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子同舟 by 冬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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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子同舟 by 冬月青
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文案·林脩再活过来时,发现自己的记忆貌似有点不对劲,挣钱过日子,好好学习,求学完后被老师打发到蜀地时,发现三世公卿名门之后的现任蜀郡太守李溙,却是曾经自己救过的一个将军�S谑俏氯笈级械愣榈拿朗芸剂斯创睢!�1VS1,刚直名门能臣攻X温润平民谋略美受,HE,宫斗+政斗+感情,多CP,小白、腹黑、温柔群受乱入。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天作之和 天之骄子 灵魂转换·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脩,李溙 ┃ 配角:符明,冯岱,赵素,朱然,张让,张朔 ┃ 其它:1vs1,HE,不虐不腻·第1章 第一章槐花熏(一)·这是一个诡异的开始,但实际上又并非那么诡异。
早晨的风在熏热的空气中滑过,带起灼绿的叶懒懒地翕动·篱笆围起的院子,泛旧的三间土屋,驳落的墙面,盖着几片瓦,大片的茅草;透过窗的光线,浅浅浸在床上少年的身上,阳光中浮动着微尘,映着柔的眉,弯的眼,微翘的眼梢,秀挺的鼻,淡淡的唇线拉着微薄的唇,还有一点婴儿肥的脸蛋,一切都很美好,只是少年的眼神中带着惊骇,整个面容带点扭曲。
死过去,又活过来了,还带着诡异·意识与身体貌似曾经属于两个人,但是记忆就像存储了两份,刻盘在一个大脑中,曾经的与现在的·可是关于意识的主人与身体的主人所具有的感情与记忆,都像被涂抹了一样,模糊而透明。
具体点说,就是此时的少年,只剩下两份客观的知识性记忆,却没有主观的自我存在认知;并且,主导意识中,少年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就像回到了历史中一样,可又却是历史的现实。
也许曾经人生还没有展开,也许人生已如秋树落叶,不管怎么样,少年蜷了蜷自己的指节,这种还活着的感觉,总是好的··房间门吱呀一声,进来一位三四十的妇人,脸上带点沧桑与愁容,看到少年已醒过来,很是惊喜,忙坐到窗边扶起少年,“脩儿,真是吓坏娘了,你怎么就掉到河里去了呢你要是出了什么事,让娘怎么活啊”说着眼睛已经泛红。
少年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妇人擦了擦眼,接着道,“快睡了一天一夜,饿了吧,娘给你端粥过来·”·少年喝着碗里的稀粥,惊诧、迷茫、庆幸各种情绪不断地泛起发酵,让自己头昏脑涨,喝完后又被吩咐躺下休息。
睁眼望着家徒四壁,在一片混乱中反倒迷迷糊糊又睡过去了··过了一周左右,少年总算把自己目前的处境弄清楚了一二三,少年原名叫作林脩,此地李家村,介休地界,时处苍朝。
今年十五未满,小时候父亲就已去世,母亲拉扯着长大,宗族里时常接济;平时性格安静乖巧,可能因为贪凉下水游泳溺水··林脩的母亲郭氏,父亲原为教书先生,识得几个字,嫁给了在府衙里当差的父亲,可惜父亲身体患病,早早去世,家里境遇一日不复一日,母子相依为命。
少年不禁对郭氏生出感叹与依恋·缘即如此,亦该随之··现在最大的难题是一贫如洗,原来的自己在宗族里的私塾读了几年书,识了几个字,现在年纪大了,也该去做活了,给家里多点经济收入;母亲托了族长,族长看母子俩比较可怜,在县里府衙找了个差事,不久就要去入职。
可是的可是,自己也算初来乍到,还这么幼齿的年龄,也不太识人通字,如果呆在小小的府衙蹉跎一生,实在有负上天再造的厚爱··应先让母亲辞掉这份差事,再谋个生计赚点收入,再求学。
晚饭时母亲把摊的鸡蛋尽往自己碗里捡,心疼地说道:“脩儿啊,看你这几天思虑过重的模样,都瘦了·”·少年看着母亲碗里的小葱拌豆腐和一点咸菜,心里不禁一酸,把鸡蛋又放到母亲碗里,“娘,孩儿觉得自己年龄还小,就去府衙谋个普通的差事,一辈子也不会有什么出息;孩儿还想去读书,只有读书才能有出息。”
郭氏脸上浮现出喜色,不久又转为难过,“脩儿有着大志向,娘很欣慰,可是家里如今一贫如洗,娘也不知如何是好”·“娘,我已经长大了,这些让我来操心吧,等我赚够足够的钱,换个好点的房子,我再去求学。”
分割线·翻来覆去,林脩通过自己曾经的了解,结合现状,觉得卖酒更为有利可图·父亲酷嗜饮酒,年月隐去,母亲落得一手酿酒的好手艺,偶尔拿去换点银两或者赠人,只是妇人家抛头露面总归不是很方便,因而也只是断断续续,维持生计而已。
当今世道,唯饮酒一道,入得高堂,下得市野,既有竹林勾栏的风流,亦有绿林江湖的豪迈,尤其现今崇尚名士门别,若再添点雅致的别趣,想来大有可为··林脩将此番思量与母亲一说,郭氏很为诧异,既惊于林脩能有这番考量,又诧于林脩不嫌锱铢相较的市侩,不过也无什么反对的理由,听起来也是好事,儿大于天,郭氏自是无不从的道理。
如今槐花正好的时节,林脩让母亲将酒酿为两种,一种是当地传统的清酒,主要是贩与走卒农夫,吸引客流量,保持基本的收入;一种则是用以清酒为基槐花熏染,贩与士人乡绅,添些名义或者噱头以待价而沽。
前者用陶罐盛装,以显厚重朴素;后者用白瓷盛装,以显时令别致··天色微明,林脩早早从床上爬起来收拾妥当,用背篓盛着二十斤的清酒与两斤的槐花熏,搭着村里阿伯家的牛车,早早入城。
林脩想多带点入城,郭氏怕林脩受累劝住了··城里集市上廊坊勾肆,清晨时分,赶着早集,人声喧嚷,肩并交踵,自是十分热闹·林脩随阿伯摆好摊子,标好价格,清酒二十文一两,槐花熏五十文一两。
此时市集中一斤分作十六两,林脩不太习惯,也没有可以称重的器具,按照一斤十两,自己估摸着卖与客人··林脩生得不凡,又是少年之姿,自是吸引了很多目光,从第一个问价沽酒的人之后,酒香散开,清酒卖得甚好,槐花熏偶有问津,却无人购买。
如此三日过后,清酒已卖得白银十两有余,可槐花熏却滴酒未售·郭氏甚少挣得些许钱,看到林脩的收获已是十分心喜,让林脩夜里早点收拾好好休息·夜里林脩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为槐花熏心焦,思量颇多却不得回应很感无力,却又不甘;仔细想想可能是自己销售方式不对。
市井之中,自是锱铢相较,二十文的清酒与五十文的槐花熏,味道也相去不远,一般人自然选择清酒;而附庸风雅之人平日并不需要游走于市井之中为生活盘算奔波,实际上即是选择销售地点不存在销售对象。
现在清酒还剩一些,槐花熏虽然酿得不多,可全剩着也让人心疼,明天应该好好重新择地而销啊·想通之后,林脩渐渐沉稳睡去;月色正好,抚去白日的奔波··第四日,林脩和阿伯约好回去的时间地点,自己单独拐过几个街道,正是大的客栈集聚之地;找到岔路的一棵大槐树,铺好几尺来方的灰色布巾,将酒摆好。
白瓷上贴的标签题着“槐花熏”,后用小字注着“他乡为客,思归槐里;时岁尽染,所悟及孝”;又拿出简单的纸笔,思磨着是否又该多写点或者练练字打发时间,最近时常练练字,一是习其字体,二是识其繁简,到现在也还差不多,只是偶尔会繁简交错,不尽一致。
这条街道果然繁华甚多,许多绣衣公子或白衣书生往复来,楼上多有公子倚栏而往··林脩虽然穿着粗布衣衫,但被母亲拾掇得十分整洁,再加上青丝乌发,明眸皓齿,曦粉脸颊,又自然而得,甚是引人注目。
自有路人被其秀色风格所吸引,虽不知其自得风格在于想着赚得满载而归,亦从无以市井贩卖为耻的教育··这日,介休城朱家小少爷正闲得无聊与一帮相熟的游闲子弟在此最大的酒楼嬉戏肆玩,想着怎么打发这妍妍日光,不想正看到槐树下的林脩,看他生得模样好,不由生得找乐子的兴趣。
遂引着一帮小厮下楼,剩下的游闲子弟则争相趴在窗边准备看热闹··朱家小少爷背着手,抬着下巴,挑挑眼神,嗤道:“哟,卖酒的啊,清酒二十文一两,槐花熏五十文一两,话说这槐花熏贵这么多是什么道理啊”林脩微敛双目,转动眼珠暗自思量,想着小公子一番锦衣玉食的模样,随意忽悠几下,自然是不会在乎这点小钱的,看来果然今日财运不错。
“这位公子,所卖这槐花熏以清酒为基,以将开未开、饮朝露、沐晨光之槐花熏染,更为清雅·”·朱小少爷眼珠滴溜溜地转一下,“你这就添点槐花什么的就价格翻倍啦”·林脩更作端庄木有,缓缓解释道:“世上难得,唯心意感怀;陶瓷价廉,遇巧功妙笔则加倍;帛布色简,遇色染丝绣则益美。
这槐花熏采取精细,取行孝思归之意,岂是寻常之酒意味可比;饮之入血敛降,对身体甚有好处,尤其可使父母延年益寿·五十文,实在是很公道的价格啦·”·朱小少爷听得这番说辞,心下甚喜,虽平常在家娇生惯养,也不爱努力奋发,但心性天然,对父母很是孺慕,其他听完可能只明白十之五六,可随父母身体很好,这个代表孝敬父母倒是听得清清楚楚,就让身后小厮拿出钱来。
“你这剩下的我全要了,瓷器标签全给我吧,这些银两给你就不用找了·”·林脩听后觉得惊喜来得太突然,有点茫然,很快反应过来,把酒连壶递给身后的小厮,心中很是满足,不由得抿唇微笑,朱小少爷看着很是惊艳了一把,有点目瞪口呆,但也没多想,就带着小厮离去想快快回家把酒献给父母讨一下乖。
转眼日暮西斜,还剩下的半斤多给阿伯拿回家喝,林脩到了和阿伯约定的地点,回到了村里··第五日,林脩又到这槐树下守着,盘算着不知今天运气如何;过得这段时间,槐花也该没了,天气也该更炎热了,出来在整日曝晒这小身板可能受不住。
最近也算收益可观,在家温习温习这里的书本可能比较合适,等得酷暑过去,又可再作其他思量·正如此辗转思磨着,朱家小少爷又走到了跟前··第2章 第二章槐花熏(二)·槐树的花枝随着偶尔的对流风轻轻摇曳着,有些花瓣落在林脩的发上,肩上,透过树枝的光斑在地上悠悠地旋转着。
朱小少爷蹲下来,双臂抱膝,唤道:·“喂,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叫朱然,今年十六未满·”·林脩抬起眼,笑道:“我叫林脩,今年十五未满。”
“你比我还小一岁,就出来挣钱啦,好厉害·昨天我把酒拿回家,我父母很高兴,父亲尝了后觉得味道很不错,让你以后定期各种酒都往我家送一些。”
林脩心中一转,这就算固定客源了吧,以后就不用天天都来守摊子了,“那多谢然公子家了,不知公子家住哪里”·朱小少爷手指指着东南方向,“看到没,不远处那最高的屋檐处就是我家”,又指指身后年纪稍大蓄着短胡的佣人,“你以后就给门房说找胡管家,就这个;明天你就先送些这个过来吧”。
朱小少爷指了指清酒·林脩点了点头,并向胡管家打了招呼··一行人离开之后,林脩托腮发起了呆,目前都还蛮顺利的,等存了些银两,应该重新修个好点的房子,以后如果更忙是不是还得找些帮手,等自己离家求学后母亲一个人在家没人照应也不放心,哎,要操心的事情还是好多啊。
真是感觉现在十几岁都比那时候二十几岁还要操的心多,少年初识愁滋味啊··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自此之后,接连几日,每日朱小少爷都过来找林脩聊会天,有时带点吃的,有时偷点小酒。
林脩也按时将酒送到朱家,省时省心收益颇丰·多了一个人陪着一会,林脩觉得这白日光也不算那么难熬·朱小少爷虽有点任性,却也单纯可爱··分割线·期间又下了场雨,槐花落了大半,天气也变得更热。
家里的酒剩的也不多了,休息了一天,林脩又来到了老地方·朱小少爷又准时地蹭过来,黏糊糊地贴在林脩身边··一行车马往这边经过,酒香飘入帘中·帘子被掀开,出来一位年纪大概六十多,留着寸许白髯,头发花白,精神矍铄的老者,示意停车。
老者盯着那槐花熏的标签,缓缓念叨,“他乡为客,思归槐里;时岁尽染,所悟及孝”,第一遍时边念边抚着白髯边缓缓点头,第二遍时不知想到什么,又生出感伤情怀,面有戚戚焉;第三遍后则沉默不语望着远方,又似眼神空茫,不知所念为何。
林脩看着老者情绪的变化,目瞪口呆;老者不久回过神来,问道:“这槐花熏题字何人所作”看老者有传说中那种德高望重的感觉,林脩马上站起来,拂一下衣襟,恭敬执礼道:“是晚辈所作。”
老者挑挑眉梢,“看你也有些学识,小小年纪为何不好好求学,怎么作这些营利苟苟的小伎”·林脩显得愈发恭敬,回道:“人生而有命,自应顺势而为。
晚辈惟与母亲相依为命,家贫如洗,又年有所长,须与母分忧·孟子亦曰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处高堂亦可钻营,处市井亦可修身,唯心不唯境遇而已·晚辈度过此番困窘,即求心之所愿。”
老者看着林脩风姿非凡,手慢慢抚着白髯,眼角浮现喜意,微微点头,·“既然如此,你就以这酒为束脩,择日即来找我拜师·”·林脩不禁大喜,听闻成皋屈伯彦因崇慕介子推,遂居于介休城40里外绵山中,不少人慕名求学,想必这位老者就是屈伯彦。
朱小少爷知晓后,眼珠滴溜溜一转,自己心中也有了计较··分割线·回到家中,与母亲说了白天是际遇,母亲也很欢喜·母子俩计算了这段时间所赚的银两,刨去成本还剩得百余两。
已足够重修一下房子,还有朱府的定期订购,束脩也只要奉上好酒就可以了,不过想来是那个老头子特别贪杯,母亲酿的酒自然是好的·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找到能够帮忙可靠的人。
介休城比较小,晋阳则为并州治所及北方中心所在,每年冬天时有羌胡各族袭边,多有流民集聚到晋阳,以图混个生计·改日邀朱小少爷一起去一趟,有个伴安全点,母亲少点担心,还可搭个顺风车。
朱小少爷听到林脩的计划,介休相聚晋阳两百余里,得花上大半天的时间,在晋阳过上两夜,第三日返回,感觉颇为新奇,自是欢喜得不得了··这天清早林脩和朱小少爷在城外集合,爬上马车,看到里面的东西,眼角不禁抽了抽。
吃的穿的用的,真像要长住他乡一样,看来朱小少爷真是朱府的宝贝·六月的天气已是十分闷热,马车跑在官道上,两边挑起的帘子因为速度穿过对流风,温度虽高,却也还算舒爽。
路边都有高大的树木,枝条摇动的光影像旧电影的节奏一样,浮在单手托腮,望着窗外的林脩脸上·可能是旅程总会让人更加觉得时间的单调,也可能是思绪这种东西总会带着周期性,林脩不禁又想起了曾经的生活。
前段日子比较辛苦,回家后也不好在母亲表现过多什么,躺在床上又很快睡死过去,现在无事可做又忍不住想起·曾经的生活细节已并不是太重要,就像旋转成一团模糊的影子,等情绪漫过,湿哒哒地黏在自己的心上,渗过每片膈膜,不由浸在感怀的压抑之中。
朱小少爷看着林脩脸上慢慢染上悲色,也不知原因,有点不知所措,但又觉得这样子也颇为好看·于是叽里呱啦说起自己那些鸡毛蒜皮来,突然靠过来神秘兮兮地说,“我也要去屈伯彦那里读书了,我父母不知我又要弄什么幺蛾子,可费了我一番口舌。”
林脩惊讶地盯着这只牛皮糖,忽然觉得,人生也并非完全寂寞如雪··分割线·到了晋阳城,两人脸色都不太好看,胡管家安排好所有事宜,让两人先稍作休息。
吃过晚饭后在晋阳城中随便转转,晋阳风格粗犷,沉朴厚重,亦不失繁华;不过,往往越繁华的城市往往集聚着越挣扎的底层,加上晋阳靠近北方,流民颇多,衣衫褴褛,带着怯缩、绝望或者阴郁的眼神。
第二日,林脩、朱小少爷和胡管家三人来到流民集中区域,留下一个小厮照顾东西·通常许多流民在此卖身为奴只求一个生计,林脩想着应该买年纪小的、没有后顾之忧的,胡管家阅人较多,看看品性如何。
只是多数都蓬头垢面,形容饥瘦,神色黯黯,林脩也不知如何下手··走到将近一半,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突然冲过来张开双臂,睁着一双大大的黑眼睛,有点怯懦,又故作勇敢地嚷道:“大哥哥,赏我和我哥哥一口饭吃吧。”
林脩看着后面跟着的半大少年,捏着衣角,咬着嘴唇,带着担忧却又无奈·林脩瞟向胡管家,胡管家微微点头示意··林脩看着小男孩生得讨喜,虽然不甚干净,却也没像其他人一样那么憔悴饥瘦,后面的哥哥反倒瘦弱不堪,想来可能哥哥都省着口粮留给弟弟了。
林脩稍微起了逗弄的心思,微笑地说道:“哟,你瞧你这么丁点,能干什么活啊”·小男孩听到眼睛更瞪得大大的,眼珠忍不住闪了闪,感觉就要泛上一层水光,却又缩紧了五官,“我什么都能干我会很勤快的。”
想了想,又补充道,“好多人想要哥哥去干活,可是不愿要我,哥哥不愿丢下我都没去·”·林脩眼睛闪了闪,抬头问后面大一点的少年,“你叫什么名字”·“赵谨,今年十七;弟弟名叫赵素,今年九岁;父母早已去世,与弟弟流窜到此。
望公子收留兄弟二人,自不负公子恩德·”·“只是你们须跟随我去介休城,可能一辈子居于此弹丸之地,而且也非大富大贵之家,仅可温饱而已·”林脩试探道。
“衣可蔽体,食可裹腹,已足矣·”·林脩思及此人,一路照顾幼弟,身处奔波,亦行止有度,应该颇为可靠并能管事·后又挑选了一个十余岁的小女孩和五十岁左右的妇人,皆无亲无故,也好照应郭氏。
古人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但世事变幻,白云苍狗,与人相关的事情从来不能按照理性的逻辑发展,也无可定论·先作好打算,等事有变故亦缓冲。
分割线·山中岁月静好,没人一间不大的小屋,林脩这间屋后有着浓密的树荫,屋前采光很好,窗前摆放一张书桌,靠墙一张不大的木床和木柜·管伙食的大叔做饭味道一般,但做肉食喜欢放花椒或者胡椒粉,滋味还蛮好。
功课也不是很多,先生安排一段时间的内容,再偶尔予以点拨;林脩与朱小少爷新来学习的内容也比较经学·月余林脩回次家,安排好各项事宜,偶尔赵素被郭氏或兄长派来给林脩送点吃食、物品或新酿的酒,自然好酒大多孝敬了先生。
转眼已至寒休,因时间仓促,也才修了两进院落,将郭氏、云婶和小槐花(郭氏给小丫头取的)放在了后院;赵素不肯一个人住,和赵谨住在一起,与林脩的房间在前院。
是夜极雪,时间也很安静,林脩裹在被子里觉得很冷,呼吸的空气都是冰的,刺激的嗓子都很难受·一直将近半夜,才有点迷糊的睡意;外面却传来断续的马蹄声,快靠近林脩家的院落时,突听到一声重物落下的钝声,然后感觉马在围着什么打转,还有急促的喷鼻声。
林脩想当作没听到睡过去,心中却又磨得慌;起来看看吧,外面又冷得很,而且林脩认为自己是男的,可是都不好意思承认,其实胆子很小·小时候半夜睡不着都会爬起来敲父母的门,让母亲再次哄睡着,长大后虽然好点,但在学校时半夜上个厕所也老心跳加速。
实际上也说不好怕什么,就是觉得在这神奇的漆黑的深夜,虽然不一定有什么真正可怕的,可就是心中瘆的慌,林脩自己总结为一种可以称之为黑夜磁场的东西·最后一点好奇加上心里磨着产生的越发的焦躁,让林脩终于忍着起床去看看。
第3章 第三章梅花沁·林脩穿上衣服,披上厚厚的披风,将房门带上,再如何房间总比外面温度高,总不至于回来时又相当于在冰天雪地中缓和过来·走到赵谨房间窗前瞄了一下,赵素像只八爪鱼一样箍在赵谨的身上,想想还是没有叫赵谨陪自己一起,如果没什么事情岂不是打扰他们的好眠。
吱呀地推开院门,一阵寒意袭来,夹杂着某种淡淡的冷香,习惯后再很难闻道,可能是因为温度最初的对流才能最开始捕捉到空气中那点微妙的气味·雪已下了厚厚的一层,空中还安静地飘着,雪层反射着光线,天也不是那么黑沉。
·一团黑影坠在院外的路边,一动不动,林脩想返身回屋,可又觉得都出来了,但是让自己过去又觉得太有恐怖诡异的氛围,谁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回身拉着门栓,突然马的喷鼻声更加剧烈,有马的话可能是人,如果就丢下这个人肯定在雪里会冻死吧。
如果面对的是生命的问题,也许其他许多情绪,像恐惧、疲倦、厌恶,都远远难以成立··林脩还是走了过去,踩在雪层上,有一种奇妙的微陷,然后再冰冷地凝结与踏实,发出轻微地挤压声。
肯定是因为恐惧,所以林脩才觉得自己的心跳得那么快,很想在下一步就返身而去;可是那微妙的一种执念,却轻轻地勾着他的心,他觉得自己肯定是发烧了,所以大半夜才做这种不可理喻的事情。
当你害怕或者排斥时,总以为路是那么远,事情是那么的艰难,当你回头发现实际上很简单,而且觉得很值得,那么这肯定是你值得去做或者应该去做的事情;当你回头觉得是如此的不值、空虚,也许在下一次,应该问一下自己,是否还要做这种无聊的事情。
不过,很多时候,我们都被一种微妙的执念牵引着,知道等着的是空虚的结果,可是却仍忍不住如此单调的重复,仿佛陷入一种瘾症,只是证明自己的脆弱,无法忍受自己无法证明的时间,然后不断重复陷入对一点欲望与兴奋的追逐,然后只是枯萎的时间。
这一次,当见到地上的人时,林脩确定自己应该是感到兴奋,而这一段路实际上是如此之短,都忍不住想嘲笑一下自己的胆小·地上的人嘴唇苍白干枯,闭着眼,蹙着眉,发丝微乱,还沾着雪花;他蹙着的表情就像收蹙着自己的情绪,收蹙着自己的疼痛、畏惧、卑懦等所有自己不愿意有的情绪,然后以为表情地紧蹙可以让脸孔或者身体的密度增加,从而足够坚实,坚实得想巨石一样去承担人生或者命数所有的苦难。
仿佛第一次,林脩才如此清醒地感觉到,他已身处不同的世界;这样的世界,有人需要卖身,有人可以纨绔,有人可以隐世而居,求己所得;但是所有的人,在这个世界,都需不断地缩紧着自己,缩紧着自己的身体,缩紧着自己的人格,缩紧着自己存在,才能足够加大自己生存的密度,才能够足以承担这生活与世事的打击。
而林脩,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异物感,他松散着,就像软绵绵地一片,随意时空、命运将他扔到什么地方,匍匐在自己的一角即足以让他自得地蠕动着·不需要考虑食物、衣物、出路,一直只须考虑学习,而人格这种东西,如果认为它存在着,它即安好地保护自己的意识,它若不存在,也只需巴巴地卷着寄存。
也许有一个人,当你遇见他,你会觉得自己的时间被拉长,然后你的思绪、意识,就如这冬天的雪花,纷乱地涌入这心中,单纯得就像天地间只有是与非·林脩想,这是一个让他觉得时间被拉长的人,这个人长得很俊,很坚硬,穿着盔甲,渗着血,然后从马上掉落在他的屋前。
虽然也许还不能理解这样的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分割线·渗着血林脩对自己的闪神无语了,等回过神来,胳膊已经穿到男子的身下,想把他扶起来。
感觉重得不行,回过头,却发现男子被翻动已经醒了,睁着眼睛,如隼的眼神,审视着林脩;林脩突然觉得背后一阵冷气飘过,很想马上放手,可是男子马上又晕了过去,身体仿佛变得又黏又重,又扔不掉了。
好不容易半拖半曳将男子拖到自己的房间,还是将赵谨从暖暖的被窝里残忍地叫了起来·赵谨看到男子,眼神闪了闪,又装作若无其事·帮助烧了热水,给男子解了盔甲。
林脩看着赵谨轻车熟路,越发觉得赵谨有点不简单,可又觉得不太对劲,但也猜不出个所以然··赵谨又细细地嘱咐着热水用过后放着就行,要不要拿一床被子来,晚上林脩要去睡哪;想来是不想露出更多破绽,故意刺激着林脩打发他,林脩也就遂了他的意。
拿起手巾给男子擦了脸和手,被包扎好的伤口已经停止流血,也就没动,林脩想着自己也不会处理·折腾一番,困意已经汹涌,林脩将就着和衣躺在男子身边迅速睡去。
第二天男子早早就醒了过来,看着几缕青丝搭着的容颜;回想过来应该是昨夜看到的那个人,青丝如泄,未有挽髻,衬着雪色,昧着夜光,身形如削,步履摇跚,显得难以言喻的动人。
也许美好的事物总是容易让人忍不住靠近或者放下戒心,所以才会有陌生人如此卧榻共眠的光景,不是很科学;不过本来与人有关的事情就不能用科学判断,更何况掺杂了人们所不能意识的情绪、脑磁波或者荷尔蒙。
等到林脩醒过来时,身边已空空如也;林脩不禁感到一阵恍然,难道真是雪夜奇遇;可看到昨夜收拾的一团糟的痕迹,不禁疑惑,不至于啊,明明是活生生的人,才不是什么灵异事件,再说灵异事件一般是美女才对;等清醒些后,又不禁愤怒了,这是什么人啊,没声没息地又跑了,还真以为自己是阵风,刮过就无踪了。
实际上应该客观地说一下,也许别人会有急事,或者有很多种可能,但林脩的确是为自己无以投放的情绪傲娇了··分割线·建康元年,顺帝崩,顺帝子继位为冲帝;半年余,永熹元年,冲帝未及三岁而亡。
是时林脩三年业毕,屈伯彦询问其志向,林脩恭身答道:“时值国家风雨飘摇,学生孤力难为,不过汹涌沧海中一叶,粉身碎骨亦难济天下苍生,惟求力所能及·”·屈伯彦叹息,“为师亦知你性子;易曰,天地闭,贤人隐,虽不及古之大贤,但也明晓世事不可强求。
那你今后又作何打算”·林脩踌躇道,“学生并未想好,但思及阅历尚浅,所学亦纸上须臾,须游历四方以磨砺自身;还望先生予以教诲。”
屈伯彦慢抚白髯,“吾今身后百年余,内忧甚剧,外戚专权,宦官当道,皇室旁落,必引得八方征伐,权势消长,如此内耗必甚;虽眼前外患还不足大虑,但期间休养生息以蓄势待发,其后再过百年余实为堪忧。
昔武帝图谋以保我族几百年安稳,却亦为熙熙攘攘求名为利之徒除却后顾之忧而已·个人小命数亦只可求之,不可强之,而天下之大命数求之亦难,惟可顺之·天地玄黄,宇宙洪荒,万物有盛有衰,有起有落,也无须过于哀嗟。
世事如白云苍狗,只苦了其中随波逐流的万民苍生·为师仅愿你怀向善之心,所及之内勿行违心之事·”·林脩心下敬服,诧于先生的深思远虑,又叹于先生乱世中的无奈与豁达。
自家中境况日渐好转,郭氏平日已不再亲手酿酒·如今林脩别师,郭氏又亲酿各色酒诸多,让林脩敬奉恩师·离别时,屈伯彦拿出一张拜帖,“现今蜀郡太守李溙恩师与我有几分交情;李溙其人,刚毅果决,肃治清明,武能守边,文能治民,你持此拜帖,想其也能看我几分薄面。” 林脩谢过恩师。
·分割线·林脩谢别恩师,回至家中,与母亲商量游历及拜帖之事,恐郭氏不舍,亦忧母安康·郭氏严厉地训道:“男儿志在四方,屈先生待你恩重如山,有再造之恩,给你指点了一条匡扶苍生的道路,母亲亦相信你能有所作为。
母亲现在也身体健康,无须过多担忧,等你再作安定之后,也可将母亲接到身边·如果你为母亲而罔顾上天厚德,母亲心中更为不安·”·林脩反复思量,蜀郡从古至今为居安之地,如今偏居介休一隅,实非长远之计;先至蜀郡图谋发展,亦有先生拜帖,等情势逼人之时偏居蜀郡,也不失为良策。
知晓林脩将赴往蜀郡,朱小少爷迫切希望跟随,可是林脩归期未定,朱小少爷父母自是不允许他胡闹·林脩安慰朱小少爷道:“你留在介休,我还有特别重要的事情需要你帮忙。”
朱小少爷自是十分心喜,问及何事,林脩商量道,等他离开介休,赵谨兄弟二人也须跟随,虽后来又添了数人,也不太放心·如今家中又新开的店铺,虽还规模不大,但前景光明,希望朱小少爷可以共同经营留下的沽酒生意,均分收益。
朱小少爷也不怎么在意钱财,但林脩特别强调这是托付给他的大事,非常希望他能帮忙,还能常常通信互通有无,朱小少爷想着父母必不同意他远游,这样也能和林脩有所联系也就接受了。
朱小少爷虽在家受宠,但毕竟并非长子,还有几个兄长,无须继承管理家业·父母看小儿子能够试图有所为,虽然小打小闹,但也颇为欣慰;而林脩之人,他们也是十分满意,愿意儿子与之交好;因而也对朱小少爷多有帮助和指点。
转眼已至桃花三月,林脩带着赵谨赵素来到因都江堰而闻名,素有天府之国之称的蜀郡··第4章 第四章桃花染(一)·蜀郡治所少城,武帝时在蜀王城(原少城)之南筑南小城,蜀王城则称之为北小城,加之西南锦官城,共构成少城。
城东南西北皆有军营垒城(一般位于大城附近),城中有通往四方大道,另有通衢巷道遍布城中··杨雄蜀都赋中形容锦官城雕镂铅器,百伎千工;东西鳞集,南北并凑;凄秋,发阳春;罗儒吟,吴公连;眺朱颜,离绛唇;眇眇之态,呲噉出焉。
繁华风流之态跃然纸上··在具有现代意识的林脩眼中,历经千年,长安已成北京,扬州已作上海,而锦官城却仍如千年前的模样,改面成都·锦官三月,相较扬州的风流奢靡多了一分矜持,相较洛阳落入尘埃中的富贵多了一分古朴,而相较晋阳的粗犷亦多了一分婉约。
身处洛阳、长安或者扬州,即使你为人上人,亦须谨言慎行难以残喘,即使你如何努力,你也只是万千蝼蚁中的一只,粘在权势张罗的网中,活在富贵蒸发的饥渴中,社会叠加的意义远远超过你自己本身。
即使你不想承认,你也难以活成一个人··但是成都,会让人相信,不管你富贵或贫穷,布衣或卿相,只要你愿意并努力,那么你就可以以一个人的姿态生活着,或细琐,或从容。
野心家不会在这里织网,淘金者不会在这里销金,因为这里不存在那些所谓需要苦心经营的意义;你只是你··话说少城距离洛阳3120里,路程奔波两个多月,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忍受。
总有人会认为旅程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路过的风景会多么赏心悦目,路过的人会是多么千姿百态,路过的际遇又会是多么的销魂断肠;不过,这一切,对于第一次龟速长途奔波的林脩来说,是完全不存在的。
只要行程稍微拉紧,林脩就觉得路程颠簸元气大伤面色苍白不复人色,而车里的赵素都明显要适应许多,反过来照应林脩,赵谨赶车·为了照顾林脩的状况,路程或急或慢,拖了两个多月才终于到达蜀郡。
若言肃治,则称少城;若言风流,则称锦官·传说蜀锦于锦江中濯染更为鲜明,因命名曰锦里,后汉时于此地设锦官管理织锦业,因而称作锦官城·原少城,即郡治府衙所在地,郡中官吏、士人或大姓多居住于此;而富贾、集市、亭台楼肆多集中于锦官城。
林脩带着赵谨兄弟从北门直入少城,此时正是桃花染、海棠娇的时节,城中风景不禁使人放松下来·为了显示对蜀郡太守的敬意,只是稍作休整即赶往太守居所,等先登门后再作安排。
经过打听,绕过街巷,路深处,看到朱底黑字匾额,上书“李府”;黑漆大门显得几分严肃沉穆,大开着,没有守门人··赵素立马上前使劲拍着大门,唤道屋里有人没。
林脩和赵谨不禁抽了抽额角,又觉得很方便·没多久出来一名年纪不大的少年,林脩将拜帖转交,不多久就被请进去·院中种着几棵桃树,花开得正好,暖熏的空气中,带着淡淡的香味;不过想来这茂盛的桃树应该是前主人留下,看着黑漆大门,一路素净的模样,现主人也不像是会在院子栽桃花的人,虽然桃树可以辟邪。
林脩与赵谨、赵素跪坐在正屋内,少年将茶水奉上就已离开,看这府内人丁稀少,此时感觉就像空旷得无人一样,林脩只好和赵素大眼瞪小眼,可又不能太过松散·林脩稍微挪了挪有点酸麻的腿,低垂着眉眼,就看到赵谨斜瞟的眼神示意;有点疑惑地抬头,就看到一抹修长的影子投射到自己面前,衣裾微动,转过头,就看到进来男子身材挺拔,面容肃穆,轮廓深刻,很是英俊。
正觉得熟悉,林脩不禁惊讶得微微张大了嘴,又转瞬变成莫名的气愤,后又觉得气愤理由也不太足够,脸上惊的、怒的、憋的最后面色涨得微红·只因进来之人恰是雪夜所救、隔日又无所踪迹的那个人,要说也只一面之缘,可林脩硬是觉得自己所有情绪被巴巴地揉成一团堵在心里,要说什么可以形容的话,林脩觉得应该就是便秘的感觉。
李溙进来时本看到一眉眼低垂,青丝微斜,玉颈微露的少年,可转眼抬头,模样虽不错,可那小眼神,还有表情,总带着点龇牙咧嘴的感觉,很诡异�垂萏松倌昝置懀樾萑耍Υ忧澹偌由险馑溆懈谋涞嗖钗藜傅哪Q顪套允侨铣稣饩褪堑比站攘俗约旱纳倌辍!と苏酒鹄聪蚶顪淌├瘢顪套⒁獾秸越餍值埽凵裎⒚辛嗣校白魅粑奁涫碌街髯谩@顪滔胱帕置懕锶さ哪Q醯煤苁怯腥ぃ肼プ牛惶峒暗比找凰恳缓粒置懽匀灰膊幌肽米磐帐┒魉凳拢ツ敲淳茫偎狄膊凰闶裁础�
李溙端起自己的杯盏,微微抿了一口,抬起眉梢,悠悠地问道:“不知屈先生近来可好”·林脩压了压心中的情绪,“先生喝得小酒,赏得美景,自是好得很。”
“不知脩游历至蜀郡有何打算”·脩林脩刚缓和下来的情绪不禁又像被吹风机鼓动一下冒起了高高的火焰,心里不满地想道,“我有和你那么熟吗这么叫我也不怕闪了你的舌头,你不怕闪舌头我还别扭得慌呢。
有何打算自然是知道蜀郡安居乐业,又盛产好酒,实在太适合自己开拓了;又有你太守大人做靠山,自是事半功倍·不过这些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吗哼,怎么可能”·于是林脩只是义气凛然地回道:“不敢有负先生教诲,愿辅助大人,造福民生。”
李溙自是注意到林脩眼中闪过的狡黠的眼神,混迹官场十数载,这点故作的超然肯定瞒不过去·不过也并没有因为这刻意的虚伪心生厌恶,反倒因为那灵动的眼神,灵活的小心思,再加上这不大的年纪,觉得十分可爱。
这般俊俏风流的人物也自是见过,可却并没有这番灵动坦率··就像有的人虽然掩饰着,可却还是如此地一目了然,有的人试图坦率着,可还是如不在同一个频率上。
能从一个频率接收到对方最真实的信息,应该是相性中最为前提的事情··李溙注意到林脩双腿有不自觉地动了动,肃然道,“脩小小年纪即有这番抱负,实是苍生幸事。
想来你们旅途奔波,对蜀郡也不是特别了解,你们先稍作休息再过一段时间再做具体安排·府中房居甚多,也无太多人居住,若是不嫌弃的话,就在鄙府住下吧·”··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林脩想着赵谨肯定是要打发出去探路的,就只剩下自己和赵素那个小毛头,在外居住或者不方便,或者还花费好一番银子,住下来,环境又好,还有负责照料的人,还可以抱大腿,何乐而不为;再怎么说也不算白吃白住吧,自己可是来打工的,也不算萍水相逢,可是有接济之恩吧。
反正怎么算也没有不好意思,于是感激一番,林脩与赵谨兄弟都住到东厢客居,林脩一间房,赵谨兄弟一间房··话说赵素今年快满十二岁,也算个半大小子,再和哥哥睡在一张床上两人应该也挤得慌,可赵素就是不要一个人睡,而赵谨平时看着精明,还偶尔腹黑一下,可是只要面对弟弟赵素的事情,基本都是无原则妥协、无原则宠溺。
所以说弟控并非最强大,兄控也不算什么,最要命的是兄控遇上弟控,简直就是两块无缝隙、无死角、完全式贴合的牛皮糖,没有办法,林脩也只好两个人当作一个人用,幸好赵谨一个人肯定远远抵得上两个人的能力,再加上偶尔这样贴合的牛皮糖模式只住一间房也算资源节约吧。
分割线·俗话说,见色起意,人之性也·苍朝男风盛行,尤其盛行高段位如高学识、高权贵、高样貌的引为人生知己的男风·这也不难理解,女性已经受到越来越严重的封建礼教的束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属于社会的亚群体,也就是波伏娃所说的第二性,不涉及社会权力、思想和财富的中心,除却个例,也很难实现群体的人格的自我实现,此种条件下,实在很难回应同等层次以天下为局、以万物为谋的男性的精神诉求。
从另一个角度说,不管是佛洛依德还是福柯皆通过自己的学术研究提出,人所选择的性对象实际上是全开放式的,也就是说,再没有社会调教因素的影响下,人则不因年龄、不因性别、不因血缘选择自己的性对象。
而性意识的投放既是一种可控的行为,社会可以对此予以规训,将允许与禁止的行为与思考模式深刻地渗入你的意识之中;但它也是一种不可控的行为,因为你当你发现时,你可能已经超过了社会规定的行为模式的界限,或者你没有超过界限,你让自己去适应,你却发现自己可能接近性冷淡或生活无意义模式。
放到本文林脩与李溙身上,林脩长得标致,李溙也很是英俊が足以引得对方起意,而恰好自身的色很是对对方的胃口。林脩在上辈子就发现自己是个同性恋,虽然长得不错,可是属于边缘性群体,22岁的年纪既不敢放纵自己一夜情,可是接触的圈子太小,也很难找到合适的人,也不愿委屈自己找个女生凑合着相处在等着结婚,因而感情状态可谓一片空白。
而李溙,自是接触的很多,当朝帝王权臣许多都如此,自是没什么排斥,但也没有意识自己要去喜欢一个男人。·所以两人只是按照很正常的生理模式,见色起了意,但是起了意又能如何,顶多不过觉得欣赏,荷尔蒙意识微微萌动而已·。世间漂亮的人多了去了,起了意的就想在一起,那人生则会变成一场蜻蜓点水、不知栖息的游戏;源氏物语中的光源氏则是此中的翘楚代表,就像患上瘾症一样,不断地追逐着自己所以为的女人和生活,可实际上却从未有一处真正能让自己停歇栖息。
如果有人说这就是人的本性,那首先得看看你有没有那个资本,没那个资本也很少会面临此种诱惑,有了资本愿意让自己选择这种枯萎的方式别人也无话可说;但是不要以本性为借口,人之所以成为人,正是因为在于人能为自己选择自己的生活。
不过,当你遇见一个人时,实际上你会有某种感觉,你觉得他很熟悉,甚至有种感觉你会和他生活在一起;虽然没什么道理,但这却是真正会发生的·比如虽然林脩傲娇着,别扭着,但他还是觉得,当他身处李溙的磁场中时,他觉得他顺遂了,已经不再是人生中的旅人,而可以停歇,他很平静,这是一辈子生活的那种平静;穿过苍茫的时间与纷乱的世事,不管白云苍狗,能看到时间的尽头,还是如此。·第5章 第五章桃花染(二)·【如果我在某个时间突然遇到你,也许这个意外可以让我做某种决定。
】·林脩最近几天觉得特不逮劲,至于原因,简直无处诉说··事情要追溯到前几天,歇息一番后,李溙将林脩请至书房,盘踞而坐,问林脩有何建言·林脩跪坐于下首对道,“若问治理蜀郡,对于太守而言,唯三条足矣:第一,利农,即鼓励农耕,防止兼并,依四时行维全之策;第二,兴商,即互通有无,谋往来之利,依当地风水鼓励行当,如织锦、酿酒、食物;第三,肃治,当今外戚专权,宦官当道,地方莫不受其影响,蜀郡偏隅,但不可小觑,而地方大姓,亦须恩威兼施,或倚或削。”
李溙瞧林脩小小年纪,但见识不凡,不由刮目相看,但疑惑道,“为何你说是对策是针对我而言”·林脩答道,“太守祖上三代公卿,自身历经青州刺史、渔阳太守,肃治威名,曾亲赴边塞,保百姓安居。
蜀郡居安,太守求进,志不在此·但脩认为,天下苍生皆为百姓,为一方之长官,则保一方百姓安居;太守不可操之过急·当今帝幼,不可长久,时局定在变化之中,到时自有良策使得太守求汝所愿。”
李溙被道出心中困扰并宽宥,自是舒泰,“脩不必再称呼我为太守大人,直唤洺宣即可;不知脩可有表字”·“并无·”·“唤作长卿,不知如何”·“多谢赐字。”
林脩虽表面应承,但心中暗自别扭:才认识几天,就要给别人取名,真是随便的人·可又觉得貌似也没损失什么,还多了个字··“那子卿日后跟随我身边处理要务即可。”
林脩诧异地抬起头,眼神中明显地表示,“刚刚没听错吧,明明前三秒钟还说唤作长卿,怎么转眼就变成子卿了”虽说曹操曾有诗言青青子衿,可怎么听也像亲亲子卿没错,这么叫很奇怪吧。
·随之林脩的困扰就来了,许多原因,第一个就是李溙总在人前唤林脩长卿,而在单独相处时却唤子卿,也许名称前缀上“子”字,真的只是一种习惯,比如唤朱小少爷作“子延”,并无不妥,根本一点粉色泡泡都没有;可为么李溙的那种音调说出来时,都能感觉到舌尖和嘴唇的弧度,这样总是让林脩觉得自己被调戏了。
第二个原因则是李溙所穿那一身黑色官服,腰带一挽,整个身形被勾勒得无比劲挑,而宽大的衣裾和长袍,又显得几许风流;而李溙佩着的青绶,上面青白红的颜色,对于林脩来说简直就像青楼姑娘里招摇的小手绢一样。
一切的制服对于制服控来说都是罪恶,再加上那如挑逗的“子卿”,这简直就像直男面对片子里的女友娇喘一样·于是林脩困扰了,十分的困扰·如果说让他去反挑逗吧,可是想到李溙都三十左右了,在这个朝代肯定早已完婚,怎么能勾引有妇之夫呢;让他义正言辞地拒绝,一来人家真没做什么,再来这也算一种困扰的享受啊。·分割线·再话说另一边,刚安置下来,林脩安排赵谨探访城内沽酒业行情,蜀郡美酒颇多,各有所长,有的擅长窖藏,有的在于酿酒原料比例和工艺,有的加入养生中药,此外还有特色郫筒米酒,若想求得立足之地,实非易事。
因而只能另辟蹊径,古蜀之地多醴泉,酿酒业也十分发达,而技艺却与北方有所不同,如果可以将汾酒技艺与古蜀技艺相融合,也许可以别有洞天·赵谨也自是知道林脩选择蜀郡,必定也有其打算;而自接手林脩的沽酒经营后,赵谨也曾向郭氏和酿造汾酒技艺老道的师傅精心学习过酿酒。
在探得行情后就在蜀郡周边各地探访,一来寻得好井或好的水源,其次则是寻得好的酿酒师傅··从此李府内又多了一个苦恼的人,本来赵素也想缠着他哥出去,可是赵谨此行居无定所,也没有明确的目标,带着赵素不是很方便,而且不用多久也会回来看一下通一下信息。
赵素只能拿那哀怨的小眼神目送赵谨离开,然后每天哀怨地飘忽在林脩眼前,最后一人变成乱麻的哀怨,一人变成哀怨的乱麻··这日,恰逢休沐,春日正好,百花正俏,林脩与赵素坐在东厢门前的台阶上,赵素抱着一盘子糕点零食,林脩则欣赏院子里的花树。
所谓桃花染尽春风意,只是意难平,可能是这春色太好,可能是身边实在没了别人,林脩于是像身边还没有十二岁的赵素咨询起了感情问题,“阿素啊,你有喜欢过什么人吗”·“肯定有啊,我喜欢我哥,我娘,还有啦,我也喜欢脩哥哥啊;当然最喜欢我哥了。”
赵素塞着糕点,一提到他哥貌似又眉飞色舞了··“不是这种喜欢,是你爹对你娘那种喜欢·”·“我爹对我娘是哪种喜欢我没有见到过我爹几次,我爹没有和我娘一起生活,后来我娘死了,我爹也死了。”
林脩觉得不好意思,摸了摸赵素的头,“你还有你哥呢,你瞧我也只有我娘啦·”安静了一会,“就是喜欢和他在一起的那种喜欢,一辈子在一起,而且也不想他和别人在一起的那种喜欢。”
赵素放弃了零食,用手掌支着下巴,慢慢地思忖着,“我想和我哥在一起,而且不想我哥和别人在一起·”·“你这个只是对哥哥的独占欲啦,这种喜欢还会做亲密的事情的。”
“做亲密的事情什么样的我和我哥也很亲密啊·”·“你和你哥不一样,那种亲密的事情就是会拥抱、亲吻啊,还要其他。”
“我也会抱我哥,亲我哥,我们还一起睡觉啊·”·“你那个只是亲人的,对喜欢的人不一样,比如亲吻喜欢的人经常亲嘴唇,和亲人就很少啊,最多亲亲脸蛋、额头啊。”
“哦,喜欢的人要亲嘴唇·”·于是林脩没有意识到把赵素带进了一种更加奇异的思考回路,而赵素则更是一点也没能缓解林脩的乱麻心情·终于认清向十二岁的赵素是无法咨询清感情问题的,林脩又开始诱拐起少年,“算了,不说这个了,我带你去做一件非常正经的事怎么样”·“什么正经的事”·“和你哥做的事差不多。”
赵素于是兴高采烈地跟着林脩来到了繁华的锦江边,找到赵谨提到的最有名的的酒家正意居,点了一份建昌板鸭,一份小炒,最负盛名的四样小酒每人各来一两,分装在八个小瓷杯中,每人身前各四盏。
小二听到这样的点酒方式,很是不耐烦,掌柜认出林脩不就是最近经常跟着太守大人身边的少年嘛,听别人说很是得太守青睐,肯定不能得罪了,吩咐小二好生招待··菜样和小酒上齐后,林脩说道,“阿素啊,这个建昌板鸭不知你可听说过没有”赵素摇摇头。
林脩眯了眯眼笑道,“这个可不是一般的板鸭哦,是由鹜(野鸭)与鸿(大雁)配种而生,精心饲养,腌制而成,闻到了吧,可香了,在北方可是千金难求啊·”赵素听到口水都快流了出来,不断地点头;林脩则继续忽悠,“你脩哥哥请你吃这么好吃的东西,你是不是也该帮脩哥哥做点事情”赵素有点了点头。
“那你帮脩哥哥品品这酒,说说特点,说得脩哥哥满意的话就让你开吃·”·赵素不禁沮丧了脸,喝酒就算了,以前在介休的时候背着他哥也偷偷喝过,可是在馋着这么飘香的板鸭的时候,还要费心品一下,简直是受罪啊,于是弱弱地抬头,弱弱地示意,表示可不可以吃了后再品。
林脩微微地笑了一下,“吃过后再品,怎么能得到我想要的效果呢·”··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赵素只好妥协了·端起右手第一杯,先轻轻闻了一下,“香气绵远,”再抿了一下,“酒味醇厚,入口甘美”,顿了一下,“入喉净爽”,最后回味,“各味协调”。
林脩笑了笑,“看来被你哥调教得不错嘛”,赵素听了不禁红了脸,不知是酒意上涌,还是被羞的·林脩端起也微抿了一口,“清而不薄,厚而不浊,甘而不哕,辛而不螯(北宋黄庭坚至戎州赞姚子雪曲);不错。”
赵素喝了点清茶,端起右手第二杯,闻抿咽一气而成,“窖香浓郁,绵甜甘冽,落口净爽,醇和协调”·林脩端起也微抿了一口,“枇杷深处旧藏春,井水留香不染尘(冯家吉赞薛涛酒);不错”·赵素继续第三杯,“老窖生香,调和鼓荡,共生绵长”,又迅速端起第四杯,“风格别具,窖久泉甘,细腻味长”,品完后,赵素迅速放下酒杯,睁大着眼盯着板鸭,带点晕乎,林脩觉得好笑,“瞧你那谗相,快吃吧。”
·林脩端起第三杯和第四杯,各抿了一口,不禁感叹,“蜀南有醪引幽思(司马相如赞蜀南醪酒促发幽思兮,这两句算林脩有感而发),郎泉生香无梦回”,果然“借酒消愁愁更愁,诚不欺我”,林脩几下抿干杯中的剩酒。
瞧着赵素吃得欢快,林脩也不禁吃了几块板鸭,鲜美无比,果然好吃,又端了赵素身前两杯剩酒,陪着菜吃了··没过一会,一名颇有风度的男子来至林脩桌前,有礼道,“刚才听闻阁下与令弟品酒,虽甚是精妙,可感觉阁下甚是叹息,不知为何难道美酒有所不足”林脩在心中翻了一下白眼,“阁下,我有这么沧桑吗”在心中盘算了一下,回道,“蜀中美酒甚是不错,不过小生可是知道更有佳酿,其中风味,不可言喻。”
林脩喝了颇多,虽酒量不错,但还是不自觉透出几许妙姿,男子自是又惊奇又疑惑,“在下景顾,不知是否有幸听闻”林脩心中得意了一把,“那是自然,不过今天肯定没有机会了,等过得一段时间自有机会。”
林脩瞟了一下,赵素已是风卷残云,意犹未尽,正摸着自己的肚皮;林脩也觉得酒意上涌得更厉害了,“在下林脩,今日与小弟好有他事,先告辞了·”不等男子回应,就拉着赵素遁去,只剩下景顾觉得甚是苍茫,伸出去却未能挽留的手。
天色已是微黑,林脩与赵素相互搀扶着,酒意愈发汹涌,就像漫过又退去的海潮,踉踉跄跄,漂浮的脚步,飘忽的足迹;一路的花树随着微醺的暖风,卷落着未消春色的花瓣,拂在两人的发上、肩上。
行至半途,林脩发现身前站了一道黑影,严肃地看着二人,带着些微的怒意,林脩晃了晃眼神,这不是洺宣嘛,心中突然感到非常高兴,一下摆开赵素扑到了李溙身上,赵素没有防备一屁股蹲坐在地上,茫然地看看趴在李溙身上的林脩,又看看面色未明的李溙。·第6章 第六章桃花染(三)·第二日,林脩从床上醒来,迷茫了一会,想起昨夜的光景,恼怒地把头埋进枕头里,又羞又窘地扑腾了几下腿,又翻过身来,大口喘气。
昨夜,李溙要把林脩扶进马车,林脩非折腾着要和李溙散步回去,还美其名曰散步赏花赏晚春,李溙拿折腾的林脩没有办法,就让侍从把赵素放进车里,先回去了··林脩一下子趴着李溙的胳膊,一下子又蹭到李溙身前,一下子又趴到李溙身后,简直就像把自己当作擀面杖擀李溙这团面一样,虽然这擀面杖软绵绵的,这面硬邦邦的。李溙摆点严肃的颜色,林脩又抬起头傻呵呵地看着他,眯着眼,傻笑着,随处粘着花瓣,脸被酒熏得透红,李溙又不好严词厉色了,撇开了眼神。然后林脩更加得意忍不住得寸进尺,吧唧一下亲到了李溙的脸上,李溙倏地睁大了眼睛,眼神微微抖动着,盯着林脩。
可能是因为兴奋,酒精散发得太厉害,林脩点了几下脑袋就趴在李溙身上了。李溙抬起林脩的下巴,发现他竟然睡着了,本来惊讶抖动的心神,突然又感觉很恼火了,这分明就是被挑逗后,却又撒手不管。
这荡漾又恼火的情绪憋在心里却又没法对个醉酒还睡着了的人释放,李溙只得狠狠地把林脩背在背上背回了家··挽得晚春留颜色,匀上云唇付与君··林脩看着身上干净的衣裳,身上也并没有很难受,应该被擦过身子;擦过身子林脩又忍不住埋进被子了,在被子里忍不住地蠕动着。
伸出被子透透气,看到了官服已穿戴整齐的李溙,不知什么时候进屋的,一点声响都没有,刚刚吸的氧气感觉又全变为二氧化碳了,真是太囧了!·李溙什么也没说,把干净衣服递给林脩,交待一句快点收拾去府衙,就转身出去。
林脩愣了愣,感到恼怒了,为么可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突然想到昨天貌似把赵素推到了地上,得赶紧哄哄,要不然被他哥知道又带他喝酒又扔下他,简直有得受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
这一天林脩都像在梦游中似的,感觉与李溙之间不一样了,可又说不清楚到底哪里不一样。心里骚动着想再靠近一点,可是又老是带着隔阂与猜疑,他还有妻子呢,老男人什么最会逢场作戏了,虽然也不是很老,三十正当风华正茂,可林脩想到自己十八未满,不还是一棵嫩草嘛。
在这种如梦似醒的状态中,李溙吩咐沏茶他研墨,吩咐整理文档他沏茶,沏茶还洒了茶水,洇了李溙才写的信纸。于是李溙恼了,捏着林脩的下巴,眼里跳动着绿色的小火苗,虽然绿色肯定是林脩的幻觉或者想象,以一种瘆的慌的音调说着,“子卿是不是还没有酒醒,要不要我今天给你放假”·林脩迷迷糊糊的,然后又迷糊着点了头,李溙恨得牙更痒了,可又忍不住妥协挥了挥手让林脩回去。
世人皆称李溙严于摄下,可面对林脩,就仿佛不再是曾令人望风丧胆的刺史,也非肃治威名的卿官,他就只是他,忍不住退让着底限,容许他对自己做许多曾难以想象允许别人做的事情。
如果林脩想要靠近他,想要和他在一起,他想他是不会排斥的,相反,想到此还会感到几分雀跃,就像昨晚那一下带着酒意与晚春的亲吻·可是李溙也能感觉到林脩的迟疑,虽然不能理解原因,男风不比男男之间,随性自由,看上了则处着,厌倦了也不必勉强。
李溙虽没有和男子相处过,可看得也不少。·等林脩反应过来,已经回到了李府,闲来无事又躁得发慌,便找了些赵素爱吃的零食进行哄骗大计,顺便想得到虽然不太靠谱的开解。
两人又坐到了台阶上,林脩一手撑着下巴,望着正先挑选着自己最爱吃的零食的赵素道,“阿素啊,昨晚你脩哥哥喝多了,没站稳所以才把你推到了地上,你看,今天还给你带了这么多零食,你就不要告诉你哥我昨晚带你去喝酒的事哈。”
赵素边嚼着风干牛肉条,鼓着腮帮子回答道,“是脩哥哥不小心推倒我的吗我还以为自己摔的呢”,赵素心里想着,肯定是看到脩哥哥扑到李大人怀里太吃惊了,所以摔倒了。
为么吃惊,那还用说嘛,李大人平常那么凶,脩哥哥也能扑过去,太佩服了··林脩噎了一下,“好吧,那你就别告诉你哥我带你喝酒哈,下次还带你去吃那个建昌板鸭。”
赵素一听到建昌板鸭,登时睁大了眼睛,黑色的眼珠扑闪着,欣喜地点了点头··林脩咬着牛肉条的一端,两手撑在青石的台阶上,望望天,天很蓝,望望地,地很深沉,又无聊地用脚尖蹭了蹭地上的泥土。
最后还是忍不住问道,“阿素啊,你觉得李大人怎么样”·赵素毫不迟疑道,“很凶”··“有吗他没骂过你,没打过你,怎么凶啦”·赵素仿佛思考着,抖了一下身子,“他只要站在那,就甚过我哥打我骂我一百倍,反正说不清楚,就是一种感觉。”
·“嗯,那你除了觉得他凶以外,还觉得别的没比如你觉得他长得好看不”·“没仔细瞧过,我怎么敢盯着他看呢,肯定没看清他到底长得怎么样,感觉还行吧。
反正没我哥好看,哦,好像也没你好看·”·“这好像没有可比性吧我给你说,其实李大人长得很好看,眼睛细长,还有弯弯的弧度,你都想象不到他眼睫毛其实很长,还有那鼻梁,也很英挺啊,还有那嘴唇,薄薄的,颜色淡淡的,很好看。”
赵素惊讶地看着林脩,微微张着嘴,“脩哥哥,我明白了,你喜欢李大人”·林脩眉毛扭曲着,嘴唇抖动着,这小孩,怎么就突然开窍了呢林脩伸手蹂躏赵素又白又胖有嫩的脸蛋,使劲掐了掐,赵素委屈地揉了揉,“脩哥哥,你这是恼羞成怒”·林脩讪讪地收回手,“那你觉得李大人喜欢我不”·“肯定喜欢,昨晚要是我扑过去的话,李大人绝对一脚把我踢飞了”·林脩顿觉黑线飘过,“那你说,如果我和李大人在一起,那他的妻子和孩子怎么办”赵素疑惑地看着林脩,林脩只好再解释道,“我和李大人在一起的话,会对不起他的妻子和孩子啊”,赵素更疑惑了,“为么会对不起”·“因为和一个人在一起就要相互忠诚啊,一次只能喜欢一个人。
李大人先和他妻子在一起了,再和我在一起,我不是对不起他妻子吗”·赵素长长地顿了一下,“可是很多男的都和很多人的在一起啊”·林脩霸气地定音道,“那是不对的”·赵素又思考了一下,“那你去问李大人吧,我不知道了。”
分割线·入夜,林脩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终是睡不着,难受的很,遂披上衣服爬起来,在走廊里乱逛·看到李溙的书房还亮着灯,忍不住推门进去,李溙正坐与案前写着什么,抬眼看了看林脩,继续埋下头写着。
林脩盘腿坐在对面,撑着下巴看着对面的人,忽然觉得躁动的心就平静了,就这样看着,就觉得很安心很舒服·点的蜡烛很大很明亮,罩在白色纱罩中,淡淡的光晕,偶尔跳动几下,温暖地浸润着空气和呼吸。
李溙写完信函,抬头望着林脩,“有什么事吗”·“没什么,睡不着,瞎逛逛·”·李溙轻笑了一下,将晾干的信纸收进信封。林脩看着灯下那修长的手指,清晰的指节,整齐认真地翻叠着,觉得那手有种说不出的性感,顿时看得有点痴。
李溙又忍不住轻笑出声,林脩抬头诧异地看着李溙的轻笑,然后变得很严肃,“我想问你一个问题·”·“问吧·”·林脩紧张地咽了咽口水,“你喜欢我吗”眼睛死盯着李溙的表情,生怕错过思维的细节让自己误会对方的情绪。·“喜欢”,李溙认真地回道。·听到回答,林脩顿时像看到夜晚的烟花一样,感觉特别兴奋又特别幸福,可还是不放心,忍不住又问道,“你有妻子吗”·“有。”
虽然心里知道这是毫无疑问的,可还是忍不住失落,仿佛那夜晚的烟花马上就被冷水浇灭了,“那你为么还要喜欢我”·“为么我有妻子了就不能喜欢你了呢”·“因为一次只能喜欢一个人,喜欢了才能在一起。”
“你能听我解释吗”·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当然,不过这能有什么解释”·“我与妻子成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见过几次。
后来长年在外,袁氏自幼体弱,生下允儿后更加虚弱,袁氏出身于大姓,父母自幼宠得厉害,让从小侍候她的丫鬟学医调理她的身体,日久生情·我也并没有其他什么喜欢的人。”
林脩听后惊讶地张大了嘴,觉得甚是离奇,可又想想,闺中女子多寂寞,对一年不能见几次面的人又能如何产生感情,朝夕相处,若是兴趣相投,若是体贴入微,也是情理之中。
但是忍不住问道,·“你作为丈夫难道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吗”·“男子之间本是正常,那女子之间又为何特别呢袁氏已为我生下一子,相互之间没有什么感情,为何要相互限制呢”·林脩点了一下头,但不知是觉得太过震惊,还是觉得很高兴得偿所愿,步履不稳地没有招呼又自己踉跄地回去了,脑袋晕得像一团浆糊,躺在床上像一团吸满了水的海绵一样,很沉地睡去。
留下李溙一个人在书房,于是又上火了,“都剖白心迹了,还说了这么隐私的事情,竟然一声不吭就自己离开了,什么表示都没有·”但想到林脩离开时的不稳的背影,又忍不住失笑了,也许喜欢上一个人就是这么无奈。
第7章 第七章菊花意(一)·我们总以为,按照达尔文的进化理论,古时候的人会更落后;也许人类一直是在进步着,但也不排除随着文明的进步,增多了人的思想禁锢与负担,许多自然的事随着文明所赋予意义的增加而变成了禁忌或限制。
而事情本身却是那样的没有理由或者自然,把自然作罪恶,是或者非,却只在一念之间··没过几日,赵谨做的事也初有眉目·通过传说并询问当地人,在距离此地20公里天谷山南找到一向阳泉眼,泉甘水冽,适合酿酒;也找到了技艺老道的师傅,其中艰辛,自不必说。
本来老师傅并不想将技艺传给外地人,赵谨再三登门拜访并抬出李溙,老师傅看在太守的面上才答应教赵谨一段时间,但学得如何,则看个人造化了。自然,林脩对赵谨的天资还是颇为自信的。
这日,在琐碎事项办妥只剩专心学习技艺后,赵谨回李府休息三天,好静下心来抹平这段时间奔波带来的浮躁,再好好学习·赵素自是欢喜得不得了,当晚就拉着他哥逛锦官晚市。
晚市上有各种小吃,抄手、汤圆、油膏、豆花、糍粑、叶儿粑、蛋烘糕、烤红苕、糖油果子、锅魁、凉粉等等,简直就是上次吃货赵素的天堂·赵谨的疲倦也被弟弟的兴奋扫没了,宠溺地给他买各色零食,一样吃一点。
赵素最爱吃的就是洞子口凉粉和锅魁,黄凉粉咸鲜香,旋子凉粉还加上或甜或酸,而锅魁则外皮香酥,内里还有香香的肉酱··逛集市,不仅是各色美食或者街灯春景,更是一种氛围的渲染,所有的小摊贩摆在路边,吃的、喝的、小物件,摊主不断地忙碌着、吆喝着,为生活而劳作,为所获而心喜。
那种鲜明的生活的情绪,仿佛都集中在这集市上,虽然平凡,但是又那么地浓烈,忍不住被感染··赵素还想着林脩,给他带了份叶儿粑、豆花、蛋烘糕回去,自然想着自己现在吃撑了,等会回去说不定又有胃口,还可以蹭点。
夜色很好,还有溶溶的月光,摆一张小案在院子里,摆上带回来的小吃和赵谨新酿的酒··林脩说道,“阿素啊,你可真乖,还想着你脩哥哥呢,你就不怕你哥吃醋”·赵素在他哥怀里拱了拱,“我哥才不会吃醋呢,他知道我最喜欢他了。”
赵谨摸了摸赵素的头,林脩正经道,“算了,不逗你了·阿谨,你这次回来,我有事和你说·你和阿素在我家呆了三年多了,家里事情基本都是你操持着,虽然我心里从来没有把你们当作仆人,但依赖你的地方还是特别多。
这次在蜀郡做沽酒生意,你也奔波了很多,以后银钱、店面我出,你负责管理,挣的钱我们均分吧·”·赵谨回道,“当初我们兄弟衣不蔽体、食不果腹,阿脩给我们一个家,已是感激不尽。
如今又如此大义,赵谨也不必妄自菲薄,自会不负阿脩所望·”·林脩摆了摆手,“不必说这些啦·这么些年,也很少有机会这样坐下聊天,也不愿多问。
阿谨和阿素当初家里应该也不是普通人家吧,你们不多说自有你们的苦衷,我也不会打听,不过现在阿素都十二了,应该要拜个先生去学习吧;阿谨如果愿意学习也可以自己安排。”
“当初还未流窜时,我在家已拜过先生,也不想成为大学者,以后还是自己个人学习吧·阿素在家时也受过启蒙,后来没心思想到这个,望阿脩给阿素安排。”
“夷里桥桥南岸道东边有一学馆,讲堂作石室,先生远近闻名,不如就去那·”·“嗯,一切按阿脩安排·”·赵素眨巴着望望他哥,又往往林脩,对这样自己的悠闲生活就此中断、就此被安排感觉很无奈。
晚上睡觉时蹭到赵谨怀里,一时为久别的怀抱感到兴奋,一时又为压迫的将来感到心焦啊··分割线·凉白的月光透过窗,映射在墙上,一室月华;躺在浮动的月光中,那种感觉,平静、心喜,如此美妙的想要将自己融进去一样。
赵素从墙边滚到他哥的怀里,又从他哥怀里滚到墙边,十个脚趾丫伸出来,抵在墙上,一个一个脚趾的按着带着些许凉意的墙面··“哥,我告诉你一个大秘密,然后我不去读书好不好”·“不好”。
赵谨伸手摸了摸赵素的头,“不读书你就永远不会有哥哥聪明,更不会有脩哥哥聪明·”·“读书了我也不会有哥哥聪明啊·”·“如果你不读书只是一个平凡人的话,在一群聪明人的中间只会显得更傻;你读书后不需要比我们聪明,但会比一般人聪明,这样就不会像以前那么傻啦。”
“听起来好像不错”··赵谨心里不禁好笑,揉了揉赵素的头;也许有时候人们并不在乎的是理由的内容,仅仅只是需要能被交代一个理由而已。
有时候人们并不知或者并不愿该怎么做,但是当许多人都以同样的方式去做事情或者生活时,人们则会对自己的方式感到怀疑、焦躁,最后改掉只为趋同而已··赵谨也想赵素过着自己想要过的日子,可是他无法让未来的阿素因为自己的放任面对自己不想要的生活。
可是实际上,有时候自己也很是迷茫,自己也不能替阿素决定什么是正确的,尤其与别人不一样的身世,对于许多人来说毕生所追求的意义,对于他们而言,则像一纸笑话。
人们总不想别人为自己决定、代替自己思考,可是当人们作出决定或者思考时,却早已被决定、早已被社会所引导该如何去做·即使许多意义对于他们而言不再是意义,可是却还有许多是远远无法被祛除,早已被决定的。
就像实际上早已被社会所教导的人应该学习,在心底早已无法否定这是应该选择的事情··赵谨回过神来,赵素已经趴到了自己身上,抬着眼睛盯着自己,睫毛抖动着,嘴唇亲到了自己嘴唇上。
赵谨心里应该是惊诧的,可又觉得,貌似这样嘴唇的亲吻与额头或者脸蛋也没有太大的区别,温软的,就像肌肤与情绪融在一起传达给对方·最后疑惑替代了也许需要的指责与教育,赵谨眼神抖动着,全身带着不易察觉的僵硬,想说什么却感觉都好像不对劲。
“脩哥哥告诉我的,说喜欢的人是亲嘴唇的,这样你就不能和别人在一起了·你就能永远和我在一起了·”·赵谨感到好笑,却又有点熨帖,还有几丝黑线,林脩都教了些什么东西啊;不禁将赵素抱得更紧,“不管怎样,哥永远都会和阿素在一起的。”
赵素将连埋在赵谨的肩窝里,嗅着哥哥身上好闻的味道,心里美滋滋的,想道,“果然脩哥哥说的不错,喜欢的人都会这么做,亲了嘴唇后哥哥明显更高兴了”。
突然想到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马上撑起身子,也忘记交换筹码了,贴在赵谨的耳边,“哥,脩哥哥喜欢李大人,李大人也喜欢脩哥哥呢”··赵谨才感到的煽情立马烟消云散,黑线更重了,他该怎么教育自己的弟弟啊·月已升上中空,走廊上半明半暗的光线中,伸出一只白皙的脚尖,指甲光滑粉嫩饱满,随后拉出纤细的脚踝,赤脚走在走廊半明半暗的光线中,带着一点小心翼翼,还有一点雀跃。
一身白色的里衣,怀里抱着一只枕头,行到半,转个弯·一只手半拢在袖中,点开指节,推开了的主屋的门,轻微的吱呀声显得更为清晰,回过身,拒绝了尾随的月光。
好吧,这不是午夜幽灵或者倩女幽魂,只是半夜失眠的林脩半夜爬上了李溙的床而已。在林脩推开门的那刻李溙早已醒过来,看到进来的人影,嘴角微微翘了一下,继续闭眼装睡。林脩放好枕头,钻到了李溙怀里,宽阔的肩窝和怀抱,暖暖的,硬硬的,很安心的感觉,好像焦躁的神经一下就能被抚平似的。林脩在走廊中午夜徘徊了一段时间,身体带着如夜如月光的微凉,就像身上顺滑的里衣一般,就那么轻易地划过皮肤,再滑进心里,轻轻地挑逗着神经,刺激着欲望的分泌。
李溙把林脩抱进怀里,慢慢抚着林脩的发、脸、耳间、背,就像轻轻疏缕着欲望,疏缕着两人欲望对接的频率,让欲望切合地深切完美而不留一丝缝隙·然后林脩就像发酵着,慢慢蒸腾出粉红的颜色,而李溙的脉搏也如那蒸汽燃烧所表现的高强度的动力。·李溙慢慢将唇俯到林脩耳边,嘴唇轻轻地擦拭着,轻轻地换着,“子卿子卿”林脩抬起眼,如黑色鲛珠生雾,三月桃花尽染,“洺宣”勾住了洺宣,吻了上去,吻得仿佛不仅仅只是嘴唇一般,那温软,带着欲望的相互融合,难舍难分,那湿润的舌尖,不断勾勒、点拂着对方的形状、温软。··。······=TT=·两人慢慢地吻着对方的嘴唇,就像相互抚平欲望过后激情的褶皱,平静后,相互对视着笑了··分割线·三个月后,林脩在城内盘好一间门面,雇了一个掌柜两个伙计,主要负责与客栈沟通及少量零售,此外在泉眼附近亦设了一所规模不太大的酒坊,由赵谨安排。
一般所沽酒分上中下三品,上品则是取天谷山南泉眼三丈深泉,采取介休及当地融合酿造风格,中品亦取天谷山南泉水,但主要用当地酿造风格,而下品则量大,为了便捷,直接取城中水酿造而成。
上中品供应好的客栈及大姓家族,而下品则供应市井走卒,零售或者批发与酒家或商贩··南北方酿造差别除了因为地域因素的水质与粮食品质以外,主要是制酒曲的不同。
一般当时北方多以大曲酿酒,而南方则多以小曲酿酒,而各地集大成者所出现的地域品牌则会有自身的风格和特殊性,根据培育时间、环境、湿度等有所微调··当一切步入正轨,第一次结算时,林脩看着账单,心里的小火苗不由蹭蹭地上升而且膨胀着。
除了少量零售,上中品以及批发基本可算没什么生意,而根据掌柜暗中的意思,虽然几所较大的酒家看在李太守的面上先接受了酒,但是一方面当地人并不熟悉,另一方面,城中沽酒大姓郭、侯两家暗中联手抵制打压,因而甚是萧条。
而另一边,李溙从接到洛阳的书函后,一直也处于躁动不定的状态。自冲帝继位后,以李固为太傅,而冲帝不足三岁而亡,李固议请清河王继位,而大将军梁冀以渤海孝王八岁稚子继位为质帝。李溙与李固师出一门,虽因年岁有别,无同窗之谊,但亦心怀戚戚焉。顺帝在位时,李固即曾提请除外戚大权,早已被外戚一族怀恨在心。如今梁冀大权在握,又相冲突,再感怀身受,李溙整日终归提心吊胆。即使是锦官城的静好之下,也难掩背后洛阳城的风起云涌。·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第8章 第八章菊花意(二)·当努力地做一件事然后设想或者等待结果时,可能会设想很多种情况,而这设想甚至会是逻辑周延性的,即每一种结果都存在预想中。
只是当过于失望的结果出现在眼前时,人还是会失落、沮丧或者怀疑,理性的判断并不能调控情绪的产生··不过实际上最低落的并不是付出最多的赵谨,而是赵素和林脩;赵素自然是因为他哥大热天奔波那么多,而且要作出改良也并不是容易的事情,结果无人问津,自是很心疼他哥,最是沮丧。
而林脩也是对赵谨怀着几分愧疚,以及对暗中黑手的气愤·相对来说,赵谨要显得沉稳得多,刚开始总是会遇到各种问题本即在预料之中,始终相信这只是暂时的,也许是对自身的信心,也许是对林脩的信心,并没有太过沮丧。
八月中旬,夏暑未消,秋露渐起,林脩以李溙名义广发邀请帖,李溙平日不喜结交,又素有清名,如此机会,大姓、士人或才子,无论出于巴结或敬仰,无有推辞者。锦江边一高地有一楼阁,名曰望江楼,朝启熹微之晨光,暮收未消之云霞,推窗即通南北之江风,闭门则融于销香夜色中。这日傍晚,李溙设宴于此处,左首多为同僚士人,右首则为城中大姓,如侯、罗、郭、范、杨五家,素有才名者夹杂其中,总共也不过十数人,其中还有林脩上次酒楼所见景顾。
李溙坐于上首,林脩坐于其旁,赵谨则于下首陪坐,并负责安排菜色酒品··宴中,李太守虽一方面表达了其利农兴商肃治的意思,并希望得到大家支持,但另一方面,所强调市场的包容性,大家都是聪明人,心中也已有分寸。
酒至半酣,众人也有所松弛;林脩朝赵谨示意,重新奉上酒品,分为四种,以不同花色酒壶奉于众人案上,而其中花色看似随意,实际上则是林脩根据邀请的对象了解所置;如士人同僚或性情稳重者之前多为槐花熏,素有才名者之前根据性情则为梅花沁或菊花意,而风流纨绔之前则为桃花染;此外李溙与林脩之前则是素色酒壶。
酒实际上与人一样,千奇百色,不同品格··席中侯家代表为其家中第二子,名侯彧,素有花名,男女通吃,荤素不忌,还喜附庸风雅。瞧见林脩模样早已心有所动,虽感觉李溙与林脩之间不一般,但转念一想,达官贵人之间有此嗜好并不少见,多数也只是贪色尝鲜而已,不可能因为这些小事有所伤弥。
等酒再过一番,早已忍不住,主动表示愿弹奏一曲添加兴致,叫随从奉上琴来,所唱之调原为司马相如凤求凰,林脩听到其中“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凰兮凰兮从我栖,得托孳尾永为妃。
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语调甚为轻浮,还老是拿他猥琐淫荡还自以为风流的眼神勾搭着林脩,林脩心中不禁火起,其中词调觉得甚是被侮辱调戏的感觉。
再看李溙,面色绷紧,双手紧握,林脩知其心中肯定也是甚为恼火,而席间又许多人交相接耳,多有调笑·林脩拿手在案下按住李溙的手,以眼神示意自己处理。·曲毕,侯彧回到座上。林脩环视众人,“既然侯公子如此雅兴,脩作为半个主人,自然也须有所表示。
恰好求学之时,也曾有所接触,不妨也奉上一曲·”林脩其身来到厅中,拂裾轻敛坐下,微微调试,挑眉肃容,甚是有几分犀利·声起,·“凤兮凤兮非无凰,山重水阔不可量。
梧桐结阴在朝阳,濯羽弱水鸣高翔·(此四句为唐代张祜所作司马相如歌)才作凤求凰,又有白头吟;世间反复作阴阳,只差思量·轻浮浪语如敝履,得一人心作高阳。
竹竿袅袅,鱼尾簁簁(shai),任世事颠簸狂浪”·林脩初时讥讽侯彧学识浅薄又兼轻浮浪语,世人亦性情漂浮反复阴阳,后来看着李溙沉稳坐于前,感觉很是心安,讽刺过后抑郁消散大半,后半则变成了对李溙的爱意与坚定的霸气。林脩其人如秋月凌空,其声如山涧回响,琴音虽不算太高超,但胜在琴者自身所有的一种格调,又兼才情,曲毕,众人一霎甚是痴呆。
座中景顾最先回过神来,执起案上带着菊花色样的酒壶,自斟了一杯,一下抿进了喉中,就像意图压下心中的惊诧、紧张还有莫名的悸动·酒才入喉,口感甚是纯净爽滑,甚是清香,又带有一些初时微涩、旋时回甜的微妙滋味,配上此时的心情,真是妙不可言。
又斟了一杯,向林脩致意,“上次偶遇,脩公子提及除了蜀郡四大名酒,世间更有妙品,在下一直耿耿于怀,只是一直无缘求解·今日听得公子妙音,饮得这佳酿,果真不可方物。
只是不知这酒是何品种”·林脩微微垂眼,心想这人果真上道,“这酒名曰如梦令,在座诸位依酒壶花色分别为槐花熏、梅花沁、桃花染、菊花意四味,取人生情、孝、忠、义四意,而太守与在下案前素色酒瓶中则为如梦令原酒。
人生如梦,彼时彼情彼境,各中滋味,当时道得百转千回,也不过如酒醒梦空一场·”·其夜,李溙将林脩拥入怀里,侧过身来,用手指卷着林脩的长发,一卷一卷,足够的长度可以让李溙慢慢地卷着,足以显示他的耐心和耐心中足以让林脩忐忑的不怀好意,“子卿,我怎么不知道你会弹琴呢”·林脩虽然觉得没有什么可心虚的,可是在李溙这种调调下,就是忍不住有点瘆的慌,抬眼看了看李溙,还在继续认真地纠缠着自己的头发,“以前向屈先生求学时,肯定学过啊,不过一具琴也很贵啦,像我这种为生活所奔波的人怎么会有这闲钱买呢,所以平常没弹过,你也不知道啦。”
“哦,这样啊,那那个白面书生说的什么偶遇又是怎么回事呢”·林脩想到上次醉酒闹出的囧事,不禁有点脸红,李溙看到林脩这幅模样,还以为什么别的,卷发的手指顿了顿,心里有点恼火,“难道又有什么奇遇不成”·林脩瞧着李溙这幅模样又觉得好笑,倒没那么羞得慌了,“就上次醉酒了你接我那次,和阿素快吃完时遇到的人而已,我也不认识,没说几句话。”
李溙放开发卷,摸了摸林脩的头,亲了亲林脩的嘴唇,心中暗忖,“瞧那景顾的眼神,和侯彧那纨绔的又有什么区别,这种格调稍微高一点的才更不好对付。”·——分割线君——·第二日,李溙与林脩从府衙归来,管家上前给李溙说道,景家少爷今日在两人出去后不久,就上门拜访送琴予林脩,却不料错过,准备等到林脩午休时亲手交予,可林脩中午却没回来,于是留下琴先行告辞了。
李溙心中咯噔一下,赠琴,表情,脸色甚是难看,心里当世人都是没眼色的,随便就勾搭自己身边的人,当自己不存在啊が瞟了瞟身边的人,心里又不禁得意又不禁恼火,果然是太勾人了,惹得这许多人为他情难自禁。林脩看他脸色,自然知他心中恼火,不禁心喜得意,不过有些事自然还是不能糊涂的,于是很恭敬地向管家说道,“李伯,你也知我和赵谨有一些经营,最近银两有些周转不开,劳烦李伯找人帮我把这琴当了吧,想来也值许多银子。”
李溙与管家齐齐黑线飘过,世间如此淡定地将情意当为阿堵物还泰然处之淡定从容的想来也只有面前这朵奇葩了。李溙虽然听到林脩这样的决定心里舒爽,但还是疑问道,“子卿,这样如果传出去会不会对你不好”·“这琴我自然是断不能收的”,说着那眼睃了李溙一下,李溙不禁窘然,“如果退回去,实际上更令人难堪,还矫情,而且当作银两的话,也可作虽不留情,但也算收得一笔利益人情啊,以后赵谨的经营自然得需要啊;再说这琴本来就钱,为何要与真金白银过不去呢。”
管家李溙早已退下,李溙有些无语,边回到房中边对林脩说道,“如果让景顾知道你当了他的琴,他可能并不和你想的一样,认为你这是对他的一种羞辱呢”·林脩凑到李溙怀里,深深吸了吸对方身上令自己舒服松弛的味道,闷闷地说道,“那次宴席上,谁没看出我与你关系不一般,还三番五次地如此挑拨于我,既是对你的一种羞辱,也是对我的一种羞辱,既然不识好歹在前,我又何必留下情面。”
李溙无奈地看了看林脩,安抚地顺了顺林脩的背,“景家向来教养颇好,景顾也与侯彧不同,想来的确是情难自禁吧。”李溙心中叹了叹气,想到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林脩推开了李溙,回身坐到床边,翻了翻白眼,“哼,你现在知道装好人啦,刚才不知道谁脸黑得像锅底似的。
若景顾如你所说教养颇好,冲动过后想必也能知晓我的意思,并不会怀恨在心·”·李溙忙安抚道,“看来子卿都已考虑到,自是没错的;果然知我意者莫过于子卿。”
说着将林脩压到床上亲了亲,自是一番情动··次日林脩再从府衙回来时,又收到一具上好之琴,梓木为底,梧桐为面,那完整的木料,纹路清晰流畅的琴身,一看即知自是上品。
林脩想到李溙偷偷吩咐李伯备下,李伯自是知道林脩在李溙心目中的地位,想着自家少爷冷冷的肯定也不会多说几句好听的话,又偷偷转告于自己,心中又是熨帖又是好笑。·第9章 第九章菊花意(三)·永熹元年冲帝亡,后质帝继位,延用永熹年号,次年改元本初。
本初元年,稚帝称大将军冀为跋扈将军,后中毒身亡·时太尉李固再度议请以清河王为帝,而蠡吾侯十五未满,娶当今太后与大将军之妹为妻,继位为桓帝··肃冬萧杀,傍晚天色阴沉,灰蒙蒙的,快要下大雪的样子。
一只灰色信鸽扑棱棱飞到书房窗边,咕咕地叫着,像是急躁的样子来回踱着圆圈·李溙立身窗前,取下书信,越往下看脸色越黑沉,看完后隐忍地将书信死死地捏在手中,呆立在窗前,望着窗外灰蒙的天色。冰冷的风透过打开的窗,吹过李溙的头发与身躯,一身肃冷,换得一室冷气。·林脩从看到李溙如此模样,心下忧虑,来到李溙身边,我住李溙的手,轻抚地拍了拍。李溙泛白的指节稍微松弛下来,将书信递与林脩,林脩展开,越往下看越是心惊忧虑,甘陵刘文、魏郡刘鲔拥立清河王为帝,大将军梁冀以此污蔑李固与其合谋,将其打入大狱。
李固门生王调等人力证李固清白,梁太后将李固释放,释放后李固名威太盛,梁冀再奏,李固被杀,尸首被梁冀至于洛阳城外交通大道上,下令不得收尸··林脩不禁怅然,“为何李大人尸身都不让入土为安”·李溙绷紧了面孔,带着难言的愤怒与无奈,“李大人两子皆已死于狱中,独幼子逃得生天,那梁冀想斩尽杀绝,遂以此为饵。”
“那李大人幼子如今情况怎样”·“已有人接应安顿好,只是得想办法如何给李大人收尸”·“李大人门生众多,而当世风气举高义,论虚名,以其门生出面求得梁太后,既不会触到外戚逆鳞,减少政治因素,又可给梁太后留得好的名声,给一个不要寒了天下士人心的台阶。”
李溙皱皱眉,“朝政已如此不济,还剩下的也只是不死的心而已,早寒掉了·”·林脩将手贴在李溙的额间,试图抚平愁虑的褶皱,心中也无奈地叹了口气。即使汉室颓微,朝政弊雍,民生多艰,天下已有乱象,但眼前之人也无法放弃与生俱来,身处这个时代所背负的责任与命运;随着时代与命运的轴轮,仍是绷紧了自己的力量与信念,砥砺地承受着命运的碾压。也许不管盛世或乱世,都因为这样认清自己位置与责任的人的存在,文明与历史才能朝着早已被决定的轨迹前进着;若盛世之能臣多青史,乱世之风骨又何多让?·总在这般情境,林脩才会如此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并不属于这个时代。
知道历史的轨迹与将要前进的方向,因而心底总会认为不管如何选择,每个人如何去挣扎努力,历史也并不会因为某个人而改变·也许,这个时代中的某个人还是这个时代因果中的一环,而自己这完全的局外人,因果链之外的异类,既然如此,又何必争着去做历史碾压下的炮灰。
·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可是,也许眼前人即是自己此世此生所有的因果,看到他的一颦一蹙,则无法置身事外,即使卷入这纷乱的红尘,也无可奈何心甘情愿。
林脩回到案前,看着李溙继续处理政务。室中晦暗,轻手抬起灯罩,点上灯烛;晕开的光线,泛着微黄,带着渗进心中的温暖与片刻的宁静,转过眼来,林脩发现李溙看着自己的手又微微发呆,瞧了眼手上的政简信笺,又叹了口气。林脩拿过李溙手下的几份,嗯,一份是进贡的物品与押送税收事宜,一份是商行关于争取政策优惠的议请,还有几份是几大姓宴会的邀请函。·林脩用手指滑过书简光滑的表面,看到李溙心中那难掩的焦虑,弯了弯嘴角,带着几分难言的苦涩。盛世之干将,乱世在俊逸,总是有几分与世相违的难言与寂寞;而李溙文能肃治,武能守边,正值朝廷晦暗,暗流汹涌,却只能居安蜀郡,这份虽然没有说出来的寂寞,却如这冬日肃穆阴沉的低压,缚得林脩的心难受至极。
林脩沉了沉心,抬起眼来,“洺宣心中焦虑,虽不曾明言,不知是否想早日回到洛阳?”·李溙听闻眼神亮了一下,想到什么又莫名的黯淡下去,“任期未满,自是没有办法。”
“我倒是有一个办法,只是不知洺宣是否愿意”·“但说无妨·”·“让家中传信伯母身体抱恙,洺宣上书请辞归家侍奉母亲。李大人事件过后,梁太后想必会答应以示怀柔,而士人则会认为洺宣是想对大将军作为以示抗议。不过这些都是其次,梁太后想必能够知晓洺宣真正用意,假以时日,再度启用时必会量才度用。”·“如今身居蜀郡,一切都鞭长莫及,姑且一试吧。”
林脩站起身来,缓缓僵直的身体,“下雪了”,似乎也像这天气酝酿过后的释放一样缓了口气·果真如此彤雪密布四字一样,大片的雪花在空中旋转着,扭曲着,窗外的世界显得莫名的疯狂与残酷,栖居屋中才显得多么的温暖。
雪花落在院中光秃的枝桠上,有的融化掉渗进去,渗进一切,直到春天来了也能感受到还未消散的寒气··林脩靠着窗,指甲刮着带着些微湿气的窗沿,看着那疯狂肆意着的雪花,仿佛心底也感染上了莫明的寒气,突然来了一句,“洺宣,叫上阿谨和阿素,晚上我们吃火锅吧”·——分割线君——·林脩让管家命人将案桌摆在了自己睡的房间,东西比较少,离赵谨赵素的房间近,晚上也可以就在那睡。
傍晚,院子里已经积了很厚的一层雪,一片白色中露着桃树光秃的枝桠,院墙上的雪也仿佛一条白色的围脖,院外高大的树上还有着很大的鸟窝,在一片素净中那筑在天空中的家显得那么的安心而又自由。
赵谨与赵素这样的天气一般整体都窝在家中赵谨有时负责处理酒坊和店铺里带过来的事务,赵素则负责在家养肉·自从上次酒宴过后,如梦令与林脩才名不胫而走,而郭、侯两家也不敢再如此明显地打压,在赵谨的精心打理下也算有声有色,风生水起。
而对于赵素,有时候林脩心想,其实小白也是一种强悍啊,不是人人都可以当一个快乐的小白的,像林妹妹这种就不必说了,连史湘云那种二货后来都要走上苦情的道路。
如果真正遇到小白,而且小白还能一直在自己的道路上坚持到底,实在可歌可泣,在残酷的生活之下要拥有足够坚强的心理素质、足够脱线的脑回路,有时还需要有足够强大的运气,比如赵素有一个好哥哥,这样的珍稀物种,林脩总是忍不住感叹的确值得重点保护啊。
四人早已团坐在案桌边,案桌靠近窗边,桌下放着暖炉,桌上放着羊肉火锅,还有早已准备好的各色菜样和酒品·赵素盯着已经开始慢慢鼓着泡的热汤,不断地咽着口水,林脩则给四只酒杯都满上了酒。
赵谨烫着些小点的易熟的蔬菜,先缓缓赵素心急的馋虫··蜡烛早已点上,室内摇晃着温暖的光线,晕染在热汤的蒸汽中;热汤翻滚着,翻滚着里面烫着的菜色,一切变得暖烘烘,衬着外面呼啸的雪夜,最是容易让人滋生一种贱兮兮的满足心理。
林脩将一大块肉见到了赵素的碗里,而赵素将脸埋在碗里,吃得不亦乐乎,自从来到蜀郡后,脸明显圆了一圈,想到赵素可能圆滚滚的样子,实在是好笑又担心,“阿素啊,你在石室学习怎么样”·“还行,就是先生有点严厉。”
“那我和李大人要离开蜀郡的话,阿素想离开这吗”·赵谨听到顿了顿,赵素抬起脸来,一脸惊讶,夹在筷子上的肉也掉了,用爪子挠了挠脑袋,“我没想过这问题”;赵谨看到他弟这反应,黑线更密集了。
林脩用筷子点了点赵素的额头,“那你想想呗”··赵素撇过脸望着他哥,已经摆明了他的态度,他哥决定怎样就怎样··赵谨放下筷子,沉吟了一下,拿着杯子碰了碰林脩的杯子,“阿脩,祝你一路顺风”。
黑线已经实现成功转移,这节奏,实在太诡异了·李溙不作声色,也拿起酒杯抿了一口,低下头掩住了笑意。林脩则端起酒杯一口喝尽了··“阿谨,你的意思是要留在蜀郡吗”·赵谨看了看窗外的夜色,敛紧了额头,“嗯,我想了很久,还是觉得蜀郡是最适合我和阿素呆的地方,平静安好,我和阿素也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志向”,听到这,李溙看了看赵谨的表情,仿佛在确认这句话的认真,马上又收回了眼神,林脩自然注意到了李溙的动作,有点疑惑,但又觉得应该没什么,“顺便,我也可以在这里帮你照顾生意啊”。
林脩想着,这样也好,以后自己肯定还会回来的,如果能够按照自己的预想的话;也许世事苍茫,说不定哪日即会湮灭,就像历史所设定的轨迹一样,但林脩心中一直不相信历史的一纸文字即真会是自己这活生生的人的结局。
有赵谨的打理,想必会方便许多··“那阿谨,你们就继续住在这府上吧,我们走时就只带上李管家和洺宣身边的侍从,剩下的人你看着或留或打发了吧”。
虽然以后还会回来,但也不知何日,林脩心中也不禁怅然若失,很是不舍,毕竟这么多年,“你们以后如果来中原卖酒的话顺便来看看我们吧,来的时候记得给我带正意居的建昌板鸭”,说着转过身揉了揉赵素的脸,“你这小崽子,都快十四了,别整天只知道吃、发呆,我们走了,你也要懂事点帮着点你哥,你哥才不会那么累”。
说着两人眼圈都有点发红,蜀郡与中原道路山隔水阔,自此一别,想必日后必定聚少离多,再难聚首,虽说还要一段日子才离开,可是只要想到,也不禁心中酸涩·五六年的陪伴,也许在沧海洪流中,对于某些人某些事只是白驹过隙而已,但是对于林脩,对于赵谨、赵素来说,都十分特殊;林脩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赵谨赵素陪伴了他所经历的陌生、徘徊、摸索,而林脩也陪伴了他们的流窜、迷茫与努力。
特殊的时间、特殊的事件和环境,陪在你身边的人,因如此而变得特殊·在一生中,就像一个人的过去、心情不可复制一样,那段时光陪伴过的人,也是如此不可复制。
越是再难以追寻和回复的,越是容易让人徒伤离别·热烘烘的火锅,最后只吃成如窗外冷清感伤的氛围··第10章 第十章菊花意(四)·有人说,人生像一场旅行,出发、旅途、目的地,就像逻辑的前提、证明与结论一样周延而确定。
但是,对于许多人来说,人生更像流浪,飘泊于世间的浮尘中,不知道目的地,也不知道自己做背负的生命的大前提的意义,只是在此间与彼间的流浪而已··炉消灯灭,夜复静语,窗外风已经停了,但雪下得更大了。
深夜雪落会有一种安静的声音,也许,安静的声音有人会觉得只是一种矛盾的逻辑、无端的妄想而已,但是那样一种感觉,却恰好如此,就像下雪的夜会带有一种微微的淡蓝色一样。
贴着温暖而柔软的床铺,在这样的夜,显得格外的引人沉迷·林脩搂住李溙的脖颈,嗅着颈侧那好闻的味道,手指百无聊赖地拨着李溙耳畔的头发与肉肉的耳珠,有像若有所思,“洺宣,回京述职后你该要回到纶氏了吧?”·李溙轻轻抚着林脩的背,身体的温热透过滑绸,甚是舒服,可是思绪沉重,指上的触感又显得那么的轻忽,“嗯,此去也不知何时才能被圣上再度启用,前路未卜。
”·林脩仰起脸亲了一下李溙的嘴唇,“皇室衰微,近年尤其不定,五胡各族定休养生息伺机而动,皇甫规及张奂将军力拒匈奴及胡羌,乌桓各族则躁动未安。
待新帝渐掌握局势,表面风波渐息,五胡亦不敢妄动·因而,洺宣只须耐心,待边患起时,稍作回旋,新帝定能识得洺宣作用。”·“子卿眼光长远,亦有妙计,只是既然知道局势作何发展,为何弥消问题于未发之时”·“先生曾说,势不由人,人须因势;势也算所处时代的大命数,身处势中之人,可因势利导,导之由盛而衰或由衰而盛,而无法设定势的发端、发展与结局等所有的一切。
我也不过从先生那学得微末而已,仅为你能作些谋划而已·”·“得卿若此,夫复何求离开洛阳后,不知子卿又何打算是随我回纶氏还是回介休探望伯母”·“定要先探望母亲,离家日久,母亲定是想念得紧。”
“卿若回介休,定将分别时日,心有不舍,不如我与你一道会介休,再同回纶氏”·“不妥·以母老之名乞不官,定要回家侍奉母亲左右才好,不然有欺君之嫌。
待我回家休整好来寻洺宣就好。”·李溙用拇指指腹蹭蹭林脩鼻尖,“我自知晓其中利害啦,真是谈到正事就这么严肃,绷着个脸,一点温被软语也没有啊”·林脩羞恼地一下咬住李溙的拇指,瞪着李溙手指使劲地捏搓了一下李溙的耳珠。李溙瞧着林脩的嘴唇含着自己的手指,露出来带着水泽的鲜红,那俏眉怒目,和耳珠上窜过的酥麻,一时眼眸幽深,情难自禁。
将拇指缓缓磨蹭着那柔软的嘴唇,挑逗着那黏滑柔韧的舌头,林脩一时也怔了,眼角微微泛起桃色··李溙一把将林脩更紧紧地拉近自己怀里,嘴唇抚蹭着林脩的耳延、贴着发丝的脖颈,轻轻嗅着,闭上眼睛、眼皮轻轻地颤动着,像在压抑,像在享受,又像一场情欲风暴的酝酿。
抽出自己的拇指,拉住林脩的手抚蹭住下身,李溙喘着气道,“子卿,我想要你·”·林脩早已浑身酥软,任李溙怎么摆弄怎么好,闻言亦是浑浑噩噩,无可无不可,只想再紧紧地贴近,更真实更贴合地拥有,忍不住在李溙身上又蹭了蹭,李溙像得到信号一般,更是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拿出床头平日防冻的膏脂,细细地抹在林脩的私处,用手指抹匀后再缓缓地伸进去,林脩感到有一些尴尬,又有些莫名地兴奋。
李溙边用手指抚蹭碾磨着林脩的私处,边深吻着林脩的嘴唇,真真销魂蚀骨,红玉生雾··实在情潮生起如丝,缠绵不绝,忍着那分迫切和急躁,耐心地涂好,李溙在林脩耳边轻轻说了声“我进去了”,那丝丝入缝的契合,那销魂蚀骨的快感,那心心相印的拥有,难以言喻。
林脩被细心地做好了扩张,也不是十分难受,但眼角还是被逼出来眼泪,拉长了脖颈,微蹙了眉眼·李溙细细舔舐着着林脩斜横着的泪痕,待林脩身体慢慢适应,就像涌过的海浪暂时短暂的停息。
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林脩慢慢睁开眼睛,呼吸着林脩不逾咫尺的气息,又吻上了李溙,李溙开始慢慢地动着,温柔又不失巧劲,一时林脩也得了些意思·李溙用手慢慢抚着林脩的前端,时急时缓,一时林脩倒是先出来了,后面也不自禁抽动着,让李溙更是兴奋,使劲地揉搓着林脩,一时也出来了。
情欲生起如丝退如潮,李溙细细抚着林脩的发丝,两人轻轻地吻着等待余韵消散·命人送来热水收拾一番,自是一夜相拥好眠··室暖夜生蓝,帘起弄人影。
路人行雪径,堪堪何步停·浓时欲回首,淡时坐看起··碌碌何所归,转瞬皆所隐··——分割线君——·再说另外一边,赵素像小时候一样趴在赵谨的怀里,等着睡意的到来。
赵谨用食指卷了卷他的头发,想起吃火锅时林脩说到的问题,不禁问道,“阿素啊,你以后想干什么啊”·赵素抓了抓脑袋,抬头眨眨眼,有点疑惑,“哥哥,我想当米虫”,说完还好像知道害羞似的把脑袋往赵谨胸前蹭了蹭。
赵谨感觉黑线又像自己袭来,当意识到自己的教育问题时,貌似为时已有点晚,“阿素啊,你瞧李大人,文能治民,武能卫国,你再瞧你脩哥哥,为李大人谋划,也为酒坊筹谋,就说你哥哥我吧,也会去和你脩哥哥一起去经营挣钱。
每个人长大后都有自己的事要做,这做的事要么使自己生存,要么能够帮助别人·当米虫吧,也不是哥哥养不起你,可是米虫不能依靠自己活着,也不能帮助别人,当你长大后总会觉得没意思的。”
“我觉得蛮有意思啊”,赵素虽稍稍觉得哥哥说得有理,可是完全不能成为米虫的诱惑··“那以后脩哥哥要离开这,李大人也不在”,虽然李大人在不在对你应该没什么影响,赵谨暗暗腹诽着,“我有时候也会很忙,没人陪你玩,陪你说话,连陪你吃东西的人都没有,你怎么办”·一想到连陪自己吃东西的人都没有,赵素不禁感到很着急,瞪大了眼睛,微张着嘴唇,不知道说什么好。
“哥哥知道你不喜欢读书,也不指望你考什么功名,但学自然还是要上的·只是你有什么很喜欢的,以后想做的事情吗”·赵素思索了再思索,感觉这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迟疑地说道,“我喜欢吃”。
虽然在他心中,这个貌似也不是和读书或者要做事情可以相提并论的事情··赵谨思索了一番,觉得既然喜欢吃,那去当个厨师也没什么,也不是去给别的酒楼干活,能给自己做点什么好吃的,若有点天赋,自己开个酒楼也很是方便,“那等你上完学后找正意居的大厨学厨艺怎么样能做好吃的也算不错。”
赵素眼睛顿时一亮,觉得甚是个不错的主意,可以身居美食第一线,又能自己做好吃的,想吃什么做什么,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只觉前途无限美好·顿时抱住赵谨的脑袋,啪唧一下在嘴唇上亲了一口,舔了舔嘴巴,感觉滋味不错,又忍不住啪唧亲了一口。
赵谨顿时感觉黑线增生,压了压声音,深沉地说道,“阿素啊,我发现一个严肃的问题”,赵素看到赵谨这么严肃,也不禁正经了起来,“什么问题”·“阿素啊,你又长大又长胖了,好重啊,趴在我身上受不住了”·赵素捏捏自己肉肉的胳膊,疑惑道,“有吗”·翌日早起,赵素推开门,干净冰冷的空气扑面而来,雪积了一层,颜色与格局甚是素净。
府里的下人甚是忙碌,来往匆匆,赵谨拉住路过的李溙房里的小厮,“这是有什么事啊”·小厮稍作了礼,道:“在给李大人和林公子收拾东西呢,开春就要回洛阳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东西甚多,得先把一些打包好,先寄回李大人与林公子的老家,等雪化了就得上路了。”
赵谨点了点头,让小厮继续忙去,小厮离开时还边走边嘀咕,“书籍、信笺、衣服、特产,还有什么呢”不禁又抓了抓脑袋··这离别前短暂集聚的热闹,让人走茶凉后又该是如何的难受。
不过,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缘法,来兮去兮,不复往兮,再回首兮,惟有太息··赵谨打了热水回房,把赵素从被窝里拾掇出来,穿衣洗漱,完整后赵素还闭着眼睛迷糊着。
两人到偏厅吃饭刚坐下,就看到李溙扶着林脩过来,赵素趴到他哥耳朵边小声地说着,“哥哥,为么脩哥哥走路一扭一扭的屁股摔着了”·赵谨拿着筷子死死戳着早餐盘中的豆腐,正想着说辞,就见赵素屁颠颠地跑过去,衣袖都没拉着。
赵素跑过去也扶着林脩,“脩哥哥,是因为下雪路太滑你摔着了吗”·林脩甚是无语,但又带点恶趣味,装得神秘兮兮,“这是一个秘密,你长大后就知道了”。
赵素被这个秘密磨了好久也不得其解,好奇发酵的愈发厉害,纯洁的小孩就是这么被带坏滴··转眼开春,李溙做好交接,与林脩要离开锦官城了·十里长亭,草长莺飞,千里度春风,只是离别难言。
此去轻车简骑,往巴蜀、汉中而去,不足一月,已至这华钟玉辂,盛容玲珑的天下东京,洛阳··第11章 第十一章东风别(一)·张衡曾在二京赋中言东京曰,经途九轨,城隅九雉;度堂以筵,度室以几;京邑翼翼,四方所视。
洛阳都制之壮观,可见一斑·是日,李溙与林脩入得城门时恰是日暮时分,斜阳染得暮色俏,东风纳得行人来·正是春色含绯,点花为娇,洛阳城此时仍人声喧腾,入不得顾,车不得旋,真真一副红尘四合,烟云相连的荼靡图景。
李溙与林脩牵马入城,随身也只带了一个小厮·林脩自是第一次来到洛阳,很是好奇,而李溙入京相关事宜也不急于一时,因而两人走马观花,品得一份天子脚下的王都风貌,寻得一家酒楼。·酒楼名曰白水居,雕楼重檐,高柱青瓦,有三层之高,乍看甚是肃穆低调,但取意“龙飞白水,凤翔参墟”,想来定不简单。
而洛阳也算李溙的扎根之地,自其祖父位居三公之时,李溙也曾是京都一名打马探花偏偏少年郎,有过一段年少轻浮的时光,待到拜师,被祖父送回颍川老家,拜荀淑为师。·而荀淑为荀子十一世孙,学如渊海,德高望重,荀家乃为颍川大族,已是延绵几百年,人杰辈出;而当世最被世人称道者则是荀淑被称为荀氏八龙的八子·。想到此,林脩心中不禁暗暗腹诽了一下,果然家族的兴盛种马也是必不可少的;但心中突然一悚,历史记载荀淑建和三年逝,当时身边这人时任尚书,还自请服丧三年,想来感情极深。
思及此,林脩不禁瞥了李溙一眼,有点头痛的感觉,不知道是世事诡谲,难以把握的无力感,还是最近身体总是有点不舒服闹的。李溙感受到林脩投过来不明意味的眼神,看他脸色有点苍白,想来是路途奔波,林脩体弱甚是疲累,不禁拿手捏了捏林脩的手心,以示安慰。
林脩诧异地抬起眼,左右看了看,这众目睽睽之下不禁有点羞涩泛了上来··酒楼掌柜见到来人,似思忖了一下,连忙自己迎了出来,含笑作揖,但却不似一般掌柜卑躬屈膝,自有一番自矜与风度。
年纪也不是很大,长得还有几分儒雅,就是三十多岁的温柔大叔模样·李溙也含笑示意,“张掌柜,别来无恙,找个安静点的地方,不用包间”,男子叫来一个面貌还有几分清秀的小二,带着二人上了二楼。
座位靠窗,视野俱佳,一壶清茶,一壶酒,李溙先给林脩倒了杯茶,让喝了静一下神,然后细细给林脩盛好汤·还未及入食,就听到人声向这边寻来,两人抬头,林脩还未及反应,李溙已是起身相迎,来人却是冯岱。·冯岱与李膺差不多一半年纪,家世相仿,自幼厮混在一处,又皆是有文武异才之人,自是相处得十分之好·。只见来人穿者一身青色勾云暗纹衫,身形挺拔,威容内敛,比李溙多了一分肃仪,少了一丝风流,自然在林脩看来,李溙是要好看许多的,不过冯岱长得也是不差。·冯岱瞧了一眼林脩,再看向李溙时,眼中自是蓄起几分调笑,但又带着几分出身与才能抱负的自傲。而见林脩长得漂亮,李溙对他随处都带着几分亲昵,京中也并不识得此等人物,心中不免生出几许对林脩的轻视。
林脩又是何许的敏感,自是感受到,但冯岱与李溙相熟,也未真正有什么恶意,因而也无须睚眦必报。·只是越深入洛阳,出身、地位、家族、交际等等种种现实性的问题,越发纠结旋转缠绕,像拧结成一面结实的网扑面而来,愈是挣扎,愈是束缚得厉害·。林脩毕竟年少,虽聪慧异于常人,但心性却还有几分未定,而李溙对他而言又是如此特殊,心中自是难免多考虑几分。思及在蜀郡时,所有的人终究逃不过生活二字而已,这些也不过尔尔,但如今·听到李溙叫他的声音,林脩诧异地回过神来,“这位是冯岱,字德山,任幽州代郡太守,以前和你也有所提及”,又向冯岱说道,“这是林脩,字长卿,乃屈伯彦屈先生得意门生”,转身摸摸林脩的脑袋,“你身体不舒服,吃完后我们早点回去休息”。
·林脩见李溙丝毫不见避讳,还如此体贴,心中生出一股暖意,“没事,也不差这些时间·想必冯大人也是会京述职,如此遇到也是缘分,你们多年未见,也该好好叙旧。
等到你回到颍川时,冯大人也身负要职,不知相聚再是何时”··三人坐好,李溙仍是淡定自若地给顾好林脩再顾上自己,冯岱看在眼中,心中自是十分明了,再加上对林脩的感官俱佳,不禁对着林脩也缓和下来。
冯岱端起酒杯,与李溙先尽了一杯酒,舒缓下来后脸上不由挑起一抹沉重之色,“近来皇室更迭,乌桓各处时有骚动,伺机而动,百姓难安,但大祸未成,朝中势力此生彼长,谁也无暇顾及”说完不禁又自斟自饮一杯。
“冯兄勿要太过心焦,上谏以达圣听,守职以护百姓周全,尽人事,知天命,无愧于天地”,说着也不禁自饮一杯,连自己也深感其中的无力··林脩手指拿捏着茶杯的杯壁,缓缓磨蹭着,似有所思,“也无须太过忧心,朝中不乏人才,现乌桓不会酿成大患。
只是朝中用人掣肘,亟须肃流,情势堪忧·”说完也抿了口茶,看这每人的架势,一时间三人不免相对而笑··一晌话别,李溙携林脩回到其祖父曾在京中置下的宅子。
拙朴灰墙掩映在葳蕤绿意之中,行人稀绰,悠闲的马蹄踏在青石路上,就像时间苍茫的回响·自李溙祖父过逝后,李溙父亲及叔伯或在外地为官,或回老家,如今年纪大了也各成气候,这宅子渐也荒了下来。而其祖父生前对李溙最是寄予厚望,这所宅子也自是留给了他。·家中仆人早已收到消息,一切具已打理收拾妥当·。林脩身上甚是难受,有点恹恹的,自己想着可能是此次行程急了点,到了洛阳后精神懈下来有点受不住,李溙与林脩早早收拾停当,看着林脩先行睡下,自己则去书房准备明日上朝并述职所须事宜。
待夜深回得房中时,林脩早已睡熟,只是脸上还带着些许苍白,看得李溙心中甚是疼惜。·烛光摇晃之下,林脩乌发朱颜,带着点孱弱,那抹动人的颜色似透心般攫住李溙的心神,如轻烟般,甚是恍惚,缠缠绕绕,又似要消散一般,弄得人不知如何是好。李溙拿手轻轻抚过林脩的脸,又贴了贴他的额,也自行睡下。
·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待得天已大亮,林脩转醒时,身边早已空空如也,只剩下些余温与睡过的痕迹,心中不禁有点空落·待李溙入朝归来,说得圣上也只是让其好好侍奉母亲,并未多做表示。及此,林脩心中倒是多出一些疑虑,按说李溙祖父位居三公,有颍川大族钟家与袁家为外亲,又拜荀淑为师,自身也才赋异禀,曾也于北方重地渔阳郡任太守,却被打发到西南蜀郡,如今却即使请辞上庭也未多做表示,其中可能并非仅仅为梁氏的原因。·商量一番,林脩表示想早日回家看望母亲,呆得一些时日后再去寻李溙;李溙还须在京中呆得一些时日,纵是不舍,却还是依了林脩的意思。
次日出城时,已接近于正午,洛阳本就人多,恰又春色正好,城门前甚是拥挤,靠近城门时更是行得慢,李溙与林脩正好享受这小别前难得的缠绵··突然听到一声悲戚嘶鸣,马车顿了一下,开始左右摇晃横冲直撞起来,李溙与林脩挑起车帘怎么回事,却见到又一条长鞭带着撕裂气流的声音挥来,马车虽胡乱奔走,马匹却还是又挨了一下,变得更为惊慌起来。
李溙迅疾地一拉裙摆奔出去,拉住马缰,棕色的马高抬起前蹄,伴着长嘶停下来,只是马蹄还似神经质似的不停地来回踢踏着,摆不去不安与焦躁。·林脩却是看向挥鞭的那人,只见此人却是一十八九的少年,长得还算漂亮,只是带着几分被宠坏为非作歹的邪戾,让人心生几分警惕。
少年发现了林脩,眼中浮现轻浮之色,倒拿鞭梢,抵住林脩的下巴,“小模样长得挺不错,根本大爷去玩玩怎么样”林脩只当是被教坏了的小孩,还并未太放在心上。
李溙回转身发现时眼中却已显出十分怒色,面色寒气凝重,一把扯过鞭子,将少年拉下马来。车夫想来是一直呆在京中,想来是了解一些小道消息,趴到李溙耳边小声说道:“少爷,这小公子是当今圣上面前红人张让之弟张朔”。
剩下也未多说,但其中言下小事化了之意却也足够明显,不过自然知晓还轮不到他这个家仆教老爷做事的道理··少年早已被同行的另一位少年扶起,只见那位少年,脸白微胖,明眸含怯,脸色又白又红,想来又急又怕,倒并不像一个纨绔之徒,看着十分乖巧,虽带着几分怯懦。
张朔甩开少年的手,听到家仆话中微怯之意,抬起下巴来,显得十分得意,并摆手家仆围上去·同行中有人认出李溙,有些心虚,向张朔说明对方身份,张朔却很是不屑。转眼不及迅雷之势,几个家仆都被放到,张朔很是羞怒,冲动一下自己不顾冲上去,却被一脚撂倒。·林脩迅速将李溙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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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复从前的单纯日子,只等着日出日落,数着春花冬雪,人生的情节仿佛这才真正像拉链般慢慢拉开··林脩回到家时,除了母亲以外,朱家小少爷也已经等在了那。
郭氏一身云白绸缎衣裳,云髻高耸,近来优裕一点的生活使得气色如重发之红梅,郭氏使得林脩能够遗传的好样貌显得愈发明显了,只是眉眼间还这些憔悴·而朱小少爷一身云蓝色勾纹衣裳,年少时的婴儿肥稍褪,一双眼睛倒显得更大了,多了几份仿佛透澈了点的可爱。
更令人注意的是,一个大约三岁多的白胖小男孩躲在朱小少爷的背后,才超出膝盖多一点,拉着朱小少爷的衣裳,有点好奇,又有点羞涩··众人都甚是激动,郭氏拉着林脩的手,摸了摸他的眉眼,有点喜极而泣,林脩心中也忍不住生出一股酸涩。
又转向朱小少爷,一时也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得拉过躲着的小男孩,蹲下来摸了摸他的头,问向朱小少爷,“没听说你成亲啊,怎么突然蹦出个大胖小子了”·朱小少爷不由得赧然,众人倒都觉得好笑,一时气氛也松了下来,“这是我的小外甥,家姐又怀了身孕,没精力顾及,就送过来了,平日里最是亲近我,硬是要跟着来,柔柔,叫叔叔。
·”·小男孩嫩嫩地叫了一声,“哥哥···”·林脩忍不住噗地一声笑了出来,小男孩忍不住疑惑地望向他阿舅,朱小少爷甚是无语,“柔柔啊,不是教你叫叔叔吗”·小男孩捏了捏自己的小胖手,“可阿妈说长得漂亮的年轻的就是哥哥啊,年纪大的有胡须的才是叔叔呢。
·”·林脩看这小孩虎头虎脑的,甚是可爱,不禁问道,“这小孩长得这么好,怎么叫作柔柔啊”·“生下来时算命先生说他八字太硬,取柔字才好。”
林脩也是知道朱小少爷嫡姐嫁给了晋阳王家,而王家世代多有从戎·不过大族之中也自是人多眼杂是非多,这么小的小孩放回娘家还是安心点··——分割线君——·现在林脩家中管事的是赵谨离开时提拔的,也是后来赵谨去买来的孤儿,也不知道自己名字,林脩作主取了路烛,虽然才二十多点,办事却很是沉稳。
郭氏从来也是清贫惯了,林脩也从来没有颐气指使的习惯,也从来没有把买来的小孩当下人的习惯·但是家中人也不是太多,随路烛安排教导,既不过分严苛,也看行事规矩。
林脩与母亲话得家常,又与朱小少爷商量好同去看望屈先生·屈先生自是爱得好酒,林脩从赵谨那习得的新酿之法,自己亲酿了一些备给老师,虽可能不及赵谨技法纯属,但难得那份心意与灵气。
此时家中已是微带暑气,尤其太阳出来时晒得有点慌,但山中却是气候正好·林脩与朱小少爷拜得老师,说了些近来的事情,林脩对李溙的打算也有所提及,但屈先生并未多言。待时间差不多,林脩凛然躬身道,“先生,学生想求一去太学的机会。”
屈先生捻了捻须,有所沉吟,“你可想好”·林脩突然莫名又带些紧张,连声音也似有些颤抖,“学生已想好”··屈先生叹了口气,“也罢。
以你学识与聪慧,荐你去太学本是没有问题,只是为师也知道你性子·世事自有定数,届时莫要强求啊·”·林脩又躬身再拜,“多谢先生教诲。”
“你过些时日还要去寻那李溙,这事情也不能一时办好,等妥当后,为师再让朱然去寻你罢。”·林脩心中情绪一时难言,想曾经求学岁月,甚是宁静,先生无子,自是把这些学生也当成自己孩子一般。
林脩对父亲也没什么印象,可对屈先生,心中却是恩师如父的一般感觉··——分割线君——·且说林脩在介休呆得一些时日,还算宁静,除了朱小少爷与小柔柔的时常骚扰之外。
不过,对于可爱的小孩子,都难免生出喜爱之情,就像自然潜意识中印刻的本能一般,幼小的东西总是那么容易惹人怜爱·待得离去之时,郭氏瞧林脩身边也没一个得力的照顾之人,想让林脩把路烛带在身边。
可路烛对内既是得力管家,对外又打理着一些经营,林脩自是不允,因而只得让也算伶俐的路秋带在身边··话说李溙京中事宜妥置后,且先回到纶氏居住が纶氏离洛阳为颍川郡中最近,背倚阳乾山,环境宜人,李溙母亲也居于此休养。而林脩此次却先从洛阳绕过阳城,再寻去纶氏,这条路相对好走点。
却说这日入得阳城,已是傍晚时分,日落将息,林脩与路秋寻得一家客栈·也许是连日赶路,又是骑的马匹,林脩才在客栈中休息下来,只觉得精神不济,有点恹恹的,饭也没多吃就囫囵休息下,半夜似被魇住了般,只是在床上不断翻腾,嘴中似有胡乱言语,似是十分难受。
路秋也才是十六七的少年,与林脩息在一间房中,听得响动,拨上蜡烛,见得林脩模样,也自被唬了一跳·忙问得掌柜,连夜求得郎中·郎中灯下探脉,捻着胡须摇了摇头,“这位公子身体却无大恙,只是连日赶路身体受累,服得几方休养生息的药即可。”
路秋听得如此,安下心来,连忙随去抓药,煎好服侍林脩服下,此时天色已将明,林脩也似好了些,重又睡了过去,服了药后倒也不似先前那般折腾了·路秋也安下心来,再重去睡个囫囵觉。
这日也倒没再急着去赶路,只是林脩醒来时听路秋说得半夜景象,心中半分印象也无,只是现在精神有点不济,很是诧异··想着等林脩好后,再动身也不迟,现在离那纶氏也近的很。
可到了傍晚时分,林脩才养过来的气神又似没了般,恹恹的又吃不下东西,倒似比昨日气色更差·路秋担心林脩半夜又出了什么差池,只得又请了那郎中过来,郎中探了探脉,却也只说没什么大问题。
路秋虽心中有所疑虑,却也无法,只得服侍林脩喝下药,衣不解带在身边警醒地伺候着点··可到了半夜,林脩却又愈发难受起来,意识不清,胡乱地的翻滚折腾,嘴中还似有说着什么,但也听不清,倒更像一些挣扎的音节。
路秋有点慌了神,只得去寻了掌柜来,掌柜却是个见识多的,见林脩这副模样,心中倒明了几分··“这位公子倒更像被什么东西找住了,貌似还挺严重·就我所知,这最好的名叫黄叔度的巫医却在离着有两百多里的汝南慎阳,小公子你还是将你家少爷送到那里去吧。”
路秋听得这般,心中更是惶恐,要尽快找得马车,要尽快赶到慎阳,掌柜说的是不是靠谱,一时间转了几个圈,汗都快滴下来了·掌柜瞧他这般,安慰道,“现下也是半夜,急着赶路倒对你家少爷不好,还是先收拾一下,找辆马车备好,等天亮吃得早饭后再上路吧。”
路秋想想也是,把一切备好,待得天明,服侍林脩吃好早餐即刻上路·林脩也还是如前几日般,傍晚即精神恹恹,清晨又好些,只是随着日子的过去,精神也一天不如一天了。
等路秋终于找到掌柜所说的人时,已是未时,林脩已整整昏睡了大半日,只小上午醒了片刻··那黄叔度,名宪,一般人也只当他如他父亲一般,为乡野牛医;只一些遇上不寻常事迹的人,闻得他的能耐时,才知道他才是那不寻常的巫医。
话说那黄叔度独居慎阳一处乡野之地,最近的人家也离得有一里路左右,房屋也只是一处不起眼的小院落·路秋唤醒林脩,扶着他进去之时,只见一人,着玄衣朱裳,用红线系着袖腕处,带着一慑人鬼面,正襟危坐于正堂之中。
可这鬼面虽威吓,却不似一般面具粗制丑陋,雕工细致,撇开那神秘的力量感与带着血煞的几分威慑,那轮廓甚至还有几分清秀··路秋心中已是唬得有几分忐忑,只听那人说道,“于此已静候多时,只将林公子放在身前的苇席上即可,你且在外候着,酉时初再进来吧。”
路秋听得那人声音甚是威严,又带着些空远,只得出去,心下甚是惶然,守在外面如热锅上的蚂蚁,来来去去,想偷瞧却又不敢,好不容易捱得那个时刻进去时,只见林脩还是躺着苇席之上,似与出去时无甚差别,心下甚是狐疑。
可是行得如此地步,路秋也别无他法,只得死马当活马医,悄悄再说·鬼面吩咐路秋将林脩带至客房休息,等半夜子时正再将林脩带过来,遂自行离去,别无他话··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路秋想多问几句,那人却已离开,不由又有些上火。
只见一老叟上前,将路秋带入客房,并叮嘱了些要注意的事情·那客房也甚是简单,与从外面看到小院落时能想象出的一样,这些倒没什么可计较了·林脩中间又醒了一次,问得路秋缘由,心中也甚是茫然,却想着那巫医也许真有点用吧,自己都曾经再活了一次,这也想必是可能的。
可是也不知怎么突然已落到这地步,浑浑噩噩不说,这几日都像身处一团云雾中一般,甚是昏暗疲累·也没发生什么大的变故,虽说前端时间就有点精神不济,但也不至于突然落到如此地步。
傍晚吃了些粥后,如此迷迷糊糊,林脩就又睡过去了,一时即到了午夜子时··第13章 第十三章西风辞(一)·等得路秋扶着林脩再入正堂时,那人却已如先前模样又正襟危坐在了席前,只是身前摆了一个铜脸盆,里面烧了些香烛纸钱,左边摆了一个碗,盛着一碗清水。
那人让路秋抚着林脩坐在他右旁,此时林脩恹恹的,似醒非醒般··那人用中食二指捻着一张符,在盆中烧着,并以一种奇异的声音念着,“天清地灵,天长地昌;莫饮黄泉,莫念前缘;路头路尾,铺得路回;安汝之心,守汝之身;天罡地煞,为吾镇魂。”
只见那符奇异地燃着却没有损耗,在巫医念完后将其点入碗中水时,才突然一下如蒸腾的小火焰完全烧烬,落入碗中·巫医让路秋服侍林脩饮下那香灰水,又拿来管家老叟递过来的一个蛋清,在林脩印堂、太阳穴上轻揉,又按了按林脩的人中与承浆穴,并不断念着一些难以听清的言语。
如此做完后,巫医让路秋扶林脩回房休息,并吩咐路秋须如此连续七日将林脩送过来·虽然路秋也不知其中缘由,不知效果,但那种莫名的气氛却也让他觉得应该会有些效果。
至得第七夜,林脩精神已好了很多,收尾时巫医却说道,“这只是很简单的镇魂仪式,明日午时林公子还须独身寻得我来·”林脩与路烛两人本来放下的心突然又被提了起来,林脩心中更是着急,前段时间才给李溙去信说这几日已经动身寻他,如今还未到。到介休时李溙安排护送的人早已打发回去了,这段时间也没精力顾上其他事,李溙也不知自己跑到了汝南,应该很是担心,而林脩自己也盼着早点解决能早日见到李溙才好。·次日午时,林脩在管家老叟的带领下,在书房寻到巫医,此时巫医穿得却是一身云白衣衫,未戴面具,坐在书桌前,不知写着什么。
无论面孔、还是身段,都带有一种奇异的妖娆感,林脩心想,这应该是因为他的通灵所染上的气息吧·巫医见得林脩进来,放下笔,与两人各自沏了一杯茶··巫医抿了一口茶,抬起眼梢,眼中带些戏谑的意思,“林公子,想必雌伏过吧”声音与带着面具时完全不同,甚是缠绵,还带着点轻柔戏谑的尾音。
林脩才准备也喝口茶,闻言一惊,杯子一顿地放在了桌上,脸色泛起些红晕,惊讶地瞪着巫医,声音都带着些颤抖,“难道你还会看童男童女”·巫医被林脩逗笑了,“我不仅会看童男童女,还会识魂断魄呢。
·”·林脩闻言心惊,暗想莫非自己这点诡异来历还被这巫医看穿了,不由更为紧张起来,“不知巫医此言何意”·只见对方轻声笑了笑,“不要太紧张。
该知道的我早已知道,不该知道的我也不会知道;至于你担心的,若说真不知道,我也不会特意那日待你那么久·想寻常一些小鬼小怪的,也不用非如此大的周章·”·林脩敛了敛神,“既然巫医已经知晓,还望指点迷津”·只听巫医又轻声叹了叹气,“也不知让你遇上了什么机缘,扰乱了命数,合该全了你的姻缘。
只是你这姻缘,却成全在了这个时间,坏了一些规矩,得需要你承担些代价·”巫医又抿了抿茶,“想是自你初次雌伏以来,阳气初泄,精元未稳,魂关失守,就只作了七夜的小仪式,却是不够。
你本即不该与他遇在这个时间,又这个时间全了好事,若是不有所设法,不仅会害了你,还会害了他·”·林脩想来,好像也自是初次合欢以来,精神一直有所不济,听得后果如此严重,心中只似如有石坠;可真的会如这巫医所说又不禁还是有点怀疑,抬起眼看了看巫医,暗思这会不会是个坑爹的神棍。
可自己的确不属于这个世界,按照科学来说,真被排异,还害了李溙,想到这个可能,林脩全身只如冰水浇灌··林脩不由得破釜沉舟,想着该不该就如此全说了才好。
只听得那巫医又说道,“想你初来这个世界时,还未记得五情六欲,只识生生存死灭,你这命中异数,若放任自流,只会慧极早夭,徒惹伤心而已·”·林脩想自己该明白了巫医的意思,而巫医也的确知道了自己的处境,只是他的表达方式,和自己的理解,实在让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一种名为时代隔阂的东西。
既然事情本身已经貌似明了,林脩也只好向巫医请教化解方法,却只听得巫医说道,“三年之内,你不能入洛阳一步,也不能见那个人一面,只字消息也不能往来·”·三年林脩听得,只觉惊诧莫名,怎么倒感觉自己像被嫉妒的第三者要挟三年之内不能与男主见面一样很想问一句,凭什么啊,就凭这些神叨叨的就要三年不见李溙,不是子不语怪力乱神吗?·巫医像是又被逗得轻轻发出了笑声,伸出一根纤长的手指,挑起林脩的下巴,“啧啧啧,我说啊,你这种人啊,就是太麻烦了,什么都要怀疑,不撞南墙不回头,还是那种简单的生物好啊”,说完站起身,长衫一摆,进入内室,只听得一句话留下,“言多无益,林公子自己好好思量吧,恕不奉陪了。”
林脩只得识趣离开,路秋见到连忙迎上来,好奇又不敢逾距地看着林脩,眼睛乌溜溜睁得快要滴出水来,林脩也只当没看见·说不信吧,爱咋地咋地,可是巫医说的那些,在一个正确的前提下,所推导的那些结论,真要毫不在意,却又忐忑不安,可真要三年不见,不通消息,却又如心尖割肉啊。
上天怎么就这么爱捉弄人呢,不知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吗,这真三年不见,不成历经千年沧桑了;古人言,天若有情天亦老,天道无情,那一定是一个特别顽皮的小孩了。
林脩发现自己想的完全扯远了,也许当事情无法选择时,潜意识地会去回避关键问题,而去纠结于这些细枝末节,有的没的·一连数日,林脩也没有想出个什么结果,不是想不出,只是看似很简单的问题,却带着那么沉重的后果,所以林脩多数时间都只是在抱怨问题本身,而不是权衡问题及选择的利害而已。
·且说另一边,朱小少爷在接到林脩的书信后,带着屈伯彦的信来寻林脩·给朱小少爷的信也是在那日过后所写,而在巫医说辞后林脩也不敢在心中迟疑未决之时擅自联系李溙。·这日林脩与黄叔度在院落的大槐树下下棋,所须考虑的问题就当没存在一样。
当巫医抛除那一身灵异的身份时,只作常人黄叔度,却是迥然而异的一个人·叔度作巫医时,凛然缥缈,神通难言,不似人端;只要除了那一身衣,复作常人叔度时,却又如那人间烟火熏就的桃花,十足的风流,却只在人端。
林脩曾笑问为何如此俊逸的人物,却取了叔度这般烟火的字·当时只记得那巫医敛眉一笑,仿佛看到如此聪明的人如此糊涂时甚是有趣般,“度人度鬼度沧桑,有何不可”·“叔”字缘由一般是很平常的,伯仲叔季而已,林脩听得“度”字之解,心下既是惊诧又是惭愧,只得道原来才是自己无知了。
一局未完,只听得门前传来拉缰后的嘶鸣声,却是朱小少爷带得一众小厮过来·这么小个院落,突然多了这许多人,显得甚是拥挤·叔度不知是看到了朱小少爷还是朱小少爷这一众行头,眉头忍不住跳了跳,林脩见状,连忙说道,“阿然,你这许多人这里容不下,你留一两个贴身伺候的小厮,剩下的要么打发回去,要么另外找个住处吧。”
朱小少爷身边最得力的朱大听了,甚是为难的说,“少爷,夫人出门时可是交代我们要把你照顾好,我们可万万不敢先回去啊,要不然你留下我和朱二,剩下的人我去安排。”
朱小少爷听得自是随便,只是担忧地看着林脩,“阿脩,听说你被魇住了,我可担心了,一路马不停蹄地奔来寻你,好不容易才找到你啊·”林脩瞧得他身上有些乱的头发和衣裳,一时除了感动,又觉得十分的讨喜。
等到朱小少爷看到黄叔度时,一霎瞪大了眼,忍不住说道,“这人怎么这么好看啊比女人还好看·”说着还忍不住伸出手,不知是想勾勾黄叔度额前的一缕卷发,还是那手指点点那水溜溜的脸庞。
黄叔度本来见得这些就有些不耐,却不料这小白痴一样的还想动手动脚,心中很是火大,面色黑沉,只待发作··林脩连忙捉住朱小少爷的手指,心想着这小孩就这德性,见到漂亮的人就犯痴,见到漂亮的男的比见到漂亮的女的更是痴得厉害,这以后可怎么办。
想他那小外甥,这么小也遗传了他这习性,见到林脩时,不像是林脩要去揩小包子的油,却像是小包子揩林脩的油··“阿然,这是巫医黄叔度,才作了七夜的镇魂仪式,后面还有许多麻烦。”
又不好意思地朝黄叔度笑了笑,“这是朱然,从小在一起玩的好友,哈哈,担心我来着,你莫要见怪哈”·叔度不禁又抽了抽,担心,担心得要来揩我的油,这小白痴林脩见这表情,就知道叔度肯定将阿然记在心上了,瞧了瞧了还一副不明就里模样的朱小少爷,心中只能暗暗让阿然自求多福了。
朱小少爷听得还有许多麻烦,甚是着急,连忙就着林脩拉住的手问道,“阿脩,你现在不是好好的吗,为么还有很多麻烦”·林脩只得捡那紧要的给朱小少爷说了,朱小少爷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本来就有些乱的结果被抓出了一缕伸出来,还一脸茫然,“阿脩,那你就照着这巫医说的办吧,这巫医说的肯定是对的。”
叔度见他那副白痴样,听他这般说倒是不禁奇了,伸出手指,挑了挑朱小少爷的下巴,轻佻地说道,“哟,你怎么就这么相信我”·朱小少爷近距离看得叔度,觉得更是好看,一时不由呆了,瞪大了眼,痴痴地说道,“为么不信你呢”·叔度想不到这小白痴脸蛋还这么滑滑的嫩嫩的,那瞪大了乌溜溜的眼的模样,把那清秀可爱的模样倒显露的出来,不自在地放下了手指,拢在衣袖中又忍不住搓了搓,心里却别扭地想到,“哼,我就说这小白痴能想到什么”·林脩听得朱小少爷如此之说,却不由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对啊,为么不信呢一般人怎么会知道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又怎么会把自己的情况了解得那么清楚,怎么说,这个人也救了自己呢,度人度鬼度沧桑,为么不信呢这般想通之后,一直不愿面对的问题却浮出水面。
第14章 第十四章西风辞(二)·朱小少爷这次还带来了屈先生的书信,乃是转交给太学某位先生的拜帖,屈先生也是费了心·而在林脩决定了之后,除了那三年之约外,叔度还须给林脩作得七七四十九日安魂术,这些除了引得朱小少爷的无比惊奇与膜拜之外,也只是些繁琐的而又重复的事项。
林脩心里老磨着,若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不与李溙联系,想着李溙肯定会很忧心,即使自己不去联系也不去寻他,可是若要他知道了,却也难保不会来寻自己,到时自己怎么能忍心呢。·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将这些疑问统统付诸叔度,却只听他轻轻地吹了吹茶,悠然地说道,“我早已传信与洺宣了,说你被魇住得守真三年,不得近洛阳,也不得近他,否则会有性命之忧,洺宣自是信我的。”·林脩突然觉得自己凌乱了,自己好像没有告诉自己的那谁是谁吧,他怎么还和洺宣那么熟!一时如树上的枝叶,被那突袭的狂风扫过,扑簌簌地抖个不停,顿时感觉这点道行在叔度面前像个小虾米似的,怎么都不够使!·叔度这几天觉得自己心情还是蛮好的,有林脩与朱小少爷逗着,觉得日子真是欢乐无比;瞧着林脩那模样,想了想还是说道,“曾在年少时与洺宣老师有过一面之缘,洺宣自是知道我的,他老师都对我信任无二,何谈他呢!”·洺宣老师,荀子嫡传,也膜拜有加!林脩真是忍不住心中腹诽,这妖孽,真是一个超级大神棍总有一天要在他手中栽跟头·话说最近,朱小少爷被那巫医美色硬是迷得神魂颠倒,尤其见过那身巫医装束后,简直迷得愈发厉害了。
可那巫医却总是不假辞色,甚至对他还生厌得很,可朱小少爷那脑回路,明显不同于常人的羞耻心,那端一下的别扭情怀更是无从谈起的,因而根本不对巫医那冷淡受打击。
林脩自是发现了朱小少爷的那老毛病,心中思忖一番,这妖孽,就等着栽在他手中吧,那样也算成就一番好事呢想你这么自命不凡装神弄鬼如九天火凤似的,到时候却吃着朱小少爷这种小白菜·且说这四十九日内,林脩也别无他事,平日喝茶、下棋、看书,让路秋亲自回去取来李溙曾经送的琴,当初一直轻车简骑赶路,早随行李寄回了家,而且细细嘱咐好路秋不要向郭氏泄露这些徒让郭氏担忧,只说遇见知己游历就好。此外,林脩还在考虑一件特别重要的事,就是关于朱小少爷的终身大事。
·且说朱小少爷闲来无事,也随林脩留在了此处·现已是初夏时节,渐有暑气,这日林脩与朱小少爷躺在槐树下的榻上午休,阳光斜着或者从叶隙中漏过照下来,甚是惬意,而叔度不知道在捣弄着些什么。
林脩由此展开了其第一步计划,引诱朱小少爷·朱小少爷正勾着林脩的一缕头发卷着玩,林脩拍了拍他的手,样子装得很神秘,“你是不是很喜欢那妖孽”朱小少爷疑惑地炸了眨眼,林脩不耐地说道,“就是那巫医。”
朱小少爷发现林脩竟然看出来了,又是惊讶又是兴奋地点头··林脩继续诱哄道,“那你觉得妖孽喜欢你不不,巫医喜欢你不”·朱小少爷似想了想,摇了摇头。
林脩神秘兮兮地说道,“那你想不想让巫医喜欢你,和巫医在一起”·朱小少爷又使劲地点了点头··林脩显得十分得意,“告诉你吧,像那妖孽这种端着的类型,仿佛拒人于十万八千里似的,首先就要死缠乱打,每时每刻都要在他眼前晃,有人说21天是一个习惯的周期。
等他习惯后,你要挑选一个合适的时机表白,比如夜深人静月黑风高之时,比如环境适宜时机不错的时候·但要注意三点,第一,要两人独处;第二,周围要十分安静;第三,态度要十分认真,让他听进了心里。”
朱小少爷看这一步一步的,那么有道理,感觉很是受用,“那表白后呢”·林脩用食指点了点嘴唇,心里想着,有的人这样说不定就成了,你嘛,还得多谋划,“表白后嘛,那巫医肯定一时半会接受不了的,你要在他面前扮小鹿,扮小兔子,很乖,整天拿你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睁得大大的,瞧着他,不要说话。
整天围着他,需要什么就拿什么,当个小厮一样,但除了必要,你要一直很安静的·”·朱小少爷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这样叔度就会喜欢我了吗”·“也许会,也许不会”,想了想似乎没有什么说服力,“如果这样就一定喜欢的话,那世界上岂不是谁都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是吧”·朱小少爷沮丧地点了点头。
“不过,就算那时候还没喜欢上也可以再从长计议”··朱小少爷勉强地点了点头,林脩不禁心虚地加了一句,“像妖孽那种绕来绕去的又心思复杂的,肯定对你这种单纯的最没辙了”。
朱小少爷听着这种空虚的安慰的话,却像最一般的人一样,恢复了莫名的神采·当人进行着未知的单思时,却总会对身边的人不经意的关于对方也会喜欢自己的那种空白话感到莫名的兴奋。
林脩一时间不禁莫名有点心虚,这单纯的小孩若真地深陷下去不可自拔又得不到回应,那该怎么办想朱小少爷从刚来的那个时候,到山中求学,一直都跟在自己身边,怀着一种莫名的信任,如果自己辜负了这份单纯的什么都未考虑的信任,一想到如此,林脩都恨不得收回前面所说的话。
可看到朱小少爷此时那种莫名的兴奋,神采奕奕的模样,却又难以开口··平心而论,叔度也的确是个人物,若能真喜欢上朱小少爷,朱小少爷虽然有点被宠坏了,但心性单纯,只要得到一分的回应,定会怀着十分的心意,其实这也算一段好姻缘啊。
而且朱小少爷也的确喜欢那巫医,虽然他平日好色是好色了点,但也不会如此痴迷,再说,得了这般的人物,定是心满意足的·就算巫医伤了朱小少爷的心,自己定也会陪着他的,要么为他再想计策,要么给他擦眼泪呗。
林脩无法,只能如此想着宽慰自己··——分割线君——·虽然心里带着各种情绪,但那些该做的、想做的,还是就那么做了·从那天晚上吃饭开始,朱小少爷就以一种坚韧的牛皮糖精神黏着巫医。
当那天晚饭,朱小少爷夹了一筷子菜时,巫医惊悚了,脸上明显带着一种对别人口水的嫌弃,想来职业原因有点洁癖,平日也一人吃饭,不太习惯·林脩震惊了,这小白痴,竟然还真会找事,这么快就行动了,可是看看巫医那不忍直视的黑线表情,又感觉怎么有一种前路艰且长的悲催。
朱小少爷拿筷子头搔了搔自己脑袋,“我阿妈经常这么把好吃的菜捡给我,说多吃点才能长得好·”闻言叔度不知想到什么脸色似缓和了点,林脩想到郭氏,心里也不禁暖暖的,反倒没了什么别的情绪。
再说那天晚上,朱小少爷亦步亦趋地跟着巫医进了他的书房,真不停地在巫医眼前晃着,一时问巫医要不要喝茶,一时问是不是饿了要吃东西,扰得巫医不胜其烦,恨不得将其轰出去,可是一看到他那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惹别人烦了的模样,顿时觉得就这样失去自己多年来的涵养,有点莫名其妙,可是忍着吧,又让自己内伤。
于是只得早早收拾了事,熄灯撵人··朱小少爷看时间还早,就跑去询问林脩·林脩此时正坐在灯下,细细抚着李溙送的那具琴,琴在灯下散发出幽暗古朴的光芒,甚是沉静,朱小少爷见到一时不禁也放轻了步子。散坐于其身前时,也未见林脩反应,不禁轻轻叫了一声,“阿脩”。
林脩听到茫然地抬起头,朱小少爷似乎发现他的眼睛还有点红红的,顿时自己想问的问题问不出了,却突然问道,“阿脩,你是在想念李大人吗喜欢一个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林脩似是想了想,“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那么喜欢上了。
可能他身上总会有着你很喜欢的东西,比如你觉得漂亮,比如我觉得的那种威严,还比如有的人就觉得脸蛋白白胖胖会很可爱,你觉得的那与人不同的吸引你的地方,总会不自禁的吸引你,然后他的其他,都会忍不住去包容,或者想为他做什么,做一切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到后来,可能就命格纠缠,再也难舍难分了吧·”·朱小少爷似是有点疑惑,“你前面的漂亮啊,威严啊,可爱啊,什么的都能理解,可是后面的就有点糊涂了。”
林脩笑笑,“没事,不懂就算了,慢慢就会懂了,不想懂也会懂的·”停下细细拭琴的手指,抬起头看着朱小少爷,“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快说吧,别把你憋坏了。”
朱小少爷又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也没什么事,就是晚上跟着巫医的时候,觉得他很烦躁·”·林脩当下心中就有几分明了,“你肯定烦着他了吧,巫医也有很多正事要做呢,下次巫医做正事时安静地守在一边不要扰他就好了。”
“嗯·阿脩啊,那我今晚可以睡在你这不”·“不行,你现在可是喜欢巫医呢,这样黏着我会让他以为你喜欢我,那你不就没戏了。”
·“也是哦,那你好好休息吧,莫要太过伤心了,时间会过的很快的·当初你在蜀郡那么长时间,不也一会就回来了嘛·我走啦。”
林脩不禁笑了笑,想了想阿然说得很对,可是有时候道理虽然那么明白,心情可是完全不由自己啊··第15章 第十五章西风辞(三)·朱小少爷黏着巫医也有段时间了,巫医从最开始的厌烦、甚至有点阿暴躁,到现在已经可以漠视了。
实际上最开始巫医也想过排斥了,尤其在朱小少爷不识好歹的给他夹菜,那他的衣服,摆弄他的笔墨、符篆时,巫医很不能理解这种不可理喻的事情··巫医表示这是一种严重侵犯他私人空间和自由的事情,可没当他想发作时,要么朱小少爷会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他,那模样很是无辜,就像在说,其实我什么也没做,这很自然,没有什么大不了,只是你神经过敏而已;或者当巫医质问他时,他永远不能接上巫医暴躁的脑回路,只会当他平常,然后永远看不到你表情、语言之中所带有的真正情绪和意图,只是接受那种最直接、最简单的东西。
巫医知道这只是一种单纯的善意,很简单的示好,让他去真正发作,又于心不忍或者觉得没有必要,尤其在面对那双又单纯又乌溜的眼睛时,于是就变成了现在的这副默认牛皮糖模式模样。
于是就这样混着,就到了林脩教的表白期了··这日晚上,朱小少爷安静的看那巫医在那调制着朱砂,细细地研磨着,觉得巫医这姿势甚是好看温柔·朱砂调好后,巫医就在那制作符篆,看不懂的文字符号被巫医用朱砂认真地写在上面,那一笔一划,红的黄的颜色在那里交叠,巫医纤细的手指,未露的手腕在那里流转,昏黄的烛火,把这一切都晕染得美极了,一时朱小少爷又看痴了。
朱小少爷这副模样,叔度也算看多了,要么心中鄙弃,要么漠视;不过制作符篆时须心怀若谷,就直接无视了·等到差不多时,已经夜深了,窗外的夜色甚是黑暗浓稠。
叔度把东西收好,就当是撵人的意思了·可朱小少爷却还一动不动,坐在那里发痴·叔度那指节在案上敲了敲,不耐地说道,“哎,我说小白痴,你该回去睡觉了吧。”
朱小少爷像是从自己一个人的游神中醒了般,脸上却慢慢泛起可疑的红晕·叔度看他这副模样,想必又是思春了吧,可联系他最近的架势,一想到那思春的对象很可能是自己,就忍不住就想把他像抹布一样团起来,扔到十万八千里之外。
朱小少爷绞了绞自己的手指,迟疑了一会,像是终于鼓起勇气般,抬起头,散发出凛然的不死不归的气势,“巫医,我喜欢你,你和我好吧”说完,脸色腾地像缺氧似的更红了。
巫医轻轻嗤笑了声,“我说小白痴,我有对你表示过一丁点意思吗”巫医突然感觉很羞恼,也不想多说什么,甩甩衣袖,就自己先离开了。
只剩下朱小少爷一人目瞪口呆地坐在那,还没有缓过神来,像是很伤心,心里像坠了大石般沉重,可是又像觉得这样是理所当然的,巫医的确从未对自己表示过一丁点倾向于好感的那种意思。
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朱小少爷觉得自己现在不想和任何人说一句话,摇摇晃晃地无视掉还守在外面的小厮,直接回房,蒙上被子休息了·可是怎么也睡不着,睁着眼睛看着那黑沉沉的夜色,像是第一次去因为面对生活的求不得与受挫反思些什么,又像是什么也无法思考,脑袋像一团似的,只是沉甸甸地垂在那。
朱小少爷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只是醒时已日上三竿,脑袋却还昏昏沉沉的,也没有和林脩他们一起吃早饭·林脩自是从昨夜守在门外的朱大那知道了这些,在朱小少爷醒来后就过来看看他还好不。
朱小少爷见到林脩后,也并未有什么太多的表情,没有伤心也没有激愤,“阿脩,昨晚我给巫医表白了,巫医说对我一丁点意思也没有·其实我也知道,巫医不喜欢我,我都知道了,可是当听到时心里不知道为什么还是那么沉重。”
林脩摸了摸朱小少爷的脑袋,心中很是愧疚,想着说什么让朱小少爷放弃吧,现在也不是不可挽回,以后朱夫人给他找个漂亮的女人,结婚生子,想他应该也会很满意的。
可是还没想好怎么说,就只听朱小少爷说道,“阿脩,你说的对,本来巫医就也许会喜欢我,也许会不喜欢我·既然巫医现在说不喜欢我了,我就得再好好努力,比以前做得更好才对,才这么短的时间,不能因为这预料之中的小小挫折放弃。”
林脩的手顿了顿,有些惊讶地看着他,仿佛第一次看到他知难而上,想说那妖孽段数太高了,你搞不定的,可是那话在他那带着点沉重的乌溜溜的眼神中,又说不出来了,只得声音晦涩地应了一声。
其后剩下的日子,朱小少爷在面对巫医时更本分更安静了,细细做好自己所能做的一切的琐碎的小事,也不再有机会就就聒噪一下,一直很安静·直到巫医为林脩做完了仪式那晚,朱小少爷找到巫医,很是弱弱地说道,“巫医,你帮林脩做完了仪式,可能我们就要离开了。”
巫医轻哼了一声,“离开呗,难道有谁要留你们不成”·“你你···”·“我怎么了”叔度轻佻地挑起朱小少爷的下巴,“难道你还奢望我留你陪我不成都对你这样了,还不死心吗”说着嘲讽地嗤笑了声。
蓦然,朱小少爷突然觉得很受伤,付出了这般真心,却也不值一文,还要被如此侮辱,愤恨地使劲地打开了叔度的手,“是吗你已经巴不得我早点离开了是吧”·朱小少爷拿眼睛死死地盯着巫医,仿佛已经使尽了平生所有的狠意,又仿佛带上了难以言尽的委屈与愤恨,恨自己的不争与如今这般的待遇,“我知道我不够聪明,也不够漂亮,你们都当我是白痴我是喜欢你又怎么样喜欢你你就可以如此地嘲笑我吗谁让你长得这么漂亮,长得这么漂亮还要整体出来招摇呢勾了我的心,还只当嫌弃”·“我当是看透了你,你那心就是那又冷又硬的石头做的,捂也捂不热。
今天我就离开,现在我就离开从此我只离你离得远远的,再也不来碍你的眼就当是我命不好,遇上你只是我注定的劫”朱小少爷说完后就迅速地奔出了这个小院落,向着外面的夜没头没脑地奔去。
想是离开以后再也没有什么希望的绝望感和没有丝毫回应的热情,使得朱小少爷突然发泄了出来··朱大在外面守着,看得都快急死了,连忙让朱二去通知林脩,自己去追那朱小少爷。
要是有个什么闪失,朱夫人都能把他们生吃了林脩得知后又是震惊又是愧悔,想自己不是那么心恨,非要引诱阿然,也不会弄成如今这副模样,想他从来也没如此伤心如此激烈过。
·林脩让路秋与朱二分别快速收好了东西,与叔度告了别,叔度似乎也有点惊诧与茫然,但也终没多说什么·两人就此别过,朱二从另外一些住在他处的小厮处得知,朱大把朱小少爷劝住,现在城门也已经关了,就在小厮处歇了。
那里也是朱大租的一处单独的院落,并不是很大,但凑合一晚也没有多难·林脩找得阿然,只见房中灯已熄了,漆黑一片,路秋点来一只细烛,微弱的光晕只照得了一小圈。
只见被子隆成一团,一耸一耸的,林脩轻轻拍了拍被子,唤了声,“阿然”朱小少爷掀开被子,床上已湿了一片·瞪着红红的眼睛,一下扑到了林脩身上,嚎啕大哭起来。
林脩也不知该安慰什么,只得拍了拍朱小少爷,胡乱安慰些也不知有没有用的,自己心里也乱成了一团,既是愧疚又是无奈,很是复杂·就这样陪了朱小少爷一夜,两人也不知什么时候胡乱地睡了。
待得第二日,林脩与朱小少爷同坐在一辆马车,两人都没睡好,精神有些疲累·林脩还在搜尽枯肠,思索着该说些什么才好·想着想着,倒说了些最是无味的话,“阿然,回去后找个漂亮贤淑的女子结婚生子,也会很幸福的。
姻缘最是强求不得,就算尊贵如天子,也不能称心如意,就算平民布衣,却说不定与心上人厮守一生·而且,那巫医拒绝了你,说明他根本不是你命中的那个人,何必再纠结于错误的过去上呢。
天下何其之大,该去的人总要去,总有该来的人会来·”·朱小少爷耷拉的脑袋微微抬起望了林脩一眼,“阿脩,你别安慰我了·我想我都应该懂,黄叔度那么出色的人物,定是瞧不起我这种的。
没有学识,没有勇气,没有家世,不够漂亮,却还多了些世俗的铜臭·我知道是我妄想了·可我还是会忍不住伤心,你说我为么会这么蠢,为么要去惹这种人呢只不过是徒惹伤心而已。”
“可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想我这种世俗的人,是不是就容易痴迷上这种不似人端的人呢管他是妖精,还是仙人,把自己当祭品都无所顾忌了,只是也只惹得嫌弃而已。
我愿为他做任何事,只是他并不需要·”·“再遇得别人又能怎样呢一颗空的心,若遇上谁也就是谁了,可是一但装下,就再也难倒空重装了。
若是非要硬塞下别的人,这颗心定是要坏了的·”·林脩不禁听得有点呆了,也不禁感染上了这种难言的酸涩,一直就安静地听着阿然这么说着,说了很久很久,像是有很多言语充斥在其中,又像是十分安静,安静得这心,空空如也。
第16章 第十六章秋风落(一)·因巫医曾约束三年内不得入洛阳,林脩与朱小少爷只得先途径陈留,绕过洛阳入司州再入太原郡·这时节已暑气渐盛,夏日的阳光拉长着,绿叶灼灼,树上的蝉鸣很是聒噪。
这日正在陈留浚仪处逗留,浚仪县位于陈留西部,靠近司州·林脩与朱小少爷路过一间茶坊,实在不想赶路,就停下歇息,解解暑气·各人一口气喝了一大碗,才稍稍好受些。
只听得邻桌一穿着短褂的大汉大声嚷道,“你听说没有符明妻子去了,他不想为他具棺服,只想就那么草草埋了呢·”·茶坊主人是一位中年大妈,接道:“符明那小子我知道,是个好人,定是家里贫穷才这般做的。”
一矮小干瘪的老头不屑道,“他乡人给他凑钱,他还不要·丧葬这么重大的事,怎么可以这么草率对得起死去的人吗”·林脩听得这事,很是感兴趣,这天热的还不如凑凑热闹,反正也别无他事。
朱小少爷虽还是心情低落,但赶路也又倦又躁,自是很乐意·两人问得那家位置,让小厮们各去安排,听得那人家贫,遂还是独自前往较好··到得那处,只见围了许多人,中间是一位幅巾褐衣的男子,被众人成半月形拱围着。
看着三十左右,眼睛细细弯弯的,鼻梁挺秀,肤色白净;这时节,虽已很是燥热难耐,脸上带着点疲累与伤感,却也还是一幅温柔的模样,没有丝毫对众人的不耐··只见他前面站着一位穿着灰色长衫的男子,年纪颇大,留有长髯,不知说着什么,林脩向身边的一位黝黑的少年打听怎么回事。
少年见林脩与朱小少爷长得好,穿的也不错,脸上疑似冒起一点红晕,支吾说道,“好像这位从颍川来的张老爷要帮符先生家妻设棺椁呢,符先生好像不愿意·”·此时只听得褐衣男子说道,“古之亡者,厚衣以薪,葬之中野,唯妻子可以行志,但即土埋藏而已。
望先生莫再强求·”林脩听得,心里不禁诧异,想这人也甚是豁达,在这亡者为尊的时代,却敢如此行事·长衫长者也不好再过强求,褐衣男子家中还有白事要操持,除了留下主持或帮忙的人外,众人逐渐散去。
林脩心下思量,如此人物,定要好好结识才好,如今三年也别无他事,随心所欲倒好·但今日贸然打扰并不妥当,还是过得几天才好·遂与朱小少爷商量,朱小少爷亦是无可无不可,随林脩怎么做就好。
待得符明家中白事已妥当,只等得七日新亡魂回门即可·林脩与朱小少爷两人一同前来造访,只见符明家院落围着似乎有些日子没有修剪过的篱笆,房屋很是简陋。
篱笆的栅栏开着,林脩与朱小少爷在打开的门栓上敲了几下,只听得屋内传来一些东西碰倒的声音,很是慌乱··只见前几日见过的男子正穿着一件浅白色的长衫,手里抱着一个未满一岁的婴儿着慌地跑过来,看到两人,很是疑惑,“想问两位小兄弟不知有何事”怀中婴儿似有些不舒服,哼哼地叫着,要哭不哭的,男子只得抱着轻轻拍了拍。
林脩见得如此光景,心下又是讶然又生出些别样的情绪·朱小少爷倒是带小孩貌似有些经验,提醒道,“他怕是要尿了吧”·男子听到像是突然明了,手忙脚乱地解开小婴儿的裤子,小婴儿放完水后果然不挣扎了,只是乖乖地看着两个陌生人。
林脩想着两人应该还是贸然打扰了,有些歉意,“我与阿然从慎阳过来,途经此地,恰听得先生行事,很是讶然,所以才贸然造访·我是林脩·”又转向朱小少爷,“朱然”。
(本页完)
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文案·林脩再活过来时,发现自己的记忆貌似有点不对劲,挣钱过日子,好好学习,求学完后被老师打发到蜀地时,发现三世公卿名门之后的现任蜀郡太守李溙,却是曾经自己救过的一个将军�S谑俏氯笈级械愣榈拿朗芸剂斯创睢!�1VS1,刚直名门能臣攻X温润平民谋略美受,HE,宫斗+政斗+感情,多CP,小白、腹黑、温柔群受乱入。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天作之和 天之骄子 灵魂转换·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脩,李溙 ┃ 配角:符明,冯岱,赵素,朱然,张让,张朔 ┃ 其它:1vs1,HE,不虐不腻·第1章 第一章槐花熏(一)·这是一个诡异的开始,但实际上又并非那么诡异。
早晨的风在熏热的空气中滑过,带起灼绿的叶懒懒地翕动·篱笆围起的院子,泛旧的三间土屋,驳落的墙面,盖着几片瓦,大片的茅草;透过窗的光线,浅浅浸在床上少年的身上,阳光中浮动着微尘,映着柔的眉,弯的眼,微翘的眼梢,秀挺的鼻,淡淡的唇线拉着微薄的唇,还有一点婴儿肥的脸蛋,一切都很美好,只是少年的眼神中带着惊骇,整个面容带点扭曲。
死过去,又活过来了,还带着诡异·意识与身体貌似曾经属于两个人,但是记忆就像存储了两份,刻盘在一个大脑中,曾经的与现在的·可是关于意识的主人与身体的主人所具有的感情与记忆,都像被涂抹了一样,模糊而透明。
具体点说,就是此时的少年,只剩下两份客观的知识性记忆,却没有主观的自我存在认知;并且,主导意识中,少年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就像回到了历史中一样,可又却是历史的现实。
也许曾经人生还没有展开,也许人生已如秋树落叶,不管怎么样,少年蜷了蜷自己的指节,这种还活着的感觉,总是好的··房间门吱呀一声,进来一位三四十的妇人,脸上带点沧桑与愁容,看到少年已醒过来,很是惊喜,忙坐到窗边扶起少年,“脩儿,真是吓坏娘了,你怎么就掉到河里去了呢你要是出了什么事,让娘怎么活啊”说着眼睛已经泛红。
少年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妇人擦了擦眼,接着道,“快睡了一天一夜,饿了吧,娘给你端粥过来·”·少年喝着碗里的稀粥,惊诧、迷茫、庆幸各种情绪不断地泛起发酵,让自己头昏脑涨,喝完后又被吩咐躺下休息。
睁眼望着家徒四壁,在一片混乱中反倒迷迷糊糊又睡过去了··过了一周左右,少年总算把自己目前的处境弄清楚了一二三,少年原名叫作林脩,此地李家村,介休地界,时处苍朝。
今年十五未满,小时候父亲就已去世,母亲拉扯着长大,宗族里时常接济;平时性格安静乖巧,可能因为贪凉下水游泳溺水··林脩的母亲郭氏,父亲原为教书先生,识得几个字,嫁给了在府衙里当差的父亲,可惜父亲身体患病,早早去世,家里境遇一日不复一日,母子相依为命。
少年不禁对郭氏生出感叹与依恋·缘即如此,亦该随之··现在最大的难题是一贫如洗,原来的自己在宗族里的私塾读了几年书,识了几个字,现在年纪大了,也该去做活了,给家里多点经济收入;母亲托了族长,族长看母子俩比较可怜,在县里府衙找了个差事,不久就要去入职。
可是的可是,自己也算初来乍到,还这么幼齿的年龄,也不太识人通字,如果呆在小小的府衙蹉跎一生,实在有负上天再造的厚爱··应先让母亲辞掉这份差事,再谋个生计赚点收入,再求学。
晚饭时母亲把摊的鸡蛋尽往自己碗里捡,心疼地说道:“脩儿啊,看你这几天思虑过重的模样,都瘦了·”·少年看着母亲碗里的小葱拌豆腐和一点咸菜,心里不禁一酸,把鸡蛋又放到母亲碗里,“娘,孩儿觉得自己年龄还小,就去府衙谋个普通的差事,一辈子也不会有什么出息;孩儿还想去读书,只有读书才能有出息。”
郭氏脸上浮现出喜色,不久又转为难过,“脩儿有着大志向,娘很欣慰,可是家里如今一贫如洗,娘也不知如何是好”·“娘,我已经长大了,这些让我来操心吧,等我赚够足够的钱,换个好点的房子,我再去求学。”
分割线·翻来覆去,林脩通过自己曾经的了解,结合现状,觉得卖酒更为有利可图·父亲酷嗜饮酒,年月隐去,母亲落得一手酿酒的好手艺,偶尔拿去换点银两或者赠人,只是妇人家抛头露面总归不是很方便,因而也只是断断续续,维持生计而已。
当今世道,唯饮酒一道,入得高堂,下得市野,既有竹林勾栏的风流,亦有绿林江湖的豪迈,尤其现今崇尚名士门别,若再添点雅致的别趣,想来大有可为··林脩将此番思量与母亲一说,郭氏很为诧异,既惊于林脩能有这番考量,又诧于林脩不嫌锱铢相较的市侩,不过也无什么反对的理由,听起来也是好事,儿大于天,郭氏自是无不从的道理。
如今槐花正好的时节,林脩让母亲将酒酿为两种,一种是当地传统的清酒,主要是贩与走卒农夫,吸引客流量,保持基本的收入;一种则是用以清酒为基槐花熏染,贩与士人乡绅,添些名义或者噱头以待价而沽。
前者用陶罐盛装,以显厚重朴素;后者用白瓷盛装,以显时令别致··天色微明,林脩早早从床上爬起来收拾妥当,用背篓盛着二十斤的清酒与两斤的槐花熏,搭着村里阿伯家的牛车,早早入城。
林脩想多带点入城,郭氏怕林脩受累劝住了··城里集市上廊坊勾肆,清晨时分,赶着早集,人声喧嚷,肩并交踵,自是十分热闹·林脩随阿伯摆好摊子,标好价格,清酒二十文一两,槐花熏五十文一两。
此时市集中一斤分作十六两,林脩不太习惯,也没有可以称重的器具,按照一斤十两,自己估摸着卖与客人··林脩生得不凡,又是少年之姿,自是吸引了很多目光,从第一个问价沽酒的人之后,酒香散开,清酒卖得甚好,槐花熏偶有问津,却无人购买。
如此三日过后,清酒已卖得白银十两有余,可槐花熏却滴酒未售·郭氏甚少挣得些许钱,看到林脩的收获已是十分心喜,让林脩夜里早点收拾好好休息·夜里林脩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为槐花熏心焦,思量颇多却不得回应很感无力,却又不甘;仔细想想可能是自己销售方式不对。
市井之中,自是锱铢相较,二十文的清酒与五十文的槐花熏,味道也相去不远,一般人自然选择清酒;而附庸风雅之人平日并不需要游走于市井之中为生活盘算奔波,实际上即是选择销售地点不存在销售对象。
现在清酒还剩一些,槐花熏虽然酿得不多,可全剩着也让人心疼,明天应该好好重新择地而销啊·想通之后,林脩渐渐沉稳睡去;月色正好,抚去白日的奔波··第四日,林脩和阿伯约好回去的时间地点,自己单独拐过几个街道,正是大的客栈集聚之地;找到岔路的一棵大槐树,铺好几尺来方的灰色布巾,将酒摆好。
白瓷上贴的标签题着“槐花熏”,后用小字注着“他乡为客,思归槐里;时岁尽染,所悟及孝”;又拿出简单的纸笔,思磨着是否又该多写点或者练练字打发时间,最近时常练练字,一是习其字体,二是识其繁简,到现在也还差不多,只是偶尔会繁简交错,不尽一致。
这条街道果然繁华甚多,许多绣衣公子或白衣书生往复来,楼上多有公子倚栏而往··林脩虽然穿着粗布衣衫,但被母亲拾掇得十分整洁,再加上青丝乌发,明眸皓齿,曦粉脸颊,又自然而得,甚是引人注目。
自有路人被其秀色风格所吸引,虽不知其自得风格在于想着赚得满载而归,亦从无以市井贩卖为耻的教育··这日,介休城朱家小少爷正闲得无聊与一帮相熟的游闲子弟在此最大的酒楼嬉戏肆玩,想着怎么打发这妍妍日光,不想正看到槐树下的林脩,看他生得模样好,不由生得找乐子的兴趣。
遂引着一帮小厮下楼,剩下的游闲子弟则争相趴在窗边准备看热闹··朱家小少爷背着手,抬着下巴,挑挑眼神,嗤道:“哟,卖酒的啊,清酒二十文一两,槐花熏五十文一两,话说这槐花熏贵这么多是什么道理啊”林脩微敛双目,转动眼珠暗自思量,想着小公子一番锦衣玉食的模样,随意忽悠几下,自然是不会在乎这点小钱的,看来果然今日财运不错。
“这位公子,所卖这槐花熏以清酒为基,以将开未开、饮朝露、沐晨光之槐花熏染,更为清雅·”·朱小少爷眼珠滴溜溜地转一下,“你这就添点槐花什么的就价格翻倍啦”·林脩更作端庄木有,缓缓解释道:“世上难得,唯心意感怀;陶瓷价廉,遇巧功妙笔则加倍;帛布色简,遇色染丝绣则益美。
这槐花熏采取精细,取行孝思归之意,岂是寻常之酒意味可比;饮之入血敛降,对身体甚有好处,尤其可使父母延年益寿·五十文,实在是很公道的价格啦·”·朱小少爷听得这番说辞,心下甚喜,虽平常在家娇生惯养,也不爱努力奋发,但心性天然,对父母很是孺慕,其他听完可能只明白十之五六,可随父母身体很好,这个代表孝敬父母倒是听得清清楚楚,就让身后小厮拿出钱来。
“你这剩下的我全要了,瓷器标签全给我吧,这些银两给你就不用找了·”·林脩听后觉得惊喜来得太突然,有点茫然,很快反应过来,把酒连壶递给身后的小厮,心中很是满足,不由得抿唇微笑,朱小少爷看着很是惊艳了一把,有点目瞪口呆,但也没多想,就带着小厮离去想快快回家把酒献给父母讨一下乖。
转眼日暮西斜,还剩下的半斤多给阿伯拿回家喝,林脩到了和阿伯约定的地点,回到了村里··第五日,林脩又到这槐树下守着,盘算着不知今天运气如何;过得这段时间,槐花也该没了,天气也该更炎热了,出来在整日曝晒这小身板可能受不住。
最近也算收益可观,在家温习温习这里的书本可能比较合适,等得酷暑过去,又可再作其他思量·正如此辗转思磨着,朱家小少爷又走到了跟前··第2章 第二章槐花熏(二)·槐树的花枝随着偶尔的对流风轻轻摇曳着,有些花瓣落在林脩的发上,肩上,透过树枝的光斑在地上悠悠地旋转着。
朱小少爷蹲下来,双臂抱膝,唤道:·“喂,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叫朱然,今年十六未满·”·林脩抬起眼,笑道:“我叫林脩,今年十五未满。”
“你比我还小一岁,就出来挣钱啦,好厉害·昨天我把酒拿回家,我父母很高兴,父亲尝了后觉得味道很不错,让你以后定期各种酒都往我家送一些。”
林脩心中一转,这就算固定客源了吧,以后就不用天天都来守摊子了,“那多谢然公子家了,不知公子家住哪里”·朱小少爷手指指着东南方向,“看到没,不远处那最高的屋檐处就是我家”,又指指身后年纪稍大蓄着短胡的佣人,“你以后就给门房说找胡管家,就这个;明天你就先送些这个过来吧”。
朱小少爷指了指清酒·林脩点了点头,并向胡管家打了招呼··一行人离开之后,林脩托腮发起了呆,目前都还蛮顺利的,等存了些银两,应该重新修个好点的房子,以后如果更忙是不是还得找些帮手,等自己离家求学后母亲一个人在家没人照应也不放心,哎,要操心的事情还是好多啊。
真是感觉现在十几岁都比那时候二十几岁还要操的心多,少年初识愁滋味啊··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自此之后,接连几日,每日朱小少爷都过来找林脩聊会天,有时带点吃的,有时偷点小酒。
林脩也按时将酒送到朱家,省时省心收益颇丰·多了一个人陪着一会,林脩觉得这白日光也不算那么难熬·朱小少爷虽有点任性,却也单纯可爱··分割线·期间又下了场雨,槐花落了大半,天气也变得更热。
家里的酒剩的也不多了,休息了一天,林脩又来到了老地方·朱小少爷又准时地蹭过来,黏糊糊地贴在林脩身边··一行车马往这边经过,酒香飘入帘中·帘子被掀开,出来一位年纪大概六十多,留着寸许白髯,头发花白,精神矍铄的老者,示意停车。
老者盯着那槐花熏的标签,缓缓念叨,“他乡为客,思归槐里;时岁尽染,所悟及孝”,第一遍时边念边抚着白髯边缓缓点头,第二遍时不知想到什么,又生出感伤情怀,面有戚戚焉;第三遍后则沉默不语望着远方,又似眼神空茫,不知所念为何。
林脩看着老者情绪的变化,目瞪口呆;老者不久回过神来,问道:“这槐花熏题字何人所作”看老者有传说中那种德高望重的感觉,林脩马上站起来,拂一下衣襟,恭敬执礼道:“是晚辈所作。”
老者挑挑眉梢,“看你也有些学识,小小年纪为何不好好求学,怎么作这些营利苟苟的小伎”·林脩显得愈发恭敬,回道:“人生而有命,自应顺势而为。
晚辈惟与母亲相依为命,家贫如洗,又年有所长,须与母分忧·孟子亦曰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处高堂亦可钻营,处市井亦可修身,唯心不唯境遇而已·晚辈度过此番困窘,即求心之所愿。”
老者看着林脩风姿非凡,手慢慢抚着白髯,眼角浮现喜意,微微点头,·“既然如此,你就以这酒为束脩,择日即来找我拜师·”·林脩不禁大喜,听闻成皋屈伯彦因崇慕介子推,遂居于介休城40里外绵山中,不少人慕名求学,想必这位老者就是屈伯彦。
朱小少爷知晓后,眼珠滴溜溜一转,自己心中也有了计较··分割线·回到家中,与母亲说了白天是际遇,母亲也很欢喜·母子俩计算了这段时间所赚的银两,刨去成本还剩得百余两。
已足够重修一下房子,还有朱府的定期订购,束脩也只要奉上好酒就可以了,不过想来是那个老头子特别贪杯,母亲酿的酒自然是好的·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找到能够帮忙可靠的人。
介休城比较小,晋阳则为并州治所及北方中心所在,每年冬天时有羌胡各族袭边,多有流民集聚到晋阳,以图混个生计·改日邀朱小少爷一起去一趟,有个伴安全点,母亲少点担心,还可搭个顺风车。
朱小少爷听到林脩的计划,介休相聚晋阳两百余里,得花上大半天的时间,在晋阳过上两夜,第三日返回,感觉颇为新奇,自是欢喜得不得了··这天清早林脩和朱小少爷在城外集合,爬上马车,看到里面的东西,眼角不禁抽了抽。
吃的穿的用的,真像要长住他乡一样,看来朱小少爷真是朱府的宝贝·六月的天气已是十分闷热,马车跑在官道上,两边挑起的帘子因为速度穿过对流风,温度虽高,却也还算舒爽。
路边都有高大的树木,枝条摇动的光影像旧电影的节奏一样,浮在单手托腮,望着窗外的林脩脸上·可能是旅程总会让人更加觉得时间的单调,也可能是思绪这种东西总会带着周期性,林脩不禁又想起了曾经的生活。
前段日子比较辛苦,回家后也不好在母亲表现过多什么,躺在床上又很快睡死过去,现在无事可做又忍不住想起·曾经的生活细节已并不是太重要,就像旋转成一团模糊的影子,等情绪漫过,湿哒哒地黏在自己的心上,渗过每片膈膜,不由浸在感怀的压抑之中。
朱小少爷看着林脩脸上慢慢染上悲色,也不知原因,有点不知所措,但又觉得这样子也颇为好看·于是叽里呱啦说起自己那些鸡毛蒜皮来,突然靠过来神秘兮兮地说,“我也要去屈伯彦那里读书了,我父母不知我又要弄什么幺蛾子,可费了我一番口舌。”
林脩惊讶地盯着这只牛皮糖,忽然觉得,人生也并非完全寂寞如雪··分割线·到了晋阳城,两人脸色都不太好看,胡管家安排好所有事宜,让两人先稍作休息。
吃过晚饭后在晋阳城中随便转转,晋阳风格粗犷,沉朴厚重,亦不失繁华;不过,往往越繁华的城市往往集聚着越挣扎的底层,加上晋阳靠近北方,流民颇多,衣衫褴褛,带着怯缩、绝望或者阴郁的眼神。
第二日,林脩、朱小少爷和胡管家三人来到流民集中区域,留下一个小厮照顾东西·通常许多流民在此卖身为奴只求一个生计,林脩想着应该买年纪小的、没有后顾之忧的,胡管家阅人较多,看看品性如何。
只是多数都蓬头垢面,形容饥瘦,神色黯黯,林脩也不知如何下手··走到将近一半,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突然冲过来张开双臂,睁着一双大大的黑眼睛,有点怯懦,又故作勇敢地嚷道:“大哥哥,赏我和我哥哥一口饭吃吧。”
林脩看着后面跟着的半大少年,捏着衣角,咬着嘴唇,带着担忧却又无奈·林脩瞟向胡管家,胡管家微微点头示意··林脩看着小男孩生得讨喜,虽然不甚干净,却也没像其他人一样那么憔悴饥瘦,后面的哥哥反倒瘦弱不堪,想来可能哥哥都省着口粮留给弟弟了。
林脩稍微起了逗弄的心思,微笑地说道:“哟,你瞧你这么丁点,能干什么活啊”·小男孩听到眼睛更瞪得大大的,眼珠忍不住闪了闪,感觉就要泛上一层水光,却又缩紧了五官,“我什么都能干我会很勤快的。”
想了想,又补充道,“好多人想要哥哥去干活,可是不愿要我,哥哥不愿丢下我都没去·”·林脩眼睛闪了闪,抬头问后面大一点的少年,“你叫什么名字”·“赵谨,今年十七;弟弟名叫赵素,今年九岁;父母早已去世,与弟弟流窜到此。
望公子收留兄弟二人,自不负公子恩德·”·“只是你们须跟随我去介休城,可能一辈子居于此弹丸之地,而且也非大富大贵之家,仅可温饱而已·”林脩试探道。
“衣可蔽体,食可裹腹,已足矣·”·林脩思及此人,一路照顾幼弟,身处奔波,亦行止有度,应该颇为可靠并能管事·后又挑选了一个十余岁的小女孩和五十岁左右的妇人,皆无亲无故,也好照应郭氏。
古人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但世事变幻,白云苍狗,与人相关的事情从来不能按照理性的逻辑发展,也无可定论·先作好打算,等事有变故亦缓冲。
分割线·山中岁月静好,没人一间不大的小屋,林脩这间屋后有着浓密的树荫,屋前采光很好,窗前摆放一张书桌,靠墙一张不大的木床和木柜·管伙食的大叔做饭味道一般,但做肉食喜欢放花椒或者胡椒粉,滋味还蛮好。
功课也不是很多,先生安排一段时间的内容,再偶尔予以点拨;林脩与朱小少爷新来学习的内容也比较经学·月余林脩回次家,安排好各项事宜,偶尔赵素被郭氏或兄长派来给林脩送点吃食、物品或新酿的酒,自然好酒大多孝敬了先生。
转眼已至寒休,因时间仓促,也才修了两进院落,将郭氏、云婶和小槐花(郭氏给小丫头取的)放在了后院;赵素不肯一个人住,和赵谨住在一起,与林脩的房间在前院。
是夜极雪,时间也很安静,林脩裹在被子里觉得很冷,呼吸的空气都是冰的,刺激的嗓子都很难受·一直将近半夜,才有点迷糊的睡意;外面却传来断续的马蹄声,快靠近林脩家的院落时,突听到一声重物落下的钝声,然后感觉马在围着什么打转,还有急促的喷鼻声。
林脩想当作没听到睡过去,心中却又磨得慌;起来看看吧,外面又冷得很,而且林脩认为自己是男的,可是都不好意思承认,其实胆子很小·小时候半夜睡不着都会爬起来敲父母的门,让母亲再次哄睡着,长大后虽然好点,但在学校时半夜上个厕所也老心跳加速。
实际上也说不好怕什么,就是觉得在这神奇的漆黑的深夜,虽然不一定有什么真正可怕的,可就是心中瘆的慌,林脩自己总结为一种可以称之为黑夜磁场的东西·最后一点好奇加上心里磨着产生的越发的焦躁,让林脩终于忍着起床去看看。
第3章 第三章梅花沁·林脩穿上衣服,披上厚厚的披风,将房门带上,再如何房间总比外面温度高,总不至于回来时又相当于在冰天雪地中缓和过来·走到赵谨房间窗前瞄了一下,赵素像只八爪鱼一样箍在赵谨的身上,想想还是没有叫赵谨陪自己一起,如果没什么事情岂不是打扰他们的好眠。
吱呀地推开院门,一阵寒意袭来,夹杂着某种淡淡的冷香,习惯后再很难闻道,可能是因为温度最初的对流才能最开始捕捉到空气中那点微妙的气味·雪已下了厚厚的一层,空中还安静地飘着,雪层反射着光线,天也不是那么黑沉。
·一团黑影坠在院外的路边,一动不动,林脩想返身回屋,可又觉得都出来了,但是让自己过去又觉得太有恐怖诡异的氛围,谁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回身拉着门栓,突然马的喷鼻声更加剧烈,有马的话可能是人,如果就丢下这个人肯定在雪里会冻死吧。
如果面对的是生命的问题,也许其他许多情绪,像恐惧、疲倦、厌恶,都远远难以成立··林脩还是走了过去,踩在雪层上,有一种奇妙的微陷,然后再冰冷地凝结与踏实,发出轻微地挤压声。
肯定是因为恐惧,所以林脩才觉得自己的心跳得那么快,很想在下一步就返身而去;可是那微妙的一种执念,却轻轻地勾着他的心,他觉得自己肯定是发烧了,所以大半夜才做这种不可理喻的事情。
当你害怕或者排斥时,总以为路是那么远,事情是那么的艰难,当你回头发现实际上很简单,而且觉得很值得,那么这肯定是你值得去做或者应该去做的事情;当你回头觉得是如此的不值、空虚,也许在下一次,应该问一下自己,是否还要做这种无聊的事情。
不过,很多时候,我们都被一种微妙的执念牵引着,知道等着的是空虚的结果,可是却仍忍不住如此单调的重复,仿佛陷入一种瘾症,只是证明自己的脆弱,无法忍受自己无法证明的时间,然后不断重复陷入对一点欲望与兴奋的追逐,然后只是枯萎的时间。
这一次,当见到地上的人时,林脩确定自己应该是感到兴奋,而这一段路实际上是如此之短,都忍不住想嘲笑一下自己的胆小·地上的人嘴唇苍白干枯,闭着眼,蹙着眉,发丝微乱,还沾着雪花;他蹙着的表情就像收蹙着自己的情绪,收蹙着自己的疼痛、畏惧、卑懦等所有自己不愿意有的情绪,然后以为表情地紧蹙可以让脸孔或者身体的密度增加,从而足够坚实,坚实得想巨石一样去承担人生或者命数所有的苦难。
仿佛第一次,林脩才如此清醒地感觉到,他已身处不同的世界;这样的世界,有人需要卖身,有人可以纨绔,有人可以隐世而居,求己所得;但是所有的人,在这个世界,都需不断地缩紧着自己,缩紧着自己的身体,缩紧着自己的人格,缩紧着自己存在,才能足够加大自己生存的密度,才能够足以承担这生活与世事的打击。
而林脩,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异物感,他松散着,就像软绵绵地一片,随意时空、命运将他扔到什么地方,匍匐在自己的一角即足以让他自得地蠕动着·不需要考虑食物、衣物、出路,一直只须考虑学习,而人格这种东西,如果认为它存在着,它即安好地保护自己的意识,它若不存在,也只需巴巴地卷着寄存。
也许有一个人,当你遇见他,你会觉得自己的时间被拉长,然后你的思绪、意识,就如这冬天的雪花,纷乱地涌入这心中,单纯得就像天地间只有是与非·林脩想,这是一个让他觉得时间被拉长的人,这个人长得很俊,很坚硬,穿着盔甲,渗着血,然后从马上掉落在他的屋前。
虽然也许还不能理解这样的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分割线·渗着血林脩对自己的闪神无语了,等回过神来,胳膊已经穿到男子的身下,想把他扶起来。
感觉重得不行,回过头,却发现男子被翻动已经醒了,睁着眼睛,如隼的眼神,审视着林脩;林脩突然觉得背后一阵冷气飘过,很想马上放手,可是男子马上又晕了过去,身体仿佛变得又黏又重,又扔不掉了。
好不容易半拖半曳将男子拖到自己的房间,还是将赵谨从暖暖的被窝里残忍地叫了起来·赵谨看到男子,眼神闪了闪,又装作若无其事·帮助烧了热水,给男子解了盔甲。
林脩看着赵谨轻车熟路,越发觉得赵谨有点不简单,可又觉得不太对劲,但也猜不出个所以然··赵谨又细细地嘱咐着热水用过后放着就行,要不要拿一床被子来,晚上林脩要去睡哪;想来是不想露出更多破绽,故意刺激着林脩打发他,林脩也就遂了他的意。
拿起手巾给男子擦了脸和手,被包扎好的伤口已经停止流血,也就没动,林脩想着自己也不会处理·折腾一番,困意已经汹涌,林脩将就着和衣躺在男子身边迅速睡去。
第二天男子早早就醒了过来,看着几缕青丝搭着的容颜;回想过来应该是昨夜看到的那个人,青丝如泄,未有挽髻,衬着雪色,昧着夜光,身形如削,步履摇跚,显得难以言喻的动人。
也许美好的事物总是容易让人忍不住靠近或者放下戒心,所以才会有陌生人如此卧榻共眠的光景,不是很科学;不过本来与人有关的事情就不能用科学判断,更何况掺杂了人们所不能意识的情绪、脑磁波或者荷尔蒙。
等到林脩醒过来时,身边已空空如也;林脩不禁感到一阵恍然,难道真是雪夜奇遇;可看到昨夜收拾的一团糟的痕迹,不禁疑惑,不至于啊,明明是活生生的人,才不是什么灵异事件,再说灵异事件一般是美女才对;等清醒些后,又不禁愤怒了,这是什么人啊,没声没息地又跑了,还真以为自己是阵风,刮过就无踪了。
实际上应该客观地说一下,也许别人会有急事,或者有很多种可能,但林脩的确是为自己无以投放的情绪傲娇了··分割线·建康元年,顺帝崩,顺帝子继位为冲帝;半年余,永熹元年,冲帝未及三岁而亡。
是时林脩三年业毕,屈伯彦询问其志向,林脩恭身答道:“时值国家风雨飘摇,学生孤力难为,不过汹涌沧海中一叶,粉身碎骨亦难济天下苍生,惟求力所能及·”·屈伯彦叹息,“为师亦知你性子;易曰,天地闭,贤人隐,虽不及古之大贤,但也明晓世事不可强求。
那你今后又作何打算”·林脩踌躇道,“学生并未想好,但思及阅历尚浅,所学亦纸上须臾,须游历四方以磨砺自身;还望先生予以教诲。”
屈伯彦慢抚白髯,“吾今身后百年余,内忧甚剧,外戚专权,宦官当道,皇室旁落,必引得八方征伐,权势消长,如此内耗必甚;虽眼前外患还不足大虑,但期间休养生息以蓄势待发,其后再过百年余实为堪忧。
昔武帝图谋以保我族几百年安稳,却亦为熙熙攘攘求名为利之徒除却后顾之忧而已·个人小命数亦只可求之,不可强之,而天下之大命数求之亦难,惟可顺之·天地玄黄,宇宙洪荒,万物有盛有衰,有起有落,也无须过于哀嗟。
世事如白云苍狗,只苦了其中随波逐流的万民苍生·为师仅愿你怀向善之心,所及之内勿行违心之事·”·林脩心下敬服,诧于先生的深思远虑,又叹于先生乱世中的无奈与豁达。
自家中境况日渐好转,郭氏平日已不再亲手酿酒·如今林脩别师,郭氏又亲酿各色酒诸多,让林脩敬奉恩师·离别时,屈伯彦拿出一张拜帖,“现今蜀郡太守李溙恩师与我有几分交情;李溙其人,刚毅果决,肃治清明,武能守边,文能治民,你持此拜帖,想其也能看我几分薄面。” 林脩谢过恩师。
·分割线·林脩谢别恩师,回至家中,与母亲商量游历及拜帖之事,恐郭氏不舍,亦忧母安康·郭氏严厉地训道:“男儿志在四方,屈先生待你恩重如山,有再造之恩,给你指点了一条匡扶苍生的道路,母亲亦相信你能有所作为。
母亲现在也身体健康,无须过多担忧,等你再作安定之后,也可将母亲接到身边·如果你为母亲而罔顾上天厚德,母亲心中更为不安·”·林脩反复思量,蜀郡从古至今为居安之地,如今偏居介休一隅,实非长远之计;先至蜀郡图谋发展,亦有先生拜帖,等情势逼人之时偏居蜀郡,也不失为良策。
知晓林脩将赴往蜀郡,朱小少爷迫切希望跟随,可是林脩归期未定,朱小少爷父母自是不允许他胡闹·林脩安慰朱小少爷道:“你留在介休,我还有特别重要的事情需要你帮忙。”
朱小少爷自是十分心喜,问及何事,林脩商量道,等他离开介休,赵谨兄弟二人也须跟随,虽后来又添了数人,也不太放心·如今家中又新开的店铺,虽还规模不大,但前景光明,希望朱小少爷可以共同经营留下的沽酒生意,均分收益。
朱小少爷也不怎么在意钱财,但林脩特别强调这是托付给他的大事,非常希望他能帮忙,还能常常通信互通有无,朱小少爷想着父母必不同意他远游,这样也能和林脩有所联系也就接受了。
朱小少爷虽在家受宠,但毕竟并非长子,还有几个兄长,无须继承管理家业·父母看小儿子能够试图有所为,虽然小打小闹,但也颇为欣慰;而林脩之人,他们也是十分满意,愿意儿子与之交好;因而也对朱小少爷多有帮助和指点。
转眼已至桃花三月,林脩带着赵谨赵素来到因都江堰而闻名,素有天府之国之称的蜀郡··第4章 第四章桃花染(一)·蜀郡治所少城,武帝时在蜀王城(原少城)之南筑南小城,蜀王城则称之为北小城,加之西南锦官城,共构成少城。
城东南西北皆有军营垒城(一般位于大城附近),城中有通往四方大道,另有通衢巷道遍布城中··杨雄蜀都赋中形容锦官城雕镂铅器,百伎千工;东西鳞集,南北并凑;凄秋,发阳春;罗儒吟,吴公连;眺朱颜,离绛唇;眇眇之态,呲噉出焉。
繁华风流之态跃然纸上··在具有现代意识的林脩眼中,历经千年,长安已成北京,扬州已作上海,而锦官城却仍如千年前的模样,改面成都·锦官三月,相较扬州的风流奢靡多了一分矜持,相较洛阳落入尘埃中的富贵多了一分古朴,而相较晋阳的粗犷亦多了一分婉约。
身处洛阳、长安或者扬州,即使你为人上人,亦须谨言慎行难以残喘,即使你如何努力,你也只是万千蝼蚁中的一只,粘在权势张罗的网中,活在富贵蒸发的饥渴中,社会叠加的意义远远超过你自己本身。
即使你不想承认,你也难以活成一个人··但是成都,会让人相信,不管你富贵或贫穷,布衣或卿相,只要你愿意并努力,那么你就可以以一个人的姿态生活着,或细琐,或从容。
野心家不会在这里织网,淘金者不会在这里销金,因为这里不存在那些所谓需要苦心经营的意义;你只是你··话说少城距离洛阳3120里,路程奔波两个多月,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忍受。
总有人会认为旅程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路过的风景会多么赏心悦目,路过的人会是多么千姿百态,路过的际遇又会是多么的销魂断肠;不过,这一切,对于第一次龟速长途奔波的林脩来说,是完全不存在的。
只要行程稍微拉紧,林脩就觉得路程颠簸元气大伤面色苍白不复人色,而车里的赵素都明显要适应许多,反过来照应林脩,赵谨赶车·为了照顾林脩的状况,路程或急或慢,拖了两个多月才终于到达蜀郡。
若言肃治,则称少城;若言风流,则称锦官·传说蜀锦于锦江中濯染更为鲜明,因命名曰锦里,后汉时于此地设锦官管理织锦业,因而称作锦官城·原少城,即郡治府衙所在地,郡中官吏、士人或大姓多居住于此;而富贾、集市、亭台楼肆多集中于锦官城。
林脩带着赵谨兄弟从北门直入少城,此时正是桃花染、海棠娇的时节,城中风景不禁使人放松下来·为了显示对蜀郡太守的敬意,只是稍作休整即赶往太守居所,等先登门后再作安排。
经过打听,绕过街巷,路深处,看到朱底黑字匾额,上书“李府”;黑漆大门显得几分严肃沉穆,大开着,没有守门人··赵素立马上前使劲拍着大门,唤道屋里有人没。
林脩和赵谨不禁抽了抽额角,又觉得很方便·没多久出来一名年纪不大的少年,林脩将拜帖转交,不多久就被请进去·院中种着几棵桃树,花开得正好,暖熏的空气中,带着淡淡的香味;不过想来这茂盛的桃树应该是前主人留下,看着黑漆大门,一路素净的模样,现主人也不像是会在院子栽桃花的人,虽然桃树可以辟邪。
林脩与赵谨、赵素跪坐在正屋内,少年将茶水奉上就已离开,看这府内人丁稀少,此时感觉就像空旷得无人一样,林脩只好和赵素大眼瞪小眼,可又不能太过松散·林脩稍微挪了挪有点酸麻的腿,低垂着眉眼,就看到赵谨斜瞟的眼神示意;有点疑惑地抬头,就看到一抹修长的影子投射到自己面前,衣裾微动,转过头,就看到进来男子身材挺拔,面容肃穆,轮廓深刻,很是英俊。
正觉得熟悉,林脩不禁惊讶得微微张大了嘴,又转瞬变成莫名的气愤,后又觉得气愤理由也不太足够,脸上惊的、怒的、憋的最后面色涨得微红·只因进来之人恰是雪夜所救、隔日又无所踪迹的那个人,要说也只一面之缘,可林脩硬是觉得自己所有情绪被巴巴地揉成一团堵在心里,要说什么可以形容的话,林脩觉得应该就是便秘的感觉。
李溙进来时本看到一眉眼低垂,青丝微斜,玉颈微露的少年,可转眼抬头,模样虽不错,可那小眼神,还有表情,总带着点龇牙咧嘴的感觉,很诡异�垂萏松倌昝置懀樾萑耍Υ忧澹偌由险馑溆懈谋涞嗖钗藜傅哪Q顪套允侨铣稣饩褪堑比站攘俗约旱纳倌辍!と苏酒鹄聪蚶顪淌├瘢顪套⒁獾秸越餍值埽凵裎⒚辛嗣校白魅粑奁涫碌街髯谩@顪滔胱帕置懕锶さ哪Q醯煤苁怯腥ぃ肼プ牛惶峒暗比找凰恳缓粒置懽匀灰膊幌肽米磐帐┒魉凳拢ツ敲淳茫偎狄膊凰闶裁础�
李溙端起自己的杯盏,微微抿了一口,抬起眉梢,悠悠地问道:“不知屈先生近来可好”·林脩压了压心中的情绪,“先生喝得小酒,赏得美景,自是好得很。”
“不知脩游历至蜀郡有何打算”·脩林脩刚缓和下来的情绪不禁又像被吹风机鼓动一下冒起了高高的火焰,心里不满地想道,“我有和你那么熟吗这么叫我也不怕闪了你的舌头,你不怕闪舌头我还别扭得慌呢。
有何打算自然是知道蜀郡安居乐业,又盛产好酒,实在太适合自己开拓了;又有你太守大人做靠山,自是事半功倍·不过这些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吗哼,怎么可能”·于是林脩只是义气凛然地回道:“不敢有负先生教诲,愿辅助大人,造福民生。”
李溙自是注意到林脩眼中闪过的狡黠的眼神,混迹官场十数载,这点故作的超然肯定瞒不过去·不过也并没有因为这刻意的虚伪心生厌恶,反倒因为那灵动的眼神,灵活的小心思,再加上这不大的年纪,觉得十分可爱。
这般俊俏风流的人物也自是见过,可却并没有这番灵动坦率··就像有的人虽然掩饰着,可却还是如此地一目了然,有的人试图坦率着,可还是如不在同一个频率上。
能从一个频率接收到对方最真实的信息,应该是相性中最为前提的事情··李溙注意到林脩双腿有不自觉地动了动,肃然道,“脩小小年纪即有这番抱负,实是苍生幸事。
想来你们旅途奔波,对蜀郡也不是特别了解,你们先稍作休息再过一段时间再做具体安排·府中房居甚多,也无太多人居住,若是不嫌弃的话,就在鄙府住下吧·”··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林脩想着赵谨肯定是要打发出去探路的,就只剩下自己和赵素那个小毛头,在外居住或者不方便,或者还花费好一番银子,住下来,环境又好,还有负责照料的人,还可以抱大腿,何乐而不为;再怎么说也不算白吃白住吧,自己可是来打工的,也不算萍水相逢,可是有接济之恩吧。
反正怎么算也没有不好意思,于是感激一番,林脩与赵谨兄弟都住到东厢客居,林脩一间房,赵谨兄弟一间房··话说赵素今年快满十二岁,也算个半大小子,再和哥哥睡在一张床上两人应该也挤得慌,可赵素就是不要一个人睡,而赵谨平时看着精明,还偶尔腹黑一下,可是只要面对弟弟赵素的事情,基本都是无原则妥协、无原则宠溺。
所以说弟控并非最强大,兄控也不算什么,最要命的是兄控遇上弟控,简直就是两块无缝隙、无死角、完全式贴合的牛皮糖,没有办法,林脩也只好两个人当作一个人用,幸好赵谨一个人肯定远远抵得上两个人的能力,再加上偶尔这样贴合的牛皮糖模式只住一间房也算资源节约吧。
分割线·俗话说,见色起意,人之性也·苍朝男风盛行,尤其盛行高段位如高学识、高权贵、高样貌的引为人生知己的男风·这也不难理解,女性已经受到越来越严重的封建礼教的束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属于社会的亚群体,也就是波伏娃所说的第二性,不涉及社会权力、思想和财富的中心,除却个例,也很难实现群体的人格的自我实现,此种条件下,实在很难回应同等层次以天下为局、以万物为谋的男性的精神诉求。
从另一个角度说,不管是佛洛依德还是福柯皆通过自己的学术研究提出,人所选择的性对象实际上是全开放式的,也就是说,再没有社会调教因素的影响下,人则不因年龄、不因性别、不因血缘选择自己的性对象。
而性意识的投放既是一种可控的行为,社会可以对此予以规训,将允许与禁止的行为与思考模式深刻地渗入你的意识之中;但它也是一种不可控的行为,因为你当你发现时,你可能已经超过了社会规定的行为模式的界限,或者你没有超过界限,你让自己去适应,你却发现自己可能接近性冷淡或生活无意义模式。
放到本文林脩与李溙身上,林脩长得标致,李溙也很是英俊が足以引得对方起意,而恰好自身的色很是对对方的胃口。林脩在上辈子就发现自己是个同性恋,虽然长得不错,可是属于边缘性群体,22岁的年纪既不敢放纵自己一夜情,可是接触的圈子太小,也很难找到合适的人,也不愿委屈自己找个女生凑合着相处在等着结婚,因而感情状态可谓一片空白。
而李溙,自是接触的很多,当朝帝王权臣许多都如此,自是没什么排斥,但也没有意识自己要去喜欢一个男人。·所以两人只是按照很正常的生理模式,见色起了意,但是起了意又能如何,顶多不过觉得欣赏,荷尔蒙意识微微萌动而已·。世间漂亮的人多了去了,起了意的就想在一起,那人生则会变成一场蜻蜓点水、不知栖息的游戏;源氏物语中的光源氏则是此中的翘楚代表,就像患上瘾症一样,不断地追逐着自己所以为的女人和生活,可实际上却从未有一处真正能让自己停歇栖息。
如果有人说这就是人的本性,那首先得看看你有没有那个资本,没那个资本也很少会面临此种诱惑,有了资本愿意让自己选择这种枯萎的方式别人也无话可说;但是不要以本性为借口,人之所以成为人,正是因为在于人能为自己选择自己的生活。
不过,当你遇见一个人时,实际上你会有某种感觉,你觉得他很熟悉,甚至有种感觉你会和他生活在一起;虽然没什么道理,但这却是真正会发生的·比如虽然林脩傲娇着,别扭着,但他还是觉得,当他身处李溙的磁场中时,他觉得他顺遂了,已经不再是人生中的旅人,而可以停歇,他很平静,这是一辈子生活的那种平静;穿过苍茫的时间与纷乱的世事,不管白云苍狗,能看到时间的尽头,还是如此。·第5章 第五章桃花染(二)·【如果我在某个时间突然遇到你,也许这个意外可以让我做某种决定。
】·林脩最近几天觉得特不逮劲,至于原因,简直无处诉说··事情要追溯到前几天,歇息一番后,李溙将林脩请至书房,盘踞而坐,问林脩有何建言·林脩跪坐于下首对道,“若问治理蜀郡,对于太守而言,唯三条足矣:第一,利农,即鼓励农耕,防止兼并,依四时行维全之策;第二,兴商,即互通有无,谋往来之利,依当地风水鼓励行当,如织锦、酿酒、食物;第三,肃治,当今外戚专权,宦官当道,地方莫不受其影响,蜀郡偏隅,但不可小觑,而地方大姓,亦须恩威兼施,或倚或削。”
李溙瞧林脩小小年纪,但见识不凡,不由刮目相看,但疑惑道,“为何你说是对策是针对我而言”·林脩答道,“太守祖上三代公卿,自身历经青州刺史、渔阳太守,肃治威名,曾亲赴边塞,保百姓安居。
蜀郡居安,太守求进,志不在此·但脩认为,天下苍生皆为百姓,为一方之长官,则保一方百姓安居;太守不可操之过急·当今帝幼,不可长久,时局定在变化之中,到时自有良策使得太守求汝所愿。”
李溙被道出心中困扰并宽宥,自是舒泰,“脩不必再称呼我为太守大人,直唤洺宣即可;不知脩可有表字”·“并无·”·“唤作长卿,不知如何”·“多谢赐字。”
林脩虽表面应承,但心中暗自别扭:才认识几天,就要给别人取名,真是随便的人·可又觉得貌似也没损失什么,还多了个字··“那子卿日后跟随我身边处理要务即可。”
林脩诧异地抬起头,眼神中明显地表示,“刚刚没听错吧,明明前三秒钟还说唤作长卿,怎么转眼就变成子卿了”虽说曹操曾有诗言青青子衿,可怎么听也像亲亲子卿没错,这么叫很奇怪吧。
·随之林脩的困扰就来了,许多原因,第一个就是李溙总在人前唤林脩长卿,而在单独相处时却唤子卿,也许名称前缀上“子”字,真的只是一种习惯,比如唤朱小少爷作“子延”,并无不妥,根本一点粉色泡泡都没有;可为么李溙的那种音调说出来时,都能感觉到舌尖和嘴唇的弧度,这样总是让林脩觉得自己被调戏了。
第二个原因则是李溙所穿那一身黑色官服,腰带一挽,整个身形被勾勒得无比劲挑,而宽大的衣裾和长袍,又显得几许风流;而李溙佩着的青绶,上面青白红的颜色,对于林脩来说简直就像青楼姑娘里招摇的小手绢一样。
一切的制服对于制服控来说都是罪恶,再加上那如挑逗的“子卿”,这简直就像直男面对片子里的女友娇喘一样·于是林脩困扰了,十分的困扰·如果说让他去反挑逗吧,可是想到李溙都三十左右了,在这个朝代肯定早已完婚,怎么能勾引有妇之夫呢;让他义正言辞地拒绝,一来人家真没做什么,再来这也算一种困扰的享受啊。·分割线·再话说另一边,刚安置下来,林脩安排赵谨探访城内沽酒业行情,蜀郡美酒颇多,各有所长,有的擅长窖藏,有的在于酿酒原料比例和工艺,有的加入养生中药,此外还有特色郫筒米酒,若想求得立足之地,实非易事。
因而只能另辟蹊径,古蜀之地多醴泉,酿酒业也十分发达,而技艺却与北方有所不同,如果可以将汾酒技艺与古蜀技艺相融合,也许可以别有洞天·赵谨也自是知道林脩选择蜀郡,必定也有其打算;而自接手林脩的沽酒经营后,赵谨也曾向郭氏和酿造汾酒技艺老道的师傅精心学习过酿酒。
在探得行情后就在蜀郡周边各地探访,一来寻得好井或好的水源,其次则是寻得好的酿酒师傅··从此李府内又多了一个苦恼的人,本来赵素也想缠着他哥出去,可是赵谨此行居无定所,也没有明确的目标,带着赵素不是很方便,而且不用多久也会回来看一下通一下信息。
赵素只能拿那哀怨的小眼神目送赵谨离开,然后每天哀怨地飘忽在林脩眼前,最后一人变成乱麻的哀怨,一人变成哀怨的乱麻··这日,恰逢休沐,春日正好,百花正俏,林脩与赵素坐在东厢门前的台阶上,赵素抱着一盘子糕点零食,林脩则欣赏院子里的花树。
所谓桃花染尽春风意,只是意难平,可能是这春色太好,可能是身边实在没了别人,林脩于是像身边还没有十二岁的赵素咨询起了感情问题,“阿素啊,你有喜欢过什么人吗”·“肯定有啊,我喜欢我哥,我娘,还有啦,我也喜欢脩哥哥啊;当然最喜欢我哥了。”
赵素塞着糕点,一提到他哥貌似又眉飞色舞了··“不是这种喜欢,是你爹对你娘那种喜欢·”·“我爹对我娘是哪种喜欢我没有见到过我爹几次,我爹没有和我娘一起生活,后来我娘死了,我爹也死了。”
林脩觉得不好意思,摸了摸赵素的头,“你还有你哥呢,你瞧我也只有我娘啦·”安静了一会,“就是喜欢和他在一起的那种喜欢,一辈子在一起,而且也不想他和别人在一起的那种喜欢。”
赵素放弃了零食,用手掌支着下巴,慢慢地思忖着,“我想和我哥在一起,而且不想我哥和别人在一起·”·“你这个只是对哥哥的独占欲啦,这种喜欢还会做亲密的事情的。”
“做亲密的事情什么样的我和我哥也很亲密啊·”·“你和你哥不一样,那种亲密的事情就是会拥抱、亲吻啊,还要其他。”
“我也会抱我哥,亲我哥,我们还一起睡觉啊·”·“你那个只是亲人的,对喜欢的人不一样,比如亲吻喜欢的人经常亲嘴唇,和亲人就很少啊,最多亲亲脸蛋、额头啊。”
“哦,喜欢的人要亲嘴唇·”·于是林脩没有意识到把赵素带进了一种更加奇异的思考回路,而赵素则更是一点也没能缓解林脩的乱麻心情·终于认清向十二岁的赵素是无法咨询清感情问题的,林脩又开始诱拐起少年,“算了,不说这个了,我带你去做一件非常正经的事怎么样”·“什么正经的事”·“和你哥做的事差不多。”
赵素于是兴高采烈地跟着林脩来到了繁华的锦江边,找到赵谨提到的最有名的的酒家正意居,点了一份建昌板鸭,一份小炒,最负盛名的四样小酒每人各来一两,分装在八个小瓷杯中,每人身前各四盏。
小二听到这样的点酒方式,很是不耐烦,掌柜认出林脩不就是最近经常跟着太守大人身边的少年嘛,听别人说很是得太守青睐,肯定不能得罪了,吩咐小二好生招待··菜样和小酒上齐后,林脩说道,“阿素啊,这个建昌板鸭不知你可听说过没有”赵素摇摇头。
林脩眯了眯眼笑道,“这个可不是一般的板鸭哦,是由鹜(野鸭)与鸿(大雁)配种而生,精心饲养,腌制而成,闻到了吧,可香了,在北方可是千金难求啊·”赵素听到口水都快流了出来,不断地点头;林脩则继续忽悠,“你脩哥哥请你吃这么好吃的东西,你是不是也该帮脩哥哥做点事情”赵素有点了点头。
“那你帮脩哥哥品品这酒,说说特点,说得脩哥哥满意的话就让你开吃·”·赵素不禁沮丧了脸,喝酒就算了,以前在介休的时候背着他哥也偷偷喝过,可是在馋着这么飘香的板鸭的时候,还要费心品一下,简直是受罪啊,于是弱弱地抬头,弱弱地示意,表示可不可以吃了后再品。
林脩微微地笑了一下,“吃过后再品,怎么能得到我想要的效果呢·”··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赵素只好妥协了·端起右手第一杯,先轻轻闻了一下,“香气绵远,”再抿了一下,“酒味醇厚,入口甘美”,顿了一下,“入喉净爽”,最后回味,“各味协调”。
林脩笑了笑,“看来被你哥调教得不错嘛”,赵素听了不禁红了脸,不知是酒意上涌,还是被羞的·林脩端起也微抿了一口,“清而不薄,厚而不浊,甘而不哕,辛而不螯(北宋黄庭坚至戎州赞姚子雪曲);不错。”
赵素喝了点清茶,端起右手第二杯,闻抿咽一气而成,“窖香浓郁,绵甜甘冽,落口净爽,醇和协调”·林脩端起也微抿了一口,“枇杷深处旧藏春,井水留香不染尘(冯家吉赞薛涛酒);不错”·赵素继续第三杯,“老窖生香,调和鼓荡,共生绵长”,又迅速端起第四杯,“风格别具,窖久泉甘,细腻味长”,品完后,赵素迅速放下酒杯,睁大着眼盯着板鸭,带点晕乎,林脩觉得好笑,“瞧你那谗相,快吃吧。”
·林脩端起第三杯和第四杯,各抿了一口,不禁感叹,“蜀南有醪引幽思(司马相如赞蜀南醪酒促发幽思兮,这两句算林脩有感而发),郎泉生香无梦回”,果然“借酒消愁愁更愁,诚不欺我”,林脩几下抿干杯中的剩酒。
瞧着赵素吃得欢快,林脩也不禁吃了几块板鸭,鲜美无比,果然好吃,又端了赵素身前两杯剩酒,陪着菜吃了··没过一会,一名颇有风度的男子来至林脩桌前,有礼道,“刚才听闻阁下与令弟品酒,虽甚是精妙,可感觉阁下甚是叹息,不知为何难道美酒有所不足”林脩在心中翻了一下白眼,“阁下,我有这么沧桑吗”在心中盘算了一下,回道,“蜀中美酒甚是不错,不过小生可是知道更有佳酿,其中风味,不可言喻。”
林脩喝了颇多,虽酒量不错,但还是不自觉透出几许妙姿,男子自是又惊奇又疑惑,“在下景顾,不知是否有幸听闻”林脩心中得意了一把,“那是自然,不过今天肯定没有机会了,等过得一段时间自有机会。”
林脩瞟了一下,赵素已是风卷残云,意犹未尽,正摸着自己的肚皮;林脩也觉得酒意上涌得更厉害了,“在下林脩,今日与小弟好有他事,先告辞了·”不等男子回应,就拉着赵素遁去,只剩下景顾觉得甚是苍茫,伸出去却未能挽留的手。
天色已是微黑,林脩与赵素相互搀扶着,酒意愈发汹涌,就像漫过又退去的海潮,踉踉跄跄,漂浮的脚步,飘忽的足迹;一路的花树随着微醺的暖风,卷落着未消春色的花瓣,拂在两人的发上、肩上。
行至半途,林脩发现身前站了一道黑影,严肃地看着二人,带着些微的怒意,林脩晃了晃眼神,这不是洺宣嘛,心中突然感到非常高兴,一下摆开赵素扑到了李溙身上,赵素没有防备一屁股蹲坐在地上,茫然地看看趴在李溙身上的林脩,又看看面色未明的李溙。·第6章 第六章桃花染(三)·第二日,林脩从床上醒来,迷茫了一会,想起昨夜的光景,恼怒地把头埋进枕头里,又羞又窘地扑腾了几下腿,又翻过身来,大口喘气。
昨夜,李溙要把林脩扶进马车,林脩非折腾着要和李溙散步回去,还美其名曰散步赏花赏晚春,李溙拿折腾的林脩没有办法,就让侍从把赵素放进车里,先回去了··林脩一下子趴着李溙的胳膊,一下子又蹭到李溙身前,一下子又趴到李溙身后,简直就像把自己当作擀面杖擀李溙这团面一样,虽然这擀面杖软绵绵的,这面硬邦邦的。李溙摆点严肃的颜色,林脩又抬起头傻呵呵地看着他,眯着眼,傻笑着,随处粘着花瓣,脸被酒熏得透红,李溙又不好严词厉色了,撇开了眼神。然后林脩更加得意忍不住得寸进尺,吧唧一下亲到了李溙的脸上,李溙倏地睁大了眼睛,眼神微微抖动着,盯着林脩。
可能是因为兴奋,酒精散发得太厉害,林脩点了几下脑袋就趴在李溙身上了。李溙抬起林脩的下巴,发现他竟然睡着了,本来惊讶抖动的心神,突然又感觉很恼火了,这分明就是被挑逗后,却又撒手不管。
这荡漾又恼火的情绪憋在心里却又没法对个醉酒还睡着了的人释放,李溙只得狠狠地把林脩背在背上背回了家··挽得晚春留颜色,匀上云唇付与君··林脩看着身上干净的衣裳,身上也并没有很难受,应该被擦过身子;擦过身子林脩又忍不住埋进被子了,在被子里忍不住地蠕动着。
伸出被子透透气,看到了官服已穿戴整齐的李溙,不知什么时候进屋的,一点声响都没有,刚刚吸的氧气感觉又全变为二氧化碳了,真是太囧了!·李溙什么也没说,把干净衣服递给林脩,交待一句快点收拾去府衙,就转身出去。
林脩愣了愣,感到恼怒了,为么可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突然想到昨天貌似把赵素推到了地上,得赶紧哄哄,要不然被他哥知道又带他喝酒又扔下他,简直有得受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
这一天林脩都像在梦游中似的,感觉与李溙之间不一样了,可又说不清楚到底哪里不一样。心里骚动着想再靠近一点,可是又老是带着隔阂与猜疑,他还有妻子呢,老男人什么最会逢场作戏了,虽然也不是很老,三十正当风华正茂,可林脩想到自己十八未满,不还是一棵嫩草嘛。
在这种如梦似醒的状态中,李溙吩咐沏茶他研墨,吩咐整理文档他沏茶,沏茶还洒了茶水,洇了李溙才写的信纸。于是李溙恼了,捏着林脩的下巴,眼里跳动着绿色的小火苗,虽然绿色肯定是林脩的幻觉或者想象,以一种瘆的慌的音调说着,“子卿是不是还没有酒醒,要不要我今天给你放假”·林脩迷迷糊糊的,然后又迷糊着点了头,李溙恨得牙更痒了,可又忍不住妥协挥了挥手让林脩回去。
世人皆称李溙严于摄下,可面对林脩,就仿佛不再是曾令人望风丧胆的刺史,也非肃治威名的卿官,他就只是他,忍不住退让着底限,容许他对自己做许多曾难以想象允许别人做的事情。
如果林脩想要靠近他,想要和他在一起,他想他是不会排斥的,相反,想到此还会感到几分雀跃,就像昨晚那一下带着酒意与晚春的亲吻·可是李溙也能感觉到林脩的迟疑,虽然不能理解原因,男风不比男男之间,随性自由,看上了则处着,厌倦了也不必勉强。
李溙虽没有和男子相处过,可看得也不少。·等林脩反应过来,已经回到了李府,闲来无事又躁得发慌,便找了些赵素爱吃的零食进行哄骗大计,顺便想得到虽然不太靠谱的开解。
两人又坐到了台阶上,林脩一手撑着下巴,望着正先挑选着自己最爱吃的零食的赵素道,“阿素啊,昨晚你脩哥哥喝多了,没站稳所以才把你推到了地上,你看,今天还给你带了这么多零食,你就不要告诉你哥我昨晚带你去喝酒的事哈。”
赵素边嚼着风干牛肉条,鼓着腮帮子回答道,“是脩哥哥不小心推倒我的吗我还以为自己摔的呢”,赵素心里想着,肯定是看到脩哥哥扑到李大人怀里太吃惊了,所以摔倒了。
为么吃惊,那还用说嘛,李大人平常那么凶,脩哥哥也能扑过去,太佩服了··林脩噎了一下,“好吧,那你就别告诉你哥我带你喝酒哈,下次还带你去吃那个建昌板鸭。”
赵素一听到建昌板鸭,登时睁大了眼睛,黑色的眼珠扑闪着,欣喜地点了点头··林脩咬着牛肉条的一端,两手撑在青石的台阶上,望望天,天很蓝,望望地,地很深沉,又无聊地用脚尖蹭了蹭地上的泥土。
最后还是忍不住问道,“阿素啊,你觉得李大人怎么样”·赵素毫不迟疑道,“很凶”··“有吗他没骂过你,没打过你,怎么凶啦”·赵素仿佛思考着,抖了一下身子,“他只要站在那,就甚过我哥打我骂我一百倍,反正说不清楚,就是一种感觉。”
·“嗯,那你除了觉得他凶以外,还觉得别的没比如你觉得他长得好看不”·“没仔细瞧过,我怎么敢盯着他看呢,肯定没看清他到底长得怎么样,感觉还行吧。
反正没我哥好看,哦,好像也没你好看·”·“这好像没有可比性吧我给你说,其实李大人长得很好看,眼睛细长,还有弯弯的弧度,你都想象不到他眼睫毛其实很长,还有那鼻梁,也很英挺啊,还有那嘴唇,薄薄的,颜色淡淡的,很好看。”
赵素惊讶地看着林脩,微微张着嘴,“脩哥哥,我明白了,你喜欢李大人”·林脩眉毛扭曲着,嘴唇抖动着,这小孩,怎么就突然开窍了呢林脩伸手蹂躏赵素又白又胖有嫩的脸蛋,使劲掐了掐,赵素委屈地揉了揉,“脩哥哥,你这是恼羞成怒”·林脩讪讪地收回手,“那你觉得李大人喜欢我不”·“肯定喜欢,昨晚要是我扑过去的话,李大人绝对一脚把我踢飞了”·林脩顿觉黑线飘过,“那你说,如果我和李大人在一起,那他的妻子和孩子怎么办”赵素疑惑地看着林脩,林脩只好再解释道,“我和李大人在一起的话,会对不起他的妻子和孩子啊”,赵素更疑惑了,“为么会对不起”·“因为和一个人在一起就要相互忠诚啊,一次只能喜欢一个人。
李大人先和他妻子在一起了,再和我在一起,我不是对不起他妻子吗”·赵素长长地顿了一下,“可是很多男的都和很多人的在一起啊”·林脩霸气地定音道,“那是不对的”·赵素又思考了一下,“那你去问李大人吧,我不知道了。”
分割线·入夜,林脩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终是睡不着,难受的很,遂披上衣服爬起来,在走廊里乱逛·看到李溙的书房还亮着灯,忍不住推门进去,李溙正坐与案前写着什么,抬眼看了看林脩,继续埋下头写着。
林脩盘腿坐在对面,撑着下巴看着对面的人,忽然觉得躁动的心就平静了,就这样看着,就觉得很安心很舒服·点的蜡烛很大很明亮,罩在白色纱罩中,淡淡的光晕,偶尔跳动几下,温暖地浸润着空气和呼吸。
李溙写完信函,抬头望着林脩,“有什么事吗”·“没什么,睡不着,瞎逛逛·”·李溙轻笑了一下,将晾干的信纸收进信封。林脩看着灯下那修长的手指,清晰的指节,整齐认真地翻叠着,觉得那手有种说不出的性感,顿时看得有点痴。
李溙又忍不住轻笑出声,林脩抬头诧异地看着李溙的轻笑,然后变得很严肃,“我想问你一个问题·”·“问吧·”·林脩紧张地咽了咽口水,“你喜欢我吗”眼睛死盯着李溙的表情,生怕错过思维的细节让自己误会对方的情绪。·“喜欢”,李溙认真地回道。·听到回答,林脩顿时像看到夜晚的烟花一样,感觉特别兴奋又特别幸福,可还是不放心,忍不住又问道,“你有妻子吗”·“有。”
虽然心里知道这是毫无疑问的,可还是忍不住失落,仿佛那夜晚的烟花马上就被冷水浇灭了,“那你为么还要喜欢我”·“为么我有妻子了就不能喜欢你了呢”·“因为一次只能喜欢一个人,喜欢了才能在一起。”
“你能听我解释吗”·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当然,不过这能有什么解释”·“我与妻子成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见过几次。
后来长年在外,袁氏自幼体弱,生下允儿后更加虚弱,袁氏出身于大姓,父母自幼宠得厉害,让从小侍候她的丫鬟学医调理她的身体,日久生情·我也并没有其他什么喜欢的人。”
林脩听后惊讶地张大了嘴,觉得甚是离奇,可又想想,闺中女子多寂寞,对一年不能见几次面的人又能如何产生感情,朝夕相处,若是兴趣相投,若是体贴入微,也是情理之中。
但是忍不住问道,·“你作为丈夫难道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吗”·“男子之间本是正常,那女子之间又为何特别呢袁氏已为我生下一子,相互之间没有什么感情,为何要相互限制呢”·林脩点了一下头,但不知是觉得太过震惊,还是觉得很高兴得偿所愿,步履不稳地没有招呼又自己踉跄地回去了,脑袋晕得像一团浆糊,躺在床上像一团吸满了水的海绵一样,很沉地睡去。
留下李溙一个人在书房,于是又上火了,“都剖白心迹了,还说了这么隐私的事情,竟然一声不吭就自己离开了,什么表示都没有·”但想到林脩离开时的不稳的背影,又忍不住失笑了,也许喜欢上一个人就是这么无奈。
第7章 第七章菊花意(一)·我们总以为,按照达尔文的进化理论,古时候的人会更落后;也许人类一直是在进步着,但也不排除随着文明的进步,增多了人的思想禁锢与负担,许多自然的事随着文明所赋予意义的增加而变成了禁忌或限制。
而事情本身却是那样的没有理由或者自然,把自然作罪恶,是或者非,却只在一念之间··没过几日,赵谨做的事也初有眉目·通过传说并询问当地人,在距离此地20公里天谷山南找到一向阳泉眼,泉甘水冽,适合酿酒;也找到了技艺老道的师傅,其中艰辛,自不必说。
本来老师傅并不想将技艺传给外地人,赵谨再三登门拜访并抬出李溙,老师傅看在太守的面上才答应教赵谨一段时间,但学得如何,则看个人造化了。自然,林脩对赵谨的天资还是颇为自信的。
这日,在琐碎事项办妥只剩专心学习技艺后,赵谨回李府休息三天,好静下心来抹平这段时间奔波带来的浮躁,再好好学习·赵素自是欢喜得不得了,当晚就拉着他哥逛锦官晚市。
晚市上有各种小吃,抄手、汤圆、油膏、豆花、糍粑、叶儿粑、蛋烘糕、烤红苕、糖油果子、锅魁、凉粉等等,简直就是上次吃货赵素的天堂·赵谨的疲倦也被弟弟的兴奋扫没了,宠溺地给他买各色零食,一样吃一点。
赵素最爱吃的就是洞子口凉粉和锅魁,黄凉粉咸鲜香,旋子凉粉还加上或甜或酸,而锅魁则外皮香酥,内里还有香香的肉酱··逛集市,不仅是各色美食或者街灯春景,更是一种氛围的渲染,所有的小摊贩摆在路边,吃的、喝的、小物件,摊主不断地忙碌着、吆喝着,为生活而劳作,为所获而心喜。
那种鲜明的生活的情绪,仿佛都集中在这集市上,虽然平凡,但是又那么地浓烈,忍不住被感染··赵素还想着林脩,给他带了份叶儿粑、豆花、蛋烘糕回去,自然想着自己现在吃撑了,等会回去说不定又有胃口,还可以蹭点。
夜色很好,还有溶溶的月光,摆一张小案在院子里,摆上带回来的小吃和赵谨新酿的酒··林脩说道,“阿素啊,你可真乖,还想着你脩哥哥呢,你就不怕你哥吃醋”·赵素在他哥怀里拱了拱,“我哥才不会吃醋呢,他知道我最喜欢他了。”
赵谨摸了摸赵素的头,林脩正经道,“算了,不逗你了·阿谨,你这次回来,我有事和你说·你和阿素在我家呆了三年多了,家里事情基本都是你操持着,虽然我心里从来没有把你们当作仆人,但依赖你的地方还是特别多。
这次在蜀郡做沽酒生意,你也奔波了很多,以后银钱、店面我出,你负责管理,挣的钱我们均分吧·”·赵谨回道,“当初我们兄弟衣不蔽体、食不果腹,阿脩给我们一个家,已是感激不尽。
如今又如此大义,赵谨也不必妄自菲薄,自会不负阿脩所望·”·林脩摆了摆手,“不必说这些啦·这么些年,也很少有机会这样坐下聊天,也不愿多问。
阿谨和阿素当初家里应该也不是普通人家吧,你们不多说自有你们的苦衷,我也不会打听,不过现在阿素都十二了,应该要拜个先生去学习吧;阿谨如果愿意学习也可以自己安排。”
“当初还未流窜时,我在家已拜过先生,也不想成为大学者,以后还是自己个人学习吧·阿素在家时也受过启蒙,后来没心思想到这个,望阿脩给阿素安排。”
“夷里桥桥南岸道东边有一学馆,讲堂作石室,先生远近闻名,不如就去那·”·“嗯,一切按阿脩安排·”·赵素眨巴着望望他哥,又往往林脩,对这样自己的悠闲生活就此中断、就此被安排感觉很无奈。
晚上睡觉时蹭到赵谨怀里,一时为久别的怀抱感到兴奋,一时又为压迫的将来感到心焦啊··分割线·凉白的月光透过窗,映射在墙上,一室月华;躺在浮动的月光中,那种感觉,平静、心喜,如此美妙的想要将自己融进去一样。
赵素从墙边滚到他哥的怀里,又从他哥怀里滚到墙边,十个脚趾丫伸出来,抵在墙上,一个一个脚趾的按着带着些许凉意的墙面··“哥,我告诉你一个大秘密,然后我不去读书好不好”·“不好”。
赵谨伸手摸了摸赵素的头,“不读书你就永远不会有哥哥聪明,更不会有脩哥哥聪明·”·“读书了我也不会有哥哥聪明啊·”·“如果你不读书只是一个平凡人的话,在一群聪明人的中间只会显得更傻;你读书后不需要比我们聪明,但会比一般人聪明,这样就不会像以前那么傻啦。”
“听起来好像不错”··赵谨心里不禁好笑,揉了揉赵素的头;也许有时候人们并不在乎的是理由的内容,仅仅只是需要能被交代一个理由而已。
有时候人们并不知或者并不愿该怎么做,但是当许多人都以同样的方式去做事情或者生活时,人们则会对自己的方式感到怀疑、焦躁,最后改掉只为趋同而已··赵谨也想赵素过着自己想要过的日子,可是他无法让未来的阿素因为自己的放任面对自己不想要的生活。
可是实际上,有时候自己也很是迷茫,自己也不能替阿素决定什么是正确的,尤其与别人不一样的身世,对于许多人来说毕生所追求的意义,对于他们而言,则像一纸笑话。
人们总不想别人为自己决定、代替自己思考,可是当人们作出决定或者思考时,却早已被决定、早已被社会所引导该如何去做·即使许多意义对于他们而言不再是意义,可是却还有许多是远远无法被祛除,早已被决定的。
就像实际上早已被社会所教导的人应该学习,在心底早已无法否定这是应该选择的事情··赵谨回过神来,赵素已经趴到了自己身上,抬着眼睛盯着自己,睫毛抖动着,嘴唇亲到了自己嘴唇上。
赵谨心里应该是惊诧的,可又觉得,貌似这样嘴唇的亲吻与额头或者脸蛋也没有太大的区别,温软的,就像肌肤与情绪融在一起传达给对方·最后疑惑替代了也许需要的指责与教育,赵谨眼神抖动着,全身带着不易察觉的僵硬,想说什么却感觉都好像不对劲。
“脩哥哥告诉我的,说喜欢的人是亲嘴唇的,这样你就不能和别人在一起了·你就能永远和我在一起了·”·赵谨感到好笑,却又有点熨帖,还有几丝黑线,林脩都教了些什么东西啊;不禁将赵素抱得更紧,“不管怎样,哥永远都会和阿素在一起的。”
赵素将连埋在赵谨的肩窝里,嗅着哥哥身上好闻的味道,心里美滋滋的,想道,“果然脩哥哥说的不错,喜欢的人都会这么做,亲了嘴唇后哥哥明显更高兴了”。
突然想到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马上撑起身子,也忘记交换筹码了,贴在赵谨的耳边,“哥,脩哥哥喜欢李大人,李大人也喜欢脩哥哥呢”··赵谨才感到的煽情立马烟消云散,黑线更重了,他该怎么教育自己的弟弟啊·月已升上中空,走廊上半明半暗的光线中,伸出一只白皙的脚尖,指甲光滑粉嫩饱满,随后拉出纤细的脚踝,赤脚走在走廊半明半暗的光线中,带着一点小心翼翼,还有一点雀跃。
一身白色的里衣,怀里抱着一只枕头,行到半,转个弯·一只手半拢在袖中,点开指节,推开了的主屋的门,轻微的吱呀声显得更为清晰,回过身,拒绝了尾随的月光。
好吧,这不是午夜幽灵或者倩女幽魂,只是半夜失眠的林脩半夜爬上了李溙的床而已。在林脩推开门的那刻李溙早已醒过来,看到进来的人影,嘴角微微翘了一下,继续闭眼装睡。林脩放好枕头,钻到了李溙怀里,宽阔的肩窝和怀抱,暖暖的,硬硬的,很安心的感觉,好像焦躁的神经一下就能被抚平似的。林脩在走廊中午夜徘徊了一段时间,身体带着如夜如月光的微凉,就像身上顺滑的里衣一般,就那么轻易地划过皮肤,再滑进心里,轻轻地挑逗着神经,刺激着欲望的分泌。
李溙把林脩抱进怀里,慢慢抚着林脩的发、脸、耳间、背,就像轻轻疏缕着欲望,疏缕着两人欲望对接的频率,让欲望切合地深切完美而不留一丝缝隙·然后林脩就像发酵着,慢慢蒸腾出粉红的颜色,而李溙的脉搏也如那蒸汽燃烧所表现的高强度的动力。·李溙慢慢将唇俯到林脩耳边,嘴唇轻轻地擦拭着,轻轻地换着,“子卿子卿”林脩抬起眼,如黑色鲛珠生雾,三月桃花尽染,“洺宣”勾住了洺宣,吻了上去,吻得仿佛不仅仅只是嘴唇一般,那温软,带着欲望的相互融合,难舍难分,那湿润的舌尖,不断勾勒、点拂着对方的形状、温软。··。······=TT=·两人慢慢地吻着对方的嘴唇,就像相互抚平欲望过后激情的褶皱,平静后,相互对视着笑了··分割线·三个月后,林脩在城内盘好一间门面,雇了一个掌柜两个伙计,主要负责与客栈沟通及少量零售,此外在泉眼附近亦设了一所规模不太大的酒坊,由赵谨安排。
一般所沽酒分上中下三品,上品则是取天谷山南泉眼三丈深泉,采取介休及当地融合酿造风格,中品亦取天谷山南泉水,但主要用当地酿造风格,而下品则量大,为了便捷,直接取城中水酿造而成。
上中品供应好的客栈及大姓家族,而下品则供应市井走卒,零售或者批发与酒家或商贩··南北方酿造差别除了因为地域因素的水质与粮食品质以外,主要是制酒曲的不同。
一般当时北方多以大曲酿酒,而南方则多以小曲酿酒,而各地集大成者所出现的地域品牌则会有自身的风格和特殊性,根据培育时间、环境、湿度等有所微调··当一切步入正轨,第一次结算时,林脩看着账单,心里的小火苗不由蹭蹭地上升而且膨胀着。
除了少量零售,上中品以及批发基本可算没什么生意,而根据掌柜暗中的意思,虽然几所较大的酒家看在李太守的面上先接受了酒,但是一方面当地人并不熟悉,另一方面,城中沽酒大姓郭、侯两家暗中联手抵制打压,因而甚是萧条。
而另一边,李溙从接到洛阳的书函后,一直也处于躁动不定的状态。自冲帝继位后,以李固为太傅,而冲帝不足三岁而亡,李固议请清河王继位,而大将军梁冀以渤海孝王八岁稚子继位为质帝。李溙与李固师出一门,虽因年岁有别,无同窗之谊,但亦心怀戚戚焉。顺帝在位时,李固即曾提请除外戚大权,早已被外戚一族怀恨在心。如今梁冀大权在握,又相冲突,再感怀身受,李溙整日终归提心吊胆。即使是锦官城的静好之下,也难掩背后洛阳城的风起云涌。·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第8章 第八章菊花意(二)·当努力地做一件事然后设想或者等待结果时,可能会设想很多种情况,而这设想甚至会是逻辑周延性的,即每一种结果都存在预想中。
只是当过于失望的结果出现在眼前时,人还是会失落、沮丧或者怀疑,理性的判断并不能调控情绪的产生··不过实际上最低落的并不是付出最多的赵谨,而是赵素和林脩;赵素自然是因为他哥大热天奔波那么多,而且要作出改良也并不是容易的事情,结果无人问津,自是很心疼他哥,最是沮丧。
而林脩也是对赵谨怀着几分愧疚,以及对暗中黑手的气愤·相对来说,赵谨要显得沉稳得多,刚开始总是会遇到各种问题本即在预料之中,始终相信这只是暂时的,也许是对自身的信心,也许是对林脩的信心,并没有太过沮丧。
八月中旬,夏暑未消,秋露渐起,林脩以李溙名义广发邀请帖,李溙平日不喜结交,又素有清名,如此机会,大姓、士人或才子,无论出于巴结或敬仰,无有推辞者。锦江边一高地有一楼阁,名曰望江楼,朝启熹微之晨光,暮收未消之云霞,推窗即通南北之江风,闭门则融于销香夜色中。这日傍晚,李溙设宴于此处,左首多为同僚士人,右首则为城中大姓,如侯、罗、郭、范、杨五家,素有才名者夹杂其中,总共也不过十数人,其中还有林脩上次酒楼所见景顾。
李溙坐于上首,林脩坐于其旁,赵谨则于下首陪坐,并负责安排菜色酒品··宴中,李太守虽一方面表达了其利农兴商肃治的意思,并希望得到大家支持,但另一方面,所强调市场的包容性,大家都是聪明人,心中也已有分寸。
酒至半酣,众人也有所松弛;林脩朝赵谨示意,重新奉上酒品,分为四种,以不同花色酒壶奉于众人案上,而其中花色看似随意,实际上则是林脩根据邀请的对象了解所置;如士人同僚或性情稳重者之前多为槐花熏,素有才名者之前根据性情则为梅花沁或菊花意,而风流纨绔之前则为桃花染;此外李溙与林脩之前则是素色酒壶。
酒实际上与人一样,千奇百色,不同品格··席中侯家代表为其家中第二子,名侯彧,素有花名,男女通吃,荤素不忌,还喜附庸风雅。瞧见林脩模样早已心有所动,虽感觉李溙与林脩之间不一般,但转念一想,达官贵人之间有此嗜好并不少见,多数也只是贪色尝鲜而已,不可能因为这些小事有所伤弥。
等酒再过一番,早已忍不住,主动表示愿弹奏一曲添加兴致,叫随从奉上琴来,所唱之调原为司马相如凤求凰,林脩听到其中“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凰兮凰兮从我栖,得托孳尾永为妃。
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语调甚为轻浮,还老是拿他猥琐淫荡还自以为风流的眼神勾搭着林脩,林脩心中不禁火起,其中词调觉得甚是被侮辱调戏的感觉。
再看李溙,面色绷紧,双手紧握,林脩知其心中肯定也是甚为恼火,而席间又许多人交相接耳,多有调笑·林脩拿手在案下按住李溙的手,以眼神示意自己处理。·曲毕,侯彧回到座上。林脩环视众人,“既然侯公子如此雅兴,脩作为半个主人,自然也须有所表示。
恰好求学之时,也曾有所接触,不妨也奉上一曲·”林脩其身来到厅中,拂裾轻敛坐下,微微调试,挑眉肃容,甚是有几分犀利·声起,·“凤兮凤兮非无凰,山重水阔不可量。
梧桐结阴在朝阳,濯羽弱水鸣高翔·(此四句为唐代张祜所作司马相如歌)才作凤求凰,又有白头吟;世间反复作阴阳,只差思量·轻浮浪语如敝履,得一人心作高阳。
竹竿袅袅,鱼尾簁簁(shai),任世事颠簸狂浪”·林脩初时讥讽侯彧学识浅薄又兼轻浮浪语,世人亦性情漂浮反复阴阳,后来看着李溙沉稳坐于前,感觉很是心安,讽刺过后抑郁消散大半,后半则变成了对李溙的爱意与坚定的霸气。林脩其人如秋月凌空,其声如山涧回响,琴音虽不算太高超,但胜在琴者自身所有的一种格调,又兼才情,曲毕,众人一霎甚是痴呆。
座中景顾最先回过神来,执起案上带着菊花色样的酒壶,自斟了一杯,一下抿进了喉中,就像意图压下心中的惊诧、紧张还有莫名的悸动·酒才入喉,口感甚是纯净爽滑,甚是清香,又带有一些初时微涩、旋时回甜的微妙滋味,配上此时的心情,真是妙不可言。
又斟了一杯,向林脩致意,“上次偶遇,脩公子提及除了蜀郡四大名酒,世间更有妙品,在下一直耿耿于怀,只是一直无缘求解·今日听得公子妙音,饮得这佳酿,果真不可方物。
只是不知这酒是何品种”·林脩微微垂眼,心想这人果真上道,“这酒名曰如梦令,在座诸位依酒壶花色分别为槐花熏、梅花沁、桃花染、菊花意四味,取人生情、孝、忠、义四意,而太守与在下案前素色酒瓶中则为如梦令原酒。
人生如梦,彼时彼情彼境,各中滋味,当时道得百转千回,也不过如酒醒梦空一场·”·其夜,李溙将林脩拥入怀里,侧过身来,用手指卷着林脩的长发,一卷一卷,足够的长度可以让李溙慢慢地卷着,足以显示他的耐心和耐心中足以让林脩忐忑的不怀好意,“子卿,我怎么不知道你会弹琴呢”·林脩虽然觉得没有什么可心虚的,可是在李溙这种调调下,就是忍不住有点瘆的慌,抬眼看了看李溙,还在继续认真地纠缠着自己的头发,“以前向屈先生求学时,肯定学过啊,不过一具琴也很贵啦,像我这种为生活所奔波的人怎么会有这闲钱买呢,所以平常没弹过,你也不知道啦。”
“哦,这样啊,那那个白面书生说的什么偶遇又是怎么回事呢”·林脩想到上次醉酒闹出的囧事,不禁有点脸红,李溙看到林脩这幅模样,还以为什么别的,卷发的手指顿了顿,心里有点恼火,“难道又有什么奇遇不成”·林脩瞧着李溙这幅模样又觉得好笑,倒没那么羞得慌了,“就上次醉酒了你接我那次,和阿素快吃完时遇到的人而已,我也不认识,没说几句话。”
李溙放开发卷,摸了摸林脩的头,亲了亲林脩的嘴唇,心中暗忖,“瞧那景顾的眼神,和侯彧那纨绔的又有什么区别,这种格调稍微高一点的才更不好对付。”·——分割线君——·第二日,李溙与林脩从府衙归来,管家上前给李溙说道,景家少爷今日在两人出去后不久,就上门拜访送琴予林脩,却不料错过,准备等到林脩午休时亲手交予,可林脩中午却没回来,于是留下琴先行告辞了。
李溙心中咯噔一下,赠琴,表情,脸色甚是难看,心里当世人都是没眼色的,随便就勾搭自己身边的人,当自己不存在啊が瞟了瞟身边的人,心里又不禁得意又不禁恼火,果然是太勾人了,惹得这许多人为他情难自禁。林脩看他脸色,自然知他心中恼火,不禁心喜得意,不过有些事自然还是不能糊涂的,于是很恭敬地向管家说道,“李伯,你也知我和赵谨有一些经营,最近银两有些周转不开,劳烦李伯找人帮我把这琴当了吧,想来也值许多银子。”
李溙与管家齐齐黑线飘过,世间如此淡定地将情意当为阿堵物还泰然处之淡定从容的想来也只有面前这朵奇葩了。李溙虽然听到林脩这样的决定心里舒爽,但还是疑问道,“子卿,这样如果传出去会不会对你不好”·“这琴我自然是断不能收的”,说着那眼睃了李溙一下,李溙不禁窘然,“如果退回去,实际上更令人难堪,还矫情,而且当作银两的话,也可作虽不留情,但也算收得一笔利益人情啊,以后赵谨的经营自然得需要啊;再说这琴本来就钱,为何要与真金白银过不去呢。”
管家李溙早已退下,李溙有些无语,边回到房中边对林脩说道,“如果让景顾知道你当了他的琴,他可能并不和你想的一样,认为你这是对他的一种羞辱呢”·林脩凑到李溙怀里,深深吸了吸对方身上令自己舒服松弛的味道,闷闷地说道,“那次宴席上,谁没看出我与你关系不一般,还三番五次地如此挑拨于我,既是对你的一种羞辱,也是对我的一种羞辱,既然不识好歹在前,我又何必留下情面。”
李溙无奈地看了看林脩,安抚地顺了顺林脩的背,“景家向来教养颇好,景顾也与侯彧不同,想来的确是情难自禁吧。”李溙心中叹了叹气,想到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林脩推开了李溙,回身坐到床边,翻了翻白眼,“哼,你现在知道装好人啦,刚才不知道谁脸黑得像锅底似的。
若景顾如你所说教养颇好,冲动过后想必也能知晓我的意思,并不会怀恨在心·”·李溙忙安抚道,“看来子卿都已考虑到,自是没错的;果然知我意者莫过于子卿。”
说着将林脩压到床上亲了亲,自是一番情动··次日林脩再从府衙回来时,又收到一具上好之琴,梓木为底,梧桐为面,那完整的木料,纹路清晰流畅的琴身,一看即知自是上品。
林脩想到李溙偷偷吩咐李伯备下,李伯自是知道林脩在李溙心目中的地位,想着自家少爷冷冷的肯定也不会多说几句好听的话,又偷偷转告于自己,心中又是熨帖又是好笑。·第9章 第九章菊花意(三)·永熹元年冲帝亡,后质帝继位,延用永熹年号,次年改元本初。
本初元年,稚帝称大将军冀为跋扈将军,后中毒身亡·时太尉李固再度议请以清河王为帝,而蠡吾侯十五未满,娶当今太后与大将军之妹为妻,继位为桓帝··肃冬萧杀,傍晚天色阴沉,灰蒙蒙的,快要下大雪的样子。
一只灰色信鸽扑棱棱飞到书房窗边,咕咕地叫着,像是急躁的样子来回踱着圆圈·李溙立身窗前,取下书信,越往下看脸色越黑沉,看完后隐忍地将书信死死地捏在手中,呆立在窗前,望着窗外灰蒙的天色。冰冷的风透过打开的窗,吹过李溙的头发与身躯,一身肃冷,换得一室冷气。·林脩从看到李溙如此模样,心下忧虑,来到李溙身边,我住李溙的手,轻抚地拍了拍。李溙泛白的指节稍微松弛下来,将书信递与林脩,林脩展开,越往下看越是心惊忧虑,甘陵刘文、魏郡刘鲔拥立清河王为帝,大将军梁冀以此污蔑李固与其合谋,将其打入大狱。
李固门生王调等人力证李固清白,梁太后将李固释放,释放后李固名威太盛,梁冀再奏,李固被杀,尸首被梁冀至于洛阳城外交通大道上,下令不得收尸··林脩不禁怅然,“为何李大人尸身都不让入土为安”·李溙绷紧了面孔,带着难言的愤怒与无奈,“李大人两子皆已死于狱中,独幼子逃得生天,那梁冀想斩尽杀绝,遂以此为饵。”
“那李大人幼子如今情况怎样”·“已有人接应安顿好,只是得想办法如何给李大人收尸”·“李大人门生众多,而当世风气举高义,论虚名,以其门生出面求得梁太后,既不会触到外戚逆鳞,减少政治因素,又可给梁太后留得好的名声,给一个不要寒了天下士人心的台阶。”
李溙皱皱眉,“朝政已如此不济,还剩下的也只是不死的心而已,早寒掉了·”·林脩将手贴在李溙的额间,试图抚平愁虑的褶皱,心中也无奈地叹了口气。即使汉室颓微,朝政弊雍,民生多艰,天下已有乱象,但眼前之人也无法放弃与生俱来,身处这个时代所背负的责任与命运;随着时代与命运的轴轮,仍是绷紧了自己的力量与信念,砥砺地承受着命运的碾压。也许不管盛世或乱世,都因为这样认清自己位置与责任的人的存在,文明与历史才能朝着早已被决定的轨迹前进着;若盛世之能臣多青史,乱世之风骨又何多让?·总在这般情境,林脩才会如此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并不属于这个时代。
知道历史的轨迹与将要前进的方向,因而心底总会认为不管如何选择,每个人如何去挣扎努力,历史也并不会因为某个人而改变·也许,这个时代中的某个人还是这个时代因果中的一环,而自己这完全的局外人,因果链之外的异类,既然如此,又何必争着去做历史碾压下的炮灰。
·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可是,也许眼前人即是自己此世此生所有的因果,看到他的一颦一蹙,则无法置身事外,即使卷入这纷乱的红尘,也无可奈何心甘情愿。
林脩回到案前,看着李溙继续处理政务。室中晦暗,轻手抬起灯罩,点上灯烛;晕开的光线,泛着微黄,带着渗进心中的温暖与片刻的宁静,转过眼来,林脩发现李溙看着自己的手又微微发呆,瞧了眼手上的政简信笺,又叹了口气。林脩拿过李溙手下的几份,嗯,一份是进贡的物品与押送税收事宜,一份是商行关于争取政策优惠的议请,还有几份是几大姓宴会的邀请函。·林脩用手指滑过书简光滑的表面,看到李溙心中那难掩的焦虑,弯了弯嘴角,带着几分难言的苦涩。盛世之干将,乱世在俊逸,总是有几分与世相违的难言与寂寞;而李溙文能肃治,武能守边,正值朝廷晦暗,暗流汹涌,却只能居安蜀郡,这份虽然没有说出来的寂寞,却如这冬日肃穆阴沉的低压,缚得林脩的心难受至极。
林脩沉了沉心,抬起眼来,“洺宣心中焦虑,虽不曾明言,不知是否想早日回到洛阳?”·李溙听闻眼神亮了一下,想到什么又莫名的黯淡下去,“任期未满,自是没有办法。”
“我倒是有一个办法,只是不知洺宣是否愿意”·“但说无妨·”·“让家中传信伯母身体抱恙,洺宣上书请辞归家侍奉母亲。李大人事件过后,梁太后想必会答应以示怀柔,而士人则会认为洺宣是想对大将军作为以示抗议。不过这些都是其次,梁太后想必能够知晓洺宣真正用意,假以时日,再度启用时必会量才度用。”·“如今身居蜀郡,一切都鞭长莫及,姑且一试吧。”
林脩站起身来,缓缓僵直的身体,“下雪了”,似乎也像这天气酝酿过后的释放一样缓了口气·果真如此彤雪密布四字一样,大片的雪花在空中旋转着,扭曲着,窗外的世界显得莫名的疯狂与残酷,栖居屋中才显得多么的温暖。
雪花落在院中光秃的枝桠上,有的融化掉渗进去,渗进一切,直到春天来了也能感受到还未消散的寒气··林脩靠着窗,指甲刮着带着些微湿气的窗沿,看着那疯狂肆意着的雪花,仿佛心底也感染上了莫明的寒气,突然来了一句,“洺宣,叫上阿谨和阿素,晚上我们吃火锅吧”·——分割线君——·林脩让管家命人将案桌摆在了自己睡的房间,东西比较少,离赵谨赵素的房间近,晚上也可以就在那睡。
傍晚,院子里已经积了很厚的一层雪,一片白色中露着桃树光秃的枝桠,院墙上的雪也仿佛一条白色的围脖,院外高大的树上还有着很大的鸟窝,在一片素净中那筑在天空中的家显得那么的安心而又自由。
赵谨与赵素这样的天气一般整体都窝在家中赵谨有时负责处理酒坊和店铺里带过来的事务,赵素则负责在家养肉·自从上次酒宴过后,如梦令与林脩才名不胫而走,而郭、侯两家也不敢再如此明显地打压,在赵谨的精心打理下也算有声有色,风生水起。
而对于赵素,有时候林脩心想,其实小白也是一种强悍啊,不是人人都可以当一个快乐的小白的,像林妹妹这种就不必说了,连史湘云那种二货后来都要走上苦情的道路。
如果真正遇到小白,而且小白还能一直在自己的道路上坚持到底,实在可歌可泣,在残酷的生活之下要拥有足够坚强的心理素质、足够脱线的脑回路,有时还需要有足够强大的运气,比如赵素有一个好哥哥,这样的珍稀物种,林脩总是忍不住感叹的确值得重点保护啊。
四人早已团坐在案桌边,案桌靠近窗边,桌下放着暖炉,桌上放着羊肉火锅,还有早已准备好的各色菜样和酒品·赵素盯着已经开始慢慢鼓着泡的热汤,不断地咽着口水,林脩则给四只酒杯都满上了酒。
赵谨烫着些小点的易熟的蔬菜,先缓缓赵素心急的馋虫··蜡烛早已点上,室内摇晃着温暖的光线,晕染在热汤的蒸汽中;热汤翻滚着,翻滚着里面烫着的菜色,一切变得暖烘烘,衬着外面呼啸的雪夜,最是容易让人滋生一种贱兮兮的满足心理。
林脩将一大块肉见到了赵素的碗里,而赵素将脸埋在碗里,吃得不亦乐乎,自从来到蜀郡后,脸明显圆了一圈,想到赵素可能圆滚滚的样子,实在是好笑又担心,“阿素啊,你在石室学习怎么样”·“还行,就是先生有点严厉。”
“那我和李大人要离开蜀郡的话,阿素想离开这吗”·赵谨听到顿了顿,赵素抬起脸来,一脸惊讶,夹在筷子上的肉也掉了,用爪子挠了挠脑袋,“我没想过这问题”;赵谨看到他弟这反应,黑线更密集了。
林脩用筷子点了点赵素的额头,“那你想想呗”··赵素撇过脸望着他哥,已经摆明了他的态度,他哥决定怎样就怎样··赵谨放下筷子,沉吟了一下,拿着杯子碰了碰林脩的杯子,“阿脩,祝你一路顺风”。
黑线已经实现成功转移,这节奏,实在太诡异了·李溙不作声色,也拿起酒杯抿了一口,低下头掩住了笑意。林脩则端起酒杯一口喝尽了··“阿谨,你的意思是要留在蜀郡吗”·赵谨看了看窗外的夜色,敛紧了额头,“嗯,我想了很久,还是觉得蜀郡是最适合我和阿素呆的地方,平静安好,我和阿素也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志向”,听到这,李溙看了看赵谨的表情,仿佛在确认这句话的认真,马上又收回了眼神,林脩自然注意到了李溙的动作,有点疑惑,但又觉得应该没什么,“顺便,我也可以在这里帮你照顾生意啊”。
林脩想着,这样也好,以后自己肯定还会回来的,如果能够按照自己的预想的话;也许世事苍茫,说不定哪日即会湮灭,就像历史所设定的轨迹一样,但林脩心中一直不相信历史的一纸文字即真会是自己这活生生的人的结局。
有赵谨的打理,想必会方便许多··“那阿谨,你们就继续住在这府上吧,我们走时就只带上李管家和洺宣身边的侍从,剩下的人你看着或留或打发了吧”。
虽然以后还会回来,但也不知何日,林脩心中也不禁怅然若失,很是不舍,毕竟这么多年,“你们以后如果来中原卖酒的话顺便来看看我们吧,来的时候记得给我带正意居的建昌板鸭”,说着转过身揉了揉赵素的脸,“你这小崽子,都快十四了,别整天只知道吃、发呆,我们走了,你也要懂事点帮着点你哥,你哥才不会那么累”。
说着两人眼圈都有点发红,蜀郡与中原道路山隔水阔,自此一别,想必日后必定聚少离多,再难聚首,虽说还要一段日子才离开,可是只要想到,也不禁心中酸涩·五六年的陪伴,也许在沧海洪流中,对于某些人某些事只是白驹过隙而已,但是对于林脩,对于赵谨、赵素来说,都十分特殊;林脩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赵谨赵素陪伴了他所经历的陌生、徘徊、摸索,而林脩也陪伴了他们的流窜、迷茫与努力。
特殊的时间、特殊的事件和环境,陪在你身边的人,因如此而变得特殊·在一生中,就像一个人的过去、心情不可复制一样,那段时光陪伴过的人,也是如此不可复制。
越是再难以追寻和回复的,越是容易让人徒伤离别·热烘烘的火锅,最后只吃成如窗外冷清感伤的氛围··第10章 第十章菊花意(四)·有人说,人生像一场旅行,出发、旅途、目的地,就像逻辑的前提、证明与结论一样周延而确定。
但是,对于许多人来说,人生更像流浪,飘泊于世间的浮尘中,不知道目的地,也不知道自己做背负的生命的大前提的意义,只是在此间与彼间的流浪而已··炉消灯灭,夜复静语,窗外风已经停了,但雪下得更大了。
深夜雪落会有一种安静的声音,也许,安静的声音有人会觉得只是一种矛盾的逻辑、无端的妄想而已,但是那样一种感觉,却恰好如此,就像下雪的夜会带有一种微微的淡蓝色一样。
贴着温暖而柔软的床铺,在这样的夜,显得格外的引人沉迷·林脩搂住李溙的脖颈,嗅着颈侧那好闻的味道,手指百无聊赖地拨着李溙耳畔的头发与肉肉的耳珠,有像若有所思,“洺宣,回京述职后你该要回到纶氏了吧?”·李溙轻轻抚着林脩的背,身体的温热透过滑绸,甚是舒服,可是思绪沉重,指上的触感又显得那么的轻忽,“嗯,此去也不知何时才能被圣上再度启用,前路未卜。
”·林脩仰起脸亲了一下李溙的嘴唇,“皇室衰微,近年尤其不定,五胡各族定休养生息伺机而动,皇甫规及张奂将军力拒匈奴及胡羌,乌桓各族则躁动未安。
待新帝渐掌握局势,表面风波渐息,五胡亦不敢妄动·因而,洺宣只须耐心,待边患起时,稍作回旋,新帝定能识得洺宣作用。”·“子卿眼光长远,亦有妙计,只是既然知道局势作何发展,为何弥消问题于未发之时”·“先生曾说,势不由人,人须因势;势也算所处时代的大命数,身处势中之人,可因势利导,导之由盛而衰或由衰而盛,而无法设定势的发端、发展与结局等所有的一切。
我也不过从先生那学得微末而已,仅为你能作些谋划而已·”·“得卿若此,夫复何求离开洛阳后,不知子卿又何打算是随我回纶氏还是回介休探望伯母”·“定要先探望母亲,离家日久,母亲定是想念得紧。”
“卿若回介休,定将分别时日,心有不舍,不如我与你一道会介休,再同回纶氏”·“不妥·以母老之名乞不官,定要回家侍奉母亲左右才好,不然有欺君之嫌。
待我回家休整好来寻洺宣就好。”·李溙用拇指指腹蹭蹭林脩鼻尖,“我自知晓其中利害啦,真是谈到正事就这么严肃,绷着个脸,一点温被软语也没有啊”·林脩羞恼地一下咬住李溙的拇指,瞪着李溙手指使劲地捏搓了一下李溙的耳珠。李溙瞧着林脩的嘴唇含着自己的手指,露出来带着水泽的鲜红,那俏眉怒目,和耳珠上窜过的酥麻,一时眼眸幽深,情难自禁。
将拇指缓缓磨蹭着那柔软的嘴唇,挑逗着那黏滑柔韧的舌头,林脩一时也怔了,眼角微微泛起桃色··李溙一把将林脩更紧紧地拉近自己怀里,嘴唇抚蹭着林脩的耳延、贴着发丝的脖颈,轻轻嗅着,闭上眼睛、眼皮轻轻地颤动着,像在压抑,像在享受,又像一场情欲风暴的酝酿。
抽出自己的拇指,拉住林脩的手抚蹭住下身,李溙喘着气道,“子卿,我想要你·”·林脩早已浑身酥软,任李溙怎么摆弄怎么好,闻言亦是浑浑噩噩,无可无不可,只想再紧紧地贴近,更真实更贴合地拥有,忍不住在李溙身上又蹭了蹭,李溙像得到信号一般,更是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拿出床头平日防冻的膏脂,细细地抹在林脩的私处,用手指抹匀后再缓缓地伸进去,林脩感到有一些尴尬,又有些莫名地兴奋。
李溙边用手指抚蹭碾磨着林脩的私处,边深吻着林脩的嘴唇,真真销魂蚀骨,红玉生雾··实在情潮生起如丝,缠绵不绝,忍着那分迫切和急躁,耐心地涂好,李溙在林脩耳边轻轻说了声“我进去了”,那丝丝入缝的契合,那销魂蚀骨的快感,那心心相印的拥有,难以言喻。
林脩被细心地做好了扩张,也不是十分难受,但眼角还是被逼出来眼泪,拉长了脖颈,微蹙了眉眼·李溙细细舔舐着着林脩斜横着的泪痕,待林脩身体慢慢适应,就像涌过的海浪暂时短暂的停息。
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林脩慢慢睁开眼睛,呼吸着林脩不逾咫尺的气息,又吻上了李溙,李溙开始慢慢地动着,温柔又不失巧劲,一时林脩也得了些意思·李溙用手慢慢抚着林脩的前端,时急时缓,一时林脩倒是先出来了,后面也不自禁抽动着,让李溙更是兴奋,使劲地揉搓着林脩,一时也出来了。
情欲生起如丝退如潮,李溙细细抚着林脩的发丝,两人轻轻地吻着等待余韵消散·命人送来热水收拾一番,自是一夜相拥好眠··室暖夜生蓝,帘起弄人影。
路人行雪径,堪堪何步停·浓时欲回首,淡时坐看起··碌碌何所归,转瞬皆所隐··——分割线君——·再说另外一边,赵素像小时候一样趴在赵谨的怀里,等着睡意的到来。
赵谨用食指卷了卷他的头发,想起吃火锅时林脩说到的问题,不禁问道,“阿素啊,你以后想干什么啊”·赵素抓了抓脑袋,抬头眨眨眼,有点疑惑,“哥哥,我想当米虫”,说完还好像知道害羞似的把脑袋往赵谨胸前蹭了蹭。
赵谨感觉黑线又像自己袭来,当意识到自己的教育问题时,貌似为时已有点晚,“阿素啊,你瞧李大人,文能治民,武能卫国,你再瞧你脩哥哥,为李大人谋划,也为酒坊筹谋,就说你哥哥我吧,也会去和你脩哥哥一起去经营挣钱。
每个人长大后都有自己的事要做,这做的事要么使自己生存,要么能够帮助别人·当米虫吧,也不是哥哥养不起你,可是米虫不能依靠自己活着,也不能帮助别人,当你长大后总会觉得没意思的。”
“我觉得蛮有意思啊”,赵素虽稍稍觉得哥哥说得有理,可是完全不能成为米虫的诱惑··“那以后脩哥哥要离开这,李大人也不在”,虽然李大人在不在对你应该没什么影响,赵谨暗暗腹诽着,“我有时候也会很忙,没人陪你玩,陪你说话,连陪你吃东西的人都没有,你怎么办”·一想到连陪自己吃东西的人都没有,赵素不禁感到很着急,瞪大了眼睛,微张着嘴唇,不知道说什么好。
“哥哥知道你不喜欢读书,也不指望你考什么功名,但学自然还是要上的·只是你有什么很喜欢的,以后想做的事情吗”·赵素思索了再思索,感觉这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迟疑地说道,“我喜欢吃”。
虽然在他心中,这个貌似也不是和读书或者要做事情可以相提并论的事情··赵谨思索了一番,觉得既然喜欢吃,那去当个厨师也没什么,也不是去给别的酒楼干活,能给自己做点什么好吃的,若有点天赋,自己开个酒楼也很是方便,“那等你上完学后找正意居的大厨学厨艺怎么样能做好吃的也算不错。”
赵素眼睛顿时一亮,觉得甚是个不错的主意,可以身居美食第一线,又能自己做好吃的,想吃什么做什么,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只觉前途无限美好·顿时抱住赵谨的脑袋,啪唧一下在嘴唇上亲了一口,舔了舔嘴巴,感觉滋味不错,又忍不住啪唧亲了一口。
赵谨顿时感觉黑线增生,压了压声音,深沉地说道,“阿素啊,我发现一个严肃的问题”,赵素看到赵谨这么严肃,也不禁正经了起来,“什么问题”·“阿素啊,你又长大又长胖了,好重啊,趴在我身上受不住了”·赵素捏捏自己肉肉的胳膊,疑惑道,“有吗”·翌日早起,赵素推开门,干净冰冷的空气扑面而来,雪积了一层,颜色与格局甚是素净。
府里的下人甚是忙碌,来往匆匆,赵谨拉住路过的李溙房里的小厮,“这是有什么事啊”·小厮稍作了礼,道:“在给李大人和林公子收拾东西呢,开春就要回洛阳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东西甚多,得先把一些打包好,先寄回李大人与林公子的老家,等雪化了就得上路了。”
赵谨点了点头,让小厮继续忙去,小厮离开时还边走边嘀咕,“书籍、信笺、衣服、特产,还有什么呢”不禁又抓了抓脑袋··这离别前短暂集聚的热闹,让人走茶凉后又该是如何的难受。
不过,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缘法,来兮去兮,不复往兮,再回首兮,惟有太息··赵谨打了热水回房,把赵素从被窝里拾掇出来,穿衣洗漱,完整后赵素还闭着眼睛迷糊着。
两人到偏厅吃饭刚坐下,就看到李溙扶着林脩过来,赵素趴到他哥耳朵边小声地说着,“哥哥,为么脩哥哥走路一扭一扭的屁股摔着了”·赵谨拿着筷子死死戳着早餐盘中的豆腐,正想着说辞,就见赵素屁颠颠地跑过去,衣袖都没拉着。
赵素跑过去也扶着林脩,“脩哥哥,是因为下雪路太滑你摔着了吗”·林脩甚是无语,但又带点恶趣味,装得神秘兮兮,“这是一个秘密,你长大后就知道了”。
赵素被这个秘密磨了好久也不得其解,好奇发酵的愈发厉害,纯洁的小孩就是这么被带坏滴··转眼开春,李溙做好交接,与林脩要离开锦官城了·十里长亭,草长莺飞,千里度春风,只是离别难言。
此去轻车简骑,往巴蜀、汉中而去,不足一月,已至这华钟玉辂,盛容玲珑的天下东京,洛阳··第11章 第十一章东风别(一)·张衡曾在二京赋中言东京曰,经途九轨,城隅九雉;度堂以筵,度室以几;京邑翼翼,四方所视。
洛阳都制之壮观,可见一斑·是日,李溙与林脩入得城门时恰是日暮时分,斜阳染得暮色俏,东风纳得行人来·正是春色含绯,点花为娇,洛阳城此时仍人声喧腾,入不得顾,车不得旋,真真一副红尘四合,烟云相连的荼靡图景。
李溙与林脩牵马入城,随身也只带了一个小厮·林脩自是第一次来到洛阳,很是好奇,而李溙入京相关事宜也不急于一时,因而两人走马观花,品得一份天子脚下的王都风貌,寻得一家酒楼。·酒楼名曰白水居,雕楼重檐,高柱青瓦,有三层之高,乍看甚是肃穆低调,但取意“龙飞白水,凤翔参墟”,想来定不简单。
而洛阳也算李溙的扎根之地,自其祖父位居三公之时,李溙也曾是京都一名打马探花偏偏少年郎,有过一段年少轻浮的时光,待到拜师,被祖父送回颍川老家,拜荀淑为师。·而荀淑为荀子十一世孙,学如渊海,德高望重,荀家乃为颍川大族,已是延绵几百年,人杰辈出;而当世最被世人称道者则是荀淑被称为荀氏八龙的八子·。想到此,林脩心中不禁暗暗腹诽了一下,果然家族的兴盛种马也是必不可少的;但心中突然一悚,历史记载荀淑建和三年逝,当时身边这人时任尚书,还自请服丧三年,想来感情极深。
思及此,林脩不禁瞥了李溙一眼,有点头痛的感觉,不知道是世事诡谲,难以把握的无力感,还是最近身体总是有点不舒服闹的。李溙感受到林脩投过来不明意味的眼神,看他脸色有点苍白,想来是路途奔波,林脩体弱甚是疲累,不禁拿手捏了捏林脩的手心,以示安慰。
林脩诧异地抬起眼,左右看了看,这众目睽睽之下不禁有点羞涩泛了上来··酒楼掌柜见到来人,似思忖了一下,连忙自己迎了出来,含笑作揖,但却不似一般掌柜卑躬屈膝,自有一番自矜与风度。
年纪也不是很大,长得还有几分儒雅,就是三十多岁的温柔大叔模样·李溙也含笑示意,“张掌柜,别来无恙,找个安静点的地方,不用包间”,男子叫来一个面貌还有几分清秀的小二,带着二人上了二楼。
座位靠窗,视野俱佳,一壶清茶,一壶酒,李溙先给林脩倒了杯茶,让喝了静一下神,然后细细给林脩盛好汤·还未及入食,就听到人声向这边寻来,两人抬头,林脩还未及反应,李溙已是起身相迎,来人却是冯岱。·冯岱与李膺差不多一半年纪,家世相仿,自幼厮混在一处,又皆是有文武异才之人,自是相处得十分之好·。只见来人穿者一身青色勾云暗纹衫,身形挺拔,威容内敛,比李溙多了一分肃仪,少了一丝风流,自然在林脩看来,李溙是要好看许多的,不过冯岱长得也是不差。·冯岱瞧了一眼林脩,再看向李溙时,眼中自是蓄起几分调笑,但又带着几分出身与才能抱负的自傲。而见林脩长得漂亮,李溙对他随处都带着几分亲昵,京中也并不识得此等人物,心中不免生出几许对林脩的轻视。
林脩又是何许的敏感,自是感受到,但冯岱与李溙相熟,也未真正有什么恶意,因而也无须睚眦必报。·只是越深入洛阳,出身、地位、家族、交际等等种种现实性的问题,越发纠结旋转缠绕,像拧结成一面结实的网扑面而来,愈是挣扎,愈是束缚得厉害·。林脩毕竟年少,虽聪慧异于常人,但心性却还有几分未定,而李溙对他而言又是如此特殊,心中自是难免多考虑几分。思及在蜀郡时,所有的人终究逃不过生活二字而已,这些也不过尔尔,但如今·听到李溙叫他的声音,林脩诧异地回过神来,“这位是冯岱,字德山,任幽州代郡太守,以前和你也有所提及”,又向冯岱说道,“这是林脩,字长卿,乃屈伯彦屈先生得意门生”,转身摸摸林脩的脑袋,“你身体不舒服,吃完后我们早点回去休息”。
·林脩见李溙丝毫不见避讳,还如此体贴,心中生出一股暖意,“没事,也不差这些时间·想必冯大人也是会京述职,如此遇到也是缘分,你们多年未见,也该好好叙旧。
等到你回到颍川时,冯大人也身负要职,不知相聚再是何时”··三人坐好,李溙仍是淡定自若地给顾好林脩再顾上自己,冯岱看在眼中,心中自是十分明了,再加上对林脩的感官俱佳,不禁对着林脩也缓和下来。
冯岱端起酒杯,与李溙先尽了一杯酒,舒缓下来后脸上不由挑起一抹沉重之色,“近来皇室更迭,乌桓各处时有骚动,伺机而动,百姓难安,但大祸未成,朝中势力此生彼长,谁也无暇顾及”说完不禁又自斟自饮一杯。
“冯兄勿要太过心焦,上谏以达圣听,守职以护百姓周全,尽人事,知天命,无愧于天地”,说着也不禁自饮一杯,连自己也深感其中的无力··林脩手指拿捏着茶杯的杯壁,缓缓磨蹭着,似有所思,“也无须太过忧心,朝中不乏人才,现乌桓不会酿成大患。
只是朝中用人掣肘,亟须肃流,情势堪忧·”说完也抿了口茶,看这每人的架势,一时间三人不免相对而笑··一晌话别,李溙携林脩回到其祖父曾在京中置下的宅子。
拙朴灰墙掩映在葳蕤绿意之中,行人稀绰,悠闲的马蹄踏在青石路上,就像时间苍茫的回响·自李溙祖父过逝后,李溙父亲及叔伯或在外地为官,或回老家,如今年纪大了也各成气候,这宅子渐也荒了下来。而其祖父生前对李溙最是寄予厚望,这所宅子也自是留给了他。·家中仆人早已收到消息,一切具已打理收拾妥当·。林脩身上甚是难受,有点恹恹的,自己想着可能是此次行程急了点,到了洛阳后精神懈下来有点受不住,李溙与林脩早早收拾停当,看着林脩先行睡下,自己则去书房准备明日上朝并述职所须事宜。
待夜深回得房中时,林脩早已睡熟,只是脸上还带着些许苍白,看得李溙心中甚是疼惜。·烛光摇晃之下,林脩乌发朱颜,带着点孱弱,那抹动人的颜色似透心般攫住李溙的心神,如轻烟般,甚是恍惚,缠缠绕绕,又似要消散一般,弄得人不知如何是好。李溙拿手轻轻抚过林脩的脸,又贴了贴他的额,也自行睡下。
·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待得天已大亮,林脩转醒时,身边早已空空如也,只剩下些余温与睡过的痕迹,心中不禁有点空落·待李溙入朝归来,说得圣上也只是让其好好侍奉母亲,并未多做表示。及此,林脩心中倒是多出一些疑虑,按说李溙祖父位居三公,有颍川大族钟家与袁家为外亲,又拜荀淑为师,自身也才赋异禀,曾也于北方重地渔阳郡任太守,却被打发到西南蜀郡,如今却即使请辞上庭也未多做表示,其中可能并非仅仅为梁氏的原因。·商量一番,林脩表示想早日回家看望母亲,呆得一些时日后再去寻李溙;李溙还须在京中呆得一些时日,纵是不舍,却还是依了林脩的意思。
次日出城时,已接近于正午,洛阳本就人多,恰又春色正好,城门前甚是拥挤,靠近城门时更是行得慢,李溙与林脩正好享受这小别前难得的缠绵··突然听到一声悲戚嘶鸣,马车顿了一下,开始左右摇晃横冲直撞起来,李溙与林脩挑起车帘怎么回事,却见到又一条长鞭带着撕裂气流的声音挥来,马车虽胡乱奔走,马匹却还是又挨了一下,变得更为惊慌起来。
李溙迅疾地一拉裙摆奔出去,拉住马缰,棕色的马高抬起前蹄,伴着长嘶停下来,只是马蹄还似神经质似的不停地来回踢踏着,摆不去不安与焦躁。·林脩却是看向挥鞭的那人,只见此人却是一十八九的少年,长得还算漂亮,只是带着几分被宠坏为非作歹的邪戾,让人心生几分警惕。
少年发现了林脩,眼中浮现轻浮之色,倒拿鞭梢,抵住林脩的下巴,“小模样长得挺不错,根本大爷去玩玩怎么样”林脩只当是被教坏了的小孩,还并未太放在心上。
李溙回转身发现时眼中却已显出十分怒色,面色寒气凝重,一把扯过鞭子,将少年拉下马来。车夫想来是一直呆在京中,想来是了解一些小道消息,趴到李溙耳边小声说道:“少爷,这小公子是当今圣上面前红人张让之弟张朔”。
剩下也未多说,但其中言下小事化了之意却也足够明显,不过自然知晓还轮不到他这个家仆教老爷做事的道理··少年早已被同行的另一位少年扶起,只见那位少年,脸白微胖,明眸含怯,脸色又白又红,想来又急又怕,倒并不像一个纨绔之徒,看着十分乖巧,虽带着几分怯懦。
张朔甩开少年的手,听到家仆话中微怯之意,抬起下巴来,显得十分得意,并摆手家仆围上去·同行中有人认出李溙,有些心虚,向张朔说明对方身份,张朔却很是不屑。转眼不及迅雷之势,几个家仆都被放到,张朔很是羞怒,冲动一下自己不顾冲上去,却被一脚撂倒。·林脩迅速将李溙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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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复从前的单纯日子,只等着日出日落,数着春花冬雪,人生的情节仿佛这才真正像拉链般慢慢拉开··林脩回到家时,除了母亲以外,朱家小少爷也已经等在了那。
郭氏一身云白绸缎衣裳,云髻高耸,近来优裕一点的生活使得气色如重发之红梅,郭氏使得林脩能够遗传的好样貌显得愈发明显了,只是眉眼间还这些憔悴·而朱小少爷一身云蓝色勾纹衣裳,年少时的婴儿肥稍褪,一双眼睛倒显得更大了,多了几份仿佛透澈了点的可爱。
更令人注意的是,一个大约三岁多的白胖小男孩躲在朱小少爷的背后,才超出膝盖多一点,拉着朱小少爷的衣裳,有点好奇,又有点羞涩··众人都甚是激动,郭氏拉着林脩的手,摸了摸他的眉眼,有点喜极而泣,林脩心中也忍不住生出一股酸涩。
又转向朱小少爷,一时也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得拉过躲着的小男孩,蹲下来摸了摸他的头,问向朱小少爷,“没听说你成亲啊,怎么突然蹦出个大胖小子了”·朱小少爷不由得赧然,众人倒都觉得好笑,一时气氛也松了下来,“这是我的小外甥,家姐又怀了身孕,没精力顾及,就送过来了,平日里最是亲近我,硬是要跟着来,柔柔,叫叔叔。
·”·小男孩嫩嫩地叫了一声,“哥哥···”·林脩忍不住噗地一声笑了出来,小男孩忍不住疑惑地望向他阿舅,朱小少爷甚是无语,“柔柔啊,不是教你叫叔叔吗”·小男孩捏了捏自己的小胖手,“可阿妈说长得漂亮的年轻的就是哥哥啊,年纪大的有胡须的才是叔叔呢。
·”·林脩看这小孩虎头虎脑的,甚是可爱,不禁问道,“这小孩长得这么好,怎么叫作柔柔啊”·“生下来时算命先生说他八字太硬,取柔字才好。”
林脩也是知道朱小少爷嫡姐嫁给了晋阳王家,而王家世代多有从戎·不过大族之中也自是人多眼杂是非多,这么小的小孩放回娘家还是安心点··——分割线君——·现在林脩家中管事的是赵谨离开时提拔的,也是后来赵谨去买来的孤儿,也不知道自己名字,林脩作主取了路烛,虽然才二十多点,办事却很是沉稳。
郭氏从来也是清贫惯了,林脩也从来没有颐气指使的习惯,也从来没有把买来的小孩当下人的习惯·但是家中人也不是太多,随路烛安排教导,既不过分严苛,也看行事规矩。
林脩与母亲话得家常,又与朱小少爷商量好同去看望屈先生·屈先生自是爱得好酒,林脩从赵谨那习得的新酿之法,自己亲酿了一些备给老师,虽可能不及赵谨技法纯属,但难得那份心意与灵气。
此时家中已是微带暑气,尤其太阳出来时晒得有点慌,但山中却是气候正好·林脩与朱小少爷拜得老师,说了些近来的事情,林脩对李溙的打算也有所提及,但屈先生并未多言。待时间差不多,林脩凛然躬身道,“先生,学生想求一去太学的机会。”
屈先生捻了捻须,有所沉吟,“你可想好”·林脩突然莫名又带些紧张,连声音也似有些颤抖,“学生已想好”··屈先生叹了口气,“也罢。
以你学识与聪慧,荐你去太学本是没有问题,只是为师也知道你性子·世事自有定数,届时莫要强求啊·”·林脩又躬身再拜,“多谢先生教诲。”
“你过些时日还要去寻那李溙,这事情也不能一时办好,等妥当后,为师再让朱然去寻你罢。”·林脩心中情绪一时难言,想曾经求学岁月,甚是宁静,先生无子,自是把这些学生也当成自己孩子一般。
林脩对父亲也没什么印象,可对屈先生,心中却是恩师如父的一般感觉··——分割线君——·且说林脩在介休呆得一些时日,还算宁静,除了朱小少爷与小柔柔的时常骚扰之外。
不过,对于可爱的小孩子,都难免生出喜爱之情,就像自然潜意识中印刻的本能一般,幼小的东西总是那么容易惹人怜爱·待得离去之时,郭氏瞧林脩身边也没一个得力的照顾之人,想让林脩把路烛带在身边。
可路烛对内既是得力管家,对外又打理着一些经营,林脩自是不允,因而只得让也算伶俐的路秋带在身边··话说李溙京中事宜妥置后,且先回到纶氏居住が纶氏离洛阳为颍川郡中最近,背倚阳乾山,环境宜人,李溙母亲也居于此休养。而林脩此次却先从洛阳绕过阳城,再寻去纶氏,这条路相对好走点。
却说这日入得阳城,已是傍晚时分,日落将息,林脩与路秋寻得一家客栈·也许是连日赶路,又是骑的马匹,林脩才在客栈中休息下来,只觉得精神不济,有点恹恹的,饭也没多吃就囫囵休息下,半夜似被魇住了般,只是在床上不断翻腾,嘴中似有胡乱言语,似是十分难受。
路秋也才是十六七的少年,与林脩息在一间房中,听得响动,拨上蜡烛,见得林脩模样,也自被唬了一跳·忙问得掌柜,连夜求得郎中·郎中灯下探脉,捻着胡须摇了摇头,“这位公子身体却无大恙,只是连日赶路身体受累,服得几方休养生息的药即可。”
路秋听得如此,安下心来,连忙随去抓药,煎好服侍林脩服下,此时天色已将明,林脩也似好了些,重又睡了过去,服了药后倒也不似先前那般折腾了·路秋也安下心来,再重去睡个囫囵觉。
这日也倒没再急着去赶路,只是林脩醒来时听路秋说得半夜景象,心中半分印象也无,只是现在精神有点不济,很是诧异··想着等林脩好后,再动身也不迟,现在离那纶氏也近的很。
可到了傍晚时分,林脩才养过来的气神又似没了般,恹恹的又吃不下东西,倒似比昨日气色更差·路秋担心林脩半夜又出了什么差池,只得又请了那郎中过来,郎中探了探脉,却也只说没什么大问题。
路秋虽心中有所疑虑,却也无法,只得服侍林脩喝下药,衣不解带在身边警醒地伺候着点··可到了半夜,林脩却又愈发难受起来,意识不清,胡乱地的翻滚折腾,嘴中还似有说着什么,但也听不清,倒更像一些挣扎的音节。
路秋有点慌了神,只得去寻了掌柜来,掌柜却是个见识多的,见林脩这副模样,心中倒明了几分··“这位公子倒更像被什么东西找住了,貌似还挺严重·就我所知,这最好的名叫黄叔度的巫医却在离着有两百多里的汝南慎阳,小公子你还是将你家少爷送到那里去吧。”
路秋听得这般,心中更是惶恐,要尽快找得马车,要尽快赶到慎阳,掌柜说的是不是靠谱,一时间转了几个圈,汗都快滴下来了·掌柜瞧他这般,安慰道,“现下也是半夜,急着赶路倒对你家少爷不好,还是先收拾一下,找辆马车备好,等天亮吃得早饭后再上路吧。”
路秋想想也是,把一切备好,待得天明,服侍林脩吃好早餐即刻上路·林脩也还是如前几日般,傍晚即精神恹恹,清晨又好些,只是随着日子的过去,精神也一天不如一天了。
等路秋终于找到掌柜所说的人时,已是未时,林脩已整整昏睡了大半日,只小上午醒了片刻··那黄叔度,名宪,一般人也只当他如他父亲一般,为乡野牛医;只一些遇上不寻常事迹的人,闻得他的能耐时,才知道他才是那不寻常的巫医。
话说那黄叔度独居慎阳一处乡野之地,最近的人家也离得有一里路左右,房屋也只是一处不起眼的小院落·路秋唤醒林脩,扶着他进去之时,只见一人,着玄衣朱裳,用红线系着袖腕处,带着一慑人鬼面,正襟危坐于正堂之中。
可这鬼面虽威吓,却不似一般面具粗制丑陋,雕工细致,撇开那神秘的力量感与带着血煞的几分威慑,那轮廓甚至还有几分清秀··路秋心中已是唬得有几分忐忑,只听那人说道,“于此已静候多时,只将林公子放在身前的苇席上即可,你且在外候着,酉时初再进来吧。”
路秋听得那人声音甚是威严,又带着些空远,只得出去,心下甚是惶然,守在外面如热锅上的蚂蚁,来来去去,想偷瞧却又不敢,好不容易捱得那个时刻进去时,只见林脩还是躺着苇席之上,似与出去时无甚差别,心下甚是狐疑。
可是行得如此地步,路秋也别无他法,只得死马当活马医,悄悄再说·鬼面吩咐路秋将林脩带至客房休息,等半夜子时正再将林脩带过来,遂自行离去,别无他话··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路秋想多问几句,那人却已离开,不由又有些上火。
只见一老叟上前,将路秋带入客房,并叮嘱了些要注意的事情·那客房也甚是简单,与从外面看到小院落时能想象出的一样,这些倒没什么可计较了·林脩中间又醒了一次,问得路秋缘由,心中也甚是茫然,却想着那巫医也许真有点用吧,自己都曾经再活了一次,这也想必是可能的。
可是也不知怎么突然已落到这地步,浑浑噩噩不说,这几日都像身处一团云雾中一般,甚是昏暗疲累·也没发生什么大的变故,虽说前端时间就有点精神不济,但也不至于突然落到如此地步。
傍晚吃了些粥后,如此迷迷糊糊,林脩就又睡过去了,一时即到了午夜子时··第13章 第十三章西风辞(一)·等得路秋扶着林脩再入正堂时,那人却已如先前模样又正襟危坐在了席前,只是身前摆了一个铜脸盆,里面烧了些香烛纸钱,左边摆了一个碗,盛着一碗清水。
那人让路秋抚着林脩坐在他右旁,此时林脩恹恹的,似醒非醒般··那人用中食二指捻着一张符,在盆中烧着,并以一种奇异的声音念着,“天清地灵,天长地昌;莫饮黄泉,莫念前缘;路头路尾,铺得路回;安汝之心,守汝之身;天罡地煞,为吾镇魂。”
只见那符奇异地燃着却没有损耗,在巫医念完后将其点入碗中水时,才突然一下如蒸腾的小火焰完全烧烬,落入碗中·巫医让路秋服侍林脩饮下那香灰水,又拿来管家老叟递过来的一个蛋清,在林脩印堂、太阳穴上轻揉,又按了按林脩的人中与承浆穴,并不断念着一些难以听清的言语。
如此做完后,巫医让路秋扶林脩回房休息,并吩咐路秋须如此连续七日将林脩送过来·虽然路秋也不知其中缘由,不知效果,但那种莫名的气氛却也让他觉得应该会有些效果。
至得第七夜,林脩精神已好了很多,收尾时巫医却说道,“这只是很简单的镇魂仪式,明日午时林公子还须独身寻得我来·”林脩与路烛两人本来放下的心突然又被提了起来,林脩心中更是着急,前段时间才给李溙去信说这几日已经动身寻他,如今还未到。到介休时李溙安排护送的人早已打发回去了,这段时间也没精力顾上其他事,李溙也不知自己跑到了汝南,应该很是担心,而林脩自己也盼着早点解决能早日见到李溙才好。·次日午时,林脩在管家老叟的带领下,在书房寻到巫医,此时巫医穿得却是一身云白衣衫,未戴面具,坐在书桌前,不知写着什么。
无论面孔、还是身段,都带有一种奇异的妖娆感,林脩心想,这应该是因为他的通灵所染上的气息吧·巫医见得林脩进来,放下笔,与两人各自沏了一杯茶··巫医抿了一口茶,抬起眼梢,眼中带些戏谑的意思,“林公子,想必雌伏过吧”声音与带着面具时完全不同,甚是缠绵,还带着点轻柔戏谑的尾音。
林脩才准备也喝口茶,闻言一惊,杯子一顿地放在了桌上,脸色泛起些红晕,惊讶地瞪着巫医,声音都带着些颤抖,“难道你还会看童男童女”·巫医被林脩逗笑了,“我不仅会看童男童女,还会识魂断魄呢。
·”·林脩闻言心惊,暗想莫非自己这点诡异来历还被这巫医看穿了,不由更为紧张起来,“不知巫医此言何意”·只见对方轻声笑了笑,“不要太紧张。
该知道的我早已知道,不该知道的我也不会知道;至于你担心的,若说真不知道,我也不会特意那日待你那么久·想寻常一些小鬼小怪的,也不用非如此大的周章·”·林脩敛了敛神,“既然巫医已经知晓,还望指点迷津”·只听巫医又轻声叹了叹气,“也不知让你遇上了什么机缘,扰乱了命数,合该全了你的姻缘。
只是你这姻缘,却成全在了这个时间,坏了一些规矩,得需要你承担些代价·”巫医又抿了抿茶,“想是自你初次雌伏以来,阳气初泄,精元未稳,魂关失守,就只作了七夜的小仪式,却是不够。
你本即不该与他遇在这个时间,又这个时间全了好事,若是不有所设法,不仅会害了你,还会害了他·”·林脩想来,好像也自是初次合欢以来,精神一直有所不济,听得后果如此严重,心中只似如有石坠;可真的会如这巫医所说又不禁还是有点怀疑,抬起眼看了看巫医,暗思这会不会是个坑爹的神棍。
可自己的确不属于这个世界,按照科学来说,真被排异,还害了李溙,想到这个可能,林脩全身只如冰水浇灌··林脩不由得破釜沉舟,想着该不该就如此全说了才好。
只听得那巫医又说道,“想你初来这个世界时,还未记得五情六欲,只识生生存死灭,你这命中异数,若放任自流,只会慧极早夭,徒惹伤心而已·”·林脩想自己该明白了巫医的意思,而巫医也的确知道了自己的处境,只是他的表达方式,和自己的理解,实在让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一种名为时代隔阂的东西。
既然事情本身已经貌似明了,林脩也只好向巫医请教化解方法,却只听得巫医说道,“三年之内,你不能入洛阳一步,也不能见那个人一面,只字消息也不能往来·”·三年林脩听得,只觉惊诧莫名,怎么倒感觉自己像被嫉妒的第三者要挟三年之内不能与男主见面一样很想问一句,凭什么啊,就凭这些神叨叨的就要三年不见李溙,不是子不语怪力乱神吗?·巫医像是又被逗得轻轻发出了笑声,伸出一根纤长的手指,挑起林脩的下巴,“啧啧啧,我说啊,你这种人啊,就是太麻烦了,什么都要怀疑,不撞南墙不回头,还是那种简单的生物好啊”,说完站起身,长衫一摆,进入内室,只听得一句话留下,“言多无益,林公子自己好好思量吧,恕不奉陪了。”
林脩只得识趣离开,路秋见到连忙迎上来,好奇又不敢逾距地看着林脩,眼睛乌溜溜睁得快要滴出水来,林脩也只当没看见·说不信吧,爱咋地咋地,可是巫医说的那些,在一个正确的前提下,所推导的那些结论,真要毫不在意,却又忐忑不安,可真要三年不见,不通消息,却又如心尖割肉啊。
上天怎么就这么爱捉弄人呢,不知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吗,这真三年不见,不成历经千年沧桑了;古人言,天若有情天亦老,天道无情,那一定是一个特别顽皮的小孩了。
林脩发现自己想的完全扯远了,也许当事情无法选择时,潜意识地会去回避关键问题,而去纠结于这些细枝末节,有的没的·一连数日,林脩也没有想出个什么结果,不是想不出,只是看似很简单的问题,却带着那么沉重的后果,所以林脩多数时间都只是在抱怨问题本身,而不是权衡问题及选择的利害而已。
·且说另一边,朱小少爷在接到林脩的书信后,带着屈伯彦的信来寻林脩·给朱小少爷的信也是在那日过后所写,而在巫医说辞后林脩也不敢在心中迟疑未决之时擅自联系李溙。·这日林脩与黄叔度在院落的大槐树下下棋,所须考虑的问题就当没存在一样。
当巫医抛除那一身灵异的身份时,只作常人黄叔度,却是迥然而异的一个人·叔度作巫医时,凛然缥缈,神通难言,不似人端;只要除了那一身衣,复作常人叔度时,却又如那人间烟火熏就的桃花,十足的风流,却只在人端。
林脩曾笑问为何如此俊逸的人物,却取了叔度这般烟火的字·当时只记得那巫医敛眉一笑,仿佛看到如此聪明的人如此糊涂时甚是有趣般,“度人度鬼度沧桑,有何不可”·“叔”字缘由一般是很平常的,伯仲叔季而已,林脩听得“度”字之解,心下既是惊诧又是惭愧,只得道原来才是自己无知了。
一局未完,只听得门前传来拉缰后的嘶鸣声,却是朱小少爷带得一众小厮过来·这么小个院落,突然多了这许多人,显得甚是拥挤·叔度不知是看到了朱小少爷还是朱小少爷这一众行头,眉头忍不住跳了跳,林脩见状,连忙说道,“阿然,你这许多人这里容不下,你留一两个贴身伺候的小厮,剩下的要么打发回去,要么另外找个住处吧。”
朱小少爷身边最得力的朱大听了,甚是为难的说,“少爷,夫人出门时可是交代我们要把你照顾好,我们可万万不敢先回去啊,要不然你留下我和朱二,剩下的人我去安排。”
朱小少爷听得自是随便,只是担忧地看着林脩,“阿脩,听说你被魇住了,我可担心了,一路马不停蹄地奔来寻你,好不容易才找到你啊·”林脩瞧得他身上有些乱的头发和衣裳,一时除了感动,又觉得十分的讨喜。
等到朱小少爷看到黄叔度时,一霎瞪大了眼,忍不住说道,“这人怎么这么好看啊比女人还好看·”说着还忍不住伸出手,不知是想勾勾黄叔度额前的一缕卷发,还是那手指点点那水溜溜的脸庞。
黄叔度本来见得这些就有些不耐,却不料这小白痴一样的还想动手动脚,心中很是火大,面色黑沉,只待发作··林脩连忙捉住朱小少爷的手指,心想着这小孩就这德性,见到漂亮的人就犯痴,见到漂亮的男的比见到漂亮的女的更是痴得厉害,这以后可怎么办。
想他那小外甥,这么小也遗传了他这习性,见到林脩时,不像是林脩要去揩小包子的油,却像是小包子揩林脩的油··“阿然,这是巫医黄叔度,才作了七夜的镇魂仪式,后面还有许多麻烦。”
又不好意思地朝黄叔度笑了笑,“这是朱然,从小在一起玩的好友,哈哈,担心我来着,你莫要见怪哈”·叔度不禁又抽了抽,担心,担心得要来揩我的油,这小白痴林脩见这表情,就知道叔度肯定将阿然记在心上了,瞧了瞧了还一副不明就里模样的朱小少爷,心中只能暗暗让阿然自求多福了。
朱小少爷听得还有许多麻烦,甚是着急,连忙就着林脩拉住的手问道,“阿脩,你现在不是好好的吗,为么还有很多麻烦”·林脩只得捡那紧要的给朱小少爷说了,朱小少爷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本来就有些乱的结果被抓出了一缕伸出来,还一脸茫然,“阿脩,那你就照着这巫医说的办吧,这巫医说的肯定是对的。”
叔度见他那副白痴样,听他这般说倒是不禁奇了,伸出手指,挑了挑朱小少爷的下巴,轻佻地说道,“哟,你怎么就这么相信我”·朱小少爷近距离看得叔度,觉得更是好看,一时不由呆了,瞪大了眼,痴痴地说道,“为么不信你呢”·叔度想不到这小白痴脸蛋还这么滑滑的嫩嫩的,那瞪大了乌溜溜的眼的模样,把那清秀可爱的模样倒显露的出来,不自在地放下了手指,拢在衣袖中又忍不住搓了搓,心里却别扭地想到,“哼,我就说这小白痴能想到什么”·林脩听得朱小少爷如此之说,却不由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对啊,为么不信呢一般人怎么会知道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又怎么会把自己的情况了解得那么清楚,怎么说,这个人也救了自己呢,度人度鬼度沧桑,为么不信呢这般想通之后,一直不愿面对的问题却浮出水面。
第14章 第十四章西风辞(二)·朱小少爷这次还带来了屈先生的书信,乃是转交给太学某位先生的拜帖,屈先生也是费了心·而在林脩决定了之后,除了那三年之约外,叔度还须给林脩作得七七四十九日安魂术,这些除了引得朱小少爷的无比惊奇与膜拜之外,也只是些繁琐的而又重复的事项。
林脩心里老磨着,若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不与李溙联系,想着李溙肯定会很忧心,即使自己不去联系也不去寻他,可是若要他知道了,却也难保不会来寻自己,到时自己怎么能忍心呢。·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将这些疑问统统付诸叔度,却只听他轻轻地吹了吹茶,悠然地说道,“我早已传信与洺宣了,说你被魇住得守真三年,不得近洛阳,也不得近他,否则会有性命之忧,洺宣自是信我的。”·林脩突然觉得自己凌乱了,自己好像没有告诉自己的那谁是谁吧,他怎么还和洺宣那么熟!一时如树上的枝叶,被那突袭的狂风扫过,扑簌簌地抖个不停,顿时感觉这点道行在叔度面前像个小虾米似的,怎么都不够使!·叔度这几天觉得自己心情还是蛮好的,有林脩与朱小少爷逗着,觉得日子真是欢乐无比;瞧着林脩那模样,想了想还是说道,“曾在年少时与洺宣老师有过一面之缘,洺宣自是知道我的,他老师都对我信任无二,何谈他呢!”·洺宣老师,荀子嫡传,也膜拜有加!林脩真是忍不住心中腹诽,这妖孽,真是一个超级大神棍总有一天要在他手中栽跟头·话说最近,朱小少爷被那巫医美色硬是迷得神魂颠倒,尤其见过那身巫医装束后,简直迷得愈发厉害了。
可那巫医却总是不假辞色,甚至对他还生厌得很,可朱小少爷那脑回路,明显不同于常人的羞耻心,那端一下的别扭情怀更是无从谈起的,因而根本不对巫医那冷淡受打击。
林脩自是发现了朱小少爷的那老毛病,心中思忖一番,这妖孽,就等着栽在他手中吧,那样也算成就一番好事呢想你这么自命不凡装神弄鬼如九天火凤似的,到时候却吃着朱小少爷这种小白菜·且说这四十九日内,林脩也别无他事,平日喝茶、下棋、看书,让路秋亲自回去取来李溙曾经送的琴,当初一直轻车简骑赶路,早随行李寄回了家,而且细细嘱咐好路秋不要向郭氏泄露这些徒让郭氏担忧,只说遇见知己游历就好。此外,林脩还在考虑一件特别重要的事,就是关于朱小少爷的终身大事。
·且说朱小少爷闲来无事,也随林脩留在了此处·现已是初夏时节,渐有暑气,这日林脩与朱小少爷躺在槐树下的榻上午休,阳光斜着或者从叶隙中漏过照下来,甚是惬意,而叔度不知道在捣弄着些什么。
林脩由此展开了其第一步计划,引诱朱小少爷·朱小少爷正勾着林脩的一缕头发卷着玩,林脩拍了拍他的手,样子装得很神秘,“你是不是很喜欢那妖孽”朱小少爷疑惑地炸了眨眼,林脩不耐地说道,“就是那巫医。”
朱小少爷发现林脩竟然看出来了,又是惊讶又是兴奋地点头··林脩继续诱哄道,“那你觉得妖孽喜欢你不不,巫医喜欢你不”·朱小少爷似想了想,摇了摇头。
林脩神秘兮兮地说道,“那你想不想让巫医喜欢你,和巫医在一起”·朱小少爷又使劲地点了点头··林脩显得十分得意,“告诉你吧,像那妖孽这种端着的类型,仿佛拒人于十万八千里似的,首先就要死缠乱打,每时每刻都要在他眼前晃,有人说21天是一个习惯的周期。
等他习惯后,你要挑选一个合适的时机表白,比如夜深人静月黑风高之时,比如环境适宜时机不错的时候·但要注意三点,第一,要两人独处;第二,周围要十分安静;第三,态度要十分认真,让他听进了心里。”
朱小少爷看这一步一步的,那么有道理,感觉很是受用,“那表白后呢”·林脩用食指点了点嘴唇,心里想着,有的人这样说不定就成了,你嘛,还得多谋划,“表白后嘛,那巫医肯定一时半会接受不了的,你要在他面前扮小鹿,扮小兔子,很乖,整天拿你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睁得大大的,瞧着他,不要说话。
整天围着他,需要什么就拿什么,当个小厮一样,但除了必要,你要一直很安静的·”·朱小少爷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这样叔度就会喜欢我了吗”·“也许会,也许不会”,想了想似乎没有什么说服力,“如果这样就一定喜欢的话,那世界上岂不是谁都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是吧”·朱小少爷沮丧地点了点头。
“不过,就算那时候还没喜欢上也可以再从长计议”··朱小少爷勉强地点了点头,林脩不禁心虚地加了一句,“像妖孽那种绕来绕去的又心思复杂的,肯定对你这种单纯的最没辙了”。
朱小少爷听着这种空虚的安慰的话,却像最一般的人一样,恢复了莫名的神采·当人进行着未知的单思时,却总会对身边的人不经意的关于对方也会喜欢自己的那种空白话感到莫名的兴奋。
林脩一时间不禁莫名有点心虚,这单纯的小孩若真地深陷下去不可自拔又得不到回应,那该怎么办想朱小少爷从刚来的那个时候,到山中求学,一直都跟在自己身边,怀着一种莫名的信任,如果自己辜负了这份单纯的什么都未考虑的信任,一想到如此,林脩都恨不得收回前面所说的话。
可看到朱小少爷此时那种莫名的兴奋,神采奕奕的模样,却又难以开口··平心而论,叔度也的确是个人物,若能真喜欢上朱小少爷,朱小少爷虽然有点被宠坏了,但心性单纯,只要得到一分的回应,定会怀着十分的心意,其实这也算一段好姻缘啊。
而且朱小少爷也的确喜欢那巫医,虽然他平日好色是好色了点,但也不会如此痴迷,再说,得了这般的人物,定是心满意足的·就算巫医伤了朱小少爷的心,自己定也会陪着他的,要么为他再想计策,要么给他擦眼泪呗。
林脩无法,只能如此想着宽慰自己··——分割线君——·虽然心里带着各种情绪,但那些该做的、想做的,还是就那么做了·从那天晚上吃饭开始,朱小少爷就以一种坚韧的牛皮糖精神黏着巫医。
当那天晚饭,朱小少爷夹了一筷子菜时,巫医惊悚了,脸上明显带着一种对别人口水的嫌弃,想来职业原因有点洁癖,平日也一人吃饭,不太习惯·林脩震惊了,这小白痴,竟然还真会找事,这么快就行动了,可是看看巫医那不忍直视的黑线表情,又感觉怎么有一种前路艰且长的悲催。
朱小少爷拿筷子头搔了搔自己脑袋,“我阿妈经常这么把好吃的菜捡给我,说多吃点才能长得好·”闻言叔度不知想到什么脸色似缓和了点,林脩想到郭氏,心里也不禁暖暖的,反倒没了什么别的情绪。
再说那天晚上,朱小少爷亦步亦趋地跟着巫医进了他的书房,真不停地在巫医眼前晃着,一时问巫医要不要喝茶,一时问是不是饿了要吃东西,扰得巫医不胜其烦,恨不得将其轰出去,可是一看到他那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惹别人烦了的模样,顿时觉得就这样失去自己多年来的涵养,有点莫名其妙,可是忍着吧,又让自己内伤。
于是只得早早收拾了事,熄灯撵人··朱小少爷看时间还早,就跑去询问林脩·林脩此时正坐在灯下,细细抚着李溙送的那具琴,琴在灯下散发出幽暗古朴的光芒,甚是沉静,朱小少爷见到一时不禁也放轻了步子。散坐于其身前时,也未见林脩反应,不禁轻轻叫了一声,“阿脩”。
林脩听到茫然地抬起头,朱小少爷似乎发现他的眼睛还有点红红的,顿时自己想问的问题问不出了,却突然问道,“阿脩,你是在想念李大人吗喜欢一个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林脩似是想了想,“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那么喜欢上了。
可能他身上总会有着你很喜欢的东西,比如你觉得漂亮,比如我觉得的那种威严,还比如有的人就觉得脸蛋白白胖胖会很可爱,你觉得的那与人不同的吸引你的地方,总会不自禁的吸引你,然后他的其他,都会忍不住去包容,或者想为他做什么,做一切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到后来,可能就命格纠缠,再也难舍难分了吧·”·朱小少爷似是有点疑惑,“你前面的漂亮啊,威严啊,可爱啊,什么的都能理解,可是后面的就有点糊涂了。”
林脩笑笑,“没事,不懂就算了,慢慢就会懂了,不想懂也会懂的·”停下细细拭琴的手指,抬起头看着朱小少爷,“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快说吧,别把你憋坏了。”
朱小少爷又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也没什么事,就是晚上跟着巫医的时候,觉得他很烦躁·”·林脩当下心中就有几分明了,“你肯定烦着他了吧,巫医也有很多正事要做呢,下次巫医做正事时安静地守在一边不要扰他就好了。”
“嗯·阿脩啊,那我今晚可以睡在你这不”·“不行,你现在可是喜欢巫医呢,这样黏着我会让他以为你喜欢我,那你不就没戏了。”
·“也是哦,那你好好休息吧,莫要太过伤心了,时间会过的很快的·当初你在蜀郡那么长时间,不也一会就回来了嘛·我走啦。”
林脩不禁笑了笑,想了想阿然说得很对,可是有时候道理虽然那么明白,心情可是完全不由自己啊··第15章 第十五章西风辞(三)·朱小少爷黏着巫医也有段时间了,巫医从最开始的厌烦、甚至有点阿暴躁,到现在已经可以漠视了。
实际上最开始巫医也想过排斥了,尤其在朱小少爷不识好歹的给他夹菜,那他的衣服,摆弄他的笔墨、符篆时,巫医很不能理解这种不可理喻的事情··巫医表示这是一种严重侵犯他私人空间和自由的事情,可没当他想发作时,要么朱小少爷会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他,那模样很是无辜,就像在说,其实我什么也没做,这很自然,没有什么大不了,只是你神经过敏而已;或者当巫医质问他时,他永远不能接上巫医暴躁的脑回路,只会当他平常,然后永远看不到你表情、语言之中所带有的真正情绪和意图,只是接受那种最直接、最简单的东西。
巫医知道这只是一种单纯的善意,很简单的示好,让他去真正发作,又于心不忍或者觉得没有必要,尤其在面对那双又单纯又乌溜的眼睛时,于是就变成了现在的这副默认牛皮糖模式模样。
于是就这样混着,就到了林脩教的表白期了··这日晚上,朱小少爷安静的看那巫医在那调制着朱砂,细细地研磨着,觉得巫医这姿势甚是好看温柔·朱砂调好后,巫医就在那制作符篆,看不懂的文字符号被巫医用朱砂认真地写在上面,那一笔一划,红的黄的颜色在那里交叠,巫医纤细的手指,未露的手腕在那里流转,昏黄的烛火,把这一切都晕染得美极了,一时朱小少爷又看痴了。
朱小少爷这副模样,叔度也算看多了,要么心中鄙弃,要么漠视;不过制作符篆时须心怀若谷,就直接无视了·等到差不多时,已经夜深了,窗外的夜色甚是黑暗浓稠。
叔度把东西收好,就当是撵人的意思了·可朱小少爷却还一动不动,坐在那里发痴·叔度那指节在案上敲了敲,不耐地说道,“哎,我说小白痴,你该回去睡觉了吧。”
朱小少爷像是从自己一个人的游神中醒了般,脸上却慢慢泛起可疑的红晕·叔度看他这副模样,想必又是思春了吧,可联系他最近的架势,一想到那思春的对象很可能是自己,就忍不住就想把他像抹布一样团起来,扔到十万八千里之外。
朱小少爷绞了绞自己的手指,迟疑了一会,像是终于鼓起勇气般,抬起头,散发出凛然的不死不归的气势,“巫医,我喜欢你,你和我好吧”说完,脸色腾地像缺氧似的更红了。
巫医轻轻嗤笑了声,“我说小白痴,我有对你表示过一丁点意思吗”巫医突然感觉很羞恼,也不想多说什么,甩甩衣袖,就自己先离开了。
只剩下朱小少爷一人目瞪口呆地坐在那,还没有缓过神来,像是很伤心,心里像坠了大石般沉重,可是又像觉得这样是理所当然的,巫医的确从未对自己表示过一丁点倾向于好感的那种意思。
天之骄子灵魂转换天作之和·朱小少爷觉得自己现在不想和任何人说一句话,摇摇晃晃地无视掉还守在外面的小厮,直接回房,蒙上被子休息了·可是怎么也睡不着,睁着眼睛看着那黑沉沉的夜色,像是第一次去因为面对生活的求不得与受挫反思些什么,又像是什么也无法思考,脑袋像一团似的,只是沉甸甸地垂在那。
朱小少爷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只是醒时已日上三竿,脑袋却还昏昏沉沉的,也没有和林脩他们一起吃早饭·林脩自是从昨夜守在门外的朱大那知道了这些,在朱小少爷醒来后就过来看看他还好不。
朱小少爷见到林脩后,也并未有什么太多的表情,没有伤心也没有激愤,“阿脩,昨晚我给巫医表白了,巫医说对我一丁点意思也没有·其实我也知道,巫医不喜欢我,我都知道了,可是当听到时心里不知道为什么还是那么沉重。”
林脩摸了摸朱小少爷的脑袋,心中很是愧疚,想着说什么让朱小少爷放弃吧,现在也不是不可挽回,以后朱夫人给他找个漂亮的女人,结婚生子,想他应该也会很满意的。
可是还没想好怎么说,就只听朱小少爷说道,“阿脩,你说的对,本来巫医就也许会喜欢我,也许会不喜欢我·既然巫医现在说不喜欢我了,我就得再好好努力,比以前做得更好才对,才这么短的时间,不能因为这预料之中的小小挫折放弃。”
林脩的手顿了顿,有些惊讶地看着他,仿佛第一次看到他知难而上,想说那妖孽段数太高了,你搞不定的,可是那话在他那带着点沉重的乌溜溜的眼神中,又说不出来了,只得声音晦涩地应了一声。
其后剩下的日子,朱小少爷在面对巫医时更本分更安静了,细细做好自己所能做的一切的琐碎的小事,也不再有机会就就聒噪一下,一直很安静·直到巫医为林脩做完了仪式那晚,朱小少爷找到巫医,很是弱弱地说道,“巫医,你帮林脩做完了仪式,可能我们就要离开了。”
巫医轻哼了一声,“离开呗,难道有谁要留你们不成”·“你你···”·“我怎么了”叔度轻佻地挑起朱小少爷的下巴,“难道你还奢望我留你陪我不成都对你这样了,还不死心吗”说着嘲讽地嗤笑了声。
蓦然,朱小少爷突然觉得很受伤,付出了这般真心,却也不值一文,还要被如此侮辱,愤恨地使劲地打开了叔度的手,“是吗你已经巴不得我早点离开了是吧”·朱小少爷拿眼睛死死地盯着巫医,仿佛已经使尽了平生所有的狠意,又仿佛带上了难以言尽的委屈与愤恨,恨自己的不争与如今这般的待遇,“我知道我不够聪明,也不够漂亮,你们都当我是白痴我是喜欢你又怎么样喜欢你你就可以如此地嘲笑我吗谁让你长得这么漂亮,长得这么漂亮还要整体出来招摇呢勾了我的心,还只当嫌弃”·“我当是看透了你,你那心就是那又冷又硬的石头做的,捂也捂不热。
今天我就离开,现在我就离开从此我只离你离得远远的,再也不来碍你的眼就当是我命不好,遇上你只是我注定的劫”朱小少爷说完后就迅速地奔出了这个小院落,向着外面的夜没头没脑地奔去。
想是离开以后再也没有什么希望的绝望感和没有丝毫回应的热情,使得朱小少爷突然发泄了出来··朱大在外面守着,看得都快急死了,连忙让朱二去通知林脩,自己去追那朱小少爷。
要是有个什么闪失,朱夫人都能把他们生吃了林脩得知后又是震惊又是愧悔,想自己不是那么心恨,非要引诱阿然,也不会弄成如今这副模样,想他从来也没如此伤心如此激烈过。
·林脩让路秋与朱二分别快速收好了东西,与叔度告了别,叔度似乎也有点惊诧与茫然,但也终没多说什么·两人就此别过,朱二从另外一些住在他处的小厮处得知,朱大把朱小少爷劝住,现在城门也已经关了,就在小厮处歇了。
那里也是朱大租的一处单独的院落,并不是很大,但凑合一晚也没有多难·林脩找得阿然,只见房中灯已熄了,漆黑一片,路秋点来一只细烛,微弱的光晕只照得了一小圈。
只见被子隆成一团,一耸一耸的,林脩轻轻拍了拍被子,唤了声,“阿然”朱小少爷掀开被子,床上已湿了一片·瞪着红红的眼睛,一下扑到了林脩身上,嚎啕大哭起来。
林脩也不知该安慰什么,只得拍了拍朱小少爷,胡乱安慰些也不知有没有用的,自己心里也乱成了一团,既是愧疚又是无奈,很是复杂·就这样陪了朱小少爷一夜,两人也不知什么时候胡乱地睡了。
待得第二日,林脩与朱小少爷同坐在一辆马车,两人都没睡好,精神有些疲累·林脩还在搜尽枯肠,思索着该说些什么才好·想着想着,倒说了些最是无味的话,“阿然,回去后找个漂亮贤淑的女子结婚生子,也会很幸福的。
姻缘最是强求不得,就算尊贵如天子,也不能称心如意,就算平民布衣,却说不定与心上人厮守一生·而且,那巫医拒绝了你,说明他根本不是你命中的那个人,何必再纠结于错误的过去上呢。
天下何其之大,该去的人总要去,总有该来的人会来·”·朱小少爷耷拉的脑袋微微抬起望了林脩一眼,“阿脩,你别安慰我了·我想我都应该懂,黄叔度那么出色的人物,定是瞧不起我这种的。
没有学识,没有勇气,没有家世,不够漂亮,却还多了些世俗的铜臭·我知道是我妄想了·可我还是会忍不住伤心,你说我为么会这么蠢,为么要去惹这种人呢只不过是徒惹伤心而已。”
“可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想我这种世俗的人,是不是就容易痴迷上这种不似人端的人呢管他是妖精,还是仙人,把自己当祭品都无所顾忌了,只是也只惹得嫌弃而已。
我愿为他做任何事,只是他并不需要·”·“再遇得别人又能怎样呢一颗空的心,若遇上谁也就是谁了,可是一但装下,就再也难倒空重装了。
若是非要硬塞下别的人,这颗心定是要坏了的·”·林脩不禁听得有点呆了,也不禁感染上了这种难言的酸涩,一直就安静地听着阿然这么说着,说了很久很久,像是有很多言语充斥在其中,又像是十分安静,安静得这心,空空如也。
第16章 第十六章秋风落(一)·因巫医曾约束三年内不得入洛阳,林脩与朱小少爷只得先途径陈留,绕过洛阳入司州再入太原郡·这时节已暑气渐盛,夏日的阳光拉长着,绿叶灼灼,树上的蝉鸣很是聒噪。
这日正在陈留浚仪处逗留,浚仪县位于陈留西部,靠近司州·林脩与朱小少爷路过一间茶坊,实在不想赶路,就停下歇息,解解暑气·各人一口气喝了一大碗,才稍稍好受些。
只听得邻桌一穿着短褂的大汉大声嚷道,“你听说没有符明妻子去了,他不想为他具棺服,只想就那么草草埋了呢·”·茶坊主人是一位中年大妈,接道:“符明那小子我知道,是个好人,定是家里贫穷才这般做的。”
一矮小干瘪的老头不屑道,“他乡人给他凑钱,他还不要·丧葬这么重大的事,怎么可以这么草率对得起死去的人吗”·林脩听得这事,很是感兴趣,这天热的还不如凑凑热闹,反正也别无他事。
朱小少爷虽还是心情低落,但赶路也又倦又躁,自是很乐意·两人问得那家位置,让小厮们各去安排,听得那人家贫,遂还是独自前往较好··到得那处,只见围了许多人,中间是一位幅巾褐衣的男子,被众人成半月形拱围着。
看着三十左右,眼睛细细弯弯的,鼻梁挺秀,肤色白净;这时节,虽已很是燥热难耐,脸上带着点疲累与伤感,却也还是一幅温柔的模样,没有丝毫对众人的不耐··只见他前面站着一位穿着灰色长衫的男子,年纪颇大,留有长髯,不知说着什么,林脩向身边的一位黝黑的少年打听怎么回事。
少年见林脩与朱小少爷长得好,穿的也不错,脸上疑似冒起一点红晕,支吾说道,“好像这位从颍川来的张老爷要帮符先生家妻设棺椁呢,符先生好像不愿意·”·此时只听得褐衣男子说道,“古之亡者,厚衣以薪,葬之中野,唯妻子可以行志,但即土埋藏而已。
望先生莫再强求·”林脩听得,心里不禁诧异,想这人也甚是豁达,在这亡者为尊的时代,却敢如此行事·长衫长者也不好再过强求,褐衣男子家中还有白事要操持,除了留下主持或帮忙的人外,众人逐渐散去。
林脩心下思量,如此人物,定要好好结识才好,如今三年也别无他事,随心所欲倒好·但今日贸然打扰并不妥当,还是过得几天才好·遂与朱小少爷商量,朱小少爷亦是无可无不可,随林脩怎么做就好。
待得符明家中白事已妥当,只等得七日新亡魂回门即可·林脩与朱小少爷两人一同前来造访,只见符明家院落围着似乎有些日子没有修剪过的篱笆,房屋很是简陋。
篱笆的栅栏开着,林脩与朱小少爷在打开的门栓上敲了几下,只听得屋内传来一些东西碰倒的声音,很是慌乱··只见前几日见过的男子正穿着一件浅白色的长衫,手里抱着一个未满一岁的婴儿着慌地跑过来,看到两人,很是疑惑,“想问两位小兄弟不知有何事”怀中婴儿似有些不舒服,哼哼地叫着,要哭不哭的,男子只得抱着轻轻拍了拍。
林脩见得如此光景,心下又是讶然又生出些别样的情绪·朱小少爷倒是带小孩貌似有些经验,提醒道,“他怕是要尿了吧”·男子听到像是突然明了,手忙脚乱地解开小婴儿的裤子,小婴儿放完水后果然不挣扎了,只是乖乖地看着两个陌生人。
林脩想着两人应该还是贸然打扰了,有些歉意,“我与阿然从慎阳过来,途经此地,恰听得先生行事,很是讶然,所以才贸然造访·我是林脩·”又转向朱小少爷,“朱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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