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波罗之夏 by 佩奥特

分类: 热文
阿波罗之夏 by 佩奥特
西方罗曼文案·一只文青的奇幻漂流·内容标签: 西方罗曼·搜索关键字:主角:纳撒尼尔·威尔森,乔舒亚·温特伯恩 ┃ 配角:维布·格雷格,夏洛特·林奇,道格拉斯·温特伯恩,凯瑟琳·威尔森 ┃ 其它:·==================·☆、01·上帝会保佑白痴、酒鬼、儿童和美国。
——奥托·冯·俾斯麦·01·那场由金融危机和反战潮流引起的抗议运动最终成了我这一代人的狂欢··经历过这场运动的人们都会记得——里普科之夜,正是出于我的一时冲动,我当时没有预料到它会成为这个世纪初里最广为人知的象征之一。
那天声名卓著的钢琴家文泽斯拉夫·里普科于纽约家中逝世,当时天近垂暮,乔舒亚在电话里告诉我:“里普科先生去世了·”·他说他必须即刻动身,陪他的祖父从洛杉矶赶赴纽约,为里普科送行,两位老人曾分享了超过半世纪的友谊。
我本打算到拉瓜迪亚机场为他们接机,但我却在两个小时后改变了主意,我决定要让电台播放里普科的唱片··也许是因为那个暑假实在太无聊,我从波士顿回到纽约,我父亲要我到公司里实习,但我从假期开始就和家里断了联系。
我回到纽约找了一份化妆品店的暑期工作,住在我从外祖母那儿继承来的位于拉蒙奇的宅子,每天我下班之后就搭莱辛顿大道地铁五号快线,从曼哈顿下城到布朗克斯的终点站,然后从在九十五号高速公路上赶最后一趟大巴回拉奇蒙,往返交通花去了近六个小时,每天午休时我去我高中的英文老师,埃德温·波顿先生家里借书,我读了海明威全集中的八册和几本约瑟夫·海勒,有时我读完了书而他恰好不在家,我就在去地铁站的路上买本两块钱的侦探小说。
直到我一位朋友去瑞士度假,把他的车借给了我,交通时间才终于压缩到了三小时以内,但我并不觉得之前那六个小时是不能忍受的,因为那时对我而言,最不能忍受的是在我父亲身边的时间。
也有可能是因为我希望乔舒亚来到纽约后,在车上打开电台能听见里普科的琴声,除此我不知道我还能为他做点什么·这个时节里年轻人们不会有心思去倾听里普科优美的琴声,何况电台早已罢工。
有家电台所属的大楼是一座待保护的纽约地标,我想到了我的高中同学,奥利弗·罗德里格兹,他是个狂热的纽约迷,据我所知他至今没出过纽约,他是我高中里最出色的学生之一,却凭着他在纽约地标保护委员会里的工作进了纽约大学的历史系,他那个在墨西哥做铁路和矿场生意发了财、后来到纽约投资地产的家族倒是很支持他。
虽然我不承认,但我事实上非常嫉妒他·不过我决定只要他能帮我进到电台里去,我就原谅他,包括他当年把校长的车喷成粉色之后推我出去顶罪一类的破事·所以我一直知道,他是个好人,但不是什么正经人。
他先是装模作样地说:“你一定是疯掉了,尼尔,我不可以把钥匙给你——事实上我根本没有钥匙·”·我让他找个借口去找来大楼的负责人,让我悄悄溜进去。
他想了想也就答应了·我想打动他的并不是我们深厚的友谊,而是我含糊地谈起这次计划的口气听起来非常邪恶·我没告诉他我要去播放什么东西,我觉得这听起来太傻,但天知道他以为我要去播放什么,金融危机的内幕还是哪位议员的性`爱录音。
当晚他打电话给负责人,说自己要确定一些楼里的细节,完善一份报告·他和负责人在楼里转了几圈,还刻意问了播音室在哪儿,给我留了门,然后离开了·我在大门边的前台下面藏了很久,把他给我的建筑图纸看了几遍。
从拉奇蒙来曼哈顿的路上,我顺路到我高中时最喜欢的那家复古唱片店买了里普科的唱片,是他和波士顿交响乐团在五十年代初灌录的《夏夜》,里普科稍作调整,去掉了人声,只有钢琴和管弦乐。
事实上我还找到了他和一位百老汇女高音合作的《夏夜》,但我思索了一下还是选择了前者··我在学校电台里工作过一段时间,这里的设备更为复杂,但我最终还是成功地打了碟,让电台播放了音乐。
然后我找了把椅子坐下,悠闲地欣赏起里普科的《夏夜》,想着乔舒亚不久后就能抵达纽约·这唱片我是放给他听的,我有种错觉,只有他会在今晚打开电台,去寻找里普科的琴声,我借助电台这个广阔的平台只与他一个人交流,很浪漫不是吗。
事实上,半个纽约的人都听到了·事后人们总说它格外浪漫,格外诗意,而我向上帝保证这绝不是为他们准备的·一个小时后我付出了一点代价,警察找到了我。
虽然找不到什么罪名,还是以非法闯入之类的理由把我扣在了局子里·我一开始根本没想到他们会管这事,不,我根本没想到这也算个事,但是呢——这是他妈的里普科之夜。
后来乔舒亚到第三十二警区分局把我保释出来,告诉我这事已经被刷上了推特热门,要是他再晚来一点,估计那些示威者结束了静坐就会来这儿截住我·“一定会非常热情地把你当做他们这代的鲍勃·迪伦,也许会把你举起一直抬到时报广场去。”
他这么说··“那可是个未申报的游行·”虽然我也不知道这时他们还讲不讲究这些程序了·我上车前犹豫了一会儿,我非常想告诉他我根本无意参加这场运动,我只是想放张里普科的唱片给他听。
“他们大概不会管这些了·”我看得出他在努力地朝我微笑,可他已经很困倦了··“我来开车吧·”我提议·他点头说好,我们换了一边。
他告诉我地址,我发动了汽车·然后我说:“你介意吗”·“介意什么”·“我不是他们。”
“不是……我不介意,尼尔,虽然说我下飞机时在手机上看到你的照片有点惊讶——是你从电台那里出来时被人拍到的,我估计你很快就会被人认出来。
说不定现在你的名字已经被发布到网络上了·”·“我对他们游行还是静坐不感兴趣,我只是……我只是认为里普科先生应该得到应有的尊敬,我认为今晚全国的电台都该致哀。”
“……你真好·”他叹了口气,“我听说他们今天在纽约几个主要广场和街道边静坐,我路过一处时稍微停了一下,那儿没有别的声音,只有《夏夜》。
我从没在这么开阔的环境下听过钢琴曲,说真的非常动人,琴声像海浪一样,我很遗憾你没能听见·”·我又想了一会儿,不必说《夏夜》是为谁而放了,这不重要。
乔舒亚又说:“我想道格拉斯也听见了,他一定会很喜欢你的·”·是了,道格拉斯·温特伯恩,乔舒亚的祖父·虽然我们已经交往了近三年,但他祖父并不知情,而作为他的大学同学,见他祖父一面也不算奇怪。
比我想得好一点,我们走进套间时,道格拉斯已经处理完了里普科在医院里的事务,在他的房间里先睡下了··第二天乔舒亚叫醒我时,他已经换好了衣服,手臂上挽着一套黑色套装,又放在床边,“你太高了没法穿我的衣服,我给你买了一套……不过好像有点宽了。”
有点宽过于轻描淡写了·这几年来我母亲每次去欧洲度假前,都会认真地给我量一遍尺码,像是寄明信片似地给我寄一两套套装回来,做工就连外套露出的袖口也分毫不差。
我带了几套回纽约,也许有几分出于感动,不过更多的是因为我没法在商店里买到合身的套装··我拿乔舒亚的剃须刀仔细地刮了脸,离开`房间前我想起那条本来系在牛仔裤上的腰带并不适合套装,于是从乔舒亚的行李箱里找了一条换上。
乔舒亚已经向道格拉斯大致解释过·我见到道格拉斯时,他倒是很亲切地对我说:“来吃早餐吧,尼尔·”·当人衰老到一定程度,他表面上就不会再有变化,乔舒亚说过他祖父已有九十三岁,我判断不出他的年纪。
他神思清醒,但此刻很倦怠·餐桌上摆着标准的早间全餐,他问我需不需要别的菜式,然后自己喝起了麦片,没再和我谈其他话题··他又吃了一点面包,用餐巾擦着手,对我说:“但是,我想威尔森先生不会乐意看到这样的新闻,你大概得费心向他解释一下了。”
他真的非常体贴,也预见准确·下一刻我父亲就打电话来把我劈头盖脸地训了足有半个小时,我躲在浴室里听着,把手机丢在储物格上,拿着份报纸半靠在盥洗台边做填字游戏,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他说“我很抱歉”。
他的确需要发泄一下,有一部分示威者占领了华尔街,让他在半个月来上下班极为烦扰,而他的儿子却给示威者们放了音乐、鼓舞了他们——就算上帝作证他也不会相信那不是我的本意,他已经默认了我暑假一直没有回家是和那群新世纪的嬉皮士混在了一起。
他的儿子选择了他的对立面,那阵琴声是和他的彻底决裂——我要怎么扭转他的认识,我从来不能顺应他的期望,他希望我能去商学院,我却逃了大部分的课去听文学史和写作课。
我不禁要认同他的想法了,我几乎怀疑我昨晚去电台时,在心里最隐秘的一处真的是藏着对他的反叛··他朝我大吼大叫了许久,总算是累了,沉默了一会儿,他低声说:“说点什么,尼尔。”
在暑假开始我就决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再与他见面、不再与他说话,我有点忘了我以往是怎样和他交流的了·大概是面不改色地听完,向他道歉、保证下次不会犯同样的错误或者提出弥补措施——但这次不是,我拿起手机,尽量用平静而不偏激的口气对他说:“你一直了解我,爸爸,但你不承认它。
我但愿有一天你能原谅我,我也能原谅你·”·我说我很抱歉,然后拔了手机卡把它丢进了垃圾桶里·接着我握着门把手停顿了一下,转身拿起浴室里的电话打给了奥利弗·罗德里格兹这该死的叛徒。
奥利弗倒是干脆利落地承认了,“对不起,真的,你骂死我吧尼尔——但是你爸真的太恐怖了·”·我和我父亲除了长相和热衷橄榄球以外没什么共同点,还有我们的名字都是纳撒尼尔·威尔森,不过他们叫他纳森,叫我尼尔。
我可以想象他诘问奥利弗时那番汹汹气势,措辞礼貌也能吓得他心惊胆战,而我从来没法用严厉一点儿的口气和别人说话·我最终只得气结地说了句“你欠我一次”就直接把话筒甩回了墙上的电话座机上。
我猜这种时候他应该不会计较昨晚算不算我欠他一次··最终我没有参加里普科的葬礼,将出席的名单中除了两位温特伯恩先生都是我这段时间根本不想见到的人,我的父母和诸多纽约城名流,还有那些已经把我当做旗手的示威者们。
我看过新闻和“里普科之夜”的一些录像,纽约街道上那些彻夜不熄的灯火暗去了,他们聚集在街道两边捧着原本是为那些不会从战场归来的灵魂而点亮的蜡烛,街道明明被他们填满了却显得空旷无比,如同乔舒亚所说的,里普科的琴声像是海浪。
文泽斯拉夫·里普科活了一百零三岁,也许在他生命的最后时间里,他有关注这场运动,但他不会想到他的名字竟然成为它的一个象征,他以这样奇特的方式与这场年轻人的运动联系在了一起,仿佛他枯竭的生命因此得以延续。
他们找出了他在越战时期发表过的反对言论,还有他的同性伴侣,作家杰克·海斯写过的小说《奥哈勒伦的沉默》,关于一个家庭在越战中如何分崩离析、走向疯狂。
因此他们认为里普科作为这场运动的代表,实在当之无愧·我不知道里普科会不会因此感到欣慰,至少我不想出名,特别是以这种方式出名··就在这几天里,那些狂热的愤怒的意气飞扬的年轻人们都学会了英文版《维拉涅拉*》的第一段,他们唱着:“新季将至/寒风散去/去林中吧亲爱的/山谷里百合绽放/脚边露水凝为珍珠/晨光下闪耀/我们将听见画眉唱起新歌。”
他们不会像那些女高音一样唱歌,但当他们每一个人都唱起来、歌声充满街道,他们赋予这首婉转轻柔的歌曲全新的气象·于是这场令我感到混乱而愚蠢的狂欢节居然有了一点诗意,他们的歌声感染了我,当他们反复唱那句“我们将听见画眉唱起新歌”时,我流下了泪水,我独自坐在拉奇蒙的宅子里空荡荡的客厅中的冰冷瓷砖地板上。
我无法再憎恶他们,无法再为自己被当做其中一员却无处辩解而感到愤怒,我不可抑制地回想起,那些在拥挤的酒吧或是宿舍里与同学分享的威士忌与香烟,那些天真的理想主义者的诗集与小说,我在冬夜里对着飘落着的茫茫大雪自问自答地喊道:“大地上可有尺规绝无*”·西方罗曼·那段时间我在拉蒙奇的宅子里几乎没出去过,乔舒亚在回洛杉矶之前来看我,带了一盒在东村那边买的意式乳酪蛋糕。
“我听你说过那家店好几次,不过找起来还真有点麻烦·”·他把盒子放在了厨房的料理台上,我正准备做个意大利面——好吧,微波炉意大利面,没料到他会来。
事实上他也联系不上我,我把手机卡给丢了,宅子里的座机早就停了,我的社交网络账号和电子邮箱里充斥着那些示威者的热情洋溢的支持和赞美、还有想要采访我的记者,让我根本不想打开它们。
那几天里我简直是个隐者··“在纽约我可以做你的向导,不过要等他们对我不那么感兴趣之后·”·“别担心,人们的忘性总是很大。”
他笑着说·“我今晚就要回洛杉矶了,不过在此之前我可以至少让你少吃一餐微波炉食品·”·于是我把那盒意大利面丢在炉灶边·并不是我懒得做菜,只是我会在微波炉食品和自己做的晚餐之间选择比较不难吃的那一种。
乔舒亚拿了几个马铃薯洗干净,划了十字、放了盐、裹在锡纸里——这还是他去年买的,丢进烤箱里烤了,然后用冰箱里仅有的莴苣、番茄、金枪鱼罐头和剩下的半包薯片做了个类似凯撒沙拉的菜式。
乔舒亚问我论文写了没有,我诚实地说大概写了六七百个词·有不少大学生参与了这次运动,但它并未波及波士顿,还有几天我们就要返校开学·他起身去碗柜里拿了两个白瓷盘,稍稍冲洗了一下,分了两块蛋糕。
“我回去洛杉矶还有点事要做,但我还有时间,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一下·”·事实上他说帮我一下的时候,意味着他可以替我写了·在大学的几年中,他经常帮我写作业写论文,经济学专业课我没听过几节,我尤其讨厌计量经济学那一门课,以至于在那位教授的课堂上我看完了《尤利西斯》和《芬尼根守灵夜》。
有时我还逃课去参加自由写作一类的课程,乔舒亚总是给我讲解课本,学期末帮我复习·好在本科里人文类的课程不少,最后的成绩大体上不算太难看·我有时很好奇教授们究竟是不想拆穿还是真的看不出来,但我认为最有趣的是,乔舒亚和我一起创造出了一个纳撒尼尔·威尔森。
他模仿我的行文习惯,我又反过去模仿他的写作风格·而他认为最有趣的是,他在作业里刻意犯错、让“威尔森”的水平一直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波动内·所幸教授从不点我回答问题。
“我不打算写了,事实上,我不想再回波士顿了·”·他没有评论,只是问我:“那么你打算……”·我不知道,这又勾起了我刚平静下去的烦躁心情,我舀蛋糕时太用力,勺子撞在瓷盘上发出铛的响声。
我向他露出了一个试图使他放心的笑容,“我没想好,也许我还会回去上学……我这几天在想这个问题·等你回到洛杉矶,我们在电话上再谈好吗”·乔舒亚点了点头。
*维拉涅拉:柏辽兹的《夏夜》中第一首歌,戈蒂埃作词,原作是法语·此处译自英文版··*“大地上可有尺规绝无”:引自荷尔德林,《人,诗意地栖居》。
作者有话要说:·☆、02·02·我没有给他打电话,我给他写了一封十二页的信,然后我撕了它,重新写了一页·我在一家位于基韦斯特的小旅馆里写了个通宵,把信寄给乔舒亚,之后我在那美国最南端的小城里住了大概九个月。
没有任何人能找到我··一开始我并没有打算离开纽约,也没有去基韦斯特隐居的念头·在乔舒亚离开后,我又把里普科之夜的录像看了几遍,然后去睡觉。
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决定第二天动手写论文,然后回家向我父亲认错,再回波士顿读完本科最后一年·我一向是个随性的人,又容易犹豫、难作选择,但当我下定了决心,通常是不会改变的。
这次不同,这个夏天一连串意外接踵而至,随即改变了我的人生轨道·先是文泽斯拉夫·里普科,再到格丽塔·萨夫·也许后面这个名字你也听过,在这场运动末期,她写过一连串冷静而又切中要害的报道,随后的二十多年里,作为记者她一直保持着灵敏的新闻嗅觉、无畏无惧的勇气和强烈的同情心,从而声名卓著——我这么写着,我明白我已经原谅她了。
在将近零点多时,她按下了我的门铃·起初我以为是我父亲,他知道我继承了外祖母的宅子,如果他真想找我,他能够找到·我已决定要面对他,于是在门铃声响中,我不紧不慢地换上衣服,洗了脸、整理好头发,以稍好的状态面对他。
但并不是我的父亲,老纳撒尼尔·威尔森·她站在门边,抬起头看我,好像很吃惊似的··“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小姐”那时我不认得她,以为她是半夜路过拉奇蒙,因为汽车抛锚之类的事故来求助。
“我会非常感激你的帮助,威尔森先生,不介意请我进去”她也许是猜到我并不乐意被采访,早就准备好了一套说辞·她朝我扬起手上的照片,是我外祖母年轻时在拉奇蒙这栋宅子大门外拍的。
我半俯下`身看清了些,是从杂志上剪下来的·她说:“我一直非常喜欢温妮·吉尔夫人,当我知道你是她外孙时,我就猜你可能住在这儿·”·“看来你很了解她。”
我倚在门框边,并没有露出邀请的意思··她撇了撇嘴,“好吧,我打听过,你没有回家,也不在你那几个朋友家,所以我就找到这里——我找了整整十二个小时,我走遍了整个拉蒙奇。
你不会在凌晨一点让一个女孩子独自回城里吧,威尔森先生”·“尼尔,谢谢·”我想了大概五六秒,侧身打开门让她进屋。
“我叫格丽塔·”她热情地朝我伸出手,没有半分疲倦的样子·我只得象征性地握着她的手指轻轻一摇,然后关上门·后来我知道让她一个人走回城里也没有问题,估计她路上还能解决两起入室抢劫案。
我看过关于她在战地的报道,她主动代替了一位年轻的女翻译员做人质,最后还成功逃生··我们走进连着客厅的开放式厨房,我跟她说冰箱里还剩啤酒,或者我可以给她煮咖啡。
她说啤酒就好,于是我去打开了冰箱门·这时她突然说,“你真是太高了,我一开始没想到·”·“是吗,我倒是很喜欢这点·”我打开啤酒盖,递给她一支。
“就像托马斯·沃尔夫,你可以趴在冰箱上写东西·他多高来着,六尺六”·“那么我比他还高一些……好吧,身高而已,但我并没有趴在冰箱上边写边吃的习惯。”
她提起了沃尔夫,我就想起他笔下那些带着滚烫粘稠果汁的油煎苹果、金黄的牛油炸牛排和用黄油加鸡蛋煎制的方形煎饼,饿了起来··于是我找到炉灶边的意面,丢进微波炉里热了,问她要不要,她说好,我分给她半盘。
我们就坐在厨房的料理台边,一边吃微波炉意面,一边谈论着我外祖母,温妮·吉尔的画作·因此她深夜冒昧前来,也不那么讨厌了··“我一直很崇拜她,我想像她一样,先锋女性,这场运动像是六十年代重演,但却没有琼·贝耶兹……所以我很感激你为我们播放了《夏夜》。”
并不是为你们播放的,但此刻我不想说穿,“我没想到那么多人会听,事实上,我现在还背不下《维拉涅拉》的歌词·”·她惊讶地说这不可能,她说她可以一遍又一遍地唱到我记得为止。
我们喝完了啤酒,有些遗憾,于是我拿出了威士忌问她喝不喝,她欣然答应,我拿马克杯满满地倒了两杯·我在大学时早上总要喝一杯威士忌才清醒,我常喝酒,但不是酒精上瘾,这是我在这个暑假里第一次喝威士忌。
我们喝着威士忌,唱着那首《维拉涅拉》·她被威士忌呛得咳嗽,把酒撒了一地,我又倒了一杯喝得喉咙发烫,眼前仿佛有百合和露珠闪过,反复地唱着“我们将听见画眉歌唱”仿佛置身于千万人的游行队伍中。
等我能完整唱下整首《维拉涅拉》,我已经喝得大醉,她和我谈起六十年代,又从卡米洛特*聊到激光枪先生*,她问我的名字是不是来自尼尔·阿姆斯特朗,我说我们的名字拼法不一样,我手上沾着威士忌在料理台上划了起来。
他的是N-E-I-L,我的是N-I-E-L,他们在网上都拼错了我的名字·于是我们说起阿波罗登月,她问我信不信登月是伪造的,又扯了一通阴谋论和对政府的怀疑,“也许只有阿波罗13号*是真的发射了,一次不错的尝试。”
她说··我说我相信尼尔·阿姆斯特朗真的跨出了那一小步,我相信那十二位宇航员都真的踏上了月球,因为这是二十世纪最诗意最具有想象力的事。
不管他们是为了拖垮对手,还是实现人类恒久以来的梦想,我都愿意相信他们真的做到了··她又问我越战的事,问我温妮怎么和我谈论它·而事实上温妮从不和我讲这些,她更多地和我说那些画家们的故事,讲她的亚马逊森林旅行,讲她在阿拉斯加春季时看过漫山遍野的金色野花,讲她在佛罗里达划船去远海域钓鱼。
我的外祖母温妮本姓林奇,是战后的一代,家庭富裕,受过很好的教育,在六十年代民权运动中崭露头角,后又以画作闻名,三十多岁才从纽约嫁到了费城去·但她和我在一起时,从没有那样的锋芒,只是我温柔而智慧的外祖母,她几乎每年都来拉奇蒙和我过暑假,她给我画过许多肖像,我们一起去找纽约城里各种各样的旧址,晚上我们一起听怀旧电台,开着关于奥逊·威尔斯*的电台玩笑,模仿着播音员的口音语调说:“我们要打断一下本次广播”。
她也是我的第一位读者,她给我每首诗、每篇小说都提出了诚恳而有效的建议·而那样愉快的日子结束于一场车祸,我在十六岁那年的暮春到费城参加了她的葬礼,然后独自开车回到纽约,路上树木枝叶繁茂,花正在凋谢又正在盛开,我直接去到拉奇蒙,在这座宅子里喝完了她留下的白葡萄酒,就在这厨房的地板上睡了一整天。
我是喝得太多了,说了许多的话·我还记得我告诉她,我在后两年里没写新的东西,把她看过的那些诗和小说反复修改,最后我留下了诗,在大一的感恩节假期投给了出版社。
那些故事生于我年少时,多少有些稚气去不掉,加上怀念温妮,我不自觉地把它们写得更为温情一些,有评论说我“一定不做不到看三页以上的奥康纳”,那时正是春假,乔舒亚和我不打算去旅行,就留在波士顿,在我租来的公寓里无聊地把那些评论念上一遍又一遍。
事实上我很喜欢奥康纳,我以为乔舒亚不会喜欢,他祖父是个电影商人,半个多世纪以来经营得非常成功·但他却说他看过《善良的乡下人》好多遍,一直觉得这个故事编排得非常高明。
我问他难道那些故事不会令人感到难受吗,辛苦工作一整天的人晚上怎么会愿意看到这种故事··他说,你知道好莱坞干掉艺术是靠那些令人舒服的故事,但是薇薇安就算像凯瑟琳一样难产死了,也不会让《风月俏佳人》变成《永别了,武器》。
有时他的回答十分巧妙·我学不会那样,就算我滴酒未沾也做不到,我和格丽塔聊了两三个小时,我们聊了很多很多政治,而我从来不懂也不关心·最后她说要给我拍张照片,从她的背包里拿出了她的单反相机。
她先是拍了一张,说拍得不好··“靠近些,尼尔,我拍的不好一定是因为我靠得不够近·”她像罗伯特·卡帕似地说··“我们又不在西班牙的战场上。”
我这么说,却还是起身靠前,胳膊支在料理台上撑着下巴,让她拍了张满意的照片·然后我醉得太厉害了,醒来时发觉自己躺在沙发上,格丽塔已经不在了。
冰箱里什么都没有,我只得去附近超市采购,我买了麦片和谷物棒,又拿了一瓶牛奶打开直接喝了大半,依旧是头疼得难受,于是到超市里的药房买醒酒药··那差不多该退休了的售货员认得我,从我五六岁时温妮带我来买止咳药水时就认识了我。
他给我拿了醒酒药,说:“你那张脸就算被酒精泡过也还是那么帅,尼尔·”·我说闭嘴吧,你这把年纪不适合我·他把报纸拍在我脸上说:“你是同性恋,我他妈又不是。”
我的脸在封面上,我半垂着眼帘,手支着下巴,那副笑容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如此不可一世·我才知道,格丽塔·萨夫是个记者,她录了音,她写了一整篇报道。
她写了我对我那位资本家父亲的厌恶,我那位典型上流社会的男朋友并不关心我的信仰,我已经从名校辍学因为腐朽的教育几乎扼杀了我的灵魂·我相信我的父亲和乔舒亚,都已经看到了。
西方罗曼·我根本无意参加这场运动,而他们需要一张好看的脸、需要一件出格的事迹,于是我去电台里播放了《夏夜》、我让格丽塔·萨夫给我拍了照片·他们创造出了一个尼尔·威尔森。
这篇报道改变了我的一生,我从不感激它,它几乎毁掉了我·我克制地把报纸折好,放在前台上·那瞬间之后我彻底清醒,我走出超市后跳进车里,直接开去了曼哈顿。
很久以后我不再为此事愤怒,我开导自己也许格丽塔真的是个投机者,但是她足够聪明、足够有才能,她能在拉奇蒙找到那栋宅子、她能博得我的好感和我聊得投机、她还能在两个小时内写出一篇非常工整漂亮的稿件,就算不借助我,她也迟早会成名,不必再去写些第六版的八卦绯闻,考虑到她后来的人道主义工作,她并没有我原本认为的那样下作。
但直到二十多年后,她公开向我表示歉意,她说她所有那些光辉伟岸的工作都不足以掩饰她对我的欺骗和曲解,我才非常艰难地原谅了她··去曼哈顿的路上没有发生意外,我把车开得很慢,因为我没有想好去哪里,我想起车上还有一本关于内战史的研究著作我还没还给埃德温·波顿先生,于是我去曼哈顿下城找他。
他只教过我一年,那时他刚从教育学院毕业,和学生们年岁相差不大,因为他的名字是第二位登月者巴兹·阿尔德林的原名,他们还拿他和我的名字开过关于阿波罗登月的玩笑。
我们很聊得来,我说我最崇拜的作家是海明威,他就花了很多课余时间给我分析讲解海明威的作品和战后的巴黎还有西班牙内战·我要申请他的母校,他就给我写了一封非常动人的推荐信,在我上大学后,还给他写信谈我读过的书。
但这个暑假我们没有聊过天,每次借书他只是随口评价几句那些书,我以为他在做某些繁重的课题,或者在忙别的事,也没有多打扰他·我见过几次他的新男友,维布·格雷格,是个跛足的退役士兵,长着一副阴沉而气势锋锐的斯拉夫人长相,他一言不发地坐在沙发上,没和我说过一句话,却好像已经明白了我的一生故事。
这天我敲开了埃德温的门,发现公寓里不仅有他们两人,还有另一位熟人,夏洛特·林奇·她是我的表亲,血缘不太近,她的祖父与我的外祖母是兄妹,虽然从小认识,但是兴致不同,少有交流。
她从沙发上起身,试图用热情而不是好奇的口气向我说,“好久没见你了,尼尔·”·我回应她:“我挺想你的,夏洛特,但是我只是来还这本书。”
埃德温接过了书,露出一副不知道该不该挽留的表情·“那么你可以再借一本书,或者借点别的·”这是维布·格雷格第一次对我说话。
尽管他长相慑人,却有一双非常柔和的绿眼睛,他看着我,带着分量正好的关切和同情··于是我在他身边坐下,“你看过报纸了,是吗”·“你也看过了,告诉我其中那一句是真的。”
他朝我露出笑容·我控制不住地微笑,这是今天最为难得的两个笑容·“除了词都拼对了以外,全是错的·”·“我一直认为只有真正面对一个人时,他才是真实的。
不如现在你跟我们说说里普科之夜”·*卡米洛特:传说中的亚瑟王宫,指肯尼迪总统执政时期··*激光枪先生:指里根总统,里根(Reagan)与激光枪(Ray Gun)谐音。
*阿波罗13号:唯一一次失败的登月,但宇航员都安全回归··*奥逊·威尔斯:在1938年将一部科幻小说改编为电台剧本,称配有死光武器的外星生物出现,引起恐慌。
                   ·作者有话要说:·☆、03·03·我的确借了点别的,一顿晚餐,还有一张沙发··维布给我们做了晚餐,芝士夹心鸡肉球、吞拿鱼沙拉还有奶油蝴蝶意面。
我想不到他有这么好的厨艺,同时这一顿晚餐也显得不那么日常,我以为自己打扰了什么·而夏洛特摇摇头,说只是她想吃,她才不是那种节食成瘾的名媛小姐·她把金发随意地扎在脑后,垂下的发丝轻微摇晃,衬着她那张年轻丰满得如同刚成熟的苹果一般的脸,往时我一年见她一两次,在劳工节晚会上喝着香槟聊聊她艺术史专业里的内容,或者在她祖父的生日晚餐上看她吃着银鳕鱼不发出任何声响也吃不完一盘。
但今晚不是这样的,我觉得我多吃一块鸡肉球都是罪恶,夏洛特一口塞下一块鸡肉球是对它最高的敬意··夏洛特和埃德温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那群抗议者最近又做出了什么新鲜事,她亲昵地叫他“埃迪”,气氛一直很好。
谁都没有问我为什么要去电台里放里普科的《夏夜》,也没有问我那篇报道是怎么回事·真是非常体贴·后来她又去冰箱里取了苏打水,我不知道她和他们这么熟悉。
埃德温问我要不要喝点红酒,我说不必·事实上今天凌晨里我喝了太多威士忌,胃口并不太好,只是维布的菜式实在是少见的美味··我又问夏洛特怎么认识埃德温·波顿,她说是因为她的祖父,蒂莫西·林奇教授。
“那是三十多年前了,我们都还没有出生·我祖父在他的数学课堂上提问了个特别无聊的问题,你们知道谁是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吗·教室里两百多个人都回答,尼尔·阿姆斯特朗。
然后他又问,那么第二个·整个教室里一点声音都没有,当时波顿先生慢悠悠地写完最后一点笔记,才说,巴兹·阿尔德林·”·她最后的一点描述犹如亲眼所见,那副情景有些滑稽又莫名地像是一种隐喻。
她又说了下去,“于是他们因为阿波罗登月这个话题成了朋友,我祖父以前为登月计划做过登月轨道模拟计算之类的工作,他一直很怀念那段日子,他是怀着一种理想主义者的热情投入这项事业里的。
虽然波顿先生在波士顿做外科医生,而我祖父在纽约做数学教授,但是他们总有话题,有时我住在他家客房,能听见他在客厅里和波顿先生电话聊天的大笑声·”·埃德温笑了起来,他说,“噢,这个我听过好几遍了,这还是我名字的起源,后来林奇教授还建议用巴兹给我做名字。
而我父亲说,好像那个连人带车一起掉进海里的蠢货——《无因的反叛》里那段,你大概看过·然后林奇教授还是十分坚持,他说埃德温怎么样·”·我挺喜欢这个故事,我希望我的名字也有这么个渊源。
但没有,它很平淡,只是来源于我父亲的名字,而我祖父为什么要给他起这个名字,我也不知道·这些天里他们把我的名字拼成了尼尔·阿姆斯特朗的尼尔,我倒是有点期望是那个尼尔,就算这个典故很是流俗,但至少也是个典故。
按他的年纪推算,在人类第一次登上月球的那个夏天,我父亲正要进入大学,也许那对他人生有非凡的意义,但他从没和我提起过·我们不谈这些,有时他顾及我的母亲,就在餐桌上和我聊聊我在学校的橄榄球比赛,还有最近的棒球比赛,至于我的学业不是一个好话题,而我们甚至连实事都不会提一句,我们从不分享同样的观点。
“所以我很早就认识了埃迪,他祖父在新罕布什尔州有个林场,有时夏天我们到那儿度假,以前我们用电话和网络沟通,不过现在他住在纽约了·我还不知道他给你教过一年书。”
我没有想到我们会有这样的联系,非常古怪·她和埃德温差了有大约八岁,但这不影响他们的友谊,就像他们的祖父与父亲之间·我和埃德温相交并不深,只是在阅读上多有心得交流,但我相信夏洛特是能真正理解埃德温的。
而我并未能有幸拥有与一位女性的友谊,也许温妮勉强算是一位,我总是认为,女人能想得太多,男人却没有思想··我并不是很了解夏洛特有多大的智慧,但我知道她初中时因为讨厌拉拉队长、和她打了一架,所以直接跳级去了高中。
我们那些亲戚因此总觉得她很任性,尽管她后来一直表现得很有教养·不管怎么样,这至少能说明她非常聪明··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夏洛特说她该回家了,埃德温说要送她去停车场。
剩下维布和我,他问:“你还打算回拉奇蒙吗”·我正在收拾餐桌,不知道该如何作答·所有计划都被打乱了,在这顿晚餐中我不觉完全沉浸在他们的谈话中,而忘记了去思考将来。
他又说:“你状态很差,不能开车·我也不能·”·听他自揭伤疤,我想安慰几句却想不出什么好话·“我想是赶不回去了·”·“我知道,任何人都不喜欢被冒犯。
但是,如果你有需要的话,你可以和我谈谈·如果需要·”他又强调了一遍·我本想说谢谢,可却沉默地把餐具收拾近厨房里·尽管这只算是我认识他的第一天,我却不想对他说什么客套话。
我明白他不需要,他好像太容易明白别人的想法,因而我认为客套是对他的伤害··我洗了餐具,又在餐桌上坐下·他还在他的位置上·我说:“也许你觉得这很蠢,但是,我才二十一岁,这是我当下最在乎的。”
他朝我前倾了一点,作出了一个值得信任的姿态·我深呼吸,说了下去,“是乔舒亚·我前几天在电台里被抓去了局子里,是他保释了我·昨天我跟他说,我不想回去继续上学。
我以前从不是这样的,他一定觉得我有点精神失常了·所以——我想,没准,”我重复了这个词,“没准,他会把那篇报道当真·”·维布假笑了一下,却不显得讽刺,“噢,很蠢,年轻人。”
他比我也大不了十岁,却好像很有资格这么叫似的·“但你必须跟他谈谈,你才会知道他的想法·”·顺着他的目光,我看见了客厅里的电话座机。
但是我要怎么和他解释呢,就昨天的那个话题,至少在那篇关于我的报道出来之后,我是不打算继续上学了——也许找个什么理由休学一年·要是这样,我大概会被我爸以酒精成瘾之类的理由送去什么疗养院关上半年以发泄他的愤怒。
总之我的生活是完全脱轨了,在我没有想清楚之前我不知道怎么和乔舒亚谈谈,他也给不了什么建议,他和我一样年纪,只是徒增烦恼而已··这时埃德温正好打开门,打断了我的思索。
“我顺路去买了点早餐,也有你的,尼尔,我觉得你要回拉奇蒙也未免太晚了·”·而我到现在还有点头疼,无法开车,于是借了他们家的沙发,虽然小了些,但也将就睡下了。
睡到凌晨时分,我从梦中醒来,再也睡不着了·我起身去厨房里给自己接了杯饮用水·维布也走了进来,没带上他的合金手杖,扶着墙行走也不太艰难··“睡不好”他问我。
我点了点头,他说,“你喝太多酒了·”·“威士忌的味道还能被闻到吗”·“我能看到·”他没解释什么,从冰箱里取出牛奶,给我加热了一杯。
“你好像很容易明白别人·”·“一种天赋吧·”·这是一个很模糊的界定,如果这种天赋太突出,往往会使他人恐惧,因为被洞察的感觉并不好受。
但我却不太在乎,“听起来不错,你知道,现在人们并不是很关心彼此·”·“这并不是关心·”他笑了笑,“但你不在乎,是吗。”
他是个怪人·我们的交流并没有止于这片刻的谈话中·而随着我逐渐了解他,我也从没能把他当做平常人看待·后来我想,他之所以会和埃德温成为终生伴侣,大概是因为埃德温是个少见的好人。
但我能和他成为挚友,因为他有洞察的能力,而我有不在乎的能力··也许还有海明威的缘故·他问起我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我耸耸肩说:“起先我去电台里放了里普科的《夏夜》,于是我被当做那群示威者的代表。
我没和我父亲解释,因为他从来不听我解释·随后让那记者小姐到我家里,我没想到她想写篇关于我的报道,于是我喝了酒,说个不停·接着她那份见鬼的报道让我根本无法面对我的父亲。
于是事情越发严重,而我什么都不想面对·”·他听了轻笑,“让我想起《乞力马扎罗的雪》里那段话·”·“是啊,我喜欢那篇,那段话我还能背下来。
我想我干的事情就是,开头我把腿擦破了,忘了给抹上碘酒,随后又根本没有去注意它,因为我是从不感染的·后来等它严重了,别的抗菌剂又都用完了,可能就因为用了药性很弱的石炭酸溶液,使微血管麻痹了,于是开始生坏疽了。”
西方罗曼·而我不是那个生了坏疽的垂死者,我没有等待着那架飞机,我的目光不会顺着山脉直至雪峰·我只是困居在这座八百万人的城市里,不知道将去何处。
“看来你在这个夏天经历了很多事·”·也就是这几天而已·之前我一直在化妆品店里工作,那家店档次不高,并不像是我母亲的朋友或是我那些女性同学会光顾的地方。
我原本打算在布朗克斯区找暑期工作,但并没有适合的·在布鲁克林区找份工作更为稳当,绝对不会碰见熟人,可是那儿离拉奇蒙就更远了·我的最终选择似乎有点奇怪,但我做得不错,背了一些资料之后能在客人面前表现得十分专业,他们问我这颜色是不是合适她们,我总是假装思考一会然后作答。
事实上我不知道,我不懂女性们精通的那些化妆门道,我甚至分不清绿色和蓝色·可是他们好像都很把我的评价当一回事,甚至觉得我的意见很有价值·不管怎么说,我不了解女性,在胡乱建议了多次之后,我的良心也麻木了。
前些日子我辞掉了工作,准备专心完成论文和一些作业,返校上学·那时我还未想好怎么和我父亲谈谈,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压力使得我不得不去面对他·除了那栋宅子,温妮还给我里留下了一笔遗产,足够上学生活。
然而,接下来是里普科之夜,还有萨夫的报道,似乎断绝了我们和解的可能·至少要等上很长一段时间,我才会知道如何面对他··我不想再谈自己了,于是转而问他:“那么你呢”·“也许比你的故事还要丰富。
我在十一年前参军,陆军,游骑兵团,然后被选进了一个作战小队里·去年我因为腿伤退役,在佛罗里达住了半年,又回到了纽约·在前几个月,我当年的战友运送一份资料回国,路上资料被窃,他们也因为一笔来源不明的资金被怀疑。
于是只能拜托我去追回那份资料,在我找到资料时,在新泽西的一家皮革厂里交易着,正要倒卖给伊舍伍德公司·——你还记得新闻吗”·“我只记得几个月前他们被起诉,似乎是做了些非法交易,是你揭发了他们”·“事实上,是夏洛特。”
这令我不禁感到惊讶,这并不符合我对夏洛特的印象·他又说了下去,“之前伊舍伍德邀请她作自己慈善基金会的名誉主席,在她发现那是用来洗钱的之后,她可不打算从名誉主席一直做到名誉被告,于是她和埃德温去伊舍伍德公司里偷出了账本,而我当时正好也在。
因为我追回了资料,还打算再查查那家公司,于是顺手帮他们解决了几个人,就拿到了证据·”·我算是认识埃德温和夏洛特,但我完全不能想象他们会有这种大胆的举动。
我想他的话已经远远超出睡不着时闲聊的范畴了,但这种事的确很值得分享给别人·“天,真的吗,看来我完全不了解他们·”·“是的·他们真的非常勇敢,特别是夏洛特,她把账本给了一位和她熟识的警官,还在法庭上做了证。”
“这真的比我的故事精彩太多了,我只是去放了个唱片而已·”·“我觉得你的故事还没结束·”·他说的没错·这只是我故事的开始。
我的人生如同一辆满载的火车脱离了轨道,一切只会更加混乱·我回想起时,把这句话当做一则神谕,就在下一刻,卧室里一阵响动,过了一会儿,埃德温急匆匆地来到维布身边,我听见他因为过于震惊而无法压低的声音,他说:“医院打来电话,我又回去确认了。
——娜狄娅死了·”·刚听见时,维布还强作镇定地问他,“什么原因”·“入室行窃·邻居把她送到医院时,她已经无法抢救了。”
我听见玻璃杯摔碎的声音,立刻上前扶住维布,使得他不至于把重量骤然压在埃德温身上·埃德温拍着他的背部试图安抚他,但没有效果··也许这个夏天,我有种经历重大变故的运气,让那些示威者们有了一首属于他们的歌,让格丽塔·萨夫一举成名,而对于维布,我见证了他人生中极为糟糕的时刻。
他的娜狄娅阿姨,被人连开六枪,死在了凌晨时分··我陪他们到医院里,夏洛特也赶来了·她告诉我,维布的父母在他三四岁时就出车祸去世了,娜狄娅是他的养母,和她的丈夫收养了维布。
她没有子女,对维布视如己出,他们的感情非常深厚··她才说了个大概,就有护士来请她过去看看·维布也许是情绪过于激动,导致旧疾发作,或者是精神失常,医生给他打了镇静剂,才控制了下去。
被问到病史,埃德温和夏洛特只认识维布数月而已,并不清楚··埃德温又和医生去看维布的情况,只留夏洛特和我在走廊里,除了焦虑,无事可做··“尼尔,我不知道……”她打算说点什么,却又停下。
“我很乐意帮忙,夏洛特,我现在什么计划都没有·”·她在冷气充足的走廊里有些发冷,抱起了手臂,刚才又差点掉泪,现在眼圈发红,看起来有些可怜。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尼尔,不过等有时间我愿意告诉你·事实上,维布他有某种家族性的精神疾病,不过他很小就被收养,也不太清楚。
总之我只知道,他有个亲戚在迈阿密附近的医院里,早在他出生前就因为精神失常住了进去··我们不知道怎样能使维布好起来,我们甚至不明白他的病症·于是别无选择,我搭了早班的飞机,赶去了迈阿密,下机时收到了夏洛特给我的地址。
                   ·作者有话要说:·☆、04·04·计程车将我载去医院时,穿过了一片矮矮的柠檬树林,八月底阳光正好,未结果的树木望过去是一片整齐油亮的绿色。
大概佛罗里达的阳光永远是这么好·去年我全家来迈阿密度假,原本打算搭游轮在海上过圣诞节,但我的妹妹凯瑟琳和母亲不知道为了什么事大吵一架,赌气躲在房间里不肯去,于是我说留下来陪她,让我父母去坐游轮。
也许这会让他们想起他们初识时,在一架从伦敦到纽约的飞机上,那时我父亲正在和前妻离婚,我的母亲,薇萝妮卡的出现使得一切无可挽回·对于我父母的婚姻,人们至今还有些闲话,但不可能凡事都时机正好。
我认为他们是很好的一对,这使得我一直相信我父亲并不讨厌我,只是要求过于严苛·毕竟你很难既爱一个女人,又讨厌她和你的儿子··而凯瑟琳和我的关系也一般。
那几天过得相当无聊,我们没有什么可以一起做的,她去逛街,我留在房间里看书·圣诞夜我们吃了晚餐,坐在一起无话可谈,找了副纸牌打了几局,她就回房睡觉了。
在我小时候是很喜欢这个妹妹的,但她从来不喜欢我,好像我夺走太多父母的关心似的,或者比起她,我根本不想一个威尔森家人·我常觉得我们一家四口在一起时,我像个外人。
我曾以为这是青春期时过度的敏感,而现在发觉他们和我的确不是一类人·我和温妮是一样的,她说过一家里只有尼尔懂她的心·于我也是如此,于是我和那几位威尔森交流起来总是很困难。
但当下我也无心去回忆太多,我到了比斯坎湾附近的那家疗养院,报上迪梅克·格雷格的名字,护士领着我去娱乐室里找他·大屏幕上里正在放一部情景喜剧,病人坐了三排,还有些人三三两两地坐在窗边或者棋牌桌边,我跟着护士去找迪梅克,突然感到自己被抓住了。
那是一只瘦极了又苍白的手,穿过诺福克岛松树的细密枝叶紧紧地抓住了我的手腕·他坐在墙边,身体几乎全遮掩在室内绿化树的阴影里,绿色的眼睛淡得几乎透明,渗人地盯着我,“我听见你再叫我的名字。”
我站稳了回望他·他的目光好像灰尘似地从我身上抖落·我知道我在娱乐室里一直保持着安静·这是一个怪异的时刻,我感到些许慌张,之后又恢复平静。
好像自此我接受了一些我不能理解的存在,视之理所当然,从未试图追问究竟··“这位是迪梅克·格雷格先生·”护士告诉我··我向她道谢,“请给我们一些时间谈谈。”
在我的目光中,她转身离去·我在迪梅克身边坐下,他却像个吉普赛人似地闭上眼睛,一根手指竖起来,“别说话,我不喜欢用声音交谈·虽然你的声音挺好听,像是嚼碎了冰块呼出的冷气,但它并不是真正的声音。”
我并不是不喜欢这个比喻,但是维布·格雷格比他这位亲戚礼貌太多·“没什么方法可以帮助他,维布是不是这个名字”他见我点头,又继续说,“我在这儿住了有四十年,比我在外边的日子还长,过得时好时坏,他以后也差不太远吧。”
·“我没有你要的答案,不过我有别的答案·”他又抓住了我的手腕,顺着我的手臂一直到我的脖子,握得很紧,我的颈部动脉在他手中跳动。
但我并不感到恐惧,他太虚弱了,而我能在橄榄球场上甩掉截锋,和对手球员暴力地肢体碰撞,冲进达阵区里··我并不打算走,这些日子里我无事可做,而此刻听他老年人式的闲谈,竟然成了很重要的一项大事。
“我们本来不叫格雷格,你知道吗,是格泽戈扎斯基·我们原本是波兰人,在比亚韦斯托克附近的山区村子里,全村有两三百人·那儿偏僻极了,没谁会来,但有年来了一群犹太人和我的父辈们做生意,谈起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后来几年饥荒,我的父辈们就打算来美国,路上死了很多人,最后到了埃利斯岛就剩三十三人,然后我是第三十四个,我在埃利斯岛上出生,那天河上全是雾气,于是我父亲给我迪梅克这名字,雾。
后来移民官给我们格雷格这个姓氏,于是我就叫迪梅克·格雷格·没过两年,德国就侵占了波兰,那时我的父辈们已经在新泽西的皮革厂里找了工作,母亲们做起了缝纫。”
又是一个关于名字的典故·我开始有点恨这个了·在我和我父亲那糟糕的关系里,我没想到我最计较的是这个·不过我现在更在意的是他的手还掐着我的脖子,虽然并没有让我感到威胁,但却很不舒服。
他松开手,恍然大悟似地说,“你是真的我分不清,我一直学着和幻觉作斗,可是它们真的太狡猾了·去年我看见一头没有眼睛也没有耳朵的大象在我窗边,它在朝我叫唤,甩着它那条又粗又长的鼻子。
起初我想,它是假的,是幻影·可后来那个声音越发地真切了,我就蒙上被子不去听,可是接着我听见了隔壁推开窗户的声音,连着楼上的几户也推开了床,他们也听见了大象。
我伸手要去摸摸它热不热,是不是真的,它却避开了·于是我想,也许它真的是一头大象呢,只是它天生就没有眼睛,在动物园里也没人喜欢它,可能会被卖掉,卖给一些给巨人治病的医生肢解掉。
唉,我想,它真可怜啊,它一定是逃了出来·可为什么要来找我呢·窗户是有铁栏的,我只能绕路去追它,因为我刚才没注意,并不知道它为何而来·”·我没有打断他,任由他继续说,大概没什么人会倾听他这些不着调的故事,但我却觉得这很有趣,再加上一种猜测他可能在疯言疯语中透露这种家族遗传病信息的心情,我听得非常认真。
这几乎使我同情他了·“我追着它到花园里,它脚步又沉又笨拙,我知道它要去海边,但是它没有眼睛·于是我说,我带你去吧·等我走近它,我发觉它的皮肤是银色的,它在发光,草地和树木全成了银色。
它让我骑在它背上,它的耳朵长出来了,越变越大,成了翅膀·随着它越升越高,空气就越来越冷,我手脚发抖,抓不紧它滑溜溜的皮肤,于是甩了下去,头撞在花园里雕像底座的脚上,那回我差点死在那儿了,它们真的太狡猾了,你知道吗。”
事实上他身体健康,思维也很清醒,唯一困扰他的就是幻觉·有天他去餐厅里吃饭,他忽然发现餐桌全换成了牌桌,筹码是每个人的生命·最中间是一张轮盘,围着的是一群穿着二战军装的美国大兵,他们招手要他过去,叫他下注,但他没有筹码。
于是他们拿出了他的心放在天平上称量,然后他们放下筹码,最薄的一片也会使他的心脏被压得升起·于是在恐惧中,他夺回了自己的心脏,不顾所有人的阻拦,跳出了窗外。
还好,餐厅只是在第一层··他和我讲了好多幻觉·有一则我觉得是真的,他说他有时下午在四楼做检查时,会从窗户眺望到对面街上校车经过,有个小女孩下车,她的妈妈来接她,给她红色包装的牛奶。
他说,幻影太狡猾了,它总是要弄得很真,好让他从窗户那儿跳出去··在很多年后,维布和我在埃德温的林场里散步,他说起了自己的幻觉,我忽然明白了·他们的天赋赋予他们不同常人的能力,同时他们异常的思维方式,他们太容易洞察他人,理解方式也太特别。
也许那些狡猾的幻影,是他们所见过的人与事在他们心灵中的投影,他们真正地理解了他人的内心,因而他人也在他们内心中生出形象,难辨真假·于是我有些好奇自己在他心里的形象,会是一股上升着渐而燃着的氢气,还是一条尾巴长得像蟒蛇的人鱼。
西方罗曼·说了关于幻觉的长篇大论,他也有些累了,我去给他倒了杯热红茶,他捧在手里又说:“所以,维布他的父母,上帝保佑他们的灵魂,一定是给这些幻影害死的。
它们是我们家族终生的敌人,最厉害的对手,我从没听说过谁能打败它们的·也许有吧,可打败了幻影的人,又被其他东西打败了·没谁能总是赢,是不是”·对啊,不疯狂致死,也有疾病和别的灾难紧紧地跟在你们身后。
我忍不住叹气,我不知道维布为什么要受这种诅咒·而我又立即想起那段话,维布可能会对我说:“起先我的家族在那小村子里住了几百年,全是近亲,一代代通婚出了遗传病。
后来我父母在美国也没有找别人结婚,于是我和他们一样·”·他又不能责怪他的先祖·而我为他叹息,也没意义·我问他:“其他人呢”·我觉得我好像打破了规则。
事实上,我相信他能读懂我的内心,但是我不开口去问,给予他一种不作答的自由·但现在不同了·他用那双淡绿的眼睛注视着我,让我差点以为他其实是盲的。
“他们死了,他们全发了疯·只剩下我在这里·”·他说完起身,我跟着他走到一张棋牌桌前·我们相对坐下,他洗了牌,和我玩德州扑克的单挑。
没有荷官,我们自己拿牌·先是两张两张底牌,我看牌时,听见他说:“黑桃三,黑桃五·”·的确如此·我们没什么好下注的,于是就开始第二轮发牌。
他又说:“方块七,遗憾·”·我们拿到第五轮才停下·我飞快地扫了一眼牌,在他说出来之前,就把一副三条放下·而他的却是两对·有时你明白是没有用的,你得有点运气。
他拿着那两副牌,慢悠悠地看了几遍,才把它们收好,将牌放回盒子里·“我讨厌用语言交流,在那个村子里,人们都不说话,他们只用纸笔记录事情,外人来了,他们就这样和外人交谈。
没有语言,才是真正的交流·那个想知道人类最初语言的普鲁士国王,他用那些婴儿做实验,他们一出生就没有任何人与他们说话·但是他应该明白,人类最初没有语言。”
“的确不是拉丁语、不是希伯来语也不是希腊语,但是那些婴儿都死了·没有语言,他们全死了·”·“噢,雄辩家”他做了一个戏剧化的生气表情。
可是我刚才赢了,我认为我可以再无礼一点,“那么为什么格雷格家的人都死了,你们已经在波兰生活了这么久,美国还没有糟到这种地步吧·”·“我的母亲说过,在村子里人们三十几岁就会发疯,于是男人躲进屋子里,昼夜祈祷赎罪,渴望上帝把他们从幻觉中拯救出来。
而女人们就喝笃斯越桔、松树根和山里雪水煮的药水,她们还要照顾田地和牲口,还有孩子·”·“上帝和药水,都是安慰而已·”·“你还真是喜欢说话。
是啊,没什么可以治疗幻觉,可是我们早就习惯了和幻觉共存·只是有些好奇心重的人,找我们做了普鲁士的实验·噢,是的,他们给了很大一笔钱,然后所有人都彻底疯了。
哦,你们是不是爱管这种人叫科学家”·我只是朝他笑笑·如果说实验把他们逼疯了,对于这种不人道的科学家,我也不能开脱什么·他见我不说话,似乎心情好了些,“维布去年来见过我一次,问了我些关于他父母的事情。
但我也不太了解他们,实验时他们还小,没有参加·可是他们最终还是输给了老对手·至于我呢,我母亲在我很小时就教我如何与幻影相处·她说当年她要跟我父亲来美国,我外祖母是不答应的,说她要是敢走,就吊死在树上。
有些晚上,她说外祖母坐在床边,脖子上有深深的勒痕·但她叫我不要怕,因为我们最终会被幻影包围·你知道吗,这疗养院当年就是实验室,原本只有一栋三层的房子,后来他们把地卖了,新主人盖了这家疗养院,按一条隐秘的协议,收留了所有发疯的人,只把我们当做普通的精神病人对待。
但我知道,从来没有什么精神病,都是幻影·”·这天的访客时间结束·我还想问他更多,但只能留到明天了·天色还是十分明亮,我并不赶时间,搭着公交巴士沿着海岸一直去到迈阿密海滩的酒店,夏洛特提前帮我订了房间。
这间酒店我大约在十年前住过一次,我听说在那儿发生过一件谋杀案,但这种不利于生意的传闻早被压了下去·陪凯瑟琳留在迈阿密的那个圣诞节,我因为无聊又去打听起它,只知道死者叫小阿尔伯特·莱特,凶手至今未被抓获,这是一桩悬案。
传闻里小阿尔伯特·莱特死时面目全非,有说是被人活生生地打死的、全身没一处完好,有说是被喷了化学药剂、窒息而死,也有说是被烧死了、酒店不愿被人知道这样的安全问题就重新装修了火灾地址。
谁都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惹上这样的灾祸,他只是个服务于阿波罗计划的工程师··我在餐厅里吃了烤石斑鱼配粗玉米粉,忽然灵光一闪,在餐厅里提供的电脑上搜索起小阿尔伯特·莱特和阿波罗计划的关系,发现他参与了一个代号为巴比伦的项目,于是又想起了夏洛特的祖父,蒂莫西·林奇教授,搜索显示他曾经呼吁过调查巴比伦项目,因为它似乎是一个空头项目,诈骗了政府大量资金,但再无下文了。
但我实在无事可做,又要了杯红酒,继续搜索小阿尔伯特·莱特·他的父亲,阿尔伯特·莱特曾是一名上校,在二战时是一名战功煊赫的飞行员,后来空军建立了,他曾担任了一些很重要的职责。
接着他好像销声匿迹了一般,直到七十年代末突然因为心脏病而暴毙·我有些好奇莱特家还有没有别的人,再一搜索,阿尔伯特·莱特没有别的子女,亲人里只有一个妹妹,嫁给了纽约的温特伯恩。
温特伯恩·我想起了乔舒亚·但他一家人都在加州,他的父亲和两个兄长住在旧金山,乔舒亚由祖父抚养,在洛杉矶长大,他还有一个导演叔叔和帮祖父打理产业的姑姑。
这个姓氏并不大众,纽约的温特伯恩我很早就认识,但他们一家行事低调,我甚至没见过他们几次·他们是做军火买卖,还出了一位议员·我问过乔舒亚,他说自己也不认识他们,也许殖民时期是亲戚吧。
晚上我给夏洛特打了次电话,被转进了语音留言里·第二天中午我打算第二次拜访迪梅克·格雷格之前,再次打给夏洛特,她却用比前晚更加焦虑的声音对我说:“对不起,尼尔,我知道这都是没有结果的,我浪费了你的时间……对不起,尼尔。”
我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她用一种快要哭了的声音对我说:“我会告诉你的,尼尔,我一定会,但不是现在,我有更紧急的事情,对不起·”她连声道歉,挂了电话。
我感到一阵烦躁,打开电视机想看看午间新闻,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温特伯恩议员在今天凌晨被谋杀·凶手是一名退役老兵,国会授予他荣誉勋章,因为他在一次反恐活动中在重伤之下仍旧帮助小组完成任务,拯救了所有人。
电视里放出他参军时的照片,背后是星条旗,他眉骨深邃、鼻梁高耸、嘴唇削薄,长相过分地冷峻凶悍,而他却像个长不大的美国男孩一样微笑着,给他因异国特色而显得古怪却又英俊得惊人的面容覆上了一层奇异的柔光。
播音员说他曾是个英雄·名叫维布·格雷格·                    ·作者有话要说:·☆、05·05·这新闻是导致我人生脱轨的最后一次推动。
一阵无名的怒火在我胸腔里烧灼,不指向任何人,而指向我本身·在这个夏季的最后几天里,面对诸多突如其来的意外变故,这是我唯一一次尝试着去做点什么,试着不让事情变得更糟。
而我失败了··我所做的都是无意义的,我二十一年的人生也是无意义的·我与我的家庭格格不入,我厌恶自己的专业,我对我父亲给我规划的人生毫无兴趣。
我在酒柜里拿出迷你装的威士忌·而那些我主动去尝试、主动去追求的事物里,只有那些书是正确的,只有乔舒亚是正确的··于是我有了一个全新的目的地,和纽约、波士顿相反。
我决定向南行,去基韦斯特·而我在许多年里都没有打出那个电话,并不是出于冷漠,我没有把他当做我错误的过往一起放下,我从不能做到·那只是因为胆怯,我害怕听到他若无其事地说,好吧,我能理解,再见尼尔。
数年后在纽约州北的荒废农场里,某天清晨我在自己培育的花园里醒来,我发觉自己在梦中有个念头,他早就不在意了,他依旧安稳顺利地走着他早已慎密规划过的人生轨道,而我只是一个无聊的前任。
为此我花了很大力气克制住不去痛哭,但我也没有更多勇气去确认,去听他亲口说,没关系··在我离开前,我又一次去了比斯坎湾的那所疗养院,再次拜访迪梅克·格雷格。
这次护士没有将我引向娱乐室或者别的地方,让请我稍等片刻,再无下文·我坐在大厅的沙发上,前人看过的报纸被撇在一边,我拿起它,细致地折好放回大理石桌面上,无意去读。
透过大厅的落地窗,能看见庭院里的茂盛树木,最多的是美洲悬铃木和代茶冬青·我看见一株寄生无花果树,它的根须垂下,层层叠加,形成的粗壮得惊人的树干,使得我想起了它的树木扼杀者之名,也许它已经缠绕着其他树木、覆盖在它们的树冠之上,遮蔽了阳光。
而佛岛典型的棕榈树则超过了所有的树冠,我透过繁密的枝叶才能面前看见它们在阳光和微风中摇摆的阔叶·而在冬青的浓密枝叶间结着红色的细小果实,有几只画眉在树枝间跳跃飞扑,轻轻啄着那些果实,它们的背部是黑色的而腹部是鲜艳的橙红色,让我想起那句“我们将听见画眉唱起新歌”。
·游行录像又在我眼前浮现,他们和那些树木的形象重叠,仿佛是树木在行走、在歌唱,于是他们的歌声渐渐含混,变成了另一种语言·我坐在窗边的沙发上,双腿交叠,侧着脸去看庭院中的树林,完全沉浸在那片歌唱着的幻影中。
我忽然觉得自己成了另一个迪梅克·格雷格,不禁哑然失笑··这时我忽然觉得迪梅克·格雷格已经死了·他们认为我会很快失去耐心然后离开,如果我一直等下去,会有人来告诉我,迪梅克·格雷格从来不存在,迪梅克·格雷格早就逝世了。
整个疗养院都是登月时代的幻影,是一座月上的宫殿·而窗外的悬铃木、冬青、棕榈树和无花果树依旧在歌唱,所有花都不分季节地绽开了,金黄的美人蕉、蓝紫的鸢尾、火红的不凋花,还有无数种我无法唤出名字的花草,如此浩大繁盛,如同另一个星球上的景象。
我如此着迷地看着窗外,直到幻影们唱完了英文版的《维拉涅拉》,又唱完了法文版的·我终于决定起身,去找迪梅克··几次打听之后,我确信迪梅克已经离开了疗养院。
我几乎要相信自己真的有一种引发戏剧性变化的能力,但这很难令我触动,怒火被庭院中幻影般的植物平息之后,我陷入了一种柔软的沙堆般的疲倦中·我想知道维布族人的故事,想知道如何将他从疯狂中拯救出来,想知道他为何要杀死温特伯恩议员。
而这种愿望并不能驱使我去作出任何努力,我并不想找到迪梅克、去询问出答案,我不想再经历更多的意外·我此刻决定去基韦斯特,美国最南端的城市,海明威的故乡,带上我近年打工存下的一点积蓄,在那儿找份普通的工作,隐姓埋名,直到我恢复活力。
但当我极力避免碰上任何意外,它们就直接找上门来·当我到车站买一张通往基韦斯特的长途巴士车票,我在大厅里看到了迪梅克·格雷格·他悠闲地坐在最靠近售票窗口的座位上,看起来不再是在诺福克岛松树旁那副瘦小衰老的模样,某种不知名的力量使他容光焕发,他看见我时,站起身来,脊背挺直,我发觉他其实相当高大。
“噢,尼尔,我知道你要去基韦斯特·”他朝我走来,十分热情地张开双臂拥抱我·我无奈地也抱住他,友好地轻拍他的背部·“只是我在想,你是要坐长途巴士去,还是买一辆二手车自己开过去,我拿不准,就在这里等你了。”
他说得好像这是一种命运,好像我来车站,就对他负有一种责任,必须完成他递给我的某项还没有说出来的任务·“我不喜欢你这样想,尼尔,你这人真是太冷漠了。
来吧,跟我去买一辆二手车,我们去大沼泽地,陪我这个老骷髅完成最后一趟旅行吧·”·说完,他又用他那只瘦极了的手握住我的手腕,有种力量牵引我随他离开车站,并不是来源于他本身,我猜想是因为那种神秘的责任感,或者是我对大沼泽地的向往。
曾有一次我随母亲到迈阿密度假,提出要去大沼泽地看看,但她并不喜欢那种野外旅行的麻烦,就拒绝了我·她说,等我长大了,可以和朋友一起去旅行,大沼泽地是个适合男孩冒险的地方。
我看了迪梅克一眼,他衰老的身上焕发出的那种不可思议的光彩使得我相信他可以经受得起这种冒险··西方罗曼·他领着我去买二手车,好像他是在这个城市里生活工作了整整一生的老居民,他认得每一条路,他知道去哪里能买到最便宜的二手车。
他提着自己黑色的手提箱,好像小孩子似地甩着它,忽然转头想我说,“也许是因为我快死了,我这一辈子都没有体会过这么好的状态,没有幻影,而所有人的心灵都像书一样在我眼前展开,我只要走过街道,看着他们的神情动作,听着他们的声音、心跳和脉搏,还有所有超出感官的体验,我就知道他们一生的秘密,我好像已经在这个城市里住了一生,从这个城市建立起开始就已经留在这儿。”
我看着他淡绿色的眼光在暮色中显示出一种垂死般的透明,了无情感,仿佛某种神灵或妖魔的注视·而那种被洞悉的感觉并不能引起我心中的波动,他和维布有着一样的天赋,他远比维布要直白、不懂得维护别人的心情,但我却同样地不在乎。
这几乎引起了我的恐慌,我知道我并非完人,我犯过许多错、做过许多蠢事,但是也许就如同他所说,我太冷漠了·而这种冷漠,不仅对他人,更多地是对自己的冷漠。
他买下了一辆半新的雪福莱,只花了八百块·在我们去超市里买旅行时需要的食物、饮用水和旅行用具时,他一直在说这雪福莱的车主对他的家乡多么绝望、不惜低价售出他的汽车以便最快速度地离开迈阿密。
我不知道这是来自于他的读心分析,还是他在编故事给我听、用一个与我相似的人生经历来嘲笑我或者开导我,我根本懒得装出一副有听他说话的样子,只是选购好了货物,独自提着它们回到车边,他不得不费力追上我,然后把车后厢打开。
这趟旅途对我而言十分无聊,并且还让我感到烦躁疲累·一路上我想要认真欣赏大沼泽地的风景,却不得不把大部分精神放在迪梅克·格雷格身上,我必须和他谈话,否则他总知道说什么、做什么来刺激我,我还要注意他的安全,在他筋疲力尽还不愿休息时、不得不背着他前行。
第四天我租了一艘没有马达的木船,和他相对而坐,我划桨,船驶入复杂纷繁的河道中·逆流而行,水流过我划动着的船桨,流向海洋,周围生长着红树林,它们的根须垂入咸水中,在大沼泽地的边缘遍布着细小的岛屿,而每一处看起来都极尽相似。
我逐渐累了,放慢了划桨的速度,抬头看透过红树林的阳光,今天天气很好,我还能看见蔚蓝的天空··迪梅克想要抽烟,但空气太潮湿了,他是几次却点不着,最后一次他燃起了香烟,却有飞鸟穿梭过树枝,抖下一片水珠,淋得他一身。
于是他厌烦地把香烟扔进河里,又和我说起话来打发时间·“我母亲和我讲过一个传说,爱神是死神的女儿,虽然死神是男性,但他们长得一模一样,人们总是分辨不出他们来。
死神穿着黑色的大衣,给女儿做了一件绣着四百七十朵花的血红色长裙,但女儿却总喜欢穿着父亲的黑衣·有时她大衣上巨大的连帽遮住头发,脸藏在阴影里,穿过人群,最后向选定之人脱下帽子,问他,你猜我是谁。”
我听了大笑,我不知道是那小山村里真有这般传说、与勃朗宁夫人的诗歌不谋而合,还是他的母亲偶然读了诗歌、就编了这样一个故事·因为笑得厉害,我没注意到河道的变化。
我急忙改变划桨的方向和力度,把木船调整到正确的路线上,于是放弃把那首诗的结尾背给他听,只是简略地说:“死不是死,是爱*”·“是首诗吗,诗人”·除了乔舒亚,没有人这么叫过我。
当我们穿过冬季时校园里结了厚冰的湖面,我一直不停地讲着新学来的文学理论,诗人们的奇妙经历,和一些亦真亦假的传说,而他通常走得很小心,有时会扶着我,这在旁人看来也许怪异滑稽,我高得过分、几乎比他高出一个头,又是橄榄球运动员的体格。
而他只是对我说:“小心啊,诗人·”·回忆被他一阵近乎冒犯的笑声打断了,“你真是个无望的年轻人,这几天里你经历了那么多事,而你唯一牵挂的却是一条结冰的河流。”
我不置可否,向他眨眨眼,继续划着桨·他洞悉了一切,我没有必要辩驳·他似乎无意去谈论爱情,于是又说起了别的话题,“在我们那群来美国的亲戚间,有个人二战时参了军,那时我还小,并不太明白他是出于什么去打仗,但是这把他父亲逼疯了。
那可怜的老家伙不能接受他儿子死了,于是他说这是一场虚构的战争,所有人都活着·他说,你看啊,战争信息处是由作家和广告商人组成的,所有消息都是假的,他说要去找回他的儿子,他没有横渡大西洋,而是驱车南下,一直开去了墨西哥,最后我们只收到他从那儿寄来的信,他说,天啊,这里全是死人。
可是你知道吗,这在我家族里,却是最最正当的一个发疯理由了·因为战争和死亡,而你特别年轻,你不知道世上所有一切都是灾难,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灾难,所有人所有事都不完美,而年轻人们总是不懂得去容忍。”
红树林枝叶垂下摇晃,他依然高谈阔论,陈腔滥调地说教着,连我父亲都没和我唠叨过这些东西·而他忽然话锋一转,“你看,你也是呀,也许你改变了许多,可是破碎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你为什么不能告诉他,如果他也付出了等同的爱,他会明白,他会试着接受。”
我忘记去划桨了·这段河道水流平静,船静止于水上·也许我是个因爱情而盲目的年轻人,但他也非智者·我又划起了桨,这次是倒退,再不往回,我就会彻底迷路,再也离不开这片河流树林。
“你看,问题就在这里,你洞悉心灵的能力比所有人都强,你完全洞悉了我的内心,而你却不理解我·”·接下来的话也许有点伤人,虽然他能知道,但我也愿意礼貌地稍作掩饰。
一路上我都在尽力地不对这个将死之人显示出厌烦,但对于具有这种天赋的人而言,我作出的努力实在是微不足道·他发愣地注视着我很久,我只是继续将船往回划。
终于他抿了抿嘴,说:“我憎恨语言·”·交谈结束·我沉默地继续划着船,思绪就像那些飞鸟一般穿梭于林间·此刻我认为,大学这三年是我人生中最好的时光,而在这个暑假开始时却骤然结束,起于我心理上的茫然和疲倦,然后陷入了一片纷乱的变动和混乱中。
三天前我为此感到极端愤恨不甘,而此刻我不愿再想,因为疲倦终于压垮了我·乔舒亚和我在大学的一次新生交流会上认识,我们帮忙布置会场,因为室内太闷,我去打开了一扇窗,而他也打开了旁边的一扇,当我们为这样的默契侧过脸对视时,傍晚的凉风吹动了他垂下的黑发,突然唤回了不久前消失的夏天。
他去看橄榄球赛,赛后他告诉我他擅长的运动是马球,我还没见过他骑马,就确定他的确擅长于此·因为此前我们没有这类经验,所以在心灵的丰饶之前,我们先沉浸在肉`体的欢愉中。
我们在所有可能的地方做`爱,差点搞砸入学后第一次考试,前一晚我们筋疲力尽地倒在床上才开始复习,他给我解释着书上的概念和重点,不时抄起枕头拍我以保证我是醒着的。
如果要列出我人生中最好的十件事,关于乔舒亚的大概会有六七件·尽管很大部分在很好的同时也很蠢·但那是我人生中最好的时光,我总感到生命之火在我脊柱里灼热,每天我都带着一种强烈的热情醒来,我热衷于书籍,热衷于橄榄球,热衷于爱也热衷于性,热衷于生活中的一切和生活本身。
顺着任何一个话题,我可以专注地倾听也可以认真地与他讨论,可以用玩笑开解他也准备好了无数的故事让他忘记琐碎的烦恼,而在校际比赛里我作为四分卫冲过层层防守抵达达阵区、扭转了整场比赛,在晴朗的天空下我摘掉头盔尽情地呼吸泥土和青草的香气时,我确信我是值得被爱的。
终于在天黑前我将船划回了原本的河岸,然后和迪梅克回到了露营地·第五天他说累了,不愿意再出去,于是我陪他在树荫下闲聊了一天,给他讲了几部我喜欢的电影的情节,第六天也是如此。
第七天他疲倦得不想再说话了,当晚他睡下后,我一直观察着他,我知道没什么可以将他从死亡边缘拯救回来,等他疯狂地大喊着我听不懂的语言,我将他送去最近的一个医疗站里。
我等了一段时间,夜间值班的医生——我并不确定他是不是真正的医生,他告诉我,迪梅克·格雷格已经去世了·一旁的护士说:“也许他的身体条件并不适合到野外旅行。
他是你的祖父吗”·“不是,我只是在路上碰见他,他说来大沼泽地旅行是他最后一个愿望·”·“你真是太好心了·”她感慨,引来我一个疑惑的眼神。
*“死不是死,是爱”:出自《葡萄牙人抒情十四行诗集》,作者勃朗宁夫人·                    ·作者有话要说:·☆、06·06·我回了迈阿密一趟,将迪梅克·格雷格葬在一处公共墓园里。
他没有说过他希望被安葬于何处·然后开着他买的那辆二手雪福莱,向南开去,驶向基韦斯特·他给我留下了一笔钱,在他的手提箱里,我粗略估算了一下,大约有四到五万。
他说这是我应得的,这令我感到非常怪异,于是我说在恰当的时候会把它们转交给维布·格雷格·而他却作了一个制止的手势,他说,“不,你把它花掉,喝威士忌,或者在基韦斯特买栋海滨小屋、终身写作。”
虽然我对钱财没有太明确的概念,可我不喜欢莫名地接受别人的馈赠·他因我这个想法大笑,“对这样的小事计较,真是一点儿也不讨人喜欢·你知道吗,那天你走了之后,晚上有个穿黑色大衣的人坐在我床边,他揭开帽子,露出了你的脸,他要带我走。
而我说,我在银行保险柜里存了些钱,我用它买了这七天时间·而且这是道格拉斯·温特伯恩给我的,要是你还能见到他,就帮我道谢吧·”·他说七天时间,也许他只是编了个故事,也许是他真的预知到了自己的寿命。
他说,除了心灵,他还能感知肉`体的状态,那天晚上他已经听见自己的血管里流动着死亡的声音,他全身散发出一种腐臭·于是上帝在第七天休息,他也于这天安息。
·至于道格拉斯·温特伯恩,我知道他是乔舒亚的祖父,很难想象他们会有什么交集·但那都是四五十年前的陈年旧事了,我无意去探寻··因为这笔钱,改变了原本的计划。
我原想着在基韦斯特的某家钓具店里找份工作或者去海鲜餐馆里打工,尝试一种与之前完全不同的人生,同时也不必和这个城市产生过多的联系·而当我在基韦斯特一家小旅馆里住了一周之后,我租下一间位于顶楼、有个露天阳台的小屋,在西班牙殖民地时期风格的街道里,决心在那儿写完一本小说。
那家小旅馆是家庭经营的,店主是一对精力充沛又和善的中年夫妇,有个二十出头的女儿帮忙做事,还有一双不到十岁的儿女·旅馆里少有人到餐厅吃饭,每次我去,店主太太都会给我做上分量很大的一餐,她说她有个在芝加哥上大学的儿子,胃口极大。
烤宽面条、墨西哥奶酪玉米饼配烤香肠、芝士焗海鲜意粉,诸如此类口味浓郁、吃得我不得不在餐后散步一小时的食物·也许这家人唯一的缺点就是多话,但因为我初到这城市,听什么都觉得新鲜,也很乐意倾听。
离开旅馆的最后一晚,我通宵写信,先是给我父母写了一封信,表示我的歉意、以及在佛罗里达隐居一段时间的意愿·然后给乔舒亚写了一封十二页的长信,然后重写了一页,简单地告诉他那篇报道里说的都不是真的,以及我对自己的失望,我不认为我适合继续参与他的生活。
我意识到那是一封分手信,也许只比电话分手好上一点·没准更糟糕··我又去了一趟迈阿密,寄了信,买了许多书和我写一本小说所需的物资·开始了我九个月的隐居生活。
如果我父亲稍微花点心思,很容易就能找到我,但他没有·起初我认为是愤怒所致的冷淡,而后我渐渐明白,那是一种威尔森家男性所特有的冰冷而柔软的高傲,而我们是仅有的两个,这最终引向一种不可思议的理解,发生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个体之间。
原本计划中我应该用一年时间来写这本书,但我写了八个月就写尽的全部故事,在一个三十二开的笔记本上写了故事的雏形并且抄写剪贴了素材,在感恩节后的一次旧货甩卖中,我买到了一台打字机,性能良好,我用它写完了这个故事,最后一个月里我借了一台电脑一边修改一边把它输入成电子版。
我感到是在无事可做,就打印了几份寄给出版社,佛罗里达难以使我感到留恋,我又回到了纽约城··这本书我给它起名叫“阿波罗之夏”,写的正是这个夏天的故事。
虽然我从不认为我是那群示威者中的一员,但这整个事件我对我的人生有着难以言喻的重要推动,我感到我有一种责任去写下这个故事·就像冯内古特说那些反战者,“我们还不如互相往脸上扔奶油蛋糕”,但我尝到了蛋糕的甜味,我几乎自负地认为,我是唯一一个尝到了它同时没有味觉失灵的人。
我并不了解这场运动的始末,对于我来说,它起于里普科之夜,结束于温特伯恩议员之死·于是这个故事终究失去了我想要的新闻小说风格,沦为一个庸俗的爱情故事。
西方罗曼·而人物并没有原型,我坐在打字机前,准备写出正式开头时,想起了之前我曾借住的两个地方,发生过谋杀案的大酒店和家庭经营的小旅馆,还想到了我每天早上到街头面包店里买的卡布奇诺和可颂面包,写下了一个几乎滑稽的开头:“我到美国最早的一年里,只点卡布奇诺,因为这是我唯一说得好的词,住在一家小旅馆里,店主的儿子告诉我这儿死过个名人,不是洛林旅馆*也不是大使馆酒店*,他说。”
当我去纽约州北买下那座闹鬼的农场之后,真正地成为一名隐者之后,我才发觉我将这段假期当做隐居有多荒谬·我不想写了就去酒吧里和别人喝酒聊天,他们还教我玩飞镖和纸牌。
有时也和他们出海钓鱼,甚至在远海域放下笼子、深夜去收起来捕捉龙虾·我对物质没有太多追求,但在那儿都可以得到满足,我买了吸尘器使公寓保持干净,从不节制饮食,甚至会抽走私来的古巴雪茄。
在棕榈大街那儿有家加勒比海风味餐馆,店主是个波多黎各人,我经常四点左右去,总是最早的客人·他给我做烤三文鱼,配上加勒比海特色的混合酱汁,有时我们一起吃饭,聊天。
他给我讲过些波多黎各人的传说·天神发觉他的儿子雅耶尔想杀了他,于是他将雅耶尔流放了四个月然后杀死、把骨头装在一个悬于天花板上的葫芦里,后来他和妻子发觉骨头都变成了鱼。
“你看,我们在吃雅耶尔的骨头·”·他像是那种真的活过很久的人,有着讲不完的故事·有次我问他关于死在迈阿密的小阿尔伯特·莱特,他反问我真的一点都不了解,我说我没能在网上找到太多资料。
“这当时是桩很有名的悬案,你说你在网上什么都没找到,看来我是跟不上时代了·那会儿我还在迈阿密打工,别的也不太清楚,我听说莱特把什么资料卖给了苏联人,他本来要被送去秘密审判,可是逮捕前,他就被人杀了。
其实也不是个什么事,只是五六年后登月计划结束了,有个当年参与计划的科学家,叫林奇还是什么,他说莱特的那个巴比伦计划是个空头项目,并没有给他的机构提供设备,呼吁政府调查这个项目。
这么一来小阿尔伯特·莱特似乎就真的是个苏联间谍了,但是他父亲可是王牌飞行员,美国精神的代表……但是谁知道呢,后来阿尔伯特·莱特也死了,林奇也没再追究下去。
也许这个故事不够戏剧化吧,历史上悬案太多,也不少这一桩了·”·我听了一笑,“是啊,大家还是对登月迷局更感兴趣·”而事实上,我那时还不知道,这桩悬案对我的意义远胜于登月迷局,它不像阿波罗之夏那样是我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但它是一条线索,最终指向我公认的最佳作品。
尽管这令我感到自己是个窃贼,窃取了许多人半生甚至一生的故事··我和我曾熟识的人切断联系,同时又建立起了新的联系·那时我还没有疾世愤俗到怀疑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必要,或者说没有自我厌弃到刻意放弃与他人的交流。
就算我不记得那些和我喝过酒的人的名字,我仍记得他们或悲或喜的人生故事以及豪饮后烂醉时的疯话·在我常去的那家餐馆,有位古巴裔的女服务员总能猜出我这天想吃什么——就算她猜不中我也不想扫她的兴,当我多次发觉她身上有伤、意识到那来自她酗酒成瘾的丈夫,我执意送她回家,顺便掐着她丈夫的脖子和他好好地谈了谈暴力的危害。
只是我没有怎么利用好那个露天阳台,除了在天气晴朗的温暖秋冬时日,我摊开软包长椅在阳台上睡午觉以外,再无什么值得纪念的了·但就算与之后那座农场里的花园相比,那座阳台也不显得荒芜,因为阳光和梦境已经足够多了。
后来我捡了只猫,把它养在阳台上·它乖顺得不像只野猫,我第一次见它,它蹲坐在一个斜坡变得花岗岩上,它的毛色很怪,大概是一只黄斑猫和一只黑猫的后代,尽管如此我还是忍不住去抚摸它的背部,而它只是一动不动地坐着,等我用手指抚摸它的额头,它只是眨了眨眼睛。
我问过附近的人,他们说并没有谁丢了猫,于是我把它抱回了自己的公寓里·我回纽约之前,把它交给了那个古巴女孩,那时她已经离了婚、还用法律保护自己免受前夫恐吓殴打。
我说,“你有能力照顾好自己了,那么应该能再照顾好一只猫·”而事实上我只是不想把它带回纽约,也不忍心把它丢在路边··她很年轻,为了移民结婚,抱着那只毛色古怪的小猫像个小女孩,用鼻子蹭它的毛。
“我从来没养过猫”小猫用爪子轻拍她的肩膀,她开心地大笑了起来··“他很乖,我一直没有太费心照顾他·”我补充。
“噢,没关系,没关系,我喜欢他·”她抱着那只猫,像个四岁的小孩收到了最满意的圣诞礼物·她又问我它叫什么,我说我没有起名字,她说,“阿姆斯特朗怎么样”·我说好。
我没有告诉她她也把我的名字拼错了··成书后,我停留了近一个月才离开基韦斯特,我参加了一次旧货市场,把公寓里所有东西都在那儿送给别人·我不小心把《自我之歌》也放进了书堆里,被人询问可不可以拿走时,我抱歉地说不行,这是我的圣经,我每晚睡前都要对它祈祷。
我想起我有个牛皮包裹的笔记本,放在了纽约拉奇蒙的家中·它有两英寸那么厚,高中时在一次旧货甩卖中买的,据说曾是个不知名的作家的笔记本,前几页写了些小诗,撕掉了一些,然后都是空白。
我在上面抄了许多诗句段落,写了许多不着调的笔记·有些我记得,有些忘掉了·但我清楚地记得在一个下过雪的冬夜里,乔舒亚和我还有一群同学挤在一间学校宿舍里,一边看棒球转播一边等着各自的可以用于买酒的伪造身份证,由一名叫费尔南·德拉克罗瓦的法裔同学来做,听说行规是一百八十块一张,他却要三百块,但连防伪膜也能装出七八分来。
当时我们也在喝酒,拿一次性纸杯分享着波本威士忌,忽然门边的同学一脸紧张地锁死了宿舍门,叫我们停下·大家都明白是怎么回事,费尔南立刻拿起他的机器,冲到窗边扔了下去,没有预想中的响声,我正好站在窗边,被费尔南请求带走他的机器。
费尔南的宿舍在二楼,不算高,爬水管对于我们这群从高中时就在外游荡狂欢到深夜的人而言早已得心应手·我第一个爬了下去,乔舒亚第二个,接着我在暗中四周摸索了一下找了那台摔在灌木丛上的机器,抱起来就开始狂奔。
我们紧靠在一起,因为费尔南的宿舍里暖气太足让我们此刻只穿了衬衣·那是一个非常寒冷、狂风呼啸的冬夜,奔跑时忍不住大笑,冰冷的空气让我胸腔发疼,我喝了太多酒,竟然渐渐地不感到寒冷了,到公寓时,我上气不接下气,心跳快得发狂。
然后那本笔记本被递到乔舒亚的手上·我总是把它藏得很紧、没有给任何人看过,此刻我好像拿出了一副塔罗牌,要乔舒亚抽出一张,好预言我们的未来·乔舒亚翻到了一篇拜伦的诗,《梦》,我至今能背出第一篇,记得他写道:“我们的世界一分为二;梦有其独自的世界。”
这就像一个梦境,带着永不停息的心跳鼓点,心脏里泵出的是酒精和浓稠冻结的墨汁,我背完了那首诗,我说我爱他,我抱紧了他,他以一阵剧烈的咳嗽作答··我几乎是怀着一种雀跃的心情驱车赶回纽约,为了不使用自己的身份购买机票,路上长时间驾驶却不感到疲倦。
我想找回那本笔记本,我想将每首诗都念一遍,这是我想做的第一件事,因为我需要一次庆祝来纪念自己的基韦斯特隐居,边喝威士忌边念诗,也许念完一首撕掉一页,等我醒来时整个客厅都是雪片般的纸张,然后再考虑其他。
事情已经过去了九个月,我相信大部分人都平静了下来,而我也足够冷静并且勇敢能够面对我的父亲·我从没有向他提起过我的理想是成为作家,那满墙的书籍和总是摆在书桌上的稿纸并没有成功地提醒他,所以这一次我会更加明确地告诉他。
我付出了大量时间精力博得他的认可和喜爱,而我已经作好准备一次性失去它们··大半年未经打扫,屋里的摆设还与我离开时一样,只是覆上了一层灰·我开了三天的车,却因为愉快的心情而脚步轻快地踏上楼梯,在二楼的卧室里找回了我的笔记本。
接着我一边缓慢地走下楼梯,一边随意翻开笔记本,当我踩到一楼地面,才把视线从笔记本上移开,抬头发觉我的妹妹,凯瑟琳正站在我的面前··“你在这儿,尼尔。”
她穿着一身黑衣,金发披散在肩上,似乎是匆忙赶到此处··“凯特·”我朝她露出一个笑容,但并不期待着同等的回应·笑容对她那张脸比起珠宝首饰更加奢侈,原本就薄的嘴唇总是抿成一条强硬的线,就像我的父亲。
“你就这么消失了九个月,尼尔,我看到你那本该死的书出版,我甚至以为那是死人写的·”·“我很好,凯特·”·“是啊,你很好”她大步朝我走来,及膝长靴的厚鞋跟几乎要敲裂地板,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
她看我的神色像极了我们的父亲,但她比我矮得太多,这使得我无法严肃地面对这幅场景,尽管我知道她有多生气··“你怎么可以一走了之如果我今天没有找到你,你又想躲到什么时候,一辈子你知不知道家里对你有多失望”·很多年来我都没有想明白为什么凯瑟琳和我的关系会如此糟糕,也许我在诸多方面不称职,但对于凯瑟琳,至少在她完全拒绝与我交流亲近之前,我认为我是个非常好的兄长。
“我很抱歉,我与你们的期望不符,但这是我作出的选择·”·“你的选择见鬼,尼尔你到底他妈的在想什么你是继承人,你却想做梭罗”·“是的,凯特,我还想做惠特曼”我意识到我和她一样语气激动了起来,我立刻放缓,“你比我更适合继承父亲的事业,那不是我的事业。
我不想继承他,我也没有能力做到,你还记得两年前你帮我写的那份报告吗,那时你还没开始读AP·你比我更有天赋·”·她沉默了一会儿,低下了头,“没错,我更有天赋。
但我不需要你让我·”·“我没有,就算我按照父亲的心意去做,再过几年他也会意识到你比我更好·”·“不,他不会·在他心目中你该是继承人,而我就该读个艺术史,毕业后做做慈善,二十六岁前结婚。
没有人能够改变他的心意·”·“去试试,凯特·”·我本该花一个下午,甚至是一整天来开导她·我知道,我只要做出一点努力,就能打破我们之间多年的隔阂,这样愤怒的争执之后应该是我们之间难得的敞开心扉的时刻。
但我没有·那种强烈的疲倦再次抓住了我,我发觉在基维斯特的隐居时光并未能将它们消弭,只是压制在我内心的深处,任它生根发芽、茂盛茁壮·我无法面对我的家人,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成为家里的异类,出于对他们的爱,我一直按照他们的期望生活,而我又无法与自己的本性对抗。
这两种情感几乎撕裂了我··于是我轻轻地推开了凯瑟琳的手,在她尚未反应过来之前,就跳上了车,继续向北远离纽约··*洛林旅馆:马丁·路德·金于此遇刺。
*大使馆酒店:罗伯特·肯尼迪于此遇刺·                    ·作者有话要说:·☆、07·07·直到正午时,我终于决定停止驾驶,我抵抗不住身体上的疲倦,同时也再无目的地支撑着我驾驶下去。
我就近找了个小镇,给车加满了油,然后在一家餐馆坐了一下午,我喝了很多杯黑咖啡,他们给我的杯子里加满了冰块然后倒入并不滚烫的咖啡,冰冷使我的味觉失去了对苦味的感知。
昨天是我这一届学生的毕业典礼,我所有的同学都穿着学士服,在彼此之间、在家人之间分享着喜悦·而我在一家小镇餐馆的冷清下午,在废弃已久的社交网站上看着他们昨天拍下的照片。
他们在狂喜中做出的各种滑稽表情与动作,使得我真正地露出笑容,甚至让我忍不住放声大笑·我无法否认我爱他们,在我们分享的三年中我在他们之间得到了许多,并不能用空泛的人际交往来形容。
我不能将我的身心向孤独敞开,自我的外祖母去世后,我加入了橄榄球队,我疯狂地渴望融入一个群体中,优雅的网球或高尔夫球不能向我提供一个团队的友谊,于是我不介意那些暴力的碰撞,就算我的母亲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担心我会得脑震荡。
可那些都结束了·我看完了乔舒亚在毕业典礼上作代表致辞的录像,我想起我是因为橄榄球奖学金而进入这所大学的,橄榄球是我最为自豪的成就,但长久以来我都不能忽视这个苦涩的事实,我有一位校友父亲,他的捐款养了这支球队近四十年。
我不得不去面对自己失败的人生,但此刻我不介意它更加失败··西方罗曼·所以在我听到餐馆店主和他十二三岁的女儿谈论一则传闻时,关于布法罗附近的一座闹鬼的农场,二十年前就已经废弃,现在新的主人又打算出售它,当然没有人愿意去买,不管它的价格有多低。
晚餐时间过去不久,餐厅里的客人少了,店主和他的女儿一边吃着新炸的薯条,一边绘声绘色地讲着闹鬼的传闻,说那农场主原本是个连环杀手,树林里埋了二十三个年轻女人,但她们的鬼魂什么都不记得了,每到夜里就在农场里游荡,一个女人把奶牛棚的灯打开,下一个关上,到了最后一个女人打开灯,没有下一个来关上了,于是奶牛开始狂躁不安,农场主就喊她们的名字,一个个喊过去直到他喊到了最后一个女人,灯才会灭掉。
店主有着很强的喜剧天赋,他说得十分滑稽,听得他女儿哈哈大笑,说他们都好蠢啊··我凑上前去问他关于农场的信息,他讲了更多的传闻·他说新主人就是他亲戚,被骗着买了那座农场。
“那个地方还很偏僻,他给了我地址,我还给他写信寄过东西,不过根本不能送达·”他这么说·我问他要了地址,他以为我是什么热爱灵异冒险的年轻人,给我写了张便条。
在我离开时,他的女儿对我说,“你要是活着回来,给我说说那儿的故事·”·那是两年后的事情了·我不明白我自己是不怕鬼还是不怕死·卖主一点也没有隐瞒,虽然没讲那些闹鬼传闻——也许它们只是好事者编造的,但他带我去那儿转了一圈,告诉我这里是的确死过人的。
我说没关系·在签合同之前,他颇为好奇地问我,为什么想要这间农场··“我是个作家·”我随口说道··然后他好像安心接受了,没有半分负疚地离开了。
随后我意识到我终于向自己承认了我一生的事业·整片农场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走出屋子里,踩在腐朽凹陷的门廊木地板上,深吸一口气,鼻腔里充满了腐木和夏季植物的气息,两种截然不同的气息混合在一起,竟然使我轻松了起来。
我走前几步,初夏的阳光温和地包容了我,我面前是大片树木和被长长的荒草覆盖的道路,苍绿的树叶在阳光中闪耀着金光,因微风而摇晃摩擦,在寂静的郊野中发出悦耳的乐声。
起初我选择此处,是对自己的惩罚,我已经逃避了太多,我不认为自己还有资格居住在基维斯特那样优美的环境中·但事实上,我一直很喜欢这里·生活条件的确恶劣,我也不能说每天都过得十分愉快,而我一直停留在这里直到我的隐居生活被外人打断,我从未觉得这里的环境不能忍受,并不是出于什么自我惩罚,而是我的的确确喜欢这里。
那种喜爱之情被我忠诚地记录在笔记本上,因此许多年后我旧地重游,不得不被自己年轻时的乐天精神深深折服··我第二次写信,一封寄到了乔舒亚在洛杉矶的家中,一封寄给了我的父母。
我没有费心隐瞒,这次我附上了地址··在前任主人决定出售农场之前,大概把屋子里的排水系统和电力系统整修过一遍,以显示他的诚意,但装修没有翻新,我也不介意,只是清扫了一边,就挑了间采光好的房间住了进去。
我倒不愿意怀疑他的诚意,也许是工人听说这里的传闻没什么心思认真工作,我住了不到一周,就因为水龙头里的水得了一次严重的肠胃炎·我连开车去市区看病的力气都没有,又想起那家餐馆店主和我说过的蓄水池里泡着尸体的传闻,我不觉得害怕因为从不认为这是真的,但生病时却觉得这非常恶心,因此在没有饮用水的情况下,我喝完了我仅有的饮料,牛奶和威士忌。
很意外地,这次经历让我彻底地戒了酒··在我好起来之后,我去市区买了一箱饮用水,最终又下定决心去把蓄水池给清洗一遍,里面当然没有尸体,也许是被某些细菌污染了所以导致疾病。
后来几天里水里有股轻微的漂白剂的味道·喝了二十几年的直饮水,我怎么也不愿意花时间去煮水,不过后来似乎是习惯了一般,再没因此生过病·后来我因为收拾花园时弄伤胳膊,不知道被什么感染了,连续高热了几天,却还是吃了几盒抗生素而痊愈了。
此外两年里还生过几次病,但都没能要了我的命·我没有想过要死在这儿,但在重病时想到这总比被什么凶灵恶鬼搞死要正常一点,而觉得好受了些··我十多年没有这样生过病了,中学以后我甚至连感冒都没有过。
高热时我浑身发疼,疼痛是从骨头里迸发的,在蔓延到血肉和皮肤之上·我想起小时候生病,我父亲会放下所有工作守在我身边,我不在他面前哭·大学时打橄榄球受伤左手骨折,乔舒亚陪着我时,我一直在和他开各种玩笑。
在我生病时,我不愿意把痛苦表露出来,因为我从小就怀有一种古怪的信念,相信这样会把痛苦和疾病传给陪伴着我的人·但在这里不同,没有任何人在我身边,我不必克制痛哭和抱怨,在还有力气的时候我拼命踢打着床架以发泄心中的恼火,让床架垮掉,只能躺在地板上,在偶然清醒的一刻,我发觉我因为眼球剧痛而抓破了自己的额头。
·我不知道自己说了多少胡言乱语,我听见自己在背诵圣经,我没有一刻安宁,直到夜晚过去,晨光越发明亮,我在阳光中无法睁开眼睛,蜷缩成一团,啃咬着自己的手臂,最终我听见我在呼唤我的父亲,声音已经因为彻夜的疯话而嘶哑,有如垂死野兽的哀嚎。
这时我听见了父亲的声音,我抬起头,他的手掌置于我的头顶,是我幼时记忆中的模样,金发还未变灰,面容尚未冷硬衰老,严肃中还有一点笑容,我听见他在为我背诵圣经,在我童年时他总是用圣经中的话安慰我,他说:“凡向你发怒的必都抱愧蒙羞;与你相争的必如无有,并要灭亡。
与你争竞的,你要找他们也找不着;与你争战的必如无有,成为虚无·”·灿烂的阳光使我的眼睛剧烈刺痛,但我不敢移开视线,直到他的手下移、温柔地覆盖了我的双眼,我还听见他说:“因为我耶和——你的神必搀扶你的右手,对你说:不要害怕我必帮助你。”
我试图抓住他的手臂,但我什么都碰不到,我什么也看不见·我的父亲没有搀扶我的右手··“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我等待着他念出下一句,但他没有·也许有,但我听不见,我失去了所有的感知,只有疼痛,疼痛占据了我身体的每一部分,我只能看见疼痛,我只能听见疼痛。
在我十岁时,我的父亲因急性心肌梗死而陷入休克,起初他被诊断为胃穿孔,险些耽误了治疗·我一直守在他身边,坚信他会醒来,我背诵着圣经为他祈祷,没有一刻停息,直到他醒来,朝我露出一个疲倦的笑容,“又见到你啦,小威尔森先生。”
他伸手想要抚摸我的头,却又虚弱地垂下,我握住了他的手,坚定地告诉他:“你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相随·”·我父亲住院的那两周是我家最紧张的时候,只有我母亲一人处理着各种事务,凯瑟琳太小,被送去了费城。
而那时我感到一种突如其来的幸福,因为他有时间陪着我了,他一整天哪儿也不去,没有任何一个电话能叫走他·同时因为大病初愈,他没有力气对我严厉了·这样的念头使我感到羞愧,但我却享受那段时间。
而在他出院之后,似乎认为我已经脱离了童年,于是他不再玩笑般地叫我“小威尔森先生”·他常训斥我,要求我证明我配得上我生下来就拥有的一切,他的要求严苛得可怕,我拼尽全力也难以达到。
我突然明白,他是不会来找我的,是我去努力证明我有资格继承他的一切,而不是他强行将王冠压在我的头上·他的能力太卓越,比我骄傲得多,我祖父早逝,只有他一个儿子,他在我这个年纪就独力支撑起了祖父留下的产业,他不可能威胁或乞求我去继承他的事业,在他看来我是配不上的,就算我是他唯一的儿子。
我的父亲没有来到我的身边,我穿过死荫的幽谷,他没有搀扶我的右手·而这是我自求的痛苦,是必须承受的灾难·我的视线依旧模糊,耳边仿佛有千百只昆虫鸣叫,我呼唤着父亲,等待着他念出下一句圣经里的话,就像高中时我在橄榄球赛里被撞破了头,发丝沾着血,我的母亲说再也不许我参加这种运动,父亲却意外地支持了我,那时他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发,用只有我们两人能听见的音量对我说:“他用油膏了你的头,使你的福杯满溢。”
我在地上躺了很久,等我恢复清醒时,已经到了傍晚·那时是冬季了,快到圣诞节,农场被白雪覆盖,我感到非常寒冷,起初以为是发热之后的症状,但后来发觉屋子里的电热器已经停止工作了。
我无法修好它·我只得穿上毛衣和最厚的大衣还有御寒效果最好的靴子,下楼到厨房里给自己做晚餐··闹鬼的传说并不全然是假的,比如这天我就看见积尘的大厅里满是手印和脚印。
但我已经没有力气去探究它们为何出现了,我只知道我再不吃东西我就会真的成为困居于此的鬼魂·我煮好了罐头,倒进大碗里,坐在餐桌前吃起那碗被我煮得已经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食物。
那时我看见了他们所传说的女鬼·我却没感到害怕·后来我想,一定是因为我病得太厉害了,要么出现了幻觉,要么就是濒临垂死足以见到亡灵·她蹲在门边,身体瘦极了,一片漆黑的眼睛注视着我,我停下进食,也注视着她。
我想起我高中时收养过的一只猫,它被人虐待过,被戳瞎了一只眼睛,断了一条腿,耳朵被剪了一半、流脓溃烂,奄奄一息地躺在路边·我没能养很久,因为它身体严重受损,没到三周就死掉了。
我家人好像松了一口气似的,佣人们也忍着不表露出喜悦·它没什么威胁,只是残损的身体太过丑陋,仅剩的一只眼睛让他们感到邪恶··她看了我很久,一直蹲在厨房的门边,一动不动。
我似乎要拿出点恐惧的情绪才算是对她的尊重,但我的确不害怕,反倒觉得饿极了,也不再管她了,低下头来继续吃我那碗难吃得能损伤我味觉系统的晚餐·我不是虔诚的信徒,我也不是坚定的无神论者,我只是单纯地感受不到她对我有什么威胁。
等我终于吃完那碗东西,她已经离开了··对我来说,疾病和寒冷才是致命的·我吃了剩下的药,决定在大厅壁炉边睡上一晚·深秋开始我就喜欢晚上在壁炉边读书,这使我感到温暖。
波士顿的冬季和此处一样寒冷,但我自幼就习惯了大城市里的暖气设施,电热器总让我感到不够温暖,而且在这五大湖区的湿冷冬季里,我左手由于骨折留下的旧伤总是在酸麻发疼,烤火会令我感觉好些。
前些日子我准备了一些木柴,大概够用一晚了·虽然有些受潮,但最终还是生了火,我把被子铺在地上,选择了一个适当的距离躺下·柴火毕剥作响,给我一种莫名的安慰。
我长久以来想养只猫也想养只狗,我希望看书时有只猫趴在我的膝上,冬天晚上可以抱着一只毛茸茸的大型犬睡觉·但上学时我并没有精力去照顾它们,有时我甚至会想我并不能强留它们与我作伴。
而现在陪伴我的只有燃烧的木柴··我身上的疼痛已经褪去了,终于平静地入睡·我梦见了我大学时的橄榄球赛,对抗宿敌学校,我被截住了,围住我的人越来越多,他们的外形模糊了起来,形成了一道诡异的围墙紧紧地困住了我,然后他们变成透明,我呆滞在球场上,拿着球看着我的球队输掉了比赛。
绿茵突然变幻成了街道,看台拔高成摩天大楼,我回到了那个场景,我初中时亲眼目睹的一场车祸,我冲上前试图打开被撞得变形的车门,随后我发觉驾驶座上的是我的外祖母温妮,温妮从不随便,向来打扮得精致优雅,而此刻她血污一脸,我从未见过她神情如此狼狈惊恐,我试图把她拉出来,但她的身体已经被撞得变形,她先是抓紧了我的胳膊,随后又一动不动,她的血浸透了我的衣服,我眼前只剩下一片血红。
等血色褪去时,我看见一片雪白,我的父亲躺在病床上,我想要背诵圣经为他祈祷,但我发觉我记不起任何一句,我试图呼唤他,此刻却无法发声·最终我发觉我躺在床上,房间是在那间波士顿公寓的模样,乔舒亚躺在我身边,我怀着恐惧摇醒他,我害怕他再不会醒来。
·但他醒了“怎么了,尼尔”·我放心了下来,重新躺下,说:“我做了个噩梦·”·“很可怕”他伸手抚摸我的脸,拇指停留在下巴的凹陷处,他对我脸上这个小小的特征一直有着很大的好感,常常亲吻和抚摸它,这个近乎无意识的习惯动作唤回了我的回忆,给予我一种现实感,他不是幻觉,他是我的乔舒亚。
“球赛输了,输给我们的宿敌·”·“我们去年赢了,别担心,我相信你·我会为你和整个球队加油喝彩,我还会把他们的吉祥物送上断头台。”
我不禁发笑,“没什么,只是一个梦而已·”·乔舒亚揉了揉我的头发,对我说:“那么睡吧,别担心下周的比赛·”·西方罗曼·我抱紧了他,我希望他不会趁着我睡着时离开。
但当我醒来他已经不在我身边了,我不在波士顿,我在那个积尘发霉的纽约州北的农场里,身边的火焰仍旧跃动··高热退去,不知名的疾病已经好转,我陷入了一种病愈后的轻松和茫然中。
阳光透过满是尘埃和冰渣的窗户照亮了大厅,我想起了乔舒亚,我总是叫他乔舒亚,不像其他人那样叫他乔或者乔希,因为我第一次念出这个名字时我爱上了他,这个名字对于我是神圣的,胜于任何一段祷文。
                   ·作者有话要说:·☆、08·08·在我基本适应了农场的生活时,我决定要给自己找点人际交往活动,我大概很难参加科研人员茶话会或者律师夫人举办的读书沙龙一类的活动,于是选择了最简单的戒酒互助会。
此外,我设法取得了维布·格雷格的电子邮箱,给他写了邮件·维布因为精神医生的证明而免去了谋杀的控告,现在和埃德温住在新罕布什尔的林场里··第一封邮件里我只是和他简单讲述了自己在基维斯特的生活,并没有问他关于去年的故事。
我相信当他愿意说时,会告诉我事实·他的回复都不长,并不是敷衍了事,只是他似乎不习惯写信,不知道如何大篇幅地、没有及时回应地与别人谈论他的生活或者别的事情。
我在写废弃农场里的生活,我原本以为这很乏味,但每次都能写上三四页,写我如何清理花园,看园艺书试图种花,把它变成“心灵的映照,意愿的体现”,这个夏天它们并不茂盛,但我期待来年春天时这座花园焕然一新。
我没有写我的几次生病,只是提到我如何清洗那个传说中泡过尸体的蓄水池,修好了水管,每周抽一天来彻底打扫整座房子,但此外的储物仓库、奶牛棚之类的地方我没去过,事实上我不具备什么冒险精神,或者说是好奇心。
还有发电机坏了,这个我实在无法修好,就要找人来修,但他们都不肯来这个闹鬼的地方·在我回去的路上,我遇上个春假旅行的大学生,他问我可不可以载他去罗彻斯特,我说如果他能帮我修好发电机的话。
他真的帮我修好了发电机,于是我请他到屋子里喝点东西,他环视了屋子一周,疑惑地问我,这是不是那间比尔弗德的农场·我想了想,似乎原主人的确叫比尔弗德,就说没错。
他吓得脸都白了,抢了我的车立刻跑掉··我还给他写了我在戒酒互助会上的经历,我是在去年九月初的时候加入的·那时我在农场里住了近两个月,形象有了极大的改变,我穿着一条真的洗白了的牛仔裤和一件印花油墨脱落的衬衣,懒得刮脸,头发也没理过,看起来就好像真是个因为酗酒而丢了工作的蓝领工人。
每次都会人们都会轮流传递一个蓝色的玻璃碗来募捐,我会放上几块零钱,但有一次它被递到我手上,对方没有等我接好就松了手,我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没有知觉也几乎不能动,就这样碗被摔碎了,好多人盯着我任由它从我手上滑落、摔到地上。
这是打球时左手骨折造成的,那两个手指要我费很大力气才能移动一些,手腕也因此变得很不灵活·于是我编造了一个因为酗酒而发生车祸,终生不能再打橄榄球而导致失去奖学金来源的辍学生故事。
这被我说得十分悲情,于是我接受了互助会的轮流安慰,他们眼里带有真正的理解和同情,他们都因为酗酒而失去过很重要的机会,这让我觉得自己真的是个酗酒退学的失败者。
初夏来到时,去年我种下的许多花都开始绽放,我在布法罗的图书馆借了几本厚重的植物图鉴,散步时辨认四周的花草树木,还试图在笔记本上画下它们的模样,但我毫无绘画天赋,撕了几页之后就放弃了。
我发觉花园里那棵极其高大的树木是一种濒临绝种的珍稀树木,美国栗树,二十世纪初被引入美国时一度繁盛至极,但因为疾病传播而大片死亡,而这一棵栗树高耸入云、粗壮茂盛,寂静地藏身于这一处被忘却之地,我修好了一张躺椅,清晨和傍晚时树下读书,在它的阴影中我感到莫名的安全,似乎自己也完全隐藏了起来。
我在邮件里仔细地描述了这些植物,也拍了些照片发给他们·在第一封邮件后,我知道维布不大愿意谈论私人问题,所以把信写给维布和埃德温两人,埃德温还会给我评判建议,他说我现在是他唯一的学生了。
我到附近山上散步时,在偏远的一处山坡看到一大丛紫色的灌木花丛,是珍珠枫,我想起在纽约家中花园也种有这种植物··当我看着这些紫色的花瓣,的确引起了一种思乡情绪,已经两年没有回过纽约了,没有见过我的家人。
在社交网站上我看到凯瑟琳很好地融入地大学生活,她加入了一些社团,在照片里她显得比往时开朗得多,我还能在报纸上偶尔看到我父母的消息,他们也过得很好·回去的日子被我一再拖延,逐渐地我不再为此挂怀,我的父母有凯瑟琳这个女儿就够了,或许我父亲希望她是个儿子。
越到夏天,蚊子就越多,去年我已经忍受过了两个月,找出了各种奇怪的药草配方焚烧以驱逐蚊子,可没什么作用,电器也没有,被叮习惯了又没什么感觉了,每到晚上就用被子把自己盖紧,还好纽约州北的夏天气温不高。
过了一个月,蚊子又变得异常凶猛,想来我是这片地方少见的一个活物了·又到了周五,我去参加戒酒互助会,由于被蚊子烦扰得一夜未眠,我需要花很大努力才能在开车时抵抗睡意,而在戒酒互助会上我还是没忍住睡着,我坐在角落,已经是夜里了,屋子里暗沉沉的,没有别的人。
于是我离开了那个被临时用作聚会场地的音乐教室,在下楼时看到一个醉酒的女人坐在楼梯上·我把她扶了起来,问她是否需要帮助,她只是反复地说她又迟到了。
她常来参加戒酒互助会,也尝试到,进来时总会非常紧张地道歉,因此令我印象很深,她叫南希·巴林顿·我在戒酒互助会的资料里查到了她的住址··门被打开时我没有看到人,朝下看时才发觉有个不过四尺的小女孩。
“你好,先生·”·她的头发和南希是一样的褐红色,更浅一些,应该是南希的女儿·“晚上好,还有别人在家吗”·“没有,吉娜姑妈这周要出门。”
“这是你妈妈”·她说是的·她似乎对南希这种状态习以为常,我只好把南希放在卧室的床上·女孩看起来还没到上学的年龄,正需要人照顾。
我想起南希说过,她的丈夫死在中东,不禁对她有些同情··“你吃晚餐了吗”·“没有,妈妈说今天要给我做牛扒,吉娜姑妈把牛扒准备好了,都放在了冰箱里。”
当我说要给她做牛扒时,她露出了非常开心的笑容·我猜我不会令她失望,因为这半年来我终于无法忍受自己的厨艺,而开始努力练习,做得最好的大概就是牛扒了。
其过程牺牲了许多块牛扒,特别是在找不到木锤而不得不用玻璃罐去捶松牛扒的过程中,我几乎打破了厨房里所有的玻璃罐·牛扒已经被捶打腌制过,剩下的就更加简单,我切好蒜和洋葱,煎融了黄油,很快地煎好了牛扒。
牛扒分量很少,我把全部给了她·她拿不好刀,又让我帮她切成小块·她要分我一半,我说不用了·尽管我真的很饿·她又问我,“你会做纸杯蛋糕吗”·我说不会。
她很失望,“每到周五,吉娜姑妈总是给我做纸杯蛋糕·”·也许这是她每周的期待了,“我会烤杏仁曲奇,杏仁曲奇怎么样”·于是我去买了材料,出于谨慎我还买了一罐杏仁曲奇。
事实上我从来没有烤过曲奇,只是在波士顿时,我公寓附近有家面包店,每天早上七点和下午四点会有新鲜出炉的杏仁曲奇,我去晨跑时会给乔舒亚买上一袋,冬天时起得早也不愿意去跑步,就在店里等曲奇出炉,在闲聊中知道了配方,还看过他们的工序。
最后的成果和我记忆中的不太像,由于我的手腕僵硬,挤出来的花型是在难看,至于格特鲁德怀着好奇心帮我挤的就更加糟糕了·但曲奇的味道足够令她满意了·“很好吃”她说着,曲奇很烫,她不得不使劲呼气。
“我本来以为你不会烤曲奇,因为你大得像头熊,你还有熊的肚子·”·她踮起脚拍我的腹部·冬天之后我终于下决心开始锻炼,重新练出了腹肌,我感到非常无奈,但也没法纠正她古怪的概念,“我不是熊,我叫尼尔。”
“噢,我叫格特鲁德·”她说完又继续吃起杏仁曲奇··“这听起来像个战士的名字,很不错·”·她抬头朝我一笑,“你的名字也好听,尼尔”·她带有一种儿童常见的重鼻音,这让我想起了乔舒亚南加州式的鼻音,当他念我的名字时就会特别的明显。
“怎么啦,是我念错了吗”·“没有,你没有错……很少人能像你一样念对·”·格特鲁德露出了那种被表扬的学生的表情,“啊,真的吗……你真好,你要和我们住在一起吗我真希望你永远不要走。”
“什么……不,我就要回家了·”·“为什么这里太小了吗”·我忽然明白她误会了什么,“不是的,格特鲁德,我不是你妈妈的男朋友,我今天只是恰好遇上她,所以把她送了回来。”
“她的男朋友很坏,所以我和吉娜姑妈住了一段时间,但他走了,我又能和妈妈住了,我很讨厌他,我很喜欢你·”格特鲁德失望地沉下脸··“好吧,格特鲁德,我有时间会来看你。”
她让我晚些走,于是我留下来陪她看了部老电影,是丽塔·海华兹演的歌舞片·我们坐在沙发上继续吃杏仁曲奇,我又去给她买了她喜欢的那种苏打水,那玩意甜得要命我从来不喝。
等我离开时,她在沙发上盖了毯子准备睡觉,我问她需不需要留灯,她摇头·我回到自己的车里,想到回农场的那段路没有路灯,开回去十分麻烦,再想到还有一屋子的蚊子等着我回去给它们做晚餐,我就决定在车里过夜了。
第二天早上我的车窗被敲响了,我以为是交警,但是事实上是格特鲁德·“你看起来就像只熊躲在树洞里冬眠·”·我承认我的姿势非常扭曲,车厢对我来说太小了,我怎么躺着都不舒服,最后干脆缩成一团趴在储物格上睡了。
我不喜欢她用熊比喻我,我不想理她··“起床啦尼尔,夏天不该冬眠·”她特别强调地念出冬眠这个超出她年龄的词汇,语调像是播音员一样。
“早啊,格特鲁德·”我摇下车窗,看见她穿了一身夏装,背着个装得很满的背包··“我们要去伊利湖游泳,你去吗”·“我不想去,你妈妈好些了吗”·“她醒了,我们吃了你做的曲奇,她说很棒。
你今天要做什么”·这实在是问住我了,我每天都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当然我可以说要去照料花园,要去晨跑,还要读书,但这些在一个五六岁小女孩眼中,大概比不上去伊利湖游泳更重要,于是答应陪她去五大湖游泳。
我发觉因为我的陪伴,她在一行人中才不显得突兀,她的朋友都有家长陪同··对我来说和一群小孩子游泳真的没什么意思,太太们讨论着照顾小孩和如何烤出一个完美的馅饼也不在我的知识体系内。
到了晚上吃完饭,我觉得自己累得像绕着伊利湖跑了一圈·之后他们在院子里做游戏,我坐在露天卡座和麦卡劳林先生喝冰啤酒·他年纪很大,有种祖父般的慈祥,他问起我的年纪家乡,又问我从事什么职业、对将来有何计划、为什么要从纽约来到布法罗。
他像是在和他刚毕业的孙子闲聊,充满了真挚的关心,而在温妮之后,很少有长辈这般关心过我了··在酒精和倦意的作用下,我的头脑失去了清醒·为什么要从纽约来到布法罗呢,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
我说起了我的过去,我的父亲拥有全球性的企业,一心要把我培养成合格的继承人好接受他的伟大成就,我的母亲是教科书般的社交名媛,关心我的方式就是告诉我当晚晚会该怎么搭配衣服。
我倒是很喜欢我的妹妹,但她不喜欢我,她像足了我的父亲,而我不像·我觉得在亲人中只有我的外祖母真正喜欢我,她是个画家,她给我推荐小说和传记,她和我一起修改我写的小说与诗歌。
好吧,我为什么来布法罗,因为在两年前的暑假,我违背了父亲的意志、和家里断了联系,而在文泽斯拉夫·里普科去世的那天,我溜进一家罢工了的电台播放了里普科的《夏夜》,我没想到半个纽约都听见了,那群示威者把我当做了他们的象征。
这简直气疯了我父亲,我本来打算向他澄清道歉,但更糟糕的是,有个记者半夜来我家、要和我聊聊我去世的外祖母,我喝了太多,被她录了音,写了篇报道,全他妈是胡言乱语。
我不知道该做什么,就去找我的高中英文老师,但是呢,当晚他男朋友的养母被人谋杀,刺激他男朋友精神病发作·天知道那是什么病,我没什么地方可去了,就去迈阿密的一所疗养院找到他有同样疾病的亲戚。
可我还没有搞明白那是什么问题,他就去枪杀了一位议员·后来连他那亲戚也死了,没人告诉我接下来该怎么做了,我就在基维斯特住了九个月,写了一本书·当我决心回到纽约,回归我原本的生活,我和我的妹妹吵了一架,当时我只想着弄死自己,就一路向北,买了座据说闹鬼的农场。
说真的我以为我活不过上一个冬天,不过现在我们又好好地在这里喝酒聊天··西方罗曼·他听了笑起来,喝了口酒,对我说:“小伙子你知道吗,我年轻时是个飞行员,我进过达豪集中营,可我逃了出来。
战争结束后,我帮他们挖了条用于窃听东德的地道,我帮助一些人去到西德·我还避过雷达低空穿越了苏联,最后通过白令海峡去到阿拉斯加·我最正确的两笔投资,一是加拿大的一座铜矿,一是微软。”
“那真是很有趣的故事,我也希望等我到了你这年纪时有故事可以回忆·”·我说完,他看着我愣了几秒,爆发出一阵大笑·他喝了酒,脸有些红,笑起来就涨得通红,我先是被他这副模样逗笑了,随后反应过来他为何发笑,我也像他一样疯狂地大笑了起来。
我撞倒了桌子,在地上蜷成一团笑得剧烈咳嗽··有些人以为我是醉得厉害了,合力把我扶进了旅馆的房间里·旅馆里没有蚊子,床垫柔软,加上我十分疲倦,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下午,醒来时竟然觉得难得的幸福。
他们已经吃过午餐,准备返回市区,格特鲁德到房间里叫我··“你昨晚怎么了,尼尔,他们说你喝醉了,可我妈妈喝醉时不会像你笑得那么厉害·”·“我没有喝醉,只是我和麦卡劳林先生聊到一些非常好笑的事情。”
“什么事情”·我本想对她说,你太小了还不懂,但又想到这是我小时候最讨厌的一句话·“我给他讲了个真实故事,他却以为我是编的。
我想了想,它的确像是编的·”·“我不觉得这好笑·”·“那大概是我太容易被逗笑了吧·”·我送她回家,然后去加油站给车加油,回到农场里。
路上有几位夫人给出了很好的驱蚊建议,在夏季余下的日子里我终于不必为蚊虫所扰·往年我受媒体宣传误导,总以为州北非常严酷,事实上布法罗的气候温和,在没有蚊子清除干净之后,那个夏天我度过得非常愉快。
到了冬天,我没再生病,于是在布法罗附近短途旅行了几次,由于伊利湖,这儿的冬天美好得出乎意料··转眼间又到了下一个春天·在我生日的那天清晨,我在花园里不知疲惫地走了许多圈,这天阳光明媚,我种下的花终于依照我的期待一般盛放、填满了整个花园,像是自动筑起的鲜花之墙,在不久之后将会生长出穹顶和飞拱。
旁边的砂石屋子有如霍桑笔下的七尖角阁楼之屋一样阴沉,四周树木高大繁茂、带有一种阳光无法驱散的森冷,还有那些荒废的田野、永远不会修起来的乡间公路,使我觉得我在一片荒凉之地里创造出了一个自己所期望的世界,就算不如半个球场大,也足以使我感到满足了。
我坐在栗树下的躺椅上,没有读书,仅仅是注视着这个花园,我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痴迷与快乐·最终我起身去把每种花都摘了一朵,束成一束放在我的书桌上,还附上一张卡片,写着“生日快乐,亲爱的尼尔”。
这样幼稚的举动使我心情更加愉快,我驱车到市区买了一盒榛子浆蛋糕,找格特鲁德在她学校附近的小公园里一起分享·这近一年来,我有时间都会去看她,就像我答应的一样,大多时间都在她家里,陪她玩棋类游戏,给她讲《睡谷传说》里的故事,教她拼写单词。
我从不觉得她无聊,和儿童在一起我感到一种童年之后就再也没有过的轻松··吃完之后,格特鲁德问我今天是不是因为生日所以买了蛋糕·我说没错·她又问:“那么你这么开心,是不是收到了很多礼物”·我想了想,“是的,我收到了很多礼物,将近十件,我从来没有收到过这么好这么多的生日礼物。”
“我不知道你生日,不过我有块糖,是布莱恩小姐奖给我的·”她递给我一块糖·是块蜂蜜夹心的果汁软糖,我吃掉之后,格特鲁德突然拍了拍我说,“你真的是头熊吗,你喜欢吃蜂蜜。”
我听了哈哈大笑,太高兴了无法纠正她糟糕的逻辑·我们等到她的吉娜姑妈来接她时才道别·我坐在车上时打开手机,收到了维布的一封邮件,在那个破旧的农场里没有网络,我只能到市区里收发电子邮件。
                    ·作者有话要说:·☆、09·09·尼尔:·这次我单独给你回信,埃德没有看过·我终于发觉每个人都需要倾诉,但埃德不是一个正确的对象,我不想被同情,我知道他为我做的一切都不是出于同情,但无论如何,这是我最不想要的。
我见过总统先生,他授予我荣誉勋章·我看报道说这一届的连任选举中,你父亲为他举办了筹款晚会,威尔森先生从他还是候选人时就支持他,我想也许你也见过他。
有时人之间就会有这样宏大却无用途的联系·或许你没有见过他·勋章我之前放在一叠衬衣下面,现在我把它放在书架上·藏起来也无济于事,我身体的残疾已经无可改变,而我只能期望完成精神的复健。
你看我只会写出这种废话,所以我真的很害怕写一封长信·请原谅我之前的信总是太短太乏味·我还要感谢你的耐心··好啦,我要从何处讲起我缺乏对我父母的印象,很久以前他们死于一场车祸,大概只活到了我现在的年纪。
现在,我非常了解那种状况,我逐步走向幻觉的控制中,前些日子埃德温和我开车到市区里·我们听着一档朗读节目,念到一句法文时他说发音不对,我们为此开起玩笑,又说到我在沙漠里和一群法国士兵用石头煎鸡蛋的事情,就在我大笑时,夜幕中的路灯和车尾灯突然融合在一起,各色的汽车忽然拼接起来统统变成黑色,变成了一条巨龙。
后来他说他花了很大努力不让我下车,但还是被我敲晕了拖去一处我认为非常安全的地方,我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里买了青柠朗姆预调酒和一次性手机时刻准备着对抗恶龙。
如果他没有早些醒来,我大概已经被送去警局了,要保释我,的确是非常麻烦的事情··我已经很多天没有离开过房间了·多数时候,我都坐在一把旧得随时可能散开的木椅上读圣经。
它是埃德温的祖父留下的,由于字体偏大,厚得像一本百科全书·我隐约知道这是我祖祖辈辈最终的归宿,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象过自己会选择它·似乎是一种自负,好像自己能跳脱出这种宿命中,但更多地,因为我从没觉得自己能活到三十岁,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夜里醒来,总惊讶于我还活着这个事实。
当我第一次听到圣诞老人一词,我就知道这是不存在的虚构之物,我知道是我的养母在我的床边放下了圣诞礼物·但大概是在八年级的时候,有一个我不记得名字的姑娘和我谈论圣诞节时,用一种随意而天真的语气谈起圣诞老人送给她的贝壳形巧克力时,她使得我相信圣诞老人是真正存在的。
在那个时候,已经有同年级的男孩吹嘘他和女朋友上过床,但她不一样,她还送给我一本圣经··这段回忆说服了我像我的祖辈们一样打开圣经·像是雅夏·梅休尔*一样将自己关进小小的房间里不停忏悔、祈祷。
埃德温和我说起治愈的可能性,他不相信什么宿命·只是一种遗传病,导致某种化学物质的失调而已,可以被药物控制下去,甚至治愈·我不想令他失望,他父亲是个心外科医生,他一向比我更了解,所有疾病都强大得令人生畏。
但有什么能阻止他怀有这种信仰呢,这种信仰并不是因为出于渴望我病愈而临时随手捡起的,而是他自幼建立起来的··我继续写着这封信,这么几段话我已经写上了一周。
和你一样,我对我的未来也没有什么预知能力·我只是坐在这把木椅上,无声地等待着它的到来·而他正在积极地为我寻求治愈方案·这使我感到自己的无能,不在于身体上的残缺或精神上的疾病,而是我的意志。
而意志有时会非常强大,也许是当一个人不能拥有身体的自由时,他就会紧抓着头脑的自由,于是云霞和羽毛一样飘渺稀薄的意志就会迅速聚集起来,变成了一种活动的岩石般的古怪之物,压得所有人都喘不过气来。
审讯我的人和我一起被这种意志逼疯了,他在酷刑中加入简短而尖锐的提问,我总是知道他最不想要的回答,在那种岩石般沉重压抑的气氛中,我已经分不清究竟是谁试图无限期地延长这场双向的折磨、期待着一同走向崩溃。
最终我被救了出去,但我非常同情他,你要明白一件事,审讯事实上是一种对于双方的酷刑,在心理上,它伤害审讯者也许不少于被审讯的人··同时,审讯这种能力并不是人人都有的,也许它先天形成,也许是青少年时期的家庭环境,但等到某个人想到“我要当个审讯员时”,他已经错过形成这种能力的时机了。
于是我们从一个功利性的、或者说冷酷的角度来看,一个有价值的审讯对象,大部分时候是难以被一个有相应能力的审讯者匹配的··说回来,那天我被施以多次水刑,最终我失去清醒的意识,当我的脸被压入水面,冰凉而混着泥沙的水扑在我脸上,我以为我正沉入玻璃海中,流动的液体正来自耶稣渗血的心。
近期之前,虽然我经常陪伴娜狄娅去参加教会活动,但我是个无神论者,并不是出于某种对宗教的厌倦和叛逆,我只是非常清楚地明白科学的真实性,这也许与我这种几乎超自然的天赋相悖。
所以你看,非常滑稽的是,他们想逼我开口,但却给予我一种他们自己也难以得到的宗教体验,一种超凡神圣之感·我想说的是,这么做,我更加不会向他们泄露机密了。
回想起来,以那种冷酷的角度来看,我就像一块上好的神户牛肉,被他们绞碎了混合黑胡椒和豆蔻粉做成了牛肉饼陪配他们糟透的面饼和薯条·我没有做过什么严谨的调查,但我真的相信只有极少人具备审讯的能力,同时他们的能力也有高下之别。
你得原谅我,我不具备什么写作才能,我不是在写自己的自传·我不明白怎么才能向你讲明白我所经历的事情·当然,也许最终在你看来只是个简单又无聊的故事罢了。
只是我要写下来,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好了,我想说的是,他们极端地追求读心机器是能被我所理解的·这使得我抽离出来,能过接受我本来就不多的亲人都被他们的实验逼死这个事实。
毕竟,为了避免浪费上好的神户牛肉,必要的损失是可以被接受的·是的,我只见过迪梅克,但是我相信,或者说我更愿意相信他们都是非常好的人·也许可以从遗传学或者别的什么角度来看,如果你不够好,你根本不能在那个没有任何秘密可言的山村里生活下去并留下子女,你必须是发自内心地善良虔诚,丝毫不容得伪装。
也许短暂的历史还不足以产生这种自然选择的效果·好吧,好吧,我不知道你怎么看迪梅克,但你应该不会认为他是个罪有应得的坏人,生活在那种逼仄的环境中,他那种恶劣的性格是后天的。
我要说的是,在我父母死于那场车祸之后,克拉克·希尔和娜狄娅·费提索夫收养了我,娜狄娅不知道,而克拉克是当年参与巴比伦计划的心理医生·说到这里,我有点羡慕夏洛特,她的祖父出于一种理想主义者的狂热参与了阿波罗计划,就算他的名字被淹没在那三十万人中,他也的确为了他的登月梦想进行过千百次枯燥繁杂的运算,而他可以问心无愧地仰望月球如同仰望他永不死去的梦想,夏洛特就算可能对他总是谈论当年登月的情况感到稍微厌烦,但我知道她很自豪于她的祖父。
不管怎么说,阿波罗计划是真的,他们真的登上了月球,这无疑是值得自豪的·而巴比伦计划是掩藏于其下的一个邪恶项目,制造着不存在的计算机,使得对读心机器的研究拨款不为人知。
对我来说,我养父的事业简直是世界上最丑恶的事业,他参与屠杀我亲人的行动,而我每天和他坐在同一张餐桌上吃饭,接受他对娜狄娅说的心理治疗——虽然巴比伦计划被停止了,但他对读心机器的渴望从来没有熄灭过。
你不要责怪娜狄娅,我不是没有向她抱怨过这种情况·但是我从来没有克拉克能够把开山采煤说成平常人不能理解的保护生态的理想手段那种政客级别的口才·他使得娜狄娅相信,她为了我将来的幸福、我如同正常人那样能拥有的正常精神,她必须配合他,狠下心来说服我不要抵抗他的好意。
而且他很懂得如何让自己成为一个称职、受人赞美的养父,他们没有子女,他给那些上流人士开西酞普兰药方而得来的收入从不吝啬花在我身上,他还很擅长用一种赞赏、自豪的语气谈起我。
但娜狄娅的确很好,我不喜欢社交,她就陪我做那些两个人的游戏,她给我买书、和我打网球、教我做菜,是的,我很会做那些俄国菜式·人们很容易把我们当做亲母子,大概是由于我们共同的斯拉夫血统。
好了,愿他安息,我不应该继续谈论他的过失了·事实上,我非常善于折磨一个人,也许看起来伤害力不太大,但是我总是不停地说他最讨厌听到的,我让他难堪至极却又无法反驳我一句。
长久以来,我们让彼此都生活在地狱中·至于其他人,他们对我的评价大多是,内向但却是个很好的人·我非常懂得如何让自己散发出善意和真诚··西方罗曼·但他没有放弃过,如果他的研究对象不是我,我大概会被他这种百折不挠的学术精神所感动了。
公正地说,他有他的优点,就是这种坚定的意志·然而他用在了最糟糕的方向··诚实地说,我恨他·这两年来我经历了很多事情,心境有了很大的改变,但这种恨意大概会伴随我一生。
我不能选择报复,娜狄亚爱他,甚至崇拜他,把他当做一个善良、睿智、品格高尚的学者·除了对精神世界过于狂热的探索以外,他的确是这样的一个人,因此我当年总是感到深深的无力,我找不出任何证据使娜狄亚相信他曾经对我的亲人进行过罪恶的人体试验,他以一种高超的伪善写下了他的手稿记录。
·我能想到的只是逃离克拉克,申请大学时,我选择了那些离纽约极为遥远的学校,在加州、华盛顿州,最近的也是马里兰州·但令我震惊的是,最后我被纽约的一所大学录取了。
在长时间的研究中,他已经掌握了瞒住我的技巧,他甚至发动娜狄亚劝说我留在纽约··原本我会在纽约读完大学——如果这样不会导致我在二十岁就精神分裂。
但就在我开学不久后,一堂关于美国开国史的大课被骤然打断了·那件改变美国历史的事件发生了,同时它也改变了我的命运·我们看不见烟雾,很快同学都离开了,他们去他们认为安全的地方、或者需要他们的地方。
而我在食堂大厅里看电视上的报道·随后两周,我跟随同学一起做了许多对恢复可能有帮助的志愿工作··那天是九月十一日,在十月之前,我找到了我该去的地方。
我只给娜狄亚留下一封信··在时报广场的征兵处,我志愿加入陆军·我去到南卡罗来纳州杰克逊堡,等待了一段时间,就开始接受由志愿者转变为职业军人的训练。
那传说中的魔鬼九周对我而言并不痛苦,它反而令我非常激动快乐,就像是初入大学校园的学生一般的兴奋,队列训练、体能训练、野外训练,它们比历史和经济学更适合我。
等到难得的假期,我和新兵朋友们到哥伦比亚市吃牛扒,蹬着军靴装成超过二十一岁的样子去酒吧里买酒,远比在大学里的迎新晚会要愉快··长官只向我下达命令,纠正我的错误,要求我不断提高,就算偶尔态度粗暴也比克拉克好得太多。
当时我能感受到自己的体能在不断增强,好像有一种神圣的力量不停地注入我的身体中,最终它溢满了我的头脑,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自由··不需要多长时间,我就发觉自己是个天生的士兵,几乎所有认识我的人都逐渐地察觉了这一点。
还有我的读心能力,我一开始就和老兵们相处得很好,他们从没有刁难过我,反而还教我很多格斗和保命的诀窍·随着我拥有了身体上的力量,那种天赋的力量就愈发地显露出来,在实战中,近身制服敌人很容易,我在测试中射击本来就是拔尖的、同时运用在实际射击中也毫无障碍,因为这项天赋我的感官比常人敏锐得太多。
快地我对七五游骑兵团的加入申请就被批准了,一年后我又被调入了特别的作战小队里,和一些比我年长、经验丰富的老兵共同作战··写到这里,我必须承认我并没有资格去憎恨克拉克,我杀许多人,无可狡辩,我同他一样都相信着,为了某种理念、必要的牺牲是可以被接受的。
但参军的时间越久,我的心态就越发地平静,我已经忘记在纽约的过去了·我只是接受命令、执行任务,没什么困扰着我··至于那些关于本土外监狱的恐怖传说,耸人听闻的居多,但是就算去掉那层形状恶心的厚重浮沫,低下那层不多的事实也足够糟糕。
他们的审讯技巧糟糕,酷刑有时是为了发泄或取乐而非取得更多的信息·有时我会想,如果我做审讯员会如何呢,没有信息的缺失也没有错误,我们可以更好地安排策略、最大限度地减免损伤。
但是我没有,在那个时候,我掩藏得很好,我只是很冷淡地看着这一切发生,没有花一秒钟来考虑这个问题··时至今日,我并不为此感到内疚,也许这是我的本性、也许是出于对克拉克·希尔的厌恶,我认为这种天赋是强加在我身上的,我不感激它,我也没有权利使用它。
它可能曾经给我的生活某些不易察觉的益处,但我发誓我从没有刻意用它谋求利过任何东西——我的意思是并不是说明自己不希望用这种作弊的手段来获胜,而是我根本不愿意使用这项能力。
我可以这么想,我用它获知情报信息,可以保护我的战友们避免无意义的牺牲·但下一刻它会带来什么呢,那时我不知道,但是面对那一片巨大的未知,我持有无比消极的态度。
我又问自己,我有资格作出这种决定吗这是我的火车难题·我认为这世界是多元的,是以一种复杂的方式行进着的,因此解决问题的方案永远不是简单的。
并不是你决定采取某个行动,你就可以拯救一切,而你不采取就毁掉一切·这种粗暴简单的选择题不属于生活,它们停留在小说或者电影的真空中··好了,也许你认为我该停止对自己的辩护了。
但我相信自己为了这个国家献出了足够多,就算我明白我所做的、我们所做的有多可笑,但我没什么可后悔的·我想对你强调的并不是我曾经的属于军人的荣耀,也无关我的这种抉择是否正确,而是我在对于这些问题的反省中,我明白人的行为其实并不是非黑即白的,道德评判也应该是非常谨慎、周全的。
我有很长的时间反省,在我受伤之后,我被送去迈阿密附近接受治疗,我非常积极、或者说以一种绝命反击般的态度进行复健·但不管怎么说,我永远地失去了大多数人所拥有的权利,我再也不能自由行走了。
你很难理解我对身体力量的依赖——请不要认为我过度放大了自己的痛苦·你也许有六尺八,身体健康强壮,这使得你能够成为很好的橄榄球员,也会为你的个人魅力加分,它对你很重要,但它不是你的唯一支柱,你更加依赖于你的头脑,不断地阅读、不断地体验这个世界才是你生活的支柱,因此你受伤的左手对你的影响并不太大,你已经无视了它对你日常生活造成的困扰,跟别说为此感到自卑了。
当然我明白这样的对比是不相等的·我也不能把我的残疾假成你失去读写能力·好了,我说该写下去了·最终我知道我不可能完全恢复,我真正地绝望了。
我不能承受那种绝望,我迫使自己从自身的境遇体验中抽离出来,这样我才能避免窒息,从而勉强地活下去··而我用一种局外人的视角来考虑自己曾做过的一切,我终于意识到我对他人太多苛刻了。
人们头脑里的龌蹉总会被我发现,我从而怀有一种傲慢的心态审视他们,我与他们保持一段距离,因为一种无法消去的厌恶·但是没有人完美,我头脑里也有那些肮脏残忍的思想,我杀人时曾如此冷漠,已经足以说明问题。
身体的残疾是对我的一种惩罚·当我放弃复健课程,坐在庭院里晒太阳,我一方面认为维布·格雷格此人罪有应得,因为他曾残忍地杀害他人、同时他傲慢自大从不懂反省和宽容;另一方面我又觉得非常轻松,当我被自身的问题与对未来的惶恐缠住时,我无暇去观察他人,于是在极度烦扰之中,我的心灵却怪异地达到一种难得的平静。
可是我现在明白,如果当时没有人拉我一下,我就已经发疯了·我会像迪梅克一样在疗养院里度过一生——可我现在等待的结局和他又有什么不同呢·不,我认为它们不同,我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做了许多非常重要的事,就算我终将走向不幸,但这两种路径对我来说是截然不同的。
·那天道格拉斯·温特伯恩找到了我·他年纪很大了,却很健康,拄着手杖独自走到我身边,问我是不是维布·格雷格·后来他坐在我身边,告诉我他曾认为自己为了避免我们一族人的衰亡尽到了最大努力,但事实上他什么都没做到,他只是一个虚假的人道主义者。
那时我只能茫然地看着他,我失去了那种能力,我不能了解他语言背后的涵义,只知道他可能认识我祖父那辈人··事实上我一早就见过乔舒亚,我最近才意识到他是你所提到过的乔舒亚。
噢,真的很巧不是吗,世界真小,人与人之间总是有着各种不可思议的纽带·所以,那篇格丽塔·萨夫的报道里“典型上流社会的男朋友”就是说他吗天啊,想到这里我居然被逗笑了,我现在才明白那篇报道有多滑稽。
我和他聊过天,因为他陪着他的祖父道格拉斯来这间疗养院·那些天里,道格拉斯常来陪我聊天,通常只是他对我说话,他讲的事情都很有趣——现在想来才觉得难得,老人家常有的思绪混乱和唠叨在他身上根本见不着,何况在我当时那种心情下,能让我觉得有趣、愿意听下去,这的确是一种非常高超的能力,甚至是智慧。
我对他常怀有迟到的感激和尊敬,活到九十多岁的高龄难得,成为这样的人更加难得··道格拉斯来这所医院是探望他一个故友的医生儿子,有天下午他们去医院附近的咖啡厅里叙旧。
只有乔舒亚在病房里陪我·他说道格拉斯不知道为什么心血来潮要到佛罗里达度暑假,这儿他没觉得和洛杉矶没什么区别,但是道格拉斯却因此碰巧遇见了我,使得这次度假地点的选择有种命运般的高明。
你得原谅我那时没有什么好脾气,只是那一段时间,真的糟糕极了·我非常尖刻地问他,“为什么,因为我很有趣还是给你们一个行善的机会非常有趣”·但他没有生气,他说:“不,因为你使他想起了他三十多岁时做出的被他当做人生中最正确的选择。
你知道,活到九十多岁,老友差不多死绝了,不能一起谈论过往的岁月,他总是会怀疑自己虚度一生·所以谢谢你,没有指责过他,尽管他没有做到最好·”·我盯着他看了很久,然后转向床对面的电视机。
在也许十分钟之后,他以为我不会再说话,就低下头继续看报纸等他的祖父回来,我非常干涩地对他说,“对不起·”他抬起头稍微愣了一下才对我说没事。
这不仅是对他致歉·在那沉默的十多分钟里,我终于回归自身,我对自己的反省终于结束了·我想,克拉克·希尔造成了我人格中的阴影,他也迫使我学会对抗这种阴影,但道格拉斯潜藏在随意谈话中的引导是不可缺少的,而那时乔舒亚对我的宽容也非常重要——如果不是他这样宽容又合情合理地回答我,我很难说出对不起。
这几乎是一种仪式,是我自我拯救最后、也最重要的收尾一笔··我终于原谅了自己·我跟对乔舒亚说我要吃顿最好的来庆祝,他去给我买了龙虾带进房间里。
我吃了两口就说这是最好的吗·那时我说这种话已经没法带上之前的刻薄口气了,就像我和战友常常开玩笑那样·于是他听了露出一种轻松的笑容,问我是不是我能做的更好。
于是他搀扶着我,溜进夜里没有人的厨房·我用厨房里剩下的三文鱼做了奶油莳萝煎三文鱼·他先尝了一口说非常好·起初我是不太自信的,因为我已经很久没有碰过厨具了,以前行军时条件很差,我也会因地制宜给士兵们做出不错的一餐,这一直是我的兴趣,但那段时间里我完全忘记了它。
事实上我煎得非常好,自大地说,我真是被自己打动了·我重新恢复了对自己的信心,才发觉从病房到厨房是相当长的一段距离·我看乔舒亚很高、和我差不多,但他那副瘦削的身材不像是能把我搬过来的样子,当年需要两个人才能架着我走路——接着我意识到,不需要轮椅了,我扶着他、很大程度上地借助自己的力量走到了厨房。
虽然最终我没有完全恢复,但我已经脱离了最初的绝望·我没能和你讲一个励志的故事,但我相信这已经是很好的结局了·我不知道我写了什么,但它太长了,该有个结尾。
好吧,该说什么·我不知道你和乔舒亚近况如何,但我觉得他很好,你也很好,你们也有过非常愉快、幸福的日子·不管将来如何,我一直相信,一切都是往好里去的。
祝好,·维布·*雅夏·梅休尔:辛格小说《卢布林的魔术师》中的主角,原本品行不端、不奉信宗教,后来为了和情人私奔而进行偷窃·结果偷窃未遂、摔伤一只脚,于是回到故乡,把自己禁锢在小屋里,不断忏悔罪孽,最后成了众人心目中的圣人。
                   ·作者有话要说:·☆、10·10·读完后我觉得自己一定得立刻写些什么,我找了家咖啡厅给他写了一通胡言乱语,在我开车回去的路上我就忘了我写了什么。
我受到了他的信任,尽管起初我并没有刻意地试图与他成为朋友,也没有渴望知道他曾经的故事、他无与伦比的天赋·在我曾有过的朋友中,没谁会向我谈论他过去的经历,也无意于了解我真实的想法,那样的友谊太过矜持以致于不够真挚。
西方罗曼·回去时是深夜了,荒野小路上没有路灯,幸亏当晚月色明亮,让我及时刹车,免得撞上一位莫名出现在此处的陌生人·我下车去探视,他倒在车轮前,发了烧,意识模糊。
他没法回答我的问题,我只好翻动了他的口袋和背包试图查明他是什么人、该把他送去哪儿·但我还是没有找到答案··春天夜里还是非常寒冷的,在零度左右,而他只穿了件夹克,我不能放任他被冻死在这儿,于是把他搬上车。
路上我想起那个被我吓跑的大学生,他大概以为我是什么连环杀手甚至是鬼怪,而夜里开车碰上身份不明的陌生人这种事,更像是恐怖片里的桥段·但这只是令我感到非常滑稽,我打开电台收听音乐,里面放着一支新晋摇滚乐队的歌,在一片失真的音墙之后,吉他骤然停止,只剩下怪异的鼓点,突然变成了伦巴舞曲的节奏,这样突然的转变让我失声大笑。
我折回市区,把他送去的医院·夜里医院没什么病人,医生为他做了个检查,说他受了枪伤,但不太严重·我没有他的任何信息,猜想他是个造人抢劫的旅客,就给他垫付了医疗费用,把他留在病房里,自己也在医院里将就睡了一晚。
第二天我准备回去时,接到了夏洛特的电话·她说她现在在尼加拉机场,问我有没有时间去接她·在被问到为什么要来布法罗时,她很诚实地告诉我,“因为你父亲——嘿别挂我电话,我就见你一面就行了,他没要求别的。”
·“我没打算挂掉电话,我正好在市区,不过我不太熟悉道路,你等我一下·”·夏洛特在机场正门等我,除了单肩包外什么行李也没有,像是打算今晚就要纽约。
她没要我下车给她开门,就自行坐到了副驾驶座上·我建议一起去吃早餐,她答应了,于是我们去找了家摆出早午餐招牌的餐馆··还不到周末,没有太多的菜式可选,还好有最为经典的班尼迪克蛋和像是用咖啡渣泡出来的美式咖啡。
我们坐在窗边,餐馆里没有别的客人·夏洛特先是递给我一块筹码,对我说:“虽然我晚到一天,但还是祝你生日快乐·”·我说谢谢,拿起筹码在手里翻看了一会儿,春日里阳光正好,筹码因此具备了一种宝石般的质地。
夏洛特并不会每年都送我生日礼物,但她向来都送我硬币一类的东西,小时候是迪斯尼乐园的魔法硬币,后来有南北战争时期的金币和瑞典王储结婚纪念币··“我原本想用威士忌做礼物,可我到了机场才想起我不能带酒精饮料上飞机。
于是我跟我的前任说,我们喝完它好了·本来他是送我到机场搭到布法罗的航班的,但我们喝完之后就坐他家的飞机去了澳门,我们玩了几局牌·然后我头疼得厉害,就先去房间里休息,不过我又睡不着,就回去找他,逮着他和一个小妞在同一个洗手间隔间里。
我突然就精神了,拿起洗手台边的瓷花瓶揍了他一顿·我正好踩着点赶上了到纽约的飞机,他没追到我·要是他杀到这儿了,尼尔你可要保护我·”·我正经地向她保证,“我会帮你再揍他一顿。”
夏洛特招来服务员,点了煎蛋卷和可颂面包,“我一天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我原本觉得要正式一点的,我还做了头发,但在揍完那家伙之后,我想难道我还要在纽约休息几天、拿出最好的状态来见你吗,算了吧我又不是要来泡你。”
我听了大笑,“你现在看起来很好·”·“你看起来也不错,你在布法罗这两年都做了些什么”·“没什么,我种了些花,读了点书,住在市郊的农场里。”
“我没想到,你平时帮他们挤牛奶吗”·“没有,我一个人住在那儿,连别的动物都没有·”·“就这样我以为你要跟我说好多故事。”
这两年对我而言意义重大,但转述时却没有半分趣味·我摇了摇头·夏洛特也没有再问我一个人如何在市郊的农场里生活,她挑眉看着我一会儿,那副神情像极了温妮听见我说某些古怪想法。
夏洛特低下头切开她煎蛋卷,又吃了点可颂面包·“说起来我们已经快三年没见过面了·我记得我以前答应过你,要告诉你完整的故事·但我听维布说他一直在给你写一封长信,他认为这是对他的一种心理治疗。
或许讲述的优先权应该属于他·”·“我已经收到了·没关系,你愿意说什么就说什么,你可以说一说我父亲·”·“我还以为你非常非常不愿意谈起他”夏洛特的语气又恢复了轻快,“你是知道你爸的啦,前几天他给我打电话,关心我爷爷的身体,又谈了谈我在拍卖行的新工作,还说有时间要我去他家吃个晚餐,带上我的男朋友——接着他就那么随口一说,要是尼尔还在纽约,你就正好可以碰上他的生日了。
嗯,我就立刻明白了·”
(本页完)

--免责声明-- 【阿波罗之夏 by 佩奥特】由本站蜘蛛自动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本站无关,如果内容不健康 或者 原作者及出版方认为本站转载这篇小说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