹呢还有为什么是我教育”潘青云就说:“当然是你喽,你是女生头头嘛。”
·中考结束后,潘青云一看自己的分数,长叹一口气——陆振宇那边不用问,大哥一定比他高,接下来就是……“二姐多少分啊”潘青云在扣扣上发了一条消息过去。
慕容雪回复:“看错人了吧今天态度咋这么恭敬啊”潘青云说:“二姐,以前我一直跟你争夺这点名头,现在想想,其实真没意思,你的成绩本来就比我好。
我在心里是很敬佩你的,现在要毕业了,我也不和你争了,这老二的位置给你·”慕容雪答道:“你就别唬我开心了,我中考分没你高·”潘青云想都不想发过去一句话:“二姐只是没发挥好嘛。
在我心里二姐就是二姐,不管考多少分都是二姐·”慕容雪则回了一个不屑的表情过去:“呸,我们毕业啦,再也没什么八班四天王了,你这一声‘二姐’能喊多久”潘青云这才想起这个严肃的问题,是的,他们要毕业了,以前他认为那些一点都不重要的东西,以后可能就再也没有了。
·后来潘青云在高中也认识了很多很多很优秀的女生,和她们比起来或许慕容雪再平凡不过了,可是在潘青云心中,二姐只有一个,那是一种不夹杂任何私心杂念的敬佩之情。
“考试时听到那声急促的铃声,突然想起,这年盛夏·我们放下手中的笔,走出了考场,我看到你们三三两两地走在一起,走进了刺眼的阳光里·我真真切切地看见你们走进去了,就像三年前的那个九月,你们从晨曦中走出来一样。”
高中第一次月考结束后,潘青云在自己的日记本上郑重其事地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恋爱就是两个人一起变傻· ·潘青云在刚进初中时就得知范晓柔这个人了,有那么几天全年级同学茶余饭后交流的都是这个人——说她一口伶牙俐齿能把活人说死,把死人说活。
她看到有人插队,就上去说那么几句,就算对方心里听得不服气,嘴上也无话可说,还要遭一顿周围人的白眼,初一就以绝对的优势碾压了一群初二初三的学长……总之是传得神乎其神。
潘青云一向是对此类八卦不感兴趣,一个会逞口舌之快的妹子也吸引不了他太多的兴趣·直到初二某场月考个人赛,范晓柔仅凭一张嘴,不用任何理论知识就将他击败出局,潘青云才在大呼犯规的同时开始重视起这个妹子来。
那是潘青云第一次与范晓柔正面接触·那天操场上风不大,阳光正艳丽,照在对面女孩的脸颊上,使得女孩嘴角的笑容更加灿烂·潘青云隐隐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
紧接着潘青云毫不客气地输了一场··慕容雪笑着上来安慰,潘青云是那种就算心里服气嘴上也要表现得不服气的倔强脾气,大喊着“晦气”,还道:“现在没了陆振宇,我学习上有疑问都不知道找谁请教了,成绩自然而然就下来了,不能怪我,不能怪我。”
他说这话时,注意到慕容雪的脸色出现了一丝阴霾,尽管那点阴霾一闪即逝··那时距陆振宇出卖全班被迫转学的事已经过去了半年之久,可班上很多人都觉得那件事恍若只是发生在昨天,慕容雪至始至终表情坚定地告诉所有人他是有苦衷的,潘青云则继续发扬他那嘴上服气心里不服气的精神,表面保持中立,心中早就确立了陆振宇不可更改的大哥地位——大哥怎么会干这种灭绝人性的恶心事呢·“别废话了看你伤成这样,还是快去医务室看看吧真给我们八班丢脸。”
慕容雪如是说道,在旁人看来轻易掩饰了自己刚刚不正常的表情,可在合作多时的潘青云看来,这不过是种欲盖弥彰的行为··潘青云没有揭穿,在慕容雪的陪同下一言不发地去了医务室。
他在月考中受的伤虽然并不能通过背诵概念这种简单的治疗方法痊愈,但也不至于让人随时陪护,所以在给伤口做过简单处理后,校医就匆匆离开,去照顾其他受伤的同学了,慕容雪也回班了。
也不知道他的运气是好是差,分到了一个小单间,虽是清净了,可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他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树叶投在玻璃上的剪影,回想着上初中一年多来发生的一切,有些神情恍惚。
校长是个整天蜗居在办公室里的男人,即使是学校大型活动,也很少看过他正式出现在学生面前·学校里大大小小的事务都是教导主任钟淑敏一手包办的,就连学霸世界这个秘密程序也是在她的主持下完成的,而潘青云这批人,则是第一批被选入该世界的学霸。
高欣老师说,由于这个程序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只允许各班排名前几的学霸进入,并且所有知情者都要保守此秘密·也正因为这样一个措施,班里有人做了不该做的事,陆振宇成了告密者,成了同学们心中不齿的叛徒……潘青云很迷茫,他不知道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对待这样一个的学霸世界程序。
正想着这些,一声巨大的爆炸声打断了潘青云的思绪,紧接着,各色尖叫声、跑步声、打斗声不绝于耳·潘青云十分纳闷,进入学霸世界的程序这么久,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
他想走出医务室看个究竟,却无意间碰到了自己的伤口,疼痛感瞬间传遍全身,他皱皱眉,忍着痛伸出手想拉开医务室的门……一个人却在门的另一边以更快的速度打开了那扇门。
看着眼前刚刚还因赢了自己笑得眉飞色舞,现在却一脸焦急的范晓柔,潘青云有些诧异,可他一贯的性格却促使他说道:“怎么月考胜利者来看失败者笑话了”·“我像是来跟你开玩笑的样子吗学校被一群自称是病毒的家伙入侵了,整个学校一片混乱。
那些家伙有些手段,同学们都不是对手,现都准备撤离到安全的地方了·我……我是来接你的·”范晓柔不愧还算口齿伶俐,在这样紧迫的情况下,还能像连珠炮一样吐出一大串条理清晰的话来。
“快走不然就来不及了·”见潘青云没什么反应,范晓柔一把拽过潘青云往外跑·不得不说,潘青云长得真是太高了,她一米六出头的身高只能抓住潘青云衣服的衣角。
潘青云忙叫道:“轻点轻点,你碰到我的伤口了这还是你弄出来的”·范晓柔本就脾气急躁,现在更忍不住了:“我可是冒着危险来救你的,你能不能不要那么多废话”··“那我有拜托你来救我吗”·一句话,顿时让伶牙俐齿的范晓柔语塞。
“你为什么要来”潘青云看着范晓柔的眼睛,用比平常说话认真很多倍的语调道·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两个人就这样很认真地互相对视着,浑然忘了气势汹汹的敌人与自己只有一墙之隔。
“这儿太危险了,我们离开再说·是我让你到了这种危险的地方,我们无冤无仇,若是不帮你一把,倒是我不够仁义了·”一个人在有生之年,注定会因一些细小的事情而受到心灵的震撼,从此铭记一生。
比如说潘青云三岁时吃到巧克力,觉得那是世界上无双的美味;七岁时坐上摩天轮,天堂仿佛触手可及;十一岁时待他很好的邻居奶奶去世,他从书上看到“十年生死两茫茫”这句话;到了这一年,潘青云看到在大敌当前的医务室里,有个前不久还在自己面前很高傲很不可一世的女孩,用很认真很温柔的语气说出了这样一段话。
“好吧,那我们走吧·”这回换潘青云拽过范晓柔一条胳膊,先夺门而出·一路上两人遇到了不少张牙舞爪面容一模一样的人挡路,潘青云微微蹙眉:“这就是你之前说过的病毒”范晓柔轻轻“嗯”了一声,潘青云就三下五除二几招将它们打倒,本是前来救人的范晓柔倒是没什么事可做。
范晓柔注意到了,由于剧烈运动,潘青云身上那些本止住血的伤口又开始往外渗血了,原本洁白的绷带被染了个通红,那都是被自己弄伤的伤口啊……·一开始的撤离还算胜利,可到了后来,病毒越来越多,潘青云渐渐有些力不从心。
到后来,他更是说道:“你现在一定很后悔吧若不是来找我,你早就和其他同学一起撤离到安全的地方了……”他在说这话时没有看向范晓柔,有点像是自言自语,紧接着,他用几乎微不可闻的声音说道:“如果换做陆振宇的话,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也一定有办法的……”·那一刻,范晓柔只觉得眼前男孩的神情很迷惘惆怅,就像是一个看到大人怒目圆瞪却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的孩子,于是范晓柔心头就因此莫名其妙地涌上一股热血,慷慨激昂地说:“我从来不会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既然是我打败了你,让你来到医务室,就有责任将你带到安全的地方”·“嘴还是那么犟啊……只是可惜,我根本不需要你的帮助,我一个人就能解决这些病毒,你留在这里,不过是一个累赘罢了”潘青云话音刚落,范晓柔只感觉自己背后被一道巨大却毫无杀伤力的冲击力击中,被打出了病毒的包围圈,轻飘飘地落在离病毒相距甚远的地方。
等范晓柔缓过神来,她只看到黑压压的病毒缩小了包围圈,那个一米八高个子人的身影硬是被病毒遮盖住了,怎么也看不到了……·“你傻啊快跑不要让我白白牺牲”最后,范晓柔只听到潘青云这么说道。
自从那件事后,潘青云和范晓柔的交往就密切了许多·学霸世界第一次危机结束后,范晓柔更是经常找潘青云讨论学习·以至于慕容雪只要一在自己班门口看到范晓柔,就会爆出一句:“妹子又来找我三弟”范晓柔总是不发一语地报以一个微笑。
只是那时两人都未明确关系,就这么不远不近地相处着··后来上了高中,两人一起考入全市最好的一所高中·潘青云被分在了仅次于要出国的创新班的强化班,范晓柔略差点,在实验班。
两个班的教学内容不相同,写的作业也不同·因而每天晚自习课间,潘青云总是不辞辛苦地跑到文印室把自己班上发的学习资料复印一份,再恭恭敬敬地送到范晓柔班上。
时间一久,范晓柔就说了:“你给我送的都是些参加奥赛要学的东西,我可看不懂·你要是真想对我好的话,就教教我题目吧,我可是连课上老师讲的东西都听不懂呢。”
于是眼高手低的潘青云硬是耐着性子把自己觉得再幼稚不过的实验班作业每份都做了一遍,还附带自己亲笔手写的详解·靠着潘青云每天晚自习送来的那点东西,范晓柔一举攻破了让自己头疼已久的数理化三大理科,轻轻松松地在月考中以高出第二名十来分的成绩取得了班级第一。
最为壮观的景象还要数每天早晨第四节下课铃打响后,浩浩荡荡的抢饭大军涌出教室,冲向食堂·范晓柔一边拼命飞奔,一边看着身边不断超过自己的男生们暗自窝火地想:“要是自己的腿能有嘴那么快就好了。”
一抬头看见前面一个熟悉的身影,于是喊道:“潘青云红豆粥一份”然后将饭卡隔空扔过去,划出一道优美的抛物线。
回头,转身,滑步,以来自球场的帅气姿势接下,双手精准地成为抛物线落点··于是接下来范晓柔就气定神闲慢条斯理地向食堂前进,本以为等自己到时一定能吃到一份自己心驰神往的红豆粥,结果等她再见到潘青云时,眼前只有一碗放了几片牛肉和一大块臭豆腐的米线……·“哎呀,现在学习这么紧张,总喝粥可不好。
我特地为你点了份牛肉米线,还有这臭豆腐啊是食堂刚上市的新品,富含多种营养物质,你多吃点……”·看着眼前解说得手舞足蹈的潘青云,范晓柔硬是忍着一肚子的憋屈连着臭豆腐吃掉了整碗米线。
看到价目表上牛肉米线那令人咋舌的数字,范晓柔有点心寒·其实每天都喝粥的她是有隐情的,家里人每个月给她卡上打的钱是固定的,她必须剩下点钱来买每周的小说绘,粥无疑是学校食堂里最便宜的了……看来以后不能再拜托潘青云打饭了,这一次两次还好,长此以往她拿什么钱买书·只是范晓柔很快发现自己想多了,晚饭时她刷卡时注意了一下余额,竟然一分未少……“潘青云这家伙,是用自己的钱帮我打饭”范晓柔一愣,心想当时若不是自己已扔出饭卡,这家伙一定不会来要的吧也亏他做出那么高难度的动作在人山人海中接住那一张小小的饭卡了。
放学时,范晓柔突然“哎呦”一声叫出来,惊得周围人忙问她怎么了,结果人家只是说自己忘买这周的小说会了,这会儿估计书店已经关门了·结果说曹操曹操到,坐在门口的同学忙给范晓柔递上一本杂志,说道:“潘青云知道你没买,特地帮你买好了。”
范晓柔喜出望外,接过来一看,她愣是没搞懂这家伙是怎么把体育杂志当成小说绘给买了过来……··后来,学校举行各班篮球联赛,范晓柔硬是顶着巨大的学习压力恶补篮球知识,好不容易认识了NBA里几个著名的队伍和球星。
可到了正式比赛的那一天,她还是坐在体育馆观众席第一排,眨巴着一双大眼睛问身边的人道:“助攻是什么意思”“他为什么要拍球来运球啊直接抱着球跑不会更快吗”“那个穿黑色衣服的是哪个队的”周围的人都很鄙视地看着范晓柔:“姑娘你不懂能不能别来前排占着位置啊你知不知道还有许多真心热爱篮球的同学想来看啊”范晓柔很认真地回答道:“我是不懂篮球,可是他在这,我就一定要看这场比赛。”
周围一群人有些搞不懂这姑娘,觉得她就是闲着没事来添乱的,就在这关头,慕容雪跳了出来:“哎呀呀,这不是我三弟妹嘛来看我三弟啊不懂篮球没关系,做姐姐的我给你补补。”
紧接着慕容雪唾沫横飞,给范晓柔恶补了一大堆篮球常识,范晓柔始终听得似懂非懂,最后她问道:“我看上去是不是很傻”慕容雪“噗嗤”一声笑道:“我看潘青云每天认真做实验班作业的那傻样啊,比你好不到哪里去……”·最后,慕容雪爽朗地大笑道:“恋爱嘛,就是两个人一起变傻。”
· ·☆、昏天黑地的小学· ·方子晨的父母都是工作狂,方子晨的诞生对他们来说似乎不过是家里多了一双筷子,每天多提供点口粮就可以了,至于方子晨学习上的事情,他们更是漠不关心。
小孩子总是有贪玩的天性的,因此方子晨虽从小天资聪颖,小时候并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成绩也只是个中流砥柱·方子晨是按学区分配上的一所非常普通的小学,理应说不会太差,可是他所在班的班主任十分不负责,每天上课基本就是糊弄一下过去了,学校里有什么活动也是漠不关心,再加上小孩子本就不自觉,班上的成绩渐渐和别的班拉开了差距,逐渐沦为全年级最差的班级。
·哦,说到班主任漠不关心活动,这是最让方子晨反感的·学校里经常举办各色书法、绘画、歌唱比赛,方子晨向来都是听到广播里播报某某班的某某某获了奖才知道还有这活动。
还记得有次学校举办跳绳比赛,还要求必须跳□□,这场比赛是强制所有班必须派人参加,班主任在比赛前一天才急急匆匆地通知同学,方子晨就这样被人拿着鞭子抽打着赶上了战场。
从未练过跳□□的方子晨就这样连夜练习,好在他本身骨子不差,一个晚上已经练得像模像样的了·可是到了正式比赛的时候,体育组的老师派别的班的同学当裁判,那裁判一看方子晨是来自全年级最差的班,根本就不认认真真数,就直接报了个“0”上去。
方子晨异常恼火,找过体育组的老师举报这件事,可体育组的那一群大老爷们就摆摆手说:“一个校内小比赛而已,大家玩得开心就好,何必这么较真呢”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很多年之后,方子晨一直都没忘记这件事,他可能不记得那位学生裁判的脸了,但是他满不在乎地报上他零分成绩的言语神态,他一直都记得清清楚楚··大概是在四年级的冬天,那年的冬天真是太冷了,学校大发慈悲允许各个班开空调。
年级主任的儿子一个班一个班地送空调遥控器,路上不小心弄坏了一个遥控器,他怕被责骂不敢告诉老师实情,就将这个坏掉的遥控器给了最差的班,也就是方子晨所在的班。
方子晨十分恼火,找了老师反映此事,可是那位年级主任的儿子坚定地表示他把遥控器送来时是好好的,是你们班的人弄坏的·那些老师都相信年级主任的儿子是好孩子,他说的都是实情,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方子晨骂了一通,还要他们班出钱修遥控器。
那一年,方子晨所在的班是全年级唯一一个没开空调的班,每一位同学的双手都冻得通红,写出来的字就像蚯蚓画画··方子晨就是这样迷迷糊糊度过了他的小学··· ·☆、你想要的公平· ·刚上初中的时候,方子晨还是个中流砥柱。
不知是不是天命始然,方子晨到初中又被分到了当时大家普遍认为全年级最差的十五班·面对同年级同学异样的眼光和流言蜚语,方子晨也没放在心里,心想不过就像小学一样,有些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初中的月考是全年级同学打乱了坐考场的·进入初中的第一场月考,坐在方子晨旁边的同学考试时打小抄作弊,看到监考老师走过来,就把打小抄的纸塞给了方子晨,方子晨被当场抓了个“人赃俱获”。
方子晨虽然嘴上辩解了几句,但是内心只能自叹倒霉,完全不指望自己能够沉冤昭雪·他想起了很多小学时的事,这样的他只能感慨自己的不幸··就在方子晨这样想的时候,一个人出现了。
那天的他还略显稚气,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黑色制服,却用很成熟稳重的声音说道:“老师,我刚刚看到的事不是这样的·”·方子晨后来知道,那个人叫钟天远,是在学校里叱咤风云,实权的名气都远远超越校长的教导主任钟淑敏的侄子。
那天考试时钟天远就坐在方子晨旁边,是他帮方子晨做了人证,澄清了事实··事后,方子晨曾问过钟天远:“你知不知道我是十五班的”·“知道啊,那又怎么样”·“我来自全年级最差的班啊,你为什么要帮我”·“我并没有帮你,我只是想要澄清事实,维持校园秩序的公平,不论你是来自哪个班。”
那天方子晨久久凝视着钟天远,想起了很多年前那个栽赃陷害自己班的小学年级主任的儿子,很难不将这两人做一做比较·明明都有亲人在学校里位高权重,怎么就相差这么大呢方子晨顿时就感到一种亲切感油然心生,那天他也不知来了什么情绪,就将他在小学里遭遇过的一切不公平待遇一股脑地倒给了这个刚认识不久的人。
钟天远认真地听着,沉思了许久,道:“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不过如果是我担任学生会会长的话,我会尽全力给你营造一个公平的学习环境·可我不是万能的,我不能消除所有的歧视和偏见,如果你真的想要追求公平的话,你自己也得努力。”
·“我要怎么做”·“你之所以觉得不公平,是因为你所谓的公平掌握在你这种弱者手中·如果你变得足够强,你就能抓到你想要的公平。”
方子晨不知道,那天的钟天远正要去参加学生会会长的竞选,正式竞选还没开始,同学们已经准备好投钟天远的票了,是钟天远告诉他们不要武断决定·竞选结束后,钟天远当之无愧地成了会长,别的不说,十五班是全员投了钟天远。
尽管如此,年级里仍有一群不明真相的人感到不服气,他们还是认为钟天远是靠关系才当上会长的,比如陆振宇的死忠党潘青云··也是从那天起,方子晨终于开始用心学习,他弃置多年不用的聪明才智终于派上了用场,他进步神速,竟在短短几个内的时间里冲到了年级前十。
不仅如此,他还带动班上很多同学一起学习,十五班平均分一下子提高了十多分,让班主任顾薇老师都不由不怀疑是全班同学集体作弊,在调查清楚事情后,顾薇老师十分欣慰,对方子晨说:“你来当班长吧。”
“不,班长还是让冷旭来做,他比我更有故事,更有管理的能力·”方子晨如是答道··· ·☆、十五班的同学· ·十五班的每一个人都是有故事的人。
千夏陌子喃喃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从前我在的那所小学,校长因为看不惯我中日混血儿的身份,将我分到了全年级最差的班·一开始我也很不高兴,可我很快就发现,这个班的同学虽然基础薄弱,但是为人善良耿直,比起那些成绩优异的伪君子来说,他们更让人想要亲近。
呆在这样一个团结和睦的班级里,其实也是件很不错的事吧”·“可是后来啊,由于我们班实在是太差了,校长决定分班·其实当时同学们都已经很努力很努力了,可由于许多原因,总是考不好。
在距离分班前的最后一场月考中,同学们更是加倍努力,希望可以通过这次月考改变校长的看法·”·“就在月考前一天,意外发生了·有人污蔑我们班偷了月考卷,想通过提前预知考题取得好成绩,并且证据确凿。
校长相信了那个人,月考被取消了,我们就这样被不明不白地分班了·后来恰好省领导来检查,我们原先的那个班长就决定发动革命,向省领导诉说冤屈,请他重新定夺。
他费尽心思领导我们发动革命,好不容易让省领导了解了整个事件,可他根本就懒得管这件事·对他来说,这场检查也不过是走走过场,学生的利益似乎都与他无关,他只要端稳自己的饭碗就行了。”
·“也就是从那时起,班长变了·他不再像从前那样开朗乐观,积极要强,他觉得其实这世界也就这样,每个人都只顾个人利益,而他所能做到的,也就是不择一切手段为自己谋取利益罢了。
我们那时的班长……叫冷旭·”·“没想到我和他小学同班,上了初中还能同班·他小学时工作可努力啦,总能把班上的事务处理得紧紧有条,还非常乐于帮助同学。
可是啊……残酷的现实,有时真的会改变一个人的·”·有时候,方子晨仰望星空时,脑海中就会情不自禁地回响起千夏陌子这句听上去无比空灵的话,暗暗心惊。
方子晨也不记得自己是听谁说的了,俞少玄的家乡是在遥远的东北,他是一个人执意要从那么遥远的地方跑到这里来上学的,他的父母没有跟随他一同前来,他就寄居在一位远房亲戚的家里。
至于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没有人问,他也就不说··方子晨后桌唐黯语是个十分高傲的人,她向方子晨借圆规,定要送些东西当作谢礼,方子晨再三推辞,唐黯语就摆出了一副很高傲的表情:“怎么,你瞧不起我吗”·直到家长会,唐黯语搀扶着自己两眼无神的母亲走进教室,方子晨才慢慢懂得了这个女孩。
唐黯语的父母在唐黯语很小的时候离异了,据说唐黯语母亲的那双眼睛是因为她的父亲才瞎的,可是她的父亲还是不留一句解释就走了·唐黯语跟了母亲,母亲生活得很辛苦,双目失明的她有很多工作都不能做,一个月起早贪黑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勉强支撑着母女两人过活。
这样的经历让唐黯语从小就让自己全身长出了利刺,她希望能把自己伪装成很强大的样子,这样就不会有人敢来欺负她和她妈妈了·唐黯语从小就对物理有着浓厚的兴趣,那天她不负众望拿到了物理竞赛的一等奖,从校领导手中接过奖学金,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真正开心的微笑,她说:“这样就能给妈妈买个好点的盲人拐杖了。”
于是那天开始方子晨就暗暗下决心要帮助这个女孩·正巧唐黯语生日快到了,方子晨废了十几张草稿纸,运用各种物理知识,研制出了盲人拐杖·那年夏天,在学校一个报废了很久的杂物间,十五班的几个孩子失败了无数次,终于按照方子晨的构想做出了盲人拐杖。
那年几个人在这里奋斗了一个星期,每天从这里出去就像刚从河里爬上来,浑身上下就没一处干燥的皮肤·不过在看到唐黯语收到礼物时的那样子,心里还是很开心呢。
“那家伙,竟然也会哭啊·”玩世不恭的左莫如是说道··“各位,我竞赛获奖拿到的这点奖学金,你们拿去做班费吧·”那天唐黯语这么说道。
“哎不用不用,我们知道你家境不好,同学之间嘛,就是要互相帮助的·”左莫说··千夏陌子白了左莫一眼:“按理说,这件事功劳最大的要数方子晨吧,收不收人家的钱当班费,哪轮到你来插嘴”·谁知道方子晨微微一笑,从唐黯语手中接过那点钱:“那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啦。”
众人十分惊讶,不明事理的同学都觉得方子晨实在是太不识时务··方子晨当然知道此时大家是怎么想的,又说:“我们没有任何人瞧不起你,唐黯语。”
唐黯语会心一笑··· ·☆、错的是这个世界· ·体育课下课,方子晨从卫生间洗了把脸,洗去了身上一部分热气,仍然感到全身闷热不堪·他意兴阑珊地走回教室,只见全班同学围着一名同学,那同学伤了很重,几位会治愈系技能的同学在他身上施了一大堆技能,可都收效甚微。
·方子晨大喊道:“怎么回事”·千夏陌子回答道:“他和一位别的班的同学起了争执,二人大打出手,他被打成这样,碰巧医务室的老师都不在,我们的治愈系招式都不够精熟,没法帮他治伤。”
“那赶快请八班的叶絮来啊,她不是号称全年级第一牧师吗”方子晨说··“我们早请过了,可那丫头犟得很,无论我们怎么好说歹说,她就是不肯治我们十五班的人。”
千夏陌子答道··方子晨闻言,呆呆地站在那里:“为什么我们不是已经提高了自己的成绩吗为什么还存在这样的偏见”·千夏陌子被方子晨的表现吓坏了,她从没见过那样的方子晨,他的眼神是那样充满着迷茫。
千夏陌子不知道,此时的方子晨不断回忆着那天他与钟天远的对话……·“你明明说过,如果我变得足够强,就能抓到我所谓的公平,可是为什么……”方子晨喃喃自语。
“他们并不歧视我们,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一旁的冷旭接话道,“的确,有时一个人的举动确实能让人放下自己心中的偏见,我们确实努力让自己变强了,但是在利益面前,人们追逐的步伐永远都不会停止。
你真觉得叶絮是什么好人吗你真觉得平均分排第一的八班就是什么好班吗叶絮嘴上说着是不能帮助我们这样的‘坏’班,可谁知道她不是藏着什么私心呢眼看月考就要到了,要是我们就此少了一个战斗力,对他们八班来说是不是也有好处呢”·“为了这点蝇头小利,值得吗”左莫质疑道。
“有利可图,哪去管它是芝麻还是西瓜呢”冷旭讽刺道··“班长,你还在想小学时的事吗”千夏陌子声音颤抖着,方子晨觉得她都要哭了。
“错的不是我们,而是这个世界,是这个学校奇怪的程序,它的确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们的学习,却也让班级间不断地存在争斗·”那天唐黯语说话的声音很轻,可在方子晨听来它是那样如雷轰顶,刻骨铭心。
方子晨的表姐裴诗雨死了,死得不明不白··方子晨一直很尊重自己的表姐,在小学那段昏暗得不知天地的日子里,在每次被别的班的孩子歧视后,总是表姐站在自己这边安慰开导自己。
可是她就这么死了··死得悄无声息··后来方子晨从舅舅裴千宸,也就是表姐的父亲那里得知了表姐死亡的真相·那一刻他觉得很无奈,好像全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他不仅为表姐不甘心的死而难过,更为这死亡背后隐藏的争斗而心惊。
“你说,如果存在学霸世界这样鼓励我们互相争斗的程序,是不是还会有人像我表姐一样死去”斜阳笼罩着教学楼一楼的画室,方子晨坐在窗口,双手托着下巴,呆呆地看着窗边的斜阳。
秦梦溪坐在他身旁,表面上是专注于绘画,目光却始终没有离开过身旁的少年··“或许吧·”秦梦溪说·顿了顿,她又说:“如果我有一天也像裴诗雨师姐那样死去了,你会像现在这样伤心吗”·“或许会的吧。”
如果说这一句话还让秦梦溪有了一丝惊喜,接下来的话又让她刚刚获得的惊喜消失得无影无踪,“不仅是你,如果唐黯语、千夏陌子、左莫或是班长也遭遇了这样的情况的话,我都会很伤心的。
这个世界不该是这样,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倒别人,人活在世上意义也不是不断竞争我……我要改变这世界”·方子晨突然站了起来,表情十分坚定:“改革者总是要遭遇各种坎坷且得不到任何好处的,不过我愿意做那个改革者。”
他突然转过身,凝视着秦梦溪,问道:“这条路上我们注定要经历许多风雨,你愿意陪我走下去吗”·秦梦溪经常很庆幸自己总有着丰富的想象力,能根据别人一句无心之语联想到很多东西,这也使得她不至于总是那么无聊,却也让她变得很敏感。
不过那一天她是真的厌恶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丰富的联想能力,以至于她多年如一日回忆着那天的场景,她几乎是毫不犹豫而认真地答道:“我愿意·”即使是过了很久很久,她也一直不愿说服自己那天的她误解了方子晨的话。
原来他只是需要战友而已··· ·☆、与陆振宇的高中生活· ·尽管十五班做了精心的准备,尽管裴千宸动用了大量人脉,尽管方子晨强大到让秦梦溪值得用一生去仰望,然而他们还是失败了。
无论是明明已经让秦国富强起来的商鞅,还是被后人万古传颂的大才子苏轼,亦或是国难当头公车上书的康有为梁启超……所有改革者的命运都是坎坷的··然而方子晨是个人才,且不说九年制义务教育不允许开除,就是他那样高到让全年级大多数人望尘莫及的分数,校领导也舍不得让这样的学生离开,所以方子晨等十五班同学还是留在学校像往常一样生活,只是校领导对他们的看管更加严格了。
此后无话,方子晨以傲人的成绩顺利进入全市最好的高中,并且是十五班众人中唯一杀进创新班的大神·创新班的同学都怀揣着出国这样崇高的理想,方子晨对出国不感兴趣,他对同班的陆振宇倒是很感兴趣。
陆振宇表面上看上去似乎是个性格很孤僻的人·创新班的教室不和其他班一起在普通的教学楼,学校最高的建筑——实验楼是一所由大量实验器材拼凑起来的11层楼高建筑。
方子晨时常觉得学校很奢侈,每一个实验配备一间实验室,物理生物化学,三年三科的实验得有多少实验室啊更不必说这楼里还有三间专门配置给创新班的教室,并且是一个年级的创新班占了一层楼。
晚自习时,方子晨一个人上厕所虽然表面镇定,但是内心总会产生各种各样奇葩的臆想,他记得左莫曾跟他说过:“如果一座学校的实验楼都没有点闹鬼的传说的话,那么这座学校还有什么文化底蕴呢”不过方子晨在这里晃悠了大半年,愣是没发现什么鬼。
尽管学习环境很沉闷,创新班的同学仍是每天吵吵囔囔,一下课就谈起了“哎哎,你们知道吗xxx向xxx表白了”此类话题,尽管方子晨觉得这些话题都挺无聊的,可只要班上有一个人说了这样的话,总有一大群大姑娘小伙儿聚过来讨论得热火朝天。
方子晨就郁闷了,你说几个女人对八卦感兴趣就算了,怎么你们这些大老爷们也对此有着谜一般的痴迷呢每当这时,方子晨就注意到,全班似乎只有他和陆振宇不会去听这种八卦,他是一脸黑线地看着这群人,陆振宇是好像生活在另一个世界般写着作业……他似乎不喜欢和班上任何人说话。
·有天晚自习下课,方子晨犹豫了很久,终于走到陆振宇桌前道:“我们一起上自习吧·”·陆振宇慢悠悠地把他的思绪从题海中拉出来,道:“怎么一起”·“你看啊,一个人学习毕竟太枯燥了,还不能及时发现自己的错误,两个人一起的话就好得多啊。
我们学校不是新开发了学霸世界转换器吗我们每天就利用自习课的这点时间,进去切磋切磋·你看如何”·“那你为什么要选择我呢”陆振宇的目光看向一旁和其他姑娘扯犊子扯得正开心的孙天香,方子晨顿时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我和他们处不来,我觉得或许我和你一样,是不属于这个班的人·”·陆振宇闻言露出了他进入创新班以来难得的笑容,答应了方子晨的请求··“哎呀,这不灭神火被你练成了看来有点麻烦了。”
转换器中,二人各自发动自己的拿手绝活·换做往常,方子晨只要发动自己的土系技能,就能抵消陆振宇的攻击,没想到对方已经练成了更高超的招式·“不过可惜,我也练成了新招式呢。”
“你竟然已经把聚气成刃练到了八重山”看到自己的神火以三百六十度无死角进攻都被对方轻易化解,这回换陆振宇惊讶了··“哈哈哈,今日这一战,虽然胜负未分,但真是受益匪浅呢。”
陆振宇和方子晨一齐跳出转换器,两人笑得很爽朗··从此以后,学校实验楼闹鬼的传说愈演愈烈·不断地有人说他亲眼看到陆振宇和方子晨走到了走廊的一角,可一转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还有人说他明明前一秒看到这里并没有什么人,可下一秒就看到陆振宇和方子晨从天而降·更传得神乎其神的是,陆振宇和方子晨每一次被鬼抓走后,实力就好像增强了一分。
左莫听到这些传言,甚为得意,对方子晨说道:“我就说吧,如果一座学校的实验楼都没有点闹鬼的传说的话,那么这座学校还有什么文化底蕴呢”·· ·☆、第一次返校· ·慕容雪告诉潘青云,最近陆振宇似乎总跟方子晨走在一起。
潘青云当场就火了,大声嚷嚷着要大哥离那个“匪首”远一点,免得误入歧途··慕容雪又说,还有一件消息是,全市统考的成绩出来了,陆振宇是全市第四名,方子晨全市第八,而你的名次是三位数……·潘青云立刻就闭嘴了。
顿了顿,又大声喊道:“我不就考了个整一百吗有必要说得跟九百九十九没区别吗”不过不管怎么说,这明晃晃的差距还是让潘青云无话可说。
转眼高一第一学期接近尾声,元旦放假时同学们纷纷回学校看老师,方子晨虽然心中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被原来十五班的老同学拉了回去,按左莫的话就是,反正高中和初中就隔着一条街,你回家也得经过。
说实话,方子晨虽然每天回家都要经过自己的初中母校,但是总是情不自禁地绕道而行·这恐怕是他上高中以来第一次重回自己母校了,看着还是和印象中一模一样的学校大门,方子晨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高中没有初中的那套学霸世界程序系统,可是很多人都自备了iPad之流的学习机,上课几乎从不记笔记,拿起学习机对着黑板一阵狂拍,更有甚者直接录视频,写作业也是用学习机交一份电子稿……方子晨时常怀疑等到他们真正参加高考时,会不会连怎么握笔都忘记了……如果说方子晨初中时还觉得考试和竞争有助于激励学习,那么高中就觉得它就像一只张大嘴的怪兽,大口大口地吞噬着一代又一代人的青春。
明明都是在一个教室里朝夕相处的同学,到了真正高考的战场上所有人都是敌人,你只有一个一个将他们打倒,才能进入自己理想的大学·明明已经很努力,可是只要比别人差一点,自己所消耗的所有光阴都白费了。
进校门时,方子晨注意到通往教学楼的路上两旁新种了些花,看上去还算养眼·千夏陌子手一松,准备送给老师的明信片就被风吹到了花丛中,碰巧方子晨离得近,就说:“我去捡吧。”
这一捡,就免不得了踩到了点花·就在这时,立刻跑来了个穿制服的女孩:“你是哪个班的怎么践踏花圃要扣分的啊。”
方子晨嘴角露出了一抹诡异的微笑:“高一的,还扣吗”那女孩一愣,随即露出了一个尴尬的笑容:“你是回来看老师的吧尽管如此,践踏花圃也是不对的。”
方子晨拿到明信片就从花圃里退了出来,他端详着那女孩,直接她一袭长发垂到腰部,一身制服整洁而合身,一只手拿着个杯子,一只手抄着口袋,即使刚刚经历了那样的尴尬场面,眼神也十分坚定。
方子晨注意到了她胸口的学生证——“姚芊羽”··“我以后会注意的·另外……你有点像我认识的一个人啊·”方子晨说。
接下来倒没发生什么变故,十五班一群人就这样吵吵嚷嚷地组团到了初一英语组的办公室,也看到了顾薇老师·原本冷清的办公室就这样一下子热闹起来,千夏陌子声音最大,一会儿顾老师您养的花真漂亮,一会儿顾老师您又变年轻了,活像个活了十几年第一次跑人家老师办公室似的,看到什么都要唏嘘赞赏一番。
方子晨倒沉默得很,他注意到坐在顾薇老师隔壁桌的高欣老师始终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的电脑屏幕,双手停滞在键盘上,很久才敲下几个键··“今天八班的人一个都没回来吗”方子晨正纳闷着,只见陆振宇一个人进来了。
连方子晨这种不喜欢察言观色的人也注意到了,陆振宇上高中以来变了很多·初中时他的性格豪爽开朗,跟谁都处得来,到了高中,他变得沉默了许多·方子晨听见陆振宇说,他来到这儿很久了,可是找不到老师,也找不到同学。
后来陆振宇还和高欣老师说了什么,方子晨就不得而知了,因为他被千夏陌子一群人嚷嚷着要去见别的老师,千夏陌子准备了一大堆她从日本带过来的明信片,给每位老师都备了几张,方子晨却很怀疑体育老师会喜欢那种泛着粉红色光泽的东西么……··最后,这一群十五班的孩子冲回了自己原来的教室,每个人在黑板上大大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还在黑板前摆了各种各样奇葩的造型拍照。
本来方子晨对这一群蛇精病一直抱以围观态度,最后硬是被左莫和俞少玄一左一右拉过来拍了个《海贼王》里的经典镜头——所有人背对着镜头高举左手··离开学校的时候,暮色已经悄悄降临,俞少玄这种人,竟然就那样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
他说,他来这所学校是要找一个人报仇,可是他后来才发现,自己不仅放下了仇恨没有报仇,还渐渐爱上了自己··方子晨也是从别人那打听到的,俞少玄从小贪玩,很不受亲戚们待见,只有亲生弟弟俞少武对自己好点,可是有一天,因为学校里的一次意外,俞少武瞎了一只眼,而弄伤那只眼的,正是当时还名为倪开心的倪凯新……虽说是无心之过,但俞少玄还是打心底痛恨倪凯新,倪凯新为了避难从东北赶到了这座江南小城,俞少玄也不辞辛苦赶来,可真正看到倪凯新时,他却怎么也恨不起来了……·“我想光明正大地穿一次绿化带,还想再经过一次喷水池,还有我们的女神段子手班主任顾薇,还有学校外形味道都类似屎一样的饭菜,还有五圈满操场逃荒似的大课间,还有一身翠绿裙说话不用话筒声音也能响遍整个操场的钟主任,还有每次都撕逼得很疯狂却充满着乐趣的艺术节,还有每那块每天被人恶搞写满了中二招式名的黑板,还有每天重默一群人比挤公交更拼命地挤英语办公室的经历,还有周围每天嘴上黑我可心里总是站在我这边的亲们……但我现在只能每天放学回家时远远的看着它。”
最后的最后,俞少玄这样说道··方子晨本来都有点被这群蛇精病感动到了,可是回家打开电脑一看,就在空间里找到了一群人回校时拍的照片,包括自己唯一参与的那张,都被ps得跟鬼一样……以及下面如潮水一般的评论。
方子晨看到潘青云在那张海贼王经典镜头的照片下评论:“方子晨版的这个路飞有点阳气不足啊,是不是平时在家撸多了”·范晓柔是多久没让你跪键盘了。
· ·☆、我在东北玩泥巴· ·倪凯新,哦不,那个时候还叫倪开心,出生在圣诞节后一天,和毛爷爷同一天生日··据说那一天雪下得格外大,鹅毛般的雪花像月宫里桂树的落花,又像一只只翩翩起舞的银蝴蝶。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茫茫的白雪,在阳光的照射下,像颗颗钻石,如满天的繁星,耀人眼目·开心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孩子,爷爷奶奶的第一个孙子,就在这样的日子里诞生了。
都说瑞雪兆丰年,据说那一年开春来东北的庄稼长得格外好,爸爸妈妈也事业有成·从小妈妈就对开心说,你和那天的雪一样,是上天送给东北的礼物··那时候计划生育查得紧,开心就成了家里唯一的孩子,他倒也不觉得孤单,总是与各色漫画小说为伴。
其实小时候大多数字他都不认识,就看着漫画的图画猜情节,有时候虽然猜的内容和真实情节大相径庭,他也觉得颇为有趣·闲暇之时,开心还喜欢根据自己看来的漫画小说进行各种各样的幻想,经常一边摆着稀奇古怪的pose一边大声念招式名,其中大多是看漫画学来的,这也使得他从小练就了超人的记忆力,看书总能过目不忘。
开心后来总结自己的童年经历,用来自某印度神曲的话说就是:“我在东北玩泥巴,我在大连没有家·”·总体来说,开心的童年还是很快乐的吧。
就像妈妈说的那样,我给你起这个名字,就是希望你能永远开开心心··只是这个世界上从没有永远··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毁了给你看··那是一节对别人来说像往常一样吵闹的课间,可对某些人来说却是改变很多事的一节课间。
同学们欢呼雀跃着离开座位,找自己的朋友聊天打闹·开心无聊地坐在座位上转笔玩,突然,后面正在打闹的一位同学不知怎么撞到了他的手肘,他手中的笔顺势飞了出去。
开心一惊,惊恐地看去·那支笔在空中旋转着划出一道道弧线,向教室前门飞去,“哈,小事一桩·”开心刚松了一口气,却绝没有想到,下一个瞬间的那一幕令他永生难忘。
血花四溅·那支笔刺入了俞少武的左眼,如同一支恶魔的箭·原来那个家伙刚刚不知道发什么神经,突然从外面跑进来,连提醒的时间都没有。
“啊”俞少武发一声凄厉的惨叫,同学们纷纷好奇地扭过头来看发生了什么……·他愤怒地把那支笔□□扔在地上,然后无力的靠着背后的墙壁坐下来,用双手捂住那只受伤的眼睛,但依旧阻止不了那鲜红的血液从伤口流出来,染红了他的半边脸颊。
从小就在这个和平小城长大的大家都没有见过这种血腥的场面,一时都愣住不知如何是好,过了好一会,才有人反应过来,踉踉跄跄地跑出教室去找老师··不一会儿,老师来了。
不是想象中暴跳如雷的质问,不是没完没了废话连篇的指责·居然只是简单地拨打120,然后找校医·平静,令人窒闷的平静,留给开心一片无言的惊恐··先是校医赶到为俞少武做了些紧急处理,随即赶来的救护车把他送到了医院。
这一切似乎在课间这短短的十分钟发生然后结束,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吗·直到放学,开心都没有听到任何有关俞少武的消息·他匆匆收拾好书包,发现大家都已经走了,夕阳金色的光辉透过窗户洒进教室,他走到教室门口,发现那支沾满血迹的笔还在地上,笔上的血迹在夕阳的照射下变成了深棕色。
开心晃了晃脑袋,阳光本应是温暖的,这时却只剩刺眼,刺眼得像这支笔上的血迹··· ·☆、我在大连没有家· ·原本只是一时玩笑的话,没想到现在全变成了现实。
俞少武的一只眼睛失明了··一切都来得太突然··虽然这只是开心的无心之过,但是责任毕竟还是在于他和那位打闹的同学,俞少武的家里有权有势,绝不会这么轻易地放过他。
·周末,开心来到经常玩耍的公园,那里几乎天天都有几个艺人在那里吹拉弹唱,或吹箫,或弹古筝,或拨弄扬琴,可开心最喜欢的还是听那个盲眼大叔拉二胡·开心总觉得他就是阿炳,学《二泉映月》这篇课文时,开心满脑子都是这位大叔的身影。
大叔像所有东北人一样豪爽开放,开心很容易就和他混熟了,他也愿意免费教开心拉二胡,只是开心学了很久,还是只学会了一首叫《小城故事》的曲子,开心说拉这首曲子的时候他就会想到自己在东北的家,它很小,却很温暖。
这天开心像往常一样拉了一遍《小城故事》,就匆匆地把二胡丢在了地上了·他说:“现在,连这座东北小城也不像曲子中的那样了·”·大叔说:“我虽然看不到你的愁容,但是从你演奏的曲子就能听出来,你遇到了一件很不开心的事情。
你现在的心情适合拉《二泉映月》·”不等开心回答,大叔就拉起了琴弦:“来吧,我教你·”·他确实是拉二胡的好手,一首《二泉映月》下来,开心越听越觉得伤心。
演奏完后,他从随身携带的背包拿出一本还没拆开包装的书扔给我,“今天刚买的,送给你·”他风轻云淡地留下这句话,不等开心反应过来,起身走了。
“谢谢……”开心只能对着他的背影道谢,神情恍惚··那是最新一期的爆笑漫画··开心立刻拆封看了起来·“哈哈哈。
这个家伙好逗”他很快就被逗笑了,随着剧情的进展沉浸在这本漫画里,忘记了过往的一切··只是有些事是没法真正忘记的··后来开心听爸爸妈妈说,俞少武的事越来越严重,他们可能已经没法在东北这座小城继续呆下去了。
爸爸宣布这个消息时语气平静得吓人,一点都没有怪罪谁的意思·开心把脸深深地埋在膝间,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说:“那么,在我走之前,请让我最后和一个人道个别吧。”
只是后来开心去了很多次那个公园,却怎么都找不到盲眼大叔的声音·几经打听,他才知道,那位大叔是一位穷困潦倒的艺人,他辛苦工作了一辈子,总是没有人能静下心来欣赏他的音乐。
他没有结婚,没有儿女,日子过得清贫得很,和开心相处的这段日子他觉得很快乐,犹如俞伯牙终于寻见钟子期·前不久他被查出得了不治之症,那一天他本来是打算与开心道别的,买的漫画也是为此准备的,只是他听到了开心深藏于心底的苦闷,便不便说出自己即将离开。
第二天晚上,他就被人发现独自一人病死在了家中··在那本漫画的最后一页,开心发现了一张明信片,画面是家乡的雪景,附有大叔用油性笔很工整地写了两个字——再见。
坐在南下的火车上,开心想起这些年经历的种种,小小年纪的他第一次明白了一种生离死别的苦楚,他想起了王力宏唱过的一首歌:·何年何月何日何时 再相聚·何时能 把酒言欢畅回忆·很多很多很深很深的回忆·很多歌我只想要为你唱起·“我在东北玩泥巴,我在大连没有家。”
开心虽然家不在大连,但是他在此地没有家已经变成了现实··“妈妈,我想改个名字·”·“那叫什么呢”·“倪凯新,凯旋的凯,崭新的新。
终有一天,我会以崭新的自己凯旋归来”·· ·☆、很多歌只想要为你唱起· ·那个时候倪凯新就这样来到了这所江南小城的学校,带着满心的憧憬和希望,只是他没想到,在他到来的第一天,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就发生了。
“倪开心,好久不见……”·“你的发音不标准哦,是倪凯新·”·“你以为改了名字,就能把过去的一切抹去吗”旁边的少年抬起头,倪凯新看到了那张似曾相识的脸。
·“你是……俞少武的哥哥——俞少玄”·“亏你还记得我·那你还记得当初夺走我弟弟眼睛的事了吗”·本以为,不想,不提,就可以永远尘封心底。
看来我错了··于是开学第一天倪凯新就这样带着一张苦大仇深的脸进了教室··“开心,能借我用下你的笔吗”前桌的女孩突然转过脑袋说。
“都说了我叫倪凯新”倪凯新胸中升起一股无名火气,待看到女孩一脸错愕的表情,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表现是很无厘头··“对不起,我只是觉得你叫开心更好听点。”
女孩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这女孩叫夏绮雯,是个给人感觉相当柔弱的女孩子·倪凯新看到今早她是坐着自家兰博基尼车来到学校的,他不知道出身在这样家庭的女孩为什么会养成这样的性格。
“我原来是叫这个名字的,可是后来经历一些不开心的事·”或许是出于对自己刚刚粗鲁行为的歉意吧,也或许是此刻的倪凯新真的很想找个倾诉,他就这样将自己的那段不愉快的经历一股脑告诉了第一次见面的夏绮雯。
夏绮雯就这么耐心地听着,偶尔皱一皱眉,似乎她就是倪凯新故事中的那个小男孩,又似乎是她想起了自己背后那点值得蹙眉的伤心事,而她从头到尾不发表一句评论·等到倪凯新讲完了,夏绮雯思考了很久,说:“你说的那个俞少玄……他或许不是真的恨你,他自己心里也很清楚,那件事不能完全怪你,他只是想找个方法发泄一下罢了。
他如果真的想要报复你,你现在就不可能这么毫发无损地坐在这里了·”·夏绮雯说的一点都没错··倪凯新从没想过,这个江南小城竟然隐藏着学霸世界这么高级的东西。
虽然还只是在试用期,但是已经能相当满足同学们的胃口了·最大的好处就是学霸世界二代更新以后,你会在这里负伤,你可能会死去,但是永远伤不到现实中的你。
于是每天放学后,倪凯新就会找个地方和俞少玄约见,就这样让俞少玄虐得遍体鳞伤,从不还手·多少个日日夜夜,俞少玄的仇恨就这样被一点点地消磨掉·有时即将分别时,倪凯新还会饶有兴趣地说上几句:“少玄啊,你这个虐法可不对,你应该这样……然后再这样……”··学习之余,倪凯新最喜欢做的有三件事,一是看漫画小说,二是给俞少玄虐,三就是在教学楼顶楼空无一人的天台上拉一成不变的《小城故事》。
倪凯新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喜欢这首曲子·虽然从未上过专业的二胡课程,但是与盲眼大叔相处的那几年,他已经练就了一手能在外行人面前显摆的技艺了。
他一开始在天台拉二胡时,总能吸引形形□□的老师同学来看,可是日子久了,大家都听腻了他那唯一一首曲子,很少再有人来光顾了·倪凯新也不在意,就这样顺着自己的心情继续拉弦。
日子就这样如流水度过,只是倪凯新不止一次发现,夏绮雯会读心术·有次他喜欢的漫画停刊,他心情郁闷得很,夏绮雯就问他:“什么事让你这么失落啊”还有次他提前得知了自己的月考成绩,语文分得了全班第一,比班上公认的超级学霸孙天香还要高个几分,他表面上不露声色,想等报分时一举惊动全班同学,谁知道刚回到教室里,夏绮雯就说:“看样子你这次考得不错啊,心情这么好。”
又有一次,顾薇来当监考老师,故意迟发试卷,倪凯新虽然心中愤怒,但是表现得云淡风轻,夏绮雯立刻就对他说:“有什么生气的情绪都发泄出来吧,别憋坏了身子。”
倪凯新本来并不在意,可后来他实在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了,就问夏绮雯:“为什么你总能猜出我的心情”夏绮雯轻描淡写地回答道:“我也喜欢音乐。”
当时倪凯新被这没头没脑的回答愣住了,直到他再一次在天台操起琴弦时,他突然明白了那天夏绮雯回答的含义·他以为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他已经能够掩藏住自己的心情,却殊不知,热爱音乐的他拉二胡时是永远无法掩盖这种心情的。
倪凯新以前从不知道,夏绮雯虽然不像那些好事的同学长时间围观他拉二胡,但是她每天都会故意绕路到天台楼梯口听上两句·只要两句就够了,只要两句就能听出那操琴者隐藏在曲子中的心情;只要几秒就够了,只要几秒这样悠扬的曲调就能平复自己内心的苦楚。
所谓高山流水觅知音,不过如此··后来中考填志愿,全市有两所省重点高中,同学们大多选择了在市区的正则中学,而倪凯新选择了在郊区的市一中·那个时候选择一中在很多人看来一定是有理由的,比如八班的李群英为了追随赵馨雨的步伐不远万里的上学路程报了一中。
而当有人问起倪凯新理由时,他说:“很多歌只想要为你唱起·”·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 ·☆、他们说我是夏家的败类· ·这一年的暑假过得格外忙碌,夏绮雯几乎是来回奔波于照相馆、餐厅这些毕业生常去潇洒的地方。
六班还是那个六班,大家笑得依旧是那么灿烂,可那笑容背后似乎隐藏着什么看不见的惆怅··是的,他们毕业了··散伙饭定在了一家火锅店,是孙天香策划的,她说众口难调,而火锅恰好囊括人生百味,而这家火锅店是全校最好的。
夏绮雯最初听到这个计划时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可当她真正被好友带到火锅店门口时,她硬是板着一张脸死活不肯进去··同学们都不解地询问她怎么了,直到服务生走到门口找到顾客,一脸惊讶地看着夏绮雯:“夏……夏大小姐”·最后在服务员的百般劝说下,夏绮雯极不情愿地走进了这家堂兄开的火锅店。
夏绮雯再三嘱托服务员不要声张,谁知道那服务员还没离开,已经成年的堂哥就一脸玩世不恭地走了出来:“堂妹,饭菜可还合口味叔叔决定好什么时候将公司转让给我了吗”·一向胆小怕事的夏绮雯出人意料地呸了一声:“就算我再不适合继承公司,还有我妹妹,你别想从我爸爸这里捞到一个子儿”·夏家世代经商,夏绮雯的奶奶一共生了三个儿子,三人虽然从事不同的行业,但是都赚得盆满钵满,夏绮雯的爸爸是三兄弟中最小的,用奶奶的话来说,也是最不争气的。
夏绮雯的两个伯母都是爷爷奶奶指定的,唯独夏绮雯的父亲当年一脸愤怒地喊道:“去尼玛的继承权,老子不稀罕我情愿不要家里的一个子儿,也要和她在一起。”
奶奶原本以为爸爸只是说着吓唬人,不以为意,谁知道爸爸第二天就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卷着铺盖走人了,奶奶和特地检查了一下,他除了自己的生活必需品和上学时打零工挣的钱外,还真的没拿家里一分钱。
爸爸去了外地,靠着自己白手起家,从餐厅里一个小领班做起,越做越大,渐渐有了资本,开起了自己的公司,还引来了当地电视台的采访,当回答记者是什么坚持自己走下来时,他如是说道:“感谢我一直在和家里怄气,感谢我在和家里怄气的时候她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后来直到奶奶去世,爸爸才带着从未被家里承认的妈妈和自己回到了夏家·当时几百平方米的屋子里站满了人,大家都哭得稀里哗啦的,小夏绮雯一直低着头,她站在奶奶窗前,握着奶奶的手,眼神深邃,似乎在思考什么大道理。
“她的手好冷·”小夏绮雯说··那时堂哥的个子已经很高了,小夏绮雯的身高只到他的腰部·当时那个庞然大物的男孩子就这么问他:“你在想什么”·“爸爸说葬礼上亲人都是要哭的,可是我和奶奶不熟,我一点都不想哭。”
夏绮雯此言一出,顿时引得满屋子人异样的眼光··那个时候堂哥就知道,要想从自己三叔那边捞好处,就得从这个懦弱不懂事的小堂妹身上着手·十几年来,他亲眼目睹父亲和二叔甚至几个姑姑争斗不休,每年吃年夜饭时,一家人说话时总要带着点刺。
堂哥清楚地记得爸爸说别看你二叔年轻,一肚子的坏主意,你那二婶更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你那几个姑姑虽然嫩了点,但是婆家都不是好惹的主;你要是再不争气,爸爸也没什么好指望的了。
直到现在奶奶去世,背井离乡的三叔突然回来了,还带了这么个看上去比自己还不争气的小堂妹··堂哥热情似火,非要跟六班同学们共吃这场散伙饭,还喊着要给大家打折。
倪凯新不明这背后的故事,还一个劲地夸堂哥太客气了·堂哥坐下来后则一边不停给夏绮雯夹菜,一边捧着脸说我家绮雯胆子小,这些年还有劳你们照顾了诸如此类的话。
他的话简单地概括来说就是“夏绮雯就是这么渣”···“夏辰龙,你说够了没有”最后,夏绮雯猛地丢下筷子,指着堂哥咆哮道。
“哎呦,让大家见笑了,我家绮雯被宠坏了,一直不太懂礼貌……”夏辰龙倒是十分从容,满脸笑容不改地道··“没事没事,吃饭吃饭,辰龙哥哥真是太客气了。”
倪凯新忙道·说实话,当时夏绮雯很想将滚烫的火锅直接扔他脸上··吃完散伙饭,夏绮雯再也忍不住了,冲进厕所就哭了起来·她把水龙头的水开到最大,水声哗啦啦的,只有这样才能盖过自己哭泣的声音。
“他们说我是夏家的败类·”·“可我何尝不想变得强大·”·“要上高中了,就让我重新开始吧·”·“即使真的不适合经商,也要证明自己的价值。”
夏绮雯再次走出厕所的时候,脸上没有一道泪痕··· ·☆、组建乐队· ·坐在夏绮雯后面的那位仁兄一手拎着一大塑料袋的食物加乐谱,一手提着电吉他走进休息室。
夏绮雯掉过头,一脸茫然地看着对方:“岳子凡,你这是来开告别仪式,还是准备扎根学校成立乐队”·今天是高中军训的最后一天·按照学校历来的习惯,军训最后一天要举办告别教官的仪式,同学们不需提前准备,只要有自己的特长,就可以在仪式上一展风采。
也就是说,仪式上的节目都是临时准备的··在休息室里休息时,夏绮雯后桌坐的就是这个岳子凡·他初中不和夏绮雯一所学校,难怪夏绮雯看他十分面生。
不过他为人倒是十分开朗外向,很快就和夏绮雯混熟了·夏绮雯一心想要在初中开始新的自己,一向腼腆内向的她也强迫自己勇敢与人交往,面对整天废话无数的岳子凡,她似乎找到了一个适合让自己活泼外向的搭档来。
岳子凡身高一米八多,皮肤白皙得让女生嫉妒,看上去人高马大,可内心似乎还是个孩子,总喜欢开一些冷到结冰的冷笑话·这不由得让夏绮雯想起自己的某位初中同学来……·“呦,绮雯,想当音乐家啦”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此时另一个人高马大、白得作死的男生站在教室门口,笑得春心荡漾。
是汪翔··汪翔家明明就在正则中学对面,却偏要绕大老远的路跑来上市一中,夏绮雯就猜他是为了赵馨雨呢,还是为了赵馨雨呢,还是为了赵馨雨呢……·岳子凡确实是弹吉他的好手,夏绮雯本来以为他带乐谱来是因为记不住,谁知道他只是让同学选曲子。
在私下里选曲子时,夏绮雯把一本五百多页的乐谱粗略地翻了一下,随便点了好几首曲子·夏绮雯虽然对吉他一窍不通,但是她学过钢琴,又是唱歌的好手,这弹奏水平她还是一眼就看了出来。
无论夏绮雯挑什么样的曲子,岳子凡从头弹到尾没弹错一个音,而且边弹边摇头晃脑,好像他早就逃离了这座偏僻小城的束缚,在他的音乐天空里自由自在地遨游··过了一会儿,汪翔也把脑袋凑过来了,一会儿喊着“这个好”,一会儿又说“我们表演这个吧,这个我听过”,夏绮雯被汪翔这没头没脑的热情吓出了一脸黑线,岳子凡倒是饶有兴趣地和汪翔讨论了起来。
夏绮雯听得出来,汪翔完全是音乐的门外汉,难为岳子凡一条条耐心地给他解释·到了要正式表演的时候,岳子凡不知道是不是受汪翔的奇葩脑电波影响,竟兴致勃勃地说我来伴奏,你们俩合唱吧。
于是就这样,岳子凡弹吉他,夏绮雯和汪翔对唱了一首玖月奇迹的《你若盛开》··短短四分多钟的歌曲,夏绮雯觉得实在是太对不住自己这么多年的音乐修养,因为汪翔基本没有一个音是在调子上,自己还很不客气地被带着跑调了几次。
好在观众大多也听不懂,汪翔唱歌不行,装样子倒还不赖,几个摆手的小姿势,就成功地把全场观众忽悠了过去·再加上夏绮雯和岳子凡音乐功底都不错,演出的整体效果还算能让人接受。
岳子凡对这场比赛相当满意,大声嚷嚷着要组建乐队,汪翔兴奋地跟着附和·岳子凡又邀请夏绮雯加入,夏绮雯说我加入倒可以不过这家伙能干什么,她指的当然是汪翔。
这不问不要紧,一问吓一跳,汪翔除了小学的音乐课外没有接受过任何音乐培训,不会任何乐器,唱歌嘛也就那样……夏绮雯就无语了那你加乐队做什么·汪翔眨巴着一双大眼睛说:“我有种模糊却强烈的记忆,我曾擅长过这东西。”
是初二的时候吗夏绮雯微微蹙眉,汪翔其实并没有说错··因为学霸世界发生的种种以外,汪翔使用了龙血,那种东西虽然能治愈重伤,却也能抹去伤者的全部记忆,微微改变容貌。
那段时间的汪翔爆发出了惊人的音乐天赋,甚至还成了小有名次的童星乔思逸·只是没有人告诉过他,龙血的副作用也是有时间的··于是初三的时候,乔思逸又变回了汪翔,他所有的音乐天赋都好像在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初二时发生的一切都好像一场不曾真实存在过的梦。
夏绮雯挥挥手表示拒绝合作,汪翔当时就急了:“别这样啊,尽管我没有音乐天赋,可我有一颗热爱音乐的心,我虽然什么都不会,但是我可以学啊,从零学起也没关系”夏绮雯当时嫌烦了,索性就嘴上答应下来,她觉得汪翔这家伙学了几天尝到了苦头,一定就会打消这个想法。
此后无话·正式开学后,几个人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夏绮雯也逐渐适应了高中更为紧张忙碌的学习生活·最重要的是,这里没有学霸世界的程序,学习也变得枯燥乏味了许多,有许多本来成绩很好的学生都慢慢堕落了。
只是夏绮雯早就答应过自己要改变,一直咬牙坚持,她也渐渐忘了组乐队的事··直到一年一度的运动会又紧张地拉开了序幕,在入场仪式上,学校突发奇想不放《运动员进行曲》,于是同学们就听到了一段颇有特色的架子鼓独奏。
向来喜爱音乐的夏绮雯一下就听出了这架子鼓敲得很溜,结果一看,演奏者竟然是岳子凡··这家伙是什么乐器都精通吗夏绮雯汗颜···再一看,这白脸小生旁边还站了一个白脸小生,竟是抱着吉他的汪翔。
夏绮雯心想完了,好好的进场仪式都要被这家伙惨绝人寰的吉他声给搞砸了··但是令夏绮雯颇为惊讶的是,汪翔的弹奏虽然断断续续不成调子,但是好歹都弹对了,让人听得过去,比起几个月前对音乐一窍不通的他,已经是飞一般的进步了。
“呦,我们的主唱来了”看到夏绮雯的岳子凡笑得露出一口歪瓜裂枣的牙··还没有搞清楚状况的夏绮雯就这样被拉过去唱了一首《奔跑》。
空旷的操场仿佛成了他们的舞台·虽然是临时准备的,但是效果却出奇的好··“我就说吧,只要我肯学,还是没问题的·”汪翔笑得浑身赘肉颤抖……·夏绮雯这才知道,汪翔真是下了狠心学吉他的,每天学习之余一有空就练习,时常是一练就练到凌晨,连中午在食堂排队打饭时都不忘摆几个动作,当食堂大妈直接怀疑自己的饭菜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夏绮雯提醒汪翔不要耽误学习,汪翔摆摆手说我心里有数。
乐队后来又加了倪凯新,虽然倪凯新嘴上不听地吐槽自己只会拉二胡,但是岳子凡不断强调:“不会可以学啊·哪有人是生下来就会的呢你看你那么有音乐天赋,千万不能暴殄天物啊你看看人家汪翔,学得多好啊”夏绮雯在心里吐槽说如果你拿汪翔作对比我确实挺信任开心的……还有岳子凡的初中同学——一个叫朱璎的女孩当贝斯手。
夏绮雯担任主唱··这样,一个完全由高中生组织的乐队就这样成立了··· ·☆、版权问题· ·乐队的发展出人意料的顺利,学校的老师也很支持。
一学期以来,由岳子凡领导的五人乐队参加了学校各色各样的活动,大受学校各年级同学欢迎和追捧·汪翔也学得很认真,看着他认真拨弄琴弦的样子,夏绮雯时常有种时光错乱的感觉,好像他们又回到了那个混乱的初二。
岳子凡找来的朱璎是个很奇怪的女孩·包括岳子凡在内,她不喜欢和任何人说话·每当乐队聚在一起讨论时,汪翔废话连篇,倪凯新连连否决,岳子凡一边忙着安顿汪翔,一边忙着向倪凯新解释,夏绮雯有时也会说上两句,只有朱璎,她从头到尾都保持沉默,好像她只是个物品而已。
有时夏绮雯会问她几句想法,朱璎只会说:“就这样吧·”她从不提反对意见·夏绮雯时常怀疑自己如果现在让她从十二层楼上跳下去,她会不会也不反对。
乐队的顺利发展很快引来了各方家长的反应,朱璎的父母甚至要考虑帮他们出专辑·这本来不是什么坏事,可他们竟要求专辑版权完全归朱璎所有··汪翔第一个站出来叫不满,要说版权完全归岳子凡,他倒还没什么意见,可是朱璎除了每次演出担任贝斯手一职外,没有做出任何贡献,凭什么一人独占大家共同的劳动成果·可是汪翔的抗议没有任何效果,专辑按照计划出版,并且那些由岳子凡主笔创作,夏绮雯、倪凯新修改的歌曲,词曲作者一栏只写上了朱璎的名字,甚至明明是由夏绮雯演唱的歌曲,也被说成是朱璎演唱的。
只不过那些MV不再是他们合作时拍摄的,朱璎的父母不知从哪请来人帮朱璎拍了一套·专辑卖得很火爆,朱璎也变得在这座江南小城中小有名气起来,甚至受到了市电视台的采访。
岳子凡等人却被冷落在一边··汪翔、倪凯新、夏绮雯三人对此愤愤不平,岳子凡却表现得格外镇定·此时就连夏绮雯也按捺不住了,她私下找岳子凡谈过:“子凡,你这是什么意思当初是你要组建乐队,也是我们几个人为乐队忙里忙外,为什么到最后却让所有劳动成果被朱璎一人独占”·岳子凡对此竟露出了大为不解的表情:“我这么做……有什么问题吗如果不是朱璎的父母,我们的专辑能卖得这么火爆吗我们又怎么能收到这么多报酬”·夏绮雯敢说那一天她露出了前所未有的惊讶表情,眼睛瞪得就像一对铜铃:“你在说什么啊你创作音乐……难道只是为了报酬吗”·“别傻了,绮雯。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不是为了利益,还能为了什么呢”·“我……我一直以为,你那么有音乐天赋,一定是真心喜欢音乐……只要有音乐,你就是快乐的,没想到……你……”·后来夏绮雯才知道,岳子凡从小父母早逝,是寄住在朱璎家里的。
朱璎的父母在电视台位高权重,他们都希望能把朱璎打造成一位音乐界的巨星·无奈朱璎对音乐实在没什么兴趣和天赋·朱璎没有的东西,岳子凡有;岳子凡没有的东西,朱璎有。
出版专辑并不像夏绮雯想象的那么容易,写歌不容易,卖歌又要靠运气靠关系,运气好被唱片公司保留,却不一定会被用,用也不一定变成主打……只是这一些,对有权有势的朱璎父母来说,都不是问题。
朱璎就这样和岳子凡达成了协议,你帮我写歌,我分给你一半报酬·只是岳子凡一个人的力量还过于渺小,直到上高中的他看到了同样有音乐天赋的夏绮雯和倪凯新,以及对音乐没什么天赋却有着疯狂热爱之情的汪翔……·原来这只是一笔交易。
第二天,夏绮雯就做出了退出乐队的决定·岳子凡喊道:“你在做什么傻事我们的乐队不是发展的一切正常吗正当我们的专辑卖得火爆,收益颇丰的时候,你为什么要选择退出我们不是一直都合作得很愉快吗”·“抱歉,我只和真心热爱音乐的人合作。”
夏绮雯说得义正言辞,“我可以收不到任何版税,但是我不能泯灭自己忠于原创音乐的那颗心”·听夏绮雯这么一说,倪凯新也果断退出了,汪翔本来还想说服岳子凡,但是收效甚微,最后他也被迫退出。
乐队在合作了一年之后就这样不欢而散·夏绮雯此后再也没有参加过乐队,也没有再和岳子凡联系过··后来夏绮雯和远在正则中学的孙天香聊起过这件事,孙天香一笑了之。
直到后来,学校举办一年一度的英语演讲比赛,每个班只有一个参赛名额,冠军得主将代表学校参加市级比赛·孙天香从小学开始就参加过不少这样的比赛,便将名额让给了同班的另一位同学,并认真帮他做赛前辅导。
比赛结束后,那位同学发挥得并不好,没有拿到理想的名次·隔壁班的一位同学就跑来问孙天香:“你怎么不参加这次比赛如果是你的话,一定能拿冠军的。”
孙天香付之一笑:“无所谓啦,反正我初中都参加过那么多次了,这次就把机会让给别人吧·”那位同学露出了十分鄙夷的表情:“天香,你怎么能这么想呢到了高中,环境改变了许多,竞争对手也变强了,你难道不想打败所有人让他们都敬佩你吗更何况,这次如果能代表学校参加市级比赛,可是能获得一笔丰厚的奖学金的啊”··孙天香闻言一愣,呆呆地站在原地许久,她僵硬地转过头,像极了零件生锈的机器人做出不连串的动作,一字一顿地说:“我喜欢英语,只是喜欢,不是为了名利和钱财。”
“真是的,明明才开始对你有点好印象,你竟然说出这种话·”孙天香在心里说道,从此再也没和那位同学打过交道·她想起了夏绮雯的经历,颇有种感同身受的感觉。
为人处世,千万别忘记最初的梦想··· ·☆、招隐寺· ·冬至清晨,深山中··市政府规划合理祭祀,鼓励每家每户都将祖坟迁到这座山上,后来人的骨灰也将长眠于此。
山上的树毫无规则地耸立着,摆着各种各样古怪的姿态,夏绮雯看着这些树,想起了以前听别人说过,这座山上有狼··山顶坐落着全市最大的寺庙——招隐寺,至今已有一千多年历史。
据说是当年当地一位德高望重的权势人家因攀龙附凤,两面三刀,最后被几方势力集团抛弃,慢慢没落·家主死后,小女儿矢志不嫁,舍宅为寺,遂名招隐寺·夏绮雯时常不明白,家族的没落明明与家主的为人处世有关,这小女儿为什么要跟自己过不去,执意不肯出嫁就算要舍宅嘛,也要弄个尼姑庵啊,为什么要把好端端的房子打造成这样凄冷的墓地·夏绮雯这次是来祭奠父亲的。
初三那年,父亲因车祸去世,按照当地的要求被葬在这里·夏绮雯不信佛,但是按照当地的风俗,祭祖之前应该先去招隐寺烧上一炷香·进门的时候,夏绮雯看到了慕容雪。
她穿着那件她许久不穿的白衣,神情忧郁而安详,清晨的寒风舞弄着她的飘飘衣带,绚丽的朝霞烧红了天际,与她白色的衣带互相辉映,让人满眼都是光色流荡··不知从何时起慕容雪喜欢穿一件粉红的上衣配牛仔裤,据说那是汪翔做的。
可是她今天又换成了她以往穿的一袭白衣··“稀客啊,真是稀客·秋儿,你终于回来了·”与慕容雪对话的是一位双眉苍白、僧袍破旧的老僧,夏绮雯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称呼慕容雪为秋儿。
慕容雪微微颔首,却依然沉默不语地看着老僧··“秋儿,以老衲对你的了解,你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这次来找老衲,是有什么事”·夏绮雯没有继续将他们的谈话听下去,她匆匆烧了一炷香,也未诚心祈祷什么,就直奔父亲的坟墓。
只是她没想到,有个人比她先到了··“呵呵,这家伙当年发誓说如有半句谎话不得好死,如今看来是应誓了啊·”伫立于父亲坟前的人一袭绿衣,如是冷笑道。
“墨染绿,你来我父亲的坟前做什么这里不欢迎你”夏绮雯愤怒地喊道··站在那里的不是旁人,正是夏绮雯的表姐墨染绿。
墨染绿的母亲与夏绮雯的父亲本是亲姐弟,却由于家族利益的冲突,墨染绿的母亲死于非命,墨染绿始终认为夏绮雯的父亲要对这件事负全部责任·夏绮雯的父亲曾向墨染绿解释过:“染儿,或许我的一面之词难以让你信服。
我在此对天发誓,你妈妈的死绝对不是我从中作梗,若我今天所言有半句谎话,上天尽可以让我不得好死·”却不想到在他说出这话后不久,他就匆匆撒手人寰了。
原本小时候在一起玩耍的姐妹俩,就这样在一夜之间变成了敌人··“一个夏家的败类而已,有什么资格对我吆三喝四的”墨染绿喝道。
“不许说我是夏家的败类”夏绮雯话还没说完,便被迎面飞来的雪球砸到,“你……”·墨染绿一边搓雪球一边说:“你还说有脸自己不是夏家的败类我打听过你的事了,你在学校里这也不敢,那也不敢,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成绩嘛,也就那样·像你这样的人,不过是仗着个好老爸,有什么资格继承夏氏集团你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败类”说罢,她扔出一颗弹珠模样的东西:“敢接吗”·夏绮雯不知道墨染绿不是自己初中的学生,是哪里找来迷你学霸世界空间转换器的,但是当时愤怒的她已经顾不了这么多,就这样急匆匆地接了下来。
夏绮雯气势汹汹地进入学霸世界,结果却是墨染绿毕竟比她大上几岁,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她打倒··“去那个世界见你的父亲吧”墨染绿即将发动最后致命一击,却不料就在那千钧一发之际,自己运功的右手被一双利爪重重插入,鲜血直流。
说是利爪,那真没有使用什么夸张的修辞·那是一个人的手,五指的指甲却长得惊人且尖锐异常,像极了鹰的利爪··“九阴白骨爪”墨染绿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梅超风那阴森森的抓人脑门的场景,好在这只爪只是插了自己的手掌,若真是插进自己的脑门,那真不知是怎样的后果。
·“这一招啊,是我自创的,我还没有给它想好名字,不过你如果想叫它九阴白骨爪的话,那就这么叫吧·”那人收起了自己的利爪,又尖又长的指甲缩成了正常人的大小。
夏绮雯没有想到,这以怪招出手相助的人,竟然是慕容雪··“呵,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只是和夏绮雯一样的小姑娘啊·”墨染绿仗着自己大几岁,刚刚又轻易撂倒了夏绮雯,竟不把慕容雪放在眼里。
慕容雪并不答话,便又伸出利爪上前攻去——这次是双手·墨染绿一时猝不及防,竟已被她双手碰到了脑门,好在她似乎有意手下留情,指甲只是轻轻在脑门下滑了一下,再顺着脖子插进了肩膀。
墨染绿顿时觉得全身一震,双手顿时失去了知觉··“看你刚刚和夏绮雯的打斗,你应该是擅长武打一类的招式吧现在我抓断了你手臂的经脉,你要怎么双手发劲用你惯用的技俩呢”慕容雪如是说道,表情平静得吓人。
“看来今天出门前不刷牙真是罪过啊,遇到了个挺邪门的小姑娘·好吧,夏绮雯,暂且让你多活几天·”墨染绿就此匆匆离去··回到现实世界,慕容雪正欲离去,夏绮雯拦住了她:“今天真是多谢你了。”
“没什么,小事一桩·下山时看到这儿有个转换器,发现并不是简单的切磋技艺那么简单,我便随手用了一下自己新创的招,感觉还不错·”··“可是这一招,看得很邪门啊。
还有,秋儿是什么意思”·“我外婆是这儿的老香客,我刚出生时,她把我抱到这儿来看过相,就是你之前看到的那位和我对话的老方丈,说我命中缺火,要用秋儿的小名补上。”
慕容雪说得格外庄重,似乎她很确信这件事·夏绮雯本来还想问问她今天这么一大早跑来所为何事,却欲言又止·慕容雪不等与她道别,就匆匆离开了。
夏绮雯下山时,看到了慕容雪口中的那位老方丈··“女施主面色凝重,似乎有些心事·”·“大师,要怎样才能让自己变强呢”·“很简单,要有自己想保护的东西。”
· ·☆、一无所有· ·在方子晨所领导的声势浩荡的改革失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方子晨总认为自己失去了一切,表姐死于学校里一场无意义的斗争,他不能为她报仇,也不能让后来人重蹈覆辙。
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方子晨表现得郁郁寡欢,尽管他每次考试出来的分数还是高得不像话·左莫思考了很久,竟然提出一个很欠抽的提议:“我们需不需要找个女人来陪伴一下老大”·这个提议立刻被千夏陌子驳回了,理由是:“方子晨sama刚死了从小陪伴到大的红颜知己,怎么能现在就去找别的女人了”·左莫热情澎湃地否定道:“正因为如此才更要找个女人来排解心中的忧虑和寂寞,难不成你们都想让老大做一辈子的单身狗我看那个秦梦溪就不错。”
千夏陌子又说了:“可是他们已经相处了这么久,方子晨sama好像对她一点意思都没有·”·左莫表现得很激动:“现在没有以后或许就有了啊陌子你连这个都不懂,难怪一直都追不到会长。”
千夏陌子立刻准备回去换和服,幸亏冷旭在千夏陌子发飙前及时制止住了她··左莫的提议就此作罢··后来一次节假日,原来十五班的几位同学在千夏陌子的组织下在学校附近一家小餐馆举行了一次同学聚会。
也算是机缘巧合,原八班众人就在隔壁桌·方子晨扫视过去,认识的人都到了,甚至还有被潘青云拉来的范晓柔,却唯独不见陆振宇·方子晨隐隐约约地听到叶絮说:“陆振宇考上创新班后就一个人单刷副本去了,现在看到我们连个招呼都不打。”
秦梦溪也说:“是啊,上次我在校门口看到他,喊了他好几声,他就像没听到一样走了·”范晓柔则说:“考上创新班,和那帮纨绔子弟呆久了,都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吗”潘青云立刻就喊了起来:“你们懂什么啊大哥有的是资本是我们不配攀比大哥”千夏陌子汗颜,为了大哥,潘青云竟然敢这样跟女朋友说话……·方子晨的脑海中当即就浮现出第一次返校时的场景,陆振宇说,他找不到老师,也找不到同学。
那是一种怎样的孤单啊·只是方子晨不明白,陆振宇明明觉得很孤单,为什么不搭理原来的初中同学·或许他有什么苦衷吧。
方子晨又想起很久以前,陆振宇为了更多人的安危,不惜担任出卖同学的骂名,最后被迫转学的事情·只是这次,又是为了什么·突然间方子晨想到了另一个人,突然开口道:“你们说,钟天远会长……是不是也这样孤单”·千夏陌子从食物堆中抬起头,眨巴着一双大眼睛,说实话,她从来都是觉得会长很帅很酷很有领导能力,却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
“他要负责维持校园秩序,要赏罚分明,就不得不得罪一些人·”方子晨补充道,“这样的他会给人一种飞扬跋扈的感觉,会不会很少有人愿意亲近他”·千夏陌子立刻反驳:“没有啊,我就很愿意亲近他。”
冷旭递过去一个白眼:“你个花痴少说话·”·本来闹哄哄的一桌人就这样突然安静了下来··方子晨听别人说过,钟淑敏主任的父母本来有三个孩子,在最小的弟弟失踪、母亲去世后,钟淑敏从小的玩伴就只剩下了钟天远的父亲。
钟淑敏大学毕业后事业顺利,甚至凭自身能力一举成为学校建校以来最年轻的教导主任,却没想到父亲体恤弟弟创业艰辛,准备将全部家产给弟弟继承·不知道为什么,钟淑敏心中从此有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小苦涩。
所以当即将分娩的弟媳急着去医院时,刚刚成为教导主任不久的钟淑敏拒绝了送他们去医院的请求,她必须要努力工作让自己在这个位置上坐稳,反正弟弟还可以有很多种方法去医院。
只是她从没想过,那一别竟是永恒·弟弟找到的出租车司机醉酒驾驶,最终酿成了车祸,弟弟弟媳和那位司机都死了,只留下一个早产的钟天远··看着钟天远的脸庞,钟淑敏时常想起小时候和弟弟嬉闹的情景,他太像他的父亲了。
钟淑敏至今没有结婚,对这个侄子疼爱有加·她时常幻想,如果那个时候她没有拒绝弟弟的请求,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她将对弟弟的歉意和疼爱都给了这个侄子,希望能以此弥补自己的过错。
只是她从未发现,钟天远的性格却因此越来越孤僻··钟天远心里有个死小孩,在房间里默默地盯着父母的相片··“我的父母虽然对我不甚关心,但是毕竟还是和我朝夕相处的人,可是会长不一样。”
过了半晌,方子晨用极其空灵的声音说道··方子晨本以为在他所领导的改革失败后,学霸世界不会再遭遇变故了,却没想到更可怕的危机还是在他上高二时悄然而至。
钟天远找到他,请他出面帮忙··“你不是很厉害吗为什么要请我这样曾扰乱过学校秩序的人来帮忙呢”·钟天远没有回答方子晨的话,只是默默举起一张符咒,当着方子晨的面将它烧成灰烬。
“这是最后一张了·”钟天远说··“你……”·两年前,方子晨带领十五班闯下大祸,最终被陈悦一行人制止·事后钟天远出面,平息众怒,方子晨等人才能像普通学生一样继续学习生活。
可为了避免他们故计重施,钟淑敏主任编写了一条压制十五班等人能力的程序——只要在那张符咒面前,十五班等人就会完全丧失战斗能力···“我瞒着姑姑做的。
到时候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你可别把我卖了·”钟天远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不知道为什么,方子晨当时就心软了,下一秒钟,他已扑进了钟天远的怀抱。
“你的聚气成刃快练到九重山了吧真厉害呢·我堂妹就拜托你指导了·”方子晨只感觉钟天远怀里很温暖,并没有太在意这句话。
于是乎千夏陌子看到这一幕就激动了:“哎呀我们都说要不要给方子晨sama找个女人,现在才发现完全不用因为方子晨sama有男人陪伴啊”·好在这次的敌人虽然更加强大,但是最终还是在学霸世界各路人马的齐心协力下镇压了下去。
正当众人都在欢天喜地庆祝胜利时,钟天远告诉方子晨,他要去德国读书了·他说,这是姑姑的安排,是姑姑为他好,他不能拒绝··“所以……你那天才要拜托我照顾你的堂妹”方子晨很诧异,可是他说不出挽留的话,他知道自己不能为了自己的一点私人感情阻止钟天远去德国深造。
“以后一定会再见面的·”钟天远如是说··于是左莫又开始嚷嚷了:“所以说我们还是给老大找一个妹子比较好”·方子晨则是选择无视千夏陌子和左莫的胡闹,独自一人练他的成名技聚气成刃。
方子晨曾觉得他一无所有,现在想想他那时真是富有得像个皇帝·那时候通往食堂的银杏明黄如金,妹子们走在落叶中裙裾起落,汉子们嬉笑着跑过惊起一阵落叶飞舞,所有人都拥有无数时光和可能,热血上涌的时候方子晨相信自己能征伐世界,在战马背上带着更好的自己归来。
其实只要自己想,现在也可以不算一无所有啊··· ·☆、新霸王别姬(1)· ·看着眼前面容苍白的少女,方子晨露出一个诡秘的笑容:“高一的,还扣吗”·钟天远本以为自家堂妹与方子晨素未谋面,却从未想过,他们不仅在这个世界有过难忘的一面之缘,还在另一个世界有着不解的因缘……·注意注意本卷以下内容纯属作者无聊时的YY之作,时代架空,从学霸世界转换到了仙侠世界,妖魔出入,帮派纷争,仅当同人文阅读即可·这是一座远离尘世喧嚣的小城。
由于刚刚下过一场雨,空气中氤氲中沁人心脾的芳草气息·青石板上车轮碾过的痕迹清晰可见,几位孩童在青石板路上追逐着、嬉笑着·小路两旁的房屋都是砖木结构,飞檐雕花的窗栏一律漆成朱红色,一座座房屋错落有致地排列着,不时有人家从二楼的窗户里探出脑袋,看看是哪家的孩子这么吵闹。
孩子们正笑得开心,街角走出一位看上去十分羸弱的男孩子,他先是走到那群孩子面前,张了张嘴好像要说什么,却始终不敢说出来·孩子们玩得尽兴,竟混没有注意到这个男孩子的到来,有调皮的男孩子跑着跑着就撞到了他的身上,两个人一起摔倒在地。
“哈,我抓到你了”另一个男孩子高兴地冲过来,待看清那突然多出来的羸弱男孩后,原本嬉笑的表情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你……你是那个怪小孩”孩子们纷纷惊呼道。
就连本在二楼窗口饶有兴趣看孩子们玩耍的大人也慌张地关上了窗,还有孩子的父母得知孩子们口中的怪小孩又出现了,匆匆忙忙跑来把孩子拉回了家··方子晨看着那群原本笑得很灿烂的孩子一个个地冷着脸走了,原本沮丧的脸越发沮丧了。
自从被师父到这座江南小城起,方子晨就是一直被人看做怪小孩的,只因为他身上有鬼族的阴阳鬼咒··那是一个纷乱的时代,各门派间争斗不休,几乎每时每刻都有几家门派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而在这些大大小小的争斗中占尽上风的,还要数门派总部设在西南的鬼族了。
其实这个门派原本是不叫这么透着恐怖气息的名字的,只是由于门派武功过于诡异,鬼族门人又心狠手辣,上到八十岁的老人,下到九岁的小女孩,个个都杀人不眨眼,因此被江湖人惊恐地称为鬼族。
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人忘了它原本的名字·鬼族的掌门人是当下江湖上公认的第一高手,人称鬼王,他的武功被鬼族门人传得神乎其神,可是却从没人真正见过他出手,据说看到过的人都死了。
鬼族的武功大多类似于武术,让人匪夷所思,而其中最令人咋舌的,还要数阴阳鬼咒了·当年方子晨还是个被遗弃在路边的襁褓中的婴儿,被云游四海的顾薇大师捡到。
顾薇大师正诧异为何这个孩子会被人好端端地遗弃在路边,却发现他中了阴阳鬼咒··阴阳鬼咒,会按照施咒者的意志发作,让人一会儿觉得热得置身火炉,一会儿又觉得冷得坠落冰窖,痛苦不堪,却不会立刻死去,真是让人饱受生不如死的折磨。
据说这是鬼族门人拷问囚犯时常用的招式,很多人忍受不了折磨,纷纷选择了自尽这一条路·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鬼族门人会对这样一个不明事理的婴儿下咒·如果是仇人的孩子,直接动手杀死就好了,为什么要用这种折磨人的方法大家都觉得,这是一个被诅咒的孩子。
尽管如此,顾薇大师还是收养了这个孩子,并一直将他看做弟子,传授他自己的毕生武功·可怜的方子晨便在人们的歧视中长大,还要时不时忍受阴阳鬼咒的折磨。
好在他天资聪颖,加之后天努力,倒是习得了顾薇大师一身的好本领·只是可惜,他一直都没什么朋友·除了顾薇大师,他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他很想和别的孩子一起玩,可是别人都将他视作鬼魅。
更有甚者,有些孩子犯了错不敢承认,就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抵赖在方子晨身上,大人们大多不明事理,往往护着自己的孩子,拿方子晨出气·其实论方子晨当时的实力,对付从未学过武的成年人完全不成问题,可是他不愿那么做,他知道他的武力反抗起不到任何效果,甚至很可能会使事情变得更糟,给师父带来麻烦。
所以每当那些凶神恶煞的大人用皮鞭抽打他时,他总是一声不吭地站在那里,任凭全身被抽打得火辣辣的痛··这一年,方子晨十四岁··这一天,是这座偏安一隅而守得一片宁静的小城难得热闹的一天。
方子晨走上街头巷尾,总能听见人们这样议论的声音:“哎哎哎,你听说了没有那个在闻名天下的习武世家钟家,最近要到我们城里住几天呢”“那是什么家族他们的武功比顾薇大师还厉害吗”“真要说到谁厉害,钟家的人不一定就能胜过顾薇大师,可人家钟家家世显赫,声名远播,手下为其奔走效命的人数不胜数,这总比孤身一人的顾薇大师要强多了吧更何况,他们还有家族代代流传的秘术呢”“莫非他们就是传说中的风瞳拥有者”“可不是呢风瞳能在必要时强化人的听力数倍,练到炉火纯青时,还能操控身边的风呢”“这你可就别痴心妄想了,人家可是有家族基因呢。
只是可惜,听说这一代的钟家人丁不旺,老家主已去世多年,他唯一的儿子当家后没多久也去世了,留下一个叫钟天远的孩子,现在当家的是老家主的女儿钟淑敏·这天下真正掌握风瞳奥秘的,恐怕也只有这姑侄二人了。”
“这可不一定啊·你们难道就不奇怪财大气粗的钟家为什么那么大老远地跑到我们这座偏僻的小城来吗”··“为什么”这番话顿时吸引来了不少人的注意力,几乎整条街上听到这句话的人都聚了过来。
“这个嘛……据说是为了寻找失散的钟家血脉·”·方子晨无心探听这些别人的家族秘史,自顾自地走着,他今天出门是要完成顾薇师父交代的任务的,可不能把时间耽误在这些没用的事情上。
熟练的转过几条街,方子晨便发现了自己需要的草药,他生长在一间大四合院的墙角,四合院的装修气派恢弘,在这样一座毫不起眼的小城中已经算是了不起的建筑了,换做旁人,一眼就看出是有钱人家,方子晨可管不了那么多,大手一挥将草药全部连根拔下。
“好啊,原来这些天来我们府上偷东西的,就是你这小子”方子晨刚摘下草药,就听见身后传来了一个粗犷的声音·他回头一看,只见几个家仆模样打扮的人手持棍棒将他团团围住,刚刚那话就是为首的高个汉子喊道的。
“老大,听所有见过那小偷的人说,那是个小姑娘的身形,应该不是他啊·”另一个家仆附在那高个汉子耳畔说道··“哼,这小子身上有阴阳鬼咒,邪门得很,谁知道他不是耍了什么障眼法。
总之,我们都亲眼看到他在偷我们府上的名花名草,是个小偷,必须拿下带回去见老爷·”那高个汉子说得理直气壮,中气十足·方子晨不由觉得好笑,这长在你府宅前的野花野草,什么时候变成属于你们的名花名草了可见这汉子着实是个不学无术之人。
其实那汉子本不想找方子晨麻烦,实在是因为最近府上频繁遭到盗窃事件,老爷逼得紧,他才不得不找个人来应付,反正方子晨在城里“臭名昭著”,正是个抵罪的不二人选。
方子晨耸耸肩,这种事他遇到的多了,根本不放在心上·只听那高个汉子一声令下,那群家仆便一齐冲上来拿人·方子晨正待束手就擒,突然一阵风沙扬起,那群家仆连连咳嗽,既看不清方子晨,也不便上来拿他。
方子晨突然感到有一只皮肤细腻的手抓住了自己的臂膀,往一个方向跑去·黄沙飞舞,方子晨看不清那人的面容,只能通过轮廓辨认出是个小姑娘身形,以及那一双灵动的绿色瞳孔。
· ·☆、新霸王别姬(2)· ·女孩很快就带着方子晨突破了黄沙的包围,可她没有立刻停下,而是一直跑出了很远·到了一棵大约有五人合抱粗的参天古木前,女孩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对方子晨说:“你能上来吗”·方子晨这是才看清了女孩的面貌,是个很清秀的女孩,批一头及腰的飘逸长发,皮肤白皙,最惹眼的还是那双碧绿瞳孔的眼睛,是那么灵动有神。
“当然·”方子晨答道··“好·”女孩一抬手,几步便跨上了古木巨大的树枝,两人的身影隐没在古木浓密的树叶中··“没看出来嘛,你轻功还不赖,起初我还怕你跟不上,没使出全力。”
到了树上,女孩如是说道··方子晨笑道:“我好歹也是个习武之人,这种轻功对我来说还是不在话下的·”·“原来你会武功啊那刚刚那群大老爷们要来捉你时,你怎么不还手我看得出来,那些家仆只会挥挥棍棒虚张声势,没有真正练过武。
你如果会武功的话,一定能把他们碾成渣的·一个多月了,他们就拿我一点办法都没有·”·“哦,原来那些人说的这些天府上频繁遭遇的那个小偷就是你啊。
你还叫他们大老爷们”·“是啊,你看他们,白吃了十几年的饭,长了一身没用的肉,连我都对付不了,岂不是和那坐在高堂上只会吆三喝四的老爷们没啥两样”·方子晨忍不住笑出声来,这女孩真是可爱得很。
女孩也不在乎,任凭方子晨笑下去·方子晨笑完了,又说:“其实我也觉得那些富家老爷没什么用,不如我们习武之人轻松自在·”·女孩愣愣地看着方子晨,许久没有说话,这倒让方子晨感到难堪了,他不由问道:“怎么了”·“你笑起来真好看。
我看你一直皱着眉,以为你知道自己招惹上了有钱人家,担心以后的日子会不好过呢·没想到你现在笑得这么自在·”·这段话着实让方子晨震惊了许久,的确,他很久没有笑过了,因为那个愚蠢而可笑的身世。
顾薇师父确实待他很好,她会问方子晨吃得好不好,睡得好不好,练武时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可是从来都不问他开不开心,也不会对他说“你要多笑笑,你笑起来真好看”。
“你是刚到这座城不久吧不用担心,我已经招惹了太多太多的人,不怕再多加这一个·”方子晨答道··“这样吗”女孩的瞳孔突然变得黯淡起来,“已经变得不在乎了吗”·方子晨本来担心自己说错了什么话,可女孩的眼睛很快又变得有神起来,她兴致勃勃地说:“对了,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刚刚那些大老爷们要来抓你时,你为什么不还手”·“因为很多时候……不必要的打斗会使事情变得更复杂,所以你不是能逃就逃了吗我可不信那时是因为巧合扬起了一阵风沙。
快告诉我,你是用什么手段做到的”·“我……我不知道,我似乎天生就能操控周身的风,虽然很不稳定,但是如果是这种程度的话,我还是没问题的。
我和爸爸都会,身边的人都说我们是怪人·爸爸曾经因为这种能力无意中伤到了妈妈,外公很生气……”女孩似乎又说到了什么伤心事,脸色渐渐变得深沉,“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啦,现在我和爸爸从外公家逃了出来,我们说好要一起去找弟弟,可是路上遇到了坏人,盘缠都被骗光了。
我用计把那群坏人教训了一顿,可是那些钱都被他们花光了……不过没关系啊,我还可以来这家人家顺手拿点东西·哈哈哈,想起那些大老爷们被我耍的样子,太逗了……”方子晨有些难以理解眼前的女孩,她似乎总是一会儿高兴,一会儿难过,让人捉摸不透她的心思。
“今天的事真是谢谢你了·你叫什么名字”··“姚芊羽·”·顾薇大师的住处隐蔽在一片梧桐林中,那是很久以前她和几位朋友一起搭建的二层小木楼,远离热闹喧嚣的城中心,即使在白天也安静得只能听见鸟鸣声,间或夹杂的几句顾薇传授武功、学生练武的声音。
而今日,这片梧桐林中多出了几个外人的声音··“钟家嫡系传人亲自造访我这江湖草莽之家,真是幸会啊,不知几位远道而来所为何事”·“说来惭愧,这些年钟家人丁并不兴旺,长此以往,必然导致钟家的没落。
大师虽然对江湖涉猎不深,但是想必也知道,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十年前的一场灭门之灾·”登门造访的正是钟家现任家主钟淑敏,她只带了一个与方子晨年龄相仿的男孩来。
那男孩正是钟淑敏相依为命的侄子钟天远,他自进门来就一直摆着一张如白纸一般毫无表情的脸,可当他听到“灭门之灾”这四个字时,竟不由得浑身哆嗦了一下。
谈话正进行到这里,一声“师父,我回来了”打乱了双方的思绪·只闻其声,却不见其人,只留下一声“扑通”倒地的声音··“遭了,他的咒印又发作了”顾薇大师匆匆跑到门口,果然看到了因身体太过痛苦倒在地上不断挣扎的方子晨,脸色煞白,额头上尽是冷汗。
这时钟淑敏和钟天远也走了过来·顾薇顾不得外人在场,赶紧查看方子晨脖子上的咒印·那是一个骷髅的图案,平时就是那样一个普通的图案,此刻却在不停地跳动着,像极了面目狰狞的鬼怪冲你冷笑。
“阴阳鬼咒”钟天远立刻叫道·钟淑敏露出了有些疑惑的表情,鬼族的阴阳鬼咒在江湖上名头确实很响,可真正见过它的人却很少,他是怎么仅凭一眼就认出阴阳鬼咒了呢·“天远,别乱说,顾薇大师的弟子怎么会有鬼族那种不干不净的东西”钟淑敏呵斥道。
“不,这就是阴阳鬼咒,我见过的”·“胡说,你几时见过阴阳鬼咒”·“我真的见过的,在我很小的时候,尽管记忆很模糊……”·钟淑敏不再理睬自己的侄子,忙对顾薇赔笑道:“孩子不懂事,您别在意。”
“他没有说错,这正是阴阳鬼咒·”顾薇的脸色自刚刚被外人发现自己徒弟的咒印后,脸色就一直十分阴沉,“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咒印,但是我觉得我们不能因为这个把他看作异类。”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钟淑敏连忙解释·这个时候钟天远已经伸出一只手指按住了那个骷髅图案,喃喃道:“我想我知道怎么抑制它……”这让钟淑敏更诧异了。
以往顾薇面对这种情况,也是束手无策,只能给方子晨运送一些真气,让他舒服一点,没想到这十几岁的少年直接开口说自己会抑制·顾薇此时也是死马当活马医,毕竟她和钟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想必他们也不会对一个刚见面的少年下毒手,索性就让钟天远试一试。
只见钟天远只在方子晨身上点了几个穴道,那个骷髅图案立刻就不跳动了,这不由得让顾薇和钟淑敏瞠目结舌·方子晨大口喘了几口气,苍白的脸渐渐有了些血色。
钟天远说:“我真的在哪里见过它的,还看过那些人是怎么抑制这种咒印的……只是我的功力太浅,恐怕抑制不了多久·”·与此同时,城外的一个黑漆漆的洞穴中,一女子正在施术,却发现自己的法术被人强行打断。
“这、这怎么可能顾薇竟然将我的咒印抑制住了不,不是她,以她的那点见识,是绝对领悟不了我鬼族秘术的精妙的·难道是……”那女子身材高挑,穿一身黑衣,皮肤很白,却没什么血色,有些形同鬼魅,眉毛很细,嘴唇如血鲜红。
“看来我有必要去城中走一趟了啊·”那女子忖度了一番,最后说道··此时此刻,鲁老爷正在自家府中大发雷霆·一个多月来,家中已经频繁遭遇盗窃事件,可家中这么多仆人,竟拿这个盗贼一点办法都没有。
鲁家世代经商,早已家产万贯,这贼每次也只是拿一点吃的,他本不在乎这些钱,只是这件事已经在全城传得沸沸扬扬,他自认为自己是大户人家,最丢不起这个脸面,因此近些天着急万分。
也就在这时,突然又家仆来报:“门外有一女子称能解决老爷的烦恼·”·· ·☆、新霸王别姬(3)· ·那女子走进屋时,不由得让满屋子的人眼前一亮。
只见那女子身材高挑,红衣罩体,修长的玉颈下,一片酥胸如凝脂白玉,半遮半掩,素腰一束,竟不盈一握,一双颀长水润匀称的秀腿裸露着,就连秀美的莲足也在无声地妖娆着。
那鲁老爷向来不近女色,却也呆呆地看了许久·那女子对这场面颇为满意,娇声说道:“我啊,不仅能帮老爷除魔,还能给老爷送份富贵呢·”·方子晨有生以来遭遇的最大灾难就是从那天开始的。
他虽然是从小在别人异样的眼光长大的,但是人们顶多是不愿与他为伍,还不至于到非将他逼入绝境的地步·可是自从那女子来后,城中几乎每户人家都出现了丢东西的事情,又有几户人家的孩子失踪了,谣言像乌云般笼罩着这座小城上空,人们口口相传着这些事都是方子晨做的。
方子晨也意识到事情比以往严重得多·那一天,他正心烦意乱地走在空无一人的小路上,身边挂过一阵风,他隐隐感觉出这风的诡异·他在顾薇大师座下学习的武功总算没有白费,一个健步冲上去,揪出了那阵风的操控者。
那人立刻还手,却被方子晨几下制服住··“果然是你我问你,前些天你为了填充腹中之饥,偷鲁老爷家的食物就算了,为什么这些天连普通人家的东西也都偷了来你知不知道,吕家阿姨作为单身母亲,独自抚养三个孩子已经很辛苦了,你为什么还要把她藏在家中的积蓄全部偷走还有这些天城中频繁失踪的孩子,都是怎么回事”·那人果然是姚芊羽。
她看方子晨闷闷不乐的样子,本想逗他乐乐,却不料被他这般质问··“你在胡说什么啊我和爸爸在城里的酒馆找了份工作,现在已经不去偷东西了。
就算以前有,也是我看那个鲁老爷经常出售假货,压榨人们的血汗钱不爽才这么做的·你硬是要栽赃我做了这种事,有什么证据吗”··“真的……不是你”·“城里的那些流言蜚语我都听说了,我知道你心里很难受,可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走,我们一起去找出真正的凶手·”·姚芊羽说方子晨不方便在外面抛头露面,便就地取材,往方子晨脸上抹了许多泥巴,又找来自己父亲穿过的衣服·方子晨注意到了,那件衣服上可谓是补丁摞补丁,早已因为多次的冲洗而褪去了本来的颜色。
方子晨很诧异,这些年来他虽说饱受非议,但至少还算是衣食无忧·想到这里,他不由问道:“你和你父亲……平时都是过着怎样的生活啊……”·姚芊羽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阴沉,方子晨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他向来不擅长与人交流。
“爸爸是孤儿,收养他的人家家境颇为寒酸,但是他们一家人都过得很幸福·爸爸和妈妈相爱了,外公家不同意,妈妈跟着爸爸从外公家逃了出来·爸爸天生有着奇怪的能力,我和弟弟也有,但是我们都不会操控这种能力。
外公家的人来抢回妈妈,爸爸本想用那种能力击退外公的追兵,却不小心伤到了妈妈,妈妈死了,弟弟被外公带走了,现在我和爸爸一直在外面奔波……不过没事啦,我们这样也过得很好,不是吗”·方子晨突然觉得很惭愧,原来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过着充满苦难的生活,只是他一直在自怜自艾,而有些人一直在对这个冷漠的世界报以微笑。
这时候,他突然能理解为什么这个女孩总是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了,其实她哭的机会比笑的机会多得多,只是她不允许自己低头流泪··虽然说是调查线索,但是两人可以说是在城中玩闹了一整天。
他们一会儿在这家人家瞅瞅,一会儿去那家人家看看,虽然毫无线索,但是方子晨却觉得过得格外开心·夕阳西下时,方子晨头一回邀请别人去师父的小竹屋做客··姚芊羽的到来受到了顾薇大师的热情招待。
顾薇大师还让姚芊羽好好地洗了个澡,送给她一套干净的衣服·那时方子晨正吃着晚饭,蓦然见姚芊羽一袭青衣飘然走出,她原本脸上总是脏兮兮的,这时才显现出那原本如雪般的白皙皮肤,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被梳成正气的长发垂在脑后,如同一段黑色瀑布。
方子晨顿时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喂,怎么了”姚芊羽跑到方子晨面前,一边轻敲着他的额头,一边嬉笑道··“原来你这么好看。”
方子晨一边说着,一边留心着空气中突然多出来的醉人的香气,这种香气让他心醉神迷·很多年以后,方子晨才知道,那天他闻到的香味就是别人说的女儿香。
顾薇大师聆听了姚芊羽的故事·那时钟氏姑侄已经走了,不然一定会大呼小叫着终于找到了自己失散的骨肉·顾薇大师颇为震撼,愿意收姚芊羽做弟子并接待他们父女俩。
那几日方子晨过得真是前所未有的舒畅,只是好景不长,事情越闹越大——失踪的孩子的尸体被找到了,是被鬼族诡异的法术杀死的,人们在现场找到了各种证据,通通指向方子晨。
最后全城的人联名上书,要求顾薇大师交出罪魁祸首方子晨·顾薇大师极力为方子晨辩护,方子晨只是淡然地笑着:“不用了,师父,我已经给你添了很多麻烦了,这件事,就让我自己去解决好了。”
顾薇大师当时就哭了,她在江湖上闯荡了那么多年,什么样的大风大浪都经历过,却是第一次哭得那么干脆彻底,她说:“孩子,这不是你的错·你收拾收拾东西,离开这座充满是非的城吧。
师父已经没法护着你了,是师父的无能·”·姚芊羽就站出来说:“师父,让我和方子晨一起走吧·这些天我过得很快乐,都要感谢方子晨·现在他遇到了这种事,我有一定的责任,请让我和他一起承担这份痛苦吧。
只是我的父亲……还要拜托您照顾了·”·方子晨本想拒绝,他实在不忍心姚芊羽和他一起受苦受难,只是他发现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了,他突然发现,他实在是不愿与姚芊羽分离。
两人就这样一起踏上了逃亡之路·顾薇大师伪造了方子晨的尸体,说他已经畏罪自杀了,城里的愤怒这才逐渐平息下来·在这场风波之中,鲁老爷趁机炒作,大赚了一笔,也颇为满意。
全城之中,也只有那位为鲁老爷出谋划策的女子还愤愤不满··“我还能感应到阴阳鬼咒,那小子没死·”那女子如是自言自语道··一路的奔波和恶劣的天气,原本就体弱多病的姚芊羽很快就病倒了。
盘缠用完后,他们只能栖身于破庙之中·方子晨眼看姚芊羽高烧不褪,奄奄一息,横下心决定去偷一笔钱找大夫·方子晨走后,姚芊羽心中是百感交集,她原本随方子晨一同奔波,只是希望能帮到他,没想到非但没帮成,反而平添了麻烦。
她自认为自己的病好不了,强撑着病体走出破庙,从此与方子晨一刀两断,不再拖累他··方子晨好不容易请了大夫来,却发现姚芊羽早已不知去处·方子晨发了疯地到处寻找,却被一群鬼族的人找到了。
鬼族的人告诉他:“你是我们首领鬼王的儿子,请和我们回去·”方子晨怎么也不愿相信这个事实,死活不愿走·纵然他武功已经颇为不凡,但是鬼族人多势众,用武力将他强行带走了。
在鬼族的营地里,方子晨见到了那个经常出入鲁老爷府上的红衣女子,现在的她已经换上了一身黑衣,指甲也都是黑色的,脸色白得诡异,且毫无血色·原来,她就是鬼王的嫡妻柳玫月,在鬼族中被人尊为鬼后。
鬼王是个风流情种,年轻时留下不少风流债,方子晨就是他和一位普通女子所生·鬼后因此心存嫉妒,将那普通女子折磨致死,她又觉得不应该便宜了方子晨这个孽种,因此在年幼的他身上施下阴阳鬼咒。
鬼后深知顾薇大师心地善良,绝对不会见死不救,就将还在襁褓中的方子晨丢在顾薇大师的所经之路上,由顾薇将他抚养成人,让这个孽种从此过上生不如死、饱受非议的生活。
顾薇本有心救方子晨,却不料反倒早就了他悲剧的一生··· ·☆、新霸王别姬(4)· ·鬼王膝下有不少他的子女,都是他和别的女子私通所生,鬼后无子,她向来看不惯这些别人的孩子,只是碍于鬼王势力迟迟不能动手,本来她还能以折磨方子晨为乐,不料这个孩子也被鬼王接到了身边。
方子晨不像别的孩子,从小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他不懂争斗,经常被其他孩子欺负·他三番四次想逃出鬼族的控制,却总被鬼族的人抓回来·鬼王为此经常杖罚他,他也毫不在意,从不认错。
·有人就问他:“你是鬼王的儿子,在这里可以过得锦衣玉食,为什么总是想要逃走”方子晨就说,他要去找一个女孩,她病得很厉害,他答应要给她请大夫看病。
人们对此总是嗤之以鼻,他们说:“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她早就病死了,你是永远找不到她的·”方子晨总是把这些话当作耳旁风··日子就这样如流水般过着。
老实说,在这么多的儿子中,鬼王最看重的就是方子晨了·他不像别的孩子过惯了富贵日子,能吃苦,又习得了顾薇一身好武功,颇有深谋远虑,几次当着众人的面暗示他要将首领之位传给方子晨,方子晨总是装作听不懂,不以为意。
鬼族种种不齿的行为引起了江湖各路人士的愤怒,终于,在钟家的领导下,江湖各路人马齐聚一堂,直逼鬼族老巢·方子晨被鬼王任命为御敌总指挥,被逼上了战场。
他原本意兴阑珊,却不料那时,他在敌人的阵营中看到了钟天远,还有已经成为他的堂妹的姚芊羽··原来,那天姚芊羽为了不拖累方子晨,带病出走时,被钟天远找到,被认定为是钟家失散在外的血脉,姚芊羽和她的父亲所掌握的那些特殊的能力,正是由于风瞳的遗传所拥有的。
在钟家的悉心照料之下,姚芊羽很快痊愈了·她也曾四处打听方子晨的下落,却一无所获,没想到现在却发现方子晨已经变成了鬼王的儿子··两人因此不顾双方打得正激烈,频繁地暗中私会。
鬼后正嫉妒方子晨在鬼王面前颇为受宠,终于让她抓到了把柄,她将这件事添油加醋地汇报给了鬼王·鬼王十分恼怒,下令革去方子晨所有职务,将他关在了地牢中。
另一边,由于姚芊羽经常私会敌人,都被同盟的江湖人士怀疑为卧底·钟天远虽然相信妹妹,也知道方子晨本不是什么坏人,但是无奈他说服不了众人·他知道,如果不给别人一个合理的交代,这支好不容易组织起来的浩浩荡荡的剿灭鬼族的联盟就会崩溃,他苦心经营多年的计划都要付之一炬。
其实他一直都是很清楚的,这些年来钟家之所以只流传了这么几个血脉,都是由于十多年前鬼族为了夺得风瞳,对钟家进行了惨无人道的灭族,年幼的钟天远躲过一劫,且看到了鬼族释放和接触阴阳鬼咒的画面,因此知道抑制阴阳鬼咒的方法。
钟天远对鬼族恨之入骨,每天日思夜想的就是剿灭鬼族,此时事情已经做到了这般田地,断不能功亏一篑,因此不得不忍痛割爱··钟天远对妹妹说:“你走吧,我会帮你伪造出你已经畏罪自杀的假象,就像当年的方子晨一样。”
而方子晨这些年在鬼族中积累了不少人脉·他不像鬼王其他的儿子一样仗势欺人,将属下当奴仆驱使,因此愿意跟随方子晨的人数不胜数·此时方子晨身陷地牢之中,那些素日与方子晨交好的人便策划着将他救出来。
鬼王得知后勃然大怒,将这些依附方子晨的属下都视为叛徒,亲自出面围剿方子晨和这些叛徒··此时此刻,方子晨和那些依附他的鬼族弟子躲在一座废弃的村中,村外一边是怒气冲冲的父亲,一边是千方百计想要剿灭鬼族的各路江湖人士,方子晨知道自己将要死在这里。
他告诉那些鬼族弟子:“你们走吧,不要为了我白白地送了性命·”谁知那些弟子都说:“我们都是江湖上的亡命徒,被逼无奈才加入了鬼族,然而在鬼族也过着非人的生活。
是方子晨大人的出现让我们意识到我们还是作为一个人活着·如果方子晨大人死了,我们活着也没什么意义·”方子晨为此长叹一口气,就在这时,他看到了一个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人。
姚芊羽突破重重包围,竟然闯进了这座小村子··方子晨一边紧紧地拥抱着姚芊羽,一边骂她傻,为什么跑来送死··姚芊羽说:“我很后悔那天我从古庙中逃跑了,如果上天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宁愿死在你的身边。”
他们回忆着以前的光景,痛惜多年的聚不抵散··姚芊羽突然问道:“这座村子叫什么名字”·方子晨答道:“好像叫乌村。
唉,这个名字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当年乌江自刎的西楚霸王·那个时候的他,应该也是这样无奈的心情吧·”·眼见方子晨眉头越皱越深,姚芊羽又唤起了身边的风沙。
一阵阵风夹杂着黄沙飞舞,好似一群蜂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又像是一位作画大师在泼洒笔墨·姚芊羽笑着说:“你还记得吗以前你不开心时,我就是用这个逗你开心的。”
方子晨的眉头真的渐渐舒展了开来·眼见那黄沙飞舞得越来越快,方子晨突然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头,等他反应过来时,那些黄沙已经聚合成了一把利剑,笔直地贯穿了姚芊羽的胸膛……如果这个时候姚芊羽的父亲在场的话,他一定会惊讶于自己女儿的死和当年妻子的死场景颇为相似,只是那个时候是他无意中伤到了妻子,这时是女儿心甘情愿地去死。
“不要”方子晨嘶声力竭地喊道,可是无济于事··姚芊羽拼尽全身最后一丝力气,对方子晨说道:“妈妈死的时候,告诉爸爸,即使遭遇了这样的变故,她也不怪爸爸,遇见爸爸,是她这辈子最开心的事情。
这些话,也是我想对你说的……”她说完这句话,便与世长辞了··方子晨没有丝毫犹豫,拿起武器冲出了村子,不是冲向想要剿灭自己的江湖人士联盟,而是冲向那群平日了做尽了伤天害理之事的鬼族子弟,最后光荣战死。
这一场大战,以鬼族的完全覆灭告终·清理战场时,钟天远看到了自家妹妹和方子晨的尸体时,不由得深深地叹息,他决定要重建这座名为乌村的废弃的小村子,并且在村子里立一块碑,碑上刻上自家妹妹和方子晨的故事,碑文的标题是:·“这算不算霸王别姬。”
时代架空的同人文系列到此结束以下内容回归故事主题霸王别姬篇各位就当平行世界阅读即可· ·☆、又闻丁香花· ·谨以本文记叙学霸世界第二部曲终极boss裴千宸的人生坎坷。
因篇幅较短,附在方子晨篇后··初闻丁香花·裴千宸出生在一个科学世家,他天资聪颖,加之后天勤奋努力,从小就成绩优异,对科学颇有造诣,业余时间喜欢弹吉他。
·他是在自学吉他时意外发现那首歌的·简简单单的吉他声如花香般飘进耳朵里,没有千转百回的吟唱,只是很普通很低沉的声音,在唱歌的同时叙述着一个凄美的故事。
裴千宸很喜欢这首歌,便专注学起了它·没过多久,他就能不看歌谱抱着吉他自弹自唱了··那是在一个闷热得让人烦躁的夏天,裴千宸即将进入高中·那首歌叫《丁香花》。
初奏丁香花·虽然已经立秋了,但是这座小城却感受不到一丝秋的凉意·八月的阳光毫无保留地倾斜在xx高中的操场上,几抹绿色在白色的人群中来来往往··这是多少准高中生最为苦恼的事情——军训。
裴千宸也是这群身着白色校服学生中的一员··裴千宸所在连的教官是个很憨厚的年轻人,别的教官见面第一句一般都是:“同学们好,我姓张,大家叫我张教官就可以了。”
可是他站在那里,和同学们大眼瞪小眼了半天,支支吾吾吐出一句:“我叫张鹏·”大家都在等他继续说下去,可他就像瞬间哑了一样,再也吐不出第二句话,最后不知是哪个同学再也忍不住了,扑哧一声笑出来,张鹏这才意识到自己面对的是一群熊孩子,赶紧慌里慌张地解释,还好有陪班的老师帮他圆场。
说军训不苦那都是装蒜·烈日将橡胶操场烤得像个火炉,就是在那练一会儿站姿,也能让人汗如雨下·没多久就有人晕倒了··那是一个矮小的女孩,阳光在她身上留下了浅浅的印记,可仍不难看出她有着如凝雪一般的肌肤。
她的身子突然僵硬地倒下了,裴千宸忍不住伸手去扶她一把,又是送冷水袋又是送避暑药,这些都是他军训之前老妈教给他的,没想到现在还真派上了用场·不过裴千宸看得出来,女孩很快就恢复了意识,忙说“我现在没事了”,似乎不是很感激他。
裴千宸望着那朵娇嫩如花的女孩重新走回队伍中,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手·就是这只手,曾经扶过一个女孩,上面沾满了如油般的汗水··在军训的过程中,裴千宸渐渐了解了这个叫张鹏的教官。
他出生在偏僻而贫穷的农村,小时候比较贪玩,加上条件不好,没好好学习·可他生性刚烈,不愿意承认自己没有文化就一事无成,正巧他们那村靠着部队,他刚过完十八岁生日就瞒着家人入了伍。
由于他没什么文化,在部队里要闹过不少笑话,不过他为人耿直,倒也交了不少朋友·他每天起得比别人早,睡得比别人迟,干什么都那么勤快·虽然他现在在部队里还只是一个普通士兵,但是裴千宸觉得他将来一定能大有作为。
七天的军训转眼结束了,最后一天下午开送别会,同学们可以自由表演自己的拿手才艺·裴千宸便带了自己的吉他来,他那些天弹唱《丁香花》,也不管场合合不合适,就自弹自唱了起来。
他的弹奏颇为流利,如水一般的音乐静静地回荡在这间小教室中·那时的裴千宸早已变过声,低沉的嗓音很有一番美感··一曲毕,教室里久久的鸦雀无声。
裴千宸注意到,有个小女孩坐在课桌前,双手拖着脑袋,一直呆呆地望着他··就是那个他曾经帮助过在军训时晕倒的女孩··教官最后还是走了·他那天是坐在讲台前看完了整个演出,最后他站了起来,裴千宸第一次觉得他的身影那么高大。
他还是那么不善言辞,只说了一句:“要好好学习·”·张鹏是羡慕我们的·虽然他这些天一直不苟言笑,但是每当他讲述自己的军旅生活时,神情总是那么严肃。
休息期间有些同学会拿出书来看,张鹏看他们的眼神是那么向往·他后悔了吗后悔自己年轻时没有努力学习了吗·那一刻,裴千宸这么想道。
那好,就让我好好学习,将来成为一名大有作为的人吧··又奏丁香花·开学之后,裴千宸更加发奋努力学习,每次考试成绩在全年级都遥遥领先·他业余仍不忘弹吉他的爱好,他参加了学校的音乐社团,每周有空就会去音乐教室练习弹吉他。
他天生长了一张不错的面孔,加之成绩优异,来到班上没多久就发现不少女生看他的眼光怪怪的·他倒没怎么在意··这是一个云淡风轻的秋日午后,裴千宸怀抱吉他,在音乐教室里静静弹唱起那首《丁香花》来。
他是个天性敏感的人,没过多久就听到门外有动静·他突然停止了弹唱,厉声道:“谁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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