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便利店 by 雪之羽时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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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便利店 by 雪之羽时之风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文案·开了家便利店,每天都能遇见奇怪的客人··某遇难的沙漠淘金者:“好渴,水我愿意用一袋黄金换水”·店主:“……请放下,那是花露水不能喝。”
于是马上就要渴死的淘金者捞过一瓶【崂山白花蛇草水】,二话不说灌了下去……·总的来说,就是末世位面、西幻位面等奇奇怪怪世界的人可以通过红石到达主角开的便利店,然后在里面买东西的故事~·和旧文《把店开遍全宇宙》一样,也是位面流·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快穿 现代架空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路鹿 ┃ 配角:客人们 ┃ 其它:位面便利店·作品简评·大学毕业后,路鹿继承了一家奇怪的便利店。
在店里,路鹿遇到了异世界的客人·他们有的在沙漠中迷失了方向,急需一瓶水;有的在末世忍受饥饿,渴望能吃个饱饭·有的则来自未来,希望能在便利店探寻到历史的真相…… 一个坐落于现代的小小便利店,带给无数人温暖和希望。
而主角通过和客人的交流,也得到了他们的帮助,成长了很多……一个别出心裁的位面流小说,作者走出了位面流的常规套路,采用了新的模式,让人眼前一亮。
文中的客人都来自不同的世界,在简短的行文中,能品味到不同的世界观和形形色色的人·本文蕴含的世界和故事繁多,犹如种类丰富的自助餐,读者可以按自己的喜好挑选,总能找到自己喜爱的世界。
第一章 ·毕业季,分手季··虽然路鹿并没有女朋友,但在毕业收拾宿舍的时候,那惨烈的状况却和离婚分割财产差不多了··大四毕业,拍完了让人羞耻的毕业照,路鹿和舍友沐穆把用不着的书籍都悉数送给了学弟学妹们,剩下送不出去的就打包卖给了收废品的大叔。
然而,在处理某两样东西的时候,两人却出现了不一致的意见——·“路鹿,选一个吧·”沐穆一手捧着小乌龟,一手抱着一盆仙人掌说··小乌龟·盆栽·路鹿转动起因为收拾杂物乱成一团的脑子,良久才想起来这两样东西是他和沐穆合资买的,因此它们的所有权确实会产生纠纷,然而在思考了两秒钟后,路鹿果断地道:“不,我哪个都不想要,你把它们都带回家吧。”
“不行,这是我们合资买的,必须一人一半·”·“这样不好吧,虽然是我们一起买的,但是平时只有你一个人在照顾……其实我不介意你把它们都带走啦。”
路鹿这番话说的真心实意,自从一次轮到他照顾小乌龟,结果他一个礼拜都懒得换水后,沐穆就忍不住包揽了照顾它的工作,没让他再插手过,这让可怜的乌龟逃过了被渴死的命运。
至于仙人掌,那家伙很顽强,偶尔想起来浇点水就可以了··乌龟和仙人掌都属于极好养活的动植物,然而即使这样,路鹿也觉得麻烦·因此,他真不介意他的好舍友把这两个家伙一起包圆了,可惜,沐穆这次是执拗地非要他带走一个了。
忍受了沐穆长达五分钟的注视,路鹿被盯得寒毛都竖起来了,最终他投降般地道:“我知道了,我选仙人掌·”·比起麻烦的乌龟,果然还是仙人掌更好养活一点。
分割完了共同财产,沐穆带好帽子,拎起行李箱就往外走,当他打开门,宿舍外翘首以待的一堆人就迫不及待地围上前来,对着他殷勤地道:“沐穆,我帮你拉箱子吧”·“我帮你拎包”·“我……我帮你抱盛着小乌龟的鱼缸”前面的人战斗力太过强劲,见到箱子都被他们抢走了,最后一个女生结结巴巴地道。
把箱子和包都交给了前来帮忙的同学,沐穆婉拒了最后一名女生,坚持自己抱小乌龟·在路鹿羡慕嫉妒恨地目光下,沐穆抱着鱼缸,后面跟着一票人飘然而去··“可恶啊,这个世界一点也不公平,明明我的行李更多,为什么没有可爱的学妹来关心一下我啊”·路鹿自诩长得不赖,在刚进校门的时候,他还自信满满地想竞争一下校草的位置,哪知除了他,紫川美院还录取了一个颜值逆天的怪物,更可悲的是他和沐穆还被分到了同一个宿舍,在鲜明的对比下,那些本该倾慕他的女生全都转向了沐穆,连半分眼神也没有施舍给他。
这,让他的自信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唯一让他感到安慰的是同时骚扰沐穆的还有不少男生,然而,这并没有阻止路鹿想要把沐穆踢出朋友圈的打算。
“不管了,毕业后一定要把沐穆拉黑,是时候让他们知道谁才是朋友圈第一男神了”·畅想着摆脱沐穆后的美好生活,路鹿带着沉重的行李箱回到了家,然而,刚到家他就遇到了双重打击——家里没人,而且他没有钥匙·跟家里打了电话,他才知道父母都出国旅游了,在电话里,他们跟路鹿说他已经大学毕业,该自力更生了,所以进家门这件事想都别想,不过他大姨给了他一份毕业礼物,送他一家便利店让他去当店主。
于是,路鹿就拎着一串钥匙,站在一家便利店前无语凝噎··这是什么鬼发展啊·他一个学画画的,让他去经营一家便利店,这安排有毒……·他,他从心里抵制这种无理的行为·路鹿觉得非常别扭,但是不管他怎么觉得这发展不对劲,总之,作者已经决定非要他开店不可了。
于是,在大宇宙的意志下,路鹿屈从了命运的安排打开了便利店的大门,而作者也松了一口气··进入便利店,黑漆漆氛围让路鹿有些不适,于是他用手机照着打开了灯,这才感觉好一些了。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在便利店里逛了一圈,路鹿发现了一个有床有被褥的空屋,他也不管原先谁住在这里,把行李往里面一放,仙人掌也放在窗台上摆好,这才空出手来探索这家便利店。
“恩,墙上有张字条·”·路鹿把便利贴从墙上摘下,读完上面的字,才知道这个房间是大姨特意给他准备的,就是为了让他安安分分地开店··“连房间都准备好了,有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吗……”·虽然感激大姨的关心,但路鹿对开便利店真没什么想法,然而现在他无处可去,在找的满意的住处前,还是暂且住在这里好了。
把字条折好放在桌子上,路鹿离开房间,走到便利店的门前把门反锁,反正他也没打算认真开店,从今天起,便利店晚上就不开门了··做了这个任- xing -决定后,路鹿关上店门,打算关灯然后直接到房间里好好睡一觉。
奔波了一天他觉得特别劳累,恨不得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可是收银台前散落了两本书吸引了他的注意··于是路鹿就走到收银台前,拿起一本书翻看了几下··“考研书籍而且收银台有使用过的痕迹,看来这家店一直开着呢。”
“但是不到七点就关门,大姨也没想好好经营这家便利店吧·”·又瞅了书籍两眼,确定连店员都是这么不负责任的家伙,果然这家店只是开着玩的吧·虽然已经打算当个甩手掌柜,但路鹿一想到明天要与这家店的店员见面就觉得麻烦,可惜这个步骤不能省去,实在是让他沮丧。
“不管这些烦心事了,收拾好画具先睡一觉吧·”·路鹿起身想要离开收银台,然而门铃发出了“欢迎光临”的响声,他转口往门口望去,门口竟然凭空出现了一个满身狼藉的人·“糟糕,又遇到灵异事件了吗”·“便利店的大门我已经关了,如果是人类不可能从门口进来。”
路鹿开始飞速的思考,门口的人迟迟没有动静,他也打算静观其变,以免打草惊蛇··在路鹿默默观察的时候,门口的男子突然张开了口,开始有一声没一声地扯着干哑的嗓子叫喊开了。
“水……水这里有没有水”·“水……请给我水”·男子身穿阿拉伯长袍,满面尘土,袍子上也沾了不少的黄沙,他一手紧紧攥着一个水袋,腰上也挂了一个沉重的布袋子,却不知道里面到底装了什么。
冷不丁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男子不觉得慌张,因为他此时已经快要渴死了,不管这里是什么地方,哪怕是地狱,他的第一反应都是找水··“水,这里是哪里请问有水吗”·“水应该在那排的货架上。”
路鹿冷眼旁观了一阵,看到男子形容狼狈,思忖不会有混的这么惨的鬼,于是他指了指装满液体的那排货架,示意男子可以过去自取··得到路鹿的提示,男子向他投了一个感激的眼神,因为此时他实在是没有力气说话了。
艰难的跋涉到那排货架后,穿着阿拉伯长袍的男子捞过一瓶绿色的玻璃瓶子就想喝,路鹿回想了下刚才闲逛便利店时的记忆,那里应该摆放花露水的位置··“如果没记错,那里放的是六神花露水。”
“虽然它的驱蚊作用不怎样样,但好像还是不能喝的吧·”·花露水的成分主要是蒸馏水、酒精和香精,虽然花露水里的酒精会腐蚀肠胃,喝多了还会造成酒精中毒的后果,但只是喝一点半点还是不要紧的吧·路鹿想到男子刚才把水袋都翻过来试图喝到一滴水的样子,怎么都不像是能够克制住喝水欲望的人。
所以为了避免产生更大的麻烦,他还是提醒他一下好了··“……请放下,那是用来驱蚊的花露水,不能喝·”·“什么这不是水吗”·听到路鹿的话,男子十分不愿意相信,不过看看花露水绿油油的外观,确实不像是水的样子,于是他失望地放下了手中的六神花露水,又往前走了两步,重新拿了一瓶透明的玻璃瓶子,这次他决定不管路鹿怎么说都要喝了它。
自从在沙漠里遇难,他已经快三天没喝水了,再不喝水,他真的会渴死的·实在忍耐不住难以忍受的干渴,男子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抱着就算这是毒药也要喝的决心,径直撬开了瓶盖,把印着[崂山白花蛇草水]字样的液体往嘴里灌了进去……·第二章 ·水他终于喝到水了·在[崂山白花蛇草水]入口的那一瞬间,男子就体会到了有水喝的喜悦,他感觉到这清凉的液体流过他干渴的喉咙,拯救了他快要蒸发的心,仅仅是一小口,就让他有活过来的感觉。
然而,他刚刚咽下去,从胃袋里就翻涌上来一股奇怪的味道··有点像在太阳地下曝晒了一百天的咸鱼,也像臭烘烘地奶酪··更可怕的是,他竟然从中尝出了臭袜子的味道。
“难道是这水变质了吗”男子,或者叫勒顿,这名淘金者不禁这样想到··曾经在冒险的时候喝过恶臭难闻的沼泽水,勒顿以为不会有比这更可怕、味道更差劲的水了,但现在这瓶装在精致玻璃瓶里的水,竟然让他升起了‘这比沼泽水还可怕’的念头,在两天半没喝水的现今,他这种反应真是不应该。
毕竟,再难喝的水也是水啊·第一口就被蛇草水击倒,勒顿在犹豫要不要喝,最终无法忍受的干渴击倒了他,于是他安慰自己道:“能堂而皇之的摆放在商店里贩卖,这应该不是沼泽水那种劣质的水。”
“肯定是我的味觉出了问题”·勒顿认为这一定是长期没喝水造成的味觉错乱,于是他就捏着鼻子把水咕咚咕咚的灌完,当一瓶水都喝完后,他感觉好了很多,不再那么渴了,不过胃里翻涌上来的味道越来越让他觉得恶心了。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不,除了清澈透明,看起来和大城市里珍贵的圣水一样,其实臭水沟里的水都比这个好喝吧”·勒顿无法在欺骗自己了。
除了解渴的作用,他实在找不出这种水第二种好处来··如果越喝越觉得难喝这也算优点的话··砸了砸嘴,勒顿再次品尝到了酸、甜、苦、辣、咸同时在口中炸开的味道。
这让他五味杂陈··自他出生以来,他从来就没有喝过味道如此复杂的水··如果单一的苦和辣他是能忍受的,但是又甜又咸又酸又苦,这就让他承受不了了。
虽然打心底对这名叫[崂山白花蛇草水]的神水有些抵触,但这水到底对他有救命之恩,怀着复杂的心情,勒顿忍不住又取过一瓶水仔细品尝,这次他竟然诡异地品尝出一种层次感来。
他喝了一口又一口,随着口渴的缓解,他莫名地觉得这水好像没有那么难喝了··而且他喝着喝着还喝出了一种戚戚然的感情来··[崂山白花蛇草水]辛辣苦涩的味道让他想起了这段艰辛的沙漠旅程。
勒顿本来是一名普普通通的D级佣兵,只能接一些难度不高的跑腿任务以此维持生计·实际上,如果只是他一个人的话,他完全可以过着这种平淡的日子,直到老的跑不动,用积攒已久的钱到乡下买块地,然后像其他低级佣兵一样,过上不咸不淡的生活。
·然而这只是他很久以前的计划··自打他爱上一位姑娘,一位城市中颇有资产的姑娘,他就尝到了恋爱的苦果,因为姑娘的父母根本不同意她嫁给一位漂泊流浪的佣兵。
比起饥一顿饱一顿的佣兵,他们更希望姑娘嫁给有体面工作的上等人··最不济也要在城市里有一席之地··姑娘父母明明白白地提出了要求,勒顿也决心要让心爱的女人过上好日子,但是要在大城市里安顿下来,他的钱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他在听到有人在塔尔沙漠挖到金子时,才会毅然决然地前往大沙漠淘金,希望能借此改变自己贫穷的现状。
勒顿运气不错,尽管大沙漠涌进了一大批想要碰运气的人,他仍然打败了竞争者,挖到了不少金子,然而在返程的路上,他因为意外迷了路,当他重新找到方向的时候,他的饮用水已经喝完了。
靠着用袜子挤压仙人掌的汁液,他勉强度过了一些时日,但是喝完了这些汁液,他就只剩下绝望了··距离最近的绿洲还有三天的路程,而他已经两天没有喝任何东西了,勒顿以为自己一定会渴死在这大沙漠上,但是求生的意志又让他忍着饥渴继续往前走,就在他踉跄前行的时候,他突然被一块血红的石头绊倒,然后他的眼前一黑,就被传送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地方。
勒顿记得很清楚,上一秒他还在沙漠,下一秒他就到了一家叫做便利店的奇怪地方,他刚想知道这里是干什么的,就有巨量的信息涌入了他的脑中,在信息的指引下,他知道这是一家异世界的店,功能是贩卖东西。
如此神奇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要是平常他一定会恐慌,但是现在,他只想喝水,在[崂山白花蛇草水]沾- shi -他裂口嘴唇的那一刹那,他激动地都想哭出来了,要不是这水的味道实在是奇葩,他都要以为这里是天堂山了。
从回忆中转过神来,勒顿又狠狠地痛饮了一大口水,随着蛇草水入肚,他的喉咙里竟然出现了一种暖烘烘地感觉,这让他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奇怪,这次居然没那么难喝了。”
“其实这味道喝习惯了,也不是不能容忍嘛·”·勒顿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蛇草水,随着他仔细品味,他渐渐地从斑驳的味道里尝出了‘蛇草’独有的清香,又一瓶见底,他竟然深深地迷上了蛇草水的味道。
从厌恶到喜欢,原来只需要两分钟的时间··在勒顿为蛇草水陶醉的时候,路鹿已经静静地观察他好一会了·看到勒顿的脸一会儿青一会儿紫,一会又变成了纯然的享受,他就彻底肯定勒顿是个无害的人物了。
但是回忆起勒顿说话的样子,他又觉得他不是普通人类,至少不是地球人,因为在他耳中勒顿说的是非常标准的普通话,但是勒顿的口型却跟中文一点也搭不上边,这就十分奇怪了。
而且普通人也不会穿着一身阿拉伯长袍出现在便利店,勒顿身上的黄沙可是确确实实的··这人不会是真从大沙漠里来的吧·路鹿觉得他的生活突然变得玄幻了,连这种事都能碰到,哪天UFO降临到他面前说要毁灭世界他都不会觉得奇怪了。
在路鹿胡思乱想的时候,勒顿已经抱着六瓶水走过来了·勒顿把水放在收银台前,小心翼翼地问道:“店主,这些水一共要多少钱啊”·“一瓶4块5,六瓶一共二十七块。”
二十七块·勒顿被这个价格惊得瞠目结舌··不愧是异世界的商店,连水也这么贵·想到一瓶水就要四条半金块,勒顿就觉得肉痛,然而在滴水值万金的大沙漠,一瓶洁净的水太重要了,想想没有水的后果,他就咬牙做了决定。
“我要两瓶·”·两瓶水节省点喝,应该能应付其他情况了··说完,勒顿从贴身携带的袋子里取出五个金块,在收银台前一字排开,虽然他只拿出了五个不规则的金团,但是按标准金块的分量来算,这五团金子已经相当于九个标准金块了。
在路鹿呆滞的目光中,勒顿留下金子,拿起两瓶水就踏出了店门·在他踏上门垫的那一刻,他就突兀的消失了,当他再度睁开眼,果然回到了他来时的那个大沙漠。
勒顿掐了大腿一把,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他再低头看了看手里的两瓶水,心头顿时火热起来:有了这两瓶水,他肯定能坚持走到绿洲了·勒顿眼中重新燃起了希望。
于是,在吃了一块蜥蜴肉干恢复了点体力,他再次踏上了前进的路··……·烈日炎炎的大沙漠里,勒顿渴了就喝一口蛇草水,任凭酸甜苦辣咸在他的舌尖碰撞,此刻,崂山白花蛇草水的味道彻底征服了这位沙漠旅人。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在酷日的折磨下,勒顿突然懂了,原来蛇草水的设计并不是胡搞瞎搞,它丰富繁杂的味道,就是为了体现人生也是如此吧·第三章 ·“开什么玩笑”·路鹿目睹勒顿消失在便利店门口,整个人都凌乱了,他不过是继承了一家普普通通的便利店,竟然能遇到异世界的客人,这太不可思议了。
毁三观的现实让路鹿想研究一下为什么便利店会出现这种现象,然而他实在是太困了,于是他就关上灯回房间睡觉,打算明天再来探索这个神奇的便利店··一夜无梦。
第二天清晨,路鹿洗漱完就奔到了收银台前打开监控,把昨晚的情况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在监控中,穿着阿拉伯长袍的男子确实来到店里买了几瓶水,柜台上码成一排的金块也昭示着昨晚的一切并不是他的梦。
因为这个世界上奇葩的东西太多了,所以路鹿很快就接受了现实,他把金块摞成一堆,然后捡起收银台上的一串果子,仔细地端详起来··“青色的果子…我记得昨天收银台上根本没有这个。”
路鹿把果子举起来闻了闻,连成一串的果子有一股奇异的香气,这时他心里隐隐有了一个猜测··抱着这个猜想,他在便利店里遛了一圈,发现其中一个货架上少了四罐蜂蜜,而且地上还有很多蜂蜜的残痕,他就彻底肯定了,昨晚他睡着后店里一定还有类似于勒顿的人来过。
盛放蜂蜜的货架混乱不堪,除了不翼而飞的四罐蜂蜜,还有五罐蜂蜜瓶倒在货架上,路鹿拿起来检查了一番,还好它们只是倒了,并没有破损··于是,他就把这些蜂蜜重新摆好,然后打开监控看他睡着后店里的情况,结果如他所料,在他睡着后,店里果然来了客人,而且这个客人比穿着阿拉伯长袍的沙漠男子还要让人惊奇。
·虽然监控很黑,但路鹿可以隐约的看见,在他睡着两小时后店里进来了一头硕大的狗熊·一头又黑又壮的大狗熊·在监控里,这头狗熊悄无声息地走进店里,只见它左右端详了一下,然后就摇摇摆摆地走到摆放蜂蜜的货架前,用两只硕大的熊掌抱着四瓶蜂蜜跑了·让路鹿无语的是,走之前狗熊抵制不了蜂蜜的诱惑,竟然用熊掌拧开了一个蜂蜜罐子尝鲜,因为它的熊掌不灵活的原因,所以地上撒了不少蜂蜜,不过后来它就把罐子拿地稳稳的,再也没有一滴蜂蜜洒下来了。
在狗熊消失前的那一刻,路鹿可以清晰的看到它把整罐蜂蜜都倒进了嘴里,而且还把不少蜂蜜抹在了熊掌上,让熊掌糊上了一层厚厚的蜂蜜,看来这家伙虽然有智慧,还是本- xing -难移。
虽然要一只动物的口粮有些不道德,但是看到狗熊把挂在脖子上的果子留在桌上,路鹿还是觉得这是应该的··没进到便利店里,这只狗熊想吃蜂蜜只能冒着被蜜蜂蛰的危险去掏蜂窝,蛰到满头包才能吃到一爪子蜂蜜,而现在它轻而易举地得到了大量的优质蜂蜜,给点报酬是理所应当的事。
把昨晚的全部监控看完,除了勒顿和狗熊店里就没有再来别的人了,于是路鹿就拿起五块金砖和一串果子,把它们都放进了卧室里,免得这些东西放在外面招惹麻烦··把这些东西都扔进抽屉里,路鹿把行李里的画具都逐一取出,把房间收拾好,然后在床上又躺了一会了,等到七点半才拨通了大姨的电话。
“大姨,我是路鹿,我现在已经在便利店里了·”·“你到了啊行,你好好开,便利店我就交给你了·”·“大姨,这个便利店晚上会不会进来人啊,我一个人呆在里面挺怕的。”
路鹿委婉地问道··“怕啥,公安局就在便利店附近,不会有人在警察局门口抢劫的,而且再过两年这地方就要拆迁,这家店也在拆迁的范围内,你先开两年,赚的钱就当你的零花钱。”
“你从小就宅,正好锻炼一下你,一会儿店里还会来个人,小姑娘考研不容易,我就让她可以在没人的时候看书,你可别欺负人家啊·”·“好的,我知道了。”
……·跟大姨聊了十分钟,除了知道便利店很快就要拆迁外,路鹿什么有用的信息都没得到··通过和大姨的谈话,路鹿觉得大姨可能也不知道便利店的诡异之处,如果便利店早有这么诡异的情况,大姨在电话里就跟自己说了,不会一直聊正常的话题。
当然,也有可能是大姨知道便利店里的情况,但想让他自己摸索,故意不说··路鹿想了一下这种情况,觉得可能- xing -很低,大姨一家都十分正常,与其说是这家便利店有问题,还不如说是他的到来让便利店产生了异常。
在他二十年的人生里,这种异常的事情他已经碰见够多了,再多一个能见到异世界客人的便利店也不算什么··路鹿淡定地接受了便利店不一般的设定,打算以后看情况随机应变。
吃了一个昨天买好的面包,时间也快八点了·在还差五分钟八点的时候,便利店的大门被打开了,一个穿着员工装的女生背着书包走进店里,娴熟地打开空调,看到路鹿,她朝他热情地打了个招呼。
“你是路鹿对吧张姨说以后你就是我的老板了,小老板早上好啊·”·“早上好·”路鹿向她摆了摆手,转头就朝房间里走了。
回到房间后,路鹿打开淘宝,下单买了几个长长的窗帘,既然每天都会有奇葩的客人来便利店里购物,那么有一条遮挡便利店的窗帘就十分重要了,万一哪天再来一个类似大黑熊的客人,不巧被外面路过的人看到,那么乐子可就大了。
在淘宝上下了单,路鹿想了想又回到了便利店,他昨天知道晚上会有异世界的客人来便利店购物,但不知道白天会不会也是这样,于是他就在便利店里呆了一天,直到确定白天不会有异世界的来客才松了口气。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第四章 ·第二天,路鹿网购的窗帘到货了,他把窗帘安在便利店的窗户上,晚上关门的时候把窗帘拉上,这样外面路过的人就不能窥得便利店里的场景了。
又在店里呆了几天,路鹿逐渐摸索出了便利店的运行规律——·1在白天没有异世界的客人来临,他们只会在晚上六点以后出现··2把‘暂停营业’的牌子挂在便利店内部可阻止异世界的客人到来,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理。
费了几天功夫,路鹿只总结出这两条不一定准确的规律,因为他在店里才过了五天,得出的结论有很大的偶然- xing -,所以具体情况还需要时间来验证··第五天晚上,等女店员安闲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回家,路鹿就反锁了店门,拿起一本书坐到了收银台前。
对于路鹿来说,联通异世界的便利店超出了常识,让他本能的感到不妥,但是能见到形形色色的人,这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他的好奇心,于是他就决定任- xing -一把,在没出现危险前坚持开店,等出事了再另作打算。
安闲每天晚上六点下班,所以路鹿从六点起就坐在便利店里了,然而他坐了两个小时,一直到八点都没有见到一位客人··通过统计五天的监控录像,路鹿知道异世界客人到来的时间是随机的,所以他并不着急,而是慢悠悠地翻着手中的专业书籍,在等待之余给自己充电。
挂在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的走着,转眼就到了八点半,此时路鹿完全沉浸到了书的世界中,直到一声耳熟能详的‘欢迎光临’唤醒了他,他才忽地抬起头来··“便利店这种荒山野岭里怎么可能有便利店”·站在便利店门口的女子惊诧地喊了出声,她记得她刚给学生家访完,正走在回家的路上,没想到她上一秒还在山路上走,下一秒就到便利店里来了。
因为选择了支教,秋彤已经在山上呆了整整一个月·在这不算短暂的一个月里,她无数次的想念起繁华的城市,想念炸鸡和啤酒,然而贫困山区里什么都没有,就连想买日用品都要花一天的功夫下山才能买到,被这样恶劣的条件折磨的崩溃,从未吃过这种苦的秋彤怎么受得了。
于是到达学校的第一天,她就开始疯狂的想家··“爸,妈,我想回家,我不想支教了”·来到山区的第二天,秋彤终于忍不住打了电话回家,然而她的父母并不支持她的退缩,他们告诉她既然选择了支教,就要好好做下去,否则半途而废对不起她自己的一番颠簸,更对不起她的学生。
·父母的规劝和勉励秋彤都懂,然而山区实在是太苦了——散发着恶臭、从不打扫的旱厕,随便出门就会被蚊虫叮上十几个包的出行,乃至除了玉米几乎什么都没有的食物。
秋彤在家是被父母百般宠爱的娇娇女,精细的东西吃几口她都会腻,更别说在这只能天天啃玉米·才过了一天,她就被折磨的苦不堪言,然而父母不支持她,她是不能回家的,作为乖乖女的她不忍心让父母失望,也就咬牙坚持了下去。
来到便利店的这天,秋彤已经在山村呆了一个月,此时她上厕所还会觉得恶心,但是她学会了眼不见为净,每次去厕所都会捏着鼻子速战速决,因为再恶心她也不能不上厕所活活憋死。
对于生理问题,秋彤已经能坦然面对了,然而让她苦恼的是另一件事——山村的蚊虫实在是太多了·不提每次上厕所半个屁股都会被叮的红肿,这点瘙痒忍忍还能过去,让秋彤忍无可忍的是每天晚上蚊子都会嗡嗡叫个不停,尽管有蚊帐,它们还会想方设法的钻进去,让她整夜都不能安眠。
如果只有蚊子,秋彤堵上耳朵还能忍,然而简陋的教师宿舍里可不止有蚊子,苍蝇、蜈蚣、鼠妇、蜗牛……各种千奇百怪的昆虫都在她的宿舍里开演唱会,她所在的教师宿舍简直可以开一个昆虫博物馆了·每天回到宿舍,秋彤都无比后悔没多带几瓶杀虫剂,她所带的那瓶早就用完了,然而宿舍哪天不喷哪天就会进来一大批新虫子,所以杀虫剂用完后她一直处于痛苦之中,几天晚上都睡不好了。
“山区里不可能有便利店,所以我这是穿越了吗”·秋彤想起最近热门的‘穿越’,没想到这种事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她刚这样想,就有一串奇怪的信息进入了她的脑海中,于是她立马就知道了她能‘穿越’的缘由,原来是她买的一串红石手串带她来的。
“原来是它啊·”·秋彤心想便利店小哥是普通的人类,头上没有长角也没有穿奇奇怪怪的古装,便利店也是正常的便利店,果然是她运气太好,才能被红石手串送到繁华的城市。
那股突然冒出来的信息告诉她,当她买完商品再次踏上店门就会被送回她来时的地方,这让秋彤有些遗憾,也有些释然,虽然她无比的想回家,但她突然消失在山村也不是好事。
接受了由红石手串带来的奇迹,秋彤迫不及待地跑到盛放杀虫剂的货架上拎了三瓶杀虫剂,也随便拿了几包樟脑丸··虽然是偏僻的山区,但她床底下竟然有蟑螂,她真不知道这些东西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向路鹿要了一个塑料袋,秋彤把杀虫剂和樟脑丸都放进了塑料袋里,要不是知道以后她每天都可以来一次便利店,她这次绝对会把盛放杀虫剂的货架搬空··晃了晃购物袋里的商品,秋彤的心情前所未有的好,有了这些东西她就可以把她屋子里可恶的虫子都给杀光,她总算能睡个好觉了。
买完了杀虫剂,秋彤并没有满足,她支教的那个地方杂货铺很多东西质量都一般,而且物品的种类比起城市也少了很多,所以好不容易来到便利店,不满足自己的购物欲她是不会离开的。
于是,秋彤拎着购物袋又跑到了盛放零食的货架前··啃了几天烤玉米,她看到这些零食就眼冒绿光,即使是最普通的泡面,此时在她的心中也是无上美味,每天吃干巴巴的烤玉米,她的嘴巴都要淡出鸟来了。
第五章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泡面,一定要先买泡面”·冲到货架前,秋彤动手就抓起了一大包老坛酸菜牛肉面·在没有多少食物的山区,有滋味的泡面是已经是难得的美味,比天天吃玉米强多了。
在刚到山区的时候,秋彤第一次啃玉米棒子的时候还觉得味道不错,在城市里粗粮比细粮的价格贵多了,而且人们普遍觉得粗粮养生,所以她吃的还挺开心,觉得山村的饮食意外的不错。
然而,这只是她第一天的想法··在连续啃了一个月的玉米棒子后,无论她之前多喜欢吃玉米,现在都对玉米这种食物深恶痛绝,她宁肯吃没有营养的泡面,也不愿意天天啃玉米棒子了。
于是,秋彤把老坛酸菜牛肉面装进购物袋,又拿了两袋单包的香辣牛肉面,这才满足地离开了泡面货架··“主食有了,还应该买点水果·”·袋子里有了沉甸甸的泡面,这让秋彤心里觉得很踏实,但是除了主食,山区里也同样缺少水果,秋彤问过学生,除了家境好点的家里有棵果树,其他人都是在山里就地取材,山里长什么水果就吃什么。
不像对大山十分熟悉的学生,秋彤可不敢为了找水果就在山里乱走,所以吃完了她临行前带的两个苹果,这两个礼拜她一个水果都没吃,这让习惯了每天一个水果的她肠胃非常不舒服。
“凤梨罐头,黄桃罐头,樱桃罐头……”·因为购物袋的空间有限,而且她的力气不大,也拿不了多少东西,所以在盛放水果罐头的货架前流连了一圈,秋彤犹豫了好一阵,最终拿起了黄桃罐头,坚定地把它装进了袋子里。
“有主食,有杀虫剂,也有了水果,这些东西应该够了·”·数了数购物袋里的东西,秋彤觉得这些东西已经足够让她过一个愉快的晚上了,但是在走到收银台的这段距离里,她还是没有抵制住购物的诱惑,顺手又拿了一袋五香豆干和味极鲜酱油一同放到了袋子里。
“嘀——”·随着最后一件扫码结束,路鹿直接报出了价格:“总共一百零五元·”·路鹿没有问是秋彤是用支付宝还是用现金付款,因为他不认为秋彤能拿出他这个世界的货币来。
前几天他见过了不少客人,有人和秋彤一样,穿着打扮和地球无甚差异,让路鹿以为今晚终于能赚点钱了,然而等那个客人掏出钱来,他才发现这个客人掏出的纸币和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纸币都不搭边,竟然是个外星人。
碰见了好几位这种客人,路鹿已经对便利店赚钱不抱什么期待了,他现在只希望便利店白天赚到的钱能弥补晚上的亏空,至于生活费,他还是靠自己接单赚取吧··也因此,路鹿已经做好了眼前灰头土脸的女子掏出几张不认识的纸币,乃至是几块五颜六色石头付账的准备,谁知他刚报账,女子就拿出两张百元大钞放在了收银台上。
“竟然是RMB”为了确认他没看错,路鹿拿起来仔细摸了摸,发现这两张百元大钞还是去年刚发行的新版钱币··“开了这么多天店,终于碰见一个地球人了。”
这是路鹿的第一个想法,但是紧接着,他就又闪过一个念头:“原来地球人也能被传送到这个商店啊·”·路鹿在安闲走后就锁上了便利店的门,所以他可以确定女子是从门垫那里突然的出现的,然而此时路鹿并没有见到老乡的激动,为了避免麻烦,他决定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让女子以为这是她遇到了神秘事件好了。
把两百块塞进收银台里,路鹿把找出的零钱交给了秋彤,然后目送她消失在店里··Z省的大荒山上,秋彤就像她消失时一样,突兀地出现在她原先行走的地方··感受到手上多出的重量,秋彤知道刚才发生的事都是真的,于是她按捺住心中的喜悦,拎着盛满了东西的购物袋就继续往教师宿舍的地方走。
大山深处没有灯光,所以周围漆黑一片,只有她手中的手电能提供光明,不过秋彤知道这是暂时的,尚若到了十一点,如果没有乌云遮住月亮,大山就会变得无比明亮,因为皎洁的月光会给远行的人提供光明,就连星星都在她的灿烂下消失不见了。
又走了一刻多钟,秋彤终于到了宿舍,此时她已经疲惫不堪,恨不得立刻扑在床上好好睡一觉,然而她清楚,如果不打虫药就睡,她晚上会被蚊子的嗡嗡声吵到烦死,而且飞蛾的磷粉也会落到她的脸上,搞不好睡觉的时候都会有虫子钻空爬进嘴里。
忍受了一个月的蚊虫地狱,秋彤终于不用在忍耐了,把塑料袋丢在柜子里,她打开一瓶杀虫剂就开始在屋子里狂喷,连一个角落也不放过··把墙面和床底都尽数喷上杀虫剂后,秋彤陶醉地闻着充满屋子的薰衣草味,虽然她知道杀虫剂的味道有毒不能多闻,但她还是挺开心,尤其是她看到有无数的苍蝇在四处乱撞,很快就落在地上死命挣扎她就更开心了。
此时已经九点多了,但是由于打了药的原因,秋彤并不能到屋里休息,于是她拿出洗漱用品在外面洗漱了一下,洗漱完毕后干脆搬了个马扎子放在院子里,仰头观起月来。
“十五的月亮真是圆啊·”·秋彤仰头观月,越看越觉得想家·距离支教结束还有五个月,想想就觉得漫长··“不过以后每天都可以去那个便利店一次,支教的生活总算不那么难熬了。”
“不知道下次去可不可以跟他借一下厕所呢这两方面解决了,再呆半年也不是不可以忍受·”·秋彤一边看大如磨盘的月亮,一边胡思乱想着,这是她支教后难得的闲暇时光,可惜这样的悠哉没持续多久,就被不断在她身上叮咬的蚊子结束了。
“这些臭蚊子,怎么打都打不死”·因为蚊子肆虐的原因,秋彤不敢再坐着了,于是她一边在宿舍周围四处乱走一边拍打全身各处,在路过窗棱的时候,她偶然发现上面别着几棵葱,应该是学生送的。
“是哪位学生送的呢他们家的条件不好,自己留着吃多好,不用送给我啊·”·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秋彤知道自己的教学水平,比起那些优秀教师,她这个新手还差的很远,而且她这个老师还天天想着逃跑,所以收到学生的礼物她很不好意思,因为她觉得她不配得到学生的馈赠。
而且,一方面她也暗暗担心着,学生们的家境普遍不好,送给她这几棵葱,他们就会少好几株菜下饭,这实在是让她于心不忍··然而再怎么不好意思,她也不能把学生的好意退回去了,她知道跟学生问不出什么,仍然决定明天上课的时候好好谢谢学生,并告诉他们,以后别再送东西给她了。
只要他们肯听她的课,好好学习,她就觉得很感动了··又过了几分钟,秋彤觉得差不多了,于是她就拿起洗好的葱,打开门进了宿舍··瞄到袋子里的一袋五香豆干,秋彤灵光一闪,愉快地做了一个决定。
“有葱又有豆干,我可以做小葱拌豆腐啦”·第六章 ·一想起豆干和豆腐的味道,秋彤就觉得心动··啃了一个月玉米棒子,她很需要其他的滋味来丰富她的味蕾,于是她取出菜刀,在外面用水洗了洗,然后就从盛放五香豆干的真空袋里取出一半豆干,接着用木夹子夹住了还剩一半豆干的真空袋。
把真空袋妥善的放到- yin -凉处,秋彤又用菜刀把五香豆干竖着切成薄薄的小片,接着把切好的五香豆干都放到盘子里摆好,然后盘子里就摆满了像花朵一样绽开的豆干片了。
切好豆干,剩下的就是葱,秋彤把葱的残枝败叶和根部都统一切掉,剩下的就是能吃的部分了··处理好葱,秋彤把绿叶和葱白都切了一小段,然后竖着片成片,最后和豆干摆放到一起,现在盘子里的颜色就错落有致了。
“把豆干和葱拌到一起,这样就可以吃了吧”·秋彤夹起一筷子葱和豆干放到嘴里,豆干又香又咸的味道果然不错,再加上微辣的葱调味,原本单一的味道也变得丰富起来,这让啃了一个月玉米的秋彤感动不已。
“好吃,好好吃”葱拌豆干咸香的味道让秋彤忍不住又夹了一筷子,对于现在的她来说,这样的小菜已经够好吃了,可是她吃着吃着总觉得少了什么。
“是缺了什么味道呢对了,妈妈在家里做葱拌豆干的时候总会家味极鲜调味,我忘了加调味了”·想到她正好买了一瓶酱油,秋彤就赶紧打开味极鲜的瓶盖往豆干里淋了少许,估摸着这些酱油够了后,秋彤就拿起筷子往葱里一阵搅拌,直到所有的豆干和葱白都染上了漂亮的酱色,她才停止了搅拌。
“果然变得更好吃了,这就是妈妈的味道·”·重新夹了一筷子放到嘴里,秋彤的眼睛立刻亮起来了,她想起妈妈在家确实是这样做的··但是,不知怎地,她吃着吃着就流起泪来了,而且当她察觉到的时候,她已经泪流满面。
“好想回家,我真的好想回家……”·知道打电话诉苦只会让父母担心,渐渐地秋彤在电话里只报喜不报忧了,然而她刚大学毕业,想起以后就要脱离父母的羽翼,独自一人面对生活中的困境,她就觉得慌张和害怕。
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委屈和心酸··她在班里要负责三十多个孩子,她是他们的老师,是他们的长辈,是他们的主心骨,所以她不能哭,讲课再怎么慌张也要强忍住,哪怕她在讲课的时候浑身发抖,她也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因为她是老师,她要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天,如果她慌了,这个班也就完了··然而,她自己也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遇到困难的时候,受到委屈的时候,她真想找父母诉苦啊。
一直被父母捧在手心上,秋彤从没想过父母不管她了会怎么样,所以当爸爸妈妈开始变得冷淡,不像过去那样安慰她,告诉她他们永远是她坚强的后盾,她就有些习惯不了了。
但是,一味的追求父母的庇护,犹如绕着树的藤,这样真的对吗·或许,她真的太幼稚了··“秋彤,你已经长大了,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了。”
“你的父母都开始老了,以后你就是他们的依靠了·”·“你已经不再是个什么都不需要考虑的孩子了·”·大学毕业,对于一个人来说就是彻底独立了,以后她要自己担负自己的人生,不能再缠着父母了。
她的父母累了,也该休息了··把眼泪擦干,秋彤食不知味地把豆干咽下肚·虽然吃常了玉米,单吃豆干也很好吃,然而只有豆干显然不能饱腹·于是,晚上没吃饱的秋彤就又拆开一包泡面,用水泡开了配豆干吃。
“真暖和啊·”·大山白天热的要死,晚上却冷得要命,用手环着泡面杯,她的手心感受到一丝热度,而且这热度从她的手心处上涌,渐渐汇过了她的四肢百骸。
山村的夜晚,头一次不那么冰冷了··忘忧草便利店·在送走秋彤之后,路鹿又遇到了几名奇葩的客人,和秋彤不同,接下来的客人多是奇形怪状的动物,他亲眼看到一只猫衔着一个鱼罐头跑了,至于留下的报酬——这位猫主子留下了一只仓鼠·他是人啊,仓鼠对他有什么用他又不能吃,这只猫主子竟然比那头熊精还离谱·熊精给的果子虽然酸了点,但至少还能吃,而这只猫呢·仓鼠是人吃的东西吗·你们这些动物啊,就是不懂得为人类考虑,你们关心别人吗不,你只关心你自己·对桌子上那只一动不动的仓鼠无语哽咽,然而瞪了半天,死仓鼠自己也不会张腿跑了,最后路鹿一脸嫌弃的把仓鼠扔进了垃圾桶,准备明天一早就扔出去。
“唧唧,唧唧”·“唧唧唧唧”·把仓鼠丢进垃圾桶后,不一会竟然传出了不停地唧唧声,他过去打开垃圾桶一看,发现仓鼠迈着小短腿正在垃圾桶里不停的跑。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原来这只仓鼠之前是在装死··既然活着,路鹿就不能把它继续扔在垃圾桶了,垃圾桶的环境很凶险,再把仓鼠留在里面就是虐待动物了。
嫌弃地把浑身脏脏的仓鼠从垃圾桶里拣出来,路鹿打算明天就问问安闲(女店员)想不想养只仓鼠,如果她想养就把仓鼠给她,不想养就把仓鼠扔了,反正去哪儿都好,他是绝对不会养一只麻烦的动物的·虽然对仓鼠的不请自活深恶痛绝,但是既然活了,他就要负起责任来,路鹿本打算随便用个纸壳做窝,然后把仓鼠放到便利店里就行了,但是他看到一个客人眼冒绿光,留着口水问他这只老鼠他要不要扔,路鹿就默默放弃了把它留在便利店里的打算。
算了,还是放他房间里好了··把仓鼠放回屋,做了个简易的小屋把它安顿好,路鹿就回到便利店,对之前那个流口水的客人道:“现在已经十点半了,你该回去了。”
“不,我不要走”·那个客人疯狂摇头,连垂涎仓鼠的口水也顾不得流了,他一个劲地摆手,对路鹿哀求道:“店主,再让我学一会吧,还有一年……明年我就要参加科举了啊”·“店长你也知道,我家里根本没有蜡烛,而且我家附近没有萤火虫,更没有有钱点灯的邻居,晚上根本没办法学习,求求你,我学到三更就走”·但是已经十点了,这个点他要睡觉的。
路鹿感到很困扰,但是出于对古代考生的同情,他没有把穿短衫的客人赶走,而是走到便利店门前,把暂停营业的牌子挂在了门上··挂了牌子,其他的客人就不会进来了。
临睡之前,路鹿嘱咐短衫客人,让他学完自己走,然后他就回到房间,关上灯躺在床上了··好麻烦··明天早上再想那只仓鼠的归属问题吧··他闭上了眼。
第七章 ·早晨,路鹿吃完了安闲带回来的包子,开始在收银台前无精打采的趴着,这让安闲十分诧异··“小老板,你今天不画你的画了”·“恩,偶尔也想休息一下。”
而且房间里有个大麻烦没有解决,他根本没心思创作··路鹿平时早上起来后会在房间里画一天画,但是昨天他被仓鼠挠纸壳的声音折磨了一晚上,现在只想赶紧把这个麻烦精打包送走。
但是直接说出口是不是太直接了··安闲一副女汉子的样不像是喜欢养小动物的··他该怎样开口才不会被拒绝呢··因为路鹿在思考的时候不时会往她那里瞄,所以安闲心里有些发毛,被路鹿一脸有话要说的样子看着,她根本安不下心来看书,于是她忍不住道:“小老板,你今天怎么老看我啊,有话直说。”
“你喜欢仓鼠吗”路鹿踌躇地开口··“喜欢·”·喜欢·路鹿眼前一亮,他赶紧去房间捧出盒子交给了安闲,一脸庆幸地道:“幸好你喜欢,这只仓鼠送给你了。”
“小老板,我是很喜欢仓鼠,但是我现在住的公寓不准养宠物·”安闲哭笑不得:“我只是说我喜欢,喜欢不代表我要养啊·”·被安闲拒绝,路鹿眼中的亮光瞬间黯下去了,他也不在收银台前呆了,而是深受打击地回到房间,琢磨还有什么人能接手这只仓鼠。
他的朋友不太多,要算熟悉,那就只有沐穆一个了··想到还有一个朋友能甩锅,路鹿很庆幸他因为麻烦没有删掉沐穆的手机和微信号,这不,现在就用上了··沐穆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虽然他有时候会犯神经病,但是他对小动物都挺好的,路鹿觉得把小仓鼠托付给他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想到小乌龟在他的手中健康快乐的活了三年,他就更觉得自己这个主意不错了··为了甩掉小仓鼠过上原有的惬意生活,路鹿二话不说拨打了沐穆的手机,完全忘记了自己原先是怎么对他看不顺眼的。
·“沐穆,假期生活过得怎么样”·“很好·”·“你这几天一直没出门吗”·“嗯。”
“那12号有个画展你要去吗”·……·东拉西扯的绕了一大堆,路鹿觉得时机不错,终于引出了正题:“沐穆,你喜欢仓鼠吗”·“喜欢,不养。”
不等路鹿解释,沐穆就直接挂断了电话··熟悉的朋友只有这点不好,他太清楚自己的套路了,根本甩不了锅··但是连情况都没问清楚就挂电话,真是好过分。
路鹿不满地撇了撇嘴··安闲和沐穆都残忍的拒绝了收养仓鼠的请求,这让路鹿感觉天都塌下来了,这种小东西放出去活不过三分钟,他又不能真把它扔出去,这样看来,他只能自己收养这只仓鼠了。
想到没有别人帮忙,以后得自己照顾仓鼠,路鹿就觉得日月无光··“太可怕了,难道我真的要自己养这只麻烦的生物吗”·“既然没人要,干脆找个宠物医院把它安乐死吧。”
路鹿扭头把视线瞟向仓鼠那边,而仓鼠好像感受到了路鹿不善的眼神,抱着瓜子在纸盒的一角瑟瑟发抖··路鹿走过去一瞧,才发现仓鼠的圆屁股底下竟然- shi -了一团,而且它整只鼠都好似受了巨大的打击,一屁股蹲在上面不动了。
“可恶,你弄脏了纸盒我又要打扫,而且帮你洗澡的人也是我啊”·路鹿恶狠狠地瞪了仓鼠一眼,心情极其不好,然而仓鼠被他凶恶的眼神吓得一颤,在颤抖中瓜子都吓掉了,并且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嗝。
打了个嗝……·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路鹿对这个冷漠无情的世界彻底绝望了··他不会这辈子都摆脱不了这只蠢蠢的仓鼠了吧·路鹿很绝望。
然而再怎么绝望,他都不能摆脱抚养仓鼠的责任,于是他沮丧地回到房间,打开某宝网购了一堆仓鼠用具,恶补了一堆照顾仓鼠的知识,免得不清不白的让仓鼠死了··由于陷入以后就要照顾仓鼠的沮丧情绪,当天下午路鹿决定画一幅画缓缓心情,于是他打开电脑在数位板上描起画来。
静静地画了一个小时,路鹿感觉心情好了点,就想看个网课学习一会·于是他轻车熟路地摸向鼠标,谁知他一摸竟然摸到一团毛绒绒的东西··“什么玩意”·路鹿感觉手感不对,但习惯另他按住‘鼠标’状的物体往桌子上摩擦了两下,结果感觉很滞涩,一点也没有平时使用鼠标的流畅。
直到他手中传来唧唧的叫声,他才发现他手中的‘鼠标’是仓鼠··“仓鼠,你怎么从盒子爬出来了”·被和鼠标并排摆放的仓鼠乖巧的趴在桌子上,它用萌萌的豆眼无辜地看向路鹿,路鹿立马就缴械投降了。
“你长的这么像鼠标,以后就叫鼠标好了·”·把仓鼠重新放回了盒子,但是没过多久,路鹿用鼠标的时候又摸到了这个家伙··路鹿整个人都不好了。
因为有了一次经验,这次路鹿用手背把仓鼠推到一边,让它别碍事,然后继续用鼠标做图层,谁知这一坨得寸进尺,不停的往他手背上爬,烦的路鹿对它大吼一声:“再爬我手上我就把你送给宋程做红烧仓鼠”·红烧仓鼠·仓鼠想起短衫书生对自己流口水的样子,就不由自主的僵住了,对此路鹿大感欣慰,而且他心里也有了谱,知道这家伙是听得懂人话的。
能听懂就好,他知道以后该怎样对付这个小东西了··为了日后的安宁生活,路鹿特意对仓鼠放了一番狠话,看到仓鼠抱着瓜子战战兢兢地缩在纸盒墙角,路鹿心满意足地继续画他的画,有了这一出,他相信仓鼠肯定不敢再作妖了。
怀抱着这种自信,路鹿晚上仍然把仓鼠放到了房间里,然而到了半夜,他坐起身满身怨气地望向了盛放仓鼠的纸盒··“咔嚓咔嚓——”·“咔嚓咔嚓——”·仓鼠在不停的磨牙。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啊·路鹿倒在被子里发出一声悲叹··第八章 ·过了生不如死的几天,路鹿一直没找到肯收养仓鼠的下家,但好在他逐渐习惯了仓鼠的磨牙声,日子也算过的下去。
于是,没过几日他就恢复了精神,晚上开店的时候也不再是一副恹恹地样子,而是打起精神来了··如今已经过了半月有余,路鹿对着莫名其妙的客人也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念头,没有逃避的意思,因为这些不速之客给他的画作带来了很多灵感,所以每天晚上他都会开一会时间,做到足不出户就能阅遍人生百态。
从某个方面来说,他的长辈们真的达到了让他多与人交往的目的··时间转瞬即逝··一天,古代书生宋程和以前一样,一到晚上六点多就到了便利店里,站了个好座位读书,而路鹿也默许了他不买东西蹭位置的举动,或者说,他巴不得每个来到便利店里的人都不买东西。
便利店里的客人繁杂,他们给出的报酬也各有不同,这就意味着除了和路鹿一个世界的女老师秋彤,没有人会在买东西的时候付人民币,而他们付的金子、果子、死老鼠都是不能变现的东西,所以路鹿每天晚上开店都是在亏本经营。
实际上,路鹿现在都是靠白天的利润来填晚上的空洞,便利店没有负盈利他就谢天谢地了··路鹿本来就没指望便利店来赚钱,他自己画画的收入就能养活自己,所以他对便利店现在的状况十分满意,并在心里感激大姨能给他这样一个机会。
尽管大姨对便利店的实际状况并不知情··和白天的便利店不同,晚上的便利店来客一般没有规律,所以路鹿学习了安闲的方法,在看店的时候捧着一本书读,什么时候来了客人再给予他们帮助。
反正他也没指望用便利店盈利,也不是专业开店的,服务态度差点就差点吧··于是,这天路鹿捧着一本《艺术的故事》慢悠悠地读,而宋程照常在复习他的四书五经。
和往常一样,宋程有时看投入了会大声读出来,直到路鹿忍无可忍的抗议,他才会猛然醒悟,不好意思地捂上不自觉出声的嘴··在宋程安静下去后,路鹿继续读他的书,但是他没读多久,门口的门铃就响起了‘欢迎光临’的声音。
·“不可能,便利店里怎么会有人”·门口脏兮兮的女子发出了一声惊呼,这是第二个吐出‘便利店’词汇的人了。
路鹿立即意识到这是个现代人,不过是不是和他一个世界这点还需要考量··至少他看到女子身上挂的匕首和枪支,他就知道这是一个不好惹的人物··如果女子和他是一个世界的,那么她的职业可是个大问题,但是即使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能大大咧咧地把武器明目张胆的挂出来人来历也一定不简单。
于是,路鹿出于自保的心理一句话也没说,任由这个来历可疑的客人在便利店里闲逛··在路鹿一声不吭的时候,突兀来到便利店的赵雪也吓了一跳,她在末世每天打丧尸,对各种可怕的事情司空见惯,甚至人吃人的惨剧她都能坦然面对,但是今天的事却让她意外地忐忑起来了。
最可怕的不是残酷的现实,而且让人无限遐想的未知··赵雪是末世位面南方基地里的一名小队长,半个月前她接了清理北区的任务,就带队到北区与丧尸厮杀,好扩大南方基地的安全区。
经过半个多月的开拓,北区的丧尸被清理了七七八八,为了防止残余丧尸的伤害,他们开始挨家挨户的搜寻起来,而赵雪作为队长自然也免不了要检查一大片地··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由于清理了足足半个月,赵雪负责的区域已经几乎没有丧尸了,然而赵雪还是检查的很仔细,因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普通人可不像异能者们可以抵抗丧尸病毒的侵袭,只要被丧尸抓一爪子他们就会感染,从而给基地带来大危机。
因为知道丧尸抓人的严重- xing -,所以赵雪检查的万分仔细,在走到一家便利店的时候,她隐约看到有什么东西在里面,于是抱着不能放过一个丧尸的心态,她径直推开门走了进去,却没想到里面竟然有一只正在看书的丧尸·“不可能丧尸怎么可能会看书,难道他们的智慧已经进化到这种程度了吗”赵雪的心里顿时翻起了惊涛骇浪。
以赵雪的经验来说,在荒芜的北区不可能还有一家正常经营的店,所以她很容易就往丧尸有了智慧那个方面去想,然而没等她举起枪,她就看到旁边的桌子上有一个摇头背书的人,而且背着背着就背出了声音。
“丧尸不会说话,难道这是人”她惊诧地想道··看着宋程背的一脸陶醉,而且还不停地用手在桌面上划字,赵雪越看越觉得他像个人,于是她情不自禁地发出了便利店怎么会有人的惊呼。
在荒芜的末世,能有一家正常经营的便利店太不可思议了,犹如在古代看到宇宙飞船,让赵雪有种看到抽象画的荒谬感··好在,她这种三观崩毁地情况没有持续多久,她的脑海里就多出了一段信息,于是她很容易接受了这是异世界的事实,并知道自己踏到门垫上就能回到原来的世界。
这让她松了口气··在赵雪脸色青青白白的时候,路鹿一直保持沉默,在这半个月来他已经见过了不少客人,也曾和其中的一部分沟通,他知道便利店有种非常不科学的力量,能让每个来到便利店的人轻而易举的接受它,并知道便利店的作用。
诡异是挺诡异的,但确实是让他省了不少力气··那些异世界的客人千奇百怪的,有动物也有类似于宋程这样的古代人,在他们的世界里,便利店这种东西从来没存在过,所以能有便利店直接灌输到他们脑子里,不管是对路鹿还是对他们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在路鹿无言的注视中,赵雪很快就适应了自己暂时‘穿越’了的事实,同在现代社会生活过,赵雪不用路鹿帮忙,就熟悉地站到货架前挑选自己喜欢的物品··便利店里的商品琳琅满目,对于在末世生存的赵雪来说,她恨不得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回去,然而她知道自己还能在便利店里呆上一会儿,就不急着搬东西,而是拿了一瓶青岛啤酒和一包黄鹤楼香烟走到了宋程旁边。
宋程坐在便利店的一角,那里摆了三张桌子,赵雪瞄了一眼宋程,发现他正投入的看书,口中还念念有词,尽是些听不懂的东西,就摇摇头,自觉地坐到离他最远的那张桌子处。
坐下来以后,赵雪才有功夫仔细地打量这家便利店,这家便利店设施完备,和末日前的便利店一样清新整洁·在末世呆了两年,这种充满了人味儿的便利店她就像前世才见过一样,见了十分怀念,也十分遗憾。
要是我的世界也能这样就好了,赵雪这样想··看到坐在前面的古装小哥摇头晃脑的看书,赵雪悠悠地叹了一口气,在末世,已经没有人能静下心来看书了,人们的所有心思都放到了生存和吃饱饭上,像这样悠闲的看书,在末世降临的那一刻就再也看不到了。
想到这儿,赵雪心里有些闷,她就拆开了烟盒,从中拿出一根烟叼在嘴上··“哗——”·一团火苗从她的指尖燃起,她用火苗对准了香烟,然后收回了火系异能。
看到香烟的头部刚好点燃,赵雪觉得非常满意,她觉得她的异能控制的越来越好了··夹起烟,赵雪狠狠地吸了一口·在末世,香烟和酒已经成了昂贵的奢侈品,只有基地高层才能享用。
她虽然是异能小队的队长,但比起那些高高在上的管理者,也只算是一个小人物·这样的小人物偶尔能吃到肉已经很不错了,至于香烟,他们小队半年能分到一条,平均下来每人半包,根本不能肆意的抽。
但现在,她终于能抽个尽兴了··赵雪越抽越嗨,她一边夹着烟吞云吐雾,一边打开啤酒的易拉罐,喝一口清爽的酒,感觉惬意无比··算算时间,这样肆意抽烟喝酒的日子已经一年半没有有过了,在末日刚开始的那半年,烟酒这类东西还不甚珍贵,没有粮食重要,但是随着基地里种了粮食,而烟酒这种奢侈品不再浪费资源生产后,她就不能时常喝酒抽烟了,这让她这个老烟枪在开始的那一阵无比难受,竟是被活生生地半戒烟了。
赵雪边抽边喝酒,喷的整个角落都是一股呛人的烟味,路鹿离得比较远,感觉还好些,然而从没接触过香烟的宋程可接受不了这股味道,于是他捂着嘴不停地咳嗽,让不时用余光观察这里的路鹿注意到了。
“这位阿姨,便利店里不准吸烟,麻烦把烟掐了·”·“什么阿姨”赵雪不敢置信,自己才刚过二十六岁,竟然会被人叫成阿姨。
赵雪打量了一下路鹿,青年才二十出头,叫自己阿姨也太过分了··“难道我在末世老的像四十岁的女人”她忍不住这样想··第九章 ·其实赵雪并没有妄自菲薄,从她那张充满了污垢的脸上,还真看不出她到底多少岁。
但这也不全是她的错··说句实在话,在末世水都是需要节约的资源,因此再爱干净的女生也才一各月洗一次澡,在这样恶劣的条件下,即使是天生丽质的西施,也不免变成蓬头垢面的婆子。
就像‘仿佛兮若轻云之闭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的甄姬,也不是被曹丕用手搓去了她脸上的污垢,才知道她美如洛神的吗·[1]·所以路鹿这样叫,一方面是气她在便利店里抽烟,一方面是真以为她奔四了。
被路鹿这样一叫,赵雪受到了严重的打击,虽然末世的女人对容貌已经不那么重视了,但作为一个女人,赵雪还是希望自己年轻漂亮的,谁知路鹿开口就这么毒,让她几欲抓狂。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赵雪开口就想怼回去,但她仔细想了想,在便利店里确实不应该抽烟,于是她就掐了烟,颔首朝路鹿和宋程道了歉··“真是在末世里呆久了,一会到正常的世界都不适应了。”
赵雪苦笑,又觉得感慨万千,其实她宁愿一辈子这样不习惯,也不想回到那个道德素质都丢的一干二净的末世了··尽管末世可以肆意妄为,但在这样一个溃烂的世界,拥有自由又有什么用呢·连生命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连下一顿饭都不知道在哪儿,这样的世界,再无拘无束也没有任何意思。
掐灭了烟,赵雪顿时觉得失去了很多趣味,连凉爽新鲜的啤酒喝起来也索然无味了··赵雪寻思着没有烟下酒,有个罐头下酒也不错,于是她又到货架前溜了一圈,挑了个午餐肉罐头开盖,准备用这个配酒吃。
在末世,肉是仅次于烟酒的一大奢侈品,虽然末世来临后有很多动物变异,他们这个异能小队也经常能狩猎到一些异兽,所以不缺肉吃,但是异兽的肉又酸又柴,加很多大料也非常难吃,除了补充体力,赵雪根本就不想碰这比野菜根还难吃的肉。
所以,他们小队除了满足自己所需外,还会把剩余的肉卖给基地官方,用以换晶核修炼,因为异兽肉在他们眼里难吃,但在基地里还有很多人是吃不到肉的··这样难吃的肉还很有市场,肉类的缺乏可见一斑。
赵雪怀着虔诚地心思从罐头盒里拿出一片午餐肉,在入口前,她好生端详了一番这片肉的颜色,这种末世前正常动物产的肉比起烟酒还要珍贵,让每个肚子里缺少油水的末世人见之就欲罢不能。
仔细闻了闻午餐肉那诱人的肉香味,赵雪怀着激动的心情小小的咬了一口肉,在入口的瞬间,午餐肉绵软微咸的滋味就在她的口中绽放开,让她忍不住连着口水把肉囫囵吞了进去,香的不能自已。
“这才是肉应该有的味道,跟午餐肉比起来,异兽肉尝起来简直是毒草”·赵雪舔了舔嘴馋,回味午餐肉油腻滑润的油脂味,或许对于平安世界的人来说这肉有点咸,还有点腻,但是对于一年也碰不到几回肉的末世人来说,这种肉的味道刚刚好,让他们能一下子把肉和油吃个够。
就像古时候吃杀猪菜一样,在贫穷的农家,每次过年做年菜的时候都会把肉做的尽量油腻,以重口味来满足小孩儿们的嘴,好让肉的滋味在嘴里多留会儿,这就是穷人的生活哲理。
在古时,人们不常吃肉,所以每次吃肉的时候都狼吞虎咽的,赵雪也不能免俗·然而她刚把肉吞下去就有些后悔,因为午餐肉的味道实在是太好了,她后悔一下子就把肉咽下去,没有好好咀嚼一番,尝完滋味再吃下去。
“可惜,可惜,浪费了一块好肉”赵雪十分惋惜··喝了一口酒润润嗓子,赵雪珍惜地夹起那块咬了一小口的肉放到嘴中,这次她一口咬了一半,却吸取了前次的教训,没有急忙把肉咽下去,而是把半块肉都含在了嘴里,用舌尖仔细品尝起了午餐肉,直到含到再也品不出咸香味,她才珍惜的把肉嚼碎咽下去,再配上一大口酒。
“有酒有肉,爽”·吃完了半块午餐肉,赵雪再没耐心慢慢品味,她把剩下的一半丢到口中,略微嚼了几下就匆匆咽了下去,喝酒冲味,尽情领略这种大口吃肉的酸爽味道。
被这样的吃法给爽到,赵雪抛弃了细嚼慢咽的做法,开始一块肉一大口酒的吃喝,这样的吃法十分爽快,让她打心里舒坦,但也让她吃的心疼··赵雪大口嚼着午餐肉,每吃掉一块肉她就有一种强烈的负罪感,因为她完全是用原本能吃好久的肉来换一时的爽快,算起来根本不值。
在内疚感和爽快感的双重冲击下,在便利店凉爽的空调下她都吃的满头大汗,完全是让纠结给逼的··吃完了最后一块肉,赵雪依依不舍地舔了舔还有残留肉味的手指头,然后一口气喝干了易拉罐里所有的啤酒,虽然以前吃过很多山珍海味,但是现在,在赵雪心中没有比午餐肉配啤酒更绝妙的搭配。
如果在末世能天天吃到这样的肉罐头,她愿意用短命十年来换··在赵雪尽情吃喝的时候,宋程也忍不住抬头来看·虽然远隔一张桌子,他闻不到午餐肉的香味,但是肚子仍然咕噜噜地叫了起来。
在来到便利店前,他刚吃过晚饭,但是他的晚饭是两块冻好的粥··与其说粥,那也是抬举他自己,那粥稀得可以说是稀饭,甚至说是米汤都不为过··学习心怀天下的范仲淹大人,贫穷的宋程每天会煮一锅粥,然后等晚上冻好后分成四块,每天早上和晚上各吃两块,然后安慰自己这是学习范仲淹,既然范仲淹大人每天吃两块粥就能度日,那么我也行。
[2]·然而,坚强的意志显然不能填饱他的肚子·宋程仔细想过,如果自己能有一个好朋友愿意把好饭好菜送给自己吃,他一定不会像范仲淹大人一样有节- cao -,他可以肯定自己一定会把那些好饭好菜吃个精光,而且连盘子都会舔干净,一丝油花都不会留。
作者有话要说:[1]两句诗来自曹植的洛神赋,据传比喻甄姬·[2]来自文言文范仲淹食粥的故事·第十章 ·对于宋程这个半大小子来说,每顿吃两块冻成块的稀粥跟喝水没什么区别,根本填不饱他的肚子,虽然他每天能集中精力学习,但是到了睡觉的时候,他的肚子会疼的难受,这完全就是饿的。
平时看四书五经的时候他还能抑制住饥饿,但今天赵雪吃午餐肉罐头的场景勾起了他的食欲,于是他安分的肠胃开始蠕动起来,折磨的他难受不已··于是为了不让饥饿影响自己读书,宋程不得不一手捂住肚子,用另一只手翻书。
·其实,在刚吃午餐肉罐头的时候,赵雪在末世锻炼出的耳朵就听见了宋程肚子的咕噜声··以赵雪丰富的经验,她只看了两眼宋程,就知道这个面黄肌瘦的少年家境不好,不管是补丁累补丁的短衫,还是饥肠辘辘的肚子都昭示了此人家境不好的事实。
这让赵雪默默低下头不去看他··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宋程出于饥饿中仍然不放弃读书的意志确实很可敬,可是即使如此她也没有把肉罐头分给他的意思。
宋程即不是她的亲人也不是她的队友,她凭什么把珍贵的肉分给他末世可怜的人多了,她可怜自己还来不及,哪有多余的同情心去可怜人家··然而,虽然她不会去帮助宋程,但她知道饥饿难耐的滋味,于是她后期加快了吃午餐肉罐头的速度,力图快点吃完不让他再受折磨。
吃完了最后一口肉,赵雪可以听到宋程松了口气,而她自己也没有了那种愧疚感,心中也畅快了些··吃完了肉喝完了酒,赵雪把那包烟塞进裤袋里,然后又到货架前疯狂采购,抱了一堆烟酒和肉罐头走到了收银台前。
“结账·”赵雪把一堆东西放到收银台上,已经做好了付出大量晶核的准备··在来到店里的时候,她的脑袋里就被传输了不少信息,自然也包括结账。
同是现代位面的人,赵雪在末世来临前也去便利店买过东西,自然知道她买的这些东西不贵,在末世前只值几百块钱·然而她没有这个位面的钱,因此只能用末世位面有价值的东西抵账,这些都是那个奇怪的信息告诉她的。
虽然那个信息没说违反这些规则的后果,但是赵雪能隐隐知道那绝对不是好事··因此,在末世弱肉强食惯了的她也没有选择强取豪夺,而是准备按规则行事··“开个价吧,我愿意付出我们世界的货币,丧尸晶核。”
赵雪从兜里取出一把丧尸晶核,认真地道:“丧尸晶核在我的世界作用很多,它不仅是充当货币,而且能辅助修炼,以及作为某些武器的能源,因此它的价值超越了货币。”
低头看了看赵雪手中的丧尸晶核,路鹿没想到人的脑袋里竟然能孕育出这么美丽的晶体·听完赵雪的讲解,他觉得赵雪这个人很实诚,这么珍贵的东西都愿意拿来抵账,没有用乱七八糟的东西糊弄自己。
可惜,丧尸晶核再好,对他也没有半分用处··他不是科学家,对研究这些东西不感兴趣,而且他自身也没有异能,身体构造和异世界的人类也不一样,根本用不了丧尸晶核。
至今为止,除了能见识到形形色色的人,便利店没有给他带来其他的好处·或许黄金、晶核等物品都是值钱的东西,拿出去就能换取很多钱,而且运作好了能成为人上之人也说不定,但是他本身对物质的要求不高,能够养活自己就行了,所以冒着被有心人盯上的危险去搞这些,实在是太不合算了。
活着就很不容易了,何苦为了争名夺利减少自己享受生活的时间·因此,路鹿没指望用便利店赚大钱,他只希望便利店不要亏本,不影响他的正常生活就行了。
抱着一丝歉意,路鹿还是说出了老早就订好的店规:“抱歉,每次每名客人只能购买三件商品,多余的不能购买和带出·”·“为什么便利店不是希望客人越买越多才好吗”·“因为我穷。”
穷赵雪被这个理由惊到了,但她仔细一想就明白了原因,他们世界的货币在这个世界不通用,如果这个世界的人没有异能就不能使用丧尸晶核,那么尽管丧尸晶核在他们的位面很珍贵,只要在这个世界用不了,就一文不值。
赵雪明白了缘由,就把晶核收了回去,她在口袋里摸了一会,最后摸出了一只钻石戒指,这是她在清扫珠宝店的时候捡的··在末世位面,金银的价值已经越来越低了,尤其是钻石,已经低贱到连石头都不如的境地了。
在基地里唯一的硬通货是丧尸晶核和食物,也因此,她去的那家珠宝店还没被抢光,大堆大堆的银饰和钻石饰品被丢弃在那里,只有最值钱的首饰才被拾荒者挑走··现在普通的钻石戒指连一口杂粮饼都换不到,自然没有人会把没用的东西捡回去。
在末世呆久了,刚把钻石戒指拿出来的时候赵雪还有些懊恼,觉得自己怎么把这么不值钱的‘垃圾’给掏出来了,但是她很快就想起来这是一个和平的位面,说不定在这个世界钻石和他们那儿一样值钱呢·于是赵雪问道:“小哥,你们这个世界的钻石值钱吗”·“很值钱。”
赵雪大喜:“那好,你把这只钻石戒指拿去,它应该能抵过这堆东西的钱了·”·赵雪猜测的没错,她拿出的钻戒正好有一克拉大,在路鹿这边的世界这种钻戒最便宜也要五万元,而且这个钻戒做工很好,拿到商品里卖没有十万是拿不下的。
路鹿承认,即使这个钻戒拿到当铺里卖也能轻松得到两万块钱,但他还是拒绝了赵雪的请求··“不行,我不会把这些金银丢到金店去买的,只会把它们压箱底积灰。”
“胆小鬼,你只要卖出去就能小赚一笔了,有什么不敢的·”·“不卖,加上你吃的罐头和酒,你只能带走你开封的香烟·”路鹿坚决地道。
第十一章 ·赵雪费了好一番力气,也没让路鹿松口·无奈,她只能带着裤兜里的香烟,遗憾地离开了便利店··尽管没有买到想要的东西,临走的时候赵雪还是把钻石戒指留下了,这东西在他们那里不值钱,几乎和石头一个价,所以她留下也不心疼,就当是和路鹿结个善缘了。
一脚踏到门垫上,当赵雪再次睁开眼时,看到的就是自己的世界了··她环顾了四周,自己正好站在原来消失的地上,她的前方就是她原本想要清扫的便利店了··赵雪推开便利店的门,里面尽是一派荒芜的景象,这让赵雪有种诡异的归属感,对嘛,这样才是她的世界嘛。
这样破破烂烂的景象才是他们世界应该有的画风··便利店的门原本锁着,但是里面的食物却一丝也不剩,应该是便利店的店长在逃跑的时候把食物全都带走了··赵雪走到冰柜前,冰柜里面的雪糕都化成了一滩水,显然断电之后它们不能继续维持在冰冻的状态了。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赵雪抱着试探的心态开了一包雪糕,结果被淅淅沥沥地雪糕水淋了一手··她仔细嗅了嗅,发现雪糕水发出了一股恶臭味,应该是变质不能喝了。
自从末世降临后,赵雪就再也没有吃过雪糕了,然而再怎么惋惜,她也不敢尝试喝变质的雪糕水··末世的药物甚至比食物还金贵,如果她喝了雪糕水染上了病,她的小命就会因为贪嘴交代在这儿了。
扔掉拆封的雪糕纸,赵雪暗暗决定下次去便利店的时候一定要买只雪糕吃··雪糕、饮料、零食……这些东西在末世前她从来没在意过,直到末世来临之后她才知道了它们的可贵之处,然而,这时候去珍惜这些微小的幸福已经来不及了。
离开盛放雪糕的冰柜,赵雪开始进行她的清扫工作,她把便利店的每个角落都看过,最后从杂物间里拉出一只丧尸用火烧掉,接着扣上了便利店的门,朝约定好的集合点走去。
在前往集合点的路上,赵雪已经想好了,她要把从便利店得到的香烟分给她的队友··至于理由,就说在便利店捡到的就好了,在末世经常会有幸运的人在边边角角找到没被人拿走的好东西,她发现一盒香烟并不奇怪。
不同位面的时间流逝不同,赵雪那里还似乎白天,便利店的外面俨然已是墨色的黑夜了··在赵雪离开后,路鹿又陆续见到了几位前来购物的客人,都长得奇形怪状的,和人类的形象一点也不搭边,但是好在能沟通,所以交易也就勉强进行下去了。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又到了十点半,此时路鹿已经放弃了把宋程赶回家休息的举动,任由他愿意读到几点就读到几点··路鹿曾经借宋程的书看过,和很多古装剧演的一样,宣纸做的书,书上写满了竖排的文字,还有一股淡淡的墨香味,十分好闻。
宋程的书大多是四书五经,纸面由一曲清秀的小楷组成,路鹿看过宋程的字迹,就猜测这些书都是宋程自己抄的··比起用银子买书,自己动手抄书还能便宜一些。
出于对古代文化的好奇,路鹿经过宋程的同意,拿起一本《周易》翻了两页·虽然《周易》尽是繁体字,但路鹿半蒙半猜也能看懂一点,只是翻完两页后他开始无比怀疑自己的智商,书里的字他大都认识,可是连起来他就看不懂这书讲的到底是什么了。
放下让人头晕眼花的《周易》,路鹿不禁对宋程有了钦佩之情,能看懂如此复杂的书,学的还如此努力,宋程应该也是古代的学霸了吧··古代的录取率低,科举的难度比现代考985,211学校都难,更别说宋程家境贫苦,连寒门都算不上,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想要科举成功,那就真是努力和运气缺一不可了。
“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在路鹿准备休息的时候,便利店里突然出现了这样的声音,他下意识的向宋程看去,只见宋程痛苦捂着肚子,眉毛都拧成一块了,却仍然在坚持读书,口中念念有词。
“真是…好努力啊·”·路鹿被这种坚韧的意志感动,同时也深深庆幸自己出生在现代·在古代想要出头太不容易了,如果不是世族出身,家里没有田产,就要做一辈子都要在地里刨食、还要被苛捐杂税剥削的农夫,要不然就要做被人们看不起的三教九流,活着着实艰辛。
虽然是艺术生,但是一看到宋程,路鹿就不禁想到魔鬼一样的高考生活,也因此,他就想帮助宋程,让他能专心准备科举··在学习方面,他还比不过宋程,不过在食物方面他可以帮助他。
但是,在这方面他的能力也有限,所以他只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帮助宋程··便利店的经营惨淡,虽然白天有不少客人,但是晚上的客人也不少,他们拿走的东西几乎就能抵上白天赚的钱了,再加上付给安闲的工资,路鹿算了算,估计自己这个月不但赚不了钱,还要倒贴一部分钱才行,所以,他才限制晚上的客人每人只能拿三件商品,然而就这样他还是亏本。
初次经营便利店,路鹿有很多方面都不懂,好在有安闲帮助,他才知晓了经营便利店需要知道的事··在最开始的几天,路鹿曾看到安闲把两种商品用胶带捆绑起来,这让他感到很疑惑,不知道安闲是在忙什么。
之后,他问了安闲才知道这是因为有些商品不好卖,但是保质期快到了,所以必须把这些卖不出去的食物和热销的商品捆绑在一起才能卖出去,这样可以减少便利店的损失。
对待那些快要过期的食品,除了捆绑销售,还有打折的方式可以把它们卖出去··那些连半价都卖不出去的,安闲会带一部分自己回家吃,而路鹿在呆了几天也习惯了,也会把一些类似于三明治、酸奶的食物解决,以免造成浪费。
第十二章 ·这天晚上,宋程读完了书后,还带着几个叫做‘菠萝包’和‘八宝粥’的奇怪东西回去了··一开始,他看到店主抱着一大堆东西摇摇晃晃的,他就好奇的问了一句,结果听店主说这是快要过期的食品,他吃不完也卖不出去,等过几天到了保质期就要扔掉。
这让他觉得很不可思议··这些食物看起来好好的,也没有腐坏变质,因为‘过期’就扔了,也太浪费食物了··任何一个农家子,看到这样浪费粮食的举动也会感到诧异和气愤的。
宋程是农家子,但他比一般的农家子多了几分见识,所以他知道那些富户对食品的味道十分讲究,一旦味道不好了就会把食物赏给下人,自己是不会吃味道不好的食物的。
而直接扔掉食物,这样浪费的事一般的富户也不会做,或许那些豪门大户会做出扔掉粮食的事,但那些距离宋程太遥远了,他只能猜测他们的生活··在以前,宋程的理想是考上举人,能出人头地,他也时常羡慕豪门大户的奢华生活,但这些和店主给他讲述的世界比起来就不算什么了。
据店主说,他们的国家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能过上这样品质的生活,所以对食品的要求很严格··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店主说的很平淡,就像在说生活中不起眼的一件小事,但宋程听完却非常羡慕。
人人都能吃饱饭,而且能得到读书机会的世界,真是好啊··不被温饱所困,只要肯劳动就能养活自己,他简直不敢想象,连普通百姓都能天天吃饱饭,还能把孩子送去读书的国家,究竟是多么强大。
先圣孟子曾阐述了他的政治理想,他对梁惠王说‘七十岁的人能吃上肉,老百姓能在荒年不饿死,就可以称王了’·然而在这个国家,几乎人人都可以吃肉,而且都能在冬天穿上暖和的棉衣,至于吃饱饭,这是在荒年都能做到的事。
·当宋程听说店主要把食物扔掉的时候,他还在心里默念‘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所以在店主问他可不可以帮忙解决一部分时,他就欣然接受了。
能有食物吃,宋程就很开心了,然而在走的时候,店主还让他拿走了一包香烛·听说这包蜡烛也过期了,宋程不知道蜡烛过期是什么情况,但还是接受了店主的好意,把香烛一起拿回去了。
踏上红色的门垫,宋程就被传送回了自己读书的小屋··回到屋子后,宋程放轻了脚步,也和往常一样听见了父亲的呼噜声,为了供应他读书,父亲耕种的更累了,对此他无以为报,只有努力读书,才能不枉费父亲的一番辛苦。
只要他能考上功名,哪怕是百无一用的秀才,也能免除田里的税,减轻家里的负担了··揉了揉困倦的眼睛,宋程把食物和香烛放在桌子上,然后打开窗子,让月光照了进来。
因为乌云的原因,今晚的天空不太清朗·被乌云遮蔽的月亮提供不了多少光线,所以刚从明亮的便利店回来的宋程很不适应,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适应了这样的亮度,行动也自如起来了。
而此时,他的肚子也饿得更厉害了··在黑漆漆的屋子里吃饭不是一种享受的体验,然而即使如此,宋程也不想浪费好不容易得到的蜡烛·蜡烛这种东西是用在读书这种的正事上的,用来给吃饭照明也太奢侈了。
所以除非必要,宋程是不会轻易使用蜡烛的··就着黯淡的月光,宋程回忆着店主说话,试探着撕开了菠萝面包的包装,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正如他所料,看起来完好的面包并没有腐烂的味道,虽然有些干巴巴的,但是比喇嗓子的杂粮好吃多了。
而且菠萝包上叫做的巧克力豆的东西甜甜的,和菠萝包相得益彰,让原本只是有些微甜的菠萝包变成了不错的美味,把干巴巴的口感都变成菠萝包独有的特色了··从未吃过这种绵软滑口的食物,于是在几口之间,宋程就把菠萝包给吃完了。
咽下最后一口菠萝包,宋程开始怀念那种柔顺的口感·菠萝包撕开表皮后白白胖胖的样子和过年吃的饺子差不多,虽然口味差别很大,但都是很好吃的东西··据宋程分析,菠萝包绝对是细粮做的,粗粮没有这种舒服的口感。
宋程得出结论后非常感慨,店主那个国家的人每天都能吃上这种东西,那岂不是天天都和过年一样了·吃完菠萝包,宋程又对罐装的银鹭八宝粥期待起来,听说八宝粥里加了很多糖,连菠萝包都这样甜了,那八宝粥又会甜到什么程度呢·抱着浓浓地期待,宋程打开了八宝粥的盖子,取出折叠勺,然后按店主教的动作打开了易拉罐,用展开的折叠勺舀了一勺八宝粥放入嘴中。
甜··非常甜··仅仅是一勺,宋程脑子里就只剩这一个念头了··细细地咽了这一勺八宝粥,宋程觉得它不仅比儿时贪嘴时吃的麦芽糖还甜,还简直把全世界的糖都加里面了,否则不可能这么甜。
然而让他奇怪的是,八宝粥虽然甜的令他止不住嘴,却并不像麦芽糖一样甜的让人齁嗓子,而是甜的恰到好处,吃再多也不会腻··如果让他敞开了喝,他觉得他能够喝整整一锅。
可惜他牙口不好,否则他连罐头都想给啃了··和菠萝包一样,八宝粥也在瞬息间喝完了·长期忍受饥饿的宋程吃什么都很快,遇到好吃的东西就吃的更快了,不过五分钟,一罐银鹭八宝粥和菠萝包就被他啃完,让他的胃不再那么难受了。
作为一个半大小子,这两样东西只让他吃了六成饱,然而平时他连三成饱都够不上,能有六成饱已经是过年才会有的事··第一次吃了夜宵,宋程看了看剩下的两罐八宝粥和菠萝包,决定明天也把它们拿给父母尝尝。
不过等他们吃完后他要把罐子和塑料纸收起来,送回那个神奇的便利店,这种印着栩栩如生图画的罐头实在是太奇异了,怀璧之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感到肚子不饿了,宋程珍重地点起了蜡烛,想要趁着肚子不疼再读一会儿书,距离科举已经很近了,他要抓住一丝一毫的时间,来增大他考中秀才的几率。
第一次在家里挑灯夜战,宋程的心情很好,比起以前盲目的想要做大官享福,现在他有了新的理想··他羡慕店主所生活的那个完美的国度,他想把自己的国家也建设成那样。
自古以来,读书人觉得大同世界是孔孟的臆想,但是现在他知道了,这样的大同社会是真的可以实现的··哪怕做小吏也好,做秀才也好,只要他们一代一代的不断努力,这样的世界,总有一天会到来的吧。
第十三章 ·“好困·”·路鹿无精打采地趴在收银台上帮安闲看店··这天,他和往常一样画了一上午画,不过他最近接了几个单,所以比较忙碌,不能像平常那样悠哉悠哉的画了。
每天忙于绘制插画不能随心所欲的画想画的东西,确实有些苦逼,但是为了吃饭,忙碌起来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路鹿还记得他要还便利店的亏空,至少不能让它在这两年间倒闭。
大姨把原本不用管就能赚钱的便利店交给他(安闲这个熟练工包揽了一切杂物),他要是连这都能经营倒闭了,绝对会被亲戚们笑一辈子的··因此他最近接的单多了,人也比以前勤快了不少。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不过,喜欢在晚上熬夜做工的习惯让他经常昏昏欲睡,一到白天就提不起劲来··在画画的时候还好,他至少还有个集中注意的东西,但是一旦没有了目标,他就更懒散了。
就像现在这样整个上半身都瘫在桌子上,像一只没有梦想的咸鱼一样··路鹿想这样趴到天荒地老,然而他才趴了一会儿,便利店的门就被推开了·为了给客人留一个好印象,他心不甘情不愿地从桌子上爬起来,挺直了腰杆。
“蜡烛,蜡烛……”·随着蓝裙女人走近,路鹿听到了一声近乎于猫叫的呢喃,他抬起眼皮望了女人一眼,结果发现女人的嘴并没有张开··“是腹语吗”路鹿脑中闪过了这个念头,但他很快就把这个念头抛到了脑后。
他把视线转向了女子塞在衣袋里的娃娃身上··蓝裙女人画着浓妆,脸色惨白·她的口袋里塞着一个娃娃,娃娃的头和漂亮的白色衣领露出来,让人一目了然。
“是娃娃在说话·”·虽然娃娃只是恬静地笑着,并没有张开嘴,但是路鹿立刻就判定了是娃娃在说话··老实说,在人生的某个阶段,他几乎天天遇到这种事,直到转到一个比较干净的高中,他才找到了久违的清静。
老长时间不碰见这种东西,现在突然出现,还真让他有点不习惯呢··但是这种灵异的东西,他希望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出现在他的眼前··无论外表多么无害,只要被这些东西缠上,这个人就可以跟死亡接吻了。
“干脆溜了好了,溜了溜了·”·深深地知道这些东西的危险- xing -,‘赶紧跑路’四个大字在路鹿的脑中刷频,可惜他怕遛了的举动会让‘那个东西’生气,只好按捺住跑路的念头,老老实实地站在原地。
“不要做多余的事,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好了·”·路鹿目不斜视,慢悠悠的数便利店地板上的砖,可是他不想管,那两‘人’的声音却总往他的耳朵里钻。
叫的太大声了··“蜡烛蜡烛”·穿着蓝裙的何蓝站在货架前挑蜡烛,可能是她的动作太慢了,娃娃叫的一声比一声凄厉,最后声音大的像店里播放的音乐一样,尖利的刺耳。
“蜡烛,拿那个白色的蜡烛”·何蓝感到娃娃在衣兜里的爪子挠了自己一下,这让她吓的一哆嗦,同时娃娃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这让她十分心虚,忍不住总往路鹿那里瞄。
他不会听见吧·虽然知道常人是听不见娃娃的声音的,但她还是感到心虚,好在便利店的小哥和她周围的邻居一样,不管娃娃闹腾的再厉害,也像个聋子一样,不管不问。
这让何蓝更确定娃娃具有魔力,但有时候也会暗暗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会不会是她换上幻听症了··但是在她请了娃娃的当天,跟她有竞争关系的女主播就出了车祸,而且她一直看不顺眼的闺蜜也突发精神病,砍伤了一个人,当天晚上就被送到精神病院了。
她实在无法用巧合解释这些事··第一次养娃娃就有这样的受益,何蓝感到很兴奋,也有对未知的畏惧·但是娃娃带给她的好处实在是太大了,于是她放下了这点不安,屡屡用娃娃诅咒看不顺眼的人,把那些讨厌的人都整进了医院,再也不能阻挡她的路。
可是,她没想到娃娃竟然那么难养··一开始娃娃老实干活不求回报,渐渐地向她要血食·再往后娃娃提出的要求越来越多,让她觉得非常不耐烦,就没有听它的,把它锁到一个抽屉里眼不见为净,谁知她才没理它一分钟,恐怖的事就降临到她身上了。
那天她遇到了两小时的鬼打墙,死也走不出自己的房间,而且逐渐地她的天花板上开始流血,最后她忍不住爬进了被子里瑟瑟发抖,结果娃娃竟然从抽屉里跑了出来,用爪子扒开了她的被子,坐在她的枕头边狰狞地看着她……·那天的记忆太过恐怖,让何蓝想也不愿意想。
但是自从那天起,她就再也不敢不听娃娃的命令了,娃娃让她放血她就放血喂给娃娃喝,娃娃让她买蜡烛她就买蜡烛,俨然成了娃娃的傀儡··就像现在,娃娃让她买那盒白色的香烛,她就不敢不从。
她乖乖的从货架上取下蜡烛,顺带买了娃娃要的香油,走到收银台前准备付账了··“五十二块三·”路鹿扫码报价道··“给你,不用找了。”
娃娃催促的紧,何蓝心里慌张,就懒得找钱,既然何蓝不要,路鹿也强求,他巴不得何蓝和娃娃感觉离开他的视线··知道一个诡异的娃娃就在他身边,他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要是晚上便利店能来个道士,哪怕能来个- yin -阳师也好啊·”·对灵异现象深恶痛绝,路鹿十分期望便利店里能来一个有法力的道士··本土的和尚和道士他求了个遍,哪怕是岛国的- yin -阳师他也见过,结果他们都是骗子,没有一个是真有法力的。
他们给的护符完全不起效,遇到鬼连自燃都做不到·直到他把一张符篆扔到了一只鬼身上,结果遭到了鬼的嘲笑,差点把命丢在哪儿,他才确定本土的道士和尚都是骗子,遇到鬼他们自己都要着慌。
作者有话要说:主角的世界是灵异位面,是不是很惊喜·第十四章 ·看到何蓝付了钱后慌慌张张地就像跑,路鹿很想提醒她一句,留这个娃娃在身边会有大祸事。
然而他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是别管别人的闲事好了··根据他对鬼的认识,缠上何蓝的鬼绝对是她自己请的,属于养小鬼的分支··请神容易送神难,自己作死谁也救不了她。
而且养小鬼的一般都有不可告人的企图,这样的人管了也是给自己找麻烦··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心安理得的收下何蓝给的一百块钱,路鹿继续趴在收银台上和死狗一样。
他的身体和咸鱼没有区别,好在他的脑子还没进水,暂且还能动··根据类聚定律,在一个地区遇到一只鬼,他有很大几率会在这个地方碰到其他鬼·以他在初中的经验,遇到鬼最好的办法是跳级转校,可是现在走他舍不得这家便利店。
开便利店虽然闹心了点,让他的经济出现困难,但是便利店让他见识到了无数可能,只要他开店,总有机会遇到能够驱鬼的人·只要遇到一个,他就可以摆脱被鬼缠着的- yin -影,和普通人一样在阳光下生活了。
为了这种可能,他都要留在这里,等待可以改变他命运的奇迹··何蓝走后,便利店陆陆续续地又进来几个客人,等他们走后路鹿都快饿成咸鱼干了,在他的千呼万盼之下,安闲终于回来了。
“小老板,这是今天的午餐·”·安闲带着一袋小笼包回来了,路鹿一看到小笼包,就垮下了脸··“天天吃包子,咱俩都快变成包子了。”
“没办法,包子店离这里最近,或许你想吃面包吗”·听到面包,路鹿就更不好了·便利店附近新开了一家面包店,里面的面包物美价廉,十分新鲜,所以周遭的居民都去那里买面包,这也直接导致了便利店里的菠萝包卖不出去。
“不,吃了一个礼拜我再也不想吃面包了·”·恹恹地接过袋子,路鹿缩回房间啃小笼包,一边啃一边丧气··还别说,虽然吃了好几天,小笼包一咬就会流出滚烫肉汁的口感还是那么美好,丝毫没有因吃多了而变得腻味。
怪不得这两家店比自己这家店生意好多了··路鹿彻底没有竞争的打算了··啃完小笼包,路鹿继续画稿,为了生存一直奋斗到了晚上,等安闲走后,他才放下画笔,反锁上门开始新一天晚上的开店。
临近六点半的时候,宋程准时到便利店里用功读书,而路鹿也接待了几个画风不同的客人,可惜其中都没有他心心念念的道士和- yin -阳师··“您好,欢迎光临”·临近九点钟的时候,门口突然又发出欢迎客人的响声,路鹿反- she -- xing -的往门口看去,却没有看到一个客人。
路鹿揉了揉眼睛,确定没有眼花,喊了几声也没有声音传出后,他终于确定没有来一个隐形人客人··“这个门铃坏掉了吗明天送去保修好了。”
路鹿在备忘录上记下这件事,准备明天问过安闲再去联系维修人员,然后接着低头看他的绘本··“哗啦哗啦~”·“哗啦哗啦~”·就在门铃响完的五分钟后,便利店里突然传来了拖东西的声音。
发生了什么事·正在翻绘本的路鹿迷茫的打量了便利店四周,他看到宋程正在认真地看书,声音并不是他传出来的,于是他缓缓平移视线,最后把目光投向了声音传来的地方。
“砰”·他看到有一盒玩具掉到了地上,这让他感到十分惊奇·于是他赶紧站起身,走到玩具掉落的那个地方··从货架上掉落下来的是一盒玩具桥。
路鹿弯下腰摸向玩具桥,想把它拾起来放回货架,谁知他用了吃奶的力气,也没能把那盒玩具拿起来··这时,路鹿再傻也意识到不对劲了··使劲了力气也拿不起来,路鹿干脆松手不捡玩具盒了。
松手后,路鹿开始仔细观察玩具盒的周围,找了半天后,他才找出不对的地方来··在紧贴玩具盒的地面,有一个不起眼的红色的小点,一开始他还以为是玩具盒上的凸起。
但当他定眼观察后,他才发现这点凸起上有块肉色的东西在动,他蹲下身,才知道这块凸起是个人,而那块肉色的东西是这个小人的胳膊··这就是童话故事里小人国的小人吗·路鹿提起精神开始细致地观察。
紧贴着玩具盒,这个传说中的小人只有半个小指甲那样高,即使仔细看,盯着他也是一件很费眼力的事··小人穿着红色长袍,还带着同款颜色的红色兜帽,所以在玩具盒红色的包装下非常不起眼,要不是他露出了他的一截胳膊,还举着一根类似教鞭的东西,路鹿准要再费一番功夫才能找到他。
这个小人就是这次的客人了··看着小人,路鹿心里升起这番明悟··看看掉落的包装盒,再看看只有半个指甲盖那样大的小人,路鹿充满了钦佩之情·没有错的话这盒玩具桥就是这个小人弄下来的,以他小小的体型,能做到这种事相当于拖动了一座小山。
在地球上力气最大的是蚂蚁,虽然蚂蚁的体型小小的,但是它能举起超过自身体重400倍的东西,还能拖动相当于自身体重1700倍的物体,然而和眼前的这个小人比起来,‘大力士’蚂蚁简直被比到了泥里·这盒玩具桥少说也有五千克,这样看来红袍小人何止拖动了千倍的东西,他拖动的明明是不逊于自身体重万倍的物体·而且路鹿回想起之前的一个片段,刚才玩具盒有一段时间是悬空的,这说明小人不光能拖动,还能搬动超过自身一万倍的东西。
不算路鹿还没有概念,但一算他就知道这个小人究竟有多恐怖·如果这个小人和自己一般大,以他的力气来看,这意味着他可以轻松举起一座大楼·这是何等恐怖的力气·此时路鹿不得不庆幸小人只有蚂蚁大点了,如果小人和自己一半大,他都不敢想象小人能把便利店搞成什么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门铃被大宇宙的意志魔改了,所以只要有客人来就会响··另外体重的问题我用计算器算过,但不知道对不对,如果有专业人士了解请提出错误,我立马改。
第十五章 ·在路鹿观察红袍小人的时候,小人也在观察他,觉得路鹿观察够了后,小人出声道:“你是这家店的店主吗我要买这座桥·”·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因为小人太小,所以路鹿几乎看不见他张口的动作,但是小人虽小,声音却特别洪亮,比一般人的声音还大,对此,路鹿不禁发出了疑问:“我怎么能听见你的声音”·“这是扩音术的作用,我是个法师。”
原来这个小人是法师,怪不得之前能把那么重的玩具桥举起来,那应该也是法术的作用吧··此时路鹿恍然大悟,他也明白了小人之前手里举得东西是什么。
根据他看西幻大片的经验,小人手中的‘教鞭’应该是一种叫法杖的东西,不过这根法杖长得太像教鞭了··“你好,法师先生,我是路鹿·”·“我是杰尔西。”
红袍法师点头致意道··法师说要买桥,虽然他没有解释原因,路鹿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依法师先生的能力,他能在两分钟内从门口跑到盛放玩具桥的货架,而且能把比自身重一万倍的东西举起来,自然是不需要桥的。
路鹿估计即使没有桥,法师先生也会用‘飞空术’之类的法术渡河··路鹿猜测法师买桥是为了运送物资,如果不是他自己使用,那么他买桥就可能是为了帮助他人,路鹿不能亲眼去法师的世界一探究竟,但想来也就这几个原因。
但是不管杰尔西是为了什么买桥,路鹿都觉得很有意思·小桥在他的世界只是个玩具,但在杰尔西的世界,显然是能起到实际用途的,这让他感到兴奋,觉得小时候的梦都在此时圆了。
在小时候看《格列佛游记》时,他就幻想过有一群小人会住到他家里,他给他们造房子,然后把自己的糖果分享给他们,再用画笔画下他们有意思的生活,可惜小人国是童话家们编造的一个故事,直到他长大,知道故事是假的,才失望的放弃了这个幻想。
只有在梦里,他才会偶尔梦见小人们一起把滚圆圆的糖果滚到房子里的场景··梦迟迟没有圆,路鹿只能翻绘本来满足他对童话世界的畅想,而现在知道世界上确实存在小人,就算不能到他们的世界见识一番,他也觉得很满足了。
因为杰尔西没有求助,所以路鹿觉得他完全可以担负玩具桥的重量··果然,在同意了杰尔西买桥的要求后,杰尔西挥动法杖,毫不费力地飞上了他的手掌··在杰尔西在他的手掌上落地后,那盒玩具桥也飞到了和他的胸口等高的高度,随着他的移动亦步亦趋地漂浮在他身后。
魔法真是太方便了··路鹿有一丝小小的羡慕··走到收银台前,路鹿把手平放,让杰尔西走在桌面上·而在杰尔西的指挥下,那盒玩具桥也和他一同落到了桌面,落的稳稳当当的。
“店主,如你所见,我们之间的体型千差万别·”杰尔西有条不紊地道:“不光是我,我们世界的物质也是如此·在差距巨大的体型下,我们世界的珠宝在这里是沙砾,黄金在这里是尘埃,如果要凑足买桥的钱,至少也要半人高的黄金才行(小人国标准),然而即便如此,它也没有你的小指盖大。”
“如果仅仅是几次还行,我的积蓄足以支撑,但是考虑到未来我还会时常来这里,这无疑是很不明智的选择·”·“那么,我唯一能交换的就是知识。”
“可以使一个人成为法师的知识·”·成为法师路鹿不得不承认他有些心动,就算他不一定具有修炼魔法的体质,但是杰尔西的话十分诚恳,诚恳到让路鹿感慨万千的程度。
按照发展论来讲,越古老的世界知识越贵重·推及到奴隶制的年代,知识是只有上层阶级才有资格把玩的物件,而这种能让人成为超凡者的知识,就更是无价的··客观的说,在那种不走科技流的世界,一个人的力量直接决定了他的社会地位,而获取力量的途径,自然就是知识。
路鹿觉得杰尔西很大方,也认为杰尔西说的很有道理,看的很透彻·小人国位面的珍贵珠宝在路鹿的世界一文不值,毕竟钻石小到比沙砾还小就没有什么价值了·而用金子付账,无疑会对他们世界的金融体系造成重大打击。
如果杰尔西所在的国度是和中世纪的小国一个水平,几次交易恐怕就会抽空他们国家的所有黄金,而当黄金退出市场,最高面值的货币变成银币,那画面是路鹿也不忍直视的。
所以杰尔西做出的决定竟是非常合适的了··“法师先生,感谢你的慷慨·”路鹿真情实感的说:“知识是无价的,以后你来这儿,便利店的东西随你取用,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也务必跟我说。”
杰尔西颔首,然后他示意路鹿拿出笔记本,他要口述魔法笔记的内容··在杰尔西的世界,如果他想传授魔法的修炼方式自然不用这样麻烦,他向学徒扔一本魔法书就好了,等学生们看完后,再给他们解答疑难。
而在这个世界,路鹿那么大只,根本看不了他们世界的书,所以他只好口述,先让这个‘巨人’抄完魔法书再说··魔法书的内容很多,好在今晚再也没有别的客人来,于是路鹿按照杰尔西的口述,一直在电脑上码到了凌晨,直到最后一个字写完,杰尔西才停止了叙述。
“这就是魔法书的全部内容了,你先慢慢看,有什么不懂的我下次再来讲·”心中惦念着桥的事,杰尔西没有再和路鹿交流,直接表达了回去的意图··“法师先生,我把你送到门口吧。”
“谢谢,不用·”·杰尔西摆了摆手,只见他使用敲击术,跳上玩具盒站稳,然后玩具盒就腾地一下飞到半空,载着他向门口飞去··不过转瞬,杰尔西就消失在门口,那玩具盒也随他到了小人国的世界。
“御盒飞行”·路鹿被这种- cao -作惊呆了,同时考虑起自己学会魔法后该如何- cao -作,或许御画板飞行也是很有时髦值的选择··第十六章 ·如同杰尔西所料,当玩具盒经过门垫上空的时候,他就被传送回自己的世界了。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他能看出便利店的店主有些激动,或许他表现的很不明显,但是对他来说,这个巨人的体型太高太大了,他的每一个微表情都很明显,他眨一下眼睛,都似山岳在晃动。
所以,透过他皮肤的颤动,读过人类学的他就知道店主是抱着何种心情了··在杰尔西眼里,‘巨人’的表现很夸张,但是他明白,这是他的错觉,如果巨人和他一般大,那么他的表情就不明显了,而会和他的表情一样。
对,就和他的表情一样··和巨人一样,杰尔西受到的震动也不小,而且他有证据证明自己受到的震动比巨人还大··只是他太小,巨人看不清他不自觉握紧的拳头罢了。
虽然是冷静自持的法师,但是刚到便利店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想扔个禁咒过去·如果不是有个信息告诉他,巨人们永远不可能到他的世界,他早磨刀霍霍向巨人了。
就像路鹿第一次看到小人,杰尔西也第一次看到巨人·在经过一个个货架挑选东西的时候,他就分神在想,如果这个巨人诞生在自己的国家,会给世界带来多么大的灾难。
一个连小指甲都有四个他大的巨人,如果到自己的国家,几个星期就会把全国的东西都吃空··以他们的世界,根本供养不起如此巨大的生物,就算只有一个,他们的世界也离末日不远了。
好在,头脑中的那个声音告诉他,这种事永远也不可能发生··这让他放下了准备释放禁咒的法杖,同时觉得无比的安心……·但是很快,他就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这很不正常··被莫名其妙的传送到一个奇怪的世界,而且这个世界除了他,都是庞大的物体,他怎么可能会莫名其妙的安心·越想他越觉得可怕,原本他只以为把他传送来的是一个精通时空法术的生命,结果那个‘生命’不但精通时空法术,连人的意志也能影响。
在不知不觉间,他竟然放下了所有的警惕,全盘接受了脑中一切不合常理的存在·如此毫无怀疑的人,怎么可能是那个对一切都抱有质疑的法师·知道自己的感知被摆布了,但是尽管知道这点,法师还是对路鹿充满了信任,他知道这很不正常,然而他毫无办法。
那个把他送来的‘生命’,或许连‘生命’也不是的东西,实在是太厉害了··就算他知道一切都不对劲,也无法摆脱法术的影响,反而对便利店的一切都抱有信任。
甚至于他都开始找理由说服自己,比如那个便利店的店主虽然长得高高大大,看起来经历过一些事,心里素质不错,但是他身上有一股学生气,和自己那些刚离开魔法学院的学徒很像,还有一丝学生的天真,对他没有威胁。
·在那个可怕法术的影响下,他连自己的意志都不能控制了··法师悲哀的想··法师无比明白他对路鹿的一切分析都是受那个‘法术’的影响,但是在无奈与头疼的同时,他也觉得自己的分析没有错。
‘法术’只是把他往信任便利店的方向引,但是分析都是他自己做出来的,从这点上,他凭自己的意志对路鹿有了一丁点儿信任··虽然离开便利店后他对那一丁点儿也抱着怀疑态度。
一个真正的法师,他的习惯一定是质疑一切··离开便利店后,法师终于摆脱了巨大空间给他的压抑感··周围的一切都比自己大无数倍,并不是一件让人舒服的事。
偶尔在这样的空间里闲逛,恍若小时候听的童话故事,有一种历险的趣味·但是在里面呆久了,一定会被那空旷的世界压垮··只要在里面待五分钟,就会有种被世界抛弃的感觉。
那里终究不是适合小人生活的世界··站在玩具盒的边缘,杰尔西俯瞰着身下的世界,小心翼翼地- cao -控玩具盒的走向,找了一个空旷的地方落下··直到玩具盒在平地上完全放稳,杰尔西才放下心。
平时释放禁咒的时候他也没有这么小心,但是玩具盒对小人国的居民犹如一艘浮在天空的巨型船,不甚坠落会把一条街的房屋给压垮的··毕竟,这可是能一座能横跨加里敦河的大桥啊。
在杰尔西突兀地出现在天幕上空的时候,斯纳城的居民们就注意到了这幅壮观的景象·硕大的玩具盒让很多居民感到不安,他们怕这个大家伙会不打招呼的落下来。
于是,为了稳定市民们的情绪,也为了防止这个大家伙给斯纳城带来灾难,会飞空术的法师们纷纷飞到了天空中,想要一探究竟··“快看,是杰尔西魔导师”一个精通飞行的法师第一时间发现了站在盒子边缘,正在掌握平衡的法师先生。
这位精通飞行的法师是杰尔西的崇拜者,他觉得这样的杰尔西酷极了,然而考虑到市民们惴惴不安的心,他遗憾的放下了想要多看几眼的念头,使用扩音术朝下面的居民报信:“大家不用担心,是杰尔西魔导师来了”·“原来是杰尔西先生啊。”
“知道是法师大人我就放心了·”一位带着羽帽的女士捂着胸口道··在杰尔西法师的世界,法师是一个非常受人尊敬的职业·这不仅是因为法师拥有强大的力量,更因为法师能给世界带来繁荣。
以斯纳城为例,这里的法师可不是那种只需要端坐在法师塔里研究法术的法师··一方面,他们确实是在法师塔研究法术,但是当斯纳城有了麻烦,他们也会离开法师塔,前往农田负责降雨、在洪涝的时候把水蒸发,以及地震的时候负责市民们的安全,驱除雾霾等等等等。
因为这些法师的帮助,这个世界的人们活的很幸福,尤其是在斯纳城这座法师云集的城市,经常有法师顺手使用法术帮市民解决困难,在这样的情形下,法师受人尊敬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第十七章 ·听到扩音术传来的消息,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了站在天幕中的是杰尔西·于是放心的人们纷纷散去,有好奇的法师和市民赶往盒子降落的地方,兴致勃勃地看杰尔西想做什么。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在众目睽睽之下,杰尔西用碎裂术撕裂了盛放玩具桥的纸盒,然后- cao -纵玩具桥落在河岸的两端,稳稳地扎了下去··“我没眼花吧那是什么”·“是桥杰尔西先生在河上安放了一座桥”·河岸上的人欢欣鼓舞,庆祝自己又见证了一个奇迹,而在河里行驶的人全都惊呆了,他们没想到竟然可以有这种- cao -作。
正在河里打渔的渔夫看到水面突然多出一大片- yin -影,不由抬头,看到了头顶漆好的木头,张大了嘴巴;在行驶的商船远远看到前面多出一座桥,不由放缓了速度,结果桥洞很高,比斯纳城最高的船还高上一些,他们安然通过去了。
“法师先生,我们可以在桥上走走吗”有几个少年跃跃欲试地问道··“等一分钟·”·杰尔西阻止了想要上桥的人,然后一连打出了十个加固咒,直到他确认桥非常结实,才挥手表示桥可以用了。
得到法师的许可,几个少年一声欢呼,就兴高采烈地跑上桥,还故意在桥上使劲跳,想试探桥的坚固程度··这些少年在故意作死,但正在岸上围观的法师给了他们勇气,如果他们不慎掉下去,法师不会束手旁观,而且杰尔西先生是斯纳城最强的法师,他带来的桥一定不会有问题。
少年们蹦蹦跳跳地在桥上奔跑,看到这一幕,不少围观的人也心动了,于是他们纷纷提出了想要上桥的要求,杰尔西都一并许可了··已经确认了桥的承重,没有再停留的必要,于是杰尔西施法把玩具盒切成大小不一的小块,卷起一阵狂风,然后他在风中踏在了一块割成正方形的纸片上,和其他纸片一起飞向学院。
来自异世界的任何物质都是有研究价值的,如果能研究透玩具盒的构成成分,他们就能对异世界有更多了解··而且这次的经历给他提了醒,异世界的人不一定都跟他们一样大,如果异世界的人都是‘巨人’,那他们以后的探索就必须更加小心了。
杰尔西离开后,已经有不少人从桥的这一边走到那一边了·见状闻讯赶来的商人也试探着把马车赶上了桥,最后安全地到达了对面··看到陆陆续续成功渡河的商人们,停留在陆地上的商人眼睛都亮了起来。
妨碍通商的最大的阻隔就是交通,现在水路和旱路都通了,意味着他们以后能更快更方便的达到对岸·这样一来,他们就能从魔兽森林运输更多的货物到斯纳城,再由斯纳城销售到各地,赚取更多利润。
在商人们忖度这座桥能给他们带来多少好处的时候,有造桥师也盯上了这座奇异的桥··造桥师越看越玩具桥越觉得神奇,最后他完全看痴了··他完全想不出这种桥是怎么造出来的,他本以为这座桥是法师从什么地方抢过来的,而现在他十分羞愧,他不应该怀疑法师的人品,因为这种桥不是人力所能造出来的·难道是杰尔西先生用法术造出来的桥吗·造桥师仔细盯了会桥,又摇了摇头。
“师傅,你看出来桥是从什么地方抢来的吗杰尔西先生是不是从讨厌的底比国抢来的”·“蠢货,你胡思乱想什么呢,杰尔西先生是做这种事的人吗”·造桥师忘记了刚才自己也以为桥是杰尔西抢来的,但这不妨碍他教育徒弟。
“这桥不是从什么地方抢的,或者说,这座桥根本不是人能造出来的就连法师也不行”造桥师严肃地道··“不可能,怎么会有法师做不到的事呢”像这个国家的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徒弟相信法师是万能的,所以他完全不相信师傅的话:“法师会那么多法术,一定有一个法术能造桥”·“小家伙。”
造桥师嘲笑道:“法师老爷们是伟大的,但是有一种东西是只有我们造桥师才知道的,那就是桥·”·造桥师指向桥,对徒弟道:“你仔细观察那座桥,能观察出什么”·“呃,这座桥是木头做的,上面漆了自然的红色,但是桥上有很多坑坑洼洼,做工粗犷,造桥的人很不用心”徒弟边说边偷瞄师傅的脸色,生怕自己说的哪里有不对。
“还有呢”师傅背着手淡淡地道··“呃……还,还有什么”徒弟想得满头是汗,最后胡乱猜了一个:“桥上刷了油漆,油漆的颜色很漂亮”·“呵呵。”
造桥师发出了一声冷笑:“你再仔细看看,桥的纹理自然吗”·“当然自然了,这不是一目了然吗”·徒弟觉得师傅怎么会用这么简单的问题考验自己,一边自信洋洋地说出了答案。
然而他刚说完,就又出了一身冷汗··造桥的木头是一块块的,而且这么大的桥,不可能是一棵树上的木头造的,所以桥的纹理不会如此自然··而眼前这座桥呢·桥上的纹理十分和谐,虽然纹理大到惊人,但还是一目了然的流畅,就好像,整座桥都是一块木头削成的。
整座桥都是一块木头削成的,就好像拿起块木头,随手做个玩具桥给小孩似得……·这怎么可能·他被自己的猜想吓到了··然而不管他再怎么看,桥的纹理还是那样,于是他不敢置信地看向造桥师,结结巴巴地道:“师傅,这,这不会是一块木头雕成的吧”·“你没看错。”
造桥师肯定了他的判断,同样疑惑地道:“从木头的纹理上来看,这确实是一块木头刻成的,但是,世界上哪里有这么大的木头呢”·师傅想不出来法师是从哪里找来如此大的树造成桥,为此苦恼了几天,但是很快,他就不为此感到奇怪了。
杰尔西回来的第七天,法师议会公布了找到大人国的消息···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第十八章 ·抄完完整的魔法笔记后,路鹿又复印了两份备份··然后,他就开始按照步骤默念口诀冥想,可惜收效甚微。
像宋程一样念念有词了一个晚上都没有一丝感觉,但路鹿并不着急,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魔法那么高大上,他早做好了一年半载都不会有成果的打算··甚至于,他一辈子也学不了魔法也不奇怪。
因为知道自己能修习魔法的可能太小了,所以他没有把大部分时间花在魔法上,而是照常生活,只有晚上看店的时候才会练习一会冥想··然而虽然他没怎么上心,练习冥想还是需要精力的。
于是每次他一投入,总是会被趁虚而入··比如某只厚颜无耻钻到他头发里捣乱的仓鼠··把仓鼠从乱成鸡毛的头发上抓下来,路鹿理好头发,这才抽出空来修理仓鼠。
他熟练地拿出几颗瓜子剥好放在收银机的顶端,然后一手按住仓鼠的短尾巴,闭上眼继续练习冥想··“吱吱~吱吱~”·仓鼠久闻瓜子的香味却够不着,最后终于急了,它捧起路鹿的手指,一个劲摇晃,当路鹿把目光投向它,它又乖巧地一屁股坐在桌子上,可怜巴巴地看着路鹿。
“呵呵,现在知道求饶了,这都几次了·”因为知道仓鼠有智商,喜欢装蠢骗人,所以路鹿对它毫不客气:“以后还敢不敢了·”·“吱吱吱吱”仓鼠一边叫一边使劲摇头,看到它快把自己的圆脑袋摇晕了,路鹿才松开它的尾巴,任由它轻巧地爬上收银机,捧着原味瓜子大快朵颐。
“唉,养只仓鼠真麻烦·”·看着仓鼠蠢萌蠢萌地样子,即使知道它是装蠢,路鹿都忍不住叹气··“小哥,遇到什么烦心事了”·路鹿抬头,发现进来的竟然是一位熟客。
来自末世位面,曾经在这儿买了一个肉罐头的赵雪··“你怎么进来的啊”路鹿问道··“喏,这块石头·”赵雪拉出拴着一块红石的项链道:“等它微微发烫,默念要到便利店来,就能到了。”
路鹿点头,赵雪说的和其他客人说的大同小异,有些客人丢了红石,就无法到来·而有些客人智商比较堪忧,忽略了红石的作用,也再也到不了便利店,所以路鹿遇到的熟客很少,常来的那几个他都记住了。
“那么,你今天来想要买什么”·“那个呀,我自己挑行了,你继续和仓鼠玩吧·”赵雪笑嘻嘻地朝路鹿摆了摆手,然后垂涎欲滴地看着仓鼠,惹得仓鼠瑟瑟发抖。
仓鼠在便利店里呆了一段时间,感到生活十分惬意,比风餐露宿、在猫爪子底下求生舒服多了·然而,便利店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在店里,它最讨厌两个客人,一个是宋程,另一个就是赵雪。
每次到来,两个人都会朝它流口水,而且还厚颜无耻地向店主讨要它,要不是店主意志坚决,它就要变成鼠肉火锅了·鼠标毫不怀疑,那两个人就是这么坏,和黑心的猫一样坏·鼠标至今还记得,店主用一瓶鱼罐头救了它的命,虽然店主经常威胁它,但是它通过自己的经验看透了他色厉内荏的内心,这样一个人类,再怎么欺负他都不会变成鼠肉火锅的·可能是鼠标太过得意,路鹿本能地感到它在想什么坏事,于是他不善地瞪了它一眼,让它放老实点。
哼,凶什么凶,我又没干什么坏事·你,你连想也不让人家想吗·鼠标陷入了委屈之中,一蹬腿跑回了自己的窝伤心去了,路鹿没察觉到它委屈的内心,任由它回屋睡觉去了。
赵雪在货架前遛了一圈,就拿回了三大包东西来了,这次她的速度很快,路鹿一看就知道她有备而来··“三袋康师傅牛肉面,你确定吗”路鹿知道赵雪有多喜欢肉罐头,这次没拿,让他有点诧异。
·而且,这次赵雪聪明多了,她拿的是五连包一大袋的泡面,一直拿了三袋··“小哥,你说,你们这儿怎么没有一箱箱地泡面呢怎么都单买啊,不麻烦吗”·“不麻烦,轮箱卖我就要吃土了。”
白天的客人可没有一箱箱买东西的,论箱搬都是晚上的客人,路鹿又不傻,自然不会把成箱的东西摆在店里,连八宝粥都拆成散装卖了··“啧,真小气。”
赵雪抱怨了一声,但是并没放弃,因为她这次有备而来,知道怎样才能打动这个小气的店主了··“小哥,不是我说,我给你的金银你不会到现在还没卖吧”她试着打探道。
“没有,现在当铺和金店都要发票和身份证,有的还需要质保书,少一样都不肯收·要是有办法解决,我早就拿去换钱了·”·路鹿只求吃饱不饿死,能用钱干点想干的事,所以平时接单不多,剩下的时间就画他想画的画,然而现在经济发生了危机,他不得不放下了自己的喜好,先解决了生活所需再说。
一听到这句话,赵雪就知道路鹿节- cao -很低了,其实他也想换钱,只是没有门路而已··明白到了这儿,赵雪不由暗叹,从古到今就没有像她这样买东西这么麻烦的。
但是麻烦归麻烦,她只有这一个地方能获取食物,所以她还是得听取路鹿的麻烦,甚至要把他的麻烦当自己的麻烦··于是,为了让路鹿多卖点东西给自己,她也是豁出去了。
“小哥·”她神神秘秘地道:“我有一个办法,能不要证就把东西卖出去·”·看到路鹿探过头来,她心里一喜,接着故作深沉道:“一看你就是家境良好的孩子,不知道下九流的办法。
我告诉你,你先找一家不那么正规的店,然后这么说·”·“掌柜的,这是我妈的首饰,我急得和哥们搓两把,你就先把钱给我兑了,等我有钱了一定来赎。”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赵雪说完,就转眼观察路鹿的脸色,结果她看见路鹿脸上一阵古怪,最后不忍直视地转过了头··路鹿知道赵雪说的挺有道理,而且可能是老司机,但还是觉得有种羞耻满满的感觉。
如此掉节- cao -的方法,实在太考验人的下限了·而且……为什么你会这样熟练啊·你到底干过这种事多少次了啊·第十九章 ·路鹿心里这样想,也耿直地说了出来,这让赵雪有些不好意思了。
“这,这我也是听同伴说的·你可别误会,在末世来临前,我也不是做那种事的人”·赵雪尴尬地一笑,看路鹿的表情,明显是不信的,但是他又不能到自己的世界去查证,所以她就假装不在意地样子,又开口道:“店主,我告诉了你变现黄金的办法,你就让我多拿两样吧。”
为了表示诚意,赵雪在桌子上拍下了一排金条,全是银行发行的标准金条··在末世来临后,银行体系不出意外的崩溃了,而取代了黄金位置的就是晶核,这是末世里唯一的硬通货。
一下拍出了五条200g的金条,赵雪一点也不心痛·按照如今的物价,五条200g的黄金在基地里只能换两包老坛酸菜牛肉面,只能顶两顿,而在便利店这里,能换十五包泡面(一大袋五小包)。
不管路鹿给不给她优惠,她都大赚特赚了··能拿十五包泡面赵雪都十分满意了,但是人总是要有梦想的,所以她希冀地看着路鹿,希望他能松松口,让她多拿一点东西。
“好,你先多拿两样东西吧,后面的等我换到钱再说·”·路鹿对赵雪说的话充满了市侩,不过这也没办法,艺术家也是要吃饭的,总不能向父母要钱啃老吧。
得到路鹿的许可,赵雪喜滋滋地奔向货架,又拿了两盒最大型号的牛肉罐头··康师傅牛肉面的包装上虽然印着牛肉,但是吃过泡面的人都知道,泡面里面除了牛肉味的料包是断然不会有一片肉的。
所以为了吃一顿真真正正地牛肉面,赵雪没有选择其他更实惠的东西,而是毅然拿了牛肉罐头··用一个大号塑料袋装满了这些东西,赵雪没有多留,带着东西就离开了便利店。
因为前一次的经验,所以这次赵雪还是在一块没人的地方进便利店的·回到自己的世界以后,她小心地把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刮掉,然后提溜着一堆东西往集合的地方跑。
“同志们我带好东西回来了”·“噢噢噢赵姐回来了,你找到了什么吃的”·赵雪的队友们远远就看到自己的队长拎了一大袋东西回来,每个都激动的不行。
他们只在早上吃了一个杂粮饼子,根本不顶饱,肚子早咕噜噜地叫起来了··他们只指望中午能打死一只异兽,就算难吃也能填饱肚子,没想到队长出去一趟竟然找到好多东西,只要有一样能吃的,他们就能大饱口福了。
“你们看,我都找到了什么”赵雪摊开塑料袋,得意地朝她的队友们展示··“泡面还有肉罐头”·看到一大摞泡面,一个年纪最小的队友惊喜地叫了出来:“赵姐你太行了,跟着赵姐果然有肉吃”·这个年纪最小的少年喜滋滋地把泡面从塑料袋里拿出来,垂涎欲滴,不过他十分乖巧地没有拆开包装,而是静静地抱着,没有队长的指令坚决不动。
看着少年的举动,赵雪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她在末世里见惯了各种人间惨剧,但每次遇到悲惨的事,她还是不能熟视无睹··以少年的年纪,如果在末世前,他还是读初中的年纪。
然而末世降临后,他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与丧尸战斗,否则就吃不饱饭··因为少年的年纪最小,所以他们这队人平时对少年都会多加照顾,可是不管他们怎么多分吃的给少年,少年还是一天天的消瘦了。
无法,末世的食物实在是太稀少了,他们自己都吃不饱,更何况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年··可能是营养不足的原因,少年的身高一直是那样,永远长不高·幸好少年自己不在意不到一米六的身高,只关心每天能吃什么。
看到队友没都饥渴难耐的样子,赵雪也不再拖延,直接让擅长煮饭的撑起一口大锅,就地开始煮泡面··知道有泡面吃,这次队友们都纷纷帮忙,麻利地烧开了水。
然后在众多目光的期待下,厨子郑重地拆开了五包泡面,一包一包地下了水··“倒料包,别忘了倒料包啊”·怕厨子忘了加调料,做坏了这顿难得的美味,少年不住的嚷嚷,结果看到厨子‘你以为我会忘了加调料,真是太天真了’的目光,他讪讪地摸了摸鼻子。
“大哥,我当然相信您·心急,我是心急·”少年为自己辩解道··没有鸡蛋,也没有切碎的白菜,更没有水淋淋的油菜,只要把泡面加到锅里等三分钟就好了。
平心而论,在末世前是厨子的大厨从来没有做过这么简陋的菜·但是现在是末世,所以他用自己最珍重地态度煮好了这锅泡面,因为两年没吃饱,他对泡面的味道也挺期待的。
因为是开始,所以泡面一浸入沸水中,浓郁的调料味就飘出了锅子,渗到五人的鼻孔里,让他们不由张大了嘴,生怕吸漏了含带着泡面香气的一口空气··哪怕在不久以前吃过午餐肉罐头的赵雪也按捺不住。
她是在便利店吃过肉罐头,喝过啤酒,享受过一顿,但那些不是泡面啊·泡面这种东西,是连吃几顿会腻,但是每隔一段时间不吃,你就会无比想念它的一种东西。
尤其是赵雪他们,在末世里已经一年多没摸过泡面了··“大厨,泡面什么时候煮好啊”面对食物,这些最有耐心的丧尸猎手也显得焦躁不已,连三分钟也等不住。
也不怪这些猎手们抵制不住诱惑,因为泡面不同于别的食物,最能满足人的味蕾··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要知道近半年来,猎手们最好的一顿还是在表彰的时候。
那天他们小队分到了整整十斤白米,他们煮了一锅香喷喷的大米粥,珍惜的喝了七天,才拌着杂粮饼子把粥喝完··“好了,泡面煮好了大厨,我们可以开吃了吧”·三分钟一到,大家就纷纷怂恿大厨把泡面舀出来。
而大厨自己也忍不住了,于是他拿起勺子把面平均分到每一个人的碗里,并在每个人的碗里舀了同样多的汤,才宣布开吃··第二十章 ·“汤就放这儿了,想喝汤自己用勺子舀,有整整一锅呢”·说完了这句话,厨师也忙着加入了泡面大军,想要感觉尝尝这来之不易的泡面了。
“等等,先别急着吃,这还有肉罐头呢”·赵雪也急着吃泡面,但她没忘记罐头:“这儿有两盒罐头,拆开每人分两片牛肉,今天把它给解决了。”
他们在外面搜索,回城的时候肯定要收缴一部分物资,与其便宜了那些检查的人,不如自己吃到肚子里踏实··“队长,这肉罐头竟然是牛肉的”·“赵姐,快分吧,我快忍不住了”·少年喝了一口鲜香的泡面汤,感觉满嘴留香,只是肚子在美味的催化下更饿了,就催着赵雪赶紧分肉。
“别急,马上就分好了·”·打开牛肉罐头,每个罐头里都有五片割得厚实的牛肉··赵雪给每人夹了两片,正好把牛肉分完·至于剩下的牛肉汁不好分,她就干脆把这些含着浓浓牛肉味的汁液倒进了锅里,给泡面汤增加了一股牛肉味。
这让泡面汤的含金量更高了,本来他们这些人就舍不得泡面汤,这下有了牛肉汁,他们更不会放过这样味道丰富的汤了··不过,再怎么喜欢汤,也要先吃完泡面再说。
彻底分完了牛肉,大家都纷纷用筷子挑起了泡面,他们已经迫不及待了··“好香味道好浓”·当第一口带着汤汁的泡面放入嘴中,所有人的味蕾都炸裂开了,那鲜美辛辣的汤就像炸药,轰隆隆地主宰了每一个人的嘴和胃。
赵雪选的是康师傅系列中代表辛辣的香辣牛肉面··香辣牛肉面虽然没有酸菜牛肉面的酸,但是它的辣味很好的弥补了这点··香辣牛肉面挺辣,但是辣的恰到好处,即使是辣点低的人,也能尽情享受酸辣牛肉面的辣香,在汤和面的交融中体验到泡面带来的味觉盛宴。
吸溜了一挑子面条,所有人就都忍耐不住,大口地吃起泡面来··尽管他们尽量放慢了速度,不想让这么美味的泡面吃完,但是他们饿了太久了,也太久没吃到好东西了,所以不过半分钟,一碗泡面就只剩了一半。
“别干吃面啊,别忘了牛肉牛肉面加上牛肉味道更好”·厨师在吸溜面条的空当开口说了一句,紧接着他就低头继续吃面,不时喝一口汤,好不自在。
“听大厨的,大家吃肉,吃肉·”·听到厨师建议,大家也不再光吃面 ,一个个地把筷子伸向了牛肉··可是在把牛肉夹到嘴边的时候,他们一个个又都犹豫了,末世的肉大都酸腐不堪,现在吃肉已经激不起他们的兴趣了。
万一这两块肉和异兽肉一样难吃,岂不是毁了这碗好面·想到这儿,他们开始痛惜起队长的莽撞来,把肉汤全倒进锅里,万一毁了一锅汤可如何是好·要知道泡面的精华可全在汤里啊·“大厨,这牛肉好吃吗可别也和异兽肉一样难吃啊”在其他人犹豫不决的时候,少年耿直地问了出来。
干得好,这肉到底好不好吃啊·你自己都没吃,怎么知道这肉能吃的莫不是想拿我们试毒·众人都为少年的提问默默点赞,除了赵雪,她在便利店里尝过肉罐头,早没了吃异兽肉的- yin -影。
“你们别多想了,这肉特别好吃·”·大厨忙着吃面没回答,倒是赵雪身先士卒地咬了一口牛肉,做出美味的样子··“既然赵姐说好吃,就一定好吃。”
少年不管其他人的反应,夹起一块就吃,而鸡贼的大厨也翻出沉到碗底的牛肉吃了,一脸陶醉··见到大厨也吃了,剩下的两人才知道了他的险恶心思,不过此时他们顾不得计较这么多了。
他们纷纷夹起了自己的牛肉,放入口中慢慢咀嚼··“天哪,这牛肉太好吃了,不愧是末世前的肉”·“呜,一共只有两块,吃完了我以后还怎么吃难啃的异兽肉啊”队里的短发妹子悲鸣出声。
看到队友纷纷都说好吃,精瘦男也狠下心狠狠咬了一口肉,然而他的唇齿刚触到那厚实的牛肉,他就感动地泪流满面:“天哪我竟然在末世吃泡面,还第一次吃到了牛肉”·“嗯末世前你没有吗”短发妹子好奇地问道。
“没有,买泡面为什么要单买牛肉·”精瘦男理直气壮道··牛肉被酱腌过,散发出独特的酱香味,特别带劲,可惜好吃的东西总是转瞬即逝的。
虽然牛肉罐头很良心,牛肉也很厚实,但在异能者的大快朵颐下,他们几乎一张嘴一闭嘴,两块牛肉就消失在他们的嘴里··“呜~怎么吃得这么快啊”·短发妹子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而她旁边的精瘦男也赞同道:“没错,只有两块确实不够吃,但是末世能吃到一盒牛肉罐头已经是奇迹了。”
精瘦男说的有理,短发妹子也不由陷入了低沉的情绪··也是,吃完了这顿还不知道有没有下顿,这样的酱牛肉,说不定她后半生都没机会尝了··吞完了两块咸香的酱牛肉,众人呼噜噜地把剩下的泡面吃了个精光。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当筷子再也捞不出面的时候,他们开始端起碗来喝泡面汤,仰起脖子就把汤囫囵吞枣地喝完了··“香辣有劲头”·一碗汤下肚,大厨长舒了一口气。
虽然辛辣的汤已经下肚,但沉淀在胃里的辣味却直冲他的嗓子,让他畅快淋漓地出了一身汗,满身都说不出的舒爽··“爽快”·精英男喝完了自己的泡面汤,又盯上了大锅里的汤。
因为大厨说想喝尽管舀,他也就不客气,直接用勺子给自己舀了满满一碗,非要喝到肚圆再也喝不下为止··在精英男和大厨之后,其他人也如法炮制,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汤。
在喝这碗汤的时候,大家都喝的十分仔细,不再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似得尝不到味道了··他们小口小口的喝汤,还真尝出汤里有一股牛肉的酱味,不过很淡··大厨说这是他们的心理作用,他们也不在意,好喝就行了,管它是不是心理作用呢。
在众人你一勺我一勺的舀汤下,一锅汤很快见了底··到了最后,他们连锅底也不放过,干脆又煮了一个锅底的水,把水喝干净·直到尝不出泡面的咸味了,他们才放过了这口锅,踏上了回程的旅途。
第二十一章 ·蓝星·虽然路鹿觉得赵雪教的方法略掉节- cao -,但还是用这种办法贱卖了几件首饰和几块金条,换了些钱··有了钱,路鹿终于不用在每天画稿中度过了。
尽管他现在每天还是画八小时,但是画自己喜欢的画和画别人要求的画是两个概念··平时路鹿每个月只接三四张稿,足够自己生活就行,除非某个约稿特贴合他的心,他才会主动去接。
抽空换完了钱,路鹿觉得自己一生的节- cao -都掉在那家当铺里了··好在,金钱给了他安慰,客人们每次限购的额度也涨了一些,现在每人每次可以买五件了。
至于赵雪,只要她能搬动,路鹿随她拿多少··这也算是投桃报李了··有了赵雪的经济援助,还有了宋程帮忙解决快要到期的食品,路鹿总算能吃点好的了。
然而这天他没有点外卖,干脆拆了桶方便面,用热水泡着吃··“吸溜吸溜~”·“吸溜吸溜~”·许久没吃,偶尔开桶泡面味道还是不错的。
尤其是在夏天的空调房,热乎乎的泡面汤暖到了心里,为身体提供了热度··熟练地用塑料叉子吸完面条,路鹿把泡面桶扔到垃圾桶里毁尸灭迹··去洗手间洗干净手后,路鹿终于能在晚上的开店时间里捧着一本书,悠闲地度过夜晚时光了。
“路鹿,今天我又来了·”·路鹿不用抬头就知道那位是山区支教的女老师,自那天之后,女老师隔三差五的就会来一趟,可以说除了宋程,她是路鹿最熟悉的顾客了。
“秋姐,最近过的怎么样”·一来二去,路鹿和秋彤也混熟了,所以没事的时候两个人也会闲聊··在山区呆久了,那里只有秋彤一个老师,所以能跟路鹿当面聊天,也是她一天中不错的消遣了。
“还行,教学逐渐步入正轨了·就是那些孩子基础很差,有些孩子每天要在家里做很多农活,所以上课的时候经常提不起精神来·”·“唉,这样想提升成绩,也非常难呐”·秋彤想起山区的状况就想叹气,她想让孩子们多读些书,争取能考到城里读中学。
虽然现在已经有阶级固化的趋势,底层的人想要往上爬越来越来难·就拿那几个顶尖大学为例,能考上顶尖大学的农村孩子越来越少··因为城里的孩子在娘胎里就有早教,有为了好学位买学区房的父母,比起资源更多的城市孩子,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但无论如何,这条读书的路子还没有被堵死,读书能改变命运,在这山村里是确实货真价实的··所以,她一直坚信,这是改变孩子们命运的最佳方式··跟路鹿讲了一番最近工作的状况,秋彤的心里舒服了许多。
于是她跟路鹿打了个招呼,就前往货架前采购最近需要的生活用品了··“嗯,最近每天的三餐都是白菜萝卜,买点肉改善一下生活好了·”秋彤站在肉类的货架前心想:“山里的蔬菜都是自己种的,吃起来非常新鲜,但是整体这样吃,身体也消受不了。”
她摸了摸自己突出了一圈的锁骨,终于下了决定:“买捆火腿肠好了·火腿肠好保存,能吃很久,而且独立包装,可以奖励给学习用功的孩子·”·在山村小学呆久了,秋彤对孩子们也有了感情。
不管是那天傍晚门槛上收到的大葱,还是孩子们那一声声甜甜的老师,都让她越来越喜欢这些孩子··于是,潜移默化之中,在平时的生活里秋彤不再只想着自己,也开始考虑起学生的需求。
“把火腿肠当做给学生的奖励,果然有点太单薄了·”·秋彤仔细回想城里的孩子表现好了老师会发什么奖励,有糖果,有小红花,还有各式各样的文具……·“小红花就不必要了,他们学的很努力,只是之前底子打得不好,进度跟不上。”
孩子们写应用题的时候经常会犯一些低级错误,丢三落四·一开始秋彤还会批评他们,认为他们没上心,但是知道缘由后,她就耐心了许多,不再因为这个批评他们了。
这个山村很苦,所以很少会有人来这里体验生活,就连秋彤,也是一时脑子犯热才会选择这里的··要是她早知道这里会艰苦成这样,打死她她也肯定不来··她问过那些孩子以前是怎么学的,孩子们说,自从上一任只有初中学历的老师去世了后,他们就回到了家里,直到有前来支教的大学生体验生活,他们才再次有了学习知识的机会,重返了课堂。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秋彤一听这个,就不再强求孩子们了··前来支教的大学生们有很多不是教育专业,只是想锻炼一下自己,或者抱着公益的心情来到这里,所以水平良莠不齐。
在这样恶劣的师资条件下,孩子能学成这样,真的很不错了··而且他们平时还要帮家里干活,每次大学生们回去他们又要失学,这样断断续续地学东西,能记住这些,已经是很热爱知识的行为了。
综合考虑了学生们的实际状况,秋彤觉得糖果和文具都必不可少··有些学生的家境困难,连文具也负担不起,干脆她把文具统一发给所有学生,这样不差别对待,又能减轻学生的负担,让他们能专心学习。
至于糖果,这个和学习无关,如果直接给学生,可能会起到不好的影响·所以她决定设一个学习进步奖,每次学习进步的孩子就可以领一些糖果作为奖励,激励他们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学习上。
在脑子里勾画出章程,秋彤在货架上精心挑选了一些实用的铅笔、橡皮、作业本,准备带回去给学生用··有些学生家境困难,承担不起铅笔的消费,只能把用到头的铅笔绑在树枝上,以此延长铅笔的使用时间。
然而,即使这样,铅笔还是时常不够用,所以他们会用树枝在泥地上练字,让秋彤格外心痛··秋彤自知,她的力量很微小,不能让孩子们有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她只能尽量让他们的学习条件好一些,更好一些,就从文具开始。
第二十二章 ·付完了钱,秋彤左手抱着一大摞作业本,右手拎着一个塑料袋回去了··今晚,她的晚饭还是白菜汤加两个煮土豆,不过这次有了火腿肠下饭,味道也就不单调了。
吃完沾了盐的土豆,秋彤低头把清淡的白菜汤喝到了底··在来山村前,她吃饭的时候经常剩饭,而见识到孩子们对粮食的珍惜后,她就再也没有剩过一口饭··一个人无所事事的时候,秋彤想过原因,可能是她每天走山路,运动量增大的缘故,也有可能是这里的饭太清淡了。
就像《红楼梦》里,刘姥姥来大观园吃饭的时候,一盘里的每个面果子都吃了个遍,而其余众女只是动动筷子··尤其是林黛玉,平时吃饭略动半碗粳米粥就不错了。
这固然是大观园里的小姐们不常运动,所以食欲不振,但另一方面,这也是大观园物质太丰富的缘故··不提别的,小姐们平日里的水果点心总是不缺的,桌上也尽是大鱼大肉,让大观园里的丫头们也吃腻了,尽盼着有山野瓜果的野味儿来尝个鲜。
“我现在天天吃带着野味儿的新鲜蔬菜,不知道有多少小姐会羡慕呢·连宝钗和探春想吃个油盐炒枸杞芽儿都要给厨房五百钱,我一分也不用给,自己种尽管够。”
尽管知道宝钗的举措是为了给人情居多,秋彤还是以此来勉励自己··别说,这招还真有用·有了名人做榜样,她开始觉得自己不那么惨了,连喝白菜汤的时候也觉得味道有滋味起来了。
秋彤离开了店面,但路鹿知道过几天她还会回来的··只是知道她和自己一个世界后,他就衷心地希望秋彤不要找到这家便利店来·好在秋彤有在山区留两三年的打算,到时候便利店早拆迁了,他就可以顺势跑路了。
“店主,刚才那个娘子,是教书的吗”宋程问道··“是,我们这里有老师这个职业,负责教学生读书,而且每个学生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想学也不行。”
这个宋程早就知道了,所以不觉得奇怪,他疑惑的是别的问题:“店主,你们这儿教书的,都是女人啊”·“女人怎么了妇女能顶半边天,这话还是我们开国领袖说的。”
路鹿懒洋洋地道:“而且女老师细心、耐心,教书育人不是很好吗·”·“什么这都可以她们的父母和丈夫都允许吗”·宋程傻了,他口里念叨着什么‘女子无才就是德’,‘良家女子怎可抛头露面’的话,他觉得农家女子为了生计,上地里耕种是不得已的事。
但是,店主的世界都是‘大同世界’了,人人能吃饱穿暖,小娘子们都可以享受大家闺秀的待遇,她们怎能不顾名誉,仍在大庭广众之下教书育人呢·宋程疑惑地问了出口,路鹿略一思索,不甚肯定地道:“大概是以前她们只能算是半个人,另一半是财产,而现在是十分之九个人了吧。”
宋程不解,路鹿也不欲多言·正是世道不公,他才会有‘女人不能得罪,女鬼更不能得罪’的信条·要是男女平等,女人心中的怨气没那么重,女鬼也不会比男鬼更可怕了。
就连鬼婴都是女鬼婴比较可怕好不好·啧··所以说道士或者- yin -阳师什么时候能来他这家小店啊·路鹿在收银台上托腮,望眼欲穿地盯着门口,希望有个能捉鬼的来店里消费。
最近几天,那个叫何蓝的女主播还是天天来买蜡烛··不过,和第一次来便利店时比起来,她的脸色越发惨白,整个人也散发着一股- yin -郁的气息,让路鹿一见到她就躲到房间里死也不出来。
因为不想死的莫名其妙,路鹿在网上搜了何蓝的名字,结果何蓝这个女主播在网上很有名,他很容易就得知了和她关系不好的女主播最近接连遭遇不幸,不是出车祸就是疯了。
这个何蓝玩的还是挺大的··路鹿不用猜,就知道一定是她身上挂着的那个娃娃造的孽··那个娃娃太邪- xing -了··但是他没有半分想管的念头。
依据他长期撞鬼的经验,无论是什么方法,对鬼都是无用的·鬼免疫一切的物理伤害,人类对它们无可奈何,一旦遇上就只有逃··要是跑得慢,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托连年撞鬼的福,宅如路鹿,也不得不每天抽出一段时间锻炼身体,特别是俯卧撑和跑步··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当一群人一起撞鬼的时候,死的最快的一定是跑的最慢的那个。
路鹿现在就连画稿的时候,在左手空闲时都会用握力器锻炼握力··人不能对抗鬼,但可以超越其他人类·虽然这很残酷,但路鹿暂时不想死,只能选择这种不一定有用的方法。
·“什么时候能来个真才实学的道士,我愿意折寿十年,二十年都行啊……”·路鹿日常祈求道士先生,百无聊赖的望着门口做梦。
在他的注视下真有客人来了,可惜他穿的十分现代,还是个西方人,是道士的可能- xing -极低··“太好了,人类……还有两只”·在安静的便利店内,男子的声音不大,却足够让路鹿和宋程两人听清楚。
“年轻那个,一看就营养不良,而且浑身脏兮兮的,肯定不好喝,还是选另一个好了·”他像挑拣货物一般评价着··“虽然不是十八岁的处女,但也勉强可以入口了”·如此中二的发言,还大咧咧地说出来,他是白痴吗·路鹿深深觉得男子的脑子有问题,然而不等他多想,那个疑似精神有问题的家伙就朝他飞速袭来。
“店主,小心”·宋程大声提醒,拔腿就朝路鹿这边跑,可惜此时已经太晚了··吸血鬼一手牵制住路鹿,张开嘴,把獠牙探向了他的脖颈。
原来他是个吸血鬼··路鹿觉得很遗憾··没有见到道士就死,真是很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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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文案·开了家便利店,每天都能遇见奇怪的客人··某遇难的沙漠淘金者:“好渴,水我愿意用一袋黄金换水”·店主:“……请放下,那是花露水不能喝。”
于是马上就要渴死的淘金者捞过一瓶【崂山白花蛇草水】,二话不说灌了下去……·总的来说,就是末世位面、西幻位面等奇奇怪怪世界的人可以通过红石到达主角开的便利店,然后在里面买东西的故事~·和旧文《把店开遍全宇宙》一样,也是位面流·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快穿 现代架空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路鹿 ┃ 配角:客人们 ┃ 其它:位面便利店·作品简评·大学毕业后,路鹿继承了一家奇怪的便利店。
在店里,路鹿遇到了异世界的客人·他们有的在沙漠中迷失了方向,急需一瓶水;有的在末世忍受饥饿,渴望能吃个饱饭·有的则来自未来,希望能在便利店探寻到历史的真相…… 一个坐落于现代的小小便利店,带给无数人温暖和希望。
而主角通过和客人的交流,也得到了他们的帮助,成长了很多……一个别出心裁的位面流小说,作者走出了位面流的常规套路,采用了新的模式,让人眼前一亮。
文中的客人都来自不同的世界,在简短的行文中,能品味到不同的世界观和形形色色的人·本文蕴含的世界和故事繁多,犹如种类丰富的自助餐,读者可以按自己的喜好挑选,总能找到自己喜爱的世界。
第一章 ·毕业季,分手季··虽然路鹿并没有女朋友,但在毕业收拾宿舍的时候,那惨烈的状况却和离婚分割财产差不多了··大四毕业,拍完了让人羞耻的毕业照,路鹿和舍友沐穆把用不着的书籍都悉数送给了学弟学妹们,剩下送不出去的就打包卖给了收废品的大叔。
然而,在处理某两样东西的时候,两人却出现了不一致的意见——·“路鹿,选一个吧·”沐穆一手捧着小乌龟,一手抱着一盆仙人掌说··小乌龟·盆栽·路鹿转动起因为收拾杂物乱成一团的脑子,良久才想起来这两样东西是他和沐穆合资买的,因此它们的所有权确实会产生纠纷,然而在思考了两秒钟后,路鹿果断地道:“不,我哪个都不想要,你把它们都带回家吧。”
“不行,这是我们合资买的,必须一人一半·”·“这样不好吧,虽然是我们一起买的,但是平时只有你一个人在照顾……其实我不介意你把它们都带走啦。”
路鹿这番话说的真心实意,自从一次轮到他照顾小乌龟,结果他一个礼拜都懒得换水后,沐穆就忍不住包揽了照顾它的工作,没让他再插手过,这让可怜的乌龟逃过了被渴死的命运。
至于仙人掌,那家伙很顽强,偶尔想起来浇点水就可以了··乌龟和仙人掌都属于极好养活的动植物,然而即使这样,路鹿也觉得麻烦·因此,他真不介意他的好舍友把这两个家伙一起包圆了,可惜,沐穆这次是执拗地非要他带走一个了。
忍受了沐穆长达五分钟的注视,路鹿被盯得寒毛都竖起来了,最终他投降般地道:“我知道了,我选仙人掌·”·比起麻烦的乌龟,果然还是仙人掌更好养活一点。
分割完了共同财产,沐穆带好帽子,拎起行李箱就往外走,当他打开门,宿舍外翘首以待的一堆人就迫不及待地围上前来,对着他殷勤地道:“沐穆,我帮你拉箱子吧”·“我帮你拎包”·“我……我帮你抱盛着小乌龟的鱼缸”前面的人战斗力太过强劲,见到箱子都被他们抢走了,最后一个女生结结巴巴地道。
把箱子和包都交给了前来帮忙的同学,沐穆婉拒了最后一名女生,坚持自己抱小乌龟·在路鹿羡慕嫉妒恨地目光下,沐穆抱着鱼缸,后面跟着一票人飘然而去··“可恶啊,这个世界一点也不公平,明明我的行李更多,为什么没有可爱的学妹来关心一下我啊”·路鹿自诩长得不赖,在刚进校门的时候,他还自信满满地想竞争一下校草的位置,哪知除了他,紫川美院还录取了一个颜值逆天的怪物,更可悲的是他和沐穆还被分到了同一个宿舍,在鲜明的对比下,那些本该倾慕他的女生全都转向了沐穆,连半分眼神也没有施舍给他。
这,让他的自信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唯一让他感到安慰的是同时骚扰沐穆的还有不少男生,然而,这并没有阻止路鹿想要把沐穆踢出朋友圈的打算。
“不管了,毕业后一定要把沐穆拉黑,是时候让他们知道谁才是朋友圈第一男神了”·畅想着摆脱沐穆后的美好生活,路鹿带着沉重的行李箱回到了家,然而,刚到家他就遇到了双重打击——家里没人,而且他没有钥匙·跟家里打了电话,他才知道父母都出国旅游了,在电话里,他们跟路鹿说他已经大学毕业,该自力更生了,所以进家门这件事想都别想,不过他大姨给了他一份毕业礼物,送他一家便利店让他去当店主。
于是,路鹿就拎着一串钥匙,站在一家便利店前无语凝噎··这是什么鬼发展啊·他一个学画画的,让他去经营一家便利店,这安排有毒……·他,他从心里抵制这种无理的行为·路鹿觉得非常别扭,但是不管他怎么觉得这发展不对劲,总之,作者已经决定非要他开店不可了。
于是,在大宇宙的意志下,路鹿屈从了命运的安排打开了便利店的大门,而作者也松了一口气··进入便利店,黑漆漆氛围让路鹿有些不适,于是他用手机照着打开了灯,这才感觉好一些了。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在便利店里逛了一圈,路鹿发现了一个有床有被褥的空屋,他也不管原先谁住在这里,把行李往里面一放,仙人掌也放在窗台上摆好,这才空出手来探索这家便利店。
“恩,墙上有张字条·”·路鹿把便利贴从墙上摘下,读完上面的字,才知道这个房间是大姨特意给他准备的,就是为了让他安安分分地开店··“连房间都准备好了,有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吗……”·虽然感激大姨的关心,但路鹿对开便利店真没什么想法,然而现在他无处可去,在找的满意的住处前,还是暂且住在这里好了。
把字条折好放在桌子上,路鹿离开房间,走到便利店的门前把门反锁,反正他也没打算认真开店,从今天起,便利店晚上就不开门了··做了这个任- xing -决定后,路鹿关上店门,打算关灯然后直接到房间里好好睡一觉。
奔波了一天他觉得特别劳累,恨不得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可是收银台前散落了两本书吸引了他的注意··于是路鹿就走到收银台前,拿起一本书翻看了几下··“考研书籍而且收银台有使用过的痕迹,看来这家店一直开着呢。”
“但是不到七点就关门,大姨也没想好好经营这家便利店吧·”·又瞅了书籍两眼,确定连店员都是这么不负责任的家伙,果然这家店只是开着玩的吧·虽然已经打算当个甩手掌柜,但路鹿一想到明天要与这家店的店员见面就觉得麻烦,可惜这个步骤不能省去,实在是让他沮丧。
“不管这些烦心事了,收拾好画具先睡一觉吧·”·路鹿起身想要离开收银台,然而门铃发出了“欢迎光临”的响声,他转口往门口望去,门口竟然凭空出现了一个满身狼藉的人·“糟糕,又遇到灵异事件了吗”·“便利店的大门我已经关了,如果是人类不可能从门口进来。”
路鹿开始飞速的思考,门口的人迟迟没有动静,他也打算静观其变,以免打草惊蛇··在路鹿默默观察的时候,门口的男子突然张开了口,开始有一声没一声地扯着干哑的嗓子叫喊开了。
“水……水这里有没有水”·“水……请给我水”·男子身穿阿拉伯长袍,满面尘土,袍子上也沾了不少的黄沙,他一手紧紧攥着一个水袋,腰上也挂了一个沉重的布袋子,却不知道里面到底装了什么。
冷不丁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男子不觉得慌张,因为他此时已经快要渴死了,不管这里是什么地方,哪怕是地狱,他的第一反应都是找水··“水,这里是哪里请问有水吗”·“水应该在那排的货架上。”
路鹿冷眼旁观了一阵,看到男子形容狼狈,思忖不会有混的这么惨的鬼,于是他指了指装满液体的那排货架,示意男子可以过去自取··得到路鹿的提示,男子向他投了一个感激的眼神,因为此时他实在是没有力气说话了。
艰难的跋涉到那排货架后,穿着阿拉伯长袍的男子捞过一瓶绿色的玻璃瓶子就想喝,路鹿回想了下刚才闲逛便利店时的记忆,那里应该摆放花露水的位置··“如果没记错,那里放的是六神花露水。”
“虽然它的驱蚊作用不怎样样,但好像还是不能喝的吧·”·花露水的成分主要是蒸馏水、酒精和香精,虽然花露水里的酒精会腐蚀肠胃,喝多了还会造成酒精中毒的后果,但只是喝一点半点还是不要紧的吧·路鹿想到男子刚才把水袋都翻过来试图喝到一滴水的样子,怎么都不像是能够克制住喝水欲望的人。
所以为了避免产生更大的麻烦,他还是提醒他一下好了··“……请放下,那是用来驱蚊的花露水,不能喝·”·“什么这不是水吗”·听到路鹿的话,男子十分不愿意相信,不过看看花露水绿油油的外观,确实不像是水的样子,于是他失望地放下了手中的六神花露水,又往前走了两步,重新拿了一瓶透明的玻璃瓶子,这次他决定不管路鹿怎么说都要喝了它。
自从在沙漠里遇难,他已经快三天没喝水了,再不喝水,他真的会渴死的·实在忍耐不住难以忍受的干渴,男子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抱着就算这是毒药也要喝的决心,径直撬开了瓶盖,把印着[崂山白花蛇草水]字样的液体往嘴里灌了进去……·第二章 ·水他终于喝到水了·在[崂山白花蛇草水]入口的那一瞬间,男子就体会到了有水喝的喜悦,他感觉到这清凉的液体流过他干渴的喉咙,拯救了他快要蒸发的心,仅仅是一小口,就让他有活过来的感觉。
然而,他刚刚咽下去,从胃袋里就翻涌上来一股奇怪的味道··有点像在太阳地下曝晒了一百天的咸鱼,也像臭烘烘地奶酪··更可怕的是,他竟然从中尝出了臭袜子的味道。
“难道是这水变质了吗”男子,或者叫勒顿,这名淘金者不禁这样想到··曾经在冒险的时候喝过恶臭难闻的沼泽水,勒顿以为不会有比这更可怕、味道更差劲的水了,但现在这瓶装在精致玻璃瓶里的水,竟然让他升起了‘这比沼泽水还可怕’的念头,在两天半没喝水的现今,他这种反应真是不应该。
毕竟,再难喝的水也是水啊·第一口就被蛇草水击倒,勒顿在犹豫要不要喝,最终无法忍受的干渴击倒了他,于是他安慰自己道:“能堂而皇之的摆放在商店里贩卖,这应该不是沼泽水那种劣质的水。”
“肯定是我的味觉出了问题”·勒顿认为这一定是长期没喝水造成的味觉错乱,于是他就捏着鼻子把水咕咚咕咚的灌完,当一瓶水都喝完后,他感觉好了很多,不再那么渴了,不过胃里翻涌上来的味道越来越让他觉得恶心了。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不,除了清澈透明,看起来和大城市里珍贵的圣水一样,其实臭水沟里的水都比这个好喝吧”·勒顿无法在欺骗自己了。
除了解渴的作用,他实在找不出这种水第二种好处来··如果越喝越觉得难喝这也算优点的话··砸了砸嘴,勒顿再次品尝到了酸、甜、苦、辣、咸同时在口中炸开的味道。
这让他五味杂陈··自他出生以来,他从来就没有喝过味道如此复杂的水··如果单一的苦和辣他是能忍受的,但是又甜又咸又酸又苦,这就让他承受不了了。
虽然打心底对这名叫[崂山白花蛇草水]的神水有些抵触,但这水到底对他有救命之恩,怀着复杂的心情,勒顿忍不住又取过一瓶水仔细品尝,这次他竟然诡异地品尝出一种层次感来。
他喝了一口又一口,随着口渴的缓解,他莫名地觉得这水好像没有那么难喝了··而且他喝着喝着还喝出了一种戚戚然的感情来··[崂山白花蛇草水]辛辣苦涩的味道让他想起了这段艰辛的沙漠旅程。
勒顿本来是一名普普通通的D级佣兵,只能接一些难度不高的跑腿任务以此维持生计·实际上,如果只是他一个人的话,他完全可以过着这种平淡的日子,直到老的跑不动,用积攒已久的钱到乡下买块地,然后像其他低级佣兵一样,过上不咸不淡的生活。
·然而这只是他很久以前的计划··自打他爱上一位姑娘,一位城市中颇有资产的姑娘,他就尝到了恋爱的苦果,因为姑娘的父母根本不同意她嫁给一位漂泊流浪的佣兵。
比起饥一顿饱一顿的佣兵,他们更希望姑娘嫁给有体面工作的上等人··最不济也要在城市里有一席之地··姑娘父母明明白白地提出了要求,勒顿也决心要让心爱的女人过上好日子,但是要在大城市里安顿下来,他的钱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他在听到有人在塔尔沙漠挖到金子时,才会毅然决然地前往大沙漠淘金,希望能借此改变自己贫穷的现状。
勒顿运气不错,尽管大沙漠涌进了一大批想要碰运气的人,他仍然打败了竞争者,挖到了不少金子,然而在返程的路上,他因为意外迷了路,当他重新找到方向的时候,他的饮用水已经喝完了。
靠着用袜子挤压仙人掌的汁液,他勉强度过了一些时日,但是喝完了这些汁液,他就只剩下绝望了··距离最近的绿洲还有三天的路程,而他已经两天没有喝任何东西了,勒顿以为自己一定会渴死在这大沙漠上,但是求生的意志又让他忍着饥渴继续往前走,就在他踉跄前行的时候,他突然被一块血红的石头绊倒,然后他的眼前一黑,就被传送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地方。
勒顿记得很清楚,上一秒他还在沙漠,下一秒他就到了一家叫做便利店的奇怪地方,他刚想知道这里是干什么的,就有巨量的信息涌入了他的脑中,在信息的指引下,他知道这是一家异世界的店,功能是贩卖东西。
如此神奇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要是平常他一定会恐慌,但是现在,他只想喝水,在[崂山白花蛇草水]沾- shi -他裂口嘴唇的那一刹那,他激动地都想哭出来了,要不是这水的味道实在是奇葩,他都要以为这里是天堂山了。
从回忆中转过神来,勒顿又狠狠地痛饮了一大口水,随着蛇草水入肚,他的喉咙里竟然出现了一种暖烘烘地感觉,这让他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奇怪,这次居然没那么难喝了。”
“其实这味道喝习惯了,也不是不能容忍嘛·”·勒顿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蛇草水,随着他仔细品味,他渐渐地从斑驳的味道里尝出了‘蛇草’独有的清香,又一瓶见底,他竟然深深地迷上了蛇草水的味道。
从厌恶到喜欢,原来只需要两分钟的时间··在勒顿为蛇草水陶醉的时候,路鹿已经静静地观察他好一会了·看到勒顿的脸一会儿青一会儿紫,一会又变成了纯然的享受,他就彻底肯定勒顿是个无害的人物了。
但是回忆起勒顿说话的样子,他又觉得他不是普通人类,至少不是地球人,因为在他耳中勒顿说的是非常标准的普通话,但是勒顿的口型却跟中文一点也搭不上边,这就十分奇怪了。
而且普通人也不会穿着一身阿拉伯长袍出现在便利店,勒顿身上的黄沙可是确确实实的··这人不会是真从大沙漠里来的吧·路鹿觉得他的生活突然变得玄幻了,连这种事都能碰到,哪天UFO降临到他面前说要毁灭世界他都不会觉得奇怪了。
在路鹿胡思乱想的时候,勒顿已经抱着六瓶水走过来了·勒顿把水放在收银台前,小心翼翼地问道:“店主,这些水一共要多少钱啊”·“一瓶4块5,六瓶一共二十七块。”
二十七块·勒顿被这个价格惊得瞠目结舌··不愧是异世界的商店,连水也这么贵·想到一瓶水就要四条半金块,勒顿就觉得肉痛,然而在滴水值万金的大沙漠,一瓶洁净的水太重要了,想想没有水的后果,他就咬牙做了决定。
“我要两瓶·”·两瓶水节省点喝,应该能应付其他情况了··说完,勒顿从贴身携带的袋子里取出五个金块,在收银台前一字排开,虽然他只拿出了五个不规则的金团,但是按标准金块的分量来算,这五团金子已经相当于九个标准金块了。
在路鹿呆滞的目光中,勒顿留下金子,拿起两瓶水就踏出了店门·在他踏上门垫的那一刻,他就突兀的消失了,当他再度睁开眼,果然回到了他来时的那个大沙漠。
勒顿掐了大腿一把,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他再低头看了看手里的两瓶水,心头顿时火热起来:有了这两瓶水,他肯定能坚持走到绿洲了·勒顿眼中重新燃起了希望。
于是,在吃了一块蜥蜴肉干恢复了点体力,他再次踏上了前进的路··……·烈日炎炎的大沙漠里,勒顿渴了就喝一口蛇草水,任凭酸甜苦辣咸在他的舌尖碰撞,此刻,崂山白花蛇草水的味道彻底征服了这位沙漠旅人。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在酷日的折磨下,勒顿突然懂了,原来蛇草水的设计并不是胡搞瞎搞,它丰富繁杂的味道,就是为了体现人生也是如此吧·第三章 ·“开什么玩笑”·路鹿目睹勒顿消失在便利店门口,整个人都凌乱了,他不过是继承了一家普普通通的便利店,竟然能遇到异世界的客人,这太不可思议了。
毁三观的现实让路鹿想研究一下为什么便利店会出现这种现象,然而他实在是太困了,于是他就关上灯回房间睡觉,打算明天再来探索这个神奇的便利店··一夜无梦。
第二天清晨,路鹿洗漱完就奔到了收银台前打开监控,把昨晚的情况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在监控中,穿着阿拉伯长袍的男子确实来到店里买了几瓶水,柜台上码成一排的金块也昭示着昨晚的一切并不是他的梦。
因为这个世界上奇葩的东西太多了,所以路鹿很快就接受了现实,他把金块摞成一堆,然后捡起收银台上的一串果子,仔细地端详起来··“青色的果子…我记得昨天收银台上根本没有这个。”
路鹿把果子举起来闻了闻,连成一串的果子有一股奇异的香气,这时他心里隐隐有了一个猜测··抱着这个猜想,他在便利店里遛了一圈,发现其中一个货架上少了四罐蜂蜜,而且地上还有很多蜂蜜的残痕,他就彻底肯定了,昨晚他睡着后店里一定还有类似于勒顿的人来过。
盛放蜂蜜的货架混乱不堪,除了不翼而飞的四罐蜂蜜,还有五罐蜂蜜瓶倒在货架上,路鹿拿起来检查了一番,还好它们只是倒了,并没有破损··于是,他就把这些蜂蜜重新摆好,然后打开监控看他睡着后店里的情况,结果如他所料,在他睡着后,店里果然来了客人,而且这个客人比穿着阿拉伯长袍的沙漠男子还要让人惊奇。
·虽然监控很黑,但路鹿可以隐约的看见,在他睡着两小时后店里进来了一头硕大的狗熊·一头又黑又壮的大狗熊·在监控里,这头狗熊悄无声息地走进店里,只见它左右端详了一下,然后就摇摇摆摆地走到摆放蜂蜜的货架前,用两只硕大的熊掌抱着四瓶蜂蜜跑了·让路鹿无语的是,走之前狗熊抵制不了蜂蜜的诱惑,竟然用熊掌拧开了一个蜂蜜罐子尝鲜,因为它的熊掌不灵活的原因,所以地上撒了不少蜂蜜,不过后来它就把罐子拿地稳稳的,再也没有一滴蜂蜜洒下来了。
在狗熊消失前的那一刻,路鹿可以清晰的看到它把整罐蜂蜜都倒进了嘴里,而且还把不少蜂蜜抹在了熊掌上,让熊掌糊上了一层厚厚的蜂蜜,看来这家伙虽然有智慧,还是本- xing -难移。
虽然要一只动物的口粮有些不道德,但是看到狗熊把挂在脖子上的果子留在桌上,路鹿还是觉得这是应该的··没进到便利店里,这只狗熊想吃蜂蜜只能冒着被蜜蜂蛰的危险去掏蜂窝,蛰到满头包才能吃到一爪子蜂蜜,而现在它轻而易举地得到了大量的优质蜂蜜,给点报酬是理所应当的事。
把昨晚的全部监控看完,除了勒顿和狗熊店里就没有再来别的人了,于是路鹿就拿起五块金砖和一串果子,把它们都放进了卧室里,免得这些东西放在外面招惹麻烦··把这些东西都扔进抽屉里,路鹿把行李里的画具都逐一取出,把房间收拾好,然后在床上又躺了一会了,等到七点半才拨通了大姨的电话。
“大姨,我是路鹿,我现在已经在便利店里了·”·“你到了啊行,你好好开,便利店我就交给你了·”·“大姨,这个便利店晚上会不会进来人啊,我一个人呆在里面挺怕的。”
路鹿委婉地问道··“怕啥,公安局就在便利店附近,不会有人在警察局门口抢劫的,而且再过两年这地方就要拆迁,这家店也在拆迁的范围内,你先开两年,赚的钱就当你的零花钱。”
“你从小就宅,正好锻炼一下你,一会儿店里还会来个人,小姑娘考研不容易,我就让她可以在没人的时候看书,你可别欺负人家啊·”·“好的,我知道了。”
……·跟大姨聊了十分钟,除了知道便利店很快就要拆迁外,路鹿什么有用的信息都没得到··通过和大姨的谈话,路鹿觉得大姨可能也不知道便利店的诡异之处,如果便利店早有这么诡异的情况,大姨在电话里就跟自己说了,不会一直聊正常的话题。
当然,也有可能是大姨知道便利店里的情况,但想让他自己摸索,故意不说··路鹿想了一下这种情况,觉得可能- xing -很低,大姨一家都十分正常,与其说是这家便利店有问题,还不如说是他的到来让便利店产生了异常。
在他二十年的人生里,这种异常的事情他已经碰见够多了,再多一个能见到异世界客人的便利店也不算什么··路鹿淡定地接受了便利店不一般的设定,打算以后看情况随机应变。
吃了一个昨天买好的面包,时间也快八点了·在还差五分钟八点的时候,便利店的大门被打开了,一个穿着员工装的女生背着书包走进店里,娴熟地打开空调,看到路鹿,她朝他热情地打了个招呼。
“你是路鹿对吧张姨说以后你就是我的老板了,小老板早上好啊·”·“早上好·”路鹿向她摆了摆手,转头就朝房间里走了。
回到房间后,路鹿打开淘宝,下单买了几个长长的窗帘,既然每天都会有奇葩的客人来便利店里购物,那么有一条遮挡便利店的窗帘就十分重要了,万一哪天再来一个类似大黑熊的客人,不巧被外面路过的人看到,那么乐子可就大了。
在淘宝上下了单,路鹿想了想又回到了便利店,他昨天知道晚上会有异世界的客人来便利店购物,但不知道白天会不会也是这样,于是他就在便利店里呆了一天,直到确定白天不会有异世界的来客才松了口气。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第四章 ·第二天,路鹿网购的窗帘到货了,他把窗帘安在便利店的窗户上,晚上关门的时候把窗帘拉上,这样外面路过的人就不能窥得便利店里的场景了。
又在店里呆了几天,路鹿逐渐摸索出了便利店的运行规律——·1在白天没有异世界的客人来临,他们只会在晚上六点以后出现··2把‘暂停营业’的牌子挂在便利店内部可阻止异世界的客人到来,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理。
费了几天功夫,路鹿只总结出这两条不一定准确的规律,因为他在店里才过了五天,得出的结论有很大的偶然- xing -,所以具体情况还需要时间来验证··第五天晚上,等女店员安闲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回家,路鹿就反锁了店门,拿起一本书坐到了收银台前。
对于路鹿来说,联通异世界的便利店超出了常识,让他本能的感到不妥,但是能见到形形色色的人,这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他的好奇心,于是他就决定任- xing -一把,在没出现危险前坚持开店,等出事了再另作打算。
安闲每天晚上六点下班,所以路鹿从六点起就坐在便利店里了,然而他坐了两个小时,一直到八点都没有见到一位客人··通过统计五天的监控录像,路鹿知道异世界客人到来的时间是随机的,所以他并不着急,而是慢悠悠地翻着手中的专业书籍,在等待之余给自己充电。
挂在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的走着,转眼就到了八点半,此时路鹿完全沉浸到了书的世界中,直到一声耳熟能详的‘欢迎光临’唤醒了他,他才忽地抬起头来··“便利店这种荒山野岭里怎么可能有便利店”·站在便利店门口的女子惊诧地喊了出声,她记得她刚给学生家访完,正走在回家的路上,没想到她上一秒还在山路上走,下一秒就到便利店里来了。
因为选择了支教,秋彤已经在山上呆了整整一个月·在这不算短暂的一个月里,她无数次的想念起繁华的城市,想念炸鸡和啤酒,然而贫困山区里什么都没有,就连想买日用品都要花一天的功夫下山才能买到,被这样恶劣的条件折磨的崩溃,从未吃过这种苦的秋彤怎么受得了。
于是到达学校的第一天,她就开始疯狂的想家··“爸,妈,我想回家,我不想支教了”·来到山区的第二天,秋彤终于忍不住打了电话回家,然而她的父母并不支持她的退缩,他们告诉她既然选择了支教,就要好好做下去,否则半途而废对不起她自己的一番颠簸,更对不起她的学生。
·父母的规劝和勉励秋彤都懂,然而山区实在是太苦了——散发着恶臭、从不打扫的旱厕,随便出门就会被蚊虫叮上十几个包的出行,乃至除了玉米几乎什么都没有的食物。
秋彤在家是被父母百般宠爱的娇娇女,精细的东西吃几口她都会腻,更别说在这只能天天啃玉米·才过了一天,她就被折磨的苦不堪言,然而父母不支持她,她是不能回家的,作为乖乖女的她不忍心让父母失望,也就咬牙坚持了下去。
来到便利店的这天,秋彤已经在山村呆了一个月,此时她上厕所还会觉得恶心,但是她学会了眼不见为净,每次去厕所都会捏着鼻子速战速决,因为再恶心她也不能不上厕所活活憋死。
对于生理问题,秋彤已经能坦然面对了,然而让她苦恼的是另一件事——山村的蚊虫实在是太多了·不提每次上厕所半个屁股都会被叮的红肿,这点瘙痒忍忍还能过去,让秋彤忍无可忍的是每天晚上蚊子都会嗡嗡叫个不停,尽管有蚊帐,它们还会想方设法的钻进去,让她整夜都不能安眠。
如果只有蚊子,秋彤堵上耳朵还能忍,然而简陋的教师宿舍里可不止有蚊子,苍蝇、蜈蚣、鼠妇、蜗牛……各种千奇百怪的昆虫都在她的宿舍里开演唱会,她所在的教师宿舍简直可以开一个昆虫博物馆了·每天回到宿舍,秋彤都无比后悔没多带几瓶杀虫剂,她所带的那瓶早就用完了,然而宿舍哪天不喷哪天就会进来一大批新虫子,所以杀虫剂用完后她一直处于痛苦之中,几天晚上都睡不好了。
“山区里不可能有便利店,所以我这是穿越了吗”·秋彤想起最近热门的‘穿越’,没想到这种事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她刚这样想,就有一串奇怪的信息进入了她的脑海中,于是她立马就知道了她能‘穿越’的缘由,原来是她买的一串红石手串带她来的。
“原来是它啊·”·秋彤心想便利店小哥是普通的人类,头上没有长角也没有穿奇奇怪怪的古装,便利店也是正常的便利店,果然是她运气太好,才能被红石手串送到繁华的城市。
那股突然冒出来的信息告诉她,当她买完商品再次踏上店门就会被送回她来时的地方,这让秋彤有些遗憾,也有些释然,虽然她无比的想回家,但她突然消失在山村也不是好事。
接受了由红石手串带来的奇迹,秋彤迫不及待地跑到盛放杀虫剂的货架上拎了三瓶杀虫剂,也随便拿了几包樟脑丸··虽然是偏僻的山区,但她床底下竟然有蟑螂,她真不知道这些东西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向路鹿要了一个塑料袋,秋彤把杀虫剂和樟脑丸都放进了塑料袋里,要不是知道以后她每天都可以来一次便利店,她这次绝对会把盛放杀虫剂的货架搬空··晃了晃购物袋里的商品,秋彤的心情前所未有的好,有了这些东西她就可以把她屋子里可恶的虫子都给杀光,她总算能睡个好觉了。
买完了杀虫剂,秋彤并没有满足,她支教的那个地方杂货铺很多东西质量都一般,而且物品的种类比起城市也少了很多,所以好不容易来到便利店,不满足自己的购物欲她是不会离开的。
于是,秋彤拎着购物袋又跑到了盛放零食的货架前··啃了几天烤玉米,她看到这些零食就眼冒绿光,即使是最普通的泡面,此时在她的心中也是无上美味,每天吃干巴巴的烤玉米,她的嘴巴都要淡出鸟来了。
第五章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泡面,一定要先买泡面”·冲到货架前,秋彤动手就抓起了一大包老坛酸菜牛肉面·在没有多少食物的山区,有滋味的泡面是已经是难得的美味,比天天吃玉米强多了。
在刚到山区的时候,秋彤第一次啃玉米棒子的时候还觉得味道不错,在城市里粗粮比细粮的价格贵多了,而且人们普遍觉得粗粮养生,所以她吃的还挺开心,觉得山村的饮食意外的不错。
然而,这只是她第一天的想法··在连续啃了一个月的玉米棒子后,无论她之前多喜欢吃玉米,现在都对玉米这种食物深恶痛绝,她宁肯吃没有营养的泡面,也不愿意天天啃玉米棒子了。
于是,秋彤把老坛酸菜牛肉面装进购物袋,又拿了两袋单包的香辣牛肉面,这才满足地离开了泡面货架··“主食有了,还应该买点水果·”·袋子里有了沉甸甸的泡面,这让秋彤心里觉得很踏实,但是除了主食,山区里也同样缺少水果,秋彤问过学生,除了家境好点的家里有棵果树,其他人都是在山里就地取材,山里长什么水果就吃什么。
不像对大山十分熟悉的学生,秋彤可不敢为了找水果就在山里乱走,所以吃完了她临行前带的两个苹果,这两个礼拜她一个水果都没吃,这让习惯了每天一个水果的她肠胃非常不舒服。
“凤梨罐头,黄桃罐头,樱桃罐头……”·因为购物袋的空间有限,而且她的力气不大,也拿不了多少东西,所以在盛放水果罐头的货架前流连了一圈,秋彤犹豫了好一阵,最终拿起了黄桃罐头,坚定地把它装进了袋子里。
“有主食,有杀虫剂,也有了水果,这些东西应该够了·”·数了数购物袋里的东西,秋彤觉得这些东西已经足够让她过一个愉快的晚上了,但是在走到收银台的这段距离里,她还是没有抵制住购物的诱惑,顺手又拿了一袋五香豆干和味极鲜酱油一同放到了袋子里。
“嘀——”·随着最后一件扫码结束,路鹿直接报出了价格:“总共一百零五元·”·路鹿没有问是秋彤是用支付宝还是用现金付款,因为他不认为秋彤能拿出他这个世界的货币来。
前几天他见过了不少客人,有人和秋彤一样,穿着打扮和地球无甚差异,让路鹿以为今晚终于能赚点钱了,然而等那个客人掏出钱来,他才发现这个客人掏出的纸币和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纸币都不搭边,竟然是个外星人。
碰见了好几位这种客人,路鹿已经对便利店赚钱不抱什么期待了,他现在只希望便利店白天赚到的钱能弥补晚上的亏空,至于生活费,他还是靠自己接单赚取吧··也因此,路鹿已经做好了眼前灰头土脸的女子掏出几张不认识的纸币,乃至是几块五颜六色石头付账的准备,谁知他刚报账,女子就拿出两张百元大钞放在了收银台上。
“竟然是RMB”为了确认他没看错,路鹿拿起来仔细摸了摸,发现这两张百元大钞还是去年刚发行的新版钱币··“开了这么多天店,终于碰见一个地球人了。”
这是路鹿的第一个想法,但是紧接着,他就又闪过一个念头:“原来地球人也能被传送到这个商店啊·”·路鹿在安闲走后就锁上了便利店的门,所以他可以确定女子是从门垫那里突然的出现的,然而此时路鹿并没有见到老乡的激动,为了避免麻烦,他决定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让女子以为这是她遇到了神秘事件好了。
把两百块塞进收银台里,路鹿把找出的零钱交给了秋彤,然后目送她消失在店里··Z省的大荒山上,秋彤就像她消失时一样,突兀地出现在她原先行走的地方··感受到手上多出的重量,秋彤知道刚才发生的事都是真的,于是她按捺住心中的喜悦,拎着盛满了东西的购物袋就继续往教师宿舍的地方走。
大山深处没有灯光,所以周围漆黑一片,只有她手中的手电能提供光明,不过秋彤知道这是暂时的,尚若到了十一点,如果没有乌云遮住月亮,大山就会变得无比明亮,因为皎洁的月光会给远行的人提供光明,就连星星都在她的灿烂下消失不见了。
又走了一刻多钟,秋彤终于到了宿舍,此时她已经疲惫不堪,恨不得立刻扑在床上好好睡一觉,然而她清楚,如果不打虫药就睡,她晚上会被蚊子的嗡嗡声吵到烦死,而且飞蛾的磷粉也会落到她的脸上,搞不好睡觉的时候都会有虫子钻空爬进嘴里。
忍受了一个月的蚊虫地狱,秋彤终于不用在忍耐了,把塑料袋丢在柜子里,她打开一瓶杀虫剂就开始在屋子里狂喷,连一个角落也不放过··把墙面和床底都尽数喷上杀虫剂后,秋彤陶醉地闻着充满屋子的薰衣草味,虽然她知道杀虫剂的味道有毒不能多闻,但她还是挺开心,尤其是她看到有无数的苍蝇在四处乱撞,很快就落在地上死命挣扎她就更开心了。
此时已经九点多了,但是由于打了药的原因,秋彤并不能到屋里休息,于是她拿出洗漱用品在外面洗漱了一下,洗漱完毕后干脆搬了个马扎子放在院子里,仰头观起月来。
“十五的月亮真是圆啊·”·秋彤仰头观月,越看越觉得想家·距离支教结束还有五个月,想想就觉得漫长··“不过以后每天都可以去那个便利店一次,支教的生活总算不那么难熬了。”
“不知道下次去可不可以跟他借一下厕所呢这两方面解决了,再呆半年也不是不可以忍受·”·秋彤一边看大如磨盘的月亮,一边胡思乱想着,这是她支教后难得的闲暇时光,可惜这样的悠哉没持续多久,就被不断在她身上叮咬的蚊子结束了。
“这些臭蚊子,怎么打都打不死”·因为蚊子肆虐的原因,秋彤不敢再坐着了,于是她一边在宿舍周围四处乱走一边拍打全身各处,在路过窗棱的时候,她偶然发现上面别着几棵葱,应该是学生送的。
“是哪位学生送的呢他们家的条件不好,自己留着吃多好,不用送给我啊·”·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秋彤知道自己的教学水平,比起那些优秀教师,她这个新手还差的很远,而且她这个老师还天天想着逃跑,所以收到学生的礼物她很不好意思,因为她觉得她不配得到学生的馈赠。
而且,一方面她也暗暗担心着,学生们的家境普遍不好,送给她这几棵葱,他们就会少好几株菜下饭,这实在是让她于心不忍··然而再怎么不好意思,她也不能把学生的好意退回去了,她知道跟学生问不出什么,仍然决定明天上课的时候好好谢谢学生,并告诉他们,以后别再送东西给她了。
只要他们肯听她的课,好好学习,她就觉得很感动了··又过了几分钟,秋彤觉得差不多了,于是她就拿起洗好的葱,打开门进了宿舍··瞄到袋子里的一袋五香豆干,秋彤灵光一闪,愉快地做了一个决定。
“有葱又有豆干,我可以做小葱拌豆腐啦”·第六章 ·一想起豆干和豆腐的味道,秋彤就觉得心动··啃了一个月玉米棒子,她很需要其他的滋味来丰富她的味蕾,于是她取出菜刀,在外面用水洗了洗,然后就从盛放五香豆干的真空袋里取出一半豆干,接着用木夹子夹住了还剩一半豆干的真空袋。
把真空袋妥善的放到- yin -凉处,秋彤又用菜刀把五香豆干竖着切成薄薄的小片,接着把切好的五香豆干都放到盘子里摆好,然后盘子里就摆满了像花朵一样绽开的豆干片了。
切好豆干,剩下的就是葱,秋彤把葱的残枝败叶和根部都统一切掉,剩下的就是能吃的部分了··处理好葱,秋彤把绿叶和葱白都切了一小段,然后竖着片成片,最后和豆干摆放到一起,现在盘子里的颜色就错落有致了。
“把豆干和葱拌到一起,这样就可以吃了吧”·秋彤夹起一筷子葱和豆干放到嘴里,豆干又香又咸的味道果然不错,再加上微辣的葱调味,原本单一的味道也变得丰富起来,这让啃了一个月玉米的秋彤感动不已。
“好吃,好好吃”葱拌豆干咸香的味道让秋彤忍不住又夹了一筷子,对于现在的她来说,这样的小菜已经够好吃了,可是她吃着吃着总觉得少了什么。
“是缺了什么味道呢对了,妈妈在家里做葱拌豆干的时候总会家味极鲜调味,我忘了加调味了”·想到她正好买了一瓶酱油,秋彤就赶紧打开味极鲜的瓶盖往豆干里淋了少许,估摸着这些酱油够了后,秋彤就拿起筷子往葱里一阵搅拌,直到所有的豆干和葱白都染上了漂亮的酱色,她才停止了搅拌。
“果然变得更好吃了,这就是妈妈的味道·”·重新夹了一筷子放到嘴里,秋彤的眼睛立刻亮起来了,她想起妈妈在家确实是这样做的··但是,不知怎地,她吃着吃着就流起泪来了,而且当她察觉到的时候,她已经泪流满面。
“好想回家,我真的好想回家……”·知道打电话诉苦只会让父母担心,渐渐地秋彤在电话里只报喜不报忧了,然而她刚大学毕业,想起以后就要脱离父母的羽翼,独自一人面对生活中的困境,她就觉得慌张和害怕。
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委屈和心酸··她在班里要负责三十多个孩子,她是他们的老师,是他们的长辈,是他们的主心骨,所以她不能哭,讲课再怎么慌张也要强忍住,哪怕她在讲课的时候浑身发抖,她也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因为她是老师,她要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天,如果她慌了,这个班也就完了··然而,她自己也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遇到困难的时候,受到委屈的时候,她真想找父母诉苦啊。
一直被父母捧在手心上,秋彤从没想过父母不管她了会怎么样,所以当爸爸妈妈开始变得冷淡,不像过去那样安慰她,告诉她他们永远是她坚强的后盾,她就有些习惯不了了。
但是,一味的追求父母的庇护,犹如绕着树的藤,这样真的对吗·或许,她真的太幼稚了··“秋彤,你已经长大了,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了。”
“你的父母都开始老了,以后你就是他们的依靠了·”·“你已经不再是个什么都不需要考虑的孩子了·”·大学毕业,对于一个人来说就是彻底独立了,以后她要自己担负自己的人生,不能再缠着父母了。
她的父母累了,也该休息了··把眼泪擦干,秋彤食不知味地把豆干咽下肚·虽然吃常了玉米,单吃豆干也很好吃,然而只有豆干显然不能饱腹·于是,晚上没吃饱的秋彤就又拆开一包泡面,用水泡开了配豆干吃。
“真暖和啊·”·大山白天热的要死,晚上却冷得要命,用手环着泡面杯,她的手心感受到一丝热度,而且这热度从她的手心处上涌,渐渐汇过了她的四肢百骸。
山村的夜晚,头一次不那么冰冷了··忘忧草便利店·在送走秋彤之后,路鹿又遇到了几名奇葩的客人,和秋彤不同,接下来的客人多是奇形怪状的动物,他亲眼看到一只猫衔着一个鱼罐头跑了,至于留下的报酬——这位猫主子留下了一只仓鼠·他是人啊,仓鼠对他有什么用他又不能吃,这只猫主子竟然比那头熊精还离谱·熊精给的果子虽然酸了点,但至少还能吃,而这只猫呢·仓鼠是人吃的东西吗·你们这些动物啊,就是不懂得为人类考虑,你们关心别人吗不,你只关心你自己·对桌子上那只一动不动的仓鼠无语哽咽,然而瞪了半天,死仓鼠自己也不会张腿跑了,最后路鹿一脸嫌弃的把仓鼠扔进了垃圾桶,准备明天一早就扔出去。
“唧唧,唧唧”·“唧唧唧唧”·把仓鼠丢进垃圾桶后,不一会竟然传出了不停地唧唧声,他过去打开垃圾桶一看,发现仓鼠迈着小短腿正在垃圾桶里不停的跑。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原来这只仓鼠之前是在装死··既然活着,路鹿就不能把它继续扔在垃圾桶了,垃圾桶的环境很凶险,再把仓鼠留在里面就是虐待动物了。
嫌弃地把浑身脏脏的仓鼠从垃圾桶里拣出来,路鹿打算明天就问问安闲(女店员)想不想养只仓鼠,如果她想养就把仓鼠给她,不想养就把仓鼠扔了,反正去哪儿都好,他是绝对不会养一只麻烦的动物的·虽然对仓鼠的不请自活深恶痛绝,但是既然活了,他就要负起责任来,路鹿本打算随便用个纸壳做窝,然后把仓鼠放到便利店里就行了,但是他看到一个客人眼冒绿光,留着口水问他这只老鼠他要不要扔,路鹿就默默放弃了把它留在便利店里的打算。
算了,还是放他房间里好了··把仓鼠放回屋,做了个简易的小屋把它安顿好,路鹿就回到便利店,对之前那个流口水的客人道:“现在已经十点半了,你该回去了。”
“不,我不要走”·那个客人疯狂摇头,连垂涎仓鼠的口水也顾不得流了,他一个劲地摆手,对路鹿哀求道:“店主,再让我学一会吧,还有一年……明年我就要参加科举了啊”·“店长你也知道,我家里根本没有蜡烛,而且我家附近没有萤火虫,更没有有钱点灯的邻居,晚上根本没办法学习,求求你,我学到三更就走”·但是已经十点了,这个点他要睡觉的。
路鹿感到很困扰,但是出于对古代考生的同情,他没有把穿短衫的客人赶走,而是走到便利店门前,把暂停营业的牌子挂在了门上··挂了牌子,其他的客人就不会进来了。
临睡之前,路鹿嘱咐短衫客人,让他学完自己走,然后他就回到房间,关上灯躺在床上了··好麻烦··明天早上再想那只仓鼠的归属问题吧··他闭上了眼。
第七章 ·早晨,路鹿吃完了安闲带回来的包子,开始在收银台前无精打采的趴着,这让安闲十分诧异··“小老板,你今天不画你的画了”·“恩,偶尔也想休息一下。”
而且房间里有个大麻烦没有解决,他根本没心思创作··路鹿平时早上起来后会在房间里画一天画,但是昨天他被仓鼠挠纸壳的声音折磨了一晚上,现在只想赶紧把这个麻烦精打包送走。
但是直接说出口是不是太直接了··安闲一副女汉子的样不像是喜欢养小动物的··他该怎样开口才不会被拒绝呢··因为路鹿在思考的时候不时会往她那里瞄,所以安闲心里有些发毛,被路鹿一脸有话要说的样子看着,她根本安不下心来看书,于是她忍不住道:“小老板,你今天怎么老看我啊,有话直说。”
“你喜欢仓鼠吗”路鹿踌躇地开口··“喜欢·”·喜欢·路鹿眼前一亮,他赶紧去房间捧出盒子交给了安闲,一脸庆幸地道:“幸好你喜欢,这只仓鼠送给你了。”
“小老板,我是很喜欢仓鼠,但是我现在住的公寓不准养宠物·”安闲哭笑不得:“我只是说我喜欢,喜欢不代表我要养啊·”·被安闲拒绝,路鹿眼中的亮光瞬间黯下去了,他也不在收银台前呆了,而是深受打击地回到房间,琢磨还有什么人能接手这只仓鼠。
他的朋友不太多,要算熟悉,那就只有沐穆一个了··想到还有一个朋友能甩锅,路鹿很庆幸他因为麻烦没有删掉沐穆的手机和微信号,这不,现在就用上了··沐穆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虽然他有时候会犯神经病,但是他对小动物都挺好的,路鹿觉得把小仓鼠托付给他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想到小乌龟在他的手中健康快乐的活了三年,他就更觉得自己这个主意不错了··为了甩掉小仓鼠过上原有的惬意生活,路鹿二话不说拨打了沐穆的手机,完全忘记了自己原先是怎么对他看不顺眼的。
·“沐穆,假期生活过得怎么样”·“很好·”·“你这几天一直没出门吗”·“嗯。”
“那12号有个画展你要去吗”·……·东拉西扯的绕了一大堆,路鹿觉得时机不错,终于引出了正题:“沐穆,你喜欢仓鼠吗”·“喜欢,不养。”
不等路鹿解释,沐穆就直接挂断了电话··熟悉的朋友只有这点不好,他太清楚自己的套路了,根本甩不了锅··但是连情况都没问清楚就挂电话,真是好过分。
路鹿不满地撇了撇嘴··安闲和沐穆都残忍的拒绝了收养仓鼠的请求,这让路鹿感觉天都塌下来了,这种小东西放出去活不过三分钟,他又不能真把它扔出去,这样看来,他只能自己收养这只仓鼠了。
想到没有别人帮忙,以后得自己照顾仓鼠,路鹿就觉得日月无光··“太可怕了,难道我真的要自己养这只麻烦的生物吗”·“既然没人要,干脆找个宠物医院把它安乐死吧。”
路鹿扭头把视线瞟向仓鼠那边,而仓鼠好像感受到了路鹿不善的眼神,抱着瓜子在纸盒的一角瑟瑟发抖··路鹿走过去一瞧,才发现仓鼠的圆屁股底下竟然- shi -了一团,而且它整只鼠都好似受了巨大的打击,一屁股蹲在上面不动了。
“可恶,你弄脏了纸盒我又要打扫,而且帮你洗澡的人也是我啊”·路鹿恶狠狠地瞪了仓鼠一眼,心情极其不好,然而仓鼠被他凶恶的眼神吓得一颤,在颤抖中瓜子都吓掉了,并且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嗝。
打了个嗝……·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路鹿对这个冷漠无情的世界彻底绝望了··他不会这辈子都摆脱不了这只蠢蠢的仓鼠了吧·路鹿很绝望。
然而再怎么绝望,他都不能摆脱抚养仓鼠的责任,于是他沮丧地回到房间,打开某宝网购了一堆仓鼠用具,恶补了一堆照顾仓鼠的知识,免得不清不白的让仓鼠死了··由于陷入以后就要照顾仓鼠的沮丧情绪,当天下午路鹿决定画一幅画缓缓心情,于是他打开电脑在数位板上描起画来。
静静地画了一个小时,路鹿感觉心情好了点,就想看个网课学习一会·于是他轻车熟路地摸向鼠标,谁知他一摸竟然摸到一团毛绒绒的东西··“什么玩意”·路鹿感觉手感不对,但习惯另他按住‘鼠标’状的物体往桌子上摩擦了两下,结果感觉很滞涩,一点也没有平时使用鼠标的流畅。
直到他手中传来唧唧的叫声,他才发现他手中的‘鼠标’是仓鼠··“仓鼠,你怎么从盒子爬出来了”·被和鼠标并排摆放的仓鼠乖巧的趴在桌子上,它用萌萌的豆眼无辜地看向路鹿,路鹿立马就缴械投降了。
“你长的这么像鼠标,以后就叫鼠标好了·”·把仓鼠重新放回了盒子,但是没过多久,路鹿用鼠标的时候又摸到了这个家伙··路鹿整个人都不好了。
因为有了一次经验,这次路鹿用手背把仓鼠推到一边,让它别碍事,然后继续用鼠标做图层,谁知这一坨得寸进尺,不停的往他手背上爬,烦的路鹿对它大吼一声:“再爬我手上我就把你送给宋程做红烧仓鼠”·红烧仓鼠·仓鼠想起短衫书生对自己流口水的样子,就不由自主的僵住了,对此路鹿大感欣慰,而且他心里也有了谱,知道这家伙是听得懂人话的。
能听懂就好,他知道以后该怎样对付这个小东西了··为了日后的安宁生活,路鹿特意对仓鼠放了一番狠话,看到仓鼠抱着瓜子战战兢兢地缩在纸盒墙角,路鹿心满意足地继续画他的画,有了这一出,他相信仓鼠肯定不敢再作妖了。
怀抱着这种自信,路鹿晚上仍然把仓鼠放到了房间里,然而到了半夜,他坐起身满身怨气地望向了盛放仓鼠的纸盒··“咔嚓咔嚓——”·“咔嚓咔嚓——”·仓鼠在不停的磨牙。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啊·路鹿倒在被子里发出一声悲叹··第八章 ·过了生不如死的几天,路鹿一直没找到肯收养仓鼠的下家,但好在他逐渐习惯了仓鼠的磨牙声,日子也算过的下去。
于是,没过几日他就恢复了精神,晚上开店的时候也不再是一副恹恹地样子,而是打起精神来了··如今已经过了半月有余,路鹿对着莫名其妙的客人也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念头,没有逃避的意思,因为这些不速之客给他的画作带来了很多灵感,所以每天晚上他都会开一会时间,做到足不出户就能阅遍人生百态。
从某个方面来说,他的长辈们真的达到了让他多与人交往的目的··时间转瞬即逝··一天,古代书生宋程和以前一样,一到晚上六点多就到了便利店里,站了个好座位读书,而路鹿也默许了他不买东西蹭位置的举动,或者说,他巴不得每个来到便利店里的人都不买东西。
便利店里的客人繁杂,他们给出的报酬也各有不同,这就意味着除了和路鹿一个世界的女老师秋彤,没有人会在买东西的时候付人民币,而他们付的金子、果子、死老鼠都是不能变现的东西,所以路鹿每天晚上开店都是在亏本经营。
实际上,路鹿现在都是靠白天的利润来填晚上的空洞,便利店没有负盈利他就谢天谢地了··路鹿本来就没指望便利店来赚钱,他自己画画的收入就能养活自己,所以他对便利店现在的状况十分满意,并在心里感激大姨能给他这样一个机会。
尽管大姨对便利店的实际状况并不知情··和白天的便利店不同,晚上的便利店来客一般没有规律,所以路鹿学习了安闲的方法,在看店的时候捧着一本书读,什么时候来了客人再给予他们帮助。
反正他也没指望用便利店盈利,也不是专业开店的,服务态度差点就差点吧··于是,这天路鹿捧着一本《艺术的故事》慢悠悠地读,而宋程照常在复习他的四书五经。
和往常一样,宋程有时看投入了会大声读出来,直到路鹿忍无可忍的抗议,他才会猛然醒悟,不好意思地捂上不自觉出声的嘴··在宋程安静下去后,路鹿继续读他的书,但是他没读多久,门口的门铃就响起了‘欢迎光临’的声音。
·“不可能,便利店里怎么会有人”·门口脏兮兮的女子发出了一声惊呼,这是第二个吐出‘便利店’词汇的人了。
路鹿立即意识到这是个现代人,不过是不是和他一个世界这点还需要考量··至少他看到女子身上挂的匕首和枪支,他就知道这是一个不好惹的人物··如果女子和他是一个世界的,那么她的职业可是个大问题,但是即使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能大大咧咧地把武器明目张胆的挂出来人来历也一定不简单。
于是,路鹿出于自保的心理一句话也没说,任由这个来历可疑的客人在便利店里闲逛··在路鹿一声不吭的时候,突兀来到便利店的赵雪也吓了一跳,她在末世每天打丧尸,对各种可怕的事情司空见惯,甚至人吃人的惨剧她都能坦然面对,但是今天的事却让她意外地忐忑起来了。
最可怕的不是残酷的现实,而且让人无限遐想的未知··赵雪是末世位面南方基地里的一名小队长,半个月前她接了清理北区的任务,就带队到北区与丧尸厮杀,好扩大南方基地的安全区。
经过半个多月的开拓,北区的丧尸被清理了七七八八,为了防止残余丧尸的伤害,他们开始挨家挨户的搜寻起来,而赵雪作为队长自然也免不了要检查一大片地··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由于清理了足足半个月,赵雪负责的区域已经几乎没有丧尸了,然而赵雪还是检查的很仔细,因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普通人可不像异能者们可以抵抗丧尸病毒的侵袭,只要被丧尸抓一爪子他们就会感染,从而给基地带来大危机。
因为知道丧尸抓人的严重- xing -,所以赵雪检查的万分仔细,在走到一家便利店的时候,她隐约看到有什么东西在里面,于是抱着不能放过一个丧尸的心态,她径直推开门走了进去,却没想到里面竟然有一只正在看书的丧尸·“不可能丧尸怎么可能会看书,难道他们的智慧已经进化到这种程度了吗”赵雪的心里顿时翻起了惊涛骇浪。
以赵雪的经验来说,在荒芜的北区不可能还有一家正常经营的店,所以她很容易就往丧尸有了智慧那个方面去想,然而没等她举起枪,她就看到旁边的桌子上有一个摇头背书的人,而且背着背着就背出了声音。
“丧尸不会说话,难道这是人”她惊诧地想道··看着宋程背的一脸陶醉,而且还不停地用手在桌面上划字,赵雪越看越觉得他像个人,于是她情不自禁地发出了便利店怎么会有人的惊呼。
在荒芜的末世,能有一家正常经营的便利店太不可思议了,犹如在古代看到宇宙飞船,让赵雪有种看到抽象画的荒谬感··好在,她这种三观崩毁地情况没有持续多久,她的脑海里就多出了一段信息,于是她很容易接受了这是异世界的事实,并知道自己踏到门垫上就能回到原来的世界。
这让她松了口气··在赵雪脸色青青白白的时候,路鹿一直保持沉默,在这半个月来他已经见过了不少客人,也曾和其中的一部分沟通,他知道便利店有种非常不科学的力量,能让每个来到便利店的人轻而易举的接受它,并知道便利店的作用。
诡异是挺诡异的,但确实是让他省了不少力气··那些异世界的客人千奇百怪的,有动物也有类似于宋程这样的古代人,在他们的世界里,便利店这种东西从来没存在过,所以能有便利店直接灌输到他们脑子里,不管是对路鹿还是对他们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在路鹿无言的注视中,赵雪很快就适应了自己暂时‘穿越’了的事实,同在现代社会生活过,赵雪不用路鹿帮忙,就熟悉地站到货架前挑选自己喜欢的物品··便利店里的商品琳琅满目,对于在末世生存的赵雪来说,她恨不得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回去,然而她知道自己还能在便利店里呆上一会儿,就不急着搬东西,而是拿了一瓶青岛啤酒和一包黄鹤楼香烟走到了宋程旁边。
宋程坐在便利店的一角,那里摆了三张桌子,赵雪瞄了一眼宋程,发现他正投入的看书,口中还念念有词,尽是些听不懂的东西,就摇摇头,自觉地坐到离他最远的那张桌子处。
坐下来以后,赵雪才有功夫仔细地打量这家便利店,这家便利店设施完备,和末日前的便利店一样清新整洁·在末世呆了两年,这种充满了人味儿的便利店她就像前世才见过一样,见了十分怀念,也十分遗憾。
要是我的世界也能这样就好了,赵雪这样想··看到坐在前面的古装小哥摇头晃脑的看书,赵雪悠悠地叹了一口气,在末世,已经没有人能静下心来看书了,人们的所有心思都放到了生存和吃饱饭上,像这样悠闲的看书,在末世降临的那一刻就再也看不到了。
想到这儿,赵雪心里有些闷,她就拆开了烟盒,从中拿出一根烟叼在嘴上··“哗——”·一团火苗从她的指尖燃起,她用火苗对准了香烟,然后收回了火系异能。
看到香烟的头部刚好点燃,赵雪觉得非常满意,她觉得她的异能控制的越来越好了··夹起烟,赵雪狠狠地吸了一口·在末世,香烟和酒已经成了昂贵的奢侈品,只有基地高层才能享用。
她虽然是异能小队的队长,但比起那些高高在上的管理者,也只算是一个小人物·这样的小人物偶尔能吃到肉已经很不错了,至于香烟,他们小队半年能分到一条,平均下来每人半包,根本不能肆意的抽。
但现在,她终于能抽个尽兴了··赵雪越抽越嗨,她一边夹着烟吞云吐雾,一边打开啤酒的易拉罐,喝一口清爽的酒,感觉惬意无比··算算时间,这样肆意抽烟喝酒的日子已经一年半没有有过了,在末日刚开始的那半年,烟酒这类东西还不甚珍贵,没有粮食重要,但是随着基地里种了粮食,而烟酒这种奢侈品不再浪费资源生产后,她就不能时常喝酒抽烟了,这让她这个老烟枪在开始的那一阵无比难受,竟是被活生生地半戒烟了。
赵雪边抽边喝酒,喷的整个角落都是一股呛人的烟味,路鹿离得比较远,感觉还好些,然而从没接触过香烟的宋程可接受不了这股味道,于是他捂着嘴不停地咳嗽,让不时用余光观察这里的路鹿注意到了。
“这位阿姨,便利店里不准吸烟,麻烦把烟掐了·”·“什么阿姨”赵雪不敢置信,自己才刚过二十六岁,竟然会被人叫成阿姨。
赵雪打量了一下路鹿,青年才二十出头,叫自己阿姨也太过分了··“难道我在末世老的像四十岁的女人”她忍不住这样想··第九章 ·其实赵雪并没有妄自菲薄,从她那张充满了污垢的脸上,还真看不出她到底多少岁。
但这也不全是她的错··说句实在话,在末世水都是需要节约的资源,因此再爱干净的女生也才一各月洗一次澡,在这样恶劣的条件下,即使是天生丽质的西施,也不免变成蓬头垢面的婆子。
就像‘仿佛兮若轻云之闭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的甄姬,也不是被曹丕用手搓去了她脸上的污垢,才知道她美如洛神的吗·[1]·所以路鹿这样叫,一方面是气她在便利店里抽烟,一方面是真以为她奔四了。
被路鹿这样一叫,赵雪受到了严重的打击,虽然末世的女人对容貌已经不那么重视了,但作为一个女人,赵雪还是希望自己年轻漂亮的,谁知路鹿开口就这么毒,让她几欲抓狂。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赵雪开口就想怼回去,但她仔细想了想,在便利店里确实不应该抽烟,于是她就掐了烟,颔首朝路鹿和宋程道了歉··“真是在末世里呆久了,一会到正常的世界都不适应了。”
赵雪苦笑,又觉得感慨万千,其实她宁愿一辈子这样不习惯,也不想回到那个道德素质都丢的一干二净的末世了··尽管末世可以肆意妄为,但在这样一个溃烂的世界,拥有自由又有什么用呢·连生命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连下一顿饭都不知道在哪儿,这样的世界,再无拘无束也没有任何意思。
掐灭了烟,赵雪顿时觉得失去了很多趣味,连凉爽新鲜的啤酒喝起来也索然无味了··赵雪寻思着没有烟下酒,有个罐头下酒也不错,于是她又到货架前溜了一圈,挑了个午餐肉罐头开盖,准备用这个配酒吃。
在末世,肉是仅次于烟酒的一大奢侈品,虽然末世来临后有很多动物变异,他们这个异能小队也经常能狩猎到一些异兽,所以不缺肉吃,但是异兽的肉又酸又柴,加很多大料也非常难吃,除了补充体力,赵雪根本就不想碰这比野菜根还难吃的肉。
所以,他们小队除了满足自己所需外,还会把剩余的肉卖给基地官方,用以换晶核修炼,因为异兽肉在他们眼里难吃,但在基地里还有很多人是吃不到肉的··这样难吃的肉还很有市场,肉类的缺乏可见一斑。
赵雪怀着虔诚地心思从罐头盒里拿出一片午餐肉,在入口前,她好生端详了一番这片肉的颜色,这种末世前正常动物产的肉比起烟酒还要珍贵,让每个肚子里缺少油水的末世人见之就欲罢不能。
仔细闻了闻午餐肉那诱人的肉香味,赵雪怀着激动的心情小小的咬了一口肉,在入口的瞬间,午餐肉绵软微咸的滋味就在她的口中绽放开,让她忍不住连着口水把肉囫囵吞了进去,香的不能自已。
“这才是肉应该有的味道,跟午餐肉比起来,异兽肉尝起来简直是毒草”·赵雪舔了舔嘴馋,回味午餐肉油腻滑润的油脂味,或许对于平安世界的人来说这肉有点咸,还有点腻,但是对于一年也碰不到几回肉的末世人来说,这种肉的味道刚刚好,让他们能一下子把肉和油吃个够。
就像古时候吃杀猪菜一样,在贫穷的农家,每次过年做年菜的时候都会把肉做的尽量油腻,以重口味来满足小孩儿们的嘴,好让肉的滋味在嘴里多留会儿,这就是穷人的生活哲理。
在古时,人们不常吃肉,所以每次吃肉的时候都狼吞虎咽的,赵雪也不能免俗·然而她刚把肉吞下去就有些后悔,因为午餐肉的味道实在是太好了,她后悔一下子就把肉咽下去,没有好好咀嚼一番,尝完滋味再吃下去。
“可惜,可惜,浪费了一块好肉”赵雪十分惋惜··喝了一口酒润润嗓子,赵雪珍惜地夹起那块咬了一小口的肉放到嘴中,这次她一口咬了一半,却吸取了前次的教训,没有急忙把肉咽下去,而是把半块肉都含在了嘴里,用舌尖仔细品尝起了午餐肉,直到含到再也品不出咸香味,她才珍惜的把肉嚼碎咽下去,再配上一大口酒。
“有酒有肉,爽”·吃完了半块午餐肉,赵雪再没耐心慢慢品味,她把剩下的一半丢到口中,略微嚼了几下就匆匆咽了下去,喝酒冲味,尽情领略这种大口吃肉的酸爽味道。
被这样的吃法给爽到,赵雪抛弃了细嚼慢咽的做法,开始一块肉一大口酒的吃喝,这样的吃法十分爽快,让她打心里舒坦,但也让她吃的心疼··赵雪大口嚼着午餐肉,每吃掉一块肉她就有一种强烈的负罪感,因为她完全是用原本能吃好久的肉来换一时的爽快,算起来根本不值。
在内疚感和爽快感的双重冲击下,在便利店凉爽的空调下她都吃的满头大汗,完全是让纠结给逼的··吃完了最后一块肉,赵雪依依不舍地舔了舔还有残留肉味的手指头,然后一口气喝干了易拉罐里所有的啤酒,虽然以前吃过很多山珍海味,但是现在,在赵雪心中没有比午餐肉配啤酒更绝妙的搭配。
如果在末世能天天吃到这样的肉罐头,她愿意用短命十年来换··在赵雪尽情吃喝的时候,宋程也忍不住抬头来看·虽然远隔一张桌子,他闻不到午餐肉的香味,但是肚子仍然咕噜噜地叫了起来。
在来到便利店前,他刚吃过晚饭,但是他的晚饭是两块冻好的粥··与其说粥,那也是抬举他自己,那粥稀得可以说是稀饭,甚至说是米汤都不为过··学习心怀天下的范仲淹大人,贫穷的宋程每天会煮一锅粥,然后等晚上冻好后分成四块,每天早上和晚上各吃两块,然后安慰自己这是学习范仲淹,既然范仲淹大人每天吃两块粥就能度日,那么我也行。
[2]·然而,坚强的意志显然不能填饱他的肚子·宋程仔细想过,如果自己能有一个好朋友愿意把好饭好菜送给自己吃,他一定不会像范仲淹大人一样有节- cao -,他可以肯定自己一定会把那些好饭好菜吃个精光,而且连盘子都会舔干净,一丝油花都不会留。
作者有话要说:[1]两句诗来自曹植的洛神赋,据传比喻甄姬·[2]来自文言文范仲淹食粥的故事·第十章 ·对于宋程这个半大小子来说,每顿吃两块冻成块的稀粥跟喝水没什么区别,根本填不饱他的肚子,虽然他每天能集中精力学习,但是到了睡觉的时候,他的肚子会疼的难受,这完全就是饿的。
平时看四书五经的时候他还能抑制住饥饿,但今天赵雪吃午餐肉罐头的场景勾起了他的食欲,于是他安分的肠胃开始蠕动起来,折磨的他难受不已··于是为了不让饥饿影响自己读书,宋程不得不一手捂住肚子,用另一只手翻书。
·其实,在刚吃午餐肉罐头的时候,赵雪在末世锻炼出的耳朵就听见了宋程肚子的咕噜声··以赵雪丰富的经验,她只看了两眼宋程,就知道这个面黄肌瘦的少年家境不好,不管是补丁累补丁的短衫,还是饥肠辘辘的肚子都昭示了此人家境不好的事实。
这让赵雪默默低下头不去看他··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宋程出于饥饿中仍然不放弃读书的意志确实很可敬,可是即使如此她也没有把肉罐头分给他的意思。
宋程即不是她的亲人也不是她的队友,她凭什么把珍贵的肉分给他末世可怜的人多了,她可怜自己还来不及,哪有多余的同情心去可怜人家··然而,虽然她不会去帮助宋程,但她知道饥饿难耐的滋味,于是她后期加快了吃午餐肉罐头的速度,力图快点吃完不让他再受折磨。
吃完了最后一口肉,赵雪可以听到宋程松了口气,而她自己也没有了那种愧疚感,心中也畅快了些··吃完了肉喝完了酒,赵雪把那包烟塞进裤袋里,然后又到货架前疯狂采购,抱了一堆烟酒和肉罐头走到了收银台前。
“结账·”赵雪把一堆东西放到收银台上,已经做好了付出大量晶核的准备··在来到店里的时候,她的脑袋里就被传输了不少信息,自然也包括结账。
同是现代位面的人,赵雪在末世来临前也去便利店买过东西,自然知道她买的这些东西不贵,在末世前只值几百块钱·然而她没有这个位面的钱,因此只能用末世位面有价值的东西抵账,这些都是那个奇怪的信息告诉她的。
虽然那个信息没说违反这些规则的后果,但是赵雪能隐隐知道那绝对不是好事··因此,在末世弱肉强食惯了的她也没有选择强取豪夺,而是准备按规则行事··“开个价吧,我愿意付出我们世界的货币,丧尸晶核。”
赵雪从兜里取出一把丧尸晶核,认真地道:“丧尸晶核在我的世界作用很多,它不仅是充当货币,而且能辅助修炼,以及作为某些武器的能源,因此它的价值超越了货币。”
低头看了看赵雪手中的丧尸晶核,路鹿没想到人的脑袋里竟然能孕育出这么美丽的晶体·听完赵雪的讲解,他觉得赵雪这个人很实诚,这么珍贵的东西都愿意拿来抵账,没有用乱七八糟的东西糊弄自己。
可惜,丧尸晶核再好,对他也没有半分用处··他不是科学家,对研究这些东西不感兴趣,而且他自身也没有异能,身体构造和异世界的人类也不一样,根本用不了丧尸晶核。
至今为止,除了能见识到形形色色的人,便利店没有给他带来其他的好处·或许黄金、晶核等物品都是值钱的东西,拿出去就能换取很多钱,而且运作好了能成为人上之人也说不定,但是他本身对物质的要求不高,能够养活自己就行了,所以冒着被有心人盯上的危险去搞这些,实在是太不合算了。
活着就很不容易了,何苦为了争名夺利减少自己享受生活的时间·因此,路鹿没指望用便利店赚大钱,他只希望便利店不要亏本,不影响他的正常生活就行了。
抱着一丝歉意,路鹿还是说出了老早就订好的店规:“抱歉,每次每名客人只能购买三件商品,多余的不能购买和带出·”·“为什么便利店不是希望客人越买越多才好吗”·“因为我穷。”
穷赵雪被这个理由惊到了,但她仔细一想就明白了原因,他们世界的货币在这个世界不通用,如果这个世界的人没有异能就不能使用丧尸晶核,那么尽管丧尸晶核在他们的位面很珍贵,只要在这个世界用不了,就一文不值。
赵雪明白了缘由,就把晶核收了回去,她在口袋里摸了一会,最后摸出了一只钻石戒指,这是她在清扫珠宝店的时候捡的··在末世位面,金银的价值已经越来越低了,尤其是钻石,已经低贱到连石头都不如的境地了。
在基地里唯一的硬通货是丧尸晶核和食物,也因此,她去的那家珠宝店还没被抢光,大堆大堆的银饰和钻石饰品被丢弃在那里,只有最值钱的首饰才被拾荒者挑走··现在普通的钻石戒指连一口杂粮饼都换不到,自然没有人会把没用的东西捡回去。
在末世呆久了,刚把钻石戒指拿出来的时候赵雪还有些懊恼,觉得自己怎么把这么不值钱的‘垃圾’给掏出来了,但是她很快就想起来这是一个和平的位面,说不定在这个世界钻石和他们那儿一样值钱呢·于是赵雪问道:“小哥,你们这个世界的钻石值钱吗”·“很值钱。”
赵雪大喜:“那好,你把这只钻石戒指拿去,它应该能抵过这堆东西的钱了·”·赵雪猜测的没错,她拿出的钻戒正好有一克拉大,在路鹿这边的世界这种钻戒最便宜也要五万元,而且这个钻戒做工很好,拿到商品里卖没有十万是拿不下的。
路鹿承认,即使这个钻戒拿到当铺里卖也能轻松得到两万块钱,但他还是拒绝了赵雪的请求··“不行,我不会把这些金银丢到金店去买的,只会把它们压箱底积灰。”
“胆小鬼,你只要卖出去就能小赚一笔了,有什么不敢的·”·“不卖,加上你吃的罐头和酒,你只能带走你开封的香烟·”路鹿坚决地道。
第十一章 ·赵雪费了好一番力气,也没让路鹿松口·无奈,她只能带着裤兜里的香烟,遗憾地离开了便利店··尽管没有买到想要的东西,临走的时候赵雪还是把钻石戒指留下了,这东西在他们那里不值钱,几乎和石头一个价,所以她留下也不心疼,就当是和路鹿结个善缘了。
一脚踏到门垫上,当赵雪再次睁开眼时,看到的就是自己的世界了··她环顾了四周,自己正好站在原来消失的地上,她的前方就是她原本想要清扫的便利店了··赵雪推开便利店的门,里面尽是一派荒芜的景象,这让赵雪有种诡异的归属感,对嘛,这样才是她的世界嘛。
这样破破烂烂的景象才是他们世界应该有的画风··便利店的门原本锁着,但是里面的食物却一丝也不剩,应该是便利店的店长在逃跑的时候把食物全都带走了··赵雪走到冰柜前,冰柜里面的雪糕都化成了一滩水,显然断电之后它们不能继续维持在冰冻的状态了。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赵雪抱着试探的心态开了一包雪糕,结果被淅淅沥沥地雪糕水淋了一手··她仔细嗅了嗅,发现雪糕水发出了一股恶臭味,应该是变质不能喝了。
自从末世降临后,赵雪就再也没有吃过雪糕了,然而再怎么惋惜,她也不敢尝试喝变质的雪糕水··末世的药物甚至比食物还金贵,如果她喝了雪糕水染上了病,她的小命就会因为贪嘴交代在这儿了。
扔掉拆封的雪糕纸,赵雪暗暗决定下次去便利店的时候一定要买只雪糕吃··雪糕、饮料、零食……这些东西在末世前她从来没在意过,直到末世来临之后她才知道了它们的可贵之处,然而,这时候去珍惜这些微小的幸福已经来不及了。
离开盛放雪糕的冰柜,赵雪开始进行她的清扫工作,她把便利店的每个角落都看过,最后从杂物间里拉出一只丧尸用火烧掉,接着扣上了便利店的门,朝约定好的集合点走去。
在前往集合点的路上,赵雪已经想好了,她要把从便利店得到的香烟分给她的队友··至于理由,就说在便利店捡到的就好了,在末世经常会有幸运的人在边边角角找到没被人拿走的好东西,她发现一盒香烟并不奇怪。
不同位面的时间流逝不同,赵雪那里还似乎白天,便利店的外面俨然已是墨色的黑夜了··在赵雪离开后,路鹿又陆续见到了几位前来购物的客人,都长得奇形怪状的,和人类的形象一点也不搭边,但是好在能沟通,所以交易也就勉强进行下去了。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又到了十点半,此时路鹿已经放弃了把宋程赶回家休息的举动,任由他愿意读到几点就读到几点··路鹿曾经借宋程的书看过,和很多古装剧演的一样,宣纸做的书,书上写满了竖排的文字,还有一股淡淡的墨香味,十分好闻。
宋程的书大多是四书五经,纸面由一曲清秀的小楷组成,路鹿看过宋程的字迹,就猜测这些书都是宋程自己抄的··比起用银子买书,自己动手抄书还能便宜一些。
出于对古代文化的好奇,路鹿经过宋程的同意,拿起一本《周易》翻了两页·虽然《周易》尽是繁体字,但路鹿半蒙半猜也能看懂一点,只是翻完两页后他开始无比怀疑自己的智商,书里的字他大都认识,可是连起来他就看不懂这书讲的到底是什么了。
放下让人头晕眼花的《周易》,路鹿不禁对宋程有了钦佩之情,能看懂如此复杂的书,学的还如此努力,宋程应该也是古代的学霸了吧··古代的录取率低,科举的难度比现代考985,211学校都难,更别说宋程家境贫苦,连寒门都算不上,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想要科举成功,那就真是努力和运气缺一不可了。
“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在路鹿准备休息的时候,便利店里突然出现了这样的声音,他下意识的向宋程看去,只见宋程痛苦捂着肚子,眉毛都拧成一块了,却仍然在坚持读书,口中念念有词。
“真是…好努力啊·”·路鹿被这种坚韧的意志感动,同时也深深庆幸自己出生在现代·在古代想要出头太不容易了,如果不是世族出身,家里没有田产,就要做一辈子都要在地里刨食、还要被苛捐杂税剥削的农夫,要不然就要做被人们看不起的三教九流,活着着实艰辛。
虽然是艺术生,但是一看到宋程,路鹿就不禁想到魔鬼一样的高考生活,也因此,他就想帮助宋程,让他能专心准备科举··在学习方面,他还比不过宋程,不过在食物方面他可以帮助他。
但是,在这方面他的能力也有限,所以他只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帮助宋程··便利店的经营惨淡,虽然白天有不少客人,但是晚上的客人也不少,他们拿走的东西几乎就能抵上白天赚的钱了,再加上付给安闲的工资,路鹿算了算,估计自己这个月不但赚不了钱,还要倒贴一部分钱才行,所以,他才限制晚上的客人每人只能拿三件商品,然而就这样他还是亏本。
初次经营便利店,路鹿有很多方面都不懂,好在有安闲帮助,他才知晓了经营便利店需要知道的事··在最开始的几天,路鹿曾看到安闲把两种商品用胶带捆绑起来,这让他感到很疑惑,不知道安闲是在忙什么。
之后,他问了安闲才知道这是因为有些商品不好卖,但是保质期快到了,所以必须把这些卖不出去的食物和热销的商品捆绑在一起才能卖出去,这样可以减少便利店的损失。
对待那些快要过期的食品,除了捆绑销售,还有打折的方式可以把它们卖出去··那些连半价都卖不出去的,安闲会带一部分自己回家吃,而路鹿在呆了几天也习惯了,也会把一些类似于三明治、酸奶的食物解决,以免造成浪费。
第十二章 ·这天晚上,宋程读完了书后,还带着几个叫做‘菠萝包’和‘八宝粥’的奇怪东西回去了··一开始,他看到店主抱着一大堆东西摇摇晃晃的,他就好奇的问了一句,结果听店主说这是快要过期的食品,他吃不完也卖不出去,等过几天到了保质期就要扔掉。
这让他觉得很不可思议··这些食物看起来好好的,也没有腐坏变质,因为‘过期’就扔了,也太浪费食物了··任何一个农家子,看到这样浪费粮食的举动也会感到诧异和气愤的。
宋程是农家子,但他比一般的农家子多了几分见识,所以他知道那些富户对食品的味道十分讲究,一旦味道不好了就会把食物赏给下人,自己是不会吃味道不好的食物的。
而直接扔掉食物,这样浪费的事一般的富户也不会做,或许那些豪门大户会做出扔掉粮食的事,但那些距离宋程太遥远了,他只能猜测他们的生活··在以前,宋程的理想是考上举人,能出人头地,他也时常羡慕豪门大户的奢华生活,但这些和店主给他讲述的世界比起来就不算什么了。
据店主说,他们的国家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能过上这样品质的生活,所以对食品的要求很严格··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店主说的很平淡,就像在说生活中不起眼的一件小事,但宋程听完却非常羡慕。
人人都能吃饱饭,而且能得到读书机会的世界,真是好啊··不被温饱所困,只要肯劳动就能养活自己,他简直不敢想象,连普通百姓都能天天吃饱饭,还能把孩子送去读书的国家,究竟是多么强大。
先圣孟子曾阐述了他的政治理想,他对梁惠王说‘七十岁的人能吃上肉,老百姓能在荒年不饿死,就可以称王了’·然而在这个国家,几乎人人都可以吃肉,而且都能在冬天穿上暖和的棉衣,至于吃饱饭,这是在荒年都能做到的事。
·当宋程听说店主要把食物扔掉的时候,他还在心里默念‘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所以在店主问他可不可以帮忙解决一部分时,他就欣然接受了。
能有食物吃,宋程就很开心了,然而在走的时候,店主还让他拿走了一包香烛·听说这包蜡烛也过期了,宋程不知道蜡烛过期是什么情况,但还是接受了店主的好意,把香烛一起拿回去了。
踏上红色的门垫,宋程就被传送回了自己读书的小屋··回到屋子后,宋程放轻了脚步,也和往常一样听见了父亲的呼噜声,为了供应他读书,父亲耕种的更累了,对此他无以为报,只有努力读书,才能不枉费父亲的一番辛苦。
只要他能考上功名,哪怕是百无一用的秀才,也能免除田里的税,减轻家里的负担了··揉了揉困倦的眼睛,宋程把食物和香烛放在桌子上,然后打开窗子,让月光照了进来。
因为乌云的原因,今晚的天空不太清朗·被乌云遮蔽的月亮提供不了多少光线,所以刚从明亮的便利店回来的宋程很不适应,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适应了这样的亮度,行动也自如起来了。
而此时,他的肚子也饿得更厉害了··在黑漆漆的屋子里吃饭不是一种享受的体验,然而即使如此,宋程也不想浪费好不容易得到的蜡烛·蜡烛这种东西是用在读书这种的正事上的,用来给吃饭照明也太奢侈了。
所以除非必要,宋程是不会轻易使用蜡烛的··就着黯淡的月光,宋程回忆着店主说话,试探着撕开了菠萝面包的包装,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正如他所料,看起来完好的面包并没有腐烂的味道,虽然有些干巴巴的,但是比喇嗓子的杂粮好吃多了。
而且菠萝包上叫做的巧克力豆的东西甜甜的,和菠萝包相得益彰,让原本只是有些微甜的菠萝包变成了不错的美味,把干巴巴的口感都变成菠萝包独有的特色了··从未吃过这种绵软滑口的食物,于是在几口之间,宋程就把菠萝包给吃完了。
咽下最后一口菠萝包,宋程开始怀念那种柔顺的口感·菠萝包撕开表皮后白白胖胖的样子和过年吃的饺子差不多,虽然口味差别很大,但都是很好吃的东西··据宋程分析,菠萝包绝对是细粮做的,粗粮没有这种舒服的口感。
宋程得出结论后非常感慨,店主那个国家的人每天都能吃上这种东西,那岂不是天天都和过年一样了·吃完菠萝包,宋程又对罐装的银鹭八宝粥期待起来,听说八宝粥里加了很多糖,连菠萝包都这样甜了,那八宝粥又会甜到什么程度呢·抱着浓浓地期待,宋程打开了八宝粥的盖子,取出折叠勺,然后按店主教的动作打开了易拉罐,用展开的折叠勺舀了一勺八宝粥放入嘴中。
甜··非常甜··仅仅是一勺,宋程脑子里就只剩这一个念头了··细细地咽了这一勺八宝粥,宋程觉得它不仅比儿时贪嘴时吃的麦芽糖还甜,还简直把全世界的糖都加里面了,否则不可能这么甜。
然而让他奇怪的是,八宝粥虽然甜的令他止不住嘴,却并不像麦芽糖一样甜的让人齁嗓子,而是甜的恰到好处,吃再多也不会腻··如果让他敞开了喝,他觉得他能够喝整整一锅。
可惜他牙口不好,否则他连罐头都想给啃了··和菠萝包一样,八宝粥也在瞬息间喝完了·长期忍受饥饿的宋程吃什么都很快,遇到好吃的东西就吃的更快了,不过五分钟,一罐银鹭八宝粥和菠萝包就被他啃完,让他的胃不再那么难受了。
作为一个半大小子,这两样东西只让他吃了六成饱,然而平时他连三成饱都够不上,能有六成饱已经是过年才会有的事··第一次吃了夜宵,宋程看了看剩下的两罐八宝粥和菠萝包,决定明天也把它们拿给父母尝尝。
不过等他们吃完后他要把罐子和塑料纸收起来,送回那个神奇的便利店,这种印着栩栩如生图画的罐头实在是太奇异了,怀璧之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感到肚子不饿了,宋程珍重地点起了蜡烛,想要趁着肚子不疼再读一会儿书,距离科举已经很近了,他要抓住一丝一毫的时间,来增大他考中秀才的几率。
第一次在家里挑灯夜战,宋程的心情很好,比起以前盲目的想要做大官享福,现在他有了新的理想··他羡慕店主所生活的那个完美的国度,他想把自己的国家也建设成那样。
自古以来,读书人觉得大同世界是孔孟的臆想,但是现在他知道了,这样的大同社会是真的可以实现的··哪怕做小吏也好,做秀才也好,只要他们一代一代的不断努力,这样的世界,总有一天会到来的吧。
第十三章 ·“好困·”·路鹿无精打采地趴在收银台上帮安闲看店··这天,他和往常一样画了一上午画,不过他最近接了几个单,所以比较忙碌,不能像平常那样悠哉悠哉的画了。
每天忙于绘制插画不能随心所欲的画想画的东西,确实有些苦逼,但是为了吃饭,忙碌起来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路鹿还记得他要还便利店的亏空,至少不能让它在这两年间倒闭。
大姨把原本不用管就能赚钱的便利店交给他(安闲这个熟练工包揽了一切杂物),他要是连这都能经营倒闭了,绝对会被亲戚们笑一辈子的··因此他最近接的单多了,人也比以前勤快了不少。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不过,喜欢在晚上熬夜做工的习惯让他经常昏昏欲睡,一到白天就提不起劲来··在画画的时候还好,他至少还有个集中注意的东西,但是一旦没有了目标,他就更懒散了。
就像现在这样整个上半身都瘫在桌子上,像一只没有梦想的咸鱼一样··路鹿想这样趴到天荒地老,然而他才趴了一会儿,便利店的门就被推开了·为了给客人留一个好印象,他心不甘情不愿地从桌子上爬起来,挺直了腰杆。
“蜡烛,蜡烛……”·随着蓝裙女人走近,路鹿听到了一声近乎于猫叫的呢喃,他抬起眼皮望了女人一眼,结果发现女人的嘴并没有张开··“是腹语吗”路鹿脑中闪过了这个念头,但他很快就把这个念头抛到了脑后。
他把视线转向了女子塞在衣袋里的娃娃身上··蓝裙女人画着浓妆,脸色惨白·她的口袋里塞着一个娃娃,娃娃的头和漂亮的白色衣领露出来,让人一目了然。
“是娃娃在说话·”·虽然娃娃只是恬静地笑着,并没有张开嘴,但是路鹿立刻就判定了是娃娃在说话··老实说,在人生的某个阶段,他几乎天天遇到这种事,直到转到一个比较干净的高中,他才找到了久违的清静。
老长时间不碰见这种东西,现在突然出现,还真让他有点不习惯呢··但是这种灵异的东西,他希望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出现在他的眼前··无论外表多么无害,只要被这些东西缠上,这个人就可以跟死亡接吻了。
“干脆溜了好了,溜了溜了·”·深深地知道这些东西的危险- xing -,‘赶紧跑路’四个大字在路鹿的脑中刷频,可惜他怕遛了的举动会让‘那个东西’生气,只好按捺住跑路的念头,老老实实地站在原地。
“不要做多余的事,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好了·”·路鹿目不斜视,慢悠悠的数便利店地板上的砖,可是他不想管,那两‘人’的声音却总往他的耳朵里钻。
叫的太大声了··“蜡烛蜡烛”·穿着蓝裙的何蓝站在货架前挑蜡烛,可能是她的动作太慢了,娃娃叫的一声比一声凄厉,最后声音大的像店里播放的音乐一样,尖利的刺耳。
“蜡烛,拿那个白色的蜡烛”·何蓝感到娃娃在衣兜里的爪子挠了自己一下,这让她吓的一哆嗦,同时娃娃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这让她十分心虚,忍不住总往路鹿那里瞄。
他不会听见吧·虽然知道常人是听不见娃娃的声音的,但她还是感到心虚,好在便利店的小哥和她周围的邻居一样,不管娃娃闹腾的再厉害,也像个聋子一样,不管不问。
这让何蓝更确定娃娃具有魔力,但有时候也会暗暗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会不会是她换上幻听症了··但是在她请了娃娃的当天,跟她有竞争关系的女主播就出了车祸,而且她一直看不顺眼的闺蜜也突发精神病,砍伤了一个人,当天晚上就被送到精神病院了。
她实在无法用巧合解释这些事··第一次养娃娃就有这样的受益,何蓝感到很兴奋,也有对未知的畏惧·但是娃娃带给她的好处实在是太大了,于是她放下了这点不安,屡屡用娃娃诅咒看不顺眼的人,把那些讨厌的人都整进了医院,再也不能阻挡她的路。
可是,她没想到娃娃竟然那么难养··一开始娃娃老实干活不求回报,渐渐地向她要血食·再往后娃娃提出的要求越来越多,让她觉得非常不耐烦,就没有听它的,把它锁到一个抽屉里眼不见为净,谁知她才没理它一分钟,恐怖的事就降临到她身上了。
那天她遇到了两小时的鬼打墙,死也走不出自己的房间,而且逐渐地她的天花板上开始流血,最后她忍不住爬进了被子里瑟瑟发抖,结果娃娃竟然从抽屉里跑了出来,用爪子扒开了她的被子,坐在她的枕头边狰狞地看着她……·那天的记忆太过恐怖,让何蓝想也不愿意想。
但是自从那天起,她就再也不敢不听娃娃的命令了,娃娃让她放血她就放血喂给娃娃喝,娃娃让她买蜡烛她就买蜡烛,俨然成了娃娃的傀儡··就像现在,娃娃让她买那盒白色的香烛,她就不敢不从。
她乖乖的从货架上取下蜡烛,顺带买了娃娃要的香油,走到收银台前准备付账了··“五十二块三·”路鹿扫码报价道··“给你,不用找了。”
娃娃催促的紧,何蓝心里慌张,就懒得找钱,既然何蓝不要,路鹿也强求,他巴不得何蓝和娃娃感觉离开他的视线··知道一个诡异的娃娃就在他身边,他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要是晚上便利店能来个道士,哪怕能来个- yin -阳师也好啊·”·对灵异现象深恶痛绝,路鹿十分期望便利店里能来一个有法力的道士··本土的和尚和道士他求了个遍,哪怕是岛国的- yin -阳师他也见过,结果他们都是骗子,没有一个是真有法力的。
他们给的护符完全不起效,遇到鬼连自燃都做不到·直到他把一张符篆扔到了一只鬼身上,结果遭到了鬼的嘲笑,差点把命丢在哪儿,他才确定本土的道士和尚都是骗子,遇到鬼他们自己都要着慌。
作者有话要说:主角的世界是灵异位面,是不是很惊喜·第十四章 ·看到何蓝付了钱后慌慌张张地就像跑,路鹿很想提醒她一句,留这个娃娃在身边会有大祸事。
然而他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是别管别人的闲事好了··根据他对鬼的认识,缠上何蓝的鬼绝对是她自己请的,属于养小鬼的分支··请神容易送神难,自己作死谁也救不了她。
而且养小鬼的一般都有不可告人的企图,这样的人管了也是给自己找麻烦··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心安理得的收下何蓝给的一百块钱,路鹿继续趴在收银台上和死狗一样。
他的身体和咸鱼没有区别,好在他的脑子还没进水,暂且还能动··根据类聚定律,在一个地区遇到一只鬼,他有很大几率会在这个地方碰到其他鬼·以他在初中的经验,遇到鬼最好的办法是跳级转校,可是现在走他舍不得这家便利店。
开便利店虽然闹心了点,让他的经济出现困难,但是便利店让他见识到了无数可能,只要他开店,总有机会遇到能够驱鬼的人·只要遇到一个,他就可以摆脱被鬼缠着的- yin -影,和普通人一样在阳光下生活了。
为了这种可能,他都要留在这里,等待可以改变他命运的奇迹··何蓝走后,便利店陆陆续续地又进来几个客人,等他们走后路鹿都快饿成咸鱼干了,在他的千呼万盼之下,安闲终于回来了。
“小老板,这是今天的午餐·”·安闲带着一袋小笼包回来了,路鹿一看到小笼包,就垮下了脸··“天天吃包子,咱俩都快变成包子了。”
“没办法,包子店离这里最近,或许你想吃面包吗”·听到面包,路鹿就更不好了·便利店附近新开了一家面包店,里面的面包物美价廉,十分新鲜,所以周遭的居民都去那里买面包,这也直接导致了便利店里的菠萝包卖不出去。
“不,吃了一个礼拜我再也不想吃面包了·”·恹恹地接过袋子,路鹿缩回房间啃小笼包,一边啃一边丧气··还别说,虽然吃了好几天,小笼包一咬就会流出滚烫肉汁的口感还是那么美好,丝毫没有因吃多了而变得腻味。
怪不得这两家店比自己这家店生意好多了··路鹿彻底没有竞争的打算了··啃完小笼包,路鹿继续画稿,为了生存一直奋斗到了晚上,等安闲走后,他才放下画笔,反锁上门开始新一天晚上的开店。
临近六点半的时候,宋程准时到便利店里用功读书,而路鹿也接待了几个画风不同的客人,可惜其中都没有他心心念念的道士和- yin -阳师··“您好,欢迎光临”·临近九点钟的时候,门口突然又发出欢迎客人的响声,路鹿反- she -- xing -的往门口看去,却没有看到一个客人。
路鹿揉了揉眼睛,确定没有眼花,喊了几声也没有声音传出后,他终于确定没有来一个隐形人客人··“这个门铃坏掉了吗明天送去保修好了。”
路鹿在备忘录上记下这件事,准备明天问过安闲再去联系维修人员,然后接着低头看他的绘本··“哗啦哗啦~”·“哗啦哗啦~”·就在门铃响完的五分钟后,便利店里突然传来了拖东西的声音。
发生了什么事·正在翻绘本的路鹿迷茫的打量了便利店四周,他看到宋程正在认真地看书,声音并不是他传出来的,于是他缓缓平移视线,最后把目光投向了声音传来的地方。
“砰”·他看到有一盒玩具掉到了地上,这让他感到十分惊奇·于是他赶紧站起身,走到玩具掉落的那个地方··从货架上掉落下来的是一盒玩具桥。
路鹿弯下腰摸向玩具桥,想把它拾起来放回货架,谁知他用了吃奶的力气,也没能把那盒玩具拿起来··这时,路鹿再傻也意识到不对劲了··使劲了力气也拿不起来,路鹿干脆松手不捡玩具盒了。
松手后,路鹿开始仔细观察玩具盒的周围,找了半天后,他才找出不对的地方来··在紧贴玩具盒的地面,有一个不起眼的红色的小点,一开始他还以为是玩具盒上的凸起。
但当他定眼观察后,他才发现这点凸起上有块肉色的东西在动,他蹲下身,才知道这块凸起是个人,而那块肉色的东西是这个小人的胳膊··这就是童话故事里小人国的小人吗·路鹿提起精神开始细致地观察。
紧贴着玩具盒,这个传说中的小人只有半个小指甲那样高,即使仔细看,盯着他也是一件很费眼力的事··小人穿着红色长袍,还带着同款颜色的红色兜帽,所以在玩具盒红色的包装下非常不起眼,要不是他露出了他的一截胳膊,还举着一根类似教鞭的东西,路鹿准要再费一番功夫才能找到他。
这个小人就是这次的客人了··看着小人,路鹿心里升起这番明悟··看看掉落的包装盒,再看看只有半个指甲盖那样大的小人,路鹿充满了钦佩之情·没有错的话这盒玩具桥就是这个小人弄下来的,以他小小的体型,能做到这种事相当于拖动了一座小山。
在地球上力气最大的是蚂蚁,虽然蚂蚁的体型小小的,但是它能举起超过自身体重400倍的东西,还能拖动相当于自身体重1700倍的物体,然而和眼前的这个小人比起来,‘大力士’蚂蚁简直被比到了泥里·这盒玩具桥少说也有五千克,这样看来红袍小人何止拖动了千倍的东西,他拖动的明明是不逊于自身体重万倍的物体·而且路鹿回想起之前的一个片段,刚才玩具盒有一段时间是悬空的,这说明小人不光能拖动,还能搬动超过自身一万倍的东西。
不算路鹿还没有概念,但一算他就知道这个小人究竟有多恐怖·如果这个小人和自己一般大,以他的力气来看,这意味着他可以轻松举起一座大楼·这是何等恐怖的力气·此时路鹿不得不庆幸小人只有蚂蚁大点了,如果小人和自己一半大,他都不敢想象小人能把便利店搞成什么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门铃被大宇宙的意志魔改了,所以只要有客人来就会响··另外体重的问题我用计算器算过,但不知道对不对,如果有专业人士了解请提出错误,我立马改。
第十五章 ·在路鹿观察红袍小人的时候,小人也在观察他,觉得路鹿观察够了后,小人出声道:“你是这家店的店主吗我要买这座桥·”·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因为小人太小,所以路鹿几乎看不见他张口的动作,但是小人虽小,声音却特别洪亮,比一般人的声音还大,对此,路鹿不禁发出了疑问:“我怎么能听见你的声音”·“这是扩音术的作用,我是个法师。”
原来这个小人是法师,怪不得之前能把那么重的玩具桥举起来,那应该也是法术的作用吧··此时路鹿恍然大悟,他也明白了小人之前手里举得东西是什么。
根据他看西幻大片的经验,小人手中的‘教鞭’应该是一种叫法杖的东西,不过这根法杖长得太像教鞭了··“你好,法师先生,我是路鹿·”·“我是杰尔西。”
红袍法师点头致意道··法师说要买桥,虽然他没有解释原因,路鹿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依法师先生的能力,他能在两分钟内从门口跑到盛放玩具桥的货架,而且能把比自身重一万倍的东西举起来,自然是不需要桥的。
路鹿估计即使没有桥,法师先生也会用‘飞空术’之类的法术渡河··路鹿猜测法师买桥是为了运送物资,如果不是他自己使用,那么他买桥就可能是为了帮助他人,路鹿不能亲眼去法师的世界一探究竟,但想来也就这几个原因。
但是不管杰尔西是为了什么买桥,路鹿都觉得很有意思·小桥在他的世界只是个玩具,但在杰尔西的世界,显然是能起到实际用途的,这让他感到兴奋,觉得小时候的梦都在此时圆了。
在小时候看《格列佛游记》时,他就幻想过有一群小人会住到他家里,他给他们造房子,然后把自己的糖果分享给他们,再用画笔画下他们有意思的生活,可惜小人国是童话家们编造的一个故事,直到他长大,知道故事是假的,才失望的放弃了这个幻想。
只有在梦里,他才会偶尔梦见小人们一起把滚圆圆的糖果滚到房子里的场景··梦迟迟没有圆,路鹿只能翻绘本来满足他对童话世界的畅想,而现在知道世界上确实存在小人,就算不能到他们的世界见识一番,他也觉得很满足了。
因为杰尔西没有求助,所以路鹿觉得他完全可以担负玩具桥的重量··果然,在同意了杰尔西买桥的要求后,杰尔西挥动法杖,毫不费力地飞上了他的手掌··在杰尔西在他的手掌上落地后,那盒玩具桥也飞到了和他的胸口等高的高度,随着他的移动亦步亦趋地漂浮在他身后。
魔法真是太方便了··路鹿有一丝小小的羡慕··走到收银台前,路鹿把手平放,让杰尔西走在桌面上·而在杰尔西的指挥下,那盒玩具桥也和他一同落到了桌面,落的稳稳当当的。
“店主,如你所见,我们之间的体型千差万别·”杰尔西有条不紊地道:“不光是我,我们世界的物质也是如此·在差距巨大的体型下,我们世界的珠宝在这里是沙砾,黄金在这里是尘埃,如果要凑足买桥的钱,至少也要半人高的黄金才行(小人国标准),然而即便如此,它也没有你的小指盖大。”
“如果仅仅是几次还行,我的积蓄足以支撑,但是考虑到未来我还会时常来这里,这无疑是很不明智的选择·”·“那么,我唯一能交换的就是知识。”
“可以使一个人成为法师的知识·”·成为法师路鹿不得不承认他有些心动,就算他不一定具有修炼魔法的体质,但是杰尔西的话十分诚恳,诚恳到让路鹿感慨万千的程度。
按照发展论来讲,越古老的世界知识越贵重·推及到奴隶制的年代,知识是只有上层阶级才有资格把玩的物件,而这种能让人成为超凡者的知识,就更是无价的··客观的说,在那种不走科技流的世界,一个人的力量直接决定了他的社会地位,而获取力量的途径,自然就是知识。
路鹿觉得杰尔西很大方,也认为杰尔西说的很有道理,看的很透彻·小人国位面的珍贵珠宝在路鹿的世界一文不值,毕竟钻石小到比沙砾还小就没有什么价值了·而用金子付账,无疑会对他们世界的金融体系造成重大打击。
如果杰尔西所在的国度是和中世纪的小国一个水平,几次交易恐怕就会抽空他们国家的所有黄金,而当黄金退出市场,最高面值的货币变成银币,那画面是路鹿也不忍直视的。
所以杰尔西做出的决定竟是非常合适的了··“法师先生,感谢你的慷慨·”路鹿真情实感的说:“知识是无价的,以后你来这儿,便利店的东西随你取用,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也务必跟我说。”
杰尔西颔首,然后他示意路鹿拿出笔记本,他要口述魔法笔记的内容··在杰尔西的世界,如果他想传授魔法的修炼方式自然不用这样麻烦,他向学徒扔一本魔法书就好了,等学生们看完后,再给他们解答疑难。
而在这个世界,路鹿那么大只,根本看不了他们世界的书,所以他只好口述,先让这个‘巨人’抄完魔法书再说··魔法书的内容很多,好在今晚再也没有别的客人来,于是路鹿按照杰尔西的口述,一直在电脑上码到了凌晨,直到最后一个字写完,杰尔西才停止了叙述。
“这就是魔法书的全部内容了,你先慢慢看,有什么不懂的我下次再来讲·”心中惦念着桥的事,杰尔西没有再和路鹿交流,直接表达了回去的意图··“法师先生,我把你送到门口吧。”
“谢谢,不用·”·杰尔西摆了摆手,只见他使用敲击术,跳上玩具盒站稳,然后玩具盒就腾地一下飞到半空,载着他向门口飞去··不过转瞬,杰尔西就消失在门口,那玩具盒也随他到了小人国的世界。
“御盒飞行”·路鹿被这种- cao -作惊呆了,同时考虑起自己学会魔法后该如何- cao -作,或许御画板飞行也是很有时髦值的选择··第十六章 ·如同杰尔西所料,当玩具盒经过门垫上空的时候,他就被传送回自己的世界了。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他能看出便利店的店主有些激动,或许他表现的很不明显,但是对他来说,这个巨人的体型太高太大了,他的每一个微表情都很明显,他眨一下眼睛,都似山岳在晃动。
所以,透过他皮肤的颤动,读过人类学的他就知道店主是抱着何种心情了··在杰尔西眼里,‘巨人’的表现很夸张,但是他明白,这是他的错觉,如果巨人和他一般大,那么他的表情就不明显了,而会和他的表情一样。
对,就和他的表情一样··和巨人一样,杰尔西受到的震动也不小,而且他有证据证明自己受到的震动比巨人还大··只是他太小,巨人看不清他不自觉握紧的拳头罢了。
虽然是冷静自持的法师,但是刚到便利店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想扔个禁咒过去·如果不是有个信息告诉他,巨人们永远不可能到他的世界,他早磨刀霍霍向巨人了。
就像路鹿第一次看到小人,杰尔西也第一次看到巨人·在经过一个个货架挑选东西的时候,他就分神在想,如果这个巨人诞生在自己的国家,会给世界带来多么大的灾难。
一个连小指甲都有四个他大的巨人,如果到自己的国家,几个星期就会把全国的东西都吃空··以他们的世界,根本供养不起如此巨大的生物,就算只有一个,他们的世界也离末日不远了。
好在,头脑中的那个声音告诉他,这种事永远也不可能发生··这让他放下了准备释放禁咒的法杖,同时觉得无比的安心……·但是很快,他就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这很不正常··被莫名其妙的传送到一个奇怪的世界,而且这个世界除了他,都是庞大的物体,他怎么可能会莫名其妙的安心·越想他越觉得可怕,原本他只以为把他传送来的是一个精通时空法术的生命,结果那个‘生命’不但精通时空法术,连人的意志也能影响。
在不知不觉间,他竟然放下了所有的警惕,全盘接受了脑中一切不合常理的存在·如此毫无怀疑的人,怎么可能是那个对一切都抱有质疑的法师·知道自己的感知被摆布了,但是尽管知道这点,法师还是对路鹿充满了信任,他知道这很不正常,然而他毫无办法。
那个把他送来的‘生命’,或许连‘生命’也不是的东西,实在是太厉害了··就算他知道一切都不对劲,也无法摆脱法术的影响,反而对便利店的一切都抱有信任。
甚至于他都开始找理由说服自己,比如那个便利店的店主虽然长得高高大大,看起来经历过一些事,心里素质不错,但是他身上有一股学生气,和自己那些刚离开魔法学院的学徒很像,还有一丝学生的天真,对他没有威胁。
·在那个可怕法术的影响下,他连自己的意志都不能控制了··法师悲哀的想··法师无比明白他对路鹿的一切分析都是受那个‘法术’的影响,但是在无奈与头疼的同时,他也觉得自己的分析没有错。
‘法术’只是把他往信任便利店的方向引,但是分析都是他自己做出来的,从这点上,他凭自己的意志对路鹿有了一丁点儿信任··虽然离开便利店后他对那一丁点儿也抱着怀疑态度。
一个真正的法师,他的习惯一定是质疑一切··离开便利店后,法师终于摆脱了巨大空间给他的压抑感··周围的一切都比自己大无数倍,并不是一件让人舒服的事。
偶尔在这样的空间里闲逛,恍若小时候听的童话故事,有一种历险的趣味·但是在里面呆久了,一定会被那空旷的世界压垮··只要在里面待五分钟,就会有种被世界抛弃的感觉。
那里终究不是适合小人生活的世界··站在玩具盒的边缘,杰尔西俯瞰着身下的世界,小心翼翼地- cao -控玩具盒的走向,找了一个空旷的地方落下··直到玩具盒在平地上完全放稳,杰尔西才放下心。
平时释放禁咒的时候他也没有这么小心,但是玩具盒对小人国的居民犹如一艘浮在天空的巨型船,不甚坠落会把一条街的房屋给压垮的··毕竟,这可是能一座能横跨加里敦河的大桥啊。
在杰尔西突兀地出现在天幕上空的时候,斯纳城的居民们就注意到了这幅壮观的景象·硕大的玩具盒让很多居民感到不安,他们怕这个大家伙会不打招呼的落下来。
于是,为了稳定市民们的情绪,也为了防止这个大家伙给斯纳城带来灾难,会飞空术的法师们纷纷飞到了天空中,想要一探究竟··“快看,是杰尔西魔导师”一个精通飞行的法师第一时间发现了站在盒子边缘,正在掌握平衡的法师先生。
这位精通飞行的法师是杰尔西的崇拜者,他觉得这样的杰尔西酷极了,然而考虑到市民们惴惴不安的心,他遗憾的放下了想要多看几眼的念头,使用扩音术朝下面的居民报信:“大家不用担心,是杰尔西魔导师来了”·“原来是杰尔西先生啊。”
“知道是法师大人我就放心了·”一位带着羽帽的女士捂着胸口道··在杰尔西法师的世界,法师是一个非常受人尊敬的职业·这不仅是因为法师拥有强大的力量,更因为法师能给世界带来繁荣。
以斯纳城为例,这里的法师可不是那种只需要端坐在法师塔里研究法术的法师··一方面,他们确实是在法师塔研究法术,但是当斯纳城有了麻烦,他们也会离开法师塔,前往农田负责降雨、在洪涝的时候把水蒸发,以及地震的时候负责市民们的安全,驱除雾霾等等等等。
因为这些法师的帮助,这个世界的人们活的很幸福,尤其是在斯纳城这座法师云集的城市,经常有法师顺手使用法术帮市民解决困难,在这样的情形下,法师受人尊敬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第十七章 ·听到扩音术传来的消息,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了站在天幕中的是杰尔西·于是放心的人们纷纷散去,有好奇的法师和市民赶往盒子降落的地方,兴致勃勃地看杰尔西想做什么。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在众目睽睽之下,杰尔西用碎裂术撕裂了盛放玩具桥的纸盒,然后- cao -纵玩具桥落在河岸的两端,稳稳地扎了下去··“我没眼花吧那是什么”·“是桥杰尔西先生在河上安放了一座桥”·河岸上的人欢欣鼓舞,庆祝自己又见证了一个奇迹,而在河里行驶的人全都惊呆了,他们没想到竟然可以有这种- cao -作。
正在河里打渔的渔夫看到水面突然多出一大片- yin -影,不由抬头,看到了头顶漆好的木头,张大了嘴巴;在行驶的商船远远看到前面多出一座桥,不由放缓了速度,结果桥洞很高,比斯纳城最高的船还高上一些,他们安然通过去了。
“法师先生,我们可以在桥上走走吗”有几个少年跃跃欲试地问道··“等一分钟·”·杰尔西阻止了想要上桥的人,然后一连打出了十个加固咒,直到他确认桥非常结实,才挥手表示桥可以用了。
得到法师的许可,几个少年一声欢呼,就兴高采烈地跑上桥,还故意在桥上使劲跳,想试探桥的坚固程度··这些少年在故意作死,但正在岸上围观的法师给了他们勇气,如果他们不慎掉下去,法师不会束手旁观,而且杰尔西先生是斯纳城最强的法师,他带来的桥一定不会有问题。
少年们蹦蹦跳跳地在桥上奔跑,看到这一幕,不少围观的人也心动了,于是他们纷纷提出了想要上桥的要求,杰尔西都一并许可了··已经确认了桥的承重,没有再停留的必要,于是杰尔西施法把玩具盒切成大小不一的小块,卷起一阵狂风,然后他在风中踏在了一块割成正方形的纸片上,和其他纸片一起飞向学院。
来自异世界的任何物质都是有研究价值的,如果能研究透玩具盒的构成成分,他们就能对异世界有更多了解··而且这次的经历给他提了醒,异世界的人不一定都跟他们一样大,如果异世界的人都是‘巨人’,那他们以后的探索就必须更加小心了。
杰尔西离开后,已经有不少人从桥的这一边走到那一边了·见状闻讯赶来的商人也试探着把马车赶上了桥,最后安全地到达了对面··看到陆陆续续成功渡河的商人们,停留在陆地上的商人眼睛都亮了起来。
妨碍通商的最大的阻隔就是交通,现在水路和旱路都通了,意味着他们以后能更快更方便的达到对岸·这样一来,他们就能从魔兽森林运输更多的货物到斯纳城,再由斯纳城销售到各地,赚取更多利润。
在商人们忖度这座桥能给他们带来多少好处的时候,有造桥师也盯上了这座奇异的桥··造桥师越看越玩具桥越觉得神奇,最后他完全看痴了··他完全想不出这种桥是怎么造出来的,他本以为这座桥是法师从什么地方抢过来的,而现在他十分羞愧,他不应该怀疑法师的人品,因为这种桥不是人力所能造出来的·难道是杰尔西先生用法术造出来的桥吗·造桥师仔细盯了会桥,又摇了摇头。
“师傅,你看出来桥是从什么地方抢来的吗杰尔西先生是不是从讨厌的底比国抢来的”·“蠢货,你胡思乱想什么呢,杰尔西先生是做这种事的人吗”·造桥师忘记了刚才自己也以为桥是杰尔西抢来的,但这不妨碍他教育徒弟。
“这桥不是从什么地方抢的,或者说,这座桥根本不是人能造出来的就连法师也不行”造桥师严肃地道··“不可能,怎么会有法师做不到的事呢”像这个国家的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徒弟相信法师是万能的,所以他完全不相信师傅的话:“法师会那么多法术,一定有一个法术能造桥”·“小家伙。”
造桥师嘲笑道:“法师老爷们是伟大的,但是有一种东西是只有我们造桥师才知道的,那就是桥·”·造桥师指向桥,对徒弟道:“你仔细观察那座桥,能观察出什么”·“呃,这座桥是木头做的,上面漆了自然的红色,但是桥上有很多坑坑洼洼,做工粗犷,造桥的人很不用心”徒弟边说边偷瞄师傅的脸色,生怕自己说的哪里有不对。
“还有呢”师傅背着手淡淡地道··“呃……还,还有什么”徒弟想得满头是汗,最后胡乱猜了一个:“桥上刷了油漆,油漆的颜色很漂亮”·“呵呵。”
造桥师发出了一声冷笑:“你再仔细看看,桥的纹理自然吗”·“当然自然了,这不是一目了然吗”·徒弟觉得师傅怎么会用这么简单的问题考验自己,一边自信洋洋地说出了答案。
然而他刚说完,就又出了一身冷汗··造桥的木头是一块块的,而且这么大的桥,不可能是一棵树上的木头造的,所以桥的纹理不会如此自然··而眼前这座桥呢·桥上的纹理十分和谐,虽然纹理大到惊人,但还是一目了然的流畅,就好像,整座桥都是一块木头削成的。
整座桥都是一块木头削成的,就好像拿起块木头,随手做个玩具桥给小孩似得……·这怎么可能·他被自己的猜想吓到了··然而不管他再怎么看,桥的纹理还是那样,于是他不敢置信地看向造桥师,结结巴巴地道:“师傅,这,这不会是一块木头雕成的吧”·“你没看错。”
造桥师肯定了他的判断,同样疑惑地道:“从木头的纹理上来看,这确实是一块木头刻成的,但是,世界上哪里有这么大的木头呢”·师傅想不出来法师是从哪里找来如此大的树造成桥,为此苦恼了几天,但是很快,他就不为此感到奇怪了。
杰尔西回来的第七天,法师议会公布了找到大人国的消息···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第十八章 ·抄完完整的魔法笔记后,路鹿又复印了两份备份··然后,他就开始按照步骤默念口诀冥想,可惜收效甚微。
像宋程一样念念有词了一个晚上都没有一丝感觉,但路鹿并不着急,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魔法那么高大上,他早做好了一年半载都不会有成果的打算··甚至于,他一辈子也学不了魔法也不奇怪。
因为知道自己能修习魔法的可能太小了,所以他没有把大部分时间花在魔法上,而是照常生活,只有晚上看店的时候才会练习一会冥想··然而虽然他没怎么上心,练习冥想还是需要精力的。
于是每次他一投入,总是会被趁虚而入··比如某只厚颜无耻钻到他头发里捣乱的仓鼠··把仓鼠从乱成鸡毛的头发上抓下来,路鹿理好头发,这才抽出空来修理仓鼠。
他熟练地拿出几颗瓜子剥好放在收银机的顶端,然后一手按住仓鼠的短尾巴,闭上眼继续练习冥想··“吱吱~吱吱~”·仓鼠久闻瓜子的香味却够不着,最后终于急了,它捧起路鹿的手指,一个劲摇晃,当路鹿把目光投向它,它又乖巧地一屁股坐在桌子上,可怜巴巴地看着路鹿。
“呵呵,现在知道求饶了,这都几次了·”因为知道仓鼠有智商,喜欢装蠢骗人,所以路鹿对它毫不客气:“以后还敢不敢了·”·“吱吱吱吱”仓鼠一边叫一边使劲摇头,看到它快把自己的圆脑袋摇晕了,路鹿才松开它的尾巴,任由它轻巧地爬上收银机,捧着原味瓜子大快朵颐。
“唉,养只仓鼠真麻烦·”·看着仓鼠蠢萌蠢萌地样子,即使知道它是装蠢,路鹿都忍不住叹气··“小哥,遇到什么烦心事了”·路鹿抬头,发现进来的竟然是一位熟客。
来自末世位面,曾经在这儿买了一个肉罐头的赵雪··“你怎么进来的啊”路鹿问道··“喏,这块石头·”赵雪拉出拴着一块红石的项链道:“等它微微发烫,默念要到便利店来,就能到了。”
路鹿点头,赵雪说的和其他客人说的大同小异,有些客人丢了红石,就无法到来·而有些客人智商比较堪忧,忽略了红石的作用,也再也到不了便利店,所以路鹿遇到的熟客很少,常来的那几个他都记住了。
“那么,你今天来想要买什么”·“那个呀,我自己挑行了,你继续和仓鼠玩吧·”赵雪笑嘻嘻地朝路鹿摆了摆手,然后垂涎欲滴地看着仓鼠,惹得仓鼠瑟瑟发抖。
仓鼠在便利店里呆了一段时间,感到生活十分惬意,比风餐露宿、在猫爪子底下求生舒服多了·然而,便利店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在店里,它最讨厌两个客人,一个是宋程,另一个就是赵雪。
每次到来,两个人都会朝它流口水,而且还厚颜无耻地向店主讨要它,要不是店主意志坚决,它就要变成鼠肉火锅了·鼠标毫不怀疑,那两个人就是这么坏,和黑心的猫一样坏·鼠标至今还记得,店主用一瓶鱼罐头救了它的命,虽然店主经常威胁它,但是它通过自己的经验看透了他色厉内荏的内心,这样一个人类,再怎么欺负他都不会变成鼠肉火锅的·可能是鼠标太过得意,路鹿本能地感到它在想什么坏事,于是他不善地瞪了它一眼,让它放老实点。
哼,凶什么凶,我又没干什么坏事·你,你连想也不让人家想吗·鼠标陷入了委屈之中,一蹬腿跑回了自己的窝伤心去了,路鹿没察觉到它委屈的内心,任由它回屋睡觉去了。
赵雪在货架前遛了一圈,就拿回了三大包东西来了,这次她的速度很快,路鹿一看就知道她有备而来··“三袋康师傅牛肉面,你确定吗”路鹿知道赵雪有多喜欢肉罐头,这次没拿,让他有点诧异。
·而且,这次赵雪聪明多了,她拿的是五连包一大袋的泡面,一直拿了三袋··“小哥,你说,你们这儿怎么没有一箱箱地泡面呢怎么都单买啊,不麻烦吗”·“不麻烦,轮箱卖我就要吃土了。”
白天的客人可没有一箱箱买东西的,论箱搬都是晚上的客人,路鹿又不傻,自然不会把成箱的东西摆在店里,连八宝粥都拆成散装卖了··“啧,真小气。”
赵雪抱怨了一声,但是并没放弃,因为她这次有备而来,知道怎样才能打动这个小气的店主了··“小哥,不是我说,我给你的金银你不会到现在还没卖吧”她试着打探道。
“没有,现在当铺和金店都要发票和身份证,有的还需要质保书,少一样都不肯收·要是有办法解决,我早就拿去换钱了·”·路鹿只求吃饱不饿死,能用钱干点想干的事,所以平时接单不多,剩下的时间就画他想画的画,然而现在经济发生了危机,他不得不放下了自己的喜好,先解决了生活所需再说。
一听到这句话,赵雪就知道路鹿节- cao -很低了,其实他也想换钱,只是没有门路而已··明白到了这儿,赵雪不由暗叹,从古到今就没有像她这样买东西这么麻烦的。
但是麻烦归麻烦,她只有这一个地方能获取食物,所以她还是得听取路鹿的麻烦,甚至要把他的麻烦当自己的麻烦··于是,为了让路鹿多卖点东西给自己,她也是豁出去了。
“小哥·”她神神秘秘地道:“我有一个办法,能不要证就把东西卖出去·”·看到路鹿探过头来,她心里一喜,接着故作深沉道:“一看你就是家境良好的孩子,不知道下九流的办法。
我告诉你,你先找一家不那么正规的店,然后这么说·”·“掌柜的,这是我妈的首饰,我急得和哥们搓两把,你就先把钱给我兑了,等我有钱了一定来赎。”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赵雪说完,就转眼观察路鹿的脸色,结果她看见路鹿脸上一阵古怪,最后不忍直视地转过了头··路鹿知道赵雪说的挺有道理,而且可能是老司机,但还是觉得有种羞耻满满的感觉。
如此掉节- cao -的方法,实在太考验人的下限了·而且……为什么你会这样熟练啊·你到底干过这种事多少次了啊·第十九章 ·路鹿心里这样想,也耿直地说了出来,这让赵雪有些不好意思了。
“这,这我也是听同伴说的·你可别误会,在末世来临前,我也不是做那种事的人”·赵雪尴尬地一笑,看路鹿的表情,明显是不信的,但是他又不能到自己的世界去查证,所以她就假装不在意地样子,又开口道:“店主,我告诉了你变现黄金的办法,你就让我多拿两样吧。”
为了表示诚意,赵雪在桌子上拍下了一排金条,全是银行发行的标准金条··在末世来临后,银行体系不出意外的崩溃了,而取代了黄金位置的就是晶核,这是末世里唯一的硬通货。
一下拍出了五条200g的金条,赵雪一点也不心痛·按照如今的物价,五条200g的黄金在基地里只能换两包老坛酸菜牛肉面,只能顶两顿,而在便利店这里,能换十五包泡面(一大袋五小包)。
不管路鹿给不给她优惠,她都大赚特赚了··能拿十五包泡面赵雪都十分满意了,但是人总是要有梦想的,所以她希冀地看着路鹿,希望他能松松口,让她多拿一点东西。
“好,你先多拿两样东西吧,后面的等我换到钱再说·”·路鹿对赵雪说的话充满了市侩,不过这也没办法,艺术家也是要吃饭的,总不能向父母要钱啃老吧。
得到路鹿的许可,赵雪喜滋滋地奔向货架,又拿了两盒最大型号的牛肉罐头··康师傅牛肉面的包装上虽然印着牛肉,但是吃过泡面的人都知道,泡面里面除了牛肉味的料包是断然不会有一片肉的。
所以为了吃一顿真真正正地牛肉面,赵雪没有选择其他更实惠的东西,而是毅然拿了牛肉罐头··用一个大号塑料袋装满了这些东西,赵雪没有多留,带着东西就离开了便利店。
因为前一次的经验,所以这次赵雪还是在一块没人的地方进便利店的·回到自己的世界以后,她小心地把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刮掉,然后提溜着一堆东西往集合的地方跑。
“同志们我带好东西回来了”·“噢噢噢赵姐回来了,你找到了什么吃的”·赵雪的队友们远远就看到自己的队长拎了一大袋东西回来,每个都激动的不行。
他们只在早上吃了一个杂粮饼子,根本不顶饱,肚子早咕噜噜地叫起来了··他们只指望中午能打死一只异兽,就算难吃也能填饱肚子,没想到队长出去一趟竟然找到好多东西,只要有一样能吃的,他们就能大饱口福了。
“你们看,我都找到了什么”赵雪摊开塑料袋,得意地朝她的队友们展示··“泡面还有肉罐头”·看到一大摞泡面,一个年纪最小的队友惊喜地叫了出来:“赵姐你太行了,跟着赵姐果然有肉吃”·这个年纪最小的少年喜滋滋地把泡面从塑料袋里拿出来,垂涎欲滴,不过他十分乖巧地没有拆开包装,而是静静地抱着,没有队长的指令坚决不动。
看着少年的举动,赵雪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她在末世里见惯了各种人间惨剧,但每次遇到悲惨的事,她还是不能熟视无睹··以少年的年纪,如果在末世前,他还是读初中的年纪。
然而末世降临后,他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与丧尸战斗,否则就吃不饱饭··因为少年的年纪最小,所以他们这队人平时对少年都会多加照顾,可是不管他们怎么多分吃的给少年,少年还是一天天的消瘦了。
无法,末世的食物实在是太稀少了,他们自己都吃不饱,更何况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年··可能是营养不足的原因,少年的身高一直是那样,永远长不高·幸好少年自己不在意不到一米六的身高,只关心每天能吃什么。
看到队友没都饥渴难耐的样子,赵雪也不再拖延,直接让擅长煮饭的撑起一口大锅,就地开始煮泡面··知道有泡面吃,这次队友们都纷纷帮忙,麻利地烧开了水。
然后在众多目光的期待下,厨子郑重地拆开了五包泡面,一包一包地下了水··“倒料包,别忘了倒料包啊”·怕厨子忘了加调料,做坏了这顿难得的美味,少年不住的嚷嚷,结果看到厨子‘你以为我会忘了加调料,真是太天真了’的目光,他讪讪地摸了摸鼻子。
“大哥,我当然相信您·心急,我是心急·”少年为自己辩解道··没有鸡蛋,也没有切碎的白菜,更没有水淋淋的油菜,只要把泡面加到锅里等三分钟就好了。
平心而论,在末世前是厨子的大厨从来没有做过这么简陋的菜·但是现在是末世,所以他用自己最珍重地态度煮好了这锅泡面,因为两年没吃饱,他对泡面的味道也挺期待的。
因为是开始,所以泡面一浸入沸水中,浓郁的调料味就飘出了锅子,渗到五人的鼻孔里,让他们不由张大了嘴,生怕吸漏了含带着泡面香气的一口空气··哪怕在不久以前吃过午餐肉罐头的赵雪也按捺不住。
她是在便利店吃过肉罐头,喝过啤酒,享受过一顿,但那些不是泡面啊·泡面这种东西,是连吃几顿会腻,但是每隔一段时间不吃,你就会无比想念它的一种东西。
尤其是赵雪他们,在末世里已经一年多没摸过泡面了··“大厨,泡面什么时候煮好啊”面对食物,这些最有耐心的丧尸猎手也显得焦躁不已,连三分钟也等不住。
也不怪这些猎手们抵制不住诱惑,因为泡面不同于别的食物,最能满足人的味蕾··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要知道近半年来,猎手们最好的一顿还是在表彰的时候。
那天他们小队分到了整整十斤白米,他们煮了一锅香喷喷的大米粥,珍惜的喝了七天,才拌着杂粮饼子把粥喝完··“好了,泡面煮好了大厨,我们可以开吃了吧”·三分钟一到,大家就纷纷怂恿大厨把泡面舀出来。
而大厨自己也忍不住了,于是他拿起勺子把面平均分到每一个人的碗里,并在每个人的碗里舀了同样多的汤,才宣布开吃··第二十章 ·“汤就放这儿了,想喝汤自己用勺子舀,有整整一锅呢”·说完了这句话,厨师也忙着加入了泡面大军,想要感觉尝尝这来之不易的泡面了。
“等等,先别急着吃,这还有肉罐头呢”·赵雪也急着吃泡面,但她没忘记罐头:“这儿有两盒罐头,拆开每人分两片牛肉,今天把它给解决了。”
他们在外面搜索,回城的时候肯定要收缴一部分物资,与其便宜了那些检查的人,不如自己吃到肚子里踏实··“队长,这肉罐头竟然是牛肉的”·“赵姐,快分吧,我快忍不住了”·少年喝了一口鲜香的泡面汤,感觉满嘴留香,只是肚子在美味的催化下更饿了,就催着赵雪赶紧分肉。
“别急,马上就分好了·”·打开牛肉罐头,每个罐头里都有五片割得厚实的牛肉··赵雪给每人夹了两片,正好把牛肉分完·至于剩下的牛肉汁不好分,她就干脆把这些含着浓浓牛肉味的汁液倒进了锅里,给泡面汤增加了一股牛肉味。
这让泡面汤的含金量更高了,本来他们这些人就舍不得泡面汤,这下有了牛肉汁,他们更不会放过这样味道丰富的汤了··不过,再怎么喜欢汤,也要先吃完泡面再说。
彻底分完了牛肉,大家都纷纷用筷子挑起了泡面,他们已经迫不及待了··“好香味道好浓”·当第一口带着汤汁的泡面放入嘴中,所有人的味蕾都炸裂开了,那鲜美辛辣的汤就像炸药,轰隆隆地主宰了每一个人的嘴和胃。
赵雪选的是康师傅系列中代表辛辣的香辣牛肉面··香辣牛肉面虽然没有酸菜牛肉面的酸,但是它的辣味很好的弥补了这点··香辣牛肉面挺辣,但是辣的恰到好处,即使是辣点低的人,也能尽情享受酸辣牛肉面的辣香,在汤和面的交融中体验到泡面带来的味觉盛宴。
吸溜了一挑子面条,所有人就都忍耐不住,大口地吃起泡面来··尽管他们尽量放慢了速度,不想让这么美味的泡面吃完,但是他们饿了太久了,也太久没吃到好东西了,所以不过半分钟,一碗泡面就只剩了一半。
“别干吃面啊,别忘了牛肉牛肉面加上牛肉味道更好”·厨师在吸溜面条的空当开口说了一句,紧接着他就低头继续吃面,不时喝一口汤,好不自在。
“听大厨的,大家吃肉,吃肉·”·听到厨师建议,大家也不再光吃面 ,一个个地把筷子伸向了牛肉··可是在把牛肉夹到嘴边的时候,他们一个个又都犹豫了,末世的肉大都酸腐不堪,现在吃肉已经激不起他们的兴趣了。
万一这两块肉和异兽肉一样难吃,岂不是毁了这碗好面·想到这儿,他们开始痛惜起队长的莽撞来,把肉汤全倒进锅里,万一毁了一锅汤可如何是好·要知道泡面的精华可全在汤里啊·“大厨,这牛肉好吃吗可别也和异兽肉一样难吃啊”在其他人犹豫不决的时候,少年耿直地问了出来。
干得好,这肉到底好不好吃啊·你自己都没吃,怎么知道这肉能吃的莫不是想拿我们试毒·众人都为少年的提问默默点赞,除了赵雪,她在便利店里尝过肉罐头,早没了吃异兽肉的- yin -影。
“你们别多想了,这肉特别好吃·”·大厨忙着吃面没回答,倒是赵雪身先士卒地咬了一口牛肉,做出美味的样子··“既然赵姐说好吃,就一定好吃。”
少年不管其他人的反应,夹起一块就吃,而鸡贼的大厨也翻出沉到碗底的牛肉吃了,一脸陶醉··见到大厨也吃了,剩下的两人才知道了他的险恶心思,不过此时他们顾不得计较这么多了。
他们纷纷夹起了自己的牛肉,放入口中慢慢咀嚼··“天哪,这牛肉太好吃了,不愧是末世前的肉”·“呜,一共只有两块,吃完了我以后还怎么吃难啃的异兽肉啊”队里的短发妹子悲鸣出声。
看到队友纷纷都说好吃,精瘦男也狠下心狠狠咬了一口肉,然而他的唇齿刚触到那厚实的牛肉,他就感动地泪流满面:“天哪我竟然在末世吃泡面,还第一次吃到了牛肉”·“嗯末世前你没有吗”短发妹子好奇地问道。
“没有,买泡面为什么要单买牛肉·”精瘦男理直气壮道··牛肉被酱腌过,散发出独特的酱香味,特别带劲,可惜好吃的东西总是转瞬即逝的。
虽然牛肉罐头很良心,牛肉也很厚实,但在异能者的大快朵颐下,他们几乎一张嘴一闭嘴,两块牛肉就消失在他们的嘴里··“呜~怎么吃得这么快啊”·短发妹子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而她旁边的精瘦男也赞同道:“没错,只有两块确实不够吃,但是末世能吃到一盒牛肉罐头已经是奇迹了。”
精瘦男说的有理,短发妹子也不由陷入了低沉的情绪··也是,吃完了这顿还不知道有没有下顿,这样的酱牛肉,说不定她后半生都没机会尝了··吞完了两块咸香的酱牛肉,众人呼噜噜地把剩下的泡面吃了个精光。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当筷子再也捞不出面的时候,他们开始端起碗来喝泡面汤,仰起脖子就把汤囫囵吞枣地喝完了··“香辣有劲头”·一碗汤下肚,大厨长舒了一口气。
虽然辛辣的汤已经下肚,但沉淀在胃里的辣味却直冲他的嗓子,让他畅快淋漓地出了一身汗,满身都说不出的舒爽··“爽快”·精英男喝完了自己的泡面汤,又盯上了大锅里的汤。
因为大厨说想喝尽管舀,他也就不客气,直接用勺子给自己舀了满满一碗,非要喝到肚圆再也喝不下为止··在精英男和大厨之后,其他人也如法炮制,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汤。
在喝这碗汤的时候,大家都喝的十分仔细,不再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似得尝不到味道了··他们小口小口的喝汤,还真尝出汤里有一股牛肉的酱味,不过很淡··大厨说这是他们的心理作用,他们也不在意,好喝就行了,管它是不是心理作用呢。
在众人你一勺我一勺的舀汤下,一锅汤很快见了底··到了最后,他们连锅底也不放过,干脆又煮了一个锅底的水,把水喝干净·直到尝不出泡面的咸味了,他们才放过了这口锅,踏上了回程的旅途。
第二十一章 ·蓝星·虽然路鹿觉得赵雪教的方法略掉节- cao -,但还是用这种办法贱卖了几件首饰和几块金条,换了些钱··有了钱,路鹿终于不用在每天画稿中度过了。
尽管他现在每天还是画八小时,但是画自己喜欢的画和画别人要求的画是两个概念··平时路鹿每个月只接三四张稿,足够自己生活就行,除非某个约稿特贴合他的心,他才会主动去接。
抽空换完了钱,路鹿觉得自己一生的节- cao -都掉在那家当铺里了··好在,金钱给了他安慰,客人们每次限购的额度也涨了一些,现在每人每次可以买五件了。
至于赵雪,只要她能搬动,路鹿随她拿多少··这也算是投桃报李了··有了赵雪的经济援助,还有了宋程帮忙解决快要到期的食品,路鹿总算能吃点好的了。
然而这天他没有点外卖,干脆拆了桶方便面,用热水泡着吃··“吸溜吸溜~”·“吸溜吸溜~”·许久没吃,偶尔开桶泡面味道还是不错的。
尤其是在夏天的空调房,热乎乎的泡面汤暖到了心里,为身体提供了热度··熟练地用塑料叉子吸完面条,路鹿把泡面桶扔到垃圾桶里毁尸灭迹··去洗手间洗干净手后,路鹿终于能在晚上的开店时间里捧着一本书,悠闲地度过夜晚时光了。
“路鹿,今天我又来了·”·路鹿不用抬头就知道那位是山区支教的女老师,自那天之后,女老师隔三差五的就会来一趟,可以说除了宋程,她是路鹿最熟悉的顾客了。
“秋姐,最近过的怎么样”·一来二去,路鹿和秋彤也混熟了,所以没事的时候两个人也会闲聊··在山区呆久了,那里只有秋彤一个老师,所以能跟路鹿当面聊天,也是她一天中不错的消遣了。
“还行,教学逐渐步入正轨了·就是那些孩子基础很差,有些孩子每天要在家里做很多农活,所以上课的时候经常提不起精神来·”·“唉,这样想提升成绩,也非常难呐”·秋彤想起山区的状况就想叹气,她想让孩子们多读些书,争取能考到城里读中学。
虽然现在已经有阶级固化的趋势,底层的人想要往上爬越来越来难·就拿那几个顶尖大学为例,能考上顶尖大学的农村孩子越来越少··因为城里的孩子在娘胎里就有早教,有为了好学位买学区房的父母,比起资源更多的城市孩子,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但无论如何,这条读书的路子还没有被堵死,读书能改变命运,在这山村里是确实货真价实的··所以,她一直坚信,这是改变孩子们命运的最佳方式··跟路鹿讲了一番最近工作的状况,秋彤的心里舒服了许多。
于是她跟路鹿打了个招呼,就前往货架前采购最近需要的生活用品了··“嗯,最近每天的三餐都是白菜萝卜,买点肉改善一下生活好了·”秋彤站在肉类的货架前心想:“山里的蔬菜都是自己种的,吃起来非常新鲜,但是整体这样吃,身体也消受不了。”
她摸了摸自己突出了一圈的锁骨,终于下了决定:“买捆火腿肠好了·火腿肠好保存,能吃很久,而且独立包装,可以奖励给学习用功的孩子·”·在山村小学呆久了,秋彤对孩子们也有了感情。
不管是那天傍晚门槛上收到的大葱,还是孩子们那一声声甜甜的老师,都让她越来越喜欢这些孩子··于是,潜移默化之中,在平时的生活里秋彤不再只想着自己,也开始考虑起学生的需求。
“把火腿肠当做给学生的奖励,果然有点太单薄了·”·秋彤仔细回想城里的孩子表现好了老师会发什么奖励,有糖果,有小红花,还有各式各样的文具……·“小红花就不必要了,他们学的很努力,只是之前底子打得不好,进度跟不上。”
孩子们写应用题的时候经常会犯一些低级错误,丢三落四·一开始秋彤还会批评他们,认为他们没上心,但是知道缘由后,她就耐心了许多,不再因为这个批评他们了。
这个山村很苦,所以很少会有人来这里体验生活,就连秋彤,也是一时脑子犯热才会选择这里的··要是她早知道这里会艰苦成这样,打死她她也肯定不来··她问过那些孩子以前是怎么学的,孩子们说,自从上一任只有初中学历的老师去世了后,他们就回到了家里,直到有前来支教的大学生体验生活,他们才再次有了学习知识的机会,重返了课堂。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秋彤一听这个,就不再强求孩子们了··前来支教的大学生们有很多不是教育专业,只是想锻炼一下自己,或者抱着公益的心情来到这里,所以水平良莠不齐。
在这样恶劣的师资条件下,孩子能学成这样,真的很不错了··而且他们平时还要帮家里干活,每次大学生们回去他们又要失学,这样断断续续地学东西,能记住这些,已经是很热爱知识的行为了。
综合考虑了学生们的实际状况,秋彤觉得糖果和文具都必不可少··有些学生的家境困难,连文具也负担不起,干脆她把文具统一发给所有学生,这样不差别对待,又能减轻学生的负担,让他们能专心学习。
至于糖果,这个和学习无关,如果直接给学生,可能会起到不好的影响·所以她决定设一个学习进步奖,每次学习进步的孩子就可以领一些糖果作为奖励,激励他们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学习上。
在脑子里勾画出章程,秋彤在货架上精心挑选了一些实用的铅笔、橡皮、作业本,准备带回去给学生用··有些学生家境困难,承担不起铅笔的消费,只能把用到头的铅笔绑在树枝上,以此延长铅笔的使用时间。
然而,即使这样,铅笔还是时常不够用,所以他们会用树枝在泥地上练字,让秋彤格外心痛··秋彤自知,她的力量很微小,不能让孩子们有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她只能尽量让他们的学习条件好一些,更好一些,就从文具开始。
第二十二章 ·付完了钱,秋彤左手抱着一大摞作业本,右手拎着一个塑料袋回去了··今晚,她的晚饭还是白菜汤加两个煮土豆,不过这次有了火腿肠下饭,味道也就不单调了。
吃完沾了盐的土豆,秋彤低头把清淡的白菜汤喝到了底··在来山村前,她吃饭的时候经常剩饭,而见识到孩子们对粮食的珍惜后,她就再也没有剩过一口饭··一个人无所事事的时候,秋彤想过原因,可能是她每天走山路,运动量增大的缘故,也有可能是这里的饭太清淡了。
就像《红楼梦》里,刘姥姥来大观园吃饭的时候,一盘里的每个面果子都吃了个遍,而其余众女只是动动筷子··尤其是林黛玉,平时吃饭略动半碗粳米粥就不错了。
这固然是大观园里的小姐们不常运动,所以食欲不振,但另一方面,这也是大观园物质太丰富的缘故··不提别的,小姐们平日里的水果点心总是不缺的,桌上也尽是大鱼大肉,让大观园里的丫头们也吃腻了,尽盼着有山野瓜果的野味儿来尝个鲜。
“我现在天天吃带着野味儿的新鲜蔬菜,不知道有多少小姐会羡慕呢·连宝钗和探春想吃个油盐炒枸杞芽儿都要给厨房五百钱,我一分也不用给,自己种尽管够。”
尽管知道宝钗的举措是为了给人情居多,秋彤还是以此来勉励自己··别说,这招还真有用·有了名人做榜样,她开始觉得自己不那么惨了,连喝白菜汤的时候也觉得味道有滋味起来了。
秋彤离开了店面,但路鹿知道过几天她还会回来的··只是知道她和自己一个世界后,他就衷心地希望秋彤不要找到这家便利店来·好在秋彤有在山区留两三年的打算,到时候便利店早拆迁了,他就可以顺势跑路了。
“店主,刚才那个娘子,是教书的吗”宋程问道··“是,我们这里有老师这个职业,负责教学生读书,而且每个学生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想学也不行。”
这个宋程早就知道了,所以不觉得奇怪,他疑惑的是别的问题:“店主,你们这儿教书的,都是女人啊”·“女人怎么了妇女能顶半边天,这话还是我们开国领袖说的。”
路鹿懒洋洋地道:“而且女老师细心、耐心,教书育人不是很好吗·”·“什么这都可以她们的父母和丈夫都允许吗”·宋程傻了,他口里念叨着什么‘女子无才就是德’,‘良家女子怎可抛头露面’的话,他觉得农家女子为了生计,上地里耕种是不得已的事。
但是,店主的世界都是‘大同世界’了,人人能吃饱穿暖,小娘子们都可以享受大家闺秀的待遇,她们怎能不顾名誉,仍在大庭广众之下教书育人呢·宋程疑惑地问了出口,路鹿略一思索,不甚肯定地道:“大概是以前她们只能算是半个人,另一半是财产,而现在是十分之九个人了吧。”
宋程不解,路鹿也不欲多言·正是世道不公,他才会有‘女人不能得罪,女鬼更不能得罪’的信条·要是男女平等,女人心中的怨气没那么重,女鬼也不会比男鬼更可怕了。
就连鬼婴都是女鬼婴比较可怕好不好·啧··所以说道士或者- yin -阳师什么时候能来他这家小店啊·路鹿在收银台上托腮,望眼欲穿地盯着门口,希望有个能捉鬼的来店里消费。
最近几天,那个叫何蓝的女主播还是天天来买蜡烛··不过,和第一次来便利店时比起来,她的脸色越发惨白,整个人也散发着一股- yin -郁的气息,让路鹿一见到她就躲到房间里死也不出来。
因为不想死的莫名其妙,路鹿在网上搜了何蓝的名字,结果何蓝这个女主播在网上很有名,他很容易就得知了和她关系不好的女主播最近接连遭遇不幸,不是出车祸就是疯了。
这个何蓝玩的还是挺大的··路鹿不用猜,就知道一定是她身上挂着的那个娃娃造的孽··那个娃娃太邪- xing -了··但是他没有半分想管的念头。
依据他长期撞鬼的经验,无论是什么方法,对鬼都是无用的·鬼免疫一切的物理伤害,人类对它们无可奈何,一旦遇上就只有逃··要是跑得慢,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托连年撞鬼的福,宅如路鹿,也不得不每天抽出一段时间锻炼身体,特别是俯卧撑和跑步··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当一群人一起撞鬼的时候,死的最快的一定是跑的最慢的那个。
路鹿现在就连画稿的时候,在左手空闲时都会用握力器锻炼握力··人不能对抗鬼,但可以超越其他人类·虽然这很残酷,但路鹿暂时不想死,只能选择这种不一定有用的方法。
·“什么时候能来个真才实学的道士,我愿意折寿十年,二十年都行啊……”·路鹿日常祈求道士先生,百无聊赖的望着门口做梦。
在他的注视下真有客人来了,可惜他穿的十分现代,还是个西方人,是道士的可能- xing -极低··“太好了,人类……还有两只”·在安静的便利店内,男子的声音不大,却足够让路鹿和宋程两人听清楚。
“年轻那个,一看就营养不良,而且浑身脏兮兮的,肯定不好喝,还是选另一个好了·”他像挑拣货物一般评价着··“虽然不是十八岁的处女,但也勉强可以入口了”·如此中二的发言,还大咧咧地说出来,他是白痴吗·路鹿深深觉得男子的脑子有问题,然而不等他多想,那个疑似精神有问题的家伙就朝他飞速袭来。
“店主,小心”·宋程大声提醒,拔腿就朝路鹿这边跑,可惜此时已经太晚了··吸血鬼一手牵制住路鹿,张开嘴,把獠牙探向了他的脖颈。
原来他是个吸血鬼··路鹿觉得很遗憾··没有见到道士就死,真是很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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