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斓 by 尼可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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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斓 by 尼可拉斯
情有独钟都市情缘 ·文案·【这是一篇差点都要找不到标签的小说】· ·欢迎收藏作者,移步新文《多少楼台烟雨中》·同时鉴于近期情势,为备用,请找一个叫长鲸百川的公众号。
 ·本文将由一系列小故事构成·大约每两章、万余字一对CP,一共九对CP,同一对CP的故事享有同样的章节名称,以(1)、(2)区分,也就是九个故事·在这里,作者试图探索一本书一篇文中对每一种不同恋爱形式的表达异同,连环套索,像一场游戏。
 ·认真地说,每一个章节标题都是一首经典老歌,或者与一首经典老歌相关·全部更完之后会如旧全部PO在简介这里·· ·就把这篇文当作一个连环套一般的萌点集合吧,很轻松,没什么需要费神的情节,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爽文。
 ·根据章节名称,涉及到的经典老歌如下,有的歌曲有很多很多版本,请选择我列出的版本·可以按照这里提供的歌名配合阅读,效果更佳·《Close To You》莫文蔚·《アイ?ミス?ユー》akiko·《Summer Dream(Amherst 2004)》Sun City Girls·《Rainy Night In Georgia》Brook Benton·《I don't want to set the world on fire》The Ink Spots·《Wouldn't It Be Nice》The Beach Boys·《You Never Can Tell (1964 Single Version / Mono)》Chuck Berry·《Easy Living》Billie Holiday·《When You Say Nothing At All - Live》Alison Krauss & Union Station·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肇,孙寅。
韦杨,程恒·张子墨,迟挥·赵仪,唐蔚·齐雨,Sarah·李姿明,谢玮玮·陈放,林奕楚·何源,蒋浔·徐曼,蒋安。
┃ 配角: ┃ 其它:· · ·Close To You (1)·孙寅从福建录节目回来,固然吃了一肚子好吃的,却也实在感到疲惫—肠胃尤其负担严重,她要去运动。
于是她把行李扔回家,匆匆收拾换身衣服,出门叫车去俱乐部·周二下午的北京,离大裤衩不到200米,依然看不清楚·若非事业稳定发展,她似乎也没有留下的理由,也没有离开的理由。
·所以她一直往外走···走进俱乐部—或曰拳馆—负责排课的姑娘意外的看都没看她,一直盯着台上的人·孙寅选这家俱乐部是因为它好,后来也渐渐和“好”的核心、老板兼主教练的陆谦成了朋友。
陆谦一度在她红了之后以她为宣传点,她觉得没有必要·反正无论陆谦怎么宣传,大裤衩并不会允许她收一分钱广告费·但的确渐渐有些人是因她而来,前台排课姑娘也一向喜欢告诉正在上课的学员,央视那个孙寅来了可是今天。
·她顺着目光看去,台上有个人正和陆谦练习自由搏击·打法似乎偏向于泰拳,但腿部力量还不够强大·孙寅很认真地从技术角度观察这人的表现,视线从下往上,方才渐渐看见对方背心下面的漂亮纹身和脑后的小辫子。
接着对方转过身一腿扫向陆谦的脑袋,她也看见了对方的侧脸,就像在来的路上看见的国贸附近的巨大广告上那样子···是林肇·啊,大明星林肇···曾经巡回演唱会开到伦敦去的林肇,一张专辑包揽所有奖项的林肇,一首歌全世界都在放的林肇,创立自己的公司如今活在词曲作者里的林肇。
·她知道林肇小姐身材好,但不知道她也喜欢自由搏击·孙寅喜欢她的好几首歌,也一直觉得她是在按照艺术家的风格生活,自己也不免心向往之·现在见她出现在拳馆,倒也不算惊奇。
·“诶孙寅来了呀·哎呀你可算回来了·”陆谦被打倒了,累了也就顺势躺下·“快,你俩一起练好了·我陪不动了。”
孙寅一愣,嘴张着也说不出话来·她扭头看看林肇,见她一脸汗倒还是真的好看—现在这种中- xing -美更加明显了···林肇对她笑笑,真如广告里那么好看,又比广告自然。
“来”她对孙寅招招手,还在喘气···姑奶奶我这好几年什么都干过了,就是还没和明星打过架·“好,我换个衣服就来”··她对林肇一点儿不留情,时不时一边出拳一边问林肇“还行吗”,林肇完全招架得来,还让她使出全力。
两人越打越投入,这下围观的人更多了·林肇打得投入,开始有点儿好勇斗狠·孙寅生- xing -不服输,见状满心想要教训教训仿佛不知天高地厚的林肇,便猛烈反击,打出有生以来最快一记勾拳,果然把林肇打翻在地。
·陆谦都来不及阻止她···孙寅愣在原地,还没张嘴问林肇有没有事,林肇撑起上半身,对她笑了起来···“我没事,打得好·”··这下她确信林肇的脸是真的,没有一点添加物。
·如是重复,在半年时间里每次孙寅去林肇一般都会在,两人一见面就对练,直打了有九次,第九次时,林肇本来要胜了,却故意输给孙寅,再次被她打到一边···“你故意的。”
孙寅气喘吁吁,累得不行·“做徒弟的不好打败师傅·”林肇说·孙寅笑了,下巴向另一侧抬了抬,想气死那头的的陆谦·洗澡的时候,孙寅累得脑子发懵,在淋浴头下闭着眼对林肇说,“你说我是师傅,你可还没拜师。”
隔间那边的林肇似乎笑了一下,“是哟,那么师傅,一会儿一起去吃个饭吗”··“吃什么”要不好吃,她就准备不答应了。
“你知道的多,你选,我请客·师傅您看怎么样”·情有独钟都市情缘··于是她带林肇出现在一家预计人不是很多的春饼店·结果呢她是太久没来了,五点就只剩一桌空位。
她暗自庆幸林肇今天出门还是戴了帽子,不至于轻易叫人认出来···“喔唷,我好久没吃春饼了·先给我来盘炒合菜,那个包着最香·啊,熏肉也来一盘。”
林肇落座就点,面无表情的服务生只管点头,孙寅还在发愣,也就由她去了·“你看起来很累的样子,不要紧吗”林肇给她倒了一杯菊花茶,“不要紧,我就是最近出差没休息好。
谢谢·”“你们那档节目,我觉得比舌尖好看·”“哟,你还看呢”“我也看呀”··直到对上林肇琥珀色的瞳孔,她才反应过来自己一直在盯着她看,忙把眼神移向一侧。
“不好意思·”“没事儿,就坐对面,看别人也不合适·再说了,我也习惯了·”··孙寅倒也能够理解·她自己工作里只面对一台摄像机,而林肇不时要面对十几台。
·春饼上来的时候林肇居然还贴心地从包里拿出了- shi -巾给她擦手消毒·她不无挖苦地说林肇练拳的好勇斗狠与此不符,林肇虽然辩解但到底是让着她·如此调笑吃完一餐,走出门去,夏夜甚好,林肇提议去喝一杯。
·“你不是开车了吗”“代驾呗,怕啥·”“我以为你会担心自家住址暴露·”“我完全可以去住酒店呀。”
这时她想起林肇曾经和台里某个前辈女主播约会的传闻·实话实说,她觉得前辈比她漂亮多了·但是前辈后来嫁给了一个电信行业的富商·而林肇身边的绯闻,从来没有断过。
·她想起陆谦跟她说,林肇身边那么多女孩子喜欢她,你以为她缺个暖床的吗她才不呢·人家别有追求···“那走吧,哪儿喝”··她跟她林肇去了一家很低调的小店,喝两杯陈年金朗姆,林肇和老板看起来是旧识——因为她轻轻跟着店里的音乐唱起来的时候,向店主投去欣赏的眼神。
“这是什么歌”她想说原谅我不太了解,又觉得没必要客套,毕竟她要是了解了才奇怪了·“《Magnolia》,Eric Clapton。
这老头的歌总是这样有滋味·我不知道你,我总是这样啊,”林肇说的眉飞色舞,她望着她,心想娱乐新闻里所说不假——也不能算是绝对的娱乐新闻,应该是职业道德尚存的专访——他们总说她是说到音乐就天真的人。
·“我每次听到Blues这样缓缓的电吉他,我总想起雨夜的玻璃窗,外面是霓虹,里面的人喝着酒,有心事·这个画面挥之不去·就像这首歌·这首歌还很应景。”
·“看来你是很喜欢·真好·”她趁林肇喝酒的时候说道,“嗯”看林肇的嘴,她还含着一口酒在细细品尝,“能够以自己喜欢的事作为爱好。”
“你这成天录节目去吃好吃的,难道不喜欢吗很多好吃的仿佛都吃不到呢·”“吃不到,什么你就吃不到了·”她有几分醉意了,“比如…那顿大黄鱼我就吃不到因为我没那个时间半夜去守着、又不想一大早又起来吃那么重的吃的。”
·大黄鱼,她想,昨天晚上才播出的·“是呀,那是很难得,真的很好吃·”“是呀,你的工作也有很多乐趣·”··想当初进大裤衩,怎么想到会去这个频道,又做一档美食节目“我当初不想做这些的,虽然现在想想似乎也不能做别的,但是当时真想不到可以做这个。
真不知道如何形容好,峰回路转啊·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走的路·”··“Whatever it is, you’re already on this road. ”林肇一口喝完,“再来一杯吗”孙寅笑了,“你把我灌醉,有什么企图”话一出口,她知道轻佻了。
可是不轻佻,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反正不认真,她想,我一定不是她的备选,也不想成为其中之一,与其跳探戈,不如直接点···“没企图·就是高兴。
喜欢聊天·一个人喝酒就不会出来,出来就不想一个人·”“你不还经常被拍到一个人去干嘛干嘛吗”“那是白天。
这是晚上·如果晚上想一个人,谁也不会找到我的·喜欢这口味吗喜欢就再来一杯,这种酒最近到处都没有,只有这里有了·”“好,来。”
·来···她不知道林肇找的代驾是哪个公司的,仿佛是专人,完全可靠的那种·她醉蒙蒙的,林肇先送她回去·下车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那时林肇正对她说晚安,她笑了笑,“好,你也晚安。”
在又一次出差之前,还能喝一顿这样舒服的酒,她倒在自己床上的时候,感觉非常愉快·一切都像是做了个又轻又软无需负责的美梦···谁知道转过来的周二在浙江沿海渔村,居然又碰见了林肇。
·“你怎么会在这儿”她在录节目的间隙给林肇发微信·“公干·”这话说的不太像林肇的职业,于是她又壮着胆子腆着脸问:“公干没见你拍广告啊。”
这渔村也不是风光绝佳处,“我也有我的事业啊”她想起林肇自己是个企业家,据说还挺成功的,但是到渔村来谈什么生意啊她的主营业务不是演唱会上的灯光黑科技吗··她想起曾经看过的林肇的公司给一家国际知名摇滚乐队做的演唱会的灯光,开关按下时,几万人的手腕上的发光手环,真是人间银河。
她看见评论说,林肇近些年不务正业,都是活在别人歌曲当词曲作者,结果去干这个了也不知道应该说她什么好·她笑,不还有一个词叫“斜杠青年”吗林肇这也也没放弃音乐创作,就是那嗓子不唱歌有点儿可惜,才华还是发光发热的,其实也…·情有独钟都市情缘··“孙寅”那边叫她开拍了,她赶紧发出打完就在放空发呆以致没发出去的消息:“我还不知道你在这渔村还有生意。
我以为你的生意都在城里·”然后赶紧去录怎么烧海鲜·她胆子大,所以很多观众都喜欢她·说到底人民群众的喜好本质上没改变,喜欢大大咧咧,喜欢实实在在,喜欢不娇生惯养,喜欢能干。
孙寅知道自己的长相从来扮不来优雅,她一副异族长相,总叫人怀疑她是滇地少数民族——其实她家里是无锡的·她眼睛很大,但笑起来就变成细长一条,脸小,苹果肌够高耸,鼻子够直,要硬画高雅晚妆没有问题,但一笑就露陷——但她喜欢笑。
她就是天- xing -开朗,好动·所以她在台里就坐不住,她就喜欢出来,她就喜欢到处跑···拍摄间隙,她看见一艘游艇出现在渔村海面上,然后看见上面戴着墨镜的林肇。
坦白说林肇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女·她五官好看,正经穿女装晚礼服非常好看——也穿过一次——但是她平时不是这样,大红大紫之后更加不是,谁也不讨好了,专心做自己,于是开始随自己的意思穿自己喜欢的衣服,从此就中- xing -装扮走天下;头发短可以短到朋克,长可以马尾辫,怎么样都好——孙寅还记得有一次看见林肇上时尚杂志封面,把新剃的朋克头再加修剪,在一侧剃出一个N字母来。
··其实非常酷,配上摇滚风格的耳坠更加酷,但是她在照片里笑得特别灿烂——她说是因为这组照片里放纵了自己爱演的那一面——但是在封面上,她没笑,烟熏装,很酷。
·她又自然,又放肆,又强大·自由自在的人生···孙寅看着她走出游艇舱门,穿着再普通不过的绿色亚麻裤子和黑色背心——也许正是某次和她练拳的时候穿的那件——戴着墨镜,叼着雪茄,小辫子捆在后面,光洁额头就露在那里,想也知道没防晒。
孙寅看着林肇比她大一号的罩杯,想起自己以前最崇拜是安吉丽娜朱莉···又想起曾有人形容皮特之所以迷上茱莉,一部分原因应该归因为茱莉简直像一只母豹子,又- xing -感,又独立,又强大。
·她想起林肇的纹身,林肇的喘息,林肇的眼睛……··“孙寅”合作三年的摄影师拯救了她·山东大汉一声吼,她想,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都没了。
但话虽是这么说,她晚上回到住处,打开没存几首歌的某猪场听歌软件,趴在床上,自然搜索起林肇来·一边听她的吟唱,一边给她发微信·她倦了,她什么都不想考虑,只想放纵自己。
·“你最喜欢自己的哪一首歌啊”··“嗯为什么突然问这个”··“我在听你的歌。”
·“我最喜欢《初夏夜晚》·你最喜欢哪个”··“不知道·我还在慢慢听·你原来唱了那么多歌。”
·“哈哈·幸好唱得多,要不然还不知道要被人骂成什么样子·”··“你也知道你被人说呀·”··“你也说吗”··“我不说呀。
我才开始了解你·”··她觉得自己醉了,一定是老乡给自己的花雕酒太好喝、自己贪杯的缘故,谁告诉她黄酒- xing -温的她现在才开始觉得上头。
·“我才开始了解你,我想多了解你一点·”··“哦”··“越多越好·”··听着听着酒醒了,听着听着又醉了,最后睡去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已经关闭播放器、打开了睡眠记录软件,但耳边仿佛依然飘荡着林肇轻轻的哼唱。
林肇不是个柔弱的女生,从来不是,从她出道的那天起,她就是坚韧的、充满力量的,但也是温柔的、细腻的,孙寅听着她唱那不肯指明所吟唱之对象的- xing -别的歌曲,只有两把木吉他的伴奏加上和声,却不简单,反反复复,反反复复,唱到自己心里。
·孙寅从不知道她可以是这样的,想必是自己对于音乐关注太少·只知道那些烂大街的歌曲···第二天早上醒来,下午才录下半段,于是她懒洋洋地躺在床上,拿起手机,难得没有任何人任何工作找她。
于是她戳开和林肇的聊天记录,看见“越多越好”,她自己也笑了,有那么点儿难堪,又有那么点害羞·但指尖不停···“我喜欢《她在睡梦中》。”
·不过一分钟,林肇回复她了·“哦你原来喜欢那首歌呀·那首歌是再也不能重来的作品了·”··“为什么呀难道你是给什么很特别的人写的吗”她觉得自己因为无所求,所以也无所畏惧。
·“不,正因为不是写给任何人的,单纯是一种憧憬,所以不能重来·”··她努力理解,林肇打字飞快地又补了一段话,“因为一旦出现了具象,就会给歌颂具象,情感不再完全单纯。
甚至有时候为了一定的目的,必须避讳·只有完全单纯的情感才能这样动人,完全单纯就具有普遍- xing -·”··孙寅看了一会儿,“你什么时候回去”林肇问。
“明天·”“一回去就工作吗”“不,这次先休息两天·你呢还在这边吗我昨天看见你的船了。”
“你怎么知道那是我的船”林肇还附带了一个斜眼笑的表情,并不给她多说什么的机会,接着说道:“那不是我的船,不过我现在在用。
我也还在这边,所以问问你,要是明天还不走,就来船上玩玩吧”·情有独钟都市情缘··孙寅以前对于上游艇去玩一玩总有非常刻板的印象,仿佛这总是属于纨绔子弟的肮脏娱乐。
但毕竟是林肇邀请她,何况那是艘大船···姑奶奶我这一年什么都做了,就是还没坐过豪华游艇出海,怕什么··于是摄像和编导都走了之后,她自己拿着行李,第一次像个半途脱队去探险的爱丽丝,走到约定的码头,等待林肇的船开过来。
·“就你一个”她就看见船,不见人,直到船停稳了,林肇才从里面走出来·“对·”“我还见有其他人呢那天。”
“打发走了·”“哦·”好像有点儿欣喜,又有点儿失望,如天秤之两端上下起伏不定·“怎么了上来呀。”
林肇伸手牵她,她才发现自己其实从来没有牵过她的手——打倒对方的时候,她们也是那种非要自己起来不可的人···“你说你来公干,方便告诉我你来的公务是什么吗”她上了船,林肇带着她往里走,又给她倒了一杯柠檬水。
孙寅四下环视,只有一瓶Sangria算是能带来热量的饮料,“哦为什么对这个感兴趣”“我…觉得你之前没有什么相关的生意,可能也是我啥都不知道吧。”
林肇闻言哈哈大笑,“是是是,我也不是什么都上新闻·”林肇自己倒了一杯酒,“我来看看鱼啊,可能和你来的目的也一样·”··“鱼你要干嘛,”她想了想,“搞餐厅”“养殖场。”
孙寅的眼睛睁得老大,在林肇看来倒是更好看了,“养殖场”“对呀·怎么,你有什么刚采访到的内幕消息透露给我吗”“内幕消息是没有,你肯定比我还灵通。
搞个养殖场干吗”“开餐厅啊·”··她脑子里出现林肇穿着厨师服在哪里煎黄鱼的画面,林肇脑子里反倒想的是餐厅的装修是不是要做点调整以便她…··啊,这个“以便”的下文却还没有出来。
·“现在不都不流行开餐厅了吗”“那是火锅店·”林肇开船向外海去,孙寅就倚在她身边的栏杆上·“再说了,我这个人,就是喜欢什么干什么。”
“这大半年的老在拳馆遇到你,我还以为你一直都在北京·”她想,我在说什么“哈,其实我是专门那些时候去的·”··“专门”“嗯,专门的。”
林肇笑了笑,孙寅看着倒比广告里更好看了···作者有话要说:·《她在睡梦中》实际上是朴树的歌,出自专辑《生如夏花》,本文中架空使用·有兴趣者可以听一听。
 ·Close To You (2)·俩人一直开到一片远离大陆但也风平浪静的海才下锚停船·林昭见孙寅一直在望天上,便笑着道:“今天万里无云,明天也一样,一点风浪都不会有的。
你现在晕船吗”“不晕·”“那就没问题·”说罢转身继续给自己倒酒去了·问孙寅喝什么,她依旧只是喝水,林肇说你这是吃了太多好吃的,控制热量坚定不移不喝酒吗··孙寅不答,呆愣在哪里不知如何是好——她怎么就跟着这家伙两人出海了呢怎么就跑了这么远呢是准备晚上还睡这儿这船也不大就一张大床要怎么睡怎么感觉自己仿佛被骗入洞房的大姑娘什么洞房啊我在想什么…··关键的关键是,刚才自己明明起了要问她跑这么远晚上还怎么回去的念头,怎么就没问,怎么就按下了,怎么就潜意识里放纵自己放弃思考跟着她了··她到底要干什么而我又要怎么办··林肇拿着酒出来了,“咱们钓鱼吧”她一愣。
这剧情又发展的超乎自己想象了·“钓上来什么就吃什么吃完了看看夕阳”她说这话的语气仿佛老大爷,让孙寅忍不住发笑。
“我说什么了,这么好笑·”孙寅跟着她走到船头去拿起各自的钓竿,“我从来不知道你还有这么一面·”“哪一面”“像个孩子,又像个老大爷。
特别随和·”“在你看来,”林肇给她装好设备,帮她抛竿,然后又去收拾自己的,“我不随和吗”“那倒没有,挺随和的,特别是在拳馆里认识你之后。”
“那之前呢我好奇我在你眼里的公众形象·”“没什么·我不太关注·你想,我连你的歌都没听过几首。”
·她转过头看林肇,林肇笑了···两人默默无语一会儿,林肇忽然开口道:“哎呀,要是能钓到鲷鱼就好了·”“鲷鱼你会做吗”“会哦怎么,不相信”孙寅静静看着她,“不是。”
“那就等着吃呗·”“哦哟搁我这儿炫耀的厨子,”她刚想说都没什么好下场,林肇就有鱼上钩了·她看着那阳光下闪着艳丽光泽的红鲷鱼。
“我简直,”“嗯”林肇高高兴兴取下鱼放在桶里,又换上饵,“都不敢相信·你是之前来钓过吗”“我经常和这条船的主人一起出来钓鱼。
不然呢,你觉得我会选择一个我自己都不了解的地方带你玩”··她想问船主人是谁,转而又觉得自己和这些都没有关系·最好是没有,即便有那么一点想有,那么一点点。
·她们一边坐着聊钓鱼,聊林肇身上的纹身,聊大裤衩里的工作,林肇都钓上来三条鱼了孙寅那边才有动静·两人收拾了渔具,林肇就拎着鱼桶和走向厨房,她光着脚,孙寅看她的样子就像个渔夫。
黑色背心军绿大裤衩,短小的辫子扎在后面·她跟着她走进厨房,靠在门框上,看她手里的刀也专业,做生鱼片的刀法也利落,甚至从橱柜里自然翻出来现磨的山葵,炉灶上烧着水,鱼骨头这就扔进去变成汤。
情有独钟都市情缘··“你们平时,开船出来玩也这样”“不,就我俩一起,我和船主人一起的时候会自己做饭·如果有别人,”她快速地把柠檬切片,铺在烤盘底部的锡纸上;又舔了一下剩下的柠檬头,酸得皱眉,活像个孩子。
孙寅笑了,“酸啊,傻瓜·”林肇浑身抖一抖以示真的很酸,“维生素C,呵”然后又接着把鲷鱼片铺上去,然后放进烤箱。
“行,等会儿就能吃了·你想吃沙拉什么之类的吗”“我说我想吃海草,是不是还要下海去捞”林肇哈哈大笑,给她换一杯水,很自然地搂着她的肩膀走到船舱另一头的餐厅,指着一个柜子说:“真有装备,但是是浮潜的。
这边海有点儿深,怕是下不去哦除非你或者我能抓着锚索徒手潜下去·”··餐厅宽大舒服,孙寅看第一眼就知道那是适合开party的地方,可以站得下很多人,坐得下很多人,衣香鬓影,玉体横陈…“你在那儿发什么呆”林肇在哪里用手机放歌,不知藏在哪里的音响里流出轻缓摇滚,反复吟唱着雨水如落下我将如何你将如何,孙寅登时觉得刚才不合时宜的遐想都是幻觉,根本不会发生在这样的地方,“没什么。
只是好奇以前这里都发生过什么事·”“没啥事,特别安静·船主人买个大船的主要目的可能只是为了和朋友们一起出来玩,结果买了之后呢,朋友们有的不喜欢出海,有的不喜欢他那样的玩法,最后也没几个一起出来,他老人家就拿出来借给有需要的朋友们咯。
又大又好的船上一直没有几个人,像今天这样,就两个,算是常见情况·你喜欢这艘船吗”··孙寅无奈地笑,“我……虽然有时候你看节目会觉得我可能是个很好奇、什么都敢尝试的人,但是有的时候,我也不是那样,可能因为运用于工作的好奇心太多,非工作时间我都想停下来,回到我熟悉的事情里。”
“那都是什么事情呢”林肇晃着手里的酒杯,孙寅这时候才发现她又在喝,又看见她十分不认真的放松笑意,“除了练自由搏击,就是躺着不动。”
“真哒”“躺着不动,累死了都·我回去真想找个老房子住,有天台那种·回去就躺在天台上望天·”“雾霾那么重,能看见啥。”
“北京也不是365天都雾霾,秋天那高高的天就很好看·”“一会儿,”林肇动动鼻子做出嗅闻的动作,“鱼好了,太阳就开始下山了,咱们到顶上去吃,把棚子拆掉。
一定特别好看·”··这时起了风,孙寅见林肇对她微笑,走出船舱上楼去···鱼们烤好上桌的时候,夕阳染红整个海面·林肇像个孩子一样噔噔噔跑上来放下鱼,又说等自己马上去拿酒,孙寅觉得她们调换了角色——平日大众眼里的林肇是成熟稳重的艺术家,像个仙人;而孙寅是活泼好动大大咧咧的美食主播,像个孩子。
而现在,··“良辰美景~~~就今天”她故意把中间拖得很长,孙寅笑了,“这下不用奈何天了·”林肇也是微笑,给她倒上酒,“来吧,喝一杯Sangria。”
“好·谢谢你·”“干杯”“干杯”··一对烈酒杯相碰的时候,西面的海面上是一片橙色,太阳正缓缓下沉。
·“你的鱼好吃得让我为难·”她边说边吃个不停,“哦哟”林肇也一样,但不按照套路接话:“你不是十套的吗难道以前去电影频道干过译制片配音”“讨厌,最近在看老英国小说罢了,哪有那么重的翻译腔。
你这人就不能好好聊天·”“我的错我的错,所以我怀着我深深的歉意冒昧请问,我的鱼哪里叫你为难了,女士”··两人一起笑出来,不知道哪里好笑,这是中具有奇怪默契的幽默。
“太好吃,我要认真吃,可是我又想看日落·”“想看海上日落,以后会有很多机会的·”“像这样安安静静,自由自在地看,机会很少呀。”
“那也,哎呀你慢点·”林肇劝不住一个咕咚咕咚喝掉了鱼汤的孙寅·“呼,好我们看夕阳吧”··林肇见她又倒满酒杯,会心微笑。
·“你喜欢你现在的工作吗”林肇收拾完,也上来端着一杯酒和她一起躺着,躺在垫子上,飘荡在大海上,被夕阳所环绕·“现在的工作”“我听说很多做美食节目的并不是十分快乐。”
“我不会自杀·”孙寅说,“我对工作也称不上多热爱,也许我还没找到最热爱的事情·但是这份工作使我感到我在努力地活着,也很好。
当然了,”她大口喝酒,喝完便有积分醉意,“有的时候,也会遇到讨厌的人·你呢你现在的工作你喜欢吗还是有喜欢的部分和不喜欢的部分”··“目前来说,喜欢的部分居多。
毕竟也挣扎了这些年·”林肇一手放在脑后,孙寅撑起身体转过来看她,看到她是真的好看,不由得一阵心神荡漾,“现在的心态更好吧,做喜欢的事,并不那么追求名利。
我以前,刚出道的时候,遇到过一个我直到现在想起来都,”林肇顿了顿,仿佛在小心斟酌用词,或者捕捉此刻最细微的感受·“很让人气愤的人·虽然这人最后也得了报应,我还是很气愤。”
“哦是怎么得罪你了”林肇摇摇头,孙寅几乎觉得她皱眉与严肃都好看——也是,否则不会有人叫她去拍那则从头到尾装酷到底的手表广告。
“具体不说了,太长了那故事·我觉得人努力挣钱可以,那是人的天- xing -,也是生存必须·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以伤害别人的利益为代价。
并不是所有事情都是零和游戏,一战战场上也有相聚过圣诞节的敌军·但是有的人不,有的人就是无所不用其极,有些人觉得他们在这里盗取骗取到越多的金钱就越能在社会上世界里越走越高。
有没有这样的例子玩得好的有·但原则是可以用来交换的吗我从来不觉得·我从来不·我相信一个人应该是依靠自己的实力走上去的,这个实力里应该包括道德品质。”
情有独钟都市情缘··她在说十分正经的话,可孙寅不能完全把注意力放在她说的话上·也许是喝了酒,她开始看她的眼睛,反正她也没看她,她可以趁机入迷。
·“这混蛋那时候坑人可是坑得可以了·除了她自己,她对其他人都是负面影响·这些年,”她摇晃着酒杯,“熬过来了,可以开开心心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从目前看来,也的确只有拥有高尚道德的人才能走得远走的高·那么多成功学的书,虽然都口口声声教人成功先要教人做人,看得人那么多,学会的太少了·与其成天挣那挣不完的钱,”林肇转过来看着孙寅,两人眼神对上,“还不如看看这夕阳。
看看橙色,红色,粉色,紫罗兰色,蓝色…”··她对孙寅笑了,孙寅也笑了,眼神有点迷离,她忽然哼唱起自己的一首歌,孙寅觉得这一刻真是美极了···“对,你说得对。”
她也躺下,平躺着看天上的星星,往林肇的肩头轻轻靠了一点,也纵容林肇轻轻握着她手腕···“轻轻地,慢慢地…”她唱,在海水拍打船身的声音里哼唱。
·作者有话要说:·“轻轻地,慢慢地…”——朴树《今夜的滋味》· ·Close To You (3)·那天晚上孙寅没回去,她喝多了,躺在林肇身边就睡着了。
记忆最后的片段是林肇在漆黑的大海上抱着吉他给她唱了一首老歌,《梦伴》·孙寅只记得自己模模糊糊听过关淑怡翻唱的版本,迷离的嗓音与伴奏合二为一,好像穿着利落红色皮衣的成熟女子站在维港边抽一根烟,怀念自己曾经的美好时光。
不比此刻林肇抱着吉他吟唱这般温柔·她本已有醉意,沉浸于这般温柔中,一遍一遍的央她再唱一次,再唱一次,直到她靠着林肇睡着了···醒来发现自己衣衫整齐的躺在被子里,林肇也躺在一边,正在认真地看手机上的邮件。
手机屏幕的蓝光,打在她脸上,在着光线不甚明晰的船舱里,别有一种亲昵感·“你醒了”林肇转过头来,“嗯·你这船,”“嗯”“能一口气开到天津去吗”··林肇笑了,放下手机转身侧躺,右手肘支着身体,“那要很久。
中途还得去加个油·”“唔……”她懒懒不想起来,即便知道自己的假期所剩无几,也许等到船真到了塘沽,她的假期也结束了,她要赶最快一班动车回北京去准备下一期节目,行李都不用重新打理…··“这么不想下船吗”林肇轻声说,听到她声音孙寅觉得是有人在亲吻自己的耳朵,舒服得想逃。
“嗯,”但是她是孙寅啊,“你在上面啊·”··“我也会下去呀,我不是1900.”孙寅笑了,“但我会弹钢琴。”
孙寅依旧笑,伸手戳她的脸,“别担心,下了船你还能找到我的·”她伸出手轻轻握着孙寅的手,像有十成把握孙寅绝不反感或反抗,“只要你想。”
·她想·但是那一瞬间她也没有做任何更亲密的表示·不知道为什么·虽然说林肇没对她怎么样更添好感,但好像也因为这样,她也想慢慢来。
她并不认为自己能抓住她·那瞬间她是没想起台里那美丽前辈的身影了,她漆黑的瞳孔里只有林肇···但是回北京之后,两人又回到各自奔忙的状态·她忙着到处录节目,林肇不知道具体是为了什么,但是就是忙,也是到处飞。
有天她因为暴雨被堵在双流机场,百无聊赖给林肇发微信·林肇说可巧了,你在雨带这头,我在雨带那头,我被暴雨堵在无锡·“无锡你去无锡干什么呀”她问,“我来谈生意啊。”
“你都有多少没人知道的生意·你去无锡投什么我帮你看看·”“你帮我看看”“我是无锡人。”
·她没说话,过一分钟发来一张照片,夜里的太湖边·“昨天中午和朋友吃饭,饭后去了一趟鼋头渚·”孙寅看着照片,有点儿发痴·缓过来之后,回复了一句,“你坏。”
她本来想说“你讨厌”,又觉得有些调情意味,现在说“你坏”,好像也没好到哪里去·“你这哪是公事出差,你这是旅游·”“你那也是啊”“不管,你诚心气我。”
·飞机等待起飞的几个小时里,两个人无缘无故地因为一场雨而聊了一大堆垃圾话·她还是她,孙寅想,或许我之前对她的一切猜想都像那天猜那艘船一样,是错的。
她就是她,仅仅是她而已···可我,··飞机准备要起飞了···“我要起飞了”“哦哟,扇扇小翅膀”要在她面前,她就要捏林肇着不知为何冒着江浙人腔调的嘴,“你讨厌我今天都说了这么多你讨厌了,你还这么讨厌”“哈哈哈哈哈哈。
一路平安·”“你还不飞吗成都雨都停了·”“无锡还下呢·可能它比较喜欢我吧·”“凭什么无锡就要喜欢你啊”··她没回答,她起飞了。
·落地的时候,才看见她说,“因为我喜欢你,这也算是反向的爱屋及乌吧·”··她在人群中匆匆掏出口罩戴上,生怕被人看见自己脸红·又心慌气短,口罩下的嘴角不自觉地咧开美妙的弧度。
她好像问她到底什么时候回北京,快来见我,快来·即便来了不知道我要干什么,可是你快点···她没好意思说·林肇也没主动联系她·好像手指刚刚碰到彼此又立刻闪开、感到无比羞怯和紧张的学生情侣。
她甚至有点儿享受这种纯真···然而没有几天,她忽然在闲极无聊中看到林肇人在香港,又和何人一起出街被拍·香港八卦新闻以自己惯常的语气和套路说到,林肇如今已是隐形富豪,从来都喜欢女生,尤其喜欢漂亮又聪明的,但最好不要是什么和自己身份相近的,如今与某家的某某大小姐又走到一起,不知是否转- xing -,又或者是为了做生意……·情有独钟都市情缘··她关上了网页。
知道不真实,但是会想,她知道这样意味着无论如何都不好的信号·于是她晚上没有去拳馆·明知道那里是最有可能遇见林肇的地方·自己找了一家酒吧呆着,想起林肇跟自己说的,默默点了一杯Jack Daniels Honey加冰。
·我想把你清除出我脑海·我知道我和你恐怕是没什么未来可言的·她想起毛姆的一篇小说,或者是刘以鬯的《酒徒》,“我只是他的香港夫人·”或许她也可以这样。
只要她有足够的魅力和金钱,魅力犹为重要···越是这样想,这该死的酒吧就越放林肇的歌···冰尚未开始化,林肇发微信问她,“今天怎么没有来练拳”她不知道怎么回复了。
·打字符前进又后退,她觉得那就像她自己的心·结果一夜过去,十一点步出酒吧,她还是什么都没回复林肇·这不像她,一点都不利落,一点都不直接。
从那天起林肇每天都问候她,每天都想努力跟她找点话说,每天都不懈怠,无论几点才有空和她说话,连续如此好几个月·孙寅自己也忙,忙起来总是忘记查看手机,结果现在倒像变了个人。
林肇有时候问她在哪里出差,有时候和她分享自己又去了哪里·有一天她回到酒店已经是很晚了,洗完澡出来林肇正好发来一张照片·是个录音室···你又重返音乐了她想,她最近一直在听她的歌。
·“再给谁做专辑吗”她说·没几秒,林肇回复说,“你猜不到·歌出来你就知道了·”··她笑了一下,林肇又说,“这么晚了还没睡”“才回来。”
“在哪里呢”··她又退了一步,“在一个有好吃的地方·”她知道不被一道美味绑架的最好方法,就是一筷子都不要下。
于是她一筷子都不下·她宁愿忍着·从未得到,以后也不会觉得难受·要是曾经得到,那么未来如若失去,曾经的得到就是最残忍的折磨···“什么好吃的呀”··“竹笋。”
我为什么要和她说话···“那下次我也做给你吃·”··嗯··“就像上次那样·”··“原来你做的是鲷鱼生意”··她只发来一个微笑的表情。
·“我睡了·”··“晚安·”··过了两天,她听到林肇给某某欧美歌手制做专辑的消息·林肇又换了个时间点给她发微信,她没回复。
再过一周,回到北京的时候,她一周没回林肇的消息,林肇也没有说太多,她以为她终于冷淡了放弃了,她突然在娱乐版的头版头条看到林肇在某某的新专辑发布会亮相的新闻,原来是那个时候,这么快吗是在赶什么··她不想知道,忽然。
仿佛是因为知道自己绝难抓住她的世界,无法跟上她的步伐···林肇还是每天都在跟她说话·她不想看、却又实际看着·她无可回复·也不问她都在忙什么。
林肇给她发照片,照片里是一个准备中的演唱会现场,她忽然觉得有点落寞——光鲜亮丽,也许都不是自己的·她不与她在一起享受这一切,她也不想看见这些关于台前幕后的如同恩宠的分享。
·那天晚上她在台里加班,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不顺,录了好几遍·直到夜里十点,这才算彻底弄完·饭也没吃,孙寅匆匆下楼,走出大裤衩,在街边忽然发现后面有车跟着自己。
回头一看,是黑色的路虎·车灯轻轻一闪,像个聪明漂亮的秋波,她手机响了,是林肇:“吃个饭吗”··“……好。”
·林肇剪了短头发,十分可爱···“演唱会什么时候”“今天晚上·”“那你还在这里”“我是嘉宾,唱完就走咯。”
林肇开车,在车流渐稀的道路上安静地像个幽灵,“你都不尽地主之谊招待一下吗”“我招待过啦,今晚上他们另有别的去处。
那种我不合适在场的地方·”她看一眼林肇,又觉得有些刺伤,便偏过头去望着窗外风景,一时忘记自己应该问她要带自己去哪里,“有时候我觉得离你们的世界真遥远。”
“我们的世界谁们”“你们这些明星的世界·”··林肇哈哈大笑,“你不也是明星吗”她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伸手去打林肇。
越打林肇越要辩解,越要说孙寅现在人气如何,两人越是笑,在安静的东三环上笑成一团·隔音太好,外面太安静,里面太欢乐,一点都不真实·“你要带我去哪儿”她放松了。
“去个好地方,马上就到了·”她打右转灯,拐弯,进入安静的巷弄,把车停在一个胡同口···“这是”“这是这里最后一个安静的夜晚。”
她下车,林肇绕过来和她并肩,却并没有牵她的手,只是将右手虚拢在她后腰,护着她往前走·“看见那点亮光了吗咱们去那儿。”
孙寅点头,只是无论如何搜肠刮肚都想不起来这里有什么小店,直到走到门前,她看见林肇拿出钥匙才明白——这是她的生意···“小巷里,你修得这样漂亮,不觉得可惜吗”餐厅的装潢很简单又很精致,林肇带她参观了挑高足四米的玻璃大堂,十二米长的吧台,实木的长条餐桌,然后直接带她走进厨房,孙寅取笑她这是让她加班,下班了还录节目。
林肇一笑,给她倒好酒放好舒服的椅子,让她看自己给她做饭·看她收拾一条鲜活的鲥鱼,看她和自己一边聊天一边做了六个肉酿面筋,“不可惜·反而有种大家闺秀的感觉。”
“大家闺秀不应该在长安街上”“在帝都,大家闺秀最多到前门那一片,长安街上没有人·大家闺秀,”林肇揭开背后的一口锅,她闻到一阵熟悉香气,笑容爬上嘴角,“在深宅大院里兀自美丽,也不介意人看见,也不故意炫耀,端庄大气,就很好。
来·”·情有独钟都市情缘··她给她端出酱排骨,和温好的黄酒·孙寅笑着说:“这一锅你烧了多久”她看着林肇还穿着厨师服,两眼发光望着自己,“昨天下午下飞机之后直接过来的,大概三点就开始做。”
“烧到现在”“不是得先腌吗”··孙寅笑了,“你找哪个师傅学的”“这可不能说。
师傅说了不能说的,师傅·”她举起杯,邀请孙寅一起,“嗯”但是后面的计时器响了,她立刻转身去端鱼·孙寅看着她背影,从微醺中猛然回魂,接着觉得自己好笑。
·其实不喜欢在下班之后还回到厨房,也许也不想和她再说那么多话,但是遇见林肇似乎总是发生意外·没什么好否认的,她明白·林肇用优雅的方式追求她,予她充分自由和自主,毫无侵略和激动,好像她对她所有的着迷都与荷尔蒙无关,在一个有的人随意到随便也希望别人和他们一样随便的时代,她还在保持一种过于绅士的礼貌,“真的喜欢的东西也许是舍不得用的,因为太珍惜。”
她想起她曾这么说···“明天开张”她问, “对·”“主要做什么”“新派江浙菜,新派鸡尾酒,新派粤菜,要足够传统又足够新。
不花哨,但够精灵·”孙寅托着下巴看着林肇,林肇温柔地望着她的眼睛,“可你这些菜还不够新啊·”“给你吃,我想将就你最初喜欢的口味,家的味道。
晚上吃什么小龙虾和烧烤,都不如吃点小时候吃惯的东西,对吧你还喜欢吗”“喜欢·”她眼神微醺,放松极了,没有往日那种精灵般的锐利眼神,“都喜欢”“都喜欢。”
两人碰杯,“喜欢排骨,喜欢面筋,喜欢鲥鱼,喜欢黄酒,”她说,“也喜欢你·”··林肇笑了,比哪个广告上看着都好看·她主动伸手去握林肇的手,“嗯”林肇的声音温柔得像刚睡醒,“嗯。”
“喜欢凌晨三点吗”“不知道,明天开张了过来看看·到目前为止,它的老板我是喜欢的·”“那,”林肇牵起她的手,轻轻婆娑她的指关节,“最近有空吗”“怎么”“我想去伊斯坦布尔。
问问你想不想一起去·”··快过年的时候,粉丝们在孙寅的微博上看见她在伊斯坦布尔的圣索菲亚大教堂里拍的照片·眼尖的老粉丝发现她好像没背包,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同行。
当然事实上,包在林肇背上·巨大穹顶下,光落在两人的眼睛里,孙寅拉起半截围巾掩住嘴,故作神秘·拍完照的下一秒,她对着镜头后的林肇笑得开心,林肇再一次觉得心神荡漾。
也就完全忘记去关注手机里程恒给她发的微信···她这一刻也是幸福的·很久没有这样幸福了·她现在一点都不介意程恒来分享她和韦杨的幸福了。
 ·作者有话要说:·《梦伴》,原唱梅艳芳,翻唱关淑怡,我喜欢关淑怡的版本·· ·I Miss You(1)·程恒今天心情特别好·因为韦杨的小婶婶又讲了很多很好笑的笑话,小婶婶比她们大不了多少。
于是即便在收拾桌面的时候,桌面有些狼藉,她也不觉得嫌恶·她也不是那种对杯盘狼藉很反感的人,家里开家宴怎么会整洁呢她自己走廊深处的工作室在工作的时候不也很狼藉吗特别是她开始石雕木雕和装置艺术一起上之后。
当初建造这座房子的时候,她特意让人给她的工作室加装隔音的墙面和门,毕竟即便韦杨说她不介意,自己介意·自己不愿意吵她·她每天埋头在那里敲打键盘奋笔疾书,放着喜欢的音乐,本来氛围多好啊,万一听到自己这边电锯锤子叮叮咣咣的,怎么办··韦杨一直说没关系,她觉得有关系,她们就是这种互相担忧的情侣。
想到这里,回头看了一眼在厨房收拾的韦杨,“情侣”这个词或许已经过时了,她们注册结婚也有三年,同居五年,的确也过出一种老夫老妻感···她收拾好桌面,用抹布仔细擦了一遍,轻唤一声“宝贝儿”,韦杨立刻转身走出来,身上还挂着围裙,和她一起把桌面收起来,能容纳十人的长餐桌现在又是一个简洁大方的四人餐桌。
两人动作默契,程恒越想越觉得可爱,笑容挂在脸上·韦杨不明就里,有点儿好奇的看着她···“有垃圾吗”“不是很多,一会儿散步去倒”“别了,我现在去吧,今天你也累了,就不去散步了。”
“好吧·”··韦杨又转身回厨房收拾去了,程恒扔完垃圾回来,知道她喝水像个水缸一样,日常- xing -的去拎一下水壶,发现里面没多少水,立刻烧了一壶。
在吧台站在,想起刚才那两个酒瓶子·今天一家子人吃饭,也没有重大节日,只是随便喝了点,她自己喝的没什么感觉,料想海量的韦杨也没尽兴·“你想喝一杯吗”“嗯晚上你没尽兴”“我知道你没尽兴。
你要想了余兴,我陪你·”··那头传来短促的笑声,那种她熟悉的韦杨的窃笑,“好,你给我倒吧·”“喝什么”“你倒什么我喝什么。”
程恒的手本来伸到黄酒的雕花坛子附近,心中别样念头升起,她不打算让韦杨晚上还工作了,她从冰箱里拿了汽水和薄荷,十分认真的做了一杯Mojito···她刚刚认识韦杨的时候,是在一个艺术沙龙。
那时候她正在做一个大理石雕塑,做的很困难,心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也差的要死·要不是沙龙主人是很好的朋友还力邀,她根本就不想去·朋友说你来散散心嘛,好好一个大美女逼出社交恐惧症怎么办。
于是她去了·在那里遇到韦杨···程恒这人工作的样子和出现在社交场合的样子完全不符·她天生高挑漂亮,眼睛大的叫别人羡慕,笑起来弯弯的像桃花眼,不笑自带端庄优雅,化个晚装就自然变成那种生人勿进气场凌人高高在上的女王样子。
再一介绍,说是个雕塑家·一种做体力活成天拿着锥子凿子的刻板印象浮上心头,出于猎奇而与她搭讪的有,出于敬而远之走远的也有·她想别人也没想错,她工作的时候经常白T恤牛仔背带裤,扎个马尾辫就行。
渐渐的她开始觉得自己在社交场合和工作室不是一个人,这样的不同和疏离让她很不快乐,然后反感社交··情有独钟都市情缘··结果那天遇到韦杨,她光顾着和韦杨聊天。
韦杨仿佛有让她自然放松的能力·那时主人介绍,说这是韦杨·她说韦杨写了那个什么什么和什么什么的韦杨吗韦杨说对,就是我。
她听见她说话音调不高不低,温柔平和,没什么情绪起伏,既不显得拒人千里,也不显得过于亲密·她仔细看看韦杨,她自己穿着OL套装——有点儿像个翘班赶来的精英白领——而韦杨很自然的穿了没特征的灰衬衣和蓝色牛仔裤。
她甚至觉得自己穿得过于正经仿佛是来拜访,而这个沙龙的主讲分明是这个着装轻松的不像话的当红作家···“你好,我是韦杨·”然后她向自己伸出了手,手上带着黑色的细小佛珠。
后来韦杨问她,为什么要穿那种衣服“好像刚刚从陆家嘴那种地方的某家公司下班一样·”“忘了,大概是觉得烦躁,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情随便穿了一件吧。”
韦杨立刻说,“你现在可是不能破摔,你可是要摔出一个样子来哦”她那时候已经在做装置艺术了·闻言她笑着锤韦杨,“我是知道你文章里那些又长又抖机灵的句子怎么来的了你说你写那些句子,又长,读的又累又着急,为了看到后来你铺的梗,还得忍着读下去。
最后总是遇到你这种俏皮话讨厌你讨厌”··那是哪一个一起醒来的早晨呢她忘记了。
那天的沙龙她和韦杨就着一杯一杯清爽也喝不醉人的mojito聊天,先是韦杨问她平时都如何工作,她坐在韦杨身边莫名放松,倒豆子一样说起最近对那块大理石的又爱又恨,韦杨也放任她说;等她觉得自己口渴了,一边喝一边将话题抛回给韦杨,问她又如何工作,写作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说写作是一门很孤独的劳作·“一个人计划,一个人前行,遇到困难一个人克服·”她说,一边轻轻婆娑着酒杯,“大概有点儿像一个人住的时候给自己做饭。
不过做饭快乐点·”“哦你会做饭”“会啊,我很喜欢做饭·烹饪很让人放松·”“你坐在书房写作,一写就是那么久,还有时间做饭”“做饭正好是强迫自己站起来去活动活动的理由嘛”“那你会做什么啊”“我会做的可多咯只要不是太精细有特殊技术的菜,我都乐意看着菜谱试一试。”
“试一试然后呢”“第一次可能失败点,一次两次就成功了嘛·”··程恒不知不知觉曲着身子,手肘放在膝盖上撑着下巴,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和韦杨说话。
“既然挺会做饭的,有没有考虑写一本美食书”“美食书都是美食家才能写的·我只是喜欢吃又爱做罢了·等个十年八年吧。”
现在差不多也快八年后,她又问韦杨有没有相关的打算,韦杨说没有,因为现在写就是跟风,“跟风更讨厌·再说,我能给你做就好了·别无他求。”
·她没想过去个沙龙会和一个当红作家一起聊生活琐事和创作心得——生活琐事大半是吃,创作心得大半是烦——在那之前,她也读过韦杨一炮而红的处女座《问题》。
她虽然不懂文学创作和分析的种种缠绕理论,她喜欢《问题》里的一些情节,都是合情合理的意料之外:仿佛韦杨100页之前就将线埋伏好了,跟着剧情发展你也可以想到会是这样,但又总不愿意相信是这样。
“难为你写成那样·”韦杨哈哈哈哈大笑,“我是那种先想到人物,想他们会是什么样子,然后想故事大概想要是什么样,然后想结局·结局一旦出现在脑海就特别清晰,所以写的路上只能不断架设桥梁铺设道路抵达那个结局。”
“所以说这个惨兮兮的结局,是你一早想好的”韦杨点头,“是,一个字都不差,还没开始写开头结局就写好了·”“你是怎么想到要写这些呢从抽象中获得灵感吗”“你呢”“我总是去看,看一个人事物,看表面的血肉再看骨架,再提取内含的抽象的东西,再转化为实际。
有时候我只有我觉得,两个实际存在的事物是一回事,别人都觉得,怎么会这样·”韦杨笑道:“艺术家就应该是这样·用自己的方法自己的语言表达自己看到的事物,寻找的是共鸣,但不是广泛的理解。”
··韦杨问她大概什么时候会有展览,是不是个人的都可以,她想去看看·程恒也不好说原来你没看过我的作品,也许人家看过,只是不知道是自己的——有可能是早期的拙作,真不想承认是自己的作品。
她说大概何时何时参加了一个展览,又有一尊什么放在朋友的画展里会一起展出·韦杨说那个画展,我要去的肯定要去的“到时候会看见你吗”··她不置可否。
不很想去·后来想到韦杨要去,也就打扮了一番去了·到的时候,远远的看见朋友在和韦杨聊天,韦杨今天居然穿了一套灰色西装配黑色衬衣,剪裁相当修身,衣领和左侧胸口的假口袋都有细细的金线刺绣,显得既正式又不死板。
她今天戴着无框眼镜,刚刚过肩的长发在脑后随意挽了一个圆髻,整个人清爽利落·朋友一袭- xing -感红色长裙站着那里,程恒莫名觉得有点妖艳过头;而她朋友扭头逆着光看见她走过来,一套白色的深V上衣和喇叭裤白色高跟鞋,心里念了好几遍“这家伙是过来勾引谁”:“程程啊,我说你最近雕大理石雕魔障了,自己出门也要打扮成个大理石吗”··“瞎说什么。”
朋友正想介绍,两人却异口同声的说她们认识,然后自然说起近来种种·朋友顿觉这里自己不要呆了,眼睛要瞎·这位妖艳美女作为画家观察力敏锐异常,不论是对于色彩还是暧昧。
她这一瞎眼就瞎到现在·最近一次一起吃饭,这位画家还对程恒投诉:“老娘陪你出来逛街,可不是为了到处给韦杨买礼物你就不能,”“我就不能怎样逛逛嘛,我也在陪你看啊。”
说是这么说,程恒手里还是拿着想给韦杨买的衣服,“程程”朋友终于使出了撒娇的绝招,“人家真的是有很多话对你说啊你能不能先把你家大宝贝忘记一会儿啊”··从那个她们认识数周、一起吃了三顿晚餐、然后在第三次去续摊喝酒的半路上程恒提议去她家结果就顺其自然滚了床单、接着一起醒来的早晨开始,程恒一直管韦杨叫“宝贝儿”、“大宝贝儿”,朋友们都习惯了,韦杨也喜欢,她一般叫宝贝儿,如遇什么特别开心的事,那就是大宝贝了。
情有独钟都市情缘··到她家的当夜两人其实一滴酒都没有喝,就直接滚上了床,一进门程恒像一个终于把猎物骗到陷阱里的野兽,伸出自己的爪子克制着狂野的轻轻抚摸猎物的颈口,抚摸那脉搏跳动,旺盛的生命力。
韦杨的喘息打在她手腕上,- yin -差阳错刺激她这少有的敏感带,她轻轻叹息,韦杨立刻吻在她手腕上,顺着野兽一时迟疑的利爪,猎物终于将野兽吞吃干净·但这里毕竟是野兽的巢- xue -,于是次日清晨程恒醒来,看见韦杨也醒来,互道早安,就立刻扑上去一雪前耻。
不知道哪里来的那种狂热,韦杨并不是- xing -感的人,非常要从审美的角度来说,她自信自己比韦杨具有吸引力·甚至完全从- xing -的角度来说,自己那个妖艳的画家朋友一定比韦杨更具有吸引力。
但爱情不讲道理,而她此刻确信那就是爱情···从此夜晚属于她属于韦杨,清晨韦杨属于她···两人没有很快开始同居,拖延的主要原因是房子·将彼此的工作室搬到一起并不容易,程恒的房子大些,但是觉得自己这里吵闹,韦杨的东西也很多,要搬就是个大工程。
一开始是韦杨经常去程恒那里夜宿第二天再起来做早餐,带着一个电脑就轻装上路·程恒觉得老是让她这样跑也不方便,自己也没办法专心把雕塑做完,改成自己每周固定那几天去韦杨家,强行给自己放假。
周末两个人一起去买菜,一起回来做饭,非常居家·偶然让朋友撞见几次,好事遂逐渐传开·朋友们晓得她们两个的个- xing -——即便不晓得,互相打听便是——觉得有点儿反常,向两人问起,承认得倒是很快,是啊我们在一起。
那怎么不打算同居那原因可就多了·····程恒有时坐在那一尊完成了一半的大理石雕像面前,想念着韦杨·明明知道一个电话就能找到她,却不愿意打扰她。
明知道一叫她就会过来,却宁愿一个人呆着·好朋友说你不能因为对前任失望就对人家韦杨这样啊,人家多好的·她说我没有·那你干嘛不让人家住进来。
我这不是怕我这天天这么吵吵着她工作吗好朋友嗤之以鼻,“借口你这水泥毛坯,装成录音室那样隔音能花几个钱你就是怕。
有什么好怕的再怕下去,人是经不起等的·”··然而萦绕她心头的是韦杨对她说,有时候创作就是很孤独,什么都要撇下,一心一意现在只做这一件事,什么都不管就这一件事。
“如果你想做,就一心一意去做,我绝对支持你·不要担心·”··她坐在雕塑前,雕塑做了一半了·她又拿起锤子···做得最辛苦的那段时间,韦杨正好因公要去北欧一个月。
她觉得像是一个人在辛苦的境地孤独寻觅出路·尤其是韦杨在飞机上的几个小时里,她觉得自己竟然狂热的思念着韦杨·因为时差,交流较平日变少——本来平常交流就不算多——她又不想给韦杨发太多的话打太长的电话让她担心,她一切的思念都表达在雕塑的线条上。
·她从来没有介意过韦杨以前有一个深爱的前任·假如那十年不曾枉费,流传至今也会是奇缘佳话·韦杨也不介意她以前的丰富故事,不介意她直到现在依然模糊不清的双- xing -取向。
反正她们都希望这是一个新开始,让过去就过去吧·可是一对恋爱经历过于单一或反复失败的人,对自己的生活模式经营方式都不见得有什么信心·韦杨抱着横竖试一试的心态,坚信爱情。
程恒对自己心中到底什么是爱有所怀疑——她应该像以前那样投入爱情奋不顾身,还是理- xing -的往后退一步再看一看她其实习惯了一个人住着很好。
她知道韦杨也是这样·她们都享受到了相当的自在·可现在呢··她想起她对韦杨说,计划创作时是理- xing -的,创作时是感- xing -的放任的。
韦杨说对···最后韦杨回来了,雕塑也完成了·韦杨下飞机第一时间就去工作室看她,也就成了第一个看到雕塑的人·是女- xing -人像雕塑,面容精致美丽,衣袂和身体线条十分飘逸,像在风中行走,双脚如同站在风沙中,已经被淹没。
“你觉得像什么”程恒站在韦杨背后,从背后搂着她的腰,下巴放在她左肩上,轻轻在她耳边呢喃,“像赶路的人·”“然后呢”“有点犹豫又有点向往,但是还再往前走。”
“嗯·”“很好看·叫什么名字”··“叫远道·”“嗯”“‘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
“呵·”韦杨轻笑一声,从腰际捞起程恒的左手轻轻吻了一下,然后细细检视手上的伤痕,“受伤了”“没事的,小事情。
经常这样·伤了自己总比伤了作品好·”韦杨把她的手握在自己双手中,她感受到她掌心的温度,忽然觉得工作室有点冷·是啊,冬天要来了。
“别走了·”“嗯·不走了·”··她们在这里住了两年,纪念日的时候去丹麦注册结婚·韦杨自打成名之后就向家里出柜,父母双亲是一早就知道的,家里剩下的亲戚们这么多年虽然不是一早知道甚至于强拆柜门,但也没有太大惊讶,毕竟人家父母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你只有说好的份。
程恒的父母也是搞艺术出身,如今在戏剧学院继续培养年轻演员,作风西洋惯了,对此毫无异议,只对程恒什么时候能找个人安定下来有想法·现在能,那不是挺好她们两人没带任何人,注册完就立刻去旅行。
回来开开心心办草坪婚礼·然后回韦杨的家乡造了一座山野之间的大别墅···程恒和她回了一次家,就喜欢上这里·喜欢上这里的空气,山水,山林间飞翔的大山雀。
她想,她在这里可以和韦杨构建一种很温和安静的生活·婚后住在一起的生活也的确如此·每天早晨醒来,只要没事,韦杨就先和她躺一会儿再起来,两个人悠哉游哉的做早餐吃,再各自倒一杯咖啡回工作室去工作,午饭不一定一块吃,看工作的进度。
晚饭韦杨会很认真的做好,因为这标志着一天工作的结束·必须休息·饭后两人可能依旧是相对无言的靠在一起各自看书,偶尔一起看电影或者聊天,然后安安静静去睡。
·情有独钟都市情缘·一整天也许不说几句话,平静的像很多已经没有任何感情完全靠惯- xing -在维护的夫妇·但当她们在工作室忘我一阵之后,回到实在置身的环境,想起屋檐下的那个亲爱的人,心中总是流动着那种想念的感觉。
有时候程恒中午早一点出来,先给韦杨把午餐做好,韦杨总觉得惊喜···“今天出来这么早”“嗯,想你了·”··想你了,即便同在一个屋檐下,睡在一张床上,亲密时我依然恨不得与你紧紧拥抱让你与我成为永恒的一体。
这样的想法使她们一边下手重、沉醉于那种□□的哭腔、一边又感到怜惜,一种类似痛觉的生理和心理上的极乐···程恒渐渐变成韦杨家里那个很聪明很会交际什么都处的圆融的好媳妇,韦杨渐渐变成程恒父母那个乖巧孝顺什么都能考虑到的好媳妇。
她们是朋友们眼中叫人羡慕的一对,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叫人羡慕···“喜欢吗”程恒问她,晃一晃手里的酒杯,“我多放了一点的糖。”
韦杨笑着朝她靠近,伸出手搂着她的腰,“喜欢·”轻轻吻了她的耳朵,“就像喜欢你·”“喜欢”“嗯,喜欢你的一切。”
 ·I Miss You(2)·程恒是公务出差到北京——这样说起来有点古怪之处,毕竟她之前明明是以此为原点出发到别的地方去——韦杨说她在家先把家务处理好了好了再过来。
两人不知为何这些年很少到北京,好像已经完全沉溺于温柔的南方,有活动也只参加那些在上海或者广州举办的·这一次要不是盛情难却,她也没有千里迢迢跑到北京来见林肇的机会。
·认识林肇好多年,这些年两个人都太忙,上一次是见面还是去年在浙江沿海的某个小渔村,她在那边和韦杨采风,林肇在那边开一艘大船做生意——她觉得林肇是那种因为天生聪明学什么都快、于是显得做什么都容易的人。
而且难能可贵的是,她依然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行事的那些准则,她做人的那些圭臬,不曾因为她遇到的挫折或顺风顺水改变分毫·经历过太多的事,林肇依然是当初那个人。
·有次她问韦杨,你说林肇是水,还是钻石韦杨说是钻石·她觉得对···两人在京郊的房子早已卖了,为了方便干脆找了一家民宿住。
两层楼的,整套租,方便朋友们来见她们俩·不知道为什么,两人在朋友圈子里非常受欢迎,尤其以两人一起出现的形式,好像看她们就是看完美情侣的范本一样·韦杨不以为意,程恒倒是很喜欢这一点,··毕竟她喜欢她的大宝贝。
就像现在···韦杨昨天下午才到北京,那时候程恒还在外面参加活动,韦杨是直接去会场接她·活动举办者还笑说:“在北京还要人家接你啊”哪知道程恒说:“在北京从来都是她接我啊”韦杨在一边笑。
晚上回去躺下,韦杨从后面抱着她,手从腰际轻轻往上,嘴唇贴在耳朵上,轻轻呼气···“对,我来接你·”··除了非常亲近的朋友,否则没人知道她们都五年了依然这样亲密如烈火。
但又好像每个人都嗅得出来·所以她们受欢迎吧·韦杨睡得沉,她也不知道自己昨晚上是如何在喝了两瓶红酒的情况下还表现得像头狮子·但酒太好喝又喝得太急,她有点儿睡不醒。
直到,··“嗯”她睁开眼,看见程恒笑着,平素拿着锤子凿子的手指轻轻抚摸着她的锁骨·“嗯·”她轻笑出声,默契的条件反- she -一般将右腿缠上程恒的腿,“几点了”“八点半。”
“昨晚上…我们几点睡的”“我怎么知道,问你啊·”“我也不知道啊·”她伸出双手去搂着程恒的脖子,程恒的手顺势下移搂着她的腰,两人紧紧贴在一起,“Anyway, it’s morning.”“Yes honey, it’s morning and I want to love you. ”··程恒贴着她耳朵说的,她笑了,她感觉到程恒的手已经准备开工了,于是她凑上去吻了程恒,甚至有点调皮地咬了程恒的嘴唇一下。
她喜欢这样,喜欢偶尔变得非常调皮而孩子气,引诱程恒变得失控而像野兽,她甚至喜欢程恒下手重的时候,overwhelming,that’s what she like. ··她喜欢这种侧面的姿势。
她曾开玩笑说一定是因为程恒手劲比较足的原因···“…慢点·”“嗯”程恒没有慢,只是技巧- xing -的把时间拖得很长。
她一手不停,一手扶着韦杨的腰,直到韦杨克制不住的痉挛·她感觉自己像是造了一个雕塑,那一瞬间的韦杨的姿势实在叫人沉迷···“……”韦杨靠进她怀里喘息,犹如恋家小兽一般亲吻她的脸颊和脖颈。
很眷恋,很温柔,她喜欢看见平时在外总是叫人臣服的韦杨臣服于她·一个从来显得遗世独立骄傲于红尘之外的人,也会对什么恋恋不舍吗··她埋下头去亲吻韦杨的额头。
“宝贝儿·”“嗯”“嗯·”韦杨像猫一样蹭她,黑中带棕的发丝又软又细,蹭得人心痒·她的手还在腰后,另一只手在,··“嗯”“我想起我今天早上还没有吻你。”
韦杨笑了,“但是你已经,”她没给韦杨机会说话,先吻个天昏地暗·吻着吻着韦杨哼了一声,而她顺势下移·“程程…”“嗯”“…别。”
·她就喜欢听她无力的拒绝,“不·偏要·”她轻轻啃噬她的耳后与右颈如吸血鬼,整个人覆在她身上将她整个人打开,打开成一个无法抵抗无力还击的姿势,这样她可以对她为所欲为,完全占有——这就是她对韦杨的爱极重要的一个部分,占有她,享受她,予她至上的欢愉。
情有独钟都市情缘··无论是整个人生,还是人生中的每一天···韦杨已经无法控制自己,或曰已经彻底醒酒,分贝渐渐提高·“没事儿的,”她说,“这附近没人。”
然后手上突然用力,她能感受到韦杨整个人不可自抑地颤抖了一下·于是她笑了···一前一后两次几乎像两个人·克制得住的韦杨是表面的韦杨。
克制不住的韦杨,是专属于她程恒的大宝贝···我的,她一边用力一边这样想,我的,我的,这宝贝是我的,我的,我的···韦杨后来又迷糊睡去,程恒随她睡去。
脑海里描摹她刚才伸展开的样子,觉得最近因她而诞生灵感所造的雕塑还不是最能捕捉神韵的·还有某处不完整·犹如圣经里耶和华让人类不要铸偶像,她偏要铸造,终归不能凭借任何材料囚禁她女神一丝一毫的灵魂。
但无论她造的再抽象,瞒过眼最尖的画家朋友兼美人,都瞒不过韦杨·她总能看出那是她的某一个部分,然后微笑···想着想着,程恒伸手撩开挡在韦杨额前的头发,要是让她知道我用她高潮的样子做雕塑,哦,她一定会…··有人评价雕塑家程恒最近的作品在凌厉的反思中多出许多女- xing -的温柔。
她觉得这是很好的趋势·从前她和画家朋友一样,总是带着一种锐气的创作者,好像总要刺伤些什么才算是正常发挥·随着年岁渐长,尖刺有时消失,有时回到创作者的心里扎得千疮百孔。
自省是必然的,也是必须要经历的·只是若没有人来化解这无处可去的力量,像她们这样的创作者必然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越过这道黑暗山脊·画家朋友想必想在还在奋力抵抗,而程恒幸运地遇到了韦杨,对于韦杨也一样。
·所以画家的作品依然艳丽得如同她的大红唇,程恒近乎“严酷”线条已经有了那么一些柔和的趋势,而韦杨在从黑暗走向光明的路上一如既往的坚定,甚至还有一些浪漫起来。
·“宝贝儿,醒醒·该起来了,中午还约了饭局呢·”··她一点儿都不想承认自己此刻复杂的坏心眼·她的确折腾她了,她的确把她折腾累了,可她们也需要她打起精神来加入快乐饭局——虽然即便她没精神也不会影响什么人际关系——但程恒就是爱韦杨的那股子不显山露水的调皮和机灵。
而且如果能在她被欲望压倒之后带着那满足甚至纵欲的疲惫去展现她的机灵,她在程恒看来会具有不可思议的吸引力···“嗯…”韦杨点头,她也知道程恒在想什么,从很久之前的某一次聚会上她就明白了的,那时程恒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不断用食指轻抚她掌心。
她有时和自己的朋友单独出去,留程恒一个人在家面对石头·她会和朋友说到些相对私密的事,因为对这几个从儿时就相伴的朋友有完全的信任,说什么也不畏惧——哪怕是这种甜死人的蜜糖味狗粮。
朋友们以前是“啧啧啧”,现在也还是会“啧啧啧”,然后补上一句:你们这几年感情也真是一点变化都没有···我的爱情是5000℃的岩浆,她说,我害怕烫伤我的爱人,所以我总是缓缓地把我的爱释放出来,流泻出来。
所以它不会改变,会长长久久···但我就是有点累,她又说·朋友于是打她···有读者曾给韦杨写信,问她关于人生的看法·人生到底应该追求什么呢她回信说,我以前追求的是燃烧自己,甚至燃烧得越痛越好,我以为痛才是真实的。
现在能明白,没有人天生拒绝幸福,也没有人应该这样·燃烧自己,如果想燃烧出美丽的火焰,燃烧物自己也必须是快乐的·读者又问,你不觉得人生本质上是一场空虚吗她说,是啊,所以为什么不过得快乐点呢··有的读者说她变了。
也许他们把她当作奇怪的偶像·她一笑置之···她爬起来换好衣服,和程恒一起步行前往约好的餐厅·在一个使用交通工具造成污染、而且有时候还要等很久很久的时代,多快的交通工具都显得局限且不自由,只有步行最自由——即便速度有限,也完全由自己控制。
两个人手牵手走过曾经无比熟悉的北京的街道,喜欢这座城市,却也毫无留恋·韦杨曾经觉得,自己不可能在哪一个地方呆超过三年,她总要去别的地方才可以·北京是这样,上海是这样,纽约也是这样,她总觉得自己一直在流浪,也许因为一开始她期待能够收留自己的心的那个人没有收留,所以她一直放逐自己。
·随波逐流,即便不知道在推着自己走的到底是什么·风中之子···她们俩走了两公里才到,依然比打车来的倒霉蛋儿早·中午的潮汕锅,据说是北京最好的一家,桌上的蔬菜和牛肉□□开。
来了三个朋友和两位家属,一位见过,一位新来的·吃得太开心,无酒也醉·程恒惯是放得开,招呼这招呼那,还问那倒霉一个人来的画家朋友,你怎么一个人孤家寡人啊她看见画家的大红唇依旧,虽然换了个色号,依旧美得锋利。
·画家白她一眼,我怎么了我一个人来吃你俩的狗粮还不行吗··两人知道她最近仿佛不大愉快,以为是创作遇到瓶颈,遂邀请她什么时候去她们那里休息采风。
“反正你一直说要去也没去,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吧·”韦杨说,“就当我们招待你,媒人姐姐美人姐姐”··“程程,你还不撕烂她的嘴”画家说,程恒只是笑,“我这辈子给自己下的最大的套就是介绍你俩认识从此吃起双倍狗粮了”程恒大笑,不再说别的,只是在饭局结束的时候认真邀请画家到她们俩家里去休养。
·“不管是因为什么,你能说清的,你不能说清的,都先放下,然后到个安静地方休息休息吧·”她对画家说·然后与韦杨手牵手离去,徒留画家一个人,鲜艳红唇的脸上一脸落寞。
这有点残忍,韦杨对程恒说,程恒摇头笑笑,“人不能一边认真一边游戏·可以认真地游戏,或者完全游戏·她今天这样,难道不是自己害的自己的事留给自己吧。”
情有独钟都市情缘··韦杨没说什么,脑海中掠过是孽是缘是好是坏无数字眼,终究都觉得是浪费,只是对她笑了·你是什么样的我生命中的存在,那是伪命题,你存在就足够了。
·三天后韦杨的事也做完,两人谢绝了编辑的挽留,直接回家去了·从机场开走停了好几天的车,程恒忽然说我喜欢这种小城市·韦杨问为什么,“因为近在咫尺,又不会大到侵犯吞噬生活,我们依然可以和它保持适当的距离,各自独立。”
话说完,车拐进小路,开向山中别墅·远远望见山林,一直大山雀盘旋在空中,漂亮修长的尾羽轻轻颤抖·程恒摇下车窗,山林的清新空气柔风抚面。
·尽在咫尺,她却在这一瞬间非常想念自家的大阳台·回到家之后放下行李——反正收拾行李是韦杨的事——她径直走向阳台,雨下了起来,细密地将天地与人间万物网在一起。
她爱这景象,就像爱,像爱一样温柔舒适···这时韦杨从背后走来,给她倒来一杯茶,她接过,然后韦杨就从背后抱住了她·这样就太好了,好到几乎不真实。
不需要声音与言语,只要雨声与怀抱,就任时间流去吧···作者有话要说:·注意:为了不与结局形成冲突,开头处做出修改,改为“韦杨说她在家先把家务处理好了好了再过来”。
 ·Summer Dream (1)·画家迟挥小姐,终于在一周之后抵达韦杨的故乡·这次没有大红唇,还戴了硕大的墨镜·迟挥是要么就出位,要么就彻底隐藏自己的人。
她没有居间的状态,也不喜欢居间·她的作品浓墨重彩·从欣赏的画家来说,她欣赏莫奈,但谈不上多喜欢——层层叠叠,渐变的模糊的,那不是她。
她也没有细致到冷军那样子·若论热烈她比较像梵高,但梵高还有一丝温柔和天真在,她迟挥的画,比较接近于爱德华·霍普的《夜游者》那种风格···明晰,直接,甚至有点锋利。
当然见过迟挥的人会说,人更锋利·有的评论家说,迟挥的作品有种矛盾的气质,当你觉得它锋利的直冲感官时,画家其实有所保留,像是刀锋停留在眼前几厘米的地方;相反若是第一眼觉得比较温和,仔细一看往往会发现其实每一条线条和每一束光影都带着强烈而不容置疑的态度。
·迟挥不喜欢看到这些评论,她觉得那都是瞎猜·她从来只画她看到的现实,她对现实只做重新表达,她不做分析·她看到那束光那条线是那样,就是那样。
她想用自己的方式还原,让看画的人用她的眼睛去看世界···就像照片·虽然她不大喜欢摄影艺术,特别是在如今大家都修图的时代·她更愿意去看那些黑白照片。
·下飞机之后,韦杨说已经到了,在外面等她·飞机上喝了太多水,解决内急之后在洗手间玻璃上看见自己脸色不佳,但又怕让韦杨多等,便急匆匆离去···谁知道这脸色被程恒笑了整整一晚上。
·第二天醒来,她自顾自画了如鲜血般的大红唇,在波浪松散但尚未变形的长发上戴上宽沿帽子,出去吃早餐·她知道韦杨和程恒应该是会在家吃,她也不想一直吃她俩狗粮,她更想感受当地的风土人情——毕竟她真的是来采风的。
程恒说她画大城市画得太久了,需要画别的东西···当她走进这家以火辣的米粉为主食、还有点破旧的早餐店、刚拿到热腾腾的一碗羊肉米粉落座准备吃正在拿筷子的时候,她看见一个留着半长棕色卷发的女人走进来。
这人一脸倦容,摇摇晃晃,手里拿着价值不菲的相机·她抬眼看见迟挥,疲倦的双眼立刻放出光芒,双手迅速举起相机,啪啪两张,迟挥还来不及反映,这人反倒先开口了:··“一大早就画大红唇。”
·语带轻蔑和嘲讽,迟挥平时- xing -格锋不锋利不一定,但这会儿肯定是锋利的——于是她怒目圆睁,回嘴道:“一大早就侵犯别人肖像权”··这就是她和张子墨的第一次对话了。
肇始不正,往后也就自然歪了下去···迟挥对张子墨一开始的印象很差,从这家伙说话的口音就知道她不是本地人·本地人都精精神神热气腾腾地来吃早餐,面前这个不经自己同意就给自己拍照的家伙却一身酒气,明显不知道在哪里喝了一晚上,天亮了还没醒酒就跑到这里来吃早饭了——或者说晚饭。
·迟挥的嘴最是厉害了,但不到气急败坏,她不主动表现——翻白眼也不符合她身份,于是她只是瞪了瞪张子墨,也不打算和个醉鬼计较···谁知道被瞪了一眼的张子墨咯咯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往里走,脚步虚浮,不忘继续抬杠:“知道的还好,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这是昨晚上吸了血还舔了舔呢。”
迟挥是真想把米粉给她扣头上了···她喜欢鲜艳的红唇,只是因为这样让她觉得自己很精神,那红色就是她·她记得自己最风光的那次个人画展,有人说,哎呀这个迟挥,一个大红唇还嫌不够亮眼,还穿了大红裙子她面上微笑,心里的骄傲已经冲破天花板直上云霄,对,这就是我,只有大红色这一个状态。
那种你永远无法无视的红色,甚至光彩夺目得让人感到一丝畏惧的红···她是要别人怕她的,这样她舒服·程恒能够和她成为好朋友的主要原因程恒身上那种收放自如与容忍接纳——要这么说,韦杨与程恒本质上是一样的人,韦杨更收敛。
找伴侣,相似和互补都可以,只要能过到一块儿去·迟挥过往的伴侣都是和她互补的,让着她的,她也觉得那样才行,要她让人家也不是不可以,但要么就是她有点手足无措,要么就是对方首先放弃。
··结果她反复分手,一年前那是第七次·程恒劝她说,你为啥就不能换一换呢她一如既往地和程恒唱反调,说那怎么可能·程恒在电话那头笑了,说那就走着瞧吧。
情有独钟都市情缘··“大清早的喝成这样,你是离异还是失业”她没回头,故意说得大声,食客们纷纷侧目,站在档口等米粉的张子墨用醉眼看着迟挥的背影,样子宛若地痞,来了一句:“大清早的画成这样,你是失恋还是失眠啊”··迟挥正想停下自己的追击,觉得对方语气还可以,结果张子墨一边接过自己的米往一旁走,一边说:“吃粉啊还是吃口红啊…”··迟挥觉得自己的涵养真好,毕竟没回头,安静吃完一餐。
·走出店门向右拐回去的路上,她瞄了张子墨一样,那家伙也正好在看她,脸上居然还挂着一丝介于玩味和嘲讽的笑·迟挥加快脚步离开·路上细想自己为何没发火,大概是又失恋又失眠吧。
·那一个月,韦杨和程恒开车带着她在青山绿水间转悠,看当地少数民族的服饰、绣品、建筑,迟挥有点儿流连忘返,素描都画了两大本,直到在一处人家夜宿时被热闹的闹新房队伍吵醒,气不打一出来的她望着程恒和好整以暇仔细观看的韦杨,才知道自己还是不能躲在这里。
这里很美,淳朴自然,但是不是她迟挥的地方·程恒也对她说,我让你来休息,是想给你的思维加入点别的东西,但最终你要摆脱你目前的困境——单就创作而言——你必须自己吃下,自己吸收,自己分解和长出新的肌理。
·迟挥被吵醒十分不开心,她总是在小处有大脾气,于是第二天清晨醒来依旧带着起床气·谁想一行三人车开出寨子,没出几里路看到一处山头的辽阔风景,正停下车享受一时安宁,迟挥就在右手一块下方极陡峭的山崖石头上看见张子墨。
不知为何,那头微卷的棕色头发她就一直忘不掉···迟挥正在想这些摄影的是不是都不怕死,张子墨又发现了她,她没戴墨镜,张子墨倒还戴了一副眼镜,为了好好看风景看色彩的这下先大眼瞪大眼,可太好了。
·“哟”未及她想出如何脱身,张子墨这厮又开口了,“到哪儿都能见着您,今天没地儿显摆大红唇去啦”她就瞟了她一眼,然后继续埋首她的相机。
迟挥认出来张子墨手里是台老哈苏500,对光影色彩同样有高度敏感的她抱着手开口道:“这鬼天难为你还上这儿来拍,知道的明白你是傻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色弱呢·”的确,多云天气,一片绿得层叠又不清晰的山峦,除了视野辽阔,一点处理不好就会变成无聊风景。
·“别,我眼里没色彩,我只拍黑白·”张子墨看也不看,“我不像你们这种动不动就顶着浓妆出门的庸俗的人·”··迟挥眼睛瞪圆了,手开始攥紧。
程恒好像认出张子墨来了——即便张子墨不认识她们——见状便拉着迟挥上车离开·迟挥气得就像《海绵宝宝》里受惊的泡芙老师,程恒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她塞进车里——她可以接受其他一切用词,唯独不能接受有人说她庸俗。
·我庸俗你知道个屁你就敢说我庸俗我他妈气爆··程恒都快把她摁在后座上了,临了车子发动要走,她看见张子墨还在那里站着,甚至还瞟了一眼她们的车,带着那忘不掉的坏笑,她大喊一声:“别再让我看见你”··直到她半个月后离开,程恒都觉得好笑,“你说你干嘛对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发那么大脾气”迟挥自己也不明白,“你就当我是很久没遇到和我对着干的人了吧。”
然后像机关枪一样吐槽张子墨,骂骂咧咧好一阵,最后结论还是“再也不想见到这么讨厌、随时都能跟你抬杠、杠上还不走的混蛋了”·程恒知道她是棋逢对手,也不好意思告诉她张子墨作为一个摄影师肯定会和她再见面的。
·迟挥回到北京,对极度繁华拥挤匆忙的大城市忽然产生一种奇怪的适应与不适应交织的情绪·所以的喜欢与不喜欢全部挤在一起,像是每一份舒服熨帖下面都有几颗豌豆,她固然不是豌豆公主,却又实在感受到那豌豆的存在。
于是她立刻构思出新的画作主题·每一副青山绿水间都有行色匆匆的大城市人·满山苍翠的背景里是一身银灰色职业装面目不清的职场人,大河边站着仿佛在等地铁的鲜衣女子,在空旷的打谷场上站成一圈的是彼此之间毫无沟通各自看手机的背包码农,坐在水井边的是红唇波浪的美丽女- xing -……··画好一副往画廊挂一副,渐渐开始有人诧异于她这一趟回来的改变。
画完四幅已经是半年后,强度极高的创作让她疲惫,即便奋力燃烧的是灵感而非仅仅是体力,她想休息一下·有人说你不是喜欢看黑白照片吗最近在那个哪儿哪儿有个展,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她问谁啊,人家说好像叫张子墨,“人家也是像你似的去了好多地方采风然后回来突然大爆发。
走吧走吧”··她就去了·和朋友一路逛得挺开心,越到后来越觉得风景眼熟,直到最后看见自己的照片,她就后悔了·她并不排斥在摄影展上看见自己的照片,也不是没被人拍过,但照片里的自己一脸将醒未醒的呆滞和不知所措,好像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被人看见这样的自己,犹如被人撞见自己□□一般。
·她看了这一路,其实越来越喜欢张子墨的作品·喜欢张子墨那种敏锐的捕捉能力,喜欢她镜头的锐利——无论这个人表面上留给她的是喜怒哀乐中的任何东西,她都能用镜头在一瞬间穿透那个人的防备,直达内心。
人都是这样,喜欢看别人的真面目,却不喜欢自己被拆穿···然而到了尽头,压轴作品却是自己,穿着波西米亚风格的自己坐在肮脏早餐店的桌边,毫无防备的抬头,她就在自己毫无防备的时候被捉住,被直击,被她看了个透彻。
张子墨还专门把大红唇留了下来,那是整个影展唯一的亮色·即便如此,她依然觉得自己被张子墨的镜头穿透了,犹如□□···她太聪明敏锐,那一瞬间的迟挥毫无防备,她直接下手,不给迟挥穿上盔甲的机会。
情有独钟都市情缘··朋友看了看画,又看了看身边的迟挥,“我说你还是个小姑娘,你不承认·这下在这种法医解剖刀一样的镜头下,由不得你不承认了。”
“你,”迟挥意欲回嘴,后面便传来听了没几次却忘不掉的声音,··“哟,你来了呀·”张子墨依旧顶着棕色的乱发,戴着眼镜,如旧的有些挑衅的口音,“画家迟挥小姐。”
这话倒有那么点礼貌了,迟挥转过身来,抱臂而立,“是啊,不来怎么知道让你别侵犯我肖像权,你还不知悔改了·”“哦你很介意吗我还准备到展出的最后一天再邀请你来看,没想到你提前自己来了。”
“你还要邀请我”“是啊,”张子墨越过两人,将照片取下,自己仔细欣赏,“要不然大家都不知道是谁,多可惜啊,毕竟是在我张子墨的影展上,当了压轴照片的人。”
迟挥不知道自己的无名业火又如何起来了,张子墨却抱着照片左看右看,无惧于围观者的眼神,“我希望我的观众能在这些照片中看到平日看不到的东西·就像,”··“阿尔伯托·贾克梅蒂。”
迟挥道,诚心抢在张子墨之前,在她自己看来是抢白,免得这家伙说什么名人名言却不注明出处来长脸,在张子墨看来倒是吸引人了·她满以为张子墨又会说出什么讨人厌的话来——虽然这种想法不免幼稚而愚蠢——这样她就可以彻底拂袖而去,既然知道了她是谁,那就更好以后避而不见了。
谁知道张子墨却微笑着望着她,比往日都要温柔些的眼神穿过额前几缕卷发投- she -过来,迟挥看见那是一双在亚洲人中颜色算淡的眼睛,她一时猜测张子墨说不定是混血。
·“对,贾克梅蒂·参观者们会看见各式各样不一样的人,直白地展现灵魂,审视灵魂,我以为这也是种慈悲,尤其是看到之后,依然容忍,接受,甚至怜悯,仰慕。”
张子墨走到她面前,把照片递给她,“我用剥去一切外衣之后依然存在的美作为结尾,今天就将它物归原主,还给美本身·”··她动作意外的绅士,迟挥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有些受宠若惊又有些恼羞成怒,毕竟张子墨又锐利地剥去她本来穿好的外衣,把她放在这样的境地里了。
朋友笑着站在一旁,围观者们也安静地等待她作出反应,她当然是在意自己的肖像权的,尤其是对于一个伶牙俐齿十分讨厌的家伙,但此时此刻她…··她看见半低着头的张子墨似乎有那熟悉难忘的坏笑,哼。
·“你留着吧,”她说,“否则,我拿走了,展览就不完整了·”她又把球踢回去了,这是防守,不是防守反击·她还是有点儿气,虽然不知道自己这么大气- xing -哪里来的。
·众人轻轻鼓掌,她想趁机离去,朋友却和张子墨聊了起来,她心里的白眼翻得如同老虎机···“既然这样,迟小姐晚上要不要一起喝一杯”放空之余,张子墨突然这样说,原是约朋友约不上,张子墨却趁机约她,迟挥一惊,不知道张子墨是拉下了老虎机的手柄还是敲响拳击比赛的铃。
“好啊·”··老娘可就偏要去了···事后回忆,迟挥真的不知道自己为啥那样选,只能归咎于缘分这该死的东西·· ·Summer Dream (2)·迟挥记得自己一开始没打算喝多的呀,为什么这么时候反而来者不拒呢她相信自己早已戒了当年那酒瘾了。
如果尚且理智,她一定不会把这种事告诉张子墨,可她说了,她怀疑自己的嘴巴也不听话了·“酗酒你那不算”张子墨显然也有些喝高,“又不是一天一斤白酒,算什么酗酒。
谁都会需要某个时候放空自己,什么都记不得的去开心·一直清醒多费劲,来,喝”张子墨又举起酒杯,迟挥也开心地与她碰杯···若不是张子墨主动自己灌自己,迟挥是绝不会放开了陪她喝的——或者也是自己需要放松呢她又把杯子底的金朗姆喝完了。
张子墨也喝完了,招手呼叫酒保继续来加···“你是不是觉得我特讨厌”张子墨右手捂着额头,以此为支撑向右歪着脑袋,看着迟挥,“嘴巴贱”迟挥用左手掌根撑着下巴,好像两个喝多的人的脑袋都沉重,“对。
素不相识都非要抬杠的人,难道不讨厌太讨厌了简直·”“就因为我没经过你同意就拍你照片”“对,”迟挥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大能正常思考了,“就是。”
即便不是···“那你还出来和我喝酒”张子墨又来劲儿了·迟挥接着酒劲儿看着她那眼神——也带了醉意——也挺好看,没那么可恶了。
“哟那你要这么说我这就走·”说着立刻转身,张子墨立刻伸手抓住她手腕,她穿蝴蝶袖,皮肤微凉,而她的手温热·“看不上我,也别看不上这酒吧啊,有的时候还能看见明星呢。”
“谁啊”迟挥的语气活像她是娱乐圈大姐大一样,谁也看不起,“林肇,偶尔会过来·带着她的女友·不过不是以前那个。”
·“原来你还是个八卦机,倒是不出所料·”她还是坐回去了,只是变成抱着手,把手肘放在吧台上·张子墨闻言只是笑,“干嘛,我还不能八卦一下了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俗”··迟挥耳边的小恶魔想说“是”,但她是个画家,她眼前棕色乱发眼睛也是棕色的张子墨穿着暗红色灯芯绒外套和黑色牛仔裤,和酒吧的实木装修昏暗灯光融为一体,像一幅要拼命把背景画的不那么清晰却又能看见点啥的画,··“不。”
“哦哟你安慰我还是后边等着我呢”“呸·你这人是听不出来好赖话是不是,张子墨”她做愤怒状,张子墨道:“可不是听不出,不但听不出来还不会说呢。
你说是不是”迟挥想她若是先贬低自己,往后就肯定挖了坑等着自己跳,但是她喝了酒,胆子也越发肥而松弛起来,“哼,牙尖嘴利·你哪里像个摄影师你应该去做脱口秀。”
“做什么脱口秀,我又不是高晓松崔永元,我这人不会说好听的话,也许,”张子墨呆楞楞地看着前方某处虚空,而迟挥望着她,“所以脱口秀是做不好的。
我只能做讽刺类,讽刺类还不如做个摄影师自由自在·你呢画那么漂亮,难道要去做装帧设计画画就好了呀·”·情有独钟都市情缘··“你怎么知道我没做过装帧设计”“把画送给韦杨的书当封面不算。”
“你知道的还不少嘛,混蛋·”“我为啥不能知道,我也见过程恒·我这个人记- xing -好得很,我那天,”“那你说说,你那天干嘛要拍我我记- xing -也好着呢,我知道你从来都是先拍后争得人家同意,从来都礼貌得很。
为什么对我就不一样,嗯”··张子墨看着她,眼神仿佛在笑,或者还带着其它不明的情绪,其余只是沉默·不知何时,酒吧的音乐已经放完了《Come As You Are》,换成一首她们都不知道的舒缓摇滚,有那么一点后摇气息,显得迷离。
·她问了,却没有追问的意图·张子墨不回答,她也觉得很好·这酒里被下了药,她想,但是真好·她感到从自己的腰椎往上渐渐蔓延出一股疲惫,但是又有一种冲动在四肢百骸流窜。
她望着张子墨的脸,望着眼角眉梢介于认真与不认真之间的神气,酒保识趣地走开,准备结账···“走吧·”张子墨不知道什么时候握住她手腕了,声音有点沙哑,“好。”
她说·然后结账出门去,由张子墨牵着她手腕,由张子墨带她回家,甚至任由张子墨去做一切的主——而非往常那样一定要占据至少一半的主动。
时而张子墨拽着她的手腕,时而是她搂着张子墨的脖子·有什么狂热的相似的东西在吸引两人,但由于太过狂热,根本来不及分辨那是什么···次日清晨醒来时,迟挥脑海里意识到的第一件事是,她在张子墨家里,张子墨的床和羽绒被舒服得叫人不想动。
第二件事是,张子墨光着上身拿着一只老式拍立得对着自己···咔擦·一张照片徐徐吐出···她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你,”张子墨放下相机,拿着照片一边甩一边往床上一倒,迟挥的眼神居然就被她的平直锁骨吸引去了目光,“别啊,来,送给你。”
照片里她睡眼惺忪,从被子里露出脑袋,像个小孩·她只望着照片,不伸手接,由张子墨肆意摇晃着它,“嗯漂亮的小公主,我送你一张照片好不好啊”“照片是什么”她想公主这会儿就要使小- xing -子,“哦,照片就是一幅画。
但是比画画快,我就是你的宫廷画师呀,公主殿下·”她一翻身,迟挥又被她压在身下了···“你不喜欢我的画吗公主殿下”··“起来,你这混蛋。”
迟挥不很认真地推她,“哦哟,昨晚上抱我抱那么紧,现在就不想要啦”迟挥推得更用力,张子墨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轻轻握住她手腕,“照片拍得不好吗,嗯”迟挥其实反抗得动,但是不想反抗,“…好看是好看,但是,”“但是”“你还是没征求我的同意。”
·“你太美了,你的美就在那些不经意的一瞬间·来不及征求意见·”张子墨说,“我有时候特别有耐心,有时候特别没有耐心。
因为我忍不住·”··说完她直接吻了迟挥···那天下午她才离开张子墨的住所,因为晚上有约了,必须回去换衣服·张子墨也没打算送她,她也没有带走那张照片。
彼此心知肚明,肯定还有下次·就像一道好菜,才吃第一次,是绝不能就此打住的·但有时觉得太好吃,于是珍惜而克制·张子墨并不经常主动约迟挥,迟挥也骗自己应该先努力把这一次采风的剩余灵感榨取干净,再一口气画个半年的。
可是深秋季节等到她正画着一幅水牛在田间小路行走的画时,她突然怎样也想不出应该往里画什么人物·如灵感被掐死,她立刻约张子墨见面···她好久不出门,想到要见张子墨,倒还打扮了一番。
结果出门才知道冷,时间又紧,来不及回去重新穿——天知道她哪里来的对这件事的这等认真·到了约见的地方,据说是林肇开的餐厅,北风呼啸,张子墨刚刚脱下薄毛呢外套,里面穿着衬衣。
见到她先是惊讶,继而笑着说道:“一月不见,你怎么连天气都不摸不准了画画画傻了”迟挥嘴上骂她,心里却忽然觉得心安起来。
·“你才傻了·”但她还是迟挥···“怎么啦”两人只是吃着醉鸡,喝掺了桂花和肉桂的温热黄酒,有点不知身在何方的恍惚,也就言不及义,有一搭没一搭说着垃圾话,张子墨直觉迟挥不对劲,逗她她也不理,只好直接发问,“真是画画遇到困难了吗”··迟挥心高气傲,这会儿又没做好服软的情感准备,只是瞪张子墨一眼,算是个软刀子。
软刀子就等于默认,脸皮厚的张子墨一向奉行这个大胆等式,“不然就和我出去采风·”“你又要去哪儿啊”“我打算去伦敦。”
“去伦敦”“你不觉得伦敦是拍黑白照片最好的地方之一吗”张子墨说得投入,伸长了双手表达自己的观点,“冷色系的建筑,- shi -漉漉下雨气雾的天气,总显得冷漠的人群和贵族秩序,赋予色彩等于没赋予,不如只留下黑白。”
·迟挥摇了摇头,“我不想出去了,留在城市里,我还是不会知道我应该往那幅画上画谁·”张子墨笑,“你这样子,也不适合老去乡村。
上次我看你要不是有韦杨她们带着,你自己在那地方寸步难行哦”“你”迟挥作势要打,张子墨躲也不躲,还把脸凑过去,“你这样的人,生在城市,拥有城市的灵魂,想逃离自己的本真去寻求不存在东西,那是行不通的。
你有没有试过把城市切开看看,看看你所不知道的那一面”··“切开像汉尼拔那样做成切片”“噫我还不知道你看那样的东西”“不喜欢”“喜欢,拔叔的音乐审美尤其好。”
“所以你觉得切开,切开…”·情有独钟都市情缘··迟挥忽然停住,像是想到什么·张子墨趁机多夹了一块醉鸡·半晌,迟挥说:“你认识搞,那什么,”“什么”“会,嗯,什么切割啊电焊的朋友”张子墨笑笑说有,迟挥正准备问具体联系方式,她却嘻嘻笑着说:“你怎么也是个搞艺术的,一天到晚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合适吗”··迟挥这回抽她的巴掌稍微用了点儿劲。
·张子墨介绍了自己的朋友给她,也没追问,当晚还很绅士地只是送迟挥回去,自己没喝开心,也就回家自己喝去了·这一没消息就是两个月,张子墨自己去伦敦采风去了。
迟挥沉浸于自己的创作,拉上程恒,做了好几个精致的金属模型,然后切开·程恒算是顺手做了装置艺术,迟挥却还在盯着切开的模型看·手机上偶尔收到张子墨的问候,她也没理。
程恒瞟了一眼,笑着说:“你就不搭理人家呀”“嗯”她从专注中醒来,还不知道在说什么。
程恒眼神点点手机,她反映过来,“哦,嗨·”“嗯”程恒玩味地问,“嗯什么嗯,怎么好像全世界都知道了,我又没怎么样。”
“我也没说什么啊·”“你明明,”“心虚什么呀”··迟挥被打断思绪,心思又回到自我辩解上,“怎么好像你们全都知道了、我还什么都不知道呢”“你呀,”程恒走到她身边坐下,取下厚实手套,“不觉得张子墨挺好的吗”“是啊,挺好的。”
“你俩特别像·”“像吗”迟挥这下又显得像个不知所措的小姑娘了,穿着棉布白裙子的那种小姑娘,“像。”
“哪儿像啊就像·我咋不觉得·”程恒笑,“嘴皮子像·”“我可不觉得我像她那么讨厌·”她说得漫不经心,一点儿不认真,程恒更觉得自己的直觉没错,“你俩呀,看着都像身上带着尖刺的人。
光芒锐利,走到哪里都不让分毫的·但是呢,你俩遇到彼此的时候,就让起对方来了,真叫人,”程恒忽然停下来寻找词语,而迟挥正等待着她的评价···“叫人什么”“叫人…着迷。”
迟挥叹息般地笑了,“我还以为韦杨教你用了什么高级的词汇·”程恒只是微笑···她又转过头看被精准切开的模型了·贾科梅蒂,看不见的将被看见。
·等到张子墨从伦敦回来,已经快要过年·她落地北京的时候,迟挥也到机场去接爸妈——她沉浸于创作,总是偶尔想起张子墨却不知道和她说什么,总是想起来便躲避麻烦转头回去继续画画。
一下子俩月没说一句话,在机场遇见睡眼惺忪的张子墨的时候,她觉得非常尴尬,只想缩进朱砂般艳丽的围巾里去···“哟,”张子墨倒是从来都脸皮厚,“好一阵没你消息,哪知道你在这儿等着我呢。”
“我来接我爸妈的·”“哦,是吗”张子墨推着行李车,心说我也没问你啊,“在哪儿呢,我也见见·”“你见,”她想说你见什么啊见,但又克制了自己不上这家伙的当,“在伦敦一切还好吗我…我忘记问你了。”
·“还成吧,没太多新东西,俩月只能说半旅游半采风去了·你呢有什么进展吗”迟挥面对张子墨的语塞进一步恶化,不知道该不该说。
可是对她说又能怎么样呢像程恒问的,你怕什么呢··“…有·”“哦哟我能提前参观吗”“不行。”
“为啥呀”“我还没,”迟挥远远看到了父母出来,张子墨回头也看见了招手的老人,“那我先走了·”迟挥已经想到了要怎么介绍——她父母又不介意她的取向,只有希望她安定下来的念头——张子墨却如此礼貌客气,她一时诧异,然后立刻说好,“那就改天见。”
“好,我也先休息两天·”··其实迟挥的父母也不过稍事叨扰几天,初四就离境去埃及了·迟挥照旧在自己的工作室里对着切开的模型开始画画。
她有新的主题,而最初使她去找张子墨的那幅画,她依然没有往上补最后的那个人·她有好几个备选,选择困难,只好let it be,先画目前这个更清楚的·第一幅完成得很快,画到75%的时候,发现自己用的几乎全是冷色,像极了一副黑白照片。
发现的时候,迟挥看了一眼等于死了半个月的手机,没人找她——工作上对接的朋友都怕她——她才想起应该给张子墨打个电话···“想起我来啦”那头的张子墨显然精神得很,虽然是半夜十一点,“你最近…都干嘛呢”“我我啥都没干。”
“哦”她浪荡语气里隐约的无奈被迟挥听出来了,她了解张子墨——哪怕只是一星半点——知道她是看上去浮夸但工作非常认真地人,要是说啥都没做,那就是真的啥都没做,采风归来什么都没干证明采风本身的失败,“你说的对,”张子墨叹了口气,“去伦敦是个错误的决定。”
迟挥轻轻笑了一声,意外的是张子墨没有还嘴,“到我这儿来看画吧·”“现在”“随便你,明天也行·我不去别的地方。
很早就会起床·”··张子墨出门了,迟挥事后向程恒说起,程恒讶异于她也会有这么体贴的时候···“这”张子墨进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切开的1:1的摩托模型,“你切的”“不是,程程切的。”
张子墨不改一脸惊愕,“我还以为她俩之间是韦杨攻一点·不过想想也是·”“想什么你想,就知道瞎猜这种私人问题·”“我看看你这,呵”她看见了迟挥画了大半的画,立在原地久久凝视,迟挥上去推她,“才画了一半。”
但张子墨不为所动·迟挥自觉有点害羞,也许心底觉得这是张子墨给她的灵感·现在被缪斯女神本人看见了,自然害羞··情有独钟都市情缘··张子墨站着不动,迟挥只好去倒水——思来想去,最好还是不要喝酒了吧何况她这里没什么酒——结果给张子墨的时候,这家伙喝了一口,只说了一句:“不是酒”倒还依旧目不转睛。
·“没有·”“没有”“没你看得上的·”这下这家伙总算转过来了,“我还没看呢,你怎么就知道我看不上”··她最终在迟挥的冰箱里挑了一瓶偏甜的红酒。
“祝贺你跨越小小的创作瓶颈”两人碰杯,迟挥一瞬间有一种不知道到底谁是主人谁是客的错位感,“嗯,不错·”张子墨点点头,很自然地牵起迟挥的手,“然后,”“嗯”迟挥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顺从,难道不应该直接扇她“我想我能claim我是你这次的灵感的赋予人,对吧”迟挥噗嗤笑出声,“是不是吧你就说”“是,是,是”“好,那我就赖上你了。”
“嗯”张子墨放下酒杯整个人搂着迟挥的腰,迟挥也不反抗,“我要赖着你,直到我知道往下我该拍什么为止。”
·迟挥笑着答应,张子墨像个小孩子一样吻了她·不曾对对方坦白却在心里已经对自己交代清楚,张子墨在伦敦拍什么都不对,她总觉得画面有缺失,直到看见一个颇像迟挥的穿着红色长裙的女子,她才知道自己缺少了什么。
迟挥出于自己的想念——或许在疲倦时尤其容易服软——叫来张子墨,她对往日情人总有呼之则来的绝对自信,这次却没有,即便这人最让自己心安;直到张子墨进门,久违地近距离地感受到她的气息,她心里那些打成结的创作遐思才算一通百通。
··有时我们需要一样的人,在她们身上寻找不一样,才能给我们看世界的全新角度···春末,迟挥办了一次画展,主题是《见到未曾见过的城市》。
城市人在乡村,乡村事物在城市,还有城市的截面,混杂引发关于冲突的思考,评论家们说好久没见到这样充满思考的复杂的迟挥了·而张子墨同期也出了答应许久就差最后一部分的摄影集,编辑诧异于她为什么出片出得这么快,不是说去了伦敦一无所获吗然而看到照片编辑更加诧异了,最后补上的这些照片有别于以往,传统的黑白中多出艳丽的红,每一张都是,每一张都是拍摄一个女人不同的角度——除了不拍脸——这个部分,叫做“迟”。
·编辑唐蔚吃了一嘴狗粮·压根不知道给她这嘴狗粮吃的人正在相依相偎温情脉脉地斗嘴·但她手上另外一个活儿的事主,韦杨和程恒,她知道是从不斗嘴的。
更糟糕的是,她连个斗嘴的人都没有·· ·Rainy Night in Georgia (1)·今年雨水格外多,从春末夏初就开始了·唐蔚不太喜欢这样天气·说是不太喜欢,毕竟没有到非常不喜欢的地步,她宁愿白天下雨——这势必招致要在早高峰出门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憎恨和反对——晚上清爽,因为她最近工作任务暴增,一有压力就作息失调的她势必开始熬夜,白天大雨有利于她睡觉。
·使她工作量暴增的不是韦杨,韦杨的作品早就计划好了,而且她一般也就是在每隔一到两年的这个时候截稿·然后就轮到她唐蔚来做校样了·她和韦杨合作多年,默契程度之高,很多韦杨独特的用法她已熟悉,所以虽然量大但做起来并不费心,只是需要时间。
但是半路杀出来个张子墨,在张子墨原来对接的编辑突然生病入院、唐蔚刚刚送走一个事儿逼型的年轻作者的时候·她感觉自己没有任何休息还要加倍工作,而且一个赛过一个急。
·从业这么多年她也算有名的编辑了,人人爱戴,上司喜欢,虽然也免不了将就一下市场去面对一些她觉得压根没资格出版的烂书,但上司对她宽容,允许她在压力巨大的时候按照自己的时间去工作,不坐班——这是为了将就她唯一的弱点,压力一大就作息失调。
她太容易把自己的在乎——无论是工作还是私事——上升为过度在乎,不是太当一回事,是非常当一回事,完美主义使得她在业界有非常好的口碑,和非常大、大到不合理、蔚为业界巅峰的心理压力。
·夏天结束之前,韦杨和张子墨的作品都要出版发行,张子墨的最好还要比韦杨的快,张子墨的比韦杨的事多一倍·她们公司营利不成问题,重点是做艺术品·虽然最近唐蔚也不能免于参与盈利大业,但她的主业还是做艺术品,尤其是像张子墨这种不怕卖不出去——往摄影展一放就不愁卖——还带着对名声的巨大期望的案子。
·于是她果然开始失眠·接着如约开始昼夜颠倒·上司非常慷慨地在微信上看到她的第一个请假时就问:不如现在我就批准你开始不坐班好了呀,你专心做,不要担心。
她说那也好,谢谢·上司——一个温文尔雅戴圆片眼镜的中年男人——又补了一句,你只要完成任务,想干嘛干嘛···如果换成别人,和这样的上司有接近通家之好的私交,管他太太叫姐,她女儿认她当小姨,一定会把这样的话当作安慰;但唐蔚是工作狂加完美主义者,她把这话当成必须又好又快完成任务的暗示——朋友们都说她怎么也是个老职场人,为什么这么天真不油滑。
·唐蔚总觉得人要保留一些天真,何况她的确凭借自己保留到今天的这些被人抛弃的东西在孜自己的事业领域做出成绩来了,这就是她的偏见,她要傲慢地执行下去···虽然有时候感觉挺糟糕的。
比如今晚,她睡了一天,开始她熬夜干活的阶段,走到通常情况下熬夜的咖啡厅,却惊讶的发现咖啡厅关门了·她赶忙打电话给熟悉的店员,咖啡师告诉她,装修呀,得关俩月呢。
·三十出头的唐小姐在电话这头难得茫然不知所措了一把·咖啡师及时拯救她道:“往西一里地有个酒吧和我们的营业时间差不多的,你可以去试试·”“叫啥”·情有独钟都市情缘··到了门口唐蔚觉得这酒吧的名字是在取笑她:Nobody Knows。
她略显丧气地走进酒吧,吧台里面是个留着精心修剪过的络腮胡子的帅气bartender,舒服的沙发卡座沿墙一字排开,中间以玻璃幕墙精心分为吸烟区和非吸烟区,吸烟区靠外坐着一个穿着宽松随- xing -的藏青色衬衫、棕色长发随便扎个圆髻在脑后、戴着复古圆片眼镜的女子,正在看一本发黄的旧书。
Bartender招呼她,其余酒客只是自顾自聊天,唐蔚环顾四周,别人都像来放松,只有自己像是一个失眠的无业者或上豆瓣的空想主义青年,出来发呆的···她点了咖啡,然后缩到角落里。
没想到从角落里倒看见是那盘发女子来给自己做咖啡,她送过来,自己道谢,她又回到门口看书去了·过了夜里三点,bartender开始擦杯子收拾东西,那女子不时瞥她一眼,唐蔚有所察觉,但依旧执迷于电脑上的装帧设计草稿。
这么一专注,她没看见bartender已经走了,不久是那个盘发女子端着一杯咖啡过来···“哎呀,不好意思,你们”唐蔚以为自己碍着人家下班了,“没没没,你继续,我无所谓的,一直这么开着也无所谓。”
唐蔚为表感谢,又点了咖啡·等到人家把咖啡送来,她又努力绷起世故,和人家套起近乎,“你是这家店的”“老板。
你好,我叫赵仪·”··她只好说你好,然后自我介绍·从此打开了每天在一个叫Nobody Knows的酒吧见面的故事···赵仪收这家酒吧是个意外。
不再想当设计师之后,抱着钱她需要找个既能保值又能赚点的不动产,前任老板恰好那时正找人转手,价格公道合理,简直让赵仪怀疑有什么背后隐情·前任老板只和她在经营上约法三章,同意就转手,倒也不承诺什么包赚之类,一副爱买不买的样子。
赵仪虽有怀疑,但装修风格和人手都合她口味,马上就可以继续营业,她也就接了···接对了·她已经开启了自己想接活就接活、不想就当个普通老板衣食无忧的快活日子。
她的乐趣开始变成观察来往的客人都是什么样的人·唐蔚的出现有点吸引她的关注·不仅是因为唐蔚漂亮,赵仪觉得她是美——要硬说五官和线条,唐蔚不是那种能驾驭多种风格的美人,她只有那种埋首书堆的美丽,赵仪一开始以为她是图书馆管理员或者博物馆工作人员那一类,身材也是典型没胸没屁股,非常需要健身改造的那种身体——如果唐蔚在意的话。
但总的来说,唐蔚整个人的美丽非常和谐统一,她的存在清楚地展示出她明白自己是谁,从哪儿来,往哪儿去·毫无置疑地解决人生的三大问题···当然赵仪不知道唐蔚往下的细枝末节问题是一团乱麻。
·见到唐蔚一直加班,她才发现这姑娘或许在更自由的环境供职·凌晨两人第一次聊天时,赵仪瞥了一眼唐蔚的电脑屏幕——这一点上虽然不大礼貌,但她总能做得不为人知,眼睛快得像个间谍——看见装帧设计,心下明白几分,问唐蔚是做什么的,为何深夜在此加班。
唐蔚倒说我没加班,我这是正常工作,作为编辑事儿多的时候也是有的·赵仪笑道,原来你是个最受宠爱的编辑···然后唐蔚脸上就出现了礼貌的苦笑···第一次见面没敢多问,谁知道唐蔚因为喜欢赵仪做的咖啡、且无处工作更不喜欢呆在家里工作,竟是天天来。
一来二去天天都是一起收工,在收工之前一起喝点什么,再聊聊天,成了两个人最快乐的事情·唐蔚有时对人不太设防——尽管合同是绝对不会签错,版税绝对是首印后付——但对聊得来的人她很乐意倾诉,因为这一份亲和她也时常得到别人的帮助。
比如现在,赵仪开始帮她参谋张子墨的书的装帧···“我真的…不太会做摄影集的装帧,我不太能理解那种美·”唐蔚感谢了赵仪,将二人共同整理的修改建议发给对接的装帧设计师,半夜一点,那头也是夜猫子,唐蔚不知道自己的作息失调昼夜颠倒是不是因为当初潜意识里也想将就别人的工作时间,赵仪又端来两杯咖啡,拿铁是她的,美式是赵仪的。
“摄影的美”“对,大概是因为我不懂吧·我不懂应该怎么看照片,不懂那些什么焦距什么光圈·我知道模糊和清晰的区别,各有各有的美,别的我就再不知道了。”
赵仪微笑,“有个日本摄影师叫森山大道,你知道吗”唐蔚摇头,“他也只拍黑白照片·但他拍得和张子墨这种不是一个风格。”
唐蔚转过身体,右腿搭在左膝上,端着大肚咖啡杯和托盘——这一套没什么特殊但看着就有暖意的深棕色咖啡杯已经被赵仪指定为唐蔚的专用——认真听她说,“森山大道的作品被评价为具有很强烈的‘颗粒感’,他的照片虽然是黑白的,但就像是一粒一粒的某种黑色或者灰色颗粒附着在照片中构成影像一样,显得恍惚感,散漫地好像沙子一样体现现实,保留了余地。
要我说,黑白照片失去其他色彩,省去了这道麻烦,最适合体现光影变幻,总显得冷峻;但这种广泛的冷峻之下,森山大道是恍惚的,而张子墨那种很清晰直接的风格,万事万物在她眼中就是原本的样子,直接利落,没有余地,非常sharp。”
·唐蔚连连点头,“所以你喜欢哪种”“黑白的我都挺喜欢的,没有非常喜欢的·今天托你的福看到张子墨的新作品,发现居然多了几抹红色,感叹大家都是肉眼凡胎,总会带烟火气啊。”
唐蔚笑了,这是她这好几天来第一次笑,她也不理解自己为什么这么大压力,所以无法自救·遇见赵仪谈吐不凡又能让她笑,就得抓住·“反正,”赵仪端着大杯子啜一口咖啡,兀自补充道,“说出来你别见怪,曾经炒得那么火荒木惟经,我并不喜欢。”
“没事儿,我也不太关注,谈不上爱憎·为什么不喜欢呢”“他的照片有色情感·我不太能接受的那种·”··唐蔚又笑,“笑什么呀”“你是个傲娇的设计师,难道也是原研哉那一卦的吗”赵仪用手指指黄铜杂志架,“我不是- xing -冷淡,我喜欢这种。”
“你喜欢不代表你就能真的做啊,还有甲方爸爸呢·”“所以我现在开酒吧,不伺候甲方爸爸了呀·”唐蔚扁嘴,赵仪乘胜追击,“羡慕吧”·情有独钟都市情缘··唐蔚摇头,接着耸耸肩,“哪有那么简单,羡慕归羡慕,我也热爱我的事业。”
“是啊,要不是热爱的事业,哪能让你天天到我这里来贡献咖啡钱呢”“我这可是让你亏着走吧,开这么晚,利润就我一个,水电,”赵仪摆摆手,“我从来不指望靠咖啡赚钱,酒吧盈利一定是酒水。
烈酒利润多高啊·”“那还放那么个咖啡机在那儿看上去也很高档啊·”“那不是我买的,那是之前的老板留下的。”
“之前的老板”“对,之前的老板·我是接盘的·现在我只要每月付她租金就好了·”唐蔚向来算不清楚自己做生意的账,不知道行情如何,“那…买的贵吗”赵仪摇摇头,“价钱非常合理,我都怀疑前老板是不是犯事了想跑路。”
“那”“然后发现啥都没有,她因为一定的私人原因要转手,卖的时候不看谁能出得起钱,只看谁能遵守她的约法三章·”“约法三章”“对,其中就包括一定要开到凌晨,一定要卖咖啡。”
“还有一条呢”“不许更换装潢·”两人一起环视店内装潢,唐蔚好奇,赵仪怀念,“反正我挺喜欢的,一点也不打算换。”
“所以,芸芸众生中就选中了你·”··赵仪点头,“你喜欢吗”“挺喜欢的·”“喜欢哪儿”唐蔚于是像个小孩般指着这个说喜欢,那个也说喜欢,直说了一圈。
说完她才想起来韦杨劝她的一句话,不管你是不是适应夜间办公,昼夜颠倒对身体总是不好的,何况黑夜里人的理- xing -总是被感- xing -压过,对工作也不是很有好处。
·理- xing -短暂地占据一点胜利,感- xing -又卷土重来·反复交织,谁也分不清海滩上的沙子是被哪一波浪头打- shi -的了···赵仪去洗杯子了,她把眼神移回电脑上韦杨的新书。
她和韦杨合作这么多年,也算亲眼看着韦杨人生逐步变化·韦杨和程恒在一起之后整个人积极向上、变得温柔和煦的趋势得到整合,顺着这条路越走越好了·从一开始唐蔚和程恒的关系也非常好,两人时常一道对韦杨说教,俨然是一家人一般。
其实唐蔚只是不好意思直接和韦杨讨论她心里的问题:文艺作品看得太多,那颗心早已镀上文学的青色,只是面对眼前这个世界,她总感到迷惘···她应该怎么生活她应该怎么度过一生如果说二十几岁的时候还在找路,容许犯错,那现在呢一晃快十年过去了,三十几岁,应该是不能犯错的年纪了吧她固然下没有小,上面的老也压根不靠她,但自由度再高谁也不知道大江东去会怎么流,激荡还是平稳还是半路有瀑布。
她总是想,叫你二十几岁的时候愣头青吧,顺得不可思议除了一段焚心情感,现在到了终归会有一段不知道怎么办的日子···她总觉得韦杨应该知道这答案,毕竟她也没和其他优秀作家熟到这个地步。
但她总觉得直接讨论这些问题有不可解释的隔阂,于是她迂回求助于程恒·既是基于程恒在某种程度上拯救了韦杨,也基于通过程恒可以间接求助于韦杨···她的朋友们觉得她有时很奇怪,但是她的职业生涯太顺利,已经错过改正自己的时间窗口了。
·她对浮华的现世感到反感,知道无力抵抗,只想孑然一身遗世独立——但是现在看来这份孤绝也有问题·她和程恒聊过几次,程恒也说过,想要这么做没什么错,但任何时候这样做的核心都不是如何处理自己和世界的关系,而是自己和自己的关系。
程恒没往下说,唐蔚自己心里清楚:这么多年她处理不好和自己的关系·她永远——至少在她自己看来——沉迷于这对美好的向往和求而不得中。
追求那至上的美好又心知那美好在世间几乎不存在,如圣人之道久不传·她承认追求不到又对现状不完全接受,比如朋友们觉得她既不肯将就也不肯彻底绝圣弃智——他们自然是知道追到是不可能的——非常愚蠢,浪费时间,三十好几了都。
·她的日常担忧除了工作之外,有如下几项:何去何从,当拉磨的骡子还是游猎的豹子,如上下移动的浮标自己到底应该停在哪个位置··当然还有朋友觉得她还有这些迷惑纯粹属于没恋爱好几年。
唐蔚和上一任分手已经是四年前的事情·在二十岁的最后一年,和从大学时代就在一起的女友分手·两个人都应该被称为知书达理,只是对方比她——至少在表面上——要硬气一点,朋友们说。
朋友们怎么知道其实女友最后要和唐蔚分手是因为唐蔚死心眼得多,内心顽固得像花岗岩——或者,女友在分手的时候说,你是抗腐蚀的玻璃,我不是,行了吧··她觉得女友被侵蚀了,不应该这样退让,比如不应该在两个人一起出去旅游的时候,为了搪塞父母的相亲要求也好心怀鬼胎也好,邀请两个显然对她们两个有意思的男同事同行。
她生起气来,骂女友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然而女友眼神忧伤地对她说,除了书从心里过,别的事情也会从心里过啊·不像你,只留下了书···这句话算是给接下来唐蔚的生活判了刑。
三十岁发现自己有所知但又几乎等于一无所知,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运·她的顽固就快变成一块脏兮兮的石头,任由风化了·她无心恋爱,也找不到中意的人,可能真的要滑向自己最不想成为的样子了。
·这时候她余光瞥见赵仪给她端来热巧克力·· ·Rainy Night in Georgia (2)·赵仪和前女友分手的理由非常简单:她不爱热闹,女友爱·互相嫌弃的两人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滚到一块儿去的。
或许是因为对方无脑的崇拜自己、自己骄傲的享受崇拜吧,赵仪想,谁也经不起夸,一般夸三次也就差不多攻占城池了·其实同居之后没多久她就开始嫌弃对方了,或许对方也在那个时候开始嫌弃她。
如何将就过下去了呢赵仪不大能理解,无法合理化就只能归罪于“来都来了”这一害人害己的价值观··情有独钟都市情缘··不能因为来了就作践旅行,不能因为寂寞就随便找人。
当起老板安定下来之后,赵仪越发闲散懒怠,尤其是在私生活上,压根断了再找一个女友的念头·她总是想,何苦去主动找呢明知道那些在鱼池里游来游去的鲨鱼们大半不安好心,她又不是鲨鱼,她是海鳗那一类的——虽然长相实属凶恶,但在自己的石缝里等待也是一种策略,何况这石缝这会儿真舒服。
·有限的几个朋友曾经试图给她介绍,才说了两句她就表示非我杯茶,朋友问那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啊她以前交往的类型过于复杂,人家没法自己总结。
她想了一会儿,说了一句:“安静点儿的·”朋友差点气得翻白眼儿,“安静点你养鱼最合适养猫还喵喵喵呢”赵仪本部是个呆子,只是善于用呆子一般的外表来隐藏自己的尖锐,闻言她说:“对,喜欢猫的也可以。”
朋友真的翻了白眼:“现在是个弯的都喜欢猫·”“但是,”“但是”“但是不是每个人都会喜欢呆呆啊。”
·赵仪那时刚收养一只流浪的狸花猫,瘦弱怕生的小姑娘,仿佛还有点儿傻,故取名呆呆·一年半之后的现在,呆呆长大长胖了,依然故我的呆·她把呆呆的照片给唐蔚看,唐蔚看了直说可爱。
“太胖了·”“不胖不胖,我还见过更胖的·”唐蔚说,神色认真,一点儿不像是在说客套话·“猫不都是晚上活动,你把它留在家里不担心吗”··于是这晚她就把呆呆给带过来了。
唐蔚看到呆呆很开心,把呆呆抱在怀里抚摸,呆呆- xing -子温和,且不是第一次来店里,不但不恐惧紧张,甚至对唐蔚也不认生不挣扎·“它好乖啊·随便抱啊。”
唐蔚说·赵仪笑笑,心想,吧台酒保那小哥,呆呆就不太喜欢···她知道自己择偶标准略高·好看点儿,安静点儿,聪明点儿,有气质,有点审美情趣,最好俩人能一致,喜欢呆呆,呆呆也喜欢。
她知道这个标准仿佛来自于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孩,但她真的不求脱单,她很享受单身,她只想随遇而安,有好的再说,没好的,日子也不错···“去玩吧,我老抱着你你也不乐意。”
唐蔚对呆呆说,小心地把呆呆放在地上,傻大姐——赵仪在心里这么称呼呆呆——一溜烟跑了,估计是吃饭去了·“猫是这样独立的动物,稍微得到它们一点垂青就叫人高兴。”
唐蔚说,然后向赵仪点了杯咖啡···对,她有点儿喜欢唐蔚这一型的·说不上具体哪儿,审美是相似的,没错,她们已经聊过了自己喜欢的作家画家音乐家,甚至于她们都略有了解的某些设计师。
喜欢同样的东西是确认的一部分,讨厌同样的东西是另一部分·她们又一起确认了讨厌的时下的东西,比如讨厌“流量”和“IP”,都巴不得尽量远离。
唐蔚说到自己不太喜欢的那位事儿逼作者,双手一摊道:“我也不是觉得非要严肃文学才行,的确不是每个人都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或者喜欢陀思妥耶夫斯基,但是总不能偏离到了完全没有内涵的地步。
空心包子不是很可恶吗”··赵仪闻言大笑···她喜欢唐蔚的书卷气·自从她方彻底明白,自己对繁华没有向往。
“你这地方,”唐蔚接过她抵来的咖啡道,“其实有一种大隐隐于市的感觉·”“嗯为什么呀”“因为你这人吧。
什么样的人开什么店,就像什么样的人写什么书·就是附庸风雅的人也需要一点底气和涵养,装不来·”赵仪笑,“那我就收下你这份夸奖·”“唉,”唐蔚看了一眼赵仪的杯子,视觉加上嗅觉判断出赵仪也在喝咖啡。
“老这么拉着你熬夜是不是不好啊”··对了,赵仪还喜欢她这偶尔冒出来的一点不造假的小孩子气···“不怕,这也是我的作息。
就算平常关店早,我回家也会看一会儿书再睡·”··这夜赵仪捧着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坐在唐蔚的对面,她看书,唐蔚工作·唐蔚总是先处理张子墨摄影集相关的事情,处理完了再校对韦杨的稿子。
韦杨的新书让她很有感悟,她感觉自己有很多话想说——但她从来不能执笔表达,不知为何·她想找人倾诉,举目四望,只有赵仪了···“赵老板,”赵仪纠正过几次,唐蔚还是执意这么叫,赵仪也就容忍了她,自是不知唐蔚很喜欢这种小小忍让,“嗯”“人这辈子是活个什么”赵仪放下手里的书,好像很乐意看书被打断似的,“你这是哲学三问吗”“不,我不问从哪儿到哪儿去,我就问类似于‘我是谁’这样的问题。
我知道从哪儿来,到哪儿去·”“来处来去处去”“生来,死去·”赵仪闻言大笑,爽朗笑声在空荡无人的非吸烟区回荡,唐蔚本来不觉得好笑的,也被她带笑了,觉得自己说的话是有点儿抖机灵,“活个什么,嗯…答案挺多的,喜欢那个用那个吧,这算是好答的题目了。”
赵仪把书合上,放在桌面再拿起自己的咖啡,“没有标准答案的确挺好,但是可选太多了也不好啊·”··这会儿没人给她发邮件了,唐蔚想和赵仪好好聊聊。
·“现在不都说选择恐惧症都是因为没钱吗我不这么觉得·”赵仪说,“为什么呢”“没钱才不难选呢,首先用预算划定选择范围,其次考虑- xing -价比,最后看看喜欢不喜欢,完了。”
“那你要钱很多呢”“扎克伯格那么多”“对,一口气买下周围三四套房子防偷窥那么多。”
“那我还是会考虑这个问题·谁也不是预算无限的,买东西我还是坚持实用主义至上·换成扎克伯格,全副身家买个油田也没问题,可是买来干嘛啊。”
“所以你认为,实用主义是人生最重要的吗”唐蔚不知不觉托起下巴,手肘放在膝盖上,猫着腰,说话和姿势都像记者,“不,人生最重要的是‘千金难买我乐意’。”
赵仪说完不着急解释,拿出手机遥控店里的音响放出Billie Holiday的歌,“比如,前两天我看上一个意大利产的电热水壶,挺贵,当然非常好看·一切与咖啡有关的东西都可以找他们。
我要考虑买不买,毕竟那是存在实用- xing -的东西·但是我想买它们家的波洛绳,我才不管呢,好看最重要·买来我也不大戴,我乐意”·情有独钟都市情缘··唐蔚听她说完,眼神不自觉地往她现在就戴着的那一根看去。
偏赵仪今天领口开得低,她老觉得自己眼神非礼···赵仪且做八风不动,心里倒有那么点儿乐···“可是话说回来,”唐蔚还是有理智,当然更有固执,“要是没有什么我乐意可以选,只有一堆实用- xing -的考虑呢”“比如”赵仪心说你还没到那个地步吧,“比如要不要买房子,要不要努力去追求获得事业上的某种可量化的成功,这一类的。”
赵仪眼珠转了转,“这是和你的KPI有关的问题吗”唐蔚摇头,“那么,你想想,谁给你的人生算KPI,如果这个衡量方法能应用到人生层面的话。”
唐蔚正想说,赵仪立刻补充,像是只是为了保持演讲似的节奏:“没人,除了你自己·这都什么年代了,你的工作,自己找的,没分配,谁也没有权力限制你跳槽换行或者gap一年,你要供养老人吗”唐蔚摇头,“更没有小,为什么非着急买房呢不动产真的能给你解决什么问题,除了增加负债更别说好不好贷款了。
其他问题不是一样的吗升职加薪,赚更多钱,把更多钱投到别的地方去,在不同的商家营造的幻想中游走,心灵依然无处安身,买房升职又能怎么样你的问题是房啊车啊钱吗你的问题是你不知道你要怎么样的人生。”
·唐蔚沉默不语,赵仪观察她眼神也看不出来是同意还是不同意·良久,她试探- xing -地说了一句略显尖锐的话:“读了那么多书,我想你明白这个道理的,”“可是书从心里过,别的事情也从心里过啊。”
唐蔚不假思索地说出这句话,说完倒好像有点解气了···赵仪略显惊讶,愣了一会儿,缓和语气道:“你呀,只是浮云遮眼·你可能需要停下来想想。”
唐蔚苦笑叹气,“停什么呀,你看我这样·”“休个年假呗·你就说你熬夜弄完要累死了,我就不信,一个能允许你不坐班的领导会不允许你休年假。
其实想想也有点儿好笑,你不觉得吗”唐蔚不明所以,问什么可笑,赵仪说:“人家都是在向往跳出那种残酷现实围起来的藩篱,你本来是不在里面的人,却想要进去。”
说完兀自看书···唐蔚瞟了一眼封面,忽然说:“如果你是上校,你会一直起义吗”赵仪摇摇头,“不会·也不会造小金鱼。
我就一次打透,不能为了起义而起义·奥雷良诺到后来已经忘记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了·我才不会·”“那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赵仪很是心有灵犀地回答道:“因为想活得尽量开心。
不然亏本·”··“人就这么生来那么死去,还有本了”“要觉得能不需要本,我就不在这儿了·”“那得在哪儿啊”“出家啦。”
·唐蔚不知道这一番对话提醒了赵仪·赵老板遂在第二天再度见面时邀请她一起过一个休息日·唐蔚有点不好意思,她也不是对赵仪没好感,她只是有点自惭形秽——倒不是完全从本质上觉得自己不行,而是想到自己从一开始见赵仪就没怎么注意个人形象,加之又对赵仪倾诉了不少自己看来也觉得有点儿傻的问题,实在是从里到外暴露得一无是处。
殊不知在赵仪看来她这样就是可爱·当然她觉得别人眼中的自己一定是不大可爱的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于是她推辞说活没完,赵仪说你那活我还不知道再说了你不休息一天张子墨的那段你是弄不完的。
·唐蔚不善于柔- xing -对抗,她只会走刚的那种——宁死不让·于是她就和赵仪一起去吃饭,看电影,仿佛以老套的方式约会·看的电影是《春光乍泄》和电影相关的纪录片《摄氏零度春光乍泄》,在另一家由教堂改建的咖啡店的三楼,中间还带一点讨论。
去Nobody Knows的路上,唐蔚问赵仪,喜欢王家卫吗赵仪说看片子·“那你最喜欢哪个”“嗯…”赵仪饶是认真地想了想,“《重庆森林》吧。”
唐蔚听完反而想起金城武的角色,不由得笑起来了···“你笑什么”“傻呼呼的·”“傻呼呼”“阿武啊。”
“哎呀,不就是凤梨罐头吗”“你为什么喜欢《重庆森林》呢”“你上辈子记者投胎吧”“说嘛”“因为它是随手挥就的故事,简单可爱。”
唐蔚笑着点头,反应过来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挽着赵仪的手臂,却忘记是什么时候开始挽着的了···细想刚才恐怕还一边挽着她的手一边大笑…··她想把手抽出来,却被赵仪不动声色地拉住。
“这不挺好的吗”赵仪说,继续平静地往前走·这夜一切如旧,张子墨这边的事快做完了,唐蔚非常专注,想一晚上不做别的专心冲刺完。
她这人一旦过于投入就会忘记时间,客人走得差不多之后赵仪如常坐到对面,很少再移动或者变换姿势,唐蔚更忘记了时间流逝·直到做完发送收工,伸个懒腰,看眼时间才知道都五点了。
往常这时候,都回家了···“谢谢你陪我·”··“不客气·”赵仪从书里抬起脑袋,“没有你们这些优秀的编辑我们读者永远也找不到优秀的作者呀。
还想喝点什么吗”“嗯…热巧克力·”“胖哟”说完这句,赵仪头也不回地跑去做咖啡了。
唐蔚望着她的背影,看着看着笑起来···韦杨在新书里说了一个习惯说不的人突然说要的故事·说惯了我不,总是拒绝,却从没有对来到面前的东西说过“好的我要”,到底是基于一种怎样的不安感或是不可思议的控制狂呢是否是误解了什么重要准则的含义,以为这样就是独立意志呢唐蔚自己也在想这个问题。
将宏观的概念稍稍往自己身上下降一点,自己所谓无法进退的处境其实只是被时代的惶恐所裹挟,过于想要控制了·其实赵仪说得对啊,你本来就是此之外的人,为什么还非要进去呢·情有独钟都市情缘··是啊,我从来都在此之外,没有打算进去过。
那个所谓的人生在世名利双收的最好对比的晋升体系或者晋升通道,对我来说从来都是关闭的呀···难怪赵仪要说她枉读了那么多书···这种感觉很像小时候有一次,为了追求一个什么东西,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简直拥有了后来再也不曾诞生的强大意志力,坚持到底,获得的时候才发现,那东西不是自己想的那个样子,甚至是自己所鄙夷的样子。
那种庞然巨大的失落和伤心,用韦杨的风格来说,像炮弹稳稳地砸在战壕里···更糟糕的是,她现在想不起来那是什么了,哪样东西,怎么也记不起来,无论是好的地方还是坏的地方,都记不起来了。
模模糊糊的一片·凌晨五点,唐蔚在Nobody Knows掉了眼泪···赵仪还以为自己说错话了——转念一想,没有啊,没有就更可怕了——她手里还端着两杯热巧克力呢,赶紧放桌上,一屁股坐在唐蔚身边,“这是怎么了”唐蔚眼里,她惊慌失措的样子像自己意外怀孕了一样,过于认真得几乎暴露。
她只是一点感伤,虽然落泪有微微失态,但也得怪罪她赵仪的酒吧让自己太有安全感了呀“你这酒吧,”“嗯”“为啥叫这个啊”赵仪说那是前任老板的要求,不许改。
唐蔚用那撒娇一般的哭后嗓说:“活像在嘲笑我·请我吃早餐”··虽然她也期待赵仪和她犟嘴,然后她回用“不管就是你请我”这样的少女风格来胡搅蛮缠,但赵仪没和她犟,反而和她商量吃啥,她也觉得心安。
·如此一来二去,关店的时间是越来越晚·附近的早餐都吃遍后,某一个大雨的清晨,赵仪抱着手站在玻璃幕墙边道:“雨这样大,怕是早点儿摊要么不出来,要么出来晚咱赶不上啊。”
唐蔚没太在意,她还沉浸在韦杨的书的最后的收尾工作·“嗯·”赵仪习惯了她这样,她也习惯了赵仪会去处理这件事·等到五点四十五的时候唐蔚正式完工,才反应过来刚才赵仪说的问题,“嗯…你刚才说啥”“我说,”赵仪转过身,“这雨且下呢,没有早点摊儿了,去我家吃饭吧。”
·早上七点,唐蔚在赵仪家里吃到一碗喷香的葱油拌面,附带煎蛋和牛奶·若论一日三餐,其实她最在意早餐,并非从营养学的角度,而是从精神世界的角度。
一起吃早餐的人,相对午餐晚餐来说,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度是最高的,甚至高过夜宵···吃完她也不多说,利落地仿佛是自己家似的去洗碗·感觉浑身上下充满一种满足的疲倦。
洗完,发现赵仪站在自己身后,晨光落在她脸上显得温柔,唰唰的雨声十分安眠·这是美好的生活···她走过去轻轻吻了赵仪···七点半的时候两人一起躺在床上抱着睡着。
临睡前唐蔚记得自己说,“我要休年假·”而赵仪说,“好·咱们出去玩·”她搂着赵仪的手臂,赵仪嘴唇贴着她额头,这是比缠绵更亲密的姿势,因为我们的心靠在一起,她想。
 ·SET THE WORLD ON FIRE(1)··夏天下大雨是常事·比如在另一座城市,Nobody Knows的前任老板,在一个本该睡得香的早晨却意外醒得早·正坐在床边呆呆看雨。
·她叫齐雨,但并不代表她就非常喜欢雨·虽然以她的判断,在她三十几年的人生里,下雨的日子,无论在现实中还是精神上,都太多了···四年了,她终于没有再梦见玉珊,难得安安稳稳地睡了一觉。
醒来,Sarah躺在自己身边,睡得正香·齐雨恍然有些好奇自己留在远方的酒吧经营的到底怎么样·虽然每个月都定期收到赵仪付来的租金,使自己生活无忧。
但自己似乎从未走出那个牢笼,直到遇见Sarah,直到今天,她不再梦见玉珊···她从没看过心理医生,在自己或许有的心理疾病里沉沦自得,今天却不药而医。
·她又爬回床上,轻轻吻了Sarah的额头···赵仪遇见唐蔚的时候,齐雨正在咖啡店晒太阳·那是故乡难得的冬日——她不知道素未谋面却住在同个城市的韦杨也喜欢这样的日子,虽然她看过韦杨的书——她仰着脸,坐在在寥落的树荫下感受阳光的热力,任由桌上咖啡放凉。
正飘飘然之际,耳边传来一阵美音与蹩脚中文夹杂的对话·她摘下耳机,酒红色墨镜后的眼睛看见咖啡店那头有一个金发的白人女子正与店员艰难沟通,她听到在白人女子磕磕绊绊的中文之间,表达不出来的词就是decaf。
脱□□,她想,这里离一线城市太远了,星巴克的店员或许都不会知道decaf是什么···她打断了尴尬的对话,向女子核实她是不是想要脱□□的咖啡,然后又向店员询问,店员不知有无,只好先回去看看。
齐雨也只好在这里守着·她站在一侧,即便是向人施以援手也显得冷若冰霜,和玉珊分手之后她就比较排斥与人交流,玉珊去世后更是如此·但Sarah主动和她说话,她没法不理了。
·“Thank you so much!” Sarah已经判断她可以说流利的英语,于是放弃自己蹩脚的中文——她只是为了异国文化和冒险就定着半生不熟的中文跑到个遥远的中国城市当大学的英语外教,哪里想到这座城市说英语的人这么少到学校报到的时候看同事那个样子她就够绝望了,点咖啡的过程更让她绝望,幸好这时候齐雨及时出现,“You really, save me moment ago. Eh, I, my name is Sarah, Sarah Williams, nice to meet you!”干脆憋了一句礼貌用语,似乎找不到词汇表达感激之情。
她向齐雨伸出手,齐雨微笑——嘴角上抬的幅度有限——“Nice to meet you and glad to help, call me Alex.” ··Sarah见她半长头发向后梳,露出额头,墨镜夹在头发上,凌乱不羁,潇洒得很。
“Hi, Alex, eh,”她想知道自己为何如此紧张,心里以比她实际说话快十倍的速度不断腹诽道:“Damn Sarah you know how to do it come on she can speak English and she speak well you just need to talk it’s in China right but how it be different if both of you speak English…”然而店员回来,告知她们确有脱□□咖啡,她只能以一句“you really make my day”来回应齐雨的笑容了。
情有独钟都市情缘··要说Sarah Williams和一般的美国南方姑娘,确切地说是生于长于迈阿密的姑娘有什么不同,除了见惯某些别处少见的犯罪和对飓风习以为常导致的淡定之外,她还胆子大,爱冒险,对世界的好奇心重,有时候甚至于有点二皮脸——只要她想做到,不犯法的事情,她马上就敢做。
·眼下,她就胆大地端着自己的咖啡走到齐雨一个人霸占的好位子前问道:“Can I join in you”齐雨出于礼貌,也不太好在刚出手相助之后立刻翻脸不认人,自然回答“of course”。
Sarah坐下便是一通感激,接着恭维齐雨的确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Where did you learn this Have you been to any English spoken country like, ”“I have live in US for five years. ”齐雨直接抢答,她不喜欢浪费时间喜欢直线思维,或者说她浪费时间走弯路的方式与众不同,“Really Where did you live ”“Well, we,”齐雨想到玉珊,感到一阵疼痛,“I have stayed in New York City for two and half years, and after that I moved to Orlando.”
(本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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