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事不关己,硬被挂起 by 西门不吹雪(4)

分类: 热文
[快穿]事不关己,硬被挂起 by 西门不吹雪(4)
·他是Omega,他也发过情,他慢慢的就意识到皇太子当时的那番模样可不就是发情了··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简直就不敢相信,能力强大,从出生起就是太子的霍斯。
尹·蒙埃特殿下不是Alpha,而是个Omega这也太颠覆他的三观了·他想要否定,想像着记忆中的皇太子的样子拼命地想要给找一些自己错了的理由。
皇太子身材高大,五官深刻,并没有Omega的柔和··可是他发情了·皇太子从小体能就很好,机甲成绩名列前茅,而Omega体质纤弱,是开不了机甲的。
可是他发情了·皇太子聪颖睿智,战斗力强悍,是公认的帝国强者,Omega有这个本事么·可是他发情了·克莱亚快要给自己跪了,所以以前那个优雅强悍,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属于Alpha强大气息的皇太子是假的吗·强强情有独钟无限流·只要有药,每个人身上的信息素都可以伪装,只是那种药非常的贵,不是每个人都用得起的,而只有Omega的发情期是绝对骗不了人的·蒙埃特帝国的继承人竟然是个Omega,这绝不是个简单的事情,很可能牵扯到皇室秘辛什么的惊天秘密,克莱亚出身贵族,直觉的嗅到了其中的危险。
皇室那边,他不敢联系,就连家族那边也不能说,他现在能做的只有等,等牧倾华带着皇太子出现,他还是信任那个从深渊里把他救回来的人的,所以他愿意等一次·他这一等就是三天,三天后牧倾华终于拉着脚软腿软,某个地方被使用过度的皇太子殿下出现了,本来是想来个公主抱的,可叶重澜宁死不屈。
本来嘛,发情什么的已经够让他丢脸了,这个世界上的发情期,还真的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发起情来,跟只野兽也差不了多少了,脑子烧起来的时候就是一团浆糊,只知道往道长的身上缠,几辈子的夫夫了,调情勾引诱惑之类的事情他兴致上来了也不是没少做过,可没有一次像这次这么丢脸的。
整整三天啊啊,道长因为担心他的身体,几次都想把他从身上撸下来,可发情期的叶重澜又给缠上去了,还嗯嗯啊啊,一个劲的喊不够··想到当时自己的表现,叶重澜想屎· ·☆、 第三十八章 干翻那群Alpha··羞愤欲死的叶二少还挣扎的活着,然后忍着尴尬听完了克莱亚的这些日子以来的遭遇。
对于二皇子做的事情他有些意外,却又不是很意外,毕竟他刚开始的时候就隐隐的有了一些怀疑的,也让人暗地里调查了一番,他那位同父异母的弟弟也不是如表面上看上去那样正直无私的。
他当然也没指望二皇子是个表里如一的人,外界虽然把凯莱恩传的是个正直内敛的人,但到底是出生皇室的人,真正青白的又有几个,这是原主也没有做到的事情··可对方已经算计到他身上来了,这就是他不能忍受的事情了,克莱亚虽然只是个Omega,但身份特殊,他可不相信对方的这一番动作紧紧是为了他所谓的爱情,这很可能就是对方动手的先兆。
经历几世了,原本天真无知的叶二少越来越懂得阴谋论了,还在这方面玩转的颇为顺手,这也算是历练的一种吧··不过他没想到,克莱亚竟然会被牧倾华给救了,所以说嘛,他和道长果然是天赐的一对地造的一双,姻缘天定·——虽然不知道这两者间到底存在着怎样的因果关系·不过,叶重澜倒是脑补的挺欢乐,刚开始的一些尴尬羞恼都消失不见了,如果不是活了几辈子的人了,基本的克制力还在的话,都要忍不住笑出声了,到时候,克莱亚就算再不想承认,也不得不认为,帝国的皇太子殿下绝对是脑袋出问题了。
克莱亚交代完了自己的事情,倒也不急着提报仇之类的话了,而是咬了咬牙,握着拳头,视死如归一般的说道:“那天你是发情期吧,你、你真的是Omega”·说道Omega这个词时,他自己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叶重澜老脸一红,天知道他已经有多少年没脸红过了,让牧倾华微微一瞥,竟觉得颇为有趣··“那个,不是在说你的事情吗……”叶重澜摸着鼻子尴尬道:“凯莱恩那边你打算怎么办是你亲自来还是我帮你,要不你先回奈瑞家奈瑞家唯一的Omega受到了这样大的伤害,大公他们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殿下”克莱亚忽的一下站起了身,他的脸也红——急的,他胸口起伏,似乎想平复一下自己过于激动地情绪,但显然,不太成功,因为向来优雅有教养的人连脏话都飚出来了,“报仇算个屁,凯莱恩算个屁和您的这件事比起来,我那堆子破事就是个渣渣事关整个帝国,还请您认真回答,别瞒着我”·连您都冒出来了,对方态度坚决,不容敷衍。
叶重澜和牧倾华对视一眼,然后挺直了背脊,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承认了承认了·克莱亚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强迫自己冷静,就算脑子里乱成了一团乱麻,像是被塞了几百只仓鼠在里面跳舞,他也必须要冷静。
“怎么会是Omega呢我认识了你二十多年,你一直都是Alpha,怎么会突然有一天就变成Omega了”·他怎么也想不通,一个人的性别还是能中途变异的Alpha变Omega,说变就变,以为是变色龙吗还是说帝国皇太子从一开始就是个Omega那祖父知道吗皇帝知道吗还有他的姑姑,那个生下皇太子的人,她又知不知道·想到这里,不知怎的,他无来由的竟打了个冷颤。
叶重澜沉默片刻,在对方紧张的实现下,终于开口说道:“有些事情我不能告诉你,我也不认为知道了就是对你好·”·克莱亚稍微思考了一下,就明白了对方话中的意思,秘密之所以是秘密,就是不能说给人听的,尤其是皇室的那些秘密,有时候隐瞒反而是一种保护。
皇太子的用心他知道,虽然不满,却也无法抱怨,追问的话更是说不出口了··“你会有事吗”克莱亚这样问道,坐在面前的这个人到底不是个普通人,他身份特殊,就算是一个普通的Alpha忽然变成了Omega,也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更别说是皇太子,蒙埃特帝国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叶重澜微微一笑,“如果不被别人知道了,当然没事·”·克莱亚呼吸一滞,只是想象一下那样的画面,就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他不懂,对方怎么还能笑得出来,如果被民众知道了,他们所爱戴喜欢的皇太子不是Alpha,而是一个Omega,那绝对是世界级的大灾难。
画面太美,他不敢想象·“我会保密的·”他只能干巴巴的说出了这么一句,然后临走前都是晕晕乎乎的,差点没撞到墙上,以至于都忘了问叶重澜和牧倾华两人之间的关系。
而等他终于想起这件事的时候,似乎也不需要去问了,他,流放基地的那些人,以及因为叶重澜的到来,终于被放出来的得到自由的侍卫官们,在没有一点防备的时候,被秀了一脸的恩爱。
流放基地的人眼中:暴力狂老大竟然恋爱了,对方是个Alpha,嗯,长得不错,能力也还好,还有那么多护卫,看来身份也不低,勉强配得上他们流放之地的老大结论——没有任何信息素,被他们打赌猜性别的老大竟然是个Omega,庄家通杀妖孽啊,这世上有这么狂野暴力的Omega吗他们老大果然是个奇葩·侍卫官们眼中:皇太子殿下竟然恋爱了,嗯,对方长相够出众,气质够清冷,能力——这时候他们已经知道那个暗中放倒他们的是谁——能够凭着一己之力放倒他们整个精英小队的人,配他们优雅高贵的皇太子殿下似乎已经足够了,唯一的缺点恐怕就是对方来历不明,性别也不明,没有信息素,这是什么情况·倒是克莱亚,已经由一开始的震惊慢慢的平静下来,毕竟有比这还要重大的打击在前面铺垫着,还是有了一点心理准备的,而且那天皇太子发情的时候,他可没忘记,是牧倾华带走了他,直到三天之后才出现。
这三天以来他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他又不是孩子了,还没天真到以为两人之间什么都没发生··总之,周围的人都看出两人间的关系了,还被措不及防的秀了一脸,当然,对此,无论是叶重澜还是牧道长都是不会承认的,他们才没有秀恩爱,那么肉麻傻白甜的玩意儿他们怎么会去做,他们都是纯爷们,几辈子夫夫下来,他们只是很正常的在吃饭睡觉聊天,外加稍微叙述一下小半年没见的思念之情好咩·没有结婚的人是绝对不会懂得·身为一国的皇太子到底是不能离开太久的,加上发情期的三天,叶重澜已经在这个临时的基地呆了快六天,这个时候皇帝还在闭关修炼中,帝国上上下下的政事都是由皇太子暂时处理的,这几天的缺席已经是极限。
叶重澜必须要回去了,那牧倾华自然是跟他一块儿的,至于流放者这个基地,本来就是为了找人临时组建出来的,现在要找的人既然已经找到了,那也就没有了留下的必要了。
从这点来说,牧倾华不如叶重澜,他从不把任何责任包袱往自己身上背,往好了说是散漫,实则却是无情··一直以来,除了叶重澜的事情,他对任何事任何人都是不大在意的。
不过在他说了要走之后,基地里的人的反应倒是有点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他一直以来都是以暴力手段征服那些人的,谁不服,打到他服为止,从来没有真正用心经营维护过自己身为老大的地位,对于基地的管理,他甚至还没有阿诺尔德那些能干的人管得多。
他以为自己退出,让出老大的位置应该不会有人反对,甚至应该拍手庆幸才是,毕竟再没有人在他们身上压着他们打了··可事实却是出乎他预料,竟没一个人同意他的退位让贤,阿诺尔德那几个能干的Omega和Beta也就不说什么了,毕竟都是他救回来的,平素对他很是尊敬,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就连大部分的Alpha都没有同意。
他们可是一群被他揍得最惨的人啊,难道都是抖M不成·就在牧倾华这样想的时候,一个脸上有疤的Alpha的人站出来说话了,他是流放基地最强的几个人之一——当然,这个最强是要排除牧倾华的,他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正常人范畴的——当初在流放之星那也是称霸几个区的人,只见他舔了舔自己手上的匕首,眼睛猩红的说道:“我虽然讨厌你,但不得不说你是个强者,我也只服你一个,如果是其他什么人坐在了你的位置,我可不保证顶替了你的那个人还能不能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
·说着,他还环视一圈,桀桀桀桀的笑了起来,只笑的周围的人胆寒起来,鸡皮疙瘩都竖起来了··不只是他,其他好些人也都是这样的想法,流放基地与其他组织不同,这一群可都是穷凶极恶的人,本该是在索菲尔1号星被流放致死的,可因缘巧合之下却被牧倾华带了出来,他也是实力强大,才能压制得住这些无法无天的人。
换个人领导的话,这个组织分分钟散,甚至大部分人还要流散出去危害社会··后来牧倾华将这件事情和叶重澜说了一下,叶重澜觉得吧,他现在好歹也是个皇太子了,也是要为自己的国家着想一下的,这些人流散出去的话确实是个大危机,所以要不要再把人都给弄回索菲尔1号星呢·当然,最后叶重澜到底还是心软了的,没有这些人他家道长还在那个与世隔绝的星球呢,那他们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重逢了,于是念着这个原因,叶重澜决定还是网开一面比较好,最后直接和牧倾华商量着,把这个临时的基地搬回首都星去了。
牧道长原本是绝对没这个兴趣,也没这个耐心的,但是他又想到了对方现在的处境,还有那个藏在暗处时刻算计着叶重澜的二皇子,最后就答应了下来··这些人虽然都是犯过打错的人,但好歹能力都还是不错的,或许能够帮上他一些忙。
牧道长就是打着这个主意让一群人极其低调的搬了家···☆、 第三十九章 干翻那群Alpha··在外视察的皇太子殿下回来了,虽然是秘密的回了首都,有心想要避开所有人的耳目,可最后到底还是没能完全成功。
这世上有一种神奇的生物,叫做狗仔,他们有着最灵敏的嗅觉,就是八百里开外,也能把你身上的信息素给闻出来··于是,次日清晨,一篇名为《皇太子携神秘情人秘密回京》的报道出现在每家每户的报纸上,上面还放了一张照片,因为角度和距离的缘故,拍的并不是很清晰,但还是能够清楚的看到那个被侍卫官们簇拥护卫着的独属于帝国皇太子的优雅身影,而更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身边还走着一个人,白色的背影,黑色的长发,简单的黑白二色便有一种出尘之意,也更让人好奇,这人的正面是怎样的出众。
照片上的两人离得很近,肩并着肩,手拉着手,皇太子微微侧着脸,唇角含笑,眉眼含情,正在和身边的人说着什么··这样异常亲昵的一幕,说是没有女干情才有鬼了·这样的一份早报,仅在首都星就引起了民众的重大反应,星网上更是津津热道着皇太子的八卦恋情,纷纷猜测,这个忽然出现在皇太子身边的神秘美人究竟是谁。
强强情有独钟无限流·要知道,任何八卦只要搭上皇室两个字那都能笼上一层神秘的面纱,何况这还是皇太子的八卦··皇太子的终身大事每年都会被全帝国的人民关注,于是,只有一个背影,连个正面都没有露的人竟然成了星网上的话题榜首,无数人都在猜测着这位神秘美人的身份背景,他们什么时候结婚之类的。
短短几天功夫,这件事就闹的沸沸扬扬,连皇室都惊动了,或者说叶重澜也从来没想过要隐瞒,否则的话,以他现在的身份,在报道出来前,让一两家媒体闭嘴还是能够做到的。
牧倾华是他的伴侣,这是无论换了几个世界都不会改变的事情,在他看来,他家道长相貌出众,能力不凡,又不是什么拿不出手的人,藏藏匿匿的根本不需要··对于皇太子的这件事,最先有动静的是皇后,在叶重澜回来后的第三天,皇后就从度假的星球飞回来了,可见对这件事的重视。
皇后是个美人,毕竟是原主的母亲,原主可是被帝国人民称为男神的人,作为生下他的人自然不可能会差到哪去,金灿灿的长发,奶白的肌肤,高贵端庄的仪态,还有那双和原主如初一则的蔚蓝色眼眸。
她是一个非常适合皇后这个身份的美人··叶重澜来这个世界也有小半年了,这却是第一次见到原身的这位母亲,说来也有点奇葩,帝国的皇帝陛下是个不喜欢处理政事的人,也不太恋栈权位,反而对修炼情有独钟,而帝国皇后每年呆在宫里的时间加起来恐怕连一只手都数的过来,这并不是说,原主与这位母亲的关系不好,相反,从他残留下的记忆来看,原主和皇后之间的关系还是比较亲近的。
也难怪皇后一得到消息就匆匆赶回来了,毕竟是儿子的终身大事来着··倒是叶重澜,对这位突然出现的,他现在应该要叫母亲的人态度有些微妙,母亲这两个字好像还从未在他人生中出现过,他本身是个孤儿,是被师兄捡回去的,死后在一个又一个的世界穿梭,不知是巧合还是什么,每一个世界也都是没有父母的,刘太后那个不算,本身也不是嫡亲的,所以他还是有些新奇的,就像是幼年时师兄教了他一套新剑法一样。
格瑞蒂雅皇后自然是不知道叶重澜的这番心思的,她还在想着儿子的那位神秘伴侣的事,虽然只是匆匆一面,但她也看出那人的容貌是何等出众了,丝毫不比帝国男神的霍斯差,反而有种更加精致的完美。
只是对方的来历背景却有些不清不楚,而与皇室结亲,相貌能力之类的反而是其次,身份背景才是最重要的··她并不是很满意这桩婚事,可皇太子的态度却是异常坚决,她还从未见她清心寡欲洁身自好了这么多年的儿子有这样决绝而又热情的一面,便有些犹豫下来,无论如何,她总要顾虑对方的心情,这还是他第一次将一个人拉到她的面前,然后眉眼含笑的说要和身边这个人在一起。
相较于她的犹豫纠结,叶重澜反而是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在他看来,他是一定会和牧道长在一起的,别人的反对与他何干,他想着的反而是另一件事··“母亲。”
他挑眉,沉声说道:“一个身份高贵,背景强大的人确实是太子妃的最好人选,比如说那些执政官家的孩子们,可你却忘了一点,我性别特殊,一旦让那些牵扯了利益的家族联姻,某些秘密也就不是秘密了。”
无论这个世界的人们的性别有多奇葩,皇太子的这个秘密又隐藏的如何深,身为他的生母的皇后绝对是知情者,如果一个母亲,连自己生下的孩子究竟是男是女,是A是O都搞不清的话,那才叫滑天下之大稽。
叶重澜的猜测没错,这句话一出,格瑞蒂雅皇后的面色就变了,再也维持不住表面的高雅··看着她脸上的神情变化,叶重澜漫不经心的又加了一句,“前些日子我发情了——”·“啪”的一声,手边的茶杯被碰落在地上,碎裂的时候发出清脆的声响。
·“是牧陪我度过的·”·至于是怎样的陪,无需他多说,有点智商的人都能明白,发情期的Omega只有靠Alpha的标记才能安全度过··格瑞蒂雅皇后那张美丽的脸上一片铁青,她沉默了好半响,才开口说道:“那个人的来历你清楚吗确定他不会威胁到你”·叶重澜勾唇,他知道,对方这是妥协了。
“我信任他,这个世上我最信任的人便是他·”叶重澜这样回答··皇太子从来就是一个办事妥当,不会让人担心的人,他的保证让她放心了一些,当然,就算不放心也没办法,自己的孩子她比谁都了解,表面上看着永远谦和有礼,骨子里却比谁都固执。
一旦认定了某件事,任何人都规劝不了··既然劝不了,那她或许可以为他办一场独一无二的婚礼·事到如今,她也只能这样苦中作乐的想一下了。
格瑞蒂雅皇后离开之后,屋里恢复了寂静,叶重澜并没有立刻让人进来收拾破碎的杯盏,熟悉的气息从后面围拢过来,一双手搂住了他的腰,轻缓的呼吸喷洒在他的耳后。
“你让人把克莱亚送去皇后那里了”·叶重澜微微后仰,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自己更舒适的倚靠在他的胸口,“好歹也是这个身体的母亲,那是给她的见面礼。”
“你确定是礼物,不是麻烦”·“总要给她找点事情做嘛·”叶重澜在他脸上啾了一口,含笑道:“省的她来插手我们两的事情。”
牧倾华挑了挑眉,沉默下来··这边叶重澜和牧倾华两个人生活闲适,时不时的秀一把恩爱,那边二皇子凯莱恩的日子却是不大好过··——因为他的妻子,克莱亚回来了。
这本来不是什么不好的事,他本来就是在找他的,从对方怀疑自己外遇,两个人大吵了一架,然后克莱亚离家出走之后,他都已经找了他几个月的时间了··对于克莱亚,他的感情一直是复杂的,对方出身尊贵,容貌不俗,举止优雅矜持,最重要的是还非常的爱他,当初皇后本是有意将他配给霍斯当太子妃的,可克莱亚却用尽了手段,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嫁给了他。
对于这样一个每方面都异常完美的妻子,他这个母亲早逝,皇帝又完全不管他的二皇子应该是非常满意的,事实上,年少的时候他也确实欣喜过他对自己的喜欢··可这样的喜悦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减少,到最后,每天回家,看到那张容光焕发的脸,他就会升起一种不平之气。
一开始他不知道那股抑郁之气从哪来的,后来才慢慢明白过来,那只是他的不甘而已,他自认能力不比霍斯差,两人都是皇帝的儿子,为什么对方却是皇太子,帝国未来的继承人,而他却只是个没有实权的二皇子,未来充其量也只有一个没有实权的亲王爵位——皇室中除了皇帝和继承人之外,其他人都是不能掌权的,就算是再有能力也一样。
他是个强大的Alpha,出身并不低,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一种名为野心的东西也在慢慢膨胀··克莱亚虽然是他的伴侣,奈瑞也是帝国中非常有名的大家族,可他知道,在他和皇太子之间,这个家族永远不会站在自己这边,于是,克莱亚这个和皇太子流着四分之一同样血液的人慢慢的在他眼中就变得碍眼起来。
克莱亚的性子从来就是骄傲的,两人一旦冷战,首先道歉的人必然是他,因为对方背后的家族,他不得不每次暗暗咬牙,强迫自己退让一步,无论曾经有多深的感情,在这样不对等的情况下,都要被磨灭赶紧。
然后他就遇到了凡,一个明朗大方,拥有着阳光一样灿烂笑容的人,一个和克莱亚截然相反的人··他不高贵,不出色,甚至只是一个非常平凡的Beta,却能让他整个人都鲜活起来。
·☆、 第四十章 干翻那群Alpha··对于克莱亚失踪的事情,凯莱恩并不知道内情,克莱亚知道了他和齐凡的女干情,以为自己受到的阴谋暗害对方都是知道的,甚至在其中插了一手,否则只是一个普通的军事学院的学生,怎么可能有能力将一个人弄到流放之地去。
星际中最恶名昭彰的地方,也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去得了的··他以为凯莱恩是同谋,这一点却是猜错了,经历过那样痛楚的一世过后,齐凡清楚地了解凯莱恩的劣根性,他骨子里就是个自我的人,凡事都会选择自己有利的一面,在克莱亚的身份还对他有用的时候,他怎么可能放弃这样一个能给他带来利益的妻子,口口声声说着爱,可上一世到最后,堂堂二皇子可还是回归家庭的,只将他一个人丢在了万劫不复的深渊里。
所以,重生以来,就算是凯莱恩,他也没有真正相信过,更是背着他和联邦那边搭上了关系··当然,这些内情凯莱恩都是不知道的,他只以为克莱亚是和他吵架,然后离家出走了,他辛辛苦苦的找了几个月,最后他又自己回来了,回来之后并没有回他们自己的家,也没有第一时间来见自己,反而是回了结婚之前的家。
去奈瑞大公府的时候他心里还是有些不悦的,凯莱恩从来就是骄傲任性的,结婚几年以来丝毫没有改变,每一次都要他先退让,次数一多,他也烦躁,可以想象,这次去大公府接人的时候,怕是又要受到一些责怪,尤其是克莱亚的那几个哥哥们,还有克莱亚的父亲,那人总是严苛的,面对他的时候尤其如此,他知道,当初他是属意将克莱亚嫁给皇太子的,可最后偏偏事与愿违,到现在,虽然他和克莱亚都已经结婚几年了,那人也只是维持着表面的客气,暗地里从来没有过好脸色。
一年之中,凯莱恩极少踏进大公府,可这次他不得不来,不但要来,还要满脸诚意的“请”克莱亚回去··他虽然是个二皇子,在面对自己的妻子时,却一点尊严都没有,这也是他不甘的最大原因。
一路上,他都在设想着各种各样的措词,做足了心理准备忍受大公府里人的冷言冷语,可之后发生的事情依旧出乎他的意料··那已经不是简单的震惊能够形容的了,他整个人都有些懵,去论如何他都不会想到克莱亚在离开了几个月之后,回来的第一件事竟然是要和他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一个Omega主动要求和Alpha解除婚姻·这在帝国史上绝对是极其罕有的事情,何况是发生在他们这样身份的人身上,传出去的话,丢脸的只会是他自己。
身为Alpha,连属于自己的Omega都留不住,除了无能,还有什么·凯莱恩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会让克莱亚突兀之间做出了这样荒唐的一个决定,若说是因为之前的吵架,那绝对不可能,之前几年他们不是没有冷战过,有时候闹得比这次更凶,可最后照样重归于好。
他对自己,始终是深爱的,他清楚的知道这一点··震惊过后,他当然是无法接受这件事情,可对方似乎是铁了心,连经常神隐的皇后都请出来了,可见他态度之坚决·克莱亚。
奈瑞,曾经的帝国明珠,现在的二皇子妃,起诉要求和二皇子凯莱恩解除婚姻关系,这件事短短几天之内就红遍了整个星际网··帝国人民议论纷纷,因为Omega体质的特殊性,每一个被标记过的Omega 都是非常依赖他们的Alpha的,近百年来,还真的没有听说过哪个结了婚的Omega主动离开自己的丈夫的,这件事的稀奇程度让这道消息霸占了一个星期的星际网头条。
各种各样的猜测层出不穷,但无论别人是怎样的想法,二皇子凯莱恩这次的脸是丢大了,甚至有人怀疑他是不是某些功能有问题,直接导致了克莱亚忍无可忍,最后提出离婚。
这样低劣而又黄暴的说法还是引来好多人的认同的,好死不死的又被凯莱恩瞄到了一眼,导致的结果自然是他住的房子差点被他给拆了··关于二皇子的离婚事件虽然还没有落实,但也差不离了,帝国中,皇帝还在闭关中,就算出来了对这些事怕是也没太大的兴趣,而皇后和皇太子有所无条件的站在克莱亚这边的,二皇子一个人,手中又是毫无实权,用不了多久就会败下阵来。
何况克莱亚手上还有一个杀手锏,关于凯莱恩和齐凡之间的暧昧关系,两人在一起的照片都掌握了一大堆,这个婚他是离定了,只要想到对方是怎样和齐凡纠缠在一起的,他就觉得恶心,连一秒钟都无法忍受。
强强情有独钟无限流·关于这件离婚事件的结果,只是时间问题而已,而皇室却不可避免的因为二皇子的这件丑闻受到了些许的影响··为了挽回皇室的声誉,也为了转移民众的视线,叶重澜想了想,还是拉着道长的手,说了一句,“我们结婚吧”·牧道长微微一愣,然后静静的笑了。
皇太子殿下要结婚了婚礼就在两个月之后这个消息就像夏日的惊雷一样,哐当一声,毫无预兆的落了下来。
什么二皇子,什么离婚,统统靠边站,他们的帝国男神要结婚了,还有比这更虐的事情吗国民男神要结婚,新娘却不是我,简直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心塞的不能再心塞了。
等到伤心够了,擦干净眼泪,有技术的靠技术,没技术的就四处打听,坚决要人肉出那位神秘的幸运儿到底是谁·事实上,也并没有让他们等太久,很快的,一张皇太子与未来太子妃的合照出现在星网最大的交流平台上。
皇太子依旧尊贵优雅,俊美无双,只是眉宇间多了一种动人的情意,而与他并肩而立的人也没有丝毫逊色,面容精致,冰姿雪貌,一身的气质与皇太子很是般配··好漂亮完了,他们想叛变了怎么办··☆、 第四十一章 干翻那群Alpha··皇太子殿下的婚礼盛大,而又隆重。
那天的天气很好,风和日丽,天空湛蓝,整个首都星都沉浸在一片巨大的喜悦中··就连常年不在众人视线里的修炼狂皇帝都出关了,亲自主持了皇太子殿下的婚礼。
婚礼虽然隆重,却并没有曝光出来,只有一台小小的全息摄像机将整个婚礼现场拍摄了下来,等到百十年之后,如果皇太子殿下和他的太子妃有兴趣的话,完全可以拿出来欣赏欣赏,回温一下旧梦,也称得上是浪漫了。
庄重肃穆的礼堂中,在所有人的见证下,叶重澜将准备好的戒指套在牧道长的无名指上,笑的肆意而又张扬··这是一种和原主一点都不相同的笑容,是独属于叶重澜的笑,但不会有人站出来怀疑些什么,因为今天是皇太子殿下结婚的日子,谁规定就连结婚的时候都要维持和平时一样的笑容了他高兴坏了还不成么·凯莱恩看着那笑得幸福甜蜜的一对,忽然就觉得异常刺眼,哪怕是个瞎子也能察觉到皇太子殿下身上不断往外冒的名为幸福的泡泡,再联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真是讽刺。
所有人都在祝福着皇太子殿下,为他高兴,为他庆祝,他出身尊贵,是帝国未来的继承人,而自己呢,现在怕是有无数人在心里嘲笑着他吧··一种阴暗的情绪不断在心肺间窜起,拧的他难受,恨不能撕碎眼前这平和恩爱的一幕。
凯莱恩狠狠地捏紧了拳头,眼角余光一瞟,就看到了角落中,端着一杯酒正一脸祝福的望着一对新人的人··悄无声息的走了过去,将所有的恶意都掩藏在僵硬的笑容之下,他哑着声音低声道:“一段时间没见,你倒是过的很好。”
俊秀的眉微微蹙起,克莱亚握紧了手中的酒杯,一点都不认输的转过身子,淡淡道:“一段时间不见,二皇子看样子却是不大好,怎么,你的小情人没安慰你么”·凯莱恩呼吸一滞,目光复杂的说道:“这件事是我不对,当时你在生气,我也在气头上,便没能克制住自己,但就算如此,我也从未想过要和你解除我们的婚姻关系。”
“我该感到荣幸吗”克莱亚讥笑,“出轨就是出轨,别给自己找借口,我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在你出轨的那天起,就已经结束了。”
凯莱恩瞳孔一缩,手一伸,迅速的拉住了想要离开的人,低沉的嗓音中带了一丝痛苦的说道:“你我之间就再没有可能了吗只这么一次而已,克莱亚,就这么一次,你不能凭着这一次的错误就否认了我们从小到大的感情。”
克莱亚啪的一声,拍掉拉住自己的手,蔚蓝的眼中几乎要冒出火来,整个人就像是一只被触到了逆鳞的狮子,“你也知道我们从小到大的感情但凡有一点顾虑到我们之间的感情,你就不会和你的小情人联合起来,把我弄到流放星去你不但要我死,还要我受尽屈辱的死,你那时候有没有想过我们从小到大的情分,有没有想过我们毕竟是几年的夫妻”·“所以别和我谈感情,我听着恶心。”
他的声音压得极低,不想引来别人的注意,给皇太子的婚礼惹来任何麻烦,可就算如此,那声音里的怨恨和愤怒也没减少半分··这也是他最不能原谅的地方,他不明白,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少年夫妻,同床共枕,也是恩爱过几年的,他不明白为什么他能这么狠·凯莱恩的眼中划过一抹惊讶,他再次抓住想要离开的人,皱眉道:“你什么意思什么流放星是索菲尔1号星吗我怎么可能将你弄到流放之地去”·他的神情不像作假,可无论是真是假,对现在的克莱亚来说都没有意义了,他手腕一转,捏住对方拉着他不放的那只手,手劲竟是出乎意料的大,就算是体质力量强悍的Alpha一瞬间也有些疼痛难忍,然后在凯莱恩吃痛松手的那一刹那,他抽身离开,只在他耳边留下一句,“回去问你的好情人吧”便朝着欢庆着的人群走了过去。
因为是在皇太子的婚礼现场,凯莱恩不敢过多纠缠,只能看着对方穿梭在官员中,长袖善舞,和每个人都言谈甚欢的样子··这样的克莱亚很熟悉,以前每次比较重大的宴会对方都是这样的,他并不怎么喜欢,身为一个强大的Alpha,谁也不喜欢自己的Omega以一种自信而又从容的姿态,出现在别人面前,虽然不喜欢,可他又无法阻止,因为每一次,克莱亚都会给他带来各种各样的人脉和资源。
以后恐怕没有了吧,凯莱恩有些遗憾,又有些说不清的烦闷,他的眉头一直没有松开,好在他虽然板着个脸,但其他人都明白他现在的处境,一个被Omega提出要解决婚姻关系的可怜Alpha,便也没有人会觉得他这个表情在皇太子婚礼上的不适宜。
没看到,就连一向挑剔的皇后都没说什么吗他们要留点同情心给一个即将单身的Alpha··凯莱恩自然没有忽略四周时不时投过来的一两个同情眼神,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将那些个望过来的眼睛都挖干净。
好不容易挨到婚礼结束,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时候了,风吹在脸上带着些凉意,凯莱恩并没有回自己的住处,而是直接去了曼尔街道的一座公寓楼··门开了,他四下扫了一眼,便一闪身,极快的进了门里面。
一身居家服,戴着黑边眼镜的齐凡,双臂交握,靠着墙壁站着,明明不是很出众的样貌,却带着些明朗和闲适,让他看上去异常顺眼··他似乎是从床上刚爬起来的,脸上还带着困意,模模糊糊的说了一句,“怎么这么晚皇太子殿下的婚礼都结束了”·“几个月前,克莱亚失踪,是不是你干的”·简单的一句话,让齐凡的困意瞬间褪去,脸上神情都僵硬起来。
到底是皇宫里出来的,凯莱恩察言观色的能力不差,立刻就从他的反应里察觉到了什么,他脸色铁青,上前一步,捏紧了他的手腕,怒声道:“真的是你把克莱亚弄到流放之地也是你的主意”·“我没有”齐凡脸色苍白,眉宇间尽是痛楚之色,他觉得自己的手腕都快被捏断了,他咬着双唇,倔强的说道:“我那时候都不认识他,你别忘了,要不是你们两个之间离婚的事情弄得人尽皆知,我都不知道我TM的竟然做了别人的第三者”·凯莱恩目光微暗,脸上隐隐的便多了一些愧色,手里的劲道自然而然的松开了一些,犹豫了一下,他将齐凡整个人揽入怀中,安抚着拍了拍他的背,说道:“抱歉,不该胡乱怀疑你的,这段日子发生的事情太多,我有些乱。”
他亲了亲他的头发,接着道:“你也不是第三者,而是我的爱人,等我和克莱亚离了婚,就和你结婚,让你做名正言顺的二皇子妃·”·傻逼才要做你的二皇子妃齐凡心中暗骂,表面却无比柔顺的被对方抱在怀里,宽阔的胸膛挡住了他面上的表情,也让人无法看到他眼底闪过的冷光。
看来这里他是无法多呆了,凯莱恩绝对是个疑心极重的人,虽然现在被他糊弄过去了,但既然他已经有了怀疑,就绝对会去查,而且克莱亚没死,竟然还让他给安安全全的回来了,那就更不能久留了。
联邦那边,看来要再联系一下了··半个月之后,二皇子凯莱恩和二皇子妃克莱亚正式宣布解除婚姻关系,有媒体直截了当的追问两人的婚姻走向决裂的真正原因,以及身为Omega,离开了自己的伴侣,就不怕以后发情期到来时的困境吗·不是每一个Omega都能忍受没有伴侣在身边的发情期的,那样难熬的痛苦不是任何一个Omega想要,并且有那个勇气去尝试的,何况是后半辈子永远都被那种难熬的欲望所折磨。
就算克莱亚重新找一个伴侣,可也不是最初标记他的那个了,他依旧会痛苦··这也是对Omega们最不公平的地方··媒体也就是那么一问而已,并没有指望能够得到什么回答,可克莱亚却偏偏就着那个问题回复了,还回的特详细。
他首先在自己的空间环里翻了一下,然后翻出一个巴掌大的瓶子出来,那瓶子与现在的瓶子有些不同,白皙如玉,泛着温润的光泽··克莱亚拿着药瓶,冲着全息影音的镜头,微微一笑,笑如春花,“这是由太子妃殿下亲自为广大Omega研究出的‘龙精虎猛大力丸’,吃了它,腰不疼了,腿不酸了,Omega再也不弱不禁风了,扛七八袋大米跑十层都没问题了,想要驻容养颜皮肤白,要有它,想要掩盖自身信息素要有它,想要没有发情期再也不受Alpha们的标记威胁的更需要它总之,‘龙精虎猛大力丸’就是广大Omega们的福音”·克莱亚的话,克莱亚的笑,再加上他那张被称为“帝国明珠”的脸,简直就是完美。
这次广告打得不错,牧道长坐在沙发上,看着荧屏上的那个人,点了点头很是满意,他仿佛看到了滚滚而来的钱财……··☆、 第四十二章 干翻那群Alpha(完) ··一年之后,已经和平了几百年的蒙埃特帝国和联邦之间爆发了一场战争。
这场战争是由一个人引起的,后世又称之为”一人之战“··二皇子凯莱恩在知道真相的时候,齐凡已经坐上了去往联邦的舰艇,他愤怒羞恼,完全没有想到那个一直以来乖巧听话的情人,竟然会背叛他。
为了那个人,他没有了妻子,没有了家庭,他自己更是成了全帝国人民心中的笑柄,有史以来活的最窝囊的一个二皇子了,可最后的结果竟然是这样,他怎么能够甘心如何能接受·被愤怒和背叛冲昏了头脑的凯莱恩,在知道真相的那一刻,几乎顾及不上任何事情,只带来一小支军队就前往追击,想要把那个背叛了自己的情人给抓回来,狠狠的报复·载着齐凡的那艘飞船,表面上看,只是一艘简单的民用飞船,但他暗地里却属于联邦。
·凯莱恩到底是把事情想的简单了,或者说他已经被所谓的愤怒烧空了理智,竟然连自己身为皇子的身份的忘了,他会忘他的敌人却不会忘,最终,蒙埃特帝国的二皇子在星际中陨落。
消息传来的时候,整个帝国都震惊了,凯莱恩毕竟是皇帝的儿子,身份地位摆在那,这也是克莱亚想要报仇却也只能伤害一些他的利益让他面子上过不去之外,却无法撼动他的最大原因。
二皇子陨落的事情是第一时间通知了皇太子殿下的,对面悲痛的声音,透过通讯器传过来的时候,克莱亚和叶重澜坐在一起,于是,他也比别人更早一步的知道了这件事情。
那一刻,他不知道自己是喜是悲,是愤怒还是痛快,脑子里有一些空,那毕竟是她从少年时期就喜欢上的人,夫妻几年,也是有过恩爱时光的,直到最后憎恨决裂,对于他的死,他好像没什么悲伤之类的情绪,却也做不到无动于衷,更没办法拍手赞一声死的好。
强强情有独钟无限流·二皇子死的实在是出乎人的意料之外,身为帝国未来的继承人,实际的掌权者,叶重澜自然要查个清楚明白,给帝国民众一个交代,也给皇帝陛下一个交代,虽然那位陛下似乎并没有什么在意的样子。
事情并不怎么难查,牧道长的流放基地比军部更早一步地给出了事情的真相,毕竟齐凡这个主角一直是在他们的监视掌控之中的··叶重澜倒是有些奇怪,原本的世界里齐凡可是二皇子妃,未来的帝国皇后,怎么就和联邦勾搭上了或者该问这样的关系是因为他和牧道长的到来而产生的,还是原本就有的如果是原本就有的话,那事情倒是有趣了。
一切矛头都指向联邦,叶重澜更是以皇太子的身份要求对方给个说法,以及归还帝国的通缉要犯齐凡··联邦答应归还齐凡,却拒不承认二皇子的死与他们有关,两国之间原本就并不融洽的关系开始变的紧张起来。
叶重澜并不是一个喜欢讲道理的人,比起嘴巴他更喜欢用手中的剑说话,两国之间和平的日子过得久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和,战争就变成了一件避无可避的事情,而二皇子的死就是一个契机。
叶重澜不喜欢打仗,但他也不惧怕打仗,面对联邦各种推搪抵赖,借着媒体大打口水仗,叶重澜只有一个字:战·这场战役共持续了3年时间,双方的损失都不小,最终以帝国的全面胜利而告终。
联邦总统签下条约,割让十一个资源星,五个居住星,以及将通缉犯齐凡归还至帝国,这场长达了三年的战争才彻底宣告结束··也因为这场战役,皇太子殿下的威望达到了有史以来最高,在战争结束的4年之后,皇帝传位给太子,彻底离开了帝国的权力中心。
这是叶重澜第二次做皇帝了,古代和未来其实也没有太大的区别,比起这个高高在上的身份,他其实更愿意拉着牧倾华一起去浪迹天涯的,奈何情况不允许··既然无法真正获得自由,他也只能偶尔偷个懒了,比如说两个人结婚10周年的纪念日,他可以光明正大的拉着牧道长翘班,一起去度个蜜月啥的,官员们就算再苛刻,对此也不会没眼力的去说什么。
于是,金灿灿的阳光,金灿灿的沙滩,一望无际的深蓝色海水,还有海面吹过来的略带咸腥味的海风,一切的一切都构成了一幅最好的旅游胜地··叶重澜正在牧倾华的双腿上,双目微闭,神情慵懒,手上还拿着一杯色泽极好的红葡萄酒,当真是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十足一副昏君样子。
牧倾华倒也纵容他,只弹了弹他的额头便随他去了··“你在看什么”叶重澜抿了口酒,看他一直开着终端上网的样子,便好奇的问了一声。
牧倾华眼睛发亮,低头在他脑门上响亮的亲了一口,心情非常不错的说道:“账户上又多了一笔进项,你要什么我给你买”·叶重澜很是意外,要知道他家道长的吝啬程度可是和他的长相成正比的,何时这般大方过,看来这笔进项不算小。
流放基地以医药起家,到现在,十多年发展下来,规模已经很大了,各种产业遍布星际,很少有人知道基地背后的老板是太子妃,现在的皇后殿下,但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本世纪最伟大的发明,改变了整个Omega体质,和社会地位的药物就是出自这位皇后殿下之手。
以前的Omega是笼中的鸟雀,是生孩子的工具,但现在,谁敢将Omega当成玩物没有了发情期的牵制,改善了孱弱的体质,Omega们和其他人一样担任各种职位的工作,你不尊重Omega,想要将Omega像以前那样养在家里,高兴起来就看一下,不高兴了就丢一边,呵呵,边上玩去吧,追求他们的后面还排着一大堆呢,毕竟Omega可以孕育最优良的后代,这一点却是从未变过的。
一手改变了这个世界格局的牧倾华,自然也就不单单只是一个皇后那么简单了,他的声望并不比叶重澜低到哪里,百年之后,他也绝对是能够记载到史书里的人之一··流放基地里的人都知道他们老大没别的什么爱好,就是爱钱,这些年也牟足了劲给他赚,再加上叶重澜给他的属于帝国统治者的私人小金库,说牧道长是全帝国最有钱的人也不为过。
难得牧倾华大方一回,叶重澜自然不会扫他的兴,两人在这个度假星球很是逍遥奢侈了一把··最后把他们召唤回去的不是其他,而是来自帝国培育中心的一则通讯,由两人的基因制造孕育的试管婴儿已经成功了。
几年前,战争刚开始的时候,联邦那边就传出风声,说帝国皇太子其实不是Alpha,而是个Omega,就连齐凡都站出来指证过,还不等叶重澜有所行动,帝国人民首先就跳脚了,他们心中的男神,岂容其他国家的人来诽谤污蔑,特别是那谁谁谁,可是帝国的通缉犯,哪来的胆子敢跳出来指责他们男神的·总之,那件事只在星网上疯传了一阵,最后也是不了了之,恐怕帝国皇太子是Omega的传闻最后也只能在野史上留下一些朦胧的,没有答案的猜测,不会再有其他了。
两人结婚也有近十年了,却一直都没有孩子,于是,很荣幸的,他们又体验了一回和上辈子一样,被全国人民逼着生孩子的经历··甚至连原身的母亲,以前的皇后,现在的皇太后都曾暗中委婉的提示过,让他生一个算了,只要避开所有人的耳目,找个秘密的地方,别被外人发现了就好。
叶重澜无语,让他孵小鸡可以,但是让他生小鸡……别以为他没看过这个世界大肚子的Omega,如果自己成了那个样子的话,他晚上睡觉的时候绝对会做恶梦的。
好在牧道长和他想法一样,男人生孩子什么的,看看就好,亲自来就免了吧··只是他现在的身份没有孩子也不行,皇室成员本就人员稀少,只从二皇子死后,嫡系这支就剩下他一人了,为了替原主的传承尽一点心力,也为了堵住全帝国人民忧心忡忡的话语,从一年前开始,试管婴儿的事情就提上了日程。
而一年之后,这个万众瞩目的孩子终于在帝国培育中心诞生了··蒙埃特帝国的霍斯陛下这一生就这么一个孩子,是由他亲自教养长大的,不同于上辈子玩笑性质的鸡小萌,这个孩子有着他和牧倾华的基因,是真正的属于他们的孩子,因此他对这个孩子的感觉,自然格外的不同。
从他出生起,叶重澜就非常疼他,政事一处理完,就抱着他陪他玩,就连晚上睡觉,都是把他放在自己房间睡得,然后早上顶着一双熊猫眼去处理政事··牧倾华将这些都看在眼里,然后在孩子五岁之后,就拉着叶重澜东跑西跑,刻意减少两个人的相处时间。
他比叶重澜理智,清楚的知道等他们死后,会在下一个世界重新开始,属于两个人的“一辈子”还很长,而这个孩子却会如这个世界的其他人一样,历经生老病死,最后步入轮回。
他不想叶重澜投入太深的感情,那对他而言并非一件好事,几次之后,叶重澜慢慢的便也明白了他的顾虑,虽然心中不舍,倒也如他所愿,拉开了和那个孩子之间的距离。
握着牧道长的手,叶重澜从未如现在这般深刻的体会到,除了身边之人,谁也无法永远的陪伴着他···☆、 第四十三章 二少也要种田 ··耳边传来呼呼的风声,牧倾华醒来的那一刻就感到自己在不断的下坠,他骤然睁眼,一拧腰,一个翻身,就已经轻飘飘的落在了地上。
笔直的树木郁郁葱葱,散发着草木的清香,现在似乎是黄昏时分,灿烂的晚霞照射下来,整个大地都仿佛笼罩在一片绚丽的光晕中··枝头传来几声不知品种的鸟鸣,远处更是隐隐的传来几声泉水的叮咚声。
这样的景致,这样清新的空气,放在现代那绝对是被保护的很好的旅游胜地,可牧倾华现在却没有多大的兴致停下来欣赏眼前的这一片美丽的景致··他环顾了一下四周,挑了挑眉,然后大轻功一甩直接走人了。
已经离开的牧倾华也就没有看到,不远处的一处灌木丛中,慢吞吞的爬出了一个书生打扮的男人,只见他望着牧倾华离开的方向,脸上还保持着呆滞的神情,嘴里一个劲地喃喃念道:“仙人……仙人……”·那书生回去之后就画了一幅画,画中之人道袍玉冠,冰姿雪貌,飘飘然从天而降,不是神仙又是什么凡人何来如此姿容,如此风华·自此,那书生就患上了一种名为相思病的绝症·牧倾华还不知道自己的样子被人窥了去,更不知道自己又祸害了一个人,半个时辰之后,他已经进了城,正在试图了解打听一下这个世界的情况。
飞柳城只是一个小城,既不处在交通要道,也没什么名产特色,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寻寻常常的小城而已,和大雍千千万万的其它城镇没什么不同··最值得人称道的事,也不过就是飞柳城在二十多年前出了一个状元而已,所以这一代的人还是非常乐意将自己的孩子往学堂送的,虽然希望有点渺茫,但说不定天上就砸馅饼了让自家的孩子中了状元呢就算捞不到状元当,但能弄个秀才举人的也是不错的。
因为城小,地方又有点偏僻,外人就连行走的商人都不大往这边来的,因此,牧倾华的出现,就显得格外的突兀了··玉冠道袍,俊美的容貌,再加上背上背着的那把剑,走在路上那回头率绝对是百分之两百。
路上有不少人在暗中打量着他,牧倾华也在看着这些人,首先让他觉得奇怪的是,大街上似乎没有女人·古代保守,对女人尤其苛刻,有点家底的都要求她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这样一来,外面女人少很正常,但少到一个女人都没有那就是绝对不正常了。
到底是有过不少经历的人了,他便想:这不会又是一个没有女人的世界吧·低头寻思着的牧倾华没有看到对面眼睛发亮,正急匆匆地往他这边小跑过来的人。
知道对方跑到他跟前了,他才后退一步,避开那只朝他伸过来的涂着丹蔻的手··他抬头,在看清来人那张脸的瞬间,差点没绷住一直以来的面瘫脸··那人是个男人,虽然瘦了点,眉清目秀了点,看上去娘气了点,但货真价实的是个男人。
可就是这么一个男人,指甲上涂着丹蔻,脸上抹着脂粉,嘴上还抿着艳丽的胭脂,如果不是定力好,牧倾华都想拔剑大喊一声:妖精哪里跑·“道长道长快救命我家出鬼怪了,快去救救我家齐侧夫吧”那人一脸的焦急害怕,还不死心的想要来拉他。
鬼怪你自己才是鬼怪吧,被吓掉半条命的牧道长有些无语的想着,而且他看着哪里像抓妖算命电视小说里通常左脸写着骗右脸写着子的江湖道士呢·就在牧倾华腹诽不已的时候,对方显然也急了,连忙说道:“我家侧夫现在已经病倒了,上天有好生之德,道长便随我走这一趟吧,若能除了鬼怪,我家侧夫必有重谢”·重谢牧倾华眼睛一亮,一直没有出声的他终于开口说道:“无量天尊,除魔卫道本就是贫道该做之事,劳烦你带路。”
那人大喜,即使是铺着厚厚的粉,脸上的笑也能看得出来,而牧倾华也很欢喜,虽然他不缺钱,还非常的有钱,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啊·就在牧道长冒充神棍在骗钱的时候,叶重澜的情况却有点不大好。
他刚刚有意识的时候,头疼脚疼浑身都疼,而等他睁开眼睛,看到的却是漏顶的屋檐,灰扑扑的墙壁,还有他盖着的棉被,勉强称之为被子吧,似乎过于单薄了点,还乱七八糟的,打了好几块补丁,唯一能勉强说是优点的大概就是还算干净。
“大哥”惊喜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叶重澜微微侧头,一个两个三个,床头安安静静的趴着三个小萝卜头··三个都是男孩子,最小的那个男孩子只有两岁多,而最大的也不过七八岁的样子。
三双黑漆漆的大眼睛见到他醒过来,都冒出惊喜的光芒··就连最小的那个都是大哥大哥的喊着想要往他身上爬,却被年纪大点的那个男孩子拦住了,那个孩子非常懂事的说道:“大哥刚醒来,身体还没好,你乖一点,不许往他身上爬,秋秋,你去通知二哥一声,听说大哥已经醒过来了。”
·强强情有独钟无限流·旁边那个五六岁的孩子,清脆地答应了一声,噔噔噔的就往外跑了··叶重澜无语,自己这次的处境似乎不大妙啊·剩下的那两个孩子似乎怕吵到他,都不说话,只用亮晶晶的眼神看着他,叶重澜正好趁这个时间整理一下原主就给他的那些记忆。
这个身体的主人姓秦,叫秦业,算是有功名在身的,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秀才,但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也算是独一份了··别看秦家现在这副家徒四壁的模样,就在一年前,秦家虽然也穷,那也还没穷到这份上,不然也不可能供出一个秀才来。
秦家有田,20多亩的地每年收成都不错,除了上缴的之外一大家子每年的口粮还是有的,秦家也有屋,带着四合院的大瓦屋在整个村子里也不是每家都有的,除了这些之外,秦家老爹还是个打猎的好手,请假的日子在村子里着实不算差了。
之所以弄到如今这般田地,关键就在于一个人,一个原主半路上捡回来的,并且一见钟情坚持要娶之为妻的哥儿··没错,就是哥儿,这个世界是没有女人的,只有能嫁人,能生孩子的哥儿。
哥儿除了瘦弱一些,表面看着与一般的男子似乎没什么两样,但是,在他们身上的某个地方,或胳膊或小腹,或胸膛或是后背,会长着一个红色的,像是云朵一样的胎记,有这个胎记证明你就是个哥儿,是能生孩子的,至于胎记具体是长在哪里,就只能由父母和未来的丈夫知道了,一旦被别人给知道了,那就名誉扫地了,就等着被唾沫给淹死吧·对于这个世界的设定,叶重澜只能表示沉默,不就是男人生孩子嘛,历经3个世界,他觉得生啊生啊也就生习惯了。
再说回来,原主捡回来的那个歌儿长得那叫一个漂亮,当然了,不漂亮也不可能被原主给一见钟情,身为村子里唯一的一个秀才,原主的眼光还是有点高的··最后,也因为这样的高眼光让整个秦家家破人亡。
对于那个来历不明的哥儿,秦家阿爹和秦家阿嬷说不上满意,也说不上不满意,他们尊重原主的决定,于是,两个人相识不到一个月就决定成亲了··本来也算是一件喜事了,只是从来都有天降横祸这一说法的,那天,秦家阿爹和秦家阿嬷带着那位哥儿进城,原是想做件结婚时用的喜服,再买一些到时候该用到的东西,没想到就这么出了事。
原主接到消息的时候秦家阿爹已经去了,那位即将成为他妻子的哥儿失踪,而秦家阿嬷也受了重伤,好不容易才救了回来··喜事变丧事,整个秦家愁云惨雾··秦家阿嬷的伤一直反反复复,再加上秦家阿爹去世的打击,缠绵病榻了半年,终究还是去了。
秦家半年里死了两位主心骨,再加上秦家阿嬷卧病在床的这段时间,家里的积蓄彻底耗光,秦家渐渐衰败下来··偏偏原主还是个痴情的,一心想要找回失踪的未婚妻,托人询问,官府的打点,都是要钱的,于是,秦家的地契房契慢慢的都被卖成银钱撒出去了。
叶重澜并不是怎么赞同原主的这个做法,为了自己的未婚妻,他自己怎么倾家荡产怎么受苦都无所谓,可他不该拖着4个孩子一起··原主的四个弟弟,三个哥儿,一个汉子,最大的那个才十一岁,最小的连路都走不稳,这一个个的穿着破旧的衣服,饿得面黄肌瘦的,那一双双漆黑黑色的眼睛,刚看到的时候就觉得大了,现在想来,那绝对是饿的,脸上的肉都瘦没了,眼眶凹了进去,就让那双眼睛看上去显得格外的大,原主这个做兄长的太过失职。
原主倒是好,一个恍惚从山上滚下来,就这么摔死的,死了之后更是一了百了,但这剩下的几个孩子却是可怜了··叶重澜叹了口气,将赚钱当成了目前的头等大事。
倒也不光是为了眼前的这几个小萝卜头,更是因为他家道长,如果被道长看到了他现在这副穷酸样,贪财的道长会不会跟他离婚啊·他好担心··☆、 第四十四章 二少也要种田 ··叶重澜负手站在自家那个摇摇欲坠的屋子前,正在思考着自己未来的人生大事。
经过几天的修养,他的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只有头上还裹着一圈的纱布,对自己现在的这番造型,叶二少是很嫌弃的,可底下的四个小萝卜头都眼泪汪汪的看着他,让他想要拆了纱布的手硬生生的又放了下去。
没办法,谁叫他就是对那些可怜兮兮的小萌物硬不下心呢·现在最让他操心的包括他在内的一家人的生计问题,说真的,他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贫穷”过,他虽然是个孤儿,但在襁褓中的时候就被师兄给抱回去了,挨饿受冻什么的或许有过,但他已经不记得了,身为西湖藏剑山庄里的一只金光灿灿的小黄鸡,他连袍袖上绣成云纹的线都是金丝的,怎么可能缺钱。
而之后所穿越的那些世界,不是皇帝就是霸道总裁,就连末世的那个世界,也是最高领导人家的弟弟,生活上来说,绝对是没有受过任何苦的··而成为秦业才短短五天,这五天来早上喝的是粥——那种清的可以见到碗底的稀粥,午饭喝的是粥——那种清的可以见到碗底的稀粥,晚上喝的是粥——加了几根菜叶的清的可以看见碗底的稀粥,外加一个煮鸡蛋。
他从没觉得一个鸡蛋这么珍贵过··而就这么一个淡而无味的煮鸡蛋,他也真的没真的吃到过,试想一下,当他吃这个鸡蛋的时候,周围围着四个小萝卜头,最大的那个还好些,老三虽然也想克制,却会偶尔偷偷的瞥一眼,那眼里的渴望就不说了,更小的那两个更是骗不了人,直勾勾的盯着他瞧,还时不时的咽一口唾沫,这样的情况下,叶重澜就是再心大,也吃不下去啊。
最后那个鸡蛋还被残忍的分成了三份,老二懂事没要,老三老四老五一人一份··叶重澜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他已经喝了几天的粥了,嘴里都快淡出个鸟来了,还有那几个孩子,他都不忍心看了,伤好的第一件事,就改善一下家里的伙食吧。
他在屋子里到处转了一圈,这个家实在是穷的可以,该当的都当了,除了几样为数不多的老旧家具之外,空空荡荡的,恐怕连老鼠都懒得光顾这里··秦筝陪着三个弟弟站在一旁,看着叶重澜东翻西翻,最后翻出一张蛇皮弓,那是以前阿爹上山捕猎用的弓。
十一岁的孩子脸上没有属于孩童的天真,而是有些复杂,他咬了咬唇,上前一步,轻声说道:“大哥可不可以不把这张弓当了”·叶重澜微微一愣,望过来的目光有些惊讶。
秦筝低了头,试图掩去脸上露出来的那点不舍,“我知道大哥心急,想早日找到嫂子,但是可不可以不要把这张弓当了,这是阿爹仅有的遗物了·”·那一刻,叶重澜也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情绪,反正如果原主还在的话,他绝对会把他拉出来揍一顿。
叶重澜摸了摸小孩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有点枯黄的头发,努力的扯住一个自以为最温柔的笑来,“你放心,我不是去当铺,只是想去山上打点猎物回来,咱们晚上吃肉,好好地给你们补补。”
听到肉,几个孩子眼睛都放绿光了,以前秦家阿爹在的时候,肉对他们家来说还算不上什么新奇的,十天两三顿的总归有的,可是秦家阿爹去世后,秦家渐渐衰败,原主的精力也都放在了照顾秦家阿嬷和寻找心上人上了,哪还顾得上几只小萝卜头,仅仅半年多而已,原本圆润可爱的孩子就变成这副难民样了,别说肉了,每天能不能填饱肚子都是一个大难题。
也因此,叶重澜觉得原主越发不是个好兄长了,亏他生病受伤了几个小萝卜头还不离不弃的照顾来着,就连每天的稀粥都紧着他先喝··秦筝也有点高兴,但他还是有点迟疑的说道:“真的不会拿去换钱吗以后都不换那嫂子那里……”·还真是个敏感而多疑的孩子呢,叶重澜倒也不生气,他摆了摆手说道:“以后别叫那个人嫂子了,我也不会再去找他,现在首要的任务就是照顾好你们,然后再让咱们家变得有钱一点,以后大哥给你们找一个更漂亮的嫂子回来。”
他可不骗人,他家道长比任何人都要好看··村后面就有一座山,村子里大半的人都是靠着这座山吃饭的,只是没有点本事的人绝对不敢深入,瘴气,猛兽,毒虫……随便哪一样,都能轻易取了人的性命。
叶重澜让孩子们在家呆着,自己背着弓箭往外村外走,一路上还碰到几个人和他打招呼··他慢慢的把这些人的脸和原主记忆中的重叠在一起,这才勉强认出了他们的名字和身份,微微颔首,算是打过招呼,叶重澜并没有停下步伐,将一些窃窃私语声抛在了身后。
秦家的这番遭遇早就在村子里传开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村子就这么点大,早上东边人家吵一架,不到一个时辰,就能传到西边,何况是秦家这样大的灾难··因为出于同情,也有人想要帮上一把,只是原主心性高,将他人的怜悯都拒之门外,每天一颗的鸡蛋还是隔壁大娘看不过去,偷偷给家里的小孩塞得。
想到这里,叶重澜就更瞧不上原主了,所以,原主的执念是有朝一日能够找回未婚妻,他就不帮他找了,纯粹是看不过眼,可不是惧内,怕道长以后知道了和他算总账··叶重澜现在的这个身体虽然还不大行,但小小的一个山头还是不惧的,他中午去的,傍晚的时候,天还没黑就回来了,手上提着两只野兔三只野鸡,背上还扛着一只野猪。
那可是一只大家伙,足有两三百斤的样子,棕黑色的毛,尖利的獠牙,看着就吓人,可它现在已经死了,被书生打扮,头上还缠着纱布的伤号给抗在背上,神情轻松,健步如飞,走路都不带喘的。
这么大的动静早就惊动了村里人,每一个目睹了这个场面的人都目瞪口呆,几乎要把眼珠子都给瞪出来了··秦家秀才有这么大的力气吗那只野猪得有两三个人才能扛得动吧,他就这么给扛回来了他真的是个受了伤的人不对,就算没受伤是个正常人都没这样大的力气吧,秦家秀才真的是个文秀才而不是武秀才吗·其他人吃惊,秦家的几个小孩就更吃惊了,小的两个还好,看到肉就眼睛发光,只知道大哥没骗人,今晚有肉吃了,大的两个却用一种勘称敬畏的眼神看着自家大哥嘭的一声,将背上的野猪给卸了下来,丢在了院子里。
他扭了扭发酸的脖子,再次感叹了一下这个身体的不中用,以前六十斤的重剑在手他可以从黄鸡舞成疯鸡,而现在,不过是扛着两百斤的野猪走了几步路而已,竟然能让他腰酸,简直是奇耻大辱。
默默地将操练现在的这个身体也提上日程,他转身,冲着身后因为看热闹跟过来的村民抱了抱拳,说道:“这些日子秦家遭逢大难,多亏各位乡民帮忙,我家阿爹和阿姆去世,也是由各位援手才能顺利让两老入土为安,这点东西便由大家分了吧,算是谢礼,也是在下的一点小小心意。”
显然没想到叶重澜会这么说,大家伙都有些惊讶,但很快就纷纷推迟起来,村子里的人都是老老实实的庄稼人,性子淳朴,更有脾气爽利的直接说道:“乡里乡亲的相互之间帮忙是应该的,秦家秀才,你也不要同我们客气,你家现在正困难,你弄这只大家伙也不容易,我看不如这样,你也别忙着分,赶明儿让大家给你绑到城里给卖了,也能换些银钱度一下难关。”
其他人纷纷附和,连村长都给惊动了来··叶重澜从始至终脸上含笑,态度却是坚决,这点东西于他而言不过举手之劳,并不会花费太多的力气,而他暂时还是要在这个村子呆下去的,总要和周围的人打好关系。
最后,在他的坚持下,那只野猪还是给分下去了,虽然近三百斤的个头算大的,但每户一份也分不到多少,好在这个村子也不是很大,而且也只给了那些帮过秦家的人,勉强算够。
晚上夜色降临的时候,秦家那个破落的屋子里难得奢侈了一回,点了一盏油灯,昏黄的灯光下,四个孩子吃的满嘴流油··叶重澜抱着最小的那个,将鸡汤吹凉了,一点一点的喂进他嘴里,一边喂还一边让他慢点。
“明天还有肉吃吗”老四拉着他的衣袖,一脸期待的说道···强强情有独钟无限流“自然·”叶重澜挑眉,自信的说道:“跟着大哥,每天都有肉吃”·以前都是给别人做弟弟,这还是他第一次做人哥哥呢——凯莱恩那个想要他性命的不算——原来做人哥哥,被人用信赖崇拜的眼神看着,那感觉还是非常不错的。
这边和乐融融,那边牧倾华混得也不错,他给那位生病的齐侧夫开了几味药,又被缠着硬是“降妖伏魔”了一番,在烧了几张符,正儿八经的胡编乱造了几句,成功骗,不对,是赚了丰富的报酬的同时,关于牧真人道行高深的名声也传了出去……··☆、 第四十五章 二少也要种田 ··飞柳城的县太爷不算是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但也不算太坏,至少没有鱼肉乡民,坏事做尽过,唯一称得上是大毛病的就是好色了。
·他今年四十多岁,已经是个年过不惑的人了,然而三个月前又纳了第十九房妾室··那妾室才只有十六岁,花儿一般的年纪,一身肌肤欺霜赛雪,县太爷几十年的风流史了,还从未见过比他还娇嫩的肌肤,简直是爱不释手。
只是几天前这位深受宠爱的妾君却生了病,还病的不轻,县太爷将城里所有的大夫都请了一遍,却没人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只能开些温补的方子滋养着··眼见着喜爱的妾君病的一日比一日重了,县太爷已经好些天没有吃好睡好了,心情也是非常的差,直让底下人叫苦连天。
最后还是师爷看不过去了,介绍了一个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被城里的百姓传的神乎其神的人来··县太爷听了师爷的介绍之后,还是有点怀疑的,只是现在其他大夫都没法子,就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的让人将那位传说中的牧真人给请进府来。
第一次见到那位牧道长的时候,县太爷足足愣了半盏茶的时间,连茶水淋到自己手上了都没察觉,一双眼睛恨不得长在对方身上··他风流了半辈子,见过的美色不知凡几,直到现在才知道,自己以前的那些经历简直是喂了狗了,什么肌肤娇嫩的妾君,什么万花楼的头牌,就是那三年一度选出来的倾城魁首,也没有这人一半的风姿。
县太爷那个样子,岂止是失态,就差没对着牧倾华流口水了,一旁陪坐的师爷很是尴尬,他是知道上司这副见着美人就走不动路的毛病的,可那也要看对象不是,这位道长一看就是得道高人的模样,县太爷这副态度实在不妥。
他低低咳嗽了几声,好不容易拉回县太爷的神智,不着痕迹的提醒道:“牧真人不仅道法高深,医术也是首屈一指的,就连李家已经卧病在床了三年的太君,都是他给看好的,听说前些日子都已经能下床走路了。”
所以,你要妾君病好的话,可万万不可过于得罪对方··师爷明显的话中有话,县令就算在魂不守色,也能听出个一二来,他有些尴尬,实则,若是师爷没有提醒,他还真的把病重的妾君忘到脑后去了。
县太爷不但好美色,还非常的喜新忘旧,不然也不会纳上十几房的妾君了··“辛苦牧真人走这一趟了·”县太爷的态度来了一个二百八十度大转弯,他亲自领着人往后院走,边走还边说道:“若是真人能治好我家妾君的病,本官定有重谢。”
刚刚还被县太爷不加掩饰的眼神盯得有些不爽的牧道长听了这句话之后,心情瞬间明朗了起来··妾君病的不算严重,至少在牧倾华看来不是很严重,在开了几副药之后,妾君的病就有了些起色。
他应县令之邀,在他府上住了两天,离开的时候狠狠地宰了他一顿,被宰的肉疼的县太爷在看到对方离去时那仙气飘飘的背影,瞬间就被治愈了,只剩下再也看不到美人的忧愁。
反倒是向来古板的师爷,看着人离开的方向,忽然迟疑的说了一句,“大人觉不觉得这人有点眼熟”·“嗯”县太爷略有些敷衍的应了一声,整个人还处在再看不到美人的打击中。
“第一次见到他时就这么觉得了,但属下想了两天也没想起来到底在什么地方见过·”人老了,记性到底是比不上年轻时候了,师爷有点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许是你在大街上无意间见到过吧·”县太爷叹息一声,说道:“这样的美人,只要见过一次就再难忘记”·再难忘记,再难忘记……师爷忽然跺了跺脚,用一种比往常灵活了十倍的身手往外跑,连招呼都没来得及打一下。
等他再次回来,手里拿着一张卷宗··展开来,那是一副小像,画像上的人冰姿雪貌,俊美绝伦,那一眼望过来的眼神漆黑深邃,淡漠到了骨子里··画是仿的,气质风骨不及真人万分之一。
县太爷很是惊讶,指着画面上的人,道:“这不是牧道长吗哪来的”·师爷神情严肃,“前些日子京中贵人传下来的的,让各州各府暗中留意,务必找到画中之人,然后秘密送去京城。”
也是县太爷平日里风花雪月惯了,疏于政事,竟然错过了这件事情··两人面面相觑一阵,县太爷一拍大腿,叫起来:“还愣着干嘛赶紧赶紧让人把他给追回来”·师爷风风火火的跑了出去,跑的不比年轻人慢,一点都没有了上了年纪的样子。
·……·县令府的人是在城门口把人拦下的,牧倾华已经在飞柳城呆了大半个月了,他准备离开,他是要找人的,自然不会再同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只是没想到,还没出城就被人拦住了。
硬闯的话不是不行,只是没有必要,他来到这个世界才十多天,自认还是遵纪守法的,除了帮人抓过几次鬼,算过几次命之外,真没骗过人·于是,牧倾华心安理得的又回去了,从他离开县令府不到半个时辰,这次回去之后,县太爷对他的态度竟然也客气了起来,至少不敢再用先前那种放肆的眼神看他了。
牧倾华并不急着问什么,安安静静的坐着,等着对方开口··并没有让他等太久,县令很快将再次请他回来的用意说了出来,当然不可能实话实说,只说京城有贵人想要请他去治病,只要治好了贵人的病,未来前途不可限量云云。
牧倾华并没有拒绝,直接组了队光明正大的偷听县令和师爷的谈话,很快就弄清楚了事情的真正原因·‘牧倾华有些高兴,会画了他的画像暗中找他的他只想到一个人,叶重澜很可能就是县令口中的那位贵人了,那家伙好命的很,每一个世界都能捞到一个好身份,这次应该也不例外,只可惜连县令他们都不知道那位贵人的真正身份,不然他可以直接大轻功飞去找人了,不用跟着县令派出的人一起,慢慢走到京城了。
飞柳城离京城算不上天高皇帝远,却也不算近,骑马的话至少也要走上一个多月的,哪有大轻功来的方便··可惜,现在唯有跟着这些人走才是最省心的办法··叶重澜不知道心心念念的道长已经往京城去了,正离自己越来越远,更不知道还给自己安排上来了一个高大上的身份,真正的叶。
家徒四壁·拖家带口·重澜现在正对着自家那仅剩下来的两亩粗田头疼,他什么都干过,打过铁铸过剑,做过生意处理过政事,这双手拿得起笔提得起剑,可还真没拿过锄头种过地。
他真的不会把庄稼当杂草给拔掉吗叶重澜默默捂脸··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他知道的恐怕都没秦筝多。
在苦思冥想了一个时辰之后,叶重澜终于决定,不种地了·发家致富还是有很多方法的嘛,何必硬要循规蹈矩的不知变通,原主再怎么说也是个秀才,当然了,他也是绝对不会去考科举的,他喜武不喜文,当初琴棋书画之类的都是被师兄逼着学的,更别说四书五经了,看着就能打瞌睡。
原主留下来的记忆倒是有些这类的知识,只是考科举毕竟不是其他,就算是原主最鼎盛的时候也不一定就能考上呢,何况是仅靠这些残留下来的记忆··想来想去,也只有做生意这一项了。
士农工商,商者为末流,这个世界似乎更加的严格一些,商人哪怕再有钱,也不能入仕途的,如果是原主的话,他好歹也是有功名在身的,要他绝了仕途从商,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就算是饿死了也不会去做的事,但现在换了叶重澜,对于这些,他并不在意。
再怎样,总不能让家里的几个萝卜头陪他一起饿死吧··这个决定做出来的时候,他松了口气,至于做生意的本金,他倒是不担心,再怎么不济,他也不可能连点小钱都弄不到,村后面的那座山就是个大宝库,随便往深里走个几趟,也能弄出点好东西出来的,而就算没这个山,劫富济贫什么的也是个不错的主意,这样的事情,在大唐的时候,他也没少做过,只是要接济的人换了一下而已,这么多年没做过了,他还是蛮怀念的。
别人也不是没眼睛的,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秦家的日子便开始好了起来,秦家老大也经常在外奔波,就算一开始不知道对方用了什么法子让他们家的生活慢慢好起来,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消息总还是能听到一些的。
为了这个,连村长都来过好几次,就为了让叶重澜放弃手里渐渐起来的生意,安心备考什么的,毕竟也是村子里唯一有功名在身的,说出去也是他们村的一个骄傲,就这么弃文从商,实在可惜。
叶重澜外表谦逊有礼,谁来劝都是唇角含笑的模样,只是眼神坚定,从未变过··渐渐地,别人知道他心意已决,也就不来劝了,只是提到秦家小子,都是一脸的惋惜。
村子位置偏僻,这也只是叶重澜暂时的居住地而已,在手上的生意慢慢上了正轨之后,他便开始想着搬家的事情了···☆、 第四十六章 二少也要种田 ··就在叶重澜的生意越来越火,生活也逐渐步上正轨的时候,牧道长一行人经过一个多月的赶路,终于来到了京都。
到了大雍的京都之后,刚进城门就有人来接他们了,对方只有三四个人,为首的那个,已经年过半百,一身的锦衣华服,保养得还算不错··对方的脸上一直带着笑,举止间也是亲和有礼的样子,但眼神中的那点傲气还是遮掩不住的。
边陲小镇来的人哪里见过这等人物,在他们看来,面前这人比他们的县太爷,还多了一种说不明的气势,让他们硬生生的,觉得自己矮了一截··几人唯唯诺诺地和对方交谈了几句,就眼睁睁的看着牧倾华,被对方请上了轿,离开前,那个老者声音极淡的说了一句:“回去转告你家大人一声,这趟差事办得极好,我家主子绝对不会忘记他的功劳的。”
被留在原地的人面面相觑的一阵,连大气都没敢喘一口··坐在轿中的牧倾华有些纳闷,按照他对他家二少的了解,知道他要来,以他的个性,应该早就沉不住气自己来见他了才对,怎么会派个不相干的下人过来·虽然有些不解,牧倾华倒也没有太过放在心上,毕竟马上就要见到心上人了,这个才是重点·较子速度不慢,牧倾华心有牵挂,连京都的繁华都没有看到,轿子就已经停了下来,,他们已经到了目的地。
牧倾华刚要下轿,轿帘就已经被人先一步掀开了,正在轿前的人,剑眉星目,身体修长,一件绣以金线暗纹的锦缎黑袍,低调中透着奢华··这是一个相当俊美出众的青年,看样子身份也不低,可这不是他的二少·叶重澜不会用那种痴迷,而又夹杂着浓烈欲,望的眼神看着他,二少虽然也花痴的紧,经常动手动脚外加调戏两句,但那双琥珀色的眼中,更多的却是一种爱慕和眷恋。
袖中的双手微微动了动,牧倾华紧紧地抿住了双唇,漆黑的目中渐渐地生出一种锐利的光折··青年背后发冷,终于从那种深沉的痴迷中缓过神来,他微微一笑,说不出的风流旖旎,“公子容颜倾城,出尘之姿,真人比之画像更是出色十倍不止,古之洛神也不过如此,本王甚是倾慕”·牧倾华微微皱起眉头,他没出来,依旧端坐在轿中,微微垂眸看着放在膝盖上的双手,暗暗想着:自己这是被调戏了·强强情有独钟无限流·他倒是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只是想到了叶重澜,如果他在这里听到了这番话的话,绝对会抡起重剑,把面前这个人砸个稀巴烂。
想到这儿,他忽然唇角微弯,露出一个淡淡的笑来··美人一笑,直把对面的青年迷得七荤八素,或许这样说有点夸张,但也差不离了··只见青年目中满是迷恋,胸中似乎有一团火烧得正旺,让他忍不住的探手摸向美人莹白如玉的面容。
牧倾华眉心微皱,自然不可能给他得逞,他身子后仰,右手闪电般探出,已经牢牢的扣住了他的手腕··手腕脉门被人制住,青年却一点都没有在意,或者说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已经被手腕上那股柔滑细腻的触感吸引住了。
他的视线无法克制地顺着洁白的衣袖滑落到那双手上,晶莹剔透,修长如玉,完美的没有一点瑕疵··这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一双手,无法克制的就想低头轻吻一下。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牧倾华手腕一翻,一掌将对方拍开,身形闪动间已经站在了轿子外面··微风吹起他宽大的袖袍,金色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白衣墨发,冰姿雪貌,清贵至极·就连那些及时扶住了被他拍退了好几步的青年,刚要喊护驾的下人们,都忍不住看呆了眼。
趁着别人怔愣的功夫,牧倾华已经打量了一遍他现在所在的地方··这是一个修建的极其精致华美的院落,绿树成荫,繁花似锦,远处亭台楼阁,层层叠叠,显然是一处深宅大院。
牧倾华又想到了刚刚这个人的自称,本王本王,莫非是这个世界的某个王爷这样的话倒也说得过去··他想了想,终于开口说了来到这里之后的第一句话,“你是谁将我诓到这里有何目的”·青年甩开下人搀扶的手,微微一笑,努力的将自己的翩翩风度,人品风,流传达给对方,“这里是豫王府,公子莫怕,公子人物俊秀,本王无意中见过之后就日思夜寐,再不能忘,冒昧将公子请来,不过是一解本王相思之苦而已。”
牧倾华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恨不得一个两仪糊到他脸上去,可这是对方的地盘,他只能勉强忍耐着,说道:“我并没有见过你·”事实上,他来到这个世界刚两个月,一直在边城小镇骗吃骗喝,还真没有机会遇上这么一个大人物。
“没见过不要紧,我们现在不就认识了吗”对方眼睛发亮,“本王是当今圣上亲封的豫王,敢问公子名姓”·“牧倾华。”
牧道长想了想,便照实回答··这并不是什么需要隐瞒的事情,也没那个必要隐瞒,但下一刻他就后悔了··“牧倾华牧倾华,果然是姿容倾城,风华绝代。”
对方望过来的眼神,让牧倾华鸡皮疙瘩直往下掉··他从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有一天从别人口中念出来的时候,竟这么的叫人恶心·如果不是有外人在,他几乎想不顾风度地搓搓自己的手臂,嫌弃的表情几乎是毫无遮掩地出现在脸上,他道:“你见也见过了,可否送我离开”顿了顿,他接着道:“不送也行,我自己可以走。”
既然对方不是叶重澜,他一刻都不想多呆··可豫王爷好不容易将人找到,怎么可能轻易放他离开,不用他吩咐,一队侍卫就将院子给围了起来,也堵住了牧倾华离开的路。
“你这是什么意思”牧倾华垂眸,静静地看着自己的指尖··豫王微微一笑,风,流倜傥,“无他,本王倾慕牧公子,想要牧公子留下小住而已”·……·牧倾华想走的话,这世上谁也拦不住他,何况是区区一个王爷府,可他到底还是没有走,而是选择了留下。
呵呵,竟然敢调戏他,还把他诓来京都,害他以为是叶重澜白高兴了一场,最后还以武力威胁他留下,他最讨厌的就是被人威胁了,既如此,不刮他一层皮,给点厉害他瞧瞧,还真当他好欺负的不成··☆、 第四十七章 二少也要种田 ··天光发白的时候,牧倾华就已经醒了,他刚从床上爬起来,就有人推门进来,然后指挥着一大堆的下人给他打水洗脸漱口,如果不是牧倾华坚持的话,就连衣服都要帮他穿了。
看着铺床叠被,整理房间的人,牧倾华微微顿了顿,就拿着剑出门去了··早上是他的练剑时间,以前他从未有过这个习惯,只是在叶重澜的影响下,慢慢的就多了这么一个任务,几个世界下来,已经成了一种日常,再没有放下过。
如果叶重澜在的话,两人还会交手切磋一番,二少那性子,不能握剑比让他死还难受,偏偏他每个世界穿越的都不是能够光明正大握剑的身份,如果不是牧倾华每天都陪着他拆招过把手瘾的话,估计早就憋死了。
现在叶二少不在,牧倾华不需要陪人拆招,一套剑法下来之后,他就收招还剑入鞘了··旁边侍候的人机警的上前,递了一块帕子上来··牧倾华再次看了他一眼,接过帕子,擦去额头微微冒出的汗珠。
王府的待遇当真是非常好的 ,王府的下人也很是伶俐,就拿面前这人来说,他是由王府管家亲自调过来伺候他的人之一,为人识情识趣,察言观色的本事一流,当他有所需求时,几乎不用他说出口,对方就已经将他要的东西妥妥当当的准备好放在他面前了。
不得不说,对方用着还是挺顺手的,唯一能让他挑出毛病的恐怕就是对方脸上的妆容了··朱唇轻点,娥眉淡扫,略带脂粉的脸让他看上去更显得清丽了些,可牧倾华实在无法欣赏一个大男人涂脂抹粉的样子,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比之那些浓妆艳抹的哥儿,这人还是比较好的,至少在他的容忍范围之内,这也是几个送来的下人中他仅挑了他在身边侍候的原因。
阿杏站在他身旁,直到牧倾华擦完了汗才笑着说道:“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公子先去用些吧·”·果然是很识趣的一个人,牧倾华挑了挑眉,也没拒绝,他也确实有点饿了。
用完早餐之后,他刚想看会儿书,顺便更深的了解一下这个世界,可还没等他看到两页,豫王就来了,倒也没有很意外,这两天对方几乎一有空,就往他这里跑,次数多的让他寻思着是不是这位豫王每天都没正事干,只需要吃喝玩乐泡泡美人什么的。
好在对方每次来,只是嘴上调戏几句,然后全程眼睛放电,试图用自身魅力折服他,并没有动手动脚,否则的话,牧倾华还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忍下去··杀一个人容易,对方完全就是个没有武功的普通人,只是杀了这个人之后会带来的后果太麻烦。
牧倾华是个怕麻烦的人,自然不会用这种笨办法··豫王真是一个会玩的人,讨好美人的功夫一流,他全心全意看着你时,眼神能够腻死人,就好像这世上只有你一个,其他人都是死人,他懂浪漫,长相俊俏,又会甜言蜜语,文采什么的也不差,更重要的是他还舍得下身份来哄人,换了任何一个正常人,恐怕都会陷进去,早晚都被他给拿下,可谁让牧倾华不是正常人呢·牧道长自认三观还是很正的,对出轨没兴趣,所以无论对方的嘴巴是多么的甜,手段是多么的高超,对他又是怎样的好,他都始终冷着一张脸,豫王不算是个没有耐心的人,相反,在对待美人的时候,他有十足的耐心,可那也是在美人有所回应的情况下。
以往,无论是哪种类型的美人,因为他的相貌,他的身份,他的温柔体贴,就算个性再刚烈的,在他百般手段下,都能乖乖就范,不是没有遇到过冰山型美人,可都没一个如面前这人这般棘手的。
或恼怒或羞涩或别扭,总要有个反应他才有兴趣把这出才子佳人的戏给唱下去,可对方却愣是一个眼神都不赏给他,一次两次三次,次次都如此的话,再大的兴致都给消磨了,就算是对美人有着无穷耐心的豫王也渐渐地有些按耐不住。
青年眼中的耐心越来越少,牧倾华清楚的看在眼中,却依旧没有丝毫的回应,等到豫王又一次不甘的离开时,他慢慢的勾起一抹冷笑··“公子·”阿杏端着两杯茶走了进来,其中一杯是给豫王的,可惜当事人已经被牧倾华给气走了,他当然也看到了豫王离开时那难看的脸色,不免有些忧心,想了想,还是劝道:“公子刚进府,还是顺着些王爷吧,若是当真惹恼了他,以后的日子怕是艰难。”
·牧倾华挑眉,不在意的说道:“惹恼就惹恼,我又不会一直在这里,或许真惹恼了他更好,那就能早日离开了·”·进了这王府的人那还能够出去,何况这人如此出众的容貌,爱惜美色的王爷就更不可能放他离开了阿杏这样想着,眼中就多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
他被派来照顾他,又被牧倾华挑中放在身边伺候,日后说不定就是这人的心腹了,主子的未来决定着他的未来,以对方的样貌成为王爷的专宠一点都不难,只是这脾气实在是不敢恭维,就算不为了对方,单单只为了自己的前程,他也免不了要提点一二。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阿杏有意无意的总会给牧倾华提上一两句关于王府中的情况,比如自从豫王妃病逝后,豫王就一直没有再娶正妃,比如王府后院中一共住了多少位美人,哪几位是得宠的等等。
牧倾华虽然有些不耐,倒也没有阻止,甚至对于一些消息还是听在耳里,记在心上的,想要将这个王府搅得鸡犬不宁,或许这些后院里的美人就是一个很好地下手点··牧倾华的运气向来不错,还没等他有所行动,就有人自动送上门来了,从来没有经历过宅斗的他自然不知道,从他进王府的那天起,就有无数双眼睛在关注着他了。
豫王对待他的态度和宠爱明晃晃的摆在那里,那些依靠着豫王生存的后院美人们根本不可能忽略他,一开始他们还能忍着,但一天两天三天,豫王为了他一连五天都没踏进后院,一门心思的放在讨好他身上,这在从前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后院里的那些美人又怎么可能不紧张。
牧倾华暂住的从云院渐渐的竟然开始热闹起来,一个两个的美人有意无意的都往他这边来,或善意或恶意或打探敌情,总之,牧道长在其他人的眼里慢慢的成为了勾搭王爷的狐狸精之类的存在。
借此机会,牧倾华还真是好生见识了一下这位豫王爷的后宫,当真是争奇斗艳,种类齐全了,怕是比之皇帝的后宫也差不了多少了··豫王来的时候也曾撞上过几次,开始的时候还有些纠结,但很快就放开了,甚至让几个识大体的过来做说客,本来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最后还真的给找到了一个不错的法子。
之后,豫王依旧会每天往从云院跑,只是不是空手去的,每次去都会带上一些各种各样的珍宝,就算不去,也会让下面的人送来一些名贵的礼物··这一举动还真的get到点子上了,至少爱财的牧道长是非常受用的,每次送来的东西都照收不误。
因为牧倾华的爱财,让豫王的攻略简单了些,至少一直油盐不进的人有了空子可钻,虽然吧,他内心还是有些别扭的,他以为对方气质高华,是个风花雪月,高洁出尘的人,可就是这么一个在他眼里象征着美好化身的人见到钱财的时候竟然眼睛冒光,让他未免有些失望。
当然了,失望归失望,要他就此放手是万万不可能的,自从无意间见到那副画,对画中人一见钟情之后,他就再无放手的可能··牧道长这几天的心情还是很不错的,虽然总是有人来打扰,但有钱收的时候他的心情总会变得很好,容忍度自然也就高多了。
这天他练完剑,刚要回去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人··眉如远黛,肤若凝脂,眸似秋水,身形纤细如扶风弱柳,这是一位美人,还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气质出众的美人,可牧倾华实在是欣赏不来,对方再美他也只能想到两个字——娘炮。
看他打扮似乎也是豫王后宫中的一员,这几天来往他住处的后院美人也不少了,这人倒是面生的很··这时,阿杏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道:“这是百英楼的怀菱美人,公子来之前最受王爷宠爱。”
牧倾华挑了挑眉,并没有说什么,看来自己身边的这个人还真的把他当成豫王后院的美人传授各种宅斗知识了··强强情有独钟无限流·牧道长倒也没有太过生气,也没有那个必要,等他离开的时候这里的事情也就与他无干了。
牧倾华就当没看到对面的人一样,背着剑径直从他面前走过,淡淡的香气传来,让他不适的皱了皱眉,然后又很快松开··可惜,他视对方如无物,不代表怀菱也能当他不存在,刚走几步,他就被叫住了。
柔柔弱弱的美人微微福身,对他笑道:“早就听王爷说过牧公子的美貌,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在下自愧不如·”·牧倾华脚步一顿,淡淡道:“过奖了。”
怀菱微微摇头,“我之前一直病着,公子进府这些日子以来都没去拜访过,当真失礼,公子莫要怪罪才是·”·这样一番似真似假的话,牧倾华没有必要不信,却也不会真去信,这几天以来,他也算是涨了一些见识的,后院里的那些美人虽然都身娇体弱的,但论起心机来,一个比一个厉害,眼前这人相貌清丽,气质又好,他也不会真以为对方与外表一致,是个小白莲。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对方显然是一心与他交好,甚至还到他那里蹭了一顿饭,离开的时候已经自顾自的和他称兄道弟来了,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两人既然已经都是王爷的人了,那自然就是一家人,日后要好好相处。
一家人个屁啊谁TM是豫王的人,他明明就是叶二叽的人·就算涵养再好,牧倾华也没忍住,差点爆了粗口,他觉得他祸害人的计划要提前了,否则迟早要被雷出心肌梗塞来。
百英楼中,怀菱刚回来就以身体不适要休息为由,将下人都赶了出去,只留了一个心腹近侍在旁伺候··等人都离开,门一关,那张温温柔柔的脸就已经阴了下来,眼中满是痛恨和冷意,他绞紧了手中的帕子,才忍住没有肆意破坏,将心中的疯狂发泄出来。
饶是如此,他整个人看上去也处在狂怒的边缘了··对于他这番突然而来的变脸,近侍倒是并不意外,只是倒了一杯茶过来,安慰了几句··怀菱忍了忍,又忍了忍,最后还是没能忍住将手边的茶盏挥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声响。
他双手撑在桌上,身子微颤,哑着声音说道:“你看到没有,那个狐狸精长得那样好,难怪——难怪王爷会如此宠爱”·近侍劝慰道:“就算他再好看也比不得你啊,公子可是当年由王爷亲自选定的倾城魁首呢”·怀菱听了,非但没有得到宽慰,反而恨恨道:“你也来诓我,当我没有眼睛没看到吗”他虽自诩容貌甚佳,比之后院里的其他美人好过太多,这也是能够吸引豫王这么久的手段,可今日见过牧倾华之后,方知人外有人,他虽然不想承认,可不得不说,他是嫉妒的,嫉妒的发狂。
·他忽然站直了身子,紧握着近侍的肩膀急切道:“你快帮我看看,我是不是不好看了,妆容怎么样,有没有花皮肤有没有黑,是不是长皱纹了”他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已经不年轻了。
“他说过会一直待我好的,他在骗我,我这次生病他都没亲自来,以前他都会陪在我身边的……”·===============================分割线=======================================·豫王是个非常大方的人,自从知道了牧倾华的“弱点”之后,每天的奇珍异宝从没落下过,如果他不是王爷,还是个颇受皇帝宠爱的王爷,估计早就倾家荡产了。
可这样下去,也是早晚的事了,按照牧倾华拿到手的东西来看,豫王就算再视钱财如粪土,也有肉疼的一天,而他越大方,说明他对牧倾华也就越志在必得··豫王也不是傻子,再怜香惜玉这么多本钱花下去了,总要把人吃到嘴才算捞回本的,就在他性致勃勃,正打算收网之际,一个人的到来却打断了他的计划。
太子郭建是豫王的皇兄,是当今皇帝的长子,比之豫王的风度翩翩,他长得很平凡,文才武功在众皇子中也不是很出色,各方面的表现都很普通,只因占了一个长字,又是皇后所出,才被封为太子。
大雍建国两百多年,已经开始在走下坡路了,当今皇帝不是明君,但也不算坏,手段平平,只能说是平庸,而下任皇帝,现在的太子除了能力平平之外,性子也称不上好,脾气暴躁,为人也是骄奢- yín -逸,实在说不上是一个好的继承人。
豫王与太子的关系还不错,至少在几个兄弟里面可以说是最好的了,关键就是两个人都好色,好美色··豫王以前可没少给太子敬献过美人,平日里也以太子马首是瞻,至于真相究竟如何,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而太子这次之所以过来,就是为了向他要一个美人,美人的名字叫怀菱··怀菱是八年前被豫王亲封的倾城魁首,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在当年也是红极一时,后来就被豫王接进了府中,被他专宠了两年,风头之盛,一时无两。
可惜再美的美人看的久了,也有腻味的一天,豫王不缺送上门来的美人,性子又比较喜新厌旧,渐渐地对怀菱也就不那么上心了,当初盛极一时的美人便慢慢的沉寂下去。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以豫王风流多情的性子,还真的就会把这么一位美人给忘到脑后去,可偏偏就出了这么一件意外··怀菱无意间被上门做客的太子给看到了,还相中了,并且为之向豫王索要。
一个美人而已,还是一个早就被他忘了几年的美人,豫王还不至于舍不得,更不会为此得罪太子,可就在他以为这只是一件很简单很寻常的事情的时候,那位美人竟然跑了。
他气恼之余只觉得大失脸面,人自然要去找的,不然太子那里不好交代,事实上,也没让他找太久,不到三个月的功夫,底下的人就已经把人给带回来了··找回来之后的怀菱怎么说呢,倔强冷漠,总是和他对着干,让他有了一种久违的新鲜感,还从没有人用那样的态度对待过他,于是便不知不觉的对太子那边瞒住了找到人的消息。
他又经历了一遍当初追求美人的过程,美人虽然对他冷眼相向,但那种欲拒还迎,口嫌体正直也是一种情趣不是·没过几个月,他再次成功的把人给拿下,自己的魅力得到证实,让他有一种难得的成就感。
再次把人给追到手之后,两人也确实蜜里调油过好一阵,但渣男就是渣男,豫王对怀菱有喜欢,但更多的是一种新鲜感,再多的新鲜感也始终是要过去的,等到他不再有那股子新鲜感的时候,自然会被随手丢开。
牧倾华的出现就是一个契机··豫王也不知道从哪弄来的一幅画,对画中的人一见钟情,甚至假公济私,利用自己手上的权利满天下去找,怀菱什么的,再次被他抛在脑后。
只是谁也没想到时隔半年多,太子竟然还记挂着怀菱美人,还亲自跑来讨要了,从这点上来说,太子比豫王还要长情一些··可惜,被太子看中的怀菱美人并不会因为他的长情而感到丝毫的开心,他喜欢的是豫王,太子就算身份再高他也不会喜欢,而且传言中太子那副暴脾气跟在他身边的非死即残,他怎么可能愿意往火坑里跳。
怀菱哀戚的目光情不自禁的就投向豫王,在他看来两人毕竟恩爱一场,就算现在夹了一个牧倾华,但他对自己应该还是有情的,怎么也不该见死不救才对··他想的美好,奈何郎心似铁,豫王虽然看着他的眼中带了一丝不舍,却还是将他推给了太子。
那一瞬间怀菱脑中一片空白,几乎不认识眼前那个纠缠了近十年的情人,然后就是恨,滔天的恨意席卷全身,让他的五脏六腑都要烧起来··恨到了极点他没有哭,甚至笑起来,那笑如往常一样温柔夺目,就好像所有的月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一样,他没有避开太子一脸惊艳朝他伸过来的手,反而就势偎入他的怀中,柔声道:“殿下和王爷总说我是美人,放在以前我也自认不差,但自从我认识了一个人之后方才知道,以前的我有多无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与那个人比起来,我就是与皓月争辉的星子,简直羞愧死了。”
豫王一下子握紧了拳头,看着怀菱的目光渐渐渗出寒光来··怀菱一个哆嗦,脸上笑的更欢了··“世上竟有如此美人”太子摸着美人柔滑的脸,笑着说道:“那孤倒要瞧瞧,究竟是怎样的姿容连美人你都自愧不如了。”
怀菱勾唇一笑,秋水般的眸子直直的看向豫王,启唇道:“那殿下就要问王爷了,那美人也是王爷后院之人,很是受宠,就不知道王爷是否舍得割爱了·”·袖中的手暴起了青筋,修剪的整洁的指甲几乎要陷进肉里,在太子望过来的那一刻,那张英俊的脸上适时的挂上体贴的笑容,他道:“皇兄要看,臣弟自然不会藏私,来人啊,去请牧公子过来。”
后面一句却是对身边伺候的下人说的··牧倾华来的还是很快的,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也没让他等太久,他很快就知道了··只见豫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朝着上首一人拱手道:“回皇兄,这位就是牧倾华牧公子。”
他的演技还算不错,就算恨得咬牙切齿了,表面上还能从容微笑,只是那笑如果仔细看的话,就能看出里面包含的那一点僵硬··而太子已经没空搭理他了,他的眼珠子都看直了,搂着怀菱的手不由自主的就加大了力道。
·怀菱从始至终冷眼旁观,又是嫉妒又是痛快,内心深处又带着点悲哀··牧倾华又不傻,很快的就看出了异样来,然后果然就听见豫王把他送给了太子。
送给了太子……·给了太子……·太子……·呵呵呵,这些人还真把他当成货物送来送去了不成就凭着自己高高在上的身份既如此,那就毁了他们那些依仗着为所欲为的东西吧,虽然辛苦了些,但既然都已经欺到他头上来了,他再没反应就成任人欺凌的软包子了,二叽见到了会笑死他的。
一开始打算的那些小打小闹只给点教训的想法彻底被他抛在脑后,他决定干票大的,祸国殃民的妖道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来着··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召回了一条美男蛇的太子殿下正兴高采烈的将两个美人带回东宫,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迫不及待的想要一尝两位美人的销魂滋味,特别是那位牧美人,三弟可是和他说了,他没碰过他,那位牧美人还是雏儿呢。
太子火急火燎,一路上催了三次,如果不是还有一点理智,真的就想不管不顾的将美人弄到御驾上厮混一番了··宽大的马车中,怀菱看着豫王府在视线中一点一点远去,直到再也看不见了,才啪的一下甩下车窗上的帘子。
他的胸口剧烈的起伏着,总觉得有股火在他身体里燃烧着,让他又痛又恨,想要狠狠地破坏着什么,而那股火在他看到坐在一边闭目养神的牧倾华时,就燃烧得更旺了··“你不恨吗”他咬牙问道。
“恨什么”牧倾华声音淡淡,并没有被他不客气的语气所影响··“恨什么”怀菱笑了起来,笑声中却没有丝毫愉悦,只有满腔恨意,“自然是很豫王郭显,口口声声说爱你宠你,一辈子对你好,却转眼就把你送给了别人”他恨不得吃那人的喝那人的血,更恨自己当初为何就那么轻信了他,再次被他迷了心窍·牧倾华终于睁开了眼,淡淡道:“不恨。”
“为什么”怀菱不解,他明明和自己一样被背叛,为什么还能像现在这样云淡风轻··“我又不喜欢豫王,为什么要浪费力气的去恨他,比起恨,狠狠地报复回去,才是更直接有效的做法。”
报复吗怀菱沉默下来,隐隐约约的,满腔的恨意似乎找到了去处……·太子是个急色的,不像豫王那样讲究风花雪月你情我愿,当天晚上就把牧倾华招进了寝宫,就连想了半年的怀菱都被放在了后面,可见一张脸的重要性。
弄得牧倾华都有些后悔当初干嘛将脸捏的那么好看了,如果早就知道今日的遭遇的话,直接一张系统脸多干脆,千金难买早知道啊··强强情有独钟无限流·宫里规矩多,原本给太子侍寝的人都是要沐浴更衣,被人洗干净了抬上太子的床的,可牧倾华怎么可能容忍别人碰到他,连一抹衣角都不行。
太子等了半响都没等到,早就不耐烦了,听了下面人的禀报后,直接让人把他给送过来,之前的一些规矩一律都给省了,这也算是美人的特权了··太子宫中,本该是春意盎然的良宵夜,却显得有些过于安静了,宫灯闪烁,带着微弱的光芒,几个侍候的宫人乱七八糟的躺了一地,而那位暴戾的太子殿下横躺在床上,睡得跟只死猪一样。
牧倾华挑了挑眉,环顾一圈,确定没什么差错之后,神行一闪,就已经消失在了原地··豫王府··豫王郭显还没有睡,也没有招美人,而是负手站在窗前,任清冷的月光洒了他一身,他的脸上没有了白天时时挂着的温柔浅笑,整个人都沉寂下来,眉宇间阴郁至极。
没有人知道他现在在想些什么,他的这个模样也从来不会给外人看到,可今晚却是要例外了··当轻微的动静从身后传来的时候,他募然转身,然后就看到了一个无论如何都不应该也不可能在此时此刻出现在这里的人。
无视对方从惊讶到警惕的表情,牧倾华微微颔首,问道:“深夜来访,打扰王爷了,我只是想来问王爷一声,可有兴趣和我谈一笔生意”·。
……··☆、 第四十八章 二少也要种田 ··但凡是人总是怕死的,地位越高身份越尊贵的更是如此,当今皇帝去年刚办完整岁的寿辰,已经是知天命的年纪了,和古往今来无数帝王一样,他也怕死,或者说,更加的怕死。
因此,这个一直以来能力平庸的帝王在晚年的时候开始宠幸道士,信奉丹药之道,试图让自己活得更久一些··本就开始走下坡路的大雍因为他这一举动,更加的乌烟瘴气起来。
沉迷丹药一途的帝王整日呆在问仙宫,和一群神棍凑一起,别说朝臣了,就连后宫嫔妃和他的几个儿子想要见他一面都难··豫王最后还是贿赂了皇帝身边的总管太监,才得以面圣。
豫王是个善于专营的人,总能抓住别人的喜好加以迎合,比如说太子好色,太子后宫里的美人就有一半是他送的,太子都是如此,何况是皇帝··他以前也没少给皇帝敬献各种丹药和一些骗吃骗喝的神棍。
这次当然也不例外··他献上的一枚仙丹,据他所说服下仙丹者就可以延年益寿,百病全消,不说返老还童,但年轻个几岁绝对是没问题的,末了他又加了一句,这枚仙丹乃是他千辛万苦费尽心机从一位仙人手中求来的。
身边的侍人小心翼翼的将那枚仙丹分成两半,一半自己服了,只半个时辰的功夫,那侍人红光满面,精神气十足,比原先看上去好了无数倍··见此,皇帝急忙把剩下的那一半就着水服下了,皇帝的身体原本就因为服食了各种丹药而沉淀了许多毒素,时常头晕乏力,身体虚弱,而服下这枚丹药之后,他去了几趟茅厕,似乎是排出了体内毒素,只几天的时间,头晕没了,体虚没了,他觉得自己现在有用不尽的经历,就连鬓角的白发,似乎都少了一些,颇有些传说中的洗精伐髓,脱胎换骨的感觉。
皇帝大喜,能练出如此仙丹的人绝对是仙人啊,怎么可以错过,于是他立刻命令豫王,让他将仙长请进宫来··豫王演戏的功夫不差,先是支支吾吾了一阵,而后为难道:“回禀父皇,儿臣费尽了心思才将牧仙长请进京城,为的就是引荐给父皇,可是……可是……”·他吞吞吐吐的,让皇帝有些急,忍不住的开口催促,“可是什么,你倒是说啊,莫非是仙长不愿”·豫王摇头,道:“儿臣原本是想今日将牧道长一起带来的,可前几日太子殿下去了一趟儿臣那,看中了牧道长,将人给带走了……”·皇帝一愣,“太子为何要带走他”·“那个、牧道长相貌甚佳……”·这句话一出,皇帝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唰的一下站起身,厉声道:“来人,摆驾去东宫”·东宫偏殿。
太子郭建正搂着美人欣赏歌舞,他最近的心情不错,不错的原因自然是因为身边的美人,怀菱当真是再和他心意不过的人了,知情识趣,长得又漂亮,最重要的是在床上也异常的配合他,不像其他侍寝之人,不过是玩几个情趣而已,就恐惧的求饶,一点都没意思,哪像怀菱,他趁机在他脸上香了一口,惹来对方一阵娇羞。
这几日太子无疑是高兴的,可高兴之余又未免有些郁闷,而让他郁闷的原因自然是坐在他不远处的牧倾华··他这几天也一直是让他侍寝的,毕竟这么好看的人他怎么可能放过,可不知怎么的,每次对方侍寝的时候他都云里雾里的,感觉不大真切,快感自然也是有的,可就像镜中花水中月一般,那样的不真实。
老实说,那感受当真不大好,导致他有意无意的冷落了对方一些,可对方那种毫不在意的态度却让他更加郁闷了··这样想着,太子的眼中划过一丝不悦,他让人拿来一个碗大的酒盏,倒满了酒水后放在面前的长桌上,然后抬头,冲着牧倾华道:“过来,陪孤喝酒。”
牧倾华毫不在意,屁股没有一点挪动的迹象,只淡然说道:“抱歉,在下从不饮酒·”·“孤要你喝你也不喝”太子开始皱眉,“这是孤的命令”·牧倾华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淡淡道:“谁的命令都不行,这是原则问题。”
太子嚯的一下站起身,脸上怒火逐渐升腾,偏殿中的歌舞早已停下,所有人慑慑发抖,谁也不敢开口哼上半句,太子的暴戾早已深入人心··唯有怀菱站在一旁,带着一种幸灾乐祸的心情看着好戏,他不喜欢牧倾华,一点都不喜欢,所以对方倒霉的话,他自然会很开心。
——可是,不能是现在··他初来东宫,还没在这里站稳脚跟,太子后宫里的美人比之豫王府,只多不少,太子虽然现在宠他,可对方在床上的那些手段让他生不如死,偏偏还要笑着承受,更何况,男人的宠爱算个屁,豫王的事情告诉他,这世上任何人都是不可信的,唯一能信的只有自己·所以,他要想在东宫立足,最好的办法就是要给自己找个同盟,而和他一起从豫王府出来的牧倾华就是最好的选择。
他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准备帮忙解围,而就在这时,却有人前来通知,皇帝来了··皇帝来的很突然,也很快,没给太子任何准备的时间,几乎是通报的人话音刚落,皇帝就已经到了。
刚刚还火气冲天的太子赶紧跪地迎接,可皇帝由始至终都没看他一眼,从进殿开始,他的目光就没从牧倾华身上移开过,没办法,他的气质实在不同,而且牧倾华是殿中唯一一个背脊笔直的站着,而没有下跪的人,自然鹤立鸡群般引人注目。
太子自然也注意到了,赶紧厉声喝道:“放肆父皇面前还不跪下”他有些后悔平日里对他的放纵了,早知道是这么桀骜的一个人,就应该让人好好调教一番,学些规矩的。
“你才放肆”皇帝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转头对着牧倾华笑的和风细雨,“敢问阁下可是牧仙长”·其实他已经确定了,只是象征性的询问一下而已。
牧倾华微微颔首,稽首道:“方外之人金虚子见过陛下·”·“牧仙长快快免礼·”老皇帝一脸的惊喜,笑的脸上的菊花都盛开了,“仙长神仙中人,朕仰慕之极,只盼仙长能于宫中小住,好让朕请教一番。”
“陛下客气了,陛下乃是天子,气运在身,贫道自当倾力相助·”·这一句不轻不重的马屁拍的皇帝很是舒坦,立刻就拉着人想走,而被他们这一来一往搞糊涂的太子就不太愿意了,刚到手没几天的美人,还没细嚼慢咽好好品尝一番,怎么舍得放手。
“父皇”他赶紧叫住了想要离开的人,道:“父皇要把人带去哪里,这可是我宫里的美人,过几日儿臣还想抬他做个侧妃的·”莫非父皇也瞧上他了不成·虽然父皇是个不沉迷美色的,但这人这么好看,父皇没能把持住也不是不可能的啊·皇帝抖着手指指着他,恨铁不成钢的说道:“这位可是牧仙长,你竟敢对他如此无礼,从今日起你不许踏出东宫一步,好好地给朕闭门思过”·说完他转身就走,完全不理身后太子一脸天塌了的表情。
于是,牧倾华在继豫王美人,太子的美人后,又升级成了皇帝心腹,在给皇帝练了几次药,让皇帝的头发又黑了一片,甚至在后宫又添了一位小皇子的情况下,他终于获得了皇帝的全部信赖,不顾所有朝臣的反对,给他封了一个正一品的护国国师的头衔。
牧倾华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就成了大雍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人,有皇帝在背后撑腰,谁也不敢得罪他,他肆意敛财,谁求情求到他这里来了,或者谁想要他在皇帝面前说好话了,谁想要加官进爵了,都行,只要拿钱来,有钱什么事都好办,于是,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妖道。
有人捧着他巴结他,也有人想要他死,不过牧倾华都不在意,依旧我行我素,独来独往,而皇帝偏偏就吃他这一套,对他千依百顺,言听计从,以前的皇帝虽然也疏于政事,可一个月好歹还会上几次早朝,而现在却是彻底放弃不管了,一心跟着牧倾华求仙问道。
按照牧倾华的说法就是,想要修仙自然是要脱离凡尘俗事的,如果一再的被那些凡尘之事所侵扰,怎么可能修炼成功··皇帝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啊,于是就彻底丢开手了。
而朝堂上的事情因为皇帝的不管不问,越发的混乱了,太子虽然品行不好,能力也拿不出手,可他背景深厚,他的阿嬷是皇后,他的外公是丞相,他的两个舅舅也都在朝中担任要职,这也是他早年会被封为太子的最大原因,后宫中论后台,没有一个皇子能比得上他。
一直以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顺遂惯了,没想到却忽然跳出一个豫王来,半年前因为牧倾华的事情太子和皇帝之间有了隔离,他闭门思过一个月才被皇帝放出来,也因此他恨上了对牧倾华身份一字不提的豫王,可没想到这只是一个开始。
·半年时间,原本并不显山露水的豫王异军突起,在牧倾华的暗中支持下,他风度翩翩,谦逊洒脱,收买了无数朝臣的心,以至于到了半年后的现在,他已经隐隐有了和太子抗衡的趋势,太子虽然有后台,他却更加的得人心,暗地里开始渐渐多了一种流言,性情温和的豫王比太子更适合做一个储君。
这种流言自然也传到了太子耳中,当晚太子砸掉了寝宫中所有能砸的东西,然后立刻派遣心腹去请丞相来东宫商量正事··*************************************************************************·当豫王以私藏龙袍,暗中谋反的罪名被捕入狱的时候,距离牧倾华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年的时间。
故人有难,他这个同盟者自然是要去探视一下,顺便送上一程的··他特意换了一身衣服,白衣蓝边,道冠束发,和他当年进豫王府时一模一样的溯雪套,守门的小厮早已备好马车,六匹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的骏马拉着,很是气派。
光是这六匹白马,便是价值连城,何况大雍等级制度极为严厉,正一品的大臣等同亲王,最多只能用四匹马拉车,而他却用了六匹,等同帝王,就是当朝太子也要低他一头,可见他荣宠之重。
一路上无人敢拦,京城里的人谁不知道六匹白马的车架是国师专用的,所有人只要看到了,就远远地避开,皇帝最宠信的人,谁敢得罪··宗人府不比刑部大牢,只关押犯了罪的皇亲国戚,当牧倾华挥开小厮搀扶的手,直接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正好看到穿着斗篷遮住了半边脸的人被侍人小心翼翼的搀扶着走出来。
俊眉微微上挑,他在对方高高挺起的肚子上扫了一圈,道:“侧妃即将临盆,却还有心前来看望故主,就不怕太子殿下知道后怪罪吗”·强强情有独钟无限流·怀菱挥手,让身后跟着的一大帮人退开,淡淡道:“有劳国师大人关心,我既然能出来,自然是得到殿下的允许的,只是没想到国师大人也会前来看他,毕竟豫王落到今日这个地步,国师功劳甚大。”
牧倾华轻啧一声,道:“当初豫王对我可是照顾有加呢,怎么着也要来送他最后一程不是吗”·他有意无意的在照顾有加四个字上加重了些音量,语气似讽非讽,让怀菱有些摸不准他的心思,他也从来没弄懂过他。
牧倾华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巧的玉瓶,递给对方,道:“这是‘枯骨’,无色无味,任何人任何手段都查探不出它的毒性,长期服用中毒者会慢慢衰弱,一点一点的枯瘦下去,直至油尽灯枯,就算死了,别人也只会以为对方是病死的,绝对查不出真正的死因。”
怀菱呼吸一滞,心脏有一瞬间仿佛停止了跳动,捏着玉瓶的手冒出阵阵冷汗··“东西给你了,怎么用你自己看着办,你我之间的交易到此为止”·说完,牧倾华就想离开,却被身边之人一把拉住了衣袖。
“等等”怀菱深吸了一口气,勉强挂上那种娴雅的笑,他摸着肚子,道:“国师之名,天下皆知,我只想让国师帮我看一看,我肚子里的这个孩子是小子还是哥儿”·牧倾华勾唇,似笑非笑,“你竟然会信我”·怀菱看了看自己的肚子,沉声道:“不信,只是这个孩子至关重要,我也只是想给自己一点安慰而已。”
牧倾华沉默片刻,淡淡道:“小子如何,哥儿又如何,反正最后生出来的都会,也只会是小子,太子殿下的长子,大雍朝的长孙不是吗”·摸着肚子的手慢慢停了下来,怀菱轻轻的笑了起来,“不愧是国师大人,你一直都是最清醒的那个。”
“别给我戴高帽子,我不过是看出了你眼底潜藏的野心而已·”·“那国师大人会怎么做呢告发我”怀菱的声音还算镇定,经历过这么多事情之后,他早已不是那个眼里只有爱情的傻子了。
“没兴趣·”简简单单的甩下三个字后,牧倾华就离开了··怀菱缓缓地舒了口气,他忽然觉得这人才是最洒脱的一个,外人都说他祸国殃民,蛊惑君王,弄权敛财,可他觉得那人或许从来没将这些放在心上。
无论什么时候,哪怕是在帝王言听计从的宠信和滔天的权势面前,他眼底的淡漠和冷静都没有减少分毫··也因此,他觉得这位国师大人异常的可怕,人都是有弱点的,或贪财,或好色,或重权,有了弱点才好加以控制,可对方却是独来独往,清心寡欲,就算喜欢敛财,那也只是表现出来的而已,并非真正的沉迷,这样的人绝对是最难对付的。
豫王看轻了他,所以落到了如今这个下场,他一点都不想步豫王的后尘·宗人府大牢,豫王刚送走了一个旧情人,又迎来了一位国师大人··这是他成为阶下囚的第三天,原先翩翩风度的豫王被现在这个一脸憔悴,蓬头垢面的男人所取代。
他原本是靠着墙坐在阴影里的,整个人沮丧落魄,消沉到了极点,可在看到牧倾华的那一刻,他仿佛忽然间就活了过来,一下子扑了过去,隔着栅栏激动道:“国师国师是来救我的吗请大人去和父皇求求情,本王是冤枉的是太子他们陷害我,我要见父皇,我要亲自去和父皇解释清楚”·牧倾华白袍白靴,一张莹白如玉的脸在周围阴森地牢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美好,只是他说出来的话就没这么美好了。
“王爷当真是冤枉的吗从豫王府中搜出的龙袍,还有你那些心腹之人的指正,所有的一切可都是证据确凿呢”他叹息一声,仿佛很是可惜的说道:“王爷还是死心了吧,陛下的旨意已经下来了,废除你的爵位称号,念在你是他的儿子,赐毒酒一杯,估计传旨的人已经在路上了。”
豫王整个人都懵了,眉宇间泛起一种绝望来,他一下子坐倒在地,隔着栅栏死死的揪住对方的一角道袍,哽咽道:“国师救我,我还不想死……不想死……”他不甘心,明明离皇位就只有一步之遥了,豫王党的形势一片大好,朝臣对他赞赏有加,怎么可能就这么输给那个除了后台就什么都不如他的大哥·“知道你是怎么输的吗”牧倾华蹲下身,凑近几分淡淡道:“你暗中的部署,藏着兵器的密室,这些可都是你自己的秘密,就算是你的心腹,恐怕知道的也没几个吧,可最后却被人知道了还泄露了出去,而更可笑的是,你现在还在向那个害了你的罪魁祸首求救,豫王殿下,你可真好玩。”
·豫王脑子里一片空白,好一会儿他才恍然明白过来对方最后一句话里所包含的意思,他的眼中满是不可置信,拽着他衣角的手背上青筋一根一根的冒了出来,他哑着声音几乎是十分艰难的说道:“为什么——”他们是盟友,如果不是他的暗中支持,豫王党不可能这么快的就崛起,不可能发展的这么快,他以为他们是互惠互利,他不懂他为什么忽然就将一直以来扶植的势力连根拔起。
怀菱背弃他他可以接受,毕竟他当初辜负了他的情,他恨他,而且对方现在是太子侧妃,更是怀了太子的孩子,站在太子那边无可厚非,怪只怪他小瞧了那位曾经是他男宠的人,可这人无论如何都没有暗害他的理由,这对他没好处,一点好处都没有。
修长的指尖在他腕上一掠而过,豫王手臂一麻,已经松开了握着对方衣角的手··牧倾华站起身,背脊笔直,语气平静,“我这辈子活的也不算短了,可还从没被人当成男宠羞辱过,你说,我是不是要报复一二”·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语气也很平缓,和往常并没有两样,可就是如此,一种淡淡的傲慢从他骨子里开始弥漫出来,虽淡,却又很是深刻。
任何人见到这样的牧倾华都不可能将他和男宠这个词联系起来,别说联系了,就是想想都是一种玷污,男宠没有这种清高傲慢,蔑视一切的眼神··只是从骨子里泄露出来的一点,就足以震撼所有人。
豫王也不例外,他看着面前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人,试图反驳道:“可我当初到底没有得逞,反而是太子,父皇没接走你之前,你——”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但话中的意思两人都明白,他镇定了一下心神,急声道:“你要报复的应该是太子当初你在王府时,我除了不让你出府之外,一直对你礼遇有加,从来不曾强迫过你,太子所为比我更甚,为何你反而帮他”·“谁说我帮他的”牧倾华奇怪道:“你放心,你不过是先走一步,不用多久他自会来陪你。”
豫王震惊,“你究竟想做什么”·牧倾华抬手,封了他的哑穴,“手足相残,父子相忌,最后全灭,你觉得这个结果如何”·豫王徒劳的张了张嘴,却再也无法发出任何声音,他只能用力的捶着限制了他自由的栅栏,直到指关节破皮裂开,鲜血渗出来都没有在意到。
他眼睁睁的看着白色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眼底渐渐的浮现出绝望来……·豫王死后的半个月之后,皇帝病重,有人说皇帝是被豫王的事情气病的,也有人说他是因为服了问仙宫的丹药吃出病来的,总之无论是何种原因,一旦身为靠山的皇帝真的死了,牧倾华这个在众人眼中祸国殃民,蛊惑君王的妖道都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古往今来所有的女干臣除了死之外哪还有第二条路,而牧倾华或许还是有的,太子可是一直没有放弃过他,按照目前的情况看来,等到老皇帝死后他最可能做的事就是把牧倾华这位一直以来心心念念的美人充入后宫了。
对于那种情况怀菱自然是不乐意看到的,他可不想有这么一个强大的对手,他不乐意牧倾华自然就更不可能乐意了,于是,在皇帝驾崩那天,问仙宫忽然就起了一股无名大火,将花费了大量财力物力修建的问仙宫以及宫里的包括国师和一百三十二位神棍烧的干干净净。
就算后来新登基的皇帝派了好几拨的人探查,也没查出起火的真正原因··权倾一时的妖道就此湮灭,也只引来别人一段时间的唏嘘而已··而离京师四十里外的小道上,传言中已经化成了灰的国师大人换了一身相当低调的衣服,俊美的脸用斗笠遮了一半,他手里拿着马鞭,背上背着剑,正骑着马慢吞吞的往南边走。
“江南秦家……”秦家是一年前突然出现的家族,一开始是以铁铺起家,然后慢慢地,开酒楼开米行,短短一年的时间旗下生意无数,竟硬生生的占领了江南一半的市场。
秦家家主原本只是个名不经传的人,但却一手创下了诺大的家业,在商场上逐渐多了一个鬼才的名号··想到这儿,牧倾华微微勾唇,眼中溢满笑意··其实早在半年前就已经查探出叶重澜的下落了,毕竟他好歹也是一个有权有势的国师了,暗地里发展一些人手帮着找个人还是不难的,何况叶重澜那里的动静那么大,一点都没有收敛的意思,显然也是故意如此,想要让他找来的。
只是他那个时候刚被封了国师,部署也都完成了一半,所有的鱼儿都咬钩了,就这么丢开手实在有些可惜,所以他将见面的时间稍微往后挪了一下··这一挪就是半年,现在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心中的那口气也发的差不多了,自然就该去找人了,再晚的话,那只鸡就该生气了。
牧倾华一甩马鞭,胯下骏马瞬间就飞奔出去,只留下尘土飞扬··夕阳西下,倦鸟归巢··***************************************************************************·秦府今天来了一位客人,事实上身为一个土豪,每天到秦府拜访的人都非常的多,有的需要好生接待,有的需要无视,看门的人也是练出一双好眼力的。
可今天这个却有些不大一样··要说具体哪里不同又说不上来,那人风尘仆仆的,显然是赶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路,身上的衣服不算什么好料子,别说平日里前来拜访的富贵人家了,就连他这个看门的身上穿的都比他好一些,竹篾编织的斗笠遮住了他的脸,让人瞧不真切,也因此让他多了一点神秘。
原本这样不修边幅,甚至称得上有些落魄的人早就被赶开了,可看门的人却一直没有动手,因为对方身后牵着的那匹马··——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就连他这个一点都不懂马的人都能看出,着绝对是一匹好马,绝对值不少钱的那种。
因为这匹马,看门的人想了想,便让他稍等片刻,然后就让人去通知了··叶重澜今天刚好在家,他在教老五写字,原主因为被他占了身体,从了商,在没有科举的希望了,那就陪他一个考科举的弟弟,也算是对秦家的一点补偿了。
他算盘打得不错,可惜刚刚满了四岁的老五一点都不给他面子,不断的在凳子上挪来挪去,半点都静不下心来,最后还把两人的袖子染上了墨汁··叶重澜皱了皱眉,敲着他的脑袋说:“你倒大霉了,这可是你二哥亲手做的,等着他回来教训你吧。”
·说着也不管苦瓜脸的老五,直接走出了书房,然后就有人来通知他,说是有人找他··叶重澜一开始也没在意,自从他的生意做大了之后,总会有各种各样的人来找他的,或者谈生意或者攀关系,他虽然不耐,却也不能将所有人都拒之门外,这也让他坚定了赶紧将老二培养出来的想法——直到他看到那个背脊笔直,负手站在正厅中的人之后。
似乎是听到了身后传来的脚步声,牧倾华转身,取下了头上戴着的斗笠,露出一张俊美之极的脸来··叶重澜几乎用上了小轻功,嗖的一下撞到了他怀里,牧倾华倒退两步,被他撞得骨头都泛疼了,他抽了抽嘴角,抬手摸着他毛茸茸的脑袋,刚要说话,就被叶二少揽着腰,一下子扛在肩头。
在下人目瞪口呆的目光中,叶二少强抢民男一般将人扛回了自己的院落,然后一个下午都没出来···强强情有独钟无限流于是,久别的重逢之后,别说诉说衷情了,两人连话都没说上一句,就直接开吃了。
用叶二少的话来说,这就是爷们儿的爱情,用不着唧唧歪歪的你一句我一句的,直接扒衣服,上·秦家兄弟的晚饭一直都是在一起吃的,美其名曰为了促进感情,可今天却有些例外,四个人从大到小一个个的排着坐,首位上的人却一直没有出现。
直到天黑的时候,桌上的菜都冷了,四人才看到他家大哥红光满面的出现在门口,身边还拉着一个长得非常好看的人··然后他家大哥指着身边的美人,对他们笑的一脸得意,“这是牧倾华,我给你们找来的嫂子,怎么样,漂亮吧”·秦家四兄弟:“……”··☆、 第四十九章 二少也要种田(完) ··秦家多了一位新主人,据说是家主的心上人,凡是见过的人都为对方的容貌所慑,直叹家主好艳福,难怪一直以来洁身自好,从不踏足烟花之地,有如此出众的一位心上人,其他庸脂俗粉的,哪还入得了眼。
与其他下人不同,对于这位突然冒出来的“大嫂”,秦家四个兄弟的反应却是尊敬有余,亲近不足,甚至是有些敬畏的··除了最小的那个,其他三个对于当初那件事或多或少的都有些心理阴影的,俗话说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而有了心上人的原主显然也不是个好大哥,现在换了叶重澜,也没好到哪里。
虽然依旧关心着几个弟弟,但自从他家道长到来之后,他更多的心思显然是放在牧倾华身上了,最明显的就是以前他会亲自教老五识字,现在直接给请了一个有名望的先生。
新请的先生是个严厉的人,不像叶重澜那样,会纵容他,一旦他不听话了,就会打一下手心,几天下来,老五直接逃课,去了老二那里··倒也不是为了告状,只是有些委屈,他觉得自从大嫂来了之后,他家大哥就不关心他了,也不陪他玩了,每天都只陪大嫂玩。
“我不喜欢大嫂·”他趴在老二的膝上,鼓着嘴这样说道··秦筝也不喜欢,可他毕竟不是个小孩子了,无法像弟弟那样口无遮拦,他知道,就算是亲兄弟,他家大哥也是要娶妻生子的,现在还算好,等到以后真正的有了自己的孩子,怕是更加的艰难。
秦筝本就是个想的多的人,有些事情他心中忧郁,却谁也不能说,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叶重澜教给他的那些东西学的更努力了,时不时的叶重澜也会让他办一些事情练练手,渐渐地,秦家老二在商场上也开始有了些名声。
秦家的气氛因为牧倾华的到来,表面上和谐,暗地里却有些尴尬,直到牧倾华成为了秦家小五新任的师父起,那种无言的尴尬才被打破,慢慢的有了转变··起因是请来的那位先生古板严厉,秦家小五又是个跳脱的性子,先生不喜欢调皮的孩子,管教的越发严格,而他越严格,秦家小五就越发的和他对着干,直到他连着几天撒泼耍赖甚至装病,都不愿意上课,那位先生也是个心气高的,遇到这么顽劣的一个学生,薪水也不要了,直接甩袖子走人。
叶重澜也头疼,原本还想再请个先生回来的,当然这回他会挑个脾气好些的,可还没等他将人请回来,秦家小五在某天看到练剑的牧倾华时,惊为天人,吵着闹着一定要拜师·道长有些无语,倒也没有拒绝,毕竟是叶二少这一世的弟弟,某方面来说也算是他的弟弟,既然喜欢,那就教他好了。
牧倾华不算一个好老师,不会谆谆善诱,也不懂因材施教,他的教学简单而又粗暴,一天下来,白白嫩嫩的皮肤上多了许多青紫瘀痕,很是狼狈,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被虐待的。
好在他虽不是个好老师,但秦小五绝对是个好学生,就算吃尽了苦头,他也咬牙坚持了下来,以他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当真是难得了··时间慢慢悠悠的过去,平静却也还算有趣,就在叶重澜想着要不要按着这个世界的习俗补办一个婚礼的时候,京城传来皇帝驾崩的消息。
好像这位皇帝在位还没满一年吧,他有些漫不经心的想着,新登基的皇帝刚满周岁,由太后和几位大臣共同掌管朝政,不过这些也与他无关,唯一让他在意的就是他和牧倾华的这场婚礼要延后了,连续两位皇帝的去世,让朝廷降下旨意,三年之内,民间禁止一切红白喜事。
牧倾华虽然宅,但这么大的一件事自然也是听说了,对此他只是淡淡一笑,便抛之脑后,一心教导着秦小五··尚元六年,卓、祈两州发生洪灾,这场大雍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巨大洪水冲垮了千万亩良田,让三千多万人成了灾民,就是在大雍鼎盛的时候这也是一个巨大的灾难,何况是如今政治腐败的时候。
朝廷拨下的赈灾钱粮被层层剥削,十之八九都落到了世家大族和一些贪官污吏的手中,真正落到灾民手中的少之又少··更可怕的是洪灾之后的瘟疫,让曾经富饶的卓、祈两州成了真正的人间地狱,到处都是尸体和灾民。
这还不算完,尚元六年是真正的多事之秋,也是这个王朝走向灭亡的开始,卓、祈二州的灾难还没得到缓解,徐哲郡又闹了蝗灾,在朝廷的袖手旁观下,走投无路的百姓终于不甘等死,扛起了造反起义的旗帜。
一人谋反,八方应援,一时间,整个世道都乱了··对于造反的百姓,朝廷的手段只有一个:血腥镇压··开始的时候确实取到了一些效果,可最后杀了一批又冒出来一批,造反的人像是地里的韭菜一样,怎么都杀不完,最后面对人数越来越多的起义军,朝廷渐渐的有些抵挡不住了,战报送到京城的时候,陈江以南的十六个城镇彻底沦陷。
·怀菱啪的一下将手里的折子摔在地上,胸口剧烈的起伏着··“都是一群酒囊饭袋”他怎么也没想到,大雍号称兵力最强大的军队竟然这么没用,连一群贱民都杀不了,反而中了对方的伏击死了七成,简直是废物·虽然气到了极点,但他毕竟不是曾经的小白花了,现在的他是大雍最有权势的太后,他慢慢的让自己镇定下来,然后招来百官一起商议。
怀菱是个有心机的人,人也还算聪明,但他却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掌权者,充其量他也只能算是弄权,朝廷上还是分了好几个派别的··各个派系之间互相讥讽推诿,暗地里拉后腿,这也是起义军这么快就能成气候的最大原因。
怀菱想要以最快的速度平息战乱,打仗最重要的是什么,对现在的朝廷来说,是钱粮,年前刚刚因为天灾人祸的拨下去一大笔,去年耗时三载的百花宫又刚刚修建完毕,现在国库是真的没钱,当然也和户部尚书不是太后党有那么一点的关系。
总之户部就是各种推诿,拿不出钱就是拿不出,就是把他们全都杀了也拿不出,怀菱气极,好在这时心腹给他出了一个注意——江南秦家··秦家在大雍也算是有些名气的,特别是在卓、祈两州的洪涝之后。
因为朝廷的怠慢,官员的层层剥削,洪水过后,卓、祈两州饿殍遍野,关键时候,秦家家主联合江南几十个商家一起,出资给灾民运送物资··秦家是名副其实的江南首富,却自愿拿出大半身家接济难民,此举仁义,被万民称颂,更带动了无数人一起,自发的参与进来。
因秦家的这一举动,至少有数百万的人活了下来,而秦家的富有和善举,正是怀菱现在最想要的··太后的一道懿旨被人快马加鞭的送去了江南,说是秦家此举活人无数,是世人的榜样,他想见一见传闻中的秦大善人。
叶重澜接到旨意的时候嘀咕了一声麻烦,虽然是个麻烦却也不能不去,毕竟是懿旨,他就算从未将这个世界的朝廷放在眼中,却也不能明着违抗当今太后的旨意的,说到底他现在还是要在这个世界混的。
他并没有想的太复杂,只以为这是个去去就回的事情,因此和几个弟弟交代了一番之后,就和传旨的人一起进京了,看着他离开的牧倾华想了想,到底还是没有跟上去,太后是谁,他自然是知道的,他和怀菱算不上是敌人,但也不能说交好,只是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的交易而已,之后他诈死离京,出现的话反而意味着麻烦。
牧倾华不想增加麻烦,但他不知道有些事情是无论如何都避免不了的,比如说一个月之后,叶重澜被召进宫,怀菱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就认出了他,或者说是认出了他的那张脸·秦业他还记得这个人的名字,毕竟他曾经是真的想嫁他,就这么粗茶淡饭,平平淡淡的过一生的,只是后来豫王找来,他一时没忍住,又掉回了坑里而已。
谈不上后悔不后悔的,毕竟如果没有回来的话,他现在也不可能成为太后,大权在握,只是偶尔累了的时候,特别是当初在太子床上被折腾的生不如死却偏偏还要笑脸迎合的时候,他也曾想过,如果当初没有听信豫王的甜言蜜语,如果他还在那个小山村,他过的又会是怎样的日子,会不会幸福·毕竟当初秦业对他是真的好,豫王最喜欢他的时候也没对他那么好过,而秦家上下待他也很是和气。
可惜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现在的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去过那种小山村的生活的,养尊处优的日子过惯了,再也没人敢给他找罪受,再过几年他可能连这个人都会忘记,可偏偏在他记忆就要模糊的时候这个人却出现了,还以这样的一个身份。
“我记得你以前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没想到现在竟然从商了·”怀菱屏退下人,以一种老友叙旧的口吻说道··叶重澜皱了皱眉,眼中尽是疑惑,显然一时半会儿的没能认出对方到底是谁。
怀菱察言观色的本事这些年还是没有退步的,很快就看出了对方的疑惑,对此他有些尴尬和羞恼,“我是怀菱·”·叶重澜想了想,又想了想,终于从某个早已被遗忘的角落找出了与这个名字对应的人来,这不是原主痴心不悔,害的秦家家破人亡的未婚妻吗实在不能怪他记性不好,多久以前的事了,他能想起来算不错了。
只是,原主的未婚妻是太后呵呵,该夸原主的眼光果然不错吗·知道当今太后是原主的旧情人之后,叶重澜最想做的就是离开,只是却被绊住了手脚,怀菱一心想让秦家的财富为自己所用,怎么可能就这么简单的让他离开。
而秦家家主是当初差点娶了自己的人,这就让事情更加好办了,秦业对他的迷恋他是看在眼里的,两人如果来个旧情复燃和好如初的话,秦业只会对他更加的死心塌地,那富可敌国的秦家不还是他的·怀菱一心想要勾引叶重澜,借着各种各样的名义让他进宫,几天下来,越看他越是顺眼。
秦业长得不差,要不然他当初也不会差点和他成了亲,而多年不见,以前的那种文雅的书卷气褪去,眉宇间更多的却是一种洒脱不羁,明亮坚毅的双眼,挺直的背脊,比他暗地里养着的那些出色了好几倍,怀菱看顺眼的同时,也越来越动心了,这样的情绪已经好多年不曾有过了,就和当初刚到豫王府一样。
叶重澜也不是傻子,怀菱并没有掩饰,他很快就猜出了对方的想法,对此,他直截了当的表示,自己已经有家室了··在领了朝廷的封赏之后,他以家中亲人牵挂为由,打算早日回去。
对于他的拒绝,怀菱是极度不悦的,倒也不是什么情根深种,只是一个曾经深爱自己,对自己百依百顺的人忽然之间他所重视的就不是你了,另一个人顶替了你的位置,将一件曾经属于你的东西抢去了,他有些嫉妒和愤怒而已。
于是,掌权了好几年,从未被人违逆过的怀菱就想见见那个取代了自己的人是谁,让自己不高兴的人是要付出代价的··商人是不能做官的,这是大雍延续了几百年的规矩,可当今太后却硬是打破了这个规矩,不顾其他人的反对,给了叶重澜一个正五品的闲职,而后更让人将他的家眷给“请”来了京城。
对此,叶重澜是愤怒的,可他却被困在了宫里,并不是出不去,硬杀的话还是能杀出去的,可他和牧倾华能够不把一切看在眼里,可秦家的四个兄弟却是要生长在这个国家的。
有了束缚之后就无法随心所欲了··他甚至不能同对方翻脸,只因为秦家再有钱也只是个平民··“没想到几年不见,你竟然变得这么饥渴了。”
强强情有独钟无限流·这句话是叶重澜非常想说的,可却不是他说的,声音来自窗外,白衣玉冠的人隔着窗户正看着他们,背上的长剑在阳光下反射着一种冰冷的光芒。
“是——你”怀菱的脸上震惊恍然敬畏逐一闪过,“你果然没死”他愤然道:“既然没死,又为何要回来”·“不是你让人来接我进京的”牧倾华抬眸淡淡道。
“荒谬我连你是真死还是假死都不知道,怎么可能请你回来,就算知道你是诈死,我也只盼你有多远走多远”·牧倾华并没有答他,反而是叶重澜,慢慢的走到窗户边,与他隔着窗相视一笑,道:“还真是太后将他请来的,你不是要见我的心上人吗,这就是了。”
饶是怀菱城府极深,也愣住了,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样南辕北辙并不想干的两个人竟然会凑到一起·“你来了,小五他们呢”叶重澜有些不放心的问道。
“送去代郡子辰那儿了·”·“代郡”那是被叛军占领的地方,怀菱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外面太安静了,安静的不对劲,连一个活生生的大活人站在了寝宫外都无人过问。
意识到危险的怀菱刚要喊人,就见牧倾华抬了抬手,一个东西准确无比的射入了怀菱嘴中··他捂着嘴巴咳了一阵,神情略带惊慌的问道:“你给我吃了什么”·“枯骨”牧倾华声音淡淡,却让怀菱一下子白了脸色,在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枯骨的毒性了,他是眼睁睁的看着当初的太子一点一点的虚弱下去,整个人瘦成了一副骷髅架子,最后死在他面前的。
他不想死,他想求饶,想把他碎尸万段,可最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两人离开··“本不想搭理你们这些事的,可你竟然看上了我的人,既然是情敌,我也没必要客气了。”
·……·那天太后遇刺,整个寝宫的人都被人放倒了,太后亲自下旨,关闭城门,务必拿下刺客,绳之于法··叶重澜和牧倾华的南下之路是踏着鲜血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的,将近两万军队的设伏,围剿,追击,叶重澜武功再好,也只是血肉之躯,当他的轻剑折断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倒了下去。
牧倾华紧紧的抱着他,雪白的道袍上早已沾满了血污,显得有些狼狈,却风华不减··十步开外,是张弓搭箭被杀的心惊胆战的军队,由不得他们不怕,仅仅两个人而已,却杀了他们三千七百四十九人,这哪里还是人·为首的一个将领咽了口唾沫,并不敢靠近一下,他右手高举,然后猛然划下,无数箭矢便射了出去……·那一场整整维持了十二天的截杀让天下人震惊,虽然那两个人最后还是死了,可这并不妨碍之后的正史野史都留下了他们的名字,以两人对两万的军队,最后斩杀三千多人,这样强大的武力古往今来也只有这两个而已。
代郡,秦小五站在城墙上,眺望着远处的江水,十二岁的少年看上去一下子长大了不少··他依旧记得白衣的道长离开时嘴角的淡笑,和那句“别担心,我去接你大哥,很快就回来。”
哪怕多年之后,他成了位高权重的开国元勋,也没能忘记··可那两个人最终却都没能回来···……··☆、 第五十章 二少的江湖路··扬剑山庄从建立至今,已经存在了两百多年,一直以铸剑品剑名扬天下,凡事在江湖上闯荡的人都以拥有一把扬剑山庄出来的武器为荣,而宝剑配英雄,扬剑山庄的剑也不是谁都用得起的。
在知道自己成为扬剑山庄的庄主的时候,叶重澜一开始是极为高兴的··不说几辈子了,他终于干回了老本行,可以策马江湖,光明正大的握剑了,单只原主继承的这座扬剑山庄,和藏剑山庄只有一字之差,性质也颇为相同,让叶重澜有些想家了,虽然记忆中的那个世界已经隔得很久远了,加起来是真正意义上的几辈子,但一些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再过上千百年也不会忘记。
正在叶重澜想着这些的时候,门吱呀一声被人打开了,夜幕退去,天光大亮,新的一天焕发着勃勃生机··山庄的下人们都是训练有素,伺候着主人穿戴整齐,叶重澜握了握那把属于原主的寒光剑,太轻了,并不趁手,他的剑都在道长的包包里,在找到道长之前,看来他还需要为自己打造一套备用的出来。
练完剑,早就候在一旁的管家适时的上前,递上帕子,他似乎是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芳含院那边的人传话过来,说是表小姐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庄主可要过去看看”·擦着汗的手微微一顿,叶重澜有些无奈,现在的这个世界,这个身份他都很喜欢,虽然有所谓的“表小姐”这个大麻烦。
“一切事情等我吃完早饭再说”·表小姐程霜霜是原主舅舅的女儿,因为早年丧父丧母,很小就被寄养在扬剑山庄,与原主也称得上是青梅竹马了,已故的庄主和夫人都很怜惜这位孤女,待她极好,理所应当的,等两人长大后,这位表小姐就成为了原主的未婚妻,山庄未来的女主人。
原本应该是一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欢喜故事,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可事实总是无常的,变故就出现在程霜霜十七岁,原主即将守完孝期两人快要成婚的时候。
从小被当成大家闺秀培养长大的程霜霜难得出门一次,就遇到了匪类,负责保护的十几个侍卫全部阵亡,危急关头她被一个武功高强的人救了··救她的人年轻英俊,身手不俗的同时还带了点神秘,就和很多话本故事里写的那样,两个人之间渐渐有了情意。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原本也算是英雄美人的一段佳话了,奈何这位美人有了未婚夫,更加没有让人料到的是那位救命恩人的真实身份——魔教教主··没错,就是这么一个狂狷霸道上档次的职业·正邪双方的对立立场,隔着程霜霜之间的情敌关系,两个人自然是不死不休的结局,最后输的是原主,谁让他是破坏别人感情的炮灰呢,而扬剑山庄也因为原主的死彻底消失在江湖上。
原主的经历让叶重澜胃疼,对那位所谓的“未婚妻”也不是很待见,对方喜欢谁他不管,他也想在找到道长之前摘掉自己头顶上的那顶标着有婚约的帽子,可对方吃原主的,喝原主的,却在原主和心上人的对峙中站在了心上人那边,无论她是有意的或无意的,最后原主和扬剑山庄落到那个田地都有她的一份功劳。
·养不熟的白眼狼,说的大概就是这种人了··叶重澜走进楼中,第一眼见到的就是你伫立在窗边的白色身影··程霜霜很漂亮,当然了,不漂亮的话也不可能让两个优秀的男人为她斗得头破血流了,而她漂亮之余,更有一种温婉端丽的气质,那种大家闺秀的温婉气质是江湖上的那些或豪爽或侠气的女子们所没有的,也难怪过尽千帆却从未将任何一个女人放在心上的魔教教主都为之心折。
因为被关了几天的缘故,她的脸色有些苍白,眉宇间更是憔悴不已,身姿纤弱,颤颤巍巍的,仿佛一阵风刮过来就能把她吹倒··如果是原主在这里的话,就是再大的气也要熄灭了,肯定会毫不犹豫的上前去搀扶,可叶重澜却只是站在原地,墨黑的眼睛直视对方,一点要动的意思都没有。
一天没有进食,原本就不怎么好的身子更是气虚无力,她扶着窗沿,略有些吃力的弯了弯身,喊了一声:“表哥·”·叶重澜走到另一边,在离程霜霜最远的一个地方坐下,道:“听下面的人说你不吃饭,是打算用绝食威胁我吗”·程霜霜身子一颤,尽量维持住脸上的平静,说道:“霜霜不敢,我只想求表兄放那人一马。”
叶重澜顿了顿,道:“你让我放了他,你可知道那人真正的身份”·程霜霜低下了头,她没有说话··“看来你是知道的,既如此,你还要我放他”·苍白的双唇颤动的更厉害了,可她的声音却很坚定,“他是不是邪魔外道我不确定,我只知道,赵公子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欠他一命,若没有他,霜霜早就丧命在盗匪手中”·“仅仅只是救命恩人难道不是心上人”叶重澜嗤笑。
对面的人一下子屏住了呼吸,白色的身影娇弱的仿佛下一刻就要消散一般,然后她松开了扶着窗沿的手,慢慢的跪了下来,“表哥,我求你——”一行清泪从她眼角滑落,“只要你放了他,霜霜保证,再不和他见面,以后一心一意,只做表哥的妻子……”·叶重澜搓了搓手臂,差点没惊得跳起来。
谁要你做妻子啊,他有妻子了好不好,要是被道长知道了,绝对要拔剑糊他一脸血了··想到到时候道长可能会有的表情,他暗暗打了个寒战,与此同时,他也为原主有些不值,原主是真心爱她护她,从小到大,十几年来从未变过,得到的却是这样一个结果,也是可怜。
这样想着,叶重澜忍不住替原主问了一句话,“在你眼中,十数年感情竟是抵不过两个月的相识吗”这是原主留给他的记忆中最想问她的一句话。
楼中一片寂静,良久程霜霜才轻声说道:“从小我就和表哥一块儿长大,表哥待我极好,可比之男女之情,我对表哥更多的却是兄妹之义,可那个人,在那个人面前时,我会因为他的喜而喜,因他的怒而怒,整个人都仿佛不是自己的了……”·“只是兄妹之义的话,当初为何要答应婚事。”
“这岂是我自己能够选择的……”·叶重澜无语,“你但凡有一点不情愿,当初的婚事就不会定下·”·程霜霜的眼中划过一抹悲色,她只是一个孤女,自幼就没了父母,就算姑父姑母待她极好,也改变不了寄人篱下的事实,有些事情不是她想拒绝就能拒绝的,而这点是天子骄子的扬剑山庄继承人永远无法了解的。
叶重澜沉默片刻,并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沉声道:“三年一次的品剑会快要到了,你可知道
(本页完)

--免责声明-- 【[快穿]事不关己,硬被挂起 by 西门不吹雪(4)】由本站蜘蛛自动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本站无关,如果内容不健康 或者 原作者及出版方认为本站转载这篇小说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