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之门 by haiwuya/海无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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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之门 by haiwuya/海无涯
文案·如果我不曾遇见你,我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如果我的父母不曾接纳你,我的人生又会是什么样·如果没有世俗的偏见,我们又会怎样·你说倘若做不到永不相问,那就只好永不相忘那么爱你的我,你忘了吗·爸爸说得没错,就错他不给我们制造困难,这个社会都会给我们很多难题,为什么我们就克服不了呢·我们的爱,其实与别人并无不同,我一直这么坚信·李翔宇,2016年,我在这里等着你,你会回来吗·    第一章  我·    ·    得不到的才是最珍贵的,也许这句话才是至理名言。
    残缺也是一种美——让人心头隐隐作痛,却如毒品一样让人欲罢不能··    我,好像吸上了这样的毒品毒品的名称叫做“李翔宇”。
    我叫张鸿,今年30岁,是一个天生的同志,也是一个天生的傻瓜——同样的错误犯两次,而且能演绎得如此完美,不是傻瓜又是什么别人是“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而我是“从哪里跌倒就从哪爬起来,再在原地跌到,然后干脆躺着,一躺就是十年”·    直男,于同志而言,那无异于毒药,可我却偏偏“勇敢”地喝了两回那滋味如同毒虫噬咬,痛彻心扉,可那酣畅淋漓的痛却足以令人一生难忘,于是便不再碰触,如我。
    我喜欢的第一个直男叫齐飞,那年我刚上初三··    迷上他,是因为他在足球场上的那记“倒挂金钩”·我被他的那份阳光,那份拼搏所感染。
从那天起,我的心里便住着一头小鹿,那不安而甜蜜的情愫迅速在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扩散··    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我的初恋开始了——对方居然是一个男生·    我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父母早年离异,一直由父亲抚养。
八岁那年,父亲再婚,一个漂亮的女人成了我的新妈·两年后,弟弟出生了·家庭,看起来似乎又完整了,但我的心却再也不曾完整过受伤的心支离破碎后,重新粘好就能完美如初么·    当一个人想逃避家庭时,他一定会寻找情感上的替代。
我那时,基本上成天和齐飞待在一起,不是一起踢足球,就是一块儿打篮球,或者电玩·每晚不到九点,绝不回家·    当然,因为这事,我没少挨过我爸的揍。
每次挨揍后,我都会跑过去找我妈,添油加醋地哭诉一番,说新妈怎么吹枕头风,爸爸怎么虐待我·然后,他们便会开始大吵——在他们争吵的时候,那就是我最好的喘息时间。
于是,我又顺理成章地去找齐飞了··    如果老天让我重新选择一次,我绝对不会那么贪心,想要拥有他的爱·我爱他,与他无关·只要他每天能在我身边笑着,那我就知足了。
可是,人总是欲壑难填·    那是一个黄昏,我们在太古仓的旧船上看日落·清爽的江风拂过耳际,似低声细语、呢喃不休的情话。
夕阳映照在他的脸庞上,显得格外俊美·他静静地闭着眼睛,嘴角带着笑意,那么陶醉·    他似乎与晚风、江面、夕阳融为一体,共同构造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那一刻,我居然有些心神荡漾,忍不住侧过脸去,在他额上轻啄了一下··    他猛地睁开眼睛,错愕万分,之后便陷入长长的沉默,再接着便转身离去。
    从那之后,他渐渐离我越来越远,纵使我找尽理由,无端靠近·没过多久,他的身边出现了一个亮丽可人的女孩,别人都说是他的女朋友··    我的心如坠深渊,无比失落。
抽烟、喝酒都是那时学会的,成绩也自然一落千丈·中考,我自己落榜·幸好家里开了几家小工厂,有点小钱,父亲托关系,把我弄进了一所重点高中··    第一次恋爱就这样毫无预兆的开始,又毫无预兆的结束。
初中于我而言,收获不多,除了心碎,除了更清楚地了解自己··    高中三年,我做得最多的事就是每天看帅哥,但只是欣赏,绝不意淫·我甚至觉得看帅哥也是一种审美艺术,于是乎,高中三年我疯狂地爱上了艺术。
偶尔闲得无聊的时候,也会开始学习另一种艺术——素描··    之所以总是不断地欣赏帅哥,我想,这可能是源于内心的寂寞吧·我总幻想,某次浪漫邂逅后,我就会和一个温柔清纯的男人坠入爱河。
但这样的故事,高中三年始终没有发生··    在羊城,能接触到的同志确实挺多,比如网上聊天室,再比如五一空间、朋友不哭网等·可是见过几个后,我就再也没有出去面基了。
因为故事的开始永远从“有色”开始,可这却是我最不喜欢的形式··    我是同志,但我不娘炮,也不喜欢伪娘;我是同志,但并不只专注于性,虽然也崇尚性。
在我眼里,同性爱情与异性爱情并无区别,所以我不想把它与“离经叛道” 划上等号··    在心中设置了一个参照标准后,我发现我基本上就被孤立了。
虽然有许多直男都能入得了我的法眼,但我却再也没有勇气去追求··    高中三年,除了浑浑噩噩还是浑浑噩噩,唯一能载入我人生史册的事就是——出柜。
其实那时并没有什么爱人,也没有什么人生的压力,好似并没有什么非得出柜的理由·也许只是为了气气我爸,也或许只是想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波澜起伏,又或者是年少轻狂。
反正,这件事我就是做了——那年,我才高一·    我爸妈的反应都很过激,一直不和的他们居然能够主动休战,一致把炮口对准我。
这难道就是所谓的“攘外必先安内”·    现在想来,那时这么做,可能只是想把伤痛转移·虽然时间过去那么久,但齐飞似乎仍没走出我的生命。
那段日子,我形同槁木,心如死灰·出柜后,我反倒觉得生活突然有意思多了——那“意思”来自于对父母的那种窘迫、愤怒、无奈等神情的欣赏。
·    不多久后,父母的联盟瓦解,他们又开始了无休止的争斗——这大抵是因为我新妈说了我一句“变态”,让我亲妈给听见了·于是,两个女人的战争爆发,而我父亲被迫选择了阵营。
于是,联盟倒戈,刹那间,我突然又自由了·    与其说是自由,不如说是变成了“三不管”人员·不过,我也乐得逍遥自在——只要他们不断我的零花钱的话。
·    这种放纵造成的后果就是,我高考只考上了本地的一所普通三本高校·这是南方一所名不见经传的三流学府,三本线那种·在高校云集的中国,只能算是“底层”学院了。
什么政界名流、体坛名将、明星模特之类的,自建校以来就不曾出现过,真可谓汲汲无名··    不过,我却庆幸这种放纵,庆幸放纵让我进了这所名不见经传的学校。
不然,我怎么可能遇见翔宇·    遇见他是在2006年的九月,那时我已上大三··    那年九月,学校迎来新一届学弟学妹。
就像当初学姐们期待我们一样,我们正期待着这一届的学弟学妹·很多人回到学校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听新来的学弟学妹,看看哪班出了美女,哪班又出了几个帅哥。
    我肯定不能与这些凡夫俗子相提并论——那样龌龊无品的事,我怎么能干我是一个修养极好的人,最多也就是热爱艺术,就像我高中三年一样。
    学校宿舍坐落于校园东侧,校舍前是一片桂林·如今正是金秋九月,丹桂飘香,沁人心脾·这等清雅之地,自然是我等“雅士”中意之所。
这不,附近总有三五成群的人在此附庸风雅··    我其实挺喜欢这地儿,弹弹吉它,或写写生,其实挺不错的·不过,我中意这是因为一仰头就可以看见三三两两的阳光男生在走廊上穿行,抑或是靠在阳台栏杆上晒着阳光浴。
且不说少年是否帅气,光是那份洋溢的青春就足以令从心驰神往··    突然想起了卞之琳的那首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很多次我都曾这样想:我看楼上的同学,是否他们也在看我他们在我眼中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我又是否是他们眼中的诗呢他们装饰了我的生活,那我又是否装饰了他们的梦呢·    比如那位身着白色衬衫,正托着下巴望向桂林的男生。
他是在看桂林还是看我呢他是在感受秋的诗意,还是领略桂花的馥郁芳香·    前后不过数丈之隔,上下不过几仞之差,居然让我们不能彼此看清对方的脸庞。
但我依稀能从他的身形轮廓揣摩出他的帅气来··    夕阳洒在他的脸庞上,他微闭着眼睛,似心与境合·此情此景,不由得又让我想起齐飞来。
    我心头一震,脚已不由自主地迈开了步伐,直朝宿舍楼奔去··    四楼之上,栏杆之前,我看到了他·他面若满月却不显得臃肿;眉似墨画,齐而淡雅,就好似修剪过一般;一对桃花眼,风情万种,似流水波动;那一排排狭长的眼睫毛,宛若珠帘。
刹那间,我不禁想起了《红楼梦》中那个多情的贾宝玉··    与其说他帅气,倒不如说他俊美,应该美得连女人自会自叹不如吧·可是,他却并未流露出丝毫女气,妩媚尽敛,只余英气。
    好一个美男子不,好一个小白脸看来又有不少学姐学妹要为之倾倒了·    来人并非齐飞,我讪讪地离开了宿舍楼。
    ·    第二章 拒绝的方法·    ·    作者:海无崖·    我讨厌学习,但仅仅是讨厌学习而已。
    对于玩乐,我永远都是孜孜不倦地追求,比如绘画·说起这个,还挺让我自豪的·高中三年,我啥也没学好,就学会了画画·之所以能考取这所大学,还是靠打 “美术特长”这一擦边球才得以进来——尽管这只是一所毫不起眼的三流学府·    但这也是让我颇为得意的一件事,至少我没像高中一样,害我爸爸重温中国的经典传统文化,向毛爷爷汲取力量,才让我得以入学。
    除了绘画,我还会打篮球——这主要得益于初三那年的放纵·为了让齐飞刮目相看,我愣是学习了很多打篮球的理论知识,还不断加以反复实践,一年就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
高中三年,齐飞虽然已经离开,但我爱打篮球的这个习惯却并未改变·一入大学,我就加入了校篮球社,在学长们的不断培养下,球技突发猛进·这一学期,校队还向我伸出了橄榄枝·    此外,我还会弹吉它——虽然弹得不怎么样,但我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唱起情歌来深情款款,颇能让人动容。
    知道我为什么对这些孜孜不倦么因为这些都是“撩妹神技”不,应该是“抠仔神技”·    你想呀,坐于校园一角,支个画架,拿支铅笔,默默地给阳光帅气的男生来个速写。
当你把这速写交给他时,说声:“哥们,你天生就是做模特的料·看你这身材,简直堪称黄金比例·素来只为女生素描的我都忍不住给了画了一张·拿着,哪天成了名模可别忘了我”一来二去,还会不熟么·    打篮球就更不用说了,一上场来,大家就都热乎起来。
这若是不小心擦个身,再一不小心拥个抱,揩下油,那简直是小菜一碟·只要你不过分,几乎没有任何人会发觉·就算不小心碰到敏感部位,那也纯属偶然,大庭广众之下,谁还好意思和你计较·    至于弹吉它,哪个学校没些个爱好音乐的孩子,大家凑一起,天南海北的侃,岂不快哉告诉你哟,爱好艺术的孩子基本上都长得不错哟·    当然,我只是有这色心,却并无这色胆。
和他们交往,我乐在其中,但却并不逾越朋友的界线·齐飞一事,已足以令我心悸···    不过,也正因为这些旁门左道,再加上我长得还算帅气,自上大学以来,没少被女生表白。
你们知道的,我向来只把她们当作哥们,并无朋友之上的情愫·于是,该怎么回绝她们也便成了横梗在我面前的一道难题··    拒绝总归是惨忍的,但拖着对人家女生并不公平,于是我说得最多的一句便成了“哥们,和你在一起真的既放松又舒服,你这是咋的了”此话一出,放得开的女生便会回归原位,我们依旧是好朋友,放不开的则愤然而去,投入别人的怀抱。
当然,对此,我并无芥蒂··    但至今让我难以忘怀的是一个名叫张兰的女孩,她是我的学妹,就是2006年那届的,与李翔宇同级··    我从来没想过会有这么个女孩突然闯进我的生命,而且居然以这样的方式与我相识,更没想过她是我下一段恋情的开启者,让我经历了一段至死难忘的恋情。
·    我与她的相识缘于她的告白·    已入深秋,百木凋零·这时,我不再钟情于桂林,而总是留连于植物园的那株红枫。
我喜欢坐在坠满红枫叶的木椅上,望着高高的天,淡淡的云,弹着吉它,哼一曲毛宁的《晚秋》··    秋心,愁也虽然这个年纪还不懂忧愁,忧愁却真真切切地占据了内心的每个角落,或为昨日某人的愤然离去,或为今日考卷上的那道道醒目的红“×”,抑或是同窗的一句轻吼。
    恍惚间,不由得想起辛弃疾被弹劾、闲居带湖时在博山道上书写的那首词: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辞强说愁·而今的我,多愁善感,不正切合此境只是不知道要到何时,我才会发出“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之叹。
    这么多愁善感的我,却被一个脸有点婴儿肥的女生告白了··    那天,我弹完吉它,将吉它靠在木椅旁,正捧着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品评,聊以打发时光。
突见一个穿着百褶裙的女生向我走来·她手上握着一封信,掩在脸前,遮住了半张脸,看不清容颜··    已是深秋,穿百褶裙明显有些不合时宜,不过我并未在意。
一来,学校有个COSPLAY社团,平日校园里不乏着唐装汉服之辈,相形之下,这百褶裙显然是小巫见大巫;再者,我素来对穿百褶裙的女生颇有好感,尤其是白色那种,颇有一种冰清玉洁之感。
眼前这位,便是如此··    我原以为她是路过此地,看书之余还不忘用余光扫几眼,却不曾想到她径自走到了我跟前·她低着头,将信递到我眼前:“学长,给你”·    她的脸蓦地红了,羞怯万分。
这时我才发现,她的脸有点婴儿肥,但让我最吃不消的却是那涂得红艳艳的嘴唇,让我想起了“烈焰红唇”·这般狂野,这般热烈,与她身上的那套百褶裙极为不搭。
    她见我不接,将信往我身上一丢,飞也似的跑了·才刚跑出几步,就被路上一块凸起的小石块绊倒,摔了个狗啃泥·我想,如此狼狈的她,该恨不得找个缝钻进去吧·    我起身想去扶她,她却爬起来,头也不回地跑了。
    拾起信,随手拆开,只见开头就画着一个丘比特,虽说不上是惟妙惟肖,但却也让人看着十分舒畅——很明显,这又是一封情书:张鸿君:·    你相信一见钟情么在见到你之前,我是不信的。
但那日在古枫下偶遇你,听你弹着吉它,唱着《晚秋》,我突然迷上了那个有些多愁善感的你,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我有时也会去篮球场看你打篮球,那时的你生龙活虎,朝气蓬勃,不禁让我想起流川枫。
还有,你画画的样子也很迷人,专注时的神情十分可爱·你知道么,为了得到你的一张画,我可是整整请晓燕学姐吃了一周饭·不过,我觉得挺值·你有时开朗明净,有时恬淡如水,有时忧郁如秋,究竟哪个才是真实的你呢我十分好奇,很想走进你的生命·    张鸿君,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生。
我知道,如果我不像袁湘琴一样积极主动,你是永远也不会关注到我的·没经过你的允许,就突然坠入了你的爱河,我真的抱歉但我想,我在你的爱河中,至少应该让你看到。
在河中挣扎的我,现在,你已经看到,是否愿意拉我一把还是你只想把我当成装饰你心中风景的一抹红霞但是,鸿君,你知道么,我不愿做一抹红霞,我愿成为带着狂热痴迷的精灵——来自于幸福,而又陪着你回归于幸福的精灵。
你是遗落人间的天使,我只有成为精灵,才配与你四目相视……·    一见钟情她问我是否相信一见钟情,我想我是相信的爱,是一件虔诚的事·    画从不来画室的晓燕找我要一幅花鸟工笔画,我还真以为她是为了装饰宿舍,原来是受了这位丫头之托呀。
    那刚才所穿的百褶裙,难道不是co splay,而只是为了讨好我真是一个傻丫头·    刹那间,我有那么一丝动摇——面对一个这么爱我的女生但凡真情,哪有不动人心魄的我奢望一段这么美好的爱情,只是希望主角是一个男生。
我虽然于她有好感,却并不能许她一个幸福的未来··    她说她来自于幸福,愿意领着我回归于幸福,可我却知道,我来自于痛苦,只会击垮她幸福的羽翼。
    初见,却已经让我有些窒息·她的纯,她的真,让我无法随意应付——我不想伤了她·可该如何回复她呢·    真诚只能报以真诚,那才是对她的尊重,我想。
    虽然我高中就出柜了,但在这所大学中,我却丝毫未曾向人提及我的性取向·由于就读的高中是一所重点中学,同学们基本上都考取了名校,只有我流落于这汲汲无名的三流学府,因此也便没有人对我知根知底了。
但此刻,我决定对这个女孩坦城了··    三天后,她又来到了这里,依旧是一身百褶裙,只是不曾涂口红·今日看来,倒有几分清秀,几分雅洁。
    “学长……”她依旧低着头,有几分羞涩···    “你的信,我收下了这是我读过的最有诗意的情书,谢谢你让我拜读了这么美秒的散文诗篇,不过……”·    她眉头皱了下,嘴微张了张,欲言又止。
    “你是可爱的精灵,但我却不是天使·丫头,你爱我,我很感动,但是我们不可能在一起——因为我不喜欢女人·这本《山居笔记》,当作我的回礼——我会好好珍藏你的信的,谢谢你给了我这么美好的回忆”·    我害怕看见女人流泪——在她流泪之前,我先背起吉它,快速离去。
    张兰,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相会时互放的光亮。
    夹在书里的那首诗,张兰,希望能陪伴你走出这场暗恋··    ·    第三章 北极冰狼·    ·    连续一周,张兰都没有出现在我的面前。
正当我以为张兰已然放弃,并为之而高兴的时候,她却蓦地出现在我的面前··    那日打完篮球,我正用球衣拭擦满头汗水·一场比赛下来,浑身都觉得疼痛,更要命的是嗓子如同冒了烟,渴得都找不着北。
就在这时候,一瓶“怡宝”矿泉水映入眼帘,接着便是张兰那张有些婴儿肥的脸··    她眉毛一扬:“愣着干啥接着呀你该不会以为我表白被拒,羞得再也不敢出现在你面前吧”·    那一年,林依晨和郑元畅演的《恶作剧2吻》风靡全国,令无数少女倾倒。
我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在她给我的情书里就曾提到过袁湘琴,她莫非真想学袁湘琴死缠烂打可我也不是江直树呀念及于此,不禁冷汗涔涔。
    “我今天是来倒苦水的,你不介意吧”她嫣然一笑,不似之前娇羞··    “愿闻其详”倘若不涉及爱情的话,我想,和她聊聊天倒也无妨。
    两人行至古枫之下,并排坐下·她显得有些拘谨,朝外挪了挪··    “是不是长得帅的男生,都很高傲”·    “高傲”我愣了,难道她把我的婉拒当成“高傲”“长得帅的男生你该不会又找别人告白了吧这你可就不厚道了,前几天才向我告白,怎么转身就向别的帅哥倾吐心声了啊……”我捂住胸口,故作疼痛状,“我的小心脏受伤了,快不行了”·    她的脸蓦地红了——那害羞的样子令人觉得十分有趣,颇有几分可爱。
    “才不是呢,是文学社的事文学社现在有些艰难,想找点奇才来撑撑场面·社长让我们去挖那个‘北极冰狼’,碰了一鼻子灰,真扫兴”说到“北极冰狼”,她的目光有些黯淡。
    “北极冰狼”,这个人我略有耳闻,据说名叫李翔宇在介绍李翔宇前,我们还是先说说校文学社吧··    文学社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彩,这点我颇为赞同张兰的看法。
    文学社的前任社长是陆子梅,我的学姐,今年大四·她是个要强的女生,丝毫不输男生·自从大一接手文学社以来,她便广发英雄帖,到处招兵买马,招揽了不少人才。
文学社素来以活动为主,但自从她接手后,便创办了社刊《红枫叶》,至今已经出了十几期·也不知道她使的什么手段,愣是让别人期期赞助,数量均在万册之上·之后她便免费散发到各个中小学校,于是乎,《红枫叶》在羊城便小有名气,打开了一片天地。
    只可惜她今年步入大四,学业紧张,只好禅位让贤·一朝天子一朝臣,她的离去,使得很多同学心灰意冷,也离开了文学社·突然间,文学社一落千丈。
看来,新任的社长压力山大呀·    用张兰的话说,这时已是文学社的生死存亡之秋·虽然文学社历史悠久,但俨然如同一位老人,苟延残喘,没有丝毫青春的气息。
    和摄影社相比,文学社缺乏那份时尚;与网球社相比,文学社缺乏那种激情;与话剧社相比,文学社缺乏那份灵动;与小品社相比,文学社缺乏那种幽默……·    看不到任何优点,连《红枫叶》社刊也越出越差,已经令许多老社员心生厌恶,渐渐离去。
社团成员骤减,这不禁令身为社长的梁艳大为悲愤,不禁仰天长啸:不换点新鲜血液不足以改变局势姐妹们,社团兴亡,匹女有责大家要极力拯救风雨飘摇的文学社才对呀·    而要更换新鲜血液,首当其冲的人选便是李翔宇。
    为何这样说呢那是因为他在“全国‘华夏杯’短篇小说征文比赛”中荣获了全国一等奖,还登上了南方日报。
    要知道,我们学校素来以“无名”著称,突然有人上了报纸,那可真是令人热血沸腾,与有荣焉·也记不清是哪一天,是哪位同学曾激动地把那张报纸摆在我的面前,向我宣扬着他的“光荣事迹”。
对于学霸,我素来敬而远之,故此并不在意,但从那天起,李翔宇这个名字便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中——因为走到哪里,都有人谈论他··    起初,他的形象是高大的但也不知怎的,某天,他的形象风格突然一变,就好像变魔术一样——不,绝对是感染了病毒从英俊潇洒变为妖娆妩媚,从平易近人变为目中无人,从学富五车的才子到银枪蜡头的伪学派,我不知道这之间经历了什么样的故事……·    但那并不是高潮。
某天,也不知哪位缺德的学妹还是学姐送了他个“北极冰狼”的外号·于是这称号便不胫而走,不到一周,传遍了校园每个角落·不过,这些与我无关,我倒不曾在意。
·    多年以后,当我再想起他的这个称号,不禁有些为他叫屈·“北极”极寒,形容他的冷漠倒也贴切,但若要用“狼”来形容他,那太抬举他了。
狼是一种凶猛彪悍的动物,而这些却在李翔宇身上看不到丝毫影子·依我看来,叫他“企鹅”还差不多——他其实是属于那种内敛得可爱甚至有点憨厚的人。
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这个想法,我觉得行那小子在全国得了奖,如果他加入了文学社,那岂不是给你们做了免费的广告学校里的那些武文弄墨之辈,谁不趋之若鹜,任他差谴”·    “谁说不是”她叹了口气,“而且他长得那么帅,简直就可以做文学社的颜值担当呀只可惜他太难搞定,你不知道我们今天有多狼狈”言语间,她居然向我靠了过来,后背轻轻地顶着我的左肩。
    她仰望着蓝天,眼神是那般清澈··    “你知道么,那‘北极冰狼’倒真是一个能让人毛骨悚然的外号我、李月和卢敏站在门口,望着冷若冰霜的他,居然没人敢进他的教室……”·    据说,她们三人那天颇难成行,总是望而却步。
最后,她们选了个最幼稚的办法——猜拳决胜负,输的人打头阵··    建议是李月提出来的,但她却没有发现,张兰和卢敏早就使了眼色·两人心领神会,一来二去,两盘下来,李月盘盘皆输。
    愿赌服输,况且建议是自己提的,李月只好硬着头皮进了李翔宇的教室·而张兰和卢敏则从教室门外探进半颗脑袋,时刻关注着战事·只待一有机会,就倾巢而出,大举进攻,一举攻陷敌巢。
·    清晨的阳光洒在李翔宇那白皙的脸蛋上,泛着冷冷的清光,好似自带光环一般··    李月长吸了口冷气,慢慢地朝“北极冰狼”走去。
    对于李翔宇,她略有所闻·据说他是一个性格孤僻、沉默寡言的人·据他高中校友声称,高中三年,他和自己班上的同学,说过话的人居然还不到六分之一。
我想,倘若不是因为他获得大奖,风头正旺的话,估计会直接消失在同学们的视线中吧··    她蹑手蹑脚地走到李翔宇的身旁,只见他正在画着插画,甚是精美。
她虽然不怎么关心动漫,但《灌篮高手》她还是知道的·此刻,李翔宇正画着流川枫··    她有些惊讶——她没想到“北极冰狼”不但文章写得好,画起画来居然也有模有样。
难道真是缪斯垂青翰墨丹青,博采众长,这多少有点令她嫉妒··    但当她看清他的面庞时,不禁想起了《红楼梦》里的贾宝玉。
那面如满月,色如春晓之花,眉如墨画,鼻似悬胆,睛若秋波,好不美艳美得作为女孩的她都开始妒忌了苍天呀,你怎么把这美貌、才华全都集于一人之身呢他上辈子积了多少德,才修得今生的福份呀·    李翔宇抬了抬头,见李月一副犯花痴的样子,只是淡淡一笑,依旧低头画着自己的插画。
自从得奖的消息传来后,他就没少见过慕名而来的学姐学妹·且不说李月姿色一般,本级的级花出现在他面前时,他也只是腼腆一笑,不曾搭理··    于是,李月便在他那“淡淡”一笑中败下阵来。
李翔宇甚至不曾说上一句话,李月就丢盔弃甲,落荒而逃·自此之后,这“一顾冰狼”便成了李月永恒的“传奇”·    后来,众人谈及此段,李月至今仍为自己当年的失态后悔不迭。
她试图抹去这段历史,可张兰和卢敏却记得清清楚楚·当然,还有我这个旁听者·    “其实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你知道么,在没见过李翔宇之前,我总觉得自己能言善辩,舌灿莲花。
可是今日才发现,在李翔宇面前,我完全使不上劲就好似我凝聚了九牛二虎之力,一拳击出,结果却打在棉花上,劲力荡然无存·”·    虽然在那日,我并不了解张兰所言,但当我真的接触到李翔宇后,才深有了解。
那简直是公允得不能再公允的评价·为何他生性如此冷淡,任你怎么捂也捂不热·你在他面前絮絮叨叨地讲个半天,他最后却来句“你刚说什么”你说,面对这样的人,你该怎么接招纵使你有天大的本事,恐怕在他面前也无能为力吧。
    ·    第四章 偷窥·    ·    “有了李月做炮灰,我反倒没有压力了,感觉再怎么失败也不至于像她那样落荒而逃。
于是乎,倒有一种跃跃欲试的感觉……”她叹了口气,接着说了下去··    见李月败兴而归,张兰自告奋勇,欲以身示范,教导李月如何招兵买马。
    她大步流星,走向李翔宇,颇有几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之势··    张兰强压住内心的恐惧,一屁股坐在李翔宇邻桌之上,用手指敲着桌子,问道:“帅哥,你是李翔宇同学吧文章写得好,没想到画画也这么厉害呀,真不愧是学霸”这气势,颇有几分大姐大的派头。
    可惜李翔宇并不吃这一套,只是略一抬头,扫了张兰一眼,复又低头绘画·他一向沉默寡言,这举动应该算是在回应“什么事”吧··    “哟,人长得帅就开始拽呀真丢我们湖南人的脸。
我记得我们湖南的汉子都是风度翩翩,很有修养的哟”张兰见强压不行,吹捧无功,又心生一计,来个激将法··    那“帅”字入耳,李翔宇不知怎的,脸蓦地红了。
当他闻及“湖南”二字时,手中的笔顿住了,猛地抬头·可真是“亲不亲,故乡人”呀·    “额是长沙咯,你咧”张兰见激将法奏效,忙趁热打铁,以乡音相询,欲打乡情牌。
    张兰的乡情牌原本打得极好,可惜她却算错了一件事:湖南方言众多,五里不同音,十里不同风·李翔宇乃Y县人,并非长沙市管辖,因此不谙长沙方言。
那句“额是长沙咯”,他并未听懂·他生性寡淡,也不多问,依旧低下头去画插画···    这些,我是后来听翔宇谈及才知道的·张兰要是知道个中缘由,估计肠子都该悔青了·    “都是老乡,相互认识下不好吗我和刘磊是朋友,听说他是你的高中同学,有时间我们一起出去逛逛,怎么样我知道体育中心那边有家湘菜馆,味道挺正,要不要一起去试试”·    李翔宇一脸纳闷,不再言语。
    他回头朝教室后望了眼,见刘磊正在和美女下象棋,大嚷道:“阿磊,有人找你”·    “哦,来了”刘磊将炮当中一架,“连环炮,将军你输了”说罢起身,跑将过来,“翔宇,谁谁找我”·    李翔宇朝张兰努努嘴:“这里,你老乡我不认识”·    “我老乡不就是你老乡嘛,哪有不认识的这……”,当刘磊看到张兰时,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张兰此时戴着一副薄边眼镜,难掩那份书卷气,正是他喜欢的类型·这张兰平时倒不怎么戴眼镜,此时是想给李翔宇留一个好文质彬彬的好印象·“这……这位美女,你找我”·    “那个……那个……”,谎言当场被戳穿,她突然变得拘谨起来。
她其实并不认识刘磊,只是为了更好地动员李翔宇,所以稍微做了个调查,知道他有这么一个铁杆哥么,可万万没想到他居然和李翔宇同班,而且此刻居然就在眼前·“我们……我们在饭堂见过,你还帮我打过饭,不记得了吗”·    刘磊眨着眼睛,似在努力地回忆着每个细节,却怎么也记不起来……·    张兰怕他当面揭穿,忙向他递眼色:“就是上上周的星期四中午那天我去饭堂打饭,人很多。
我刚打好饭,结果却被一个冒失鬼将饭撞翻·当时还是你英雄救美,把那家伙训了一顿,还替我重新买了份,你不记得了吗那天我们一起吃的午饭,一聊才知是老乡。
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对你表示感谢,不如哪天我们三个一起去外食我请客”·    “好……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刘磊若有所思。
现在想来,刘磊还真是善解人意,又或者是因有饭局可蹭反正那天,刘磊没有当面揭穿张兰,反倒顺水推舟,“翔宇,不如改天我们一起吃个饭,增进一下老乡之间的情谊。”
    “择日不如撞日,不如就今天吧”张兰见事情有了眉目,终于喜形于色··    “我最近都挺忙的,不如你俩一起去吧”李翔宇依旧冷若冰霜。
    张兰还想说什么,这时李翔宇已经起身,拿着他的画径自走了·临走时还不忘回头瞪刘磊一眼,投给他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与李翔宇四目交接的那刻,他浑身打了个寒颤,低叫了声:“不好”·    张兰还想再纠缠下去,刘磊忙打断了她:“这位姑娘,不管你是倾心于翔宇也好,还是有求于他也罢,还是死了这份心吧。
还有——”,他压低声音,“你的谎言被他识破了上上周四,我根本就没在学校食堂吃饭·因为那天中午,他弟弟来了,我们在家里下的厨”·    “你知道么,”她用那如玉葱般的秀指拨弄了一下耳际的碎发,“我当时真恨不得找个老鼠洞钻进去比起李月,我觉得我更丢脸,真是丢大发了”·    “要不要我去帮你揍他一顿,给你解解气”·    “好啊”她苦笑“揍完千万别说是为我出气,我还得去再求他哩”·    “好光揍,不说理由如果他一定要问,我就说他长得一副欠揍的样”·    她被我的话逗笑了——她笑起来的样子挺好看的·    “张兰,加油刘备三顾茅庐才请到诸葛亮出山,你才第一次碰壁呢。
金诚所至,金石为开·我相信你一定能说服他的你这么热情开朗,他就算是块冰,你也能焐热的”·    “好的好像只要一看到你,我又瞬间充满电了。
以后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可以来找你么”·    “Ofcourse·”·    懂与不懂间,知与不知间,总会充满好奇与诱惑。
我好像被张兰诱惑了,瞬间对那个外号叫“北极冰狼”的孩子产生了莫大的兴趣·他究竟有多帅,让张兰如此感慨他究竟有多高冷,让人冠以“北极”之名他究竟又有多难缠而又不解风情,让几位少女灰头土脸·    李翔宇,这个男孩,我突然对他十分好奇,以至于鬼使神差地来到了他的教室之外。
    我没有寻到“北极冰狼”,却一眼看见了那日在男生宿舍楼遇见的那位帅哥·他一身白,白得好似一尘不染,连内心也如此澄明透亮·一头短发显得十分精神,根根如同钢针,直指苍穹,不经意间,我想到了“怒发冲冠”一词。
    “翔宇,你的信”一个男生扬了扬手中的信·他抬起头来,嘴角慢慢咧开,露出笑意··    他就是李翔宇他就是李翔宇原来他就是“北极冰狼”呀我原以为只是久闻其名,没想到我们早就碰过面了·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轻轻撕开信封,抽出信纸,看了起来。
    他的表情时而凝重,时而轻松,时而喜悦,时而忧郁,就好似那是一架表情表演机一样·我一直疑心他看的不是信,而是一本小说·不然短短两页的信纸,怎么能够承载那么多情绪,让他悟出这般不同的感触·    教室内,有些女生已经开始窃窃私语,许是我在窗前站得太久,引起了她们的注意。
    他或许也察觉到了异常,不自觉地朝窗外望来,刹那间,四目交接·这是我们第一次对视,我傻傻地看着他,而他,也傻傻地看着我·我觉得头绪一片混乱,明明什么都没有想,却又好像想了很多。
明明想逃离,却偏偏痴痴地站着···    窗内的他,又是什么心情呢·    张兰曾问我是否相信一见钟情,此刻,我很想告诉他,我是相信一见钟情的·    像张兰问我一样,我也很想问李翔宇一声:你相信一见钟情么·    可是我却没有张兰勇敢·    那一刻,我知道我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孩。
你若问我爱他什么,我也不知道,可能是他那淡淡的眉,又或是白皙的肌肤,也可能是他那如冰似水般冷淡的神情·不,他的每一丝发,每一抹笑,每一个举动,我都喜欢——没有任何理由,就是喜欢·    我只觉得血液在赛跑,那小小的心脏似乎食吞了鸦片,兴奋异常,超负荷工作着周围一切嘈杂的声音都渐渐隐匿而去,只剩下我那狂乱的心跳声。
    真要命,他居然朝我笑了笑得那么腼腆··    我转身离去——我怕我再不离去,会冲动地冲进去,想牵着他的手,与他深情对望。
    他渐渐地从我的眼帘消失,却永远停驻在我的心田·    离开李翔宇的教室,我突然想起了张兰·那个叫张兰的女孩,或许我该帮帮她·    不我下意识地认识到,原来我只是想找一个与他接触的理由——而张兰不过就是我的一个借口罢了·    对,张兰对,文学社·    我突然有些后悔,想当年陆子梅再三邀请我加入文学社,可我却以“素养过低,无法企及”推却了,如今再主动要求加入文学社,会不会有些颜面无存幸好陆子梅已经卸任,否则还真是尴尬·    不过,尴尬又如何我知道,我再也无法阻挡我的心了,就像我当年明知道不该爱齐飞一样,却依然顺从自己的内心,义无反顾地去爱。
    如果直男是毒药的话,我愿再喝一次·    毫无预兆的,我那被寒冬冰封的爱情之种挣裂坚冰,又开始发芽了·    ·    第五章  原来他家这么干净·    ·    百无聊赖的一天终于又结束了·    我正准备离开学校,去北京路逛逛,却发现了鬼头鬼脑的张兰。
她一会儿躲入绿化带之后,一会儿藏于石柱之前,又或者迅速绕过几个人同学,跻身于众人之中,那样子别提有多滑稽了,不过倒真有几分谍战片中“跟踪”的意味——不过,就她这技术,若真是谍战片,恐怕没两分钟就倒在敌人的枪口之下了吧。
·    我揪住她的耳朵,一把将她从人群中拉出来:“呆瓜,鬼头鬼脑的,想干嘛”·    “嘘——我在跟踪刘磊。”
    “谁是刘磊干嘛跟踪他”·    “李翔宇的高中同学——能干嘛,还不是为了劝说李翔宇。”
    我敢确信:张兰一定是《恶作剧之吻》看得太多,脑袋秀逗,变傻了·不过,如果是为了李翔宇,我倒是愿意陪她一起疯,一起傻·    “那不如算上哥——”·    她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不行,你长得太引人注意了”·    我权且当成是夸赞吧我长得有点帅,这我承认一米八五的高个也确实有些鹤立鸡群,不过,这又何妨若一定要计较谁更引人注意,应该是她更胜一筹吧瞧她那呆头呆脑的样子,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别呀,算上我呀如果你被发现,还可以一个急转身,藏在我怀里,他们就看不见了”·    她没再多说,忙又悄悄地跟了上去。
    刘磊与李翔宇截然不同——他是一个开朗外向的人·此刻,他的身边正围着几个年轻的学妹,聊得津津有味·我敢打赌,这四年大学,他绝对不会白上·    按道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这李翔宇为什么就没有被刘磊带坏,沾染些尘世俗气呢该不会……·    我发现我又开始幻想——好像当初幻想齐飞一样。
是的,我期待他是一个和我一样的人,这样我们才有可能走到一起·也许是智子疑邻,心中有了期许,于是越分析就越觉得像··    在公交站台边,刘磊与众美女分手,拐进了一条狭窄逼仄的巷道。
    难道他住校外我不禁有些好奇··    羊城这种巷道比比皆是,巷道的尽头便是一栋栋私人公寓·公寓是一个很有知性美的名词,其实只不过是羊城的本地村民集资筹建的楼房。
这些房子大多面积狭小,光线暗淡·每栋楼之间仅隔几尺,两楼相邻,对面的人都可以相互相握手,因此这种楼盘又称“握手楼”··    这种楼房建起来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租给那些经济实力较差的外来打工仔。
他们挣扎在社会的底层,怀着致富的梦想来到羊城·他们拼得遍体鳞伤,一个月却仅收获三四千元,但却不得不因为这样一个狭小的空间而每月支出好几百大洋——当然,好的房子他们是住不起的。
    有时我总觉得,这些人干嘛非在羊城待着,任人盘剥·可是,我也不太好意思去指责那些房东——因为我也是羊城人在这些众多的握手楼中,我家也有几栋·    在巷道的尽头,刘磊正准备开门,转身的瞬间发现了我们:“我说老乡,你怎么跟到这里来了呀你就不怕……”他看了下我,欲言又止。
    “有我这个当哥的跟着,怕什么”我握紧拳头,做了个健美的姿势,向他展示着手臂上健硕的肱二肌·言语间,还不忘朝张兰得意地瞟了瞟,好似在说:你看,我跟着来还是有些用处的吧。
    “跟来了又怎样你……你难道还能把我怎么样不成再说了,老乡来了,你就这样招待的”此时的张兰倒有几分豪爽,让我刮目相看。
·    “要上去坐坐么”说着开门进去··    张幸有些犹豫,许是女孩的矜持吧,我却迫不及待地跟了进去。
张兰无奈,也只好跟了上来··    他家在三楼··    走进屋里,我吃了一惊·在人们的印象中,男生宿舍应该是乱七八糟,东一件衣服,西一只鞋子,沙发的某个角落还时不时地藏一只袜子,但眼前的这屋,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连门窗都一尘不染,完全不像是只有男人居住的房子。
    我下意识地和我自己的卧室作了番比较,不禁汗颜·我住的地方虽然比这高档数倍,但却乱得没有丝毫规律·我不太喜欢收拾房子,书本想扔哪就扔哪,喝完的啤酒瓶想堆哪就堆哪,袜子脱在何处就会一直呆在何处……好在我那年轻的新妈兼有保姆的功能——虽然我并不喜欢她。
    我诡秘一笑:“小子混得不错呀,这才大一,就找到女朋友了呀”·    “这要钱没钱,要貌没貌的脑子也不灵光,就我这么个人,怎么可能找到女朋友你如果有好的推荐,可千万别忘了我”·    说话间,他已经给我们每个人倒了一杯茶。
我试探性地尝了一口,居然有柠檬的味道·    我在屋里转了一圈:“窗明几净,物品摆放落错有致,再加上这柠檬茶——种种迹象,无一不说明这里常有女人打理你就招了吧,这又不是什么丢脸的事”·    “女人没有,男人倒有两个就这巴掌大的地方,打理起来其实也没那么难。
不过,我平时是不怎么收拾的,一般都是翔宇收拾——他很爱干净”·    “李翔宇也住这”我有些诧异记得初次见他时,他还在男生宿舍楼,难道不是应该住校么·    “是呀男生宿舍太脏,他受不了,所以搬出来了”·    听闻是李翔宇的宿舍,不知为何,一股亲切感涌了上来。
我仔细打量着这房子:这是个一房一厅的小居室,还带有简易厨房和卫生间·卧房关着,看不清有多大,但根据客厅大小来推测,总共应该也就十几来方吧··    客厅其实真的不大,一张沙发,一张桌子,一张茶几,一台电视机,再加上一个台式电脑,几乎把整个客厅的空间都占满了。
好在进门那面墙上镶了面很大的镜子,这才稍显空旷··    这就是李翔宇的家——一个简单却温馨的家·    不知怎的,我好像又找到了一个喜欢他的理由帅气,有才气,讲究生活品味,这样的男生谁会不喜欢·    “房租多少一月”许是习惯,我居然莫名其妙地问起了房租。
    “四百块一月,不包水电”刘磊打开电视,无趣地坐在沙发上,“你俩应该不是来闲话家常的吧”他看了看手表,“翔宇快回来了他不喜欢我带陌生人来家里。
有什么事,你们就快说·我看你们还是趁他还没回来,赶快走吧”·    他,居然开始下逐客令了·    “不走我偏不走”张兰突然耍起赖来,“如果想我走的话,那也成你要帮我劝说李翔宇,不然我就一直赖这不走,害你被骂”·    真是个呆瓜听张兰这么一说,我真恨不得和他划清界线。
真是和她在一起,平均智商简直被她给直线拉低·    “那随你喽你若想被讨厌,那我也不便拦着·”·    正欲狡辩,门外却传来了一阵零碎的脚步声。
刘磊猛地站起来,慌张地推开厨房门:“翔宇回来了,快躲起来阳台上躲阳台上去”·    我有些震撼——他居然光听脚步声,就能判断来人是谁,这该是何等的熟悉我有些妒忌——妒忌那个叫刘磊的人,又或者是李翔宇我奢望身边也有这么一个人,能从脚步声认出我,能从气味中找到我。
心烦的时候,不会缠着我喋喋不休,而我孤单的时候,却愿坐在我的身旁,静静地听我弹吉它·我要的不多,仅此而已·    “咔——”是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接着便是刘磊的嗓门:“翔宇,回来了”·    那人只是“嗯”了一声·    “又带妹子回来了你能不能收敛一点你再这样,我可真要搬出去了”很不耐烦的声音。
    “没有呀”·    “那两杯子怎么回事——你今天为什么不开机你姐姐打你手机,打不通,打到我手机上了。
你妈下周二动手术,你还是请个假回去吧”·    “不是下周五么”·    “可能提前了吧”·    “我没路费了,能借我点钱不”·    我探出脑袋,透过半敞开着的门,看见李翔宇正从钱包里取钱。
他取出三张红毛爷爷,递给刘磊:“只有这么多了,你先凑合着用·下周五我发了工资,再往你卡上打回来的路费——亲兄弟,明算账我可是会在本子记好的哟有钱的时候可千万记得还,别总在那些女人身上挥霍一空了”·    “瞧你说的”刘磊接过些,有些讪讪然,“什么叫在女人身上挥霍一空,原本就没几块钱,好不”·    “那叫你和我一起去兼职,你又不肯去没钱,又懒,活该受穷”李翔宇看了看手表,进了卧房,“晚上想吃什么,我给你带回来”·    “全家桶对了,翔宇咱那老乡——”刘磊有些迟疑,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终于消失在空气中。
    “老乡你说张兰甭理她”李翔宇换了身衣服,背了个小挎包,从卧房走了出来,“刘磊,我跟你说,这件事都怪你如果你当初不偷偷地拿我的小说去投稿,我就不会获奖。
我如果没有获奖,什么狗屁文学社的人也不会来烦我·说到头,还是你的错我不管,你给我搞定——我去上班了”说罢,迅速离去,消失在楼道之中。
·    “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刘磊无奈地耸耸肩,行至台式电脑前,打开电脑,开始玩起CS来··    原来,李翔宇当初并无投稿之意,是刘磊惜才,找出了他平日里写的初稿,拿去投了,没想到反倒中了一等奖。
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呀··    不过,最让我赞叹的是李翔宇——别看他在外人面前冷若冰霜,惜字如金,可在刘磊面前却肆无忌惮,说起话来如同放连珠炮一般。
    如果哪天,他在我面前也能这般自然,那该多好呀·    ·    第六章 邂逅·    ·    “打工”一词,又给李翔宇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
他就好像被烟雾笼罩的高山,在云雾中若隐若现,看不分明·而我却偏偏是一个爱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人,总想一探究竟,于是只好步步逼近··    张兰和刘磊交涉无果,只好悻悻离去。
    临别时,我支开张兰,与刘磊单独聊了几句··    我向他打探李翔宇兼职的地方起初他一副为兄弟两胁插刀,绝不出卖兄弟的高傲嘴脸,可在几张红毛爷爷的淫威之下,他屈服了。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英雄气短”的含义·一个连路费都要向朋友借的人,何来英雄气概,怎谈气节·    “天然去雕饰”,这样的纯美,谁不喜欢可是,有时人工雕琢的美也不失一番风雅。
比如今晚,我就想人为制造我与李翔宇的邂逅·有句网络语不是这样说的么——“有机会要上,没有机会制造机会也要上”·    我把“作案”时间定在李翔宇快下班的时间,那时已近午夜,人员较少。
于是,在这之前的漫长时间,我只好慢慢熬过··    闲得无聊,我上了公交车,慢慢地坐到终点站,再从终点站慢慢坐回来··    我喜欢这种独坐的感受:看周围的人们一个一个慢慢离去,又一个一个慢慢上来,但却始终与我无关。
这就好似人生,你总会慢慢迎来一些人,却也终将慢慢送走一些人,到头来,身边又会剩下谁呢·    公交车路过李翔宇打工的肯德基店时,我总会透过车窗,痴痴地望着那个默默为别人点餐的男孩。
他是否会发现,有一个男孩正偷窥他呢他脸上那如花笑靥,又是否会为我而绽放呢·    已近午夜,街上开始变得冷清。
虽然已是深秋,但南方的都市没有丝毫凉意,除了几分凉爽·午夜的风掀起我的秀发,恣意张狂,一如我心··    肯德基店里已无顾客,只有李翔宇和另外一名服务员,他们正小声地聊着什么。
    我一手推门,一手拿起手机,扣在耳边,装作接电话的样子:“知道了,我吃完宵夜就回来·弟弟,我在吃肯德基,你想吃什么说吧,我给你打包回来……”·    径自行至李翔宇的面前,故作镇定地瞅了瞅墙上的菜单:“有奥尔良烤鸡、巨无霸汉堡、香辣鸡翅、吮指原味鸡……你要吃什么”·    李翔宇见有顾客上门,不再与那人聊天,将一张特价宣传单递到我面前:“这些是特卖产品,您可以看一下”落落大方,并不像传闻中的那么内向。
    “那就给我来份奥尔良烤鸡,中号薯条一包,一杯可乐再来份全家桶——打包·”·    他做事干净利索,很快就结算清楚,并把小票给了他同事,看来他做兼职的时间不短了。
我的目光落在他秀气的手指上,如此纤长,如此白皙,应该十指不曾沾过阳春水吧·而今,他却要在这样的场所劳累,不禁有些心疼··    我觉得有些慌乱,之前想好的说辞,在点完餐后,突然全部销声匿迹了。
于是,我只好默默地等待所谓浪漫的邂逅,看来只能化为泡影·    “这个点,学长怎么还没有回家”·    他率先打破了沉默。
    学长我有些讶异彼此穿的都不是校服,他是怎么认出我的莫不是那次偷窥被他发现了我的脸火辣辣的,好像自己正赤身地站在他面前,无处可遁一般。
    “刚和同学K完歌,准备吃完东西就回家——你叫我学长,你认识我”·    他淡然一笑:“虽然没有说过话,但打过照面的,你不记得了”·    “是么”我干咳了声,借以掩饰我的尴尬。
我跑去他们教室偷窥他,他该不会把我当成变态狂魔吧瞧他那满脸的笑,多诡异·    “学长,你的套餐来了”·    拿了套餐,我忙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坐下。
    橘黄的灯光投下我落寂的身影,似一幅黑白剪纸·我取出MP3,将耳塞塞入耳孔,调大音量,听着一曲又一曲柔美的抒情歌·此刻,我要的并不是音乐,只是尴尬的消失。
    幸好他不再看我,而是转过身去,默默地整理着柜台和支架··    他的身影是那么迷离,透着一种知性美·我突然有一种想把它画下来的冲动,忙从书包中取出一支铅笑,一本素描本,“刷刷”地描绘起来。
    看着笔下的他,我嘴角不经意地笑了··    他快要下班了·趁着他交班的空隙,我背起书包,提着全家桶,悄然离去·离去之时,不忘将那索尼牌的MP3“遗忘”于店内。
    我“遗忘”的不止是MP3,还有我们下次再见的端倪·我不知道这个MP3的归宿是何处,但我却希望它能流落于李翔宇之手,哪怕最后他不愿归还。
    没有轰轰烈烈,也不是浪漫温馨——除了尴尬,这场自导自演的邂逅好像没剩下别的···    秋风徐徐,灯火阑珊,而我却意兴绵绵。
我尽量放慢脚步,期待着他拿着我的MP3追出来,但直至我走过数站,他依然没有出现·我有些失望,也有些落寂··    接下来的几天,我刻意没去关注他。
照常打球,如常弹吉它·我总觉得他会突然从某个地方蹦出来,说,学长,这是你那晚落下的MP3·但一直没有·我抛出了鱼饵,总以为鱼儿会上钩,没想到狡猾的鱼儿偷吃了鱼饵,消失得无影无踪。
    MP3,丢了就丢了吧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没什么可抱怨的了·    正当我已经绝望的时候,奇迹却发生的。
幸福来得如此之快,快得我有些措手不及·    那日傍晚,我和球友们打完篮球,正欲离去,却发现他一人坐在篮球场旁的大理石条纹长凳上。
他翘着二郎腿,将整个人倚靠在凳子之上,两条长长的线从耳际垂了下来,手中却握着我那红色的MP3·他微闭着眼睛,嘴角泛着笑意,似乎很是享受··    我静静地走过去,与他并肩坐着,并未打扰。
    他发现了我,取下一个耳塞,塞进我的耳朵:“这里面的歌,挺好听的”说罢,又微闭着眼睛,陶醉其中··    MP3正播放着周传雄的《男人的海洋》——我很喜欢这首歌,不仅仅因为周传雄那富有磁性的音色,也不仅仅因为那精美的歌词。
我喜欢那淡淡的忧伤,喜欢那喃喃的哭诉,喜欢那振振有词的誓言……·    “等了你好几天,都没见你来找你的MP3,只好自己送过来了”他依旧微闭着眼。
    阳光照在他的脸颊上,放着丝丝光芒··    “那晚去过的地方太多,我还以为落在KTV了呢,所以没去找·一个MP3,也不值几个钱,丢了就丢了呗。
要不,我送你吧”·    “里面的歌,我很喜欢MP3就算了吧”他将MP3递到我手中,“完璧归赵你看看有没有弄坏我可是很小心地保管着。”
    里面的歌全是我喜欢的,在无数个不眠的夜晚,我就这样反复听着·听着听着,泪就不自觉得流了下来·这些歌,全是悲伤基调的,听着听着,就仿佛这些歌是在诉说我自己的身世。
弟弟总说这些歌过于悲伤,总是偷偷地给我换些曲调欢快的歌曲,可我却总会暗中再换回来··    他喜欢这样的歌,难道他也有过情伤抑或是生活给他留下了太多晦暗的色彩·    “那你就拿去听呗我以为丢了,又买了个新的”我将MP3递回他的手中。
    他握住MP3,静静地听着·那个傍晚,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坐着,听着音乐,直至黑幕将我们吞没··    直至今日,只要想到我和他在那样的黄昏,一起沐着风,听着这样的歌曲,仍然觉得温暖。
    “该吃晚饭了你借MP3给我听,那不如我请你吃晚饭吧·大餐没有,木桶饭怎么样”他看了看表,将MP3取下,塞进口袋,也不待我回答,径自走了。
    我跟在他的身后,慢慢走着··    跟着他七拐八绕,来到一个很狭窄的小巷··    前面有一家小店,外墙装饰不怎么样,显得有些寒酸,匾上的“桃水木桶饭”用的是篆书体,倒显出几分文艺。
    “就那家味道还挺地道的”他指了指“桃水木桶饭”··    “那就这家吧”其实我不想去那,作为羊城人,我素不吃辣,肯定吃不习惯这些的。
不过,只要他喜欢,我就喜欢··    这家装潢,虽然外表粗糙,但室内装潢却十分考究·房子不大,估计只能容下十几位客人,但房子采用木制装饰,有一种古色古香之感。
再配以木制宫灯、屏风,仿佛回归到了古代·虽然古朴,却富有新颖感——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家的桌子十分别致·从上面看,别无二致,但朝下看,你就会发现,这桌子没有桌脚,而是以两个大圆轮代替,就好似汽车的两个轮胎一般。
    “还蛮有情趣的”·    “是吧,味道更棒”·    那晚,我们互通了姓名,成为了朋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开心,我居然吃下了一整盘全是辣椒的“野山椒炒牛肉”整个晚餐过程中,他都十分不安,可能是因为看到了我满头的大汗吧。
他不住地给我递纸巾,可是这里才刚擦完,那里又流了下来,我真恨不得生有十双手·    那晚早早回家,躺在床上,回想着与他共度晚餐的美好时光,不自觉地笑了出来。
    那晚,我失眠了··    ·    第七章  寻人启事·    ·    不到凌晨四点,我就醒了,精心打扮一番,我便背着吉它出了门。
    虽然离开他不足24小时,但我已经想他想得无可救药·我想,他总该要吃早餐的,不如就去他家附近转转,说不定又能来次完美的邂逅·凭着模糊的记忆,我摸到了李翔宇家附近的那条巷子,找了家拉肠店,坐下来慢慢点餐。
    吃早餐的人走了一拨又一拨,时针也已经指向七点,可李翔宇依然没有出现·我有些想走——再不走,我可就真有些撑不住了·店子本来就小,吃早餐的人又多,我不好意思在这干等着,只好不断地换着单点。
先是点了一份拉肠,接着又是一份武汉热干面,再接着就是皮蛋瘦肉粥,此刻,面前还摆着一盘水饺呢··    谢天谢地,李翔宇终于出现了·    他尾随于刘磊之后,左手握着一本厚厚的书,看起来像是一本小说。
右手握着我那“索尼牌”的MP3,正边走边听着歌··    路过肠粉店,他们并没有停下脚步——看来,他们平日并不是在这吃的早餐。
·    我并没有叫住他们,只是不远不近地跟着他们,一直跟到公交站附近,我才快步走过去,轻轻地拍拍他的肩膀:“真巧呀,在这儿遇见了走,我们一起去上学”·    他没同意,也没拒绝,只是微微一笑,算是回应。
倒是刘磊,热情地围着我,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    虽是深秋,但羊城的温度依然如同中国的房价,居高不下·此刻,我已经感到一丝热意,而当我们来到公告栏前时,那丝热意就如同那深藏地幔的岩浆,冲破地壳,喷涌而出之所以如此焦躁,我想,大抵是因为那张“莫名其妙”的“寻人启事”吧·    初入时,只见公告栏前围了一堆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
而当我们路过时,不少人对李翔宇指指点点,嘴里还不住地说着“就是这个人”·我等一行人惶惑不已,不禁停下脚步·李翔宇顿住,却并未上前。
    此时,刘磊已经挤入人群,接着便是他那如同喇叭的大嗓门的声音:“翔宇,这里有几张‘寻人启事’,好像说的是你哟”·    我浑身一个激灵,忙挤了进去。
虽然人很多,但在这个时候,个子高就是占优势·我轻轻地拨开那些脑袋,挤进里面,只见公告栏上贴着几张手绘的“寻人告示”·精美的插图配上优美的文字,煞是好看——如此看来,挑衅者还蛮用心的。
    那“寻人启事”上这样写着:·    寻人启事·    李翔宇,男,大一学生,身高一米至两米左右,宇宙银河系 太阳系 地月系 地球 北半球  亚欧大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氏,爱好文学,因荣获“全国‘华夏杯’短篇小说征文比赛”一等奖而誉满全校。
然自此之后,因不明原因,至今潜水·为使其露出水面,继续进行文学创作,校“红枫叶”文学社请示国家水产局,并获得了“水下搜索许可证”,进行全面搜索。
但翰海无边,苦寻不获,现向全社会寻求援助,希望进行“人肉搜索”·若有提供知情者,必当重酬;若其本人见此启事,请速与“红枫叶”文学社联系。
    “红枫叶”文学社人事部潜水员搜索组·    2006年10月23日·    文辞幽默,我几乎忍不住要笑出声来,但一想到李翔宇就在旁边,只好忍住。
我原来只知道张兰可爱,却没想到她居然是这么一个“敢做敢为”的女汉子·看来,我真是小瞧她了·只是,这样一来,我家翔宇又永无宁日,备受折磨了。
    我回望了眼立在人群之外的李翔宇,他依旧听着歌,似乎这一切与他无关·他是这么快乐,真希望他能永远不再卷入这些纷争之中··    刘磊恼羞成怒,一把揭下数张“寻人启事”,撕得粉碎,扔在地上。
当揭下最后一张“寻人启事”时,他顿住了,忿然挤出人群,将“寻人启事”递给李翔宇:“该死的张兰社团活动难道不都是自愿报名的吗她怎么能用这种方法逼你就范看着斯斯文文,没想到她做起事来,居然这么不要脸一会儿,我一定得好好教训教训她”·    李翔宇接过“寻人启事”,细细看了一阵,脸上并无愠色,也无喜色,好像这原本就是一件与他毫不相干的事。
他将“寻人启事”轻轻一掷,飘落风中·他不言不语,依旧听着歌曲,慢慢向教室走去··    然而,今天好像真的很不寻常,连教学楼的侧墙边也围满了人,但李翔宇并未走过去——就算不过去,他也知道那里贴着什么。
    一时间,李翔宇再度成为校园的焦点,连走在路上,都会有人不时地对他指指点点:“那人就是李翔宇,‘寻人启事’里找的就是他不就是得了个一等奖么,拽什么拽好像全世界就他最了不得一样”·    “就是,就是有才华那就拿出来为大家服务,向大家展示呀。
藏着一身本领,却不使出来,那不就是锦衣夜行么浪费真是浪费呀”·    ……·    此时,爱围观的同学俨然成了一群看客,正对着李翔宇指手划脚。
    刘磊有些沉不住气,将书包往李翔宇身上一丢,恨恨地说:“这臭婊子,我非教训教训她不可”说罢,径自走了,也许是找张兰算账去了吧。
    李翔宇将刘磊的包往肩上一搭:“让他去吧不用十分钟肯定回来他就那么个人,爱冲动,又没胆量”·    “你不生气么”见了如此淡然,我都有些沉不住气了。
    “知道我为什么不想参加社团吗”·    “为什么”·    “我喜欢安静我想静静地呆着,不太喜欢喧嚣。
我今天若去找他们评理的话,那估计会陷入无休无止的纠缠·我不想那样,所以,那就这样忍着呗虽然受了气,但我却收获了宁静”他耸耸肩,微微一笑,回了教室。
    安静他喜欢安静看来,这个信息若不传达到文学社,那么他们之间的纠缠将永不停歇·突然间,我想为李翔宇当次说客。
    行至“红枫叶”文学社办室前,透过窗户,只见梁燕正催促着李东一伙审稿·但有些神色不安,总是时不时地朝门口瞟上几眼,似在等人。
    我忙将身一侧,闪在一旁,避开她的视线·梁燕与我同届,今年大三·她是大一的时候加入“红枫叶”文学社的,因为热情、开朗,外加有点才气,所以没过几个月就爬到了文学社副社长的位置。
    今年,她终于熬出了头——前任社长陆子梅因为面临毕业,最后终于把整副担子全撂给了她·可能是因为 “红枫叶”文学社历史悠久,一切都已经进入正常轨道,在她接手时,倒也没怎么觉得有多棘手。
人家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这梁燕刚刚转正,干劲十足,便提出改革:决定开创网上根据地,可这一改革,全乱套了,大家都有点茫然,连原先的校内月刊发行,都几乎跟不上节奏,这不,下周五校内月刊就得发放了,可进度却依然停在选稿阶段。
·    “卢敏,怎么这么平静,李翔宇该不会不来吧”梁燕有些忐忑不安·    是的,她肯定会不安来或不来,于她而言,都不是一件好事。
李翔宇若来,定然是火冒三丈,能轻易放过她么若不来,她们所做的一切不就全功尽弃苦劝也好,怒激也罢,该用的招数都用尽了,这样都不能动摇李翔宇,那她又能拿李翔宇怎么办呢·    “再耐心等等吧,现在还早,说不定一会就来。
现在是暴风雨前的宁静,你就暂且先享受一下这份宁静吧·等会暴风雨来了,你想安宁都不行”李东接了句话··    “能来就好”梁燕说话的时候,又不经意地朝眼门口瞄了眼。
    “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的飞翔……”李东望着梁燕,用夸张的语调深情地背诵着高尔基的《海燕之歌》。
    梁燕“嘿嘿”一笑,模仿李东的表情和语气,接过话茬儿:“暴风雨暴风雨就要来了我是勇敢的海燕,在怒吼的海上,在闪电中间,高傲地飞翔。
听,听我那高傲的声音: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海燕之歌》,以前老师有要求大家背诵,但时隔已久,要准确地背诵出全文,已然不能。
故此,梁燕进行了即兴改编·    “这是梁姐版《海燕之歌》吧”那个被叫做卢敏的女孩边审稿边笑着。
    “你就快审稿吧,”梁燕拿起桌子上的一本杂志,敲打了下卢敏的头,“印刷厂都催过几回了,我们连版面都还没有开始排·”·    “别打我头呀,”卢敏下意识地摸了下头,“会变笨的。”
    “不打你,也没见你聪明到哪里去·”梁燕说着踱到饮水机旁,接了杯水,“哎,傻子,你要不要水呀”·    听着他们相互戏谑之语,我突然有些羡慕他们。
这似乎是一个温暖的集体,只可惜多年以前我错失了加入这样一个集体的机会··    不过,我是不会再加入这样一个社团的,因为李翔宇把这样的情况叫做“喧嚣”·    ·    第八章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    隔着门板,我轻轻地敲着门,里面却传来了欢呼雀跃之声,大抵是误把我当作李翔宇吧。
    “你终于来了”随着一个兴奋的声音,门开了·当梁艳看到我时,脸上的表情蓦地凝固,“张鸿怎么是你一年都难得来一趟这的人,今天怎么就来了这刮的是什么风呀你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还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她阴阳怪调,语气中尽是不满——也许三年前我和陆子梅的那场争吵,至今让她耿耿于怀。
这样看来,她倒真有点陆子梅的遗风当年陆子梅为了把我弄进文学社,也是使尽各种手段,最后被我狠狠地训斥了一顿——就当着梁艳的面。
    原来李翔宇和我这么像恍惚间,我突然又找到了我和李翔宇的一个共同点·只是,李翔宇能像三年前的我一样,顺利摆脱那些自己不喜欢的人么·    “看来你真的很讨厌我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此刻你面前我的绝对不是最讨厌的我”虽然人家并未请我,但我却迅速闪进了办公室,在办公桌前找了个位置坐下。
    李东、卢敏正在审稿,而李月则在录入文字·办公桌上很凌乱,到处都是别人的投稿·在那凌乱的稿纸上,几张手绘的“寻人启事”很刺眼地躺着。
    一杯茶出现在我面前,接着便是梁艳那似笑非笑的脸:“人生苦短,光阴金贵您这样的人都往我这跑,看来确实是件挺重要的事。
不知有何赐教,小女子我愿洗耳恭听”·    “牙尖嘴利的丫头,非得这么刻薄么今天我来这,不是你请我来的么”·    “我请你”梁艳以一副夸张的表情表示着抗议,她绕着几位社员走了一圈,故作询问,“她说我请他来的你们相信么他是什么主,你们知道么三年前陆学姐为了邀请他入社,可是颇费心思,又是哄,又是赞的,只差没给他下跪了。
一个女孩子做到这份上,稍有绅士风度的男子都该接受了吧,你知道他怎么做的他居然爆粗口耶——这么牛高马大一男人,居然对一个弱女子爆粗口,只差没动手打女人了这样的主子,你们说我敢惹么”·    那义愤填膺之状,很快就激起了在场所有人的不平,战线很快就统一起来。
大家都对我虎视眈眈,目露精光,好似我是来砸场子的,恨不得把我吞掉一样··    好吧,我承认,我是来砸场子的·    “听你这么说,我都快讨厌那个人了。
那个人真的是我么人家陆子梅都没这样评价我,你激动个屁呀我啥时骂她了,不就说话声音大点了吗好吧,就当我骂她了,又能怎样三年都过去了,还记着这茬,你心眼也忒小了吧”·    我一直以为那件事在三年以前就解决了,没想到只是在我这儿“解决”了,在她们心中依然悬着原来,有些事情我们总以为已经结束,而它却始终停在“待续”的状态。
    “小心眼”梁燕极尽做作与夸张之能事,“我那只不过是小心而已·有道是‘小心驶得万年船’,我可不想在你小子这里再栽个跟头就这么个烂仔,居然还有人暗恋,真搞不懂兰兰”·    最后一句,她说得极轻,但我依然听见或许是张兰有和她聊及我,说起她暗恋我的事吧。
死丫头,既然那么讨厌我,当初张兰暗恋我时,干嘛不拦着·    我以为事情会朝着“为什么是她请我来”的方向发展,没想到最后却发展到这步。
望着“寻人启事”上的那句“若有提供知情者,必当重酬”的语句,我不禁露出无奈的苦笑——原来还想幽默一把的··    “你不觉得现在的情形和三年前很像么今天的你就是当年的陆子梅,李翔宇就是当年的我。
三年后,你对我依然如些愤慨我不希望三年之后,这里在场的孩子对李翔宇也这样愤慨,所以,我来了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既然有过前车之鉴,那为何还要去犯同样的错”·    “我们没有什么恶意,”卢敏见梁燕窘迫,连忙解释,“就是希望能和李翔宇谈谈。
我们觉得他真的很有才……““你们觉得”我打断了她的话,“讲个故事给你听,好么我初三那年,还是初秋时分,天气也并不冷,很多孩子都只穿了两件单衣,但有个同学却穿上了厚厚的毛衣。
众人都嘲笑他,他只好把脑袋埋在桌子里·我说,你又不是傻瓜,为什么穿这么厚的衣服,你知道这孩子怎么回答我的么他说:我当然知道,可是我妈不知道呀她总觉得天气冷,非让我穿不可兄弟姐妹们,有一种冷叫做‘我妈觉得冷’在李翔宇面前,你们现在扮演的就是这种妈妈的角色他已经是成年人了,他想干嘛,难道他自己不清楚么”·    “除了‘有一种冷叫我妈觉得冷’,还有一个名词叫做‘知遇’”卢敏连忙辩解,“发现他的才能,重用他,这难道不是一种美德吗他现在拒绝,或许只是他没有正确认识自己而已。
也许在我们的劝导之下,他就想明白了呢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非李翔宇,你又怎能代李翔宇来做决定呢”·    她振振有词,不愧是文学社的成员,文采斐然我被呛得无话可说,是呀,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我不是李翔宇,即使我再像他·    “李翔宇是不会来的,你们不用再等他了今天早上,我们一起来上的学。
他已经看到那张‘寻人启事’了,但却只是淡淡一笑·他就一个这么低调的人,也是这么一个有主见的人·既然你们都是文学社的,想必都喜欢诗歌吧虽然我读的诗不多,但临别还是送你们一句诗吧: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梁燕的脸色惨白:“原来你今天是替李翔宇当说客的,看来你们关系不错嘛。
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好吧,我姑且把这当作称赞在外人眼中,我们有这么像吗不就是面对文学社的邀请,都主动拒绝了而已嘛·    “兄弟姐妹们,李翔宇,我们就放弃吧我不是怕他,也不是我被他的理由说服,只是觉得都做到这个份上了,再坚持就是作贱我们自己这个世界不会只围着某一个人转,再艰难也好,只要我们牢牢抱成团,困难肯定会被克服的”梁燕一把抢过我手上的“寻人启事”,撕个粉碎,扔进垃圾筒,连同她对李翔宇的期待,“回去见到李翔宇的话, 代我道声歉,就说给他造成困扰,还望海涵大恩不言谢,有劳了”·    她转过身,看了看正在审稿的几人。
可能是心气不顺,她有些焦躁地用手指叩着桌子,:“卢敏、李东,快点选好稿子,对了,编辑部不是有六个人嘛,那三个呢”·    “李姐和刘哥在写毕业论文,没有空,小源请假了,这几天都没有来学校。”
李东低下头,不敢正视梁燕的眼睛··    “那你们快点,下午三点钟之前弄好·”·    “那个时候……”李东犹豫了一下,“应该差不多了。”
李东被选进编辑部,也就是这学期的事,所以对于编辑的事,还不太上手·若只是挑选文稿,审核内容,倒也不是多大的难事,但难就难在要围绕主题选稿,而且还得自己去为文稿选插图,这就显得有点为难他了。
一本厚厚的图库,上万张图片,挑选起来,可真费事·但这项任务,一直以来,都是由编辑部来做的,虽然,他认为这件事最好还是版面制作人员负责较好··    “哦,对了,卢敏,你去找一下李林,看看他的封面设计好了没有。
这几天,制作部都没有来人,也不知道他们在搞什么鬼·如果这个时候,他们也‘掉链子’,那我可就真疯了·”梁燕看了眼办公室正开着的两台电脑,忧心忡忡。
    “知道了,我一会就给他们电话·”·    “看来是该整顿一下了,这人心也太懒散了”梁燕望着窗外,喃喃自语,许是尴尬,转移注意力吧。
    那一刻,我突然有些心疼这个女孩,可是,为了李翔宇,只能委屈她了·    窗外阳光明媚,校园的警卫大叔也搬出凳子,坐在外面晒着太阳,连他的那条小狗也安静地伏在他的身边,懒洋洋地享受着这美好的阳光浴。
操场上,同学们三三两两,围在一起,不知讨论着什么·再远处,就是篮球场了,这个时候,正有许多同学围观,应该正上演着精彩的篮球赛吧·可这样充满生机的世界是真正的世界么·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那么,仍旧活着的我们,是一个卑鄙者么在这样一个肮脏的世界里,我们扮演的究竟是什么角色呢·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仅仅是一则寻人启事而已·    ·    第九章 天降横祸·    ·    作为回敬,我决定请李翔宇大吃一顿。
刘磊死皮赖脸地跟着,于是只好顺便一道请了··    正佳广场那有一家挺不错的西餐厅,我原想请他们去那开开洋荤,可是李翔宇担心要排位,误了他兼职的大事,于是只好作罢,选在了学校附近的一家大排档。
    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一到那,居然发现梁燕、张兰和卢敏三人也在那儿·她们比我们早到,这会儿已经喝上啤酒了·说实在的,喝酒的女人我一点也不喜欢,完全没有了女人的脾性。
    梁燕似乎也看见了我们,眼神中流露出一种蔑视,好似十分不欢迎我们·但是,此时正是大排档的黄金时间,除了她们隔壁有张小方桌,其余座位全满。
·    我们三人与她们邻桌而坐·我与梁燕紧邻而坐,而刘磊坐的位置则刚好与张兰相对·大家面面相觑,神色都很不自然·梁燕大抵是因为与我斗嘴,心里仍不痛快,有些尴尬,而张兰和刘磊似乎有什么过节,两人怒目相视,一副恨不得吃掉对方的神情。
    “这年头,有些男的就以欺负女生为乐,简直就是人渣”梁燕首先宣战,“兰兰,遇到这样的人,一定要绕着走,万一撞上了,就当踩到了狗屎狗屎多脏呀,你总不能和狗屎去计较吧兰兰,依我说呀,你也别闹心了,不值呀”如同连珠炮的攻击,仍是那般尖酸刻薄——这似乎已经成了梁燕“特色性”的标志·    李翔宇望了眼刘磊,满脸愠色:“阿磊,你今天该不会真去……”他没再接下去。
我记得他说过,刘磊没那胆,最多十分钟就会转回来·难道今天的刘磊“胆大妄违”,出乎李翔宇意料之外·    这难道就是刘磊说的“为兄弟可以两肋插刀”看来,他们二人的交情可真不一般呀·    “怎么了,她们做出那样龌龊的事,还不让人说了老乡又怎么了说她又怎么了”刘磊也火了·    “一人做事一人当”梁燕拍案而起,“事是我做的,有意见你冲着我来,干嘛殃及无辜”梁燕就是这样,每每有事,总是一副大姐大的派头这点,令我十分反感·    梁燕吼声震天,引得在座的食客都朝这边“观礼”。
大排档的上空突然乌云密布,气氛异常·这情势剑拔弩张,大有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之势··    张兰神色不安地望了我一眼,拉了拉梁燕,小声地说:“梁姐,算了我就当踩到狗屎了”·    “不行,人善人被欺,马善被人骑”梁燕义愤填膺,不容分说.·    刘磊被张兰说成是狗屎,脸都绿了:“谁是狗屎谁是狗屎了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    “那谁谁谁呗请勿对号入座”梁燕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嘴脸。
    李翔宇想息事宁人,拉了拉刘磊,压低嗓门:“阿磊,算了好男不跟女头,不要置气,太幼稚了事情并不一定得分对与错的”·    事情并不一定得分与错李翔宇的这句话令我震撼我们总爱简单粗暴地用“对”或“错”来评价一件事,然后开始斤斤计较。
于是争执、吵闹、分别、伤害一步一步尾随而来·不一定要分出对与错,这是多么深刻的体验·    突然间,我觉得李翔宇是个大人了·    “算什么算要我向她道歉,也可以事有先后,那也该她们先向你道歉。
别以为她们是娘们儿,就谁都得让着她们这世界是讲道理的·要道歉也该她们先道歉如果她们道歉了,我不道歉,那我就是孙子”刘磊甚是气愤·    李翔宇无奈地摇摇头,不再言语·    很显然,刘磊还是个孩子连“丁是丁,卯是卯”的道理都不懂,他又怎能称之为大人·    张兰的眼圈有些红,显然受了不少委屈。
这个女孩,我有些心疼,却碍于朋友的情面,无法为她出头··    “算了,不打不相识,况且又都是老乡牙齿还会咬到舌头呢,何况我们老乡之间,是不张鸿,李翔宇,不如我们拼桌吧,一起吃饭喝酒。
大家学姐学弟的,一起好好聊聊,增进一下友谊”张兰怕大家闹起来,忙从中撮合··    光从这点看,张兰与梁燕,我更欣赏张兰。
懂得进退的人往往是讨人喜欢的人·将来如果一定要和一个女人结婚的话,我希望我的妻子是像张兰这样的人··    “就是,不如拼个桌吧。
梁大社长,上午是我不对,我向你道个歉·你应该不会和我这样的混蛋计较吧,那也太拉低你的身份了”我一边自嘲,一边拉桌子,将两张桌子拼在一起。
    就在这一刻,刘磊的手机响了·只见他接通电话,不到十秒,脸色瞬间惨白,毫无血色,真如变魔术一般·他身形一晃,瘫软在地·落地的那一瞬间,不小心撞翻了他身后的塑料椅子,手机也掉在地上,滑出半米多远。
    “刘磊”我惊叫一声,忙去搀扶·他的身子软绵绵的,毫无气力·一百多斤的人,抱在怀里,好似一块巨石 。
    他这是怎么了我第一时间想到的两个字是:癔症··    李翔宇忙过来帮忙,我们好不容易才将他扶住。
梁燕等一干人等也忙围过来,递水的递水,拿纸巾的拿纸巾,还不住地问长问短··    旁边的食客此刻把中国人的“看客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都围了过来,里三层,外三层,围个水泄不通。
我只觉得阵阵热浪涌了过来,那空气夹杂着酒气、烟气、混着噪音弥漫而来··    老板挤进人群,大声喊着:“都让让,散开点散开点让他呼吸点新鲜空气”·    “阿磊,你这是怎么了你可别吓我”李翔宇不住地抚摸着刘磊的胸口,帮他顺着气。
·    刘磊的嘴角发紫,依旧没有缓过劲来··    刘磊的手机坠落地上,依然保持着通话·我拾起来,附在耳际,只听见那边叽哩呱啦地说着一堆方言。
    我递给李翔宇,李翔宇和那边接上了线,不住地说着什么,眼泪却如泉涌··    他挂了电话,给刘磊喂了口水,哭着:“阿磊,你要挺住阿姨还等着你回去呢她就你一个儿子,你不回去处理后事,阿姨怎么入棺呀”·    入棺如同晴天霹雳·    人的生命真是脆弱,之前还活生生的人,此刻就已经驾鹤西归。
如果没记错的话,刘磊她妈才刚刚做完手术,怎么会突然一命呜呼呢··    李翔宇紧紧地搂着刘磊:“阿磊,你要想开点,你们已经尽力了。
这是癌症,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阿姨之前活得那么痛苦,现在终于解脱了在天国,那里没有伤痛”·    说到生病,我最讨厌两种。
一种是艾滋病,那是一种名声不佳的病,总让人浮想联翩,遭人埋汰·另一种是癌症,它就像一个死神一般,冷峻得让人发抖·身体上的疼痛是一种煎熬,可精神上的折磨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患者望着家人,总想为他们坚强一把,可疼痛又总令自己想放弃·于是患者便在这种坚持与放弃之间不断徘徊,备受折磨··    我一直觉得这两种病离我很遥远,没想到却离得那么的近·    刘磊半天才缓过劲来我想,从他得知母亲身患癌症那天,他就已经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吧。
可当这一天来临的时候,给他的冲击依然这样大·这亲情是日复一日积累而铸就的堤坝,却终有一日突然决堤··    他的手抖得厉害,连身子都跟着颤抖。
    李翔宇紧紧地握着他的手·    “张鸿,去拦辆车,去火车站”·    我拦了辆“的士”,李翔宇忙把刘磊扶了进去。
我跟了进去,在车子即将出发的那一刻,梁燕也挤了进来··    一路上,大家沉默无语,只有李翔宇不住地用家乡话安慰着刘磊·我不敢开口,害怕一不小心揭了刘磊的伤口。
    可是,当天的列车车次已无票可售,坐火车看来是行不通了··    李翔宇将脚一跺:“阿磊,你包车回去吧和别人拼个车,估计六七百也能搞定。
放心,我这有钱,不用担心”说着就掏钱包·他转过身,翻了翻,其实里面的钱并不多,红的就两张而已··    “我这有我不急用,你先拿着去”我忙掏钱包。
    “我这也有,虽不多”梁燕也瞟到了李翔宇的钱包,忙掏出自己的钱包··    趁他们掏钱之际,我早已从钱包里掏出了十张红毛爷爷,递到刘磊手中:“兄弟,先拿去用不用想太多,先把眼下的事办好”·    刘磊握着那沓钱,泪,又出来了。
    李翔宇原本想和刘磊一道回家的,但却被刘磊拦住·他怕花费太多,毕竟他们都不怎么宽裕,况且李翔宇还做着兼职·这若是空缺几天,估计店老板该直接把他开除了,连工资都不给他半毛。
    送走刘磊,这时已晚·李翔宇看了看手表,直接打了个“的士”,我知道他是要去兼职了,也忙挤上车,抢着坐在前座·梁燕见状,也跟了上来,与李翔宇并肩而坐。
    “翔宇,我先送你去过去,你兼职快迟到了·可是你什么也没吃,肚子会不会饿要不要我一会打份快餐给你”·    “近水楼台后厨偷吃点就行”虽未回头,但却从语气中听出了他的疲惫与苦闷。
    ·    第十章 人生的思考·    ·    “我失恋了”从肯德基出来,梁燕莫名其妙地说了这句话。
失恋的人可多了,每天都有,我若要管能管得来么真不明白她干嘛和我说这个,与有何干·    俩人默默地朝公交站走去,气氛十分诡异。
    “李翔宇看起来很冷漠,没想到他居然这么果敢,这么有义气,真是出人意料呀”许是尴尬,她想打破这死一样的沉寂。
    是呀,人哪,是这人世间最难捉摸的动物李翔宇我们看不透,张兰我们也看不透,甚至连我们自己都没有办法把自己看透人,就是这么神秘的一种动物·    “人心哪——”我叹了口气。
    在街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独一无二的故事,每个人都演绎着独一无二的自己,谁又能看透谁·    “你说,人为什么要结婚”·    对于我这无厘头的问题,她显得很是诧异。
    “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没什么,只是随便问问”·    “哦”接着便又是一阵持久的沉默。
    之所以问这个,是想到了刘磊的妈妈·在她生病期间,儿子殷勤地侍候着;在她离开的时候,又有那么一个儿子为她完成人生最后的一个仪式·可是,这泱泱中华之中隐藏着那么多不婚的同志,他们又究竟是如何完成这个仪式的呢·    以前总觉得“老”、“病”、“死”离自己那么遥远,今日才觉得原来它一直就在我们身边。
    答案会在哪里呢究竟在哪里才能寻到呢我苦思无果··    “因为爱”这是梁燕的答案,可是,我问的并不是这个。
    与梁燕匆匆分别后,我来到了“蓝之家”酒吧,这是隐藏于繁华都市的一个同志酒吧·多少次,我走在门口,徘徊不前,不舍离去,却也始终没有勇气踏进去。
    我总标榜高雅,认为在那里出入的人污浊不堪,可其实我又何曾了解过他们·也许,每日留连其间的他们才是这个群体的代名词·    酒吧里,没有我想象中的混乱。
我总以为Gay吧是群魔乱舞的地方,到处都是打扮妖艳的男子,随时都有人勾搭你,无处不彰显着成人世界那些逃避不开的话题……·    可是没有,人们只是静静地品着酒,少许人在舞池中随着音乐摆弄着身子。
·    舞台上,一个反串演员身着女装,颇为妩媚,正卖力地唱着歌——他唱的居然是《红楼梦》中林黛玉扫花自伤身世的《葬花吟》··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明媚鲜妍能几时”是呀,明媚鲜妍能几时他唱得如此凄婉,难道是自伤自怜他正青春年少,如今正是他春风得意之时,可这青春饭又能吃几年常年厮混于此,他是否又读懂了人生的真谛·    酒吧里弥漫着一种特殊的气味,令人有些迷离。
我有些恍惚,只觉得有人拉着我的手,在我耳边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当我打起精神的时候,却发觉自己已经来到了一个雅间,身旁坐着一个四十出头的男子,桌上摆着两杯鸡尾酒。
    那男人衣着光鲜,穿的是一套Armani西装·我想,光这一套衣服,就够李翔宇兼职一年了吧·好像作为Gay,天生都会注重别人的颜值·我仔细打量了一翻:虽然看起来有些年纪,但肌肤依然光滑,显然每日都有保养;令我有些不爽的是他额前的那几道抬头纹,处处昭示着他的年龄。
    “在这里很难看到新面孔,你应该是新来的吧”他也将我上下打量一番,露出满意的神色··    我心里一惊:难道他把我当成MB了·    我对于他的唐突很是气愤,起身欲走他一把拉住我,用乞怜地语气说着:“就陪我说说话,说说话就好——陪我说说话就好”·    语气中颇有几分苍桑,几分伤感,好像一头受伤的狮子。
    “外面很多……”·    “风尘气太重”他打断了我的话,“那些人风尘气太重,我不喜欢我喜欢你的单纯,你的干净什么都不用做,就陪我说说话,好吗”·    Go to hell ! 死基佬可当我在心咒骂完他这句话时,我才发觉连我自己都在歧视着“基佬”我很讨厌那种自以为是的人,他喜欢我,难道我就得陪他吗·    可是鬼使神差的,我并未离去也许是那句“陪我说说话就好”打动了我吧那日的我情绪很低落,很想找个人聊聊,我们这也许叫做“不谋而合”·    我安静地坐下来,他开始了他的讲述,那似乎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他没有介绍自己,只说他是一家公司的老总··    很年轻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与众不同·三十岁那年,他接手了家族企业,三十六岁那年,迫于家庭和社会压力,他和一个相亲的女孩结婚了。
不久之后,他有了一双儿女··    从结婚的那天起,他就知道他的婚姻注定不会幸福·但是他依然努力维持着·可是,没有情感的生活注定充满争吵——虽然他也十分同情他的妻子。
作为同妻,她是不幸的··    他有很多爱人,最长一个陪他度过了人生中最漫长却又最短暂的十年·那个男人之所以离开他,是因为他和那个相亲的女孩结婚了。
    结婚前的那天晚上,他的爱人对他说:“既然选择了婚姻,那就好好走下去吧我是不会再来找你的,我不会和一个女人争爱你对我的爱,我会深藏在记忆之中我对你的爱,那就是离开婚姻也好,爱情也好,都是神圣的,我不想玷污这个名词”·    他复述着他说过的话,悲伤逆流成河·    我想,他的爱人是对的至少,在我心中,他的爱人是一个“干净”的人,倘若不用“高尚”这个词形容的话圈子里有太多“乱”的故事,每个人都为了自己的欲望而做着各种卑劣的事,比如眼前这位男人,用“苦衷”给自己撕开了一道放纵的口子。
    他的爱人走了十年的真情只能埋在内心深处·    愿意和女人争男人的男人有,愿意和女人共享男人的男人也有,而且很多很多,但与他维持这种关系,最久的也不过两年。
而这其中,许多人都只是贪图他的钱财·这是他向我表达的意思——至于他是否真的有钱,有多少钱,那些人又究竟是否贪图他的钱财,于我而言,并不重要·    “结婚,你后悔么”·    “若说不后悔,那肯定是假的但看着一双可爱的儿女,有时也颇为欣慰。
只是,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总想寻求精神上的慰藉·倘若觉得孤单了,我总会到这个隐蔽的小店坐坐”·    一天之内,我似乎接触到了两个沉重的话题:婚姻和终老作为Gay,这是两个无论如何都逃不开的话题,绕不过的坎。
    我原以为,只要顺从地结婚,这两个问题也许就能迎刃而解·现在看着眼前这个男人,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错了·选择了结婚,那就等于选择了和自己的天性抗争一辈子·    “假如不结婚,你会怎样安排你的后半生这个问题,我想过很多次,但总是找不到答案。
你是结过婚的,人生阅历也比我丰富,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他沉默了——那个要我陪他说说话的男人居然沉默了·    “想那么多干嘛,来,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活在当下最好”说着,他举杯而饮。
    逃避这是逃避心中有个声音这样提醒着我他没有给我答案,或许他有答案,只是不愿告诉我我想,他应该是个有钱人,应该能解决很多问题吧,比如,没有孩子的话,可以找人代孕,虽然于礼法不合!·    如果有个儿子,似乎我担心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如此看来,自古以来,繁衍都排在爱情之前。
人们只是觉得“繁衍”是一种本能的活动,过于恶俗,于是人为的给它加上一个冠冕堂皇的“仪式”——爱情·这只不过是一种掩人耳目的行为罢了·    有人说,异性恋不一定是真爱,而同性爱情才是真爱,才是源自于内心而非本能,我想,或许真是这样吧·    虽然代孕能解决问题,可是,当一个孩子生活在夫夫之家,他真的会快乐吗他是否会无所适从呢对于那个孩子来说,这又是否是公平的呢··    在这一晚,我至少明白了一件事:这辈子,我是不会再结婚的虽然在刘磊母亲去逝那刻我有过动摇,但在见到这个男人,听他诉说过自己的婚姻之后,我知道我是不该结婚的。
也许我顾虑的事情依然会发生,但“船到桥头自然直”,目前,我只能相信这句话了·    “看你一脸愁容,失恋了吧。
没事,我们这种人,失恋是常有的如果每次都要死要活的,还活不活了来,干杯”他把喝了半杯的鸡尾酒碰了碰桌上的另一个杯,然后径自喝光了。
    也许是心里不开心吧,又或许是对他并不厌恶,我居然顺从地喝下了那杯鸡尾酒·我虽然不谙酒道,但平日也和朋友喝酒的·这鸡尾酒,我也不是第一次喝了,可今日为何会觉得劲道那么厉害·    我只觉得头昏昏沉沉,眼皮不住地打架。
我努力地想睁开眼睛,却又无力地垂了下去·恍惚间,我好像看到他走了过来,俯下身子,朝我脸上吻了过来·我想避开,却怎么也避不开··    ·    第十一章  这样一个男人·    (续前篇)·    ·    (接前篇)“看来我是掉进狼窝了你回去告诉那老&鸨,让他给我小心点,我随时会举&报他的”一想到我被算计,气就不打一处来·    “欢迎举报”他从包里取出一个信封,“我没有别的意思我知道我是混蛋,但这个——,就当作我给你的补偿吧。
本来准备的不多,昨晚路过ATM机时,我又取了些”·    信封有点鼓,应该是钱·我想,里面估计有好几千吧·    我的自尊好像受到了挫败我不但被人睡了,还让人用钱给打发了我究竟成什么了我气不打一处来,抬腿就是一脚,踹在他那名贵的西服上去死吧,死基佬·    他被我踹飞,落在床上,脸上满是痛苦的表情。
看着他那痛苦的表情,我的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开心··    他并没有怒,只有是爬起来,拉开我的包,将钱扔进我的包里,淡淡一笑:“不如这样,我让你睡回来,怎么样你上我下,如果你能消气的话,如果你愿意的话”·    “变tai”我转身离去,将他重重地锁在房内。
出了房门,打量了下周围的环境,我才意识到这酒店的豪华·天哪,这居然是一家五星级酒店,光住一晚都要好几千吧·    好吧,我的第一次是在这样一个酒店交付出去的,也算对得起它了·    我想,他可能真的喜欢我吧其实,这样罪恶的念头我也曾有过——就在昨晚我请李翔宇吃饭的时候,我的脑际突然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把他灌醉,然后把生米煮成熟饭。
其实我和这男人是一丘之貉,一样肮脏,并无不同,只是我不愿意承认罢了··    如果一定要说有不同的话,那就是他真的做了,而我只是想·但是,此刻我已经明白,“爱”不是伤害别人的借口,不会得到对方的原谅。
我以后再也不会产生这样奇怪的念头了,就算真的和那男孩子同床共枕,我也希望是他自己宽衣解带在肉体融合的那刻,只有灵魂也融合在一起了,那才是爱,不是么·    接下来的几天,我刻意避开李翔宇我的心已经被那个男人搅乱,难以平复我总觉得自己委屈,故此难以成眠·    那日,当我打开他的信封时,突然有了主意。
    他在信封里塞了上万块钱,若单单只是一桩交易的话,估计我会满意可惜我并不愿意出卖我的身体,虽然此刻已经“被”出卖了木已成舟,无法再追究,但心中那口恶气我总该出出吧·    倘若他只在信封里塞满钱,而没有留下他的名片的话,也许我们不会再有交集可他却偏偏留下了那样一张名片,于是,我的报复欲瞬间上来了·    他叫程辉,是文辉集团的老总。
文辉在羊城虽然算不上数一数二的大公司,但实力不可小觑,业务涉及教育、外贸、地产、医疗、服装等各个领域·我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老爸的工厂就曾为文辉集团代产加工过。
    可是,就算你是天皇老子也不能侵&犯我呀我那股倔劲又上来了·    那晚凌晨一点,我约他到客村立交桥附近的大排档喝酒。
作为有家室的人,我以为他会犹豫,没想到他马上就答应了··    在客村的立交桥下,我静静地等着他·没过多久,他开着宝马过来了·车暂停在立交桥下,他摇下车窗,探出脑袋,一脸兴奋:“今儿怎么突然想起我来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不愿再见我呢”·    他正说话间,突然从三面蹿出七八辆摩托车,车主都戴着黑色手套,穿着一身黑色皮外套,十分酷炫。
其实这个季节,穿皮外衣并不十分恰当,好在是晚上,有些凉意·他们染着各色怪发,手里握着一根木棒,朝我围了过来·可是,我却一点也不紧张,因为,他们是我找过来的·    见我被一群不良少年围着,他忙从车上下来,小跑过来,一脸笑容地说:“各位朋友,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如果我朋友有冒犯的地方,请多多包涵你们有什么条件,尽管开,我一定尽量满足你们”·    “就他”我怕他废话太多,一不小心说动了这些小混混,毕竟他不缺钱,而这些小混混就只认钱·    “误会个屁兄弟们,打”·    我悄悄退后几步,冷漠地看着一群围住他……·    ·    第十二章  顺序错了(1)·    ·    这样近距离地观察斗殴,我还真是第一次。
    他没有求饶,只是不断地反抗着,但每反抗一次,就会迎来一次更狠的殴打·那些小毛头似乎一开始还记住我的话,不打他脸,不打他脑袋·可能是他的反抗惹怒了他们,那群小混混终于顾不上我的提醒,用棍棒在他身上一阵群殴。
·    终于,不知谁给了他一记闷棍,砸在他的脑袋上·血瞬间沿着发丝,流在他那白皙的脸颊上,但他们仍没住手有人一脚将他踹倒在地。
他似乎累了,这才不再挣扎,只是无助地望着我·    一个黄毛示意大家停手,一脚踩在他的脸上·他没有愤怒,居然望着我,一直傻笑。
这疯子——这不可理喻的疯子·    “笑我让你笑”那黄毛加大了脚下的力度,他的脸开始有些扭曲,露出痛苦的神情。
    “够了”我从怀里掏出他给我的信封,故意晃了晃,“这是你们的酬劳,可以收工了”·    他紧紧地盯着我手上的信封,亲眼看着我把这袋钱扔给那些混蛋。
这包钱,除了拿出那张名片,我再也没有动过··    那黄毛打开信封看了眼,露出满意的神色:“下次有活,记得再找我兄弟,收工”·    一群人迅速上了摩托车,作鸟兽散,只留下一阵浓烈而呛鼻的汽油味,还有躺在地上的他。
他翻了个身,望着灰蒙蒙的天空,没有言语··    我转身欲走··    “现在解气了吗”·    “解气了”我回望一眼,“你那钱真的很烫手这几天我一直惶恐不安,不知道要怎么花掉那笔钱。
今天终于想到了——既然是你的钱,当然得花在你身上·程总,我这样安排,你还满意吗”·    “我们张鸿同学能解气就好那么,现在可以去大排档吃宵夜了么”血流了他一脸,他居然想到的是吃宵夜。
那眼神如此真诚,真诚得让我有些懊恼·    可是,他是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你……你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他抿嘴一笑,那么奸诈:“你以为我那晚只顾着睡你了么你的包我都翻过了不是有学生证么还有手机你手机我都翻了一遍,还在里面存了我的手机号”·    “你……你……”,我一直郁结于胸,气都不顺,“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四十好几的人了,怎么那么幼稚难不成你还要去我学校找我”·    “有这可能”他这脸皮可真厚·    “是么那你就试试,到时我就去你公司找你不瞒你说,我高中就向父母出柜了,也不在乎在同学面前再出次柜你应该不同吧,在公司有头有脸,还有家室,如果‘被’出柜,你觉得会怎么样我是个做事没下限的人,你可不要逼我”·    “我只是……只是喜欢你而已”·    “因为我年轻,长得还有那么一点帅么”·    他摇了摇头。
    “不管你看上我哪一点,大叔,都请你忘了你把顺序弄错了那种连顺序都弄不清楚的人,我连瞧都不想瞧一眼你还是去找那些愿意出卖肉体的大学生吧再会,不后会无期”不想再和他纠缠下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因为你手机里的那个男孩么”他在我身后大叫着·    手机里的男孩·    他说的是李翔宇。
    在我的手机里,存着几十张李翔宇的照片·只要一有机会,我都会偷拍他,如此积累下来,就有这么多了·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都会拿出来翻阅一遍,如同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
    正思忖间,他已经到了我身边:“我也很想按顺序出牌,可是,我的对手是这么年轻、这么帅气,你又倾心于他,我有些害怕你知道么,我已经过了四十,是一个成熟的大人。
在商场上,什么困难没面临过可在你面前却本能的变得像一个幼稚的孩子,我很惶恐我当时能想到的只有那样,虽然做过之后就很后悔可以给我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么你应该相信,我对于你的人生肯定有很大帮助,我能为你的人生推波助澜做一个成功人士,不好么”·    他在说着别人风尘气太重时,自己又何止不是风尘气颇重当爱情加上许多附加条件的时候,爱情就不再是爱情·    “你霸道总裁的小说看多了吧在我这里,行你还是过你那种花钱天酒地的生活吧,我不适合你”·    “我改我改还不行么我以后不去买春,也不见别的基友”·    “我不喜欢那种自私、不顾他人感受的人”·    “我改——以后绝对尊重你”·    “我不喜欢已婚男”·    “我……”他眼神中满是忧郁,没再说下去。
    他是在乎他家庭的——或许只是在乎他的孩子吧好在他没有说“离婚”,不然只会令我更加唾弃·不过,就算他真的能为我放弃家庭,我也不会答应。
我下面还有一句没说呢,那句话就是:我不喜欢爸爸辈的,我不缺父爱·    “知道了,我不会再纠缠的陪我去处理一下伤口,之后一起吃个宵夜吧做个普通朋友,那总可以吧”·    “我干嘛要陪你”我心想:你的话才不靠谱哩,上次不是说只要陪你说说话就好了么,结果怎么样还不是让你给睡了·    “你不陪我去我就不包扎听说,失血过多也会死人的。
我如果死了,你就会变成杀人犯,以后再也不能见到你手机里的那个帅哥了·”·    这家伙,都四十好几的人了,耍起赖来丝毫不输小孩子·    “还是上次的事情让你有了阴影孬了不敢和我待在一起了”··    好家伙,谁怕谁,说得我好像怕他一样一使性子,我索性上了车·    ·    第十三章  我吻他了·    ·    天气预报说今天有台风,临出门时弟弟还不忘提醒我带伞。
虽然我不怎么喜欢新妈,但对于弟弟,我却并不讨厌·可能是因为我们的身上有一半相同的血统的缘故吧··    几日未见李翔宇,甚是想念·上午上完张太的课后,便再无课程,于是背了包,朝李翔宇的教室走去。
    “要变天了,快回宿舍收衣服”刚到李翔宇教室门口,不知道谁叫了声,接着便人群骚动··    李翔宇依然不为所动,仍旧低着头看书,那么入神。
    我轻轻地敲了敲教室门,叫道:“李翔宇”·    他抬头看见了我,满脸微笑地走过来:“好久不见看来你最近挺忙的,连球也没去打”·    “那么关注我,不会是看上我了吧不如我降贵纡尊,勉为其难的答应你吧”·    他羞得面红耳赤。
这家伙,真有意思·    “是来要MP3的吗我去拿”·    他正要转身,我拉住了他:“不是的就是来看看你”·    “好像要变天了,你快回去吧上次刘磊的事,多亏有你帮忙。
晚上我请你吃肯德基,来我们店里吧”·    “刘磊也是我朋友,兄弟有难,当然要帮·不过,晚上这顿肯德基,你可是逃不过哟”我望了望天,准备离去。
    羊城的天就如同孙猴子的脸——说变就变·几分钟前还飘着浅白云朵的天空,这会突然被乌云奇袭攻占·肆虐的风也狐假虎威,恣意妄为,摇曳树木,卷尘土、扬纸屑,充当了这场邪恶战争的先行部队;雷神拼命擂着战鼓,呐喊助威;闪电娘娘也摇晃着银色的旌旗,旗光撕破寰宇,却又瞬间被黑暗吞没,显得更加阴森诡异。
“轰”的呐喊声如波涛拍岸,接着又是一道银光,真似“甲光向日金鳞开”,不,那是战士银锴的光芒瞧,万弩齐发,银箭直射大地,形成一道道“箭雨”·    有些同学刚冲到一楼,雨已经阻住了他们的去路。
他们急得直跺脚,看来衣服又得再洗一遍了··    “人不留客天留客,看来我今天是走不成了”我苦笑一声,作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
    “那女的怎么了……”·    “这唱的是哪出呀……”·    “这么大的雨,不怕感冒么”·    “咦,那女生不是文学社的社长吗她怎么了·    ……·    走廊上,人们好像发现了什么新大陆,正热火朝天地议论着。
    我回头一望,只见暴雨之中,一个娇小的身影正缓缓地走着·隔得不算远,看身形应该是梁燕··    梁燕一想到这个名字,此情此景,我马上想起了那日她背《海雁》的情景。
她口中的那只海雁是高傲的、无所畏惧的,而此刻的她却是懦弱的·难道是因为和男朋友分手的事可她一向坚强,不至于呀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究竟是什么呢·    教学楼走廊下,同学们议论纷纷,指指点点,有不理解的,有嘲笑的,有讥讽的,有惊叫的,有幸灾乐祸的,也有同情的,但谁也没有跑过去安慰她,因为雨实在太大了。
    听到教室外面的吵闹声,李翔宇转头回望了一眼,当他看到雨中的梁燕时,如同兔子般闪进教室,拿了把伞冲出教室·不到一分钟,他已经冲入雨中。
他擎着伞,为梁燕遮风挡雨,自己却被淋了个透··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冲出去,为这个曾经刁难过他的女孩撑伞,可是理智告诉我,我应该冲下去为他撑伞。
    风雨中,三人牵牵绊绊·李翔宇为梁燕擎着伞,而我则为李翔宇擎着·梁燕在前面慢慢行走,如同僵尸··    李翔宇默默地跟着,一言不发。
    “梁燕,回宿舍吧雨这么大,淋着了会感冒的有什么事,我们再慢慢商量,总会有解决的办法的·”·    “谁要你管呀我就是想淋淋雨,不行么”她似乎被我激怒了,一把推开我和李翔宇。
    争执之中,李翔宇的伞坠落在地,他也因梁燕的推搡而后退数步,一个不稳,差点摔倒,好在我就在后面,刚好扶住他··    李翔宇拾起伞,依旧为她遮着雨,半晌才说:“不如哭吧哭出来的话,心里就会好受些”·    可能是李翔宇的话起了作用,她开始嘤嘤的哭泣起来,泪水混着雨水滚落。
她边哭边加快了脚步,似在逃离··    我和李翔宇也亦步亦趋,紧跟不放··    在校门口,一言不发的梁燕突然拦了辆“的士”。
此刻的她,情绪如此不稳,真怕她出事,我俩只好又跟了上去··    “去哪”司机问道··    “你随便开吧,先打个五十块的”语气是如此的冷淡,冷淡得好似不食人间烟火。
    天哪,真是败家的玩意儿好吧,人一旦情绪低落,首先想到的便是发泄,尤其是女人·这也许便是女人为何总喜欢购物的原因吧。
    “的士”在市区里绕来绕去,一路上畅通无阻·是呀,这样的天气,谁不想呆在室内好好享受·    五十块钱的表很快打完,司机又问;“接下来去哪”·    “再打个五十”··    我大跌眼镜她不会和钱杠上了吧·    “司机,刚才好像路过一家电影院,倒回去,就到那儿去吧”李翔宇见她糟蹋钱,有些心疼吧。
    梁燕并没有反对·    很快,我们就到了电影院··    李翔宇正欲前去购票,我忙拉住他:“你留下来陪梁燕,我去买”他每日兼职,那么辛苦,我不想花费他的钱。
    “《满城尽带黄金甲》,三张”·    这鬼天气,没想到三张票就包了全场·    偌大的放映室里,只有我们三个人,显得十分空荡。
我坐在中间,梁燕在我左侧,李翔宇在我右侧·三人虽紧挨着坐着,却互不说话·我瞟了他们一眼,只见大伙都被雨淋成落汤鸡,十分狼狈··    梁燕头发零乱,衣服湿透。
此时,她的整个身形尽显,轮廓清晰,丝毫不输《满城尽带黄金甲》里的女演员·现在回想起来,我记得那是一部年度大戏,但人们议论最多的却是女演员的装容,话头都落在那满满的“胸器”之上。
男人自古好色,不知道老谋子是不是深谙此道,才会刻意突出这点·但我相信,《满城尽带黄金甲》之所以能拿到票房冠军,女演员的“牺牲”绝对功不可没。
    而在放映厅,我却看了真人版的《满城尽带黄金甲》··    梁燕发现我在看她,忙用双手护住胸前,大喝一声:“滚犊子,你看哪呀屏幕在前面”·    “春光乍泄,不看白不看,不用那么小气嘛”其实我对她毫无兴趣,之所以和她贫嘴,只是希望能让她换个心情。
·    可是,代价却是“惨重”的她愤怒地将手一扬,打在我脑袋上·在她那道劲力的作用下,我的脑袋硬生生地朝右偏过去,不偏不倚,与李翔宇的脑袋撞在一起,嘴却擦过他的脸庞——我吻他了·    我的心狂乱不已我居然吻他了。
我该怎样吻他,什么时候吻他,这两个问题,我想过一千次一万次,却没想到结果是这样··    他嫌弃地推开我:“你搞什么鬼呀”·    梁燕见我“吻”了李翔宇,幸灾乐祸,拍着手掌,笑了起来:“好基友亲一个好基友亲一个”·    这丫头片子,刚才还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这下子倒乐起来了·    我将手搭在李翔宇的肩上,露出诡秘的笑:“周幽王为博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最后丧家丧国,真可谓为美人而‘倾国倾城’。
今天,我们为了博梁美女一笑,不如来亲一个吧我长得这么帅,你不亏的”说着,将嘴慢慢靠了过去··    “别闹了,你别闹了”李翔宇忙闪躲。
    “亲呀,亲一个呀”梁燕叫得更欢了··    “躲什么”我壮了壮胆,站起身来,双手捧着他的脸,亲了过去。
嘴唇相碰的那刻,我只觉得浑身流过一道电流··    他朝后躲,而我却丝毫不让,紧紧地贴了过去·两个人胸贴着胸,感受着彼此的温度,彼此的心跳。
起初,他还挣扎,过了几秒,他终于淡定下来,任我亲吻他的嘴唇·我很想舌吻,但是我知道,他肯定会发飙,于是见好就收··    李翔宇羞得满脸通红。
    “李翔宇,你怎么能这样逆来顺受,你应该给他一巴掌才对”梁燕在一旁煽风点火··    “不如我们演示一下来,先亲一个”我那恶作剧的细胞又开始作祟了。
话音刚落,人已经站了起来,眼睛盯着她的双峰,朝她压了过去··    她一把推开我,笑道:“滚不带你这样玩的”·    之后便是一阵安静。
    许久,她终于愿意向我们透露心声:“我爸妈今天离婚了我知道,我都这么大的人了,应该要理解他们·离就离呗,离婚的那么多,也不差她们一对。
我主要是气他们欺骗我·从小到大,他们在我面前都表现得十分恩爱·我一直以他们为荣·我从没想过他们会离婚·他们都走到离婚这步,说明矛盾很深。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可是,我居然没有发现一点苗头·你说,我该有多笨、多迟钝,才会一点也发现不了呀还是他们演技太好我恨他们,他们怎能把我蒙在鼓里我觉得我……我就像是一个被他们隔离了的陌生人陌生人,这种感觉,你们知道么”·    ·    第十四章 妈的心思·    ·    这种感受,我知道我很想告诉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当亲情与生俱来的信任被割裂的时候,亲人也就成了陌路人·很多人都不喜欢单亲家庭的孩子,认为单亲家庭的孩子性格不健全·其实,单亲家庭的孩子只是不愿意去相信别人而已——连最亲的人都不敢相信,还能信任谁那只是孩子自我保护的一道屏障而已·    我父母离异的那段时间,我总爱和狗玩,一抱就是一天。
为什么因为人比狗更容易信任,你只要每天给它吃饱喝足,它就会一直待在你身边·它的那种依赖,让我感到安稳··    其实,很多时候我真想依靠着父母,但只要一想到他们背弃了我,各自找了新的爱人,形成了新的家庭,我就觉得孤立无援,那么落寂。
在新的家庭里,我显得如此格格不入··    爸爸+妈妈+孩子,加起来才是一个完整的家而我却是爸爸+别人的妈妈+半个弟弟+我,抑或是妈妈+别人的爸爸+别人的哥哥+半个妹妹+我,这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家当我弟弟和妹妹自豪的说“我家”时,我却只能躲在一旁。
是的,他们的家才是完整的家,而我却是割裂这个家庭的一个“陌生人”·    “我宁可从一开始就知道他们过得那么痛苦那样的话,我会劝他们离的,让他们各自找各自的幸福,我也不会这么难过可是,他们却选择了隐瞒。
我连他们的痛苦都无法分担,我还算是他们的孩子吗如果要装,那就一直装下去呀,突然摞摊子不演了, 这算哪门子事”梁燕的愤怒终于喷薄而出。
·    她愤怒的大吼她号啕大哭她声撕力竭的喊叫她啜泣不已她疲惫地蜷缩在椅子里·    李翔宇脱下外套,拧干水,递给我:“给她披上”·    “傻小子,这么湿,还不如不披一会等她情绪稳定,带她去我家换个衣服,洗个热水澡。
你也一起去我家就在附近·”·    他脱了外套,只见了衬衣紧贴着身子·那健硕的肌肉若隐若现·这水可真是一位杰出的魔术师呀,能令人这样迷人我咽了口口水。
    “你健身好健壮哟”·    “没有呀干嘛花那冤枉钱·我每晚都要夜跑上完晚班基本上就没有公交车,有也很难等,所以每晚都跑步回家。
这样坚持下来,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我摸摸看”                “自己练以后摸自己的”他满脸绯红,忙把衣服穿起来。
    待梁燕心情平复后,我领着他俩,打了个“的士”,回到了我家··    “这小区挺豪华的,你小子,看来你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呀”梁燕不禁感慨,我却厌恶至极——为这世俗的面孔·    “本地人,近水楼台先得月呗,只是抓住了改革开放的好时机而已。
有钱人倒算不上,饿不死倒是真的”说话间,电梯已经下来了··    我家在28楼·据说是因为我新妈的生日是6月28日,我爸才选的28楼。
为此,我新妈还高兴了好一阵子·可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却讨厌至极每每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我都会为我妈叫屈·如果他待我妈也能这般温柔,他们还会离婚么·    开门的是我新妈他没想到我这个时间点会回来,还带了两个同学,而且一身是水。
是的,自她进了我家家门后,我就再也没有带过任何朋友回家·今天是我第一次带朋友回家··    “小妈,这两个是我同学他是李翔宇,这位是梁燕——我们学校文学社的社长。”
我虽然也叫她“妈”,却总在前面加一个“小”字区分·对于我来说,“妈妈”永远只有一个··    小妈随即反应过来,忙热情地把他俩领进屋里:“是鸿鸿的同学呀,快请进快请进早就让他带朋友回家坐坐,他却一直没带,今天总算见到他的同学了鸿鸿,你带你男同学去换洗一下。
我给这姑娘找套衣服·这大冷天的,浑身湿透,小心感冒”·    “翔宇,走,去我卧室我给你找套衣服”·    进了卧室,我将门反锁住。
他愣了下:“干嘛把门反锁”·    我露出诡异的笑,一步一步向前,将他逼至墙角,右手击在墙上,发出“咚”的一声。
我整个人已经挡在他的面前,他已无路可退:“把门反锁了,你说我要干啥”·    他浑身一颤:“你……你……你变态……”·    见他神色慌张,我突然大笑起来。
这小子,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呀不过,他这模样挺可爱的··    我退回几步,笑道:“逗你玩的呢你想什么呢浴室在那边,我们要洗澡,不锁门的话,我小妈闯进来怎么办”·    顺着我指的方向望向,他才发现那边有个浴室。
我家的格局挺别致,都是卧房带浴室·平时上洗手间也好,洗澡也罢,都不用排队,十分方便··    我把衣服脱个精光,扔在地上,赤身地站在他面前。
他的脸蓦地红了,别过头去··    “你也脱呀都是大老爷们,有什么好害羞的·一起洗”·    “还是你先洗吧”他趑趄嗫嚅。
    “废什么话”我一把将他推进浴室,“是自己脱,还是我帮你脱扭扭捏捏,像个女人一样快点,一会儿帮我搓搓背”·    我径自打开淋浴,开始洗了起来。
    他在旁边傻傻地站着,有些手足无措·    “是女人你就出去,是爷们就一起来洗别在这磨磨叽叽”·    他后来到底是脱了,看到他的那刻,我血脉喷张。
其实并没什么,诚如我所说的那样,都是大老爷们,并无不同·可能区别就在于,因为我喜欢他,他才显得与众不同吧··    “低头,我给你洗洗头”·    他乖巧地低下来,我拿起浴头,把他的头发淋湿,涂上洗发水,慢慢帮他洗了起来。
手指在他的发间来回穿梭,并不住地用指头给他按摩·幸福的泡沫越来越多,堆积在我的心头·这样的生活,多么美好·    洗完头,他便为了我搓背。
他那光滑的手掌在我后背游走,我忽然觉得浑身痒痒的,每个毛孔都跟着酥软起来,人也不自觉得有了生理反应·我怕他发现,忙推开他:“真是的,连搓背都不会,沐浴球给我,我自己洗”·    我不敢正视他的眼睛,背对着他,匆匆地洗了一遍,裹上浴袍,出了浴室。
    回到卧室,我换了睡衣,正准备把浴袍给他,刚走至浴室门口,突然又改变了主意,故意朝里面叫道:“浴袍只有一件你擦干身子后,直接出来穿睡衣吧”·    “噢,知道了”他在里面应着。
    不知道是害羞还是他洗澡真的那么费事,他居然在浴室磨蹭了半个小时·他推开浴室玻璃门的时候,一股雾气从里面涌了出来,好似人间仙境·他有些娇羞,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呼始出来”呀·    他好像发觉我在看他,脸又蓦地红了,直红至耳根:“睡衣呢”··    “好小子,发育得挺好的嘛”我躺在床上,随手将早就准备好的睡衣扔了过去。
    他一手接过睡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穿上衣服··    “你我今日玉帛相见,有何感想”见他一副羞答答的样子,我故意逗他。
    “玉帛相见,非亲即故,推心置腹,定为挚友我们算是挚友了,对吧”他回答起来,倒落落大方,实乃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那是自然走,我们出去吧再不出去,梁燕还以为我们在里面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呢”我其实是担心我小妈误会,她虽然不知道李翔宇是什么样的人,但至少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
    梁燕早就洗完了澡,此时已换上我小妈的衣服,你别说,穿着还挺合身的·我小妈十分讲究,穿衣打扮,饰品搭配,无一不精·此时,梁燕经我小妈打扮一番,整个人都精神焕发,俨然一位风姿绰约的熟女,华贵而不俗气。
    李翔宇看呆了,傻傻地盯着梁燕:“阿姨,你这可真是妙手回春哪她原本就一破落户,丑到极致,就好似病入膏肓的枯木一般。
这经你一调教,瞬间焕发生机,成了一大美人”见他直勾勾地盯着梁燕,我突然有些醋意··    “你说谁哪”梁燕佯怒,“谁是破落户了李翔宇,你小子积点口德,好不好不过阿姨真的厉害阿姨,我以后常来,你教教我穿衣搭配的技巧,好么”·    “好呀你什么时候来,阿姨都欢迎鸿鸿,这样就对了嘛,以后多带梁燕过来玩”小妈脸上绽开了花。
    这老狐狸可真精她那小心思我还不知道可是,一个梁燕能够改变什么她这根本就是剃头秃子——一头热。
就算我愿意,人家梁燕也未必真想当你张家的媳妇呀·再说,这性取向是说你改变就能改变的么·    “你叫李翔宇,是吧来,感快喝杯五神茶,驱驱寒气”小妈忙端起一杯五神茶,递给李翔宇。
那茶还冒着热气,显然是刚刚熬制的··    看着大献殷勤的小妈,我突然有些感动——至少,他没有轻慢我的同学·这五神茶乃用茶叶、荆芥、防风、苏叶、生姜五味中草药文火熬制而成,虽然不怎么难,却也颇显她的用心。
·    ·    第十五章 一生也不放手的朋友·    ·    我至今觉得,那天带李翔宇和梁燕去我家是正确的。
在那一天,我们推心置腹,谈了自己的人生,自己的理想,完成了一次心灵的碰撞··    我大抵记得那场对话是从梁燕的感慨而起,她说如果有来生,她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是的,那样的人生是完美的·    但我却无法苟同——因为那样的人生只能是理想的人生,永远也无法企及能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又究竟有多少个能做到安守于成就而愤进于困窘的又有几人不依靠式的坚强又真的是坚强么·    梁燕喟然长叹:“是呀人生如梦梦几何,往事如风风几许我们来不及认真的年轻,待明白过来时,只能选择认真地老去。
我不知道上大学意味着什么,这三年以来,好像也没学会什么·如果说一定学会了什么的话,那就只有‘坚持’·可今天,我突然好想放手,我真的好累可是,文学社好不容易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我如果放手,感觉愧对前辈。
这种感觉就好像一个王朝葬送在自己的手里一样你们知道那种感觉吗李翔宇,张鸿,来文学社帮帮我吧”·    我没有接话,我并不想进文学社,简单地说。
    李翔宇若有所思,半晌才说出了那番深刻到至今让我永生难忘的话·他说,大学就是一所社会,每个人都在做着一分考卷,评判我们及格与否的并不是老师,也是那一张毕业证,而是时间,是人生·    他说,大学就是让你来证明自己的,让你有机会释放自己的能力,用实践去检验大胆,新奇甚至疯狂的想法。
一生只要有了一次这样的经历,就一辈子都不会怯懦·这一点,他觉得梁燕做到了她把那种拼搏,那种奋进把这一点演绎得淋漓尽致··    他说,大学就是重塑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自己处世原则的时刻。
能够细致地分析问题,解决难题;能够拒绝诱惑,看淡功名,这是人生难得的一课·他之所以拒绝文学社的邀请,并非因为高傲,而是基于这一点··    他说这件事的时候,眼中放着光彩。
我知道,他已经是个大人了,已经有了自己的处世原则··    他还说,大学是用来认识未来几十年里最重要的朋友的,能分辨哪些人自己一辈子也不会放手,哪些人一辈子也不会交往。
他笑着握着我和梁燕的手:“这一课,我今天终于学会了·我已经在人生的大学里找到了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朋友,将一辈子不放手·别问我是怎么发现的,那是神的旨意。
所以,梁燕,我会去文学社的为了这一点,我可以推翻第二点”·    他的这番慷慨陈词令我十分动容,不禁荡气回肠:“好,兄弟说得好那我们就做一生也不放手的朋友吧梁燕,我虽然不会加入文学社,但只要是我能办到的,任凭差遣”·    梁燕十分激动,紧紧握着我们的手:“谢了今天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以后每年的今天,我们都聚一次,怎么样”·    “可是,”李翔宇有些担忧,“今天不是你爸妈离婚的日子吗不太好吧”·    “他爱离离他的就这样决定,以后每年的今天 ,我们都要庆祝一次不过,张鸿,你觉得大学是什么刚李翔宇想得那么透彻,你可不能说得太肤浅哟”·    是呀,大学于我而言,究竟又是什么呢这个问题,我从来都不曾思考过,看来,现在是我该思考的时候了。
·    回想我的整个人生,许多人渐渐淡去,甚至连齐飞都变得不那么重要·可是,有一个人却浮现在我的脑海,挥之不去·那人就是程辉虽然只有两面之缘,可是他给我上了人生最重要的一课。
    “我觉得上大学就是要学会面对不公,开始懂得再多的抱怨也无济于事,要学会接受,然后努力奋斗,朝自己的目标进发·”是的,这就是程辉给我上的一课那晚的事纵使我想抹掉也不可能,它只能转变成这个,激励我继续前进。
    那个男人,我决定不再恨他·    “对”梁燕随声附和,“我觉得在大学里,我们还要学会一件事很多人总是抱怨环境,可是决定成败的并不是环境。
再好的大学也有渣子,再烂的大学也有人才,比如我们学校·在这羊城,估计没有几个人知道我们学校,但全国短篇小说竞赛一等奖不就被李翔宇你拿下了吗还有张鸿,我觉得你很有绘画天赋,”他扫了眼我卧房墙壁上装裱好的几幅卷轴,那都是我亲自绘画、装裱的,“你看这墙上挂的,幅幅都栩栩如生。
说不定以后你还可以办个画展,成为画家呢”·    我俩都笑她是马屁精,光说好话·她却敛住笑意:“我说的这最后一件事就是:世界上有很多优秀的人,你只有不断靠近,不断向他们学习,才会走向成功。
和什么样的人交往,就决定了你以后走什么样的人生道路”·    她似乎说得没错,依她所言的话,我应该多和程辉接近·他是我见过的最成功的人,也许能从他那里学到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在那一刻,我终于消除了我和他之间的隔阂·他不是也说过,愿意和我做普通朋友吗其实,和他做一对忘年之交也未尝不可·    那一天,我们好像智者,品评时事,谈论人生,天南海北,囊括其中。
    最后我们得出了一个结论:天哪,我们都已经从“人生”这所大学毕业了,我们都成“精”了·    可是多年以后,猛然回想,我才发觉我们当年忘记了最重要的一句,那就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讲道理谁都会,可真正能落实到实处的又有几个·    李翔宇看了看手表,神色有些不便,我知道他是担心兼职的事,忙说:“你们聊一会儿,我出去看一下,看我小妈做好晚饭了没”·    叮嘱了小妈几句,又忙转回房间,那时,梁燕正在翻我的素描本,从厚度来看,已经看过不少。
    一想到那里有那晚在肯德基偷偷画下的李翔宇的画相,我不禁一个激灵,忙上前抢回素描本,藏于身后:“这个不能看,里面有秘密”·    “不会是有你情人的画像吧好家伙,都说是一生也不放手的朋友,那还有什么不能说的你这样也太见外了吧”梁燕嘴贫起来,可真没下限。
    “Bin Go这里面就是有我情人的画像,所以不能让你看你想看也行,等你什么时候把男朋友带到我面前,那时再看,这样才算公平”我不依不饶。
    “这里就有”梁燕突然搂着李翔宇的脖子,“我男朋友在这我现在把男朋友带过来了,你快让我看你的情人画像吧”·    李翔宇的脸又红了,但他却没有推开梁燕。
我的心“噗通噗通”直跳,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我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我呆呆地望着李翔宇,等待着他的反应··    李翔宇望着我痴痴傻笑这呆子,难道被人点了穴难道就不会推开梁燕难道就不会辩解他的舌头是打结了么一股无明业火瞬间由心而起。
我努力地压抑着,压抑制着这快喷发的火山岩浆··    “我有女朋友了,你这待字闺中的小姐还是慢慢地等你的如意郎君吧”李翔宇挣脱出来·    他终于挣脱了她,可是我为何如同打翻了五味瓶似的,各种滋味,尽在其中·    他说他有女朋友呀·    他居然有女朋友了·    正尴尬间,小妈已经做好了晚饭,请我们入座。
    这是李翔宇在我家吃的第一顿饭,我却一直神情恍惚,忘了给他们添茶夹菜,直到梁燕举杯慷慨陈词,我才反应过来··    她说:“李翔宇,张鸿,为我们是一生永不放手的朋友,干杯明年的今天、后年的今天……以后每一年的今天,我们都要再聚再庆一次,来,干杯”·    三人举杯,杯里装着果粒橙原本小妈拿出了珍藏多年的葡萄酒,可惜李翔宇一会还要兼职,不敢贪杯,梁燕又是女流之辈,只好作罢。
    梁燕见小妈独坐一旁,好似冷落了她,忙又补充了句:“也祝阿姨永葆青春阿姨,来,我们一起走一个”·    小妈举杯:“那我就陪你们喝一个愿你们 的友谊地久天长”·    那顿饭,因为这一次碰杯,尴尬消逝,坚冰融化。
    临出门时,我拉住李翔宇,悄悄地问他:“翔宇,你真的有女朋友了”·    他灿然一笑:“好像是吧,这有什么好稀奇的,你不是也有女朋友吗”·    “我……”我卡壳了,整句话都卡在了喉咙里。
我能怎么说,难不成和他说:我的情人就是你估计他非抽死我不可·    望着他越走越远的身影,我的心里十分复杂。
    ·    第十六章  重磅炸弹·    ·    当我、李翔宇和梁燕这三位剑客“粉墨”登场,踏入校文学社办公室,宣布从此为校文学社效忠的时候,众人都傻眼了。
一个是三年前陆子梅社长屡请不至的“难缠鬼”,一个是令张兰、李月、卢敏屡屡碰壁的“北极冰狼”,一夜之间,居然都向梁艳投诚···    张兰倍感纳闷,问道:“梁姐,这《孙子兵法》有三十六计,你究竟使的什么计呀苦肉计,还是美人计这两傻愣青年,咋就都着了你的道”·    梁燕甚是得意:“老娘我苦肉计、美人计都使了周公吐哺,天下方才归心。
为了请到奇才,就算是把三十六计全都用完,我也在所不惜呀”·    “大小姐,别贫了有什么任务就安排吧,我们都还有事呢,翔宇放学后还得去兼职”我怕她龙门阵摆太久,忙出来制止。
    很快,她给我俩指派了任务·李翔宇负责帮忙审稿,我则负帮她跑腿,打理与印刷厂相关的事务·不过,对于印刷厂的相关事务我并不熟悉,因此还得她带着。
故此,这趟还得她陪我走一遭··    如同每个人都清楚地知道,自己有一天必将离去,但却依然努力地生活一样,梁燕也努力地生活着,虽然很多事情都是如此的不顺,但该做地还是得做,该去解决地麻烦还是得去解决。
她最近屡受打击,我还真怕她一蹶不振万幸她还算坚强·    梁燕把文档从电脑里拷贝出来,长长地舒了口气:“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现在只要把这个拿到印刷厂,一切就算搞定虽然有些紧迫,但总算还来得及”·    我俩上午都没课,于是急急地出了校门,坐上公交车,向“蓝星输出”奔去。
    李翔宇怕我无聊,把我的MP3还给了我,让我一路上听听歌,聊以打发时间·不过,我发现里面的歌曲被更换许多,调子也变得轻快多了·听多了悲情歌,偶尔听听轻快的曲调,感觉也蛮不错的,整个人的都明朗起来。
    梁燕抢过一个耳塞,听了不到一分钟便还给了我·她说这不是她喜欢的风格·其实,听音乐也是自我放松的一种方式·对于音乐流派,我是不甚了解,也不愿意去深入了解,在我看来,音乐是用来享受的,只要好听就好,没有必要去寻根究底。
当然,对于音乐创作者,就另当别论了··    她说她喜欢听那种节奏感很强的音乐,比如DJ,她觉得这种音乐才能让血液跟着节奏跃动·她更喜欢去“迪厅”,她觉得那种音乐,那种律动,完全和心跳有一种共鸣。
而此刻,她早已打开自己手机中的DJ乐,肢体还不断地随着音乐的节奏而摆动,俨然一个太妹的模样,丝毫没有淑女风范不,丝毫没有学生的样子·    她全神贯注地投入到音乐中去,完全没有注意到车上那些异样的目光。
突然,有人用胳膊肘碰顶了她一下·她回头一看,原来是后座的女孩·从年龄上看,略微比她大,衣着打扮还算规矩,但那一头葡萄酒红色的头发却与服饰完全不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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