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番外 by o白野o(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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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编辑+番外 by o白野o(下)
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第55章 被大boss盯上的小兔崽子·初秋的夜里说不上冷,但夜露还是让人觉得有点凉·任明卿蹲在徐家门口,把草地里的《浩荡纪》捡回来,抚开封面上的草- jing -子,一本本摞好。
他能够理解徐老的心情,有很多父母在网络小说刚出现的时候,都与之势同水火;但他不太理解徐老为什么在当今还抱有如此的心情,毕竟智能手机普及以后,家长们也开始看起了小说,孩子和家长针对闲书展开的这场旷日持久的斗争,最终以这种方式最终落下了帷幕。
徐老不是古板的人,他在瞬息万变的商场上笑傲至今,就说明他绝不是一个落伍保守的家长,但是他跟徐静之的交流好像停留在十年前··如果他能静下心来看一看《浩荡纪》,就会发现里面没有任何会带坏小孩子的内容。
没有色情,也许稍微有点点暴力,但也没有详细的描写·这是关于年轻人如何成长,叛逆他们的父辈,最后与父辈和解的故事·也许他看看还会对他和儿子相处有点好处。
任明卿叹了口气,询问徐静之现在怎么办··徐静之把任明卿带回来的时候,就知道这事儿绝对不会善了,但他实在受够了徐老的专制独裁,他就是为了故意跟老爸叫板才把四海纵横接回家里的。
现在事情搞成这样,可以说是在他的预料之中,但他没这个胆量正面面对徐老的怒火,所以全都顺势丢给了任明卿:“你继续呆在那儿气死他这老头就得下猛药治治”·“可是……”任明卿看看一楼熄灭的灯。
楼梯上传来脚步声,徐老将要就寝,所有人都簇拥着他上楼去了,看来今晚他不被允许进门,他应该回自己家去··“可是什么可是,你就住那儿我可是花了钱的”徐静之说完,生怕他反悔似得火速挂掉了电话,一踩油门,去找白殇殇了。
任明卿一脸迷惘地被拿着手机坐在徐家家门口·如果说要走,京宇和徐总都拜托他了,他拿人钱财、忠人之事,不该那么不负责任;但如果要留,徐老也不让自己进去啊……他犹豫再三,半夜就过去了,后来实在想不出两全其美的办法,索- xing -挠挠头,拿起纸笔对着露台灯写了起来。
作为一个优柔寡断、缺乏主动- xing -的人,他习惯- xing -把一切留给时间去决断·如果有什么问题无法解决,那就交给明天;如果明天不行,那就后天·生活的变化总是快过一切冥思苦想,反正闲着就是闲着,不如做点自己该做的——不论如何,《浩荡纪》总归是要自己写的,这才是他该关心的问题。
而头顶夜露、风餐露宿这种身体上的不适,以及被人粗暴地丢出家门这种伤及自尊的对待,他反倒没有放在心上·他一抓起笔很快就进入了笔下的世界,很快,他就把眼前的烦恼丢在了脑后……·徐老早上起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苍白瘦弱的年轻人坐在他家门前,靠着墙壁睡着了,即使睡梦中都不肯放开他的纸笔,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故事··徐老突然就想起了自己的孩子——不是那个欺软怕硬、狗仗人势、花天酒地、不务正业的孩子,而是他曾经花了好大的精力培养出来的真正的继承人。
他的脸与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脸奇异地重叠在了一起,虽然五官轮廓上没有半点相近之处,但他们的神情却如此相似:执着、坚毅、沉迷做梦不可自拔,好像现世的一切折磨都不能动摇他们的心智,他们坐在那里,靠幻象就拥有一整个世界。
“明明都是小兔崽子……”徐老嘀咕了一句,蹲下身来,推推任明卿··任明卿浅眠,在徐老开门时就迷迷糊糊地有点醒转,只是因为太累睁不开眼睛。
现在被他一推,当即就惊醒了,眨了眨眼睛翻了个身,见他的脸近在咫尺,吓得乖乖和他一同蹲在地上,老实恭敬··“哟,写了一夜呢这是·”徐老叼着烟,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捞起他的笔记本翻看着,“你就是四海纵横”·任明卿眼神躲闪:“……是。”
“骗子·”徐老把本子丢他怀里,“静之不许你走,你就不晓得走自己没长腿么还赖上我们徐家了”·任明卿涨红了脸唯唯诺诺:“……对不起,我现在就走。”
“我让你走了么”徐老瞥他一眼,“花钱雇你写小说,就得把文章给我写漂亮了·”·任明卿惊异地抬起头来瞅瞅他,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改变了主意。
“进去吃饭吧·”徐老一抬下巴··任明卿道谢不迭,想要起身却发现腿脚发麻·徐老当了他一把,他不好意思地扶着墙壁溜进了门里。
“好好写,晚上回来我要检查·”徐老威严地审视着他的背影,眼神有一丝锋利··他倒要看看,这胆大包天的小兔崽子是真的肚里有货,还只是个弄虚作假的小骗子。
叶瞬和白殇殇自昨天大吵一架后,24小时没有联系·这对他们两人来说都是从未有过的情况,白殇殇有点心不在焉·但是到了当天中午,叶瞬又照旧给她打电话了,这让她松了口气。
她起先忐忑不安,但因为他在电话里表现得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所以她也很快觉得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我和企鹅文学联系了一下,他们有兴趣签你。
企鹅平台大,流量大,言情这一块儿做的很好,我们去G市跟他们的CEO吃顿饭,聊一聊·”叶瞬懒散坐在京宇的天台上,看着手机屏幕上的飞机时刻表,“我定了今天下午两点的飞机,你准备一下,我待会儿过来接你。”
“今天”白殇殇回头看了看卫生间里正在洗漱的徐静之,“今天不行·太仓促了,改天吧·”徐静之跟他家里人吵架,昨天半夜里出来找自己,刚才又说要坐私人飞机去巴厘岛度假散心。
“我知道太仓促了,可是对面是大公司,我们是乙方,时间由他们定,这个我做不了主·”叶瞬用温柔的声音恬不知耻地撒着谎·“现在是十点,你花一个小时打包行李。
就去吃顿饭,见个面,也就两三天的时间,你不用带太多东西·一会儿我来你家楼下接你,好不好”·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不行,我这两天要出趟远门。”
白殇殇严词拒绝了他,她现在根本不在家··“你要考虑清楚,这关系到你的前途·企鹅是目前为止我能找到的最好、最适合你的平台,他们很有诚意,开价不低,还有自己的影视变现渠道,成为他们的重点作者,你会大有作为。”
叶瞬说,“机会来了要把握住,不要觉得过了这村还有这店,我不想你后悔·”·白殇殇有一瞬间的动摇,直到她看到桌上的铂金包。
做网红作者虽然收入不菲,但是买个奢侈品包包还是心疼的·徐静之见她第一面就带着她去大扫荡了·真的铂金包很好看,比假的好··“下次吧。”
她放软了声调,温柔地冲叶瞬撒娇,“帮我往后推一推好不好我回来就跟你去G市·”·叶瞬长长地叹了口气,半晌才道:“随你。”
卫生间里传来放水声,徐静之快要出来了,白殇殇着急地要挂电话:“那再见·”·“再见·”叶瞬用不符合他- xing -格的郑重缓慢地道别。
放下电话的白殇殇心情很好,他们那场大动干戈的争吵又一次雷声大雨点小的收尾了,她觉得她又一次靠着自己的手腕摆平了叶瞬·她幻想等她开开心心度假回来,可以和叶瞬一起跳槽到企鹅,不得不说,他的确为她做了最好的选择。
放在平时她会喜出望外的,然而比起现在从卫生间里踱出来的、心烦意乱的徐静之,这些都不重要了,大可以往后推推·叶瞬那里没有关系的,他一定又像往常那样原谅她了,她熟悉他那种平静又温柔的声音,虽然最后那句“再见”有些异乎寻常地郑重,但她没听清,也没往心里去。
而天台上的叶瞬按照原计划定了一张当天下午两点去往G市的票,走进办公室里,向烈火哥递交了辞呈··第56章 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写书的意义·叶瞬什么都知道。
他没有问白殇殇什么时候走,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因为他在朋友圈里看到了昨天晚上那场大动干戈的离家出走,也知道接下去徐静之打算去巴厘岛散心·他什么都知道,所以他才把并不紧急的社交挪到了今天。
他在白殇殇猝不及防的情况下给她出了道选择题·她给不了他想要的答案,他就对她说了再见··烈火哥起先有些诧异,但事情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他不得不把白殇殇的另结新欢与叶瞬的辞职联系在一起。
他有点心疼他的狗头军师·烈火哥虽然至今仍是处男,却为人善良,能够体量他人·他知道这对于叶瞬来说也是个艰难的抉择,站在朋友的角度,他甚至巴不得叶瞬离开此地,永远不要再回来了。
所以他破天荒地没有请示舞蓝,自己拿主意,签署了他的辞呈·公司缺不缺人手已经不重要了,他希望叶瞬幸福··“一路顺风·”烈火哥拍拍他的肩膀,“有想好去哪儿”·“企鹅文学。”
“什么时候走”·“下午的飞机·”·烈火哥点点头·他知道他的老搭档外表看起来漫不经心,但内心坚定,很有主见。
他拿定了主意的事,就会雷厉风行地去完成··“吃顿散伙饭吧·”烈火哥叫了声凑在电脑前给玄原调第一版大纲的田恬,“小田儿,一起吃顿饭,送送你叶哥。”
“哦……等一下,你说什么”田恬猛地抬起头来,惊诧地看着并肩而立的两人,“你要走”·叶瞬抱歉地笑笑。
“你要跳槽在这种时候你要跳槽你要是走了,这里、这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了”环顾一周后,田恬哀嚎道。
叶瞬耸了耸肩,表示无能为力··“你怎么能在这样我知道公司的情况是不好,但大家都在努力帮忙啊大家齐心协力还是有可能克服难关的,不是么我一个新来的都有这样的觉悟,你一个老员工,怎么说走就走了呢”·叶瞬讶然,仿佛看到了小时候自己养过的小狗。
他是个生- xing -寡淡的人,懒散又怕惹麻烦,所以从来没有主动承担起饲养小狗的工作,只是偶尔会去摸摸他的头·可是每次他回家,小狗都蹦着跳着来迎接他,仿佛这个世界上他是它最爱的人。
现在田恬就给他这种感觉·他们并不熟悉,甚至说话也很少,他清楚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师傅,并没有很上心地带这位后辈,毕竟有庄墨和烈火哥在嘛·可就是这么一个自己不很上心的同事,因为他的离职生起气来——他张牙舞爪、大发雷霆,眼眶却红红的,像一只伤心的小松鼠。
叶瞬插着裤袋站在那里,突然有点感动·他曾经掏心掏肺、贡献一切的人对他弃如敝履,而一个自己都不曾正眼瞧过的人,因为他的离去而伤心得不能自已··“好啦……”叶瞬伸手摸摸田恬的脑袋。
田恬气得一把甩开他的手:“男人的头是随便可以摸的么”说完就跑走了·“我不要跟你吃散伙饭”他气急败坏的话语回荡在电梯间里。
他对京宇有归属感,对所有同事都爱屋及乌,觉得咱们都是“自己人”·虽然他看不惯叶瞬的懒散和狡诈,但从来没有想过没有他存在的办公室·即使公司遭遇了危机,也总觉得自己是少年漫的主角,友情、努力、热血是必备三要素,大家最终会克服困难、把公司发展壮大。
他内心有点孩子气的多愁善感,总希望大家能永远在一起,一个都不能少·他也知道这在职场上并不现实,可他控制不了自己这种恍若被背叛的失望,和失去一个重要的人的伤心。
叶瞬和烈火哥为难地对视一眼:“你好好劝劝他吧·这餐饭留着,等他情绪稳定一点再吃·”·烈火哥叹了口气:“小孩子总要慢慢接受现实。”
叶瞬:“那你就别成天给他看成功学啊·”·烈火哥:“成功学很现实·这本《完美跳槽》送给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叶瞬:“你为什么会有这种书”·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烈火哥:“……”·徐静之带着白殇殇去巴厘岛度假,任明卿却没有感到轻松,依旧每天勤勤恳恳地码字,因为要追更的人变成了徐老,让他心理压力很大。
徐老对《浩荡纪》本来就很抵触,任明卿仿佛从简单模式调成了极难模式,头两天胆战心惊、不敢下笔·但是徐老太忙了,连续好几天没有回家,任明卿就怀疑他那天听错了,或者徐老只是唬他的,没有当真。
他心下一松,按着大纲行云流水地写了五万字··这天他工作完,腰酸背痛地打算洗澡睡觉,突然被管家叫住,说徐老回来了,要看他的稿子·任明卿胆战心惊地看了一眼窗外,徐老刚刚下车,拄着拐杖盯了一眼书房的窗户,仿佛穿透玻璃窗逮到了他,吓得他赶紧把稿子打印出来,还生怕老人家看不清,把字体调大调粗。
·没过多久,徐老推门而入,坐在了欧式办公椅上,拿着稿纸仔细读起来·任明卿起先以为他只是大致浏览一下,检查自己的工作状况,没有想到徐老看得比徐静之还仔细。
他紧紧蹙着眉头,一个字都不放过,还用红笔圈出了错别字,显然是个严格的人·任明卿紧张的同时,又有些奇怪:徐老是看过《浩荡纪》么不然他是怎么有耐心看一个连前情提要都没有的大结局呢如果一本书你根本不知道他在讲些什么,你是决计看不下去的。
一个小时以后,徐老放下稿子,对他嗤了一声:“全是些装腔作势的东西·”其实这小年轻写得好极了,以他挑剔的眼光和鲜为人知的比较心态都挑不出错来,只能表露出不屑一顾的模样维持自己的威严。
任明卿并不知道他是在装腔作势,挺着脊背坐在沙发上,瞪着大眼睛不知所措··徐老看到他这幅样子,又清了清嗓,决定给他个小小的敲打,免得他胡思乱想自己到底哪里写的不好:“你们这些写书的,自己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只能骗骗小孩。
这世上哪看得到这些人有为了高尚理想愿意牺牲自我的木天师吗有受尽了委屈还愿意拯救仇人的大师兄么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顾望么都是假的。
稍微有点生活阅历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个故事,虽然你写得煞有介事·”·任明卿没有想到他批判的是小说的现实意义,不免讶然:“我不觉得故事都是假的。
故事里的人……某种程度上是真的存在的·”·“你走上社会,看到的都是虚伪狡诈、庸俗愚蠢、贪婪自私的人,无耻得超乎你的想象,你梦大发了”徐老以一种过来人的口气肆意嘲笑着后生的单纯无知。
任明卿涨红了脸:“但是这些虚伪狡诈、庸俗愚蠢、贪婪自私的人,他们的一生中,总也会有那么一些时候,做出一些……一些伟大的事·他也许会去见义勇为,也许会很孝顺父母,对自己的孩子全心全意地付出,照顾小花小草、流浪猫狗……谁也说不准。
您说得对,人- xing -是很复杂的,没有人可以保证在所有时候都是高尚的,但只要他们的一生中有一瞬间表露出人- xing -中光辉灿烂的一面,这个人就不是一无是处,这个社会也因此不是彻底地黑暗堕落。
慷慨同情,爱与仁慈,谦虚宽容,勇敢善良……这些伟大的品质,每一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我觉得是这样·所以《浩荡纪》的角色怎么会不存在呢他们活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每一个人,都有潜质去做仙人与侠客。
故事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您可以嘲笑我的理想化,可是理想难道不是最要紧的东西么您觉得这个社会既黑暗又堕落,难道因此我们就可以说光是假的么”·见徐老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任明卿鼓起勇气,继续说道:“故事……故事是别人的生活,是前人的经验,是一些……虚构的现实。
虽然现在人们只是拿故事来找乐子的,但是……好的故事不仅仅是消遣,它们鼓舞人心,具有改变人生的强大力量·您说的对,每个人都不完美,有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的事,现实中我们都很差劲,但是故事里的人却很棒。
他们是榜样,是我们想要成为的人,他们就像太阳一样指引着我们去变得更好·是他们告诉我们善恶终有报,是他们告诉我们天助自助者,是他们告诉我们只有努力才会有回报……是故事教化了人类。
从最古老的年代到很久以后的未来,故事里的人物都在做这件事,他们从前是神,后来变成了你深爱的那个主人公,你会不自觉地想做跟他一样的人·他们活得光辉灿烂,行善除恶,最终得以善终,也许这个结果终其一生我们都难以企及,但是一抬头看到太阳就在那里,难道这不是一种幸福么我达不到,但我知道有人可以达到,这就让我觉得不虚此生。”
任明卿结结巴巴说完这一大段话,胸膛起伏着,紧张却并不后悔·如果没有安老师和《浩荡纪》,他可能永远都只是那个软弱无能的少年,虽然他现在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但至少他再也不会轻易地放弃自己的人生。
就是因为这种切实的经历,导致他对故事的理解与情感远超于常人·他是怀着很深厚的感情诉说自己正在做的事,这种虔诚和热忱让徐老刮目相看··他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从他羞涩却真诚的眼睛中确认:他并不是一个只想要钱的骗子,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看清了现世的虚伪却依旧充满希望,认为自己的工作很有价值。
在书写的时候,他不但想取悦读者,还想对他们负责··徐老自嘲道:“想不到还挺能说——你叫什么名字啊”他开始对这小子产生了好奇。
“我叫任明卿·”·“哪儿人啊”·“X省灵璧市·”见徐老目瞪口呆地盯着自己,他又忐忑不安地补上一句,“凤河村。”
徐老脸色大变··世上不会真有这么巧的事吧·第57章 一只卡文的作者·X省灵璧凤河村··庄墨从拖拉机上跳下,环顾四周,怀疑他来错了地方。
他递上根烟,跟拖拉机司机确认地址,那位大哥笑呵呵地把烟夹到了耳朵背后:“没错,就是这儿”·庄墨觉得古怪,这个村子给他的感觉并不贫困。
村里铺着干净整洁的柏油马路,刚进村就是一幢堪称金碧辉煌的……学校·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看出了他的疑惑,拖拉车司机带着浓重的口音给他介绍:“以前这地方hin穷,你要从县城到这村子,得骑驴——驴见过吧驴”他嘿嘿笑起来,伸手一指,“这路、这学校都是连城集团建的,前些年那个首富,跑到这儿来,投了不少钱,这才和外头通了,不过还是穷就这路、这学校看着富贵”·“连城集团为什么来这儿投资”·“搞慈善呗”拖拉车司机欢天喜地道,“有钱人吃饱了没事儿干”·庄墨并不敢苟同,暂时将这个问题抛在脑后,告别了他,径直走向金碧辉煌的学校。
学校门前写着“凤河中学”四个大字,他记得没错的话,任明卿就是从这里转学去了B市的F中·凤河中学一进门就是一尊全身铜像,不知道塑得是谁,手里拿着一本书,摆着又红又专的姿势。
庄墨绕开他,去教务处碰碰运气··他一开始还担心学校翻修后,没有人知道从前的事,后来发现是自己杞人忧天,这里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任明卿··“他是个问题学生,- xing -格很孤僻,看人的时候总是- yin -恻恻的,大家都不喜欢他,就成绩还可以,作文写得特别好。
后来有一次聚众斗殴,他把姜勇的胳膊打折了,送到镇医院也没治好,姜勇的右手从此以上使不上劲,废了,姜家妈妈哭得眼睛都快瞎了·出了这桩事,姜家还能供他继续上学不可能的嘛。
姜家妈妈告到了村里,任明卿差点被送进少管所·后来是安老师出面保了他,他去了哪里,俺也不知道·”·任明卿是个问题学生,而姜勇是受害者庄墨觉得这和他的认知大相径庭。
不过如果是高远的话,那就解释得通了··“他是之前就打架,还是只有那一次跟人打架”·“之前也打架·”·庄墨眉头一轩:任明卿手无缚鸡之力,连脏话都不会讲,更遑论打架斗殴,那个人一定是高远。
如果是这样的话,说明任明卿人格分裂比他想象得还要早得多··他暂时放下这个推测,刚才教导主任似乎有些话没讲清楚:“任明卿上学,是姜家供的么”·“他们是远房亲戚。”
教导主任道,“任明卿一生下来腿脚就不好使,还不晓事儿的时候就被他亲爹给扔了,冰天雪地的,就扔在姜家门口·姜家心善,收养了他,谁知道好人没好报。
要是我,可打不死这小兔崽子要不是姜家给口饭吃,他有衣穿、有书念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你还把人家独生子给打残废了,嘿真他妈不是个东西——我听说,姜家老爹也是他克死的”·教导主任- cao -着乡音义愤填膺地脏话连篇,让庄墨难以冷静。
他告诉自己应该搜集各方面的情报,这些村里人从小看任明卿长大,对他应该是最了解的,但他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办法中立客观·他不能接受任明卿如他们口中所言那么道德败坏、举止粗鲁。
而且他也有理由怀疑教导主任话语的真实- xing -·教导主任不知道任明卿后来去了哪里,他可知道·任明卿后来去了B市F中,有人在暗中为任明卿铺平了成长的道路,给他以最好的教育条件。
在那个人心里,任明卿一定值得他这么做,庄墨想听听那个人对任明卿的看法·有时候,族群对一个人的评价太具有欺骗- xing -了,举世唾弃的无赖也许是个圣人,而举世推崇的圣人却有可能是个小人。
于是他岔开了话题:“那位出面保他的老师在哪里”也许通过那位善良的老师,可是打听出任明卿生命中的那位贵人是谁,他们俩又有怎样的交集。
教导主任一愣:“他早死了”·“死了”·教导主任摇摇一指校门口:“之前俺们这小破学校,只有我和安老师两个教书。
安老师从大城市来这里支教,呆了好几年,后来得病死了·他评过进步青年奖,上过感动中国,所以他死以后,连城集团才会投了很多钱给学校·多亏了他,不然俺们村哪有现在的光景。”
庄墨揉了揉眉心,这一条线索又断了·他不得不面对现实,先去姜家坐坐,搞清楚任明卿克死他的养父是怎么一回事··经过那天晚上的深谈,任明卿能感觉到徐老对自己态度的转变。
徐老经常长时间地盯着他发呆,那种眼神像是透过他在看着其他什么人·他也不再关心《浩荡纪》的进程,好像有什么事让他心不在焉·他倒是对任明卿的身体状况突然很感兴趣,带他去私立医院做了一次体检,然后吩咐常妈给他大炖补药,在他看来这个小伙子的身体实在太虚了。
任明卿每天被迫吃些牛鞭虫草老参燕窝之类的东西,动不动就鼻血横流··在任明卿看来,流鼻血倒是小事,他庆幸徐老再也没有问自己要过稿子,因为他卡文了··曾经他希望拥有绝对自由的可支配时间来进行长篇小说的创作,但事实是:写作进度与写作时间并不成正比。
当他没有其他事需要- cao -心、可以一整天心无旁骛地坐在书桌前时,他反倒写不下去了·越往下写,他越觉得难以为继、力不从心·他想起庄先生的话和徐老的敲打,觉得是自己缺乏生活阅历,所以对文中的一些角色还不够熟悉和了解,没有达到让他们按照自己的- xing -格去决定命运的地步。
任明卿特别无法代入的人物并非正面角色,而是反派·文中有一对兄弟各自属于两个对立阵营·哥哥是那种典型的“别人家孩子”,文治武功样样精通,谁都喜欢他;而弟弟就因为羡慕嫉妒恨导致了心理扭曲,非要搞一出大新闻,来证明自己比哥哥强,为了追求力量走入了邪门歪道。
在四海纵横写的《浩荡纪》中,这是一个非常鲜活的角色,看似胆大包天其实内里有点不自信,肆意破坏只为证明自己,聪明可爱却缺乏同理心,干了不知道多少坏事,让人爱得死去活来,又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然而依据一些伏笔,以及他定的大纲,这个角色最终是要改邪归正的·一个人坏到这种程度,他得怎样才能幡然醒悟任明卿想了十八种剧情,都很土,很没有说服力。
他意识到这可能不是因为这些剧情本身有问题,而是他对这个人物理解不够透彻,所以他写出来的东西,他自己都觉得牵强,不可信··作家和演员是一样的,信念感非常重要,当他对笔下的人物和剧情深信不疑、深陷其中之时,他写的东西是最好看的,否则的话,读者是可以从字里行间看出你的敷衍和不自信。
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任明卿心烦意乱,长时间地徘徊在花园里散心,头脑中推敲着《浩荡纪》的情节,直到天色将暗·他在管家的招呼下行尸走肉一般走进餐厅,用完晚餐,又带着沉思的表情走到了二楼,打开了面前的房间。
等他关上门,他才惊觉他并没有回到书房,而是走进了一个陌生的卧室··与其说是卧室,不如说是套房,这扇门背后自带书房与客厅·任明卿第一眼看到这个屋子,就感到从内而外的舒适。
墙壁是平静的浅蓝,家具是温柔的胡桃木色,灰色的寝具上偶尔出现几抹亮黄色的棉麻抱枕,宁静中带着诙谐有趣··更让他觉得欢喜且亲切的,是墙壁边满满的书架。
安静的夕阳照亮了一排排收拾整齐的书籍,任明卿漫步其中,像是一只在深林中找到新鲜草场的麋鹿·不消说这屋子的主人是个有多儒雅的人了·他曾以为整个徐宅都是没有书的。
“你怎么在这里”徐静之突然出现在他身后,气急败坏地拽过他,关上了门·“谁准你进去的”·任明卿瑟缩了一下肩膀,眼中的喜悦之情却还没有退散,仿佛宿醉未醒:“对不起……我走错门了。”
·徐静之左右一瞧,确定没有旁人目睹这一幕,把任明卿推进了自己的卧室·他穿着沙滩裤和颜色鲜艳的T恤,显然才刚从巴厘岛度假回来,他的表情却跟不像他的打扮那么休闲:“你要去哪里都随你,那个屋子不准去”·任明卿逆来顺受地点点头,只眼巴巴地望着他瞧。
徐静之心直口快,又拿他这幅好奇又不敢问的样子没辙:“那是我哥的屋子他离家出走了老头气着呢,心里又念,谁进去他冲谁发火。
不是常有这样的桥段么男主角失去了女主角,就把她的屋子原封不动地保存着,时不时进去吸一点体香补补脑——我家老头也是这样如果叫他知道你进去过,你就活到头了”·任明卿是从字面意思上理解他的这句话的,吓得小脸煞白。
徐静之可没心情哄他,把手一招:“我出门一个礼拜,你写了多少拿来给我看看”·第58章 他是他哥哥·任明卿穿着拖鞋拖拖踏踏去书房里打印,又拖拖踏踏地跑回来,把稿纸交给他。
徐静之把人字拖甩了,往床上一躺,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兴致勃勃地看起来··他注意到任明卿一直坐在沙发上观察自己的表情,以为他是无聊了,把电视遥控机丢给他:“自己玩啊——吃的在那里,自己拿。”
任明卿起先还矜持一下,后来因为徐静之看入迷了、看得又很慢,就安下心来,乖乖打开电视在那里看科教片··他卡文之前手速还可以,每天都能写一万五千字到两万字,以徐静之的速度,可以看老半天呢。
长篇阅读也让徐静之彻底沉浸在故事当中,与早先碎片化阅读时的浮躁判若两人·这给了任明卿一剂强心剂,不是他写的不好了,而是徐静之的阅读模式导致了对文本的观感出现偏差。
现代人可以找乐子的方式太多了,小说是在跟抖音、微博、综艺、游戏竞争,让读者骤然从碎片化娱乐进入深度阅读,读者也需要契机去适应的··任明卿看完了三档节目,困得眼皮都打架,突然听见背后传来啜泣声。
他惊诧地回过头来,发现徐静之不知什么时候哭得泪流满面·他一觉察到自己的失态被任明卿发现了,就凶神恶煞道:“看什么看转回去”·任明卿吓得肩膀一抖,老实地照做,但是耳朵竖得高高的,显然是在打探军情。
徐静之外强中干道:“老子没哭”·任明卿听着他明显带着哭腔的声音,心情很激动,忍不住在座位上挪来挪去:“你看到哪里了看到哪里了”·“林老二在祥云楼把林澈胳膊砍断的时候。”
任明卿忍不住啊了一声:“这有什么可哭的呢”他还以为没有读者会喜欢林老二这种熊孩子,更遑论他没轻没重差点害死林澈的时候。
在他看来,这个情节点,读者是应该生气的,他会站在林澈的立场上扼腕叹息,对林老二恨之入骨··“谁哭了”徐静之提起了拳头。
任明卿赶忙转了回去··徐静之嘟囔着“老子才没哭”,又窸窸窣窣翻起了纸页·但他这一次没有看太久,就心烦意乱地将稿子一丢:“你也有哥哥么”·“我有个弟弟。”
“转过来吧·”徐静之盘腿坐在床上,“你是按照你弟弟写的么”·“不全是·”任明卿提到姜勇,笑容渐渐消失,有些无奈,“我跟他关系并不很好,他的心思我只能靠猜。”
徐静之看了他半晌,神色古怪道:“你猜得差不多·”他转过头看着窗外无边的夜色,“其实我有个哥哥,我对他的感觉,大概就是林老二对林澈吧。”
任明卿惊呆了,徐静之讲这话的时候颇为深沉,似乎要跟他袒露心扉·虽然缺乏心理准备,他还是谦卑地表示洗耳恭听··徐静之瞥他一眼:“你觉得我会跟你讲我哥的事么”起身开了瓶酒,一个人饮酒醉。
任明卿低下了头,假装也没有很好奇··徐静之酒入愁肠,破罐子破摔地说了句“算了算了”,坐在任明卿面前的沙发上,喋喋不休地诉说起过去·这件陈年旧事压在他心底里很多年了,此时气氛到位,任明卿又是他喜欢的作者,创作出了能引发他共鸣的人物,他忍不住就要一吐为快。
从徐静之的叙述中,任明卿得知,他其实并不是徐老的独子,他上头还有个哥哥·作为豪门长子,那人品学兼优、儒雅而有涵养,年纪轻轻就在普林斯顿商学院拿到了硕士学位,几乎是霸道总裁文里标配男主角。
他是徐老的骄傲,是他理想的继承人,即使因为低调行事从不见诸报端,相熟的人也认定他是连城集团未来的主人·而徐静之毫不意外地隐没在那人的光环下,成了一个不被期待的角色。
“我跟他比起来就是坨屎·”徐静之毫不掩饰自己的嫉妒和失意,“他们全都觉得我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那人太过优秀,显得徐静之的出生就像是一个错误。
他们俩在任何地方被父亲拿来作比较:走路更慢,说话更晚,成绩更差,脾气更犟……他被认作一无是处·他没有感觉到自己被关爱过,仿佛从一落地就开始了竞争,竞争对手比他先起跑,还跑得比他快。
他起先也努力过,但他们之间的距离不是偶尔努力一天两天就会拉近的,他努力了距离还在那里,就会被父亲拿出来嘲笑·那人越跑越远、越跑越远,最终都跑得不见影了,徐静之也彻底放弃了这场不会胜利的比赛。
他打架、抽烟、泡吧,从心底里发誓他要做个坏男孩儿,给那人拖后腿,给父亲蒙羞··“你又何必呢……”任明卿很着急,苦口婆心地劝,“你又何必呢……”·“我现在不这样了啊,我现在不是挺好的么,谁还没个年轻的时候”徐静之理直气壮道。
任明卿像是一个老母亲看着误入歧途而不自知的傻儿子,用眼神告诉他:你看起来依旧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抽烟、泡吧、睡嫩模··徐静之深沉地呷了口酒:“现在老头也想花心思栽培我了,因为我哥离家出走了,呵呵。”
“离家出走”·“他写小说去了·”徐静之耸耸肩··任明卿:“……”·“很荒谬吧但是真的,他跑去写小说了。”
徐静之道,“那个人从小像个知识分子,不像个生意人,你也看到了,那成柜成柜的书·虽然被老头逼着去了商学院,但他一直有在写东西,我也不知道他图什么。
稿费能有几个钱你连你自己都养活不了呢”徐静之冲着任明卿摇摇头,意思是你这工作可不咋地··“他写过什么”·“不知道,他从来不跟我讲。”
徐静之脸上流露出费解的表情,“我总觉得像他这样的,怎么都得在国务院给主席写发言报告吧”·“那不是小说·”任明卿委婉地提醒他。
“不过我觉得他如果至今仍在写的话,水平应该不会在你之下吧”徐静之自负得很笃定,“他很有文化,看过很多书——他也看《浩荡纪》我们还讨论过剧情”那是两兄弟为数不多的共同爱好,徐静之那么念念不忘,也跟哥哥的推荐有很大的关系。
你会因为重要的人喜欢什么,而跟着喜欢上那样事物··“他什么都能干好,不论他喜不喜欢·他喜欢写小说,那他应该写得特别特别好·”徐静之道。
任明卿发现,徐静之虽然始终不肯叫他哥哥,但是提起他时,眼神中却悠然神往·他嘴上说着讨厌,心里应该很喜欢他,也很尊敬他的··连城集团未来的少东家留洋归来,不好好继承家业,却想写小说,这是徐老不能容忍的。
他不明白他从小视为骄傲的长子怎么突然神经搭牢了,勒令他放弃这个愚蠢的主意,回去做他的霸道总裁·在一连串的争吵后,那人离家出走了·徐老没理睬他,他那时候比现如今还要铁石心肠。
“那人后来好几年只回来过两次,不知道在外面干些什么·他其实跟老头挺像的,骨子里倔得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两个人谁也不肯低头,就一直这么僵着,我妈夹在中间眼睛都要哭瞎了,但是没办法。”
徐静之诶了一声,苦大仇深地说他自己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倒霉··从前老头儿只要骂骂他就好了,现在不但要骂他,还要赶鸭子上架·这种赶鸭子上架还没什么指望的成分在里头,只是老头儿做给那人看的,仿佛在说:你不回来,我还有静之谁稀罕你·“他第一次回来的时候,全家都高兴坏了。
老头儿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却很激动的·可是那人说,他还要走,他回来是因为想我们了,不是因为要对老头认错服输,老头当即把他轰出去了·他第二次回来的时候,就站在那个地方。”
徐静之指了指自己的房门,“他说’静之,我要走了,你把这封信交给爸爸·’从此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一次都没有·那是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转述他哥哥的最后一句话时,眼泪毫无预兆地夺眶而出,任明卿默默地给他抽了张纸巾·徐静之粗鲁地抹掉了眼泪,“这酒是洋葱味的·”·“哦。”
任明卿乖巧道··“你什么都没看到”徐静之擤着鼻涕还不忘提起拳头威胁他··“好的·”任明卿乖巧地低头。
“那你们后来就一直没去找他么”·以徐家的财力,要找一个人,并不难吧就算徐老倔强得不肯率先低头,难道徐静之就没有能力做这件事么·“我才不找他五年了他都没有回来过我才不找他”徐静之暴躁道,说着说着又难看地哭了起来,这次是嗷嗷大哭。
任明卿原本还没往那处想,此时才从徐静之的悲恸中后知后觉,血脉相连的他可能是预感到了什么··他哭着问任明卿:“林澈还会回来么林老二还能跟他和好么”·任明卿情知他可能隐瞒了什么重要的事,关于他和他哥哥的,忍不住把椅子搬近他,点点头:“哥哥总是会原谅弟弟的。
因为是哥哥·”·徐静之哭得更厉害了·但是他如释重负地从抽屉里掏出了一封信··任明卿明白过来,那是五年前他哥哥写给父亲的信··“你没有交给你爸爸”·徐静之惊慌失措地摇摇头:“我不是故意的”·在任明卿遗憾又略带指责的表情中,徐静之垂下了脑袋,摇着头:“我不是故意的……”·当时为什么没有及时交给父亲呢·因为他恨死那个人了。
凭什么你让我受了这么多年的鸟气,又一走了之、把一切都丢给我凭什么在走了那么久、老头都开始在意我的时候又回来跟我抢他凭什么你给他写了信、却只对我说再见凭什么·但是随着时间的过去,他慢慢想起了更多的、那个人对自己的不错。
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那个人从来不曾因为他的笨拙和淘气讨厌他、鄙视他,说些- yin -阳怪气的话,在那么多年以后,徐静之终于可以公道地说一句,他不是伪善。
伪善是一个人伪装了许久又毁于一旦,但对于那人来说,从来没有一个瞬间,他曾对自己虚伪、耍诈、两面三刀·他对自己好不是因为同情,或者对其他一切不平等待遇的补偿。
仅仅因为他是个善良正直的人,而自己是他唯一的亲弟弟·自己在从前没有发现过这一点·在他把自己抱在膝盖上教背诗的时候,在他放下繁重的学业跟自己一起做航模的时候,在每一次泡吧归来被他温柔地骂的时候,在每一次闯祸被他保护和掩盖的时候。
“我和他不亲……我和他从来都不亲……”徐静之反反复复地对任明卿强调,仿佛要借此说服自己什么·“我讨厌他,想跟他恶作剧,就藏起来了……”·一开始,他没有放在心上,不过就是封信而已,他甚至一度将其忘记。
一年,两年……他偶尔想起那个人,想起抽屉底的那封信,惴惴不安地觉得做错了事,也许那封信上写着重要的讯息,而他的小心眼和嫉妒心让它失去了在当时当地传递讯息的功用。
出于胆怯,他不敢向父亲承认,不愿意承担犯错的后果,毕竟,从前都是那个人挡在自己身前摆平的··三年,四年,五年……时间过去得越久,这件事在他心中就越发清晰。
那封信在他心中生了根,发了芽,他有时候有种错觉,觉得那将是贯穿自己一生的最重要的事,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它牵绊住了,渗透进血肉,走到哪里都无法忘记——他的身体里多了一个秘密。
他开始频繁地想起那个人,在午夜梦回时,看见他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卡其裤,文质彬彬地站在被阳光照亮的门外,说着那声缓慢而虚弱的再见·醒来后他无数次想拆信,然而此时此刻,那封信本身就变得让他害怕了。
他隐约察觉到那是场郑重的道别,是场近在咫尺的错过 ,是无法挽回的错误,以至于他后来的整个人生都变成了灾难·但信是缓慢的,信和所有即时通信软件都是不一样的,只要你合拢信封,时间就停滞在那里。
只要他不去看,他就依旧是纨绔子弟,是扶不起的阿斗,是徐家不被看中的二少爷……是那个人的小弟弟··“你还没告诉我,林澈还会活着么”徐静之问任明卿。
“会的·”任明卿就像小孩子,很容易被别人的情绪感染,之前抱着纸巾盒一张一张抽给他,现在开始抽给自己·“大结局他还活着,活得很好,功成名就……我剧透给你了。”
徐静之像是抓到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似得点点头,重新打起了精神:“那他真的会原谅林老二么”·“我想……我想他没有生过气。”
徐静之并不相信:“可林老二在祥云楼,砍断了他的胳膊,他差点被他害死了·”·“然而,他是他哥哥·”·徐静之裂开嘴,皱着脸,无声地哭了起来。
“然而,他是他哥哥·”任明卿温柔地摸着他的脑袋,重复道··那天晚上,徐静之一吐为快,却依旧没有胆量拆信,他觉得自己还需要一点时间准备和酝酿。
而任明卿将他哄睡以后,蹑手蹑脚地离开了房间,快步走向书房,码字到天明·他文思泉涌,一泻千里,与白天的举步维艰判若两人··他终于能够理解林老二这个反派细密、隐微的心理,也找到了他由邪转正的契机。
任明卿本身是犯过错的人,他知道愧疚是一种如何强大的力量,能由内而外地占满整副皮囊,重塑人的思想与血肉·在哥哥血淋淋的断臂面前,在即将失去亲人的那一刹那,所有的嫉妒、怨恨、攀比都会被巨大的恐慌一扫而空,内心深处的依恋、仰赖、憧憬也随之冲破了冰封的心脏,流入四肢百骸。
因为愧怍,林老二被仇恨蒙蔽的双眼第一次看到了爱·也因为愧怍,他将改过自新,浪子回头··第59章 他发疯的罪魁祸首·庄墨走进姜家的时候,姜母正在庭院里晒谷。
连城集团虽然在凤河村大肆投资,但徐老显然醉心于造桥修路建学校,对改善村民的生计没什么兴趣,家家户户还是务农为主·庄墨一路走来,都没有见到特别好的村居,大多都是土胚房或者木制楼房,显然还是没有摆脱贫困县的帽子。
然而,姜家的屋子却特别气派,三层楼的小洋楼,带着水泥浇筑的院墙,甚至还有个大大的车库·庄墨哟了一声:“大姐,房子造得漂亮啊·”·姜母围着围裙站起来,咪花眼笑地搓搓手:“儿子造的——哪位啊”那双和姜勇如出一辙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上下打量着庄墨。
他们村里可没有那么派头的大人物,姜母有点害怕,又有点兴奋··庄墨为自己编纂了一个身份,说是x大教授,来这里了解任明卿的情况·姜母根本不知道他考上了x大,听见消息颇有些气急败坏,但紧接着听说他学分没修够、毕不了业,又重新高兴起来,往地上呸了一声:“他还想上大学哩”·这种丝毫不加掩饰的恶毒着实让庄墨吃惊。
他预感到任明卿的童年应该过得很不幸,如今站在这个壮实的村妇面前,那些不幸突然就都具象化了··姜母从庄墨的眼神中觉察到了他的抵触,但她没有因此而羞愧,而是收敛了幸灾乐祸的表情,严肃地跟他说:“他克死了俺汉子,还打残了俺儿子。”
“我不太了解您家的情况……”·姜母以一种农村妇女特有的伶牙俐齿将任明卿的过往如数奉告··姜勇的父亲姜白汉,是任明卿的远方表舅。
任明卿出生时,母亲因为难产去世了,他又四肢不健全,被亲生父亲丢在姜家门前·那时候姜家夫妻正在为没有子嗣发愁··“按照俺的意思,哪怕倾家荡产去买一个,也比养个瘸腿的好,瘸腿他干不了农活,但是汉子不听俺的。”
她遍布皱纹的眼睛里闪烁着懊恼与愤恨,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话咒骂着养子,“早知道俺就把他按死在泥头沟里·”·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任明卿非常庆幸没有在一出生就被冻死,或者按死在泥头沟里,但是他的幸运没有持续多久。
到姜家的第二年,姜勇就出世了·姜勇还是个健康、壮硕的男婴,任明卿在家中一下子成了多余的那个人·幸好姜白汉本- xing -非常善良,又读过一点书,虽然是个农民,却很明白做人的道理。
他没有因为任明卿的残疾而厚此薄彼,将他视如己出,即使妻子屡有怨言,也不曾动摇分毫,只要有他在的场合,没人可以亏待这个养子··两个孩子长到识字的年龄。
妻子宝贝亲生儿子,为姜勇的健硕高大沾沾自喜,姜白汉却更加青睐读书用功、成绩优异的养子·虽然在学业上,姜白汉帮不了任何忙,但每当他结束了一天的农活回家,都会用他那双长满老茧的粗糙的双手在油灯下翻看任明卿的作业。
他也愿意为养子的学业徒步十几公里,去县城买一套崭新的教辅材料送给他··虽然姜母是用一种“俺汉子被他下了降头”的语气诉说这段过往,但庄墨却十分触动。
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没有血缘的陈见,没有对残疾的偏见,认定读书的力量,尽全力去托举下一代…… 他想任明卿在生命的最初阶段,应该称得上是幸福的。
他也许会因腿脚残疾而敏感自卑,也许会有寄人篱下的忐忑不安,也许会被他那刻薄好妒的养母颐指气使,也许会被他那长得过快的弟弟嘲笑欺负,但他有一个好父亲,给予他最初的保护和指引。
正是因为他曾经如此幸福,所以庄墨难以想象他是怎样失去父亲的··“都是因为他,俺家汉子才年纪轻轻就走了,丢下俺们孤儿寡母……”姜母谈到那场灾难,那双凶狠的眼睛憋红了,变成刻骨铭心的恨意。
任明卿因为瘸腿的缘故,从小就很文静,别的孩子跟着姜勇钻山爬树、在泥地里打滚,他就坐在门槛上看课本,一坐就是一下午·姜家没有课本之外的书籍,书对于他们来说是奢侈品,任明卿看完了课本,就看他能找到的一切印有字的东西,有时候是矿泉水瓶上的包装纸,有时候是撕下来的老黄历。
“他对那个东西魔怔·”姜母不屑道··邻村有个老先生,祖上是秀才,自己念过一点书,建国后做过几十年城里的初中老师,家里藏书颇丰。
姜白汉领着任明卿上门借书·老先生喜欢这个好学的小朋友,也可怜他的遭际,不但借书给他,还戴着老花镜给他上上课,从《茶花女》讲到《三国演义》·农村放学早,任明卿总是顶着夕阳走四里路去老先生家,蹭了晚饭再溜回来睡觉。
姜白汉为此经常挑着地里收来的粮食,去给老先生送礼··这在姜母嘴里是“糟蹋粮食”··不幸发生在他七岁的那年·有一天傍晚,凤河村下起了大暴雨,姜白汉心神不宁。
平时,任明卿都是自己走回家的,但姜白汉看这个雨势不对劲,打着伞出门接他·两个村子之间有条河,就是姜母嘴里的“泥头沟”,平时水清,可以洗衣洗菜;雨季来临却很危险,水流湍急、又因为冲刷山势而浑浊,沟渠里的石墩子被水淹掉,过桥的人一不小心就会冲进水里去。
任明卿腿脚不好,人又小小的一个,姜白汉不放心他一个人过桥··“结果他这一出门,就没有再回来·”姜母抽了一下鼻子,绝望地抬头看天,强忍住眼泪,“八点钟,俺听见有人敲门。
俺想孩子他爹可总算回来了,开门一看,却是那个小畜生·他回来了,俺家汉子没回来,问他在哪儿,他跟个哑巴似的指泥头沟·俺一扇门一扇门去敲,求他们帮忙找找俺家汉子……”她摇摇头,“半个月后在山下找着的,离这里十几里地外,人都给泡烂了。”
庄墨终于明白任明卿所说的他欠姜勇的债是什么了··后来的事姜母没细说··在她眼里任明卿是世界上最坏的人,不配活着,没有他,姜白汉那天晚上不会出门,也不会死,自己的一生断然不会如此不幸,年纪轻轻成了寡妇。
她甚至觉得任明卿是故意的·他那么沉默寡言,总是用乌溜溜的眼睛打量着大人,没有一个男孩子像他这样;他身体里有妖魔鬼怪,一出生就克死了自己的母亲,他的亲生父亲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才会惊慌失措地把他送走,他的瘸腿就是最好的证明。
她谩骂、诅咒着他,兴起还挥舞着手里小臂粗细的笤帚·庄墨想象不到七岁以后的任明卿是怎样长大的,他在这个家里还能感受到一丁点的温暖么·“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一定是去别家了吧”·姜母意味深长地瞥了他一眼,拍了拍手里的笤帚,讥诮道:“俺好赶他走么”·庄墨在她市侩狡黠的眼光中,找到了凶手。
庄墨后来没有再久留,他知道从姜母那里再探听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从她丈夫死后,任明卿在她眼里就变成了一个懒惰、无耻、一无是处、恩将仇报的人·他长大以后打残了她的亲生儿子,不顾她多年的养育之恩,但她绝口不提她是如何养育这个“克死她汉子”的养子的,也绝口不提任明卿与姜勇那起惊动全村的冲突。
她的思维方式是如此简单粗暴:姜白汉因为任明卿死了,任明卿就欠他们娘俩一辈子的债,当牛做马也还不清,所以他应该一辈子当牛做马·但凡他有一点忤逆他们娘俩的意思,他就应该去死,一命抵一命。
庄墨不想再继续在她那里再多待一秒钟,他无法忍受姜母恶毒的仇恨·诚然她也曾是个可怜的女人,可这仇恨已经彻底磨灭了她的心- xing -,让她从内而外地变出一幅刻薄恶毒的嘴脸,庄墨很难对她产生同情。
一个恶人的受苦受难无法引起人的共鸣,一个善人的不幸才会激起旁人深厚的关切·他对任明卿的过去了解越深,他就越发与他同仇敌忾,这导致他不想跟姜母再多说一句话。
毫无疑问,她在抚养任明卿的同时,把他逼疯了——即使这不是直接原因,也是主要的诱因··他离开了姜家,在村里走访了一圈,询问姜家在姜白汉死后的情况。
村民的说法与姜母如出一辙:姜家没了顶梁柱,生活穷困,任明卿却很懒惰,下地干活的时候不如别人卖力,经常偷懒坐在田埂上看书;姜母则是个勤劳贤惠的女人,虽然任明卿克死了她汉子,她依旧任劳任怨地把任明卿拉扯大,谁知道养了个白眼狼……诸如此类。
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庄墨意识到姜母那句“俺好赶他走么”背后,是非常精明的考量·正是因为她表现得如此宽宏大量,所以她成了村民交口称赞的“好人”,一个以德报怨的“楷模”,村长带头在逢年过节救济米面,帮这位坚强的寡妇度过难关。
可是私下里呢私下里究竟是怎样·庄墨突然想到邻村的老先生,作为任明卿的蒙师,他会不会对此有所了解庄墨对整个村子的一面之词感到厌烦,他放纵着自己的感情用事,希望真相有所反转。
他走了两公里的山路去拜访老先生·走过月光下的泥头沟时,清风徐来,月明星稀,洁白的水泥桥结实稳重·如果这桥早就在树立在这里,那么一切都会不一样。
非常幸运,老先生至今健在·庄墨走进他家的篱笆门时,他正坐在木屋前的石地里,和邻居摇着蒲扇聊着天,九十多岁的人了,鹤发童颜,耳清目明·见到陌生人,老先生爽朗地与他打了招呼,听说他是任明卿的朋友,激动地拉着他往家里坐坐。
老先生的木头屋子看起来狭小老旧,墙壁上拉着几根裸露的电线,既供电又挂衣服,但有一股好闻的木头香味,令人亲近··他确有很多书··第60章 那些年·“阿芷他还好么”老先生给他泡了杯茶。
“阿芷”庄墨不明白他说的是谁·难道自己打听的不是任明卿么·老先生拿笔筒的毛笔蘸了茶水,在桌子上写了个“芷”字。
“任芷·他叫任芷·”老先生抿着没牙的嘴,说话间带着浓浓的乡音·他告诉庄墨,芷是离骚中生长在水边的香花香草,是君子的象征。
老先生给他取这个名,是希望他做一个品德高尚的君子·而明卿,是他的表字,与芷是同一个意思··庄墨变成了一个非常谦虚的学生·他意识到就是这个地方,这个地方才是任明卿的精神家园,带有一种老式知识分子的儒雅、情- cao -和理想主义。
他告诉老先生,他的阿芷现在很好,成了一个作家,马上会变得很有名气,老先生感动得热泪盈眶·他拿着棉帕不停地抹着眼睛:“那就好,那就好——他小时候吃了很多苦。”
“姜母待他不好么”·老先生不便明说·他从不背后搬弄是非、对旁人妄加置评·他只说他晓得的事··姜白汉走后,任明卿有老长一段时间没有上他这儿来。
因为姜家穷困,任明卿要帮家里干活·他下地务农,在家烧饭做菜,没有时间读“闲书”··“他腿是坏掉的·”老人跟庄墨抱怨,“他怎么下地他才只有七岁天都没亮,他要挑着谷走十几里地去镇上,再抱两只小猪回来。
你说这怎么行”·大概过了一年左右,有一天,老人在村子后头看到任明卿鬼鬼祟祟在草坡那边游荡·他穿得破破烂烂,小脸脏脏的,看到他,犹犹豫豫地走上来,问他:“耶耶,你……你有没有多余的米”·“他是饿死咯”老人悲痛地抓着庄墨的手,“娃娃三天没有吃饭咯我也不知道是姜家没有饭吃,还是姜勇妈妈不给他吃。
我要他进来,他不肯,就讨了点米,不知道去哪里搭了个土灶台烧饭咯·我和娃娃说,你以后肚子饿咯,就到耶耶这里来·长身体的娃娃哪能饿肚子·”·后来任明卿知道他这儿有饭吃,时不时就游荡到他这边来,在填饱肚子和礼貌之间破罐子破摔地违背了自己“不麻烦他人”的行为准则,还顺道赖在他这里看点书。
然而这件事被姜母发现了·姜母冲进他的屋子,揪着任明卿的耳朵把他拖了回去··“耳朵都流血咯·”老人家指了指自己的左耳·“我说,你不能这样揪娃娃耳朵,有话好好说。
她说没事·阿芷哭也不哭一声,他从小就很听话,很懂事·我就让他把书带走,看完了再来我这边借·她说不要·她就从娃娃怀里抢·阿芷不肯放手,她就使劲打他,从地上捡了根木棍子打他肩膀。”
任明卿起先不肯放手·他把腰板挺得直直的,护着自己的书,硬扛着姜母的打骂·可是后来姜母一下打得比一下重,他手上没力气了,松了手·姜母趁机抢走了书,掼在地上踩,一边踩一边骂,那个时候他就突然哭了。
在老人家的记忆里,那是他头一次看到任明卿哭泣,他以前从来不哭,姜白汉出殡的时候都没有哭·他看起来柔柔弱弱,却有一股子倔强,但那一次,他身体里坚强的那点东西,被姜母彻底打坏了。
他一放声大哭,姜母就害怕了,更加凶恶地用手背扇他的嘴,不许他发出一点声响,生拉硬拽地把他带回去了··庄墨想起来,任明卿到现在都有这个习惯,他哭得不管再厉害,不敢说话,也不敢出声。
老人家思来想去这事儿不对,过了一个礼拜左右,带着粮食米面去邻村看望任明卿·家里没人,任明卿被关在院子里·老人家挨着土墙叫他的名字,他不应,也站不起来。
“你脸上看他是好的·”老人家气愤地说,“但是她打他里面·我猜她经常打他,但是脸上看不出来,别的人不晓得·”·老人家曾经想过把任明卿讨来自己养,但是他生活不富裕,膝下没有子嗣,也不知道自己哪天会蹬腿。
他要是死了,娃娃这么小,怎么办他就想了个办法,平常省吃俭用,省下粮食走三四里地去给任明卿送吃的、送书·姜母受了他的恩惠,又被他监视着,就没有做更出格的事。
“他们还传我看上姜家寡妇哩”老人家哭笑不得··任明卿那几年很明显地变了·他胆子变得很小,以前只是内向,现在却病态地怕生,只敢靠着墙根走,走路的时候弯腰驼背,头垂得低低的。
更加明显的一点是,他不再开口说话·他彻底失去了语言能力,仿佛变成了一个哑巴··村子里的小孩经常欺负他,因为他们的父母背后咒骂他是个扫把星,克死了姜勇的爹,他是一个罪人,谁也不会帮罪人说话。
他又没有爹娘,身体还弱小,欺负他不用付出任何代价,他是谁都可以揣上一脚的落水狗、受气包··庄墨想起他曾拜访过的暗洞洞的房子背后,那一双双闪烁的眼睛,怀疑他们之中的每一个都曾经落井下石。
正因为如此,那个村子里没有人会说真话,或者说,他们全都选择去相信姜母提供的真相·他们说他十恶不赦·这是群盲的无知,又是群氓的高明之处·他们做了不义的事,他们害了人,他们便要义正言辞、异口同声地指责那受害者是个恶人。
村民越统一口径,他越觉得悲哀与绝望··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后来安老师来咯,娃娃的日子才好过了一点·”老先生说··“安老师是那个凤河中学的安老师”·“以前哪有什么凤河中学哟就在村口那一排废弃的伐木场里上课。”
庄墨想起来教导主任带他参观学校时偶见的建筑,矮小、破旧但原样树立在- cao -场后头,原来那才是任明卿念书的地方··“安老师是个好人,他是大城市来的,斯斯文文,很有文化,听说还留过洋。
他大学毕业,来这里支教,原本只打算待三个月,结果一来就走不了了·他同阿芷很要好·他来了以后,阿芷就不怎么上我这儿来咯他教他写作文,阿芷语文很好。”
老先生慈爱地嫉妒着,由衷地为他俩感到高兴··“那您知道阿芷最后为什么退学么”·“他们说他把姜勇的胳膊打折了,我不相信。”
老先生摇着头,往床上坐坐,“姜勇又高又壮,是村里的小霸王,娃娃只有挨打的份·娃娃在学校里经常受人欺负,同学也不和他一道玩,安老师就把他叫到自己屋子里,让他看书。”
“所以他从前从不打架”这和教导主任说的话不相符合,但更符合庄墨的猜测··“挨打怎么能叫打架他们胡说八道”老先生义愤填膺道,“出事前一个礼拜,他还问我讨白酒,在山上采了酢浆草,做成跌打药酒。
他被打了,腰上好大一个淤青·他不可能去打架,他是被人害的”·庄墨点了点头·如果高远早就出现了,任明卿不会受那么重的伤。
他猜测任明卿彻底人格分裂是受了姜勇的刺激,就是那场冲突中,他们做了什么,超出了任明卿的承受范围之内,于是诞生了第二人格来反抗·任明卿长期遭受生理上的虐待和精神上的折磨,压抑到了极点,就产生了很极端的保护机制。
“出了这么大事情,姜家妈妈不肯罢休,差点把阿芷打死在镇卫生院里咯,还要报公安抓他·村长也要他退学·后来安老师叫了人来,把阿芷送去了城里,跟村长和姜家妈妈说,要把他送走,让他不用再回来了。
大家觉得好,安老师就把他的户口迁走了·”老先生叹了口气,“他走了也好,呆在这里迟早要出事·”·“他的户口是安老师办的”·“对。
我跟他一起办的·”·“那他有没有说要迁去哪里”·“他说要迁去首都·”老爷子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省城,讲起首都,不免咧开了没牙的嘴嘿嘿直笑。
首都在这辈人心目中,是天安门,是全中国的心脏·去了首都那就是飞黄腾达了,他一直相信阿芷一定会一飞冲天··“去首都……”庄墨这么一咂摸,倒觉得自己可能绕了个大圈子,这个穷乡僻壤的安老师大有来头。
任明卿的贵人不是别人,就在眼前··第61章 殊途·庄墨在老先生家住了一晚,受了他的盛情款待,离开时留了一笔钱给他·庄墨没有带很多现金,然而在老先生眼里,这依旧是一笔巨款,推辞不肯收。
这种真诚好客与任明卿如出一辙,庄墨从这位老先生身上看到了任明卿良好教养的来源·他忍不住撒了个善意的小谎,告诉他这是任明卿托自己带来孝敬他老人家的,老先生喜出望外,为任明卿高兴得直掉泪。
告别了老先生,庄墨回到了凤河中学,这次仔仔细细绕着雕像走了一圈·雕像上的男人斯斯文文,手里拿着一本书,摆着又红又专的姿势,很符合老一辈人对于知识分子的审美。
他看看雕像上的铁质铭文,上头写着:徐安之,1987-2012·教导主任刚好骑着自行车来上班·庄墨想起他是安老师在这儿支教时唯一的同事,开口询问:“安老师不姓安么”·“他姓安啊”·“上头写着徐安之。”
“不知道·”他摇摇头,“连城集团的人塑的·”·连城集团……徐家……徐安之庄墨想起张牙舞爪的徐静之,不由得吃了一惊。
安之,静之,不会这么巧吧他立刻打电话给相熟的包打听:“徐老除了徐静之以外,还有没有个叫安之的大公子,帮我查查·”·教导主任停完自行车,过来热情地跟他打招呼。
庄墨询问他关于徐安之的真实身份,他对此也所知甚少,徐安之不怎么谈论自己的事··“他总是坐在那里写东西,神神秘秘的——他的办公室就在后头。”
教导主任招呼着他走进那一排伐木工厂改装的教学楼,一间朝南的小房间··小房间仿佛被安放进时间胶囊中,一切保持着徐安之离开时的样子·里头摆放着一张床,一张同时用来吃饭和办公的书桌,对面是一个小书柜。
在靠窗的位置,还突兀地放着一把小凳子,凳子上垫了一个软软的、带流苏的坐垫··教导主任看到那个坐垫,突然想起什么来,对庄墨- yin -阳怪气道:“安老师虽然是个好人,但他跟那小瘸子走得很近。
小瘸子经常趴在那里看闲书,安老师说这对写作文有好处·”·庄墨走近书柜·在这么多书里,两排《新绘》显得格外扎眼·不单数目之多超乎人的想象,而且这份少年向杂志和徐安之看书的品味格格不入。
“这么大人了还看这玩意儿……你说这么多杂志,得多少钱”教导主任哈哈一笑,走到他身边站定,“……不过班上的小孩子们都蛮喜欢的,现在还有溜进来偷书看。”
庄墨的目光落在角落里一套破旧的《浩荡纪》上·想起任明卿说“这是我很喜欢的书”,一丝温柔的笑意攀上了他的唇角··“我能在这儿坐坐么”庄墨问。
教导主任十分大方地表示可以啊,只是他还有课,就先走了··庄墨一个人被留在徐安之的办公室里,忍不住翻了翻他的办公桌,在里头找到一本教员日记·日记写得满满当当,字迹清隽有力,确实是个认真负责的好老师。
联想到他的身份,庄墨也对这个素未谋面的人起了敬佩之心··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他坐在靠窗的小凳子上,借着阳光翻开了书页·预备铃响了,远处崭新的教学楼里传来孩子们的嬉笑打闹,很多年以前,任明卿就是在这里第一次接触到了通俗小说,够到了他以后将要拿起的笔。
庄墨觉得这个位置很舒服··庄墨急于想知道关于任明卿的事,仔细寻找关于任明卿的篇章·他没有花多大功夫,因为徐安之对任明卿的偏爱是显而易见的,写下的每一页都关注到了任明卿的成长。
徐安之刚来这里支教的时候,班上并没有任明卿··他只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傻孩子,平静祥和的小村庄中一抹不和谐的- yin -影,大家茶余饭后讳莫如深的谈资,间或在转过一道沟渠时,飞奔而过,骇人一跳。
徐安之对他有一瞬间的好奇,不过很快被科普了他的英勇事迹·和庄墨一样,他并没有被偏见和愚昧左右,而是认定这是个命苦的可怜人·可惜这个穷山僻壤最不缺的就是命苦的可怜人,徐安之只打算来这里支教三个月。
他在日志里写道:“我越深入地学习金融,越是对它缺乏兴趣……人自以为是资本的主人,事实上没有任何人可以驾驭资本,在资本主义出现的那一天,就是资本在奴役人类。
人在钱面前毫无尊严……几十亿人像蚂蚁一样的工作,却无法揣度它何时周期- xing -地崩盘……这是一条在拖着整个社会走向深渊的大船……如果像父亲一样,一心谋划着投资回报,我就将永远不可能跳出这个怪圈……商场上的勾心斗角出人意料地复杂……投入如此多的计算,最后除了得到更多的钱以外,对这个社会、对除了资本家以外的任何人,都没有实质- xing -地帮助,没有产生任何价值……那么,这份工作将没有任何意义。”
比起从商,徐安之更想做的事是教育··“高考,是实现阶级流动最要紧的阀门,是目前来说唯一公平公正的上升通道,然而只有中产阶级拿到了’跃龙门’的门票。
在我们国家广袤的农村,还有很多穷苦的孩子,他们从一生下来就注定要受苦,连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都没有·怎样把教育带到底层,把那一潭死水盘活,这是我想去做的事。
这比玩钱更有价值……至少我在有生之年,可以看到有更多的孩子因为我的努力考上了大学,改变了命运……计划要走访137个贫困县,去考察它们的共- xing -,并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基础教育解决方案。”
然而,徐安之却终究慢慢偏离了他的目标··他后来在凤河村扎下根来,再也没有离开过··起先是有一次在外面摄影的时候,徐安之看到傻孩子在垃圾堆里拣甘蔗皮吃。
那时候正是吃甘蔗的时节,村民一路吃一路丢,傻孩子不好意思跟在人家后面捡,就抱着个扫帚,任劳任怨地将甘蔗皮扫在无人的偏僻处·东张西望一番、确定四面无人后,他蹲下来,仔细挑拣人家吃得潦草的老结和青皮往嘴里塞。
他大概真得很饿,除此之外也找不到别的东西充饥··这幅场景对徐安之太有冲击力了,他把自己口袋里的火腿肠给了傻孩子··傻孩子正嚼吧嚼吧着甘蔗皮,突然被人点了点肩膀,塞了一根火腿肠,懵逼过后很有些羞赧。
他在脏兮兮的裤子上擦了擦他脏兮兮的手,不好意思地受了这嗟来之食,一副很想逃走的样子··而徐安之逃得比他还快·他跑出一段路就躲了起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想看着傻孩子好好吃下去。
结果这个时候,垃圾堆的另一头跳上来一只恶犬,冲傻孩子龇牙咧嘴,显然是对火腿肠虎视眈眈·这只恶犬徐安之认得,脾气暴烈,村里人人喊打,他差点就跳出来要把它打跑了。
然而,傻孩子做了一件徐安之始料未及的事情——·他恋恋不舍地看了看手上的火腿肠,胆怯地伸了出去,喂了狗··“好吃么”傻孩子看它风卷残云地吞了下去,伸手,试探着摸了摸它的脑袋。
他竟然不是个哑巴,他会说话的··村里恶名昭著的恶犬喉咙里狺狺,却接受了傻孩子温柔的试探,吧砸着嘴不太习惯地眯了眯眼睛··傻孩子紧接着说了一句:“你的脚疼么”·徐安之一愣,朝狗望去,原来它的腿被人打断了,正不住地流血。
傻孩子轻轻握住了它的爪··徐安之一下子就被撅住了··他是个富家公子哥,想做济世安民的大事体,对具体的苦难,他抱着静观的态度·他知道这个世界很大,他即使再有钱,相比之下也太渺小了。
他救不了每一个受苦受难的人,也不能为他们耽搁,因为他着急去做一些会改变这个社会的事,其余的各看各造化··可是当具象化的苦难就发生在他眼皮底子下的时候,他为自己这种袖手旁观的态度感到羞耻。
他现在理解了,为什么自己帮了傻孩子以后要跑,其实他心里有愧·他一贯以来引以为傲的冷静与理- xing -,在沉重的现实面前显得像是一种傲慢和逃避——他能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无数穷人,就对眼前的这个视而不见么他连眼前的这个都救不了,他又何谈济世安民呢就连过得再不好的人,都在试图救一条狗,他拥有这么多,有什么道理只把别人的苦难当一个悲伤的故事呢·那天晚上,徐安之骑着自行车,前面坐着狗,后面坐着任明卿,去找隔壁村养马的人家求助。
回来以后任明卿多了一条狗,徐安之多了个小友··“你刚才说话了·”徐安之笃定道,“你明明会说话·”·任明卿瞅瞅他,带着他的狗一转身扎进了夜色深处。
第62章 同归·再后来,徐安之老是看到任明卿··这个家伙总是趴在教室的窗口上,目不转睛地听他上课·四目相对,徐安之越发觉得,他有一双与他肮脏的外表不相符合的眼睛,眼神清亮,看起来一点也不傻。
只是他一旦被人发觉,就会立刻逃之夭夭,像是一只误闯人世的小鹿,引人发笑···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徐安之便故意不去看他·没过一会儿,那道来自窗外的灼人视线就又偷偷黏上了他的后背。
第二天任明卿再偷溜过去听课的时候,窗台下多了垫脚的小凳子,窗台上多了崭新的课本、本子和黑水笔·这都是他没有过的东西,他不敢用··第三天,本子封面上多了四个遒劲有力的字——·姓名:任明卿·任课老师:安·时隔四年,任明卿再一次重新拥有了自己的作业本。
而徐安之的班上多了一个看不见的学生··任明卿在窗外听课,放学后留下作业;徐安之教完课,把他的本子收走、批改,再放在窗台上·该订正的订正,该打100的打100。
那窗台上总有花,或者橡子,亦或是秋天的芦苇··任明卿身无长物,但他惦记着别人对他的好,他把他觉得很美的东西送给安老师,风雨无阻,像是受了恩惠的小野猫。
他们之间没有说过一句话,却用这种方式无声地交流着··很快,徐安之就发觉,任明卿非但不是傻子,还聪明得很·也许是因为“上学”这个字眼对他来说太过渺茫,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机会偷听,他学什么都很快,做数学不打草稿,也从不写过程。
对他来说,这种程度的数学,看题知答案,过程什么的,他写不出来·就奥数可能对他还有点挑战,拿到题能在山上坐一下午··徐安之去了一趟姜家,希望任明卿能来上学。
城里来的安老师在凤河村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姜母也是要脸的人物·她穷举了任明卿的一切缺点:瘸腿,哑巴,扫把星,疯疯傻傻……徐安之好脾气地听着,好脾气地说,没关系,没关系。
任明卿就这样重新入学,从两年级跳到了初一·不过反正这穷山僻壤,初中小学加起来就十多个人,一块上的,没差··没过多久,任明卿就用实力证明了他是这个村子里最会念书的人。
徐安之再也不掩饰对他的偏爱了·如果说他不能妄自改变任明卿的命运,那么读书可以·好好念书,然后考出去,考出去就好了·他救不了任明卿一辈子,但是可以帮他在龙门前抬一把,让他改头换面,脱胎换骨。
可是徐安之要完成这个艰巨的改造任务,还面临着其他的困难··“他的智商没有任何问题,他非常非常聪明,过目不忘……但他几乎是个野孩子。”
徐安之这样写道·小明卿在姜母那里要挨打,时常跟那恶犬一起在山上游荡,渴了喝溪水,困了往草垛上一趟,找到什么就吃什么,不太敢回家去··即使现在他有了来之不易的读书的机会,他都不肯进教室好好听讲,他就喜欢站在外头偷听,听累了蹲一会儿,徐安之怎么让他进来,他都不听话。
因为他非常非常怕人··有人的地方他统统不去,成天在村子外围游来荡去,见人就跑··说话那是更别想了·即使跟徐安之,他都一个字不说,他只跟那条恶犬讲话——徐安之管它叫“纽约”,洋气死了——间或自己跟自己说话玩儿。
徐安之注意到这个孩子时常自言自语,小声叨叨·有一次写作文,主题是朋友,他开篇第一句话也是:我是我自己的好朋友··那时候徐安之没在意,他不知道这是人格分裂的前兆。
他以为任明卿是太寂寞了·他就尽可能去陪伴他、获取他的信任,像是驯化一只小野兽··徐安之无意中发现任明卿在看他书架上的《浩荡纪》··小孩子都是这样,喜欢读故事。
任明卿很喜欢《浩荡纪》,就会去模仿文中的角色,那段时间,他成天拿着根小树枝在墙角负手而立,徐安之一叫他进来,他就特别成熟稳重地点点头,表示本剑仙知道了,尔等先退下吧,演得像模像样。
徐安之:“……”·如果是一般人,可能会想,哦,这家伙初二了,中二病犯了·可是徐安之是接受过顶尖教育的人,他的思路和眼见和一般人太不一样了。
他为了把这帮孩子教好,看了很多教育方面的书,他知道教育说到底就是“因材施教”·像任明卿不会说话,徐安之就叫他唱,你说不了你就唱出来,这总行吧到初二,任明卿虽然还是不会说话,但他已经会用意大利语唱歌剧《猫》了,天天跑去山坡上吊嗓子。
针对任明卿这个问题学生,徐安之不放过任何有把他向好的方面引导的可能- xing -,你喜欢看小说,好,我就拿小说教你··他拿着《浩荡纪》跟任明卿说:“诶,你看,林澈、洛三思、李沉简、隋青冈他们小时候一起拜在李师古座下,后来长大了就一起闯荡江湖,相互照应。
一个好汉三个帮,你想做剑仙你都没个跟班,势单力薄,在道上不好混呐·”·任明卿一愣,陷入了沉思·这确实是个问题,对他以后的职业发展很不利。
他当时一门心思想修仙,还要做仙尊,应该有几个年龄相仿、肝胆相照的好兄弟给他投票·可是全村年龄相仿的孩子都在班上,他们都不喜欢自己,姜勇还要打他··徐安之继续道:“林澈刚上山的时候,和隋青冈天天打架、互相看不顺眼,后来不也握手言和了么大家对林澈有偏见,仅仅是因为传言,可传言终究抵不过亲眼所见。
如果你真诚、热情又正直,大家自然而然会喜欢跟你交朋友·”·任明卿被说动了·第二天,总算把他的位置从窗户外挪到了屋子里·徐安之让他和马步仙坐同桌,任明卿看人家小姑娘的铅笔擦脏脏的擦不干净,还怯生生地把自己的橡皮递给她。
穷乡僻壤的小孩子都单纯得很,虽然大家都不喜欢任明卿,说他这不好那不好,可是他借自己长城橡皮擦,马步仙就觉得他没有大家说得那么坏,跟他坐同桌也没有那么委屈了,下课了还问他抄作业呢。
徐安之松了口气,这是马步仙的一小步,任明卿的一大步··“好的故事可以引导人、改变人,即使在现在,故事也没有失去教化人的能力·”徐安之在日志中写道。
“现在是知识型社会,信息大爆炸,城里人如饥似渴地学习最先进、最前卫的新新学科,生怕一不留神就被甩在时代的后头,却忽略了一些特别基本的东西……阿芷让我重新理解了故事的本质。
古往今来有这么多这么多的故事,一代一代往下传承,不仅仅是因为它们很有趣,而且其中有很多道理可供学习··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对于孩子们来说,读故事不是单纯的浪费时间,而是一种体验。
他要跟着主人公去体验他没有经历过的生活,潜移默化中,习得如何为人处事是合乎道义的,以后他再遇到相似的情境,他就会用故事中习得的经验去应对……孩子对于他喜欢的主人公,不断地进行模仿,故事通过这种方式,塑造人的内在人格,这是一种很重要的社会教育。
“我在他的影响下,开始回过头来阅读一些寓言故事、成语故事·对于这些箴言,我们挂在嘴上却从不往心里去,随着阅历的增长,我对这些司空见惯的故事有新的体悟。
怎样做人,以先人的大智慧,早就告诉我们了,我们要做的就是’一日三省吾身’,看看自己有没有犯低级错误·”·……·庄墨感慨万千地翻阅着徐安之的日记,仿佛回到了那两年,目睹了年轻的老师和他的问题学生大隐于市却有趣诙谐的生活。
任明卿很久都学不会堂堂正正走正门,要爬窗;非常胆小,跟猫一样喜欢钻箱子,一不留神就钻进各种幽闭空间暗中窥探,骇人一跳;晚发育,特别矮,急得徐安之大冬天借了三轮车开去镇上,给他吃冬令进补的膏方;新到了beats耳机,一人塞一只,躺在山坡上听摇滚,纽约窝在一边,懒洋洋地摇尾巴;天气热的时候,一个大的后头跟十几个小的,一人背着一根吊杆,排着队走过田埂去钓龙虾,晚上回来围着安老师的电脑一边看动漫一边吃……·在最贫穷闭塞的地方,任明卿碰到了他最进步、最开放、最善良、最正直的安老师,不断地从他身上吸取好的东西,他的眼见和观念是别的贫家子弟无法比拟的,他的修养和胸襟也超过了绝大多数只顾埋头读书的同龄人。
他虽然一无所有,精神上却富足得像个国王··而任明卿也给年轻的贵公子带来不一样的体验··手把手教养一个孩子,让徐安之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决心把教育作为一生的事业;脚踏实地的经历,更让他冲破了自己认知的局限,变得愈发成熟和热忱。
他做了很多以前他不会去做的事,彻底抛下了贵公子的包袱,把自己当做这个乡村的一份子,去融入、去感受这物资贫瘠、麻烦不断却处处鲜活的人生·他不再把下乡支教当做为未来工作做得一次前期调研,而是意识到,这是他的生活,他的生活已不在别处。
庄墨能从字里行间读出这种互相驯化又一起成长的感觉,比他读到过的任何故事都更能触动他·如果一开始他只是来找任明卿,那么现在,他也被徐安之牵动了心。
他敬佩这个素昧谋面的年轻人,为他的过世感到难过,如果他还在的话,庄墨一定要找机会跟他见一面,坐下来喝杯茶,聊聊天··他继续往下看··初二的暑假,任明卿创作了人生中头一部小说。
他模仿《浩荡纪》写了部十洲三海背景的玄幻小说,整整写了二十多个方格子本··徐安之震惊了··这本身是一种创造行为·人都有创造冲动,能把纯粹的空想付诸笔端,这就已经值得鼓励了,更何况他的想象力和语感都大大超出了他的同龄人——当然不止是他在凤河村的那些同学们。
“我早就意识到他在写作上很有天赋·他不会说话,可无法违背与人交流的天- xing -,他会寻求别的途径完成这个社会化过程·他把原先唱歌的热情全部投诸在写作上,挑选的题材和风格恰恰是模仿他喜欢的《浩荡纪》。
真奇妙,这看起来就像是故事本身进行了一次繁殖……故事影响读者,读者变成了作者,作者又去进行类似题材的创作,这种传承本身很迷人·既然他有这方面的兴趣,我想我可以以《浩荡纪》为例,教他如何写故事。”
庄墨读到这里觉得有点违和感··他第一反应是:想不到徐安之还挺多才多艺··后来想到他之前因材施教,拿《浩荡纪》教育小明卿,又觉得可以理解。
他一个人又教语文又教数学还包揽了天文地理科学历史,给学生做点阅读理解也不是什么难事··可是他越看越觉得不太对劲·徐安之对于此事虽然着墨寥寥,但他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徐安之很专业,专业得超过了一个初中语文老师该有的水平。
他再联想到任明卿,任明卿绝不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作者,他扎实的功底显然来自他人传授,不免对徐安之愈发好奇了··在日志的最后一页,徐安之写道:“最近,姜勇,白一甲,方梁,姜红波这几个家伙到了叛逆期,荷尔蒙旺盛,我的话也不听,拉帮结伙欺负同学……任明卿是极度懦弱和自闭的,不会拒绝人,也不会反抗霸凌……打算创作一篇小说……当对方不遵守普遍行为规范的时候,暴力变成了唯一的出路,要学会坚强、反抗和保护自己……我已经有了灵感,要以野- xing -的纽约为原型,创造一个以暴制暴的角色。”
底下的未完结事项:□《士官长》·庄墨懵了··《士官长》不是四海纵横的那个稿子么·他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为了这个猜测而激动不已地放下日志,抽出书架上《浩荡纪》第一册 ,翻开了扉页—— ·“安之,出印厂第一本遥寄于你,于此扬帆,四海纵横。
舞蓝·2007.9.3”·千里之外,烈火哥接到了一个电话:“X省灵璧凤河村等一下,我查一查……嗯……对,这的确是四海纵横的邮政地址,以前的样刊都是寄到那里的。”
第63章 和作者在现实中面基·庄墨说完就挂了,烈火哥颇有些莫名其妙·他耸了耸肩膀,继续给洗灰大大改稿··洗灰的手速太快了,前阵子有点卡文,现在据说已经克服了小小的纠结,因为在生活中找到了故事原型,于是乎恢复了一天一万字的供稿,烈火哥要给这作者跪下了。
作为杂志编辑,他的作者一个月能催出一万字的短篇已经要去庙里烧高香了,洗灰这真是神一般的手速·手速快意味着产量高意味着出书勤意味着有钱赚烈火哥打算等他完结以后,好好给他规划一个属于他的系列出来。
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而不远处的田恬正在气急败坏地骂着多维元素·他最近有三块工作:整理京宇历年文本,开发个人志业务,还要给《尘烟笑》审大结局文本,跟打了鸡血一样忙到飞起。
他还要手把手带“多维元素”写大纲··现在“玄原”的作品归他审,他每次拿到“玄原”的文本,都会回头跟“多维元素”说:看看人家大神写的,跟我给你改的大纲一模一样,你学着点我教你你要虚心知不知道·因为田恬的私人大纲教学根本不是打字能解决的事,玄原不得已让单总助买了张电话卡,开通了编辑夺命call专线。
仅仅一个礼拜,玄原已经从“从来不写大纲的神仙”变成了“出了五版大纲还过不了”的苦逼乙方·好不容易过了,他又突发奇想,要在剧情里加一场激烈的海战庆祝庆祝,田恬让他滚去吃屎。
两人对骂的空档,田恬看烈火哥终于得闲了,回头插了一嘴:“烈火哥,我这个礼拜要出差”他厚着脸皮把可达不是鸭加了回来,好说歹说说动他把微博上的小故事集结出书,然而可达的态度很暧昧,田恬决定亲自去T市见他一面,拿下这个合同。
电话对面的玄原不悦地皱起了眉头:“你要去哪儿”刚还不是约定结伴去吃屎·“我要去签个作者”·“你还有别的作者”玄原又惊又怒。
他都纡尊降贵地把《尘烟笑》系列拿来给他一个小编辑做,忍受了他每天让自己去吃屎,他竟然还敢三心二意·“工作日不行你走了这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星期五下了班去,星期天晚上回来”烈火哥头也不抬地举起了手中的笔,摇了摇。
他有十多个版权推进到了报价阶段,还要做版权推广的PPT··田恬两面开工,忙得不可开交:“我当然有别的作者……为什么要等到周末你知道他有多抢手么晚个一两天他就被人抢走了好么”·“我不许你有别的作者,你必须把全部的时间精力留给我。”
玄原郑重其事地宣告·开什么玩笑,他是超S级作者,他不允许和别的作者分享资源··“你是我媳妇儿么你占有欲那么强我只有你一个作者我吃什么,吃屎么”田恬呸了他一声。
烈火哥竖起耳朵听了一嘴:“既然他占有欲那么强,应该很好签吧……”·田恬:“根本不是这一个”·玄原:“我说了你不能有别人,你这是在玩火。”
田恬:“你以为你是霸道总裁文的男主角么”说完狠狠把他挂了··玄原:“……”·烈火哥:“……”·烈火哥忍不住劝他:“小田儿,你不能跟作者这么说话,现在的作者脾气都很大的……”·“没事儿。”
田恬往椅子上一倒,指指手机,“他是小透明,哪儿来的大脾气我骂他,他也骂我,我们可好了·”·烈火哥表示你们开心就好:“这次你要去签的书是……”他从满桌子文件中找到了田恬的企划。
田恬抱怨他怎么还没看过,跑过来翻开文件,把作者介绍、文本内容、针对读者群、营销计划统统给他讲了一遍,最后加上庄墨的点评·烈火哥虽然对个人志这一块儿不甚了解,但既然庄墨说可以,那就可以吧,勒令田恬干完手头上的活儿就去。
田恬第一次出差,兴奋得无以复加,紧赶慢赶把《新绘》历年内容在星期四整理完,及时上交给庄墨,当晚上坐上了去往T市的火车·他希望明天就可以搞定可达,那么他可以安安心心在T市享受一整个周末了。
第二天中午,田恬去可达的大学找他吃饭·可达还是个大学生,长得贼眉鼠眼,怪不得从不在社交软件上发他的照片,最多拍拍自己青筋毕露的手,引一波迷妹催他快找男朋友。
他好像也不是很有钱,是个走在路上你都不会多看一眼的猥琐工科男··田恬本来觉得对方是个16万粉丝的大大,自己之前还得罪了他,颇有些惴惴不安;但发现他是如此普通以后,就大大地松了口气。
与在互联网上的拿腔拿调不同,可达在生活中就是个普通男生,吃饭定了个烧烤店,一人要了几瓶啤酒,边吃边聊··田恬把现在的情况跟他说了下:“自从半个月前你那条小段子火了以后,这两天你的微博流量很大吧”·可达点点头:“平均每条100多万的阅读量。”
“但是你的粉丝只有16万,说明除了粉丝以外,其他人也在观望你,特别是一些营销号·营销号经常抱团转发,你最近的小段子频频转起来,就跟营销号的推波助澜有关系。
你得利用这一波赶紧出个书,不要浪费了流量·”·“可是你说给我的微博段子出书……这个都是网上免费有的,我很好奇,有人会买么”·“所以我让你攒一点,攒20%的独家内容,或者番外呗。”
“20%够”·“原耽个志哪有20%的番外那还不是卖到飞起·”·可达苦笑了一声,喝了口酒:“我不是长篇,我只是一些段子。”
“这反倒是桩好事·”田恬给他分析,“ 你跟耽美作者一样,粉丝黏- xing -高,死忠粉会因为喜欢你这个人而支持你的一切周边,包括书,究竟是长篇还是段子都无所谓,反正你是他们的大大,你出什么他们都会买买买,买来不是看的,而是用来收藏的,独家内容是给予他们的福利。
但你跟其他耽美作者最不一样的地方是:你是微博大V,其他人也在看你的段子,你的知名度传到圈外了·普通人买书比较随机,看到这两天你的段子在他微博出现的频率很高,大家都说好,那你出书了,他也会跟风买一发。
他们可能之前并没有看到过那些内容,但觉得你写的还不错,那么是不是独家都无所谓了·”·可达没有显得欢欣雀跃,有点深沉地吃了两串里脊,开始询问一些出书细节:“BL向的段子,能审过么”·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你写得没有很明显,如果被打回来那就配合改嘛,我们还是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
这个你可以相信我,我做了很多准备,我觉得你可以尝试着把- xing -别模糊化……”·可达打断了他的话:“那你这儿多久能审出来”·田恬收敛了话头,反正怎么修以后也能说:“一个月之内争取拿到书号正常公司需要3个月,但我们有一个长期固定合作的出版社,关系挺好的,报批项目过得特别快审完了我就直接开始动手做,我这个月也有码洋任务,嘿嘿。”
看可达一脸思量的模样,田恬冲他保证:“我虽然是新人,但你的书从选题到策划都是我跟进的,我有绝对的话语权·这是你的第一本书,也是我的第一本书,我一定会尽心竭力把它做好,你就放心吧照目前来看,其他都是小问题,就是书的内容,我们要好好磨一下。
假如要成为一本畅销书,这本书耽美向的程度,应该在你的固有粉丝和大众都可以接受的范围……”·可达没有耐心听这个,他写文他自己会把控:“你带合同了么”·田恬再次被打断,但欣喜若狂,胜利就在眼前他兴高采烈拿出打印好的合同给可达,又拿出了签字笔,然而可达看了看表,站了起来:“我下午还有课,得先回去了——合同你不急吧”·“哦我不急不急,我这个周末都打算在这里玩”田恬单纯道。
“好,那你慢吃·”可达将合同塞进书包,留田恬一个人结账··第64章 关于签约的错误方式·当天晚上,田恬依旧兴高采烈地去找可达吃饭,想跟可达谈谈他的写作方向,以后他更新段子,需要规避掉一些太过刻意的卖腐。
然而可达没等他说完,就说合同有些地方不很明白:“版税8个点,首印15000,我有多少钱可以拿”·田恬把计算方式算给他:“虽然版税这样看起不是很多,但卖书是一个长线的过程,我觉得你会一本爆火的,可以不断加印;印量大了,你拿的钱也多——加印版税加1个点。”
“那其他版权呢”可达的眼神里充满着估量·“作者约呢”·“其他版权也包含在合同之内,这本书签给我们家,我们会帮你做代理,卖掉之后六四分成。
作者约的话……你是想签京宇么那我可以帮你规划长期的写作计划”田恬兴奋道·“你不能一辈子写段子啊,你得有拿得出手的大IP,你有什么感兴趣的题材”·可达笑笑:“我就是问问而已——封面和内插你打算让谁做”·“你有没有喜欢的画手和设计我帮你去约啊”·“多约一点全彩的,书里用不上,周边也能用。”
可达拨着勺子命令道··“嗯……也行·”田恬犹豫了很久,咬牙答应··“周边你打算做什么”可达就像一个严格的考官,又抛出了新的问题。
“书签、海报、明信片”·“太普通了,我想要特别一点的,跟别人都不一样的,比较吸引眼球·”·“……我尽量。”
“那会有配套的宣传么书籍mad,广播剧,COS,或者Guest图之类·我看现在大大们出书,这些东西都很多,转发量也很大,可以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这个传统出版业倒是没有诶……不过可以试试”田恬拿出笔记本,开始记录新的营销思路··两个人从晚餐吃到夜宵,可达依旧是那副不动如山的模样,最后拍拍屁股就走,说还要仔细看看合同。
田恬开始有点怀疑自己还没有真正打动他··其实传统出版业和个人志、同人志市场有很大的区别,作者没有制作书籍的话语权,更管不到宣发和销售,因此可达提了很多对田恬来说很古怪的问题。
像他说的设计与插图,图书公司要核定每本书的成本和利润,会将制作费用掐得很紧,设计、插图、周边、宣传品不会花大价钱去做,所以市面上鲜少有实体书可以做得像个人志一样精致和声势浩大。
但因为这是田恬的第一个项目,庄墨又给了他一笔不小的启动资金,所以他特别大方地打算给可达砸钱·他相信其他人做不到他这样真情实感··不过公司的钱是公司的钱,自己的钱却是自己的。
田恬回到酒店,打开钱包,里头已经空空如也了··出差补贴一天才300,他今天请可达吃了两顿饭,花了1000块都不止·他这第一月工资都没领呢,还靠着庄墨给的那笔钱在苟活。
想想半个月前领到4277块钱的当晚就高兴得去淘宝上欠了翻倍的蚂蚁花呗,他真想穿越回去掐死当时的自己··田恬肉痛地把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翻来覆去地算了几遍,确定自己现在真的穷得叮当响,不得已地打开携程,在里头订了个小小的招待所。
礼拜六一早,田恬拎着自己的大箱子从快捷酒店搬出来,顶着火辣辣的秋老虎吭哧吭哧走了两公里,找到了那家小宾馆·它除了便宜以外一无是处:隔壁看电视的声音清晰可闻,烧水壶里有一股奇怪的味道,进浴室想冲个凉,结果淋浴房小得连转个屁股都不行,装洗发液的瓶子上还沾有一大块未知的恶心固体……田恬洗完出来,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可达在饭点主动联系了他·田恬满血复活,挤地铁过去找他,然后肉痛地看他点菜·可达吃得油嘴滑舌地放下碗筷说:“其实还有其他家联系过我·回忆坊,魔钢……还有虎山。”
见田恬蹙眉,他继续往下说:“虎山开了12个点的版税·”·田恬将信将疑:“他们不是做微博营销的么怎么卖书啊”·可达不说话,就思量地看着他,田恬明白了他的意思:“……好,我回去问问我们执行主编……不过12点,这个点数太高了,我们一般新作者第一本书就是6个点的……”他觉得有点委屈,忍不住小声逼逼。
他也是花了好长时间才说服烈火哥把点数提高到8个点的·但是他现在急着签下这本书,不敢让可达失望··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他们还说想签我,到时候给我买粉条。”
田恬噗嗤笑出了声:“什么粉条买粉条干嘛让你炖猪肉吗”·“是微博的粉丝头条。”
田恬红着脸吐了吐舌头··“他们跟微博的人比较熟,每个月三个免费粉条给我用,还答应让各个营销号抱团给我涨粉·”可达眼睛滴溜溜地转着,观察着田恬的神色。
田恬理解了,可达想继续扩大自媒体的影响力,想问公司能给多少支持:“这个……我们没有做过这一块业务……一般作者也不会这样去做,因为粉丝很容易看出来你变成了一个网红营销号。
虽然粉丝量会变大,但营销号的粉丝黏度不高,也不那么真情实感·网红和作者还是有区别的,很少能兼顾·按照我的经验,其实微博上有多少粉丝跟能卖出多少书,并不一定成正比。”
田恬把自己的顾虑说了出来,但看可达有点不耐烦,又讨好地问,“你的粉条现在要多少钱”·“1000多吧·”·田恬抖了三抖,那一个月就要3000多,这个钱如果烈火哥不愿意给报销,他就只能自己出了——然而,他一个月工资也就4277呀·可达看他纠结得死去活来,不置可否地跳过了这个话题:“那你们这个是签的全版权还是单单纸质版权”·“是全版权。”
田恬趴在桌子上把附加条款翻出来给他看··“全版权就只付纸质出版的版税么”可达的问题比昨天多多了,也详细很多。
现在他看起来像一个实体书作者了··“是这样的,我们只帮你代理其他版权,如果卖出去了,我们跟你六四分成;卖不出去,这部分收入当然是没有的·”·“那你们以前卖出过什么呢”·田恬报了几部杂志后期连载时的轻小说扛鼎之作:“其他版权也全部都在谈了。”
可达只把这当做吹牛逼:“我记得你们的影视改编项目,制作和收视都不是很好·”·“我觉得小段子没法卖影视版权,这个部分你还是不要抱太大的希望。”
田恬实话实说,“我没见过这样的网剧·”·“以前也没有人写这样的小段子,”可达充满了信心,“我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嗯嗯,希望有金主爸爸看好这个项目,上门来谈。”
田恬尽量顺毛撸··“那你会帮我接广告么我缺钱·”·可达的直接超出了田恬的想象:“嗯……我会努力的如果你后台有人找你,你都可以让他联系我,我出面帮你谈。
不过频率不能太高,因为广告会消耗粉丝·”·“微博没有付费内容,我写的东西没有办法变现,这本来就是不合理的·打广告是刚需,我写文就是为了钱。”
可达坦率道··田恬勉强笑笑:“那现在不是已经走出第一步了么你一定会马上有钱的相信我我们一起把你的第一本书做成畅销书”·可达嗯了一声,放下了筷子,突然说他想K歌,田恬肉痛地结完账,默念着“先有付出后有收获”、“先有付出后有收获”陪着他一块儿去。
到了KTV,田恬才发现不止他们俩,其他人好像是可达的同学,他都不太认识,怏怏地打算走·可达挽留了他很久,直到他付了钱才肯放他回去··田恬回到招待所,想想还是不对,给可达发了洋洋洒洒发了千余字的告白书,诉说自己虽然非常稚嫩、但有干劲陪着他一起成长,他提的要求都会努力满足。
可达回了个咧嘴笑的表情,但是星期天田恬约他,他一直没回,电话也打不通·田恬觉得他可能还在睡觉,手机开启了拦截功能,一时有点着急·他以为可达会跟他吃中饭,为了省钱没吃早饭,饿得前胸贴后背。
更关键的是,12点一过他就要退房,不然又是一小时几十块钱·他心急如焚地等到中午,破罐子破摔地把行李都收拾好,退了房,然后又在大厅的沙发上呆坐了一个钟头,实在饿死了,去招待所旁边的馆子吃了碗清汤寡水的兰州拉面。
可达并没有如他所想地在睡觉,他忙得很,隐身挂在QQ上,和不止和一家图书公司在接洽··第65章 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缝·这两天,他拿到了各家的合同做比对,还问了很多写手朋友他们签约时的情况,综合考虑,迅速地了解了实体书市场和一些背后的潜规则,然后态度暧昧地各方抬价,跟魔钢说京宇出价高,跟京宇说虎山给的资源好,以期引起竞争,拿到最有利于自己的条款。
虽然田恬表现得很有诚意,但事实上,京宇并不在可达的考虑范围之内·因为京宇快要倒闭了,听说老总正在卖公司,而田恬一看就是个雏儿,满嘴都是理想、希望之类的词儿,一牵扯到实际利益就像个傻逼一样,不顶事儿。
可达可没兴趣跟小编辑一起成长,他是个现实主义者,只想找最有实力的人合作·小编辑能帮他干什么呢他是目前最火的上升期微博作者,没必要委屈身段跟着田恬混。
·不过可达觉得不用跟田恬明说,吊着他比较好,因此看到田恬的信息,先把人晾在那里,因为他知道田恬今天晚上5点的火车·等到下午3点,他才姗姗来迟地回说了一句今天有事,出书的事还要再仔细考虑考虑,毕竟他现在还没毕业,年纪还小,这么大的事要和家里人商量商量。
田恬这下才意识到这事儿好像是要黄··他在拉面店老板频繁的白眼下厚着脸皮坐在空碗前道:“等等再等等”护着自己的大箱子联系可达。
他明天就要回B市上班,如果今天不能拿着合同,这一趟就白来了,他的整个企划案都泡了汤··田恬打不通电话,在QQ上要求跟可达再见一面,可达没有理睬·田恬知道这种时候不能认怂:他知道可达的学校、宿舍、手机号,在宿舍门前拦人也不至于拦不到。
他赶紧把自己的火车票改签到晚上9点,然后拖着自己的大箱子冲向了地铁站··田恬拖着个大箱子在车厢里站到脚疼,好不容易找到个位置,又上来了个老人家,他只好继续站着,就这么在又闷又挤的地铁里晃了一个多小时。
等走出地铁口,他都快飞升了,结果一阵寒风吹来,老天竟然不长眼地下起了大暴雨·田恬草了一声,他没带伞·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这下他不能不向可达求救了:“大大,我在你们学校门口的地铁站了,我没带伞,你出来接我一下。”
可达头都大了,这个人怎么跟个牛皮糖似地甩不掉,他不是5点钟的火车么,跑这儿来干什么只能严词拒绝他了··但是,他拒绝别人,也要找个对方无法反驳的借口:“对不起,你不用来找我了。
这次的书我不想签给京宇·”·一口咸:为什么合同有哪里你不满意么还是我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你提的要求我尽量都会满足的。
可达不是鸭:这跟你没有关系,你很好,但我觉得你的主编不够重视我·一口咸:这跟我们主编有什么关系·可达不是鸭:我现在在网上有多火,你们真的有意识到么·可达不是鸭:别的公司都是老总亲自来跟我谈,条件随便开·可达不是鸭:但是你们公司就……·可达不是鸭:所以对不起,我可以不介意价钱,但我很在意公司把我当什么级别的作者对待。
说完就下线了··田恬- cao -了一声,目瞪口呆·他简直就像被无情女人玩弄了的纯情少男:他不断追逐,对方若即若离;他花费时间精力金钱,对方好吃好喝烧钱;他热情似火求爱,对方不拒绝不表态放长线钓大鱼;等他逼对方确立关系,对方就毫不留情地快刀斩乱麻:你是个好人,但你配不上我。
田恬很愤怒,他感觉自己被耍了·这他妈和主编来不来有什么关系烈火哥来了有什么用还不是这么张合同烈火哥能理解他的价值和潜力,给他约图、做封面、做广播剧、做mad、找guest么可拉倒吧烈火哥连这些玩意儿是什么都不知道他有什么不好他职位虽然很低,但他有预算、懂圈子而且愿意为可达做好这本书,为什么非得那么势力他不是老总,可他会用心,难道这两天他的慷慨还不能够说明问题么·他拎起行李箱,肝火大动地冲进大暴雨里。
反正也就几百米的距离,跑一跑就到了··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见到可达··理智告诉他,网络聊天没有面对面的那种真实感,让人往往会说出一些残忍、没下限的话;见了面就不一样了,他会出于礼貌、愧疚的心理被自己说服。
上次不就是这样么在QQ上吵得天翻地覆,打电话联系的时候却出奇地平静,甚至于客气··而激情告诉他:他想打可达一顿··是激情推着他义无反顾地冲向雨幕。
雨天路窄,又正值返校期,一路上都是打着伞的行人·田恬没有伞,雨水顺着额发流进了眼睛里,只好手搭凉棚往前冲,屡屡撞到行人,最严重的一次差点跟箱子一道撞翻在地。
就这样上气不接下气地赶到通讯室,保安问他要找谁··“我、我……我找可达不是鸭·”田恬喘着粗气站在窄小的屋檐下··保安的眼神仿佛在说这可不像个正经人。
“稍等,我联系一下他……”田恬一摸口袋,空的··他又换另外一边,还是空的··他懵逼了··他冲进通讯室,在保安嫌弃的眼神中脱掉了- shi -哒哒的外套,里里外外摸了一遍,没有;又把牛仔裤前后口袋拍了一遍,还是没有。
“等一下……”他想起刚才那一撞,连行李箱都顾不上了,冲出门去,然而灰蒙蒙的雨幕里,飘着一朵朵五颜六色的伞花··他一点儿也不记得刚才撞他的人是谁,他没注意。
保安看他六神无主地走回来,忍不住要赶人了:“你身份证拿出来,身份证·”·田恬往台阶上一坐,突然脸一皱,哭了起来··他的身份证在钱包里,而钱包和手机一起放在外头的有口袋,被人顺手牵羊偷走了。
他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很可怜··他那么真诚地去对作者好,为了作者,放弃周末,坐了两三个小时的火车来到陌生的城市,请他吃饭,请他唱K——他自己平时都没吃那么好的。
然而作者并没有任何为他考虑的地方··他图什么呢他真的能从可达的一本书里拿一大笔提成、从此大富大贵么没有啊,根本没有啊,他只是希望能帮作者做出一本畅销书·然而对方甚至打心眼里看不起他这个想法。
他那么掏心掏肺,得到了什么呢·可达甚至没有告诉他真名,也没有打着伞来学校门口接他的意思··现在他一无所有了··田恬又想起上班第一天庄墨对他讲的那一席话,他现在懂了,也伤透了心。
第66章 签约的正确方式·庄墨快要上飞机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里的田恬万念俱灰·听清楚了来龙去脉,庄墨让他站在原地别动,然后联系了叶瞬,让他去安顿一下田恬——叶瞬跳槽去了T市,之前有知会过他。
叶瞬到达门卫室的时候,田恬特别惨地缩在角落里,浑身- shi -透,瑟瑟发抖,紧紧挨着自己的行李箱,生怕什么人把他的换洗衣服都给是抢走··那一刻,叶瞬仿佛看到了自家活泼可爱又爱汪汪叫的博美流浪街头,有点可怜,又有点想笑。
田恬看到他来,也不动弹,就幽幽地瞧着他,有点打不定主意是要扑到他怀里哭还是装作不认识他的模样,毕竟上回他们分手的时候闹得很不愉快·叶瞬憋着笑,上前揉揉他的脑袋,把帆布袋里的外套和毛巾递给他,主动拉起了箱子:“走吧。”
·田恬觉得这跟以前那个懒散要死的家伙判若两人··叶瞬先带他挂失了所有证件,然后把他带到附近的酒店里,让他洗个澡:“快一点。”
“我火车赶不上了的……”田恬耷拉着脑袋道··“洗完澡吃点东西,我们去找那个作者·”·田恬身心俱疲:“我不要。”
他现在再也不想看到可达··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就这样放弃了么庄墨跟我聊过你的想法,我觉得很有前途·”叶瞬抱着胸往门框上一靠,歪着脑袋对他笑。
田恬稍微冷静了一点,很快又沮丧起来:“这个作者很难搞·”·叶瞬当着他的面问烈火哥要来可达的电话号码,打了过去:“喂,你好,是可达不是鸭么我是京宇的主编舞蓝,你现在有空么哦,我们再过半个小时到你校门口,我开的是一辆白色奔驰,到时候见。”
他在田恬目瞪口呆的眼神中挂掉了电话:“给你20分钟·”·“你哪儿来的车”难道叶瞬是办公室里隐藏的富二代·叶瞬一脸图样图森破,打开了手机里的租车软件。
田恬:“……”·叶瞬:“20分钟·”·田恬连忙拉上门,冲进了浴室··洗完澡出来,他在前天的脏衣服和昨天的脏衣服之中抉择要穿哪一套,叶瞬却从衣柜里拿出一套西装:“换上。”
田恬:“……”·田恬:“也是租的”·叶瞬:“庄墨让我买的·”·田恬:“……”·叶瞬把一袋蛋糕丢给他,拿了个没拆盒的IPHONG X,带着他走到楼下,白色奔驰已经停在街边了。
叶瞬开车到马路对面停好,又联系可达,把车牌号告诉了他·在等人的空隙,他订好了一家高级会所··“看你这逼装的……”田恬有点看不起他打肿脸充胖子的做派。
“出来混,你打扮得像个贫穷的男大学生,人家也看不上你,觉得你没能力、没靠山,特别好欺负·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还是有道理的,上海女人为什么要把全部家当穿在身上人家一眼能看出你的档次。
人都是势力的,会看碟下菜,你在气势上就把人压过去了,之后就能掌握主动权·”·田恬特别紧张悲观:“还掌握主动权呢……我跟他彻底完了……等会儿肯定特别尴尬……”·“不会。”
叶瞬温柔又无奈地看他一眼··不到五分钟,可达就拉开车门钻了进来,显然是早就等候在通讯室了··叶瞬逢人便笑:“你好,我是舞蓝·”·“久仰大名,久仰大名”可达跟他打完招呼,跟田恬说笑,“没想到你真把你们主编请来了。”
田恬目瞪口呆地看着后视镜里的可达,他一派从容自然,恍若什么都没发生过,让人感慨世上竟有如此卑鄙无耻之人··虽然他猜测再度见面的时候肯定不会像QQ上那么撕破脸皮,但看他毫无所谓的模样,他的脸皮也太厚了吧他吊了自己三天,用一种看似圆融实则践踏他尊严的方式拒绝了他,还故意算计了他回城的时间,害得他拖着箱子坐了两个小时的地铁,淋着大雨丢了手机和钱包……而他竟然可以装出一副什么都没发生过·田恬收回了目光,靠在椅背上生闷气。
田恬不说话毫无关系,车里有叶瞬,叶瞬和谁都能聊得来··“不好意思啊,本来是要跟小咸一起来的,但是前两天在外面出差,参加企鹅影视的发布会,推不开。”
可达肃然起劲:“麻烦您这么赶一趟……”·“不麻烦,本来也要过来接小咸·”叶瞬一踩油门,奔驰安静地滑过了路面。
田恬意味深长地看他一眼,看这扯的··一路上基本都是叶瞬在扯·他是那么得风度翩翩,成熟世故,见多识广,听歌又有品位·他对出版界了若指掌,讲起八卦来一套一套,最大限度地用那些名作家的- yin -私来满足可达的好奇心,以此体现自己的地位;间或指点江山,预测出版界的未来……可达毫不怀疑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新绘》的那位大名鼎鼎的主编,连他看上去年纪太轻都成了加分项而不是悬疑点。
更让他惊奇的是,主编竟然和一口咸很亲近·他原来还以为一口咸是个小角色,但是主编一路上却不停地提到他·一会儿夸赞他怎么有市场嗅觉,发掘了他这位上升期的微博作者,做了一份怎样具有前瞻- xing -的企划;一会儿又跟一口咸拉些家常,淘宝上买了什么到货了没有啊,喜欢什么样的相机啊。
在可达看来,主编甚至是哄着这个下属,两人的关系很亲密··他不知道的是,田恬也一脸懵逼·他不知道叶瞬干嘛说着说着老扯到自己身上,还跟自己搭话,他现在烦也烦死了,还很气,就想听那些巨巨们的八卦。
所以叶瞬来逗他,他就耍脾气··这就更让可达怀疑人生了:为什么这个一口咸还敢跟主编这样作的·他开始意识到:他跟一口咸抱怨主编不拿他当回事,主编就赶了过来,也许不是因为他面子大,而是因为……一口咸面子大·可达终于拿正眼瞧田恬了,下车后为拒签的事向他道了歉。
田恬比较天真,别人对他客气点儿,他就不好意思再跟人家赌气,虽然心里还是很气,还很心疼自己的手机钱包身份证,但还是勉为其难地原谅了他··叶瞬定的是个高级私人会所,进门是个古色古香的庭院,茂林修竹、流觞曲水,在灯光的映衬下古意盎然。
走进青砖古瓦的仿古建筑,顺着实木台阶走上三楼,三人在身着汉服制式的服务生引导下来到包间··包间很长,四面都是大片大片的落地窗,一张老树根做的桌台摆在中央,上头摆着全套茶具,大片大片的玻璃窗外是夜色中的山景。
田恬在古琴声中新鲜地四处打量,而可达看到面前的桌子上那份多达十几道的茶单,脸上那副总是在计算的表情消失了,变得诚惶诚恐、惴惴不安——他们人均消费一千三。
叶瞬将一台崭新的IPHONE X随意摆在桌上,推到可达面前:“小咸来得匆忙,没有带什么伴手礼,初次见面,一点小小的心意·”·田恬:“……”·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可达:“……”·第67章 一个专业的商务编辑能有多强·田恬彻底震惊了,还带这样的这是不是……送礼成年人的世界真肮脏他用眼神示意这东西哪儿来的,叶瞬用眼神回答:找烈火哥报销。
叶瞬送完礼,就开始出兵了,微笑着对可达说:“听说你对合同条款有一些地方不太满意,其实这个都是可以坐下来谈的·我们也是真心诚意想来做你的书,希望可以达成合作。
合同是死的,人是活的,你有什么要求,说出来,我们会尽力去满足你·”·可达此时已经彻底被叶瞬镇住了·他觉得舞蓝出手阔绰,跟那些抠抠索索的编辑不一样……不,根本没有编辑像他哪有人上来就送台IPHONE X,没有也许他拒绝田恬时只是找了个理由,但此时此刻,他真得感觉到了京宇对他的重视。
可达明人不说暗话:“虎山给了我12个点的版税·”·叶瞬姿势优雅地泡着茶,微微一呻,笑容里有些嘲讽:“虎山是个什么公司,你不知道么他是个营销号公司。
他出过书么他知道怎么出书么他之所以给你这么高的版税是因为他刚刚涉足图书产业,他没资源,所以他用高版税来骗你们这些作者。
你要知道,高版税没有高销量,是张空头支票·你算算,首印10000本,8个点和12个点,来回差不了多少·你要考虑的是哪个公司能帮你卖出更多的书·”·可达冷静道:“他答应用他的营销号给我推书。”
“这可以用钱买到·”叶瞬给他沏了一杯茶水,“营销号明码标价,你要让谁转,出钱买就行了,能用钱解决的事情,为什么要卖身给他们但是你卖书只是转发的事么把你的书推出去还不够,还要推到会买书的人面前,那才叫真本事。
虎山有一渠道二渠道还是网销渠道京宇这么多年做《新绘》,全国1000多家书店、3000多个书报亭,亚马逊、当当是长期合作伙伴,这个渠道他有么我们这儿这么多经销商,每个人拿几十上百本,你算算这个量有多大。
我们是没办法给你把一个卖书的长微博给你转到几万,但我们能把你的书卖到十万册以上,这可都是真金白银·”·见可达神情有所松动,叶瞬又补上一句:“虎山之前还找过我们,他们接洽的作者在我们这儿出书。
他们图书这一块儿完全不行,没资源,只能外包·”·可达震惊了,将虎山从自己的备选中划掉:“不过还有其他几家图书公司在找我,出的价格都不菲。”
“那你要调查调查他们的口碑了·”叶瞬话里有话道,“他们给你的点高,说不定在印量上做手脚·”·这种内幕可达根本不可能探听道:“什么”·“书籍的开卷数,你是没办法查的,他到底给你印了几本、卖了几本,你没有办法知道。
这个直接干系到你的版税数目,你只能赌对方公司的人品·有一些公司,他们加印了,从来不告诉作者·”·“联系我的都是挺大的图书公司……”·“京宇从来不隐瞒印量,这个在业内有口皆碑,我们不会给你在这上面动手脚。”
叶瞬打断了他的话,“你如果不放心,我们可以直接带你下印厂·”·可达不说话了··叶瞬把合同拿到手里翻了翻:“听说你对影视条款还有点不太满意”·“六四分成太高了,有很多影视方直接联系了我。”
叶瞬问:“他们给你开什么价”·“还没有谈到那么深入·”·“不会很高·”叶瞬老神在在道,“你一个新火起来的作者,独自一人去跟影视公司谈,背后没有靠山,谁会把你当回事。
如果你说一句’我经纪人跟你谈’,开价起码翻两番·”·“一般文学网站也谈影视,但是分成是二八·”·叶瞬还是笑:“网站不会管你,也不会推你,签了以后让你自生自灭,所以他们乐得二八。
你也很清楚,不然你早就签网站了·我们之所以要拿你四成,因为你写完这本书,什么都不用- cao -心·我帮你去推,我帮你开个好价钱,帮你把合同都做好,帮你把钱催到账。
我手里有渠道,优酷爱奇艺企鹅这种大平台我们都合作过,这几天还在谈《浩荡纪》和《尘烟笑》这两个S级项目·《浩荡纪》全版权五千万,《尘烟笑》影版九千万,还有其他一些A级版权都在陆续输出,今年我们京宇在这一块儿井喷。”
这事田恬也提过一嘴,可达以为是吹牛逼,但叶瞬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一会儿五千万一会儿九千万,可达的眼睛都亮了··“我主导了整个买卖流程,你说我要不要这个价码你算一下,你自己要价,顶天了给你卖个十万块钱,我这里给你卖到一百万,你六四分账最后拿六十万,你吃亏么你一定是划算的。”
可别说可达被忽悠了,连田恬都满脸崇拜地看着他··可达还有最后一个隐忧:“可是我听说京宇快要倒闭了……”·叶瞬呵呵一笑:“卖股权融资,这叫发展,不叫倒闭。
不烧钱的公司养不大,我们来了新的CEO,接下去会有大动作——你这个案子……”·“怎么了”可达忙问。
叶瞬往后一仰,翻看着合同,问田恬:“也许做动漫会比较合适”·田恬一脸你问我我哪儿知道啊·叶瞬在底下踹了他一脚,他忙嗯了一声。
“那行,去跟F站谈谈·”叶瞬吩咐道··田恬:“……”用眼神询问他,他们什么时候跟F站那么亲了·“上次那个案子不是你跟F站版权部的小刘跟的么中途换人了”叶瞬说着又踹了他一脚。
田恬只好硬着头皮接话:“嗯……后来是烈火哥在对接·”·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叶瞬朝可达微微一笑,意思是:就是这样,我们F站也有人。
“还有什么问题”·可达翻来覆去地翻看着合同··他是个谨慎的人,虽然“舞蓝”表现得老练专业,真诚有礼,但他凭第六感认定对方是只狡猾的老狐狸。
而且他提到了太多行业内幕,可达自认只是个菜鸟,觉得还得找人核实一下:“嗯……我要不回去再看看·”·“你就在这儿看吧,不急,反正还早。”
叶瞬伸手,四两千斤地按住了合同,冲可达笑得春风和煦,“签完了,我再送你回去·”·第68章 因为他没有给我糖吃·田恬没有想到他用三天都没有搞定的作者,叶瞬只花了三个小时就搞定了。
昂贵的见面礼,高档的茶话会,胡说八道捧高踩低,以及“不签就关在这里”的先礼后兵,让田恬算是见识了什么叫软硬兼施··田恬觉得自己的三观都粉碎了:他一方面极其看不起这样卑鄙无耻、充斥着钱财交易的手段,另一方面又觉得,叶瞬这事儿做得真他妈太漂亮了,简直跟他的皮囊一样漂亮。
“你签作者都是这样签的”田恬忍不住问··叶瞬不置可否:“谈生意就是这样谈的·”·田恬意识到了自己与他的差距,沮丧道:“你是把这当成一笔生意在谈,我是把这当做一件大事儿在做。
我以为我会好好做书就好了,我们一起做出本畅销书来,谁知道他只想要IphoneX·”·“很少有作者像他那么精明,作者都是文人,谈生意不太行·你只要比他们稍微懂点人情世故就好了。”
“人情世故……”田恬咀嚼着这四个字·没错,回忆起刚刚那个晚上叶瞬做的所有事,说的所有话,归根结底就是人情和世故·“我不太懂这个。”
“说到底也简单·”叶瞬在红绿灯口停下了车,直视着前方,平淡无波道,“你给人一块糖,别人还你一块糖,你们可以继续交往;你给人一块糖,他还你两块,你可以跟他交一辈子朋友;你给人一块糖,别人什么也不给你,这种人就应该及时止损。
谈恋爱和谈生意都一样·而你这个作者,是你给他一块糖,他还打你一顿,既然知道他是这样的人,你还圣母个什么劲一开始就不用对他太用心,给点钱骗过来就行了。
他这个格局,做人也好,写书也好,显然都做不大·”·田恬安静地消化了一阵,哭丧着脸说:“还没作者给过我糖……”·叶瞬腾出手摸摸他的头:“慢慢会有的。”
这个时候叶瞬的手机响了,是烈火哥:“老叶,你和小田儿在一块儿”·“对·”·“他怎么样人还好么”·“没事。
我把他接来了,作者的合同也谈完了·”叶瞬出发之前跟烈火哥报备过··“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小田儿有个作者叫多维元素,刚才打不通他电话,着急了,来问我怎么了。
我说小田儿在T市被偷了手机钱包,不过有朋友在,让他不用担心·他还是不放心,给小田儿定了个酒店……”·叶瞬的手机连着汽车蓝牙,所以田恬也是听得到的。
等烈火哥报出那个五星级酒店的地址,田恬整个人都懵了·他被叶瞬送到了多维元素定下的酒店,走进金碧辉煌的总统套房,看到桌面上一叠簇新的百元大钞,以及留在桌面上的一台崭新的IphoneX……夸张得感觉像是在杀手任务。
田恬有点难以置信地拆开了包装盒,开机,刚设置完,多维元素的电话就打过来了:“你怎么这么笨,出个门都会被人偷手机钱包”·“他撞我了……”田恬委屈道。
多维元素听他那么可怜兮兮的,没有让他再去吃屎:“桌子上有现金,缺什么自己买·主编那里我帮你请了半天假,好好睡一觉,明早十点我让司机接你回B市。”
“那多不好意思呀……”田恬假惺惺道·这人怎么还有司机·“你有身份证么你怎么做高铁走回来么”·“诶呀,你干嘛那么凶……”·“还我干嘛那么凶……”多维元素学着他的口气反问了一句,嫌弃地挂掉了电话。
田恬想起还有重要的事没问,赶紧打回去:“这个新手机是不是、是不是……暂时给我用的……”越说越小声,小声逼逼··多维元素:“不是。”
田恬:“QAQ”·多维元素:“我给猪的·”·田恬:“嘤·”·多维元素:“让你再去签别的作者看到了没这就是你的下场”·田恬:“嘤嘤嘤。”
田恬:“我会努力赚钱还你的QAQ”·田恬:“你早点休息吧,晚安QAQ”·多维元素:“哼”·叶瞬手插裤袋,倚在门边,听他们甜甜腻腻地吵嘴,忍不住吹了个口哨:“看,糖不是来了么”·田恬坐在光可鉴人的圆形浴缸边激动地数钱:“我靠一万块钱一万他给了我一万块钱我一直以为他是个穷逼,难道他是个爸爸像这种程度的糖我们需要怎么报答”·叶瞬:“以身相许。”
田恬热泪盈眶地把钱贴在自己的胸口,乐极生悲道,“靠,我经常叫他去吃屎……你说,我以后还是他最爱的宝宝么”·叶瞬把合同放在桌上:“好好对他吧——我先走了。”
“叶哥,你为什么要走”田恬突然在他身后问·“你在京宇呆了那么久,最难的时候你也没有走,怎么现在有了希望,你为什么反倒要丢下我们了呢你也不是没有能力。”
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他上回因为叶瞬离职的事,气到要哭·当时纯粹是感情上的不舍,感觉自己和烈火哥被抛弃了,对叶瞬这个人继续在身边能帮上什么忙,他却是不了解的。
他不了解叶瞬,不知道他的价值,以为他只是个花瓶,直到今晚·叶瞬展现出了极其成熟稳重的一面,通过他的人情世故搞定了自己搞不定的作者,田恬这才惊觉,他们编辑部里没有一个不是人才,谁都有不可替代的一面。
就算叶瞬平时懒懒散散、对琐碎的工作缺乏热情,一到了生意场上,却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八面玲珑的商人,一个寸步不让的谈判专家··而且他也感觉到了叶瞬对京宇的感情。
如果他没有留恋,他又为什么放下这个好端端的周末夜晚,跑来替自己鞍前马后·他已经不是京宇的员工了,他们曾经还闹过不愉快的··所以他越发不明白既有能力、又有感情的叶瞬为什么要走。
叶瞬的背影一僵··然后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几乎是叹息着说:“因为没有人给我糖吃·”·年纪大了,他也想甜甜的··叶瞬走的时候没有回头。
没有说服叶瞬回来,田恬难过了一阵·幸好他有了新手机,可以刷微博排遣心情·微博热搜榜上,徐静之的新女友又爆了,田恬想着这次又是哪个网红脸,点进去一看,靠竟然是他的熟人,白殇殇·“徐静静在跟白殇殇谈恋爱”联想起叶瞬落寞离开时说的那句“没人给我糖吃”,田恬瞬间理清了来龙去脉:叶瞬暗恋白殇殇,可是白殇殇跟徐静之跑了,所以叶瞬才离职了在他作天作地“叶哥,你不要我们了”的时候,原来他叶哥头顶上已经绿了绿了田恬为自己的迟钝和不成熟感到愧疚。
是啊,老婆都跑了,留着干嘛呢,绿成大草原么·田恬终于对叶瞬的选择释怀了··叶哥,一路走好·第69章 一夜爆红·庄墨一下飞机就收到了叶瞬的n条信息。
他把白殇殇跟徐静之的绯闻发给了庄墨,让他帮忙处理一下·庄墨问他是哪种处理,叶瞬苦笑着答:“你说还能是哪种处理我总不至于让你把他俩拆散。”
庄墨很欣赏叶瞬的头脑清醒·他知道叶瞬和白殇殇之间的那点烂桃花,叶瞬会离职与徐静之的介入有直接关系·但这种时候,叶瞬没有感情用事·他知道他走了白殇殇没人带,也没人帮她处理这种危机公关,他又不再是她的编辑,没有理由出面,因此背地里把她托付给了庄墨。
叶瞬并不觉得白殇殇靠私生活爆红是件好事·一个作者,如果名不副实、德不配位,红得快,黑得更快·走红有什么难的啊但你有这个实力长红么如果实力不到那个水准,却一心求名逐利,这跟拔苗助长有什么区别叶瞬运营方面虽强,但心里门清,运营的基础是写得好,写得不好什么都白搭。
叶瞬查过庄墨的底细,清楚他是什么咖位的大佬·只要庄墨能上点心,做好危机公关,日后再好好调教内容,白殇殇的日子绝不会难过·他就抱着临终托孤的心态,把白殇殇托付给了庄墨。
从这一点上,叶瞬是个很负责的编辑,对作者仁至义尽··庄墨看着白殇殇微博主页上不断上升的粉丝数字,打了个电话安抚了一下作者,让她先不要惊慌,暂时不要上微博:“你要给我两样东西。
一样是微博账号,还有一样是你的所有作品·现在你在风口浪尖上,所有账号我找人帮你打理,你不用去看网络上的任何风言风语;你把作品整理出来,把word文档传到我微信。”
白殇殇天天想着一夜爆红,这一天真来了,那排山倒海的流量和评论都快把她吓哭了,庄墨愿意做她的主心骨,她忙不迭地统统丢给了他,唯他马首是瞻··庄墨又把田恬从总统套房的kingsize大床上叫起来,把白殇殇的账号丢给他,让他去打理白殇殇的后台信息。
田恬人都炸了:“我今天刚淋了雨丢了钱包才刚睡下半个小时……卧槽这么多人骂我是个婊子”田恬登录白殇殇的微博号,看这10000+的评论和私信,被负能量淹没。
“今晚别想睡了·”庄墨道,“白殇殇这一波的流量会达到上亿级别,看到微博热搜榜上那个’爆’了么今晚,她的作品会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会有很多人私信你,骂街求偶的都不用管,读者支持,你就发谢谢、比心。
你唯一需要仔细处理的,就是上门谈版权和广告的甲方·后台聊天记录里有任何人想联系作者谈合作,你都把烈火哥的微信QQ甩过去·”·田恬生气了:“为什么不加我”·“这次让烈火哥去,以后你也会有这种机会,不用着急。”
庄墨吩咐道,“这些人脉资源都是公司共享的,谁拿都无所谓,烈火哥比你有经验,比你心细,让他先去整理·”·“嫌弃我小……”田恬小声逼逼。
“对了,你联系新浪把她的微博认证改了,把简介从作者改成’新绘作者’,再编辑一条置顶微博,把她的作品全都捋一遍·”庄墨把新浪工作人员的微信名片推送给他,“如果有人问起白殇殇的作品在哪里看,实体书的购买地址和专栏地址一齐推送。”
“我们什么时候有了线上专栏”田恬悲愤·每天都在同一个办公室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怎么他一点儿也不晓得公司有个网络平台他们不是同时进公司的么·“有的,是个微信小程序,网站和APP还在开发中,内容还都是你整理的。”
庄墨莞尔··庄墨挂掉电话,联系了宋鹏,把白殇殇的所有作品传给了他:“今天晚上小程序直接上线·”·“可是还在内部调试中……”·“丑一点、low一点都没关系,能用就行。”
宋鹏团队加班加点,半个小时以后将小程序在微信上线,凭空给白殇殇做了个专栏出来,封面做的漂漂亮亮的,挂在首页,然后就看着后台浏览量从0开始疯狂往上涨。
这步棋对作者来说非常重要··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现在实体书市场那么不景气,要是没有网络平台的曝光,实体书销量根本上不去·对于今晚走过路过的网友来说,徐静之的女朋友写小说,稀奇想看但你要他花20多块钱买书,对不起,没钱;然而,如果哪个网站可以免费看,那他就会点进去,说不定就留下来成了她的读者,她的粉丝。
都说作者默默耕耘才会有出头的一天,那其实只说到了半点,厚积薄发,厚积薄发,厚积的确很重要,但你要有一个契机去破土而出·如果没有这个爆发点,再深耕细种,谁知道你啊·与徐静之的绯闻是一个契机,让所有人知道了白殇殇的名字。
庄墨深知今晚对她是一个机会,从二线作者跳到一线作者的机会,一分一秒都不能错过··宋鹏团队为了白殇殇的绯闻彻夜未眠,徐家大宅也为了这桩绯闻上演着一场虎毒食子的惨案。
徐静之身边的嫩模一个接一个地换也就罢了,这回开始泡起了女作者这就不是纨绔子弟的问题,是老虎屁股上拔毛的问题了··“你什么意思你是故意跟我叫板”徐老前所未有地肝火大动。
以前他只是看小儿子不顺眼,现在却用一种法西斯看犹太人的眼神看着他··徐静之也是有脾气的,事情走到这一步他也不怂了,心平气和地在父亲面前坐下:“我不是故意跟你叫板。”
·“你把作者叫家里来不够,还交往个女作者,你这叫不是故意”·“故意的人不是我,而是你·”徐静之克制着自己的软弱,与父亲据理力争,“是你因为哥哥的事,对文字工作者耿耿于怀。
我养着喜欢的作者,向他的公司购买版权,我当然跟他们走得近,碰见喜欢的女生也是人之常情·”·“你他妈还花钱买他全版权”徐老眉毛一扬,这小逼崽子不止是跟他叫板,还花着他的钱跟他叫板·说漏嘴的徐静之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
“你花多少钱买他全版权”·徐静之心虚得大气不敢出··“李添多,把这个案子给我拿过来”·“是。”
徐老翻了翻京宇的家底,脸都绿了:“人家都快破产了,你上去就给个五千万雪中送炭,你他妈真是个圣人啊”·徐静之涨红着脸说:“文化产业,国家支持我买个版权,扶植一下老牌公司,也算是响应国家号召”·徐老啪地一声把文件砸在桌上:“你要买你自己买去,我没这个闲钱。”
这下徐静之就着急了,他逼都装了,老爹突然不给钱,那他的脸往哪儿搁·他蹭得从沙发上跳起来:“你怎么能这样啊你不是成天唠叨让我干点正事儿的么我现在干正事儿了,你就这不许那不许的”·徐老横他一眼:“你的正事儿就是把钱往水里丢”·“四海纵横写的那么好,怎么能叫把钱往水里丢呢他这个世界观开发游戏,一天流水一个亿”徐静之从烈火哥那里现学现卖,顺便把路过客厅、目睹争执、吓得瑟瑟发抖的任明卿从柱子后面拉出来壮胆。
任明卿一脸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眼神四处乱飘地观察客厅的装修,就是不敢看徐老的眼睛··不提四海纵横还好,一提四海纵横,徐老一口气没上来,脸涨成了猪肝色:“我就是把钱丢水里了也不会让你把钱丢给京宇你给我趁早死了这条心”·徐静之看他如此失态,突然智商上线,隐约猜到了:“我哥是不是京宇的作者”·徐老身体一僵。
“怪不得……怪不得·”徐静之恍然大悟,“我倒想你无缘无故生的什么气,原来你知道我哥去了哪里·我哥去了京宇,成了作者,没按照你的想法继承公司,你就怀恨在心你就是这样,非得我们按着你的意思来,向你低头”·他在地毯上踱来踱去,因为眼里都是泪水,还对父亲的无情冷酷感到由衷的愤怒,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变得通红。
“我本来也只是看在四海纵横的面子上买个版权,现在不一样了·那是我哥的地盘,我哥奋斗过的地方,不论你怎么反对,我都要救它我要投资京宇”·“滚出去”徐老猛地一指门外。
徐静之这次没有惊慌失措,他非常郑重地说了声“走就走”,表情甚至还有一丝快慰:“我跟我哥一块去”·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第70章 关于当年的真相·任明卿又一次被单独留在徐家,面对着徐静之惹出的烂摊子,不知道怎样才好·他笔挺地站在原地,间或张望徐老一眼·过了十五分钟,徐老才放松下了僵直在沙发上的身体,轻轻地叹了口气。
他抬眼,发现任明卿还在,用眼神示意门外:“陪我走走吧·”·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小区,绕着湖畔散步·天上月正圆,湖面是一匹静谧无声的黑丝绸,喧嚣很远。
“你们年纪轻轻,哪有那么多东西可写”长久的沉默以后,徐老终于开了口·这个问题任明卿也答不出来,徐老自嘲地笑笑,“我是编不出来。”
他顿了顿,又道:“你说,我是不是上辈子欠他们的我从小没让他们受过委屈,把他们一个个的养成大少爷,要什么买什么,把他们的未来都安排得仔仔细细、周周全全,他们只要照做,就能一生顺遂、名利双收,他们为什么就不要呢我费尽心机为他们好,他们怎么就一个个都变成这样了呢”·“他们并不是变坏了。”
任明卿想了好一阵,平和地对他解释,“正是因为您把他们教育得很好,所以他们变成了会思考、有能力的独立个体·他们所做的一切,也并不是想把自己的人生过得糟糕,他们也跟您一样对未来充满憧憬。
只是他们对于怎样才算过的’好’,有自己的定义·”·徐老听到那句“他们也并不是想把自己的人生过得糟糕”,整个人都一僵·他摇摇头,“家里那么有钱,做个商人,不好么为什么要跑去写小说”·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任明卿小声回答:“人各有志。”
徐老哦了一声:“你上次说过了,小说给人希望,对不对可是太辛苦了·”他突然背过身去,对着一望无际的湖面,不住摇着头,“太辛苦了……总是要熬夜,写到那么晚,白天还要工作……”·任明卿惊觉他是在哭。
那个高大威严、总是在人前镇定自若的徐老,在这一刻的月光下颤抖着,黑发也变作了白发··任明卿上前递上纸巾,徐老突然紧紧抓住了他的手腕·他的手冷得发抖,眼神那么软弱又那么悲怆,抓着他不停地絮絮叨叨:“他后来是得肝癌死的……他那么年轻,却得了癌……所以不要再写了。”
徐老满脸泪痕地嘱咐他道,“不要再写了……”·他说到此处,慢慢弯下腰,揪着自己的胸口··任明卿也跟着哭了·他天- xing -善良,很容易跟别人产生共情,他又与徐家的长公子同为作者,这种设身处地的同情更加强烈。
他哀恸至极,起先并没有觉察到徐老的反常·直到徐老昏厥在地、休克了过去,他才意识到这不是伤心,而是病理- xing -的发作··此时他们远在荒郊,湖区步道空无一人,他连手机都没有带。
任明卿慌乱地摸出了徐老的手机想要报警,结果屏幕亮起的一刹那,他不期然对上一张熟悉的面孔,一张他以为永生永世都无法再见的面孔……·庄墨安排好了一切,让同事留意白殇殇绯闻的发酵情况,自己则马不停蹄地赶去了拘留所。
到现在,任明卿的过去只剩下最后一个谜语:在他与姜勇发生冲突的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他需要直面任明卿生命中最黑暗的那一刻··姜勇并不敢说实话。
他反反复复地说是任明卿对不起他,而绝口不提他对任明卿做了什么·无论庄墨如何软硬兼施,姜勇要不蒙混过关,要不保持缄默·他狡猾的眼睛闪躲着,即使庄墨承诺既往不咎,承诺只要了解了情况就立刻、马上把他从这里弄出去,他依旧不为所动。
庄墨的心猛地一沉,从这缄默中明白那件事对任明卿的伤害会有多大:姜勇自己也清楚他做的事不会被轻易原谅,所以他根本不抱希望庄墨会因为他吐露实情而放过他··“没用。”
庄墨抖出一根烟,给自己点上,一个一个开始报名字,“方梁,白一甲,姜红波·”·姜勇的脸色变了·他没有想到庄墨查到了这个地步。
“你以为不说话我就没办法了那天打架的人不止你一个·他们的联系方式我全都搞到了·”庄墨把烟掐灭在他面前,转身就走。
姜勇最后还是没有勇气叫住他··在过去的那么多年里,他都想当然地认为,任明卿并没有因为他们的玩闹受到实质- xing -的伤害,而他自己却因为那次事件丢掉了一条胳膊,丢掉了整个的人生,这笔账当然是任明卿欠他的,毫无疑问。
但是在庄墨凌厉得想要杀人的眼神中,他却产生了略微的动摇·也许他们所做的,对于任明卿来说,是无法承受的呢他回忆起任明卿的挣扎,任明卿的恐惧,任明卿的眼泪和绝望,也回忆起了心底里那一点不为人知的不安——他们当时,是不是真的做过分了·庄墨按着朋友给出的线索来到了青城监狱。
他在任明卿的老家查到了他想要的一切,唯独对导致任明卿背井离乡的那起斗殴只能打听个大概·那件事又是如此重要,在此之前任明卿即使长期遭受姜母的虐待,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暴力倾向,但是在那起斗殴中,他的人格一瞬间产生了解离,高远由此诞生,从此再也没有离去。
这是很重要的转折点,每一个细节都不容错过,于是他向教导主任问了另外几个参与斗殴的学生的去向·他料到姜勇也许不肯说真话··方梁,白一甲,姜红波,这几个曾经的同乡已经出门打工很多年了,庄墨几乎动用了所有的资源去打听这三个人的下落,其中一人刚好在B市,蹲在监狱里。
去监狱的路上,庄墨始终有一种面对最终审判的不祥之感··白一甲的年纪照理说和任明卿和姜勇差不多,但是庄墨第一眼看去,觉得这人已经四十岁了·他又矮又瘦,皮肤黧黑,剃光了头,- cao -着一口浓重的乡音,眼神飘忽空洞,五分钟里问他要了两根烟。
他看上去像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或者一个普普通通的进城务工人员,然而他被判了二十年,因为强女干和故意杀人··“哦,你说小瘸子……”白一甲没花多少工夫就记起了他,“他是姜家的继子,但克死了姜勇的爹,我们和姜勇是拜把子的兄弟,经常帮他一起揍他。
我们看到他就揍,看到他就揍,有时候在- cao -场上,有时候在田里·但我们不打他脸,我们一般踹他肚子·有一次我把他的脸按进了厕所里,他就吱哩哇啦哭。”
白一甲说着,哈哈笑起来,笑容并不邪恶,甚至还称得上是憨厚,他是打心眼里觉得这件事本身挺搞笑的,没有善恶的预设··庄墨握紧了拳头:“他后来把姜勇的胳膊打废了,这件事你记得么”·白一甲的笑容渐渐消失,面露恐惧:“记得记得安老师来了以后,要挟我们说,要是再欺负小瘸子,就不用去上课了,我们在学校里都找不到乐子。
那天我们放学了出去玩儿,在泥头沟撞见了小瘸子·他本来想跑到邻村去,姜红波跑得快,把他抓住了·姜勇就说要淹死他,因为他爹就是在泥头沟淹死的。
他站在石头上面放哨,方梁和姜红波一人按着小瘸子一条胳膊,我按他的头·”看着庄墨要杀人的眼神,白一甲安慰似地冲他笑笑,“姜勇天天挂在嘴上,说要把他淹死在泥头沟,我们经常这样同他玩。
小孩子玩玩嘛,也不会真把他淹死·”·他吸了一口烟,继续往下说:“那天玩了一会儿,小瘸子就没什么力气,还装晕,踹了几脚也没声响·方梁说他会不会死咯,把他衣服扯开,在那里按他肚子。
他吐了几口水,就诶呀诶呀在那边叫唤·我看他肚皮白白的,跟他们说,这小瘸子好像镇上录像厅里放的日本女人一样,嘿嘿·”·他还没说完,就被狠狠掐住脖子拎了起来,对面猛地一收手,他一头撞在铁窗上。
来探监的男人原本体面优雅,此时眼底一片红晦,咬牙切齿地问:“你他妈说什么”·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白一甲脸上岁月静好的表情消失了,惊恐地加快了语速:“我就是开个玩笑、开个玩笑……我们正忙着救他呢,那条野狗来了。
那野狗平时在山上乱窜,威风得跟条狼似得——它可能真的是匹狼,谁说得准呢——它谁也不理睬,就和小瘸子亲,一看到我们打他,就从山坡上冲上来要赶我们走。
我们四个花了好大的力气把它打死咯,扒皮吃狗肉·小瘸子闻到香味醒了,我们想到一个特别好玩的主意,烤了狗肉给他吃·他好像知道是什么肉,不肯吃,我们硬塞到他嘴里……”说着恐惧地看了庄墨一眼,“结果他吃了一口就发疯了。”
第71章 他就是因果报应·庄墨从青城监狱回来的时候,把车速飙到了一百八十迈·他心里有无法排遣的戾气,如果刚才不是有狱警拦着,他差点冲进去把白一甲活活打死。
为什么这世上会有无师自通的恶明明生来就是同样天真纯洁的孩子,有人可以长成如此善良温暖,有人却明白如何折辱人最痛··他不敢想当时的任何细节,关于他们如何毒打他,如何把他按在泥水里想要淹死他,如何在他面前残忍地杀害纽约,又给他喂同伴的肉。
庄墨不敢想他被四个身强力壮的同学按住身体、观摩极刑时他会有怎样的眼神,那眼神会多害怕、多绝望、多无助·他全都不敢想··虽然纽约只是一条狗,但他对于任明卿的意义不是宠物,而是家人与朋友。
从徐安之的日志中,庄墨看得出来,那条狗很有灵- xing -·它自由自在、生- xing -高傲,和人类保持着距离,在那群山上像风一样来去·任明卿救过它,它就愿意跟他一起玩儿,充当他的保护神。
事发前三天的那场斗殴中,它还为了救任明卿受了伤··在徐安之还没有彻底俘获任明卿的时候,任明卿就是跟纽约一道,在那浩瀚的自然之间长大·他一度不愿意接近人类,却愿意相信这野兽,他们之间有很深厚的羁绊。
·结果他们杀了这漂亮、高傲的生灵,还逼迫任明卿加入他们其中··任明卿是一个正直的人,他从徐安之那里继承了完善而开明的道德观,而他们不但让他弑亲,还要他嗜肉。
这对任明卿来说,是可怕的背德和罪恶的乱- lun -,冲破了他的心理底线··任明卿不是从《士官长》中学会反抗的,他是在纽约躺在河滩砂砾上的半截鲜红的尸体边,爆发出他自七岁以后的第一次怒吼。
徐安之以纽约为原型创造了高远·而在任明卿吞下狗肉的那一刻,高远从任明卿的精神中跳了出来·他握紧了手边的碎石,冲那些丑恶挥出了稚嫩的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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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第55章 被大boss盯上的小兔崽子·初秋的夜里说不上冷,但夜露还是让人觉得有点凉·任明卿蹲在徐家门口,把草地里的《浩荡纪》捡回来,抚开封面上的草- jing -子,一本本摞好。
他能够理解徐老的心情,有很多父母在网络小说刚出现的时候,都与之势同水火;但他不太理解徐老为什么在当今还抱有如此的心情,毕竟智能手机普及以后,家长们也开始看起了小说,孩子和家长针对闲书展开的这场旷日持久的斗争,最终以这种方式最终落下了帷幕。
徐老不是古板的人,他在瞬息万变的商场上笑傲至今,就说明他绝不是一个落伍保守的家长,但是他跟徐静之的交流好像停留在十年前··如果他能静下心来看一看《浩荡纪》,就会发现里面没有任何会带坏小孩子的内容。
没有色情,也许稍微有点点暴力,但也没有详细的描写·这是关于年轻人如何成长,叛逆他们的父辈,最后与父辈和解的故事·也许他看看还会对他和儿子相处有点好处。
任明卿叹了口气,询问徐静之现在怎么办··徐静之把任明卿带回来的时候,就知道这事儿绝对不会善了,但他实在受够了徐老的专制独裁,他就是为了故意跟老爸叫板才把四海纵横接回家里的。
现在事情搞成这样,可以说是在他的预料之中,但他没这个胆量正面面对徐老的怒火,所以全都顺势丢给了任明卿:“你继续呆在那儿气死他这老头就得下猛药治治”·“可是……”任明卿看看一楼熄灭的灯。
楼梯上传来脚步声,徐老将要就寝,所有人都簇拥着他上楼去了,看来今晚他不被允许进门,他应该回自己家去··“可是什么可是,你就住那儿我可是花了钱的”徐静之说完,生怕他反悔似得火速挂掉了电话,一踩油门,去找白殇殇了。
任明卿一脸迷惘地被拿着手机坐在徐家家门口·如果说要走,京宇和徐总都拜托他了,他拿人钱财、忠人之事,不该那么不负责任;但如果要留,徐老也不让自己进去啊……他犹豫再三,半夜就过去了,后来实在想不出两全其美的办法,索- xing -挠挠头,拿起纸笔对着露台灯写了起来。
作为一个优柔寡断、缺乏主动- xing -的人,他习惯- xing -把一切留给时间去决断·如果有什么问题无法解决,那就交给明天;如果明天不行,那就后天·生活的变化总是快过一切冥思苦想,反正闲着就是闲着,不如做点自己该做的——不论如何,《浩荡纪》总归是要自己写的,这才是他该关心的问题。
而头顶夜露、风餐露宿这种身体上的不适,以及被人粗暴地丢出家门这种伤及自尊的对待,他反倒没有放在心上·他一抓起笔很快就进入了笔下的世界,很快,他就把眼前的烦恼丢在了脑后……·徐老早上起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苍白瘦弱的年轻人坐在他家门前,靠着墙壁睡着了,即使睡梦中都不肯放开他的纸笔,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故事··徐老突然就想起了自己的孩子——不是那个欺软怕硬、狗仗人势、花天酒地、不务正业的孩子,而是他曾经花了好大的精力培养出来的真正的继承人。
他的脸与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脸奇异地重叠在了一起,虽然五官轮廓上没有半点相近之处,但他们的神情却如此相似:执着、坚毅、沉迷做梦不可自拔,好像现世的一切折磨都不能动摇他们的心智,他们坐在那里,靠幻象就拥有一整个世界。
“明明都是小兔崽子……”徐老嘀咕了一句,蹲下身来,推推任明卿··任明卿浅眠,在徐老开门时就迷迷糊糊地有点醒转,只是因为太累睁不开眼睛。
现在被他一推,当即就惊醒了,眨了眨眼睛翻了个身,见他的脸近在咫尺,吓得乖乖和他一同蹲在地上,老实恭敬··“哟,写了一夜呢这是·”徐老叼着烟,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捞起他的笔记本翻看着,“你就是四海纵横”·任明卿眼神躲闪:“……是。”
“骗子·”徐老把本子丢他怀里,“静之不许你走,你就不晓得走自己没长腿么还赖上我们徐家了”·任明卿涨红了脸唯唯诺诺:“……对不起,我现在就走。”
“我让你走了么”徐老瞥他一眼,“花钱雇你写小说,就得把文章给我写漂亮了·”·任明卿惊异地抬起头来瞅瞅他,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改变了主意。
“进去吃饭吧·”徐老一抬下巴··任明卿道谢不迭,想要起身却发现腿脚发麻·徐老当了他一把,他不好意思地扶着墙壁溜进了门里。
“好好写,晚上回来我要检查·”徐老威严地审视着他的背影,眼神有一丝锋利··他倒要看看,这胆大包天的小兔崽子是真的肚里有货,还只是个弄虚作假的小骗子。
叶瞬和白殇殇自昨天大吵一架后,24小时没有联系·这对他们两人来说都是从未有过的情况,白殇殇有点心不在焉·但是到了当天中午,叶瞬又照旧给她打电话了,这让她松了口气。
她起先忐忑不安,但因为他在电话里表现得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所以她也很快觉得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我和企鹅文学联系了一下,他们有兴趣签你。
企鹅平台大,流量大,言情这一块儿做的很好,我们去G市跟他们的CEO吃顿饭,聊一聊·”叶瞬懒散坐在京宇的天台上,看着手机屏幕上的飞机时刻表,“我定了今天下午两点的飞机,你准备一下,我待会儿过来接你。”
“今天”白殇殇回头看了看卫生间里正在洗漱的徐静之,“今天不行·太仓促了,改天吧·”徐静之跟他家里人吵架,昨天半夜里出来找自己,刚才又说要坐私人飞机去巴厘岛度假散心。
“我知道太仓促了,可是对面是大公司,我们是乙方,时间由他们定,这个我做不了主·”叶瞬用温柔的声音恬不知耻地撒着谎·“现在是十点,你花一个小时打包行李。
就去吃顿饭,见个面,也就两三天的时间,你不用带太多东西·一会儿我来你家楼下接你,好不好”·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不行,我这两天要出趟远门。”
白殇殇严词拒绝了他,她现在根本不在家··“你要考虑清楚,这关系到你的前途·企鹅是目前为止我能找到的最好、最适合你的平台,他们很有诚意,开价不低,还有自己的影视变现渠道,成为他们的重点作者,你会大有作为。”
叶瞬说,“机会来了要把握住,不要觉得过了这村还有这店,我不想你后悔·”·白殇殇有一瞬间的动摇,直到她看到桌上的铂金包。
做网红作者虽然收入不菲,但是买个奢侈品包包还是心疼的·徐静之见她第一面就带着她去大扫荡了·真的铂金包很好看,比假的好··“下次吧。”
她放软了声调,温柔地冲叶瞬撒娇,“帮我往后推一推好不好我回来就跟你去G市·”·叶瞬长长地叹了口气,半晌才道:“随你。”
卫生间里传来放水声,徐静之快要出来了,白殇殇着急地要挂电话:“那再见·”·“再见·”叶瞬用不符合他- xing -格的郑重缓慢地道别。
放下电话的白殇殇心情很好,他们那场大动干戈的争吵又一次雷声大雨点小的收尾了,她觉得她又一次靠着自己的手腕摆平了叶瞬·她幻想等她开开心心度假回来,可以和叶瞬一起跳槽到企鹅,不得不说,他的确为她做了最好的选择。
放在平时她会喜出望外的,然而比起现在从卫生间里踱出来的、心烦意乱的徐静之,这些都不重要了,大可以往后推推·叶瞬那里没有关系的,他一定又像往常那样原谅她了,她熟悉他那种平静又温柔的声音,虽然最后那句“再见”有些异乎寻常地郑重,但她没听清,也没往心里去。
而天台上的叶瞬按照原计划定了一张当天下午两点去往G市的票,走进办公室里,向烈火哥递交了辞呈··第56章 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写书的意义·叶瞬什么都知道。
他没有问白殇殇什么时候走,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因为他在朋友圈里看到了昨天晚上那场大动干戈的离家出走,也知道接下去徐静之打算去巴厘岛散心·他什么都知道,所以他才把并不紧急的社交挪到了今天。
他在白殇殇猝不及防的情况下给她出了道选择题·她给不了他想要的答案,他就对她说了再见··烈火哥起先有些诧异,但事情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他不得不把白殇殇的另结新欢与叶瞬的辞职联系在一起。
他有点心疼他的狗头军师·烈火哥虽然至今仍是处男,却为人善良,能够体量他人·他知道这对于叶瞬来说也是个艰难的抉择,站在朋友的角度,他甚至巴不得叶瞬离开此地,永远不要再回来了。
所以他破天荒地没有请示舞蓝,自己拿主意,签署了他的辞呈·公司缺不缺人手已经不重要了,他希望叶瞬幸福··“一路顺风·”烈火哥拍拍他的肩膀,“有想好去哪儿”·“企鹅文学。”
“什么时候走”·“下午的飞机·”·烈火哥点点头·他知道他的老搭档外表看起来漫不经心,但内心坚定,很有主见。
他拿定了主意的事,就会雷厉风行地去完成··“吃顿散伙饭吧·”烈火哥叫了声凑在电脑前给玄原调第一版大纲的田恬,“小田儿,一起吃顿饭,送送你叶哥。”
“哦……等一下,你说什么”田恬猛地抬起头来,惊诧地看着并肩而立的两人,“你要走”·叶瞬抱歉地笑笑。
“你要跳槽在这种时候你要跳槽你要是走了,这里、这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了”环顾一周后,田恬哀嚎道。
叶瞬耸了耸肩,表示无能为力··“你怎么能在这样我知道公司的情况是不好,但大家都在努力帮忙啊大家齐心协力还是有可能克服难关的,不是么我一个新来的都有这样的觉悟,你一个老员工,怎么说走就走了呢”·叶瞬讶然,仿佛看到了小时候自己养过的小狗。
他是个生- xing -寡淡的人,懒散又怕惹麻烦,所以从来没有主动承担起饲养小狗的工作,只是偶尔会去摸摸他的头·可是每次他回家,小狗都蹦着跳着来迎接他,仿佛这个世界上他是它最爱的人。
现在田恬就给他这种感觉·他们并不熟悉,甚至说话也很少,他清楚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师傅,并没有很上心地带这位后辈,毕竟有庄墨和烈火哥在嘛·可就是这么一个自己不很上心的同事,因为他的离职生起气来——他张牙舞爪、大发雷霆,眼眶却红红的,像一只伤心的小松鼠。
叶瞬插着裤袋站在那里,突然有点感动·他曾经掏心掏肺、贡献一切的人对他弃如敝履,而一个自己都不曾正眼瞧过的人,因为他的离去而伤心得不能自已··“好啦……”叶瞬伸手摸摸田恬的脑袋。
田恬气得一把甩开他的手:“男人的头是随便可以摸的么”说完就跑走了·“我不要跟你吃散伙饭”他气急败坏的话语回荡在电梯间里。
他对京宇有归属感,对所有同事都爱屋及乌,觉得咱们都是“自己人”·虽然他看不惯叶瞬的懒散和狡诈,但从来没有想过没有他存在的办公室·即使公司遭遇了危机,也总觉得自己是少年漫的主角,友情、努力、热血是必备三要素,大家最终会克服困难、把公司发展壮大。
他内心有点孩子气的多愁善感,总希望大家能永远在一起,一个都不能少·他也知道这在职场上并不现实,可他控制不了自己这种恍若被背叛的失望,和失去一个重要的人的伤心。
叶瞬和烈火哥为难地对视一眼:“你好好劝劝他吧·这餐饭留着,等他情绪稳定一点再吃·”·烈火哥叹了口气:“小孩子总要慢慢接受现实。”
叶瞬:“那你就别成天给他看成功学啊·”·烈火哥:“成功学很现实·这本《完美跳槽》送给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叶瞬:“你为什么会有这种书”·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烈火哥:“……”·徐静之带着白殇殇去巴厘岛度假,任明卿却没有感到轻松,依旧每天勤勤恳恳地码字,因为要追更的人变成了徐老,让他心理压力很大。
徐老对《浩荡纪》本来就很抵触,任明卿仿佛从简单模式调成了极难模式,头两天胆战心惊、不敢下笔·但是徐老太忙了,连续好几天没有回家,任明卿就怀疑他那天听错了,或者徐老只是唬他的,没有当真。
他心下一松,按着大纲行云流水地写了五万字··这天他工作完,腰酸背痛地打算洗澡睡觉,突然被管家叫住,说徐老回来了,要看他的稿子·任明卿胆战心惊地看了一眼窗外,徐老刚刚下车,拄着拐杖盯了一眼书房的窗户,仿佛穿透玻璃窗逮到了他,吓得他赶紧把稿子打印出来,还生怕老人家看不清,把字体调大调粗。
·没过多久,徐老推门而入,坐在了欧式办公椅上,拿着稿纸仔细读起来·任明卿起先以为他只是大致浏览一下,检查自己的工作状况,没有想到徐老看得比徐静之还仔细。
他紧紧蹙着眉头,一个字都不放过,还用红笔圈出了错别字,显然是个严格的人·任明卿紧张的同时,又有些奇怪:徐老是看过《浩荡纪》么不然他是怎么有耐心看一个连前情提要都没有的大结局呢如果一本书你根本不知道他在讲些什么,你是决计看不下去的。
一个小时以后,徐老放下稿子,对他嗤了一声:“全是些装腔作势的东西·”其实这小年轻写得好极了,以他挑剔的眼光和鲜为人知的比较心态都挑不出错来,只能表露出不屑一顾的模样维持自己的威严。
任明卿并不知道他是在装腔作势,挺着脊背坐在沙发上,瞪着大眼睛不知所措··徐老看到他这幅样子,又清了清嗓,决定给他个小小的敲打,免得他胡思乱想自己到底哪里写的不好:“你们这些写书的,自己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只能骗骗小孩。
这世上哪看得到这些人有为了高尚理想愿意牺牲自我的木天师吗有受尽了委屈还愿意拯救仇人的大师兄么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顾望么都是假的。
稍微有点生活阅历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个故事,虽然你写得煞有介事·”·任明卿没有想到他批判的是小说的现实意义,不免讶然:“我不觉得故事都是假的。
故事里的人……某种程度上是真的存在的·”·“你走上社会,看到的都是虚伪狡诈、庸俗愚蠢、贪婪自私的人,无耻得超乎你的想象,你梦大发了”徐老以一种过来人的口气肆意嘲笑着后生的单纯无知。
任明卿涨红了脸:“但是这些虚伪狡诈、庸俗愚蠢、贪婪自私的人,他们的一生中,总也会有那么一些时候,做出一些……一些伟大的事·他也许会去见义勇为,也许会很孝顺父母,对自己的孩子全心全意地付出,照顾小花小草、流浪猫狗……谁也说不准。
您说得对,人- xing -是很复杂的,没有人可以保证在所有时候都是高尚的,但只要他们的一生中有一瞬间表露出人- xing -中光辉灿烂的一面,这个人就不是一无是处,这个社会也因此不是彻底地黑暗堕落。
慷慨同情,爱与仁慈,谦虚宽容,勇敢善良……这些伟大的品质,每一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我觉得是这样·所以《浩荡纪》的角色怎么会不存在呢他们活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每一个人,都有潜质去做仙人与侠客。
故事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您可以嘲笑我的理想化,可是理想难道不是最要紧的东西么您觉得这个社会既黑暗又堕落,难道因此我们就可以说光是假的么”·见徐老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任明卿鼓起勇气,继续说道:“故事……故事是别人的生活,是前人的经验,是一些……虚构的现实。
虽然现在人们只是拿故事来找乐子的,但是……好的故事不仅仅是消遣,它们鼓舞人心,具有改变人生的强大力量·您说的对,每个人都不完美,有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的事,现实中我们都很差劲,但是故事里的人却很棒。
他们是榜样,是我们想要成为的人,他们就像太阳一样指引着我们去变得更好·是他们告诉我们善恶终有报,是他们告诉我们天助自助者,是他们告诉我们只有努力才会有回报……是故事教化了人类。
从最古老的年代到很久以后的未来,故事里的人物都在做这件事,他们从前是神,后来变成了你深爱的那个主人公,你会不自觉地想做跟他一样的人·他们活得光辉灿烂,行善除恶,最终得以善终,也许这个结果终其一生我们都难以企及,但是一抬头看到太阳就在那里,难道这不是一种幸福么我达不到,但我知道有人可以达到,这就让我觉得不虚此生。”
任明卿结结巴巴说完这一大段话,胸膛起伏着,紧张却并不后悔·如果没有安老师和《浩荡纪》,他可能永远都只是那个软弱无能的少年,虽然他现在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但至少他再也不会轻易地放弃自己的人生。
就是因为这种切实的经历,导致他对故事的理解与情感远超于常人·他是怀着很深厚的感情诉说自己正在做的事,这种虔诚和热忱让徐老刮目相看··他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从他羞涩却真诚的眼睛中确认:他并不是一个只想要钱的骗子,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看清了现世的虚伪却依旧充满希望,认为自己的工作很有价值。
在书写的时候,他不但想取悦读者,还想对他们负责··徐老自嘲道:“想不到还挺能说——你叫什么名字啊”他开始对这小子产生了好奇。
“我叫任明卿·”·“哪儿人啊”·“X省灵璧市·”见徐老目瞪口呆地盯着自己,他又忐忑不安地补上一句,“凤河村。”
徐老脸色大变··世上不会真有这么巧的事吧·第57章 一只卡文的作者·X省灵璧凤河村··庄墨从拖拉机上跳下,环顾四周,怀疑他来错了地方。
他递上根烟,跟拖拉机司机确认地址,那位大哥笑呵呵地把烟夹到了耳朵背后:“没错,就是这儿”·庄墨觉得古怪,这个村子给他的感觉并不贫困。
村里铺着干净整洁的柏油马路,刚进村就是一幢堪称金碧辉煌的……学校·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看出了他的疑惑,拖拉车司机带着浓重的口音给他介绍:“以前这地方hin穷,你要从县城到这村子,得骑驴——驴见过吧驴”他嘿嘿笑起来,伸手一指,“这路、这学校都是连城集团建的,前些年那个首富,跑到这儿来,投了不少钱,这才和外头通了,不过还是穷就这路、这学校看着富贵”·“连城集团为什么来这儿投资”·“搞慈善呗”拖拉车司机欢天喜地道,“有钱人吃饱了没事儿干”·庄墨并不敢苟同,暂时将这个问题抛在脑后,告别了他,径直走向金碧辉煌的学校。
学校门前写着“凤河中学”四个大字,他记得没错的话,任明卿就是从这里转学去了B市的F中·凤河中学一进门就是一尊全身铜像,不知道塑得是谁,手里拿着一本书,摆着又红又专的姿势。
庄墨绕开他,去教务处碰碰运气··他一开始还担心学校翻修后,没有人知道从前的事,后来发现是自己杞人忧天,这里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任明卿··“他是个问题学生,- xing -格很孤僻,看人的时候总是- yin -恻恻的,大家都不喜欢他,就成绩还可以,作文写得特别好。
后来有一次聚众斗殴,他把姜勇的胳膊打折了,送到镇医院也没治好,姜勇的右手从此以上使不上劲,废了,姜家妈妈哭得眼睛都快瞎了·出了这桩事,姜家还能供他继续上学不可能的嘛。
姜家妈妈告到了村里,任明卿差点被送进少管所·后来是安老师出面保了他,他去了哪里,俺也不知道·”·任明卿是个问题学生,而姜勇是受害者庄墨觉得这和他的认知大相径庭。
不过如果是高远的话,那就解释得通了··“他是之前就打架,还是只有那一次跟人打架”·“之前也打架·”·庄墨眉头一轩:任明卿手无缚鸡之力,连脏话都不会讲,更遑论打架斗殴,那个人一定是高远。
如果是这样的话,说明任明卿人格分裂比他想象得还要早得多··他暂时放下这个推测,刚才教导主任似乎有些话没讲清楚:“任明卿上学,是姜家供的么”·“他们是远房亲戚。”
教导主任道,“任明卿一生下来腿脚就不好使,还不晓事儿的时候就被他亲爹给扔了,冰天雪地的,就扔在姜家门口·姜家心善,收养了他,谁知道好人没好报。
要是我,可打不死这小兔崽子要不是姜家给口饭吃,他有衣穿、有书念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你还把人家独生子给打残废了,嘿真他妈不是个东西——我听说,姜家老爹也是他克死的”·教导主任- cao -着乡音义愤填膺地脏话连篇,让庄墨难以冷静。
他告诉自己应该搜集各方面的情报,这些村里人从小看任明卿长大,对他应该是最了解的,但他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办法中立客观·他不能接受任明卿如他们口中所言那么道德败坏、举止粗鲁。
而且他也有理由怀疑教导主任话语的真实- xing -·教导主任不知道任明卿后来去了哪里,他可知道·任明卿后来去了B市F中,有人在暗中为任明卿铺平了成长的道路,给他以最好的教育条件。
在那个人心里,任明卿一定值得他这么做,庄墨想听听那个人对任明卿的看法·有时候,族群对一个人的评价太具有欺骗- xing -了,举世唾弃的无赖也许是个圣人,而举世推崇的圣人却有可能是个小人。
于是他岔开了话题:“那位出面保他的老师在哪里”也许通过那位善良的老师,可是打听出任明卿生命中的那位贵人是谁,他们俩又有怎样的交集。
教导主任一愣:“他早死了”·“死了”·教导主任摇摇一指校门口:“之前俺们这小破学校,只有我和安老师两个教书。
安老师从大城市来这里支教,呆了好几年,后来得病死了·他评过进步青年奖,上过感动中国,所以他死以后,连城集团才会投了很多钱给学校·多亏了他,不然俺们村哪有现在的光景。”
庄墨揉了揉眉心,这一条线索又断了·他不得不面对现实,先去姜家坐坐,搞清楚任明卿克死他的养父是怎么一回事··经过那天晚上的深谈,任明卿能感觉到徐老对自己态度的转变。
徐老经常长时间地盯着他发呆,那种眼神像是透过他在看着其他什么人·他也不再关心《浩荡纪》的进程,好像有什么事让他心不在焉·他倒是对任明卿的身体状况突然很感兴趣,带他去私立医院做了一次体检,然后吩咐常妈给他大炖补药,在他看来这个小伙子的身体实在太虚了。
任明卿每天被迫吃些牛鞭虫草老参燕窝之类的东西,动不动就鼻血横流··在任明卿看来,流鼻血倒是小事,他庆幸徐老再也没有问自己要过稿子,因为他卡文了··曾经他希望拥有绝对自由的可支配时间来进行长篇小说的创作,但事实是:写作进度与写作时间并不成正比。
当他没有其他事需要- cao -心、可以一整天心无旁骛地坐在书桌前时,他反倒写不下去了·越往下写,他越觉得难以为继、力不从心·他想起庄先生的话和徐老的敲打,觉得是自己缺乏生活阅历,所以对文中的一些角色还不够熟悉和了解,没有达到让他们按照自己的- xing -格去决定命运的地步。
任明卿特别无法代入的人物并非正面角色,而是反派·文中有一对兄弟各自属于两个对立阵营·哥哥是那种典型的“别人家孩子”,文治武功样样精通,谁都喜欢他;而弟弟就因为羡慕嫉妒恨导致了心理扭曲,非要搞一出大新闻,来证明自己比哥哥强,为了追求力量走入了邪门歪道。
在四海纵横写的《浩荡纪》中,这是一个非常鲜活的角色,看似胆大包天其实内里有点不自信,肆意破坏只为证明自己,聪明可爱却缺乏同理心,干了不知道多少坏事,让人爱得死去活来,又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然而依据一些伏笔,以及他定的大纲,这个角色最终是要改邪归正的·一个人坏到这种程度,他得怎样才能幡然醒悟任明卿想了十八种剧情,都很土,很没有说服力。
他意识到这可能不是因为这些剧情本身有问题,而是他对这个人物理解不够透彻,所以他写出来的东西,他自己都觉得牵强,不可信··作家和演员是一样的,信念感非常重要,当他对笔下的人物和剧情深信不疑、深陷其中之时,他写的东西是最好看的,否则的话,读者是可以从字里行间看出你的敷衍和不自信。
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任明卿心烦意乱,长时间地徘徊在花园里散心,头脑中推敲着《浩荡纪》的情节,直到天色将暗·他在管家的招呼下行尸走肉一般走进餐厅,用完晚餐,又带着沉思的表情走到了二楼,打开了面前的房间。
等他关上门,他才惊觉他并没有回到书房,而是走进了一个陌生的卧室··与其说是卧室,不如说是套房,这扇门背后自带书房与客厅·任明卿第一眼看到这个屋子,就感到从内而外的舒适。
墙壁是平静的浅蓝,家具是温柔的胡桃木色,灰色的寝具上偶尔出现几抹亮黄色的棉麻抱枕,宁静中带着诙谐有趣··更让他觉得欢喜且亲切的,是墙壁边满满的书架。
安静的夕阳照亮了一排排收拾整齐的书籍,任明卿漫步其中,像是一只在深林中找到新鲜草场的麋鹿·不消说这屋子的主人是个有多儒雅的人了·他曾以为整个徐宅都是没有书的。
“你怎么在这里”徐静之突然出现在他身后,气急败坏地拽过他,关上了门·“谁准你进去的”·任明卿瑟缩了一下肩膀,眼中的喜悦之情却还没有退散,仿佛宿醉未醒:“对不起……我走错门了。”
·徐静之左右一瞧,确定没有旁人目睹这一幕,把任明卿推进了自己的卧室·他穿着沙滩裤和颜色鲜艳的T恤,显然才刚从巴厘岛度假回来,他的表情却跟不像他的打扮那么休闲:“你要去哪里都随你,那个屋子不准去”·任明卿逆来顺受地点点头,只眼巴巴地望着他瞧。
徐静之心直口快,又拿他这幅好奇又不敢问的样子没辙:“那是我哥的屋子他离家出走了老头气着呢,心里又念,谁进去他冲谁发火。
不是常有这样的桥段么男主角失去了女主角,就把她的屋子原封不动地保存着,时不时进去吸一点体香补补脑——我家老头也是这样如果叫他知道你进去过,你就活到头了”·任明卿是从字面意思上理解他的这句话的,吓得小脸煞白。
徐静之可没心情哄他,把手一招:“我出门一个礼拜,你写了多少拿来给我看看”·第58章 他是他哥哥·任明卿穿着拖鞋拖拖踏踏去书房里打印,又拖拖踏踏地跑回来,把稿纸交给他。
徐静之把人字拖甩了,往床上一躺,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兴致勃勃地看起来··他注意到任明卿一直坐在沙发上观察自己的表情,以为他是无聊了,把电视遥控机丢给他:“自己玩啊——吃的在那里,自己拿。”
任明卿起先还矜持一下,后来因为徐静之看入迷了、看得又很慢,就安下心来,乖乖打开电视在那里看科教片··他卡文之前手速还可以,每天都能写一万五千字到两万字,以徐静之的速度,可以看老半天呢。
长篇阅读也让徐静之彻底沉浸在故事当中,与早先碎片化阅读时的浮躁判若两人·这给了任明卿一剂强心剂,不是他写的不好了,而是徐静之的阅读模式导致了对文本的观感出现偏差。
现代人可以找乐子的方式太多了,小说是在跟抖音、微博、综艺、游戏竞争,让读者骤然从碎片化娱乐进入深度阅读,读者也需要契机去适应的··任明卿看完了三档节目,困得眼皮都打架,突然听见背后传来啜泣声。
他惊诧地回过头来,发现徐静之不知什么时候哭得泪流满面·他一觉察到自己的失态被任明卿发现了,就凶神恶煞道:“看什么看转回去”·任明卿吓得肩膀一抖,老实地照做,但是耳朵竖得高高的,显然是在打探军情。
徐静之外强中干道:“老子没哭”·任明卿听着他明显带着哭腔的声音,心情很激动,忍不住在座位上挪来挪去:“你看到哪里了看到哪里了”·“林老二在祥云楼把林澈胳膊砍断的时候。”
任明卿忍不住啊了一声:“这有什么可哭的呢”他还以为没有读者会喜欢林老二这种熊孩子,更遑论他没轻没重差点害死林澈的时候。
在他看来,这个情节点,读者是应该生气的,他会站在林澈的立场上扼腕叹息,对林老二恨之入骨··“谁哭了”徐静之提起了拳头。
任明卿赶忙转了回去··徐静之嘟囔着“老子才没哭”,又窸窸窣窣翻起了纸页·但他这一次没有看太久,就心烦意乱地将稿子一丢:“你也有哥哥么”·“我有个弟弟。”
“转过来吧·”徐静之盘腿坐在床上,“你是按照你弟弟写的么”·“不全是·”任明卿提到姜勇,笑容渐渐消失,有些无奈,“我跟他关系并不很好,他的心思我只能靠猜。”
徐静之看了他半晌,神色古怪道:“你猜得差不多·”他转过头看着窗外无边的夜色,“其实我有个哥哥,我对他的感觉,大概就是林老二对林澈吧。”
任明卿惊呆了,徐静之讲这话的时候颇为深沉,似乎要跟他袒露心扉·虽然缺乏心理准备,他还是谦卑地表示洗耳恭听··徐静之瞥他一眼:“你觉得我会跟你讲我哥的事么”起身开了瓶酒,一个人饮酒醉。
任明卿低下了头,假装也没有很好奇··徐静之酒入愁肠,破罐子破摔地说了句“算了算了”,坐在任明卿面前的沙发上,喋喋不休地诉说起过去·这件陈年旧事压在他心底里很多年了,此时气氛到位,任明卿又是他喜欢的作者,创作出了能引发他共鸣的人物,他忍不住就要一吐为快。
从徐静之的叙述中,任明卿得知,他其实并不是徐老的独子,他上头还有个哥哥·作为豪门长子,那人品学兼优、儒雅而有涵养,年纪轻轻就在普林斯顿商学院拿到了硕士学位,几乎是霸道总裁文里标配男主角。
他是徐老的骄傲,是他理想的继承人,即使因为低调行事从不见诸报端,相熟的人也认定他是连城集团未来的主人·而徐静之毫不意外地隐没在那人的光环下,成了一个不被期待的角色。
“我跟他比起来就是坨屎·”徐静之毫不掩饰自己的嫉妒和失意,“他们全都觉得我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那人太过优秀,显得徐静之的出生就像是一个错误。
他们俩在任何地方被父亲拿来作比较:走路更慢,说话更晚,成绩更差,脾气更犟……他被认作一无是处·他没有感觉到自己被关爱过,仿佛从一落地就开始了竞争,竞争对手比他先起跑,还跑得比他快。
他起先也努力过,但他们之间的距离不是偶尔努力一天两天就会拉近的,他努力了距离还在那里,就会被父亲拿出来嘲笑·那人越跑越远、越跑越远,最终都跑得不见影了,徐静之也彻底放弃了这场不会胜利的比赛。
他打架、抽烟、泡吧,从心底里发誓他要做个坏男孩儿,给那人拖后腿,给父亲蒙羞··“你又何必呢……”任明卿很着急,苦口婆心地劝,“你又何必呢……”·“我现在不这样了啊,我现在不是挺好的么,谁还没个年轻的时候”徐静之理直气壮道。
任明卿像是一个老母亲看着误入歧途而不自知的傻儿子,用眼神告诉他:你看起来依旧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抽烟、泡吧、睡嫩模··徐静之深沉地呷了口酒:“现在老头也想花心思栽培我了,因为我哥离家出走了,呵呵。”
“离家出走”·“他写小说去了·”徐静之耸耸肩··任明卿:“……”·“很荒谬吧但是真的,他跑去写小说了。”
徐静之道,“那个人从小像个知识分子,不像个生意人,你也看到了,那成柜成柜的书·虽然被老头逼着去了商学院,但他一直有在写东西,我也不知道他图什么。
稿费能有几个钱你连你自己都养活不了呢”徐静之冲着任明卿摇摇头,意思是你这工作可不咋地··“他写过什么”·“不知道,他从来不跟我讲。”
徐静之脸上流露出费解的表情,“我总觉得像他这样的,怎么都得在国务院给主席写发言报告吧”·“那不是小说·”任明卿委婉地提醒他。
“不过我觉得他如果至今仍在写的话,水平应该不会在你之下吧”徐静之自负得很笃定,“他很有文化,看过很多书——他也看《浩荡纪》我们还讨论过剧情”那是两兄弟为数不多的共同爱好,徐静之那么念念不忘,也跟哥哥的推荐有很大的关系。
你会因为重要的人喜欢什么,而跟着喜欢上那样事物··“他什么都能干好,不论他喜不喜欢·他喜欢写小说,那他应该写得特别特别好·”徐静之道。
任明卿发现,徐静之虽然始终不肯叫他哥哥,但是提起他时,眼神中却悠然神往·他嘴上说着讨厌,心里应该很喜欢他,也很尊敬他的··连城集团未来的少东家留洋归来,不好好继承家业,却想写小说,这是徐老不能容忍的。
他不明白他从小视为骄傲的长子怎么突然神经搭牢了,勒令他放弃这个愚蠢的主意,回去做他的霸道总裁·在一连串的争吵后,那人离家出走了·徐老没理睬他,他那时候比现如今还要铁石心肠。
“那人后来好几年只回来过两次,不知道在外面干些什么·他其实跟老头挺像的,骨子里倔得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两个人谁也不肯低头,就一直这么僵着,我妈夹在中间眼睛都要哭瞎了,但是没办法。”
徐静之诶了一声,苦大仇深地说他自己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倒霉··从前老头儿只要骂骂他就好了,现在不但要骂他,还要赶鸭子上架·这种赶鸭子上架还没什么指望的成分在里头,只是老头儿做给那人看的,仿佛在说:你不回来,我还有静之谁稀罕你·“他第一次回来的时候,全家都高兴坏了。
老头儿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却很激动的·可是那人说,他还要走,他回来是因为想我们了,不是因为要对老头认错服输,老头当即把他轰出去了·他第二次回来的时候,就站在那个地方。”
徐静之指了指自己的房门,“他说’静之,我要走了,你把这封信交给爸爸·’从此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一次都没有·那是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转述他哥哥的最后一句话时,眼泪毫无预兆地夺眶而出,任明卿默默地给他抽了张纸巾·徐静之粗鲁地抹掉了眼泪,“这酒是洋葱味的·”·“哦。”
任明卿乖巧道··“你什么都没看到”徐静之擤着鼻涕还不忘提起拳头威胁他··“好的·”任明卿乖巧地低头。
“那你们后来就一直没去找他么”·以徐家的财力,要找一个人,并不难吧就算徐老倔强得不肯率先低头,难道徐静之就没有能力做这件事么·“我才不找他五年了他都没有回来过我才不找他”徐静之暴躁道,说着说着又难看地哭了起来,这次是嗷嗷大哭。
任明卿原本还没往那处想,此时才从徐静之的悲恸中后知后觉,血脉相连的他可能是预感到了什么··他哭着问任明卿:“林澈还会回来么林老二还能跟他和好么”·任明卿情知他可能隐瞒了什么重要的事,关于他和他哥哥的,忍不住把椅子搬近他,点点头:“哥哥总是会原谅弟弟的。
因为是哥哥·”·徐静之哭得更厉害了·但是他如释重负地从抽屉里掏出了一封信··任明卿明白过来,那是五年前他哥哥写给父亲的信··“你没有交给你爸爸”·徐静之惊慌失措地摇摇头:“我不是故意的”·在任明卿遗憾又略带指责的表情中,徐静之垂下了脑袋,摇着头:“我不是故意的……”·当时为什么没有及时交给父亲呢·因为他恨死那个人了。
凭什么你让我受了这么多年的鸟气,又一走了之、把一切都丢给我凭什么在走了那么久、老头都开始在意我的时候又回来跟我抢他凭什么你给他写了信、却只对我说再见凭什么·但是随着时间的过去,他慢慢想起了更多的、那个人对自己的不错。
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那个人从来不曾因为他的笨拙和淘气讨厌他、鄙视他,说些- yin -阳怪气的话,在那么多年以后,徐静之终于可以公道地说一句,他不是伪善。
伪善是一个人伪装了许久又毁于一旦,但对于那人来说,从来没有一个瞬间,他曾对自己虚伪、耍诈、两面三刀·他对自己好不是因为同情,或者对其他一切不平等待遇的补偿。
仅仅因为他是个善良正直的人,而自己是他唯一的亲弟弟·自己在从前没有发现过这一点·在他把自己抱在膝盖上教背诗的时候,在他放下繁重的学业跟自己一起做航模的时候,在每一次泡吧归来被他温柔地骂的时候,在每一次闯祸被他保护和掩盖的时候。
“我和他不亲……我和他从来都不亲……”徐静之反反复复地对任明卿强调,仿佛要借此说服自己什么·“我讨厌他,想跟他恶作剧,就藏起来了……”·一开始,他没有放在心上,不过就是封信而已,他甚至一度将其忘记。
一年,两年……他偶尔想起那个人,想起抽屉底的那封信,惴惴不安地觉得做错了事,也许那封信上写着重要的讯息,而他的小心眼和嫉妒心让它失去了在当时当地传递讯息的功用。
出于胆怯,他不敢向父亲承认,不愿意承担犯错的后果,毕竟,从前都是那个人挡在自己身前摆平的··三年,四年,五年……时间过去得越久,这件事在他心中就越发清晰。
那封信在他心中生了根,发了芽,他有时候有种错觉,觉得那将是贯穿自己一生的最重要的事,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它牵绊住了,渗透进血肉,走到哪里都无法忘记——他的身体里多了一个秘密。
他开始频繁地想起那个人,在午夜梦回时,看见他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卡其裤,文质彬彬地站在被阳光照亮的门外,说着那声缓慢而虚弱的再见·醒来后他无数次想拆信,然而此时此刻,那封信本身就变得让他害怕了。
他隐约察觉到那是场郑重的道别,是场近在咫尺的错过 ,是无法挽回的错误,以至于他后来的整个人生都变成了灾难·但信是缓慢的,信和所有即时通信软件都是不一样的,只要你合拢信封,时间就停滞在那里。
只要他不去看,他就依旧是纨绔子弟,是扶不起的阿斗,是徐家不被看中的二少爷……是那个人的小弟弟··“你还没告诉我,林澈还会活着么”徐静之问任明卿。
“会的·”任明卿就像小孩子,很容易被别人的情绪感染,之前抱着纸巾盒一张一张抽给他,现在开始抽给自己·“大结局他还活着,活得很好,功成名就……我剧透给你了。”
徐静之像是抓到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似得点点头,重新打起了精神:“那他真的会原谅林老二么”·“我想……我想他没有生过气。”
徐静之并不相信:“可林老二在祥云楼,砍断了他的胳膊,他差点被他害死了·”·“然而,他是他哥哥·”·徐静之裂开嘴,皱着脸,无声地哭了起来。
“然而,他是他哥哥·”任明卿温柔地摸着他的脑袋,重复道··那天晚上,徐静之一吐为快,却依旧没有胆量拆信,他觉得自己还需要一点时间准备和酝酿。
而任明卿将他哄睡以后,蹑手蹑脚地离开了房间,快步走向书房,码字到天明·他文思泉涌,一泻千里,与白天的举步维艰判若两人··他终于能够理解林老二这个反派细密、隐微的心理,也找到了他由邪转正的契机。
任明卿本身是犯过错的人,他知道愧疚是一种如何强大的力量,能由内而外地占满整副皮囊,重塑人的思想与血肉·在哥哥血淋淋的断臂面前,在即将失去亲人的那一刹那,所有的嫉妒、怨恨、攀比都会被巨大的恐慌一扫而空,内心深处的依恋、仰赖、憧憬也随之冲破了冰封的心脏,流入四肢百骸。
因为愧怍,林老二被仇恨蒙蔽的双眼第一次看到了爱·也因为愧怍,他将改过自新,浪子回头··第59章 他发疯的罪魁祸首·庄墨走进姜家的时候,姜母正在庭院里晒谷。
连城集团虽然在凤河村大肆投资,但徐老显然醉心于造桥修路建学校,对改善村民的生计没什么兴趣,家家户户还是务农为主·庄墨一路走来,都没有见到特别好的村居,大多都是土胚房或者木制楼房,显然还是没有摆脱贫困县的帽子。
然而,姜家的屋子却特别气派,三层楼的小洋楼,带着水泥浇筑的院墙,甚至还有个大大的车库·庄墨哟了一声:“大姐,房子造得漂亮啊·”·姜母围着围裙站起来,咪花眼笑地搓搓手:“儿子造的——哪位啊”那双和姜勇如出一辙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上下打量着庄墨。
他们村里可没有那么派头的大人物,姜母有点害怕,又有点兴奋··庄墨为自己编纂了一个身份,说是x大教授,来这里了解任明卿的情况·姜母根本不知道他考上了x大,听见消息颇有些气急败坏,但紧接着听说他学分没修够、毕不了业,又重新高兴起来,往地上呸了一声:“他还想上大学哩”·这种丝毫不加掩饰的恶毒着实让庄墨吃惊。
他预感到任明卿的童年应该过得很不幸,如今站在这个壮实的村妇面前,那些不幸突然就都具象化了··姜母从庄墨的眼神中觉察到了他的抵触,但她没有因此而羞愧,而是收敛了幸灾乐祸的表情,严肃地跟他说:“他克死了俺汉子,还打残了俺儿子。”
“我不太了解您家的情况……”·姜母以一种农村妇女特有的伶牙俐齿将任明卿的过往如数奉告··姜勇的父亲姜白汉,是任明卿的远方表舅。
任明卿出生时,母亲因为难产去世了,他又四肢不健全,被亲生父亲丢在姜家门前·那时候姜家夫妻正在为没有子嗣发愁··“按照俺的意思,哪怕倾家荡产去买一个,也比养个瘸腿的好,瘸腿他干不了农活,但是汉子不听俺的。”
她遍布皱纹的眼睛里闪烁着懊恼与愤恨,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话咒骂着养子,“早知道俺就把他按死在泥头沟里·”·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任明卿非常庆幸没有在一出生就被冻死,或者按死在泥头沟里,但是他的幸运没有持续多久。
到姜家的第二年,姜勇就出世了·姜勇还是个健康、壮硕的男婴,任明卿在家中一下子成了多余的那个人·幸好姜白汉本- xing -非常善良,又读过一点书,虽然是个农民,却很明白做人的道理。
他没有因为任明卿的残疾而厚此薄彼,将他视如己出,即使妻子屡有怨言,也不曾动摇分毫,只要有他在的场合,没人可以亏待这个养子··两个孩子长到识字的年龄。
妻子宝贝亲生儿子,为姜勇的健硕高大沾沾自喜,姜白汉却更加青睐读书用功、成绩优异的养子·虽然在学业上,姜白汉帮不了任何忙,但每当他结束了一天的农活回家,都会用他那双长满老茧的粗糙的双手在油灯下翻看任明卿的作业。
他也愿意为养子的学业徒步十几公里,去县城买一套崭新的教辅材料送给他··虽然姜母是用一种“俺汉子被他下了降头”的语气诉说这段过往,但庄墨却十分触动。
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没有血缘的陈见,没有对残疾的偏见,认定读书的力量,尽全力去托举下一代…… 他想任明卿在生命的最初阶段,应该称得上是幸福的。
他也许会因腿脚残疾而敏感自卑,也许会有寄人篱下的忐忑不安,也许会被他那刻薄好妒的养母颐指气使,也许会被他那长得过快的弟弟嘲笑欺负,但他有一个好父亲,给予他最初的保护和指引。
正是因为他曾经如此幸福,所以庄墨难以想象他是怎样失去父亲的··“都是因为他,俺家汉子才年纪轻轻就走了,丢下俺们孤儿寡母……”姜母谈到那场灾难,那双凶狠的眼睛憋红了,变成刻骨铭心的恨意。
任明卿因为瘸腿的缘故,从小就很文静,别的孩子跟着姜勇钻山爬树、在泥地里打滚,他就坐在门槛上看课本,一坐就是一下午·姜家没有课本之外的书籍,书对于他们来说是奢侈品,任明卿看完了课本,就看他能找到的一切印有字的东西,有时候是矿泉水瓶上的包装纸,有时候是撕下来的老黄历。
“他对那个东西魔怔·”姜母不屑道··邻村有个老先生,祖上是秀才,自己念过一点书,建国后做过几十年城里的初中老师,家里藏书颇丰。
姜白汉领着任明卿上门借书·老先生喜欢这个好学的小朋友,也可怜他的遭际,不但借书给他,还戴着老花镜给他上上课,从《茶花女》讲到《三国演义》·农村放学早,任明卿总是顶着夕阳走四里路去老先生家,蹭了晚饭再溜回来睡觉。
姜白汉为此经常挑着地里收来的粮食,去给老先生送礼··这在姜母嘴里是“糟蹋粮食”··不幸发生在他七岁的那年·有一天傍晚,凤河村下起了大暴雨,姜白汉心神不宁。
平时,任明卿都是自己走回家的,但姜白汉看这个雨势不对劲,打着伞出门接他·两个村子之间有条河,就是姜母嘴里的“泥头沟”,平时水清,可以洗衣洗菜;雨季来临却很危险,水流湍急、又因为冲刷山势而浑浊,沟渠里的石墩子被水淹掉,过桥的人一不小心就会冲进水里去。
任明卿腿脚不好,人又小小的一个,姜白汉不放心他一个人过桥··“结果他这一出门,就没有再回来·”姜母抽了一下鼻子,绝望地抬头看天,强忍住眼泪,“八点钟,俺听见有人敲门。
俺想孩子他爹可总算回来了,开门一看,却是那个小畜生·他回来了,俺家汉子没回来,问他在哪儿,他跟个哑巴似的指泥头沟·俺一扇门一扇门去敲,求他们帮忙找找俺家汉子……”她摇摇头,“半个月后在山下找着的,离这里十几里地外,人都给泡烂了。”
庄墨终于明白任明卿所说的他欠姜勇的债是什么了··后来的事姜母没细说··在她眼里任明卿是世界上最坏的人,不配活着,没有他,姜白汉那天晚上不会出门,也不会死,自己的一生断然不会如此不幸,年纪轻轻成了寡妇。
她甚至觉得任明卿是故意的·他那么沉默寡言,总是用乌溜溜的眼睛打量着大人,没有一个男孩子像他这样;他身体里有妖魔鬼怪,一出生就克死了自己的母亲,他的亲生父亲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才会惊慌失措地把他送走,他的瘸腿就是最好的证明。
她谩骂、诅咒着他,兴起还挥舞着手里小臂粗细的笤帚·庄墨想象不到七岁以后的任明卿是怎样长大的,他在这个家里还能感受到一丁点的温暖么·“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一定是去别家了吧”·姜母意味深长地瞥了他一眼,拍了拍手里的笤帚,讥诮道:“俺好赶他走么”·庄墨在她市侩狡黠的眼光中,找到了凶手。
庄墨后来没有再久留,他知道从姜母那里再探听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从她丈夫死后,任明卿在她眼里就变成了一个懒惰、无耻、一无是处、恩将仇报的人·他长大以后打残了她的亲生儿子,不顾她多年的养育之恩,但她绝口不提她是如何养育这个“克死她汉子”的养子的,也绝口不提任明卿与姜勇那起惊动全村的冲突。
她的思维方式是如此简单粗暴:姜白汉因为任明卿死了,任明卿就欠他们娘俩一辈子的债,当牛做马也还不清,所以他应该一辈子当牛做马·但凡他有一点忤逆他们娘俩的意思,他就应该去死,一命抵一命。
庄墨不想再继续在她那里再多待一秒钟,他无法忍受姜母恶毒的仇恨·诚然她也曾是个可怜的女人,可这仇恨已经彻底磨灭了她的心- xing -,让她从内而外地变出一幅刻薄恶毒的嘴脸,庄墨很难对她产生同情。
一个恶人的受苦受难无法引起人的共鸣,一个善人的不幸才会激起旁人深厚的关切·他对任明卿的过去了解越深,他就越发与他同仇敌忾,这导致他不想跟姜母再多说一句话。
毫无疑问,她在抚养任明卿的同时,把他逼疯了——即使这不是直接原因,也是主要的诱因··他离开了姜家,在村里走访了一圈,询问姜家在姜白汉死后的情况。
村民的说法与姜母如出一辙:姜家没了顶梁柱,生活穷困,任明卿却很懒惰,下地干活的时候不如别人卖力,经常偷懒坐在田埂上看书;姜母则是个勤劳贤惠的女人,虽然任明卿克死了她汉子,她依旧任劳任怨地把任明卿拉扯大,谁知道养了个白眼狼……诸如此类。
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庄墨意识到姜母那句“俺好赶他走么”背后,是非常精明的考量·正是因为她表现得如此宽宏大量,所以她成了村民交口称赞的“好人”,一个以德报怨的“楷模”,村长带头在逢年过节救济米面,帮这位坚强的寡妇度过难关。
可是私下里呢私下里究竟是怎样·庄墨突然想到邻村的老先生,作为任明卿的蒙师,他会不会对此有所了解庄墨对整个村子的一面之词感到厌烦,他放纵着自己的感情用事,希望真相有所反转。
他走了两公里的山路去拜访老先生·走过月光下的泥头沟时,清风徐来,月明星稀,洁白的水泥桥结实稳重·如果这桥早就在树立在这里,那么一切都会不一样。
非常幸运,老先生至今健在·庄墨走进他家的篱笆门时,他正坐在木屋前的石地里,和邻居摇着蒲扇聊着天,九十多岁的人了,鹤发童颜,耳清目明·见到陌生人,老先生爽朗地与他打了招呼,听说他是任明卿的朋友,激动地拉着他往家里坐坐。
老先生的木头屋子看起来狭小老旧,墙壁上拉着几根裸露的电线,既供电又挂衣服,但有一股好闻的木头香味,令人亲近··他确有很多书··第60章 那些年·“阿芷他还好么”老先生给他泡了杯茶。
“阿芷”庄墨不明白他说的是谁·难道自己打听的不是任明卿么·老先生拿笔筒的毛笔蘸了茶水,在桌子上写了个“芷”字。
“任芷·他叫任芷·”老先生抿着没牙的嘴,说话间带着浓浓的乡音·他告诉庄墨,芷是离骚中生长在水边的香花香草,是君子的象征。
老先生给他取这个名,是希望他做一个品德高尚的君子·而明卿,是他的表字,与芷是同一个意思··庄墨变成了一个非常谦虚的学生·他意识到就是这个地方,这个地方才是任明卿的精神家园,带有一种老式知识分子的儒雅、情- cao -和理想主义。
他告诉老先生,他的阿芷现在很好,成了一个作家,马上会变得很有名气,老先生感动得热泪盈眶·他拿着棉帕不停地抹着眼睛:“那就好,那就好——他小时候吃了很多苦。”
“姜母待他不好么”·老先生不便明说·他从不背后搬弄是非、对旁人妄加置评·他只说他晓得的事··姜白汉走后,任明卿有老长一段时间没有上他这儿来。
因为姜家穷困,任明卿要帮家里干活·他下地务农,在家烧饭做菜,没有时间读“闲书”··“他腿是坏掉的·”老人跟庄墨抱怨,“他怎么下地他才只有七岁天都没亮,他要挑着谷走十几里地去镇上,再抱两只小猪回来。
你说这怎么行”·大概过了一年左右,有一天,老人在村子后头看到任明卿鬼鬼祟祟在草坡那边游荡·他穿得破破烂烂,小脸脏脏的,看到他,犹犹豫豫地走上来,问他:“耶耶,你……你有没有多余的米”·“他是饿死咯”老人悲痛地抓着庄墨的手,“娃娃三天没有吃饭咯我也不知道是姜家没有饭吃,还是姜勇妈妈不给他吃。
我要他进来,他不肯,就讨了点米,不知道去哪里搭了个土灶台烧饭咯·我和娃娃说,你以后肚子饿咯,就到耶耶这里来·长身体的娃娃哪能饿肚子·”·后来任明卿知道他这儿有饭吃,时不时就游荡到他这边来,在填饱肚子和礼貌之间破罐子破摔地违背了自己“不麻烦他人”的行为准则,还顺道赖在他这里看点书。
然而这件事被姜母发现了·姜母冲进他的屋子,揪着任明卿的耳朵把他拖了回去··“耳朵都流血咯·”老人家指了指自己的左耳·“我说,你不能这样揪娃娃耳朵,有话好好说。
她说没事·阿芷哭也不哭一声,他从小就很听话,很懂事·我就让他把书带走,看完了再来我这边借·她说不要·她就从娃娃怀里抢·阿芷不肯放手,她就使劲打他,从地上捡了根木棍子打他肩膀。”
任明卿起先不肯放手·他把腰板挺得直直的,护着自己的书,硬扛着姜母的打骂·可是后来姜母一下打得比一下重,他手上没力气了,松了手·姜母趁机抢走了书,掼在地上踩,一边踩一边骂,那个时候他就突然哭了。
在老人家的记忆里,那是他头一次看到任明卿哭泣,他以前从来不哭,姜白汉出殡的时候都没有哭·他看起来柔柔弱弱,却有一股子倔强,但那一次,他身体里坚强的那点东西,被姜母彻底打坏了。
他一放声大哭,姜母就害怕了,更加凶恶地用手背扇他的嘴,不许他发出一点声响,生拉硬拽地把他带回去了··庄墨想起来,任明卿到现在都有这个习惯,他哭得不管再厉害,不敢说话,也不敢出声。
老人家思来想去这事儿不对,过了一个礼拜左右,带着粮食米面去邻村看望任明卿·家里没人,任明卿被关在院子里·老人家挨着土墙叫他的名字,他不应,也站不起来。
“你脸上看他是好的·”老人家气愤地说,“但是她打他里面·我猜她经常打他,但是脸上看不出来,别的人不晓得·”·老人家曾经想过把任明卿讨来自己养,但是他生活不富裕,膝下没有子嗣,也不知道自己哪天会蹬腿。
他要是死了,娃娃这么小,怎么办他就想了个办法,平常省吃俭用,省下粮食走三四里地去给任明卿送吃的、送书·姜母受了他的恩惠,又被他监视着,就没有做更出格的事。
“他们还传我看上姜家寡妇哩”老人家哭笑不得··任明卿那几年很明显地变了·他胆子变得很小,以前只是内向,现在却病态地怕生,只敢靠着墙根走,走路的时候弯腰驼背,头垂得低低的。
更加明显的一点是,他不再开口说话·他彻底失去了语言能力,仿佛变成了一个哑巴··村子里的小孩经常欺负他,因为他们的父母背后咒骂他是个扫把星,克死了姜勇的爹,他是一个罪人,谁也不会帮罪人说话。
他又没有爹娘,身体还弱小,欺负他不用付出任何代价,他是谁都可以揣上一脚的落水狗、受气包··庄墨想起他曾拜访过的暗洞洞的房子背后,那一双双闪烁的眼睛,怀疑他们之中的每一个都曾经落井下石。
正因为如此,那个村子里没有人会说真话,或者说,他们全都选择去相信姜母提供的真相·他们说他十恶不赦·这是群盲的无知,又是群氓的高明之处·他们做了不义的事,他们害了人,他们便要义正言辞、异口同声地指责那受害者是个恶人。
村民越统一口径,他越觉得悲哀与绝望··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后来安老师来咯,娃娃的日子才好过了一点·”老先生说··“安老师是那个凤河中学的安老师”·“以前哪有什么凤河中学哟就在村口那一排废弃的伐木场里上课。”
庄墨想起来教导主任带他参观学校时偶见的建筑,矮小、破旧但原样树立在- cao -场后头,原来那才是任明卿念书的地方··“安老师是个好人,他是大城市来的,斯斯文文,很有文化,听说还留过洋。
他大学毕业,来这里支教,原本只打算待三个月,结果一来就走不了了·他同阿芷很要好·他来了以后,阿芷就不怎么上我这儿来咯他教他写作文,阿芷语文很好。”
老先生慈爱地嫉妒着,由衷地为他俩感到高兴··“那您知道阿芷最后为什么退学么”·“他们说他把姜勇的胳膊打折了,我不相信。”
老先生摇着头,往床上坐坐,“姜勇又高又壮,是村里的小霸王,娃娃只有挨打的份·娃娃在学校里经常受人欺负,同学也不和他一道玩,安老师就把他叫到自己屋子里,让他看书。”
“所以他从前从不打架”这和教导主任说的话不相符合,但更符合庄墨的猜测··“挨打怎么能叫打架他们胡说八道”老先生义愤填膺道,“出事前一个礼拜,他还问我讨白酒,在山上采了酢浆草,做成跌打药酒。
他被打了,腰上好大一个淤青·他不可能去打架,他是被人害的”·庄墨点了点头·如果高远早就出现了,任明卿不会受那么重的伤。
他猜测任明卿彻底人格分裂是受了姜勇的刺激,就是那场冲突中,他们做了什么,超出了任明卿的承受范围之内,于是诞生了第二人格来反抗·任明卿长期遭受生理上的虐待和精神上的折磨,压抑到了极点,就产生了很极端的保护机制。
“出了这么大事情,姜家妈妈不肯罢休,差点把阿芷打死在镇卫生院里咯,还要报公安抓他·村长也要他退学·后来安老师叫了人来,把阿芷送去了城里,跟村长和姜家妈妈说,要把他送走,让他不用再回来了。
大家觉得好,安老师就把他的户口迁走了·”老先生叹了口气,“他走了也好,呆在这里迟早要出事·”·“他的户口是安老师办的”·“对。
我跟他一起办的·”·“那他有没有说要迁去哪里”·“他说要迁去首都·”老爷子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省城,讲起首都,不免咧开了没牙的嘴嘿嘿直笑。
首都在这辈人心目中,是天安门,是全中国的心脏·去了首都那就是飞黄腾达了,他一直相信阿芷一定会一飞冲天··“去首都……”庄墨这么一咂摸,倒觉得自己可能绕了个大圈子,这个穷乡僻壤的安老师大有来头。
任明卿的贵人不是别人,就在眼前··第61章 殊途·庄墨在老先生家住了一晚,受了他的盛情款待,离开时留了一笔钱给他·庄墨没有带很多现金,然而在老先生眼里,这依旧是一笔巨款,推辞不肯收。
这种真诚好客与任明卿如出一辙,庄墨从这位老先生身上看到了任明卿良好教养的来源·他忍不住撒了个善意的小谎,告诉他这是任明卿托自己带来孝敬他老人家的,老先生喜出望外,为任明卿高兴得直掉泪。
告别了老先生,庄墨回到了凤河中学,这次仔仔细细绕着雕像走了一圈·雕像上的男人斯斯文文,手里拿着一本书,摆着又红又专的姿势,很符合老一辈人对于知识分子的审美。
他看看雕像上的铁质铭文,上头写着:徐安之,1987-2012·教导主任刚好骑着自行车来上班·庄墨想起他是安老师在这儿支教时唯一的同事,开口询问:“安老师不姓安么”·“他姓安啊”·“上头写着徐安之。”
“不知道·”他摇摇头,“连城集团的人塑的·”·连城集团……徐家……徐安之庄墨想起张牙舞爪的徐静之,不由得吃了一惊。
安之,静之,不会这么巧吧他立刻打电话给相熟的包打听:“徐老除了徐静之以外,还有没有个叫安之的大公子,帮我查查·”·教导主任停完自行车,过来热情地跟他打招呼。
庄墨询问他关于徐安之的真实身份,他对此也所知甚少,徐安之不怎么谈论自己的事··“他总是坐在那里写东西,神神秘秘的——他的办公室就在后头。”
教导主任招呼着他走进那一排伐木工厂改装的教学楼,一间朝南的小房间··小房间仿佛被安放进时间胶囊中,一切保持着徐安之离开时的样子·里头摆放着一张床,一张同时用来吃饭和办公的书桌,对面是一个小书柜。
在靠窗的位置,还突兀地放着一把小凳子,凳子上垫了一个软软的、带流苏的坐垫··教导主任看到那个坐垫,突然想起什么来,对庄墨- yin -阳怪气道:“安老师虽然是个好人,但他跟那小瘸子走得很近。
小瘸子经常趴在那里看闲书,安老师说这对写作文有好处·”·庄墨走近书柜·在这么多书里,两排《新绘》显得格外扎眼·不单数目之多超乎人的想象,而且这份少年向杂志和徐安之看书的品味格格不入。
“这么大人了还看这玩意儿……你说这么多杂志,得多少钱”教导主任哈哈一笑,走到他身边站定,“……不过班上的小孩子们都蛮喜欢的,现在还有溜进来偷书看。”
庄墨的目光落在角落里一套破旧的《浩荡纪》上·想起任明卿说“这是我很喜欢的书”,一丝温柔的笑意攀上了他的唇角··“我能在这儿坐坐么”庄墨问。
教导主任十分大方地表示可以啊,只是他还有课,就先走了··庄墨一个人被留在徐安之的办公室里,忍不住翻了翻他的办公桌,在里头找到一本教员日记·日记写得满满当当,字迹清隽有力,确实是个认真负责的好老师。
联想到他的身份,庄墨也对这个素未谋面的人起了敬佩之心··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他坐在靠窗的小凳子上,借着阳光翻开了书页·预备铃响了,远处崭新的教学楼里传来孩子们的嬉笑打闹,很多年以前,任明卿就是在这里第一次接触到了通俗小说,够到了他以后将要拿起的笔。
庄墨觉得这个位置很舒服··庄墨急于想知道关于任明卿的事,仔细寻找关于任明卿的篇章·他没有花多大功夫,因为徐安之对任明卿的偏爱是显而易见的,写下的每一页都关注到了任明卿的成长。
徐安之刚来这里支教的时候,班上并没有任明卿··他只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傻孩子,平静祥和的小村庄中一抹不和谐的- yin -影,大家茶余饭后讳莫如深的谈资,间或在转过一道沟渠时,飞奔而过,骇人一跳。
徐安之对他有一瞬间的好奇,不过很快被科普了他的英勇事迹·和庄墨一样,他并没有被偏见和愚昧左右,而是认定这是个命苦的可怜人·可惜这个穷山僻壤最不缺的就是命苦的可怜人,徐安之只打算来这里支教三个月。
他在日志里写道:“我越深入地学习金融,越是对它缺乏兴趣……人自以为是资本的主人,事实上没有任何人可以驾驭资本,在资本主义出现的那一天,就是资本在奴役人类。
人在钱面前毫无尊严……几十亿人像蚂蚁一样的工作,却无法揣度它何时周期- xing -地崩盘……这是一条在拖着整个社会走向深渊的大船……如果像父亲一样,一心谋划着投资回报,我就将永远不可能跳出这个怪圈……商场上的勾心斗角出人意料地复杂……投入如此多的计算,最后除了得到更多的钱以外,对这个社会、对除了资本家以外的任何人,都没有实质- xing -地帮助,没有产生任何价值……那么,这份工作将没有任何意义。”
比起从商,徐安之更想做的事是教育··“高考,是实现阶级流动最要紧的阀门,是目前来说唯一公平公正的上升通道,然而只有中产阶级拿到了’跃龙门’的门票。
在我们国家广袤的农村,还有很多穷苦的孩子,他们从一生下来就注定要受苦,连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都没有·怎样把教育带到底层,把那一潭死水盘活,这是我想去做的事。
这比玩钱更有价值……至少我在有生之年,可以看到有更多的孩子因为我的努力考上了大学,改变了命运……计划要走访137个贫困县,去考察它们的共- xing -,并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基础教育解决方案。”
然而,徐安之却终究慢慢偏离了他的目标··他后来在凤河村扎下根来,再也没有离开过··起先是有一次在外面摄影的时候,徐安之看到傻孩子在垃圾堆里拣甘蔗皮吃。
那时候正是吃甘蔗的时节,村民一路吃一路丢,傻孩子不好意思跟在人家后面捡,就抱着个扫帚,任劳任怨地将甘蔗皮扫在无人的偏僻处·东张西望一番、确定四面无人后,他蹲下来,仔细挑拣人家吃得潦草的老结和青皮往嘴里塞。
他大概真得很饿,除此之外也找不到别的东西充饥··这幅场景对徐安之太有冲击力了,他把自己口袋里的火腿肠给了傻孩子··傻孩子正嚼吧嚼吧着甘蔗皮,突然被人点了点肩膀,塞了一根火腿肠,懵逼过后很有些羞赧。
他在脏兮兮的裤子上擦了擦他脏兮兮的手,不好意思地受了这嗟来之食,一副很想逃走的样子··而徐安之逃得比他还快·他跑出一段路就躲了起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想看着傻孩子好好吃下去。
结果这个时候,垃圾堆的另一头跳上来一只恶犬,冲傻孩子龇牙咧嘴,显然是对火腿肠虎视眈眈·这只恶犬徐安之认得,脾气暴烈,村里人人喊打,他差点就跳出来要把它打跑了。
然而,傻孩子做了一件徐安之始料未及的事情——·他恋恋不舍地看了看手上的火腿肠,胆怯地伸了出去,喂了狗··“好吃么”傻孩子看它风卷残云地吞了下去,伸手,试探着摸了摸它的脑袋。
他竟然不是个哑巴,他会说话的··村里恶名昭著的恶犬喉咙里狺狺,却接受了傻孩子温柔的试探,吧砸着嘴不太习惯地眯了眯眼睛··傻孩子紧接着说了一句:“你的脚疼么”·徐安之一愣,朝狗望去,原来它的腿被人打断了,正不住地流血。
傻孩子轻轻握住了它的爪··徐安之一下子就被撅住了··他是个富家公子哥,想做济世安民的大事体,对具体的苦难,他抱着静观的态度·他知道这个世界很大,他即使再有钱,相比之下也太渺小了。
他救不了每一个受苦受难的人,也不能为他们耽搁,因为他着急去做一些会改变这个社会的事,其余的各看各造化··可是当具象化的苦难就发生在他眼皮底子下的时候,他为自己这种袖手旁观的态度感到羞耻。
他现在理解了,为什么自己帮了傻孩子以后要跑,其实他心里有愧·他一贯以来引以为傲的冷静与理- xing -,在沉重的现实面前显得像是一种傲慢和逃避——他能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无数穷人,就对眼前的这个视而不见么他连眼前的这个都救不了,他又何谈济世安民呢就连过得再不好的人,都在试图救一条狗,他拥有这么多,有什么道理只把别人的苦难当一个悲伤的故事呢·那天晚上,徐安之骑着自行车,前面坐着狗,后面坐着任明卿,去找隔壁村养马的人家求助。
回来以后任明卿多了一条狗,徐安之多了个小友··“你刚才说话了·”徐安之笃定道,“你明明会说话·”·任明卿瞅瞅他,带着他的狗一转身扎进了夜色深处。
第62章 同归·再后来,徐安之老是看到任明卿··这个家伙总是趴在教室的窗口上,目不转睛地听他上课·四目相对,徐安之越发觉得,他有一双与他肮脏的外表不相符合的眼睛,眼神清亮,看起来一点也不傻。
只是他一旦被人发觉,就会立刻逃之夭夭,像是一只误闯人世的小鹿,引人发笑···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徐安之便故意不去看他·没过一会儿,那道来自窗外的灼人视线就又偷偷黏上了他的后背。
第二天任明卿再偷溜过去听课的时候,窗台下多了垫脚的小凳子,窗台上多了崭新的课本、本子和黑水笔·这都是他没有过的东西,他不敢用··第三天,本子封面上多了四个遒劲有力的字——·姓名:任明卿·任课老师:安·时隔四年,任明卿再一次重新拥有了自己的作业本。
而徐安之的班上多了一个看不见的学生··任明卿在窗外听课,放学后留下作业;徐安之教完课,把他的本子收走、批改,再放在窗台上·该订正的订正,该打100的打100。
那窗台上总有花,或者橡子,亦或是秋天的芦苇··任明卿身无长物,但他惦记着别人对他的好,他把他觉得很美的东西送给安老师,风雨无阻,像是受了恩惠的小野猫。
他们之间没有说过一句话,却用这种方式无声地交流着··很快,徐安之就发觉,任明卿非但不是傻子,还聪明得很·也许是因为“上学”这个字眼对他来说太过渺茫,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机会偷听,他学什么都很快,做数学不打草稿,也从不写过程。
对他来说,这种程度的数学,看题知答案,过程什么的,他写不出来·就奥数可能对他还有点挑战,拿到题能在山上坐一下午··徐安之去了一趟姜家,希望任明卿能来上学。
城里来的安老师在凤河村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姜母也是要脸的人物·她穷举了任明卿的一切缺点:瘸腿,哑巴,扫把星,疯疯傻傻……徐安之好脾气地听着,好脾气地说,没关系,没关系。
任明卿就这样重新入学,从两年级跳到了初一·不过反正这穷山僻壤,初中小学加起来就十多个人,一块上的,没差··没过多久,任明卿就用实力证明了他是这个村子里最会念书的人。
徐安之再也不掩饰对他的偏爱了·如果说他不能妄自改变任明卿的命运,那么读书可以·好好念书,然后考出去,考出去就好了·他救不了任明卿一辈子,但是可以帮他在龙门前抬一把,让他改头换面,脱胎换骨。
可是徐安之要完成这个艰巨的改造任务,还面临着其他的困难··“他的智商没有任何问题,他非常非常聪明,过目不忘……但他几乎是个野孩子。”
徐安之这样写道·小明卿在姜母那里要挨打,时常跟那恶犬一起在山上游荡,渴了喝溪水,困了往草垛上一趟,找到什么就吃什么,不太敢回家去··即使现在他有了来之不易的读书的机会,他都不肯进教室好好听讲,他就喜欢站在外头偷听,听累了蹲一会儿,徐安之怎么让他进来,他都不听话。
因为他非常非常怕人··有人的地方他统统不去,成天在村子外围游来荡去,见人就跑··说话那是更别想了·即使跟徐安之,他都一个字不说,他只跟那条恶犬讲话——徐安之管它叫“纽约”,洋气死了——间或自己跟自己说话玩儿。
徐安之注意到这个孩子时常自言自语,小声叨叨·有一次写作文,主题是朋友,他开篇第一句话也是:我是我自己的好朋友··那时候徐安之没在意,他不知道这是人格分裂的前兆。
他以为任明卿是太寂寞了·他就尽可能去陪伴他、获取他的信任,像是驯化一只小野兽··徐安之无意中发现任明卿在看他书架上的《浩荡纪》··小孩子都是这样,喜欢读故事。
任明卿很喜欢《浩荡纪》,就会去模仿文中的角色,那段时间,他成天拿着根小树枝在墙角负手而立,徐安之一叫他进来,他就特别成熟稳重地点点头,表示本剑仙知道了,尔等先退下吧,演得像模像样。
徐安之:“……”·如果是一般人,可能会想,哦,这家伙初二了,中二病犯了·可是徐安之是接受过顶尖教育的人,他的思路和眼见和一般人太不一样了。
他为了把这帮孩子教好,看了很多教育方面的书,他知道教育说到底就是“因材施教”·像任明卿不会说话,徐安之就叫他唱,你说不了你就唱出来,这总行吧到初二,任明卿虽然还是不会说话,但他已经会用意大利语唱歌剧《猫》了,天天跑去山坡上吊嗓子。
针对任明卿这个问题学生,徐安之不放过任何有把他向好的方面引导的可能- xing -,你喜欢看小说,好,我就拿小说教你··他拿着《浩荡纪》跟任明卿说:“诶,你看,林澈、洛三思、李沉简、隋青冈他们小时候一起拜在李师古座下,后来长大了就一起闯荡江湖,相互照应。
一个好汉三个帮,你想做剑仙你都没个跟班,势单力薄,在道上不好混呐·”·任明卿一愣,陷入了沉思·这确实是个问题,对他以后的职业发展很不利。
他当时一门心思想修仙,还要做仙尊,应该有几个年龄相仿、肝胆相照的好兄弟给他投票·可是全村年龄相仿的孩子都在班上,他们都不喜欢自己,姜勇还要打他··徐安之继续道:“林澈刚上山的时候,和隋青冈天天打架、互相看不顺眼,后来不也握手言和了么大家对林澈有偏见,仅仅是因为传言,可传言终究抵不过亲眼所见。
如果你真诚、热情又正直,大家自然而然会喜欢跟你交朋友·”·任明卿被说动了·第二天,总算把他的位置从窗户外挪到了屋子里·徐安之让他和马步仙坐同桌,任明卿看人家小姑娘的铅笔擦脏脏的擦不干净,还怯生生地把自己的橡皮递给她。
穷乡僻壤的小孩子都单纯得很,虽然大家都不喜欢任明卿,说他这不好那不好,可是他借自己长城橡皮擦,马步仙就觉得他没有大家说得那么坏,跟他坐同桌也没有那么委屈了,下课了还问他抄作业呢。
徐安之松了口气,这是马步仙的一小步,任明卿的一大步··“好的故事可以引导人、改变人,即使在现在,故事也没有失去教化人的能力·”徐安之在日志中写道。
“现在是知识型社会,信息大爆炸,城里人如饥似渴地学习最先进、最前卫的新新学科,生怕一不留神就被甩在时代的后头,却忽略了一些特别基本的东西……阿芷让我重新理解了故事的本质。
古往今来有这么多这么多的故事,一代一代往下传承,不仅仅是因为它们很有趣,而且其中有很多道理可供学习··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对于孩子们来说,读故事不是单纯的浪费时间,而是一种体验。
他要跟着主人公去体验他没有经历过的生活,潜移默化中,习得如何为人处事是合乎道义的,以后他再遇到相似的情境,他就会用故事中习得的经验去应对……孩子对于他喜欢的主人公,不断地进行模仿,故事通过这种方式,塑造人的内在人格,这是一种很重要的社会教育。
“我在他的影响下,开始回过头来阅读一些寓言故事、成语故事·对于这些箴言,我们挂在嘴上却从不往心里去,随着阅历的增长,我对这些司空见惯的故事有新的体悟。
怎样做人,以先人的大智慧,早就告诉我们了,我们要做的就是’一日三省吾身’,看看自己有没有犯低级错误·”·……·庄墨感慨万千地翻阅着徐安之的日记,仿佛回到了那两年,目睹了年轻的老师和他的问题学生大隐于市却有趣诙谐的生活。
任明卿很久都学不会堂堂正正走正门,要爬窗;非常胆小,跟猫一样喜欢钻箱子,一不留神就钻进各种幽闭空间暗中窥探,骇人一跳;晚发育,特别矮,急得徐安之大冬天借了三轮车开去镇上,给他吃冬令进补的膏方;新到了beats耳机,一人塞一只,躺在山坡上听摇滚,纽约窝在一边,懒洋洋地摇尾巴;天气热的时候,一个大的后头跟十几个小的,一人背着一根吊杆,排着队走过田埂去钓龙虾,晚上回来围着安老师的电脑一边看动漫一边吃……·在最贫穷闭塞的地方,任明卿碰到了他最进步、最开放、最善良、最正直的安老师,不断地从他身上吸取好的东西,他的眼见和观念是别的贫家子弟无法比拟的,他的修养和胸襟也超过了绝大多数只顾埋头读书的同龄人。
他虽然一无所有,精神上却富足得像个国王··而任明卿也给年轻的贵公子带来不一样的体验··手把手教养一个孩子,让徐安之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决心把教育作为一生的事业;脚踏实地的经历,更让他冲破了自己认知的局限,变得愈发成熟和热忱。
他做了很多以前他不会去做的事,彻底抛下了贵公子的包袱,把自己当做这个乡村的一份子,去融入、去感受这物资贫瘠、麻烦不断却处处鲜活的人生·他不再把下乡支教当做为未来工作做得一次前期调研,而是意识到,这是他的生活,他的生活已不在别处。
庄墨能从字里行间读出这种互相驯化又一起成长的感觉,比他读到过的任何故事都更能触动他·如果一开始他只是来找任明卿,那么现在,他也被徐安之牵动了心。
他敬佩这个素昧谋面的年轻人,为他的过世感到难过,如果他还在的话,庄墨一定要找机会跟他见一面,坐下来喝杯茶,聊聊天··他继续往下看··初二的暑假,任明卿创作了人生中头一部小说。
他模仿《浩荡纪》写了部十洲三海背景的玄幻小说,整整写了二十多个方格子本··徐安之震惊了··这本身是一种创造行为·人都有创造冲动,能把纯粹的空想付诸笔端,这就已经值得鼓励了,更何况他的想象力和语感都大大超出了他的同龄人——当然不止是他在凤河村的那些同学们。
“我早就意识到他在写作上很有天赋·他不会说话,可无法违背与人交流的天- xing -,他会寻求别的途径完成这个社会化过程·他把原先唱歌的热情全部投诸在写作上,挑选的题材和风格恰恰是模仿他喜欢的《浩荡纪》。
真奇妙,这看起来就像是故事本身进行了一次繁殖……故事影响读者,读者变成了作者,作者又去进行类似题材的创作,这种传承本身很迷人·既然他有这方面的兴趣,我想我可以以《浩荡纪》为例,教他如何写故事。”
庄墨读到这里觉得有点违和感··他第一反应是:想不到徐安之还挺多才多艺··后来想到他之前因材施教,拿《浩荡纪》教育小明卿,又觉得可以理解。
他一个人又教语文又教数学还包揽了天文地理科学历史,给学生做点阅读理解也不是什么难事··可是他越看越觉得不太对劲·徐安之对于此事虽然着墨寥寥,但他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徐安之很专业,专业得超过了一个初中语文老师该有的水平。
他再联想到任明卿,任明卿绝不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作者,他扎实的功底显然来自他人传授,不免对徐安之愈发好奇了··在日志的最后一页,徐安之写道:“最近,姜勇,白一甲,方梁,姜红波这几个家伙到了叛逆期,荷尔蒙旺盛,我的话也不听,拉帮结伙欺负同学……任明卿是极度懦弱和自闭的,不会拒绝人,也不会反抗霸凌……打算创作一篇小说……当对方不遵守普遍行为规范的时候,暴力变成了唯一的出路,要学会坚强、反抗和保护自己……我已经有了灵感,要以野- xing -的纽约为原型,创造一个以暴制暴的角色。”
底下的未完结事项:□《士官长》·庄墨懵了··《士官长》不是四海纵横的那个稿子么·他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为了这个猜测而激动不已地放下日志,抽出书架上《浩荡纪》第一册 ,翻开了扉页—— ·“安之,出印厂第一本遥寄于你,于此扬帆,四海纵横。
舞蓝·2007.9.3”·千里之外,烈火哥接到了一个电话:“X省灵璧凤河村等一下,我查一查……嗯……对,这的确是四海纵横的邮政地址,以前的样刊都是寄到那里的。”
第63章 和作者在现实中面基·庄墨说完就挂了,烈火哥颇有些莫名其妙·他耸了耸肩膀,继续给洗灰大大改稿··洗灰的手速太快了,前阵子有点卡文,现在据说已经克服了小小的纠结,因为在生活中找到了故事原型,于是乎恢复了一天一万字的供稿,烈火哥要给这作者跪下了。
作为杂志编辑,他的作者一个月能催出一万字的短篇已经要去庙里烧高香了,洗灰这真是神一般的手速·手速快意味着产量高意味着出书勤意味着有钱赚烈火哥打算等他完结以后,好好给他规划一个属于他的系列出来。
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而不远处的田恬正在气急败坏地骂着多维元素·他最近有三块工作:整理京宇历年文本,开发个人志业务,还要给《尘烟笑》审大结局文本,跟打了鸡血一样忙到飞起。
他还要手把手带“多维元素”写大纲··现在“玄原”的作品归他审,他每次拿到“玄原”的文本,都会回头跟“多维元素”说:看看人家大神写的,跟我给你改的大纲一模一样,你学着点我教你你要虚心知不知道·因为田恬的私人大纲教学根本不是打字能解决的事,玄原不得已让单总助买了张电话卡,开通了编辑夺命call专线。
仅仅一个礼拜,玄原已经从“从来不写大纲的神仙”变成了“出了五版大纲还过不了”的苦逼乙方·好不容易过了,他又突发奇想,要在剧情里加一场激烈的海战庆祝庆祝,田恬让他滚去吃屎。
两人对骂的空档,田恬看烈火哥终于得闲了,回头插了一嘴:“烈火哥,我这个礼拜要出差”他厚着脸皮把可达不是鸭加了回来,好说歹说说动他把微博上的小故事集结出书,然而可达的态度很暧昧,田恬决定亲自去T市见他一面,拿下这个合同。
电话对面的玄原不悦地皱起了眉头:“你要去哪儿”刚还不是约定结伴去吃屎·“我要去签个作者”·“你还有别的作者”玄原又惊又怒。
他都纡尊降贵地把《尘烟笑》系列拿来给他一个小编辑做,忍受了他每天让自己去吃屎,他竟然还敢三心二意·“工作日不行你走了这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星期五下了班去,星期天晚上回来”烈火哥头也不抬地举起了手中的笔,摇了摇。
他有十多个版权推进到了报价阶段,还要做版权推广的PPT··田恬两面开工,忙得不可开交:“我当然有别的作者……为什么要等到周末你知道他有多抢手么晚个一两天他就被人抢走了好么”·“我不许你有别的作者,你必须把全部的时间精力留给我。”
玄原郑重其事地宣告·开什么玩笑,他是超S级作者,他不允许和别的作者分享资源··“你是我媳妇儿么你占有欲那么强我只有你一个作者我吃什么,吃屎么”田恬呸了他一声。
烈火哥竖起耳朵听了一嘴:“既然他占有欲那么强,应该很好签吧……”·田恬:“根本不是这一个”·玄原:“我说了你不能有别人,你这是在玩火。”
田恬:“你以为你是霸道总裁文的男主角么”说完狠狠把他挂了··玄原:“……”·烈火哥:“……”·烈火哥忍不住劝他:“小田儿,你不能跟作者这么说话,现在的作者脾气都很大的……”·“没事儿。”
田恬往椅子上一倒,指指手机,“他是小透明,哪儿来的大脾气我骂他,他也骂我,我们可好了·”·烈火哥表示你们开心就好:“这次你要去签的书是……”他从满桌子文件中找到了田恬的企划。
田恬抱怨他怎么还没看过,跑过来翻开文件,把作者介绍、文本内容、针对读者群、营销计划统统给他讲了一遍,最后加上庄墨的点评·烈火哥虽然对个人志这一块儿不甚了解,但既然庄墨说可以,那就可以吧,勒令田恬干完手头上的活儿就去。
田恬第一次出差,兴奋得无以复加,紧赶慢赶把《新绘》历年内容在星期四整理完,及时上交给庄墨,当晚上坐上了去往T市的火车·他希望明天就可以搞定可达,那么他可以安安心心在T市享受一整个周末了。
第二天中午,田恬去可达的大学找他吃饭·可达还是个大学生,长得贼眉鼠眼,怪不得从不在社交软件上发他的照片,最多拍拍自己青筋毕露的手,引一波迷妹催他快找男朋友。
他好像也不是很有钱,是个走在路上你都不会多看一眼的猥琐工科男··田恬本来觉得对方是个16万粉丝的大大,自己之前还得罪了他,颇有些惴惴不安;但发现他是如此普通以后,就大大地松了口气。
与在互联网上的拿腔拿调不同,可达在生活中就是个普通男生,吃饭定了个烧烤店,一人要了几瓶啤酒,边吃边聊··田恬把现在的情况跟他说了下:“自从半个月前你那条小段子火了以后,这两天你的微博流量很大吧”·可达点点头:“平均每条100多万的阅读量。”
“但是你的粉丝只有16万,说明除了粉丝以外,其他人也在观望你,特别是一些营销号·营销号经常抱团转发,你最近的小段子频频转起来,就跟营销号的推波助澜有关系。
你得利用这一波赶紧出个书,不要浪费了流量·”·“可是你说给我的微博段子出书……这个都是网上免费有的,我很好奇,有人会买么”·“所以我让你攒一点,攒20%的独家内容,或者番外呗。”
“20%够”·“原耽个志哪有20%的番外那还不是卖到飞起·”·可达苦笑了一声,喝了口酒:“我不是长篇,我只是一些段子。”
“这反倒是桩好事·”田恬给他分析,“ 你跟耽美作者一样,粉丝黏- xing -高,死忠粉会因为喜欢你这个人而支持你的一切周边,包括书,究竟是长篇还是段子都无所谓,反正你是他们的大大,你出什么他们都会买买买,买来不是看的,而是用来收藏的,独家内容是给予他们的福利。
但你跟其他耽美作者最不一样的地方是:你是微博大V,其他人也在看你的段子,你的知名度传到圈外了·普通人买书比较随机,看到这两天你的段子在他微博出现的频率很高,大家都说好,那你出书了,他也会跟风买一发。
他们可能之前并没有看到过那些内容,但觉得你写的还不错,那么是不是独家都无所谓了·”·可达没有显得欢欣雀跃,有点深沉地吃了两串里脊,开始询问一些出书细节:“BL向的段子,能审过么”·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你写得没有很明显,如果被打回来那就配合改嘛,我们还是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
这个你可以相信我,我做了很多准备,我觉得你可以尝试着把- xing -别模糊化……”·可达打断了他的话:“那你这儿多久能审出来”·田恬收敛了话头,反正怎么修以后也能说:“一个月之内争取拿到书号正常公司需要3个月,但我们有一个长期固定合作的出版社,关系挺好的,报批项目过得特别快审完了我就直接开始动手做,我这个月也有码洋任务,嘿嘿。”
看可达一脸思量的模样,田恬冲他保证:“我虽然是新人,但你的书从选题到策划都是我跟进的,我有绝对的话语权·这是你的第一本书,也是我的第一本书,我一定会尽心竭力把它做好,你就放心吧照目前来看,其他都是小问题,就是书的内容,我们要好好磨一下。
假如要成为一本畅销书,这本书耽美向的程度,应该在你的固有粉丝和大众都可以接受的范围……”·可达没有耐心听这个,他写文他自己会把控:“你带合同了么”·田恬再次被打断,但欣喜若狂,胜利就在眼前他兴高采烈拿出打印好的合同给可达,又拿出了签字笔,然而可达看了看表,站了起来:“我下午还有课,得先回去了——合同你不急吧”·“哦我不急不急,我这个周末都打算在这里玩”田恬单纯道。
“好,那你慢吃·”可达将合同塞进书包,留田恬一个人结账··第64章 关于签约的错误方式·当天晚上,田恬依旧兴高采烈地去找可达吃饭,想跟可达谈谈他的写作方向,以后他更新段子,需要规避掉一些太过刻意的卖腐。
然而可达没等他说完,就说合同有些地方不很明白:“版税8个点,首印15000,我有多少钱可以拿”·田恬把计算方式算给他:“虽然版税这样看起不是很多,但卖书是一个长线的过程,我觉得你会一本爆火的,可以不断加印;印量大了,你拿的钱也多——加印版税加1个点。”
“那其他版权呢”可达的眼神里充满着估量·“作者约呢”·“其他版权也包含在合同之内,这本书签给我们家,我们会帮你做代理,卖掉之后六四分成。
作者约的话……你是想签京宇么那我可以帮你规划长期的写作计划”田恬兴奋道·“你不能一辈子写段子啊,你得有拿得出手的大IP,你有什么感兴趣的题材”·可达笑笑:“我就是问问而已——封面和内插你打算让谁做”·“你有没有喜欢的画手和设计我帮你去约啊”·“多约一点全彩的,书里用不上,周边也能用。”
可达拨着勺子命令道··“嗯……也行·”田恬犹豫了很久,咬牙答应··“周边你打算做什么”可达就像一个严格的考官,又抛出了新的问题。
“书签、海报、明信片”·“太普通了,我想要特别一点的,跟别人都不一样的,比较吸引眼球·”·“……我尽量。”
“那会有配套的宣传么书籍mad,广播剧,COS,或者Guest图之类·我看现在大大们出书,这些东西都很多,转发量也很大,可以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这个传统出版业倒是没有诶……不过可以试试”田恬拿出笔记本,开始记录新的营销思路··两个人从晚餐吃到夜宵,可达依旧是那副不动如山的模样,最后拍拍屁股就走,说还要仔细看看合同。
田恬开始有点怀疑自己还没有真正打动他··其实传统出版业和个人志、同人志市场有很大的区别,作者没有制作书籍的话语权,更管不到宣发和销售,因此可达提了很多对田恬来说很古怪的问题。
像他说的设计与插图,图书公司要核定每本书的成本和利润,会将制作费用掐得很紧,设计、插图、周边、宣传品不会花大价钱去做,所以市面上鲜少有实体书可以做得像个人志一样精致和声势浩大。
但因为这是田恬的第一个项目,庄墨又给了他一笔不小的启动资金,所以他特别大方地打算给可达砸钱·他相信其他人做不到他这样真情实感··不过公司的钱是公司的钱,自己的钱却是自己的。
田恬回到酒店,打开钱包,里头已经空空如也了··出差补贴一天才300,他今天请可达吃了两顿饭,花了1000块都不止·他这第一月工资都没领呢,还靠着庄墨给的那笔钱在苟活。
想想半个月前领到4277块钱的当晚就高兴得去淘宝上欠了翻倍的蚂蚁花呗,他真想穿越回去掐死当时的自己··田恬肉痛地把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翻来覆去地算了几遍,确定自己现在真的穷得叮当响,不得已地打开携程,在里头订了个小小的招待所。
礼拜六一早,田恬拎着自己的大箱子从快捷酒店搬出来,顶着火辣辣的秋老虎吭哧吭哧走了两公里,找到了那家小宾馆·它除了便宜以外一无是处:隔壁看电视的声音清晰可闻,烧水壶里有一股奇怪的味道,进浴室想冲个凉,结果淋浴房小得连转个屁股都不行,装洗发液的瓶子上还沾有一大块未知的恶心固体……田恬洗完出来,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可达在饭点主动联系了他·田恬满血复活,挤地铁过去找他,然后肉痛地看他点菜·可达吃得油嘴滑舌地放下碗筷说:“其实还有其他家联系过我·回忆坊,魔钢……还有虎山。”
见田恬蹙眉,他继续往下说:“虎山开了12个点的版税·”·田恬将信将疑:“他们不是做微博营销的么怎么卖书啊”·可达不说话,就思量地看着他,田恬明白了他的意思:“……好,我回去问问我们执行主编……不过12点,这个点数太高了,我们一般新作者第一本书就是6个点的……”他觉得有点委屈,忍不住小声逼逼。
他也是花了好长时间才说服烈火哥把点数提高到8个点的·但是他现在急着签下这本书,不敢让可达失望··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他们还说想签我,到时候给我买粉条。”
田恬噗嗤笑出了声:“什么粉条买粉条干嘛让你炖猪肉吗”·“是微博的粉丝头条。”
田恬红着脸吐了吐舌头··“他们跟微博的人比较熟,每个月三个免费粉条给我用,还答应让各个营销号抱团给我涨粉·”可达眼睛滴溜溜地转着,观察着田恬的神色。
田恬理解了,可达想继续扩大自媒体的影响力,想问公司能给多少支持:“这个……我们没有做过这一块业务……一般作者也不会这样去做,因为粉丝很容易看出来你变成了一个网红营销号。
虽然粉丝量会变大,但营销号的粉丝黏度不高,也不那么真情实感·网红和作者还是有区别的,很少能兼顾·按照我的经验,其实微博上有多少粉丝跟能卖出多少书,并不一定成正比。”
田恬把自己的顾虑说了出来,但看可达有点不耐烦,又讨好地问,“你的粉条现在要多少钱”·“1000多吧·”·田恬抖了三抖,那一个月就要3000多,这个钱如果烈火哥不愿意给报销,他就只能自己出了——然而,他一个月工资也就4277呀·可达看他纠结得死去活来,不置可否地跳过了这个话题:“那你们这个是签的全版权还是单单纸质版权”·“是全版权。”
田恬趴在桌子上把附加条款翻出来给他看··“全版权就只付纸质出版的版税么”可达的问题比昨天多多了,也详细很多。
现在他看起来像一个实体书作者了··“是这样的,我们只帮你代理其他版权,如果卖出去了,我们跟你六四分成;卖不出去,这部分收入当然是没有的·”·“那你们以前卖出过什么呢”·田恬报了几部杂志后期连载时的轻小说扛鼎之作:“其他版权也全部都在谈了。”
可达只把这当做吹牛逼:“我记得你们的影视改编项目,制作和收视都不是很好·”·“我觉得小段子没法卖影视版权,这个部分你还是不要抱太大的希望。”
田恬实话实说,“我没见过这样的网剧·”·“以前也没有人写这样的小段子,”可达充满了信心,“我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嗯嗯,希望有金主爸爸看好这个项目,上门来谈。”
田恬尽量顺毛撸··“那你会帮我接广告么我缺钱·”·可达的直接超出了田恬的想象:“嗯……我会努力的如果你后台有人找你,你都可以让他联系我,我出面帮你谈。
不过频率不能太高,因为广告会消耗粉丝·”·“微博没有付费内容,我写的东西没有办法变现,这本来就是不合理的·打广告是刚需,我写文就是为了钱。”
可达坦率道··田恬勉强笑笑:“那现在不是已经走出第一步了么你一定会马上有钱的相信我我们一起把你的第一本书做成畅销书”·可达嗯了一声,放下了筷子,突然说他想K歌,田恬肉痛地结完账,默念着“先有付出后有收获”、“先有付出后有收获”陪着他一块儿去。
到了KTV,田恬才发现不止他们俩,其他人好像是可达的同学,他都不太认识,怏怏地打算走·可达挽留了他很久,直到他付了钱才肯放他回去··田恬回到招待所,想想还是不对,给可达发了洋洋洒洒发了千余字的告白书,诉说自己虽然非常稚嫩、但有干劲陪着他一起成长,他提的要求都会努力满足。
可达回了个咧嘴笑的表情,但是星期天田恬约他,他一直没回,电话也打不通·田恬觉得他可能还在睡觉,手机开启了拦截功能,一时有点着急·他以为可达会跟他吃中饭,为了省钱没吃早饭,饿得前胸贴后背。
更关键的是,12点一过他就要退房,不然又是一小时几十块钱·他心急如焚地等到中午,破罐子破摔地把行李都收拾好,退了房,然后又在大厅的沙发上呆坐了一个钟头,实在饿死了,去招待所旁边的馆子吃了碗清汤寡水的兰州拉面。
可达并没有如他所想地在睡觉,他忙得很,隐身挂在QQ上,和不止和一家图书公司在接洽··第65章 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缝·这两天,他拿到了各家的合同做比对,还问了很多写手朋友他们签约时的情况,综合考虑,迅速地了解了实体书市场和一些背后的潜规则,然后态度暧昧地各方抬价,跟魔钢说京宇出价高,跟京宇说虎山给的资源好,以期引起竞争,拿到最有利于自己的条款。
虽然田恬表现得很有诚意,但事实上,京宇并不在可达的考虑范围之内·因为京宇快要倒闭了,听说老总正在卖公司,而田恬一看就是个雏儿,满嘴都是理想、希望之类的词儿,一牵扯到实际利益就像个傻逼一样,不顶事儿。
可达可没兴趣跟小编辑一起成长,他是个现实主义者,只想找最有实力的人合作·小编辑能帮他干什么呢他是目前最火的上升期微博作者,没必要委屈身段跟着田恬混。
·不过可达觉得不用跟田恬明说,吊着他比较好,因此看到田恬的信息,先把人晾在那里,因为他知道田恬今天晚上5点的火车·等到下午3点,他才姗姗来迟地回说了一句今天有事,出书的事还要再仔细考虑考虑,毕竟他现在还没毕业,年纪还小,这么大的事要和家里人商量商量。
田恬这下才意识到这事儿好像是要黄··他在拉面店老板频繁的白眼下厚着脸皮坐在空碗前道:“等等再等等”护着自己的大箱子联系可达。
他明天就要回B市上班,如果今天不能拿着合同,这一趟就白来了,他的整个企划案都泡了汤··田恬打不通电话,在QQ上要求跟可达再见一面,可达没有理睬·田恬知道这种时候不能认怂:他知道可达的学校、宿舍、手机号,在宿舍门前拦人也不至于拦不到。
他赶紧把自己的火车票改签到晚上9点,然后拖着自己的大箱子冲向了地铁站··田恬拖着个大箱子在车厢里站到脚疼,好不容易找到个位置,又上来了个老人家,他只好继续站着,就这么在又闷又挤的地铁里晃了一个多小时。
等走出地铁口,他都快飞升了,结果一阵寒风吹来,老天竟然不长眼地下起了大暴雨·田恬草了一声,他没带伞·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这下他不能不向可达求救了:“大大,我在你们学校门口的地铁站了,我没带伞,你出来接我一下。”
可达头都大了,这个人怎么跟个牛皮糖似地甩不掉,他不是5点钟的火车么,跑这儿来干什么只能严词拒绝他了··但是,他拒绝别人,也要找个对方无法反驳的借口:“对不起,你不用来找我了。
这次的书我不想签给京宇·”·一口咸:为什么合同有哪里你不满意么还是我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你提的要求我尽量都会满足的。
可达不是鸭:这跟你没有关系,你很好,但我觉得你的主编不够重视我·一口咸:这跟我们主编有什么关系·可达不是鸭:我现在在网上有多火,你们真的有意识到么·可达不是鸭:别的公司都是老总亲自来跟我谈,条件随便开·可达不是鸭:但是你们公司就……·可达不是鸭:所以对不起,我可以不介意价钱,但我很在意公司把我当什么级别的作者对待。
说完就下线了··田恬- cao -了一声,目瞪口呆·他简直就像被无情女人玩弄了的纯情少男:他不断追逐,对方若即若离;他花费时间精力金钱,对方好吃好喝烧钱;他热情似火求爱,对方不拒绝不表态放长线钓大鱼;等他逼对方确立关系,对方就毫不留情地快刀斩乱麻:你是个好人,但你配不上我。
田恬很愤怒,他感觉自己被耍了·这他妈和主编来不来有什么关系烈火哥来了有什么用还不是这么张合同烈火哥能理解他的价值和潜力,给他约图、做封面、做广播剧、做mad、找guest么可拉倒吧烈火哥连这些玩意儿是什么都不知道他有什么不好他职位虽然很低,但他有预算、懂圈子而且愿意为可达做好这本书,为什么非得那么势力他不是老总,可他会用心,难道这两天他的慷慨还不能够说明问题么·他拎起行李箱,肝火大动地冲进大暴雨里。
反正也就几百米的距离,跑一跑就到了··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见到可达··理智告诉他,网络聊天没有面对面的那种真实感,让人往往会说出一些残忍、没下限的话;见了面就不一样了,他会出于礼貌、愧疚的心理被自己说服。
上次不就是这样么在QQ上吵得天翻地覆,打电话联系的时候却出奇地平静,甚至于客气··而激情告诉他:他想打可达一顿··是激情推着他义无反顾地冲向雨幕。
雨天路窄,又正值返校期,一路上都是打着伞的行人·田恬没有伞,雨水顺着额发流进了眼睛里,只好手搭凉棚往前冲,屡屡撞到行人,最严重的一次差点跟箱子一道撞翻在地。
就这样上气不接下气地赶到通讯室,保安问他要找谁··“我、我……我找可达不是鸭·”田恬喘着粗气站在窄小的屋檐下··保安的眼神仿佛在说这可不像个正经人。
“稍等,我联系一下他……”田恬一摸口袋,空的··他又换另外一边,还是空的··他懵逼了··他冲进通讯室,在保安嫌弃的眼神中脱掉了- shi -哒哒的外套,里里外外摸了一遍,没有;又把牛仔裤前后口袋拍了一遍,还是没有。
“等一下……”他想起刚才那一撞,连行李箱都顾不上了,冲出门去,然而灰蒙蒙的雨幕里,飘着一朵朵五颜六色的伞花··他一点儿也不记得刚才撞他的人是谁,他没注意。
保安看他六神无主地走回来,忍不住要赶人了:“你身份证拿出来,身份证·”·田恬往台阶上一坐,突然脸一皱,哭了起来··他的身份证在钱包里,而钱包和手机一起放在外头的有口袋,被人顺手牵羊偷走了。
他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很可怜··他那么真诚地去对作者好,为了作者,放弃周末,坐了两三个小时的火车来到陌生的城市,请他吃饭,请他唱K——他自己平时都没吃那么好的。
然而作者并没有任何为他考虑的地方··他图什么呢他真的能从可达的一本书里拿一大笔提成、从此大富大贵么没有啊,根本没有啊,他只是希望能帮作者做出一本畅销书·然而对方甚至打心眼里看不起他这个想法。
他那么掏心掏肺,得到了什么呢·可达甚至没有告诉他真名,也没有打着伞来学校门口接他的意思··现在他一无所有了··田恬又想起上班第一天庄墨对他讲的那一席话,他现在懂了,也伤透了心。
第66章 签约的正确方式·庄墨快要上飞机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里的田恬万念俱灰·听清楚了来龙去脉,庄墨让他站在原地别动,然后联系了叶瞬,让他去安顿一下田恬——叶瞬跳槽去了T市,之前有知会过他。
叶瞬到达门卫室的时候,田恬特别惨地缩在角落里,浑身- shi -透,瑟瑟发抖,紧紧挨着自己的行李箱,生怕什么人把他的换洗衣服都给是抢走··那一刻,叶瞬仿佛看到了自家活泼可爱又爱汪汪叫的博美流浪街头,有点可怜,又有点想笑。
田恬看到他来,也不动弹,就幽幽地瞧着他,有点打不定主意是要扑到他怀里哭还是装作不认识他的模样,毕竟上回他们分手的时候闹得很不愉快·叶瞬憋着笑,上前揉揉他的脑袋,把帆布袋里的外套和毛巾递给他,主动拉起了箱子:“走吧。”
·田恬觉得这跟以前那个懒散要死的家伙判若两人··叶瞬先带他挂失了所有证件,然后把他带到附近的酒店里,让他洗个澡:“快一点。”
“我火车赶不上了的……”田恬耷拉着脑袋道··“洗完澡吃点东西,我们去找那个作者·”·田恬身心俱疲:“我不要。”
他现在再也不想看到可达··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就这样放弃了么庄墨跟我聊过你的想法,我觉得很有前途·”叶瞬抱着胸往门框上一靠,歪着脑袋对他笑。
田恬稍微冷静了一点,很快又沮丧起来:“这个作者很难搞·”·叶瞬当着他的面问烈火哥要来可达的电话号码,打了过去:“喂,你好,是可达不是鸭么我是京宇的主编舞蓝,你现在有空么哦,我们再过半个小时到你校门口,我开的是一辆白色奔驰,到时候见。”
他在田恬目瞪口呆的眼神中挂掉了电话:“给你20分钟·”·“你哪儿来的车”难道叶瞬是办公室里隐藏的富二代·叶瞬一脸图样图森破,打开了手机里的租车软件。
田恬:“……”·叶瞬:“20分钟·”·田恬连忙拉上门,冲进了浴室··洗完澡出来,他在前天的脏衣服和昨天的脏衣服之中抉择要穿哪一套,叶瞬却从衣柜里拿出一套西装:“换上。”
田恬:“……”·田恬:“也是租的”·叶瞬:“庄墨让我买的·”·田恬:“……”·叶瞬把一袋蛋糕丢给他,拿了个没拆盒的IPHONG X,带着他走到楼下,白色奔驰已经停在街边了。
叶瞬开车到马路对面停好,又联系可达,把车牌号告诉了他·在等人的空隙,他订好了一家高级会所··“看你这逼装的……”田恬有点看不起他打肿脸充胖子的做派。
“出来混,你打扮得像个贫穷的男大学生,人家也看不上你,觉得你没能力、没靠山,特别好欺负·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还是有道理的,上海女人为什么要把全部家当穿在身上人家一眼能看出你的档次。
人都是势力的,会看碟下菜,你在气势上就把人压过去了,之后就能掌握主动权·”·田恬特别紧张悲观:“还掌握主动权呢……我跟他彻底完了……等会儿肯定特别尴尬……”·“不会。”
叶瞬温柔又无奈地看他一眼··不到五分钟,可达就拉开车门钻了进来,显然是早就等候在通讯室了··叶瞬逢人便笑:“你好,我是舞蓝·”·“久仰大名,久仰大名”可达跟他打完招呼,跟田恬说笑,“没想到你真把你们主编请来了。”
田恬目瞪口呆地看着后视镜里的可达,他一派从容自然,恍若什么都没发生过,让人感慨世上竟有如此卑鄙无耻之人··虽然他猜测再度见面的时候肯定不会像QQ上那么撕破脸皮,但看他毫无所谓的模样,他的脸皮也太厚了吧他吊了自己三天,用一种看似圆融实则践踏他尊严的方式拒绝了他,还故意算计了他回城的时间,害得他拖着箱子坐了两个小时的地铁,淋着大雨丢了手机和钱包……而他竟然可以装出一副什么都没发生过·田恬收回了目光,靠在椅背上生闷气。
田恬不说话毫无关系,车里有叶瞬,叶瞬和谁都能聊得来··“不好意思啊,本来是要跟小咸一起来的,但是前两天在外面出差,参加企鹅影视的发布会,推不开。”
可达肃然起劲:“麻烦您这么赶一趟……”·“不麻烦,本来也要过来接小咸·”叶瞬一踩油门,奔驰安静地滑过了路面。
田恬意味深长地看他一眼,看这扯的··一路上基本都是叶瞬在扯·他是那么得风度翩翩,成熟世故,见多识广,听歌又有品位·他对出版界了若指掌,讲起八卦来一套一套,最大限度地用那些名作家的- yin -私来满足可达的好奇心,以此体现自己的地位;间或指点江山,预测出版界的未来……可达毫不怀疑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新绘》的那位大名鼎鼎的主编,连他看上去年纪太轻都成了加分项而不是悬疑点。
更让他惊奇的是,主编竟然和一口咸很亲近·他原来还以为一口咸是个小角色,但是主编一路上却不停地提到他·一会儿夸赞他怎么有市场嗅觉,发掘了他这位上升期的微博作者,做了一份怎样具有前瞻- xing -的企划;一会儿又跟一口咸拉些家常,淘宝上买了什么到货了没有啊,喜欢什么样的相机啊。
在可达看来,主编甚至是哄着这个下属,两人的关系很亲密··他不知道的是,田恬也一脸懵逼·他不知道叶瞬干嘛说着说着老扯到自己身上,还跟自己搭话,他现在烦也烦死了,还很气,就想听那些巨巨们的八卦。
所以叶瞬来逗他,他就耍脾气··这就更让可达怀疑人生了:为什么这个一口咸还敢跟主编这样作的·他开始意识到:他跟一口咸抱怨主编不拿他当回事,主编就赶了过来,也许不是因为他面子大,而是因为……一口咸面子大·可达终于拿正眼瞧田恬了,下车后为拒签的事向他道了歉。
田恬比较天真,别人对他客气点儿,他就不好意思再跟人家赌气,虽然心里还是很气,还很心疼自己的手机钱包身份证,但还是勉为其难地原谅了他··叶瞬定的是个高级私人会所,进门是个古色古香的庭院,茂林修竹、流觞曲水,在灯光的映衬下古意盎然。
走进青砖古瓦的仿古建筑,顺着实木台阶走上三楼,三人在身着汉服制式的服务生引导下来到包间··包间很长,四面都是大片大片的落地窗,一张老树根做的桌台摆在中央,上头摆着全套茶具,大片大片的玻璃窗外是夜色中的山景。
田恬在古琴声中新鲜地四处打量,而可达看到面前的桌子上那份多达十几道的茶单,脸上那副总是在计算的表情消失了,变得诚惶诚恐、惴惴不安——他们人均消费一千三。
叶瞬将一台崭新的IPHONE X随意摆在桌上,推到可达面前:“小咸来得匆忙,没有带什么伴手礼,初次见面,一点小小的心意·”·田恬:“……”·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可达:“……”·第67章 一个专业的商务编辑能有多强·田恬彻底震惊了,还带这样的这是不是……送礼成年人的世界真肮脏他用眼神示意这东西哪儿来的,叶瞬用眼神回答:找烈火哥报销。
叶瞬送完礼,就开始出兵了,微笑着对可达说:“听说你对合同条款有一些地方不太满意,其实这个都是可以坐下来谈的·我们也是真心诚意想来做你的书,希望可以达成合作。
合同是死的,人是活的,你有什么要求,说出来,我们会尽力去满足你·”·可达此时已经彻底被叶瞬镇住了·他觉得舞蓝出手阔绰,跟那些抠抠索索的编辑不一样……不,根本没有编辑像他哪有人上来就送台IPHONE X,没有也许他拒绝田恬时只是找了个理由,但此时此刻,他真得感觉到了京宇对他的重视。
可达明人不说暗话:“虎山给了我12个点的版税·”·叶瞬姿势优雅地泡着茶,微微一呻,笑容里有些嘲讽:“虎山是个什么公司,你不知道么他是个营销号公司。
他出过书么他知道怎么出书么他之所以给你这么高的版税是因为他刚刚涉足图书产业,他没资源,所以他用高版税来骗你们这些作者。
你要知道,高版税没有高销量,是张空头支票·你算算,首印10000本,8个点和12个点,来回差不了多少·你要考虑的是哪个公司能帮你卖出更多的书·”·可达冷静道:“他答应用他的营销号给我推书。”
“这可以用钱买到·”叶瞬给他沏了一杯茶水,“营销号明码标价,你要让谁转,出钱买就行了,能用钱解决的事情,为什么要卖身给他们但是你卖书只是转发的事么把你的书推出去还不够,还要推到会买书的人面前,那才叫真本事。
虎山有一渠道二渠道还是网销渠道京宇这么多年做《新绘》,全国1000多家书店、3000多个书报亭,亚马逊、当当是长期合作伙伴,这个渠道他有么我们这儿这么多经销商,每个人拿几十上百本,你算算这个量有多大。
我们是没办法给你把一个卖书的长微博给你转到几万,但我们能把你的书卖到十万册以上,这可都是真金白银·”·见可达神情有所松动,叶瞬又补上一句:“虎山之前还找过我们,他们接洽的作者在我们这儿出书。
他们图书这一块儿完全不行,没资源,只能外包·”·可达震惊了,将虎山从自己的备选中划掉:“不过还有其他几家图书公司在找我,出的价格都不菲。”
“那你要调查调查他们的口碑了·”叶瞬话里有话道,“他们给你的点高,说不定在印量上做手脚·”·这种内幕可达根本不可能探听道:“什么”·“书籍的开卷数,你是没办法查的,他到底给你印了几本、卖了几本,你没有办法知道。
这个直接干系到你的版税数目,你只能赌对方公司的人品·有一些公司,他们加印了,从来不告诉作者·”·“联系我的都是挺大的图书公司……”·“京宇从来不隐瞒印量,这个在业内有口皆碑,我们不会给你在这上面动手脚。”
叶瞬打断了他的话,“你如果不放心,我们可以直接带你下印厂·”·可达不说话了··叶瞬把合同拿到手里翻了翻:“听说你对影视条款还有点不太满意”·“六四分成太高了,有很多影视方直接联系了我。”
叶瞬问:“他们给你开什么价”·“还没有谈到那么深入·”·“不会很高·”叶瞬老神在在道,“你一个新火起来的作者,独自一人去跟影视公司谈,背后没有靠山,谁会把你当回事。
如果你说一句’我经纪人跟你谈’,开价起码翻两番·”·“一般文学网站也谈影视,但是分成是二八·”·叶瞬还是笑:“网站不会管你,也不会推你,签了以后让你自生自灭,所以他们乐得二八。
你也很清楚,不然你早就签网站了·我们之所以要拿你四成,因为你写完这本书,什么都不用- cao -心·我帮你去推,我帮你开个好价钱,帮你把合同都做好,帮你把钱催到账。
我手里有渠道,优酷爱奇艺企鹅这种大平台我们都合作过,这几天还在谈《浩荡纪》和《尘烟笑》这两个S级项目·《浩荡纪》全版权五千万,《尘烟笑》影版九千万,还有其他一些A级版权都在陆续输出,今年我们京宇在这一块儿井喷。”
这事田恬也提过一嘴,可达以为是吹牛逼,但叶瞬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一会儿五千万一会儿九千万,可达的眼睛都亮了··“我主导了整个买卖流程,你说我要不要这个价码你算一下,你自己要价,顶天了给你卖个十万块钱,我这里给你卖到一百万,你六四分账最后拿六十万,你吃亏么你一定是划算的。”
可别说可达被忽悠了,连田恬都满脸崇拜地看着他··可达还有最后一个隐忧:“可是我听说京宇快要倒闭了……”·叶瞬呵呵一笑:“卖股权融资,这叫发展,不叫倒闭。
不烧钱的公司养不大,我们来了新的CEO,接下去会有大动作——你这个案子……”·“怎么了”可达忙问。
叶瞬往后一仰,翻看着合同,问田恬:“也许做动漫会比较合适”·田恬一脸你问我我哪儿知道啊·叶瞬在底下踹了他一脚,他忙嗯了一声。
“那行,去跟F站谈谈·”叶瞬吩咐道··田恬:“……”用眼神询问他,他们什么时候跟F站那么亲了·“上次那个案子不是你跟F站版权部的小刘跟的么中途换人了”叶瞬说着又踹了他一脚。
田恬只好硬着头皮接话:“嗯……后来是烈火哥在对接·”·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叶瞬朝可达微微一笑,意思是:就是这样,我们F站也有人。
“还有什么问题”·可达翻来覆去地翻看着合同··他是个谨慎的人,虽然“舞蓝”表现得老练专业,真诚有礼,但他凭第六感认定对方是只狡猾的老狐狸。
而且他提到了太多行业内幕,可达自认只是个菜鸟,觉得还得找人核实一下:“嗯……我要不回去再看看·”·“你就在这儿看吧,不急,反正还早。”
叶瞬伸手,四两千斤地按住了合同,冲可达笑得春风和煦,“签完了,我再送你回去·”·第68章 因为他没有给我糖吃·田恬没有想到他用三天都没有搞定的作者,叶瞬只花了三个小时就搞定了。
昂贵的见面礼,高档的茶话会,胡说八道捧高踩低,以及“不签就关在这里”的先礼后兵,让田恬算是见识了什么叫软硬兼施··田恬觉得自己的三观都粉碎了:他一方面极其看不起这样卑鄙无耻、充斥着钱财交易的手段,另一方面又觉得,叶瞬这事儿做得真他妈太漂亮了,简直跟他的皮囊一样漂亮。
“你签作者都是这样签的”田恬忍不住问··叶瞬不置可否:“谈生意就是这样谈的·”·田恬意识到了自己与他的差距,沮丧道:“你是把这当成一笔生意在谈,我是把这当做一件大事儿在做。
我以为我会好好做书就好了,我们一起做出本畅销书来,谁知道他只想要IphoneX·”·“很少有作者像他那么精明,作者都是文人,谈生意不太行·你只要比他们稍微懂点人情世故就好了。”
“人情世故……”田恬咀嚼着这四个字·没错,回忆起刚刚那个晚上叶瞬做的所有事,说的所有话,归根结底就是人情和世故·“我不太懂这个。”
“说到底也简单·”叶瞬在红绿灯口停下了车,直视着前方,平淡无波道,“你给人一块糖,别人还你一块糖,你们可以继续交往;你给人一块糖,他还你两块,你可以跟他交一辈子朋友;你给人一块糖,别人什么也不给你,这种人就应该及时止损。
谈恋爱和谈生意都一样·而你这个作者,是你给他一块糖,他还打你一顿,既然知道他是这样的人,你还圣母个什么劲一开始就不用对他太用心,给点钱骗过来就行了。
他这个格局,做人也好,写书也好,显然都做不大·”·田恬安静地消化了一阵,哭丧着脸说:“还没作者给过我糖……”·叶瞬腾出手摸摸他的头:“慢慢会有的。”
这个时候叶瞬的手机响了,是烈火哥:“老叶,你和小田儿在一块儿”·“对·”·“他怎么样人还好么”·“没事。
我把他接来了,作者的合同也谈完了·”叶瞬出发之前跟烈火哥报备过··“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小田儿有个作者叫多维元素,刚才打不通他电话,着急了,来问我怎么了。
我说小田儿在T市被偷了手机钱包,不过有朋友在,让他不用担心·他还是不放心,给小田儿定了个酒店……”·叶瞬的手机连着汽车蓝牙,所以田恬也是听得到的。
等烈火哥报出那个五星级酒店的地址,田恬整个人都懵了·他被叶瞬送到了多维元素定下的酒店,走进金碧辉煌的总统套房,看到桌面上一叠簇新的百元大钞,以及留在桌面上的一台崭新的IphoneX……夸张得感觉像是在杀手任务。
田恬有点难以置信地拆开了包装盒,开机,刚设置完,多维元素的电话就打过来了:“你怎么这么笨,出个门都会被人偷手机钱包”·“他撞我了……”田恬委屈道。
多维元素听他那么可怜兮兮的,没有让他再去吃屎:“桌子上有现金,缺什么自己买·主编那里我帮你请了半天假,好好睡一觉,明早十点我让司机接你回B市。”
“那多不好意思呀……”田恬假惺惺道·这人怎么还有司机·“你有身份证么你怎么做高铁走回来么”·“诶呀,你干嘛那么凶……”·“还我干嘛那么凶……”多维元素学着他的口气反问了一句,嫌弃地挂掉了电话。
田恬想起还有重要的事没问,赶紧打回去:“这个新手机是不是、是不是……暂时给我用的……”越说越小声,小声逼逼··多维元素:“不是。”
田恬:“QAQ”·多维元素:“我给猪的·”·田恬:“嘤·”·多维元素:“让你再去签别的作者看到了没这就是你的下场”·田恬:“嘤嘤嘤。”
田恬:“我会努力赚钱还你的QAQ”·田恬:“你早点休息吧,晚安QAQ”·多维元素:“哼”·叶瞬手插裤袋,倚在门边,听他们甜甜腻腻地吵嘴,忍不住吹了个口哨:“看,糖不是来了么”·田恬坐在光可鉴人的圆形浴缸边激动地数钱:“我靠一万块钱一万他给了我一万块钱我一直以为他是个穷逼,难道他是个爸爸像这种程度的糖我们需要怎么报答”·叶瞬:“以身相许。”
田恬热泪盈眶地把钱贴在自己的胸口,乐极生悲道,“靠,我经常叫他去吃屎……你说,我以后还是他最爱的宝宝么”·叶瞬把合同放在桌上:“好好对他吧——我先走了。”
“叶哥,你为什么要走”田恬突然在他身后问·“你在京宇呆了那么久,最难的时候你也没有走,怎么现在有了希望,你为什么反倒要丢下我们了呢你也不是没有能力。”
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他上回因为叶瞬离职的事,气到要哭·当时纯粹是感情上的不舍,感觉自己和烈火哥被抛弃了,对叶瞬这个人继续在身边能帮上什么忙,他却是不了解的。
他不了解叶瞬,不知道他的价值,以为他只是个花瓶,直到今晚·叶瞬展现出了极其成熟稳重的一面,通过他的人情世故搞定了自己搞不定的作者,田恬这才惊觉,他们编辑部里没有一个不是人才,谁都有不可替代的一面。
就算叶瞬平时懒懒散散、对琐碎的工作缺乏热情,一到了生意场上,却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八面玲珑的商人,一个寸步不让的谈判专家··而且他也感觉到了叶瞬对京宇的感情。
如果他没有留恋,他又为什么放下这个好端端的周末夜晚,跑来替自己鞍前马后·他已经不是京宇的员工了,他们曾经还闹过不愉快的··所以他越发不明白既有能力、又有感情的叶瞬为什么要走。
叶瞬的背影一僵··然后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几乎是叹息着说:“因为没有人给我糖吃·”·年纪大了,他也想甜甜的··叶瞬走的时候没有回头。
没有说服叶瞬回来,田恬难过了一阵·幸好他有了新手机,可以刷微博排遣心情·微博热搜榜上,徐静之的新女友又爆了,田恬想着这次又是哪个网红脸,点进去一看,靠竟然是他的熟人,白殇殇·“徐静静在跟白殇殇谈恋爱”联想起叶瞬落寞离开时说的那句“没人给我糖吃”,田恬瞬间理清了来龙去脉:叶瞬暗恋白殇殇,可是白殇殇跟徐静之跑了,所以叶瞬才离职了在他作天作地“叶哥,你不要我们了”的时候,原来他叶哥头顶上已经绿了绿了田恬为自己的迟钝和不成熟感到愧疚。
是啊,老婆都跑了,留着干嘛呢,绿成大草原么·田恬终于对叶瞬的选择释怀了··叶哥,一路走好·第69章 一夜爆红·庄墨一下飞机就收到了叶瞬的n条信息。
他把白殇殇跟徐静之的绯闻发给了庄墨,让他帮忙处理一下·庄墨问他是哪种处理,叶瞬苦笑着答:“你说还能是哪种处理我总不至于让你把他俩拆散。”
庄墨很欣赏叶瞬的头脑清醒·他知道叶瞬和白殇殇之间的那点烂桃花,叶瞬会离职与徐静之的介入有直接关系·但这种时候,叶瞬没有感情用事·他知道他走了白殇殇没人带,也没人帮她处理这种危机公关,他又不再是她的编辑,没有理由出面,因此背地里把她托付给了庄墨。
叶瞬并不觉得白殇殇靠私生活爆红是件好事·一个作者,如果名不副实、德不配位,红得快,黑得更快·走红有什么难的啊但你有这个实力长红么如果实力不到那个水准,却一心求名逐利,这跟拔苗助长有什么区别叶瞬运营方面虽强,但心里门清,运营的基础是写得好,写得不好什么都白搭。
叶瞬查过庄墨的底细,清楚他是什么咖位的大佬·只要庄墨能上点心,做好危机公关,日后再好好调教内容,白殇殇的日子绝不会难过·他就抱着临终托孤的心态,把白殇殇托付给了庄墨。
从这一点上,叶瞬是个很负责的编辑,对作者仁至义尽··庄墨看着白殇殇微博主页上不断上升的粉丝数字,打了个电话安抚了一下作者,让她先不要惊慌,暂时不要上微博:“你要给我两样东西。
一样是微博账号,还有一样是你的所有作品·现在你在风口浪尖上,所有账号我找人帮你打理,你不用去看网络上的任何风言风语;你把作品整理出来,把word文档传到我微信。”
白殇殇天天想着一夜爆红,这一天真来了,那排山倒海的流量和评论都快把她吓哭了,庄墨愿意做她的主心骨,她忙不迭地统统丢给了他,唯他马首是瞻··庄墨又把田恬从总统套房的kingsize大床上叫起来,把白殇殇的账号丢给他,让他去打理白殇殇的后台信息。
田恬人都炸了:“我今天刚淋了雨丢了钱包才刚睡下半个小时……卧槽这么多人骂我是个婊子”田恬登录白殇殇的微博号,看这10000+的评论和私信,被负能量淹没。
“今晚别想睡了·”庄墨道,“白殇殇这一波的流量会达到上亿级别,看到微博热搜榜上那个’爆’了么今晚,她的作品会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会有很多人私信你,骂街求偶的都不用管,读者支持,你就发谢谢、比心。
你唯一需要仔细处理的,就是上门谈版权和广告的甲方·后台聊天记录里有任何人想联系作者谈合作,你都把烈火哥的微信QQ甩过去·”·田恬生气了:“为什么不加我”·“这次让烈火哥去,以后你也会有这种机会,不用着急。”
庄墨吩咐道,“这些人脉资源都是公司共享的,谁拿都无所谓,烈火哥比你有经验,比你心细,让他先去整理·”·“嫌弃我小……”田恬小声逼逼。
“对了,你联系新浪把她的微博认证改了,把简介从作者改成’新绘作者’,再编辑一条置顶微博,把她的作品全都捋一遍·”庄墨把新浪工作人员的微信名片推送给他,“如果有人问起白殇殇的作品在哪里看,实体书的购买地址和专栏地址一齐推送。”
“我们什么时候有了线上专栏”田恬悲愤·每天都在同一个办公室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怎么他一点儿也不晓得公司有个网络平台他们不是同时进公司的么·“有的,是个微信小程序,网站和APP还在开发中,内容还都是你整理的。”
庄墨莞尔··庄墨挂掉电话,联系了宋鹏,把白殇殇的所有作品传给了他:“今天晚上小程序直接上线·”·“可是还在内部调试中……”·“丑一点、low一点都没关系,能用就行。”
宋鹏团队加班加点,半个小时以后将小程序在微信上线,凭空给白殇殇做了个专栏出来,封面做的漂漂亮亮的,挂在首页,然后就看着后台浏览量从0开始疯狂往上涨。
这步棋对作者来说非常重要··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现在实体书市场那么不景气,要是没有网络平台的曝光,实体书销量根本上不去·对于今晚走过路过的网友来说,徐静之的女朋友写小说,稀奇想看但你要他花20多块钱买书,对不起,没钱;然而,如果哪个网站可以免费看,那他就会点进去,说不定就留下来成了她的读者,她的粉丝。
都说作者默默耕耘才会有出头的一天,那其实只说到了半点,厚积薄发,厚积薄发,厚积的确很重要,但你要有一个契机去破土而出·如果没有这个爆发点,再深耕细种,谁知道你啊·与徐静之的绯闻是一个契机,让所有人知道了白殇殇的名字。
庄墨深知今晚对她是一个机会,从二线作者跳到一线作者的机会,一分一秒都不能错过··宋鹏团队为了白殇殇的绯闻彻夜未眠,徐家大宅也为了这桩绯闻上演着一场虎毒食子的惨案。
徐静之身边的嫩模一个接一个地换也就罢了,这回开始泡起了女作者这就不是纨绔子弟的问题,是老虎屁股上拔毛的问题了··“你什么意思你是故意跟我叫板”徐老前所未有地肝火大动。
以前他只是看小儿子不顺眼,现在却用一种法西斯看犹太人的眼神看着他··徐静之也是有脾气的,事情走到这一步他也不怂了,心平气和地在父亲面前坐下:“我不是故意跟你叫板。”
·“你把作者叫家里来不够,还交往个女作者,你这叫不是故意”·“故意的人不是我,而是你·”徐静之克制着自己的软弱,与父亲据理力争,“是你因为哥哥的事,对文字工作者耿耿于怀。
我养着喜欢的作者,向他的公司购买版权,我当然跟他们走得近,碰见喜欢的女生也是人之常情·”·“你他妈还花钱买他全版权”徐老眉毛一扬,这小逼崽子不止是跟他叫板,还花着他的钱跟他叫板·说漏嘴的徐静之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
“你花多少钱买他全版权”·徐静之心虚得大气不敢出··“李添多,把这个案子给我拿过来”·“是。”
徐老翻了翻京宇的家底,脸都绿了:“人家都快破产了,你上去就给个五千万雪中送炭,你他妈真是个圣人啊”·徐静之涨红着脸说:“文化产业,国家支持我买个版权,扶植一下老牌公司,也算是响应国家号召”·徐老啪地一声把文件砸在桌上:“你要买你自己买去,我没这个闲钱。”
这下徐静之就着急了,他逼都装了,老爹突然不给钱,那他的脸往哪儿搁·他蹭得从沙发上跳起来:“你怎么能这样啊你不是成天唠叨让我干点正事儿的么我现在干正事儿了,你就这不许那不许的”·徐老横他一眼:“你的正事儿就是把钱往水里丢”·“四海纵横写的那么好,怎么能叫把钱往水里丢呢他这个世界观开发游戏,一天流水一个亿”徐静之从烈火哥那里现学现卖,顺便把路过客厅、目睹争执、吓得瑟瑟发抖的任明卿从柱子后面拉出来壮胆。
任明卿一脸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眼神四处乱飘地观察客厅的装修,就是不敢看徐老的眼睛··不提四海纵横还好,一提四海纵横,徐老一口气没上来,脸涨成了猪肝色:“我就是把钱丢水里了也不会让你把钱丢给京宇你给我趁早死了这条心”·徐静之看他如此失态,突然智商上线,隐约猜到了:“我哥是不是京宇的作者”·徐老身体一僵。
“怪不得……怪不得·”徐静之恍然大悟,“我倒想你无缘无故生的什么气,原来你知道我哥去了哪里·我哥去了京宇,成了作者,没按照你的想法继承公司,你就怀恨在心你就是这样,非得我们按着你的意思来,向你低头”·他在地毯上踱来踱去,因为眼里都是泪水,还对父亲的无情冷酷感到由衷的愤怒,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变得通红。
“我本来也只是看在四海纵横的面子上买个版权,现在不一样了·那是我哥的地盘,我哥奋斗过的地方,不论你怎么反对,我都要救它我要投资京宇”·“滚出去”徐老猛地一指门外。
徐静之这次没有惊慌失措,他非常郑重地说了声“走就走”,表情甚至还有一丝快慰:“我跟我哥一块去”·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第70章 关于当年的真相·任明卿又一次被单独留在徐家,面对着徐静之惹出的烂摊子,不知道怎样才好·他笔挺地站在原地,间或张望徐老一眼·过了十五分钟,徐老才放松下了僵直在沙发上的身体,轻轻地叹了口气。
他抬眼,发现任明卿还在,用眼神示意门外:“陪我走走吧·”·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小区,绕着湖畔散步·天上月正圆,湖面是一匹静谧无声的黑丝绸,喧嚣很远。
“你们年纪轻轻,哪有那么多东西可写”长久的沉默以后,徐老终于开了口·这个问题任明卿也答不出来,徐老自嘲地笑笑,“我是编不出来。”
他顿了顿,又道:“你说,我是不是上辈子欠他们的我从小没让他们受过委屈,把他们一个个的养成大少爷,要什么买什么,把他们的未来都安排得仔仔细细、周周全全,他们只要照做,就能一生顺遂、名利双收,他们为什么就不要呢我费尽心机为他们好,他们怎么就一个个都变成这样了呢”·“他们并不是变坏了。”
任明卿想了好一阵,平和地对他解释,“正是因为您把他们教育得很好,所以他们变成了会思考、有能力的独立个体·他们所做的一切,也并不是想把自己的人生过得糟糕,他们也跟您一样对未来充满憧憬。
只是他们对于怎样才算过的’好’,有自己的定义·”·徐老听到那句“他们也并不是想把自己的人生过得糟糕”,整个人都一僵·他摇摇头,“家里那么有钱,做个商人,不好么为什么要跑去写小说”·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任明卿小声回答:“人各有志。”
徐老哦了一声:“你上次说过了,小说给人希望,对不对可是太辛苦了·”他突然背过身去,对着一望无际的湖面,不住摇着头,“太辛苦了……总是要熬夜,写到那么晚,白天还要工作……”·任明卿惊觉他是在哭。
那个高大威严、总是在人前镇定自若的徐老,在这一刻的月光下颤抖着,黑发也变作了白发··任明卿上前递上纸巾,徐老突然紧紧抓住了他的手腕·他的手冷得发抖,眼神那么软弱又那么悲怆,抓着他不停地絮絮叨叨:“他后来是得肝癌死的……他那么年轻,却得了癌……所以不要再写了。”
徐老满脸泪痕地嘱咐他道,“不要再写了……”·他说到此处,慢慢弯下腰,揪着自己的胸口··任明卿也跟着哭了·他天- xing -善良,很容易跟别人产生共情,他又与徐家的长公子同为作者,这种设身处地的同情更加强烈。
他哀恸至极,起先并没有觉察到徐老的反常·直到徐老昏厥在地、休克了过去,他才意识到这不是伤心,而是病理- xing -的发作··此时他们远在荒郊,湖区步道空无一人,他连手机都没有带。
任明卿慌乱地摸出了徐老的手机想要报警,结果屏幕亮起的一刹那,他不期然对上一张熟悉的面孔,一张他以为永生永世都无法再见的面孔……·庄墨安排好了一切,让同事留意白殇殇绯闻的发酵情况,自己则马不停蹄地赶去了拘留所。
到现在,任明卿的过去只剩下最后一个谜语:在他与姜勇发生冲突的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他需要直面任明卿生命中最黑暗的那一刻··姜勇并不敢说实话。
他反反复复地说是任明卿对不起他,而绝口不提他对任明卿做了什么·无论庄墨如何软硬兼施,姜勇要不蒙混过关,要不保持缄默·他狡猾的眼睛闪躲着,即使庄墨承诺既往不咎,承诺只要了解了情况就立刻、马上把他从这里弄出去,他依旧不为所动。
庄墨的心猛地一沉,从这缄默中明白那件事对任明卿的伤害会有多大:姜勇自己也清楚他做的事不会被轻易原谅,所以他根本不抱希望庄墨会因为他吐露实情而放过他··“没用。”
庄墨抖出一根烟,给自己点上,一个一个开始报名字,“方梁,白一甲,姜红波·”·姜勇的脸色变了·他没有想到庄墨查到了这个地步。
“你以为不说话我就没办法了那天打架的人不止你一个·他们的联系方式我全都搞到了·”庄墨把烟掐灭在他面前,转身就走。
姜勇最后还是没有勇气叫住他··在过去的那么多年里,他都想当然地认为,任明卿并没有因为他们的玩闹受到实质- xing -的伤害,而他自己却因为那次事件丢掉了一条胳膊,丢掉了整个的人生,这笔账当然是任明卿欠他的,毫无疑问。
但是在庄墨凌厉得想要杀人的眼神中,他却产生了略微的动摇·也许他们所做的,对于任明卿来说,是无法承受的呢他回忆起任明卿的挣扎,任明卿的恐惧,任明卿的眼泪和绝望,也回忆起了心底里那一点不为人知的不安——他们当时,是不是真的做过分了·庄墨按着朋友给出的线索来到了青城监狱。
他在任明卿的老家查到了他想要的一切,唯独对导致任明卿背井离乡的那起斗殴只能打听个大概·那件事又是如此重要,在此之前任明卿即使长期遭受姜母的虐待,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暴力倾向,但是在那起斗殴中,他的人格一瞬间产生了解离,高远由此诞生,从此再也没有离去。
这是很重要的转折点,每一个细节都不容错过,于是他向教导主任问了另外几个参与斗殴的学生的去向·他料到姜勇也许不肯说真话··方梁,白一甲,姜红波,这几个曾经的同乡已经出门打工很多年了,庄墨几乎动用了所有的资源去打听这三个人的下落,其中一人刚好在B市,蹲在监狱里。
去监狱的路上,庄墨始终有一种面对最终审判的不祥之感··白一甲的年纪照理说和任明卿和姜勇差不多,但是庄墨第一眼看去,觉得这人已经四十岁了·他又矮又瘦,皮肤黧黑,剃光了头,- cao -着一口浓重的乡音,眼神飘忽空洞,五分钟里问他要了两根烟。
他看上去像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或者一个普普通通的进城务工人员,然而他被判了二十年,因为强女干和故意杀人··“哦,你说小瘸子……”白一甲没花多少工夫就记起了他,“他是姜家的继子,但克死了姜勇的爹,我们和姜勇是拜把子的兄弟,经常帮他一起揍他。
我们看到他就揍,看到他就揍,有时候在- cao -场上,有时候在田里·但我们不打他脸,我们一般踹他肚子·有一次我把他的脸按进了厕所里,他就吱哩哇啦哭。”
白一甲说着,哈哈笑起来,笑容并不邪恶,甚至还称得上是憨厚,他是打心眼里觉得这件事本身挺搞笑的,没有善恶的预设··庄墨握紧了拳头:“他后来把姜勇的胳膊打废了,这件事你记得么”·白一甲的笑容渐渐消失,面露恐惧:“记得记得安老师来了以后,要挟我们说,要是再欺负小瘸子,就不用去上课了,我们在学校里都找不到乐子。
那天我们放学了出去玩儿,在泥头沟撞见了小瘸子·他本来想跑到邻村去,姜红波跑得快,把他抓住了·姜勇就说要淹死他,因为他爹就是在泥头沟淹死的。
他站在石头上面放哨,方梁和姜红波一人按着小瘸子一条胳膊,我按他的头·”看着庄墨要杀人的眼神,白一甲安慰似地冲他笑笑,“姜勇天天挂在嘴上,说要把他淹死在泥头沟,我们经常这样同他玩。
小孩子玩玩嘛,也不会真把他淹死·”·他吸了一口烟,继续往下说:“那天玩了一会儿,小瘸子就没什么力气,还装晕,踹了几脚也没声响·方梁说他会不会死咯,把他衣服扯开,在那里按他肚子。
他吐了几口水,就诶呀诶呀在那边叫唤·我看他肚皮白白的,跟他们说,这小瘸子好像镇上录像厅里放的日本女人一样,嘿嘿·”·他还没说完,就被狠狠掐住脖子拎了起来,对面猛地一收手,他一头撞在铁窗上。
来探监的男人原本体面优雅,此时眼底一片红晦,咬牙切齿地问:“你他妈说什么”·爽文豪门世家都市情缘职场·白一甲脸上岁月静好的表情消失了,惊恐地加快了语速:“我就是开个玩笑、开个玩笑……我们正忙着救他呢,那条野狗来了。
那野狗平时在山上乱窜,威风得跟条狼似得——它可能真的是匹狼,谁说得准呢——它谁也不理睬,就和小瘸子亲,一看到我们打他,就从山坡上冲上来要赶我们走。
我们四个花了好大的力气把它打死咯,扒皮吃狗肉·小瘸子闻到香味醒了,我们想到一个特别好玩的主意,烤了狗肉给他吃·他好像知道是什么肉,不肯吃,我们硬塞到他嘴里……”说着恐惧地看了庄墨一眼,“结果他吃了一口就发疯了。”
第71章 他就是因果报应·庄墨从青城监狱回来的时候,把车速飙到了一百八十迈·他心里有无法排遣的戾气,如果刚才不是有狱警拦着,他差点冲进去把白一甲活活打死。
为什么这世上会有无师自通的恶明明生来就是同样天真纯洁的孩子,有人可以长成如此善良温暖,有人却明白如何折辱人最痛··他不敢想当时的任何细节,关于他们如何毒打他,如何把他按在泥水里想要淹死他,如何在他面前残忍地杀害纽约,又给他喂同伴的肉。
庄墨不敢想他被四个身强力壮的同学按住身体、观摩极刑时他会有怎样的眼神,那眼神会多害怕、多绝望、多无助·他全都不敢想··虽然纽约只是一条狗,但他对于任明卿的意义不是宠物,而是家人与朋友。
从徐安之的日志中,庄墨看得出来,那条狗很有灵- xing -·它自由自在、生- xing -高傲,和人类保持着距离,在那群山上像风一样来去·任明卿救过它,它就愿意跟他一起玩儿,充当他的保护神。
事发前三天的那场斗殴中,它还为了救任明卿受了伤··在徐安之还没有彻底俘获任明卿的时候,任明卿就是跟纽约一道,在那浩瀚的自然之间长大·他一度不愿意接近人类,却愿意相信这野兽,他们之间有很深厚的羁绊。
·结果他们杀了这漂亮、高傲的生灵,还逼迫任明卿加入他们其中··任明卿是一个正直的人,他从徐安之那里继承了完善而开明的道德观,而他们不但让他弑亲,还要他嗜肉。
这对任明卿来说,是可怕的背德和罪恶的乱- lun -,冲破了他的心理底线··任明卿不是从《士官长》中学会反抗的,他是在纽约躺在河滩砂砾上的半截鲜红的尸体边,爆发出他自七岁以后的第一次怒吼。
徐安之以纽约为原型创造了高远·而在任明卿吞下狗肉的那一刻,高远从任明卿的精神中跳了出来·他握紧了手边的碎石,冲那些丑恶挥出了稚嫩的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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