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敌+番外 by 朱砂(上)(2)

分类: 热文
天敌+番外 by 朱砂(上)(2)
·关上门,顾颐有一种送瘟神的感觉——终于走了,还带走了自己一双鞋··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冰蓝,黄毛,还有抢劫黄毛的那个——怪物。
顾颐微微闭眼,试图回想那副情景——昏暗的小巷里,墙壁上有一块奇怪的- yin -影,在黄毛经过的时候,一只蝙蝠突然从- yin -影中展翅飞起,一直扑到黄毛身上,爪子大力掀开头盔的同时已经露出尖锐的犬齿,冲着颈部搏动的位置咬了下去。
蝙蝠的确有一张奇怪的脸,因为口鼻部分的复杂结构,放大来看的时候完全就是个怪物,黄毛并没有看错·而他的感觉也同样正确,的确是有两颗牙齿曾刺穿他的动脉血管,但这个过程很快,分泌的唾液在几秒钟之内就会让猎物失去知觉,十几秒钟之后牙齿缩回,唾液开始促进猎物皮肤愈合。
往往等猎物醒来的时候,齿痕便已经很不起眼,而麻醉效果犹存,很多猎物甚至会想不起自己经历了什么··但是黄毛身上的反应略微有些奇怪,首先就是他伤口的愈合速度。
顾颐计算了一下时间:如果唐骥追了出去,那么很可能他赶到的时候抢劫者刚刚吸完血,那么再到顾颐过去,中间相差不会超过三十秒钟,而这三十秒之内,黄毛脖子上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了。
这个愈合速度太快了,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范围,顾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快的·据他所知,即使是现如今存世最为高阶的五代血族亲王也做不到··另外,就是抢劫者唾液在黄毛身上存留的时间。
一般吸血鬼的唾液在停止吸血之后会逐渐自猎物体内挥发,就像顾颐在黄毛脖子上看到的两个红色圆点,那就是唾液在挥发·当然,这需要借助一点血族的特有魔法,而异族是看不到的。
顾颐记得清清楚楚,当时那两个圆点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退,这种挥发速度也远超过正常范围,否则黄毛不该醒得那么快的,而且还对昏迷之前发生的事情记得颇为清楚。
唐骥到底看到了什么呢顾颐真想把他揪回来好好问问··黄毛身上的腰包被大力撕开而不是拉开拉链,所以唐骥过去的时候,看见的很可能还是一只蝙蝠,或许——就是他在海天后门曾经看见的那只。
唐骥当然绝不会把它当成一只普通的蝙蝠,否则他就愧对荆棘枭家族的纹身·顾颐再次微微阖上眼睛,脑海里闪过唐骥的身影:蝙蝠振翅飞过身后的高墙,而唐骥助跑之下一脚蹬在墙壁上,借力也翻过了墙头,同时脚上的皮鞋也顺理成章地张了口。
他没有追上虽然蝙蝠化的血族很便于在黑暗之中隐匿,尤其是建筑林立的城市之中,随便哪个角落都能把自己藏起来,但以唐骥的实力,对上一个似乎只有十代的血族,不应该一无所获才对。
难道不是十代顾颐自信不会感觉错误,尤其是在他体内有那一丝特殊血脉的情况下,他对血族的世代判断绝对是准确无误的·不过也正因为此,对有些异样他也同样能够敏锐地察觉——这一个,恐怕不是普通的十代。
是偶然的变异,还是血族内部又发生了什么事顾颐有些烦躁起来·似乎自从遇到了唐骥,他还算平静的生活就被打破了·现在他很有一种冲动,就是马上辞职然后有多远走多远,至于这里发生的事情——不管那个捕猎者有什么古怪,既然他惹起了猎魔人的注意,就让他自己去承担后果吧·可是……这里头明显有些不对劲,他真的能视而不见那么一双充满了恐慌的眼睛,那么像当年在西伯利亚遇到的安德烈,对未来满是迷茫和恐惧,看不到出路……·其实也不是……顾颐双手插进自己头发里,把一声深长的叹息压了下去。
不是像安德烈,而是像他自己,像那个行走在迷宫之中的自己——所有的爱的美梦都破碎了,留下的只有面前那条被认为是必死的道路··那个时候,他在迷宫的镜子里,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双眼睛:还不想就此死去,可是那一点求生的欲望,在满眼看不到光明的绝望之中,更显得微弱和可怜。
在那个时候,他知道自己是怎样的绝望,怎样的渴望能得到拯救却又不敢抱着希望,而真的得到帮助之后又是如何的欣喜,那是从地狱底层升到天堂的感觉·所以在西伯利亚,他会带着安德烈逃生,最后甚至把那滴宝贵的血液赠送了出去。
而现在,对着一双如此相似的眼睛,他同样不能真的置之不理·即使事后或许会后悔——就像他现在时常会想起,如果当年他没有把那滴血液送出去,或许现在他已经在安静地度过晚年了……··手机铃声打断了顾颐的思绪,莉莉没心没肺的声音从那边传过来:“顾颐,你睡了没有”·这是个完全废话的问题,但或许没心没肺也是有感染力的,在这个时候听到这种毫无营养的问题,顾颐居然觉得轻松了一点:“有事吗”·“当然啦没事我怎么会给你打电话。”
可能因为离得远,莉莉感觉不到顾颐的压迫- xing -,说话便肆无忌惮起来,“今天晚上我碰到旺财啦哎呀就是那个狼人,你知道的吧”·“……知道……”顾颐被这个极其接地气的名字噎了一下,几秒钟后才能说出话来,“他怎么了”·旺财,本名欧纳尼,西班牙籍狼人,在魔都的异种圈子里大名鼎鼎。
这倒不是因为他血统好或者能力强,而是因为他目前正在某高档小区里当一只哈士奇··狼人一族是绝对不肯承认他们是犬科动物的,愿意当一条狗的更是少之又少,更不用说还有旺财这么个名字,所以欧纳尼来魔都十年,本名几乎已经被人忘记了,倒是旺财之名无人不知。
“他碰到那个猎食者了” 莉莉抛出一个深水炸弹,“第二起猎食事件发生的地方离他的住处不远,第二天他跟着主人去放风的时候走到了现场,闻到了类似血族的气味。”
异种圈子里,都把旺财“被遛狗”的时间叫做放风··顾颐眉头一皱:“为什么不早说”而且这也不叫碰到啊。
“哎呀,他家主人之后就摔断了腿,在家里养了一个月,出来之后才听说已经有三起凶杀案了,还闹得这么大·”莉莉有确凿消息在手,说话都有底气了,“而且我还没说完呢,你不要打断我啊就前几天——他家主人有捐钱给一个流浪狗中心,隔段时间就会去看看——那天去的时候,从狗场里跑出个人来,一脸的血,他家主人还以为是偷狗的——”·顾颐再次打断莉莉的啰嗦:“是那个猎食者”·“对对对”隔着手机,顾颐都能想像出莉莉点头如捣蒜的模样,“旺财闻到了血族的气味,扑上去跟那家伙干了一架,把它赶走了。”
顾颐眉头皱得更紧:“赶走了赶去了哪里”·“那就不知道了·”莉莉絮絮叨叨,“旺财说知道有问题,可是他现在有主人,要是真弄死了恐怕就连累到主人了。
而且当时他主人拼命拽着他,他也很吃力,万一搞不好再把他主人摔出去……”·“说重点”·“哦哦——”莉莉想了一下重点的意思,“后来他们进了狗场,里头死了两条大狗,都是被咬死的。
因为是单独关的,工作人员都不知道·而且你知道的,那里头都是义工,也不可能管理得那么严格……”·“说,重,点”顾颐几乎要咬牙了,“那个猎食者是什么样子”·“啊对——”莉莉终于明白了“重点”的意思,赶紧转变话题,“旺财说那家伙看起来好像神智不清似的,被他打败之后只会用两条腿跑,好像不会化身。
所以他开始有点怀疑是个初拥失败的废品,但后来又想起来,那时候是上午,那家伙显然不是很畏惧阳光,而且动作敏捷,又不大像个废品……”· · ·第14章 一个论坛·最了解你的,不是朋友就是敌人。
作为血族的世敌,狼人对血族的了解十分广泛和周全,甚至不亚于某些世代较低的血族,譬如说“废品”··成为血族的方式是初拥,这是指血族将初拥对象的血完全吸干,再以自己的血液作为本原注入初拥对象体内,让他成为不死生物的过程。
而初拥失败,多半是指初拥对象的血已经被吸干,却没来得及获得血族的血液··这种情况下,一部分初拥对象仍旧是人类,因为失去了血液就会死亡;而少部分则在此时就已经成为了不死生物,然而已经失去理智,沦为只知道吸血的怪物,被称为“废品”。
这种废品还不是血族,没有血族的优势,却有血族的弱点,譬如说极端畏惧阳光,却不能像正常血族一样化身为蝙蝠·这种畏惧倒不是说会像血族一样被阳光灼伤,而是一种本能的恐惧,让他们不敢在阳光下出现。
“这不是废品……”顾颐喃喃地说·但也不是正常的血族··“对啊,旺财也说不是·不过——”莉莉犹豫了一下,“这事闹得挺大,他主人已经报警了。
旺财很烦躁·而且现在确定了是血族干的,这个……目前大家情绪都不太好……对血族,不大欢迎……”·虽然这个猎食者明显不是本地住户,可既然都是血族,如果会给大家招来麻烦,那难免是要迁怒的。
顾颐淡淡地回答:“狼人从来也不喜欢血族·还有,这个猎食者长什么样子”·“样子嘛——”莉莉抓耳挠腮,“旺财说就是那样啊……你也知道的,狼人也不大看长相……”·狼人分辨主要是靠嗅觉,因此他们本能地不会太注意对方的相貌,而是更关注他的气味。
尤其如果对方在外观上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就更难指望他们有精确的描述了·在这一点上,血族的观察力要比他们好很多··顾颐叹了口气:“好,我知道了,谢谢你。”
“谢……”莉莉受宠若惊,“不,不用这么客气啊……你你,你是还有什么事吗有什么事只管说啊,我打听个消息还行的。”
顾颐失笑:“不用了·这条消息就很有用·”·“真,真的没事了吗”莉莉仍旧觉得很不放心,“我怎么觉得你有点反常呢”·顾颐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你觉得我不正常”··“不不不”莉莉立刻就放心了,“你这样就很正常了。
那我挂电话了啊——”·“等等·”顾颐突然又想起一件事,“最近海天出现一种新型药物,叫冰蓝的·浅蓝色小药片,印着日文字母,单独透明薄膜包装。
如果有人知道是从哪里来的,给我个消息,我悬赏三千块·”·“三千块你发财了”莉莉大叫,“天呐我立刻去打听。
哎我要是打听出来,这个钱给我吗”·“当然·”顾颐哭笑不得,“不过我得提醒你一声,那位唐少应该也在查这种药。”
“啊”莉莉马上怂了,“那,那算了,我另外找人类的朋友帮忙吧……”·顾颐微笑着挂断了电话,笑容很快就消失了。
不正常的药丸,不正常的抢劫者,现在再加上一个不正常的猎食者,这三者似乎联在一起,形成了一片昏暗的迷雾··唐骥会知道多少呢顾颐突然想到了这一点。
想起唐骥把一颗冰蓝藏在手指间的动作——手法利索动作隐蔽,可见他很习惯于在手指间夹东西……·这不是重点顾颐不由得揉了揉眉心,怀疑自己是被莉莉传染了东拉西扯不辨重点的毛病——看唐骥那样子,恐怕他今天去见李天翌,也是为了这个冰蓝。
既然这样,不知道他能从冰蓝里发现什么要是自己也能拿到一颗就好了,只可惜在黄毛皮包里搜出一袋子的时候,他怕被唐骥发现,没敢拿··不仅如此,因为有唐骥在场,所以他想在黄毛身上留个记号也没有成功。
如果能留个记号,他就能分出一只蝙蝠去监视黄毛,通过他找到那个供货商,那就不用花这三千块了·然而现在——想来唐骥即使查到了供货渠道,也不会告诉他的。
而且,有问题的还不止是冰蓝……·顾颐想了很久,到底还是重新拿起手机,登陆了一个论坛··论坛背景用的是雅致的蓝色,深深浅浅仿佛流水般的条纹看起来十分舒服。
每条帖子都被嵌在有复古式花纹的框架中间,边角还点缀着贝壳或水草,看起来像一扇扇镶在海底的宫殿上的窗户,似乎推开来就能看见美丽的海洋··帖子以英语为主,夹杂着法语、德语、意大利语,也有亚洲语种,但比较少。
至于其内容,有些就跟论坛的背景不怎么协调了··顾颐对着那论坛看了片刻,最后用英文发了一条帖子:“有意思,到亚洲旅行,居然碰到一个十代,善后速度逆天,是谁家的后代这么有出息”·这条帖子发出去,立刻就混杂在了众多帖子中间,过了十几分钟,才有第一条回复:“十代会有逆天的善后速度没看错吧”·顾颐看了看回帖人的头像,怼了回去:“至少比一个男爵的速度要快得多了我的眼力可比迈卡维的疯子强。”
对方顿时大怒:“你是谁雷伏诺还是吉米魑这可不是你们的地盘”·顾颐嗤笑:“我可不是吉米魑那些试验狂。
我倒是想问问,是不是吉米魑又在做什么见鬼的试验”·提到这个,回帖的人顿时多了起来:“吉米魑怎么了他们做什么了”·“魔党又想干什么”·“没看帖子吗说是善后速度逆天。
不过这算什么能力魔党又不执行潜藏条律,开发这个功能有用吗”善后就是指吸血之后让猎物伤口愈合的能力,这能很好地掩盖捕猎的痕迹。
而潜藏条律则是指血族应该隐藏自己的身份,不让普通人察觉··善后能力强,对潜藏当然是有好处的,然而吉米魑属于魔党,对于潜藏条律根本不屑一顾,又怎么会特意去研究善后的事呢·“重点不是这个功能吧有新功能,就证明有新试验。”
“也许是偶然的变异还有谁遇到过这种情况吗”·讨论渐渐走向了顾颐希望的方向,但可惜的是,似乎并没有人说出什么有价值的消息,至少他们都没有见过或者听说过有这种能力的血族。
不过,只要有人注意,就总会有线索的··顾颐看了一会儿讨论,退出了论坛·他并不怕有人会查到他的登陆地址,雷伏诺一族多的是流浪者,尤其现在交通发达了,有合法身份的更喜欢全球乱跑,谁也不知道他们一时心血来潮会跑到哪里,更无法验证发帖人的身份。
网络发达了,终究也还是有一定好处的··房间里的温度升高了一点,蒙在小窗户上的黑布窗帘也微微亮了起来——天色将明,太阳要出来了··顾颐走到窗户旁边,将窗帘拉开了一线。
远处的天空已经变为灰白色,第一线阳光很快就要升起,照耀大地··顾颐有些出神地凝视着那一线明亮,暂时把一切都抛在了脑后·光线透过狭小的玻璃窗照进来,他露在外面的皮肤感觉到一阵细微的针刺,像是有静电反应一样。
这有些疼,但还可以忍受,并且即使不调动体内的特殊血脉,也能在六个小时之内靠本能自然愈合··天空由沉闷的鱼肚色渐变为晶莹的蓝,顾颐双眼也感觉到了刺痛,终于拉拢了窗帘。
第一线阳光已经升起,这就是他能看到的全部了·真正能够不被阳光伤害的,除了第一代的该隐,就是第三代那十三位能力逆天的血族,就连比他们更高阶的第二代血族,对阳光也不能全然的漠视,只是倚仗着强大的身体愈合能力,在被阳光灼伤的同时不停自我修复罢了。
看样子,今天会是个难得的晴天,只是不适合他出门·看来,今天是不能去那个流浪狗中心看看了··顾颐考虑了一会儿,又给张良打了个电话··电话才响几声就被接了起来,张良的声音听起来毫无睡意:“哎,顾哥,你现在怎么样,找到工作没”·“找到了。”
顾颐微微有些叹息·说起来这工作还是张良帮了忙,本来基本定下来之后就该跟张良说一声,但因为被唐骥这么一搅,他有两个月没跟张良联系了,“你怎么样又熬夜了”·“嗨,又赶了个程序。”
张良仍旧是那副满不在乎的腔调,顾颐却从里头听出了一点振奋:“怎么,有什么好事”··“还说不准……”张良犹豫了一下,但他平日里实在没有什么可以说话的朋友,所以忍不住还是向顾颐来了个竹筒倒豆子,“我前天去医院,听说三医那边,有个被认定脑死亡的病人,用了一种新药,救醒了”·顾颐一听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张母车祸之后成了植物人,大脑已经大半失去功能,医生对她的病情束手无策·如果有新药连脑死亡的病人都能救醒,那么按道理说,这对张母的病也会有疗效··“是真的脑死亡吗这个消息是哪来的,可靠吗”顾颐还是没忍住,给张良泼了一盆冷水,“如果真是这样,现在早应该有报道了吧我知道你心急,但千万不要上当,现在做假广告的太多了……”·“我知道……”张良也有点沉郁,“就我妈住院那地方,天天都有人去发小广告,什么治癌神药的,我见得多了。
所以我也正在打听这件事,听说那个药是病人家属从国外买来的,不是医院自用药,所以没报道……”·顾颐叹了口气:“你能冷静就好·如果这件事是真的,当然是最好的。
不过国外似乎也没有类似的报道,所以这种药有可能是新药,临床应用效果究竟怎么样也不好说·而且病人不同,效果可能也是不同的……”·“顾哥,我明白。”
张良也知道顾颐的好意,“你放心,我挺冷静的·不过,要是这事是真的,不管效果怎么样,我也得想办法给我妈试试·”·“那是当然。
如果药是真的,有希望就要试试·”顾颐沉吟了一下,“如果到时候要用钱,我这里多少还有点……”·“我知道·要是真要用钱,我就不跟顾哥你客气了。”
张良也是个痛快的人,“顾哥你今天找我——是有事”·“对,是有件事·上次你说良安桥那边有个黑市,你知道具体是在什么地方吗”·“良安桥”张良熬了一夜,脑袋都有点糊涂,想了一会儿才猛地反应过来,“你说那个黑市我上次不是说过,那地方不能去顾哥,你这是,这是要干什么啊”·顾颐早就想好了解释:“最近我在一个朋友手里看到一种新药片,好像就是从那个黑市来的。”
“新——药片……”张良一怔,随即明白,“是什么毒品顾哥,那你报警就是了,干吗要自己去查”·顾颐叹了口气:“因为是新东西,据说都不在现有的禁用药物列表里,就是报警了也不一定有用。”
·“那你就想自己查啊”张良咋舌,“顾哥,这太危险了·那些人,很多亡命徒的·我知道你身手好,可他们说不定还有枪呢”·“放心,我不是要去做卧底。”
顾颐笑了笑,“我就是去看看,不会那么鲁莽的·”·张良犹豫起来:“那我倒可以想办法查查,不过,你能不去还是不去吧……”·“我知道。”
顾颐耐心地听他唠叨完,才说,“倒是你,打听消息的时候注意一点,别被人怀疑上·”·“那怎么可能”张良的尾巴顿时就翘了起来,“我这是在网上查,包管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顾哥你就放心吧,等我消息”·挂断电话,顾颐躺倒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出神··或许是因为今天再次登陆了那个论坛的缘故,他睡不着。
 · ·第15章 旧梦·上次登陆那个网站,已经是整整五年前了,那天他在上面看到了自己的名字,被列在了梵卓家族的死亡名单上,总算也是登堂入室,不再是无名无姓,只能隐藏在暗中的成员了。
那之后他就再没去过这个论坛,不是因为伤心或者失望,甚至也不是看到自己死亡的消息而感慨,而是如释重负——他的名字被这样列出来,说明在漫长的搜索之后,那个人终于认定他已经“死亡”,放弃了对他的追踪,他终于可以过安静的日子了。
不过,即使有种种的怨恨,对于那个人,他还是不得不保持三分敬意,不是因为血脉,而是因为他的手段和能力·当初他从迷宫里悄然脱身,还带走了几件东西,等于把那个人的计划完全打乱,不啻于狠狠从背后捅了他一刀。
然而这些年,他却是眼看着那个人重新把局面控制住,在那个位置上甚至坐得比从前还要稳当··他不像一般的高阶血族,固守着传统,不愿意跟着人类的世界变迁。
这个论坛就是他建起来的,在互联网出现之后不久·最初并没有几个血族愿意使用,但现在,几乎所有十代以下的年轻血族都接受了,而七到九代的血族接受率也很高。
一个论坛看着并不起眼,但对于保守、高傲、很多时候各自为政的血族来说,这里面的改变是潜移默化的·路易·梵卓,这个名字如今出现在年轻血族们的口中,已经不仅仅是梵卓伯爵、梵卓一族的族长了。
毕竟那个称号虽然尊贵威严,但对其它氏族的血族来说却也没有什么太大关系,他们会忌惮,会尊重,却不会轻易被号召和吸引··只可惜,用这种方法能够凝聚起来的毕竟还是年轻血族居多,而对血族来说,“世界是年轻人的”这句话并不适用。
血族的产生方式决定了血缘和世代在其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这也就使血族之间的阶层很难被打破,从而注定“变革”这种东西,只能由上而下,而不能由下而上。
如果想要打破这种传统,想要让年轻血族的力量足够壮大,那仅仅有数量远远不够,它需要质的变化,也就是提升年轻血族的力量·而一般来说,提升血族的力量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最常见的,就是提升世代,也就是所谓的换血。
换血是一种类似于初拥的方式,由比自己“父亲”更高级的血族来实行,其实就等于换了一个“父亲”,从而将实力直接提升到这位“新父亲”之下一代的程度。
·这种方式快捷方便,而且简单易行,唯一麻烦的是:你是否能被更高级的血族看中,从而让他愿意损失自己的血液本原来提升你的实力·毕竟对吸血鬼来说,虽然有着远超人类的复原速度,但却没有人类循环造血的机能。
损失血液是重要的事情,如果大量失血,轻则造成实力下降,重则陷入深眠难以恢复,甚至有直接陷入永眠再不醒来的·所以提升世代这种方法,只能针对个体,不能普遍使用。
那么还有一种办法,就是能力突变了·这种办法其实在异种之间更为流行,一般以服用各种魔法药剂提升能力为主,有运气更好的一些的能够获取某些特殊武器或器物,也能令自身实力提升一大部分。
只不过后者可遇而不可求,前者倒是比较可靠的方式·只是这种方式对血族的作用不大,所以在血族内部并不流行··不过,那是从前,现在可就不一定了。
顾颐双手枕在脑后,凝视着天花板·至少欧那尼——算了还是叫旺财比较顺口——他遇到的那个仿佛神智不清的血族,肯定不是正常能够出现的。
所以——有没有可能,它是一件实验品而且,是失败的实验品··只是,如果真的是实验品,那么它是怎么跑到中国来的血族的根基在欧美,亚洲并不是势力范围。
虽然现代交通的发达,让部分血族也看到了亚洲这片广阔的天地,但这里有自己的秩序,并且,不知是什么原因,黄种人似乎不太合适成为吸血鬼·或许是人种差异容易造成血脉的冲突,初拥的成功率出奇地低,比如说他自己,当初就几乎没有熬得过来。
虽然已经是一百多年前的旧事,但回忆起那时候全身血液如焚的感觉,顾颐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似乎连不死的灵魂都由内而外地抽搐起来··但是熬过去之后,他的能力在同世代的血族里都是优异的。
初拥最大限度地保留了他做为人类时就有的速度和灵活的优势,并部分弥补了他的短板,也就是绝对力量方面的缺陷·如果不是这样,他也做不到在各氏族的核心区域来去自如,连重重保护的圣器也成了囊中物,更不可能穿过那重重迷宫,见到血族至圣第一人……·睡觉睡觉顾颐强制自己把纷乱的思绪压下去,拉起被子蒙在了头上。
现在他应该像个正常人一样睡觉,因为晚上他还要像个正常人一样上班,如果万一跟唐骥去海天的时候错过了什么文件,他还得准备被张副总训斥一番,这才是一个普通人应该过的生活。
对于顾颐来说,睡眠其实已经不是必需的,然而这也有一项好处,就是想睡的时候马上就能强迫自己入睡·然而终究还有一点是他无法控制的,那就是梦境··四周是鲜红的颜色,又弥漫着灰色的雾气,所有的通道都是一模一样,仿佛永远也走不完。
这就是迷宫,凡是走进来的血族,无论是误入又或者是另有目的的野心家,统统都会就此销声匿迹,再也不见出现··其实他也是没想过能走出去的·虽然他拿着尸手,而这只左手里据称藏有世界的秘密,但那又怎么样呢即使它能带领他走出迷宫,一直走到血族的始祖面前,难道他还能与始祖一战·第一代与第六代,这其间可绝不仅仅是数字的不同,它代表的是根本无法逾越的巨大差距,以及上位者对下位者如同泰山般的恐怖压制。
即使他持有魂戒和屠刀,恐怕也完全没有一合之力··其实这样也挺好的,既然不能达成那个人的心愿,就让他带着这些辛苦收集来的东西葬身于迷宫之中吧,这既是实现了当初许下的诺言,也是对他的报复,再好没有了。
尸手就握在他的左手里,虽然已经被斩下数千年,皮肤却仍旧保持着弹- xing -,如同还生长在身上一样·修长的中指上,戴着一枚颜色已经有点黯淡的黄金戒指,中间镶着一颗浅粉红色的卵形钻石。
这枚戒指其实不很符合血族的喜好·首先,戒托的式样太简单,只是一道素面的环加上一个戒托·其次,钻石的颜色太浅,而血族一般更喜欢鲜红如血的红宝石。
不过这枚戒指据说是斩下这只手的时候就有,而且这么多年,没有人能把它从尸手上摘下来——确切点说,接触尸手可以,但是如果想对它做出任何改变,那是不可能的,譬如说从里面取出哪怕一滴血液——这件梵卓家族的圣器,即使离开了始祖的身体,仍旧被一种神秘的力量保护着,这也是一部分血族认为始祖并未陨落的根据。
不过,即使是这部分血族,也认为始祖即使未曾陨落,应该也已经陷入了沉眠,甚至有可能是陷入了永眠·毕竟第三代血族的力量被誉为“接近于神”,即使有着血脉上的压制,要消灭他们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否则始祖不会被斩下这只左手,也不会此后数千年全无消息,甚至没有来追回这只左手的意思··弥漫着灰色雾气的迷宫似乎能让人头脑渐渐迟钝·毫无变化的环境,似乎永远走不完的通道,都令人眼皮发沉,步履沉重。
整个迷宫里,似乎只有他一个有生命力的生物——不对,不死生物还算有生命力吗毕竟他们连灵魂是否还存在都有争议,或许还不如他右手握着的屠刀,至少那里面封印着五百万死者的灵魂,仍旧时时在屠刀之内发出带着痛苦与杀戮欲望的嘶喊,仍旧是活生生的。
头脑迟钝,思维却是发散的·顾颐就在这单调的步行前进中浮想联翩·如果血族已经没有了灵魂,那么魂戒又是做什么用的呢·这枚迈卡维族的圣器,现在用一根细细的金链挂在他胸前。
比起尸手上的戒指,这枚魂戒更有血族特色:闪亮的黄金戒托上,每一个咒文都是繁复华丽的花体,四周更衬托着其它的花纹,仿佛一簇蓬勃生长的枝蔓,共同托起中央鲜红如血的宝石。
魂戒可以控制人的思想,这对血族同样有效,尤其是在引发邪恶的欲望方面,它的功效甚至超过地狱中的魔鬼·也许迈卡维族的疯狂基因就是这么来的,守着这样一件圣器,大概连天使都会堕落吧。
如果这么说,血族跟人类就该是一样有灵魂的了毕竟在初拥的时候,被吸干的只是做为人类时的鲜血,而不是灵魂··但是如果这样推而广之,那么人类的灵魂可以在死后升入天堂成为天使,血族也可以吗那么血族跟天使,似乎也可能划上等号了·轻轻的笑声在耳边响起来,低沉中带着微微的沙哑,有一种惑人心智的力量:“你的想法很有趣,我也曾经这么想过……”··“过来吧,很久没有看见过这么有趣的后辈了,何况你还带来了我的左手。”
“你身上流的是梵卓一族的血脉,为什么还带着迈卡维和乔凡尼族的圣器”·“谋求十三氏族的统一哈哈,人类不可能有完全的统一,血族由人类转化而来,又怎么可能有什么统一呢所谓的统一,不过是力量的绝对碾压罢了。
你今天到这里来,也是想要获得力量吗”·“你后悔成为了血族你想回到阳光下去这一点,就连我也做不到。”
“传说我的这只左手里藏着世界的秘密,其实并不是·它的确有秘密,但与左手无关,而在这枚戒指上·更确切点说,是在这枚宝石之中·它可以满足你的愿望,从某种角度来说,也就是赐予了你新的世界。
所以说它藏着世界的秘密,其实也不算错……”·“但是你知道现在迷宫外面等着你的是什么吗”·顾颐感知不到迷宫外面。
这里有特殊的力量,连血族那种血脉之间的感应都能隔断·然而不需要感知他也能知道答案,他擅自行动,还带走了三件圣器,那个人怎么可能放过他·如果他进迷宫是为了完成那个人的心愿,那么等他带着始祖的血出去,他就失去了用处。
到时候,迈卡维和乔凡尼两族圣器被盗的罪名当然由他来承担,所以等待着他的必定是重惩甚至死亡··而如果他已经背叛了那个人,那么更不必怀疑,他将是偷盗三氏族圣器,并企图打扰始祖深眠,盗取血液提升等级的罪人,等待着他的,当然更是只有死亡了。
也许死亡也不错,既然他已经无法回头,那么前方也不过就只剩下了死亡而已,所有的生物,最终不都要回归死亡的怀抱吗·“你想死吗”·“……不……”顾颐觉得自己的思维已经停止了活动,但几乎是本能的,他还是给了一个否定的回答。
即使亲人都已经逝去,即使倾心相爱只是一个骗局,即使永远不能再行走在阳光下,他仍然想要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有希望··轻轻的笑声又响起来:“很有趣的回答。
你不像个合格的血族,所以,这个心愿可以满足·”·“满足”·“把戒指摘下来吧·那颗钻石,可以满足你的心愿。”
低沉的声音似乎带上了一丝怅然,“你知道那是什么吗数千年前,我曾经得到过一个许诺——如果有一天我真心忏悔,就可以摆脱血族的身份,回归为人……”·“但是我不想忏悔,没什么可以忏悔的。
虽然我知道,无须忏悔也可以用它,但是既然许诺是那么说的,那么没有忏悔,我也就不会用它·现在,我把它送给你了·”·“不过你现在不能用。
因为用了它,你就失去了所有反抗的能力,而我也不能离开迷宫,所以只有一个办法,我可以给你一滴血,如果,你能承受得了,或许日后你就可以得偿心愿,回归人世……”· · ·第16章 猎魔人工会亚洲分会·作者有话要说:前几章关于宝血的问题,也许是我表达得不够清楚,所以下面好多亲都猜得不大对,请注意,这一章里出现了两样东西:一滴血,和一颗钻石……哈哈多的我就不说了,后面会慢慢解释滴·顾颐猛地睁开了眼睛。
梦境太真实,以至于他现在身体里似乎还残留着那种比初拥还要强烈的焚烧感·不过潜伏在胸口的那一滴血液仍旧沉睡着,并没有与他的血液相混合··缓缓吁出一口气,顾颐只觉得浑身疲惫不堪。
多久没有做这个梦了迷宫已经在千万里之外,三圣器也只剩下了一件还带在身上,至于那颗可以让他得偿所愿的钻石,现在应该已经不再存于世间,而他兜兜转转了这许多年,最后仍旧是两手空空。
机会仅有一次,钻石也只有那么一颗,是他自己把机会送给了别人,既怪不得谁,也说不上后悔,只是偶尔梦回之时,觉得有些遗憾与茫然罢了··然而已经是晚上六点多钟,哪怕灵魂焚烧也得去上班了。
又要在办公室里坐一整夜,等待着那些可能来的单据和邮件·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今天已经是周末,明天可以休息了··顾颐苦中作乐地弯了弯嘴角·重返人类社会,或许别的没有学到,但是周末的珍贵,现在算是有深刻体会了。
天色已黑,又飘起了雨丝,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泥土的气息·顾颐撑开了黑色油布雨伞,油亮的手柄握在手心里,传来一股凉意,倒是让人头脑为之一清··下雨天,无论地铁还是公交都挤成一团,顾颐不得不动用了几分真本事,才能准时到达公司。
一进门,张副总还没有下班,正在给唐骥打电话:“唐总,有个年轻人过来要见您,他自称叫吴鹏,说他的父亲吴战山跟您是同事……”·吴战山三个字听在耳中,顾颐微微一震,不动声色地往接待室里看了一眼: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坐在那里,身边倚了个装网球拍的包。
这个包已经很旧了,有些地方明显绽过线,又自己缝了一遍·针脚倒是颇为整齐而结实,只是用的黑色尼龙线跟绿色的背包不太搭,看起来十分扎眼··不过旧的并不只是这个包,年轻人身上的T恤,还有运动裤,都洗得有些褪色,手肘处甚至还缝了两块同色的布。
这种情况,三十年前倒算常见·为了衣服裤子耐穿,特意在容易磨破的地方先打上补丁·然而现在——至少最近十年在魔都,顾颐是再也没有见过年轻人肯这么穿了。
“小顾,你先给小吴先生倒杯水·”张副总一边听着唐骥的电话,一边抽空嘱咐了顾颐一声,显然是唐骥那边说了什么,让他一下子把“吴鹏”变成了“小吴先生”。
顾颐点点头,先把伞收起来放到自己办公桌下,这才倒了一杯咖啡送过去:“吴先生·”·“哦,谢谢·”吴鹏很有礼貌地道谢,同时打量了顾颐几眼。
他个头比顾颐矮一点儿,因为刚刚才到青年期,还显得有些瘦弱·皮肤晒得黝黑,推了个小平头,长相并不出众,眼睛却很亮,打量人的时候带着点职业- xing -的锐利。
·顾颐也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他·吴战山的大名,魔都常住户——不,应该说国内大城市的常住异类应该都听说过:猎魔人工会亚洲分会会长,退役军人,曾经打过越战,据说就是在那场战争中突然醒觉了猎魔天赋的。
退役之后,他做了猎魔人,因为战绩出众,曾经被借调到美洲去工作了几年,回来之后被提拔为分会下属中国办事处负责人·前几年,原亚洲分会会长病重,就推荐了他接替自己的位置。
要说亚洲的猎魔人工会其实不是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因为亚洲的“魔”与欧美不同,更多的倒是恶鬼幽魂一类,而传统对付他们的,称作天师,有自己的组织,对猎魔人工会并不怎么感冒。
于是,亚洲猎魔人工会就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位置:管辖的地盘很大,但是因为专业不“对口”,工作机会相对较少·因此,目前亚洲工会里有登记在案的猎魔人数量虽然在近几年有所增长,但比欧洲工会仍旧少三分之一还多,比美洲工会少将近一半,从地域面积对比上来说,这个数目实在少得可怜。
因为管辖区域大,工作人员少,所以亚洲这边的猎魔行动经常出现猎魔人四处游荡却没有捕猎对象,一旦发现了猎特踪迹却又因无法及时调集足够人手,而让猎物从容溜走的尴尬局面。
吴战山在这样的分会里做会长,日子自然也不会太好过··不过,吴家的日子已经窘迫到这种程度顾颐的目光在吴鹏的身上扫过,略有些疑惑。
就算亚洲工会情况尴尬,吴战山到底是会长,总不至于让儿子就穿这个出门吧像吴鹏这个年纪的孩子,难免会对自己的外表比较注重,肯穿这样的衣服出门,那表示家里的经济确实是有些困难了。
不过这念头只是在顾颐的脑海里闪了一下,就抛到了一边·吴战山可是猎魔工会会长,而吴鹏看起来也是子承父业,他可没这个精力去关心敌人的经济状况··张副总跟唐骥通完了电话,一脸笑容地走过来:“小吴先生,请稍等一下,我们唐总马上就到。”
他一边说,一边也悄悄打量吴鹏的穿着,想不明白这么寒酸的穷学生似的年轻人,为什么能让唐骥颇为重视··张副总虽然是个人精,但到底成功人士做久了,难免少了几分谨慎。
吴鹏很快发现了他的打量,年轻的脸庞浮起一层有些羞恼的红色,两道眉毛微微往上一立,重重咳嗽了一声··他肤色本来黑,即使微微有些脸红也看不出来,张副总倒是真没有注意。
可他眉毛这一竖,虽然是个年轻人,却隐隐有几分逼人的锋芒·张副总猛醒过来,惊觉自己可能得罪了唐总眼里的重要人物,连忙干咳了一声,转头对顾颐说:“你陪小吴先生坐一会儿,唐总很快过来。
我那儿还有点事,容我先失陪了·”·后头这句话是对吴鹏说的·这时候要是道歉,未免也太尴尬,还不如装做什么事都没发生,混过去比较好··不过吴鹏到底是年轻气盛,虽然张副总搭了个台阶,他却并不很想下,冷冷地说:“不敢劳烦两位了,我自己在这里等唐先生就行。”
“啊——那好那好,我们就不打扰小吴先生了·”张副总也是能屈能伸的,吴鹏这样的话根本伤不着他,倒是满脸笑容地拉了顾颐出来,这才吁了口气,喃喃地说:“这是哪路神仙啊”·顾颐瞥了一眼接待室,很想告诉张副总,在这个距离,他说的话吴鹏肯定都听得清清楚楚——猎魔人如果连特殊的耳聪目明都达不到,趁早还是别干这行了。
不过他当然是什么都没说·张副总也没有问他的意思,只是说:“你去工作吧,我去电梯口接一下唐总·”还是先把错误承认一下,免得唐骥那边估错了形势,万一酿成更大的麻烦怎么办·顾颐自然巴不得。
虽然以吴鹏的实力,应该对他还没有多少威胁,但那毕竟是个猎魔人,没哪个异类愿意跟他们呆在一起··唐骥来得很快,二十分钟之后就到了公司,身边还有桑琳同行。
“小吴同志·”唐骥笑嘻嘻地进来,跟吴鹏握手··顾颐从自己办公桌后面瞥了一眼,觉得有些——惨不忍睹··唐骥换了一身衣服:白色长裤,天空蓝的衬衫本来挺正经的,偏偏他最上面两颗扣子都不系,还在胸袋上夹了一枚玫瑰形别针,深红的宝石如同鲜血,衬着他白皙的皮肤……跟吴鹏站在一起,倒更像是驱魔人对面站了个吸血鬼。
这也就罢了·偏偏他穿成这样,却叫出“同志”这种老式称呼,连吴鹏嘴角都抽了一下,仿佛牙疼似的吸了口气,才问:“唐骥先生”有没有搞错·“我是唐骥。”
唐骥却丝毫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兴高采烈地握住吴鹏的手,“总算见到组织了,走走,去我办公室谈·”·吴鹏觉得自己整个腮帮都疼起来了,木然地跟着唐骥进了他的办公室,桑琳跟在后面,关上了门。
张副总也是一副牙疼的表情,下意识地向顾颐问了一句:“什么组织”见到组织了是怎么回事据他所知唐骥是美籍,以前也并没有在中国生活过,为什么今天说出话来都是一股老干部味儿这位小吴先生,到底是什么人啊·顾颐咳嗽了一声:“张总,昨天有几张单子需要您签字。”
他怎么知道唐骥这是发什么疯组织倒是组织,可——至少他能确定,吴鹏肯定不会欣赏唐骥的幽默··总裁办公室里,桑琳关上门,先调出了监控屏幕。
屏幕里,顾颐拿着几张单据从张副总办公室里出来,就回到了自己桌前,安静地看起邮件来,并没有丝毫想要靠近总裁办公室的意思··唐骥也瞄了一眼监控,随即转头向吴鹏笑了笑:“吴会长好吗话说从我来了魔都,就一直没见到吴会长呢。”
“好·”吴鹏还在木然之中,有些困难地挤出了一个字,及至听到最后一句话,头脑才忽然清楚起来,“会长有事情去了北京·但是唐先生如果去工会办理借调手续,并不需要会长在场。”
唐骥笑了一声:“我的调令不是已经下达到分会了吗”·“但是规章要求唐先生亲自前往工会办理手续·”吴鹏的话说得流利了起来,“因为这样,工会才能给唐先生办理地区临时执法证明。
我想这一点,唐先生在调来亚洲之前应该已经得到过通知吧”虽然唐骥属于美洲分会登记在册的猎魔人,但既然要长驻亚洲,按亚洲这边的规定,是需要办理地区执法证明的。
·“哦——”唐骥仍旧笑眯眯的,单手摸了摸下巴,“通知……好像是有的·”·桑琳从角落的小酒柜里拿出一瓶红酒和两只杯子,端到办公桌前,淡淡地说:“听说吴会长最近是在帝都那边负责一个展会的安保工作。
不知道这个展会与工会的工作有什么关系,是要进行什么猎魔活动,需要我们帮忙吗”·吴鹏的脸腾地又红了·吴战山一个月前去了帝都,是为一个巡回珠宝展览会做安保。
这个当然不是猎魔人工会的工作,而是他的兼职,说白了,就是去赚外快··亚洲分会的工作尴尬,跟经费缺少也有一定的关系·所以亚洲分会登记在册的这些猎魔人,很多都是兼职。
不过这种情况,大家心照不宣是一回事,被人捅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何况吴战山是分会会长,出去捞外快被发现,就特别的扎眼··“这是私人的一点事情……”吴鹏勉强辩解了一句,有点说不下去。
他是知道的,吴战山这次不但自己去了,还拉了一个副手同行,要说完全是私人行为好像也有点说不过去,至少是有以权谋私的嫌疑··其实吴鹏是不喜欢父亲捞这种外快的。
从他记事起,家里的经济状况就捉襟见肘·父亲不但要养家,还要接济几位在越战中阵亡或残疾的战友家属,以至于母亲忍无可忍,终于跟父亲离婚,去过她自己的好日子了。
吴鹏从小跟着父亲过苦日子,倒是也习惯了,可是他愿意穿打补丁的衣服,却不愿意看见父亲为了挣外快向别人低头弯腰,被人呼来喝去地使唤·为这个,他跟父亲颇有过几次冲突,但是父亲每次都答应得好好的,回头却仍旧我行我素。
久而久之,他也懒得再费口舌了,只是对父亲这种“私人行动”不闻不问,更不参与··但是现在,被桑琳这么当场说破,实在是太难堪了·吴鹏心里忍不住浮起一丝愤怒,既是对桑琳和唐骥,也是对父亲吴战山。
“哦·就算是私人的事情,有什么需要我们的地方,也请开口·”唐骥适时地圆了个场子,端起一杯红酒示意吴鹏,“请·”·吴鹏有些别扭地看了唐骥一眼,仿效着他用三根手指托着酒杯。
然而这种陌生的姿势让他十分别扭,更没有唐骥做出来的风度翩翩:“唐先生,昨天晚上,你好像在静安寺区执法,损坏了一处公共设施……”·“啊——”唐骥做恍然大悟状,“小吴先生今天不来,我也要去工会的,昨天晚上我在某个娱乐场所发现了一种神经- xing -药物,据分析,这里头的成份很可疑。”
他翘着二郎腿坐在转椅里,一手端着红酒,一手撑头,微微含笑的模样让吴鹏恍了个神,不由自主地被他带偏了思维方向:“什么成份”·说完他才清醒过来,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嘀咕:这真是有名的荆棘枭家族出来的猎魔人为什么看着更像个衣冠楚楚的吸血鬼·唐骥却收起了笑容:“某种违禁成份。
小吴先生应该听说过U9吧”· · ·第17章 U9·“U9”吴鹏喃喃地重复了一遍,先是有些迷茫,随即猛然想到了什么,霍然睁大眼睛,声音也猛然提高:“U9就是那种据说是改进了卡尔特酶之后的药物”·唐骥笑了笑:“没错,就是那个。”
“但是——”吴鹏有些震惊,“我一直以为那只是传闻·毕竟虽然说是见载于美国医学家协会的内部资料,可连作者都是‘不详’,倒更像是个假新闻。”
顾颐坐在自己办公桌前,隐约听见了吴鹏这几句话——总裁办公室的隔音效果虽然不错,但吴鹏声音这一提高,还是有一些被他捕捉到了·虽然没有全部都听清楚,但“U9”这个名字,已经足够他想到很多事了。
·U9和卡尔特酶,听起来很像是科幻小说里的东西·后者据说是1995年由斯坦福大学的研究小组在一次错误- cao -作中偶然发现的,这种生物酶能够刺激血液中的干细胞,激活老化组织。
两年后,政府委托制药厂进行临床试验和试生产,这个项目就叫做UJ-44759W,简称U9··据称,由于卡尔特酶的研究尚有未曾解决的疑问,临床试验是小范围内秘密进行的,总计四十人,一半是六十五岁以上的志愿者,一半是四十岁以下的犯人。
这四十人在一个月内连续通过肌肉和静脉注- she -了卡尔特酶,结果它起到了相当明显的作用——促进细胞组织的修复能力,阻止老化过程,增强淋巴的防御机能等等。
甚至有人私下说,这是发现了人类返老还童的秘密··然而这项试验后期完全失败了,是因为四十名受试者在完全停止注- she -之后六小时内,全部死亡·当天这项研究就被下令停止,然而又过了几年,一种被称为U9的药物就悄然出现在欧洲黑市上,它号称能够恢复青春,因此极其抢手。
吴鹏的震惊在唐骥意料之中,他单手往下压了压,示意他放低声音:“小吴先生,这个……还真不是假新闻·作者不详,只是因为他的身份比较特殊,所以不能公开登载出来。”
吴鹏只是太过惊讶而有些失态,被唐骥一提醒就放低了声音:“所以这个是真的这种卡尔特酶,真是在人体里发现的”·唐骥笑了笑:“这个嘛……其实可能要跟另一篇报道联系起来看。
斯坦福大学的研究小组,曾经还做过另一个试验·他们发现,老化组织之所以修复功能会下降,是因为某种特异干细胞和前体细胞·这些细胞在人体年轻的时候十分活跃,可到了老年,却对受损组织不再理睬。
但是,他们曾经试着将人类细胞暴露在某种特殊的血液环境中,发现细胞的再生能力得到了恢复……”·既然知道U9,吴鹏当然也对类似的知识不会太陌生:“这个好像是《自然》杂志上曾经登载过的——但这个特殊的血液环境,指的是什么”当初他看的时候并没特别注意,而且也觉得公开登载的文章里,所谓的特殊血液环境应该指的还是人体血液,但现在被唐骥这么一说,事情好像就很不对劲了。
·“这个,其实我也不太清楚·”唐骥耸了耸肩,很不负责任地说,“我只知道U9属于违禁药物,而其中的一种主要成份,正好跟我昨天在海天娱乐城发现的这种新型药物里的成份非常相似。”
“海天……”对于这种娱乐场所,吴鹏显然就不怎么熟悉了,“海天是——在销售软毒品那为什么不报警”·唐骥又笑了笑:“报警警方肯定没有U9的成份信息,即使报警,他们也没有比对的证据,甚至根本无法确定这是违禁药物。”
“但是毒品总会有症状——”·吴鹏的话没说完就被唐骥打断了:“没有症状·如果真的说有,也是像U9一样,能使人精力充沛,延缓衰老。
这种症状,让警方怎么能判定是违禁药物”·吴鹏沉默了,思索了一会儿才问:“那唐先生现在打算怎么办”·“找到这种药物的源头。”
唐骥狡黠地笑了笑,“我正想向工会申请援助,既然小吴先生来了,那就最好了·这几天,我们可能就会有消息,怎么样小吴先生肯不肯跟我一起去呢”·吴鹏的眼睛亮了一下:“当然——”他及时截断了自己的话,咳嗽了一声,“但是昨天晚上……”·“哦哦哦——”唐骥满不在乎地抬了抬手,“损坏公共设施是吧这个的确是我有些疏忽了,我赔偿就是。
多少钱桑琳去办一下·”·他说得轻描淡写,吴鹏下意识地闭紧了嘴唇·昨天晚上静安区一个公园里的健身设施被毁掉了三分之一,还倒了一座假山和一棵几十年树龄的槐树,这林林总总的加起来,赔偿费用至少也在十万以上,但在唐骥看来,似乎就跟甩出几百块差不多的轻松写意。
再看看这间宽大的办公室,墙角甚至还放着小型酒柜和冰箱·吴鹏突然感觉到一点非我族类的抵触,站起身来:“既然这样,我就先走了,什么时候有了消息,唐先生通知我一下,这是我的手机号码。
另外,也请唐先生尽快去工会办理手续·”·唐骥笑嘻嘻地接过写着手机号的小纸条,顺便扫了一眼吴鹏裤兜里露出来的山寨三星,不怎么正经地点点头·吴鹏看他这样子就很敷衍,忍不住又补了一句:“在这里,没有手续是不允许携带管制刀具和枪支的。
如果被警察搜出来,唐先生即使是美籍人士也没有用·”·唐骥哈哈笑了一声,目光转向吴鹏手边的背包:“不知道小吴先生用的是什么”·网球拍的标准长度是69厘米,但吴鹏这个包显然没有完全撑起来,可见里头的武器并不是太长。
吴鹏略一犹豫,还是拉开了拉链,只见里头放着一对56式三棱军刺,刺刀座处经过改装,换成了黑色碳素纤维手柄,经过特殊处理的刀身呈不反光的灰白色,外头套着透明的塑料保护套,显然是吴鹏极为珍视的东西。
“哦好东西放血王啊”唐骥的眼睛一亮,看起来很想伸手去摸摸,“前几年我在一个朋友那里看见过一对,可惜他不肯割爱。”
56式三棱军刺已经退役,在军事迷们当中算是收藏精品,市价未必很高,但爱好者却是不肯轻易转手的··吴鹏抿了抿嘴唇,略有些矜持地说:“这是家父战友的遗物。”
“哦——”唐骥已经伸出去的手立刻收了回来,表情肃然,“失敬了·逝者遗物,又是保家卫国的军人使用,正气凛然,降妖除魔,适得其所。”
吴鹏料想不到他还能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对他不免有些刮目相看:“家父也是这么说的·从前它们在战场上杀敌饮血,现在猎魔除邪,也不算埋没了利器。”
“的确·”唐骥正经起来的时候还颇有说服力,“而且三棱刺的杀伤力大,即使异种的自我修复能力远超人类,这种伤口也能对它们造成很大的影响。
看来小吴先生的身手相当出色·”·凡事有利即有弊,三棱军刺质量出色威力巨大,但只有做“刺”这个动作的时候才有杀伤力,换句话说,它除了捅人之外没什么大用处。
而在对异种的战斗中,如果动作要受到一定的限制,那是相当困难和危险的,吴鹏敢用这样的武器,足以证明他身手过人··吴鹏抿着嘴唇微微笑了一下:“唐先生过奖了。
不知道唐先生和桑小姐用的是什么”他刚才已经看见了桑琳手指上的枪茧,一般用枪的猎魔人,能力都不是太强,所以他虽然问的是两个人,眼睛却只看着唐骥——荆棘枭家族的猎魔人,用的会是什么样的武器·唐骥嘿嘿笑了一声,看了桑琳一眼。
桑琳右手在腰间一翻,手里就多了一把枪·枪身像吴鹏的军刺一样也是灰白的,很不起眼的样子,但枪口处却在灯光映照下闪着奇异的银光,枪膛深处似乎还有无数细小的符文。
桑琳的速度极快,以吴鹏的眼光,都几乎没能捕捉到她拔枪的动作,顿时收起了轻视之心,仔细打量了一下那把枪:“这是——秘银”·枪当然是攻击速度极快的武器,但是子弹体积小,杀伤力自然也就不大。
为了提高杀伤力,就要使用特殊材料和制作方法,秘银就是其中之一··众所周知,银器对血族的杀伤力最大,如果银制子弹表面能加刻特殊符咒,对于其它异种也同样有极好的杀伤力。
然而银本身熔点低,质地柔软,在高速穿过枪膛的时候很有可能已经将表面的符咒熔融或磨损,那就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了··针对这一点,秘银就出现了·其实秘银这个词儿是从托尔金的《魔戒》里找出来的,在小说里,这是一种银白色金属,比钢铁更坚固而轻巧,也叫银铁。
而用特殊方法冶炼过的秘银,其特点颇似小说中的描述,所以也采用了这个名字,不过它本质上还是银··在《魔戒》里,秘银是一种极其稀少的矿产,在现实中,秘银同样制作不易。
幸好它是可以反复使用的,只不过用过几次之后会有损耗,就需要对表面的符咒重新进行修补和蚀刻·子弹同样如此,除非遇到特别高级的异种,可能将秘银子弹耗损得太厉害,那就不是修补能解决的,只好重新回炉制造了。
·不过即使可以重复使用,秘银的价值也不是普通猎魔人用得起的,比如说吴鹏·吴家现在所有的家当加起来大概能够给他买一把秘银枪——并不包括子弹。
桑琳在调动文件里只提到她是唐骥的搭档和助手,不像唐骥头上顶着荆棘枭家族的光环,吴鹏根本想不到美洲那边有什么著名的华裔猎魔家族,所以真没想到,她居然能用秘银枪·而且这把枪看起来相当小巧,可以方便地藏在手包或衣兜里,实在是居家行路的好帮手——哦不对,是猎魔的好工具——枪小,说明子弹小,那么子弹的制作必然更为精细,价格也就更高……·吴鹏再次有种被重击的感觉,连话都不太想说了,径直把背包提起来:“告辞了。”
桑琳面无表情地一翻手,这次吴鹏看清楚了,她应该是把枪插在背后,因为腰细臀翘,上面穿件略宽松的衬衫,基本就看不出来了··这身材……真是适合藏枪。
吴鹏忍不住多看了两眼,直到猛然对上桑琳隐含恼怒的目光,才突然醒悟过来,顿时脸腾地就红了:“抱歉,我,那个,其实我不是——”·桑琳板着脸走到门口,拉开门对着他做了个手势:“请。”
吴鹏只好闭上了嘴,有些垂头丧气地走了·桑琳看着他走出公司,回手把总裁办公室的门摔上,瞪着唐骥:“笑什么笑”·唐骥一脸无辜:“我没笑啊……”话是这么说,他的眉毛却一直在活跃地往上扬,似乎压也压不下来。
桑琳指着他的脸,看起来恨不得给他一巴掌:“你自己照照镜子”·“哈哈哈哈——”唐骥终于爆发出一串大笑,“这位小吴同志真是太有意思了。”
“有屁的意思”桑琳忍不住爆了粗口··“还是挺有意思的·”唐骥笑嘻嘻地活动了一下十指,“你看,他这不就忘记了再问问我,用的是什么武器了吗我打赌,他现在一定想起来了。”
电梯里,吴鹏脸上的热度下去了一点,突然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怎么忘了问唐骥——”· · ·第18章 消息·唐骥的笑声太肆无忌惮,就连张副总出来倒咖啡都听见了,忍不住问了顾颐一句:“唐总什么事这么高兴呢”·桑琳再摔上门的时候并没把门关紧,顾颐已经从听到的只言片语里大略猜测到了一点,但仍旧摇摇头:“唐总不知道。
我一直在等邮件·”·张副总有些遗憾地看了他一眼·不要以为男人就不会八卦,何况对于这位唐总,张副总其实也挺好奇的··要说张副总到风宇公司来工作,其实是受了一位旧友的请托。
在风宇,虽然他名义上只是副总,但公司的所有业务都是他做主,唐骥不过是挂个名·因此在张副总心目中,唐骥不过也是个二代,顶着家族的头衔坐纛旗儿罢了··自打见了唐骥,这种印象就更深深扎根在张副总心目中了。
无它,看唐骥整天那身打扮,身边带的火辣女助理,还有结交的那些狐朋狗友,张副总就没法不把他跟“纨绔子弟”、“花花公子”这种词儿联系在一起。
唯一让他满意的,就是唐骥真对他完全信任,把公司全部交给了他··风宇公司规模当然不算很大,然而张副总在大公司里摸爬滚打了半生,成就感固然是有的,却也深深为人事关系的勾心斗角苦恼,如今能遇到一位对他完全信任的老板,可以让他大展拳脚,完全不必把精力放在那些鸡毛蒜皮的破事上,也是很有吸引力的。
不过人可能就是这样,虽然张副总心里多少有点轻视唐骥,但好奇心却是免不了的·唐骥自从来了国内,整天都跟李天翌这样的人物打交道,今天忽然来了个看起来很正经的吴鹏,似乎还谈了什么重要的事,怎能不让张副总顿起好奇之心呢·然而他怎么说也是个副总,绝对干不出来扒着门听墙角的事儿,原指望顾颐离总裁办公室这么近,或许能听见只字片语。
谁知道这位工作中挺能干的,这种事上却像块木头,一点儿八卦精神都没有··不过这也是好处,真要是招了个只会八卦的员工来,恐怕麻烦更多·张副总这样安慰着自己,端着咖啡回办公室去了。
老板可以游手好闲,他还有个计划要做,再不抓紧,今天晚上就要加班到深夜了··顾颐却没有时间去体会张副总的心情,他一边等着大洋彼岸的邮件,一边思索着今天晚上的事——吴鹏突然来访,这显然在唐骥的计划之外,但是他们提到了U9,是否证明唐骥并不打算隐瞒猎魔人工会,而是要采取联合行动·U9……顾颐有些头痛地按了按眉心。
这种药物他是听说过的,但究竟是什么成分,他却没有能力知道了·可是看唐骥的意思,难道说,冰蓝跟U9……·“顾颐——”总裁办公室的门忽然打开,唐骥手里拎着个袋子,吊儿郎当地走出来,一屁股就坐到顾颐的办公桌上,“这个给你。”
“什么”顾颐扫了一眼,看见上头的标志,顿时无语··“鞋子啊·”唐骥冲他挤挤眼睛,一脸暧昧,“昨天晚上不是穿了你的鞋子吗赔你一双。
好容易找到这个牌子,不过国内的店我有点不大相信,总觉得不是他们自家作坊出产,可能是外工的,凑合着先穿穿吧,等过些日子我找人从意大利带一双地道的回来给你。”
顾颐眼角余光瞥见张副总从办公室里露了半张脸,目光中带着难以置信和不可思议,顿时想把这双鞋子摔到唐骥脸上去:“唐,总,只,是,一,双,旧,鞋,您,没,必,要,这,么,破,费。”
“收下吧,咱们谁跟谁呢”唐骥把袋子放在桌上,完全不理会顾颐从牙缝里一字字挤出来的话,仍旧笑得一脸可恶,“毕竟昨天都那么晚了,要是不穿你的鞋子,我恐怕得光着脚走了。
哎,其实你的技术很不错的,不像是很少练习的人啊·”··顾颐觉得自己可能要调动体内的特殊血脉,才能控制住自己不把手掐到唐骥脖子上去:“唐总,您这样讲话很容易让人误会。”
既然要说,为什么不说明白是开车的技术多说两个字会死吗·“误会”唐骥一脸无辜,“误会什么这又不是昨天晚上咱们在海天包厢。”
完了顾颐看见张副总的头迅速缩了回去,显然被海天包厢四个字惊着了·他感觉好大一盆狗血泼在自己头顶,而自己是跳进黄河也要洗不清了。
“唐——总——”顾颐正在思考自己是不是应该借这个机会愤而辞职,唐骥却又爆发出了一串大笑声,压低声音往他耳朵边上凑了凑,“你看,张副总这么老实的人,居然也知道海天包厢诶……”·顾颐一瞬间有些控制不住脸上的肌肉,险些在愤怒之中陡然笑出声来:“唐总”真是可悲,他竟然已经言词匮乏到只会重复这两个字了。
唐骥笑嘻嘻地从他桌子上下来,显然这一天晚上戏耍了好几个人,令他心情十分愉悦:“好了,我走了,好好工作啊·”·唐骥和桑琳一走,整个办公室顿时静得可怕。
张副总从门口又探了半张脸出来,表情古怪地打量着顾颐·顾颐只觉得哭笑不得,很想问一句:“张副总,您知道海天包厢吗”·然而他毕竟不是唐骥。
唐骥是老板,当然可以信口开河,而他只是个打工的,这个时候应该忍气吞声……·忍气吞声个屁啊顾颐瞪着桌子上的鞋,特别想把它从19楼扔下去。
他从来不是个能受气的主儿,在家里的时候就不提了,即使去法国留学,独自一人身处异国他乡,也一样是见人就怼,半步不让,在学校里都打出了名气·说起来第一个能让他退让的,就是路易……·这个名字浮上来,顾颐忽然间没了火气。
现在不是从前了,那种五陵少年鲜衣怒马的生活已经成为过去,他现在只想当一个普通人,安安静静地过日子··不过,当普通人就要过这样的日子这双该死的鞋,还有可恶的唐骥。
顾颐敢发誓,即使那家伙不是猎魔人,凭着这种让人恨得牙痒的- xing -格,也一定还是他的天敌实在是太可恨了·火气重新上涌,顾颐发现自从认识了唐骥,要修身养- xing -就变成了一件难事,譬如说现在,他就只想打开窗户,然后把这双鞋嗖地一下……·突然响起来的短信提示声救了这双险些要粉身碎骨的鞋,顾颐悻悻地放下鞋子,摸出手机,是张良发来的:良安桥地下步行街听说有个古董店,但具体在哪里我不知道。
良安桥地下步行街……顾颐想了想,眉头微微皱了起来·那是条相当长的十字商业街,位于人民广场下面,四条通道里全是各种小店,至少也有几百家,古董店也得有几十家,不知道具体位置实在很难去查。
幸好这时候又来了一条短信,附了一张图片:据说老板手上有这个标志··那是一张有点模糊的照片,照着一条右臂,能看到大半个刺青的标志·顾颐辨认了半天,觉得那可能是个狼头,但或许因为时间已久胳膊发胖的缘故,搞得更像一只二哈。
这个标志当然也不是多么明显,你又不好去每家店看老板胳膊,但总算比没有标志好·顾颐正打算给张良回复道谢,第三条短信又来了:顾哥你什么时候去,我跟你一块儿。
这种事顾颐当然不肯带张良一起,但张良很固执:顾哥你忘了你救我的时候了反正我肯定不能让你一个人去·救他的时候……顾颐微微有些恍神。
那时候张良才十六岁,刚上高中母亲就进了医院,为了筹钱他在网上打游戏卖装备,结果因为开外挂惹到了人,被好几个人堵在个黑网吧里要断他的手指··那个网吧离海天不远,顾颐正好在上班之前过来上上网,结果顺手把张良捞了出来。
当然那之后张良就学了个乖,成了一名低调的黑客,也不再去网吧了·但是对于顾颐当时是怎么救他的,他却一直牢牢记着呢··张良的短信一条接一条地来:顾哥你明天去不去反正我明天在步行街东口等你。
你要不来,我就自己去找那个店··顾颐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好吧,但你必须听我的,不然帮不上忙还要连累我··张良马上下保证:绝对听从安排,我知道我不能打。
知道不能打还要去……顾颐不知该说什么才好·然而哭笑不得的同时,却也觉得那颗久已不跳动的心有些微热,有的时候,就是这种微热,才会让他有一种自己还活着的感觉。
跟张良才联系完,莉莉的短信又来了:上次你悬赏的问题有消息了那天晚上有人看见一个猎魔人追着一只蝙蝠从那边出来,一直进了附近的公园,然后听说公园里的假山倒了……·顾颐面无表情地看了片刻,回了一句:这算什么消息你觉得值三千块吗·莉莉回了一个干笑的表情:我也觉得不值,但是这人说他看见那只蝙蝠出了公园就往良安桥去了。
顾颐重复了一遍:人看见·海天离良安桥还远着呢,人是怎么判断它是往良安桥去的·莉莉继续干笑:那什么……狼人,狼人……·狼人……顾颐凉凉地发了条信息:你跟狼人好像走得很近说实在的,追着一只蝙蝠直到良安桥,这种傻逼一样的事也只有狼人一族干得出来。
啊哈哈哈——莉莉很夸张地发了个笑脸:其实我跟血族关系也不错的,我没偏见的,但是吧……血族对我可能……哈哈你懂的……·顾颐的确懂。
女巫虽然也是异种,但仍旧还可以算是人的,所以也在血族的食谱之内·谁会想跟自己盘子里的牛排炸鸡搞好关系呢同理,牛和鸡也不会很愿意亲近你的。
还有还有——莉莉力图弥补破绽,努力提供着新消息:那个人——那个狼人说,那只蝙蝠看起来挺弱的,就是飞行速度异常快,他闻着气味追了半天,最后还是在良安桥那个商业街附近追丢了。
·虽说四条腿跑的终究比不上有翅膀能飞的,但狼人的速度之快也是有口皆碑,并且它们有嗅觉加成,真要追踪什么生物倒罕有失手·既然连狼人都说飞行速度异常快,那就应该确实是飞得很快了。
异常快·顾颐把这三个字重新咀嚼了一下··血族的速度也是极快的,但这种快与狼人的长途奔袭保持高速还不太一样,主要是短距离的瞬间移动·也就是说,在打架或者躲闪的时候,血族的速度能够快得让人无法捕捉,但是长距离移动,就不算是强项了。
一般血族如果化身为蝙蝠,那飞行速度也就是比普通蝙蝠再快一些·这个法术的主要作用其实是隐蔽,另外如果化身为一群蝙蝠,就是将自身弥散化,以减少受到的伤害。
那些突然之间消失又在很远的地方出现,靠的不是绝对速度,而是空间穿梭能力,这不是所有血族都能做到的··用普通人类的眼睛来看,当然是难以分辨其中的区别,但是对狼人来说,一般不会混淆,毕竟大家世代为敌,彼此都研究得挺清楚,否则也不会见了个血族就汪汪汪地追一路,完全不管往日无冤近日无仇。
所以说狼人真的就是犬科动物,有时候跟条二哈也没什么两样·顾颐在心里吐槽了一句,很不想把三千块付出去:具体在良安桥哪里这样说得不清不楚的,我觉得不值三千块。
别啊——莉莉发了个大哭的表情过来:我觉得挺有用的,你看他都说了,那个血族的飞行速度异常快啊,这是个很明显的特征吧·这个不着调的女巫,怎么突然聪明起来了。
顾颐看重的正是“异常快”这句话,居然被她说中了·不过他也不打算就这么听莉莉的:先付一千五,如果能找出具体栖身在什么地方,我再付两千··这下就是三千五了。
莉莉顿时被挂在眼前的胡萝卜吸引:好好,我去跟他说,真打听出来,你不能赖账哦··顾颐笑笑,收起了手机——在良安桥商业街附近追丢了又是良安桥,又是商业街……· · ·第19章 福宝轩·良安桥地下步行街,八点钟仍旧灯火通明、熙来攘往。
“忘了今天周末……”张良这种死宅基本上已经失去了时间观念,及至看见这么多人,顿时傻眼,“这么多人……”·顾颐觉得有些好笑:“当然是周末,否则我怎么能出来。”
“可这人也太多了……”张良有点紧张地抱住身上的包··“再宅下去,你就有社交恐惧症了·”顾颐随意地浏览着两边的店铺,这一带全是各种化妆品和小饰物,每家店面不过几平方米,颇有些寸土寸金的意思。
“我没恐惧——”张良嘴硬,“我就是没想到这么多人,有点紧张……”·顾颐好笑地摇头:“又不是让你跟每个人都打招呼,紧张什么”·张良无话可说,半天才干咳了一声:“我是紧张那些人……”·顾颐瞥他一眼,压低声音:“我知道你包里带了什么。
但是你自己也知道自己不能打,所以我叫你走你就要走,否则不但不能帮忙,还会添乱,明白吗就算你想报恩,这几年你也帮过我——拖后腿不叫报恩,知道吗”·“明白。”
张良点头如捣蒜,“我都听你的·我就是觉得多一个人找起来会快点,找到了我绝对不添乱”·“那就把包放开·”顾颐拍拍他始终伸在包里的右手,“不用你动这个。”
张良讪笑一下,松开了紧握的窃听器,悄悄擦了一下手心里的汗:“顾哥我听你的……”·良安桥地下商业街足有几百家店铺,时常还有来来去去的变动,分布得实在没多少规律,要找一家古董店,也只能挨个逛过去。
顾颐倒是不着急,这时候人还太多,他倒宁可再等一等,人越少越好·不过他走了一条街之后,就觉得有些别扭了··“顾哥,她们在看你呢——”张良压低声音嘿嘿地笑,用手肘捅了顾颐一下。
顾颐耳根微微有些发热,目不斜视:“让你看店铺,你在看什么”这已经是张良第三次说同样的话了··张良挤眉弄眼,一副小坏样儿:“我是在看店铺,但是别人在看你啊。”
顾颐穿了件蓝色T恤,浅灰长裤,配一双运动鞋,既清爽又简单·无奈他身材修长面容英俊,简直是遮都遮不住,这一路从女孩子众多的街道上走过来,怎么可能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顾颐摸了摸裤兜,有些后悔:“没带眼镜……”实在是这些天在风宇公司上班,已经习惯了不戴那副宽框大眼镜,今天出门也忘记了。
张良哧哧直笑:“顾哥,其实那眼镜你就不该戴……你也不小了,不考虑找个女朋友你这样的,女孩子分分钟往上扑啊……”·“胡说八道。”
顾颐轻咳了一声,“我现在自己还养不起呢……办正事·”·“这是正事,找女朋友也是正事啊·”张良用眼梢溜了一下在他们身侧跟着走的三个女孩,一脸暧昧,“哎前面有个奶茶店,请她们喝杯奶茶”·顾颐瞥了他一眼:“其实你也该找个女朋友了,不然你去跟她们打个招呼”·张良瞬间怂了:“……算,算了吧,我才是连自己都养不起呢,能供得起我妈的医药费就不错了……”·话题瞬间变得沉重,花朵一样的年轻女孩也不能再引起张良的兴趣了。
顾颐微微叹了口气:“你不是托人去打听新药的事,别太着急了·”·“嗯——”张良稍微振作了一下精神,“我妈的主治医生很热心,已经帮我去联系了。
不过三医也不能随便透露病人的资料,只能去问问那个病人家属,愿不愿意告诉我点情况·”··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已经把第一层走了个遍·倒是找到了几家古董店,但店面都十分狭小,老板手上也并没有刺青。
“可能还在下头一层……”走出道路末端的店铺,张良不由捶了捶后腰,“我的天,逛个街还真累·那些穿高跟鞋的妹子们,都不累的吗”·顾颐打量了一下他白斩鸡一样的身材:“是你身体素质太差了。
平常少熬夜,出来跑跑步·”·张良做了个鬼脸:“跑步——出来吸雾霾和汽车尾气啊”不过随即正经起来,“我知道了,是得锻炼一下了,我妈还指着我呢。”
顾颐笑了笑:“你知道就好·还能走吗不然你在这里等我”·“不不不”张良挺了挺单薄的胸膛,“就走个路而已,哪就不行了。
走走,往下层去·”·良安桥步行街下头这一层是新修的,安装了自动扶梯,倒是很方便·这会儿已经是九点多钟,人比刚才要少许多,视野也开阔了,张良一眼就看见一间古董店:“那有一家。”
这家店叫做福宝轩,面积倒不小,里头摆满了什么青铜的车马部件、玉制的帽正带钩、青花珐琅彩的小碟小碗,看起来琳琅满目,颇能唬人··不过在顾颐看来,这就是一屋子假冒伪劣,尤其是那些看上去绿锈斑驳的小银佛什么的,就是摆在地摊上骗人的。
倒是那几个青花碗是旧货,然而又只是民国的东西,距离它们的标签上写的明代青花差了不知道多少年··真要说起来这也不算什么·毕竟古董行里如今就是这样,九假一真,全靠眼力。
就比如说那些青铜器件,真要是秦或汉的东西,基本不是被国家放进博物馆,就是被实力雄厚的收藏家买下,哪可能这么随便就在市场上一抓一把呢真要是有人想着到这种地方来买真货,那就是自己找骗。
只不过,这么一屋子假货,连件正经的镇店之宝都没有,这店靠什么过日子顾颐随意在柜台前走过,仿佛是在浏览里头的东西,眼睛却往柜台后面的中年人扫过去。
这人看起来应该是四十出头,黄黄瘦瘦,一副精神萎靡的样子,坐在柜台后面还直打呵欠,手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摆弄着个手机,并不注意招呼客人·不过店里有些闷热,他穿了件短袖T恤,两条手臂都露着,却并没有什么刺青。
张良也觉得这人看起来有点像个瘾君子,因此特别注意地瞄了几眼,发现他两条手臂干干净净的,顿时有点失望:“不是……”·顾颐沉吟了一下,状似无意地从店里退了出来:“你去别的地方看看,我——”他刚要说自己再观察一下,眼角余光突然瞥见一个人影,顿时脸色微微一变,“我去办点事,电话联系”·“啊”张良还没反应过来,顾颐已经转身冲出去了。
地下这一层人少了一些,所以张良一眼就看见,前方一个男人拔腿就跑,而顾颐正是追着他去的··是顾颐要找的人可是明显那男人一头黑发,既不是黄毛也不是红毛啊。
张良一时想不明白,又不敢追上去给顾颐添乱,正急得打转,忽然瞥见从自动扶梯那边下来两个人,在灯光照耀下,一红一黄的发色格外鲜明··这不就是红毛吗张良认不清黄毛的脸,可是红毛他是认得的——怎么顾颐刚追着人走了,这两个就出现了呢这也太不凑巧了·张良今天自告奋勇要跟顾颐一起来,可不是真来帮顾颐打架的——这一点他很有自知之明——他可是带着自己的长处来的。
这会儿看见红毛,他慌乱了几秒钟就镇定下来,一手从包里摸出个东西,迎着红毛走过去,到了他面前的时候脚下突然一个踉跄,在红毛身上撞了一下,又连忙站稳:“对不起对不起,滑了一下,那什么,没伤着你吧”·要是换了别的时候,红毛肯定要揪着他不依不饶讹几个钱了,但他今天是真没心情,而且张良也只是轻轻撞了他一下,因此只瞪了张良一眼:“你不长眼啊”·“对不住对不住。”
张良连声道歉,还替他掸掸T恤··红毛不耐烦地把他的手一拨:“干不干净就往我身上伸行了行了赶紧走远点,下次走路看清楚点”·张良点头哈腰地退了两步,转身就进了旁边的奶茶店,把一副耳机塞进了耳朵里——刚才他把自制的窃听器粘在了红毛的腰带上,这会儿一打开,几声滋滋的杂声过后,就听见了红毛的声音:“黄哥,就这家店,我货就是在这家店里拿的。”
“福宝轩”黄毛的声音显得稍远一点,但仍旧也能听得很清楚,充满了怀疑··“就是这家·”红毛压低了声音,“这家说是卖什么古董的,其实里头都是假货,就是摆个样子,其实就卖这个……”·张良虽然不知道红毛说的“这个”是什么,但用膝盖想也想得出来。
黄毛倒有些诧异:“是吗他是什么人”·红毛心里鄙视死了·黄毛对这里头的门道根本所知甚少,偏偏就有这样的狗屎运,扒上了周家的亲戚,硬是能往海天那边去做生意,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但是现在也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要是能借着这个机会也巴上海天那边的人,不说周家的亲戚吧,就算是能认识几个时常出入海天的公子哥儿,说不定他也有机会多抓几个上等客户,不用再做这二道贩子了。
反正真要是有那个机会,他才不相信他会比黄毛差呢·“阿三,蒋门神呢”红毛心里打着主意,脸上赔笑,带着黄毛进了福宝轩,一看店里没人,顿时说话也就不那么谨慎了,“我给他带大客户来了昨天我给他打电话来着,还要上次那种蓝色的药片,你们准备好了没有”·阿三仍旧没精打采的,似乎大客户也不能提起他的精神:“那个药没有了,老板出去找供货的了。”
·还真是这家张良忍不住抬头,透过奶茶店的玻璃往对面看了看·难怪他们刚才没找到有刺青的人,原来是出去要货了。
“那黄哥你等等·”红毛殷勤地搬了个凳子来,“一会儿蒋门神回来就有货了·”··阿三蔫蔫地打了个呵欠:“不一定,老板好像联系不到那人了。”
“啊”红毛顿时有点急了,“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阿三又打了个呵欠,“那个药是有人拿过来的,都是他来,好像也没留什么联系电话。”
这下红毛坐立不安起来:“那你赶紧给蒋门神打电话问——哎,你回来了”·张良又抬眼看过去,蒋门神真不愧叫这个名字,果然是五大三粗,颇像头熊。
短袖T恤外头露着两条粗壮的手臂,右臂上有个已经有点横向变形的狼头刺青··红毛一见他,顿时蹿了起来:“怎么样货拿到了”·“没有。”
蒋门神瓮声瓮气,“那小子搬了地方,现在找不到人·”·“怎么找不到人”红毛急了,“这可是笔大生意往海天那边供货,你懂不懂”·蒋门神脸色也很- yin -沉,大生意他当然也不愿意错过,但是人现在就是找不着了,又能怎么样·“那人长什么样哪来的”黄毛也有点着急,“是不是又找别人去合作了”·蒋门神- yin -沉着脸打量黄毛,没有立即回答。
黄毛干咳一声,端出一副架子来:“我是有路子往海天供货的,那边你也知道,都是有钱人·这个生意要做好了,咱们长期合作,有你的好处·”·红毛心里暗暗鄙夷,但现在还得帮着黄毛说话:“是啊。
这可是对大家都有好处·蒋门神你说说那人长什么样,我们也能帮着找找·要是找着了,黄哥也不是过河拆桥的人·”·黄毛这才醒悟过来蒋门神为什么不吭声,连忙保证:“只要找到人,我肯定还是从你这里走货。”
大不了,到时候把红毛踹了就是,或者多少分他点儿,难道他还敢炸刺儿·蒋门神心里盘算了一下,才开了口:“是个外国人拿来的……”· · ·第20章 - yin -沟里头翻船·张良窃听的时候,顾颐已经追着前头的人跑过了整个地下一层。
说是跑,但其实双方都不想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因此只是尽量加快脚步,谁也没有真正跑起来·直到走到消防通道,前面的人才突然加快速度,闪电一般蹿进了楼梯里。
这人的速度一提升起来,真可以说是身轻如燕,根本就不是人能有的速度·他连楼梯都不走,直接一按扶手就借力翻身跳了上去,几下就攀到一层出口处,抬手就去推门。
消防通道的出口直通外头街道,只要出了这道门就是马路·然而这人的手刚搭在门把手上,另一只手就已经搭到了他后颈处:“站住·”·顾颐的手看起来好像并没用力,只是那么轻轻搭上去而已,然而他两根手指是分别按在这人颈侧的左右动脉上,令这人后背一阵发寒,连颈后的头发都要竖起来了:“你,你是谁”·顾颐根本没有回答,只是手指轻轻点了点:“转过身来。”
那人僵了片刻,像个机械人似的一点点转了过来,一双惊恐万分的眼睛就对上了顾颐,让顾颐微微一扬眉毛:“果然是你·”·这人看起来也是二十六七岁的模样,半长的头发乱糟糟的,有几绺垂下来挡住了眼睛,他也不敢抬手撩上去,反而是双手抓着自己衣服下摆,好像里面藏了什么宝贝似的,一脸的战战兢兢。
“叫什么名字”顾颐盯着他,“世代氏族父亲是谁”·“……周,周代。”
这人只回答了第一个问题,就像锯了嘴的葫芦一样不吭声了··周代转过身来,顾颐的手就等于掐在了他喉咙上,能感觉到他血管激烈地搏动,仿佛随时都会脑溢血似的。
就这种心理承受能力,居然还会去抢劫顾颐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继续”后面还有好多问题没回答呢··“我,我不知道……”周代结结巴巴地开了口。
他长得其实不错,眉清目秀,身材适中,如果不是这么畏畏缩缩的,收拾收拾还会更赏心悦目一点·不过他站在那里就有点弯腰缩背的,眼睛似乎都不敢抬起来,要不是顾颐掐着他的脖子,大概他这会儿已经蹲下去缩成一团了。
“不知道”顾颐脸色微微一沉,身上顿时弥漫开一种威压··这是血族之间因为世代差别而形成的上对下的压力,周代顿时更想缩起来了,本来就苍白的脸更是白得跟纸一样:“我,我真的不知道……”·“你连自己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顾颐抬高一边眉毛。
不知道自己的世代,不知道自己的氏族,这都有可能,可是不知道自己的父亲,那谁给他进行的初拥·周代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哆哆嗦嗦地抬起眼睛看着顾颐:“真不知道……我,我没有初拥……”·顾颐真的吃惊了:“没有初拥”没有初拥,他是怎么转化成血族的难道——难道是血族产下的后代·据说生命的延续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族群的更新繁衍,另一种就是个体的寿命延长。
但就像鱼与熊掌难得兼得一样,你选择了其中一样,就必定得放弃另外一样,上帝从来不会把门和窗都给你开着,他要是给你开了一扇窗,就肯定得堵上门··好吧这是闲话,但事实是,作为不死生物,吸血鬼在拥有了漫长生命的同时,也几乎没有了生育能力。
因为世代越低,能力越差,所以初拥这种族群繁衍方式一直被诟病,血族内部也曾经进行过研究,想让血族之间也能够进行生育繁殖,比如说吉米魑那一族,就做过不少这样的试验。
其实说起来这种方式理论上是可能的,毕竟血族的第三代就是这样出生的,并且自出生就拥有了逆天的类神之能,这简直是让每个有志的血族都向往不已,自然会成为重要的研究项目。
但是很可惜的,这些实验最后全失败了·吉米魑族试过男女血族、男血族女人类与女血族男人类的各种组合,但一个成形的后代也没有生育下来,极偶然地有几次怀孕,都在几个月内就自然流产了。
··之后,当吉米魑族开始试验强迫女血族与男狼人的组合时,被揭发出来,从而被整个血族群起而攻之,不得不取消了这项实验,也宣告了精卵结合的生育方式并不适合血族。
但是现在眼前似乎就有一个是血族之间产生的,还是血族与其它族群的后代所以他的唾液才会有如此逆天的促进修复能力·顾颐震惊地想着,看向周代。
周代看起来马上就要哭出来了·他有一双漆黑的眼睛,这会儿含了眼泪,乍看上去就像两口小潭,潭面上流光溢彩,似乎有一种特殊的魔力要把人的目光吸进去……·顾颐有一瞬间的恍神,但下一刻就猛然清醒了过来。
然而就是这么一瞬间,周代已经从他手下滑了出去,推开门狂奔而出,外面随即传来一声急促的刹车声,伴随着一串谩骂:“你TM找死啊”·居然- yin -沟里翻了船顾颐自从成了血族,即使面对五代的伯爵都能应付,今天却在一个小小的疑似十代这里中了招如果这个周代刚才不是逃跑而是趁机进攻,这么近的距离,恐怕他今天就要吃大亏了·如果说顾颐本来追踪周代仅仅是出于那么一点儿公共道德——一个不守规矩的外来者,可能给本地的住户带来许多麻烦——那么现在,他是真的有点动气了。
这些年纵然过得有些憋屈,那也是他自己的选择,更何况以他的实力,其实从来没有真的吃过亏·可今天偏偏被一个十代的血族- yin -了这么一下,简直等于有人往他脸上狠狠甩了一耳光,是可忍孰不可忍就算他只是个普通人,这也不能忍·顾颐一步就追了出去。
幸好这时候已经将近十点,马路上的车也少了许多·饶是如此,周代突然横穿马路,也引发了两辆车险些追尾,另有一辆车紧急刹车,已经冲到了安全岛边上··一片谩骂之声,周代站在马路中间惶然四顾,随即跑了两步,单手一按就翻过了路中间的横栏,往对面的街口狂奔过去。
他居然没有变身顾颐不由得微微皱眉·按说出了地下步行街,变身为蝙蝠是最隐蔽和稳妥的方法·如果刚才周代一出门就变身,目标小难以追踪不说,至少根本就不会引发这样的混乱,让他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
他不会变身顾颐马上打消了这个想法——周代可是曾经以蝙蝠形态袭击过黄毛,还从唐骥眼前逃脱,更被一个狼人追了一路,怎么可能不会变身呢·“站住”一个清朗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顾颐猛地收住脚步,整个人又缩回了- yin -影之中——真是说曹- cao -曹- cao -就到,那边的三个人,不是吴鹏、唐骥和桑琳还有谁·开口喝斥的是吴鹏。
他还是穿着那天的旧T恤,背包经过改装,背在后背中央,已经跟着也冲上马路,翻过了横栏·动作之轻捷,居然丝毫不逊于周代··在他后面的是桑琳·今天她穿的是宽松T恤加热裤,长发飘拂地跃过栏杆简直好像电影里的慢镜头。
一个人闯马路叫找死,两人就变成了警匪片,三个人——还是个大美女——那叫什么反正破口大骂的司机顿时都消了声,全都从车窗里探出头来,有一个甚至张开了嘴合不拢来。
顾颐紧贴着墙站着,屏息静气·三个人已经追上去了两个,可唐骥却站在原地没动·不但没动,他的目光还向着步行街的这扇门扫了过来··一样是出来猎魔,吴鹏穿得像搬运工,桑琳穿得像辣妹,唐骥穿得就——像出来泡妞的。
衬衫西裤不说,脚上居然穿的还是手工皮鞋,顾颐简直要怀疑,他不追上去是不是怕跟那天在海天后门一样,用力太大会让皮鞋张了口·不过现在可不是吐槽的时候,眼看唐骥目光一寸寸扫过来,顾颐的身影忽然模糊,仿佛整个人都化成了一片- yin -影,与墙角的黑暗融为一体,顺着墙壁转了过去。
立刻,在建筑的另一面,一只蝙蝠嗖地飞了起来,划出一条诡异的弧线,向吴鹏等人的方向追了过去··蝙蝠飞起的一瞬间,唐骥若有所感,目光跟着一抬·不过还没等他看清蝙蝠的身影,通向街道的那扇门就无风自动了一下。
这一下动得十分轻微,但唐骥却敏锐地捕捉到了,顿时脚下一蹬,向那扇门冲了过去··三十多米的距离,唐骥不过是一眨眼就到了门前,他连停都没停,左手猛然将门推到最大,人就闪了进去。
门里就是楼梯间,灯光昏暗,几乎看不清什么·然而唐骥才一进门,右手就猛然一挥,一道银芒从他指间- she -出,叮地一声打在楼梯间的天花板上,钉住了一片蝙蝠形的黑影。
但这黑影并不是蝙蝠,被银芒一钉就仿佛太阳下的雪一般化开了,消失在空气之中·只留下那道银芒,竟然是一把只有手指长短的小刀,刀柄极短,刀身如同柳叶般细长而薄。
刀刃闪着锋利的雪光,刀背上却铭刻着一连串的符文,仿佛是美丽的花纹装饰一般··唐骥的脸色有些- yin -沉,腾身一跃,一脚踏在楼梯扶手上,长身把天花板上的小刀拔了下来,目光扫过刀身,喃喃自语:“分影术不对,如果是分影,本体也应该就在附近,但——”·分影术是能够化身的异种常用的魔法,即是从本体分出一小部分。
这跟分身术还不太一样,因为分出来的只是影化的部分,所以被攻击的时候不会伤到本体··然而有利就有弊,分影术必须是本体就在附近才能施展,这就好像你的影子可以拉得很长,但它始终都要有一点与你的身体相连一样。
不管是分影还是分身,在被攻击的时候都会引发本体的魔法波动,而唐骥对这种波动有着天生的敏感,这也是他能成为一个出色猎魔人的天赋,因此如果本体确实就在附近,在小刀钉中分影的时候,他绝对不会错过那本能的波动。
然而刚才那一瞬间,他可以确定附近并没有任何魔法波动,以至于他开始几乎把这当成了分身术,但黑影迅速消失,刀身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足以证明这只是一片影子而已。
唐骥扫视楼梯间,这里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只有这片影子,证明这里曾经有个异种出现过,只可惜在他被这片分影吸引的时候,那个异种已经从容遁走了··“调虎离山——老子居然- yin -沟里翻了船……”唐骥突然嗤笑了一声,转身就抢出了门去。
很显然,这片影子就是用来吸引他的注意力的,那么现在正在追击那个血族的吴鹏和桑琳呢··出门的一瞬间,唐骥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刚刚被小刀钉过的那处天花板,刚才那个分影就是在那里的。
·其实那个分影并不大,但其中蕴含的力量让他即使隔了一道门和三十多米距离都能察觉到·按照惯例,分影的力量越强,本体的距离就必须越近才更能维持和控制分影,但他这次遇到了例外——这个血族竟然是留下了一个能够独立维持一段时间的分影,这种手法既需要强大的力量,也需要对魔法的精准把握,不管是哪一种,都不容小觑。
“看来这船翻得也不算太冤枉……”唐骥拔腿狂奔,横穿街道·刚才被周代搞得险些连环撞击的几名车主正要发动车子,就看见一个人影又不知死活地从车头前抢过,顿时又是一连串的咒骂……·“SORRY——”唐骥在百忙之中抬手挥了挥,“那小子偷了我们公司的重要机密,各位多包涵”·他毫无负担地睁眼说了一句瞎话,就追进了马路对面的小巷里。
留下几名车主面面相觑了片刻,才有人说:“这是商业间谍难怪身手这么好呢·”·“算了算了,公司机密被偷了,不急才怪。
走吧走吧,幸好咱们没出什么事……”·“也真是不要命了·这应该是公司保安吧叫人偷了东西是要负责的·”·这些猜测唐骥当然听不见,至于更早追出去的吴鹏和桑琳,自然就更听不见了。
他们两个平常都自觉奔跑速度已经很快了,但现在这样的全力飞奔,居然追不上前头的人尤其是这一带的路七拐八弯,前头的人又好像非常熟悉,连接穿过两条街道,竟然是越追越远了。
桑琳还落后吴鹏一点儿,眼看前头的人影进了一条偏僻昏暗的小街,她毫不犹豫地翻手拔枪,猛然立定瞄准,扣动了扳机·· · ·第21章 幻术·噗地一声轻响,秘银枪的枪声仿佛加过消音器,丝毫也不响亮。
然而这并不影响秘银子弹的出膛速度,枪响的同时,子弹已经到了前头人影的后背——追击的时候,枪果然是比刀更好用··枪声响起,周代猛地向前一扑,秘银子弹擦破他的后背衣服,几乎是紧贴着他的后脑过去了,后脑勺上的头发顿时冒起一股青烟,被灼焦了长长的一条,却没有伤到他。
但是就耽搁这几秒钟,吴鹏已经猛地用力踏地,整个人像弹出的弹丸一般扑到了他背后,56式三棱军刺无声无息就朝着他肩膀扎下去··这一下如果扎实了,能把周代整个人钉在地面上。
三棱军刺不是秘银制品,它甚至不是银制品,然而上头却带着一股子难以形容的感觉,让周代后背一阵发寒,感觉到的威胁竟然不逊于刚才的秘银子弹··他猛地就地一滚,三棱军刺贴着肩膀扎入了地面,棱边划破衣服,在他苍白的肌肤上划出了一道红色的血线。
周代只觉得一阵无法形容的痛楚和麻痹从伤口处传了过来,而吴鹏单膝跪地,左手的军刺尚未拔起,右手的军刺已经又亮了出来,平着横刺,目标仍旧是周代的肩膀··周代本能地想要跃起躲避,但桑琳赶到吴鹏背后,他躺在地上还能用吴鹏的身体遮挡一下自己,如果跃起来,就等于自己把身体送到了桑琳的- she -程之内。
这一瞬间,虽然吴鹏和桑琳从未合作过,配合却极其默契,一把军刺一柄枪,将周代牢牢锁定,没有留下任何破绽··“小安”周代眼睛一下睁大,惊慌失措地喊了一声。
吴鹏虽然身手出色,但到底是年轻了·何况亚洲这边的实战机会比欧洲美洲都要少,所以周代非但不闪躲反而喊了个名字出来,即使明知道现在应该先把这个血族拿下再研究他喊的是谁,但他手上的动作仍旧微微一滞,就在这一瞬间,周代已经双手一分,扯破了自己T恤的领口,露出了一对黑亮的大眼睛。
路灯的光终究没有那么明亮,更何况周代恰好躺在- yin -影之中,吴鹏纵然眼力极好,一时间也没有看清楚他胸口藏着的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就这么对上了那双眼睛··似乎有嗡的一声轻响在他脑海里响起来,吴鹏只觉得神智一恍,自己仿佛站在风宇公司的办公室里,而眼前的周代突然变成了桑琳,一双大眼睛正带着恼怒瞪着他:“看什么看”·“对不——”吴鹏本能地要道歉,并且赶紧把目光从桑琳的腰部离开。
但他才说出两个字,就听见噗地又一声枪响,紧接着有人一巴掌拍在他脸上:“吴鹏”·眼前的幻景突然消失,桑琳从他身边抢过去:“还不快追那家伙会幻术”·幻术吴鹏下意识地拔腿就跟着桑琳跑,但他才跑了几步,就觉得脑袋一阵晕眩,张嘴就吐了个稀里哗啦。
吴鹏是吴战山一手训练出来的,别说不会晕车晕船,即使是磕成脑震荡天旋地转他也有一战之力,可这会儿从幻境里挣脱出来的感觉却与那些都不同,头晕目眩的感觉似乎是从灵魂里冲出来的,让他吐得天昏地暗,连站都站不稳。
“吴鹏”一只手在他后背轻拍,“你怎么样”·喷- she -状的呕吐过后,晕眩慢慢减轻,吴鹏终于能扶着墙直起身体:“好多了。
那家伙跑了”·拍着他后背的正是桑琳,皱着眉头道:“唐骥去追了·你究竟是怎么回事”·“不知道……”吴鹏抹了抹嘴。
地上被他吐得一滩污渍,连衣服都溅上了一点,气味实在是不大好闻,让桑琳就这么站在这儿闻着这股味道,他有点不好意思,“我们也过去吧·”·桑琳瞪了他一眼:“看你腿软的这样,往哪儿去到那边坐一下,放心,唐骥出马没问题。”
吴鹏的脸还是煞白的,晕眩的感觉虽然轻了些,但仍旧挥之不去·这种情况下说要再追捕血族基本是不可能的,他也只能拖着腿往旁边挪了几步,在路边坐了下来:“幻术我也见过,可这次不一样……”·就算实战经验少,对于异种的法术,吴鹏也是接受过对应训练的。
而且他的精神力强,一般的幻术对他影响并不会很大,而且即使陷入幻术再挣脱出来,也绝不会有这种灵魂动荡一般的晕眩感···“这家伙这么厉害”桑琳当时在吴鹏背后,什么都没有看见,没有直面幻术的冲击,当然也就没法理解吴鹏的感受,“可他看起来只会逃跑,甚至都没有化成蝙蝠,似乎除了速度快一点也没有什么长处……”·“不是他施展的幻术。”
吴鹏想起了那双眼睛,尽管他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中招太快,但他仍旧能够确定,“他身上还藏了个异种,说不定就是那个‘小安’·”·“还有个异种”桑琳大为惊讶,“他藏在哪里”·“在他胸前——”吴鹏竭力回忆,但只能想得起那双眼睛,“没看清,但确实还有一个。”
“是寄生种吗”桑琳脸色微微一变,“糟糕,唐骥恐怕还不知道”·“寄生种”吴鹏毕竟经验还是太少了,“那是什么”·桑琳已经有些坐立不安了:“寄生种是很特殊的魔物,很难界定它究竟是什么,总之就是寄生在其它生物身上,有些可以控制寄主,有些只是共生。
这种魔物极其少见,而且多数是一些怪物,能力也是千奇百怪·不过血族的寄生种还没有听说过,现在看来似乎能力就是致幻·糟糕,我得追上去看看,唐骥没有准备,说不定会吃亏的”·他们两个讨论的时候,唐骥已经追着周代跑过了两条街。
虽然穿的是皮鞋,但他的速度比吴鹏丝毫不逊,而周代受伤之后速度有所下降,两人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近·而且这些七弯八拐的小街也已经快要跑完,前方就要靠近主干道,街道平坦笔直,很难再隐蔽了。
周代额头上已经沁出了汗水·这会儿他已经认出了后面的猎魔人就是那天晚上在海天后门街道追踪他的人,那天他化身为蝙蝠往树林里飞才算摆脱了他,可今天他身上还带着小安——也许他真不该带小安出来的……·嗖地一声,破风之声细小而尖锐,周代在狂奔之中一个急刹转向,然而第二声风声紧跟着就来了,让他不得不再次扑地打滚。
还没等他跃起,第三声锐响就逼得他横向翻滚,再站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贴在了墙角,而那个猎魔人站在十五米外,封住了他逃跑的路线··周代往地上看了一眼,发现钉在地上的根本不是那天晚上见识过的秘银飞刀,而是几枚普通钉子。
唐骥冲他一笑:“以为是飞刀”·灯光与月光之下,他衣冠楚楚地站在那儿,身材修长面容英俊,比起在地上狼狈滚爬的周代更像个优雅的血族。
但这一笑,看在周代眼里却像个恶魔:“你——”这猎魔人分明是游刃有余,想要活捉他·唐骥耸耸肩:“惯- xing -思维有时候是不大可取的。
要是你好好体会一下,说不定挨几枚钉子也没什么·”·他背起手来踱了几步,有些疑惑地看看周代:“原来你长这个模样,还挺不错的·不过你今天晚上为什么没有化形呢如果你开始就化形,我还真未必追得上你,毕竟蝙蝠也是长了一对翅膀的是吧”·周代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闭紧了嘴唇,目光左右游移,想要找一条逃跑的路。
唐骥似乎也不用他回答:“是受伤了不能化身血族似乎也没有这种限制·何况吴鹏的军刺虽然正气凛然,但毕竟不是圣水,能对你造成不亚于圣水的伤害,却不能抑制你使用魔法,所以不应该是这个原因……”·他的目光扫过周代全身,最后停在他撕破的领口处:“刚才吴鹏突然中止动作,是因为受到了你的攻击吧让我猜猜——你应该是影响了他的精神,是幻术,还是睡眠术或者别的什么但是那天晚上你可没有攻击我,是因为不敢还是因为你其实做不出这种攻击”·唐骥目光紧紧盯着周代胸前:“刚才攻击吴鹏的是别的生物,就是因为带着它,所以你现在无法变身——”·他的话说到一半,突然纵身一跃,一脚踏上旁边的墙壁——只听噗地一声,在他刚刚站过的地方,一滩黑中带绿的影子迅速漫开,虽然面积并不大,却冒着细小的泡沫,迅速把水泥地砖腐蚀了一片。
唐骥的脚在墙壁上一蹬,借势一个后翻,人尚在空中,就甩手掷出了一枚飞刀·然而黑色毒液飞来的方向全无动静,倒是从另一边突然涌出一片黑色雾气,迅速将他包围了起来。
黑雾浓重得仿佛化不开,一被它笼罩,立刻没有一点光线能透进来·唐骥只觉得眼皮迅速沉重,像是马上就能睡着似的·不过此时,他锁骨下方的刺青中心从枭眼处蓦然浮起一点光亮,紧接着蔓延开去,整个刺青都发起光来。
这光线并不刺眼,但却从他的衬衫里透了出来,像一个光球般把他包在中间,凡是碰上光球的雾气顿时纷纷退散,仿佛雪在太阳下消融似的··黑雾内传来一声惊讶的轻噫,已经退散的黑雾陡然又浓重起来,像胶一样粘着上来。
这次黑色里带上了可疑的暗绿色,甚至把光球外部都染成了微绿··唐骥双眼一睁,陡然一声大喝,光球啪地一声爆开,光浪向四面涌去,瞬间吞噬了黑雾,他手里的飞刀也在光球爆裂的瞬间猛然掷出去四把。
然而光球消散之后,四周却空无一人,连周代也不见了,只余下几滴残余的毒雾落在地面上,发出细微的咝咝声··唐骥抬头看去,他的四把飞刀都扎在对面的墙壁上,其中一把钉着一块蓝色碎布。
“唐骥”桑琳从后头匆匆赶了过来,“那家伙身上可能有个寄生种——你,你怎么样”·“不是寄生种。”
唐骥走上前去拔出自己的小刀,把那块碎布放在手里捏了捏,是最常见的那种棉布,既无花纹又无装饰,毫无特色··“什么”桑琳走上前来,“你也碰上幻术了”·唐骥摇摇头:“如果你是说你们追的那个家伙,那应该不是什么寄生种,我想他应该是在身上还带着一个异种,只是不知道具体是什么。”
“那你——”桑琳不放心地打量着他,“他用幻术了吗”··“没有·”唐骥转身向后,“但是他有个帮手。”
“还有帮手”桑琳一凛,这才发现地上的痕迹,“毒液你受伤了吗”·“你看我像受伤的样子吗”唐骥不在意地摊摊手,“不过被他们跑了。”
他说着,走到后面的墙壁检查了一下,伸手又拔下一柄小刀:“你看这个·”·桑琳盯着墙壁上那一小块残留的黑影,伸出左手,食指上的蛇形戒指发出微光。
黑影被微光照到,突然像活的一般扭动起来:“一个触发魔法球”·“对·”唐骥笑了笑,“但重点是这个——”他举起小刀,刀尖上插了个锂电池大小的玩艺儿,外形看起来像块嚼过的口香糖:“这是个微型触发器,我想大概是用手机控制的。
用电流来激发魔法球,喷溅毒液,很有想法·”·当时他就是被这个魔法球吸引了注意力,以为敌人在身后,这才被那黑雾包围了·如果首先包围他的不是催眠雾气,而是后面的毒雾,那他即使有荆棘枭的刺青,恐怕也要被毒雾灼伤,如果运气不好再吸了一口,就得去医院躺几天了。
“居然还有帮手……”桑琳仍旧用戒指检查着那残留的黑气,“这个魔法球做得相当出色,很小,需要的触发能量也很少,不是普通异种用得起的。”
“当然不是普通异种·”唐骥凝视着刀尖上的触发器,“说起来,现在异种也真是与时俱进,连这种东西都会做了·”·桑琳没心情附和他的冷笑话:“你没受伤就好。
我们来查冰蓝,就遇到这么多阻挠,看来,这冰蓝绝对有问题了·”·“是啊——”唐骥悠悠地说,“冰蓝当然是有问题的,不过要说这是阻挠,倒不一定。
我倒觉得,这个异种似乎并没有伤我的意思·”·“你说什么”桑琳眉毛一扬,“这些毒液你只要沾上一点,包管你掉一层皮”·“但是如果他从开始就用毒雾,我现在恐怕就没法全身而退了。”
唐骥把小刀在手指上转了一圈,“至于毒雾,倒像是他要拖延时间逃走,所以才用上的·或许他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毒雾也伤不到我……”·“你疯了吧”桑琳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你以为异种是保姆吗逗着你玩呢吴鹏刚刚挨了一下,正吐得翻江倒海呢。
要不是那个异种忙着逃跑没来得及给他一下,恐怕他现在也要躺平进医院了”·“但是他也没动手不是吗”唐骥喃喃地说了一句,翻手摸出个塑料小袋把触发器放了进去,“既然现在没头绪,我们还是按原计划,去查冰蓝。”
 · ·第22章 通缉犯·顾颐在步行街外面打了个电话,片刻之后,张良气喘吁吁地跑了出来:“顾哥,你去哪儿了追的是什么人啊”·“是以前见过的一个小偷。”
顾颐略一犹豫,说了个谎话,“没想到会耽搁这么久,你等急了吧”·张良连忙摇头:“我不急·就是,我看见红毛了他还带了个黄毛来,两人一起进了那个福宝轩——那儿就是咱们要找的地方那瘦猴不是老板,老板叫蒋门神,后来才来的,胳膊上就有个狼头刺青”·他太心急,也不管顾颐听不听得明白,一古脑儿全倒了出来。
幸好这也不难理解,顾颐又是早有准备的,闻言倒皱了皱眉头:“你怎么弄得这么明白你也进店里去了”他就是怕张良平白的卷进这件事情里来,毒贩子的危险- xing -可是不能用常人标准来衡量的。
张良头摇得跟拨郎鼓似的:“没有没有顾哥你都说了,我哪敢那么大胆·我就是在红毛腰上粘了个窃听器——顾哥你放心,就是那种像口香糖的,红毛就是发现了,也肯定当是块嚼过的口香粮给扔了。
对了,我听他们说,供应那个蓝药片的是个外国人,但是他来卖过两次货之后就没影了,蒋门神现在也找不着他·不过他们有监控,现在把这个外国人的照片发出去了,正找着呢。”
他说着,就摸出手机递给顾颐,献宝似地说:“我黑进他们的监控看了一下,也弄了张照片来·”·“幸好有你帮忙·”顾颐真心地夸赞了一句,接过手机。
福宝轩里的货都是假的,这监控倒是货真价实,质量着实不错,所以张良抠出来的照片也颇为清晰,很容易辨认··“真是个外国人·”张良伸手指点着,“我把光线导致的色差稍微调整了一下,应该就是这个样子。”
照片上的人看起来三十出头,淡金色头发,高鼻薄唇,标准的西方长相·脸颊边微微的胡茬,让他看起来更添成熟男人的魅力,一双灰蓝色的眼睛微微弯起,带着略有点邪气的笑容。
“这人长得还真不错·”张良端详着照片里都能看得出来的宽厚肩膀,不无嫉妒地说,“现在好像就流行这一挂的……”·他说了一堆,顾颐那里却没有半点反应。
张良疑惑地抬头:“顾哥”·顾颐还在盯着手机,被他一叫才突然醒过神来似的,一把攥住了手机:“把这张照片发给我,然后你就删了吧”·“啊”张良有些茫然,“怎么——哦,顾哥你怕他们发现放心吧,他们发现不了的。”
“不是·”顾颐迅速把照片发给自己,然后毫不犹豫地就删除了张良手机里的记录,“这件事不用你管了·记着,也不要去找这个人。”
张良疑惑地看着他·他只是跟人打交道少,可能当个黑客,又哪有笨蛋呢不过片刻他就猜到了:“顾哥,这人,你认识”·“是。”
顾颐这次连眼睛都没眨,“这人是个有名的毒贩,很危险”好像自从认识了唐骥之后,他说起谎话来也毫无压力了……··“有名的毒贩”张良张大嘴巴,“金三角不对这是个白人。
那,哥伦比亚——”·顾颐一听就知道他这会儿肯定正脑内回放各种电影,果断地打断了他:“你不要再管了,这绝对不是你能管得了的”·张良想了一下电影里那些毒贩穷凶极恶的手段,也不由得缩了缩脖子:“那顾哥你也不要管了,咱们报警吧”这可是国际毒贩,绝不是红毛黄毛这种混混能相提并论的,顾颐身手虽好,也不该涉险。
“我会报警·”顾颐收起手机,“我有个朋友管缉毒,我会跟他联系·”·“哦哦哦,那就最好了·”张良松了口气,又想起来一件事,“顾哥你怎么会认得毒贩子这你要不说,谁看得出来他这么危险啊。
还有刚才你去追的那个小偷——哎你追上了吗”·“没有,他跑得太快·”顾颐随口回答·不过他这也不算完全说谎,在他召出黑雾阻拦唐骥的时候,周代就翻墙跑了。
要说他跑得确实是很快,对附近的地形又十分熟悉,而唐骥的反应超出了顾颐的预料,所以多用了一点时间,自然也就再没有追上周代··“哦,一个小偷,跑就跑了吧,顾哥你也不是警察,也没抓小偷的义务……”张良随口安慰,“那咱们现在怎么办”·“你回去吧。”
顾颐微微沉吟了一下,打发张良先走·他还是想去再搜索一下周代的下落,这个奇怪的血族,身上仿佛有着许多秘密·还有他的幻术——顾颐下意识地绷紧了唇角,居然让他也中了招,这还真是让人有点不爽呢。
“啊”张良正等着下一步行动呢,就听见这么一句,不由得张大了嘴巴,“回,回去”·“对·”顾颐斜睨了他一眼,“回去睡觉,争取明天早晨起来跑跑步什么的。
你看看你,再这么窝下去也要成瘦鸡了·”·张良脸上一红·他个子本来不高,站在顾颐身边更是对比鲜明,的确像只瘦鸡:“那什么,我明天就去跑步——哎,红毛那边好像又来人了,顾哥你听”·顾颐接过一个耳机,正好听见黄毛的声音:“唐少好,唐少好。
还不赶紧给唐少问好呢”不用看见人,都能想像得出他一边点头哈腰一边教训红毛的模样,“这,这两位是——”吴鹏的样子有点狼狈,但桑琳即使衣着寻常也不掩姿色,他难免忍不住多看两眼,心里已经有了好些个猥琐的猜测。
“这个人是谁啊”张良拿着另一个耳机在听,小声嘀咕,“他也要找那个外国人哎,顾哥,这,这也是个毒贩子吗”·“不好说,先听听。”
顾颐自知没法抑制张良的脑补大片,只能敷衍着来了·唐骥今天会出现在这里,显然是掌握了黄毛的动向,既然这样,那他应该很快就会知道那个“外国毒贩子”的身份了——猎魔人工会通缉令上的人物、臭名昭著的血族,詹森·托瑞多。
是的,这个长相英俊气质风流的家伙,就是梵卓家族里的一名七代血族·在血族内部,他以滥交和行事肆无忌惮出名;在人间,他就是那种骗财骗色的惯犯;而在猎魔人工会内部,他则是十数条命案的嫌疑人。
作为一名七代血族,詹森的能力算是相当出众的,尤其是在幻术魔法上极有天赋·不过比他的幻术更出众的,是他装逼的能力··托瑞多一族在艺术方面是素有遗传的,血族内著名的画家、诗人和音乐家几乎都出自于这一族,他们天生就有着对艺术的热情,甚至在发展子嗣的时候也会首选有艺术天赋的人。
但不知怎么的,这种激情在詹森身上似乎是走了个弯路·他对绘画和音乐都有相当的素养,但这不是因为他喜爱这些,而是因为在骗财骗色的时候,这些东西真的都很有用。
永恒的生命应该被好好的享受·托瑞多一族的这一信条,在詹森身上就变了味儿·当然,他也是的确是在好好享受生命,但这却是以损害别人为代价的——他不单是不把人类放在眼里,就连血族同族,为了利益他也可以不当一回事。
托瑞多属于密党,理应遵守“避世”戒条,而詹森在人间捕猎的时候从无顾忌,屡次引起猎魔人的注意,完全违背了这一戒条·某次,在他将一名诱拐来的少女吸血至死后,被三名高级猎魔人围捕。
为了逃命,詹森将相识的一名诺菲勒族抛了出去当做挡箭牌·最终那名诺菲勒死于围捕之中,而詹森安然远遁··这一举动,引发了整个诺菲勒族的愤怒··说起来诺菲勒族是血族中的另类,他们的血脉给他们带来了丑陋的外貌,即使在初拥前容貌英俊,一旦成为诺菲勒的成员也会长残到不可思议。
不要说普遍都有好皮相的血族,就算在良莠不齐的人类社会里,他们也是会招人白眼的··或许正因如此,诺菲勒族对于避世戒律一向严格遵守·另外,也正因为屡遭白眼,诺菲勒内部相当团结,对于同族极其看重。
可以说,得罪一个诺菲勒,你就等于得罪了所有的诺菲勒··如此锱铢必较的一个氏族,詹森却把他们其中的一个抛出去当个替死鬼,如果诺菲勒能忍受这个,他们就不算诺菲勒了。
那件事情闹得很大,最终詹森虽然从猎魔人手下逃脱,却被送上了血族的断头台·当然这只是个比喻,为了平息整个事件,詹森是被秘密处死的,但也有人说,他其实是被送去了吉米魑族的秘密实验室,变成了一件实验材料。
说起吉米魑族那群试验疯子,每个血族都会有点儿不寒而栗·何况魔党与密党又是对立的,詹森如果真是当了他们的试验品,那恐怕比秘密处死还要可怕·因此即使是诺菲勒族,对这种“詹森未被立即处死”的传言也默许了。
但是现在,詹森居然又出现了而且看起来活蹦乱跳的,既不像被“处死”的模样,也不像一个合格的“实验材料”··詹森的处死是秘密进行,猎魔人工会并没有得到消息,所以直到现在,詹森的通缉令还是榜上有名,顾颐估计,唐骥他们绝对不会不知道。
·黄毛还在那边一问三不知·想当然耳,他是绝对不想把照片交出去的,真要是唐骥直接跟这个外国人联系上了,那还有他什么事呢·可惜他这一手根本骗不过唐骥:“我说过了,有生意就有你的份,要是你不愿意,这东西我也不要了,你爱卖谁卖谁去吧。
不过以后你也不要往海天去了,再去的话——”·顾颐在耳机里听见红毛清楚地抽了口冷气,不知道唐骥是怎么露了一手的,反正黄毛的声调是立刻就变了:“唐少,唐少,别啊,我不是——”他只是个混混,别看平常耀武扬威的,可从来没有真刀真枪上过阵。
唐骥身边这个衣着寒酸的“保镖”出手就是这么一下,他都还没看明白怎么回事,所有的衬衣扣子就都滚到地上去了,这要是再往里招呼一点,那不就是开膛破肚吗·“可能你觉得我只是吓唬你一下。”
唐骥的声音里甚至还含着点笑意,似乎要跟黄毛好商好量似的,“毕竟你在这种地方混,也不是没见过血,甚至断胳膊断腿的也常见,对吧”·“不不不,我……”黄毛其实心里有这么一点儿想法的,但不知怎么的,唐骥越是笑眯眯的,他就越觉得后背发寒,这点儿想法顿时全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你还认识周家的人,对吧”唐骥对他的分辩置若罔闻,继续往下说,“你觉得就凭着小时候做过邻居,放了学一起出去偷个瓜的交情,那位郑少就会罩着你对吧毕竟他一接手海天,不是就让你过来做生意了吗”·“唐,唐少——”黄毛不会说别的了。
他的底子被扒得干干净净,还有偷瓜的事儿,他可没跟人说过啊,这位唐少是怎么知道的·“不过呢——”唐骥的声音更温和了,“其实你跟郑少那点交情,也就够你借他的场子做点生意,如果你惹上了什么麻烦,我想郑少是不会愿意为了你太费心的。
你觉得呢”·“哇,这什么人啊”张良听得瞠目结舌,“听声音很年轻,怎么这么——”他语文实在学得不好,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形容。
黄毛的语文比张良还差,更找不到词了,能做的只有拿出自己手机,把蒋门神从监控里截下的照片给出去:“就,就这个人,现在是真找不着他……”·“这——”在通缉榜上挂了那么久的血族,猎魔人怎么可能不认得桑琳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噫,随即就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很好·”唐骥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这个人我来找,你们就不用管了·记着,我说过的话,不想再重复第二遍·”·黄毛已经认定他这是要把自己踹开直接跟这个外国人交易,想想那大把的钞票将跟自己擦肩而过,简直悲从中来不可断绝。
心里暗暗打着主意,就算唐骥这么说,这人他也得找,唐骥的生意他是不敢想了,但海天还有人要这东西不是大生意拿不着,原来的生意总不能丢了。
“记住我的话了”唐骥才说了半句,声音就微微一变,“等一下,你腰带上那是什么”·顾颐一把扯下耳机:“截断联系他发现那个窃听器了”而且他还会发现,那玩艺长得跟触发魔法球的触发器一个模样。
张良被吓了一跳,一边按手机一边说:“不要紧,就算发现了也不可能追踪到我们的·这个顾哥你放心,我做的东西,我有数·”·顾颐回忆着商业街的监控镜头:“你往红毛身上粘东西的时候,可能被拍下来了。”
张良抬起头来,嘿嘿一笑:“那顾哥你放心,拍不到,我都给删了·我也怕他们发现了找我麻烦啊·”所以他一边窃听,一边就黑进了商业街的监控系统,把他撞到红毛的那一部分全部抹掉了。
顾颐脸上终于露出一点笑容:“干得不错·走吧,现在没我们什么事了·”· · ·第23章 我很忙·所谓“没我们什么事了”,其实指的是没张良什么事了。
他已经帮顾颐查出了很多东西,下面的事情太危险,当然不能再让他参与进来··幸好张良虽然有时候会有点傻大胆,但并不是毫无分寸的愣头青,顾颐说没他的事,他就真的老老实实回家,还叮嘱顾颐千万别冒险,只要报警就行了。
顾颐有点儿哭笑不得,却知道他是真心实意的关怀,只好抱着一点儿愧疚心理做了个根本不会实行的保证,才算把他打发回家去了··人打发走了,顾颐的心情却是根本平静不下来。
一个古怪的周代已经足够人疑心,现在又出现了绝对不该出现的詹森,更重要的是,冰蓝居然是从他那里流出来的·当初对詹森的处置绝对不是敷衍。
诺菲勒一族的力量不可忽视,而托瑞多的族长并不是个强硬的血族,当然不会为了一个詹森就跟诺菲勒对着干·况且詹森在艺术方面只是虚有其表,吸干猎物的血,弄得现场骇人听闻也不是托瑞多喜欢的方式。
因此,詹森当时被处置了,这是肯定的·即使不是立刻处死,也绝不会再把他放出来逍遥··其实当时顾颐对于“詹森变成了吉米魑的秘密试验材料”这个说法更为相信一些。
虽然有些人觉得魔密两党对立,即使是要处死的密党成员,也不可能送去魔党当材料·但作为路易某段时间身边最亲近的心腹,还是他某些计划的执行者,顾颐是早就疑心路易跟魔党有来往的。
密党是血族内部最强的势力吗当然是的·它包括了七个氏族,占据血族大半江山··但是这就够了吗当然不是。
虽然已经有了七个氏族加盟,但血族共计十三氏族,这才不过是一半多一点呢·不说对立的魔党,单是中立的氏族就还有四个:其中乔凡尼族喜欢经商,手中握着大笔的财富,在人间还颇有些势力;阿萨诺族则是一群杀手,拥有出色的战力。
这样的氏族独立在外,岂不是极大的损失·而且,即使抛开这些不说,单说密党内部就是一块铁板了吗真要是这样,密党早就一统血族,而不会只有半壁江山了。
·密党七个氏族之中,布鲁赫这个战斗氏族自己就像一盘散沙,内部分裂成三大派系,族长尚且不能完全约束他们,更不用说让他们服从于密党的领导者了·虽然他们名义上是密党成员,可是时常生事来挑战同盟底线的也正是他们。
而疯子群体迈卡维族,在血族内部都是受排斥的,谁喜欢跟一群神经错乱的家伙打交道呢至于说要跟他们讲道理——那真得看运气··除此之外,还有前面说过的孤僻抱团的诺菲勒族,兽- xing -颇重的冈格罗族,更多的是注重自我享受的托瑞多族,以及在某些程度上跟吉米魑颇为相似的辛摩尔族,没有一家是省油的灯。
有时候顾颐想一想,都觉得路易做这个梵卓族族长真是辛苦——名义上他是整个密党的领导者,但实际上……·这样一个密党,当然不能满足路易·梵卓的野心。
更何况他的目标,应该是将整个血族的十三氏族全部整合,所以他所要联络和拉拢的,当然不仅仅是密党成员·当然反过来说,即使是密党成员,路易也未必就不能下手,否则迈卡维族的圣器也就不会丢失了。
所以,把一个已经被放弃的密党成员送去给魔党做试验材料,这种事情,路易太可能做了·但是,如果是被送进了吉米魑的实验室,詹森又怎么会再次出现呢而且看他的样子,还颇有些从容不迫,可见日子过得并不凄惨,这绝对不是一份儿“试验材料”应该有的态度。
把这件事情捅出去顾颐沉吟了一会儿,暂时打消了这个主意·既然唐骥他们也发现了詹森,那么血族那里过不了多久也会得到消息的——知己知彼这种事,不是中国人的专利,血族在猎魔人工会里肯定是有自己的消息来源的,让他们从那里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他才插手,会更安全一些。
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跟詹森是一样的……·不过这个世界上的事,心想便成的总归是少数,至少顾颐早就发现了,他并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已经过去了几天,论坛上却没有半点动静:詹森重新出现的消息无人提起;善后速度逆天的十代似乎也引不起更多的兴趣;至于可能在搞小动作的吉米魑族,更是没人再去查了——也难怪,吉米魑一直都是那样,哪天他们不做试验了,倒可能更引人注目一些。
·顾颐自己这边也不顺利:莉莉从那天之后就再没了联系,似乎已经放弃了再挣两千块的打算,显然她那个狼人朋友并没能弄到新的消息;而公司这两个星期连续接到好几个单子,已经进入了业务旺季,顾颐每天忙着两边联系,一时间为了五斗米把腰都折了大半,也就顾不上别的了。
“小顾——”唐骥不管事,张副总就只好能者多劳,每天晚上不到九点钟也甭想下班了,倒是天天能跟顾颐见面,“这份报关单你核对一下·唉,得招人了,下个月要是能把那个元件的单子拿下,光靠咱们几个是忙不过来喽。”
顾颐笑了笑:“听您这么说,看来是十拿九稳了·”虽然是抱怨的口气,但张副总显然是“痛并快乐着”·像他这样爱事业的人,眼看着公司在自己手下迅速壮大,那心里不定怎么偷着乐呢。
张副总有些矜持地嗯了一声,谦虚地说:“还需要再努力一下·”·顾颐轻咳了一声:“您出马,肯定没问题·电子元件的事您可是内行。”
张副总这个人,虽然已经五十岁了,仍旧还有点儿小孩子脾气,很喜欢听见别人夸他·按说这种工作其实应该由唐骥来做的,但他不务正业,经常不来公司,而张副总又不好意思每天等着老板来好当面邀功,只能悻悻放弃了。
至于公司的其他员工,都知道张副总才是公司里真正拿主意的那个人,对他敬畏有余亲近不足,更有人赞扬起来其实是在拍马屁,太过夸张,张副总又不大爱听··相形之下,顾颐每次的赞美都很简单,但句句都能夸在点子上,以至于张副总还就愿意在他面前炫耀了,也不计较他可能跟海天有点什么联系,履历上可能有污点了。
这会儿顾颐的话又说到了张副总的痒处,忍不住要多说几句:“说起来进出口业务好像光懂海关和运输那些事就行了,其实多学一点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就说这个单子吧,两三家公司在争呢,我靠什么拿下来的当然咱们公司有实力,可是别的公司也不差啊。
还不是因为我懂点这个,跟他们老板聊上了·在中国啊就是这样,人情那有时候很重要啊·人家把业务给谁不是给当然是看谁顺眼就给谁了。”
顾颐摇头:“您太谦虚了,是只懂一点吗”·张副总哈哈大笑,随即发觉自己有点失态,连忙又严肃了脸:“哎,不行了不行了,都是以前学的。
现在年纪大了,新东西学起来太困难,要跟不上喽……”·他一边说着跟不上,一边矜持地理理开始稀薄的头发,一副“我怎么可能跟不上,快来夸我”的表情。
顾颐忍不住微笑·异种或许有更强大的力量,或许有更漫长的生命,可是人类,只有人类才会这么鲜活,这么丰富,这么有趣·即使生命短暂,但在这短暂的几十年里,却能活出其它种族无法比拟的多姿多彩。
他正准备从善如流地夸奖张副总几句,就听门外唐骥的声音很不正经地传进来:“张总你这可是谦虚过头了啊·怎么年纪就大了男人四十一枝花,你这枝花正盛开呢”·张副总脸上的表情一瞬间就有点扭曲。
顾颐几乎要喷笑出来,连忙转头盯着电脑,假装在看那边发过来的邮件——男人四十一枝花倒也没错,但男人五十花盛开,这话是哪里来的更何况,张副总本人发际线已经开始上移,而裤腰带的位置则寸寸下移,说是花儿落了结个瓜可能更合适一些。
只不过他五官端正,又有多年工作的气场沉淀,举手投足都有几分派头,部分地遮掩了生理上的不良状况·但拿花来比喻,也实在让人肉麻··不过唐骥好像丝毫也不觉得肉麻。
他今天又穿得跟个花花公子似的,走进来简直就能晃瞎人的眼睛,身上还带着股子香水味儿,一看就是去哪里鬼混过的样子··他一进来,就先冲张副总眨了眨眼:“张总现在还在加班,龙马精神呢,年纪一点儿也不大”··面对这样的老板,张副总真是槽多无口,只能板着脸说:“唐总,昨天就有几个合同需要你签字的。”
“哎呀这种事我来不来没关系啦·”唐骥毫不在意地摆手,“有印章在,张总你自己处理就行了·就像上次一样,你发邮件给我,我看完回复了就行。”
“但是这不合规定·”张副总苦口婆心地劝谏这位太过信任自己的老板,“上次那是实在时间紧没有办法,但是这不能变成惯例,否则就很难监管了。
毕竟邮件不等于实际合同,万一有人篡改数据,私盖您的印章怎么办呢”·唐骥笑嘻嘻地摆摆手:“反正这件事情我只交给你一个人,你保证它不出问题就行了。
我相信你·”·张副总对他的油盐不进很觉头痛:“那也不行”·“好好——”唐骥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下不为例好了。
主要是我这几天真是很忙……”·张副总沉默,一脸“鬼才相信”的样子,估计要不是为了在顾颐面前维护老板的威严,他就要奉送“呵呵”二字了。
唐骥摸摸鼻子:“我这几天真的很忙……”·老板毕竟是老板,虽然是个不务正业的小年轻,但那也是老板·张副总自然不会太失了分寸,于是严肃地点点头:“我知道您很忙,不过公司的事情,您还是尽量抽时间多过问一下吧。”
穿成这样,是忙着又跟狐朋狗友鬼混呢吧·唐骥无奈地叹了口气:“我真是很忙……”·顾颐一直假装在看邮件·他当然知道唐骥这几天很忙:周代、詹森、冰蓝,哪一件都够人喝一壶的,这么扎着堆的一起来,不忙就怪了。
要不然他今天是一个人来的,桑琳可能都被派出去办事了··只不过这几件事情是在娱乐场所里发现的,唐骥少不得还要去那些声色犬马的地方找线索,落到张副总眼里,可不就是忙着鬼混吗·异种难做,猎魔人也不好当啊。
顾颐心旷神怡地想··“小顾啊——”唐骥忽然调转了枪口··不妙·这家伙又要出什么夭蛾子顾颐顿时心生警惕,站起身来:“唐总。”
果然唐骥上下打量了他一会儿,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小顾啊,这个周末加个班呗……”· · ·第24章 彩虹之夜·俗话说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
作为一个男- xing -血族,顾颐觉得自己可以用用这句话··至于那个让母猪不能上树的男人,那当然除了唐骥就没别个了··“这是——什么地方”·唐骥漫不经心地整了整衬衫领口,拖长声音:“酒吧啊——你不是看见招牌了外滩五号嘛。
你在上海这么多年,应该知道吧”·“我知道是酒吧……”外滩五号这个酒吧他当然是听说过的,但——这进进出出的都是成双成对的男人,有些穿着还颇为暴露,是个什么意思·“哦——”唐骥仿佛刚刚想起来似的,“今天晚上好像是他们的——什么彩虹之夜也不知道是要搞什么。”
你不知道就有鬼了彩虹之夜同- xing -之夜吧·“唐总,这就是你说的加班吗”亏得唐骥给他准备的衣服挺正经的,于是他就真相信了,以为这总不会是把他再带去海天。
谁知道,这跟海天也差不多啊·唐骥嘿嘿笑了一声,摸摸鼻子:“那什么,有个生意我想拿下,但是对方的人总是见不到,听说他今天晚上会来——哎,你只要帮我进去就行了。”
他双手一摊,“没办法啊,要是我一个人来,或者带着桑琳,都不让进啊·”·“生意”顾颐如果再信他就有鬼了好吧,鬼其实是有的,比如说幽灵,比如说吸血鬼,他自己就是其中一个呢。
“不是公司的生意,是我个人的·”唐骥侃侃而谈,仿佛真有那么回事似的,“其实进出口公司是家里让我开的,美国那边本来就有生意,就算做好了也不算我的本事。
我还是想,自己做点事·”·顾颐默然·是啊,自己做点事·荆棘枭家族就是让你来过彩虹之夜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荆棘枭家族一向只注重猎魔人的能力,至于他们的个人行为,荆棘枭是不管的。
“走吧走吧·”唐骥伸手就拉住了顾颐的手,“这真是加班,有加班费的·”想了想,他又加了一句,“要是这笔生意能做成,我给你总额千分之一的提成。”
说得好像真有这笔生意似的·顾颐腹诽了一句,跟着唐骥举步往酒吧里走去··他当然不是为了这什么根本不存在的鬼提成——虽然他敢肯定唐骥过些日子一定会给他一笔钱。
最主要的是,跟着唐骥,他可能得到自己得不到的线索·唐骥当然不是张副总印象里的纨绔子弟,他今天晚上到这里来,最大的可能是有了詹森的线索·而外滩这个酒吧消费相当高,顾颐自己可是来不起的。
当然了,如果在得到线索的同时还能拿一笔钱,那就更好了·唐骥的钱,不拿白不拿··消费水平高的酒吧,环境自然也更高雅·不过今天晚上,这里的装饰有点——反正顾颐一走进去,就感觉到全场似乎都在弥漫着荷尔蒙。
而且,虽然说进来的人都是自带伴侣,但进了场之后,这个伴侣关系就不那么稳定了……·即使这里算是高档酒吧,今天来的人也都刻意打扮过,但唐骥和顾颐仍旧算得上其中翘楚,尤其是两人并肩而行,发光度立刻再增加一倍,迅速就吸引了无数目光。
“嗨——”才走没几步,就已经有人跟他们打招呼了,“来喝一杯”·那明显是个小群体,四个男人,最大的三十出头,最小的看起来连二十岁都不到,眉眼里却都带着股子放肆不羁。
其中最年长的那个把手上的酒杯向唐骥一举,暧昧地挤了挤眼睛:“有没有兴趣一起”··这个一起当然不是指喝酒,而是指之后的事·唐骥笑了一声,冲酒保点点头:“喝酒没问题。
给这四位每人再上一杯威士忌,我请客·”·喝酒没问题,那就是说之后的事情有问题了·四个男人都有些失望,但唐骥虽然婉拒,却又请了每人一杯酒,也是个交朋友的意思,四人也就都笑了起来:“来来,坐。
看着你们两位有点眼生啊·”这么出色的人,如果是常客,他们绝对不会不认得的··“哦——”唐骥是到了哪里都能放得开的人,往四人中间一坐,随手把顾颐也拉过来,“我从前在国外,回魔都的时间还真是不长。
听说今天有点特殊活动,所以就过来了·”·要说长袖善舞,唐骥绝对配得上这个词儿·明明都是陌生人,他就是有本事说得四座生春·再加上这人卖相太好,平白的就占了很多便宜,没十分钟,他就已经跟这四位互通姓名,称兄道弟起来了。
当然,所谓的互通姓名,不过是彼此有了个称呼,并不是就把真名报上了·比如说最年轻的那个,自称小田,跟他这个小唐,立刻就凑成了一对儿··小田显然很迷唐骥,不过他还算有分寸,只是对顾颐表示了一下羡慕:“顾哥真有福气。”
顾颐默然,心想这福气你如果要就送给你好了·然而他不开口,唐骥却厚颜无耻地搂着他的肩膀龇牙一笑:“是啊,我也觉得我们家小顾有福气——当然,我也很有福气。”
“哟——”最年长的那个大家都叫他单哥,顿时就笑了起来,“小唐你这真是要秀恩爱了·给我们讲讲呗,福气在哪儿呢”·这四个人虽说是分两对进来的,但其实并没有固定的伴侣关系,大部分时间是各玩各的,实在没了伴儿,才会回头来凑一凑。
何况都是男人,又是这样的场合,说话没那么多顾忌,没有三句半,话题就开始往下三路走了··唐骥却嘿嘿笑了一声:“这可不能说·我们家小顾今天晚上是来加班的,真要是我乱说话,他说不定就不干了。”
说着,还暧昧地冲顾颐眨了眨眼,“对吧”·顾颐嘴角抽动,简直不知该如何回答·其实唐骥说的都是真话,然而在这种场合里,他又是那么一副不可描述的表情,所有的人都只会往歪地方想,纷纷笑起来:“哦哦,这是要加班啊……”·“不干了吗那可不行啊,那损失就大了。”
“这加班费是多少啊”·据说有几种经历是可以迅速拉近男人之间关系的,比如说: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还有一起……嗯嗯嗯就是那啥过那啥……·就唐骥他们现在谈的话题,虽然还没到那种程度,但也很接近了,所以没几句话,这关系似乎又近了一层。
小田主动向唐骥介绍起今天的彩虹之夜来:“有酒吧准备的节目,客人也可以上去表演,演得最好的,今天酒水费全免·”·唐骥目光往他身上一扫:“你这是有备而来的吧”·小田穿了一件深紫色的薄纱上衣,风格中- xing -,装饰着亮银腰带,里头完全真空,能看见胸口一侧镶嵌的亮银小环。
他本来身材纤细长得清秀,细看还化了妆,这身打扮是要来干什么,简直昭然若揭啊·他嘿嘿笑了一声,往四周指了指:“我算什么啊,还有更热辣的呢·这边外国人来得多,他们玩得更开,咱们嘛——还是不行。”
的确,这会儿酒吧里的人越来越多,果然有许多高鼻深目的面孔,衣着也果然是更开放些,甚至还有穿着旗袍女装来的··单哥拍了小田一把:“小唐是从国外回来的,早就见多了,哪还用得着你说。”
唐骥面不改色地笑了笑:“见倒是见过,不过老实说,我还是觉得含蓄更美·西方人跟咱们不一样,他们不懂这个·不说别的,旗袍嘛,他们穿着真不像那么回事啊。
小田要是穿一件,肯定更好看·”·几人都笑了起来·小田大方地抛了个媚眼:“你要想看,我就能穿·”说完,还转头冲顾颐一笑,“顾哥,你不生气的吧”·顾颐笑了笑:“我们总不吃亏,怎么会生气。”
出来玩的,都喜欢跟放得开的人打交道·顾颐开始沉默寡言,穿着又正经八百的,小田等人就把他划在了“玩不起”的那一类里,忽然对他发问,也有点儿故意的成份。
但顾颐答得这么镇定,态度大方,却又把界限划得清清楚楚的,小田不由得有点儿讪讪然的,自己也觉得没意思,勉强笑道:“顾哥不生气,这就好办了·”·唐骥笑嘻嘻地在一边看着,悠然回答:“我们家小顾一向大方。”
大方你妹顾颐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脸上却回了他一笑:“不然你今天晚上也表演个节目”·“好啊好啊”小田等人顿时热情高涨起来,“给我们开开眼嘛。”
唐骥嘴角抽搐了一下,冲顾颐笑笑:“其实,还不如你表演一下调酒呢·”·“小顾会调酒”单哥对这个似乎很感兴趣,“我也喜欢这个,咱们交流交流”·他带来的伴侣叫长风,闻言就撇了撇嘴:“得了吧,又要说你那个英式调酒了就是摇摇调酒器而已,有什么好看的。”
唐骥轻拍了一下大腿:“英式调酒才是最内敛最优雅的·单哥好这个那太好了,我们家小顾也是玩这个的,正好交流啊”·单哥顿时更来了劲儿,拉着顾颐就要往吧台那边走。
今天晚上酒吧既然搞特殊活动,当然也给客人留出了充分的空间·吧台那边专门给愿意露一手的客人准备了地方,当然用来调配的酒水是要客人自己出钱的,自己调一杯酒,也并不比买一杯调好的便宜多少。
唐骥嘿嘿笑着又拍了一下顾颐:“去吧去吧,给我调杯一杆进洞吧·”·一杆进洞是种调配方法相对简单的鸡尾酒,因为用的是威士忌和辛辣苦艾酒,所以口味比较复杂刺激,要说在这种场合喝倒也合适。
但顾颐心里明白得很,唐骥绝对不是看中了这种鸡尾酒的味道,而是看中了这酒的名字···果然小田吹了声口哨:“哟,一杆进洞哦……”·这家伙真是不吃亏更可恨的是他才是老板,天然就占据了优势。
顾颐就算心里恨得牙痒,也只能纳住了这口气,跟着单哥走开了··他一走,唐骥就冲小田挤了挤眼:“你们是这边常客吧”·小田其实就是个普通小白领,要不是单哥时常替他买个单,他也没法经常来,闻言倒有点儿底气不足:“怎么了”·“想跟你们打听个人。”
唐骥今天来就是这个目的,翻出手机里的照片给小田看,“你见过这个人没有”·除了诺菲勒那样的另类,大部分血族的皮相都不错,詹森在血族里也能划到上等去,这样的人,见过了就会有印象。
果然小田哦了一声,显然是认识:“这人啊,倒是见过几次·怎么——”他也冲唐骥眨了眨眼,“身边都有人了,还惦记着别人啊……”·“咳——”唐骥面不改色心不跳,“哪能呢。
不过这个,是我在国外认识的朋友,听说他最近也来了魔都,所以……”·“哟哟哟——”另外两个人也跟着起哄,“原来是旧情难舍啊。
这人不是来国内找你的吧真要是破镜重圆了,小顾怎么办啊”·唐骥一脸正气凛然:“哪能呢·过去的事就是过去了,不过是有点事,还想问个清楚。”
小田三人彼此交换着眼神·本来他们的圈子里关系就很不稳定,有些人就是找到了相对固定的伴侣,也不妨碍经常出去打野食·更何况新欢旧爱什么的,简直不要太常见了。
几人都不相信唐骥真是要跟前任了断的——看他这一脸的风流样儿就知道了,拈花惹草肯定是常事,虽说顾颐实在出色,可照片上这个也不差啊,而且说不定更开放……·当然,这对顾颐来说是不大公平,但也不关他们的事啊。
小田先就笑了:“你的事,我们可不知道·不过,这个人我们倒是真见过,在这边还挺受女人欢迎的呢·”·唐骥耸耸肩:“他一向都挺受欢迎。”
小田把他这句话理解成了嫉妒心理,嘿嘿笑了几声才说:“你也知道,我们跟女人们不是一路·虽说是见过几次吧,但也没搭过话·”其实不是他不想去搭话,而是这人看起来似乎是喜欢女人的。
要是早知道他也对男人感兴趣,他说不定早去搭讪一下了··“不过最近几天没见着他·”小田到底还是认真地想了想,“说不定找着人了,之前看他跟个女人走得挺近的。”
“那女的你们认识吗”·小田耸耸肩:“不熟·一个上海阿姨啰,有点钱,有点闲,就是没人陪的那种……”· · ·第25章 此地无银·顾颐虽然跟着单哥去了吧台,可注意力仍旧在唐骥身上,一看见唐骥摸出手机给小田等人看,他就猜到唐骥在干什么了——果然,詹森肯定曾经出现在这个酒吧里,在这里一定能打听到一些线索。
·唐骥打听的消息当然不会告诉他,但他既然进来了,当然也可以自己打听·唐骥把他支开,为的是不让他听见他在说什么;但同样的,现在他做什么,唐骥不也管不着了吗·吧台旁边的客人不少,当然能来这儿的,大部分都不是单纯的来调酒玩,顾颐相貌身材都出色,才调了一杯酒,就引来了好几个人搭讪。
不过因为他个子实在够高,来说话的除了几个小0,大部分都是人高马大的外国人·
(本页完)

--免责声明-- 【天敌+番外 by 朱砂(上)(2)】由本站蜘蛛自动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本站无关,如果内容不健康 或者 原作者及出版方认为本站转载这篇小说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