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便利店 by 雪之羽时之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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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便利店 by 雪之羽时之风(4)
·这鱼,是美食主播胡虎带来的··胡虎在荒岛直播,捉到的鱼自然是天然食材·而且路鹿从没吃过异世界的食物,所以难得能有这种机会,他当然不想错过··每次他看异世界的客人们来到他的店里,吃一碗泡面都十分陶醉的表情令他十分羡慕。
他知道泡面的味道也就那样,吃多了一见就会觉得腻··但是那些客人从没吃过,所以才觉得新奇,觉得好吃,要是让他们天天吃,他们肯定就觉得这味道也不过如此。
除去类似于赵雪这样资源匮乏的世界,大多数客人都是尝个新奇··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这样的场面看久了,他也情不自禁地想体验一下新奇的味道··而眼前这条蓝鱼,就给了他这个机会。
可是……·“这位先生,你还是拿走吧·”路鹿遗憾地道:“我不会做饭,而且这条鱼也不能拿出这家店,你还是把它带走好了·”·“这不是问题。”
梅史摇头道:“我叫梅史,还有刚才实在对不住,我就切个鱼脍赔罪吧·”·在路鹿惊异地目光下,梅史从一块玉佩里掏出一把菜刀,一个菜板,以及一套盘碟。
然后,他伸手把鱼抛向了天空,一片冷厉的倒影闪过,一大片鱼鳞就整齐地剥落到一个碟子里··“好快”忍不住围观的宋程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都看不清刀的样子,鱼鳞就剥好了。”
宋程的话让路鹿不住点头,梅史挥刀的速度极快,他和宋程连刀都看不清,只能隐约瞅见一片残影,可见梅史的刀工之快··梅史只不过抛了一次,整条鱼就都被刮干净。
当梅史把鱼盛到盘子里的时候,两人才惊骇地发现,就在鱼上抛的短短一瞬,连鱼的内脏都随之处理好了··“厉害·”路鹿感叹道:“梅先生,你真的是一名厨师吗你的刀挥得比打仗的都快。”
“鄙人只是一名厨师,不是那些打打杀杀的人·”梅史得意地道:“我会一点武功,但这也是为了更好的做美食·”·“我的刀可没有沾过一个人的血。”
梅史的话让路鹿肃然起敬,学了一身好功夫只为实现做厨子的梦想,这种心境值得他去学习··不过……·“有一身好武艺傍身,只用来做饭,不会觉得很遗憾吗”·“遗憾”梅史道:“这倒没有,其实我很奇怪,学了一身好本事不去做饭,不去干自己喜欢的事,非要打打杀杀,这有意思吗”·当然有意思。
路鹿暗道,功成名就,财帛动人心,无论是名还是利,学武的大多都有类似的追求,像你这样的才真正少见··路鹿没有说出口,但是梅史却知道他想什么,因为这种事他经历的太多了,有很多人都嘲笑他是个胆小鬼,才会抛下一身武艺不用,专门做厨子,就连他的师傅也不理解,气得把他赶出了师门。
其实,梅史觉得那些人才不明白··有了一身好武艺,身体会更强健,眼里也会更强,这样无论是颠勺还是别的,都会更轻而易·举··有这样好的条件,不去做厨师才是浪费·漫想间,梅史已经处理好了鱼,接下来就是切鱼脍了。
在两双眼睛的注视下,梅史拿刀在鱼上一划,就宣布大功告成··“梅先生,这鱼切好了吗”望着依然完整无缺的鱼肉,路鹿迟疑地道:“我们该怎么吃”·在路鹿旁边,宋程也用疑惑地目光盯着梅史。
见状,梅史用刀在鱼上轻轻一抹,大块鱼肉就散成了一块块的薄片··原来,并不是梅史没把鱼切好,而是他的动作太快,所以在切好后鱼还维持着原先的样子··梅史的刀工实在神奇,两人均为他精湛的刀工惊叹不已。
在梅史撒好了柠檬汁后,他们先后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片端详起来,并没有急着下口··产自异世界的鱼片呈现出漂亮的浅蓝色,好像天空,好像大海·在便利店的灯影下无比美观,让两人都舍不得吃了。
但是路鹿知道,没有梅史的刀工,鱼片不会变得如此漂亮··切好的鱼片薄如蝉翼,这让鱼片有了艺术般的晶莹感··跟日料店切成几毫米的生鱼片不同,中国的鱼脍,可是有着以薄为美的准则。
孔子曾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虽然他本人可能不推崇饕餮之欲,但是无疑,鱼脍切的越细,越能激发出鱼生独有的味道··在路鹿和宋程即将动嘴前,梅史制止了他们,另在一个小盘上装了些黑色的液体调料。
路鹿尝了尝,这黑色的液体咸咸的,味道有点像酱油··不过此时他懒得想这种调料究竟是什么,而是直接抄起筷子,沾上调料就把鱼脍放到了嘴里··轰·鱼脍鲜美的味道立时在口中轰爆开来。
路鹿首先尝到的是柠檬的酸味,酸味中和了生鱼本身的腥气,把生鱼本身的甜挖掘出来,变得甜淡爽口··在柠檬的作用下,酸甜的鱼脍已经让人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然而酱汁的咸味又给舌尖带来了新的味觉,酸甜咸在舌尖上不断重奏,让路鹿仿佛成了那条正在被众人吞食的游鱼,在大海中自由自在的生长。
仅仅是一片鱼脍,他就完全沉醉在海的气息中无法自拔··第五十七章 ·“太好吃了”·在咽下一片淡蓝色的鱼脍后, 宋程发出一声惊呼。
他原以为便利店里的东西就够好吃了,尤其是那个午餐肉,量大油腻,一盒能吃的满嘴肉香··却没想到梅先生做的鱼比午餐肉还强百倍, 和他以前吃的东西完全是两个概念。
他们所住的地方有河,夏天的时候父亲会捞出几条给家里改善伙食, 但是, 他们那时候吃的鱼和现在吃的完全不能比·更别说他们那时候还加了油盐和菜炖,而梅先生, 他只是把鱼切成片就这么好吃·宋程没做过饭,想不清其中的关窍。
不过尽管他不理解梅史的技艺多么高超,却不妨碍他享受美食··真正的美食让他忘了谦让, 手中的筷子不停地夹盘子里的肉片··从海里刚捞出来的,冰蓝色的鱼脍放在嘴里凉凉的, 只消用舌头一嚼就会融化在嘴里,让人仿佛在吃酸甜的雪。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尤其是鱼脍薄的几乎没有厚度,就更像是在吃雪片了··在三人忘情地大啖下,不消几分钟, 一盘晶莹剔透的蓝鱼就被食用殆尽··就连身为厨师的梅史也失去了矜持,飞速地使用筷子抢夺鱼片,尽管他有克制, 但是在武功的帮助下,他还是吃了最多的肉片。
眼看一盘不够,梅史干脆把剩下的鱼都处理了, 又整理出满满的两大盘··“呼,吃的好撑·”·路鹿明明吃了晚饭,但蓝鱼的美味又唤醒了他的第二个胃,所以他直到肚子装不下,才放下了筷子,遗憾地看着仍在吃的两人。
“我也吃饱了·”·继路鹿之后,宋程也往胃里塞不下去了·最后反倒是梅史吃的最多,让两人不禁羡慕起元力的妙用来··有武功就是好。
等最后一片鱼脍吃完,梅史在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吃饱后他有些后悔,本来他打算只吃一点,剩下的留作研究,结果到最后能切脍的鱼肉都被他切了……·美食误事啊,他懊恼地想。
在懊恼了一会儿之后,梅史才从这纠结的心态中挣脱出来,他想起他现在在异世界,一条蓝鱼吃了就吃了,像这样他从未见过的鱼还有的是··于是,梅史激动地道:“店主,像这样的蓝鱼你这儿还有吗你能帮我买一些吗,我以后过来拿。”
“梅史先生·”路鹿遗憾地道:“不是我不想帮你,你做得鱼脍非常好吃,但是这种鱼我的世界也没有,这是来自其他世界的客人带来的。”
“竟然是这样……”梅史有些失望,他强打起精神道:“如果他还有别的食材,请务必帮我留下,我会经常来的·”·说罢,梅史还不死心,他就一直缠着路鹿问这个位面还有什么好吃的东西。
被梅史缠得烦了,路鹿干脆打开笔记本,搜了一堆食材给梅史看,终于打消了他的好奇心,令他悻悻而归··据梅史的表现来看,他们两个位面的物种应该很类似,所以他才会这么失望。
·不过胡虎(美食主播)也说他会经常过来··路鹿知道胡虎吃的食材都是在不同位面捕捉的,应该不会让梅史失望··答应了梅史帮他收集食材后,路鹿有些后悔。
因为这显然会让他有些麻烦,不过想到以后他能经常吃梅史做的美食,他就觉得这点麻烦值··作为大吃货帝国的子孙,为了吃承担一点代价还是可以接受的··目送梅史离开店门,路鹿倒在椅子上不想动,因为他撑得动一下就难受。
和他一个反应的是宋程,这家伙不估计自己的胃量比他吃的还多,这就让他吃了一海碗饭的肚皮更加难受了··和趴在桌子上的路鹿不同,宋程尽管难受,也要咬牙学习。
感觉顶到他嗓子眼的蓝鱼,宋程非但不后悔,还十分幸福··他宁可体验吃撑着了的感觉也不想饿着,比起饿肚子的胃痛,还是撑着比较舒服··宋程忍着肚胀学习,而路鹿在好受了一会后开始慢吞吞地在店里遛弯。
要是平时他不会如此不知节制,但是梅史做的东西太好吃了,让他根本停不住嘴·而且不知道是鱼的原因,还是梅史的原因,在吃的时候他隐约觉得鱼好像在发光,而且还产生了幻觉,差点以为自己就是那条鱼了。
要不是鱼脍是他亲眼看着梅史做的,他一定以为这家伙在食物里加了荧光粉和致幻剂·因为,食物怎么可能会发光·在路鹿一圈圈溜达的时候,门口的门铃又响了。
伴随着‘欢迎光临’的女生,一位灰头土脸的客人闯入店中,不敢置信地看着干净整洁的便利店··有明亮的灯火,店里还有悠闲走动的人·果然是他快死了,所以临死产生了幻觉吗·或者说……·“我已经死了这里是…天国吗”·“不是,你还没死呢。”
路鹿捂着还有点小撑地肚子道:“这里是卖东西的便利店,你仔细想一想,就知道这是干什么的地方了·”·库比懂得‘入乡随俗’的道理,虽然尽管满是惶恐和不安,他还是依言翻起自己的记忆。
当他终于得知便利店到底是个什么玩意的时候,他感动地热泪盈眶:“我,我得救了我终于躲过那个怪物了”·“怪物”·便利店的客人千奇百怪,来这里的方式也五花八门,但是在逃难的时候过来的,这还是第一次。
感觉到路鹿的好奇,库比有讨好这里主人的心思,所以他没有隐瞒,把他的遭遇毫无保留地交代了出来··而且对他来说,他早就沦落到了最糟糕的境地,已经没有什么值得隐瞒的了。
为了让便利店主人了解的更清楚,库比干脆从他最初的不幸说起——·在流落到灾厄之地之前,库比是一个有着继承权的小贵族,也就是说,他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
作为注定要继承父亲爵位的人,他自然享受了家族最好的资源··然而在一次学院冒险的时候,他使用的传送卷轴出了问题,所以他不幸被传送到了灾厄之地,一片有进无出的地盘。
一开始被传送过去的时候,他还心存幻想,心想无论他被传送到了哪儿,父亲总会找到他,还会狠狠惩治那个贩卖劣质卷轴的人··但是当他从别人口中得知这是灾厄之地后,他就心灰意冷,不再去想逃出生天的事了。
灾厄之地是一处深深的峡谷之地,据说里面植被茂盛,只可惜进去的人都出不来·久而久之,它就成了关押犯人和处理不听话奴隶的地方,因为进去里面只有等死。
可当库比到里面的时候,他发现里面的日子并不艰难··里面的居民虽然都是罪人,但他们并不都是凶神恶煞的人物··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恰恰相反,有一些人十分友善,而且峡谷里的食物也十分充裕,所以在最初的那几天,库比还过的挺惬意,觉得如果不能出去,干脆在这里呆着得了。
结果他来峡谷的第五天,噩梦狠狠地击碎了他的天真,灾厄之地,向这个新居民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孔··一个每逢月圆之夜会出现的魔鬼,从沉睡中苏醒过来,开始在森林里寻觅他的猎物。
“那个魔鬼,它无比强大,而且憎恶人类,所以在峡谷里居住的人都畏惧它,每到这天就会找地方躲起来,以免被它发现杀死·”·“原来是这样啊。”
路鹿同情地道:“那你们有没有试过集合起来把它杀死,这样就不用躲了·”·“不行的,魔鬼的力量超乎想象·”库比苦涩地摇头:“有十几个职业者仗着实力强大,组合起来想要干掉那个婊子养的恶魔,结果都被它杀了,只用了一个呼吸的时间。”
“这是一个躲起来,目睹了这一切的居民说的·”·“那么,只要躲得隐蔽,还是能逃开这个魔鬼的追杀吧”·“是,看你躲得程度,还有魔鬼的心情。”
说到这儿,库比愤恨地握起了拳头:“这个魔鬼的感官十分灵敏,有居民说它完全能感觉到我们每个人的位置·但它可能是怕一下子杀完了,没有老鼠再供他取乐,所以才故意放过一些,让他们苟延残喘,在恐惧挣扎逃生。”
“我不敢相信那是真的,但是有一次我躲在山洞里被它瞟了一眼,却没有死,我就知道,那个人说的是真的”·“从那次以后,我就知道它一定会找上我,只要它觉得玩够了。”
“然后…果然,他这次果然来找我了”停顿了一下,库比闭上眼,仍掩不住满脸的恐惧:“今晚我躲在一个树干里,连大气都不敢出。
结果那个魔鬼,它,它就趴在树干上,用眼对着树缝,狞笑地看着我”·“你,你能明白那种感觉吗”库比哆嗦着道:“我当时真的以为,我就要死了”·库比恐惧的发抖,见状路鹿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走去冲了一杯巧克力奶茶给他喝。
谢了路鹿的好意,一杯温热的奶茶下肚后,库比的情绪才好了些,说话才重新恢复了利落··第五十八章 ·“店主先生, 你这儿有吃的吗”·温热的奶茶慰藉了库比的精神,也同样暖了他的胃。
落到肚子里的温润椰果没有带给他一丝饱腹感,反而进一步唤醒了他的食欲··库比知道,他原先就是饿的, 只是恐惧和紧张压迫了他的精神,所以他才暂时丧失了饥饿感。
·不过现在, 他已经完全好转, 饥肠辘辘的胃再次蠕动起来,提醒他的主人需要进食··于是, 库比再次恳求道:“先生,在月亮刚升起的时候,我就在树洞里躲起来了。
现在, 距离我吃上一餐已经过去了12个小时,非常需要食物·”·说到这儿, 他扯了扯他半- shi -的衬衫道:“你看,在半夜天上还下起了雨,所以我浑身都- shi -透了,如果您这儿有热乎乎的东西, 就再好不过了。”
库比想起那顺着树缝流淌进他身体里的雨,不禁打了个喷嚏,仿佛那股潮- shi -从灾厄之地追到便利店来, 令他哆嗦不止··“看来你真的冻坏了。”
路鹿叹息一声,低头沉思店里有什么热的东西可以吃··店里每天都会热的关东煮,然而今天销量很好, 所以关东煮早被销售一空,到晚上的时候就没有了。
看库比的样子,路鹿就知道他冻得不行,如果想尽快为他增加热量,还是方便快捷的食品为好··方便、快捷、又是热热的东西……·路鹿眼前一亮,他从货架上拿了一桶桶装方便面,飞快的撕开盖子,往里面倒上热水,这才端到库比面前。
“这是…通心粉吗”·库比看着眼前的条状物,满眼犹疑,因为这种条状的物体他很熟悉,但是又跟他吃过的纳不热勒通心粉有很大的不同。
“这是方便面,撕开包装用热水泡上三分钟就可以吃·”路鹿道:“它是一种速食产品,专门供给那些懒得做饭又想很快吃上饭的人·”·“面。”
库比喃喃自语了几声方便面的名字,他接过路鹿帮他拆封的塑料叉子,低头专注地看着眼前的面,心里算着面煮好的时间··“你先等一会儿,如果你等不及,现在也可以吃,只是味道可能会没那么好。”
路鹿又道:“方便面本来就是熟的,不加热水直接啃也可以·你先吃着面,我去开热水器,一会儿你去洗个热水澡,或许能好过点·”·给库比一条干燥的毛毯,路鹿向库比要来了他半- shi -的衬衫和衬裤,把它们丢进烘干机里。
然后,他打开了热水器,这才回到便利店,继续趴着消食··“面已经煮开了,你怎么还不吃”·路鹿诧异地看着库比拿着叉子,出言提醒道:“你再不吃面就要泡成浆糊,一点也不好吃了。”
“哦,已经熟了·”·库比恍然大悟,终于把叉子伸到了面里,用叉子挑出几根,吸溜溜吃起来··“呼,呼,好烫·”·刚泡开的泡面无疑是滚烫的,但这对冻僵了库比来说不成问题。
让他感觉烫的是一种难以忍受的辣味,他猜测面里一定是加了洋葱,但是这种辣味却和洋葱的气质完全不符··“是辣椒,你吃的是香辣牛肉面·我觉得你- shi -淋淋的,吃点辣的能让身体暖和些。”
路鹿的回答让库比无比赞同,这种辣味虽然难忍,但一桶泡面吃完后,他的身体果然暖和起来··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在路鹿的指示下,库比把一点汤汁也不剩的泡面桶扔进垃圾桶,然后裹紧摊子,等着名叫热水器的‘魔导器’烧好热水。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等待后,库比终于等到了路鹿叫他的声音··于是他向店主学习了怎样调节水温,在演示了一次后,才终于开始了期待已久的淋浴··“好暖和,这种一按就能产生热水的魔导器真是方便无比。”
库比一边冲澡一边胡思乱想着:“店主先生在这个世界应该也是贵族出身,才能有如此多的魔导器使用吧·”·迅速地让热水淋遍全身,当库比结束洗浴时,他已经从热水中汲取了足够的热量。
当他出来时,另一个惊喜同样打动了他,他的衣服已经恢复了干燥的样子,用手一摸还有残留的热量··“谢谢你,店主先生·”库比真挚地朝路鹿鞠躬感谢,同时略有不安地问:“店主先生,我,我还能再来这里吗”·“可以,你来的时候应该有一块红石就在你的附近,回去找到它,等石头滚烫的时候就可以过来。”
得到路鹿的许诺,库比心里有了成算,他打算在每个月圆之夜到便利店里躲着,这样就不会被那头魔鬼捉到了··因为担心出去后魔鬼还在那里守株待兔,所以库比迟迟不敢离去,他向路鹿征得了天亮再走的许可,才松了口气,找了个位置倚着墙壁打盹。
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时间很快到了十点半··路鹿一看手机,已经到了休息的时间,他就跟宋程打了个招呼,挂上暂停歇业的牌子,径自回到了房间。
一夜无梦··习惯- xing -的摸了摸衣袋里符咒,路鹿起床洗漱,并不放心的朝便利店那儿看了一眼··库比是个守诺的人,当路鹿朝外望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
于是在洗漱过后,路鹿拉开了遮挡玻璃的窗帘,让便利店里的一切都镀上刚升起的阳光,任由路过的路人观看··出门,晨练,吃早餐··当路鹿回到便利店的时候,安闲(女店员)也打开店门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于是他就不去打扰她,缩回房间拨打秋彤给的号码,看看能不能拨通··“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不在服务器,请稍后再拨·”·“果然是偏僻山村,竟然连信号都没有。”
知道联系不了秋彤,路鹿耐心地等到晚上,算算约好的时间,秋彤过一会儿就应该来了··“路鹿,你要的东西我带过来了·”·秋彤朝路鹿挥舞手机,手里还提着一袋东西,远远一看,路鹿就知道里面装的是石榴。
“你来就好了,还带东西干嘛”·看见秋彤把石榴给他,他有些疑惑,他在城里又不缺吃的,秋彤自己留着吃就行,给他做什么·“这石榴和城里的不一样,是没有打过农药的纯天然食品。”
秋彤道:“这点我敢打包票,因为这石榴树就在我那附近,长虫的时候还是我动手捉的·”·秋彤打开手机,把石榴长虫的图片指给路鹿看,让路鹿寒毛直竖。
图片上,花花绿绿的毛虫在石榴上张牙舞爪的攀爬··如果有密集恐惧症的人看了,一定会被石榴上密密麻麻的毛虫弄得浑身都不舒服··在看了一会儿图片后,路鹿感觉毛虫也就那样,反正他最终吃的是石榴,又不是毛虫,紧张也没有意义。
把石榴放到一边,路鹿把秋彤手机上的图片导到他的电脑上··在数天之前,他拜托秋彤帮他录一些山村的影像,因为他从未去过,所以想借此机会了解山村,以偿他不能出门的遗憾。
随着数据传输,图片和影像成群结队地出现在路鹿的笔记本上··当图像全部拷到电脑上后,路鹿拔掉数据线,把手机还给了秋彤,自己则一边浏览图片,一边好奇地问她关于图片的故事。
“嗬,你们那还有杀狗的”·路鹿指向一张图片·在那张图片上,一个鬓发斑白的老头举着一块污迹斑斑的‘收狗’的牌子,另一只手提着一条连着肠子的狗尾巴。
那狗尾巴上还沾着一点血,细细的肠子拉的老长,好似老汉是把尾巴生拽出来一样惊悚,让路鹿这个没有尾巴的后面都隐隐作痛起来··“是的,那个地方的小饭馆有卖狗肉的。”
秋彤道:“那个地方偏僻,买不了肉狗,所以饭馆的老板都是从当地收土狗·饭馆哪天收到狗,当天的大菜就有狗肉·”·“我刚去支教那天,那儿的乡亲请我吃了顿饭,有道菜就是烤狗肉沾盐,盛情难却,我就夹了几块吃。”
她停顿了一下,像是在回味狗肉的味道:“饭馆做的狗肉味道一般,沾着盐吃挺咸的,但没有网上说的那般难吃·而且饭馆没有菜单,都是食客看着菜架子上的菜点,不管是煮是烧,只要有菜,老板就肯做。”
“那几个乡亲是看到架子上有狗肉,才请我吃的·”·“不是肉狗你也敢吃·”路鹿道:“来源不明的三无狗,你也不怕吃出病来。”
“都是乡亲们的好意吗,我怎么能不吃”秋彤笑道:“饭馆的菜味道一般,不过面条给的踏实·比起城里一小碗十块的价,那里三块就有满满一海碗,上面盛满了浇头,全是韭菜或葱,味道是重了点,但是下饭,光吃面条就能管饱。”
比刚来店里的时候,秋彤的话里夹杂了乡音,普通话也没有一开始那样清楚了··路鹿暗道果然环境改变人,秋彤才去了几个月,变化就那么大··而且光看秋彤现在的衣服,就知道她改变多大了。
比起一开始还有些时尚感的衣服,现在她穿的满是乡土气息,相信再过一段时间,说她是那个乡土生土长的人都有人信··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第五十九章 ·翻过关于狗的照片, 下面的就是充满了乡村喧闹气息的市井画。
在土路两旁,支起了各式各样的小摊··有摆摊的叔婶不讲究,就直接把一张油布铺到地上,把扫帚啊、锄头啊……都整整齐齐地垛堞在一起, 等待上门的客人挑选。
在其中一张图片上,有一堆上了年纪的老人围着一个摊子, 上书‘贴膏药’··老人们年纪大了, 不用顾虑那么多,就迎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挽起裤腿, 大大方方地给自己贴上,然后让贴膏药的用一个木槌给他捶腿。
“贴膏药的、卖水果的、还有卖油条的,这里的人挺多的嘛·”路鹿道:“这样看来, 山下的生活还挺便利·”·“因为汇聚了好几个村的人,所以看起来才这么多。”
秋彤说:“这里的集每隔十天开一次, 下雨的时候推迟一天·每逢赶集,周边村子里的人都会来这里买缺少的东西,人多了,自然就有比较富裕的·”·秋彤赶集的地方是一个挺远的小镇。
镇子, 自然是比村子繁华些的··不过再怎么繁华,在这个房价低廉的地方,衣食住行的东西都比城里便宜··比如豆花, 一块五有满满一海碗,足够吃的肚圆,相当实惠。
一百元钱, 足够在供销社饭店请桌宴席,让宾客们都吃的心满意足··“而且有时候,连这些钱也不用花呢·”秋彤笑道:“有的人捉了蛇去,跟老板说一声,他们也肯做。
只是要自付油钱,给老板几个辛苦费·”·“自己把捉的野味带到店里去做,连肉钱都省了,真是很合算·”·路鹿暗叹山里的人果然彪悍,连蛇都能捉了吃,果然没有他们不能吃的东西。
集市的照片秋彤拍了很多张,但路鹿只是粗粗地看了一眼,所以很快就翻完了··浏览过层层叠叠的照片,路鹿在一组莫名其妙的照片上停下,奇怪地道:“秋彤,这是什么植物的生长记录吗”·只见,最开始的照片上显示出一组荒地。
接着,在同一片地上,黄褐色的土里慢慢伸出了绿色的幼苗··到了最后一张图片,幼苗长出了嫩嫩的叶子,正在随风摆动··即使图片上看不到风的身影,也能通过叶子们舒展的方向,探寻到风的轨迹。
“这菜,不会是你种的吧”·路鹿产生了一个不靠谱的猜测,他觉得秋彤再习惯那里的生活,也不能这么快就学会种菜吧·“这些菜当然是我种的。”
对着路鹿不信的目光,秋彤得意地道:“有学生帮忙,我很快就会了·”·“先把土里的大块石头拣出来,拔掉多余的野菜,就可以翻地。
把土翻得差不多的时候,在地上挖一道道沟,每道沟里浇上水,就可以等着土地吸收水分·”·“当水完全渗在土里后,就可以在沟里细细地撒上种子,最后把土盖严实就行。”
“我撒的是日本大叶菠菜,从山下的种子店买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日本货·不过肯定是菠菜,都一样吃·等明年菠菜长好了,我给你带一茬最新鲜的,烫着拌凉菜肯定好吃。”
“谢谢,我等着菠菜种好·”·看着图片上迎风舒展的小苗,路鹿莫名有了奇异的感觉··他慈祥地看着这些幼苗,再三叮嘱秋彤,多拍些它们不同时间的照片,一有时间就让他看看这些菠菜苗。
面对路鹿的请求,秋彤满口答应··她还保证过一段时间就做一个塑料小棚,以免这些苗子被寒风冻伤,否则他们来年就吃不到新鲜菠菜了··又跟路鹿聊了一会,秋彤觉得时间不早了。
于是在买了一些日用品后,她就向路鹿道别,结果在临近门口的时候,她差点踩到一个小人,引起一声惊呼——·“这位女巨人,拜托抬抬脚,我快被你踩死了”·凭空飞来一只巨脚,吓得贝莉赶紧用扩音术大声喊叫。
她是个普通的小法师,魔法水平可没有前辈们厉害,要是这只脚踏下来,她毫不怀疑自己会变成一滩肉泥·“你是谁是谁在说话”·冷不丁听到一个撕心裂肺地声音,秋彤也被吓了一跳。
她连忙左右张望,最后低下头,也没看见‘差点被她踩死’的东西在哪里··“我就在你脚底下,快啊”·看到女巨人还在四处张望,贝莉赶紧不停地大喊。
直到秋彤试探- xing -地往后挪了几步,贝莉才放松下来··“女士您好,我是来自斯纳城的贝莉·请问您能帮我个忙吗”·秋彤的表现让贝莉放下了警惕,她觉得这个女巨人不是坏人,于是就大胆地提出了她的请求。
“秋彤,你碰见了什么”·路鹿站在收银台后,远远地听见店门口传来一道声音,然而贝莉的声音实在太小,所以他只听见秋彤慌张的喊叫。
“没什么,我遇见了一个小不点·”秋彤缓过神来,捂着嘴轻轻地道:“没想到你这里连这样的客人都有·”·“客人什么的,又不是我能决定的。”
没听清路鹿的回应,秋彤蹲下身,让贝莉爬到她的手指上··怕这个小不点掉下来,秋彤把贝莉放到了手掌心,让她抓稳,这才带着贝莉走到收银台,把她放到了桌子上。
“谢谢您,好心的女士,如果您不帮我,我还不知道要走多久·”·贝莉感激地朝秋彤鞠躬,目送这位女巨人迈着震天撼地的步子离开了便利店··“那个,为什么你不飞过来”路鹿疑惑地道:“前几次来的法师都是飞过来的,你为什么不这样做呢”·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我,我还没有学会飞行术呢”贝莉气愤地大喊:“以前来的是法师中的精英,我只是个废柴小法师,当然不一样”·因为法力所限,尽管贝莉开了最大的音量,在路鹿耳朵里,也轻柔的和弹棉花一样。
若不是仔细听,他差点都要听不清贝莉到底在说什么了··“那么,你这次来想要点什么呢”·“这个,这个……”·一问到这个问题,贝莉就扭捏起来。
和之前法师崇高的目的不一样,她来这里可不是为了研究··实际上,她来便利店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偷懒··为了更省力的完成她的学院任务··斯纳城的法师享受着市民们的税金,自然也要为城市作出贡献。
今年的晨诞节,贝莉就被分配了一个采购晨诞饮料的任务,她的主要职责,就是为市民们带来足够的饮料··然而,足够全城市民畅饮的饮品,只由一家店供应显然是不行的。
想到要一家家的联系商户,跟他们谈一个可以接受的价钱,花的钱还要在预算内,贝莉就觉得头疼··于是,她就把注意打到了巨人国这里··足够全城市民喝的饮料,还有比从巨人这里采购更合适的吗·因为杰尔西法师带回了一大批魔晶,所以在分配魔晶的时候,贝莉这个勉强算是正式法师的家伙也有幸得到了一些。
有了足够的魔晶,一次- xing -红石就可以批量制造··因此贝莉嚷求一个同学帮忙,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块一次- xing -红石,这才找到便利店里··“原来如此。”
路鹿道:“适合节日喝的饮料,你是想要酒精还是果汁”·“酒精……”贝莉思考起来:“晨诞节喝酒,万一那些嗜酒的人喝多了闹事就不好了,会扰乱庆典秩序的。”
“所以,不要酒精,还是果汁就好了·”·“果汁啊,那你是要碳酸饮料,还是100%果汁虽然后者也加了不少添加剂,根本算不上纯果汁。”
“果汁我知道,碳酸饮料是什么”·“碳酸饮料口味很多,有可乐、雪碧,果味汽水·碳酸饮料大概就是把一种对身体无害的气体充入饮料中,这样在喝的时候饮料就会冒出气泡。
至于味道……喝起来有些刺激,和酒精一样有点喇嗓子,但是不会喝醉·”·“碳酸饮料,我就要碳酸饮料了·”听到喇嗓子,贝莉眼前一亮。
往年的果汁市民们都喝腻了,今年来点刺激的,一定能收到良好的反响··“碳酸饮料,你想要那种我刚才说的那些店里都有·”·“店主,你能不能帮我推荐一下,哪种碳酸饮料最好喝”·“可乐,我觉得可乐最好喝。”
路鹿笃定道:“但是可乐是黑色的,你们能接受的了吗”·“黑色的饮料·”贝莉有些犹疑,她还真不确定市民们能接受这样的颜色。
“除了黑色,还有没有其他颜色的碳酸饮料”·“芬达是橙色的、雪碧是透明的……店里的只有这些,你想要那种”·“呃……无色,我我要无色的那种,叫雪碧的东西。”
犹豫了半天,贝莉拍板做出了决定··路鹿知道贝莉法术一般,连扩音术的声音都小小的,肯定也拿不起饮料··于是他起身走到货架前,挑了瓶保质期最新的雪碧拿到收银台前,道:“抱歉,忘了问你要几罐了。
我只拿了一罐,这样行吗”·“可以,一罐够我们喝了·”·贝莉点头表示感谢,然后眼巴巴地看着路鹿,仿佛在期待什么。
第六十章 ·“你看着我干嘛”·通过精神力, 路鹿‘看到’贝莉正在仰头看着他,满眼全是期待··贝莉的目光让他感到毛毛的,他不禁开始思索起自己是不是忘了什么。
路鹿的毫无反应让贝莉更加幽怨起来,过了许久, 她终于忍不住对路鹿道:“巨人先生,能不能拜托您把我和雪碧一起运到店门口”·贝莉的话让路鹿恍然大悟, 怪不得她一直用那样的眼神看他。
刚才他的思维突然断片, 所以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贝莉一说, 他才发现自己忘了这件重要的事··“贝莉法师,我光把雪碧运到店门口就行吗这种饮料要打开易拉罐的拉环才能喝,要不要我现在帮你打开”·“打开, 那么碳酸饮料里的气泡会全跑光吧。”
贝莉回想起路鹿告诉她的关于碳酸饮料的知识,果断地拒绝了他:“谢谢, 庆典后天才开始,我不想要一罐不新鲜的饮料·”·“至于怎么打开易拉罐,我们会有办法的。”
贝莉拒绝了他的好意,路鹿也不强求, 小人们懂得许多奇妙的法术,对付一个巨大的罐子应该不成问题··于是,他略过这截不管, 把贝莉放到易拉罐上,让她站稳,然后拿着易拉罐就向门口走去。
“好吧, 我把你放到门垫上你就能出去了·”在贝莉临走之前,路鹿想了想又道:“对了,碳酸饮料不能剧烈摇晃·要是摇晃后打开拉环,里面的汽水会像喷泉一样从饮料罐里喷出来,这点要注意。”
“知道了,谢谢你”·贝莉连连挥手,示意路鹿可以把她放下了··看到贝莉归心似箭,路鹿就一把放下易拉罐··他刚把易拉罐放到门垫上,握在他手中的罐子就和贝莉一起回了小人国,而他自己还站在便利店里,能够穿越空间的门垫并没有在他的身上产生作用。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斯纳城·贝莉刚一出现,那罐巨大的雪碧就和她一起出现在学院··低头俯视地面,贝莉发现易拉罐占据了八分之一个场地·要整整一百个人拉起手来,才能绕这个罐子一圈。
“呼,幸好我把落点定在了这儿,要不然这么大的家伙铁定会把我家压塌·”·贝莉嘟囔了一声,低头看到了迎接她的朋友··在朋友的招呼下,她给自己施加了个缓落术,然后就从易拉罐边缘跳下,和羽毛一般轻轻飘荡在地上,这才兴奋地对朋友道:“你看,为了晨诞节,我特意去巨人国搬来了饮料。
这么多的饮料,足够市民们畅饮到天明”·“是呀,连远道而来的游客们的份都够了·”贝莉的朋友道:“不过你特意把这桶巨大的饮料弄来,不是为了晨诞节,而是想逃避联系酒馆的工作吧。”
“嘿嘿,被你发现了·”贝莉不好意思地绕起发丝:“下次不会啦·”·“真是的,竟然把魔晶浪费在这种地方·就是有杰西卡大人带回的魔晶,你也不能这样浪费。”
露丝叉腰教训道:“你再这样,以后我就不帮你的忙了·”·面对露丝的教训,贝莉一个劲傻笑,想要含混过去··好在她的朋友没有较真,所以在她做出保证以后,露丝大度地放过了,两个人又重新和好如初。
“行了,饮料我带过来了,接下来就是到学校里提交任务·”贝莉笑嘻嘻地道:“就是不知道,后天市民们看到今年的新饮料,会不会觉得惊喜。”
为了保持足够的神秘感,本来贝莉还想在易拉罐上盖层布,不过这么大的东西难以遮掩,她就放弃了这个打算,而是计划起一件重要的事来··“露丝,你能帮我个忙吗”急急忙忙地把水龙头从空间袋里掏出,贝莉朝露丝恳求道:“我想用切割术在易拉罐的底部钻一些孔,这样大家喝饮料的时候就能轻松多了。
在我切割的时候,你能不能在孔里接上水龙头”·“这个,让我想想·”·露丝低头沉思·片刻过后,她确定自己能胜任这个任务,于是她答应了贝莉,在贝莉用切割术在管子上钻孔的时候,她快手把水龙头塞到孔里,并急速施法,让水龙头和易拉罐融为一体,互不分开。
就这样,在两人的通力合作下,一百个个水龙头很快就接好了··在每个水龙头之间,它们都有一个人平举胳膊的宽度,所以贝莉不必担心人们为了饮料拥挤起来。
众多的水龙头,足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虽然钻了孔,但在法咒的作用下,易拉罐内部和外界还是隔绝的,于是这让碳酸饮料里的气体得以保存··对此,贝莉十分得意于她的聪明才智。
安放好了水龙头,接下来就是到学院里提交任务··在回学院的路上,贝莉和露丝看到了无数匆匆忙忙的法师·他们都为了晨诞节奔波,不过他们大多数是法师学徒,真正的法师忙于自己的事,比起准备庆典,他们正在研究的东西显然更能造福人类。
向负责人提交了任务,接下来,就是等待后头的庆典到来··王国历花月露日··这天,万众瞩目的晨诞节终于来了··晨诞节是庆祝斯纳城诞生的日子。
因为斯纳城是远近闻名的法师之城,所以每到晨诞节的时候,斯纳城会吸引比往常多十倍的游客··人多事乱,因此每到这天,城主会派出更多的警卫维持秩序,以给斯纳城的市民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游玩环境。
在晨诞日,最让人期待的还是百看不厌的撒花仪式··然而,和诸多城市一样·每逢大的庆典,总有大人物要发表一番见解,斯纳城也不例外··可能是为了仪式感,也可能是因为官僚主义。
在庆典开始,斯纳城伟大的城主,波尔大人接过旁边带着银边眼镜、穿着正装的秘书递过来厚厚的稿子,预示着他也要向那些大人物一样,开始发表演讲了··波尔城主清了两声喉咙,瞄了稿子的第一行,就开始胸有成竹地向他的市民们演说。
最初,他赞扬了一年来市民们的努力,表扬了在这一年中为人类、为斯纳城做出贡献的青年··然后,他把金质奖章发给了这些值得尊重的人··在授勋仪式上,这些杰出青年一致得到了众人的欢呼,有人把鲜花扔到他们身上,花瓣淋了他们一身。
这种做法显然激起了人们的某种冲动,于是,有更多的人开始对这些青年抛洒鲜花和香果,还有些冲动的少女拽下自己的耳环朝青年们抛洒过去··带着少女芳香体温的耳环无疑是美丽的,但是它尖细的一头却让人无福消受。
除了艺高人胆大的青年,有几个青年吓得不断闪躲,于是人群中发出善意地笑声,投向他们的耳环和果子也渐渐少了些··结束了冗长,又让人尊敬地一系列仪式。
在人们期待地目光中,城主大人终于放下了扩音魔石,有停止讲话的意思··波尔城主打量下面的人群,人群里零星开始有打哈欠的人··于是他知道,前置仪式已经够多了,他应该在市民们的耐心消失前停止讲话。
·最后,波尔城主展望了一下未来,朝诸多市民点头,就把舞台留给今天的主角——众多市民和游客们期待的撒花少女··“我的女神出来了,看啊,快看啊”·“万岁,斯纳城万岁”·在熙熙攘攘的呼唤声中,一个美貌的少女被抬上了由大理石垒成的高台。
少女身着白裙,头上戴着由五种花朵编织而成的花环··在她的身下,是一张以藤蔓为底,玫瑰为褥的藤网,由四个红衣锦服的青年抓住藤蔓的一角,缓缓往上抬着。
随着少女登顶,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而白裙少女一手抱着花篮,一边笑意盈盈地朝人群招手,并在一位红衣青年的搀扶下离开藤网,淅淅沥沥的玫瑰花瓣在他们路过的台阶上撒了一地。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在少女捧着花篮站稳后,一队有着大提琴和竖琴的乐队开始演奏··在竖琴清纯高雅的演奏中,少女双手高举花篮,柔韧的细腰往后弯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弧度,引起人们的惊呼。
不过很快,他们就陶醉在少女纯美的舞蹈中,看着她一边起舞一边在舞台上抛洒玫瑰花瓣··“快点结束,快点结束吧,这样大家就能喝我带回来的饮料了。”
在众人入神地观赏舞蹈时,有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一直在念念有词··站在贝莉旁边,露丝满脸羞红·她赶紧瞪了贝莉一眼,用手捂住了她的嘴,直到舞蹈结束,她才让贝莉的嘴解脱出来。
“露丝,你干嘛啊”贝蒂不满地嚷道,结果得到了后者恶狠狠地瞪视··“好了,我,我错了还不成吗·每年都是一样的撒花舞,别告诉我你没看腻。”
当贝蒂为自己开脱的时候,高台上散落一地的玫瑰花瓣已经开始发芽生长··在撒花少女精心布置的花阵中,这些迅速抽条、开苞的玫瑰在一分钟内完成了开花。
这时候原本满是花瓣的物体纯然变成了一座开满火红玫瑰的玫瑰园··第六十一章 ·“呼, 撒花仪式终于结束了”·玫瑰园建成,撒花少女一行人从舞台上撤下,引起阵阵欢呼。
而贝莉也雀跃不已,因为人们终于可以喝她带回来的饮料啦··仪式结束, 宣告着庆典正式开始··于是市民们按照自己的兴趣在城市里游玩,当然, 有余兴的还站在舞台下面看其他节目。
“撒花少女果然漂亮, 咱兄弟俩没白来一场·走,喝酒去听说斯纳城的葡萄酒也是一绝, 咱俩远道而来,也要喝个够劲,才不算白来一场”·舞台下边, 一个彪形大汉豪迈地锤着他兄弟的背,换来后者的一声苦笑。
害怕自己的腰被锤断, 年轻的圣骑士连忙制止了他的狂战士兄长:“哥,那边就有饮料·听说斯纳城每年都会供应一批特色饮料,今年的可能会是酒·”·“酒”狂战士眼前一亮:“走,米歇尔, 看看他们都在喝什么。”
想到甘醇的酒浆,狂战士就心里痒痒,于是他迫不及待地挤了过去, 而他的兄弟也紧随其后··因为节日的原因,在易拉罐旁边的人不是一般的多··然而贝莉足足开了一百个水龙头,所以虽然费了一番力气, 狂战士二人还是很快就排到了队。
“一杯雪碧*碳酸饮料两个铜币,请自觉付款·”·名叫‘易拉罐’的桶装物上贴了一张说明,狂战士环顾四周,几乎每个水龙头上都贴了这样一张纸。
看完简短的说明后,他大概知道该怎么喝饮料了,只是他不知道碳酸饮料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不过,看周围人的反应,都是一脸享受的样子,那么应该挺好喝的吧。
狂战士- xing -格粗犷,不耐烦想这么多,至于饮料好不好喝,喝下去就知道了··于是他从钱袋中掏出四枚铜币放到钱箱,拿起一旁的叶杯(由一种杯状树叶做成的杯子)伸到水龙头旁盛满,然后如法炮制,给他的兄弟也来了一杯。
“喏,米歇尔,给你,你也尝尝这什么碳酸饮料”·把叶杯递给米歇尔,狂战士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仰头就把冒着气泡的澄清液体灌了下去。
在雪碧入口的一瞬间,他的唇齿就被这种独特的味道征服了··狂战士第一次知道,甜滋滋的蜜水喝起来也能如此刺激·“刺激”他哈哈大笑:“刺激的饮料,这才是男人该喝的东西”·狂战士的话让米歇尔反- she -- xing -的扭头,他看见不远处一个小孩子也笑嘻嘻地捧着叶杯啜饮饮料,他的父亲还在说这是饮料可以稍微多喝点,惹得小孩的母亲大怒,斥责他娇惯孩子。
不过看哥哥的反应,让他知道这番话显然会惹出大麻烦,于是他明智地转回了头,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好喝,米歇尔,你也多喝点”·仅仅一杯,来自异世界的雪碧就征服了这位喜爱刺激事物的狂战士。
他从钱袋里掏出一把铜币,又接了一轮给他和他的兄弟,仰头痛饮·直到一口气喝了三杯,他才稍稍满足··“呼,爽快”·雪碧略带辛辣的味道让狂战士感到愉快,但是他总感觉美中不足。
他调动他贫乏的脑汁想了想,才笃定雪碧少了一种味道,酒精的味道··果然再好喝的饮料,失去了酒精的滋润,也会失去八分味道··于是,狂战士立时就想把雪碧加到葡萄酒里,想看看两个会产生什么美妙的反应。
只可惜他手头没有酒,也没有可以存储大量雪碧的东西··“桶,我需要一个酒桶”·狂战士想到就做,他没跟他的兄弟解释,就拉着圣骑士一路狂奔,到最近的酒馆搞了一个空酒桶来。
“来,把雪碧装上,一会儿咱俩去酒馆点瓶酒,把雪碧兑到酒里试试·”·狂战士一边对他的兄弟说,一边打开水龙头,把还冒着新鲜气泡的雪碧盛到了酒桶里。
因为他盛了满满一桶,所以狂战士又往钱箱里扔了一枚银币,这才拉着米歇尔去了附近的酒馆,点了一瓶葡萄酒开始鼓捣··“酒保,再给我来两个空杯子”·狂战士大声吆喝,直到酒保把他要的东西带来,他才满意地安静下来,尝试把雪碧倒入红艳艳的葡萄酒里。
“滋——”·随着雪碧的加入,原本静如湖面的葡萄酒也翻涌起了气泡··狂战士倒了小半杯雪碧进去,直到把杯子盛到快洒出来的地步,他才抓起酒杯一吸,半杯酒液就进了他的嘴里。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好”他一拍大腿,一口气把剩下的半杯一起吞到肚里,这才急不可耐地对圣骑士道:“米歇尔,你也尝尝,像我一样,把这叫雪碧的玩意倒进葡萄酒里,这太好喝了”·头一次看兄长如此赞扬一件东西,自持的圣骑士也起了几分好奇心,学着狂战士的样子兑了杯葡萄酒,然后轻轻一抿,结果也就此无法自拔。
单纯的葡萄酒,会有一种无法剔除的苦涩味道,让人在喝的时候不禁皱眉··尤其是兄长图近来的这家酒馆并不上档次,呈上来的葡萄酒也是低廉的劣质货色,对于要求颇高的圣骑士来说,更是难以入口。
然而,就是这样的葡萄酒,在加了雪碧以后,也变得截然不同起来··明明是酸腐不堪的劣质酒,却和雪碧相辅相成,产生了奇妙的反应··那种甘甜过后的苦涩,让单纯的酒液多出了几种变化,使葡萄酒回味悠长,也愈发让圣骑士欲罢不能了。
这翻滚的气泡,这红与白的交汇,一定是在酝酿某种让酒变得更好喝的魔法吧·此时此刻,正在把雪碧兑入葡萄酒的圣骑士竟有了一种奇异的快感。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位炼金术师,正在把各种各种的液体倒入坩埚·当最后一滴液体倒好后,他的实验完成,而一种神奇的药剂也会随之诞生··“哥哥,你是对的,再来一杯。”
他情不自禁地道··“好,多喝,这种叫雪碧的东西还有许多,足够咱兄弟俩喝的了”·难得老弟这么捧场,狂战士笑的更猖狂了。
他站起身,肆意地狂饮酒液,引起了其他酒徒的注意··“这位老兄,你们在喝什么,有这么好喝吗”·“雪碧,摆在广场上那个大罐头里的饮料,它好喝死了”狂战士狂笑道。
“雪碧,它有这么好喝吗白天的时候我也喝过,但是没劲头·”那人摇头,不信道:“你们杯里的酒是红的,喝的肯定不是这个。”
“就是雪碧,我说是就是”·狂战士不满地拍着桌子,眼看就要引发一场争端··出于种种考虑,圣骑士抢先开口道:“这位先生,我们是把雪碧兑到葡萄酒里喝的。
你可以试试,这样真的很好喝·”·怕那人不信,再跟哥哥吵起来,圣骑士当众调制了一杯葡萄酒,那人才完全信服··“真的有这么好喝我去试试,那个大罐头里的酒太多了,我现在去肯定还有份。”
那人向酒保要了个酒桶,连忙跑去买雪碧··而酒馆里的其他酒鬼听闻了这件事,也纷纷去购买这种饮料··别以为他们没看出来,坐在狂战士旁边那个小子细皮嫩肉的,是个小白脸的样,一看就是惯于享受的。
既然小白脸都这样说,那么这种调制酒说不定真的好喝·对于酒,酒鬼们总是不吝于尝试的··受到启发的酒鬼们纷纷跑去买雪碧,酒馆顿时空了大半·但是酒保和酒馆老板并不担心,因为他们知道这些酒鬼们总会再回来。
“酒保,来一桶矮人酿造的烈酒,我要把雪碧加到烈酒里试试”·喝光了葡萄酒的狂战士意犹未尽,他突然灵光一闪,想要尝试下其他酒的味道。
夜幕已至,然而有温暖的灯光照- she -,广场的周边仍然雪亮··在广场一角,有一个高高矗立的铁皮罐头··虽然时间已过九点钟,仍有陆续不断的人涌入广场,在铁皮罐头下接着什么。
“哼哼~我就说巨人国的饮料会大受欢迎嘛~”在铁皮罐头的对角,贝莉哼着小调,朝陪同的露丝道:“这下你不用担心喝不完会浪费了,这么多人,肯定能把这个大家伙喝完。”
“而且,已经有酒馆向我联系·他们想要剩余的雪碧,有多少收多少·要是市民们喝不完,我就把雪碧卖给他们,还能小赚一笔呢·”·雪碧大受欢迎,很让贝莉长脸。
只可惜她没有雪碧的配方,不然以后光卖雪碧,她就能维持自己平日的研究消耗··“唉,要是能研制出配方就好了·”贝莉哀叹:“露丝,你说铁皮罐头上的文字有可能是配方吗我不信能有商户这么傻,会把自己家的配方明晃晃地印在罐头上,让所有人都能看到。”
“就算不是配方,也一定与雪碧有关吧·”露丝思忖道:“要不这样,明天我们去问杰尔西法师·杰尔西大人是懂异世界语言的,我们问他这是不是雪碧的配方吧。”
露丝的提议让贝莉点头,不管结果与否,她们总要尝试一番··第六十二章 ·因为迫切地想要知晓易拉罐上面的字, 两人在用魔法纸拓印了一番后,兴致冲冲地去了杰尔西的住所,然后带着满脑子的问号回到了研究室。
“水、白砂糖、柠檬酸、二氧化碳……”·贝莉一边念一边疑惑地看向露丝:“水和白砂糖是什么我知道,柠檬酸大概是柠檬汁吧·但是二氧化碳, 这是一种什么东西露丝你知道吗”·“我也不清楚。”
露丝也困惑地道:“不过杰尔西大人说了,二氧化碳是一种气体, 我们吸进体内的是空气, 呼出的就是二氧化碳·”·“所以做雪碧的时候,我们要往里面吹气吗”·露丝的话让贝莉有了灵感, 于是她熬夜写了计划书,第二天买了一堆需要用的仪器,还拉着露丝跟她一起呆在实验室试验。
由于她们已经是正式法师, 不用像那些学徒一样上课,所以她们有大把的时间研究··在实验室里呆了半个多月后, 贝莉搞出了一点成果,她终于研制出碳酸饮料了·葡萄汽水、橘子汽水、苹果汽水……·虽然贝莉整出了形形色色的碳酸饮料,但是却没有一个跟雪碧相似的。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好在,尽管味道千差万别, 会冒气泡的饮料还是受到了斯纳城市民的普遍欢迎··贝莉在一个朋友的支招下,机智地打出了‘巨人的饮料’这个招牌。
一听到碳酸饮料是巨人爱喝的东西,即使对汽水不感兴趣的人也升起了好奇心, 会在口渴的时候买一瓶试试··这一试,就有不少人喜欢上了汽水的味道,一来二去, 汽水的销量逐步提升,而贝莉她们的实验室经费也更充足了。
便利店·送走了小不点法师,路鹿回到收银台前,开始重放秋彤带回来的照片··对于他这个不怎么出门的人来说,来自乡间的原汁原味的图景对他很有吸引力··所以他津津有味地看着图片上的乡间风景,专注的态度和宋程有的一拼。
“您好,欢迎光临”·在路鹿和图片奋战的时候,门口的门铃突然响了··他抬头看去,这次来的客人状况可不怎么妙··“阿嚏,阿嚏”·刚进店门,穿着长衫的男子就一连打了两个喷嚏。
打完喷嚏后,他的左眼开始不住的流泪,鼻子上也流出了可疑的液体,让这个原本面瘫着脸的男子立时绷不住了··“给你,纸·”·见到男子的窘态,路鹿拿了一盒纸巾递过去。
男子接过纸巾,回给路鹿一个感激的眼神,结果这刺激的眼泪流的更多了,跟他面瘫的脸怎么都不搭调··于是,男子顾不得别的,赶紧从纸盒里抽了几张纸巾,草草的把各种不明液体处理完毕,才从这种窘迫的境地挣脱出来。
“谢谢,敢问这里是·经路鹿的指点,男子把用过的抽纸扔到垃圾桶里,然后梗着嗓子问出了这个问题··“这个,你先喝杯水吧,我一会儿就给你解释。”
路鹿一看男子,就知道他一定感冒了··即使他一直瘫着一张脸,也改变不了他眼泪哗啦啦的流的事实··男子控制的了自己的面部表情却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
不管他再怎么绷住脸,刷拉拉的眼泪也把他的气质给毁了··唉,感冒真惨啊··人类发展了这么多年科技仍然治不了一个小感冒,路鹿非常了解这种憋屈的感觉。
明明不是什么大病,就是死活好不了,而且浑身难受,这种感觉不能再糟糕了··男子的嘴唇干裂,说话的嗓音也不对劲,于是路鹿让男子稍安勿躁,自己给他倒了一杯水,等他喝水的时候转身去拿了他的手机,把他一早录好的录音播给男子听。
“这里是异世界,是一块红色的石头带你来这里的·具体原因在客人你的脑海里,请仔细回想,就能找到答案·”·随着客人越来越多,一遍遍的重复让路鹿感到自己都成了复读机。
直到他某天恍然大悟,才想起还有科技这个东西,于是他赶紧用手机录了音,才算从不断复读的折磨中解脱出来··“异世界,难怪我一出门就到这里来了。”
男子哑着嗓子道:“谢谢,容我仔细想想·”·说完了这句话后,即墨闭上了眼睛思考··不过即使如此,他仍紧紧抱着那一盒纸巾,因为他的眼睛还时不时地渗出眼泪。
因为重感冒的原因,即墨的头脑有些昏沉··花了比平常多一倍的时间,即墨才终于搞懂他究竟来了什么地方··就在刚才,他还对那个会说话的机器十分惊异。
他看的很清楚,尽管他一只眼睛泪眼朦胧,近乎于废了,但还是看见店主一直闭着嘴,声音是从他手里那个机器发出来的··而且他之前用的纸,雪白洁净,质地柔软,是专门用来擦手的,他还从未听过世界上有这种东西。
但如果是异世界,这一切就都可以解释了··对,他现在在异世界……·即墨被热毒弄得心烦意乱,也没丢掉他的智商··他想,他或许能在这得到一些帮助,比如,能让他的风寒稍微好一些的草药·在来这个叫便利店的地方之前,他正苦于风寒,难受地躺在石床上不想动。
由于锻炼自己的初衷,他这间建在荒山上的茅屋可没有厚厚的被子,只有一个石枕头,以及一床仅能蔽身的薄被··一天之前,在他还未染上风寒的时候,这点艰苦不算什么,有内力护体,他感觉不到冷,反而觉得温度正好。
但是当他染上风寒,这就是个大问题了··他一直以为,有了内力就不会得风寒这种小病,但是事实证明他错了··他一风寒就流泪的毛病,和小时候比起来,完全没有改变·他从小饱受风寒的折磨,每年必会染上两次风寒,雷打不动。
虽然不是什么大病,即使不吃药七天后也会好··但每次得病的时候他都会泪流不止,具体表现为一天左眼流泪,一天右眼流泪,第三天重新换过来,根本止不住。
一开始,他的父母还以为他是得病难受才哭的,只是小孩子脸皮薄,不好意思说出来,所以一时间,这对忙于生意的父母竟对他关心不已,陪了他好一段时间,确实令他感动了一阵。
可惜,好景不长··可能是他‘哭’的太惨,所以连他的几个姐姐也对他嘘寒问暖,包括一向跟他不对付的弟弟,也带着同情来看他了··在弟弟的大嘴巴下,很快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了他一生病就喜欢‘哭’的事。
这让他有了哭包的外号,人人都知道他即墨是个‘娇弱’的爱哭鬼,令他非常无奈··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我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想打人,是眼泪它自己流的·在智障弟弟的宣传下,即墨百口莫辩,干脆不去解释。
于是,一场嘲笑不可避免·虽然他事后把嘲笑他的人都揍了回去,但‘哭包’的外号还是伴随了他的整个童年,甩也甩不掉··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忍受由风寒带来的冤屈,即墨每到感染风寒就憋了一肚子火。
要是长此以往,他一定在这种极端的环境下心里扭曲··幸好因为他根骨清奇,是个练武的好苗子,所以被一个可疑的白胡子老爷爷收去,做了他的徒弟··白胡子老爷爷形迹可疑,但确实有真本事。
跟老爷爷修炼了一年,即墨明显感到自己体质变强了,至少,他原来一年必染两次风寒,但是修炼后,他从年初到年底都没有染上风寒一次··没有风寒缠绕,他的眼睛自然不会流泪。
这让他欣喜不已,只是他的脸一直瘫着,所以没有人能看出来罢了··两年后的某一日,老爷爷突然对他说,他已经把基础全教完了,剩下的要他看自己水磨工夫。
当知道修炼有成的那一刻,即墨非常欣喜··于是,他就开始撒欢的浪··两年的打坐让即墨爱上了修炼这项运动,所以他在一座深山上建了座茅屋,打算修为精进一些再出去。
·多年的习武增强了即墨的体质,一开始他也没出事,修炼的相当顺利··然而就在昨天,他突发奇想在瀑布下面赤身修炼,忍受寒流的冲击··他觉得瀑布的冲击能让他锤炼身躯,磨练他的意志,但他忘了现在是在深秋。
想当然,修炼结束后,他当晚就感冒了··时隔两年,久违的风寒让他头昏眼花··他几乎每走两步就会流一管子泪··风寒折磨的他浑身发冷,特别想找个大夫看看。
但是他所在的地方很偏僻,最近的医馆都要走半天才行··于是,他就一直忍到了早上··今天早上,他忍着难受,勉强劈柴烧了锅水,给自己灌了几口,这才恢复了点力气。
他本想下山看大夫,谁知走路的时候突然飙泪,不慎踩到了一块石头,等再次睁眼就到了这个奇怪的地方了··“店主,我想好了·你这里有治风寒的药吗”·“风寒,你应该是风寒感冒吧。”
路鹿思忖了下,道:“我这里有药,你稍等一下·”·第六十三章 ·跟即墨说了一声, 路鹿就回到房间翻出他的医药箱,从里面拿出一盒感冒药来。
“[感冒清热颗粒],用于风寒感冒,头疼发热, 鼻流清涕,咳嗽咽干……”他一字一句地看了适用说明书:“这些症状, 和那位客人表现的很贴切呢。”
“那就拿这个吧·”·路鹿拿着药盒走到即墨面前, 把[感冒清热颗粒]交给他,道:“这是我们这个地方的感冒药, 能治风寒的病·你自己看看说明书,和你的症状像不像,如果你觉得合适, 就把药拿走吧。”
即墨拿起药盒,路鹿又道:“在便利店里你是能看懂中文的, 但是到了你那个世界,文字翻译的功能就没有了,所以你打算吃这盒药的话,还是把[用法用量]记住了比较好。”
“麻烦费心了·”·即墨低声道了声谢, 就开始低头看说明书··因为眼睛不断流泪的原因,他时不时就得用手拂去眼边的泪··所以这拖延了他看说明书的速度,费了好一番功夫, 他才把说明书全部看完。
“是的,就是这种,那我拿走了·”·尽管店主说送他, 但即墨还是觉得白拿人家东西不好··即使是江湖中人,也没有占小便宜的习惯··于是他摸出一锭银子放到收银台上,算是买药钱,然后喑哑着嗓子再次道谢,才转身离开便利店。
“咳,我又回来了·”·回到自己的地方后,即墨打量四周,很快找到了那个送他去便利店的石头··把石头放入手掌心,他想了想,还是没有把石头随便一扔,而是仔细收好,以免以后还会有用到的地方。
[感冒清热颗粒]的用量,在离开便利店前他就记住了··为了验证店主说的话,他拿出那张说明书,结果果然如店主所说,上面的字他根本认不得了··既然说明书没用,他就回屋把说明书塞到炉灶里,眼见它烧成灰,才从仍然热乎的铁锅里舀了一瓢热水,准备用这个送药吃。
“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两次·”·“这就是说,我每天早晚各喝一袋就行了·”·习惯地用手帕抹去眼泪,即墨找出一个木碗,然后用手撕开一袋[感冒清热颗粒],把整袋颗粒都倒进水里。
滋~·在入水的那刻,一阵刺鼻的药香味从水里飘出··即墨艰难的用鼻炎的鼻子闻见这股味道,出乎他的意料,来自异世界的药物虽然包装奇怪,但用热水泡开后,诡异地和他这里的中药类似。
“连颜色都挺像的,一股土渣子色·”·即墨嘀咕了一声,捏起一只筷子在药里搅了搅,想让颗粒在水中融化的更充分··在他觉得差不多时,他一手握住木碗,闭眼就往嘴里倒,一口气就把药尽数咽了下去。
“不可能啊,药得味道怎么会如此好喝”·一碗药下肚,即墨眼中尽是不可思议之色··长年服药,没有人能比他更熟悉药的味道。
但是,明明药汤的颜色看起来和中药没什么区别,闻起来也十分相似,但喝起来,这碗黄不拉几的药汤竟然有股甜滋滋的味道·而且他可以确定,这味道不是简单加了糖可以形容。
“唉,这真是药吗不会是蜜水吧”·即墨心中充满了怀疑,但是想想便利店的神奇之处,他相信店主是没有必要欺骗一个远道而来的可怜人的。
于是他往杯子里又加了瓢水,匆匆涮了涮杯子,把残余的药汤喝完,又考虑起下山的事··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喝完药大概能好点,但是生了病,就不能再盖这样单薄的被子了。”
即墨瞟了眼床上硬邦邦的床单,能冻死人的夏凉被,深感如果不换被子今晚会冻得更严重··在风寒的折磨下,他痛定思痛,忍着身上的不适,运气轻功往山下奔去。
虽然医馆离山上远了些,但是附近的农户还是挺多的··他想找一家农户,用银子换几床暖呼呼的被子,今晚他可不能再冻着了··至于修炼,还是等他好了再说吧。
忙活了大半个上午,临近中午的时候,即墨终于搬着两床被子气喘吁吁地上了山··原本只是搞床被子的事,他不应该耽误这么久··但是此地贫瘠,大多数农户家里贫穷,只有一床用来御寒的被子,可不敢给他。
所以他敲了数家,最终是在一个富户那里要来两床,付了银子··“呼、呼,一生病,连搬床被子都觉得费劲·”·做了一上午体力活,即墨出了一身薄汗,感觉风寒都好了些。
他坐在床上思忖,怎么想都觉得是药起作用了··可惜他静坐了一会儿,身上又开始发冷,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只穿着一件薄衫··为了锻炼自己,茅屋里只有简单的几件衣服。
无奈之下,即墨只好用被子把自己裹紧,免得再度着凉··便利店·目送即墨离开,路鹿的心里充满了同情,因为这位仁兄直到走到门口,都一个劲地打喷嚏流泪,那样子着实难受。
即墨的事给路鹿提了醒,现在天气转凉,他也要注意身体的保暖,不然即墨同志就是他的前车之鉴··默默从房间里找了件了毛毯披上,路鹿回到便利店继续看他的照片。
·直到到了洗漱时间,他才收拾一番回去休息··“丁铃铃铃——丁铃铃铃——”·一大早,路鹿就被闹钟吵醒··等他关掉闹钟,手机的铃声又响了。
对待手机,他可能不能像对待闹钟一样粗暴··还没完全清醒过,路鹿抄起手机,迷迷糊糊地问:“喂,你好,请问你是……”·“哎,是小鹿啊,我是你二姨。
明天我要和你叔出去一趟,照顾不了我家妙妙了,我和你叔商量,能不能把妙妙放你这儿寄养一段时间,等我们回来就接它回去·”·“妙妙妙妙是……”·“嗨,妙妙,妙妙就是我们家那只猫”·“猫,好…行,那就放我这儿吧。”
路鹿想也不想应道··“好,那谢谢咧,那我和你叔就去了,下午我就把猫送你那儿·还有妙妙的生活用品,我都一起送过去·”·“行,二姨,没事我挂了。”
“没别的事,你继续忙吧·”·随着嘟的一声,手机就断了线··路鹿没注意他刚才说了什么,扔掉手机继续爬下去睡回笼觉··然而他刚躺下一会儿,就和火烧眉毛似得腾起坐起身来,他现在才清醒过来,想起刚才他说了什么。
“啊啊啊,我怎么能答应收留一直猫呢我家里还有一只老鼠啊”·路鹿看了眼在滚轮的仓鼠,继续崩溃中:“就算是仓鼠也不行啊”·有事缠身,路鹿是彻底睡不着了。
他从床上起来,也懒得再出门··洗漱了一番后,他从货架上拿了个菠萝面包拆开吃,一边吃一边想二姨怎么会选择把猫放他这儿··“半大小子办事不牢,二姨也不怕我把它家猫养死。”
路鹿牢骚了一声,深怨自己说话不经大脑思考,他决定以后再也不再没睡醒的时候说话了··“说到底,还是我是个无业游民,空余时间最多吧·”·路鹿越想越是这样,他的亲戚朋友们都有稳定的工作,只有他是个自由职业者,所以在他人看起来空闲时间最多。
“可恶,自由职业也是职业啊·”·路鹿深知亲戚们没让他帮忙看小孩就不错了,于是他很快止住了抱怨,在室内锻炼了一阵,就眼巴巴地等着下午的那只猫来。
“您好,欢迎光临·”·推门进来的是一个风尘仆仆的女人,怀里抱着一只猫窝,路鹿一看就知道是二姨来了··于是他赶紧让二姨坐下,接过她手中的一大堆东西,听她讲怎么养猫。
“我们家妙妙,是特别乖的一个小姑娘·它平常很乖,不用多费心,你要是有时间就跟它玩,没时间不搭理它也没事,你就先养一段时间,过阵子我就回来接它,没什么特别的麻烦。”
大姨交代了一下养猫的事宜,就匆匆的走了,留下路鹿风中凌乱,和坐在柜台上的猫大眼瞪小眼··“又多了一只·”路鹿叹气道:“一只也是养,两只也是养。
希望它别和鼠标打起来·”·抱着猫进了卧室,妙妙不一会儿就从路鹿怀里爬出,埋到自己的窝里不动了··看到妙妙没动静,路鹿也不去管它,自己画起来图。
当他画好后,妙妙还是安安静静的,没有发出一丝多余的声音,让他十分清静··“你看看人家猫,比你安静多了·”·路鹿批评了一下制造噪音的鼠标,得到后者无辜的眼神。
“家里来了一只猫,你以后老实点,免得被人家吃掉·”·知道鼠标能听懂人话,路鹿提醒了它一声,就蹲下身去看妙妙··如同大姨所说,妙妙真是非常乖的一只猫。
妙妙身上的毛是一种漂亮的米色,被大姨打理的十分靓丽,尤其是它身上还套了一件米色的毛衣,这让它显得更好看了···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呦,还是只折耳猫,就是太安静了。”
路鹿自言自语道:“不过安静点好,猫宅点没什么不好的·”·第六十四章 ·路鹿摸了摸折耳猫的猫毛, 结果它只是轻轻晃晃脑袋,又恢复了原状。
路鹿觉得妙妙可能是累了,也可能是因为不熟悉新环境,所以才如此安静··于是他就不再打扰它, 而是离开了妙妙,直到晚餐时间才端着猫粮放到它的眼前··“开饭了, 赶紧吃吧。”
闻到猫粮的香味, 折耳猫才慢吞吞地从猫窝中出来,乖巧地吃着猫粮··很快, 在路鹿的黄焖鸡才吃了一半的时候,折耳猫就把猫粮全部吃光,然后由回到窝里趴着去了。
“你还饿吗要不要来点黄焖鸡”·路鹿端着黄焖鸡到妙妙面前, 夹了一块想喂给他··当筷子伸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他不知道猫该吃什么, 于是赶紧把筷子伸回去,以免喂了猫不该吃的东西。
“喵~”·可能是黄焖鸡的香气逼人,折耳猫终于有了点反应··它朝路鹿喵喵叫着,让路鹿的心都软了, 他想要不然给折耳猫喂点·只是一点,应该没问题吧·路鹿挣扎了半分钟,最终还是决定按科普来。
于是他上网搜索了一番, 为难地朝折耳猫道:“上面说猫能吃肉,但是不能吃盐要不这次咱先不吃,下次我给你买不加盐的鸡肉”·妙妙仿佛能听懂人话, 路鹿这么一说,就不再叫唤了。
这让路鹿松了口气,他本来还想,如果妙妙仍然叫唤,他就把鸡块用清水洗几遍,然后再喂给它吃··既然折耳猫不再坚持,他就不要再做多余的事,老老实实地度过这几天,等二姨回来了,再把猫健健康康的交会她手上,到时候回家了的猫想吃什么都有。
如今是秋天,天气越来越凉··即使猫身上有一层不算薄的毛,也难免会感到几分冷··察觉到折耳猫有睡觉的意识,路鹿就拖过一个小摊子,轻轻地盖到它的身上,防止它冻着。
“安心睡吧,过几天你的主人就会回来了·”他轻轻地道··把猫安顿好,路鹿继续扒他的黄焖鸡··结果他刚吃完鸡,就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回头一看,发现鼠标偷偷地跑到了猫窝前,竟然大胆地伸出爪子摸折耳猫的胡子··小东西,你这可是在撩虎须啊·你是一只仓鼠,心里能不能有点B数·鼠标大胆的举动让路鹿心里一颤,他赶紧把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提溜走,免得它继续在猫前面晃荡。
虽说现在的家猫都不捉老鼠,但谁知道它会不会因为好玩一爪子把鼠标拍死··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隔离两只动物好了··把鼠标提溜回窝,路鹿出门去扔黄焖鸡的盒子。
结果他刚一回来,就看见鼠标又溜到折耳猫身边蹦跶··而且这次鼠标比之前还过分,因为它趁折耳猫趴着不动,顺着摊子爬到了折耳猫身上··鼠标蹲在折耳猫身上,用爪子扒拉着妙妙的耳朵。
看它那嚣张的小样子,路鹿莫名地不爽··“嘿,猫不理你,你还喘上了”·虽然一只猫被一只仓鼠欺负很奇怪,但路鹿就是觉得,这是鼠标在欺负折耳猫。
原本安静的妙妙被烦的一直喵喵叫,身体也微微抖动,想要把仓鼠晃下来··见妙妙晃得十分费力,路鹿就帮了它一把,把鼠标拎下来放到一边,妙妙这才重新恢复了安静。
被路鹿拎下来,鼠标还不老实··见状路鹿干脆把它关了禁闭,锁上了笼门,让仓鼠不能再溜出来逗猫··“六点多了,又到了开店时间了·”·关上房间的门,路鹿走到店门口,把安闲离开时挂上的牌子拿下来。
当‘暂停营业’的牌子取下后,宋程立马就出现在门垫处··路鹿朝他打了个招呼,两人就开始各干各的,互不干扰··“嗨,路鹿,最近过的怎么样”·路鹿一看店门口,许久不见的赵雪来了。
最近赵雪没有光顾便利店,他也略有些担心··因为赵雪是末世位面的人,是在刀口上拼生活的,所以她许久不来,他就担心她会不会出了什么事··“我过的挺好的,倒是赵姐,最近你怎么都不来了”·“这个啊。”
赵雪叹了口气:“我也想多来·红石有冷却时间,错过了它也不会把时间积存下去·你说这几天浪费了多少次机会,我原本能拿多少物资但是我有一个任务脱不开身,根本抽不出空到这里来。”
“还是这两天,任务好不容易结束,我才抽出时间来这里,就是为了拿点吃的·”·“你知道没有便利店,我最近吃的有多差劲吗”·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在拥有便利店之前,赵雪他们天天啃面饼都能接受,甚至吃顿没有火腿肠的方便面都是改善生活了··但是有赵雪时不时搞来的物资,他们的小队开始过上了时不时就有肉的生活。
所以,现在一旦断了粮,他们都苦不堪言··尤其是时不时就在便利店开小灶的赵雪,她更是难以忍受这种空有宝山却不能动的生活··于是任务一结束,她就赶紧抽出身来到便利店,想赶紧搞点好吃的。
“路鹿,这些你拿着,反正在我们那儿也用不着·”·赵雪往收银台上扔了一个包裹,路鹿打开一看,里面满是珠宝首饰,宝石中钻石尤为多··“谢谢赵姐,如果有时间,能不能帮忙带点银条”·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银条,行,下次我就给你带来,这东西随地都是,根本就没人捡。
对了,你要不要点金子,在你们这儿,也是金子比较值钱吧”·赵雪一边挑选商品,一边对路鹿道··“不用·”路鹿知道金子在末世有用,就拒绝了赵雪的好意:“我的钱够用了,要银子不是为了换钱,你有空光带银子就行了。”
“好,我一定记得·”·在末世执行任务的时候,赵雪就无数次在心里描摹这次来了她要吃什么··所以虽然想要的很多,她还是很快就把商品都选好了。
用特意从末世带的麻袋装起来,赵雪开了一盒猪肉罐头,另外向路鹿借了碗,开了盒辛拉面就泡着吃起来··“呼噜呼噜~呼噜呼噜~”·赵雪大口吸着面条,动作非常豪放。
辛拉面的味道挺辣,但是在嗜辣的人面前,这点辣根本不算什么··所以赵雪吃的无比惬意,甚至还觉得味道淡了点··“喵~喵~”·在赵雪吃的正畅快的时候,房间里突然传出一声微弱的猫叫。
猫叫的声音很小,但在久经末世历练的人耳里,这声音已经很有存在感了··于是赵雪喝了口汤咽下面,好奇地道:“路鹿,你这儿什么时候又多了只猫上次来你这里还只有仓鼠。”
“嗯,那只猫是我二姨的·他们有事要出远门,所以把他们家的猫先寄养在我这里,等他们回来了,就会把猫领走·”·赵雪噢了一声,就没在多问。
显然她也知道,路鹿整天呆在便利店,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而自由职业者,显然是亲戚朋友们遇到事情最爱拜托的对象了··“这猫,可不好养,有的非常闹腾。
你不理它,它就一直闹你,闹起来可烦人了·”·赵雪似在回忆什么:“不过养猫的乐趣还是大于闹心的·既然有这个机会,你就好好养两天,养熟了就会觉得它挺可爱的。”
“乐趣没觉得,但是闹心真没有·”路鹿道:“妙妙自从来了我这儿就十分安静,被仓鼠欺负到头上都不理·你不理它,它就一动不动地躺在窝里,也不闹腾,直到饭点才出来吃饭,一吃完就又窝回去了。”
“嗯这只猫很文静啊·”赵雪道:“你亲戚养的猫是什么品种的,怎么连动都懒得动”·“应该是折耳猫,它的耳朵是折的。”
“果然·”赵雪笑道:“我就想是折耳·”·“折耳猫怎么了这种猫都很喜静吗”路鹿好奇地问道。
“嘛,没事的时候折耳猫还是挺活泼的,但是一生了病,它们就变得安静了·”赵雪道:“很多折耳猫都有骨骼病,天生的,没法治·”·“遗传病”·“对,就是遗传病,从基因上带着的。
一旦发病,折耳猫就会非常痛苦,一动就会加重它的痛苦,所以一到这时候猫就就会变得‘懒散’,经常坐着或者躺着,以此减轻自己的痛苦·”·“怪不得……”路鹿低语道:“妙妙今下午一直这样,不会是病了吧”·“如果它这两天一直是这样,那大概就是了。”
赵雪的脸上流露出一丝罕见的同情:“这种猫发病率很高,一旦出现异常,那差不多就那样了·所以如果你真的喜欢猫,那最好不要买这样的,要不然猫发起病来你会心疼,得不偿失。”
“唉,也不知道二姨知不知道这事·”·有些人养猫就是为了玩,路鹿不知道二姨是怎么想的··等二姨回来,他还是向二姨说一声好了,要不然妙妙真的挺可怜。
看二姨的样子,她也是疼这只猫的··不过,赵雪为什么会这么懂猫呢·“赵姐,你也养过猫吗”·路鹿问了出来。
第六十五章 ·“养过·”·赵雪拆开手边的罐装啤酒, 给自己灌了一大口··“不过在末日刚来的时候,它没熬过去,变成丧尸猫了。”
“抱歉·”路鹿歉意道··“没事,这还算好的了, 至少它走的很安详·”赵雪深深地叹了口气:“那些活着的猫,不是被丧尸吃了, 就是被它们的主人煮了吃。
猫肉并不好吃, 但是饿昏头了,人还管什么呢”·说到这儿, 她苦笑道:“其实我很庆幸,它在末世刚来的时候就变丧尸了·要是它还活着,我怕自己也会煮了它。”
面对路鹿的不解, 她道:“真饿极了,谁还管那么多历来荒年都有吃人尸的, 人都能吃得,更别提一只猫了·”·虽然赵雪不想承认,但到了危机关头,她真可能吃自己的猫。
这无关残忍, 只为生存··赵雪依稀记得高中时学过一篇文章,为了度过荒年,信佛的母亲亲手把肚子里没有几粒米的母鸡掐死, 就为了让她的孩子能吃一口肉··为了活下去,这位母亲宁可背叛坚守了无数年的信仰。
当时她还不理解,觉得母亲牺牲的太不值了··只有一只鸡, 分给一大家子,就那几口能起什么用·但是现在她知道了,一口肉都有可能让一个人从饥馁中苟活。
那位母亲做的,比盛世的一千一百顿饭还要珍贵··从回忆中回过神来,赵雪又道:“有时候真挺羡慕你们的,能有空闲养猫,养养动物什么的·”·“末世一来,不管跟宠物再亲,主人连自己都养不了,哪有多余的粮食养宠物。
它们最后不是成了食物,就是饿红了眼,把主人吃了独自逃命,都是为了活啊……”·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赵雪摇摇头,不再说话,似是浸入了回忆中。
而路鹿也走回收银台,把空间留给赵雪,让她慢慢回忆··“您好,欢迎光临”·紧跟营业- xing -门铃后面的,是一阵清脆悦耳的声音:“店主,我又来啦”·“欢迎,你今天想买什么东西”·走进的店门的是李卡拉,她穿得是相当科技风的紧身服,带着浓重的金属色彩。
尽管是非常紧束的衣服,被完美勾勒出来的身材也不显色情,而是一看就让人想起了电影里各种高大上的未来人··“店主,我这次来还是为了取材的·”·一提起小说,李卡拉就喜形于色:“我前几天把旧小说写完,改掉了那些不合理的bug。
这两天我在做新小说的大纲,等过几天理好了思路就开始写·”·李卡拉想起上一本小说后期的评论就感到愉快··在小说的前半部分,评论区里尽是吐槽和骂她的。
但是到了小说后期,她把女主用‘名贵’的垃圾袋手提包和男主穿汉服的bug一改,小说就没了之前的荒诞,反而多了几分复古的风味··等到她学完了《古代史》这门课后,她写得东西就更合理了。
看最近的评论,大多都是夸她的··还有读者认为她一定是从古代穿越过来的,要不然写得小说不会这么真实··读者的表扬让李卡拉十分开心,也不免有了几分得意,因为她也觉得自己后半部分越写越真。
不管怎么说,她可是真的‘穿越’到古代,好好见识过一番的人啊·丢下这些激动不提,李卡拉怀着兴奋,开始缠着路鹿问更多的关于‘古代’的事。
至于宋程,她也知道这位小哥要忙于考试,所以不去打扰他··经历了半个小时的盘问,李卡拉终于问到了足够多的东西··于是,她也找了张桌子坐下,然后掏出她心爱的笔记本,把刚才听到的东西都原原本本地记了上去,作为以后写作的素材。
“咦,这位姐姐,你也是古代人吗”·不一会儿,李卡拉合上了笔记·她抬起头来,看到了喝闷酒赵雪··“古代”赵雪咽下酒:“小妹妹你是未来人”·“嗯……是的。”
走进一瞧,李卡拉才发现赵雪的衣角上还占着点血,这让她有些畏惧··在犹豫了一会儿后,取材的心理站了上风,于是她才鼓起勇气问道:“请问,您是什么职业的平时都做什么”·“我啊,应该算是佣兵吧。”
赵雪想了想道:“平时在基地接取任务,负责搜救,清理城外的丧尸,然后用得到的任务点换取食物和装备·”·“搜救…丧尸,这和我在《古代史》里学的不一样,听起来倒像是电影和游戏里的发生的事。”
李卡拉思考了两秒,然后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个,您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吧”·“你说店主我跟他当然不是一个世界的。”
赵雪道:“我所在的位面爆发了生化危机,遍地都是丧尸,可没有这儿这么安逸·”·赵雪的回答勾起了李卡拉的愧疚,于是她不敢再问,悄悄缩回了原来的座位,重新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起来。
“喵~”·“喵~”·房间内,妙妙又艾艾地叫唤开··路鹿打开门一看,只见折耳猫仍然趴在窝里,一动不动,只是猫嘴里叫唤不停··“你是饿了还是冷了”·路鹿试探着盛了一碗猫粮放到它面前,结果折耳猫连闻都懒得闻,继续哀叫,路鹿就知道,原来它是痛了。
·“赵姐,折耳猫不动也会痛吗它怎么叫唤的这么厉害”·担心折耳猫哪里出事,路鹿一把抱起折耳猫,把它抱到赵雪面前,想向她讨个主意。
“这个呀,它不动也会疼·”赵雪道:“只要得了病,它后半生也就这样了·要是你不忍心,就带它去医院吧·虽然这种病治不好,但是吃药能缓解它的痛疼,让它好受点。”
“谢谢,我知道了·”·路鹿有些沉痛,他第一次知道动物也会和人一样患上绝症··看着眼前的猫,他无法想象每一步都痛是什么感觉,或许像小美人鱼,步步都是在刀尖上跳舞吧。
“咦猫”·听到喵喵的猫叫,李卡拉动了动耳朵,抬头果然看见一只猫在盯着她,只是叫的有气无力··“店主,这是你的猫吗长得好可爱”·李卡拉凑到路鹿跟前,小声地请求道:“店主,我可不可以摸摸它”·“摸吧,不过动作轻点,这猫病了。”
路鹿稳稳地抱着猫,让李卡拉摸··初次在现实见到猫这种生物,李卡拉兴奋地不能自已··她小心地伸出指尖点了点小猫的耳朵,妙妙也喵喵叫了两声,让李卡拉更激动了。
“可爱,小猫太可爱了·”她开心地道:“我在星网上有一只虚拟宠物,也是猫的形象,但是没有这只小猫好看·”·怀着一腔喜爱之情,她又点了点折耳猫的耳朵,结果这次猫不叫了。
李卡拉疑惑地看向路鹿,路鹿把折耳猫的病症告诉了她··在得知折耳猫得了不治之症,每动一下都懂得要命的时候,这个感- xing -的小姑娘差点哭了··“对不起,我,我不知道它患了这种病”她带着哭腔道:“我刚才碰了它两下,它不会觉得痛吧”·“不,其实你不碰它,它也会疼。
这是骨骼病,你摸的那两下没事·”路鹿安慰道:“我想问下,你那里有没有治这种病的药,如果能给它吃,或许能让它不这么疼·”·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骨骼病,是基因疾病吗”·得到路鹿肯定的答复后,李卡拉呆呆地站了一会,然后突然拍了拍脑袋,在手腕处的一个黑环上按了一下,接着一个银白色的金属箱子就从黑环处弹了出来。
“基因病,让我找找,治疗基因病的药……我放哪里去了呢”·李卡拉在凌乱的箱子里四处翻找,翻了半天后,她才终于从一张红色的药物下找到了一颗药丸。
她捏起那张白色的小药片,举着对路鹿道:“就是这种药,它就是治疗基因病的·”·“等等,只吃一个药片就能治疗基因病这是什么原理”·“具体什么原理我也不知道,我又不是开发这种药片的人。”
李卡拉小声嘟囔了一句,还是认真解释道:“在未来,人们都经常优化自己的基因,所以未来人不论是长相还是智商都比古代人强·”·“要是我们那儿的人能穿越回古代,个个都是你们这儿的天才。
只要肯学,他们学习古代的知识是毫不费力的·”·长长的古代史,李卡拉只学了半个月就掌握了七七八八··在古代,这种速度是不可思议的,但是在未来,这是稀松平常的事。
“另外,虽然基因优化能让每个人都变得聪明漂亮,但优化基因这种事还是存在许多风险的·”·“为了防止基因崩溃,科学家开发除了修复基因的药品,能够稳定基因,防止不断优化基因的人们突然猝死。”
“基因修复片,就是这种药的名字了·”·“原来是这样·”路鹿点头,但还是存在疑问:“但是这种药是跟人吃的,妙妙是猫,吃了不会有事吧”·“不会的。”
李卡拉小声道:“基因修复剂比你们这儿的板蓝根还万能·不管什么生物,没事吃一片基因修复药都不会有事·小猫又开始疼的叫了,店主你快把药喂给它吧。”
第六十六章 ·“好, 这药口服就行”·虽然片状的药物显而易见是吞的,但路鹿怕未来的药物吃法和现代不一样,还是问了一问。
“嗯,直接咽下就行·小猫很小, 如果它咽不下去,可以喂水·”·就在说话间, 路鹿怀里的折耳猫就疼得抖了几抖··见状, 路鹿赶紧找来它的食盆,往里面倒满水。
然后, 他不顾折耳猫反抗,硬是把药片给它塞了进去··“喵~喵呜~”·冷不丁被塞了一个药片进去,折耳猫很不高兴, 于是它不停地喵喵叫着表示反对。
但它叫着叫着,就开始发现, 它好像不那么疼了··咦这是怎么回事呢·生自地球本土的折耳猫,智商自然没有来自异世界的仓鼠聪明。
但是被喂了来自未来的‘基因修复剂’后,折耳猫的智商被大幅度优化··在药效完全发挥的现在,它的智商已经达到人类三岁小孩的程度了··所以, 虽然折耳猫不大明白,但它隐约能感觉到,是它眼前的两个人类帮了它。
强迫折耳猫吞下药片,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分钟··见到折耳猫还恹恹地趴着,路鹿开始有些不安··“卡拉,这就好了吗”·“药效一分钟就能奇效, 但是给猫吃……我还没试过,要不然我们再等等”·虽然对自己的药很自信,但李卡拉还是担心眼前的小可爱受不了药效,一命呜呼。
等见到折耳猫精神地伸出爪子,不老实地在路鹿怀里扭动,她才放下心来,确定‘基因修复剂’治好了折耳猫··“店主,猫猫已经好了,没事我就先回去了。”
李卡拉摸摸折耳猫的耳朵,依依不舍地踏出了店门··在临走的时候,她没忘记再买一瓶墨水··说来不好意思,虽然她很珍惜,但在不久之前,她还是失手把墨水瓶打破了。
无奈,她只能忍着心疼,又在便利店里拿了一瓶墨水··她本想用营养液付钱,但店主说已经用了她的药,不能再收她的钱,所以坚决不肯收下··在她离开前,店主还塞给她许多小零食,据说都是甜的。
·李卡拉不知道这些零食都是什么味道,但是里面有她最喜欢的黄油面包,她就心满意足,觉得非常幸运了··今天摸了软软猫,还收到了好多好吃的天然食物,果然是幸运的一天。
回到家里,李卡拉打开笔记本,用笔把今天发生的事一笔一划的记了上去··在纸张的最后,她用蓝色的墨水绘制了一只可爱的小猫,以它作为日记的首尾,才满足地合上本子。
“唔,写日记,整理素材……这些都完成了,接下来是练字·”·李卡拉拍了下脑袋,这次她小心地把墨水瓶收好,以免再犯同样的错误。
然后,她从抽屉里抽出一张仿古纸,把仿古纸在桌面上铺好,接着换上仿古笔,一笔一划的在上面练字··“叮咚~您有一个订单~”·李卡拉正练着字,她的个人终端就弹出了一则信息。
她打开一看,她挂在网上的练习作有人买了··买家出价1星点买她的练字之作,这让她感到有些意外··她以为,就她那烂字,是没有人愿意买她的字的。
照实算来,一张仿古纸要5星点··1星点一张还收不回买纸的成本,但是能有人喜欢她的字,李卡拉就觉得高兴··“现在一张字能卖1星点,等我的字练得更好,到未来就能卖5星点一张了。”
李卡拉掰着指头盘算道:“这样我买纸的成本就能收回来,以后写字就不用钱了·”·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她为她的发现沾沾自喜,或许除了写小说,以后她还能当个钢笔书法家呢。
把一堆类似曲奇饼干的零食塞给李卡拉,路鹿才肯放她出店··说实话,他真心感谢李卡拉··如果今天不是她来,折耳猫还不知道要遭多少罪··李卡拉才走了一会儿,路鹿手中的折耳猫就开始不安分的挣扎。
见到猫扑腾的厉害,路鹿就顺势把猫放到了地上··结果他刚一松手,折耳猫就噌地一声迈开腿跑了起来··只见它绕着便利店跑了三圈,这才减缓了速度,又忽地一声朝房间里冲去。
“妙妙这是困了吗也是,虽然身体好了,但它也没睡多久·”·觉得折耳猫身体好了应该没什么大事,路鹿就整理了一番货架,接着回到收银台上抽了一本书看。
当时间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后,便利店的门铃适时响起,门口又出现了一个不认识的客人··“你好,欢迎光临·”·看到新来的客人有些拘谨,路鹿就朝他打了声招呼。
感觉到路鹿没有赶他走的意思,新来的男孩子才慢腾腾地往前挪动脚步··只不过,他刚挪了两步,脸就腾地一下红起来··最后,他忐忑不安地站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
路鹿仔细一看,才明白究竟发生了怎么一会儿事··路鹿低头看去,男孩走过的地方都有一个乌黑的脚印··而男孩身上,也全是脏兮兮的,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
整体来说,一看这个男孩,就能知道这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还是穷到连身体都不能清理干净的孩子··“没事,过来吧·”·路鹿轻声道:“你来这儿想买什么东西用什么都行,我们这儿什么都收,不仅是钱币。”
“我,我……”·听到路鹿的解释,男孩稍稍放松了些,但他仍然很拘谨地道:“请问,您这里卖麦子吗”·男孩说着,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他偷偷瞄了眼自己的手,手上满是脏污··于是他把手背到身后,想要以此掩盖手心的不洁,只可惜他浑身都是脏的,怎么掩盖都没用··“麦子,你想要什么样的麦子是泡茶喝的大麦茶,还是可以食用的麦子”·路鹿的回答让男孩有些不解,他头一次听到麦子还有除了吃以外的用途。
不过当他彻底弄明白路鹿说得话后,他就感到震惊了··茶,那不是贵族老爷才能用的东西吗为什么这家店竟然会有·他,究竟踏入了一家什么样的店啊·男孩被店里有‘茶’卖震住了,所以他一时间没想到麦子为什么可以做茶。
在知道店里有茶卖后,他就深感自己来错了地方··他没管明显和自己世界画风不搭的摆设,朝路鹿鞠了个躬,就想赶紧离开这家店面··“等等,你停下,你还没告诉我你想要什么麦子呢”·“麦子,就是普通的麦子。”
他捏着手指道:“老爷,我没有钱,赔不起您的地摊,还有洁白的瓷砖·”·“你想什么呢这些洗洗就行了·”路鹿哭笑不得地道:“普通的麦子,就是能食用的那种还有别的特殊要求吗”·“没,没有了。”
汤姆悄悄看了路鹿一眼,眼前的老爷并没有因为他踩脏了他的地摊发怒·或许,他今天是遇到一个好心肠的老爷了·觉得自己的猜测靠谱,汤姆也不知道从哪里借来的胆子,用蚊蚋般的声音道:“老爷,我的妹妹病了,病的很重,她非常想吃麦粥,我就出来给她找了。”
“知道了,下次你可以大声点·”·汤姆的声音实在太小,要不是路鹿修炼法术,精神力有所提高,否则真听不清汤姆究竟在说什么··看到路鹿离开收银台,在货架上翻找出一样东西,汤姆不禁捏紧了手指。
等路鹿把一袋绿色的东西交给他时,他讷讷地问道:“老爷,这、这是什么”·“雀巢优麦,就是普通的麦片·用水泡开,大概也可以当麦粥喝。”
路鹿朝他解释道:“你妹妹病了,应该喝不了硬质的麦子·再说开火煮粥也麻烦,这个只要有热水,就能直接泡开·”·怕男孩不知道怎么用,路鹿就指导他把包装撕开,然后指着包装里的一包包麦片道:“这里面每包都有一袋麦片,总共十袋,一共二百五十克。
想喝的时候就沿着那个缺口撕开包装,把袋子里面的东西倒出来,就能泡水喝·”·“我知道了,谢谢老爷·”·明白路鹿并没有伤害他的意思,汤姆的胆气也变大起来。
怎么说他也是在贫民窟生存的孩子,在知道自己基本安全后,不至于连这点胆色也没有··把手里捏着的银色小袋扔进绿色袋子里,汤姆犹豫了几秒,最终还是从兜里摸出几枚铜币,红着脸把它们递给了路鹿。
·“老爷,请收下吧,我知道这点钱买不了麦片,您就当这是我借您的,我,我以后会换的·”·没等路鹿反应过来,汤姆把铜币放入路鹿手中就转身跑开。
等路鹿回过神来后,汤姆已然从店里跑出去,连个影儿都不见了··“这小子,真是……”·路鹿摇摇头,还是把汤姆给他的铜币收好··虽然铜币不值钱,但怎么说也是一个故事。
路鹿拿起铜币瞧了瞧,诧异的发现铜币意外的干净··和男孩脏兮兮的手掌不同,男孩给他的铜币整洁锃亮,在灯光下还闪着光,就像刚出炉的新钱一样,闪闪发亮。
“他不会把这些钱都磨过吧”·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路鹿心中立时闪过这个念头··第六十七章 ·磨过的铜币会有明显的缺损, 而这样的铜币很多商家都不会收,所以汤姆并不会这样做。
他只是用衣角细细地把铜币擦了很多次,让它们显得崭新··这样,看在这亮晶晶的份上, 那些卖粮食的老板才不会把他赶出去··或许还能心情大好,答应他用几枚铜币换一捧麦子的请求。
他原本是这样的打算的, 而现在, 他已经不需要这样做了··从便利店回到他原先站得地方,汤姆小心打量了四周, 并一点也不慢地脱下外衣,把麦片塞进了衣服里,裹得严严实实, 这才抱着包裹往回走。
五百米……·四百米……·千万不要被人发现··汤姆警惕地穿过贫民窟,低头哈腰地路过无数帮派青年··他的包裹虽然有些弧度, 但包裹破破烂烂的,想来里面装的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那些青年并没有多问,很容易就放他过去。
“嘿, 汤姆,你的衣服里包了什么东西,怎么看起来鼓鼓的”·在刚站在家门的时候, 他的邻居山姆突然从旁边凑过来,吓了他一跳··“没什么,是一些剩饭。”
汤姆强作镇定道:“是好心的老爷们施舍的, 刚好够我和妹妹吃一顿,没有多余的了·”·“哼,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听到汤姆的回答,山姆愤怒地挥了挥拳头:“我怎么会觊觎那一口食物,你妹妹才那么小,我不会抢你们的食物的”·呵呵,谁知道呢·尽管山姆表现的很真实,但汤姆仍然有几分不信。
不是汤姆喜欢猜忌别人,而是在贫民窟呆久了,他无师自通学会了在这儿生存的第一要义——警惕··无论对方表现的多实诚,嘴上说的多好听,都绝对绝对不能相信。
他的母亲,就是被一个来自贫民窟的骗子骗走了仅有的钱,他们一家才最终流落到贫民窟里··汤姆不动声色地和山姆打着太极··而知道从汤姆这里得不到好处,山姆在闲扯了一阵后,也无奈地悻悻而归。
确认山姆远去,汤姆才栓门关窗··最后他从窗缝处确认周围没有别人,他才谨慎地打开包裹,小声地唤醒了妹妹:“安妮,你看,我给你带麦子回来了·”·“麦…麦子……”·安妮坐起身,艰难地道:“汤姆哥哥,安妮想喝麦粥。”
“好,哥哥这就给你做·”·看到妹妹虚弱的样子,汤姆不禁红了眼眶··安妮这两天发了热,额头很烫,而他的母亲也是被一场发热带走的。
在母亲没有病逝前,家里主要靠母亲给人家洗衣服度日··而他,为了帮助家里,也经常会在市场里捡一些别人不要的垃圾,几颗钉子、一颗纽扣,或者是几块碎布,用这些破烂换几个钱,由此补贴家用。
母亲在的时候,他们过得虽苦了点,却还能吃饱··但当母亲也随父亲离开了他们,这一家的生计就全压在了汤姆这个十岁的男孩身上··他在捡破烂之余,还要照顾妹妹。
这样一天天的,日子也竟混了过去,两人就这样过了半年,直到安妮也不幸染病··染病,对于不幸的两人简直是晴天霹雳··汤姆一个干苦力活都没人要的孩子,连饭都吃不饱,自然也买不起药。
好在,安妮的运气比她母亲好点,竟然在没有药的情况下熬了过去··只是她在生病几天一直嚷嚷着麦粥,当她好不容易好了,汤姆想给妹妹补补,顺便满足一下她的愿望,这两天就四处寻思麦子的事。
而现在,经历了一番曲折,他终于把麦子弄到手了··“安妮,你等等,哥哥这就给你做·”·汤姆试着撕开包装,一边悄声对安妮道:“哥哥给你做麦粥的事,不要跟别人讲。
要是有人问,你就说有一个好心的老爷施舍了些饭给我们吃,不管是谁,你都跟他这样讲,记住了吗”·“嗯,安妮记住了·”安妮虚弱地应着,蔚蓝的眼球一眨也不眨地盯着汤姆的动作。
“撕开包装…倒入容器里…最后加上热水·”·汤姆按照店主教的步骤一步步地做··当到了加热水的时候,他为难地发现,他早上烧的水已经凉了。
在贫民窟,柴火也同样珍贵··于是汤姆咬咬牙,用半温不热的水泡了碗雀巢优麦,然后直接端给了安妮喝··“安妮,喝吧,麦粥做好了·”·“哥哥…好快,这次的麦粥做的好快。”
安妮用皮包骨头的小手接过木碗,用可爱的鼻子嗅了嗅,很快不解地道:“哥哥,里面没有一粒粒的麦子,你骗人·”·“我,我没有骗你。”
汤姆脸色变得刷白,难道,那个人骗了他·他夺过安妮手中的木碗,定眼一看,里面有一片片的漂浮物··他看见后想了想道:“安妮,这些片片是麦子剁碎的麦片,也是麦子,你喝吧。”
“嗯·”·安妮闷闷地应了一声,虽然哥哥带回来的不是麦子,但这东西闻起来香香的,应该也不难喝··于是抱着一丝期待,安妮小小地喝了一口,然后彻底对汤姆心服口服。
“麦子,是麦子是麦子的味道·”·安妮又喝了一口,接着依依不舍地把碗推给了汤姆:“哥哥,你也尝尝,这个麦子好好喝。”
·“真的,安妮不骗人,真的好好喝”·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安妮重重地点头,而汤姆见到这反应也心动了。
在家道中落之前,他们也曾是商人的子女,吃过不少好东西··所以能让安妮说好吃的食物,那应该就是真的好吃··看着大包里的麦片还省不少,汤姆就没推拒,自己也喝了一口。
结果这一喝,他就立时知道安妮喝的时候是什么感受了··真是……太tm好喝了·在贫民窟呆久了,汤姆也染上了帮派混混们的不良习- xing -,一言不合就爆粗口。
如果不意外,当他长大了也会混这条路,或者有把子力气,能当个码头的搬运工,那就是十分完美的生活了··总之,虽然很不雅观,但这是汤姆能想到的关于食物最好的赞美。
就是他以前还是商人的头生子的时候,他也没喝过这么好喝的东西··这种细腻的口感,完全不像麦子··仔细尝起来,竟然跟那些最好的面粉糊也差不多了·而且,如果他没看错,在他泡之前,那些细细的片片中还夹杂着一些咖啡色的粉末。
那些粉末有一丝丝的甜味,这甜味融入了麦片,让原本只有粘稠的麦片也变得好喝··就算黏糊糊的麦片吞到了喉咙里,还有一丝甜味在口中回荡,令汤姆回味无穷。
“安妮,哥哥喝完了,剩下的你喝吧·”·汤姆只喝了一口,就把剩下的麦片全推给了安妮··见到哥哥喝过,小家伙也不再推让··她接过还剩半碗麦片的木碗,一口口把麦片喝到了底,这才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把木碗放到了一边。
“哥哥,我喝完了·”·吃饱后,安妮的声音多了几丝元气,让汤姆听得极为开心··“吃完了,这点够吗我带回来的麦片还有很多,要不要再来一包”·怕安妮不了解,汤姆就补充道:“麦片,也就是麦粥,哥哥再给你泡一碗吧。”
“不用,安妮吃饱了·”安妮摇头:“哥哥没吃饱,哥哥喝·”·“呃……”安妮的话让汤姆哑口无言,不过他不舍得喝这么好的麦片,就骗她道:“哥哥再外面吃过了,并不饿。
剩下的麦片我们就先存起来,等安妮饿了,我们再喝,这样好不好”·“咕噜~~”·汤姆的肚子不给面子的响起来了··见状,安妮立刻指责道:“哥哥骗人你肚子叫了”·“你现在就喝,要不然安妮以后也不喝了”·“好,哥哥现在就喝。”
安妮的坚持让汤姆溃不成军,于是,他心疼地又泡了一碗麦片,然后不顾安妮的抗议,在房间里挖了个坑,然后小心地把麦片全都埋了进去··“安妮,这个地方千万不要跟人说,平时玩耍的时候也千万不要挖出来。”
汤姆不放心地嘱咐道··“哥哥放心,安妮知道·”·随着温水浇入,温乎的麦片又泡好了··心疼安妮的懂事,汤姆舀了一勺喂给安妮,就见这小家伙扬起小脸,带着幸福地笑容把麦片吃了下去。
“哥哥,这个麦片好像没有泡开·”·汤姆低头一看,还有一些凝固的麦片粉末漂浮在水面,刚才他就是把这种东西喂给了安妮··“安妮,没事吧给我麦片的人没说没泡开的麦片能不能吃。”
“没事的,都是麦子,都可以吃·”安妮用童稚地语言安慰道:“而且麦子甜甜的,更好吃·”·汤姆拿起勺子一尝,果真,没被稀释过的咖啡粉末更甜,这甜的都比得上城里精致的高档糖果了。
和妹妹又分享完一包麦片,汤姆不禁握紧了藏在口袋中的石头··他知道,这一切快乐都是这块石头带来的··如果他能有更多的钱,是不是就能换来更多的麦片,让妹妹天天开心·路鹿不知道便利店的存在激起了一个少年的野望,当他挂好牌子回到房间时,他看到了令他哭笑不得的一幕。
第六十八章 ·“鼠标, 你又在干什么”·一进门,路鹿就看到鼠标的笼子是空的··他反- she -- xing -地把视线往地上挪,果然在折耳猫的身边看到了仓鼠的身影。
和之前的肆意张狂不同,现在的鼠标非常之凄惨··只见它侧着身子被按在地上, 在它的身上有一个爪子,死死地让它动弹不得··路鹿一看, 就知道鼠标又作死了。
不作不死, 这个道理它怎么就是不明白呢·看到路鹿走来,妙妙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然后放开了爪子··在离开前,妙妙用粉红的肉垫拍了仓鼠两下,隐含威胁的意思。
而鼠标也识趣地抬爪作揖, 一个劲地表示不敢了··鼠标的表现路鹿还能理解,毕竟这是来自异世界的仓鼠··但是妙妙, 这家伙不会也成精了吧·想想基因修复剂的作用,路鹿觉得这很有可能。
说不定在矫正折耳猫病态基因的时候,药剂还顺便优化了妙妙的智商,这样它的聪明就可以解释了··捧着鼠标走向笼子, 这次有了妙妙的威胁,这家伙果然不再反抗,乖乖地回到了笼子。
路鹿估计, 鼠标这两天是不敢再出来浪了··在各自回窝后,两个小家伙都闭上眼,沉入了酣甜的梦乡··路鹿一看时间不早, 也赶紧洗漱入眠,为第二天的活动积攒精力。
一夜无梦··清晨,路鹿在熟悉的闹钟声里醒来··他拿起手机看了日程,今天是他和沐穆(大学舍友)约好去看画展的日子··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在出门前,他把妙妙和鼠标拜托给了安闲(女店员),让她看着它们,别让它们跑出房间就行。
他估计自己下午就回来了,因此没有多嘱咐··交代了这些以后,他把门票放入钱包,出门拦了辆出租车,坐车前往画展开办的地点··“幸福大街205号这个地方挺冷清的,很少有人去,所以我也不熟悉。”
听到路鹿报的地址,司机有些为难··“抱歉啊,小哥,你说的地址导航上也没有,要不我把你送到204号,你自己往前走吧·”·“好,谢谢。”
·路鹿一声答应,司机就开始开车··在乘车的路上,路鹿暗自腹议这画展真会找地方··要不是沐穆邀请,他铁定不会去看如此偏僻的画展。
一路上,和司机说着闲话,十五分钟的车程就很快过去了··到了目的地,收了路鹿给的车费,司机开着车,一边看着不靠谱的导航一边嘀咕··“205号…幸福大街有205号吗这破导航真不靠谱,连个地址都显示不出来。”
暗骂千度地图就是坑爹,司机开着车离开了幸福大街,留下路鹿凭感觉寻找画展的所在之处··“205号,我现在在204号,那地方离这儿应该不远·”·幸福大街地脚不好,因此周遭十分荒凉。
在这样的地方走久了,路鹿不禁有了几分心神不定的感觉··好在,在他快要受不了的时刻,他就看到了前方的展馆前站着一个人··他赶忙跑过去,和早就到了这儿的沐穆汇合。
“抱歉,让你久等了·”·“没,我也是刚来·”·两人都很熟,于是他们避开了无谓的寒暄,直接拿了门票进入展馆··“哗——”·一进展馆,匆忙的脚步声,人们的交谈声就涌入了耳旁。
说来奇怪,这么个新人画展,来的人还挺多··打眼一看,前方还有一个穿着洛丽塔衣裙的妹子,她也踮着脚,在一幅画前驻足观看··“这个画展宣传的还挺好,能有这么多人来。”
路鹿原先还在奇怪沐穆是从哪里弄来的门票,但是看到画展里形形色色的人物,他就丝毫不感到奇怪了··转过身去,沐穆已经看起画来··不想白来一趟,路鹿也紧随其后,专注地欣赏起眼前的画作。
在两人欣赏栩栩如生的向日葵的时候,在展馆门口,又有一对男女踏进了画展··“没有错,我没看错,前面的那个男人,他手上戴的就是百达翡丽”·走在后面的女子,或者说白柔尾随了男子一路。
就在不久之前,白柔亲眼看着男子从一台迈巴赫上下来··那时她就有了尾随他的决心,但现在,她已经彻底确定了,这就是她想要找的男人·名贵的手表,不凡的豪车。
虽然男人身上穿的衣服不像是任何一个她认识的牌子,但是光有手表和车子,她就能确定,这一定是个土豪··还是个档次很高的土豪··那些她不认识的衣服,在土豪光环的笼罩下,她理所当然的认为男子穿的都是定制衣服。
看那款式,虽然朴素低调,但穿着一定相当舒服··白柔由此得知,前面的土豪不仅有钱,还十分有品位··如果用十分值来比较全天下的男人,那么土豪先生一定能拿到9.5分。
如此有钱、有品味、还长的帅的男人,假如她错过了,一定会后悔半生··所以在刚看到帅哥从豪车上下来的时候,她就有了勾搭他的打算··而现在,事实证明了她感觉的正确。
她没有白跟一路··“呼,幸好这个地方不需要邀请函,要不然我就混不进来了·”·尾随高富帅进了展馆,白柔进去的相当顺利··土豪去的地方,再不济也应该有个保安什么的。
白柔本以为土豪是参加一个私人聚会,觉得自己没有邀请函,可能被半途拦下··但谁知土豪去的竟然是一个画馆,而且这个小破画馆竟然连个收门票的人都没有。
所以白柔看没人管她,就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正大光明的走了进去··而她进去后,土豪也没有注意,于是她就不远不近地吊在土豪后面,脑中飞快的构思起一会儿如何来一个完美的‘初遇’。
“这,这是什么地方”·随着土豪来到一个新的展区,白柔已经计划的差不多了··她抬起头打量四周,想看看周围的环境··结果这一看,就让她难受得连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新展区的墙壁上,四周都摆满了画··这些画大都十分- yin -暗,看起来就很不阳光··有满是骷髅头和尸骸的画作,也有在隐形里痛苦哀嚎的影子,甚至有些画作上,直接满是红的发黑的血,看起来极为渗人。
匆匆环顾了一周,白柔打心底欣赏不了这种- yin -沉的艺术··因为对这些画作十分讨厌,她对高富帅也有了几分成见··高富帅特意来这个画馆,不会就是为了看这些东西吧·白柔猜测高富帅搞不好有心理疾病,嫁给他说不定以后会被家暴。
但是想想她以前交往的有钱人,比起每天对着一个啤酒肚的秃头,或者是不解风情的口臭男,她宁愿嫁给一个心理有病的帅哥··她有自信,能在高富帅的神经病下保护自己。
思考了片刻,白柔就决定再缓缓··现在不是一个适合交谈的契机,她要再观察一下高富帅,才能对症下药,让他对自己产生兴趣··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呀,这里的画怎么都这么可怕”·一个有些奇怪的女声传来。
白柔猛地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穿着蓝色洛丽塔服饰的女生正朝这个展区走来··很快,这个女生就在一幅画前站住,好死不死的,她站在了高富帅身边。
“可恶,这个家伙,不会也看上了那个男人吧”·白柔自己怀着不良的目的,因为也怀疑别人和她一样居心不良··但是她多看了一眼,就确定这个女生对她毫无威胁。
清纯,她可以要多清纯有多清纯··对付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生,她有一百种方法可以让她出局··在确定女生不是跟她竞争高富帅的对手后,白柔就对她失去了兴趣。
她紧盯着高富帅,一边迅速地整理自己的头发和衣角,准备一会儿给他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清明上河图,最后的晚餐,蒙娜丽莎……”·在众多诡异的画作中间,还是有相对正常的画作的。
但是看到这些名画,穿着洛丽塔裙子的曲蓝没有感受到一丝诚意··因为这些画都是打印稿,还是打印的相当劣质,清晰度极低的打印稿·“也太敷衍了吧比起前面的画,差距好大……”·曲蓝瞄了一眼对面的《清明上河图》,比起其他几幅打印稿,这幅画尤为劣质。
·只是随便一瞥,他就看到里面还有几个穿着现代衣服的人··想也知道,来自北宋画家张择端的大作,怎么可能会有现代人·曲蓝觉得准备这幅画的人非常不用心。
就算是打印稿,也不能从网上随便当一幅图吧·把恶搞的画作当成原作在复印,可见这个画展主办人的诚意··唉,这样的画展,他为什么回到这里来呢·好像是妹妹得到了一张门票,因为她不想浪费,就把门票交给了他。
早知道展馆里的画会是这样,他就不会来了··曲蓝叹了口气,转身想要离开··但是他才刚转过身,就眼前一黑,整个人都被身后的画吸了进去··曲蓝的消失没有引起任何波澜。
无论是高富帅,还是白柔,都对他的消失熟视无睹··就好像,这里从来没有来过一个叫曲蓝的人··第六十九章 ·7号展厅··曲蓝消失后, 高富帅仍然站在《最后的晚餐》前。
实际上,在看到7号展厅的一系列画作后,他也感到很奇怪··因为他想不起来,他为什么要来一个从未听说过的地方·百思不得其解, 端木容把视线移回了《最后的晚餐》上。
可能是他的错觉,他总感觉, 这幅画好像比之前灵动了些··尤其是画上的一个人, 犹如……有了灵魂··达芬奇的画作本来就栩栩如生,即使是打印稿, 也丝毫不减他画作的风采。
但是端木容知道,他的怪异感并不是来自这个,而是画里的人, 真的好像有了生命一般··不可能,画里的人怎么可能是活的呢·他摇摇头, 觉得一定是自己压力太大了,所以出现了幻觉。
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来这儿,端木容也没有了继续探寻的耐心··他最后忍着不耐触摸了他感到怪异的一处,结果他的指尖才刚碰到画, 他就突兀地消失在展厅里,亦如之前消失的曲蓝。
“咦高富帅先生呢”·端木容消失的时候,白柔神情恍惚了一瞬··等她回过神来, 她一直盯着的金龟婿就不见了。
“就这么短短的一会儿,我怎么能跟丢了”·到嘴的鸭子飞了,白柔十分懊恼··她走到端木容之前的站位, 盯着画端详了一会儿,却怎么也看不出它有什么好看的。
在白柔看画的时候,临近的展厅出现了一片密集的脚步声,很快就有一大批人要来了··听见密密麻麻的脚步声,白柔担心人挤会弄脏她的衣服··于是她连忙迈腿准备走,结果继端木容之后,她也成了倒霉的牺牲品。
“哈,这是最后一个展厅了,看完这个我们就走吧·”·7号展厅走进来一家三口,紧接着是一组旅游团,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得知这个地方的··“导游小姐,这是怎么回事前面的展厅还好好的,怎么到了最后都是打印画这就是你们旅游团的诚意”·“是啊,而且其他的都是些什么鬼东西全是血啊,内脏什么的,我都快被吓出心脏病来了反正我不管,看到这么多吓人的东西,你们得退钱”一个痞气的男人起哄道。
男人的画激起了一堆人的赞同之声,尤其是带着一对小孩的家长,他们担心这些满是鲜血的画作会给孩子带来不良的影响,也一直嚷嚷着退钱,一定要让导游给他们个交代。
“大家别急,出了这种事,我们旅行社会负责的”·这话一说出口,导游小姐就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巴掌··她怎么能这样说呢旅游社绝对不会为这事出钱,这钱还不是在她工资里扣·导游小姐被闹得晕头转向,不过她很快就不用为这事烦恼了,因为那对家长带的小孩兴致勃勃地站到《清明上河图》前,竟然用手撕扯起图画来·“等等那个不能碰”·“都是打印稿,能值几个钱,让小孩撕撕怎么了我们还没计较你们安排的这破地方呢”·小男孩的妈妈插着腰破口大骂,不过很快她就嚣张不起来了。
随着小孩越撕越猛,《清明上河图》的一个角掉了下来··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然后,这群人和那路过的一家三口,一起被吸进了《清明上河图》里··吸收了这么多人,《清明上河图》俨然恢复成最初的样子,被修补的严严实实,那缺得一角也补上了。
在《最后的晚餐》之后,《清明上河图》也‘活’了··在纷纷攘攘的古人中,多了一些神情惊慌的现代游客··他们不安地打量着四周,或是哭泣,或是怒骂,神态各异,栩栩如生。
这群游客给画作带来了生气,但是在这群表情各异的游客外,更多是某种相同的视线··如果这时候有人盯着这幅画看,就能发现,这些现代游客已经被一群不怀好意的古代人包围。
那群古代‘人’,无论是脚夫还是船客,他们的脸上,赫然都是赤裸裸地食欲·这群旅游团的游客们大都降落在了《清明上河图》的最右端,而撕扯画作的小男孩,他被单独吸入了画面的最左端。
贴近画面一看,依稀能在画里看见小男孩正在被一群黄鹿撕扯··他的胳膊、腿、以及脑袋很快就支离破碎地滚到了地上,被群鹿分食··很快,小男孩就变成了一堆碎肉,而画里的黄鹿们也三三两两地回到了原来的位置,若无其事地啃着草。
倘若忽视地上几不可查的一丝血迹,以及草丛里可疑的衣服碎片,这大抵还是一张正常的打印画……·“沐穆,前面就是最后一个展厅了·”·“看完里面的画,我们就赶紧离开吧。
这个画馆给我的感觉怪怪的,总觉得呆久了会有不好的事发生·”·一路看过6个展区,画作从最开始的温暖阳光变得压抑沉郁··在6号展区的时候,路鹿就有了不适的反应。
而沐穆虽然没有表示,但看他僵直的脊背,路鹿觉得沐穆肯定和他的感觉一样··匆匆踏入第7个展区,此时沐穆脸上的表情也僵硬了··而路鹿,在踏入展区的一刹那,他的脸色就刷得变白。
他衣兜里的护符,正在以极快的速度燃烧,几乎就在片刻,它们就完全燃成了一堆灰,失去了原本的预警作用··“沐穆,我们快走”·路鹿来不及向沐穆解释。
看到沐穆还在原地呆立着,他一把拉起他的手就往外走··只可惜,他的反应还是太慢了··察觉到两人想要离开,《最后的晚餐》里伸出一双鬼手,刷地一把就把两人拉了进去。
当路鹿两人被画吸入后,画作上的犹大动了动脑袋,咯吱咯吱地朝前转头··然后,他……·“啊”·伴随着一声尖叫,路鹿蓦然从昏迷中醒来。
“你醒了·”·他听到一个女声冷冷地道:“十二个人齐了,你大概是最后一个·”·“十二个人,你什么意思我们总共有十三个人,你这个臭娘们在针对谁”一个暴躁的男声反驳道。
“呵,谁心里有鬼谁知道·”清冷的女声再次响起··“你…别以为我不打女人”·男声充满了怒火,他的旁边出现了一个劝阻声,接着是窸窸窣窣地衣料摩擦,应该是有人拉住了这个暴躁的男人。
“请问,我现在是在哪里”·路鹿甩了甩头,让自己彻底清醒过来··当他完全睁开眼,他才发现,自己现在正坐在一张椅子上。
“我们都被卷入了画里,成了画中人·”·“《最后的晚餐》你知道吧我们现在所在的,就是最后的晚餐里的那张长桌”·有两个不同的声音回答了他。
“什么”·路鹿睁大眼睛,仔细朝前看去··如回答所言,他的面前确实是一张长长的桌子,而他正坐在长桌的中间··但和《最后的晚餐》里不同的是,被困入画中的人们并没有依照画作中的站位摆放座位。
在长桌的两边,分别坐了5个和6个人··剩下的两个人,分别坐在了长桌的窄面,独自一人的孤独坐着··而刚开始回答他的那个女声,就来自长桌的最左端。
“各位,我们都被卷入了画里,看样子暂时是出不去了·既然如此,我们都互相介绍一下,交流各自知道的信息怎么样”·路鹿朝声音的来源看去,那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儒雅男子。
眼镜男的提议很好,只可惜无人响应··感受到了现场尴尬的气氛,男子也不介意,干脆自顾自地介绍道:“大家都不说话,那我就先来了·我叫李远俊,职业是编辑。
在刚来这里的时候,我在附近找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了一条信息,我相信除了我以外也有捡到纸条的吧”·见众人沉默不语,李远俊又道:“对了,我是11号,我的手腕上刻了这个数字,各位的身上应该也有类似的数字吧”·说着,李远俊挽起袖子,向大家展示起了他手腕上的数字。
在他的示范下,心思各异的众人也不再沉默,纷纷说出了自己身上的数字··“余雪晴,8号·”一开始的那个冰冷的女人道··“我是7号,我叫许佩佩……”一个学生样的女生道。
“我,我叫白柔,我是12号·”白柔的声音好似要哭出来,不过她坚强地把哽咽声咽了回去,引起了几个男人的侧目··……·以余雪晴开始,众人以逆时针的顺序介绍下去。
在曲蓝介绍完后,紧跟在他后面的是犹迪··这个满脸不爽的小太妹一开口,就引起了轩然大波··“我叫犹迪,是13号·喂,你们干什么用那种眼神看我”·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我们被弄倒这里,就是你搞得鬼吧”3号唐泽怀疑地问道。
“什么你在扯什么鬼玩意这和我有什么关系”犹迪不可置信地反驳··“犹…犹迪妹妹,我们现在是在《最后的晚餐》。
耶稣和他的门徒加起来一共有13人,而且传说他是在13号的星期五遇难,所以13是个不吉利的数字……”·看到犹迪一无所知的样子,白柔好心开口,用轻柔的语气解答了犹迪的疑惑。
第七十章 ·“13、犹大、最后的晚餐……”·白柔的话不光提醒了犹迪, 也提醒了对《最后的晚餐》不了解的人··“又是13号又叫犹迪,这也太巧了。”
唐泽的疑问虽然很无理,但是正触众人的心声··犹迪敏感地意识到众人又开始怀疑她了,这让她一肚子窝火··“我搞得鬼开什么玩笑我看他才是幕后黑手, 要不然不会这么急着跳出来咬人”·被自认为牵强的理由怀疑,13号犹迪立刻跳起来指着3号唐泽道:“都什么年代了, 你们还信数字那套我管它吉利不吉利, 反正老娘不是什么劳什子犹大,你们爱信不信。”
“犹迪妹妹- xing -格直爽, 我相信她不是这样的人·”·白柔第一个表态,但是犹迪完全不领会她的好意··犹迪呸了一声,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
在沉默了片刻后, 众人继续开始介绍··两分钟后,所有人都展示了手腕上的数字, 也简单的介绍了自己的职业··这时候,刚醒没多久的路鹿终于弄懂了情况,也知道了他和沐穆的数字,分别是9号和10号。
“大家都介绍完了, 我就说一下纸条吧·”·李远俊一开口,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先说明一下,这个纸条是我在冰箱旁边捡的·因为当时我有点渴, 就想看看里面有没有喝的东西。”
“当然,这地方十分诡异,我没有敢喝·不过冰箱里吃的喝的都很多, 如果我们被困在这里,至少一周能吃饱喝足,绝对饿不死·”·“其他话题就先别说了,先说纸条。”
余雪晴冷冷地打断了他··“好·”·被突兀打断,李远俊也不生气··他把纸条摆在桌上,任由所有人观看,道:“这张纸条上写着‘13个玩家中,有一个人是耶稣,有一个是犹大’。
仅凭一张也看不出什么,还有人找到其他的纸条吗”·“我,我这里有两张·”·顶着众多目光,许佩佩赶紧把她找到的两张纸条交给李远俊,这才从被目光黏着的不适感中解脱出来。
“第二张纸条:犹大每天只能杀一个人·”·“第三张纸条:耶稣死亡,犹大获胜·如果只剩耶稣一人,犹大自动获胜·”·新的纸条带来了不妙的消息,让众人的心中蒙上了- yin -影。
虽然暂时不知道纸条上的信息是真是假,但是有一件事可以肯定——·把这么多人弄到这儿,那个‘幕后黑手’显然不是闹着玩的··“杀人”·听到李远俊念出的信息,曲蓝不禁花容失色:“我们当中谁是犹大他真的会杀人吗”·“杀不杀人还不知道,但是是犹大的人肯定不会告诉我们。”
3号唐泽道··“比起谁是犹大,我更想知道,犹大会怎么杀人”唐泽又道:“他会趁我们不备杀人,还是随便指一下就能杀人我们来这里的方式很不科学,万一‘犹大’有一样不科学的能力,那我们岂不是和鸡崽一样了”·“那个,我想问一下,为什么你们都这么肯定我们是在画里”路鹿道:“我来的时候昏过去了,所以没看清。
有没有可能是我们先昏过去,然后被搬到这个地方,这也很有可能啊”·路鹿心知这是闹鬼,但是他仍然想试探下其他人的反应··不出意料的话,那个犹大很有可能就是鬼,所以,即使是徒劳,他也想试试,能不能把鬼炸出来。
“我也想问这个问题·”曲蓝也弱弱地道:“我是离开展厅的时候昏倒的,李先生,你是怎么确定的”·“我是在碰这幅画的时候进来的。”
李远俊扶了扶眼镜:“同样正面进来的还有端木容,他可以为我作证·”·李远俊的话取信了大部分人,而白柔也十分确定他说的是真的··自从在这个诡异的地方醒来后,她缺失的记忆也回来了。
她想起曲蓝和高富帅,他们都是被拉进了画里··只是,她当时怎么也想不起来,甚至对这种恐怖的现象熟视无睹··在那个时候,一定是有什么东西蒙蔽了她的心智,要不然她不会对这样诡异的事放着不管。
仅仅是三张纸条,就让众人意识到了状况的糟糕··此时,在场的所有人手中都没有纸条了··至少所有人都声称自己没有纸条··但是,三张纸条带来的信息还是太少了。
为了了解更多的信息,李远俊建议大家在四处搜索··一方面,是为了找到更多纸条·另一房间,是为了了解这个环境,看看这个地方都有什么设施··李远俊的建议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因为第二张纸条‘犹大每天只能杀一个人’的提示,众人打算分成四队,每队至少三人,这样即使犹大杀了人,剩下的那个人也能跑回来警示··13人一共分了四队。
其中李远俊带了两个最麻烦的妹子,许佩佩和犹迪,就被分到了盛放长桌的大厅,让他带着女孩们在大厅搜索··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而路鹿,他和沐穆与余雪晴一队,他们和端木容(高富帅)小队一起负责搜索二楼的房间。
当到了二楼,几人数了数房间数,不多不少,正好是13个··“你们队伍人少,就搜索左边的6个房间吧·”·端木容提出意见,余雪晴微微颔首,带着路鹿和沐穆打开左边的房间,依次翻找起纸条。
至于剩下的一队,三个大男人自告奋勇的去了阁楼··1号季胜、2号张威、3号唐泽都是青壮男子,自诩出事也有一搏之力,所以他们去了最危险的地方,为大家一探究竟。
半个小时后··四处搜索的人们纷纷聚集到了长桌··见到赶回来的诸人,李远俊遗憾地摊手··他和两个女生把大厅翻了个遍,再也没有找到半张纸条,看来之前找到的三张纸条,就是大厅里的全部了。
“我们在右边的11号房间找到了一张纸条·”·“11号,那是我的房间·”·闻言,李远俊有些惊异··不过在他的房间找到纸条不算什么线索,所以众人都没有在意,把目光投向了剩下的两组。
“我们组什么都没找到·”余雪晴言简意赅道··“两张纸条,都是我们在阁楼捡的·”季胜道:“阁楼里有很多杂物,我们翻了半天,纸条都夹在杂物里面。”
四组都报告了收获,李远俊就把纸条都一张张展开在桌上,让所有人都看得一清二楚··“第四张纸条:每死一人,耶稣可以指定得知一个人的身份。”
“这……应该算是一个好消息吧·”·李远俊苦笑,在场的人听见这个消息也纷纷皱眉··死一个人验明另一个人的身份,这代价……也太重了。
“我相信没有人希望用这种方式验明身份,那么,我们先不管这个,赶紧把所有纸条看完吧·”·放下端木容那组得到的纸条,李远俊又拿起季胜那组的纸条,一字一顿地读了出来。
“第五张纸条:耶稣和所有人各有一次投票机会,一共两次·耶稣可开口默念三遍号码指认犹大,如指认正确,犹大出局·除耶稣的单独投票外,经半数人同意,所有人可以举行一次投票,票数最高的出局。
如果两次投票全部指认错误,犹大获胜·”·李远俊念完第五张纸条,半晌没有人搭话··又过了一会儿,余雪晴突然道:“我不知道在场的人谁是耶稣,但我希望他能隐藏好自己的身份,顺带管住自己的嘴。
我可不想自己死的不明不白,只因为某一个人暴露了他的身份·”·这次,连看余雪晴不爽的张威都没有反驳··“好了,不管哪个人是耶稣,我们都希望他能保护好自己。”
李远俊道:“耶稣死了我们所有人都要出局,‘出局’的意思现在还不清楚,不过肯定不是什么好事·”·“还有一点,一定不要乱投票。”
一直在观望的端木容突然开口道:“我们只有两次投票的机会,多人投票可以控制,没有半数人的同意不能进行,但是耶稣的个人投票没有这个限制·”·“所以,我恳求不管谁是耶稣,都一定不要随便把这票投出去。”
前面三个人已经说得相当全面,所以季胜没有再说多余的话,而是对李远俊道:“老李,把最后一张纸条念了吧,这事早知道也好,给大家个心里准备·”·“说的也是,我这就念。”
李远俊拿起纸条,手腕微微有些抖:“第六张纸条只有四个字:犹大是鬼”·“什么”·“鬼”·“你确定你不是在开玩笑”·李远俊刚念完,长桌旁坐着的人就像炸锅了一样。
除了早就知道消息的季胜小队,其他人纷纷表示不信,让李远俊头疼不已··“各位,其实我也不愿相信·但是大家仔细想一想,这还是有可能的·”·李远俊极力用客观的语气道:“有不少人都亲眼看见自己是被拉进了画来,毋庸置疑,现在的科技水平还做不到这点,至少我知道的是如此。”
“既然科学解释不了这个现象,那么,为什么不能是鬼呢”·第七十一章 ·“那个, 我想问一个问题·”踌躇了半晌,许佩佩举手道:“要是纸条上说的都是假的呢”·“如果这只是个玩笑,那样再好不过。”
李远俊毫不犹疑地道:“但是我们没有别的选择了·不管纸条是真是假,我们只能按照上面的提示去准备, 在我们能离开这个鬼地方前·”·找不出其他合理的理由,众人只能做好最坏的打算。
为了提防犹大杀人, 他们决定晚上住在一个房间, 安排人守夜··不过在夜晚来临之前,他们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要解决, 那就是他们的午餐··“你们谁会做饭”·李远俊开玩笑道:“这里现成能吃的只有面包和水果,搞不好这是我人生中的最后一餐了,我可不想吃这些。”
“我不会做, 我又不是厨子·”2号张威大大咧咧地道:“做饭这种事还要看女的吧,咱们这儿不是有好几个女的吗”·男人们把目光投向了长桌对面, 曲蓝低下了头,而犹迪毫不示弱地顶了回去。
“现在流行的是男人做饭,还有现在都是21世纪了,那有女的会专门为了男的学这个”·犹迪说的很尖锐, 搞得白柔不好意思地小声道:“我会做。”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啧啧,还是白柔妹子温柔贤惠·”·唐泽故意道:“看来,这人与人还是不同呐·”·“你说谁”·犹迪眼里喷火, 腾地一下站起来就要跟唐泽怼。
眼看一场争吵就要挑起,李远俊赶紧道:“我们一共有13个人,只有白柔一个人做会累坏的·除了白柔, 还有谁会做饭·”·“我·”曲蓝不好意思地举手。
“我就说,做饭这是还是女的在行·”·张威用自认为小声的声音嘀咕,让曲蓝顿时感到十分尴尬··其实,在轮到他介绍的时候他就想说自己是个男的。
只是,一个男的穿女装实在太过奇怪,他怕自己被当成变态,所以暂时隐瞒了没说··但没想到,他在介绍之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只能继续隐瞒下去··唉,- xing -别的事,还是等一会儿,等他做好了心里准备再曝光吧。
在曲蓝纠结女装事情的时候,其他人仍然在讨论做饭的事··到最后,曲蓝、白柔、还有刘刚负责为大家烹制午餐,沐穆给他们打下手··“沐穆也去做饭,看来他的疑心病又犯了。”
路鹿寻思道:“不过他顾虑的也有道理,如果鬼在那三人中间,说不定就会在食物里下毒·纸条里可没写鬼害人的方式是什么,谨慎点也好·”·在四人的合力炮制下,饭菜很快就做好了。
只一尝饭菜的味道,就能知道这几个人都擅长做饭··而张威唐泽几个专挑白柔做的那几道菜吃,吃的满口称赞··而白柔一边谦虚地道自己还有待进步,不动声色地和两男拉开距离,一边暗暗观察端木容的反应,希望能引起他的注意。
午餐结束后,众人又搜索了一下午,可惜并没有多余的收获,只能暂时停下来,准备吃晚饭··“老季,你们那组有什么收获,我们能从阁楼上出去吗”·“别提了,还是老样子,那些杂物没什么用。
至于窗户,那只是个摆设·我和张威两个人使劲掰扯,也砸不开窗户·”季胜道:“你们一楼呢”·“一样·”李远俊道:“窗户和门都打不开,用菜刀砍也砍不坏。
我们都是在画里,窗户外面竟然也有太阳,真是见鬼了·”·“咱们不就是撞见鬼了吗”季胜笑道:“说不定再过一会儿咱们就能真见到鬼了。”
“对,这可是大发现·要是我能出去,把这事一说,明年的诺贝尔奖说不准就是我的了·”·李远俊也笑了,他点了根烟,站到窗台前抽。
说来也怪,屋子与外界隔绝,他的烟也能顺着窗缝飘到户外,不留一丝烟味··“开饭了·”·听到唤声,李远俊掐了烟,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开始吃饭。
等晚餐结束后,众人就聚集到李远俊的房间,按照事先安排好的休息和守夜··“今晚季胜和唐泽、端木容、犹迪守上半夜,我和张威、路鹿、余雪晴守下半夜,四人一组,万一出事也有个照应。
我再确认一次,这样安排没问题吧”·没有人对李远俊的安排提出反对意见,于是守夜的安排就决定了··接下来,三人一组,大家互相帮助着拿出每个房间里的寝具,都在李远俊的房间里摆好。
因为床难以拖动的原因,所以李远俊房间里的床还是只有一个··于是大家决定把床让给女生··反正只有一张床顶多睡两个人,还十分拥挤,也没什么好争的。
“曲蓝,你睡床吧,我睡地下·”·众女讨论了一番,余雪晴和犹迪表示房间里还有沙发,她们守夜可以轮换着睡,干脆不参与她们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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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鱼,是美食主播胡虎带来的··胡虎在荒岛直播,捉到的鱼自然是天然食材·而且路鹿从没吃过异世界的食物,所以难得能有这种机会,他当然不想错过··每次他看异世界的客人们来到他的店里,吃一碗泡面都十分陶醉的表情令他十分羡慕。
他知道泡面的味道也就那样,吃多了一见就会觉得腻··但是那些客人从没吃过,所以才觉得新奇,觉得好吃,要是让他们天天吃,他们肯定就觉得这味道也不过如此。
除去类似于赵雪这样资源匮乏的世界,大多数客人都是尝个新奇··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这样的场面看久了,他也情不自禁地想体验一下新奇的味道··而眼前这条蓝鱼,就给了他这个机会。
可是……·“这位先生,你还是拿走吧·”路鹿遗憾地道:“我不会做饭,而且这条鱼也不能拿出这家店,你还是把它带走好了·”·“这不是问题。”
梅史摇头道:“我叫梅史,还有刚才实在对不住,我就切个鱼脍赔罪吧·”·在路鹿惊异地目光下,梅史从一块玉佩里掏出一把菜刀,一个菜板,以及一套盘碟。
然后,他伸手把鱼抛向了天空,一片冷厉的倒影闪过,一大片鱼鳞就整齐地剥落到一个碟子里··“好快”忍不住围观的宋程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都看不清刀的样子,鱼鳞就剥好了。”
宋程的话让路鹿不住点头,梅史挥刀的速度极快,他和宋程连刀都看不清,只能隐约瞅见一片残影,可见梅史的刀工之快··梅史只不过抛了一次,整条鱼就都被刮干净。
当梅史把鱼盛到盘子里的时候,两人才惊骇地发现,就在鱼上抛的短短一瞬,连鱼的内脏都随之处理好了··“厉害·”路鹿感叹道:“梅先生,你真的是一名厨师吗你的刀挥得比打仗的都快。”
“鄙人只是一名厨师,不是那些打打杀杀的人·”梅史得意地道:“我会一点武功,但这也是为了更好的做美食·”·“我的刀可没有沾过一个人的血。”
梅史的话让路鹿肃然起敬,学了一身好功夫只为实现做厨子的梦想,这种心境值得他去学习··不过……·“有一身好武艺傍身,只用来做饭,不会觉得很遗憾吗”·“遗憾”梅史道:“这倒没有,其实我很奇怪,学了一身好本事不去做饭,不去干自己喜欢的事,非要打打杀杀,这有意思吗”·当然有意思。
路鹿暗道,功成名就,财帛动人心,无论是名还是利,学武的大多都有类似的追求,像你这样的才真正少见··路鹿没有说出口,但是梅史却知道他想什么,因为这种事他经历的太多了,有很多人都嘲笑他是个胆小鬼,才会抛下一身武艺不用,专门做厨子,就连他的师傅也不理解,气得把他赶出了师门。
其实,梅史觉得那些人才不明白··有了一身好武艺,身体会更强健,眼里也会更强,这样无论是颠勺还是别的,都会更轻而易·举··有这样好的条件,不去做厨师才是浪费·漫想间,梅史已经处理好了鱼,接下来就是切鱼脍了。
在两双眼睛的注视下,梅史拿刀在鱼上一划,就宣布大功告成··“梅先生,这鱼切好了吗”望着依然完整无缺的鱼肉,路鹿迟疑地道:“我们该怎么吃”·在路鹿旁边,宋程也用疑惑地目光盯着梅史。
见状,梅史用刀在鱼上轻轻一抹,大块鱼肉就散成了一块块的薄片··原来,并不是梅史没把鱼切好,而是他的动作太快,所以在切好后鱼还维持着原先的样子··梅史的刀工实在神奇,两人均为他精湛的刀工惊叹不已。
在梅史撒好了柠檬汁后,他们先后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片端详起来,并没有急着下口··产自异世界的鱼片呈现出漂亮的浅蓝色,好像天空,好像大海·在便利店的灯影下无比美观,让两人都舍不得吃了。
但是路鹿知道,没有梅史的刀工,鱼片不会变得如此漂亮··切好的鱼片薄如蝉翼,这让鱼片有了艺术般的晶莹感··跟日料店切成几毫米的生鱼片不同,中国的鱼脍,可是有着以薄为美的准则。
孔子曾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虽然他本人可能不推崇饕餮之欲,但是无疑,鱼脍切的越细,越能激发出鱼生独有的味道··在路鹿和宋程即将动嘴前,梅史制止了他们,另在一个小盘上装了些黑色的液体调料。
路鹿尝了尝,这黑色的液体咸咸的,味道有点像酱油··不过此时他懒得想这种调料究竟是什么,而是直接抄起筷子,沾上调料就把鱼脍放到了嘴里··轰·鱼脍鲜美的味道立时在口中轰爆开来。
路鹿首先尝到的是柠檬的酸味,酸味中和了生鱼本身的腥气,把生鱼本身的甜挖掘出来,变得甜淡爽口··在柠檬的作用下,酸甜的鱼脍已经让人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然而酱汁的咸味又给舌尖带来了新的味觉,酸甜咸在舌尖上不断重奏,让路鹿仿佛成了那条正在被众人吞食的游鱼,在大海中自由自在的生长。
仅仅是一片鱼脍,他就完全沉醉在海的气息中无法自拔··第五十七章 ·“太好吃了”·在咽下一片淡蓝色的鱼脍后, 宋程发出一声惊呼。
他原以为便利店里的东西就够好吃了,尤其是那个午餐肉,量大油腻,一盒能吃的满嘴肉香··却没想到梅先生做的鱼比午餐肉还强百倍, 和他以前吃的东西完全是两个概念。
他们所住的地方有河,夏天的时候父亲会捞出几条给家里改善伙食, 但是, 他们那时候吃的鱼和现在吃的完全不能比·更别说他们那时候还加了油盐和菜炖,而梅先生, 他只是把鱼切成片就这么好吃·宋程没做过饭,想不清其中的关窍。
不过尽管他不理解梅史的技艺多么高超,却不妨碍他享受美食··真正的美食让他忘了谦让, 手中的筷子不停地夹盘子里的肉片··从海里刚捞出来的,冰蓝色的鱼脍放在嘴里凉凉的, 只消用舌头一嚼就会融化在嘴里,让人仿佛在吃酸甜的雪。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尤其是鱼脍薄的几乎没有厚度,就更像是在吃雪片了··在三人忘情地大啖下,不消几分钟, 一盘晶莹剔透的蓝鱼就被食用殆尽··就连身为厨师的梅史也失去了矜持,飞速地使用筷子抢夺鱼片,尽管他有克制, 但是在武功的帮助下,他还是吃了最多的肉片。
眼看一盘不够,梅史干脆把剩下的鱼都处理了, 又整理出满满的两大盘··“呼,吃的好撑·”·路鹿明明吃了晚饭,但蓝鱼的美味又唤醒了他的第二个胃,所以他直到肚子装不下,才放下了筷子,遗憾地看着仍在吃的两人。
“我也吃饱了·”·继路鹿之后,宋程也往胃里塞不下去了·最后反倒是梅史吃的最多,让两人不禁羡慕起元力的妙用来··有武功就是好。
等最后一片鱼脍吃完,梅史在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吃饱后他有些后悔,本来他打算只吃一点,剩下的留作研究,结果到最后能切脍的鱼肉都被他切了……·美食误事啊,他懊恼地想。
在懊恼了一会儿之后,梅史才从这纠结的心态中挣脱出来,他想起他现在在异世界,一条蓝鱼吃了就吃了,像这样他从未见过的鱼还有的是··于是,梅史激动地道:“店主,像这样的蓝鱼你这儿还有吗你能帮我买一些吗,我以后过来拿。”
“梅史先生·”路鹿遗憾地道:“不是我不想帮你,你做得鱼脍非常好吃,但是这种鱼我的世界也没有,这是来自其他世界的客人带来的。”
“竟然是这样……”梅史有些失望,他强打起精神道:“如果他还有别的食材,请务必帮我留下,我会经常来的·”·说罢,梅史还不死心,他就一直缠着路鹿问这个位面还有什么好吃的东西。
被梅史缠得烦了,路鹿干脆打开笔记本,搜了一堆食材给梅史看,终于打消了他的好奇心,令他悻悻而归··据梅史的表现来看,他们两个位面的物种应该很类似,所以他才会这么失望。
·不过胡虎(美食主播)也说他会经常过来··路鹿知道胡虎吃的食材都是在不同位面捕捉的,应该不会让梅史失望··答应了梅史帮他收集食材后,路鹿有些后悔。
因为这显然会让他有些麻烦,不过想到以后他能经常吃梅史做的美食,他就觉得这点麻烦值··作为大吃货帝国的子孙,为了吃承担一点代价还是可以接受的··目送梅史离开店门,路鹿倒在椅子上不想动,因为他撑得动一下就难受。
和他一个反应的是宋程,这家伙不估计自己的胃量比他吃的还多,这就让他吃了一海碗饭的肚皮更加难受了··和趴在桌子上的路鹿不同,宋程尽管难受,也要咬牙学习。
感觉顶到他嗓子眼的蓝鱼,宋程非但不后悔,还十分幸福··他宁可体验吃撑着了的感觉也不想饿着,比起饿肚子的胃痛,还是撑着比较舒服··宋程忍着肚胀学习,而路鹿在好受了一会后开始慢吞吞地在店里遛弯。
要是平时他不会如此不知节制,但是梅史做的东西太好吃了,让他根本停不住嘴·而且不知道是鱼的原因,还是梅史的原因,在吃的时候他隐约觉得鱼好像在发光,而且还产生了幻觉,差点以为自己就是那条鱼了。
要不是鱼脍是他亲眼看着梅史做的,他一定以为这家伙在食物里加了荧光粉和致幻剂·因为,食物怎么可能会发光·在路鹿一圈圈溜达的时候,门口的门铃又响了。
伴随着‘欢迎光临’的女生,一位灰头土脸的客人闯入店中,不敢置信地看着干净整洁的便利店··有明亮的灯火,店里还有悠闲走动的人·果然是他快死了,所以临死产生了幻觉吗·或者说……·“我已经死了这里是…天国吗”·“不是,你还没死呢。”
路鹿捂着还有点小撑地肚子道:“这里是卖东西的便利店,你仔细想一想,就知道这是干什么的地方了·”·库比懂得‘入乡随俗’的道理,虽然尽管满是惶恐和不安,他还是依言翻起自己的记忆。
当他终于得知便利店到底是个什么玩意的时候,他感动地热泪盈眶:“我,我得救了我终于躲过那个怪物了”·“怪物”·便利店的客人千奇百怪,来这里的方式也五花八门,但是在逃难的时候过来的,这还是第一次。
感觉到路鹿的好奇,库比有讨好这里主人的心思,所以他没有隐瞒,把他的遭遇毫无保留地交代了出来··而且对他来说,他早就沦落到了最糟糕的境地,已经没有什么值得隐瞒的了。
为了让便利店主人了解的更清楚,库比干脆从他最初的不幸说起——·在流落到灾厄之地之前,库比是一个有着继承权的小贵族,也就是说,他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
作为注定要继承父亲爵位的人,他自然享受了家族最好的资源··然而在一次学院冒险的时候,他使用的传送卷轴出了问题,所以他不幸被传送到了灾厄之地,一片有进无出的地盘。
一开始被传送过去的时候,他还心存幻想,心想无论他被传送到了哪儿,父亲总会找到他,还会狠狠惩治那个贩卖劣质卷轴的人··但是当他从别人口中得知这是灾厄之地后,他就心灰意冷,不再去想逃出生天的事了。
灾厄之地是一处深深的峡谷之地,据说里面植被茂盛,只可惜进去的人都出不来·久而久之,它就成了关押犯人和处理不听话奴隶的地方,因为进去里面只有等死。
可当库比到里面的时候,他发现里面的日子并不艰难··里面的居民虽然都是罪人,但他们并不都是凶神恶煞的人物··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恰恰相反,有一些人十分友善,而且峡谷里的食物也十分充裕,所以在最初的那几天,库比还过的挺惬意,觉得如果不能出去,干脆在这里呆着得了。
结果他来峡谷的第五天,噩梦狠狠地击碎了他的天真,灾厄之地,向这个新居民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孔··一个每逢月圆之夜会出现的魔鬼,从沉睡中苏醒过来,开始在森林里寻觅他的猎物。
“那个魔鬼,它无比强大,而且憎恶人类,所以在峡谷里居住的人都畏惧它,每到这天就会找地方躲起来,以免被它发现杀死·”·“原来是这样啊。”
路鹿同情地道:“那你们有没有试过集合起来把它杀死,这样就不用躲了·”·“不行的,魔鬼的力量超乎想象·”库比苦涩地摇头:“有十几个职业者仗着实力强大,组合起来想要干掉那个婊子养的恶魔,结果都被它杀了,只用了一个呼吸的时间。”
“这是一个躲起来,目睹了这一切的居民说的·”·“那么,只要躲得隐蔽,还是能逃开这个魔鬼的追杀吧”·“是,看你躲得程度,还有魔鬼的心情。”
说到这儿,库比愤恨地握起了拳头:“这个魔鬼的感官十分灵敏,有居民说它完全能感觉到我们每个人的位置·但它可能是怕一下子杀完了,没有老鼠再供他取乐,所以才故意放过一些,让他们苟延残喘,在恐惧挣扎逃生。”
“我不敢相信那是真的,但是有一次我躲在山洞里被它瞟了一眼,却没有死,我就知道,那个人说的是真的”·“从那次以后,我就知道它一定会找上我,只要它觉得玩够了。”
“然后…果然,他这次果然来找我了”停顿了一下,库比闭上眼,仍掩不住满脸的恐惧:“今晚我躲在一个树干里,连大气都不敢出。
结果那个魔鬼,它,它就趴在树干上,用眼对着树缝,狞笑地看着我”·“你,你能明白那种感觉吗”库比哆嗦着道:“我当时真的以为,我就要死了”·库比恐惧的发抖,见状路鹿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走去冲了一杯巧克力奶茶给他喝。
谢了路鹿的好意,一杯温热的奶茶下肚后,库比的情绪才好了些,说话才重新恢复了利落··第五十八章 ·“店主先生, 你这儿有吃的吗”·温热的奶茶慰藉了库比的精神,也同样暖了他的胃。
落到肚子里的温润椰果没有带给他一丝饱腹感,反而进一步唤醒了他的食欲··库比知道,他原先就是饿的, 只是恐惧和紧张压迫了他的精神,所以他才暂时丧失了饥饿感。
·不过现在, 他已经完全好转, 饥肠辘辘的胃再次蠕动起来,提醒他的主人需要进食··于是, 库比再次恳求道:“先生,在月亮刚升起的时候,我就在树洞里躲起来了。
现在, 距离我吃上一餐已经过去了12个小时,非常需要食物·”·说到这儿, 他扯了扯他半- shi -的衬衫道:“你看,在半夜天上还下起了雨,所以我浑身都- shi -透了,如果您这儿有热乎乎的东西, 就再好不过了。”
库比想起那顺着树缝流淌进他身体里的雨,不禁打了个喷嚏,仿佛那股潮- shi -从灾厄之地追到便利店来, 令他哆嗦不止··“看来你真的冻坏了。”
路鹿叹息一声,低头沉思店里有什么热的东西可以吃··店里每天都会热的关东煮,然而今天销量很好, 所以关东煮早被销售一空,到晚上的时候就没有了。
看库比的样子,路鹿就知道他冻得不行,如果想尽快为他增加热量,还是方便快捷的食品为好··方便、快捷、又是热热的东西……·路鹿眼前一亮,他从货架上拿了一桶桶装方便面,飞快的撕开盖子,往里面倒上热水,这才端到库比面前。
“这是…通心粉吗”·库比看着眼前的条状物,满眼犹疑,因为这种条状的物体他很熟悉,但是又跟他吃过的纳不热勒通心粉有很大的不同。
“这是方便面,撕开包装用热水泡上三分钟就可以吃·”路鹿道:“它是一种速食产品,专门供给那些懒得做饭又想很快吃上饭的人·”·“面。”
库比喃喃自语了几声方便面的名字,他接过路鹿帮他拆封的塑料叉子,低头专注地看着眼前的面,心里算着面煮好的时间··“你先等一会儿,如果你等不及,现在也可以吃,只是味道可能会没那么好。”
路鹿又道:“方便面本来就是熟的,不加热水直接啃也可以·你先吃着面,我去开热水器,一会儿你去洗个热水澡,或许能好过点·”·给库比一条干燥的毛毯,路鹿向库比要来了他半- shi -的衬衫和衬裤,把它们丢进烘干机里。
然后,他打开了热水器,这才回到便利店,继续趴着消食··“面已经煮开了,你怎么还不吃”·路鹿诧异地看着库比拿着叉子,出言提醒道:“你再不吃面就要泡成浆糊,一点也不好吃了。”
“哦,已经熟了·”·库比恍然大悟,终于把叉子伸到了面里,用叉子挑出几根,吸溜溜吃起来··“呼,呼,好烫·”·刚泡开的泡面无疑是滚烫的,但这对冻僵了库比来说不成问题。
让他感觉烫的是一种难以忍受的辣味,他猜测面里一定是加了洋葱,但是这种辣味却和洋葱的气质完全不符··“是辣椒,你吃的是香辣牛肉面·我觉得你- shi -淋淋的,吃点辣的能让身体暖和些。”
路鹿的回答让库比无比赞同,这种辣味虽然难忍,但一桶泡面吃完后,他的身体果然暖和起来··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在路鹿的指示下,库比把一点汤汁也不剩的泡面桶扔进垃圾桶,然后裹紧摊子,等着名叫热水器的‘魔导器’烧好热水。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等待后,库比终于等到了路鹿叫他的声音··于是他向店主学习了怎样调节水温,在演示了一次后,才终于开始了期待已久的淋浴··“好暖和,这种一按就能产生热水的魔导器真是方便无比。”
库比一边冲澡一边胡思乱想着:“店主先生在这个世界应该也是贵族出身,才能有如此多的魔导器使用吧·”·迅速地让热水淋遍全身,当库比结束洗浴时,他已经从热水中汲取了足够的热量。
当他出来时,另一个惊喜同样打动了他,他的衣服已经恢复了干燥的样子,用手一摸还有残留的热量··“谢谢你,店主先生·”库比真挚地朝路鹿鞠躬感谢,同时略有不安地问:“店主先生,我,我还能再来这里吗”·“可以,你来的时候应该有一块红石就在你的附近,回去找到它,等石头滚烫的时候就可以过来。”
得到路鹿的许诺,库比心里有了成算,他打算在每个月圆之夜到便利店里躲着,这样就不会被那头魔鬼捉到了··因为担心出去后魔鬼还在那里守株待兔,所以库比迟迟不敢离去,他向路鹿征得了天亮再走的许可,才松了口气,找了个位置倚着墙壁打盹。
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时间很快到了十点半··路鹿一看手机,已经到了休息的时间,他就跟宋程打了个招呼,挂上暂停歇业的牌子,径自回到了房间。
一夜无梦··习惯- xing -的摸了摸衣袋里符咒,路鹿起床洗漱,并不放心的朝便利店那儿看了一眼··库比是个守诺的人,当路鹿朝外望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
于是在洗漱过后,路鹿拉开了遮挡玻璃的窗帘,让便利店里的一切都镀上刚升起的阳光,任由路过的路人观看··出门,晨练,吃早餐··当路鹿回到便利店的时候,安闲(女店员)也打开店门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于是他就不去打扰她,缩回房间拨打秋彤给的号码,看看能不能拨通··“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不在服务器,请稍后再拨·”·“果然是偏僻山村,竟然连信号都没有。”
知道联系不了秋彤,路鹿耐心地等到晚上,算算约好的时间,秋彤过一会儿就应该来了··“路鹿,你要的东西我带过来了·”·秋彤朝路鹿挥舞手机,手里还提着一袋东西,远远一看,路鹿就知道里面装的是石榴。
“你来就好了,还带东西干嘛”·看见秋彤把石榴给他,他有些疑惑,他在城里又不缺吃的,秋彤自己留着吃就行,给他做什么·“这石榴和城里的不一样,是没有打过农药的纯天然食品。”
秋彤道:“这点我敢打包票,因为这石榴树就在我那附近,长虫的时候还是我动手捉的·”·秋彤打开手机,把石榴长虫的图片指给路鹿看,让路鹿寒毛直竖。
图片上,花花绿绿的毛虫在石榴上张牙舞爪的攀爬··如果有密集恐惧症的人看了,一定会被石榴上密密麻麻的毛虫弄得浑身都不舒服··在看了一会儿图片后,路鹿感觉毛虫也就那样,反正他最终吃的是石榴,又不是毛虫,紧张也没有意义。
把石榴放到一边,路鹿把秋彤手机上的图片导到他的电脑上··在数天之前,他拜托秋彤帮他录一些山村的影像,因为他从未去过,所以想借此机会了解山村,以偿他不能出门的遗憾。
随着数据传输,图片和影像成群结队地出现在路鹿的笔记本上··当图像全部拷到电脑上后,路鹿拔掉数据线,把手机还给了秋彤,自己则一边浏览图片,一边好奇地问她关于图片的故事。
“嗬,你们那还有杀狗的”·路鹿指向一张图片·在那张图片上,一个鬓发斑白的老头举着一块污迹斑斑的‘收狗’的牌子,另一只手提着一条连着肠子的狗尾巴。
那狗尾巴上还沾着一点血,细细的肠子拉的老长,好似老汉是把尾巴生拽出来一样惊悚,让路鹿这个没有尾巴的后面都隐隐作痛起来··“是的,那个地方的小饭馆有卖狗肉的。”
秋彤道:“那个地方偏僻,买不了肉狗,所以饭馆的老板都是从当地收土狗·饭馆哪天收到狗,当天的大菜就有狗肉·”·“我刚去支教那天,那儿的乡亲请我吃了顿饭,有道菜就是烤狗肉沾盐,盛情难却,我就夹了几块吃。”
她停顿了一下,像是在回味狗肉的味道:“饭馆做的狗肉味道一般,沾着盐吃挺咸的,但没有网上说的那般难吃·而且饭馆没有菜单,都是食客看着菜架子上的菜点,不管是煮是烧,只要有菜,老板就肯做。”
“那几个乡亲是看到架子上有狗肉,才请我吃的·”·“不是肉狗你也敢吃·”路鹿道:“来源不明的三无狗,你也不怕吃出病来。”
“都是乡亲们的好意吗,我怎么能不吃”秋彤笑道:“饭馆的菜味道一般,不过面条给的踏实·比起城里一小碗十块的价,那里三块就有满满一海碗,上面盛满了浇头,全是韭菜或葱,味道是重了点,但是下饭,光吃面条就能管饱。”
比刚来店里的时候,秋彤的话里夹杂了乡音,普通话也没有一开始那样清楚了··路鹿暗道果然环境改变人,秋彤才去了几个月,变化就那么大··而且光看秋彤现在的衣服,就知道她改变多大了。
比起一开始还有些时尚感的衣服,现在她穿的满是乡土气息,相信再过一段时间,说她是那个乡土生土长的人都有人信··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第五十九章 ·翻过关于狗的照片, 下面的就是充满了乡村喧闹气息的市井画。
在土路两旁,支起了各式各样的小摊··有摆摊的叔婶不讲究,就直接把一张油布铺到地上,把扫帚啊、锄头啊……都整整齐齐地垛堞在一起, 等待上门的客人挑选。
在其中一张图片上,有一堆上了年纪的老人围着一个摊子, 上书‘贴膏药’··老人们年纪大了, 不用顾虑那么多,就迎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挽起裤腿, 大大方方地给自己贴上,然后让贴膏药的用一个木槌给他捶腿。
“贴膏药的、卖水果的、还有卖油条的,这里的人挺多的嘛·”路鹿道:“这样看来, 山下的生活还挺便利·”·“因为汇聚了好几个村的人,所以看起来才这么多。”
秋彤说:“这里的集每隔十天开一次, 下雨的时候推迟一天·每逢赶集,周边村子里的人都会来这里买缺少的东西,人多了,自然就有比较富裕的·”·秋彤赶集的地方是一个挺远的小镇。
镇子, 自然是比村子繁华些的··不过再怎么繁华,在这个房价低廉的地方,衣食住行的东西都比城里便宜··比如豆花, 一块五有满满一海碗,足够吃的肚圆,相当实惠。
一百元钱, 足够在供销社饭店请桌宴席,让宾客们都吃的心满意足··“而且有时候,连这些钱也不用花呢·”秋彤笑道:“有的人捉了蛇去,跟老板说一声,他们也肯做。
只是要自付油钱,给老板几个辛苦费·”·“自己把捉的野味带到店里去做,连肉钱都省了,真是很合算·”·路鹿暗叹山里的人果然彪悍,连蛇都能捉了吃,果然没有他们不能吃的东西。
集市的照片秋彤拍了很多张,但路鹿只是粗粗地看了一眼,所以很快就翻完了··浏览过层层叠叠的照片,路鹿在一组莫名其妙的照片上停下,奇怪地道:“秋彤,这是什么植物的生长记录吗”·只见,最开始的照片上显示出一组荒地。
接着,在同一片地上,黄褐色的土里慢慢伸出了绿色的幼苗··到了最后一张图片,幼苗长出了嫩嫩的叶子,正在随风摆动··即使图片上看不到风的身影,也能通过叶子们舒展的方向,探寻到风的轨迹。
“这菜,不会是你种的吧”·路鹿产生了一个不靠谱的猜测,他觉得秋彤再习惯那里的生活,也不能这么快就学会种菜吧·“这些菜当然是我种的。”
对着路鹿不信的目光,秋彤得意地道:“有学生帮忙,我很快就会了·”·“先把土里的大块石头拣出来,拔掉多余的野菜,就可以翻地。
把土翻得差不多的时候,在地上挖一道道沟,每道沟里浇上水,就可以等着土地吸收水分·”·“当水完全渗在土里后,就可以在沟里细细地撒上种子,最后把土盖严实就行。”
“我撒的是日本大叶菠菜,从山下的种子店买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日本货·不过肯定是菠菜,都一样吃·等明年菠菜长好了,我给你带一茬最新鲜的,烫着拌凉菜肯定好吃。”
“谢谢,我等着菠菜种好·”·看着图片上迎风舒展的小苗,路鹿莫名有了奇异的感觉··他慈祥地看着这些幼苗,再三叮嘱秋彤,多拍些它们不同时间的照片,一有时间就让他看看这些菠菜苗。
面对路鹿的请求,秋彤满口答应··她还保证过一段时间就做一个塑料小棚,以免这些苗子被寒风冻伤,否则他们来年就吃不到新鲜菠菜了··又跟路鹿聊了一会,秋彤觉得时间不早了。
于是在买了一些日用品后,她就向路鹿道别,结果在临近门口的时候,她差点踩到一个小人,引起一声惊呼——·“这位女巨人,拜托抬抬脚,我快被你踩死了”·凭空飞来一只巨脚,吓得贝莉赶紧用扩音术大声喊叫。
她是个普通的小法师,魔法水平可没有前辈们厉害,要是这只脚踏下来,她毫不怀疑自己会变成一滩肉泥·“你是谁是谁在说话”·冷不丁听到一个撕心裂肺地声音,秋彤也被吓了一跳。
她连忙左右张望,最后低下头,也没看见‘差点被她踩死’的东西在哪里··“我就在你脚底下,快啊”·看到女巨人还在四处张望,贝莉赶紧不停地大喊。
直到秋彤试探- xing -地往后挪了几步,贝莉才放松下来··“女士您好,我是来自斯纳城的贝莉·请问您能帮我个忙吗”·秋彤的表现让贝莉放下了警惕,她觉得这个女巨人不是坏人,于是就大胆地提出了她的请求。
“秋彤,你碰见了什么”·路鹿站在收银台后,远远地听见店门口传来一道声音,然而贝莉的声音实在太小,所以他只听见秋彤慌张的喊叫。
“没什么,我遇见了一个小不点·”秋彤缓过神来,捂着嘴轻轻地道:“没想到你这里连这样的客人都有·”·“客人什么的,又不是我能决定的。”
没听清路鹿的回应,秋彤蹲下身,让贝莉爬到她的手指上··怕这个小不点掉下来,秋彤把贝莉放到了手掌心,让她抓稳,这才带着贝莉走到收银台,把她放到了桌子上。
“谢谢您,好心的女士,如果您不帮我,我还不知道要走多久·”·贝莉感激地朝秋彤鞠躬,目送这位女巨人迈着震天撼地的步子离开了便利店··“那个,为什么你不飞过来”路鹿疑惑地道:“前几次来的法师都是飞过来的,你为什么不这样做呢”·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我,我还没有学会飞行术呢”贝莉气愤地大喊:“以前来的是法师中的精英,我只是个废柴小法师,当然不一样”·因为法力所限,尽管贝莉开了最大的音量,在路鹿耳朵里,也轻柔的和弹棉花一样。
若不是仔细听,他差点都要听不清贝莉到底在说什么了··“那么,你这次来想要点什么呢”·“这个,这个……”·一问到这个问题,贝莉就扭捏起来。
和之前法师崇高的目的不一样,她来这里可不是为了研究··实际上,她来便利店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偷懒··为了更省力的完成她的学院任务··斯纳城的法师享受着市民们的税金,自然也要为城市作出贡献。
今年的晨诞节,贝莉就被分配了一个采购晨诞饮料的任务,她的主要职责,就是为市民们带来足够的饮料··然而,足够全城市民畅饮的饮品,只由一家店供应显然是不行的。
想到要一家家的联系商户,跟他们谈一个可以接受的价钱,花的钱还要在预算内,贝莉就觉得头疼··于是,她就把注意打到了巨人国这里··足够全城市民喝的饮料,还有比从巨人这里采购更合适的吗·因为杰尔西法师带回了一大批魔晶,所以在分配魔晶的时候,贝莉这个勉强算是正式法师的家伙也有幸得到了一些。
有了足够的魔晶,一次- xing -红石就可以批量制造··因此贝莉嚷求一个同学帮忙,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块一次- xing -红石,这才找到便利店里··“原来如此。”
路鹿道:“适合节日喝的饮料,你是想要酒精还是果汁”·“酒精……”贝莉思考起来:“晨诞节喝酒,万一那些嗜酒的人喝多了闹事就不好了,会扰乱庆典秩序的。”
“所以,不要酒精,还是果汁就好了·”·“果汁啊,那你是要碳酸饮料,还是100%果汁虽然后者也加了不少添加剂,根本算不上纯果汁。”
“果汁我知道,碳酸饮料是什么”·“碳酸饮料口味很多,有可乐、雪碧,果味汽水·碳酸饮料大概就是把一种对身体无害的气体充入饮料中,这样在喝的时候饮料就会冒出气泡。
至于味道……喝起来有些刺激,和酒精一样有点喇嗓子,但是不会喝醉·”·“碳酸饮料,我就要碳酸饮料了·”听到喇嗓子,贝莉眼前一亮。
往年的果汁市民们都喝腻了,今年来点刺激的,一定能收到良好的反响··“碳酸饮料,你想要那种我刚才说的那些店里都有·”·“店主,你能不能帮我推荐一下,哪种碳酸饮料最好喝”·“可乐,我觉得可乐最好喝。”
路鹿笃定道:“但是可乐是黑色的,你们能接受的了吗”·“黑色的饮料·”贝莉有些犹疑,她还真不确定市民们能接受这样的颜色。
“除了黑色,还有没有其他颜色的碳酸饮料”·“芬达是橙色的、雪碧是透明的……店里的只有这些,你想要那种”·“呃……无色,我我要无色的那种,叫雪碧的东西。”
犹豫了半天,贝莉拍板做出了决定··路鹿知道贝莉法术一般,连扩音术的声音都小小的,肯定也拿不起饮料··于是他起身走到货架前,挑了瓶保质期最新的雪碧拿到收银台前,道:“抱歉,忘了问你要几罐了。
我只拿了一罐,这样行吗”·“可以,一罐够我们喝了·”·贝莉点头表示感谢,然后眼巴巴地看着路鹿,仿佛在期待什么。
第六十章 ·“你看着我干嘛”·通过精神力, 路鹿‘看到’贝莉正在仰头看着他,满眼全是期待··贝莉的目光让他感到毛毛的,他不禁开始思索起自己是不是忘了什么。
路鹿的毫无反应让贝莉更加幽怨起来,过了许久, 她终于忍不住对路鹿道:“巨人先生,能不能拜托您把我和雪碧一起运到店门口”·贝莉的话让路鹿恍然大悟, 怪不得她一直用那样的眼神看他。
刚才他的思维突然断片, 所以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贝莉一说, 他才发现自己忘了这件重要的事··“贝莉法师,我光把雪碧运到店门口就行吗这种饮料要打开易拉罐的拉环才能喝,要不要我现在帮你打开”·“打开, 那么碳酸饮料里的气泡会全跑光吧。”
贝莉回想起路鹿告诉她的关于碳酸饮料的知识,果断地拒绝了他:“谢谢, 庆典后天才开始,我不想要一罐不新鲜的饮料·”·“至于怎么打开易拉罐,我们会有办法的。”
贝莉拒绝了他的好意,路鹿也不强求, 小人们懂得许多奇妙的法术,对付一个巨大的罐子应该不成问题··于是,他略过这截不管, 把贝莉放到易拉罐上,让她站稳,然后拿着易拉罐就向门口走去。
“好吧, 我把你放到门垫上你就能出去了·”在贝莉临走之前,路鹿想了想又道:“对了,碳酸饮料不能剧烈摇晃·要是摇晃后打开拉环,里面的汽水会像喷泉一样从饮料罐里喷出来,这点要注意。”
“知道了,谢谢你”·贝莉连连挥手,示意路鹿可以把她放下了··看到贝莉归心似箭,路鹿就一把放下易拉罐··他刚把易拉罐放到门垫上,握在他手中的罐子就和贝莉一起回了小人国,而他自己还站在便利店里,能够穿越空间的门垫并没有在他的身上产生作用。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斯纳城·贝莉刚一出现,那罐巨大的雪碧就和她一起出现在学院··低头俯视地面,贝莉发现易拉罐占据了八分之一个场地·要整整一百个人拉起手来,才能绕这个罐子一圈。
“呼,幸好我把落点定在了这儿,要不然这么大的家伙铁定会把我家压塌·”·贝莉嘟囔了一声,低头看到了迎接她的朋友··在朋友的招呼下,她给自己施加了个缓落术,然后就从易拉罐边缘跳下,和羽毛一般轻轻飘荡在地上,这才兴奋地对朋友道:“你看,为了晨诞节,我特意去巨人国搬来了饮料。
这么多的饮料,足够市民们畅饮到天明”·“是呀,连远道而来的游客们的份都够了·”贝莉的朋友道:“不过你特意把这桶巨大的饮料弄来,不是为了晨诞节,而是想逃避联系酒馆的工作吧。”
“嘿嘿,被你发现了·”贝莉不好意思地绕起发丝:“下次不会啦·”·“真是的,竟然把魔晶浪费在这种地方·就是有杰西卡大人带回的魔晶,你也不能这样浪费。”
露丝叉腰教训道:“你再这样,以后我就不帮你的忙了·”·面对露丝的教训,贝莉一个劲傻笑,想要含混过去··好在她的朋友没有较真,所以在她做出保证以后,露丝大度地放过了,两个人又重新和好如初。
“行了,饮料我带过来了,接下来就是到学校里提交任务·”贝莉笑嘻嘻地道:“就是不知道,后天市民们看到今年的新饮料,会不会觉得惊喜。”
为了保持足够的神秘感,本来贝莉还想在易拉罐上盖层布,不过这么大的东西难以遮掩,她就放弃了这个打算,而是计划起一件重要的事来··“露丝,你能帮我个忙吗”急急忙忙地把水龙头从空间袋里掏出,贝莉朝露丝恳求道:“我想用切割术在易拉罐的底部钻一些孔,这样大家喝饮料的时候就能轻松多了。
在我切割的时候,你能不能在孔里接上水龙头”·“这个,让我想想·”·露丝低头沉思·片刻过后,她确定自己能胜任这个任务,于是她答应了贝莉,在贝莉用切割术在管子上钻孔的时候,她快手把水龙头塞到孔里,并急速施法,让水龙头和易拉罐融为一体,互不分开。
就这样,在两人的通力合作下,一百个个水龙头很快就接好了··在每个水龙头之间,它们都有一个人平举胳膊的宽度,所以贝莉不必担心人们为了饮料拥挤起来。
众多的水龙头,足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虽然钻了孔,但在法咒的作用下,易拉罐内部和外界还是隔绝的,于是这让碳酸饮料里的气体得以保存··对此,贝莉十分得意于她的聪明才智。
安放好了水龙头,接下来就是到学院里提交任务··在回学院的路上,贝莉和露丝看到了无数匆匆忙忙的法师·他们都为了晨诞节奔波,不过他们大多数是法师学徒,真正的法师忙于自己的事,比起准备庆典,他们正在研究的东西显然更能造福人类。
向负责人提交了任务,接下来,就是等待后头的庆典到来··王国历花月露日··这天,万众瞩目的晨诞节终于来了··晨诞节是庆祝斯纳城诞生的日子。
因为斯纳城是远近闻名的法师之城,所以每到晨诞节的时候,斯纳城会吸引比往常多十倍的游客··人多事乱,因此每到这天,城主会派出更多的警卫维持秩序,以给斯纳城的市民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游玩环境。
在晨诞日,最让人期待的还是百看不厌的撒花仪式··然而,和诸多城市一样·每逢大的庆典,总有大人物要发表一番见解,斯纳城也不例外··可能是为了仪式感,也可能是因为官僚主义。
在庆典开始,斯纳城伟大的城主,波尔大人接过旁边带着银边眼镜、穿着正装的秘书递过来厚厚的稿子,预示着他也要向那些大人物一样,开始发表演讲了··波尔城主清了两声喉咙,瞄了稿子的第一行,就开始胸有成竹地向他的市民们演说。
最初,他赞扬了一年来市民们的努力,表扬了在这一年中为人类、为斯纳城做出贡献的青年··然后,他把金质奖章发给了这些值得尊重的人··在授勋仪式上,这些杰出青年一致得到了众人的欢呼,有人把鲜花扔到他们身上,花瓣淋了他们一身。
这种做法显然激起了人们的某种冲动,于是,有更多的人开始对这些青年抛洒鲜花和香果,还有些冲动的少女拽下自己的耳环朝青年们抛洒过去··带着少女芳香体温的耳环无疑是美丽的,但是它尖细的一头却让人无福消受。
除了艺高人胆大的青年,有几个青年吓得不断闪躲,于是人群中发出善意地笑声,投向他们的耳环和果子也渐渐少了些··结束了冗长,又让人尊敬地一系列仪式。
在人们期待地目光中,城主大人终于放下了扩音魔石,有停止讲话的意思··波尔城主打量下面的人群,人群里零星开始有打哈欠的人··于是他知道,前置仪式已经够多了,他应该在市民们的耐心消失前停止讲话。
·最后,波尔城主展望了一下未来,朝诸多市民点头,就把舞台留给今天的主角——众多市民和游客们期待的撒花少女··“我的女神出来了,看啊,快看啊”·“万岁,斯纳城万岁”·在熙熙攘攘的呼唤声中,一个美貌的少女被抬上了由大理石垒成的高台。
少女身着白裙,头上戴着由五种花朵编织而成的花环··在她的身下,是一张以藤蔓为底,玫瑰为褥的藤网,由四个红衣锦服的青年抓住藤蔓的一角,缓缓往上抬着。
随着少女登顶,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而白裙少女一手抱着花篮,一边笑意盈盈地朝人群招手,并在一位红衣青年的搀扶下离开藤网,淅淅沥沥的玫瑰花瓣在他们路过的台阶上撒了一地。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在少女捧着花篮站稳后,一队有着大提琴和竖琴的乐队开始演奏··在竖琴清纯高雅的演奏中,少女双手高举花篮,柔韧的细腰往后弯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弧度,引起人们的惊呼。
不过很快,他们就陶醉在少女纯美的舞蹈中,看着她一边起舞一边在舞台上抛洒玫瑰花瓣··“快点结束,快点结束吧,这样大家就能喝我带回来的饮料了。”
在众人入神地观赏舞蹈时,有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一直在念念有词··站在贝莉旁边,露丝满脸羞红·她赶紧瞪了贝莉一眼,用手捂住了她的嘴,直到舞蹈结束,她才让贝莉的嘴解脱出来。
“露丝,你干嘛啊”贝蒂不满地嚷道,结果得到了后者恶狠狠地瞪视··“好了,我,我错了还不成吗·每年都是一样的撒花舞,别告诉我你没看腻。”
当贝蒂为自己开脱的时候,高台上散落一地的玫瑰花瓣已经开始发芽生长··在撒花少女精心布置的花阵中,这些迅速抽条、开苞的玫瑰在一分钟内完成了开花。
这时候原本满是花瓣的物体纯然变成了一座开满火红玫瑰的玫瑰园··第六十一章 ·“呼, 撒花仪式终于结束了”·玫瑰园建成,撒花少女一行人从舞台上撤下,引起阵阵欢呼。
而贝莉也雀跃不已,因为人们终于可以喝她带回来的饮料啦··仪式结束, 宣告着庆典正式开始··于是市民们按照自己的兴趣在城市里游玩,当然, 有余兴的还站在舞台下面看其他节目。
“撒花少女果然漂亮, 咱兄弟俩没白来一场·走,喝酒去听说斯纳城的葡萄酒也是一绝, 咱俩远道而来,也要喝个够劲,才不算白来一场”·舞台下边, 一个彪形大汉豪迈地锤着他兄弟的背,换来后者的一声苦笑。
害怕自己的腰被锤断, 年轻的圣骑士连忙制止了他的狂战士兄长:“哥,那边就有饮料·听说斯纳城每年都会供应一批特色饮料,今年的可能会是酒·”·“酒”狂战士眼前一亮:“走,米歇尔, 看看他们都在喝什么。”
想到甘醇的酒浆,狂战士就心里痒痒,于是他迫不及待地挤了过去, 而他的兄弟也紧随其后··因为节日的原因,在易拉罐旁边的人不是一般的多··然而贝莉足足开了一百个水龙头,所以虽然费了一番力气, 狂战士二人还是很快就排到了队。
“一杯雪碧*碳酸饮料两个铜币,请自觉付款·”·名叫‘易拉罐’的桶装物上贴了一张说明,狂战士环顾四周,几乎每个水龙头上都贴了这样一张纸。
看完简短的说明后,他大概知道该怎么喝饮料了,只是他不知道碳酸饮料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不过,看周围人的反应,都是一脸享受的样子,那么应该挺好喝的吧。
狂战士- xing -格粗犷,不耐烦想这么多,至于饮料好不好喝,喝下去就知道了··于是他从钱袋中掏出四枚铜币放到钱箱,拿起一旁的叶杯(由一种杯状树叶做成的杯子)伸到水龙头旁盛满,然后如法炮制,给他的兄弟也来了一杯。
“喏,米歇尔,给你,你也尝尝这什么碳酸饮料”·把叶杯递给米歇尔,狂战士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仰头就把冒着气泡的澄清液体灌了下去。
在雪碧入口的一瞬间,他的唇齿就被这种独特的味道征服了··狂战士第一次知道,甜滋滋的蜜水喝起来也能如此刺激·“刺激”他哈哈大笑:“刺激的饮料,这才是男人该喝的东西”·狂战士的话让米歇尔反- she -- xing -的扭头,他看见不远处一个小孩子也笑嘻嘻地捧着叶杯啜饮饮料,他的父亲还在说这是饮料可以稍微多喝点,惹得小孩的母亲大怒,斥责他娇惯孩子。
不过看哥哥的反应,让他知道这番话显然会惹出大麻烦,于是他明智地转回了头,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好喝,米歇尔,你也多喝点”·仅仅一杯,来自异世界的雪碧就征服了这位喜爱刺激事物的狂战士。
他从钱袋里掏出一把铜币,又接了一轮给他和他的兄弟,仰头痛饮·直到一口气喝了三杯,他才稍稍满足··“呼,爽快”·雪碧略带辛辣的味道让狂战士感到愉快,但是他总感觉美中不足。
他调动他贫乏的脑汁想了想,才笃定雪碧少了一种味道,酒精的味道··果然再好喝的饮料,失去了酒精的滋润,也会失去八分味道··于是,狂战士立时就想把雪碧加到葡萄酒里,想看看两个会产生什么美妙的反应。
只可惜他手头没有酒,也没有可以存储大量雪碧的东西··“桶,我需要一个酒桶”·狂战士想到就做,他没跟他的兄弟解释,就拉着圣骑士一路狂奔,到最近的酒馆搞了一个空酒桶来。
“来,把雪碧装上,一会儿咱俩去酒馆点瓶酒,把雪碧兑到酒里试试·”·狂战士一边对他的兄弟说,一边打开水龙头,把还冒着新鲜气泡的雪碧盛到了酒桶里。
因为他盛了满满一桶,所以狂战士又往钱箱里扔了一枚银币,这才拉着米歇尔去了附近的酒馆,点了一瓶葡萄酒开始鼓捣··“酒保,再给我来两个空杯子”·狂战士大声吆喝,直到酒保把他要的东西带来,他才满意地安静下来,尝试把雪碧倒入红艳艳的葡萄酒里。
“滋——”·随着雪碧的加入,原本静如湖面的葡萄酒也翻涌起了气泡··狂战士倒了小半杯雪碧进去,直到把杯子盛到快洒出来的地步,他才抓起酒杯一吸,半杯酒液就进了他的嘴里。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好”他一拍大腿,一口气把剩下的半杯一起吞到肚里,这才急不可耐地对圣骑士道:“米歇尔,你也尝尝,像我一样,把这叫雪碧的玩意倒进葡萄酒里,这太好喝了”·头一次看兄长如此赞扬一件东西,自持的圣骑士也起了几分好奇心,学着狂战士的样子兑了杯葡萄酒,然后轻轻一抿,结果也就此无法自拔。
单纯的葡萄酒,会有一种无法剔除的苦涩味道,让人在喝的时候不禁皱眉··尤其是兄长图近来的这家酒馆并不上档次,呈上来的葡萄酒也是低廉的劣质货色,对于要求颇高的圣骑士来说,更是难以入口。
然而,就是这样的葡萄酒,在加了雪碧以后,也变得截然不同起来··明明是酸腐不堪的劣质酒,却和雪碧相辅相成,产生了奇妙的反应··那种甘甜过后的苦涩,让单纯的酒液多出了几种变化,使葡萄酒回味悠长,也愈发让圣骑士欲罢不能了。
这翻滚的气泡,这红与白的交汇,一定是在酝酿某种让酒变得更好喝的魔法吧·此时此刻,正在把雪碧兑入葡萄酒的圣骑士竟有了一种奇异的快感。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位炼金术师,正在把各种各种的液体倒入坩埚·当最后一滴液体倒好后,他的实验完成,而一种神奇的药剂也会随之诞生··“哥哥,你是对的,再来一杯。”
他情不自禁地道··“好,多喝,这种叫雪碧的东西还有许多,足够咱兄弟俩喝的了”·难得老弟这么捧场,狂战士笑的更猖狂了。
他站起身,肆意地狂饮酒液,引起了其他酒徒的注意··“这位老兄,你们在喝什么,有这么好喝吗”·“雪碧,摆在广场上那个大罐头里的饮料,它好喝死了”狂战士狂笑道。
“雪碧,它有这么好喝吗白天的时候我也喝过,但是没劲头·”那人摇头,不信道:“你们杯里的酒是红的,喝的肯定不是这个。”
“就是雪碧,我说是就是”·狂战士不满地拍着桌子,眼看就要引发一场争端··出于种种考虑,圣骑士抢先开口道:“这位先生,我们是把雪碧兑到葡萄酒里喝的。
你可以试试,这样真的很好喝·”·怕那人不信,再跟哥哥吵起来,圣骑士当众调制了一杯葡萄酒,那人才完全信服··“真的有这么好喝我去试试,那个大罐头里的酒太多了,我现在去肯定还有份。”
那人向酒保要了个酒桶,连忙跑去买雪碧··而酒馆里的其他酒鬼听闻了这件事,也纷纷去购买这种饮料··别以为他们没看出来,坐在狂战士旁边那个小子细皮嫩肉的,是个小白脸的样,一看就是惯于享受的。
既然小白脸都这样说,那么这种调制酒说不定真的好喝·对于酒,酒鬼们总是不吝于尝试的··受到启发的酒鬼们纷纷跑去买雪碧,酒馆顿时空了大半·但是酒保和酒馆老板并不担心,因为他们知道这些酒鬼们总会再回来。
“酒保,来一桶矮人酿造的烈酒,我要把雪碧加到烈酒里试试”·喝光了葡萄酒的狂战士意犹未尽,他突然灵光一闪,想要尝试下其他酒的味道。
夜幕已至,然而有温暖的灯光照- she -,广场的周边仍然雪亮··在广场一角,有一个高高矗立的铁皮罐头··虽然时间已过九点钟,仍有陆续不断的人涌入广场,在铁皮罐头下接着什么。
“哼哼~我就说巨人国的饮料会大受欢迎嘛~”在铁皮罐头的对角,贝莉哼着小调,朝陪同的露丝道:“这下你不用担心喝不完会浪费了,这么多人,肯定能把这个大家伙喝完。”
“而且,已经有酒馆向我联系·他们想要剩余的雪碧,有多少收多少·要是市民们喝不完,我就把雪碧卖给他们,还能小赚一笔呢·”·雪碧大受欢迎,很让贝莉长脸。
只可惜她没有雪碧的配方,不然以后光卖雪碧,她就能维持自己平日的研究消耗··“唉,要是能研制出配方就好了·”贝莉哀叹:“露丝,你说铁皮罐头上的文字有可能是配方吗我不信能有商户这么傻,会把自己家的配方明晃晃地印在罐头上,让所有人都能看到。”
“就算不是配方,也一定与雪碧有关吧·”露丝思忖道:“要不这样,明天我们去问杰尔西法师·杰尔西大人是懂异世界语言的,我们问他这是不是雪碧的配方吧。”
露丝的提议让贝莉点头,不管结果与否,她们总要尝试一番··第六十二章 ·因为迫切地想要知晓易拉罐上面的字, 两人在用魔法纸拓印了一番后,兴致冲冲地去了杰尔西的住所,然后带着满脑子的问号回到了研究室。
“水、白砂糖、柠檬酸、二氧化碳……”·贝莉一边念一边疑惑地看向露丝:“水和白砂糖是什么我知道,柠檬酸大概是柠檬汁吧·但是二氧化碳, 这是一种什么东西露丝你知道吗”·“我也不清楚。”
露丝也困惑地道:“不过杰尔西大人说了,二氧化碳是一种气体, 我们吸进体内的是空气, 呼出的就是二氧化碳·”·“所以做雪碧的时候,我们要往里面吹气吗”·露丝的话让贝莉有了灵感, 于是她熬夜写了计划书,第二天买了一堆需要用的仪器,还拉着露丝跟她一起呆在实验室试验。
由于她们已经是正式法师, 不用像那些学徒一样上课,所以她们有大把的时间研究··在实验室里呆了半个多月后, 贝莉搞出了一点成果,她终于研制出碳酸饮料了·葡萄汽水、橘子汽水、苹果汽水……·虽然贝莉整出了形形色色的碳酸饮料,但是却没有一个跟雪碧相似的。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好在,尽管味道千差万别, 会冒气泡的饮料还是受到了斯纳城市民的普遍欢迎··贝莉在一个朋友的支招下,机智地打出了‘巨人的饮料’这个招牌。
一听到碳酸饮料是巨人爱喝的东西,即使对汽水不感兴趣的人也升起了好奇心, 会在口渴的时候买一瓶试试··这一试,就有不少人喜欢上了汽水的味道,一来二去, 汽水的销量逐步提升,而贝莉她们的实验室经费也更充足了。
便利店·送走了小不点法师,路鹿回到收银台前,开始重放秋彤带回来的照片··对于他这个不怎么出门的人来说,来自乡间的原汁原味的图景对他很有吸引力··所以他津津有味地看着图片上的乡间风景,专注的态度和宋程有的一拼。
“您好,欢迎光临”·在路鹿和图片奋战的时候,门口的门铃突然响了··他抬头看去,这次来的客人状况可不怎么妙··“阿嚏,阿嚏”·刚进店门,穿着长衫的男子就一连打了两个喷嚏。
打完喷嚏后,他的左眼开始不住的流泪,鼻子上也流出了可疑的液体,让这个原本面瘫着脸的男子立时绷不住了··“给你,纸·”·见到男子的窘态,路鹿拿了一盒纸巾递过去。
男子接过纸巾,回给路鹿一个感激的眼神,结果这刺激的眼泪流的更多了,跟他面瘫的脸怎么都不搭调··于是,男子顾不得别的,赶紧从纸盒里抽了几张纸巾,草草的把各种不明液体处理完毕,才从这种窘迫的境地挣脱出来。
“谢谢,敢问这里是·经路鹿的指点,男子把用过的抽纸扔到垃圾桶里,然后梗着嗓子问出了这个问题··“这个,你先喝杯水吧,我一会儿就给你解释。”
路鹿一看男子,就知道他一定感冒了··即使他一直瘫着一张脸,也改变不了他眼泪哗啦啦的流的事实··男子控制的了自己的面部表情却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
不管他再怎么绷住脸,刷拉拉的眼泪也把他的气质给毁了··唉,感冒真惨啊··人类发展了这么多年科技仍然治不了一个小感冒,路鹿非常了解这种憋屈的感觉。
明明不是什么大病,就是死活好不了,而且浑身难受,这种感觉不能再糟糕了··男子的嘴唇干裂,说话的嗓音也不对劲,于是路鹿让男子稍安勿躁,自己给他倒了一杯水,等他喝水的时候转身去拿了他的手机,把他一早录好的录音播给男子听。
“这里是异世界,是一块红色的石头带你来这里的·具体原因在客人你的脑海里,请仔细回想,就能找到答案·”·随着客人越来越多,一遍遍的重复让路鹿感到自己都成了复读机。
直到他某天恍然大悟,才想起还有科技这个东西,于是他赶紧用手机录了音,才算从不断复读的折磨中解脱出来··“异世界,难怪我一出门就到这里来了。”
男子哑着嗓子道:“谢谢,容我仔细想想·”·说完了这句话后,即墨闭上了眼睛思考··不过即使如此,他仍紧紧抱着那一盒纸巾,因为他的眼睛还时不时地渗出眼泪。
因为重感冒的原因,即墨的头脑有些昏沉··花了比平常多一倍的时间,即墨才终于搞懂他究竟来了什么地方··就在刚才,他还对那个会说话的机器十分惊异。
他看的很清楚,尽管他一只眼睛泪眼朦胧,近乎于废了,但还是看见店主一直闭着嘴,声音是从他手里那个机器发出来的··而且他之前用的纸,雪白洁净,质地柔软,是专门用来擦手的,他还从未听过世界上有这种东西。
但如果是异世界,这一切就都可以解释了··对,他现在在异世界……·即墨被热毒弄得心烦意乱,也没丢掉他的智商··他想,他或许能在这得到一些帮助,比如,能让他的风寒稍微好一些的草药·在来这个叫便利店的地方之前,他正苦于风寒,难受地躺在石床上不想动。
由于锻炼自己的初衷,他这间建在荒山上的茅屋可没有厚厚的被子,只有一个石枕头,以及一床仅能蔽身的薄被··一天之前,在他还未染上风寒的时候,这点艰苦不算什么,有内力护体,他感觉不到冷,反而觉得温度正好。
但是当他染上风寒,这就是个大问题了··他一直以为,有了内力就不会得风寒这种小病,但是事实证明他错了··他一风寒就流泪的毛病,和小时候比起来,完全没有改变·他从小饱受风寒的折磨,每年必会染上两次风寒,雷打不动。
虽然不是什么大病,即使不吃药七天后也会好··但每次得病的时候他都会泪流不止,具体表现为一天左眼流泪,一天右眼流泪,第三天重新换过来,根本止不住。
一开始,他的父母还以为他是得病难受才哭的,只是小孩子脸皮薄,不好意思说出来,所以一时间,这对忙于生意的父母竟对他关心不已,陪了他好一段时间,确实令他感动了一阵。
可惜,好景不长··可能是他‘哭’的太惨,所以连他的几个姐姐也对他嘘寒问暖,包括一向跟他不对付的弟弟,也带着同情来看他了··在弟弟的大嘴巴下,很快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了他一生病就喜欢‘哭’的事。
这让他有了哭包的外号,人人都知道他即墨是个‘娇弱’的爱哭鬼,令他非常无奈··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我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想打人,是眼泪它自己流的·在智障弟弟的宣传下,即墨百口莫辩,干脆不去解释。
于是,一场嘲笑不可避免·虽然他事后把嘲笑他的人都揍了回去,但‘哭包’的外号还是伴随了他的整个童年,甩也甩不掉··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忍受由风寒带来的冤屈,即墨每到感染风寒就憋了一肚子火。
要是长此以往,他一定在这种极端的环境下心里扭曲··幸好因为他根骨清奇,是个练武的好苗子,所以被一个可疑的白胡子老爷爷收去,做了他的徒弟··白胡子老爷爷形迹可疑,但确实有真本事。
跟老爷爷修炼了一年,即墨明显感到自己体质变强了,至少,他原来一年必染两次风寒,但是修炼后,他从年初到年底都没有染上风寒一次··没有风寒缠绕,他的眼睛自然不会流泪。
这让他欣喜不已,只是他的脸一直瘫着,所以没有人能看出来罢了··两年后的某一日,老爷爷突然对他说,他已经把基础全教完了,剩下的要他看自己水磨工夫。
当知道修炼有成的那一刻,即墨非常欣喜··于是,他就开始撒欢的浪··两年的打坐让即墨爱上了修炼这项运动,所以他在一座深山上建了座茅屋,打算修为精进一些再出去。
·多年的习武增强了即墨的体质,一开始他也没出事,修炼的相当顺利··然而就在昨天,他突发奇想在瀑布下面赤身修炼,忍受寒流的冲击··他觉得瀑布的冲击能让他锤炼身躯,磨练他的意志,但他忘了现在是在深秋。
想当然,修炼结束后,他当晚就感冒了··时隔两年,久违的风寒让他头昏眼花··他几乎每走两步就会流一管子泪··风寒折磨的他浑身发冷,特别想找个大夫看看。
但是他所在的地方很偏僻,最近的医馆都要走半天才行··于是,他就一直忍到了早上··今天早上,他忍着难受,勉强劈柴烧了锅水,给自己灌了几口,这才恢复了点力气。
他本想下山看大夫,谁知走路的时候突然飙泪,不慎踩到了一块石头,等再次睁眼就到了这个奇怪的地方了··“店主,我想好了·你这里有治风寒的药吗”·“风寒,你应该是风寒感冒吧。”
路鹿思忖了下,道:“我这里有药,你稍等一下·”·第六十三章 ·跟即墨说了一声, 路鹿就回到房间翻出他的医药箱,从里面拿出一盒感冒药来。
“[感冒清热颗粒],用于风寒感冒,头疼发热, 鼻流清涕,咳嗽咽干……”他一字一句地看了适用说明书:“这些症状, 和那位客人表现的很贴切呢。”
“那就拿这个吧·”·路鹿拿着药盒走到即墨面前, 把[感冒清热颗粒]交给他,道:“这是我们这个地方的感冒药, 能治风寒的病·你自己看看说明书,和你的症状像不像,如果你觉得合适, 就把药拿走吧。”
即墨拿起药盒,路鹿又道:“在便利店里你是能看懂中文的, 但是到了你那个世界,文字翻译的功能就没有了,所以你打算吃这盒药的话,还是把[用法用量]记住了比较好。”
“麻烦费心了·”·即墨低声道了声谢, 就开始低头看说明书··因为眼睛不断流泪的原因,他时不时就得用手拂去眼边的泪··所以这拖延了他看说明书的速度,费了好一番功夫, 他才把说明书全部看完。
“是的,就是这种,那我拿走了·”·尽管店主说送他, 但即墨还是觉得白拿人家东西不好··即使是江湖中人,也没有占小便宜的习惯··于是他摸出一锭银子放到收银台上,算是买药钱,然后喑哑着嗓子再次道谢,才转身离开便利店。
“咳,我又回来了·”·回到自己的地方后,即墨打量四周,很快找到了那个送他去便利店的石头··把石头放入手掌心,他想了想,还是没有把石头随便一扔,而是仔细收好,以免以后还会有用到的地方。
[感冒清热颗粒]的用量,在离开便利店前他就记住了··为了验证店主说的话,他拿出那张说明书,结果果然如店主所说,上面的字他根本认不得了··既然说明书没用,他就回屋把说明书塞到炉灶里,眼见它烧成灰,才从仍然热乎的铁锅里舀了一瓢热水,准备用这个送药吃。
“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两次·”·“这就是说,我每天早晚各喝一袋就行了·”·习惯地用手帕抹去眼泪,即墨找出一个木碗,然后用手撕开一袋[感冒清热颗粒],把整袋颗粒都倒进水里。
滋~·在入水的那刻,一阵刺鼻的药香味从水里飘出··即墨艰难的用鼻炎的鼻子闻见这股味道,出乎他的意料,来自异世界的药物虽然包装奇怪,但用热水泡开后,诡异地和他这里的中药类似。
“连颜色都挺像的,一股土渣子色·”·即墨嘀咕了一声,捏起一只筷子在药里搅了搅,想让颗粒在水中融化的更充分··在他觉得差不多时,他一手握住木碗,闭眼就往嘴里倒,一口气就把药尽数咽了下去。
“不可能啊,药得味道怎么会如此好喝”·一碗药下肚,即墨眼中尽是不可思议之色··长年服药,没有人能比他更熟悉药的味道。
但是,明明药汤的颜色看起来和中药没什么区别,闻起来也十分相似,但喝起来,这碗黄不拉几的药汤竟然有股甜滋滋的味道·而且他可以确定,这味道不是简单加了糖可以形容。
“唉,这真是药吗不会是蜜水吧”·即墨心中充满了怀疑,但是想想便利店的神奇之处,他相信店主是没有必要欺骗一个远道而来的可怜人的。
于是他往杯子里又加了瓢水,匆匆涮了涮杯子,把残余的药汤喝完,又考虑起下山的事··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喝完药大概能好点,但是生了病,就不能再盖这样单薄的被子了。”
即墨瞟了眼床上硬邦邦的床单,能冻死人的夏凉被,深感如果不换被子今晚会冻得更严重··在风寒的折磨下,他痛定思痛,忍着身上的不适,运气轻功往山下奔去。
虽然医馆离山上远了些,但是附近的农户还是挺多的··他想找一家农户,用银子换几床暖呼呼的被子,今晚他可不能再冻着了··至于修炼,还是等他好了再说吧。
忙活了大半个上午,临近中午的时候,即墨终于搬着两床被子气喘吁吁地上了山··原本只是搞床被子的事,他不应该耽误这么久··但是此地贫瘠,大多数农户家里贫穷,只有一床用来御寒的被子,可不敢给他。
所以他敲了数家,最终是在一个富户那里要来两床,付了银子··“呼、呼,一生病,连搬床被子都觉得费劲·”·做了一上午体力活,即墨出了一身薄汗,感觉风寒都好了些。
他坐在床上思忖,怎么想都觉得是药起作用了··可惜他静坐了一会儿,身上又开始发冷,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只穿着一件薄衫··为了锻炼自己,茅屋里只有简单的几件衣服。
无奈之下,即墨只好用被子把自己裹紧,免得再度着凉··便利店·目送即墨离开,路鹿的心里充满了同情,因为这位仁兄直到走到门口,都一个劲地打喷嚏流泪,那样子着实难受。
即墨的事给路鹿提了醒,现在天气转凉,他也要注意身体的保暖,不然即墨同志就是他的前车之鉴··默默从房间里找了件了毛毯披上,路鹿回到便利店继续看他的照片。
·直到到了洗漱时间,他才收拾一番回去休息··“丁铃铃铃——丁铃铃铃——”·一大早,路鹿就被闹钟吵醒··等他关掉闹钟,手机的铃声又响了。
对待手机,他可能不能像对待闹钟一样粗暴··还没完全清醒过,路鹿抄起手机,迷迷糊糊地问:“喂,你好,请问你是……”·“哎,是小鹿啊,我是你二姨。
明天我要和你叔出去一趟,照顾不了我家妙妙了,我和你叔商量,能不能把妙妙放你这儿寄养一段时间,等我们回来就接它回去·”·“妙妙妙妙是……”·“嗨,妙妙,妙妙就是我们家那只猫”·“猫,好…行,那就放我这儿吧。”
路鹿想也不想应道··“好,那谢谢咧,那我和你叔就去了,下午我就把猫送你那儿·还有妙妙的生活用品,我都一起送过去·”·“行,二姨,没事我挂了。”
“没别的事,你继续忙吧·”·随着嘟的一声,手机就断了线··路鹿没注意他刚才说了什么,扔掉手机继续爬下去睡回笼觉··然而他刚躺下一会儿,就和火烧眉毛似得腾起坐起身来,他现在才清醒过来,想起刚才他说了什么。
“啊啊啊,我怎么能答应收留一直猫呢我家里还有一只老鼠啊”·路鹿看了眼在滚轮的仓鼠,继续崩溃中:“就算是仓鼠也不行啊”·有事缠身,路鹿是彻底睡不着了。
他从床上起来,也懒得再出门··洗漱了一番后,他从货架上拿了个菠萝面包拆开吃,一边吃一边想二姨怎么会选择把猫放他这儿··“半大小子办事不牢,二姨也不怕我把它家猫养死。”
路鹿牢骚了一声,深怨自己说话不经大脑思考,他决定以后再也不再没睡醒的时候说话了··“说到底,还是我是个无业游民,空余时间最多吧·”·路鹿越想越是这样,他的亲戚朋友们都有稳定的工作,只有他是个自由职业者,所以在他人看起来空闲时间最多。
“可恶,自由职业也是职业啊·”·路鹿深知亲戚们没让他帮忙看小孩就不错了,于是他很快止住了抱怨,在室内锻炼了一阵,就眼巴巴地等着下午的那只猫来。
“您好,欢迎光临·”·推门进来的是一个风尘仆仆的女人,怀里抱着一只猫窝,路鹿一看就知道是二姨来了··于是他赶紧让二姨坐下,接过她手中的一大堆东西,听她讲怎么养猫。
“我们家妙妙,是特别乖的一个小姑娘·它平常很乖,不用多费心,你要是有时间就跟它玩,没时间不搭理它也没事,你就先养一段时间,过阵子我就回来接它,没什么特别的麻烦。”
大姨交代了一下养猫的事宜,就匆匆的走了,留下路鹿风中凌乱,和坐在柜台上的猫大眼瞪小眼··“又多了一只·”路鹿叹气道:“一只也是养,两只也是养。
希望它别和鼠标打起来·”·抱着猫进了卧室,妙妙不一会儿就从路鹿怀里爬出,埋到自己的窝里不动了··看到妙妙没动静,路鹿也不去管它,自己画起来图。
当他画好后,妙妙还是安安静静的,没有发出一丝多余的声音,让他十分清静··“你看看人家猫,比你安静多了·”·路鹿批评了一下制造噪音的鼠标,得到后者无辜的眼神。
“家里来了一只猫,你以后老实点,免得被人家吃掉·”·知道鼠标能听懂人话,路鹿提醒了它一声,就蹲下身去看妙妙··如同大姨所说,妙妙真是非常乖的一只猫。
妙妙身上的毛是一种漂亮的米色,被大姨打理的十分靓丽,尤其是它身上还套了一件米色的毛衣,这让它显得更好看了···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呦,还是只折耳猫,就是太安静了。”
路鹿自言自语道:“不过安静点好,猫宅点没什么不好的·”·第六十四章 ·路鹿摸了摸折耳猫的猫毛, 结果它只是轻轻晃晃脑袋,又恢复了原状。
路鹿觉得妙妙可能是累了,也可能是因为不熟悉新环境,所以才如此安静··于是他就不再打扰它, 而是离开了妙妙,直到晚餐时间才端着猫粮放到它的眼前··“开饭了, 赶紧吃吧。”
闻到猫粮的香味, 折耳猫才慢吞吞地从猫窝中出来,乖巧地吃着猫粮··很快, 在路鹿的黄焖鸡才吃了一半的时候,折耳猫就把猫粮全部吃光,然后由回到窝里趴着去了。
“你还饿吗要不要来点黄焖鸡”·路鹿端着黄焖鸡到妙妙面前, 夹了一块想喂给他··当筷子伸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他不知道猫该吃什么, 于是赶紧把筷子伸回去,以免喂了猫不该吃的东西。
“喵~”·可能是黄焖鸡的香气逼人,折耳猫终于有了点反应··它朝路鹿喵喵叫着,让路鹿的心都软了, 他想要不然给折耳猫喂点·只是一点,应该没问题吧·路鹿挣扎了半分钟,最终还是决定按科普来。
于是他上网搜索了一番, 为难地朝折耳猫道:“上面说猫能吃肉,但是不能吃盐要不这次咱先不吃,下次我给你买不加盐的鸡肉”·妙妙仿佛能听懂人话, 路鹿这么一说,就不再叫唤了。
这让路鹿松了口气,他本来还想,如果妙妙仍然叫唤,他就把鸡块用清水洗几遍,然后再喂给它吃··既然折耳猫不再坚持,他就不要再做多余的事,老老实实地度过这几天,等二姨回来了,再把猫健健康康的交会她手上,到时候回家了的猫想吃什么都有。
如今是秋天,天气越来越凉··即使猫身上有一层不算薄的毛,也难免会感到几分冷··察觉到折耳猫有睡觉的意识,路鹿就拖过一个小摊子,轻轻地盖到它的身上,防止它冻着。
“安心睡吧,过几天你的主人就会回来了·”他轻轻地道··把猫安顿好,路鹿继续扒他的黄焖鸡··结果他刚吃完鸡,就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回头一看,发现鼠标偷偷地跑到了猫窝前,竟然大胆地伸出爪子摸折耳猫的胡子··小东西,你这可是在撩虎须啊·你是一只仓鼠,心里能不能有点B数·鼠标大胆的举动让路鹿心里一颤,他赶紧把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提溜走,免得它继续在猫前面晃荡。
虽说现在的家猫都不捉老鼠,但谁知道它会不会因为好玩一爪子把鼠标拍死··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隔离两只动物好了··把鼠标提溜回窝,路鹿出门去扔黄焖鸡的盒子。
结果他刚一回来,就看见鼠标又溜到折耳猫身边蹦跶··而且这次鼠标比之前还过分,因为它趁折耳猫趴着不动,顺着摊子爬到了折耳猫身上··鼠标蹲在折耳猫身上,用爪子扒拉着妙妙的耳朵。
看它那嚣张的小样子,路鹿莫名地不爽··“嘿,猫不理你,你还喘上了”·虽然一只猫被一只仓鼠欺负很奇怪,但路鹿就是觉得,这是鼠标在欺负折耳猫。
原本安静的妙妙被烦的一直喵喵叫,身体也微微抖动,想要把仓鼠晃下来··见妙妙晃得十分费力,路鹿就帮了它一把,把鼠标拎下来放到一边,妙妙这才重新恢复了安静。
被路鹿拎下来,鼠标还不老实··见状路鹿干脆把它关了禁闭,锁上了笼门,让仓鼠不能再溜出来逗猫··“六点多了,又到了开店时间了·”·关上房间的门,路鹿走到店门口,把安闲离开时挂上的牌子拿下来。
当‘暂停营业’的牌子取下后,宋程立马就出现在门垫处··路鹿朝他打了个招呼,两人就开始各干各的,互不干扰··“嗨,路鹿,最近过的怎么样”·路鹿一看店门口,许久不见的赵雪来了。
最近赵雪没有光顾便利店,他也略有些担心··因为赵雪是末世位面的人,是在刀口上拼生活的,所以她许久不来,他就担心她会不会出了什么事··“我过的挺好的,倒是赵姐,最近你怎么都不来了”·“这个啊。”
赵雪叹了口气:“我也想多来·红石有冷却时间,错过了它也不会把时间积存下去·你说这几天浪费了多少次机会,我原本能拿多少物资但是我有一个任务脱不开身,根本抽不出空到这里来。”
“还是这两天,任务好不容易结束,我才抽出时间来这里,就是为了拿点吃的·”·“你知道没有便利店,我最近吃的有多差劲吗”·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在拥有便利店之前,赵雪他们天天啃面饼都能接受,甚至吃顿没有火腿肠的方便面都是改善生活了··但是有赵雪时不时搞来的物资,他们的小队开始过上了时不时就有肉的生活。
所以,现在一旦断了粮,他们都苦不堪言··尤其是时不时就在便利店开小灶的赵雪,她更是难以忍受这种空有宝山却不能动的生活··于是任务一结束,她就赶紧抽出身来到便利店,想赶紧搞点好吃的。
“路鹿,这些你拿着,反正在我们那儿也用不着·”·赵雪往收银台上扔了一个包裹,路鹿打开一看,里面满是珠宝首饰,宝石中钻石尤为多··“谢谢赵姐,如果有时间,能不能帮忙带点银条”·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银条,行,下次我就给你带来,这东西随地都是,根本就没人捡。
对了,你要不要点金子,在你们这儿,也是金子比较值钱吧”·赵雪一边挑选商品,一边对路鹿道··“不用·”路鹿知道金子在末世有用,就拒绝了赵雪的好意:“我的钱够用了,要银子不是为了换钱,你有空光带银子就行了。”
“好,我一定记得·”·在末世执行任务的时候,赵雪就无数次在心里描摹这次来了她要吃什么··所以虽然想要的很多,她还是很快就把商品都选好了。
用特意从末世带的麻袋装起来,赵雪开了一盒猪肉罐头,另外向路鹿借了碗,开了盒辛拉面就泡着吃起来··“呼噜呼噜~呼噜呼噜~”·赵雪大口吸着面条,动作非常豪放。
辛拉面的味道挺辣,但是在嗜辣的人面前,这点辣根本不算什么··所以赵雪吃的无比惬意,甚至还觉得味道淡了点··“喵~喵~”·在赵雪吃的正畅快的时候,房间里突然传出一声微弱的猫叫。
猫叫的声音很小,但在久经末世历练的人耳里,这声音已经很有存在感了··于是赵雪喝了口汤咽下面,好奇地道:“路鹿,你这儿什么时候又多了只猫上次来你这里还只有仓鼠。”
“嗯,那只猫是我二姨的·他们有事要出远门,所以把他们家的猫先寄养在我这里,等他们回来了,就会把猫领走·”·赵雪噢了一声,就没在多问。
显然她也知道,路鹿整天呆在便利店,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而自由职业者,显然是亲戚朋友们遇到事情最爱拜托的对象了··“这猫,可不好养,有的非常闹腾。
你不理它,它就一直闹你,闹起来可烦人了·”·赵雪似在回忆什么:“不过养猫的乐趣还是大于闹心的·既然有这个机会,你就好好养两天,养熟了就会觉得它挺可爱的。”
“乐趣没觉得,但是闹心真没有·”路鹿道:“妙妙自从来了我这儿就十分安静,被仓鼠欺负到头上都不理·你不理它,它就一动不动地躺在窝里,也不闹腾,直到饭点才出来吃饭,一吃完就又窝回去了。”
“嗯这只猫很文静啊·”赵雪道:“你亲戚养的猫是什么品种的,怎么连动都懒得动”·“应该是折耳猫,它的耳朵是折的。”
“果然·”赵雪笑道:“我就想是折耳·”·“折耳猫怎么了这种猫都很喜静吗”路鹿好奇地问道。
“嘛,没事的时候折耳猫还是挺活泼的,但是一生了病,它们就变得安静了·”赵雪道:“很多折耳猫都有骨骼病,天生的,没法治·”·“遗传病”·“对,就是遗传病,从基因上带着的。
一旦发病,折耳猫就会非常痛苦,一动就会加重它的痛苦,所以一到这时候猫就就会变得‘懒散’,经常坐着或者躺着,以此减轻自己的痛苦·”·“怪不得……”路鹿低语道:“妙妙今下午一直这样,不会是病了吧”·“如果它这两天一直是这样,那大概就是了。”
赵雪的脸上流露出一丝罕见的同情:“这种猫发病率很高,一旦出现异常,那差不多就那样了·所以如果你真的喜欢猫,那最好不要买这样的,要不然猫发起病来你会心疼,得不偿失。”
“唉,也不知道二姨知不知道这事·”·有些人养猫就是为了玩,路鹿不知道二姨是怎么想的··等二姨回来,他还是向二姨说一声好了,要不然妙妙真的挺可怜。
看二姨的样子,她也是疼这只猫的··不过,赵雪为什么会这么懂猫呢·“赵姐,你也养过猫吗”·路鹿问了出来。
第六十五章 ·“养过·”·赵雪拆开手边的罐装啤酒, 给自己灌了一大口··“不过在末日刚来的时候,它没熬过去,变成丧尸猫了。”
“抱歉·”路鹿歉意道··“没事,这还算好的了, 至少它走的很安详·”赵雪深深地叹了口气:“那些活着的猫,不是被丧尸吃了, 就是被它们的主人煮了吃。
猫肉并不好吃, 但是饿昏头了,人还管什么呢”·说到这儿, 她苦笑道:“其实我很庆幸,它在末世刚来的时候就变丧尸了·要是它还活着,我怕自己也会煮了它。”
面对路鹿的不解, 她道:“真饿极了,谁还管那么多历来荒年都有吃人尸的, 人都能吃得,更别提一只猫了·”·虽然赵雪不想承认,但到了危机关头,她真可能吃自己的猫。
这无关残忍, 只为生存··赵雪依稀记得高中时学过一篇文章,为了度过荒年,信佛的母亲亲手把肚子里没有几粒米的母鸡掐死, 就为了让她的孩子能吃一口肉··为了活下去,这位母亲宁可背叛坚守了无数年的信仰。
当时她还不理解,觉得母亲牺牲的太不值了··只有一只鸡, 分给一大家子,就那几口能起什么用·但是现在她知道了,一口肉都有可能让一个人从饥馁中苟活。
那位母亲做的,比盛世的一千一百顿饭还要珍贵··从回忆中回过神来,赵雪又道:“有时候真挺羡慕你们的,能有空闲养猫,养养动物什么的·”·“末世一来,不管跟宠物再亲,主人连自己都养不了,哪有多余的粮食养宠物。
它们最后不是成了食物,就是饿红了眼,把主人吃了独自逃命,都是为了活啊……”·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赵雪摇摇头,不再说话,似是浸入了回忆中。
而路鹿也走回收银台,把空间留给赵雪,让她慢慢回忆··“您好,欢迎光临”·紧跟营业- xing -门铃后面的,是一阵清脆悦耳的声音:“店主,我又来啦”·“欢迎,你今天想买什么东西”·走进的店门的是李卡拉,她穿得是相当科技风的紧身服,带着浓重的金属色彩。
尽管是非常紧束的衣服,被完美勾勒出来的身材也不显色情,而是一看就让人想起了电影里各种高大上的未来人··“店主,我这次来还是为了取材的·”·一提起小说,李卡拉就喜形于色:“我前几天把旧小说写完,改掉了那些不合理的bug。
这两天我在做新小说的大纲,等过几天理好了思路就开始写·”·李卡拉想起上一本小说后期的评论就感到愉快··在小说的前半部分,评论区里尽是吐槽和骂她的。
但是到了小说后期,她把女主用‘名贵’的垃圾袋手提包和男主穿汉服的bug一改,小说就没了之前的荒诞,反而多了几分复古的风味··等到她学完了《古代史》这门课后,她写得东西就更合理了。
看最近的评论,大多都是夸她的··还有读者认为她一定是从古代穿越过来的,要不然写得小说不会这么真实··读者的表扬让李卡拉十分开心,也不免有了几分得意,因为她也觉得自己后半部分越写越真。
不管怎么说,她可是真的‘穿越’到古代,好好见识过一番的人啊·丢下这些激动不提,李卡拉怀着兴奋,开始缠着路鹿问更多的关于‘古代’的事。
至于宋程,她也知道这位小哥要忙于考试,所以不去打扰他··经历了半个小时的盘问,李卡拉终于问到了足够多的东西··于是,她也找了张桌子坐下,然后掏出她心爱的笔记本,把刚才听到的东西都原原本本地记了上去,作为以后写作的素材。
“咦,这位姐姐,你也是古代人吗”·不一会儿,李卡拉合上了笔记·她抬起头来,看到了喝闷酒赵雪··“古代”赵雪咽下酒:“小妹妹你是未来人”·“嗯……是的。”
走进一瞧,李卡拉才发现赵雪的衣角上还占着点血,这让她有些畏惧··在犹豫了一会儿后,取材的心理站了上风,于是她才鼓起勇气问道:“请问,您是什么职业的平时都做什么”·“我啊,应该算是佣兵吧。”
赵雪想了想道:“平时在基地接取任务,负责搜救,清理城外的丧尸,然后用得到的任务点换取食物和装备·”·“搜救…丧尸,这和我在《古代史》里学的不一样,听起来倒像是电影和游戏里的发生的事。”
李卡拉思考了两秒,然后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个,您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吧”·“你说店主我跟他当然不是一个世界的。”
赵雪道:“我所在的位面爆发了生化危机,遍地都是丧尸,可没有这儿这么安逸·”·赵雪的回答勾起了李卡拉的愧疚,于是她不敢再问,悄悄缩回了原来的座位,重新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起来。
“喵~”·“喵~”·房间内,妙妙又艾艾地叫唤开··路鹿打开门一看,只见折耳猫仍然趴在窝里,一动不动,只是猫嘴里叫唤不停··“你是饿了还是冷了”·路鹿试探着盛了一碗猫粮放到它面前,结果折耳猫连闻都懒得闻,继续哀叫,路鹿就知道,原来它是痛了。
·“赵姐,折耳猫不动也会痛吗它怎么叫唤的这么厉害”·担心折耳猫哪里出事,路鹿一把抱起折耳猫,把它抱到赵雪面前,想向她讨个主意。
“这个呀,它不动也会疼·”赵雪道:“只要得了病,它后半生也就这样了·要是你不忍心,就带它去医院吧·虽然这种病治不好,但是吃药能缓解它的痛疼,让它好受点。”
“谢谢,我知道了·”·路鹿有些沉痛,他第一次知道动物也会和人一样患上绝症··看着眼前的猫,他无法想象每一步都痛是什么感觉,或许像小美人鱼,步步都是在刀尖上跳舞吧。
“咦猫”·听到喵喵的猫叫,李卡拉动了动耳朵,抬头果然看见一只猫在盯着她,只是叫的有气无力··“店主,这是你的猫吗长得好可爱”·李卡拉凑到路鹿跟前,小声地请求道:“店主,我可不可以摸摸它”·“摸吧,不过动作轻点,这猫病了。”
路鹿稳稳地抱着猫,让李卡拉摸··初次在现实见到猫这种生物,李卡拉兴奋地不能自已··她小心地伸出指尖点了点小猫的耳朵,妙妙也喵喵叫了两声,让李卡拉更激动了。
“可爱,小猫太可爱了·”她开心地道:“我在星网上有一只虚拟宠物,也是猫的形象,但是没有这只小猫好看·”·怀着一腔喜爱之情,她又点了点折耳猫的耳朵,结果这次猫不叫了。
李卡拉疑惑地看向路鹿,路鹿把折耳猫的病症告诉了她··在得知折耳猫得了不治之症,每动一下都懂得要命的时候,这个感- xing -的小姑娘差点哭了··“对不起,我,我不知道它患了这种病”她带着哭腔道:“我刚才碰了它两下,它不会觉得痛吧”·“不,其实你不碰它,它也会疼。
这是骨骼病,你摸的那两下没事·”路鹿安慰道:“我想问下,你那里有没有治这种病的药,如果能给它吃,或许能让它不这么疼·”·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骨骼病,是基因疾病吗”·得到路鹿肯定的答复后,李卡拉呆呆地站了一会,然后突然拍了拍脑袋,在手腕处的一个黑环上按了一下,接着一个银白色的金属箱子就从黑环处弹了出来。
“基因病,让我找找,治疗基因病的药……我放哪里去了呢”·李卡拉在凌乱的箱子里四处翻找,翻了半天后,她才终于从一张红色的药物下找到了一颗药丸。
她捏起那张白色的小药片,举着对路鹿道:“就是这种药,它就是治疗基因病的·”·“等等,只吃一个药片就能治疗基因病这是什么原理”·“具体什么原理我也不知道,我又不是开发这种药片的人。”
李卡拉小声嘟囔了一句,还是认真解释道:“在未来,人们都经常优化自己的基因,所以未来人不论是长相还是智商都比古代人强·”·“要是我们那儿的人能穿越回古代,个个都是你们这儿的天才。
只要肯学,他们学习古代的知识是毫不费力的·”·长长的古代史,李卡拉只学了半个月就掌握了七七八八··在古代,这种速度是不可思议的,但是在未来,这是稀松平常的事。
“另外,虽然基因优化能让每个人都变得聪明漂亮,但优化基因这种事还是存在许多风险的·”·“为了防止基因崩溃,科学家开发除了修复基因的药品,能够稳定基因,防止不断优化基因的人们突然猝死。”
“基因修复片,就是这种药的名字了·”·“原来是这样·”路鹿点头,但还是存在疑问:“但是这种药是跟人吃的,妙妙是猫,吃了不会有事吧”·“不会的。”
李卡拉小声道:“基因修复剂比你们这儿的板蓝根还万能·不管什么生物,没事吃一片基因修复药都不会有事·小猫又开始疼的叫了,店主你快把药喂给它吧。”
第六十六章 ·“好, 这药口服就行”·虽然片状的药物显而易见是吞的,但路鹿怕未来的药物吃法和现代不一样,还是问了一问。
“嗯,直接咽下就行·小猫很小, 如果它咽不下去,可以喂水·”·就在说话间, 路鹿怀里的折耳猫就疼得抖了几抖··见状, 路鹿赶紧找来它的食盆,往里面倒满水。
然后, 他不顾折耳猫反抗,硬是把药片给它塞了进去··“喵~喵呜~”·冷不丁被塞了一个药片进去,折耳猫很不高兴, 于是它不停地喵喵叫着表示反对。
但它叫着叫着,就开始发现, 它好像不那么疼了··咦这是怎么回事呢·生自地球本土的折耳猫,智商自然没有来自异世界的仓鼠聪明。
但是被喂了来自未来的‘基因修复剂’后,折耳猫的智商被大幅度优化··在药效完全发挥的现在,它的智商已经达到人类三岁小孩的程度了··所以, 虽然折耳猫不大明白,但它隐约能感觉到,是它眼前的两个人类帮了它。
强迫折耳猫吞下药片,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分钟··见到折耳猫还恹恹地趴着,路鹿开始有些不安··“卡拉,这就好了吗”·“药效一分钟就能奇效, 但是给猫吃……我还没试过,要不然我们再等等”·虽然对自己的药很自信,但李卡拉还是担心眼前的小可爱受不了药效,一命呜呼。
等见到折耳猫精神地伸出爪子,不老实地在路鹿怀里扭动,她才放下心来,确定‘基因修复剂’治好了折耳猫··“店主,猫猫已经好了,没事我就先回去了。”
李卡拉摸摸折耳猫的耳朵,依依不舍地踏出了店门··在临走的时候,她没忘记再买一瓶墨水··说来不好意思,虽然她很珍惜,但在不久之前,她还是失手把墨水瓶打破了。
无奈,她只能忍着心疼,又在便利店里拿了一瓶墨水··她本想用营养液付钱,但店主说已经用了她的药,不能再收她的钱,所以坚决不肯收下··在她离开前,店主还塞给她许多小零食,据说都是甜的。
·李卡拉不知道这些零食都是什么味道,但是里面有她最喜欢的黄油面包,她就心满意足,觉得非常幸运了··今天摸了软软猫,还收到了好多好吃的天然食物,果然是幸运的一天。
回到家里,李卡拉打开笔记本,用笔把今天发生的事一笔一划的记了上去··在纸张的最后,她用蓝色的墨水绘制了一只可爱的小猫,以它作为日记的首尾,才满足地合上本子。
“唔,写日记,整理素材……这些都完成了,接下来是练字·”·李卡拉拍了下脑袋,这次她小心地把墨水瓶收好,以免再犯同样的错误。
然后,她从抽屉里抽出一张仿古纸,把仿古纸在桌面上铺好,接着换上仿古笔,一笔一划的在上面练字··“叮咚~您有一个订单~”·李卡拉正练着字,她的个人终端就弹出了一则信息。
她打开一看,她挂在网上的练习作有人买了··买家出价1星点买她的练字之作,这让她感到有些意外··她以为,就她那烂字,是没有人愿意买她的字的。
照实算来,一张仿古纸要5星点··1星点一张还收不回买纸的成本,但是能有人喜欢她的字,李卡拉就觉得高兴··“现在一张字能卖1星点,等我的字练得更好,到未来就能卖5星点一张了。”
李卡拉掰着指头盘算道:“这样我买纸的成本就能收回来,以后写字就不用钱了·”·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她为她的发现沾沾自喜,或许除了写小说,以后她还能当个钢笔书法家呢。
把一堆类似曲奇饼干的零食塞给李卡拉,路鹿才肯放她出店··说实话,他真心感谢李卡拉··如果今天不是她来,折耳猫还不知道要遭多少罪··李卡拉才走了一会儿,路鹿手中的折耳猫就开始不安分的挣扎。
见到猫扑腾的厉害,路鹿就顺势把猫放到了地上··结果他刚一松手,折耳猫就噌地一声迈开腿跑了起来··只见它绕着便利店跑了三圈,这才减缓了速度,又忽地一声朝房间里冲去。
“妙妙这是困了吗也是,虽然身体好了,但它也没睡多久·”·觉得折耳猫身体好了应该没什么大事,路鹿就整理了一番货架,接着回到收银台上抽了一本书看。
当时间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后,便利店的门铃适时响起,门口又出现了一个不认识的客人··“你好,欢迎光临·”·看到新来的客人有些拘谨,路鹿就朝他打了声招呼。
感觉到路鹿没有赶他走的意思,新来的男孩子才慢腾腾地往前挪动脚步··只不过,他刚挪了两步,脸就腾地一下红起来··最后,他忐忑不安地站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
路鹿仔细一看,才明白究竟发生了怎么一会儿事··路鹿低头看去,男孩走过的地方都有一个乌黑的脚印··而男孩身上,也全是脏兮兮的,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
整体来说,一看这个男孩,就能知道这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还是穷到连身体都不能清理干净的孩子··“没事,过来吧·”·路鹿轻声道:“你来这儿想买什么东西用什么都行,我们这儿什么都收,不仅是钱币。”
“我,我……”·听到路鹿的解释,男孩稍稍放松了些,但他仍然很拘谨地道:“请问,您这里卖麦子吗”·男孩说着,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他偷偷瞄了眼自己的手,手上满是脏污··于是他把手背到身后,想要以此掩盖手心的不洁,只可惜他浑身都是脏的,怎么掩盖都没用··“麦子,你想要什么样的麦子是泡茶喝的大麦茶,还是可以食用的麦子”·路鹿的回答让男孩有些不解,他头一次听到麦子还有除了吃以外的用途。
不过当他彻底弄明白路鹿说得话后,他就感到震惊了··茶,那不是贵族老爷才能用的东西吗为什么这家店竟然会有·他,究竟踏入了一家什么样的店啊·男孩被店里有‘茶’卖震住了,所以他一时间没想到麦子为什么可以做茶。
在知道店里有茶卖后,他就深感自己来错了地方··他没管明显和自己世界画风不搭的摆设,朝路鹿鞠了个躬,就想赶紧离开这家店面··“等等,你停下,你还没告诉我你想要什么麦子呢”·“麦子,就是普通的麦子。”
他捏着手指道:“老爷,我没有钱,赔不起您的地摊,还有洁白的瓷砖·”·“你想什么呢这些洗洗就行了·”路鹿哭笑不得地道:“普通的麦子,就是能食用的那种还有别的特殊要求吗”·“没,没有了。”
汤姆悄悄看了路鹿一眼,眼前的老爷并没有因为他踩脏了他的地摊发怒·或许,他今天是遇到一个好心肠的老爷了·觉得自己的猜测靠谱,汤姆也不知道从哪里借来的胆子,用蚊蚋般的声音道:“老爷,我的妹妹病了,病的很重,她非常想吃麦粥,我就出来给她找了。”
“知道了,下次你可以大声点·”·汤姆的声音实在太小,要不是路鹿修炼法术,精神力有所提高,否则真听不清汤姆究竟在说什么··看到路鹿离开收银台,在货架上翻找出一样东西,汤姆不禁捏紧了手指。
等路鹿把一袋绿色的东西交给他时,他讷讷地问道:“老爷,这、这是什么”·“雀巢优麦,就是普通的麦片·用水泡开,大概也可以当麦粥喝。”
路鹿朝他解释道:“你妹妹病了,应该喝不了硬质的麦子·再说开火煮粥也麻烦,这个只要有热水,就能直接泡开·”·怕男孩不知道怎么用,路鹿就指导他把包装撕开,然后指着包装里的一包包麦片道:“这里面每包都有一袋麦片,总共十袋,一共二百五十克。
想喝的时候就沿着那个缺口撕开包装,把袋子里面的东西倒出来,就能泡水喝·”·“我知道了,谢谢老爷·”·明白路鹿并没有伤害他的意思,汤姆的胆气也变大起来。
怎么说他也是在贫民窟生存的孩子,在知道自己基本安全后,不至于连这点胆色也没有··把手里捏着的银色小袋扔进绿色袋子里,汤姆犹豫了几秒,最终还是从兜里摸出几枚铜币,红着脸把它们递给了路鹿。
·“老爷,请收下吧,我知道这点钱买不了麦片,您就当这是我借您的,我,我以后会换的·”·没等路鹿反应过来,汤姆把铜币放入路鹿手中就转身跑开。
等路鹿回过神来后,汤姆已然从店里跑出去,连个影儿都不见了··“这小子,真是……”·路鹿摇摇头,还是把汤姆给他的铜币收好··虽然铜币不值钱,但怎么说也是一个故事。
路鹿拿起铜币瞧了瞧,诧异的发现铜币意外的干净··和男孩脏兮兮的手掌不同,男孩给他的铜币整洁锃亮,在灯光下还闪着光,就像刚出炉的新钱一样,闪闪发亮。
“他不会把这些钱都磨过吧”·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路鹿心中立时闪过这个念头··第六十七章 ·磨过的铜币会有明显的缺损, 而这样的铜币很多商家都不会收,所以汤姆并不会这样做。
他只是用衣角细细地把铜币擦了很多次,让它们显得崭新··这样,看在这亮晶晶的份上, 那些卖粮食的老板才不会把他赶出去··或许还能心情大好,答应他用几枚铜币换一捧麦子的请求。
他原本是这样的打算的, 而现在, 他已经不需要这样做了··从便利店回到他原先站得地方,汤姆小心打量了四周, 并一点也不慢地脱下外衣,把麦片塞进了衣服里,裹得严严实实, 这才抱着包裹往回走。
五百米……·四百米……·千万不要被人发现··汤姆警惕地穿过贫民窟,低头哈腰地路过无数帮派青年··他的包裹虽然有些弧度, 但包裹破破烂烂的,想来里面装的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那些青年并没有多问,很容易就放他过去。
“嘿, 汤姆,你的衣服里包了什么东西,怎么看起来鼓鼓的”·在刚站在家门的时候, 他的邻居山姆突然从旁边凑过来,吓了他一跳··“没什么,是一些剩饭。”
汤姆强作镇定道:“是好心的老爷们施舍的, 刚好够我和妹妹吃一顿,没有多余的了·”·“哼,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听到汤姆的回答,山姆愤怒地挥了挥拳头:“我怎么会觊觎那一口食物,你妹妹才那么小,我不会抢你们的食物的”·呵呵,谁知道呢·尽管山姆表现的很真实,但汤姆仍然有几分不信。
不是汤姆喜欢猜忌别人,而是在贫民窟呆久了,他无师自通学会了在这儿生存的第一要义——警惕··无论对方表现的多实诚,嘴上说的多好听,都绝对绝对不能相信。
他的母亲,就是被一个来自贫民窟的骗子骗走了仅有的钱,他们一家才最终流落到贫民窟里··汤姆不动声色地和山姆打着太极··而知道从汤姆这里得不到好处,山姆在闲扯了一阵后,也无奈地悻悻而归。
确认山姆远去,汤姆才栓门关窗··最后他从窗缝处确认周围没有别人,他才谨慎地打开包裹,小声地唤醒了妹妹:“安妮,你看,我给你带麦子回来了·”·“麦…麦子……”·安妮坐起身,艰难地道:“汤姆哥哥,安妮想喝麦粥。”
“好,哥哥这就给你做·”·看到妹妹虚弱的样子,汤姆不禁红了眼眶··安妮这两天发了热,额头很烫,而他的母亲也是被一场发热带走的。
在母亲没有病逝前,家里主要靠母亲给人家洗衣服度日··而他,为了帮助家里,也经常会在市场里捡一些别人不要的垃圾,几颗钉子、一颗纽扣,或者是几块碎布,用这些破烂换几个钱,由此补贴家用。
母亲在的时候,他们过得虽苦了点,却还能吃饱··但当母亲也随父亲离开了他们,这一家的生计就全压在了汤姆这个十岁的男孩身上··他在捡破烂之余,还要照顾妹妹。
这样一天天的,日子也竟混了过去,两人就这样过了半年,直到安妮也不幸染病··染病,对于不幸的两人简直是晴天霹雳··汤姆一个干苦力活都没人要的孩子,连饭都吃不饱,自然也买不起药。
好在,安妮的运气比她母亲好点,竟然在没有药的情况下熬了过去··只是她在生病几天一直嚷嚷着麦粥,当她好不容易好了,汤姆想给妹妹补补,顺便满足一下她的愿望,这两天就四处寻思麦子的事。
而现在,经历了一番曲折,他终于把麦子弄到手了··“安妮,你等等,哥哥这就给你做·”·汤姆试着撕开包装,一边悄声对安妮道:“哥哥给你做麦粥的事,不要跟别人讲。
要是有人问,你就说有一个好心的老爷施舍了些饭给我们吃,不管是谁,你都跟他这样讲,记住了吗”·“嗯,安妮记住了·”安妮虚弱地应着,蔚蓝的眼球一眨也不眨地盯着汤姆的动作。
“撕开包装…倒入容器里…最后加上热水·”·汤姆按照店主教的步骤一步步地做··当到了加热水的时候,他为难地发现,他早上烧的水已经凉了。
在贫民窟,柴火也同样珍贵··于是汤姆咬咬牙,用半温不热的水泡了碗雀巢优麦,然后直接端给了安妮喝··“安妮,喝吧,麦粥做好了·”·“哥哥…好快,这次的麦粥做的好快。”
安妮用皮包骨头的小手接过木碗,用可爱的鼻子嗅了嗅,很快不解地道:“哥哥,里面没有一粒粒的麦子,你骗人·”·“我,我没有骗你。”
汤姆脸色变得刷白,难道,那个人骗了他·他夺过安妮手中的木碗,定眼一看,里面有一片片的漂浮物··他看见后想了想道:“安妮,这些片片是麦子剁碎的麦片,也是麦子,你喝吧。”
“嗯·”·安妮闷闷地应了一声,虽然哥哥带回来的不是麦子,但这东西闻起来香香的,应该也不难喝··于是抱着一丝期待,安妮小小地喝了一口,然后彻底对汤姆心服口服。
“麦子,是麦子是麦子的味道·”·安妮又喝了一口,接着依依不舍地把碗推给了汤姆:“哥哥,你也尝尝,这个麦子好好喝。”
·“真的,安妮不骗人,真的好好喝”·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安妮重重地点头,而汤姆见到这反应也心动了。
在家道中落之前,他们也曾是商人的子女,吃过不少好东西··所以能让安妮说好吃的食物,那应该就是真的好吃··看着大包里的麦片还省不少,汤姆就没推拒,自己也喝了一口。
结果这一喝,他就立时知道安妮喝的时候是什么感受了··真是……太tm好喝了·在贫民窟呆久了,汤姆也染上了帮派混混们的不良习- xing -,一言不合就爆粗口。
如果不意外,当他长大了也会混这条路,或者有把子力气,能当个码头的搬运工,那就是十分完美的生活了··总之,虽然很不雅观,但这是汤姆能想到的关于食物最好的赞美。
就是他以前还是商人的头生子的时候,他也没喝过这么好喝的东西··这种细腻的口感,完全不像麦子··仔细尝起来,竟然跟那些最好的面粉糊也差不多了·而且,如果他没看错,在他泡之前,那些细细的片片中还夹杂着一些咖啡色的粉末。
那些粉末有一丝丝的甜味,这甜味融入了麦片,让原本只有粘稠的麦片也变得好喝··就算黏糊糊的麦片吞到了喉咙里,还有一丝甜味在口中回荡,令汤姆回味无穷。
“安妮,哥哥喝完了,剩下的你喝吧·”·汤姆只喝了一口,就把剩下的麦片全推给了安妮··见到哥哥喝过,小家伙也不再推让··她接过还剩半碗麦片的木碗,一口口把麦片喝到了底,这才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把木碗放到了一边。
“哥哥,我喝完了·”·吃饱后,安妮的声音多了几丝元气,让汤姆听得极为开心··“吃完了,这点够吗我带回来的麦片还有很多,要不要再来一包”·怕安妮不了解,汤姆就补充道:“麦片,也就是麦粥,哥哥再给你泡一碗吧。”
“不用,安妮吃饱了·”安妮摇头:“哥哥没吃饱,哥哥喝·”·“呃……”安妮的话让汤姆哑口无言,不过他不舍得喝这么好的麦片,就骗她道:“哥哥再外面吃过了,并不饿。
剩下的麦片我们就先存起来,等安妮饿了,我们再喝,这样好不好”·“咕噜~~”·汤姆的肚子不给面子的响起来了··见状,安妮立刻指责道:“哥哥骗人你肚子叫了”·“你现在就喝,要不然安妮以后也不喝了”·“好,哥哥现在就喝。”
安妮的坚持让汤姆溃不成军,于是,他心疼地又泡了一碗麦片,然后不顾安妮的抗议,在房间里挖了个坑,然后小心地把麦片全都埋了进去··“安妮,这个地方千万不要跟人说,平时玩耍的时候也千万不要挖出来。”
汤姆不放心地嘱咐道··“哥哥放心,安妮知道·”·随着温水浇入,温乎的麦片又泡好了··心疼安妮的懂事,汤姆舀了一勺喂给安妮,就见这小家伙扬起小脸,带着幸福地笑容把麦片吃了下去。
“哥哥,这个麦片好像没有泡开·”·汤姆低头一看,还有一些凝固的麦片粉末漂浮在水面,刚才他就是把这种东西喂给了安妮··“安妮,没事吧给我麦片的人没说没泡开的麦片能不能吃。”
“没事的,都是麦子,都可以吃·”安妮用童稚地语言安慰道:“而且麦子甜甜的,更好吃·”·汤姆拿起勺子一尝,果真,没被稀释过的咖啡粉末更甜,这甜的都比得上城里精致的高档糖果了。
和妹妹又分享完一包麦片,汤姆不禁握紧了藏在口袋中的石头··他知道,这一切快乐都是这块石头带来的··如果他能有更多的钱,是不是就能换来更多的麦片,让妹妹天天开心·路鹿不知道便利店的存在激起了一个少年的野望,当他挂好牌子回到房间时,他看到了令他哭笑不得的一幕。
第六十八章 ·“鼠标, 你又在干什么”·一进门,路鹿就看到鼠标的笼子是空的··他反- she -- xing -地把视线往地上挪,果然在折耳猫的身边看到了仓鼠的身影。
和之前的肆意张狂不同,现在的鼠标非常之凄惨··只见它侧着身子被按在地上, 在它的身上有一个爪子,死死地让它动弹不得··路鹿一看, 就知道鼠标又作死了。
不作不死, 这个道理它怎么就是不明白呢·看到路鹿走来,妙妙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然后放开了爪子··在离开前,妙妙用粉红的肉垫拍了仓鼠两下,隐含威胁的意思。
而鼠标也识趣地抬爪作揖, 一个劲地表示不敢了··鼠标的表现路鹿还能理解,毕竟这是来自异世界的仓鼠··但是妙妙, 这家伙不会也成精了吧·想想基因修复剂的作用,路鹿觉得这很有可能。
说不定在矫正折耳猫病态基因的时候,药剂还顺便优化了妙妙的智商,这样它的聪明就可以解释了··捧着鼠标走向笼子, 这次有了妙妙的威胁,这家伙果然不再反抗,乖乖地回到了笼子。
路鹿估计, 鼠标这两天是不敢再出来浪了··在各自回窝后,两个小家伙都闭上眼,沉入了酣甜的梦乡··路鹿一看时间不早, 也赶紧洗漱入眠,为第二天的活动积攒精力。
一夜无梦··清晨,路鹿在熟悉的闹钟声里醒来··他拿起手机看了日程,今天是他和沐穆(大学舍友)约好去看画展的日子··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在出门前,他把妙妙和鼠标拜托给了安闲(女店员),让她看着它们,别让它们跑出房间就行。
他估计自己下午就回来了,因此没有多嘱咐··交代了这些以后,他把门票放入钱包,出门拦了辆出租车,坐车前往画展开办的地点··“幸福大街205号这个地方挺冷清的,很少有人去,所以我也不熟悉。”
听到路鹿报的地址,司机有些为难··“抱歉啊,小哥,你说的地址导航上也没有,要不我把你送到204号,你自己往前走吧·”·“好,谢谢。”
·路鹿一声答应,司机就开始开车··在乘车的路上,路鹿暗自腹议这画展真会找地方··要不是沐穆邀请,他铁定不会去看如此偏僻的画展。
一路上,和司机说着闲话,十五分钟的车程就很快过去了··到了目的地,收了路鹿给的车费,司机开着车,一边看着不靠谱的导航一边嘀咕··“205号…幸福大街有205号吗这破导航真不靠谱,连个地址都显示不出来。”
暗骂千度地图就是坑爹,司机开着车离开了幸福大街,留下路鹿凭感觉寻找画展的所在之处··“205号,我现在在204号,那地方离这儿应该不远·”·幸福大街地脚不好,因此周遭十分荒凉。
在这样的地方走久了,路鹿不禁有了几分心神不定的感觉··好在,在他快要受不了的时刻,他就看到了前方的展馆前站着一个人··他赶忙跑过去,和早就到了这儿的沐穆汇合。
“抱歉,让你久等了·”·“没,我也是刚来·”·两人都很熟,于是他们避开了无谓的寒暄,直接拿了门票进入展馆··“哗——”·一进展馆,匆忙的脚步声,人们的交谈声就涌入了耳旁。
说来奇怪,这么个新人画展,来的人还挺多··打眼一看,前方还有一个穿着洛丽塔衣裙的妹子,她也踮着脚,在一幅画前驻足观看··“这个画展宣传的还挺好,能有这么多人来。”
路鹿原先还在奇怪沐穆是从哪里弄来的门票,但是看到画展里形形色色的人物,他就丝毫不感到奇怪了··转过身去,沐穆已经看起画来··不想白来一趟,路鹿也紧随其后,专注地欣赏起眼前的画作。
在两人欣赏栩栩如生的向日葵的时候,在展馆门口,又有一对男女踏进了画展··“没有错,我没看错,前面的那个男人,他手上戴的就是百达翡丽”·走在后面的女子,或者说白柔尾随了男子一路。
就在不久之前,白柔亲眼看着男子从一台迈巴赫上下来··那时她就有了尾随他的决心,但现在,她已经彻底确定了,这就是她想要找的男人·名贵的手表,不凡的豪车。
虽然男人身上穿的衣服不像是任何一个她认识的牌子,但是光有手表和车子,她就能确定,这一定是个土豪··还是个档次很高的土豪··那些她不认识的衣服,在土豪光环的笼罩下,她理所当然的认为男子穿的都是定制衣服。
看那款式,虽然朴素低调,但穿着一定相当舒服··白柔由此得知,前面的土豪不仅有钱,还十分有品位··如果用十分值来比较全天下的男人,那么土豪先生一定能拿到9.5分。
如此有钱、有品味、还长的帅的男人,假如她错过了,一定会后悔半生··所以在刚看到帅哥从豪车上下来的时候,她就有了勾搭他的打算··而现在,事实证明了她感觉的正确。
她没有白跟一路··“呼,幸好这个地方不需要邀请函,要不然我就混不进来了·”·尾随高富帅进了展馆,白柔进去的相当顺利··土豪去的地方,再不济也应该有个保安什么的。
白柔本以为土豪是参加一个私人聚会,觉得自己没有邀请函,可能被半途拦下··但谁知土豪去的竟然是一个画馆,而且这个小破画馆竟然连个收门票的人都没有。
所以白柔看没人管她,就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正大光明的走了进去··而她进去后,土豪也没有注意,于是她就不远不近地吊在土豪后面,脑中飞快的构思起一会儿如何来一个完美的‘初遇’。
“这,这是什么地方”·随着土豪来到一个新的展区,白柔已经计划的差不多了··她抬起头打量四周,想看看周围的环境··结果这一看,就让她难受得连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新展区的墙壁上,四周都摆满了画··这些画大都十分- yin -暗,看起来就很不阳光··有满是骷髅头和尸骸的画作,也有在隐形里痛苦哀嚎的影子,甚至有些画作上,直接满是红的发黑的血,看起来极为渗人。
匆匆环顾了一周,白柔打心底欣赏不了这种- yin -沉的艺术··因为对这些画作十分讨厌,她对高富帅也有了几分成见··高富帅特意来这个画馆,不会就是为了看这些东西吧·白柔猜测高富帅搞不好有心理疾病,嫁给他说不定以后会被家暴。
但是想想她以前交往的有钱人,比起每天对着一个啤酒肚的秃头,或者是不解风情的口臭男,她宁愿嫁给一个心理有病的帅哥··她有自信,能在高富帅的神经病下保护自己。
思考了片刻,白柔就决定再缓缓··现在不是一个适合交谈的契机,她要再观察一下高富帅,才能对症下药,让他对自己产生兴趣··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呀,这里的画怎么都这么可怕”·一个有些奇怪的女声传来。
白柔猛地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穿着蓝色洛丽塔服饰的女生正朝这个展区走来··很快,这个女生就在一幅画前站住,好死不死的,她站在了高富帅身边。
“可恶,这个家伙,不会也看上了那个男人吧”·白柔自己怀着不良的目的,因为也怀疑别人和她一样居心不良··但是她多看了一眼,就确定这个女生对她毫无威胁。
清纯,她可以要多清纯有多清纯··对付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生,她有一百种方法可以让她出局··在确定女生不是跟她竞争高富帅的对手后,白柔就对她失去了兴趣。
她紧盯着高富帅,一边迅速地整理自己的头发和衣角,准备一会儿给他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清明上河图,最后的晚餐,蒙娜丽莎……”·在众多诡异的画作中间,还是有相对正常的画作的。
但是看到这些名画,穿着洛丽塔裙子的曲蓝没有感受到一丝诚意··因为这些画都是打印稿,还是打印的相当劣质,清晰度极低的打印稿·“也太敷衍了吧比起前面的画,差距好大……”·曲蓝瞄了一眼对面的《清明上河图》,比起其他几幅打印稿,这幅画尤为劣质。
·只是随便一瞥,他就看到里面还有几个穿着现代衣服的人··想也知道,来自北宋画家张择端的大作,怎么可能会有现代人·曲蓝觉得准备这幅画的人非常不用心。
就算是打印稿,也不能从网上随便当一幅图吧·把恶搞的画作当成原作在复印,可见这个画展主办人的诚意··唉,这样的画展,他为什么回到这里来呢·好像是妹妹得到了一张门票,因为她不想浪费,就把门票交给了他。
早知道展馆里的画会是这样,他就不会来了··曲蓝叹了口气,转身想要离开··但是他才刚转过身,就眼前一黑,整个人都被身后的画吸了进去··曲蓝的消失没有引起任何波澜。
无论是高富帅,还是白柔,都对他的消失熟视无睹··就好像,这里从来没有来过一个叫曲蓝的人··第六十九章 ·7号展厅··曲蓝消失后, 高富帅仍然站在《最后的晚餐》前。
实际上,在看到7号展厅的一系列画作后,他也感到很奇怪··因为他想不起来,他为什么要来一个从未听说过的地方·百思不得其解, 端木容把视线移回了《最后的晚餐》上。
可能是他的错觉,他总感觉, 这幅画好像比之前灵动了些··尤其是画上的一个人, 犹如……有了灵魂··达芬奇的画作本来就栩栩如生,即使是打印稿, 也丝毫不减他画作的风采。
但是端木容知道,他的怪异感并不是来自这个,而是画里的人, 真的好像有了生命一般··不可能,画里的人怎么可能是活的呢·他摇摇头, 觉得一定是自己压力太大了,所以出现了幻觉。
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来这儿,端木容也没有了继续探寻的耐心··他最后忍着不耐触摸了他感到怪异的一处,结果他的指尖才刚碰到画, 他就突兀地消失在展厅里,亦如之前消失的曲蓝。
“咦高富帅先生呢”·端木容消失的时候,白柔神情恍惚了一瞬··等她回过神来, 她一直盯着的金龟婿就不见了。
“就这么短短的一会儿,我怎么能跟丢了”·到嘴的鸭子飞了,白柔十分懊恼··她走到端木容之前的站位, 盯着画端详了一会儿,却怎么也看不出它有什么好看的。
在白柔看画的时候,临近的展厅出现了一片密集的脚步声,很快就有一大批人要来了··听见密密麻麻的脚步声,白柔担心人挤会弄脏她的衣服··于是她连忙迈腿准备走,结果继端木容之后,她也成了倒霉的牺牲品。
“哈,这是最后一个展厅了,看完这个我们就走吧·”·7号展厅走进来一家三口,紧接着是一组旅游团,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得知这个地方的··“导游小姐,这是怎么回事前面的展厅还好好的,怎么到了最后都是打印画这就是你们旅游团的诚意”·“是啊,而且其他的都是些什么鬼东西全是血啊,内脏什么的,我都快被吓出心脏病来了反正我不管,看到这么多吓人的东西,你们得退钱”一个痞气的男人起哄道。
男人的画激起了一堆人的赞同之声,尤其是带着一对小孩的家长,他们担心这些满是鲜血的画作会给孩子带来不良的影响,也一直嚷嚷着退钱,一定要让导游给他们个交代。
“大家别急,出了这种事,我们旅行社会负责的”·这话一说出口,导游小姐就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巴掌··她怎么能这样说呢旅游社绝对不会为这事出钱,这钱还不是在她工资里扣·导游小姐被闹得晕头转向,不过她很快就不用为这事烦恼了,因为那对家长带的小孩兴致勃勃地站到《清明上河图》前,竟然用手撕扯起图画来·“等等那个不能碰”·“都是打印稿,能值几个钱,让小孩撕撕怎么了我们还没计较你们安排的这破地方呢”·小男孩的妈妈插着腰破口大骂,不过很快她就嚣张不起来了。
随着小孩越撕越猛,《清明上河图》的一个角掉了下来··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然后,这群人和那路过的一家三口,一起被吸进了《清明上河图》里··吸收了这么多人,《清明上河图》俨然恢复成最初的样子,被修补的严严实实,那缺得一角也补上了。
在《最后的晚餐》之后,《清明上河图》也‘活’了··在纷纷攘攘的古人中,多了一些神情惊慌的现代游客··他们不安地打量着四周,或是哭泣,或是怒骂,神态各异,栩栩如生。
这群游客给画作带来了生气,但是在这群表情各异的游客外,更多是某种相同的视线··如果这时候有人盯着这幅画看,就能发现,这些现代游客已经被一群不怀好意的古代人包围。
那群古代‘人’,无论是脚夫还是船客,他们的脸上,赫然都是赤裸裸地食欲·这群旅游团的游客们大都降落在了《清明上河图》的最右端,而撕扯画作的小男孩,他被单独吸入了画面的最左端。
贴近画面一看,依稀能在画里看见小男孩正在被一群黄鹿撕扯··他的胳膊、腿、以及脑袋很快就支离破碎地滚到了地上,被群鹿分食··很快,小男孩就变成了一堆碎肉,而画里的黄鹿们也三三两两地回到了原来的位置,若无其事地啃着草。
倘若忽视地上几不可查的一丝血迹,以及草丛里可疑的衣服碎片,这大抵还是一张正常的打印画……·“沐穆,前面就是最后一个展厅了·”·“看完里面的画,我们就赶紧离开吧。
这个画馆给我的感觉怪怪的,总觉得呆久了会有不好的事发生·”·一路看过6个展区,画作从最开始的温暖阳光变得压抑沉郁··在6号展区的时候,路鹿就有了不适的反应。
而沐穆虽然没有表示,但看他僵直的脊背,路鹿觉得沐穆肯定和他的感觉一样··匆匆踏入第7个展区,此时沐穆脸上的表情也僵硬了··而路鹿,在踏入展区的一刹那,他的脸色就刷得变白。
他衣兜里的护符,正在以极快的速度燃烧,几乎就在片刻,它们就完全燃成了一堆灰,失去了原本的预警作用··“沐穆,我们快走”·路鹿来不及向沐穆解释。
看到沐穆还在原地呆立着,他一把拉起他的手就往外走··只可惜,他的反应还是太慢了··察觉到两人想要离开,《最后的晚餐》里伸出一双鬼手,刷地一把就把两人拉了进去。
当路鹿两人被画吸入后,画作上的犹大动了动脑袋,咯吱咯吱地朝前转头··然后,他……·“啊”·伴随着一声尖叫,路鹿蓦然从昏迷中醒来。
“你醒了·”·他听到一个女声冷冷地道:“十二个人齐了,你大概是最后一个·”·“十二个人,你什么意思我们总共有十三个人,你这个臭娘们在针对谁”一个暴躁的男声反驳道。
“呵,谁心里有鬼谁知道·”清冷的女声再次响起··“你…别以为我不打女人”·男声充满了怒火,他的旁边出现了一个劝阻声,接着是窸窸窣窣地衣料摩擦,应该是有人拉住了这个暴躁的男人。
“请问,我现在是在哪里”·路鹿甩了甩头,让自己彻底清醒过来··当他完全睁开眼,他才发现,自己现在正坐在一张椅子上。
“我们都被卷入了画里,成了画中人·”·“《最后的晚餐》你知道吧我们现在所在的,就是最后的晚餐里的那张长桌”·有两个不同的声音回答了他。
“什么”·路鹿睁大眼睛,仔细朝前看去··如回答所言,他的面前确实是一张长长的桌子,而他正坐在长桌的中间··但和《最后的晚餐》里不同的是,被困入画中的人们并没有依照画作中的站位摆放座位。
在长桌的两边,分别坐了5个和6个人··剩下的两个人,分别坐在了长桌的窄面,独自一人的孤独坐着··而刚开始回答他的那个女声,就来自长桌的最左端。
“各位,我们都被卷入了画里,看样子暂时是出不去了·既然如此,我们都互相介绍一下,交流各自知道的信息怎么样”·路鹿朝声音的来源看去,那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儒雅男子。
眼镜男的提议很好,只可惜无人响应··感受到了现场尴尬的气氛,男子也不介意,干脆自顾自地介绍道:“大家都不说话,那我就先来了·我叫李远俊,职业是编辑。
在刚来这里的时候,我在附近找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了一条信息,我相信除了我以外也有捡到纸条的吧”·见众人沉默不语,李远俊又道:“对了,我是11号,我的手腕上刻了这个数字,各位的身上应该也有类似的数字吧”·说着,李远俊挽起袖子,向大家展示起了他手腕上的数字。
在他的示范下,心思各异的众人也不再沉默,纷纷说出了自己身上的数字··“余雪晴,8号·”一开始的那个冰冷的女人道··“我是7号,我叫许佩佩……”一个学生样的女生道。
“我,我叫白柔,我是12号·”白柔的声音好似要哭出来,不过她坚强地把哽咽声咽了回去,引起了几个男人的侧目··……·以余雪晴开始,众人以逆时针的顺序介绍下去。
在曲蓝介绍完后,紧跟在他后面的是犹迪··这个满脸不爽的小太妹一开口,就引起了轩然大波··“我叫犹迪,是13号·喂,你们干什么用那种眼神看我”·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我们被弄倒这里,就是你搞得鬼吧”3号唐泽怀疑地问道。
“什么你在扯什么鬼玩意这和我有什么关系”犹迪不可置信地反驳··“犹…犹迪妹妹,我们现在是在《最后的晚餐》。
耶稣和他的门徒加起来一共有13人,而且传说他是在13号的星期五遇难,所以13是个不吉利的数字……”·看到犹迪一无所知的样子,白柔好心开口,用轻柔的语气解答了犹迪的疑惑。
第七十章 ·“13、犹大、最后的晚餐……”·白柔的话不光提醒了犹迪, 也提醒了对《最后的晚餐》不了解的人··“又是13号又叫犹迪,这也太巧了。”
唐泽的疑问虽然很无理,但是正触众人的心声··犹迪敏感地意识到众人又开始怀疑她了,这让她一肚子窝火··“我搞得鬼开什么玩笑我看他才是幕后黑手, 要不然不会这么急着跳出来咬人”·被自认为牵强的理由怀疑,13号犹迪立刻跳起来指着3号唐泽道:“都什么年代了, 你们还信数字那套我管它吉利不吉利, 反正老娘不是什么劳什子犹大,你们爱信不信。”
“犹迪妹妹- xing -格直爽, 我相信她不是这样的人·”·白柔第一个表态,但是犹迪完全不领会她的好意··犹迪呸了一声,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
在沉默了片刻后, 众人继续开始介绍··两分钟后,所有人都展示了手腕上的数字, 也简单的介绍了自己的职业··这时候,刚醒没多久的路鹿终于弄懂了情况,也知道了他和沐穆的数字,分别是9号和10号。
“大家都介绍完了, 我就说一下纸条吧·”·李远俊一开口,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先说明一下,这个纸条是我在冰箱旁边捡的·因为当时我有点渴, 就想看看里面有没有喝的东西。”
“当然,这地方十分诡异,我没有敢喝·不过冰箱里吃的喝的都很多, 如果我们被困在这里,至少一周能吃饱喝足,绝对饿不死·”·“其他话题就先别说了,先说纸条。”
余雪晴冷冷地打断了他··“好·”·被突兀打断,李远俊也不生气··他把纸条摆在桌上,任由所有人观看,道:“这张纸条上写着‘13个玩家中,有一个人是耶稣,有一个是犹大’。
仅凭一张也看不出什么,还有人找到其他的纸条吗”·“我,我这里有两张·”·顶着众多目光,许佩佩赶紧把她找到的两张纸条交给李远俊,这才从被目光黏着的不适感中解脱出来。
“第二张纸条:犹大每天只能杀一个人·”·“第三张纸条:耶稣死亡,犹大获胜·如果只剩耶稣一人,犹大自动获胜·”·新的纸条带来了不妙的消息,让众人的心中蒙上了- yin -影。
虽然暂时不知道纸条上的信息是真是假,但是有一件事可以肯定——·把这么多人弄到这儿,那个‘幕后黑手’显然不是闹着玩的··“杀人”·听到李远俊念出的信息,曲蓝不禁花容失色:“我们当中谁是犹大他真的会杀人吗”·“杀不杀人还不知道,但是是犹大的人肯定不会告诉我们。”
3号唐泽道··“比起谁是犹大,我更想知道,犹大会怎么杀人”唐泽又道:“他会趁我们不备杀人,还是随便指一下就能杀人我们来这里的方式很不科学,万一‘犹大’有一样不科学的能力,那我们岂不是和鸡崽一样了”·“那个,我想问一下,为什么你们都这么肯定我们是在画里”路鹿道:“我来的时候昏过去了,所以没看清。
有没有可能是我们先昏过去,然后被搬到这个地方,这也很有可能啊”·路鹿心知这是闹鬼,但是他仍然想试探下其他人的反应··不出意料的话,那个犹大很有可能就是鬼,所以,即使是徒劳,他也想试试,能不能把鬼炸出来。
“我也想问这个问题·”曲蓝也弱弱地道:“我是离开展厅的时候昏倒的,李先生,你是怎么确定的”·“我是在碰这幅画的时候进来的。”
李远俊扶了扶眼镜:“同样正面进来的还有端木容,他可以为我作证·”·李远俊的话取信了大部分人,而白柔也十分确定他说的是真的··自从在这个诡异的地方醒来后,她缺失的记忆也回来了。
她想起曲蓝和高富帅,他们都是被拉进了画里··只是,她当时怎么也想不起来,甚至对这种恐怖的现象熟视无睹··在那个时候,一定是有什么东西蒙蔽了她的心智,要不然她不会对这样诡异的事放着不管。
仅仅是三张纸条,就让众人意识到了状况的糟糕··此时,在场的所有人手中都没有纸条了··至少所有人都声称自己没有纸条··但是,三张纸条带来的信息还是太少了。
为了了解更多的信息,李远俊建议大家在四处搜索··一方面,是为了找到更多纸条·另一房间,是为了了解这个环境,看看这个地方都有什么设施··李远俊的建议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因为第二张纸条‘犹大每天只能杀一个人’的提示,众人打算分成四队,每队至少三人,这样即使犹大杀了人,剩下的那个人也能跑回来警示··13人一共分了四队。
其中李远俊带了两个最麻烦的妹子,许佩佩和犹迪,就被分到了盛放长桌的大厅,让他带着女孩们在大厅搜索··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而路鹿,他和沐穆与余雪晴一队,他们和端木容(高富帅)小队一起负责搜索二楼的房间。
当到了二楼,几人数了数房间数,不多不少,正好是13个··“你们队伍人少,就搜索左边的6个房间吧·”·端木容提出意见,余雪晴微微颔首,带着路鹿和沐穆打开左边的房间,依次翻找起纸条。
至于剩下的一队,三个大男人自告奋勇的去了阁楼··1号季胜、2号张威、3号唐泽都是青壮男子,自诩出事也有一搏之力,所以他们去了最危险的地方,为大家一探究竟。
半个小时后··四处搜索的人们纷纷聚集到了长桌··见到赶回来的诸人,李远俊遗憾地摊手··他和两个女生把大厅翻了个遍,再也没有找到半张纸条,看来之前找到的三张纸条,就是大厅里的全部了。
“我们在右边的11号房间找到了一张纸条·”·“11号,那是我的房间·”·闻言,李远俊有些惊异··不过在他的房间找到纸条不算什么线索,所以众人都没有在意,把目光投向了剩下的两组。
“我们组什么都没找到·”余雪晴言简意赅道··“两张纸条,都是我们在阁楼捡的·”季胜道:“阁楼里有很多杂物,我们翻了半天,纸条都夹在杂物里面。”
四组都报告了收获,李远俊就把纸条都一张张展开在桌上,让所有人都看得一清二楚··“第四张纸条:每死一人,耶稣可以指定得知一个人的身份。”
“这……应该算是一个好消息吧·”·李远俊苦笑,在场的人听见这个消息也纷纷皱眉··死一个人验明另一个人的身份,这代价……也太重了。
“我相信没有人希望用这种方式验明身份,那么,我们先不管这个,赶紧把所有纸条看完吧·”·放下端木容那组得到的纸条,李远俊又拿起季胜那组的纸条,一字一顿地读了出来。
“第五张纸条:耶稣和所有人各有一次投票机会,一共两次·耶稣可开口默念三遍号码指认犹大,如指认正确,犹大出局·除耶稣的单独投票外,经半数人同意,所有人可以举行一次投票,票数最高的出局。
如果两次投票全部指认错误,犹大获胜·”·李远俊念完第五张纸条,半晌没有人搭话··又过了一会儿,余雪晴突然道:“我不知道在场的人谁是耶稣,但我希望他能隐藏好自己的身份,顺带管住自己的嘴。
我可不想自己死的不明不白,只因为某一个人暴露了他的身份·”·这次,连看余雪晴不爽的张威都没有反驳··“好了,不管哪个人是耶稣,我们都希望他能保护好自己。”
李远俊道:“耶稣死了我们所有人都要出局,‘出局’的意思现在还不清楚,不过肯定不是什么好事·”·“还有一点,一定不要乱投票。”
一直在观望的端木容突然开口道:“我们只有两次投票的机会,多人投票可以控制,没有半数人的同意不能进行,但是耶稣的个人投票没有这个限制·”·“所以,我恳求不管谁是耶稣,都一定不要随便把这票投出去。”
前面三个人已经说得相当全面,所以季胜没有再说多余的话,而是对李远俊道:“老李,把最后一张纸条念了吧,这事早知道也好,给大家个心里准备·”·“说的也是,我这就念。”
李远俊拿起纸条,手腕微微有些抖:“第六张纸条只有四个字:犹大是鬼”·“什么”·“鬼”·“你确定你不是在开玩笑”·李远俊刚念完,长桌旁坐着的人就像炸锅了一样。
除了早就知道消息的季胜小队,其他人纷纷表示不信,让李远俊头疼不已··“各位,其实我也不愿相信·但是大家仔细想一想,这还是有可能的·”·李远俊极力用客观的语气道:“有不少人都亲眼看见自己是被拉进了画来,毋庸置疑,现在的科技水平还做不到这点,至少我知道的是如此。”
“既然科学解释不了这个现象,那么,为什么不能是鬼呢”·第七十一章 ·“那个, 我想问一个问题·”踌躇了半晌,许佩佩举手道:“要是纸条上说的都是假的呢”·“如果这只是个玩笑,那样再好不过。”
李远俊毫不犹疑地道:“但是我们没有别的选择了·不管纸条是真是假,我们只能按照上面的提示去准备, 在我们能离开这个鬼地方前·”·找不出其他合理的理由,众人只能做好最坏的打算。
为了提防犹大杀人, 他们决定晚上住在一个房间, 安排人守夜··不过在夜晚来临之前,他们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要解决, 那就是他们的午餐··“你们谁会做饭”·李远俊开玩笑道:“这里现成能吃的只有面包和水果,搞不好这是我人生中的最后一餐了,我可不想吃这些。”
“我不会做, 我又不是厨子·”2号张威大大咧咧地道:“做饭这种事还要看女的吧,咱们这儿不是有好几个女的吗”·男人们把目光投向了长桌对面, 曲蓝低下了头,而犹迪毫不示弱地顶了回去。
“现在流行的是男人做饭,还有现在都是21世纪了,那有女的会专门为了男的学这个”·犹迪说的很尖锐, 搞得白柔不好意思地小声道:“我会做。”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啧啧,还是白柔妹子温柔贤惠·”·唐泽故意道:“看来,这人与人还是不同呐·”·“你说谁”·犹迪眼里喷火, 腾地一下站起来就要跟唐泽怼。
眼看一场争吵就要挑起,李远俊赶紧道:“我们一共有13个人,只有白柔一个人做会累坏的·除了白柔, 还有谁会做饭·”·“我·”曲蓝不好意思地举手。
“我就说,做饭这是还是女的在行·”·张威用自认为小声的声音嘀咕,让曲蓝顿时感到十分尴尬··其实,在轮到他介绍的时候他就想说自己是个男的。
只是,一个男的穿女装实在太过奇怪,他怕自己被当成变态,所以暂时隐瞒了没说··但没想到,他在介绍之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只能继续隐瞒下去··唉,- xing -别的事,还是等一会儿,等他做好了心里准备再曝光吧。
在曲蓝纠结女装事情的时候,其他人仍然在讨论做饭的事··到最后,曲蓝、白柔、还有刘刚负责为大家烹制午餐,沐穆给他们打下手··“沐穆也去做饭,看来他的疑心病又犯了。”
路鹿寻思道:“不过他顾虑的也有道理,如果鬼在那三人中间,说不定就会在食物里下毒·纸条里可没写鬼害人的方式是什么,谨慎点也好·”·在四人的合力炮制下,饭菜很快就做好了。
只一尝饭菜的味道,就能知道这几个人都擅长做饭··而张威唐泽几个专挑白柔做的那几道菜吃,吃的满口称赞··而白柔一边谦虚地道自己还有待进步,不动声色地和两男拉开距离,一边暗暗观察端木容的反应,希望能引起他的注意。
午餐结束后,众人又搜索了一下午,可惜并没有多余的收获,只能暂时停下来,准备吃晚饭··“老季,你们那组有什么收获,我们能从阁楼上出去吗”·“别提了,还是老样子,那些杂物没什么用。
至于窗户,那只是个摆设·我和张威两个人使劲掰扯,也砸不开窗户·”季胜道:“你们一楼呢”·“一样·”李远俊道:“窗户和门都打不开,用菜刀砍也砍不坏。
我们都是在画里,窗户外面竟然也有太阳,真是见鬼了·”·“咱们不就是撞见鬼了吗”季胜笑道:“说不定再过一会儿咱们就能真见到鬼了。”
“对,这可是大发现·要是我能出去,把这事一说,明年的诺贝尔奖说不准就是我的了·”·李远俊也笑了,他点了根烟,站到窗台前抽。
说来也怪,屋子与外界隔绝,他的烟也能顺着窗缝飘到户外,不留一丝烟味··“开饭了·”·听到唤声,李远俊掐了烟,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开始吃饭。
等晚餐结束后,众人就聚集到李远俊的房间,按照事先安排好的休息和守夜··“今晚季胜和唐泽、端木容、犹迪守上半夜,我和张威、路鹿、余雪晴守下半夜,四人一组,万一出事也有个照应。
我再确认一次,这样安排没问题吧”·没有人对李远俊的安排提出反对意见,于是守夜的安排就决定了··接下来,三人一组,大家互相帮助着拿出每个房间里的寝具,都在李远俊的房间里摆好。
因为床难以拖动的原因,所以李远俊房间里的床还是只有一个··于是大家决定把床让给女生··反正只有一张床顶多睡两个人,还十分拥挤,也没什么好争的。
“曲蓝,你睡床吧,我睡地下·”·众女讨论了一番,余雪晴和犹迪表示房间里还有沙发,她们守夜可以轮换着睡,干脆不参与她们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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