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怜花宝鉴+番外 by 孙小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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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怜花宝鉴+番外 by 孙小乔(4)
·武侠原著向·这与禽兽何异··壶中烈酒一饮而尽,沈浪猩红的眼中似有熊熊热火在燃烧,‘啪’的一声,攥在手中的酒壶碎成了几半··仿佛过了许久,才听他重重叹了口气,做好了一个巨大的决定,他已决心离开中原,离开此地。
正当他要转身之际,却在怡红楼的湖岸前看见了一位身穿喜服的新娘子··那新娘子在哭,她站在湖边上,忽的倾身‘扑通’一声,竟是跳湖轻生·沈浪定然不会见死不救,他飞身而下赶忙将人救起,询问之下方才得知,原来这女子,竟是那位本要嫁给王怜花莺莺姑娘。
沈浪忽然想明白了一切,攥着莺莺姑娘的手仰天大笑··还未等莺莺姑娘开口谢他一句救命之恩,沈浪转身运起十成的轻功,便飞回了王怜花的府邸··宴请的宾客还在喝酒,新娘的轿子还停在府门口,王府主人新婚之夜没有拜堂却无人过问。
卧房里点满的喜烛,已经燃了大半,大红色的帘幔喜字挂满了新房,在烛火的照应下却显得孤单落寞··王怜花一个人坐在桌边喝闷酒,一个人有心事的时候,喝酒总是会醉的很快。
朦朦胧胧间看见有人推开房门走了进来,身上也穿了一身喜服,头上盖着红盖头··王怜花晃晃悠悠的站起来,看着那个模糊的身影,只当是莺莺回来,心中的怒气更甚。
“滚出去,要当我王怜花的人,你也配”·手中的酒杯已朝来人砸去,他这一扔,已运足十分的内力,莺莺不懂武功,若被这酒杯一击砸中,必定血溅当场。
王怜花并未起怜惜之心,眼看新娘必死无疑,谁知那酒杯却像是长了眼睛似的稳稳落入来人手中,连杯中的酒水都一滴未洒··只见他仰面将杯中酒饮尽,眨眼间已迈步走到王怜花身边。
好高强的内力·王怜花晃晃脑袋被这内力震慑,下意识晕晕乎乎的退后了一步,脚跟撞倒桌腿,一个踉跄差点被绊倒··腰身被一双手臂揽住,王怜花抬头就撞到了来人怀里,他这才看清楚,来人还要比他高出一点。
这熟悉的味道,这高深的内力,这一身喜服盖着红盖头闯进他新房的人哪里是莺莺,这分明、分明就是沈浪·王怜花的心忽然像打鼓一样一阵狂跳,怔了片刻,他忽的抬起胳膊勾住了沈浪的脖子,缓缓伸手将那红盖头从人的脸上掀开,红盖头下的那张英挺的脸,不是沈浪还能是谁·两人就这样对视着,心灵相通,眼眸深处忽的荡开了满满的笑意。
沈浪低头,在王怜花耳边轻声言道:“莺莺姑娘的演技实在是不怎么样·”·她跳湖就跳湖,为什么偏偏要在沈浪眼前跳,她若不会水,为何跳湖之时如此镇定,沉入湖底多时却未曾呛过水,直到沈浪跳下去救她上来她非但没有哭闹却松了一口气。
若沈浪这时候还看不出她是王怜花提前授意,故意做这一出引沈浪出手,那沈浪可真就是个不解风情的大笨蛋了··“你你你”醉醺醺的王怜花忽然觉得自己醒了大半,又觉得自己是醉了大半,这才反应过来,沈浪竟然甘愿盖起红盖头,当了他的新娘子,这让他如何不喜,惊喜的都要结巴了。
沈浪忽然搂紧了王怜花的腰,抬袖朝身后轻拂,房内的喜烛便全都熄了··搂着王怜花转了个身,便将他压倒在了那张喜床上,沈浪嘴角又挑起三分慵懒的笑意:“我我我,我怎么样啊我的王大相公~”·王怜花被沈浪这句相公喊得脸色竟难得的红了一红,醉醉醺醺的便迫不及待的去脱他的衣服,吻他的双唇,猛虎一般热情将他反压身下,百般挑逗,势要一举得到沈浪的身与心。
只听他喘着气回一声:“我的小娘子~”·沈浪听罢轻笑,见王怜花如此着急,依然淡定从容,默默回应··月色朦胧,帘幔尽撒,烈酒烧心,□□焚身。
洞房花烛,颠龙倒凤,翻云覆雨,不可描述··日上中天,转眼已是晌午,王怜花做了个美梦,梦见他将沈浪压在身下□□了整整一夜,沈浪扑在他怀里,娇羞的喊他相公,对他满脸崇拜。
他几乎要笑醒了,打了个哈欠,揉揉眼睛,王怜花这才将眼睛睁开,发现沈浪果然躺在他身边,他就知道昨晚做的不是梦,自己真的将沈浪娶回家了··看着沈浪脖子上的红印,想是自己昨晚对他太狂暴了,一时兴奋忘了收敛,有些愧疚的偷偷亲了亲他,王怜花高兴的起来伸了个拦腰。
可这一伸胳膊却发现自己浑身是又酸又痛,尤其是这腰腹往下和身后……·王怜花的脸霎时间变得十分难看,伸手在身上摸了又摸,猛地趴在床上嚎啕大哭。
·“啊我让沈浪给睡了”·嗯,有些时候,我们该少做些梦。
作者有话要说:·国庆节快乐~沈王脑洞段子,与正文无关·· · ·第46章 闲来无事成个亲(二)·退隐江湖,寻求仙山,沈王两人出海远游已有两月。
其实,自快活王死后,两人就冰释前嫌,这些年来,更是相濡以沫··只是在中原,两个人还是各回各家,还没有到形影不离的地步··这次,两人决定退隐江湖不问世事,出海远行,这下,可真的成了“小两口过日子”,只有彼此了。
时间的历练与世事的变故,让王怜花改变了不少,但是小姐公子多任性,我们洛阳的王大公子偶尔也要耍耍公子脾气,任性妄为一把··而时间的历练与世事的变故,却没有让沈浪改变多少,反而让他更加沉稳,依旧爱笑的他,在面对王怜花的任性妄为时,总是一笑了之。
——当然,原则性的问题除外··远离中原,海外的生活··沈浪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种种菜,品品茶,偶尔和王怜花过过招,下下棋,小日子过得不能再惬意。
武侠原著向·王怜花过惯了尔虞我诈,机关算尽的日子,让他过过平静安稳的生活,或许前一两个月图个新鲜觉得还行,可是日子一久不免觉得无趣··——尤其是对着沈浪这个现在已经开始进入老年人生活状态的闷葫芦,就更加感觉人生没有意义了。
他突然后悔了·他不该放弃他的江湖霸业·他不该放弃他的家族事业·这全都怨那个闷葫芦沈浪·于是,一向鬼主意很多的王大公子又开始谋划着“算计”沈葫芦了。
这日,一大早王怜花就出门了,到了日落西山才回来,回来时也神秘兮兮的,怀里揣的鼓鼓囊囊就进了屋,没一会儿又出来了,在屋外的石桌上放了些什么,又进了屋,来来回回好几趟。
沈浪在院儿里,打理完后院的菜地,坐在躺椅上悠哉的喝茶,本也没想多问,就见他来来回回自个儿忙活的欢,便按耐不住好奇的心情,起身去看··“你这进进出出的在做什么”凑近在石桌旁摆弄的王怜花,沈浪笑道。
“哟,你终于看见我了”王怜花也不抬眼,自顾自的忙手里的东西··“不光看见了,还听见了·”沈浪扬起嘴角,无奈的笑笑,这些日子,听王怜花阴阳怪气的话语不少,倒也习以为常。
“哼这日子与王某想象的相差甚远,王某打算明日就回中原·”王怜花听闻沈浪的话,终于停下手里摆弄的东西,抬眼看着沈浪。
“王兄这是又闹公子脾气了”沈浪星光一样明亮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那双挑花眼,扬起嘴角懒散一笑··“哼谁和你这闷葫芦闹脾气啊”王怜花一副被说中心事,恼羞成怒的模样。
“王兄觉得怎样才不闷呢”沈浪依旧从容不迫的笑着,面对无理取闹的王怜花,他总是很好脾气的不气不恼··“……”王怜花低下眼眉,咬着下唇,沉着了一阵,再抬头眼睛里又神采奕奕的,像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沈兄,不如和我赌一把”·“如何赌”沈浪会意一笑,并不想戳穿王怜花,原来他说来说去不过是太无趣想找点乐子。
“赌骰子,比大小,谁赢了就给对方唱一段豫剧·”王怜花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仿佛胜券在握··“可·”沈浪点点头,这才注意到王怜花一直在摆弄的东西,竟是骰盅。
两人几乎同时出手,分别拿了离自己最近的骰盅,快速摇动已到空中,只听“哗啦哗啦”的撞击声,却不见没有封口的骰盅里有骰子掉下来··只听“咚”的一声,两人几乎同时把骰盅落于石桌上,同时揭开。
王怜花三个一··沈浪三个六··王怜花小··“我赢了,沈兄承让,承让”抱拳一礼,王怜花率先说道··“比小”沈浪知道,不管自己是大是小,这局都不可能赢。
——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又不是什么生与死的赌注,输便输了,也无妨··“对,比小·”王怜花诡计得逞,笑的好不开心,“沈兄既然输了,就给王某来一段豫剧《春秋配》中成亲的那一段戏,如何”·“可。”
沈浪只当是自己生活太无趣,王怜花太无聊拿他消遣一下,想让他出出洋相,也就没有多想··王怜花的要求当然没有那么简单,他要沈浪三日之后红装扮上,在众人面前,用女腔的唱法给他唱一段《春秋配》里拜堂成亲的戏。
沈浪听完,扬起嘴角,不由得苦笑一下,很想说不,但由于之前的“约法三章”里没有包括“不许拿对方消遣”这一条,而且并不违背侠义之道,也不是原则性的问题……所以一向言而有信的·沈浪只得硬着头皮上,不得推辞。
王怜花惊才绝艳,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通,小小的豫剧对于他来说简直不算事儿,要教沈浪也是小菜一碟··——当然要看沈浪的悟性了··于是,王怜花起范儿,就这么唱起来,他虽然没有红装扮上,但举手投足、目光流转之间已变成了要出嫁的新娘子,娇艳欲滴。
沈浪看着他的眉眼、神情、动作,竟有些痴了,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还以为王怜花真成了待嫁的新娘子,在等着他的意中人来接··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沈浪不禁扬起嘴角无奈的笑了笑。
这些年,他与王怜花,就这么心照不宣的过来了,王怜花厌恶别人将他比做女子,沈浪也不是那般大俗之人··沈浪知道,虽然王怜花嘴上风流了些,心里却也离不开他。
以至于,沈浪认为,心照不宣,无需说破··可是,王大公子是不是也这样认为,沈浪都不得而知,更何况旁人·三日之期,一眨眼已到··这三日里,沈浪苦心练习唱法、身段,终于有点成效。
戏子唱戏看似简单,却终究还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也不知王怜花这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通得花多少时间,多少力气才能学会··沈浪不由得,打从心里佩服起王怜花来。
日落西山,眼看着演出时间将至,沈王两人的“逍遥阁”里已高朋满座··街坊四邻知道这家主人今日搭了戏台子要给大家唱一段,都很捧场的前来观看。
王怜花一身绯色华服推门而入,一进门,就见一个身着喜服的人正背对着他,透过面前的镜子看他,铜镜里的他剑眉星目,眉峰微微上扬,说不出的好看··“哈哈哈,沈兄今日格外美艳,甚好甚好。”
王怜花大笑着走近沈浪,接过他手里的梳子,帮他束发··“王兄今日心情大好,是有什么喜事”沈浪扬起眉峰,透过铜镜看他,今日的王怜花衣服好似格外华丽,绯色的衣裳有金色的丝线,在左肩处绣着一枝桃花,平日束发用的缎带也换成了红色。
武侠原著向·“能把沈兄这个闷葫芦‘嫁’出去,当然值得高兴·”话语里满是打趣,从腰间摸出与自己束发用的一样的缎带,给沈浪绑好发髻。
“……”沈浪目光柔和,透过铜镜看他喜上眉梢的脸,扬起嘴角懒散一笑,并不打算与他争论··屋外,吵吵嚷嚷的宾客突然安静下来,乐声响起,正待两位主角入场。
沈浪站起来,脊梁笔直,眉目分明,嘴角不笑也带三分笑意,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与身边的王怜花,同样的喜服,像是要成婚的一对新人,倒是不觉得有何不妥··王怜花立在他身边,同样脊梁笔直,眉眼带笑,嘴角那抹轻浮的笑容让人又爱又恨,转头看着镜子里的两人,满意的笑笑,伸手拿了桌上的红盖头给他盖上,盖头落下的瞬间,得意之色在脸上一闪而过。
沈浪与王怜花双双踏上戏台,沈浪惊艳开嗓,女腔唱法让人为之倾倒··王怜花更是当仁不让,把新郎官演绎的惟妙惟肖··戏剧到了尾声,新郎新娘历经磨难终于结成连理,拜了天地,待入洞房。
此刻,台下宾客叫好连连··“沈兄,不如你我假戏真做,今*你就嫁于我王怜花可好”王怜花凑近“新娘子”,借着吵杂的叫好声,在他耳边低语。
“原来你近日百般刁难,就是为了这个此主意不能再好,沈某为何要拒绝呢”沈浪说着,扬起嘴角,依旧是那样懒散的一笑··好一个请君入瓮的好戏,至于这个“沈君”是一早就猜到了,故意中了计,还是压根就没有猜到·王怜花有此计,已经不重要了。
这一局,沈浪输的心甘情愿、心服口服··夜,月光透过窗子,映着一室□□··至于这洞房花烛夜,究竟谁是新郎,谁又是新娘子,那就不好由外人过问了。
作者有话要说:·好基友给写的沈王脑洞,沈王挑明关系梗·与正文无关,图君一乐··剑无情人却多情· · ·第47章 【飞欢】剑客多情一·王怜花做了个梦,一个不知道对于他来说,是好还是坏的梦。
他梦见的人不是沈浪,而是他同父异母的姐姐,多年之前在大漠独自离去的白飞飞··梦境很真实,真实的让王怜花以为那根本不是个梦,而是《怜花宝鉴》带领他真真实实经历的一场旅途。
大漠的尽头是荒山,荒山石窟,人迹罕至,只有三两座茅草屋孤零零的矗立在半山腰,看起来是那样独孤寂寞··王怜花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来的山脚下,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样穿过一片荒无人烟的大漠到的这座荒山。
可他偏偏就站在这山脚下,沈浪也不知去了哪里··四顾无人,冷风凄凄,无处可去,他只好抬脚往山腰上走··这山道险峻,崎岖不平,十分难走,王怜花虽然已经很小心但衣袍还是被延伸的枯枝和碎石划破了几处,实在让人无心观察周围风景。
走到半山腰处,他绕过一处大石,落脚时咔嚓一声踩断了地上一块枯枝,惊跑了不远处一只吃草的野兔··王怜花本没有当做一回事,谁知那野兔逃走之后,却见旁边的枯草堆里骨碌一声,慢慢爬出一个孩子来。
他趴在地上,神情十分憔悴,就好像很久很久没有吃过东西,但他的脊背却不曾弯曲,他咬着牙站起来,眼睛盯着王怜花看··王怜花停下脚步,倒是十分意外,他方才走进这里竟然没有发觉有人在身边,着实让人好奇,这孩子方才是不是连呼吸都隐藏住了。
这小孩子穿着一身灰色的粗布短揭,看起来不过六七岁,王怜花只看了他的容貌一眼,眼神便像定在了他身上,再也移不开眼··这孩子的眉很浓,眼睛很大,鼻子挺直,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眼神是那样的倔强,他紧紧的盯着王怜花,就好像是一匹将要发怒的狼一样。
王怜花忽然觉得这孩子长得和沈浪好像·挺直的鼻梁,浓密的眉毛,还有那紧闭的薄唇,若是他能笑上一笑,那眼睛里也要盛满了星光,只是沈浪的眼中多是从容,而这孩子的眼中却是冷漠与倔强。
这孩子似乎并不常笑,他看着王怜花,那原本倔强的眼眸之中似有怒火,怒火之中又有隐忍的泪水涌出,他本想说什么,却攥着拳头转身离开了··他的背影虽然挺直,但却显得很疲惫,疲惫的根本不像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
王怜花怔了一怔,才想起来追上去问他是谁,却见那孩子还没走出几步,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王怜花眼疾手快,一步跨了过去,右手从他肋下穿过,拦腰就将他了扶起来。
他的速度很快,那孩子的身体还没碰到地就被王怜花拦腰抱住了,王怜花医术了得,手指在那孩子的手腕上搭脉一探,就知道他是虚弱过度,怕已经有多日未进食,饿得体虚了。
想到刚才跑掉的野兔,王怜花恍然大悟,才明白原来这孩子趴在这里是为了捉兔子饱腹,不知他等了多久,却被自己无意中吓跑了,所以才对自己不怎么友好··小孩子想是从来没有被人抱过,有些抗拒,他本不欲说话,但瞧见王怜花搭脉的动作,眼神却变得很亮。
“你是大夫你会看病”孩子这才开口说话··王怜花微怔,心里忽然有种别样的感触,他点点头,猜到这孩子家里人可能生了病。
那孩子仿佛在心里做了很久很久的斗争,才终于主动握住王怜花的手腕,犹豫道:“我、我娘病了,她病得很重,你、你能不能……等我有了钱,我会还你诊金的。”
他说这句话犹豫了很长时间,王怜花没有急着答应他,而是问他:“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小孩说:“我叫阿飞。”
“阿飞……”王怜花脑中忽然想起了多年前在楼兰大漠时发生的事,想起了沈浪被白飞飞囚禁地牢的事··武侠原著向·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一见到这个孩子就会想起当年的事情,难道这个和沈浪如此相像的孩子竟是真的是白飞飞与沈浪……·王怜花又问:“你姓什么”·阿飞低下头,攥着拳头,眼神似乎很痛苦,他道:“我没有姓,我就叫阿飞。”
阿飞、阿飞……王怜花心里念着这个名字,很惊讶,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惊讶过了,他抬头望着山腰上的那唯一一处茅草屋,脸色逐渐变得凝重起来。
“走”他忽然把右手从阿飞肋下穿过,将他抱了起来,虽然阿飞很抗拒外人,但他此时实在太虚弱,腹中饥肠辘辘,如何有推开王怜花的力气。
王怜花站起来的时候左手顺便捡了几粒石子,他袖袍一甩,跑到石头边的两只野兔便被他的石子砸晕,王怜花拎起兔子耳朵塞到阿飞怀中,阿飞疲惫的眼睛看着他一双细而修长的手,双眸晶亮。
阿飞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对王怜花产生一种信任,他甚至不知道这人是好是坏,他想起母亲对他千叮咛万嘱咐,绝对不能信任任何人,绝对不能对任何人说起自己的身世,更不能带任何外人来见她。
可是他却没有听母亲的话,因为他的母亲真的病得很重,重的已经昏迷了很多天,重得几乎快要死了,他本来想到山里采点药,找点吃的,可是他实在太累了,他还是个不到七岁的孩子。
王怜花已不能在等,他抱着阿飞,脚下生风,运起轻功,已向那山腰的茅草屋飞去··他心思玲珑,已经猜到阿飞的身世,他迫不及待的想知道那茅草屋里住的人是不是白飞飞,如果真的是白飞飞,那阿飞岂非就真的是沈浪的亲生儿子。
大漠里那件事情对沈浪、对王怜花来说,都不是件什么光彩的事情,但沈浪向来豁达,他既然已经选择原谅了白飞飞的作为,那王怜花也没必要有什么心结··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至于二十岁的王怜花了,经历了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和沈浪走过了那么多风风雨雨,他已经成熟了很多,虽然他看起来还是那样年轻,一如当年的风华正茂,绯衣如火。
白飞飞毕竟是他同父异母的亲姐姐,是他血脉相连的亲人,这种关系说起来其实很微妙,他们是姐弟却也是曾经的敌人,他曾经差点死在白飞飞手中,但那也只是曾经,现在的白飞飞已经对王怜花没有威胁。
她现在已经不是幽灵宫主,而是一个孩子的母亲··茅草屋里虽然简陋,却很清净整洁,阿飞的母亲就躺在床上··她还是那样美,只不过重病让她的脸色看起来十分苍白,她昏迷在床榻上,看起来是那样娇柔,就如同当年王怜花与沈浪等人第一次见到她时的印象一样。
她竟真的是白飞飞·王怜花的心忽然跳的很厉害,甚至连他自己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可他知道,白飞飞骄傲又自负倔强,绝不愿意被人看到她现在的模样。
好在这只是个梦,王怜花在心里告诉自己,可他抱着怀里的阿飞,又不想这只是个梦··放下阿飞,王怜花这才去给白飞飞把脉,发现她病的的确很严重,她的身体很虚弱了,加上陈年积入肺腑的旧伤,养育孩子留下的隐疾,最主要的还是她这么多年还未放下心中的郁结与痛苦。
她自己已不想活下去··王怜花看着阿飞,还是用银针为白飞飞续命,他不敢大意,医治的很仔细,这一番银针渡穴医治下来,已过了将尽一个时辰··阿飞已经将那野兔烤好,饱食了一顿,给王怜花留了一份,剩下的他也好好的保存了下来,绝不肯浪费一点食物。
白飞飞的性命暂时保住了,醒来也要晚上了,但她自己若不想活,再好的医术也救不了她··此地荒山野岭也没有药材,王怜花便在白飞飞醒来之前,编了个竹筐,上山采药去了。
白飞飞醒来想见的第一个人,定然不会是他··王怜花其实也并非很想见白飞飞,当年败在她手上被折磨的不成样子也没什么值得好回忆的,但自从双亲离世之后,他毕竟还是渴望亲情的。
王怜花出门的时候,阿飞跑过来问他:“你是不是认识我娘·”·阿飞腰上新别了把竹剑,是在王怜花刚刚砍竹条的时候,他自己削的··小孩子会虽然强装冷漠坚强,但这个年纪他们的心思却往往十分敏感。
阿飞想父亲了,虽然这是个人是他出生开始,都无法碰触的一个梦··王怜花蹲下来,看着他一双清澈的眼睛,仿佛从那双眼睛里看见了七岁时的自己··他看了很久,才伸出手摸了摸阿飞的头发,笑道:“我是你舅舅。”
王怜花虽然在内心深处渴望亲情,但也不至于卑微的从白飞飞身上去找来安慰,除了故人之外,他与白飞飞本就无甚交情可言,白飞飞要死要活他并不在乎··他自始至终想要的,只有阿飞。
· ·第48章 【飞欢】剑客多情二·山里的夜间有些凉,王怜花采完药往回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荒山上的药材并不好采,好在王怜花轻功不差,虽然收获不多,但治白飞飞的病已经足够了。
今晚的月色有几分暗淡,只能隐隐照亮脚下的小路,只见王怜花的衣摆已经掀起塞进腰带里,长袖挽起扎紧,长发束紧,俨然一副农夫打扮,他此时竟也开始不在乎仪态外貌了。
周围的风吹得枯枝落叶哗啦作响,更显出这黑夜间的孤寂,王怜花很讨厌寂寞,讨厌孤独,他实在想象不出,白飞飞一个人要如何在这荒山野岭独自生活这么多年,这一瞬间,他心底竟开始有几分佩服起白飞飞来了。
不远处黝黑的半山腰间,茅草屋中一点星光般的烛火闪耀,似乎在为离家的人指引回家的方向·是不是阿飞在等他回家,想到此,王怜花不禁加快脚步,朝着那烛火的方向走去。
“阿飞”王怜花走到庭院,喊了几声也不见阿飞出来迎接,他心中疑惑,屋子里一点动静都没有··莫非阿飞见他天黑不归,出去寻他了·武侠原著向·他如此猜想,已迈步踏入了那幽暗的房间。
可就在他跨过门槛的那一瞬间,他忽然停住了所有动作,脊背僵直,有种不好的预感,·白飞飞竟然不见了房间里竟然连一个人都没有·房间里只剩下那根燃着的火烛在轻轻摇曳,周围忽然安静几乎只剩下自己的呼吸声,就好像今天早晨发生的一切只不过是他自己的梦境,是虚幻,茅草屋里根本没有人,他从来就没有遇见过阿飞,也从来没有给白飞飞治过病。
他眼睛瞧着那根火烛,幽暗的房间里,静悄悄的,他的影子映在身后的墙壁上被拉得很长,忽隐忽现,那点烛光,就如同幽灵的鬼火,在这无边无尽的黑暗之中,变得阴森,恐怖。
王怜花觉得额间渗出一滴冷汗,脊背冷飕飕的,那一瞬间,他感觉到了危机,一种死亡临近的恐惧,就如同当年在快活林的花神祠中一样的可怕··他自然而然的想到了沈浪,那从容不迫,慵懒洒脱的沈浪。
可是这次他身边没有沈浪··忽的从窗户里吹入一阵风,‘嗖’的一声,火光乍灭,猛然间,周围陷入了漆黑了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恍惚间连那原本暗淡的月色也消失不见了。
几乎就在蜡烛灭掉的同时,王怜花足间点地便跳上了房梁,袖中几枚铜板分别向着窗户与门□□去,只见那铜板刚刚扔出房外,便有无数暗器反射着亮光从外面向房□□来,对准桌旁烛火,窸窸窣窣许久方才安静下来。
正当那窸窣的声音安静下来的时候,四周忽然亮起了一鬼火,鬼火燃起的同时响起了一阵啸声··这啸声尖刺,凄厉,诡异,也不知是什么东西发出来的,这声音本在不远处,但声音入耳,便已到了近前,来势之快,简直令人不可思议·紧接着,那刺耳的声音由一个变成了两个,两个变成了四个,眨眼之间,啸声四起·无数残碧色的光影,如同万千流星,在这深夜幽静的院落里燃起,伴随着那飘忽流动、凄厉尖锐的啸音充斥了整个山涧。
点点鬼火,在这房间内外摇曳而过,在那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似乎有无数幽灵群鬼虎视眈眈,让这方小小的茅草房里变得说不出的阴森诡秘··王怜花倚在房梁上,几乎连呼吸都屏住了。
此处险象环生,处处杀机,他居然在心底暗暗松了口气,此情此景,至少表示他今早所经历的一切并非虚幻··白飞飞还在,阿飞也还在··幽灵鬼火,不过是白飞飞耍的把戏而已,同样的把戏耍一次能吓住他,要耍第二次吓他,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他不敢出声,出声便会暴露自己的位置,就会被当成活靶子,他就一直这样在房梁上待了半个时辰,他在等待时机··他和沈浪不同,他虽自知有能超过白飞飞的武功,却还是要等到局势完完全全为他掌控之时,才会出手,性命攸关之时,他绝不允许自己出一丝一毫差错。
当天上的乌云散开,月光重新透过窗户照进来的时候,王怜花终于动了··他将袖中的铜钱朝窗外扔出,人却向着门外奔去,他的速度几乎比那射出的铜钱还要快,然而就在他跨出房门的时候,却见到一双芊芊玉手正出现在他眼前,正等着他将自己的胸膛送过去。
此时,那纤纤玉手已变成一双挖心的利爪,正欲取人性命而来,那正是白飞飞要取他的命·眼见王怜花就要飞蛾扑火般撞过去,却见他硬生生的在空中变换了位置,他本该向后退,但他身后却有无数根锋利的银丝射来,王怜花不退反进,身体想空中侧移了半尺,击出的手掌向内一夹,便将来的人手腕夹到了腋下,身子一偏,已到了来人身后。
这一招本是当年沈浪与幽灵宫主打斗时,沈浪用的一招,也不知是王怜花有意还是无心,此时此刻竟也想出此招破敌·如此一来,白飞飞便成了王怜花的挡箭牌,原本身后攻向王怜花的暗器银丝便全都射向了她,她不得已只得自己将那暗器击落,保住自己一命。
原本的计划应该是这样的,可是此时此地毕竟与往日不同,同样的招式她本来就不会上当两次·既然上了当,就定然是有的别打算,白飞飞也不管那暗器,被王怜花夹住的手腕向后一翻,便紧紧抓住了王怜花的腰腹,那青葱玉手的五根手指变成钢爪利刃,几乎要将王怜花的肋骨捏碎了。
她竟不惜牺牲自己,也要与王怜花同归于尽,誓要他死在这里·双方对敌,不论武功高低,最怕的就是这种不要命的,王怜花哪里想过白飞飞竟然狠绝到这种地步,可此时他若挥掌拍开白飞飞,必会那银丝击中。
千钧一发之际,他只得借力在空中转了个圈,以自己的后背的竹筐去挡那银丝的暗器,他还不能和白飞飞同归于尽,也不能让白飞飞死,而他自己更不能死··霎那之间,那竹筐被银丝拽成两半,漫天草药在二人面前纷纷落下。
白飞飞的一只手攥在王怜花肋间,王怜花却已点住她腕间的命脉··“娘”·阿飞挣扎着从一旁的杂草堆里爬出来,他并不明白自己的娘亲为什么要杀这个自称是他舅舅的人,他本来为自己找到舅舅,治好娘亲的病感到无比开心。
阿飞想扑上来抱住白飞飞,但是他不敢,他怕白飞飞因为他分心,他本来连出来都不敢出来,但是刚刚生死相搏的惊险叫他觉得害怕极了,他紧紧的握住自己的竹剑,站在不远处焦急的红了眼睛。
白飞飞并没有看他,她一直盯着王怜花,仿佛一眼就可以看穿他的心思,大漠之后整整七年了,她就快要将过去忘了,为什么王怜花还要出现在她面前·一棵草药落在她脚边,她的目光闪现痛苦的神色,她不愿欠别人的债,这会让她变得心慈手软,她已经杀不了王怜花。
白飞飞瞧着他,沉声道:“你救我,只是因为你想要阿飞·”·王怜花笑了,他看起来还是以前那副老样子,一点都没变:“我若只想要阿飞,不如等你病死,就带他走。”
白飞飞冷笑一声,并不屑听他狡辩,她道:“是因为你不敢让他知道,他亲生父亲和谁在一起·”·武侠原著向·王怜花与沈浪之间的微妙感□□,以及他与沈浪的去向一直是江湖中一个未解的谜团。
有人传言,快活王死后,这两人化敌为友,千面公子王怜花改邪归正,与仁侠沈浪伉俪一起买船出海,寻访仙山去了··也有人传言,这两人是两情相悦,在铲除快活王余孽之时,王怜花意外身死,仁侠沈浪悲痛之余也殉情而死,震惊了整个武林正道。
白飞飞比朱七七心思还要缜密,怎会觉察不到这两人之间不同寻常的微妙关系,沈王二人的感情,她许多年前就已经察觉到了··她看着王怜花,冷声道:“因为我和你的身体里流着一半相同的血,我才知道你心里的想法。
你虽然得到了他的心,却永远不能为他生儿育女,你想将他这唯一的亲生骨肉带走,只是因为他这唯一的亲生骨肉身体里,也流着一些和你一样的血罢了·”·作者有话要说:·求治懒癌的方法,在线等,挺急的· · ·第49章 【飞欢】剑客多情三·白飞飞口中的他自然就是沈浪,王怜花脸色如常,并未因此有什么自卑难过,白飞飞说的话是他从来都拒绝去想的问题,这种问题他原本也不屑去想,如果他和沈浪有一个人在意这件事,他们两个也不会走在一起。
王怜花收回来放在白飞飞命脉的手,他知道此时的白飞飞已是强弩之末,若非自己今早用银针为她医治,她根本撑不过今日,若她方才一鼓作气说不定有能与王怜花同归于尽的机会,而现在……绝无可能。
她若再强行使用内力,耗费生命,心肺衰竭,神仙难救,王怜花还不想她死,但也不想自己和沈浪的这份感情被她看轻··白飞飞的确是个了不起的女子,她做到了这唯一一件自己做不到的事,他为沈浪生了一个孩子,可这并不让人羡慕,也不让人推崇,因为这件事情本就是她强迫沈浪做到的。
“你以为这是件很光彩的事这本是一件我从来都不屑去做的事·”王怜花冷笑,“我的名声原本就不怎么好,再加一条断袖之癖又能如何,他本是武林中最具盛名的仁侠,浮名世俗,他都不在意,我有什么好怕的。”
就像朱七七不明白沈浪为何甘愿毁去自己一生的侠名,也要向全武林公布他与王怜花的关系一样,白飞飞也不会明白无论她用怎样狠绝的言语,也无法让王怜花对沈浪的这份感情产生自卑的情绪。
他本是这天下间最优秀的男儿,他也从来都不比沈浪差,他自己选择的路,也来不需要别人指点,尤其是白飞飞,至今还将自己困在过去,无法走出来的白飞飞··王怜花继续道:“而你却连走出来的勇气都没有,你不敢爱他,不敢放下过去。”
白飞飞不愿看他,也不愿想起过去,可越是不愿记起的回忆她偏偏就越是忘不掉·她终于转头看了阿飞,仿佛只有看见阿飞,才能将她心中的痛苦减轻,她低下头,想到了那个曾经试图将他从黑暗里拉出来的男人,缓声道:“我从来都没有爱过他,我生来就是为了死亡,我活着的每一天都是痛苦,我的生命里只有仇恨,从来都没有爱。
我不知道怎么爱人,也从来没有人教过我如何爱一个人,若是后来曾经有人教过我什么是爱,我也已经将我此生仅有的爱给了我的孩子·”·这世界上原本就有很多不公平的事情,因为她的母亲爱错了一个男人,所以从她还没出生的时候,就注定了与‘爱’这个字绝缘。
黑暗的生命,扭曲的人格,变态的人生观,让白飞飞永远做不到像朱七七一样的善良单纯、任性妄为··“看见了你,我更加痛苦,我既然说了与你们至死不见,你为何还要出现在我面前。”
白飞飞眼睛里似乎有泪光,那是王怜花第一次看见她不故装矫柔时的眼泪,沈浪曾经说过,如果一个人还能留泪,就说明他心底还有爱··当年王怜花听闻王夫人与柴玉关双双逝世,沙漠中伏地一场痛哭,让金无望看到了他的儿女天性,原谅了他的作为,饶了他一条性命,从那开始,王怜花选择了放下过去的恩恩怨怨,摆脱命运的枷锁,为自己而活。
没有人比王怜花更清楚白飞飞的那种痛苦,他们是血脉相连,同父异母的亲姐弟,他们曾经有相同的人生与目的,可是现在一切都早该已经过去许多年了,柴玉关死了,王夫人也死了,该死的人都死了,有些本不该死的也死了,能活下来的,为什么不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呢。
王怜花在心底叹了口气,他道:“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如果你以为我想来,那你就错了·我答应你不带走阿飞,但你也要答应我,别这么早放弃自己,你死了,阿飞会很伤心,没有你,他会过得很苦,他已经见不到父亲,我不想他连母亲都失去,你我都知道,那种滋味。”
这不过只是一场梦罢了,既然这只是一场梦,那为什么不多学学沈浪,选择放下恩怨情仇,让他它得更美妙一点呢·”·以前的王怜花以为,只有最愚蠢的人才会想着什么美梦,但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不想太早醒来了,他说他答应白飞飞不带阿飞走,实际上他根本就带不走阿飞,甚至连他自己都走不出这片荒山。
也唯有这一次,他却不想沈浪也入梦来寻他,因为白飞飞是绝对不想让沈浪瞧见她现在这样的··白飞飞方才的这一场激战,全靠王怜花早上输给她的一口真气撑着,此刻懈怠下来,便觉浑身疲惫不堪,加上听见王怜花的话想起了自己活这一世的痛苦,又想到了自己死后阿飞将来的种种艰苦,心中触动良多,竟觉眼前一阵眩晕,忽然就晕了过去。
王怜花早知她撑不了多久,伸手拦腰将她接住,谁知这一扭腰,这才察觉自己腰腹肋骨疼的厉害,他弯腰蹲在了地上,疼的呲牙,心道白飞飞下手倒是一如既往的狠辣··阿飞心急的跑过来哭着看她娘亲,王怜花安抚他说先将这满地的草药捡回来,他娘亲就还有的救。
虽然刚刚王怜花与白飞飞打了一架,但是阿飞却依然对王怜花信任,此刻也只能信任他,因为除此之外,阿飞依然别无他法··为什么会信任王怜花,阿飞内心其实有一个答案的,王怜花自己不知道,其实他今天早上的那一个简单的拥抱,对阿飞来说意味着什么。
武侠原著向·阿飞内心深处其实很贪恋那个怀抱,那怀抱是那样的强壮有力,王怜花只不过一张手臂就将他整个人护在怀里了,就像一座雄伟的高山,仿佛能将他身边的一切危险挡去。
那就像……就像是父亲的怀抱··父亲的怀抱是怎样的,阿飞从来都不敢问,也不敢想··王怜花将白飞飞放在床榻上重新施针为她医治的时候,阿飞已经将院外的草药捡了回来,虽知这只是个梦,王怜花还是会悉心的教阿飞如何辨别草药,阿飞的求知欲望很高涨,他迫切的想学会更多的东西,迫切的想要变得更强,强到有一天,他也能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实在太过痛苦。
小小的阿飞帮王怜花腰上的伤缠好绷带,又为白飞飞熬好草药喂她喝下,一直守到天亮,这才沉沉睡去··没有人比王怜花更清楚阿飞此刻的心情,他已决心在这仅有的日子里尽可能多的让阿飞变得快乐,他会教会阿飞如何在逆境中成长,教会他尽可能多的生存本领,替沈浪弥补一下对这个孩子儿时缺少的父爱。
阿飞是个非常聪慧的孩子,很多生存的本能可以无师自通,王怜花知道自己绝不能教他太多,让他犯与自己一样的错误,学的太多,反而不纯不精··王怜花看的出来,阿飞喜欢剑,他仿佛就是为了练剑而生,他若将来想要成名,就只能一心一意的练习剑法。
他记得沈浪曾经说过,无论多厉害的剑法要诀都不过在一个‘快’字上,只要你出剑的速度足够快,敌人的剑法再刁难再古怪也没有出手的机会··这些天,王怜花教阿飞练剑,教他识字,教他用剑刻自己的名字,教他如何利用日月星辰在荒山里分别方向,教他如何躲避野兽追击,带他一起去采过草药,爬过高山看过日出,数过星星种过树,甚至还养了两窝小野兔。
纵然这只是梦又如何呢,至少在自己醒来的时候,永远都不会忘记这段愉快的时光··这对王怜花来说,已经足够了··白飞飞醒来的时候,便看见屋外的阿飞趴在王怜花的后背上放纸鸢,脚下蹿着的是他们圈养的几只小野兔。
阿飞喊着舅舅,满脸都是笑容··看着这般画面,白飞飞脸上难得出现几分笑意,但若细细瞧去,她眼底却是一片苦楚··王怜花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一定在想,如果此时此刻背着阿飞嬉闹的人是沈浪该有多好,一家三口,隐居山林,从此不问江湖事,多么逍遥自在,可惜这永远都不可能实现,她越想反而越会觉得痛苦。
有些梦遥不可及,注定没有缘分,不如不做··……·这一日清晨,王怜花听见有人在梦中喊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是那样的急切,那是沈浪的声音,在他脑海里循环往复,王怜花突然意识到自己差一点沉浸在梦中永远都无法醒来。
他该走了,无论对阿飞有多么不舍,他都该离开了,阿飞有他自己的路要走,若王怜花强行干涉,反而会害了他,以后江湖上也许永远都不会再有飞剑客了··沈浪的呼唤声越来越重,王怜花知道这场梦要结束了,他看了看一边还在睡梦中的阿飞,忽然想起了那个曾经让沈浪十分信任的少年,他在自己意识模糊之前突然用力将阿飞摇醒,将自己挂在脖子上玉璧取下来塞到了阿飞手中。
阿飞揉揉眼睛,睁眼便看到王怜花消失在眼前,耳边听到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照顾好你娘,等你剑法有成,就去山西太原,到李园找一个叫李寻欢的青年,如若有缘,我和你爹定会去李园找你的。
· ·第50章 【飞欢】剑客多情四·王怜花睁开眼睛,仿佛眼前看见的依然是阿飞的脸,修长的剑眉,浓密的睫毛,□□的鼻梁,清亮澄澈的目光,薄薄的嘴唇轻启喊着自己的名字,紧接着那张脸似乎在眼前慢慢变得成熟,与记忆中最熟悉的那个人的容颜重叠在一起。
王怜花笑了笑,沈浪,又看见你真好··沈浪瞧见王怜花醒来,松了口气,一向从容的仁侠眼中仿若闪烁着泪花,他将王怜花拥在怀中,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这几日王怜花一直昏迷不醒,沈浪用尽方法都没能治好他,大夫说他身体无碍,只不过似乎是陷入梦中不愿醒来,沈浪只当是因为用那《怜花宝鉴》的后遗之症,见他时而唇角带笑,时而眉头紧锁,时而浑身颤抖,时而咬牙□□,沈浪只能攥紧他的手掌以自己绵长的内力为他安抚心神,只能日日夜夜守在他的榻前,一遍一遍又的喊他的名字。
王怜花醒来的朝他笑的时候,沈浪几乎忍不住要留下了喜悦的泪水··“沈浪,我做了个梦,梦见了一个孩子·”王怜花言道,沈浪抚摸着他的眼角,笑的从容,“我知道,我听见你在梦中喊他的名字,他叫阿飞。”
“他是白飞飞的孩子·”·沈浪怔了一怔,王怜花这话中之意一点就透,楼兰古城,密室几夜,销魂蚀骨,却也难以启齿··沈浪沉默半晌,原本想问一句她过得还好,却又觉多余。
好与不好,不言自明,情债孽缘,非己所愿,他张了张嘴,却道:·“是梦么”·王怜花将手放在自己颈间摸到了拴着玉璧的红绳,心中叹了口气,不过是一场大梦罢了。
沈浪看见他眼角的失落,轻轻攥住了他的手,笑道:“是梦也好,你当知道,我心中只有你一个,再也盛不下别人·”·“可我想要阿飞·”白飞飞说的很对,王怜花想要阿飞,很想要。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委屈的几乎像个孩子,说他自私也好,对白飞飞不公平也好,他就是想要,沈浪倒不知如何安慰他了··可他将那玉璧拿出来的时候,却惊讶的发现那玉璧早就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挂在上面的是一块哨子,用薄铜片制成的哨子,那是幽灵群鬼用起掷出破风而过发出啸声的哨子·这是当年白飞飞送给阿飞哄他玩耍的玩意儿,阿飞把他送给了王怜花,也就是说这本是属于阿飞的哨子·“这是幽灵宫主的哨子。”
沈浪瞧着那铜哨也是一愣,王怜花大笑,他紧紧攥住沈浪的手,道:“你还记得你当年推荐给我的那个叫做李寻欢的少年吗·”·武侠原著向·沈浪已经猜到王怜花的意图,他做的也许不是一场梦,沈浪笑着点头:“自然是记得,李家的二公子。”
当年王怜花要将自己的毕生绝学《怜花宝鉴》交给找一个可以信任的人,因为沈浪的一句话,他专门跑了一趟太原,虽然没有见到李寻欢,但却将《怜花宝鉴》交给了他青梅竹马的表妹林诗音。
后来王怜花出事之后,沈浪担心他留下的武林秘籍会给李家带来灾祸,便又去过一趟李园,从林诗音手中将原本的《怜花宝鉴》要了回来,并让林诗音默默的抄录了一份留下托他交给李寻欢,而沈浪自己带着原本的宝鉴离开了李园,也就是在路上发现了通过这本《怜花宝鉴》能变换时空追寻到王怜花的神奇功能,才跨越艰难险阻,重逢在一起。
“我们这就去太原”王怜花大笑,似乎已经预见了与阿飞再次重逢的画面··沈浪点点头,他心中也有千般滋味涌现,对于阿飞,是期待,是愧疚,还是别的什么,都变得不重要,他是沈浪,他心中坦荡。
他看着王怜花脸上的喜悦,嘴角的笑意更浓··江湖啊,不知如今的江湖是个什么模样,会不会因为千面公子王怜花的出山,再次掀起一片‘腥风血雨’。
管他呢,去造作吧,反正自己还有力气替他收拾残局,虽说早已不是当时二十出头的年级,但此刻也正壮年,全盛之时,未丢本心,自信还能有镇山撼岳的本事保得一人平安。
沈浪嘴角依然挂着那懒散的笑,他道:“好,我们去太原·”·……·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苍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做烘炉,熔万物为白银。
山西的大雪,下了整整一夜,第二日天将亮的时候,终于停了··小酒馆里有人说书,说的是前些时日,江湖上发生的一件足以惊天动地的大事,江湖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李寻欢的故事,这小酒馆的说书老人,前日刚刚讲完‘探花郎仗义疏财,梅花盗无恶不作’,今日又讲到,“李探花被困少林寺,飞剑客英勇救义兄。
’的故事··这不过是两三天刚刚发生的事情,可不过仅仅两三天的时间,李探花与飞剑客的传奇的故事已经传遍了整个大街小巷,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听书的大多只听个热闹,真正亲眼目睹这件事情的没有几个,因而李探花与飞剑客的名声虽响,但在这偏远的小酒馆之中真正认识两人的却不多,甚至一个都没有。
李寻欢已不算年轻,他的眼角也已经有了皱纹,但是他的一双眼睛却是年轻的,你只要你看过他这双深邃的眼眸,就绝不会认错··那眼睛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仿佛夏日下的海水,充满了愉悦的活力。
阿飞见他第一眼的时候,就是被他这一双温柔有又满载生机的眼眸吸引的··那时的阿飞倔强的像一匹孤狼,冷漠坚定的如同花岗岩一样,他挺直的鼻梁使他的脸庞看起来十分削瘦,但那却是李寻欢平生所见过的最英俊的一张脸,虽然他还那样年轻,并不成熟,但却已有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命中注定的相遇,有些情谊并不在两人认识的时间长短,而在于你是不是真的遇对了人,经过了梅花盗与少林寺一事,他们已经成了生死相交的朋友。
这种友情甚至超越了一切,对方已不知不觉在自己心中形成了任何人都不可逾越的底线··任何人都不能,包括让阿飞几乎要沉沦的武林第一美人儿——林仙儿。
从嵩山少林寺回到太原,他们已经走了几天,昨日大雪封路,二人不得已在这小酒馆里休息几日··倒是没想到,碰上说书人又在讲小李探花郎的故事,阿飞一向对李寻欢的故事很感兴趣,他一大早找了角落,喝酒听书,好像并不着急赶回兴云庄去找林仙儿了。
李寻欢将热好的酒给阿飞斟满,看着他那张轮廓分明的脸庞,目光里皆是笑意··他似乎看出了阿飞的心思,开口道:“我以为你会回去找她·”·提起林仙儿,阿飞攥着酒杯的手几乎在颤抖,无恶不作的梅花盗不是男人当然是女人,而这个女人就是林仙儿。
她必定是用自己的美貌,迷惑了无数男人,蛊惑利用这些男人做下那些滔天的罪恶,是她一次又一次的陷害李寻欢,几乎要将他置于死地··阿飞受过林仙儿的恩惠,他想起了林仙儿的柔若无骨的双手,温如美玉,是那样的温柔。
他的心本该坚如岩石,但是当林仙儿用她那双手抚过自己的脸庞的时候,阿飞竟觉得自己似乎连心底最深处都在震动,就好像一湖净水,忽然泛起了无数涟漪··阿飞的整个人几乎都抖了起来,他在极力压制这种感情,他的脸上突然浮现出一种痛苦的神色,李寻欢抬起胳膊,用一双手掌紧紧握住了阿飞在颤抖的手,那手掌似乎有种神奇的魔力,渐渐将阿飞痛苦的心灵抚平。
阿飞抬头看着李寻欢那双温柔的眼睛,似乎被他那无尽的包容感染,他忽然想起了自己很小很小的时候和那个人的约定··“我本该回李园,但你不在李园,李园已经不是原来的李园,但你还是你。”
李园早已不是原来的李园,李园的主人也换了人,它现在叫兴云庄,但是阿飞还是喜欢把那里称之为‘李园’··他去李园,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林仙儿,而是为了李寻欢。
李寻欢的心忽然起了一种奇异的波动,他问:“你是不是在李园等人·”·阿飞点头:“是·”·李寻欢问道:“等什么人我原来以为你去李园是为了她,现在看来我好像猜错了。”
阿飞看着他道:“我有没有问过你不愿意回答的话”·这本是他第一次见李寻欢时,李寻欢和他说的话··李寻欢笑了,他摇摇头举杯道:“是我不对,当自罚三杯,如果没有你陪我,我也不知自己该往哪里去。”
李寻欢突然发现,自从他认识阿飞以后,好像很喜欢笑了··武侠原著向· · ·第51章 【飞欢】剑客多情五·李寻欢又喝了几杯酒,两人无话,沉默了约莫半盏茶的时间,突然同时抬头看了对方开口问:“你……”·阿飞瞧见李寻欢朝他笑,怔了一怔,心里忽然隐隐有种奇异的感觉,有些微妙,和对林仙儿的感觉不同却又那样相似,他一时想不明白,只觉得脸上有些发热,便将目光移开,低头看着 自己杯中的酒水,闭了嘴等李寻欢先说。
李寻欢见阿飞的目光错开,忍不住咳了几声,憋的脸上泛起一阵潮红,他的神态渐渐变得严肃起来,他袖中有块铁牌,是在少林寺中百晓生临死之前紧紧攥在手中的铁牌。
那铁牌黝黑,大概是因为年岁太长被磨得暗暗有些发亮,但你要是凝目瞧两眼,便会觉得隐隐似有烟波流动,再仔细一瞧,便会感觉这一块小小的铁牌之上,竟似含有苍穹险暝,云气开合之势,变化万千,不可方物。
李寻欢虽然不识得此物,但却知道这绝非一般凡铁所铸,百晓生通晓江湖万千事,编著兵器谱虽然目的在于挑起武林人物为了排名相互杀戮,又在少林寺被李寻欢所杀,但是他见多识广通晓古今却并非浪得虚名。
不知何时那说书的老人已经将故事讲完,开始抽起了旱烟,他旁边那个扎着两个长辫子的姑娘是他的孙女儿,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十分勾魂,一直有意无意的往李寻欢与阿飞这边瞧。
但见这二人神情,似乎对故事中的内容全然不感兴趣,虽然身在此处,心却早已神游天外,那说书老人本想带着他的小孙女离开这酒馆,却在走过两人身边时,一侧目偶然瞧见了李寻欢放在袖口之中暗暗观摩的铁牌,神色巨变。
他那双原本握住烟杆极其稳当的手,竟然因为攥的力气太大而颤抖,烟锅里带着火星的烟卷竟然因为颤抖的幅度抖落下来,若非李寻欢脚缩快,都要将他的下摆给烧着了。
李寻欢刚抬起头,那说书老人的右手已用极快的速度攥住李寻欢的手腕,阿飞的剑却已抵在那老人颈间,旁边的小姑娘根本没想到这一变故,惊呼一声··阿飞的剑出手很快,飞剑客的剑在这几日已名满江湖,可那说书老人竟然毫不在意,不知是笃定阿飞的剑不会刺过来还是笃定他刺不到自己,那老人的眼睛只紧紧的盯着李寻欢手中的铁牌,表情极其惊异。
李寻欢惊讶于这白发老人的出手速度,这时他才知这老人也绝非普通说书人,他站起身微微移步,侧身将阿飞稍稍挡在自己身后几分的位置,笑问:“老先生可识得此物”·白发老人似乎谁的话都听不到,只自顾喃喃言道:“天云令重现江湖,莫非、莫非……”·“天云令”李寻欢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听说过这个名字,却又模糊的一时记不起来。
“小红,我们走·”李寻欢有话想问,可那白发老人此刻并不想多说什么,只见他举起手中烟杆将阿飞的剑轻轻拨开,拉起旁边大眼睛的辫子姑娘表情凝重的离开了酒馆。
那小姑娘被爷爷领走,回头看了李寻欢一眼,眼波流转,似乎有什么话要说,又看了看他旁边的阿飞,终是什么都没有说,跟着那说书老人走出了酒馆··等两人离开了,阿飞手中的剑才入鞘,他的剑一向很稳,但是刚刚却被那老人的烟杆轻轻一拨就给拨开了,他表情虽然漠然,但握着剑鞘的手却已经攥紧。
阿飞的伤其实还没好,几日前他上少林寺时受了很重的内伤,一路撑着和李寻欢走过来不过是等着他自动痊愈,他就像是匹高傲的孤狼,即便受伤也绝不会低头、绝不会示弱,更不需要同情、不需要解释。
李寻欢不知何时已将那块铁牌收了起来,仿佛刚才那说书老人的小小插曲并没有发生过,他看着阿飞,早已将这少年的动作以及心中所想全收入眼底··李寻欢举起酒杯又喝了一杯,眼底竟然映满笑意。
刚刚阿飞会下意识出手拔剑护他,倒是让他没有想到··想到此处,李寻欢突然重重的咳了几声,仿佛咳得喘不过气,脸色憋的发红,咳完之后,听他的声音忽然有几分任性委屈的味道:“阿飞,我突然觉得我的咳嗽又严重了,严重的我连一坛酒都没法好好喝完了。
刚好这里离梅花草堂不远,不如去找梅大先生讨杯酒喝,说不定能顺便治治我这毛病,也好让我喝酒喝个痛快·”·天气严寒这几天又一日数惊、出生入死的几番折腾,阿飞没有多想,只当李寻欢是真的病了,就将心思全都放在了他的病情上,将刚才那说书老人的插曲忘记了。
他给李寻欢披上披风,点点头,跟着他去了梅花草堂··山脚下有条小道,刚下的大雪只有几串脚印,李寻欢在前面走着,阿飞原本跟在他身后,李寻欢故意放慢脚步,阿飞便跟上来和他并肩走着。
以前的阿飞并不喜欢雪天,因为天气严寒酷暑都是对他生存的考验,以前的李寻欢并不喜欢走路,因为他觉得有马车不坐却非要用两条腿走路实在是不懂得享受,可是现在他们的想法却变了。
他们两个忽然都喜欢上了一起在雪地里走路,脚下踩过的积雪吱呀吱呀的响,留下两串脚印一直延伸到桥边,天虽冷,人心却很暖··李寻欢在小桥边驻足,梅花草堂就在小桥的另一边,雪海之中,万梅绽放,红白相间,宛如图画。
看着这梅花,李寻欢又想起了数月前的事,想起了林诗音,想起了龙啸云,想起了往事种种,一时间竟又陷入回忆之中无法自拔,弯下腰,忍不住的咳嗽起来··他就是在这里误伤了龙小云,废了他一身的武功。
阿飞的眸子忽然变得像刀光一样锐利··远处梅林之中传出几声嘈杂的人语狗吠,他低眸看着咳得弯下腰去的李寻欢,忽然觉得自己的心在收缩,只觉得自己喉咙里塞了什么东西,说不出话来。
似乎过了很久,很久,李寻欢直起了身子,他的脸色咳得如同雪中的梅花一样红,可他仍然在笑,笑中带着辛酸··阿飞突然攥紧了李寻欢的手,拉着他快步走上了小桥,他不像铁传甲照顾李寻欢时一样温柔,他近乎于霸道的拉着他走入梅林,手因为用力变得发白,竟让李寻欢一时挣脱不了。
武侠原著向·有三五石屋隐在梅林深处,那便是梅大先生的梅花草堂··峨服高冠的老人正坐在草堂前的石亭里,拿着一副画,来来回回瞅的仔细··阿飞拉着李寻欢刚刚踏入梅林小道,那叫骑鹤的小童就跑来迎接,骑鹤认得李寻欢,瞧见阿飞的打扮,便知道这是近日名声大起的飞剑客。
谁知那梅大先生听到小童通报,大惊失色,赶忙撩起衣襟,将画收起来,就往草堂里跑,一面大呼道:“不见不见,上次这人来就差点砸了我这草堂,这次再见准没好事。”
这次倒是李寻欢先开的口:“梅大先生慢走,先生手里拿的可是‘清明上河图’”·李寻欢原本不会挽留,但这次他却开了口,或许从他和阿飞说要治咳嗽的时候,他就已经变了。
梅大先生听他这样说,果然转身又折了回来,拉李寻欢坐下,小心翼翼的将手中的画在石桌上展开··“李探花见多识广,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快来瞧瞧这幅仿制的‘清明上河图’究竟有何玄机。”
他说着抓着脑袋挠了挠,情绪有些烦躁,“我梅大在这梅花草堂住了近三十年,自称能分辨出世上任何一幅画的真伪,可以配出最厉害的毒、药和解药,江湖少有人在这方面是我的敌手。”
当初梅二先生配置的‘寒鸡散’的毒、药,差点要了李寻欢的命,还是梅大先生的酒将他的毒给解了,在制毒解毒这两方面,李寻欢从未怀疑过他们的能力。
又听梅大先生讲:“前几天,梅林隔壁搬来了两个人,建了个什么桃花源,俗得很这俩人看着年纪不大,一表人才的,就是诚心跟我这老人家过不去,打着什么神医的招牌,号称可以治百病,解百毒,妙手回春,起死回生,每日日上三竿才开门给人瞧病,心情好的时候要点诊金,心情不好的时候分文不取,整日神神秘秘的。”
“却不知为何这几天让他看过病的大姑娘小媳妇儿全都争先恐后的回去拜访,不过几日这名声都快要传遍整个太原城了,把我这梅花草堂的生意都给抢了·那日老二装的肚子痛去找人瞧病,回来就给我带了一副临摹的‘清明上河图’来,还说是那姓王的坐堂小子要考验考验我这老人家能不能看透这画中玄机。”
梅大先生脸有些红,显然是研究这两天都未从看出这副画有什么不妥,李寻欢只瞧了一眼,便对这临摹之人的画工敬佩不已,虽是临摹,却画的惟妙惟肖,难分真假,若非是那纸张太细,墨色太新,就要连他也要分辨不出了。
·李寻欢刚想开口问一句那位神医的名号,却见一直站在身边不语的阿飞快速解下李寻欢腰上的酒袋,仰头灌了一大口,继而全数都喷在那副‘清明上河图’上,酒水将那新墨细纸晕湿了。
梅大先生惊呼一声,李寻欢却盯着阿飞手中攥的自己的酒囊愣了一愣,转头瞧见阿飞如刀一样的目光紧盯着那副被晕开的画,就如同奇迹一般,画中墨色的人物渐渐褪去,两朵鲜红的牡丹盛开浮现在面前,娇艳欲滴,美不胜收。
牡丹花瓣丛丛叠叠,却在最里面的花瓣深处又显出两个墨色的字来··仔细瞧去,却是用小篆写的,一个‘飞’,与一个‘欢’字·· · ·第52章 【飞欢】剑客多情六·阿飞记得自己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个人告诉过他有种草药的汁液掺在墨水之中,可以令文字隐形,只有遇到纯正的酒水才能显现出来。
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记忆中的人绯衣如火,有时冷艳有时温柔,他与自己相处的时间虽然不长,但那儿时的呵护与嘱托却足以让阿飞永远铭记··阿飞一直不知道儿时那个人的出现,究竟是不是他做过的一场大梦,如果是一场梦,那为何他的记忆十几年之后还是如此清晰,那人的嘱托也一刻都不曾忘记,若不是梦,那为何当初那人出现的那样突然,又消失的那样突然,突然的让他连一句告别的话都没来得及说出口。
想到那人临走之时的那句话,阿飞的心又开始颤抖,脸上出现一种奇怪的表情,他的脸色虽然痛苦中带些愤怒但他的眼眸却很亮,让人感觉他的童年虽然不幸但对未来却又是那样期待。
李寻欢此时并未发现阿飞的异样,因为他发现了另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在那副图画显现的牡丹图案的‘欢’字左下角,又缓缓显出一个白云图案来,李寻欢觉得很惊讶,因为画上那朵白云,正与那说书老人口中‘白云令’上的白云图案一模一样。
这绝不是巧合,难道梅大先生口中那位赠图的‘王公子’早就知道自己和阿飞会来这梅花草堂,所以借用梅二与梅大之手,给他们看这图中显的字吗,如果‘飞’与‘欢’指的就是阿飞与李寻欢,那这位隐藏在背后的‘王公子’又是什么人,究竟是敌是友,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李寻欢一时间想了许多,但他在自脑中将自己从小到大认识的人全都想了一遍,也没有想到与这位‘王公子’相符合的人来。
“梅大先生,冒昧问一句,这位神医‘王公子’可是住在梅林隔壁吗”·李寻欢想,若是‘白云令’这件事情只是与他一个人有关联,那是敌是友他不在意也罢,可是这件事情却也牵扯到阿飞,那他就不能不查个明白。
梅大先生一听李寻欢这口气,知道他是要去那桃源找这位王公子,赶忙阻止:“不行不行,你可不能去,他那桃林是按照奇门八卦所设,一般想看病的人是进不去的,除非有人指引,你若硬闯定会身陷迷阵,兜兜转转是永远都走不出去的。”
让李寻欢这么一提,梅大先生突然想起来,梅二将这幅清明上河拿回来的时候嘱咐过,千万不能让看出这画中秘密的人进入桃源找他,否则那位脾气反复不定的王公子定会一把火烧了梅花草堂的。
当初李寻欢在这梅花草堂伤了龙小云,龙啸云用计将李寻欢送上少林寺后,派手下人来梅花草堂找麻烦,若不是那位王公子和他的朋友及时出手的搭救,别说梅花草堂,连梅大梅二怕也要丢了性命。
武侠原著向·他们本来是要赶紧搬走的,可是王公子要他们再等几日,等这两个人来了之后再走,梅大欠王公子的人情,便按王公子的吩咐‘无意间’将那副清明上河图给了李寻欢。
李寻欢听梅大先生这样说,又见他神情有异,那视若珍宝的名画全都收拾稳妥,多半是要另寻他处定居,李寻欢想起自己多日前的举动怕是连累梅家兄弟,心中有愧也不再多问。
可是他今日来这梅花草堂的目的是为了阿飞的伤,只好转移话题,问了专治内伤的梅二先生去向··谁知梅大先生又与他牵出最近几日太原城中另外一件奇事··说太原城中前几日新开了一家白云阁的青楼,里面有位叫做七姑娘的大美人儿,据说比江湖第一美人儿林仙儿还要美,她三日之后要在白云阁抛绣球,谁能接到七姑娘抛得绣球,谁就能成为她人生第一个入幕之宾。
听说这七姑娘不仅人长得美,还有一双巧手,精通琴棋书画,几乎无所不能,尤其是她酿的一手好酒,千里飘香,一听有好酒,梅二先生自然就赶去凑热闹了··有比江湖第一美人儿还要美的人,武林之人有谁不想去凑热闹见一见这位七姑娘的真面目,美色祸人,本就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听说和梅二先生一起去白云阁的人,正是那位桃花源的王公子和他的好朋友··“你们如果真想见王公子,还不如现在转身出门,快快回家去·”梅大先生叫骑鹤拿来一坛酒递给李寻欢,一副不耐烦的模样,极不情愿道:“有了王公子特意给准备的这坛酒,飞剑客的内伤还能不好吗”·“他们在李园”话说到此处,一直沉默的阿飞终于开口,李寻欢伸手接过梅大先生递过来的酒坛,看见阿飞的眼睛变得很亮,好像每次一提到‘王公子’阿飞的眼睛都会发光一样,难道他和那位‘王公子’是故交·李寻欢这般猜测,可阿飞不想说,他也不能问。
“白云阁就在李园附近,前后不过只隔了一条街,两位要去找人就赶紧走,像那种美人儿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见的·”完成了和别人的约定,梅大先生迫不及待的想要赶人,李寻欢无法,谢过梅大之后,只能和阿飞一起出了梅花草堂。
化雪比下雪的天气还要冷上几分,年轻人好像天生不怕严寒,无所畏惧,李寻欢拢了拢披在身上的长袍,看着身旁穿着单薄脊背挺直的阿飞,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老了,怎么就少了些年轻人的热血呢。
还好在这冰天雪地里,还有坛好酒喝来暖暖胃··李寻欢解下腰间的酒囊,仰头放在嘴里喝的时候,忽然想起了方才在梅花草堂,阿飞拿起他的酒囊喝酒的事情··脸上莫名奇妙有点燥热,喉咙里有点痒,一口暖酒下肚,这才不至于咳了出来。
李寻欢觉得自己有点不太对劲,对阿飞的感觉也不太对劲,总之忽然之间哪里都不太对劲,·阿飞已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看他,李寻欢极其不自然的清咳了一声,还以为阿飞看出了他此刻心里的想法,不等阿飞开口,抢先一步道:“阿飞,这酒的味道和往常不太一样,竟有些甜味,你有没有尝到。”
“的确有些甜·”阿飞看着李寻欢,那有些野性的眸子里又有了笑意·他当然不笨,他早就猜出了李寻欢之所以去梅花草堂的用意,他对李寻欢道:“谢谢你,你总是这样,就算想方设法帮了别人,也不说出来。”
李寻欢笑道:“你我已是生死之交,你为了我连命都可以不要,我做这点小事又算得了什么,再说我只不过是想念梅大先生的酒而已·何况……你对我来说也不是别人。”
不是别人,是比我的生命还要重要的人··这种感情已经不是伟大的友谊所能形容,他甚至已经超过了李寻欢生命里的所有人··李寻欢好像有点明白了自己对阿飞那种特殊的感觉是怎样的感情,只是还没到该说出来的时候。
因为他自己这辈子欠下的债已经太多,不知道用一生能不能还得完,也许阿飞就是那个能让他走出过去枷锁的人,阿飞说自己一直在帮他,殊不知是他一直在帮自己才是··阿飞见他又陷入沉思,开口道:“我停下来是想告诉你,白云阁已经到了。”
李寻欢这才发现,原来他们不知不觉已经走了这么远的路,入了太原城,快到了兴云庄都不知道··果然如梅大先生所言,白云阁正是建在兴云庄的不远处的地方。
转过一条小巷,李寻欢顺着阿飞指的方向,一眼便瞧见了白云阁的招牌,李寻欢记得那个地方,那原本是个两层的酒楼,在这个地方的规模并不算小,李寻欢年轻的时候常常瞒着他爹与大哥陪江湖上结交的朋友去吃饭喝酒。
就在两个月前,他在回‘李园’的时候这个酒楼还在,他不过去了趟少林寺,再回来这酒楼便易主改了行业··酒楼尽头连着一条有些阴暗的弄堂,那条小小的弄堂里也有个小店,前面摆着摊子买些粗劣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孙驼子是个残废。
小店的那条弄堂对着的就是兴云庄的后墙,那后墙太高,挡住了弄堂的阳光,小店看起来有些昏暗·这简陋的小店以前客人极少,每日冷冷清清,可是因为前几天不远处的酒楼改头换面成了青楼,还传出里面有位江湖第一美人儿,要在三日之后在白云阁里抛绣球选自己第一个入幕之宾之后,小店里的客人就多了起来。
江湖美人儿,自然是越多越好,闲来无聊的人很多,谁又想错过呢,何况听说这七姑娘还是个从未出过阁的处子··李寻欢与阿飞来白云阁当然不是为了七姑娘,李寻欢站在小店外,吃吃的望着高墙里的小楼,又要开始咳嗽起来,孙驼子走出来招呼他,他都没有听见。
阿飞原本是要进去小店找个位子替李寻欢点些吃的,可就在他转身的那一刹那,忽然在弄堂的尽头看见了一个人··那人一身青灰色粗布衣衫,腰间系了一把长剑,身材修长清瘦,却是气度从容,眼眸如海一样深邃,若非他下颚与唇间续了三寸长须,那嘴角懒散的挂着三分笑意也能看的分明,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左脸处从眉角到下颚处的一条泛白的长疤。
阿飞就这样看着他,也不知为何忽然觉得心跳的很快,明明从未相识,从未相见,却在冥冥之中觉得与这人有种特殊的关系,他只不过晃了一下,却见原本离得很远的那人已经到了自己面前,这人看脸色已有四五十岁,但偏偏给人的感觉也不过才三十岁年纪。
武侠原著向·那男子看着阿飞,嘴角那慵懒的笑更浓,眸中的目光也变得柔和慈祥,阿飞几乎要陷在他那眼神之中无法自拔,莫名其妙的觉得鼻尖酸涩竟要留下泪来··“沈大哥”·也不知二人就这样对视了多久,才见旁边回过神来的李寻欢忽然满脸激动的上来一把握住了那男子的手,一腔热血几乎要从胸腔里喷涌出来,连那声音中都带了几分颤抖:“沈大哥,真的是你”·沈……·阿飞忽然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都要烧着了,一颗心脏砰砰的震得胸腔都在发抖,他脊背僵直,瞪着双眼,脑袋里只剩了一个‘沈’字。
男子依然笑的慵懒从容,目光却又无意间落回到阿飞身上,声音坦坦荡荡却又莫名的温柔生怕惊扰了他··“在下沈岳,曾与李老探花是故交·”·作者有话要说:·ooc:阿飞拿了李寻欢的酒囊喝酒。
李寻欢:“哎呦,酒里有阿飞的味道,甜甜的·”·b,觉得李寻欢喊沈叔叔不太好听,暂且叫大哥好了,反正他又不知道是谁·· · ·第53章 【飞欢】多情剑客七·李寻欢记得与沈岳相识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或许他不该叫沈岳沈大哥,而应该叫他一声沈叔叔,沈岳与老李探花成为忘年之交的时候,李寻欢还很小,所以他对沈岳的最深的印象一直停留十几年前。
那年正是李寻欢从关外回来认识龙啸云的第二年,那一年龙啸云因为林诗音得了重病,而李寻欢自己也已下定决心要林诗音远离他,想要成全龙啸云,所以每日都在外流连花丛不愿回李园。
那年沈岳还是意气风发的青年模样,那一次也是他最后一次来李园探望故友,可李老探花早已故去,他显然是有别的目的,因为他去李园时并没有去找李寻欢而是直接去找了林诗音。
当年不知为何原因,李园遭江湖中不明人士围攻,李寻欢还记得当年的场面比他前几日在少林寺的遭遇还要惊险,那时他听下人告知林诗音有险赶回李原相助时,与人决战错曾数次九死一生。
然沈岳却能以一人之力对敌百人却不费吹灰之力,武功招式就如同那流云浮水洒脱从容,深不可测,李寻欢从未见过如此高深的武功,如此洒脱的招式,他的剑不出鞘便能在千军万马中争出一条生路来,数次救李寻欢于危难之中。
纵然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沈岳匆匆离去,相隔数年,李寻欢还是记得他,甚至连他的佩剑都记得清清楚楚,李寻欢至今都觉得,他能与沈岳这样的人相识是他一辈子的荣幸。
只是后来他远离故土,出关十年未归,差一点便将那万丈豪情也都丢到了关外,没想到时隔十年再回来,还能再见到沈岳,李寻欢怎能不欢喜··伪君子见的太多,李寻欢更珍惜与沈岳这种真君子的交情,他认得沈岳腰间那把宝剑,也认得沈岳嘴角那抹懒散的笑容,那身洒脱从容的气魄,所以无论沈岳的容貌如何再老,李寻欢也决不会认错。
·李寻欢领着沈岳介绍给阿飞认识的时候,阿飞心里想的自然是那个人,他有一种感觉,他感觉眼前的沈岳就是与王怜花一起的那个人,是那个他从很小的时候就想象过无数次的人,可是沈岳自己不说,他也不能肯定。
何况,他还没说服自己要不要给那人一个认自己的机会·阿飞整个人都有些恍惚,他还没确定王怜花究竟有没有信守当年的承诺来找他,实在不该就将眼前的沈岳当成那个人,可他就是忍不住会去联想。
他攥紧的拳头松了又紧,极力让自己保持平静,待等沈岳自我介绍后,只停顿片刻便也举起拳头,回道:“我……叫阿飞·”·他本应该再说一句,‘我没有姓,我就叫阿飞’,可他没有说。
沈岳只是瞧着他笑,笑的慈祥又温柔,好像还带了几分欣慰,他笑道:“我知道你是阿飞·”··阿飞的心却骤然提紧:“你知道”·沈岳点点头,回道:“能与李小探花在一起的,除了阿飞,还会有谁。
飞剑客的大名,在下早已如雷贯耳·”·阿飞只感觉自己一身热血又要涌了出来,听他这样说,脸上便显出十足的自豪感··李寻欢好像没有看到阿飞的异样,他开心的拉着沈岳去小酒店里靠墙的角落坐下,问他当年是如何从敌人包围里脱围,又问他这些年去了哪里。
阿飞难得见到李寻欢有这么活泼的时候,简直像个小孩子缠着父母一样问个不停,阿飞瞧他开心,自己又初次得到沈岳的肯定,心情也好了许多,于是暂且将心里的事放下,也将沈岳当作朋友相处。
陈年往事暂且不提,且说这小小的酒铺之中近几日来却是卧虎藏龙,且不说沈岳究竟是何有名的人物,光说李探花与飞剑客就足以引来骚动,再看那茶铺的边角坐着的抽旱烟的老人和坐在他傍边吃面的小姑娘,不是那神秘的说书祖孙俩还会有谁,再看靠窗的一位文弱书上打扮眉眼,那分明是林仙儿装扮成的,就连那抹桌子的孙驼子也绝非等闲之辈。
也不知阿飞有没有认出他们的身份,或许是现在他眼里心里只有李寻欢和沈岳根本没有在意,又或许是他认出来了却不想去拆穿··王怜花究竟在不在白云阁,如果他真的来李园找自己,那为何又不现身相见,沈岳的真实身份究竟是谁,七姑娘又是什么人,她大张旗鼓在李园门口抛这绣球究竟意欲何为。
阿飞有很多问题想不通,但李寻欢初见故人又开心的拉着沈岳彻夜长谈,阿飞实在不忍心打扰,只是他们在这小酒馆里等了三天,也没见到梅二先生的影子··他本来快要放弃希望,直到沈岳拿了三张白云阁的请帖出来,阿飞才知道,原来沈岳回来李园的目的竟然也是为了这位七姑娘。
白云阁七姑娘越发神秘,到让李寻欢提起不少兴趣来,小李探花也是风流人物,既然有美人看,他自然也不会推辞·倒是阿飞,却不怎么情愿,若是为了别的事情开心倒也罢了,可是连沈岳都是为了一睹这天下第一美人儿的风采才来此,便让人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白云阁的格局并未有多富丽堂皇,可能是因为改建的匆忙,从外观格局来看还是保持了原来酒楼的模样,只是里面的装扮却有几分神秘··武侠原著向·进门不是大厅,而是一条曲曲折折的回廊,沈岳似乎对这刚改建的小楼轻车熟路,递交请柬之后,便带着阿飞与李寻欢往回廊里面走,闲庭信步,悠然自然,宛若主人一般。
三人大约走了一炷香的时间,转过九曲回廊,穿过两道屏风,再跨过一道门槛,这才听见熙攘嘈杂的人声,见到白云阁的主厅··说来也怪,这白云阁本就是改建酒楼,不知进门如何就变得如此宽敞了。
入眼看到的就是围着墙落座的几排大桌椅,刚好将中间高高的圆台围成一个圈,好似原本就是专门为看戏搭建而成··圆台上立着一根半人粗的柱子,抬头顺着那木杆往上看,阁楼的屋顶是打开的,那根柱子穿过楼顶一直矗立延伸,远远看去似高耸入云,竟足足有十丈多高,让人惊叹。
正对着二楼楼梯上的曲廊朱栏旁,那正连着七姑娘的闺房,沈岳带着飞欢二人找了个不太显眼的位置坐下,耳中全无嘈杂,只听得楼上几声清脆的玉佩叮当,便自顾笑着往那朱栏上瞧,好似能真在上面瞧出一朵花来,眼里心里全是柔情蜜意,年纪一大把,却像个正恋爱的少年郎。
李寻欢与阿飞本不是多话的人,他们听见楼上那玉佩叮当作响时,边见有几个提篮少女拥着一个人缓缓走向琼楼上朱栏旁··小楼里忽然之间安静了,所有人都目光都被这个人……简直可以说是个仙子引了去。
宫鬓堆云,满头珠翠,玉宇琼楼的仙子下了凡间··她穿着的是什么她戴的是什么她身后跟着几个人这些人又长得是什么模样人们已全都瞧不见,只因他们的眼睛,已全被此人本身所吸引,她身上似乎散发着一种光芒,足以照花所有人的眼。
原来这就是白云阁的七姑娘,七姑娘一笑,莫说男人,就连那闺阁里的小姑娘也要为她倾倒,她的笑容虽妩媚,神态却庄重;她的笑容虽令人魂牵梦萦,一心想去亲近,她的神态又令人不敢亲近。
这一点是武林第一美人儿林仙儿都比不上的··你平生可从见过如此妩媚又圣洁美丽的女人·有,有人见过,但那很少很少,沈岳就曾见过的,沈岳从来都不否认,无论是当年还是现在,这幅面容,的的确确是他平生见过最美的女子。
否则,这女子生出的孩子,又怎会让自己一生痴迷··七姑娘站在高处低眸俯视在座之人,即便是她不说话,只是轻轻扬一下眉毛,眼波流转之间已让多少男人酥倒在桌子上。
她弯唇笑了一笑,伸出一双玉手,接过身边丫鬟递上来的红绣球,只见她袖手轻扬,在一片惊呼声中,那大红色的绣球已让她玉手抛向楼顶··说来也怪,她一个柔弱女子,那青葱玉手应当没有几分力气,但她抛出去的那绣球偏偏就像长了翅膀一样,飞过那没有屋顶的阁楼,轻飘飘的便上了那十丈长杆,不偏不倚,正挂在杆顶上。
也不知是谁先反应过来,长啸一声,连滚带爬的冲向圆台,红了眼睛疯了一样往那长杆上爬去,场面开始混乱,你挣我夺,你追我赶,好像为了得到那红绣球,死了也没关系。
七姑娘不看那些人,却向着这边沈岳三人微微点头,那桃花眼角的魅惑叫人瞧了都要直了眼睛,沈岳大笑一声,拍案而起,抬脚间已轻飘飘的跃上屋顶,伸手捏住正在往柱顶攀爬之人的领口,一拉一推间已将人送回圆台之下。
·他脸上的笑容慵懒又从容,好似那绣球势在必得了一样··李寻欢看着沈岳的轻功,忍不住叫好,看起来好像并没有想去争夺绣球的意思·他转过来瞧阿飞,却见阿飞直盯着朱栏上的七姑娘出了神,也不知怎的,李寻欢觉得嗓子痒得想咳嗽。
可你若看的仔细些,就能很轻易的发现,阿飞那并不是看情人的眼神,他的目光冷峻的像一匹盯着猎物的狼,好像这一切伪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七姑娘被他盯得不太自在,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将那双好看的桃花眼从阿飞身上移开,又重新投到沈岳身上去了。
此时此刻,沿着柱子攀上屋顶的人都被沈岳丢了回去,就仅剩他一个人站在那里,青衣凛凛,气宇轩昂··阿飞终于将目光从七姑娘身上移开,转过来握住了李寻欢的手,对他说道:“我知道“她”是谁了,我要夺到那绣球。”
作者有话要说:·卡……懵了……·阿飞认出舅舅来了·· · ·第54章 【飞欢】多情剑客八·李寻欢虽不知阿飞心思,但却早知道这少年缜密的心思与那与生俱来的洞察力,李寻欢原本来这白云阁就不是为了七姑娘,除却因为沈岳的原因,一大部分是他为了调查‘天云令’的来历。
他知道阿飞并不是轻易动感情的人,此刻又见他眼神凌厉决绝,虽不知他为何要抢七姑娘的绣球,但还是应了他的要求,痛快饮尽杯中酒,起身借着脚下的力,眨眼便落到那圆柱旁。
“如此佳人,大哥岂能独享,沈兄可要当心了·”李寻欢早就想与沈岳较量较量,好让他瞧瞧,这十多年他的武功是不是又精进了许多··话音未落,他踩着落到圆台上的人肩膀,就跃上那了三丈多高的房梁。
“正等着你来·”沈岳大笑,也不瞧他,手斜斜的攀住那圆木,再奋力一跃,直奔那十丈高的绣球而去··人的轻功再快再厉害,也决不可能一跃十丈高,这是任何一个习武之人都知道的,沈岳也是如此,不过就算他连跃两次也不过是眨眼的时间,在这眨眼的时间里,李寻欢想追上他先一步摘得绣球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李寻欢紧追不舍,手中捏住一把飞刀,瞧准柱顶那绣球的位置,未见他手动,在他前方的沈岳就敏锐的感觉出一股比那闪电还要快的光快他一步冲上前··小李飞刀,例无虚发,李寻欢原本满怀信心的只等那被刀斩落的绣球落下,却见沈岳飞速举起腰间佩剑,仿佛只用那未出鞘的剑柄轻轻一碰,竟听那飞刀‘噗’的一声扎进了圆木里。
李寻欢惊讶之下,已失了那一口气的冲劲,身子竟缓缓的往下落去,阿飞不知何时也紧跟其后跃上屋顶,眼见李寻欢落下,便将自己的剑用力向李寻欢掷去,铁片插在圆木上,不高不矮,正好在李寻欢脚下,李寻欢重新振作,双脚借着那铁剑的弹力,再一次追上沈岳,沈岳也不急着取那绣球,脚踩在那飞刀上似是正等着李寻欢追上来,不过片刻功夫,两人起落之间,已双双落到那木柱的顶端,一人一边,立在那固定木柱的铁索上。
武侠原著向·十丈高台,素衣翩跹,青衣凛然,二人相视一笑,互有默契的竟赤手空拳的在那铁索上拆起招来·从这两人一前一后跃上木柱顶端再到铁索上拆招,不过是说句话的功夫,其轻功内力高深直瞧得圆台上的人呆立在台下再不敢上前一搏,就连那白云阁外走过的路人也纷纷驻足观看。
其实但凡江湖上有一定地位的人物,一般为了自己的名声是不会自降身份在这种地方为了一个风尘女子拼个你死我活的,特别是那种将自己的名声地位看的比任何东西都重要的人,因而虽然来看七姑娘的人多,但是像李寻欢这样名满江湖,凭一把飞刀就能名动八方无人不识兵器谱排名第三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因而这白云阁虽然神秘声势又大,真正来为美人儿拼命的武林高手却没有几个,李寻欢若非因为阿飞本也不会出手,若论轻功,阿飞暂时的确赶不上李寻欢,就当他此刻欠了李寻欢一个天大的人情,他也定要确定了这位七姑娘的身份。
七姑娘好像早就猜到这一变故,这二人突如其来的决斗很自然的将她的风头都抢了去·他原本想趁着众人被沈李二人的比试吸引空挡,转身回房去,谁知刚一转身却被人堵了个正着。
七姑娘看见来人倒是出乎意料的愣了一下,这位不知何时掠上二楼的英俊的少年,不是阿飞还会有谁··他方才也瞧见了阿飞,只是没想到阿飞也会去抢那绣球,他每次看见阿飞好像都会有些心虚,现在被阿飞堵住,更加心虚,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心想莫非是易容被他认出来了不成。
七姑娘当然不是真的叫七姑娘,七姑娘不过是随口起的一个化名,其实起初根本就没有想要抛什么绣球,只不过是气不过那顶着江湖第一美人儿称号的人,却尽干些- yín -、贱的勾当。
原本那林仙儿如此生活方式也与别人无关,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自由与价值观,她能利用自己天生的优势让自己活的更好,这其中的对与错、失与得是有不同的评判标准··对于某些现在已经成为武林前辈的人来说,原本谁也没有闲心去关注她,她乐意勾引任何男人都无所谓,但她千不该万不该的将主意打到阿飞头上。
阿飞的身世,在江湖上成谜,虽然他自小一个人在荒野雪地里长大,但他并非没有亲人在世··他还有个小时候似乎在梦里陪伴过自己很久的舅舅,有个还没见过面却一直想了很久的爹。
姓王的舅舅以前是个小魔头,改邪归正之后却对自己的外甥护短护的要命·姓沈的爹虽然没见过自己的孩子,但却对孩子的舅舅护短护的要命··千不该万不该的是舅舅好不容易赶来了太原城,却听闻那小外甥经被人陷害困在了嵩山少林寺,于是他加急八百里派人将‘天云令’送去了少林给了百晓生示警,吓得百晓生临死还攥着那令牌以为自己在做梦。
百晓生也是见过世面的人,难得他认得这‘天云令’·小外甥与他的探花郎朋友在少林寺那一役虽险恶,但最后好在有惊无险··舅舅并不知道小外甥与小探花之间的关系已经超越了朋友之间的情谊,他听闻如今的武林中有个专门带男人下地狱的蛇蝎美人儿,利用美色欺骗在感情方便单纯的像白纸一样的小外甥。
那小外甥还差点对着武林第一蛇蝎美人儿动了真情,这还了得··姓沈的大侠爹心善,不可能允许那姓王的小魔头舅舅去杀人灭口,小魔头自然也不能自持前辈身份去找一个女孩子的麻烦。
原本安稳日子过了太久的小魔头前辈就想方设法的想去捣捣乱,想让这群江湖后生都看看,究竟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被称作江湖第一美人儿··在他心里,这江湖上下百年间,能有资格称作武林第一美人的只有云梦仙子一个。
于是他突发奇想,利用自己那易容绝技,易容成自己母亲年轻时的模样,才想起这么一出抛绣球的事,让江湖人都看看,不是什么人都能叫做武林第一美人儿的··这当然还有他一点私心,他真的非常想再见那早已逝去的人一面。
于是谁能想到,王怜花就是七姑娘,七姑娘就是王怜花,··若说千面公子的易容术,能识破的人是少之又少,所以王怜花实在不知道阿飞究竟是怎么认出他来的··“我知道是你”阿飞的眼眸紧紧的盯着‘七姑娘’的眼睛,眼神之中有三分痛苦三分怒火还有了四分期待,他的语气十分肯定,根本不容置疑,好像如果眼前人出口否定,他就真的不认这个舅舅了一样。
他脖子上还带着当年王怜花留给他的玉璧,他不管王怜花究竟为何如此打扮,他也不管他究竟有什么计划,他只想听他亲口承认,谁也不知道他是多么想得到他们的肯定··王怜花的身份本来也没必要瞒着阿飞,他之所以来李园本来就是为了与阿飞的那个约定,瞧着这孩子长开的眉眼,梦中的情景一幕幕在眼前闪现,他直视着阿飞那双满是期待的目光,微笑着朝他肯定的点点头张开双臂,就像阿飞还小时候一样。
阿飞的热泪几乎要忍不住涌出来,三两步跑过去便与之紧紧拥抱在一起,这种伟大的亲情是任何一种东西都无法隔绝的,少年人内心极力压制对亲情的渴望,此时此刻终于完完全全迸发出来。
阿飞早已长成强壮的少年,他用那有力的臂弯紧紧拥住王怜花,王怜花第一次觉得生命的奇妙,仿佛前一刻,阿飞还是个连你的腰都不到的小孩子,一转眼竟长得与自己一般高大了。
仿佛过了许久,阿飞才开口问:“舅舅……沈、沈岳是他吗”·“想他做什么,快来先让我瞧瞧,咱们的阿飞都长得这么高了。”
王怜花捧着阿飞的脸,轻轻捏了捏,发现这小子长大之后得实在是英俊极了··这边舅甥二人相认的盏茶时间,那边沈岳与李寻欢已在那十丈高的铁索上过了百招。
众人再眨眼间只见那沈岳竟然踩在李寻欢的肩膀上,纵云的轻功,飘飘然已立在十丈长杆之上,地上的行人抬头远远瞧去,见他轻灵的如同鸟儿一样立在杆头,手中正举着‘七姑娘’的绣球。
李寻欢轻功再高,与此时正在全盛时期的沈岳相比,也终归是慢了一筹··也不知是谁突然带头喝彩了一声,人群中紧接着响起无数的掌声与喝彩,沈岳微笑着将手中的绣球举过头顶,手指轻捻,忽然有十数条红绸四散而来,从那十丈长杆上纷纷撒下将整个白云阁都罩在一片红光当中。
武侠原著向·沈岳就在无数人群喝彩攒动之中飘落下来,落在高台之上,手中一朵绯红的牡丹,娇艳欲滴··李寻欢摇摇头也跟在沈岳身后落下,只觉得自己没能帮阿飞抢到绣球有些遗憾,但他绝对不后悔与沈岳的这场比试,这本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他正想着自己会不会误了阿飞的大事,转眼却正巧见到了此时此刻的阿飞正与那‘七姑娘’紧紧拥抱在一起··李寻欢咳嗽了几声,才出口问:“阿飞,你、你们俩……”·“李小探花,阿飞他今晚是我的了。
“‘七姑娘’桃花眼笑眯眯着看李寻欢,不待阿飞开口,便拉着他走回了自己的闺房,好像根本没瞧见刚刚费力摘了绣球的沈岳··李寻欢听这绝色美人分明是男人的声音,着实愣住了。
沈岳见王怜花又要调皮,也不气恼,脸上依然带着那三分慵懒的笑,他招呼人群散去,拍拍李寻欢的肩膀,笑的和蔼:“走吧,正有事要与你说·”· · ·第55章 【飞欢】剑客多情九·王怜花领着阿飞走进自己的房间,他正想着要沈浪自己来解决他与阿飞之间的事情,不想沈浪竟连李寻欢也带了进来。
虽然李寻欢与阿飞的关系很好,但似乎好像并没有好到,连沈家人认祖归宗这种事情都要参与的地步··王怜花想,莫不是沈浪早就将这小探花当作了自家人了··也不知李寻欢知不知道,当年,王怜花就是听了沈浪对他的一句推荐,便连夜赶至李园,想将写尽自己毕生所学的《怜花宝鉴》都交给他,只是后来的事情实在太过离奇,一时也不知该从何说起。
多年前阴差阳错,王怜花与李寻欢未曾得见,这次,却是王怜花第一次真正见到李寻欢··还不错,人虽邋遢了点,但不论是武功胸襟还是样貌学识都是江湖顶尖的,就是情路坎坷了点,年级大了些,与沈浪和阿飞都称兄道弟的也不知究竟该怎么论这辈分。
房间里没有别人,桌子上用炉火烧了一壶滚烫的热水,还能闻见一股淡淡的醋味,屏风后面是内卧,里面是张大床以及衣柜与梳妆台,本来就是姑娘最隐秘的闺阁,自然用屏风挡了个严实。
沈浪轻车熟路的端了门后架子上的脸盆与毛巾,拎了那壶热水,转进了那屏风,将水与脸盆放在座子上··原本与阿飞重逢,是该喜悦,但自从进了房间王怜花的脸色却非常难看,每一个随后进来的人都能感觉到气压很冷。
王怜花的脾气变化无常这好像是已经了习惯的事,于是很默契的,沈浪与阿飞父子俩谁也没有先开口说话··李寻欢还不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但他答应过阿飞,不该问的事绝不多问,他可以肯定沈岳与这位‘七姑娘’必定与阿飞有莫大的关联。
阿飞又盯着屏风开始发呆,李寻欢很奇怪,阿飞最近好像总是心不在焉,想来想去,这房间里好像就他一个是外人的样子,连沈岳也只盯着‘七姑娘’瞧,这气氛有几分怪异,李寻欢只好解下腰间的酒囊喝口酒压下那嗓间的咳意,只等着那知情人先来开口。
李寻欢看看走出来坐下的沈岳又看了他旁边的阿飞,脑中忽然想到一件让他十分震惊的事··他现在才明白,他当初为什么见阿飞第一眼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他,现在才知道,原来阿飞长得与十几年前的沈岳那么像。
沈浪在看王怜花,心里其实也是想着阿飞与李寻欢的··爱人,血亲,朋友,都与他的生命息息相关,缺一不可,他会用尽全力去呵护··就在这一刻,在这个小小房间里,他忽然发现,他的人生是这么圆满。
沈浪的爱和他的性格一样,是内敛平静的,不需要说全都放在心里,只要这么想了,就一定会这么做的··和平静的沈浪不同,此时的阿飞就算性格已被磨练的如同一匹孤狼,也改变不了他还是年轻气盛的少年郎,他的血液在沸腾。
从王怜花那里肯定了沈岳就是沈浪的时候,他就想了太多,他现在已经不是七岁的小孩子,对父亲的渴望并没有儿时那么重,但是对一个从小连自己的姓都不能轻易说出来的少年人来说,这辈子若能认祖归宗那是一种怎样激动人心的情怀,他是不是以后也可以自豪的和李寻欢说,我有姓,我姓沈,我的父亲是沈浪。
阿飞并不自卑,虽然他的来历对沈浪来说并不情愿,但这并不是他的错,或许命运不公,或许又无可奈何,上一辈的恩怨情仇已经付出了太多的代价··在他刚下山遇到李寻欢之前,他心中有恨,想到自己母亲的孤苦,他几乎逼着自己下定决心绝不去想自己的父亲,他的心是冷的,人也是冷的,他原本该是带着恨来报复世人的。
可是老天爷偏偏要他下山交的第一个朋友是李寻欢,是一个连骨血里都是正气的探花郎,是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成全别人,是一个无论受到怎样的磨难打击,在怎样的污浊环境里都能保持一颗真心善心的多情浪子。
正是李寻欢那种伟大的精神在不知不觉中影响改变了阿飞,教他惩恶扬善,匡扶正义,使他明白侠的意义在于爱人而不在于恨人··爱一个人总比恨一个人要简单,救一个人总比杀一个人要快乐。
虽然阿飞暂时还不能彻底参悟这种爱的精神,但他和李寻欢在一起时,发誓已不愿让自己的心充满仇恨,他的内心告诉自己,他想给沈浪一个爱他的机会,他想认祖归宗,他想在沈家祠堂堂堂正正的上一炷香。
不亏不欠,这是他母亲交给他的人生格言,要出名之后认祖归宗,绝不能让任何人看不起,这也是他母亲临终的心愿··房间里几人各有心思,而唯一一个没心没肺的人,当然就是那没有半点长辈模样的小魔头。
王怜花七窍玲珑心,亲情爱情又有谁比他看的通透,沈浪不是柴玉关,决不会再有父子相残的悲剧发生,那又有什么可紧张的,没有用的烦恼王怜花从来不费心找,他此时脸色不好的原因多是因为自己易容成这模样与阿飞相见,太没有前辈的威严了。
他本想着与阿飞重逢的场景,应该是在阿飞遇险之际,自己身穿绯红衣衫,从天而降轻而易举、三拳两脚化解危机,玉树临风又霸气十足的报上自己‘千面公子王怜花’的名号来,吓得一众没见过世面的伪君子屁滚尿流跪了一地喊‘大爷饶命’的。
武侠原著向·想来想去都是沈浪的错,若非沈浪发什么善心不要自己下手收拾龙啸云和林仙儿之流,他哪里会变成女子,这样让阿飞认出来,又这样与阿飞见面··王怜花心中有气,吩咐沈浪毫不客气,拍桌子道:“姓沈的,赶紧把大爷的衣服拿来换上。”
他想,我这个舅舅的威严没了,只能在你这个亲爹身上找回来了··沈浪哪里不知他的小心思,若不是他脸上的胡子太茂密,笑起来不自然,他定要仰天笑个痛快,有了这小魔头在身边,无论什么时候,都绝对不会寂寞的。
房间里的气氛原本有些冷,王怜花这一开口总算是将几人的思绪都拉了回来,李寻欢见他这副绝色美人的模样说出话来却是男人的声音总是有些不太和谐··沈浪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他变戏法一样从背后拿出了那支他好不容易从那十丈圆木摘得牡丹花,插到旁边的花瓶里,对着它摇头感叹:·“哎呀牡丹啊牡丹,沈某人为了你可是受了大累了,可气那没良心的小魔头,连汗都不给擦,你说他是不是忘了他自己定下的规矩,谁将这朵牡丹摘下来送给他,谁今夜可就是他的入幕之宾了,他这样没良心晚上会吃大亏的。”
王怜花倒是没想到沈浪也不管前辈身份,当着飞欢二人说这种调侃的话,想他平日一本正经如今倒是也学的为老不尊了,他刚要开口,那知沈浪突然伸手捂住了他的嘴唇。
正在这时,忽听楼梯口隐隐有响动,沈浪轻声道: “嘘,王兄,你要钓的鱼儿上钩了·”·王怜花眉毛轻挑,明白了沈浪的意思,心情立时大好,乖乖的点点头。
沈浪赶忙将那屏风轻轻挪开,王怜花忽然起身出手拉住发呆的阿飞手臂就将他扔到了里屋的大床上··阿飞对王怜花这突如其来的出手有些懵,从床上坐起来刚想问句为什么,一争眼发现李寻欢也被扔了进来,他怎么能让李寻欢摔着,赶紧张开胳膊让他不偏不倚的就撞进了自己怀里。
两人胸贴着胸、脸对着脸紧紧抱着,突然间就亲密的连李寻欢这个传说的风月老手都老脸通红,握住阿飞的手说不出话了··王怜花的出手实在是太快了,根本不给人反应的余地。
“舅舅”阿飞脸色红的像苹果,去看王怜花,谁知一句话还未喊完,便被迎面扔来的被子盖住了个严严实实,而后听见王怜花不太和善的声音悄悄传来,“不准出声,坏我大事,唯你俩是问”·李寻欢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任阿飞搂着,在他耳边问:“你叫他什么”·年轻人本就血气方刚,此刻抱着李寻欢躺在床上又被蒙在被窝里,怀里的人还在耳边呼气,脸红的莫名让人起了某种冲动,阿飞头一次这么着急,将他推开一些小声道:“他是我舅舅”·“舅舅……原来是舅舅。”
李寻欢本以为阿飞无亲无故,惊喜之计,用手撑着上半身又凑过去问:“那沈大哥……”·阿飞的身子微微弓起,轻轻喘息,仿佛隐忍着过了许久才回答:“他是我父亲”·李寻欢一个手劲没撑住撞在了阿飞身上,心道:这都是什么辈分,早知道当初就喊沈岳叔叔的。
这时忽听王怜花的声音飘进耳朵,问:“阿飞,你爱上林仙儿了吗”·李寻欢呼吸一滞,只觉得嗓间又开始发痒,想咳又拼命忍住咳不出来,阿飞沉默着,低下头眸底却是暗潮汹涌,王怜花又催促着问了一遍。
阿飞听见李寻欢拼命忍着咳意,忽的解下他腰间的酒囊,拔开塞子,放在嘴里,用力捏了酒袋,喝了一大口,掰过李寻欢的下巴正对着他,不待李寻欢反应,紧抿的唇便寻着李寻欢的嘴巴,舌尖强硬的撬开他的牙齿,将自己口中的酒水全数喂了进去。
烈酒入喉,温润肺腑,压下了喉中瘙痒,阿飞的吻很青涩,没有一点技巧,却要让李寻欢整个人都要融化了··王怜花将屏风摆好,隔着被褥看见两个的动作,耳中又听这喘息的声音,忽然觉得不太妙,大大的不妙,说好的和小李探花只是友谊呢·他气的伸手就要去掀了那被子给抓个现形,却听那边沈浪已经将门开开,迎了客人进门来。
王怜花叹口气,将手收了回去,念叨:“算了算了,被那老牛吃了嫩草,也比被林仙儿糟蹋了强·”·阿飞这才露出头来,眼睛盯着王怜花回他:“舅舅,我爱的人不是林仙儿。”
王怜花看着他红透的脸和嘴角还残留的液体,莫名的有些不耐烦,按着阿飞的脑袋又给他推了进去:“知道了知道了,快闭嘴吧”·王怜花觉得心里堵,我这才刚找回来的小外甥啊· · ·第56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沈浪开门迎来的是三个人,敲门的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位相貌堂堂的中年人,颌下留着微须,满脸威严不似寻常人家穿着却很低调,沈浪见过他,正是那李寻欢的结拜大哥、兴云庄的庄主龙啸云。
龙啸云最近名声不太好,办的事也有些见不得光,因而此次出门穿着十分低调,好像不愿被别人认出来·跟在他身后的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长得很清秀,尤其是一双灵活的眼睛,让人一瞧就知道是个十分聪明的孩子,只是他的脸色十分苍白,苍白的根本不像个十多岁的孩子,他正是龙啸云与林诗音的儿子,几个月前刚被李寻欢废了武功的龙小云。
最后一个进门来的是个瘦小的年轻人,头上戴着个黑纱斗篷遮住自己的脸,但沈浪也知道她是谁,她正是三日前就已经在小酒馆里出现,女扮男装的林仙儿··王怜花正因此事生气而牵连到他们身上,不想这时候全都送上门来了。
他嘱咐床上的两人不许出声,摘下满头珠翠,又抬手扯了扯自己衣领与腰带,松松垮垮的将那锁骨隐隐露出来,坐在床上小声抽泣,声音轻灵如黄鹂,正是那绝色美人受人欺负楚楚可怜的模样。
此时,沈浪已经请三人进门在桌上坐下,正与为首的龙啸云客套起来,面前杯中斟满酒水,沈浪正欲给他们敬酒,便听到屏风里隐隐传出的啼哭声,好像是想到了什么的样子,脸色立刻阴沉下来,握着酒杯的手因极力隐忍似有青筋暴起,房间里的温度立时就冷了三分。
武侠原著向·龙啸云几人各自互相瞧了一眼,正欲开口,只听沈浪“啪”的一声将手中的酒杯拍到桌子上,怒道:“好个胆大妄为的小李探花,岂有此理”·抬手间,酒杯已经碎成了粉末,看的在场几人齐刷刷变了脸色,那一瞬间的杀气,震得人几乎冒了冷汗,于是心想,沈岳的武功,果真已是登峰造极。
龙啸云本就是为杀李寻欢而来,此时听他这样说,心惊之余忍不住狂喜··龙小云与林仙儿二人来不过是为了凑凑热闹,谁也不会开口去触沈岳这逆鳞,于是各有心思的闭着嘴。
不过也隐隐能猜到一些,沈岳胜了李寻欢抢到“七姑娘”的绣球之后,发现七姑娘与那飞剑客搂搂抱抱的进了房间,听闻沈岳与老李探花还是故交,李寻欢竟然公然与沈岳抢人不说,还怂恿自己的好兄弟也去,这换了谁都会生气的。
龙啸云恨李寻欢恨的要命,只要能杀了李寻欢,他什么代价都能付,这甚至已经成了他的执念,他为之疯狂··沈浪这话刚说完,屏风那边的哭声越来越清晰,众人只闻见一股香气,眨眼间身边已经多了位绝色美人,只见七姑娘已经梨花带雨的坐到了沈岳身边,抽泣撒娇道:“沈郎君,你可一定要为七儿做主啊,那个叫阿飞的年轻人上来就抱人家,进门就扯人家的衣服,你看好好的衣服都给扯坏了。”
看起来这沈岳似乎是对七姑娘情根深种,这七姑娘一撒娇,他整个人的杀气立马就散了,将人抱在怀里,又是亲又是哄的,根本没有一点大侠的模样··自顾英雄难过美人关,看来沈岳也是如此,这样想来,龙啸云心中暗喜,于是开始加油添醋的在沈岳耳边说李寻欢的坏话,七姑娘看起来与龙啸云十分投缘,你一言我一句的将李寻欢说成了个真该千刀万剐的大混蛋。
听得被窝里的李寻欢直叹气,实在是无可奈何··最后,龙啸云终于说出自己此行的目的,要请沈岳出手杀了李寻欢··可那李寻欢虽然可恨,但好歹也是故交之子,沈岳怎能出手杀他,龙啸云深知这种人的心理,于是开始与沈岳分析利害,只要杀了李寻欢,沈岳就能在江湖上一举成名,位列兵器谱排名前三位,还能安心抱得美人归,龙啸云还要将自己多年来赚的一半家财,拱手送给沈岳。
龙啸云越说越激动:“只要沈兄能杀了李寻欢,莫说是一半家财,就是要龙某整个兴云庄龙某也拱手相让”·七姑娘倚在沈岳怀里娇羞的笑了笑,等龙啸云说完这句话拍了拍手,眼波流转勾魂,声音如出谷黄鹂,哪里还有一分委屈的模样。
“好啊好啊,那就先将兴云庄的地契拿来好了,日日在这白云阁遥望那小楼,闻那兴云庄内的梅花飘香,七儿早就想搬进去住下了·”·沈岳刮了刮七姑娘的鼻子,温柔的说道:“好啊,反正那本也是故人宅院,李兄在世时终其一生都在努力光耀李园门楣,谁想死后便叫那小子给送了人,害的沈某要去为故人上一柱香都寻不到排位。
如今小弟要为李兄除去那逆子,顺便帮他把排位寻回来,也不枉当年朋友一场了·”·龙啸云听完脸色大变,他本以为自己与沈岳志同道合有相同的目的,不能为难他,谁知沈岳竟真的要兴云庄,果真是美色祸人,他狠狠的瞪想七姑娘,正想着如何将自己的话收回来,却见七姑娘那双桃花眼,水波流转,惑人心智,这一眼陷了进去,竟如何都移步开眼了。
好像是中了某种妖术一般,魅惑了他的心神,他竟然平静下来,拱手道:“是,我现在就回去,将地契拿来交给沈大侠·”·“爹”龙小云看见龙啸云的神情,察觉到事情不太对,起来喊他,谁知龙啸云就像听不见一样,看都不看龙小云,一点都不留恋,转身出门走了。
龙小云本想跟着父亲回去,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他转头看着七姑娘眯眯笑着桃花眼,原本苍白的脸色更白了,那一瞬间他只觉得浑身冰凉,如同掉入了冰窟一样··龙小云虽然年纪小,但是心思深沉不似一般的孩子,他很快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他不敢再坐到七姑娘旁边,只挑了离门口最近的墙角桌椅处,坐了下来喘着气。
林仙儿也是个不甘寂寞的女人,如果他想的不错,现在该是林仙儿出手的时候了··龙啸云刚出门了,林仙儿就咯咯的笑了起来,伸出一双毫无瑕疵的青葱嫩手,这双手很美,象是一块精心雕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就像她的人一样,偏偏江湖上大多数男人都知道,如此美丽的女子并非可见而不可及,只要你有点本事,就可以得到她,日日与她销魂,就算死了,也值得。
这就是林仙儿更加魅惑男人的地方,她这双手,她这个人,若是普通男人见了,早就被她迷惑的不知今夕何夕了··至今为止只有一个男人没有受到她的诱、惑,那个人就是李寻欢,所以她一定要李寻欢死。
所以她要诱惑沈岳,要沈岳拜倒在她的裙下,也叫那叫‘七姑娘’的女子瞧瞧,什么才叫真正的女人,怎么样才能真正吸引男人,这武林中没有人能抢走她武林第一美人的地位称号,也没有人见了她的身子还不动心,除非他不是男人,他不爱女人。
林仙儿的野心很好,只可惜,这次他遇见了沈浪··沈浪就像块石头,不解风情比李寻欢更甚,何况王怜花就在他身边·林仙儿的确厉害,可惜还没有与王怜花想体并论的资格,无论智计还是狠辣,她都差的太远。
沈浪笑着喝酒的时候,林仙儿已经咯咯笑着扭动着自己完美的腰身,将那上衣全都脱了下来,王怜花看着她那完美的胴体,眯起眼睛笑的像只狐狸··他当然还是‘七姑娘’的样子,他再抬头看林仙儿的时候脸色通红,就好像是害羞了的模样,没想到林仙儿竟然在他们面前脱了衣服,竟不自觉的绕过沈浪走到了她面前。
林仙儿好像很满意‘七姑娘’的神情,握住他的手竟然放到自己的胸前,笑了笑道:“好妹妹,不是你长了一张美人的脸就能吸引男人的,你一定还没尝过情、欲的滋味,女人吸引男人的还有她的身体,今晚就让姐姐好好教教你。”
武侠原著向·林仙儿想七姑娘方才抛绣球选初夜的入幕之宾,定然是还是处子之身,不知道如何才能让男人销魂嗜骨,林仙儿决定今晚好好教教她··看透林仙儿的想法,‘七姑娘’也咯咯的笑了起来,他伸出手在林仙儿的胸前用力抓了一把,沈浪的脸都要垮了,刚想开口让林仙儿赶紧出去,却听‘七姑娘’笑道:“好姐姐,那我们来比比谁厉害怎么样。”
然后他竟然也将衣服脱了,露出一对浑圆白皙的乳、房来,一向沉稳从容的沈大侠一口酒水没咽下去,卡到嗓子眼里,好一阵咳嗽··作者有话要说:·吓死沈大侠了。
· ·第57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一·“不如我们来比比生孩子怎么样,看谁生的快,生的多·”林仙儿倒是没想到七姑娘也不害羞,但她没有惊讶,笑的更加魅惑。
却见‘七姑娘’随手从衣袖里拿出一把匕首来,说道:“比生孩子太麻烦了,不如我们来比点更刺激的,姐姐你敢吗”·林仙儿开始摸不透‘七姑娘’的路数,但见沈岳一句话不说丝毫没有开口劝的意思,争胜心起,笑了:“有什么不敢的,就算妹妹要比杀人,姐姐也奉陪的。”
‘七姑娘’笑的更开心了,笑着笑着就抬手用那匕首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林仙儿哪里想过这等变故,尖叫一声,吓得从凳子上站起来·‘七姑娘’脸上已经渗出了鲜血,但她好像浑然不觉,似乎更加兴奋了,她举着匕首又在另一边脸颊划了一道,笑眯眯的走向林仙儿,脸上的血肉翻起,从嘴角划到耳根,绝美的容颜渗出一道道鲜血,可她好像一点都不知道疼,竟然还在笑,简直就像个魔鬼。
林仙儿使劲的摇头,吓得脸色苍白,一眨眼又见‘七姑娘’大笑着将那锋利匕首□□了自己的胸膛,那银白的匕首闪着光正好就插在她胸前的圆润上,只听‘噗’的一声,她左胸前的那坨白肉竟被她齐刷刷的切了下来,就掉到了地上,鲜血顺着胸前往身下流,可是她竟然还在笑,笑着一步又一步的逼近林仙儿。
林仙儿觉得自己快要发疯了,她尖叫着转身要跑,可那原本没有插上的门却像是被钉死了一样怎么打都打不开,她求助的看向沈岳,却见沈岳只是盯了‘七姑娘’笑着摇头,竟然好像司空见惯了一般,眼睁睁的看着‘七姑娘’又用匕首将胸前另一坨肉的也给割了下来,一点都不觉得可怕,他竟也在笑。
疯子都是疯子·林仙儿用力攥着自己的衣襟,将自己的胸口捂得紧紧的,在这一刻她仿佛一下子掉到地狱里,浑身冰冷,‘七姑娘’血淋淋的手上举着匕首一步一步向林仙儿逼近,胸前的圆润变成了两个窟窿,可怕又血腥。
林仙儿不停的后退着,尖叫着呼喊:“我输了我输了,快放我走”·“好姐姐,来嘛,该你了·”·‘七姑娘’的手攥着匕首,她的脸与前胸都是血肉模糊,白的肉红的血,她脸上的笑容此时一瞧似乎也变成了魔鬼的模样,仿佛下一刻就要长出了獠牙将人咬住吞噬了一样,可这还不算完,只见那‘七姑娘’抬手竟又从自己喉咙上划过,深的几乎要隔断了喉管,这次连沈岳都变了脸色,可‘七姑娘’就像没有知觉的怪物,依然不觉得疼,只是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响,瘆的人要发疯。
她竟然还没有死,周围忽然响起一阵阵刺耳的哨音,忽远忽近,如同幽灵鬼域··在这一瞬间,林仙儿忽然觉得整个白云阁都是一座鬼城,她跌跌撞撞的终于撞开了房门,逃命似的跑了出去,竟然发现方才还是热热闹闹的厅堂,突然间一个人都没有了。
静的只剩下那幽灵般刺耳的声音,连带着整个太原城似乎都成了一座死城,林仙儿拼命的跑,拼命的逃,终于追上了龙啸云,可无论她怎样呼喊龙啸云的名字,他都没有一点反应,眼神空洞无神,就好像被那魔鬼吸走了魂魄,成为了行尸走肉一般,嘴里只念叨着李园的房契。
林仙儿觉得自己也跟着发疯了,她后悔了,这一刻才意识到,无论是白云阁的七姑娘还是沈岳,都不是她该去招惹的人··沈浪抢过王怜花的匕首扔到桌上,瞧着他这浑身是血的模样,也笑不出来了,他伸手检查王怜花喉咙处划破的口子,真怕他一个不小心伤到自己。
见他无碍,沈浪这才放心,松口气道:“王兄啊王兄,以后这种玩笑,还是莫要开了,害沈某白白担心·”·“沈大侠难道连王某的手艺都信不过本公子自由分寸。”
王怜花恢复了自己的声音,拿了手帕擦擦自己的手,到处都是黏黏的血浆真让人难受··他看了看还在窝在墙角的龙小云,心里有点佩服这小子的胆识了··“小子,你不害怕,怎么还在这里不走”·龙小云虽然脸色苍白,却要强迫自己表现镇定,他听见‘七姑娘’的声音,就知道自己猜对了,咬着牙道:“我不怕,我知道这不过只是种很高超的易容术而已。”
王怜花收起脸上的笑容,不再说话,转身绕过屏风,进了里屋··龙小云是林诗音的儿子,想必当年自己写的《怜花宝鉴》已被林诗音暗中抄录下来,她没有遵守约定将书转交给李寻欢,而是见龙小云被废了武功,便将这秘籍给了自己的儿子。
《怜花宝鉴》记载了王怜花的毕生绝学,看过之后,自然会猜到这不过是他精湛的易容术而已··“很好”王怜花自顾言道,他觉得龙小云这小子还算有几分胆气。
思量间,沈浪已走进来帮助他将脸上与身上的血浆擦干净,又用早就准备好的醋与热水帮他熏了脸,王怜花将那面皮揭下洗干净脸,沈浪又拿毛巾帮他将脸上的水渍擦干净,又顺手拔了他头上的珠钗,帮他束好了发,绯红色的长袍穿上身,这才恢复了千面公子原本的模样。
于是还躺在被窝的李寻欢与阿飞,就从掀起的被角里,眼睁睁的瞧着那绝色美人儿,三两下变成了俊俏的美少年··武侠原著向·阿飞愣住了,十多年过去了,王怜花竟还是当年梦中那少年模样,绯衣如火,一点都没变样。
“还是这样顺眼些·”沈浪满意的看了看眼前人的脸,最后帮他把腰带系好··王怜花瞧着沈浪那胡子邋遢的模样,脸上还贴了一块极丑的伤疤,一副嫌弃的表情道:“我却看你不顺眼,你最好快点把你的脸洗干净,否则我那乖外甥该嫌你丑不认你了。”
说着就举了那壶掺了醋的热水,开始给沈浪熏脸,熏完之后一双手在他脸上揉了揉,拿起匕首便将他脸上那块疤切开,只见白光一闪,刷刷几刀,沈浪脸上的浓密的胡须与长疤便一块又一块的掉到了盆里。
片刻功夫,王怜花已为他卸好易容,拿湿毛巾为他擦干净了脸··李寻欢已经惊讶的坐了起来,心中赞叹这双妙手绝技的同时,还惊讶于沈岳原来的面容··这就是他记忆中的沈岳,那利剑一般的眉毛,星眸一样的眼睛,挺直的鼻梁,棱角分明的脸廓,真的和阿飞好像,只不过他再怎么年轻还是比阿飞多了些岁月的沉淀和千帆过尽后的从容,那嘴上永远挂着的三分笑意,让他更有亲和力,不似侠客浪子,像是清瘦的长者书生。
一个沉静稳重,潇洒从容,一个玉面朱唇,惊艳才才,好一对珠玉璧人··十几年时光匆匆,竟然未从在两人脸上留下半点岁月痕迹,比起那经历寒霜击打鬓角已有了白丝的李寻欢看起来年轻太多,他再也压抑不住自己嗓间的瘙痒,重重的咳了出来。
王怜花已知道了阿飞与李寻欢之间超越了友情的这种关系,想来也知道李寻欢心中的忧虑,阿飞还年轻,而李寻欢却已经要步入中年,又如何陪阿飞白头到老,于是他难得出口安慰。
“年轻人啊,不要想太多,有本公子在,保你活到古稀杖朝之年还能活蹦乱跳·”·心里堵归堵,但这江湖上也只有小李探花这种人才能配的上他的好外甥。
沈浪也早就知道阿飞爱上的人不是林仙儿,而是小李探花,好像这世上所有的事他都了解于胸,谁的心思也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没有反对,只是点点头附和道:“这世上因缘际会本就奇妙,生死不弃的感情来之不易,当好好珍惜。”
这世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向来见不的别人快乐的小魔头都能改邪归正大发慈悲,发发善心救死扶伤,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龙小云见到李寻欢从屏风处走来苍白的脸色更加难看,他原本以为龙啸云要说动沈岳杀李寻欢虽然困难,但也不是没有可能办到,现在才知道原来沈岳竟与李寻欢早已串通好,目的不过是为了要回李园的地契,为了羞辱林仙儿。
龙小云气的发抖,瞪着李寻欢冷笑:“好一个无情无义的李寻欢,害的我娘日日以泪洗面还不够,还要与外人串通一气,夺了我娘的房子,要把我们一家人赶出中原才算完。”
李寻欢这辈子的软肋就是林诗音,龙小云如此言语就是为了气死他,偏偏李寻欢每次都正中下怀,必要被他说到心痛的咳出血来倒了下去··沈浪听他如此言语,才知一像宽容为怀的李寻欢为什么会废了这样一个小孩子的武功,他皱了皱眉头,心想王怜花的本事若真被他全学了去,若他不学会改邪归正,再过几年,岂非又要天下大乱。
王怜花对这种从小就喜欢作死的小孩子一点都不头疼,他狠,你比他更狠,总会有法子制服他,沈浪就是脸皮太薄,没法对这种小孩子下手,你看那完颜康,心狠手辣不比龙小云好多少,这样的孩子大多数就是被父母惯的臭毛病,叛逆又心理阴暗,说的通俗点就是不知好歹欠收拾。
王怜花忽然对龙小云有了几分兴趣,笑道:“好小子,心狠手辣,颠倒黑白,不错不错有前途,不如你拜我为师,让我好好调/教、调/教如何·”·龙小云见到李寻欢,一时心急,将方才的大胆猜测抛到了脑后,听王怜花如此言语,气道:“呸,你算什么东西,也配当我师父”·“唉,可惜可惜……”王怜花一点都不生气,他摇摇头,满脸痛惜的模样,站起来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对龙小云说道,“那就走吧。”
龙小云猜不透他的意思,问:“去哪儿”·王怜花笑的很慈祥,真像个和蔼可亲又温柔多情又能包容万物的好长辈··“当然是去你家啊。”
· ·第58章 【飞欢】剑客多情 十二·王怜花当然不会真的跟着龙小云去李园找林诗音算账,莫说李寻欢定然不会让他动林诗音一分一毫,就是已经身为江湖前辈的王怜花自己也不会真的去找她的麻烦。
当年原本也是他自己亲手将书交给林诗音,怪只能怪他当初虽然看清楚了李寻欢与林诗音的感情,算了算去,却算错了李寻欢的心,也算错了林诗音的心思··林诗音不喜欢李寻欢练武,也不喜欢他整日与江湖中人厮混在一起,因此便将王怜花让她转交的武林秘籍私自藏了起来。
·她自始至终都没告诉过李寻欢,王怜花曾经来过李园的事··林诗音的顾虑固然有她的道理,只是可惜了王怜花当年的一片苦心,他也怕自己当年来李园的行踪暴露,所以煞费苦心的隐藏了一路行程,他路上意外救了孙驼子一命,并要他在暗中保护林诗音,一直到李寻欢为《怜花宝鉴》找到合适的传人为止。
孙驼子就是李园墙外,那条灰暗巷子里鸡毛小店里的店主人,他本是孙小红的二叔,天机老人的侄子,虽然是个侏儒,但武功却很高,原本以他的作为早就应该在江湖上大有名头,只是因为应承了千面公子的一句诺言,隐忍在那鸡毛大的小店里擦桌子擦了十几年,有家不能回,一天未从离开过。
因为这件事情而引发的后续问题以及牵连的外人暂且不提,只说当下王怜花与沈浪的境遇与想法··龙小云就算能看透王怜花的易容术也没有关系,因为若是没有和怜花公子一样的妙手,他根本也学不会这巧手的易容,林诗音心地善良不似龙啸云一样心机深沉,就算当年她在沈浪拿回书之前确实誊抄过上面的内容,定然是只抄写了书上的武功与易容、医术,至于蛊毒、摄魂之类害人的邪术肯定不会保留,否则龙小云也不会只看出王怜花的易容却没看出他父亲中的迷梦摄魂大法。
武侠原著向·何况《怜花宝鉴》的真迹如今在沈浪手中,总好过将来要跟着那不识好歹的伪君子默默入了黄土的下场··再者,王怜花也没想说出自己就是千面公子,也没想让李寻欢知道沈岳就是沈浪,否则江湖上一旦传出去沈浪与王怜花重出江湖,没完没了的麻烦必然接踵而至。
经过这么多年,他与沈浪的不寻常关系好不容易随着他们的隐居在江湖上平静下来,再谈论起来也不过是说书人口中的一段武林传奇··这十几年的时间对他们而说也不过是眨眼的功夫,江湖已经变了样子,现在的江湖应该是李寻欢与阿飞的主场。
江湖第一个十年是沈浪的,那么江湖的下一个十年,便该是李寻欢与阿飞这些年轻人的··就像当年王怜花无意间流落到了陆小凤与花满楼的江湖上一样,那是陆小凤的江湖,就算王怜花再有本事一个人将王森记从江北开到江南,搅乱武林风云,也不可能做到称霸天下。
他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他知道他还有与沈浪相见的希望时的心情,从小到大,他失去的亲情友情已经够多了,他面上虽不在意任何感情,但心里因此产生的仇恨与嫉妒却伴着他度过了整个少年时期,直到后来被沈浪的仁心所感化。
他那时候就想明白了,称霸武林争天下第一却不如与沈浪一起隐居天涯··每一辈人都有每一辈的江湖故事,该结束的时候就该结束,绝不需要再画蛇添足··他们本是为了和阿飞的约定而来,现在阿飞找到了,想教训的人也教训了,玩也玩够了,还是想继续过于沈浪隐居的生活。
在这里,仿佛他已不再是千面公子,只是阿飞的舅舅而已··所以王怜花给林诗音写了一封信,只让龙小云带了回去,信里放了几朵牡丹花瓣,示意林诗音写信之人的身份正是当年身居洛阳的绯衣公子。
信中告诉她好好教育龙小云,将他的武功与医术传承下去,之前不信守承诺的事情便既往不咎,同时这样也是警告她,要龙小云将他的武功用到正途上,否则自己随时都有可能回来再让他废一次武功。
打发走了龙小云,李寻欢就开始对王怜花的身份有所怀疑,所以开始试探他的名字··一说起这个名字,王怜花就觉得腮帮子疼,他原本易容成‘王夫人’的时候是想借朱七七的名字来用,所以才给自己起名叫七姑娘,想来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朱七七变成了什么模样,好歹出生入死朋友一场,白白送她个‘武林第一大美人儿’的称号也不枉当年的情谊。
可沈浪一听这名字可就不答应了,他觉得王怜花这样做会毁了朱七七的名声,这已将尽二十年过去,她现在早已平淡下来嫁为人妇,隐居海外,何必再给她添这些不必要的麻烦。
王怜花想朱七七的名誉早就叫沈浪给败坏的差不多了,于是李寻欢再一次问起他的名字时,被沈浪桌下踢了一脚警告的王怜花,笑着胡说道 :“在下正巧是七月七日生人,所以家母给在下起名叫朱七……咳,初七,王初七。”
王初七这个名字李寻欢根本就没在江湖上听过,单凭方才王怜花的一手绝妙的易容功夫决不可能江湖无名,但李寻欢在脑中左右想了很长时间,也没将他与现如今江湖上听说过的人对起号来。
这让李寻欢更加怀疑这两人的来历,他觉得这二人的身份肯定与那说书老人口中的‘白云令’有着莫大的关联,这原本就是李寻欢想要调查的事情,但是万万没想到这二人竟与阿飞有着这么亲密的关系,他既然无条件相信阿飞,当然也信得过沈岳的人品,便也将那位自称‘初七’的武林前辈当作长辈看待,虽然不知道这位前辈与兴云庄的恩怨,但李寻欢还是很感激他能饶过龙小云。
王怜花猜得到李寻欢心里想什么,其实他很想告诉李寻欢,那时在白云阁抛绣球的之前,他在那十丈长杆里藏了许多磁石,后又在那红绣球之中掺了不少铁线,他只要用内力将绣球扔到屋顶,铁线缠上长杆里藏的机关,那绣球自然便会借助那磁石的力量自己飞上了十丈杆头。
他无论内力再高也不可能一扔十丈高的,就像沈大侠的本事再大,也不能轻而易举的就挡住了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一样··小李飞刀李寻欢,惊艳才才,盖世无双的武林名侠,他的名声早与沈浪一样成为这段江湖历史中浓重的一笔,甚至超越了仁侠,只是他自己从来不在意。
虽侠名远扬,却终归要做浪子··纵使王怜花已经拿到了兴云庄的房契,纵使兴云庄又换了主人,门头的匾额变回了李园,李寻欢也不可能再回李园了,他只要想到梅园里那座小楼上的女主人,就要肝肠寸断。
所以,他又一次选择了远离,因为他不愿再亏欠一次··他想如果他没有爱上阿飞,他下半辈子可能会永远住在孙驼子那鸡毛小店里,望着冷香小筑对面小楼的一盏孤灯,浑浑噩噩到死。
可老天爷偏偏就要让他在那个雪天,遇到了阿飞,所以他的生命里又有了光彩··他原本想自己的年纪可能不能陪伴阿飞白头到老,但是在阿飞吻他的那一瞬间,他忽然想起了阿飞对他说过的话,阿飞对他说,他不应该用自己的想法去决定别人要走的路,有可能你觉得自己替别人做的对的决定,反而却害苦了别人的一生。
·永远不要轻易去为别人做决定,少年看着他的眼神是那样倔强又坚定,深深的感染了李寻欢的内心,让他有了充足的勇气直面自己内心的渴望,他已经错过了一次,绝对不能再错过第二次。
因此,他已经下决心,只要阿飞点头同意,阿飞去哪里,他就随他去哪里,寸步不离··人一但有了决心,人生的方向就会变得很清晰,好像也没有那么多烦恼可寻了。
心里的烦恼少了,脚下的路走起来好像也顺畅了很多··这一天,王怜花竟将铁传甲带到他面前,并将十八年前铁传甲与‘中原八义’之间那场旧怨说了个清清楚楚,竟像亲眼所见一般,铁传甲从来没想过竟然有人能理解他,惊讶的久久无法言喻,堂堂七尺男儿竟忍不住泪流满面。
李寻欢感动于铁传甲忍辱负重十八年只为全朋友情义的同时,也对王怜花更加钦佩,他这时才惊讶的发现,这位王公子好像对武林中所有的事、所有的人都了如指掌··武侠原著向·李寻欢沉浸在于铁传甲相逢的喜悦中时,阿飞也跟着沈浪去了保定城外三十里处的沈家祠堂,那本是沈浪少年时流落江湖居住的地方,阿飞下山后找到了这里,起初与李寻欢分别的那些天,他就住在沈家祠堂。
沈浪与阿飞在沈家祠堂整整待了七天七夜,谁也不知道他们父子两人究竟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只知道后来阿飞脸上洋溢的笑容更多了,握剑的手更稳,更自信了··后来,他们四人决定一起隐居下来,王怜花找人在离梅林三十里的山涧盖了一座白云山庄。
十里梅花树环绕四周如同桃花岛的五行八卦,将山庄与世间隔绝,四季如春,漫山遍野鸟语花香,亭台楼榭小桥流水,如同世外桃源,人间仙境··江湖逐渐平静,自从少林寺那场大战之后,李寻欢与飞剑客两人也像消失了一样。
武林中虽然少了江湖名侠和第一剑客,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人们却听说在那神秘莫测的白云山庄里却多了一位起死回生的妙手神医··原本这日子过得非常安宁,直到两年后的某一天,山庄的药材没了,王神医亲自出山采药,在山下的一座小面馆里吃面的时候,遇见了一帮穿着杏黄色长衫的人,他们每个人的手里都攥着一枚铜钱。
听说这是这两年新兴起的组织,叫做金钱帮··作者有话要说:·过渡章,要赶紧完结了··至于初七,打古剑二,喜欢上谢衣3.0了·· · ·第59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三·金钱帮是江湖上近两年来最新兴起的帮派,因为兴云庄与少林寺事件之后,飞剑客与小李飞刀不知踪迹,江湖武林势力正消邪长,所以金钱帮才能壮大的如此之快,不过两年时间已经可以与江湖第一大帮丐帮比拟。
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的龙凤双环在当年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二,武功尚在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李寻欢之上,百晓生虽然丧命在小李探花刀下,但他品评兵器谱也并非没有依据,上官金虹并不是个好惹的角色,尤其是他身边还跟着个黑衣剑客荆无命。
荆无命的快剑与阿飞相比应当是不分伯仲,听闻有传言说这武林之中绝对没有人能挡得住上官金虹与荆无命的联手一击,连当今兵器谱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也不能,所以江湖中人没有不俱怕他们的,凡是见到穿黄衣服手中拿着铜钱的都要退避三尺,就害怕被他们盯上,若是他们将手中的铜钱放到自己头上,铜钱掉下来的时候就是自己脑袋落地的时候。
如此怪异又可怕的规定,几乎要使江湖中人闻风丧胆,没有人敢破坏他们的规矩,敢反抗的人早都死了,连尸体都不剩,因此不过短短时间金钱帮的名声大噪,连金钱帮的帮众也如此嚣张,即便是他们的帮主上官金虹还没有入关进中原,也没有人敢惹他们。
原本江湖上的这些事,王怜花已经不想多过问,活了这么多年,什么厉害的人物没见过,什么腥风血雨没经历过,别说是两年,如果没有沈浪,给他半年时间他也能组织起一个更大的帮派称霸武林,上官金虹再可怕,也没有快活王可怕,甚至根本没有他自己可怕,同样的枭雄,上官金虹在王怜花眼里最多也只是一个小角色。
让王怜花对这件事感兴趣的并不是金钱帮,而是因为他在这个小面馆吃面的时候,看见了金钱帮之众拿着铜钱取人性命的时候偶然说起,他们和他们少帮主之所以来太原的原因,是听说了九月十五兴云庄会有重宝现身,要来取宝。
而巧合的是这件宝物是本秘籍,是许多年前大侠沈浪买船出海之前留下的一本武林秘籍··沈浪与老李探花是故交,传言他原本留了两本秘籍给李老探花,李寻欢学了其中一本就练成了无敌天下的小李飞刀,还剩一本藏在李园,也就是现在的兴云庄。
王怜花这下可不乐意了,你说传说李园有秘籍就传吧,传谁的不好非要传沈浪的,你瞧沈浪那个一本正经又无欲无求的模样,怎么会把自己的毕生绝学写成武林秘籍留在李园呢,明明是他王怜花的秘籍,什么时候又变成沈浪的了。
岂有此理·久不在江湖走动,江湖竟已没了千面公子的传说了吗··今日已是九月十四,听闻上官飞已经到了兴云庄附近,王怜花扔了两枚铜板在桌子上,一眨眼已经坐上了去李园的马车。
孙驼子的小店里正热闹,除了一些不认识的江湖中人之外,还有几位金钱帮的人以及那位依旧在抽旱烟的天机老人与他的孙女长辫子的小姑娘孙小红··两年时间过去,孙小红长得更漂亮了,她已经十八岁了,身上有了女人的韵味,一双大眼睛更加勾魂,她此时此刻正在盯着四位身穿黄衫的金钱帮众,以及坐在四人前面黄衣服上绣着金线的冷漠少年上官飞。
除了这些人之外,还有一个兵器谱排名第九善用长鞭的神鞭西门柔,以及排名第八的独腿人金刚铁拐诸葛刚,王怜花推开店门进去的时候,这群人正在打架··天气有些转凉,他披着一条红色的狐裘,仿佛店里这群人都是死的,地上有两具尸体躺在血泊里他也只当看不见,西门柔正在与诸葛刚拼命,他的长鞭一挥着有着横扫千军的威力,他这一鞭子本是扫向诸葛刚,诸葛刚用铁拐撑地在地上滚了一个滚躲了过去,长鞭的鞭尾就向着王怜花扫去。
众人只当这个刚刚进来的短命鬼定要无辜枉死在这长鞭下,谁知道这鞭尾还未落下,他的人却已经坐在了孙驼子边上,而后才听见那鞭尾落下之后砸烂了桌椅的声音··西门柔惊住了,所有的人都很惊讶,没有人看清楚他究竟是怎么躲过西门柔的鞭子的,更没有看出他是怎么走到孙驼子身边的,原本在拼命的人竟然都停住了,孙驼子看清楚他的样貌,惊讶的说不出话,眼神之中闪现出一种痛苦中却又夹杂着几分喜悦的复杂情绪。
·孙驼子竟然还记得他,他怎么会忘记,他下半生的命运,就是因为这个人改变的,那一句承诺,到死也不会忘的,他只是没想到自己还能再见到这个人,这个传说中早已买船出海隐居的一代奇侠。
天机老人瞧见来人的身手竟然也停止了抽他的旱烟,他虽然没有见过这个人,但看孙驼子的神情以及他自己的猜测,大概也能见此人身份猜的八、九不离十,他和孙驼子一样,没想到这人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武侠原著向·西门柔不愿再与诸葛刚等人纠缠,长鞭又挥起,旋转如风,他的人也高高飞起··他身后有一个独眼的黄衫人,他好像并没有瞧见王怜花进来,因为他的眼里只有西门柔一人,他一心只想战胜西门柔,只见他以扯开衣衫,露出前胸的两排刀带,带上密密麻麻插着七七四十九柄长短不一的标枪,枪头红缨鲜红如血。
西门柔转起来的时候,他的长鞭围着他一起旋转,就好像是成了一道钢铁做成的保护罩,刀枪不入,黄衣人的十三柄长.枪打过来的时候,只听咔擦几声,长、枪竟全被旋转的鞭子拗断了,断了的标枪像四面八方飞出来,打到墙上,余力未尽,红缨抖落,随风飞舞。
就在这时西门柔的人就像一股龙卷风,越飞越远,越飞越高,果真没人能再拦得住他··有一柄枪头落在王怜花脚下,孙驼子只见他轻轻抬了抬脚,紧接着就听见‘哐当’一声巨响,慌忙抬眼一瞧,竟发现原本就要逃走的西门柔狠狠地撞到了墙摔倒了地上,他的长鞭的鞭尾处正插着一根只剩两缕红绳的枪头,竟然就是刚才还在王怜花脚下的那根。
诸葛刚虽然不知是谁动的手,但西门柔死了就少了一个和他作对的人,他也管不得别的手中的铁拐就向着重伤的西门柔脑袋上砸去,谁知他的铁拐还未出手,就觉得脸上好像突然被人狠狠拍了一掌,拍得他眼冒金星,几乎晕倒,晃了一晃神,想要抬起铁拐,竟发现那双拐竟以齐刷刷的断成了两半。
诸葛刚努力睁开眼睛,只模糊的看清桌前坐了一穿着绯红长衫的人,他本想睁大眼睛看清楚这个人的样貌,却觉得他那长衫越来越红,最后竟变成鲜血一样的颜色,再也看不见其他,他的人终于倒在了地上。
没有人看清楚诸葛刚是怎么死的,唯一能看清的是他脸上的血手印,鲜血从他的七窍里流出来糊住了眼睛,黄衫人见到诸葛刚脸上的手掌印,就好像见到了鬼一样,腿一软撞到桌子被绊倒在地上,这时,他才发现那个正在若无其事喝茶的绯衣青年。
“紫、紫煞手”黄衫大汉竟认得他这一手毒掌,惊恐的看着他,那仅剩的一只眼睛睁的很大,好像要拼命看清楚这人的来历·只见这绯衣青年回头瞧着他冷冷一笑,黄衫人如同见到鬼一样整个人都抖了起来,牙齿咬的‘咯咯’作响,疯狂道:“是你,是你”·“呵,十几年了,你还是这么喜欢做奴才。”
王怜花当年的得力手下人数虽多,几乎遍布大江南北,但是每一个他都见过,每一个的底细也都一清二楚,虽说有的只见过一面,但他总归还是有过目不忘的本事··黄衫大汉叫做燕双、飞,善用银枪,当年在王怜花的心腹手下当过几天喽啰,当年的燕双、飞也不叫这个名字,银枪也没用的这么花里花俏,唯一不变的是他还是这么没脑子所以成不了大事,纵然凭借武功在江湖上有一番名号,却依然是当奴才的命,只不过他如今的主子是金钱帮。·“快滚吧,再让我看见你下场和他一样。”
王怜花望着自己修长的手指冷笑,燕双、飞捂着他在十几年前被这人戳瞎的一只眼睛,看了眼七窍流血的诸葛刚,嘴上狂吼着‘他回来了、他回来了魔鬼、魔鬼’,便惊恐的逃了出去,如同被吓破了胆,哪里还有一点刚才的威风。
绯衣青年好像只是抬了抬手掌,刹那之间,燕双、飞疯魔,西门柔重伤,诸葛刚惨死··小酒馆里胆小的人吓得四散而逃,那黄衫上绣着金线的金钱帮少帮主上官飞,冷冷的脸上也出现了惊讶的神色。
只听绯衣青年道:“滚回去告诉上官金虹,兴云庄两年前已经易主,此地没有你们要寻的秘籍,若金钱帮敢踏入李园一步,保你全帮上下,无一活口·”·好大的口气·上官飞脸色铁青,刚想开口问你是什么人,却见那绯衣青年站起来,朗声大笑,天云令挂在腰间,似乎隐隐闪着紫光。
天机老人竟也难得的露出一丝惊恐,嘴中念道:“白云重出日,紫煞再现时,莽莽武林间,大乱从此始”·王怜花停下了笑声,依然弯着眉眼,笑眯眯的望着天机老人,自顾道:“老和尚随口编的一句瞎话,二十多年了还在说,怎么就偏偏记不得王某人,你们难道不知道,我这个人,最喜欢的就是天下大乱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快快完结,开新坑··ps:双、飞,长、枪,都是敏感词,所以只能中间加个顿号,要不然敏感词太多这章就给自动锁了·· · ·第60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四·无论是诸葛刚还是西门柔,都是因为收到一封‘九月十五,兴云庄有重宝将现……’的信,才来到兴云庄,王怜花当然猜的到这是谁搞的鬼,如此大费周章引江湖武林人士来兴云庄为难林诗音,目的不过是为了利用林诗音引出李寻欢,好要他们为了宝藏秘籍自相残杀,顺便除去李寻欢。
写这封信的人,除了林仙儿没有别人··两年前,她联合龙啸云想收买沈岳杀李寻欢,被王怜花骇走之后,还不死心,这两年来又与金钱帮的少帮主上官飞搅合在一起,若非如此,凭上官金虹的胆识与脾性,怎么会相信这种胡言乱语的话,又怎会让金钱帮的人搅和进这趟浑水来。
上官金虹人还未进城,就已经暗中给自己树立这样强大的仇敌,实在不是明智之举··现在的王怜花可不是当年的时候,趟个浑水还要偷偷摸摸的,现在他可是江湖前辈,想做大事情当然要光明正大的。
王怜花要见林诗音一面,李寻欢已下定决心要和阿飞隐居,该断的情缘就断的彻底些,别人的感情他不好插手,只不过是想去兴云庄走走,至少也住一晚上,等过了九月十五再说。
第二天一大早,王怜花睡了一觉,才从小酒馆里走出去,到了兴云庄··孙驼子从小酒馆里追出来,喊道:“王老前辈请留步”·李园刻着那副对联的铁门早已生锈,王怜花停下脚步,孙小红跟在孙驼子后面偷偷打量着王怜花,一双眼睛里充满了好奇。
·王怜花笑道:“我是姓王,但我好想并不算老·”·武侠原著向·孙小红‘噗嗤’一下笑出声来,似乎觉得这位江湖上人人都闻风丧胆的武林前辈也没有那么可怕,而且好想还很可爱。
她从孙驼子身后走出来,笑道:“二叔,王前辈哪里老了,我看他根本比我大不了几岁嘛·”·孙小红自然是笃定了王老前辈不能和她一个小姑娘生气,何况她说的的的确确是实话,眼前这个爷爷和二叔口中所谓的王老前辈,根本一点都不老,听闻他的年纪比那李探花还要大上几岁,可的的确确还像个小伙子,和阿飞一样还是个十分英俊的美少年。
“你们跟着我难道是怕我也去抢兴云庄的宝藏或者说你们是想知道李寻欢的下落”·王怜花对这个长得很漂亮又十分聪明讨人喜欢的女孩子很有好感,对这种喊他一声前辈的女孩子,他就不会用色眯眯的眼神来看人家,他年轻那会儿的确是好色,但也还没到饥不择食的地步,毕竟老前辈还是要有个老前辈的样子的。
孙小红听到李寻欢的名字脸色红了红,虽然被王怜花看穿心思但她并不害羞,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自古美人爱英雄,这原本就是天经地义的··王怜花对这种男女之事还是很通透的,孙小红真是个好姑娘,原本无论是配阿飞还是李寻欢都不错,可惜的是偏偏叫阿飞和李寻欢看对了眼,这能有什么办法呢。
孙驼子看到孙小红的反应,开口为她解围道:“王前辈,我没想到你还能回来,十二年前的救命之恩……”·“我早说过,当年救你不过是举手之劳,何况为了王某人的一句承诺,你已在这几乎不见天日的小店里擦了整整十二年桌子,一诺千金,让人敬佩。”
王怜花想起当年自己来李园的情景,转眼间已不知发生多少生离死别、惊险离奇的事情,想起自己如今的处境与地位来,也算是幸运··孙驼子这种一句承诺能守十几年的好汉,总归是令人佩服的,王怜花自认为他自己绝对做不到如此。
看见孙驼子这铁打的汉子因为自己几句话眼角湿润,王怜花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情感,这种情感是不是就是当初沈浪与熊猫儿惺惺相惜时的感觉,他说不清楚,这种感觉他可能还要花很长的时间去思考去体会。
他挥挥手,道:“你走吧,带着小红回家去,你的家人已经等你太久了·”·“我不走,当初说过在这里守十五年,就是十五年,少一天少一个时辰也不行”孙驼子很固执,王怜花只能告诉他:“过了九月十五,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兴云庄的秘籍了。”
兴云庄自两年前那场战事之后,便日渐消沉,龙啸云两年前已不知所踪,林诗音遣散了所有下人,诺大的庄园,萧索的无人问津··九月十五的夜黑的很早,圆月藏在乌云中若隐若现,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是林诗音的生辰,林仙儿就算准了今日龙啸云会在今日赶回来,也算准了李寻欢定然不放心还会再回来看林诗音一眼。
萧索了两年的兴云庄终于又热闹了起来,显然上官飞并没有将王怜花的话放在心里,他还是带人来了李园,除了金钱帮还有兵器谱排名第四的嵩阳铁剑郭嵩阳有点知名之外,其余的都没听说过。
王怜花不认识郭嵩阳,但是孙小红却认得,孙小红年纪虽轻,但对江湖上的名派武功却是如数家珍,王怜花久不局江湖虽身兼各门各派的独门武功路数,但认识的大多是些父辈人物,要看这些后辈还得靠孙小红来提点。
其实王怜花根本不需要知道这些人谁是谁,但见孙小红如何都要跟着他,也就让她跟着了·王怜花本是来李园看戏的,他和孙小红坐在梅林旁边小楼的屋顶上,能将整个庄内的情景看的一清二楚。
孙小红瞪着大眼睛瞧着王怜花,觉得他这一身绯衣在黑夜里也是那么耀眼,她想起之前爷爷给她讲过上一辈沈浪等人的精彩故事,内心久久无法平静··听闻王老前辈年轻的时候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可孙小红左看右看也觉得他不像个坏人,反而觉得他很有趣。
她知道这样和这些江湖前辈说话的机会不多,所以一直都在找机会··黑夜中上官飞绣了金线的黄衫闪着光,孙小红看着他,开口问:“上官金虹是不是想杀李寻欢”·王怜花抬头望了望月色,心里算了下时间,随口回道:“这是必然,没有一个想称霸武林的枭雄会放任这样一个强大的对手活在世上,不管用哪种方式,哪种手段,他总会想尽一切办法不惜代价去除掉这个后患。”
“所以,前辈您今天是来保护林诗音,而并非来找她问罪的对不对”孙小红知道兴云庄的确有武林秘籍,但却不是沈浪的秘籍,而是王怜花的,当年王怜花将自己毕生绝学,《怜花宝鉴》交给林诗音的事情,她也听孙驼子说了,她本来以为王怜花是来找林诗音私藏秘籍讨个说法的,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
王怜花嗤笑一声,道:“保护我从未保护过别人,这里也没有一个人有资格让我王怜花来保护·”·孙小红不死心,又说:“您是怕上官金虹用林诗音和龙小云威胁李寻欢。”
“怕笑话,他们的死活与我何干,让我害怕的人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入了黄土,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在丐帮之中翻云覆雨、来去自如,什么金钱帮、银钱帮的还入不了本公子的眼。”
丐帮是江湖第一大帮,金钱帮势力虽盛,却还无法与势力雄厚的丐帮抗衡··江湖中又有几人知晓,沈浪与王怜花如今的关系到了何种地步,王怜花十步之内必有沈浪,沈浪十步之内必有王怜花,若是你只看到其中一个,那另一个也定在此,如果看不到他,他多半是藏起来了不想你见他,或者是他去做另外一件更危险却非做不可的大事了。
沈浪一跺脚,江湖仁人志士争向跟随,天云令出手,天下邪魔莫敢不从,他二人无论是谁重出江湖,必然有威震天下的力量··小小金钱帮,何值一提··王怜花又抬头望了望月色,觉得时机好像差不多了,他心情不错,对孙小红道:“我不过是为了一个人。”
孙小红的眼睛亮了亮,赶忙道:“是为了李寻欢”··武侠原著向王怜花‘哼’了一声,冷声道:“呵,他好大的面子。”
孙小红奇怪的问:“那是为了谁·”·“自然是我那好外甥·”·“外甥”孙小红的好奇心被王怜花一句话点燃了,“前辈的外甥是谁和李探花有什么关系”·王怜花回头看了看孙小红,像前辈一样嘱咐道:“小丫头,一口一个李寻欢,你可千万莫要爱上他,江湖水深,及时收手还来得及,千万别溺的太深,他已经和我外甥携手隐退江湖了,过了今晚,你就见不到他了。”
孙小红愣了下,她聪明伶俐,听王怜花的话立马就猜出这说的是阿飞,可是携手这个词用的总感觉哪里不太对,不待她开口再问,王怜花用眼神示意她,她再不看戏,就连李寻欢的最后一面也见不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倒计时·· · ·第61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五·此刻兴云庄内,郭嵩阳和金钱帮的人已经斗了起来,混乱之际,李寻欢果然出现了,王怜花就知道他绝不可能乖乖待在白云山庄。
郭嵩阳杀掉上官飞带来仅剩的几位高手之后,就要与李寻欢比武,李寻欢推脱不得,只好应战··这必然是一场冠古绝今的精彩决斗,孙小红担心李寻欢,也不想错过这场比试,便告别王怜花,跟了上去。
王怜花并不担心李寻欢会输,郭嵩阳的剑法虽快,却快不过小李飞刀··上官飞的金线衣还在黑夜里闪着金光,立在冷香小筑门口徘徊··看见三人走远,王怜花才从腰封里拿出一只骨哨,放在嘴边,而后就听一阵凄凉的哨音划破夜空,寥寥夜色下的兴云庄刚刚归于平静,突然又被这恐怖的哨音撕裂,就如同无数鬼魅幽灵在这夜空飘荡,紧接着四面八方都响起了这哨音,上官飞不知这究竟是何物,想瞧一瞧是谁在装神弄鬼,刚转头就看见了绯衣飘飘的王怜花正在理他不远处似笑非笑的瞧着他。
上官飞忽然想起来,先前这绯衣青年对自己说的话,突然从袖中拿出一副子母钢环,长啸一声子母环自掌中飞出,这本是一对要命的武器,可惜上官飞的武功并不到家,王怜花不躲不闪,依然站在原地望着他笑,但那飞出的子母钢环却已经被他用三根手指捏住。
上官飞瞪着他,王怜花又笑了笑,只动了动指头,那子母钢环便向着上官飞而去,待上官飞发觉要躲开时,那钢环已经将他撞飞了出去,跌在地上爬不起来··王怜花笑道:“你现在起来,快往回走,说不定还能赶上见你父亲最后一面,我猜他这辈子恐怕都入不了城了。”
兴云庄内忽然出现了上百个身穿黄衣服的人,手里拿的武器也各式各样,一看就是金钱帮的走狗,有人将白日里小酒馆里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上官金虹,上官金虹放心不下上官飞,便派最先入城的手下,都去兴云庄保护少帮主,他们原本受上官飞的命令在庄外等,听见那刺耳的哨音,见上官飞受伤才都赶了进来。
王怜花好像就是要等他们全都出来一样,原本平静的夜空忽然刮起了夜风,刮得他那绯红的长袍猎猎作响,他还是不动,只微笑着将右手举到了头顶,在场之人面面相觑,都不知他是合用意,上官飞早已被他们扶起来带了出去。
(本页完)
·武侠原著向·这与禽兽何异··壶中烈酒一饮而尽,沈浪猩红的眼中似有熊熊热火在燃烧,‘啪’的一声,攥在手中的酒壶碎成了几半··仿佛过了许久,才听他重重叹了口气,做好了一个巨大的决定,他已决心离开中原,离开此地。
正当他要转身之际,却在怡红楼的湖岸前看见了一位身穿喜服的新娘子··那新娘子在哭,她站在湖边上,忽的倾身‘扑通’一声,竟是跳湖轻生·沈浪定然不会见死不救,他飞身而下赶忙将人救起,询问之下方才得知,原来这女子,竟是那位本要嫁给王怜花莺莺姑娘。
沈浪忽然想明白了一切,攥着莺莺姑娘的手仰天大笑··还未等莺莺姑娘开口谢他一句救命之恩,沈浪转身运起十成的轻功,便飞回了王怜花的府邸··宴请的宾客还在喝酒,新娘的轿子还停在府门口,王府主人新婚之夜没有拜堂却无人过问。
卧房里点满的喜烛,已经燃了大半,大红色的帘幔喜字挂满了新房,在烛火的照应下却显得孤单落寞··王怜花一个人坐在桌边喝闷酒,一个人有心事的时候,喝酒总是会醉的很快。
朦朦胧胧间看见有人推开房门走了进来,身上也穿了一身喜服,头上盖着红盖头··王怜花晃晃悠悠的站起来,看着那个模糊的身影,只当是莺莺回来,心中的怒气更甚。
“滚出去,要当我王怜花的人,你也配”·手中的酒杯已朝来人砸去,他这一扔,已运足十分的内力,莺莺不懂武功,若被这酒杯一击砸中,必定血溅当场。
王怜花并未起怜惜之心,眼看新娘必死无疑,谁知那酒杯却像是长了眼睛似的稳稳落入来人手中,连杯中的酒水都一滴未洒··只见他仰面将杯中酒饮尽,眨眼间已迈步走到王怜花身边。
好高强的内力·王怜花晃晃脑袋被这内力震慑,下意识晕晕乎乎的退后了一步,脚跟撞倒桌腿,一个踉跄差点被绊倒··腰身被一双手臂揽住,王怜花抬头就撞到了来人怀里,他这才看清楚,来人还要比他高出一点。
这熟悉的味道,这高深的内力,这一身喜服盖着红盖头闯进他新房的人哪里是莺莺,这分明、分明就是沈浪·王怜花的心忽然像打鼓一样一阵狂跳,怔了片刻,他忽的抬起胳膊勾住了沈浪的脖子,缓缓伸手将那红盖头从人的脸上掀开,红盖头下的那张英挺的脸,不是沈浪还能是谁·两人就这样对视着,心灵相通,眼眸深处忽的荡开了满满的笑意。
沈浪低头,在王怜花耳边轻声言道:“莺莺姑娘的演技实在是不怎么样·”·她跳湖就跳湖,为什么偏偏要在沈浪眼前跳,她若不会水,为何跳湖之时如此镇定,沉入湖底多时却未曾呛过水,直到沈浪跳下去救她上来她非但没有哭闹却松了一口气。
若沈浪这时候还看不出她是王怜花提前授意,故意做这一出引沈浪出手,那沈浪可真就是个不解风情的大笨蛋了··“你你你”醉醺醺的王怜花忽然觉得自己醒了大半,又觉得自己是醉了大半,这才反应过来,沈浪竟然甘愿盖起红盖头,当了他的新娘子,这让他如何不喜,惊喜的都要结巴了。
沈浪忽然搂紧了王怜花的腰,抬袖朝身后轻拂,房内的喜烛便全都熄了··搂着王怜花转了个身,便将他压倒在了那张喜床上,沈浪嘴角又挑起三分慵懒的笑意:“我我我,我怎么样啊我的王大相公~”·王怜花被沈浪这句相公喊得脸色竟难得的红了一红,醉醉醺醺的便迫不及待的去脱他的衣服,吻他的双唇,猛虎一般热情将他反压身下,百般挑逗,势要一举得到沈浪的身与心。
只听他喘着气回一声:“我的小娘子~”·沈浪听罢轻笑,见王怜花如此着急,依然淡定从容,默默回应··月色朦胧,帘幔尽撒,烈酒烧心,□□焚身。
洞房花烛,颠龙倒凤,翻云覆雨,不可描述··日上中天,转眼已是晌午,王怜花做了个美梦,梦见他将沈浪压在身下□□了整整一夜,沈浪扑在他怀里,娇羞的喊他相公,对他满脸崇拜。
他几乎要笑醒了,打了个哈欠,揉揉眼睛,王怜花这才将眼睛睁开,发现沈浪果然躺在他身边,他就知道昨晚做的不是梦,自己真的将沈浪娶回家了··看着沈浪脖子上的红印,想是自己昨晚对他太狂暴了,一时兴奋忘了收敛,有些愧疚的偷偷亲了亲他,王怜花高兴的起来伸了个拦腰。
可这一伸胳膊却发现自己浑身是又酸又痛,尤其是这腰腹往下和身后……·王怜花的脸霎时间变得十分难看,伸手在身上摸了又摸,猛地趴在床上嚎啕大哭。
·“啊我让沈浪给睡了”·嗯,有些时候,我们该少做些梦。
作者有话要说:·国庆节快乐~沈王脑洞段子,与正文无关·· · ·第46章 闲来无事成个亲(二)·退隐江湖,寻求仙山,沈王两人出海远游已有两月。
其实,自快活王死后,两人就冰释前嫌,这些年来,更是相濡以沫··只是在中原,两个人还是各回各家,还没有到形影不离的地步··这次,两人决定退隐江湖不问世事,出海远行,这下,可真的成了“小两口过日子”,只有彼此了。
时间的历练与世事的变故,让王怜花改变了不少,但是小姐公子多任性,我们洛阳的王大公子偶尔也要耍耍公子脾气,任性妄为一把··而时间的历练与世事的变故,却没有让沈浪改变多少,反而让他更加沉稳,依旧爱笑的他,在面对王怜花的任性妄为时,总是一笑了之。
——当然,原则性的问题除外··远离中原,海外的生活··沈浪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种种菜,品品茶,偶尔和王怜花过过招,下下棋,小日子过得不能再惬意。
武侠原著向·王怜花过惯了尔虞我诈,机关算尽的日子,让他过过平静安稳的生活,或许前一两个月图个新鲜觉得还行,可是日子一久不免觉得无趣··——尤其是对着沈浪这个现在已经开始进入老年人生活状态的闷葫芦,就更加感觉人生没有意义了。
他突然后悔了·他不该放弃他的江湖霸业·他不该放弃他的家族事业·这全都怨那个闷葫芦沈浪·于是,一向鬼主意很多的王大公子又开始谋划着“算计”沈葫芦了。
这日,一大早王怜花就出门了,到了日落西山才回来,回来时也神秘兮兮的,怀里揣的鼓鼓囊囊就进了屋,没一会儿又出来了,在屋外的石桌上放了些什么,又进了屋,来来回回好几趟。
沈浪在院儿里,打理完后院的菜地,坐在躺椅上悠哉的喝茶,本也没想多问,就见他来来回回自个儿忙活的欢,便按耐不住好奇的心情,起身去看··“你这进进出出的在做什么”凑近在石桌旁摆弄的王怜花,沈浪笑道。
“哟,你终于看见我了”王怜花也不抬眼,自顾自的忙手里的东西··“不光看见了,还听见了·”沈浪扬起嘴角,无奈的笑笑,这些日子,听王怜花阴阳怪气的话语不少,倒也习以为常。
“哼这日子与王某想象的相差甚远,王某打算明日就回中原·”王怜花听闻沈浪的话,终于停下手里摆弄的东西,抬眼看着沈浪。
“王兄这是又闹公子脾气了”沈浪星光一样明亮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那双挑花眼,扬起嘴角懒散一笑··“哼谁和你这闷葫芦闹脾气啊”王怜花一副被说中心事,恼羞成怒的模样。
“王兄觉得怎样才不闷呢”沈浪依旧从容不迫的笑着,面对无理取闹的王怜花,他总是很好脾气的不气不恼··“……”王怜花低下眼眉,咬着下唇,沉着了一阵,再抬头眼睛里又神采奕奕的,像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沈兄,不如和我赌一把”·“如何赌”沈浪会意一笑,并不想戳穿王怜花,原来他说来说去不过是太无趣想找点乐子。
“赌骰子,比大小,谁赢了就给对方唱一段豫剧·”王怜花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仿佛胜券在握··“可·”沈浪点点头,这才注意到王怜花一直在摆弄的东西,竟是骰盅。
两人几乎同时出手,分别拿了离自己最近的骰盅,快速摇动已到空中,只听“哗啦哗啦”的撞击声,却不见没有封口的骰盅里有骰子掉下来··只听“咚”的一声,两人几乎同时把骰盅落于石桌上,同时揭开。
王怜花三个一··沈浪三个六··王怜花小··“我赢了,沈兄承让,承让”抱拳一礼,王怜花率先说道··“比小”沈浪知道,不管自己是大是小,这局都不可能赢。
——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又不是什么生与死的赌注,输便输了,也无妨··“对,比小·”王怜花诡计得逞,笑的好不开心,“沈兄既然输了,就给王某来一段豫剧《春秋配》中成亲的那一段戏,如何”·“可。”
沈浪只当是自己生活太无趣,王怜花太无聊拿他消遣一下,想让他出出洋相,也就没有多想··王怜花的要求当然没有那么简单,他要沈浪三日之后红装扮上,在众人面前,用女腔的唱法给他唱一段《春秋配》里拜堂成亲的戏。
沈浪听完,扬起嘴角,不由得苦笑一下,很想说不,但由于之前的“约法三章”里没有包括“不许拿对方消遣”这一条,而且并不违背侠义之道,也不是原则性的问题……所以一向言而有信的·沈浪只得硬着头皮上,不得推辞。
王怜花惊才绝艳,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通,小小的豫剧对于他来说简直不算事儿,要教沈浪也是小菜一碟··——当然要看沈浪的悟性了··于是,王怜花起范儿,就这么唱起来,他虽然没有红装扮上,但举手投足、目光流转之间已变成了要出嫁的新娘子,娇艳欲滴。
沈浪看着他的眉眼、神情、动作,竟有些痴了,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还以为王怜花真成了待嫁的新娘子,在等着他的意中人来接··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沈浪不禁扬起嘴角无奈的笑了笑。
这些年,他与王怜花,就这么心照不宣的过来了,王怜花厌恶别人将他比做女子,沈浪也不是那般大俗之人··沈浪知道,虽然王怜花嘴上风流了些,心里却也离不开他。
以至于,沈浪认为,心照不宣,无需说破··可是,王大公子是不是也这样认为,沈浪都不得而知,更何况旁人·三日之期,一眨眼已到··这三日里,沈浪苦心练习唱法、身段,终于有点成效。
戏子唱戏看似简单,却终究还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也不知王怜花这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通得花多少时间,多少力气才能学会··沈浪不由得,打从心里佩服起王怜花来。
日落西山,眼看着演出时间将至,沈王两人的“逍遥阁”里已高朋满座··街坊四邻知道这家主人今日搭了戏台子要给大家唱一段,都很捧场的前来观看。
王怜花一身绯色华服推门而入,一进门,就见一个身着喜服的人正背对着他,透过面前的镜子看他,铜镜里的他剑眉星目,眉峰微微上扬,说不出的好看··“哈哈哈,沈兄今日格外美艳,甚好甚好。”
王怜花大笑着走近沈浪,接过他手里的梳子,帮他束发··“王兄今日心情大好,是有什么喜事”沈浪扬起眉峰,透过铜镜看他,今日的王怜花衣服好似格外华丽,绯色的衣裳有金色的丝线,在左肩处绣着一枝桃花,平日束发用的缎带也换成了红色。
武侠原著向·“能把沈兄这个闷葫芦‘嫁’出去,当然值得高兴·”话语里满是打趣,从腰间摸出与自己束发用的一样的缎带,给沈浪绑好发髻。
“……”沈浪目光柔和,透过铜镜看他喜上眉梢的脸,扬起嘴角懒散一笑,并不打算与他争论··屋外,吵吵嚷嚷的宾客突然安静下来,乐声响起,正待两位主角入场。
沈浪站起来,脊梁笔直,眉目分明,嘴角不笑也带三分笑意,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与身边的王怜花,同样的喜服,像是要成婚的一对新人,倒是不觉得有何不妥··王怜花立在他身边,同样脊梁笔直,眉眼带笑,嘴角那抹轻浮的笑容让人又爱又恨,转头看着镜子里的两人,满意的笑笑,伸手拿了桌上的红盖头给他盖上,盖头落下的瞬间,得意之色在脸上一闪而过。
沈浪与王怜花双双踏上戏台,沈浪惊艳开嗓,女腔唱法让人为之倾倒··王怜花更是当仁不让,把新郎官演绎的惟妙惟肖··戏剧到了尾声,新郎新娘历经磨难终于结成连理,拜了天地,待入洞房。
此刻,台下宾客叫好连连··“沈兄,不如你我假戏真做,今*你就嫁于我王怜花可好”王怜花凑近“新娘子”,借着吵杂的叫好声,在他耳边低语。
“原来你近日百般刁难,就是为了这个此主意不能再好,沈某为何要拒绝呢”沈浪说着,扬起嘴角,依旧是那样懒散的一笑··好一个请君入瓮的好戏,至于这个“沈君”是一早就猜到了,故意中了计,还是压根就没有猜到·王怜花有此计,已经不重要了。
这一局,沈浪输的心甘情愿、心服口服··夜,月光透过窗子,映着一室□□··至于这洞房花烛夜,究竟谁是新郎,谁又是新娘子,那就不好由外人过问了。
作者有话要说:·好基友给写的沈王脑洞,沈王挑明关系梗·与正文无关,图君一乐··剑无情人却多情· · ·第47章 【飞欢】剑客多情一·王怜花做了个梦,一个不知道对于他来说,是好还是坏的梦。
他梦见的人不是沈浪,而是他同父异母的姐姐,多年之前在大漠独自离去的白飞飞··梦境很真实,真实的让王怜花以为那根本不是个梦,而是《怜花宝鉴》带领他真真实实经历的一场旅途。
大漠的尽头是荒山,荒山石窟,人迹罕至,只有三两座茅草屋孤零零的矗立在半山腰,看起来是那样独孤寂寞··王怜花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来的山脚下,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样穿过一片荒无人烟的大漠到的这座荒山。
可他偏偏就站在这山脚下,沈浪也不知去了哪里··四顾无人,冷风凄凄,无处可去,他只好抬脚往山腰上走··这山道险峻,崎岖不平,十分难走,王怜花虽然已经很小心但衣袍还是被延伸的枯枝和碎石划破了几处,实在让人无心观察周围风景。
走到半山腰处,他绕过一处大石,落脚时咔嚓一声踩断了地上一块枯枝,惊跑了不远处一只吃草的野兔··王怜花本没有当做一回事,谁知那野兔逃走之后,却见旁边的枯草堆里骨碌一声,慢慢爬出一个孩子来。
他趴在地上,神情十分憔悴,就好像很久很久没有吃过东西,但他的脊背却不曾弯曲,他咬着牙站起来,眼睛盯着王怜花看··王怜花停下脚步,倒是十分意外,他方才走进这里竟然没有发觉有人在身边,着实让人好奇,这孩子方才是不是连呼吸都隐藏住了。
这小孩子穿着一身灰色的粗布短揭,看起来不过六七岁,王怜花只看了他的容貌一眼,眼神便像定在了他身上,再也移不开眼··这孩子的眉很浓,眼睛很大,鼻子挺直,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眼神是那样的倔强,他紧紧的盯着王怜花,就好像是一匹将要发怒的狼一样。
王怜花忽然觉得这孩子长得和沈浪好像·挺直的鼻梁,浓密的眉毛,还有那紧闭的薄唇,若是他能笑上一笑,那眼睛里也要盛满了星光,只是沈浪的眼中多是从容,而这孩子的眼中却是冷漠与倔强。
这孩子似乎并不常笑,他看着王怜花,那原本倔强的眼眸之中似有怒火,怒火之中又有隐忍的泪水涌出,他本想说什么,却攥着拳头转身离开了··他的背影虽然挺直,但却显得很疲惫,疲惫的根本不像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
王怜花怔了一怔,才想起来追上去问他是谁,却见那孩子还没走出几步,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王怜花眼疾手快,一步跨了过去,右手从他肋下穿过,拦腰就将他了扶起来。
他的速度很快,那孩子的身体还没碰到地就被王怜花拦腰抱住了,王怜花医术了得,手指在那孩子的手腕上搭脉一探,就知道他是虚弱过度,怕已经有多日未进食,饿得体虚了。
想到刚才跑掉的野兔,王怜花恍然大悟,才明白原来这孩子趴在这里是为了捉兔子饱腹,不知他等了多久,却被自己无意中吓跑了,所以才对自己不怎么友好··小孩子想是从来没有被人抱过,有些抗拒,他本不欲说话,但瞧见王怜花搭脉的动作,眼神却变得很亮。
“你是大夫你会看病”孩子这才开口说话··王怜花微怔,心里忽然有种别样的感触,他点点头,猜到这孩子家里人可能生了病。
那孩子仿佛在心里做了很久很久的斗争,才终于主动握住王怜花的手腕,犹豫道:“我、我娘病了,她病得很重,你、你能不能……等我有了钱,我会还你诊金的。”
他说这句话犹豫了很长时间,王怜花没有急着答应他,而是问他:“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小孩说:“我叫阿飞。”
“阿飞……”王怜花脑中忽然想起了多年前在楼兰大漠时发生的事,想起了沈浪被白飞飞囚禁地牢的事··武侠原著向·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一见到这个孩子就会想起当年的事情,难道这个和沈浪如此相像的孩子竟是真的是白飞飞与沈浪……·王怜花又问:“你姓什么”·阿飞低下头,攥着拳头,眼神似乎很痛苦,他道:“我没有姓,我就叫阿飞。”
阿飞、阿飞……王怜花心里念着这个名字,很惊讶,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惊讶过了,他抬头望着山腰上的那唯一一处茅草屋,脸色逐渐变得凝重起来。
“走”他忽然把右手从阿飞肋下穿过,将他抱了起来,虽然阿飞很抗拒外人,但他此时实在太虚弱,腹中饥肠辘辘,如何有推开王怜花的力气。
王怜花站起来的时候左手顺便捡了几粒石子,他袖袍一甩,跑到石头边的两只野兔便被他的石子砸晕,王怜花拎起兔子耳朵塞到阿飞怀中,阿飞疲惫的眼睛看着他一双细而修长的手,双眸晶亮。
阿飞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对王怜花产生一种信任,他甚至不知道这人是好是坏,他想起母亲对他千叮咛万嘱咐,绝对不能信任任何人,绝对不能对任何人说起自己的身世,更不能带任何外人来见她。
可是他却没有听母亲的话,因为他的母亲真的病得很重,重的已经昏迷了很多天,重得几乎快要死了,他本来想到山里采点药,找点吃的,可是他实在太累了,他还是个不到七岁的孩子。
王怜花已不能在等,他抱着阿飞,脚下生风,运起轻功,已向那山腰的茅草屋飞去··他心思玲珑,已经猜到阿飞的身世,他迫不及待的想知道那茅草屋里住的人是不是白飞飞,如果真的是白飞飞,那阿飞岂非就真的是沈浪的亲生儿子。
大漠里那件事情对沈浪、对王怜花来说,都不是件什么光彩的事情,但沈浪向来豁达,他既然已经选择原谅了白飞飞的作为,那王怜花也没必要有什么心结··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至于二十岁的王怜花了,经历了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和沈浪走过了那么多风风雨雨,他已经成熟了很多,虽然他看起来还是那样年轻,一如当年的风华正茂,绯衣如火。
白飞飞毕竟是他同父异母的亲姐姐,是他血脉相连的亲人,这种关系说起来其实很微妙,他们是姐弟却也是曾经的敌人,他曾经差点死在白飞飞手中,但那也只是曾经,现在的白飞飞已经对王怜花没有威胁。
她现在已经不是幽灵宫主,而是一个孩子的母亲··茅草屋里虽然简陋,却很清净整洁,阿飞的母亲就躺在床上··她还是那样美,只不过重病让她的脸色看起来十分苍白,她昏迷在床榻上,看起来是那样娇柔,就如同当年王怜花与沈浪等人第一次见到她时的印象一样。
她竟真的是白飞飞·王怜花的心忽然跳的很厉害,甚至连他自己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可他知道,白飞飞骄傲又自负倔强,绝不愿意被人看到她现在的模样。
好在这只是个梦,王怜花在心里告诉自己,可他抱着怀里的阿飞,又不想这只是个梦··放下阿飞,王怜花这才去给白飞飞把脉,发现她病的的确很严重,她的身体很虚弱了,加上陈年积入肺腑的旧伤,养育孩子留下的隐疾,最主要的还是她这么多年还未放下心中的郁结与痛苦。
她自己已不想活下去··王怜花看着阿飞,还是用银针为白飞飞续命,他不敢大意,医治的很仔细,这一番银针渡穴医治下来,已过了将尽一个时辰··阿飞已经将那野兔烤好,饱食了一顿,给王怜花留了一份,剩下的他也好好的保存了下来,绝不肯浪费一点食物。
白飞飞的性命暂时保住了,醒来也要晚上了,但她自己若不想活,再好的医术也救不了她··此地荒山野岭也没有药材,王怜花便在白飞飞醒来之前,编了个竹筐,上山采药去了。
白飞飞醒来想见的第一个人,定然不会是他··王怜花其实也并非很想见白飞飞,当年败在她手上被折磨的不成样子也没什么值得好回忆的,但自从双亲离世之后,他毕竟还是渴望亲情的。
王怜花出门的时候,阿飞跑过来问他:“你是不是认识我娘·”·阿飞腰上新别了把竹剑,是在王怜花刚刚砍竹条的时候,他自己削的··小孩子会虽然强装冷漠坚强,但这个年纪他们的心思却往往十分敏感。
阿飞想父亲了,虽然这是个人是他出生开始,都无法碰触的一个梦··王怜花蹲下来,看着他一双清澈的眼睛,仿佛从那双眼睛里看见了七岁时的自己··他看了很久,才伸出手摸了摸阿飞的头发,笑道:“我是你舅舅。”
王怜花虽然在内心深处渴望亲情,但也不至于卑微的从白飞飞身上去找来安慰,除了故人之外,他与白飞飞本就无甚交情可言,白飞飞要死要活他并不在乎··他自始至终想要的,只有阿飞。
· ·第48章 【飞欢】剑客多情二·山里的夜间有些凉,王怜花采完药往回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荒山上的药材并不好采,好在王怜花轻功不差,虽然收获不多,但治白飞飞的病已经足够了。
今晚的月色有几分暗淡,只能隐隐照亮脚下的小路,只见王怜花的衣摆已经掀起塞进腰带里,长袖挽起扎紧,长发束紧,俨然一副农夫打扮,他此时竟也开始不在乎仪态外貌了。
周围的风吹得枯枝落叶哗啦作响,更显出这黑夜间的孤寂,王怜花很讨厌寂寞,讨厌孤独,他实在想象不出,白飞飞一个人要如何在这荒山野岭独自生活这么多年,这一瞬间,他心底竟开始有几分佩服起白飞飞来了。
不远处黝黑的半山腰间,茅草屋中一点星光般的烛火闪耀,似乎在为离家的人指引回家的方向·是不是阿飞在等他回家,想到此,王怜花不禁加快脚步,朝着那烛火的方向走去。
“阿飞”王怜花走到庭院,喊了几声也不见阿飞出来迎接,他心中疑惑,屋子里一点动静都没有··莫非阿飞见他天黑不归,出去寻他了·武侠原著向·他如此猜想,已迈步踏入了那幽暗的房间。
可就在他跨过门槛的那一瞬间,他忽然停住了所有动作,脊背僵直,有种不好的预感,·白飞飞竟然不见了房间里竟然连一个人都没有·房间里只剩下那根燃着的火烛在轻轻摇曳,周围忽然安静几乎只剩下自己的呼吸声,就好像今天早晨发生的一切只不过是他自己的梦境,是虚幻,茅草屋里根本没有人,他从来就没有遇见过阿飞,也从来没有给白飞飞治过病。
他眼睛瞧着那根火烛,幽暗的房间里,静悄悄的,他的影子映在身后的墙壁上被拉得很长,忽隐忽现,那点烛光,就如同幽灵的鬼火,在这无边无尽的黑暗之中,变得阴森,恐怖。
王怜花觉得额间渗出一滴冷汗,脊背冷飕飕的,那一瞬间,他感觉到了危机,一种死亡临近的恐惧,就如同当年在快活林的花神祠中一样的可怕··他自然而然的想到了沈浪,那从容不迫,慵懒洒脱的沈浪。
可是这次他身边没有沈浪··忽的从窗户里吹入一阵风,‘嗖’的一声,火光乍灭,猛然间,周围陷入了漆黑了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恍惚间连那原本暗淡的月色也消失不见了。
几乎就在蜡烛灭掉的同时,王怜花足间点地便跳上了房梁,袖中几枚铜板分别向着窗户与门□□去,只见那铜板刚刚扔出房外,便有无数暗器反射着亮光从外面向房□□来,对准桌旁烛火,窸窸窣窣许久方才安静下来。
正当那窸窣的声音安静下来的时候,四周忽然亮起了一鬼火,鬼火燃起的同时响起了一阵啸声··这啸声尖刺,凄厉,诡异,也不知是什么东西发出来的,这声音本在不远处,但声音入耳,便已到了近前,来势之快,简直令人不可思议·紧接着,那刺耳的声音由一个变成了两个,两个变成了四个,眨眼之间,啸声四起·无数残碧色的光影,如同万千流星,在这深夜幽静的院落里燃起,伴随着那飘忽流动、凄厉尖锐的啸音充斥了整个山涧。
点点鬼火,在这房间内外摇曳而过,在那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似乎有无数幽灵群鬼虎视眈眈,让这方小小的茅草房里变得说不出的阴森诡秘··王怜花倚在房梁上,几乎连呼吸都屏住了。
此处险象环生,处处杀机,他居然在心底暗暗松了口气,此情此景,至少表示他今早所经历的一切并非虚幻··白飞飞还在,阿飞也还在··幽灵鬼火,不过是白飞飞耍的把戏而已,同样的把戏耍一次能吓住他,要耍第二次吓他,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他不敢出声,出声便会暴露自己的位置,就会被当成活靶子,他就一直这样在房梁上待了半个时辰,他在等待时机··他和沈浪不同,他虽自知有能超过白飞飞的武功,却还是要等到局势完完全全为他掌控之时,才会出手,性命攸关之时,他绝不允许自己出一丝一毫差错。
当天上的乌云散开,月光重新透过窗户照进来的时候,王怜花终于动了··他将袖中的铜钱朝窗外扔出,人却向着门外奔去,他的速度几乎比那射出的铜钱还要快,然而就在他跨出房门的时候,却见到一双芊芊玉手正出现在他眼前,正等着他将自己的胸膛送过去。
此时,那纤纤玉手已变成一双挖心的利爪,正欲取人性命而来,那正是白飞飞要取他的命·眼见王怜花就要飞蛾扑火般撞过去,却见他硬生生的在空中变换了位置,他本该向后退,但他身后却有无数根锋利的银丝射来,王怜花不退反进,身体想空中侧移了半尺,击出的手掌向内一夹,便将来的人手腕夹到了腋下,身子一偏,已到了来人身后。
这一招本是当年沈浪与幽灵宫主打斗时,沈浪用的一招,也不知是王怜花有意还是无心,此时此刻竟也想出此招破敌·如此一来,白飞飞便成了王怜花的挡箭牌,原本身后攻向王怜花的暗器银丝便全都射向了她,她不得已只得自己将那暗器击落,保住自己一命。
原本的计划应该是这样的,可是此时此地毕竟与往日不同,同样的招式她本来就不会上当两次·既然上了当,就定然是有的别打算,白飞飞也不管那暗器,被王怜花夹住的手腕向后一翻,便紧紧抓住了王怜花的腰腹,那青葱玉手的五根手指变成钢爪利刃,几乎要将王怜花的肋骨捏碎了。
她竟不惜牺牲自己,也要与王怜花同归于尽,誓要他死在这里·双方对敌,不论武功高低,最怕的就是这种不要命的,王怜花哪里想过白飞飞竟然狠绝到这种地步,可此时他若挥掌拍开白飞飞,必会那银丝击中。
千钧一发之际,他只得借力在空中转了个圈,以自己的后背的竹筐去挡那银丝的暗器,他还不能和白飞飞同归于尽,也不能让白飞飞死,而他自己更不能死··霎那之间,那竹筐被银丝拽成两半,漫天草药在二人面前纷纷落下。
白飞飞的一只手攥在王怜花肋间,王怜花却已点住她腕间的命脉··“娘”·阿飞挣扎着从一旁的杂草堆里爬出来,他并不明白自己的娘亲为什么要杀这个自称是他舅舅的人,他本来为自己找到舅舅,治好娘亲的病感到无比开心。
阿飞想扑上来抱住白飞飞,但是他不敢,他怕白飞飞因为他分心,他本来连出来都不敢出来,但是刚刚生死相搏的惊险叫他觉得害怕极了,他紧紧的握住自己的竹剑,站在不远处焦急的红了眼睛。
白飞飞并没有看他,她一直盯着王怜花,仿佛一眼就可以看穿他的心思,大漠之后整整七年了,她就快要将过去忘了,为什么王怜花还要出现在她面前·一棵草药落在她脚边,她的目光闪现痛苦的神色,她不愿欠别人的债,这会让她变得心慈手软,她已经杀不了王怜花。
白飞飞瞧着他,沉声道:“你救我,只是因为你想要阿飞·”·王怜花笑了,他看起来还是以前那副老样子,一点都没变:“我若只想要阿飞,不如等你病死,就带他走。”
白飞飞冷笑一声,并不屑听他狡辩,她道:“是因为你不敢让他知道,他亲生父亲和谁在一起·”·武侠原著向·王怜花与沈浪之间的微妙感□□,以及他与沈浪的去向一直是江湖中一个未解的谜团。
有人传言,快活王死后,这两人化敌为友,千面公子王怜花改邪归正,与仁侠沈浪伉俪一起买船出海,寻访仙山去了··也有人传言,这两人是两情相悦,在铲除快活王余孽之时,王怜花意外身死,仁侠沈浪悲痛之余也殉情而死,震惊了整个武林正道。
白飞飞比朱七七心思还要缜密,怎会觉察不到这两人之间不同寻常的微妙关系,沈王二人的感情,她许多年前就已经察觉到了··她看着王怜花,冷声道:“因为我和你的身体里流着一半相同的血,我才知道你心里的想法。
你虽然得到了他的心,却永远不能为他生儿育女,你想将他这唯一的亲生骨肉带走,只是因为他这唯一的亲生骨肉身体里,也流着一些和你一样的血罢了·”·作者有话要说:·求治懒癌的方法,在线等,挺急的· · ·第49章 【飞欢】剑客多情三·白飞飞口中的他自然就是沈浪,王怜花脸色如常,并未因此有什么自卑难过,白飞飞说的话是他从来都拒绝去想的问题,这种问题他原本也不屑去想,如果他和沈浪有一个人在意这件事,他们两个也不会走在一起。
王怜花收回来放在白飞飞命脉的手,他知道此时的白飞飞已是强弩之末,若非自己今早用银针为她医治,她根本撑不过今日,若她方才一鼓作气说不定有能与王怜花同归于尽的机会,而现在……绝无可能。
她若再强行使用内力,耗费生命,心肺衰竭,神仙难救,王怜花还不想她死,但也不想自己和沈浪的这份感情被她看轻··白飞飞的确是个了不起的女子,她做到了这唯一一件自己做不到的事,他为沈浪生了一个孩子,可这并不让人羡慕,也不让人推崇,因为这件事情本就是她强迫沈浪做到的。
“你以为这是件很光彩的事这本是一件我从来都不屑去做的事·”王怜花冷笑,“我的名声原本就不怎么好,再加一条断袖之癖又能如何,他本是武林中最具盛名的仁侠,浮名世俗,他都不在意,我有什么好怕的。”
就像朱七七不明白沈浪为何甘愿毁去自己一生的侠名,也要向全武林公布他与王怜花的关系一样,白飞飞也不会明白无论她用怎样狠绝的言语,也无法让王怜花对沈浪的这份感情产生自卑的情绪。
他本是这天下间最优秀的男儿,他也从来都不比沈浪差,他自己选择的路,也来不需要别人指点,尤其是白飞飞,至今还将自己困在过去,无法走出来的白飞飞··王怜花继续道:“而你却连走出来的勇气都没有,你不敢爱他,不敢放下过去。”
白飞飞不愿看他,也不愿想起过去,可越是不愿记起的回忆她偏偏就越是忘不掉·她终于转头看了阿飞,仿佛只有看见阿飞,才能将她心中的痛苦减轻,她低下头,想到了那个曾经试图将他从黑暗里拉出来的男人,缓声道:“我从来都没有爱过他,我生来就是为了死亡,我活着的每一天都是痛苦,我的生命里只有仇恨,从来都没有爱。
我不知道怎么爱人,也从来没有人教过我如何爱一个人,若是后来曾经有人教过我什么是爱,我也已经将我此生仅有的爱给了我的孩子·”·这世界上原本就有很多不公平的事情,因为她的母亲爱错了一个男人,所以从她还没出生的时候,就注定了与‘爱’这个字绝缘。
黑暗的生命,扭曲的人格,变态的人生观,让白飞飞永远做不到像朱七七一样的善良单纯、任性妄为··“看见了你,我更加痛苦,我既然说了与你们至死不见,你为何还要出现在我面前。”
白飞飞眼睛里似乎有泪光,那是王怜花第一次看见她不故装矫柔时的眼泪,沈浪曾经说过,如果一个人还能留泪,就说明他心底还有爱··当年王怜花听闻王夫人与柴玉关双双逝世,沙漠中伏地一场痛哭,让金无望看到了他的儿女天性,原谅了他的作为,饶了他一条性命,从那开始,王怜花选择了放下过去的恩恩怨怨,摆脱命运的枷锁,为自己而活。
没有人比王怜花更清楚白飞飞的那种痛苦,他们是血脉相连,同父异母的亲姐弟,他们曾经有相同的人生与目的,可是现在一切都早该已经过去许多年了,柴玉关死了,王夫人也死了,该死的人都死了,有些本不该死的也死了,能活下来的,为什么不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呢。
王怜花在心底叹了口气,他道:“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如果你以为我想来,那你就错了·我答应你不带走阿飞,但你也要答应我,别这么早放弃自己,你死了,阿飞会很伤心,没有你,他会过得很苦,他已经见不到父亲,我不想他连母亲都失去,你我都知道,那种滋味。”
这不过只是一场梦罢了,既然这只是一场梦,那为什么不多学学沈浪,选择放下恩怨情仇,让他它得更美妙一点呢·”·以前的王怜花以为,只有最愚蠢的人才会想着什么美梦,但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不想太早醒来了,他说他答应白飞飞不带阿飞走,实际上他根本就带不走阿飞,甚至连他自己都走不出这片荒山。
也唯有这一次,他却不想沈浪也入梦来寻他,因为白飞飞是绝对不想让沈浪瞧见她现在这样的··白飞飞方才的这一场激战,全靠王怜花早上输给她的一口真气撑着,此刻懈怠下来,便觉浑身疲惫不堪,加上听见王怜花的话想起了自己活这一世的痛苦,又想到了自己死后阿飞将来的种种艰苦,心中触动良多,竟觉眼前一阵眩晕,忽然就晕了过去。
王怜花早知她撑不了多久,伸手拦腰将她接住,谁知这一扭腰,这才察觉自己腰腹肋骨疼的厉害,他弯腰蹲在了地上,疼的呲牙,心道白飞飞下手倒是一如既往的狠辣··阿飞心急的跑过来哭着看她娘亲,王怜花安抚他说先将这满地的草药捡回来,他娘亲就还有的救。
虽然刚刚王怜花与白飞飞打了一架,但是阿飞却依然对王怜花信任,此刻也只能信任他,因为除此之外,阿飞依然别无他法··为什么会信任王怜花,阿飞内心其实有一个答案的,王怜花自己不知道,其实他今天早上的那一个简单的拥抱,对阿飞来说意味着什么。
武侠原著向·阿飞内心深处其实很贪恋那个怀抱,那怀抱是那样的强壮有力,王怜花只不过一张手臂就将他整个人护在怀里了,就像一座雄伟的高山,仿佛能将他身边的一切危险挡去。
那就像……就像是父亲的怀抱··父亲的怀抱是怎样的,阿飞从来都不敢问,也不敢想··王怜花将白飞飞放在床榻上重新施针为她医治的时候,阿飞已经将院外的草药捡了回来,虽知这只是个梦,王怜花还是会悉心的教阿飞如何辨别草药,阿飞的求知欲望很高涨,他迫切的想学会更多的东西,迫切的想要变得更强,强到有一天,他也能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实在太过痛苦。
小小的阿飞帮王怜花腰上的伤缠好绷带,又为白飞飞熬好草药喂她喝下,一直守到天亮,这才沉沉睡去··没有人比王怜花更清楚阿飞此刻的心情,他已决心在这仅有的日子里尽可能多的让阿飞变得快乐,他会教会阿飞如何在逆境中成长,教会他尽可能多的生存本领,替沈浪弥补一下对这个孩子儿时缺少的父爱。
阿飞是个非常聪慧的孩子,很多生存的本能可以无师自通,王怜花知道自己绝不能教他太多,让他犯与自己一样的错误,学的太多,反而不纯不精··王怜花看的出来,阿飞喜欢剑,他仿佛就是为了练剑而生,他若将来想要成名,就只能一心一意的练习剑法。
他记得沈浪曾经说过,无论多厉害的剑法要诀都不过在一个‘快’字上,只要你出剑的速度足够快,敌人的剑法再刁难再古怪也没有出手的机会··这些天,王怜花教阿飞练剑,教他识字,教他用剑刻自己的名字,教他如何利用日月星辰在荒山里分别方向,教他如何躲避野兽追击,带他一起去采过草药,爬过高山看过日出,数过星星种过树,甚至还养了两窝小野兔。
纵然这只是梦又如何呢,至少在自己醒来的时候,永远都不会忘记这段愉快的时光··这对王怜花来说,已经足够了··白飞飞醒来的时候,便看见屋外的阿飞趴在王怜花的后背上放纸鸢,脚下蹿着的是他们圈养的几只小野兔。
阿飞喊着舅舅,满脸都是笑容··看着这般画面,白飞飞脸上难得出现几分笑意,但若细细瞧去,她眼底却是一片苦楚··王怜花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一定在想,如果此时此刻背着阿飞嬉闹的人是沈浪该有多好,一家三口,隐居山林,从此不问江湖事,多么逍遥自在,可惜这永远都不可能实现,她越想反而越会觉得痛苦。
有些梦遥不可及,注定没有缘分,不如不做··……·这一日清晨,王怜花听见有人在梦中喊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是那样的急切,那是沈浪的声音,在他脑海里循环往复,王怜花突然意识到自己差一点沉浸在梦中永远都无法醒来。
他该走了,无论对阿飞有多么不舍,他都该离开了,阿飞有他自己的路要走,若王怜花强行干涉,反而会害了他,以后江湖上也许永远都不会再有飞剑客了··沈浪的呼唤声越来越重,王怜花知道这场梦要结束了,他看了看一边还在睡梦中的阿飞,忽然想起了那个曾经让沈浪十分信任的少年,他在自己意识模糊之前突然用力将阿飞摇醒,将自己挂在脖子上玉璧取下来塞到了阿飞手中。
阿飞揉揉眼睛,睁眼便看到王怜花消失在眼前,耳边听到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照顾好你娘,等你剑法有成,就去山西太原,到李园找一个叫李寻欢的青年,如若有缘,我和你爹定会去李园找你的。
· ·第50章 【飞欢】剑客多情四·王怜花睁开眼睛,仿佛眼前看见的依然是阿飞的脸,修长的剑眉,浓密的睫毛,□□的鼻梁,清亮澄澈的目光,薄薄的嘴唇轻启喊着自己的名字,紧接着那张脸似乎在眼前慢慢变得成熟,与记忆中最熟悉的那个人的容颜重叠在一起。
王怜花笑了笑,沈浪,又看见你真好··沈浪瞧见王怜花醒来,松了口气,一向从容的仁侠眼中仿若闪烁着泪花,他将王怜花拥在怀中,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这几日王怜花一直昏迷不醒,沈浪用尽方法都没能治好他,大夫说他身体无碍,只不过似乎是陷入梦中不愿醒来,沈浪只当是因为用那《怜花宝鉴》的后遗之症,见他时而唇角带笑,时而眉头紧锁,时而浑身颤抖,时而咬牙□□,沈浪只能攥紧他的手掌以自己绵长的内力为他安抚心神,只能日日夜夜守在他的榻前,一遍一遍又的喊他的名字。
王怜花醒来的朝他笑的时候,沈浪几乎忍不住要留下了喜悦的泪水··“沈浪,我做了个梦,梦见了一个孩子·”王怜花言道,沈浪抚摸着他的眼角,笑的从容,“我知道,我听见你在梦中喊他的名字,他叫阿飞。”
“他是白飞飞的孩子·”·沈浪怔了一怔,王怜花这话中之意一点就透,楼兰古城,密室几夜,销魂蚀骨,却也难以启齿··沈浪沉默半晌,原本想问一句她过得还好,却又觉多余。
好与不好,不言自明,情债孽缘,非己所愿,他张了张嘴,却道:·“是梦么”·王怜花将手放在自己颈间摸到了拴着玉璧的红绳,心中叹了口气,不过是一场大梦罢了。
沈浪看见他眼角的失落,轻轻攥住了他的手,笑道:“是梦也好,你当知道,我心中只有你一个,再也盛不下别人·”·“可我想要阿飞·”白飞飞说的很对,王怜花想要阿飞,很想要。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委屈的几乎像个孩子,说他自私也好,对白飞飞不公平也好,他就是想要,沈浪倒不知如何安慰他了··可他将那玉璧拿出来的时候,却惊讶的发现那玉璧早就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挂在上面的是一块哨子,用薄铜片制成的哨子,那是幽灵群鬼用起掷出破风而过发出啸声的哨子·这是当年白飞飞送给阿飞哄他玩耍的玩意儿,阿飞把他送给了王怜花,也就是说这本是属于阿飞的哨子·“这是幽灵宫主的哨子。”
沈浪瞧着那铜哨也是一愣,王怜花大笑,他紧紧攥住沈浪的手,道:“你还记得你当年推荐给我的那个叫做李寻欢的少年吗·”·武侠原著向·沈浪已经猜到王怜花的意图,他做的也许不是一场梦,沈浪笑着点头:“自然是记得,李家的二公子。”
当年王怜花要将自己的毕生绝学《怜花宝鉴》交给找一个可以信任的人,因为沈浪的一句话,他专门跑了一趟太原,虽然没有见到李寻欢,但却将《怜花宝鉴》交给了他青梅竹马的表妹林诗音。
后来王怜花出事之后,沈浪担心他留下的武林秘籍会给李家带来灾祸,便又去过一趟李园,从林诗音手中将原本的《怜花宝鉴》要了回来,并让林诗音默默的抄录了一份留下托他交给李寻欢,而沈浪自己带着原本的宝鉴离开了李园,也就是在路上发现了通过这本《怜花宝鉴》能变换时空追寻到王怜花的神奇功能,才跨越艰难险阻,重逢在一起。
“我们这就去太原”王怜花大笑,似乎已经预见了与阿飞再次重逢的画面··沈浪点点头,他心中也有千般滋味涌现,对于阿飞,是期待,是愧疚,还是别的什么,都变得不重要,他是沈浪,他心中坦荡。
他看着王怜花脸上的喜悦,嘴角的笑意更浓··江湖啊,不知如今的江湖是个什么模样,会不会因为千面公子王怜花的出山,再次掀起一片‘腥风血雨’。
管他呢,去造作吧,反正自己还有力气替他收拾残局,虽说早已不是当时二十出头的年级,但此刻也正壮年,全盛之时,未丢本心,自信还能有镇山撼岳的本事保得一人平安。
沈浪嘴角依然挂着那懒散的笑,他道:“好,我们去太原·”·……·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苍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做烘炉,熔万物为白银。
山西的大雪,下了整整一夜,第二日天将亮的时候,终于停了··小酒馆里有人说书,说的是前些时日,江湖上发生的一件足以惊天动地的大事,江湖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李寻欢的故事,这小酒馆的说书老人,前日刚刚讲完‘探花郎仗义疏财,梅花盗无恶不作’,今日又讲到,“李探花被困少林寺,飞剑客英勇救义兄。
’的故事··这不过是两三天刚刚发生的事情,可不过仅仅两三天的时间,李探花与飞剑客的传奇的故事已经传遍了整个大街小巷,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听书的大多只听个热闹,真正亲眼目睹这件事情的没有几个,因而李探花与飞剑客的名声虽响,但在这偏远的小酒馆之中真正认识两人的却不多,甚至一个都没有。
李寻欢已不算年轻,他的眼角也已经有了皱纹,但是他的一双眼睛却是年轻的,你只要你看过他这双深邃的眼眸,就绝不会认错··那眼睛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仿佛夏日下的海水,充满了愉悦的活力。
阿飞见他第一眼的时候,就是被他这一双温柔有又满载生机的眼眸吸引的··那时的阿飞倔强的像一匹孤狼,冷漠坚定的如同花岗岩一样,他挺直的鼻梁使他的脸庞看起来十分削瘦,但那却是李寻欢平生所见过的最英俊的一张脸,虽然他还那样年轻,并不成熟,但却已有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命中注定的相遇,有些情谊并不在两人认识的时间长短,而在于你是不是真的遇对了人,经过了梅花盗与少林寺一事,他们已经成了生死相交的朋友。
这种友情甚至超越了一切,对方已不知不觉在自己心中形成了任何人都不可逾越的底线··任何人都不能,包括让阿飞几乎要沉沦的武林第一美人儿——林仙儿。
从嵩山少林寺回到太原,他们已经走了几天,昨日大雪封路,二人不得已在这小酒馆里休息几日··倒是没想到,碰上说书人又在讲小李探花郎的故事,阿飞一向对李寻欢的故事很感兴趣,他一大早找了角落,喝酒听书,好像并不着急赶回兴云庄去找林仙儿了。
李寻欢将热好的酒给阿飞斟满,看着他那张轮廓分明的脸庞,目光里皆是笑意··他似乎看出了阿飞的心思,开口道:“我以为你会回去找她·”·提起林仙儿,阿飞攥着酒杯的手几乎在颤抖,无恶不作的梅花盗不是男人当然是女人,而这个女人就是林仙儿。
她必定是用自己的美貌,迷惑了无数男人,蛊惑利用这些男人做下那些滔天的罪恶,是她一次又一次的陷害李寻欢,几乎要将他置于死地··阿飞受过林仙儿的恩惠,他想起了林仙儿的柔若无骨的双手,温如美玉,是那样的温柔。
他的心本该坚如岩石,但是当林仙儿用她那双手抚过自己的脸庞的时候,阿飞竟觉得自己似乎连心底最深处都在震动,就好像一湖净水,忽然泛起了无数涟漪··阿飞的整个人几乎都抖了起来,他在极力压制这种感情,他的脸上突然浮现出一种痛苦的神色,李寻欢抬起胳膊,用一双手掌紧紧握住了阿飞在颤抖的手,那手掌似乎有种神奇的魔力,渐渐将阿飞痛苦的心灵抚平。
阿飞抬头看着李寻欢那双温柔的眼睛,似乎被他那无尽的包容感染,他忽然想起了自己很小很小的时候和那个人的约定··“我本该回李园,但你不在李园,李园已经不是原来的李园,但你还是你。”
李园早已不是原来的李园,李园的主人也换了人,它现在叫兴云庄,但是阿飞还是喜欢把那里称之为‘李园’··他去李园,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林仙儿,而是为了李寻欢。
李寻欢的心忽然起了一种奇异的波动,他问:“你是不是在李园等人·”·阿飞点头:“是·”·李寻欢问道:“等什么人我原来以为你去李园是为了她,现在看来我好像猜错了。”
阿飞看着他道:“我有没有问过你不愿意回答的话”·这本是他第一次见李寻欢时,李寻欢和他说的话··李寻欢笑了,他摇摇头举杯道:“是我不对,当自罚三杯,如果没有你陪我,我也不知自己该往哪里去。”
李寻欢突然发现,自从他认识阿飞以后,好像很喜欢笑了··武侠原著向· · ·第51章 【飞欢】剑客多情五·李寻欢又喝了几杯酒,两人无话,沉默了约莫半盏茶的时间,突然同时抬头看了对方开口问:“你……”·阿飞瞧见李寻欢朝他笑,怔了一怔,心里忽然隐隐有种奇异的感觉,有些微妙,和对林仙儿的感觉不同却又那样相似,他一时想不明白,只觉得脸上有些发热,便将目光移开,低头看着 自己杯中的酒水,闭了嘴等李寻欢先说。
李寻欢见阿飞的目光错开,忍不住咳了几声,憋的脸上泛起一阵潮红,他的神态渐渐变得严肃起来,他袖中有块铁牌,是在少林寺中百晓生临死之前紧紧攥在手中的铁牌。
那铁牌黝黑,大概是因为年岁太长被磨得暗暗有些发亮,但你要是凝目瞧两眼,便会觉得隐隐似有烟波流动,再仔细一瞧,便会感觉这一块小小的铁牌之上,竟似含有苍穹险暝,云气开合之势,变化万千,不可方物。
李寻欢虽然不识得此物,但却知道这绝非一般凡铁所铸,百晓生通晓江湖万千事,编著兵器谱虽然目的在于挑起武林人物为了排名相互杀戮,又在少林寺被李寻欢所杀,但是他见多识广通晓古今却并非浪得虚名。
不知何时那说书的老人已经将故事讲完,开始抽起了旱烟,他旁边那个扎着两个长辫子的姑娘是他的孙女儿,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十分勾魂,一直有意无意的往李寻欢与阿飞这边瞧。
但见这二人神情,似乎对故事中的内容全然不感兴趣,虽然身在此处,心却早已神游天外,那说书老人本想带着他的小孙女离开这酒馆,却在走过两人身边时,一侧目偶然瞧见了李寻欢放在袖口之中暗暗观摩的铁牌,神色巨变。
他那双原本握住烟杆极其稳当的手,竟然因为攥的力气太大而颤抖,烟锅里带着火星的烟卷竟然因为颤抖的幅度抖落下来,若非李寻欢脚缩快,都要将他的下摆给烧着了。
李寻欢刚抬起头,那说书老人的右手已用极快的速度攥住李寻欢的手腕,阿飞的剑却已抵在那老人颈间,旁边的小姑娘根本没想到这一变故,惊呼一声··阿飞的剑出手很快,飞剑客的剑在这几日已名满江湖,可那说书老人竟然毫不在意,不知是笃定阿飞的剑不会刺过来还是笃定他刺不到自己,那老人的眼睛只紧紧的盯着李寻欢手中的铁牌,表情极其惊异。
李寻欢惊讶于这白发老人的出手速度,这时他才知这老人也绝非普通说书人,他站起身微微移步,侧身将阿飞稍稍挡在自己身后几分的位置,笑问:“老先生可识得此物”·白发老人似乎谁的话都听不到,只自顾喃喃言道:“天云令重现江湖,莫非、莫非……”·“天云令”李寻欢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听说过这个名字,却又模糊的一时记不起来。
“小红,我们走·”李寻欢有话想问,可那白发老人此刻并不想多说什么,只见他举起手中烟杆将阿飞的剑轻轻拨开,拉起旁边大眼睛的辫子姑娘表情凝重的离开了酒馆。
那小姑娘被爷爷领走,回头看了李寻欢一眼,眼波流转,似乎有什么话要说,又看了看他旁边的阿飞,终是什么都没有说,跟着那说书老人走出了酒馆··等两人离开了,阿飞手中的剑才入鞘,他的剑一向很稳,但是刚刚却被那老人的烟杆轻轻一拨就给拨开了,他表情虽然漠然,但握着剑鞘的手却已经攥紧。
阿飞的伤其实还没好,几日前他上少林寺时受了很重的内伤,一路撑着和李寻欢走过来不过是等着他自动痊愈,他就像是匹高傲的孤狼,即便受伤也绝不会低头、绝不会示弱,更不需要同情、不需要解释。
李寻欢不知何时已将那块铁牌收了起来,仿佛刚才那说书老人的小小插曲并没有发生过,他看着阿飞,早已将这少年的动作以及心中所想全收入眼底··李寻欢举起酒杯又喝了一杯,眼底竟然映满笑意。
刚刚阿飞会下意识出手拔剑护他,倒是让他没有想到··想到此处,李寻欢突然重重的咳了几声,仿佛咳得喘不过气,脸色憋的发红,咳完之后,听他的声音忽然有几分任性委屈的味道:“阿飞,我突然觉得我的咳嗽又严重了,严重的我连一坛酒都没法好好喝完了。
刚好这里离梅花草堂不远,不如去找梅大先生讨杯酒喝,说不定能顺便治治我这毛病,也好让我喝酒喝个痛快·”·天气严寒这几天又一日数惊、出生入死的几番折腾,阿飞没有多想,只当李寻欢是真的病了,就将心思全都放在了他的病情上,将刚才那说书老人的插曲忘记了。
他给李寻欢披上披风,点点头,跟着他去了梅花草堂··山脚下有条小道,刚下的大雪只有几串脚印,李寻欢在前面走着,阿飞原本跟在他身后,李寻欢故意放慢脚步,阿飞便跟上来和他并肩走着。
以前的阿飞并不喜欢雪天,因为天气严寒酷暑都是对他生存的考验,以前的李寻欢并不喜欢走路,因为他觉得有马车不坐却非要用两条腿走路实在是不懂得享受,可是现在他们的想法却变了。
他们两个忽然都喜欢上了一起在雪地里走路,脚下踩过的积雪吱呀吱呀的响,留下两串脚印一直延伸到桥边,天虽冷,人心却很暖··李寻欢在小桥边驻足,梅花草堂就在小桥的另一边,雪海之中,万梅绽放,红白相间,宛如图画。
看着这梅花,李寻欢又想起了数月前的事,想起了林诗音,想起了龙啸云,想起了往事种种,一时间竟又陷入回忆之中无法自拔,弯下腰,忍不住的咳嗽起来··他就是在这里误伤了龙小云,废了他一身的武功。
阿飞的眸子忽然变得像刀光一样锐利··远处梅林之中传出几声嘈杂的人语狗吠,他低眸看着咳得弯下腰去的李寻欢,忽然觉得自己的心在收缩,只觉得自己喉咙里塞了什么东西,说不出话来。
似乎过了很久,很久,李寻欢直起了身子,他的脸色咳得如同雪中的梅花一样红,可他仍然在笑,笑中带着辛酸··阿飞突然攥紧了李寻欢的手,拉着他快步走上了小桥,他不像铁传甲照顾李寻欢时一样温柔,他近乎于霸道的拉着他走入梅林,手因为用力变得发白,竟让李寻欢一时挣脱不了。
武侠原著向·有三五石屋隐在梅林深处,那便是梅大先生的梅花草堂··峨服高冠的老人正坐在草堂前的石亭里,拿着一副画,来来回回瞅的仔细··阿飞拉着李寻欢刚刚踏入梅林小道,那叫骑鹤的小童就跑来迎接,骑鹤认得李寻欢,瞧见阿飞的打扮,便知道这是近日名声大起的飞剑客。
谁知那梅大先生听到小童通报,大惊失色,赶忙撩起衣襟,将画收起来,就往草堂里跑,一面大呼道:“不见不见,上次这人来就差点砸了我这草堂,这次再见准没好事。”
这次倒是李寻欢先开的口:“梅大先生慢走,先生手里拿的可是‘清明上河图’”·李寻欢原本不会挽留,但这次他却开了口,或许从他和阿飞说要治咳嗽的时候,他就已经变了。
梅大先生听他这样说,果然转身又折了回来,拉李寻欢坐下,小心翼翼的将手中的画在石桌上展开··“李探花见多识广,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快来瞧瞧这幅仿制的‘清明上河图’究竟有何玄机。”
他说着抓着脑袋挠了挠,情绪有些烦躁,“我梅大在这梅花草堂住了近三十年,自称能分辨出世上任何一幅画的真伪,可以配出最厉害的毒、药和解药,江湖少有人在这方面是我的敌手。”
当初梅二先生配置的‘寒鸡散’的毒、药,差点要了李寻欢的命,还是梅大先生的酒将他的毒给解了,在制毒解毒这两方面,李寻欢从未怀疑过他们的能力。
又听梅大先生讲:“前几天,梅林隔壁搬来了两个人,建了个什么桃花源,俗得很这俩人看着年纪不大,一表人才的,就是诚心跟我这老人家过不去,打着什么神医的招牌,号称可以治百病,解百毒,妙手回春,起死回生,每日日上三竿才开门给人瞧病,心情好的时候要点诊金,心情不好的时候分文不取,整日神神秘秘的。”
“却不知为何这几天让他看过病的大姑娘小媳妇儿全都争先恐后的回去拜访,不过几日这名声都快要传遍整个太原城了,把我这梅花草堂的生意都给抢了·那日老二装的肚子痛去找人瞧病,回来就给我带了一副临摹的‘清明上河图’来,还说是那姓王的坐堂小子要考验考验我这老人家能不能看透这画中玄机。”
梅大先生脸有些红,显然是研究这两天都未从看出这副画有什么不妥,李寻欢只瞧了一眼,便对这临摹之人的画工敬佩不已,虽是临摹,却画的惟妙惟肖,难分真假,若非是那纸张太细,墨色太新,就要连他也要分辨不出了。
·李寻欢刚想开口问一句那位神医的名号,却见一直站在身边不语的阿飞快速解下李寻欢腰上的酒袋,仰头灌了一大口,继而全数都喷在那副‘清明上河图’上,酒水将那新墨细纸晕湿了。
梅大先生惊呼一声,李寻欢却盯着阿飞手中攥的自己的酒囊愣了一愣,转头瞧见阿飞如刀一样的目光紧盯着那副被晕开的画,就如同奇迹一般,画中墨色的人物渐渐褪去,两朵鲜红的牡丹盛开浮现在面前,娇艳欲滴,美不胜收。
牡丹花瓣丛丛叠叠,却在最里面的花瓣深处又显出两个墨色的字来··仔细瞧去,却是用小篆写的,一个‘飞’,与一个‘欢’字·· · ·第52章 【飞欢】剑客多情六·阿飞记得自己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个人告诉过他有种草药的汁液掺在墨水之中,可以令文字隐形,只有遇到纯正的酒水才能显现出来。
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记忆中的人绯衣如火,有时冷艳有时温柔,他与自己相处的时间虽然不长,但那儿时的呵护与嘱托却足以让阿飞永远铭记··阿飞一直不知道儿时那个人的出现,究竟是不是他做过的一场大梦,如果是一场梦,那为何他的记忆十几年之后还是如此清晰,那人的嘱托也一刻都不曾忘记,若不是梦,那为何当初那人出现的那样突然,又消失的那样突然,突然的让他连一句告别的话都没来得及说出口。
想到那人临走之时的那句话,阿飞的心又开始颤抖,脸上出现一种奇怪的表情,他的脸色虽然痛苦中带些愤怒但他的眼眸却很亮,让人感觉他的童年虽然不幸但对未来却又是那样期待。
李寻欢此时并未发现阿飞的异样,因为他发现了另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在那副图画显现的牡丹图案的‘欢’字左下角,又缓缓显出一个白云图案来,李寻欢觉得很惊讶,因为画上那朵白云,正与那说书老人口中‘白云令’上的白云图案一模一样。
这绝不是巧合,难道梅大先生口中那位赠图的‘王公子’早就知道自己和阿飞会来这梅花草堂,所以借用梅二与梅大之手,给他们看这图中显的字吗,如果‘飞’与‘欢’指的就是阿飞与李寻欢,那这位隐藏在背后的‘王公子’又是什么人,究竟是敌是友,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李寻欢一时间想了许多,但他在自脑中将自己从小到大认识的人全都想了一遍,也没有想到与这位‘王公子’相符合的人来。
“梅大先生,冒昧问一句,这位神医‘王公子’可是住在梅林隔壁吗”·李寻欢想,若是‘白云令’这件事情只是与他一个人有关联,那是敌是友他不在意也罢,可是这件事情却也牵扯到阿飞,那他就不能不查个明白。
梅大先生一听李寻欢这口气,知道他是要去那桃源找这位王公子,赶忙阻止:“不行不行,你可不能去,他那桃林是按照奇门八卦所设,一般想看病的人是进不去的,除非有人指引,你若硬闯定会身陷迷阵,兜兜转转是永远都走不出去的。”
让李寻欢这么一提,梅大先生突然想起来,梅二将这幅清明上河拿回来的时候嘱咐过,千万不能让看出这画中秘密的人进入桃源找他,否则那位脾气反复不定的王公子定会一把火烧了梅花草堂的。
当初李寻欢在这梅花草堂伤了龙小云,龙啸云用计将李寻欢送上少林寺后,派手下人来梅花草堂找麻烦,若不是那位王公子和他的朋友及时出手的搭救,别说梅花草堂,连梅大梅二怕也要丢了性命。
武侠原著向·他们本来是要赶紧搬走的,可是王公子要他们再等几日,等这两个人来了之后再走,梅大欠王公子的人情,便按王公子的吩咐‘无意间’将那副清明上河图给了李寻欢。
李寻欢听梅大先生这样说,又见他神情有异,那视若珍宝的名画全都收拾稳妥,多半是要另寻他处定居,李寻欢想起自己多日前的举动怕是连累梅家兄弟,心中有愧也不再多问。
可是他今日来这梅花草堂的目的是为了阿飞的伤,只好转移话题,问了专治内伤的梅二先生去向··谁知梅大先生又与他牵出最近几日太原城中另外一件奇事··说太原城中前几日新开了一家白云阁的青楼,里面有位叫做七姑娘的大美人儿,据说比江湖第一美人儿林仙儿还要美,她三日之后要在白云阁抛绣球,谁能接到七姑娘抛得绣球,谁就能成为她人生第一个入幕之宾。
听说这七姑娘不仅人长得美,还有一双巧手,精通琴棋书画,几乎无所不能,尤其是她酿的一手好酒,千里飘香,一听有好酒,梅二先生自然就赶去凑热闹了··有比江湖第一美人儿还要美的人,武林之人有谁不想去凑热闹见一见这位七姑娘的真面目,美色祸人,本就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听说和梅二先生一起去白云阁的人,正是那位桃花源的王公子和他的好朋友··“你们如果真想见王公子,还不如现在转身出门,快快回家去·”梅大先生叫骑鹤拿来一坛酒递给李寻欢,一副不耐烦的模样,极不情愿道:“有了王公子特意给准备的这坛酒,飞剑客的内伤还能不好吗”·“他们在李园”话说到此处,一直沉默的阿飞终于开口,李寻欢伸手接过梅大先生递过来的酒坛,看见阿飞的眼睛变得很亮,好像每次一提到‘王公子’阿飞的眼睛都会发光一样,难道他和那位‘王公子’是故交·李寻欢这般猜测,可阿飞不想说,他也不能问。
“白云阁就在李园附近,前后不过只隔了一条街,两位要去找人就赶紧走,像那种美人儿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见的·”完成了和别人的约定,梅大先生迫不及待的想要赶人,李寻欢无法,谢过梅大之后,只能和阿飞一起出了梅花草堂。
化雪比下雪的天气还要冷上几分,年轻人好像天生不怕严寒,无所畏惧,李寻欢拢了拢披在身上的长袍,看着身旁穿着单薄脊背挺直的阿飞,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老了,怎么就少了些年轻人的热血呢。
还好在这冰天雪地里,还有坛好酒喝来暖暖胃··李寻欢解下腰间的酒囊,仰头放在嘴里喝的时候,忽然想起了方才在梅花草堂,阿飞拿起他的酒囊喝酒的事情··脸上莫名奇妙有点燥热,喉咙里有点痒,一口暖酒下肚,这才不至于咳了出来。
李寻欢觉得自己有点不太对劲,对阿飞的感觉也不太对劲,总之忽然之间哪里都不太对劲,·阿飞已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看他,李寻欢极其不自然的清咳了一声,还以为阿飞看出了他此刻心里的想法,不等阿飞开口,抢先一步道:“阿飞,这酒的味道和往常不太一样,竟有些甜味,你有没有尝到。”
“的确有些甜·”阿飞看着李寻欢,那有些野性的眸子里又有了笑意·他当然不笨,他早就猜出了李寻欢之所以去梅花草堂的用意,他对李寻欢道:“谢谢你,你总是这样,就算想方设法帮了别人,也不说出来。”
李寻欢笑道:“你我已是生死之交,你为了我连命都可以不要,我做这点小事又算得了什么,再说我只不过是想念梅大先生的酒而已·何况……你对我来说也不是别人。”
不是别人,是比我的生命还要重要的人··这种感情已经不是伟大的友谊所能形容,他甚至已经超过了李寻欢生命里的所有人··李寻欢好像有点明白了自己对阿飞那种特殊的感觉是怎样的感情,只是还没到该说出来的时候。
因为他自己这辈子欠下的债已经太多,不知道用一生能不能还得完,也许阿飞就是那个能让他走出过去枷锁的人,阿飞说自己一直在帮他,殊不知是他一直在帮自己才是··阿飞见他又陷入沉思,开口道:“我停下来是想告诉你,白云阁已经到了。”
李寻欢这才发现,原来他们不知不觉已经走了这么远的路,入了太原城,快到了兴云庄都不知道··果然如梅大先生所言,白云阁正是建在兴云庄的不远处的地方。
转过一条小巷,李寻欢顺着阿飞指的方向,一眼便瞧见了白云阁的招牌,李寻欢记得那个地方,那原本是个两层的酒楼,在这个地方的规模并不算小,李寻欢年轻的时候常常瞒着他爹与大哥陪江湖上结交的朋友去吃饭喝酒。
就在两个月前,他在回‘李园’的时候这个酒楼还在,他不过去了趟少林寺,再回来这酒楼便易主改了行业··酒楼尽头连着一条有些阴暗的弄堂,那条小小的弄堂里也有个小店,前面摆着摊子买些粗劣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孙驼子是个残废。
小店的那条弄堂对着的就是兴云庄的后墙,那后墙太高,挡住了弄堂的阳光,小店看起来有些昏暗·这简陋的小店以前客人极少,每日冷冷清清,可是因为前几天不远处的酒楼改头换面成了青楼,还传出里面有位江湖第一美人儿,要在三日之后在白云阁里抛绣球选自己第一个入幕之宾之后,小店里的客人就多了起来。
江湖美人儿,自然是越多越好,闲来无聊的人很多,谁又想错过呢,何况听说这七姑娘还是个从未出过阁的处子··李寻欢与阿飞来白云阁当然不是为了七姑娘,李寻欢站在小店外,吃吃的望着高墙里的小楼,又要开始咳嗽起来,孙驼子走出来招呼他,他都没有听见。
阿飞原本是要进去小店找个位子替李寻欢点些吃的,可就在他转身的那一刹那,忽然在弄堂的尽头看见了一个人··那人一身青灰色粗布衣衫,腰间系了一把长剑,身材修长清瘦,却是气度从容,眼眸如海一样深邃,若非他下颚与唇间续了三寸长须,那嘴角懒散的挂着三分笑意也能看的分明,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左脸处从眉角到下颚处的一条泛白的长疤。
阿飞就这样看着他,也不知为何忽然觉得心跳的很快,明明从未相识,从未相见,却在冥冥之中觉得与这人有种特殊的关系,他只不过晃了一下,却见原本离得很远的那人已经到了自己面前,这人看脸色已有四五十岁,但偏偏给人的感觉也不过才三十岁年纪。
武侠原著向·那男子看着阿飞,嘴角那慵懒的笑更浓,眸中的目光也变得柔和慈祥,阿飞几乎要陷在他那眼神之中无法自拔,莫名其妙的觉得鼻尖酸涩竟要留下泪来··“沈大哥”·也不知二人就这样对视了多久,才见旁边回过神来的李寻欢忽然满脸激动的上来一把握住了那男子的手,一腔热血几乎要从胸腔里喷涌出来,连那声音中都带了几分颤抖:“沈大哥,真的是你”·沈……·阿飞忽然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都要烧着了,一颗心脏砰砰的震得胸腔都在发抖,他脊背僵直,瞪着双眼,脑袋里只剩了一个‘沈’字。
男子依然笑的慵懒从容,目光却又无意间落回到阿飞身上,声音坦坦荡荡却又莫名的温柔生怕惊扰了他··“在下沈岳,曾与李老探花是故交·”·作者有话要说:·ooc:阿飞拿了李寻欢的酒囊喝酒。
李寻欢:“哎呦,酒里有阿飞的味道,甜甜的·”·b,觉得李寻欢喊沈叔叔不太好听,暂且叫大哥好了,反正他又不知道是谁·· · ·第53章 【飞欢】多情剑客七·李寻欢记得与沈岳相识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或许他不该叫沈岳沈大哥,而应该叫他一声沈叔叔,沈岳与老李探花成为忘年之交的时候,李寻欢还很小,所以他对沈岳的最深的印象一直停留十几年前。
那年正是李寻欢从关外回来认识龙啸云的第二年,那一年龙啸云因为林诗音得了重病,而李寻欢自己也已下定决心要林诗音远离他,想要成全龙啸云,所以每日都在外流连花丛不愿回李园。
那年沈岳还是意气风发的青年模样,那一次也是他最后一次来李园探望故友,可李老探花早已故去,他显然是有别的目的,因为他去李园时并没有去找李寻欢而是直接去找了林诗音。
当年不知为何原因,李园遭江湖中不明人士围攻,李寻欢还记得当年的场面比他前几日在少林寺的遭遇还要惊险,那时他听下人告知林诗音有险赶回李原相助时,与人决战错曾数次九死一生。
然沈岳却能以一人之力对敌百人却不费吹灰之力,武功招式就如同那流云浮水洒脱从容,深不可测,李寻欢从未见过如此高深的武功,如此洒脱的招式,他的剑不出鞘便能在千军万马中争出一条生路来,数次救李寻欢于危难之中。
纵然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沈岳匆匆离去,相隔数年,李寻欢还是记得他,甚至连他的佩剑都记得清清楚楚,李寻欢至今都觉得,他能与沈岳这样的人相识是他一辈子的荣幸。
只是后来他远离故土,出关十年未归,差一点便将那万丈豪情也都丢到了关外,没想到时隔十年再回来,还能再见到沈岳,李寻欢怎能不欢喜··伪君子见的太多,李寻欢更珍惜与沈岳这种真君子的交情,他认得沈岳腰间那把宝剑,也认得沈岳嘴角那抹懒散的笑容,那身洒脱从容的气魄,所以无论沈岳的容貌如何再老,李寻欢也决不会认错。
·李寻欢领着沈岳介绍给阿飞认识的时候,阿飞心里想的自然是那个人,他有一种感觉,他感觉眼前的沈岳就是与王怜花一起的那个人,是那个他从很小的时候就想象过无数次的人,可是沈岳自己不说,他也不能肯定。
何况,他还没说服自己要不要给那人一个认自己的机会·阿飞整个人都有些恍惚,他还没确定王怜花究竟有没有信守当年的承诺来找他,实在不该就将眼前的沈岳当成那个人,可他就是忍不住会去联想。
他攥紧的拳头松了又紧,极力让自己保持平静,待等沈岳自我介绍后,只停顿片刻便也举起拳头,回道:“我……叫阿飞·”·他本应该再说一句,‘我没有姓,我就叫阿飞’,可他没有说。
沈岳只是瞧着他笑,笑的慈祥又温柔,好像还带了几分欣慰,他笑道:“我知道你是阿飞·”··阿飞的心却骤然提紧:“你知道”·沈岳点点头,回道:“能与李小探花在一起的,除了阿飞,还会有谁。
飞剑客的大名,在下早已如雷贯耳·”·阿飞只感觉自己一身热血又要涌了出来,听他这样说,脸上便显出十足的自豪感··李寻欢好像没有看到阿飞的异样,他开心的拉着沈岳去小酒店里靠墙的角落坐下,问他当年是如何从敌人包围里脱围,又问他这些年去了哪里。
阿飞难得见到李寻欢有这么活泼的时候,简直像个小孩子缠着父母一样问个不停,阿飞瞧他开心,自己又初次得到沈岳的肯定,心情也好了许多,于是暂且将心里的事放下,也将沈岳当作朋友相处。
陈年往事暂且不提,且说这小小的酒铺之中近几日来却是卧虎藏龙,且不说沈岳究竟是何有名的人物,光说李探花与飞剑客就足以引来骚动,再看那茶铺的边角坐着的抽旱烟的老人和坐在他傍边吃面的小姑娘,不是那神秘的说书祖孙俩还会有谁,再看靠窗的一位文弱书上打扮眉眼,那分明是林仙儿装扮成的,就连那抹桌子的孙驼子也绝非等闲之辈。
也不知阿飞有没有认出他们的身份,或许是现在他眼里心里只有李寻欢和沈岳根本没有在意,又或许是他认出来了却不想去拆穿··王怜花究竟在不在白云阁,如果他真的来李园找自己,那为何又不现身相见,沈岳的真实身份究竟是谁,七姑娘又是什么人,她大张旗鼓在李园门口抛这绣球究竟意欲何为。
阿飞有很多问题想不通,但李寻欢初见故人又开心的拉着沈岳彻夜长谈,阿飞实在不忍心打扰,只是他们在这小酒馆里等了三天,也没见到梅二先生的影子··他本来快要放弃希望,直到沈岳拿了三张白云阁的请帖出来,阿飞才知道,原来沈岳回来李园的目的竟然也是为了这位七姑娘。
白云阁七姑娘越发神秘,到让李寻欢提起不少兴趣来,小李探花也是风流人物,既然有美人看,他自然也不会推辞·倒是阿飞,却不怎么情愿,若是为了别的事情开心倒也罢了,可是连沈岳都是为了一睹这天下第一美人儿的风采才来此,便让人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白云阁的格局并未有多富丽堂皇,可能是因为改建的匆忙,从外观格局来看还是保持了原来酒楼的模样,只是里面的装扮却有几分神秘··武侠原著向·进门不是大厅,而是一条曲曲折折的回廊,沈岳似乎对这刚改建的小楼轻车熟路,递交请柬之后,便带着阿飞与李寻欢往回廊里面走,闲庭信步,悠然自然,宛若主人一般。
三人大约走了一炷香的时间,转过九曲回廊,穿过两道屏风,再跨过一道门槛,这才听见熙攘嘈杂的人声,见到白云阁的主厅··说来也怪,这白云阁本就是改建酒楼,不知进门如何就变得如此宽敞了。
入眼看到的就是围着墙落座的几排大桌椅,刚好将中间高高的圆台围成一个圈,好似原本就是专门为看戏搭建而成··圆台上立着一根半人粗的柱子,抬头顺着那木杆往上看,阁楼的屋顶是打开的,那根柱子穿过楼顶一直矗立延伸,远远看去似高耸入云,竟足足有十丈多高,让人惊叹。
正对着二楼楼梯上的曲廊朱栏旁,那正连着七姑娘的闺房,沈岳带着飞欢二人找了个不太显眼的位置坐下,耳中全无嘈杂,只听得楼上几声清脆的玉佩叮当,便自顾笑着往那朱栏上瞧,好似能真在上面瞧出一朵花来,眼里心里全是柔情蜜意,年纪一大把,却像个正恋爱的少年郎。
李寻欢与阿飞本不是多话的人,他们听见楼上那玉佩叮当作响时,边见有几个提篮少女拥着一个人缓缓走向琼楼上朱栏旁··小楼里忽然之间安静了,所有人都目光都被这个人……简直可以说是个仙子引了去。
宫鬓堆云,满头珠翠,玉宇琼楼的仙子下了凡间··她穿着的是什么她戴的是什么她身后跟着几个人这些人又长得是什么模样人们已全都瞧不见,只因他们的眼睛,已全被此人本身所吸引,她身上似乎散发着一种光芒,足以照花所有人的眼。
原来这就是白云阁的七姑娘,七姑娘一笑,莫说男人,就连那闺阁里的小姑娘也要为她倾倒,她的笑容虽妩媚,神态却庄重;她的笑容虽令人魂牵梦萦,一心想去亲近,她的神态又令人不敢亲近。
这一点是武林第一美人儿林仙儿都比不上的··你平生可从见过如此妩媚又圣洁美丽的女人·有,有人见过,但那很少很少,沈岳就曾见过的,沈岳从来都不否认,无论是当年还是现在,这幅面容,的的确确是他平生见过最美的女子。
否则,这女子生出的孩子,又怎会让自己一生痴迷··七姑娘站在高处低眸俯视在座之人,即便是她不说话,只是轻轻扬一下眉毛,眼波流转之间已让多少男人酥倒在桌子上。
她弯唇笑了一笑,伸出一双玉手,接过身边丫鬟递上来的红绣球,只见她袖手轻扬,在一片惊呼声中,那大红色的绣球已让她玉手抛向楼顶··说来也怪,她一个柔弱女子,那青葱玉手应当没有几分力气,但她抛出去的那绣球偏偏就像长了翅膀一样,飞过那没有屋顶的阁楼,轻飘飘的便上了那十丈长杆,不偏不倚,正挂在杆顶上。
也不知是谁先反应过来,长啸一声,连滚带爬的冲向圆台,红了眼睛疯了一样往那长杆上爬去,场面开始混乱,你挣我夺,你追我赶,好像为了得到那红绣球,死了也没关系。
七姑娘不看那些人,却向着这边沈岳三人微微点头,那桃花眼角的魅惑叫人瞧了都要直了眼睛,沈岳大笑一声,拍案而起,抬脚间已轻飘飘的跃上屋顶,伸手捏住正在往柱顶攀爬之人的领口,一拉一推间已将人送回圆台之下。
·他脸上的笑容慵懒又从容,好似那绣球势在必得了一样··李寻欢看着沈岳的轻功,忍不住叫好,看起来好像并没有想去争夺绣球的意思·他转过来瞧阿飞,却见阿飞直盯着朱栏上的七姑娘出了神,也不知怎的,李寻欢觉得嗓子痒得想咳嗽。
可你若看的仔细些,就能很轻易的发现,阿飞那并不是看情人的眼神,他的目光冷峻的像一匹盯着猎物的狼,好像这一切伪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七姑娘被他盯得不太自在,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将那双好看的桃花眼从阿飞身上移开,又重新投到沈岳身上去了。
此时此刻,沿着柱子攀上屋顶的人都被沈岳丢了回去,就仅剩他一个人站在那里,青衣凛凛,气宇轩昂··阿飞终于将目光从七姑娘身上移开,转过来握住了李寻欢的手,对他说道:“我知道“她”是谁了,我要夺到那绣球。”
作者有话要说:·卡……懵了……·阿飞认出舅舅来了·· · ·第54章 【飞欢】多情剑客八·李寻欢虽不知阿飞心思,但却早知道这少年缜密的心思与那与生俱来的洞察力,李寻欢原本来这白云阁就不是为了七姑娘,除却因为沈岳的原因,一大部分是他为了调查‘天云令’的来历。
他知道阿飞并不是轻易动感情的人,此刻又见他眼神凌厉决绝,虽不知他为何要抢七姑娘的绣球,但还是应了他的要求,痛快饮尽杯中酒,起身借着脚下的力,眨眼便落到那圆柱旁。
“如此佳人,大哥岂能独享,沈兄可要当心了·”李寻欢早就想与沈岳较量较量,好让他瞧瞧,这十多年他的武功是不是又精进了许多··话音未落,他踩着落到圆台上的人肩膀,就跃上那了三丈多高的房梁。
“正等着你来·”沈岳大笑,也不瞧他,手斜斜的攀住那圆木,再奋力一跃,直奔那十丈高的绣球而去··人的轻功再快再厉害,也决不可能一跃十丈高,这是任何一个习武之人都知道的,沈岳也是如此,不过就算他连跃两次也不过是眨眼的时间,在这眨眼的时间里,李寻欢想追上他先一步摘得绣球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李寻欢紧追不舍,手中捏住一把飞刀,瞧准柱顶那绣球的位置,未见他手动,在他前方的沈岳就敏锐的感觉出一股比那闪电还要快的光快他一步冲上前··小李飞刀,例无虚发,李寻欢原本满怀信心的只等那被刀斩落的绣球落下,却见沈岳飞速举起腰间佩剑,仿佛只用那未出鞘的剑柄轻轻一碰,竟听那飞刀‘噗’的一声扎进了圆木里。
李寻欢惊讶之下,已失了那一口气的冲劲,身子竟缓缓的往下落去,阿飞不知何时也紧跟其后跃上屋顶,眼见李寻欢落下,便将自己的剑用力向李寻欢掷去,铁片插在圆木上,不高不矮,正好在李寻欢脚下,李寻欢重新振作,双脚借着那铁剑的弹力,再一次追上沈岳,沈岳也不急着取那绣球,脚踩在那飞刀上似是正等着李寻欢追上来,不过片刻功夫,两人起落之间,已双双落到那木柱的顶端,一人一边,立在那固定木柱的铁索上。
武侠原著向·十丈高台,素衣翩跹,青衣凛然,二人相视一笑,互有默契的竟赤手空拳的在那铁索上拆起招来·从这两人一前一后跃上木柱顶端再到铁索上拆招,不过是说句话的功夫,其轻功内力高深直瞧得圆台上的人呆立在台下再不敢上前一搏,就连那白云阁外走过的路人也纷纷驻足观看。
其实但凡江湖上有一定地位的人物,一般为了自己的名声是不会自降身份在这种地方为了一个风尘女子拼个你死我活的,特别是那种将自己的名声地位看的比任何东西都重要的人,因而虽然来看七姑娘的人多,但是像李寻欢这样名满江湖,凭一把飞刀就能名动八方无人不识兵器谱排名第三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因而这白云阁虽然神秘声势又大,真正来为美人儿拼命的武林高手却没有几个,李寻欢若非因为阿飞本也不会出手,若论轻功,阿飞暂时的确赶不上李寻欢,就当他此刻欠了李寻欢一个天大的人情,他也定要确定了这位七姑娘的身份。
七姑娘好像早就猜到这一变故,这二人突如其来的决斗很自然的将她的风头都抢了去·他原本想趁着众人被沈李二人的比试吸引空挡,转身回房去,谁知刚一转身却被人堵了个正着。
七姑娘看见来人倒是出乎意料的愣了一下,这位不知何时掠上二楼的英俊的少年,不是阿飞还会有谁··他方才也瞧见了阿飞,只是没想到阿飞也会去抢那绣球,他每次看见阿飞好像都会有些心虚,现在被阿飞堵住,更加心虚,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心想莫非是易容被他认出来了不成。
七姑娘当然不是真的叫七姑娘,七姑娘不过是随口起的一个化名,其实起初根本就没有想要抛什么绣球,只不过是气不过那顶着江湖第一美人儿称号的人,却尽干些- yín -、贱的勾当。
原本那林仙儿如此生活方式也与别人无关,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自由与价值观,她能利用自己天生的优势让自己活的更好,这其中的对与错、失与得是有不同的评判标准··对于某些现在已经成为武林前辈的人来说,原本谁也没有闲心去关注她,她乐意勾引任何男人都无所谓,但她千不该万不该的将主意打到阿飞头上。
阿飞的身世,在江湖上成谜,虽然他自小一个人在荒野雪地里长大,但他并非没有亲人在世··他还有个小时候似乎在梦里陪伴过自己很久的舅舅,有个还没见过面却一直想了很久的爹。
姓王的舅舅以前是个小魔头,改邪归正之后却对自己的外甥护短护的要命·姓沈的爹虽然没见过自己的孩子,但却对孩子的舅舅护短护的要命··千不该万不该的是舅舅好不容易赶来了太原城,却听闻那小外甥经被人陷害困在了嵩山少林寺,于是他加急八百里派人将‘天云令’送去了少林给了百晓生示警,吓得百晓生临死还攥着那令牌以为自己在做梦。
百晓生也是见过世面的人,难得他认得这‘天云令’·小外甥与他的探花郎朋友在少林寺那一役虽险恶,但最后好在有惊无险··舅舅并不知道小外甥与小探花之间的关系已经超越了朋友之间的情谊,他听闻如今的武林中有个专门带男人下地狱的蛇蝎美人儿,利用美色欺骗在感情方便单纯的像白纸一样的小外甥。
那小外甥还差点对着武林第一蛇蝎美人儿动了真情,这还了得··姓沈的大侠爹心善,不可能允许那姓王的小魔头舅舅去杀人灭口,小魔头自然也不能自持前辈身份去找一个女孩子的麻烦。
原本安稳日子过了太久的小魔头前辈就想方设法的想去捣捣乱,想让这群江湖后生都看看,究竟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被称作江湖第一美人儿··在他心里,这江湖上下百年间,能有资格称作武林第一美人的只有云梦仙子一个。
于是他突发奇想,利用自己那易容绝技,易容成自己母亲年轻时的模样,才想起这么一出抛绣球的事,让江湖人都看看,不是什么人都能叫做武林第一美人儿的··这当然还有他一点私心,他真的非常想再见那早已逝去的人一面。
于是谁能想到,王怜花就是七姑娘,七姑娘就是王怜花,··若说千面公子的易容术,能识破的人是少之又少,所以王怜花实在不知道阿飞究竟是怎么认出他来的··“我知道是你”阿飞的眼眸紧紧的盯着‘七姑娘’的眼睛,眼神之中有三分痛苦三分怒火还有了四分期待,他的语气十分肯定,根本不容置疑,好像如果眼前人出口否定,他就真的不认这个舅舅了一样。
他脖子上还带着当年王怜花留给他的玉璧,他不管王怜花究竟为何如此打扮,他也不管他究竟有什么计划,他只想听他亲口承认,谁也不知道他是多么想得到他们的肯定··王怜花的身份本来也没必要瞒着阿飞,他之所以来李园本来就是为了与阿飞的那个约定,瞧着这孩子长开的眉眼,梦中的情景一幕幕在眼前闪现,他直视着阿飞那双满是期待的目光,微笑着朝他肯定的点点头张开双臂,就像阿飞还小时候一样。
阿飞的热泪几乎要忍不住涌出来,三两步跑过去便与之紧紧拥抱在一起,这种伟大的亲情是任何一种东西都无法隔绝的,少年人内心极力压制对亲情的渴望,此时此刻终于完完全全迸发出来。
阿飞早已长成强壮的少年,他用那有力的臂弯紧紧拥住王怜花,王怜花第一次觉得生命的奇妙,仿佛前一刻,阿飞还是个连你的腰都不到的小孩子,一转眼竟长得与自己一般高大了。
仿佛过了许久,阿飞才开口问:“舅舅……沈、沈岳是他吗”·“想他做什么,快来先让我瞧瞧,咱们的阿飞都长得这么高了。”
王怜花捧着阿飞的脸,轻轻捏了捏,发现这小子长大之后得实在是英俊极了··这边舅甥二人相认的盏茶时间,那边沈岳与李寻欢已在那十丈高的铁索上过了百招。
众人再眨眼间只见那沈岳竟然踩在李寻欢的肩膀上,纵云的轻功,飘飘然已立在十丈长杆之上,地上的行人抬头远远瞧去,见他轻灵的如同鸟儿一样立在杆头,手中正举着‘七姑娘’的绣球。
李寻欢轻功再高,与此时正在全盛时期的沈岳相比,也终归是慢了一筹··也不知是谁突然带头喝彩了一声,人群中紧接着响起无数的掌声与喝彩,沈岳微笑着将手中的绣球举过头顶,手指轻捻,忽然有十数条红绸四散而来,从那十丈长杆上纷纷撒下将整个白云阁都罩在一片红光当中。
武侠原著向·沈岳就在无数人群喝彩攒动之中飘落下来,落在高台之上,手中一朵绯红的牡丹,娇艳欲滴··李寻欢摇摇头也跟在沈岳身后落下,只觉得自己没能帮阿飞抢到绣球有些遗憾,但他绝对不后悔与沈岳的这场比试,这本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他正想着自己会不会误了阿飞的大事,转眼却正巧见到了此时此刻的阿飞正与那‘七姑娘’紧紧拥抱在一起··李寻欢咳嗽了几声,才出口问:“阿飞,你、你们俩……”·“李小探花,阿飞他今晚是我的了。
“‘七姑娘’桃花眼笑眯眯着看李寻欢,不待阿飞开口,便拉着他走回了自己的闺房,好像根本没瞧见刚刚费力摘了绣球的沈岳··李寻欢听这绝色美人分明是男人的声音,着实愣住了。
沈岳见王怜花又要调皮,也不气恼,脸上依然带着那三分慵懒的笑,他招呼人群散去,拍拍李寻欢的肩膀,笑的和蔼:“走吧,正有事要与你说·”· · ·第55章 【飞欢】剑客多情九·王怜花领着阿飞走进自己的房间,他正想着要沈浪自己来解决他与阿飞之间的事情,不想沈浪竟连李寻欢也带了进来。
虽然李寻欢与阿飞的关系很好,但似乎好像并没有好到,连沈家人认祖归宗这种事情都要参与的地步··王怜花想,莫不是沈浪早就将这小探花当作了自家人了··也不知李寻欢知不知道,当年,王怜花就是听了沈浪对他的一句推荐,便连夜赶至李园,想将写尽自己毕生所学的《怜花宝鉴》都交给他,只是后来的事情实在太过离奇,一时也不知该从何说起。
多年前阴差阳错,王怜花与李寻欢未曾得见,这次,却是王怜花第一次真正见到李寻欢··还不错,人虽邋遢了点,但不论是武功胸襟还是样貌学识都是江湖顶尖的,就是情路坎坷了点,年级大了些,与沈浪和阿飞都称兄道弟的也不知究竟该怎么论这辈分。
房间里没有别人,桌子上用炉火烧了一壶滚烫的热水,还能闻见一股淡淡的醋味,屏风后面是内卧,里面是张大床以及衣柜与梳妆台,本来就是姑娘最隐秘的闺阁,自然用屏风挡了个严实。
沈浪轻车熟路的端了门后架子上的脸盆与毛巾,拎了那壶热水,转进了那屏风,将水与脸盆放在座子上··原本与阿飞重逢,是该喜悦,但自从进了房间王怜花的脸色却非常难看,每一个随后进来的人都能感觉到气压很冷。
王怜花的脾气变化无常这好像是已经了习惯的事,于是很默契的,沈浪与阿飞父子俩谁也没有先开口说话··李寻欢还不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但他答应过阿飞,不该问的事绝不多问,他可以肯定沈岳与这位‘七姑娘’必定与阿飞有莫大的关联。
阿飞又盯着屏风开始发呆,李寻欢很奇怪,阿飞最近好像总是心不在焉,想来想去,这房间里好像就他一个是外人的样子,连沈岳也只盯着‘七姑娘’瞧,这气氛有几分怪异,李寻欢只好解下腰间的酒囊喝口酒压下那嗓间的咳意,只等着那知情人先来开口。
李寻欢看看走出来坐下的沈岳又看了他旁边的阿飞,脑中忽然想到一件让他十分震惊的事··他现在才明白,他当初为什么见阿飞第一眼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他,现在才知道,原来阿飞长得与十几年前的沈岳那么像。
沈浪在看王怜花,心里其实也是想着阿飞与李寻欢的··爱人,血亲,朋友,都与他的生命息息相关,缺一不可,他会用尽全力去呵护··就在这一刻,在这个小小房间里,他忽然发现,他的人生是这么圆满。
沈浪的爱和他的性格一样,是内敛平静的,不需要说全都放在心里,只要这么想了,就一定会这么做的··和平静的沈浪不同,此时的阿飞就算性格已被磨练的如同一匹孤狼,也改变不了他还是年轻气盛的少年郎,他的血液在沸腾。
从王怜花那里肯定了沈岳就是沈浪的时候,他就想了太多,他现在已经不是七岁的小孩子,对父亲的渴望并没有儿时那么重,但是对一个从小连自己的姓都不能轻易说出来的少年人来说,这辈子若能认祖归宗那是一种怎样激动人心的情怀,他是不是以后也可以自豪的和李寻欢说,我有姓,我姓沈,我的父亲是沈浪。
阿飞并不自卑,虽然他的来历对沈浪来说并不情愿,但这并不是他的错,或许命运不公,或许又无可奈何,上一辈的恩怨情仇已经付出了太多的代价··在他刚下山遇到李寻欢之前,他心中有恨,想到自己母亲的孤苦,他几乎逼着自己下定决心绝不去想自己的父亲,他的心是冷的,人也是冷的,他原本该是带着恨来报复世人的。
可是老天爷偏偏要他下山交的第一个朋友是李寻欢,是一个连骨血里都是正气的探花郎,是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成全别人,是一个无论受到怎样的磨难打击,在怎样的污浊环境里都能保持一颗真心善心的多情浪子。
正是李寻欢那种伟大的精神在不知不觉中影响改变了阿飞,教他惩恶扬善,匡扶正义,使他明白侠的意义在于爱人而不在于恨人··爱一个人总比恨一个人要简单,救一个人总比杀一个人要快乐。
虽然阿飞暂时还不能彻底参悟这种爱的精神,但他和李寻欢在一起时,发誓已不愿让自己的心充满仇恨,他的内心告诉自己,他想给沈浪一个爱他的机会,他想认祖归宗,他想在沈家祠堂堂堂正正的上一炷香。
不亏不欠,这是他母亲交给他的人生格言,要出名之后认祖归宗,绝不能让任何人看不起,这也是他母亲临终的心愿··房间里几人各有心思,而唯一一个没心没肺的人,当然就是那没有半点长辈模样的小魔头。
王怜花七窍玲珑心,亲情爱情又有谁比他看的通透,沈浪不是柴玉关,决不会再有父子相残的悲剧发生,那又有什么可紧张的,没有用的烦恼王怜花从来不费心找,他此时脸色不好的原因多是因为自己易容成这模样与阿飞相见,太没有前辈的威严了。
他本想着与阿飞重逢的场景,应该是在阿飞遇险之际,自己身穿绯红衣衫,从天而降轻而易举、三拳两脚化解危机,玉树临风又霸气十足的报上自己‘千面公子王怜花’的名号来,吓得一众没见过世面的伪君子屁滚尿流跪了一地喊‘大爷饶命’的。
武侠原著向·想来想去都是沈浪的错,若非沈浪发什么善心不要自己下手收拾龙啸云和林仙儿之流,他哪里会变成女子,这样让阿飞认出来,又这样与阿飞见面··王怜花心中有气,吩咐沈浪毫不客气,拍桌子道:“姓沈的,赶紧把大爷的衣服拿来换上。”
他想,我这个舅舅的威严没了,只能在你这个亲爹身上找回来了··沈浪哪里不知他的小心思,若不是他脸上的胡子太茂密,笑起来不自然,他定要仰天笑个痛快,有了这小魔头在身边,无论什么时候,都绝对不会寂寞的。
房间里的气氛原本有些冷,王怜花这一开口总算是将几人的思绪都拉了回来,李寻欢见他这副绝色美人的模样说出话来却是男人的声音总是有些不太和谐··沈浪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他变戏法一样从背后拿出了那支他好不容易从那十丈圆木摘得牡丹花,插到旁边的花瓶里,对着它摇头感叹:·“哎呀牡丹啊牡丹,沈某人为了你可是受了大累了,可气那没良心的小魔头,连汗都不给擦,你说他是不是忘了他自己定下的规矩,谁将这朵牡丹摘下来送给他,谁今夜可就是他的入幕之宾了,他这样没良心晚上会吃大亏的。”
王怜花倒是没想到沈浪也不管前辈身份,当着飞欢二人说这种调侃的话,想他平日一本正经如今倒是也学的为老不尊了,他刚要开口,那知沈浪突然伸手捂住了他的嘴唇。
正在这时,忽听楼梯口隐隐有响动,沈浪轻声道: “嘘,王兄,你要钓的鱼儿上钩了·”·王怜花眉毛轻挑,明白了沈浪的意思,心情立时大好,乖乖的点点头。
沈浪赶忙将那屏风轻轻挪开,王怜花忽然起身出手拉住发呆的阿飞手臂就将他扔到了里屋的大床上··阿飞对王怜花这突如其来的出手有些懵,从床上坐起来刚想问句为什么,一争眼发现李寻欢也被扔了进来,他怎么能让李寻欢摔着,赶紧张开胳膊让他不偏不倚的就撞进了自己怀里。
两人胸贴着胸、脸对着脸紧紧抱着,突然间就亲密的连李寻欢这个传说的风月老手都老脸通红,握住阿飞的手说不出话了··王怜花的出手实在是太快了,根本不给人反应的余地。
“舅舅”阿飞脸色红的像苹果,去看王怜花,谁知一句话还未喊完,便被迎面扔来的被子盖住了个严严实实,而后听见王怜花不太和善的声音悄悄传来,“不准出声,坏我大事,唯你俩是问”·李寻欢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任阿飞搂着,在他耳边问:“你叫他什么”·年轻人本就血气方刚,此刻抱着李寻欢躺在床上又被蒙在被窝里,怀里的人还在耳边呼气,脸红的莫名让人起了某种冲动,阿飞头一次这么着急,将他推开一些小声道:“他是我舅舅”·“舅舅……原来是舅舅。”
李寻欢本以为阿飞无亲无故,惊喜之计,用手撑着上半身又凑过去问:“那沈大哥……”·阿飞的身子微微弓起,轻轻喘息,仿佛隐忍着过了许久才回答:“他是我父亲”·李寻欢一个手劲没撑住撞在了阿飞身上,心道:这都是什么辈分,早知道当初就喊沈岳叔叔的。
这时忽听王怜花的声音飘进耳朵,问:“阿飞,你爱上林仙儿了吗”·李寻欢呼吸一滞,只觉得嗓间又开始发痒,想咳又拼命忍住咳不出来,阿飞沉默着,低下头眸底却是暗潮汹涌,王怜花又催促着问了一遍。
阿飞听见李寻欢拼命忍着咳意,忽的解下他腰间的酒囊,拔开塞子,放在嘴里,用力捏了酒袋,喝了一大口,掰过李寻欢的下巴正对着他,不待李寻欢反应,紧抿的唇便寻着李寻欢的嘴巴,舌尖强硬的撬开他的牙齿,将自己口中的酒水全数喂了进去。
烈酒入喉,温润肺腑,压下了喉中瘙痒,阿飞的吻很青涩,没有一点技巧,却要让李寻欢整个人都要融化了··王怜花将屏风摆好,隔着被褥看见两个的动作,耳中又听这喘息的声音,忽然觉得不太妙,大大的不妙,说好的和小李探花只是友谊呢·他气的伸手就要去掀了那被子给抓个现形,却听那边沈浪已经将门开开,迎了客人进门来。
王怜花叹口气,将手收了回去,念叨:“算了算了,被那老牛吃了嫩草,也比被林仙儿糟蹋了强·”·阿飞这才露出头来,眼睛盯着王怜花回他:“舅舅,我爱的人不是林仙儿。”
王怜花看着他红透的脸和嘴角还残留的液体,莫名的有些不耐烦,按着阿飞的脑袋又给他推了进去:“知道了知道了,快闭嘴吧”·王怜花觉得心里堵,我这才刚找回来的小外甥啊· · ·第56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沈浪开门迎来的是三个人,敲门的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位相貌堂堂的中年人,颌下留着微须,满脸威严不似寻常人家穿着却很低调,沈浪见过他,正是那李寻欢的结拜大哥、兴云庄的庄主龙啸云。
龙啸云最近名声不太好,办的事也有些见不得光,因而此次出门穿着十分低调,好像不愿被别人认出来·跟在他身后的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长得很清秀,尤其是一双灵活的眼睛,让人一瞧就知道是个十分聪明的孩子,只是他的脸色十分苍白,苍白的根本不像个十多岁的孩子,他正是龙啸云与林诗音的儿子,几个月前刚被李寻欢废了武功的龙小云。
最后一个进门来的是个瘦小的年轻人,头上戴着个黑纱斗篷遮住自己的脸,但沈浪也知道她是谁,她正是三日前就已经在小酒馆里出现,女扮男装的林仙儿··王怜花正因此事生气而牵连到他们身上,不想这时候全都送上门来了。
他嘱咐床上的两人不许出声,摘下满头珠翠,又抬手扯了扯自己衣领与腰带,松松垮垮的将那锁骨隐隐露出来,坐在床上小声抽泣,声音轻灵如黄鹂,正是那绝色美人受人欺负楚楚可怜的模样。
此时,沈浪已经请三人进门在桌上坐下,正与为首的龙啸云客套起来,面前杯中斟满酒水,沈浪正欲给他们敬酒,便听到屏风里隐隐传出的啼哭声,好像是想到了什么的样子,脸色立刻阴沉下来,握着酒杯的手因极力隐忍似有青筋暴起,房间里的温度立时就冷了三分。
武侠原著向·龙啸云几人各自互相瞧了一眼,正欲开口,只听沈浪“啪”的一声将手中的酒杯拍到桌子上,怒道:“好个胆大妄为的小李探花,岂有此理”·抬手间,酒杯已经碎成了粉末,看的在场几人齐刷刷变了脸色,那一瞬间的杀气,震得人几乎冒了冷汗,于是心想,沈岳的武功,果真已是登峰造极。
龙啸云本就是为杀李寻欢而来,此时听他这样说,心惊之余忍不住狂喜··龙小云与林仙儿二人来不过是为了凑凑热闹,谁也不会开口去触沈岳这逆鳞,于是各有心思的闭着嘴。
不过也隐隐能猜到一些,沈岳胜了李寻欢抢到“七姑娘”的绣球之后,发现七姑娘与那飞剑客搂搂抱抱的进了房间,听闻沈岳与老李探花还是故交,李寻欢竟然公然与沈岳抢人不说,还怂恿自己的好兄弟也去,这换了谁都会生气的。
龙啸云恨李寻欢恨的要命,只要能杀了李寻欢,他什么代价都能付,这甚至已经成了他的执念,他为之疯狂··沈浪这话刚说完,屏风那边的哭声越来越清晰,众人只闻见一股香气,眨眼间身边已经多了位绝色美人,只见七姑娘已经梨花带雨的坐到了沈岳身边,抽泣撒娇道:“沈郎君,你可一定要为七儿做主啊,那个叫阿飞的年轻人上来就抱人家,进门就扯人家的衣服,你看好好的衣服都给扯坏了。”
看起来这沈岳似乎是对七姑娘情根深种,这七姑娘一撒娇,他整个人的杀气立马就散了,将人抱在怀里,又是亲又是哄的,根本没有一点大侠的模样··自顾英雄难过美人关,看来沈岳也是如此,这样想来,龙啸云心中暗喜,于是开始加油添醋的在沈岳耳边说李寻欢的坏话,七姑娘看起来与龙啸云十分投缘,你一言我一句的将李寻欢说成了个真该千刀万剐的大混蛋。
听得被窝里的李寻欢直叹气,实在是无可奈何··最后,龙啸云终于说出自己此行的目的,要请沈岳出手杀了李寻欢··可那李寻欢虽然可恨,但好歹也是故交之子,沈岳怎能出手杀他,龙啸云深知这种人的心理,于是开始与沈岳分析利害,只要杀了李寻欢,沈岳就能在江湖上一举成名,位列兵器谱排名前三位,还能安心抱得美人归,龙啸云还要将自己多年来赚的一半家财,拱手送给沈岳。
龙啸云越说越激动:“只要沈兄能杀了李寻欢,莫说是一半家财,就是要龙某整个兴云庄龙某也拱手相让”·七姑娘倚在沈岳怀里娇羞的笑了笑,等龙啸云说完这句话拍了拍手,眼波流转勾魂,声音如出谷黄鹂,哪里还有一分委屈的模样。
“好啊好啊,那就先将兴云庄的地契拿来好了,日日在这白云阁遥望那小楼,闻那兴云庄内的梅花飘香,七儿早就想搬进去住下了·”·沈岳刮了刮七姑娘的鼻子,温柔的说道:“好啊,反正那本也是故人宅院,李兄在世时终其一生都在努力光耀李园门楣,谁想死后便叫那小子给送了人,害的沈某要去为故人上一柱香都寻不到排位。
如今小弟要为李兄除去那逆子,顺便帮他把排位寻回来,也不枉当年朋友一场了·”·龙啸云听完脸色大变,他本以为自己与沈岳志同道合有相同的目的,不能为难他,谁知沈岳竟真的要兴云庄,果真是美色祸人,他狠狠的瞪想七姑娘,正想着如何将自己的话收回来,却见七姑娘那双桃花眼,水波流转,惑人心智,这一眼陷了进去,竟如何都移步开眼了。
好像是中了某种妖术一般,魅惑了他的心神,他竟然平静下来,拱手道:“是,我现在就回去,将地契拿来交给沈大侠·”·“爹”龙小云看见龙啸云的神情,察觉到事情不太对,起来喊他,谁知龙啸云就像听不见一样,看都不看龙小云,一点都不留恋,转身出门走了。
龙小云本想跟着父亲回去,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他转头看着七姑娘眯眯笑着桃花眼,原本苍白的脸色更白了,那一瞬间他只觉得浑身冰凉,如同掉入了冰窟一样··龙小云虽然年纪小,但是心思深沉不似一般的孩子,他很快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他不敢再坐到七姑娘旁边,只挑了离门口最近的墙角桌椅处,坐了下来喘着气。
林仙儿也是个不甘寂寞的女人,如果他想的不错,现在该是林仙儿出手的时候了··龙啸云刚出门了,林仙儿就咯咯的笑了起来,伸出一双毫无瑕疵的青葱嫩手,这双手很美,象是一块精心雕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就像她的人一样,偏偏江湖上大多数男人都知道,如此美丽的女子并非可见而不可及,只要你有点本事,就可以得到她,日日与她销魂,就算死了,也值得。
这就是林仙儿更加魅惑男人的地方,她这双手,她这个人,若是普通男人见了,早就被她迷惑的不知今夕何夕了··至今为止只有一个男人没有受到她的诱、惑,那个人就是李寻欢,所以她一定要李寻欢死。
所以她要诱惑沈岳,要沈岳拜倒在她的裙下,也叫那叫‘七姑娘’的女子瞧瞧,什么才叫真正的女人,怎么样才能真正吸引男人,这武林中没有人能抢走她武林第一美人的地位称号,也没有人见了她的身子还不动心,除非他不是男人,他不爱女人。
林仙儿的野心很好,只可惜,这次他遇见了沈浪··沈浪就像块石头,不解风情比李寻欢更甚,何况王怜花就在他身边·林仙儿的确厉害,可惜还没有与王怜花想体并论的资格,无论智计还是狠辣,她都差的太远。
沈浪笑着喝酒的时候,林仙儿已经咯咯笑着扭动着自己完美的腰身,将那上衣全都脱了下来,王怜花看着她那完美的胴体,眯起眼睛笑的像只狐狸··他当然还是‘七姑娘’的样子,他再抬头看林仙儿的时候脸色通红,就好像是害羞了的模样,没想到林仙儿竟然在他们面前脱了衣服,竟不自觉的绕过沈浪走到了她面前。
林仙儿好像很满意‘七姑娘’的神情,握住他的手竟然放到自己的胸前,笑了笑道:“好妹妹,不是你长了一张美人的脸就能吸引男人的,你一定还没尝过情、欲的滋味,女人吸引男人的还有她的身体,今晚就让姐姐好好教教你。”
武侠原著向·林仙儿想七姑娘方才抛绣球选初夜的入幕之宾,定然是还是处子之身,不知道如何才能让男人销魂嗜骨,林仙儿决定今晚好好教教她··看透林仙儿的想法,‘七姑娘’也咯咯的笑了起来,他伸出手在林仙儿的胸前用力抓了一把,沈浪的脸都要垮了,刚想开口让林仙儿赶紧出去,却听‘七姑娘’笑道:“好姐姐,那我们来比比谁厉害怎么样。”
然后他竟然也将衣服脱了,露出一对浑圆白皙的乳、房来,一向沉稳从容的沈大侠一口酒水没咽下去,卡到嗓子眼里,好一阵咳嗽··作者有话要说:·吓死沈大侠了。
· ·第57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一·“不如我们来比比生孩子怎么样,看谁生的快,生的多·”林仙儿倒是没想到七姑娘也不害羞,但她没有惊讶,笑的更加魅惑。
却见‘七姑娘’随手从衣袖里拿出一把匕首来,说道:“比生孩子太麻烦了,不如我们来比点更刺激的,姐姐你敢吗”·林仙儿开始摸不透‘七姑娘’的路数,但见沈岳一句话不说丝毫没有开口劝的意思,争胜心起,笑了:“有什么不敢的,就算妹妹要比杀人,姐姐也奉陪的。”
‘七姑娘’笑的更开心了,笑着笑着就抬手用那匕首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林仙儿哪里想过这等变故,尖叫一声,吓得从凳子上站起来·‘七姑娘’脸上已经渗出了鲜血,但她好像浑然不觉,似乎更加兴奋了,她举着匕首又在另一边脸颊划了一道,笑眯眯的走向林仙儿,脸上的血肉翻起,从嘴角划到耳根,绝美的容颜渗出一道道鲜血,可她好像一点都不知道疼,竟然还在笑,简直就像个魔鬼。
林仙儿使劲的摇头,吓得脸色苍白,一眨眼又见‘七姑娘’大笑着将那锋利匕首□□了自己的胸膛,那银白的匕首闪着光正好就插在她胸前的圆润上,只听‘噗’的一声,她左胸前的那坨白肉竟被她齐刷刷的切了下来,就掉到了地上,鲜血顺着胸前往身下流,可是她竟然还在笑,笑着一步又一步的逼近林仙儿。
林仙儿觉得自己快要发疯了,她尖叫着转身要跑,可那原本没有插上的门却像是被钉死了一样怎么打都打不开,她求助的看向沈岳,却见沈岳只是盯了‘七姑娘’笑着摇头,竟然好像司空见惯了一般,眼睁睁的看着‘七姑娘’又用匕首将胸前另一坨肉的也给割了下来,一点都不觉得可怕,他竟也在笑。
疯子都是疯子·林仙儿用力攥着自己的衣襟,将自己的胸口捂得紧紧的,在这一刻她仿佛一下子掉到地狱里,浑身冰冷,‘七姑娘’血淋淋的手上举着匕首一步一步向林仙儿逼近,胸前的圆润变成了两个窟窿,可怕又血腥。
林仙儿不停的后退着,尖叫着呼喊:“我输了我输了,快放我走”·“好姐姐,来嘛,该你了·”·‘七姑娘’的手攥着匕首,她的脸与前胸都是血肉模糊,白的肉红的血,她脸上的笑容此时一瞧似乎也变成了魔鬼的模样,仿佛下一刻就要长出了獠牙将人咬住吞噬了一样,可这还不算完,只见那‘七姑娘’抬手竟又从自己喉咙上划过,深的几乎要隔断了喉管,这次连沈岳都变了脸色,可‘七姑娘’就像没有知觉的怪物,依然不觉得疼,只是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响,瘆的人要发疯。
她竟然还没有死,周围忽然响起一阵阵刺耳的哨音,忽远忽近,如同幽灵鬼域··在这一瞬间,林仙儿忽然觉得整个白云阁都是一座鬼城,她跌跌撞撞的终于撞开了房门,逃命似的跑了出去,竟然发现方才还是热热闹闹的厅堂,突然间一个人都没有了。
静的只剩下那幽灵般刺耳的声音,连带着整个太原城似乎都成了一座死城,林仙儿拼命的跑,拼命的逃,终于追上了龙啸云,可无论她怎样呼喊龙啸云的名字,他都没有一点反应,眼神空洞无神,就好像被那魔鬼吸走了魂魄,成为了行尸走肉一般,嘴里只念叨着李园的房契。
林仙儿觉得自己也跟着发疯了,她后悔了,这一刻才意识到,无论是白云阁的七姑娘还是沈岳,都不是她该去招惹的人··沈浪抢过王怜花的匕首扔到桌上,瞧着他这浑身是血的模样,也笑不出来了,他伸手检查王怜花喉咙处划破的口子,真怕他一个不小心伤到自己。
见他无碍,沈浪这才放心,松口气道:“王兄啊王兄,以后这种玩笑,还是莫要开了,害沈某白白担心·”·“沈大侠难道连王某的手艺都信不过本公子自由分寸。”
王怜花恢复了自己的声音,拿了手帕擦擦自己的手,到处都是黏黏的血浆真让人难受··他看了看还在窝在墙角的龙小云,心里有点佩服这小子的胆识了··“小子,你不害怕,怎么还在这里不走”·龙小云虽然脸色苍白,却要强迫自己表现镇定,他听见‘七姑娘’的声音,就知道自己猜对了,咬着牙道:“我不怕,我知道这不过只是种很高超的易容术而已。”
王怜花收起脸上的笑容,不再说话,转身绕过屏风,进了里屋··龙小云是林诗音的儿子,想必当年自己写的《怜花宝鉴》已被林诗音暗中抄录下来,她没有遵守约定将书转交给李寻欢,而是见龙小云被废了武功,便将这秘籍给了自己的儿子。
《怜花宝鉴》记载了王怜花的毕生绝学,看过之后,自然会猜到这不过是他精湛的易容术而已··“很好”王怜花自顾言道,他觉得龙小云这小子还算有几分胆气。
思量间,沈浪已走进来帮助他将脸上与身上的血浆擦干净,又用早就准备好的醋与热水帮他熏了脸,王怜花将那面皮揭下洗干净脸,沈浪又拿毛巾帮他将脸上的水渍擦干净,又顺手拔了他头上的珠钗,帮他束好了发,绯红色的长袍穿上身,这才恢复了千面公子原本的模样。
于是还躺在被窝的李寻欢与阿飞,就从掀起的被角里,眼睁睁的瞧着那绝色美人儿,三两下变成了俊俏的美少年··武侠原著向·阿飞愣住了,十多年过去了,王怜花竟还是当年梦中那少年模样,绯衣如火,一点都没变样。
“还是这样顺眼些·”沈浪满意的看了看眼前人的脸,最后帮他把腰带系好··王怜花瞧着沈浪那胡子邋遢的模样,脸上还贴了一块极丑的伤疤,一副嫌弃的表情道:“我却看你不顺眼,你最好快点把你的脸洗干净,否则我那乖外甥该嫌你丑不认你了。”
说着就举了那壶掺了醋的热水,开始给沈浪熏脸,熏完之后一双手在他脸上揉了揉,拿起匕首便将他脸上那块疤切开,只见白光一闪,刷刷几刀,沈浪脸上的浓密的胡须与长疤便一块又一块的掉到了盆里。
片刻功夫,王怜花已为他卸好易容,拿湿毛巾为他擦干净了脸··李寻欢已经惊讶的坐了起来,心中赞叹这双妙手绝技的同时,还惊讶于沈岳原来的面容··这就是他记忆中的沈岳,那利剑一般的眉毛,星眸一样的眼睛,挺直的鼻梁,棱角分明的脸廓,真的和阿飞好像,只不过他再怎么年轻还是比阿飞多了些岁月的沉淀和千帆过尽后的从容,那嘴上永远挂着的三分笑意,让他更有亲和力,不似侠客浪子,像是清瘦的长者书生。
一个沉静稳重,潇洒从容,一个玉面朱唇,惊艳才才,好一对珠玉璧人··十几年时光匆匆,竟然未从在两人脸上留下半点岁月痕迹,比起那经历寒霜击打鬓角已有了白丝的李寻欢看起来年轻太多,他再也压抑不住自己嗓间的瘙痒,重重的咳了出来。
王怜花已知道了阿飞与李寻欢之间超越了友情的这种关系,想来也知道李寻欢心中的忧虑,阿飞还年轻,而李寻欢却已经要步入中年,又如何陪阿飞白头到老,于是他难得出口安慰。
“年轻人啊,不要想太多,有本公子在,保你活到古稀杖朝之年还能活蹦乱跳·”·心里堵归堵,但这江湖上也只有小李探花这种人才能配的上他的好外甥。
沈浪也早就知道阿飞爱上的人不是林仙儿,而是小李探花,好像这世上所有的事他都了解于胸,谁的心思也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没有反对,只是点点头附和道:“这世上因缘际会本就奇妙,生死不弃的感情来之不易,当好好珍惜。”
这世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向来见不的别人快乐的小魔头都能改邪归正大发慈悲,发发善心救死扶伤,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龙小云见到李寻欢从屏风处走来苍白的脸色更加难看,他原本以为龙啸云要说动沈岳杀李寻欢虽然困难,但也不是没有可能办到,现在才知道原来沈岳竟与李寻欢早已串通好,目的不过是为了要回李园的地契,为了羞辱林仙儿。
龙小云气的发抖,瞪着李寻欢冷笑:“好一个无情无义的李寻欢,害的我娘日日以泪洗面还不够,还要与外人串通一气,夺了我娘的房子,要把我们一家人赶出中原才算完。”
李寻欢这辈子的软肋就是林诗音,龙小云如此言语就是为了气死他,偏偏李寻欢每次都正中下怀,必要被他说到心痛的咳出血来倒了下去··沈浪听他如此言语,才知一像宽容为怀的李寻欢为什么会废了这样一个小孩子的武功,他皱了皱眉头,心想王怜花的本事若真被他全学了去,若他不学会改邪归正,再过几年,岂非又要天下大乱。
王怜花对这种从小就喜欢作死的小孩子一点都不头疼,他狠,你比他更狠,总会有法子制服他,沈浪就是脸皮太薄,没法对这种小孩子下手,你看那完颜康,心狠手辣不比龙小云好多少,这样的孩子大多数就是被父母惯的臭毛病,叛逆又心理阴暗,说的通俗点就是不知好歹欠收拾。
王怜花忽然对龙小云有了几分兴趣,笑道:“好小子,心狠手辣,颠倒黑白,不错不错有前途,不如你拜我为师,让我好好调/教、调/教如何·”·龙小云见到李寻欢,一时心急,将方才的大胆猜测抛到了脑后,听王怜花如此言语,气道:“呸,你算什么东西,也配当我师父”·“唉,可惜可惜……”王怜花一点都不生气,他摇摇头,满脸痛惜的模样,站起来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对龙小云说道,“那就走吧。”
龙小云猜不透他的意思,问:“去哪儿”·王怜花笑的很慈祥,真像个和蔼可亲又温柔多情又能包容万物的好长辈··“当然是去你家啊。”
· ·第58章 【飞欢】剑客多情 十二·王怜花当然不会真的跟着龙小云去李园找林诗音算账,莫说李寻欢定然不会让他动林诗音一分一毫,就是已经身为江湖前辈的王怜花自己也不会真的去找她的麻烦。
当年原本也是他自己亲手将书交给林诗音,怪只能怪他当初虽然看清楚了李寻欢与林诗音的感情,算了算去,却算错了李寻欢的心,也算错了林诗音的心思··林诗音不喜欢李寻欢练武,也不喜欢他整日与江湖中人厮混在一起,因此便将王怜花让她转交的武林秘籍私自藏了起来。
·她自始至终都没告诉过李寻欢,王怜花曾经来过李园的事··林诗音的顾虑固然有她的道理,只是可惜了王怜花当年的一片苦心,他也怕自己当年来李园的行踪暴露,所以煞费苦心的隐藏了一路行程,他路上意外救了孙驼子一命,并要他在暗中保护林诗音,一直到李寻欢为《怜花宝鉴》找到合适的传人为止。
孙驼子就是李园墙外,那条灰暗巷子里鸡毛小店里的店主人,他本是孙小红的二叔,天机老人的侄子,虽然是个侏儒,但武功却很高,原本以他的作为早就应该在江湖上大有名头,只是因为应承了千面公子的一句诺言,隐忍在那鸡毛大的小店里擦桌子擦了十几年,有家不能回,一天未从离开过。
因为这件事情而引发的后续问题以及牵连的外人暂且不提,只说当下王怜花与沈浪的境遇与想法··龙小云就算能看透王怜花的易容术也没有关系,因为若是没有和怜花公子一样的妙手,他根本也学不会这巧手的易容,林诗音心地善良不似龙啸云一样心机深沉,就算当年她在沈浪拿回书之前确实誊抄过上面的内容,定然是只抄写了书上的武功与易容、医术,至于蛊毒、摄魂之类害人的邪术肯定不会保留,否则龙小云也不会只看出王怜花的易容却没看出他父亲中的迷梦摄魂大法。
武侠原著向·何况《怜花宝鉴》的真迹如今在沈浪手中,总好过将来要跟着那不识好歹的伪君子默默入了黄土的下场··再者,王怜花也没想说出自己就是千面公子,也没想让李寻欢知道沈岳就是沈浪,否则江湖上一旦传出去沈浪与王怜花重出江湖,没完没了的麻烦必然接踵而至。
经过这么多年,他与沈浪的不寻常关系好不容易随着他们的隐居在江湖上平静下来,再谈论起来也不过是说书人口中的一段武林传奇··这十几年的时间对他们而说也不过是眨眼的功夫,江湖已经变了样子,现在的江湖应该是李寻欢与阿飞的主场。
江湖第一个十年是沈浪的,那么江湖的下一个十年,便该是李寻欢与阿飞这些年轻人的··就像当年王怜花无意间流落到了陆小凤与花满楼的江湖上一样,那是陆小凤的江湖,就算王怜花再有本事一个人将王森记从江北开到江南,搅乱武林风云,也不可能做到称霸天下。
他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他知道他还有与沈浪相见的希望时的心情,从小到大,他失去的亲情友情已经够多了,他面上虽不在意任何感情,但心里因此产生的仇恨与嫉妒却伴着他度过了整个少年时期,直到后来被沈浪的仁心所感化。
他那时候就想明白了,称霸武林争天下第一却不如与沈浪一起隐居天涯··每一辈人都有每一辈的江湖故事,该结束的时候就该结束,绝不需要再画蛇添足··他们本是为了和阿飞的约定而来,现在阿飞找到了,想教训的人也教训了,玩也玩够了,还是想继续过于沈浪隐居的生活。
在这里,仿佛他已不再是千面公子,只是阿飞的舅舅而已··所以王怜花给林诗音写了一封信,只让龙小云带了回去,信里放了几朵牡丹花瓣,示意林诗音写信之人的身份正是当年身居洛阳的绯衣公子。
信中告诉她好好教育龙小云,将他的武功与医术传承下去,之前不信守承诺的事情便既往不咎,同时这样也是警告她,要龙小云将他的武功用到正途上,否则自己随时都有可能回来再让他废一次武功。
打发走了龙小云,李寻欢就开始对王怜花的身份有所怀疑,所以开始试探他的名字··一说起这个名字,王怜花就觉得腮帮子疼,他原本易容成‘王夫人’的时候是想借朱七七的名字来用,所以才给自己起名叫七姑娘,想来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朱七七变成了什么模样,好歹出生入死朋友一场,白白送她个‘武林第一大美人儿’的称号也不枉当年的情谊。
可沈浪一听这名字可就不答应了,他觉得王怜花这样做会毁了朱七七的名声,这已将尽二十年过去,她现在早已平淡下来嫁为人妇,隐居海外,何必再给她添这些不必要的麻烦。
王怜花想朱七七的名誉早就叫沈浪给败坏的差不多了,于是李寻欢再一次问起他的名字时,被沈浪桌下踢了一脚警告的王怜花,笑着胡说道 :“在下正巧是七月七日生人,所以家母给在下起名叫朱七……咳,初七,王初七。”
王初七这个名字李寻欢根本就没在江湖上听过,单凭方才王怜花的一手绝妙的易容功夫决不可能江湖无名,但李寻欢在脑中左右想了很长时间,也没将他与现如今江湖上听说过的人对起号来。
这让李寻欢更加怀疑这两人的来历,他觉得这二人的身份肯定与那说书老人口中的‘白云令’有着莫大的关联,这原本就是李寻欢想要调查的事情,但是万万没想到这二人竟与阿飞有着这么亲密的关系,他既然无条件相信阿飞,当然也信得过沈岳的人品,便也将那位自称‘初七’的武林前辈当作长辈看待,虽然不知道这位前辈与兴云庄的恩怨,但李寻欢还是很感激他能饶过龙小云。
王怜花猜得到李寻欢心里想什么,其实他很想告诉李寻欢,那时在白云阁抛绣球的之前,他在那十丈长杆里藏了许多磁石,后又在那红绣球之中掺了不少铁线,他只要用内力将绣球扔到屋顶,铁线缠上长杆里藏的机关,那绣球自然便会借助那磁石的力量自己飞上了十丈杆头。
他无论内力再高也不可能一扔十丈高的,就像沈大侠的本事再大,也不能轻而易举的就挡住了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一样··小李飞刀李寻欢,惊艳才才,盖世无双的武林名侠,他的名声早与沈浪一样成为这段江湖历史中浓重的一笔,甚至超越了仁侠,只是他自己从来不在意。
虽侠名远扬,却终归要做浪子··纵使王怜花已经拿到了兴云庄的房契,纵使兴云庄又换了主人,门头的匾额变回了李园,李寻欢也不可能再回李园了,他只要想到梅园里那座小楼上的女主人,就要肝肠寸断。
所以,他又一次选择了远离,因为他不愿再亏欠一次··他想如果他没有爱上阿飞,他下半辈子可能会永远住在孙驼子那鸡毛小店里,望着冷香小筑对面小楼的一盏孤灯,浑浑噩噩到死。
可老天爷偏偏就要让他在那个雪天,遇到了阿飞,所以他的生命里又有了光彩··他原本想自己的年纪可能不能陪伴阿飞白头到老,但是在阿飞吻他的那一瞬间,他忽然想起了阿飞对他说过的话,阿飞对他说,他不应该用自己的想法去决定别人要走的路,有可能你觉得自己替别人做的对的决定,反而却害苦了别人的一生。
·永远不要轻易去为别人做决定,少年看着他的眼神是那样倔强又坚定,深深的感染了李寻欢的内心,让他有了充足的勇气直面自己内心的渴望,他已经错过了一次,绝对不能再错过第二次。
因此,他已经下决心,只要阿飞点头同意,阿飞去哪里,他就随他去哪里,寸步不离··人一但有了决心,人生的方向就会变得很清晰,好像也没有那么多烦恼可寻了。
心里的烦恼少了,脚下的路走起来好像也顺畅了很多··这一天,王怜花竟将铁传甲带到他面前,并将十八年前铁传甲与‘中原八义’之间那场旧怨说了个清清楚楚,竟像亲眼所见一般,铁传甲从来没想过竟然有人能理解他,惊讶的久久无法言喻,堂堂七尺男儿竟忍不住泪流满面。
李寻欢感动于铁传甲忍辱负重十八年只为全朋友情义的同时,也对王怜花更加钦佩,他这时才惊讶的发现,这位王公子好像对武林中所有的事、所有的人都了如指掌··武侠原著向·李寻欢沉浸在于铁传甲相逢的喜悦中时,阿飞也跟着沈浪去了保定城外三十里处的沈家祠堂,那本是沈浪少年时流落江湖居住的地方,阿飞下山后找到了这里,起初与李寻欢分别的那些天,他就住在沈家祠堂。
沈浪与阿飞在沈家祠堂整整待了七天七夜,谁也不知道他们父子两人究竟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只知道后来阿飞脸上洋溢的笑容更多了,握剑的手更稳,更自信了··后来,他们四人决定一起隐居下来,王怜花找人在离梅林三十里的山涧盖了一座白云山庄。
十里梅花树环绕四周如同桃花岛的五行八卦,将山庄与世间隔绝,四季如春,漫山遍野鸟语花香,亭台楼榭小桥流水,如同世外桃源,人间仙境··江湖逐渐平静,自从少林寺那场大战之后,李寻欢与飞剑客两人也像消失了一样。
武林中虽然少了江湖名侠和第一剑客,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人们却听说在那神秘莫测的白云山庄里却多了一位起死回生的妙手神医··原本这日子过得非常安宁,直到两年后的某一天,山庄的药材没了,王神医亲自出山采药,在山下的一座小面馆里吃面的时候,遇见了一帮穿着杏黄色长衫的人,他们每个人的手里都攥着一枚铜钱。
听说这是这两年新兴起的组织,叫做金钱帮··作者有话要说:·过渡章,要赶紧完结了··至于初七,打古剑二,喜欢上谢衣3.0了·· · ·第59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三·金钱帮是江湖上近两年来最新兴起的帮派,因为兴云庄与少林寺事件之后,飞剑客与小李飞刀不知踪迹,江湖武林势力正消邪长,所以金钱帮才能壮大的如此之快,不过两年时间已经可以与江湖第一大帮丐帮比拟。
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的龙凤双环在当年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二,武功尚在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李寻欢之上,百晓生虽然丧命在小李探花刀下,但他品评兵器谱也并非没有依据,上官金虹并不是个好惹的角色,尤其是他身边还跟着个黑衣剑客荆无命。
荆无命的快剑与阿飞相比应当是不分伯仲,听闻有传言说这武林之中绝对没有人能挡得住上官金虹与荆无命的联手一击,连当今兵器谱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也不能,所以江湖中人没有不俱怕他们的,凡是见到穿黄衣服手中拿着铜钱的都要退避三尺,就害怕被他们盯上,若是他们将手中的铜钱放到自己头上,铜钱掉下来的时候就是自己脑袋落地的时候。
如此怪异又可怕的规定,几乎要使江湖中人闻风丧胆,没有人敢破坏他们的规矩,敢反抗的人早都死了,连尸体都不剩,因此不过短短时间金钱帮的名声大噪,连金钱帮的帮众也如此嚣张,即便是他们的帮主上官金虹还没有入关进中原,也没有人敢惹他们。
原本江湖上的这些事,王怜花已经不想多过问,活了这么多年,什么厉害的人物没见过,什么腥风血雨没经历过,别说是两年,如果没有沈浪,给他半年时间他也能组织起一个更大的帮派称霸武林,上官金虹再可怕,也没有快活王可怕,甚至根本没有他自己可怕,同样的枭雄,上官金虹在王怜花眼里最多也只是一个小角色。
让王怜花对这件事感兴趣的并不是金钱帮,而是因为他在这个小面馆吃面的时候,看见了金钱帮之众拿着铜钱取人性命的时候偶然说起,他们和他们少帮主之所以来太原的原因,是听说了九月十五兴云庄会有重宝现身,要来取宝。
而巧合的是这件宝物是本秘籍,是许多年前大侠沈浪买船出海之前留下的一本武林秘籍··沈浪与老李探花是故交,传言他原本留了两本秘籍给李老探花,李寻欢学了其中一本就练成了无敌天下的小李飞刀,还剩一本藏在李园,也就是现在的兴云庄。
王怜花这下可不乐意了,你说传说李园有秘籍就传吧,传谁的不好非要传沈浪的,你瞧沈浪那个一本正经又无欲无求的模样,怎么会把自己的毕生绝学写成武林秘籍留在李园呢,明明是他王怜花的秘籍,什么时候又变成沈浪的了。
岂有此理·久不在江湖走动,江湖竟已没了千面公子的传说了吗··今日已是九月十四,听闻上官飞已经到了兴云庄附近,王怜花扔了两枚铜板在桌子上,一眨眼已经坐上了去李园的马车。
孙驼子的小店里正热闹,除了一些不认识的江湖中人之外,还有几位金钱帮的人以及那位依旧在抽旱烟的天机老人与他的孙女长辫子的小姑娘孙小红··两年时间过去,孙小红长得更漂亮了,她已经十八岁了,身上有了女人的韵味,一双大眼睛更加勾魂,她此时此刻正在盯着四位身穿黄衫的金钱帮众,以及坐在四人前面黄衣服上绣着金线的冷漠少年上官飞。
除了这些人之外,还有一个兵器谱排名第九善用长鞭的神鞭西门柔,以及排名第八的独腿人金刚铁拐诸葛刚,王怜花推开店门进去的时候,这群人正在打架··天气有些转凉,他披着一条红色的狐裘,仿佛店里这群人都是死的,地上有两具尸体躺在血泊里他也只当看不见,西门柔正在与诸葛刚拼命,他的长鞭一挥着有着横扫千军的威力,他这一鞭子本是扫向诸葛刚,诸葛刚用铁拐撑地在地上滚了一个滚躲了过去,长鞭的鞭尾就向着王怜花扫去。
众人只当这个刚刚进来的短命鬼定要无辜枉死在这长鞭下,谁知道这鞭尾还未落下,他的人却已经坐在了孙驼子边上,而后才听见那鞭尾落下之后砸烂了桌椅的声音··西门柔惊住了,所有的人都很惊讶,没有人看清楚他究竟是怎么躲过西门柔的鞭子的,更没有看出他是怎么走到孙驼子身边的,原本在拼命的人竟然都停住了,孙驼子看清楚他的样貌,惊讶的说不出话,眼神之中闪现出一种痛苦中却又夹杂着几分喜悦的复杂情绪。
·孙驼子竟然还记得他,他怎么会忘记,他下半生的命运,就是因为这个人改变的,那一句承诺,到死也不会忘的,他只是没想到自己还能再见到这个人,这个传说中早已买船出海隐居的一代奇侠。
天机老人瞧见来人的身手竟然也停止了抽他的旱烟,他虽然没有见过这个人,但看孙驼子的神情以及他自己的猜测,大概也能见此人身份猜的八、九不离十,他和孙驼子一样,没想到这人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武侠原著向·西门柔不愿再与诸葛刚等人纠缠,长鞭又挥起,旋转如风,他的人也高高飞起··他身后有一个独眼的黄衫人,他好像并没有瞧见王怜花进来,因为他的眼里只有西门柔一人,他一心只想战胜西门柔,只见他以扯开衣衫,露出前胸的两排刀带,带上密密麻麻插着七七四十九柄长短不一的标枪,枪头红缨鲜红如血。
西门柔转起来的时候,他的长鞭围着他一起旋转,就好像是成了一道钢铁做成的保护罩,刀枪不入,黄衣人的十三柄长.枪打过来的时候,只听咔擦几声,长、枪竟全被旋转的鞭子拗断了,断了的标枪像四面八方飞出来,打到墙上,余力未尽,红缨抖落,随风飞舞。
就在这时西门柔的人就像一股龙卷风,越飞越远,越飞越高,果真没人能再拦得住他··有一柄枪头落在王怜花脚下,孙驼子只见他轻轻抬了抬脚,紧接着就听见‘哐当’一声巨响,慌忙抬眼一瞧,竟发现原本就要逃走的西门柔狠狠地撞到了墙摔倒了地上,他的长鞭的鞭尾处正插着一根只剩两缕红绳的枪头,竟然就是刚才还在王怜花脚下的那根。
诸葛刚虽然不知是谁动的手,但西门柔死了就少了一个和他作对的人,他也管不得别的手中的铁拐就向着重伤的西门柔脑袋上砸去,谁知他的铁拐还未出手,就觉得脸上好像突然被人狠狠拍了一掌,拍得他眼冒金星,几乎晕倒,晃了一晃神,想要抬起铁拐,竟发现那双拐竟以齐刷刷的断成了两半。
诸葛刚努力睁开眼睛,只模糊的看清桌前坐了一穿着绯红长衫的人,他本想睁大眼睛看清楚这个人的样貌,却觉得他那长衫越来越红,最后竟变成鲜血一样的颜色,再也看不见其他,他的人终于倒在了地上。
没有人看清楚诸葛刚是怎么死的,唯一能看清的是他脸上的血手印,鲜血从他的七窍里流出来糊住了眼睛,黄衫人见到诸葛刚脸上的手掌印,就好像见到了鬼一样,腿一软撞到桌子被绊倒在地上,这时,他才发现那个正在若无其事喝茶的绯衣青年。
“紫、紫煞手”黄衫大汉竟认得他这一手毒掌,惊恐的看着他,那仅剩的一只眼睛睁的很大,好像要拼命看清楚这人的来历·只见这绯衣青年回头瞧着他冷冷一笑,黄衫人如同见到鬼一样整个人都抖了起来,牙齿咬的‘咯咯’作响,疯狂道:“是你,是你”·“呵,十几年了,你还是这么喜欢做奴才。”
王怜花当年的得力手下人数虽多,几乎遍布大江南北,但是每一个他都见过,每一个的底细也都一清二楚,虽说有的只见过一面,但他总归还是有过目不忘的本事··黄衫大汉叫做燕双、飞,善用银枪,当年在王怜花的心腹手下当过几天喽啰,当年的燕双、飞也不叫这个名字,银枪也没用的这么花里花俏,唯一不变的是他还是这么没脑子所以成不了大事,纵然凭借武功在江湖上有一番名号,却依然是当奴才的命,只不过他如今的主子是金钱帮。·“快滚吧,再让我看见你下场和他一样。”
王怜花望着自己修长的手指冷笑,燕双、飞捂着他在十几年前被这人戳瞎的一只眼睛,看了眼七窍流血的诸葛刚,嘴上狂吼着‘他回来了、他回来了魔鬼、魔鬼’,便惊恐的逃了出去,如同被吓破了胆,哪里还有一点刚才的威风。
绯衣青年好像只是抬了抬手掌,刹那之间,燕双、飞疯魔,西门柔重伤,诸葛刚惨死··小酒馆里胆小的人吓得四散而逃,那黄衫上绣着金线的金钱帮少帮主上官飞,冷冷的脸上也出现了惊讶的神色。
只听绯衣青年道:“滚回去告诉上官金虹,兴云庄两年前已经易主,此地没有你们要寻的秘籍,若金钱帮敢踏入李园一步,保你全帮上下,无一活口·”·好大的口气·上官飞脸色铁青,刚想开口问你是什么人,却见那绯衣青年站起来,朗声大笑,天云令挂在腰间,似乎隐隐闪着紫光。
天机老人竟也难得的露出一丝惊恐,嘴中念道:“白云重出日,紫煞再现时,莽莽武林间,大乱从此始”·王怜花停下了笑声,依然弯着眉眼,笑眯眯的望着天机老人,自顾道:“老和尚随口编的一句瞎话,二十多年了还在说,怎么就偏偏记不得王某人,你们难道不知道,我这个人,最喜欢的就是天下大乱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快快完结,开新坑··ps:双、飞,长、枪,都是敏感词,所以只能中间加个顿号,要不然敏感词太多这章就给自动锁了·· · ·第60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四·无论是诸葛刚还是西门柔,都是因为收到一封‘九月十五,兴云庄有重宝将现……’的信,才来到兴云庄,王怜花当然猜的到这是谁搞的鬼,如此大费周章引江湖武林人士来兴云庄为难林诗音,目的不过是为了利用林诗音引出李寻欢,好要他们为了宝藏秘籍自相残杀,顺便除去李寻欢。
写这封信的人,除了林仙儿没有别人··两年前,她联合龙啸云想收买沈岳杀李寻欢,被王怜花骇走之后,还不死心,这两年来又与金钱帮的少帮主上官飞搅合在一起,若非如此,凭上官金虹的胆识与脾性,怎么会相信这种胡言乱语的话,又怎会让金钱帮的人搅和进这趟浑水来。
上官金虹人还未进城,就已经暗中给自己树立这样强大的仇敌,实在不是明智之举··现在的王怜花可不是当年的时候,趟个浑水还要偷偷摸摸的,现在他可是江湖前辈,想做大事情当然要光明正大的。
王怜花要见林诗音一面,李寻欢已下定决心要和阿飞隐居,该断的情缘就断的彻底些,别人的感情他不好插手,只不过是想去兴云庄走走,至少也住一晚上,等过了九月十五再说。
第二天一大早,王怜花睡了一觉,才从小酒馆里走出去,到了兴云庄··孙驼子从小酒馆里追出来,喊道:“王老前辈请留步”·李园刻着那副对联的铁门早已生锈,王怜花停下脚步,孙小红跟在孙驼子后面偷偷打量着王怜花,一双眼睛里充满了好奇。
·王怜花笑道:“我是姓王,但我好想并不算老·”·武侠原著向·孙小红‘噗嗤’一下笑出声来,似乎觉得这位江湖上人人都闻风丧胆的武林前辈也没有那么可怕,而且好想还很可爱。
她从孙驼子身后走出来,笑道:“二叔,王前辈哪里老了,我看他根本比我大不了几岁嘛·”·孙小红自然是笃定了王老前辈不能和她一个小姑娘生气,何况她说的的的确确是实话,眼前这个爷爷和二叔口中所谓的王老前辈,根本一点都不老,听闻他的年纪比那李探花还要大上几岁,可的的确确还像个小伙子,和阿飞一样还是个十分英俊的美少年。
“你们跟着我难道是怕我也去抢兴云庄的宝藏或者说你们是想知道李寻欢的下落”·王怜花对这个长得很漂亮又十分聪明讨人喜欢的女孩子很有好感,对这种喊他一声前辈的女孩子,他就不会用色眯眯的眼神来看人家,他年轻那会儿的确是好色,但也还没到饥不择食的地步,毕竟老前辈还是要有个老前辈的样子的。
孙小红听到李寻欢的名字脸色红了红,虽然被王怜花看穿心思但她并不害羞,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自古美人爱英雄,这原本就是天经地义的··王怜花对这种男女之事还是很通透的,孙小红真是个好姑娘,原本无论是配阿飞还是李寻欢都不错,可惜的是偏偏叫阿飞和李寻欢看对了眼,这能有什么办法呢。
孙驼子看到孙小红的反应,开口为她解围道:“王前辈,我没想到你还能回来,十二年前的救命之恩……”·“我早说过,当年救你不过是举手之劳,何况为了王某人的一句承诺,你已在这几乎不见天日的小店里擦了整整十二年桌子,一诺千金,让人敬佩。”
王怜花想起当年自己来李园的情景,转眼间已不知发生多少生离死别、惊险离奇的事情,想起自己如今的处境与地位来,也算是幸运··孙驼子这种一句承诺能守十几年的好汉,总归是令人佩服的,王怜花自认为他自己绝对做不到如此。
看见孙驼子这铁打的汉子因为自己几句话眼角湿润,王怜花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情感,这种情感是不是就是当初沈浪与熊猫儿惺惺相惜时的感觉,他说不清楚,这种感觉他可能还要花很长的时间去思考去体会。
他挥挥手,道:“你走吧,带着小红回家去,你的家人已经等你太久了·”·“我不走,当初说过在这里守十五年,就是十五年,少一天少一个时辰也不行”孙驼子很固执,王怜花只能告诉他:“过了九月十五,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兴云庄的秘籍了。”
兴云庄自两年前那场战事之后,便日渐消沉,龙啸云两年前已不知所踪,林诗音遣散了所有下人,诺大的庄园,萧索的无人问津··九月十五的夜黑的很早,圆月藏在乌云中若隐若现,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是林诗音的生辰,林仙儿就算准了今日龙啸云会在今日赶回来,也算准了李寻欢定然不放心还会再回来看林诗音一眼。
萧索了两年的兴云庄终于又热闹了起来,显然上官飞并没有将王怜花的话放在心里,他还是带人来了李园,除了金钱帮还有兵器谱排名第四的嵩阳铁剑郭嵩阳有点知名之外,其余的都没听说过。
王怜花不认识郭嵩阳,但是孙小红却认得,孙小红年纪虽轻,但对江湖上的名派武功却是如数家珍,王怜花久不局江湖虽身兼各门各派的独门武功路数,但认识的大多是些父辈人物,要看这些后辈还得靠孙小红来提点。
其实王怜花根本不需要知道这些人谁是谁,但见孙小红如何都要跟着他,也就让她跟着了·王怜花本是来李园看戏的,他和孙小红坐在梅林旁边小楼的屋顶上,能将整个庄内的情景看的一清二楚。
孙小红瞪着大眼睛瞧着王怜花,觉得他这一身绯衣在黑夜里也是那么耀眼,她想起之前爷爷给她讲过上一辈沈浪等人的精彩故事,内心久久无法平静··听闻王老前辈年轻的时候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可孙小红左看右看也觉得他不像个坏人,反而觉得他很有趣。
她知道这样和这些江湖前辈说话的机会不多,所以一直都在找机会··黑夜中上官飞绣了金线的黄衫闪着光,孙小红看着他,开口问:“上官金虹是不是想杀李寻欢”·王怜花抬头望了望月色,心里算了下时间,随口回道:“这是必然,没有一个想称霸武林的枭雄会放任这样一个强大的对手活在世上,不管用哪种方式,哪种手段,他总会想尽一切办法不惜代价去除掉这个后患。”
“所以,前辈您今天是来保护林诗音,而并非来找她问罪的对不对”孙小红知道兴云庄的确有武林秘籍,但却不是沈浪的秘籍,而是王怜花的,当年王怜花将自己毕生绝学,《怜花宝鉴》交给林诗音的事情,她也听孙驼子说了,她本来以为王怜花是来找林诗音私藏秘籍讨个说法的,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
王怜花嗤笑一声,道:“保护我从未保护过别人,这里也没有一个人有资格让我王怜花来保护·”·孙小红不死心,又说:“您是怕上官金虹用林诗音和龙小云威胁李寻欢。”
“怕笑话,他们的死活与我何干,让我害怕的人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入了黄土,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在丐帮之中翻云覆雨、来去自如,什么金钱帮、银钱帮的还入不了本公子的眼。”
丐帮是江湖第一大帮,金钱帮势力虽盛,却还无法与势力雄厚的丐帮抗衡··江湖中又有几人知晓,沈浪与王怜花如今的关系到了何种地步,王怜花十步之内必有沈浪,沈浪十步之内必有王怜花,若是你只看到其中一个,那另一个也定在此,如果看不到他,他多半是藏起来了不想你见他,或者是他去做另外一件更危险却非做不可的大事了。
沈浪一跺脚,江湖仁人志士争向跟随,天云令出手,天下邪魔莫敢不从,他二人无论是谁重出江湖,必然有威震天下的力量··小小金钱帮,何值一提··王怜花又抬头望了望月色,觉得时机好像差不多了,他心情不错,对孙小红道:“我不过是为了一个人。”
孙小红的眼睛亮了亮,赶忙道:“是为了李寻欢”··武侠原著向王怜花‘哼’了一声,冷声道:“呵,他好大的面子。”
孙小红奇怪的问:“那是为了谁·”·“自然是我那好外甥·”·“外甥”孙小红的好奇心被王怜花一句话点燃了,“前辈的外甥是谁和李探花有什么关系”·王怜花回头看了看孙小红,像前辈一样嘱咐道:“小丫头,一口一个李寻欢,你可千万莫要爱上他,江湖水深,及时收手还来得及,千万别溺的太深,他已经和我外甥携手隐退江湖了,过了今晚,你就见不到他了。”
孙小红愣了下,她聪明伶俐,听王怜花的话立马就猜出这说的是阿飞,可是携手这个词用的总感觉哪里不太对,不待她开口再问,王怜花用眼神示意她,她再不看戏,就连李寻欢的最后一面也见不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倒计时·· · ·第61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五·此刻兴云庄内,郭嵩阳和金钱帮的人已经斗了起来,混乱之际,李寻欢果然出现了,王怜花就知道他绝不可能乖乖待在白云山庄。
郭嵩阳杀掉上官飞带来仅剩的几位高手之后,就要与李寻欢比武,李寻欢推脱不得,只好应战··这必然是一场冠古绝今的精彩决斗,孙小红担心李寻欢,也不想错过这场比试,便告别王怜花,跟了上去。
王怜花并不担心李寻欢会输,郭嵩阳的剑法虽快,却快不过小李飞刀··上官飞的金线衣还在黑夜里闪着金光,立在冷香小筑门口徘徊··看见三人走远,王怜花才从腰封里拿出一只骨哨,放在嘴边,而后就听一阵凄凉的哨音划破夜空,寥寥夜色下的兴云庄刚刚归于平静,突然又被这恐怖的哨音撕裂,就如同无数鬼魅幽灵在这夜空飘荡,紧接着四面八方都响起了这哨音,上官飞不知这究竟是何物,想瞧一瞧是谁在装神弄鬼,刚转头就看见了绯衣飘飘的王怜花正在理他不远处似笑非笑的瞧着他。
上官飞忽然想起来,先前这绯衣青年对自己说的话,突然从袖中拿出一副子母钢环,长啸一声子母环自掌中飞出,这本是一对要命的武器,可惜上官飞的武功并不到家,王怜花不躲不闪,依然站在原地望着他笑,但那飞出的子母钢环却已经被他用三根手指捏住。
上官飞瞪着他,王怜花又笑了笑,只动了动指头,那子母钢环便向着上官飞而去,待上官飞发觉要躲开时,那钢环已经将他撞飞了出去,跌在地上爬不起来··王怜花笑道:“你现在起来,快往回走,说不定还能赶上见你父亲最后一面,我猜他这辈子恐怕都入不了城了。”
兴云庄内忽然出现了上百个身穿黄衣服的人,手里拿的武器也各式各样,一看就是金钱帮的走狗,有人将白日里小酒馆里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上官金虹,上官金虹放心不下上官飞,便派最先入城的手下,都去兴云庄保护少帮主,他们原本受上官飞的命令在庄外等,听见那刺耳的哨音,见上官飞受伤才都赶了进来。
王怜花好像就是要等他们全都出来一样,原本平静的夜空忽然刮起了夜风,刮得他那绯红的长袍猎猎作响,他还是不动,只微笑着将右手举到了头顶,在场之人面面相觑,都不知他是合用意,上官飞早已被他们扶起来带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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