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便利店 by 雪之羽时之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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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便利店 by 雪之羽时之风(6)
·只有一张床,如果阿伊莎再小几岁,说不定两个人还能将就挤一张床··但是印度8岁的女孩就能做新娘,路鹿保不准阿伊莎怎么想,就不敢这样做··而且普通的女孩11岁也知道事了,有条件最好男女隔开,所以路鹿就另找了一床被褥铺在地上搭了个地铺,将就了一个晚上,直到清晨才被闹钟声唤起。
然后,他一睁眼就对上了阿伊莎愧疚的眼神··“对不起,大人,对不起,阿伊莎给您添麻烦了·”·感谢神奇的便利店,即使到了白天,仍让他能听懂印度语,否则和这个异国女孩的交谈都成了问题。
很明显,这个女孩是因为‘她睡在床上,路鹿却睡在地上’这件事愧疚··但路鹿这时候却没心思体谅阿伊莎的心情,而是对她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小声地对她道:“这里不是你的世界,也不是印度,更没有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这样的种姓,总之,就是和你以前认识的世界不一样,这点你明白吗”·“我,我明白。”
路鹿的态度让阿伊莎有些不安,她怯生生地看着路鹿,不知道他要说什么··“所以,我们这里拐卖幼女是要判死刑的像你这样好像受了什么残忍虐待的更是罪加一等你一看就不是我的亲戚,更不是我的女儿,所以,请你尽量不要在房间里弄出声音,一旦被发现,我就要玩完了,你知道吗”·阿伊莎有些目瞪口呆。
路鹿不等阿伊莎反应过来,接着道:“而且你的外貌一看就是印度人,又不会说中文,要是被当成偷渡的,被遣送回国就麻烦了·你又不能离开便利店,一旦出门就会被送回原来的地方。
以你原先要被送到寺庙的样子,一旦回去,就又会回到原先的轨道上·”·作者有话要说:《生活大爆炸》里的raj说过:在印度 我们从不犯让穷人有理想的错误·其实印度的上层人士都很'精明',底层民众最好认为自己是卑贱之人,认了命,不去努力改变命运,这样他们才能永永远远地是上等人,让底层的泥腿子争先恐后的当自己的仆人,狗,一辈子不能翻身。
第八十六章 ·“我不想回去·”想到回去就会被父母送去当庙妓, 阿伊莎一个劲地点头:“我不会弄出声音的·”·得到阿伊莎的保证,路鹿才放心出门。
因为阿伊莎的缘故,这天他起得很早··在出门买饭前,他先泡了杯麦片让阿伊莎先喝, 然后他去经常光顾的那家包子店买了一些小笼包,带回来给阿伊莎吃··“吃吧, 这是鸡肉馅的包子, 不是牛肉和猪肉。”
路鹿道··印度人认为牛是神圣的动物,所以不吃牛肉, 这点他是知道的··而阿伊莎告诉他,她是首陀罗种姓··虽然这个种姓是所有种姓中最低的,但在首陀罗之下, 还有一个被所有种姓唾弃的等级存在——贱民。
贱民是不可接触之人,是和粪便一样招人讨厌的存在··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即使首陀罗这种‘卑贱’的人碰见贱民, 也要用井水洗刷自己,免得被他们玷污。
而猪这种与粪便为伍的肮脏东西,据说只有贱民会吃··阿伊莎是首陀罗,为了洁净, 她可能也讨厌猪肉,所以保险起见,路鹿干脆只买了最安全的鸡肉, 免得女孩心里不舒服。
经路鹿指导,用肥皂洗干净手后,阿伊莎拿起小笼包, 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夹了肉的包子,这对女孩来说是个不小的诱惑··可能婆罗门老爷们不屑于吃这种妨碍修行之物,但肉这种东西,向来都是穷人朝思暮想的对象。
至少阿伊莎,她从小到大只见过几回肉,而且这些肉全部都进了父亲和弟弟的肚子里,从来没有她和母亲的份··因此,一见到带肉的包子,她就丢掉了矜持,抓起包子就开始下嘴。
阿伊莎人小食量却不小,只两口,她就能吃完一个包子··在解决完一笼包子之后,她喝了点水,就开始问路鹿有没有她能干的家务··天可怜见,女孩从有记忆起,就没有一天是不干活的。
因此一旦闲下来,她就浑身都不对劲,仿佛身上有一万只蚂蚁在啃噬··“大人,真的没有需要我做的事吗我能干很多农活,家务也是。”
“没有,你先呆在这里别出声·还有叫我哥就行,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度,不兴大人这套·”·路鹿不指望阿伊莎能改,只是不停的重复,慢慢地潜移默化,好让她习惯。
而被路鹿拒绝之后,阿伊莎也明白了自己不添麻烦就是帮助··于是她乖乖地不再要求,回到床上继续躺下睡了··尽管昨天晚上,她已经好好睡了一觉。
但是她从小到大都忙着干活,家里的条件又差,所以能像这样舒适的睡眠一年到头都没有几回··所以,难得有了不用做事的机会,阿伊莎只想躺着·哪怕睡不着,干躺着也是不错的消遣。
·托路鹿平时就很宅的福,所以他在房间里呆一天,白天值班的安闲也不会感到奇怪··光在房间里盯着阿伊莎很无聊,路鹿就开始日常的作图··路鹿画图画了很久,而阿伊莎在躺了两个小时后终于躺不下去了。
于是她轻手轻脚的爬下床,凑到路鹿身边,一声不响地看他画图··“阿伊莎,你什么时候来的”·身边突然多出一个脑袋,路鹿被吓了一跳。
好在他记得不能被别人发现,中途压低了声音,这才没有引起安闲的注意··“大人,我,是我打扰你了吗”·阿伊莎绞着手指,心里十分不安。
她刚才看到一堆单调的线条,染上色,然后慢慢变成漂亮的图画,一时间看痴了,竟没有注意,这不是她该看的东西··“没有,你别多想,只是我不习惯身边有个人。”
路鹿道:“你想看就搬个凳子坐在旁边,站着做什么”·看到阿伊莎通红的脸蛋,路鹿意识到他还是不细心··让一个小女孩在房间里闷一天,什么也不干,确实太出格了。
于是他赶紧翻出一沓绘本,挑出里面字少图多的几本,把它们给了阿伊莎,道:“无聊的话,你就看这几本图画书吧·这种绘本即使不看字,也能明白里面的故事。”
“如果你看完了这些,我那里还有·只是那些绘本字比较多,你要是看不懂,就过来问过,我给你翻译·”路鹿小声道··也不知道便利店是什么机制,总之他和阿伊莎之间的对话没有问题,但阿伊莎却看不懂文字。
把绘本交给阿伊莎,路鹿继续回去画图,而女孩小心翼翼地接过绘本,珍重地把它们带上了床,自己也做到床上,小心的翻开一本,一点一点的看了起来··和一般孩子不一样,阿伊莎看绘本的速度很慢。
路鹿原本以为没多久她就会翻完所有图画,所以早就做好了给她念故事的准备··结果直到中午,阿伊莎才将将翻完一本··路鹿一问,才知道女孩每一页画都看的很仔细。
每一朵花、每一棵草、每一缕风的轨迹,直到把所有的画面都尽收眼底,她才会翻页,看的十分精细,难怪速度如此之慢··中午,路鹿告诉安闲自己帮她顶班,于是安闲就自己出去觅食。
趁安闲出去的时候,路鹿拿了两个拼图和几个娃娃回去,打算让阿伊莎下午玩这个··把东西藏到房间,路鹿又订了外卖··等安闲回来,正好外卖也来了。
于是他带着外卖回房间吃,表现的相当自然··他订的这份外卖是羊肉汤,老板还送了一些酥脆的烧饼··阿伊莎的食量不小,路鹿怕两个人吃不够,就加钱多要了一些烧饼。
本来考虑到女孩的肠胃,他打算订一些清淡的··但想到阿伊莎吃小笼包时发亮的眼睛,他就还是订了羊汤··汤水比较好消化,烧饼泡在汤里也容易下口。
最关键的是古印度人也吃羊,对羊肉没有忌讳,所以千挑万选之下,他没有订黄焖鸡,而是选了羊肉汤··阿伊莎生活的地方处于热带,一年四季都很暖和··所以一下子接触到寒冷的天气,她相当不适应,即使开了暖气也没用。
但是,当温暖的羊汤入口,她的不适应仿佛就烟消云散··羊肉- xing -热,有暖身的作用,一碗羊肉汤下肚,阿伊莎冰冷的身躯立时暖和起来,让她觉得很舒服。
吃饱之后,阿伊莎打了个哈欠,但是她舍不得画册,强打起精神继续看画··见她难受的样子,路鹿告诉她下午和晚上还能继续看,于是她就不再坚持,躺回床上,开始午睡。
下午,阿伊莎睡到自然醒,继续看起之前没看完的画册··后来,她又被拼图吸引,试着一点点把拼图复原··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当她把一副拼图拼完,时间也到了晚上。
路鹿等安闲离开,两人吃过晚饭,就把暂停营业的牌子取下,开始思考女孩的去处问题··老实说,他是不能留下女孩的··一切异世界生物,一旦离开便利店就会回到他们原来的地方。
就像鼠标,虽然在店里住着,但是等便利店拆迁,他还是要找接盘侠把它送走··他之前问过鼠标,鼠标死也不愿意回自己的世界··想到鼠标是怎么来的,路鹿默默给它点了个蜡,大概它那里猫很多,鼠标被猫吓破了胆,才这么惧怕回自己的世界。
转回阿伊莎身上,女孩和不惹人注目的仓鼠不一样,不能一直把她放到房间里··而且仓鼠很小,便利店的空间够它活动··但人,在狭小的地方呆久了心里会出现问题。
路鹿不可能把阿伊莎留在店里一辈子,更不能让阿伊莎回原来的世界··女孩自己说过,回去她就会被送去当庙妓··这和被送给老头子,等他死后殉葬一样凄惨。
送她回家行不通,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找一个靠谱的客人,让他作为抚养人照顾阿伊莎长大··这位客人最好身处的社会比较文明,这样阿伊莎的生活才能有所保证。
只是,找谁比较好呢·路鹿首先排除了杰尔西老师所在的世界··杰尔西很久以前做过实验,他曾和一只地球上的甲虫签订契约,然后把它带回了斯纳城。
据杰尔西研究,和生物签订契约后就可以把它带去自己的世界··既然甲虫可以,人大概也行,但是杰尔西的世界那么小,恐怕供不起阿伊莎··把阿伊莎送到杰尔西的世界,妥妥的会被当成女怪物,一个世界都供不起她的消耗,所以看起来最和平的小人国,不能是阿伊莎的归宿之处。
思索间,便利店里陆续有客人到来,路鹿一边应付起生客的需求,一边等待熟客··这天他的运气不错,一晚上接连有好几个熟客来访··于是,他就和他们讲了阿伊莎的事,然后详细地问了他们世界的事。
在双方都清楚后,他开始征询这些熟客的意见,问他们谁愿意收养阿伊莎··“店主,别指望我了,我自己还在吃人的皇宫混呢,收养一个小女孩,这太难为我了。”
听完阿伊莎的故事,洪易难得放下了手机,没有打游戏··但是,他一个在别人手下混日子的年轻太监,收养一个干女儿,着实不靠谱··第八十七章 ·“咦, 是这样吗我看电视剧里的公公,他们有很多也收养了干儿子干女儿,为什么他们行”·“还有三国的那个曹- cao -,他父亲曹嵩不是也被过继给了一个太监吗后来他的出身被人诟病, 被称作阉人之后,不就是因为这个”路鹿问。
“哦, 那些是大太监, 我还年轻,不能跟他们比·”洪易道:“而且我上司还没有收干儿子, 我在他之前收了,他还不得宰了我·”·洪易在吃人的皇宫混,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安全的环境。
另外, 农耕社会的古代大多都是对女子有束缚的··即使类似于华国古代的社会比古印度好很多,但比起现代社会也差得远, 算不得好去处··说话间,李卡拉哼着歌走进了店里。
她一来,就摊开手对路鹿道:“店主,我把信号弹带来了, 下次见面,你就把它交给那个遇难的人吧·”·“谢谢你,卡拉·”路鹿朝她道谢:“我会催促胡里准备好谢礼的, 你要的是贝壳对吗”·“对,是贝壳。”
李卡拉期待地道··在路鹿和李卡拉交谈的时候,洪易和在店里蹭吃蹭喝的吸血鬼猎人继续讨论··自从宋程回去参加科举后, 这位穷逼猎人的日子惬意了很多。
尽管之前他能蹭免费的临期食品吃,但是和他人分享,自然没有一个人独吞满足··除了他以外,其他熟客都没有穷到这个份上··于是,罗盘终于过上了每天都能吃饱的日子,甚至能攒两个钱,时不时买点劣质的假酒喝。
“喂,老罗,我不能养,但我觉得你可以啊·”洪易道:“你的世界连吸血鬼都有了,给阿伊莎伪造个身份不难吧就说她从小被吸血鬼逮去当血奴,现在才被你救出来,这样身份不就有了”·洪易说完,突然又道:“对了,你那里没有印度这个国家吧”·“这到没,我们那儿就几个国家。”
罗盘把今天的临期食品一扫而光,饱足地道:“但是我是不会收养的,谁收养她,我都不养,我可没有多余的同情心·”·洪易挑眉,没等他找茬,在旁边停了许久的李卡拉究竟突然插进来道:“先生们,你们在聊什么看你们的衣服,你们一个是古代人,一个是上古人对吗”·“啥”·这下罗盘和洪易两个人都懵逼了。
“抱歉,忘了对你们来说,我才是奇怪的那个·”李卡拉不好意思道:“我来自未来,用你们的话来说,我是一个未来人·我对古代和远古的生活很好奇,可以的话,能给我讲讲古代和上古是怎样的吗”·“sorry,我现在没有时间。”
对着这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女孩,洪易摇头晃脑道:“我在和老罗谈重要的事,介绍古代这种事,一会儿我再跟你讲吧·”·话虽这么说,洪易对李卡拉还是很好奇的。
作为一个曾经是中二病,现在还处于中二病末期的少年来说,来自未来的妹子对他极其有吸引力··更何况李卡拉的容貌完美无瑕,比起现实中的人,更像是二次元的女孩。
洪易从小到大,对现实中的妹子就一直不感兴趣··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但是如果现实中的妹子颜值能和二次元一样,他绝对会纳入考虑范围的··只可惜,好不容易让他见到了可以接受的女孩子,他的作案工具却没了。
即使他想追求人家,被切了那一刀,也没有了追求的可能··唉,真是个令人伤心的事实……·洪易差点郁卒,好在李卡拉及时打岔道:“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我可以加入吗说不定我能帮上忙。”
“我们在讨论收养一个女孩的事,不过这不重要·”罗盘突然道:“这位漂亮的妹子,我叫罗盘,是一名吸血鬼猎人·我能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干得了家务打得跑色狼,而且结婚后保证工资上交绝不出轨,能考虑跟我处一段关系吗”·“得了吧,老罗,你根本没工资。”
洪易毫不客气的拆台··“这个…那个……罗盘先生,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是没有可能的·”李卡拉坚决摇头··见状,罗盘又道:“这没有关系,妹子。
吸血鬼猎人可以与一个人签订半身契约,签了契约后你就可以到我的世界来了·”·“像我这样老实人,在古代是绝对的稀缺货,真的不考虑下吗”·见到李卡拉不信的眼神,罗盘坚决地道:“别看我这样,我绝对是个老实的男人啊”·“对不起,我不喜欢年纪比我大的男人。”
面对古代人的追求,李卡拉有点吓到,连忙拒绝了··李卡拉的拒绝狠狠打击了罗盘,一时间,他陷入了自己的世界,一个劲嘀咕为什么妹子都不喜欢老实人。
以罗盘的表现,讨论自然不能指望他了··洪易看着李卡拉,突然眼前一亮,道:“卡拉,我们刚才在讨论收养的事,你能收养这个女孩吗”·于是,洪易把阿伊莎的事复述了一遍。
听完阿伊莎的遭遇,李卡拉十分愤慨:“我以为古代就够野蛮了,没想到上古的世界更可怕”·“残忍,野蛮竟然这样对一个女孩子,还是自己的女儿”·对上洪易无奈地目光,李卡拉不好意思道:“对不起,小哥哥,我不是在说你。”
和洪易道了歉,李卡拉仍然气的脸颊鼓鼓的··直到在店里蹦了好几圈,她才平静下来,没那么气了··“那个小妹妹,她现在还在店里吗”她关切地问。
“嗯,还在,店主正为收养她的事发愁呢·”洪易道:“店主认识一位魔法师,能把阿伊莎送到别的世界,但是就谁收养的问题,还一直不能确定。”
“我知道,我见过那个魔法师·”·李卡拉想起之前见过的那位小人法师,不有会心一笑,但是很快,她又蹙起了眉:“小妹妹好可怜,我也想收养她。
但是我们那儿刚出生就会被智脑登记在册,是没有黑户的,阿伊莎如果去了我们那儿,身份不好解释,一查就会被发现了·”·“唉,高科技也有麻烦的地方。”
洪易叹气,他左想右想,收养这事果然还得靠罗盘··只是罗盘不愿意,他也不能强逼他,要不就是慷他人之慨··所以,他一定要问清楚,老罗为啥不愿意养·如果不愿意,让他把小女孩带回去,教会语言后找一家靠谱的孤儿院也行啊。
于是洪易直白的问出口,让罗盘对天翻了个白眼··“大哥,我穷,连自己都养不起,哪有心情收养一个跟我非亲非故的小女孩”罗盘没好气道:“要是个白人妞我就认了,养大了正好做童养媳。
皮肤黝黑的娃,这不是我的菜啊·”·“哇,老罗,没想到你心思如此歹毒,连小女孩也不放过·”不过罗盘的一番话让洪易放了心,道:“说到底,你不愿意收养的原因,就是因为穷吧”·“嗯,没错,我穷,求施舍。”
罗盘不要脸的承认··“那老罗,如果我给你钱,你就愿意收养阿伊莎吗”洪易问··“收养…也不是不可以。”
罗盘思忖道:“不过,这得看多少,钱少了我可不认·”·“好,事先问一句,翡翠,在你们那儿值钱吗”·“值钱,你要给我翡翠吗”罗盘的目光灼灼:“啥模样的翡翠,能给我瞅瞅吗”·“给。”
洪易随便从身上取出一个平安扣,丢给罗盘道:“这貌似是满绿的翡翠,不知道在你们那里能卖多少钱,不够再跟我要·”·“好绿”·罗盘小心翼翼地接过平安扣,生怕一时不慎把它打碎:“满绿的翡翠,等我回去查查,听起来就很值钱的样子。”
在罗盘的世界,翡翠是备受富豪和权贵人士喜爱的珠宝,而且世存稀少,因此相当值钱··罗盘的专职是狩猎吸血鬼,对翡翠不甚了解··但即使这样,他也听说过‘满绿翡翠’很值钱,所以他收起翡翠,一脸满足地道:“行了,这块我估计就能卖很多钱。
看不出来,小洪你还是个土豪·”·“一般,一般·东厂的俸禄还行,主要是上司发的福利多·”洪易道:“我也不太懂,不过我们这边的权贵人家对翡翠的感觉一般,真正贵的是玉,所以翡翠的价格没现代这么高。”
“那也不便宜啊·”洪易的一番话听得罗盘心惊胆战:“你的工资有多高啊,能买这么多东西”·“六两银子左右吧,但我平时很忙,而且宫里管生活,就不用动这些钱。”
洪易解释道:“我花钱很散漫,所以之前都是月光族,胡买一些乱七八糟的小东西,钱就不知不觉的没了·后来我上司告诉我人要为后来打算,就让我买地买房子,现在我有了余钱都被拿去买地了,不过这个月剩下的钱还能买点东西,你告诉我要什么样的翡翠,我去找。”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没看出来你还是个地主·”罗盘嫉妒的眼都红了:“可恶,好羡慕,你一个太监,要这么多地干什么……”·罗盘嫉妒的口不择言,让洪易有些不开心。
虽然他不太在乎这个,却不喜欢别人老拿这个说事,于是他板起脸道:“剩余的翡翠还没给呢,你还要不要了”·“洪哥,我错了,你别生气。”
罗盘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说了什么,赶忙道歉··“叫爹·”·“爸爸,我错了·”罗盘立马丢掉了节- cao -··和罗盘开了一番玩笑,洪易知道这事妥了,于是他跟路鹿说明白,让他把阿伊莎领了过来。
第八十八章 ·“阿伊莎, 以后你就先跟着这位大哥哥过了,好吗”·“嗯,我会听大哥哥的话的·”阿伊莎瞄了一眼面生的罗盘,不由有些胆怯。
“不用担心, 他只是你暂时的收养人,等你长大, 你想去哪里都行, 明白吗”·怕阿伊莎误会了两人的关系,路鹿不得不出言解释··不是他多想, 而是古印度那里的习俗太离谱了。
11岁的孩子就能出嫁,现在突兀地把阿伊莎交给一个男人,万一阿伊莎误以为罗盘是她的丈夫, 生出什么不清不白的事,那就不好了··生长在那个环境的孩子早熟, 阿伊莎被舆论同化了这很正常。
但阿伊莎以后将会活在现代,再继续保持古印度的那套对她没有好处··所以,矫正她的三观,让她有独立人格这件事势在必行··而这需要在未来的日子里潜移默化, 让她慢慢地转变观念了。
只是,罗盘真能做一个合格的收养人吗·想到罗盘在便利店混饭吃的样子,路鹿就有些担忧··一个有手有脚的大男人, 每天靠着到不停的便利店讨过期食品度日,而且还时不时睡桥洞,这种家伙, 怎么想都让人觉得担心。
幸好有洪易给的翡翠,这暂时解决了罗盘的经济问题·至少,路鹿不用担心这没节- cao -的家伙带着小姑娘去讨饭··小孩最能引起路人的同情心,阿伊莎瘦的皮包骨头的样子就很有说服力。
若是罗盘谎称阿伊莎是他女儿,拿张写着‘惨惨惨’的纸摆在大街上讨饭,隔着两个世界,路鹿还真拿他没办法··有了洪易小哥的经济援助,至少阿伊莎为了的生活来源是不愁了。
尽管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但怕契约失去作用,阿伊莎还是会回到古印度世界··于是,路鹿特意拿了一盒银条让阿伊莎自己拎着,有备无患··阿伊莎的父母是丧心病狂了些,但是有了一盒银条做‘嫁妆’,以首陀罗的身价,嫁给同等的首陀罗,应该是绰绰有余,足够阿伊莎风光大嫁。
但是,这种情况最好还是不要发生,一个11岁的小姑娘嫁给二三十岁的大叔,怎么看都让一干自诩文明的现代人/未来人惊悚··由杰尔西帮忙缔结了契约后,也到了阿伊莎离开的时候了。
在罗盘带着阿伊莎离开前,众人对他耳提面命,让他时不时带小姑娘来店里,好让大伙看看小姑娘过的怎么样··千叮咛万嘱咐之后,罗盘被念得不耐烦,就趁众人不备,拉着阿伊莎匆匆跑了,恨得众人咬牙切齿。
挂念了一番阿伊莎,众人在店里又逗留了一会儿,就各自告别··到最后,当李卡拉捎着两瓶罐装咖啡也踏出了店门时,路鹿直接挂上了牌子,宣告一天结束··……·时间一天天过去,不知怎地,天寒地冻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
·随着寒假放了,街道上逐渐有了小学生、中学生打闹的影子··虽然有寒假作业这座大山压在学生们的头上,但看他们肆意玩闹的样子,显然是各有打算。
就像这几天以锻炼之名出门,实际上是在便利店蹭网联机打游戏的小学生,他们显然就忘记了有作业这茬,每天都兴致勃勃地玩的火热··临近过年,这批小学生也渐渐不出来浪了。
不得不说,小学生们虽然吵了点,打游戏的时候没素质了点,但还是很懂人情社会的套路的··在便利店蹭网的日子里,他们都会消费不少东西,让店里的营业额往上提了一小截。
现在他们一时不在,路鹿还有些怪想念的··不过,路鹿知道这种时间不会持续很长··因为再过几天,他也要回家过年··每到过年的时候,街上的店就会三三两两的关闭。
有些着急回家的老板这时候就会关了店门,匆匆忙忙的赶回家,就像路鹿常光顾的那家包子店,可能是家远的原因,老板昨天就贴了请假的告示,带着妻儿回家过年去了。
“安闲从明天开始请假,我也早点回家好了·”·没有安闲帮忙,路鹿才没心情从早到晚的开店··于是他跟旅游归来的爸妈联系好,让他们给自己留门,就订了第二天的车票,准备今晚再开最后一天店。
由于过年的原因,这几天路鹿提早就跟熟客们说了要回家的事··回家,自然就不能开店·所以熟客们有了心理准备后,都提前买好了需要的东西··而路鹿最担心的秋彤,因为学生们放了假,自己也回家过年了,没有他想象的那样惨。
“您好,欢迎光临”·半天都等不来一个客人,路鹿还以为今天不会来人了··结果冷不丁来了一个新客,让他有些小激动的同时,也狠狠地吓了一跳。
新来的这个客人,从外表上来看,不是一般的恐怖··蜥蜴般的竖瞳,六个指头的尖锐爪子,以及明显与常人不同的皮肤,这些元素一组合起来就是一个令人惊悚的怪物现象。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但如果只是这样,零零星星接待了不少外星人的路鹿也不会如此惊异··因为开了这么多天店,各种奇形怪状的客人他都见过··有可爱的,更多的是长得十分奇葩的,但像新客人这样一看就让人恶心的……还真是少见。
原谅路鹿用了恶心这个词,实在是他找不到别的词语形容··新客人长着一副怪物般的模样,但这不是大问题,说不定这在人家的星球是妥妥的帅哥美女长相呢··而浑身上下到处都长满了烂疮,从疮口上流出腥臭的黄色液体,再加上全身脏的看不清本来的颜色,远远都能闻到一股让人倒胃口的恶臭,这怎么都说不上正常。
新来的这个客人,也太惨了点吧·即使是来自末世位面的赵雪,在她最灰头土脸的时刻,都没有这位客人看起来惨··新客人身上的异味实在让人难以忍受,路鹿甚至一张口就有作呕的欲望。
但本着不管什么样的客人都是客人的原则,他没有做去马桶吐的事··而是尽力压抑住恶心,坚持着打开了手机录音:“你好,这里是位处异世界的便利店,这位客人,你有什么想要的吗”·为了避免做个复读机,路鹿就常见问题提前录了若干录音。
此时,他无比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虽然他早晚要和这位客人说话,但能晚说一会儿,那也是好的·他总觉得自己一张嘴,就会咽下一大堆有毒气体。
讲真,他长这么,从来没闻过这么难闻的味道··这简直是在考验人类的承受极限·“便…便利店……”·新客人转动着眼珠,不由扯动了眼角的伤口,流出了更多脓疮:“我要水……干净的水……”·“水吗好的,您稍等。”
路鹿点头,忍着捏鼻子的举动硬着头皮就去拿水··虽然新客人有自己动手的意思,但他一动就会流脓,淅淅沥沥地撒在地上··以这些黄水难闻的气味,一会儿他清理起来铁定是地狱般的画面,所以路鹿就没让客人动手,也省去他一动就再次扯裂伤口。
新客人要的也是水,这让路鹿早就见怪不怪了··白天的便利店的状况他不太清楚,但在晚上,水却是便利店最热销的商品··水是生命之源,这话对异世界的客人来说貌似也没错。
每十个客人之中,就会有一两个要求买水的··他们有些是口渴难耐,有些是另有别的用途·但不管怎样,水这种东西都备受客人们的青睐··所以当这个新客人要水,他立马取了一瓶给他,犹豫地放到他摊开的手掌上。
“谢……谢谢……”·新客人貌似声带有恙,说话都断断续续的··见他说话艰难路鹿就止住了他,连钱都不想收了··“好了,水给你了,拧开瓶盖就可以喝,没有别的东西要买,你就可以走了。”
“这个……给你……”·新客人,路鹿暂称蜥蜴男,听到路鹿无情的话语,并没有在意··他缓缓地在身上摸索了一阵,最后从一个破破烂烂的小布兜里掏出一罐掉了一半漆的饮料,以迟缓的动作举起了它。
“给你……我……用它买水……”·这个小小的罐子看起来十分可疑,因此路鹿非常不想收··但是他没动作,蜥蜴男就一直举着不动,无奈,路鹿只能接过罐子,问道:“请问,这个罐子里装的是什么”·“末世前的……饮料……大概…才过期五六十年的样子…还很新鲜……”蜥蜴男嘶哑着声音,终于屡直了舌头道:“我知道…它抵不上纯净水的价值,但是…我只有这个,拜托你,我很需要它,欠你的,能以后再补吗”·蜥蜴男越说越流畅,至少路鹿听起来不那么艰难了。
他原先还以为蜥蜴男是声带出了问题,才这样说话,但现在看来,可能是他太久没跟人交流,才说成这样··然而,终于听清了蜥蜴男意思的他心情却十分难言,过期了五六十年的饮料,你确定这还能喝·而且过期五六十年了还叫‘新鲜’,那么不新鲜的饮料,岂不是要过期一二百年·第八十九章 ·过期五十年的饮料让路鹿惊异了一刹, 不由起佩服蜥蜴男的铁胃。
但是无论蜥蜴男如何珍惜这罐饮料,他都着实不太想收,因为这罐饮料对他实在是没有用··于是,路鹿道:“抱歉, 我这里的食物和水源很充足,像这样的饮料也有很多。
如果你实在想付账, 就讲一下你们世界的故事吧·”·对上蜥蜴男略显疑惑地目光, 路鹿道:“别看这家店是这样,我是离不开这里的·所以, 虽然每天店里都会来不同世界的客人,但如果他们不说,我就一无所知。”
蜥蜴男转动竖瞳扫了店里一眼, 货架上装载的东西是他闻所未闻的··就连他小时候……还没被赶出‘伊甸园’的时候,他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商店。
光亮洁净的店面, 摆满了商品的货架··包括手中的‘崂山矿泉水’,虽然他不认识上面的文字,却诡异的能理解这些字的意思··看印刻在瓶子上面的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的结束时间, 他就能认识到,这竟然是还在保质期以内的产品。
纯净水就很珍贵了,还在保质期以内, 再次让他认识到了这家店的不可思议··所以,他理解了店主‘他不缺物资’这句话的意思,坐拥这么大的一家店, 恐怕到了世界末日,店主也不会渴着饿着。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更不会……因为缺乏洁净的水,而变成他这样可怕的怪物··整理了一番思绪,蜥蜴男好好组织了一番语言,真的准备用故事来换取物资。
他看的很明白,哪怕他在废土混到高位,也拿不出能让店主满意的代价··既然这样,他还不如老老实实的满足店主的好奇心,因为他能拿的出手的,也只有这个了。
……·为了对得起手中珍贵的[0度净水],蜥蜴男讲了一个长长的故事··故事从世界第五次大战,各国开始进行核打击,结果把星球变成一片废土,只有很少的人类苟活讲起。
由于核污染带来的辐- she -,包括人类,全球的动植物都遭受了毁灭- xing -的打击··核污染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人类的文明毁于一旦··但侥幸活下来的那些人类,仍在废土苟延残喘,并尝试建立起一个个小小的聚落。
而蜥蜴男,就生于核打击过去的很多年之后的废土世界··和废土的大多数人不一样,蜥蜴男很幸运的生在了[伊甸园]··而他的母亲,是[伊甸园]里一位美丽的女子。
蜥蜴男的母亲,是一个肤色蜡黄,头发也混着杂色愁容女人··这样的女子,在末世前只能称得上普通,甚至还会有人暗地里骂一句丑陋·、·但是在聚落里,至少是废土世界的人眼中,蜥蜴男的母亲,已经是废土数一数二的美女。
任何废土人见了她,都会认为她当之无愧,只要能跟她春宵一度,哪怕立时死了也值··无它,只因为在辐- she -重重的废土,人类在辐- she -的影响下产生了异变。
像蜥蜴男母亲这样能保持人类外貌的,已经没剩多少了··废土的新生儿,有勉强像人类的,但更多的是,一个赛一个恶心的怪物··由此,蜥蜴男母亲受欢迎的程度,就可想而知了。
和没有秩序,拼得你死我活的外界不同,[伊甸园]是废土最大的几个聚居地之一··人多,就会产生秩序·而[伊甸园]还保存了末世前的不少科技产品,足以威慑四方,所以生于[伊甸园]的原住民,享受到了其他废土人享受不到的‘安全’。
但也仅此而已··就像蜥蜴男的母亲,她是[伊甸园]的原住民··但像她这样没有力量的美人,是怎么也护不住自己的··所以,在半是胁迫,半是你情我愿的基础上,她在[伊甸园]的姘头很多,从来没有缺过男人。
蜥蜴男不知道母亲是否情愿,但多亏了这些男人们的福,母亲过的比[伊甸园]的其他人好上许多,至少在他小时候,母亲虽然厌恶他这个‘怪物’,也从没短过他吃的喝的。
比起那些父母疼爱,但缺少净水和食物因此而死的孩子··多亏母亲给的食水,他才得以长大到独自生存的年纪··但是一到他七岁,母亲就迫不及待的赶走了他。
而母亲的姘头多的过分,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是谁的孩子··所以为了讨母亲欢心,有个男人给了他一批物资就把他赶出了[伊甸园],责令他不准回去,从此,他就开始了在废土艰辛生存的旅程。
被从安逸的[伊甸园]赶出来,蜥蜴男却不痛恨母亲的心狠··因为就连他自己,也看不起自己这样的怪物··比起长得像母亲的两个哥哥,还有虽然长了一双恐鸟翅膀,但是外貌神似母亲的姐姐,他一出生就是蜥蜴的样子,根本不像个人,讨母亲嫌恶也是理所当然。
而且,他知道,母亲也是被吓怕了,才会讨厌他这样恶心的孩子··他听过一个小道消息,在母亲怀他的时候,附近发生了一条时有发生的新闻··一个女人生产出了一对八足蜘蛛,这只大蜘蛛一出生就把他母亲的肠子吃了,场面十分赫人。
人们都说,是这个女人和她丈夫的辐- she -值都很高,孩子变异的可能- xing -极大,所以才会生出个小怪物出来,一出生就吃死了自己的母亲··像这种事,[伊甸园]隔三差五就会有上一会,算不上什么新闻。
而在[伊甸园]以外的废土,那些没有净水喝的游民辐- she -值更高,更是对这种事司空见惯··但母亲,这个从小生活在[伊甸园]的女人显然不想让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一见到他是个怪物,就生不起喜爱之情。
她担心他没有人类的神智,也会发狂作出弑母的恶事,才会迫不及待的赶他走··但是不管怎么说,她都忍着害怕和厌恶把他养大·所以蜥蜴男对母亲只有浓浓的感激之情,尽管她没有给他名字,连‘蜥蜴’这个名字,都是周围人嘲笑他的外号。
蜥蜴男从小就没有朋友,脑子也不灵光,听到大多数人这么叫,久而久之,他就把这当成了自己的名字··到后来,他自己也这么对人介绍自己··……·和在末世前娇生惯养的孩子们不一样,[伊甸园]的孩子,活到七岁就能算一个自力更生的大人了。
·而等蜥蜴男出了废土,他才知道[伊甸园]是多么安逸··废土的孩子,父母拉扯到四五岁就随处一丢··更多的父母,孩子一出生就拍拍屁股不管了。
没把孩子当成补药炖了,就是他们最大的仁慈··一开始,蜥蜴男孩觉得[伊甸园]外面的游民十分野蛮,没有半分人- xing -··但在外面游荡久了,他也熟悉了游民们的习俗,这也是不得已为之。
游民们游荡在外,没有净水和洁净的食物,再加上父母不管辐- she -值肆意交配,所以能维持人形的游民比起伊甸少了数倍··在这种情况下,生出的孩子就是不类父母的小怪物。
这种怪物具有极高的辐- she -值,大多失去了人类的理- xing -··养‘怪物’在身边,它可不管自己是谁的孩子··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即使是父母,即使是同样的‘人类’,它也照吃不误。
在这样的情形下,一出生就把小怪物丢弃,这种母亲已经是圣母玛利亚的代表··毕竟……都没有人的理智了,这样的‘人’,还真的能叫‘人类’吗·就连蜥蜴男自己,时常都觉得自己不配拥有‘人’这个称呼。
他不配为人··言归正传,[伊甸园]外面的孩子,特别是小怪物,往往出生就会被父母丢弃··但是作为造物主的补偿,它们一出生就能自谋生路,有些甚至还强于父母,变异出更适合生存的能力。
就像野兽……但强于野兽··这给在废土求生的人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这些小怪物,他们弄死了不少废土人(还有人类理智的‘人’),但同样的,它们也是重要的食物来源。
一开始,蜥蜴男还会究竟狩猎到的猎物究竟是其他动物变异的,还是由‘人类’生的小怪物··但久而久之,他就不去想这种吃饱了撑得问题··……·在外面游荡了数年,蜥蜴男跌跌撞撞活到了十五岁。
如果是末世前,他还应该是个正在读初中的少年,但在废土,蜥蜴男自觉已经是个顶天立地的成年男人,可以考虑伴侣的事了··其实早几年,他就可以开始给自己找个伴。
但是那时候他还不能保证自己的生存,在这样的情况下找伴,只是徒增痛苦而已··所以直到他狩猎水平有了很大提升,能在废土好好的保护自己,间带着还能护住一个人,他才开始考虑这个问题。
是人,总会觉得寂寞··即使是已经称不上人的异种,也需要另一个怪物陪伴··蜥蜴男自己长着一副怪物样,尽管受母亲熏陶,他也具有同样的人类审美。
但是想想就知道,‘人’是看不上一条蜥蜴的,多重口也不行,所以蜥蜴男从没有把择偶目标放到人类上,而是希望能找一个同样的怪物陪伴自己,只要还有人类的理智,哪怕是几分都行。
第九十章 ·蜥蜴男对未来伴侣的要求不高, 但是因为种种原因,直到19岁,他才真正找到了合适的伴侣··一个生- xing -胆小的鼠女··第一次见到鼠女的时候,她正在采变异植物啃着吃。
在吃东西的时候, 鼠女躲藏的很好··但是废土人对于食物的嗅觉是敏锐的,所以她没吃多少, 还是被人发现, 然后被抢走了剩余的食物··本来,这样的事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已经是废土的常态。
但让蜥蜴男感兴趣的是,鼠女并没有因此难过愤怒,而是等那人走了之后, 悄悄在地上刨了个坑,挖出了更多的植物根- jing -··出于好奇, 也出于莫名的心情,蜥蜴男主动和鼠女搭话了。
就这样一来二去,两人都不讨厌对方,就开始搭着伙过, 最终结伴而行··有了蜥蜴男,鼠女的食物终于不会被突然冒出来的人抢走,而鼠女灵敏的嗅觉能让她找到充足的植物。
所以, 尽管鼠女的战斗力只有五,她的存在也不是累赘··在朝夕相处下,两人逐渐产生了感情··在一个灰雾沉沉的夜晚, 他们滚到了一起··于是,从那天以后,他们就成为了夫妻。
废土世界的秩序早已被破坏,就连[伊甸园],都不会管男女之间的那档子事··因此,夫妻这种末世前的关系早已没多少人在意··蜥蜴男斟酌着问过鼠女,要不要和他建立一段长期的、稳定的、只有彼此的男女关系,鼠女答应了,蜥蜴男才正式牵起了鼠女的手。
在一起之后,平常的日子还是那样过,只是两人之间多了一分情愫,会情不自禁的关心对方··当然,每天晚上也多了一项额外的娱乐,给两人的生活增添了很多乐趣。
有鼠女的陪伴,蜥蜴男第一次觉得[伊甸园]之外的生活也是如此美好··在遇到鼠女前,他无事时经常会回想起伊甸的安逸生活·但是有了鼠女之后,他很少再想起它,因为他觉得,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的伊甸园。
然而,好景不长,在度过了一段愉快而幸福的生活后,蜥蜴男和鼠女爆发了一次激烈的争吵··或者说,是蜥蜴男单方面发起的争论··因为,在频繁的夜生活下,鼠女怀孕了。
这让蜥蜴男很懊悔,他,他怎么能让鼠女怀孕呢·废土没有避孕的方法,这里的人也没有这个意识··他想他以后都不要碰鼠女算了,反正只要两人有感情,少了夜生活他也能忍。
但是,鼠女并不这样想··更让他忍受不了的是,鼠女竟然想生下这个孩子··“白鼠,你听我说,我去[伊甸园]找点东西,帮你打掉这个孩子·这种孩子,我们不能要。”
“我不明白·”白鼠含着泪道:“这是我们的孩子,你不喜欢它吗”·“白鼠,你从小生长在外面,所以不知道。
像我们这种人……”蜥蜴男痛苦地道:“像我们这种怪物……生出的孩子,肯定也是怪物·”·“我们的辐- she -值都很高,因此不是人形。
你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它可能连人- xing -都没有,它一旦出生,会吃了你的”·“你也是怪物,我也是怪物·”一向胆小的鼠女头一次固执地道:“我们的孩子,就算是怪物,也肯定能认出自己的父母。”
·“而且你也说了,只是有可能·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鼠女的执拗和盲目的乐观让蜥蜴男痛苦万分··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他更加明白,母亲对他怀抱着的是何等感受。
他爱鼠女,所以,她肚子里的那个东西,他恨不得它死·然而,母- xing -这种早就应该灭绝的东西让鼠女很宝贝她的肚子··再说鼠女不乐意,他又不能把孩子从她的肚子里挖出来。
于是,他带着无尽的焦躁,眼睁睁地看着鼠女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再往后……我带白鼠去了[伊甸园]·我的生母早在两年前死了,所以没人注意到我,在缴纳了一些物质之后,我和她就在那里定居。”
说到这儿,蜥蜴男猛吸了几口空气··便利店的空气是如此纯净,和满是辐- she -的废土完全不同··在店里只呆了一会儿,他就感觉自己的身体轻快了很多。
他感到,在店里的每分每秒,身体的辐- she -值都在缓慢的减少·而在废土,每时每刻,他身上的辐- she -值都是处于增加状态,只有喝到相对洁净的水,他的辐- she -值才能减少一点儿。
也因此,刚来到便利店的时候,他说话还不利落··现在初步适应了没有辐- she -的环境,他的话渐渐恢复了正常,不再断断续续了··“白鼠她肚子里的孩子,有很大的可能是蜘蛛那种不通人- xing -的怪物。
所以,我很需要净水,只有净水能净化我们体内的辐- she -值·虽然有些晚了,但是我想,这总能让白鼠生产的风险小一些·”·蜥蜴男讲到这儿,路鹿提出了一个疑问,只是喝水而已,为什么能降低他们体内的辐- she -值。
“这我也不知道·”蜥蜴男愣住了:“可能是为了生存,我们这些活下来的人都进化出了这样的能力,只要有足够洁净的水,我们就能不断的降低辐- she -值。”
为了让路鹿更加明白,蜥蜴男还讲解了他们那里的净水··由于全世界都充满了辐- she -的缘故,完全不含辐- she -的水是不存在的··只要暴露在空气中,水就会具有辐- she -。
但是,即使这样,据辐- she -值的多寡,水被划分成了[1度净水]到[5度净水]··其中[1度净水]最洁净,蕴含的辐- she -值最少··而[5度净水],就是勉强能入口,喝了会大幅度增长体内的辐- she -值水。
但这样的水,还在人体的接受范围内,只是喝多了会加速人的死亡··野外的水,大多都是在4、5度净水··在五度净水之外,是辐- she -值含量极多的水,这样的水,喝了两天内必死。
即使是在外游荡的游民,除了想自杀,渴死也不会去喝这样的水··[5度净水]对人体没有好处,而天天喝[1度净水],会帮助废土的居民降低自身的辐- she -值。
所以蜥蜴男最近都在外出狩猎,就为了多来点收获,好换取足够的净水帮鼠女降低辐- she -值··“所以,你才会要的都是水啊·”路鹿感慨地道。
“是的,我看得出来,这块地方还没有被辐- she -污染·这里的水,应该是比[1度净水]还好的水·”蜥蜴男有些激动地道:“而且这里的水都是密封着的,这样我带回去也不会被空气污染。”
“有这样的水……白鼠她应该就能安全了……”·蜥蜴男对家人的关怀让路鹿十分感动,虽然蜥蜴男自嘲不算是人,但是有人类的理智,有人类的情感。
只要有这些,基因也好,外貌也好,也都不重要了··可能是蜥蜴男觉得囊中羞涩,只拿了几瓶水··路鹿猜他应该是想回去拿‘报酬’,回来再换取更多的水。
这样的想法对于强取豪夺惯了的废土人很不容易,实际上得知蜥蜴男生存的世界后他很庆幸他没有直接抢夺··虽然要是抢了,最后倒在地上的也还是蜥蜴男而已。
各位面的世界流速不同,蜥蜴男这次走了,下次回来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就像苏丹,过了很久才来换水壶,因为红石在他那里的冷却时间相当长··蜥蜴男的妻子快要生产,虽然他没有说妻子怀了几个月,但如果红石在废土位面的冷却是一年,那么黄花菜也凉了。
既然这样,只带几瓶水是远远不够的··于是,路鹿找出成箱的矿泉水,搬了四箱对蜥蜴男道:“这些水你能拿动吧如果你搬不动,我这里有小推车,你把它们捆上,就可以带回去了。”
“店主,你这是”蜥蜴男有些手足无措:“我付不起这些水的钱·”·“我知道·”路鹿道:“就当是你说故事的报酬吧,虽然我见过的客人很多,但也不是每个人都会给我讲故事。”
“而且,我们两个世界的时间不同,你下次来,说不定你的妻子都已经生了·按你所说,你的妻子等不起,所以你就把他们都拿走吧·”·“对了,你的果汁也收回去吧。
我们这里没有辐- she -,所以人们的身体都很脆弱·含有辐- she -的饮料,我怕会对身体有伤害·”路鹿含蓄地道··路鹿都这样说了,蜥蜴男也不再推辞。
因为就像店主所说的那样,他的妻子真的很需要净水··于是,他把店主的好意记在了心里,并且默默地把果汁收了回去··这片还没经受辐- she -肆虐的土地,他还是……别给这片土地制造污染源。
再次谢过路鹿的小推车,蜥蜴男带着四箱矿泉水走了··便利店的世界十分美好,洁净的水,干净的人,连呼吸的空气都是纯美的··如果有时间,他真想在这里多待一会儿,多呼吸一下末世前没有污染的空气。
可是在他的世界,还有他的妻子在等着他·所以,他不能逗留,如果有下次,他再带着妻子一块来吧···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蜥蜴男带回去了水,对他来说,这是他的希望。
或许,白鼠说的也对,只要有生命的延续,这片土地就仍然还有希望··第九十一章 ·目送蜥蜴男拖着一推车矿泉水离开, 路鹿心思沉重,就关了店门,早早上床歇息。
然后,第二天一早, 他就回到了家,一直在家里待到除夕过完, 又跟着父母走了几家亲戚, 才回到便利店,把那块暂停营业的牌子撤了下来··说来也怪, 走的时候他把牌子挂到了门外面,结果他走的这几天店里还是没有人来。
路鹿一细想,觉得可能是牌子的原因··看来只要把牌子挂在门上, 无论挂在哪儿,都能起到阻挡客人来的作用··晚上, 便利店空无一人··路鹿一个人呆在店里,倒是有些空空荡荡的。
早晨临走前,他在家里吃过一顿饭··自己家里做的,自然最合自己的心意, 而且母亲担心他坐车的时候饿,就让他吃了很多··因为早上吃的好,所以一直到中午, 他还是只有五分饿。
于是在车上他只叫了个盒饭,将就了一下,现在到了晚上, 他就又不免肚饥起来··要不点个盒饭·他打开手机,只一看就又放下了··黄焖鸡太油腻,而他喜欢的那几家又没开门。
在家过了几天,健康养胃的饮食养叼了他的嘴,让他不想这样将就··既然找不到想吃的,他干脆不再折腾,随意拿了几个面包填肚子,就算吃过一顿··比起这几天他吃的三鲜饺子,小汤圆,干涩的面包味同嚼蜡。
尤其是比起炸年糕,凉凉的年糕切成薄片,在锅里一滚一炸,一团热乎乎的年糕就新鲜出炉··沾上糖,一口咬断,长长的丝线就像一年的时间那样延绵不断,当终于把年糕丝扯断,如口的年糕还沾着藕断丝连的独特口感。
想想沾糖的年糕,路鹿突然觉得他吃的那几个面包白吃了··虽然肚子已经填饱了,但是他的舌头,却无论如何不是能被区区几个面包糊弄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不在家里,就是没有这样的条件。
既然吃不到炸年糕,吃了几个甜面包的路鹿又不想吃甜··为了满足饥饿的舌头,他干脆去货架上挑了几个泡椒凤爪啃··吃罢,舌头还是有反应,于是他又拿了几包辣条。
把这些东西都塞进胃里,他的舌头已经被辣的麻木了··辣麻了就不会想吃的,路鹿满足地灌了一杯水,这才闲适的趴在柜台上看起新年的节目··“轰——轰隆——轰——”·“咻——咻——”·在便利店外,此起彼伏的烟花在夜空中燃放。
而在地面,一串串红彤彤的爆竹也不甘示弱地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向世界昭示它们曾来过··听着外面热热闹闹的放炮声,路鹿不觉得心烦,反而有种身处闹市的安心。
最近华国对烟花爆竹这块管的越来越严,而习惯了现代化的人们对年的感情也越来越淡··如果不是有假期,有从小到大的熏陶,有多少现代人会把‘年’当回事,还真是一个未知之数。
因为有很多人表示烟花爆竹很扰民,再加上在拥挤的城市里燃放确实有安全隐患··今年,在某些大城市里正式有了相关的法案··总而言之,以后这些大城市里是再也不准燃放烟花爆竹了,就算是过年也不行。
随着文明的进步,人类已经不需要这种方式来庆祝自己的喜悦了··但好在,路鹿在的是个二线小城市,不算大,也不算小··所以虽然有限制,但在过年的这几天,大家还能能痛痛快快地把烟花爆竹都放个遍。
就像他,今天回到便利店也捎带了不少··父母知道他开店,就嘱咐他多买点烟花爆竹放,让便利店也沾沾过年的喜气,这样来年的生意才会红火··父母都是有些眷恋传统的人,他们的一番嘱咐,路鹿不想辜负。
尽管他觉得生意也就那样了,但还是抱着些不切实际的期待,点了一挂鞭炮在门外燃了··点完这一挂后,他看看大街上满地飘着的红纸,和天上‘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烟花,头一次有了原来这就是年味的感动。
点完这挂鞭炮后,对于剩下的东西,路鹿出奇的不想动··关上门回到店里,他搓了搓冻红的手,不免有些后悔··早知道没有兴致,他就不买这么多鞭炮了。
但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他就只好想补救措施,比如明天把这些送给邻居或者是小孩子,让他们带回家去玩··“轰隆隆隆隆隆隆———”·“您好,欢迎光临”·伴随着店外轰鸣的响声,便利店也迎来了新年的第一位,不,是第一对客人——一对穿着古代服饰的兄妹。
“哥哥,这里是哪儿”妹妹扯了扯哥哥的袖子,神色有些不安··“别怕,有哥哥呢·”·虽然说得很肯定,但看他微微发抖的拳头,说明这位兄长也没有自己说的那样胆大。
修炼魔法有了一段时间,路鹿的精神力也越发敏锐了··收银台隔着门口有不小的一段距离,但兄妹俩的表现却明目可见··他们每一个动作,乃至每一个微表情都清清楚楚。
新年刚开始,精神力就给了路鹿一个惊喜··他立马就反应到这个能力可以用在绘画上,能抓住微小的神态变化,看来他在绘画界成神指日可待啊··路鹿有点想入非非,而冷不丁来到一个奇怪的地方,兄妹两人都表现的很慌。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考虑到不能吓坏了小孩子的原因,路鹿就暂且放下了他精进的精神力,露出一个和善的表情,朝两人搭话道:“两位放心,大哥哥不是坏人。
这里是卖东西的店铺,你们有什么想要的就跟大哥哥说,我帮你们找·”·见到两小孩还是没有放松警惕,路鹿暗赞了两个孩子警戒心强,就把便利店的存在详细解释了一番。
两个孩子都在脑中找到了那股信息后,才对视一眼,相信了路鹿说的话··但是,这对兄妹并没有迫不及待的浏览货架,而是走到桌椅区坐下,肩靠着肩,开始说起了悄悄话。
“哥哥,我怕……要不,今晚我们留在这儿吧·”妹妹安小聪害怕地道··“留在这儿……想必就能躲过年兽了吧”安大聪想了想,又摇了摇头:“不行,咱们不能一直留在这儿,万一出去正好撞到了年兽,还是一样的。”
“我觉得,还不如跟大伙儿一块,这样还能安全点·”·安大聪做了决定,安小聪只能默默点头··他们的父母已经被年兽吃了,她现在只有哥哥,即使她想赖在店里,没有哥哥,又有什么意思呢·前不久,安小聪的父母去邻村贩卖山货,让安大聪和安小聪两个孩子看家。
陪伴他们的,还有家里那条叫老黄的狗··在这个民风淳朴的村子里,家家户户都十分熟悉,所以有老黄守着,夫妻两人都很放心留孩子在家,就挑起扁担赶去邻村贩货。
谁知,这一去,两人就再也没回来··他们去的时候,邻村刚好遇上了年兽灾,而这对夫妻俩和那个村子里的人一起,一样也没能逃过··每值大雪封山,年兽找不到吃的就会下山觅食。
年兽是一种身长百尺的怪物,行踪却相当诡异,谁也不知道它从哪里来,最终要到哪里去··但有一件事可以肯定,那就是一旦撞见年兽,一个村子的人都会被它吃掉,毫无意外。
除非……除非年兽哪天吃饱了··但是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因为除非冬天过去,整个冬季年兽都会不断的觅食··它一吃就是一个村子,而且会顺着这个村子慢慢的往周边走,直到冬天过去,它才会带着餍足的肚子回到深林,去往无人知晓的地方。
年兽无疑是种灾害,但是自古以来,人们想尽了各种办法都没能将它除去,只能含恨看着它作恶··年兽为恶多端,对于它的传闻都是一些幸存者口中得来的··要想从年兽的口中逃生可不容易,但是往地上抛一枚铜币都有立起来的时候,偶尔有幸存者,也是上天对人们的怜悯。
凭借着这些幸存者的口述,人们对年兽有了越来越多的印象··比如年兽喜欢咬头,年兽喜欢清完村后折而复返,好逗弄侥幸活下来的幸存者··这些经验起到了不少的用处,很是挽救了一部分人的生命。
可惜直到现在,人们还是没有找到对付它的方法,只能在发现它出没的时候赶紧举村逃跑,兴许能逃过一命··像安小聪和安大聪兄妹俩的村子,就是得到了消息,正准备举村逃难。
在汽车和电话还未曾出现的古代,消息的传播速度是非常慢的··这次,被年兽袭击的村子里并没有幸存者··要不是安小聪两人的父母迟迟不回来,拖相熟的大伯去邻村找他们,也不会发现邻村遭受年兽袭击的事情。
每年,年兽袭击村子的事都必然发生··兄妹俩所处的这个村子不算偏僻,所以经常有行脚商人来此歇脚,在谈天说地的时候提起年兽··托这些商人的福,兄妹俩对年兽有了不少的了解,但是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今年的年兽灾,竟然被他们一家撞上了。
第九十二章 ·“哥我们真的要回去吗”·尽管不想和哥哥分开, 临到出门,安小聪还是有些胆怯··她是女孩子,天生就比较胆小,而且那可是年兽啊, 小时候只要她和哥哥一不听话,妈妈就用来吓唬他们的怪兽, 这样的怪物, 有谁能不怕·不光安小聪,村里那几个勇武的猎人, 提到年兽的时候,牙齿都在打摆子呢·“我自然是要回的。”
本来下了决心,但妹妹一说, 安大聪又开始犹豫起来:“小聪,要不然你留在这儿吧, 等年兽走了,我再接你回去”·说这话的时候,安大聪卸下了一直扛在肩上的口袋。
年兽一出现就会肆虐整个寒冬,所以外出逃难的时候, 乡亲们都把家里的粮食打了包裹,能带多少就带多少··安大聪和安小聪两个孩子人小,但也带了不少东西, 除了驴子身上驮的,大黄身上背的,他和妹妹身上带的都是便于携带的干粮。
如果把妹妹留这儿……他就想把这些口粮都给妹妹··他回去后还能吃驴子身上扛着的几袋, 他们随身带着的这些,应该足够撑到妹妹等他来了··假如,他还能活着回来的话。
安小聪是个聪明的孩子,一看安大聪这样,她就赶紧摇头道:“哥哥,我不留了,我要回去,你别扔下我”·安小聪紧紧扯着安大聪的袖子,闹得安大聪只得放弃了这个打算。
因为,在父母走后的现在,他到底是舍不得妹妹和自己分开的··确定了要一起回去,安大聪打算做最后的努力··他把口粮放在桌子上让妹妹看好,自己到货架旁赚了两圈,最后拿着两把水果刀走到收银台前,道:“店主,这两把刀我要了,你要多少大钱”·“你看着给吧,这是削水果用的,不值几个钱”·瞄了一眼安大聪,路鹿觉得小孩身上肯定没多少钱,就糊弄了一句道。
“好,你看这些行吗”·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安大聪没见过几分世面,想起猎人们的刀都是长长的,自然以为路鹿说的是真话。
于是他从身上摸出十几个大钱给路鹿,见路鹿收了,就以为水果刀真的只值这些钱,这让他心里一松,却更有些不满意··听说那年兽有百丈高,这么短的刀,能起到什么作用·恐怕,还不等他刺到年兽,就被它一蹄子给踩成肉泥了吧。
安大聪眉间染了几分- yin -鸷,他一想到那害死了他父母的年兽,就恨之入骨,恨不得把它生吞活剥··但是他也是个聪明孩子,知道贸然冲上去只能白白送命,就抱着几分不甘愿对路鹿道:“店主,你们这儿有更大的,更锋利的刀吗”·“最好上面有毒,能见血封喉的那种”·安大聪冷不丁的话吓了路鹿一跳,他抬头一看,男孩的脸上写满了仇恨。
路鹿毫不意外,如果他现在真有这么一把刀,男孩会不惜任何代价把它得到手,然后亲手用它手刃仇人··男孩来的时候还带着妹妹,就凭他对妹妹的那份关爱,路鹿就觉得这男孩心眼一定不坏,而是有什么苦衷。
如果有可能,他真想帮助他,但是,这里是便利店,怎么会有那种凶器·于是,他开口道:“抱歉,水果刀就是便利店里最大的刀了·我们这里的刀具是被管制的,所以如果你需要大刀,我还真做不到。”
“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想要这样的一把刀”·“年兽这头畜生害了我的父母我一定要宰了这头畜生,给我的父母报仇”·“抱歉,问到你的伤心事了。”
路鹿道了声歉,脸上也不禁有了几丝愧疚··但是,他想着年兽两字,怎么听怎么熟悉··又过了片刻,他才反应过来,年兽不是民间传说里那个没到新年的时候就会下山吃人,怕红怕鞭炮的那头怪物吗·过‘年’这个名词,据说也是跟年兽有关系。
每到这天,人们贴春联,放鞭炮,就是为了吓走‘年’,好叫年兽别闯进家里吃人··安大聪的叙述让路鹿有了几分猜测,但首先要确定,他口中的那个年兽,到底是不是他这里传说中的‘年’。
于是,路鹿道:“年兽这种怪物,我好像也听说过·不过我不是很确定,你看看,这是不是你们那儿的年兽”·他用笔记本搜了一些年兽的图片,一一展示给安大聪看。
安大聪一边看,一边把牙齿磨得嘎吱响··他从没见到过年兽,因为见到年兽的人大多都死了··但是他可以确定,如果他能见到年兽,一定就是图片中的样子,八九不离十·在得知父母的死讯之后,他一遍遍地回忆起以前行商曾提到的年兽。
年兽害过的人,年兽的模样……他都记得一清二楚··头上四个角,青面獠牙……他没有记错,传闻中,那头畜生长得就是这个样子·“是了,它就是年兽”·安大聪恨恨地骂了一声,就连忙反应过来。
眼前的人拥有年兽的画,是不是也知道对付年兽的方法,哪怕是一丝,那也比没有强··于是,他突然扑通一声跪下恳求道:“小子和年兽有杀父弑母的血海深仇恨不得立刻把这头畜生扒皮抽筋如果大人有能对付这畜生的手段,请务必告知小子,小子愿意穷一生之力宰了这头畜生,为九泉之下的父母报仇小子在这里跟您磕头了”·安大聪说磕就磕,话音刚落就狠狠把头往地上砸。
路鹿见他这个架势,哪敢让他真砸下去··这瓷砖的地板也不软和,这样一撞,还不得头破血流··也多亏他练魔法之后身手敏捷了许多,才能及时阻止安大聪撞瓷砖。
路鹿想把安大聪从地上拉起来,但这孩子死倔,路鹿一把他拉起来,趁他一不留神,就又跪下,大有路鹿不告诉他,他就在这里跪倒死的架势··“现在的孩子啊,怎么都这么急。”
路鹿哭笑不得:“小朋友,你也别跪了,我原本就打算告诉你,你这样跪着,我怎么好意思跟你讲”·路鹿说的很明白,感情他不跪人家原本也打算说。
路鹿的话让安大聪小脸一红,但他不后悔那么一跪,能得到对付年兽的手段,就算是白跪又怎么着··只有能宰了那头畜生,给父母报仇,让他一辈子跪着他都乐意·得到路鹿的应诺,安大聪才应声而起。
见到路鹿开口,他竖起耳朵,用心把他的话一字一顿的记到心里··“我不了解你们那儿的情况,事先告诉你,我们这儿从没有过年兽,年兽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个神话传说。”
虽然是这样说,但路鹿心里也不免有些犯嘀咕··他的这个世界连鬼都有,会不会在很久很久的古代,他们这儿其实也有年兽,只是被杀了,他才以为只是一个民间传说·丑话说在前头,见到安大聪表示理解,路鹿才接着道:“我从小听过的故事里有一个对付年兽手段,听说年兽怕红色,还怕竹子点燃后噼里啪啦的声音。
如果这个是真的,你们不妨试着穿红衣,挂红布,不停的燃竹子,这样大概就能吓住年兽·”·“只用竹子和红衣,这样就可以”·方法如此简单,让安大聪有些不敢置信。
但是,有方法总比没方法好,他默默地把路鹿说的方法记在心上,准备回去就试试……·他看了一眼妹妹,又默默地把这个打算吞了回去··如果这次年兽不找他们村,他还是先不要莽撞的去找年兽。
他得把妹妹养大,给她找到婆家·等妹妹嫁出去,他再用店主教的方法去会会年兽··到时候他年纪大了,肯定会知道其他的方法·多管齐下,他就不信,没有一种方法能治不了那头畜生·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虽然安大聪现在没有找年兽单挑的打算,这种防御年兽的东西也要备好。
年兽怕竹子和红色,这两样都很不好找··他们村子附近没有竹子,这条就暂时不用想了··至于红色,新的麻布衣服就很贵,更别提染色的衣服··他们村子里都是寻常人家,特意穿这种染色衣服的人少之又少。
他想了半天,唯一能想到的红色除了猪血,就只有妹妹头上的红头绳·只有一根头绳,这能顶个屁用·安大聪十分懊恼,看他这副样子,路鹿就知道他是为什么了。
于是,他拿出他之前买的那些烟花鞭炮道:“这是鞭炮,是我们过节的时候放的,声音很响·年兽怕的是竹子燃烧时的响声,我不知道这顶不顶用,你先拿去防身,万一遇到了,说不定能吓跑年兽。”
当然,路鹿也不知道两个位面的年兽是否一致,就叮嘱安大聪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千万不要主动去找年兽作死··安大聪这么小,该怂的时候就要怂,年兽再可怕,也用不着一个孩子去对付。
安大聪谢过店主的好意,抱起那堆鞭炮放到袋子里··怕他不会用,路鹿详细地给他讲了使用方法,还给了他一个打火机点火··等安大聪掌握了使用方法后,路鹿又拿出一堆红色卡纸给安大聪。
他觉得,红色卡纸,说不定也能顶用··第九十三章 ·“谢谢店主, 这些一共要多少钱”·比起那一把‘破烂’的水果刀,这一大包东西,肯定价格很贵。
安大聪摸了摸兜,他家是做小本生意的, 所以每年都略有盈余··比村里其他人家,爹和娘每年都会满足他和妹妹的一点小要求··妹妹的头绳, 他要的小弓, 都是去年年底给的。
而他作为家里的长子,也逐渐知事, 大概知道什么东西要多少钱··但是能对付年兽的东西,饶是他年纪小,也知道这种东西万金难求·他兜里剩下的钱, 真的够用吗·出来逃难的时候他只带了钱和粮食,要是年兽真去了他们村, 他的家就要被毁了。
也就是说,如果今年冬天过去,他和妹妹就要指望他手里的这些钱活着··即使他特别愿意买,可是把银子全用来买炮仗, 明天开春他和妹妹怎么生活·安大聪提着袋子的手开始晃荡,见他犹豫的样子,路鹿笑笑, 道:“你看着给吧,这些鞭炮还没有你手里的小刀值钱,在我们这儿, 这是人人都能放的起的东西。”
·路鹿叫安大聪侧耳细听,果然便利店外面时不时响起震耳欲聋的响声,连绵不断··路鹿又掀起了窗帘的一个角,让他朝外看··只见来不及扫的红纸铺满了地面,都是鞭炮炸完后的残屑,安大聪一瞧,就信了十分。
“那,那这些够吗”·虽然店主说的笃定,但安大聪还是没有信心··他干脆把所有的钱都摊到了桌子上,让店主自己拿,这样还省的他给少了,白闹个红脸。
“你这样买东西可不行·”路鹿开了一段时间的店,也颇有了几分心得:“一下子把钱都掏出来,遇到想坑人的,非得全给你拿走不可·”·“这,店主您不是好人吗。”
安大聪挠头憨厚一笑:“您不用担心,这些我爹娘都教过我,跟外地的行商做生意,我自然会多长两个心眼·”·收下一张好人卡,路鹿随意捡了块最小的碎银子,收起来道:“这些就够了,听说你们正在逃难,很多地方都很不方便,要不要再来点别的”·“不用了,这些就够了。”
能买到这些东西,安大聪就非常感激··但路鹿说的也有道理,他就和妹妹在店里多呆了一会儿,暖了暖身··他们这次逃难带的东西挺足,倒是没有饿着渴着。
但是外面的条件怎么也没有可能比屋子里好,所以只是在外走了半天,浑身就生冷的很,在店里暖了好一会儿,等妹妹的小手都热乎了,安大聪才向路鹿道了谢,领着妹妹踏出了店门。
“大聪,小聪,你们刚才去哪里了”·回到原地没多久,就瞅见阿旺焦急地跑了过来:“俺娘见你俩没了踪影,还以为你们掉队了,你们刚才去了哪儿”·“没甚么,就是我妹身上不舒坦,我俩就歇息了会。”
安大聪想了理由应付,而阿旺老实,也没计较其中的怪异之处··收拾了一番手头的东西,安大聪领着妹妹和驴,一起随着阿旺往人群的方向赶··这次,一直走到中午头,村长才带头停下来休息,赶了一天路的人才得以停下来歇口气。
“诶,折腾人呦这年兽要是不走,我们得一直走到开春,这一路还不知道要吃多少苦”·“那死畜生什么时候死了,才是大快人心”·在飞雪漫天的时候赶路确实不是一件舒坦的事,这一坐下,赶了半天路的人就开始埋怨那头恶兽。
要不是这头恶兽,这种天他们早就窝在家里舒舒服服的烧火,那用吃这种苦头··“唉,多吃点饼子,一上午没走多少路,下午还得赶呢”·有娘劝自己的儿子多吃,但她刚劝了一半,就瞠目结舌,她儿子手里的饼子也吓得掉到了地上。
“年兽年兽来了”·“大家快跑啊”·远处,一头青面獠牙的凶兽正气势汹汹地奔来,远远望去,也能数清它的头上有四个角,正是年兽无疑。
一时间,整个营地闹成一锅热汤,村长见到这副样子,也吓破了胆,但他毕竟是长者,就忍着害怕吩咐道:“都分开了跑别扎到一处能跑几个是几个”·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小子们,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带着你的一家老小们跑啊”·村长的话让众人有了主心骨,于是那些被吓瘫的也勉励爬起来,钻进林子里找准方向就跑。
很快,原地只剩村长几个不愿意跑老人··他们狠心把孙儿们都赶出去,自己平静地站在原地,想要给孩子们拖延一点时间,让他们能跑的够远··林子里,乌压压的雪不时从树枝上落下,淋得人一头。
安大聪一边帮妹妹兜着头,一边毫不在意地把头一抹,把淋到身上的雪兜下去··他原本和阿旺他们一起跑的好好的,见到村长他们还留在原地,他突然愣住,不觉放慢了脚步。
“大聪哥,你怎么不跑了”·安大聪突然停下,和他一起扯着安小聪的阿旺急了··他和爹娘走散了,只好跟熟悉的安大聪一起跑,现在看到安大聪犯神经,他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
但很快,安大聪拿起一包东西,郑重地对他道:“阿旺,带我妹妹走,如果我没回来,帮我照顾好她,哥就求你这一件事”·看着远处奔腾而来的年兽,他没时间跟阿旺解释。
他不顾后面不住叫着‘哥,哥’的安小聪,飞快地跑到村长面前··见到安大聪跑来,村长等一干长辈急的赶紧想撵他跑,可是,这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年兽,就在眼前··千钧一发之际,安大聪的脑子一片空白··望着越来越近的年兽,他咬紧了牙,不知道是愤怒还是恐惧多一点··他记得店主的交代,用打火机点着了引线,就赶紧往树上挂。
他点一串就挂一串,不过几息,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就在林间炸响来开··连带着树上的雪,也被这剧烈的响声震落··村长等人此时已被接二连三的事情弄得麻木,他们死盯着年兽,等着这头畜生把他们这群老骨头都吃了。
为自己的子孙拖延时间,是他们早商量好的事,他们活了一大把年纪,也该活够了··但是,就在他们心灰等死的时候,年兽……年兽它竟然停住了·“噼啪噼啪”·“噼啪噼啪”·接连不断的声响炸飞了整个林子里的寒雀,而在他们瞠目结舌的时候,突然杀回来的安小子急匆匆地给他们每人的手中塞了张红纸,让他们举到胸前。
他们也就傻傻地跟着做··“嗷”·一连片的红色刺痛了年兽的眼,再加上噼啪作响的鞭炮,它发出痛苦的哀嚎··在干嚎了几声过后,它竟吓得甩尾而去。
那落荒而逃的架势,任谁也不会认为这是吃饱了归程·等到年兽退去,村长等人才从刚才的惧怕和惊愕中解脱出来,揪着安大聪问道:“大聪,你老实跟我说,你刚才搞了什么东西,竟然把年兽给吓跑了”·“村长爷爷,现在是说这个的事吗赶紧把大家伙找回来,让他们带上这些红纸,年兽就不敢碰他们了”·村长这才如梦初醒,不再揪着安大聪问。
在费了一番力气后,那些四散而逃的人都又找了回来,村长让安大聪仔细解释,他才把从便利店学到的那套如实地交代了出来··当然,安大聪从小见过不少行商,天生带着几分精明。
他带着几分保留,没有把有关便利店的消息说出来,而是假托到一个不认识的行脚商人身上··他的父母经常外出贩货,认识几个众人都不认得的人,也是有可能的。
知道年兽怕爆竹和红色,众人都不敢置信··这样简单的事,为什么以前就没人发现呢·但是刚才年兽确确实实是被吓跑了,这就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众人商讨了一番后,最后还是村长拍板折回了村子··现在他们有了对付了年兽的法子,自然不怕这等畜生··村子里有红色染料,加班加点的干染出的红布足够应付过去这一阵。
至于鞭炮……安大聪说他手头只有这些,不过竹子燃烧的响声也可以驱逐年兽··听到竹子,村长是愁了一阵,但在集思广益之下,他们还是找到了竹子的替代品,这样一来,这个冬天终于能安全的过去。
能回到生养自己的村子,村民们皆心满意足··回到村子后,安大聪把安小聪拉扯到一边,确定她没有把便利店的事说出去,才放心地松快下来,和妹妹一起把灶烧热,一起烤火取暖。
第二天,安大聪在村里很是享受了一把英雄的待遇··村里的长辈们遇见他都逮着劲夸,而安大聪心念着还没杀死年兽,给父母报仇,倒是没有飘起来,反而更加沉稳,让村民们皆刮目相看。
知道爆竹和红色确实能赶走年兽之后,安大聪心中的郁气散了大半··知晓那畜生也有怕的东西,他对未来亲手除去这头怪物更有信心了··可是,他的心情却因为另一件事紧绷起来。
问题出在那把他本以为是‘破烂’的水果刀上··第九十四章 ·他知道这把刀有问题, 还是一个猎户告诉他的··猎户经常打猎,使得一手好箭,同时对刀也有几分心得。
因为店主说水果刀是削水果用的,所以安大聪没多想, 就用水果刀削起蔬果皮来··直到那个猎户路过,看到这把刀, 才真正的让安大聪意识到‘水果刀’的价值。
“大聪, 你这把刀是从哪来的”·向安大聪要过刀,猎户先是惊叹, 后是啧啧的叹惜··见到他这副离奇的反应,安大聪很是好奇,就问道:“李伯伯, 这水果刀怎么了它有什么问题吗”·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不,这刀很好”李猎户叹惜道:“就是太好, 我才觉得可惜。”
“这本可以成为一把名刀,真不知道是那个杀千刀的人干的,竟然把它打造成这副德行”·“这副德行这样不好吗”安大聪摸不着头脑:“我觉得它挺好使的,削起蔬果皮挺方便的。”
“啧啧, 你小子就是不懂刀·”李猎户摇头道:“它太短,而且样式做的也不好,不能用来建功立业·就像你说的, 只能用来削削水果。
顶多……顶多还能当个匕首用·”·“一寸短,一寸险,可惜了一把好刀”·李猎户唱着叹惋的调子走远, 只剩下安大聪呆在原地。
如果不是李猎户,他还真不知道这把平平无奇的水果刀还有这番用途··李猎户离开前,还叮嘱过他莫与别人说··这‘水果刀’虽然可惜了,但凭借它的锋利度,还是挺难得的一件宝贝。
李猎户指点他可以把刀献给韩王,这样或许能换个小官做··有了官职,他以后就能不愁吃喝,不用再做贩货的生意··而他的妹妹,也能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家,不用嫁过去- cao -持一家子,忙碌受苦。
不得不说,安大聪有些心动了··但他看得很清楚,他不能这样做··年兽的事先不提,这种利国利民的好事,想来不会有人与他较真··然而献刀就必然要牵扯到刀的来历,便利店的奇异之处纵使他年纪小也知道,所以他不会拿自己和妹妹的安危去赌这项前程。
李猎户是个嘴严实的好人,他答应了,安大聪就不担心他往外说··最后,安大聪做了决定,他决定下次去便利店的时候把刀还给店主··这样的刀,不是他这样的平民该用的,想起之前店主的话,怎么都像哄小孩的。
一块半两都不到的碎银子,怎么能换这样一把宝刀·而且这样的刀他留着也是招惹祸事,不管是埋到地里,还是传给子孙都会让宝刀蒙尘··最关键的是他良心过不去,斟酌再三,安大聪让妹妹封禁口,不要往外提刀的事,才舒了口气,准备下次还刀。
便利店·安大聪走后,多余的鞭炮就都被带走了,这让路鹿很欣喜··虽然本打算把这些送给邻居,但是想到一家家送东西的麻烦,他就不寒而栗··“您好欢迎光临”·随着天色渐晚,外面的鞭炮声小了。
路鹿顺着铃声朝门口看去,只见一个穿着浅蓝色裙子的少女站在门口,好奇地打量四周··正对上路鹿的目光,她先是惊了一下,接着回了一个羞怯的微笑··‘这就是,外面的世界吗’·不等她细想自己是怎么离开阁楼的,就听见那个穿着奇怪的男人道:“你好,这里是便利店,这位客人,你有什么想要的吗”·“不,我没什么想要的,就是想看看……”·她听见自己小声说道。
可能是她的态度太过生硬,被她拒绝后,对面的男子果真不再说话了··这让她松了口气的同时,也不免有些遗憾··要知道,这还是她第一次与除了父母之外的人对话……·竟然,就这样结束了……她原本还想多说几句呢。
爱丽丝谴责了一下自己的不善言辞,她回想书中记载的搭话方式,想继续和青年说两句··只是她呆呆的站立了一会儿,到底没有下定决心,只好如之前所说,开始轻轻地挪动步子,在货架之间闲逛起来。
“这个是镜子吗照起来亮晶晶的,比我的那面照得还清楚·”·爱丽丝拿起一面小手镜,一照就被吓了一跳··她用的银镜虽然也能映出人影,但却远远比不上手中的这把。
通过玻璃镜子,爱丽丝第一次清楚的看清了自己的全貌,就比在水盆里看到的自己还要清楚··她带着浅蓝色的蝴蝶结,有一双和母亲一样,同样浅蓝的眸子。
看到镜子里的眼睛也随着她的动作眨了眨,她不由被逗得咯咯笑··不用说,轻巧的手镜一下子吸引了她··于是,她就拎起了这面镜子,带着它继续在店里闲逛。
……·便利店的规模不大,要是不停下细看,一分钟就足够走过所有货架了··但是对爱丽丝来说,她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地方··听父母说,她所在的阁楼已经算是大的了,但是比起- yin -暗的阁楼,连夜晚都很敞亮的便利店显然更讨人喜欢。
她所在的房间,窗户被木板钉得死死的,只有从高处的缝隙里能洒出一丝阳光,让她能知道白天黑夜··对了,还有一直照顾她的老妇人,她负责照顾她的生活起居。
在天气- yin -暗的日子里,她一直用老妇人送来的一日三餐来划定一天··只可惜老妇人是个哑巴,好像还是个聋子,所以尽管爱丽丝很寂寞,有心事的时候还是不能跟她说。
真想……再跟那个人聊聊天啊……·好不容易见到一个能说话的人,她真的好想和他说话……·父亲母亲虽然也会偶尔来看她一眼,但是他们太忙了,每次都说不了几句话,所以她还是不能把心事都好好告诉他们。
还有她的弟弟,因为她的恶疾,所以父母一直不让她见弟弟,要是她没有得这种怪病就好了··要是她病好了,父亲母亲是否就会带弟弟来,允许她和弟弟一起玩呢·她的弟弟,一定比眼前这个青年还好看吧。
应该,个子会比他矮一点,或许比她也矮一点·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她的弟弟一定很可爱,但是她和跟弟弟从来没见过面,他到底会不会喜欢自己这个姐姐呢·爱丽丝陷入了忧郁之中。
在一个货架前呆呆的站了许久,大概神游了两根蜡烛的时间,爱丽丝才慢慢释然开来··她这副样子显得很傻,但她却没有这个自觉··因为在阁楼里,她发呆的时间远远比这还要多。
或者说,在无聊的阁楼上,她除了用蜡烛照着看一些书,其他时间不发呆,也没有其他可做的事··听说她的病不能多干活,所以女孩子都要学的针线她从没碰过。
而剪刀之类的东西又太过危险,尽管她多次向母亲嚷求想剪纸玩,母亲也没答应,只是给她一些软绵绵的布娃娃,让她无聊的时候就和布娃娃过家家玩··但是,又没有茶和点心,光和布娃娃玩也很没意思……·她每天吃的食物都是定量的,随着年纪增大,食物也一点点增加。
但是吃光了这些有数的食物,不论她怎么恳求,耳聋的老妇人也不会多给她一块点心··倒是母亲来的时候会让她多吃一点,还会跟她带美味的食物,可是母亲一个月只来一次,这样的欢乐实在是太短暂了。
爱丽丝挣扎了好一会儿,觉得她还是想和青年说话··于是她在心里给自己打气,鼓足勇气站到柜台前,道:“那个……你好呀我可以跟你说会话吗”·“这个当然可以。”
路鹿对她的要求感到诧异,但还是道:“我看你拿了镜子,是想买这个东西吗”·“买是的,我想要它。”
爱丽丝发现一说出口,后面的话就随之而出··交流,或许真的没有她想象的那样难··“你想买镜子,那么你准备用什么付账呢”·“付账”·“嗯,大概就是钱一类的,考虑到这里是异世界,你给点觉得有价值的东西就行。”
“钱……原来买东西要钱啊·”·爱丽丝遗憾地点头,她从没出过门,自然不知道买东西要付钱··但是,她觉得店主没有骗她,因为她记得书上的人买东西好像也要付钱。
只是,她一直居住在阁楼里,生活起居都被老妇人照顾着,根本不需要钱这种东西,所以,她的母亲自然不会给她钱··“没有钱,你用别的东西付账也可以。”
店主这样提醒,于是很喜欢小镜子的爱丽丝灵光一闪,就把头上绑着的蝴蝶结拽下来,郑重地对路鹿道:“店主,用这个蝴蝶结行吗”·“我很喜欢它的颜色……你觉得它好看吗”·路鹿闷闷地应了一声,看着少女散落的银发,他想要不然把蝴蝶结还给她算了。
这样散着头发,如果是在某些场合,应该会很不便吧··他这样问出声,爱丽丝却摆手表示没关系··在把蝴蝶结递给路鹿的时候,一股倦意席卷而来,爱丽丝感到有些困,不由掩着嘴打了个哈欠。
随着她睁开眼睛,一丝晶莹的泪顺着蔚蓝色的眼睛流出··很快,泪丝脱离了眼眶,它划过银白色的睫毛,凝结成炫目的宝石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第九十五章 ·“叮咚~”·在安静的便利店里, 一根针掉到地上的声音都清晰可见,更何况是一块宝石。
清脆的响声引起了路鹿的注意,但他看爱丽丝羞红了脸,就只好装作没有发现的样子, 一边用精神力扫视,看地上到底掉了什么东西··从爱丽丝眼角滑落的, 是一块澄清的蓝宝石。
蓝宝石的颗粒很小, 只有米粒大小··由于赵雪时不时就送来一些各色钻石,路鹿把各种珠宝都欣赏了个遍, 连巴掌大的宝石都收藏了几块··一块普通的蓝宝石,实在没什么稀奇的。
但是,如果宝石是泪珠变得, 这就显得无比稀奇··初次看到爱丽丝的时候,路鹿还以为她是一个普通的富家少女, 只是不常出门,所以才对一切都很好奇··然而现在,他再也不认为爱丽丝是一位普通少女了。
普通的少女,怎么可能一流泪就流出宝石来呢·路鹿装的若无其事, 而爱丽丝偷偷了打量了路鹿一眼,觉得他没发现之后,在松了口气的同时, 也暗暗地开始羞恼起来。
她恼自己竟然忘记了流泪的事,羞愧的是自己竟然在别人家里干出这等事来··她明明知道自己一流泪就会制造出垃圾,怎么能肆无忌惮的流泪呢·虽然店主‘没发现’这件事, 但爱丽丝怕自己制造的垃圾会搁着脚,就悄悄蹲下,迅速地用手帕把那粒蓝宝石包起来。
·做完了这一切以后,她又轻巧而敏捷地站起来,把包着蓝宝石的手帕塞到裙子里,假装一切都没发生··还好,店主先生一直在看手里的书,没有注意到她,要不然,真是羞死人了。
爱丽丝轻轻呼了口气,很快又为刚才的冒险雀跃不已··把小手镜珍重地揣在怀里装好,爱丽丝的倦意更加浓重··她现在有点想睡觉了,所以有些想回去。
但是回去……以后她还会有机会来这个地方,跟店主先生聊天吗·因为跟路鹿熟悉了,所以有了疑惑,爱丽丝就痛快地说出口··而路鹿答惯了这些问题,就把便利店的常见疑问都给爱丽丝说了个遍,让她对便利店的存在大致有数。
“我明白了,谢谢你……以后有机会,我还会来玩的·”·知道以后还能来这里玩,爱丽丝更加高兴了···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尤其是知道这里是异世界,这个世界没有父亲母亲,只有她一个人能来的时候。
因为,她刚刚想起一件事,父母告诉过她,她不能跟陌生人讲话··爱丽丝知道,她的病很不好,和别人接触久了就会传染给他人,但这里是异世界,异世界的人,应该不会被她的病感染吧·恩,店主跟她说了这么多话,眼睛里也没有流出奇怪的东西,肯定是没有事情,那么她的病,果然不会传染给异世界的人。
异世界果然是个好地方··知道自己在异世界也能和正常人一样聊天,爱丽丝的不舍之情又多了几分··在临走的时候,她忍不住回头道:“店主,你说的是真的吗我以后还能来这里跟你玩吗”·“如果我经常来,你会嫌我烦,讨厌我吗”·“不会,有空常来啊。”
路鹿随口答应,而得到路鹿的保证,爱丽丝才放心的回过头,揣着镜子踏出店门,回到自己的房间——阁楼··“呀,走的时候没注意,蜡烛都燃尽了……”·父母没有在房间里留下钟表,所以爱丽丝无从得知时间。
她只记得走的时候房间里还燃着蜡烛,但现在蜡烛已经熄灭,从这点来看,她应该走了挺久··蜡烛燃尽,这点让爱丽丝有些苦恼,她刚得到一面镜子,还想玩上一会儿。
但是蜡烛灭了,黑漆漆的她什么都看不清,即使镜子很闪亮,没有光,她也无法尽兴的玩··要不然,等明天天亮了再玩吧·不知不觉,银白的发丝垂落到她的肩头,弄得爱丽丝有些痒痒的。
于是,爱丽丝把镜子放在松软的床上,先从床头柜上随意摸了根绿色的发带,把清凉如雪的头发松松的绑起来,才双手托腮,郑重地思考起‘该不该晚上玩镜子的事’。
果然,还是玩吧··被镜子折磨的连睡意都没了,所以爱丽丝决定不为难自己··好在今晚的月色不错,所以透过渗入房间的月光,她顺利的找到了火柴。
在火柴的帮助下,她点燃了新的蜡烛··这只蜜蜡燃起了小小但温暖的光,不大,但是有一丝光亮,也足够爱丽丝玩个痛快··她早已熟悉了黑暗··对着- yin -暗的光,镜子中的爱丽丝苍白无比,这显得有些诡异。
然而,由于光线而显得- yin -惨惨的面容并没有吓到爱丽丝,她对着镜子笑,镜子里的人也对她笑,这就让她无比满足,感觉这个镜子没有白买,不枉她用自己最喜欢的蝴蝶结换了它。
镜子这个新奇的玩具令爱丽丝玩了很久,但是只照一个人,果真还是有些寂寞··爱丽丝莫名感到孤单,她就扯过两只兔子玩偶和她一起照镜子··别说,怀里有了兔子玩偶,爱丽丝心里就感到充实多了。
即使镜子里兔子玩偶也- yin -测测的,但爱丽丝知道它们白天的样子,所以并没有嫌弃,反而把它们抱得更紧了··“兔子先生,今天晚上就跟我一起睡吧~”·她低头对怀里兔子布偶自言自语,愉快的做了决定。
天上的月亮挪了一点,蜜蜡也很快就燃完了··虽然还有别的蜡烛,但是其他蜡烛的烟气很多,爱丽丝并不想让它们熏坏了镜子,和自己珍爱的布偶··所以,尽管还没玩够,她也只能把镜子收起来,等天亮了再玩。
临睡前,爱丽丝先把兔子放到床上,一边一个摆好··怕兔子们睡觉着凉,她就把它们半个身子都塞进被子里去,只露出眼睛和两只兔耳朵··给兔子唱了首自己编的小调,哄它们睡着。
然后爱丽丝悄悄地站在一旁,确定兔子们没有偷偷抖动耳朵之后,她才掏出浸满了洋葱汁的手帕,接着捧了一个木盒,把木盒放在腿上··做好了这一切后,她开始用洋葱手帕擦拭眼睛,想当然,在辛辣的刺激下,她的眼睛马上就流泪了。
“呜~好难受……”·被洋葱汁刺激的眼睛疼,但爱丽丝还是忍住抱怨,免得不小心把蓝宝石吞进嘴里··- shi -润的泪珠从眼眶滚滚而下,一旦和躯体脱离联系,泪珠就化作最纯净的蓝宝石,零零碎碎地洒落到盒子里,发出沉郁的响声。
在盒子底部,璀璨美丽的蓝宝石已经堆积了满满的一层··爱丽丝边流泪边想,等这个盒子堆满了,父母应该也忙完了外面的事,应该能抽出时间再来看一次她··别说,这么久没见,她又有点想他们了。
她想美味的小点心,也想母亲带来的漂亮衣服和可爱玩偶··但是她最期待的,还是这天父母会陪她吃一次饭··而那天,她可以到二楼的餐厅和父母一起用午餐,这是她唯一可以离开阁楼的时光。
二楼的房间,只有一张餐桌,装饰的还没有阁楼华丽··但是,因为父亲和母亲会在那里,所以简陋的屋子也变得相当可爱··更别说,每次等父母来的时候,她都会期待,这次他们会带弟弟来吗·母亲曾经说过,只要她的病能好一些,就会带弟弟来看她,真是期待啊。
一边猜着弟弟的样子,爱丽丝一边毫不客气的用洋葱手帕擦眼··母亲告诉她,她的病来源于眼泪,只要把眼泪都流干了,以后她就能做个正常人,和外面的女孩子一样,能和同龄的女孩子玩,而且也能见弟弟。
就因为这个,所以爱丽丝每天擦眼的时候都绝不会逃避··尽管有时候那硬硬的东西会戳到她的脸蛋,弄得她很不舒服,但是想到这样就能早点治好病,爱丽丝就还是坚持用手帕擦眼,直到数着‘叮咚’的次数,觉得差不多了,才停止了继续抹眼睛。
·嗯,她的病要慢慢治,每天哭多了对治病也不好···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自从她有一次太心急,结果被母亲训斥,她就再也不敢一次- xing -哭太久。
流泪这么多眼泪,爱丽丝也有些累了··如果她这时候照镜子,就会发现自己红着眼睛,竟和兔子一般无二··用正常的手帕沾水清洗眼睛,等眼上的辛辣感褪去,爱丽丝才疲倦的换上睡意,抱着白兔沉入梦乡。
今天的爱丽丝,过的也很充实··……·便利店·因为过年的原因,外面的鞭炮声一直响个不停··于是路鹿干脆就把店开晚了点,一直到十一点,他都仍然没有睡,自然的,环境不适合睡觉,店门也没有关。
路鹿原以为这么晚了不会再有客人来,但谁知道在临近十二点的时候,店里又踏进来一个人,还是一个很久没见的熟人··宋程,他提着一盒东西,意气风发的走进了店里。
看他虽然疲惫,但是难掩高兴的神色,路鹿心里有了猜测,于是,他放心地道:“宋程,你科举考完了吗”·“考完了,已经放榜了。”
宋程意气风发地道:“店主,我中了”·第九十六章 ·“恭喜·”·之前的那段时间, 宋程的苦读路鹿都看在眼里。
在他看来,宋程的努力完全配的上秀才的功名,他也算是苦尽甘来了··古代的秀才,类似于现代的大学生, 但是在待遇和地位上却是大学生不能比的··最初宋程跟他说过,他最大的志向就是考个秀才, 但这并不是他志向低, 而是一名秀才在乡间已经很了不得了。
宋程的家境不好,这点便利店的熟客都知道··他的家里有十几亩地, 但是要供应他读书,交了税后就没剩多少,所以他们一家子过的十分艰辛··而宋程考上了秀才, 首先他家里的那十几亩地就不用交税。
其次,即使宋程不愿种地, 有了秀才的名头,最不济以后还可以当个教学先生··每年收几名学生,他就能养活自己,到时候再娶一个妻子, 轻轻松松就能完爆地里刨食的大多数人。
当然,这只是宋程一开始的理想··考上了秀才后,他的野心就更大了··既然他有读书的本事, 为什么不继续往上考,考个举人,做一番利国利民的事情呢·宋程表现的意气风发, 路鹿也就敢问:“宋程,以前你一直说要考秀才,接下来还要继续考吗”·“考,怎么不考。”
宋程笑道:“那时候心里还没有着落,所以不敢图的太多,现在考上了,就情不自禁地想在往上窜一窜,毕竟,哪个读书人不想当举人呢”·宋程的这番话让路鹿了然,这是想当官了。
确实,古代‘士农工商’,做什么都没有当官好··无论是社会地位还是财富,当官都比其他职业要占便宜··而且宋程如果真想一展抱负,那么当官就必然是他的首选之路。
宋程有大志向,路鹿也由衷的为他高兴··和路鹿聊了几句,抒发了自己的少年意气之后,宋程又谈起了自己未来的打算:“这次我考试的排名高,所以录上了廪生。
我大夏朝对读书人很是看重,所以廪生每个月都有六斗米的供应,足够我吃用了·而且每年,官府还会发四两银子的补贴,有了它们,我家的情况能更宽裕些,就是过几年的乡试,我也敢搏一搏。”
这还是宋程头一次谈起他的家庭,平时他都在读书,所以路鹿也不好问他··如今宋程谈兴正浓,所以路鹿就知道他是家中独子,有两个姐姐几年前嫁了出去。
谈到姐姐,宋程就有些遗憾,要是他能早考中秀才,姐姐就能嫁的好一些,不像如今,只能嫁个中不溜秋的人家··宋程的眉宇间沾满了疲惫,路鹿一问,才知道他刚考完没多久就来见他了。
一提到这个,宋程就把手中的木盒递给了路鹿,感激地道:“这段时间,真是多亏了店主的帮助·我现在还是个穷酸秀才,拿不出什么好的,只能送点吃的给你尝尝鲜,希望不要嫌弃。”
路鹿当面打开了手中的木盒,宋程一怔,路鹿才意识到,他最近和一群西方人混多了,竟然忘记了东方的含蓄··当着别人的面打开礼物,确实有点不大礼貌。
但好在宋程也见过店里的其他客人,尤其是经常和他抢食的吸血鬼猎人,他穷酸的模样令他印象深刻,所以他并没觉得被冒犯,反而笑吟吟地对路鹿解释起这是什么东西。
“店主,这是桂花糕,我们那儿的一种点心·我听说五和斋的桂花糕味道很好,就买了些给你尝尝·”·既然都打开了,路鹿也不再客气··他拿起一块桂花糕,径直放进嘴里。
就如宋程所言,桂花糕香软可口,入齿清甜,确实相当好吃··“谢谢,桂花糕很好吃,让你破费了·”·看到路鹿喜欢,宋程也挺高兴··不枉他花半两银子去五和斋买了桂花糕,只要店主吃的高兴,他这份钱就花的值。
五和斋的桂花糕享誉小城,当然价格也十分昂贵··宋程买的是专门送礼用的,所以用来盛桂花糕的盒子都精心雕刻过,显得特别高大上··要是只是他自己,虽然有了‘秀才公’的身份,这样贵的糕点,也一时舍不得吃。
尤其是他家的财政大权都被爹娘把持着,刚考上秀才就翘尾巴,他爹还不得气得给他一脚··所以,在买的时候,他就提前跟爹娘有了交代··他告诉他们这盒桂花糕是供给这段时间一直帮助他的‘大仙’的。
大仙的法力两人有目共睹,所以他们很轻易相信了儿子的话,并再三叮嘱他这事万不可和别人说···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宋程一边应着,一边挑了一盒最贵的桂花糕。
在花银子的时候,他毫不心疼,因为这次考试,让他体会了这段时间店主对他的帮助有多大··考试之前,他就略有耳闻··考试要一连考几天,而且考试的环境相当恶劣。
起初,他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以为自己是个农家子,是苦惯了的孩子,应付区区一个考场不在话下··但当到了真正考试时,他眼睁睁地看着有好几个考试因为生病或者是精神崩溃被抬下去,失去了考试的机会,十分可惜,才知道他前一段时间接受的馈赠帮助了他多少。
·不得不承认,有了充足的食物,他的体格壮实了许多··而每天晚上那几个时辰充足的光照,也让他能安心学习,学多了,心里的底气也更足··所以,即使有考试的压力,他的心态也一直保持平稳。
虽然是头次下场,但他也可以保证自己发挥出了自己的最好水平,由此才能在府试中名列前茅,一举得中秀才··再三向路鹿表达了感激之情,见便利店外面的鞭炮声连绵不断,宋程灵机一动,就问路鹿他这里是不是过年了。
得到路鹿肯定的答复,宋程就自告奋勇地帮路鹿写了一副对联··一段时间不见,宋程的字也有了明显的提升,路鹿谢过宋程的笔墨,把真*秀才给他的对联好好收起,准备明儿一早就把对联贴在便利店外面,管它搭不搭,只要自己开心就好。
忙乎完对联的事,又聊了一会儿,宋程就起身告辞··考上秀才后,他也不能就此松懈,反而要更加努力,才能考上举人··最近一段时间他一直在忙家里的事,所以松懈了读书。
不过等忙完琐事,他还要再次捡起书本·只是以后,他可能就不常来便利店了··之前多次在便利店蹭吃蹭喝,他也很不好意思··现在有了条件,他的自尊自然就不容许他再干出这种事。
但临走前他和路鹿说过,即使不来读书,有空他也会常来店里看看··送走了宋程,时间也不早了··路鹿听外面的鞭炮声渐止,就赶紧挂牌休息,一觉睡到了第二天早上。
清晨一早,他就起床洗漱,然后急急忙忙的把宋程的那幅对联挂在了便利店门口··在他挂对联的时候,门口路过了一个懂书法的大爷··那位大爷对对联赞不绝口,他以为这对联是路鹿写的,就跟他套近乎,想让他帮自己也写一幅。
然而路鹿哪能找到写对联的人,古代秀才的笔墨,就算大爷给得起润笔费,他也没空找人,于是他就好声好气的应付走大爷,这才得到了清静··挂完对联,路鹿简单的吃过饭,就做到了书桌前,开始他的绘画日常。
在过年的这几天,因为回家,所以他丢下画笔,荒废了一段时间··现在他有了空闲,自然要再捡起来··就像宋程努力读书一样,画技这种东西也需要不断练习。
不管什么技能,长久不用就会逐渐荒废,水滴石穿··打开电脑,路鹿先欣赏了一番他以前的画··夜晚便利店带给了他无限灵感,有些东西画出来不好乱发表,他就留起来给自己看。
他不接单的时候,就画自己喜欢的自娱自乐··有一副画是关于小人国的,那天有位女法师在店里买了雪碧,听说要运回去庆祝节日··虽然他无缘到他们的世界一看,但凭着脑补,他还是画了一幅小人们围着雪碧畅饮的画。
一排排的穿着法师袍的小人们围着雪碧罐子喝饮料十分不搭,包括其他几幅,比如‘古代书生端坐在桌子上读四书五经,手里还拿着一个汉堡’,要是被不明真相的人看了,一定会骂他瞎几巴画。
虽然路鹿知道自己画的都是真的,但这种事怎么也不可能跟别人讲,他就把这些画当成了日记,每次遇到感兴趣的客人就画一张··他不打算拿给除自己以外的第二人看,也就无所谓隐私权。
在日积月累之下,关于便利店的画他越画越多·要是都打印出来,准能塞满一个文件夹,数目相当可观··扫过某幅‘大胡子男子在沙漠里痛饮崂山白花蛇草水’的画,以及一个与巨熊搏斗,手里还拎着个暖壶的混搭男。
路鹿略微一想,就决定了今天该画什么··就在刚才,新来店里的女孩子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能流宝石眼泪的女孩,本身就是一幅很好的素材··尤其是女孩的颜值还挺高,身上穿的衣服也十分时髦,省了他添加美化滤镜的麻烦,画起来一定相当轻松愉快。
作者有话要说:假如主角的职业是个写网文的,剧情大概是这样——·主角同学把每晚见到的东西加工一番放到网上,连想素材的功夫都省了,突然好羡慕主角怎么破……·第九十七章 ·在桌前画了一天, 一直到晚上,路鹿才放下作画工具,开门准备开店。
熟练的挂好牌子,接下来就是静待客人上门··话虽这么说, 但如今还是处于冬天··因为某种未知的原因,冬天上门的客人很少, 所以即使开了店, 路鹿也十分清闲。
“您好,欢迎光临——”·伴着透过玻璃门缝渗入的冷风, 连门铃的响声都开始拉长··然后,一声童稚的声音顿时打破了沉郁:“哇这里是哪儿冻死我了”·“你好,这里是便利店……”·路鹿的话才说了一半, 就注意到新来的客人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短衫。
见状,有了充足经验的他立马回房间拿了一件大衣, 不由分说的给小正太裹了起来··而由于太冷,小正太也没有对这个突然冒出的人有什么意见··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他乖乖地任由路鹿给他裹衣服,等大衣披身,他才紧了紧大衣, 打着寒颤道:“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会这么冷”·“这里是便利店,一个卖东西的地方。”
路鹿给小正太具体解释了便利店, 又道:“至于为什么这么冷,是因为我们这儿正处于冬天·”·“冬天,我那里还是夏天呢·”·小正太摇着头, 神色有些复杂:“我原本还在讨厌夏天,在想要是冬天快点来就好了。
现在一见到冬天,我又想回夏天了·”·一开始,小正太严肃的神色还唬了路鹿一跳··看他肃穆的表情,路鹿还以为他在思考什么深奥的问题,所以刚才他特意没打扰他,任他思考人生大事。
没想到想了半天,小正太想的竟然是这个··路鹿有些想笑,不过小正太说的也在理,夏天的时候人是会想念冬天,但是真到了冬天,就会觉得冬天也不怎么地··见小正太还在沉思,闷笑间,小正太打了个打喷嚏,鼻涕也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于是路鹿赶紧扯了些纸巾递给小正太,小正太应声谢过,用纸巾狠狠擤过鼻涕,然后他又把大衣紧了紧,这才觉得好过点··“喝点热水吧,我再去那件衣服来。”
·看到小正太冻得厉害,路鹿知道给的衣服少了,就又拿了几件,这下他把小正太全副武装,他才终于感到不冷了··“谢谢店主赠衣,我叫伯齐。”
在路鹿去拿衣服的时候,小正太终于消化完脑子里的东西··于是,向路鹿道了姓名之后,伯齐表示自己可以,就一个人到货架上选想要的商品··路鹿眼睁睁的看着伯齐离去,其实他很想告诉他,小兄弟你的身高有点矮。
对于路鹿来说很合身的大衣,穿在伯齐身上就有点惨不忍睹……比如那件大衣,就有一块被拖到了地上,随着伯齐的行进在地上拖着,宛若抹布……·好在,便利店的地刚拖过,而且这两天没有开店,白天也没有客人,所以路鹿就假装看不见,让衣服拖着就拖着吧。
伯齐在货架间穿梭,看他矮矮的身高,想拿最高层的商品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期间路鹿多次想要帮忙,但伯齐坚决坚持自己可以,路鹿就丢下不管,任由他自己折腾。
“唉,拿点什么下饭好呢”伯齐踮脚仰望,眼睛却死死盯着牛肉罐头:“好想吃牛肉啊,可是吃牛肉犯法,还是算了吧·”·伯齐年纪不大,但也在学堂读了半年,所以稍懂一些律法。
在他的国家,牛是能帮助人耕种的动物,关乎民生大计,因此任何吃牛的人都会遭受鞭笞之刑··伯齐是个守礼的人,不想知法犯法,所以尽管对那罐印着牛头的罐头恋恋不舍,但最终还是含恨放下,准备选些别的。
他的世界此时正处酷夏,天气十分闷热··在酷暑难熬的日子里,胃口难免会受到影响··特别是每日的饭食都单调重复,和昨天完全一样时,胃口就会更加不好。
这天,母亲给伯齐准备的饭食还是豆饭··比起精米,豆饭廉价、管饱,所以家境一般的伯齐天天吃这个··伯齐不是不理解自己家的条件,他也从没因为饭跟母亲闹过。
但是理解是一回事,接受是另一回事··伯齐已经尽力吃单调无味的豆饭,但随着天气渐热,他吃的越来越少··就像今天的午饭,他只吃了一半就再也吃不下,只能把剩下的豆饭放进盒子里装着,准备带回家当晚饭吃。
下午放了学后,在归家的路上,伯齐心中惴惴,有点不敢回家··最近,母亲已经因为他不吃饭训斥过他,然而他真的吃不下,弄得母亲恨恨地说出‘就该让你饿上几顿,这样就不会挑食’的话。
母亲的话让伯齐心里很愧疚,他也觉得是自己嘴太挑了··周围有那么多吃不上饭的奴隶和流民,能顿顿有豆饭吃他还嫌弃,真是太不应该了··想着想着,可能是天冷的缘故,伯齐的肚子突然又叫了起来。
他这时才知道,自己果然是没吃饱的··大概是他那儿的天气太热,他被熏得没胃口,才会吃不下豆饭来··难得有了胃口,伯齐就顾不上寻找开胃小菜的事,而是走到桌椅区,费力地爬上椅子。
然后,他把抱着豆饭的包裹打开,向店主讨了热水,就着热水囫囵把温热的豆饭吞了下去··由于之前他还在炎热的夏季,所以豆饭还保存着一丝热度··在寒冷的气温下,能吃一点热乎乎的饭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伯齐有了胃口,就自然不再觉得豆饭难吃,于是他很顺利的把豆饭一扫而空,压在心中的那块大石头也消失不见——至少,今天回去他不用面对母亲的训斥了。
把盛豆饭的食盒包裹好,伯齐站起身,又走到货架前挑选开胃小菜··他明白,今天是混过去了,但等回到他的世界,温度一高,他又要没胃口··另外,这几天母亲一直在训斥他,其实她的胃口也不怎么好。
他家的条件有限,他吃什么母亲也吃什么,母子连心,他自然看出了母亲也食欲不振的事实··平时母亲吃饭都慢条斯理,最近几天她总是一口水一口饭,那饭不是吃的,竟是生咽下去的。
母亲为了给他做一个好的榜样,也勉强自己吃黏糊糊的豆饭,这让伯齐记在心里,就想这次挑的开胃小菜不禁要开胃,还要符合母亲的喜好才行··对伯齐来说,他个人是偏向肉的。
但是一来他的家境一般,肉的价格高,他恐怕买不起;二来母亲喜好吃素食,如果买了肉,她一定丁点也不吃··考虑到这儿,伯齐已经决定这次就买好吃的菜,给家里改善一下口味,有了开胃菜下饭,母亲吃的就不会那么痛苦,而他能吃完饭,也能不再被母亲训斥。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思考到了这儿,伯齐踮起脚来费力地拿了一罐叫做‘金针菇辣酱’的东西··他不知道金针菇是什么菇,只知道这大抵也算一种蔬菜,特别下饭,而且不是肉食,就把它拿了下来,到柜台前准备结账。
“店主,我要这瓶金针菇,这个菇要多少钱”·伯齐从身上摸出几个刀币,路鹿不知道这些钱的价值,不想拿多,就随便拿了两个作为收藏,就算作收过钱了。
见到店主收了钱,伯齐就心安理得的把金针菇辣酱揣到了怀里··他虽是个能外出走动的男孩,但介于年纪不大,没有掌管家中的经济大权,所以对物价很不敏感。
两个刀币能买的东西不少,可伯齐不知道具体能买什么,就以为异世界也这个价··向谢过店主道别后,伯齐脱下厚重的衣服,把辣酱放进食盒,用包裹包好,转身离开了便利店。
“呼——”·一踏出门口,伯齐就感到一阵热风扑面而来··脱完衣服后他在店里冻得发抖,现在能吹点热风,犹如浑身泡入了温暖的热水,令他无比惬意。
然而,这也只是最开始··一炷香的时间过后,他出了一身热汗,就又有点想念冷风打在皮肤上的感觉了··他回来的时候还是下午,但天上的日头还是很毒。
伯齐在去便利店之前,他往前看到了一只狗,那只狗之前一直在朝一颗树跑,他回来时狗离树还是有一半的距离··凭借这个,伯齐隐约觉得他离开了没多久··尽管他在店里度过了不短的时间,还吃了一顿饭。
但店主说过‘不同世界的时间流速的是不同的’,他当时还不了解是什么意思,但看到几息之间就跑到树下歇息的狗,他隐约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明白之后,他暗暗感慨了下,就和那条不断吐舌头的黄狗一样低着头匆匆往家里赶,想要赶紧去- yin -冷的地方凉快一阵。
冒着热毒的日头,伯齐好不容易赶回了家··一回家,他就赶紧向母亲季姜讨了碗凉水灌进了肚··刚在店里吃完半盒豆饭,又在赶路的时候出了一身热汗。
伯齐觉得,他在店里喝的那些水根本不顶用,所以他一连喝了两碗水,才略微消失了渴意··“伯齐,你今天的饭吃完了吗”·伯齐的母亲拎起食盒,感受到食盒的重量,她不禁拉下了脸。
但没等她训斥伯齐,她就看到了食盒里的东西,这让她的神色开始凝重起来··第九十八章 ·“这是什么”·季姜从食盒里拎出来个水汪汪的罐子, 罐子一入手,她就觉得不妥,由拎改成捧。
把罐子捧踏实了后,她才转过头去, 开始兴师问罪··“娘,这是孩儿买的开胃菜……”伯齐小心地打量了下季姜的表情, 发现她没有生气, 才放开了胆道:“有什么不对吗”·“没甚么不对的。”
季姜摇头道:“我没问你罐子里装的是什么,我是说, 这个罐子你是从哪里得来的·”·“罐子,就是装开胃菜的罐子啊·”·伯齐先是一愣,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季姜的意思。
这一顿, 他就觉得娘就是厉害,莫非, 她已经知道他之前的那番奇遇了·都是一家人,没什么不好说的··而且伯齐一向听娘的话,就把他去便利店的经历细细讲了一番。
听到他说的话,季姜先是皱眉, 仔细打量了伯齐一阵,发现儿子没事,眉头才舒展开来, 脸上也有了丝笑意··“这就好,这就好·”·季姜展颜笑道。
季姜对自己的儿子很仔细,她相信他是个好孩子, 不是偷鸡摸狗的人··然而刚看到这个‘琉璃瓶’,她不免胡思乱想起来··季姜不是怕‘琉璃瓶’是儿子偷的,而是怕他囫囵捡过来,惹出大祸。
但现在知道这是奇遇,而不是会惹上麻烦的事,她的心就放松了大半,开始有闲心关注其他的问题了··“齐儿,刚才吓着你了·”季姜对儿子笑了笑:“跟娘仔细讲讲,那‘便利店’是什么样的,还有那个店主,他长得甚么样”·见到季姜露出笑容,伯齐也有几分炫耀的意思,就道:“那个便利店挺怪,不过最怪的还是店主,他的头发好短,好像刚剪过一样……”·跟娘好好吐了一番槽,见儿子的兴奋劲过去,季姜才敛容道:“齐儿,不是娘吓你,这件事,不许跟娘以外的人将,不管是你舅舅,还是你在外结交的朋友,不管任何人,都不准告诉他们,知道吗”·“娘,儿子不傻”·伯齐赶紧应道:“除了娘,我谁也没告诉,就因为娘是真心疼我,我才讲跟您听”·“娘知道你鬼精着呢。”
季姜顿了顿又道:“娘只是怕你头脑发热,提醒你一句,这份奇遇牵扯很多,包括你以后娶了媳妇,也不能跟她说道·”·“娘,我知道我还小”·一听到媳妇,伯齐就有些羞恼,他还小呢,娘那这个提醒他实在是太早了·再三叮嘱了儿子,看到伯齐的脸蛋羞的红彤彤的,季姜就不再逗他。
由于‘便利店’的存在神秘非凡,伯齐只是去了一趟就捎了个琉璃瓶回来··季姜略一想,就知道能用‘琉璃瓶’装腌菜的地方有多不凡··也因为这个,她把原本打算做的事都放下了,径直问伯齐讨过红石,用几股子线穿过红石,好好地让伯齐挂在脖子上,这才道:“娘看这块石头上有个洞,就用线穿上了。
你把它好好戴在脖子上,睡觉、洗澡也不许摘,要是有人问,你就说这是娘给你求来的,知道吗”·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儿子明白。”
做完这件要紧的大事,季姜才关心起儿子的吃饭问题··她刚才看过食盒,里面的豆饭都没了··她原本还在想伯齐哪来的好胃口,但听完便利店的事,她就知道了缘由。
天冷,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人的食欲··然而伯齐能到便利店里做客是偶然,现在他回来了,还是要面对酷暑所导致的食欲不振··这几天她是训斥过他挑食,但是每天这样逼着儿子硬吃,她也不忍心。
于是,她先让出了一身热汗的伯齐先去树底凉快,等到了饭点,她才招呼伯齐道:“娘知道你这几天吃不下饭,你看看,今天晚上吃什么”·能吃什么,还不是豆子·伯齐闭上眼都能猜到,但是娘的语气明显不是这样。
带着几分好奇,他走到餐桌前,这一看,他就喜不自禁:“娘,是豆羹”·“娘知道这天气豆饭不好咽,就去你二伯家借了驴,磨了些豆粉回来。
以后咱每天晚上吃豆羹,这样你总能多吃点了吧”·比起嚼起来费力的豆饭,容易吞咽,滑腻的豆羹好了不知几倍··捧着豆羹,伯齐没费多少力就吃了半碗。
但是肚子一踏实,他就不安地道:“娘,我不吃豆羹了,其实豆饭也挺好吃的……您看,今天中午我就全吃光了呢”·“别扯这个,你还能天天去那仙境不成”·季姜点了点伯齐的额头,道:“娘还不知道你的小心思,我告诉你,别- cao -心了。
借驴,就是多织几匹布的事·你娘织布织惯了,也不差这几匹,你就读好你的书,小孩子家别胡思乱想·”·季姜的话让伯齐眼眶有点红,他也明白,为什么父亲一死,他二伯家就变了态度。
娘为人刚硬,在父亲死后拉扯起了这个家··孤儿寡母的,什么难听的话他都听过,但是娘听罢只是笑笑,不往心里去,他这个做儿子的也只有加倍努力,早点出息,才能摆脱拖油瓶的地位,真正为娘分担。
其实,有的时候,伯齐宁肯自己从没出生··要是没有他,娘是不是早就能嫁给好人家,过上顺遂平安的日子了·这话他不敢跟娘说,怕娘气得打他,也怕娘去找外面说这风凉话人的麻烦。
·但是伯齐心里知道,是自己连累了娘·娘这样为他想,他这几天挑食……也确实是太过分了··他不禁更愧疚了··伯齐莫名陷入低落的情绪,季姜看出了儿子突然不高兴,却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烦心事。
知道自己儿子是个报喜鸟,就知道说好话,季姜也不问他,直接找了个话题引开他的注意:“齐儿,刚才你说那个琉璃瓶里装的是开胃菜·你去先生那里念书,也不好带豆羹去,不如今晚上尝尝这开胃小菜,能让你晌午多吃两口豆饭,也是好事。”
“对了,还有开胃菜,我竟把这个忘了·”·季姜一说,伯齐就眼前一亮··回家后事情太多,他被娘弄得战战兢兢,竟忘了他一开始带开胃菜的目的。
娘跟他说了,这琉璃瓶是贵重的宝物,比牛肉还贵··当时他光顾着不安去了,心想自己占了店主大便宜,该怎么还,好在娘后来安慰他,给他想好了法,他才不再忐忑。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样白占人便宜的事,读了书已经明理的他是绝不会去做的··听娘分析,那个叫‘便利店’的地方连装腌菜的罐子都是琉璃瓶,一定是不把这种稀罕物放在心上的。
所以,如果他想要回报店主的馈赠,就应该带一些他们这儿的新鲜玩意,无论贵重,总是一份心意··心神略定,伯齐就坐在坐位上翘首以待,等着琉璃瓶里的腌菜。
因为琉璃瓶有大用,所以季姜先把琉璃瓶里的菜都倒腾出来,放到了另一个瓦罐里··然后,她悄悄在屋里把琉璃瓶洗净,把上面花花绿绿的纸张撕掉,才把琉璃瓶收好,拿着瓦罐去给儿子夹菜吃。
虽然换了个地方盛,但白生生的金针菇上沾着红彤彤的油,一看就能勾起人的食欲··见到儿子心里痒痒的样子,季姜抿嘴一笑,用筷子夹了一点放到他的碗里,果然,这小子一闻到味就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
“唔,好吃”·伯齐就着豆羹吃了一口金针菇辣酱,这一入口,他就被辣的不行··但是辣能下饭,在辣劲过了以后,他就忍不住把剩下的半碗豆羹和着金针菇辣酱一起吃了。
等留下一个空空的碗后,他不好意思地对季姜道:“娘,这个好吃,你也吃·”·“娘会尝的·”·望见伯齐吃的这样香甜,季姜也起了几分好奇。
她给自己也挑了一点,一尝就眼前一亮··这辣味的金针菇颇合她的胃口,但和辣味的茱萸不一样,显然金针菇辣酱的味道更能引起她的食欲··她喜欢,看儿子的样子,应该也是喜欢的。
金针菇辣酱就这么点,而且那店里盛辣酱的罐子都是琉璃的,不好再买,所以,季姜只尝了一点,就把剩下的收了起来,等着以后让伯齐中午下饭吃··收起辣酱,季姜把儿子赶去读书,自己却思考了起琉璃瓶的事。
她只告诫伯齐不要出去乱说,至于琉璃瓶的具体用处,她却还是想好了的··这个琉璃瓶,留是一定不能留的·趁着这个机会,她要托人把这琉璃瓶买了,换些钱给伯齐攒着。
很快,伯齐就会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学业也会初有所成··她一个妇道人家,虽不能陪伯齐游历,但也知道,一直在一个地方闭门造车没有好处··有了这笔钱,家里的经济能宽裕些,等伯齐大了,供他游学的花费也有了。
她不想把他拘在一处,只有走过看过,学到的知识才能真正变成他自己的东西··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便利店·伯齐走后,路鹿把之前的冬衣重新收好,然后再度回到店里。
然而他一回去,就看到了一副十分让人尴尬的场景——·一个少女疼得蹲在地上不动,而且在她的衣服上,还沾染了一片可疑的血迹……·第九十九章 ·刚一见, 路鹿还以为少女是受伤了。
然而血迹在的地方十分微妙,而且少女捂得是肚子··在愣了一瞬后,路鹿就突然明白了什么··于是他默默移开了视线,假装什么也没看到··虽然他从没处过女朋友, 但在中学的生理课上大家都学过相关的知识。
女生一个月一来的那个…只要不是傻子应该都知道··少女蹲在地上一直不动,看起来挺难受的, 但路鹿却觉得不是一般的难办··如果是个现代女孩, 他斟酌一番,还是会去上前帮忙的。
中学时代有的女生大大咧咧, 大姨妈沾到凳子上都不知道,这时候一般发现的人都会帮忙遮掩,给她提供一定的便利··然而, 一般这种事都是女生帮助女生,男生看见了也会假装并没看到, 以免引起女生的尴尬。
更何况,眼前的这位少女明显是一名古代女子,古代女子一般都对名节很看重,所以要不要上去, 路鹿真的难以决定··在他犹豫不决间,少女已经艰难的抬头,把便利店打量了遍。
姬月红仍然保持着蹲伏的姿势, 但是脑子却清楚的很,她来店里没多久就发现了脑子里多出了一段信息,通过阅读这段信息, 她知道自己到底来了什么地方··一个……位于异世界的便利店。
姬月红记得,自己前一秒还在颠簸的马车上,但是下一秒,就冷不丁到了这个地方··如不是幻觉,那么她确实能放松一会了……·知道这里是没有仇家的异世界,姬月红紧绷的全身松懈下来。
然而,小腹处不时而来的阵阵抽痛却让她蜷起身体,连动根指头都觉得费劲··一定是因为最近一直喝凉水的原因……·姬月红想··在遭受罹难之前,她也是养在大宅里千娇万宠的大家小姐。
作为姬家的大小姐,她平日里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到了女人家最难受的日子,被照顾的更是无比精细··不说各种补品,至少一碗滋补养身的热汤绝不会少。
而现在呢能有一碗热水,她就要谢天谢地了··逃离大宅的时候,众人都无比匆忙··那些贵重的金银软细,因为情况危急,他们都没有多带,大多丢在院子里任人糟蹋。
除了万不能缺的印信,其余能丢弃的,他们都丢下了··到了这种地步,她当然不会记得带女人每月都必不可少的东西,因为那平时是她的侍女要担心的事··而现在,姬月红终于尝到万事都要侍女挂心的苦果了。
在逃难的路途上,因为一路颠簸,她的月事竟然早来了几天··想当然,她被猝不及防的月事弄得十分窘迫··旅途艰难,紧追不舍的仇寇不会给他们休息的时间。
姬月红怕被追上,误了一干人的- xing -命,自然不会为了这种小事让侍卫们停下··于是,她就用匕首割了点布,做了块月信带勉强垫着,倒是对付了几天··但是,到了今天,这种对付着用的布开始不行了。
由于逃难的原因,他们没有时间烧火做饭,所以这几天吃的都是硬邦邦的干粮,就着冷水喝··既然吃饭都对付过去,烧水就更不用说··这些天的水都是喝的那天带的,每次快喝完了,会有侍卫去附近找水,当然,带回来的水都是冷的。
来月事的几天一直喝凉水,这让姬月红的月事发动的十分滞涩,前几天的量很小,那块布才能对付过去··而几天,一直滞涩不通的月信却如山崩海啸般狂涌,一下子沾脏了她的衣服,让她一个人在马车内又羞又窘,却无处说道。
那些侍卫,要是有了妻子的还好说,见到了肯定会假装没看见,给她这个大小姐几分面子··但要是被那些没有成亲的愣头青看见了,免不了要挂心她‘是不是受伤了’。
一想到会陷入如此窘迫的境地,姬月红就头上发汗,连不时抽痛的小腹都顾不得··“这,这里卖水吗我要买一杯,要热的”·又一阵抽痛,姬月红终于忍不住,朝店里唯二的活人喊道。
“有,马上·”·见到少女主动朝自己喊话,路鹿也顿觉轻松··趁他打热水的功夫,姬月红艰难地把自己移到椅子上,就缩在上面不动··而路鹿也赶紧用纸杯借了一杯热水,递给了这位生理期的倒霉姑娘。
“多谢·”·用手接过杯子,姬月红忍着吃痛应了一声··这几天一直冷饮冷食,她的手脚,乃至全身都是冰凉的··有那么几个瞬间,她都以为自己会冻死在车上。
尽管她全身都包的严严实实,比在外面冒着寒风赶车的侍卫暖和的不知凡几··从丝丝抽痛中回过神来,感受到指尖烫人的温度,姬月红头一次迫不及待地喝起水来。
明明就是寡淡无味的热水,连红糖也没加,但是在姬月红看来,在此刻,这比什么汤水都让她感动··急匆匆地把热水喝干净,姬月红才觉得好受一些··自从她葵水初至,还从没有这样痛过。
她总算明白,以前她来月事的时候为什么娘不让她喝凉水,也不让她吃冷果子··因为要是一痛起来,那真是要命的痛啊·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喝完热水,姬月红一直惨白的脸蛋才渐渐有了一丝血色。
坐在椅子上,她开始静静思量以后该怎么办··姬家惨遭巨变,这一路前路未卜,她是否能活到得救的那天还未曾可知··若是被对方捉住,她作为仇家之女,必然不会有好下场。
两家的情况,很久以前爹和娘就跟她讲过··她是家中长女,父母都不瞒她·因此,比起还懵懂的弟弟,她明白两家的仇恨已经到了不共戴天的地步··真有那天,如果她真被捉去,她一定会找机会自行了断。
因为她知道,落到仇家手中,一定会生不如死,与其受对方的折辱苟活,还不如先走一步,还能留分体面··一想到生死攸关之事,她就觉得,眼前的尴尬竟不算什么了。
或许,这是唯一的好处吧……·她不由苦笑··难得能到一个安心的地方考虑将来,姬月红知道自己到了一个不可思议之处,不免怀抱了几分希望··于是,在又讨了一杯热水慢慢饮下后,她恢复了力气,谦恭地道:“店家,敢问您这里有兵器和毒药吗”·“没有。”
路鹿道:“我帮不了你·”·听到店主的答复,姬月红的手颤了几下··但很快,她就苦笑一声,觉得自己太天真了··是啊,即使有了武器和毒药又有什么用呢她身边就这么多人,面对一波波的敌寇,是永远杀不完的,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逃。
只要逃到红月城,见到父亲,他们就能得救了··重新理好心情,姬月红不再妄想反杀的事··她决定接下来以掩盖行踪为主,一切都等见到父亲后再另作打算。
知道她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什么都不做后,姬月红淡然了,于是,她开始想解决另一件亟待解决的事··“店家,没有武器,那么你这儿有棉花和布帛吗”姬月红道:“如果有针线,我也要些,不论要多少银子。”
“针线盒这里倒是有,但没有棉花和布帛·”路鹿打量了她一眼,犹豫了一番,还是道:“冒昧问一句,你要这个是不是为了每月一次的难处”·姬月红小脸一红,但还是装作淡然地道:“是,既然有针线,就赶快拿给我吧。”
女子家的月信带,向来都是闺阁中自作自用的··所以,即使这东西天下有一半的人每个月都要使,但在外面,还真没有卖这个的··姬月红要针线,要布,也是打了自己做一条的心思。
所以,听到路鹿一问,她暗恼这店家忒不懂事,这种事心里知道就行了,怎好大大咧咧的说出来··趁店家去拿针线的功夫,她思忖着虽然没有布帛,但车垫上还有几块布,她撕几块还能对付一阵。
反正过了这一次,再要来就是下一个月了··而下一个月,再慢她都该到达红月城··如若到不了,她自然也没必要再用这个,横竖就是这几天的事··“那啥,这是针线盒,请拿好,还有这个……”路鹿做了一番心理建设,咬牙道:“我们这儿的女子,来大姨妈的时候都会用这个,听说女生看到它自然会懂怎么用,你先拿着看看吧。”
“你,你这人……”怎么能如此无理·突然被告知这种话题,姬月红的脸瞬时腾地一下烧红了··也不知道是气还是羞,她一把夺过软绵绵的袋子,连看也没看,拿起卫生巾撂下银子就夺路而逃。
“哎,等等,你的针线盒忘拿了”·在她跑路的时候,路鹿隐约看到,她的裤子那处,好像红色的痕迹蔓延的更多了……·算了,这一定是他的错觉。
默默把沾上红色不明液体的椅子清理干净,路鹿收起银子,把针线盒放回了远处··做完这一切,时间也不早了,于是他早早洗漱入睡,却总是抑制不住自己思考一个问题。
虽说都是女的,但是古代的女人,大概能明白那啥怎么用吧……·第一百章 ·天气越来越冷, 在零星下了几场小雪过后,第一场大雪终于来临··这天,路鹿照常外出晨跑。
在晨跑的路途中,他望见了好几个雪人··在公园的正中央、在小路的一旁, 甚至在车盖上……·纯白的大雪为熊孩子们提供了无尽的玩具,于是, 在学校里憋了一年的他们开始尽情的作。
仗着中心湖上也结了厚厚的冰, 竟然有几个熊孩子跑到湖中央去堆雪人了,也不怕掉下去··熊孩子们玩的火热, 看他们热火朝天的样子,路鹿也勾起了几分童心。
于是,回到便利店后, 他也在门前堆了个雪人,任它伫立在那里, 充当门神··……·夜晚,许久不见的胡里终于来了一趟··见到路鹿,胡里的表情像见了亲人一样,无比感动。
不过他穿着夏天的衣服, 还在哆嗦,等接过厚实的衣服换上,他才挪动发紫的嘴唇, 说出一句打着颤的话:“恩人呐,我可终于来了·”·“鬼才能想到,红石的冷却时间竟然这么长”·喝了杯热水暖身, 胡里找了张椅子坐下,开始跟路鹿絮叨他这段时间的经历。
自从在便利店里拿了一堆物资以后,他在木排上就浪了几天··因为他以为很快还会回便利店,开头几天就放开了肚皮去吃,结果等过了五天,红石还没动静,他才感到一丝不妥。
尽管他在便利店里拿了不少东西,但是木排就这么大,他能拿的东西也有限,所以半个多月后,他带的那些东西还是吃完了··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食物临近告罄,他不得不在海上重- cao -旧业。
那些被他嫌弃的海藻,不管味道如何腥咸,也要捏着鼻子吞下去··包括从海里捞到的小鱼海贝,没有条件,只能生吃··胡里安慰自己这是生鱼片,苦着脸吃了几条,结果肠胃不适,闹了两天腹泻,折腾的他苦不堪言。
在食物方面,胡里很是手忙脚乱了一番··但最为关键的淡水,却没有费他多少力气··胡里的运气不错,在淡水只剩一点的那几天,天上下起了大雨··他趁这个机会把所有的矿泉水瓶都装满了,轻松解决了饮用水的问题。
“喝的方面还好,倒是没有渴着·”胡里苦笑道:“就是吃的,我回去以后再也不想看到海鲜了,我现在一闻到咸味的东西就想吐·”·胡里的遭遇让路鹿极为同情,每个位面的时间流速不一致,这他也没办法。
胡里好不容易来一趟,自然要好好整饬一番··于是,他和前一次一样借了浴室,用热水冲洗了全身··在海上漂久了,他的身上出现了一些脓疮·现在用热水泡一泡,痛是挺痛,但是比海水上身好多了。
有雨的时候就有了可以饮用的淡水,但有的时候大海会和着雨发怒,淋他一身··全身都是咸咸的海水,那滋味妙不可言··清理休眠,又吃了一碗热腾腾的泡面,胡里感觉自己终于又活过来了。
见胡里有了几分精气神,路鹿就趁空把信号弹和熊皮法阵的事跟他说了,引得胡里连声道谢··“真是谢谢了,兄弟,我要是能得救,一定不会忘记你的·”胡里紧紧地握住了路鹿的手:“还有法师先生和那位女士,我也非常感激他们,如果有什么我能做的,一定要告诉我”·“我会的。”
路鹿道:“帮你的那名女生想要好看的贝壳,你有机会多留意点就行了·至于法师先生……他应该不需要什么,不过我会把你的感谢告诉他们的。”
“谢谢·”·胡里激动地接过信号弹和熊皮法阵,把它们揣在身上··便利店的奇异给了他充足的信心,他相信有了这两样东西,他一定能很快脱离险境。
又在店里逗留了一会儿,胡里又痛喝了好几杯热水,才提溜着一堆东西念念不舍的走了··虽然对便利店抱有信心,但他怕中途出什么意外,还是拿了比上次还多的物资揣走。
从便利店里离开,一睁眼胡里就看到了自己的那条小破木排··他把物资小心放好,这次他打算省着点吃,免得又要面对吃海藻的窘迫··因为在便利店刚喝过水,所以他现在并不觉得渴。
于是,他先把水储存好,接着打卡那块被路鹿激发好的熊皮,依言放在木排上,让熊皮牵引着木排跑··到了晚上,熊皮上的符文在黑夜里闪闪发亮··快到黎明的时候,胡里终于见到了一个多月以来的第一块陆地——一座孤岛。
终于见着陆地,胡里几乎是蹦着上了岸··上了岸之后,他遗憾的发现岛上并没有人迹,这让他有些沮丧··但好在,他还有那颗信号弹,手握信号弹,他就不慌。
把所有物资都从木排搬到岸上,胡里想了想,还是没有扔掉木排,而是把它好好的保存起来··然后,他拆了包压缩饼干嚼着,一边思量要不要现在开始用这颗信号弹。
用了,但要是信号弹失效后人还没来呢·但是不用,一定不会有人能找到这块地方··思忖了一番,胡里最后还是决定用··他狠狠心,按路鹿讲得方法放出了信号弹。
信号弹放出后,果然和他说的一样,鲜红的信号仿佛是烙在天空中一样,久久不散··看到显眼的信号,胡里才多了几分信心··店主给他的信号弹足够他用一个星期,如果一个星期还没得到搜救,他就认了。
不过,对此他并不担心··现在他好歹到了陆地上,就算一时半会儿等不到救援,他也可以在陆地上就地取材,来一场孤岛求生··孤岛求生听起来很惨,但是比起整天担心船翻了,整夜睡不好觉,害怕自己变成鲨鱼的鱼食,能在陆地上生活,已经是帝王级的待遇了。
因为不知道救援何时才会来,胡里用手头的工具搭了个简易的棚子,作为晚上住的地方··每个月可以到便利店补充一次物资,这是他最大的依仗。
只要便利店不关门,他的生存问题就能得到解决··剩下的,就是寻求救援,等待搜救··第二天,胡里在晨曦中醒来··由于之前在便利店休息了一顿,所以他精神很好。
难得心情不错,胡里清点了下剩下的物资,就开始为自己的生活环境忙碌··他找了更多的枝叶装点自己的住处,在探索岛屿的时候,他还找到了不少椰子··于是,他就捡了一些抱回了自己的住处,砸开一个美美喝了一顿,顺便吃净香甜的椰肉。
不得不说,椰肉的味道给了他很大鼓舞··有吃有喝,还有新鲜的水果可以享受··胡里苦中作乐,觉得如果不是这场灾难,他得奋斗好久才有机会来大洋中心的小岛度假。
讲真,如果不是他正处于失联的状态,他一定会爱上这样平静的岛屿生活··每天一睁眼就是海景,手边尽是原生态的海鲜,尽他取用·要是身边再多一个美女,这就是神仙不换的日子了。
在孤岛上过了几天,胡里逐渐习惯了岛上的生活··孤岛的尺寸不大,所以就这几天,他就把孤岛转了个遍··孤岛上的物种种类不多,这让他有些失望,但也感到庆幸。
岛上的动植物是单调了些,但也没有能威胁他生命的动物··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知道这点以后,胡里在岛上的睡眠质量就直线提高,再也不会半夜惊醒了。
一个星期过后,胡里的信号弹用完了··他整整放了一周的信号弹,但是迟迟没有人来,这让他不免有些灰心丧气··这天,在他蹲在岸边愤愤地闷喝饮料的时候,他突然听到天上传来直升飞机的声响。
他抬头一看,天上飞着的正是他朝思暮想的救援飞机··原来,那些信号弹还是有用的··“在这里,在这里”·他听见自己大声呼喊。
隔着这么远,远在飞机上的搜救人员自然听不到他的声音··但好在,信号弹的作用使它们确信人就在这个岛上··于是,尽管经历了一番波折,最后搜救人员还是找到了他,把他救上了直升飞机,带他离开了孤岛。
历时两个月的挣扎求生,到今天为止终于划上了句号··一时间,胡里的大脑一片空白··终于可以……回家了··……·胡里走后,路鹿在座位上坐了一会儿,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当纸杯里的水变凉后,他才恍然回过神来,一把拉开了帘子,开始看自己白天堆的雪人··因为今天的天气很冷,白天还零零星星地下着小雪,所以他堆的雪人仍然伫立在那里,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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