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番外 by 徒魎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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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番外 by 徒魎屺(3)
·“如果他现在清醒,他一定会亲口告诉你,他不愿意·”·我并非是个赌不起的人,但我真的害怕··我怯懦地像个佝偻虫蚁,而现在私心被扯破,我却无能为力。
“你能治好他么”我艰难地问道··那位西班牙人把他脖子里的小玻璃瓶打开,倒出一小卷纸条,递给我··“我不是神仙,不能保证治好他,而且手术都有风险,治不好会有什么结果,可想而知。”
他每说一句,我都抖得厉害··“就算作为全球著名的医生,我连自己的爱人也没有治好,但他好像事先知道一样,手术前给了我一张纸条,也是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现在我把纸条给你,希望你把炎焱交给我·”·纸条展开,我落下泪来··LOVE IS NOT A SIN.·爱本无罪,终为救赎··-·尾声·我与炎焱一同去往美国,而第一站并非医院。
我与他站在大教堂里,MIKE作为牧师的角色,底下是他的妻子和女儿,以及一条名叫HONEY的狗,除此之外还有简琦,吴姨,与那名医生··没有音乐,没有布置,只是单纯的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
我们在这里举行婚礼··炎焱对这般庄重却轻松的场合有些兴奋,他笑着看我,问道:“我们这是要干什么”·我说:“结婚啊。”
“啊……”他张大嘴,似乎脑内在想,结婚是一件什么事情,“结婚以后会怎么样吗”·我笑回:“嗯……大概就是永远和我在一起吧。”
炎焱眨眨眼,撅起嘴,小脑袋里思忖了片刻,我突然有些紧张··“好吧,可以啊·”他又说··我无端松了口气,示意MIKE可以开始。
MIKE似乎为了此情此景排练了无数次,他说的十分流利自然,并且说的是中文,炎焱很安静地听着,直到我开口说:“我愿意·”·他转头看了我一眼,握着我的手有些颤抖。
“炎焱,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你身边的人,直到永远”··“爱”炎焱有些疑惑地问。
MIKE强调说道:“爱”·炎焱又转头看我,“爱也是和你永远在一起的意思么”·我点点头,等着他的答案。
只见他轻松地笑出来,直接夺过我手中准备的戒指,奇迹般地正巧戴在无名指上,眼底发着最单纯又美好的光:“我愿意啊·”·我想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天,这天有最明媚的阳光,最真挚的祝福,以及最爱的人。
不论顺境逆境,不论富裕贫穷,不论快乐忧愁,不论生或死··也不论未来如何··我都会等你回来··-·正文完··作者的话:感谢追文以及看文的你们,鞠躬飞吻。
番外随缘啦,拜~··文案:步步为营的婚外情,要的不过是人心··处处有惊喜,谨慎剧透,一切涉及相关专业领域以实际内容为主,靴靴··避雷:狗血狗血狗血 嗷唔·第1章·我从来没这样没日没夜地看剧,还是部剧情内容效果画风都烂到极点的剧,虽然我是快进看的,但剧情太过浅显易懂,故意为了凑集数才拍的如此冗长。
之后我才知道有种东西叫演员cut,一切怪我孤陋寡闻,害我浪费那么多时间··屏幕里那个身着贵族公子服饰,正干巴巴念着台词的主角,就是我的关注对象··也许是因我太久没有看剧,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潮流,否则这样的台词功底的人怎么当成主角。
·我打开弹幕,发现竟然没有人和我的意见一致,清一色好评,我嘁了一声关掉弹幕··宁小安,不,他已经改名为宁小案,三个月前刚结婚··他才25岁,在娱乐圈里正是卯足劲儿拼搏的时候,但他却过早地结婚了,并且在结婚那天宣布自己退出演艺圈。
所以这部烂到恶心的剧,成了他在演艺圈道路里最后代表作··那段时间,他结婚与宣布退出的消息已是一片哗然,而之后被爆出他的结婚对象是个男的,更是轰动全国。
我三个月前还在美国洛杉矶当着知名企业的金融顾问,企业的老板是大学时期的同学,叫MIKE,在我离开美国之前和同是大学同学的美籍华人Lillian举行了婚礼,我还充当了伴郎。
他不明白我突然辞职的行为,毕竟这个企业从开始到之后如此成功,我功不可没,但我告诉他我不得不走,因为我也得去追求爱情··我快三十了,这个年龄对于我现在的成就来说,已经算过得去,有车有房,一部分来源于我本就殷实的家庭,一部分来源于自己在美国这些年的收入。
够我好吃懒做一阵子··追求爱情这四个字,当我告诉MIKE的时候他一脸唏嘘,开着只有外国人能理解的嘲讽玩笑,意思就是我怎么会缺少爱情··的确,我不是甘于寂寞的人,来者不拒的作风让我的床边很少会空着,MIKE知道我的- xing -向,建议我可以在美国找个伴侣,之后结婚,再领养个孩子,我当时的表情一定特别惊悚,表情丰富地问他是不是投错了国籍。
之后他逐渐得知了我换床伴的速度后便否定了让我结婚的建议··我告诉他中国有个词叫“风流”,他学习能力很强,学完后便常用这个词问候我,等同于What’s up·所以当我告诉他我要去追求爱情时,MIKE很惊讶,他看出我决心之重,与我碰杯,以为我遇到了真命天子。
的确,事实上是这样的··只是我的真命天子结婚了··看完八十集连续剧我觉得智力已经降低史上最低,连眼睛都要瞎了··我抽了根HILOTON,这种烟烟味很重,第一次抽的时候我还是个只会抽KENT的大学生,然后被呛得直咳嗽,不过这种烟的好处在于让你深刻体会到,你就是在抽烟,不在做别的。
但不足之处在于烟屑太散,洒了我一电脑··MIKE就不喜欢这种烟,他觉得抽这种烟的人和老烟枪差不多,总之MIKE在很多方面都比我传统··回国倒时差的日子对我来说很容易,睡眠对我并没有那么重要,但这种连着看八十集的经历我发誓这是最后一次。
抽完烟我觉得精神稍稍好一些,就开始在电脑上找招聘广告·只是看看,并没有打算找,我先前说了,回国我打算好吃懒做一段时间··“炎先生·”吴姨敲我的门。
这是我回国后请的保姆,负责打扫和做饭·细说我这人不怎么讲究,但对食物要求很高,简单来说就是挑食··我把自己忌口的列出清单交给吴姨,惊讶于她烧出的东西竟然很合我胃口。
“菜放在桌上了·”吴姨隔着门说··“好”·虽说我口味讲究,但对于雇主来说,我是一个很讨喜的雇主,给的钱多,还总是待在房间里,吴姨也总能默契配合我的作息时间,也就是我走出房门,就不会见到她。
一夜没睡的确饿得前胸贴后背,我的头靠在柔软的床沿,底下是厚实的羊绒地毯,落地窗外的城市已经亮起,我总觉得能听到外面嘈杂的声响,只是这玻璃的隔音是最好的。
我把电脑随手一扔,烟灰缸里的烟蒂被我掐灭·站起来的时候因为长久坐着而有些晕眩感,再看看乱糟糟的房间,各式各样的衣服洒了一地,我用脚踢了踢,发现还有一件不是我的。
我皱着眉把它拾起,闻了闻,一股廉价Whiskey的味道,依旧记不得是从哪个酒吧领回来的人··我走出房门,坐到餐桌边,把桌上的菜吃了底朝天··这房子的构造和我在美国那儿的很像,就是照着选的。
其实我只是怕麻烦,毕竟美国那栋我住了太久,从高中毕业到三十岁,突然换格局,我怕领人回来的时候把厕所当卧室导致阳痿··我念旧,害怕改变,但不排除我依旧喜新。
吃完饭我打算去一个地方,虽然现在最好是先睡一觉··但因为这个地方近到我不需要坐车,我便把睡觉这件事延后·那是个咖啡馆,座落于市中心商圈的旁边一个相对于幽静的地方,闹中取静,矫情地惹人喜欢。
我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三个月前宁小案结婚,我处理完美国的事情便回了国,到现在满打满算一个月,我本该更早来··这一个月我天天到这家咖啡馆,定时在午后最暧昧的阶段点一杯黑咖啡,并不多待,就坐在靠窗的位子上。
刚入秋的气候让人显得很慵懒,我看着窗外人来人往,看无聊了再看会儿从书架拿的杂志,过一小时就走··这一个月有几个人对我搭讪,就是那种自以为不动声色地坐到我的对面,又不动声色地透露着自己早已显露的内心。
对于这种人我一般不会拒绝,聊上几句或开几个玩笑,毕竟拒绝女士太不绅士,拒绝男士又过于不给人家面子··我尊重每一个鼓起勇气的人,但仅仅是尊重,别的没有。
我很享受那种自己在他人眼里是一件物品的感觉,因为他们的眼神里透露着我至少分为了昂贵的那一类,他们一般消受不起却又乐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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