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女配,天生一对[快穿] by 八步莲心(下)(4)
分类: 热文
女主女配,天生一对[快穿] by 八步莲心(下)(4)
·萧冷玉想了想:“信·”·“真的假的你为什么会信”步云菲自己反倒有些不可置信了。
谁知,萧冷玉认真道:“其实,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梦里,有一个跟我一模一样的人,告诉我,将来会有一个穿越而来的人,与我相遇、相知、相……”·说到此处,她脸一红。
相遇、相知,后面自然是“相爱”了·步云菲瞬间嗨了,忍不住兴奋追问:“相什么”·萧冷玉嗔道:“没什么。”
见萧冷玉害羞,步云菲知道再也问不出那个词,便转了话题:“然后呢那个人还说了什么”·那个人……·萧冷玉思索:“那个人还真说了别的。
她一再强调,让我一定要做上面那个·嗯,对,她跟我说了足足三遍,说一定要做上面的那个·她还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说你妹·黑幕·作弊·妥妥的黑幕作弊·步云菲炸了:想都不用想,那个无耻潜入人家梦里提前知会人间要做上面那个的,肯定是三次元的萧冷玉。
为了怕自己快穿进余下的世界反攻成功,那厮居然无耻地作弊了·女配·萧冷玉见步云菲脸色不善,也不知为何,但却依稀猜到跟那梦有关·只是……·“那梦里说的人只怕……不是你吧。
她在梦里说的,应该,是个男子·”萧冷玉支支吾吾··梦里的人可是要让自己跟那穿越之人相爱的·眼前人可是女子,如何相爱·“毛的男子,就是我好么”步云菲死鱼眼。
随即反问,“你怎么会觉得是男子是因为那个‘相’么哼哼,女子和女子也可以啊·我告诉你,她说的那个人就是我我就是你生生世世的爱人”·一口气把这番话说了出来,步云菲长吁一口气,好爽·萧冷玉却怔住:“你,你说什么”·步云菲叹了口气。
既然爽过了,就要做善后了··如实回答肯定是不行的,难道让人家知道自己只是个系统游戏里的角色咳咳··再说她也舍不得让萧冷玉发现自己喜怒哀乐了半生,却发现自己原来只生活在别人的笔下啊。
这太坑爹了··所以,她还是要编一个谎言,一个善意的,彼此都能接受的谎言··“是这样的,我来自于未来·一千年以后·”步云菲又开始一本正经胡说八道,“我为了寻找自己的爱人,穿梭于各个世界。
这也就是,所谓的穿越·”·“你的爱人”萧冷玉望着她,目光灼灼··步云菲当着爱人面撒谎还是有点不太自然,便略避了避对方眼神:“是的,我穿梭于每一个世界,就是为了寻找她。”
·“可是,按照你的意思,你已经找到她了吧每个世界里,都要找一次那你到底有多少个爱人”萧冷玉显然不是那么好蒙混的。
步云菲嘎然··不过,她是谁她可是编故事的祖宗·所以,只转了转眼珠的功夫,她便有了接下来的说辞:“是这样的,我找的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古代爱人,而是找我自己爱人遗落在古代的灵魂碎片。
确切地说,她们每一个,包括你,都是我的爱人·可每一个,又都不完全是,而是我爱人遗落在不同时空的一个灵魂碎片·我的任务,就是找到所有的灵魂碎片,然后让每一个都爱上我。
这样,我跟她们每一个人的灵魂融合为一,直到跟所有的灵魂碎片融合……这样,最后我的爱人就存在于我的灵魂、我的骨血了·”·萧冷玉听得一愣一愣。
即便是她历经风尘,也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故事··半晌,才说得出话:“唔,这听起来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是啊·是很悲伤的故事”步云菲继续打蛇随棍上,胡说八道,“其实,我一千年后的爱人已经死了,灵魂死亡。
在我们那个年代,叫植物人·就是没有了意识,因为灵魂已经死了·所以,我需要在古代的时空,轮回每一个世界找到她,因为所有的人都是她,又都不是她,所以,我跟那些人身心合一地相爱的时候,只能从中汲取灵魂碎片。
等到她生生世世的爱都给了我,我就收集到她所有的灵魂碎片,再加上我们一千年后那一世的爱情,就两个人完全融合了灵魂·到时候,她将在我的灵魂上重生……爱可以让灵魂重生,上天说到时候可以给她一条新的生命,让她好起来。”
随口编完这个煽情的故事,步云菲已经眼含热泪·不止是为自己的故事感动,也位自己的编故事能力感动——天啊,快穿后好久没写文编故事了,都快以为自己没这功能了。
原来,还是宝刀未老啊·萧冷玉已经听得沉默了··虽然她这些年历经人世冷暖,打滚于风尘,但终究只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子,对于爱情,还是有着高山仰止的渴望与崇拜。
更何况,在古代,可歌可泣的故事实在太少·这位一千年后晋江大神随口拈来的轮回寻爱故事,足以让她灵魂颤动:这世间,竟有如此爱情……·“爱,可以让灵魂重生”许久许久,她喃喃。
“是的·爱可以让灵魂重生·不止灵魂,爱可以让一切都重新恢复生机·爱可以包容世间的一切,也可以生长的一切·爱是雨露,可以滋养着天地万物,让一切,生机盎然。”
步云菲感觉有圣母的光洒向自己头顶 = = ,“总之,如果爱到一定的程度,是可以穿越生死的·就算是主宰一切的上天,也会给爱一条生路·所谓,天若有情天亦老……”·萧冷玉已经完全痴了。
步云菲的这些话,她是听进去了··突然有了某种醍醐灌顶的了悟:是啊,真正的爱是伟大的,是足以跨越一切的·自己一直以为自己为情所伤,以为董千里的那份感情就代表了自己这一生的爱情,陷在其中出不来,以至于再不肯相信爱。
其实,那董千里,对自己又算什么爱情·若是真爱,就不会为了荣华富贵跟自己分开··若是真爱,就不会为了任何原因跟自己分开··若是真爱,即便分隔生死,也一样可以如步云菲这般,念念不忘。
即便没有去生生世世寻爱的机缘,也可以在心里让爱人与自己同生··若是真爱,怎会有悲伤·爱的真谛,或许,就是欢欣,与生机……·虽然这不是在洪荒,不存在瞬间悟道便修为瞬间提高的情况,但萧冷玉悟了后,心态还真是不一样了。
她可以安静静下心来,听一听步云菲的故事:“所以,你跟你的爱人,有过怎样的故事”· ·☆、第126章 戏中戏· ·“想听我的故事”步云菲望着萧冷玉。
“不错·”萧冷玉不闪不避, 回望, “我想知道, 一个能让你生生世世去追寻的人,是怎样的一个人我想知道,是怎样的故事, 才会诞生出这样的爱情”·“一千年之后的事情,你未必听得懂。”
“你不说, 怎么知道我听不懂”·女配·依然是那样不闪不避的眼神,让步云菲前所未有心动··其实, 对于每一世的萧冷玉, 她都是爱的。
可是, 这一世,却是唯一一个自己一开始就坦承自己与其不是一个时空的·而且,这一世的萧冷玉, 也是唯一一个这样拷问自己灵魂的人··这双眼, 似乎能看透一切。
“你真的想听做好准备了吗”·“嗯·”·“好吧,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步云菲眯了眯眼睛,望向虚空。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虽然,故事的有些细节,已经不完全能清晰记起来了··可那份感情,却还是如此清晰着·被藏在最深处,却从未丢弃。
“认识她的那一年,我十七岁,大二·”步云菲缓缓开口, “大二你知道么是一种学制·就相当于你们这边的私塾。
但是一千年后人会读很久的书,一年又一年,男女都可以去读·分别有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我跟她认识的时候,就是在大学二年级·大学一共读四年,也就是有四个年级。
我十六岁上大学,属于很聪明的那种学生,知道不”·她认真解释着··萧冷玉点头··于是,步云菲又接着说了下去——·我从小就是个乖学生,家教又很严,及至高中毕业都不会上网。
一直到进了大学,才算彻底解放,在这里我要解释一下,从高中到大学是需要考试的,叫高考,也就跟你们的科考差不多·考上的叫高中什么的·为了我能高中,家里一直对我管得很严,除了读书,不许我玩别的。
他们说,玩物丧志··我在高中,有个拜把子的哥哥,也就是你们这边所说的义兄·他送了我一个Q.Q号,我揣着钱,拉着室友带我到网吧教我上Q.Q··Q.Q呢,就相当于……唔,相当于你们这边的飞鸽传书。
但是一千年后人的本事越来越大,科技越来越发达,我们只在家里,用一个四四方方的叫电脑的器具,就可以发送和接收信息,玩飞鸽传说的游戏……(以下省略一万字科普。
)·好了,继续说·我当时没接触过Q.Q,便缠着寝室的老大教我··“这个根本不用学·”老大一边很无奈地说,一边忙着给自己充钱上网。
“可是……不学怎么会啊”我不可置信地看着她·有没有搞错,对着一个我只在高中计算机课堂上学会开机关机的电脑,我就能自己悟出怎么上Q.Q·老大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把机子开在我旁边,然后示范我怎么登陆Q.Q,怎么打开对话框,怎么跟Q.Q里的好友讲话。
示范完告诉我用智能ABC,只要会拼音读法就行·然后,丢下我继续玩她的电脑··我依然不清楚,但是很好奇,按照她说的,小心翼翼用智能ABC一个一个打字。
Q.Q好友里的人很少,却是哥哥细心地帮我加的高中同学,都是刚进大学,同学一个个都很热情··我一个个敲着字母,自然跟不上速度·于是高中老同学王林看出来了,使坏:“打电脑很慢”·“恩。”
很努力地敲出这个字·那时的摁在智能ABC里似乎是敲不出“嗯”的··于是,他确定了我的龟速,放心地开怀大笑:“猪母猪小母猪”·“什么”我用手指好不容易戳出这两个字。
“骂你呗哈哈,打不快吧哈哈哈哈,步云菲,你也有今天哦哈哈哈哈……”·我气得抓耳挠腮,奈何字母依然得手指一个个戳……·就这样,我在无良同学的玩笑声中,龟速却兴奋地聊了一下午。
出网吧门时,我大感惬意:我终于会上网了·学会上网后的第一件事自然是上一个网站··那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杂志的网站·因为我喜欢的那本是武侠杂志,所以那个网站的风格很有古典江湖风,而里面盘踞的,都是各种武侠读者。
依然是在室友的帮助下,学会注册、登陆网页,然后迫不及待地看我喜欢的那几个作者的踪迹,自然是满心兴奋·然后发现网站上很多跟我一样迷着武侠的读者,她们都有漂亮的头像和签名,古典雅致,很带感。
不过,我那时对那些并没有特别的兴趣,我的兴趣依然在武侠小说··于是我在那个网站找武侠小说,尤其是以前错过的却有所耳闻的小说,比如江南的《春风柳上原》等,看得滋滋有味。
毕竟是杂志的子网站,作品自然要放书上,放在网站上的非常少,很快就看完了·我就看别人的读后感,也跟着回帖,不过那时谁都不认识,回个帖就闪人,压根什么都不知道。
再后来,看到有人在网上吵架,闹着要出走什么的·我在一旁看热闹,看到她们兄弟姐妹相称,很亲切·当时觉得她们很熟啊,真羡慕·可是为什么要吵架到要出走呢我一时豪气顿生,义不容辞地发了一帖,大意是说大家既然喜欢看同样的小说才走到一起,多有缘啊,不要吵架嘛,更不要走嘛……记得那个帖子被那个版块的版主加了精,说一个新人还这么懂事你们就不要走了嘛之类……那是我第一次除了现实同学外,在网上跟其他人的真正意义上交流,而且回我帖子的还是版主,感觉挺好的。
不过,后来再去,那个版主似乎就不认识我了·然后……我发现我在那谁都不认识,他们玩他们的,也没我什么事·于是,对那个网站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那一年,是2004,我刚上大一的第一学期··之后,那个网站进行了整改,无奈删了一大批ID·而我也属于被删的那一类人··既然ID被删,我也就更不怎么去了。
直到大二,空闲时间非常多,而上网也没什么其她地方去,又开始注册那个网站了·哦,那个网站叫侠影社区··依然是用最初的那个ID,重新注册·依然是用得不多,只是每期看完杂志都会去评论,而在评论过程中,也认识了一个志同道合的女孩,叫小樱。
有了一个朋友,就开始对那里有了一点牵挂,开始不再只是回复,而是写评论帖子·渐渐地,在原创评论区,也被人所熟悉··女配·但是,除了写原创书评,我依然不会发别的帖子。
在水区看到别人灌水,我只是在一旁看热闹,看他们兄弟姐妹,看他们亲亲热热··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一个ID:三公主··那已经是2005年年末,而我,正处雨季。
直到今天,我依然相信:爱上她,是上天注定的,在电光石火间··真的,那个人,第一次见,给我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很奇怪,从她的头像,到她的ID,就是给我一种……心动的感觉。
或许,那时还说不上心动,但是,心却实实在在被那三个字的ID,和她头像扯住,从此记住了一个人的名字··于是,去水区多了,开始有意无意看她的踪迹,看她跟人说话:简单直接,很喜欢用“~~~~”这样的符号,有时候有点咋咋呼呼,很……让人心动。
那时候其实没想其她,什么都没想,只是喜欢看她,看她在人群里如一阵风,来去清明,带着欢乐··我跟她的缘分,始于她在水区发的一个帖子··那一天,不知道她哪根筋抽了一下,好像是说兄弟姐妹们都有徒弟了,而她没有,所以发个帖子招徒弟。
点开帖子,依然是言简意赅、直奔主题·好嘛,招徒弟··再看下面的回复,好像都是看热闹的··于是,鬼使神差,咬咬嘴唇,点开她的资料:咦,年龄比我小哎……当时就有些失落,唔,她会嫌弃一个比自己大的徒弟么虽然,只比她大十二天。
失落了几分钟,纠结了几分钟,终于还是忍不住继续咬着嘴唇回复:“楼主的等级不高啊,跟我一般嘛·”·她回:“不是啊,这个是删号后重新注册的,以前的等级高。”
我想,我当时的脸上一定是微笑的·第一次能近距离跟她说话呢……那一天,肯定风清云笑··其实很想应征,可是踌躇着还是忍不住问出了一个带点侥幸的问题:“楼主资料里的生日是- yin -历还是阳历呀如果是- yin -历的话,就比我小哎……”·回完这个,很紧张,唯恐她说是- yin -历,真的比我小。
我等啊等,她却没有再回我的贴··我突然有些失落:她应该比我小吧,也许,她嫌弃我大大家都应该想招个萌萌的小徒弟来亲亲抱抱举高高吧谁想找一个比自己还大的徒弟。
就这样胡思乱想着,下了线··以前登陆那个社区的频率并不高·但那晚回了那个帖子后,心里总有什么东西牵挂着,第二天下午又跑去上网。
一登陆,居然看到社区邮件第一次有提示,点开,居然是她·说不出当时的激动··急切又有些舍不得地打开社区短信,她说:“我人很好的,做我徒弟吧。”
我心里先是一甜,继而还是有些失落:唔,她回避了我昨天的问题呢·看来,她真的比我小吧,所以不想说··终究不好再问,于是有些别别扭扭地回:“可是我最近时间不多,准备好好看书了。”
我想我当时内心是雀跃兴奋的,但是却又有些忐忑,不知道说什么吧·不过,看书说的却是实话,那时确实觉得看小说啊上网之类浪费了太多时间,想好好看书了,毕竟,我学的是数学,大一已经因为贪玩和看小说挂科了,大二不想再挂啊。
发送,等了一会,没人回,估计她不在,就下机··第二天,又继续去··不出所料,社区短信里躺着一封新短信:没事,我刚好最近也要看书,时间也不多。
欢呼雀跃·于是当即敲定,回了两个字:好啊··信息发送,一分钟不到,新信息提示,给了我一个Q.Q号··我兴奋地一个个数字打进Q.Q搜索,添加。
终于加上来·我有些害羞,却仍然叫:师父··看得出来,她很开心··看到她开心,我也很开心·呵呵,其实我蛮自许的,碰到她之前,还从没人能让我喊一句“师父”呢。
师父啊……这是怎样最尊又最亲的称呼啊··两人在Q.Q里,开聊··聊到学校,我有些自卑,说出了学校名,加了句:很一般的二本··没想到她回句:比我好多了,我还大专呢,而且刚上大一。
你不要瞧不起我哦··我噎·心里反而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为她担心·因为那时刚上大学,我大二,她大一,都没出过校门,还把高考分数和它的后续反应看得很重(其实后来出社会才知道,高考和大学,只占人生资本的很少一部分)。
她也许有些不好意思吧,聊了许多,有时候感觉有点自卑,有时候又觉得那不是自卑·我有点紧张又十分诚恳地跟她聊着,有劝慰,有推崇··显然,她对我印象不差,聊到后来干脆把我拉进她跟朋友的群里。
还记得那个群叫“仙剑·风云门”,似乎是有人玩仙剑的时候建的至今没弄清楚··总之,那天进了她的群,她热情地给他们介绍:这是我徒弟。
在别人的恭喜与逗乐中,我一刹那有种我是她专属的幸福感觉——专属的徒弟·只是她的徒弟·我叫步云菲,是风云门三公主的徒弟··在群里,我自然是极尊重她的,那种尊重倒不是装出来的,是真的发自内心,尊她敬她,视若珍宝。
趁着兴头,我更是干脆跑到侠影社区去发了一个帖子:我步云菲今日起,拜入三公主门下··于是呼啦啦引来一帮她的兄弟姐妹和朋友,围观的围观,打趣的打趣,恶搞的恶搞。
我在帖子里写下拜师的规矩:第一、师父是用来给我欺负的;第二、师父不可以反过来欺负我;第三、别人欺负我时,师父要负责帮我欺负回去··她的朋友笑:“你就放心欺负三儿吧,她脾气好,怎么欺负都不会生气的。”
我乐·只有我知道:这个师父……嘻嘻,我可舍不得欺负··女配·那晚来的人很多,有的面熟,有的不面熟,一听说朋友认了个徒弟,一个个跑来捏脸摸咪咪揉屁股占便宜 = = 有让喊叔的,有让喊姨的。
我囧了个囧,向来自许自然不肯随便喊别人,只说:单向拜师,其他不管。·嗯呢,我只心甘情愿,喊她师父··之后,就是很甜蜜很甜蜜的时期··第一次在网上有了家的感觉,有很多很多师父介绍的朋友,她朋友好多,在群里我们总有得聊,一上网就像到了另一个家一样。
我拜师前说以后上的少了——这话显然没兑现·相反,我上得比以前密集多了·我喜欢师父,喜欢在她的群里跟她的亲人朋友一起群聊,在人堆里,笑眯眯看着师父,嘻嘻哈哈,坚持“师父最棒”·第一次,发现上网这么好玩。
而此时的社区给我的乐趣,早已超过了武侠杂志本身·我爱那个网上家园,爱那个群里的每一个人··我更频繁地出现在侠影社区,更多地写原创评论,有时候有人认出说“啊这是三公主的徒弟,是个才女啊”,我就会觉得特别自豪。
如今想来像个小孩子,但那时确实是甜甜地自豪着·慢慢地,也开始在水区灌水,认识了很多人,但对水区里的人,我一直只肯作为“三公主的徒弟”的身份认识,她在那里人缘超好,而我也对这样的烙印身份甘之如饴。
至于我自己的天地,在原创区·那时候喜欢写东西,因为年轻,动情很容易,看到一些文字一些故事,会写出很多的感慨·于是一篇篇读后感地写,名气在原创区渐渐攀升。
而所谓的文采,也渐渐惹人青睐·那时,社区管理员说让我做某作者专属论坛的版主,我因为没时间,辞掉·后来又让我做另一个作者论坛的版主,我又因为没时间,辞掉。
所以,如今细想来,我也算个务实不贪网络虚华的人,懂得把握自己的生活,但不知为何,却对她有一种近乎痴迷的浪漫情怀与笃信··或许,是因为我从一开始就在潜意识里很清楚:她不是我的虚,而是我的实。
后来,终究还是做了版主,是一个新作者的论坛的·因为这作者确实是我最喜欢的作者··那个时候,迷那作者的小说迷到在那版块给作者大大发情书,写得真假难辨,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真假了。
于是,某八卦管理员看后当机立断,立马社区短信我,让我接那作者的论坛版主·我当时情绪未褪,一口答应……之后,开始了版主的生涯··其实对于我来说,做版主这样的事,有些虚华了。
但,当我真正做了版主后,关注我的人多了、搭讪我的人多了,我渐渐人气名气都大涨,我竟也开始有些欣喜·不是欣喜别的,而是欣喜自己在那个网站终于有了一个可以跟师父分庭抗礼的身份。
或许,那个时候的自己,已经开始潜意识想做与她并肩而站的人吧——那是爱人的前提吧··而在那之前,我多少对师父是有些自叹不如的吧·这种自卑感,不止缘于莫名觉得一个人千般万般好,自己总也够不着,也缘于……某种不可为外人道的情愫。
·她在网上人缘超级好·我现实人缘不错,尤其中学时呼朋唤友总是一群死党,但我有个习惯,就是上一个阶段的朋友,带到下一个阶段的不多·或许那时年轻,总觉得以后时间很长,又天- xing -懒惰,毕业后竟很少主动联系老同学。
及至后来换家里电话,再到搬家,中学时的死党居然只剩下很少的一部分了·而大学,或许因为长大了会害羞了;或许因为数学太难一直挂科打击我自信;或许因为大一时是一个人住在外系学姐寝室,到大二才换回来……反正我那时没什么兴致交朋友,身边可以谈得来的朋友,寥寥可数。
而显然,师父在这方面是个天才,她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从来朋友成群·而她的四周,围绕着一种“家”的气息,那不是骨肉亲情与爱情的“家”,而是老友不分彼此相知相乐的“家”。
是的,她总是能让每一个与之接触的人,都喜欢她··而这种喜欢,自然有许多已经包含了暧昧的成分··这一切,不是我能决定··但是,莫名地,我看着却不舒服。
刚开始,她跟一些男生玩虚拟情侣,让我跟着喊师公·我乖乖的喊了,心里却酸酸的·这种酸我不知从何而来,只知道对师父有种独特的占有欲——只愿自己是师父最亲的人,其他任何人,都不可以。
不过,秉持着一贯对师父的尊重,我从来不敢置喙什么,都是师父喊说什么就说什么,师父喊做什么就做什么,对于她的爱人,我无比尊重·酸涩地尊重··只是,我有些欣喜地发现:她让我喊“师公”的,并不是同一个人,很多时候她今天跟一个男生玩儿虚拟情侣,让我喊师公,我还没来得及酸,他就已经跟另一个男生玩起了虚拟情侣……·我虽欣喜她的不长情,却也郁闷她从不肯把那个最亲的位置留给我。
到了此刻,我才震惊地明白:原来,我一直想要的位置,是距离师父心房最近的最亲的位置·也就是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已经不满足于只做她的徒弟,而是想做她的……爱人。
这个觉悟让我震惊,也让我害怕··作为一个从小被家人管束得很严的乖乖女,我对网络上的虚拟是有一种本能排斥的·所以,交网友已经是我的极致,我绝不允许自己网恋·网恋啊,面对的人不在眼前,你根本不知道对方在现实中是什么样子、有什么背景,也不知道未来会如何……那么那么多的现实阻隔,只怕根本走不到一起。
就连三次元认识的大学恋爱,也会有许多在毕业后分手,低头于现实,更何况只是一场网恋·更何况,这世上还有什么,是比心上人不在身边更痛苦的·没有人在身边,只有对着网络的虚空Q.Q对话框,天啊,这样的恋爱,谁能承受得起·而最最重要的是——师父跟自己一样,是女生啊·女女,在2005年末,可是不敢宣之于口的禁忌之恋……·步云菲深觉自己是一个普通俗人,只怕玩不来那么时尚的感情。
所以,在认清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后,便开始给自己洗脑,让自己不要多想,不要有非分的期待··女配·然而,还没等她自我催眠出来,师父那边又有新动向了··是的,师父又如往常一样,换了网络情侣。
但是,这一次,她的网络情侣,换成了女生··原本,在网上玩得好的女生互相亲热叫老公老婆,没什么大不了·可是,师父有了那女生后,突然发生了- xing -格大转变。
不再跟别人卿卿我我嘻嘻哈哈开些有的没的玩笑,而是反复强调自己有老婆了,是一个专一的人··一如当初带着我见亲友团一样,师父把那个女生带进了亲友圈,跟所有人都欢喜地介绍:“嘿,这是我老婆”·这是她之前所有网络情侣从未有过的殊荣。
而这介绍,又跟当初介绍“这是我徒弟”不一样·带着明显的暧昧的娇羞··当作为亲友被介绍的时候,我心里瞬间酸了……那是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酸的心酸。
我不傻,看过那么多爱情故事,也写过那么多影评书评,我知道陷入爱情中的人是什么样子……·我很肯定,师父,遭遇了爱情·平生第一次··而让她遭遇爱情的,反而,是一个女生。
所以,这一次的酸前所未有:原来,她是喜欢女生的,只是,不喜欢我··原来,她是真的可以爱上一个网上的人的,只是,那个人不是我··作者有话要说:今日做了一个梦,梦见了十年前的爱情。
突然,想写一幕戏中戏了·· ·☆、第127章 戏中戏(下)· ·爱上一个人很容易, 放弃一个人很难··纵然知道对方心里的人不是自己, 我还是会有所期待——毕竟, 我曾是她最亲的人,只是,那只是师徒之亲, 而不是那个最特殊的灵魂之亲。
我没有办法接受,所以活得特别痛苦··以前, 我跟她在一起总是很开心的,可是, 自从自己有了那非分之想, 便再也不快乐了·更多的, 只是酸楚··看到她跟别的男的在一起,我酸楚。
看到她跟别的女的在一起,我也酸楚··其实, 很多时候我并不是误会, 她本身就有一种能力,让身边的人都喜欢她·所以,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她都一路丰收。
或许,是因为她天生就有一种让人亲近的气场吧·我不是一个能随便跟人亲近的人,可是,我很容易就觉得跟她很亲近,这种感觉,是很奇怪的··仿佛, 她就是这世上我最亲最亲的人,让我想永远占有那与她最亲热的位置。
或许与我有同样想法的人很多,所以,我的愿望总是很难实现——她有情侣、有姐妹、有兄弟,有特别特别铁的朋友·每一个,都与她很亲很亲··那段时间,是我最迷茫无助的时间。
我犹如困兽,在自己的情绪里画地为牢,总也走不出去·兀自挣扎,却徒劳无力··最终,我没有办法,开始戒网··我还清楚的记得,那是2006年。
那时候,我还没有手机·所以,只需要不去网吧,就可以不用再接触她了··我称之为,“戒网”··任何事,凡用到“戒”字,想必结果都不会太好。
因为那是自己与自己的**在做斗争——这也是无数女生控制自己的食欲减肥,却反弹得更严重的原因··自己的**就是潜意识里的自己·没有人可以与自己斗……即便是赢了,也已残缺。
那时候,我就那样自己与自己斗,咬牙不肯上网去见她·每一天,都度日如年··为了彻底杜绝自己的心思,我傻乎乎回了乡下的老家,以为那样就可以被迫断绝网络一段时间——乡下没有网吧。
就算到今天,我也还清楚地记得那段断网的日子···确实,我真的做到了,没别的,只因为乡下没有网吧·可是,那却是我最焦躁的一段日子··焦躁、不安、心里猫抓猫挠,那是比痛苦还要痛苦的痛苦的吧·因为,你在痛苦的时候,起码是活着的,你能感受到痛苦,也能感受到那一个个痛苦的日子在自己生命里划下痕迹。
可是,那焦躁不安的日子,我却几乎没有活过……·每一天,我都在跟自己的**作斗争,每一天,我都在数着时间过去,默数着自己已经离开网络多久,而电脑彼端的你,会不会奇怪,会不会不习惯没有我的陪伴,会不会想我……·就那样天天胡思乱想着。
人跟自己的家人住在一起,心却根本不在那里·不关心家人,也不关心自己,同样不关心身边的现实世界·我只想着时间快点走啊走、日子快点过啊过,这样我就能断很久的网,让师父想我……·其实,如果是现在的我,绝对不会再做那样的事。
因为在如今的我看来,这世间再也没有比浪费日子更要不得的事了·人生苦短,能跑能跳能享受美食能打扮又头脑清晰的日子,也就那么几年·每一天,都必须要活着啊。
任何对生命的亵.渎,最终都会得到报应··所以,后来我也受到了惩罚·上天对我不知珍重的惩罚··断网了一个暑假,师父确实想起了我,并且,她应该很想很想我,陆陆续续给我的Q.Q邮箱写了好几封信。
我师父是一个很懒很懒的人·她只负责撩,却从来不管善后·因为她很懒·所以,我见过最多的情节,都是她被人哭着喊着追逐,而她自己却经常在累了后突然沉默,让对方再也得不到回应。
她的理由很简单,就是自己累了··所以,她其实是大众意义上的“渣女”吧·跟“渣男”一个意思··说出去或许没人信:她撩过那么多男男女女,却从未给人写过书信或者邮件——那是2006年,情书和电邮还正盛行。
她,是真的很懒·包括她当时所谓疯狂迷恋的那个网恋女友,也一样不能让她静下心来为其写只言片语··我,算是头一份··这意味着什么,我们彼此心知肚明。
女配·所以,她在最后一封信里写:妈.的你再不出现,以后就滚出劳资的世界以后你就当我死了得了·我看到那句话的时候,整个人都融化了。
心疼加感动,无法形容·当下,就回了她的邮件··发完那邮件,我惴惴不安,等着回复·为了怕错过师父的邮件,我几乎一整天一整天都是在网吧过的,2006年的网费不贵,一块钱一小时还充XX元送XX元,一个通宵更是只要五块钱,那在那时候称为“包.夜”。
十七岁的身体特别年轻,即便是白天晚上都在网吧蹲点,也一样没病没痛不毁皮肤··终于,等到第三天,我收到了师父的邮件,先是痛骂了我一顿没良心,然后弱弱地表示其实我消失后她突然没人说话了,习惯- xing -每次上线都第一个敲开我的Q.Q头像,这段日子没有了我,感觉上网都不正常了,所以干脆没上网了。
一般好几天才上一次,所以收到我邮件晚了··我并不介意她收到邮件晚,反而很高兴原来自己的断网对她影响那么大·带着十二万分的激动和羞怯,我终于与她恢复了建交,以最初的方式,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我们又成了最亲热的师徒··不过,有些事发生过就是发生过··从那之后,我们又多了一层关系,便是情侣··是的,网络情侣··那是2006年,网恋还不普遍,社会也没有这么四通八达。
无数人告诉我们网恋没有好结果,可是我们还是惴惴不安又激动地开始了··从此,我成了她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在我们玩的那个虚拟社区,很多女孩子都会跟自己的闺蜜组cp,认证【结婚】。
所以,我们认证【结婚】刚开始也只被看成是闺蜜间的亲热··可是,我并不满足于被这样看··或许是因为天生的自卑,或许是缘于这段感情本身就没给我足够的安全感,总之,自己作为正牌爱人的身份不被承认,我就心里不爽。
总觉得闷得慌··尤其,看到那些围绕在她身边的男男女女跟她亲热调笑·是的,我不止要防女人,还要防男人·她有前女友,还有前男友;有结拜的哥哥,还有结拜的妹妹……那些人里,喜欢她的很多。
这并不是我的误解·还有些,虽然对她没那份心思,但却喜欢拉着她陪,尤其是女孩子——她是男友力爆棚的那种,很会哄女孩子,也能怜惜女孩子,更会撩女孩子。
所以很多女孩子愿意拉她陪自己,有什么烦心事也很喜欢跟她吐槽、然后求安慰,甚至,有的女孩子心情不好会喊她陪着一起上通宵网……她居然都一一应承。
最让我受不了的一次,就是有个女孩感冒了,给她发短信撒娇:“三姐,我会不会死”然后就各种装可怜求安慰……·而这个女孩,甚至还要求我师父短信必须秒回,若回得不及时,她就要生气——而她生气后,我师父还颇为伤感地告诉我,说她这个妹妹因为她没有及时回短信不理她了。
可是,我的短信她都是不秒回的啊··甚至,这个女孩还曾在我跟师父聊天的时候,拉她去说自己的悲伤心情,并且让她陪自己通宵上网……连我什么时候下线师父都不知道。
而最最不能忍的是,我还在无意中发现,师父居然对她曾经喜欢的那个女孩留言:我爱你,一直爱着你··留这句话的时候,我们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我当时整个人都爆炸了,哭着闹着要分手。
她哭着挽回··我居然答应了··于是又开始了旁观她哄别的女孩的日子,并且开始频繁吵架·直到有一天,我又看到了她对另一个女孩留言“我爱你”……·最终,哭哭闹闹,终于分手。
这场感情里,我基本已被伤得体无完肤,许久许久,都回不过神来··分手之后,我离开了那个大家一起玩闹的虚拟社区,甚至一度断网一年·再度回归网络,却是早已换了心思。
也不知是为了报复、还是为了放纵,疑惑为了纪念,我开始以她的姿态出现在网络·模仿她说话,模仿她做事,甚至,模仿她调.情……我用新的ID在新的环境,开始撩妹。
这个时候,我才慢慢发现:那些女孩子,确实美好··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美好··我居然开始理解,理解师父当初的“花心”——确实,每个女孩都有自己的好呢。
在那一刻,积年的委屈突然烟消云散,我居然开始理解了“花心”,也成了一个“花心”的人··我不记得那段时间我在网上到底撩过多少妹子,我也不记得那段时间我到底付出了多少感情,但是,我承认,每一个与我相交的女孩都很美好,在相交的那一刻我是真的喜欢。
当然,那时候的喜欢,已经到不了当初对师父那样的程度——或许,一个人一生可以爱很多人,但那种刻骨民心乃至迷失自我丧失理智的爱,只有一次·倒不是因为那一次的感情最深,而是因为人会长大,会自我保护。
经过了那样一次倾其所有后的遍体鳞伤,我们就会自我保护,不会让自己再陷入那种境地……于是,不可避免,多了一些现实与权衡··所以,那之后我在网上撩过的妹子,从未想过真的在一起。
我对她们的感情是真的,但只停留在网上·我再也不会像对师父那样,拼了命想跟她现实在一起,拼了命地考研去她的城市··感情是相互的,我在感情中藏私,那些妹子自然知道。
后来也就渐渐淡了·一个一个,清醒后,退圈··我内心是愧疚的,却也无能为力,因为我已经不可能像对师父一样去对任何一个人·如果能跟她们发展,也挺好。
可是,我不会再为了去实现那个发展,付出太多努力··于是,我知道自己不能再继续下去·因为那些被我撩拨的妹子是无辜的,她们未经世事,她们青春正好,凭什么要经受我的感情风暴摧残·女配·于是,我也退圈,开始写文。
写一个一个,我跟她们的故事··于是,我进了一个叫“晋江文学城”的文学网站,注册笔名,开始写我们的故事·那些故事千奇百怪,可是每一个故事里,都有一段投- she -的感情,那是我想要纪念的清纯。
只是,我不再结识新朋友,哪怕是文友,亦不愿再结识·所以,大家都知道,晋江的古言第一大神是没有基友的··很奇怪吧,写了那么多年文,却没有基友。
因为这些年我已经习惯了孤独·并非刻意,而是享受·投入一段感情,需要捧出自己的一颗真心,而我的心,早已包裹上一层一层的茧子··我才二十六岁,却已经失去了整个青春,也耗完了所有情感。
剩下的时间,我只能像一个老人一样,安静地坐在夕阳里,写着带着自己烙印的故事,一直写··直到有一天,我与那些女孩的故事写完了,我不再写百合,而是开始换个笔名写言情。
人生活在世上,总要考虑一些世俗的东西,比如住房穿衣吃饭,比如钱·而言情的赚钱路,比百合明朗得多··我是一个对现代社会阅历很少的人,家境很一般,接触不到太多恣意张扬的时尚青春,也从未见识过真正的衣香鬓影,再加上,我一路就是读书读书,从小学读到大学,再读到研究生,都是被关在象牙塔,对外面的社会知之甚少。
而研究生毕业后,我干脆全职写文,同样也接触不到社会··所以,我选择扬长避短,避开了写现代文,而是一溜儿的古文——作为一个只擅长读书的书虫,我相信自己在古文化上的造诣。
一来二去,没想到,自己成了所谓的晋江古言第一大神··这样的荣光,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我还是很感激··只是,当我天天敲字敲字,将自己的心安稳放了几年后,我终于开始蠢蠢欲动——我想,或许我还可以再爱一次。
刚好,此时晋江退出了真人穿越系统,我便报了名··我想看看,我的心,是不是可以再抢救一下:)·“这,就是我的全部故事·”我对萧冷玉说。
萧冷玉半晌无话,许久,才问:“那你师父呢你们后来还有联系么”·“没有了·我把我社区和□□的用户名密码都给了她,换掉了一切联系方式。
她根本联系不上我·虽然有无数个夜里,我发了疯一样想联系她,但是我宁可拿小刀来割自己,都不愿再回去联系她”即便隔了经年,说起那段几乎癫狂的自残岁月,我还是心有余悸。
萧冷玉眼泪有了一丝心疼,犹豫着,拉过我的手:“割在了哪里还疼么”·“早不疼了·好几年过去了。
我是无疤痕体质,那些伤口都愈合了,连痕迹都看不到·”我半是轻松半是苦涩·作为一个女孩,有这种体质是好事,一点疤痕也无·可是,却终究有些苦涩呢,那些曾经癫狂若斯的青春,竟是连一点痕迹也留不下。
一切,就像被风吹走的一场梦··萧冷玉想必也想到了什么,怅然良久·最终,只是淡淡问:“想必,你喜欢的那个女子,一定极为漂亮吧”·我也怅然,笑:“其实我没见过她。”
“什么怎么会”古代的人终究是无法了解网恋··“我们认识的时候,网恋刚刚流行,我们只在网上相交,慎之又慎,对很多东西有着如今看来过度的尊重。
比如,现在的网友可能随意就会交换照片与视频,毕竟现在拍照太简单,空间朋友圈各种自拍,而互相点开视频聊天,也就是一个按钮的事·但我们那时候,对于网上的朋友有种过度的尊重,甚至对那种相交的感觉有种朝圣的心理。
当然,也或许因为我们那时正年少,才十六七的年纪,最是尊重有共同爱好的文友,哪怕是要个现实照片,都觉得是亵渎·后来恋爱了,更是沉迷于那份美好,觉得谁先开口索要现实照片,谁就先亵渎了这份纯美……呵呵,很傻吧”我苦笑,却也甜蜜,“不过,想,她应该是很美的女孩。”
应该很美吧,不然不会有那样的自信··当时,她在网上男女通吃地撩,即便是普通的友情,也都是主动地热络,很明显,她在生活中是惯于受欢迎的,不然不会有这样的自信。
更何况,我也见过她现实中的迷弟迷妹追到网上,哭着闹着要在一起 = =·“她应该很美·”我重复,望向萧冷玉,“其实,在我以前的想象中,她就应该长成你这般模样。”
·☆、第128章 番外之花魁斗花魁· ·《番外之花魁斗花魁》·谁都知道芳菲楼有两个花魁, 一个是以歌喉闻名的朱歌, 一个是集歌舞美貌与一体的恋瑾年。
这两个花魁, 这两年为芳菲楼赚的金银珠宝,车载斗量,数也数不清··不过, 当年芳菲楼可只有一个花魁,便是恋瑾年··不过, 老板步扒皮突然有一天仿佛换了个人一般,整个人气质都不一样了, 就连扒皮功夫都上升了好几个等量级·比如, 她突发奇想, 要采用“双花魁”制度。
并且,将这种制度美其名曰“竞争”··恋瑾年并不明白什么是竞争,但是她并不排斥多一个花魁··她是真正冷淡的- xing -子, 无所谓当不当花魁, 也无所谓有几个花魁。
反正,都已经沦落到风尘了,难道做个花魁就荣耀了不成不过是努力挣日子罢了··在自己能挣银子的时候努力挣银子,将来年老了也有个依靠。
如此便算知足了··在青楼这么多年,她早已不再相信什么男人可依靠·这世上,唯一可依靠的就是自己口袋的银子·她是穷人家的孩子,什么苦都吃过。
所以,对于将来养老的银子,并不需要太多··对比做男人的玩物, 恋瑾年更宁愿老时清俭些,反正,一箪食、一瓢饮,足矣···女配不过,步云菲对她有恩,现在几家青楼斗得也激烈,都在抢客人,作为芳菲楼的招牌,她不想直接出走。
是的,只要她愿意,她可以直接出走·这是老板步云菲气质发生转变后决定的··有一次,步老板生了一场很大的病,病好后仿佛换了一个人,不论是气质还是为人处世,都似换了一个人。
以前的步老板对钱财是绝对占有的——不止姑娘们的嫖资,就连客人们给的赏钱,也会一并搜刮过去·她的理由也充分——连你的人都是我的,还有什么是你自己的这一点,在你的卖身契上可写得清清楚楚,只要给你吃喝就行,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赤条条来,赤条条去。
这就是她们以前面对的境况·当然,也因为这种境况,她们每天都不过是在挨日子,接客的唯一动力,就是为逃避老板的惩罚·因为她们知道,不管接多少客,都没有一分钱是属于自己的。
将来,自己出不去这芳菲楼,也没钱应对老去的生活··如恋瑾年这般有资本有想法能偷偷攒下私房钱的,少之又少·再说,就算偷着攒了点,也远远不够赎身费。
将来老了出不去这青楼,那点私房钱最多也只能改善点生活,做不了太多··而后来步云菲转了- xing -后,却直接给每个人都拟定了一个身价——可以自赎自身的身价。
同时,不再剥夺所有的钱,而是采取分成的方式,让姑娘们赚了钱可以从中抽取一部分,而且给楼里带来的收益越高,她们能抽成的比例也就越高·比如,主人追捧的姑娘只能抽所赚利益的百分之一,而花魁恋瑾年却可以抽十分之一·刚开始出台这个政策的时候,芳菲楼的账房姑姑宫姨惊呆了:“老板,这样下去,姑娘很快就会跑光的。
就连恋瑾年,只怕都留不住·”·要知道,虽然恋瑾年的身价极高,但她赚的也极多啊·加上抽成又高,只怕一年功夫不到,这芳菲楼就没花魁了··步云菲笑而不语,默默拿起毛笔练字。
她蘸墨抬笔,在素白的宣纸上写下一个字:【荡】··写完满意点头,继续蘸墨,优雅地又写了一个字:【- yín -】··“……”宫姨嘴角抽了抽,红着脸离开。
某人继续优雅练字···一段时间后,宫姨发现自己错了:在采取行至过后,芳菲楼姑娘们的积极- xing -史无前例的提高,每个月的GDP都要翻一番更神奇的是,随着姑娘们收入的增加,她们竟渐渐不再有逃离芳菲楼的念头·甚至,有些姑娘们已经私下开始商量在芳菲楼的长期攒钱计划。
·也就是说,整个芳菲楼不止收入增加了,姑娘们更是渐渐将这里当成了“家”··什么情况,说好的所有姑娘都想脱离苦海呢·作为曾经心心念念想脱离青楼的人,宫姨表示完全不能理解现在的小姑娘。
步云菲却老神在在··这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谁说风尘女子都想脱离青楼·开玩笑,进青楼的都是本来就生活不幸的女子好么她们就算不进青楼也是在社会最底层,到处受人□□践踏,甚至有可能吃不饱穿不暖,指不定哪天饿死冻死。
在这青楼,她们起码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而且在风尘中摸爬滚打多年,早已不再对男人有任何幻想了吧·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脱离青楼呢·以前大家都想逃离,只是因为身在其中,而且又都是逼不得已进来的,便总感觉像在笼子里,所以本能地想要逃离,以为逃出去了,便有所谓的自由。
而现在步云菲将这笼子拿掉,只要她们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赎金,便能自动离开·她们,反而开始冷静思考了——·很显然,思考一番之后,发现钱比所谓的名声和男人都重要·只要在这芳菲楼能赚钱,何必去从什么良、嫁什么人·而任何地方,都需要竞争。
只有多劳多得和实力的竞争,才能激发大家的赚钱**,毕竟,赚得多,自己就拿得多··所以经过步云菲这一改革,这芳菲楼由以前的青楼变成了如今类似于公司的地方——步云菲成了名副其实的老板,而这些姑娘们等于跟她签订合约的打工者,她们为她打工,从中抽成。
彼此平等而和谐··也就是到这时候,恋瑾年才终于觉得日子有了些盼头,便也加入了努力赚钱的队伍,并且凭着绝佳的智商和财商,将自己的攒钱计划以及养老规划,打算得井井有条·终于有一天,她的钱赚得差不多了,便打算功成身退。
不过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她还是想找到能接替自己位置的人之后才退,毕竟当年自己差点饿死街头,是老板步云菲救了她,而这些年虽然自己出卖了**,却也从这芳菲楼得到了未来的生活保障。
算下来,老板步云菲算自己的恩人··知恩,须图报·起码,不能在关键时刻撂挑子坑人··恰巧此时,朱歌闯入了她的视野··其时,朱歌已经是一个已为人妇的胖妇人。
但恋瑾年目光如炬,一眼便看出她是一块璞玉,稍加打磨,便可成为接替自己之人,引领下一轮青楼风骚·因为朱歌有着婴儿般白皙剔透的肌肤,还有百灵鸟般的好嗓子,这些都是难得的天赋,后天修不来的。
很多人一辈子都在保养皮肤,美白也好,祛斑也好,去皱纹也好,其实终究还是改变不了皮肤的本质,只能在原本的基础上稍加美化而已··可朱歌不一样,朱歌的皮肤是天生的,吹弹可破,如婴儿般白皙细腻,让人说不出的欢喜。
她的嗓子更不用说,那是真正的上天赏饭这年头,能唱出天籁的,都需上天赏饭··而据她了解,朱歌对其丈夫一往情深,至死不渝,其坚韧程度堪比金刚钻不管是她丈夫冷落她,还是她丈夫花心,她都始终如一、坚定不移啧啧,这样的坚韧用来干正事,什么事干不成·所以恋瑾年百分百确定,这朱歌会是一个很好的接替者。
于是,一个与老板步云菲合谋的计划,就那样诞生,并且完美成功··女配·朱歌,进了芳菲楼··不过,朱歌其时并不是一个美女,只是个小胖妞··能达到后来的程度,完全归功于恋瑾年的训练和打磨·那是一个非人的魔鬼训练能直接将一个小胖妞变成一个身材婀娜的大美女……·当朱歌用羽扇掩鼻、从门帘后盈盈而出的时候,恋瑾年的心忘记了跳动。
那一刻,她才知道,在长期训练对方的日子,她竟渐渐喜欢上了对方·原来,就像老板所说,女人跟女人,也能产生那样的感情·好吧,自从步老板改了气质后,连- xing -向似乎都改了。
以前步老板虽然是从事卖姑娘的职业,但在- xing -向方面还是很传统的——即便她觉得这世上没有好男人,但也认为女人如果要找人相爱成家,肯定要找男人,从不敢想女女断袖这种石破天惊的事。
但现在的步云菲不一样·虽然她还那么市侩爱财,但不止管理制度发生了改变,- xing -向也发生了改变·经常在芳菲楼宣传男人靠不住就算了,居然还告诉大家其实女人跟女人过也挺不错的……·刚开始大家都以为她是开玩笑,后来知道她不是开玩笑,便默默以为她疯了。
··不过,国产广告“今年春天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脑白金脑白金脑白金”告诉我们:任何事情,只要反复在你耳边强调,时间一长,你就会当成是整理了。
这就是所谓的“洗脑”(¬_¬)·很明显,步云菲整日对芳菲楼众姑娘洗脑,也不是没效果的·起码,大家慢慢并不把她当疯子了··甚至,偶尔被薄幸客人辜负,脑中也会冒出步云菲的那些话,不禁想:或许……老板说的,也有一定道理嗯,我的意思是,一定道理。
也不是很多·嗯··不管怎样,不管她们愿不愿意承认,有些洗脑,还是起了作用,潜入了大家的潜意识··比如,这一天,恋瑾年看到朱歌心动了……并且,扑倒了她。
而从此,朱歌也就恨上了她·不过,没有人知道为什么那天晚上朱歌为什么没反对 = =·“我恨你·”只是在被吃干抹净之后,朱歌说出了这三个字。
恋瑾年有些恍惚··心道,为什么我刚推你之前和推你之时你都不说偏偏我推你之后才说 = =·所以,对于朱歌的反应,恋瑾年自动解读为假正经,并继续自己的推倒大业·世人都只知道恋瑾年的每月十五良宵夜,却不知道,每个月的八月十六,她才真正度良宵·八月十五日,为了赚钱而去伺候男人,自然憋了一肚子的闷气。
于是,八月十六,她都会到另一位花魁的房间里去排解排解··而她排解闷气的方式,就是把另一位花魁给推了 = =·对于这一点,芳菲楼老板步云菲的评价是“花魁就是应该多交流,这样才能共同进步。
嗯,心灵上的交流和身体上的交流都需要·咳·”·有老板无耻至此,恋瑾年表示很满意·所以,恋瑾年的退休计划迟迟没有实行,她要报答老板的明理(无耻),所以决定暂缓退休计划,继续待在芳菲楼,跟朱歌并列花魁·对于恋瑾年的深明大义,步云菲表示了感谢。
而她感谢的方式,就是每个月的八月十六都为朱歌谢客··要知道,朱歌可是芳菲楼的又一招牌,一样是花魁级人物,她闭门谢客一天,就不知拒了多少银子在门外·更何况,八月十六这一天,恋瑾年也一样被特批不接客。
也就是说,芳菲楼的两大花魁每个月都有那么同一天拒客……如此重义(八卦)轻财的老板,上哪里找去·所以,有了步云菲的支持,恋瑾年更进一步,每个月推朱歌的花样各种翻新 = =·当然,对于如此有创意的员工,步老板还是提出了表扬的,并且号召大家都琢磨出更多的花样来伺候客人。
同时,她还为恋瑾年开了表彰大会,让其在会上现场讲授最新花样——当然,恋瑾年只回了她一个眼神,就敛裙裾而去··同时出席的员工朱歌,也是丢下一记白眼,摇扇而去。
步云菲摸了摸鼻子:这么整齐划一的节奏,还说不是一对·别问步云菲为什么一定要撮合恋瑾年和朱歌这两个人在一起·原因只有一个——·特别狗血——·是的,你没猜错——进青楼之前,恋瑾年的原名叫列云裳,而朱歌的原名,叫苏俏。
·老妈、岳母大人,你们上上上……辈子不能在一起,这辈子我一定让你们HE(*^__^*) ……· ·☆、第129章 朱歌· ·萧冷玉一愣, 没有说话。
而步云菲的回忆却如打开了闸门的洪水, 一泻千里··她有些恍惚地肯定:当年, 师父应该有着如今跟萧冷玉一样的容颜吧·只有这样的绝世容颜,才有那般的超级自信吧·每一世的萧冷玉都人如其名,比较高冷。
但实际上, 只有这样的容颜,才有资格高冷吧·若是个长得丑的也高冷, 只怕没人会鸟她··爱一个人,大都是始于颜值——陷于颜值, 忠于颜值╮(︶﹏︶)╭·比如此刻, 步云菲就拉着萧冷玉的手:“所以, 我所有的故事都告诉你了,你愿意答应我么你要知道,我们注定是要在一起的, 早晚都是。
既然如此, 为什么我们不干脆早一点呢”·萧冷玉半晌不说话··等了许久,步云菲都快以为对方不会说什么了,萧冷玉却突然开口:“你不是说,你是为了穿回历史找回爱人的灵魂碎片可是,你刚刚不是又说,这只是一个真人快穿游戏系统”·她望着步云菲,目光灼灼:“所以,其实我根本不是你爱人的灵魂碎片,而是……虚拟的游戏人物”·女配·“……”步云菲恨不得把自己舌头咬掉。
一方面后悔刚才把什么东西都给萧冷玉科普了, 另一方面又气自己刚才回忆太忘情,以至于说到后来就秃噜嘴了,把一切都说了出来·“所以,我其实是虚拟出来的”萧冷玉依然望着步云菲,目光灼灼。
等着对方的回答··步云菲说不出话··这个问题她不能回答··难道,要告诉一个人,你只是虚拟出来的·许久许久,步云菲摸摸鼻子:“那什么,我还有事,先走了。”
这的确是个不错的借口·芳菲楼那么多人,总是需要管理的··而步云菲,是芳菲楼的第一管理者··萧冷玉动了动唇,终究不好再说什么。
就这样,步云菲逃也似的从萧冷玉处逃了出来··回到芳菲楼,还引来好一番嘲笑··尤其是头牌朱歌,摇着羽毛扇,一步三扭地笑了过来:“哟,老板回来了。
哟,这眼睛怎么了被兔子咬了还是被兔子附身了”·确实,现在这眼睛红肿得跟兔子差不多··步云菲咬牙:“整个芳菲楼就你最牙尖嘴利,我看你才是被狐狸附身了。”
朱歌掩嘴笑:“谢谢老板夸奖·若我不是狐狸,怎能帮你拉来这么多生意啧啧,这芳菲楼的生意可大都是我拉起来的呢·”·步云菲呸:“见过狐狸,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狐狸。
谁不知道我们芳菲楼的头牌是恋瑾年,客人也大都是她拉进来的·”·一听这话,朱歌便条件反- she -翻了个白眼:“她能跟我比么”·“你明知她胜出你很多。”
步云菲微笑·她是故意的·在萧冷玉那吃了鳖回来,正无处发泄一口鸟气呢·如今朱歌跑来先挖苦自己,那简直是往枪口上撞,就不要怪自己不客气了。
“呸,你哪里看出她胜过我了分明我的客人比较多”关于底气,朱歌还是有的··“然而,她的客人比较舍得掏钱。”
步云菲补刀··“滚我的也有舍得掏钱的好么”朱歌抓着扇子瞪红了眼,“不相信你可以拿楼里的进账单来比对一下”·关于GDP,她也是有底气的。
步云菲微笑,笑得很甜——纵然,朱歌赚的钱确实已经比恋瑾年多了,但是步云菲还有一个秘密武器,她知道只要提这句话,朱歌就会当场爆炸··“可是,她能抢你的男人哦。”
步云菲笑眯眯地吐出这句话··果然,·原·地·爆·炸··“谁说她能抢我的男人那男人我根本不稀罕好么!!!”某头牌红着眼睛如同斗鸡。
“分明是你稀罕人家人家不稀罕你吧·因为你那时还是个小胖妞哦·”(*^__^*) ……·“你才是小胖妞你全家小胖妞去死”某红牌暴走。
步云菲看着手底暴走的头牌,终于内心获得了平衡··唉,有时候,想要变得开心,必须要看到别人更加不开心呢,摊手~·而作为一个情感细腻的写文人,步云菲又很清楚哪一个点能触发别人的不开心。
比如朱歌,最不能提的就是恋瑾年··因为,她们发生过一段很狗血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朱歌是被虐方··沈空眠:男,二十二岁,祖籍蜀中,十三岁中秀才,十九岁中举人,二十一岁即出任沧澜县令,政绩卓著,刚正不阿……·沈空眠的名帖刚刚递到芳菲楼,花魁恋瑾年手中就已握着他的资料。
“这个沈空眠倒是难得,来任后竟足足熬了一年才进这烟花之地·”恋瑾年随手捻起那份资料,嘴角扬起一抹讽刺·再清正的官,私下里都堪不破这男女之事。
天下男儿,不过都是如此··而她要做的,不过是根据老板的提示,投其所好,将那人吸引住,最大限度榨取钱财··这一次,当然同样也是成功的··对于沈空眠,她用的也是素妆。
就是看着没化,实际上花了更多功夫··同样,她将他迷得七荤八素··朱歌是不化妆的·一半是因为懒,另一半则是因为她确实生得恰到好处,唇红眉黛,多加一分颜色都会显得画蛇添足。
这世上有一种女子算不上是美人,但五官气度都恰到好处,让人看起来说不出的舒服熨帖·朱歌,就是这样的女子··朱歌的手很美,白嫩饱满,让人想起阳春三月。
此刻,这只白嫩如玉的手正在摇着骰盅:“来来来,压大开大,压小开小,大家快点下注哈”她的脸上洋溢着兴奋,好多天没进赌场了,难得今天闲来无事可以玩个痛快,更何况连赢了十六庄。
“好,压定离手,我开了啊·”她眨眨眼睛,俏皮一笑·正要掀盅,突然瞄到了门外路过的沈空眠和同窗,便停了手:“不玩了,这盘算我坐庄的统输啦,你们把这银子分了吧。”
说完便丢下刚赢的一桌碎银,快步出了赌坊··“相公”朱歌笑得一脸灿烂,扑向沈空眠··沈空眠回头转身,轻车熟路地把妻子抱了个满怀。
同窗一副司空见惯的表情,呵呵叫了一声:“嫂夫人·”·“唔·”朱歌转头朝同窗笑眯眯点了一下头,继续把脑袋埋进沈空眠怀里。
突然她吸吸鼻子:“相公,怎么你的衣服……有香味啊”·“啊……有么你闻错了吧。
刚陪韵才吃了点糕点喝了杯清茶而已·”沈空眠刮了刮她的鼻子··“哦·”朱歌看了看沈空眠,又看了看同窗,有些不好意思···女配“卖——冰糖——葫芦——”远处卖冰糖葫芦的老汉在叫卖。
“相公,我要吃冰糖葫芦·”朱歌玉手遥指··“又吃糖葫芦你怎么就吃不厌啊这么贪吃下去,回头又该嚷胖了。”
沈空眠一边唠叨一边朝老汉走去··看着“唠叨”的好友,同窗在一旁偷笑··沈空眠已经忘了是怎样与朱歌初遇,只记得她这几年总在他身边,召之即来,挥之不去。
细细算来其实他们相处也不过七年,却仿佛过了很久很久,久到忘记了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只记得她就那样走进自己的生活,像一缕阳光,恒久照彻着他的生命·就那样,不知不觉,她参与他的几乎全部生活,然后做了他的妻。
其实朱歌不是他爱的第一个女子,他的第一份爱情给了一个骗局·那时他正年少,爱上了那个女子的百般妖娆,很爱很爱,爱到脸红心跳,爱到触到她的手都会兴奋得整晚辗转难眠……直到,他亲眼看到她跟另一个男子在一起缠绵。
从此,他学会了喝酒,也是从此,他讨厌明艳妖娆的女子··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爱上朱歌的吧她不美,但很温暖,笑起来的时候眉目含情,让他什么烦心事都不记得了。
而对于恋瑾年,则是完全不同的感觉·她没有让他排斥的妖娆,也不像妻子一样有着熨帖入心的温暖,却另有一番清丽脱俗的风韵,她美,却不刺眼·而更让他惊奇的是:能琴善舞之余,她居然也精通文辞,甚至能与他诗酒相合。
沈空眠相信她不是一般的风尘女子,他相信她的脱俗,也相信她的纯洁与善良·是的,洁、善··他不知道自己对恋瑾年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但他知道:以后,每月的官饷,只怕要收进芳菲楼了。
日日留恋烟花场所,直到他的同窗好友都看不下去了··“沈兄,有句话,愚弟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同窗沉吟良久,终于深吸一口气,叹,“沈兄初涉烟花地,可能并不明白,自古青楼女子之欢爱,只可醉观,不可当真。
她们的柔情与温言软语,都是看在银子份上的逢场作戏……”·“住口”沈空眠喝断,脸因激动而涨红,“你怎可如此说她她……她跟其他青楼女子不一样不要用你世俗龌龊的思想去想她”·“有什么不一样”同窗没想到向来温文尔雅的沈空眠会为一个青楼女子这么说自己,愕然片刻,也恼怒,“她再怎么,不还是一个ji女装来装去也不过是为了钱而已”·“你……”沈空眠气结,拂袖,“她根本卖艺不卖身”·“笑话她有什么艺谁看中她的艺去那里的男人哪个不是冲着她的美貌”同窗冷笑,“卖艺不卖身的噱头,也就骗骗你们这些刚涉足烟花场不久的人,身子早不知让有钱有权的人给睡过多少回了”·“你住口”·“我说的是事实这种青楼花魁自抬身价的伎俩,我们早就习以为常了,只是我们都心知肚明,却不想你当了真……”·“够了”沈空眠转身,拂袖而去。
“我说的是事实烟花之地,偶尔取个乐可以,要较真你就是傻子”同窗对着径直远去的背影,喊,“嫂夫人对你一往情深,可别拿错了主意,毁了自个儿”·而那抹青衫背影,已经消失在巷道的转角。
“相公,你回来了·”·朱歌开门,绽开如雪后初晴的微笑,眯了眼睛·嘴里,还含着一串糖葫芦··沈空眠皱眉,瞥了瞥朱歌的腰身,想起恋瑾年那盈盈一握的纤腰,莫名叹了口气,不再看妻子,径直走进里间。
“今晚吃青椒炒韭菜,和一个番茄蛋花汤·”朱歌笑眯眯报告,“一绿一红,很好看呢·”·说话间,她已抬手将桌上罩着饭菜的厚木盖拿了起来。
热热的水蒸气散开,饭菜的香气溢出来··“我怕你回来饭菜冷了,就罩着·还好你回来得比我预计的没有晚很多,不然即便是罩着,只怕也凉了……”·“好了。”
沈空眠有些不耐烦听妻子的唠叨,打断··朱歌望着他,眨巴着眼睛,眼里,有种莫名的情愫……这眼神,让沈空眠莫名心里一疼,竟浮起一丝愧意。
“好了,吃饭吧·”他坐到桌前,又多加了一句解释,“我累了·”·“哦·”朱歌眯起眼睛,微笑着答应,然后开始摆碗盛饭忙开了。
一顿饭时间不是很长,也没有人说话,就那样悄无声息地吃完了··沈空眠转身,直接去了卧室··朱歌动了动嘴唇,似乎想说什么,却终究什么都没说。
叹了口气,她抱着残脏的碟碗去了厨房··伴随着水声,她的泪才落了下来··抽抽泣泣,在稀里哗啦的水声里,早已听不真切··也不知哭了多久,她终于深吸一口气,拍拍脸上的泪水,咧出一个微笑。
洗完手中的碗筷,摸出一串糖葫芦,轻轻舔了一口,抿了抿唇,甜丝丝的感觉漫过味蕾,沁入心房……·沈空眠原本就是个清官,没有过多的银两来奢侈·只是以前终究还是有个内室做饭的佣人的。
如今吧,家里银子紧了,只得把那人辞了,朱歌自己担起了厨娘的职责··她自然清楚银子为什么会紧张的……那个阁楼她也不止一次远远望过·望着里面的灯红酒,望着自己的夫君从里面出来。
沈空眠不知道:在一个真爱你的女子面前,你是伪装不了任何事的·因为,你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她的心,只要一个小小的异样,她便能觉察·这,便是枕边人的独特之处吧。
所以,对于沈空眠与那个女人的一切,朱歌都知,只是,都不说···女配因为父亲与母亲的悲剧让她明白:有些事,一旦说出来,便再也无法转圜··晚上的帐帷里,依然没有颠鸾倒凤,只有两个平静躺着的人。
月色如水,两个人都闭着眼睛,却都没有睡着··终是没忍住,朱歌伸出手,去揽着沈空眠,沈空眠却似有意无意翻了个身,顺势拂开··朱歌的胳膊僵住。
就这样,一宿无眠··翌日,沈空眠下堂时眼睛还带着缺眠后的红血丝,却没有急着回去补觉,而是直接去了芳菲楼··“哟,沈爷,我们这可是小本买卖……”步云菲笑逐颜开,却叉腰拦住了去路,“从不赊账哟。”
·沈空眠红了脸,一时间也不知如何回答·毕竟,总不能说自己是县令,拿出官威硬闯妓院吧··其实,步云菲是知道沈空眠的身份的,只是做暗活的,都知道行内的规矩,彼此心照不宣,绝不点破,这样一来保存了当官者们的颜面与名声,二来也正好杜绝了以官代银的做法,为步云菲们赚来真金白银。
是以,此规矩,历来为双方所遵守··“我,我……我与蝶姑娘相约今日一起和诗·若我不去,恐怕唐突了佳人……”沈空眠嗫嚅解释。
“哼,我们以为不会·”步云菲冷笑,“蝶儿知道沈爷来不了,自然会安排跟其他爷的节目·”·“不,不会·其他人怎和得……”沈空眠赶紧解释。
要知道,恋瑾年的文采绝对不是盖的,自己一届状元出身,才能和得她的精妙联句,若换了那些酒色凡夫俗子,岂非对牛弹琴·步云菲再度冷笑,却不再说话。
沈空眠给她冷笑得局促不安,脸红得赛过夕阳染透的天边,终于,低头离开··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步云菲抱臂冷笑··再怎么大人,也不过是个穷鬼,一身的酸味儿。
她能坐镇沧澜县几十年,自然是有些手段的·这个沈空眠的背景早已给她调查得清清楚楚:一介贫寒书生,十年苦读一朝得中状元郎,但,朝中无人·又死要清廉,几年下来连几个像样的内室佣人都请不起。
算下来他这段时间花在恋瑾年上的钱,已经是倾全家之资了··所以,再无留客必要··毕竟,对于沈空眠这种死要面子的人,如果口袋里还有钱,是断断不肯提出在青楼赊账的。
步云菲摇摇头:呵呵,状元郎,落魄至此·冤孽,冤孽··世人都只道她们风尘拆姻缘,却不知,这样的姻缘又有什么好留恋·“小歌……”吃饭的时候,沈空眠端着饭碗低着头,支吾着开口。
“怎么”朱歌眯起眼睛微笑··“你……你的项圈还在么”沈空眠红着脸,依旧低着头,不敢看妻子的眼睛。
片刻的沉默后,朱歌再次眯起眼睛:“在呀·”·她没有问“怎么了”,因为,怕知道答案··然而,即便她不问,沈空眠也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意愿:“那个……可不可以先借我……”·“借你”朱歌笑容依旧,声音却有些发抖。
“嗯·”沈空眠的声音终于渐渐有了力度,“借我一段时间·等下月初,我还你·”·下月初,不就是官府发粮饷的日子么·朱歌没有说话,笑容依然在脸上,只是已经如糊上的一层窗户纸,轻轻一指,便可戳破。
“我先去典当几天·手头……有点紧·有急用·”·终于,还是沈空眠打破了沉默,继续阐述理由··呵··“你真的想要”朱歌轻轻开口,望着自己的夫君。
沈空眠显然很抗拒妻子这样的眼神,有些烦躁地道:“哎呀又不是不还你借来应付下急用,下月初发了粮饷我立刻就会去把它赎回来·”·“哦。”
朱歌轻轻地应,也低下了头,“如果你想要,就拿去吧·”·你的意愿,我何时违拗过·只要你要,只要我有··饭后,朱歌缓缓收拾完碗筷,才慢慢打开自己的妆奁,将一个金项圈拿了出来。
项圈是纯金所打造,即便隔了经年的岁月,也依然金光夺目,想必是九成九的纯金质地··而项圈上又用金丝吊着几片极小极精致的玉片,金丝细得可以随风摆动,戴在脖子上,每每玉片随着人的举手投足而颤动,说不出的精致工巧。
虽然朱歌不懂玉的质地,但只从其色泽和做工,就能判断其价值必定不菲··想当年,即便是风流滥赌如父亲,也不舍得拿这个去典当呢……·沈空眠显然没有朱歌的婆婆妈妈,急着拿过项圈,道了声别,就匆匆走了。
他转身的瞬间,朱歌的泪水已经流了下来··她自然知道他是要去找谁··她也知道:这个项圈只怕是再不能回来了··是的,她知道,她都知道。
昔日,他也曾那般迫切地想见自己,只是如今这对象已换成了其他女子,而且还是个青楼女子··只是,他怎可拿走她的项圈·那是她父母留给她唯一的东西啊,即便是父亲当日滥赌到丧失理智,也不舍得拿去当掉的。
君子如玉·温柔似水·——这是项圈上镌刻的小篆,细小得如同蚂蚁,却清晰深刻··那是她父母的名字:朱子玉、慕水柔··当年,他们是真的炽烈爱过的吧·虽然父母对当年的过往讳莫如深,但朱歌还是从酒后父亲的咒骂里知道:他是为她,放弃状元之位,千里逃亡……·一场肯为之放弃一切、逃亡千里的爱情,想必也是曾刻了骨、铭了心的。
一如刻入这项圈中的文字··女配·只是……时过境迁,后来的父亲……·“唉……”·想起父亲··再想想现在的沈空眠。
朱歌深深地叹了口气··同时,一种恐惧涌了上来··想起那时在灯下等着父亲的母亲,倾城绝色,却如斯寂寞·明明是绝好的年华,却都伴着孤灯一针针缝进手里的针线活里。
母亲说,数着针线,可以让时间走得更快些,心也更静些··不要·想到要跟母亲那样,朱歌便再也坐不住了··离了家门,她直奔观音庙。
经过私下跟踪,她已经在知道恋瑾年每天中午必定会去观音庙进香··一路尾随恋瑾年,看她从芳菲楼出来,进观音庙,再出观音庙,却硬是不敢上前,仿佛见不得人的是自己。
最终,还是恋瑾年忍不住停下,却头也不回:“既然跟了我这么久,何不出来一见”·拖无可拖,无需再拖··朱歌硬着头皮走了出来。
“你是”恋瑾年显然不认识朱歌··“我……我是沈空眠的妻子”朱歌一开始有些不好意思,转念一想不能示弱,于是刻意昂了昂头。
·恋瑾年眼里有失望之色一闪而过·她皱了皱眉,也懒得再说什么,继续赶路··“喂”见对方居然完全不搭理自己这个正室,朱歌更感憋闷,脱口喊住。
恋瑾年再度站住,回头看她:“你还有事”·“我……我要你离开他”情急之下,朱歌将心中目的直接喊出。
声音因激动而有些抖··“哦”恋瑾年却显然不想给她面子,眼里浮起一抹嘲讽,“这话你应该跟你的男人说·”·“你”朱歌气结,却无可奈何。
“对了,同为女人,我给你一个忠告·”恋瑾年看着朱歌略显臃肿的腰身,似笑非笑,“有时候,与其去求别的女人,不如收拾一下自己·”·“你……”朱歌再度气结,却也有些心虚,“你什么意思”·“还用我说得更明白”恋瑾年冷笑,“自己没本事留住男人的心,就不要怪他花心。
如果我是你,在把身上的赘肉减掉前,绝对不出来丢人·”·“你……下贱”喊出这句话时,朱歌自己也吃了一惊。
她出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骂出这样的话来·这才理解了原来自己看不上的那些官家夫人,原来这种勾走别人老公还大言不惭奚落人的女人真的很……·“我下贱”恋瑾年没有生气,反而笑了,“我本就是一个ji女啊。”
这样直白的一句话让朱歌气噎·她从来不知道有人可以无耻到这个样子··你怎么可以这样·朱歌恨不得摇着她的肩膀质问。
然,人家已经坦然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与认同,竟是让她连质问都没了立场,只能气得从牙缝里蹦出一句:“自甘堕落”·“你错了。
我下贱,却不自甘堕落·”恋瑾年这一次没有对她的批评照单全收,然而反驳的理由却让朱歌接受无能,“作为一个ji女,我尽职尽责,对得起我的青楼和我自己。”
她旋了个圈,刻意回眸一笑,瞬间天地生春··就连同为女人的朱歌,也看得呆了··她拈了拈裙角:“如今你看到我的每一处美丽,都是我辛苦努力得来的。
作为一个ji女,我的每一天每一刻都在为我这个身份加分·所以,你可以说我下贱,却不能说我自甘堕落·”·似是越说越有了兴致,她看着朱歌臃肿的腰身,认真续道:“如果我像你一样,也把自己养成一只猪猡,那才真是自甘堕落。”
“你才猪猡”纵然在发呆,听到对方骂自己猪猡,朱歌也还是很不舒服地还嘴··“一个连吃都控制不住的人,不是猪猡是什么”恋瑾年冷笑,眼里闪过一丝尖锐,“你们一个个所谓的正室只知道来质问我们,却有没有从自己身上找过原因你道你们的男人为什么会迷恋我你们可知我花了多大的心思你们以为我今天的一切都是唾手可得我告诉你,我的魅力,没有哪一样,不是耗费了无数心思与忍耐得来的。”
她轻抚自己的腰:“你可知,为了这尺八之腰,我有多少年没吃过一顿饱饭、有多少年没有吃一口甜品了”·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朱歌呆立当场。
她没有想到,她心中自甘下贱的人会说出这样尖锐的话··“哼,你根本什么都不懂·”恋瑾年冷笑了一声,转身离开·远远地,只丢下一句,“等有一天你一无所有,才会明白怎样做一个女人。”
或许早就猜到会有这一天,但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天会来得这样快··也没想到,男人一旦移情,会残忍得令你发指··当芳菲楼的龟奴领着一伙人来家里拿人,朱歌完全不能反应。
龟奴的手上,是签着沈空眠大名的卖身契,上面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沈空眠已将妻朱歌卖于芳菲楼,价值一百两··朱歌噎不能言,完全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瞬间,天地仿佛都静止了·听不见任何声息··一口气堵在心口,好闷,好闷……·朱歌捂着心口,就那样,仰起头晕了过去··多希望这是一个梦。
然……·刚恢复意识,就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提醒着她:这不是梦·现实,已然改变··“终于醒了·”·当她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中年女子。
女配·中年女子的打扮不似贵妇娇客,却也不似普通的下人,衣着十分得体合身,衬着中年女子难得的纤纤细腰,让人看了说不出的舒服·只是那人脸上却没什么神采,说不出高兴,也说不出不高兴。
仿佛已将一切荣辱成败都看透一样··“再不醒我还以为就这么醒不来了呢·”中年女子冷淡地道·手里却端来一碗药,药面上还冒着热气。
朱歌一时还无法适应这个现实,怔怔望着中年女子手中的药碗,却并不喝,似是痴了一般··中年女子也不急,只静静看着她·等了约莫一盏茶的时间,药面上的热气也渐渐淡了,这才开口:“来这寻死觅活的女人,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最后不都看透了笑脸迎人地接客。
闹个差不多就行了·”·朱歌一窒··她没想到如此让人绝望的事情在这个中年女子口中,竟是如此稀松平常,仿佛说除了你还有谁在喝粥一样··“你懂什么”朱歌正好一腔的愤怒,“事情又不发生在你身上,说什么风凉话”·“哈,你以为这种事情就你一个人遇到”中年女子声音在冷笑,脸上神色却不变,“青楼女子,有几个不是因为薄命才进来的更别说偌大乾坤,比你惨的大有人在。”
“不,你胡说谁还比我更惨”朱歌根本不相信·在她看来,自己已经惨到想自杀了··“呵。”
那中年女子从鼻孔里发出一声冷哼,“缺胳膊断腿、聋哑残缺,甚至感染恶疮顽疾,哪一样不比你惨你惨什么,只是少了个贱男人,自己身体发肤却俱全,惨什么你要知道,他本就不是你的一部分,缘来则来,缘去则去。”
“不”朱歌撕心裂肺·一想到沈空眠“缘去则去”,再不属于自己,便觉得心被人抽去了一般··“本来就是事实。”
中年女人的声音依旧冷漠··“不不要不要这样我不要这样……呜……”朱歌泣不成声。
不要哪样·不要这样·不要这样对我·不要让我遭遇这些……·我想回去·想回到以前,有相公的爱,有自己的家。
不是像现在这样……·朱歌哭得很用力,却被堵在胸口的浓重悲伤哽咽得不成声,就像野兽的呜咽,听来让人痛彻心扉··“幼稚·”中年女人吐出这两字后,拂袖而去。
出得门来,她径直走到廊头最华丽的一间卧室,敲门··“谁”·“是我,昭……月姨·”中年女子答。
两三秒的沉默后,门里传来声音:“进来吧·”·月姨推门进去,一愣:屋子里,除了步云菲,还有一个人,正是这芳菲楼的头牌——恋瑾年。
恋瑾年站起身,微微点了点头,算是行礼:“月姐姐·”·月姨脸上的表情一僵,嘴角微动了动,也是微微点了点头,算是还礼·继而转过目光不再看她,而是朝着步云菲躬身道:“老板,我想跟您告个罪。”
这芳菲楼说是青楼,却与其他街头巷口的青楼有些不同,不止姑娘家调教得书墨飘香少有庸脂俗粉之气,步云菲也绝对不似其他青楼穿得花里胡哨、涂个血盆大口来挥舞手绢,而是一袭精致裁剪的丝绸,透着主人骨子里低调的奢华。
而除了有客人在场,阁里的姑娘都喊她为“老板”,而不是“妈妈”··“可是那个叫朱歌的丫头有些难搞”·“老板料事如神。”
步云菲轻轻一笑,似是接受了对方的吹捧,又似是觉得对方的吹捧可笑,让人琢磨不透··这就是为人老板的气场与智慧吧·昭月低着头,只得继续道:“我笨手笨脚,恐怕伺候不了这丫头,还是请老板另选高明吧。”
又是一笑:“月姨您谦虚了·以您的心灵手巧,照顾个丫头,还不是小菜一碟·”·“老板……”昭月还想再说什么。
却被步云菲挥了挥衣袖笑着打断:“好了,知道你照顾个病号辛苦,这月你的月银双倍,就算我谢谢你的了·你看,我这青楼开着门做生意,大家都有活,哪里还再派得出人来照顾她。
再说,她可是我被逼着花了大价钱买的,如果一天客都没接就死了,那我岂不赔本赔到家了就当我求求你啦·”·一番话连哄带理又带求的,恩威并施,让昭月再说不出半句。
是的,人是主,你是仆,你连人都是对方的,还有什么可多说的·人家肯笑着哄你,就已经是给你面子了··昭月低了头,道一声“是”,终于还是出去了。
待她的脚步声彻底消失,恋瑾年才道:“话说到‘大价钱’,才想起听说老板买朱歌,花了一百两银子”·“你不是也说好么”步云菲淡笑,没有否认。
“可是百两金买一个雏儿,是不是太大方了些”恋瑾年撅嘴一嗔,“老板可真偏心呢,这才刚进门,就肯为她使那么多银子,将来她调教出来了,还有我的份么”·“她可是官家的原配,不看僧面看佛面,你说我这银子少出得了么”步云菲摊手,似乎无可奈何。
“嘁,老板骗人·别说沈空眠,就是那比他高好几个品阶的,您何曾看在眼里过”·“我不曾看在眼里,可也不曾得罪呀。
咱们现在可是害得沈空眠财尽家散了,再不舍点银割肉,只怕就结下个仇来了·俗话说,商不与官斗呢·真让他红了眼,也麻烦·”·“哼,我嘴笨,总是说不过老板的。”
恋瑾年巧笑着娇嗔··步云菲点了一下她的额头:“你这死妮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鬼主意·你可是比我还盼着她得宠呢·”·女配·恋瑾年笑着沉默。
步云菲说的是对的··可是,恋瑾年总觉得:肯花一百两买个已婚女子,不是从不赔本的老板的作风··“放心·她定会不负我们所望·”步云菲胸有成竹。
·☆、第130章 青楼减肥日常· ·没有人知道一个花魁的造就有多难··但是, 还是有许多人知道:减肥有多难·朱歌作为一个珠圆玉润小肥球, 修炼成如今人见人痴的芳菲楼朱歌, 其中艰辛,更是说出来都字字带血。
“朱唇轻启百灵落,人间还有醉仙歌·”说的, 便是她如今的盛况··而曾经,她也曾挣扎如狗 = = (这是蝶恋舞的原话·)·来女支院之前, 朱歌只知青楼女子的光鲜靓丽与笑脸迎人,直到自己来女支院走一遭, 才知每一个人在踏足这个圈子之前, 只怕都在阎王殿走了一遭。
朱歌不是没有过反抗, 也不是没有过逃亡··然,不管是怒斥、哭求、绝食,还是各种逃, 均失败··你的怒斥, 月姨根本就当作没听到··哭诉亦然。
至于绝食,青楼中人对这个有的是办法,秘制的营养水顺着她昏昏欲睡的唇滴入,她发现自己根本就死不了……·而逃亡……呵呵,你觉得她逃得掉么·接客·——这,似乎是摆在朱歌面前的唯一一条路。
但,此刻的朱歌满腔都是伤痛与愤怒,最痛恨的也就是把沈空眠勾引走的青楼中人,又如何会愿意接客·芳菲楼的老板似乎也不急, 除了一开始对她采取了各种酷刑,让她知道反抗只是徒劳之外,并未逼着她硬要接客。
也没有如对待别的刚进楼的小姑娘那样,随便塞一个粗犷女票客进来,然后锁上房门,直到小姑娘破了身子··当然,或许也因为朱歌本就是不是处子之身,所以无破身之说。
总之,在将朱歌的逃离之心与脑中那点幻想完全掐灭之后,她并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只是让月姨好好照顾陪伴她··就当她以为一切就这样静止,如同麻木的自己的时候,蝶恋舞来了,说是带她出去走走。
朱歌恹恹望着蝶恋舞,想不通她是什么意思··却终于,是点了头··或许是她想知道蝶恋舞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或许,她只是太无聊了··寒冬未走、春未至。
官道上,却挤满了人··叫卖声、嬉笑声、哭闹声……混作一团,向上天展现着他一手创造的子民们的喧嚣··“喧嚣,而愚蠢·”茶楼的二楼雅座里,蝶恋舞握着一杯香茗,嘴角一勾,勾出一抹不屑,与悲悯。
朱歌不懂她的意思,却也没有插话··蝶恋舞似乎也没在等任何回答,而是执着一杯香茗,继续从窗户朝外望··终于,她似乎看见了什么,眼睛一亮,放下手中茶杯,自顾自走了出去:“带你去看看外面的好风景。”
这话自然是对朱歌说的··朱歌麻木地楞了一下,便跟了上去··“你看她·”蝶恋舞略指了指,轻轻道··朱歌看去,见她所指的,也是一个女子——虽然,她的形象配不上“女子”二字的美好。
那个女子年纪并不大,大约十**岁的年纪·穿得也并不寒酸,相反,一身的绫罗珠宝,一步一玉摇,一动一叮当·肤如凝脂,吹弹可破,一看就是娇生惯养的真正金枝玉叶。
她会是一个让很多俗世男人都愿意娶的女子,如果,她的体重减少一半的话··朱歌看看她,不自觉也低下头看看自己有些粗肿的腰身··“自古,都是溺爱害死孩子,顺境反造就悲剧。”
蝶恋舞摇头叹息,声音不大,却句句清晰入脑··的确,这丫头,大概正因为家境家境优渥、父母溺爱,不止吃得肚满肠肥,更养了一身十足的霸道脾气——看她当街拉着个男人跺脚哭喊就知道。
那男人被她拉着哭骂,面红耳赤,先是解释,继而是要挣脱——而不管是哪种,他看她的眼里,都只有厌烦,甚至渐转为厌恶,绝对没有一丝爱怜··这眼神……是如此的似曾相识。
让朱歌的心尖疼得一颤··是的,这便是沈空眠曾有的眼神呢··只是为何,当时的自己未曾察觉呢·好笨啊·朱歌恨不得把自己脑袋捶破。
最终,不出所有看戏人所料,那男人狠狠一甩袖子,挣脱那少女的拉扯,如脱兔般跑了··那少女的哭声和眼泪立刻决了堤,倾泻而下··“所以,魅力是一个女人的一切,可惜有的人不知道。”
蝶恋舞含笑摇摇头,似是叹息,又似是跟朱歌说的··良久的沉默··朱歌低着头,摸摸自己的腰身··“每个女子都是一杯茶,想要清香醉人,就必定要舍得把自己放在滚烫的开水里,轮回一遍又一遍……”蝶恋舞再度开口,似是对自己,又似是对朱歌,“女人,不对自己狠,别人就会对你狠。”
朱歌如同被一瓢冷水泼下,淋了个当头··她迅速转头看着蝶恋舞,眼神第一次清亮得锐利··蝶恋舞迎着朱歌的目光,知道她是懂了,便微笑着真诚道:“你不是输给了我,而是给了你自己。”
是的,没有哪个男人不爱美色·我输了,不是因为你勾引,而是因为我……愚蠢··我愚蠢地相信那不变的誓言,愚蠢地相信情会比金坚,愚蠢地相信无条件的情有独钟……呵呵,怎么可能想要“果”,必种“因”。
女配·又是久久的沉默··终于,朱歌跪在了蝶恋舞的面前,泪流满面:“请你教我·然后,带他到我面前·”·何苦·只是为了向他证明你也可以魅惑万千么他那样的一个男人,不值得啊。
蝶恋舞心中如此叹息,却仍是轻轻点了点头··或许,朱歌的理由并不是一个好理由·但,有这样一个有力的理由,她成长起来会迅速很多吧··“准备好了么”蝶恋舞抡着一个鞭子,看着眼前这个被丈夫抛弃卖进青楼的女子。
“准备好了·”朱歌看着她的鞭子,眼里闪现的,居然是兴奋··“确定么”蝶恋舞提高音量,“要知道,一旦下了这个决定,我就不会再让你回头现在,你还有后悔的机会。”
“不后悔”朱歌也提高音量,表达自己的决心··很好··“好那我就要严厉地,带着你,一直瘦下去”蝶恋舞抡了抡手里的鞭子,“不许再回头”·“好”她的声音掷地有声。
很好··于是,打造魅力的第一步——减肥,正式开始……·没有任何的食谱,没有任何的训练,因为蝶恋舞给朱歌的字只有一个:饿·当蝶恋舞吐出这个字的时候,朱歌一愣:“还是应该吃些什么吧什么都不吃,不会对身体不好么”·朱歌其实并不是没有减过肥,还是知道些健康减肥的知识的。
完全饿的话,皮肤头发和整个人的身体,都会有损伤吧·蝶恋舞嗤笑,用鞭梢戳了戳她隆起的肚子:“你觉得你现在一肚子污油,对身体好么”·朱歌立刻被噎住,红着脸低了头,再不做声。
蝶恋舞冷笑··显然,朱歌以前也是试过减肥的吧大概也是尝遍了闺阁间流传的各种减肥食谱吧其实她不知道:她之所以减肥失败,就是因为那些食谱·理由很简单:如果她能严格按照那个减肥食谱什么时辰定量吃什么食物,她根本就不会胖每一个让自己胖到不能看的人,大都是自控力极差的人。
既然自控力已经很差,那一面给她食物,一面告诉她只可以吃多少多少,不是明摆着让她爆么·所以,蝶恋舞根本不让她有接触食物的机会·“别跟我说健康。
且不说胖本身就是一种不健康,只说一个女人如果已经胖到让自家男人失望的地步……那么,无人宠爱的未来,要那么‘健康’有什么用呢”蝶恋舞似乎是故意戳朱歌的痛处,却又点到即止,“再说,身体的自我修复功能强大到让人难以置信,短时间的断食,完全可以慢慢修复。”
胖子,之所以胖,就是因为纠结的太多·所以,蝶恋舞就要戳痛她,越痛越好,不给她纠结的机会··绝食要么瘦,要么死·很快,某人生不如死了。
“你说过你已经决定了的·我也警告过你,开始了就没有回头路,我不会让你回头的·”看着哭倒在她膝盖上的朱歌,蝶恋舞冷静得几近残酷,一字字回答她。
·“不,不……”朱歌哭着连连摇头,几乎已经失去理智,“我要吃东西,我要……我要吃啊呜呜呜……”·毕竟,前些天的麻木日子里,她已经无聊到以吃东西来打发时间,暴饮暴食了不短的一段时间了。
不管是她的胃还是她的心,都已经习惯了用东西去充盈··蝶恋舞的脸上没有丝毫的犹豫,而是俯下身去,捏起她的下巴:“哭成这样,如果你是个美人,别人会说你是梨花带雨……”·蝶恋舞再一用力,将她推至壁镜前:“可是你呢你看看你,跟个猪有什么区别你要记住,当你在你喜欢的男人面前哭的时候,他看到的就是这个样子这个样子这个绝对不会让他产生怜惜之情的样子你确定,你还要这样吗”·朱歌骇然。
显然,她从来没想过这些··确实,胖子哭得一脸虚肿的样子就是不好看,只是一直没有人这样醍醐灌顶告诉她事实而已··“说你还要这样吗还要让他看着你这个哭相,而没有半点疼惜之情只有嫌弃么还要他对你只有将就而毫无爱意么”·“不不要”她抓着自己的头发,“不要”·“你要继续过回那种日子么像个母夜叉一样明明别的女人才是狐狸一样一肚子虚情假意与算计,明明你才是善良单纯,可是在他的眼里,别人是青春如画,你却是母夜叉别人可以惹他怜爱,你却只能发脾气你还要回到这样的日子么嗯回答我”·“不要我不要”朱歌几乎是疯了一样喊了出来。
“不要——————”她仰天,喊得声嘶力竭··“好,很好·记住你心里的渴望,就这样,饿下去”蝶恋舞也大声喊。
心,颤抖着··“我还要去运动”朱歌昂头主动说··“不需要”蝶恋舞看着她,用最笃定的眼神,“记住,你现在就是饿。
饿管住自己的嘴巴你就会瘦”·朱歌迎着蝶恋舞的目光,终于,渐渐安定了下来··因为蝶恋舞的眼里,装的是满满的自信与真诚。
因为,于此,蝶恋舞确实有足够的自信与发言权··因为……她也曾苦过同样的苦··是的,不要运动··不是不需要,而是不能·因为减肥是一个长期战,而肥胖的我们,都太脆弱。
还是那句话,如果在控制自己方面,我们是强大的战士,我们一开始就不会长胖,更不会那么多年都一直胖着·之所以如此,正是因为我们的内心不够强大,因为我们的意志都太过脆弱……所以,不要做自己做不到的事。
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女配·断食,本身就是一种极度考验人意志力的事,如果你再抽出一部分决心去运动,只怕就再憋不住绝食的那根弦了··彼时,绝食计划一旦破功,反弹会超乎你的想象不止之前努力全部白费,也会直接导致以后减肥更难——不管是对心,还是对身体。
当然,蝶恋舞不让她运动还有一层原因……·人通过绝食降低体重,是会有平台期的··在那个时期怎么过当然不是继续绝食,而是恢复一点点饮食,并且运动。
以运动的消耗方式,来补偿那一点吃进肚的饮食能量··再到后来,肉掉了还要塑造身材,也需要大量的运动··所以,要留出一个递进的后路··就这样,在蝶恋舞的安排和月姨的严格监督下,朱歌真的渐渐清减了下来。
说也奇怪,以前嚷嚷了无数回要减肥,一直没成效·这一次的结果却好得出乎意料··如果是以前,她会惊喜得想叫吧··如果是那时,还在沈空眠的身边的话,呵呵。
减肥减得差不多了,第二步就是美肤··一个女人的美丽,不止取决于身材,也取决于她的肤色··要肤色好,肯定要气色好··而气色,取决于长期的饮食、睡眠、心态、运动,以及滋养。
所以,这一次与减肥不同,芳菲楼似乎给了她漫长的时间……·渐渐算下来,朱歌已经进楼三个月了,却还没有接过客··似乎,老板步云菲已经想不起她了反正并不着急。
但,却一直让月姨照顾着她··于是,朱歌就这样跟着月姨,不安分却又麻木·不安分的是心头复仇之火,麻木的是如今的生活··闲极无聊,如今也会趴在楼上看芳菲楼的人来客往、听着姑娘们的家长里短。
只是,对什么都没兴趣··万事不牵心··每到傍晚,只要芳菲楼的灯笼挂起,欢客们便会如约而至,或求**一度,或求一亲芳泽,或,只为坐听一曲花魁蝶恋舞的清雅琴音。
对于蝶恋舞,朱歌的心情是复杂的·· ·☆、第131章 朱歌的故事· ·一方面, 她痛恨恋瑾年夺走了自己的一切:赖以生存的丈夫和爱情, 以及, 自己的身体。
“其实,身体什么的,我夺不夺走都一样·反正, 你都已经不是处子之身了·”尤其,听到恋瑾年边穿衣服边说这句话的时候, 朱歌特别想掐死对方的·可是另一方面,她的身体, 却并没有抗拒被推倒。
相反, 甚至可能还……比较享受 = =·不行不能这样一定不能这样·一定是太长时间没有接触男人的缘故·“你真的确定要接客”老板看着站在房中的女子。
“是·”·“你确定第一个要接的客人便是他”老板再问··“是·”声音坚定无比, 如同朱歌此刻脸上的表情。
不是她还想着那个男人,而是因为——尼玛那是她唯一喜欢过的男人啊那是曾经男女正常向爱情的味道啊如果再不回味一下正常向的爱情,她怕自己真的会被恋瑾年掰弯啊·不不不, 自己才不是弯的·自己一直喜欢沈空眠啊·对对对, 自己只是被沈空眠伤透了心,所以才会意乱情迷嗯嗯嗯,自己只是被沈空眠所伤而已爱得深才会伤得重,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对,就是这样她要找到沈空眠,要再见见他,要报复·步老板踱着步子,半晌,终于道:“可以。
但是, 记住,这个世上没有人欠你,活得好赖都在自己·如果有一天,你赢了幸福,不必感谢老天,那是你自己足够强;如果有一天,你输了幸福,也不必埋怨老天,那是你自己还不够好。
人生每一步路,都是自己走的,无所谓对错,最重要是每一步都不能违心·”·朱歌一怔,点头·重重地··记住了··从芳菲楼的偏门出来,已经是华灯初上。
对比芳菲楼的灯红酒绿,沈空眠府上的灯光暗淡无华··还是那扇门,还是那个唯一的管家,他看着眼前的美丽女子满脸堆笑:“姑娘找哪位”·朱歌不答,只微笑看着他。
那人骨头酥了一会儿,才终于揉揉眼睛,乍然:“夫人”·然后,嘴巴再也合不拢··“我……小人真就去通报……”·“不必。”
拦住了准备去通告的管家,朱歌道:“让我自己进去找他吧·”·管家想了想,低头沉默侧身··毕竟,人家的家事,终究还是要两个人面对。
朱歌从他身边款步走过,傲然抬头··如果是以前,她会客气地说声“谢谢”·只是,如今的她知道,“谢谢”从来都不重要,除了让别人以为你好欺负之外,一点好处都没有。
进得府来,脚就如长了记- xing -一般,径直走向主卧··房间里,灯光还亮着··纸窗上,那个人影还在捧卷而读,一如当年··鼻子一酸,朱歌闭上眼睛……整个人,都软了下来。
抬脚,差点如往常一般进去,看见鞋尖上的青楼流苏,才想起:今,非,昨·一股凉意从脚冲到头··再看那个灯下捧卷的人影,只剩一声冷笑:好一个知书达理的谦谦君子好一个,饱读圣贤书的状元郎·再不犹豫,握着食盒的手紧了紧,另一只手抬手便敲了门。
在门开之前,擦了擦眼角,挺了挺背脊··女配·门打开,两人面对面,对视半晌,沈空眠手中的书卷掉落……·沈空眠没有任何的询问,只是就那么望着她。
他一直都不多话··如今的朱歌,也不多话··也就那样望着他··就这样,两人一动不动,痴痴望着彼此眼中自己的倒影··终于,沈空眠伸出手,重重一拉,将朱歌拉入怀中,便紧紧抱住。
下巴才刚抵上朱歌的额头,眼泪就已流了出来··而朱歌所有的坚持与用力的紧绷,在这一刻,全部松懈……于是,眼泪,决了堤··从默默流泪,到悄然饮泣,再到呜咽,最后哭到颤抖……两人紧紧相抱,用泪水把对方一点一点打- shi -……一点一点,一滴一滴,全是回忆……·仿佛,这一哭,将两人所有的所有,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爱,从相爱到相负,都随着眼泪流了出来。
终于,两人的泪渐渐干了··朱歌轻轻推开沈空眠,拿起手中的食盒,捧到他面前··她低着头,郑重缓缓地揭开:一盘回锅肉,一个番茄鸡蛋汤,和一碗白米饭。
这,是他最喜欢的菜市··“这是你最喜欢吃的回锅肉·”朱歌缓缓将筷子递到他面前,望着她,“我想再看你吃一次我亲手做的饭·”·沈空眠昂头,锁歌,才将又要流下的泪压下,深吸一口气,才问:“你真的希望我吃”·他望着她,很深很深。
“是·”朱歌没有避开他的目光,也回望他,也是很深很深··“呵呵,好·”沈空眠接过筷子,拈起一块五花肉,闭了闭眼睛,才再度睁开,深吸一口气,将它放入嘴中。
“慢”在那块五花肉快用进入他嘴中时,朱歌忍不住伸手拉住··沈空眠依然没有半句询问,只看着朱歌已发抖的手,沉默地流泪……·朱歌也闭上眼睛,别过头去,泪亦划过。
沈空眠啊沈空眠,你我之间,何至于走到这一步何至于,走到这一步啊·“我……”朱歌终是开口,深吸一口气,“我想问你,你有没有……”·“有。”
沈空眠打断,“现在也是·”·朱歌一震,望着他··沈空眠也不回避,迎着她的目光··是的,相识七年,一场夫妻,你的话未出口我便知道你要说什么了。
你有没有爱过我·我爱过你,当然··怎么会没爱过呢·如果没有爱过,那最初的雪霁初晴般的笑容,是为什么绽放·如果没有爱过,那当初的千言万语海誓山盟,又是为什么会说·如果没有爱过,那一夜夜枕边的呢喃爱语,又是为什么而叹·或许,曾经的许诺不能兑现,但在许诺的那一刻,我是真真切切的爱过你。
真真切切,刻骨铭心··“这饭……”朱歌顿了顿,望着沈空眠的眼,“你为何要吃”·沈空眠沉默了片刻,微笑:“只要你送的,我就吃。”
熟悉的微笑,却带着从未有过的惨然··两人不再说话·都明白的··只要是你送的,即便明知有毒,我都会吃··“呵,呵呵。”
朱歌含泪微笑着摇头,抽回筷子,“好,好·”·只要有这句话,不管曾经的是是非非、如今的真真假假,我们之间,一笔勾销·“歌儿……”沈空眠轻唤。
这是他们情浓之时他对她的爱称··他伸出手,想再次拥有她……·朱歌却夺过食篮,离开得头也不回··“沈空眠,从此,天上地下,永不复见。”
如果你住在扬州,如果你是男人,你就不可能没听过“芳菲楼”··而说起芳菲楼,每个人都会想到那美丽绝伦的恋瑾年,以及手眼通天却总无一人知道其真实身份的老板。
有人说,这芳菲楼之所以如此手眼通天,是因为步老板其实是当朝丞相的人·更有人说,别说幕后老板,只这恋瑾年和老板的身份,也觉不简单··然,传说只是传说,饭后谈资消闲可以,却做不得真。
只是,最近人们谈得最多的,却不是她们,而是芳菲楼的朱歌··那还是在恋瑾年照例半月一次的堂会上··说也奇怪,这恋瑾年平时高傲架子十足,想单点她一个晚上,难度堪比登天,即便是单独见一面,也不是普通男人敢于想象的。
不过,她却有一个习惯:每月初一都会唱一场堂会,跟每月十五的“良宵夜”呼应·浓墨重彩,亮相人前·只是,隔着远远的戏台·票价倒不贵,也算满足了平民男子们能一睹扬州第一烟花的风采。
不过朱歌自入了芳菲楼就明白了:恋瑾年的这些名堂,不过是老板有意设计·高傲架子,是为了体现花魁的身价,让其奇货可居;而惠泽平民的每月堂会,是为了扩大她的知名度,让一帮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平民远远隔着戏台看着,而他们,事后必定会为了炫耀大肆渲染这恋瑾年的美艳无双……·做青楼这一行,做的其实就是个人心。
男人的心··却说,那一日,恋瑾年的堂会如期举行,客座上也依然熙熙攘攘人满为患··“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
雨丝风片,烟波画船……”·戏台上,杜丽娘为艳丽春光动情吟唱··戏台下,看客们为曼妙佳人目迷神牵··女配·一个青衫男子剥着花生,啜着茶,一派悠闲自在。
默数着三二一,估摸时间差不多了,他拿起桌边的毛巾,擦擦手··“铮”的一声,伴奏的琴弦突然崩断··场中哗然··台上的杜丽娘扫一眼琴师,口中却不停,继续唱:“遍青山啼红了杜鹃,那荼蘼外烟丝醉软。
那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听呖呖莺声溜的圆……”·处变不惊,不愧是恋瑾年·只可惜,再处变不惊,没有伴曲的唱段,也终究像没有放盐的菜肴,少了点味道。
这时,箫声幽幽响起,合着杜丽娘的节拍,堪堪是一曲《游园惊梦》··众人看去,却是那青衫男子手执玉萧,伴歌而吹··歌声婉转,箫音清绝··一个在台上不疾不徐,一个在台下不紧不慢。
自然得如弹指落花,行云流水·若非亲见,谁也不相信这是一场突发事件··一段终了,歌止,曲停··场中寂然无声··良久,掌声如雷。
台上的杜丽娘微微欠身,给大家道个万福,然后盈盈退下··青衫男子放下箫,端起茶杯,喝了口茶,继续剥花生,丝毫不理会场中所有人望向他的目光··“哐哐哐”,锣鼓声响起,下一段戏上演。
之后,听说芳菲楼老板亲自寻访,签下了他为芳菲楼的乐师··赐名:朱歌··这名乐师,不止箫声技艺高超,更是能谱曲作词··他为芳菲楼的乐妓写了一个系列的新词,传唱不衰。
当然,朱歌之所以为朱歌,更因为她的歌喉·据说,她唱起歌来,就连路过的鸟儿,都会盘恒不去……·这样一个人,不到两月便足以街知巷闻。
不少人去芳菲楼,竟不为找姑娘,而专为一睹朱歌的风采·然而,朱歌偏又不喜见生人,就连为恋瑾年的堂会伴曲,也只在幕后吹箫·隔着厚厚的帘幕,别说真容,连身形都休想看清楚。
若座下掌声太热烈,幕布便掀起一角,露出一点青衫,算是答谢··芳菲楼里,老板捧着一杯普洱,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欢客,对身边男装打扮的朱歌微笑点头:“果然是好样的,我没看错你。”
是没看错·只这三个月来“朱歌”的声名,便为芳菲楼吸引了无数欢客,其价值比恋瑾年已然输不了多少··“还是老板的睿智。”
朱歌早已学会了低眉顺眼,微笑,“多谢老板肯给我这样的机会·”·“哪里,是你自己确实有本事·我倒真没想到你才华如此在我这芳菲楼,倒真是埋没你了。
呵呵,那个沈空眠,也是有眼无珠埋没了你了·”·拨了拨手中的茶杯盖,将杯中的茶叶刮了两刮,老板开口:“朱歌啊,你来这芳菲楼多久了”·“四个月零八天。”
自养伤时算起,是这么多时日了··老板淡淡一笑:果然度日如年么竟是每一天数着日子过的··“你可知我这芳菲楼是什么地方”老板脸上却是仍旧一副笑容。
朱歌一震,抬头··没有说话··“朱歌啊,你听说过来芳菲楼不卖身的姑娘么”老板低着头刮着手中的茶杯盖,“即便是恋瑾年,也是会择人而卖的。”
朱歌知道:所谓的卖艺不卖身,不过是妈妈们为花魁自抬身价,以待待价而沽而已··“可是,老板曾答应我,只要我能赚来银子,便可以不卖身的。”
朱歌抬头挺胸,一字字道··如今的她,早已不是以前的软包子,对自己在意的都学会了据理力争··这是她曾经与老板谈妥的条件··当时,也是费尽心机才能哄得老板打下这个赌:只要她不卖身都能赚来比其他姑娘多的钱,便可不卖身。
“是啊·可是你赚来的银子可比不上恋瑾年呢·”老板却不抬头,照例看着杯中茶叶··“可是……”朱歌震惊,“你怎可拿我与恋瑾年相比她是芳菲楼花魁,早已声名久已在外……”·“既然知道她声名久已在外,就该明白她已赚不了多久的道理。”
老板打断她的话,这次抬起了头,却是含笑如春,“朱歌啊,你不卖身都能赚得如此,如果卖身,我相信接替恋瑾年指日可待·到时,这芳菲楼就靠你了。”
“老板”朱歌痛呼··“好了,我主意已定,明日便使个手段点破你女儿身份·你先去准备一下·”老板起身,显然已没有再谈的意思,笑眯眯拍拍她的肩膀,“我看好你哦。”
说吧,扬长而去··只留下朱歌的心,沉到谷底··“这个丫头,假以时日,一定可以艳冠天下·”·当日,恋瑾年远远指着身材还略微有些臃肿的朱歌,对老板如是说。
·是的··从朱歌进芳菲楼,到她自编自演了一出朱歌的戏码,已经是布局好了一盘精妙的棋局,只等着开盘··开盘很简单,却要巧妙··这盘棋是这样揭开的——·某日,又一次是恋瑾年的堂会,朱歌在后台吹箫伴和。
照例,在如雷的掌声中,朱歌露出一袭衣衫,算是答谢·却突然,后台似乎有一人从他身边冲了过去,然后……朱歌轻呼一声,便被挤了出来··头上纶巾散落,青丝,泄了一肩……·众人目瞪口呆。
眉不画而黛、唇不点而红,玲珑身姿掌中轻,明眸皓齿惑心神……这朱歌,竟是一个可媲美恋瑾年的美人儿·“老板,这朱歌,价值几何”·女配·一个官家少爷打扮的人斯文开口。
瞬间,沉默被打破··所有的男人沸腾起来了,争先恐后向芳菲楼老板问价··“是啊,妈妈,这朱歌,是什么价码啊”·“甭管什么价码,首夜我包了”·“呵,万爷您牛气啊不过有钱牛气的也不止你一个呀,老子还没说话呢”·“谁也别跟我抢爷什么都没有,穷得就只剩下银子了”·……·一番土财主对世家子弟的比拼,各种口气攀比,都是誓要拿下朱歌的首夜。
众人一番争闹自然争不出个结果,所有人都围着老板··老板脸上一派为难之色··见那边朱歌已经略显慌张却丝毫不狼狈地逃离现场,才施施然开口:“众位爷都是豪杰,出得起钱的主儿。
这个我知道·不过呢,这朱歌啊,可不像是其他丫头,心界儿高着呢,就认个死理儿,只肯卖艺,就是不肯……谈那个价呢·”·她这番话虽说告知了朱歌认死理,却也向众人透露了:这朱歌,也是这的姑娘。
青楼里的姑娘是什么呀·JI女呗··JI女是干什么的呀·……·众人都是风月老手,自然一点就透,纷纷给出高价,激动得一个个面红耳赤地向老板表达自己的“诚心。”
“哎哟,不是我不应承各位爷,实在是……这丫头,是铁了心不肯□□呀·”·老板捏着手帕,笑得一脸无奈··“老板你就老老实实出个价吧再高我们都能出。”
众人里终于有人忍不住点破··“呵呵,不是我不老实,实在是这丫头真的不肯·”老板的笑容更加无奈,“她说了,凭她的才华,即便不是女人,只写歌伴奏,也对得起我侍弄她这些年的银子。
哎,都是烈- xing -的人儿·这丫头可说了,为我赚钱可以,但如果要给身子开价,就立马去抹脖子……哎哎,如今的妈妈难做哦·”·众人无奈,只得又出更多的银子表达“诚意”。
老板却仍旧是无奈地摆手·最后无法,只能给大家深深行了一礼,抱歉离开··众人懵了··原本以为老板不松口只是为了抬价,如今看状况,莫非真是朱歌没有接客的打算·这在别的青楼女子身上,是不可能的,即便是恋瑾年,内行人都知道她其实还是接客的。
但换成朱歌,还真不好说了……因为以她的才华,就足以给芳菲楼赚得满盆满钵,如她自己所说对得起芳菲楼花在她身上的银子·既然如此,芳菲楼老板是否会答应她卖艺不卖身的要求,还真难说。
也是·以朱歌如今一曲千金的身价,何须卖身换句话说,以她如今的身价,如果真要卖身,又有几个人真的买得起呢要知道,只她的才华一项,便足以让很多人望而却步,更何况,你要的,是她的整个身子……·而阁楼上,老板打着帘子偷偷看着下面的一切,面露微笑:很好,今晚所有人的关注点都投向了朱歌。
相信,不出三日,朱歌的女子身份与首夜出价猜测,便会成为街头巷尾最热议的内容··“其实我根本没有首夜·”朱歌斜倚在座上,拈了一颗葡萄,轻轻送入口中。
“三日之后,就有了·”老板也拈了颗葡萄,坐到她身边··朱歌皱眉,望着她··她一笑,笑得坦然:“你以为我们青楼里买回来的姑娘,每一个都是处子么可却从来没听过哪个姑娘是不卖首夜的。”
朱歌拈葡萄的手僵住··“戴姨娘已经到了·今晚就把身子做了吧·休息个三两日,就差不多·”·老板说得云淡风轻。
朱歌却是一震··她猜也猜得到老板的意思,以前也听其他姑娘们提过:有个戴姨娘,是专门给姑娘们整身子的,只需一个晚上的忙活,就能把一个女人重新变回处女。
听试过的姑娘们说,戴姨娘手艺很好,男人根本分辨不出来··“可是我是沈空眠的……老婆·”·朱歌艰难说出这句话··要知道,沈空眠怎么说都是一个官儿,他的妻子,怎么说还是见过些人的。
“没人会认识你·”老板微微一笑,“现在的你,跟当初的你,根本……完全不一样·”·“起码在男人眼里,根本、完全不一样。”
老板刻意强调,又重复了一遍··朱歌怔住··是的,在男人眼里,先看腰、再看胸,最后看的才是脸·如今的朱歌,跟当初的沈夫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吧。
只是扬州的人都不知道:她,并不一直都是沈夫人的样子呢……·当年,沈空眠带她离开沈家时,她的美貌可不输现在呢··只是当时天真,以为爱情确定了就是一辈子,相信了所谓的情有独钟,所以放心去为了自己和沈空眠的未来- cao -劳,放心地完全放松对自己的保养,放心地随意吃喝。
其实,当年沈空眠每一个挑灯苦读的夜晚,都是有她陪伴的·她不止白天在外面做活赚钱,晚上还会给沈空眠温书·坦白说,浩瀚书海,如果不是她去粕存精为他挑选讲解,他能否考中状元还是个未知数呢。
即便是沈空眠的策论和在殿试时的高谈阔论,都是她事前教了个大概啊··所以,初中状元时的沈空眠,不是不珍惜她的··那个时候,他拉着她长期帮人洗衣泡烂的手,说:“此生得你,夫复何求。”
·是啊,夫复何求·所以,他说要对她好··然,世事翻覆,时间如水,总是将最初的誓言冲淡··天真如朱歌,怎会料到色衰爱便弛。
女配·随着他们到扬州后日子一天天平淡,她的腰围一天天变粗,两人之间的感情竟越来越淡··她曾傻傻以为是两人在感情上渐行渐远,如今才知道只是她失了美丽与新鲜感,如此而已……·轻轻叹了一口气。
朱歌望向窗外:“随妈妈安排吧·”·从此,也就绝了对男人的心思了·· ·☆、第132章 意外· ·接客很容易, 想再出来就很难。
即便是步云菲给了大家自赎自身的机会··因为, 很多人不走, 其实并不是因为走不了——以前吧,大家都找借口,说是被逼的, 如果有机会一定逃出去。
可当步云菲真正给了大家机会,大家在刚开始兴奋完之后, 渐渐竟不热心赎身了·因为她们自己不愿意出去了··一旦接客,就会直面很多人- xing -黑暗的东西。
你会发现白日里人模狗样的男子, 晚上很可能都会抛弃家中贤妻来青楼寻欢·你也会发现白日里在人前高谈阔论衣冠楚楚的男子, 晚上很可能在青楼的客房里下无比甚至, 你可能会发现,一些看着温文尔雅的男子,在做某些事的时候, 竟有奇怪的恶趣味……让人恶心。
总之, 你会发现很多男人在人前人后白天黑夜,是不同的面孔·其实,即便是白天晚上,很多男子在人前的形象也未必相差特别大·但,在青楼女子面前,他们是脱去了所有面具伪装的,因为在他们心里,ji女就是安慰自己身体的某种工具,下贱无比而且, ji女职业天生的受虐- xing -,也更能引导出男人们在人后的- yin -暗面。
所以,青楼女子对于人- xing -,更为透彻··她们比任何人都明白:除了钱,还真没什么是可以依靠的··作为青楼女子,不是家境贫寒,就是家里遭难,出去后也没什么指靠。
男人更是靠不住·最终,还是要靠自己··终究,还是要看自己口袋里的钱··既如此,还不在青楼多待几年,多攒点傍身的钱·将来老了多一点能自由一点、也体面一点。
所以,自从入了风尘,朱歌也渐渐不想离开··当然,不离开,也因为另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或许,每个月的那一天,对自己的吸引力,犹大于在这芳菲楼赚的银两。
当然,同样渐渐不想离开的,还有恋瑾年··原本,恋瑾年是想找一个人来取代自己的,甚至也已经跟老板步云菲表达了这个想法··但是,该死的老板从那次大病一场后,突然跟变了个人一样,天天大放厥词,宣扬什么同- xing -之爱·恋瑾年觉得自己才不是随便别人说两句就跟着混乱的人,但是也架不住那坑爹老板天天在耳边洗脑啊·尤其,在后来朱歌出现后,她竟渐渐懂了老板所说的女女之恋的美好……·擦作孽哦自己一个- xing -向正到不能再正的人,居然就这样对女人产生了兴趣·不过……唔,那什么,其实,喜欢女人似乎也挺不错的呢。
起码,每个月跟朱歌的那天晚上,其美妙程度远超过任何一天·可以说,朱歌给了她一份几乎可媲美神仙生活的日子……只羡鸳鸯,不羡仙。
虽然,那只百灵鸟儿一直对自己态度不好,似乎还在记旧仇总是一副恨自己恨得牙痒痒的样子·可是,两人床笫之间却是极为和谐的——那百灵鸟儿不止身体迁就,就连叫起来,也毫不吝啬。
这就是所谓的口嫌体正直吧··所以恋瑾年从来不担心朱歌真的会讨厌自己··——在风尘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如果连对方在床笫之间的身体语言都读不出来,那也是白活了。
所以,她笃信,这辈子永远会跟朱歌就这么相依相伴下去,而且最后肯定会是爱人··青楼女子,对于情爱之事的走向,大都心如明镜··直到有一天,她再也自信不起来。
平生第一次,对自己男女通吃的魅力产生了怀疑··(是的,是男女通吃·那个该死的步老板,在宣扬了一通女女之恋的好处后,居然开始偷偷接女客了坑爹的是,居然不是找男倌儿来接女客,而是依然用楼里的姑娘们接女客这就尴尬了。
·虽然这生意是偷偷进行,一开始完全没人,即便是到现在,来这里女票姑娘的女客人也才小猫三两只,但是,每一个都是冲着她恋瑾年来的对于此,恋瑾年还很是在朱歌面前得意了一阵。
)·恋瑾年不是一个不自信的人·体会了朱歌在床上的表现后,她就对两人将来的发展方向比较有把握了·如果说还有谁能抢走朱歌,她一定不信··但有一个人例外。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昔日朱歌的丈夫··原本,他们决绝后两人不会再有平行线·但是,坑爹的是那个男人在卖了老婆后居然知耻后勇,奋发图强,把官做到了京城·并且,一跃成为皇帝最信任的人,随空伴驾,风光无两·而朱歌,居然再度跟那人见了面……并且,还旧情复燃。
“那人那样对你,你为何还要跟他在一起”终于,恋瑾年质问朱歌··朱歌淡淡一笑:“如今,境地不同。
论身份,他已经是一手遮天的京官·论情意,我现在是他心头的朱砂痣·”·“朱砂痣我呸那种朝三暮四的男人,哪里有什么心口又长得出什么朱砂痣”在人前可以温柔得掐出水的花魁,在人后依然会有脾气。
并且,因为事涉朱歌,她脾气还不小··朱歌显然对她的愤怒喜闻乐见:“你嫉妒我·”·“呸,我会嫉妒你你有什么好嫉妒的”在朱歌面前,恋瑾年可不需要维持什么形象。
朱歌噘嘴:“你嫉妒我的客人官大呗·他现在可早不是以前的官位,是皇帝身边的大红人比你这辈子接的任何一个客人都位高权重·”·女配·恋瑾年气得鼻子一歪:“我说朱歌,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世俗了”·“呵呵。”
聊天止于呵呵··所以,恋瑾年只能继续气歪鼻子出去··蠢女人·蠢女人·很多女人在爱情上都会遇到人渣,就像路边偶尔会有水坑一样……·顶顶聪明的女子可以直接绕过去。
长了点心的女子就算踩进去了,也能及早抽足··谁知这朱歌居然是最最蠢的,明明抽足离开了,却又回去踩泥巴水玩··好玩·恋瑾年气得心塞,跑去找步云菲:“老板,你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让小歌再接触那个烂男人”·“烂男人”步云菲正在写字,刚好写完一列,认真端详,“唔,我们芳菲楼的客人有几个不烂的”·“……”恋瑾年无语。
的确,不烂的男人哪里会来这里·步云菲蘸墨继续写:“所以呀,客人嘛,给钱就行,没什么烂不烂的·朱歌现在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风尘女子,我们应该给予鼓励和表扬。”
“……”恋瑾年说不出话,却气得涨红了脸··步云菲很少见自家花魁这样·这才微笑收笔:“怎么有想法”·此刻毕竟不是在朱歌面前,虽然有短暂的失控,恋瑾年终究也很快敛回心神,没有对老板说出内心真实想法,而是道:“请老板给我介绍个更尊贵的客人吧。
比那个人要更加尊贵·”·步云菲不置可否:“为什么你想跟朱歌比赛”·“不错·都说我们芳菲楼是双花魁。
但谁都知道,一山不容二虎,我跟她,总有一个要份量更重些·不谦虚的说,以前都是我略占上风·如今,也不想输了去·”既然老板已经帮她想好了原因,恋瑾年便直接把这当了借口。
谁知,步云菲似笑非笑:“其实,一山也并非不容二虎·”·恋瑾年一愣,望了回去··只见步云菲的笑意彻底绽开,而笔墨也稳稳落在宣纸上:“只要是一公一母就行。
当然,如果是两只有断袖倾向的母老虎,也是可以的·”·“……”恋瑾年不想再说话··显然,对于她们的一切,作为老板的恋瑾年,是完全知情的。
“我不管,反正你给我安排个更尊贵的客人·”算了讲道理讲不过,还是撒娇吧··“比那人更尊贵的客人我自然是有·不过,你未必能接住。”
“呵,这天下还有我接不住的男人”恋瑾年几乎是嗤之以鼻··“有·全天下男人绑一块,都比不上的那个男人。”
全天下的男人绑一块都比不上·恋瑾年心中一动,随即动容··步云菲的笑意更深,透着某种看不穿的意味:“所以,你有信心能留住这个客人么”·留当今皇帝的于青楼·这样的事情,似乎只有传说中的青楼传奇李师师做到过·有信心么·即便知道是老板的激将法,恋瑾年也依然忍不住回答:“有。”
不是因为入了激将圈套,而是因为——如今,这个男人,的确远高于朱歌的那个渣男而且,是再也无人能赶超的至尊·她要把那个天下最至尊的男人玩弄于股掌,向朱歌证明:男人,不是她要不到,而是她不想要只要她愿意,任何男人都会匍匐在她脚底·她要让朱歌明白:自己是抛弃了全天下的男人跟她在一起,是真心实意。
所以,那个渣男,有什么资格跟自己比还不一边玩儿蛋去·就这样,朱歌和恋瑾年分别接待了两个客人,让这整个故事如最初般进行——朱歌与那渣男并不是再续前缘,而是因为那人如今已经是皇帝最信任的近臣,所以让他给皇帝吹耳边风,以让皇帝不去玉为骨,而是来芳菲楼。
一如,故事的开头那样··那渣男推荐皇帝来芳菲楼而不是玉为骨,恋瑾年再使出手段留住年轻皇帝·原本,一切都如步云菲所料——男主皇帝将被完全隔绝在萧冷玉的生活之外,再不会打扰步云菲和萧冷玉的生活。
但,意外总是会发生··作者有话要说:蝶恋舞和朱歌两个花魁相爱相杀的故事,在128章的番外中··另外:本文近期完结·请关注我的预存稿百合新文。
目前它叫《下一本百合》·· · ·☆、第133章 大结局· ·意外来自于朱歌··当日, 步云菲让朱歌重新回去找那个男人, 是为了让他把微服出巡的皇帝介绍给芳菲楼。
但是, 她却没有告诉朱歌:芳菲楼接待这皇帝的人,正是恋瑾年··其实,作为青楼女子, 朱歌对恋瑾年接客这种事情看得还是比较淡的,毕竟, 她是圈内人··这就好比一对影视明星做了夫妻,婚后依然能接受对方在影视剧中跟别人演情侣或者夫妻, 甚至有船戏。
更何况朱歌和恋瑾年原本也没有确定什么关系·所以她也便一直傲娇着, 一副犯不着计较的样子··可现在不一样了, 这次恋瑾年的客人是皇帝那是天下最尊贵的男人,拥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他随口一句话便能让人生或者死、富贵或者贫贱, 青云直上或者家破人亡……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人人叫他天子,是因为他是这世间如同天神一般的存在,可以主宰一切··而天下的女子,也莫不趋之若鹜··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人人都只道那些女子老死深宫蹉跎了年华很是可惜,又有谁知道那些女子是怎么想的·女配·或许,她们就是喜欢过那样的生活呢或许,她们就是心甘情愿用自己的人生去赌那一场荣华富贵呢·毕竟, 能否被宠幸,也不是自己就能说得准的。
那些有娘加持,笃定皇帝就算是看在她娘家份上,都一定会临幸自己的,自然不必说·就算是没有娘家加持的秀女,也未必不愿意用余生去赌那一场宠幸……·想到这里,朱歌就完全坐不住了。
尤其,步云菲为了不节外生枝引起误会,这个月的八月十六禁止了恋瑾年去找朱歌··原本,每月十六都是恋瑾年去推朱歌的房门,而朱歌总是一副被迫且厌恶的样子。
但实际上,习以为常的朱歌早已接纳,每个月的那一天都会推掉所有的客人,只为等那个混账到来··而这一次,她居然空等了··这下子,她真慌了··想跑去找老板步云菲,让她换个女人去伺候那皇帝。
但想想也觉得不可能:那皇帝可不是一般的客人·他能来这芳菲楼,是整个芳菲楼的福气,怎么会不派出最好的姑娘再说,以后若是有了皇帝作为靠山,芳菲楼的身份便彻底升华了。
步云菲又惯会编织故事给自己加戏,以提升这芳菲楼的逼格·到时候,有皇帝支持,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试问,那样的好处之下,老板又怎么会同意自己的请求·朱歌苦笑。
打消了去找老板的念头··她已经不再天真,知道对任何人来说,利益远远比情意重要··既然不能依靠别人,便只能靠自己··于是,她再度找到了沈空眠。
那个昔日弃她如敝屣的男人,此刻却奉她为仙子,对她极尽追逐之能事·他自己说得很诚恳,说是因为之前对不起她,想报答她昔日对自己的一往情深··朱歌当然是不信那些甜言蜜语的。
当初他抛弃她的时候,怎么就没觉得对不起她卖她的时候,怎么没想起她当初的一往情深如今突然良心发现呵呵,不过是发现她现在漂亮了罢了。
不过朱歌早已不是当年的朱歌,也不会再心口如一·对于沈空眠的表白和忏悔,她照单全收,并且还做出一副对对方也余情未了的样子·甚至,更加了些感慨,似乎唏嘘两人的有缘无分。
这种成熟的调调,显然更让沈空眠欲罢不能··以至于,当朱歌受步云菲之托,让他怂恿皇帝来芳菲楼时,他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不过,这一次,朱歌再来找他,却是让他怂恿皇帝去玉为骨 = =·沈空眠对于前妻的朝令夕改表示很无奈。
但……还是答应了··于是,当天晚上,皇帝被自己的贴身近臣提醒:“其实,除了芳菲楼,这里还有个极传奇的去处,叫玉为骨·那里,只住着一个女子。
芳菲楼是一群女子撑起一座楼,而玉为骨,是一个女子撑起一个楼·”·这样的对比,无疑让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好奇··更何况,皇帝原本出门就是为了来打野味的。
对于特别的女人,更容易产生兴趣··就这样,可怜的步云菲,费尽心机营造好的局面,就这样被毁于一旦·皇帝,终究还是去了玉为骨··也终究,发现了萧冷玉这个绝世美人儿。
坦白来说,恋瑾年绝对算得上是一等一的极品美女·但,在见到了萧冷玉后,任何人都会发现恋瑾年不够瞧了··不是说恋瑾年不够美··恋瑾年已经达到了女子容貌的极致。
但是,萧冷玉的容貌,却似不属于人间··那是集天地之灵气的“美之灵”·让你一眼看去,便从灵魂里感知她就是“美”,而且是灵气之美。
其实不难理解——她可是造化玉碟,是开天辟地之前的灵物,是在洪荒时期便吸取天地精华的“灵”本身·她本是上古古玉,无垢无心,唯有创世主给她的一缕灵气。
这样的灵动与美好,又岂是任何一个凡间女子可比·所以,男主皇帝在看到她之后,就完全走不动路了·也彻底把恋瑾年丢到了一边。
对于这个局面,步云菲是很无奈的··其实,她从来就没打算让恋瑾年一辈子伺候皇帝·她只是想用恋瑾年破坏掉这段原著向姻缘,然后自己就可以放心跟萧冷玉在一起。
只要皇帝不去见萧冷玉,这个任务便算完成了··到时候,只要再做一场戏,让皇帝看到恋瑾年世俗贪财和贪慕权势的一面,他便会对她意兴阑珊了,自然不会想到要带她回宫,更不会想要与这个青楼女子结百年之好。
等到皇帝一走,这里便恢复风平浪静,大家该干嘛干嘛,恋瑾年还是朱歌的·而萧冷玉,则是她步云菲的··可惜,被朱歌这样一闹,一切都乱了··“对不起啊,老板。”
当朱歌知道所有事情的前因后果,很是愧疚··步云菲苦笑:“算了·可能也是注定的·估计投机取巧也不是正经办法·”·“那你跟冷玉姑娘怎么办”恋瑾年问。
对于自家女人惹出的祸,她自觉有收拾烂摊子的义务,“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你告诉我·”·步云菲沉吟:“暂时没有·我考虑下·等有了周密的计划,再告诉你。”
任何事,都要有周密的计划,才能得以开展··她现在估计是要造反了,计划更不能不周密··咳,是的,造反··要想跟一个皇帝抢女人,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先抢了对方的江山 = = 咳咳,虽然,这个,有点难。
当天晚上,又是一个不眠夜··如当初写文列大纲一样,她把造反的计划一步步详细具体地一点点列出……·等到把所有写完,天空已经露出鱼肚白。
步云菲揉了揉眼睛,疲惫地趴在桌上睡着了··等到再次醒来,发现身边坐着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她日思夜想的萧冷玉···女配步云菲大喜,正打算不管不顾扑上去。
却用眼角余光瞥见对方的手里——居然捏着一摞纸··那是,她的造反大纲·步云菲脸瞬间绿了··萧冷玉却转过头,似笑非笑望着她:“想不到,你为了我,竟肯如此犯险。”
确实犯险··造反这种事,不成功就死人·而成功的几率,一般很小··尤其,你见过一个老鸨造反成功的么·= =·步云菲轻咳一声,取回自己的那摞纸:“那什么,只要计划周详,这事也不是很危险。”
“哦”萧冷玉挑了挑眉,“那我拭目以待,祝你成为第一个造反成功的母鸡·”·母鸡……·步云菲黑线:“喂。”
这称呼真是····她随即心中一动:“你,你是谁”·“我就是我喽,还能是谁”萧冷玉耸肩,有恃无恐摆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坐下,然后随手拈了一颗桌上的葡萄吃。
“喂……”步云菲继续黑线·同时也心中透亮,“你怎么跑到这个虚拟世界来了”·很明显,此刻的萧冷玉,已经不是这个世界的萧冷玉。
而是现实世界的那个··也就是说,三次元的那个萧冷玉追来了··“这么快就发现了看来你很了解我嘛·”萧冷玉再拈了一颗葡萄放进嘴里,笑得甜蜜蜜,仿佛葡萄的甜蜜沁润出来,“啧啧,这么关注我,不愧是我的老婆。”
“呸,谁是你的老婆”步云菲红着脸否认··萧冷玉乐:“堂堂青楼的老鸨,还脸红·”·步云菲气得翻了个白眼:“别老鸨母鸡的,好难听好么她们都是叫我老板的。”
·“她们你手底的那些姑娘她们是你手底下打工的,当然叫你老板·我又不是你手底打工的。
相反,你现在还是在我构造的虚拟世界呢·真要算起来,我应该算是这里所有人的主人了·”·论证有理有据,没毛病··步云菲满面黑线,却仍然不死心地顶嘴:“反正,我必须要是上面的那个”·“你死心吧,注定躺平的家伙。”
萧冷玉咧嘴一笑,“你不提我还差点忘了·这么古朴的环境,还是虚拟环境,刚好跟我们网恋那会幻想的差不多,不用来滚床单实在可惜了·来来来,赶紧来一发。”
说着,已经倾身了过来··步云菲吓得往后挪:“你疯了在这里这,这是椅子啊等,等等……你刚才说什么什么网恋!”·“椅子怎么了刚好我还没试过椅咚呢。”
萧冷玉更加逼近,已经伸出双臂箍住了步云菲的肩,将她按到邻座的椅子上,就要开压··“你去死”步云菲急了,也不知哪来的牛力,一脚将萧冷玉踢翻下去,“我问你话呢什么叫‘我们网恋那会’该死你到底是谁”·萧冷玉爬起,揉揉鼻子,一脸不好意思与委屈:“好痛啊。
那什么,我是谁,你这会子肯定猜到了呗,不然干嘛这么用力踢我·”·她嘿嘿笑,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步云菲几乎是想把对方生吞活剥了的表情。
“你是……师父”·“是哈·”萧冷玉摸了摸鼻子,谄媚地笑··“……………………”步云菲很想当场晕过去。
然而,适时晕过去的,都是影视剧情节 = = 步云菲,却晕不了··她只能当场石化··萧冷玉也不敢多说话,只能谄媚地笑着,只是那笑容也如同石刻木雕。
是的,她就是步云菲的师父··那个当年跟步云菲网恋的女子··那个花心大萝卜、伤步云菲很深的女子··步云菲的,师父··师父……·是的,一切都是有预谋的。
她根本不止是步云菲的读者·她是步云菲的师父,当年失联之后,一直在寻访步云菲的消息·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在晋江的百合文里,看到了自己曾经历的一模一样桥段——那是步云菲的百合代表作。
听说,很多人的第一篇作品,都会有自己的经历··于是,她顺藤摸瓜,一点一点,调查取证,最后肯定得出:步云菲,就是那个跟自己网恋的人··于是,她奋发图强,这才有了之后的一切缘分。
是的,关于这场快穿,是她一开始就算好的··而这,也是她跟晋江刘总的一场私下交易··其实,不管步云菲当天应聘时的表现如何,她都会被录取·因为,萧冷玉的这个快穿真人系统,必须要她作为第一个体验者。
否则,她不会跟晋江合作··“所以,一切都是设定好的”步云菲恍惚·原来,不是自己进入真人快穿游戏系统,而是自己被当成了游戏,“你玩我”·“不,我是在追求你。”
萧冷玉不正经的眼神里,有了前所未有的深情,“我做这么多,耗时这么多年,吃那么多苦,熬那么多夜做程序……只是为了再次追到你·”·步云菲动容。
原来,这些年,那些回忆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记得··“当然·”萧冷玉揉了揉鼻子,“追到你之后,肯定还是要去床上玩·”·“……去死”步云菲毫不犹豫,又是一脚踹过去。
女配·萧冷玉眼疾手快,居然敏捷地抓住了步云菲的脚脖子,另一只手迅速搂腰,然后顺势将她压到了地板上“地咚也不错·”·“滚”·“啧啧,小徒儿,几年不见,脾气见长啊。
以前不是最听师父的话么现在怎么不乖了……”边说,手边往某处探··“……”步云菲一震,继而被摸得满脸通红,“滚谁是你徒弟滚开我都不记得了”·“记不记得也是啊。
一日为师,听过么我们之间,早就不止一日两日三日了吧··”·厚颜无耻·步云菲张开五指,推开那人的脸,用力地。
然而,对方的力气更大··于是,可怜的步云菲只能嘤嘤:“骗子,你这个骗子”·“乖,我可没骗你·我本名就叫萧冷玉,只是以前为了考上重点高中,初三违规复读了一年,就用了别人的名字。
当时跟你网恋注意形象,就没告诉你·”难得在如此紧张的时刻,萧冷玉还能拨出精力来澄清··“骗子你就是个骗子你说了让我穿越来定攻受的。
你说过,只要我在虚拟世界里反攻过一次,将来就我在上面啊嘤嘤嘤你现在又跑过来,说话不算数呜你轻点……”
(本页完)
·萧冷玉想了想:“信·”·“真的假的你为什么会信”步云菲自己反倒有些不可置信了。
谁知,萧冷玉认真道:“其实,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梦里,有一个跟我一模一样的人,告诉我,将来会有一个穿越而来的人,与我相遇、相知、相……”·说到此处,她脸一红。
相遇、相知,后面自然是“相爱”了·步云菲瞬间嗨了,忍不住兴奋追问:“相什么”·萧冷玉嗔道:“没什么。”
见萧冷玉害羞,步云菲知道再也问不出那个词,便转了话题:“然后呢那个人还说了什么”·那个人……·萧冷玉思索:“那个人还真说了别的。
她一再强调,让我一定要做上面那个·嗯,对,她跟我说了足足三遍,说一定要做上面的那个·她还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说你妹·黑幕·作弊·妥妥的黑幕作弊·步云菲炸了:想都不用想,那个无耻潜入人家梦里提前知会人间要做上面那个的,肯定是三次元的萧冷玉。
为了怕自己快穿进余下的世界反攻成功,那厮居然无耻地作弊了·女配·萧冷玉见步云菲脸色不善,也不知为何,但却依稀猜到跟那梦有关·只是……·“那梦里说的人只怕……不是你吧。
她在梦里说的,应该,是个男子·”萧冷玉支支吾吾··梦里的人可是要让自己跟那穿越之人相爱的·眼前人可是女子,如何相爱·“毛的男子,就是我好么”步云菲死鱼眼。
随即反问,“你怎么会觉得是男子是因为那个‘相’么哼哼,女子和女子也可以啊·我告诉你,她说的那个人就是我我就是你生生世世的爱人”·一口气把这番话说了出来,步云菲长吁一口气,好爽·萧冷玉却怔住:“你,你说什么”·步云菲叹了口气。
既然爽过了,就要做善后了··如实回答肯定是不行的,难道让人家知道自己只是个系统游戏里的角色咳咳··再说她也舍不得让萧冷玉发现自己喜怒哀乐了半生,却发现自己原来只生活在别人的笔下啊。
这太坑爹了··所以,她还是要编一个谎言,一个善意的,彼此都能接受的谎言··“是这样的,我来自于未来·一千年以后·”步云菲又开始一本正经胡说八道,“我为了寻找自己的爱人,穿梭于各个世界。
这也就是,所谓的穿越·”·“你的爱人”萧冷玉望着她,目光灼灼··步云菲当着爱人面撒谎还是有点不太自然,便略避了避对方眼神:“是的,我穿梭于每一个世界,就是为了寻找她。”
·“可是,按照你的意思,你已经找到她了吧每个世界里,都要找一次那你到底有多少个爱人”萧冷玉显然不是那么好蒙混的。
步云菲嘎然··不过,她是谁她可是编故事的祖宗·所以,只转了转眼珠的功夫,她便有了接下来的说辞:“是这样的,我找的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古代爱人,而是找我自己爱人遗落在古代的灵魂碎片。
确切地说,她们每一个,包括你,都是我的爱人·可每一个,又都不完全是,而是我爱人遗落在不同时空的一个灵魂碎片·我的任务,就是找到所有的灵魂碎片,然后让每一个都爱上我。
这样,我跟她们每一个人的灵魂融合为一,直到跟所有的灵魂碎片融合……这样,最后我的爱人就存在于我的灵魂、我的骨血了·”·萧冷玉听得一愣一愣。
即便是她历经风尘,也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故事··半晌,才说得出话:“唔,这听起来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是啊·是很悲伤的故事”步云菲继续打蛇随棍上,胡说八道,“其实,我一千年后的爱人已经死了,灵魂死亡。
在我们那个年代,叫植物人·就是没有了意识,因为灵魂已经死了·所以,我需要在古代的时空,轮回每一个世界找到她,因为所有的人都是她,又都不是她,所以,我跟那些人身心合一地相爱的时候,只能从中汲取灵魂碎片。
等到她生生世世的爱都给了我,我就收集到她所有的灵魂碎片,再加上我们一千年后那一世的爱情,就两个人完全融合了灵魂·到时候,她将在我的灵魂上重生……爱可以让灵魂重生,上天说到时候可以给她一条新的生命,让她好起来。”
随口编完这个煽情的故事,步云菲已经眼含热泪·不止是为自己的故事感动,也位自己的编故事能力感动——天啊,快穿后好久没写文编故事了,都快以为自己没这功能了。
原来,还是宝刀未老啊·萧冷玉已经听得沉默了··虽然她这些年历经人世冷暖,打滚于风尘,但终究只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子,对于爱情,还是有着高山仰止的渴望与崇拜。
更何况,在古代,可歌可泣的故事实在太少·这位一千年后晋江大神随口拈来的轮回寻爱故事,足以让她灵魂颤动:这世间,竟有如此爱情……·“爱,可以让灵魂重生”许久许久,她喃喃。
“是的·爱可以让灵魂重生·不止灵魂,爱可以让一切都重新恢复生机·爱可以包容世间的一切,也可以生长的一切·爱是雨露,可以滋养着天地万物,让一切,生机盎然。”
步云菲感觉有圣母的光洒向自己头顶 = = ,“总之,如果爱到一定的程度,是可以穿越生死的·就算是主宰一切的上天,也会给爱一条生路·所谓,天若有情天亦老……”·萧冷玉已经完全痴了。
步云菲的这些话,她是听进去了··突然有了某种醍醐灌顶的了悟:是啊,真正的爱是伟大的,是足以跨越一切的·自己一直以为自己为情所伤,以为董千里的那份感情就代表了自己这一生的爱情,陷在其中出不来,以至于再不肯相信爱。
其实,那董千里,对自己又算什么爱情·若是真爱,就不会为了荣华富贵跟自己分开··若是真爱,就不会为了任何原因跟自己分开··若是真爱,即便分隔生死,也一样可以如步云菲这般,念念不忘。
即便没有去生生世世寻爱的机缘,也可以在心里让爱人与自己同生··若是真爱,怎会有悲伤·爱的真谛,或许,就是欢欣,与生机……·虽然这不是在洪荒,不存在瞬间悟道便修为瞬间提高的情况,但萧冷玉悟了后,心态还真是不一样了。
她可以安静静下心来,听一听步云菲的故事:“所以,你跟你的爱人,有过怎样的故事”· ·☆、第126章 戏中戏· ·“想听我的故事”步云菲望着萧冷玉。
“不错·”萧冷玉不闪不避, 回望, “我想知道, 一个能让你生生世世去追寻的人,是怎样的一个人我想知道,是怎样的故事, 才会诞生出这样的爱情”·“一千年之后的事情,你未必听得懂。”
“你不说, 怎么知道我听不懂”·女配·依然是那样不闪不避的眼神,让步云菲前所未有心动··其实, 对于每一世的萧冷玉, 她都是爱的。
可是, 这一世,却是唯一一个自己一开始就坦承自己与其不是一个时空的·而且,这一世的萧冷玉, 也是唯一一个这样拷问自己灵魂的人··这双眼, 似乎能看透一切。
“你真的想听做好准备了吗”·“嗯·”·“好吧,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步云菲眯了眯眼睛,望向虚空。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虽然,故事的有些细节,已经不完全能清晰记起来了··可那份感情,却还是如此清晰着·被藏在最深处,却从未丢弃。
“认识她的那一年,我十七岁,大二·”步云菲缓缓开口, “大二你知道么是一种学制·就相当于你们这边的私塾。
但是一千年后人会读很久的书,一年又一年,男女都可以去读·分别有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我跟她认识的时候,就是在大学二年级·大学一共读四年,也就是有四个年级。
我十六岁上大学,属于很聪明的那种学生,知道不”·她认真解释着··萧冷玉点头··于是,步云菲又接着说了下去——·我从小就是个乖学生,家教又很严,及至高中毕业都不会上网。
一直到进了大学,才算彻底解放,在这里我要解释一下,从高中到大学是需要考试的,叫高考,也就跟你们的科考差不多·考上的叫高中什么的·为了我能高中,家里一直对我管得很严,除了读书,不许我玩别的。
他们说,玩物丧志··我在高中,有个拜把子的哥哥,也就是你们这边所说的义兄·他送了我一个Q.Q号,我揣着钱,拉着室友带我到网吧教我上Q.Q··Q.Q呢,就相当于……唔,相当于你们这边的飞鸽传书。
但是一千年后人的本事越来越大,科技越来越发达,我们只在家里,用一个四四方方的叫电脑的器具,就可以发送和接收信息,玩飞鸽传说的游戏……(以下省略一万字科普。
)·好了,继续说·我当时没接触过Q.Q,便缠着寝室的老大教我··“这个根本不用学·”老大一边很无奈地说,一边忙着给自己充钱上网。
“可是……不学怎么会啊”我不可置信地看着她·有没有搞错,对着一个我只在高中计算机课堂上学会开机关机的电脑,我就能自己悟出怎么上Q.Q·老大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把机子开在我旁边,然后示范我怎么登陆Q.Q,怎么打开对话框,怎么跟Q.Q里的好友讲话。
示范完告诉我用智能ABC,只要会拼音读法就行·然后,丢下我继续玩她的电脑··我依然不清楚,但是很好奇,按照她说的,小心翼翼用智能ABC一个一个打字。
Q.Q好友里的人很少,却是哥哥细心地帮我加的高中同学,都是刚进大学,同学一个个都很热情··我一个个敲着字母,自然跟不上速度·于是高中老同学王林看出来了,使坏:“打电脑很慢”·“恩。”
很努力地敲出这个字·那时的摁在智能ABC里似乎是敲不出“嗯”的··于是,他确定了我的龟速,放心地开怀大笑:“猪母猪小母猪”·“什么”我用手指好不容易戳出这两个字。
“骂你呗哈哈,打不快吧哈哈哈哈,步云菲,你也有今天哦哈哈哈哈……”·我气得抓耳挠腮,奈何字母依然得手指一个个戳……·就这样,我在无良同学的玩笑声中,龟速却兴奋地聊了一下午。
出网吧门时,我大感惬意:我终于会上网了·学会上网后的第一件事自然是上一个网站··那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杂志的网站·因为我喜欢的那本是武侠杂志,所以那个网站的风格很有古典江湖风,而里面盘踞的,都是各种武侠读者。
依然是在室友的帮助下,学会注册、登陆网页,然后迫不及待地看我喜欢的那几个作者的踪迹,自然是满心兴奋·然后发现网站上很多跟我一样迷着武侠的读者,她们都有漂亮的头像和签名,古典雅致,很带感。
不过,我那时对那些并没有特别的兴趣,我的兴趣依然在武侠小说··于是我在那个网站找武侠小说,尤其是以前错过的却有所耳闻的小说,比如江南的《春风柳上原》等,看得滋滋有味。
毕竟是杂志的子网站,作品自然要放书上,放在网站上的非常少,很快就看完了·我就看别人的读后感,也跟着回帖,不过那时谁都不认识,回个帖就闪人,压根什么都不知道。
再后来,看到有人在网上吵架,闹着要出走什么的·我在一旁看热闹,看到她们兄弟姐妹相称,很亲切·当时觉得她们很熟啊,真羡慕·可是为什么要吵架到要出走呢我一时豪气顿生,义不容辞地发了一帖,大意是说大家既然喜欢看同样的小说才走到一起,多有缘啊,不要吵架嘛,更不要走嘛……记得那个帖子被那个版块的版主加了精,说一个新人还这么懂事你们就不要走了嘛之类……那是我第一次除了现实同学外,在网上跟其他人的真正意义上交流,而且回我帖子的还是版主,感觉挺好的。
不过,后来再去,那个版主似乎就不认识我了·然后……我发现我在那谁都不认识,他们玩他们的,也没我什么事·于是,对那个网站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那一年,是2004,我刚上大一的第一学期··之后,那个网站进行了整改,无奈删了一大批ID·而我也属于被删的那一类人··既然ID被删,我也就更不怎么去了。
直到大二,空闲时间非常多,而上网也没什么其她地方去,又开始注册那个网站了·哦,那个网站叫侠影社区··依然是用最初的那个ID,重新注册·依然是用得不多,只是每期看完杂志都会去评论,而在评论过程中,也认识了一个志同道合的女孩,叫小樱。
有了一个朋友,就开始对那里有了一点牵挂,开始不再只是回复,而是写评论帖子·渐渐地,在原创评论区,也被人所熟悉··女配·但是,除了写原创书评,我依然不会发别的帖子。
在水区看到别人灌水,我只是在一旁看热闹,看他们兄弟姐妹,看他们亲亲热热··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一个ID:三公主··那已经是2005年年末,而我,正处雨季。
直到今天,我依然相信:爱上她,是上天注定的,在电光石火间··真的,那个人,第一次见,给我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很奇怪,从她的头像,到她的ID,就是给我一种……心动的感觉。
或许,那时还说不上心动,但是,心却实实在在被那三个字的ID,和她头像扯住,从此记住了一个人的名字··于是,去水区多了,开始有意无意看她的踪迹,看她跟人说话:简单直接,很喜欢用“~~~~”这样的符号,有时候有点咋咋呼呼,很……让人心动。
那时候其实没想其她,什么都没想,只是喜欢看她,看她在人群里如一阵风,来去清明,带着欢乐··我跟她的缘分,始于她在水区发的一个帖子··那一天,不知道她哪根筋抽了一下,好像是说兄弟姐妹们都有徒弟了,而她没有,所以发个帖子招徒弟。
点开帖子,依然是言简意赅、直奔主题·好嘛,招徒弟··再看下面的回复,好像都是看热闹的··于是,鬼使神差,咬咬嘴唇,点开她的资料:咦,年龄比我小哎……当时就有些失落,唔,她会嫌弃一个比自己大的徒弟么虽然,只比她大十二天。
失落了几分钟,纠结了几分钟,终于还是忍不住继续咬着嘴唇回复:“楼主的等级不高啊,跟我一般嘛·”·她回:“不是啊,这个是删号后重新注册的,以前的等级高。”
我想,我当时的脸上一定是微笑的·第一次能近距离跟她说话呢……那一天,肯定风清云笑··其实很想应征,可是踌躇着还是忍不住问出了一个带点侥幸的问题:“楼主资料里的生日是- yin -历还是阳历呀如果是- yin -历的话,就比我小哎……”·回完这个,很紧张,唯恐她说是- yin -历,真的比我小。
我等啊等,她却没有再回我的贴··我突然有些失落:她应该比我小吧,也许,她嫌弃我大大家都应该想招个萌萌的小徒弟来亲亲抱抱举高高吧谁想找一个比自己还大的徒弟。
就这样胡思乱想着,下了线··以前登陆那个社区的频率并不高·但那晚回了那个帖子后,心里总有什么东西牵挂着,第二天下午又跑去上网。
一登陆,居然看到社区邮件第一次有提示,点开,居然是她·说不出当时的激动··急切又有些舍不得地打开社区短信,她说:“我人很好的,做我徒弟吧。”
我心里先是一甜,继而还是有些失落:唔,她回避了我昨天的问题呢·看来,她真的比我小吧,所以不想说··终究不好再问,于是有些别别扭扭地回:“可是我最近时间不多,准备好好看书了。”
我想我当时内心是雀跃兴奋的,但是却又有些忐忑,不知道说什么吧·不过,看书说的却是实话,那时确实觉得看小说啊上网之类浪费了太多时间,想好好看书了,毕竟,我学的是数学,大一已经因为贪玩和看小说挂科了,大二不想再挂啊。
发送,等了一会,没人回,估计她不在,就下机··第二天,又继续去··不出所料,社区短信里躺着一封新短信:没事,我刚好最近也要看书,时间也不多。
欢呼雀跃·于是当即敲定,回了两个字:好啊··信息发送,一分钟不到,新信息提示,给了我一个Q.Q号··我兴奋地一个个数字打进Q.Q搜索,添加。
终于加上来·我有些害羞,却仍然叫:师父··看得出来,她很开心··看到她开心,我也很开心·呵呵,其实我蛮自许的,碰到她之前,还从没人能让我喊一句“师父”呢。
师父啊……这是怎样最尊又最亲的称呼啊··两人在Q.Q里,开聊··聊到学校,我有些自卑,说出了学校名,加了句:很一般的二本··没想到她回句:比我好多了,我还大专呢,而且刚上大一。
你不要瞧不起我哦··我噎·心里反而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为她担心·因为那时刚上大学,我大二,她大一,都没出过校门,还把高考分数和它的后续反应看得很重(其实后来出社会才知道,高考和大学,只占人生资本的很少一部分)。
她也许有些不好意思吧,聊了许多,有时候感觉有点自卑,有时候又觉得那不是自卑·我有点紧张又十分诚恳地跟她聊着,有劝慰,有推崇··显然,她对我印象不差,聊到后来干脆把我拉进她跟朋友的群里。
还记得那个群叫“仙剑·风云门”,似乎是有人玩仙剑的时候建的至今没弄清楚··总之,那天进了她的群,她热情地给他们介绍:这是我徒弟。
在别人的恭喜与逗乐中,我一刹那有种我是她专属的幸福感觉——专属的徒弟·只是她的徒弟·我叫步云菲,是风云门三公主的徒弟··在群里,我自然是极尊重她的,那种尊重倒不是装出来的,是真的发自内心,尊她敬她,视若珍宝。
趁着兴头,我更是干脆跑到侠影社区去发了一个帖子:我步云菲今日起,拜入三公主门下··于是呼啦啦引来一帮她的兄弟姐妹和朋友,围观的围观,打趣的打趣,恶搞的恶搞。
我在帖子里写下拜师的规矩:第一、师父是用来给我欺负的;第二、师父不可以反过来欺负我;第三、别人欺负我时,师父要负责帮我欺负回去··她的朋友笑:“你就放心欺负三儿吧,她脾气好,怎么欺负都不会生气的。”
我乐·只有我知道:这个师父……嘻嘻,我可舍不得欺负··女配·那晚来的人很多,有的面熟,有的不面熟,一听说朋友认了个徒弟,一个个跑来捏脸摸咪咪揉屁股占便宜 = = 有让喊叔的,有让喊姨的。
我囧了个囧,向来自许自然不肯随便喊别人,只说:单向拜师,其他不管。·嗯呢,我只心甘情愿,喊她师父··之后,就是很甜蜜很甜蜜的时期··第一次在网上有了家的感觉,有很多很多师父介绍的朋友,她朋友好多,在群里我们总有得聊,一上网就像到了另一个家一样。
我拜师前说以后上的少了——这话显然没兑现·相反,我上得比以前密集多了·我喜欢师父,喜欢在她的群里跟她的亲人朋友一起群聊,在人堆里,笑眯眯看着师父,嘻嘻哈哈,坚持“师父最棒”·第一次,发现上网这么好玩。
而此时的社区给我的乐趣,早已超过了武侠杂志本身·我爱那个网上家园,爱那个群里的每一个人··我更频繁地出现在侠影社区,更多地写原创评论,有时候有人认出说“啊这是三公主的徒弟,是个才女啊”,我就会觉得特别自豪。
如今想来像个小孩子,但那时确实是甜甜地自豪着·慢慢地,也开始在水区灌水,认识了很多人,但对水区里的人,我一直只肯作为“三公主的徒弟”的身份认识,她在那里人缘超好,而我也对这样的烙印身份甘之如饴。
至于我自己的天地,在原创区·那时候喜欢写东西,因为年轻,动情很容易,看到一些文字一些故事,会写出很多的感慨·于是一篇篇读后感地写,名气在原创区渐渐攀升。
而所谓的文采,也渐渐惹人青睐·那时,社区管理员说让我做某作者专属论坛的版主,我因为没时间,辞掉·后来又让我做另一个作者论坛的版主,我又因为没时间,辞掉。
所以,如今细想来,我也算个务实不贪网络虚华的人,懂得把握自己的生活,但不知为何,却对她有一种近乎痴迷的浪漫情怀与笃信··或许,是因为我从一开始就在潜意识里很清楚:她不是我的虚,而是我的实。
后来,终究还是做了版主,是一个新作者的论坛的·因为这作者确实是我最喜欢的作者··那个时候,迷那作者的小说迷到在那版块给作者大大发情书,写得真假难辨,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真假了。
于是,某八卦管理员看后当机立断,立马社区短信我,让我接那作者的论坛版主·我当时情绪未褪,一口答应……之后,开始了版主的生涯··其实对于我来说,做版主这样的事,有些虚华了。
但,当我真正做了版主后,关注我的人多了、搭讪我的人多了,我渐渐人气名气都大涨,我竟也开始有些欣喜·不是欣喜别的,而是欣喜自己在那个网站终于有了一个可以跟师父分庭抗礼的身份。
或许,那个时候的自己,已经开始潜意识想做与她并肩而站的人吧——那是爱人的前提吧··而在那之前,我多少对师父是有些自叹不如的吧·这种自卑感,不止缘于莫名觉得一个人千般万般好,自己总也够不着,也缘于……某种不可为外人道的情愫。
·她在网上人缘超级好·我现实人缘不错,尤其中学时呼朋唤友总是一群死党,但我有个习惯,就是上一个阶段的朋友,带到下一个阶段的不多·或许那时年轻,总觉得以后时间很长,又天- xing -懒惰,毕业后竟很少主动联系老同学。
及至后来换家里电话,再到搬家,中学时的死党居然只剩下很少的一部分了·而大学,或许因为长大了会害羞了;或许因为数学太难一直挂科打击我自信;或许因为大一时是一个人住在外系学姐寝室,到大二才换回来……反正我那时没什么兴致交朋友,身边可以谈得来的朋友,寥寥可数。
而显然,师父在这方面是个天才,她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从来朋友成群·而她的四周,围绕着一种“家”的气息,那不是骨肉亲情与爱情的“家”,而是老友不分彼此相知相乐的“家”。
是的,她总是能让每一个与之接触的人,都喜欢她··而这种喜欢,自然有许多已经包含了暧昧的成分··这一切,不是我能决定··但是,莫名地,我看着却不舒服。
刚开始,她跟一些男生玩虚拟情侣,让我跟着喊师公·我乖乖的喊了,心里却酸酸的·这种酸我不知从何而来,只知道对师父有种独特的占有欲——只愿自己是师父最亲的人,其他任何人,都不可以。
不过,秉持着一贯对师父的尊重,我从来不敢置喙什么,都是师父喊说什么就说什么,师父喊做什么就做什么,对于她的爱人,我无比尊重·酸涩地尊重··只是,我有些欣喜地发现:她让我喊“师公”的,并不是同一个人,很多时候她今天跟一个男生玩儿虚拟情侣,让我喊师公,我还没来得及酸,他就已经跟另一个男生玩起了虚拟情侣……·我虽欣喜她的不长情,却也郁闷她从不肯把那个最亲的位置留给我。
到了此刻,我才震惊地明白:原来,我一直想要的位置,是距离师父心房最近的最亲的位置·也就是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已经不满足于只做她的徒弟,而是想做她的……爱人。
这个觉悟让我震惊,也让我害怕··作为一个从小被家人管束得很严的乖乖女,我对网络上的虚拟是有一种本能排斥的·所以,交网友已经是我的极致,我绝不允许自己网恋·网恋啊,面对的人不在眼前,你根本不知道对方在现实中是什么样子、有什么背景,也不知道未来会如何……那么那么多的现实阻隔,只怕根本走不到一起。
就连三次元认识的大学恋爱,也会有许多在毕业后分手,低头于现实,更何况只是一场网恋·更何况,这世上还有什么,是比心上人不在身边更痛苦的·没有人在身边,只有对着网络的虚空Q.Q对话框,天啊,这样的恋爱,谁能承受得起·而最最重要的是——师父跟自己一样,是女生啊·女女,在2005年末,可是不敢宣之于口的禁忌之恋……·步云菲深觉自己是一个普通俗人,只怕玩不来那么时尚的感情。
所以,在认清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后,便开始给自己洗脑,让自己不要多想,不要有非分的期待··女配·然而,还没等她自我催眠出来,师父那边又有新动向了··是的,师父又如往常一样,换了网络情侣。
但是,这一次,她的网络情侣,换成了女生··原本,在网上玩得好的女生互相亲热叫老公老婆,没什么大不了·可是,师父有了那女生后,突然发生了- xing -格大转变。
不再跟别人卿卿我我嘻嘻哈哈开些有的没的玩笑,而是反复强调自己有老婆了,是一个专一的人··一如当初带着我见亲友团一样,师父把那个女生带进了亲友圈,跟所有人都欢喜地介绍:“嘿,这是我老婆”·这是她之前所有网络情侣从未有过的殊荣。
而这介绍,又跟当初介绍“这是我徒弟”不一样·带着明显的暧昧的娇羞··当作为亲友被介绍的时候,我心里瞬间酸了……那是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酸的心酸。
我不傻,看过那么多爱情故事,也写过那么多影评书评,我知道陷入爱情中的人是什么样子……·我很肯定,师父,遭遇了爱情·平生第一次··而让她遭遇爱情的,反而,是一个女生。
所以,这一次的酸前所未有:原来,她是喜欢女生的,只是,不喜欢我··原来,她是真的可以爱上一个网上的人的,只是,那个人不是我··作者有话要说:今日做了一个梦,梦见了十年前的爱情。
突然,想写一幕戏中戏了·· ·☆、第127章 戏中戏(下)· ·爱上一个人很容易, 放弃一个人很难··纵然知道对方心里的人不是自己, 我还是会有所期待——毕竟, 我曾是她最亲的人,只是,那只是师徒之亲, 而不是那个最特殊的灵魂之亲。
我没有办法接受,所以活得特别痛苦··以前, 我跟她在一起总是很开心的,可是, 自从自己有了那非分之想, 便再也不快乐了·更多的, 只是酸楚··看到她跟别的男的在一起,我酸楚。
看到她跟别的女的在一起,我也酸楚··其实, 很多时候我并不是误会, 她本身就有一种能力,让身边的人都喜欢她·所以,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她都一路丰收。
或许,是因为她天生就有一种让人亲近的气场吧·我不是一个能随便跟人亲近的人,可是,我很容易就觉得跟她很亲近,这种感觉,是很奇怪的··仿佛, 她就是这世上我最亲最亲的人,让我想永远占有那与她最亲热的位置。
或许与我有同样想法的人很多,所以,我的愿望总是很难实现——她有情侣、有姐妹、有兄弟,有特别特别铁的朋友·每一个,都与她很亲很亲··那段时间,是我最迷茫无助的时间。
我犹如困兽,在自己的情绪里画地为牢,总也走不出去·兀自挣扎,却徒劳无力··最终,我没有办法,开始戒网··我还清楚的记得,那是2006年。
那时候,我还没有手机·所以,只需要不去网吧,就可以不用再接触她了··我称之为,“戒网”··任何事,凡用到“戒”字,想必结果都不会太好。
因为那是自己与自己的**在做斗争——这也是无数女生控制自己的食欲减肥,却反弹得更严重的原因··自己的**就是潜意识里的自己·没有人可以与自己斗……即便是赢了,也已残缺。
那时候,我就那样自己与自己斗,咬牙不肯上网去见她·每一天,都度日如年··为了彻底杜绝自己的心思,我傻乎乎回了乡下的老家,以为那样就可以被迫断绝网络一段时间——乡下没有网吧。
就算到今天,我也还清楚地记得那段断网的日子···确实,我真的做到了,没别的,只因为乡下没有网吧·可是,那却是我最焦躁的一段日子··焦躁、不安、心里猫抓猫挠,那是比痛苦还要痛苦的痛苦的吧·因为,你在痛苦的时候,起码是活着的,你能感受到痛苦,也能感受到那一个个痛苦的日子在自己生命里划下痕迹。
可是,那焦躁不安的日子,我却几乎没有活过……·每一天,我都在跟自己的**作斗争,每一天,我都在数着时间过去,默数着自己已经离开网络多久,而电脑彼端的你,会不会奇怪,会不会不习惯没有我的陪伴,会不会想我……·就那样天天胡思乱想着。
人跟自己的家人住在一起,心却根本不在那里·不关心家人,也不关心自己,同样不关心身边的现实世界·我只想着时间快点走啊走、日子快点过啊过,这样我就能断很久的网,让师父想我……·其实,如果是现在的我,绝对不会再做那样的事。
因为在如今的我看来,这世间再也没有比浪费日子更要不得的事了·人生苦短,能跑能跳能享受美食能打扮又头脑清晰的日子,也就那么几年·每一天,都必须要活着啊。
任何对生命的亵.渎,最终都会得到报应··所以,后来我也受到了惩罚·上天对我不知珍重的惩罚··断网了一个暑假,师父确实想起了我,并且,她应该很想很想我,陆陆续续给我的Q.Q邮箱写了好几封信。
我师父是一个很懒很懒的人·她只负责撩,却从来不管善后·因为她很懒·所以,我见过最多的情节,都是她被人哭着喊着追逐,而她自己却经常在累了后突然沉默,让对方再也得不到回应。
她的理由很简单,就是自己累了··所以,她其实是大众意义上的“渣女”吧·跟“渣男”一个意思··说出去或许没人信:她撩过那么多男男女女,却从未给人写过书信或者邮件——那是2006年,情书和电邮还正盛行。
她,是真的很懒·包括她当时所谓疯狂迷恋的那个网恋女友,也一样不能让她静下心来为其写只言片语··我,算是头一份··这意味着什么,我们彼此心知肚明。
女配·所以,她在最后一封信里写:妈.的你再不出现,以后就滚出劳资的世界以后你就当我死了得了·我看到那句话的时候,整个人都融化了。
心疼加感动,无法形容·当下,就回了她的邮件··发完那邮件,我惴惴不安,等着回复·为了怕错过师父的邮件,我几乎一整天一整天都是在网吧过的,2006年的网费不贵,一块钱一小时还充XX元送XX元,一个通宵更是只要五块钱,那在那时候称为“包.夜”。
十七岁的身体特别年轻,即便是白天晚上都在网吧蹲点,也一样没病没痛不毁皮肤··终于,等到第三天,我收到了师父的邮件,先是痛骂了我一顿没良心,然后弱弱地表示其实我消失后她突然没人说话了,习惯- xing -每次上线都第一个敲开我的Q.Q头像,这段日子没有了我,感觉上网都不正常了,所以干脆没上网了。
一般好几天才上一次,所以收到我邮件晚了··我并不介意她收到邮件晚,反而很高兴原来自己的断网对她影响那么大·带着十二万分的激动和羞怯,我终于与她恢复了建交,以最初的方式,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我们又成了最亲热的师徒··不过,有些事发生过就是发生过··从那之后,我们又多了一层关系,便是情侣··是的,网络情侣··那是2006年,网恋还不普遍,社会也没有这么四通八达。
无数人告诉我们网恋没有好结果,可是我们还是惴惴不安又激动地开始了··从此,我成了她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在我们玩的那个虚拟社区,很多女孩子都会跟自己的闺蜜组cp,认证【结婚】。
所以,我们认证【结婚】刚开始也只被看成是闺蜜间的亲热··可是,我并不满足于被这样看··或许是因为天生的自卑,或许是缘于这段感情本身就没给我足够的安全感,总之,自己作为正牌爱人的身份不被承认,我就心里不爽。
总觉得闷得慌··尤其,看到那些围绕在她身边的男男女女跟她亲热调笑·是的,我不止要防女人,还要防男人·她有前女友,还有前男友;有结拜的哥哥,还有结拜的妹妹……那些人里,喜欢她的很多。
这并不是我的误解·还有些,虽然对她没那份心思,但却喜欢拉着她陪,尤其是女孩子——她是男友力爆棚的那种,很会哄女孩子,也能怜惜女孩子,更会撩女孩子。
所以很多女孩子愿意拉她陪自己,有什么烦心事也很喜欢跟她吐槽、然后求安慰,甚至,有的女孩子心情不好会喊她陪着一起上通宵网……她居然都一一应承。
最让我受不了的一次,就是有个女孩感冒了,给她发短信撒娇:“三姐,我会不会死”然后就各种装可怜求安慰……·而这个女孩,甚至还要求我师父短信必须秒回,若回得不及时,她就要生气——而她生气后,我师父还颇为伤感地告诉我,说她这个妹妹因为她没有及时回短信不理她了。
可是,我的短信她都是不秒回的啊··甚至,这个女孩还曾在我跟师父聊天的时候,拉她去说自己的悲伤心情,并且让她陪自己通宵上网……连我什么时候下线师父都不知道。
而最最不能忍的是,我还在无意中发现,师父居然对她曾经喜欢的那个女孩留言:我爱你,一直爱着你··留这句话的时候,我们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我当时整个人都爆炸了,哭着闹着要分手。
她哭着挽回··我居然答应了··于是又开始了旁观她哄别的女孩的日子,并且开始频繁吵架·直到有一天,我又看到了她对另一个女孩留言“我爱你”……·最终,哭哭闹闹,终于分手。
这场感情里,我基本已被伤得体无完肤,许久许久,都回不过神来··分手之后,我离开了那个大家一起玩闹的虚拟社区,甚至一度断网一年·再度回归网络,却是早已换了心思。
也不知是为了报复、还是为了放纵,疑惑为了纪念,我开始以她的姿态出现在网络·模仿她说话,模仿她做事,甚至,模仿她调.情……我用新的ID在新的环境,开始撩妹。
这个时候,我才慢慢发现:那些女孩子,确实美好··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美好··我居然开始理解,理解师父当初的“花心”——确实,每个女孩都有自己的好呢。
在那一刻,积年的委屈突然烟消云散,我居然开始理解了“花心”,也成了一个“花心”的人··我不记得那段时间我在网上到底撩过多少妹子,我也不记得那段时间我到底付出了多少感情,但是,我承认,每一个与我相交的女孩都很美好,在相交的那一刻我是真的喜欢。
当然,那时候的喜欢,已经到不了当初对师父那样的程度——或许,一个人一生可以爱很多人,但那种刻骨民心乃至迷失自我丧失理智的爱,只有一次·倒不是因为那一次的感情最深,而是因为人会长大,会自我保护。
经过了那样一次倾其所有后的遍体鳞伤,我们就会自我保护,不会让自己再陷入那种境地……于是,不可避免,多了一些现实与权衡··所以,那之后我在网上撩过的妹子,从未想过真的在一起。
我对她们的感情是真的,但只停留在网上·我再也不会像对师父那样,拼了命想跟她现实在一起,拼了命地考研去她的城市··感情是相互的,我在感情中藏私,那些妹子自然知道。
后来也就渐渐淡了·一个一个,清醒后,退圈··我内心是愧疚的,却也无能为力,因为我已经不可能像对师父一样去对任何一个人·如果能跟她们发展,也挺好。
可是,我不会再为了去实现那个发展,付出太多努力··于是,我知道自己不能再继续下去·因为那些被我撩拨的妹子是无辜的,她们未经世事,她们青春正好,凭什么要经受我的感情风暴摧残·女配·于是,我也退圈,开始写文。
写一个一个,我跟她们的故事··于是,我进了一个叫“晋江文学城”的文学网站,注册笔名,开始写我们的故事·那些故事千奇百怪,可是每一个故事里,都有一段投- she -的感情,那是我想要纪念的清纯。
只是,我不再结识新朋友,哪怕是文友,亦不愿再结识·所以,大家都知道,晋江的古言第一大神是没有基友的··很奇怪吧,写了那么多年文,却没有基友。
因为这些年我已经习惯了孤独·并非刻意,而是享受·投入一段感情,需要捧出自己的一颗真心,而我的心,早已包裹上一层一层的茧子··我才二十六岁,却已经失去了整个青春,也耗完了所有情感。
剩下的时间,我只能像一个老人一样,安静地坐在夕阳里,写着带着自己烙印的故事,一直写··直到有一天,我与那些女孩的故事写完了,我不再写百合,而是开始换个笔名写言情。
人生活在世上,总要考虑一些世俗的东西,比如住房穿衣吃饭,比如钱·而言情的赚钱路,比百合明朗得多··我是一个对现代社会阅历很少的人,家境很一般,接触不到太多恣意张扬的时尚青春,也从未见识过真正的衣香鬓影,再加上,我一路就是读书读书,从小学读到大学,再读到研究生,都是被关在象牙塔,对外面的社会知之甚少。
而研究生毕业后,我干脆全职写文,同样也接触不到社会··所以,我选择扬长避短,避开了写现代文,而是一溜儿的古文——作为一个只擅长读书的书虫,我相信自己在古文化上的造诣。
一来二去,没想到,自己成了所谓的晋江古言第一大神··这样的荣光,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我还是很感激··只是,当我天天敲字敲字,将自己的心安稳放了几年后,我终于开始蠢蠢欲动——我想,或许我还可以再爱一次。
刚好,此时晋江退出了真人穿越系统,我便报了名··我想看看,我的心,是不是可以再抢救一下:)·“这,就是我的全部故事·”我对萧冷玉说。
萧冷玉半晌无话,许久,才问:“那你师父呢你们后来还有联系么”·“没有了·我把我社区和□□的用户名密码都给了她,换掉了一切联系方式。
她根本联系不上我·虽然有无数个夜里,我发了疯一样想联系她,但是我宁可拿小刀来割自己,都不愿再回去联系她”即便隔了经年,说起那段几乎癫狂的自残岁月,我还是心有余悸。
萧冷玉眼泪有了一丝心疼,犹豫着,拉过我的手:“割在了哪里还疼么”·“早不疼了·好几年过去了。
我是无疤痕体质,那些伤口都愈合了,连痕迹都看不到·”我半是轻松半是苦涩·作为一个女孩,有这种体质是好事,一点疤痕也无·可是,却终究有些苦涩呢,那些曾经癫狂若斯的青春,竟是连一点痕迹也留不下。
一切,就像被风吹走的一场梦··萧冷玉想必也想到了什么,怅然良久·最终,只是淡淡问:“想必,你喜欢的那个女子,一定极为漂亮吧”·我也怅然,笑:“其实我没见过她。”
“什么怎么会”古代的人终究是无法了解网恋··“我们认识的时候,网恋刚刚流行,我们只在网上相交,慎之又慎,对很多东西有着如今看来过度的尊重。
比如,现在的网友可能随意就会交换照片与视频,毕竟现在拍照太简单,空间朋友圈各种自拍,而互相点开视频聊天,也就是一个按钮的事·但我们那时候,对于网上的朋友有种过度的尊重,甚至对那种相交的感觉有种朝圣的心理。
当然,也或许因为我们那时正年少,才十六七的年纪,最是尊重有共同爱好的文友,哪怕是要个现实照片,都觉得是亵渎·后来恋爱了,更是沉迷于那份美好,觉得谁先开口索要现实照片,谁就先亵渎了这份纯美……呵呵,很傻吧”我苦笑,却也甜蜜,“不过,想,她应该是很美的女孩。”
应该很美吧,不然不会有那样的自信··当时,她在网上男女通吃地撩,即便是普通的友情,也都是主动地热络,很明显,她在生活中是惯于受欢迎的,不然不会有这样的自信。
更何况,我也见过她现实中的迷弟迷妹追到网上,哭着闹着要在一起 = =·“她应该很美·”我重复,望向萧冷玉,“其实,在我以前的想象中,她就应该长成你这般模样。”
·☆、第128章 番外之花魁斗花魁· ·《番外之花魁斗花魁》·谁都知道芳菲楼有两个花魁, 一个是以歌喉闻名的朱歌, 一个是集歌舞美貌与一体的恋瑾年。
这两个花魁, 这两年为芳菲楼赚的金银珠宝,车载斗量,数也数不清··不过, 当年芳菲楼可只有一个花魁,便是恋瑾年··不过, 老板步扒皮突然有一天仿佛换了个人一般,整个人气质都不一样了, 就连扒皮功夫都上升了好几个等量级·比如, 她突发奇想, 要采用“双花魁”制度。
并且,将这种制度美其名曰“竞争”··恋瑾年并不明白什么是竞争,但是她并不排斥多一个花魁··她是真正冷淡的- xing -子, 无所谓当不当花魁, 也无所谓有几个花魁。
反正,都已经沦落到风尘了,难道做个花魁就荣耀了不成不过是努力挣日子罢了··在自己能挣银子的时候努力挣银子,将来年老了也有个依靠。
如此便算知足了··在青楼这么多年,她早已不再相信什么男人可依靠·这世上,唯一可依靠的就是自己口袋的银子·她是穷人家的孩子,什么苦都吃过。
所以,对于将来养老的银子,并不需要太多··对比做男人的玩物, 恋瑾年更宁愿老时清俭些,反正,一箪食、一瓢饮,足矣···女配不过,步云菲对她有恩,现在几家青楼斗得也激烈,都在抢客人,作为芳菲楼的招牌,她不想直接出走。
是的,只要她愿意,她可以直接出走·这是老板步云菲气质发生转变后决定的··有一次,步老板生了一场很大的病,病好后仿佛换了一个人,不论是气质还是为人处世,都似换了一个人。
以前的步老板对钱财是绝对占有的——不止姑娘们的嫖资,就连客人们给的赏钱,也会一并搜刮过去·她的理由也充分——连你的人都是我的,还有什么是你自己的这一点,在你的卖身契上可写得清清楚楚,只要给你吃喝就行,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赤条条来,赤条条去。
这就是她们以前面对的境况·当然,也因为这种境况,她们每天都不过是在挨日子,接客的唯一动力,就是为逃避老板的惩罚·因为她们知道,不管接多少客,都没有一分钱是属于自己的。
将来,自己出不去这芳菲楼,也没钱应对老去的生活··如恋瑾年这般有资本有想法能偷偷攒下私房钱的,少之又少·再说,就算偷着攒了点,也远远不够赎身费。
将来老了出不去这青楼,那点私房钱最多也只能改善点生活,做不了太多··而后来步云菲转了- xing -后,却直接给每个人都拟定了一个身价——可以自赎自身的身价。
同时,不再剥夺所有的钱,而是采取分成的方式,让姑娘们赚了钱可以从中抽取一部分,而且给楼里带来的收益越高,她们能抽成的比例也就越高·比如,主人追捧的姑娘只能抽所赚利益的百分之一,而花魁恋瑾年却可以抽十分之一·刚开始出台这个政策的时候,芳菲楼的账房姑姑宫姨惊呆了:“老板,这样下去,姑娘很快就会跑光的。
就连恋瑾年,只怕都留不住·”·要知道,虽然恋瑾年的身价极高,但她赚的也极多啊·加上抽成又高,只怕一年功夫不到,这芳菲楼就没花魁了··步云菲笑而不语,默默拿起毛笔练字。
她蘸墨抬笔,在素白的宣纸上写下一个字:【荡】··写完满意点头,继续蘸墨,优雅地又写了一个字:【- yín -】··“……”宫姨嘴角抽了抽,红着脸离开。
某人继续优雅练字···一段时间后,宫姨发现自己错了:在采取行至过后,芳菲楼姑娘们的积极- xing -史无前例的提高,每个月的GDP都要翻一番更神奇的是,随着姑娘们收入的增加,她们竟渐渐不再有逃离芳菲楼的念头·甚至,有些姑娘们已经私下开始商量在芳菲楼的长期攒钱计划。
·也就是说,整个芳菲楼不止收入增加了,姑娘们更是渐渐将这里当成了“家”··什么情况,说好的所有姑娘都想脱离苦海呢·作为曾经心心念念想脱离青楼的人,宫姨表示完全不能理解现在的小姑娘。
步云菲却老神在在··这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谁说风尘女子都想脱离青楼·开玩笑,进青楼的都是本来就生活不幸的女子好么她们就算不进青楼也是在社会最底层,到处受人□□践踏,甚至有可能吃不饱穿不暖,指不定哪天饿死冻死。
在这青楼,她们起码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而且在风尘中摸爬滚打多年,早已不再对男人有任何幻想了吧·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脱离青楼呢·以前大家都想逃离,只是因为身在其中,而且又都是逼不得已进来的,便总感觉像在笼子里,所以本能地想要逃离,以为逃出去了,便有所谓的自由。
而现在步云菲将这笼子拿掉,只要她们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赎金,便能自动离开·她们,反而开始冷静思考了——·很显然,思考一番之后,发现钱比所谓的名声和男人都重要·只要在这芳菲楼能赚钱,何必去从什么良、嫁什么人·而任何地方,都需要竞争。
只有多劳多得和实力的竞争,才能激发大家的赚钱**,毕竟,赚得多,自己就拿得多··所以经过步云菲这一改革,这芳菲楼由以前的青楼变成了如今类似于公司的地方——步云菲成了名副其实的老板,而这些姑娘们等于跟她签订合约的打工者,她们为她打工,从中抽成。
彼此平等而和谐··也就是到这时候,恋瑾年才终于觉得日子有了些盼头,便也加入了努力赚钱的队伍,并且凭着绝佳的智商和财商,将自己的攒钱计划以及养老规划,打算得井井有条·终于有一天,她的钱赚得差不多了,便打算功成身退。
不过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她还是想找到能接替自己位置的人之后才退,毕竟当年自己差点饿死街头,是老板步云菲救了她,而这些年虽然自己出卖了**,却也从这芳菲楼得到了未来的生活保障。
算下来,老板步云菲算自己的恩人··知恩,须图报·起码,不能在关键时刻撂挑子坑人··恰巧此时,朱歌闯入了她的视野··其时,朱歌已经是一个已为人妇的胖妇人。
但恋瑾年目光如炬,一眼便看出她是一块璞玉,稍加打磨,便可成为接替自己之人,引领下一轮青楼风骚·因为朱歌有着婴儿般白皙剔透的肌肤,还有百灵鸟般的好嗓子,这些都是难得的天赋,后天修不来的。
很多人一辈子都在保养皮肤,美白也好,祛斑也好,去皱纹也好,其实终究还是改变不了皮肤的本质,只能在原本的基础上稍加美化而已··可朱歌不一样,朱歌的皮肤是天生的,吹弹可破,如婴儿般白皙细腻,让人说不出的欢喜。
她的嗓子更不用说,那是真正的上天赏饭这年头,能唱出天籁的,都需上天赏饭··而据她了解,朱歌对其丈夫一往情深,至死不渝,其坚韧程度堪比金刚钻不管是她丈夫冷落她,还是她丈夫花心,她都始终如一、坚定不移啧啧,这样的坚韧用来干正事,什么事干不成·所以恋瑾年百分百确定,这朱歌会是一个很好的接替者。
于是,一个与老板步云菲合谋的计划,就那样诞生,并且完美成功··女配·朱歌,进了芳菲楼··不过,朱歌其时并不是一个美女,只是个小胖妞··能达到后来的程度,完全归功于恋瑾年的训练和打磨·那是一个非人的魔鬼训练能直接将一个小胖妞变成一个身材婀娜的大美女……·当朱歌用羽扇掩鼻、从门帘后盈盈而出的时候,恋瑾年的心忘记了跳动。
那一刻,她才知道,在长期训练对方的日子,她竟渐渐喜欢上了对方·原来,就像老板所说,女人跟女人,也能产生那样的感情·好吧,自从步老板改了气质后,连- xing -向似乎都改了。
以前步老板虽然是从事卖姑娘的职业,但在- xing -向方面还是很传统的——即便她觉得这世上没有好男人,但也认为女人如果要找人相爱成家,肯定要找男人,从不敢想女女断袖这种石破天惊的事。
但现在的步云菲不一样·虽然她还那么市侩爱财,但不止管理制度发生了改变,- xing -向也发生了改变·经常在芳菲楼宣传男人靠不住就算了,居然还告诉大家其实女人跟女人过也挺不错的……·刚开始大家都以为她是开玩笑,后来知道她不是开玩笑,便默默以为她疯了。
··不过,国产广告“今年春天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脑白金脑白金脑白金”告诉我们:任何事情,只要反复在你耳边强调,时间一长,你就会当成是整理了。
这就是所谓的“洗脑”(¬_¬)·很明显,步云菲整日对芳菲楼众姑娘洗脑,也不是没效果的·起码,大家慢慢并不把她当疯子了··甚至,偶尔被薄幸客人辜负,脑中也会冒出步云菲的那些话,不禁想:或许……老板说的,也有一定道理嗯,我的意思是,一定道理。
也不是很多·嗯··不管怎样,不管她们愿不愿意承认,有些洗脑,还是起了作用,潜入了大家的潜意识··比如,这一天,恋瑾年看到朱歌心动了……并且,扑倒了她。
而从此,朱歌也就恨上了她·不过,没有人知道为什么那天晚上朱歌为什么没反对 = =·“我恨你·”只是在被吃干抹净之后,朱歌说出了这三个字。
恋瑾年有些恍惚··心道,为什么我刚推你之前和推你之时你都不说偏偏我推你之后才说 = =·所以,对于朱歌的反应,恋瑾年自动解读为假正经,并继续自己的推倒大业·世人都只知道恋瑾年的每月十五良宵夜,却不知道,每个月的八月十六,她才真正度良宵·八月十五日,为了赚钱而去伺候男人,自然憋了一肚子的闷气。
于是,八月十六,她都会到另一位花魁的房间里去排解排解··而她排解闷气的方式,就是把另一位花魁给推了 = =·对于这一点,芳菲楼老板步云菲的评价是“花魁就是应该多交流,这样才能共同进步。
嗯,心灵上的交流和身体上的交流都需要·咳·”·有老板无耻至此,恋瑾年表示很满意·所以,恋瑾年的退休计划迟迟没有实行,她要报答老板的明理(无耻),所以决定暂缓退休计划,继续待在芳菲楼,跟朱歌并列花魁·对于恋瑾年的深明大义,步云菲表示了感谢。
而她感谢的方式,就是每个月的八月十六都为朱歌谢客··要知道,朱歌可是芳菲楼的又一招牌,一样是花魁级人物,她闭门谢客一天,就不知拒了多少银子在门外·更何况,八月十六这一天,恋瑾年也一样被特批不接客。
也就是说,芳菲楼的两大花魁每个月都有那么同一天拒客……如此重义(八卦)轻财的老板,上哪里找去·所以,有了步云菲的支持,恋瑾年更进一步,每个月推朱歌的花样各种翻新 = =·当然,对于如此有创意的员工,步老板还是提出了表扬的,并且号召大家都琢磨出更多的花样来伺候客人。
同时,她还为恋瑾年开了表彰大会,让其在会上现场讲授最新花样——当然,恋瑾年只回了她一个眼神,就敛裙裾而去··同时出席的员工朱歌,也是丢下一记白眼,摇扇而去。
步云菲摸了摸鼻子:这么整齐划一的节奏,还说不是一对·别问步云菲为什么一定要撮合恋瑾年和朱歌这两个人在一起·原因只有一个——·特别狗血——·是的,你没猜错——进青楼之前,恋瑾年的原名叫列云裳,而朱歌的原名,叫苏俏。
·老妈、岳母大人,你们上上上……辈子不能在一起,这辈子我一定让你们HE(*^__^*) ……· ·☆、第129章 朱歌· ·萧冷玉一愣, 没有说话。
而步云菲的回忆却如打开了闸门的洪水, 一泻千里··她有些恍惚地肯定:当年, 师父应该有着如今跟萧冷玉一样的容颜吧·只有这样的绝世容颜,才有那般的超级自信吧·每一世的萧冷玉都人如其名,比较高冷。
但实际上, 只有这样的容颜,才有资格高冷吧·若是个长得丑的也高冷, 只怕没人会鸟她··爱一个人,大都是始于颜值——陷于颜值, 忠于颜值╮(︶﹏︶)╭·比如此刻, 步云菲就拉着萧冷玉的手:“所以, 我所有的故事都告诉你了,你愿意答应我么你要知道,我们注定是要在一起的, 早晚都是。
既然如此, 为什么我们不干脆早一点呢”·萧冷玉半晌不说话··等了许久,步云菲都快以为对方不会说什么了,萧冷玉却突然开口:“你不是说,你是为了穿回历史找回爱人的灵魂碎片可是,你刚刚不是又说,这只是一个真人快穿游戏系统”·她望着步云菲,目光灼灼:“所以,其实我根本不是你爱人的灵魂碎片,而是……虚拟的游戏人物”·女配·“……”步云菲恨不得把自己舌头咬掉。
一方面后悔刚才把什么东西都给萧冷玉科普了, 另一方面又气自己刚才回忆太忘情,以至于说到后来就秃噜嘴了,把一切都说了出来·“所以,我其实是虚拟出来的”萧冷玉依然望着步云菲,目光灼灼。
等着对方的回答··步云菲说不出话··这个问题她不能回答··难道,要告诉一个人,你只是虚拟出来的·许久许久,步云菲摸摸鼻子:“那什么,我还有事,先走了。”
这的确是个不错的借口·芳菲楼那么多人,总是需要管理的··而步云菲,是芳菲楼的第一管理者··萧冷玉动了动唇,终究不好再说什么。
就这样,步云菲逃也似的从萧冷玉处逃了出来··回到芳菲楼,还引来好一番嘲笑··尤其是头牌朱歌,摇着羽毛扇,一步三扭地笑了过来:“哟,老板回来了。
哟,这眼睛怎么了被兔子咬了还是被兔子附身了”·确实,现在这眼睛红肿得跟兔子差不多··步云菲咬牙:“整个芳菲楼就你最牙尖嘴利,我看你才是被狐狸附身了。”
朱歌掩嘴笑:“谢谢老板夸奖·若我不是狐狸,怎能帮你拉来这么多生意啧啧,这芳菲楼的生意可大都是我拉起来的呢·”·步云菲呸:“见过狐狸,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狐狸。
谁不知道我们芳菲楼的头牌是恋瑾年,客人也大都是她拉进来的·”·一听这话,朱歌便条件反- she -翻了个白眼:“她能跟我比么”·“你明知她胜出你很多。”
步云菲微笑·她是故意的·在萧冷玉那吃了鳖回来,正无处发泄一口鸟气呢·如今朱歌跑来先挖苦自己,那简直是往枪口上撞,就不要怪自己不客气了。
“呸,你哪里看出她胜过我了分明我的客人比较多”关于底气,朱歌还是有的··“然而,她的客人比较舍得掏钱。”
步云菲补刀··“滚我的也有舍得掏钱的好么”朱歌抓着扇子瞪红了眼,“不相信你可以拿楼里的进账单来比对一下”·关于GDP,她也是有底气的。
步云菲微笑,笑得很甜——纵然,朱歌赚的钱确实已经比恋瑾年多了,但是步云菲还有一个秘密武器,她知道只要提这句话,朱歌就会当场爆炸··“可是,她能抢你的男人哦。”
步云菲笑眯眯地吐出这句话··果然,·原·地·爆·炸··“谁说她能抢我的男人那男人我根本不稀罕好么!!!”某头牌红着眼睛如同斗鸡。
“分明是你稀罕人家人家不稀罕你吧·因为你那时还是个小胖妞哦·”(*^__^*) ……·“你才是小胖妞你全家小胖妞去死”某红牌暴走。
步云菲看着手底暴走的头牌,终于内心获得了平衡··唉,有时候,想要变得开心,必须要看到别人更加不开心呢,摊手~·而作为一个情感细腻的写文人,步云菲又很清楚哪一个点能触发别人的不开心。
比如朱歌,最不能提的就是恋瑾年··因为,她们发生过一段很狗血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朱歌是被虐方··沈空眠:男,二十二岁,祖籍蜀中,十三岁中秀才,十九岁中举人,二十一岁即出任沧澜县令,政绩卓著,刚正不阿……·沈空眠的名帖刚刚递到芳菲楼,花魁恋瑾年手中就已握着他的资料。
“这个沈空眠倒是难得,来任后竟足足熬了一年才进这烟花之地·”恋瑾年随手捻起那份资料,嘴角扬起一抹讽刺·再清正的官,私下里都堪不破这男女之事。
天下男儿,不过都是如此··而她要做的,不过是根据老板的提示,投其所好,将那人吸引住,最大限度榨取钱财··这一次,当然同样也是成功的··对于沈空眠,她用的也是素妆。
就是看着没化,实际上花了更多功夫··同样,她将他迷得七荤八素··朱歌是不化妆的·一半是因为懒,另一半则是因为她确实生得恰到好处,唇红眉黛,多加一分颜色都会显得画蛇添足。
这世上有一种女子算不上是美人,但五官气度都恰到好处,让人看起来说不出的舒服熨帖·朱歌,就是这样的女子··朱歌的手很美,白嫩饱满,让人想起阳春三月。
此刻,这只白嫩如玉的手正在摇着骰盅:“来来来,压大开大,压小开小,大家快点下注哈”她的脸上洋溢着兴奋,好多天没进赌场了,难得今天闲来无事可以玩个痛快,更何况连赢了十六庄。
“好,压定离手,我开了啊·”她眨眨眼睛,俏皮一笑·正要掀盅,突然瞄到了门外路过的沈空眠和同窗,便停了手:“不玩了,这盘算我坐庄的统输啦,你们把这银子分了吧。”
说完便丢下刚赢的一桌碎银,快步出了赌坊··“相公”朱歌笑得一脸灿烂,扑向沈空眠··沈空眠回头转身,轻车熟路地把妻子抱了个满怀。
同窗一副司空见惯的表情,呵呵叫了一声:“嫂夫人·”·“唔·”朱歌转头朝同窗笑眯眯点了一下头,继续把脑袋埋进沈空眠怀里。
突然她吸吸鼻子:“相公,怎么你的衣服……有香味啊”·“啊……有么你闻错了吧。
刚陪韵才吃了点糕点喝了杯清茶而已·”沈空眠刮了刮她的鼻子··“哦·”朱歌看了看沈空眠,又看了看同窗,有些不好意思···女配“卖——冰糖——葫芦——”远处卖冰糖葫芦的老汉在叫卖。
“相公,我要吃冰糖葫芦·”朱歌玉手遥指··“又吃糖葫芦你怎么就吃不厌啊这么贪吃下去,回头又该嚷胖了。”
沈空眠一边唠叨一边朝老汉走去··看着“唠叨”的好友,同窗在一旁偷笑··沈空眠已经忘了是怎样与朱歌初遇,只记得她这几年总在他身边,召之即来,挥之不去。
细细算来其实他们相处也不过七年,却仿佛过了很久很久,久到忘记了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只记得她就那样走进自己的生活,像一缕阳光,恒久照彻着他的生命·就那样,不知不觉,她参与他的几乎全部生活,然后做了他的妻。
其实朱歌不是他爱的第一个女子,他的第一份爱情给了一个骗局·那时他正年少,爱上了那个女子的百般妖娆,很爱很爱,爱到脸红心跳,爱到触到她的手都会兴奋得整晚辗转难眠……直到,他亲眼看到她跟另一个男子在一起缠绵。
从此,他学会了喝酒,也是从此,他讨厌明艳妖娆的女子··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爱上朱歌的吧她不美,但很温暖,笑起来的时候眉目含情,让他什么烦心事都不记得了。
而对于恋瑾年,则是完全不同的感觉·她没有让他排斥的妖娆,也不像妻子一样有着熨帖入心的温暖,却另有一番清丽脱俗的风韵,她美,却不刺眼·而更让他惊奇的是:能琴善舞之余,她居然也精通文辞,甚至能与他诗酒相合。
沈空眠相信她不是一般的风尘女子,他相信她的脱俗,也相信她的纯洁与善良·是的,洁、善··他不知道自己对恋瑾年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但他知道:以后,每月的官饷,只怕要收进芳菲楼了。
日日留恋烟花场所,直到他的同窗好友都看不下去了··“沈兄,有句话,愚弟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同窗沉吟良久,终于深吸一口气,叹,“沈兄初涉烟花地,可能并不明白,自古青楼女子之欢爱,只可醉观,不可当真。
她们的柔情与温言软语,都是看在银子份上的逢场作戏……”·“住口”沈空眠喝断,脸因激动而涨红,“你怎可如此说她她……她跟其他青楼女子不一样不要用你世俗龌龊的思想去想她”·“有什么不一样”同窗没想到向来温文尔雅的沈空眠会为一个青楼女子这么说自己,愕然片刻,也恼怒,“她再怎么,不还是一个ji女装来装去也不过是为了钱而已”·“你……”沈空眠气结,拂袖,“她根本卖艺不卖身”·“笑话她有什么艺谁看中她的艺去那里的男人哪个不是冲着她的美貌”同窗冷笑,“卖艺不卖身的噱头,也就骗骗你们这些刚涉足烟花场不久的人,身子早不知让有钱有权的人给睡过多少回了”·“你住口”·“我说的是事实这种青楼花魁自抬身价的伎俩,我们早就习以为常了,只是我们都心知肚明,却不想你当了真……”·“够了”沈空眠转身,拂袖而去。
“我说的是事实烟花之地,偶尔取个乐可以,要较真你就是傻子”同窗对着径直远去的背影,喊,“嫂夫人对你一往情深,可别拿错了主意,毁了自个儿”·而那抹青衫背影,已经消失在巷道的转角。
“相公,你回来了·”·朱歌开门,绽开如雪后初晴的微笑,眯了眼睛·嘴里,还含着一串糖葫芦··沈空眠皱眉,瞥了瞥朱歌的腰身,想起恋瑾年那盈盈一握的纤腰,莫名叹了口气,不再看妻子,径直走进里间。
“今晚吃青椒炒韭菜,和一个番茄蛋花汤·”朱歌笑眯眯报告,“一绿一红,很好看呢·”·说话间,她已抬手将桌上罩着饭菜的厚木盖拿了起来。
热热的水蒸气散开,饭菜的香气溢出来··“我怕你回来饭菜冷了,就罩着·还好你回来得比我预计的没有晚很多,不然即便是罩着,只怕也凉了……”·“好了。”
沈空眠有些不耐烦听妻子的唠叨,打断··朱歌望着他,眨巴着眼睛,眼里,有种莫名的情愫……这眼神,让沈空眠莫名心里一疼,竟浮起一丝愧意。
“好了,吃饭吧·”他坐到桌前,又多加了一句解释,“我累了·”·“哦·”朱歌眯起眼睛,微笑着答应,然后开始摆碗盛饭忙开了。
一顿饭时间不是很长,也没有人说话,就那样悄无声息地吃完了··沈空眠转身,直接去了卧室··朱歌动了动嘴唇,似乎想说什么,却终究什么都没说。
叹了口气,她抱着残脏的碟碗去了厨房··伴随着水声,她的泪才落了下来··抽抽泣泣,在稀里哗啦的水声里,早已听不真切··也不知哭了多久,她终于深吸一口气,拍拍脸上的泪水,咧出一个微笑。
洗完手中的碗筷,摸出一串糖葫芦,轻轻舔了一口,抿了抿唇,甜丝丝的感觉漫过味蕾,沁入心房……·沈空眠原本就是个清官,没有过多的银两来奢侈·只是以前终究还是有个内室做饭的佣人的。
如今吧,家里银子紧了,只得把那人辞了,朱歌自己担起了厨娘的职责··她自然清楚银子为什么会紧张的……那个阁楼她也不止一次远远望过·望着里面的灯红酒,望着自己的夫君从里面出来。
沈空眠不知道:在一个真爱你的女子面前,你是伪装不了任何事的·因为,你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她的心,只要一个小小的异样,她便能觉察·这,便是枕边人的独特之处吧。
所以,对于沈空眠与那个女人的一切,朱歌都知,只是,都不说···女配因为父亲与母亲的悲剧让她明白:有些事,一旦说出来,便再也无法转圜··晚上的帐帷里,依然没有颠鸾倒凤,只有两个平静躺着的人。
月色如水,两个人都闭着眼睛,却都没有睡着··终是没忍住,朱歌伸出手,去揽着沈空眠,沈空眠却似有意无意翻了个身,顺势拂开··朱歌的胳膊僵住。
就这样,一宿无眠··翌日,沈空眠下堂时眼睛还带着缺眠后的红血丝,却没有急着回去补觉,而是直接去了芳菲楼··“哟,沈爷,我们这可是小本买卖……”步云菲笑逐颜开,却叉腰拦住了去路,“从不赊账哟。”
·沈空眠红了脸,一时间也不知如何回答·毕竟,总不能说自己是县令,拿出官威硬闯妓院吧··其实,步云菲是知道沈空眠的身份的,只是做暗活的,都知道行内的规矩,彼此心照不宣,绝不点破,这样一来保存了当官者们的颜面与名声,二来也正好杜绝了以官代银的做法,为步云菲们赚来真金白银。
是以,此规矩,历来为双方所遵守··“我,我……我与蝶姑娘相约今日一起和诗·若我不去,恐怕唐突了佳人……”沈空眠嗫嚅解释。
“哼,我们以为不会·”步云菲冷笑,“蝶儿知道沈爷来不了,自然会安排跟其他爷的节目·”·“不,不会·其他人怎和得……”沈空眠赶紧解释。
要知道,恋瑾年的文采绝对不是盖的,自己一届状元出身,才能和得她的精妙联句,若换了那些酒色凡夫俗子,岂非对牛弹琴·步云菲再度冷笑,却不再说话。
沈空眠给她冷笑得局促不安,脸红得赛过夕阳染透的天边,终于,低头离开··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步云菲抱臂冷笑··再怎么大人,也不过是个穷鬼,一身的酸味儿。
她能坐镇沧澜县几十年,自然是有些手段的·这个沈空眠的背景早已给她调查得清清楚楚:一介贫寒书生,十年苦读一朝得中状元郎,但,朝中无人·又死要清廉,几年下来连几个像样的内室佣人都请不起。
算下来他这段时间花在恋瑾年上的钱,已经是倾全家之资了··所以,再无留客必要··毕竟,对于沈空眠这种死要面子的人,如果口袋里还有钱,是断断不肯提出在青楼赊账的。
步云菲摇摇头:呵呵,状元郎,落魄至此·冤孽,冤孽··世人都只道她们风尘拆姻缘,却不知,这样的姻缘又有什么好留恋·“小歌……”吃饭的时候,沈空眠端着饭碗低着头,支吾着开口。
“怎么”朱歌眯起眼睛微笑··“你……你的项圈还在么”沈空眠红着脸,依旧低着头,不敢看妻子的眼睛。
片刻的沉默后,朱歌再次眯起眼睛:“在呀·”·她没有问“怎么了”,因为,怕知道答案··然而,即便她不问,沈空眠也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意愿:“那个……可不可以先借我……”·“借你”朱歌笑容依旧,声音却有些发抖。
“嗯·”沈空眠的声音终于渐渐有了力度,“借我一段时间·等下月初,我还你·”·下月初,不就是官府发粮饷的日子么·朱歌没有说话,笑容依然在脸上,只是已经如糊上的一层窗户纸,轻轻一指,便可戳破。
“我先去典当几天·手头……有点紧·有急用·”·终于,还是沈空眠打破了沉默,继续阐述理由··呵··“你真的想要”朱歌轻轻开口,望着自己的夫君。
沈空眠显然很抗拒妻子这样的眼神,有些烦躁地道:“哎呀又不是不还你借来应付下急用,下月初发了粮饷我立刻就会去把它赎回来·”·“哦。”
朱歌轻轻地应,也低下了头,“如果你想要,就拿去吧·”·你的意愿,我何时违拗过·只要你要,只要我有··饭后,朱歌缓缓收拾完碗筷,才慢慢打开自己的妆奁,将一个金项圈拿了出来。
项圈是纯金所打造,即便隔了经年的岁月,也依然金光夺目,想必是九成九的纯金质地··而项圈上又用金丝吊着几片极小极精致的玉片,金丝细得可以随风摆动,戴在脖子上,每每玉片随着人的举手投足而颤动,说不出的精致工巧。
虽然朱歌不懂玉的质地,但只从其色泽和做工,就能判断其价值必定不菲··想当年,即便是风流滥赌如父亲,也不舍得拿这个去典当呢……·沈空眠显然没有朱歌的婆婆妈妈,急着拿过项圈,道了声别,就匆匆走了。
他转身的瞬间,朱歌的泪水已经流了下来··她自然知道他是要去找谁··她也知道:这个项圈只怕是再不能回来了··是的,她知道,她都知道。
昔日,他也曾那般迫切地想见自己,只是如今这对象已换成了其他女子,而且还是个青楼女子··只是,他怎可拿走她的项圈·那是她父母留给她唯一的东西啊,即便是父亲当日滥赌到丧失理智,也不舍得拿去当掉的。
君子如玉·温柔似水·——这是项圈上镌刻的小篆,细小得如同蚂蚁,却清晰深刻··那是她父母的名字:朱子玉、慕水柔··当年,他们是真的炽烈爱过的吧·虽然父母对当年的过往讳莫如深,但朱歌还是从酒后父亲的咒骂里知道:他是为她,放弃状元之位,千里逃亡……·一场肯为之放弃一切、逃亡千里的爱情,想必也是曾刻了骨、铭了心的。
一如刻入这项圈中的文字··女配·只是……时过境迁,后来的父亲……·“唉……”·想起父亲··再想想现在的沈空眠。
朱歌深深地叹了口气··同时,一种恐惧涌了上来··想起那时在灯下等着父亲的母亲,倾城绝色,却如斯寂寞·明明是绝好的年华,却都伴着孤灯一针针缝进手里的针线活里。
母亲说,数着针线,可以让时间走得更快些,心也更静些··不要·想到要跟母亲那样,朱歌便再也坐不住了··离了家门,她直奔观音庙。
经过私下跟踪,她已经在知道恋瑾年每天中午必定会去观音庙进香··一路尾随恋瑾年,看她从芳菲楼出来,进观音庙,再出观音庙,却硬是不敢上前,仿佛见不得人的是自己。
最终,还是恋瑾年忍不住停下,却头也不回:“既然跟了我这么久,何不出来一见”·拖无可拖,无需再拖··朱歌硬着头皮走了出来。
“你是”恋瑾年显然不认识朱歌··“我……我是沈空眠的妻子”朱歌一开始有些不好意思,转念一想不能示弱,于是刻意昂了昂头。
·恋瑾年眼里有失望之色一闪而过·她皱了皱眉,也懒得再说什么,继续赶路··“喂”见对方居然完全不搭理自己这个正室,朱歌更感憋闷,脱口喊住。
恋瑾年再度站住,回头看她:“你还有事”·“我……我要你离开他”情急之下,朱歌将心中目的直接喊出。
声音因激动而有些抖··“哦”恋瑾年却显然不想给她面子,眼里浮起一抹嘲讽,“这话你应该跟你的男人说·”·“你”朱歌气结,却无可奈何。
“对了,同为女人,我给你一个忠告·”恋瑾年看着朱歌略显臃肿的腰身,似笑非笑,“有时候,与其去求别的女人,不如收拾一下自己·”·“你……”朱歌再度气结,却也有些心虚,“你什么意思”·“还用我说得更明白”恋瑾年冷笑,“自己没本事留住男人的心,就不要怪他花心。
如果我是你,在把身上的赘肉减掉前,绝对不出来丢人·”·“你……下贱”喊出这句话时,朱歌自己也吃了一惊。
她出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骂出这样的话来·这才理解了原来自己看不上的那些官家夫人,原来这种勾走别人老公还大言不惭奚落人的女人真的很……·“我下贱”恋瑾年没有生气,反而笑了,“我本就是一个ji女啊。”
这样直白的一句话让朱歌气噎·她从来不知道有人可以无耻到这个样子··你怎么可以这样·朱歌恨不得摇着她的肩膀质问。
然,人家已经坦然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与认同,竟是让她连质问都没了立场,只能气得从牙缝里蹦出一句:“自甘堕落”·“你错了。
我下贱,却不自甘堕落·”恋瑾年这一次没有对她的批评照单全收,然而反驳的理由却让朱歌接受无能,“作为一个ji女,我尽职尽责,对得起我的青楼和我自己。”
她旋了个圈,刻意回眸一笑,瞬间天地生春··就连同为女人的朱歌,也看得呆了··她拈了拈裙角:“如今你看到我的每一处美丽,都是我辛苦努力得来的。
作为一个ji女,我的每一天每一刻都在为我这个身份加分·所以,你可以说我下贱,却不能说我自甘堕落·”·似是越说越有了兴致,她看着朱歌臃肿的腰身,认真续道:“如果我像你一样,也把自己养成一只猪猡,那才真是自甘堕落。”
“你才猪猡”纵然在发呆,听到对方骂自己猪猡,朱歌也还是很不舒服地还嘴··“一个连吃都控制不住的人,不是猪猡是什么”恋瑾年冷笑,眼里闪过一丝尖锐,“你们一个个所谓的正室只知道来质问我们,却有没有从自己身上找过原因你道你们的男人为什么会迷恋我你们可知我花了多大的心思你们以为我今天的一切都是唾手可得我告诉你,我的魅力,没有哪一样,不是耗费了无数心思与忍耐得来的。”
她轻抚自己的腰:“你可知,为了这尺八之腰,我有多少年没吃过一顿饱饭、有多少年没有吃一口甜品了”·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朱歌呆立当场。
她没有想到,她心中自甘下贱的人会说出这样尖锐的话··“哼,你根本什么都不懂·”恋瑾年冷笑了一声,转身离开·远远地,只丢下一句,“等有一天你一无所有,才会明白怎样做一个女人。”
或许早就猜到会有这一天,但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天会来得这样快··也没想到,男人一旦移情,会残忍得令你发指··当芳菲楼的龟奴领着一伙人来家里拿人,朱歌完全不能反应。
龟奴的手上,是签着沈空眠大名的卖身契,上面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沈空眠已将妻朱歌卖于芳菲楼,价值一百两··朱歌噎不能言,完全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瞬间,天地仿佛都静止了·听不见任何声息··一口气堵在心口,好闷,好闷……·朱歌捂着心口,就那样,仰起头晕了过去··多希望这是一个梦。
然……·刚恢复意识,就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提醒着她:这不是梦·现实,已然改变··“终于醒了·”·当她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中年女子。
女配·中年女子的打扮不似贵妇娇客,却也不似普通的下人,衣着十分得体合身,衬着中年女子难得的纤纤细腰,让人看了说不出的舒服·只是那人脸上却没什么神采,说不出高兴,也说不出不高兴。
仿佛已将一切荣辱成败都看透一样··“再不醒我还以为就这么醒不来了呢·”中年女子冷淡地道·手里却端来一碗药,药面上还冒着热气。
朱歌一时还无法适应这个现实,怔怔望着中年女子手中的药碗,却并不喝,似是痴了一般··中年女子也不急,只静静看着她·等了约莫一盏茶的时间,药面上的热气也渐渐淡了,这才开口:“来这寻死觅活的女人,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最后不都看透了笑脸迎人地接客。
闹个差不多就行了·”·朱歌一窒··她没想到如此让人绝望的事情在这个中年女子口中,竟是如此稀松平常,仿佛说除了你还有谁在喝粥一样··“你懂什么”朱歌正好一腔的愤怒,“事情又不发生在你身上,说什么风凉话”·“哈,你以为这种事情就你一个人遇到”中年女子声音在冷笑,脸上神色却不变,“青楼女子,有几个不是因为薄命才进来的更别说偌大乾坤,比你惨的大有人在。”
“不,你胡说谁还比我更惨”朱歌根本不相信·在她看来,自己已经惨到想自杀了··“呵。”
那中年女子从鼻孔里发出一声冷哼,“缺胳膊断腿、聋哑残缺,甚至感染恶疮顽疾,哪一样不比你惨你惨什么,只是少了个贱男人,自己身体发肤却俱全,惨什么你要知道,他本就不是你的一部分,缘来则来,缘去则去。”
“不”朱歌撕心裂肺·一想到沈空眠“缘去则去”,再不属于自己,便觉得心被人抽去了一般··“本来就是事实。”
中年女人的声音依旧冷漠··“不不要不要这样我不要这样……呜……”朱歌泣不成声。
不要哪样·不要这样·不要这样对我·不要让我遭遇这些……·我想回去·想回到以前,有相公的爱,有自己的家。
不是像现在这样……·朱歌哭得很用力,却被堵在胸口的浓重悲伤哽咽得不成声,就像野兽的呜咽,听来让人痛彻心扉··“幼稚·”中年女人吐出这两字后,拂袖而去。
出得门来,她径直走到廊头最华丽的一间卧室,敲门··“谁”·“是我,昭……月姨·”中年女子答。
两三秒的沉默后,门里传来声音:“进来吧·”·月姨推门进去,一愣:屋子里,除了步云菲,还有一个人,正是这芳菲楼的头牌——恋瑾年。
恋瑾年站起身,微微点了点头,算是行礼:“月姐姐·”·月姨脸上的表情一僵,嘴角微动了动,也是微微点了点头,算是还礼·继而转过目光不再看她,而是朝着步云菲躬身道:“老板,我想跟您告个罪。”
这芳菲楼说是青楼,却与其他街头巷口的青楼有些不同,不止姑娘家调教得书墨飘香少有庸脂俗粉之气,步云菲也绝对不似其他青楼穿得花里胡哨、涂个血盆大口来挥舞手绢,而是一袭精致裁剪的丝绸,透着主人骨子里低调的奢华。
而除了有客人在场,阁里的姑娘都喊她为“老板”,而不是“妈妈”··“可是那个叫朱歌的丫头有些难搞”·“老板料事如神。”
步云菲轻轻一笑,似是接受了对方的吹捧,又似是觉得对方的吹捧可笑,让人琢磨不透··这就是为人老板的气场与智慧吧·昭月低着头,只得继续道:“我笨手笨脚,恐怕伺候不了这丫头,还是请老板另选高明吧。”
又是一笑:“月姨您谦虚了·以您的心灵手巧,照顾个丫头,还不是小菜一碟·”·“老板……”昭月还想再说什么。
却被步云菲挥了挥衣袖笑着打断:“好了,知道你照顾个病号辛苦,这月你的月银双倍,就算我谢谢你的了·你看,我这青楼开着门做生意,大家都有活,哪里还再派得出人来照顾她。
再说,她可是我被逼着花了大价钱买的,如果一天客都没接就死了,那我岂不赔本赔到家了就当我求求你啦·”·一番话连哄带理又带求的,恩威并施,让昭月再说不出半句。
是的,人是主,你是仆,你连人都是对方的,还有什么可多说的·人家肯笑着哄你,就已经是给你面子了··昭月低了头,道一声“是”,终于还是出去了。
待她的脚步声彻底消失,恋瑾年才道:“话说到‘大价钱’,才想起听说老板买朱歌,花了一百两银子”·“你不是也说好么”步云菲淡笑,没有否认。
“可是百两金买一个雏儿,是不是太大方了些”恋瑾年撅嘴一嗔,“老板可真偏心呢,这才刚进门,就肯为她使那么多银子,将来她调教出来了,还有我的份么”·“她可是官家的原配,不看僧面看佛面,你说我这银子少出得了么”步云菲摊手,似乎无可奈何。
“嘁,老板骗人·别说沈空眠,就是那比他高好几个品阶的,您何曾看在眼里过”·“我不曾看在眼里,可也不曾得罪呀。
咱们现在可是害得沈空眠财尽家散了,再不舍点银割肉,只怕就结下个仇来了·俗话说,商不与官斗呢·真让他红了眼,也麻烦·”·“哼,我嘴笨,总是说不过老板的。”
恋瑾年巧笑着娇嗔··步云菲点了一下她的额头:“你这死妮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鬼主意·你可是比我还盼着她得宠呢·”·女配·恋瑾年笑着沉默。
步云菲说的是对的··可是,恋瑾年总觉得:肯花一百两买个已婚女子,不是从不赔本的老板的作风··“放心·她定会不负我们所望·”步云菲胸有成竹。
·☆、第130章 青楼减肥日常· ·没有人知道一个花魁的造就有多难··但是, 还是有许多人知道:减肥有多难·朱歌作为一个珠圆玉润小肥球, 修炼成如今人见人痴的芳菲楼朱歌, 其中艰辛,更是说出来都字字带血。
“朱唇轻启百灵落,人间还有醉仙歌·”说的, 便是她如今的盛况··而曾经,她也曾挣扎如狗 = = (这是蝶恋舞的原话·)·来女支院之前, 朱歌只知青楼女子的光鲜靓丽与笑脸迎人,直到自己来女支院走一遭, 才知每一个人在踏足这个圈子之前, 只怕都在阎王殿走了一遭。
朱歌不是没有过反抗, 也不是没有过逃亡··然,不管是怒斥、哭求、绝食,还是各种逃, 均失败··你的怒斥, 月姨根本就当作没听到··哭诉亦然。
至于绝食,青楼中人对这个有的是办法,秘制的营养水顺着她昏昏欲睡的唇滴入,她发现自己根本就死不了……·而逃亡……呵呵,你觉得她逃得掉么·接客·——这,似乎是摆在朱歌面前的唯一一条路。
但,此刻的朱歌满腔都是伤痛与愤怒,最痛恨的也就是把沈空眠勾引走的青楼中人,又如何会愿意接客·芳菲楼的老板似乎也不急, 除了一开始对她采取了各种酷刑,让她知道反抗只是徒劳之外,并未逼着她硬要接客。
也没有如对待别的刚进楼的小姑娘那样,随便塞一个粗犷女票客进来,然后锁上房门,直到小姑娘破了身子··当然,或许也因为朱歌本就是不是处子之身,所以无破身之说。
总之,在将朱歌的逃离之心与脑中那点幻想完全掐灭之后,她并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只是让月姨好好照顾陪伴她··就当她以为一切就这样静止,如同麻木的自己的时候,蝶恋舞来了,说是带她出去走走。
朱歌恹恹望着蝶恋舞,想不通她是什么意思··却终于,是点了头··或许是她想知道蝶恋舞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或许,她只是太无聊了··寒冬未走、春未至。
官道上,却挤满了人··叫卖声、嬉笑声、哭闹声……混作一团,向上天展现着他一手创造的子民们的喧嚣··“喧嚣,而愚蠢·”茶楼的二楼雅座里,蝶恋舞握着一杯香茗,嘴角一勾,勾出一抹不屑,与悲悯。
朱歌不懂她的意思,却也没有插话··蝶恋舞似乎也没在等任何回答,而是执着一杯香茗,继续从窗户朝外望··终于,她似乎看见了什么,眼睛一亮,放下手中茶杯,自顾自走了出去:“带你去看看外面的好风景。”
这话自然是对朱歌说的··朱歌麻木地楞了一下,便跟了上去··“你看她·”蝶恋舞略指了指,轻轻道··朱歌看去,见她所指的,也是一个女子——虽然,她的形象配不上“女子”二字的美好。
那个女子年纪并不大,大约十**岁的年纪·穿得也并不寒酸,相反,一身的绫罗珠宝,一步一玉摇,一动一叮当·肤如凝脂,吹弹可破,一看就是娇生惯养的真正金枝玉叶。
她会是一个让很多俗世男人都愿意娶的女子,如果,她的体重减少一半的话··朱歌看看她,不自觉也低下头看看自己有些粗肿的腰身··“自古,都是溺爱害死孩子,顺境反造就悲剧。”
蝶恋舞摇头叹息,声音不大,却句句清晰入脑··的确,这丫头,大概正因为家境家境优渥、父母溺爱,不止吃得肚满肠肥,更养了一身十足的霸道脾气——看她当街拉着个男人跺脚哭喊就知道。
那男人被她拉着哭骂,面红耳赤,先是解释,继而是要挣脱——而不管是哪种,他看她的眼里,都只有厌烦,甚至渐转为厌恶,绝对没有一丝爱怜··这眼神……是如此的似曾相识。
让朱歌的心尖疼得一颤··是的,这便是沈空眠曾有的眼神呢··只是为何,当时的自己未曾察觉呢·好笨啊·朱歌恨不得把自己脑袋捶破。
最终,不出所有看戏人所料,那男人狠狠一甩袖子,挣脱那少女的拉扯,如脱兔般跑了··那少女的哭声和眼泪立刻决了堤,倾泻而下··“所以,魅力是一个女人的一切,可惜有的人不知道。”
蝶恋舞含笑摇摇头,似是叹息,又似是跟朱歌说的··良久的沉默··朱歌低着头,摸摸自己的腰身··“每个女子都是一杯茶,想要清香醉人,就必定要舍得把自己放在滚烫的开水里,轮回一遍又一遍……”蝶恋舞再度开口,似是对自己,又似是对朱歌,“女人,不对自己狠,别人就会对你狠。”
朱歌如同被一瓢冷水泼下,淋了个当头··她迅速转头看着蝶恋舞,眼神第一次清亮得锐利··蝶恋舞迎着朱歌的目光,知道她是懂了,便微笑着真诚道:“你不是输给了我,而是给了你自己。”
是的,没有哪个男人不爱美色·我输了,不是因为你勾引,而是因为我……愚蠢··我愚蠢地相信那不变的誓言,愚蠢地相信情会比金坚,愚蠢地相信无条件的情有独钟……呵呵,怎么可能想要“果”,必种“因”。
女配·又是久久的沉默··终于,朱歌跪在了蝶恋舞的面前,泪流满面:“请你教我·然后,带他到我面前·”·何苦·只是为了向他证明你也可以魅惑万千么他那样的一个男人,不值得啊。
蝶恋舞心中如此叹息,却仍是轻轻点了点头··或许,朱歌的理由并不是一个好理由·但,有这样一个有力的理由,她成长起来会迅速很多吧··“准备好了么”蝶恋舞抡着一个鞭子,看着眼前这个被丈夫抛弃卖进青楼的女子。
“准备好了·”朱歌看着她的鞭子,眼里闪现的,居然是兴奋··“确定么”蝶恋舞提高音量,“要知道,一旦下了这个决定,我就不会再让你回头现在,你还有后悔的机会。”
“不后悔”朱歌也提高音量,表达自己的决心··很好··“好那我就要严厉地,带着你,一直瘦下去”蝶恋舞抡了抡手里的鞭子,“不许再回头”·“好”她的声音掷地有声。
很好··于是,打造魅力的第一步——减肥,正式开始……·没有任何的食谱,没有任何的训练,因为蝶恋舞给朱歌的字只有一个:饿·当蝶恋舞吐出这个字的时候,朱歌一愣:“还是应该吃些什么吧什么都不吃,不会对身体不好么”·朱歌其实并不是没有减过肥,还是知道些健康减肥的知识的。
完全饿的话,皮肤头发和整个人的身体,都会有损伤吧·蝶恋舞嗤笑,用鞭梢戳了戳她隆起的肚子:“你觉得你现在一肚子污油,对身体好么”·朱歌立刻被噎住,红着脸低了头,再不做声。
蝶恋舞冷笑··显然,朱歌以前也是试过减肥的吧大概也是尝遍了闺阁间流传的各种减肥食谱吧其实她不知道:她之所以减肥失败,就是因为那些食谱·理由很简单:如果她能严格按照那个减肥食谱什么时辰定量吃什么食物,她根本就不会胖每一个让自己胖到不能看的人,大都是自控力极差的人。
既然自控力已经很差,那一面给她食物,一面告诉她只可以吃多少多少,不是明摆着让她爆么·所以,蝶恋舞根本不让她有接触食物的机会·“别跟我说健康。
且不说胖本身就是一种不健康,只说一个女人如果已经胖到让自家男人失望的地步……那么,无人宠爱的未来,要那么‘健康’有什么用呢”蝶恋舞似乎是故意戳朱歌的痛处,却又点到即止,“再说,身体的自我修复功能强大到让人难以置信,短时间的断食,完全可以慢慢修复。”
胖子,之所以胖,就是因为纠结的太多·所以,蝶恋舞就要戳痛她,越痛越好,不给她纠结的机会··绝食要么瘦,要么死·很快,某人生不如死了。
“你说过你已经决定了的·我也警告过你,开始了就没有回头路,我不会让你回头的·”看着哭倒在她膝盖上的朱歌,蝶恋舞冷静得几近残酷,一字字回答她。
·“不,不……”朱歌哭着连连摇头,几乎已经失去理智,“我要吃东西,我要……我要吃啊呜呜呜……”·毕竟,前些天的麻木日子里,她已经无聊到以吃东西来打发时间,暴饮暴食了不短的一段时间了。
不管是她的胃还是她的心,都已经习惯了用东西去充盈··蝶恋舞的脸上没有丝毫的犹豫,而是俯下身去,捏起她的下巴:“哭成这样,如果你是个美人,别人会说你是梨花带雨……”·蝶恋舞再一用力,将她推至壁镜前:“可是你呢你看看你,跟个猪有什么区别你要记住,当你在你喜欢的男人面前哭的时候,他看到的就是这个样子这个样子这个绝对不会让他产生怜惜之情的样子你确定,你还要这样吗”·朱歌骇然。
显然,她从来没想过这些··确实,胖子哭得一脸虚肿的样子就是不好看,只是一直没有人这样醍醐灌顶告诉她事实而已··“说你还要这样吗还要让他看着你这个哭相,而没有半点疼惜之情只有嫌弃么还要他对你只有将就而毫无爱意么”·“不不要”她抓着自己的头发,“不要”·“你要继续过回那种日子么像个母夜叉一样明明别的女人才是狐狸一样一肚子虚情假意与算计,明明你才是善良单纯,可是在他的眼里,别人是青春如画,你却是母夜叉别人可以惹他怜爱,你却只能发脾气你还要回到这样的日子么嗯回答我”·“不要我不要”朱歌几乎是疯了一样喊了出来。
“不要——————”她仰天,喊得声嘶力竭··“好,很好·记住你心里的渴望,就这样,饿下去”蝶恋舞也大声喊。
心,颤抖着··“我还要去运动”朱歌昂头主动说··“不需要”蝶恋舞看着她,用最笃定的眼神,“记住,你现在就是饿。
饿管住自己的嘴巴你就会瘦”·朱歌迎着蝶恋舞的目光,终于,渐渐安定了下来··因为蝶恋舞的眼里,装的是满满的自信与真诚。
因为,于此,蝶恋舞确实有足够的自信与发言权··因为……她也曾苦过同样的苦··是的,不要运动··不是不需要,而是不能·因为减肥是一个长期战,而肥胖的我们,都太脆弱。
还是那句话,如果在控制自己方面,我们是强大的战士,我们一开始就不会长胖,更不会那么多年都一直胖着·之所以如此,正是因为我们的内心不够强大,因为我们的意志都太过脆弱……所以,不要做自己做不到的事。
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女配·断食,本身就是一种极度考验人意志力的事,如果你再抽出一部分决心去运动,只怕就再憋不住绝食的那根弦了··彼时,绝食计划一旦破功,反弹会超乎你的想象不止之前努力全部白费,也会直接导致以后减肥更难——不管是对心,还是对身体。
当然,蝶恋舞不让她运动还有一层原因……·人通过绝食降低体重,是会有平台期的··在那个时期怎么过当然不是继续绝食,而是恢复一点点饮食,并且运动。
以运动的消耗方式,来补偿那一点吃进肚的饮食能量··再到后来,肉掉了还要塑造身材,也需要大量的运动··所以,要留出一个递进的后路··就这样,在蝶恋舞的安排和月姨的严格监督下,朱歌真的渐渐清减了下来。
说也奇怪,以前嚷嚷了无数回要减肥,一直没成效·这一次的结果却好得出乎意料··如果是以前,她会惊喜得想叫吧··如果是那时,还在沈空眠的身边的话,呵呵。
减肥减得差不多了,第二步就是美肤··一个女人的美丽,不止取决于身材,也取决于她的肤色··要肤色好,肯定要气色好··而气色,取决于长期的饮食、睡眠、心态、运动,以及滋养。
所以,这一次与减肥不同,芳菲楼似乎给了她漫长的时间……·渐渐算下来,朱歌已经进楼三个月了,却还没有接过客··似乎,老板步云菲已经想不起她了反正并不着急。
但,却一直让月姨照顾着她··于是,朱歌就这样跟着月姨,不安分却又麻木·不安分的是心头复仇之火,麻木的是如今的生活··闲极无聊,如今也会趴在楼上看芳菲楼的人来客往、听着姑娘们的家长里短。
只是,对什么都没兴趣··万事不牵心··每到傍晚,只要芳菲楼的灯笼挂起,欢客们便会如约而至,或求**一度,或求一亲芳泽,或,只为坐听一曲花魁蝶恋舞的清雅琴音。
对于蝶恋舞,朱歌的心情是复杂的·· ·☆、第131章 朱歌的故事· ·一方面, 她痛恨恋瑾年夺走了自己的一切:赖以生存的丈夫和爱情, 以及, 自己的身体。
“其实,身体什么的,我夺不夺走都一样·反正, 你都已经不是处子之身了·”尤其,听到恋瑾年边穿衣服边说这句话的时候, 朱歌特别想掐死对方的·可是另一方面,她的身体, 却并没有抗拒被推倒。
相反, 甚至可能还……比较享受 = =·不行不能这样一定不能这样·一定是太长时间没有接触男人的缘故·“你真的确定要接客”老板看着站在房中的女子。
“是·”·“你确定第一个要接的客人便是他”老板再问··“是·”声音坚定无比, 如同朱歌此刻脸上的表情。
不是她还想着那个男人,而是因为——尼玛那是她唯一喜欢过的男人啊那是曾经男女正常向爱情的味道啊如果再不回味一下正常向的爱情,她怕自己真的会被恋瑾年掰弯啊·不不不, 自己才不是弯的·自己一直喜欢沈空眠啊·对对对, 自己只是被沈空眠伤透了心,所以才会意乱情迷嗯嗯嗯,自己只是被沈空眠所伤而已爱得深才会伤得重,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对,就是这样她要找到沈空眠,要再见见他,要报复·步老板踱着步子,半晌,终于道:“可以。
但是, 记住,这个世上没有人欠你,活得好赖都在自己·如果有一天,你赢了幸福,不必感谢老天,那是你自己足够强;如果有一天,你输了幸福,也不必埋怨老天,那是你自己还不够好。
人生每一步路,都是自己走的,无所谓对错,最重要是每一步都不能违心·”·朱歌一怔,点头·重重地··记住了··从芳菲楼的偏门出来,已经是华灯初上。
对比芳菲楼的灯红酒绿,沈空眠府上的灯光暗淡无华··还是那扇门,还是那个唯一的管家,他看着眼前的美丽女子满脸堆笑:“姑娘找哪位”·朱歌不答,只微笑看着他。
那人骨头酥了一会儿,才终于揉揉眼睛,乍然:“夫人”·然后,嘴巴再也合不拢··“我……小人真就去通报……”·“不必。”
拦住了准备去通告的管家,朱歌道:“让我自己进去找他吧·”·管家想了想,低头沉默侧身··毕竟,人家的家事,终究还是要两个人面对。
朱歌从他身边款步走过,傲然抬头··如果是以前,她会客气地说声“谢谢”·只是,如今的她知道,“谢谢”从来都不重要,除了让别人以为你好欺负之外,一点好处都没有。
进得府来,脚就如长了记- xing -一般,径直走向主卧··房间里,灯光还亮着··纸窗上,那个人影还在捧卷而读,一如当年··鼻子一酸,朱歌闭上眼睛……整个人,都软了下来。
抬脚,差点如往常一般进去,看见鞋尖上的青楼流苏,才想起:今,非,昨·一股凉意从脚冲到头··再看那个灯下捧卷的人影,只剩一声冷笑:好一个知书达理的谦谦君子好一个,饱读圣贤书的状元郎·再不犹豫,握着食盒的手紧了紧,另一只手抬手便敲了门。
在门开之前,擦了擦眼角,挺了挺背脊··女配·门打开,两人面对面,对视半晌,沈空眠手中的书卷掉落……·沈空眠没有任何的询问,只是就那么望着她。
他一直都不多话··如今的朱歌,也不多话··也就那样望着他··就这样,两人一动不动,痴痴望着彼此眼中自己的倒影··终于,沈空眠伸出手,重重一拉,将朱歌拉入怀中,便紧紧抱住。
下巴才刚抵上朱歌的额头,眼泪就已流了出来··而朱歌所有的坚持与用力的紧绷,在这一刻,全部松懈……于是,眼泪,决了堤··从默默流泪,到悄然饮泣,再到呜咽,最后哭到颤抖……两人紧紧相抱,用泪水把对方一点一点打- shi -……一点一点,一滴一滴,全是回忆……·仿佛,这一哭,将两人所有的所有,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爱,从相爱到相负,都随着眼泪流了出来。
终于,两人的泪渐渐干了··朱歌轻轻推开沈空眠,拿起手中的食盒,捧到他面前··她低着头,郑重缓缓地揭开:一盘回锅肉,一个番茄鸡蛋汤,和一碗白米饭。
这,是他最喜欢的菜市··“这是你最喜欢吃的回锅肉·”朱歌缓缓将筷子递到他面前,望着她,“我想再看你吃一次我亲手做的饭·”·沈空眠昂头,锁歌,才将又要流下的泪压下,深吸一口气,才问:“你真的希望我吃”·他望着她,很深很深。
“是·”朱歌没有避开他的目光,也回望他,也是很深很深··“呵呵,好·”沈空眠接过筷子,拈起一块五花肉,闭了闭眼睛,才再度睁开,深吸一口气,将它放入嘴中。
“慢”在那块五花肉快用进入他嘴中时,朱歌忍不住伸手拉住··沈空眠依然没有半句询问,只看着朱歌已发抖的手,沉默地流泪……·朱歌也闭上眼睛,别过头去,泪亦划过。
沈空眠啊沈空眠,你我之间,何至于走到这一步何至于,走到这一步啊·“我……”朱歌终是开口,深吸一口气,“我想问你,你有没有……”·“有。”
沈空眠打断,“现在也是·”·朱歌一震,望着他··沈空眠也不回避,迎着她的目光··是的,相识七年,一场夫妻,你的话未出口我便知道你要说什么了。
你有没有爱过我·我爱过你,当然··怎么会没爱过呢·如果没有爱过,那最初的雪霁初晴般的笑容,是为什么绽放·如果没有爱过,那当初的千言万语海誓山盟,又是为什么会说·如果没有爱过,那一夜夜枕边的呢喃爱语,又是为什么而叹·或许,曾经的许诺不能兑现,但在许诺的那一刻,我是真真切切的爱过你。
真真切切,刻骨铭心··“这饭……”朱歌顿了顿,望着沈空眠的眼,“你为何要吃”·沈空眠沉默了片刻,微笑:“只要你送的,我就吃。”
熟悉的微笑,却带着从未有过的惨然··两人不再说话·都明白的··只要是你送的,即便明知有毒,我都会吃··“呵,呵呵。”
朱歌含泪微笑着摇头,抽回筷子,“好,好·”·只要有这句话,不管曾经的是是非非、如今的真真假假,我们之间,一笔勾销·“歌儿……”沈空眠轻唤。
这是他们情浓之时他对她的爱称··他伸出手,想再次拥有她……·朱歌却夺过食篮,离开得头也不回··“沈空眠,从此,天上地下,永不复见。”
如果你住在扬州,如果你是男人,你就不可能没听过“芳菲楼”··而说起芳菲楼,每个人都会想到那美丽绝伦的恋瑾年,以及手眼通天却总无一人知道其真实身份的老板。
有人说,这芳菲楼之所以如此手眼通天,是因为步老板其实是当朝丞相的人·更有人说,别说幕后老板,只这恋瑾年和老板的身份,也觉不简单··然,传说只是传说,饭后谈资消闲可以,却做不得真。
只是,最近人们谈得最多的,却不是她们,而是芳菲楼的朱歌··那还是在恋瑾年照例半月一次的堂会上··说也奇怪,这恋瑾年平时高傲架子十足,想单点她一个晚上,难度堪比登天,即便是单独见一面,也不是普通男人敢于想象的。
不过,她却有一个习惯:每月初一都会唱一场堂会,跟每月十五的“良宵夜”呼应·浓墨重彩,亮相人前·只是,隔着远远的戏台·票价倒不贵,也算满足了平民男子们能一睹扬州第一烟花的风采。
不过朱歌自入了芳菲楼就明白了:恋瑾年的这些名堂,不过是老板有意设计·高傲架子,是为了体现花魁的身价,让其奇货可居;而惠泽平民的每月堂会,是为了扩大她的知名度,让一帮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平民远远隔着戏台看着,而他们,事后必定会为了炫耀大肆渲染这恋瑾年的美艳无双……·做青楼这一行,做的其实就是个人心。
男人的心··却说,那一日,恋瑾年的堂会如期举行,客座上也依然熙熙攘攘人满为患··“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
雨丝风片,烟波画船……”·戏台上,杜丽娘为艳丽春光动情吟唱··戏台下,看客们为曼妙佳人目迷神牵··女配·一个青衫男子剥着花生,啜着茶,一派悠闲自在。
默数着三二一,估摸时间差不多了,他拿起桌边的毛巾,擦擦手··“铮”的一声,伴奏的琴弦突然崩断··场中哗然··台上的杜丽娘扫一眼琴师,口中却不停,继续唱:“遍青山啼红了杜鹃,那荼蘼外烟丝醉软。
那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听呖呖莺声溜的圆……”·处变不惊,不愧是恋瑾年·只可惜,再处变不惊,没有伴曲的唱段,也终究像没有放盐的菜肴,少了点味道。
这时,箫声幽幽响起,合着杜丽娘的节拍,堪堪是一曲《游园惊梦》··众人看去,却是那青衫男子手执玉萧,伴歌而吹··歌声婉转,箫音清绝··一个在台上不疾不徐,一个在台下不紧不慢。
自然得如弹指落花,行云流水·若非亲见,谁也不相信这是一场突发事件··一段终了,歌止,曲停··场中寂然无声··良久,掌声如雷。
台上的杜丽娘微微欠身,给大家道个万福,然后盈盈退下··青衫男子放下箫,端起茶杯,喝了口茶,继续剥花生,丝毫不理会场中所有人望向他的目光··“哐哐哐”,锣鼓声响起,下一段戏上演。
之后,听说芳菲楼老板亲自寻访,签下了他为芳菲楼的乐师··赐名:朱歌··这名乐师,不止箫声技艺高超,更是能谱曲作词··他为芳菲楼的乐妓写了一个系列的新词,传唱不衰。
当然,朱歌之所以为朱歌,更因为她的歌喉·据说,她唱起歌来,就连路过的鸟儿,都会盘恒不去……·这样一个人,不到两月便足以街知巷闻。
不少人去芳菲楼,竟不为找姑娘,而专为一睹朱歌的风采·然而,朱歌偏又不喜见生人,就连为恋瑾年的堂会伴曲,也只在幕后吹箫·隔着厚厚的帘幕,别说真容,连身形都休想看清楚。
若座下掌声太热烈,幕布便掀起一角,露出一点青衫,算是答谢··芳菲楼里,老板捧着一杯普洱,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欢客,对身边男装打扮的朱歌微笑点头:“果然是好样的,我没看错你。”
是没看错·只这三个月来“朱歌”的声名,便为芳菲楼吸引了无数欢客,其价值比恋瑾年已然输不了多少··“还是老板的睿智。”
朱歌早已学会了低眉顺眼,微笑,“多谢老板肯给我这样的机会·”·“哪里,是你自己确实有本事·我倒真没想到你才华如此在我这芳菲楼,倒真是埋没你了。
呵呵,那个沈空眠,也是有眼无珠埋没了你了·”·拨了拨手中的茶杯盖,将杯中的茶叶刮了两刮,老板开口:“朱歌啊,你来这芳菲楼多久了”·“四个月零八天。”
自养伤时算起,是这么多时日了··老板淡淡一笑:果然度日如年么竟是每一天数着日子过的··“你可知我这芳菲楼是什么地方”老板脸上却是仍旧一副笑容。
朱歌一震,抬头··没有说话··“朱歌啊,你听说过来芳菲楼不卖身的姑娘么”老板低着头刮着手中的茶杯盖,“即便是恋瑾年,也是会择人而卖的。”
朱歌知道:所谓的卖艺不卖身,不过是妈妈们为花魁自抬身价,以待待价而沽而已··“可是,老板曾答应我,只要我能赚来银子,便可以不卖身的。”
朱歌抬头挺胸,一字字道··如今的她,早已不是以前的软包子,对自己在意的都学会了据理力争··这是她曾经与老板谈妥的条件··当时,也是费尽心机才能哄得老板打下这个赌:只要她不卖身都能赚来比其他姑娘多的钱,便可不卖身。
“是啊·可是你赚来的银子可比不上恋瑾年呢·”老板却不抬头,照例看着杯中茶叶··“可是……”朱歌震惊,“你怎可拿我与恋瑾年相比她是芳菲楼花魁,早已声名久已在外……”·“既然知道她声名久已在外,就该明白她已赚不了多久的道理。”
老板打断她的话,这次抬起了头,却是含笑如春,“朱歌啊,你不卖身都能赚得如此,如果卖身,我相信接替恋瑾年指日可待·到时,这芳菲楼就靠你了。”
“老板”朱歌痛呼··“好了,我主意已定,明日便使个手段点破你女儿身份·你先去准备一下·”老板起身,显然已没有再谈的意思,笑眯眯拍拍她的肩膀,“我看好你哦。”
说吧,扬长而去··只留下朱歌的心,沉到谷底··“这个丫头,假以时日,一定可以艳冠天下·”·当日,恋瑾年远远指着身材还略微有些臃肿的朱歌,对老板如是说。
·是的··从朱歌进芳菲楼,到她自编自演了一出朱歌的戏码,已经是布局好了一盘精妙的棋局,只等着开盘··开盘很简单,却要巧妙··这盘棋是这样揭开的——·某日,又一次是恋瑾年的堂会,朱歌在后台吹箫伴和。
照例,在如雷的掌声中,朱歌露出一袭衣衫,算是答谢·却突然,后台似乎有一人从他身边冲了过去,然后……朱歌轻呼一声,便被挤了出来··头上纶巾散落,青丝,泄了一肩……·众人目瞪口呆。
眉不画而黛、唇不点而红,玲珑身姿掌中轻,明眸皓齿惑心神……这朱歌,竟是一个可媲美恋瑾年的美人儿·“老板,这朱歌,价值几何”·女配·一个官家少爷打扮的人斯文开口。
瞬间,沉默被打破··所有的男人沸腾起来了,争先恐后向芳菲楼老板问价··“是啊,妈妈,这朱歌,是什么价码啊”·“甭管什么价码,首夜我包了”·“呵,万爷您牛气啊不过有钱牛气的也不止你一个呀,老子还没说话呢”·“谁也别跟我抢爷什么都没有,穷得就只剩下银子了”·……·一番土财主对世家子弟的比拼,各种口气攀比,都是誓要拿下朱歌的首夜。
众人一番争闹自然争不出个结果,所有人都围着老板··老板脸上一派为难之色··见那边朱歌已经略显慌张却丝毫不狼狈地逃离现场,才施施然开口:“众位爷都是豪杰,出得起钱的主儿。
这个我知道·不过呢,这朱歌啊,可不像是其他丫头,心界儿高着呢,就认个死理儿,只肯卖艺,就是不肯……谈那个价呢·”·她这番话虽说告知了朱歌认死理,却也向众人透露了:这朱歌,也是这的姑娘。
青楼里的姑娘是什么呀·JI女呗··JI女是干什么的呀·……·众人都是风月老手,自然一点就透,纷纷给出高价,激动得一个个面红耳赤地向老板表达自己的“诚心。”
“哎哟,不是我不应承各位爷,实在是……这丫头,是铁了心不肯□□呀·”·老板捏着手帕,笑得一脸无奈··“老板你就老老实实出个价吧再高我们都能出。”
众人里终于有人忍不住点破··“呵呵,不是我不老实,实在是这丫头真的不肯·”老板的笑容更加无奈,“她说了,凭她的才华,即便不是女人,只写歌伴奏,也对得起我侍弄她这些年的银子。
哎,都是烈- xing -的人儿·这丫头可说了,为我赚钱可以,但如果要给身子开价,就立马去抹脖子……哎哎,如今的妈妈难做哦·”·众人无奈,只得又出更多的银子表达“诚意”。
老板却仍旧是无奈地摆手·最后无法,只能给大家深深行了一礼,抱歉离开··众人懵了··原本以为老板不松口只是为了抬价,如今看状况,莫非真是朱歌没有接客的打算·这在别的青楼女子身上,是不可能的,即便是恋瑾年,内行人都知道她其实还是接客的。
但换成朱歌,还真不好说了……因为以她的才华,就足以给芳菲楼赚得满盆满钵,如她自己所说对得起芳菲楼花在她身上的银子·既然如此,芳菲楼老板是否会答应她卖艺不卖身的要求,还真难说。
也是·以朱歌如今一曲千金的身价,何须卖身换句话说,以她如今的身价,如果真要卖身,又有几个人真的买得起呢要知道,只她的才华一项,便足以让很多人望而却步,更何况,你要的,是她的整个身子……·而阁楼上,老板打着帘子偷偷看着下面的一切,面露微笑:很好,今晚所有人的关注点都投向了朱歌。
相信,不出三日,朱歌的女子身份与首夜出价猜测,便会成为街头巷尾最热议的内容··“其实我根本没有首夜·”朱歌斜倚在座上,拈了一颗葡萄,轻轻送入口中。
“三日之后,就有了·”老板也拈了颗葡萄,坐到她身边··朱歌皱眉,望着她··她一笑,笑得坦然:“你以为我们青楼里买回来的姑娘,每一个都是处子么可却从来没听过哪个姑娘是不卖首夜的。”
朱歌拈葡萄的手僵住··“戴姨娘已经到了·今晚就把身子做了吧·休息个三两日,就差不多·”·老板说得云淡风轻。
朱歌却是一震··她猜也猜得到老板的意思,以前也听其他姑娘们提过:有个戴姨娘,是专门给姑娘们整身子的,只需一个晚上的忙活,就能把一个女人重新变回处女。
听试过的姑娘们说,戴姨娘手艺很好,男人根本分辨不出来··“可是我是沈空眠的……老婆·”·朱歌艰难说出这句话··要知道,沈空眠怎么说都是一个官儿,他的妻子,怎么说还是见过些人的。
“没人会认识你·”老板微微一笑,“现在的你,跟当初的你,根本……完全不一样·”·“起码在男人眼里,根本、完全不一样。”
老板刻意强调,又重复了一遍··朱歌怔住··是的,在男人眼里,先看腰、再看胸,最后看的才是脸·如今的朱歌,跟当初的沈夫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吧。
只是扬州的人都不知道:她,并不一直都是沈夫人的样子呢……·当年,沈空眠带她离开沈家时,她的美貌可不输现在呢··只是当时天真,以为爱情确定了就是一辈子,相信了所谓的情有独钟,所以放心去为了自己和沈空眠的未来- cao -劳,放心地完全放松对自己的保养,放心地随意吃喝。
其实,当年沈空眠每一个挑灯苦读的夜晚,都是有她陪伴的·她不止白天在外面做活赚钱,晚上还会给沈空眠温书·坦白说,浩瀚书海,如果不是她去粕存精为他挑选讲解,他能否考中状元还是个未知数呢。
即便是沈空眠的策论和在殿试时的高谈阔论,都是她事前教了个大概啊··所以,初中状元时的沈空眠,不是不珍惜她的··那个时候,他拉着她长期帮人洗衣泡烂的手,说:“此生得你,夫复何求。”
·是啊,夫复何求·所以,他说要对她好··然,世事翻覆,时间如水,总是将最初的誓言冲淡··天真如朱歌,怎会料到色衰爱便弛。
女配·随着他们到扬州后日子一天天平淡,她的腰围一天天变粗,两人之间的感情竟越来越淡··她曾傻傻以为是两人在感情上渐行渐远,如今才知道只是她失了美丽与新鲜感,如此而已……·轻轻叹了一口气。
朱歌望向窗外:“随妈妈安排吧·”·从此,也就绝了对男人的心思了·· ·☆、第132章 意外· ·接客很容易, 想再出来就很难。
即便是步云菲给了大家自赎自身的机会··因为, 很多人不走, 其实并不是因为走不了——以前吧,大家都找借口,说是被逼的, 如果有机会一定逃出去。
可当步云菲真正给了大家机会,大家在刚开始兴奋完之后, 渐渐竟不热心赎身了·因为她们自己不愿意出去了··一旦接客,就会直面很多人- xing -黑暗的东西。
你会发现白日里人模狗样的男子, 晚上很可能都会抛弃家中贤妻来青楼寻欢·你也会发现白日里在人前高谈阔论衣冠楚楚的男子, 晚上很可能在青楼的客房里下无比甚至, 你可能会发现,一些看着温文尔雅的男子,在做某些事的时候, 竟有奇怪的恶趣味……让人恶心。
总之, 你会发现很多男人在人前人后白天黑夜,是不同的面孔·其实,即便是白天晚上,很多男子在人前的形象也未必相差特别大·但,在青楼女子面前,他们是脱去了所有面具伪装的,因为在他们心里,ji女就是安慰自己身体的某种工具,下贱无比而且, ji女职业天生的受虐- xing -,也更能引导出男人们在人后的- yin -暗面。
所以,青楼女子对于人- xing -,更为透彻··她们比任何人都明白:除了钱,还真没什么是可以依靠的··作为青楼女子,不是家境贫寒,就是家里遭难,出去后也没什么指靠。
男人更是靠不住·最终,还是要靠自己··终究,还是要看自己口袋里的钱··既如此,还不在青楼多待几年,多攒点傍身的钱·将来老了多一点能自由一点、也体面一点。
所以,自从入了风尘,朱歌也渐渐不想离开··当然,不离开,也因为另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或许,每个月的那一天,对自己的吸引力,犹大于在这芳菲楼赚的银两。
当然,同样渐渐不想离开的,还有恋瑾年··原本,恋瑾年是想找一个人来取代自己的,甚至也已经跟老板步云菲表达了这个想法··但是,该死的老板从那次大病一场后,突然跟变了个人一样,天天大放厥词,宣扬什么同- xing -之爱·恋瑾年觉得自己才不是随便别人说两句就跟着混乱的人,但是也架不住那坑爹老板天天在耳边洗脑啊·尤其,在后来朱歌出现后,她竟渐渐懂了老板所说的女女之恋的美好……·擦作孽哦自己一个- xing -向正到不能再正的人,居然就这样对女人产生了兴趣·不过……唔,那什么,其实,喜欢女人似乎也挺不错的呢。
起码,每个月跟朱歌的那天晚上,其美妙程度远超过任何一天·可以说,朱歌给了她一份几乎可媲美神仙生活的日子……只羡鸳鸯,不羡仙。
虽然,那只百灵鸟儿一直对自己态度不好,似乎还在记旧仇总是一副恨自己恨得牙痒痒的样子·可是,两人床笫之间却是极为和谐的——那百灵鸟儿不止身体迁就,就连叫起来,也毫不吝啬。
这就是所谓的口嫌体正直吧··所以恋瑾年从来不担心朱歌真的会讨厌自己··——在风尘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如果连对方在床笫之间的身体语言都读不出来,那也是白活了。
所以,她笃信,这辈子永远会跟朱歌就这么相依相伴下去,而且最后肯定会是爱人··青楼女子,对于情爱之事的走向,大都心如明镜··直到有一天,她再也自信不起来。
平生第一次,对自己男女通吃的魅力产生了怀疑··(是的,是男女通吃·那个该死的步老板,在宣扬了一通女女之恋的好处后,居然开始偷偷接女客了坑爹的是,居然不是找男倌儿来接女客,而是依然用楼里的姑娘们接女客这就尴尬了。
·虽然这生意是偷偷进行,一开始完全没人,即便是到现在,来这里女票姑娘的女客人也才小猫三两只,但是,每一个都是冲着她恋瑾年来的对于此,恋瑾年还很是在朱歌面前得意了一阵。
)·恋瑾年不是一个不自信的人·体会了朱歌在床上的表现后,她就对两人将来的发展方向比较有把握了·如果说还有谁能抢走朱歌,她一定不信··但有一个人例外。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昔日朱歌的丈夫··原本,他们决绝后两人不会再有平行线·但是,坑爹的是那个男人在卖了老婆后居然知耻后勇,奋发图强,把官做到了京城·并且,一跃成为皇帝最信任的人,随空伴驾,风光无两·而朱歌,居然再度跟那人见了面……并且,还旧情复燃。
“那人那样对你,你为何还要跟他在一起”终于,恋瑾年质问朱歌··朱歌淡淡一笑:“如今,境地不同。
论身份,他已经是一手遮天的京官·论情意,我现在是他心头的朱砂痣·”·“朱砂痣我呸那种朝三暮四的男人,哪里有什么心口又长得出什么朱砂痣”在人前可以温柔得掐出水的花魁,在人后依然会有脾气。
并且,因为事涉朱歌,她脾气还不小··朱歌显然对她的愤怒喜闻乐见:“你嫉妒我·”·“呸,我会嫉妒你你有什么好嫉妒的”在朱歌面前,恋瑾年可不需要维持什么形象。
朱歌噘嘴:“你嫉妒我的客人官大呗·他现在可早不是以前的官位,是皇帝身边的大红人比你这辈子接的任何一个客人都位高权重·”·女配·恋瑾年气得鼻子一歪:“我说朱歌,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世俗了”·“呵呵。”
聊天止于呵呵··所以,恋瑾年只能继续气歪鼻子出去··蠢女人·蠢女人·很多女人在爱情上都会遇到人渣,就像路边偶尔会有水坑一样……·顶顶聪明的女子可以直接绕过去。
长了点心的女子就算踩进去了,也能及早抽足··谁知这朱歌居然是最最蠢的,明明抽足离开了,却又回去踩泥巴水玩··好玩·恋瑾年气得心塞,跑去找步云菲:“老板,你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让小歌再接触那个烂男人”·“烂男人”步云菲正在写字,刚好写完一列,认真端详,“唔,我们芳菲楼的客人有几个不烂的”·“……”恋瑾年无语。
的确,不烂的男人哪里会来这里·步云菲蘸墨继续写:“所以呀,客人嘛,给钱就行,没什么烂不烂的·朱歌现在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风尘女子,我们应该给予鼓励和表扬。”
“……”恋瑾年说不出话,却气得涨红了脸··步云菲很少见自家花魁这样·这才微笑收笔:“怎么有想法”·此刻毕竟不是在朱歌面前,虽然有短暂的失控,恋瑾年终究也很快敛回心神,没有对老板说出内心真实想法,而是道:“请老板给我介绍个更尊贵的客人吧。
比那个人要更加尊贵·”·步云菲不置可否:“为什么你想跟朱歌比赛”·“不错·都说我们芳菲楼是双花魁。
但谁都知道,一山不容二虎,我跟她,总有一个要份量更重些·不谦虚的说,以前都是我略占上风·如今,也不想输了去·”既然老板已经帮她想好了原因,恋瑾年便直接把这当了借口。
谁知,步云菲似笑非笑:“其实,一山也并非不容二虎·”·恋瑾年一愣,望了回去··只见步云菲的笑意彻底绽开,而笔墨也稳稳落在宣纸上:“只要是一公一母就行。
当然,如果是两只有断袖倾向的母老虎,也是可以的·”·“……”恋瑾年不想再说话··显然,对于她们的一切,作为老板的恋瑾年,是完全知情的。
“我不管,反正你给我安排个更尊贵的客人·”算了讲道理讲不过,还是撒娇吧··“比那人更尊贵的客人我自然是有·不过,你未必能接住。”
“呵,这天下还有我接不住的男人”恋瑾年几乎是嗤之以鼻··“有·全天下男人绑一块,都比不上的那个男人。”
全天下的男人绑一块都比不上·恋瑾年心中一动,随即动容··步云菲的笑意更深,透着某种看不穿的意味:“所以,你有信心能留住这个客人么”·留当今皇帝的于青楼·这样的事情,似乎只有传说中的青楼传奇李师师做到过·有信心么·即便知道是老板的激将法,恋瑾年也依然忍不住回答:“有。”
不是因为入了激将圈套,而是因为——如今,这个男人,的确远高于朱歌的那个渣男而且,是再也无人能赶超的至尊·她要把那个天下最至尊的男人玩弄于股掌,向朱歌证明:男人,不是她要不到,而是她不想要只要她愿意,任何男人都会匍匐在她脚底·她要让朱歌明白:自己是抛弃了全天下的男人跟她在一起,是真心实意。
所以,那个渣男,有什么资格跟自己比还不一边玩儿蛋去·就这样,朱歌和恋瑾年分别接待了两个客人,让这整个故事如最初般进行——朱歌与那渣男并不是再续前缘,而是因为那人如今已经是皇帝最信任的近臣,所以让他给皇帝吹耳边风,以让皇帝不去玉为骨,而是来芳菲楼。
一如,故事的开头那样··那渣男推荐皇帝来芳菲楼而不是玉为骨,恋瑾年再使出手段留住年轻皇帝·原本,一切都如步云菲所料——男主皇帝将被完全隔绝在萧冷玉的生活之外,再不会打扰步云菲和萧冷玉的生活。
但,意外总是会发生··作者有话要说:蝶恋舞和朱歌两个花魁相爱相杀的故事,在128章的番外中··另外:本文近期完结·请关注我的预存稿百合新文。
目前它叫《下一本百合》·· · ·☆、第133章 大结局· ·意外来自于朱歌··当日, 步云菲让朱歌重新回去找那个男人, 是为了让他把微服出巡的皇帝介绍给芳菲楼。
但是, 她却没有告诉朱歌:芳菲楼接待这皇帝的人,正是恋瑾年··其实,作为青楼女子, 朱歌对恋瑾年接客这种事情看得还是比较淡的,毕竟, 她是圈内人··这就好比一对影视明星做了夫妻,婚后依然能接受对方在影视剧中跟别人演情侣或者夫妻, 甚至有船戏。
更何况朱歌和恋瑾年原本也没有确定什么关系·所以她也便一直傲娇着, 一副犯不着计较的样子··可现在不一样了, 这次恋瑾年的客人是皇帝那是天下最尊贵的男人,拥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他随口一句话便能让人生或者死、富贵或者贫贱, 青云直上或者家破人亡……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人人叫他天子,是因为他是这世间如同天神一般的存在,可以主宰一切··而天下的女子,也莫不趋之若鹜··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人人都只道那些女子老死深宫蹉跎了年华很是可惜,又有谁知道那些女子是怎么想的·女配·或许,她们就是喜欢过那样的生活呢或许,她们就是心甘情愿用自己的人生去赌那一场荣华富贵呢·毕竟, 能否被宠幸,也不是自己就能说得准的。
那些有娘加持,笃定皇帝就算是看在她娘家份上,都一定会临幸自己的,自然不必说·就算是没有娘家加持的秀女,也未必不愿意用余生去赌那一场宠幸……·想到这里,朱歌就完全坐不住了。
尤其,步云菲为了不节外生枝引起误会,这个月的八月十六禁止了恋瑾年去找朱歌··原本,每月十六都是恋瑾年去推朱歌的房门,而朱歌总是一副被迫且厌恶的样子。
但实际上,习以为常的朱歌早已接纳,每个月的那一天都会推掉所有的客人,只为等那个混账到来··而这一次,她居然空等了··这下子,她真慌了··想跑去找老板步云菲,让她换个女人去伺候那皇帝。
但想想也觉得不可能:那皇帝可不是一般的客人·他能来这芳菲楼,是整个芳菲楼的福气,怎么会不派出最好的姑娘再说,以后若是有了皇帝作为靠山,芳菲楼的身份便彻底升华了。
步云菲又惯会编织故事给自己加戏,以提升这芳菲楼的逼格·到时候,有皇帝支持,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试问,那样的好处之下,老板又怎么会同意自己的请求·朱歌苦笑。
打消了去找老板的念头··她已经不再天真,知道对任何人来说,利益远远比情意重要··既然不能依靠别人,便只能靠自己··于是,她再度找到了沈空眠。
那个昔日弃她如敝屣的男人,此刻却奉她为仙子,对她极尽追逐之能事·他自己说得很诚恳,说是因为之前对不起她,想报答她昔日对自己的一往情深··朱歌当然是不信那些甜言蜜语的。
当初他抛弃她的时候,怎么就没觉得对不起她卖她的时候,怎么没想起她当初的一往情深如今突然良心发现呵呵,不过是发现她现在漂亮了罢了。
不过朱歌早已不是当年的朱歌,也不会再心口如一·对于沈空眠的表白和忏悔,她照单全收,并且还做出一副对对方也余情未了的样子·甚至,更加了些感慨,似乎唏嘘两人的有缘无分。
这种成熟的调调,显然更让沈空眠欲罢不能··以至于,当朱歌受步云菲之托,让他怂恿皇帝来芳菲楼时,他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不过,这一次,朱歌再来找他,却是让他怂恿皇帝去玉为骨 = =·沈空眠对于前妻的朝令夕改表示很无奈。
但……还是答应了··于是,当天晚上,皇帝被自己的贴身近臣提醒:“其实,除了芳菲楼,这里还有个极传奇的去处,叫玉为骨·那里,只住着一个女子。
芳菲楼是一群女子撑起一座楼,而玉为骨,是一个女子撑起一个楼·”·这样的对比,无疑让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好奇··更何况,皇帝原本出门就是为了来打野味的。
对于特别的女人,更容易产生兴趣··就这样,可怜的步云菲,费尽心机营造好的局面,就这样被毁于一旦·皇帝,终究还是去了玉为骨··也终究,发现了萧冷玉这个绝世美人儿。
坦白来说,恋瑾年绝对算得上是一等一的极品美女·但,在见到了萧冷玉后,任何人都会发现恋瑾年不够瞧了··不是说恋瑾年不够美··恋瑾年已经达到了女子容貌的极致。
但是,萧冷玉的容貌,却似不属于人间··那是集天地之灵气的“美之灵”·让你一眼看去,便从灵魂里感知她就是“美”,而且是灵气之美。
其实不难理解——她可是造化玉碟,是开天辟地之前的灵物,是在洪荒时期便吸取天地精华的“灵”本身·她本是上古古玉,无垢无心,唯有创世主给她的一缕灵气。
这样的灵动与美好,又岂是任何一个凡间女子可比·所以,男主皇帝在看到她之后,就完全走不动路了·也彻底把恋瑾年丢到了一边。
对于这个局面,步云菲是很无奈的··其实,她从来就没打算让恋瑾年一辈子伺候皇帝·她只是想用恋瑾年破坏掉这段原著向姻缘,然后自己就可以放心跟萧冷玉在一起。
只要皇帝不去见萧冷玉,这个任务便算完成了··到时候,只要再做一场戏,让皇帝看到恋瑾年世俗贪财和贪慕权势的一面,他便会对她意兴阑珊了,自然不会想到要带她回宫,更不会想要与这个青楼女子结百年之好。
等到皇帝一走,这里便恢复风平浪静,大家该干嘛干嘛,恋瑾年还是朱歌的·而萧冷玉,则是她步云菲的··可惜,被朱歌这样一闹,一切都乱了··“对不起啊,老板。”
当朱歌知道所有事情的前因后果,很是愧疚··步云菲苦笑:“算了·可能也是注定的·估计投机取巧也不是正经办法·”·“那你跟冷玉姑娘怎么办”恋瑾年问。
对于自家女人惹出的祸,她自觉有收拾烂摊子的义务,“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你告诉我·”·步云菲沉吟:“暂时没有·我考虑下·等有了周密的计划,再告诉你。”
任何事,都要有周密的计划,才能得以开展··她现在估计是要造反了,计划更不能不周密··咳,是的,造反··要想跟一个皇帝抢女人,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先抢了对方的江山 = = 咳咳,虽然,这个,有点难。
当天晚上,又是一个不眠夜··如当初写文列大纲一样,她把造反的计划一步步详细具体地一点点列出……·等到把所有写完,天空已经露出鱼肚白。
步云菲揉了揉眼睛,疲惫地趴在桌上睡着了··等到再次醒来,发现身边坐着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她日思夜想的萧冷玉···女配步云菲大喜,正打算不管不顾扑上去。
却用眼角余光瞥见对方的手里——居然捏着一摞纸··那是,她的造反大纲·步云菲脸瞬间绿了··萧冷玉却转过头,似笑非笑望着她:“想不到,你为了我,竟肯如此犯险。”
确实犯险··造反这种事,不成功就死人·而成功的几率,一般很小··尤其,你见过一个老鸨造反成功的么·= =·步云菲轻咳一声,取回自己的那摞纸:“那什么,只要计划周详,这事也不是很危险。”
“哦”萧冷玉挑了挑眉,“那我拭目以待,祝你成为第一个造反成功的母鸡·”·母鸡……·步云菲黑线:“喂。”
这称呼真是····她随即心中一动:“你,你是谁”·“我就是我喽,还能是谁”萧冷玉耸肩,有恃无恐摆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坐下,然后随手拈了一颗桌上的葡萄吃。
“喂……”步云菲继续黑线·同时也心中透亮,“你怎么跑到这个虚拟世界来了”·很明显,此刻的萧冷玉,已经不是这个世界的萧冷玉。
而是现实世界的那个··也就是说,三次元的那个萧冷玉追来了··“这么快就发现了看来你很了解我嘛·”萧冷玉再拈了一颗葡萄放进嘴里,笑得甜蜜蜜,仿佛葡萄的甜蜜沁润出来,“啧啧,这么关注我,不愧是我的老婆。”
“呸,谁是你的老婆”步云菲红着脸否认··萧冷玉乐:“堂堂青楼的老鸨,还脸红·”·步云菲气得翻了个白眼:“别老鸨母鸡的,好难听好么她们都是叫我老板的。”
·“她们你手底的那些姑娘她们是你手底下打工的,当然叫你老板·我又不是你手底打工的。
相反,你现在还是在我构造的虚拟世界呢·真要算起来,我应该算是这里所有人的主人了·”·论证有理有据,没毛病··步云菲满面黑线,却仍然不死心地顶嘴:“反正,我必须要是上面的那个”·“你死心吧,注定躺平的家伙。”
萧冷玉咧嘴一笑,“你不提我还差点忘了·这么古朴的环境,还是虚拟环境,刚好跟我们网恋那会幻想的差不多,不用来滚床单实在可惜了·来来来,赶紧来一发。”
说着,已经倾身了过来··步云菲吓得往后挪:“你疯了在这里这,这是椅子啊等,等等……你刚才说什么什么网恋!”·“椅子怎么了刚好我还没试过椅咚呢。”
萧冷玉更加逼近,已经伸出双臂箍住了步云菲的肩,将她按到邻座的椅子上,就要开压··“你去死”步云菲急了,也不知哪来的牛力,一脚将萧冷玉踢翻下去,“我问你话呢什么叫‘我们网恋那会’该死你到底是谁”·萧冷玉爬起,揉揉鼻子,一脸不好意思与委屈:“好痛啊。
那什么,我是谁,你这会子肯定猜到了呗,不然干嘛这么用力踢我·”·她嘿嘿笑,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步云菲几乎是想把对方生吞活剥了的表情。
“你是……师父”·“是哈·”萧冷玉摸了摸鼻子,谄媚地笑··“……………………”步云菲很想当场晕过去。
然而,适时晕过去的,都是影视剧情节 = = 步云菲,却晕不了··她只能当场石化··萧冷玉也不敢多说话,只能谄媚地笑着,只是那笑容也如同石刻木雕。
是的,她就是步云菲的师父··那个当年跟步云菲网恋的女子··那个花心大萝卜、伤步云菲很深的女子··步云菲的,师父··师父……·是的,一切都是有预谋的。
她根本不止是步云菲的读者·她是步云菲的师父,当年失联之后,一直在寻访步云菲的消息·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在晋江的百合文里,看到了自己曾经历的一模一样桥段——那是步云菲的百合代表作。
听说,很多人的第一篇作品,都会有自己的经历··于是,她顺藤摸瓜,一点一点,调查取证,最后肯定得出:步云菲,就是那个跟自己网恋的人··于是,她奋发图强,这才有了之后的一切缘分。
是的,关于这场快穿,是她一开始就算好的··而这,也是她跟晋江刘总的一场私下交易··其实,不管步云菲当天应聘时的表现如何,她都会被录取·因为,萧冷玉的这个快穿真人系统,必须要她作为第一个体验者。
否则,她不会跟晋江合作··“所以,一切都是设定好的”步云菲恍惚·原来,不是自己进入真人快穿游戏系统,而是自己被当成了游戏,“你玩我”·“不,我是在追求你。”
萧冷玉不正经的眼神里,有了前所未有的深情,“我做这么多,耗时这么多年,吃那么多苦,熬那么多夜做程序……只是为了再次追到你·”·步云菲动容。
原来,这些年,那些回忆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记得··“当然·”萧冷玉揉了揉鼻子,“追到你之后,肯定还是要去床上玩·”·“……去死”步云菲毫不犹豫,又是一脚踹过去。
女配·萧冷玉眼疾手快,居然敏捷地抓住了步云菲的脚脖子,另一只手迅速搂腰,然后顺势将她压到了地板上“地咚也不错·”·“滚”·“啧啧,小徒儿,几年不见,脾气见长啊。
以前不是最听师父的话么现在怎么不乖了……”边说,手边往某处探··“……”步云菲一震,继而被摸得满脸通红,“滚谁是你徒弟滚开我都不记得了”·“记不记得也是啊。
一日为师,听过么我们之间,早就不止一日两日三日了吧··”·厚颜无耻·步云菲张开五指,推开那人的脸,用力地。
然而,对方的力气更大··于是,可怜的步云菲只能嘤嘤:“骗子,你这个骗子”·“乖,我可没骗你·我本名就叫萧冷玉,只是以前为了考上重点高中,初三违规复读了一年,就用了别人的名字。
当时跟你网恋注意形象,就没告诉你·”难得在如此紧张的时刻,萧冷玉还能拨出精力来澄清··“骗子你就是个骗子你说了让我穿越来定攻受的。
你说过,只要我在虚拟世界里反攻过一次,将来就我在上面啊嘤嘤嘤你现在又跑过来,说话不算数呜你轻点……”
(本页完)
--免责声明-- 【女主女配,天生一对[快穿] by 八步莲心(下)(4)】由本站蜘蛛自动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本站无关,如果内容不健康 或者 原作者及出版方认为本站转载这篇小说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