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 by 小麦要发芽(下)(5)
分类: 热文
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 by 小麦要发芽(下)(5)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关于父母的职业唐浩初之前就已经知道了,只担心会有类似于‘扶弟魔’或‘撒娇技’这样乱七八糟的技能·果然,系统讲完职业就开始讲技能,“但你母亲还有一项很厉害的技能‘反复无常’,此项技能也和‘将帅’这个职业一样需要达到最好。”
“反复无常就是变脸像翻书一般,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系统继续说:“除了唐立明,你母亲安婉对待任何人或事都极度反复无常,比如前一秒还指明要吃粥,下一秒就把碗摔了,前一秒还夸这个人好,下一秒就把对方赶出府了。”
大概是之前发布任务的时候被唐立明的突然出现打断了,唯恐再被什么人打断,系统也不管唐浩初是否理解了任务一就匆匆讲解任务二:“第二个主线任务‘人设不崩’,依旧是要维持纨绔特色,而本世界的纨绔特色是‘花心薄情’。
原主非常花心且男女不忌,看中了谁就追,新鲜感一过就扔,而他的新鲜感最多只有三个月,往往一个月就把对方扔了·”·尽管已经对这些奇怪的技能和不讨好的纨绔人设有所免疫,唐浩初听完还是忍不住捂了捂额头。
这一抬手,坐在副驾驶的副官王剑立即发现了,转头问:“小少爷醒了”·唐浩初顺势坐起身,“这是哪里”·“我们马上就要到帅府了。”
王剑努力朝唐浩初露出一个温和的笑,用哄小孩的语气说:“大帅就在前面那辆车里,您的奶娘也被带过来了,在后面那辆车里,您有什么其他需要的都可以跟我讲……”·原主既然天生薄情,应该不是那种一醒来就要人的小孩,所以唐浩初只点点头就没再说话了。
然后抬眼望向车窗外,只见外面- yin -沉沉的,像要下雨,车速也随之变得更快了,大概是想赶在落雨前抵达··其实安家所在的平城离北州不算太远,但中间斜插|着一个中州,近几年一直处于战乱,眼下才难得安定下来,普通百姓依然通行不易。
唐浩初懒洋洋地靠在后座上,看着车窗外的道路,路上没有什么行人,远处的房屋还带着战火留下的疮痍,但从这条路开出去,拐进北州的中心城市,街道开始一点点呈现和乱世不符的纸醉金迷的繁荣。
雨到底还是在抵达之前飘落,天也一点点黑下来,所幸雨势不大,在天黑透的时候,帅府终于到了··车子一路开进大门,进入院内,唐浩初本以为会看到古色古香的四合院,却看到一栋完全仿照西式建造的颇为大气的花园洋房,算上阁楼的话,足足有五层。
雕刻着精美花纹的门廊前,等着好几个女子,气质和类型各不相同,但每个都身材曼妙,美丽动人,车子才一停稳,就齐齐迎上前来··为首的那个女子穿着一件湖蓝色的旗袍,在唐立明下车后的第一时间撑起伞为他遮住雨水,笑着说:“爷,您终于回来了,我们打从早上就盼着呢,您……”·“这点雨不用打伞。”
唐立明打断了她的话,同时挥开了她的伞,然后大步朝唐浩初所在的车走去,亲手将儿子抱了出来··他嘴上说不用打伞,却细心地用身体给唐浩初遮了雨。
唐浩初乖乖地任由唐立明抱着,并暗自观察了一下旗袍女子的表情·对方的表情有那么一瞬间的不自然,但下一秒就恢复了笑脸,看着唐浩初热切的问:“这就是小少爷吧哎呀,长得可真好看……”·“嗯,”唐立明点头,向周遭一众女人道:“这是浩浩,是我唐立明唯一的骨肉。”
他跟这些女子介绍了唐浩初,却没有跟唐浩初介绍这些女子,只吩咐厨房开饭,然后带着唐浩初进餐厅落座··奔波了一路,早就饿了,忙着吃饭也无可厚非,唐立明一发话,佣人立马忙碌起来,菜很快摆了一桌子。
唐浩初在心里把唐立明不介绍那些女子的原因默默盘算了一遍·一是大男子主义作祟,觉得女人不重要,二是唐立明不喜欢这些女人,所以觉得这些女人不重要,第三可能是觉得他不需要认识这些女人,或者是觉得他还小,一口气认不了那么多人,以后慢慢相处自然就会认识。
不过唐立明不介绍,不妨碍这些女子自我介绍,刚才在外头第一个上来迎他们的旗袍女子一边给唐浩初夹菜一边对唐浩初道:“浩浩,我叫柳如湄,是你二姨娘,以后有什么需要直接跟我说就行,二姨娘一定想办法帮你安排好。”
柳如湄从唐立明刚到北州没多久的时候就跟在唐立明身边了,头脑比较活泛,也精于算计,这些年帮了唐立明不少,所以在一众姨太太中比较有话语权·但毕竟安婉才是唐立明明媒正娶的妻子,她再怎么样,也只能被称做为二太太。
二太太下面就是三太太,见唐立明没表示任何不满,三太太周小玉也说话了·同样介绍了自己,给唐浩初夹了菜,并表示了自己对唐浩初的喜欢,还夸奖了唐浩初一通。
你方唱罢我登场,接下来是四太太和五太太,夸奖的话也一个比一个说得顺溜·比如什么长得像画里的小金童一样啦,什么瞧着就有福气啦,什么将来肯定能做大事啊,马屁啪啪响。
唐浩初有预想到这样的场景,但还是有点不适应·他知道她们并不是真心夸自己,是为了讨唐立明喜欢而说给唐立明听的,虚情假意的话就像泡沫,说得再多也一戳就破,还不如一句真心的关切来得好。
尤其是四太太苏清清,是梨园唱戏出身的,天生能言善辩,声音也好听,她一夸完人,别人就没什么话说了,因为该说的都被她说完了·于是轮到最后一个六太太的时候,不仅话被说完了,桌上摆的几盘菜也已经夹了个遍,唐浩初眼前的那只碗甚至被食物堆满了。
但六太太并不着急,她本来就是走不争不抢的优雅淡然的白莲花路线的,不需要和别人一样,也不需要讲多少话,她甚至没介绍自己的名字和身份,只拿了一个盒子送到唐浩初身前,浅笑着说:“最近西洋糕点很流行,我专门学了点,听说小孩子都喜欢吃蛋糕,所以亲手做了一个,浩浩尝尝看喜不喜欢。”
前几个世界唐浩初一穿进来就会感觉饿,但这个世界不一样,这具身体的胃口不太好,没有什么食欲,所以之前夹来的那些菜唐浩初一样也没碰,整个人甚至没有任何举动和表情。
而他和唐立明是那种越看越像的,纵然年纪还小,轮廓和气质已经有了唐立明的影子,不说话也不动的模样和唐立明冷下脸来的模样尤其相似,会让人莫名心慌·直到蛋糕这两个字终于让他起了兴趣,屈尊降贵地伸出小手,掀开了蛋糕盒的盖子,用勺子挖了一点放到嘴里,然后在六太太期待的眼神中开口道:“味道还不错。”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前面几个姨太太说那么多话都没见唐浩初有任何反应,一个小小的蛋糕却引来了赞许,心里难免会不忿,齐齐想着这回又是老六出头,同时将唐浩初喜欢蛋糕这一条默默记在了心里。
但不管怎么说,这顿饭从这勺蛋糕正式开始了,每个人都开始吃菜动筷,整体氛围看起来非常和睦·可就在唐浩初准备再吃一口蛋糕的时候,系统突然发布了随机任务,要求每天做一次反复无常不讲道理的事。
虽然唐浩初早有会接到随机任务的心理准备,也在上个世界做过‘每日一作’这种奇葩任务,但‘喜怒无常’听上去似乎比‘每日一作’更难一点。
毕竟‘作’这个字可发挥的空间比较多,闹个小别扭或者随便找点事发作一下就算合格,而反复无常还是要找一点理由的,不然就相当于变态和恶人了··然而系统就是要让他做恶人,说辞跟上个世界所差无几:“这个任务其实很简单,就是随便寻点什么事翻个脸,连理由都不用找。
有句话说得好,恶一旦有了起因,便没了美感,所以就是要毫无缘由的翻脸……”·“怎么不吃了”·毕竟是六太太做的蛋糕,见唐浩初拿着勺子的手停在那里不动,忍不住开口询问道。
唐浩初抬头看了她一眼,淡淡道:“突然觉得不好吃了·”·第114章 病弱的小恶魔·此言一出,不止是六姨太,刚才把唐浩初喜欢蛋糕的这一条默默记下来的其他姨太太也充满了疑问,——怎么就突然不好吃了·当初得知唐浩初的存在时,几个姨太太虽然感觉到了压力,但并没有过多紧张。
毕竟安婉已经死了,小孩年纪那么小,又没了母亲,应当很容易哄骗和拿捏,利用好了还能当作争宠的大筹码,却没想到他似乎比唐立明还难伺候·六姨太甚至忍不住问出口:“可你之前还说味道不错……”·“之前是之前,现在是现在。”
唐浩初把蛋糕盘子推到一边,面无表情地板着小包子脸说:“就像一个人之前斤斤计较,现在却变得宽宏大度,之前功利刻薄,现在却非常贤良淑德·”·小少爷今年还不到五岁,哪怕用再严肃的语气说话,嗓音也是软糯糯奶呼呼的,一张小包子脸上除了精致可爱之外瞧不出其它什么,话的内容却让几个姨太太通通愣了愣。
尤其是六姨太,她本质正是个斤斤计较且功利刻薄的人,为了讨唐立明喜欢才装成这幅温婉娴淑的模样,心里登时咯噔一下,表情都变了··六姨太迅速整理好情绪,同时忍不住重新审视了唐浩初一番。
男孩子本来就比女孩子发育的晚,加上天生病弱,眼前的小孩看上去比同龄孩子显得更年幼一点,外貌却又格外优异,小小的一只坐在椅子里,乌溜溜圆滚滚的大眼睛看人的时候,像乖巧又神气的小奶猫一样让人心软。
六姨太这边努力用小孩只是随口一说的理由安慰自己,当爹的那边却把重点完全放在了别的上,根本不在乎蛋糕或娴淑的事·——只听唐立明笑着对儿子夸奖道:“浩浩真厉害,会说这么多成语,爹爹都不会那么多”·这话倒不是单纯地哄小孩,作为一个武夫,唐立明的文化底蕴着实不高,只懂一些兵法,其它什么诗词歌赋成语绝句几乎一窍不通。
但奇怪的是,他特别喜欢那种有才学的女子,——安婉就是真正有才学的,还写过很多诗歌,其中不乏有讨论时事政治和家国天下这种大格局的诗句,颇有深度和见识。
可惜安婉写的东西只有身边寥寥几人看过,因为她反复无常的毛病严重影响了她的文学创作,总是上一秒还对自己写的东西表示满意,下一秒就抬手烧了,若非如此,唐浩初如今要完成的‘子承父业’里恐怕还要加一个‘当代诗人’的职业。
“我会可多成语了,”唐浩初已从系统那里知道安婉的基本信息,所以很坦然的说:“我跟娘亲学的,学得可快了·”·语气里带着些小得意,因为方才被人夸了,小少爷还习惯- xing -地挺了挺小胸脯。
这骄傲又可爱的小模样打消了除六姨太之外的其他几个姨太太的疑虑,——到底还是小孩子,经不住夸,刚才说的那几个成语定然只是巧合,没有别的意思··六姨太依然心怀不安。
她知道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比不过安婉的,不管是家世才学还是在唐立明心里的地位·而且安婉死了,活人永远争不过死人,因为死人不会犯错,不会变丑变老,只会留下一个无比完美的形象镌刻在未亡人心里,更何况安婉还给唐立明留下一个儿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孩子是整个家族的延续和指望,但凡这个长子不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唐立明都会对他十分重视,就算她有朝一日也给唐立明生了个儿子,也比不上第一个孩子来得珍贵。
而唐立明已经明确表现出对唐浩初的重视,相对于练兵时的严格,他对儿子毫不吝于夸奖,再次夸道:“浩浩真棒·那成语里的字你都会写吗”·“当然会了,”小少爷毫不谦虚,小胸膛也越挺越高,“我会的字也可多可多了。”
于是吃完饭,父子俩到书房写字去了·唐立明自己的字写的不怎么样,但他手下养了几个学识非常高的门客,就算是身边的副官王剑也写得一手好字··王剑帮忙铺了纸放了墨,唐浩初站在桌前看着他磨墨,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啊眨,让人瞧着就忍不住心生喜欢,想要摸摸他的脑袋顺顺毛。
唐立明那边已经不受控地伸出手,摸了摸儿子的额发,只觉得连头发都细软的要命,不敢用力碰··小少爷的个头还没有桌子高,桌前的椅子对他来说同样很大,乖乖伸出小胖手,一副等着被大人抱上去的样子,一张小包子脸却是一本正经地板着的,特别可爱。
唐立明先坐下来,然后把儿子抱到膝上,又帮他拿了一支笔··唐浩初握着笔,一笔一画地写了自己的名字··巴掌大的三个字跃然纸上,唐立明一看,笔法虽然有点稚嫩,但字体非常大气,旁边的副官都忍不住称赞道:“小少爷这字写的真好,就算曹先生小时候也未必有这水平,将来肯定不得了。”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他口中的曹先生是唐立明手下的门客里学识最高也最有名望的一个,不止北州,其它几个州也曾伸出橄榄枝,邀请他做参谋··“以后就让曹叙来教浩浩习文,”唐立明立刻笑着道:“我的儿子,将来自然不得了。”
·语气带着明显的骄傲,——果然不愧是父子,他和唐浩初似乎都不太懂得谦虚··唐浩初提笔又写了一些名字,是之前在饭桌上向他自我介绍过的姨太太们。
唐立明一边惊异于儿子的记忆力,一边莫名有点吃醋,“为什么不写爹爹的名字啊”·唐浩初放下笔,“我不知道你的名字·”·唐立明的确没跟儿子说自己的名字,愧疚之余,不甘心的又问:“你娘没有说吗”·唐浩初想了想,摇摇头,“娘亲日日想你,一说起你,就要伤心的。”
唐立明顿时沉默了·虽然有大男子主义病,但他对安婉的感情是真的,而且他曾承诺要给安婉重办一场风光的婚礼,要给她幸福优越的生活,如今成了永远的遗憾。
容颜总会变老,感情总会褪色,愧疚和遗憾却会历久弥新·所幸这些遗憾还能补偿在孩子身上,唐立明把写了几个姨太太名字的纸丢到一边,重新拿了一张纸,让儿子又写了一遍‘唐浩初’,再在旁边写上‘唐立明’。
他本来想把自己名字的具体写法亲自写给儿子看,又觉得自己的字拿不出手,便形容道:“立是站立的立,明是光明的明……”·父子俩的名字被写在一起,唐立明看了又看,觉得十分满意。
再看儿子那么小就能写那么好的字,简直更满意了··无论达官贵族还是普通百姓,都会本能地尊崇有学问的人,唐立明自然也不例外·唐立明是土匪出身,身手好,枪法准,功夫高,而且在行军打仗上有种野兽般天生的敏锐和直觉,这让他幸运地爬到了今天的位置,所以野蛮粗俗没文化就成了在他手下吃过败仗的人的攻击方向,其它几个州的大帅也会暗讽他胸无点墨,让他很是窝火。
但如今不一样了,他有个聪明的儿子,哪怕他不需要儿子将来有什么成就也能护他一生无忧,但孩子才华出众,脸上自然添光,甚至想一想就觉得有干劲儿,走路都多了一分理直气壮。
于是唐立明觉得怀里的儿子越看越喜欢,爱听夸奖的唐浩初也越发觉得这个爹还不错,——这一大一小相处得很和睦·二太太柳如湄那边亲自来送切好的水果,默默站在半开的门边听了一会里面的声音,又无声无息地退了出去。
退出后没回自己房间,而是拐去了给唐浩初准备的房间,亲自检查一遍还有没有什么疏漏·先是让人给加了层更暖更轻薄的毯子,又觉得地龙烧得太干燥,怕小孩子皮肤太嫩会干裂起皮,让人把自己专门托人从西洋买的加- shi -器拿过来,走之前还再次跟下人嘱咐了一遍,说不管少爷要什么都第一时间给准备好。
待回了房,贴身仆人忍不住低声问:“太太,又不是您的亲生孩子,您表面上装装样子就好,何必这么尽心”·柳如湄今年已经三十岁了,但依旧明艳动人,坐在镜子前一边由仆人伺候着梳发一边慢悠悠说:“是不是我的亲生孩子有什么重要,他是老爷的亲生孩子,是名正言顺的嫡长子,这个家里除了老爷,其他所有人都要排他后头。
何况老爷对他非常喜爱,——单凭这一点,就算他只是随便从外面捡来的孩子,也谁都比不得他·”·说着接过梳发时拆下来的玉簪,把它随手丢进梳妆盒里,上好的翡翠轻轻撞上同样玉制的梳妆盒,发出一道清脆动听的声响。
她随着这一声轻轻笑了笑,继续道:“这院里住的,大概都觉得自己容姿无双,身份颇高,别人在外头点头哈腰地叫一声太太,就真当自己是太太了,可若没了老爷的喜爱,谁又能比谁高,一朝被打回原形也未可知。
只要照顾好这个孩子,爷自然会看到我的好·”·可惜像柳如湄这样想的姨太太很少,比如六姨太就有别的主意·按说她不该跟一个孩子计较,也没必要跟唐浩初计较,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怎么看唐浩初怎么觉得不舒服,还夹着一丝说不出的不安和惧意。
第二天她便一脸好心地向唐立明提出建议,说让三姨太的外甥过来给唐浩初当伴读··“家里就小少爷一个孩子,着实有点孤单了,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正是需要玩伴的时候,我记得玉姐姐的外甥正好比浩浩大两岁,前几个月还来过的,长相很是讨喜,不如让他过来陪浩浩一起读书习武……”·她口中的玉姐姐正是三姨太周小玉,其父当年曾任青州督办,其兄如今也升到了旅长,是几个姨太太中出身最好的。
所以六姨太是打着鹤蚌相争的主意,——唐浩初的脾- xing -让人琢磨不透,三姨太那个外甥又被宠的嚣张跋扈,两个孩子凑在一起肯定会闹出摩擦,届时不管是哪一方吃亏受损,对她都没坏处。
左右她不过是个好心出建议的,真正出事了,急的也是三姨太,和她毫无半点关系··唐立明自然没想那么多,只想着连普通的大户人家都有书童或伴读,的确该给儿子找个伴读,当即就点头同意了。
与此同时,接到要教小少爷习文的命令的曹叙吃完饭就赶到了帅府··虽然柳如湄把房间布置的很妥帖,唐浩初早上醒来的时候还是因为空气干冷而引发了哮喘,咳了好一阵子才缓过来。
唐立明立即命人叫医生给唐浩初详细地诊治一遍,柳如湄则让管家又增派了几个腿脚利索的小厮跟在唐浩初身边··这个病不管换了多少个医生都是同样的说辞:属于慢- xing -病,不能根治,但也不算什么要命的病症,就是比较磨人,坚持吃药就没事。
待医生走了,喜欢赖床的唐浩初才决定起床,丫鬟们和奶娘围着他给他穿衣服和鞋子,边上还有几个小厮守在一旁时刻待命··于是曹叙进来就看在一大堆仆人众星捧月的环绕中坐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模样精致漂亮得像画上的玉娃娃一样,两只小短腿还够不到地面,悬空晃呀晃,看起来非常可爱。
外表可爱,说出来的话却不那么可爱了,待曹叙自报家门,并特别说明是大帅让他过来教导他之后,就见小孩挑着小眉毛,用一种类似质问又带着怀疑的语气问:“你能教我什么”·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语气虽然不太好,软软的小奶音却让人生不起气来。
曹叙轻咳一声,认真说:“我虽不才,会的东西还算不少·比如诗词歌赋,天文历史,军事兵法……”·“我想学军事兵法,”小少爷的声音依然奶声奶气的,一张小包子脸却板的非常严肃,“你就教我军事兵法吧。”
板着的包子脸看起来不仅不凶,反而更可爱了,曹叙愣了一下,摇头道:“这可不是说学就能学的,学任何东西都得循序渐进,你还小,要先从识文断字开始,然后学诗词歌赋和天文历史,最后才是军事兵法……”·“那是不是前面几样都会了,就可以学军事兵法了”·曹叙下意识点点头,然后见小孩抬起小胖手拍了拍扶手,姿势竟和他们大帅一模一样,只是手实在太小太软,拍不出半点声来,“那我已经可以学了,你今天就开始教吧。”
说完掂着小脚跳下椅子,神气的小猫咪一样迈着小短腿昂首阔步地走向书桌,“你带军事兵法的教材了吗”·若忽视小孩被棉衣裹得圆滚滚的小身形,这步伐走的倒很有气势。
曹叙还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却在随便考了他几首诗词和历史之后露出了惊讶,——对方竟然是真的会,不是在胡说·这个世界唐浩初没想过刻意藏拙,只想着早点完成主线任务。
早一天完成任务,就能早一天享受不受系统左右的时光··曹叙忍不住又出了几题,越考惊讶越重·他也算广博多闻,知道有人天生就聪慧无双,却也只是听得多见得少,如今才亲眼见识到什么是真正的聪慧。
同龄小孩不过才到看书习字这一步,眼前的小孩已经能写能背,甚至能自主吟诗作对,不知晓的历史也读一遍就记住了,称得上过目不忘··于是今天的教学一结束,曹叙就匆匆跑去对唐立明汇报:“恭喜大帅,小少爷如此聪慧,堪称神童,将来必定前途无量。”
第115章 病弱的小恶魔·唐立明倒没露出多少惊讶,——他本来就和唐浩初一样不懂谦虚,甚至自恋的很,觉得自己生的儿子再聪明也是正常的·所以心里只有满满的高兴和骄傲,立刻站起身朗声笑道:“我就知道我的儿子绝对厉害”·可惜他自己的文化水平实在不高,当着着得力手下的面,总不好意思说儿子是随了自己,便一脸骄傲的继续道:“估计是随他母亲,他母亲就特别有学问,当年婉婉写的文章我都看不懂”·庄叙只觉得连看不懂也能说的那么自豪的,他们大帅算是头一个,再抬头看唐立明得意到连下巴都扬起来了,暗暗想着幸好大帅没留胡子,否则恐怕连胡子都要翘到天上去。
唐立明很高兴,几个姨太太却不那么高兴了,除此之外,三姨太还因为伴读的事多了一分担忧·她是知道她外甥的- xing -子的,若两个孩子闹出什么摩擦,到时候真是两边都要发愁。
三姨太专程给姐姐家打了个电话,想要讨论出一个恰当的理由把这事推掉,姐夫谢志却觉得这是个应该把握的好机会,——别的不说,光有庄叙这样名气不菲的人做老师的这一点就非常难得。
月底,三姨太的姐姐周如便带着外甥谢天天和精心准备的礼物来到了帅府··帅府自然什么都不缺,也没什么能让大帅看得上眼的,所以礼物是给唐浩初的,比如一些新奇的西洋玩具和手工糖果。
唐浩初给面子地尝了一颗糖,惊喜地发现味道和他在前几个世界最喜欢的那款糖的非常相似,便把整盒糖都拿了起来,还很有礼貌地道了谢··周如因此而觉得唐浩初长得精致可爱又懂礼貌,并不像妹妹周小玉说的那样古怪和无常,当晚就放心地回了家,完全没想到两个孩子在一起的第二天就闹出了事。
其实第二天一上午都很正常,下午的时候,庄叙如往常一样布置完课后作业离开帅府,帅府的其他人也一切如旧,比如爱打牌的四姨太照例赶在晚饭前从牌局回来,喜欢逛街的五姨太则拉着三姨太刚刚买完衣服回来,二姨太午睡到现在才醒,一边梳妆打扮一边问佣人下午小少爷的咳嗽有没有好点,同时还不忘通知厨房今日晚饭一定要做哪几道菜,而六姨太已经去厨房煲汤了,是唐立明最喜欢的筒骨汤。
然后就听到书房传来咚的一道闷响,震天的哭声紧接着传来,隔着门板都能听到··不止佣人,几个姨太太也忍不住担心起来,齐齐朝书房赶去·进门一看,书房内一团乱,糖罐子碎在地上,糖果掉了一地,旁边还散落着书本和摔坏的玩具,谢天天就坐在这一片狼藉里哭。
而唐浩初依旧好好地坐在书桌前,仿佛事不关己一般,手里还拿着正在学的兵书··都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场景怎么看都像是唐浩初欺负了谢天天,三姨太自然是心疼自己外甥的,下意识就要上前查看谢天天有没有什么事,却在这时隐隐听到了军靴声。
——唐立明竟然提前回家了··他今日难得没什么事,便从军部直接回家,才进门就听到下人报告说小少爷在书房出了事,随即大步走向书房,看了看一团乱的屋子,看了看儿子,再看了看在一片狼藉中撒泼打滚的谢天天,问:“这是怎么了”·谢天天一边哭一边说:“那些糖和玩具本来就是我妈带来的,我不过就私自拿了他几颗糖,他不仅打我,还把糖和玩具都摔了……”·这话听起来其实是有点问题的,毕竟谢天天比唐浩初大了两岁,个子和身材也高壮许多,很难想象他被唐浩初打的样子。
谢天天掀开袖子展示手臂,果然有一片青紫,“我的手臂都被他打紫了,哇呜呜呜——·唐立明转头问儿子:“是这样吗”·唐浩初顿了一下,点了点头。
唐立明微皱起眉,对儿子道:“你过来·”·他在军队那么多年,不需要摆什么难看的脸色,只面无表情地站在那,就足以让满屋的人不敢出声·几个姨太太都见过唐立明训人的样子,知道他生起气来有多可怕,不仅不敢出声,呼吸都跟着放轻放缓了。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小少爷却依然呼吸如常,迈着小短腿乖乖走到父亲面前,还扬起小脖子,一副理直气壮的小模样·软乎乎的腮帮子微微鼓起,漂亮又乌黑的眼睛圆溜溜的,小脸白嫩的像小雪团子。
待儿子走到跟前,唐立明确认般的重复问:“你真的打人了就因为一点糖就打人了”·小少爷又顿了一下,——这次停顿的比之前更久一点,甚至张了张嘴,似乎有话要说,但最终抿住唇什么也没说,只再次点点头,依旧一副理直气壮的小样子,腮帮子鼓得奶萌奶萌的。
让人惊讶的一幕紧接着发生了,只见唐立明一把将儿子抱起来,用赞许的语气道:“好,乖·我在战场上没败过,我生的儿子也不会输给任何人·”·——除了唐浩初之外,现场所有人都愣了。
因为几个姨太太方才全都觉得唐立明一定是要批评或训斥唐浩初的,二姨太甚至已经做好了劝说的准备,完全没料到唐立明不仅不训斥,反倒夸奖起来,连谢天天也被这不讲道理的护短弄愣了,甚至愣到忘了哭。
·这其实没什么好惊讶的,普通人只会想着普通人的教育方式,然而唐立明并不是普通人·他是一个州的大帅,是食物链顶端的老虎,要培养孩子的不是谦恭友善和宽容退让,是狠厉霸气和永不言败,而唐浩初也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才会这样。
唐立明从小便是如此,不管谁碰了他的东西都会打回去,哪怕明知打不过对方也必须这样做·因为对方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如今这个乱世,人学不会适可而止,只知道得寸进尺。
资源和地盘不是靠谦恭友善让出来的,是抢出来的,唯有铁和血才能出政权·他之前听庄叙夸儿子读书好,还有点担心孩子会不会全随了安婉,连优柔寡断的- xing -格也一样,如今发现- xing -格随了自己,一时间甚至比之前得知小孩读书好的时候还高兴。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唐立明又不好表现得太明显,所以表情始终是绷着的,但还是忍不住摸了摸儿子的小脸··小少爷歪歪脑袋,小脸在掌心多蹭了两下,然后眨巴着一双圆滚滚亮晶晶的大眼睛瞅着他爹,那副理直气壮的小坏模样又来了,无辜又奶萌。
唐立明简直忍不住想笑了,可谢天天那边已经重新哭起来,便轻咳一声,假装正色道:“小孩子打架是正常的,叫家庭医生过来给两个孩子都看看·”·医生匆匆赶来检查了一番,唐浩初自然是没什么事,谢天天的手也只是被砸出一块淤青而已,过两天就能消了,于是唐立明揉着儿子毛茸茸的脑袋道:“好了,该吃晚饭了。”
他既然发了话,事情便算了结了,谁是谁非也不重要了·走往餐厅的路上,唐立明又在儿子的脑袋上揉了揉,一边暗暗想着这软融融的手感是真的好,一边状似漫不经心的问了句:“浩浩是不是不喜欢这个伴读”·唐浩初头发被揉的一团乱,好几根小软毛都翘起来,悬空支棱着,呆萌呆萌的,先是有些茫然地眨眨眼,然后奶声奶气的答:“没有,我觉得他挺可爱的,- xing -格好,人也聪明,我很喜欢他。”
表情及语气都认真诚恳的不得了,若刚才没发生打人事件,简直让人觉得他说的就是真的·几个姨太太瞬间对唐浩初的喜怒无常有了更深的认知,甚至生出一种畏惧的心理,这时候,唐浩初突然转向六姨太,问道:“我听庄老师说,你是新诗诗社的,很喜欢新诗”·六姨太如今还在大学读书,明年才会毕业,而当下特别流行新式的白话诗,几乎每个学校都有新诗诗社,六姨太就是社团成员。
正在为自己建议谢天天里做伴读的事心虚的六姨太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下意识点点头,听唐浩初继续说:“古诗已经没什么好学的了,所以庄老师今天教了新诗,我还跟着做了一首。
既然你也喜欢这种诗,我送给你好不好”·六姨太忙摆出受宠若惊的表情再次点头,软软的读诗声随之响起:“没有人是独立的岛屿,任何人的死亡都会将我减缩,因为我就在人类之中。
所以不必问丧钟为谁鸣,它为你而鸣·”·最后说到你字的时候抬手指向了六姨太,似意有所指,六姨太受宠若惊的表情险些僵在脸上,整个身体也僵硬了·她是真的喜欢白话诗,遇到好的诗句还会赞叹着抄下来,眼前小孩念的这首诗明明极好,却不能让她赞叹,只觉得背后一凉。
而不管古诗新诗,唐立明都不懂,但以他浅显的理解,也觉得这诗写的特好,忍不住又为儿子是神童的事骄傲起来·既然儿子是个神童,唐立明觉得伴读就不能随便找了,要选个最好的才行,谢天天就不太行,——六七岁的男孩子,遇到一点事就哭成这样,实在难有担当。
刚好唐浩初五岁的生日快到了,唐立明打算办个宴会,将整个北州的达官贵族都请来,一来宣告儿子的身份,二来选个更好的伴读··当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前一条,——必须要趁着这机会正式向外界宣告他有个特别特别聪明的儿子。
尤其是那几个跟他炫耀过儿子孙子的官员及老将,还有那些个明里暗里笑话他没文化的对头们,非羡慕死他们不可··父爱和母爱不同,它不像母爱那样天然就形成了,而是仿佛吹军哨那样要被唤醒。
唐立明见到儿子的第一眼,是在他脸上找安婉的痕迹,然后看到最多的是自己,如今逐渐意识到他是和自己相同又不同的独立的个体,是上天给予自己的珍贵的礼物,是他拥有的最大的财富。
是财富,就得拿出来炫耀··这感觉有点像一朝有了钱就要显摆出来的暴发户,但谁都不能更不敢打击唐立明的积极- xing -·生日宴会甚至是唐立明亲自安排的,包括宾客名单、宴会流程和整体布置,连蛋糕的样式都要亲眼过目。
临近生日的这些天唐立明并不清闲,恰恰相反,他非常忙,有一大堆事务要处理,饶是那么忙的情况下,他回到家还不忘吩咐厨房给唐浩初多做点营养又补脑的饭菜,并督促儿子好好吃饭,早点休息,少看点书。
是的,作为一个武夫,唐立明唯一能给儿子的建议不是督促他多看书,而是少看点书·唐立明的语气还特别认真:“浩浩少看点书,多出去走走,小孩子还是健健康康壮壮实实的好。
咱们已经那么聪明了,就不用那么勤奋了,可别过度用脑,学成书呆子了·”·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绕是极不喜欢唐浩初的六姨太也觉得这话说得不是很对,但唐立明就是这个家的绝对权威,没人敢反驳他,也只有他亲儿子可以。
只听小少爷奶声奶气地表示自己自有分寸,并板着白嫩嫩的小包子脸认真地说他绝对不会成为书呆子,因为他长大后也要当将军,而且是比他亲爹更厉害的将军··唐立明看着才到他腿高的小孩,很难想象这软软小小的一小团儿将来变成将军的模样,但有志气绝对值得鼓励,唐立明抬起大手摸了摸小孩脑袋上的小软毛道:“好,等以后浩浩当大将军了,爹爹就到你手下给你当小兵。”
虽然帝制已经崩了,但唐立明就相当于北州的土皇帝,这话落在下人和几个姨太太耳里,完全就是唐立明将来要把位子交给唐浩初的意思,顿时表情各异··在这帅府住的女人,没有一个不想争位争宠,哪怕看得最通透的二姨太也一样。
而再美的容颜也免不了衰老,孩子才是日后最大的保障,所以她们摆在眼前似乎只有两条路,——要么讨好唐浩初,争取得到唐浩初的喜欢,要么自己生一个比唐浩初更优秀的儿子。
不管这些姨太太怎么想,唐浩初生日还是如约而至··生日当天,唐立明的精神尤其好,比他平时起床晨练的时间起得还早,并特意穿了一身新制的军装·临近中午的时候,宾客也差不多都到了,而且人数众多,几乎涵盖了整个北州的达官贵族。
·因为来的不止是接到邀请的,还有一些打着给小少爷送生日礼物的名头不请自来的·这其中一部分是想要讨好唐立明,另一部分则来自于唐立明的对头,——比如中州大帅江威就派了个手下过来,青州大帅魏兴国那个不务正业的小舅子也来了。
唐立明身材高大健壮,特别适合穿军装,一身军装不仅让他显得更加高大,还不怒自威,气势逼人,但怀里抱的小孩严重影响了他的形象,和他的整体气质实在有点不搭。
只见小孩白白嫩嫩的一小团儿,一双圆滚滚的眼睛又大又亮,连微翘的头发丝儿都写着可爱,和一身戎装的男人简直就是截然相反的两种生物,就像一只凶猛巨大的老虎背上驮了只软乎乎的小猫崽一样,怎么看怎么怪。
但唐立明不觉得怪,反而十分自得,单手抱着儿子站在那里,美滋滋地接受宾客们的献礼和奉承,还要在对方夸完儿子之后跟着再夸一遍,并总结道:“我就没见过比我家浩浩更聪明更优秀的孩子”·于是有人忍不住暗暗吐槽唐立明不是没见过比他儿子更优秀的孩子,是根本就没见过几个孩子。
小孩子恐怕也不愿意见他,像他这种野蛮又凶煞的武夫,见了也会被吓哭的··不过他怀里的孩子不仅没被吓哭,还乖乖任由他抱着,的确不一般·而且小少爷长得好看,又不认生,见了谁都很听话的喊人,尤其是那些注重外表的女士们,二三十岁该喊阿姨的喊姐姐,五六十岁该喊奶奶的喊阿姨,让所有女- xing -都乐开了花。
唐立明却下意识抱着儿子远离了这些女人,——总觉得这堆女士和太太看小孩的表情都一副满眼放光甚至跃跃欲试的样子,像要组团偷他孩子似的,转身正好看到了那个曾经跟他炫耀过孙子的老将,便大步朝对方走去。
男人和女人聊的话题不一样,所以女眷们会自发自觉地围在一起,男人们则三三两两地聚在另一边·待唐立明走到那边之后,却发现几个大男人看小孩的表情同样满眼放光。
“哎呀,小少爷长得真好看”·“大帅,不是我说,若单论相貌,小少爷可比你更强,将来长大了不知要迷倒多少小姑娘”·毕竟是在战场上一起出生入死真刀真枪打出来的情谊,唐立明手下的将领对他十分忠心,和唐立明之间的相处也比较随意,没那么多规矩,这会子看着从大帅怀里探出小脑袋望向他们的小孩,不约而同地睁大眼,一圈高壮的硬汉围着一只软乎乎的幼崽一边好奇地围观,一边发出了由衷感叹。
其中一个留着络腮胡的将领还伸出手作势要抱唐浩初,并露出了像大灰狼诱拐小红帽的怪叔叔一样的笑,道:“我还从来没抱过这么小的小崽崽,小少爷给我抱抱好不好,我带你去那边吃好吃的点心。”
当然,他只是作势要抱,并不敢真抱,却见小少爷点点头,像恩准小丫鬟伺候的大老爷一样用严肃的小奶音道:“嗯,好吧·”·唐浩初早上起来没有食欲,只喝了一杯牛奶,转眼午饭时间快到了,终于觉得饿了,所以想吃点甜的东西了。
这软软的小奶音和严肃的小表情简直反差萌,惹得周围几个男人又不约而同地睁大眼,很想摸摸小孩白嫩嫩的小脸··那种觉得别人要偷他孩子的感觉又来了,唐立明下意识把儿子朝怀里拢了拢,正要开口说话,一抬头看到青州大帅魏兴国那个不务正业的小舅子走过来了,不由微皱起眉。
想了想,还是将儿子交给了络腮胡,吩咐道:“那你就带浩浩去那边吃点心吧,但别让他吃糖,医生说吃糖容易犯咳嗽·”·这个络腮胡将领的确没抱过小孩子,所以抱的尤为小心,唯恐把怀里的‘大老爷’给摔着了。
而唐浩初浑然不知他的紧张和僵硬,只管认真吃刚拿到手上的小点心··虽然点心做的不太甜,但口感很好,小少爷吃的还算满意,一口一口嚼着点心,两边的小腮帮子跟着一鼓一鼓的,简直瞧得人手痒痒。
可惜吃完点心,唐浩初就不让人抱了,而络腮胡将领也不知自己怎么了,当真像伺候大老爷的小丫鬟一样,问也不问便听话地把小孩放了下来·又怕‘大老爷’出什么事,默默地跟在小孩后面,只见他迈着小短腿从侧门走出了宴会大厅,一个人坐在回廊的栏前,一副认真思考问题的模样,连精致的小眉毛都皱起来了。
唐浩初是在想上个世界的唐锋南去哪了·他之前已经看过了帅府里的所有人,没找到对方,今天又看过了每一个过来送礼的人,依然没有一个人长得像成年或者年幼时的霍彪。
明明前几个世界均是刚穿进来没几天就发现对方了,这个世界都穿来两个多月了,却连对方的影子都没见着··一种说不出的失落涌上心头,唐浩初低着头,整个人- yin -郁成了一只角落里照不到光的小蘑菇。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默默跟在他后面的络腮胡只觉得远处的小孩就像寻不到小鱼干的垂头丧气的小奶猫,连孤独的小背影都散发着委屈的气息,让人想抱着哄一哄·可他犹豫了许久都没能过去,直到奉唐立明之命找唐浩初的副官王剑找了过来。
其实不是唐立明要找唐浩初,是青州大帅那个不务正业的小舅子要找唐浩初·此人名叫杨安和,- xing -格却一点也不安和,最擅长挑事,说听闻了唐浩初的神童之名,非要见识一下是怎么个神童法。
作者有话要说:备注:、此诗来源于海明威··再次强调一下这个世界的攻会晚一点出来哦,迟到的肥章,祝所有看文的小仙女元旦快乐健健康康福气满满·谢谢以下女神的雷和火箭炮么么哒,览镜空怜待鹤疏扔了一颗地雷,火腿炒鸡蛋扔了一颗火箭炮,果子酱扔了一颗地雷,火腿炒鸡蛋扔了一颗火箭炮,火腿炒鸡蛋扔了一颗地雷,火腿炒鸡蛋扔了一颗地雷,一岁就很霸道扔了一颗地雷,35214447扔了一颗地雷,索- xing -扔了一颗地雷,peal扔了一颗地雷,打哭扔了一颗地雷,流连忘返扔了一颗手榴弹,流连忘返扔了一颗地雷,一叶游人扔了一颗地雷·第116章 病弱的小恶魔·王剑此前在大厅里找了半天都没看到唐浩初,绕了一大圈才想到去后院的走廊看看,再走到唐浩初跟前说明情况,——至此时间已经过去好一会儿了。
再加上小少爷一双小短腿走的非常慢,还坚持要自己走不让人抱,所以杨安和那边左等右等都没看到人··杨安和心里认定了唐立明生的儿子绝对聪明不到哪去,觉得唐立明是故意拖延,就有点等不下去了,开口说要自己去找小少爷。
事实上唐立明只是单纯地看不惯他而已,并没把他当回事,更对自己儿子的智商有绝对自信,正好又有新的宾客过来道贺,便挥挥手让他去了··杨安和找的方向倒是对的,穿过前厅直接往后院的方向走,没有像王剑一样在前厅绕圈。
经过舞池的时候,一首舞曲终了,换成了一首钢琴曲,前奏轻柔舒缓又浪漫动人,闹哄哄的大厅似乎都跟着安静下来··然而就在这一刻生了变故,一个原本站得好好的身穿西装的中年男人突然捂着胸口倒下来,手上的酒杯也随之砸落,摔成粉碎。
离他最近的年轻姑娘不由尖叫出声,音量高到将钢琴曲都盖过了··于是恰巧走到那里的杨安和眼睁睁地看着倒下来的男人痛苦地在地上抽搐,面色扭曲又狰狞·但抽搐很快停下来,男人的表情最后定格在扭曲的那一幕不再动弹,旁边不知谁喊了句:“死人了”·喊声一出,周围的女士们开始如鸟雀般提着裙摆惊慌四散,杨安和也不受控地随着人流后退一步,一不留神撞到一个人。
回头一看,撞到的并不是那些惊慌四散的女士,而是一个戴着帽子且面色冷淡的年轻男人··他莫名觉得青年看起来有点古怪,可惜来不及细看就被一把推开,青年紧接着转身消失在混乱的人群中,就像一滴融入大海的水,迅速消失不见。
混乱的状况也同样如融入大海里的水一样迅速消失不见,——有唐立明和他手下的卫兵在,宴会上出了再大的事故也乱不起来·何况在场的哪个军人或官员没见过血,这乱世里每天都有无数的意外发生,只有那些养尊处优的小姐和太太们才会大惊小怪。
唐立明雷厉风行地稳定了局面,并在看到被副官好好抱着的儿子时完全安下心来·今日的宴会本就安排了医生随时待命,两个医生已经迅速赶过来,对地上的男人展开了救治。
“病人还有呼吸,看起来像是某种突发疾病……”·医生汇报的同时,王剑也赶过来向唐立明汇报了中年男人的身份,并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只是财政部的一个普通官员。
其实不管是重要人物还是普通官员,对方的命对唐立明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场宴会·若真的只是意外发病就罢,但若有人胆敢在他的宴会上弄乱子,他一定彻查到底,绝不姑息。
病人最终没抢救过来,出身中医世家的名医刘治已经下了突发心脏病的结论,然而刚留洋回来的年轻医生李绪金有不同意见,说也可能是中毒伪装成的发病,但要等解剖了再看。
很明显,他的说法只是怀疑,没有证据,唐立明微微皱起眉,还没来及发话,杨安和却在听到中毒两字后忍不住开口道:“刚才我撞见一个很可疑的年轻男人·”·虽然他是实话实说,但他爱挑事的品行实在太有名了,各大州皆知,所以在场大多数人都觉得他这是又开始挑事了,脸上写着明显的不信。
“是真的,”杨安和着急地强调:“我真的撞到一个……”·“不是年轻男人,”一个软呼呼的小声音在这时响起,“是年轻女人。”
小少爷的声音又软又萌又奶气,语调却非常从容沉稳,不疾不徐的继续道:“灰色西装,黑色帽子,年龄在二十五到三十之间,身材偏瘦,已婚,本地人,比较富裕,会用枪也会抽烟,但烟瘾不重,家里可能养了一只狗。”
唐浩初在舞池传来变故的那刻被副官王剑第一时间抱起来并非常严密地护进怀里,挣都挣不开,所幸身体被裹住了,一双大眼睛还露在外面,并借助王剑的身高将整片舞池尽收眼底,同时也清楚地看到了杨安和以及杨安和撞到的人。
不过对于脑域异能者来说,即便没有真正留心和观察,大脑也依然会像录像机一样兢兢业业地将周围发生的一切都记录下来,稍稍回想就能在脑中重现··杨安和听懵了,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粉雕玉琢的小孩,道:“那人的确是灰色西装黑色帽子,也的确身材偏瘦,但你怎么知道是女人还有什么已婚会用枪会抽烟之类的,——莫非你认识他,否则怎么知道那么多”·杨安和只见小孩微微皱起精致的小眉头,像是在奇怪他为什么会问出这么没有水平的问题,但还是板着白嫩嫩的小包子脸认真回答了:“无名指上有一圈戒痕,——已婚;推开你的那只手很稳且有枪茧,——会用枪;另一只手的食指和中指有一点烟熏的焦黄,——会抽烟;裤子是新的,膝盖处却沾着狗毛,——可能养了狗;耳朵上有耳洞,左手指甲上还残留一点紫色指甲油,帽子戴的很正,西装也没有半点褶皱,领带却是歪斜的,——说明不会打领带,却会戴耳环和美甲,是女扮男装。”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杨安和忍不住随着小孩的一条条解释而一下下点头称是,直到小孩反问道:“这些明明是和‘灰色西装’一样显而易见的线索,为什么你在得到答案之后还不能反推,非要把整个推理过程讲出来你才能搞明白”·这句话简直就是灵魂拷问,不仅是杨安和,现场的其他人也都觉得自己的智商是不是有问题了。
杨安和摸摸鼻子,厚着脸皮假装没听懂小孩的话,继续问:“可还有‘比较富裕’,这一条你是从哪发现的”·大概是觉得这个问题更没水平了,小少爷的小奶音都隐隐带了一丝不耐烦:“紫色指甲油残留的原因是它十分持久和难卸,只有从西洋新进的那款牌子有这样的功能和颜色,我爸爸的好几个姨太太都爱用这款指甲油。
你不也买来送给你追求的人,难道不清楚它的价格吗不富裕怎么买得起”·说话的同时,小少爷还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杨安和,顶着这样的眼神,杨安和实在没脸再问了。
可他的问题还有很多,心里的惊讶更多,——眼前的小孩连他买指甲油送人的事都知道,简直是神了··紧接着想到那句‘我爸爸的好几个姨太太’,现场有好几个姨太太又有个儿子只有唐立明,莫非这小孩就是唐立明吹上天的儿子·唐立明那边已经骄傲地吹起来了,证实了杨安和的想法,“我的浩浩就是聪明就是厉害。”
他看着儿子的表情一本满足,就像看着他人生最得意的作品,然后吩咐副官王剑道:“这么说来,中毒的可能- xing -很大,这件事必须给我彻查到底,先按照浩浩描述的形象把那个女人给我找出来。
手下立即领命行事,舞池也被清扫干净,宴会似乎并没有受到多少干扰,乐队也重新奏起欢快的乐曲,但杨安和依然站在唐浩初跟前没有动··唐浩初并不想理会对方,可对方所站的位置有点挡路,便仰起小脑袋问:“你还有什么问题吗”·之前还嚷着非要见识一下唐浩初是怎么个神童法的杨安和如今没了之前的半分气势,只弱弱地摇了摇头,下一刻却又大力地点点头,道:“我的确买了那款指甲油送人,但她不愿意收,我之前送的其它礼物也没有收,能不能拜托你帮我推理一下她喜欢什么”·杨安和本来就是个不走寻常路的奇葩,脸皮厚又爱挑事,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懂得不耻下问,所以完全不觉得自己身为一个成年男人向一个丁点大的小娃娃求助有什么不对。
何况如今在他眼里,眼前的小孩已经不是一般的小孩了,简直就是位大佬··小大佬一双乌溜溜圆滚滚的大眼睛里写满了鄙视,“你追求对方,却连对方喜欢什么都不知道”·杨安和忙反驳说:“当然知道,佳春喜欢读书和写诗,还喜欢西洋的文化艺术……”顿了顿,“但我重金买的西洋画她也没收。”
小大佬听到了佳春这个名字,道:“也许不需要贵的礼物,你写一首赞美春天的诗送她就好,既能表达心意,又能投其所好·”·杨安和非常坦然的说:“我不会写诗。”
“我可以给你一首,”小大佬精致可爱的小脸上挂着和他年龄不符的深沉,衬得白嫩嫩的包子脸格外可爱,“但要收费的·”·对杨安和来说钱自然不是问题,于是唐浩初接了杨安和临时找来的钢笔和一个巴掌大的小本子,准备随便帮他写首诗。
旁边的其他人其实也没走远,假装在聊天,实际上都在竖着耳朵听小大佬这边的动静,甚至在他要写诗的时候默默移了回来·小大佬气场两米八,可惜实际只有一米零几,写什么都会被别人借着身高的优势看得一清二楚,周围的人已经看到了第一排的四个字:‘春水初生’。
字体有些稚嫩,却又有种说不出的气势,第二排也是四个字:‘春林初盛’,春的气氛已经恰如其分地渲染出来了··第三排写了‘春风十里’,依然只有简短四字,却让人感觉连绵不绝的春光已经铺展在眼前。
而最后一排更少,只有区区三个:不如你··“好”·杨安和第一个发出赞叹,其他人也觉得这首诗十分精妙,同样没走的唐立明站在那看着周围人的表情,整个人得意到简直要飞起来了。
这得意劲儿一直持续到宴会结束还没消,直到第二天,唐浩初在餐桌上提起了在宴会中听到的少年军事学校,并表达了要参加军事训练并学习枪法的想法··这两年北州建了很多新式学校,其中就有一所为了培养更多军事人才而创立的少年军事学校,年满六岁就可以报名入学,唐立明当时还亲自参加了开学典礼,并发言告诫全校孩子要不怕苦不怕累。
现在轮到自己儿子,说辞却完全变了,直接拒绝道:“乖啊,军事训练非常辛苦,不适合小孩子,等你长大一点再说·”·其实唐立明是担心儿子的身体,医生专门叮嘱过,以小少爷目前的身体状况可以循序渐进地做一些简单的运动,但不要做剧烈运动,因为年龄越小的孩子抵抗力越差,哮喘发作的也更频繁和危险,等再大一点,情况就会自动好转。
可惜唐浩初不是那种劝了就会听的- xing -格,前几个世界那么多人都不曾让他改变过想法,唐立明自然也不能,轻而易举就被反驳了··这父子俩讲话,几个姨太太通通不敢吭声,毕竟大的不好惹,小的更不好惹,还是缩着脖子安安静静吃饭比较好,谁也不得罪。
这导致唐立明环顾四周,连个帮他说话的人都没有,看着几个低着头一声不吭的姨太太,就觉得自己当初实在是眼神不济,娶了一堆只知道吃的女人,比不得安婉半分··正好副官王剑过来报告说按照唐浩初之前描述的形象找到了嫌疑人,唐立明果断用审人的借口溜了。
晚上还刻意回来很晚,想着这个点儿子已经睡了,却不料一进屋,二姨太柳如湄就迎上来道:“爷,你今个儿怎么回来的那么晚,浩浩还在等你呢·”·唐立明立即皱起了眉,“都几点了浩浩还没睡早睡早起才能长身体不知道吗浩浩还小,不懂事,你当大人的也不懂吗,为什么不让他早点睡”·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柳如湄暗想这位小祖宗哪里是她让早睡就早睡的,能好好地跟她讲话不突然翻脸,她就觉得很满足了。
心里这样想,嘴上却不敢说,只管点头称是,并补充道:“浩浩本来是在客厅等你的,我怕他会冻着,就让他先回卧室,说等你一回来就告诉他,你要不要过去看看”·唐立明轻手轻脚地走进儿子卧室,边走边想着小孩定然睡了,然而刚进门就听到一道因为带着鼻音而瓮声瓮气又软糯的声音:“是爸爸回来了吗”·唐立明立即因为这句爸爸而心软了,却还要故作严肃地竖立父亲的权威,“为什么这么晚还不睡”·穿着一身小熊睡衣的小少爷从床上跳下来,坐到唐立明对面,先学着对方的样子直起腰板,挺了挺小胸膛,大概觉得气势还不太够,又把悬空的两只小短腿捞起来,学着唐立明平常在暖炕上盘腿的样子盘起了腿。
可惜小熊睡衣太厚了,小短腿又太短,很难盘起来,最后只能呈大字型坐着,努力把腿伸长一点·这套小熊连体睡衣是爱逛街的五姨太买的,有带着耳朵的帽子,有软绒绒的小尾巴,膝盖和袖口上还缝着小爪爪,又厚实又暖和又可爱,所以五姨太把小兔子小绵羊小恶魔等一系列全买下来了,而此刻小少爷努力伸长了两只套着小熊爪爪的小短腿,在人眼里简直就像一只初生的笨拙又奶萌的小熊崽。
整完这一套,小大佬觉得气势差不多了,才肃着小脸抬头看向对面的父亲·清清小嗓子正要说话,竟看到了唐立明一副努力憋笑的表情··小少爷觉得很不高兴,唐立明却实在憋不住笑出了声。
结果就是被儿子气呼呼地瞪了,还扭过身体,只丢给他一个屁股··唐立明伸手把儿子抱过来,“好了,从明天起,爹爹亲自教你枪法,好不好但军校不行,等你满十二岁了,身体足够强壮了,爹爹绝对不拦着你去。”
其实唐浩初想去军校的原因不是为了尽早完成做将军的任务,而是单纯想认识更多的人·他有种直觉,觉得唐峰南一定也在这个世界,虽然现在找不到他,但总有一天能找到他。
作者有话要说:备注:、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 来自当代诗人冯唐·设定的是架空民国所以此世界不会出现真实世界里的诗句·最近家里有事要两头跑,更晚了抱歉,这周末两天都会更,让小少爷早点长大并见到他家攻·第117章 病弱的小恶魔·小少爷对爸爸的话表示不满意,板着一张小包子脸在对方怀里重新挺直身体,企图重新营造气势,以便据理力争。
可惜在唐立明眼里实在瞧不出什么气势,只觉得奶凶奶凶的,像努力伸长爪爪挠人的小猫咪·虽然已经长出了爪尖,但肉垫是软的,爪尖儿也是软的,连牙齿都是软的。
想到这里,唐立明下意识看了看小孩的小手,白嫩嫩的手背上还有小小的肉坑,忍不住握住小手掌,轻轻捏了捏·手感实在太好了,唐立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又转到肉嘟嘟的小脸上捏捏,甚至把一头细软的小软毛也揉了揉,而且顺过来又捋回去,仿佛是什么好玩的玩具一样揉得不亦乐乎。
被人抱着要比自己坐着更难挺直身体,好不容易重新挺起身的小大佬一时间被揉得不知所措,整个人都懵了懵··挣也挣不开,跑又跑不掉,只能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蹬着小手和小腿以示抗议。
一头小软毛也蓬松地炸起来,不知究竟是被揉的还是气的··应当是气的居多,——唐立明只见怀里的儿子绷着一张包子脸对他怒目而视,乌黑的眼瞳似乎燃烧着熊熊的小火苗。
若是一般的成年人,瞪着眼睛生气的表情绝对好看不到哪里去,但换成粉雕玉琢的三头身的小豆丁摆出这么一副愤怒的模样,只有满满的生动和可爱·眼看小孩的腮帮子都鼓成小河豚了,唐立明轻咳一声,干巴巴地转移话题:“已经很晚了,浩浩该睡了。
小孩子不睡觉长不高,你也不想长大后变成小矮子对不对”·都说一鼓作气,二而衰三而竭,唐浩初连续两次要酝酿气势以便据理力争地谈军校的事都没成功,实在没有力气再谈了,时间又到了那么晚,的确困了。
他奶声奶气的狠狠哼了一声,扭过小身体不再看唐立明一眼,孤零零的小背影明显写着‘气坏了就算哄也哄不好了’··可惜‘文盲老爹’没get到要哄,只看到了孤零零,给躺下来的儿子拉了拉被子, 道:“是不是一个人睡有点儿孤单啊,今天爹爹陪你睡。”
唐立明平日里不拘小节,睡觉也大大咧咧的,随便捞了个毯子盖一下就可以倒头大睡了·唐浩初推了推已经躺下来的唐立明,试图把他赶走,可惜力气太小,反而被对方误会成相反的意思,长臂一伸,把儿子搂进怀里,“宝宝乖,爹爹不冷,睡吧。”
小少爷又奶声奶气地哼了一声,——哼,谁要管你冷不冷啊·一边在心里吐槽着,唐浩初一边抵挡不住困意的睡了·唐立明只见小孩闭着眼沉沉睡去,小嘴巴微微张开,一呼一呼的跟小奶猫似的,因为早上晚上都喝牛奶的缘故,呼吸间还带着奶香。
小孩子都怕冷,所以睡着了的小大佬下意识往暖和的地方拱,在父亲怀里找到舒服的睡姿后,小脸还在上面蹭了蹭,蹭得唐立明也一身奶味··没有孩子之前,唐立明曾听那些有孩子的人说起他们的孩子,有骄傲和满足的事,还有许多生气和烦恼的事。
但他觉得自己得到的全部都是骄傲和满足,就连烦恼也十分满足··唐立明一本满足地随着儿子一起睡着了,这一晚父子俩睡的都很好,导致次日起来精神也很好·可精神一好,唐浩初要上军校的想法就更强了,然而据理力争这一套在唐立明面前根本不管用,——唐立明自己不讲道理,也不听别人讲道理,连战场上的敌军和对手都对他这一点十分头疼。
坚信拳头才是硬道理的唐立明甚至觉得自己很讲道理,并觉得自己已经成功让儿子熄灭了去军校的念头,在接下来的好几天都心情甚好,完全没想到这日因为军务而一晚上没回家,次日一到家,就听下人匆匆报告说小少爷在闹绝食,连着两天都没吃东西。
其实唐浩初一开始并没有闹绝食的意思,是这具身体胃口不好,除了甜食还能提起一点兴致,其它的通通不想吃·尤其早上起来的那段时间,一点食欲也没有,只能喝一点甜牛奶,中午又喝了治疗支气管的药,导致午饭也不想吃了。
晚上读了地理书,看着地理上描述的广阔又陌生的世界,想到自己只能待在家里不能出去,晚饭同样没胃口吃··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如今整个帅府上上下下都知道唐浩初究竟有多重要,本就是珍贵的嫡子,还深得大帅疼爱,随便咳嗽一声,旁边伺候的丫鬟和小厮们就紧张不已。
几个姨太太也一样,连六姨太都熄了作妖的念头,所以早在唐浩初中午不吃饭的时候下人们就紧张起来,并报告给了几个姨太太,尤其是姨太太中地位最高并负责管家的二姨太。
二姨太柳如湄亲自去劝唐浩初吃饭,却没半点效果·想着小孩子挑食是很正常的,晚上多做点他喜欢的东西就愿意吃了,然而小孩晚上依旧什么都没吃··柳如湄非常担忧,——并不是担忧唐浩初的身体,而是怕被唐立明责怪,所以这次劝说的更久了。
其他几个姨太太也唯恐落后地跟过来,试图表现自己对唐浩初的关心,又问唐浩初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或者哪里不满意,七嘴八舌的劝说和问询声让唐浩初感觉像有一万只蜜蜂在耳边飞。
原本板着包子脸坐在椅子上的小大佬突然跳下椅子,迈着小短腿拉开门,走了出去··因为人小腿短不方便爬楼,唐浩初的卧房在二楼,而且一整层都是他的,有衣帽室室甚至还有一间玩具室。
他走出室,便直接拐进旁边的卧房,砰的一声将门从里面反手一锁,耳边立马清静下来··这一锁,外面的人更着急了,可唐浩初没有听到外面的动静,也没想到外面会闹出什么动静,只管将精神力沉浸到自己的‘脑域宫殿’里,整理起了穿到这个世界后看过的所有书。
‘脑域宫殿’里的每扇房门背后都是一门学科或知识体系,异能也会随着房门的增多和每个房间的充盈而提升·房间虽大,但还是要定期进行归类和整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唐浩初顺势把之前几个世界看过和学过的东西也重新理了一遍,异能也隐隐提高了一点,只觉得神清气爽,还惬意地吃起了之前放在屋里的西洋新出的袋装小蛋糕·待他意识到外面的动静,已经是第二天了,下一刻便微微一愣,——感觉全府的人似乎都堵在他门外求他出来,咬了一半的小蛋糕都惊掉了。
不止是跟在他身边伺候的丫头和小厮,几个姨太太也在门口反复劝他出来吃点东西,紧接着响起了军靴踩在楼梯上的脚步声,正是刚刚到家的唐立明··唐立明皱着眉,一边敲门一边道:“浩浩,开门。”
·唐浩初就是在这一刻突然想到用绝食来让唐立明同意他上军校的方法,于是从心虚转成了胆壮,理直气壮地用小奶音道:“不要·”·擅长用武力说话的唐立明直接把门给撞开了。
小大佬忙带着没吃完的那一小块蛋糕缩进被窝里,把自己包裹成一团圆滚滚的球··唐立明走到床前,伸手在小圆球上戳了戳,“出来,陪爹爹下楼吃早餐。”
小圆球被戳的一歪,在原地转啊转地拱了半天才正回来,然后从被子里探出半个小脑袋,用力摇道:“不吃不吃”·“你要怎样才吃”·小圆球立即眨着亮晶晶的大眼睛提要求:“我要去军校上学,不要整日呆在家里”·唐立明又问:“如果我不同意呢”·“那我就——嗝……”·话没说完却被一个饱嗝打断的唐浩初赶快捂住嘴巴。
一时间空气似乎都凝滞了,唐立明看着小孩捂着嘴巴的小胖手挑起了眉··唐浩初努力挺直小腰板儿,再接再厉地把没说完的话说完:“不同意我就绝食,直到你……”·然而这次还是没把话说完,——也许是动作太大,小胖手在移开嘴巴的时候,竟从袖子里掉出一小块奶黄色的东西,骨碌骨碌地在床沿滚了一下,最后吧嗒一声,落到地上。
小大佬顿时瞪大了眼睛,而眼神极好的唐立明已经看清了那是什么·是一小点蛋糕,上面还明晃晃地印着一排极其可爱的小牙印··唐浩初忙伸手试图毁尸灭迹,可惜小胖手太短,动作也没有唐立明快,小蛋糕已经被唐立明捡了去。
“吃着零食绝食”·小大佬整个人都不太好了··“我,我还没正式开始呢,”小大佬迅速整理好心情,扬起小脖子,奶声奶气地宣布:“从现在开始,我就正式……”·话才说一半就被唐立明伸手捞起来,然后把整只小身体翻了个个,直接夹在腋下,带着下楼。
就像大狮子叼小狮子一样,叼着只顾着贪玩的不省心的小崽子回家··把儿子带到餐桌边坐好之后,唐立明让下人给小孩盛了满满一碗瘦肉粥,并严格地下令:“给我好好吃饭,把这碗粥喝光,不喝光不准走。”
——唐浩初到底没能如愿上军校··倒不是因为绝食不成功,而是他自己的身体问题·北州的春天十分干冷,气候上对哮喘患者十分不利,加上满城飘散的柳絮,唐浩初完全不能出门,并因为呼吸困难和胸闷而睡不好觉,甚至在一次去院子里散步时引发了十分严重的急- xing -气喘,差点因窒息而丧命,把身边的人全吓的不清。
尤其是唐立明,几个姨太太也被他迁怒了,并在明里暗里找了不少医生··都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唐浩初是病秧子的事实很快和他的神童之名一起传播开来,也让那些羡慕嫉妒他是神童的人多多少少觉得心里平衡了点。
上天果然还是公平的,给了他无双的智慧却没给他健康的身体,指不定哪天就一命呜呼了,何况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将来一定不足为惧··可惜唐浩初让他们失望了。
待在家里养病的这些年,他并没有伤仲永,反而获得了更难以想象的成就··——既然无法出去认识更多的人以寻找上个世界的唐锋南,唐浩初决定让更多的人知道和认识他。
这个世界他本来就不打算刻意掩饰或遮盖什么,所以为了达到被更多人知道的目的,他不仅着手办了一个报社,还建了一个工厂··其实唐浩初本来只打算办报社,工厂完全是意外产物。
春末的时候,唐立明开始亲自教儿子枪法,在学习的过程中,唐浩初发现当下的手|枪并不好用,一把枪最多只能装六发子弹,而且换子弹的速度很慢,- she -程也不能满足他的要求。
五阶脑域异能者的‘精神探测’能在一定范围内精准地探测到自己想找的人和物,这个范围最大可扩散到两三千米,手|枪的- she -程却只有短短的几十米,就算是狙击步|枪也只有一千多米,远远不够。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所以他想造一把专属于自己的枪,一把耐用好用,并且能发挥出更大威力的枪··发明和创造对脑域异能者来说都是非常简单的事,再结合曾经看过的军事书籍,唐浩初很快画出了详细的枪械图纸,然后一头扎进北州目前唯一的一所仅有十几个工人的小型军工厂里。
他增加了枪管的坚固程度,洛氏硬度和布氏硬度的标准均超过了测量上限,枪管长度和口径也做了调整,连枪托和扳机这种零件都用最好的材料精心特制,并和技师和工匠反复探讨和改进,最终制出了非常满意的成品。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晚上就更下一章,下一章攻就出来啦·第118章 病弱的小恶魔·成品静静地躺在工作台上,流畅的枪身,乌黑的枪管,玛瑙般润泽的枪托,每道工序都经历了精心的打磨,这何止是一把枪,简直就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唐立明原本只是过来看儿子一眼,并没对小孩造枪的事上心,也不曾对死气沉沉的军工厂报过期望,却因这把枪愣住了··那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手|枪,何况懂枪的人光凭外表就能看出门道。
唐立明甚至忍不住拿起来试用了一下,为它的- she -程和威力感到十分惊讶,并立即想到了自己的军队··——北州军队目前使用的枪支弹药几乎全是从国外购入的,如果能自主生产枪支,绝对是将来扩张和保卫地盘的最大筹码。
但军队用的都是步炝,手炝只是随身携带着自保的,唐立明下意识问了句:“浩浩会不会改装军用步|枪”·唐浩初还不曾见过这个世界的军用步炝,犹豫了一下,表示要等唐立明从军队拿一支枪过来看看再说。
唐立明没从军队拿枪回来,而是直接带儿子去了军队··这几年唐浩初的哮喘稳定多了,虽然还是不能在柳絮纷飞的日子出门,但没再引发像之前那样严重的急- xing -气喘。
何况现在是秋季,空气十分清爽舒适,唐浩初早上起来,照例在镜子前嫌弃了一把自己还未长成的依然带着婴儿肥的小嫩脸,然后被仆人伺候着穿好衣服下楼吃早饭·待吃完早饭,便跟着唐立明一起坐上了开往军部的车。
车一直开进军部大门,下车的时候,唐立明把手递给儿子,示意他握住自己的手··唐浩初眨了眨眼睛,将小手放在了父亲宽大有力的手掌上··十岁的小大佬的小包子脸依旧稚嫩,但个头窜得很快,被父亲紧紧牵着,笔直挺立地以一种亲密又平等的方式站在父亲身边,以及所有将士面前。
·房间里的将士都是唐立明信任的亲信,也几乎都在唐浩初五岁的生日宴见过他,所以看着他的目光除了有对‘太子爷’的尊敬,又不自觉地带了些长辈的慈爱。
尤其是当年曾经抱过唐浩初的络腮胡将领郑力,还忍不住感叹了一句:“一转眼小少爷都长那么高啦,真帅气真好看·”·军队统一用的步|枪也是郑力交给唐浩初的,脑域异能者过人的分析能力发挥了作用,郑力只简单讲了一遍枪体构造和- she -程范围,就惊讶地发现唐浩初已经动手拆起枪来。
拆装的动作越来越快,一把步炝在唐浩初手中魔术似的拆开又装,装了又拆,最后在一帮将士殷切的目光中开口道:“能改·”·要改进容弹量和- she -程,弹道和枪管都得跟着改,图纸对唐浩初来说不难画,但真正制作起来还是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花了足足大半年时间才调试出满意的成品。
投入生产的话,面临的困难就更多了,只造几支枪还可以,大规模的批量生产却要受很多限制,除了需要工人和设备,还需要大量材料和资金··唐浩初很快意识到钱是个大问题。
在太平盛世,他可以通过赌博的方式赚钱,但这乱世,每一分钱背后都承载着老百姓的血和汗·他办的报社就是非盈利- xing -质的,——在精神和物质文明双双匮乏的时代,写文章办报社是济世救民的方式之一,但办工厂比其更实际。
唐浩初由此而决定办工厂··他有很多东西可以做,比如化工行业不可或缺的‘三酸两碱’,以及被大家称之为洋火的全靠进口的火柴·不是各个联邦州想买进口,而是他们连这些简单的技术都没有,但在唐浩初这里根本不是问题。
他有不知优化了多少倍的火柴配方,能用最便宜的原料做出质量最好的火柴、纯碱和硫酸铵,除此之外还有造船业,——第一个世界里霍家就是做轮船的,他还曾在霍彪的公司实习过一段时间,很清楚轮船公司该如何运转。
因为‘三酸两碱’被外国垄断的最为彻底,唐浩初决定先做这一块·工厂建成之后,能在赚钱的同时为穷苦百姓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还不会冲击各联邦州自己的工厂。
唐浩初很认真地写了一份计划书,从前期准备和人员配备都写的非常详细,但他没有找唐立明或者其他大人,而是找了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军二代和官二代们··身为唐家的准继承人以及北州的太子爷,哪怕唐浩初什么也不做,那些二代们也会自发找上门来,自然而然地围在他身边。
但以前都是他们主动邀请唐浩初,这次难得被‘太子爷’叫过去,每个少年都有些受宠若惊,还特别认真地打扮了一番··却不料现场并不是什么宴会,只有一个像开什么重大会议一样的圆桌,少年们在圆桌边一一落座之后,被问了一个问题:你觉得在当今的环境下做什么能够助民利国。
是谢天天替唐浩初问的,唐浩初则一言不发地坐在前面的主座,有一搭没一搭地把玩着他自己给自己造的那把便携小巧却威力巨大的手|枪··年满十二的小大佬自觉得自己的外貌不再那么稚气了,软嫩嫩的小嗓音却成了心头大患,所以不到必要的时候绝不开口。
这么多年过去,谢天天依然跟在唐浩初身边做伴读,对唐浩初可谓是死心塌地··当年这两个孩子才凑到一起的第二天就闹出了事,唐立明还专程问唐浩初是不是不喜欢这个伴读。
而唐浩初的回答是很喜欢,还夸对方聪明- xing -格好,这个回答不仅出乎唐立明的意料,也让几个姨太太更深刻地认识了唐浩初的古怪·可谁也没想到谢天天最后当真从娇生惯养的小霸王变成了聪明- xing -格好且对唐浩初忠心耿耿的一号跟班,连自以为了解外甥脾气的三姨太都觉得不可思议,实在不明白唐浩初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已经十五岁的谢天天长得又高又壮,看起来跟成年人没两样,站在唐浩初旁边的模样倒是挺唬人的,再一看面无表情地坐在那把玩手|枪的唐浩初,少年们很快意识到这是个需要他们好好回答的严肃问题,忙认真思考起来。
于是唐浩初听他们七嘴八舌地说了很多不靠谱的点子,忍不住皱起了眉·直到终于有人谈到了开铺子做生意以及发展实业和创办工厂,才把眉展开··那些提到做生意和开工厂的少年被留了下来。
唐浩初看了一圈留下来的人,——这几个都是二代中难得聪明能干且心有热血的,便直接道:“我有制作纯碱和硫酸铵的配方,我准备开一家碱厂·”·此言一出,除了谢天天之外,所有人均一脸吃惊。
开工厂可不是简单的事,配方更是难得,要真有这种配方,不知多少人趋之若鹜,怎么也不会透露给他们这群毛都没长齐的少年··可少年人在经验不足的同时,拥有着成人没有的精力活力与创造力,在被重视和鼓舞的情况下会发挥意想不到的潜能。
谢天天随即下发了唐浩初的计划书,并代表能不开口就不开的唐浩初解说和介绍道:“前期需要组织宣传和注册,然后会找专门学管理的人当厂长,里面的工人则在贫苦的百姓里选。
生产出来的产品将在保证利润的基础上低价出售,让更多人得到便利……”·待会议结束,几个少年晕乎乎地走出帅府,出门之后才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
就这一个下午,就确定要办工厂了就凭他们这群平均年龄才十五六岁的人·其中唯一一个年满十八的朱泽亚看着手里的计划书和唐浩初交给他处理的注册表,佩服之余又充满了动力。
他从小也是以聪明着称的,原以为自己想到实业就算敢想了,可相对于唐浩初还是差太多·对方不仅想了,还做了成熟的计划,面面俱到地想好了每一步·他突然有了巨大的信心和动力,不仅有信心完成对方交给他的任务,也有信心跟随对方走好接下来的每一步。
唐立明曾答应过唐浩初等他满十二岁就可以上军校,可唐浩初直到十五岁才真正进军校上学·他实在太忙了,工厂需要管,报社要兼顾,批量生产步戕的事也得筹划和- cao -心。
这回不是唐浩初急着要去军校,而是轮到唐立明急着让儿子去了,甚至催了好几回··近来战事越发频繁,外敌环伺,各联邦州之间的关系也越发紧张,所以唐立明必须要早做打算,确保自己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唐浩初能顺利继承他的位子。
他很清楚,自己活着,手底下的兵将自然会对唐浩初恭恭敬敬,可他哪天突然死了,就说不准是什么光景了··这十年唐立明又纳了两房姨太太,也有了其他子女,——三姨太和四姨太分别生了一儿一女。
二女儿是唐立明打仗的时候出生的,回来后草草看了一眼,感觉只有鼻梁长得像他,表情瞧着也呆呆的,加上他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自认不懂得养女儿,就鲜少过问了·小儿子则是一出生唐立明就又去了战场,回来后孩子已经能走路了,身为男孩子,胆子却小的不行,大概是他军装上沾了血腥,一见他就哇哇大哭,没有长子当年的半分可爱。
不过就算小儿子和长子小时候一样聪明可爱,唐立明也只会把位子交给长子坐,所有姨太太也都清楚,只有长子才是他的骄傲,才是他真正认可的孩子·而他想让长子顺利接班,就得让对方掌握兵权,想要掌握兵权,就得先当兵。
但唐立明是不可能让唐浩初从小兵做起的,纵观历史也没听过哪个太子爷去做小兵,都是直接委任高级军官·可惜北州军是匪出身,一贯讲究军功和资历,老将们不会买一个空降长官的账,若树不起军威,军职再高也没用。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进军校,等军校毕业了再委任军官··北州军校比唐浩初当年要去的少年军校更高一级,入校学习的都是北州军的下级军官,学校的最高领导人就是唐立明本人,当然,日常事务完全是由教育长负责的。
唐浩初在北州军校的学习成绩自然不用- cao -心,人际关系亦不用担忧,跟在他身边的人不管以前多桀傲多难搞,过了一段时间保管像谢天天一样唯命是从,马首是瞻·唯一让唐立明没想到的,就是唐浩初不知怎么养成了不定期去金玉门的习惯。
金玉门是一家新开的夜总会,以新颖的经营模式和华丽的装修风格而迅速成为年轻人和达官贵族最爱消遣取乐的地方·夜幕刚降下来,门口已停着好几辆车,全是一溜儿的上等货。
唐浩初的车从外面看上去很低调,安全程度却比任何一辆车都高·待车停稳了,谢天天先一步下来为唐浩初拉开车门·唐浩初下了车,前脚刚跨进金玉门,财务部长的儿子陈子烨后脚就过来了。
陈子烨身边还跟着一帮小家族出身的纨绔子弟,不断说着奉承话,捧得他神清气爽红光满面·见到唐浩初,却立马弃了旁边的人,一溜小跑地追上来,笑着说:“哎呀,今个果然是好日子,竟碰到了太子爷,可见咱俩的缘分待会儿一定要跟唐大少喝一杯”·那些小家族的纨绔也小跑着追上来,应合道:“对啊,寻常都见不到太子爷的,今天难得来一回,就被陈少遇到了,当真是缘分。”
“这也是陈少心诚,每次来都会念着太子爷,”另一个人说:“ 所以老天便开了眼,今日贵人就和贵人撞上了,我们也能跟着沾沾福气·”·唐浩初一直没出声,只跟陈子烨点了下头就算打招呼了。
——小大佬依然觉得自己的嗓音是心腹大患,太软太嫩了,好像碰一下就会碎了,前几个世界还不觉得,可在这个世界里,他是要当大将军的,作为整个北州的继承人,数万将士的未来领袖,这嫩生生的声音十分不好,实在有损他的威严。
虽然只是点了下头,已经够让陈子烨心满意足·这位太子爷本来就是一副冷- xing -子,而且喜怒不定难以琢磨,能点个头,就算是天大的面子了·陈子烨甚至因此而受到鼓舞,不到自己惯常坐的位置去,而是跟去了唐浩初那边。
虽然唐浩初之前只来过两次,但管事的已经记住了他的喜好,就算他不来,也会给他留着观看表演的最好区域·金玉门每天都有歌舞表演,上台的歌女们个个才貌双全,伺候的也不差,转眼的功夫唐浩初身边就围了一堆美人,有的在鎏金瑞兽的小香炉前点香,有的在用上好的茶叶煮茶,有的给唐浩初锤腿,还有一个伺候他吃葡萄,先一点点剥了皮去了籽,再小心翼翼地喂到他嘴边。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面对这么多美人,正常人多多少少会有点意动,唐浩初心里却没有任何波澜·他来这里的原因完全为了完成任务二‘人设不崩’,——本世界要遵循的纨绔特色是‘花心薄情’。
从他成年的第一天,系统就开始疯狂地催促他可以开始花心薄情了··就外貌而言,小大佬才是一顶一的好看,尤其是一双眼睛,乌黑明亮的就像含着水光一样,可他总是凝着眉,冷着脸,精致和冷冽融合在一起,倒更引人瞩目了。
这一大圈的美人众星捧月般围着唐浩初一个,他却又偏偏是当中最好看最让人移不开眼的一个··作者有话要说:抱歉更晚了,没想到年会闹到那么晚,又想等写到攻出来的时候一起更,但还是没能写到,要下章才能出来/(ㄒoㄒ)/~~·第119章 病弱的小恶魔·就像是将所有光彩和风华都集中在了他一个人身上,连冰冷和懒散也变成了一种美好。
唐浩初的心情却不怎么美好,——他在为怎么做到花心薄情的人设而苦恼··按照系统的描述,原主非常花心且男女不忌,看中了就追,新鲜感一过就扔,可唐浩初压根儿没有看中的人,更别说追和扔了。
侍者这边端了菜上来,在桌上一一摆开,只是简单的几样下酒菜就极见功夫·拿为首的糖蒸酥酪来说,鲜牛奶混着酒酿汁和冰糖,白如皑皑高山雪,上面还有两朵由玫瑰磨出来的粉做成的莲花,模样精巧别致,闻起来清香扑鼻。
侍者放下菜刚离开,表演就开始了··金玉门的表演和下酒菜一样无可挑剔,一曲终了,舞台开始迅速更换布景,好为下一曲做准备,这时候,陈子烨暗搓搓地朝唐浩初凑过来道:“容可姑娘待会要上台了,我今个儿就是专程来看她的,太子爷也是来看她的吧”·就像古代的烟花之地会有头牌花魁,当下的夜总会也会有金牌歌女,容可就是金玉门最受追捧的歌女。
但唐浩初压根不知道容可是谁,再加上此刻正和系统在大脑里激烈沟通,便随便点了下头··陈子烨却再一次因唐浩初的点头而受到激励,并自以为总算跟唐浩初找到了共同话题,眉飞舞色地谈论起容可来:“那嗓子是真甜,身段也绝,如今追求她的公子哥都要排到大街上了,可惜她- xing -子傲,谁也不搭理,十分难追……”·唐浩初因‘十分难追’这几个字而心头一动,——就在陈子烨说这句话的前一秒,系统在唐浩初的据理力争下作出妥协,放宽了‘追和扔’的要求,说只要他有追的行为,将此行为坚持两个月以上再停止,并在停止后中断了和追求对象之间的联系,就算完成了整个追和扔的过程。
·当然,要满足花心薄情的人设,只追一个对象肯定不够,所以唐浩初决定多找一些十分难追或者根本追不上的人作为目标·这样一来,待两个月期满断了联系,在对方看来只是少了一个不喜欢的追求者而已,不会有太大困扰。
正认真思索的时候,陈子烨口中的容可出场了··其实唐浩初上次来金玉门时见过容可的表演,但他完全没有留意对方,如今才仔细观察了对方一遍·相貌的确非常漂亮,声音也非常好听,眼里还带着一种眼高于顶的傲气。
唐浩初从来不是那种只想不做的,而是行动力很强的人,表演一结束,就吩咐谢天天代表自己去后台给容可送一束花··送花其实不算什么,作为金玉门的头牌,容可每次表演结束都会收到许多粉丝送的花,一束又一束地堆积在后台。
旁边的陈子烨却十分骄傲地以‘我果然猜中了’的语气对唐浩初道:“太子爷果然是来看容可姑娘的吧”·唐浩初简单嗯了一声,陈子烨忙跟唐浩初分享起了自己这几次来看人的心得,“光送花可不够,后台的花堆得多着呢,要送点别的与众不同的东西才好。
比如国外新进的一些新鲜玩意儿啊,漂亮衣服和首饰啊,——女人不都爱这些嘛·但不能送钱,起码不能一上来就送钱,这样太俗气了,听说之前就有个直接跑过去送钱的,却被连人带钱一并请出去了。”
然而就在陈子烨说完之后,唐浩初跟还没走的谢天天补了一句:“再加三百银元的打赏·”·三百银元对普通人来说是几年都赚不来的巨款,对于接连开了两家盈利极好的工厂的唐浩初却是九牛一毛。
待谢天天送完东西离开,跟在容可身边伺候的丫头莺儿立马兴奋地把银元和花一并放到容可面前的妆台上,“姑娘,有人给了足足三百银元打赏呢”·“不过是身外之物,俗不可耐,”容可看也不看那袋银元,只管训斥莺儿说:“不是说了不准收钱吗”·莺儿委屈的解释道:“那人说是代他们家少爷送的,我根本推不掉,他身上还配着枪,表情也很凶,怪吓人的……”·容可因配枪两字而皱起眉。
其实枪并不算什么,多年以前民间的非法枪支就泛滥成灾,但如今北州政府为了控制匪患和走私颁布了枪支管理条例,每个有枪的人都要办理枪照,办理条件极为苛刻,眼下正是明令执行的时候,街上带枪的明显少了许多,富豪们哪怕私自藏了一大堆枪也不敢高调外露。
记得前日来看她的财务部长的独子陈子烨都只是自己带了一把,身边的手下并无佩戴,这个打赏了三百银元的人却能让手下也配枪,身份肯定不一般··容可这才把视线转到钱和花上。
是一捧很艳丽的玫瑰,花间有个卡片,上面洋洋洒洒地写了一个落款:唐··尽管人人都知道北州大帅姓唐,但有些东西摆得太高了,就会觉得遥不可及,哪怕天天提起,真正遇到的时候也未必能想到。
所以容可完全没朝大帅或‘太子爷’那边想,只在自己已知的权贵里搜了一圈,找寻无果,便放弃了·又想着自己并不是天天都上台,而是间隔三天才表演一回,说不定下次上台的时候,对方就不会来了。
却不料下次表演结束,收到了同样的花和更多的打赏··这次是五百银元,花间卡片上的落款依旧是一个唐字·五百银元实在不是小数,只有被宠坏了的二代们才会如此挥霍,容可左思右想,仍然没想到对方的具体身份,只觉得对方肯定是个被宠坏了的富二代,不懂挣钱艰难也不知民间疾苦。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直到又一个三天过去,转眼到了本月的最后一次表演,她不仅知道了对方的身份,甚至亲眼见到了对方··月底正好是国定纪念日的假期,政府和学校都会放假,来金玉门的人也跟着增多了,鼓掌和叫好声都比平时大一些。
待容可终于表演完毕,坐在后台卸妆,就听到莺儿急急跑过来报告:“姑娘先别卸妆,掌事的说有贵客要来看你,马上就过来了”·容可却依然不紧不慢地把口红给擦掉了,道:“什么贵客,不过是仗着有钱有势横行霸道的纨绔,或者只图一时颜色好的好色之徒,我卸了妆再去见才更好呢。”
——唐浩初刚一走到化妆室门口,就听到了这句话··脚步微微一停,立马觉得更放心了·这种- xing -格的女孩子,待他追满两个月之后,定不会因他的停止追求而产生什么困扰。
旁边的人却全都吓坏了,尤其是亲自领着唐浩初过来的经理和掌事,差点就要给唐浩初跪下了,结结巴巴的试图解释道:“唐、唐、唐大少,容可她只是……”·“没事。”
唐浩初的语气很淡,好让人忽视他软软的小嗓音,“你下去吧·”·掌事的詹青诚惶诚恐地站在那不敢下去,唐浩初也没管他,径直推开门迈进屋。
谢天天以及唐浩初新提拔的另一个手下刘英忙无声无息地跟了上去,其他黑衣配枪的保镖则安安静静地站满了楼道,整层楼只能听得见唐浩初一个人的军靴在木梯上踏出优雅又沉重的声响。
虽然唐浩初十五岁才进军校,至今为止只在军校待了短短三年,但他的各项成绩比在军校学了五六年的毕业生还优秀·在部队立足自然不能单靠军校的成绩,而是能打仗和打胜仗,于是唐立明赶在儿子毕业之前从装备最好的使卫队里挑出了一个实力超强的团,将骑兵、炮兵、工兵、辎重等全配齐了,命唐浩初带着这个团剿匪,先打两场立威的仗。
上次容可表演,唐浩初便是因剿匪的缘故没来,只让人给她送了花和银元,这次来得也很匆忙,甚至连剿匪穿的军服都没有换··屋里的人已经察觉到不对劲,停了话语,并在门响的那一刻齐齐转头,只见一个修长挺拔的人影踏进房内,身边还跟着两个随从。
但众人只看得到唐浩初一个,甚至不由自主想起那句‘皎如玉树临风前’·他穿着军装,气质冷冽又矜贵,腰间除了手枪之外还佩了一把军刀,脚下是一双漆黑的高筒军靴,仅一个侧脸就足以让人痴迷。
容可一时愣住了,片刻后才反应过来,轻声道:“请问你是”·轻易不说话的小大佬言简意赅:“唐浩初·”·容可因这个姓氏想起了卡片上的唐字,忍不住就直接问出口:“唐先生,您之前是不是让人给我送过花束和赏钱一共有八百银元,数额实在太大,我不能……”·话没说完突然听唐浩初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容可。”
她下意识止住话头,应声道:“……啊”·“这是艺名吧,你自己取的吗”·明明不管遇到多大的老板或贵人,容可都是爱搭不理的态度,今天却不知怎么回事,认真点头答:“嗯,当时掌事的要求每个人都得起个艺名,我就取了这个。”
“周旋可则,容止可观,进退有度·”唐浩初抬脚朝容可缓缓走了两步,“是个好名字·”·容可又愣了愣·她当年取艺名的时候其实没想那么多,只知一句云想衣裳花想容,唐浩初的这句诗却拔了一个新高度,让她一听就觉得喜欢。
抬起头,撞进那双带着说不清道不明意味的漆黑眼眸中,穿着军装的少年介于男孩和男人之间,有藏于刀锋下的冷酷,又有孩童般的通透和纯真,当然更多的是难以忽视的逼人气势,甚至险些掩住了他精致无双的眉目和俊美如玉的容颜。
容可突然觉得自惭形秽,并后悔卸掉了眉毛和口红,自己此刻的模样肯定没有在台上那么好看了·所幸唐浩初停了脚步不再往前,和对方留了将近一米远的礼貌距离,言简意赅的继续道:“之前看了你的表演,十分喜欢,所以才让人给你送花。”
说着从怀中拿出一物递到容可手上,补充说:“只是一个小礼物,希望你能喜欢·”·其实是系统警告唐浩初不能简简单单的只送钱,要送对方喜欢的东西,所以唐浩初换成了首饰。
红色的玉簪柔和又莹润,极精细地雕刻着凤鸟的造型,长长的流苏缀在下面,像美丽的尾羽,绕是不懂玉的外行,也能看出这簪子价值不菲··容可立即想把它还给唐浩初,但唐浩初已经转过身准备离开了。
他今日本来就忙,是特地挤出时间过来的,马上就要赶回军部去,只给容可留了一句下次再来看她演出就大步走了··掌事的詹青恭恭敬敬地将唐浩初送到了大门口,又目送他们远走,才拐回化妆室。
刚拐了一半,就被容可迎上前问:“刚刚那位是……”·詹青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她,“名字都报了,你还不知是谁这北州,有哪个敢冒充太子爷的名讳”·纵然已经猜得个**不离十,容可还是在听到这话时僵住了身体。
一个州的最高领导者才能被称之为大帅,那些只占据了一个镇或一个市的军阀不仅不敢自称大帅,连积极拍马的手下们也不敢喊·北州大帅的名头已经够大,作为唐立明唯一重视的嫡子,唐浩初比唐立明年轻时更令人瞩目,从小就以神童着称,五岁便写出了让人至今惊叹的句子,十岁出头便开报社办工厂,如今已开始接管唐立明手下最精锐的部队,将来整个北州都是他的。
不仅身体发僵,容可的嗓子也有点发僵,一时不知说什么,只低头看着手里的簪子道:“这么贵重的东西,我要退还给唐大少……”·“你还是好生收着吧,”詹青摇头道:“说起来你也进这金玉门快一年了,怎么这点事都参不透太子爷是什么人物,能看上你是你的荣幸,你把这玉退回去,不是打他的脸吗贵人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的理儿”·容可抿着唇,下意识将簪子握紧了。
触感是凉中回暖的清润,还折- she -着亮泽的光,就像少年清润漆黑的双眼,和军装上闪着暗芒的肩章··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虽然各个联邦州四分五裂,各自为政,小道消息却流通的很快。
比如中州大帅江威今年又克死了一个姨太太;崇州大帅孔洪自打遇刺后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崇州怕是要乱了;青州大帅魏兴国那个爱挑事的小舅子杨安和又被他老婆揍了,最近两个月应该都不会再跑出来作妖;还有北州大帅的嫡长子唐浩初当年的神童之名以及成功撮合了杨安和与孔佳春的那句‘春风十里不如你’,——当然,也少不了唐浩初如今追求一个歌女的事。
四太太苏清清就是梨园唱戏出身的,所以唐立明对此事没有半点反对,甚至用‘女人如衣服’的理念让儿子多找些女孩子,不要只局限于一个两个·这理念简直跟系统的任务要求一模一样,但相对于追人方式直接又粗暴的唐立明,系统制定的追求流程还是比较正常和简单的,——唐浩初如今已经完成了‘送花送钱送礼物’,下面只剩‘吃饭逛街看电影’了。
可惜唐浩初向容可提出了两次吃饭邀请,都被推拒了··其实容可拒绝的原因不是不心动,而是怕陷的太深,无法自控·但唐浩初只认定对方拒绝的原因是不喜欢他,眼看两个月的追求时间已经过了大半,这日专门排出时间,直接去金玉门的后院等人。
刚进后院,廊外打扫的莺儿就远远看见唐浩初,立即恭恭敬敬地迎上来道:“少帅,姑娘正在练习声乐,我这就进去帮您叫她·”·唐浩初上周已从军校正式毕业,按程序进入军部,军职虽不算大,却带领着北州直属的嫡系军队,众人也开始将称呼从少爷改为少帅。
唐浩初摇了摇头,“不用去,我等一会好了·”·莺儿便把唐浩初引到了前面的厢房,一边端着茶送过来一边小心地解释:“姑娘每周一和周三下午都会跟着声乐老师学声乐,一上就是一下午,如今离下课还有一个多小时呢,我还是过去叫她吧。”
唐浩初再次拦住了莺儿,“没关系,我今下午并无要事,在这等着就行·”·春天一到,他的咳嗽和胸闷就跟着犯了,拿出口袋里的方巾掩住口鼻咳了几下,才又吩咐站那待命的莺儿道:“不用管我,你下去忙吧。”
上课的房间就在隔壁,唐浩初能清楚地听到隔壁传来的歌声和隐约的教学声·歌是清唱的,却意外的好听,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军部军工厂两头跑的唐浩初觉得有点困了,最终伏在案前,闭上了眼。
容可直到上完课才听到莺儿的汇报,忙朝隔壁房间走·今日谢天天被唐浩初安排去做别的事了,带着保镖守在门口的是外表看上去比谢天天还凶的刘英,看向容可的表情也隐隐带着些不满,但容可根本顾不上这些,只管轻轻推开门。
即使做了心理准备,推开门的这一刻,她的呼吸还是不由自主地停滞了几秒·少年这次没穿军装,而是穿着当下年轻人都喜欢的休闲服,上面是一件略显宽松的白色毛衣,下面是烟灰色的长裤,所以气质不像以往那样严肃冷冽,而是纯净又温暖。
因为等了太久,他已经疲惫地陷入了沉睡,下午的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染出一片金灿灿的光辉,少年的半个身体都笼罩在光辉下,脸颊也处于半明半暗中,整个房间都因此而陷入慵懒又柔软的氛围里。
·这种氛围让容可在呼吸停滞的同时,忍不住微微红了耳根·不仅仅因为俊美的容颜带来的视觉冲击,还有无法言明的心动的感觉,使她那么久以来所做的心理防线一瞬间崩塌殆尽。
忘记了自卑和本分,忘掉了不安和恐慌,此刻唯一的念想就是能和这样一个人携手相伴,哪怕只能相伴着走过短短一小段路,下一步就跌入地狱··容可下意识朝前走了一步,惊动了睡着的人。
唐浩初好看的睫毛动了动,有些迷糊地半睁开眼睛,在看到房间有人后,一下子清醒过来,坐直身对容可道:“抱歉,我睡着了·”·语气带着未睡醒时的沙哑,原本软嫩的嗓音多了低沉的磁- xing -,格外好听。
容可愣了一下才回过神,忙道:“不不,是我该道歉才对,让您等了那么久·”·唐浩初站起身来,修长挺拔的身体在夕阳的照- she -下投出更长的影子,“觉得抱歉的话,就陪我吃晚餐吧。”
唐浩初本来以为今天只能做到吃饭这一步,却没想到一口气将‘吃饭逛街看电影’做全了·他们吃完饭后逛了商场,在最繁华的街道上漫步,又看了一部电影。
身为万众瞩目的继承人,小大佬的一举一动都受人关注,早在他和容可刚进餐厅的时候就有小报记者暗暗跟着了·乱世里混饭不易,各行也有各行的难处,所以唐浩初没让保镖或者手下人把这些记者处理掉,导致次日一早,许多小报都刊登了他与容可一起吃饭逛街的照片。
其中一张是看完电影后站在街边的侧影,那时已经快十一点了,但舞厅和夜总会依旧纸醉金迷,歌舞升平·靡靡之音给人暧昧的联想,夜色也美得让人心醉,容可心里甚至做好了献身的准备,但唐浩初十分绅士地把她送回住处,从始至终什么也没做。
街灯将唐浩初高挑的身型衬托得一览无余,他和容可的侧脸也暴露在灯下,照片就定格在这一刻,当真是男才女貌,十分养眼··——然而谁也想不到才短短两个月的功夫,照片上的女主角就换了一个。
除了唐浩初自己办的专门刊登实政和诗歌杂文的进步日报,整个北州还有好几家报社,其中有一半都是报道八卦和小道消息的·原因无他,八卦新闻要比正经新闻卖得好,尤其是达官贵族的八卦,特别吸引民众关注,像唐浩初这样身份的更是重点追踪对象,一家靠报道八卦起家的报社甚至专门派了个记者跟着唐浩初,以便第一时间发掘他的花边新闻。
之前负责这项工作的记者因为妻子即将生产,请了一周假,将手头事务临时交给了一名刚从学校毕业的小年轻·小年轻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从过往资料中看到唐浩初半年多就换了四个对象,顿时愤愤不平起来。
尽管每个对象都是好聚好散,不曾闹出什么纠纷,也不曾有任何不雅传闻,那些被抛弃的女子甚至没有一个口吐怨言,提起唐浩初只有满心留恋,但这喜新厌旧的程度着实太过了。
上一秒还为之一掷千金,下一秒就能无情抛弃,这些豪门望族和天之骄子果然不是普通人能高攀的,哪怕再聪慧再有成就,也是让人不齿的花心薄情之辈··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愤愤完,小记者就接到上头通知,说少帅下午可能会和之前交往的周小姐去明珠大酒店约会。
小记者忙收拾了东西赶过去,好悄悄地拍照片上新闻,却在亲眼见到唐浩初的那一刻,把之前的想法全抛到了脑袋后面··这个他认知中最渣的人,却有着他所见过的最俊美最好看的一张脸。
穿着一身军装,挺拔的身高很能镇住场面,戴着白手套的手修长又好看,倚在墙边漫不经心地把玩着军刀,神情有些- yin -郁,还有些慵懒,眉眼自带风流,却又透着冷淡。
仿佛并非俗世中人,游离于滚滚红尘之外,身上还有一种令人臣服的压迫感,如危楼临风般的孤高凛冽··莫名觉得喜新厌旧在他身上都变得合情合理了,感觉他合该就是这样,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
这里事实上是一场宴会,并非什么约会,宴会举办人正是陈子烨,唐浩初之前‘追’过的周小曼也是通过他认识的·而陈子烨此刻就像狗皮膏药一样凑在唐浩初身边跟他说话,哪怕只得到一个简短的嗯。
唐浩初倒不是为了扮威严而装高冷的,他是真不愿意说话,但他的表情还算平和,直到陈子烨忍不住试探道:“少帅啊,我觉得周小曼是死心塌地的喜欢上你了,你真的不考虑和她重新在一起吗”·刚才还面色平和的唐浩初突然间换了面孔,手上把玩的军刀也停了,十分冷淡的说:“这和你有什么关系”·神色变化之快让人难以招架,完全不在意也不顾及别人的想法,好像不管什么态度都只出于他一时的心情。
但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极不讨喜的喜怒无常放在他身上却不会让人十分怨恨和生气,只会心生畏惧··旁边有人打圆场,端着酒杯给唐浩初敬酒,唐浩初收了军刀,和陈子烨及那人一起走到窗边放着香槟塔的长条桌前,拿起酒杯抿了一口香槟。
窗户对着街道,对面是一家新开的咖啡馆,唐浩初无意中扫了一眼,突然愣住了··他竟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脸··上个世界的唐峰南的脸··街道上都是人,有在百货店闲逛的贵妇,在洋行谈生意的掌柜,街边来往的小贩,还有接连不断的轿车和人力车,可就算这样,他还是一眼看到了对方。
陈子烨还要再跟唐浩初说个好话,却见他蓦地放下酒杯出了门·谢天天和刘英立马尽忠尽职地跟了上去,散落在酒店四处的保镖也动了,跟着唐浩初一路来到咖啡馆里。
傅程言这边刚点好咖啡,就听到门上挂的风铃因为推门太急而传来叮咚一声响,随声抬起头,只见一个异常俊美的少年推门而入,定定看着他的眼神就像是认识他一般··但傅程言可以确定对方绝对不可能认识自己,然后从对方的军装配枪以及身后跟的随从上,隐隐猜出了对方的身份。
毕竟只要身处北州,都知道少帅的大名,也多多少少会在报纸上看过他的绯闻和消息·想起那些传闻,傅程言不由微微皱起眉··“请问你……”/“请问你……”·同时开口的两个人撞到了一起。
傅程言的眉头皱得更明显了,抿着嘴没再出声,唐浩初也没将刚才要问的话继续问下去,而是顿了一下,换了个有些莫名其妙的问句:“你已经成年了吧”·傅程言都二十四了,不像唐浩初这样刚成年不久,也不像唐浩初这样长得显小,这个问题其实根本不用问,一眼就能看出他是成年人,所以下意识点头答:“对。”
·跟在唐浩初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不爱笑也不爱说话,但他的声线很软,会让人产生有这样嗓音的人应该不会像传说那般冷酷无情的错觉·然后竟看到不爱笑的少年露出一个十分浅淡却宛如冰雪消融的笑,对眼前的陌生男人说:“那我可以追你了。”
小大佬语出惊人,声音明明不高,语气也轻描淡写,却像惊雷一般把所有听到的人都惊着了·——少帅这是跟女孩子交往够了,开始改玩男人了吗·作者有话要说:给所有看文的小仙女拜个晚年大家注意身体,保护好自己·第120章 病弱的小恶魔·唐浩初说的不是问句,而是一个陈述句,就像下达什么通知一样,甚至没有要征求对方同意的意思。
傅程言自然是所有听到这话里的人最震惊的那个,饶是他一贯沉稳持重,也实打实地愣了愣··明明该觉得生气,但他说不出任何难听的话来,甚至因少年的那个笑而微微一动。
他压住这份不该有的心动,皱着眉冷声道:“请不要拿这种事随便开玩笑,我们之间甚至互不认识,更何况……”·话没能说完,——因为眼前的少年突然脸色一变,然后紧抓住他的手腕拽着他一起躲到了吧台后面。
几乎在同一时间传来嘭的一声枪响,玻璃窗被不知何处- she -来的子弹打穿··是唐浩初的精神力感知到了危险,并发现了一闪而逝的光点,尽管狙击手在镜片上加了消减反光的网罩,光点微弱到一般人根本发现不了,曾经跟着唐立明将各种类型的枪都研究过一遍的唐浩初还是第一时间意识到了这是什么,随即便拉着傅程言一起藏身于离他最近的掩体背后。
谢天天和刘英那边也迅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是狙击枪,街对面的楼上竟有好几名狙击手·因为一般的狙击枪是不能连发的,每开一枪都要重新上一颗子弹,此刻却接连有两声枪响。
其中一颗子弹抵达的方向正是唐浩初所站的位置,另一颗则奔往傅程言的肩部,在傅程言被唐浩初拽走的下一秒呼啸着- she -中了吧台上的咖啡杯··杯子瞬间炸开,碎片四- she -,咖啡也全部飞溅出来。
幸好咖啡馆里没有其他客人,只有两名店员惊叫着退回后厨,避免了更多伤亡和骚乱··傅程言倒没有因为突然遭遇枪击的事而慌乱不安,却因为此刻所处的姿势莫名有些不安。
被少年抓着手腕拽向吧台的时候,他的身体不可避免地因力的惯- xing -翻滚了半圈,少年正好以一种异常亲密的姿态摔在他身上·整个人都被压得僵住了,也不敢直视少年潋滟的眼眸,下意识动了动身体想换个姿势,但被少年抬起手按住了肩。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别动,”唐浩初低低在傅程言耳边道:“只有一个狙击手,他的枪是由容量5发子弹的弹仓供弹,——等他把剩下3发打完。”
唐浩初是用精神力探知到的确切人数,但事实上他不用精神力也能分析出来·——狙击手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词,要培养一个合格的狙击手非常难,别的不说,光成本就是大问题。
这个职业完全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并要经过最低三年的训练,如今整个联邦都找不出几名优秀的狙击手,更不用说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了·会连续- she -出两颗子弹是因为对方用了半自动狙击步枪,这种枪虽然能够连发,却难以保证- she -击精度。
傅程言不知道唐浩初是如何清楚敌方的人数和弹仓容量的,也不知道唐浩初要怎么让敌方把剩下的3发打完,只因少年近距离下更显软糯好听的声音而更加僵硬了·然后看到少年抽出了随身携带的军刀,朝窗边挂的飞镖盘掷去。
对狙击手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精度,所以真正专业的狙击手不会选用这种能连发的半自动狙击枪·而一个不够专业的狙击手是很好对付的,其原因并非出于技术差,是缺乏对狙击手来说唯二重要的耐心。
那个狙击手果然耐心不够,钓鱼战术起到了作用,枪声于刀光闪动的同一时间响起,军刀在不足一厘米的距离和子弹错身而过,然后正中镖盘靶心,刀法准得让人惊讶·了解到唐浩初意图的刘英和谢天天忙跟着制造出更大的动静,成功让敌方将其弹仓里的子弹全部耗完。
傅程言随即感觉身上一轻,是唐浩初趁着狙击手装子弹的功夫从他身上起来了·但唐浩初没有藏到更安全的地方,反而奔到了靠近窗户的柱子边··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是三百四十米每秒,而弹头是八百米每秒,唐浩初已从子弹声和枪声之间微弱的时间差中算出了敌人和他之间相隔的米数,可以据此锁定狙击手的确切位置。
身上轻了,但傅程言的心情没有变轻松,甚至在少年离开的那一刻莫名觉得空落落的,并忍不住生出一丝担心·抬头只见少年专注地看向窗外,神色冰冷如霜,却使得他精致的容貌更加夺目耀眼。
唐浩初已经锁定了那个狙击手的位置,——并不在斜对面的酒店或商行里,而是身处更远的居民楼,并且是最高的顶层·他甚至看到了一把狙击步枪的前半部分,但狙击手的身体严严实实地藏在掩体背后,暴露在外的仅有很小一块。
刘英已经迅速带人赶去了居民楼,谢天天则指挥其他人严密封锁居民楼的所有出口,原本只用耐心等着手下将狙击手捉拿住的唐浩初却在这时候从柱子后面走了出来··离开掩护体,身体就会暴露在狙击手的枪口之下,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在找死,不仅留守在咖啡馆保护唐浩初的保镖们慌了神,连傅程言也心头一紧。
唐浩初自然不可能找死,——他此刻所站的位置是经过了精密计算的,受角度所限,那个狙击手必须要调整位置才能- she -中他的要害·换句话说,唐浩初其实是用主动暴露的方式引诱狙击手移动身体,反过来暴露他自己。
正准备开口的傅程言只见唐浩初突然微勾起唇角,露出了一丝微笑·笑容里有说不出的味道,似乎有胜券在握的杀意,还有优雅又迷人的危险,这笑容甚至点燃了少年本就好看的双眼。
不得不说,那眸色漂亮得动人心魄··傅程言因此而微微一愣,就在他愣神的时候,唐浩初扣动了扳机··——窗口的狙击手果然如唐浩初所料那般动了,在飞快地移转枪口,半个身体都因此而出现在唐浩初的视野里,就是这一刻,唐浩初用他亲手特制的那把威力巨大的手|枪瞄准了对方,一枪打出,子弹- she -中了对方的脊椎。
整个过程流畅又完美,没有半分拖泥带水,窗外的阳光将少年的侧脸勾勒出一圈金光,却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一样,开枪的动作不过短短几秒,傅程言却依然看着他,无法移开视线。
·枪声同时指引了带人上楼的刘英,很快便顺利捉住了失去行动能力但没有丧命的狙击手·但唐浩初没有赶过去审问狙击手,似乎并不关心那人背后的主使者及其目的,就仿佛刚才经历的不是一场刺杀而是个- she -击小游戏一般,只管转身问傅程言道:“三百银元够吗”·傅程言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赔偿你窗户玻璃和那杯咖啡。”
唐浩初收了枪,“还有精神损失费·”·留过学的傅程言是知道精神损失费这个词的,立刻摇头说:“我不需要精神损失费,何况这家咖啡馆并不是我的。”
“我知道,但这家店的老板不是和你相熟的人吗”·傅程言忍不住又皱起了眉,“你怎么知道的”·他的相貌气质本就冷厉,皱起眉的样子会显得很凶,唐浩初却不以为意,语气平和又缓慢的道:“现在是下午四点,店门口却挂了close,而你在不营业的情况下直通而入,店员还泡了你要的咖啡,说明你不是之前就跟店主约好了的熟人,就是将整个咖啡馆都包下来的客人。
但你没在景观好或其它位置上落座,而是直接坐在吧台前,还自行取了咖啡勺,所以应该是前者·裤脚上被雨水浸- shi -后形成的特有褶皱以及崭新皮鞋上因短途行走造成的新鲜折痕则说明你是徒步过来的,可你身上的西装是手工定制的,怀表和袖扣也都价值不菲,光一个表链就是一般家庭几年的收入,肯定配备了保镖和司机,却一个人徒步过来,没带司机也没带保镖,足以从侧面看出你和店主之间的信任程度。”
傅程言没有出声,因为唐浩初全都讲对了,他完全没有话说·突然回想起之前,他也曾像那个刚毕业的小记者一样对唐浩初的八卦新闻感觉不满,但此时此刻,他又和小记者一样把这种想法抛到了脑后。
这个少年拥有无双的容貌,还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头脑,哪怕他花心薄情到不可理喻,哪怕他无比冷酷和危险,但你没法质疑他的地位和能力··这时有道声音从门外远远传来:“OhMyGod,我这窗户怎么都碎了”·只见一个脑袋上留着复古的长辫子,嘴里却说着外文的青年由远及近地奔到了门口,却又因门口荷枪实弹的保镖默默降低了声音,小心翼翼地对方拦住他的谢天天道:“这位老大,我是这家店的老板,请问这是出什么事儿了吗”·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不等谢天天回答,长辫子就看到了傅程言,声音再度拔高了:“喂,老傅我刚才有点事来晚了,这是怎么了啊”·谢天天在唐浩初的示意下把长辫子放了进来,对方随即向傅程言的方向跑,搂着他的肩问:“老傅,你没事儿吧”·“没事,”傅程言将长辫子放在他肩膀上的手推开,简单解释道:“刚才这里发生了枪击事件,所以窗户被击碎了。”
唐浩初随之开口:“关于赔偿事宜跟我的手下谈,他会把赔偿金直接给到你·”·长辫子没有纠结赔偿金的事,只因唐浩初的容貌而微微睁大了眼,然后便特别积极的介绍道:“你好你好,我叫吴泽,他是我的老同学傅程言,请问你是”·“我叫唐浩初。”
这话虽然是回答吴泽的,唐浩初的眼睛却看着傅程言,甚至唤了一句他的名字:“很高兴认识你,程言·”·记得上个世界的唐峰南很不喜欢他叫他小舅舅,而是喜欢他直呼全名,最好是更亲昵地只叫名字,所以唐浩初一上来就把姓氏去掉了。
尽管他的语气和之前说话的语气一样平和,并没有任何亲昵之感,表情也一样和之前一样淡然,傅程言还是因此而愣住,耳朵都莫名热起来·他隔了一会才沉声道:“唐先生,我们之前根本就互不认识,还是请您放尊重一点。”
唐浩初看着他红了的耳朵,“怎么放尊重”·“请叫我傅先生,而且……”·“傅先生,”小大佬当真改了口,道:“唐先生想请你吃烛光晚餐。”
吴泽实在是被惊到了,——他和傅程言认识那么多年,这位- xing -格冷厉又不解风情的工作狂向来是感情绝缘体,怎么会突然得此厚爱难道是在方才的枪击事件中英雄救美,所以眼前的小美人才委屈自己以身相许·接下来的发展却让吴泽再次瞪大了眼睛,只见小美人面色平静的问傅程言:“虽然枪击因我而起,但我毕竟救了你的命,你是不是该以身相许”·少年微挑的眼尾像画笔精心勾勒的云烟,眼睫轻眨,开合间如半掩复又展开的优美画卷,那不自知的风情最是迷人。
傅程言低下头不看少年的脸,深呼吸一口气道:“唐先生,我知道你的身份,也看过有关于你的花边新闻·”·提到身份,吴泽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唐浩初似乎和北州少帅同名,眼睛瞪得更大了。
而傅程言接下来的话证实了他的猜想:“你和那么多女孩子谈过恋爱,又是高高在上的少帅,才华相貌也无一不好,何必找我这样一个无趣的男人”·傅程言重新抬起头,继续道:“今日我的确欠你一命,知恩不报非君子,你要其他条件我都能接受,但请不要再拿我取乐了,我可以帮你……”·“那就跟我一起吃晚饭吧。”
唐浩初说得那么干脆,让傅程言隐隐有种自己刚才的话是给自己挖坑的感觉,可他已经亲口讲了知恩不报非君子,自然不能做知恩不报的人,只能和唐浩初一起去吃饭。
吃饭的地方是唐浩初定的,前往餐厅的路上,坐在副驾驶的谢天天向唐浩初低声报告:“那个刺客始终没有招认背后主使·”·唐浩初对此并不意外,只嗯了一声,吩咐道:“先别让他死了。”
“您放心,已经让人医治了,”谢天天面色严肃的问:“另外那栋居民楼的人全在控制之下,是否要抓起来逐一审问”·唐浩初一时没有回话,车厢立即沉默下来。
旁边的傅程言犹豫了许久,忍不住开口说:“我觉得那栋楼的居民和刺客并没有什么关系,全抓起来的话难免伤及无辜,也有损军部在百姓心里的形象·”·唐浩初挑起眉看了傅程言一眼,淡淡的一眼却有很强的威压,仿佛一切心思在他眼下都无所遁形。
傅程言顶着压力认真分析:“可以先从另外两个方面查,首先是枪,当今只有Y国生产狙击□□,国内的购买渠道很窄,每批枪的去路都是可查的·然后是一天前就知道你要去明珠酒店的人,杀手所在的位置正对的不是咖啡馆,而是酒店前的那条路,一定是事先知道你到酒店才会有时间部署和埋伏。”
·他一开始的确是为了居民楼里无辜的人,但后来完全是在诚心诚意地给建议,却不料唐浩初听完后,竟前言不搭后语地道:“你之前有没有谈过恋爱”·这话题转得实在太快,傅程言下意识摇摇头,片刻后才真正反应过来,“……你到底在想些什么”·“我在想你之前说看过我的花边新闻的事。”
唐浩初认真说:“所以我不介意你曾经有过恋爱对象,但从现在开始不能再和他们联系了,好不好”·好什么好,明明在说刺客的事,怎么又绕到恋爱上了,考虑一下刺客的来路和你自己的安危好不好·大概是年龄上有代沟,傅程言觉得他实在跟不上少年的脑思路,但他还是坚持把他没说完的话说完,“刺杀这种事,有一就有二,对方能找到稀缺的狙击手,想必不会轻易罢休,少帅还是谨慎小心为好。”
“嗯·”唐浩初不冷不淡地应着,然后猝不及防又将话题一转,“你喜欢吃什么口味偏辣还是偏甜”·“……”·傅程言算是彻底见识了少年清奇的脑回路,不再说话了。
见他不说话,唐浩初继续道:“我的确和小报上的那些女孩子有过一些纠葛,可那都是过去的事,我绝对不会和她们再有任何联系了·”·说着转向傅程言,看着他一字一句说:“我只喜欢你一个。”
傅程言竟不知道该作何反应··脑子甚至空白了一秒,心脏难以自控的重重地跳了一下,只觉得自己长久以来如同荒土的心里仿佛长了一把小草,毛茸茸地戳着脾肺和内脏,胸口像有什么东西要溢出来一样,又痒又饱胀。
而少年依旧看着他,他抬眸就看到他漂亮的眼睛·那纯净的黑深邃无比,甚至带着一点深情的味道,让人无法移开视线,只想沉没在他的眼波中··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可但凡有脑子的成年人都该知道,这种少年最是危险,谁跟他在一起也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
一想到这里,傅程言突热从心底不知名处泛起一种陌生的疼痛,这疼痛让他获得了清醒,哑声道:“请少帅别再开玩笑了,一时的喜欢也做不得数·何况人生太短,生死无常,每天都有意外发生,说不定哪天就死于非命,所以……”·“没关系,”唐浩初想也不想便说:“你死了,我陪你一起。”
他语气平淡如常,却又充满了认真,好像不是在说生死大事,而是周末去哪里郊游·心动的感觉和陌生的疼痛一起袭来,让傅程言暗暗攥紧了手··所幸目的地到了。
两人倒是吃了一顿十分安和的晚餐,安和的主要原因是傅程言只管认真吃饭,很少开口,甚至连唐浩初问的问题都尽量以嗯作为回答,能不说话就不说话··不是不想说,是不敢说,傅程言自认为自己也算是个聪明人,平日里跟手下人或客户谈话,都能掌控局面,引导话题走向,然而唐浩初比他更厉害,会神不知鬼不觉的循序渐进,甚至能让人意识不到自己被牵着鼻子走。
他回答少年一句早上更习惯吃西餐就能被猜出他留过学,回答一句最近在看货币金融书就能被猜出他是经营钱庄的,再答下去,恐怕昨天穿了什么色的内裤都要被套出来··唐浩初也知道傅程言不再说话的原因,没有生气,反而眉眼弯弯的笑了。
这笑容实在太好看,因为稀少而愈显珍贵,嫣红水润的唇瓣仿佛自有引力一样吸引着傅程言的目光,那以至于他让他把原属于他的那份甜点拿过来的时候,他竟乖乖地递了过去。
傅程言不喜欢吃甜,所以那份甜点几乎没动,唐浩初接过来,毫不嫌弃地直接用傅程言用过的甜点勺挖了一块,然后含在嘴里慢慢的嚼,许久才咽下去··他们五点多就抵达餐厅,如今已经七点半了,一顿饭已经吃了很长时间,所以傅程言忍不住催促了一句,并道:“甜点嚼太久对牙齿也不好。”
然后他就又被撩了,只见少年看着他认真说:“这是你给我的,所以要慢慢吃才行·”·这个世界还没有‘撩’这个字,但傅程言只觉得这一天下来自己快被撩炸了。
不仅耳朵红,脸颊也红起来,却硬要归罪于是餐厅太热空气不够流通的缘故··这还真不能怪餐厅,——这家餐厅是市内最好的西餐厅,服务和菜品绝对配得上它高昂的价格,还专门引进了从国外新进的温度调节系统。
餐厅的老板姓马,祖上是做御膳的,鼎鼎大名的一品轩酒楼就是他家的·虽然他没继承家里的做菜手艺,却有极好的生意头脑,两年前从国外留学回来就开了这家极有格调的西餐厅,社交手段也很强,人脉颇广,但凡联邦国里有点头脸的人他都知道,所以在唐浩初和傅程言出现后的第一时间就认出他们了,顿时有点惶恐,生怕哪里伺候不周。
毕竟一个是北州少帅,一个是顺兴商会新晋当家人,——前者位高权重,还手掌精兵;后者十分有钱,顺兴商会作为六十年老字号,钱庄和当铺开遍了各个州,两个都不好得罪。
马老板眼看着这两位终于吃完饭准备走了,刚把心放下来,却听下面的人突然匆匆上报说大帅来了··一颗心立马提得更高,一边快速盘算着大帅怎么会大驾光临,一边慌忙跑过去迎。
慌的原因倒不是因为怕唐立明,——这位大佬虽然脾气暴,眼里容不得沙,但从不会无缘无故地扰民和迫害忠良,很受北州百姓尊敬·原因主要是马老板自己心虚,——唐浩初来之前预定的是情侣座,服务员便按照情侣座的惯例放了玫瑰和蜡烛,待他看到唐浩初和傅程言后,又因为想讨好他们的缘故让服务员多送了好几束。
整个北州谁人不知唐立明疼爱长子,吃穿用度全要最好的,自己都舍不得用的珍稀玩意儿堆得唐浩初满屋都是,又因为孩子体弱的缘故,这些年不知道找了多少医生,打个喷嚏也要紧张一番。
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以大帅的身份还能跟他讲清理,以父亲的身份就难了·而唐立明的地位不是白得来的,是从尸山血海里一刀一枪拼杀出来的,要真惹了他,十个马家也保不住自己。
其实唐立明只是担心儿子的安危·可能是人越老,怕的东西反而越多,尽管手下人已经上报说少帅没有受伤,还是觉得不安,又左等右等不见儿子回家,就亲自找过来了。
明明是担心才来的,却一来就吹胡子瞪眼睛:“怎么遇刺了都不跟爹爹说一声”·“我让人跟您报过平安了,”小大佬无辜地歪歪脑袋,又骄傲地挺了挺胸膛,“再说也没人能伤到我,您不用担心。”
“凡事都要谨慎,万一出事了呢”凶巴巴的训诫完,余光看到餐桌上的玫瑰,当爹的又有一点不满,语气都带着些醋意,“一天到晚就知道跟女孩子约会,你就不会亲自给我打电话报平安吗”·话说完才看到傅程言是个男的,顿时愣了愣。
傅程言的脸色也不是很好,但还是礼貌的叫了一声大帅·而唐立明毕竟是经历过风风雨雨的真大佬,很快恢复平静,起码面上没露出什么异样,跟傅程言点了下头,便继续跟儿子道:“天晚了,该回家了,你二姨娘给你做了你最喜欢的汤,你妹妹也念叨着你……”·在父亲面前,小大佬还是很听话的,乖乖跟着父亲走了。
只是可能因为之前被凶了,似乎有点儿不服气,白生生的小脸微微鼓起来,本就显小的模样更软嫩了··离开餐厅后,傅程言独自在街道上走了走,赶来接他的司机开着车慢吞吞地跟在后面,对自家老板明明没有喝酒,耳朵和脸却都在发红的事感觉有些困惑。
冷风让人清醒,傅程言就这样一直走回了住处,始终没有上车·胡乱想了半路,最后想起了少年被父亲乖乖牵着的模样·脸上的婴儿肥还没有完全褪掉,微微鼓着腮帮的样子漂亮又可爱,和之前开枪的模样判若两人。
——那显然还是个孩子,就算按唐浩初的实际年龄算,也是个比他小了六七岁的刚刚成年的孩子·小孩子喜新厌旧是常事,所以傅程言放下了乱七八糟的思绪,觉得今天发生的一切应该只是少年的临时起意,是一场他应该封尘的梦。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却不料唐浩初说到做到,当真开始追人了··傅程言是中州人,顺兴商会的总部也在中州,他会出现在北州的中心城市是因为这里最主要的一家钱庄出现了严重的账目问题,所以这几日直接住在了钱庄的后院里。
今天一早钱庄才刚开门,就看到门外等着两个穿着军服的警卫兵,一个人捧着一束花,一个人手里拿着个食盒··作者有话要说:没有人能逃得过小大佬的手心2333·第121章 病弱的小恶魔·还沾着露水的红色玫瑰层层叠叠地堆在一起,娇嫩又艳丽,小兵满脸笑容地对傅程言说:“这是帅府花园种的玫瑰,我们少帅瞧这玫瑰开的好,便亲手剪下来,叫我送到您这里。”
他刚说完,另一人便立刻接上话:“最近天气不是比较干燥吗,所以少帅让厨房煲了海蛎豆腐汤给您,这汤清热又滋润,味道绝对好,现在还是热的……”·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两人笑容满面一唱一和,而且一副傅程言不接就绝对不走的架势,实在让人头疼。
思及钱庄还要营业,一大早在大门口闹开了也不好看,傅程言犹豫再三,最终将其接下来··接完就后悔了,——因为下午又送来一套花束和食盒,只是花换成了紫罗兰,食物换成了能润肺的雪梨枸杞汤,而且一送就是整整六天,一天两次,一日也不曾间断。
——但这六天里唐浩初始终没有出现··因为唐浩初很忙,却不是在忙军部及工厂的事或者在查刺客,而是在处理他弟弟唐伟鸿惹出的麻烦··至今为止唐浩初已经分别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最大的弟弟就是四姨太生的唐伟鸿,今年差不多快十二了,从小就特别怕唐立明,几乎跟老鼠见到猫似的,对唐浩初也尽量绕着走。
然而父亲和哥哥一不在跟前,他就立即胆大蛮横起来,在外交了一堆狐朋狗友,还早早就学会了赌牌,去年便在学校打瞎了同学的一只眼,今年越发离谱,竟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偷了唐浩初房间里的图纸出去换钱。
是军用步枪的设计图纸,——如今军工厂的资金设备和工人都到位了,已经开始大批量生产,若整个军队都换上新枪,战斗力能提高一倍·虽然唐浩初房间里的图纸并非最终制作图,只是他在构思的过程中随手勾勒的,非常杂乱和零碎,一般人看不懂,但真正聪明的人还是能从里面研究出枪支改造的关键。
所幸唐浩初及时将图纸追回,并发现此事和行刺的事还有一些隐秘的牵连·但他的遇刺和唐伟鸿无关,和四姨太也无关,——这对母子倒是当真没有行刺唐浩初的胆子和想法,只是智商低到令人堪忧。
唐立明虽然是武夫,智商却是在线的,唐浩初坐在书房靠窗的椅子上,忍不住有些怀疑地问唐立明道:“别人一挑唆就上钩,这智商真的是我亲弟弟您给他做过亲子鉴定了吗”·亲子鉴定是去年才从国外传进来的词,但已经有医院能做了。
唐立明一听,又开始吹胡子瞪眼:“臭小子怎么说话呢,是不是我的种我还能不知道老子再昏庸,也没到给别人养儿子的地步”·他年纪越大,嗓门就越大,所幸书房是关着的,隔音非常好,外面的人趴近了也听不到什么动静,何况还有副官王剑带着兵守在走廊上。
不过没有王剑守着,家里也不会有谁往书房的方向去,——书房向来是唐立明和唐浩初才会去的地方,这父子俩经常在书房商议事情,久而久之,就成了其他人的禁地。
唐浩初才不怕唐立明的大嗓门,还嫌弃地掏了掏耳朵,唐立明的声音因此而降下去,道:“他母亲的智商实在是有点低,所以……”·唐浩初点点头表示理解,望向父亲的眼神随即带了一点八卦的色彩,“智商低的话,要有很美的外貌才对,可我觉得四姨娘并没有二姨娘和三姨娘好看。
您当初主要是看上她什么呀是身材好吗”·唐立明的额角不由抽了抽,实在不想跟儿子说自己当初看上的除了胸大之外,正是智商低。
那时候她刚满十八,比眼下的唐浩初还小将近一岁,满眼都是青春和天真,偏偏身段妖娆的要命,一出西厢唱得纯情又妖媚·那个年纪就算再蠢,瞧着也是蠢萌蠢萌的,如今上了岁数,却只剩下蠢了。
“反正我也从来没对唐伟鸿有过什么指望,你就先忍忍·”唐立明拿起手边的杯子喝了口茶,“这一通刑罚也够他在床上躺两个月了,等他伤好了,就让老师给他在家里上课,什么时候长脑子了,什么时候再出门。”
唐浩初嗯了一声,不再提家里的事,说起了北州军校·前段时间北州军校的主任退休了,唐立明便让唐浩初回去兼职做了个监督,人事方面也放手让他做主。
众所周知北州军校就是北州将领的摇篮,所以唐立明的目的已经很清楚了,就是让唐浩初彻底建立和完善自己的接班团队··以前上学的时候,唐浩初只了解本班的老师和同学,任职监督之后,却对全校师生都能有清晰的了解,不仅方便发现和筛选人才,还能建立感情,——和老师及教官是同事情谊,和学生们则是师生情谊,这些人就算将来去了别处,也会本能地对唐浩初保有一份信任。
其实唐浩初早在当年找官二代和富二代一起建工厂的时候,就已经开始默默选人了,如今负责新工厂统筹的朱泽亚与肖宇就是二代里可用的人才··“他们两个脑子灵活,忠诚踏实,还不钻牛角尖,凡事提点一下就能明白。”
唐浩初跟唐立明一一分析道:“而军校的学生中,张旭和姜东生都不错,有勇也有谋,但实战经验不够,要多磨练·教官里我比较欣赏孔胜、徐兴福和李猛,其中孔教官曾跟您手下的王将军一起参加过青北战役的,战功彪炳,可惜- xing -格比较执拗……”·唐立明认真听儿子讲完,又以自己的认知和了解帮忙分析了一番。
但他只是帮着分析,并不会干涉儿子的选择和决断,对于孩子的私生活同样不会强加干涉,只道:“我不管你交往多少人,也不管你交往的对象是男是女,但你将来必须要给我个孙子。”
唐浩初迅速转移话题:“崇州那边的探子传信来,说崇州大帅孔洪没几天了·”·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他立的那个小儿子根本撑不起场面,”唐立明摇摇头,“二儿子在暗中夺权,旁边的中州又一直虎视眈眈,怕是不等他阖眼就要乱了。
可惜中州和崇州离我们都远……”·“远也没关系,我们可以搞结盟·”·唐立明也考虑过和崇州联盟,在中州攻打崇州的时候从背后夹击中州,却不料唐浩初说:“和中州大帅江威结盟,——他出兵打崇州,我们出兵打益州,各打各的,互不干涉。”
唐立明微微皱起眉·因为江威十分多疑,不是可靠的结盟对象,益州又横在北州和中州之间,唇亡齿寒的道理对方不会不懂·但远交近攻,打紧挨着的他们的益州的确比跨过益州远攻中州来得轻松容易。
“您放心吧,我不会做没把握的事·”唐浩初自然清楚唐立明的顾虑,“我有办法让江威同意·”·待手头的事处理的差不多了,唐浩初才去找傅程言。
这几天傅程言依然没能把钱庄的账目问题理出头绪,正巧吴泽再次打电话约他,便到吴泽开的那间咖啡馆待了一会·在唐浩初一日两次的送花攻势下,昨日他搬出了钱庄后院,让人找了间客厅厨房和卫浴间一应俱全的西式公寓,回到公寓已经晚上六点多了,还没走到门廊,突然感觉有点不对。
公寓的门似乎被开过,屋里甚至隐隐有光透出来·傅程言立即起了戒备,一手探向腰间的自卫武器,另一手推开门,然后便愣住了,——唐浩初竟然窝在客厅的小沙发里。
少年腿上盖着一条薄毯,手里抱着一本书,旁边开着一盏落地灯,身上没有穿军装,只穿着白色的休闲衬衫,蜷在沙发里的样子乖巧安静的像一只小猫,把别人家当自己家一样,心安理得又毫无戒备地窝成软软一小团。
见傅程言回来,立即放下正看的书,抬头望着他,语气自然的说:“你回来啦·”·其实去咖啡馆的时候,傅程言就冒出了会不会再遇到唐浩初的念头,此刻看着他,一时之间说不清什么滋味。
一方面有私人空间被人闯入的不悦和不安,一方面却又有一丝说不出的满足和欢喜,甚至有一种有什么人在等着他的家的感觉··傅程言努力压住所有情绪,才冷声开口:“敢问少帅怎么会在这里你有什么事吗”·小大佬没有答,只眨着大眼睛理直气壮的说:“忙了一天,我饿了。
之前请你吃了那么多东西,你不该请我吃一顿饭吗”·唐浩初说的是遇刺那天和傅程言一起吃‘烛光晚餐’的那次,傅程言却想起了前些天警卫兵送来的各种汤。
都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那些汤傅程言的确喝了,所以下意识抿住唇不知道该说什么··其实他已经发话让钱庄的伙计将汤拿下去自行处理掉,却又将人喊住,让他们把汤留下来。
他不愿意承认留下的原因是唐浩初,只把原因归于不想浪费食物以及他母亲身上··傅程言的母亲擅长做各种煲汤,在世时经常给他煲汤,所以他就养成了喜欢喝汤的习惯。
他是个死脑子,喜欢什么东西就会一直喜欢,比如汤,比如固定的房间摆设和衣饰搭配,比如人·虽然还没有过爱人,但拿朋友来说,只要是他认可的朋友,便会一直交往下去。
见傅程言不说话也不动,小大佬决定自己动手,掀开小毯子,光着脚就下了地·白嫩嫩的脚丫在毛毯上蹭了蹭,就哒哒哒地去往厨房,歪着脑袋一顿翻找,完全把这里看作自己家里一样坦然。
傅程言下意识跟着他,发现这人一点也不懂得照顾自己,找出一根还没煮过的玉米就觉得是可以直接吃的,傅程言这边还来不及说话,那边已经‘嗷呜’一口咬了下去,下一秒便皱起小脸,“你家的玉米怎么那么难吃”·这个世界的唐浩初是不可能下厨的,也不懂和做饭相关的东西,自然也分不清生玉米和熟玉米。
小玉米无辜地被他丢在一旁,上面印着一个可爱又孤零零的小牙印,他控诉完玉米,转头看到了一小桶牛乳,突然有了莫名的自信,仰起精巧的小下巴,“我请你喝甜牛奶,可好喝了。”
傅程言自长大后就没怎么喝过牛奶,厨房里的这些食材都是帮他打扫房间的人放的·他也不觉得牛奶有多好喝,却想起了那日枪响的那一刻少年拉着他躲到吧台后,近距离下闻到少年身上清甜又好闻的奶香,让他不自觉地僵硬起来。
小大佬已经从架子上刨了个干净的小奶锅,又扒拉出一罐白砂糖,牛奶也倒进锅里,只剩下开火了·他在以前的世界里用过燃气灶,但没用过这种煤气罐,折腾半天都开不了火,正准备放弃的时候,却不知弄到了什么,火苗呼哧一下窜得老高。
顿时被吓了一跳,手跟着一抖,竟把小奶锅给打翻了··一锅奶几乎全泼到了腰腹处,连胸口和裤子上也有牛奶,小大佬整个人都懵了懵·傅程言同样有点懵,——少年只穿了一件衬衫,衣料- shi -了之后,腰线便完美地勾勒出来,眨着无辜又明亮的大眼睛,整个人像一块淋了牛奶的精致可爱又香甜软糯的小糕点,让人想把他一口吞进肚去。
傅程言连手脚都开始僵硬起来,掩饰- xing -的移开视线,目光落到少年的脚上·有一滴牛奶顺着裤子的布料砸中少年踩着深色地毯的脚背,脚踝纤细又精致,莹白的脚背上能隐隐看到青色的血管,让人忍不住去想究竟是牛奶更白才还是他的肤色更白。
·从懵逼中反应过来的唐浩初却只想着他的牛奶,一边把奶锅扶正一边道:“全都洒了……”·傅程言沉默着将外套脱下来披在唐浩初身上,然后挽起袖子,一边夺走少年手上的小奶锅一边言简意赅的说:“卧室的衣柜里有你穿的这种衬衫,换好衣服在客厅等一会儿,不要乱动,半小时后开饭。”
虽然出身富贵,但傅程言从小就十分独立,也没有君子远庖厨的旧式想法,做饭的水平相当不错,但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做给自己吃,还没有人吃过他做的东西·灯光下的切菜姿势十分认真,挽起衣袖的手臂显示出隆起的肌肉和坚实的力量,脸部线条也因光照显得更加深邃。
唐浩初去卧室找到了衣服,——毕竟身高和肩宽不一样,傅程言的衣柜里的确有唐浩初穿的那种衬衫,却没有唐浩初能穿的型号,他的衣服对唐浩初来说有点宽大,不太合身。
换好衣服的小大佬抿着嘴走出来,有一种小孩子偷穿大人衣服并且还装很威武严肃的即视感··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傅程言看着站在厨房门口的少年,莫名觉得他这个样子有种说不出的可爱,定了定神,才冷声道:“饭马上好,再等一下。”
片刻后又补了一句:“鞋柜里有拖鞋,把鞋穿上·”·这种老夫老妻般的相处模式竟没有一个人察觉·天气热,唐浩初不喜欢穿鞋,但他是真的饿了,所以规规矩矩地坐到沙发上等着吃饭,傅程言忍不住又回头看他一眼,竟觉得他乖乖坐着等吃饭的样子也很可爱。
你可以觉得一个人聪明,觉得一个人漂亮,觉得一个人有个- xing -,因为人天生有对美的欣赏能力,可一旦觉得一个人可爱就完了,会觉得他做什么都可爱,怎么看怎么可爱,甚至难以将视线从他身上移开。
傅程言没有再回头,却借助碗柜上的反光看到了唐浩初的侧脸·少年安静地坐着,从脸颊到脖颈的线条异常优美,美好得像油画一般··小大佬就是有那种能力,他冷起来能冻死人,安静下来却又像古堡里不谙世事的小王子,给人十分舒服和宁静的感觉。
这一顿饭吃的比那日的烛光晚餐更融洽,哪怕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却一点也不觉得尴尬,仿佛曾经坐在一起吃过很多次饭一样,甚至弥漫出一种温暖的气氛··虽然提倡自由和民主,但人们的普遍结婚年龄还是在二十岁左右,早已超龄的傅程言也曾经想象过家的样子。
风雨中携手,疲惫时相依,开心有人分享,烦恼有人倾诉,清早起来互道早安,晚上两个人坐在一起吃饭··——这是每个凡夫俗子都会留恋和憧憬的最简单的温暖,任谁也不能例外。
让傅程言意外的是,吃完饭唐浩初并没有多留,主动走了·但第二天晚上回到公寓,发现大门在他特地又加了一道锁的情况下再次被打开了··锁很正常,也没有被暴力破坏,他实在想象不到唐浩初究竟是怎么开的,反正一推门就见少年和上次一样盖着小毯子窝在沙发里看书,然后理直气壮地问他要吃的。
所幸这次依旧只是乖乖地等他做饭,吃完就走了··明明以前屋里再静都恍然不觉,少年一走,却感觉整个空间突然就安静起来··次日早上,帮他打扫房间的人过来收拾厨房时,傅程言竟忍不住吩咐他们多买点排骨和牛奶。
因为少年似乎很喜欢吃排骨,每次做的糖醋排骨都会被清盘·话说出口才觉得懊悔,但负责买菜的人已经麻溜的应了,他再改口又有点奇怪··然而当天晚上门锁没被打开,推开门也没见到窝在沙发里看书的少年。
傅程言在安静得过分的客厅里坐了许久,才缓步走向厨房,随便给自己做了点饭··不知不觉时间已是九点多,突然在这时传来了敲门声··傅程言打开门,见唐浩初就站在外面。
他今日没穿休闲服,而是穿着军装,军装上带着血腥和萧杀,但他懒懒倚着门框的样子又有种说不出的温柔,“你之前不是说喜欢红酒吗,我得了一瓶好酒·”·唐浩初边说边扬了扬手里的酒瓶,“我以前读‘满船清梦压星河’这句的时候,就想要坐在船上对着星星喝一次酒,你陪我一起去,好不好”·眼眸光华流转,月光似乎都变成了他的仆人,银辉覆在他身上,像笼罩了一圈淡淡的光环。
也许是月光太好看,或是夜色太浪漫,傅程言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轻声道: “好·”·城北有一条由云江分流出来的河湾,叫清河湾,河边有很多船夫,买下一条小船只需要两三块银元,租的话就更便宜了,唐浩初财大气粗地直接买了一条,和傅程言一起上了船。
夏末时节,河面上依然有许多荷花绽放,两人在月色下摇着桨慢悠悠地往前荡,不知不觉晃进一片荷花里·船头挂着盏用玻璃罩着的风灯,随着桨一起晃,船边红的白的荷花也跟着晃。
唐浩初开了酒盖,给自己和傅程言一人倒了一杯酒,问:“你的酒量好不好”·傅程言认真想了一下,“还好·”·“那你醉过吗”·傅程言又认真想了一下,“没有。”
“我曾见过不爱说话的人醉酒后反复唠叨,特别坚强的人醉酒后失声痛哭,和平常完全不一样·”唐浩初拿起杯子一边喝一边道:“人总要醉过一次的,你没有醉过,不会觉得无聊吗”·傅程言这次想的似乎更认真了,最后一本正经地摇摇头。
他摇头的意思并不是不无聊,而是不知道·唐浩初看着他这幅认真的模样,莫名想起以前的世界里看过的一个用兵马俑做的认真脸的表情包,忍不住有点想笑··傅程言不明所以地看着少年突然伏在船舷边笑起来,笑得肆意又灿烂,甚至把脸埋进手臂下面,整个身体都在抖。
笑完了才把头抬起头来,但半张脸还是被袖子挡着,只露出一双眼睛··那是一双十分漂亮的眼睛,因为笑出了水光,显得格外明亮·也许是夜色太柔,少年高冷的气质都变柔了,眼里还带着一点天真的稚气,轻轻颤动的长睫毛显得无辜又乖巧。
傅程言定定看着那双眼,不知为何联想到了丛林里的小鹿··是那种懵懂无知却胆大妄为的初生的小鹿,在林间到处乱跑,然后没头没脑地撞到了他的心窝··很轻,却听到了砰的一声。
傅程言没有说话,也不敢再看那双眼睛·他总是不知道少年究竟在想什么,也猜不到他下一秒会怒还是会笑··“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笑”·唐浩初终于重新坐好,表情也恢复了正常。
他杯中的红酒已经喝完了,这次是傅程言抬起手为他倒酒,边倒边答:“如果你想说,自然就会说了,不想说的话,我问也没有用·”·唐浩初记得郑锐霖好像也说过一样的话,微微挑了挑眉。
大概是觉得热了,他把手伸进了水里,只觉得水波一圈又一圈,像鱼一般地绕着手指打转,十分舒爽·就这样在水里玩了好一会儿,却又像碰到什么不喜欢或玩厌了的东西一样抽回手,甚至抽出口袋里的方巾擦了擦水,表情也变得淡然和冷肃,“……你还真是无趣。”
唐浩初抬起头以十分豪迈的姿态灌了一口酒,继续用那种淡然的语气道:“不过你虽然无趣,我依然喜欢你·”·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又来了。
傅程言想的却不是少年又说这些让他忍不住心跳的话了,而是自己又开始心跳了·他也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酒,饮酒的姿势和他平素工作或吃饭的姿势一样,十分规矩和挺直,没有人发现他拿杯子的手微微抖了抖。
“对了,”唐浩初把空酒杯一放,突然站了起来,“你的水- xing -好不好”·不知道他要做什么的傅程言谨慎地用回答酒量时一样的话说:“还好。”
“要是我一不小心掉进河里快淹死了,你的水- xing -会不会变得更好”·话音未落便落入水里,顿时打碎了一湾星河,落水的少年却如被千万星光拥簇的明月,又像一朵荷花突然化成了人形,一张被水浸- shi -的脸比周围的荷花更好看,眼睛比星河更灿烂。
傅程言已经慌忙跟着跳了下去··第122章 病弱的小恶魔·傅程言这辈子头一回像现在这样毫无头脑地做一件事,甚至不考虑原因也不考虑结果,想也不想就跟着跳下水。
跳下来之后有想到唐浩初应该是会游泳的,可心里的担心完全不受控制,只管迅速来到唐浩初身边,一边用一只手划着水,一边用另一只手臂搂着唐浩初的腰,并尽量把少年往上托,生怕他会淹着。
唐浩初自然会游泳,但他任由傅程言搂着,不划水也不挣动,还有心思伸手去够旁边的荷花·最终成功摘下来一支,眨着漂亮的眼睛问:“你看这荷花好不好看”·两人浮在水面上,水光粼粼,花香浮动,月色下少年的容颜动人得像能蛊惑人心的水妖。
傅程言迟疑了片刻,答:“好看·”·他看的却不是花,而是怀里的少年,所以很难分清他说的究竟是花还是人·所幸唐浩初并没有注意到傅程言的视线,只扁着嘴巴有些不开心的说:“可荷花只有这两个月才开,到秋天就没有了。”
唐浩初显然是醉了,神色和声音均带着明显的醉意,失落委屈又甜软的嗓音在傅程言耳边轻轻柔柔地荡,像河面上荡漾的水波·傅程言突然觉得耳朵很痒,眼睛依旧看着少年没有移开,并忍不住开口道:“没有就没有了,秋天也有秋天的花,每个季节都一样。”
“不一样,”小大佬突然像个执拗的小孩一样用力摇头,水珠从眉梢滑到优美的侧脸,又隐没在纤长的脖颈里,“我喜欢夏天,所以就喜欢夏天的花,别的季节的花开的再好,我也不会喜欢。”
傅程言微微愣了愣,喝醉了的少年继而把下巴垫在了他的肩上··大概是宽厚结实的肩膀让下巴垫得很舒服,唐浩初不禁在肩头蹭了蹭,又侧过头在傅程言的颈窝上也蹭了蹭,简直像一只乖巧又粘人的小猫,让人心里也像被毛绒绒的猫尾巴扫过一样。
现在好了,耳朵不痒了,但傅程言觉得浑身上下都痒起来·他深呼吸一口气,强迫自己不再看怀里的人,总算把人带回船边··独自一人上船十分简单,带了个人却不那么容易了,傅程言单手抓住船舷,想把唐浩初抱上去,一直乖乖地任由他托着的少年却在这时挣动起来,嚷嚷着说还要再摘一朵荷花。
傅程言不由皱起眉,“不是已经有一朵了”·眉头皱着,语气却带着自己都察觉不到的温柔,连目光都是柔的·唐浩初看着他柔和的眼道:“这一朵是我的,所以要再摘一朵给你。”
“没关系,我不需要·”·“是七夕礼物,”小大佬的表情有些不满,——难得他在醉酒的状态下还能记得清日子,“再过两天就是七夕节了。”
傅程言只觉得自己又被突如其来地撩了一下,掩饰- xing -的轻咳了一声,才重复说:“我不需要什么礼物·”·唐浩初歪歪脑袋,哦了一声。
他的- xing -情本就让傅程言琢磨不透,喝醉之后就更天马行空了,不知道又想到了哪里,勾起唇冲傅程言露出一个笑,然后说:“我把我自己送给你当礼物吧·”·笑容很甜,还有一种明目张胆理直气壮的坏,直击人心脏。
傅程言努力忽视自己失律的心跳,有些磕巴的道:“夜越深温度就会越冷,我们先上去再……”·“你还没回答我要不要·“·唐浩初凑近傅程言的脸逼视他,月光下的一双眼睛仿佛藏着露水,墨玉般的双瞳似能吸人魂魄的漩涡。
傅程言一向很能克制自己,但这一刻他竟无法克制,着魔般地伸手摸了摸少年的头发·发丝从指尖轻轻滑过去,就像是在他心间滑过去一样,感觉一颗心都被细密的发丝网住,难以挣脱。
唐浩初想象不到傅程言的心理挣扎,只管不满意地嘟起嘴巴,继续问:“你怎么不说话”·傅程言突然将唐浩初整个人都搂进怀里··他之前只是托着唐浩初的腰以防他淹水,现在却将他完全搂住了,一手环着他的脊背,另一手按着他的后脑勺。
被搂住的时候,唐浩初下意识挣了几下,但手臂因为醉酒软得厉害,才挣了两下就不再动了,甚至在对方怀里昏昏欲睡起来··——要的,他是想要的·他的唇,他的眼,他的笑,他的捉摸不定,他的深不可测,统统都要。
傅程言不敢让少年看到自己脸上的表情,所以无人知道他的表情究竟紧绷到了什么地步,也无人知道他究竟用了多大的自制力,才没让自己亲吻少年的脸颊··他只听见自己故作平静的道:“你喝醉了。”
顿了顿,又道:“……我也醉了·”·酒量浅的小大佬的确喝醉了,已经在傅程言怀里半闭起眼睛,脸蛋乖巧地依偎着傅程言的胸口。
傅程言勤于锻炼的强健臂力在关键时刻起了作用,死死撑着船舷,另一手紧紧搂着唐浩初,最终带着他翻上了船··两人都- shi -漉漉的,尤其唐浩初还穿着厚重的军装,一层层布料贴在身上很不舒服,上船后便迷迷糊糊地伸手解衣服。
傅程言忙按住唐浩初的手,“等一会,等到家了再换,好不好”
(本页完)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关于父母的职业唐浩初之前就已经知道了,只担心会有类似于‘扶弟魔’或‘撒娇技’这样乱七八糟的技能·果然,系统讲完职业就开始讲技能,“但你母亲还有一项很厉害的技能‘反复无常’,此项技能也和‘将帅’这个职业一样需要达到最好。”
“反复无常就是变脸像翻书一般,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系统继续说:“除了唐立明,你母亲安婉对待任何人或事都极度反复无常,比如前一秒还指明要吃粥,下一秒就把碗摔了,前一秒还夸这个人好,下一秒就把对方赶出府了。”
大概是之前发布任务的时候被唐立明的突然出现打断了,唯恐再被什么人打断,系统也不管唐浩初是否理解了任务一就匆匆讲解任务二:“第二个主线任务‘人设不崩’,依旧是要维持纨绔特色,而本世界的纨绔特色是‘花心薄情’。
原主非常花心且男女不忌,看中了谁就追,新鲜感一过就扔,而他的新鲜感最多只有三个月,往往一个月就把对方扔了·”·尽管已经对这些奇怪的技能和不讨好的纨绔人设有所免疫,唐浩初听完还是忍不住捂了捂额头。
这一抬手,坐在副驾驶的副官王剑立即发现了,转头问:“小少爷醒了”·唐浩初顺势坐起身,“这是哪里”·“我们马上就要到帅府了。”
王剑努力朝唐浩初露出一个温和的笑,用哄小孩的语气说:“大帅就在前面那辆车里,您的奶娘也被带过来了,在后面那辆车里,您有什么其他需要的都可以跟我讲……”·原主既然天生薄情,应该不是那种一醒来就要人的小孩,所以唐浩初只点点头就没再说话了。
然后抬眼望向车窗外,只见外面- yin -沉沉的,像要下雨,车速也随之变得更快了,大概是想赶在落雨前抵达··其实安家所在的平城离北州不算太远,但中间斜插|着一个中州,近几年一直处于战乱,眼下才难得安定下来,普通百姓依然通行不易。
唐浩初懒洋洋地靠在后座上,看着车窗外的道路,路上没有什么行人,远处的房屋还带着战火留下的疮痍,但从这条路开出去,拐进北州的中心城市,街道开始一点点呈现和乱世不符的纸醉金迷的繁荣。
雨到底还是在抵达之前飘落,天也一点点黑下来,所幸雨势不大,在天黑透的时候,帅府终于到了··车子一路开进大门,进入院内,唐浩初本以为会看到古色古香的四合院,却看到一栋完全仿照西式建造的颇为大气的花园洋房,算上阁楼的话,足足有五层。
雕刻着精美花纹的门廊前,等着好几个女子,气质和类型各不相同,但每个都身材曼妙,美丽动人,车子才一停稳,就齐齐迎上前来··为首的那个女子穿着一件湖蓝色的旗袍,在唐立明下车后的第一时间撑起伞为他遮住雨水,笑着说:“爷,您终于回来了,我们打从早上就盼着呢,您……”·“这点雨不用打伞。”
唐立明打断了她的话,同时挥开了她的伞,然后大步朝唐浩初所在的车走去,亲手将儿子抱了出来··他嘴上说不用打伞,却细心地用身体给唐浩初遮了雨。
唐浩初乖乖地任由唐立明抱着,并暗自观察了一下旗袍女子的表情·对方的表情有那么一瞬间的不自然,但下一秒就恢复了笑脸,看着唐浩初热切的问:“这就是小少爷吧哎呀,长得可真好看……”·“嗯,”唐立明点头,向周遭一众女人道:“这是浩浩,是我唐立明唯一的骨肉。”
他跟这些女子介绍了唐浩初,却没有跟唐浩初介绍这些女子,只吩咐厨房开饭,然后带着唐浩初进餐厅落座··奔波了一路,早就饿了,忙着吃饭也无可厚非,唐立明一发话,佣人立马忙碌起来,菜很快摆了一桌子。
唐浩初在心里把唐立明不介绍那些女子的原因默默盘算了一遍·一是大男子主义作祟,觉得女人不重要,二是唐立明不喜欢这些女人,所以觉得这些女人不重要,第三可能是觉得他不需要认识这些女人,或者是觉得他还小,一口气认不了那么多人,以后慢慢相处自然就会认识。
不过唐立明不介绍,不妨碍这些女子自我介绍,刚才在外头第一个上来迎他们的旗袍女子一边给唐浩初夹菜一边对唐浩初道:“浩浩,我叫柳如湄,是你二姨娘,以后有什么需要直接跟我说就行,二姨娘一定想办法帮你安排好。”
柳如湄从唐立明刚到北州没多久的时候就跟在唐立明身边了,头脑比较活泛,也精于算计,这些年帮了唐立明不少,所以在一众姨太太中比较有话语权·但毕竟安婉才是唐立明明媒正娶的妻子,她再怎么样,也只能被称做为二太太。
二太太下面就是三太太,见唐立明没表示任何不满,三太太周小玉也说话了·同样介绍了自己,给唐浩初夹了菜,并表示了自己对唐浩初的喜欢,还夸奖了唐浩初一通。
你方唱罢我登场,接下来是四太太和五太太,夸奖的话也一个比一个说得顺溜·比如什么长得像画里的小金童一样啦,什么瞧着就有福气啦,什么将来肯定能做大事啊,马屁啪啪响。
唐浩初有预想到这样的场景,但还是有点不适应·他知道她们并不是真心夸自己,是为了讨唐立明喜欢而说给唐立明听的,虚情假意的话就像泡沫,说得再多也一戳就破,还不如一句真心的关切来得好。
尤其是四太太苏清清,是梨园唱戏出身的,天生能言善辩,声音也好听,她一夸完人,别人就没什么话说了,因为该说的都被她说完了·于是轮到最后一个六太太的时候,不仅话被说完了,桌上摆的几盘菜也已经夹了个遍,唐浩初眼前的那只碗甚至被食物堆满了。
但六太太并不着急,她本来就是走不争不抢的优雅淡然的白莲花路线的,不需要和别人一样,也不需要讲多少话,她甚至没介绍自己的名字和身份,只拿了一个盒子送到唐浩初身前,浅笑着说:“最近西洋糕点很流行,我专门学了点,听说小孩子都喜欢吃蛋糕,所以亲手做了一个,浩浩尝尝看喜不喜欢。”
前几个世界唐浩初一穿进来就会感觉饿,但这个世界不一样,这具身体的胃口不太好,没有什么食欲,所以之前夹来的那些菜唐浩初一样也没碰,整个人甚至没有任何举动和表情。
而他和唐立明是那种越看越像的,纵然年纪还小,轮廓和气质已经有了唐立明的影子,不说话也不动的模样和唐立明冷下脸来的模样尤其相似,会让人莫名心慌·直到蛋糕这两个字终于让他起了兴趣,屈尊降贵地伸出小手,掀开了蛋糕盒的盖子,用勺子挖了一点放到嘴里,然后在六太太期待的眼神中开口道:“味道还不错。”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前面几个姨太太说那么多话都没见唐浩初有任何反应,一个小小的蛋糕却引来了赞许,心里难免会不忿,齐齐想着这回又是老六出头,同时将唐浩初喜欢蛋糕这一条默默记在了心里。
但不管怎么说,这顿饭从这勺蛋糕正式开始了,每个人都开始吃菜动筷,整体氛围看起来非常和睦·可就在唐浩初准备再吃一口蛋糕的时候,系统突然发布了随机任务,要求每天做一次反复无常不讲道理的事。
虽然唐浩初早有会接到随机任务的心理准备,也在上个世界做过‘每日一作’这种奇葩任务,但‘喜怒无常’听上去似乎比‘每日一作’更难一点。
毕竟‘作’这个字可发挥的空间比较多,闹个小别扭或者随便找点事发作一下就算合格,而反复无常还是要找一点理由的,不然就相当于变态和恶人了··然而系统就是要让他做恶人,说辞跟上个世界所差无几:“这个任务其实很简单,就是随便寻点什么事翻个脸,连理由都不用找。
有句话说得好,恶一旦有了起因,便没了美感,所以就是要毫无缘由的翻脸……”·“怎么不吃了”·毕竟是六太太做的蛋糕,见唐浩初拿着勺子的手停在那里不动,忍不住开口询问道。
唐浩初抬头看了她一眼,淡淡道:“突然觉得不好吃了·”·第114章 病弱的小恶魔·此言一出,不止是六姨太,刚才把唐浩初喜欢蛋糕的这一条默默记下来的其他姨太太也充满了疑问,——怎么就突然不好吃了·当初得知唐浩初的存在时,几个姨太太虽然感觉到了压力,但并没有过多紧张。
毕竟安婉已经死了,小孩年纪那么小,又没了母亲,应当很容易哄骗和拿捏,利用好了还能当作争宠的大筹码,却没想到他似乎比唐立明还难伺候·六姨太甚至忍不住问出口:“可你之前还说味道不错……”·“之前是之前,现在是现在。”
唐浩初把蛋糕盘子推到一边,面无表情地板着小包子脸说:“就像一个人之前斤斤计较,现在却变得宽宏大度,之前功利刻薄,现在却非常贤良淑德·”·小少爷今年还不到五岁,哪怕用再严肃的语气说话,嗓音也是软糯糯奶呼呼的,一张小包子脸上除了精致可爱之外瞧不出其它什么,话的内容却让几个姨太太通通愣了愣。
尤其是六姨太,她本质正是个斤斤计较且功利刻薄的人,为了讨唐立明喜欢才装成这幅温婉娴淑的模样,心里登时咯噔一下,表情都变了··六姨太迅速整理好情绪,同时忍不住重新审视了唐浩初一番。
男孩子本来就比女孩子发育的晚,加上天生病弱,眼前的小孩看上去比同龄孩子显得更年幼一点,外貌却又格外优异,小小的一只坐在椅子里,乌溜溜圆滚滚的大眼睛看人的时候,像乖巧又神气的小奶猫一样让人心软。
六姨太这边努力用小孩只是随口一说的理由安慰自己,当爹的那边却把重点完全放在了别的上,根本不在乎蛋糕或娴淑的事·——只听唐立明笑着对儿子夸奖道:“浩浩真厉害,会说这么多成语,爹爹都不会那么多”·这话倒不是单纯地哄小孩,作为一个武夫,唐立明的文化底蕴着实不高,只懂一些兵法,其它什么诗词歌赋成语绝句几乎一窍不通。
但奇怪的是,他特别喜欢那种有才学的女子,——安婉就是真正有才学的,还写过很多诗歌,其中不乏有讨论时事政治和家国天下这种大格局的诗句,颇有深度和见识。
可惜安婉写的东西只有身边寥寥几人看过,因为她反复无常的毛病严重影响了她的文学创作,总是上一秒还对自己写的东西表示满意,下一秒就抬手烧了,若非如此,唐浩初如今要完成的‘子承父业’里恐怕还要加一个‘当代诗人’的职业。
“我会可多成语了,”唐浩初已从系统那里知道安婉的基本信息,所以很坦然的说:“我跟娘亲学的,学得可快了·”·语气里带着些小得意,因为方才被人夸了,小少爷还习惯- xing -地挺了挺小胸脯。
这骄傲又可爱的小模样打消了除六姨太之外的其他几个姨太太的疑虑,——到底还是小孩子,经不住夸,刚才说的那几个成语定然只是巧合,没有别的意思··六姨太依然心怀不安。
她知道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比不过安婉的,不管是家世才学还是在唐立明心里的地位·而且安婉死了,活人永远争不过死人,因为死人不会犯错,不会变丑变老,只会留下一个无比完美的形象镌刻在未亡人心里,更何况安婉还给唐立明留下一个儿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孩子是整个家族的延续和指望,但凡这个长子不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唐立明都会对他十分重视,就算她有朝一日也给唐立明生了个儿子,也比不上第一个孩子来得珍贵。
而唐立明已经明确表现出对唐浩初的重视,相对于练兵时的严格,他对儿子毫不吝于夸奖,再次夸道:“浩浩真棒·那成语里的字你都会写吗”·“当然会了,”小少爷毫不谦虚,小胸膛也越挺越高,“我会的字也可多可多了。”
于是吃完饭,父子俩到书房写字去了·唐立明自己的字写的不怎么样,但他手下养了几个学识非常高的门客,就算是身边的副官王剑也写得一手好字··王剑帮忙铺了纸放了墨,唐浩初站在桌前看着他磨墨,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啊眨,让人瞧着就忍不住心生喜欢,想要摸摸他的脑袋顺顺毛。
唐立明那边已经不受控地伸出手,摸了摸儿子的额发,只觉得连头发都细软的要命,不敢用力碰··小少爷的个头还没有桌子高,桌前的椅子对他来说同样很大,乖乖伸出小胖手,一副等着被大人抱上去的样子,一张小包子脸却是一本正经地板着的,特别可爱。
唐立明先坐下来,然后把儿子抱到膝上,又帮他拿了一支笔··唐浩初握着笔,一笔一画地写了自己的名字··巴掌大的三个字跃然纸上,唐立明一看,笔法虽然有点稚嫩,但字体非常大气,旁边的副官都忍不住称赞道:“小少爷这字写的真好,就算曹先生小时候也未必有这水平,将来肯定不得了。”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他口中的曹先生是唐立明手下的门客里学识最高也最有名望的一个,不止北州,其它几个州也曾伸出橄榄枝,邀请他做参谋··“以后就让曹叙来教浩浩习文,”唐立明立刻笑着道:“我的儿子,将来自然不得了。”
·语气带着明显的骄傲,——果然不愧是父子,他和唐浩初似乎都不太懂得谦虚··唐浩初提笔又写了一些名字,是之前在饭桌上向他自我介绍过的姨太太们。
唐立明一边惊异于儿子的记忆力,一边莫名有点吃醋,“为什么不写爹爹的名字啊”·唐浩初放下笔,“我不知道你的名字·”·唐立明的确没跟儿子说自己的名字,愧疚之余,不甘心的又问:“你娘没有说吗”·唐浩初想了想,摇摇头,“娘亲日日想你,一说起你,就要伤心的。”
唐立明顿时沉默了·虽然有大男子主义病,但他对安婉的感情是真的,而且他曾承诺要给安婉重办一场风光的婚礼,要给她幸福优越的生活,如今成了永远的遗憾。
容颜总会变老,感情总会褪色,愧疚和遗憾却会历久弥新·所幸这些遗憾还能补偿在孩子身上,唐立明把写了几个姨太太名字的纸丢到一边,重新拿了一张纸,让儿子又写了一遍‘唐浩初’,再在旁边写上‘唐立明’。
他本来想把自己名字的具体写法亲自写给儿子看,又觉得自己的字拿不出手,便形容道:“立是站立的立,明是光明的明……”·父子俩的名字被写在一起,唐立明看了又看,觉得十分满意。
再看儿子那么小就能写那么好的字,简直更满意了··无论达官贵族还是普通百姓,都会本能地尊崇有学问的人,唐立明自然也不例外·唐立明是土匪出身,身手好,枪法准,功夫高,而且在行军打仗上有种野兽般天生的敏锐和直觉,这让他幸运地爬到了今天的位置,所以野蛮粗俗没文化就成了在他手下吃过败仗的人的攻击方向,其它几个州的大帅也会暗讽他胸无点墨,让他很是窝火。
但如今不一样了,他有个聪明的儿子,哪怕他不需要儿子将来有什么成就也能护他一生无忧,但孩子才华出众,脸上自然添光,甚至想一想就觉得有干劲儿,走路都多了一分理直气壮。
于是唐立明觉得怀里的儿子越看越喜欢,爱听夸奖的唐浩初也越发觉得这个爹还不错,——这一大一小相处得很和睦·二太太柳如湄那边亲自来送切好的水果,默默站在半开的门边听了一会里面的声音,又无声无息地退了出去。
退出后没回自己房间,而是拐去了给唐浩初准备的房间,亲自检查一遍还有没有什么疏漏·先是让人给加了层更暖更轻薄的毯子,又觉得地龙烧得太干燥,怕小孩子皮肤太嫩会干裂起皮,让人把自己专门托人从西洋买的加- shi -器拿过来,走之前还再次跟下人嘱咐了一遍,说不管少爷要什么都第一时间给准备好。
待回了房,贴身仆人忍不住低声问:“太太,又不是您的亲生孩子,您表面上装装样子就好,何必这么尽心”·柳如湄今年已经三十岁了,但依旧明艳动人,坐在镜子前一边由仆人伺候着梳发一边慢悠悠说:“是不是我的亲生孩子有什么重要,他是老爷的亲生孩子,是名正言顺的嫡长子,这个家里除了老爷,其他所有人都要排他后头。
何况老爷对他非常喜爱,——单凭这一点,就算他只是随便从外面捡来的孩子,也谁都比不得他·”·说着接过梳发时拆下来的玉簪,把它随手丢进梳妆盒里,上好的翡翠轻轻撞上同样玉制的梳妆盒,发出一道清脆动听的声响。
她随着这一声轻轻笑了笑,继续道:“这院里住的,大概都觉得自己容姿无双,身份颇高,别人在外头点头哈腰地叫一声太太,就真当自己是太太了,可若没了老爷的喜爱,谁又能比谁高,一朝被打回原形也未可知。
只要照顾好这个孩子,爷自然会看到我的好·”·可惜像柳如湄这样想的姨太太很少,比如六姨太就有别的主意·按说她不该跟一个孩子计较,也没必要跟唐浩初计较,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怎么看唐浩初怎么觉得不舒服,还夹着一丝说不出的不安和惧意。
第二天她便一脸好心地向唐立明提出建议,说让三姨太的外甥过来给唐浩初当伴读··“家里就小少爷一个孩子,着实有点孤单了,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正是需要玩伴的时候,我记得玉姐姐的外甥正好比浩浩大两岁,前几个月还来过的,长相很是讨喜,不如让他过来陪浩浩一起读书习武……”·她口中的玉姐姐正是三姨太周小玉,其父当年曾任青州督办,其兄如今也升到了旅长,是几个姨太太中出身最好的。
所以六姨太是打着鹤蚌相争的主意,——唐浩初的脾- xing -让人琢磨不透,三姨太那个外甥又被宠的嚣张跋扈,两个孩子凑在一起肯定会闹出摩擦,届时不管是哪一方吃亏受损,对她都没坏处。
左右她不过是个好心出建议的,真正出事了,急的也是三姨太,和她毫无半点关系··唐立明自然没想那么多,只想着连普通的大户人家都有书童或伴读,的确该给儿子找个伴读,当即就点头同意了。
与此同时,接到要教小少爷习文的命令的曹叙吃完饭就赶到了帅府··虽然柳如湄把房间布置的很妥帖,唐浩初早上醒来的时候还是因为空气干冷而引发了哮喘,咳了好一阵子才缓过来。
唐立明立即命人叫医生给唐浩初详细地诊治一遍,柳如湄则让管家又增派了几个腿脚利索的小厮跟在唐浩初身边··这个病不管换了多少个医生都是同样的说辞:属于慢- xing -病,不能根治,但也不算什么要命的病症,就是比较磨人,坚持吃药就没事。
待医生走了,喜欢赖床的唐浩初才决定起床,丫鬟们和奶娘围着他给他穿衣服和鞋子,边上还有几个小厮守在一旁时刻待命··于是曹叙进来就看在一大堆仆人众星捧月的环绕中坐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模样精致漂亮得像画上的玉娃娃一样,两只小短腿还够不到地面,悬空晃呀晃,看起来非常可爱。
外表可爱,说出来的话却不那么可爱了,待曹叙自报家门,并特别说明是大帅让他过来教导他之后,就见小孩挑着小眉毛,用一种类似质问又带着怀疑的语气问:“你能教我什么”·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语气虽然不太好,软软的小奶音却让人生不起气来。
曹叙轻咳一声,认真说:“我虽不才,会的东西还算不少·比如诗词歌赋,天文历史,军事兵法……”·“我想学军事兵法,”小少爷的声音依然奶声奶气的,一张小包子脸却板的非常严肃,“你就教我军事兵法吧。”
板着的包子脸看起来不仅不凶,反而更可爱了,曹叙愣了一下,摇头道:“这可不是说学就能学的,学任何东西都得循序渐进,你还小,要先从识文断字开始,然后学诗词歌赋和天文历史,最后才是军事兵法……”·“那是不是前面几样都会了,就可以学军事兵法了”·曹叙下意识点点头,然后见小孩抬起小胖手拍了拍扶手,姿势竟和他们大帅一模一样,只是手实在太小太软,拍不出半点声来,“那我已经可以学了,你今天就开始教吧。”
说完掂着小脚跳下椅子,神气的小猫咪一样迈着小短腿昂首阔步地走向书桌,“你带军事兵法的教材了吗”·若忽视小孩被棉衣裹得圆滚滚的小身形,这步伐走的倒很有气势。
曹叙还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却在随便考了他几首诗词和历史之后露出了惊讶,——对方竟然是真的会,不是在胡说·这个世界唐浩初没想过刻意藏拙,只想着早点完成主线任务。
早一天完成任务,就能早一天享受不受系统左右的时光··曹叙忍不住又出了几题,越考惊讶越重·他也算广博多闻,知道有人天生就聪慧无双,却也只是听得多见得少,如今才亲眼见识到什么是真正的聪慧。
同龄小孩不过才到看书习字这一步,眼前的小孩已经能写能背,甚至能自主吟诗作对,不知晓的历史也读一遍就记住了,称得上过目不忘··于是今天的教学一结束,曹叙就匆匆跑去对唐立明汇报:“恭喜大帅,小少爷如此聪慧,堪称神童,将来必定前途无量。”
第115章 病弱的小恶魔·唐立明倒没露出多少惊讶,——他本来就和唐浩初一样不懂谦虚,甚至自恋的很,觉得自己生的儿子再聪明也是正常的·所以心里只有满满的高兴和骄傲,立刻站起身朗声笑道:“我就知道我的儿子绝对厉害”·可惜他自己的文化水平实在不高,当着着得力手下的面,总不好意思说儿子是随了自己,便一脸骄傲的继续道:“估计是随他母亲,他母亲就特别有学问,当年婉婉写的文章我都看不懂”·庄叙只觉得连看不懂也能说的那么自豪的,他们大帅算是头一个,再抬头看唐立明得意到连下巴都扬起来了,暗暗想着幸好大帅没留胡子,否则恐怕连胡子都要翘到天上去。
唐立明很高兴,几个姨太太却不那么高兴了,除此之外,三姨太还因为伴读的事多了一分担忧·她是知道她外甥的- xing -子的,若两个孩子闹出什么摩擦,到时候真是两边都要发愁。
三姨太专程给姐姐家打了个电话,想要讨论出一个恰当的理由把这事推掉,姐夫谢志却觉得这是个应该把握的好机会,——别的不说,光有庄叙这样名气不菲的人做老师的这一点就非常难得。
月底,三姨太的姐姐周如便带着外甥谢天天和精心准备的礼物来到了帅府··帅府自然什么都不缺,也没什么能让大帅看得上眼的,所以礼物是给唐浩初的,比如一些新奇的西洋玩具和手工糖果。
唐浩初给面子地尝了一颗糖,惊喜地发现味道和他在前几个世界最喜欢的那款糖的非常相似,便把整盒糖都拿了起来,还很有礼貌地道了谢··周如因此而觉得唐浩初长得精致可爱又懂礼貌,并不像妹妹周小玉说的那样古怪和无常,当晚就放心地回了家,完全没想到两个孩子在一起的第二天就闹出了事。
其实第二天一上午都很正常,下午的时候,庄叙如往常一样布置完课后作业离开帅府,帅府的其他人也一切如旧,比如爱打牌的四姨太照例赶在晚饭前从牌局回来,喜欢逛街的五姨太则拉着三姨太刚刚买完衣服回来,二姨太午睡到现在才醒,一边梳妆打扮一边问佣人下午小少爷的咳嗽有没有好点,同时还不忘通知厨房今日晚饭一定要做哪几道菜,而六姨太已经去厨房煲汤了,是唐立明最喜欢的筒骨汤。
然后就听到书房传来咚的一道闷响,震天的哭声紧接着传来,隔着门板都能听到··不止佣人,几个姨太太也忍不住担心起来,齐齐朝书房赶去·进门一看,书房内一团乱,糖罐子碎在地上,糖果掉了一地,旁边还散落着书本和摔坏的玩具,谢天天就坐在这一片狼藉里哭。
而唐浩初依旧好好地坐在书桌前,仿佛事不关己一般,手里还拿着正在学的兵书··都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场景怎么看都像是唐浩初欺负了谢天天,三姨太自然是心疼自己外甥的,下意识就要上前查看谢天天有没有什么事,却在这时隐隐听到了军靴声。
——唐立明竟然提前回家了··他今日难得没什么事,便从军部直接回家,才进门就听到下人报告说小少爷在书房出了事,随即大步走向书房,看了看一团乱的屋子,看了看儿子,再看了看在一片狼藉中撒泼打滚的谢天天,问:“这是怎么了”·谢天天一边哭一边说:“那些糖和玩具本来就是我妈带来的,我不过就私自拿了他几颗糖,他不仅打我,还把糖和玩具都摔了……”·这话听起来其实是有点问题的,毕竟谢天天比唐浩初大了两岁,个子和身材也高壮许多,很难想象他被唐浩初打的样子。
谢天天掀开袖子展示手臂,果然有一片青紫,“我的手臂都被他打紫了,哇呜呜呜——·唐立明转头问儿子:“是这样吗”·唐浩初顿了一下,点了点头。
唐立明微皱起眉,对儿子道:“你过来·”·他在军队那么多年,不需要摆什么难看的脸色,只面无表情地站在那,就足以让满屋的人不敢出声·几个姨太太都见过唐立明训人的样子,知道他生起气来有多可怕,不仅不敢出声,呼吸都跟着放轻放缓了。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小少爷却依然呼吸如常,迈着小短腿乖乖走到父亲面前,还扬起小脖子,一副理直气壮的小模样·软乎乎的腮帮子微微鼓起,漂亮又乌黑的眼睛圆溜溜的,小脸白嫩的像小雪团子。
待儿子走到跟前,唐立明确认般的重复问:“你真的打人了就因为一点糖就打人了”·小少爷又顿了一下,——这次停顿的比之前更久一点,甚至张了张嘴,似乎有话要说,但最终抿住唇什么也没说,只再次点点头,依旧一副理直气壮的小样子,腮帮子鼓得奶萌奶萌的。
让人惊讶的一幕紧接着发生了,只见唐立明一把将儿子抱起来,用赞许的语气道:“好,乖·我在战场上没败过,我生的儿子也不会输给任何人·”·——除了唐浩初之外,现场所有人都愣了。
因为几个姨太太方才全都觉得唐立明一定是要批评或训斥唐浩初的,二姨太甚至已经做好了劝说的准备,完全没料到唐立明不仅不训斥,反倒夸奖起来,连谢天天也被这不讲道理的护短弄愣了,甚至愣到忘了哭。
·这其实没什么好惊讶的,普通人只会想着普通人的教育方式,然而唐立明并不是普通人·他是一个州的大帅,是食物链顶端的老虎,要培养孩子的不是谦恭友善和宽容退让,是狠厉霸气和永不言败,而唐浩初也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才会这样。
唐立明从小便是如此,不管谁碰了他的东西都会打回去,哪怕明知打不过对方也必须这样做·因为对方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如今这个乱世,人学不会适可而止,只知道得寸进尺。
资源和地盘不是靠谦恭友善让出来的,是抢出来的,唯有铁和血才能出政权·他之前听庄叙夸儿子读书好,还有点担心孩子会不会全随了安婉,连优柔寡断的- xing -格也一样,如今发现- xing -格随了自己,一时间甚至比之前得知小孩读书好的时候还高兴。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唐立明又不好表现得太明显,所以表情始终是绷着的,但还是忍不住摸了摸儿子的小脸··小少爷歪歪脑袋,小脸在掌心多蹭了两下,然后眨巴着一双圆滚滚亮晶晶的大眼睛瞅着他爹,那副理直气壮的小坏模样又来了,无辜又奶萌。
唐立明简直忍不住想笑了,可谢天天那边已经重新哭起来,便轻咳一声,假装正色道:“小孩子打架是正常的,叫家庭医生过来给两个孩子都看看·”·医生匆匆赶来检查了一番,唐浩初自然是没什么事,谢天天的手也只是被砸出一块淤青而已,过两天就能消了,于是唐立明揉着儿子毛茸茸的脑袋道:“好了,该吃晚饭了。”
他既然发了话,事情便算了结了,谁是谁非也不重要了·走往餐厅的路上,唐立明又在儿子的脑袋上揉了揉,一边暗暗想着这软融融的手感是真的好,一边状似漫不经心的问了句:“浩浩是不是不喜欢这个伴读”·唐浩初头发被揉的一团乱,好几根小软毛都翘起来,悬空支棱着,呆萌呆萌的,先是有些茫然地眨眨眼,然后奶声奶气的答:“没有,我觉得他挺可爱的,- xing -格好,人也聪明,我很喜欢他。”
表情及语气都认真诚恳的不得了,若刚才没发生打人事件,简直让人觉得他说的就是真的·几个姨太太瞬间对唐浩初的喜怒无常有了更深的认知,甚至生出一种畏惧的心理,这时候,唐浩初突然转向六姨太,问道:“我听庄老师说,你是新诗诗社的,很喜欢新诗”·六姨太如今还在大学读书,明年才会毕业,而当下特别流行新式的白话诗,几乎每个学校都有新诗诗社,六姨太就是社团成员。
正在为自己建议谢天天里做伴读的事心虚的六姨太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下意识点点头,听唐浩初继续说:“古诗已经没什么好学的了,所以庄老师今天教了新诗,我还跟着做了一首。
既然你也喜欢这种诗,我送给你好不好”·六姨太忙摆出受宠若惊的表情再次点头,软软的读诗声随之响起:“没有人是独立的岛屿,任何人的死亡都会将我减缩,因为我就在人类之中。
所以不必问丧钟为谁鸣,它为你而鸣·”·最后说到你字的时候抬手指向了六姨太,似意有所指,六姨太受宠若惊的表情险些僵在脸上,整个身体也僵硬了·她是真的喜欢白话诗,遇到好的诗句还会赞叹着抄下来,眼前小孩念的这首诗明明极好,却不能让她赞叹,只觉得背后一凉。
而不管古诗新诗,唐立明都不懂,但以他浅显的理解,也觉得这诗写的特好,忍不住又为儿子是神童的事骄傲起来·既然儿子是个神童,唐立明觉得伴读就不能随便找了,要选个最好的才行,谢天天就不太行,——六七岁的男孩子,遇到一点事就哭成这样,实在难有担当。
刚好唐浩初五岁的生日快到了,唐立明打算办个宴会,将整个北州的达官贵族都请来,一来宣告儿子的身份,二来选个更好的伴读··当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前一条,——必须要趁着这机会正式向外界宣告他有个特别特别聪明的儿子。
尤其是那几个跟他炫耀过儿子孙子的官员及老将,还有那些个明里暗里笑话他没文化的对头们,非羡慕死他们不可··父爱和母爱不同,它不像母爱那样天然就形成了,而是仿佛吹军哨那样要被唤醒。
唐立明见到儿子的第一眼,是在他脸上找安婉的痕迹,然后看到最多的是自己,如今逐渐意识到他是和自己相同又不同的独立的个体,是上天给予自己的珍贵的礼物,是他拥有的最大的财富。
是财富,就得拿出来炫耀··这感觉有点像一朝有了钱就要显摆出来的暴发户,但谁都不能更不敢打击唐立明的积极- xing -·生日宴会甚至是唐立明亲自安排的,包括宾客名单、宴会流程和整体布置,连蛋糕的样式都要亲眼过目。
临近生日的这些天唐立明并不清闲,恰恰相反,他非常忙,有一大堆事务要处理,饶是那么忙的情况下,他回到家还不忘吩咐厨房给唐浩初多做点营养又补脑的饭菜,并督促儿子好好吃饭,早点休息,少看点书。
是的,作为一个武夫,唐立明唯一能给儿子的建议不是督促他多看书,而是少看点书·唐立明的语气还特别认真:“浩浩少看点书,多出去走走,小孩子还是健健康康壮壮实实的好。
咱们已经那么聪明了,就不用那么勤奋了,可别过度用脑,学成书呆子了·”·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绕是极不喜欢唐浩初的六姨太也觉得这话说得不是很对,但唐立明就是这个家的绝对权威,没人敢反驳他,也只有他亲儿子可以。
只听小少爷奶声奶气地表示自己自有分寸,并板着白嫩嫩的小包子脸认真地说他绝对不会成为书呆子,因为他长大后也要当将军,而且是比他亲爹更厉害的将军··唐立明看着才到他腿高的小孩,很难想象这软软小小的一小团儿将来变成将军的模样,但有志气绝对值得鼓励,唐立明抬起大手摸了摸小孩脑袋上的小软毛道:“好,等以后浩浩当大将军了,爹爹就到你手下给你当小兵。”
虽然帝制已经崩了,但唐立明就相当于北州的土皇帝,这话落在下人和几个姨太太耳里,完全就是唐立明将来要把位子交给唐浩初的意思,顿时表情各异··在这帅府住的女人,没有一个不想争位争宠,哪怕看得最通透的二姨太也一样。
而再美的容颜也免不了衰老,孩子才是日后最大的保障,所以她们摆在眼前似乎只有两条路,——要么讨好唐浩初,争取得到唐浩初的喜欢,要么自己生一个比唐浩初更优秀的儿子。
不管这些姨太太怎么想,唐浩初生日还是如约而至··生日当天,唐立明的精神尤其好,比他平时起床晨练的时间起得还早,并特意穿了一身新制的军装·临近中午的时候,宾客也差不多都到了,而且人数众多,几乎涵盖了整个北州的达官贵族。
·因为来的不止是接到邀请的,还有一些打着给小少爷送生日礼物的名头不请自来的·这其中一部分是想要讨好唐立明,另一部分则来自于唐立明的对头,——比如中州大帅江威就派了个手下过来,青州大帅魏兴国那个不务正业的小舅子也来了。
唐立明身材高大健壮,特别适合穿军装,一身军装不仅让他显得更加高大,还不怒自威,气势逼人,但怀里抱的小孩严重影响了他的形象,和他的整体气质实在有点不搭。
只见小孩白白嫩嫩的一小团儿,一双圆滚滚的眼睛又大又亮,连微翘的头发丝儿都写着可爱,和一身戎装的男人简直就是截然相反的两种生物,就像一只凶猛巨大的老虎背上驮了只软乎乎的小猫崽一样,怎么看怎么怪。
但唐立明不觉得怪,反而十分自得,单手抱着儿子站在那里,美滋滋地接受宾客们的献礼和奉承,还要在对方夸完儿子之后跟着再夸一遍,并总结道:“我就没见过比我家浩浩更聪明更优秀的孩子”·于是有人忍不住暗暗吐槽唐立明不是没见过比他儿子更优秀的孩子,是根本就没见过几个孩子。
小孩子恐怕也不愿意见他,像他这种野蛮又凶煞的武夫,见了也会被吓哭的··不过他怀里的孩子不仅没被吓哭,还乖乖任由他抱着,的确不一般·而且小少爷长得好看,又不认生,见了谁都很听话的喊人,尤其是那些注重外表的女士们,二三十岁该喊阿姨的喊姐姐,五六十岁该喊奶奶的喊阿姨,让所有女- xing -都乐开了花。
唐立明却下意识抱着儿子远离了这些女人,——总觉得这堆女士和太太看小孩的表情都一副满眼放光甚至跃跃欲试的样子,像要组团偷他孩子似的,转身正好看到了那个曾经跟他炫耀过孙子的老将,便大步朝对方走去。
男人和女人聊的话题不一样,所以女眷们会自发自觉地围在一起,男人们则三三两两地聚在另一边·待唐立明走到那边之后,却发现几个大男人看小孩的表情同样满眼放光。
“哎呀,小少爷长得真好看”·“大帅,不是我说,若单论相貌,小少爷可比你更强,将来长大了不知要迷倒多少小姑娘”·毕竟是在战场上一起出生入死真刀真枪打出来的情谊,唐立明手下的将领对他十分忠心,和唐立明之间的相处也比较随意,没那么多规矩,这会子看着从大帅怀里探出小脑袋望向他们的小孩,不约而同地睁大眼,一圈高壮的硬汉围着一只软乎乎的幼崽一边好奇地围观,一边发出了由衷感叹。
其中一个留着络腮胡的将领还伸出手作势要抱唐浩初,并露出了像大灰狼诱拐小红帽的怪叔叔一样的笑,道:“我还从来没抱过这么小的小崽崽,小少爷给我抱抱好不好,我带你去那边吃好吃的点心。”
当然,他只是作势要抱,并不敢真抱,却见小少爷点点头,像恩准小丫鬟伺候的大老爷一样用严肃的小奶音道:“嗯,好吧·”·唐浩初早上起来没有食欲,只喝了一杯牛奶,转眼午饭时间快到了,终于觉得饿了,所以想吃点甜的东西了。
这软软的小奶音和严肃的小表情简直反差萌,惹得周围几个男人又不约而同地睁大眼,很想摸摸小孩白嫩嫩的小脸··那种觉得别人要偷他孩子的感觉又来了,唐立明下意识把儿子朝怀里拢了拢,正要开口说话,一抬头看到青州大帅魏兴国那个不务正业的小舅子走过来了,不由微皱起眉。
想了想,还是将儿子交给了络腮胡,吩咐道:“那你就带浩浩去那边吃点心吧,但别让他吃糖,医生说吃糖容易犯咳嗽·”·这个络腮胡将领的确没抱过小孩子,所以抱的尤为小心,唯恐把怀里的‘大老爷’给摔着了。
而唐浩初浑然不知他的紧张和僵硬,只管认真吃刚拿到手上的小点心··虽然点心做的不太甜,但口感很好,小少爷吃的还算满意,一口一口嚼着点心,两边的小腮帮子跟着一鼓一鼓的,简直瞧得人手痒痒。
可惜吃完点心,唐浩初就不让人抱了,而络腮胡将领也不知自己怎么了,当真像伺候大老爷的小丫鬟一样,问也不问便听话地把小孩放了下来·又怕‘大老爷’出什么事,默默地跟在小孩后面,只见他迈着小短腿从侧门走出了宴会大厅,一个人坐在回廊的栏前,一副认真思考问题的模样,连精致的小眉毛都皱起来了。
唐浩初是在想上个世界的唐锋南去哪了·他之前已经看过了帅府里的所有人,没找到对方,今天又看过了每一个过来送礼的人,依然没有一个人长得像成年或者年幼时的霍彪。
明明前几个世界均是刚穿进来没几天就发现对方了,这个世界都穿来两个多月了,却连对方的影子都没见着··一种说不出的失落涌上心头,唐浩初低着头,整个人- yin -郁成了一只角落里照不到光的小蘑菇。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默默跟在他后面的络腮胡只觉得远处的小孩就像寻不到小鱼干的垂头丧气的小奶猫,连孤独的小背影都散发着委屈的气息,让人想抱着哄一哄·可他犹豫了许久都没能过去,直到奉唐立明之命找唐浩初的副官王剑找了过来。
其实不是唐立明要找唐浩初,是青州大帅那个不务正业的小舅子要找唐浩初·此人名叫杨安和,- xing -格却一点也不安和,最擅长挑事,说听闻了唐浩初的神童之名,非要见识一下是怎么个神童法。
作者有话要说:备注:、此诗来源于海明威··再次强调一下这个世界的攻会晚一点出来哦,迟到的肥章,祝所有看文的小仙女元旦快乐健健康康福气满满·谢谢以下女神的雷和火箭炮么么哒,览镜空怜待鹤疏扔了一颗地雷,火腿炒鸡蛋扔了一颗火箭炮,果子酱扔了一颗地雷,火腿炒鸡蛋扔了一颗火箭炮,火腿炒鸡蛋扔了一颗地雷,火腿炒鸡蛋扔了一颗地雷,一岁就很霸道扔了一颗地雷,35214447扔了一颗地雷,索- xing -扔了一颗地雷,peal扔了一颗地雷,打哭扔了一颗地雷,流连忘返扔了一颗手榴弹,流连忘返扔了一颗地雷,一叶游人扔了一颗地雷·第116章 病弱的小恶魔·王剑此前在大厅里找了半天都没看到唐浩初,绕了一大圈才想到去后院的走廊看看,再走到唐浩初跟前说明情况,——至此时间已经过去好一会儿了。
再加上小少爷一双小短腿走的非常慢,还坚持要自己走不让人抱,所以杨安和那边左等右等都没看到人··杨安和心里认定了唐立明生的儿子绝对聪明不到哪去,觉得唐立明是故意拖延,就有点等不下去了,开口说要自己去找小少爷。
事实上唐立明只是单纯地看不惯他而已,并没把他当回事,更对自己儿子的智商有绝对自信,正好又有新的宾客过来道贺,便挥挥手让他去了··杨安和找的方向倒是对的,穿过前厅直接往后院的方向走,没有像王剑一样在前厅绕圈。
经过舞池的时候,一首舞曲终了,换成了一首钢琴曲,前奏轻柔舒缓又浪漫动人,闹哄哄的大厅似乎都跟着安静下来··然而就在这一刻生了变故,一个原本站得好好的身穿西装的中年男人突然捂着胸口倒下来,手上的酒杯也随之砸落,摔成粉碎。
离他最近的年轻姑娘不由尖叫出声,音量高到将钢琴曲都盖过了··于是恰巧走到那里的杨安和眼睁睁地看着倒下来的男人痛苦地在地上抽搐,面色扭曲又狰狞·但抽搐很快停下来,男人的表情最后定格在扭曲的那一幕不再动弹,旁边不知谁喊了句:“死人了”·喊声一出,周围的女士们开始如鸟雀般提着裙摆惊慌四散,杨安和也不受控地随着人流后退一步,一不留神撞到一个人。
回头一看,撞到的并不是那些惊慌四散的女士,而是一个戴着帽子且面色冷淡的年轻男人··他莫名觉得青年看起来有点古怪,可惜来不及细看就被一把推开,青年紧接着转身消失在混乱的人群中,就像一滴融入大海的水,迅速消失不见。
混乱的状况也同样如融入大海里的水一样迅速消失不见,——有唐立明和他手下的卫兵在,宴会上出了再大的事故也乱不起来·何况在场的哪个军人或官员没见过血,这乱世里每天都有无数的意外发生,只有那些养尊处优的小姐和太太们才会大惊小怪。
唐立明雷厉风行地稳定了局面,并在看到被副官好好抱着的儿子时完全安下心来·今日的宴会本就安排了医生随时待命,两个医生已经迅速赶过来,对地上的男人展开了救治。
“病人还有呼吸,看起来像是某种突发疾病……”·医生汇报的同时,王剑也赶过来向唐立明汇报了中年男人的身份,并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只是财政部的一个普通官员。
其实不管是重要人物还是普通官员,对方的命对唐立明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场宴会·若真的只是意外发病就罢,但若有人胆敢在他的宴会上弄乱子,他一定彻查到底,绝不姑息。
病人最终没抢救过来,出身中医世家的名医刘治已经下了突发心脏病的结论,然而刚留洋回来的年轻医生李绪金有不同意见,说也可能是中毒伪装成的发病,但要等解剖了再看。
很明显,他的说法只是怀疑,没有证据,唐立明微微皱起眉,还没来及发话,杨安和却在听到中毒两字后忍不住开口道:“刚才我撞见一个很可疑的年轻男人·”·虽然他是实话实说,但他爱挑事的品行实在太有名了,各大州皆知,所以在场大多数人都觉得他这是又开始挑事了,脸上写着明显的不信。
“是真的,”杨安和着急地强调:“我真的撞到一个……”·“不是年轻男人,”一个软呼呼的小声音在这时响起,“是年轻女人。”
小少爷的声音又软又萌又奶气,语调却非常从容沉稳,不疾不徐的继续道:“灰色西装,黑色帽子,年龄在二十五到三十之间,身材偏瘦,已婚,本地人,比较富裕,会用枪也会抽烟,但烟瘾不重,家里可能养了一只狗。”
唐浩初在舞池传来变故的那刻被副官王剑第一时间抱起来并非常严密地护进怀里,挣都挣不开,所幸身体被裹住了,一双大眼睛还露在外面,并借助王剑的身高将整片舞池尽收眼底,同时也清楚地看到了杨安和以及杨安和撞到的人。
不过对于脑域异能者来说,即便没有真正留心和观察,大脑也依然会像录像机一样兢兢业业地将周围发生的一切都记录下来,稍稍回想就能在脑中重现··杨安和听懵了,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粉雕玉琢的小孩,道:“那人的确是灰色西装黑色帽子,也的确身材偏瘦,但你怎么知道是女人还有什么已婚会用枪会抽烟之类的,——莫非你认识他,否则怎么知道那么多”·杨安和只见小孩微微皱起精致的小眉头,像是在奇怪他为什么会问出这么没有水平的问题,但还是板着白嫩嫩的小包子脸认真回答了:“无名指上有一圈戒痕,——已婚;推开你的那只手很稳且有枪茧,——会用枪;另一只手的食指和中指有一点烟熏的焦黄,——会抽烟;裤子是新的,膝盖处却沾着狗毛,——可能养了狗;耳朵上有耳洞,左手指甲上还残留一点紫色指甲油,帽子戴的很正,西装也没有半点褶皱,领带却是歪斜的,——说明不会打领带,却会戴耳环和美甲,是女扮男装。”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杨安和忍不住随着小孩的一条条解释而一下下点头称是,直到小孩反问道:“这些明明是和‘灰色西装’一样显而易见的线索,为什么你在得到答案之后还不能反推,非要把整个推理过程讲出来你才能搞明白”·这句话简直就是灵魂拷问,不仅是杨安和,现场的其他人也都觉得自己的智商是不是有问题了。
杨安和摸摸鼻子,厚着脸皮假装没听懂小孩的话,继续问:“可还有‘比较富裕’,这一条你是从哪发现的”·大概是觉得这个问题更没水平了,小少爷的小奶音都隐隐带了一丝不耐烦:“紫色指甲油残留的原因是它十分持久和难卸,只有从西洋新进的那款牌子有这样的功能和颜色,我爸爸的好几个姨太太都爱用这款指甲油。
你不也买来送给你追求的人,难道不清楚它的价格吗不富裕怎么买得起”·说话的同时,小少爷还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杨安和,顶着这样的眼神,杨安和实在没脸再问了。
可他的问题还有很多,心里的惊讶更多,——眼前的小孩连他买指甲油送人的事都知道,简直是神了··紧接着想到那句‘我爸爸的好几个姨太太’,现场有好几个姨太太又有个儿子只有唐立明,莫非这小孩就是唐立明吹上天的儿子·唐立明那边已经骄傲地吹起来了,证实了杨安和的想法,“我的浩浩就是聪明就是厉害。”
他看着儿子的表情一本满足,就像看着他人生最得意的作品,然后吩咐副官王剑道:“这么说来,中毒的可能- xing -很大,这件事必须给我彻查到底,先按照浩浩描述的形象把那个女人给我找出来。
手下立即领命行事,舞池也被清扫干净,宴会似乎并没有受到多少干扰,乐队也重新奏起欢快的乐曲,但杨安和依然站在唐浩初跟前没有动··唐浩初并不想理会对方,可对方所站的位置有点挡路,便仰起小脑袋问:“你还有什么问题吗”·之前还嚷着非要见识一下唐浩初是怎么个神童法的杨安和如今没了之前的半分气势,只弱弱地摇了摇头,下一刻却又大力地点点头,道:“我的确买了那款指甲油送人,但她不愿意收,我之前送的其它礼物也没有收,能不能拜托你帮我推理一下她喜欢什么”·杨安和本来就是个不走寻常路的奇葩,脸皮厚又爱挑事,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懂得不耻下问,所以完全不觉得自己身为一个成年男人向一个丁点大的小娃娃求助有什么不对。
何况如今在他眼里,眼前的小孩已经不是一般的小孩了,简直就是位大佬··小大佬一双乌溜溜圆滚滚的大眼睛里写满了鄙视,“你追求对方,却连对方喜欢什么都不知道”·杨安和忙反驳说:“当然知道,佳春喜欢读书和写诗,还喜欢西洋的文化艺术……”顿了顿,“但我重金买的西洋画她也没收。”
小大佬听到了佳春这个名字,道:“也许不需要贵的礼物,你写一首赞美春天的诗送她就好,既能表达心意,又能投其所好·”·杨安和非常坦然的说:“我不会写诗。”
“我可以给你一首,”小大佬精致可爱的小脸上挂着和他年龄不符的深沉,衬得白嫩嫩的包子脸格外可爱,“但要收费的·”·对杨安和来说钱自然不是问题,于是唐浩初接了杨安和临时找来的钢笔和一个巴掌大的小本子,准备随便帮他写首诗。
旁边的其他人其实也没走远,假装在聊天,实际上都在竖着耳朵听小大佬这边的动静,甚至在他要写诗的时候默默移了回来·小大佬气场两米八,可惜实际只有一米零几,写什么都会被别人借着身高的优势看得一清二楚,周围的人已经看到了第一排的四个字:‘春水初生’。
字体有些稚嫩,却又有种说不出的气势,第二排也是四个字:‘春林初盛’,春的气氛已经恰如其分地渲染出来了··第三排写了‘春风十里’,依然只有简短四字,却让人感觉连绵不绝的春光已经铺展在眼前。
而最后一排更少,只有区区三个:不如你··“好”·杨安和第一个发出赞叹,其他人也觉得这首诗十分精妙,同样没走的唐立明站在那看着周围人的表情,整个人得意到简直要飞起来了。
这得意劲儿一直持续到宴会结束还没消,直到第二天,唐浩初在餐桌上提起了在宴会中听到的少年军事学校,并表达了要参加军事训练并学习枪法的想法··这两年北州建了很多新式学校,其中就有一所为了培养更多军事人才而创立的少年军事学校,年满六岁就可以报名入学,唐立明当时还亲自参加了开学典礼,并发言告诫全校孩子要不怕苦不怕累。
现在轮到自己儿子,说辞却完全变了,直接拒绝道:“乖啊,军事训练非常辛苦,不适合小孩子,等你长大一点再说·”·其实唐立明是担心儿子的身体,医生专门叮嘱过,以小少爷目前的身体状况可以循序渐进地做一些简单的运动,但不要做剧烈运动,因为年龄越小的孩子抵抗力越差,哮喘发作的也更频繁和危险,等再大一点,情况就会自动好转。
可惜唐浩初不是那种劝了就会听的- xing -格,前几个世界那么多人都不曾让他改变过想法,唐立明自然也不能,轻而易举就被反驳了··这父子俩讲话,几个姨太太通通不敢吭声,毕竟大的不好惹,小的更不好惹,还是缩着脖子安安静静吃饭比较好,谁也不得罪。
这导致唐立明环顾四周,连个帮他说话的人都没有,看着几个低着头一声不吭的姨太太,就觉得自己当初实在是眼神不济,娶了一堆只知道吃的女人,比不得安婉半分··正好副官王剑过来报告说按照唐浩初之前描述的形象找到了嫌疑人,唐立明果断用审人的借口溜了。
晚上还刻意回来很晚,想着这个点儿子已经睡了,却不料一进屋,二姨太柳如湄就迎上来道:“爷,你今个儿怎么回来的那么晚,浩浩还在等你呢·”·唐立明立即皱起了眉,“都几点了浩浩还没睡早睡早起才能长身体不知道吗浩浩还小,不懂事,你当大人的也不懂吗,为什么不让他早点睡”·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柳如湄暗想这位小祖宗哪里是她让早睡就早睡的,能好好地跟她讲话不突然翻脸,她就觉得很满足了。
心里这样想,嘴上却不敢说,只管点头称是,并补充道:“浩浩本来是在客厅等你的,我怕他会冻着,就让他先回卧室,说等你一回来就告诉他,你要不要过去看看”·唐立明轻手轻脚地走进儿子卧室,边走边想着小孩定然睡了,然而刚进门就听到一道因为带着鼻音而瓮声瓮气又软糯的声音:“是爸爸回来了吗”·唐立明立即因为这句爸爸而心软了,却还要故作严肃地竖立父亲的权威,“为什么这么晚还不睡”·穿着一身小熊睡衣的小少爷从床上跳下来,坐到唐立明对面,先学着对方的样子直起腰板,挺了挺小胸膛,大概觉得气势还不太够,又把悬空的两只小短腿捞起来,学着唐立明平常在暖炕上盘腿的样子盘起了腿。
可惜小熊睡衣太厚了,小短腿又太短,很难盘起来,最后只能呈大字型坐着,努力把腿伸长一点·这套小熊连体睡衣是爱逛街的五姨太买的,有带着耳朵的帽子,有软绒绒的小尾巴,膝盖和袖口上还缝着小爪爪,又厚实又暖和又可爱,所以五姨太把小兔子小绵羊小恶魔等一系列全买下来了,而此刻小少爷努力伸长了两只套着小熊爪爪的小短腿,在人眼里简直就像一只初生的笨拙又奶萌的小熊崽。
整完这一套,小大佬觉得气势差不多了,才肃着小脸抬头看向对面的父亲·清清小嗓子正要说话,竟看到了唐立明一副努力憋笑的表情··小少爷觉得很不高兴,唐立明却实在憋不住笑出了声。
结果就是被儿子气呼呼地瞪了,还扭过身体,只丢给他一个屁股··唐立明伸手把儿子抱过来,“好了,从明天起,爹爹亲自教你枪法,好不好但军校不行,等你满十二岁了,身体足够强壮了,爹爹绝对不拦着你去。”
其实唐浩初想去军校的原因不是为了尽早完成做将军的任务,而是单纯想认识更多的人·他有种直觉,觉得唐峰南一定也在这个世界,虽然现在找不到他,但总有一天能找到他。
作者有话要说:备注:、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 来自当代诗人冯唐·设定的是架空民国所以此世界不会出现真实世界里的诗句·最近家里有事要两头跑,更晚了抱歉,这周末两天都会更,让小少爷早点长大并见到他家攻·第117章 病弱的小恶魔·小少爷对爸爸的话表示不满意,板着一张小包子脸在对方怀里重新挺直身体,企图重新营造气势,以便据理力争。
可惜在唐立明眼里实在瞧不出什么气势,只觉得奶凶奶凶的,像努力伸长爪爪挠人的小猫咪·虽然已经长出了爪尖,但肉垫是软的,爪尖儿也是软的,连牙齿都是软的。
想到这里,唐立明下意识看了看小孩的小手,白嫩嫩的手背上还有小小的肉坑,忍不住握住小手掌,轻轻捏了捏·手感实在太好了,唐立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又转到肉嘟嘟的小脸上捏捏,甚至把一头细软的小软毛也揉了揉,而且顺过来又捋回去,仿佛是什么好玩的玩具一样揉得不亦乐乎。
被人抱着要比自己坐着更难挺直身体,好不容易重新挺起身的小大佬一时间被揉得不知所措,整个人都懵了懵··挣也挣不开,跑又跑不掉,只能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蹬着小手和小腿以示抗议。
一头小软毛也蓬松地炸起来,不知究竟是被揉的还是气的··应当是气的居多,——唐立明只见怀里的儿子绷着一张包子脸对他怒目而视,乌黑的眼瞳似乎燃烧着熊熊的小火苗。
若是一般的成年人,瞪着眼睛生气的表情绝对好看不到哪里去,但换成粉雕玉琢的三头身的小豆丁摆出这么一副愤怒的模样,只有满满的生动和可爱·眼看小孩的腮帮子都鼓成小河豚了,唐立明轻咳一声,干巴巴地转移话题:“已经很晚了,浩浩该睡了。
小孩子不睡觉长不高,你也不想长大后变成小矮子对不对”·都说一鼓作气,二而衰三而竭,唐浩初连续两次要酝酿气势以便据理力争地谈军校的事都没成功,实在没有力气再谈了,时间又到了那么晚,的确困了。
他奶声奶气的狠狠哼了一声,扭过小身体不再看唐立明一眼,孤零零的小背影明显写着‘气坏了就算哄也哄不好了’··可惜‘文盲老爹’没get到要哄,只看到了孤零零,给躺下来的儿子拉了拉被子, 道:“是不是一个人睡有点儿孤单啊,今天爹爹陪你睡。”
唐立明平日里不拘小节,睡觉也大大咧咧的,随便捞了个毯子盖一下就可以倒头大睡了·唐浩初推了推已经躺下来的唐立明,试图把他赶走,可惜力气太小,反而被对方误会成相反的意思,长臂一伸,把儿子搂进怀里,“宝宝乖,爹爹不冷,睡吧。”
小少爷又奶声奶气地哼了一声,——哼,谁要管你冷不冷啊·一边在心里吐槽着,唐浩初一边抵挡不住困意的睡了·唐立明只见小孩闭着眼沉沉睡去,小嘴巴微微张开,一呼一呼的跟小奶猫似的,因为早上晚上都喝牛奶的缘故,呼吸间还带着奶香。
小孩子都怕冷,所以睡着了的小大佬下意识往暖和的地方拱,在父亲怀里找到舒服的睡姿后,小脸还在上面蹭了蹭,蹭得唐立明也一身奶味··没有孩子之前,唐立明曾听那些有孩子的人说起他们的孩子,有骄傲和满足的事,还有许多生气和烦恼的事。
但他觉得自己得到的全部都是骄傲和满足,就连烦恼也十分满足··唐立明一本满足地随着儿子一起睡着了,这一晚父子俩睡的都很好,导致次日起来精神也很好·可精神一好,唐浩初要上军校的想法就更强了,然而据理力争这一套在唐立明面前根本不管用,——唐立明自己不讲道理,也不听别人讲道理,连战场上的敌军和对手都对他这一点十分头疼。
坚信拳头才是硬道理的唐立明甚至觉得自己很讲道理,并觉得自己已经成功让儿子熄灭了去军校的念头,在接下来的好几天都心情甚好,完全没想到这日因为军务而一晚上没回家,次日一到家,就听下人匆匆报告说小少爷在闹绝食,连着两天都没吃东西。
其实唐浩初一开始并没有闹绝食的意思,是这具身体胃口不好,除了甜食还能提起一点兴致,其它的通通不想吃·尤其早上起来的那段时间,一点食欲也没有,只能喝一点甜牛奶,中午又喝了治疗支气管的药,导致午饭也不想吃了。
晚上读了地理书,看着地理上描述的广阔又陌生的世界,想到自己只能待在家里不能出去,晚饭同样没胃口吃··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如今整个帅府上上下下都知道唐浩初究竟有多重要,本就是珍贵的嫡子,还深得大帅疼爱,随便咳嗽一声,旁边伺候的丫鬟和小厮们就紧张不已。
几个姨太太也一样,连六姨太都熄了作妖的念头,所以早在唐浩初中午不吃饭的时候下人们就紧张起来,并报告给了几个姨太太,尤其是姨太太中地位最高并负责管家的二姨太。
二姨太柳如湄亲自去劝唐浩初吃饭,却没半点效果·想着小孩子挑食是很正常的,晚上多做点他喜欢的东西就愿意吃了,然而小孩晚上依旧什么都没吃··柳如湄非常担忧,——并不是担忧唐浩初的身体,而是怕被唐立明责怪,所以这次劝说的更久了。
其他几个姨太太也唯恐落后地跟过来,试图表现自己对唐浩初的关心,又问唐浩初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或者哪里不满意,七嘴八舌的劝说和问询声让唐浩初感觉像有一万只蜜蜂在耳边飞。
原本板着包子脸坐在椅子上的小大佬突然跳下椅子,迈着小短腿拉开门,走了出去··因为人小腿短不方便爬楼,唐浩初的卧房在二楼,而且一整层都是他的,有衣帽室室甚至还有一间玩具室。
他走出室,便直接拐进旁边的卧房,砰的一声将门从里面反手一锁,耳边立马清静下来··这一锁,外面的人更着急了,可唐浩初没有听到外面的动静,也没想到外面会闹出什么动静,只管将精神力沉浸到自己的‘脑域宫殿’里,整理起了穿到这个世界后看过的所有书。
‘脑域宫殿’里的每扇房门背后都是一门学科或知识体系,异能也会随着房门的增多和每个房间的充盈而提升·房间虽大,但还是要定期进行归类和整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唐浩初顺势把之前几个世界看过和学过的东西也重新理了一遍,异能也隐隐提高了一点,只觉得神清气爽,还惬意地吃起了之前放在屋里的西洋新出的袋装小蛋糕·待他意识到外面的动静,已经是第二天了,下一刻便微微一愣,——感觉全府的人似乎都堵在他门外求他出来,咬了一半的小蛋糕都惊掉了。
不止是跟在他身边伺候的丫头和小厮,几个姨太太也在门口反复劝他出来吃点东西,紧接着响起了军靴踩在楼梯上的脚步声,正是刚刚到家的唐立明··唐立明皱着眉,一边敲门一边道:“浩浩,开门。”
·唐浩初就是在这一刻突然想到用绝食来让唐立明同意他上军校的方法,于是从心虚转成了胆壮,理直气壮地用小奶音道:“不要·”·擅长用武力说话的唐立明直接把门给撞开了。
小大佬忙带着没吃完的那一小块蛋糕缩进被窝里,把自己包裹成一团圆滚滚的球··唐立明走到床前,伸手在小圆球上戳了戳,“出来,陪爹爹下楼吃早餐。”
小圆球被戳的一歪,在原地转啊转地拱了半天才正回来,然后从被子里探出半个小脑袋,用力摇道:“不吃不吃”·“你要怎样才吃”·小圆球立即眨着亮晶晶的大眼睛提要求:“我要去军校上学,不要整日呆在家里”·唐立明又问:“如果我不同意呢”·“那我就——嗝……”·话没说完却被一个饱嗝打断的唐浩初赶快捂住嘴巴。
一时间空气似乎都凝滞了,唐立明看着小孩捂着嘴巴的小胖手挑起了眉··唐浩初努力挺直小腰板儿,再接再厉地把没说完的话说完:“不同意我就绝食,直到你……”·然而这次还是没把话说完,——也许是动作太大,小胖手在移开嘴巴的时候,竟从袖子里掉出一小块奶黄色的东西,骨碌骨碌地在床沿滚了一下,最后吧嗒一声,落到地上。
小大佬顿时瞪大了眼睛,而眼神极好的唐立明已经看清了那是什么·是一小点蛋糕,上面还明晃晃地印着一排极其可爱的小牙印··唐浩初忙伸手试图毁尸灭迹,可惜小胖手太短,动作也没有唐立明快,小蛋糕已经被唐立明捡了去。
“吃着零食绝食”·小大佬整个人都不太好了··“我,我还没正式开始呢,”小大佬迅速整理好心情,扬起小脖子,奶声奶气地宣布:“从现在开始,我就正式……”·话才说一半就被唐立明伸手捞起来,然后把整只小身体翻了个个,直接夹在腋下,带着下楼。
就像大狮子叼小狮子一样,叼着只顾着贪玩的不省心的小崽子回家··把儿子带到餐桌边坐好之后,唐立明让下人给小孩盛了满满一碗瘦肉粥,并严格地下令:“给我好好吃饭,把这碗粥喝光,不喝光不准走。”
——唐浩初到底没能如愿上军校··倒不是因为绝食不成功,而是他自己的身体问题·北州的春天十分干冷,气候上对哮喘患者十分不利,加上满城飘散的柳絮,唐浩初完全不能出门,并因为呼吸困难和胸闷而睡不好觉,甚至在一次去院子里散步时引发了十分严重的急- xing -气喘,差点因窒息而丧命,把身边的人全吓的不清。
尤其是唐立明,几个姨太太也被他迁怒了,并在明里暗里找了不少医生··都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唐浩初是病秧子的事实很快和他的神童之名一起传播开来,也让那些羡慕嫉妒他是神童的人多多少少觉得心里平衡了点。
上天果然还是公平的,给了他无双的智慧却没给他健康的身体,指不定哪天就一命呜呼了,何况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将来一定不足为惧··可惜唐浩初让他们失望了。
待在家里养病的这些年,他并没有伤仲永,反而获得了更难以想象的成就··——既然无法出去认识更多的人以寻找上个世界的唐锋南,唐浩初决定让更多的人知道和认识他。
这个世界他本来就不打算刻意掩饰或遮盖什么,所以为了达到被更多人知道的目的,他不仅着手办了一个报社,还建了一个工厂··其实唐浩初本来只打算办报社,工厂完全是意外产物。
春末的时候,唐立明开始亲自教儿子枪法,在学习的过程中,唐浩初发现当下的手|枪并不好用,一把枪最多只能装六发子弹,而且换子弹的速度很慢,- she -程也不能满足他的要求。
五阶脑域异能者的‘精神探测’能在一定范围内精准地探测到自己想找的人和物,这个范围最大可扩散到两三千米,手|枪的- she -程却只有短短的几十米,就算是狙击步|枪也只有一千多米,远远不够。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所以他想造一把专属于自己的枪,一把耐用好用,并且能发挥出更大威力的枪··发明和创造对脑域异能者来说都是非常简单的事,再结合曾经看过的军事书籍,唐浩初很快画出了详细的枪械图纸,然后一头扎进北州目前唯一的一所仅有十几个工人的小型军工厂里。
他增加了枪管的坚固程度,洛氏硬度和布氏硬度的标准均超过了测量上限,枪管长度和口径也做了调整,连枪托和扳机这种零件都用最好的材料精心特制,并和技师和工匠反复探讨和改进,最终制出了非常满意的成品。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晚上就更下一章,下一章攻就出来啦·第118章 病弱的小恶魔·成品静静地躺在工作台上,流畅的枪身,乌黑的枪管,玛瑙般润泽的枪托,每道工序都经历了精心的打磨,这何止是一把枪,简直就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唐立明原本只是过来看儿子一眼,并没对小孩造枪的事上心,也不曾对死气沉沉的军工厂报过期望,却因这把枪愣住了··那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手|枪,何况懂枪的人光凭外表就能看出门道。
唐立明甚至忍不住拿起来试用了一下,为它的- she -程和威力感到十分惊讶,并立即想到了自己的军队··——北州军队目前使用的枪支弹药几乎全是从国外购入的,如果能自主生产枪支,绝对是将来扩张和保卫地盘的最大筹码。
但军队用的都是步炝,手炝只是随身携带着自保的,唐立明下意识问了句:“浩浩会不会改装军用步|枪”·唐浩初还不曾见过这个世界的军用步炝,犹豫了一下,表示要等唐立明从军队拿一支枪过来看看再说。
唐立明没从军队拿枪回来,而是直接带儿子去了军队··这几年唐浩初的哮喘稳定多了,虽然还是不能在柳絮纷飞的日子出门,但没再引发像之前那样严重的急- xing -气喘。
何况现在是秋季,空气十分清爽舒适,唐浩初早上起来,照例在镜子前嫌弃了一把自己还未长成的依然带着婴儿肥的小嫩脸,然后被仆人伺候着穿好衣服下楼吃早饭·待吃完早饭,便跟着唐立明一起坐上了开往军部的车。
车一直开进军部大门,下车的时候,唐立明把手递给儿子,示意他握住自己的手··唐浩初眨了眨眼睛,将小手放在了父亲宽大有力的手掌上··十岁的小大佬的小包子脸依旧稚嫩,但个头窜得很快,被父亲紧紧牵着,笔直挺立地以一种亲密又平等的方式站在父亲身边,以及所有将士面前。
·房间里的将士都是唐立明信任的亲信,也几乎都在唐浩初五岁的生日宴见过他,所以看着他的目光除了有对‘太子爷’的尊敬,又不自觉地带了些长辈的慈爱。
尤其是当年曾经抱过唐浩初的络腮胡将领郑力,还忍不住感叹了一句:“一转眼小少爷都长那么高啦,真帅气真好看·”·军队统一用的步|枪也是郑力交给唐浩初的,脑域异能者过人的分析能力发挥了作用,郑力只简单讲了一遍枪体构造和- she -程范围,就惊讶地发现唐浩初已经动手拆起枪来。
拆装的动作越来越快,一把步炝在唐浩初手中魔术似的拆开又装,装了又拆,最后在一帮将士殷切的目光中开口道:“能改·”·要改进容弹量和- she -程,弹道和枪管都得跟着改,图纸对唐浩初来说不难画,但真正制作起来还是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花了足足大半年时间才调试出满意的成品。
投入生产的话,面临的困难就更多了,只造几支枪还可以,大规模的批量生产却要受很多限制,除了需要工人和设备,还需要大量材料和资金··唐浩初很快意识到钱是个大问题。
在太平盛世,他可以通过赌博的方式赚钱,但这乱世,每一分钱背后都承载着老百姓的血和汗·他办的报社就是非盈利- xing -质的,——在精神和物质文明双双匮乏的时代,写文章办报社是济世救民的方式之一,但办工厂比其更实际。
唐浩初由此而决定办工厂··他有很多东西可以做,比如化工行业不可或缺的‘三酸两碱’,以及被大家称之为洋火的全靠进口的火柴·不是各个联邦州想买进口,而是他们连这些简单的技术都没有,但在唐浩初这里根本不是问题。
他有不知优化了多少倍的火柴配方,能用最便宜的原料做出质量最好的火柴、纯碱和硫酸铵,除此之外还有造船业,——第一个世界里霍家就是做轮船的,他还曾在霍彪的公司实习过一段时间,很清楚轮船公司该如何运转。
因为‘三酸两碱’被外国垄断的最为彻底,唐浩初决定先做这一块·工厂建成之后,能在赚钱的同时为穷苦百姓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还不会冲击各联邦州自己的工厂。
唐浩初很认真地写了一份计划书,从前期准备和人员配备都写的非常详细,但他没有找唐立明或者其他大人,而是找了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军二代和官二代们··身为唐家的准继承人以及北州的太子爷,哪怕唐浩初什么也不做,那些二代们也会自发找上门来,自然而然地围在他身边。
但以前都是他们主动邀请唐浩初,这次难得被‘太子爷’叫过去,每个少年都有些受宠若惊,还特别认真地打扮了一番··却不料现场并不是什么宴会,只有一个像开什么重大会议一样的圆桌,少年们在圆桌边一一落座之后,被问了一个问题:你觉得在当今的环境下做什么能够助民利国。
是谢天天替唐浩初问的,唐浩初则一言不发地坐在前面的主座,有一搭没一搭地把玩着他自己给自己造的那把便携小巧却威力巨大的手|枪··年满十二的小大佬自觉得自己的外貌不再那么稚气了,软嫩嫩的小嗓音却成了心头大患,所以不到必要的时候绝不开口。
这么多年过去,谢天天依然跟在唐浩初身边做伴读,对唐浩初可谓是死心塌地··当年这两个孩子才凑到一起的第二天就闹出了事,唐立明还专程问唐浩初是不是不喜欢这个伴读。
而唐浩初的回答是很喜欢,还夸对方聪明- xing -格好,这个回答不仅出乎唐立明的意料,也让几个姨太太更深刻地认识了唐浩初的古怪·可谁也没想到谢天天最后当真从娇生惯养的小霸王变成了聪明- xing -格好且对唐浩初忠心耿耿的一号跟班,连自以为了解外甥脾气的三姨太都觉得不可思议,实在不明白唐浩初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已经十五岁的谢天天长得又高又壮,看起来跟成年人没两样,站在唐浩初旁边的模样倒是挺唬人的,再一看面无表情地坐在那把玩手|枪的唐浩初,少年们很快意识到这是个需要他们好好回答的严肃问题,忙认真思考起来。
于是唐浩初听他们七嘴八舌地说了很多不靠谱的点子,忍不住皱起了眉·直到终于有人谈到了开铺子做生意以及发展实业和创办工厂,才把眉展开··那些提到做生意和开工厂的少年被留了下来。
唐浩初看了一圈留下来的人,——这几个都是二代中难得聪明能干且心有热血的,便直接道:“我有制作纯碱和硫酸铵的配方,我准备开一家碱厂·”·此言一出,除了谢天天之外,所有人均一脸吃惊。
开工厂可不是简单的事,配方更是难得,要真有这种配方,不知多少人趋之若鹜,怎么也不会透露给他们这群毛都没长齐的少年··可少年人在经验不足的同时,拥有着成人没有的精力活力与创造力,在被重视和鼓舞的情况下会发挥意想不到的潜能。
谢天天随即下发了唐浩初的计划书,并代表能不开口就不开的唐浩初解说和介绍道:“前期需要组织宣传和注册,然后会找专门学管理的人当厂长,里面的工人则在贫苦的百姓里选。
生产出来的产品将在保证利润的基础上低价出售,让更多人得到便利……”·待会议结束,几个少年晕乎乎地走出帅府,出门之后才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
就这一个下午,就确定要办工厂了就凭他们这群平均年龄才十五六岁的人·其中唯一一个年满十八的朱泽亚看着手里的计划书和唐浩初交给他处理的注册表,佩服之余又充满了动力。
他从小也是以聪明着称的,原以为自己想到实业就算敢想了,可相对于唐浩初还是差太多·对方不仅想了,还做了成熟的计划,面面俱到地想好了每一步·他突然有了巨大的信心和动力,不仅有信心完成对方交给他的任务,也有信心跟随对方走好接下来的每一步。
唐立明曾答应过唐浩初等他满十二岁就可以上军校,可唐浩初直到十五岁才真正进军校上学·他实在太忙了,工厂需要管,报社要兼顾,批量生产步戕的事也得筹划和- cao -心。
这回不是唐浩初急着要去军校,而是轮到唐立明急着让儿子去了,甚至催了好几回··近来战事越发频繁,外敌环伺,各联邦州之间的关系也越发紧张,所以唐立明必须要早做打算,确保自己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唐浩初能顺利继承他的位子。
他很清楚,自己活着,手底下的兵将自然会对唐浩初恭恭敬敬,可他哪天突然死了,就说不准是什么光景了··这十年唐立明又纳了两房姨太太,也有了其他子女,——三姨太和四姨太分别生了一儿一女。
二女儿是唐立明打仗的时候出生的,回来后草草看了一眼,感觉只有鼻梁长得像他,表情瞧着也呆呆的,加上他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自认不懂得养女儿,就鲜少过问了·小儿子则是一出生唐立明就又去了战场,回来后孩子已经能走路了,身为男孩子,胆子却小的不行,大概是他军装上沾了血腥,一见他就哇哇大哭,没有长子当年的半分可爱。
不过就算小儿子和长子小时候一样聪明可爱,唐立明也只会把位子交给长子坐,所有姨太太也都清楚,只有长子才是他的骄傲,才是他真正认可的孩子·而他想让长子顺利接班,就得让对方掌握兵权,想要掌握兵权,就得先当兵。
但唐立明是不可能让唐浩初从小兵做起的,纵观历史也没听过哪个太子爷去做小兵,都是直接委任高级军官·可惜北州军是匪出身,一贯讲究军功和资历,老将们不会买一个空降长官的账,若树不起军威,军职再高也没用。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进军校,等军校毕业了再委任军官··北州军校比唐浩初当年要去的少年军校更高一级,入校学习的都是北州军的下级军官,学校的最高领导人就是唐立明本人,当然,日常事务完全是由教育长负责的。
唐浩初在北州军校的学习成绩自然不用- cao -心,人际关系亦不用担忧,跟在他身边的人不管以前多桀傲多难搞,过了一段时间保管像谢天天一样唯命是从,马首是瞻·唯一让唐立明没想到的,就是唐浩初不知怎么养成了不定期去金玉门的习惯。
金玉门是一家新开的夜总会,以新颖的经营模式和华丽的装修风格而迅速成为年轻人和达官贵族最爱消遣取乐的地方·夜幕刚降下来,门口已停着好几辆车,全是一溜儿的上等货。
唐浩初的车从外面看上去很低调,安全程度却比任何一辆车都高·待车停稳了,谢天天先一步下来为唐浩初拉开车门·唐浩初下了车,前脚刚跨进金玉门,财务部长的儿子陈子烨后脚就过来了。
陈子烨身边还跟着一帮小家族出身的纨绔子弟,不断说着奉承话,捧得他神清气爽红光满面·见到唐浩初,却立马弃了旁边的人,一溜小跑地追上来,笑着说:“哎呀,今个果然是好日子,竟碰到了太子爷,可见咱俩的缘分待会儿一定要跟唐大少喝一杯”·那些小家族的纨绔也小跑着追上来,应合道:“对啊,寻常都见不到太子爷的,今天难得来一回,就被陈少遇到了,当真是缘分。”
“这也是陈少心诚,每次来都会念着太子爷,”另一个人说:“ 所以老天便开了眼,今日贵人就和贵人撞上了,我们也能跟着沾沾福气·”·唐浩初一直没出声,只跟陈子烨点了下头就算打招呼了。
——小大佬依然觉得自己的嗓音是心腹大患,太软太嫩了,好像碰一下就会碎了,前几个世界还不觉得,可在这个世界里,他是要当大将军的,作为整个北州的继承人,数万将士的未来领袖,这嫩生生的声音十分不好,实在有损他的威严。
虽然只是点了下头,已经够让陈子烨心满意足·这位太子爷本来就是一副冷- xing -子,而且喜怒不定难以琢磨,能点个头,就算是天大的面子了·陈子烨甚至因此而受到鼓舞,不到自己惯常坐的位置去,而是跟去了唐浩初那边。
虽然唐浩初之前只来过两次,但管事的已经记住了他的喜好,就算他不来,也会给他留着观看表演的最好区域·金玉门每天都有歌舞表演,上台的歌女们个个才貌双全,伺候的也不差,转眼的功夫唐浩初身边就围了一堆美人,有的在鎏金瑞兽的小香炉前点香,有的在用上好的茶叶煮茶,有的给唐浩初锤腿,还有一个伺候他吃葡萄,先一点点剥了皮去了籽,再小心翼翼地喂到他嘴边。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面对这么多美人,正常人多多少少会有点意动,唐浩初心里却没有任何波澜·他来这里的原因完全为了完成任务二‘人设不崩’,——本世界要遵循的纨绔特色是‘花心薄情’。
从他成年的第一天,系统就开始疯狂地催促他可以开始花心薄情了··就外貌而言,小大佬才是一顶一的好看,尤其是一双眼睛,乌黑明亮的就像含着水光一样,可他总是凝着眉,冷着脸,精致和冷冽融合在一起,倒更引人瞩目了。
这一大圈的美人众星捧月般围着唐浩初一个,他却又偏偏是当中最好看最让人移不开眼的一个··作者有话要说:抱歉更晚了,没想到年会闹到那么晚,又想等写到攻出来的时候一起更,但还是没能写到,要下章才能出来/(ㄒoㄒ)/~~·第119章 病弱的小恶魔·就像是将所有光彩和风华都集中在了他一个人身上,连冰冷和懒散也变成了一种美好。
唐浩初的心情却不怎么美好,——他在为怎么做到花心薄情的人设而苦恼··按照系统的描述,原主非常花心且男女不忌,看中了就追,新鲜感一过就扔,可唐浩初压根儿没有看中的人,更别说追和扔了。
侍者这边端了菜上来,在桌上一一摆开,只是简单的几样下酒菜就极见功夫·拿为首的糖蒸酥酪来说,鲜牛奶混着酒酿汁和冰糖,白如皑皑高山雪,上面还有两朵由玫瑰磨出来的粉做成的莲花,模样精巧别致,闻起来清香扑鼻。
侍者放下菜刚离开,表演就开始了··金玉门的表演和下酒菜一样无可挑剔,一曲终了,舞台开始迅速更换布景,好为下一曲做准备,这时候,陈子烨暗搓搓地朝唐浩初凑过来道:“容可姑娘待会要上台了,我今个儿就是专程来看她的,太子爷也是来看她的吧”·就像古代的烟花之地会有头牌花魁,当下的夜总会也会有金牌歌女,容可就是金玉门最受追捧的歌女。
但唐浩初压根不知道容可是谁,再加上此刻正和系统在大脑里激烈沟通,便随便点了下头··陈子烨却再一次因唐浩初的点头而受到激励,并自以为总算跟唐浩初找到了共同话题,眉飞舞色地谈论起容可来:“那嗓子是真甜,身段也绝,如今追求她的公子哥都要排到大街上了,可惜她- xing -子傲,谁也不搭理,十分难追……”·唐浩初因‘十分难追’这几个字而心头一动,——就在陈子烨说这句话的前一秒,系统在唐浩初的据理力争下作出妥协,放宽了‘追和扔’的要求,说只要他有追的行为,将此行为坚持两个月以上再停止,并在停止后中断了和追求对象之间的联系,就算完成了整个追和扔的过程。
·当然,要满足花心薄情的人设,只追一个对象肯定不够,所以唐浩初决定多找一些十分难追或者根本追不上的人作为目标·这样一来,待两个月期满断了联系,在对方看来只是少了一个不喜欢的追求者而已,不会有太大困扰。
正认真思索的时候,陈子烨口中的容可出场了··其实唐浩初上次来金玉门时见过容可的表演,但他完全没有留意对方,如今才仔细观察了对方一遍·相貌的确非常漂亮,声音也非常好听,眼里还带着一种眼高于顶的傲气。
唐浩初从来不是那种只想不做的,而是行动力很强的人,表演一结束,就吩咐谢天天代表自己去后台给容可送一束花··送花其实不算什么,作为金玉门的头牌,容可每次表演结束都会收到许多粉丝送的花,一束又一束地堆积在后台。
旁边的陈子烨却十分骄傲地以‘我果然猜中了’的语气对唐浩初道:“太子爷果然是来看容可姑娘的吧”·唐浩初简单嗯了一声,陈子烨忙跟唐浩初分享起了自己这几次来看人的心得,“光送花可不够,后台的花堆得多着呢,要送点别的与众不同的东西才好。
比如国外新进的一些新鲜玩意儿啊,漂亮衣服和首饰啊,——女人不都爱这些嘛·但不能送钱,起码不能一上来就送钱,这样太俗气了,听说之前就有个直接跑过去送钱的,却被连人带钱一并请出去了。”
然而就在陈子烨说完之后,唐浩初跟还没走的谢天天补了一句:“再加三百银元的打赏·”·三百银元对普通人来说是几年都赚不来的巨款,对于接连开了两家盈利极好的工厂的唐浩初却是九牛一毛。
待谢天天送完东西离开,跟在容可身边伺候的丫头莺儿立马兴奋地把银元和花一并放到容可面前的妆台上,“姑娘,有人给了足足三百银元打赏呢”·“不过是身外之物,俗不可耐,”容可看也不看那袋银元,只管训斥莺儿说:“不是说了不准收钱吗”·莺儿委屈的解释道:“那人说是代他们家少爷送的,我根本推不掉,他身上还配着枪,表情也很凶,怪吓人的……”·容可因配枪两字而皱起眉。
其实枪并不算什么,多年以前民间的非法枪支就泛滥成灾,但如今北州政府为了控制匪患和走私颁布了枪支管理条例,每个有枪的人都要办理枪照,办理条件极为苛刻,眼下正是明令执行的时候,街上带枪的明显少了许多,富豪们哪怕私自藏了一大堆枪也不敢高调外露。
记得前日来看她的财务部长的独子陈子烨都只是自己带了一把,身边的手下并无佩戴,这个打赏了三百银元的人却能让手下也配枪,身份肯定不一般··容可这才把视线转到钱和花上。
是一捧很艳丽的玫瑰,花间有个卡片,上面洋洋洒洒地写了一个落款:唐··尽管人人都知道北州大帅姓唐,但有些东西摆得太高了,就会觉得遥不可及,哪怕天天提起,真正遇到的时候也未必能想到。
所以容可完全没朝大帅或‘太子爷’那边想,只在自己已知的权贵里搜了一圈,找寻无果,便放弃了·又想着自己并不是天天都上台,而是间隔三天才表演一回,说不定下次上台的时候,对方就不会来了。
却不料下次表演结束,收到了同样的花和更多的打赏··这次是五百银元,花间卡片上的落款依旧是一个唐字·五百银元实在不是小数,只有被宠坏了的二代们才会如此挥霍,容可左思右想,仍然没想到对方的具体身份,只觉得对方肯定是个被宠坏了的富二代,不懂挣钱艰难也不知民间疾苦。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直到又一个三天过去,转眼到了本月的最后一次表演,她不仅知道了对方的身份,甚至亲眼见到了对方··月底正好是国定纪念日的假期,政府和学校都会放假,来金玉门的人也跟着增多了,鼓掌和叫好声都比平时大一些。
待容可终于表演完毕,坐在后台卸妆,就听到莺儿急急跑过来报告:“姑娘先别卸妆,掌事的说有贵客要来看你,马上就过来了”·容可却依然不紧不慢地把口红给擦掉了,道:“什么贵客,不过是仗着有钱有势横行霸道的纨绔,或者只图一时颜色好的好色之徒,我卸了妆再去见才更好呢。”
——唐浩初刚一走到化妆室门口,就听到了这句话··脚步微微一停,立马觉得更放心了·这种- xing -格的女孩子,待他追满两个月之后,定不会因他的停止追求而产生什么困扰。
旁边的人却全都吓坏了,尤其是亲自领着唐浩初过来的经理和掌事,差点就要给唐浩初跪下了,结结巴巴的试图解释道:“唐、唐、唐大少,容可她只是……”·“没事。”
唐浩初的语气很淡,好让人忽视他软软的小嗓音,“你下去吧·”·掌事的詹青诚惶诚恐地站在那不敢下去,唐浩初也没管他,径直推开门迈进屋。
谢天天以及唐浩初新提拔的另一个手下刘英忙无声无息地跟了上去,其他黑衣配枪的保镖则安安静静地站满了楼道,整层楼只能听得见唐浩初一个人的军靴在木梯上踏出优雅又沉重的声响。
虽然唐浩初十五岁才进军校,至今为止只在军校待了短短三年,但他的各项成绩比在军校学了五六年的毕业生还优秀·在部队立足自然不能单靠军校的成绩,而是能打仗和打胜仗,于是唐立明赶在儿子毕业之前从装备最好的使卫队里挑出了一个实力超强的团,将骑兵、炮兵、工兵、辎重等全配齐了,命唐浩初带着这个团剿匪,先打两场立威的仗。
上次容可表演,唐浩初便是因剿匪的缘故没来,只让人给她送了花和银元,这次来得也很匆忙,甚至连剿匪穿的军服都没有换··屋里的人已经察觉到不对劲,停了话语,并在门响的那一刻齐齐转头,只见一个修长挺拔的人影踏进房内,身边还跟着两个随从。
但众人只看得到唐浩初一个,甚至不由自主想起那句‘皎如玉树临风前’·他穿着军装,气质冷冽又矜贵,腰间除了手枪之外还佩了一把军刀,脚下是一双漆黑的高筒军靴,仅一个侧脸就足以让人痴迷。
容可一时愣住了,片刻后才反应过来,轻声道:“请问你是”·轻易不说话的小大佬言简意赅:“唐浩初·”·容可因这个姓氏想起了卡片上的唐字,忍不住就直接问出口:“唐先生,您之前是不是让人给我送过花束和赏钱一共有八百银元,数额实在太大,我不能……”·话没说完突然听唐浩初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容可。”
她下意识止住话头,应声道:“……啊”·“这是艺名吧,你自己取的吗”·明明不管遇到多大的老板或贵人,容可都是爱搭不理的态度,今天却不知怎么回事,认真点头答:“嗯,当时掌事的要求每个人都得起个艺名,我就取了这个。”
“周旋可则,容止可观,进退有度·”唐浩初抬脚朝容可缓缓走了两步,“是个好名字·”·容可又愣了愣·她当年取艺名的时候其实没想那么多,只知一句云想衣裳花想容,唐浩初的这句诗却拔了一个新高度,让她一听就觉得喜欢。
抬起头,撞进那双带着说不清道不明意味的漆黑眼眸中,穿着军装的少年介于男孩和男人之间,有藏于刀锋下的冷酷,又有孩童般的通透和纯真,当然更多的是难以忽视的逼人气势,甚至险些掩住了他精致无双的眉目和俊美如玉的容颜。
容可突然觉得自惭形秽,并后悔卸掉了眉毛和口红,自己此刻的模样肯定没有在台上那么好看了·所幸唐浩初停了脚步不再往前,和对方留了将近一米远的礼貌距离,言简意赅的继续道:“之前看了你的表演,十分喜欢,所以才让人给你送花。”
说着从怀中拿出一物递到容可手上,补充说:“只是一个小礼物,希望你能喜欢·”·其实是系统警告唐浩初不能简简单单的只送钱,要送对方喜欢的东西,所以唐浩初换成了首饰。
红色的玉簪柔和又莹润,极精细地雕刻着凤鸟的造型,长长的流苏缀在下面,像美丽的尾羽,绕是不懂玉的外行,也能看出这簪子价值不菲··容可立即想把它还给唐浩初,但唐浩初已经转过身准备离开了。
他今日本来就忙,是特地挤出时间过来的,马上就要赶回军部去,只给容可留了一句下次再来看她演出就大步走了··掌事的詹青恭恭敬敬地将唐浩初送到了大门口,又目送他们远走,才拐回化妆室。
刚拐了一半,就被容可迎上前问:“刚刚那位是……”·詹青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她,“名字都报了,你还不知是谁这北州,有哪个敢冒充太子爷的名讳”·纵然已经猜得个**不离十,容可还是在听到这话时僵住了身体。
一个州的最高领导者才能被称之为大帅,那些只占据了一个镇或一个市的军阀不仅不敢自称大帅,连积极拍马的手下们也不敢喊·北州大帅的名头已经够大,作为唐立明唯一重视的嫡子,唐浩初比唐立明年轻时更令人瞩目,从小就以神童着称,五岁便写出了让人至今惊叹的句子,十岁出头便开报社办工厂,如今已开始接管唐立明手下最精锐的部队,将来整个北州都是他的。
不仅身体发僵,容可的嗓子也有点发僵,一时不知说什么,只低头看着手里的簪子道:“这么贵重的东西,我要退还给唐大少……”·“你还是好生收着吧,”詹青摇头道:“说起来你也进这金玉门快一年了,怎么这点事都参不透太子爷是什么人物,能看上你是你的荣幸,你把这玉退回去,不是打他的脸吗贵人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的理儿”·容可抿着唇,下意识将簪子握紧了。
触感是凉中回暖的清润,还折- she -着亮泽的光,就像少年清润漆黑的双眼,和军装上闪着暗芒的肩章··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虽然各个联邦州四分五裂,各自为政,小道消息却流通的很快。
比如中州大帅江威今年又克死了一个姨太太;崇州大帅孔洪自打遇刺后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崇州怕是要乱了;青州大帅魏兴国那个爱挑事的小舅子杨安和又被他老婆揍了,最近两个月应该都不会再跑出来作妖;还有北州大帅的嫡长子唐浩初当年的神童之名以及成功撮合了杨安和与孔佳春的那句‘春风十里不如你’,——当然,也少不了唐浩初如今追求一个歌女的事。
四太太苏清清就是梨园唱戏出身的,所以唐立明对此事没有半点反对,甚至用‘女人如衣服’的理念让儿子多找些女孩子,不要只局限于一个两个·这理念简直跟系统的任务要求一模一样,但相对于追人方式直接又粗暴的唐立明,系统制定的追求流程还是比较正常和简单的,——唐浩初如今已经完成了‘送花送钱送礼物’,下面只剩‘吃饭逛街看电影’了。
可惜唐浩初向容可提出了两次吃饭邀请,都被推拒了··其实容可拒绝的原因不是不心动,而是怕陷的太深,无法自控·但唐浩初只认定对方拒绝的原因是不喜欢他,眼看两个月的追求时间已经过了大半,这日专门排出时间,直接去金玉门的后院等人。
刚进后院,廊外打扫的莺儿就远远看见唐浩初,立即恭恭敬敬地迎上来道:“少帅,姑娘正在练习声乐,我这就进去帮您叫她·”·唐浩初上周已从军校正式毕业,按程序进入军部,军职虽不算大,却带领着北州直属的嫡系军队,众人也开始将称呼从少爷改为少帅。
唐浩初摇了摇头,“不用去,我等一会好了·”·莺儿便把唐浩初引到了前面的厢房,一边端着茶送过来一边小心地解释:“姑娘每周一和周三下午都会跟着声乐老师学声乐,一上就是一下午,如今离下课还有一个多小时呢,我还是过去叫她吧。”
唐浩初再次拦住了莺儿,“没关系,我今下午并无要事,在这等着就行·”·春天一到,他的咳嗽和胸闷就跟着犯了,拿出口袋里的方巾掩住口鼻咳了几下,才又吩咐站那待命的莺儿道:“不用管我,你下去忙吧。”
上课的房间就在隔壁,唐浩初能清楚地听到隔壁传来的歌声和隐约的教学声·歌是清唱的,却意外的好听,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军部军工厂两头跑的唐浩初觉得有点困了,最终伏在案前,闭上了眼。
容可直到上完课才听到莺儿的汇报,忙朝隔壁房间走·今日谢天天被唐浩初安排去做别的事了,带着保镖守在门口的是外表看上去比谢天天还凶的刘英,看向容可的表情也隐隐带着些不满,但容可根本顾不上这些,只管轻轻推开门。
即使做了心理准备,推开门的这一刻,她的呼吸还是不由自主地停滞了几秒·少年这次没穿军装,而是穿着当下年轻人都喜欢的休闲服,上面是一件略显宽松的白色毛衣,下面是烟灰色的长裤,所以气质不像以往那样严肃冷冽,而是纯净又温暖。
因为等了太久,他已经疲惫地陷入了沉睡,下午的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染出一片金灿灿的光辉,少年的半个身体都笼罩在光辉下,脸颊也处于半明半暗中,整个房间都因此而陷入慵懒又柔软的氛围里。
·这种氛围让容可在呼吸停滞的同时,忍不住微微红了耳根·不仅仅因为俊美的容颜带来的视觉冲击,还有无法言明的心动的感觉,使她那么久以来所做的心理防线一瞬间崩塌殆尽。
忘记了自卑和本分,忘掉了不安和恐慌,此刻唯一的念想就是能和这样一个人携手相伴,哪怕只能相伴着走过短短一小段路,下一步就跌入地狱··容可下意识朝前走了一步,惊动了睡着的人。
唐浩初好看的睫毛动了动,有些迷糊地半睁开眼睛,在看到房间有人后,一下子清醒过来,坐直身对容可道:“抱歉,我睡着了·”·语气带着未睡醒时的沙哑,原本软嫩的嗓音多了低沉的磁- xing -,格外好听。
容可愣了一下才回过神,忙道:“不不,是我该道歉才对,让您等了那么久·”·唐浩初站起身来,修长挺拔的身体在夕阳的照- she -下投出更长的影子,“觉得抱歉的话,就陪我吃晚餐吧。”
唐浩初本来以为今天只能做到吃饭这一步,却没想到一口气将‘吃饭逛街看电影’做全了·他们吃完饭后逛了商场,在最繁华的街道上漫步,又看了一部电影。
身为万众瞩目的继承人,小大佬的一举一动都受人关注,早在他和容可刚进餐厅的时候就有小报记者暗暗跟着了·乱世里混饭不易,各行也有各行的难处,所以唐浩初没让保镖或者手下人把这些记者处理掉,导致次日一早,许多小报都刊登了他与容可一起吃饭逛街的照片。
其中一张是看完电影后站在街边的侧影,那时已经快十一点了,但舞厅和夜总会依旧纸醉金迷,歌舞升平·靡靡之音给人暧昧的联想,夜色也美得让人心醉,容可心里甚至做好了献身的准备,但唐浩初十分绅士地把她送回住处,从始至终什么也没做。
街灯将唐浩初高挑的身型衬托得一览无余,他和容可的侧脸也暴露在灯下,照片就定格在这一刻,当真是男才女貌,十分养眼··——然而谁也想不到才短短两个月的功夫,照片上的女主角就换了一个。
除了唐浩初自己办的专门刊登实政和诗歌杂文的进步日报,整个北州还有好几家报社,其中有一半都是报道八卦和小道消息的·原因无他,八卦新闻要比正经新闻卖得好,尤其是达官贵族的八卦,特别吸引民众关注,像唐浩初这样身份的更是重点追踪对象,一家靠报道八卦起家的报社甚至专门派了个记者跟着唐浩初,以便第一时间发掘他的花边新闻。
之前负责这项工作的记者因为妻子即将生产,请了一周假,将手头事务临时交给了一名刚从学校毕业的小年轻·小年轻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从过往资料中看到唐浩初半年多就换了四个对象,顿时愤愤不平起来。
尽管每个对象都是好聚好散,不曾闹出什么纠纷,也不曾有任何不雅传闻,那些被抛弃的女子甚至没有一个口吐怨言,提起唐浩初只有满心留恋,但这喜新厌旧的程度着实太过了。
上一秒还为之一掷千金,下一秒就能无情抛弃,这些豪门望族和天之骄子果然不是普通人能高攀的,哪怕再聪慧再有成就,也是让人不齿的花心薄情之辈··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愤愤完,小记者就接到上头通知,说少帅下午可能会和之前交往的周小姐去明珠大酒店约会。
小记者忙收拾了东西赶过去,好悄悄地拍照片上新闻,却在亲眼见到唐浩初的那一刻,把之前的想法全抛到了脑袋后面··这个他认知中最渣的人,却有着他所见过的最俊美最好看的一张脸。
穿着一身军装,挺拔的身高很能镇住场面,戴着白手套的手修长又好看,倚在墙边漫不经心地把玩着军刀,神情有些- yin -郁,还有些慵懒,眉眼自带风流,却又透着冷淡。
仿佛并非俗世中人,游离于滚滚红尘之外,身上还有一种令人臣服的压迫感,如危楼临风般的孤高凛冽··莫名觉得喜新厌旧在他身上都变得合情合理了,感觉他合该就是这样,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
这里事实上是一场宴会,并非什么约会,宴会举办人正是陈子烨,唐浩初之前‘追’过的周小曼也是通过他认识的·而陈子烨此刻就像狗皮膏药一样凑在唐浩初身边跟他说话,哪怕只得到一个简短的嗯。
唐浩初倒不是为了扮威严而装高冷的,他是真不愿意说话,但他的表情还算平和,直到陈子烨忍不住试探道:“少帅啊,我觉得周小曼是死心塌地的喜欢上你了,你真的不考虑和她重新在一起吗”·刚才还面色平和的唐浩初突然间换了面孔,手上把玩的军刀也停了,十分冷淡的说:“这和你有什么关系”·神色变化之快让人难以招架,完全不在意也不顾及别人的想法,好像不管什么态度都只出于他一时的心情。
但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极不讨喜的喜怒无常放在他身上却不会让人十分怨恨和生气,只会心生畏惧··旁边有人打圆场,端着酒杯给唐浩初敬酒,唐浩初收了军刀,和陈子烨及那人一起走到窗边放着香槟塔的长条桌前,拿起酒杯抿了一口香槟。
窗户对着街道,对面是一家新开的咖啡馆,唐浩初无意中扫了一眼,突然愣住了··他竟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脸··上个世界的唐峰南的脸··街道上都是人,有在百货店闲逛的贵妇,在洋行谈生意的掌柜,街边来往的小贩,还有接连不断的轿车和人力车,可就算这样,他还是一眼看到了对方。
陈子烨还要再跟唐浩初说个好话,却见他蓦地放下酒杯出了门·谢天天和刘英立马尽忠尽职地跟了上去,散落在酒店四处的保镖也动了,跟着唐浩初一路来到咖啡馆里。
傅程言这边刚点好咖啡,就听到门上挂的风铃因为推门太急而传来叮咚一声响,随声抬起头,只见一个异常俊美的少年推门而入,定定看着他的眼神就像是认识他一般··但傅程言可以确定对方绝对不可能认识自己,然后从对方的军装配枪以及身后跟的随从上,隐隐猜出了对方的身份。
毕竟只要身处北州,都知道少帅的大名,也多多少少会在报纸上看过他的绯闻和消息·想起那些传闻,傅程言不由微微皱起眉··“请问你……”/“请问你……”·同时开口的两个人撞到了一起。
傅程言的眉头皱得更明显了,抿着嘴没再出声,唐浩初也没将刚才要问的话继续问下去,而是顿了一下,换了个有些莫名其妙的问句:“你已经成年了吧”·傅程言都二十四了,不像唐浩初这样刚成年不久,也不像唐浩初这样长得显小,这个问题其实根本不用问,一眼就能看出他是成年人,所以下意识点头答:“对。”
·跟在唐浩初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不爱笑也不爱说话,但他的声线很软,会让人产生有这样嗓音的人应该不会像传说那般冷酷无情的错觉·然后竟看到不爱笑的少年露出一个十分浅淡却宛如冰雪消融的笑,对眼前的陌生男人说:“那我可以追你了。”
小大佬语出惊人,声音明明不高,语气也轻描淡写,却像惊雷一般把所有听到的人都惊着了·——少帅这是跟女孩子交往够了,开始改玩男人了吗·作者有话要说:给所有看文的小仙女拜个晚年大家注意身体,保护好自己·第120章 病弱的小恶魔·唐浩初说的不是问句,而是一个陈述句,就像下达什么通知一样,甚至没有要征求对方同意的意思。
傅程言自然是所有听到这话里的人最震惊的那个,饶是他一贯沉稳持重,也实打实地愣了愣··明明该觉得生气,但他说不出任何难听的话来,甚至因少年的那个笑而微微一动。
他压住这份不该有的心动,皱着眉冷声道:“请不要拿这种事随便开玩笑,我们之间甚至互不认识,更何况……”·话没能说完,——因为眼前的少年突然脸色一变,然后紧抓住他的手腕拽着他一起躲到了吧台后面。
几乎在同一时间传来嘭的一声枪响,玻璃窗被不知何处- she -来的子弹打穿··是唐浩初的精神力感知到了危险,并发现了一闪而逝的光点,尽管狙击手在镜片上加了消减反光的网罩,光点微弱到一般人根本发现不了,曾经跟着唐立明将各种类型的枪都研究过一遍的唐浩初还是第一时间意识到了这是什么,随即便拉着傅程言一起藏身于离他最近的掩体背后。
谢天天和刘英那边也迅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是狙击枪,街对面的楼上竟有好几名狙击手·因为一般的狙击枪是不能连发的,每开一枪都要重新上一颗子弹,此刻却接连有两声枪响。
其中一颗子弹抵达的方向正是唐浩初所站的位置,另一颗则奔往傅程言的肩部,在傅程言被唐浩初拽走的下一秒呼啸着- she -中了吧台上的咖啡杯··杯子瞬间炸开,碎片四- she -,咖啡也全部飞溅出来。
幸好咖啡馆里没有其他客人,只有两名店员惊叫着退回后厨,避免了更多伤亡和骚乱··傅程言倒没有因为突然遭遇枪击的事而慌乱不安,却因为此刻所处的姿势莫名有些不安。
被少年抓着手腕拽向吧台的时候,他的身体不可避免地因力的惯- xing -翻滚了半圈,少年正好以一种异常亲密的姿态摔在他身上·整个人都被压得僵住了,也不敢直视少年潋滟的眼眸,下意识动了动身体想换个姿势,但被少年抬起手按住了肩。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别动,”唐浩初低低在傅程言耳边道:“只有一个狙击手,他的枪是由容量5发子弹的弹仓供弹,——等他把剩下3发打完。”
唐浩初是用精神力探知到的确切人数,但事实上他不用精神力也能分析出来·——狙击手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词,要培养一个合格的狙击手非常难,别的不说,光成本就是大问题。
这个职业完全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并要经过最低三年的训练,如今整个联邦都找不出几名优秀的狙击手,更不用说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了·会连续- she -出两颗子弹是因为对方用了半自动狙击步枪,这种枪虽然能够连发,却难以保证- she -击精度。
傅程言不知道唐浩初是如何清楚敌方的人数和弹仓容量的,也不知道唐浩初要怎么让敌方把剩下的3发打完,只因少年近距离下更显软糯好听的声音而更加僵硬了·然后看到少年抽出了随身携带的军刀,朝窗边挂的飞镖盘掷去。
对狙击手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精度,所以真正专业的狙击手不会选用这种能连发的半自动狙击枪·而一个不够专业的狙击手是很好对付的,其原因并非出于技术差,是缺乏对狙击手来说唯二重要的耐心。
那个狙击手果然耐心不够,钓鱼战术起到了作用,枪声于刀光闪动的同一时间响起,军刀在不足一厘米的距离和子弹错身而过,然后正中镖盘靶心,刀法准得让人惊讶·了解到唐浩初意图的刘英和谢天天忙跟着制造出更大的动静,成功让敌方将其弹仓里的子弹全部耗完。
傅程言随即感觉身上一轻,是唐浩初趁着狙击手装子弹的功夫从他身上起来了·但唐浩初没有藏到更安全的地方,反而奔到了靠近窗户的柱子边··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是三百四十米每秒,而弹头是八百米每秒,唐浩初已从子弹声和枪声之间微弱的时间差中算出了敌人和他之间相隔的米数,可以据此锁定狙击手的确切位置。
身上轻了,但傅程言的心情没有变轻松,甚至在少年离开的那一刻莫名觉得空落落的,并忍不住生出一丝担心·抬头只见少年专注地看向窗外,神色冰冷如霜,却使得他精致的容貌更加夺目耀眼。
唐浩初已经锁定了那个狙击手的位置,——并不在斜对面的酒店或商行里,而是身处更远的居民楼,并且是最高的顶层·他甚至看到了一把狙击步枪的前半部分,但狙击手的身体严严实实地藏在掩体背后,暴露在外的仅有很小一块。
刘英已经迅速带人赶去了居民楼,谢天天则指挥其他人严密封锁居民楼的所有出口,原本只用耐心等着手下将狙击手捉拿住的唐浩初却在这时候从柱子后面走了出来··离开掩护体,身体就会暴露在狙击手的枪口之下,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在找死,不仅留守在咖啡馆保护唐浩初的保镖们慌了神,连傅程言也心头一紧。
唐浩初自然不可能找死,——他此刻所站的位置是经过了精密计算的,受角度所限,那个狙击手必须要调整位置才能- she -中他的要害·换句话说,唐浩初其实是用主动暴露的方式引诱狙击手移动身体,反过来暴露他自己。
正准备开口的傅程言只见唐浩初突然微勾起唇角,露出了一丝微笑·笑容里有说不出的味道,似乎有胜券在握的杀意,还有优雅又迷人的危险,这笑容甚至点燃了少年本就好看的双眼。
不得不说,那眸色漂亮得动人心魄··傅程言因此而微微一愣,就在他愣神的时候,唐浩初扣动了扳机··——窗口的狙击手果然如唐浩初所料那般动了,在飞快地移转枪口,半个身体都因此而出现在唐浩初的视野里,就是这一刻,唐浩初用他亲手特制的那把威力巨大的手|枪瞄准了对方,一枪打出,子弹- she -中了对方的脊椎。
整个过程流畅又完美,没有半分拖泥带水,窗外的阳光将少年的侧脸勾勒出一圈金光,却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一样,开枪的动作不过短短几秒,傅程言却依然看着他,无法移开视线。
·枪声同时指引了带人上楼的刘英,很快便顺利捉住了失去行动能力但没有丧命的狙击手·但唐浩初没有赶过去审问狙击手,似乎并不关心那人背后的主使者及其目的,就仿佛刚才经历的不是一场刺杀而是个- she -击小游戏一般,只管转身问傅程言道:“三百银元够吗”·傅程言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赔偿你窗户玻璃和那杯咖啡。”
唐浩初收了枪,“还有精神损失费·”·留过学的傅程言是知道精神损失费这个词的,立刻摇头说:“我不需要精神损失费,何况这家咖啡馆并不是我的。”
“我知道,但这家店的老板不是和你相熟的人吗”·傅程言忍不住又皱起了眉,“你怎么知道的”·他的相貌气质本就冷厉,皱起眉的样子会显得很凶,唐浩初却不以为意,语气平和又缓慢的道:“现在是下午四点,店门口却挂了close,而你在不营业的情况下直通而入,店员还泡了你要的咖啡,说明你不是之前就跟店主约好了的熟人,就是将整个咖啡馆都包下来的客人。
但你没在景观好或其它位置上落座,而是直接坐在吧台前,还自行取了咖啡勺,所以应该是前者·裤脚上被雨水浸- shi -后形成的特有褶皱以及崭新皮鞋上因短途行走造成的新鲜折痕则说明你是徒步过来的,可你身上的西装是手工定制的,怀表和袖扣也都价值不菲,光一个表链就是一般家庭几年的收入,肯定配备了保镖和司机,却一个人徒步过来,没带司机也没带保镖,足以从侧面看出你和店主之间的信任程度。”
傅程言没有出声,因为唐浩初全都讲对了,他完全没有话说·突然回想起之前,他也曾像那个刚毕业的小记者一样对唐浩初的八卦新闻感觉不满,但此时此刻,他又和小记者一样把这种想法抛到了脑后。
这个少年拥有无双的容貌,还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头脑,哪怕他花心薄情到不可理喻,哪怕他无比冷酷和危险,但你没法质疑他的地位和能力··这时有道声音从门外远远传来:“OhMyGod,我这窗户怎么都碎了”·只见一个脑袋上留着复古的长辫子,嘴里却说着外文的青年由远及近地奔到了门口,却又因门口荷枪实弹的保镖默默降低了声音,小心翼翼地对方拦住他的谢天天道:“这位老大,我是这家店的老板,请问这是出什么事儿了吗”·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不等谢天天回答,长辫子就看到了傅程言,声音再度拔高了:“喂,老傅我刚才有点事来晚了,这是怎么了啊”·谢天天在唐浩初的示意下把长辫子放了进来,对方随即向傅程言的方向跑,搂着他的肩问:“老傅,你没事儿吧”·“没事,”傅程言将长辫子放在他肩膀上的手推开,简单解释道:“刚才这里发生了枪击事件,所以窗户被击碎了。”
唐浩初随之开口:“关于赔偿事宜跟我的手下谈,他会把赔偿金直接给到你·”·长辫子没有纠结赔偿金的事,只因唐浩初的容貌而微微睁大了眼,然后便特别积极的介绍道:“你好你好,我叫吴泽,他是我的老同学傅程言,请问你是”·“我叫唐浩初。”
这话虽然是回答吴泽的,唐浩初的眼睛却看着傅程言,甚至唤了一句他的名字:“很高兴认识你,程言·”·记得上个世界的唐峰南很不喜欢他叫他小舅舅,而是喜欢他直呼全名,最好是更亲昵地只叫名字,所以唐浩初一上来就把姓氏去掉了。
尽管他的语气和之前说话的语气一样平和,并没有任何亲昵之感,表情也一样和之前一样淡然,傅程言还是因此而愣住,耳朵都莫名热起来·他隔了一会才沉声道:“唐先生,我们之前根本就互不认识,还是请您放尊重一点。”
唐浩初看着他红了的耳朵,“怎么放尊重”·“请叫我傅先生,而且……”·“傅先生,”小大佬当真改了口,道:“唐先生想请你吃烛光晚餐。”
吴泽实在是被惊到了,——他和傅程言认识那么多年,这位- xing -格冷厉又不解风情的工作狂向来是感情绝缘体,怎么会突然得此厚爱难道是在方才的枪击事件中英雄救美,所以眼前的小美人才委屈自己以身相许·接下来的发展却让吴泽再次瞪大了眼睛,只见小美人面色平静的问傅程言:“虽然枪击因我而起,但我毕竟救了你的命,你是不是该以身相许”·少年微挑的眼尾像画笔精心勾勒的云烟,眼睫轻眨,开合间如半掩复又展开的优美画卷,那不自知的风情最是迷人。
傅程言低下头不看少年的脸,深呼吸一口气道:“唐先生,我知道你的身份,也看过有关于你的花边新闻·”·提到身份,吴泽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唐浩初似乎和北州少帅同名,眼睛瞪得更大了。
而傅程言接下来的话证实了他的猜想:“你和那么多女孩子谈过恋爱,又是高高在上的少帅,才华相貌也无一不好,何必找我这样一个无趣的男人”·傅程言重新抬起头,继续道:“今日我的确欠你一命,知恩不报非君子,你要其他条件我都能接受,但请不要再拿我取乐了,我可以帮你……”·“那就跟我一起吃晚饭吧。”
唐浩初说得那么干脆,让傅程言隐隐有种自己刚才的话是给自己挖坑的感觉,可他已经亲口讲了知恩不报非君子,自然不能做知恩不报的人,只能和唐浩初一起去吃饭。
吃饭的地方是唐浩初定的,前往餐厅的路上,坐在副驾驶的谢天天向唐浩初低声报告:“那个刺客始终没有招认背后主使·”·唐浩初对此并不意外,只嗯了一声,吩咐道:“先别让他死了。”
“您放心,已经让人医治了,”谢天天面色严肃的问:“另外那栋居民楼的人全在控制之下,是否要抓起来逐一审问”·唐浩初一时没有回话,车厢立即沉默下来。
旁边的傅程言犹豫了许久,忍不住开口说:“我觉得那栋楼的居民和刺客并没有什么关系,全抓起来的话难免伤及无辜,也有损军部在百姓心里的形象·”·唐浩初挑起眉看了傅程言一眼,淡淡的一眼却有很强的威压,仿佛一切心思在他眼下都无所遁形。
傅程言顶着压力认真分析:“可以先从另外两个方面查,首先是枪,当今只有Y国生产狙击□□,国内的购买渠道很窄,每批枪的去路都是可查的·然后是一天前就知道你要去明珠酒店的人,杀手所在的位置正对的不是咖啡馆,而是酒店前的那条路,一定是事先知道你到酒店才会有时间部署和埋伏。”
·他一开始的确是为了居民楼里无辜的人,但后来完全是在诚心诚意地给建议,却不料唐浩初听完后,竟前言不搭后语地道:“你之前有没有谈过恋爱”·这话题转得实在太快,傅程言下意识摇摇头,片刻后才真正反应过来,“……你到底在想些什么”·“我在想你之前说看过我的花边新闻的事。”
唐浩初认真说:“所以我不介意你曾经有过恋爱对象,但从现在开始不能再和他们联系了,好不好”·好什么好,明明在说刺客的事,怎么又绕到恋爱上了,考虑一下刺客的来路和你自己的安危好不好·大概是年龄上有代沟,傅程言觉得他实在跟不上少年的脑思路,但他还是坚持把他没说完的话说完,“刺杀这种事,有一就有二,对方能找到稀缺的狙击手,想必不会轻易罢休,少帅还是谨慎小心为好。”
“嗯·”唐浩初不冷不淡地应着,然后猝不及防又将话题一转,“你喜欢吃什么口味偏辣还是偏甜”·“……”·傅程言算是彻底见识了少年清奇的脑回路,不再说话了。
见他不说话,唐浩初继续道:“我的确和小报上的那些女孩子有过一些纠葛,可那都是过去的事,我绝对不会和她们再有任何联系了·”·说着转向傅程言,看着他一字一句说:“我只喜欢你一个。”
傅程言竟不知道该作何反应··脑子甚至空白了一秒,心脏难以自控的重重地跳了一下,只觉得自己长久以来如同荒土的心里仿佛长了一把小草,毛茸茸地戳着脾肺和内脏,胸口像有什么东西要溢出来一样,又痒又饱胀。
而少年依旧看着他,他抬眸就看到他漂亮的眼睛·那纯净的黑深邃无比,甚至带着一点深情的味道,让人无法移开视线,只想沉没在他的眼波中··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可但凡有脑子的成年人都该知道,这种少年最是危险,谁跟他在一起也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
一想到这里,傅程言突热从心底不知名处泛起一种陌生的疼痛,这疼痛让他获得了清醒,哑声道:“请少帅别再开玩笑了,一时的喜欢也做不得数·何况人生太短,生死无常,每天都有意外发生,说不定哪天就死于非命,所以……”·“没关系,”唐浩初想也不想便说:“你死了,我陪你一起。”
他语气平淡如常,却又充满了认真,好像不是在说生死大事,而是周末去哪里郊游·心动的感觉和陌生的疼痛一起袭来,让傅程言暗暗攥紧了手··所幸目的地到了。
两人倒是吃了一顿十分安和的晚餐,安和的主要原因是傅程言只管认真吃饭,很少开口,甚至连唐浩初问的问题都尽量以嗯作为回答,能不说话就不说话··不是不想说,是不敢说,傅程言自认为自己也算是个聪明人,平日里跟手下人或客户谈话,都能掌控局面,引导话题走向,然而唐浩初比他更厉害,会神不知鬼不觉的循序渐进,甚至能让人意识不到自己被牵着鼻子走。
他回答少年一句早上更习惯吃西餐就能被猜出他留过学,回答一句最近在看货币金融书就能被猜出他是经营钱庄的,再答下去,恐怕昨天穿了什么色的内裤都要被套出来··唐浩初也知道傅程言不再说话的原因,没有生气,反而眉眼弯弯的笑了。
这笑容实在太好看,因为稀少而愈显珍贵,嫣红水润的唇瓣仿佛自有引力一样吸引着傅程言的目光,那以至于他让他把原属于他的那份甜点拿过来的时候,他竟乖乖地递了过去。
傅程言不喜欢吃甜,所以那份甜点几乎没动,唐浩初接过来,毫不嫌弃地直接用傅程言用过的甜点勺挖了一块,然后含在嘴里慢慢的嚼,许久才咽下去··他们五点多就抵达餐厅,如今已经七点半了,一顿饭已经吃了很长时间,所以傅程言忍不住催促了一句,并道:“甜点嚼太久对牙齿也不好。”
然后他就又被撩了,只见少年看着他认真说:“这是你给我的,所以要慢慢吃才行·”·这个世界还没有‘撩’这个字,但傅程言只觉得这一天下来自己快被撩炸了。
不仅耳朵红,脸颊也红起来,却硬要归罪于是餐厅太热空气不够流通的缘故··这还真不能怪餐厅,——这家餐厅是市内最好的西餐厅,服务和菜品绝对配得上它高昂的价格,还专门引进了从国外新进的温度调节系统。
餐厅的老板姓马,祖上是做御膳的,鼎鼎大名的一品轩酒楼就是他家的·虽然他没继承家里的做菜手艺,却有极好的生意头脑,两年前从国外留学回来就开了这家极有格调的西餐厅,社交手段也很强,人脉颇广,但凡联邦国里有点头脸的人他都知道,所以在唐浩初和傅程言出现后的第一时间就认出他们了,顿时有点惶恐,生怕哪里伺候不周。
毕竟一个是北州少帅,一个是顺兴商会新晋当家人,——前者位高权重,还手掌精兵;后者十分有钱,顺兴商会作为六十年老字号,钱庄和当铺开遍了各个州,两个都不好得罪。
马老板眼看着这两位终于吃完饭准备走了,刚把心放下来,却听下面的人突然匆匆上报说大帅来了··一颗心立马提得更高,一边快速盘算着大帅怎么会大驾光临,一边慌忙跑过去迎。
慌的原因倒不是因为怕唐立明,——这位大佬虽然脾气暴,眼里容不得沙,但从不会无缘无故地扰民和迫害忠良,很受北州百姓尊敬·原因主要是马老板自己心虚,——唐浩初来之前预定的是情侣座,服务员便按照情侣座的惯例放了玫瑰和蜡烛,待他看到唐浩初和傅程言后,又因为想讨好他们的缘故让服务员多送了好几束。
整个北州谁人不知唐立明疼爱长子,吃穿用度全要最好的,自己都舍不得用的珍稀玩意儿堆得唐浩初满屋都是,又因为孩子体弱的缘故,这些年不知道找了多少医生,打个喷嚏也要紧张一番。
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以大帅的身份还能跟他讲清理,以父亲的身份就难了·而唐立明的地位不是白得来的,是从尸山血海里一刀一枪拼杀出来的,要真惹了他,十个马家也保不住自己。
其实唐立明只是担心儿子的安危·可能是人越老,怕的东西反而越多,尽管手下人已经上报说少帅没有受伤,还是觉得不安,又左等右等不见儿子回家,就亲自找过来了。
明明是担心才来的,却一来就吹胡子瞪眼睛:“怎么遇刺了都不跟爹爹说一声”·“我让人跟您报过平安了,”小大佬无辜地歪歪脑袋,又骄傲地挺了挺胸膛,“再说也没人能伤到我,您不用担心。”
“凡事都要谨慎,万一出事了呢”凶巴巴的训诫完,余光看到餐桌上的玫瑰,当爹的又有一点不满,语气都带着些醋意,“一天到晚就知道跟女孩子约会,你就不会亲自给我打电话报平安吗”·话说完才看到傅程言是个男的,顿时愣了愣。
傅程言的脸色也不是很好,但还是礼貌的叫了一声大帅·而唐立明毕竟是经历过风风雨雨的真大佬,很快恢复平静,起码面上没露出什么异样,跟傅程言点了下头,便继续跟儿子道:“天晚了,该回家了,你二姨娘给你做了你最喜欢的汤,你妹妹也念叨着你……”·在父亲面前,小大佬还是很听话的,乖乖跟着父亲走了。
只是可能因为之前被凶了,似乎有点儿不服气,白生生的小脸微微鼓起来,本就显小的模样更软嫩了··离开餐厅后,傅程言独自在街道上走了走,赶来接他的司机开着车慢吞吞地跟在后面,对自家老板明明没有喝酒,耳朵和脸却都在发红的事感觉有些困惑。
冷风让人清醒,傅程言就这样一直走回了住处,始终没有上车·胡乱想了半路,最后想起了少年被父亲乖乖牵着的模样·脸上的婴儿肥还没有完全褪掉,微微鼓着腮帮的样子漂亮又可爱,和之前开枪的模样判若两人。
——那显然还是个孩子,就算按唐浩初的实际年龄算,也是个比他小了六七岁的刚刚成年的孩子·小孩子喜新厌旧是常事,所以傅程言放下了乱七八糟的思绪,觉得今天发生的一切应该只是少年的临时起意,是一场他应该封尘的梦。
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却不料唐浩初说到做到,当真开始追人了··傅程言是中州人,顺兴商会的总部也在中州,他会出现在北州的中心城市是因为这里最主要的一家钱庄出现了严重的账目问题,所以这几日直接住在了钱庄的后院里。
今天一早钱庄才刚开门,就看到门外等着两个穿着军服的警卫兵,一个人捧着一束花,一个人手里拿着个食盒··作者有话要说:没有人能逃得过小大佬的手心2333·第121章 病弱的小恶魔·还沾着露水的红色玫瑰层层叠叠地堆在一起,娇嫩又艳丽,小兵满脸笑容地对傅程言说:“这是帅府花园种的玫瑰,我们少帅瞧这玫瑰开的好,便亲手剪下来,叫我送到您这里。”
他刚说完,另一人便立刻接上话:“最近天气不是比较干燥吗,所以少帅让厨房煲了海蛎豆腐汤给您,这汤清热又滋润,味道绝对好,现在还是热的……”·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两人笑容满面一唱一和,而且一副傅程言不接就绝对不走的架势,实在让人头疼。
思及钱庄还要营业,一大早在大门口闹开了也不好看,傅程言犹豫再三,最终将其接下来··接完就后悔了,——因为下午又送来一套花束和食盒,只是花换成了紫罗兰,食物换成了能润肺的雪梨枸杞汤,而且一送就是整整六天,一天两次,一日也不曾间断。
——但这六天里唐浩初始终没有出现··因为唐浩初很忙,却不是在忙军部及工厂的事或者在查刺客,而是在处理他弟弟唐伟鸿惹出的麻烦··至今为止唐浩初已经分别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最大的弟弟就是四姨太生的唐伟鸿,今年差不多快十二了,从小就特别怕唐立明,几乎跟老鼠见到猫似的,对唐浩初也尽量绕着走。
然而父亲和哥哥一不在跟前,他就立即胆大蛮横起来,在外交了一堆狐朋狗友,还早早就学会了赌牌,去年便在学校打瞎了同学的一只眼,今年越发离谱,竟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偷了唐浩初房间里的图纸出去换钱。
是军用步枪的设计图纸,——如今军工厂的资金设备和工人都到位了,已经开始大批量生产,若整个军队都换上新枪,战斗力能提高一倍·虽然唐浩初房间里的图纸并非最终制作图,只是他在构思的过程中随手勾勒的,非常杂乱和零碎,一般人看不懂,但真正聪明的人还是能从里面研究出枪支改造的关键。
所幸唐浩初及时将图纸追回,并发现此事和行刺的事还有一些隐秘的牵连·但他的遇刺和唐伟鸿无关,和四姨太也无关,——这对母子倒是当真没有行刺唐浩初的胆子和想法,只是智商低到令人堪忧。
唐立明虽然是武夫,智商却是在线的,唐浩初坐在书房靠窗的椅子上,忍不住有些怀疑地问唐立明道:“别人一挑唆就上钩,这智商真的是我亲弟弟您给他做过亲子鉴定了吗”·亲子鉴定是去年才从国外传进来的词,但已经有医院能做了。
唐立明一听,又开始吹胡子瞪眼:“臭小子怎么说话呢,是不是我的种我还能不知道老子再昏庸,也没到给别人养儿子的地步”·他年纪越大,嗓门就越大,所幸书房是关着的,隔音非常好,外面的人趴近了也听不到什么动静,何况还有副官王剑带着兵守在走廊上。
不过没有王剑守着,家里也不会有谁往书房的方向去,——书房向来是唐立明和唐浩初才会去的地方,这父子俩经常在书房商议事情,久而久之,就成了其他人的禁地。
唐浩初才不怕唐立明的大嗓门,还嫌弃地掏了掏耳朵,唐立明的声音因此而降下去,道:“他母亲的智商实在是有点低,所以……”·唐浩初点点头表示理解,望向父亲的眼神随即带了一点八卦的色彩,“智商低的话,要有很美的外貌才对,可我觉得四姨娘并没有二姨娘和三姨娘好看。
您当初主要是看上她什么呀是身材好吗”·唐立明的额角不由抽了抽,实在不想跟儿子说自己当初看上的除了胸大之外,正是智商低。
那时候她刚满十八,比眼下的唐浩初还小将近一岁,满眼都是青春和天真,偏偏身段妖娆的要命,一出西厢唱得纯情又妖媚·那个年纪就算再蠢,瞧着也是蠢萌蠢萌的,如今上了岁数,却只剩下蠢了。
“反正我也从来没对唐伟鸿有过什么指望,你就先忍忍·”唐立明拿起手边的杯子喝了口茶,“这一通刑罚也够他在床上躺两个月了,等他伤好了,就让老师给他在家里上课,什么时候长脑子了,什么时候再出门。”
唐浩初嗯了一声,不再提家里的事,说起了北州军校·前段时间北州军校的主任退休了,唐立明便让唐浩初回去兼职做了个监督,人事方面也放手让他做主。
众所周知北州军校就是北州将领的摇篮,所以唐立明的目的已经很清楚了,就是让唐浩初彻底建立和完善自己的接班团队··以前上学的时候,唐浩初只了解本班的老师和同学,任职监督之后,却对全校师生都能有清晰的了解,不仅方便发现和筛选人才,还能建立感情,——和老师及教官是同事情谊,和学生们则是师生情谊,这些人就算将来去了别处,也会本能地对唐浩初保有一份信任。
其实唐浩初早在当年找官二代和富二代一起建工厂的时候,就已经开始默默选人了,如今负责新工厂统筹的朱泽亚与肖宇就是二代里可用的人才··“他们两个脑子灵活,忠诚踏实,还不钻牛角尖,凡事提点一下就能明白。”
唐浩初跟唐立明一一分析道:“而军校的学生中,张旭和姜东生都不错,有勇也有谋,但实战经验不够,要多磨练·教官里我比较欣赏孔胜、徐兴福和李猛,其中孔教官曾跟您手下的王将军一起参加过青北战役的,战功彪炳,可惜- xing -格比较执拗……”·唐立明认真听儿子讲完,又以自己的认知和了解帮忙分析了一番。
但他只是帮着分析,并不会干涉儿子的选择和决断,对于孩子的私生活同样不会强加干涉,只道:“我不管你交往多少人,也不管你交往的对象是男是女,但你将来必须要给我个孙子。”
唐浩初迅速转移话题:“崇州那边的探子传信来,说崇州大帅孔洪没几天了·”·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他立的那个小儿子根本撑不起场面,”唐立明摇摇头,“二儿子在暗中夺权,旁边的中州又一直虎视眈眈,怕是不等他阖眼就要乱了。
可惜中州和崇州离我们都远……”·“远也没关系,我们可以搞结盟·”·唐立明也考虑过和崇州联盟,在中州攻打崇州的时候从背后夹击中州,却不料唐浩初说:“和中州大帅江威结盟,——他出兵打崇州,我们出兵打益州,各打各的,互不干涉。”
唐立明微微皱起眉·因为江威十分多疑,不是可靠的结盟对象,益州又横在北州和中州之间,唇亡齿寒的道理对方不会不懂·但远交近攻,打紧挨着的他们的益州的确比跨过益州远攻中州来得轻松容易。
“您放心吧,我不会做没把握的事·”唐浩初自然清楚唐立明的顾虑,“我有办法让江威同意·”·待手头的事处理的差不多了,唐浩初才去找傅程言。
这几天傅程言依然没能把钱庄的账目问题理出头绪,正巧吴泽再次打电话约他,便到吴泽开的那间咖啡馆待了一会·在唐浩初一日两次的送花攻势下,昨日他搬出了钱庄后院,让人找了间客厅厨房和卫浴间一应俱全的西式公寓,回到公寓已经晚上六点多了,还没走到门廊,突然感觉有点不对。
公寓的门似乎被开过,屋里甚至隐隐有光透出来·傅程言立即起了戒备,一手探向腰间的自卫武器,另一手推开门,然后便愣住了,——唐浩初竟然窝在客厅的小沙发里。
少年腿上盖着一条薄毯,手里抱着一本书,旁边开着一盏落地灯,身上没有穿军装,只穿着白色的休闲衬衫,蜷在沙发里的样子乖巧安静的像一只小猫,把别人家当自己家一样,心安理得又毫无戒备地窝成软软一小团。
见傅程言回来,立即放下正看的书,抬头望着他,语气自然的说:“你回来啦·”·其实去咖啡馆的时候,傅程言就冒出了会不会再遇到唐浩初的念头,此刻看着他,一时之间说不清什么滋味。
一方面有私人空间被人闯入的不悦和不安,一方面却又有一丝说不出的满足和欢喜,甚至有一种有什么人在等着他的家的感觉··傅程言努力压住所有情绪,才冷声开口:“敢问少帅怎么会在这里你有什么事吗”·小大佬没有答,只眨着大眼睛理直气壮的说:“忙了一天,我饿了。
之前请你吃了那么多东西,你不该请我吃一顿饭吗”·唐浩初说的是遇刺那天和傅程言一起吃‘烛光晚餐’的那次,傅程言却想起了前些天警卫兵送来的各种汤。
都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那些汤傅程言的确喝了,所以下意识抿住唇不知道该说什么··其实他已经发话让钱庄的伙计将汤拿下去自行处理掉,却又将人喊住,让他们把汤留下来。
他不愿意承认留下的原因是唐浩初,只把原因归于不想浪费食物以及他母亲身上··傅程言的母亲擅长做各种煲汤,在世时经常给他煲汤,所以他就养成了喜欢喝汤的习惯。
他是个死脑子,喜欢什么东西就会一直喜欢,比如汤,比如固定的房间摆设和衣饰搭配,比如人·虽然还没有过爱人,但拿朋友来说,只要是他认可的朋友,便会一直交往下去。
见傅程言不说话也不动,小大佬决定自己动手,掀开小毯子,光着脚就下了地·白嫩嫩的脚丫在毛毯上蹭了蹭,就哒哒哒地去往厨房,歪着脑袋一顿翻找,完全把这里看作自己家里一样坦然。
傅程言下意识跟着他,发现这人一点也不懂得照顾自己,找出一根还没煮过的玉米就觉得是可以直接吃的,傅程言这边还来不及说话,那边已经‘嗷呜’一口咬了下去,下一秒便皱起小脸,“你家的玉米怎么那么难吃”·这个世界的唐浩初是不可能下厨的,也不懂和做饭相关的东西,自然也分不清生玉米和熟玉米。
小玉米无辜地被他丢在一旁,上面印着一个可爱又孤零零的小牙印,他控诉完玉米,转头看到了一小桶牛乳,突然有了莫名的自信,仰起精巧的小下巴,“我请你喝甜牛奶,可好喝了。”
傅程言自长大后就没怎么喝过牛奶,厨房里的这些食材都是帮他打扫房间的人放的·他也不觉得牛奶有多好喝,却想起了那日枪响的那一刻少年拉着他躲到吧台后,近距离下闻到少年身上清甜又好闻的奶香,让他不自觉地僵硬起来。
小大佬已经从架子上刨了个干净的小奶锅,又扒拉出一罐白砂糖,牛奶也倒进锅里,只剩下开火了·他在以前的世界里用过燃气灶,但没用过这种煤气罐,折腾半天都开不了火,正准备放弃的时候,却不知弄到了什么,火苗呼哧一下窜得老高。
顿时被吓了一跳,手跟着一抖,竟把小奶锅给打翻了··一锅奶几乎全泼到了腰腹处,连胸口和裤子上也有牛奶,小大佬整个人都懵了懵·傅程言同样有点懵,——少年只穿了一件衬衫,衣料- shi -了之后,腰线便完美地勾勒出来,眨着无辜又明亮的大眼睛,整个人像一块淋了牛奶的精致可爱又香甜软糯的小糕点,让人想把他一口吞进肚去。
傅程言连手脚都开始僵硬起来,掩饰- xing -的移开视线,目光落到少年的脚上·有一滴牛奶顺着裤子的布料砸中少年踩着深色地毯的脚背,脚踝纤细又精致,莹白的脚背上能隐隐看到青色的血管,让人忍不住去想究竟是牛奶更白才还是他的肤色更白。
·从懵逼中反应过来的唐浩初却只想着他的牛奶,一边把奶锅扶正一边道:“全都洒了……”·傅程言沉默着将外套脱下来披在唐浩初身上,然后挽起袖子,一边夺走少年手上的小奶锅一边言简意赅的说:“卧室的衣柜里有你穿的这种衬衫,换好衣服在客厅等一会儿,不要乱动,半小时后开饭。”
虽然出身富贵,但傅程言从小就十分独立,也没有君子远庖厨的旧式想法,做饭的水平相当不错,但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做给自己吃,还没有人吃过他做的东西·灯光下的切菜姿势十分认真,挽起衣袖的手臂显示出隆起的肌肉和坚实的力量,脸部线条也因光照显得更加深邃。
唐浩初去卧室找到了衣服,——毕竟身高和肩宽不一样,傅程言的衣柜里的确有唐浩初穿的那种衬衫,却没有唐浩初能穿的型号,他的衣服对唐浩初来说有点宽大,不太合身。
换好衣服的小大佬抿着嘴走出来,有一种小孩子偷穿大人衣服并且还装很威武严肃的即视感··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傅程言看着站在厨房门口的少年,莫名觉得他这个样子有种说不出的可爱,定了定神,才冷声道:“饭马上好,再等一下。”
片刻后又补了一句:“鞋柜里有拖鞋,把鞋穿上·”·这种老夫老妻般的相处模式竟没有一个人察觉·天气热,唐浩初不喜欢穿鞋,但他是真的饿了,所以规规矩矩地坐到沙发上等着吃饭,傅程言忍不住又回头看他一眼,竟觉得他乖乖坐着等吃饭的样子也很可爱。
你可以觉得一个人聪明,觉得一个人漂亮,觉得一个人有个- xing -,因为人天生有对美的欣赏能力,可一旦觉得一个人可爱就完了,会觉得他做什么都可爱,怎么看怎么可爱,甚至难以将视线从他身上移开。
傅程言没有再回头,却借助碗柜上的反光看到了唐浩初的侧脸·少年安静地坐着,从脸颊到脖颈的线条异常优美,美好得像油画一般··小大佬就是有那种能力,他冷起来能冻死人,安静下来却又像古堡里不谙世事的小王子,给人十分舒服和宁静的感觉。
这一顿饭吃的比那日的烛光晚餐更融洽,哪怕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却一点也不觉得尴尬,仿佛曾经坐在一起吃过很多次饭一样,甚至弥漫出一种温暖的气氛··虽然提倡自由和民主,但人们的普遍结婚年龄还是在二十岁左右,早已超龄的傅程言也曾经想象过家的样子。
风雨中携手,疲惫时相依,开心有人分享,烦恼有人倾诉,清早起来互道早安,晚上两个人坐在一起吃饭··——这是每个凡夫俗子都会留恋和憧憬的最简单的温暖,任谁也不能例外。
让傅程言意外的是,吃完饭唐浩初并没有多留,主动走了·但第二天晚上回到公寓,发现大门在他特地又加了一道锁的情况下再次被打开了··锁很正常,也没有被暴力破坏,他实在想象不到唐浩初究竟是怎么开的,反正一推门就见少年和上次一样盖着小毯子窝在沙发里看书,然后理直气壮地问他要吃的。
所幸这次依旧只是乖乖地等他做饭,吃完就走了··明明以前屋里再静都恍然不觉,少年一走,却感觉整个空间突然就安静起来··次日早上,帮他打扫房间的人过来收拾厨房时,傅程言竟忍不住吩咐他们多买点排骨和牛奶。
因为少年似乎很喜欢吃排骨,每次做的糖醋排骨都会被清盘·话说出口才觉得懊悔,但负责买菜的人已经麻溜的应了,他再改口又有点奇怪··然而当天晚上门锁没被打开,推开门也没见到窝在沙发里看书的少年。
傅程言在安静得过分的客厅里坐了许久,才缓步走向厨房,随便给自己做了点饭··不知不觉时间已是九点多,突然在这时传来了敲门声··傅程言打开门,见唐浩初就站在外面。
他今日没穿休闲服,而是穿着军装,军装上带着血腥和萧杀,但他懒懒倚着门框的样子又有种说不出的温柔,“你之前不是说喜欢红酒吗,我得了一瓶好酒·”·唐浩初边说边扬了扬手里的酒瓶,“我以前读‘满船清梦压星河’这句的时候,就想要坐在船上对着星星喝一次酒,你陪我一起去,好不好”·眼眸光华流转,月光似乎都变成了他的仆人,银辉覆在他身上,像笼罩了一圈淡淡的光环。
也许是月光太好看,或是夜色太浪漫,傅程言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轻声道: “好·”·城北有一条由云江分流出来的河湾,叫清河湾,河边有很多船夫,买下一条小船只需要两三块银元,租的话就更便宜了,唐浩初财大气粗地直接买了一条,和傅程言一起上了船。
夏末时节,河面上依然有许多荷花绽放,两人在月色下摇着桨慢悠悠地往前荡,不知不觉晃进一片荷花里·船头挂着盏用玻璃罩着的风灯,随着桨一起晃,船边红的白的荷花也跟着晃。
唐浩初开了酒盖,给自己和傅程言一人倒了一杯酒,问:“你的酒量好不好”·傅程言认真想了一下,“还好·”·“那你醉过吗”·傅程言又认真想了一下,“没有。”
“我曾见过不爱说话的人醉酒后反复唠叨,特别坚强的人醉酒后失声痛哭,和平常完全不一样·”唐浩初拿起杯子一边喝一边道:“人总要醉过一次的,你没有醉过,不会觉得无聊吗”·傅程言这次想的似乎更认真了,最后一本正经地摇摇头。
他摇头的意思并不是不无聊,而是不知道·唐浩初看着他这幅认真的模样,莫名想起以前的世界里看过的一个用兵马俑做的认真脸的表情包,忍不住有点想笑··傅程言不明所以地看着少年突然伏在船舷边笑起来,笑得肆意又灿烂,甚至把脸埋进手臂下面,整个身体都在抖。
笑完了才把头抬起头来,但半张脸还是被袖子挡着,只露出一双眼睛··那是一双十分漂亮的眼睛,因为笑出了水光,显得格外明亮·也许是夜色太柔,少年高冷的气质都变柔了,眼里还带着一点天真的稚气,轻轻颤动的长睫毛显得无辜又乖巧。
傅程言定定看着那双眼,不知为何联想到了丛林里的小鹿··是那种懵懂无知却胆大妄为的初生的小鹿,在林间到处乱跑,然后没头没脑地撞到了他的心窝··很轻,却听到了砰的一声。
傅程言没有说话,也不敢再看那双眼睛·他总是不知道少年究竟在想什么,也猜不到他下一秒会怒还是会笑··“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笑”·唐浩初终于重新坐好,表情也恢复了正常。
他杯中的红酒已经喝完了,这次是傅程言抬起手为他倒酒,边倒边答:“如果你想说,自然就会说了,不想说的话,我问也没有用·”·唐浩初记得郑锐霖好像也说过一样的话,微微挑了挑眉。
大概是觉得热了,他把手伸进了水里,只觉得水波一圈又一圈,像鱼一般地绕着手指打转,十分舒爽·就这样在水里玩了好一会儿,却又像碰到什么不喜欢或玩厌了的东西一样抽回手,甚至抽出口袋里的方巾擦了擦水,表情也变得淡然和冷肃,“……你还真是无趣。”
唐浩初抬起头以十分豪迈的姿态灌了一口酒,继续用那种淡然的语气道:“不过你虽然无趣,我依然喜欢你·”·甜文快穿系统青梅竹马·又来了。
傅程言想的却不是少年又说这些让他忍不住心跳的话了,而是自己又开始心跳了·他也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酒,饮酒的姿势和他平素工作或吃饭的姿势一样,十分规矩和挺直,没有人发现他拿杯子的手微微抖了抖。
“对了,”唐浩初把空酒杯一放,突然站了起来,“你的水- xing -好不好”·不知道他要做什么的傅程言谨慎地用回答酒量时一样的话说:“还好。”
“要是我一不小心掉进河里快淹死了,你的水- xing -会不会变得更好”·话音未落便落入水里,顿时打碎了一湾星河,落水的少年却如被千万星光拥簇的明月,又像一朵荷花突然化成了人形,一张被水浸- shi -的脸比周围的荷花更好看,眼睛比星河更灿烂。
傅程言已经慌忙跟着跳了下去··第122章 病弱的小恶魔·傅程言这辈子头一回像现在这样毫无头脑地做一件事,甚至不考虑原因也不考虑结果,想也不想就跟着跳下水。
跳下来之后有想到唐浩初应该是会游泳的,可心里的担心完全不受控制,只管迅速来到唐浩初身边,一边用一只手划着水,一边用另一只手臂搂着唐浩初的腰,并尽量把少年往上托,生怕他会淹着。
唐浩初自然会游泳,但他任由傅程言搂着,不划水也不挣动,还有心思伸手去够旁边的荷花·最终成功摘下来一支,眨着漂亮的眼睛问:“你看这荷花好不好看”·两人浮在水面上,水光粼粼,花香浮动,月色下少年的容颜动人得像能蛊惑人心的水妖。
傅程言迟疑了片刻,答:“好看·”·他看的却不是花,而是怀里的少年,所以很难分清他说的究竟是花还是人·所幸唐浩初并没有注意到傅程言的视线,只扁着嘴巴有些不开心的说:“可荷花只有这两个月才开,到秋天就没有了。”
唐浩初显然是醉了,神色和声音均带着明显的醉意,失落委屈又甜软的嗓音在傅程言耳边轻轻柔柔地荡,像河面上荡漾的水波·傅程言突然觉得耳朵很痒,眼睛依旧看着少年没有移开,并忍不住开口道:“没有就没有了,秋天也有秋天的花,每个季节都一样。”
“不一样,”小大佬突然像个执拗的小孩一样用力摇头,水珠从眉梢滑到优美的侧脸,又隐没在纤长的脖颈里,“我喜欢夏天,所以就喜欢夏天的花,别的季节的花开的再好,我也不会喜欢。”
傅程言微微愣了愣,喝醉了的少年继而把下巴垫在了他的肩上··大概是宽厚结实的肩膀让下巴垫得很舒服,唐浩初不禁在肩头蹭了蹭,又侧过头在傅程言的颈窝上也蹭了蹭,简直像一只乖巧又粘人的小猫,让人心里也像被毛绒绒的猫尾巴扫过一样。
现在好了,耳朵不痒了,但傅程言觉得浑身上下都痒起来·他深呼吸一口气,强迫自己不再看怀里的人,总算把人带回船边··独自一人上船十分简单,带了个人却不那么容易了,傅程言单手抓住船舷,想把唐浩初抱上去,一直乖乖地任由他托着的少年却在这时挣动起来,嚷嚷着说还要再摘一朵荷花。
傅程言不由皱起眉,“不是已经有一朵了”·眉头皱着,语气却带着自己都察觉不到的温柔,连目光都是柔的·唐浩初看着他柔和的眼道:“这一朵是我的,所以要再摘一朵给你。”
“没关系,我不需要·”·“是七夕礼物,”小大佬的表情有些不满,——难得他在醉酒的状态下还能记得清日子,“再过两天就是七夕节了。”
傅程言只觉得自己又被突如其来地撩了一下,掩饰- xing -的轻咳了一声,才重复说:“我不需要什么礼物·”·唐浩初歪歪脑袋,哦了一声。
他的- xing -情本就让傅程言琢磨不透,喝醉之后就更天马行空了,不知道又想到了哪里,勾起唇冲傅程言露出一个笑,然后说:“我把我自己送给你当礼物吧·”·笑容很甜,还有一种明目张胆理直气壮的坏,直击人心脏。
傅程言努力忽视自己失律的心跳,有些磕巴的道:“夜越深温度就会越冷,我们先上去再……”·“你还没回答我要不要·“·唐浩初凑近傅程言的脸逼视他,月光下的一双眼睛仿佛藏着露水,墨玉般的双瞳似能吸人魂魄的漩涡。
傅程言一向很能克制自己,但这一刻他竟无法克制,着魔般地伸手摸了摸少年的头发·发丝从指尖轻轻滑过去,就像是在他心间滑过去一样,感觉一颗心都被细密的发丝网住,难以挣脱。
唐浩初想象不到傅程言的心理挣扎,只管不满意地嘟起嘴巴,继续问:“你怎么不说话”·傅程言突然将唐浩初整个人都搂进怀里··他之前只是托着唐浩初的腰以防他淹水,现在却将他完全搂住了,一手环着他的脊背,另一手按着他的后脑勺。
被搂住的时候,唐浩初下意识挣了几下,但手臂因为醉酒软得厉害,才挣了两下就不再动了,甚至在对方怀里昏昏欲睡起来··——要的,他是想要的·他的唇,他的眼,他的笑,他的捉摸不定,他的深不可测,统统都要。
傅程言不敢让少年看到自己脸上的表情,所以无人知道他的表情究竟紧绷到了什么地步,也无人知道他究竟用了多大的自制力,才没让自己亲吻少年的脸颊··他只听见自己故作平静的道:“你喝醉了。”
顿了顿,又道:“……我也醉了·”·酒量浅的小大佬的确喝醉了,已经在傅程言怀里半闭起眼睛,脸蛋乖巧地依偎着傅程言的胸口。
傅程言勤于锻炼的强健臂力在关键时刻起了作用,死死撑着船舷,另一手紧紧搂着唐浩初,最终带着他翻上了船··两人都- shi -漉漉的,尤其唐浩初还穿着厚重的军装,一层层布料贴在身上很不舒服,上船后便迷迷糊糊地伸手解衣服。
傅程言忙按住唐浩初的手,“等一会,等到家了再换,好不好”
(本页完)
--免责声明-- 【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 by 小麦要发芽(下)(5)】由本站蜘蛛自动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本站无关,如果内容不健康 或者 原作者及出版方认为本站转载这篇小说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