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阳好秦+番外 by 依韵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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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阳好秦+番外 by 依韵黎(上)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 文案:· 叶煜一直以为自己只是幸运地胎穿到了战国时期的魏国,虽然……这辈子长得娘了点。
直到有一天,魏安僖王对他说:“汝随寡人入宫,寡人封汝龙阳君·”· 叶煜整个人都不好了,他一个直男为什么会变成历史上的著名基佬· 可怕太可怕了不行,他得走· 于是他收拾包袱跑到了秦国,遇到了始皇陛下……· 龙阳君跑到了秦国· 然而还是龙阳君╮( ̄▽ ̄")╭· · 昔日繁华子,安陵与龙阳。
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悦怿若九春,磬折似秋霜·· 流盼发姿媚,言笑吐芬芳·携手等欢爱,宿昔同裘裳·愿为双|飞鸟,比翼共翱翔。
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怀咏诗》阮籍)· · 食用说明:· 1、主受,年下攻,CP嬴政,1V1·· 2、主剧情,感情辅。
3、作者历史盲,考据有限,如有错处欢迎指正,能改则改,不能改高亮注明·· 4、作者查到的龙阳君=美人+剑术高手+计谋家+外交家5、内含文言文直译风,慎入。
· BUG:①平原君卒年(文中晚十年)·②古六历、阴阳历,虚岁、实岁傻傻分不清楚·· ·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历史剧 平步青云 宫廷侯爵·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煜(龙阳君),嬴政(秦始皇) ┃ 配角:那一大堆历史名人 ┃ 其它:战国,秦国/秦朝· · 编辑评价:叶煜胎穿战国末期,颜值爆表,长大后却发现自己是大名鼎鼎的龙阳君,满心愕然之下逃去秦国打算踏上名将之路,可没想到,别人因为颜值爆表,事业都是一帆风顺,到他这里却成为最大的阻碍……;本文情节严谨,伏笔重重,让人在好奇不愿以色示人、麻烦重重的叶煜要如何突破各种困难的同时,更见证了他一步步从普通的穿越者成长为彪炳千古的战国名将的过程。
===================================================· · 第一章 人若无志枉少年· · 东周落,诸侯旺,春秋始。
天子弱,诸侯王,战国时·· 列国兼并,三家分晋,田氏代齐,争雄国七·· 七者不过齐、楚、燕、韩、赵、魏、秦而已。
如今已是魏王圉二十九年·· 这里是距离魏国都城大梁城最近的一处森林·一少年于丛林中穿梭,一路朝着树林深处行去,他的行动如流水般顺畅,若不细看难以想象这竟然是个尚未及冠的少年。
这少年姓名叶煜,已在这附近住了好些年,森林外层熟的更自己家一样,只是深处凶兽众多,今年来武艺小有所成后方敢进入·· 叶煜虽只有舞象之年但已经练出了一副不错的身手,不过他学的可不止是空手的功夫,还有武器。
他身后背着一柄款式平常的青铜长剑,从一些细节中可以窥见这把剑已经有些年头了,不过剑刃却依旧锋利·他的后腰横着一把做工粗简的铁制短环首刀,这款式和材料在当下都算是少见,大约也是出于这个原因,这把由寻常工匠打出来的刀着实算不上好看,细细看去还有些凹凸。
若是旁人这幅打扮,多半看起来是个凶恶不好惹的角色,但是他却不一样·· 一身青衣翩翩而立,穿梭时带起一些花瓣和树叶,飘落在身上,远远看着他的身形就似女子般长身玉立,配上这样的场景更是美不胜收,而近看,便更是被那一副面容夺了目光,纵是注意到了他身后背着的凶器也不会有任何的胆怯和惊慌。
忽的,一阵风自耳畔吹过,叶煜眉头一皱停了下来,竖起耳朵倾听·· 习武之人五官敏锐,他从前只觉得那是话本小说中夸张了,心想就算真的敏锐也敏锐不到哪儿去,然而直至今日他也有了武艺傍身,方知晓小说当真是源自于生活。
“又有人出事了·”叶煜喃到,不做多想,当即改变了方向,顺着声源赶去·· 尚未赶到地点,叶煜就听见来自林深处的野熊的吼声,脸色一变,脚下的速度更快。
脚上的速度快了,脑子转得也不慢,他已经开始计算着怎么从熊口下救人了·熊的体积是大,可是身形却也堪称灵活,而且攻击力高,持久战有点悬,最好是出其不意,然后一鼓作气了结了那熊。
不然正面对上熊嘴熊爪,运气好点只伤到点胳膊,运气差点的一个人活生生地被咬断的事都有·· 又向前行了百步,叶煜终于赶到了现场,匆匆扫了眼,见到是个红衣男子瘫坐在地,一只黑熊挥舞着大掌作势要拍下去。
他连忙从爬上一棵树,又找准时机从树桠跳下,准确地将短刀从后刺入那毫无防备的黑熊的脖子,他的武器算不上是削铁如泥,不过“狠准快”三个字足以弥补这一点了。
一击虽中,但是黑熊却没有立刻死去,作为森林一霸它挥着自己的熊掌胡乱抓着,显然那一击让它吃了不小的苦头,而在此时,早有准备的叶煜已然从他背上跳开,约两米高的黑熊怒吼一声,它的吼叫声并不尖锐,可是却足以震慑住常人。
吼出了自己的痛苦过后,黑熊顾不得刚才的猎物了,满眼都是这个伤了它的人,发了狠似地向他袭去·· 兔子急了尚能咬人,更何况这林中凶兽·· 黑熊锐利的爪子在斑驳的光影下好似冒着寒光,看起来比叶煜身上粗糙武器锋利多了。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但是叶煜并没有半分胆怯,他借着地形和灵巧的身手躲开了来自黑熊的攻击·他有着很多与野兽搏斗的经验,故而与受伤的黑熊周旋了好一会儿都没有被抓到个衣角。
叶煜一边闪避,一边观察着黑熊,终于与他抓住黑熊一个疼痛分神的契机,再度贯彻“快准狠”三个字,将青铜剑刺入熊的心脏,接着也不等攻击生效,立刻脱手,双脚一踏,一个后翻,再退了好一段距离,堪堪喘息了几口气,恢复了点体力,又从靴间抽出一把巴掌大小的匕首,绕开了黑熊剧痛与恐惧之下毫无章法地挥爪,依次扎瞎了黑熊的双眼。
· 就算是皮糙肉厚,生命力顽强,但是受到多处致命伤的黑熊仍旧成了强弩之末,这个庞然大物一下子倒在地上无法行动,它挣扎着试图起身与敌人决一死战,但可惜他只能张着一嘴尖牙空嚎,便是这样他也仍然怒吼了约一炷香了时间才没了声息。
和众多野兽打过照面的叶煜不敢大意,远远地试探几番,又补了几刀见它的确是死了,才彻底松了口气·· “你没事吧”将刀剑均收入鞘后,他回到最初与黑熊遇到的地方,看向之前被黑熊袭击的人。
那是一个中年男子,还算是相貌堂堂,身材稍微有些发福,虽是惊魂未定、发冠歪斜、瘫坐在地、衣衫不整的狼狈模样,但也掩不了那通身的气派·他一身红衣华贵精致,不过这在几千年之后来的叶煜眼中,只能说是做工不错罢了,因而他只猜测这是个寻常富贵人家,大约还有些权势。
这人被野兽盯上,保不齐就是那耀眼的红衣的缘故,不顾魏国上崇尚火德,穿着红衣的人到处都是,他也说不了什么·· 叶煜仔细地打量着他,注意到他身上只是有几处擦伤,受了些惊吓,并无大碍,又对上那人目光,发现此人眼中并不全是惊慌,还有惊艳。
是的,惊艳·· 这目光他是熟的不能再熟了,但他十分厌恶·· 叶煜此人无论是从心还是身都是纯汉子,怎奈何此生竟长了一副女子相。
若是简单的男生女相也就罢了,偏偏他的相貌比普通女子更甚,到了能令天下大部分女子都感到自惭形秽的地步,如此一来,他怎么会不厌恶· 见多了便也习惯了,微微皱眉之后,他便无视了那人的目光,只是走到那人跟前蹲了下来,问道:“可是崴了脚”他注意到此人右脚的样子有点不太对。
那人本来看到叶煜的面貌,心说自己活了四十余年第一次见到如此明艳动人、国色天香的女子,又值危机已经解除,不由得冒出了点小心思·· 他其实不是什么好色之人,可是此人的颜色实乃生平罕见,有道是英雄难过美人关,美人又与英雄有救命之恩,他那点子喜爱便混杂着恩情涌了上来。
不过当目光从眼前之人的脸上往下巡视的时候,他却看到了标志着男儿身份的喉结,顿时犹如一泼冷水兜头而下,他难以置信地多看了几眼,好似确认一样,仍不得循着做假的地方,方堪堪回神,应道,“寡、我本是出猎,却与卫卒离散,又从惊马上摔下,右脚受伤,不能行动,兵器失落,方才被恶兽袭击时难以反抗,多谢少侠相救”· 叶煜点点头,看了看他受伤的脚,伸手摸往伤处,听着一声猝不及防的抽气声,心中有了判断。
他在山林中摸爬打滚长这么大,多少会点医术皮毛,别的不敢说,这方面恰是他了解的,“没摔断,只是崴了,回去找个大夫瞧瞧就好·我送你出林吧,你的卫卒应该在外面吧”· “必然是在的,只是我迷了路一时寻不着方向。”
叶煜问了来路,那人答是从大梁的方向来的,对此叶煜也早有所料,此等富贵人,又在此处,多半是从都城来的,就算不是,也多半是奔着都城而去的。
“我带你出去·”叶煜本想背他出去,但是他只有十六岁,纵然小有武功,也背不起一个年龄是自己两倍多,身上还挂着不少贵“重”配件的中年人,便只能搀扶着了。
也有着一双能令手控尖叫的手,手指修长却不过分,不会看起来瘦的只剩骨头,但也不似大部分男性那般·他手上的皮肤更是白皙顺滑,若不是掌心有些茧子为证,倒真像是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那人碰着了这样一双手,纵使知道了叶煜是男子,也还是忍不住多摸了摸。
遭了掐油的叶煜面色微沉,真想一抽袖子走了不理,却还是念及这是个伤患,心中默念几声忍耐,接着换了搀扶的姿势继续前行,让那人再摸不着他的手。
两人走了小半个时辰,叶煜挑的都是安全的近路,一路走来也只看到了一窝野兔,还有些树上的小动物,不过没有马蹄印,两人只能估摸着走·· 就这样,他们总算是走出了林子,看到了这人口中的卫卒。
那是一群身着皮甲的魏国士兵,前排士兵手里拿着一人高的铜戈,听到林中有响动,一个个提高了警惕,朝着声源处一副副蓄势待发的模样·· 直到看到来人才露出喜色,激动不已地看着叶煜边上的人,围了上来,其中一个穿着铜制盔甲的人在几步外咣咚一声跪下,摘下头上的胄伏着身子请罪道:“臣等护驾不利,请王上赎罪。”
紧接着周围的人全都跪了下来·· 叶煜被这等转折惊得愣在原地,方才反应过来自己救的不是普通的富贵人,而是现任魏国的王,姬圉·· 意识到这一点的他连忙松开手,避开了面前一片人的跪拜。
没了搀扶的魏王晃了晃,自己站稳了身形,余光看了一眼叶煜,眼中有些失落,面上却只是平淡地念了一声,“起·”· 众人便站了起来,几个内侍也急忙围了上来,代替叶煜搀扶着魏王。
请完罪,带头的将军样的人已经是满头细汗,他自是注意到了魏王的伤,心中发虚·他打量了叶煜几眼,见他面若好女,因是粗看,一时也摸不准性别,但他却是知道的,大约就是此人救了魏王,也算是间接救了他,故而,他问道:“王上,此人……”·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魏王被内侍搀扶着坐进了马车,几个贴身侍女便上前来替他整理衣冠,他又让人把车帘拉到最大,面对着叶煜说道,“此人刚刚救了寡人一命,当重赏。”
这当然没人反对,因为若不是叶煜救了魏王,他们都得玩完·车架前机灵的大内侍直接派人拿来了一托盘的金子,亲自送到叶煜面前,态度诚恳而恭敬地说道:“敢问少侠姓名”· “在下叶煜。”
“多谢叶少侠拔刀相助,此乃金五十镒,望少侠收下·”内侍双手捧着托盘道·· 一镒合二十两左右,五十镒金对于他这样一个没落世家旁支的旁支的遗孤来说算得上是天价了,若是私底下给的叶煜定然当场收下,但是这是当场给的,还一下子给这么多,叶煜可不敢要。
且不说怀璧其罪,便是他那些叔伯们知道了就又是一阵麻烦·· 别说什么王上赐下的没人敢抢,这又不是什么只能看不能卖的东西,给他套个麻袋抢了就是,藏起来或者悄悄花了,他便是喊了冤也不定找得到。
当然他自觉得武艺在身不虚这个,套的了他麻袋的人肯定也不屑这个,可是硬的不怕怕软的呀·· 他父母早逝,叔伯不慈,又用孝道压他,以尚他未成婚及冠的理由夺了家宅钱财去。
他不是个宅斗的料,也不想憋屈的活着,便早早搬了出来住,落得清净·· 若他真的拿了这么一大笔金子,只怕改明儿那些叔伯便又要用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找上门来,烦不胜烦。
唉,为什么不能私下里悄悄给呢· 他惋惜地看了一眼眼前的金子想到·· “王上无事便好,此乃煜义务所为,愧不敢受。”
他回绝到·· 推辞几番也是常有的,那内侍没放弃,又劝了劝,见叶煜实在不愿收下才回头看向魏王·· 魏王刚喝了口热茶,此时神情已经恢复了常态,他见叶煜拒不接受金子,眼中多了分欣赏,又见他在阳光下白里透红的肌肤,先前的念头便返了上来。
他挥挥手让内侍带着金子退下,目光直直地看着叶煜,面上却是一本正经地说道,“既然少侠不收金子,可愿随寡人入宫”· 魏王略一思索,又加了把火,道:“你若随寡人入宫,寡人便封你龙阳君”· 龙阳君· 这三个斗大的字在脑中炸开,叶煜当时整个人都懵逼了,他才反应过来魏王圉就是魏安僖王,也就是和龙阳君在一起的那个王。
他以为自己只是穿越到了战国末期,原来是穿成龙阳君了吗等等他好好的一个直男为什么会穿成历史上那个著名的基佬啊长得娘又不是他的错· “万万不可啊”叶煜忙出声道。
“万万不可啊”那将军也同叶煜一起出声·· 将军瞥了一眼叶煜,的确是国色天香,魏王要收入宫中他也能理解,不过他觉得要给叶煜封爵实在是荣宠太过,只怕好一个救命恩人会终成男妲己。
古代没有同性恋这种概念,他们认为阴阳调和才是正道,但实际上这指的是繁衍,若是有了子嗣,谁管你性别是同还是不同虽然说闲话的人肯定还有,但是终归还是个人的事,别人也只能说说而已。
话是这么说,但是他能当上个将军也不是没有脑子,说话还是要给魏王点面子的,“王上,此人无功无德无才,怎么能给他封爵”闭口不谈叶煜的姿颜,对他来说已经是很委婉的劝谏。
魏王眉头一皱,反驳道:“寡人是国君,他救了国君,乃一大功;不慕金银,为人正直,有贤士之德;武艺非凡,捷杀恶兽,乃兵士之才·此等有功有德有才之人,寡人为何不能封”· 将军一噎,光听魏王所言,好似叶煜真的是什么大贤士一样,然而他知道是自己一开始就找错了劝谏的方法。
其实魏王也不过是诡辩,口齿伶俐之人就能轻松反驳,然而将军却不善口舌,他一时半会儿也不知该如何说道,只干巴巴地吐出一句反对,“不能……”· 叶煜见魏王意已决,将军劝谏不住,心知再不反对就晚了,忙说道,“多谢王上厚爱,将军所说不错,煜怎担得起卿大夫一职”他真是不想说龙阳君那三个字。
魏王似乎早料到他会这么说,不过他认为那只是谦辞,毕竟那可是多少人都梦寐以求的高位,“又有谁是一生下来便是全才的呢你只管安心,随了寡人入宫,莫非寡人的性命还值不得一个爵位吗”· “煜志不在此,且王的的手下有那么多人,哪里缺了煜一个呢煜不过舞象之年,自知能力绝不足以任卿大夫,只怕到时候反倒连累了王上的名声,那就是煜的不是了”叶煜跪伏在地,冲着魏王的车架行大礼以示态度坚决,“煜救了王上,那是煜的职责,若是煜因此挟恩求报,从一布衣一跃成为卿大夫,众人何解只怕到时候期一飞冲天者无数,王上出行也将危险数倍。”
见魏王仍有话说,叶煜生怕再出了什么变故,连忙请辞,他的面色没有半分作伪,魏王瞧着也知一时半会也成不了事,便道,“准你先行离去。”
叶煜当即躬身告退,退入林中,眨眼间就消失在了魏王的人的视野中·· 这一日,叶煜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一副郁郁之色。
他可没忘魏王说的是“先行”那他之后肯定会找上来的·· 叶煜急得坐立难安,只能在家中来回踱步,“不,不行,我绝对不能做别人的……男宠。”
一想到这个词被套在自己身上他就感觉一阵呕意,来自现在社会的他自然是不会歧视同性恋,但是这与性向无关,只是想想自己雌伏在一个人身下,他就无法接受··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从前虽然不乏一些因容貌闹出的麻烦事,却从没有过像今天这样严重地干系到了他贞操的情况。
一时间他对自己的容貌恶感更深,恨不得一刀划在脸上毁容去·· 他也的确打算这么做了,匕首就放在了几上,然而每每拿起自己的匕首,看着匕首上自己扭曲且模糊的照影,他却停住了。
他是一个男人,从前没少看某点文,也不缺乏野心和血性,既然穿到了战国这个秦始皇一统六国的时期,他怎么可能不掺一脚,让自己名留青史· 但倘若是他面容有瑕,日后为官定然要艰难许多,古代看脸比之现代也不逞多让啊说不定最后史书上还会留下个面目狰狞之类的记录。
他自觉做不到某些小说中的那样是功名利禄于浮云,他是个俗人,虽然对于钱财美色没有什么太大的需求,但是却十分想要有个好名声,当然,是实打实的那种。
想及此,他又长叹一声,收起了匕首·· 他对自己的脸下不去手,故而只能换个法子·· 逃逃离魏国· 这是叶煜想到的唯一的办法。
如今还算是奴隶社会,魏王要是来强的他根本没办法,所以他只能逃·· 他不知道魏王什么时候会找上来,所以他的时间非常紧迫,只是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又祭拜了一下父母的牌位做了告别,就趁着夜色匆匆离开。
幸好他现在是住在大梁城附近的一个小村子里,没有都城的宵禁,夜里出行就方便许多·· 然而就在叶煜要离开的时候,他却忽然停住了。
往哪逃· 他想到了这个重要的问题·· 叶煜从一开始就打算参与秦始皇一统六国的过程,那么肯定是要去找秦始皇的,可是秦始皇在哪· 上了大学之后他的历史时间点就忘得不多了,有不少还是看小说的时候记住的,又经过了十多年,就算是反复加强记忆,却还是模糊不已。
他隐约有个印象,是哪一年他不记不清了,再说就算记得他现在也换不成公元历,他只记得秦始皇是在九岁还是十岁的时候回到秦国咸阳的,在此之前一直在赵国的都城邯郸做质子。
今年秦始皇应该几岁来着……· 他低头沉思道· 貌似十一岁吧· 等等,算虚岁还是实岁· 接触一个秦国王储和一个邯郸弃儿可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效果和难度啊· 迷茫的叶煜沉思中。
作者有话要说:①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有铁制武器了,只是不够普及,还是青铜主导·主角的铁刀是自己找人打的,所以做工粗简·环首刀春秋战国也是有的,只是当时人们喜欢用剑(青铜武器不适合砍),一直到了汉朝才开始发扬铁和环首刀,环首刀就是唐刀的前身。
②秦国是科头(不带头盔),但是别的国家应该不是,我查兵器的时候查到那时候有铜胄的,不过普遍还是皮甲(最普通的小兵连皮甲都没有,就穿一身麻布衣)。
· 第二章 卫国濮阳遇荆轲· · 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叶煜很快就找准了方向·· 若秦始皇已经回到了秦国,那么他早一点晚一点去也没多大差别,可若是秦始皇现在还在邯郸,那就要赶早了。
既然不知具体情况,倒不妨去邯郸碰碰运气,兴许一个不小心就捡到了千古一帝呢· 而要去邯郸,只要一路北行就好,叶煜确定了方向后就连夜出发。
也还好他走得早,因为之后他在路上得到了消息,说是第二天魏王就派人来找他了,发现人去楼空之后,又开始大肆搜查了·· 一路北上,有时走水路,有时陆路,一直到了卫国他才停下休整几天,顺便打听一下外面的消息。
叶煜自父母双亡搬出大梁之后就少有关心时事,多是在林中打猎,或者潜心学习,除了与魏国相关的,其他消息总是要延迟很久才能知道·· 他披上一件麻布做的兜帽斗篷,帽檐遮了半张脸,才安心地入了卫国的都城濮阳。
他逃出魏国的时候除了两件衣服、武器干粮和银钱,就带了两件兜帽斗篷,这之于他来说是重要程度不下武器的必须品,以前进大梁和其他一些城镇,都是靠着着两件斗篷才遮掩了那张祸水的脸。
进城之后他没敢乱走,只是就近找了一家酒舍歇息,顺便打听下消息·· 不过因为进了酒舍后依旧没把兜帽摘了,店小二看着他的目光略有些怪异,对此叶煜也习惯了,兜帽只能遮上半张脸,露出个光洁的下巴,所以总是会被认作穿着男装的女子。
虽然还是会被认作女子,但终归低调许多·· “这位客官,您需要点什么”店小二是个挺机灵的人,虽然心有怀疑但是却没表露出来。
古代的食物实在是少,调味料少,烹饪手法也少,叶煜从小都是吃自己做的,少有在外面吃,此时点菜也是犹豫片刻,实在想不到点什么才开口,“一盘素菜,一碟肉,还有一壶酒。”
“好嘞”店小二通知了后厨的人,然后给他拎来了一壶茶,“客官您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饭菜还没上来,他干脆就和小二聊起来了,“我平时住在山林中,对外面的事多有不解,小二哥可否给我讲讲”· 嘿,哪有山林中出来人的皮肤那么白,肯定是哪家的女公子。
店小二这样想着,不敢怠慢他,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听了一会儿恰逢店小二谈及秦国,叶煜赶忙问道,“听闻秦国有个在赵为质的公子”·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有是有,但那都是两年前的事了。”
小二回到,“那安国君,哦,现在是秦孝文王了,秦孝文王不是继位三天就去了吗后来秦国的太子子楚继位了,赵国就把那公子还回去了。”
嬴政已经回到秦国了·· 白跑一趟的叶煜有点失望,不过他记得秦庄襄王只在位三年就去了,根据小二的话,如今是秦王子楚二年,那他最好能赶在明年五月之前接触到嬴政。
虽然比不得邯郸弃儿的身份,但是接触太子总比接触秦王简单·· 又和店小二聊了几句,了解了一些事情,叶煜点的菜来了,他就专心吃起饭来·· 这时,· “小兄弟,我听你刚才和小二说话,似是很好奇秦国的事”隔壁桌的一男子忽然看向他说道。
叶煜打量着他,这人也背着一把剑,大概二十几岁,手中握着酒杯,似醉非醉的模样,像是个酒徒·· 但是叶煜可不会真的认为他就是个简单的酒徒,因为这人的气质绝非常人,叶煜好歹是多活了一世的人,这点眼力还是有的,想及此他便恭敬地说道,“晚辈初次游历,不过是有些好奇罢了。”
男人喝了口酒,说道,“我也在游历,不过我走过的国家可比你多得多·秦国呵,一个虎狼之国,秦律之严苛世人皆知,不知有多少无辜百姓因此受累,真不知你为什么会好奇这样一个国家。”
叶煜此生虽然是魏国人,但是他的灵魂更认同秦国,听见男人这么说,他便驳到,“君说受累的乃是无辜百姓,倘若真的无辜,又怎么会触犯秦律”· 男人看着他,嘲讽一笑,“那你可知秦律中对于盗和贼的内容。”
叶煜点点头,张口说来,“自然知晓,商君变法之后秦国实行李相的《法经》,据李相所言‘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而秦律尤为严惩盗贼,群盗更甚。”
此处李相乃曾任魏国丞相李悝,又是法家始祖,叶煜谈起他自然是用上了敬称·· “何为盗何为贼”男人摇了摇头,“我只见秦人称百姓为盗贼,用酷刑惩之。”
这件事叶煜前世就知道了,不只是秦国,其实很多朝代都是这样,他们会将反抗的农民镇压,然后给他们按上一个罪名·若是说镇压乱民总会让人疑惑,乱民为什么会出现,多半是因为统治者有问题,因此,倒不如对外说他们是盗贼,面上看起来干干净净。
那男人见叶煜不说话,又说道,“我曾经在秦国杀过几个官兵,你知道那些乡民叫我什么吗”· 叶煜不答,他便自顾自接话,大有醉酒高歌的意思,不过好在他还是压低了声音,没有引人注意,“他们叫我大侠啊我荆轲不过是个无家可归的武夫,只因杀了几个秦兵,却被称之为侠”· 荆轲· 叶煜猛地看向他,他只知道这醉汉不简单,却没想到竟然是荆轲。
荆轲一脸悲怆地说完之后,再度转过来看向叶煜,那一双黑色的眼中没有半点醉意,“小兄弟,你不是卫国人,也不是秦国人·”· “是,在下从魏国而来。”
叶煜回到·· “我看到了你的剑,也看到了你的刀,我知你不是弱女子,因为你的刀剑有血腥气·”荆轲的表情已经恢复了平静。
“荆兄慧眼如炬·”叶煜应道·· 荆轲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放在桌上,“我看的出来你想去秦国,去那个残暴的国家,我与你不过萍水相逢,不愿过多干涉,只希望你若是遇上了鱼肉乡里的秦兵,能举起你手中的的刀剑。”
酒喝完了,荆轲站起身打算离开,却被叶煜叫住,“荆兄且慢·”· 荆轲停住脚步,却没有转身·· “煜有一事不解,还请荆兄解答。”
荆轲没有回答,但是他也没有走,于是叶煜问道,“若是天下战乱四起,百姓民不聊生,唯秦能平着天下,秦律固然严苛,却能道不拾遗,夜不闭户,荆兄觉得这样的秦国如何”· “贪官蠹役,鼠技虎名者皆在”· “自是不在。”
“暴内陵外,暴征横敛依旧”·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若天下已平,自当安邦定国·”· 荆轲笑了一声,暗含讽意,“太平盛世”· 叶煜却摇摇头,“非也,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此乃天下大势。
众国林立已逾数百年,战火纷飞,少有安宁,今秦地处西北,兵力强盛,人人皆兵,若再出一位霸主,开疆扩土,一统天下有何不可只是无论兴亡,百姓皆苦,只有天下归一方能享百年安宁。”
荆轲走过很多地方,他见过很多战争,也见过很多因为战争流离失痛苦不已的百姓,“你想说什么·”他冷声道·· 叶煜一笑,道,“煜与君不过萍水相逢,不愿过多干涉,只期望荆兄若是见到天下大势已定,能放下你手中的的刀剑,莫去做那螳螂,再惹百年烽火。”
他这就是将刚才荆轲的话又还了回去·· 荆轲听后,大笑三声,终于转过身来,灼灼目光紧盯着他,“你就那么认为秦能做到你不过是个连秦国都没去过的小子,何来的信心”· “皆为‘若是’罢了。”
叶煜回到·· “好一个‘若是’,既然如此,若是真能如你所言,我也愿入秦投效,助那车轮滚滚向前,助天下百姓早日安宁”··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要说荆轲真的相信了叶煜所说的,那不可能的,他不过是觉得叶煜有趣,有觉得他勾勒出来的前景不错,才说下这一番“若是”。
“煜在秦恭候荆兄”叶煜起身一拜··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全名呢·”荆轲说道,“我是荆轲,卫国人。”
“在下叶煜,魏国人·”叶煜回到·· “既已互通姓名,还不把兜帽摘下来以真面目识人”荆轲问道,作势要伸手去摘。
叶煜忙抓住了帽檐,苦笑道,“荆兄就饶了煜吧,煜的相貌着实不适合在此曝露,若是有缘再见,煜必定褪下遮蔽·”· 荆轲又笑了起来,“又是一个‘若是’,好我期待着”· 荆轲离去后,叶煜继续就餐,却发现饭菜已经冷了,叹了口气,就着冷掉的菜扒饭。
还没入秦呢就干了一件大事,日后一定要找始皇陛下多拿一份奖金·· 作者有话要说:· 荆轲真的没被说服,他对此的态度就是——· 小孩子:我说秦国以后一定很厉害他能……· 荆轲:好好好,你说的是。
小孩子:你以后不可以来阻拦他·· 荆轲:好好好,他要是真厉害了我去帮他·· · 第三章 秦国咸阳高热起· · 叶煜用亲身经历验证一件众所周知的事情——想致富先修路· 花了一个多月才濮阳走到咸阳的叶煜看着眼前繁华的景象,激动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然而并没有。
事实上濮阳到咸阳,在这个时代根本要不了一个月,甚至半个月都算慢了的·· 叶煜之所以会花了这么多时间,一方面是道路难行,没有地图和方向。
要知道他从大梁到濮阳路上有好长一段水路,而且只要一路往北就行了,而这一次基本上都是陆路,古代的路谁走谁知道·· 另一方面是因为越是远离都城的地方越是混乱,他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没人带路,哪知道什么地方是安全呢· 一路上,他遇到了荆轲所经历过的事情,遇到了被逼为盗贼的百姓,也遇到了货真价实的盗贼。
荆轲曾说他手中的刀剑有血腥气,这话不假,只是荆轲却不知道他的刀剑杀的一直都是野兽,根本没有伤过任何一个人·· 但那都是曾经了。
他还记得他从濮阳往西南方进入秦国不久,遇到了一个小村庄·那个村庄远离都城,和他曾经大梁城外的村子截然不同,若非在村子里遇到了人,他几乎要以为那是个废墟了。
他当时走了不少路,便打算在那里停留一晚·但就在那天下午,他看到五个男子在大街上欺压一对母女·· 一般人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做呢当然是救人,他也一样。
他有刀有剑有武艺,根本不虚什么,于是他砍伤了一个人腿和另一个人的背,又把剩下三个人打跑了·· 被他救了的那对母女邀请他去她们家歇息,路上还一口一个姑娘地唤他,纵然他怎么解释那妇人也不改口,于是最后他干脆默认了,想着反正也就借住一晚上就走了。
那天晚上他因为赶了一天路,睡得比较沉,什么声响都没听到·直到他半夜惊醒的时候,就看到白天被他打跑的三个男人,带了另外两个人,围在他的床边,其中一个人还爬上了床,眼看就要碰到他了。
见到他醒来,五个人连忙扑上前,想要按住他,显然他们知道他有武艺·· 原本离他最近的那个人按住了他的脚,另外四个人也即将碰到他,他想要拿到睡前放在床头的刀剑,却发现早已经被扔到了房间的另一角。
听着那几个人的- yín -言秽语,他陷入了无边的恐惧之中,大脑一片空白·· 等他回过神来,手里攥着自己放在包袱里的匕首,匕首上还滴着血。
包袱本来是被他当做枕头的,匕首放里面也不过是随意为之,他从没想过那会救了他一命·· 原本里他最近的那个男人被他用匕首刺破了颈动脉,倒在地上挣扎了几下就没气息了。
另外四个男人,一个站在远处拿着他的剑指着他,浑身颤抖着,还有三个都倒在了地上,全死了·· 因为有两个是划破了大动脉死的,所以他的白色寝衣上已经被血染红了一半。
持剑的男子看他没有动作,顿时鼓起勇气,向他攻了过来·· 那男人只有二十多岁,光有蛮力没有招式,他很轻松地把剑夺了过来,并把匕首送入他的胸膛,用力一推,那人便倒在地上抽搐一会儿就死了。
一切的一切都发生的太突然,他几乎是本能反应地做完了这些,等到他理智回神之后,他看着地上的五具尸体,走上前去,给每个人都补了几刀,甚至为了防止右位心,他左右胸膛都捅了几刀。
确认五个人完全死了,他才像是脱力一样,瘫坐在地,然而就算这样,他也紧紧抓着刚刚的救命匕首·· 从那五个人的语言中他不难知道他们的目的,也正因此,他才没有像自己想象中杀过人的反应那样呕吐和恐慌,对他来说,这五个人就是披着人皮的野兽……不,甚至连野兽都不如。
他刚松了口气没一会儿,就听到了其他的声音,这房子的隔音效果不好,他听得出那是来自隔壁的声音·· 那对母女· 他一下子站起身来,尽管心中有所怀疑,他还是第一时间想要去救人。
他冲到的隔壁房间,却看见那对母女没有任何挣扎地被两个男人压在身下··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刚刚心中那点怀疑完全被证实了,那五个男人是被她们带回来的。
床上的四个人很快就发现了他,此时他头发披散,面冷如霜,穿着被血染红的寝衣,手上拿着泛着红光的匕首,宛如索命鬼一般站在门口·· 四个人一下子惊慌起来,而他没有去管那两个男人,只是问那对母女,“为什么”· 他不明白明明是自己救了人,为什么反倒会被恩将仇报。
那对母女太害怕了说不出话,反倒是其中一个胆大的男人对他说道,“俺们村子就是这样,女人少,大家就一起用了,谁知道今天会被你伤了两个兄弟,呔,要不是你这小娘子长得好看,大家早打死你了。”
另外一个男人见他从进来开始都没有动作,渐渐生了胆子,用色眯眯的目光打量着他,“俺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姑娘呢·”说话间他动了动下身,引得床上的女子叫出声来。
那恶心的目光令他差点吐出来,于是他顺着自己的想法做了,那两个人很快就颈间飙着血死在了那对母女身上,两人尖叫出声·· 可惜按照这村子的“传统”大家晚上听到尖叫根本不会有人理会。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母女二人,看着她们不断的求饶·· 然后他走了·· 他没伤那对母女分毫,只是拿着属于自己的东西钻入林中。
对他来说,就是夜间的树林也比那个村庄安全·· 感觉到脱离了那个村庄之后,他便扶着一棵树吐了起来,连他也不知道到底是因为杀了人的后遗症还是被刚才恶心到了。
只是他知道,自己非常厌恶自己这张脸·· 他又抽出了匕首,匕首没被擦拭和洗过,在月光下还泛着红·· 他将匕首举在眼前,接着月光,他在匕首上看到了自己模糊的脸。
他终究是没有一刀划下去·· 一是因为他想起了自己的志向,二是因为拿匕首上还沾着刚才那些人的血·· 他又吐了,这一次他可以确定自己是被恶心到了。
之后那一路上,他也遇到了许多这样畸形的村子,也杀过一些有罪的人,他的武器从不离身,就算是睡觉也要贴着放,甚至养成了浅眠的习惯·· 他一个人朝着咸阳走去,哪怕知道他会绕路、走错路,他也没有选择和商队一起走,因为他怕有一天醒来自己会被卖到谁的床上。
秦律严苛,越是靠近咸阳他就越是能感觉到这一点,而这也让他一路上警惕的神经逐渐放松下来·· 入了咸阳之后他找了个平民多的地带的馆舍,开始寻思着接下来的计划。
以前父母在的时候他曾和一些各国游历的商人学了各国的语言,秦国语言是重中之重,然而就算如此他还有有些秦文不认识·· 他的第一个目标是学会秦文,并且减少自己秦国话里的口音,在秦国这两点都很容易办到。
他本想休息一晚第二天开始行动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他发烧了·· 这家馆舍虽然价格便宜,但是服务根本不周到,他又没有什么小厮,也没有买奴隶,想找个人替他买药都不成。
异国他乡,孤身一人,他第一次这么切实地感受到了那种心情·· 他躺在床上大笑了起来,那笑声中满是孤寂·· · 第四章 咸阳医馆温病药· · 高烧带来的困意难以抵挡,叶煜一整天都浑浑噩噩的,他身上没什么力气,下地站都站不稳,渴了就喝桌上冷了一夜的水,饿了就吃之前剩下的干粮,躺在床上覆着条湿布就这么一整天过去了。
也幸好他有习武的底子,又年轻,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病情不但没有恶化,反而还有点好转,至少身体有点力气了·· “咳咳——”他扶着床边清了清嗓子,高烧都是这样,嗓子和脑袋是最受罪的了。
他走下地,来到木几旁,拿起了那陶制水壶,打开一看,空的·· 叹了口气,他把盖子盖好,走到了自己的包袱旁,拿出仅剩的一件干净衣服穿上。
虽然他的病有些好转,但到底没有完全好,这又不是现代,这种小病死亡率还是蛮高的,所以还是去一趟医馆比较保险·· 穿好衣服束好发,他的目光落到了放在床头的武器。
他拿起青铜剑,却发现自己的手有点抖,犹豫片刻,终是只拿了匕首藏在袖子里·· 把武器和包袱都藏好,叶煜披上一件麻布斗篷,右手捏成拳头抵在嘴上,一副病中的模样出门了。
之前他抵达咸阳的第一件事就是问了附近一些重要场所的位置,没想到这么快就派的上用场了·· 停在了这一块最近的医馆,叶煜走进门问了句,“敢问医者在吗”· 一个正在踮起脚整理药柜的小童听后连忙放下手中的药材跑了过来,问道,“您是要抓药还是看诊”· “看诊。”
叶煜答道·· 小童牵引到,“您跟我来吧,张医者在后面晒药材,我去唤他·”· “有劳了·”叶煜随着小童走到一张座屏后面,一小张漆几两侧摆着两块圆形草席。
小童去唤医者了,叶煜看了看两张草席,没多想就在右边那个上坐了下来,秦的礼仪是以左为尊的,那么留左边理当给医者坐以表尊重·· 没过一会儿,张医者就来了,手上拿着一个小木枕。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张医者是个白头发的老人,见到叶煜在室内也不摘兜帽他皱了皱眉到,“把兜帽摘了,不然老夫怎么给你看病·”· 叶煜连忙道歉道,“是在下的错。”
说着把兜帽摘了下来·· 那般容貌叫张医者也吃了一惊,不过他很快调整过来,看了看他的脸色就坐在左边草席上开始诊脉,接着又问了问他的症状,让他伸出舌头看了看。
“温病,高热,你身子骨不错,不算是什么大问题·”张医者收回手说道,“你是刚来秦国的吧,莫想太多,你就是因为心绪紊乱才得了病的,老夫待会儿给你开几贴药,回去养几天就差不多了。”
叶煜一愣,疑问道,“医者怎知道我是刚来秦的”他的秦话除了有点口音,还是挺溜的啊·· 张医者摸了摸他的灰白胡子笑道,“见到你这张脸老夫就猜到了。
一月前老夫听人说魏王瞧上一美男子,以金钱爵位诱之皆不为所动,反倒连夜离开魏国,让那魏王下令搜寻无果·你面容出众,世间少有,有魏国口音,又心绪紊乱似是经历了大起大落,你说,老夫还猜不出来吗”· 叶煜听后放在大腿上的手紧了紧,脸上带着苦笑,“原来已经传到了这里吗”· “你也不用慌张,我看的出你武艺不错,有自保之力,只要少往贵人群里钻,秦国法律严苛,基本是没什么人敢强迫你的。”
张医者说道·· 这叶煜也知道,可他是要接触太子嬴政的,除非有奇遇,否则怎么可能不接触贵人,就算是在秦国有些人明面上不敢做什么,但暗地里谁知道呢· 可惜现在没什么易容术,他也不会化妆术。
张医者看他还是一脸愁眉不展的样子,摇了摇头,转身到前厅去开药方了·· 叶煜重新戴上兜帽绕过座屏走了出去取药,谁知没走几步就被人从后撞到。
“好痛……”听着声音应该是个垂髫小童,叶煜没想到一个孩子竟然有大么大的力气,大概也是因为他没站稳有关吧·· “你没事吧”叶煜拍了拍衣服站起来,看向那个坐在地上的男孩。
男孩六七岁的样子,刚才那一下显然是撞疼了,鼻子红彤彤的,却忍着没掉下泪来,“没、没事……对不起·”· “没事就好,撞疼了吧”叶煜蹲下身摸了摸那孩子的头,“下次不要在医馆里乱跑了。”
“对不起大姐姐……我只是想给阿娘拿药·”男孩低着头说道·· 叶煜摸摸脸,说出了那句自己从小说到大的话,“我是男的。”
“啊”男孩惊讶地看着他,“怎么可能,明明你比我阿娘都漂亮·”· 不,我一点都不想比你阿娘漂亮。
“真的,不然你觉得我骗你干什么呢”· “我知道,女扮男装,你是要去打仗的·”男孩想了想说道,这时代虽然还没有花木兰,但是有妺喜和齐灵公喜欢男装女子在前,女扮男装其实也没多稀奇。
· 叶煜的志向中的确有上战场这一条,但是他也一点都不想做花木兰· “你不是还要帮你阿娘拿药吗”他生硬地转移话题道。
“对哦,谢谢大姐姐提醒”男孩感激地看了他一眼,小跑向前抱住了张医者的大腿,“医者医者,快给我阿娘拿药。”
“诶哟,小少爷你慢点·”张医者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差点摔倒·· 叶煜此时也走上前去,从张医者手中拿过了自己的药,又问了服用频率后就告辞了。
走到门口,叶煜注意到有个十二三岁的男孩一直站在门口,似乎在等什么的样子,从模样来看,他大概是刚才那个孩子的哥哥·· “家弟刚才多有失礼,还望见谅。”
那哥哥对叶煜说道·· “没事没事,倒是你作为哥哥怎么不跟进去”叶煜好奇道·· “阿毅说要自己帮阿娘拿药,我便在此等他。”
那哥哥解释道·· 本就没有什么交际,刚才不过随口一问,叶煜听过朝他点点头就离开了·· 走在路上,叶煜突然觉得有点奇怪,那两个男孩身上的衣服是用上好的料子做的,上面还有精致的纹路,身份肯定不一般,看起来也不缺钱,这样的两个孩子怎么会来这个靠近平民区的医馆拿药· 算了,左右也与我无关。
叶煜晃了晃脑袋提着药包回到了馆舍·· · 第五章 欲任侍卫寻蒙府· · 养病期间反正也没事做,叶煜便埋头苦学秦文,大有当年高考前的劲头。
当然,光学文还不行,他还顺便刷了这家馆舍的主人的好感,一是练习秦国话,二是避免以后自己再生病的时候连找个帮忙买药的人都没有·· 药没几天就吃完了,叶煜除了学习文字语言,每天早上又加了一段习武。
与此同时,他开始谋划着自己的下一步了·· 虽然他早就做下决定要接触太子嬴政,但是怎么接触却是个大难题·· 他的理想路径是侍从或者护卫。
为什么是侍卫而不是老师· 当然是因为叶煜打从一开始想做的就不是文官,而是武官战国四大名将,他要让它变成五个· 然而这个时候宫中的侍卫要么是家里当官的,要么是从兵营里选拔出来的,但他两者都不占。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其实除此之外其实还有两种隐藏办法:第一种是被秦王或者嬴政看上了选做侍卫,巧遇几率太小了,咸阳十分安宁,想出风头也难,因此这个办法不确定的因素太大了,难度系数也高,他从来就没这么想过。
第二种办法被人举荐,也是叶煜打算采取的办法·· 吕不韦现在是文信侯,底下门客三千,要说人选,他当仁不让·· 哪怕知道他以后会是秦国的相邦,但是对于叶煜来说,选择吕不韦都是下下策。
先不说铁定会被嬴政降好感什么的,就说能不能被举荐出去还是个问题·· 说白了还是脸的问题·· 叶煜看着水盆里自己的倒影,叹了口气搅乱了水面。
并不是他自恋,事实上如果这张脸不是长在他脸上,他肯定是第一个动心的·· 他还记得自己前些年张开之后,看到自己这张脸的反应,先是惊怒自己长成了这个样子,嚎着还他那张玉树临风的样子,再就是大叹暴殄天物,长着这张脸的要不是他,而是他女朋友该多好。
咦好像还是自恋了· 都说有颜任性做什么都行,偏偏到他这里就成了有颜做什么都不行·· 总之,他要是真跑去找吕不韦,最后到底是被举荐给嬴政做侍卫,还是扣留下来给吕不韦做小妾,亦或者给秦王做妃嫔就不得而知了。
所以他要选个耿直憨厚的武将,或者是武将之子,而人选他也有了,就是蒙武·· 蒙武这个时候其实还没有发迹,但他爹发迹了啊,蒙骜目前正在攻打赵国,目前已经有捷报传回秦国了,再过不久应该就能如历史上那般攻下平定太远了。
他若是能在蒙武那边刷足好感,也就能在蒙骜面前刷足好感,蒙骜本身就是齐国人,后来才来到秦国的,因此其他人可能会介意他魏国人的身份,但是蒙骜就不一定了。
如此一来,一个侍卫之位还弄不到吗顺道还能刷蒙骜蒙武蒙恬蒙毅的好感,想想他就就有点小激动·· “啪啪啪。”
叶煜就这水盆里的水拍了拍脸颊,让自己清醒一些·· “一步步慢慢来,不能急不能急·”他对自己说道,“要以真心换真心。”
叶煜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把刀剑带上,但是自走到门口又踌躇了起来·· 带上刀剑会不会被当成危险分子· 这样想着叶煜就把刀剑解了下来。
可是不带很难被相信吧· 他站在原地,思索着·· “算了,还是带上吧·”这个年代路上带着武器的人还是蛮多的。
兜帽斗篷一披,他便出门了·· 是的,他要去找蒙武,若要与武将交心,他觉得还是打直球比较好,反正古代像他这样自己上门的门客幕僚也不少。
蒙家的地址不难打听,毕竟蒙骜是个大将军,班师回朝的时候那么多的百姓看着呢,所以大部分人都知道地址,他随便一套话就有了·· 不过他也不傻,没有什么事都问馆舍的主人,而是跑去了街上,找了个买东西的老汉,除了蒙家的地址,也问了很多其他地方,像是哪家的饭菜好吃,哪家的东西实用之类的,咸阳城里有名的地方他都问了一遍,就真的好像是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异国人,聊了几个时辰才离开。
敲响了蒙家的门,不一会儿就有两个家仆来开门了·· “在下叶煜,自魏投秦,找蒙士子有事相商·”他对那家仆说道。
这里还是蒙骜当家,因此蒙武虽然已经快三十岁了,却还是士子·· 两名家仆警惕的看着他,没有反应·· 叶煜注意到家仆的目光,顿时了然,当场褪下了自己的兜帽,引得家仆一阵倒吸气。
两名家仆看着他,除了最开始的惊艳过后,他们脸上竟然浮现出了一种迷之纠结的神色,不知相互低语了什么,其中一名家仆跑进了屋里,许是去通报了。
而留下来的那名家仆则看着他说道,“我家士子随将军一起出征了,您不知道吗”· 叶煜一愣,他没记得历史上说蒙武也参加这次战争了啊。
不过也不是没可能,因为蒙武在出名之前肯定还打过其他战争,而且这次的战争正因有蒙骜在,对于蒙武来说再适合给他磨练不过了·· 叶煜逃了摇头,对家仆说道,“在下前不久刚来秦,消息闭塞,见笑了。”
“将军和士子不在,但是我们少夫人,您……”家仆试探地问道·· 少夫人吗· 叶煜想了想,还是放弃了,“既然蒙士子不在,那么煜下次再来拜访便是,煜这就告辞了。”
说完叶煜对着将军府的大门拜了一下,转身离去·· “等等”一道稚嫩而熟悉的声音从大门后传来,“你就是把我阿娘气病的那个人吗”· 叶煜看了看周围,没有别人,才反应过来那声音说的是他。
哈· 他一脸懵逼地转过头去·· · 第六章 误会解除蒙府问· · 那个说叶煜气病别人母亲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之前在医馆遇到的那个七八岁的名唤阿毅的男孩。
阿毅、蒙府……· 叶煜顿时就明白这人的身份,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好运气,竟然在刚来秦国的时候就遇上了蒙家兄弟。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目光转到蒙毅身后的褐衣少年,这个应该就是蒙恬了吧· 想到日后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就在自己面前,叶煜垂在腿侧的手已经激动地握成了拳头。
此时蒙毅和蒙恬也看到了他的模样,蒙毅大惊道:“大姐姐,怎么会是你”· 叶煜被这一声叫回了神,思及刚才蒙毅的话,也是一脸迷茫地问道:“在下是来寻蒙士子有事相求的,敢问……小士子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蒙毅看着他不像作为的迷茫什么,也露出了疑惑,他转头看了看低着头的几个家仆,又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叶煜,问道:“大姐姐,你该不会真是我的姐姐吧”· 这话是何意难道谋臣的思路就是这样吗· 立志做武将的叶煜看着蒙毅,分析了一下他话中的意思,才回道:“在下叶煜,魏国人,是男儿身,小士子想必是煜认作他人了吧”· 蒙毅盯着他的脸看了又看,皱着一张小脸无措地抬起头看向自己的哥哥。
蒙恬接到弟弟的求助视线,面不改色地对叶煜说道:“你既然是找家父,不妨先进府中一坐·”· 蒙武出征在外,他进去了又能有什么用呢大抵是想核对一下他和蒙毅口中那人不是不是同一人罢了,听起来似乎是有什么秘辛的样子,在大门口讨论的确不好。
叶煜这一次没有拒绝了,能借此刷刷蒙家兄弟的好感也不错·· 蒙府内部的装饰和外部看起来一样的朴实无华,这不只是因为他来自现代,更是因为蒙家本身就不奢侈,古代是不兴在大门口挂上牌匾的,若不是他对自己的记忆力自信,他开始的时候都要以为自己来错了地方。
在大堂坐下,便有人端上一樽清澈的茶汤来·· 是这时候已经有茶这种东西了,后世关于茶的起源时间一直有所争议,不过在这个时代对于茶叶的起源和《茶经》中认为的一样,是起源于神农,因此多用于药用,也可做食品或者饮品。
不过做食品是在更早的时候,就是把茶叶不经加工直接塞到嘴里吃·· 目前的方法到没有这么简单粗暴,是介于食品和饮品之间,也就是煮茶。
叶煜喝了一口茶汤,这时候煮茶用的是粥茶法,就是把茶叶像是煮菜一样煮汤,然后喝汤·· “家母近日身体不适,府中多是饮荼,望见谅。”
蒙恬说道·· 这时候还没有茶这种叫法,叫的是荼,意为苦菜·· “无碍,荼有微苦,却清香怡人·”叶煜又抿了一口,以示自己喜欢。
一旁的蒙毅笑了,对蒙恬说道:“我就说荼好喝,哥哥你偏不喜欢·”· 蒙恬敲了敲他的脑门,不语·· 这两兄弟,蒙恬随父祖,更加偏爱烈酒,而蒙毅则随其母,喜好清茶。
以茶为引聊了两句之后,总算是要进入正题了·· 叶煜放下杯子,缓缓问道:“不是毅小士子是将煜当成了何人,煜前些日子方从魏国入秦,与少夫人并不相识,也绝无害人之心,还请两位士子明察。”
蒙毅和蒙恬对视一眼,不甘心地问道:“你当真是男儿”· 叶煜苦笑一声,解开了斗篷,正好露出了他的喉结,“煜的相貌的确女相,但煜却从不掩饰男儿身份。”
蒙毅皱皱眉,挥手召来一家仆,那家仆在他耳边耳语几句后边退下了·· 蒙毅又问道:“那你是一个人来秦国的吗你的父母呢”· 叶煜不明白这和自己的父母有什么关系,不过看蒙毅一个小孩子板着一张脸问,想必真的是什么大事了,便配合道:“家父家母早年去了,煜是孤身入秦,若有所不信,可到煜歇脚的馆舍一问便知。”
蒙毅还在思索,蒙恬就起身作了一辑道:“是恬与毅错怪了君,实不相瞒,今日府中有些风言风语,恬与舍弟便误将君当做了那等小人·”· 叶煜忙起身避开,在这个时代,他一届布衣可承受不住将军之孙的礼节。
· 而就在此时,便听到一道女声在门口响起,叶煜一看,是个蒙着面纱的妇人,猜测便是蒙武的妻子,所谓的少夫人了·· 蒙恬和蒙毅见到来人,忙走过去搀扶,“阿娘,您不是在休息吗”· 少夫人瞪了他们一眼,说道:“我若是再不出来,是不是别人说我死了你们也信啊。”
“呸、呸、呸·”蒙毅冲着一旁呸了几声,又转头看着自己的母亲说道:“阿娘你怎么好端端地说这个”· 少夫人先朝着叶煜欠了欠身,道歉道:“是我管教无方,让他们听信了流言蜚语,竟误会了少侠。”
叶煜依旧是避开了这一礼道:“两位小士子也是明理之人,煜并没有收到委屈,少夫人不必多礼·”· 倒是蒙毅听到少夫人的话,惊讶道:“阿娘您不是被气病的吗”· 少夫人低头看自己的小儿子,叹了口气道:“我何时跟你们说我是气病的”· 蒙毅低着头道:“可是他们都说您是被阿爹的外室和女儿找上门来气病的,还说您的病一直没好是被阿爹的妾室下了药。”
少夫人摇摇头,“你平时里不是挺聪明的,怎也信了三人成虎”· “我怕要是问了您,又会刺激到您啊。”
蒙毅回到·· 少夫人摸了摸他的头,解释道:“莫担心,我是累病的,休息些时日便没事了·你爹也只有你们两个孩子,别多想。”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少夫人也有些愧疚,自从家里的长辈都在不在,管家便落到了她身上,之前都是好好的,结果只是病了一趟府里就乱的不成样子了。
蒙毅抬起头道:“那我和哥哥也来帮您”· 少夫人轻声呵道:“胡闹你们堂堂男子汉怎么能管这种事,管家是我们女人的事,你和阿恬只要努力上进就好。”
蒙毅不依,抬起头道:“谁道管家只能女子了我们家是家,国家也是家,难道管理国家的丞相必须是个女子吗”· 之前还好,但从这开始已经不适合在外人面前谈论了,只是蒙毅今年才八岁,不太注意这个,若非如此,他刚才也不会在大门口就扯开嗓子喊了。
少夫人却是知道的,她不想说太多,草草答了句,打算收住,“这不一样,你哪儿看得歪书好了,别闹了·”· “才没闹这是我自己想的。”
蒙毅说道:“哥哥是要做将军的,我的武艺不好,我想做治国的文臣,如果我连家都治不好,怎么能够治理好一个国家呢”· 少夫人无言,转头看向自己的大儿子,却见到蒙恬背过身闷笑。
叶煜见此情景,心中很是惊讶,因为蒙毅这么小竟然就能说出“一室之不治,何家国天下之为”这种话了·· 蒙毅继续对自己母亲说:“今天我被几个奴婢的谣言蒙蔽,日后要是为王上效力的时候也被几个小人蒙蔽了怎么办”· 瞧蒙毅一本正经的样子,实在是难以想到着个孩子只有八岁。
蒙恬见此,也说道:“母亲,您不如就答应了阿毅吧,左右他近日也多有空闲·”· 蒙毅拽着少夫人的裙子,猛地点头。
少夫人看着两兄弟,虽然仍旧没有答应,却还是松口了,“若是你能叫父亲和你爹也同意,我便让你帮忙如何”· 蒙毅连连点头,却反应过来,他爹和他祖父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回朝呢。
误会彻底解除之后,少夫人又看向叶煜问道:“让少侠见笑了·我先前听闻,少侠是来寻我夫君的若是急事,我也好修书一封寄去。”
叶煜摇头道:“在下初入秦国,想求蒙士子帮在下在宫中举荐个侍卫的职·”· 母子三人均是疑惑,举荐在这时代很是普遍,叶煜不是第一个上门的,但是求在宫中谋职,他却是第一个。
蒙恬问道:“为何一定要是宫中可是有什么缘由吗”· 叶煜便说出了自己从魏国来到秦国的原因,并说道:“也不定是王宫,毕竟煜这幅面容总能带来麻烦,只求是个能让煜不会被容貌影响的贵人就好。”
他话里的意思是指的魏王可能来秦国讨要他,一般人可能会把他出卖了·· 蒙毅想了想道:“可你不是藏得好好的吗若是做了王宫的侍卫,岂不是告诉别人你在哪吗”· 叶煜早料到会这么问,故而答道:“小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市人杂乱,人心难测,然秦魏不睦,若煜身处王宫,当最是安全。”
他说的没错,可蒙恬还是问道:“你虽不愿以色侍君,可若是王上似魏王那般呢”· 叶煜道:“实不相瞒,煜是想请蒙士子荐个不近渔色的好去处,最好是位小公子,只待避过了风头就去服役,只是此时自身难保不得不隐躲一时,待日后煜军功在身,自然无人敢犯。”
他这一番话正合了蒙家兄弟的胃口,蒙毅甚至还说道:“你说的没错,靠人不如靠己,可惜阿爹和祖父都不在,不然推荐你去太子殿下处当是最好的了。”
叶煜装作不知,“太子政”· 蒙恬道:“不错,太子殿下正符了你所说的,他今年不过十又一年,只要你有本事,他定然接受。”
蒙毅打量着叶煜,怀疑到:“可若是你没有本领,他是绝对不要你的·”· 叶煜像是松了口气般,展颜一笑道:“煜别的不敢说,对自己的武艺却是小有自信的。”
叶煜有一双非常漂亮的桃花眼,不笑的时候还好,一笑就眼尾上翘,好似在勾人一般,媚态毕现·· 幸好这笑容只是昙花一现,而且三人一个是有夫之妇,还有两个是小孩子,只是微愣一会儿就反应过来了。
蒙毅仍是怀疑道:“你能有我哥哥厉害吗”他对自己的哥哥也很自信·· 叶煜轻声说道:“比比看不就知道了”· · 第七章 小试叶煜野路子· · 蒙恬再度打量了一番看起来有些柔弱的叶煜,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蒙家的习武场里,蒙恬和叶煜相对而立,蒙毅和少夫人则静静得站在场外·· 蒙恬今年看起来有十三岁了,但实际上他和太子政是同一年生的,今年也不过十一岁。
叶煜倒不知道这点,蒙恬的性格很沉稳,再加上他知道蒙恬日后是个大将军,于是就根本没怎么去注意蒙恬的年龄·· 如果他知道了,那么这场比武跟肯定不会进行。
十六岁和十三岁比,倒没什么,但是十六岁和十一岁比那就是两样了,便是赢了也看着像是胜之不武·· 只可惜,叶煜并不知道,所以这场比试还是照常进行了。
比武场边有个武器架子,架子上放着这个年代各种常见的武器,说实话,并不多,尤其是抛开了一些比武中不适合使用的弓弩,和零星的剑、匕首、斧头、盾之后,剩下的基本都是矛戟干戈这类长兵器,叶煜瞥了一眼,看向对面两手空空的蒙恬说道:“恬小士子,您不选个武器吗”他用的武器是自己带来的刀,至于背上的剑早就被解了下来放在了武器架边上。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蒙恬的目光略过了叶煜手中那把寒酸的刀,又看了看叶煜闪烁着自信的双眸,走到了武器架边上,拿起了自己常用的一把戈。
从攻击距离来看是蒙恬更胜一筹,可是在叶煜看来,那把戈实在算不上什么·· 战国时期的戈是一个戈头和一根长杆子绑在一起的,常见的是用手指粗细的布穿过戈上面的三个孔然后打个结,就算是一把完整的戈了,看起来非常的不牢固。
叶煜从前在图片上看到战国戈的时候,就想问问他们,会不会打着打着绳子松了或者歪掉后来他真的来的战国,还特地去做来一把戈耍了耍,虽然比他最开始想象要牢固一些,但是用着用着他担心的问题还是会出现,而且有些头重脚轻,甚至有一次他的戈扎到了树干,扯下来的时候就直接身首分离了。
在那之后叶煜就再也不想用这类长兵了,他开始专心练起刀剑来·· 蒙恬却没有他这种现代人的想法,从他的目光看来,这是非常好的兵器了,他用的也很顺手,这就足够了。
比武开始·· 蒙恬挥了挥戈找到了感觉,而此时叶煜直接攻了上去·· 长兵和短兵,不管叶煜怎么嫌弃戈,现在会吃亏的都是他,所以他必须在其他地方弥补这个差距。
比试刚开始的确是叶煜更吃亏一些,可是长兵的优势就是远距离,一旦叶煜靠的太近,戈的灵活性就没有那么强了·· 双方都深知这一点,于是一个努力缩短距离,一个则努力将对方防住。
现在叶煜和蒙恬至少相隔了一戈之长,除非他来一个飞刀,不然他手里那把刀几乎起不了什么作用·· 可叶煜当然不会让自己的武器毫无用途,他挥刀一砍,蒙恬便转动了手上的戈,用戈头招架住了,而且还利用戈独特的设计,卡住了他刀。
而此时叶煜手上没有专门对付戈的钩,按说他应当是陷入了被动,可是他的表情却没有半分的变化·· 他握着刀的手向下一压,连带着戈也被向下压了几寸。
蒙恬尚且猜不到他要干什么,但却知道不能让他顺利,手上也使了劲,和叶煜较量着要把戈挑起来·· 叶煜感受着越来越大的阻力,忽然手一松,也不管被戈架住的刀,直直地向蒙恬袭去。
而蒙恬因而他的骤然防守,身形有些不稳,后撤了一步才刹住,见到叶煜朝他冲过来,又后退了几步试图拉开距离,同时手上也没停下,就这长戈的优势,横扫过来,戈头眼看就要碰到叶煜了。
恰在此时,叶煜一个侧身闪过,还顺手捞起了之前自己松开手后被震过来插在地上的刀,挡住了一记长戈的再一次攻击·· 距离已经被缩短了一点,可在叶煜的步步紧逼之下,蒙恬却没办法通过后退或者是将他逼退来重新拉开距离,同样的,叶煜也难以再一次突破了。
眼看就要再度回到最开始的僵持状态了,时间越久对于叶煜来说其实越糟糕,因为他是攻击的一方,用的还是短兵·· 思及此,他稍作沉吟,竟再度用刀挡住了戈,造成了和之前一样的局面。
故技重施· 蒙恬露出了疑惑,这一次他不敢像上次那样用尽全力,一面上当,他这一次一边握紧戈,一边朝着叶煜逼近。
毕竟并没有规定他只能是防守的一方,而且攻击永远都是最好的防守·· 但是在蒙恬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叶煜却伸出了一只原本握刀的手,去抓住戈的木柄。
是想弄断吗· 蒙恬来及多想,猛地将戈朝自己的方向一扯·· 戈朝里的方向也是有刀刃的,更何况刀还架在上面呢,他这么一拽,要是叶煜力气没他大,当即就会被内刃划得一手鲜血淋漓。
叶煜也的确没有他力气大,这倒不是叶煜故意没用力,而是蒙恬的力气真的超出了他的预计·· 已经没有错愕的时间了,现在如果不想受伤,要么赶紧松手,要么赶紧想法子。
叶煜没有松手,就任由蒙恬这么拽了过去,但是他也没有受伤·· 因为作为凶器的戈头已经掉到了地上·· 蒙恬看着光秃秃的木杆,有些微愣,他还是第一次遇到戈头掉了的状况,他以往每次I练完,其实都有人来帮他把戈头重新紧好,自然不知道戈头还会掉。
就在蒙恬少有的愣神的几息,叶煜的刀就已经停住了他眼前·· 他输了·· 叶煜当然不会去拼那点几率,所以戈头是被他弄掉的,因为当刀被架住的时候,刀刃距离绑戈头的绳子其实也就一点点的距离了,这个时候如果不把绳子割了,叶煜觉得都对不起每次看到戈都觉得戈头会掉的自己。
这种法子有点损,可叶煜本来就是野路子·· “是我输了·”蒙恬将手中的棍子扔给了家仆,有些不甘心地说道。
说简单点,他就是从小接受正经精英教育长大的,遇上个野路子,总觉得憋屈·· 叶煜倒不觉得有什么,《孙子兵法》不是说了“兵者,诡道也。”
吗· “恬小士子,您的防守非常厉害·”叶煜这话说的是真心实意的,如果不是蒙恬的反应速度太快,防守地滴水不漏,僵持太久对他有害无益,他也不会用损办法快速结束比试。
蒙恬摇了摇头,“你的身手很厉害,想法也很新奇·”· 比试已经结束,观战的蒙毅跑了过来,他的表情和蒙恬有些相似,但是他也是读过《孙子》的人,再说了如果刚才是战场上,自家哥哥早就没命了。
少夫人和蒙毅一样是从头看到了尾,看着叶煜的表现,她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走上前去说道:“家里现在虽然没有能向太子殿下举荐的人在,但若是也叶少侠不介意,可先在我蒙府做个侍卫,等到将军和士子回来了,再做打算。”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这样的结果叶煜当然不介意,因为他的盘缠已经不够了,馆舍也住不了多久,本来还想着放弃这个路子直接去投军呢。
“煜在此谢过两位小士子及少夫人·”· 虽然没有达到预期,但也算是不错的结果,叶煜回到馆舍的时候心情非常好·· 他早早地睡下,第二天神清气爽地带着报包袱来到了蒙府。
因为少夫人的吩咐,他一来就有人带着他去领了侍卫的份例,然后去看了住的地方·· “少夫人要见你,快点换衣服吧·”带他来的侍卫说道。
叶煜便依言换上了侍卫的衣服,虽然还是布衣,但也是有规制的·· 一头长发扎了个马尾在脑后,换上一身黑色制服,看着就是英气勃发的样子。
但是叶煜的好心情好精神却在见了少夫人之后萎靡掉了·· “阿恬十一了,阿毅才八岁,我想着,你和阿恬年龄近点,不如你就去他那边吧。”
少夫人见了他后说道·· 听了她的话,叶煜的脸顿时就臭了·· 蒙恬才十、一、岁这还是虚、岁· 他之前居然在欺负一个小学生· · 第八章 再度比试放光彩· · 叶煜去到蒙恬那里报道的时候,一直低着头,因为他觉得自己根本没脸见人了,尤其是面对蒙恬。
蒙恬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以为他是在表示恭敬,平民或者是地位低一点的人一般是不会直视高地位的人的,叶煜的行为在他看来很正常·· 蒙恬好歹是将军之孙,父亲目前在军中也小有地位,算得上是名门子弟,但是昨天却以那样的方式输给了另一个人,尽管叶煜比他大,可要说蒙恬一点也不介意,那肯定是假的。
他为了照顾弟弟,再加上父祖总是出征在外养成了他稳重成熟的性格不假,但他实际上也才十多岁而已,表面看不出什么,心中却难免有个疙瘩·· 因此,他对叶煜也没怎么上心了,权当是个普通的侍卫。
本应当是这样一直发展下去没错,可是在下午蒙恬习武的时候,叶煜一直站在场边,蒙恬换兵器的时候自然就注意到了他·· 蒙恬注意到叶煜的目光始终没有看着他,面上看起来似乎是在履行侍卫的职责警惕周围,可在自己家哪里需要这般警惕· 之前心中的疙瘩顿时就成了不服气,蒙恬走到叶煜面前,唤道:“叶侍卫”· 叶煜忙低下头,一副恭敬的做派,“小士子。”
蒙恬见他和刚才心不在焉完全不同的恭敬,语气中带了丝丝怒意,“可是恬武艺太差难以入眼·”· 叶煜顿时忆起昨天的事,头埋得更低了,羞愧道:“非也,小士子武艺非凡,煜不过是想及昨日所为,只觉得是腼颜人世,哪还敢直面小士子。”
蒙恬一愣,他到没想到原因是这个,不过他依稀记得昨日叶煜并没有任何惭愧的样子,莫不是谁在他面前说了什么· 这么想着,蒙恬也问了出来。
叶煜依旧低着头回道:“是煜肉眼愚眉,先前以为小士子年岁不过是略小煜几岁,今日才从少夫人处得知,小士子真当是年少有为,再思及煜所作所为,真当是汗颜无地。”
原来如此·· 蒙恬本就不是什么小气的人,再听他这番话,心中的疙瘩也消散了·· “何须如此,昨日也是恬之过,明知你拿的是短兵,却还是选了长兵应战。”
古代不是现代,蒙恬的身份能对他说出这种掺有歉意的话已经是把姿态放得很低了·· 叶煜当然不能蹬鼻子上脸,他微微抬头,却仍不直视蒙恬,“煜所拿是拿手的武器,小士子拿的也是拿您拿手的武器,何错之有”· 这么一来二去,两人也都轻松许多,蒙恬听后道:“既如此,不妨我等今日再比过此番我等均不用兵器。”
“全听小士子吩咐·”叶煜其实并不想在和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比武,但是此时不得不应下·· 接着,二人就真的赤手空拳地进了演武场。
叶煜不知道蒙恬擅不擅长体术,他自己的体术水平虽说还过得去,但除了身法,其他方面都只是一般·· 不过就算他真的会那么一两手,这一次也不敢自得,面对着蒙恬急风骤雨般的攻击,他一副堪堪闪躲的样子,偶尔回击几次,虽然有些出其不意地效果,可总的来说他还是以防守为主。
蒙恬一个飞踢,叶煜双手置于胸前格挡,因为力的作用后撤了几步·· 这一次蒙恬却没有继续攻击,反倒是板着脸,站在那看着他,“你这是何意不说别的,你昨日的身手都比这好。”
叶煜略作解释道:“煜更善防守·”· 蒙恬哪里会想不到是叶煜故防水而且他也知道原因,倒不发怒,只是沉吟了片刻,走到武器架旁,抽出了两把相同的青铜剑,并把其中一把扔给叶煜。
“我看你是擅长这个的,让我好好看看你的本领吧·”蒙恬双手握着剑柄说道·· 叶煜看着托在手上的剑,面露迟疑。
“怎么,作为我蒙府的侍卫可不能什么都不会啊·”蒙恬将这场比试上升到了考核的地步,和昨天极其相似·· 叶煜下意识摆出了握剑的姿势,但脑中却忍不住想起昨天的事情。
蒙恬见他仍在犹豫不决,就挥剑刺了过去··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这一击并不致命,叶煜下示意就躲了过去·· 蒙恬再次摆出攻击的预备姿势,说道:“这不是很好么”· 叶煜心中的迟疑逐渐退散,他咬咬牙,心中想道:丢脸就丢脸,要是在剑术上我再输给一个小孩子,那就更丢脸了· 做好决定的叶煜以一种更加习惯的姿势握住了剑,与此同时,他周身的气势也为之一振,遥看过去,给人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就像……就像是传说中的剑意。
他修长的桃花眼微微眯起,同样的动作,这个时候却是多了几分锐利,少了几分迷离·· 配着他身上那件黑色的衣服,更显得肃然。
蒙恬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他做好了完全的准备来迎接叶煜的攻击·· 在某些武侠小说中,比武双方总要对峙好一会儿,因为一动,就会出现破绽,而先动的那个,就是先出现破绽的人。
可是这并不适用与当下的场景·· 只是换了个姿势,不过几息的时间,叶煜就提剑攻了上去·· 战国时期的青铜剑多数是总长五六十厘米,不过秦国的剑更长一些,他手中这把粗略估计有七十厘米了,没有贵族兵器常见的花纹,但是剑刃非常锋利,亮如明镜。
从周代剑的出现开始,剑的特质就已经凸显开来了,那就是不能来硬的·你要说两把剑对砍,那就不是剑了·· 剑术的精髓在于诱和诈,与兵法很是相似,简单点可以用十六个字概括,首先要“示敌以弱,诱敌攻之”,接着是“攻其无备,出其不意”。
照理说叶煜应当等待蒙恬露出破绽再攻上去,或者是自己假装露出破绽引诱蒙恬攻过来,可是他没有·· 他并不是不知道这些道理,而是他觉得,比起被动攻击,倒不如来个先发制人。
他的设想是,他先攻击了,蒙恬便会疑惑自己是不是露出了破绽,从而露出真正的破绽·· 等着敌人给你一个不知是真是假的破绽,倒不如自己去制造。
这也是“诈”·· 蒙恬也的确如他所想的那般,见叶煜目不转睛地向着他的肋下攻去,第一个想法就是难道自己的肋下有破绽· 尽管他还没有确认,但是他已经反手握着剑,几乎是本能一样用剑身挡住了自己的肋下。
这是时候的他,就已经露出了破绽·· 刚才还破空刺来的青铜剑顿时一变,其轨迹宛若流水,纵使中途改变了方向也没有任何停滞,甚至是剑锋的寒光也未曾散去。
剑尖直指蒙恬的肩膀,反手握剑格挡的他现在根本不可能来得及防守·· 但他到底还是躲了过去·· 他的身体反向一倒,错开了那凌厉指来的剑,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儿,又以极快的速度蹬地起身,站到了叶煜侧边几步外。
他定睛望去,只见那剑尖还在他刚才的位置,可从中窥见叶煜的对于剑势是何等的收放自如·· 蒙恬从未见过这般朴实无华的剑·· 他见过很多剑客的剑,但是叶煜却是其中最为干净利落的一个。
叶煜的动作都不成招式,甚至和他以往所了解都的不同,没有什么“外示安仪,似好妇”,也没有什么“杳之若日,偏如滕兔”,叶煜从握上剑的那一刻就成了一匹狼。
蒙恬的脑中回忆了一遍刚才叶煜的动作,蓦地发现,其实叶煜的行为又全都符合剑的精髓·· 示敌以弱·叶煜先动身,破绽也随之出现,只是他没有更快的找到并且攻击。
诱敌攻之·同样的,是他没有来得及攻击·· 攻其无备·当他防御肋下的时候,肩膀可不就是无备吗· 出其不意。
这一系列行为都属于出其不意·· 蒙恬脑中不由得想起了祖父蒙骜的训诫:· “你那般循规蹈矩作甚,战场上别人还会站着不动让你戳不成战场上哪来的时间给你去骗人,站那儿不动也不怕被人捅了刀子真是榆木脑袋”· 蒙恬看向叶煜,心道:祖父想告诉我的就是这个吧。
“我输了·”虽然只是一招,但是蒙恬却输的心服口服·· “嗯”叶煜眼中的凛然还在,手中的剑还预备着下一次的攻击,却忽然听到蒙恬就这么认输了,顿时疑惑了。
蒙恬将手中的剑收在了兵器架上,转头对叶煜说道:“过些日子城中一些官吏子弟会在郊外行猎,太子殿下此次可能也会来,到时,你可愿随我一同前往”· 叶煜双眼一亮,悦道:“谢恬小士子,煜愿往之”· 作者有话要说:①“外示安仪,似好妇”“杳之若日,偏如滕兔”引自《越女论剑(吴越春秋节选)》· · 第九章 群英荟萃行猎时· · 有了目标的叶煜异常的有动力,尽管他并没有长期留在蒙府的打算,但是他却非常的认真——在目前这是他能回报蒙家的唯一办法。
蒙恬时常与他切磋剑术,不久后,蒙毅也加入了这个活动·· 因为叶煜毫无保留的指导,蒙恬也让蒙毅的武功老师教他学习了长兵。
在此,不得不提一下叶煜使用长兵时候的情况·· 叶煜从小到大只用过一次长兵,在那之后就再也没有碰过这种时下流行的武器了,这导致他在这方面完全是一片空白,甚至还不如只有他一半大的蒙毅。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当有一次蒙家兄弟见到他舞枪时候的表现,简直难以相信他就是叶煜·· 蒙恬是知道他未来的打算的,便对他说道:“在战场上,不是你说你想用什么武器就用什么武器的,你的剑法的确很好,可是在军中新兵更常用的却是长兵,尤其是新兵和骑兵。”
叶煜不是很了解军队方面的事情,所以他竖起耳朵认真地听着蒙恬的话·· “就算是我父亲当初也是从最底层的小兵做到伍长、什长……一步步往上走的,即使你是从我蒙府出去的人,也不会有任何特权。”
蒙恬严肃地说道·· “是,煜绝不会假蒙家之名行事·”叶煜保证到·· 蒙恬点点头,继续说道:“学会长兵有助于你在战场上生存下来,从明日起,你就随阿毅一起习长兵。”
叶煜露出的惊讶的神色,他以为蒙恬只会提点他几句——这已经是非常善良的体现了,毕竟现在可是奴隶制社会——但是蒙恬不仅提点了他,还让他和蒙毅一起学习,这真是让他受宠若惊。
当然,鉴于蒙毅还小,他也不觉得这和自己的容貌有关·· 席地而坐的叶煜当即就行了个大礼,“煜必当结草报君恩·”· 蒙恬却只说道:“你的有些想法总是很新奇,能力也很出众,我想祖父一定会喜欢你的,我作为孙子只是替祖父做了一点小事而已。”
叶煜仍是非常感激·· 以他的身份和财力,除非运气好再遇到一个像荆轲那样的大能,不然就是想找人学都找不到,而他也来不及再用一个十多年来琢磨一种武器了。
他原本只是想让蒙骜举荐一下他,却不料收了蒙家这么多恩情,感动之余,还有些愧疚·· 因为他没有丝毫改变自己志向的打算,他终究是要走的。
而那一天,也渐渐来临了·· 行猎的日子到了,叶煜换上了一身骑装,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在初见成效之后很快就被周边各国吸收运用,秦国因为地域差别,服装和东方各国本身就有点差距,因此,对于胡服的接纳也是最高最快的。
叶煜还没有到及冠,故而依旧只是扎了一条马尾,或许是今天可能会见到太子政的缘故,叶煜的心情非常好,他骑在马上一副眉飞色舞的样子,就算穿着深色的衣服也盖不住他的明艳。
这使得他这个小小的侍从看起来比前面的蒙家兄弟还要令人眼球,幸好来的人年龄都不是很大,倒没发生什么狗血的事情·· 能进行行猎的日子,毫无疑问今天是个大晴天。
蒙家兄弟和其他的官家子弟命令自己的家仆和侍卫搭起了一个个简易的营地,不远处就是他们今天的的主要活动场所,一片茂密的树林·· 蒙恬知道叶煜对于打猎有一手,便让他跟着蒙毅,因为这是蒙毅第一次出来行猎。
不过到时候两兄弟基本还是在一起行动的,蒙恬不过是以防万一罢了·· 在营地搭好之前,便是各家寒暄的时间了·· 叶煜目前是近卫,因此他倒不用和其他侍卫一样去搭帐子,而是可以跟着蒙家兄弟去见识一下秦国贵族圈子的一些人。
蒙骜和蒙武苏日安都不在都城,可是这里却没有人敢轻视蒙家兄弟,一个个态度恭敬得不得了·· 蒙家兄弟刚刚送走一个来寒暄的人,就听见有人在叫他们,转头一看,是个骑着白马慢慢过来的少年,看起来和蒙恬差不多大。
叶煜注意到一向沉稳的蒙恬脸上露出了浅浅的笑容,就连蒙毅脸上一直挂着的笑容都真诚多了·· 那少年在几步外停下,翻身下马,牵着缰绳走近了。
“哈哈,小毅这次也来了·”他先是对蒙毅说道,从他的话中可以看出,他和蒙家兄弟的关系一定很好·· 叶煜还在猜测他的身份,就听到蒙毅上前一步说道:“王哥,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最近你们总是不出,怎么你们都当起大家闺秀来了”那少年嬉笑一句,又对蒙恬说道:“上次打了个平,这次我们定要好好比一比,你敢不敢”· 蒙恬回道:“家中长辈不在,我们自然不能四处添乱。”
“呔,你这个老古板别把小毅带的和你一样了·”少年戏谑道,“就问你一句话,这一次比不比”· 蒙毅抬头,期待着自家哥哥的回复。
“比”蒙恬斩钉截铁地说道·· 少年满意地点点头,“这就好·”· 他转身打算上马先去溜一圈一会儿再来,却突然看到蒙毅身后的叶煜,手覆在马上没有动作。
“这是谁”他问道·· 蒙恬看了一眼他的目光所在,答道:“一个侍卫·”· 他也不在意蒙恬着没有什么信息含量的回答,只是打量了一番叶煜,说道:“啧,我还当是你把你什么姐姐妹妹带来了呢。”
“你什么时候见我有姐妹了”蒙恬反问道·· 既然扯上了叶煜,前面的蒙毅也就顺带介绍了一下,“这位是王将军的儿子,王贲。”
叶煜在一开始听到蒙毅喊“王哥”的时候就有所猜测,不过没想到是真的·· 他的历史算不得好,像是之前蒙家兄弟见得好多人他都不认识,但是王贲他却是不会忘的。
他朝着王贲行了一礼,“在下叶煜·”·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王贲点了点头,对他没了兴趣的样子,转头摸了摸蒙毅的头,说了句“第一次来要好好表现啊。”
然后就骑上了白马,掉头走开了·· 叶煜的心情有点忐忑,因为王贲的行为让他有种自己被嫌弃的感觉·· 蒙家兄弟没注意到他,只是兄弟间聊了两句。
“一会儿我和贲去跑马,你要一起吗”· 蒙毅摇摇头道:“算了,哥,我小马跑不开,你们玩去吧。”
蒙恬应下了,抬起头对叶煜和其他侍卫说道:“一会儿看着点·”· 叶煜等人躬身应答·· 聊了没两句,不远处出现了一点嘈杂的声音,应该是又有人来了。
蒙恬随手指了个侍卫前去看看,今天来的有些身份比他们高,不能轻易得罪·· 不一会儿,那个侍卫就回来了,“回小士子,是狄道侯家的公子信。”
叶煜已经不指望通过这种称呼来认人了,尽管他知道今天这里一定会出现很多秦国名人名将,但在他贫瘠的历史知识中,他更多的是记住名字,而不是谱系。
不过他不记得,却总有人记得·· 蒙恬思索了一下,他似乎是在回忆狄道侯的身份,末了,他对蒙毅说道:“走了,阿毅,我们要去拜访一下侯公子。”
“好·”蒙毅顺手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尽管他的衣服并没有任何多余的褶皱·· 当他们赶到正在搭建的狄道侯家的帐子时,和蒙恬同样身形的侯公子信正在和一个比他大几岁的少年谈话,听到下人通报说是蒙家兄弟来了,两人连忙出来迎接。
“刚才信还与吾友谈论要去拜访两位呢,倒不想慢了一步·”侯公子信的脸上带着些歉意·· 帐子还没搭好,他们只能这么站着说话,不过问题不大。
“哪里有让侯公子拜访的道理”蒙恬说道·· 侯公子信笑笑,对他们介绍自己身边的少年,“这是吾友,羌瘣。”
羌瘣对蒙家兄弟行了个礼·· 叶煜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正在思索,忽然听到侯公子信提到了他·· “不知这位是”侯公子信的目光落在了他身上。
和王贲一样,他虽然看到了叶煜身上的侍卫装,可是却下意识的认为他不是侍卫·也是,谁会想到容貌这么出彩的人竟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侍卫呢· 蒙恬解释道:“这是府中的新侍卫,姓叶,身手不错,非常熟悉打猎,这次便带上了。”
侯公子信和羌瘣都有些惊讶,可也没多说什么,很快就就把话题转移到了军事方面·· 虽然四个人年龄都不大,但是凑还一起还真说了不少厉害的观点。
侯公子信非常热爱军事,羌瘣作为他的朋友自然也是,他们都对蒙骜将军也非常推崇,这让四个人相处起来异常顺利·· 不过蒙家兄弟也不能在这里待太久,毕竟后面等着见侯公子信的人还不少。
末了,侯公子信谈起了一件让叶煜很记挂的事情·· “听说,那两位今天也会来,不知恬兄可知道些什么”· 蒙恬疑惑道:“两位”· 侯公子信答道:“是的,我听闻小公子也会来。”
叶煜在他们不远处倾听着·· “恬只听说太子殿下会来·”蒙恬诚实地答道·· “似是小公子知道了太子殿下要来,就去央求了王上。”
嬴政的兄弟,叶煜只能想到一人,就是后来造反的长安君——嬴成蟜·· 蒙恬微微皱眉,虽然嬴成蟜比蒙毅还要大上一岁,但是比起同样有着成熟稳重评价的太子政,他对骄纵之名远扬的公子成蟜可没什么好印象。
不过他并没有表现出来,他看起来只是在回忆的样子·· 侯公子信又惋惜地说道:“我与小公子年龄相当,估计是不能与恬兄一同行猎了。”
“无碍,日后总有机会的·”蒙恬说道·· 时候不早了,蒙家兄弟打算告辞,熟知刚走出没两步,就见到了他们刚才谈话的对象。
太子政与公子成蟜一同前来,只不过区别是太子政是骑在马上走在前面,而公子成蟜是坐在牛车上缓缓驶来,围在牛车边上的人几乎是太子政身边的人的两倍。
到达地点后,太子政携其亲卫下马步行,但公子成蟜还坐在华丽的牛车上,向前再驶了一段距离,最终才停在了太子政前方·· 此时叶煜的心情因为见到了秦始皇而激动万分,不过他也没有忽略掉眼前这一幕,他的目光闪了闪,似是想到了什么,微微勾起了嘴角。
公子成蟜被内侍从牛车上扶了下来了,尽管距离不是很近,但是叶煜也看到了他身上穿着的是繁琐的宫装,而不是像在场大多数一样轻便的骑装·· 光是这一幕就足以让在场的一些人心生不悦,来这里的都是八到二十岁之间的官家子弟,但他们却没有那一个像公子成蟜这样。
一些武将之子,或者是性格比较直的人已经在脸上露出了端倪·· “恬兄”身后传来了侯公子信的喊声,几人转过头去,见他面色不是很好地上前几步,对蒙恬说道:“听闻恬兄深得乃父祖真传,不知可否叫信目睹一番”· 蒙恬明白他的意思,他回道:“皆为谣言夸大罢了,不过侯公子若是愿意,可与恬一同行猎。
只是恬已于王将军之子协定,要较量一番·”·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侯公子信笑道:“如此便加上信与瘣兄吧·信早有听闻王将军神勇,也很好奇其子的本领。”
蒙恬应下·· 叶煜可没忘记侯公子信之前说的话,很显然,他并不想和公子成蟜一起行猎,幸好他之前话没有讲明,大家也不难堪。
回到蒙家帐子的时候,王贲已经自等着了·· “怎么这么慢啊太子殿下和小公子都来了·”因为和蒙家兄弟关系亲密,王贲也就直接开口抱怨了。
太子一来行猎很快就要开始了,他现在是没办法和蒙恬去跑个马热身了·· “一会儿狄道侯的儿子李信也要同我们一起比试。”
蒙恬对他说道·· 叶煜经他这么一说才知道侯公子就是李信,他之前还真给说中了,侯公子信也是他熟知的一个未来名将·· 王贲对此没什么意见,他还是很信任蒙恬的眼光的,“侯公子的名声我也听到过,听闻他非常勇敢,这次正好结识一下”· 蒙恬补充道:“侯公子的好友羌瘣也不错。”
“哦那我一会儿可要好好领教领教·”王贲对蒙恬提到的两个人充满了兴趣·· 虽然太子殿下和公子成蟜来了,但是除非特殊情况,他们其实没有必要像之前一样去拜访——否则行猎恐怕得明天才能开始了。
因此,蒙家兄弟和王贲悠然地坐着,顺便畅谈一些军事方面的问题·· 歇了没多久,便听到一阵号角声响起,这是行猎即将开始的预告·· 众人简单整理了一下服装,骑上了自己的马匹,除了几个近侍身上的短兵,他们并没有带其他的武器,因为他们首先要去面见太子殿下和公子成蟜,弓箭要过会儿才可以带上。
因为蒙家兄弟的地位,叶煜有幸近距离目睹太子政的模样·· 嬴政当然没有长得像史记中所描述的那样,正常人都不可能长成那样,正相反,他长得出乎叶煜意料的好看。
一双正如后人臆测般的狭长凤眼,眼睛黑亮,眼神锐利,天庭饱满,眉毛修长,眉尾上扬,高鼻梁,嘴唇紧闭,身材有些瘦,这让他看起来比实际更高一些。
他的年纪尚小,还谈不上英俊潇洒,却也是器宇轩昂,雍容华贵,哪怕他身边站着一个穿的比他更耀眼的公子成蟜,但人们也必定会先将目光落在穿着黑色骑装的他身上。
这就是嬴政,如今的太子,日后的秦始皇·· 叶煜握紧了手中的缰绳,以此来掩饰自己的过于激动的心情·· 他觉得自己的血液仿佛要沸腾起来,他现在就想成为这个人的臣子,然后,为他开疆扩土,为华夏开创盛世。
作者有话要说:①年龄问题不要在意,史料不全,好多人找不到生年,只能自己设定了·· ②“诸侯之子称公子”,侯的儿子貌似也有说称侯子的,但是这个不太好,说公孙(他的祖父是南郑公)也觉得不太恰当,毕竟他的父亲也是有爵位的,所以干脆就是侯公子了。
· 第十章 太子所想行猎时· · 虽说现在在场的人的目光基本都是汇聚在嬴政身上,可没有谁的目光像叶煜这样灼热。
嬴政理所当然地察觉到了这道目光,他下意识看过去,却发现那只是一个侍卫·· 接着他注意到了叶煜的容貌·· 别人看到叶煜,大抵是三种情绪——惊艳、惋惜、欣赏。
惊艳于他的样貌,惋惜于他是个男子,最终转为普通的欣赏·· 但嬴政不是这样·· 惊艳,是有那么一点,但接着就不是惋惜了,而是不喜。
因为叶煜的眼睛与韩夫人和公子成蟜很相似·· 韩夫人是何人呢· 她是嬴政的父亲秦王子楚目前最宠爱的姬妾,亦是公子成蟜的生母。
在赵国为质的时候,嬴子楚的妻妾只有赵姬一人,子嗣也只有嬴政,但是在他抛下赵姬母子逃回秦国的后的五六年里,他作为太子安国君的继承人,送上门来的美人那是绝对不会少的。
韩夫人就是其中之一,她来自韩国,身份不是很高,但她的样貌却是一众美人里较为出色的,加之又有同样出身韩国的夏太后的帮助,她便成功夺得了嬴子楚的欢心,还生下一个儿子。
相比起相处没多久的嬴政,嬴子楚显然更喜欢自己宠到大的赢成蟜,尤其是赵姬母子会让他想到那落魄为质的日子,而韩夫人母子却能让他想到他是高贵的公子子楚、是太子子楚、是秦王子楚。
如果不是在他登基之后赵国第一时间把赵姬母子送回来,又有吕不韦和华阳太后的相助,如今的王后还不会不会是赵姬,如今的太子还不会是嬴政,这都很难说了。
理所当然的,嬴政对于韩夫人母子不会有什么好感·· 但不仅仅如此·· 尽管嬴政日后会是一统天下的秦始皇,但他现在也不过是个略成熟有些心机的孩子罢了。
他不喜欢甚至可以说是厌恶韩夫人母子的原因还有一条,就是嫉妒·· 当他和母亲在异国他乡东躲西藏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他的弟弟却在享受着他父亲的宠爱,吃着他甚至都没见过的精细食物,穿着欺凌他的人身上才有的绫罗绸缎。
他怎么会不嫉妒· 不过这股情绪被他埋藏在了心底,连同他的真正性格一起·· 他会忍耐,在他坐稳太子之位,不,在他坐上秦王之位之前,他都会慢慢忍耐。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嬴政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侍卫会用这种目光看着他,但是没有丝毫的兴趣,他不会在意一个小小的侍卫是怎么想的·· 只是几息时间,嬴政的转移了视线,他的神情没有任何的变化,连叶煜都没有察觉到嬴政刚才是在看他。
在嬴政以太子的身份稍微说了几句之后,他就宣布行猎正式开始了·· 聚在一起的众人也逐渐散开,蒙家兄弟和王贲驾着马稍微跑远了一点,在等候的地点等待侍卫把弓箭拿来。
不过自家的侍卫还没来,倒是等到了李信的侍卫·· “可是有什么变故”蒙恬问到·· 那侍卫答道:“我家侯公子托我给您带个话,他说小公子召了他去,得麻烦一趟您了。”
蒙恬和王贲对视一眼,他们两人已经明白了李信的意思·· 蒙恬看了看自己身后的侍卫,挑了个侍卫长对他说道:“刚才是恬是疏忽大意,竟忘了告诉侯公子地点了,你去知会一声,恬与贲在此恭候。”
***· “怎么,你不愿与本公子一起吗”嬴成蟜骑在马上,左右站着两个内侍,他的面前站着的就是李信。
· 李信躬身道:“非不愿也,实信已有约在身·”· 嬴成蟜不悦地皱起了眉,“何人”· “蒙将军之孙及王将军之子。”
李信答道·· 嬴成蟜脸色一沉,“哼,蒙恬”· 李信装作没听到他语气中的不满,只说道:“是。”
以蒙恬的性格,就算嬴成蟜真的名声不好,光看他是秦王的公子,蒙恬就不会同意李信的行为·可蒙恬却真的配合了李信,那只因为他是见过嬴成蟜的,并且两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好。
嬴成蟜把玩着手里的一块美玉,刚想说什么,就见到自己的侍卫跑了过来说道:“小公子,蒙小士子的侍卫说有事要见侯公子·”· 嬴成蟜脸上带上怒意,这时他身边的一个内侍踮起脚在小声对他说了些什么,他才摆摆手让李信离开,口中说着:“即君已有约,那本公子便不阻拦了”· 李信一走,嬴成蟜就把手中的美玉摔在了地上,刚好撞上小石子,一块好好的美玉就被磕出个豁口,一下子断了开来。
“蒙恬”他怒道·· 边上一个内侍这次用正常的音量说道:“小公子息怒,那蒙恬想来是没有那样的胆量的。”
嬴成蟜看着地上前不久才拿到的赏赐,更是愤怒:“他又不是第一次不给我面子了,哪里是没胆我看他是胆量大过天了”· 另一个内侍说道:“奴婢想,会不会和上次一样,是……”· 他的话虽然没有说完,但是嬴成蟜却明白他的意思,目光看着远处一个众星捧月的身影,冷声道:“又是他”· “赵国的人真是废物,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都杀不死,还把他们送回来干什么”周围都是自己人,嬴成蟜只是稍微压了压声音,没有太多的顾及。
嬴政讨厌韩夫人母子,但是嬴成蟜又何尝不讨厌嬴政呢· 如果不是嬴政,他就是嫡子,是太子,结果嬴政一回来,他就成了个庶子,再受宠的庶子也终归是庶子,他的一切都被一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人抢走了。
内侍们听到嬴成蟜的话,脸上没有露出什么惊惧之色,很显然,这已经不是嬴成蟜第一次这么说了·· 嬴成蟜一挥马鞭,驾着马掉了个头,不去看那让他厌恶的身影,“你们给我去找来……”李信走了,他不得不再点一个人来。
另一边,李信顺利地和蒙恬等人汇合·· “这次多亏了恬兄了·”李信对蒙恬道谢道·· 蒙恬疑惑道:“若是侯公子坦言有约,我想小公子应当也不会为难才是。”
李信想到了嬴成蟜的态度,摇了摇头,不过嘴上还是说:“大概是信想多了·对了,恬兄唤我的名字便是,不用那么生熟·”· 蒙恬点头应下了。
一旁的王贲看了看天色说道:“好了,我们还是快点开始吧,不然怕要做了垫底的·”· “那倒也是·”李信笑道,“毅小士子也参加吗”· 一旁的蒙毅回道:“不了,我就在附近打点猎物。”
蒙恬拍了拍弟弟的肩膀,说道:“记得午时回到这里·”· “不会忘的·”蒙毅回到,他转身从叶煜手中接过了弓箭背在身上,向蒙恬等人道别,就带着自己一行人先跑进林子里去了。
跑了一小阵,他感觉不会阻碍到自家哥哥的比试之后,让马放慢了步子·· 他带的人不是很多,也就三个,其中一个就是叶煜,蒙毅转头问道:“我听说要往水边走,是这样吗”· 叶煜回刀道:“是的,动物们生存也需要水,所以临水的地方动物会比较多。”
“那你知道哪里有水源吗”蒙毅又问·· 叶煜的回答是直接下马,他走到附近比较粗壮的一棵树,用脚拨开了周围的杂草,蹲下身仔细观察了一下,接着又抬起头,扫视了一下周围的树杈。
蒙毅身后的另外两个侍卫低声道:“他该不会是要爬上树去看吧”· 叶煜当然没有爬到树上去看,他没过多久就回来了。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你找到了”蒙毅疑惑地问道·· “是的,”叶煜胸有成竹地说道:“这里离水源不是很远,小士子跟我来便是。”
三人半信半疑的之跟着他朝着前方走去,蒙毅骑在马上问道:“你是怎么找到水源的”· 叶煜指着一旁的大树说道:“植物靠着水边的地方会长的比较茂盛。”
蒙毅反驳道:“可我听说的是植物靠着阳光的才茂盛·”· 叶煜回道:“那也没错,不过地下的树根却是见不到光的,他们总是向着水的。”
“原来如此·”蒙毅想到了他刚才拨开杂草的动作,“那你看天又是什么意思”· 叶煜这一次指着树枝上一些鸟窝说道:“我是在看燕子飞行的方向,燕子的也总是向着水的方向飞的,不过这一次运气不怎么好,没看到燕子。”
边说边走没多久,便看到两只兔子从草丛里跳出来·· “让我来·”蒙毅制止了他的侍卫们的动作,尽管侍卫打到的猎物也是算在他头上,但他还是想靠自己尽可能的打到多的猎物。
蒙毅挽弓搭箭,他注意到两只兔子马上就要逃走了忙松开了手,一只箭飞速朝着两只兔子袭去·· 可惜当箭矢到达的时候,兔子已经跳开了。
蒙毅来不及沮丧,又射出一箭,这一次他吸取了教训,没有直接瞄准兔子·· 眼看兔子就要借用树的掩护逃走了,蒙毅的箭嗖的一下扎中了兔子的后腿。
· 兔子叫了一声,刚好受伤的后退刚好从树边上擦过,那支只是浅浅没入的箭矢便被蹭掉了·· 蒙毅刚一喜,就看到这一幕,连忙再度射出一箭,这一箭总算是扎到了兔子的身上,而且也没有被蹭掉。
尽管另一只兔子已经跑掉了,但这也算是不错的成果·· 叶煜在那受伤的兔子反应过来之前驾马过去,身体倾斜,一手抱着马脖子,一手抓住兔耳朵提起来,带了回来。
蒙毅打量着叶煜提在手里的兔子,作为兔子来说这是个体型壮硕的家伙·· “可惜毛色太难看了,不然给阿娘做个垫子也不错。”
蒙毅看着兔子灰褐色的毛说道·· 这么快就猎到了第一个猎物,蒙毅的心情很不错,他让叶煜把兔子缠着挂在马上,继续向前走·· 他们的运气出奇的好,刚走了没多久,又见到了一只匆匆忙忙跑过来的小鹿。
小鹿迎面看到他们,顿时慌不择路,再加上蒙毅朝它射了一箭,它慌乱之下,竟然直接撞到了树上·· 蒙毅射出第二箭,正好命中鹿的脖子。
“……运气真好·”末了,蒙毅这么说道·· 他第一箭没有射中,也觉得大概是射不中这只鹿了,结果没想到这只鹿竟然自己撞上了树和箭第二支。
叶煜也无语凝噎了一会儿,最后他只是这么说道:“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 三个人把鹿收收拾好,继续向前·· 蒙毅的好运气不只是刚才,他们接下来都遇到了很多的迎面而来的动物,虽然蒙毅不是每个都猎中了,但是还有叶煜他们呢,没过多久三人的马上就挂满了猎物。
当再一次见到有动物出现的时候,叶煜却突然停住了马·· “怎么了”蒙毅稍微有点累,这个猎物打算交给侍卫去处理,却见到叶煜神情有些异样。
叶煜的看了看天空,脸色有些凝重,“我想……”他顿了顿才说道:“我们不能再往前走了·”· 因为没有参加过这种王公子弟的行猎,叶煜一直以为和后来某些朝代一样,是有专人负责,向把猎物饿一饿,等王公子弟来的时候放出去。
不然,怎么会这么容易的猎到那么多动物· 不过渐渐的叶煜感觉到了不对劲,他低下头仔细打量了一下马侧挂着的猎物,伸手摸了摸猎物的腹部,并没有多么凹陷。
“掉头”他严肃地说道·· 蒙毅有些疑惑,但鉴于之前叶煜说的都是对的,他还是掉了头,一行人跑开一小段距离之后,他才问道:“发生了什么”· 叶煜的骑着马走在最后,他时不时回头看看,听到蒙毅的问题,他转过头来解释道:“刚才的动物全部都是从一个方向过来的,而且神情都不太对,我觉得,前方可能有什么凶兽。”
叶煜自然是不怕什么凶兽,但是有蒙毅在,他不敢冒险·· 另外两个侍卫也是这么想的,他们听到了叶煜的话后就将蒙毅护了起来。
但就在他们认为已经离开的凶兽的范围之时,一道吼声从他们身后不远处传来·· 作者有话要说:①关于嬴成蟜的母亲,和夏太后的国籍,都没有确实的证据,我采用的是网上查到的一种说法。
· 第十一章 林中斗虎蒙恬意· · 那是一只老虎·· 四人骑着的马匹都躁动不安起来,它们不断地打着响鼻,如果不是这些马匹都经过特殊训练,恐怕此时就算拽着缰绳也没办法阻拦它们的逃离。
蒙毅摸了摸马驹的脖子,武将家庭的孩子通常很小的时候会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他们一起长大,而最后他们会成为亲密的战友·· 连带叶煜在内的三名侍卫,在听到了那由远及近的老虎的吼声之后,几乎是立刻就做出了行动。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其中一名侍卫护送着蒙毅迅速离开,而叶煜和另一名侍卫则留下来断后·· 叶煜跳下马,将控马的缰绳交给了留下的那名侍卫,然后抽出后腰挂着的铁刀,背靠着一颗大树,目光始终盯着声音传来的地方严阵以待。
而与他一同留下的那名侍卫,牵着两匹马退开一段距离,然后拉开弓,和叶煜一样蓄势待发·· 他们两人这样的分配并不是没有道理的,首先,能在打猎的时候护卫蒙毅的,都是身手不错的侍卫,一个人对付老虎可能有点玄,但是两个人一起配合好,那么一只老虎也就不在话下了。
其次,因为是行猎时,除了叶煜以外的侍卫基本都是擅长弓箭等远攻一途,尽管让叶煜一个人直面老虎会非常危险,可这也的确是最好的选择了·· 老虎跑动时并没有太大的声音,但是他穿越灌木丛,从落叶上踏过的声音已经暴露了它。
大概只是过了几息,那穿梭树叶间的声音越来越响,紧接着他们就看到一只黄黑相间的野生老虎窜了出来·· 当叶煜见到那老虎的样子的时候,心里不由得打了个突。
这只老虎是一只非常壮实的成年雄虎,展开的身长将近三米,咧开的利嘴滴下透明的唾液,嘴边的滴着它之前的猎物的血,那有力的尾巴在后面一甩一甩的,在草地上拍出了声响。
这真是最糟糕的情况·· 叶煜当真是宁愿是对上一只棕熊也不愿意对上这样一只百兽之王·· 不过他现在也没有时间思考那么多了。
那名侍卫从他斜对面的方向朝着老虎射去了一只箭,光是从这只箭的破空声就可以想想它的威力·· 老虎察觉到危险的来临,转身朝着箭的方向狠狠拍了一爪子。
踩在地上的时候是犹如家猫一样柔软的肉爪,但是一旦挥动,便露出了那锋利的爪子·· 没有任何偏差的箭就这样直接被它拍在了地上,甚至没有擦断老虎的一根毫毛。
但是老虎已经被激怒了,它伏着身体做出攻击的姿势,目标就是那名侍卫·· 就是现在· 叶煜在老虎跳起来向前扑的时候,也跳了出去。
就像老虎打算扑杀他的猎物一样,叶煜也打算扑杀那只老虎·· 向前扑去的老虎用余光看到了他的身影,竟然之半途改道,提前落地,以前爪为轴心转了个弯,那大张着的一口利齿从侧面朝叶煜的手臂咬去。
很显然这是一只骁勇善战的老虎·· 手中的铁刀砍了个空,嵌入了土地之中,叶煜见老虎改变目标向他袭来,也来不及拔出地上的刀或者背上的剑,他借着扑杀动作的冲劲,一个前翻,虽然弄了满嘴青草味,但却是险险地躲开了,还顺道拔出了刀。
也幸好躲开了,不然被老虎这么一咬要下去,怕是得被咬掉一整条胳膊·· 叶煜不敢有丝毫的大意,因为老虎的反应速度和人一样快,不,是比人还快。
尚未站稳的叶煜再度受到了一次攻击,他有些踉跄地闪躲来开了·· 老虎的攻击依旧在继续,叶煜却发现自己背后已经撞上了一棵树。
锋利的爪子再次袭来,叶煜一个转身错开来,只见那需几人合抱的大树上顿时出现了几道深深地爪痕·· 叶煜于老虎的几次周旋让老虎的怒意逐渐消散,它觉得这并不是个多么具有威胁的猎物,它开始有些轻敌。
这一次,老虎没有使用爪子,它在还没有转身之前,用那鞭子般的尾巴像是逗弄弱小的猎物一样去攻击叶煜·· 当那带着劲风的尾巴袭来的时候,早有准备的叶煜将铁刀横在身前,刀刃朝外。
一节毛茸茸的尾巴被甩在了地上,老虎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叫声·· 它的尾巴被砍断了·· 就在此时,暗中潜伏的侍卫连射三箭。
可是谁也没想到,这三支箭竟然都没有射中老虎·· 前两支箭是一起发出来的,结果被老虎一巴掌拍掉,而第三支箭直接被老虎咬断了。
这个时候,常人或者普通的动物可能会选择先解决掉暗中放冷箭的人,或者,根本是乱了方寸·· 但是这只老虎没有,似乎是因为侍卫的箭始终没有伤害到它,它只把侍卫当做了烦人的蚊子,它的利齿面对的一直是叶煜。
或许是为了报断尾之仇,又或许他是想就近收拾起·· 老虎不在轻敌,他呲着牙,怒意滔天,暗处的马匹再度打了几个响鼻·· 叶煜已经拔出了他的青铜剑。
事实上,在打猎的时候,对付大型动物他一般不会使用青铜剑,因为相比起铁质的刀而言,青铜剑太脆弱了·· 他手握着剑,俯视着老虎,犹如宣战一般。
老虎后腿发力,朝他扑过来·· 叶煜也蹬地跃起,踩着边上的树干翻转到了老虎的上方·· 他的行动轨迹像是绕着画了一个竖着的圆,而等到他落地之时,老虎的背上已经多了两条长长的伤口。
那伤口虽然看着厉害,但却都不是致命伤,并非叶煜做不到,而是老虎的自己躲开了·· 老虎舔了舔身上的一处伤口,这一次它没有选择主动进攻,它警惕地看着叶煜。
叶煜没有和他僵持的打算,便主动进攻,但当他朝老虎攻去的时候,那老虎竟然效仿了他之前的行为· 老虎虽然不会上树,但是凭借着锋利的爪子,在树上借个力还是没问题的。
潜藏在暗处的侍卫惊讶地张开了嘴,他难以想象一只老虎竟然能够学会现学现卖·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叶煜也露出了惊讶的神色,但是很快,他凭借着良好的反应神经,向老虎的腹部刺去了一剑。
鉴于老虎是位于上方,身体会在重力的作用下下沉,所以这一剑刺得异常深,最终直接穿透了老虎的身体·· 不过叶煜也付出了代价,他的手臂被老虎的爪子划出了三道深可见骨的伤痕。
叶煜不顾疼痛,拔剑抽身,让老虎摔落在了地上·· 绿色的青草顿时被老虎腹部流出来的血染红了,老虎睁大双眼,不甘地再度挥出一抓。
可惜,叶煜已经退开了几步·· 潜藏着的侍卫一步步走了出来,他的手中依旧拉着一张弓,箭就搭在弦上,始终瞄准着老虎·· 在几番确认老虎已经死亡之后,叶煜和侍卫都送了一口气。
侍卫放下弓箭,他注意到了叶煜手臂上的伤口,并好心地帮他包扎了一下·· “我们快去和小士子汇合吧·”叶煜看了看手臂上的伤口,用另一手牵着缰绳说道。
“好·”侍卫把老虎坨在了马上,突如其来的重量让马稍微弯了弯腿·· 侍卫犹豫一下,还是没有选择翻身上马,而是牵着缰绳,走在叶煜后面。
而就在老虎最开始出现的方向,一队人马缓缓走来·· ***· 蒙毅被护送离开林子之后,就到了和蒙恬约定的地点,巧的是,他的哥哥也刚回来了。
“不错·”蒙恬看着蒙毅身边那个侍卫马上的猎物,点了点头,虽然不是很多,但如果猜测是这全都是蒙毅的成果,那算是不错了·· “另外两个人呢”他又问道。
蒙毅也正要和蒙恬说这件事,“我们遇上了猛虎,他们两个留下断后了·”· “猛虎”王贲听了说道:“正好我今天还没看到老虎呢,走,去帮帮那两个侍卫吧。”
蒙毅和蒙恬自然是没意见,李信也说道:“好,我们的猎物差不多,不如这一次再比比看吧”· 说着几个人都翻身上马,快马朝着蒙毅所说的方向赶去。
结果等他们快到了目的地的时候,便看见骑在马上手臂受伤的叶煜,和牵着驮有老虎以及其他猎物的马的侍卫·· “看样子是我们来晚了。”
几人看着叶煜二人露出了赞赏的神色·· 蒙恬看了看叶煜身上的伤口,说道:“先回了营帐再说吧·”· 有蒙恬等人开路,倒是不担心再遇上什么野兽了。
到了营帐里,蒙恬叫来了人给叶煜处理了一下伤口,几人围坐着喝着马奶·· “没想到这一次我们竟然都输给了小毅”王贲看着帐外被家仆们处理着的猎物说道。
“我只猎到几只而已·”蒙毅诚实地说道,他看起来并不为王贲的夸赞感到高兴,他觉得外面并不是他的真实成绩,他不喜欢这种虚假的名声。
一般来说,打猎时候带的侍卫都是辅助作用,也只有像蒙毅这样年纪小的才会把侍卫的猎物也划到他的名下,这通常是为了避免难堪,倒不想这一次叶煜他们猎到个大头,再加上一些小动物,总计的确是名列前茅。
李信猜到了蒙毅在想什么,摇了摇头,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再说了只是名义上记载蒙毅名下,事实上大家打听一下都是知道怎么会回事的·· “你这侍卫倒是不错。”
王贲看着正在被上药的叶煜说道·· 蒙恬也点点头,对叶煜说道:“你好好养伤,明日就不必随同阿毅了·”· 叶煜低着头,恭敬地回道:“谨诺。”
蒙恬看了看外面的猎物,顿了一下继续对他说道:“明日下午太子殿下不会出猎·”· 叶煜明白了蒙恬话中的意思,他惊讶地抬起了头,过了一会儿,才感激地说道:“谢小士子。”
· 第十二章 梦中回顾叶煜来· · 第二天,结束了上午的狩猎之后嬴政回到了营帐中午眠。
嬴政是个自尊心强烈的人·· 他永远不会忘记当自己被赵国的人送回秦国之后,嬴成蟜和韩夫人以及嬴子楚的其他妾室对他的嘲讽奚落。
他只会一点赵国的文字,他对秦文一无所知,因为从来没有人教他·· 一个不懂自己国家语言文字的大公子,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让别人蔑视他了。
嬴子楚对他也没有什么好感,尤其是听着他一开口就是赵国话,甚至是浓浓的邯郸腔调,他就对嬴政更为不喜·· 那时候的嬴政从来没想过自己回到家乡之后会是这样的情景,他虽然因为早年的经历性格沉稳甚至略有阴沉,但仍然对自己的家乡和父王抱有无限的期望。
可是事实上,他在秦国和在赵国似乎没有什么不同·· 不受亲生父亲待见,被异母弟弟欺压,甚至连宗室公子都能嘲笑他,似乎除了吃穿住行好一些,他依旧在重复在赵国的经历。
嬴政不甘心,身为秦王大公子的他有着比一个邯郸弃儿更大的野心与自尊心·· 他开始不断地学习,而当他能够流利地说出一口秦国话时,他明显感觉到嬴子楚对他的态度渐渐转变了。
安国君、嬴子楚还有嬴政,这三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点·· ——他们都曾在赵国为质··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嬴子楚曾经就利用这件事献了个计策给安国君,不但逆转了安国君对他的坏印象,还拉近了两人之间的关系。
而嬴政也做了类似的事情,甚至他做的比嬴子楚更好·· 在嬴成蟜肆无忌惮玩乐的时候,他让嬴子楚看到了他认真学习的一面·当时嬴子楚对他的印象已经没有最开始那么差了,至少偶尔也会来句关心。
“政儿在看什么”嬴子楚走到嬴政面前,一边问着一边抽出了嬴政手下的竹简·· 嬴子楚本以为嬴政和之前一样是在学字,但仔细一看,却发现是一些近期朝中大事的资料。
“你看这些做什么你看的懂吗”嬴子楚疑惑地问道·· 嬴政对上嬴子楚的目光,做出憧憬地样子说道:“儿子不才,但幸有父亲使人教导,已然能断文识字。”
嬴子楚眉头一皱,“你这是在怨我·”对于把儿子和妻子扔在赵国那么多年,他心底也是有些愧疚的,也正因此对于这些话题才有些敏感。
嬴政忙说道:“儿臣感激父王还来不及,怎么会埋怨父王以前,赵国的人是仇视秦国的,他们却顾虑儿臣是您的儿子,不敢伤害儿臣。
甚至在他们得知父王您继位之后,不待父王发话,便使人将儿臣和母亲送回来,这都是因为他们畏惧您·”· 嬴子楚一听,眉头舒展了·· 嬴政继续说道:“待儿臣回国之后,您又让有名望的先生来教导儿臣,这是您期望儿臣能成才。
儿臣虽然愚钝,却也知晓父王您的心意,又怎么有不努力学习的理由呢”· “我秦的强盛,是脱离不了父王的英明统治,儿臣尝闻父王忧虑朝事,彻夜不眠,便觉得羞愧。
弟弟尚且年少,可儿臣已经大了,却不能为父亲分忧,实在是儿臣的不是·”嬴政低下了头,叹息地说道·· 嬴政一番话,不但去除了嬴子楚心中的疙瘩,还将嬴成蟜拉出来凸显了一下自己的沉稳。
嬴子楚听后,露出了满意的神色,“政儿不必太过急切,你刚回宫不久,还是要先养好身子才是,赵人卑鄙,他们虽然不敢伤害你,却会苛待你·”· 嬴子楚话是这么说的,但是第二天却给嬴政派来了两个更有学问的老师,而这恰好衬了嬴政的心意。
又过不久,相邦吕不韦上书立太子一事·· 嬴子楚虽然对嬴政有些改观,但还是比较偏向嬴成蟜,立太子一事便迟迟定不下来·· 直到嬴政联系了华阳太后和吕不韦之后,来自嬴子楚最重视的两个人的建议才让嬴子楚做出了决定。
“太子殿下·”内侍的声音将嬴政从过去的梦境中唤醒·· 嬴政睁开眼,按了按太阳穴问道:“什么时辰了”· “已经未时了。”
内侍回到·· 睡得有点久·· 嬴政顿时清醒过来,让内侍帮他更衣·· “我休憩的时候,可有什么事”嬴政随口问了一句。
· 帮他更衣的内侍答道:“倒是有一件·”· 嬴政示意他继续说·· “蒙小士子的侍卫说是要求见您,”内侍又加了一句,“他已经在外侯了半个时辰了。”
嬴政走出两步说道:“蒙恬的侍卫来,是出了什么事吗既是蒙恬出事了,怎么不早点叫醒我·”· “那侍卫说是私事,与蒙士子无关。”
内侍忙答道·· 嬴政停住了脚步,“私事”· 内侍答道:“是的,那侍卫是那么说的。”
嬴政稍加思索,却想不到一个侍卫来找他能有什么事,“是哪个侍卫”· 内侍回道:“说是叫做叶煜。”
“叶……煜”嬴政觉得这个名字似乎有些耳熟,只是突然间想不起来了·· 那内侍是个极有眼色的人,看嬴政想不起来就提醒了一下,“奴婢也觉得这名字昨日好似听过。”
嬴政一下子想起来了,就是昨天替蒙毅猎到老虎的侍卫,因为蒙毅昨天的成绩非常不错,所以他稍微注意了一下·· “是他”嬴政还记得昨天看到一幕,虽然对那个侍卫的样貌不太喜欢,但他还是有点兴趣。
“既然他都等了那么久,那就去见见吧·”嬴政从休息的帐子走到了另一个算是办公用的帐子·· 叶煜却不在帐子里,以他的身份,除非有嬴政的命令,不然还不够格进去等待。
他已经在这里等了半个时辰了,虽然内侍说是嬴政是在休息,但是他还是怕嬴政不会见他·· “太子殿下要你进去·”终于从里面抽出来一个内侍对他说道。
叶煜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是放了下来,他把身上的武器解下来交给了门口的侍卫,抹去了额角不知是等出来还是晒出来的细汗,褪去鞋袜,然后深呼吸一口气,在内侍的带领下走了进去。
外面的天气是秋老虎,但是这里面却凉快的很·· 叶煜的前方坐着一个人,正是他昨天见过的嬴政·· 嬴政的目光落在了他身上,叶煜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激动,说起了自己的来意。
“参见太子殿下,在下叶煜,现暂任蒙小士子的侍卫·”· “暂任”嬴政很快就抓到了关键点。
“是,在下是魏国人,初来秦国,愿投于太子殿下门庭·”·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嬴政打量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蒙家收留你,何不投于蒙家”· 叶煜早料到嬴政这么说,他回答道:“吾欲效仿商君、武安君,为太子效力。”
嬴政嗤笑一声,厉声问道:“你自比商君、武安君”· 武安君白起在秦国人心中的地位暂且不提,商鞅虽然因为重法不得民心,他的死也是被设计的,但是至今秦国还没有任何一位君王反对商君法,并且嬴政也是非常推崇商君法的。
这两者提其一自比都是狂妄,更何况刚才叶煜口中还提了两个人·· 叶煜似乎早有准备,面不改色地说道:“非也,二君是我的志向,我只是希望能够像二君那样为太子殿下效力,让秦国强盛。”
他的解释让嬴政的表情看起来好些了,嬴政也对这个一上来就提商鞅白起的人有了点兴趣,他坐直了身体问道:“你能像商君那样拿出三道劝说我吗”· 嬴政口中的三道是指商鞅入秦时三面见秦王说的帝道、王道和霸道,不过在此也做泛指。
有王莽之鉴,叶煜是绝对不会把社会主义拿出来说的,所以他摇摇头,道:“不能·”· 嬴政有些失望,却还是问道:“那你能像武安君那样屡建奇功吗”· 叶煜又说道:“还不能。”
嬴政皱眉了,他的背也挺得没那么直了,他第三次说道:“你说你以商君和武安君为志向来投效我,但是你却没有三道可以劝说我,也没有奇功可以说服我。”
叶煜却在这时说道:“我是没有商君的三道和武安君的奇功,但是我却知道一种能让大秦士兵变得更为强大英勇的东西,知道能让百姓吃饱穿暖的作物……”· 嬴政又端正了坐姿,他望着叶煜,似乎在确定他的话是否属实一样。
叶煜缓缓说出了最后一句话,“我还知道,您将是天下的主人·”· 嬴政的眼神顿时一变,他意义不明地重复了最后一句:“天下的主人”· 叶煜坚定地答道:“是。”
但嬴政却大笑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①貌似那时候身份低的人到身份高的人家里去都要脱掉鞋袜·(我觉得我知道了为什么拜访别人或者见客要沐浴焚香更衣了w)· ②王莽,不知道的可以百度一下,这里三言两语不太好解释。
· 第十三章 恍然大悟脸灰白· · 对于嬴政没有任何掩饰的大笑,叶煜觉得,那应当是高兴的笑声。
不过笑过之后,嬴政很快就收敛了神情,面无表情地问了叶煜两个问题·· “能让我大秦士兵更强更勇的是何物”· 叶煜觉得这说明他的投诚已经进入到了下一步,也意味着基本可以成功了,他压抑着忍不住上翘的嘴角说道:“是恶金。”
“恶金”嬴政的语气中带着一些疑惑,“你说,要将士们拿着农具”· 这此时,青铜又称美金,被用来做武器,而铁被称之为恶金,通常用于制造农具表面,或者是用来做熨衣服的烙铁。
“当然不是·”叶煜回道,“以恶金铸武器、甲胄,将比美金更为坚固·”· 嬴政狐疑地说道:“恶金锋利有余却脆、易损,并不适合投于战场。”
叶煜到没想到嬴政会对这种并不流行的材料这么了解,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解释,“还请太子殿下见一物·”· “何物”· “一把恶金制作的刀。”
叶煜回道·· “哦”嬴政来了兴趣,“那你可带来了”· 叶煜点了点头,而一旁机灵的内侍已经直接到帐门口去要叶煜来带的武器了。
不一会儿一位内侍就双手托举着一把铁刀走了进来,献给嬴政·· 嬴政并没有拿起来,他只是用目光打量着叶煜口中能让士兵强盛的东西。
叶煜的刀上有几个豁口,不是很大,但也看的出来是了很久的·· “此刀我已用了许久,而铜剑我却换了三把·”叶煜对嬴政说道。
嬴政这才伸出手,用指尖敲了敲刀面,又抓起柄试了下手感·· “倒是比铜刀轻盈许多·”嬴政说道·· “不错,铜中加入适当的锡才能锻造出合适的青铜兵器,那么铁中为什么就不能加入其它东西呢”老实说叶煜不是很记得钢的成分配比了,不过幸好由此历史老师上课延伸话题的时候提到过最简单的炼钢方法,而他也记得这个,他相信只有多试试总能找到的。
嬴政又看了看手中的铁刀,放回了内侍手里,没有多说什么,他只是看着叶煜有又问出了第二个问题:“那你所说的能让黔首吃饱穿暖的,又是何物”· “木棉和土豆。”
因为棉花原产地是印度等地,目前还没有流传进来,所以叶煜只能改成木棉·· “绵”和现在没有“茶”这个字一样,现在也没有木字旁的“棉”。
叶煜没有在此多做解释,他说道:“滇越乘象国地处南方,其民曰傣族,其族人善用木棉织锦,也常用木棉做棉絮,棉絮可做棉衣御寒·”·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南方蛮族”嬴政似乎在思考些什么,“那你可有带木棉来”· 叶煜摇摇头道:“我尚未去过滇越乘象国。”
“那你是如何知晓木棉的”· “我是从过往的商人那里听来的·”这是大概是叶煜唯一能用的一个借口了。
“那土豆又是何物”· “土豆是一种作物长在底下的根茎部分,约拳头大小,实心,块状,可生长于沙土,易成活,可饱腹。”
土豆是原产于南美洲的,据闻是十六世纪左右才穿入中国的,但是叶煜觉得,中国那么大什么气候没有,应该是有土豆·· 之所以同样是还没有流传进来的,他却说了土豆没有说棉花,是因为他只看过棉花成熟开花的照片,不知道细节要找也难,而土豆他曾经一时兴起栽种过,所以还记得各个阶段的样子。
“何处有”· 叶煜轻叹一声说道:“不知,我也不过是听人说起罢了·”· 嬴政皱起了眉,久久不语。
过了好一会让,嬴政终于开口了·· “你回去吧·”· 叶煜一愣,不太明白嬴政的意思,他这算是成功了· 哪知道嬴政下一句就给他泼了冷水。
“你既然收了蒙家的恩情,那就好好地做蒙家的侍卫吧·”嬴政对他说道·· 叶煜一时顾不得礼仪,惊愕地看着嬴政。
嬴政站起身来对他之前说的一番话做出了评论,“恶金或许可似美金一样锻造,但是恶金易锈,可致七日风,药石罔效,为一时之利,葬送我大秦士兵的性命,得不偿失也。”
“又有,你所言之木棉土豆皆为听道途说,未见实物,教吾如何信服”· 叶煜忙说道:“我听那商人描述过土豆的模样,只要按图索骥便可。”
嬴政不置可否,只是俯视着他,“你若知道如此利国利民的东西,何不上进父王,早日造福黔首,而来与我一太子说道”· 叶煜说不出话了,他总不能对嬴政说你爹开春就要死了吧· 嬴政一甩袖,转过身去不屑看他,“因你是知道父王不会理会你,才会用花言巧语来哄骗我,说到底不过是一贪图名利的小人罢了。”
叶煜无论如何都没想到嬴政会这么说他,脸色顿时煞白·· “我知你有些身手,可此行猎者,又有几人不善骑射武艺”嬴政留下这一句话之后就离开了。
叶煜只觉得恼怒,他深觉自己被侮辱了·· 偏偏嬴政身边的内侍又讥笑着将他赶了出去·· “你还是老老实实做个侍卫吧”那内侍这么对他说道。
出了帐子外面站了不少侍卫,叶煜只觉得此时脸上火辣辣的,他虽然知道被人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可他还是觉得这些人都在嘲笑他·· 他套上鞋袜,不做一刻停留。
回到了蒙家的帐子,一个侍卫见了他顺口说道:“你回来啦·”· 这只是普通的问候而已,但叶煜现在听着却觉得是这人在讽刺他。
他不发一言地走到了侍卫休息的帐子里,贯彻了蒙恬所说的“好好养伤”再不出去·· 天色快暗的时候蒙恬等人回来了,叶煜换上了自己的衣服去找他请辞。
蒙恬有些诧异,不过他以为叶煜是成功入了太子门下,便没有过多阻拦·· 叶煜甚至不敢告诉他事情,就这么灰溜溜地离开了·· 他没有回去咸阳,也没脸回去,最终只是在附近一个小镇落脚。
他是崇拜嬴政的,可是但他听到嬴政那么说他的时候,他心中冒出来的不只又愤怒,还有恶意·· 他想:既然嬴政你不留我,那我就去别的国家,辅佐别人一统天下。
除了秦国之外最有可能一统天下的就是赵国,或者最后亡秦的楚也不错·· 不过这样的念头很快就被压下去了,叶煜甚至惊异自己会冒出这样的想法。
“我为什么会……”叶煜睁大了双眼,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双手·· 他为什么会这么想· 他是从什么时候起这么自大了· 辅佐别人一统天下可是嬴政没有他的辅佐照样能灭六国,而他又有什么本领,能够和秦始皇对抗呢· 武艺嬴政说的没错,不说其他地方,就是猎场里,比他厉害且身份比他高的也是大有人在,他凭什么认为自己未来能够成为和王翦白起等人并肩的战国名将· 穿越者是的,这的确是他的优势,可是他能做什么吗他的穿越是一场没有任何准备的意外,他知道历史进程却不知道细节,他知道很多厉害的知识,但有些根本无法运用,而有些却连自己都是一知半解。
(本页完)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 文案:· 叶煜一直以为自己只是幸运地胎穿到了战国时期的魏国,虽然……这辈子长得娘了点。
直到有一天,魏安僖王对他说:“汝随寡人入宫,寡人封汝龙阳君·”· 叶煜整个人都不好了,他一个直男为什么会变成历史上的著名基佬· 可怕太可怕了不行,他得走· 于是他收拾包袱跑到了秦国,遇到了始皇陛下……· 龙阳君跑到了秦国· 然而还是龙阳君╮( ̄▽ ̄")╭· · 昔日繁华子,安陵与龙阳。
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悦怿若九春,磬折似秋霜·· 流盼发姿媚,言笑吐芬芳·携手等欢爱,宿昔同裘裳·愿为双|飞鸟,比翼共翱翔。
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怀咏诗》阮籍)· · 食用说明:· 1、主受,年下攻,CP嬴政,1V1·· 2、主剧情,感情辅。
3、作者历史盲,考据有限,如有错处欢迎指正,能改则改,不能改高亮注明·· 4、作者查到的龙阳君=美人+剑术高手+计谋家+外交家5、内含文言文直译风,慎入。
· BUG:①平原君卒年(文中晚十年)·②古六历、阴阳历,虚岁、实岁傻傻分不清楚·· ·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历史剧 平步青云 宫廷侯爵·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煜(龙阳君),嬴政(秦始皇) ┃ 配角:那一大堆历史名人 ┃ 其它:战国,秦国/秦朝· · 编辑评价:叶煜胎穿战国末期,颜值爆表,长大后却发现自己是大名鼎鼎的龙阳君,满心愕然之下逃去秦国打算踏上名将之路,可没想到,别人因为颜值爆表,事业都是一帆风顺,到他这里却成为最大的阻碍……;本文情节严谨,伏笔重重,让人在好奇不愿以色示人、麻烦重重的叶煜要如何突破各种困难的同时,更见证了他一步步从普通的穿越者成长为彪炳千古的战国名将的过程。
===================================================· · 第一章 人若无志枉少年· · 东周落,诸侯旺,春秋始。
天子弱,诸侯王,战国时·· 列国兼并,三家分晋,田氏代齐,争雄国七·· 七者不过齐、楚、燕、韩、赵、魏、秦而已。
如今已是魏王圉二十九年·· 这里是距离魏国都城大梁城最近的一处森林·一少年于丛林中穿梭,一路朝着树林深处行去,他的行动如流水般顺畅,若不细看难以想象这竟然是个尚未及冠的少年。
这少年姓名叶煜,已在这附近住了好些年,森林外层熟的更自己家一样,只是深处凶兽众多,今年来武艺小有所成后方敢进入·· 叶煜虽只有舞象之年但已经练出了一副不错的身手,不过他学的可不止是空手的功夫,还有武器。
他身后背着一柄款式平常的青铜长剑,从一些细节中可以窥见这把剑已经有些年头了,不过剑刃却依旧锋利·他的后腰横着一把做工粗简的铁制短环首刀,这款式和材料在当下都算是少见,大约也是出于这个原因,这把由寻常工匠打出来的刀着实算不上好看,细细看去还有些凹凸。
若是旁人这幅打扮,多半看起来是个凶恶不好惹的角色,但是他却不一样·· 一身青衣翩翩而立,穿梭时带起一些花瓣和树叶,飘落在身上,远远看着他的身形就似女子般长身玉立,配上这样的场景更是美不胜收,而近看,便更是被那一副面容夺了目光,纵是注意到了他身后背着的凶器也不会有任何的胆怯和惊慌。
忽的,一阵风自耳畔吹过,叶煜眉头一皱停了下来,竖起耳朵倾听·· 习武之人五官敏锐,他从前只觉得那是话本小说中夸张了,心想就算真的敏锐也敏锐不到哪儿去,然而直至今日他也有了武艺傍身,方知晓小说当真是源自于生活。
“又有人出事了·”叶煜喃到,不做多想,当即改变了方向,顺着声源赶去·· 尚未赶到地点,叶煜就听见来自林深处的野熊的吼声,脸色一变,脚下的速度更快。
脚上的速度快了,脑子转得也不慢,他已经开始计算着怎么从熊口下救人了·熊的体积是大,可是身形却也堪称灵活,而且攻击力高,持久战有点悬,最好是出其不意,然后一鼓作气了结了那熊。
不然正面对上熊嘴熊爪,运气好点只伤到点胳膊,运气差点的一个人活生生地被咬断的事都有·· 又向前行了百步,叶煜终于赶到了现场,匆匆扫了眼,见到是个红衣男子瘫坐在地,一只黑熊挥舞着大掌作势要拍下去。
他连忙从爬上一棵树,又找准时机从树桠跳下,准确地将短刀从后刺入那毫无防备的黑熊的脖子,他的武器算不上是削铁如泥,不过“狠准快”三个字足以弥补这一点了。
一击虽中,但是黑熊却没有立刻死去,作为森林一霸它挥着自己的熊掌胡乱抓着,显然那一击让它吃了不小的苦头,而在此时,早有准备的叶煜已然从他背上跳开,约两米高的黑熊怒吼一声,它的吼叫声并不尖锐,可是却足以震慑住常人。
吼出了自己的痛苦过后,黑熊顾不得刚才的猎物了,满眼都是这个伤了它的人,发了狠似地向他袭去·· 兔子急了尚能咬人,更何况这林中凶兽·· 黑熊锐利的爪子在斑驳的光影下好似冒着寒光,看起来比叶煜身上粗糙武器锋利多了。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但是叶煜并没有半分胆怯,他借着地形和灵巧的身手躲开了来自黑熊的攻击·他有着很多与野兽搏斗的经验,故而与受伤的黑熊周旋了好一会儿都没有被抓到个衣角。
叶煜一边闪避,一边观察着黑熊,终于与他抓住黑熊一个疼痛分神的契机,再度贯彻“快准狠”三个字,将青铜剑刺入熊的心脏,接着也不等攻击生效,立刻脱手,双脚一踏,一个后翻,再退了好一段距离,堪堪喘息了几口气,恢复了点体力,又从靴间抽出一把巴掌大小的匕首,绕开了黑熊剧痛与恐惧之下毫无章法地挥爪,依次扎瞎了黑熊的双眼。
· 就算是皮糙肉厚,生命力顽强,但是受到多处致命伤的黑熊仍旧成了强弩之末,这个庞然大物一下子倒在地上无法行动,它挣扎着试图起身与敌人决一死战,但可惜他只能张着一嘴尖牙空嚎,便是这样他也仍然怒吼了约一炷香了时间才没了声息。
和众多野兽打过照面的叶煜不敢大意,远远地试探几番,又补了几刀见它的确是死了,才彻底松了口气·· “你没事吧”将刀剑均收入鞘后,他回到最初与黑熊遇到的地方,看向之前被黑熊袭击的人。
那是一个中年男子,还算是相貌堂堂,身材稍微有些发福,虽是惊魂未定、发冠歪斜、瘫坐在地、衣衫不整的狼狈模样,但也掩不了那通身的气派·他一身红衣华贵精致,不过这在几千年之后来的叶煜眼中,只能说是做工不错罢了,因而他只猜测这是个寻常富贵人家,大约还有些权势。
这人被野兽盯上,保不齐就是那耀眼的红衣的缘故,不顾魏国上崇尚火德,穿着红衣的人到处都是,他也说不了什么·· 叶煜仔细地打量着他,注意到他身上只是有几处擦伤,受了些惊吓,并无大碍,又对上那人目光,发现此人眼中并不全是惊慌,还有惊艳。
是的,惊艳·· 这目光他是熟的不能再熟了,但他十分厌恶·· 叶煜此人无论是从心还是身都是纯汉子,怎奈何此生竟长了一副女子相。
若是简单的男生女相也就罢了,偏偏他的相貌比普通女子更甚,到了能令天下大部分女子都感到自惭形秽的地步,如此一来,他怎么会不厌恶· 见多了便也习惯了,微微皱眉之后,他便无视了那人的目光,只是走到那人跟前蹲了下来,问道:“可是崴了脚”他注意到此人右脚的样子有点不太对。
那人本来看到叶煜的面貌,心说自己活了四十余年第一次见到如此明艳动人、国色天香的女子,又值危机已经解除,不由得冒出了点小心思·· 他其实不是什么好色之人,可是此人的颜色实乃生平罕见,有道是英雄难过美人关,美人又与英雄有救命之恩,他那点子喜爱便混杂着恩情涌了上来。
不过当目光从眼前之人的脸上往下巡视的时候,他却看到了标志着男儿身份的喉结,顿时犹如一泼冷水兜头而下,他难以置信地多看了几眼,好似确认一样,仍不得循着做假的地方,方堪堪回神,应道,“寡、我本是出猎,却与卫卒离散,又从惊马上摔下,右脚受伤,不能行动,兵器失落,方才被恶兽袭击时难以反抗,多谢少侠相救”· 叶煜点点头,看了看他受伤的脚,伸手摸往伤处,听着一声猝不及防的抽气声,心中有了判断。
他在山林中摸爬打滚长这么大,多少会点医术皮毛,别的不敢说,这方面恰是他了解的,“没摔断,只是崴了,回去找个大夫瞧瞧就好·我送你出林吧,你的卫卒应该在外面吧”· “必然是在的,只是我迷了路一时寻不着方向。”
叶煜问了来路,那人答是从大梁的方向来的,对此叶煜也早有所料,此等富贵人,又在此处,多半是从都城来的,就算不是,也多半是奔着都城而去的。
“我带你出去·”叶煜本想背他出去,但是他只有十六岁,纵然小有武功,也背不起一个年龄是自己两倍多,身上还挂着不少贵“重”配件的中年人,便只能搀扶着了。
也有着一双能令手控尖叫的手,手指修长却不过分,不会看起来瘦的只剩骨头,但也不似大部分男性那般·他手上的皮肤更是白皙顺滑,若不是掌心有些茧子为证,倒真像是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那人碰着了这样一双手,纵使知道了叶煜是男子,也还是忍不住多摸了摸。
遭了掐油的叶煜面色微沉,真想一抽袖子走了不理,却还是念及这是个伤患,心中默念几声忍耐,接着换了搀扶的姿势继续前行,让那人再摸不着他的手。
两人走了小半个时辰,叶煜挑的都是安全的近路,一路走来也只看到了一窝野兔,还有些树上的小动物,不过没有马蹄印,两人只能估摸着走·· 就这样,他们总算是走出了林子,看到了这人口中的卫卒。
那是一群身着皮甲的魏国士兵,前排士兵手里拿着一人高的铜戈,听到林中有响动,一个个提高了警惕,朝着声源处一副副蓄势待发的模样·· 直到看到来人才露出喜色,激动不已地看着叶煜边上的人,围了上来,其中一个穿着铜制盔甲的人在几步外咣咚一声跪下,摘下头上的胄伏着身子请罪道:“臣等护驾不利,请王上赎罪。”
紧接着周围的人全都跪了下来·· 叶煜被这等转折惊得愣在原地,方才反应过来自己救的不是普通的富贵人,而是现任魏国的王,姬圉·· 意识到这一点的他连忙松开手,避开了面前一片人的跪拜。
没了搀扶的魏王晃了晃,自己站稳了身形,余光看了一眼叶煜,眼中有些失落,面上却只是平淡地念了一声,“起·”· 众人便站了起来,几个内侍也急忙围了上来,代替叶煜搀扶着魏王。
请完罪,带头的将军样的人已经是满头细汗,他自是注意到了魏王的伤,心中发虚·他打量了叶煜几眼,见他面若好女,因是粗看,一时也摸不准性别,但他却是知道的,大约就是此人救了魏王,也算是间接救了他,故而,他问道:“王上,此人……”·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魏王被内侍搀扶着坐进了马车,几个贴身侍女便上前来替他整理衣冠,他又让人把车帘拉到最大,面对着叶煜说道,“此人刚刚救了寡人一命,当重赏。”
这当然没人反对,因为若不是叶煜救了魏王,他们都得玩完·车架前机灵的大内侍直接派人拿来了一托盘的金子,亲自送到叶煜面前,态度诚恳而恭敬地说道:“敢问少侠姓名”· “在下叶煜。”
“多谢叶少侠拔刀相助,此乃金五十镒,望少侠收下·”内侍双手捧着托盘道·· 一镒合二十两左右,五十镒金对于他这样一个没落世家旁支的旁支的遗孤来说算得上是天价了,若是私底下给的叶煜定然当场收下,但是这是当场给的,还一下子给这么多,叶煜可不敢要。
且不说怀璧其罪,便是他那些叔伯们知道了就又是一阵麻烦·· 别说什么王上赐下的没人敢抢,这又不是什么只能看不能卖的东西,给他套个麻袋抢了就是,藏起来或者悄悄花了,他便是喊了冤也不定找得到。
当然他自觉得武艺在身不虚这个,套的了他麻袋的人肯定也不屑这个,可是硬的不怕怕软的呀·· 他父母早逝,叔伯不慈,又用孝道压他,以尚他未成婚及冠的理由夺了家宅钱财去。
他不是个宅斗的料,也不想憋屈的活着,便早早搬了出来住,落得清净·· 若他真的拿了这么一大笔金子,只怕改明儿那些叔伯便又要用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找上门来,烦不胜烦。
唉,为什么不能私下里悄悄给呢· 他惋惜地看了一眼眼前的金子想到·· “王上无事便好,此乃煜义务所为,愧不敢受。”
他回绝到·· 推辞几番也是常有的,那内侍没放弃,又劝了劝,见叶煜实在不愿收下才回头看向魏王·· 魏王刚喝了口热茶,此时神情已经恢复了常态,他见叶煜拒不接受金子,眼中多了分欣赏,又见他在阳光下白里透红的肌肤,先前的念头便返了上来。
他挥挥手让内侍带着金子退下,目光直直地看着叶煜,面上却是一本正经地说道,“既然少侠不收金子,可愿随寡人入宫”· 魏王略一思索,又加了把火,道:“你若随寡人入宫,寡人便封你龙阳君”· 龙阳君· 这三个斗大的字在脑中炸开,叶煜当时整个人都懵逼了,他才反应过来魏王圉就是魏安僖王,也就是和龙阳君在一起的那个王。
他以为自己只是穿越到了战国末期,原来是穿成龙阳君了吗等等他好好的一个直男为什么会穿成历史上那个著名的基佬啊长得娘又不是他的错· “万万不可啊”叶煜忙出声道。
“万万不可啊”那将军也同叶煜一起出声·· 将军瞥了一眼叶煜,的确是国色天香,魏王要收入宫中他也能理解,不过他觉得要给叶煜封爵实在是荣宠太过,只怕好一个救命恩人会终成男妲己。
古代没有同性恋这种概念,他们认为阴阳调和才是正道,但实际上这指的是繁衍,若是有了子嗣,谁管你性别是同还是不同虽然说闲话的人肯定还有,但是终归还是个人的事,别人也只能说说而已。
话是这么说,但是他能当上个将军也不是没有脑子,说话还是要给魏王点面子的,“王上,此人无功无德无才,怎么能给他封爵”闭口不谈叶煜的姿颜,对他来说已经是很委婉的劝谏。
魏王眉头一皱,反驳道:“寡人是国君,他救了国君,乃一大功;不慕金银,为人正直,有贤士之德;武艺非凡,捷杀恶兽,乃兵士之才·此等有功有德有才之人,寡人为何不能封”· 将军一噎,光听魏王所言,好似叶煜真的是什么大贤士一样,然而他知道是自己一开始就找错了劝谏的方法。
其实魏王也不过是诡辩,口齿伶俐之人就能轻松反驳,然而将军却不善口舌,他一时半会儿也不知该如何说道,只干巴巴地吐出一句反对,“不能……”· 叶煜见魏王意已决,将军劝谏不住,心知再不反对就晚了,忙说道,“多谢王上厚爱,将军所说不错,煜怎担得起卿大夫一职”他真是不想说龙阳君那三个字。
魏王似乎早料到他会这么说,不过他认为那只是谦辞,毕竟那可是多少人都梦寐以求的高位,“又有谁是一生下来便是全才的呢你只管安心,随了寡人入宫,莫非寡人的性命还值不得一个爵位吗”· “煜志不在此,且王的的手下有那么多人,哪里缺了煜一个呢煜不过舞象之年,自知能力绝不足以任卿大夫,只怕到时候反倒连累了王上的名声,那就是煜的不是了”叶煜跪伏在地,冲着魏王的车架行大礼以示态度坚决,“煜救了王上,那是煜的职责,若是煜因此挟恩求报,从一布衣一跃成为卿大夫,众人何解只怕到时候期一飞冲天者无数,王上出行也将危险数倍。”
见魏王仍有话说,叶煜生怕再出了什么变故,连忙请辞,他的面色没有半分作伪,魏王瞧着也知一时半会也成不了事,便道,“准你先行离去。”
叶煜当即躬身告退,退入林中,眨眼间就消失在了魏王的人的视野中·· 这一日,叶煜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一副郁郁之色。
他可没忘魏王说的是“先行”那他之后肯定会找上来的·· 叶煜急得坐立难安,只能在家中来回踱步,“不,不行,我绝对不能做别人的……男宠。”
一想到这个词被套在自己身上他就感觉一阵呕意,来自现在社会的他自然是不会歧视同性恋,但是这与性向无关,只是想想自己雌伏在一个人身下,他就无法接受··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从前虽然不乏一些因容貌闹出的麻烦事,却从没有过像今天这样严重地干系到了他贞操的情况。
一时间他对自己的容貌恶感更深,恨不得一刀划在脸上毁容去·· 他也的确打算这么做了,匕首就放在了几上,然而每每拿起自己的匕首,看着匕首上自己扭曲且模糊的照影,他却停住了。
他是一个男人,从前没少看某点文,也不缺乏野心和血性,既然穿到了战国这个秦始皇一统六国的时期,他怎么可能不掺一脚,让自己名留青史· 但倘若是他面容有瑕,日后为官定然要艰难许多,古代看脸比之现代也不逞多让啊说不定最后史书上还会留下个面目狰狞之类的记录。
他自觉做不到某些小说中的那样是功名利禄于浮云,他是个俗人,虽然对于钱财美色没有什么太大的需求,但是却十分想要有个好名声,当然,是实打实的那种。
想及此,他又长叹一声,收起了匕首·· 他对自己的脸下不去手,故而只能换个法子·· 逃逃离魏国· 这是叶煜想到的唯一的办法。
如今还算是奴隶社会,魏王要是来强的他根本没办法,所以他只能逃·· 他不知道魏王什么时候会找上来,所以他的时间非常紧迫,只是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又祭拜了一下父母的牌位做了告别,就趁着夜色匆匆离开。
幸好他现在是住在大梁城附近的一个小村子里,没有都城的宵禁,夜里出行就方便许多·· 然而就在叶煜要离开的时候,他却忽然停住了。
往哪逃· 他想到了这个重要的问题·· 叶煜从一开始就打算参与秦始皇一统六国的过程,那么肯定是要去找秦始皇的,可是秦始皇在哪· 上了大学之后他的历史时间点就忘得不多了,有不少还是看小说的时候记住的,又经过了十多年,就算是反复加强记忆,却还是模糊不已。
他隐约有个印象,是哪一年他不记不清了,再说就算记得他现在也换不成公元历,他只记得秦始皇是在九岁还是十岁的时候回到秦国咸阳的,在此之前一直在赵国的都城邯郸做质子。
今年秦始皇应该几岁来着……· 他低头沉思道· 貌似十一岁吧· 等等,算虚岁还是实岁· 接触一个秦国王储和一个邯郸弃儿可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效果和难度啊· 迷茫的叶煜沉思中。
作者有话要说:①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有铁制武器了,只是不够普及,还是青铜主导·主角的铁刀是自己找人打的,所以做工粗简·环首刀春秋战国也是有的,只是当时人们喜欢用剑(青铜武器不适合砍),一直到了汉朝才开始发扬铁和环首刀,环首刀就是唐刀的前身。
②秦国是科头(不带头盔),但是别的国家应该不是,我查兵器的时候查到那时候有铜胄的,不过普遍还是皮甲(最普通的小兵连皮甲都没有,就穿一身麻布衣)。
· 第二章 卫国濮阳遇荆轲· · 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叶煜很快就找准了方向·· 若秦始皇已经回到了秦国,那么他早一点晚一点去也没多大差别,可若是秦始皇现在还在邯郸,那就要赶早了。
既然不知具体情况,倒不妨去邯郸碰碰运气,兴许一个不小心就捡到了千古一帝呢· 而要去邯郸,只要一路北行就好,叶煜确定了方向后就连夜出发。
也还好他走得早,因为之后他在路上得到了消息,说是第二天魏王就派人来找他了,发现人去楼空之后,又开始大肆搜查了·· 一路北上,有时走水路,有时陆路,一直到了卫国他才停下休整几天,顺便打听一下外面的消息。
叶煜自父母双亡搬出大梁之后就少有关心时事,多是在林中打猎,或者潜心学习,除了与魏国相关的,其他消息总是要延迟很久才能知道·· 他披上一件麻布做的兜帽斗篷,帽檐遮了半张脸,才安心地入了卫国的都城濮阳。
他逃出魏国的时候除了两件衣服、武器干粮和银钱,就带了两件兜帽斗篷,这之于他来说是重要程度不下武器的必须品,以前进大梁和其他一些城镇,都是靠着着两件斗篷才遮掩了那张祸水的脸。
进城之后他没敢乱走,只是就近找了一家酒舍歇息,顺便打听下消息·· 不过因为进了酒舍后依旧没把兜帽摘了,店小二看着他的目光略有些怪异,对此叶煜也习惯了,兜帽只能遮上半张脸,露出个光洁的下巴,所以总是会被认作穿着男装的女子。
虽然还是会被认作女子,但终归低调许多·· “这位客官,您需要点什么”店小二是个挺机灵的人,虽然心有怀疑但是却没表露出来。
古代的食物实在是少,调味料少,烹饪手法也少,叶煜从小都是吃自己做的,少有在外面吃,此时点菜也是犹豫片刻,实在想不到点什么才开口,“一盘素菜,一碟肉,还有一壶酒。”
“好嘞”店小二通知了后厨的人,然后给他拎来了一壶茶,“客官您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饭菜还没上来,他干脆就和小二聊起来了,“我平时住在山林中,对外面的事多有不解,小二哥可否给我讲讲”· 嘿,哪有山林中出来人的皮肤那么白,肯定是哪家的女公子。
店小二这样想着,不敢怠慢他,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听了一会儿恰逢店小二谈及秦国,叶煜赶忙问道,“听闻秦国有个在赵为质的公子”·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有是有,但那都是两年前的事了。”
小二回到,“那安国君,哦,现在是秦孝文王了,秦孝文王不是继位三天就去了吗后来秦国的太子子楚继位了,赵国就把那公子还回去了。”
嬴政已经回到秦国了·· 白跑一趟的叶煜有点失望,不过他记得秦庄襄王只在位三年就去了,根据小二的话,如今是秦王子楚二年,那他最好能赶在明年五月之前接触到嬴政。
虽然比不得邯郸弃儿的身份,但是接触太子总比接触秦王简单·· 又和店小二聊了几句,了解了一些事情,叶煜点的菜来了,他就专心吃起饭来·· 这时,· “小兄弟,我听你刚才和小二说话,似是很好奇秦国的事”隔壁桌的一男子忽然看向他说道。
叶煜打量着他,这人也背着一把剑,大概二十几岁,手中握着酒杯,似醉非醉的模样,像是个酒徒·· 但是叶煜可不会真的认为他就是个简单的酒徒,因为这人的气质绝非常人,叶煜好歹是多活了一世的人,这点眼力还是有的,想及此他便恭敬地说道,“晚辈初次游历,不过是有些好奇罢了。”
男人喝了口酒,说道,“我也在游历,不过我走过的国家可比你多得多·秦国呵,一个虎狼之国,秦律之严苛世人皆知,不知有多少无辜百姓因此受累,真不知你为什么会好奇这样一个国家。”
叶煜此生虽然是魏国人,但是他的灵魂更认同秦国,听见男人这么说,他便驳到,“君说受累的乃是无辜百姓,倘若真的无辜,又怎么会触犯秦律”· 男人看着他,嘲讽一笑,“那你可知秦律中对于盗和贼的内容。”
叶煜点点头,张口说来,“自然知晓,商君变法之后秦国实行李相的《法经》,据李相所言‘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而秦律尤为严惩盗贼,群盗更甚。”
此处李相乃曾任魏国丞相李悝,又是法家始祖,叶煜谈起他自然是用上了敬称·· “何为盗何为贼”男人摇了摇头,“我只见秦人称百姓为盗贼,用酷刑惩之。”
这件事叶煜前世就知道了,不只是秦国,其实很多朝代都是这样,他们会将反抗的农民镇压,然后给他们按上一个罪名·若是说镇压乱民总会让人疑惑,乱民为什么会出现,多半是因为统治者有问题,因此,倒不如对外说他们是盗贼,面上看起来干干净净。
那男人见叶煜不说话,又说道,“我曾经在秦国杀过几个官兵,你知道那些乡民叫我什么吗”· 叶煜不答,他便自顾自接话,大有醉酒高歌的意思,不过好在他还是压低了声音,没有引人注意,“他们叫我大侠啊我荆轲不过是个无家可归的武夫,只因杀了几个秦兵,却被称之为侠”· 荆轲· 叶煜猛地看向他,他只知道这醉汉不简单,却没想到竟然是荆轲。
荆轲一脸悲怆地说完之后,再度转过来看向叶煜,那一双黑色的眼中没有半点醉意,“小兄弟,你不是卫国人,也不是秦国人·”· “是,在下从魏国而来。”
叶煜回到·· “我看到了你的剑,也看到了你的刀,我知你不是弱女子,因为你的刀剑有血腥气·”荆轲的表情已经恢复了平静。
“荆兄慧眼如炬·”叶煜应道·· 荆轲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放在桌上,“我看的出来你想去秦国,去那个残暴的国家,我与你不过萍水相逢,不愿过多干涉,只希望你若是遇上了鱼肉乡里的秦兵,能举起你手中的的刀剑。”
酒喝完了,荆轲站起身打算离开,却被叶煜叫住,“荆兄且慢·”· 荆轲停住脚步,却没有转身·· “煜有一事不解,还请荆兄解答。”
荆轲没有回答,但是他也没有走,于是叶煜问道,“若是天下战乱四起,百姓民不聊生,唯秦能平着天下,秦律固然严苛,却能道不拾遗,夜不闭户,荆兄觉得这样的秦国如何”· “贪官蠹役,鼠技虎名者皆在”· “自是不在。”
“暴内陵外,暴征横敛依旧”·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若天下已平,自当安邦定国·”· 荆轲笑了一声,暗含讽意,“太平盛世”· 叶煜却摇摇头,“非也,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此乃天下大势。
众国林立已逾数百年,战火纷飞,少有安宁,今秦地处西北,兵力强盛,人人皆兵,若再出一位霸主,开疆扩土,一统天下有何不可只是无论兴亡,百姓皆苦,只有天下归一方能享百年安宁。”
荆轲走过很多地方,他见过很多战争,也见过很多因为战争流离失痛苦不已的百姓,“你想说什么·”他冷声道·· 叶煜一笑,道,“煜与君不过萍水相逢,不愿过多干涉,只期望荆兄若是见到天下大势已定,能放下你手中的的刀剑,莫去做那螳螂,再惹百年烽火。”
他这就是将刚才荆轲的话又还了回去·· 荆轲听后,大笑三声,终于转过身来,灼灼目光紧盯着他,“你就那么认为秦能做到你不过是个连秦国都没去过的小子,何来的信心”· “皆为‘若是’罢了。”
叶煜回到·· “好一个‘若是’,既然如此,若是真能如你所言,我也愿入秦投效,助那车轮滚滚向前,助天下百姓早日安宁”··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要说荆轲真的相信了叶煜所说的,那不可能的,他不过是觉得叶煜有趣,有觉得他勾勒出来的前景不错,才说下这一番“若是”。
“煜在秦恭候荆兄”叶煜起身一拜··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全名呢·”荆轲说道,“我是荆轲,卫国人。”
“在下叶煜,魏国人·”叶煜回到·· “既已互通姓名,还不把兜帽摘下来以真面目识人”荆轲问道,作势要伸手去摘。
叶煜忙抓住了帽檐,苦笑道,“荆兄就饶了煜吧,煜的相貌着实不适合在此曝露,若是有缘再见,煜必定褪下遮蔽·”· 荆轲又笑了起来,“又是一个‘若是’,好我期待着”· 荆轲离去后,叶煜继续就餐,却发现饭菜已经冷了,叹了口气,就着冷掉的菜扒饭。
还没入秦呢就干了一件大事,日后一定要找始皇陛下多拿一份奖金·· 作者有话要说:· 荆轲真的没被说服,他对此的态度就是——· 小孩子:我说秦国以后一定很厉害他能……· 荆轲:好好好,你说的是。
小孩子:你以后不可以来阻拦他·· 荆轲:好好好,他要是真厉害了我去帮他·· · 第三章 秦国咸阳高热起· · 叶煜用亲身经历验证一件众所周知的事情——想致富先修路· 花了一个多月才濮阳走到咸阳的叶煜看着眼前繁华的景象,激动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然而并没有。
事实上濮阳到咸阳,在这个时代根本要不了一个月,甚至半个月都算慢了的·· 叶煜之所以会花了这么多时间,一方面是道路难行,没有地图和方向。
要知道他从大梁到濮阳路上有好长一段水路,而且只要一路往北就行了,而这一次基本上都是陆路,古代的路谁走谁知道·· 另一方面是因为越是远离都城的地方越是混乱,他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没人带路,哪知道什么地方是安全呢· 一路上,他遇到了荆轲所经历过的事情,遇到了被逼为盗贼的百姓,也遇到了货真价实的盗贼。
荆轲曾说他手中的刀剑有血腥气,这话不假,只是荆轲却不知道他的刀剑杀的一直都是野兽,根本没有伤过任何一个人·· 但那都是曾经了。
他还记得他从濮阳往西南方进入秦国不久,遇到了一个小村庄·那个村庄远离都城,和他曾经大梁城外的村子截然不同,若非在村子里遇到了人,他几乎要以为那是个废墟了。
他当时走了不少路,便打算在那里停留一晚·但就在那天下午,他看到五个男子在大街上欺压一对母女·· 一般人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做呢当然是救人,他也一样。
他有刀有剑有武艺,根本不虚什么,于是他砍伤了一个人腿和另一个人的背,又把剩下三个人打跑了·· 被他救了的那对母女邀请他去她们家歇息,路上还一口一个姑娘地唤他,纵然他怎么解释那妇人也不改口,于是最后他干脆默认了,想着反正也就借住一晚上就走了。
那天晚上他因为赶了一天路,睡得比较沉,什么声响都没听到·直到他半夜惊醒的时候,就看到白天被他打跑的三个男人,带了另外两个人,围在他的床边,其中一个人还爬上了床,眼看就要碰到他了。
见到他醒来,五个人连忙扑上前,想要按住他,显然他们知道他有武艺·· 原本离他最近的那个人按住了他的脚,另外四个人也即将碰到他,他想要拿到睡前放在床头的刀剑,却发现早已经被扔到了房间的另一角。
听着那几个人的- yín -言秽语,他陷入了无边的恐惧之中,大脑一片空白·· 等他回过神来,手里攥着自己放在包袱里的匕首,匕首上还滴着血。
包袱本来是被他当做枕头的,匕首放里面也不过是随意为之,他从没想过那会救了他一命·· 原本里他最近的那个男人被他用匕首刺破了颈动脉,倒在地上挣扎了几下就没气息了。
另外四个男人,一个站在远处拿着他的剑指着他,浑身颤抖着,还有三个都倒在了地上,全死了·· 因为有两个是划破了大动脉死的,所以他的白色寝衣上已经被血染红了一半。
持剑的男子看他没有动作,顿时鼓起勇气,向他攻了过来·· 那男人只有二十多岁,光有蛮力没有招式,他很轻松地把剑夺了过来,并把匕首送入他的胸膛,用力一推,那人便倒在地上抽搐一会儿就死了。
一切的一切都发生的太突然,他几乎是本能反应地做完了这些,等到他理智回神之后,他看着地上的五具尸体,走上前去,给每个人都补了几刀,甚至为了防止右位心,他左右胸膛都捅了几刀。
确认五个人完全死了,他才像是脱力一样,瘫坐在地,然而就算这样,他也紧紧抓着刚刚的救命匕首·· 从那五个人的语言中他不难知道他们的目的,也正因此,他才没有像自己想象中杀过人的反应那样呕吐和恐慌,对他来说,这五个人就是披着人皮的野兽……不,甚至连野兽都不如。
他刚松了口气没一会儿,就听到了其他的声音,这房子的隔音效果不好,他听得出那是来自隔壁的声音·· 那对母女· 他一下子站起身来,尽管心中有所怀疑,他还是第一时间想要去救人。
他冲到的隔壁房间,却看见那对母女没有任何挣扎地被两个男人压在身下··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刚刚心中那点怀疑完全被证实了,那五个男人是被她们带回来的。
床上的四个人很快就发现了他,此时他头发披散,面冷如霜,穿着被血染红的寝衣,手上拿着泛着红光的匕首,宛如索命鬼一般站在门口·· 四个人一下子惊慌起来,而他没有去管那两个男人,只是问那对母女,“为什么”· 他不明白明明是自己救了人,为什么反倒会被恩将仇报。
那对母女太害怕了说不出话,反倒是其中一个胆大的男人对他说道,“俺们村子就是这样,女人少,大家就一起用了,谁知道今天会被你伤了两个兄弟,呔,要不是你这小娘子长得好看,大家早打死你了。”
另外一个男人见他从进来开始都没有动作,渐渐生了胆子,用色眯眯的目光打量着他,“俺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姑娘呢·”说话间他动了动下身,引得床上的女子叫出声来。
那恶心的目光令他差点吐出来,于是他顺着自己的想法做了,那两个人很快就颈间飙着血死在了那对母女身上,两人尖叫出声·· 可惜按照这村子的“传统”大家晚上听到尖叫根本不会有人理会。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母女二人,看着她们不断的求饶·· 然后他走了·· 他没伤那对母女分毫,只是拿着属于自己的东西钻入林中。
对他来说,就是夜间的树林也比那个村庄安全·· 感觉到脱离了那个村庄之后,他便扶着一棵树吐了起来,连他也不知道到底是因为杀了人的后遗症还是被刚才恶心到了。
只是他知道,自己非常厌恶自己这张脸·· 他又抽出了匕首,匕首没被擦拭和洗过,在月光下还泛着红·· 他将匕首举在眼前,接着月光,他在匕首上看到了自己模糊的脸。
他终究是没有一刀划下去·· 一是因为他想起了自己的志向,二是因为拿匕首上还沾着刚才那些人的血·· 他又吐了,这一次他可以确定自己是被恶心到了。
之后那一路上,他也遇到了许多这样畸形的村子,也杀过一些有罪的人,他的武器从不离身,就算是睡觉也要贴着放,甚至养成了浅眠的习惯·· 他一个人朝着咸阳走去,哪怕知道他会绕路、走错路,他也没有选择和商队一起走,因为他怕有一天醒来自己会被卖到谁的床上。
秦律严苛,越是靠近咸阳他就越是能感觉到这一点,而这也让他一路上警惕的神经逐渐放松下来·· 入了咸阳之后他找了个平民多的地带的馆舍,开始寻思着接下来的计划。
以前父母在的时候他曾和一些各国游历的商人学了各国的语言,秦国语言是重中之重,然而就算如此他还有有些秦文不认识·· 他的第一个目标是学会秦文,并且减少自己秦国话里的口音,在秦国这两点都很容易办到。
他本想休息一晚第二天开始行动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他发烧了·· 这家馆舍虽然价格便宜,但是服务根本不周到,他又没有什么小厮,也没有买奴隶,想找个人替他买药都不成。
异国他乡,孤身一人,他第一次这么切实地感受到了那种心情·· 他躺在床上大笑了起来,那笑声中满是孤寂·· · 第四章 咸阳医馆温病药· · 高烧带来的困意难以抵挡,叶煜一整天都浑浑噩噩的,他身上没什么力气,下地站都站不稳,渴了就喝桌上冷了一夜的水,饿了就吃之前剩下的干粮,躺在床上覆着条湿布就这么一整天过去了。
也幸好他有习武的底子,又年轻,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病情不但没有恶化,反而还有点好转,至少身体有点力气了·· “咳咳——”他扶着床边清了清嗓子,高烧都是这样,嗓子和脑袋是最受罪的了。
他走下地,来到木几旁,拿起了那陶制水壶,打开一看,空的·· 叹了口气,他把盖子盖好,走到了自己的包袱旁,拿出仅剩的一件干净衣服穿上。
虽然他的病有些好转,但到底没有完全好,这又不是现代,这种小病死亡率还是蛮高的,所以还是去一趟医馆比较保险·· 穿好衣服束好发,他的目光落到了放在床头的武器。
他拿起青铜剑,却发现自己的手有点抖,犹豫片刻,终是只拿了匕首藏在袖子里·· 把武器和包袱都藏好,叶煜披上一件麻布斗篷,右手捏成拳头抵在嘴上,一副病中的模样出门了。
之前他抵达咸阳的第一件事就是问了附近一些重要场所的位置,没想到这么快就派的上用场了·· 停在了这一块最近的医馆,叶煜走进门问了句,“敢问医者在吗”· 一个正在踮起脚整理药柜的小童听后连忙放下手中的药材跑了过来,问道,“您是要抓药还是看诊”· “看诊。”
叶煜答道·· 小童牵引到,“您跟我来吧,张医者在后面晒药材,我去唤他·”· “有劳了·”叶煜随着小童走到一张座屏后面,一小张漆几两侧摆着两块圆形草席。
小童去唤医者了,叶煜看了看两张草席,没多想就在右边那个上坐了下来,秦的礼仪是以左为尊的,那么留左边理当给医者坐以表尊重·· 没过一会儿,张医者就来了,手上拿着一个小木枕。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张医者是个白头发的老人,见到叶煜在室内也不摘兜帽他皱了皱眉到,“把兜帽摘了,不然老夫怎么给你看病·”· 叶煜连忙道歉道,“是在下的错。”
说着把兜帽摘了下来·· 那般容貌叫张医者也吃了一惊,不过他很快调整过来,看了看他的脸色就坐在左边草席上开始诊脉,接着又问了问他的症状,让他伸出舌头看了看。
“温病,高热,你身子骨不错,不算是什么大问题·”张医者收回手说道,“你是刚来秦国的吧,莫想太多,你就是因为心绪紊乱才得了病的,老夫待会儿给你开几贴药,回去养几天就差不多了。”
叶煜一愣,疑问道,“医者怎知道我是刚来秦的”他的秦话除了有点口音,还是挺溜的啊·· 张医者摸了摸他的灰白胡子笑道,“见到你这张脸老夫就猜到了。
一月前老夫听人说魏王瞧上一美男子,以金钱爵位诱之皆不为所动,反倒连夜离开魏国,让那魏王下令搜寻无果·你面容出众,世间少有,有魏国口音,又心绪紊乱似是经历了大起大落,你说,老夫还猜不出来吗”· 叶煜听后放在大腿上的手紧了紧,脸上带着苦笑,“原来已经传到了这里吗”· “你也不用慌张,我看的出你武艺不错,有自保之力,只要少往贵人群里钻,秦国法律严苛,基本是没什么人敢强迫你的。”
张医者说道·· 这叶煜也知道,可他是要接触太子嬴政的,除非有奇遇,否则怎么可能不接触贵人,就算是在秦国有些人明面上不敢做什么,但暗地里谁知道呢· 可惜现在没什么易容术,他也不会化妆术。
张医者看他还是一脸愁眉不展的样子,摇了摇头,转身到前厅去开药方了·· 叶煜重新戴上兜帽绕过座屏走了出去取药,谁知没走几步就被人从后撞到。
“好痛……”听着声音应该是个垂髫小童,叶煜没想到一个孩子竟然有大么大的力气,大概也是因为他没站稳有关吧·· “你没事吧”叶煜拍了拍衣服站起来,看向那个坐在地上的男孩。
男孩六七岁的样子,刚才那一下显然是撞疼了,鼻子红彤彤的,却忍着没掉下泪来,“没、没事……对不起·”· “没事就好,撞疼了吧”叶煜蹲下身摸了摸那孩子的头,“下次不要在医馆里乱跑了。”
“对不起大姐姐……我只是想给阿娘拿药·”男孩低着头说道·· 叶煜摸摸脸,说出了那句自己从小说到大的话,“我是男的。”
“啊”男孩惊讶地看着他,“怎么可能,明明你比我阿娘都漂亮·”· 不,我一点都不想比你阿娘漂亮。
“真的,不然你觉得我骗你干什么呢”· “我知道,女扮男装,你是要去打仗的·”男孩想了想说道,这时代虽然还没有花木兰,但是有妺喜和齐灵公喜欢男装女子在前,女扮男装其实也没多稀奇。
· 叶煜的志向中的确有上战场这一条,但是他也一点都不想做花木兰· “你不是还要帮你阿娘拿药吗”他生硬地转移话题道。
“对哦,谢谢大姐姐提醒”男孩感激地看了他一眼,小跑向前抱住了张医者的大腿,“医者医者,快给我阿娘拿药。”
“诶哟,小少爷你慢点·”张医者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差点摔倒·· 叶煜此时也走上前去,从张医者手中拿过了自己的药,又问了服用频率后就告辞了。
走到门口,叶煜注意到有个十二三岁的男孩一直站在门口,似乎在等什么的样子,从模样来看,他大概是刚才那个孩子的哥哥·· “家弟刚才多有失礼,还望见谅。”
那哥哥对叶煜说道·· “没事没事,倒是你作为哥哥怎么不跟进去”叶煜好奇道·· “阿毅说要自己帮阿娘拿药,我便在此等他。”
那哥哥解释道·· 本就没有什么交际,刚才不过随口一问,叶煜听过朝他点点头就离开了·· 走在路上,叶煜突然觉得有点奇怪,那两个男孩身上的衣服是用上好的料子做的,上面还有精致的纹路,身份肯定不一般,看起来也不缺钱,这样的两个孩子怎么会来这个靠近平民区的医馆拿药· 算了,左右也与我无关。
叶煜晃了晃脑袋提着药包回到了馆舍·· · 第五章 欲任侍卫寻蒙府· · 养病期间反正也没事做,叶煜便埋头苦学秦文,大有当年高考前的劲头。
当然,光学文还不行,他还顺便刷了这家馆舍的主人的好感,一是练习秦国话,二是避免以后自己再生病的时候连找个帮忙买药的人都没有·· 药没几天就吃完了,叶煜除了学习文字语言,每天早上又加了一段习武。
与此同时,他开始谋划着自己的下一步了·· 虽然他早就做下决定要接触太子嬴政,但是怎么接触却是个大难题·· 他的理想路径是侍从或者护卫。
为什么是侍卫而不是老师· 当然是因为叶煜打从一开始想做的就不是文官,而是武官战国四大名将,他要让它变成五个· 然而这个时候宫中的侍卫要么是家里当官的,要么是从兵营里选拔出来的,但他两者都不占。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其实除此之外其实还有两种隐藏办法:第一种是被秦王或者嬴政看上了选做侍卫,巧遇几率太小了,咸阳十分安宁,想出风头也难,因此这个办法不确定的因素太大了,难度系数也高,他从来就没这么想过。
第二种办法被人举荐,也是叶煜打算采取的办法·· 吕不韦现在是文信侯,底下门客三千,要说人选,他当仁不让·· 哪怕知道他以后会是秦国的相邦,但是对于叶煜来说,选择吕不韦都是下下策。
先不说铁定会被嬴政降好感什么的,就说能不能被举荐出去还是个问题·· 说白了还是脸的问题·· 叶煜看着水盆里自己的倒影,叹了口气搅乱了水面。
并不是他自恋,事实上如果这张脸不是长在他脸上,他肯定是第一个动心的·· 他还记得自己前些年张开之后,看到自己这张脸的反应,先是惊怒自己长成了这个样子,嚎着还他那张玉树临风的样子,再就是大叹暴殄天物,长着这张脸的要不是他,而是他女朋友该多好。
咦好像还是自恋了· 都说有颜任性做什么都行,偏偏到他这里就成了有颜做什么都不行·· 总之,他要是真跑去找吕不韦,最后到底是被举荐给嬴政做侍卫,还是扣留下来给吕不韦做小妾,亦或者给秦王做妃嫔就不得而知了。
所以他要选个耿直憨厚的武将,或者是武将之子,而人选他也有了,就是蒙武·· 蒙武这个时候其实还没有发迹,但他爹发迹了啊,蒙骜目前正在攻打赵国,目前已经有捷报传回秦国了,再过不久应该就能如历史上那般攻下平定太远了。
他若是能在蒙武那边刷足好感,也就能在蒙骜面前刷足好感,蒙骜本身就是齐国人,后来才来到秦国的,因此其他人可能会介意他魏国人的身份,但是蒙骜就不一定了。
如此一来,一个侍卫之位还弄不到吗顺道还能刷蒙骜蒙武蒙恬蒙毅的好感,想想他就就有点小激动·· “啪啪啪。”
叶煜就这水盆里的水拍了拍脸颊,让自己清醒一些·· “一步步慢慢来,不能急不能急·”他对自己说道,“要以真心换真心。”
叶煜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把刀剑带上,但是自走到门口又踌躇了起来·· 带上刀剑会不会被当成危险分子· 这样想着叶煜就把刀剑解了下来。
可是不带很难被相信吧· 他站在原地,思索着·· “算了,还是带上吧·”这个年代路上带着武器的人还是蛮多的。
兜帽斗篷一披,他便出门了·· 是的,他要去找蒙武,若要与武将交心,他觉得还是打直球比较好,反正古代像他这样自己上门的门客幕僚也不少。
蒙家的地址不难打听,毕竟蒙骜是个大将军,班师回朝的时候那么多的百姓看着呢,所以大部分人都知道地址,他随便一套话就有了·· 不过他也不傻,没有什么事都问馆舍的主人,而是跑去了街上,找了个买东西的老汉,除了蒙家的地址,也问了很多其他地方,像是哪家的饭菜好吃,哪家的东西实用之类的,咸阳城里有名的地方他都问了一遍,就真的好像是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异国人,聊了几个时辰才离开。
敲响了蒙家的门,不一会儿就有两个家仆来开门了·· “在下叶煜,自魏投秦,找蒙士子有事相商·”他对那家仆说道。
这里还是蒙骜当家,因此蒙武虽然已经快三十岁了,却还是士子·· 两名家仆警惕的看着他,没有反应·· 叶煜注意到家仆的目光,顿时了然,当场褪下了自己的兜帽,引得家仆一阵倒吸气。
两名家仆看着他,除了最开始的惊艳过后,他们脸上竟然浮现出了一种迷之纠结的神色,不知相互低语了什么,其中一名家仆跑进了屋里,许是去通报了。
而留下来的那名家仆则看着他说道,“我家士子随将军一起出征了,您不知道吗”· 叶煜一愣,他没记得历史上说蒙武也参加这次战争了啊。
不过也不是没可能,因为蒙武在出名之前肯定还打过其他战争,而且这次的战争正因有蒙骜在,对于蒙武来说再适合给他磨练不过了·· 叶煜逃了摇头,对家仆说道,“在下前不久刚来秦,消息闭塞,见笑了。”
“将军和士子不在,但是我们少夫人,您……”家仆试探地问道·· 少夫人吗· 叶煜想了想,还是放弃了,“既然蒙士子不在,那么煜下次再来拜访便是,煜这就告辞了。”
说完叶煜对着将军府的大门拜了一下,转身离去·· “等等”一道稚嫩而熟悉的声音从大门后传来,“你就是把我阿娘气病的那个人吗”· 叶煜看了看周围,没有别人,才反应过来那声音说的是他。
哈· 他一脸懵逼地转过头去·· · 第六章 误会解除蒙府问· · 那个说叶煜气病别人母亲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之前在医馆遇到的那个七八岁的名唤阿毅的男孩。
阿毅、蒙府……· 叶煜顿时就明白这人的身份,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好运气,竟然在刚来秦国的时候就遇上了蒙家兄弟。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目光转到蒙毅身后的褐衣少年,这个应该就是蒙恬了吧· 想到日后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就在自己面前,叶煜垂在腿侧的手已经激动地握成了拳头。
此时蒙毅和蒙恬也看到了他的模样,蒙毅大惊道:“大姐姐,怎么会是你”· 叶煜被这一声叫回了神,思及刚才蒙毅的话,也是一脸迷茫地问道:“在下是来寻蒙士子有事相求的,敢问……小士子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蒙毅看着他不像作为的迷茫什么,也露出了疑惑,他转头看了看低着头的几个家仆,又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叶煜,问道:“大姐姐,你该不会真是我的姐姐吧”· 这话是何意难道谋臣的思路就是这样吗· 立志做武将的叶煜看着蒙毅,分析了一下他话中的意思,才回道:“在下叶煜,魏国人,是男儿身,小士子想必是煜认作他人了吧”· 蒙毅盯着他的脸看了又看,皱着一张小脸无措地抬起头看向自己的哥哥。
蒙恬接到弟弟的求助视线,面不改色地对叶煜说道:“你既然是找家父,不妨先进府中一坐·”· 蒙武出征在外,他进去了又能有什么用呢大抵是想核对一下他和蒙毅口中那人不是不是同一人罢了,听起来似乎是有什么秘辛的样子,在大门口讨论的确不好。
叶煜这一次没有拒绝了,能借此刷刷蒙家兄弟的好感也不错·· 蒙府内部的装饰和外部看起来一样的朴实无华,这不只是因为他来自现代,更是因为蒙家本身就不奢侈,古代是不兴在大门口挂上牌匾的,若不是他对自己的记忆力自信,他开始的时候都要以为自己来错了地方。
在大堂坐下,便有人端上一樽清澈的茶汤来·· 是这时候已经有茶这种东西了,后世关于茶的起源时间一直有所争议,不过在这个时代对于茶叶的起源和《茶经》中认为的一样,是起源于神农,因此多用于药用,也可做食品或者饮品。
不过做食品是在更早的时候,就是把茶叶不经加工直接塞到嘴里吃·· 目前的方法到没有这么简单粗暴,是介于食品和饮品之间,也就是煮茶。
叶煜喝了一口茶汤,这时候煮茶用的是粥茶法,就是把茶叶像是煮菜一样煮汤,然后喝汤·· “家母近日身体不适,府中多是饮荼,望见谅。”
蒙恬说道·· 这时候还没有茶这种叫法,叫的是荼,意为苦菜·· “无碍,荼有微苦,却清香怡人·”叶煜又抿了一口,以示自己喜欢。
一旁的蒙毅笑了,对蒙恬说道:“我就说荼好喝,哥哥你偏不喜欢·”· 蒙恬敲了敲他的脑门,不语·· 这两兄弟,蒙恬随父祖,更加偏爱烈酒,而蒙毅则随其母,喜好清茶。
以茶为引聊了两句之后,总算是要进入正题了·· 叶煜放下杯子,缓缓问道:“不是毅小士子是将煜当成了何人,煜前些日子方从魏国入秦,与少夫人并不相识,也绝无害人之心,还请两位士子明察。”
蒙毅和蒙恬对视一眼,不甘心地问道:“你当真是男儿”· 叶煜苦笑一声,解开了斗篷,正好露出了他的喉结,“煜的相貌的确女相,但煜却从不掩饰男儿身份。”
蒙毅皱皱眉,挥手召来一家仆,那家仆在他耳边耳语几句后边退下了·· 蒙毅又问道:“那你是一个人来秦国的吗你的父母呢”· 叶煜不明白这和自己的父母有什么关系,不过看蒙毅一个小孩子板着一张脸问,想必真的是什么大事了,便配合道:“家父家母早年去了,煜是孤身入秦,若有所不信,可到煜歇脚的馆舍一问便知。”
蒙毅还在思索,蒙恬就起身作了一辑道:“是恬与毅错怪了君,实不相瞒,今日府中有些风言风语,恬与舍弟便误将君当做了那等小人·”· 叶煜忙起身避开,在这个时代,他一届布衣可承受不住将军之孙的礼节。
· 而就在此时,便听到一道女声在门口响起,叶煜一看,是个蒙着面纱的妇人,猜测便是蒙武的妻子,所谓的少夫人了·· 蒙恬和蒙毅见到来人,忙走过去搀扶,“阿娘,您不是在休息吗”· 少夫人瞪了他们一眼,说道:“我若是再不出来,是不是别人说我死了你们也信啊。”
“呸、呸、呸·”蒙毅冲着一旁呸了几声,又转头看着自己的母亲说道:“阿娘你怎么好端端地说这个”· 少夫人先朝着叶煜欠了欠身,道歉道:“是我管教无方,让他们听信了流言蜚语,竟误会了少侠。”
叶煜依旧是避开了这一礼道:“两位小士子也是明理之人,煜并没有收到委屈,少夫人不必多礼·”· 倒是蒙毅听到少夫人的话,惊讶道:“阿娘您不是被气病的吗”· 少夫人低头看自己的小儿子,叹了口气道:“我何时跟你们说我是气病的”· 蒙毅低着头道:“可是他们都说您是被阿爹的外室和女儿找上门来气病的,还说您的病一直没好是被阿爹的妾室下了药。”
少夫人摇摇头,“你平时里不是挺聪明的,怎也信了三人成虎”· “我怕要是问了您,又会刺激到您啊。”
蒙毅回到·· 少夫人摸了摸他的头,解释道:“莫担心,我是累病的,休息些时日便没事了·你爹也只有你们两个孩子,别多想。”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少夫人也有些愧疚,自从家里的长辈都在不在,管家便落到了她身上,之前都是好好的,结果只是病了一趟府里就乱的不成样子了。
蒙毅抬起头道:“那我和哥哥也来帮您”· 少夫人轻声呵道:“胡闹你们堂堂男子汉怎么能管这种事,管家是我们女人的事,你和阿恬只要努力上进就好。”
蒙毅不依,抬起头道:“谁道管家只能女子了我们家是家,国家也是家,难道管理国家的丞相必须是个女子吗”· 之前还好,但从这开始已经不适合在外人面前谈论了,只是蒙毅今年才八岁,不太注意这个,若非如此,他刚才也不会在大门口就扯开嗓子喊了。
少夫人却是知道的,她不想说太多,草草答了句,打算收住,“这不一样,你哪儿看得歪书好了,别闹了·”· “才没闹这是我自己想的。”
蒙毅说道:“哥哥是要做将军的,我的武艺不好,我想做治国的文臣,如果我连家都治不好,怎么能够治理好一个国家呢”· 少夫人无言,转头看向自己的大儿子,却见到蒙恬背过身闷笑。
叶煜见此情景,心中很是惊讶,因为蒙毅这么小竟然就能说出“一室之不治,何家国天下之为”这种话了·· 蒙毅继续对自己母亲说:“今天我被几个奴婢的谣言蒙蔽,日后要是为王上效力的时候也被几个小人蒙蔽了怎么办”· 瞧蒙毅一本正经的样子,实在是难以想到着个孩子只有八岁。
蒙恬见此,也说道:“母亲,您不如就答应了阿毅吧,左右他近日也多有空闲·”· 蒙毅拽着少夫人的裙子,猛地点头。
少夫人看着两兄弟,虽然仍旧没有答应,却还是松口了,“若是你能叫父亲和你爹也同意,我便让你帮忙如何”· 蒙毅连连点头,却反应过来,他爹和他祖父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回朝呢。
误会彻底解除之后,少夫人又看向叶煜问道:“让少侠见笑了·我先前听闻,少侠是来寻我夫君的若是急事,我也好修书一封寄去。”
叶煜摇头道:“在下初入秦国,想求蒙士子帮在下在宫中举荐个侍卫的职·”· 母子三人均是疑惑,举荐在这时代很是普遍,叶煜不是第一个上门的,但是求在宫中谋职,他却是第一个。
蒙恬问道:“为何一定要是宫中可是有什么缘由吗”· 叶煜便说出了自己从魏国来到秦国的原因,并说道:“也不定是王宫,毕竟煜这幅面容总能带来麻烦,只求是个能让煜不会被容貌影响的贵人就好。”
他话里的意思是指的魏王可能来秦国讨要他,一般人可能会把他出卖了·· 蒙毅想了想道:“可你不是藏得好好的吗若是做了王宫的侍卫,岂不是告诉别人你在哪吗”· 叶煜早料到会这么问,故而答道:“小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市人杂乱,人心难测,然秦魏不睦,若煜身处王宫,当最是安全。”
他说的没错,可蒙恬还是问道:“你虽不愿以色侍君,可若是王上似魏王那般呢”· 叶煜道:“实不相瞒,煜是想请蒙士子荐个不近渔色的好去处,最好是位小公子,只待避过了风头就去服役,只是此时自身难保不得不隐躲一时,待日后煜军功在身,自然无人敢犯。”
他这一番话正合了蒙家兄弟的胃口,蒙毅甚至还说道:“你说的没错,靠人不如靠己,可惜阿爹和祖父都不在,不然推荐你去太子殿下处当是最好的了。”
叶煜装作不知,“太子政”· 蒙恬道:“不错,太子殿下正符了你所说的,他今年不过十又一年,只要你有本事,他定然接受。”
蒙毅打量着叶煜,怀疑到:“可若是你没有本领,他是绝对不要你的·”· 叶煜像是松了口气般,展颜一笑道:“煜别的不敢说,对自己的武艺却是小有自信的。”
叶煜有一双非常漂亮的桃花眼,不笑的时候还好,一笑就眼尾上翘,好似在勾人一般,媚态毕现·· 幸好这笑容只是昙花一现,而且三人一个是有夫之妇,还有两个是小孩子,只是微愣一会儿就反应过来了。
蒙毅仍是怀疑道:“你能有我哥哥厉害吗”他对自己的哥哥也很自信·· 叶煜轻声说道:“比比看不就知道了”· · 第七章 小试叶煜野路子· · 蒙恬再度打量了一番看起来有些柔弱的叶煜,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蒙家的习武场里,蒙恬和叶煜相对而立,蒙毅和少夫人则静静得站在场外·· 蒙恬今年看起来有十三岁了,但实际上他和太子政是同一年生的,今年也不过十一岁。
叶煜倒不知道这点,蒙恬的性格很沉稳,再加上他知道蒙恬日后是个大将军,于是就根本没怎么去注意蒙恬的年龄·· 如果他知道了,那么这场比武跟肯定不会进行。
十六岁和十三岁比,倒没什么,但是十六岁和十一岁比那就是两样了,便是赢了也看着像是胜之不武·· 只可惜,叶煜并不知道,所以这场比试还是照常进行了。
比武场边有个武器架子,架子上放着这个年代各种常见的武器,说实话,并不多,尤其是抛开了一些比武中不适合使用的弓弩,和零星的剑、匕首、斧头、盾之后,剩下的基本都是矛戟干戈这类长兵器,叶煜瞥了一眼,看向对面两手空空的蒙恬说道:“恬小士子,您不选个武器吗”他用的武器是自己带来的刀,至于背上的剑早就被解了下来放在了武器架边上。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蒙恬的目光略过了叶煜手中那把寒酸的刀,又看了看叶煜闪烁着自信的双眸,走到了武器架边上,拿起了自己常用的一把戈。
从攻击距离来看是蒙恬更胜一筹,可是在叶煜看来,那把戈实在算不上什么·· 战国时期的戈是一个戈头和一根长杆子绑在一起的,常见的是用手指粗细的布穿过戈上面的三个孔然后打个结,就算是一把完整的戈了,看起来非常的不牢固。
叶煜从前在图片上看到战国戈的时候,就想问问他们,会不会打着打着绳子松了或者歪掉后来他真的来的战国,还特地去做来一把戈耍了耍,虽然比他最开始想象要牢固一些,但是用着用着他担心的问题还是会出现,而且有些头重脚轻,甚至有一次他的戈扎到了树干,扯下来的时候就直接身首分离了。
在那之后叶煜就再也不想用这类长兵了,他开始专心练起刀剑来·· 蒙恬却没有他这种现代人的想法,从他的目光看来,这是非常好的兵器了,他用的也很顺手,这就足够了。
比武开始·· 蒙恬挥了挥戈找到了感觉,而此时叶煜直接攻了上去·· 长兵和短兵,不管叶煜怎么嫌弃戈,现在会吃亏的都是他,所以他必须在其他地方弥补这个差距。
比试刚开始的确是叶煜更吃亏一些,可是长兵的优势就是远距离,一旦叶煜靠的太近,戈的灵活性就没有那么强了·· 双方都深知这一点,于是一个努力缩短距离,一个则努力将对方防住。
现在叶煜和蒙恬至少相隔了一戈之长,除非他来一个飞刀,不然他手里那把刀几乎起不了什么作用·· 可叶煜当然不会让自己的武器毫无用途,他挥刀一砍,蒙恬便转动了手上的戈,用戈头招架住了,而且还利用戈独特的设计,卡住了他刀。
而此时叶煜手上没有专门对付戈的钩,按说他应当是陷入了被动,可是他的表情却没有半分的变化·· 他握着刀的手向下一压,连带着戈也被向下压了几寸。
蒙恬尚且猜不到他要干什么,但却知道不能让他顺利,手上也使了劲,和叶煜较量着要把戈挑起来·· 叶煜感受着越来越大的阻力,忽然手一松,也不管被戈架住的刀,直直地向蒙恬袭去。
而蒙恬因而他的骤然防守,身形有些不稳,后撤了一步才刹住,见到叶煜朝他冲过来,又后退了几步试图拉开距离,同时手上也没停下,就这长戈的优势,横扫过来,戈头眼看就要碰到叶煜了。
恰在此时,叶煜一个侧身闪过,还顺手捞起了之前自己松开手后被震过来插在地上的刀,挡住了一记长戈的再一次攻击·· 距离已经被缩短了一点,可在叶煜的步步紧逼之下,蒙恬却没办法通过后退或者是将他逼退来重新拉开距离,同样的,叶煜也难以再一次突破了。
眼看就要再度回到最开始的僵持状态了,时间越久对于叶煜来说其实越糟糕,因为他是攻击的一方,用的还是短兵·· 思及此,他稍作沉吟,竟再度用刀挡住了戈,造成了和之前一样的局面。
故技重施· 蒙恬露出了疑惑,这一次他不敢像上次那样用尽全力,一面上当,他这一次一边握紧戈,一边朝着叶煜逼近。
毕竟并没有规定他只能是防守的一方,而且攻击永远都是最好的防守·· 但是在蒙恬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叶煜却伸出了一只原本握刀的手,去抓住戈的木柄。
是想弄断吗· 蒙恬来及多想,猛地将戈朝自己的方向一扯·· 戈朝里的方向也是有刀刃的,更何况刀还架在上面呢,他这么一拽,要是叶煜力气没他大,当即就会被内刃划得一手鲜血淋漓。
叶煜也的确没有他力气大,这倒不是叶煜故意没用力,而是蒙恬的力气真的超出了他的预计·· 已经没有错愕的时间了,现在如果不想受伤,要么赶紧松手,要么赶紧想法子。
叶煜没有松手,就任由蒙恬这么拽了过去,但是他也没有受伤·· 因为作为凶器的戈头已经掉到了地上·· 蒙恬看着光秃秃的木杆,有些微愣,他还是第一次遇到戈头掉了的状况,他以往每次I练完,其实都有人来帮他把戈头重新紧好,自然不知道戈头还会掉。
就在蒙恬少有的愣神的几息,叶煜的刀就已经停住了他眼前·· 他输了·· 叶煜当然不会去拼那点几率,所以戈头是被他弄掉的,因为当刀被架住的时候,刀刃距离绑戈头的绳子其实也就一点点的距离了,这个时候如果不把绳子割了,叶煜觉得都对不起每次看到戈都觉得戈头会掉的自己。
这种法子有点损,可叶煜本来就是野路子·· “是我输了·”蒙恬将手中的棍子扔给了家仆,有些不甘心地说道。
说简单点,他就是从小接受正经精英教育长大的,遇上个野路子,总觉得憋屈·· 叶煜倒不觉得有什么,《孙子兵法》不是说了“兵者,诡道也。”
吗· “恬小士子,您的防守非常厉害·”叶煜这话说的是真心实意的,如果不是蒙恬的反应速度太快,防守地滴水不漏,僵持太久对他有害无益,他也不会用损办法快速结束比试。
蒙恬摇了摇头,“你的身手很厉害,想法也很新奇·”· 比试已经结束,观战的蒙毅跑了过来,他的表情和蒙恬有些相似,但是他也是读过《孙子》的人,再说了如果刚才是战场上,自家哥哥早就没命了。
少夫人和蒙毅一样是从头看到了尾,看着叶煜的表现,她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走上前去说道:“家里现在虽然没有能向太子殿下举荐的人在,但若是也叶少侠不介意,可先在我蒙府做个侍卫,等到将军和士子回来了,再做打算。”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这样的结果叶煜当然不介意,因为他的盘缠已经不够了,馆舍也住不了多久,本来还想着放弃这个路子直接去投军呢。
“煜在此谢过两位小士子及少夫人·”· 虽然没有达到预期,但也算是不错的结果,叶煜回到馆舍的时候心情非常好·· 他早早地睡下,第二天神清气爽地带着报包袱来到了蒙府。
因为少夫人的吩咐,他一来就有人带着他去领了侍卫的份例,然后去看了住的地方·· “少夫人要见你,快点换衣服吧·”带他来的侍卫说道。
叶煜便依言换上了侍卫的衣服,虽然还是布衣,但也是有规制的·· 一头长发扎了个马尾在脑后,换上一身黑色制服,看着就是英气勃发的样子。
但是叶煜的好心情好精神却在见了少夫人之后萎靡掉了·· “阿恬十一了,阿毅才八岁,我想着,你和阿恬年龄近点,不如你就去他那边吧。”
少夫人见了他后说道·· 听了她的话,叶煜的脸顿时就臭了·· 蒙恬才十、一、岁这还是虚、岁· 他之前居然在欺负一个小学生· · 第八章 再度比试放光彩· · 叶煜去到蒙恬那里报道的时候,一直低着头,因为他觉得自己根本没脸见人了,尤其是面对蒙恬。
蒙恬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以为他是在表示恭敬,平民或者是地位低一点的人一般是不会直视高地位的人的,叶煜的行为在他看来很正常·· 蒙恬好歹是将军之孙,父亲目前在军中也小有地位,算得上是名门子弟,但是昨天却以那样的方式输给了另一个人,尽管叶煜比他大,可要说蒙恬一点也不介意,那肯定是假的。
他为了照顾弟弟,再加上父祖总是出征在外养成了他稳重成熟的性格不假,但他实际上也才十多岁而已,表面看不出什么,心中却难免有个疙瘩·· 因此,他对叶煜也没怎么上心了,权当是个普通的侍卫。
本应当是这样一直发展下去没错,可是在下午蒙恬习武的时候,叶煜一直站在场边,蒙恬换兵器的时候自然就注意到了他·· 蒙恬注意到叶煜的目光始终没有看着他,面上看起来似乎是在履行侍卫的职责警惕周围,可在自己家哪里需要这般警惕· 之前心中的疙瘩顿时就成了不服气,蒙恬走到叶煜面前,唤道:“叶侍卫”· 叶煜忙低下头,一副恭敬的做派,“小士子。”
蒙恬见他和刚才心不在焉完全不同的恭敬,语气中带了丝丝怒意,“可是恬武艺太差难以入眼·”· 叶煜顿时忆起昨天的事,头埋得更低了,羞愧道:“非也,小士子武艺非凡,煜不过是想及昨日所为,只觉得是腼颜人世,哪还敢直面小士子。”
蒙恬一愣,他到没想到原因是这个,不过他依稀记得昨日叶煜并没有任何惭愧的样子,莫不是谁在他面前说了什么· 这么想着,蒙恬也问了出来。
叶煜依旧低着头回道:“是煜肉眼愚眉,先前以为小士子年岁不过是略小煜几岁,今日才从少夫人处得知,小士子真当是年少有为,再思及煜所作所为,真当是汗颜无地。”
原来如此·· 蒙恬本就不是什么小气的人,再听他这番话,心中的疙瘩也消散了·· “何须如此,昨日也是恬之过,明知你拿的是短兵,却还是选了长兵应战。”
古代不是现代,蒙恬的身份能对他说出这种掺有歉意的话已经是把姿态放得很低了·· 叶煜当然不能蹬鼻子上脸,他微微抬头,却仍不直视蒙恬,“煜所拿是拿手的武器,小士子拿的也是拿您拿手的武器,何错之有”· 这么一来二去,两人也都轻松许多,蒙恬听后道:“既如此,不妨我等今日再比过此番我等均不用兵器。”
“全听小士子吩咐·”叶煜其实并不想在和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比武,但是此时不得不应下·· 接着,二人就真的赤手空拳地进了演武场。
叶煜不知道蒙恬擅不擅长体术,他自己的体术水平虽说还过得去,但除了身法,其他方面都只是一般·· 不过就算他真的会那么一两手,这一次也不敢自得,面对着蒙恬急风骤雨般的攻击,他一副堪堪闪躲的样子,偶尔回击几次,虽然有些出其不意地效果,可总的来说他还是以防守为主。
蒙恬一个飞踢,叶煜双手置于胸前格挡,因为力的作用后撤了几步·· 这一次蒙恬却没有继续攻击,反倒是板着脸,站在那看着他,“你这是何意不说别的,你昨日的身手都比这好。”
叶煜略作解释道:“煜更善防守·”· 蒙恬哪里会想不到是叶煜故防水而且他也知道原因,倒不发怒,只是沉吟了片刻,走到武器架旁,抽出了两把相同的青铜剑,并把其中一把扔给叶煜。
“我看你是擅长这个的,让我好好看看你的本领吧·”蒙恬双手握着剑柄说道·· 叶煜看着托在手上的剑,面露迟疑。
“怎么,作为我蒙府的侍卫可不能什么都不会啊·”蒙恬将这场比试上升到了考核的地步,和昨天极其相似·· 叶煜下意识摆出了握剑的姿势,但脑中却忍不住想起昨天的事情。
蒙恬见他仍在犹豫不决,就挥剑刺了过去··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这一击并不致命,叶煜下示意就躲了过去·· 蒙恬再次摆出攻击的预备姿势,说道:“这不是很好么”· 叶煜心中的迟疑逐渐退散,他咬咬牙,心中想道:丢脸就丢脸,要是在剑术上我再输给一个小孩子,那就更丢脸了· 做好决定的叶煜以一种更加习惯的姿势握住了剑,与此同时,他周身的气势也为之一振,遥看过去,给人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就像……就像是传说中的剑意。
他修长的桃花眼微微眯起,同样的动作,这个时候却是多了几分锐利,少了几分迷离·· 配着他身上那件黑色的衣服,更显得肃然。
蒙恬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他做好了完全的准备来迎接叶煜的攻击·· 在某些武侠小说中,比武双方总要对峙好一会儿,因为一动,就会出现破绽,而先动的那个,就是先出现破绽的人。
可是这并不适用与当下的场景·· 只是换了个姿势,不过几息的时间,叶煜就提剑攻了上去·· 战国时期的青铜剑多数是总长五六十厘米,不过秦国的剑更长一些,他手中这把粗略估计有七十厘米了,没有贵族兵器常见的花纹,但是剑刃非常锋利,亮如明镜。
从周代剑的出现开始,剑的特质就已经凸显开来了,那就是不能来硬的·你要说两把剑对砍,那就不是剑了·· 剑术的精髓在于诱和诈,与兵法很是相似,简单点可以用十六个字概括,首先要“示敌以弱,诱敌攻之”,接着是“攻其无备,出其不意”。
照理说叶煜应当等待蒙恬露出破绽再攻上去,或者是自己假装露出破绽引诱蒙恬攻过来,可是他没有·· 他并不是不知道这些道理,而是他觉得,比起被动攻击,倒不如来个先发制人。
他的设想是,他先攻击了,蒙恬便会疑惑自己是不是露出了破绽,从而露出真正的破绽·· 等着敌人给你一个不知是真是假的破绽,倒不如自己去制造。
这也是“诈”·· 蒙恬也的确如他所想的那般,见叶煜目不转睛地向着他的肋下攻去,第一个想法就是难道自己的肋下有破绽· 尽管他还没有确认,但是他已经反手握着剑,几乎是本能一样用剑身挡住了自己的肋下。
这是时候的他,就已经露出了破绽·· 刚才还破空刺来的青铜剑顿时一变,其轨迹宛若流水,纵使中途改变了方向也没有任何停滞,甚至是剑锋的寒光也未曾散去。
剑尖直指蒙恬的肩膀,反手握剑格挡的他现在根本不可能来得及防守·· 但他到底还是躲了过去·· 他的身体反向一倒,错开了那凌厉指来的剑,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儿,又以极快的速度蹬地起身,站到了叶煜侧边几步外。
他定睛望去,只见那剑尖还在他刚才的位置,可从中窥见叶煜的对于剑势是何等的收放自如·· 蒙恬从未见过这般朴实无华的剑·· 他见过很多剑客的剑,但是叶煜却是其中最为干净利落的一个。
叶煜的动作都不成招式,甚至和他以往所了解都的不同,没有什么“外示安仪,似好妇”,也没有什么“杳之若日,偏如滕兔”,叶煜从握上剑的那一刻就成了一匹狼。
蒙恬的脑中回忆了一遍刚才叶煜的动作,蓦地发现,其实叶煜的行为又全都符合剑的精髓·· 示敌以弱·叶煜先动身,破绽也随之出现,只是他没有更快的找到并且攻击。
诱敌攻之·同样的,是他没有来得及攻击·· 攻其无备·当他防御肋下的时候,肩膀可不就是无备吗· 出其不意。
这一系列行为都属于出其不意·· 蒙恬脑中不由得想起了祖父蒙骜的训诫:· “你那般循规蹈矩作甚,战场上别人还会站着不动让你戳不成战场上哪来的时间给你去骗人,站那儿不动也不怕被人捅了刀子真是榆木脑袋”· 蒙恬看向叶煜,心道:祖父想告诉我的就是这个吧。
“我输了·”虽然只是一招,但是蒙恬却输的心服口服·· “嗯”叶煜眼中的凛然还在,手中的剑还预备着下一次的攻击,却忽然听到蒙恬就这么认输了,顿时疑惑了。
蒙恬将手中的剑收在了兵器架上,转头对叶煜说道:“过些日子城中一些官吏子弟会在郊外行猎,太子殿下此次可能也会来,到时,你可愿随我一同前往”· 叶煜双眼一亮,悦道:“谢恬小士子,煜愿往之”· 作者有话要说:①“外示安仪,似好妇”“杳之若日,偏如滕兔”引自《越女论剑(吴越春秋节选)》· · 第九章 群英荟萃行猎时· · 有了目标的叶煜异常的有动力,尽管他并没有长期留在蒙府的打算,但是他却非常的认真——在目前这是他能回报蒙家的唯一办法。
蒙恬时常与他切磋剑术,不久后,蒙毅也加入了这个活动·· 因为叶煜毫无保留的指导,蒙恬也让蒙毅的武功老师教他学习了长兵。
在此,不得不提一下叶煜使用长兵时候的情况·· 叶煜从小到大只用过一次长兵,在那之后就再也没有碰过这种时下流行的武器了,这导致他在这方面完全是一片空白,甚至还不如只有他一半大的蒙毅。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当有一次蒙家兄弟见到他舞枪时候的表现,简直难以相信他就是叶煜·· 蒙恬是知道他未来的打算的,便对他说道:“在战场上,不是你说你想用什么武器就用什么武器的,你的剑法的确很好,可是在军中新兵更常用的却是长兵,尤其是新兵和骑兵。”
叶煜不是很了解军队方面的事情,所以他竖起耳朵认真地听着蒙恬的话·· “就算是我父亲当初也是从最底层的小兵做到伍长、什长……一步步往上走的,即使你是从我蒙府出去的人,也不会有任何特权。”
蒙恬严肃地说道·· “是,煜绝不会假蒙家之名行事·”叶煜保证到·· 蒙恬点点头,继续说道:“学会长兵有助于你在战场上生存下来,从明日起,你就随阿毅一起习长兵。”
叶煜露出的惊讶的神色,他以为蒙恬只会提点他几句——这已经是非常善良的体现了,毕竟现在可是奴隶制社会——但是蒙恬不仅提点了他,还让他和蒙毅一起学习,这真是让他受宠若惊。
当然,鉴于蒙毅还小,他也不觉得这和自己的容貌有关·· 席地而坐的叶煜当即就行了个大礼,“煜必当结草报君恩·”· 蒙恬却只说道:“你的有些想法总是很新奇,能力也很出众,我想祖父一定会喜欢你的,我作为孙子只是替祖父做了一点小事而已。”
叶煜仍是非常感激·· 以他的身份和财力,除非运气好再遇到一个像荆轲那样的大能,不然就是想找人学都找不到,而他也来不及再用一个十多年来琢磨一种武器了。
他原本只是想让蒙骜举荐一下他,却不料收了蒙家这么多恩情,感动之余,还有些愧疚·· 因为他没有丝毫改变自己志向的打算,他终究是要走的。
而那一天,也渐渐来临了·· 行猎的日子到了,叶煜换上了一身骑装,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在初见成效之后很快就被周边各国吸收运用,秦国因为地域差别,服装和东方各国本身就有点差距,因此,对于胡服的接纳也是最高最快的。
叶煜还没有到及冠,故而依旧只是扎了一条马尾,或许是今天可能会见到太子政的缘故,叶煜的心情非常好,他骑在马上一副眉飞色舞的样子,就算穿着深色的衣服也盖不住他的明艳。
这使得他这个小小的侍从看起来比前面的蒙家兄弟还要令人眼球,幸好来的人年龄都不是很大,倒没发生什么狗血的事情·· 能进行行猎的日子,毫无疑问今天是个大晴天。
蒙家兄弟和其他的官家子弟命令自己的家仆和侍卫搭起了一个个简易的营地,不远处就是他们今天的的主要活动场所,一片茂密的树林·· 蒙恬知道叶煜对于打猎有一手,便让他跟着蒙毅,因为这是蒙毅第一次出来行猎。
不过到时候两兄弟基本还是在一起行动的,蒙恬不过是以防万一罢了·· 在营地搭好之前,便是各家寒暄的时间了·· 叶煜目前是近卫,因此他倒不用和其他侍卫一样去搭帐子,而是可以跟着蒙家兄弟去见识一下秦国贵族圈子的一些人。
蒙骜和蒙武苏日安都不在都城,可是这里却没有人敢轻视蒙家兄弟,一个个态度恭敬得不得了·· 蒙家兄弟刚刚送走一个来寒暄的人,就听见有人在叫他们,转头一看,是个骑着白马慢慢过来的少年,看起来和蒙恬差不多大。
叶煜注意到一向沉稳的蒙恬脸上露出了浅浅的笑容,就连蒙毅脸上一直挂着的笑容都真诚多了·· 那少年在几步外停下,翻身下马,牵着缰绳走近了。
“哈哈,小毅这次也来了·”他先是对蒙毅说道,从他的话中可以看出,他和蒙家兄弟的关系一定很好·· 叶煜还在猜测他的身份,就听到蒙毅上前一步说道:“王哥,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最近你们总是不出,怎么你们都当起大家闺秀来了”那少年嬉笑一句,又对蒙恬说道:“上次打了个平,这次我们定要好好比一比,你敢不敢”· 蒙恬回道:“家中长辈不在,我们自然不能四处添乱。”
“呔,你这个老古板别把小毅带的和你一样了·”少年戏谑道,“就问你一句话,这一次比不比”· 蒙毅抬头,期待着自家哥哥的回复。
“比”蒙恬斩钉截铁地说道·· 少年满意地点点头,“这就好·”· 他转身打算上马先去溜一圈一会儿再来,却突然看到蒙毅身后的叶煜,手覆在马上没有动作。
“这是谁”他问道·· 蒙恬看了一眼他的目光所在,答道:“一个侍卫·”· 他也不在意蒙恬着没有什么信息含量的回答,只是打量了一番叶煜,说道:“啧,我还当是你把你什么姐姐妹妹带来了呢。”
“你什么时候见我有姐妹了”蒙恬反问道·· 既然扯上了叶煜,前面的蒙毅也就顺带介绍了一下,“这位是王将军的儿子,王贲。”
叶煜在一开始听到蒙毅喊“王哥”的时候就有所猜测,不过没想到是真的·· 他的历史算不得好,像是之前蒙家兄弟见得好多人他都不认识,但是王贲他却是不会忘的。
他朝着王贲行了一礼,“在下叶煜·”·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王贲点了点头,对他没了兴趣的样子,转头摸了摸蒙毅的头,说了句“第一次来要好好表现啊。”
然后就骑上了白马,掉头走开了·· 叶煜的心情有点忐忑,因为王贲的行为让他有种自己被嫌弃的感觉·· 蒙家兄弟没注意到他,只是兄弟间聊了两句。
“一会儿我和贲去跑马,你要一起吗”· 蒙毅摇摇头道:“算了,哥,我小马跑不开,你们玩去吧。”
蒙恬应下了,抬起头对叶煜和其他侍卫说道:“一会儿看着点·”· 叶煜等人躬身应答·· 聊了没两句,不远处出现了一点嘈杂的声音,应该是又有人来了。
蒙恬随手指了个侍卫前去看看,今天来的有些身份比他们高,不能轻易得罪·· 不一会儿,那个侍卫就回来了,“回小士子,是狄道侯家的公子信。”
叶煜已经不指望通过这种称呼来认人了,尽管他知道今天这里一定会出现很多秦国名人名将,但在他贫瘠的历史知识中,他更多的是记住名字,而不是谱系。
不过他不记得,却总有人记得·· 蒙恬思索了一下,他似乎是在回忆狄道侯的身份,末了,他对蒙毅说道:“走了,阿毅,我们要去拜访一下侯公子。”
“好·”蒙毅顺手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尽管他的衣服并没有任何多余的褶皱·· 当他们赶到正在搭建的狄道侯家的帐子时,和蒙恬同样身形的侯公子信正在和一个比他大几岁的少年谈话,听到下人通报说是蒙家兄弟来了,两人连忙出来迎接。
“刚才信还与吾友谈论要去拜访两位呢,倒不想慢了一步·”侯公子信的脸上带着些歉意·· 帐子还没搭好,他们只能这么站着说话,不过问题不大。
“哪里有让侯公子拜访的道理”蒙恬说道·· 侯公子信笑笑,对他们介绍自己身边的少年,“这是吾友,羌瘣。”
羌瘣对蒙家兄弟行了个礼·· 叶煜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正在思索,忽然听到侯公子信提到了他·· “不知这位是”侯公子信的目光落在了他身上。
和王贲一样,他虽然看到了叶煜身上的侍卫装,可是却下意识的认为他不是侍卫·也是,谁会想到容貌这么出彩的人竟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侍卫呢· 蒙恬解释道:“这是府中的新侍卫,姓叶,身手不错,非常熟悉打猎,这次便带上了。”
侯公子信和羌瘣都有些惊讶,可也没多说什么,很快就就把话题转移到了军事方面·· 虽然四个人年龄都不大,但是凑还一起还真说了不少厉害的观点。
侯公子信非常热爱军事,羌瘣作为他的朋友自然也是,他们都对蒙骜将军也非常推崇,这让四个人相处起来异常顺利·· 不过蒙家兄弟也不能在这里待太久,毕竟后面等着见侯公子信的人还不少。
末了,侯公子信谈起了一件让叶煜很记挂的事情·· “听说,那两位今天也会来,不知恬兄可知道些什么”· 蒙恬疑惑道:“两位”· 侯公子信答道:“是的,我听闻小公子也会来。”
叶煜在他们不远处倾听着·· “恬只听说太子殿下会来·”蒙恬诚实地答道·· “似是小公子知道了太子殿下要来,就去央求了王上。”
嬴政的兄弟,叶煜只能想到一人,就是后来造反的长安君——嬴成蟜·· 蒙恬微微皱眉,虽然嬴成蟜比蒙毅还要大上一岁,但是比起同样有着成熟稳重评价的太子政,他对骄纵之名远扬的公子成蟜可没什么好印象。
不过他并没有表现出来,他看起来只是在回忆的样子·· 侯公子信又惋惜地说道:“我与小公子年龄相当,估计是不能与恬兄一同行猎了。”
“无碍,日后总有机会的·”蒙恬说道·· 时候不早了,蒙家兄弟打算告辞,熟知刚走出没两步,就见到了他们刚才谈话的对象。
太子政与公子成蟜一同前来,只不过区别是太子政是骑在马上走在前面,而公子成蟜是坐在牛车上缓缓驶来,围在牛车边上的人几乎是太子政身边的人的两倍。
到达地点后,太子政携其亲卫下马步行,但公子成蟜还坐在华丽的牛车上,向前再驶了一段距离,最终才停在了太子政前方·· 此时叶煜的心情因为见到了秦始皇而激动万分,不过他也没有忽略掉眼前这一幕,他的目光闪了闪,似是想到了什么,微微勾起了嘴角。
公子成蟜被内侍从牛车上扶了下来了,尽管距离不是很近,但是叶煜也看到了他身上穿着的是繁琐的宫装,而不是像在场大多数一样轻便的骑装·· 光是这一幕就足以让在场的一些人心生不悦,来这里的都是八到二十岁之间的官家子弟,但他们却没有那一个像公子成蟜这样。
一些武将之子,或者是性格比较直的人已经在脸上露出了端倪·· “恬兄”身后传来了侯公子信的喊声,几人转过头去,见他面色不是很好地上前几步,对蒙恬说道:“听闻恬兄深得乃父祖真传,不知可否叫信目睹一番”· 蒙恬明白他的意思,他回道:“皆为谣言夸大罢了,不过侯公子若是愿意,可与恬一同行猎。
只是恬已于王将军之子协定,要较量一番·”·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侯公子信笑道:“如此便加上信与瘣兄吧·信早有听闻王将军神勇,也很好奇其子的本领。”
蒙恬应下·· 叶煜可没忘记侯公子信之前说的话,很显然,他并不想和公子成蟜一起行猎,幸好他之前话没有讲明,大家也不难堪。
回到蒙家帐子的时候,王贲已经自等着了·· “怎么这么慢啊太子殿下和小公子都来了·”因为和蒙家兄弟关系亲密,王贲也就直接开口抱怨了。
太子一来行猎很快就要开始了,他现在是没办法和蒙恬去跑个马热身了·· “一会儿狄道侯的儿子李信也要同我们一起比试。”
蒙恬对他说道·· 叶煜经他这么一说才知道侯公子就是李信,他之前还真给说中了,侯公子信也是他熟知的一个未来名将·· 王贲对此没什么意见,他还是很信任蒙恬的眼光的,“侯公子的名声我也听到过,听闻他非常勇敢,这次正好结识一下”· 蒙恬补充道:“侯公子的好友羌瘣也不错。”
“哦那我一会儿可要好好领教领教·”王贲对蒙恬提到的两个人充满了兴趣·· 虽然太子殿下和公子成蟜来了,但是除非特殊情况,他们其实没有必要像之前一样去拜访——否则行猎恐怕得明天才能开始了。
因此,蒙家兄弟和王贲悠然地坐着,顺便畅谈一些军事方面的问题·· 歇了没多久,便听到一阵号角声响起,这是行猎即将开始的预告·· 众人简单整理了一下服装,骑上了自己的马匹,除了几个近侍身上的短兵,他们并没有带其他的武器,因为他们首先要去面见太子殿下和公子成蟜,弓箭要过会儿才可以带上。
因为蒙家兄弟的地位,叶煜有幸近距离目睹太子政的模样·· 嬴政当然没有长得像史记中所描述的那样,正常人都不可能长成那样,正相反,他长得出乎叶煜意料的好看。
一双正如后人臆测般的狭长凤眼,眼睛黑亮,眼神锐利,天庭饱满,眉毛修长,眉尾上扬,高鼻梁,嘴唇紧闭,身材有些瘦,这让他看起来比实际更高一些。
他的年纪尚小,还谈不上英俊潇洒,却也是器宇轩昂,雍容华贵,哪怕他身边站着一个穿的比他更耀眼的公子成蟜,但人们也必定会先将目光落在穿着黑色骑装的他身上。
这就是嬴政,如今的太子,日后的秦始皇·· 叶煜握紧了手中的缰绳,以此来掩饰自己的过于激动的心情·· 他觉得自己的血液仿佛要沸腾起来,他现在就想成为这个人的臣子,然后,为他开疆扩土,为华夏开创盛世。
作者有话要说:①年龄问题不要在意,史料不全,好多人找不到生年,只能自己设定了·· ②“诸侯之子称公子”,侯的儿子貌似也有说称侯子的,但是这个不太好,说公孙(他的祖父是南郑公)也觉得不太恰当,毕竟他的父亲也是有爵位的,所以干脆就是侯公子了。
· 第十章 太子所想行猎时· · 虽说现在在场的人的目光基本都是汇聚在嬴政身上,可没有谁的目光像叶煜这样灼热。
嬴政理所当然地察觉到了这道目光,他下意识看过去,却发现那只是一个侍卫·· 接着他注意到了叶煜的容貌·· 别人看到叶煜,大抵是三种情绪——惊艳、惋惜、欣赏。
惊艳于他的样貌,惋惜于他是个男子,最终转为普通的欣赏·· 但嬴政不是这样·· 惊艳,是有那么一点,但接着就不是惋惜了,而是不喜。
因为叶煜的眼睛与韩夫人和公子成蟜很相似·· 韩夫人是何人呢· 她是嬴政的父亲秦王子楚目前最宠爱的姬妾,亦是公子成蟜的生母。
在赵国为质的时候,嬴子楚的妻妾只有赵姬一人,子嗣也只有嬴政,但是在他抛下赵姬母子逃回秦国的后的五六年里,他作为太子安国君的继承人,送上门来的美人那是绝对不会少的。
韩夫人就是其中之一,她来自韩国,身份不是很高,但她的样貌却是一众美人里较为出色的,加之又有同样出身韩国的夏太后的帮助,她便成功夺得了嬴子楚的欢心,还生下一个儿子。
相比起相处没多久的嬴政,嬴子楚显然更喜欢自己宠到大的赢成蟜,尤其是赵姬母子会让他想到那落魄为质的日子,而韩夫人母子却能让他想到他是高贵的公子子楚、是太子子楚、是秦王子楚。
如果不是在他登基之后赵国第一时间把赵姬母子送回来,又有吕不韦和华阳太后的相助,如今的王后还不会不会是赵姬,如今的太子还不会是嬴政,这都很难说了。
理所当然的,嬴政对于韩夫人母子不会有什么好感·· 但不仅仅如此·· 尽管嬴政日后会是一统天下的秦始皇,但他现在也不过是个略成熟有些心机的孩子罢了。
他不喜欢甚至可以说是厌恶韩夫人母子的原因还有一条,就是嫉妒·· 当他和母亲在异国他乡东躲西藏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他的弟弟却在享受着他父亲的宠爱,吃着他甚至都没见过的精细食物,穿着欺凌他的人身上才有的绫罗绸缎。
他怎么会不嫉妒· 不过这股情绪被他埋藏在了心底,连同他的真正性格一起·· 他会忍耐,在他坐稳太子之位,不,在他坐上秦王之位之前,他都会慢慢忍耐。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嬴政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侍卫会用这种目光看着他,但是没有丝毫的兴趣,他不会在意一个小小的侍卫是怎么想的·· 只是几息时间,嬴政的转移了视线,他的神情没有任何的变化,连叶煜都没有察觉到嬴政刚才是在看他。
在嬴政以太子的身份稍微说了几句之后,他就宣布行猎正式开始了·· 聚在一起的众人也逐渐散开,蒙家兄弟和王贲驾着马稍微跑远了一点,在等候的地点等待侍卫把弓箭拿来。
不过自家的侍卫还没来,倒是等到了李信的侍卫·· “可是有什么变故”蒙恬问到·· 那侍卫答道:“我家侯公子托我给您带个话,他说小公子召了他去,得麻烦一趟您了。”
蒙恬和王贲对视一眼,他们两人已经明白了李信的意思·· 蒙恬看了看自己身后的侍卫,挑了个侍卫长对他说道:“刚才是恬是疏忽大意,竟忘了告诉侯公子地点了,你去知会一声,恬与贲在此恭候。”
***· “怎么,你不愿与本公子一起吗”嬴成蟜骑在马上,左右站着两个内侍,他的面前站着的就是李信。
· 李信躬身道:“非不愿也,实信已有约在身·”· 嬴成蟜不悦地皱起了眉,“何人”· “蒙将军之孙及王将军之子。”
李信答道·· 嬴成蟜脸色一沉,“哼,蒙恬”· 李信装作没听到他语气中的不满,只说道:“是。”
以蒙恬的性格,就算嬴成蟜真的名声不好,光看他是秦王的公子,蒙恬就不会同意李信的行为·可蒙恬却真的配合了李信,那只因为他是见过嬴成蟜的,并且两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好。
嬴成蟜把玩着手里的一块美玉,刚想说什么,就见到自己的侍卫跑了过来说道:“小公子,蒙小士子的侍卫说有事要见侯公子·”· 嬴成蟜脸上带上怒意,这时他身边的一个内侍踮起脚在小声对他说了些什么,他才摆摆手让李信离开,口中说着:“即君已有约,那本公子便不阻拦了”· 李信一走,嬴成蟜就把手中的美玉摔在了地上,刚好撞上小石子,一块好好的美玉就被磕出个豁口,一下子断了开来。
“蒙恬”他怒道·· 边上一个内侍这次用正常的音量说道:“小公子息怒,那蒙恬想来是没有那样的胆量的。”
嬴成蟜看着地上前不久才拿到的赏赐,更是愤怒:“他又不是第一次不给我面子了,哪里是没胆我看他是胆量大过天了”· 另一个内侍说道:“奴婢想,会不会和上次一样,是……”· 他的话虽然没有说完,但是嬴成蟜却明白他的意思,目光看着远处一个众星捧月的身影,冷声道:“又是他”· “赵国的人真是废物,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都杀不死,还把他们送回来干什么”周围都是自己人,嬴成蟜只是稍微压了压声音,没有太多的顾及。
嬴政讨厌韩夫人母子,但是嬴成蟜又何尝不讨厌嬴政呢· 如果不是嬴政,他就是嫡子,是太子,结果嬴政一回来,他就成了个庶子,再受宠的庶子也终归是庶子,他的一切都被一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人抢走了。
内侍们听到嬴成蟜的话,脸上没有露出什么惊惧之色,很显然,这已经不是嬴成蟜第一次这么说了·· 嬴成蟜一挥马鞭,驾着马掉了个头,不去看那让他厌恶的身影,“你们给我去找来……”李信走了,他不得不再点一个人来。
另一边,李信顺利地和蒙恬等人汇合·· “这次多亏了恬兄了·”李信对蒙恬道谢道·· 蒙恬疑惑道:“若是侯公子坦言有约,我想小公子应当也不会为难才是。”
李信想到了嬴成蟜的态度,摇了摇头,不过嘴上还是说:“大概是信想多了·对了,恬兄唤我的名字便是,不用那么生熟·”· 蒙恬点头应下了。
一旁的王贲看了看天色说道:“好了,我们还是快点开始吧,不然怕要做了垫底的·”· “那倒也是·”李信笑道,“毅小士子也参加吗”· 一旁的蒙毅回道:“不了,我就在附近打点猎物。”
蒙恬拍了拍弟弟的肩膀,说道:“记得午时回到这里·”· “不会忘的·”蒙毅回到,他转身从叶煜手中接过了弓箭背在身上,向蒙恬等人道别,就带着自己一行人先跑进林子里去了。
跑了一小阵,他感觉不会阻碍到自家哥哥的比试之后,让马放慢了步子·· 他带的人不是很多,也就三个,其中一个就是叶煜,蒙毅转头问道:“我听说要往水边走,是这样吗”· 叶煜回刀道:“是的,动物们生存也需要水,所以临水的地方动物会比较多。”
“那你知道哪里有水源吗”蒙毅又问·· 叶煜的回答是直接下马,他走到附近比较粗壮的一棵树,用脚拨开了周围的杂草,蹲下身仔细观察了一下,接着又抬起头,扫视了一下周围的树杈。
蒙毅身后的另外两个侍卫低声道:“他该不会是要爬上树去看吧”· 叶煜当然没有爬到树上去看,他没过多久就回来了。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你找到了”蒙毅疑惑地问道·· “是的,”叶煜胸有成竹地说道:“这里离水源不是很远,小士子跟我来便是。”
三人半信半疑的之跟着他朝着前方走去,蒙毅骑在马上问道:“你是怎么找到水源的”· 叶煜指着一旁的大树说道:“植物靠着水边的地方会长的比较茂盛。”
蒙毅反驳道:“可我听说的是植物靠着阳光的才茂盛·”· 叶煜回道:“那也没错,不过地下的树根却是见不到光的,他们总是向着水的。”
“原来如此·”蒙毅想到了他刚才拨开杂草的动作,“那你看天又是什么意思”· 叶煜这一次指着树枝上一些鸟窝说道:“我是在看燕子飞行的方向,燕子的也总是向着水的方向飞的,不过这一次运气不怎么好,没看到燕子。”
边说边走没多久,便看到两只兔子从草丛里跳出来·· “让我来·”蒙毅制止了他的侍卫们的动作,尽管侍卫打到的猎物也是算在他头上,但他还是想靠自己尽可能的打到多的猎物。
蒙毅挽弓搭箭,他注意到两只兔子马上就要逃走了忙松开了手,一只箭飞速朝着两只兔子袭去·· 可惜当箭矢到达的时候,兔子已经跳开了。
蒙毅来不及沮丧,又射出一箭,这一次他吸取了教训,没有直接瞄准兔子·· 眼看兔子就要借用树的掩护逃走了,蒙毅的箭嗖的一下扎中了兔子的后腿。
· 兔子叫了一声,刚好受伤的后退刚好从树边上擦过,那支只是浅浅没入的箭矢便被蹭掉了·· 蒙毅刚一喜,就看到这一幕,连忙再度射出一箭,这一箭总算是扎到了兔子的身上,而且也没有被蹭掉。
尽管另一只兔子已经跑掉了,但这也算是不错的成果·· 叶煜在那受伤的兔子反应过来之前驾马过去,身体倾斜,一手抱着马脖子,一手抓住兔耳朵提起来,带了回来。
蒙毅打量着叶煜提在手里的兔子,作为兔子来说这是个体型壮硕的家伙·· “可惜毛色太难看了,不然给阿娘做个垫子也不错。”
蒙毅看着兔子灰褐色的毛说道·· 这么快就猎到了第一个猎物,蒙毅的心情很不错,他让叶煜把兔子缠着挂在马上,继续向前走·· 他们的运气出奇的好,刚走了没多久,又见到了一只匆匆忙忙跑过来的小鹿。
小鹿迎面看到他们,顿时慌不择路,再加上蒙毅朝它射了一箭,它慌乱之下,竟然直接撞到了树上·· 蒙毅射出第二箭,正好命中鹿的脖子。
“……运气真好·”末了,蒙毅这么说道·· 他第一箭没有射中,也觉得大概是射不中这只鹿了,结果没想到这只鹿竟然自己撞上了树和箭第二支。
叶煜也无语凝噎了一会儿,最后他只是这么说道:“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 三个人把鹿收收拾好,继续向前·· 蒙毅的好运气不只是刚才,他们接下来都遇到了很多的迎面而来的动物,虽然蒙毅不是每个都猎中了,但是还有叶煜他们呢,没过多久三人的马上就挂满了猎物。
当再一次见到有动物出现的时候,叶煜却突然停住了马·· “怎么了”蒙毅稍微有点累,这个猎物打算交给侍卫去处理,却见到叶煜神情有些异样。
叶煜的看了看天空,脸色有些凝重,“我想……”他顿了顿才说道:“我们不能再往前走了·”· 因为没有参加过这种王公子弟的行猎,叶煜一直以为和后来某些朝代一样,是有专人负责,向把猎物饿一饿,等王公子弟来的时候放出去。
不然,怎么会这么容易的猎到那么多动物· 不过渐渐的叶煜感觉到了不对劲,他低下头仔细打量了一下马侧挂着的猎物,伸手摸了摸猎物的腹部,并没有多么凹陷。
“掉头”他严肃地说道·· 蒙毅有些疑惑,但鉴于之前叶煜说的都是对的,他还是掉了头,一行人跑开一小段距离之后,他才问道:“发生了什么”· 叶煜的骑着马走在最后,他时不时回头看看,听到蒙毅的问题,他转过头来解释道:“刚才的动物全部都是从一个方向过来的,而且神情都不太对,我觉得,前方可能有什么凶兽。”
叶煜自然是不怕什么凶兽,但是有蒙毅在,他不敢冒险·· 另外两个侍卫也是这么想的,他们听到了叶煜的话后就将蒙毅护了起来。
但就在他们认为已经离开的凶兽的范围之时,一道吼声从他们身后不远处传来·· 作者有话要说:①关于嬴成蟜的母亲,和夏太后的国籍,都没有确实的证据,我采用的是网上查到的一种说法。
· 第十一章 林中斗虎蒙恬意· · 那是一只老虎·· 四人骑着的马匹都躁动不安起来,它们不断地打着响鼻,如果不是这些马匹都经过特殊训练,恐怕此时就算拽着缰绳也没办法阻拦它们的逃离。
蒙毅摸了摸马驹的脖子,武将家庭的孩子通常很小的时候会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他们一起长大,而最后他们会成为亲密的战友·· 连带叶煜在内的三名侍卫,在听到了那由远及近的老虎的吼声之后,几乎是立刻就做出了行动。
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其中一名侍卫护送着蒙毅迅速离开,而叶煜和另一名侍卫则留下来断后·· 叶煜跳下马,将控马的缰绳交给了留下的那名侍卫,然后抽出后腰挂着的铁刀,背靠着一颗大树,目光始终盯着声音传来的地方严阵以待。
而与他一同留下的那名侍卫,牵着两匹马退开一段距离,然后拉开弓,和叶煜一样蓄势待发·· 他们两人这样的分配并不是没有道理的,首先,能在打猎的时候护卫蒙毅的,都是身手不错的侍卫,一个人对付老虎可能有点玄,但是两个人一起配合好,那么一只老虎也就不在话下了。
其次,因为是行猎时,除了叶煜以外的侍卫基本都是擅长弓箭等远攻一途,尽管让叶煜一个人直面老虎会非常危险,可这也的确是最好的选择了·· 老虎跑动时并没有太大的声音,但是他穿越灌木丛,从落叶上踏过的声音已经暴露了它。
大概只是过了几息,那穿梭树叶间的声音越来越响,紧接着他们就看到一只黄黑相间的野生老虎窜了出来·· 当叶煜见到那老虎的样子的时候,心里不由得打了个突。
这只老虎是一只非常壮实的成年雄虎,展开的身长将近三米,咧开的利嘴滴下透明的唾液,嘴边的滴着它之前的猎物的血,那有力的尾巴在后面一甩一甩的,在草地上拍出了声响。
这真是最糟糕的情况·· 叶煜当真是宁愿是对上一只棕熊也不愿意对上这样一只百兽之王·· 不过他现在也没有时间思考那么多了。
那名侍卫从他斜对面的方向朝着老虎射去了一只箭,光是从这只箭的破空声就可以想想它的威力·· 老虎察觉到危险的来临,转身朝着箭的方向狠狠拍了一爪子。
踩在地上的时候是犹如家猫一样柔软的肉爪,但是一旦挥动,便露出了那锋利的爪子·· 没有任何偏差的箭就这样直接被它拍在了地上,甚至没有擦断老虎的一根毫毛。
但是老虎已经被激怒了,它伏着身体做出攻击的姿势,目标就是那名侍卫·· 就是现在· 叶煜在老虎跳起来向前扑的时候,也跳了出去。
就像老虎打算扑杀他的猎物一样,叶煜也打算扑杀那只老虎·· 向前扑去的老虎用余光看到了他的身影,竟然之半途改道,提前落地,以前爪为轴心转了个弯,那大张着的一口利齿从侧面朝叶煜的手臂咬去。
很显然这是一只骁勇善战的老虎·· 手中的铁刀砍了个空,嵌入了土地之中,叶煜见老虎改变目标向他袭来,也来不及拔出地上的刀或者背上的剑,他借着扑杀动作的冲劲,一个前翻,虽然弄了满嘴青草味,但却是险险地躲开了,还顺道拔出了刀。
也幸好躲开了,不然被老虎这么一咬要下去,怕是得被咬掉一整条胳膊·· 叶煜不敢有丝毫的大意,因为老虎的反应速度和人一样快,不,是比人还快。
尚未站稳的叶煜再度受到了一次攻击,他有些踉跄地闪躲来开了·· 老虎的攻击依旧在继续,叶煜却发现自己背后已经撞上了一棵树。
锋利的爪子再次袭来,叶煜一个转身错开来,只见那需几人合抱的大树上顿时出现了几道深深地爪痕·· 叶煜于老虎的几次周旋让老虎的怒意逐渐消散,它觉得这并不是个多么具有威胁的猎物,它开始有些轻敌。
这一次,老虎没有使用爪子,它在还没有转身之前,用那鞭子般的尾巴像是逗弄弱小的猎物一样去攻击叶煜·· 当那带着劲风的尾巴袭来的时候,早有准备的叶煜将铁刀横在身前,刀刃朝外。
一节毛茸茸的尾巴被甩在了地上,老虎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叫声·· 它的尾巴被砍断了·· 就在此时,暗中潜伏的侍卫连射三箭。
可是谁也没想到,这三支箭竟然都没有射中老虎·· 前两支箭是一起发出来的,结果被老虎一巴掌拍掉,而第三支箭直接被老虎咬断了。
这个时候,常人或者普通的动物可能会选择先解决掉暗中放冷箭的人,或者,根本是乱了方寸·· 但是这只老虎没有,似乎是因为侍卫的箭始终没有伤害到它,它只把侍卫当做了烦人的蚊子,它的利齿面对的一直是叶煜。
或许是为了报断尾之仇,又或许他是想就近收拾起·· 老虎不在轻敌,他呲着牙,怒意滔天,暗处的马匹再度打了几个响鼻·· 叶煜已经拔出了他的青铜剑。
事实上,在打猎的时候,对付大型动物他一般不会使用青铜剑,因为相比起铁质的刀而言,青铜剑太脆弱了·· 他手握着剑,俯视着老虎,犹如宣战一般。
老虎后腿发力,朝他扑过来·· 叶煜也蹬地跃起,踩着边上的树干翻转到了老虎的上方·· 他的行动轨迹像是绕着画了一个竖着的圆,而等到他落地之时,老虎的背上已经多了两条长长的伤口。
那伤口虽然看着厉害,但却都不是致命伤,并非叶煜做不到,而是老虎的自己躲开了·· 老虎舔了舔身上的一处伤口,这一次它没有选择主动进攻,它警惕地看着叶煜。
叶煜没有和他僵持的打算,便主动进攻,但当他朝老虎攻去的时候,那老虎竟然效仿了他之前的行为· 老虎虽然不会上树,但是凭借着锋利的爪子,在树上借个力还是没问题的。
潜藏在暗处的侍卫惊讶地张开了嘴,他难以想象一只老虎竟然能够学会现学现卖·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叶煜也露出了惊讶的神色,但是很快,他凭借着良好的反应神经,向老虎的腹部刺去了一剑。
鉴于老虎是位于上方,身体会在重力的作用下下沉,所以这一剑刺得异常深,最终直接穿透了老虎的身体·· 不过叶煜也付出了代价,他的手臂被老虎的爪子划出了三道深可见骨的伤痕。
叶煜不顾疼痛,拔剑抽身,让老虎摔落在了地上·· 绿色的青草顿时被老虎腹部流出来的血染红了,老虎睁大双眼,不甘地再度挥出一抓。
可惜,叶煜已经退开了几步·· 潜藏着的侍卫一步步走了出来,他的手中依旧拉着一张弓,箭就搭在弦上,始终瞄准着老虎·· 在几番确认老虎已经死亡之后,叶煜和侍卫都送了一口气。
侍卫放下弓箭,他注意到了叶煜手臂上的伤口,并好心地帮他包扎了一下·· “我们快去和小士子汇合吧·”叶煜看了看手臂上的伤口,用另一手牵着缰绳说道。
“好·”侍卫把老虎坨在了马上,突如其来的重量让马稍微弯了弯腿·· 侍卫犹豫一下,还是没有选择翻身上马,而是牵着缰绳,走在叶煜后面。
而就在老虎最开始出现的方向,一队人马缓缓走来·· ***· 蒙毅被护送离开林子之后,就到了和蒙恬约定的地点,巧的是,他的哥哥也刚回来了。
“不错·”蒙恬看着蒙毅身边那个侍卫马上的猎物,点了点头,虽然不是很多,但如果猜测是这全都是蒙毅的成果,那算是不错了·· “另外两个人呢”他又问道。
蒙毅也正要和蒙恬说这件事,“我们遇上了猛虎,他们两个留下断后了·”· “猛虎”王贲听了说道:“正好我今天还没看到老虎呢,走,去帮帮那两个侍卫吧。”
蒙毅和蒙恬自然是没意见,李信也说道:“好,我们的猎物差不多,不如这一次再比比看吧”· 说着几个人都翻身上马,快马朝着蒙毅所说的方向赶去。
结果等他们快到了目的地的时候,便看见骑在马上手臂受伤的叶煜,和牵着驮有老虎以及其他猎物的马的侍卫·· “看样子是我们来晚了。”
几人看着叶煜二人露出了赞赏的神色·· 蒙恬看了看叶煜身上的伤口,说道:“先回了营帐再说吧·”· 有蒙恬等人开路,倒是不担心再遇上什么野兽了。
到了营帐里,蒙恬叫来了人给叶煜处理了一下伤口,几人围坐着喝着马奶·· “没想到这一次我们竟然都输给了小毅”王贲看着帐外被家仆们处理着的猎物说道。
“我只猎到几只而已·”蒙毅诚实地说道,他看起来并不为王贲的夸赞感到高兴,他觉得外面并不是他的真实成绩,他不喜欢这种虚假的名声。
一般来说,打猎时候带的侍卫都是辅助作用,也只有像蒙毅这样年纪小的才会把侍卫的猎物也划到他的名下,这通常是为了避免难堪,倒不想这一次叶煜他们猎到个大头,再加上一些小动物,总计的确是名列前茅。
李信猜到了蒙毅在想什么,摇了摇头,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再说了只是名义上记载蒙毅名下,事实上大家打听一下都是知道怎么会回事的·· “你这侍卫倒是不错。”
王贲看着正在被上药的叶煜说道·· 蒙恬也点点头,对叶煜说道:“你好好养伤,明日就不必随同阿毅了·”· 叶煜低着头,恭敬地回道:“谨诺。”
蒙恬看了看外面的猎物,顿了一下继续对他说道:“明日下午太子殿下不会出猎·”· 叶煜明白了蒙恬话中的意思,他惊讶地抬起了头,过了一会儿,才感激地说道:“谢小士子。”
· 第十二章 梦中回顾叶煜来· · 第二天,结束了上午的狩猎之后嬴政回到了营帐中午眠。
嬴政是个自尊心强烈的人·· 他永远不会忘记当自己被赵国的人送回秦国之后,嬴成蟜和韩夫人以及嬴子楚的其他妾室对他的嘲讽奚落。
他只会一点赵国的文字,他对秦文一无所知,因为从来没有人教他·· 一个不懂自己国家语言文字的大公子,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让别人蔑视他了。
嬴子楚对他也没有什么好感,尤其是听着他一开口就是赵国话,甚至是浓浓的邯郸腔调,他就对嬴政更为不喜·· 那时候的嬴政从来没想过自己回到家乡之后会是这样的情景,他虽然因为早年的经历性格沉稳甚至略有阴沉,但仍然对自己的家乡和父王抱有无限的期望。
可是事实上,他在秦国和在赵国似乎没有什么不同·· 不受亲生父亲待见,被异母弟弟欺压,甚至连宗室公子都能嘲笑他,似乎除了吃穿住行好一些,他依旧在重复在赵国的经历。
嬴政不甘心,身为秦王大公子的他有着比一个邯郸弃儿更大的野心与自尊心·· 他开始不断地学习,而当他能够流利地说出一口秦国话时,他明显感觉到嬴子楚对他的态度渐渐转变了。
安国君、嬴子楚还有嬴政,这三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点·· ——他们都曾在赵国为质··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嬴子楚曾经就利用这件事献了个计策给安国君,不但逆转了安国君对他的坏印象,还拉近了两人之间的关系。
而嬴政也做了类似的事情,甚至他做的比嬴子楚更好·· 在嬴成蟜肆无忌惮玩乐的时候,他让嬴子楚看到了他认真学习的一面·当时嬴子楚对他的印象已经没有最开始那么差了,至少偶尔也会来句关心。
“政儿在看什么”嬴子楚走到嬴政面前,一边问着一边抽出了嬴政手下的竹简·· 嬴子楚本以为嬴政和之前一样是在学字,但仔细一看,却发现是一些近期朝中大事的资料。
“你看这些做什么你看的懂吗”嬴子楚疑惑地问道·· 嬴政对上嬴子楚的目光,做出憧憬地样子说道:“儿子不才,但幸有父亲使人教导,已然能断文识字。”
嬴子楚眉头一皱,“你这是在怨我·”对于把儿子和妻子扔在赵国那么多年,他心底也是有些愧疚的,也正因此对于这些话题才有些敏感。
嬴政忙说道:“儿臣感激父王还来不及,怎么会埋怨父王以前,赵国的人是仇视秦国的,他们却顾虑儿臣是您的儿子,不敢伤害儿臣。
甚至在他们得知父王您继位之后,不待父王发话,便使人将儿臣和母亲送回来,这都是因为他们畏惧您·”· 嬴子楚一听,眉头舒展了·· 嬴政继续说道:“待儿臣回国之后,您又让有名望的先生来教导儿臣,这是您期望儿臣能成才。
儿臣虽然愚钝,却也知晓父王您的心意,又怎么有不努力学习的理由呢”· “我秦的强盛,是脱离不了父王的英明统治,儿臣尝闻父王忧虑朝事,彻夜不眠,便觉得羞愧。
弟弟尚且年少,可儿臣已经大了,却不能为父亲分忧,实在是儿臣的不是·”嬴政低下了头,叹息地说道·· 嬴政一番话,不但去除了嬴子楚心中的疙瘩,还将嬴成蟜拉出来凸显了一下自己的沉稳。
嬴子楚听后,露出了满意的神色,“政儿不必太过急切,你刚回宫不久,还是要先养好身子才是,赵人卑鄙,他们虽然不敢伤害你,却会苛待你·”· 嬴子楚话是这么说的,但是第二天却给嬴政派来了两个更有学问的老师,而这恰好衬了嬴政的心意。
又过不久,相邦吕不韦上书立太子一事·· 嬴子楚虽然对嬴政有些改观,但还是比较偏向嬴成蟜,立太子一事便迟迟定不下来·· 直到嬴政联系了华阳太后和吕不韦之后,来自嬴子楚最重视的两个人的建议才让嬴子楚做出了决定。
“太子殿下·”内侍的声音将嬴政从过去的梦境中唤醒·· 嬴政睁开眼,按了按太阳穴问道:“什么时辰了”· “已经未时了。”
内侍回到·· 睡得有点久·· 嬴政顿时清醒过来,让内侍帮他更衣·· “我休憩的时候,可有什么事”嬴政随口问了一句。
· 帮他更衣的内侍答道:“倒是有一件·”· 嬴政示意他继续说·· “蒙小士子的侍卫说是要求见您,”内侍又加了一句,“他已经在外侯了半个时辰了。”
嬴政走出两步说道:“蒙恬的侍卫来,是出了什么事吗既是蒙恬出事了,怎么不早点叫醒我·”· “那侍卫说是私事,与蒙士子无关。”
内侍忙答道·· 嬴政停住了脚步,“私事”· 内侍答道:“是的,那侍卫是那么说的。”
嬴政稍加思索,却想不到一个侍卫来找他能有什么事,“是哪个侍卫”· 内侍回道:“说是叫做叶煜。”
“叶……煜”嬴政觉得这个名字似乎有些耳熟,只是突然间想不起来了·· 那内侍是个极有眼色的人,看嬴政想不起来就提醒了一下,“奴婢也觉得这名字昨日好似听过。”
嬴政一下子想起来了,就是昨天替蒙毅猎到老虎的侍卫,因为蒙毅昨天的成绩非常不错,所以他稍微注意了一下·· “是他”嬴政还记得昨天看到一幕,虽然对那个侍卫的样貌不太喜欢,但他还是有点兴趣。
“既然他都等了那么久,那就去见见吧·”嬴政从休息的帐子走到了另一个算是办公用的帐子·· 叶煜却不在帐子里,以他的身份,除非有嬴政的命令,不然还不够格进去等待。
他已经在这里等了半个时辰了,虽然内侍说是嬴政是在休息,但是他还是怕嬴政不会见他·· “太子殿下要你进去·”终于从里面抽出来一个内侍对他说道。
叶煜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是放了下来,他把身上的武器解下来交给了门口的侍卫,抹去了额角不知是等出来还是晒出来的细汗,褪去鞋袜,然后深呼吸一口气,在内侍的带领下走了进去。
外面的天气是秋老虎,但是这里面却凉快的很·· 叶煜的前方坐着一个人,正是他昨天见过的嬴政·· 嬴政的目光落在了他身上,叶煜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激动,说起了自己的来意。
“参见太子殿下,在下叶煜,现暂任蒙小士子的侍卫·”· “暂任”嬴政很快就抓到了关键点。
“是,在下是魏国人,初来秦国,愿投于太子殿下门庭·”·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嬴政打量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蒙家收留你,何不投于蒙家”· 叶煜早料到嬴政这么说,他回答道:“吾欲效仿商君、武安君,为太子效力。”
嬴政嗤笑一声,厉声问道:“你自比商君、武安君”· 武安君白起在秦国人心中的地位暂且不提,商鞅虽然因为重法不得民心,他的死也是被设计的,但是至今秦国还没有任何一位君王反对商君法,并且嬴政也是非常推崇商君法的。
这两者提其一自比都是狂妄,更何况刚才叶煜口中还提了两个人·· 叶煜似乎早有准备,面不改色地说道:“非也,二君是我的志向,我只是希望能够像二君那样为太子殿下效力,让秦国强盛。”
他的解释让嬴政的表情看起来好些了,嬴政也对这个一上来就提商鞅白起的人有了点兴趣,他坐直了身体问道:“你能像商君那样拿出三道劝说我吗”· 嬴政口中的三道是指商鞅入秦时三面见秦王说的帝道、王道和霸道,不过在此也做泛指。
有王莽之鉴,叶煜是绝对不会把社会主义拿出来说的,所以他摇摇头,道:“不能·”· 嬴政有些失望,却还是问道:“那你能像武安君那样屡建奇功吗”· 叶煜又说道:“还不能。”
嬴政皱眉了,他的背也挺得没那么直了,他第三次说道:“你说你以商君和武安君为志向来投效我,但是你却没有三道可以劝说我,也没有奇功可以说服我。”
叶煜却在这时说道:“我是没有商君的三道和武安君的奇功,但是我却知道一种能让大秦士兵变得更为强大英勇的东西,知道能让百姓吃饱穿暖的作物……”· 嬴政又端正了坐姿,他望着叶煜,似乎在确定他的话是否属实一样。
叶煜缓缓说出了最后一句话,“我还知道,您将是天下的主人·”· 嬴政的眼神顿时一变,他意义不明地重复了最后一句:“天下的主人”· 叶煜坚定地答道:“是。”
但嬴政却大笑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①貌似那时候身份低的人到身份高的人家里去都要脱掉鞋袜·(我觉得我知道了为什么拜访别人或者见客要沐浴焚香更衣了w)· ②王莽,不知道的可以百度一下,这里三言两语不太好解释。
· 第十三章 恍然大悟脸灰白· · 对于嬴政没有任何掩饰的大笑,叶煜觉得,那应当是高兴的笑声。
不过笑过之后,嬴政很快就收敛了神情,面无表情地问了叶煜两个问题·· “能让我大秦士兵更强更勇的是何物”· 叶煜觉得这说明他的投诚已经进入到了下一步,也意味着基本可以成功了,他压抑着忍不住上翘的嘴角说道:“是恶金。”
“恶金”嬴政的语气中带着一些疑惑,“你说,要将士们拿着农具”· 这此时,青铜又称美金,被用来做武器,而铁被称之为恶金,通常用于制造农具表面,或者是用来做熨衣服的烙铁。
“当然不是·”叶煜回道,“以恶金铸武器、甲胄,将比美金更为坚固·”· 嬴政狐疑地说道:“恶金锋利有余却脆、易损,并不适合投于战场。”
叶煜到没想到嬴政会对这种并不流行的材料这么了解,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解释,“还请太子殿下见一物·”· “何物”· “一把恶金制作的刀。”
叶煜回道·· “哦”嬴政来了兴趣,“那你可带来了”· 叶煜点了点头,而一旁机灵的内侍已经直接到帐门口去要叶煜来带的武器了。
不一会儿一位内侍就双手托举着一把铁刀走了进来,献给嬴政·· 嬴政并没有拿起来,他只是用目光打量着叶煜口中能让士兵强盛的东西。
叶煜的刀上有几个豁口,不是很大,但也看的出来是了很久的·· “此刀我已用了许久,而铜剑我却换了三把·”叶煜对嬴政说道。
嬴政这才伸出手,用指尖敲了敲刀面,又抓起柄试了下手感·· “倒是比铜刀轻盈许多·”嬴政说道·· “不错,铜中加入适当的锡才能锻造出合适的青铜兵器,那么铁中为什么就不能加入其它东西呢”老实说叶煜不是很记得钢的成分配比了,不过幸好由此历史老师上课延伸话题的时候提到过最简单的炼钢方法,而他也记得这个,他相信只有多试试总能找到的。
嬴政又看了看手中的铁刀,放回了内侍手里,没有多说什么,他只是看着叶煜有又问出了第二个问题:“那你所说的能让黔首吃饱穿暖的,又是何物”· “木棉和土豆。”
因为棉花原产地是印度等地,目前还没有流传进来,所以叶煜只能改成木棉·· “绵”和现在没有“茶”这个字一样,现在也没有木字旁的“棉”。
叶煜没有在此多做解释,他说道:“滇越乘象国地处南方,其民曰傣族,其族人善用木棉织锦,也常用木棉做棉絮,棉絮可做棉衣御寒·”·穿越时空宫廷侯爵历史剧平步青云· “南方蛮族”嬴政似乎在思考些什么,“那你可有带木棉来”· 叶煜摇摇头道:“我尚未去过滇越乘象国。”
“那你是如何知晓木棉的”· “我是从过往的商人那里听来的·”这是大概是叶煜唯一能用的一个借口了。
“那土豆又是何物”· “土豆是一种作物长在底下的根茎部分,约拳头大小,实心,块状,可生长于沙土,易成活,可饱腹。”
土豆是原产于南美洲的,据闻是十六世纪左右才穿入中国的,但是叶煜觉得,中国那么大什么气候没有,应该是有土豆·· 之所以同样是还没有流传进来的,他却说了土豆没有说棉花,是因为他只看过棉花成熟开花的照片,不知道细节要找也难,而土豆他曾经一时兴起栽种过,所以还记得各个阶段的样子。
“何处有”· 叶煜轻叹一声说道:“不知,我也不过是听人说起罢了·”· 嬴政皱起了眉,久久不语。
过了好一会让,嬴政终于开口了·· “你回去吧·”· 叶煜一愣,不太明白嬴政的意思,他这算是成功了· 哪知道嬴政下一句就给他泼了冷水。
“你既然收了蒙家的恩情,那就好好地做蒙家的侍卫吧·”嬴政对他说道·· 叶煜一时顾不得礼仪,惊愕地看着嬴政。
嬴政站起身来对他之前说的一番话做出了评论,“恶金或许可似美金一样锻造,但是恶金易锈,可致七日风,药石罔效,为一时之利,葬送我大秦士兵的性命,得不偿失也。”
“又有,你所言之木棉土豆皆为听道途说,未见实物,教吾如何信服”· 叶煜忙说道:“我听那商人描述过土豆的模样,只要按图索骥便可。”
嬴政不置可否,只是俯视着他,“你若知道如此利国利民的东西,何不上进父王,早日造福黔首,而来与我一太子说道”· 叶煜说不出话了,他总不能对嬴政说你爹开春就要死了吧· 嬴政一甩袖,转过身去不屑看他,“因你是知道父王不会理会你,才会用花言巧语来哄骗我,说到底不过是一贪图名利的小人罢了。”
叶煜无论如何都没想到嬴政会这么说他,脸色顿时煞白·· “我知你有些身手,可此行猎者,又有几人不善骑射武艺”嬴政留下这一句话之后就离开了。
叶煜只觉得恼怒,他深觉自己被侮辱了·· 偏偏嬴政身边的内侍又讥笑着将他赶了出去·· “你还是老老实实做个侍卫吧”那内侍这么对他说道。
出了帐子外面站了不少侍卫,叶煜只觉得此时脸上火辣辣的,他虽然知道被人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可他还是觉得这些人都在嘲笑他·· 他套上鞋袜,不做一刻停留。
回到了蒙家的帐子,一个侍卫见了他顺口说道:“你回来啦·”· 这只是普通的问候而已,但叶煜现在听着却觉得是这人在讽刺他。
他不发一言地走到了侍卫休息的帐子里,贯彻了蒙恬所说的“好好养伤”再不出去·· 天色快暗的时候蒙恬等人回来了,叶煜换上了自己的衣服去找他请辞。
蒙恬有些诧异,不过他以为叶煜是成功入了太子门下,便没有过多阻拦·· 叶煜甚至不敢告诉他事情,就这么灰溜溜地离开了·· 他没有回去咸阳,也没脸回去,最终只是在附近一个小镇落脚。
他是崇拜嬴政的,可是但他听到嬴政那么说他的时候,他心中冒出来的不只又愤怒,还有恶意·· 他想:既然嬴政你不留我,那我就去别的国家,辅佐别人一统天下。
除了秦国之外最有可能一统天下的就是赵国,或者最后亡秦的楚也不错·· 不过这样的念头很快就被压下去了,叶煜甚至惊异自己会冒出这样的想法。
“我为什么会……”叶煜睁大了双眼,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双手·· 他为什么会这么想· 他是从什么时候起这么自大了· 辅佐别人一统天下可是嬴政没有他的辅佐照样能灭六国,而他又有什么本领,能够和秦始皇对抗呢· 武艺嬴政说的没错,不说其他地方,就是猎场里,比他厉害且身份比他高的也是大有人在,他凭什么认为自己未来能够成为和王翦白起等人并肩的战国名将· 穿越者是的,这的确是他的优势,可是他能做什么吗他的穿越是一场没有任何准备的意外,他知道历史进程却不知道细节,他知道很多厉害的知识,但有些根本无法运用,而有些却连自己都是一知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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