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便利店 by 雪之羽时之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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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便利店 by 雪之羽时之风(2)
·比起死亡,更可怕的是死后也不得安宁··第二十三章 ·“呲——”·露出獠牙的吸血鬼有些傻眼,明明他已经用牙尖抵住了眼前人类的脖子。
按照以往的经验,这时候他的獠牙应该顺利地插进血管里,畅快淋漓地狂饮一番才对,谁知他不停的把头往前伸,獠牙也划不破脖子··“不可能,即使是吸血鬼猎人,一旦被我捉住也应该被乖乖吸血才对。”
吸血鬼开始怀疑人生:“只要是人类,身体的构造都是相同的,他的脖子怎么这么硬”·被吸血鬼猎人追了半个月,连泡妹子骗血的时间都没有了。
正因如此,饥肠辘辘的吸血鬼心中充满了火气,他一把提起路鹿的领子,左右晃荡了一下,结果怎么闻都是普通的人类··“真是邪门了·”·吸血鬼的心中很纳闷,然而他此时很饿,再不吸血全身的血都要被冻结了,所以他没有收回獠牙,继续凑近路鹿的脖子准备吸血。
【注意:客人再次攻击店主将会受到电击惩罚·】·在吸血鬼快要靠近路鹿脖子的时候,脑内突然传出了这样的声音··“什么东西是谁在我脑子里说话”·左顾右盼了一下,在他身后的人类因为之前袭击他,被他一脚踹到墙角动弹不得了,而被他牵制住的人类紧闭着嘴,丝毫没有说话的意思。
“到底是什么”·吸血鬼大喊一声,结果店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人回答他··他冷静下来一想,才发现脑子里多出一段信息,刚才他被饿的失去了理智才会忽略这段消息。
“呵,一次攻击口头警告,二次攻击电击惩罚,三次攻击死亡惩罚,这种藏头露面的家伙也敢口出狂言”·吸血鬼根本不信有人不出面就能把他电死,比起那轻飘飘的威胁,他再不喝血恢复体力,出去就要被吸血鬼猎人逮捕了。
“可笑,我什么时候会在乎这种威胁·”·吸血鬼不屑地冷笑了一下,再次探出獠牙尝试,结果他刚贴近路鹿的脖子,眼前就闪过了一道白光··“噼里啪啦——”·“噼啪噼啪——”·一阵触电的生效响起,当噼啪的火花声停止后,吸血鬼已经口吐白沫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路鹿试探着用鞋尖踢了踢他的身体,结果吸血鬼还是一动不动,看样子是被电昏过去了··“真遗憾,竟然还有心跳,吸血鬼也会有心脏这种东西吗”·“要是直接被电死就好了。”
试出吸血鬼还活着,路鹿遗憾地提起他的裤脚,往门垫的方向拖动·当拖到门垫附近的时候,他嫌弃地把他扔上垫子,目送这位吸血鬼先生消失··“衷心地希望你回去能遇见吸血鬼猎人之类的东西,别再来了。”
送走令人讨厌的吸血鬼,路鹿走到墙角,把宋程扶起来搬到自己的床上··吸血鬼踢的那一下挺狠,但好在都是皮肉伤,所以路鹿从急救箱中找出伤药给宋程涂好,让他休息了一会就好了许多。
“刚才谢谢你,这是伤药,回去在淤青的地方涂就好了·”·路鹿向宋程解释了伤药的用法,然后按宋程的要求,把他的书拿来,让他躺在床上念书··“好努力……”·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每一次路鹿都被宋程的学霸之力折服。
当宋程觉得时间不早后,他又扶着宋程到门垫回去··至于开店,在扔走吸血鬼后他在门内里挂上了‘暂停营业’的挂牌,有这个东西,晚上就不会有异世界的客人来访了。
第二日晚上·宋程在和平时相差不远的时间来到了店里,从书箱中拿出一本书开始读·从他走路的样子来看,路鹿觉得他没什么大碍了,也不知道是昨天那只吸血鬼脚下留情,还是店里有保护客人的防护机制。
说实话,当昨天那只吸血鬼钳制住他的脖子时,他真以为自己要死在一只不刷牙的怪物口下,谁知便利店竟然对店主有优待··客人们都说进店的时候脑子里会被塞进一段信息,仔细想就能知道,可惜他想了数天也没发觉大脑里多出一段记忆,只好无奈作罢。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所以,他对便利店的了解,一直都是从客人们的口述中得知的··然而,所有客人都没对他讲便利店有防御机制,直到昨天吸血鬼攻击他,他才发现吸血鬼不能伤到他分毫。
昨天,吸血鬼一共攻击了他两次,第一次两人之间应该出现了一道屏障,所以吸血鬼只是钳制住了他,却不能伤害他··而第二次,吸血鬼却直接被电晕过去,然后就被他拖到门口扔掉了。
“要是有第三次,他会不会被直接电死呢”·没有敢于‘身先士卒’的勇士,路鹿无法猜测第三次违规的惩罚,他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惩罚一定不会好受,好让那些违规的人付出代价。
“好无聊,突然希望吸血鬼再来了·”·自从知道异世界的客人们伤不了自己,路鹿开始变得有恃无恐起来··“如果再来一次,吸血鬼先生可能会死吧,如果他继续大胆攻击的话。”
“但是吸血鬼也是人形的,如果死去会留下尸体那就麻烦了·”·“虽然本体是怪物,但是一个像人的东西死在店里,不是我做的也有口说不清楚呢。”
“处理尸体的话,不知道尸体能不能扔回原来的世界……如果不行的话,拜托动物朋友们带回自己的世界也很好哦”·静静地想如果吸血鬼、或者其他客人被店里的防御机制电死该如何毁尸灭迹,路鹿盯着门口,很想有个不要命的客人帮他试验下自己的猜测。
结果,像吸血鬼那样不友好的客人果然是珍稀动物,大多数客人在了解到脑海中的东西后都不会轻举妄动,而是安分的买完东西走人,根本不给路鹿试验的机会··“您好,欢迎光临。”
迎客的门铃响后,路鹿反- she -- xing -地望向门口,然而门口的方向空无一人··有了小人的前例,他开始猜测是不是杰尔西又来了··毕竟杰尔西有过要教他魔法的约定,已经过去了几天,这时候来是顺理成章的事。
“法师先生,是你吗”·过了数分钟后,几个小小的身影落在收银台上·路鹿仔细一看,他们是小人国的小人,但是,其中却并没有杰尔西。
第二十四章 ·“请问…你们认识杰尔西法师吗”·看到杰尔西不在人群中,路鹿有点担心,就问出了口··“杰尔西魔导师他正在学院研究从贵店得到的透明材料(塑料),而且我们都对来这里的方式很好奇,所以他就先留在学院里了。”
站在人群中间的少女法师回答道··“来这里的方式,不是一种奇怪的红色石头吗”因为有好多客人说过,所以路鹿对这个很熟悉:“当那个石头发热就可以选择进来了,原来那个石头还可以转交给别人啊。”
由于心存忌惮的原因,其他得到红石的客人都没有大喇喇地把可以‘穿越时空’的事情告诉别人,所以路鹿也就不知道可以转交给别人的事··不过据他所知,红石只有一个,那么这些人都是怎么进来的·难道除了转交,红石还可以一次传送一群人吗·“不,不是这样的,红色的石头一块只能传送一个人,两个人同时握住它,它会变得没反应的。”
女法师拿出手掌心的红石道:“我们用了镜像术复制了几块红石,所以我们才能一起被传送到这里·”·还有这种- cao -作·看到路鹿惊叹的反应,女法师摇了摇头:“然而这是要付出代价的。
通过镜像术得到的红石并不稳定,只能进行一次传送,而且制造这种一次- xing -的红石也要消耗大量魔晶,很不合算·”·“以后我们只会派一个人来了。”
女法师说的通俗易懂,所以路鹿点点头道:“我明白了,那么今天你们需要些什么,需要我帮忙吗”·“谢谢·”女法师收起红石:“这次我们想研究食品,能推荐些不同种类的食物吗”·“类似饼干糖果的行吗”·“嗯,这就够了。”
为了给小人们省些事,也给自己省些世界,路鹿就去货架上拿了一包巧克力饼干和一包橘子糖放到收银台上,让小人们自己判断合不合适··“这包是巧克力饼干,是一种夹心饼干。
另一包是橘子味的水果硬糖,里面的糖是圆形的·”·听完路鹿的介绍,女法师飞到食品上空,看清楚包装上写的字,才大声表示认可··“谢谢店主,这些就足够了。”
“但是这些食物太大了,我们根本用不了这么多·如果您不介意的话,能不能帮我们把包装拆开,只要几块饼干,几颗糖果就够了·”女法师用扩音术道。
“没问题,稍等一下·”·路鹿迅速的撕开两个包装袋,让法师们挑选中意的饼干和糖果··其中橘子糖有单独的小包装袋,一袋糖果里一共有二十颗硬糖,方便携带,所以法师们随意选了几颗,让糖果们飘在头顶上。
但是轮到饼干,他们就有些迟疑了··饼干只有一个大包装,所以打开袋子就可以吃·这对于路鹿世界的人来说很方便,但是对于这些小人来说,就不那么理想了。
巨人国的人大,所以尘埃也大,只要撕开包装,他们就能看到纷纷扬扬的粉尘落到饼干上··吃一个落上灰尘的饼干,显然是挑战人的心理的··或许巨人可以毫不在意的把饼干吃掉,但那是他们体型大,完全看不到饼干上沾着的细小颗粒,如果他们能看到的话,相必会和他们一样犹豫。
所以,为了之后的试吃,他们一定要保护饼干的干净,要不然轮到自己试吃,就非常感人了··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好在,路鹿拆饼干包装的时候只拆了一半,所以隐藏在塑料纸下面的另一半饼干还是比较干净的。
“找出包装里面的饼干,施上隔离咒带走·”·女法师略一沉吟下了决定,于是穿着法袍的法师们就纷纷施法把饼干从包装里拖出来,和糖果一样浮在空中。
“这些就够了,我们走吧·”·和杰尔西一样,法师们- cao -控着飘在空中的小物件,自己飞到了门口··然而他们的速度比起杰尔西慢了很多,被他们控制的糖果也摇摇晃晃的,没有杰尔西控制的那么稳当,甚至有数次,路鹿都担心饼干会从半空中掉下去。
糖果有包装,掉下去还好,捡起来还能吃,但是饼干掉到地上……就连他都有点接受不了··小人们摇摇晃晃、艰难地飞到了门口,此时路鹿也看明白了,这些小人的法术没有杰尔西厉害,所以他们才会这样吃力。
就如饼干,杰尔西一人就能抬起来一包,而他们一人才能抬起来一片,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如此说来,杰尔西还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能培养出这样人物的世界,想必也很了不起吧。
从便利店传送出去后,一众法师就落到了学院里··当他们刚刚落地,就有许多法师接管了他们控制的食物,这立时让外出探索的法师们轻松了很多··确实,浮空术他们都用的很熟练,但是带着沉重的东西在天上飞,他们这些精英法师也会觉得吃力。
·毕竟,像杰尔西这样超越极限的法师整个斯纳城也只有一个··把破损的红石交给负责研究的法师,女法师让其他法师回去补充魔力,而自己却去了法师院,去报告在便利店里发现的细节。
……·一日过后,经过杰尔西和法师团的对比,法师们确定两个位面的时间流速是一致的·而且每隔五天,红石就会发热,意味着可以再一次穿越时空。
因为复制红石也可以传送到便利店,所以法师们认为红石中储存的也是一种能量··可惜红石的充能过程很复杂,里面蕴含的能力也与魔力千差万别,所以他们暂时研究不出什么成果来,只能分出一部分经费研究,而大头却放在了研究异世界的物质上。
比起红石这种很难理解的东西,还是研究异世界的物质对位面探索更有实际意义··但这已经不关女法师的事了··她不喜欢研究,但对从巨人国得到的食物很感兴趣。
她想要一部分饼干和糖果··第二十五章 ·“小洁西卡,我们研究这些也就够了,你把其余的部分带走吧·”·法师院,一位老法师慈祥地对女法师道:“放心,我已经试验过了,这些点心,咱们这个世界的人也能吃。”
“谢谢爷爷,那我就拿走了·”·洁西卡脸颊微红,看起来很不好意思,但是她手上的动作却一点也不慢,麻溜地把一块块切碎的饼干缩小,和糖果碎一起放到一个篮子里。
“那么爷爷,我先回去了”·“去吧,小洁西卡,约会别迟到了·”老法师感慨地道:“唉,几年前你还那么小,对这些事不上心,反而把那些追求你的小伙子打的满地找牙。
没想到转眼间你也到了这个年纪,时间过得真快啊·”·“什,什么”洁西卡的脸彻底烧熟了:“爷爷我走了还有我跟他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您别乱猜”·羞愤地提起沉重的篮子,洁西卡扭头就走,而老法师却乐呵呵地看着她,一边悠闲地摆弄手中的量测仪器。
离开法师院,洁西卡提着篮子走到东城区,进了一家西点屋··“罗德,是我,我回来了·”·朝厨房吆喝了一声,洁西卡把篮子放到一张桌子上,顺便给桌子施了一个硬化术。
“轰隆——”·桌子摇晃了两下,最终坚挺地挺立在原地,只是桌子腿往地板上陷了几分,深深地插在地里··“洁西卡,屋子里发生了什么,我好像听到了奇怪的声音。”
罗德满头大汗地烤制面包,抽空向洁西卡问道··“没什么,是外面的人滥用炼金物品,不小心把东西给炸了·”·瞧着面包房里罗德还在倒腾面包,洁西卡舒了口气,然后她一手握住一个桌子腿,腾地把它拔出来,接着如法炮制,把其他桌子腿也从地板上拔了出来。
“修补术·”·洁西卡低声念咒,把地板恢复到原来的样子·这次她长了记- xing -,给地板也施了一个硬化术,这样桌子总算不会陷到地板里了。
距离罗德忙完还有一段时间,于是洁西卡就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开始研究起饼干··巨人国的饼干都是硕大的,虽然为了研究方便,爷爷已经用法术切割过一遍,但被切成几十块的饼干还是很大。
因为洁西卡走得时候比较匆忙,没注意每块饼干的大小,所以她试探着拿出一块最小的饼干,把它恢复成原来的样子··结果,最小的一块饼干摊开后都铺满了整张桌子,像一块硬质桌布,中间还有许多坑坑洼洼的小洞,每个小洞都和婴儿拳头一般大。
饼干洞·这些洞应该就是饼干上的气孔··爷爷之前给她讲过,如果把他们世界的饼干放大数千倍,那么饼干外观会和巨人世界的饼干一模一样。
只不过这样放大的饼干轻飘飘的,质量会和原先一样,所以一阵风刮过,都能把放大的饼干摧毁··又等了一小会儿,罗德终于捣鼓完了那些烦人的面包··“洁西卡,我忙完了。
抱歉,让你久等了·”·“没事,罗德,我刚才在回味去巨人世界的经历,并不觉得无聊·”洁西卡拍拍手边的篮子,兴致勃勃地道:“你看,这就是我从巨人世界带来的东西。”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从巨人世界带来的糕点,我们也可以吃吗”作为一个西点师,罗德最关注这个问题··“这…我还没有试过,但我爷爷说可以吃。”
洁西卡的爷爷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法师,对魔法的造诣很深,所以罗德立马相信了老人家的判断··于是,他用手掰了一块饼干,一把塞到嘴里品尝味道。
“咔嚓咔嚓——”·罗德大口嚼着饼干,顺手又用勺子挖了满满一勺巧克力酱放到嘴里,配着饼干一块吃··虽然洁西卡也很相信爷爷,但看到罗德想也不想就吃掉饼干,她还是有些担心,于是她关切地看着罗德,准备一有不对劲就给他塞解毒药。
幸好,就如爷爷预测的一样,罗德吃完后并没有什么不良反应,甚至又掰了一块饼干,把巧克力酱在上面涂抹均匀,又尝了一块··“嗝~”·把饼干和巧克力咽下后,罗德被齁的打了一个嗝,于是他拿起一旁的水,对着壶嘴把水喝光,这才缓过气。
“尝起来还不错,就是里面的糖分太多了·”·“巨人吃这种饼干不觉得很腻吗”·想到巨人竟然每天吃这种糕点,罗德就有些同情他们。
“罗德,你想什么呀”身为青梅竹马,洁西卡当然不会让罗德又这种错误的观念:“巨人和我们不一样大,这样的糖分,对他们来说是正常的,就和我们吃的饼干一样。”
“原来是这样,那我承认他们的口味没问题·”罗德嘟囔道:“不过我觉得,他们的点心一定没有我做得好吃”·“那可不一定,巨人和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说不定我们之间的味蕾有很多差别,这样你做得再好吃,不合他们的口味,他们也会觉得难吃了。”
“再说,这饼干味道还不错嘛·”·说话间,洁西卡也掰了一块饼干蘸酱,鼓着嘴反驳道··“他们觉得不好吃就不好吃吧,反正我也不是做给他们吃的。”
看洁西卡吃的欢,罗德默默递给她一杯水:“只要你喜欢吃我做得饼干就好·”·“咳、咳”·罗德冷不丁地一句话让洁西卡把饼干沫卡到嗓子里,差点呛死。
直到灌完了一杯水后,她才缓过劲来,愤愤地瞪了罗德一眼··“以后吃东西的时候不准跟我说话”·“好,我保证,如果我再在你吃东西的时候说话,我就先喝水呛死我自己。”
罗德举手投降,接着一只手慢慢放了下来,不老实地抚上了洁西卡的脸颊··“你,你想干什么”·洁西卡警惕地往后缩了缩,虎视眈眈地蹬着他。
“你的脸沾上巧克力酱了,别动,我给你擦掉·”看着洁西卡嘴上的一抹咖啡色胡子,罗德无奈地道··第二十六章 ·给洁西卡擦掉巧克力胡子,两人又黏黏腻腻了好一会儿,才进入正题。
“罗德,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的愿望吗”·“记得,当时就约定好了,我们一个当法师,一个学制作点心·”·“是啊,那时候约定的多好啊……”·想到这里,洁西卡就有些郁闷,当时约好了罗德学习法术,她学习制作点心,这也符合人们心里的分工理念,结果罗德竟然是个学渣,完全弄不懂魔法理论。
无奈,当魔法师这件事只能让从小就家学渊源的洁西卡上了··而罗德,因为动手能力强,从基础学院毕业后就去学了西点,学成后到东城开了一家点心店,也就是两人现在呆的地方。
小时候两人看过糖果屋的童话,所以想长大后建一座自己的糖果屋,两人也因此做了约定··而现在,终于到了兑现诺言的时候了··“罗德,我们就用这些饼干建一座糖果屋吧”·“用巨人的饼干,味道恐怕会不好吧”·其实,学成后罗德就可以开始材料的烤制工作了,然而他一直觉得饼干的味道还可以更好,所以一直迟迟没有着手做糖果屋,现在,洁西卡提出直接用巨人的饼干做屋子,他就觉得更不完美了。
不过,既然洁西卡喜欢,不完美也就无所谓了··于是罗德道:“用巨人饼干做糖果屋,我没意见·不过巨人饼干上有很多拳头大小的洞,这怎么办”·“这个简单,你给我找一块油布来。”
略等了一小会儿,洁西卡拿着油布出了门,不客气地把油布铺到了点心屋附近的空地上··“就在你的店旁边建糖果屋怎么样”·“挺好的,这样我每天出门还能看到。”
得到罗德的肯定,洁西卡更有动力了··她以在脑中勾画了无数遍的图纸做参照,取出饼干放大做基,用巧克力填补了饼干上的空洞,这样,有着一块块褐色图案的地板就做好了。
“地板完成·接下来…是墙壁和屋顶·”·铺完了地板,接下来的墙壁和屋顶就更加轻松了··洁西卡用火焰烧化了巧克力,然后用巧克力酱粘结了墙壁和屋顶之间的缝隙。
当粘结完毕后,一座完全用饼干和巧克力组成的屋子就做成了··然而,罗德怎么看都觉得饼干屋很简陋··而且……·“洁西卡,你忘记堵墙壁上的饼干洞了。”
罗德提醒道··“饼干洞那是我特意留的,和地板一样用巧克力填充就没意思了,毕竟屋顶和地板都是用巧克力黏的·”·洁西卡拒绝了罗德的建议,不过她早有打算,就胸有成竹地道:“你别担心,那些空洞是用来装点心的。”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我看你店里的点心大多都很小,这样就可以把它们放进饼干洞里,从洞里能取出点心来·”·洁西卡催促罗德去拿点心,自己则朝巧克力地面施了一打硬化术,这样他们走在巧克力地板上就不会陷到巧克力里了。
等罗德拿来了点心,洁西卡先用面包屑堵住饼干洞的一些小缝隙,让饼干洞变得结实,然后才把小蛋糕、蛋挞、曲奇饼……依次塞到每个空洞里··当这些都完成后,洁西卡又放大了橘子糖,把它的碎片用火炼化。
直到橘子糖变成晶莹剔透的长方体,洁西卡才把它装到巧克力窗框上,让这扇橘红色的糖果充当玻璃窗··“你看,这样糖果屋就不简陋了吧·”·罗德仰头看去,此时粗糙的毛坯房已经被修饰的无比绮丽。
这个完全用甜点制成的房屋充满了一股诱人的甜腻气息,只要一踏入屋子就会被这全是甜点的地方征服,甚至就连桌椅都是巧克力混合饼干制成的··尤其是当阳光透过橘子窗照进来的时候,整个屋子都镀上了一层金色。
只是,望着色彩单调的墙壁,到底有些不足··罗德略一沉吟,就知道该怎么做了··于是他从点心屋里搬出几大罐自制果酱,接着用刷子蘸酱,把这些果酱当做油漆,均匀地涂抹在褐色的饼干上。
蓝莓酱、甜橙酱、草莓酱……·当五大罐果酱刷完后,糖果屋比起之前又变了一个样子··此时,味道不敢说,但罗德可以担保,如果只看外观,他们造的这座糖果屋已经和童话书里的相差无几了。
儿时的梦想终于完成,在日暮的夕阳下,两人站在糖果屋外,快活地注视着他们的劳动成果,心中充满了幸福··但是,这种无言的宁静很快就被打破了··有一个孩子发现了这座用糖果和饼干堆砌而成的房子。
“妈妈,快看罗德哥哥用糖做了一个屋子,好像童话书里的糖果屋哦”·“那个屋子长得好漂亮,我先过去看了”·男孩子向母亲丢下一句话,就迫不及待地跑过去了。
“你好,罗德哥哥,请问这是糖果屋吗”跑到罗德跟前,男孩子有礼貌地问道··“是啊,是我和这位大姐姐一起做的,怎么,想进去看看吗”·“进去看看”男孩子的眼睛立刻亮起来了:“我要看哥哥,那我可不可以吃里面的糖果啊”·“这……”罗德征求地看向洁西卡,得到她的首肯后,他笑着拍了拍男孩的背,示意他进去。
·罗德的点心店在东城区小有名气,因此临近傍晚的时候,会有很多女士带着自己的孩子来购买打折面包··于是,糖果屋的存在很快就被周围的孩子们知晓了。
然后,这些孩子们纷纷加入了造访糖果屋的大军,和一开始去的小男孩一样,在里面大块朵颐起来··“汤姆,尝尝这块点心”·一个小女孩从墙壁上掰了一块饼干,分了一半给她的朋友,而她自己则拿起另一半小口咬着吃。
因为饼干是来自巨人世界,所以饼干里的糖分分布的很不均匀·有的地方含的糖很多,有的地方却一点也没有,但是这些孩子们却完全不介意,因为孩子们是不在乎甜点很甜的。
至于那些没有糖分的地方,光是饼干孩子们就能吃的很欢乐了,更何况墙面上涂了酸甜的果酱,果酱的甜美完全遮掩住了饼干的不足··在孩子们的接连造访下,很快糖果屋就被吃的什么也不剩了,只剩下脚底下不能吃的油布还铺在地上。
就这样,两人的糖果屋终究只存在了一天晚上,让洁西卡有些遗憾··但是,孩子们的造访也带来了好的东西·从这以后,罗德的点心店更有名气了··没过多久,糖果屋的故事传遍了整个斯纳城,于是罗德趁热把店名改做了糖果屋,用来招揽慕名而来的客人,一时间糖果屋的收入大增。
而洁西卡在遗憾过后,也很快释然了··她还很年轻,在未来的日子里,她和罗德还有大把时光造无数的糖果屋··而那个消失的糖果屋,也将成为斯纳城未来孩子们的童话。
第二十七章 ·星历5622年,蓝星联邦··晚上六点,李卡拉喝完了营养液,打开星网开始看她发表的新小说··和之前的两本一样,这本小说的反响也不怎么样。
看看小说的收藏,都二十万字了总收藏才只有两百个··写到这个程度,李卡拉知道,这本书又扑了··不过这本书究竟为什么扑呢·李卡拉很疑惑,就打开了评论区,看读者都是怎样评论她的小说:《古代女的爱情故事》的。
评论区·[樱桃罐头:666,大开眼界,我每天就指着作者的小说过了·]·[朗诵8006:就是就是,这个大大写的不好还不听劝,要不是想看她还能闹出什么笑话,我早弃文了。
]·[榔桃:已笑抽,你们看今天的更新了吗我原本以为古代女开着飞车遭遇空难(古代没有飞车),结果和男主产生了吊桥效应就够离谱的了,没想到今天的更是突破下限。
]·[榔桃:作者她竟然写了女主拿着塑料袋上班拿着价值五千块的黑色塑料袋去开会·一楼:2333,笑岔气,她真这样写的不会这样脑残吧黑色塑料袋在古代不是用来扔垃圾的吗女主提着垃圾袋开会,那画面太美,简直不敢看。
二楼:回楼上,不一定是扔垃圾的,还可能是买菜送的··三楼:但不管怎样,都不是能用来装文件的吧·四楼:女主还是公司的骨干,不提商战写的跟脑残一样,上班带的包包是装垃圾的塑料袋,恕我直言,大大你不会是zz吧·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五楼:666,四楼太毒了,大大不是zz,她只是没在星网读完小学课程,现在真是什么人都能写小说。
六楼:楼上都太毒了,现在喜欢读历史的人也不多了,作者如果不喜欢历史,可能真不知道]·[哈密瓜:我也提一个毒点,这个只要常看古代小说的读者都知道·26章作者写女主穿着和服上班,男主穿着汉服开股东大会,我也是醉了。
和服这种服饰不是东亚某小国的东西吗女主是华国人,竟然穿和服而且最毒的是汉服也是上古人穿的衣服,作者把上古和古代弄混了男主应该穿西装·能不能查点基本的资料再来写文]·什么他们都在骂我·看完所有的评论,李卡拉感到很不服气,她觉得这些读者说的都很没道理。
就以黑色塑料袋来论,这种东西现在要几万星点,前几天她还在奢侈品店看到用黑色塑料袋制成的手提包呢··虽然在经历了第三次世界大战后,蓝星毁掉了很多东西,但是塑料袋和废电池这种物件还是保留了下来,时不时会有人在地里挖掘出这些东西,数量还是蛮多的。
所以这种来自古代的古董(尤其是废电池),普通人咬咬牙还是买得起的··李卡拉不喜欢历史,但想来也知道,在新式材料层出不穷后,塑料袋这种再也不生产的物件在现在都值几万块钱,就算古代这种东西不值钱,也总得有个几千块吧·所以女主这种‘白骨精’用个几千块的塑料袋包包真是太合理了·鉴定了那些考据党都是‘胡言乱语’,李卡拉关掉了星网,开始摆弄前几天从网上淘的小饰品——一块红不溜秋的小石头。
据网店店主说,这块小石头是纯自然的产物,所以她花了五十星点买了下来··不过,她买完就十分后悔了,这种石头到处都是,三战打了五年这些石头也还好好的。
又不是珍贵的树木和塑料,花五十星点买这种东西真是浪费钱·那个骗钱的女干商·李卡拉开始谴责自己的冲动型购物,但她没懊悔多久,手中的石头就微微发烫,带着她消失不见了。
……·“这里是”·李卡拉站在便利店门口,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东西——·这地板,这货架,这古老的设施,莫非…她是穿越到了古代不成·李卡拉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朝前看坐在收银台后的男人,那不就是一个纯粹的古代人吗·还有那坐在一张桌子上读书的小哥,他穿的正是汉服啊·那些无知的读者还跟她说古代人都不穿汉服,这不就有一个·所以,她写男主穿着汉服上班完全是合情合理的,像男主这样霸气的CEO,就应该穿华丽的汉服开会才对·李卡拉在心里为自己严谨的剧情点了个赞,然后,她也想不通穿越了该怎么回去,干脆趁这个机会一饱眼福,探索起便利店来。
出于对奢侈品的追求,李卡拉越过了一干诱人的食物,走过洁白迷人的瓷杯,直接走到了最近非常火的纸本子前··她拿起了一本写着‘语文练习薄’字样的练习本,爱不释手的抚摸纸张有些粗糙的质感。
虽然纸张的质地十分不好,星网上最次的仿古纸都比这好百倍·但是李卡拉知道,这样的本子一本就要五十万的高价,是那些廉价的仿古纸远远比不了的··而且,本子可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到的。
由珍贵的天然材料制成的纸张,尤其是原生纸张,已经不能用单纯的价格来形容了··一般而言,只有像总统、超级富豪这样的社会名流才能用这种由木浆和草浆制成的本子记东西。
而在星网十分发达,一切输入都可以用意念完成的时代,纸张的意义已经不是承载文字那么简单了··换句话说,它已经成了纯粹的装饰,成了突显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第二十八章 ·在星网铺天盖地的讨论之下, 这样的本子,她也想得到一本。
不管其他,李卡拉相信任何人看到货架上琳琅满目的本子,也会升起‘一定要把其中一本据为己有’的念头··由纯天然树浆制成的纸张, 实在是太诱人了。
按她对联邦的贡献,两百年后她都得不到这样一本原生纸的本子··更别说摆在练习薄旁边, 上面花了红红绿绿的图案、比练习薄精致了几倍的笔记本··这样的笔记本她只在议长阁下出现的直播里看到。
在货架前犹豫了半天, 千挑万选之下,李卡拉终于挑选了一本中意的本子··拿着这本珍贵的笔记本, 李卡拉心里得意极了,她相信联邦议长都没有这么好看的本子。
要是拿出去展示,其他人一定会羡慕死的··只可惜笔记本的来历不好解释, 为了避免被当成走私贩,她以后只能偷偷使用这本笔记本, 不能向别人炫耀了··这让李卡拉觉得十分遗憾。
就像一句古语所说的一样“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得到了这么珍贵的东西,却不能拿出来, 又有什么意思呢·不过没有这次奇遇,她一辈子连本子的边都不能摸到。
能私人占有一整本笔记本,还能任意在上面写写画画, 她应当满足了··带着一丝丝的遗憾,更多的是激动和喜悦,李卡拉拿着笔记本站到了收银台前··然而, 她刚想用终端结账,她就突然想起一件残酷的事。
这是古代,而她……没有这个世界的钱··没有钱,自然也就买不了笔记本··买不了笔记本·这叫李卡拉怎么能甘心·好在等她冷静下来后,从脑中找到了一条有用的信息。
这家店貌似不用钱支付也可以,只要拿出自己觉得合适的实物就行··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实物……·她身上除了终端和衣服,还带了什么呢·李卡拉赶紧摸身上的口袋,衣服和裤子口袋都空空如也,她翻遍了身上的口袋,最后也只掏出了两只营养液。
最廉价的那种原味营养液··看到简陋的营养液,李卡拉有些羞赧,一瓶营养液才五星点,两瓶才一共十星点,用这样廉价的东西换价值百万的笔记本,这样真的能行吗·她听说古代的天然产品都很便宜,但真的会便宜到这种程度吗·李卡拉忐忑不安,头一次后悔起自己没有好好学习历史来。
如果她了解古代的历史,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举步维艰了··等回去后,就在星网上选一门古代研究课,好好上完吧··或许那些读者说的真有道理,比如那个塑料袋……她看到店主的旁边挂了一堆,用脑袋想想也知道,那是用来给客人盛放商品的。
买一点商品就会送一个塑料袋,这样漫不经心对待的东西,价格一定很低廉··看到这儿,她自己都无法直视自己的小说了··如果那些读者说的是真的话,黑色的塑料袋一般是用来盛垃圾的,那么女主把这种东西当成名贵的包包盛放文件,真的是丢大人了。
李卡拉陷入了不好意思之中,唯一让她感到安慰的是坐在窗边学习的宋程穿着汉服,这说明她的小说也有对的地方··不过为什么店主穿的不是汉服呢·大概汉服是便装,所以店主开店的时候会脱下来吧。
李卡拉聪明地找了个合理的解释,自己觉得很靠谱,她决定回去就修改自己的那本小说,让男主在正式场合穿西装,在平日里穿汉服··这样,那些读者就不会抨击她胡写乱写了吧·虽然对脑内的信息抱有莫名的信任,在把营养液交给店主的时候,她还是十分忐忑。
幸好店主是一个友善的人,不光收下了营养液,还告诉她每次可以拿五样商品··五样,也就是说,她多拿几本笔记本也没关系··虽然很心动,但李卡拉还是摇了摇头,笔记本能有一本她就很满足了,再多的本子给她也是浪费。
所以,最后李卡拉只拿了一支钢笔和一瓶墨水··尽管她从没写过字,但在笔记本上写字要有笔这件事,她还是知道的··不过,拥有了本子和笔,她也没打算立刻动手在上面写。
面对漂亮的纸笔,如果不把字练好,是暴殄天物的行为··就像是那些受人尊敬的书法家,就算是低廉的仿古纸,放上他们那龙飞凤舞的钢笔字,也会变得受人追捧起来。
在人人都用星网意念打字的时代,能摒弃方便的诱惑,坚持锻炼只有古代人才能掌握的技能,足够让人充满敬意了··所以,即使李卡拉看不懂钢笔字,也很崇拜那些写钢笔字的书法家。
他们的字没有星网锤造的字迹好看,但多了一丝飘逸的人气,在什么都是机器构造的时代,这点人气已经弥足可贵了··从便利店回到家里,李卡拉珍惜地找了一个漂亮的盒子,存放这些宝贵的文具。
打开来之不易的笔记本,她按照店主手把手交的,笨拙地给钢笔灌上墨水,想在本子上写点什么··然而等到下笔的时候,她还是放弃了··她从未写过字,不用想都知道字会有多难看了。
那样丑陋的字写到本子上,她一定会心疼的哭的··于是,李卡拉打开星网,在上面勾选了一个模拟书法的课程,等她练好了一手漂亮的钢笔字,也就能配上这个漂亮的本子了。
便利店·李卡拉走后,路鹿也开始研究手中的营养液··在教李卡拉如果灌墨水的时候,路鹿和她聊了几句,因此知道这个女孩来自一个高科技的世界··可惜李卡拉的历史学的不太好,而且对他所在的‘古代’也有些奇怪的理解,所以他不能知道李卡拉的那个世界是不是他这个世界的未来。
不过不管是不是同一个世界,都不妨碍他研究新奇的实物··李卡拉告诉他营养液她平日的饭食,一瓶拇指大小的营养液可以顶替成年男子一顿饭所需要的营养··虽然路鹿已经吃过晚餐,但现在是晚上九点,吃点夜宵还是不过分的。
于是路鹿就打开了营养液的盖子,一口气灌了下去··“意外的没有什么味道·”·“但是喝下去却有一种奇怪的饱腹感,明明看上去就那么一点。”
路鹿不是学理科的,所以对这方面的东西完全不了解··至于这种完全来自于未来的黑科技,他就更加不理解了··不过这不妨碍他亲身体验未来科技的成果。
只一瓶喝下去,路鹿就有了吃饱的感觉·他摸摸自己的肚子还是瘪的,但此时他已经撑得连一口水都不想喝了··“对那些对美食没有追求的人,这样的东西方便的过分啊。”
把营养液收到抽屉里,路鹿觉得这种营养液非常适合那些懒癌晚期的人··对于真正的懒癌来说,吃饭不是一种享受,反而是一种不得不吃的负担··如果这样的营养液能在华国上市,一定能受到懒癌晚期患者和不少上班族的欢迎。
在这个节奏很快的时代,有很多人忙于学业或工作,因此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还有人因为不吃早餐得了胃病,而一瓶营养充足的营养液就能满足这些人的身体需求··如果能把配方要来,大概他分分钟就能发家致富了。
“可是我又不是科学家,这种事听起来就麻烦,还是别干了·”·路鹿不是有雄心壮志的人,如果有人要包养他一辈子,他一定选择平躺··研究完了营养液,路鹿有捡起放到一边的书,不过他没看多久,便利店门口的门铃又响了。
“欢迎光临·”·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路鹿看向门口,一个浑身沾满了雪的大白熊钻进了店里,浑身都- shi -漉漉的··不过等他把帽子摘下来,路鹿才知道这不是一头熊,而是一个在雪中赶路的人。
“呼,呼,好暖和·”·“我不是在冰川上吗,为什么…我会突然来到这儿”·“这种地方,也会有人家吗”·才在店里呆了一小会儿,本来感到自己就要冻死的男子就缓过了气。
不过男子没注意到,本来黏在他毛皮大衣上的冰渐渐融化,还有一些干脆化成了水,淅淅沥沥地滴到地上··男子对此毫无察觉,而路鹿却暗自头疼··男子身上的冰雪这么多,等他走后又要打扫便利店了。
满地都是雪水,如果不打扫的话,明天安闲(白天女店员)来就不好解释了··在路鹿回想清扫工作放到什么地方的时候,站在门口的男子褪去了沉重的皮衣,干脆利落地在皮衣上拧了拧,想把那些渗透在毛皮里的水给拧去。
随着男子的动作越来越大,地上的积水越来越多,到最后路鹿已经无法直视了··反正早晚都要打扫,多一点少一点无所谓了··来到了便利店后,男子暖和了许多。
不过褪去了用来保暖的毛皮,男子还是忍不住打哆嗦,甚至还不经意地打了个喷嚏··“看样子他好冷啊·”·“如果冻出了低温症就不好了。”
现在便利店出于初秋,晚上还是很森冷的,于是路鹿从饮水机那里接了杯热水,把纸杯递给这个男人喝··第二十九章 ·“呼呼~”·“谢谢, 活过来了。”
喝完了一纸杯热水,热流汇过了男人的四肢百骸,这让他终于不觉得冷了,就连他那只陷入冰层的脚也有了知觉··而在强大的体魄下, 他那像北极熊一样强悍的身体也完全恢复了活力。
“如果没有这杯热水,我真的要冻死了”·男人朝路鹿投以感激的目光, 但路鹿觉得他纯粹是在夸张··他还没有到冻到要死的地步。
真正要冻死的人, 反而会热得受不了,最后会把全身的衣服脱光, 在雪中面带微笑而死··路鹿忘记是从哪看过这个介绍,也不知道靠不靠谱,不过像男人这样, 一喝杯热水就活蹦乱跳的人绝对不是快要冻死的类型。
喝完温暖的水,苏丹觉得自己从未这么好过·就在刚刚, 他真的冷的不行了··苏丹来自极北之境,是德伦大陆最寒冷的一个地区··可能是为了躲避战争,也可能是被人驱赶,总之, 他们的祖先到了一个这样的地方定居,并且生存下来,繁衍后代。
而苏丹, 就是极北人的后代··生活在世界上最寒冷的地方,这里的子民都具有强壮的体魄··他们能抵御严寒,能在冰天雪地里狩猎为生, 甚至能凭借强悍的肉体和魔兽肉搏,但是,这不意味着他们是没有极限的。
在这个冷的不可思议的严冬里,所有的极北人都不得不承认,他们的极限到了··人是抗衡不过自然的··在严寒凛冽的天气里,没有人敢冒着狂风暴雪的打击出门狩猎。
他们缩在冰屋里烤火,期望严寒快点过去,只要天气稍好一点,他们就能出去狩猎··因为现在的天气,在门外呆上一刻钟就会变成冰人··就算最强大的战士也不例外。
在极端环境的逼迫下,这些最不畏风寒的战士们也不得不像那些他们最鄙视的中土人一样,畏畏缩缩地呆在屋里,等待严寒过去··然而,这诡异的天气一直在持续,在这不正常的寒冷结束前,他们就要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食物就要吃完了。
不管他们再怎么节省着吃,部落里的食物再过两天也会彻底告罄··望着部落里的老弱妇孺,即使再畏惧天气,部落里的战士们也必须要外出寻找食物··在派出去找食物的人中,苏丹就是其中自告奋勇的一个。
他对外出搜寻食物跃跃欲试,他相信自己会和祖先一样,用勇气战胜这恶劣的天气,向这块大地再次展示极北人的顽强··事实上,他真的要做到了,他发现了一只蹒跚跋涉的冬熊,正在低头啃食枯萎的冰晶草。
身为极北之境的肉食者,冬熊自然不是吃素的,像冰晶草这样没有营养的东西它连看都不会看一眼··然而在这酷冷的严寒中,不光是人,在这里生存的动物也面临着寒冷和饥饿的侵袭。
那么,到底谁能生存下来,就看谁更能适应环境了··趁着冬熊精神萎靡,正在啃食的空挡,苏丹握紧长矛,悄无声息地朝冰熊绕近··近了、又近了,马上他就能宰掉这头熊了·马上就要接近成功,苏丹这个老练的猎手没有得意忘形,反而比以往更谨慎。
他直觉有些不对的地方,但是,究竟是哪里不对劲呢·由于寒冷,每在室外待一分钟,就会带走他一份宝贵的体温··严酷的环境容不得苏丹多想,于是他拉近了距离后冲向了那头冬熊,结果才冲了几步,他的一只脚就咔嚓一下掉进了水里。
然后在脚掉进去的瞬间,脚脖子上就结了一层不薄不厚的冰··大意了·苏丹使劲把自己的脚往外拔,他没想到那头冬熊竟然会设立陷阱·看到朝他冲过来的熊,苏丹从它的眼中看到了几分灵- xing -。
啊,原来如此,这头冬熊觉醒成魔兽了吗,怪不得这么聪明··不过他的脚一时半会脚是拔不出来了··在这种搏命的时刻,一秒钟都会决定生死,所以苏丹没有时间管自己的脚了。
他握紧了茅,等冬熊扑倒他身上后狠狠地扎进了它的身体……·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流血了……·不过,他赢了··那头畜生尽管有了一丁点智慧,但也博不过顽强的极北人。
在这片冰原上,事实又证明了极北人的生命力··但是,苏丹知道他没有赢··或者说是两败俱伤··冬熊丢掉了它的小命,而他也不好过,准确的说,他离不开这个地方了。
倒不是冬熊的攻击让他伤的不能动,这种动物他一只脚勉强也能应付··但是他的脚,彻底陷入冰层动不了了··苏丹知道水里有一种魔兽,这种魔兽很弱小,只吃死食,它们最喜欢的事就是把活物陷入水中的部分冰冻,让它们动不了直到饿死,没想到这里竟然有这种魔兽。
怪不得那只冬熊在这里布置陷阱··这种魔兽不常出现,每次遇到都像中大奖了一样,所以苏丹没有防备它们,或者说,如果不是父亲提到过这种魔兽,他这辈子都可能不知道有这种东西。
至于解决这种困境的方法,父亲告诉过他,这种魔兽怕热水,如果他能有热水,一切就可以解决了··可惜,他水壶里的水早就变冷了,他出来的时间不短,天气也太冷,所以这些水完全起不到作用。
只能等到其他人的救援了吗·但是,他能等得到他们吗·这种天气那么冷,他无法想象再呆上半天会是什么样子··苏丹已经有了留在这里的打算了。
又呆了半个小时之后,他感到越来越冷了·与此同时,他的脚也渐渐失去了知觉··真是不妙的开端啊··本能让他想象火焰,想象热水,以及来之前喝过的那碗热乎乎的鱼汤。
这让他想起了前来狩猎之前的场景……·“丹,这是你父亲留下来的东西,今天的狩猎,带上它吧·”·老妇人,也是苏丹的母亲,给苏丹系上了一根红绳,在绳子的中间,还穿了一颗红色的石头。
“阿妈,这是父亲的东西,你好好收着就行了,为什么交给我”·苏丹咽下暖和的鱼汤,忙不迭地问道··“因为…你父亲每次打猎的时候都会带上这个,他说这块石头会给他带来好运。”
“今年的天气十分诡异,如果你非要出去的话,带上这个吧·”·当时的苏丹只顾喝鱼汤取暖,所以得到石头后没多在意,但是在惨淡的现在,他突然想看看这个东西了。
“父亲的幸运物,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苏丹用粗糙的大手捏起石头,看了许久也没有看出新奇之处··“奇怪……石头变暖了。”
就在苏丹想把石头放回衣服里的时候,石头忽然发烫了··然后,他就来到这个叫做便利店的奇怪地方了··来到这个叫便利店的屋子,里面的店主看他浑身- shi -漉漉的,就拿出一条干毛巾给擦身,还让他围在被子里取暖。
不过说实在的,只要呆在这家便利店里他就不觉得冷了,这里十分温暖,比他哪里最暖和的时候都要热··“苏丹先生,需不需要我打开空调”·“空、调空调是什么”苏丹好不容易才屡直了舌头重复了这个名词。
“空调是一种可以取暖的机器,我们这里是初秋,但是晚上还是很冷的·”·“不冷,这里一点也不冷·”苏丹赶紧否认道:“你们这里比我们那儿热多了,在这呆久了,我光着身子都要出汗了。”
苏丹的耿直让路鹿有些汗颜,不过既然他不需要,那么他就不开空调了,或许对极北人来说,这个温度已经和夏天一样了··苏丹说到底也是异世界的人,两个世界的人体质不一样,这太正常了。
待苏丹擦干了身上的水,又在便利店呆了一会儿,他就觉得差不多了··恢复了体力的他,又有勇气与自然搏斗了··不过在这之前,如果他能借到一样东西就好了。
“店主,这是我的水壶,等我离开的时候,可以在里面打满热水吗”·“好的·”·路鹿没问他为什么,直接到饮水机那里给他接了满满一壶。
“如果不够的话,我这里还有暖壶,你拿一个接满水吧·”·“谢谢·”苏丹想了想,最后还是郑重地道谢··要对付那些难缠的魔兽,一壶水显然是不够用的,如果能多一壶水,那么成功的几率也能更大一些。
而且不论脱险这事,光是这水壶本身的价值,也非常贵重了··苏丹不想欠别人人情,不过他现在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报答的,只能等以后再回报店主了··穿上拧得半干的衣服,苏丹腰上挂着水壶,手上拎着两个装满热水的暖瓶回到了原来的地方。
打开暖瓶盖,苏丹也不怕烫伤自己,忍着痛就往被封住的脚边倒水··“嗤——”·热水淋在冰层上,因为这是魔兽搞的鬼,所以在倒完了满满两壶水后,这些怕热的魔兽就消失不见了。
而没有魔兽的捣乱,苏丹也轻而易举的把脚从冰面下伸了出来,终于得到了解脱··“吼——”·苏丹大吼一声,用力抬起了比自己还大两个号的雪熊,然后一把就把巨熊甩到了肩上。
肩上扛着一头熊,苏丹的步履还是那样的稳重,他的力气足以支撑他把巨熊搬到他们的部落里·即使再多一头熊,苏丹也没有任何问题··“两里,一里,再走几步就要到家了”·不光扛着熊,苏丹把暖瓶一起带回了部落。
他借了店主的东西,就一定会还···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因为极北的战士从不失约··第三十章 ·“又送走了一个·”·虽然这话怪怪的, 但他确实送走了苏丹不错。
而且一会儿,他还要把宋程送走··说起来,有了便利店提供饮食后,宋程胖了不少··不过他每天读书多, 消耗也多,再加上他本来就很瘦, 所以胖了的他还是比普通男子瘦了一点。
而且吃饱了饭, 才更有精力读书,像范仲淹大人一样饿着肚子还能心怀天下的人始终是少数, 至少宋程饿着肚子是什么都提不起精神的··最近来便利店的客人也不少,有法师,有未来人, 但就是没有道士,这让路鹿有些闷闷不乐。
他问过杰尔西法师, 法师的回答是他的世界没有鬼,所以他也不知道法术能不能对鬼起效果,这话说了等于没说,至少路鹿不亲自拿鬼试验, 是得不出结论的··总而言之,还是先学好法术再说吧。
自从第一次接触法术后又过了两个多月,路鹿逐渐有点感觉了··现在, 每天冥想的时候他开始能摒弃杂念,全神贯注的投入到提取精神力来,结果这样被他一折腾, 还真折腾出了一丝精神力。
有了精神力,他就可以吸收周围的自然元素,在身体里形成法力了··“不过真遇到了鬼法术没用,到最后还是要跑·”·遇到鬼就是九死一生,为了试验法术主动找鬼这种事路鹿绝对不会干,他又不是作死小能手,对怎样死有意思完全不感兴趣。
就连常来他店里买东西的那个娃娃鬼,他都没有用它来试验法术的意思··跑的了人跑不了庙,他现在还没有舍弃便利店的打算,只能忍着娃娃鬼和它的宿主天天来店买东西,还不能表示出什么异样。
这样的日子真是过够了··也就是未来的道士先生能给他一点盼头··有了法力后,路鹿无聊的时候有了新的消遣··他向杰尔西学了几个小法术,没事就会练习一下。
比如现在,他趴在收银台上控制一只水杯,让它做垂直运动··不过虽然这个杯子挪了,但在宋程眼里,这个杯子跟原先没有区别··无他,现在路鹿的法力太少,杯子仅仅能移动几毫米而已。
上下移动几毫米,以宋程的距离来看跟没动没什么差别··几毫米,光是这样的力度,说出去都会令人发笑··但这样的成果并没有打击到路鹿,他又不是天才法师,学的慢就慢点吧。
只要肯付出,法力总会一点一点上去的··“等我学会法术,家务就可以不用干了·”·没错,比起虚无缥缈的驱鬼,还是用法术清理家务比较实用。
这也是路鹿勤快练习法术的唯二动力了··“您好,欢迎光临·”·门铃冷不丁的响起来,路鹿心神不稳,差点把杯子摔下去··既然法术已经不稳定了,路鹿也就停下了法术,一只手接过了杯子。
不过即使这样,桌上也洒满了水,他只能用抹布把水擦干净··“唔,这里是极乐净土吗老夫不记得自己有遭遇不幸·”·路鹿听见这次的客人这样说。
“不是,这里是便利店,认真想一想,该知道的都在你脑海里的·”·在中年人思考的时候,路鹿抬起头看了一眼,结果却大吃一惊··这个中年人竟然穿着古日本才有的狩衣·难道他是来自平安京的人吗·就不知道他是不是- yin -阳师了。
虽然不是本土的道士,但能有个外国的- yin -阳师也不错··管他黑猫白猫,能捉到耗子就是好猫··于是,路鹿抱着一丝期待道:“请问,你的职业是- yin -阳师吗”·“不是,老夫是出云国守。”
原来是国守啊,路鹿十分失望,虽然他也知道,平安京能执掌地方的官员比一个- yin -阳师地位高多了,可是不能驱鬼,地位高又有什么用啊·知道出云国守不是- yin -阳师后,路鹿的期望一下子就被浇灭了。
他深受打击,于是有气无力地让出云国守自己逛,自己则单手遮住眼侧身趴在桌子上扮起咸鱼来··“这里就是未来的世界吗”·“那个人说这里是华国,华国也就是大唐吧。”
“一晃千年,大唐还是如此富饶,不愧是吾等崇敬的对象啊·”·因为路鹿让他随意,出云国守也没有了一开始的拘束,在店里随便逛了起来。
便利店不大,如果不看商品的话,真的没什么好逛的,不过出云国守走了没几步,就被一件商品吸引的走不动路了··他没有停在那些难懂的电器那里,而是停在了酱料区前。
他看上的是一种销量很火爆的调料——火锅底料··“好神奇,这是何等伟力,为什么一看这些商品,我的脑海中就能浮现出它们的作用·”·“这是火锅底料,作用是在制作火锅的时候改变菜品的味道。”
“虽然不知道火锅是何等佳肴,但是这个东西能让食物变得美味,这点是没有错的·”·出云国守是一个畏惧鬼神的人,对佛祖也无比虔诚,所以除了崇武天皇下令禁止食用的肉食外,他连鱼肉也很少吃。
但是没有肉的滋润,再好吃的菜吃多了也会腻··更何况,平安京的菜色就那么些,而且限于小地方贫瘠不堪,即使是大贵族的饭菜滋味也翻不出花样来··每天沾着味增吃菜,再好的胃口,也会被打消。
在没有美食的情况下,平安京的贵族能节制,而且不喜饮食就是能被人理解的了··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而出云国守的女儿,也是不喜饮食的一员··在炎热的酷暑,正是让人没有食欲的时候,本来吃的少的杏子小姐就更不喜欢吃饭了。
如果原来她每顿还能用半碗饭的话,现在出云国守特意让下人给她呈上她最喜欢的梅干点粥,她也吃不了几勺就恹恹地不吃了··这让关心女儿的出云国守十分忧心,所以,他才打起火锅底料的注意来。
第三十一章 ·“未来的酱料, 应该要比现在的好吃多了吧·”出云国守思忖道:“可是,这个火锅底料究竟该怎么用呢”·他猜测火锅底料应该和味增一样,蘸着用,可是他的猜测究竟对不对呢·虽然知道火锅底料可以改善菜肴的味道, 但他终究不知道底料的具体用途,不敢擅自妄为。
于是他干脆向路鹿求助了··“火锅底料是涮火锅的时候用的·”路鹿回答道:“不知道你们那里有没有火锅, 如果没有的话, 把底料煮在沸水里,和菜一起吃味道也不错。”
“而且, 如果你们能接受的话,用这个泡饭吃也可以·”·所以,火锅底料的用法竟然这么多吗·出云国守若有所思, 他想好该怎样利用这袋底料了。
“这个火锅底料,用法竟然比味增还多, 不愧是未来的酱料啊·”出云国守感慨道··“是吗”路鹿疑惑道:“味增和火锅底料差不多吧。”
“虽然我不太了解,但给味增加上水,效果不就和火锅底料一样变成汤料了吗·”·“就是味道不太一样罢了·”·“给味增浇上汤……”·“这不就变成味增汤了吗这方法竟然如此简便”·出云国守恍然大悟,同时他也诧异, 这么简单的方法,平安京怎么这么多年都没有一个人能想出来呢·大概是大家都蘸着酱料吃菜,久而久之, 竟然就这样默认了。
味增,只能蘸着吃这一事实··没人有去质疑不对劲,也没有人去独辟蹊径··所以, 所有人都错过了这一美味的吃法··虽然没有吃过,但出云国守就是有这种笃定的直觉。
“谢谢了店主,我回去就这样试试”·向路鹿道了谢,出云国守怕在家的女儿担心,就拿着火锅底料离开了便利店··“杏子,我回来了。”
一回家,出云国守就去探望女儿,在问了女儿今日的饮食后,他吩咐厨房用火锅底料做菜,并重点强调了味增的做法··这次做菜,要把味增做成汤··“把味增做成汤怎么会有这种荒谬的手段难道国守大人是被妖怪迷了心吗”·厨师做菜多年,从未听过这种做法,不过到底是国守大人的命令,所以他只能不情不愿地去按照吩咐做菜。
“味增汤,还有奇奇怪怪的火锅底料,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也不知道国守大人是从哪里找来的·”·厨师不甘不愿的工作,而出云国守可没有时间关心一个下仆的心情。
所以当火锅底料和其他饭食呈上来后,他忙不迭地招待女儿用饭··“杏子,你尝尝今天的饭食,还合口吗”·“谢谢父亲大人的关心,杏子的胃口一如往常。”
“还是吃不下饭吗”·“抱歉,父亲大人,女儿实在吃不下了·”·“啊,是这样吗,那你尝了味增汤吗”出云国守关切地问。
“味增汤”杏子疑惑地看向多出来的小碗:“是这两个碗里奇怪的汤汁吗”·“是,它们一个是味增做成的汤,一个是火锅酱料。”
出云国守向杏子解释道··“味增汤还可以理解,火锅酱料,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呢”杏子不解地道··“恩,这个啊,它是大唐人吃的一种新式酱料,我已经尝过了,味道非常好。”
“竟然是大唐之物”·听到是大唐来的饮食,一向冷静自持的杏子也不由失去了镇定··就算她是出生在乡下的女孩儿,也知道来自大唐的东西必是精品。
不管是茶叶,瓷器,还是诗书,都是大唐的东西更有韵味··不说别的,她最喜欢的就是乐天先生的诗呢··虽然扶桑的诗人也颇有物哀之情,但是比起大唐的人,总是少了一股大气之感。
大唐,真的不只是地大物博而已··也因此,一听到是大唐的东西,尽管杏子已经没有了胃口,也勉强自己端起装有火锅酱料的小碗,如父亲所说的轻抿了一小口。
“这,这是什么味道”·“好鲜”·仅仅是一口,杏子就尝出了大海的感觉··当汤料咽下后,杏子感觉自己吃了一整条、不,是喝下了一百条鱼的精华·就算是单吃刚钓上来的鲜鱼,也没有它能激起人的食欲。
“怎么样,杏子,好喝吗”·“谢谢父亲大人,火锅底料非常美味·”·“哈哈,你喜欢就好·”·听到杏子也喜欢底料汤的味道,出云国守开怀的笑了。
杏子这么喜欢,也不枉他费了一番功夫,特意选了海鲜底料··不管怎么说,只有杏子能吃下就好··“杏子,你试试把汤浇到姬饭(普通的大米饭)里,吸收了汤汁的姬饭,味道比茶泡饭好吃百倍。”
“好吃百倍……”·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杏子为这句话着魔了,她小心的举起小碗,以免它玷污她厚重的十二单,然后慢慢倾斜,终于把所有汤汁都倒入了才动了几筷的小碗里。
被稀释过的火锅底料,无论蘸菜还是泡饭,都是极能刺激人的美味··杏子第一次吃味道如此分明的东西,在厚重调料的刺激下,她空口吃完了一整碗饭,而且竟然还有再吃一点的念头。
这太不对劲了·身为一名姬君,怎么能如此不知节制呢·再美味的东西,也不能多吃才对啊·哪家贵女会不顾规矩,肆无忌惮的大吃大喝呢·贵女的优雅提醒杏子不能再吃了,然而海鲜泡饭实在好吃,如此美味的汤汁,如同恶鬼不停地诱惑杏子,再吃一碗,你还可以再吃一碗……·不行,杏子,你不能这样了·杏子心里猛地激灵,告诫自己不能再吃了·“杏子,味道如何火锅底料旁边的味增汤味道也不错,你也可以试试。”
出云国守关切地道··“听大唐人说,味增做成汤后,味道不输火锅底料呢·”·什么既然大唐人都这么说了,那要不要再试试·出云国守的话彻底击溃了杏子心中的最后一道防线,她安慰自己大唐人也吃这种东西,那么品尝大唐人所钟爱的食物,是风雅的,是合乎贵女的教养的。
·在这样的心态下,她终于试着把一小盘菜倒入味增汤中,细细地品尝它的味道··“呼,好吃”·“原本普通的菜,吸满了味增汤的味道后,竟然会变得如此好吃。”
“这菜和之前沾着酱吃比起来,简直是两个东西”·浸满味增的蔬菜刚一入口,杏子就不禁发出了一声舒爽的感叹··不过她刚出声就意识到自己的失礼,于是她擦完嘴后掩饰地用袖子遮住了嘴,并懊悔自己得意忘形的举动。
不应该,食物再好吃,杏子你也不该如此失态才对·身为贵女,必须要有贵女的修养才行·可是,还是好想吃啊……·就吃一点,真的只再吃一点。
这次真的是最后一口了·杏子又夹了两口菜,结果越吃越舒畅,还忍不住端起碗来喝了点味增汤··啊,味增汤真是美味极了,不管是直接喝还是蘸着菜,都如此美味。
在美食的控制下,杏子的理智如脱缰的野马般被味增汤带走了,这让她彻底失去了控制··最后,丢掉理智的她干脆自暴自弃地把所有小菜吃了个光,一刻钟后让侍女收拾的只有空空如也的托盘。
“姬君的胃口何时变得这么好了·”收拾托盘的时候,侍女非常疑惑:“姬君平常最多也只能用半碗饭的,难道,这真是味增汤的功劳吗”·她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决定自己下次也试试,能让姬君喜爱的东西,应该会相当好吃才对。
而且她隐约听见国守大人说这是大唐传来的东西,既然是大唐,那么这个叫味增汤的就更值得期待了··出云国守离开便利店后,路鹿才想起既然他来自平安京,那么那里应该会有- yin -阳师吧。
但是轮到请求出云国守的时候,路鹿又想到这种事当事人是不会愿意的··除了小人国的法师,他还真没见过把红石分享给别人的人,所以,出云国守应该也是不愿意的。
另外,出云国守也没说自己的时代有没有鬼,说不定他们那里的- yin -阳师也是骗人的水货而已··路鹿宽慰自己时间还有一年多,还有很多机会邂逅驱鬼人,所以现在不用着急,还是练好魔法为先。
不过,内心到底焦不焦躁,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走了一个平安京国守,快到十点的时候秋彤竟然来了··路鹿知道平时秋彤都七八点钟来,现在都快十点了,这很不正常。
果然,秋彤一看见路鹿就迫不及待地跑过来朝他道:“路鹿,你这里网怎么样,借我用用·”·“无线在后面,墙上有密码·”·“怎么,平时没见你玩手机,今天怎么这么着急”·“哎,你不知道,我刚才遇到了一只刺猬。”
秋彤叹气道··“刺猬”·“对啊,我出去上厕所的时候遇到了一只刺猬,它就在我脚边,我差点一脚踩上它”·“你穿着拖鞋吧,要是不走运,你这一脚就要扎到刺猬毛上了。”
路鹿瞄了眼秋彤的脚,同情地道:“你那里的条件真够恶劣,蛇、刺猬都有,不会还有兔子吧”·“呃……我那里还真有野兔,前两天还遇到两只兔子凑到一起吃草来着。”
秋彤无奈地答道··第三十二章 ·“所以, 你是想来买杀刺猬的东西吗”·“杀刺猬你怎么会这么想,它又不是老鼠。”
秋彤瞪起眼道:“我来是想查查,刺猬都吃什么东西·”·“刺猬吃的东西……”路鹿想了想道:“这个我可以告诉你,刺猬是杂食- xing -动物, 瓜果蔬菜之类的都可以吃,你随便喂点东西给它就可以了。”
“这样啊, 我平时吃什么就给它什么吧, 不过野生刺猬还是吃水果比较好吧·”秋彤低语了几句,又道:“不过你怎么会这样了解小动物啊, 看你的样子,不像是有爱心的人。”
“你是不知道,我还养了只仓鼠, 我对小动物可有爱心了·”·路鹿睁眼说了句瞎话,然后才真情实感地道:“我有个朋友家里养了刺猬, 曾经去他家看过,所以才知道刺猬吃什么。”
“而且最近养刺猬的越来越多了,一只才一百元钱,接触久了就自然知道它吃什么了·”·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说到这儿, 路鹿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沐穆那个被害妄想症怎么那么喜欢养小动物,他就不怕刺猬扎死他吗·不过到底不是他养刺猬, 所以别人爱怎么养怎么养。
至于喜欢帮他接盘的人,他就更欢迎了··“对了,秋彤, 你这么喜欢小动物,你介不介意再养只小仓鼠”·“介意,我讨厌长得像老鼠的啮齿动物,仓鼠也不行。”
秋彤冷酷地朝路鹿叙述自己弄死房子里老鼠的经历,看起来对鼠类深恶痛绝,路鹿只好作罢··得到了想要的消息,秋彤担心刺猬跑了,就跟路鹿打了个招呼,急急忙忙的跑了。
等她回到原地的时候,她发现刺猬竟然不见了·这让她十分失望,她都向路鹿要了削好的半个苹果,刺猬怎么能跑了呢·秋彤不信这个邪,就四处搜索刺猬,她相信这么短的时间,刺猬不会跑多远的。
秋彤左右走了几步,果真在屋子旁边找到了一只小小的刺猬··这只刺猬原本在慢慢移动,一看到手电照过来,立马就一步也不敢动了··它死死的趴在地上,仿若死了一样。
要不是它瑟瑟发抖的刺暴露了它还能动,秋彤还真以为它是被冻僵了··“这个小家伙,是害怕还是被冻得”·秋彤很好奇,就把手电移向了别处。
结果她一挪手电,刺猬就开始蹑手蹑脚地爬,而当她忽地把手电移过来,刺猬就又趴在原地不动,像死狗一般瘫在地上··“喂,要不要这么怕啊,我又不会把你煮了吃。”
秋彤对刺猬的举动很无语,不过她仔细想想就理解了刺猬的行为·在城市里小鸟根本不怕人,而这里鸟儿一见到人类就飞远了,比城市里胆小多了··秋彤知道,山村的人很穷,所以小鸟刺猬都是能吃的美食,只要能吃饱肚子,也不管动物可不可爱。
毕竟连生存都是问题,哪有心情和同情心去可怜别的动物··所以,她这样对刺猬是不是不好入乡随俗,干脆把这只刺猬捉起来炖了,做一锅汤岂不是美滋滋·这种大山深处,别提刺猬了,不管什么东西被吃了都没人管。
秋彤想了想就直摇头,她连杀条鱼都不敢,更何况杀刺猬··而且野生刺猬是保护动物,即使没人管,她也不能违法法律··于是,她小心地接近刺猬,把切成小块的苹果放到它的身边,转身走到了远处。
然后……她躲到了屋子后面,看刺猬到底吃不吃水果··事实证明路鹿说的果然是对的,在她离开几分钟后,刺猬慢吞吞地翻了个身,把苹果块尽数扎到自己的刺上,然后钻进草丛里一溜烟跑了。
“刺猬啊刺猬,也不知道助你被学生逮到填饱肚子,还是跑得快点好了·”秋彤望着它,放弃了想投喂一直刺猬的打算:“唉,祝你长命百岁吧。”
秋彤落寞地回到屋子里,准备以后能帮一点是一点,就算以后学生能逮到刺猬,把它喂得肥肥壮壮的也能让学生吃的更好不是吗·秋彤陷入了纠结的情绪,而在她走后,路鹿那里倒是又来了一个客人。
“糟糕,忘了挂闭店的告示了,希望这个客人能快点走掉·”·10点是路鹿要洗漱睡觉的时间,虽然晚一会儿没关系,但是坚持了那么旧的作息被打破,还是有一点不爽。
但路鹿知道这是自己的过失,所以没有抱怨的情绪,只是提醒自己明天不要忘记了··同时,他也在客人进店后赶紧在门口挂上了暂停营业的告示··“这里是便利店”·“天啊,我竟然穿回来了吗果然是老天眷顾啊”·一个年轻的红袍太监仰头长笑,让路鹿不禁为之侧目。
便利店里进来一个太监,这倒是没什么,本来这家便利店就很奇怪,什么世界的人都能来·不过……穿回来这句话就有点太奇怪了··在信息大爆炸的年代,因为穿越剧的盛行,所以年轻人几乎都知道穿越是什么意思。
而这个太监的话如果是真的,不就说明他是从类似现代的地方穿越到古代的·如果是类似韦小宝那样没净身的假太监还好,如果是真太监,路鹿只能为这位仁兄默哀了。
虽然男人的这二两肉作用不多,但是没有这个果然还是怪怪的··从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穿越到一个没有人权的朝代,而且还要遭受肉刑,从此过上没有熏香就羞耻满满的生活,简直太惨了·比起动辄造反成为皇帝,或者穿成王爷、少爷的穿越者,这个太监不禁没有得到穿越的基本福利,而且直接降临了地狱模式——成为了公公。
那些穿越剧果然是假的·算算概率,古代人里生活安逸的永远是处在封建社会顶尖的少数人,如果穿越,有很大可能穿越成没活到五岁就夭折的孩子,接下来是乞丐、贫农,入不敷出的手工艺者。
只有运气好到逆天,上辈子拯救了世界的人,才能成为皇亲国戚·所以,算起来这个疑似穿越者的太监活的还算好的··看他的料子很好的衣服就知道他至少吃穿不愁,生活层次已经完爆百分之九十的人了。
而且,这穿越者的年龄是不是有点小……·第三十三章 ·大概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而且如果他是真穿越的话……·路鹿看到他兴奋的样子, 都不忍心打击他了。
“那个,你是不是高兴的太早了”·“嗯”红袍太监这才反应过来:“你是谁,还有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字面上的意思,与其问我, 不如你自己冷静下来想想就知道了。”
红袍太监很是诧异,不过他还是依言想了一番··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原来是这样·”他浑身的激动消失了:“如果我从这个门出去, 是回到这个世界, 还是我穿越后的世界”·“这个我不太了解,不过你可以试试。”
太监皱起了眉头,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坚定地朝门口踏去··红袍太监走的时候已经是10点多, 所以他走后路鹿就赶紧洗漱睡觉了··但路鹿没想到,第二天晚上, 他又遇到了这个太监。
“怎么样,你回家了吗”·“没有·”红袍太监深深地叹了口气:“我又回古代了·”·“我叫洪易,老哥,你怎么称呼”·“我是路鹿。”
“冒昧问一下, 你是什么时候穿越的,如果有参照物,说不定能找到你的家人·”·“那就费心了·”洪易问道:“老哥, 现在是几几年”·“2017年。”
“那就是了,我是两年前穿越的·”·洪易回想道:“当时,我因为沉迷网游, 所以被父母送到了王教授的网瘾电疗所·”·“被送进去后,因为我对那些盟友互相举报的行为看不过眼,不肯给王教授下跪,再加上不服从电疗所的命令,就被绑起来一直电,结果有一次承受不住,我被电晕了过去,然后就穿越了。”
“现在过了这么多年,我那个身体不会已经死了吧”·“你在穿越前也叫这个名字吗如果被电死,当时应该有新闻。”
“对,我一直叫这个名字,我穿越的时候是十五岁,如果能找到新闻那再好不过了·”·得到洪易给的信息,路鹿上网用手机搜了一番,结果发现治网瘾只有一个羊教授,根本没有什么王教授。
而且网上对网瘾电疗所的态度确实是十分恶劣,但是电死人的新闻真没有搜到··“你自己看吧,没有关于你的新闻,也没有王教授·”·“你可能不是我们世界的人。”
洪易接过手机,把网页一直往后翻了10页都没有发现王教授的影子,不得不承认这确实不是自己的世界··他记得在他穿越之前,王教授就很有名气,网上铺天盖地的都是他的广告,如果真电死了人,不可能没有一点水花都没有。
“唉,看来我真是回不去了·”·白欢喜一场,洪易觉得十分难受,但是想想回去后他也不知道如何跟父母相处,或许还是维持现状才是最好的结果··他永远也不会忘记,当王教授一次次电他时他心里的感受,当时他想着出去后一定要把王教授捅死,跟父母断绝关系,但是时间过去了这么久,他已经没有感觉了。
当然,如果他现在遇到王教授,他不保证会顺手做出什么事··想当年,他也是一个月入几万的游戏主播,就因为父母看不过眼就把他送去电疗,他实在是伤心透了。
想到这儿,洪易也打消了回去的念头··或许古代的条件比现代艰苦了点,但是他幸运地遇到了一个不错的上司··再说阉已经被阉了,现在穿回去也没什么卵用,不如在古代好好干着,至少周围还有熟悉自己和关心自己的人。
唯一遗憾的是古代没有手机和电脑,他再也摸不了游戏了··等等,他现在在便利店里,虽然世界不同,但他看店主身边,不是也有一部手机吗·有手机,就代表有游戏。
没有网游,哪怕有俄罗斯方块也行啊·于是,他有点小激动地对路鹿道:“老哥,借我手机用用,我可不可以用你的手机下个游戏”·“给你。”
路鹿把手机递过去,同时疑惑地问:“洪易,我不是告诉你名字了吗,为什么还要叫我老哥”·“我穿越前是15岁,现在是年轻的17岁,老哥你一看就是社会人,不叫你老哥叫你什么啊。”
他理直气壮地道··洪易的话让路鹿陷入沉思,他想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以前在公交车上让座还会被叫哥哥,上了大学后那些小孩就只会叫他叔叔。
那时他可不老··一定是那些小孩子只认校服的错··鉴定自己还年轻后,路鹿心满意足地围观洪易玩游戏··洪易告诉他自己是魂穿,而且在古代呆了十年,经历了这么多岁月,他还记得怎么- cao -作手机吗·结果洪易顺利地下载了一个游戏app,更新好了后畅快地玩起游戏来。
路鹿凑近一看,发现洪易玩得贼溜·虽然- cao -作不熟练,可他至少没出低级错误,而且随着他摸手机的时间增长,他的- cao -作也越来越娴熟了··几场过后,他的大乔直接拿了超神和MVP。
看来十年的时光都没有荒废他的游戏天赋,这样的人才不打游戏确实是屈才··从这天以后,洪易就找到了一个打游戏的地方··因为在东厂工作的原因,他来便利的时间很少,一个月顶多能来一两次。
不过他每次来都不干别的,就是单纯打游戏,这沉迷手游的架势让秋彤看到后直感叹幸好自己那边的孩子没有手机,否则沉迷王者荣耀,大好青春就要荒废了··但是凭良心讲,就每月的这一两次,洪易能停留的时间都不多。
顶多一个多小时,他就要离开便利店回到他现在生活的地方··这时间顶多能玩两盘游戏,远远算不上沉迷··而且在玩游戏的时候,他喜欢搬椅子到角落里玩,所以很少有客人能注意到他。
比如今天这个,只是看了他一眼,就移开了目光··那个客人、凯文觉得这只是一个奇怪的东方人,没什么好看的··比起关注为什么会穿越到这个地方,为什么会在这里遇到东方人,他更感兴趣的是能从这里得到什么。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至于为什么,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在他脑海里了··凯文本能的就知道这里是哪儿,所以他觉得,他一直苦苦追寻的东西说不定真的能在这里找到。
他需要的是酒··一种早已在几百年前就失传了的饮料··相传在几百年前,古王国的人们能天天畅饮这种饮料··那时候古王国里遍地都是酒馆。
啤酒、麦酒、葡萄酒都是人们最爱的饮品,就连最贫穷的贫民家里都不会缺少麦酒喝··然而,这些让人遐想的酒也在那个时刻消逝··据史料记载,老国王的儿子因为酗酒坠马身亡,所以悲痛的国王下了禁酒令,大肆销毁王国里的酒馆和酒厂,久而久之,禁酒竟成了众多王国的铁律。
直到最后,人们彻底失去了酿酒的方法,也因为法律不敢探寻酿酒的方式为止··但是今天,这些都已经是过去式了··革命的战士们推翻了罪恶的王国,成立了民主的共和国。
为了解放人们被束缚的思想,战士们推翻了旧王国的法律,而禁酒令这种束缚人- xing -的东西自然也随之废除··于是被人们遗忘了千年的酒,到今天终于可以重见光明。
通过大量的史料,凯文知晓了酒是一种多么美妙的东西·可惜史料里只提到了酒,却没写具体的酿酒方式··因为那些关于酒的记录,早就被痛恨酒的老国王烧掉了。
所以如果想研制出这种饮料,只能从零开始,一点一点的摸索··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这无疑是一个困难的过程··要是没有共和国的悬赏,早就忘掉酒浆味道的人们是不会有闲情研制这种不知道好不好喝的饮料的。
但是对凯文而言,即使没有共和国的悬赏,他都想让酒精重见天日··而现在,他终于有机会了··“店主,你这里有没有一种叫酒的饮料,那种喝了能让人飘飘欲仙,忘掉所有烦恼的饮料”·“酒吗,在那个货架上。”
路鹿回到道··按照店主的指引,凯文走到了盛放酒的货架前··在那个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酒让他目不暇接,不知道先看哪种酒为好··葡萄酒、白酒、啤酒……不管是史料上有的还是没有的酒,他都在货架上找到了。
“是的,就是这些,这就是史料里记载的酒啊”·凯文欣喜若狂地扑倒在这个货架前,贪婪地看着眼前一排排的酒··那些记载中能让人心情愉悦,保持快乐的琼浆就在眼前。
只不过惊叹了片刻,反应过来的他就开始从货架上拿酒··只可惜他手里的位置有限,他只能拿了他最熟悉葡萄酒,啤酒,以及一瓶从没听过的白酒··“店主,就是这些了,我用钱付账可以吗”凯文瓮声瓮气地掏出了他所有的钱拍在桌上,他紧紧地盯着路鹿地眼睛,生怕他不答应。
“可以,这些就行·”·虽然这些钱对路鹿没什么用,但是他点点头,给了一个塑料袋,示意凯文可以拿酒走人了··于是,凯文用塑料袋把酒包住,抱起来就走,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尝尝酒的味道了……·第三十四章 ·在一张黒木桌子上, 逐一摆放了三个透明的玻璃杯。
里面都盛满了不同颜色的液体··有红的、有黄的、还有无色的··显而易见,这就是凯文买到的三瓶酒了··为了鉴别不同酒的味道,凯文把它们分别倒在了三个杯子里,准备好好体验一下, 被古王国人推崇的酒,到底好在什么地方。
在用清水漱过口后, 凯文犹豫了一番, 最终挑选了盛放葡萄酒的杯子··在古籍里,葡萄酒是一种享誉盛名的酒液, 据说这是旧王国贵族最爱喝的饮料之一··虽然凯文对那些腐化堕落的贵族嗤之以鼻,但他不得不承认,在享受这种事上真没人能比过他们。
所以, 他学习古王国贵族品酒的样子,举起酒杯轻抿了一口, 然后忍着喉间的不适,硬是把酸涩的酒浆咽了下去··“不对劲,这酒一点也不好喝”咽下一口酒后,凯文百思不得其解:“如果酒的味道就是这样, 不可能有那么多人为它痴狂”·“店主卖给我的该不会是假酒吧”·怀抱着满满地不信任,凯文放下玻璃杯,又换了其他两种酒喝。
结果白酒辛辣刺鼻, 他一口闷下差点被呛出眼泪;而啤酒苦涩不堪,只有咽到尽头才有一丝回甘,根本就没有那种让人着迷的感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凯文满腹疑虑, 于是他暂且放下酒杯,去翻阅他之前搜集到的资料。
“酒,对于初心者来说很难喝,但是一旦喝惯了,就会觉得和咖啡一样,意外的很好喝·”·“另外,有些人其实并不喜欢酒的味道·但他们追求喝醉了以后飘飘欲仙、忘却烦恼的感觉,所以才喜欢喝酒。”
看完这些,凯文若有所悟··之前他也看过这页资料,但是他对酒抱有美好的幻想,所以就把这份资料忽略了,没想到比起那些吹捧之词,这份资料才是真正客观的。
或许,那些对酒过分的溢美之词都是酒鬼写的吧·凯文再次更正了对酒的认识··那么,他就再尝尝看吧··有了心理准备,再次拿起酒杯的时候凯文已经不指望酒有多好喝了。
这次,他还是先从葡萄酒尝起,一口一口的抿着喝··等一杯落肚后,他终于尝出了葡萄酒的酸、甜、咸、涩··出乎意料,这么多味道混杂在一起也不会让人作呕,而且当喝完很久后,他真的体验到了和初次喝咖啡时一样的感觉。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葡萄酒的味道还算可以嘛·”·此时,凯文开始有些晕乎乎了,他的脸庞也开始泛红·他想,这大概就是醉酒的滋味吧。
因为还有两杯酒没有喝,所以凯文忍住了想要休息的念头,拿起酒杯继续喝··酒鬼们几百年都没能碰到的酒就在他面前,不喝完也太浪费了··于是,他又仔细品完了苦甘的啤酒。
但当喝白酒的时候,他实在忍受不了这股辛辣的味道,就干脆一口饮尽,结果,他刚喝完,一股眩晕就笼罩了他的头脑·于是他踉跄地倒在床上,很快就醉的不省人事了。
一夜无梦··第二天,凯文扶着落枕的脖子从床上爬了起来··由于昨天醉得太厉害,所以他连衣服也没脱,直接就躺在床上睡下了··当然,他也没来得及找枕头,于是脖子也就自然而然地疼了起来。
起床后,凯文没时间惯一个劲抗议的脖子,直接看靠在墙上的钟,钟上显示的是早上五点,他起的意外的早··而且没了昨晚临睡前的头晕难受,却产生了起死回生的错觉。
这种奇妙的感觉让他陶醉,尽管知道喝酒意味着头晕眼花,但为了这种醉醺醺地状态,他愿意再喝一杯··“那些诗人,那些酒鬼关于酒的描写也不全是胡吹嘛。”
凯文嘟囔了一句,就丢下酸痛的脖子不管,一手翻开笔记本,动笔把拿三种酒的味道详细地记录下来··而且,能卖酒的地方,一般也会通晓酿酒的方法。
下次去店里,试着向店主换酒方看吧··便利店·由于赵雪的帮忙,路鹿卖出一些黄金后就不怎么缺钱了··但即使不缺钱,路鹿也会接一些喜欢的商稿,因为他不想未来也用黄金换钱。
对于便利店,路鹿曾认真的考虑过··按大姨给的消息,一年半后这块地段就要正式开始拆迁··而这个便利店的- xing -质很奇怪,他不认为其他的便利店也能有这种莫名其妙的功能。
所以一年半后,就意味着这段奇妙的经历会彻底结束··与其指望着利用便利店一夜暴富,不如踏踏实实地靠自己赚钱··而且便利店拆迁后,没有进货的负担,他自己赚的钱也足够养活自己。
除了刚开便利店那会,路鹿从小到大就没缺过钱,所以对物质没什么欲望·只要每天能画自己想画的画,他就很满足了··所以,这天晚上路鹿日常在等道士,同时在思考白天接的那张商稿。
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要的插画··和往常一样,客户讲明了具体的要求,付了定金后路鹿就该干活了··要是以往,他构思过后就直接动手画了·但是看完客户的原版小说后,他又不想这样轻易动笔了。
他很喜欢书里营造的世界,所以他想创造出更好的作品··而且他也有自己的野心,任何一个艺术工作者都想让自己的作品青史留名··即使路鹿明白每天出产的画千千万万,他能让历史记住的可能- xing -很低,但是人总是要有梦想的,万一实现了呢·因此,路鹿暂时搁笔了一天,并没有急着画雇主的画,而是计算着时间,等待赵雪的到来——·因为雇主的小说,故事背景就是一个残酷的末世世界。
他想取得赵雪的帮助··要想画出打动人心的末世图景,就要见过真正的末世··第三十五章 ·“哟, 晚上好·”赵雪推着一个推车进来道:“路鹿,你这里有没有成箱的肉罐头”·“有,在那边。”
路鹿给赵雪指了一个位置,然后就看见赵雪直接搬了三箱肉罐头到小推车上, 接着用挂钩把箱子捆到了车上··“车上装三箱,手里在拎一个塑料袋就差不多了。”
赵雪在心里估摸道··来了便利店几次后, 赵雪越来越机智·因为她每次都能想到好主意, 带走比上次更多的东西··为了得到最大的利益,她每次搬完东西后还要在这里吃一顿, 争取走的时候不管是肚子还是手都是满的。
赵雪来次不容易,所以在她吃东西的时候路鹿并没有打扰她·直到赵雪把一包饼干吃完,还舔完了酸奶盖, 路鹿才上前与她搭话··“赵姐,能拜托你帮个忙吗”·“说吧, 你想要艺术品还是钻戒”·自从知道艺术品对路鹿有用后,赵雪给的就都是画作和做工精美的钻石了。
虽然比不上晶核和食物,但末世里黄金也能当货币用·所以抱着能节约一点是一点的心态,赵雪在后面的交易里不再给黄金, 而是全面用艺术品和不值钱的钻石代替。
赵雪心里门清,她头几次给的黄金足够路鹿用了··“不是,你最近给的这些东西好多, 我的房间都放不下了·”·听到赵雪还打算给他带艺术品,路鹿赶紧拒绝道:“以后你可以不用带这些,帮我拿几本画册就行, 画册里的画还能多一些。”
“好吧·”赵雪道:“那你这次想让我做什么”·“我要画一张末世的画,所以帮忙拍几张照片和录几段录像吧。”
路鹿想了想道:“最好是不同的地方都能拍几张,这样比较全面·”·“拍照·”赵雪心想:“这活简单,出任务的时候随便拍几张就行。”
虽然路鹿没有明说,但赵雪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路鹿想要的是末世荒芜和挣扎求生的景象,要不然现代建筑他出去遛弯就能见到,还让她拍什么··为了保险起见,基地的照片她也拍几张好了。
不过她帮路鹿干活,有一件事也希望路鹿能够帮忙··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路鹿,你这里的处方药管的严不严”·“处方药…没有处方一般的大药方很难买到,不过小药店用药盒就可以买药。”
“那你能不能帮我搞一批·”·赵雪看路鹿低头沉吟,又补充道:“如果不行,你就帮我买一些给宠物用的药吧,有些给宠物用的药凑合着给人用也行。”
赵雪之所以急着找药,是因为前段时间她有一个队友生病了··末世后看病倒是不贵,他们用半个馒头的代价就找到一个医生看了病,但是真正难倒他们的是医生给出的药方。
末世的药是比食物还贵的东西··而且比起食物,有价无市··比起某些保质期短暂的食物,药品就好保存了,所以一般有药的人都自己屯着,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轻易往外卖。
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市面上的药非常昂贵·就算他们队友需要的这种药非常常见,他们也付出了让人肉痛的代价才得到了药··从这次经历以后,赵雪就真真正正地意识到药品的价值了。
药品这种东西,有病的时候就是救命的神仙,没病的时候屯着也心里不慌··所以她需要大量的药品,足够五个人用好几年的药品··消炎药、解毒药、止血药……·凡是能用到的,她都要收集到。
“赵姐,你说的药我们这里都没有·”路鹿举起手机朝赵雪道:“你看,你们那儿的药在我们这都不叫那个名字·”·赵雪一看搜索页就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可笑的错误,于是她接过手机,找了一些药效相似的药品让路鹿记下,作为代替,让他买这些药。
做完了这些,赵雪就推着小推车离开了··“照片的事情解决,接下来就是等结果了·”·路鹿划着手机,打算尽早把赵雪拜托给他的事完成。
他打开某宝,点开一家官方药店,搜索了赵雪要求的药物,结果出乎他的意料,在网上购买处方药竟然不需要药方··路鹿知道这不对劲,于是他赶紧趁药店没被举报前买了一批药,然后就是等药物运来和赵雪交换。
买完了药物,路鹿暂时没有别的事干,就上app随便找了本小说消磨时间··而他在看小说消遣的时候,李卡拉新更的一章又被读者吐槽了··《古代女的爱情故事》第七十九章,评论区·[朗诵8006:妈呀笑死我了,原来古代人不光股东大会穿汉服,在便利店里买东西也穿。
而且古代人读的竟然是四书五经,写的是毛笔字,作者又把上古和古代搞混了]·[知识就是力量:前面的不知道别乱说,古代也有写毛笔字的人·而且汉服在古代也有人会零零星星的穿。
]·[菠萝蜜:新人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作者什么时候写主角拿垃圾袋上班了她不是一直用LV包吗·一楼:虎摸萌新·二楼:回楼主,作者她改了,开飞车上班那段也改了,现在只有古代人读四书五经这点没改。
三楼:作者看到这个赶紧改吧古代人学的是数理化,考试做的是《三年高考五年模拟》,不是四书五经啊·四楼:作者加油]·从便利店回来后,李卡拉像她原先打算的那样选了一门古代史的课程,从头开始学习起来。
然后,她很快就知道了自己犯的常识错误··比如古代没有飞车,古代人背的包也不是塑料袋,而是各种大牌或者杂牌的包··总之,她之前写的那本书太可笑了。
人最可怕的就是无知··在不了解古代的时候,李卡拉还对自己写的文感觉良好,觉得任何抨击她的人都是黑子··而现在,她自己看自己写的文都会满脸通红。
她恨不得把之前那个自己撕了,实在是太丢人了·于是,她连夜改完了文,把女主提着塑料袋上班的羞耻段落全都删掉了·然而,当改到汉服这个部分的时候,她迟疑了。
网课上的教授说古代人在正式场合都穿西服,或者是其它正式的服装,汉服只有少数爱好者才会在平日生活穿··但是,她明明看到便利店里有个少年穿着汉服学习啊。
按照教授说的话,古华人的高中生活都很苦逼,不可能穿汉服这样的‘奇装异服’··到底是教授错了,还是她看到的错了·第三十六章 ·李卡拉十分疑惑。
因为之前被疯狂打脸, 所以现在有不懂的,她也不敢随便乱写了··于是她决定回便利店一趟,让店主回答她的问题··你们这些古人,到底穿不穿汉服呢·李卡拉摸摸发烫石头, 闭眼来到了便利店。
·一睁眼,那天看到的汉服小哥还在便利店里学习·于是她犹豫了一番, 还是走到了宋程的跟前, 轻声问道:“请问,你是高中的学生吗”·“高钟高钟是什么钟”·冷不丁地被一个漂亮女子接近, 宋程的脸腾地红了。
虽然知道有些世界男女大防没那么严,但是自从他懂事后,他就没再和女生这么亲近过了·李卡拉凑得很近, 他都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气,也不知道她衣服上染了什么熏香……·真是关关雎鸠, 在河之洲……·不行不能再想了·宋程使劲甩了甩头,他告诫自己这个娘子举止豪放,但他可不能有什么非分之想。
可是这个小娘子缠得紧,喋喋不休地问他听不懂的问题, 还往他跟前凑,再这样下去他的心境就不稳了,他还是说点什么打发她走好了··打定了注意, 宋程就强作镇定道:“这位娘子,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听不懂这怎么可能·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像你这么大,在这个时代不是正好在读高中吗·李卡拉看桌上的一堆书, 觉得宋程是正在备考的考生没错,但是宋程坚持自己并不知道什么是高中,她只能无奈地离开。
或许,店主应该知道高中是什么吧·于是,李卡拉又小跑到收银台前,向路鹿问道:“店主,请问你上过高中吗高中生是不是都要穿校服还有汉服不是古代人穿的吗,那么为什么那边那个人也穿这种衣服”·李卡拉一股脑把想问的问题都抛了出来,然后充满希冀地盯着路鹿。
“等一下,你刚才问了什么”路鹿困惑地道:“你说的太快了,我没听清·”·“咳,我想问的是,你们这儿的高中生,平时都穿汉服吗”李卡拉指向宋程的方向,脸上充满了求知欲。
“不,我们这儿的高中生一般都穿校服,只有国学班的学生才会穿这样复古的衣服·”·路鹿看到宋程,就知道李卡拉误会了:“宋程他不是高中生,确切地说,他其实是古代人。”
“古代人”·李卡拉被路鹿弄迷糊了,古代人,店主自己不就是古代人吗·等等,古代人不会说自己是古人的,那么店主说的古代,其实就是上古。
那么那个叫宋程的少年,他的真实身份是上古人·这怎么可能·李卡拉头晕目眩··连她所在的未来时空都没有发明出时间机器,这个落后年代的人,怎么能做到未来都做不到的事·她可不置信地问出了口,然后就看见店主淡定地道:“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这个店好像可以把万千世界的人都传送到这儿。”
“再说,你没想过你是怎么来这里的吗”·李卡拉被问的目瞪口呆··对啊,她都能穿过来,为什么上古人就不行·李卡拉想了一会儿,发现这事想不出结果,干脆置之不理,向路鹿追问起古代的细节来。
“店主,店主,你们这里的人一日三餐都吃什么”·“你们真的每天都吃面包和牛奶吗”·“你们这儿的植物是不是很便宜,普通人用每个月工资的百分之一就能买一株”·李卡拉问的都是常识- xing -问题,但路鹿理解她激动的心情。
如果他们能穿越到三皇五帝的时期,估计也和她的反应差不多了··抱着宽容的心态,路鹿耐心地解答李卡拉问出的问题,尽量满足她对‘古代人’的好奇心。
缠了路鹿半个小时,李卡拉终于把想问的东西都问了个遍··和路鹿的谈话让她知道,她对古代的了解还是太少·不过有了今天的经验,她相信自己的下本小说一定能写的更好,力图写出古代的原汁原味。
想到这里,她已经迫不及待想写完现在的这本书,好赶紧开下一本··但是现在离睡觉还有一点时间,她还是先在便利店呆一会,一会再回去··多观察古代的一草一木,对她研究古代也很有好处。
向路鹿付了两瓶营养液的代价后,李卡拉走到货架上,拿了一袋切片面包和一盒黄油,然后她找了一张椅子坐下,陶醉地摸着盛放商品的小木桌··这就是古代的、用木头做的桌子,能坐在这样的古董上吃东西,她这辈子值了·此时,李卡拉的心情不亚于坐在紫檀木桌上吃满汉全席,吃的用的都是古董,她的心情可想而知。
尽管高兴的不能自已,但东西拆封了就要吃··能用两顿营养液的价格换一餐天然食品,怎么说她也稳赚不赔··学着从电影里看到的样子,李卡拉拿出两片面包,然后用小刀把黄油抹到了其中一片面包上。
当她把黄油涂抹均匀后,她就拿起另一片面包扣上,接着拿起涂满了黄油的面包塞到嘴里,大口嚼了起来··“好吃”·面包一入口,李卡拉就清楚那些富豪为什么有方便的营养液不喝,却非要吃天然食物了。
原来,食物的作用不仅仅是填饱肚子而已··那些人之所以爱吃东西,是为了饱腹以外的功能——食物本身的美味··一个简单的黄油面包就如此美味,更何况那些做工复杂,用料也更讲究的食物呢。
李卡拉彻底了解了他们追求的是什么··因为从没吃过天然食物,所以李卡拉吃了四片面包就饱了··看着剩下的一大袋面包,她袋口系好,然后向路鹿讨了一个塑料袋,把它们都装进了袋子里,准备带回去以后吃。
然后,她估摸自己胃里还有点容量,就又拿了一包牛奶喝··但是,这个牛奶该怎么喝呢·李卡拉以前没碰过这样的饮品,所以停顿了一瞬。
不过未来也有类似的东西,所以她在包装上找到吸管,顺着一个与众不同的孔洞戳了进去,顺利喝到了牛奶··“牛奶也是受古代人欢迎的饮品,下次用它配面包吃,味道应该会更好吧。”
她牛奶配面包,也是古代人钟爱的早餐搭配··用最后的胃容量,李卡拉吸完了这包牛奶·此时她觉得自己的胃涨得要死,肚子也撑得滚圆··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圆滚滚的像古代人十月怀胎的形容,虽然她涨得想吐,但是第一次体验到‘撑’的感觉,她并不讨厌这种难受。
·不是人人都能有吃饭撑着的机会的··吃饱喝足,又有东西带,李卡拉觉得她该回去了··用最后的时间恋恋不舍地摸了摸木桌,她拎起塑料袋踏向了店门口。
等一阵眩晕过后,她已经回到她来时的地方了··回到家里,李卡拉找了个抽屉把面包和黄油丢了进去,反正她自己一个人住,也没有朋友会到她家里来,东西扔到哪里都无所谓。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然后,她从另一个锁好的抽屉里拿出笔记本和钢笔,在桌子上摊开,一笔一划的在上面写起今天的日记来··经过一段时间的钢笔字训练,她现在的字也勉强能看。
虽然没有那些书法家写的好看,甚至说的上拙劣·但她现在写的字横是横竖是竖,一笔一划都非常清楚,也不算糟蹋这本本子了··所以,她从能写清楚字开始,就在本子上记东西。
记录每天的日记··[星历5622年10月]·[今天白天上了一节网课,听司马教授讲的古代历史,他讲的真好听·中午喝了一瓶营养液,发了一章新小说在网上,结果又被骂了,不开心。
晚上去了便利店,吃到了黄油面包和牛奶,它们都非常好吃,我以后还想吃·]·写到这里,李卡拉的手有些酸了··她平时都在星网上炼字,虚拟的手自然不会累。
但是一在现实中书写,她的手一小会儿就会酸的不行,而且写的也没有在星网上写的好看··“这样不行,每次写的正开心的时候手就没劲,这样思路就全断了。”
想了半天,李卡拉觉得她以后还是买仿生纸在现实中练习好了,这样她的手会渐渐习惯写字的负担,她每次写日记的时候就能多写几个字了··休息了一会,李卡拉觉得手恢复的差不多了,就坚持把日记写完,然后才把本子珍重地锁到抽屉里存放。
写完日记后,李卡拉简单的洗漱过后就上床睡觉了·一想到明天早上可以不用喝单调的营养液,而是可以吃美味的黄油面包,她就有点兴奋··好在营养仓有帮助睡眠的作用,所以不管她再怎么兴奋,躺了五分钟过后她就沉入了深度睡眠。
便利店··李卡拉离开后,路鹿的耳根清净了许多··虽然这个妹子长得很可爱(因为基因改良,未来人尽是俊男美女),但是有一只小麻雀不停的在你耳边问东问西,还是有点烦的。
所以在她走了之后,路鹿觉得世界一下子就清净了,但是听惯了李卡拉悦耳的声音,一旦没有了又挺不习惯的……·第三十七章 ·有些人的声线很神奇, 虽然乍一听也就那个样,但是一旦停下了就会觉得非常不舒服。
和钉宫理惠的声音一样,听多了真的有毒··幸好李卡拉是个不骂人的萌妹子,要是她也有傲娇病, 恐怕在钉宫病毒之后又要多一个卡拉病毒了··李卡拉的声音让路鹿想起了钉宫,于是他就找出《灼眼的夏娜》复习。
刚巧, 在他看完一集夏娜后, 门口的门铃响了起来··“你好,欢迎光临”·路鹿看向门口, 一个面色愁苦的老农背着一个包裹走进店。
看到路鹿投向他的目光,他讨好地笑了笑,同时不自觉紧了紧包裹··这个包裹里装的是治好他妻子的希望··一旬前, 他的老婆子受了凉,所以一直咳嗽不停。
他当时就想让老婆子去看看大夫, 结果她嫌看病贵,认为小感冒挨挨就能过了,他也就随她了,没有继续坚持··结果从昨天开始, 老婆子就全身开始发热,而且咳嗽的症状也变严重了。
从早到晚,这咳嗽就没停过, 而且每次咳嗽会带出一大口痰来,根本停不住··被这咳嗽闹的,两个人两晚上都睡不好, 到今天老婆子终于挨不住了,在他的坚持下,总算肯看大夫了。
“但是,咱家哪里有钱看病啊”·老农道:“咋没钱,现在开春了,厚棉袄没用了,我把我的棉袄当出去,再卖了家里那只老母鸡,不就有钱了”·老婆子一听就急了:“这怎么成,咋能卖棉袄呢你冬天怎么办”·“等冬天再赎回来”老农坚定地道:“这事你别管了,我能对付过去,冬天我不会冻着的”·给老婆子灌了半碗热汤,老农让老婆子好好躺着别动,而他自己则收拾起冬,天衣服来,把这些衣服捆了一捆塞到一个包裹里。
打好包裹后,他估摸着这些看病不够,就又收拾起那只母鸡,打算把它卖个好价钱··趁着天色还早,老农带着这些东西上了路··老婆子这两天咳嗽的厉害,这病耽误不起。
想到这儿,他默默加快了脚步,却没想到脚踩上了一颗石头,一转眼就到了一家奇怪的店里··这家店装饰的很奇怪,而且头顶上还有发亮的光团··老农觉得这不像蜡烛,倒有点像月亮,心里就更悚然了。
他不会是碰到鬼神了吧·在乡下,农闲的时候几帮闲汉也会东拉西扯些志怪传说,而有钱的里正家也会请个说书先生给大家解闷··这一来二去,这世界的怪事老农听了不少,也不知道这遭遇到的究竟是鬼还是神。
站在便利店门口,老农心里有些忐忑,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该他的就是该他的,如果他真要身遭厄运,站在原地也不会有好下场,于是他坦然了,直接背起行李就往前走。
家里的老婆子还等着他呢··走到柜台跟前来,老农讷讷地开口道:“店家,你这里收旧衣服吗我想当了这些棉袄,换些银钱·”·一听这口风,路鹿心里就有底了,这位老人说银钱,那么他们用的就应该是银子了。
便利店开了也有一季,路鹿还是第一次见到当东西的··但看到老人面色焦急,许是有急着用钱的地方,他就不在意这些,任由老农说下去··“对了,还有这只鸡,活鸡,店家你收吗”·老农用布满皱纹的手举起那只鸡,路鹿一看就嘴角抽搐,他店里已经有一只仓鼠和仙人掌了,绝对不想再多一只鸡了·于是,他赶紧拒绝道:“我这里不收鸡,你收起来吧。
你就讲讲那个棉袄,你想当多少钱”·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自己说想要的价钱·老农诧异了··因为家里经常回急着要钱,所以他没少去过当铺,可以说对当铺那一套心黑手辣的流程都相当熟悉了。
·但是去了那么多次,他还是头一次看见让当主自己要价的··这个店家真是个外行··也不怕当主漫天要价··“你看,一千七百个大钱成吗”·看到店家面善,他就试探- xing -地说了个价钱,不过他没指望这能成功。
他知道自己这包衣服的价·他买来用了两千两百个大钱,这要死当出去,怎么说也要削到一千来个大钱,可是,他却没想到店家想也不想就答应了··“一千七百个大钱行吧。”
“你等我一下·”·然后,店家竟然转身回去拿钱了·老农被这利落的举动惊住了··他本是想碰碰运气,如果这店家是个生手,就能多赚两个钱花,但他真的没想坑这么多啊·这样的二手货,卖出去都卖不了这样的价·头一次的,老农为自己的‘精明’愧疚起来,但是他真的需要用钱,是说不出拒绝的话来的。
老婆子的病还不知道要多少钱才能治好,但是他知道多弄点钱肯定没错·不说别的,大病一场不吃点好的回不过元气来··而且家里的母鸡也老了,隔三差五才能生一个蛋来。
如果光指望鸡屁股里出来的鸡蛋,还不知道要等到那个年月去·趁店家去拿钱的空当,老农瞅瞅手中的母鸡,思忖着是不是该把这只鸡卖了,再换几只好鸡崽儿回来。
这老母鸡老的下不出蛋,也没甚大用·不如趁早换小鸡崽儿,他们一家子的针线钱就等着从母鸡屁股里抠出来呢··在老农思忖的时候,路鹿就转回来了,于是老农眼巴巴地瞅着路鹿拿出来的箱子,想看看里面装的大钱。
结果,他看到了一只非常袖珍的箱子,箱子的外表十分华丽,但是这个箱子也太小了·小到根本不像是能盛一千大钱的样子··瞅着那个箱子,老农心里纳罕,这样的箱子显然是盛不了那么多铜钱的。
莫非,这店家反悔了·老农心忖自己刚才要价太黑,这店家反悔也是正常··但是这箱子连保底的一千大钱都盛不了,反而是这店家太心黑了吧·莫非,这个箱子里盛得是银子·老农越想越觉得有可能,这种精致的店为了方便,交易都用银子也是有的。
于是他又淡定下来,看店家到底准备给他多少钱··“唉,我也不知道你们那儿一个银条能换多少铜钱,你自己看着拿吧·”·老农震惊地看着眼前的青年这样说。
自己看着拿,这是在考验他的诚实吗·老农听书的时候没少听过老天爷考验苦命人的故事,所以一遇到这种离奇的事,他就忍不住往自己听过的故事靠。
难道那些说书先生嘴里的东西还能是真的·老农以往一直把这些当成骗小孩儿的玩意,村子里也确实只有未经世事的年轻人才会信,但是,如今这种离奇的事却发生在他身上,他真的能信吗·老农觉得这种事很玄乎,所以虽然将信将疑,但仍抱着谨慎地态度拿了一根银条,就赶忙挥手作罢。
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银条虽小,但少说也能换两千个大钱,不管怎么说,这比卖别的当铺赚多了··而且这银条上还纹了漂亮的细纹,他没仔细看就觉得不俗,光这做工都能再换一两百个大钱。
老农拿着银条就寻摸着要走了,老婆子的病可等不得,他还要赶着去给她找大夫··只是,他看到店家沉吟片刻,竟然把整个箱子往他面前推了推,道:“这箱银条你拿走吧,十二生肖缺了一个看着难受。”
什么十二生肖·老农这次仔细看了看手中的银条,上面果然雕着一个活灵活现的老鼠,看起来调皮可爱··但是,让他全拿去是什么意思·就因为十二生肖少了一个看着难受,就把一箱银条给他,怎么看这都像话本子里的故事。
老农不可置信地问了两遍,直到店家都回答给他,他才小心地把箱子塞到包裹里··不过有了银子,他的那包衣服和母鸡自然不好再拿走了··“店家,这个鸡,和这包衣服给你。
老头子没用,也只能给这些了·”·虽然店家是看着少了的十二生肖心烦,但老农还是感激店家能把银子给他··或许对于这些贵人们来说,一箱银子微不足道,但是对他们这些贫寒人家,一箱银子就能让他们过的舒坦很多了。
尤其是在老婆子不知得了什么病的空当,这箱银子很有可能就是他们的救命钱··因为路鹿没推拒,所以老农留下那包衣服和老母鸡,抱着装箱子的包裹赶紧离开了。
等回到那片小路后,老农瞅着左右没人,这才又紧了紧包裹,赶快去城里的店把银条兑了银子,又匆匆赶到医馆,请了位坐诊的大夫到他家里给老婆子看病··“不是什么大病。
给你开个药方,让她吃上几副,然后再休息一段时间就无大碍了·”·知道老婆子没生大病,老农朝大夫连声道谢,直到把大夫送到马车里才停下了声··回到房子里后,老农把今天的遭遇和老婆子一讲,再把箱子里的银条给她一摊,老婆子就不再忧心忡忡了。
虽然请大夫看病花了不少钱,但剩下的银条也能换很多东西··老婆子的病不严重,吃的药也不费多少钱,那么省下的银子就要好好打算一番了··老农在炕上和老婆子合计,这房子可以趁空修一修,这样今天冬天会好过些。
而剩下的银子加上那镶了宝石的箱子可以买十几亩肥田,等他两人老的走不动了可以雇人耕种··到时候加上他们本来就有的几亩地也足够他俩嚼用了··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第三十八章 ·老农两口子喜滋滋地在家盘算修房子、买地的事宜, 而在便利店,路鹿正对着衣服和活鸡发呆。
老农进店的时候就带了一个大包,打开后里面尽是些厚衣服··路鹿知道在古代这很顶用,但是在现代, 一般人真不会缺件衣服穿··如果说这些棉衣棉裤还好处理的话,那么老农带来的另一个东西就比较麻烦了。
一只活鸡··就算路鹿脑子进水了也不会在便利店养一只鸡··他倒是想把这只鸡煮了··只可惜店里并没有烹饪用具··看到放在笼子里的鸡, 路鹿有些发愁。
正好看到宋程被鸡叫声吸引过来, 他眼前一亮,就有了一个主意··“宋程, 我送你只鸡怎么样”路鹿道:“你最近不是要考秀才了吗正好补补。”
·“鸡·”宋程一看就知道是指店里的这只活鸡··但是,他又没有给店主东西·平时每天在这里蹭光和蹭桌子已经够不好意思了,怎么能白拿人家的东西呢·在刚才, 他是看到店主给一位老农一箱银子,这让他有些羡慕。
但那是店主好心, 他作为一个读书人,自然不能腆着脸占这种便宜··于是,宋程拒绝道:“不了,无功不受禄, 这鸡你自己留着吃吧·”·“我这里没厨具,我也不会杀鸡,你拿去吧。”
“真不要·”·看到宋程意志坚决, 路鹿想了想道:“要不然你给我写一幅字吧·因为我们这里惯用钢笔,所以能写毛笔字写得好的人很少,你的书法在我们这儿很不错了。”
这话怎么这么似曾相识呢·你确定你没用忽悠老农的方法忽悠他·左右观察了一番, 确定路鹿不是在诳他,宋程才点了点头,用自己最好的字在路鹿拿出的纸上提了一幅字。
写完后,他才把鸡笼提到桌子旁边,继续背起书来··送走了鸡,接下来要处理的就是棉衣棉裤··不像占地面积不大的银条,自从赵雪给他后,他就塞到了床底下了事。
像棉衣这种东西,塞床底下怎么看都觉得怪怪的··想了半天,路鹿觉得还是把它们送到衣物捐赠出好了·不过在捐赠之前,要花一些力气把衣服洗净折好。
拿定了主意,路鹿不再烦恼,拿起手机来继续看《灼眼的夏娜》··在老农走了以后,接下来的时间里便利店都没有再来客人··但因为看番的原因,所以路鹿一直熬到11点半,才在门口挂上了暂停歇业的牌子。
而宋程,又读了一会儿书后也收拾东西回家了··临走前,他也没忘了照店主教的方法关上了灯,这才离开··读了一整晚书,宋程浑身都累得不行,尤其是用脑过度,精神更是困乏。
回到家后,他又听到了熟悉地鼾声··因为不光是他,他的父母在田间劳作了一天,也非常辛苦··虽然朝廷一直说士农工商,农民是第二等人·可是事实上,绝大多数农民都在温饱线上挣扎,一个赛一个的苦。
尤其是宋程家,比起其他人来更是苦了几分··要出人头地,要读书,这都要拿钱砸··等到他要进城考试的时候,更要花大把钱·所以他家里拼了命的攒钱,就是为了让宋程有钱去读书考试。
其实在一开始,宋程还一边干农活一边读书,但是没多久就被他爹赶回了家··他爹认为一心两用读不好书,这样分神考不上也是白搭··于是他咬紧了牙,死也要让宋程专心用功,而且从此以后半件农事都不让宋程插手,一插手就往死里打。
在这样浓厚的期待下,宋程更是拼了命的读书··以他家的条件,如果这次考不上,下次他们家就更要勒着肚皮过了··而宋程不忍心让爹娘再受几年苦。
他已经做好了打算,如果这次不成,以后就老老实实务农,要不就经商,总之不能再让爹妈继续遭罪··家里没有灯,怕使坏眼睛,宋程就没有再读书,而是直接脱掉外衣歇息,打算养精蓄锐,养足了精神第二天接着读书。
一觉睡到大清早··等宋程从床上蹦起来的时候,才发现他昨晚忘了什么··他把那只鸡落屋子里了··他们这样的农家,鸡落屋子里不是什么大事,能打扫干净就行。
但是,宋程在意的是他爹娘的反应··虽然之前他也带了些面包和八宝粥给他们喝,但是那些到底是死物,所以他爹娘惊异了一番就接受了,毫无困难的把它们吃到了肚子里。
到了鸡……他们能接受狐大仙看他学习努力,又送了他只鸡吗·宋程忐忑不安地把鸡笼提到主屋,给爹娘讲了狐大仙送鸡的事,结果他爹也没多问,在确定了这鸡不是他偷的后,就很干脆地让娘把鸡处理了,中午给他加餐。
这让宋程松了口气的同时,心里也微微期待起来··中午可是有鸡吃啊·尽管店主平时常有接济,那些食物也很好吃,就跟细粮似得,跟本不用费力嚼。
但细粮总归不是肉,所以吃起来总是觉得淡了点,肚子里没有油花就容易觉得饿··所以,这只鸡还是他过年以后第一次沾到油腥··心中惦念着吃鸡,宋程在读书的时候就不免走神。
为了不辜负爹娘的期望,他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摒弃了多余的杂念,用功地读了一上午书,挨到了中午到来··“娃儿,吃鸡,多吃一点,有了力气才能读好书唷”·鸡汤摆上桌,宋程的娘就加了一大块鸡肉到他碗里,还不住地劝他喝汤,好好的补补身体。
“爹,娘,你们也吃·”··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宋程拿起筷子,刚想把鸡夹到嘴里,就发现爹娘在闷头扒饭,抬眼也不看鸡,甚至连鸡油都不往自己碗里倒。
“爹,娘你们怎么都不吃呢”·看到爹娘的反应,宋程急了,他拿起筷子就往他们俩人的碗里夹鸡肉,结果爹娘这时候终于有反应了。
“娃儿,我和你娘不吃·我们不馋肉,你读书累,多吃点好的补补紧,只要考出个好成绩,才是报答我们嘞”·爹的话让宋程哑口无言,他明白父母疼爱他的心意,也知道他们其实不是不想吃鸡,而是嫌鸡肉太少,怕他们自己吃了鸡肉就不够他吃的了。
但是,看爹娘一个劲扒糙饭,他一个人大啖鸡肉,这种事他怎么做的出来·于是,宋程坚决地道:“爹,这可是一整只鸡呢,我一个人也吃不完,多的也浪费了,你们快跟我一起吃吧。”
“吃不完可以放着,多吃几顿,这你就别管了,快吃吧·”宋程的爹毫不在意地把他的话压了回去··“娘,你们这样我怎么吃的下去啊”·宋程自然做不出摔筷子的事,只是坚持爹娘不动筷,他就坚决不吃鸡。
在他的坚持下,爹娘拗不过他,只好夹起筷子意思意思吃了一口··但看到宋程也只吃一口,他们没法,只能动筷吃喝起来··见到这样,宋程也才开始吃起鸡肉来。
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所以这顿鸡肉只加了盐,没有加其他大料··但就是这样简陋的鸡汤,宋程也吃的十分香甜,仿佛这加盐鸡汤是世界上最棒的美味··一只鸡一个人吃还成,三个人吃就显得不够。
尤其是宋程一家不是卖力气的农民,就是费脑力的读书人,一只母鸡更是不够吃·只消一顿饭的功夫,就被几人吃的汤也不剩了··在吃鸡的途中,爹娘被逼无奈,非得和儿子‘抢’鸡肉吃。
于是他们就特意把筷子夹到肉少、不好吃的鸡头、鸡屁股,好把好吃的全留给儿子··一顿饭后,鸡肉虽好吃,宋程却越吃心里越酸··他现在一门心思只想考秀才,因为成了秀才他才能免家里的地税。
而且听说考到秀才后会有很多人送礼钱,那样他们家就能买几亩地,生活也会更宽裕,爹娘就不用在种地之余还要跟人打短工了··想到这儿,宋程发了狠誓,非要出人头地不成。
而他出人头地的第一步,就是要更加发奋读书,直到考上功名为止··时间过得很快,宋程还有半个月就要科考,而赵雪也从末世位面回来,给路鹿带回了他想要的东西。
“喏,你要的给你带来了,打开看看吧·”赵雪道··“不用了,我回去再看·”路鹿搬出一个箱子道:“你要的药都在里面了,自己对对单子,看看全不全。”
“路鹿,没看出来,你还挺厉害的·那么多处方药,你都是从哪里搞来的”赵雪赞叹了一声,同时对路鹿找药的方法很好奇。
“某宝,你知道的,一个网购软件买的·买了这么多还包邮,比实体店里的便宜多了·”·“你没处方怎么买的”赵雪怀疑道:“你不会买了假药吧”·“网站上显示是正规药店,只不过我们这儿暂时没监管这块,所以能买到药。”
路鹿道:“你要让我帮忙买药就快点吧,这渠道迟早要封·”·路鹿这么一说,赵雪也有了紧迫感··于是她连忙让路鹿再多买几批药,能买多少就买多少。
第三十九章 ·把答应好的照片和视频留下后, 赵雪又去货架边搬了几箱食品,然后才从便利店离开··从赵雪今天没在便利店里吃东西来看,路鹿猜测她可能有急事。
不过他没有过多关注这个问题,因为他的全部心神都留在赵雪留给他的东西上了··他把备用手机放回了房间, 然后把手机里的照片和视频全导在笔记本上,专注地看起了视频。
视频里全是最真实的末日图景··也不知道赵雪是随意拍摄, 还是刻意挑选了场景, 反正每一段视频路鹿都看的很有感触·在观看的过程中,也有无数灵感的火花从他的头脑中迸发出来。
闭目回想了客户给出的要求, 路鹿心里有了主意,不过要画出那个场景,还需要更多的资料才行··于是他关掉了视频, 又打开照片的部分看··结果,第一张照片就震住了他。
赵雪真的用心照他的要求做了··无论是基地的远景, 还是近距离的生活照,照片几乎涵盖了方方面面··尤其是一些末世人挣扎求生的场景,赵雪拍得最为生动。
生动到路鹿都怀疑她末世前绝对是干记者的,否则抓拍的不会如此快、准、狠··在众多的照片中, 最打动路鹿的是这一张——·在简陋肮脏的帐篷区中,一个母亲抱着婴儿,衣衫褴褛地坐在帐篷前, 袒露了半个胸脯,看样子是在喂奶。
帐篷区的环境到底有多肮脏不必多说,就是这位母亲蓬头垢面, 好似几个月没洗澡,路鹿也没在意··因为她悲哀的神情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被母亲抱着的婴儿瘦巴巴的,看起来营养不良,脑袋特别大,身体却瘦小的不行,就连吃到了珍贵的母乳,他也有些奄奄一息地样子,看起来是不行了。
而母亲也脸色蜡黄,有种行将就木的陈暮感··但这个女人才三十岁左右,远远不到该入土的年纪··路鹿知道,是生活和饥饿摧垮了她,或者,进一步摧残她的还有她怀抱里的婴儿。
在末世里母亲都吃不饱,很难有奶水·在这样的条件下,她怀中的婴儿是很难养活的··母亲本人都活的艰难,自然保障不了一个婴儿的生活·大概母亲本人也知道这个事实,才如此绝望吧。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看完了所有的照片,路鹿终于做出了决定··那篇末世废土文的作者一共给了他4个场景,但如今看来,最合适的还是那个··在小说中,他专门花了一章笔墨描写的一家三口。
在那短短的一章里,主角通过一个路人的口得知了一个残酷的故事··在末世开始有一段时间后,有一伙凶徒遇到了同样逃难的一家人——爸爸,妈妈,和女儿。
因为水源污染的原因,女儿喝了不干净的水,半张脸腐烂的不成样子··而爸爸妈妈却因为抵抗力的原因暂时没有女儿这么严重,但身体也已经开始有溃烂的迹象。
这一家三口的遭遇很惨,任何一个看到他们的人都能感受到他们的艰辛,但这却得不到凶徒的同情··他们贪婪地看着车上的物资,以及垂涎车上的小女孩儿··于是他们杀了小女孩的父母,把车上的物资一干二净,就嚣张地扬长而去。
在故事里凶徒们担心被女孩儿传染,所以最后就没碰她··但在失去了父母的庇护后,一个半身腐烂的小女孩会怎样,之后的结局可想而知··在故事的最后,小女孩坐在父母的尸体中间,呆呆地看着他们。
然而无论她怎样摸父母的脸,他们也不会再活过来,跟小女孩说一句话了··这个在书中真实的故事给了主角深深地感触,让主角对末世有了深刻的认识,可谓是小说中重要的转折点。
但是路鹿却不是看在它转折点的作用,而是这个画面十分形象··联想到他刚才看到的那些照片,他脑海中已经有这幅画面的构图了··沉思了一个晚上,到了第二天清晨,路鹿就开始动手画图。
在画图期间他反复修改小女孩的眼神,可惜总是不满意··好在费了三天功夫,他终于画出了自己想要的效果·把成图发给客户后,对方表示很满意,这才结束了这个单子。
收到尾款后,路鹿的心情格外美妙,这在他晚上开店的时候明显地表现了出来··因为就连醉醺醺的酒鬼在他的店里瞎闹,他都没有垮下脸··这个瞎闹的酒鬼也是今晚的客人之一。
·不过他的满身酒气,以及一个踉跄,就醉倒在门口的行为实在让人喜欢不起来··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个酒鬼没有呕吐··否则清扫呕吐物的活就该路鹿头疼一晚上了。
酒鬼先生不知道是哪里的人,不过穿着欧式风格的衣服,嘴上的胡须也剃得很干净··如果不看他烂醉如泥的样子,勉强可以看做是一个体面的人··但如今,这位体面的先生醉倒在墙角,浑身散发着难闻的酒气,任何洁身自好的人都不会在这时接近这位先生。
“酒,再来一杯酒”·这个酒鬼就连醉倒了还不忘要酒,他的左手拎着一瓶喝了一半的劣质葡萄酒·就在他瘫倒在地上的当下,他都不忘举起瓶子往嘴里灌酒。
因为喝醉的原因,酒鬼不能准确的把酒倒入口中··因此,不断有鲜红的酒液从他的嘴角流出,不断滴在他雪白的衬衫上,很快就把洁净的衬衫沾染的一片狼藉··“这就是酒啊。”
酒鬼之前闹得动静太大,所以连宋程都忍不住围观··他的家境不允许他喝酒··他的父亲倒是在以前酷爱喝酒,每次上工完了就去酒店要一杯‘芋头烧’,然后带着从家里带的小菜慢慢地吃。
在儿时,宋程曾数次见过父亲饮酒··那时候父亲喝的尽兴,经常会用筷子点一点酒让他尝尝味道·但是筷子上的酒只有一点,所以每次宋程意犹未尽,父亲就不让他喝了。
不过下酒菜每次父亲都会分出来一些给他吃,只可惜看着父亲就着酒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他总是很羡慕··他觉得小菜的味道也就那样,但是有了酒,味道就会变得不同。
要不然为什么父亲会露出那种陶醉的表情呢·所以每次看父亲喝酒的样子,他都会希望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能和大人一样喝酒··只可惜等他读书后,父亲为了供他上学,就直接戒了酒。
而他要读书,自然就更喝不到芋头烧··如今,看到酒鬼狼狈的样子,宋程头一次不羡慕酒了··小时候他也看过那些沉迷饮酒的闲汉,他们喝醉了后红彤彤的脸膛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然而那时候他只知道羡慕,所以并不觉得难看,而现在他看到这个醉酒的男人,他的心里只剩下厌恶了··他想起前几天村里看见的闲汉打老婆··酒精消磨了闲汉的志气,让他每天在酒里荒废时光。
这个闲汉不管孩子,也不顾家,一有钱就摸去找酒喝,一来二去还渐渐地染上了赌博的毛病··到最后,连他亲娘都管不了他,只能放任自流·而他家里也每况愈下,越过越艰难了。
这都是酒的罪过··酒是一把双刃剑,或许以后他为了应酬会喝酒·但是他一定要懂得节制,不能像闲汉,和眼前这个酒鬼一样··宋程默默地下了决定,接着转过头去读书。
而这个醉汉喝完了剩下的半瓶酒后一动不动,直到快十点的时候才有了动静··“艾丽…我们来、跳舞……”·酒鬼含糊不清地说了句醉话,除了他自己以外谁都没有听清。
在这期间秋彤曾经来过·酒鬼先生倚着大门口,正好挡了她的道·于是她使出吃奶的力气把他拖到一边,让他安稳地靠在墙上··“路鹿,那个人是谁呀”她悄声问道。
“不知道,一个奇怪的客人,不用管他·”·路鹿的话让秋彤安心了些,来便利店久了,她也发现了便利店里的不同寻常之处··但是秋彤不是个多事的姑娘,所以她什么也没说,再说冬天冷了她还要借用路鹿这里洗澡。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城镇离大山有很长一段距离,她可不想千里迢迢的就为了洗一个澡·而且归程爬山的路上再把全身沾上灰,洗了等同于白洗··为了不给路鹿添麻烦,她十天才来这里洗一次澡。
不过这次她可不是来洗澡,而是希望路鹿能帮她买一床棉被··到了秋季,夜晚的山越来越冷了,她原先带的被子根本不够用··所以,把买被子的钱交给路鹿,她买了点日用品就回去了,没有在店里多逗留。
秋彤离开后,时间也不早了,可是酒鬼先生还是一副没清醒的样子··虽然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但路鹿仍然打算把酒鬼从店里扔出去··如果他有家人,一夜未归就麻烦了。
希望酒鬼同志的世界够和平,就算酒鬼醉死在街上也会安然活到天明··送了走宋程,路鹿刚抬起酒鬼的一只腿,酒鬼就醒了··于是路鹿放下他的腿,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打算等酒鬼自己站起来走。
“头,头好疼……”酒鬼道:“酒保,再来,再来一杯酒”·第四十章 ·“这里不是酒馆, 还有你该回去了。”
男子张着眼迷迷糊糊地看向路鹿,看样子并没有理解他的意思··“你真是醉的不轻啊·”·看到男子一副不在状态的样子,路鹿很无奈。
于是他到饮水机前接了杯凉水,把纸杯递给了男子, 希望冷水能让他清醒一下··因为醉的迷迷瞪瞪,所以男子也不管路鹿递过来的是什么东西, 接过来就喝··结果冰凉的水划过他的喉咙, 给他唤回了一丝理智。
“这里是哪……对了,我, 我喝醉了……”·安德鲁的双眼被发丝覆盖,在加上喝的神志不清,所以只能看到周围的玻璃··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喝醉了, 所以才会在离开酒馆后闯进一家不认识的店里。
他记得他喝够了要回他和艾丽的爱巢,结果在半路中间就醉倒过去··现在看来他应该是在一家店里晕倒了··“对不起……我现在就走……”·安德鲁不知道自己昏了多久, 但有一件事是毋庸置疑的。
这些开店的人最讨厌打扰自己生意的人,所以他到现在还没有被扔到街上已经是店主大发慈悲了··说话间,安德鲁摇摇摆摆地出了店门口··环顾了四周后,他凭着记忆沿着街边走, 最后在中途遇到了找他许久的艾丽。
“安德鲁,你刚才去哪了”艾丽焦急地问道:“我找了你很久,酒馆里的人都说你已经回去了·然而我回到家, 里面却根本没有你”·“天呐,我在这条路上来回走了半天,差点被急死了还有你知道现在都几点了吗现在是一点一刻钟”·被艾丽一顿吼, 安德鲁顿时清醒了一半。
他拉着艾丽的手慢慢往家走,等到家的时候,已经接近两点了··“快睡吧,你明天还要工厂上班,不要耽误了工作·”·艾丽匆匆说完,就自顾自地脱去衣服睡了。
见状安德鲁有些愧疚,因为不仅是他要上班,艾丽也同样忙于工作··和他一样,艾丽是个幸运的姑娘,她有一份比较轻松的工作——咖啡店的女招待,每天要干满十三个小时。
十三个小时,这听起来很长,但这已经是迪铼德的标准工时了··比起那些要干十五、甚至十七八个小时的同僚,艾丽的工作已经很轻省了··她只要从每天早上七点,一直干到晚上八点半(中间休息半个小时)就万事大吉,加上不算繁重的家务(托艾丽的福,他们的衣服不用花钱给洗衣妇了),每天能有七个小时的睡眠。
也因此,安德鲁对自己晚归这件事很愧疚··艾丽干的是体力活,最重要的就是晚上的睡眠时间,而明天她五点多就要起来收拾赶路·找他耽误了这么多时间,意味着她今晚只能睡三个小时。
“抱歉,艾丽·”·安德鲁在心里默念了他的歉意,他决定以后少喝些酒,不能再让艾丽为他担心了··虽然今晚差点搞出大事,但安德鲁仍然没有戒酒的意思。
在两人刚认识的时候,艾丽就知道他有酗酒的毛病,以及她的父母也知道他有这个习惯··但是两人都没有任何意见,包括艾丽,都认为男人喜欢酒是难以避免的事。
他们甚至对安德鲁很满意··因为这个年轻人,除了喜欢酗酒,是最完美不过的女婿··艾丽相貌平平,也没有许多嫁妆,所以嫁给上流人士的路就断了,只能找和自己门当户对的小伙子。
而安德鲁,这时候就出现在父女俩面前··在工厂工作,高级技工,每个月拥有2000柯尔的月薪,这比起普通工人高了一倍有余··而比起艾丽,这个咖啡店的女招待,加上小费,一个月得到的钱也不过700柯尔,可谓是高到不知凡几。
艾丽的父亲盘算过,如果艾丽找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小伙子,一个月1000柯尔的那种普通工人,一旦有一个人失去了工作,那么这个家庭就会陷入困境··但如果嫁给安德鲁,这个小伙子的月薪足以养活起他和一家子人。
即使艾丽失去了工作,她也能安心在家里当个家庭主妇,相夫教子··另外,最令艾丽父亲满意的一点还是别的——·安德鲁这个男人没有其他男人惯有的坏脾气,他从来不打老婆,这就让艾丽父亲十分满足了。
虽然他自己有时候也忍不住打老婆,但是周围的男人,包括他的父亲也打,所以他不认为这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甚至觉得习以为常··但是轮到他的女儿嫁人,他就觉得能找一个不打老婆的男人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总之,在艾丽父亲的撮合下,两位年轻人结合到了一起··或许一开始各有各的目的,但是相处久了,两人之间也产生了真挚的感情,于是这段婚姻也变得越发幸福起来。
因为劳累,艾丽一沾枕头就睡着了·她每周工作六天,只有一天休息,这点倒是和安德鲁一样··所以在相同的休息日里,两人都尽情放松,而安德鲁也只在这天大量饮酒,以缓解劳累工作带来的疲倦。
他虽然是高级工人,但是每天也要工作十二个小时··他很庆幸自己学过读写,上过两年职业学校,所以才能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但是,这并不意味这他就能轻松度日了。
拉着艾丽走了一路,安德鲁的酒也醒的差不多了·在酒馆里他没吃多少东西,所以肚子开始一阵阵地痛起来,于是他走到柜子前,翻找艾丽从咖啡馆带来的东西··艾丽在咖啡馆工作,这固然很辛苦,但也不是没有好处。
比如现在,他找到了半块鸡胸肉和几块捏成一团的奶油面包,这些都是艾丽趁老板不注意,偷偷从酒馆里夹带出来的··艾丽做的事,好听叫夹带好处,难听点叫小偷小摸,然而安德鲁并没有责怪她的意思。
因为他知道,不光艾丽在干这种事·其他女招待、厨房里的厨娘,甚至是洗碗工都会做这种事,而在任何餐馆,这种事都是司空见惯的··包括安德鲁所在的工厂,工人们都会想法设法地偷走一些零件换钱,这都是生活所迫。
因为明天还要上班,所以安德鲁狼吞虎咽地把鸡胸肉和奶油面包吃完,简单地漱了漱口,然后就上床睡觉了··明天,还有新的工作等着他呢··安德鲁离开后,路鹿也拉灯休息。
到了第二天,他照常锻炼了一个小时,吃完早餐开始画画··等夜幕降临,他便放下手头的工作到便利店里开店,一切都十分的有规律··而今天晚上,他放下了画册和书,难得的看起了直播。
他关注了何蓝的直播间,想看看这个女主播最近怎么样了··如同他所料,何蓝的状况越来越不好·但是在浓妆之下,倒也看不出她惨白的脸色··不过她眼底的黑眼圈太过厚重,怎么化妆也遮掩不住,路鹿已经看到有好几个人在弹幕里关心女主播了。
知道何蓝暂且没事,路鹿放下了心··在杀死何蓝之前,娃娃是不会波及附近的住户的··关上直播后,他上网搜索了一番,发现最近没有什么主播遭受罹难,估计娃娃异变以后何蓝被吓破了胆,再也不敢用娃娃害人了。
稍微关心了一下何蓝的事,路鹿又开始忙活别的··十一月份出了很多新番,所以他打开B站挑了一个番进去,然后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您好,欢迎光临。”
熟悉的门铃响起,但是沉迷在番剧中的路鹿并不想抬头··于是他选择忽略客人,任由客人在店里闲逛··“没想到山洞里竟有这般风景”·摔下山崖的少年有点懵逼。
他被贼人陷害坠下了山崖,本以为会活生生摔成肉饼,却没想到被挂在半崖边的一根树干救了命,然后他就慢蹭蹭地滑到一个山洞里了··再往后,他慢慢往山洞里走着,在路上捡到了一个镶嵌着红玉的戒指,然后就冷不丁地到了便利店里。
“这里是,秘境吗”·少年不知道这是何许地方,看店里的人没有主意他,而是自己忙自己的事,他就小心翼翼地在店里探索起来,寻找有用的东西。
“原来这里是卖东西的地方啊·”·在店里逛了两圈,冷静下来的少年找到了头脑里多出的一段信息,了解了目前的状况··知道在这里谁也伤害不了他后,他蓦然放下心来,不再是那副如临大敌的样子了。
“这个便利店建立在异世界,也不知道有没有能修复我经脉的东西·”少年边走边思忖着,顺便拿起货架上的商品观看··[牛奶,一种饮品,含有丰富的矿物质,有利于钙的吸收。
]·“钙是什么东西,是类似于灵力的一种力量吗”少年漫无边际地猜测:“还有矿物质不就是矿石吗,为什么石头也可以榨成汁这个世界的人胃口真好。”
他在便利店走了几圈都找不到想要的东西,干脆拿了一盒牛奶走到收银台前准备付账··第四十一章 ·“店主, 我要买这盒牛奶·”·说着,少年掏了掏口袋,结果半天都没有掏出来,这让他不禁有些羞赧。
长这么大, 他还是头一次付不起钱来··在他是家族天才的时候,他这等天骄从来没有短过银钱··但是自从他在一次意外中经脉寸断, 父亲就把他抛到了脑后。
而他的嫡母怀抱怨气, 也对他这个家族的‘前任天才’颇为不屑,所以她的态度难免影响了底下的下人, 让他们也看不起自己这个没有修炼机会的少爷··或许在那些下人眼里,和凡人一般的少爷连废物也不如吧。
元容自嘲地笑了笑,掏遍了兜, 终于在一个不起眼地内袋里搜出一小块银子来··“就用这个付钱吧·”·元容把银子放到柜台上,礼貌向店主道别, 然后就转身离开了便利店。
“呼,果然又回到山洞里了·”·看着黑漆漆地山洞,元容心里颇感不妙··不说这黝黑地山洞里可能存在猛兽,光看这山洞的位置, 他就无比丧气。
他掉落的山,名叫玄都山··玄都山虽不算高,但非常陡峭, 他掉落的这个位置正属于最难走的部分··对那些武者来说,这样的高度不算什么,但对他这个体内没有灵力的‘废物’来说, 这是不可逾越的天堑。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但是,不到最后,他是不会放弃的··元容按捺住心中的不安,勉励自己继续往前走去··前面的山洞或许有通往外面的路,如果他现在放弃,就太对不起生他养他的娘亲了。
元容往前走了一段距离,突然觉得口渴难耐··于是他笨拙地把吸管插到牛奶里,然后一口气吸了进去··“嚯这股热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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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死亡,更可怕的是死后也不得安宁··第二十三章 ·“呲——”·露出獠牙的吸血鬼有些傻眼,明明他已经用牙尖抵住了眼前人类的脖子。
按照以往的经验,这时候他的獠牙应该顺利地插进血管里,畅快淋漓地狂饮一番才对,谁知他不停的把头往前伸,獠牙也划不破脖子··“不可能,即使是吸血鬼猎人,一旦被我捉住也应该被乖乖吸血才对。”
吸血鬼开始怀疑人生:“只要是人类,身体的构造都是相同的,他的脖子怎么这么硬”·被吸血鬼猎人追了半个月,连泡妹子骗血的时间都没有了。
正因如此,饥肠辘辘的吸血鬼心中充满了火气,他一把提起路鹿的领子,左右晃荡了一下,结果怎么闻都是普通的人类··“真是邪门了·”·吸血鬼的心中很纳闷,然而他此时很饿,再不吸血全身的血都要被冻结了,所以他没有收回獠牙,继续凑近路鹿的脖子准备吸血。
【注意:客人再次攻击店主将会受到电击惩罚·】·在吸血鬼快要靠近路鹿脖子的时候,脑内突然传出了这样的声音··“什么东西是谁在我脑子里说话”·左顾右盼了一下,在他身后的人类因为之前袭击他,被他一脚踹到墙角动弹不得了,而被他牵制住的人类紧闭着嘴,丝毫没有说话的意思。
“到底是什么”·吸血鬼大喊一声,结果店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人回答他··他冷静下来一想,才发现脑子里多出一段信息,刚才他被饿的失去了理智才会忽略这段消息。
“呵,一次攻击口头警告,二次攻击电击惩罚,三次攻击死亡惩罚,这种藏头露面的家伙也敢口出狂言”·吸血鬼根本不信有人不出面就能把他电死,比起那轻飘飘的威胁,他再不喝血恢复体力,出去就要被吸血鬼猎人逮捕了。
“可笑,我什么时候会在乎这种威胁·”·吸血鬼不屑地冷笑了一下,再次探出獠牙尝试,结果他刚贴近路鹿的脖子,眼前就闪过了一道白光··“噼里啪啦——”·“噼啪噼啪——”·一阵触电的生效响起,当噼啪的火花声停止后,吸血鬼已经口吐白沫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路鹿试探着用鞋尖踢了踢他的身体,结果吸血鬼还是一动不动,看样子是被电昏过去了··“真遗憾,竟然还有心跳,吸血鬼也会有心脏这种东西吗”·“要是直接被电死就好了。”
试出吸血鬼还活着,路鹿遗憾地提起他的裤脚,往门垫的方向拖动·当拖到门垫附近的时候,他嫌弃地把他扔上垫子,目送这位吸血鬼先生消失··“衷心地希望你回去能遇见吸血鬼猎人之类的东西,别再来了。”
送走令人讨厌的吸血鬼,路鹿走到墙角,把宋程扶起来搬到自己的床上··吸血鬼踢的那一下挺狠,但好在都是皮肉伤,所以路鹿从急救箱中找出伤药给宋程涂好,让他休息了一会就好了许多。
“刚才谢谢你,这是伤药,回去在淤青的地方涂就好了·”·路鹿向宋程解释了伤药的用法,然后按宋程的要求,把他的书拿来,让他躺在床上念书··“好努力……”·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每一次路鹿都被宋程的学霸之力折服。
当宋程觉得时间不早后,他又扶着宋程到门垫回去··至于开店,在扔走吸血鬼后他在门内里挂上了‘暂停营业’的挂牌,有这个东西,晚上就不会有异世界的客人来访了。
第二日晚上·宋程在和平时相差不远的时间来到了店里,从书箱中拿出一本书开始读·从他走路的样子来看,路鹿觉得他没什么大碍了,也不知道是昨天那只吸血鬼脚下留情,还是店里有保护客人的防护机制。
说实话,当昨天那只吸血鬼钳制住他的脖子时,他真以为自己要死在一只不刷牙的怪物口下,谁知便利店竟然对店主有优待··客人们都说进店的时候脑子里会被塞进一段信息,仔细想就能知道,可惜他想了数天也没发觉大脑里多出一段记忆,只好无奈作罢。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所以,他对便利店的了解,一直都是从客人们的口述中得知的··然而,所有客人都没对他讲便利店有防御机制,直到昨天吸血鬼攻击他,他才发现吸血鬼不能伤到他分毫。
昨天,吸血鬼一共攻击了他两次,第一次两人之间应该出现了一道屏障,所以吸血鬼只是钳制住了他,却不能伤害他··而第二次,吸血鬼却直接被电晕过去,然后就被他拖到门口扔掉了。
“要是有第三次,他会不会被直接电死呢”·没有敢于‘身先士卒’的勇士,路鹿无法猜测第三次违规的惩罚,他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惩罚一定不会好受,好让那些违规的人付出代价。
“好无聊,突然希望吸血鬼再来了·”·自从知道异世界的客人们伤不了自己,路鹿开始变得有恃无恐起来··“如果再来一次,吸血鬼先生可能会死吧,如果他继续大胆攻击的话。”
“但是吸血鬼也是人形的,如果死去会留下尸体那就麻烦了·”·“虽然本体是怪物,但是一个像人的东西死在店里,不是我做的也有口说不清楚呢。”
“处理尸体的话,不知道尸体能不能扔回原来的世界……如果不行的话,拜托动物朋友们带回自己的世界也很好哦”·静静地想如果吸血鬼、或者其他客人被店里的防御机制电死该如何毁尸灭迹,路鹿盯着门口,很想有个不要命的客人帮他试验下自己的猜测。
结果,像吸血鬼那样不友好的客人果然是珍稀动物,大多数客人在了解到脑海中的东西后都不会轻举妄动,而是安分的买完东西走人,根本不给路鹿试验的机会··“您好,欢迎光临。”
迎客的门铃响后,路鹿反- she -- xing -地望向门口,然而门口的方向空无一人··有了小人的前例,他开始猜测是不是杰尔西又来了··毕竟杰尔西有过要教他魔法的约定,已经过去了几天,这时候来是顺理成章的事。
“法师先生,是你吗”·过了数分钟后,几个小小的身影落在收银台上·路鹿仔细一看,他们是小人国的小人,但是,其中却并没有杰尔西。
第二十四章 ·“请问…你们认识杰尔西法师吗”·看到杰尔西不在人群中,路鹿有点担心,就问出了口··“杰尔西魔导师他正在学院研究从贵店得到的透明材料(塑料),而且我们都对来这里的方式很好奇,所以他就先留在学院里了。”
站在人群中间的少女法师回答道··“来这里的方式,不是一种奇怪的红色石头吗”因为有好多客人说过,所以路鹿对这个很熟悉:“当那个石头发热就可以选择进来了,原来那个石头还可以转交给别人啊。”
由于心存忌惮的原因,其他得到红石的客人都没有大喇喇地把可以‘穿越时空’的事情告诉别人,所以路鹿也就不知道可以转交给别人的事··不过据他所知,红石只有一个,那么这些人都是怎么进来的·难道除了转交,红石还可以一次传送一群人吗·“不,不是这样的,红色的石头一块只能传送一个人,两个人同时握住它,它会变得没反应的。”
女法师拿出手掌心的红石道:“我们用了镜像术复制了几块红石,所以我们才能一起被传送到这里·”·还有这种- cao -作·看到路鹿惊叹的反应,女法师摇了摇头:“然而这是要付出代价的。
通过镜像术得到的红石并不稳定,只能进行一次传送,而且制造这种一次- xing -的红石也要消耗大量魔晶,很不合算·”·“以后我们只会派一个人来了。”
女法师说的通俗易懂,所以路鹿点点头道:“我明白了,那么今天你们需要些什么,需要我帮忙吗”·“谢谢·”女法师收起红石:“这次我们想研究食品,能推荐些不同种类的食物吗”·“类似饼干糖果的行吗”·“嗯,这就够了。”
为了给小人们省些事,也给自己省些世界,路鹿就去货架上拿了一包巧克力饼干和一包橘子糖放到收银台上,让小人们自己判断合不合适··“这包是巧克力饼干,是一种夹心饼干。
另一包是橘子味的水果硬糖,里面的糖是圆形的·”·听完路鹿的介绍,女法师飞到食品上空,看清楚包装上写的字,才大声表示认可··“谢谢店主,这些就足够了。”
“但是这些食物太大了,我们根本用不了这么多·如果您不介意的话,能不能帮我们把包装拆开,只要几块饼干,几颗糖果就够了·”女法师用扩音术道。
“没问题,稍等一下·”·路鹿迅速的撕开两个包装袋,让法师们挑选中意的饼干和糖果··其中橘子糖有单独的小包装袋,一袋糖果里一共有二十颗硬糖,方便携带,所以法师们随意选了几颗,让糖果们飘在头顶上。
但是轮到饼干,他们就有些迟疑了··饼干只有一个大包装,所以打开袋子就可以吃·这对于路鹿世界的人来说很方便,但是对于这些小人来说,就不那么理想了。
巨人国的人大,所以尘埃也大,只要撕开包装,他们就能看到纷纷扬扬的粉尘落到饼干上··吃一个落上灰尘的饼干,显然是挑战人的心理的··或许巨人可以毫不在意的把饼干吃掉,但那是他们体型大,完全看不到饼干上沾着的细小颗粒,如果他们能看到的话,相必会和他们一样犹豫。
所以,为了之后的试吃,他们一定要保护饼干的干净,要不然轮到自己试吃,就非常感人了··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好在,路鹿拆饼干包装的时候只拆了一半,所以隐藏在塑料纸下面的另一半饼干还是比较干净的。
“找出包装里面的饼干,施上隔离咒带走·”·女法师略一沉吟下了决定,于是穿着法袍的法师们就纷纷施法把饼干从包装里拖出来,和糖果一样浮在空中。
“这些就够了,我们走吧·”·和杰尔西一样,法师们- cao -控着飘在空中的小物件,自己飞到了门口··然而他们的速度比起杰尔西慢了很多,被他们控制的糖果也摇摇晃晃的,没有杰尔西控制的那么稳当,甚至有数次,路鹿都担心饼干会从半空中掉下去。
糖果有包装,掉下去还好,捡起来还能吃,但是饼干掉到地上……就连他都有点接受不了··小人们摇摇晃晃、艰难地飞到了门口,此时路鹿也看明白了,这些小人的法术没有杰尔西厉害,所以他们才会这样吃力。
就如饼干,杰尔西一人就能抬起来一包,而他们一人才能抬起来一片,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如此说来,杰尔西还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能培养出这样人物的世界,想必也很了不起吧。
从便利店传送出去后,一众法师就落到了学院里··当他们刚刚落地,就有许多法师接管了他们控制的食物,这立时让外出探索的法师们轻松了很多··确实,浮空术他们都用的很熟练,但是带着沉重的东西在天上飞,他们这些精英法师也会觉得吃力。
·毕竟,像杰尔西这样超越极限的法师整个斯纳城也只有一个··把破损的红石交给负责研究的法师,女法师让其他法师回去补充魔力,而自己却去了法师院,去报告在便利店里发现的细节。
……·一日过后,经过杰尔西和法师团的对比,法师们确定两个位面的时间流速是一致的·而且每隔五天,红石就会发热,意味着可以再一次穿越时空。
因为复制红石也可以传送到便利店,所以法师们认为红石中储存的也是一种能量··可惜红石的充能过程很复杂,里面蕴含的能力也与魔力千差万别,所以他们暂时研究不出什么成果来,只能分出一部分经费研究,而大头却放在了研究异世界的物质上。
比起红石这种很难理解的东西,还是研究异世界的物质对位面探索更有实际意义··但这已经不关女法师的事了··她不喜欢研究,但对从巨人国得到的食物很感兴趣。
她想要一部分饼干和糖果··第二十五章 ·“小洁西卡,我们研究这些也就够了,你把其余的部分带走吧·”·法师院,一位老法师慈祥地对女法师道:“放心,我已经试验过了,这些点心,咱们这个世界的人也能吃。”
“谢谢爷爷,那我就拿走了·”·洁西卡脸颊微红,看起来很不好意思,但是她手上的动作却一点也不慢,麻溜地把一块块切碎的饼干缩小,和糖果碎一起放到一个篮子里。
“那么爷爷,我先回去了”·“去吧,小洁西卡,约会别迟到了·”老法师感慨地道:“唉,几年前你还那么小,对这些事不上心,反而把那些追求你的小伙子打的满地找牙。
没想到转眼间你也到了这个年纪,时间过得真快啊·”·“什,什么”洁西卡的脸彻底烧熟了:“爷爷我走了还有我跟他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您别乱猜”·羞愤地提起沉重的篮子,洁西卡扭头就走,而老法师却乐呵呵地看着她,一边悠闲地摆弄手中的量测仪器。
离开法师院,洁西卡提着篮子走到东城区,进了一家西点屋··“罗德,是我,我回来了·”·朝厨房吆喝了一声,洁西卡把篮子放到一张桌子上,顺便给桌子施了一个硬化术。
“轰隆——”·桌子摇晃了两下,最终坚挺地挺立在原地,只是桌子腿往地板上陷了几分,深深地插在地里··“洁西卡,屋子里发生了什么,我好像听到了奇怪的声音。”
罗德满头大汗地烤制面包,抽空向洁西卡问道··“没什么,是外面的人滥用炼金物品,不小心把东西给炸了·”·瞧着面包房里罗德还在倒腾面包,洁西卡舒了口气,然后她一手握住一个桌子腿,腾地把它拔出来,接着如法炮制,把其他桌子腿也从地板上拔了出来。
“修补术·”·洁西卡低声念咒,把地板恢复到原来的样子·这次她长了记- xing -,给地板也施了一个硬化术,这样桌子总算不会陷到地板里了。
距离罗德忙完还有一段时间,于是洁西卡就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开始研究起饼干··巨人国的饼干都是硕大的,虽然为了研究方便,爷爷已经用法术切割过一遍,但被切成几十块的饼干还是很大。
因为洁西卡走得时候比较匆忙,没注意每块饼干的大小,所以她试探着拿出一块最小的饼干,把它恢复成原来的样子··结果,最小的一块饼干摊开后都铺满了整张桌子,像一块硬质桌布,中间还有许多坑坑洼洼的小洞,每个小洞都和婴儿拳头一般大。
饼干洞·这些洞应该就是饼干上的气孔··爷爷之前给她讲过,如果把他们世界的饼干放大数千倍,那么饼干外观会和巨人世界的饼干一模一样。
只不过这样放大的饼干轻飘飘的,质量会和原先一样,所以一阵风刮过,都能把放大的饼干摧毁··又等了一小会儿,罗德终于捣鼓完了那些烦人的面包··“洁西卡,我忙完了。
抱歉,让你久等了·”·“没事,罗德,我刚才在回味去巨人世界的经历,并不觉得无聊·”洁西卡拍拍手边的篮子,兴致勃勃地道:“你看,这就是我从巨人世界带来的东西。”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从巨人世界带来的糕点,我们也可以吃吗”作为一个西点师,罗德最关注这个问题··“这…我还没有试过,但我爷爷说可以吃。”
洁西卡的爷爷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法师,对魔法的造诣很深,所以罗德立马相信了老人家的判断··于是,他用手掰了一块饼干,一把塞到嘴里品尝味道。
“咔嚓咔嚓——”·罗德大口嚼着饼干,顺手又用勺子挖了满满一勺巧克力酱放到嘴里,配着饼干一块吃··虽然洁西卡也很相信爷爷,但看到罗德想也不想就吃掉饼干,她还是有些担心,于是她关切地看着罗德,准备一有不对劲就给他塞解毒药。
幸好,就如爷爷预测的一样,罗德吃完后并没有什么不良反应,甚至又掰了一块饼干,把巧克力酱在上面涂抹均匀,又尝了一块··“嗝~”·把饼干和巧克力咽下后,罗德被齁的打了一个嗝,于是他拿起一旁的水,对着壶嘴把水喝光,这才缓过气。
“尝起来还不错,就是里面的糖分太多了·”·“巨人吃这种饼干不觉得很腻吗”·想到巨人竟然每天吃这种糕点,罗德就有些同情他们。
“罗德,你想什么呀”身为青梅竹马,洁西卡当然不会让罗德又这种错误的观念:“巨人和我们不一样大,这样的糖分,对他们来说是正常的,就和我们吃的饼干一样。”
“原来是这样,那我承认他们的口味没问题·”罗德嘟囔道:“不过我觉得,他们的点心一定没有我做得好吃”·“那可不一定,巨人和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说不定我们之间的味蕾有很多差别,这样你做得再好吃,不合他们的口味,他们也会觉得难吃了。”
“再说,这饼干味道还不错嘛·”·说话间,洁西卡也掰了一块饼干蘸酱,鼓着嘴反驳道··“他们觉得不好吃就不好吃吧,反正我也不是做给他们吃的。”
看洁西卡吃的欢,罗德默默递给她一杯水:“只要你喜欢吃我做得饼干就好·”·“咳、咳”·罗德冷不丁地一句话让洁西卡把饼干沫卡到嗓子里,差点呛死。
直到灌完了一杯水后,她才缓过劲来,愤愤地瞪了罗德一眼··“以后吃东西的时候不准跟我说话”·“好,我保证,如果我再在你吃东西的时候说话,我就先喝水呛死我自己。”
罗德举手投降,接着一只手慢慢放了下来,不老实地抚上了洁西卡的脸颊··“你,你想干什么”·洁西卡警惕地往后缩了缩,虎视眈眈地蹬着他。
“你的脸沾上巧克力酱了,别动,我给你擦掉·”看着洁西卡嘴上的一抹咖啡色胡子,罗德无奈地道··第二十六章 ·给洁西卡擦掉巧克力胡子,两人又黏黏腻腻了好一会儿,才进入正题。
“罗德,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的愿望吗”·“记得,当时就约定好了,我们一个当法师,一个学制作点心·”·“是啊,那时候约定的多好啊……”·想到这里,洁西卡就有些郁闷,当时约好了罗德学习法术,她学习制作点心,这也符合人们心里的分工理念,结果罗德竟然是个学渣,完全弄不懂魔法理论。
无奈,当魔法师这件事只能让从小就家学渊源的洁西卡上了··而罗德,因为动手能力强,从基础学院毕业后就去学了西点,学成后到东城开了一家点心店,也就是两人现在呆的地方。
小时候两人看过糖果屋的童话,所以想长大后建一座自己的糖果屋,两人也因此做了约定··而现在,终于到了兑现诺言的时候了··“罗德,我们就用这些饼干建一座糖果屋吧”·“用巨人的饼干,味道恐怕会不好吧”·其实,学成后罗德就可以开始材料的烤制工作了,然而他一直觉得饼干的味道还可以更好,所以一直迟迟没有着手做糖果屋,现在,洁西卡提出直接用巨人的饼干做屋子,他就觉得更不完美了。
不过,既然洁西卡喜欢,不完美也就无所谓了··于是罗德道:“用巨人饼干做糖果屋,我没意见·不过巨人饼干上有很多拳头大小的洞,这怎么办”·“这个简单,你给我找一块油布来。”
略等了一小会儿,洁西卡拿着油布出了门,不客气地把油布铺到了点心屋附近的空地上··“就在你的店旁边建糖果屋怎么样”·“挺好的,这样我每天出门还能看到。”
得到罗德的肯定,洁西卡更有动力了··她以在脑中勾画了无数遍的图纸做参照,取出饼干放大做基,用巧克力填补了饼干上的空洞,这样,有着一块块褐色图案的地板就做好了。
“地板完成·接下来…是墙壁和屋顶·”·铺完了地板,接下来的墙壁和屋顶就更加轻松了··洁西卡用火焰烧化了巧克力,然后用巧克力酱粘结了墙壁和屋顶之间的缝隙。
当粘结完毕后,一座完全用饼干和巧克力组成的屋子就做成了··然而,罗德怎么看都觉得饼干屋很简陋··而且……·“洁西卡,你忘记堵墙壁上的饼干洞了。”
罗德提醒道··“饼干洞那是我特意留的,和地板一样用巧克力填充就没意思了,毕竟屋顶和地板都是用巧克力黏的·”·洁西卡拒绝了罗德的建议,不过她早有打算,就胸有成竹地道:“你别担心,那些空洞是用来装点心的。”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我看你店里的点心大多都很小,这样就可以把它们放进饼干洞里,从洞里能取出点心来·”·洁西卡催促罗德去拿点心,自己则朝巧克力地面施了一打硬化术,这样他们走在巧克力地板上就不会陷到巧克力里了。
等罗德拿来了点心,洁西卡先用面包屑堵住饼干洞的一些小缝隙,让饼干洞变得结实,然后才把小蛋糕、蛋挞、曲奇饼……依次塞到每个空洞里··当这些都完成后,洁西卡又放大了橘子糖,把它的碎片用火炼化。
直到橘子糖变成晶莹剔透的长方体,洁西卡才把它装到巧克力窗框上,让这扇橘红色的糖果充当玻璃窗··“你看,这样糖果屋就不简陋了吧·”·罗德仰头看去,此时粗糙的毛坯房已经被修饰的无比绮丽。
这个完全用甜点制成的房屋充满了一股诱人的甜腻气息,只要一踏入屋子就会被这全是甜点的地方征服,甚至就连桌椅都是巧克力混合饼干制成的··尤其是当阳光透过橘子窗照进来的时候,整个屋子都镀上了一层金色。
只是,望着色彩单调的墙壁,到底有些不足··罗德略一沉吟,就知道该怎么做了··于是他从点心屋里搬出几大罐自制果酱,接着用刷子蘸酱,把这些果酱当做油漆,均匀地涂抹在褐色的饼干上。
蓝莓酱、甜橙酱、草莓酱……·当五大罐果酱刷完后,糖果屋比起之前又变了一个样子··此时,味道不敢说,但罗德可以担保,如果只看外观,他们造的这座糖果屋已经和童话书里的相差无几了。
儿时的梦想终于完成,在日暮的夕阳下,两人站在糖果屋外,快活地注视着他们的劳动成果,心中充满了幸福··但是,这种无言的宁静很快就被打破了··有一个孩子发现了这座用糖果和饼干堆砌而成的房子。
“妈妈,快看罗德哥哥用糖做了一个屋子,好像童话书里的糖果屋哦”·“那个屋子长得好漂亮,我先过去看了”·男孩子向母亲丢下一句话,就迫不及待地跑过去了。
“你好,罗德哥哥,请问这是糖果屋吗”跑到罗德跟前,男孩子有礼貌地问道··“是啊,是我和这位大姐姐一起做的,怎么,想进去看看吗”·“进去看看”男孩子的眼睛立刻亮起来了:“我要看哥哥,那我可不可以吃里面的糖果啊”·“这……”罗德征求地看向洁西卡,得到她的首肯后,他笑着拍了拍男孩的背,示意他进去。
·罗德的点心店在东城区小有名气,因此临近傍晚的时候,会有很多女士带着自己的孩子来购买打折面包··于是,糖果屋的存在很快就被周围的孩子们知晓了。
然后,这些孩子们纷纷加入了造访糖果屋的大军,和一开始去的小男孩一样,在里面大块朵颐起来··“汤姆,尝尝这块点心”·一个小女孩从墙壁上掰了一块饼干,分了一半给她的朋友,而她自己则拿起另一半小口咬着吃。
因为饼干是来自巨人世界,所以饼干里的糖分分布的很不均匀·有的地方含的糖很多,有的地方却一点也没有,但是这些孩子们却完全不介意,因为孩子们是不在乎甜点很甜的。
至于那些没有糖分的地方,光是饼干孩子们就能吃的很欢乐了,更何况墙面上涂了酸甜的果酱,果酱的甜美完全遮掩住了饼干的不足··在孩子们的接连造访下,很快糖果屋就被吃的什么也不剩了,只剩下脚底下不能吃的油布还铺在地上。
就这样,两人的糖果屋终究只存在了一天晚上,让洁西卡有些遗憾··但是,孩子们的造访也带来了好的东西·从这以后,罗德的点心店更有名气了··没过多久,糖果屋的故事传遍了整个斯纳城,于是罗德趁热把店名改做了糖果屋,用来招揽慕名而来的客人,一时间糖果屋的收入大增。
而洁西卡在遗憾过后,也很快释然了··她还很年轻,在未来的日子里,她和罗德还有大把时光造无数的糖果屋··而那个消失的糖果屋,也将成为斯纳城未来孩子们的童话。
第二十七章 ·星历5622年,蓝星联邦··晚上六点,李卡拉喝完了营养液,打开星网开始看她发表的新小说··和之前的两本一样,这本小说的反响也不怎么样。
看看小说的收藏,都二十万字了总收藏才只有两百个··写到这个程度,李卡拉知道,这本书又扑了··不过这本书究竟为什么扑呢·李卡拉很疑惑,就打开了评论区,看读者都是怎样评论她的小说:《古代女的爱情故事》的。
评论区·[樱桃罐头:666,大开眼界,我每天就指着作者的小说过了·]·[朗诵8006:就是就是,这个大大写的不好还不听劝,要不是想看她还能闹出什么笑话,我早弃文了。
]·[榔桃:已笑抽,你们看今天的更新了吗我原本以为古代女开着飞车遭遇空难(古代没有飞车),结果和男主产生了吊桥效应就够离谱的了,没想到今天的更是突破下限。
]·[榔桃:作者她竟然写了女主拿着塑料袋上班拿着价值五千块的黑色塑料袋去开会·一楼:2333,笑岔气,她真这样写的不会这样脑残吧黑色塑料袋在古代不是用来扔垃圾的吗女主提着垃圾袋开会,那画面太美,简直不敢看。
二楼:回楼上,不一定是扔垃圾的,还可能是买菜送的··三楼:但不管怎样,都不是能用来装文件的吧·四楼:女主还是公司的骨干,不提商战写的跟脑残一样,上班带的包包是装垃圾的塑料袋,恕我直言,大大你不会是zz吧·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五楼:666,四楼太毒了,大大不是zz,她只是没在星网读完小学课程,现在真是什么人都能写小说。
六楼:楼上都太毒了,现在喜欢读历史的人也不多了,作者如果不喜欢历史,可能真不知道]·[哈密瓜:我也提一个毒点,这个只要常看古代小说的读者都知道·26章作者写女主穿着和服上班,男主穿着汉服开股东大会,我也是醉了。
和服这种服饰不是东亚某小国的东西吗女主是华国人,竟然穿和服而且最毒的是汉服也是上古人穿的衣服,作者把上古和古代弄混了男主应该穿西装·能不能查点基本的资料再来写文]·什么他们都在骂我·看完所有的评论,李卡拉感到很不服气,她觉得这些读者说的都很没道理。
就以黑色塑料袋来论,这种东西现在要几万星点,前几天她还在奢侈品店看到用黑色塑料袋制成的手提包呢··虽然在经历了第三次世界大战后,蓝星毁掉了很多东西,但是塑料袋和废电池这种物件还是保留了下来,时不时会有人在地里挖掘出这些东西,数量还是蛮多的。
所以这种来自古代的古董(尤其是废电池),普通人咬咬牙还是买得起的··李卡拉不喜欢历史,但想来也知道,在新式材料层出不穷后,塑料袋这种再也不生产的物件在现在都值几万块钱,就算古代这种东西不值钱,也总得有个几千块吧·所以女主这种‘白骨精’用个几千块的塑料袋包包真是太合理了·鉴定了那些考据党都是‘胡言乱语’,李卡拉关掉了星网,开始摆弄前几天从网上淘的小饰品——一块红不溜秋的小石头。
据网店店主说,这块小石头是纯自然的产物,所以她花了五十星点买了下来··不过,她买完就十分后悔了,这种石头到处都是,三战打了五年这些石头也还好好的。
又不是珍贵的树木和塑料,花五十星点买这种东西真是浪费钱·那个骗钱的女干商·李卡拉开始谴责自己的冲动型购物,但她没懊悔多久,手中的石头就微微发烫,带着她消失不见了。
……·“这里是”·李卡拉站在便利店门口,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东西——·这地板,这货架,这古老的设施,莫非…她是穿越到了古代不成·李卡拉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朝前看坐在收银台后的男人,那不就是一个纯粹的古代人吗·还有那坐在一张桌子上读书的小哥,他穿的正是汉服啊·那些无知的读者还跟她说古代人都不穿汉服,这不就有一个·所以,她写男主穿着汉服上班完全是合情合理的,像男主这样霸气的CEO,就应该穿华丽的汉服开会才对·李卡拉在心里为自己严谨的剧情点了个赞,然后,她也想不通穿越了该怎么回去,干脆趁这个机会一饱眼福,探索起便利店来。
出于对奢侈品的追求,李卡拉越过了一干诱人的食物,走过洁白迷人的瓷杯,直接走到了最近非常火的纸本子前··她拿起了一本写着‘语文练习薄’字样的练习本,爱不释手的抚摸纸张有些粗糙的质感。
虽然纸张的质地十分不好,星网上最次的仿古纸都比这好百倍·但是李卡拉知道,这样的本子一本就要五十万的高价,是那些廉价的仿古纸远远比不了的··而且,本子可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到的。
由珍贵的天然材料制成的纸张,尤其是原生纸张,已经不能用单纯的价格来形容了··一般而言,只有像总统、超级富豪这样的社会名流才能用这种由木浆和草浆制成的本子记东西。
而在星网十分发达,一切输入都可以用意念完成的时代,纸张的意义已经不是承载文字那么简单了··换句话说,它已经成了纯粹的装饰,成了突显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第二十八章 ·在星网铺天盖地的讨论之下, 这样的本子,她也想得到一本。
不管其他,李卡拉相信任何人看到货架上琳琅满目的本子,也会升起‘一定要把其中一本据为己有’的念头··由纯天然树浆制成的纸张, 实在是太诱人了。
按她对联邦的贡献,两百年后她都得不到这样一本原生纸的本子··更别说摆在练习薄旁边, 上面花了红红绿绿的图案、比练习薄精致了几倍的笔记本··这样的笔记本她只在议长阁下出现的直播里看到。
在货架前犹豫了半天, 千挑万选之下,李卡拉终于挑选了一本中意的本子··拿着这本珍贵的笔记本, 李卡拉心里得意极了,她相信联邦议长都没有这么好看的本子。
要是拿出去展示,其他人一定会羡慕死的··只可惜笔记本的来历不好解释, 为了避免被当成走私贩,她以后只能偷偷使用这本笔记本, 不能向别人炫耀了··这让李卡拉觉得十分遗憾。
就像一句古语所说的一样“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得到了这么珍贵的东西,却不能拿出来, 又有什么意思呢·不过没有这次奇遇,她一辈子连本子的边都不能摸到。
能私人占有一整本笔记本,还能任意在上面写写画画, 她应当满足了··带着一丝丝的遗憾,更多的是激动和喜悦,李卡拉拿着笔记本站到了收银台前··然而, 她刚想用终端结账,她就突然想起一件残酷的事。
这是古代,而她……没有这个世界的钱··没有钱,自然也就买不了笔记本··买不了笔记本·这叫李卡拉怎么能甘心·好在等她冷静下来后,从脑中找到了一条有用的信息。
这家店貌似不用钱支付也可以,只要拿出自己觉得合适的实物就行··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实物……·她身上除了终端和衣服,还带了什么呢·李卡拉赶紧摸身上的口袋,衣服和裤子口袋都空空如也,她翻遍了身上的口袋,最后也只掏出了两只营养液。
最廉价的那种原味营养液··看到简陋的营养液,李卡拉有些羞赧,一瓶营养液才五星点,两瓶才一共十星点,用这样廉价的东西换价值百万的笔记本,这样真的能行吗·她听说古代的天然产品都很便宜,但真的会便宜到这种程度吗·李卡拉忐忑不安,头一次后悔起自己没有好好学习历史来。
如果她了解古代的历史,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举步维艰了··等回去后,就在星网上选一门古代研究课,好好上完吧··或许那些读者说的真有道理,比如那个塑料袋……她看到店主的旁边挂了一堆,用脑袋想想也知道,那是用来给客人盛放商品的。
买一点商品就会送一个塑料袋,这样漫不经心对待的东西,价格一定很低廉··看到这儿,她自己都无法直视自己的小说了··如果那些读者说的是真的话,黑色的塑料袋一般是用来盛垃圾的,那么女主把这种东西当成名贵的包包盛放文件,真的是丢大人了。
李卡拉陷入了不好意思之中,唯一让她感到安慰的是坐在窗边学习的宋程穿着汉服,这说明她的小说也有对的地方··不过为什么店主穿的不是汉服呢·大概汉服是便装,所以店主开店的时候会脱下来吧。
李卡拉聪明地找了个合理的解释,自己觉得很靠谱,她决定回去就修改自己的那本小说,让男主在正式场合穿西装,在平日里穿汉服··这样,那些读者就不会抨击她胡写乱写了吧·虽然对脑内的信息抱有莫名的信任,在把营养液交给店主的时候,她还是十分忐忑。
幸好店主是一个友善的人,不光收下了营养液,还告诉她每次可以拿五样商品··五样,也就是说,她多拿几本笔记本也没关系··虽然很心动,但李卡拉还是摇了摇头,笔记本能有一本她就很满足了,再多的本子给她也是浪费。
所以,最后李卡拉只拿了一支钢笔和一瓶墨水··尽管她从没写过字,但在笔记本上写字要有笔这件事,她还是知道的··不过,拥有了本子和笔,她也没打算立刻动手在上面写。
面对漂亮的纸笔,如果不把字练好,是暴殄天物的行为··就像是那些受人尊敬的书法家,就算是低廉的仿古纸,放上他们那龙飞凤舞的钢笔字,也会变得受人追捧起来。
在人人都用星网意念打字的时代,能摒弃方便的诱惑,坚持锻炼只有古代人才能掌握的技能,足够让人充满敬意了··所以,即使李卡拉看不懂钢笔字,也很崇拜那些写钢笔字的书法家。
他们的字没有星网锤造的字迹好看,但多了一丝飘逸的人气,在什么都是机器构造的时代,这点人气已经弥足可贵了··从便利店回到家里,李卡拉珍惜地找了一个漂亮的盒子,存放这些宝贵的文具。
打开来之不易的笔记本,她按照店主手把手交的,笨拙地给钢笔灌上墨水,想在本子上写点什么··然而等到下笔的时候,她还是放弃了··她从未写过字,不用想都知道字会有多难看了。
那样丑陋的字写到本子上,她一定会心疼的哭的··于是,李卡拉打开星网,在上面勾选了一个模拟书法的课程,等她练好了一手漂亮的钢笔字,也就能配上这个漂亮的本子了。
便利店·李卡拉走后,路鹿也开始研究手中的营养液··在教李卡拉如果灌墨水的时候,路鹿和她聊了几句,因此知道这个女孩来自一个高科技的世界··可惜李卡拉的历史学的不太好,而且对他所在的‘古代’也有些奇怪的理解,所以他不能知道李卡拉的那个世界是不是他这个世界的未来。
不过不管是不是同一个世界,都不妨碍他研究新奇的实物··李卡拉告诉他营养液她平日的饭食,一瓶拇指大小的营养液可以顶替成年男子一顿饭所需要的营养··虽然路鹿已经吃过晚餐,但现在是晚上九点,吃点夜宵还是不过分的。
于是路鹿就打开了营养液的盖子,一口气灌了下去··“意外的没有什么味道·”·“但是喝下去却有一种奇怪的饱腹感,明明看上去就那么一点。”
路鹿不是学理科的,所以对这方面的东西完全不了解··至于这种完全来自于未来的黑科技,他就更加不理解了··不过这不妨碍他亲身体验未来科技的成果。
只一瓶喝下去,路鹿就有了吃饱的感觉·他摸摸自己的肚子还是瘪的,但此时他已经撑得连一口水都不想喝了··“对那些对美食没有追求的人,这样的东西方便的过分啊。”
把营养液收到抽屉里,路鹿觉得这种营养液非常适合那些懒癌晚期的人··对于真正的懒癌来说,吃饭不是一种享受,反而是一种不得不吃的负担··如果这样的营养液能在华国上市,一定能受到懒癌晚期患者和不少上班族的欢迎。
在这个节奏很快的时代,有很多人忙于学业或工作,因此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还有人因为不吃早餐得了胃病,而一瓶营养充足的营养液就能满足这些人的身体需求··如果能把配方要来,大概他分分钟就能发家致富了。
“可是我又不是科学家,这种事听起来就麻烦,还是别干了·”·路鹿不是有雄心壮志的人,如果有人要包养他一辈子,他一定选择平躺··研究完了营养液,路鹿有捡起放到一边的书,不过他没看多久,便利店门口的门铃又响了。
“欢迎光临·”·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路鹿看向门口,一个浑身沾满了雪的大白熊钻进了店里,浑身都- shi -漉漉的··不过等他把帽子摘下来,路鹿才知道这不是一头熊,而是一个在雪中赶路的人。
“呼,呼,好暖和·”·“我不是在冰川上吗,为什么…我会突然来到这儿”·“这种地方,也会有人家吗”·才在店里呆了一小会儿,本来感到自己就要冻死的男子就缓过了气。
不过男子没注意到,本来黏在他毛皮大衣上的冰渐渐融化,还有一些干脆化成了水,淅淅沥沥地滴到地上··男子对此毫无察觉,而路鹿却暗自头疼··男子身上的冰雪这么多,等他走后又要打扫便利店了。
满地都是雪水,如果不打扫的话,明天安闲(白天女店员)来就不好解释了··在路鹿回想清扫工作放到什么地方的时候,站在门口的男子褪去了沉重的皮衣,干脆利落地在皮衣上拧了拧,想把那些渗透在毛皮里的水给拧去。
随着男子的动作越来越大,地上的积水越来越多,到最后路鹿已经无法直视了··反正早晚都要打扫,多一点少一点无所谓了··来到了便利店后,男子暖和了许多。
不过褪去了用来保暖的毛皮,男子还是忍不住打哆嗦,甚至还不经意地打了个喷嚏··“看样子他好冷啊·”·“如果冻出了低温症就不好了。”
现在便利店出于初秋,晚上还是很森冷的,于是路鹿从饮水机那里接了杯热水,把纸杯递给这个男人喝··第二十九章 ·“呼呼~”·“谢谢, 活过来了。”
喝完了一纸杯热水,热流汇过了男人的四肢百骸,这让他终于不觉得冷了,就连他那只陷入冰层的脚也有了知觉··而在强大的体魄下, 他那像北极熊一样强悍的身体也完全恢复了活力。
“如果没有这杯热水,我真的要冻死了”·男人朝路鹿投以感激的目光, 但路鹿觉得他纯粹是在夸张··他还没有到冻到要死的地步。
真正要冻死的人, 反而会热得受不了,最后会把全身的衣服脱光, 在雪中面带微笑而死··路鹿忘记是从哪看过这个介绍,也不知道靠不靠谱,不过像男人这样, 一喝杯热水就活蹦乱跳的人绝对不是快要冻死的类型。
喝完温暖的水,苏丹觉得自己从未这么好过·就在刚刚, 他真的冷的不行了··苏丹来自极北之境,是德伦大陆最寒冷的一个地区··可能是为了躲避战争,也可能是被人驱赶,总之, 他们的祖先到了一个这样的地方定居,并且生存下来,繁衍后代。
而苏丹, 就是极北人的后代··生活在世界上最寒冷的地方,这里的子民都具有强壮的体魄··他们能抵御严寒,能在冰天雪地里狩猎为生, 甚至能凭借强悍的肉体和魔兽肉搏,但是,这不意味着他们是没有极限的。
在这个冷的不可思议的严冬里,所有的极北人都不得不承认,他们的极限到了··人是抗衡不过自然的··在严寒凛冽的天气里,没有人敢冒着狂风暴雪的打击出门狩猎。
他们缩在冰屋里烤火,期望严寒快点过去,只要天气稍好一点,他们就能出去狩猎··因为现在的天气,在门外呆上一刻钟就会变成冰人··就算最强大的战士也不例外。
在极端环境的逼迫下,这些最不畏风寒的战士们也不得不像那些他们最鄙视的中土人一样,畏畏缩缩地呆在屋里,等待严寒过去··然而,这诡异的天气一直在持续,在这不正常的寒冷结束前,他们就要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食物就要吃完了。
不管他们再怎么节省着吃,部落里的食物再过两天也会彻底告罄··望着部落里的老弱妇孺,即使再畏惧天气,部落里的战士们也必须要外出寻找食物··在派出去找食物的人中,苏丹就是其中自告奋勇的一个。
他对外出搜寻食物跃跃欲试,他相信自己会和祖先一样,用勇气战胜这恶劣的天气,向这块大地再次展示极北人的顽强··事实上,他真的要做到了,他发现了一只蹒跚跋涉的冬熊,正在低头啃食枯萎的冰晶草。
身为极北之境的肉食者,冬熊自然不是吃素的,像冰晶草这样没有营养的东西它连看都不会看一眼··然而在这酷冷的严寒中,不光是人,在这里生存的动物也面临着寒冷和饥饿的侵袭。
那么,到底谁能生存下来,就看谁更能适应环境了··趁着冬熊精神萎靡,正在啃食的空挡,苏丹握紧长矛,悄无声息地朝冰熊绕近··近了、又近了,马上他就能宰掉这头熊了·马上就要接近成功,苏丹这个老练的猎手没有得意忘形,反而比以往更谨慎。
他直觉有些不对的地方,但是,究竟是哪里不对劲呢·由于寒冷,每在室外待一分钟,就会带走他一份宝贵的体温··严酷的环境容不得苏丹多想,于是他拉近了距离后冲向了那头冬熊,结果才冲了几步,他的一只脚就咔嚓一下掉进了水里。
然后在脚掉进去的瞬间,脚脖子上就结了一层不薄不厚的冰··大意了·苏丹使劲把自己的脚往外拔,他没想到那头冬熊竟然会设立陷阱·看到朝他冲过来的熊,苏丹从它的眼中看到了几分灵- xing -。
啊,原来如此,这头冬熊觉醒成魔兽了吗,怪不得这么聪明··不过他的脚一时半会脚是拔不出来了··在这种搏命的时刻,一秒钟都会决定生死,所以苏丹没有时间管自己的脚了。
他握紧了茅,等冬熊扑倒他身上后狠狠地扎进了它的身体……·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流血了……·不过,他赢了··那头畜生尽管有了一丁点智慧,但也博不过顽强的极北人。
在这片冰原上,事实又证明了极北人的生命力··但是,苏丹知道他没有赢··或者说是两败俱伤··冬熊丢掉了它的小命,而他也不好过,准确的说,他离不开这个地方了。
倒不是冬熊的攻击让他伤的不能动,这种动物他一只脚勉强也能应付··但是他的脚,彻底陷入冰层动不了了··苏丹知道水里有一种魔兽,这种魔兽很弱小,只吃死食,它们最喜欢的事就是把活物陷入水中的部分冰冻,让它们动不了直到饿死,没想到这里竟然有这种魔兽。
怪不得那只冬熊在这里布置陷阱··这种魔兽不常出现,每次遇到都像中大奖了一样,所以苏丹没有防备它们,或者说,如果不是父亲提到过这种魔兽,他这辈子都可能不知道有这种东西。
至于解决这种困境的方法,父亲告诉过他,这种魔兽怕热水,如果他能有热水,一切就可以解决了··可惜,他水壶里的水早就变冷了,他出来的时间不短,天气也太冷,所以这些水完全起不到作用。
只能等到其他人的救援了吗·但是,他能等得到他们吗·这种天气那么冷,他无法想象再呆上半天会是什么样子··苏丹已经有了留在这里的打算了。
又呆了半个小时之后,他感到越来越冷了·与此同时,他的脚也渐渐失去了知觉··真是不妙的开端啊··本能让他想象火焰,想象热水,以及来之前喝过的那碗热乎乎的鱼汤。
这让他想起了前来狩猎之前的场景……·“丹,这是你父亲留下来的东西,今天的狩猎,带上它吧·”·老妇人,也是苏丹的母亲,给苏丹系上了一根红绳,在绳子的中间,还穿了一颗红色的石头。
“阿妈,这是父亲的东西,你好好收着就行了,为什么交给我”·苏丹咽下暖和的鱼汤,忙不迭地问道··“因为…你父亲每次打猎的时候都会带上这个,他说这块石头会给他带来好运。”
“今年的天气十分诡异,如果你非要出去的话,带上这个吧·”·当时的苏丹只顾喝鱼汤取暖,所以得到石头后没多在意,但是在惨淡的现在,他突然想看看这个东西了。
“父亲的幸运物,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苏丹用粗糙的大手捏起石头,看了许久也没有看出新奇之处··“奇怪……石头变暖了。”
就在苏丹想把石头放回衣服里的时候,石头忽然发烫了··然后,他就来到这个叫做便利店的奇怪地方了··来到这个叫便利店的屋子,里面的店主看他浑身- shi -漉漉的,就拿出一条干毛巾给擦身,还让他围在被子里取暖。
不过说实在的,只要呆在这家便利店里他就不觉得冷了,这里十分温暖,比他哪里最暖和的时候都要热··“苏丹先生,需不需要我打开空调”·“空、调空调是什么”苏丹好不容易才屡直了舌头重复了这个名词。
“空调是一种可以取暖的机器,我们这里是初秋,但是晚上还是很冷的·”·“不冷,这里一点也不冷·”苏丹赶紧否认道:“你们这里比我们那儿热多了,在这呆久了,我光着身子都要出汗了。”
苏丹的耿直让路鹿有些汗颜,不过既然他不需要,那么他就不开空调了,或许对极北人来说,这个温度已经和夏天一样了··苏丹说到底也是异世界的人,两个世界的人体质不一样,这太正常了。
待苏丹擦干了身上的水,又在便利店呆了一会儿,他就觉得差不多了··恢复了体力的他,又有勇气与自然搏斗了··不过在这之前,如果他能借到一样东西就好了。
“店主,这是我的水壶,等我离开的时候,可以在里面打满热水吗”·“好的·”·路鹿没问他为什么,直接到饮水机那里给他接了满满一壶。
“如果不够的话,我这里还有暖壶,你拿一个接满水吧·”·“谢谢·”苏丹想了想,最后还是郑重地道谢··要对付那些难缠的魔兽,一壶水显然是不够用的,如果能多一壶水,那么成功的几率也能更大一些。
而且不论脱险这事,光是这水壶本身的价值,也非常贵重了··苏丹不想欠别人人情,不过他现在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报答的,只能等以后再回报店主了··穿上拧得半干的衣服,苏丹腰上挂着水壶,手上拎着两个装满热水的暖瓶回到了原来的地方。
打开暖瓶盖,苏丹也不怕烫伤自己,忍着痛就往被封住的脚边倒水··“嗤——”·热水淋在冰层上,因为这是魔兽搞的鬼,所以在倒完了满满两壶水后,这些怕热的魔兽就消失不见了。
而没有魔兽的捣乱,苏丹也轻而易举的把脚从冰面下伸了出来,终于得到了解脱··“吼——”·苏丹大吼一声,用力抬起了比自己还大两个号的雪熊,然后一把就把巨熊甩到了肩上。
肩上扛着一头熊,苏丹的步履还是那样的稳重,他的力气足以支撑他把巨熊搬到他们的部落里·即使再多一头熊,苏丹也没有任何问题··“两里,一里,再走几步就要到家了”·不光扛着熊,苏丹把暖瓶一起带回了部落。
他借了店主的东西,就一定会还···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因为极北的战士从不失约··第三十章 ·“又送走了一个·”·虽然这话怪怪的, 但他确实送走了苏丹不错。
而且一会儿,他还要把宋程送走··说起来,有了便利店提供饮食后,宋程胖了不少··不过他每天读书多, 消耗也多,再加上他本来就很瘦, 所以胖了的他还是比普通男子瘦了一点。
而且吃饱了饭, 才更有精力读书,像范仲淹大人一样饿着肚子还能心怀天下的人始终是少数, 至少宋程饿着肚子是什么都提不起精神的··最近来便利店的客人也不少,有法师,有未来人, 但就是没有道士,这让路鹿有些闷闷不乐。
他问过杰尔西法师, 法师的回答是他的世界没有鬼,所以他也不知道法术能不能对鬼起效果,这话说了等于没说,至少路鹿不亲自拿鬼试验, 是得不出结论的··总而言之,还是先学好法术再说吧。
自从第一次接触法术后又过了两个多月,路鹿逐渐有点感觉了··现在, 每天冥想的时候他开始能摒弃杂念,全神贯注的投入到提取精神力来,结果这样被他一折腾, 还真折腾出了一丝精神力。
有了精神力,他就可以吸收周围的自然元素,在身体里形成法力了··“不过真遇到了鬼法术没用,到最后还是要跑·”·遇到鬼就是九死一生,为了试验法术主动找鬼这种事路鹿绝对不会干,他又不是作死小能手,对怎样死有意思完全不感兴趣。
就连常来他店里买东西的那个娃娃鬼,他都没有用它来试验法术的意思··跑的了人跑不了庙,他现在还没有舍弃便利店的打算,只能忍着娃娃鬼和它的宿主天天来店买东西,还不能表示出什么异样。
这样的日子真是过够了··也就是未来的道士先生能给他一点盼头··有了法力后,路鹿无聊的时候有了新的消遣··他向杰尔西学了几个小法术,没事就会练习一下。
比如现在,他趴在收银台上控制一只水杯,让它做垂直运动··不过虽然这个杯子挪了,但在宋程眼里,这个杯子跟原先没有区别··无他,现在路鹿的法力太少,杯子仅仅能移动几毫米而已。
上下移动几毫米,以宋程的距离来看跟没动没什么差别··几毫米,光是这样的力度,说出去都会令人发笑··但这样的成果并没有打击到路鹿,他又不是天才法师,学的慢就慢点吧。
只要肯付出,法力总会一点一点上去的··“等我学会法术,家务就可以不用干了·”·没错,比起虚无缥缈的驱鬼,还是用法术清理家务比较实用。
这也是路鹿勤快练习法术的唯二动力了··“您好,欢迎光临·”·门铃冷不丁的响起来,路鹿心神不稳,差点把杯子摔下去··既然法术已经不稳定了,路鹿也就停下了法术,一只手接过了杯子。
不过即使这样,桌上也洒满了水,他只能用抹布把水擦干净··“唔,这里是极乐净土吗老夫不记得自己有遭遇不幸·”·路鹿听见这次的客人这样说。
“不是,这里是便利店,认真想一想,该知道的都在你脑海里的·”·在中年人思考的时候,路鹿抬起头看了一眼,结果却大吃一惊··这个中年人竟然穿着古日本才有的狩衣·难道他是来自平安京的人吗·就不知道他是不是- yin -阳师了。
虽然不是本土的道士,但能有个外国的- yin -阳师也不错··管他黑猫白猫,能捉到耗子就是好猫··于是,路鹿抱着一丝期待道:“请问,你的职业是- yin -阳师吗”·“不是,老夫是出云国守。”
原来是国守啊,路鹿十分失望,虽然他也知道,平安京能执掌地方的官员比一个- yin -阳师地位高多了,可是不能驱鬼,地位高又有什么用啊·知道出云国守不是- yin -阳师后,路鹿的期望一下子就被浇灭了。
他深受打击,于是有气无力地让出云国守自己逛,自己则单手遮住眼侧身趴在桌子上扮起咸鱼来··“这里就是未来的世界吗”·“那个人说这里是华国,华国也就是大唐吧。”
“一晃千年,大唐还是如此富饶,不愧是吾等崇敬的对象啊·”·因为路鹿让他随意,出云国守也没有了一开始的拘束,在店里随便逛了起来。
便利店不大,如果不看商品的话,真的没什么好逛的,不过出云国守走了没几步,就被一件商品吸引的走不动路了··他没有停在那些难懂的电器那里,而是停在了酱料区前。
他看上的是一种销量很火爆的调料——火锅底料··“好神奇,这是何等伟力,为什么一看这些商品,我的脑海中就能浮现出它们的作用·”·“这是火锅底料,作用是在制作火锅的时候改变菜品的味道。”
“虽然不知道火锅是何等佳肴,但是这个东西能让食物变得美味,这点是没有错的·”·出云国守是一个畏惧鬼神的人,对佛祖也无比虔诚,所以除了崇武天皇下令禁止食用的肉食外,他连鱼肉也很少吃。
但是没有肉的滋润,再好吃的菜吃多了也会腻··更何况,平安京的菜色就那么些,而且限于小地方贫瘠不堪,即使是大贵族的饭菜滋味也翻不出花样来··每天沾着味增吃菜,再好的胃口,也会被打消。
在没有美食的情况下,平安京的贵族能节制,而且不喜饮食就是能被人理解的了··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而出云国守的女儿,也是不喜饮食的一员··在炎热的酷暑,正是让人没有食欲的时候,本来吃的少的杏子小姐就更不喜欢吃饭了。
如果原来她每顿还能用半碗饭的话,现在出云国守特意让下人给她呈上她最喜欢的梅干点粥,她也吃不了几勺就恹恹地不吃了··这让关心女儿的出云国守十分忧心,所以,他才打起火锅底料的注意来。
第三十一章 ·“未来的酱料, 应该要比现在的好吃多了吧·”出云国守思忖道:“可是,这个火锅底料究竟该怎么用呢”·他猜测火锅底料应该和味增一样,蘸着用,可是他的猜测究竟对不对呢·虽然知道火锅底料可以改善菜肴的味道, 但他终究不知道底料的具体用途,不敢擅自妄为。
于是他干脆向路鹿求助了··“火锅底料是涮火锅的时候用的·”路鹿回答道:“不知道你们那里有没有火锅, 如果没有的话, 把底料煮在沸水里,和菜一起吃味道也不错。”
“而且, 如果你们能接受的话,用这个泡饭吃也可以·”·所以,火锅底料的用法竟然这么多吗·出云国守若有所思, 他想好该怎样利用这袋底料了。
“这个火锅底料,用法竟然比味增还多, 不愧是未来的酱料啊·”出云国守感慨道··“是吗”路鹿疑惑道:“味增和火锅底料差不多吧。”
“虽然我不太了解,但给味增加上水,效果不就和火锅底料一样变成汤料了吗·”·“就是味道不太一样罢了·”·“给味增浇上汤……”·“这不就变成味增汤了吗这方法竟然如此简便”·出云国守恍然大悟,同时他也诧异, 这么简单的方法,平安京怎么这么多年都没有一个人能想出来呢·大概是大家都蘸着酱料吃菜,久而久之, 竟然就这样默认了。
味增,只能蘸着吃这一事实··没人有去质疑不对劲,也没有人去独辟蹊径··所以, 所有人都错过了这一美味的吃法··虽然没有吃过,但出云国守就是有这种笃定的直觉。
“谢谢了店主,我回去就这样试试”·向路鹿道了谢,出云国守怕在家的女儿担心,就拿着火锅底料离开了便利店··“杏子,我回来了。”
一回家,出云国守就去探望女儿,在问了女儿今日的饮食后,他吩咐厨房用火锅底料做菜,并重点强调了味增的做法··这次做菜,要把味增做成汤··“把味增做成汤怎么会有这种荒谬的手段难道国守大人是被妖怪迷了心吗”·厨师做菜多年,从未听过这种做法,不过到底是国守大人的命令,所以他只能不情不愿地去按照吩咐做菜。
“味增汤,还有奇奇怪怪的火锅底料,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也不知道国守大人是从哪里找来的·”·厨师不甘不愿的工作,而出云国守可没有时间关心一个下仆的心情。
所以当火锅底料和其他饭食呈上来后,他忙不迭地招待女儿用饭··“杏子,你尝尝今天的饭食,还合口吗”·“谢谢父亲大人的关心,杏子的胃口一如往常。”
“还是吃不下饭吗”·“抱歉,父亲大人,女儿实在吃不下了·”·“啊,是这样吗,那你尝了味增汤吗”出云国守关切地问。
“味增汤”杏子疑惑地看向多出来的小碗:“是这两个碗里奇怪的汤汁吗”·“是,它们一个是味增做成的汤,一个是火锅酱料。”
出云国守向杏子解释道··“味增汤还可以理解,火锅酱料,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呢”杏子不解地道··“恩,这个啊,它是大唐人吃的一种新式酱料,我已经尝过了,味道非常好。”
“竟然是大唐之物”·听到是大唐来的饮食,一向冷静自持的杏子也不由失去了镇定··就算她是出生在乡下的女孩儿,也知道来自大唐的东西必是精品。
不管是茶叶,瓷器,还是诗书,都是大唐的东西更有韵味··不说别的,她最喜欢的就是乐天先生的诗呢··虽然扶桑的诗人也颇有物哀之情,但是比起大唐的人,总是少了一股大气之感。
大唐,真的不只是地大物博而已··也因此,一听到是大唐的东西,尽管杏子已经没有了胃口,也勉强自己端起装有火锅酱料的小碗,如父亲所说的轻抿了一小口。
“这,这是什么味道”·“好鲜”·仅仅是一口,杏子就尝出了大海的感觉··当汤料咽下后,杏子感觉自己吃了一整条、不,是喝下了一百条鱼的精华·就算是单吃刚钓上来的鲜鱼,也没有它能激起人的食欲。
“怎么样,杏子,好喝吗”·“谢谢父亲大人,火锅底料非常美味·”·“哈哈,你喜欢就好·”·听到杏子也喜欢底料汤的味道,出云国守开怀的笑了。
杏子这么喜欢,也不枉他费了一番功夫,特意选了海鲜底料··不管怎么说,只有杏子能吃下就好··“杏子,你试试把汤浇到姬饭(普通的大米饭)里,吸收了汤汁的姬饭,味道比茶泡饭好吃百倍。”
“好吃百倍……”·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杏子为这句话着魔了,她小心的举起小碗,以免它玷污她厚重的十二单,然后慢慢倾斜,终于把所有汤汁都倒入了才动了几筷的小碗里。
被稀释过的火锅底料,无论蘸菜还是泡饭,都是极能刺激人的美味··杏子第一次吃味道如此分明的东西,在厚重调料的刺激下,她空口吃完了一整碗饭,而且竟然还有再吃一点的念头。
这太不对劲了·身为一名姬君,怎么能如此不知节制呢·再美味的东西,也不能多吃才对啊·哪家贵女会不顾规矩,肆无忌惮的大吃大喝呢·贵女的优雅提醒杏子不能再吃了,然而海鲜泡饭实在好吃,如此美味的汤汁,如同恶鬼不停地诱惑杏子,再吃一碗,你还可以再吃一碗……·不行,杏子,你不能这样了·杏子心里猛地激灵,告诫自己不能再吃了·“杏子,味道如何火锅底料旁边的味增汤味道也不错,你也可以试试。”
出云国守关切地道··“听大唐人说,味增做成汤后,味道不输火锅底料呢·”·什么既然大唐人都这么说了,那要不要再试试·出云国守的话彻底击溃了杏子心中的最后一道防线,她安慰自己大唐人也吃这种东西,那么品尝大唐人所钟爱的食物,是风雅的,是合乎贵女的教养的。
·在这样的心态下,她终于试着把一小盘菜倒入味增汤中,细细地品尝它的味道··“呼,好吃”·“原本普通的菜,吸满了味增汤的味道后,竟然会变得如此好吃。”
“这菜和之前沾着酱吃比起来,简直是两个东西”·浸满味增的蔬菜刚一入口,杏子就不禁发出了一声舒爽的感叹··不过她刚出声就意识到自己的失礼,于是她擦完嘴后掩饰地用袖子遮住了嘴,并懊悔自己得意忘形的举动。
不应该,食物再好吃,杏子你也不该如此失态才对·身为贵女,必须要有贵女的修养才行·可是,还是好想吃啊……·就吃一点,真的只再吃一点。
这次真的是最后一口了·杏子又夹了两口菜,结果越吃越舒畅,还忍不住端起碗来喝了点味增汤··啊,味增汤真是美味极了,不管是直接喝还是蘸着菜,都如此美味。
在美食的控制下,杏子的理智如脱缰的野马般被味增汤带走了,这让她彻底失去了控制··最后,丢掉理智的她干脆自暴自弃地把所有小菜吃了个光,一刻钟后让侍女收拾的只有空空如也的托盘。
“姬君的胃口何时变得这么好了·”收拾托盘的时候,侍女非常疑惑:“姬君平常最多也只能用半碗饭的,难道,这真是味增汤的功劳吗”·她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决定自己下次也试试,能让姬君喜爱的东西,应该会相当好吃才对。
而且她隐约听见国守大人说这是大唐传来的东西,既然是大唐,那么这个叫味增汤的就更值得期待了··出云国守离开便利店后,路鹿才想起既然他来自平安京,那么那里应该会有- yin -阳师吧。
但是轮到请求出云国守的时候,路鹿又想到这种事当事人是不会愿意的··除了小人国的法师,他还真没见过把红石分享给别人的人,所以,出云国守应该也是不愿意的。
另外,出云国守也没说自己的时代有没有鬼,说不定他们那里的- yin -阳师也是骗人的水货而已··路鹿宽慰自己时间还有一年多,还有很多机会邂逅驱鬼人,所以现在不用着急,还是练好魔法为先。
不过,内心到底焦不焦躁,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走了一个平安京国守,快到十点的时候秋彤竟然来了··路鹿知道平时秋彤都七八点钟来,现在都快十点了,这很不正常。
果然,秋彤一看见路鹿就迫不及待地跑过来朝他道:“路鹿,你这里网怎么样,借我用用·”·“无线在后面,墙上有密码·”·“怎么,平时没见你玩手机,今天怎么这么着急”·“哎,你不知道,我刚才遇到了一只刺猬。”
秋彤叹气道··“刺猬”·“对啊,我出去上厕所的时候遇到了一只刺猬,它就在我脚边,我差点一脚踩上它”·“你穿着拖鞋吧,要是不走运,你这一脚就要扎到刺猬毛上了。”
路鹿瞄了眼秋彤的脚,同情地道:“你那里的条件真够恶劣,蛇、刺猬都有,不会还有兔子吧”·“呃……我那里还真有野兔,前两天还遇到两只兔子凑到一起吃草来着。”
秋彤无奈地答道··第三十二章 ·“所以, 你是想来买杀刺猬的东西吗”·“杀刺猬你怎么会这么想,它又不是老鼠。”
秋彤瞪起眼道:“我来是想查查,刺猬都吃什么东西·”·“刺猬吃的东西……”路鹿想了想道:“这个我可以告诉你,刺猬是杂食- xing -动物, 瓜果蔬菜之类的都可以吃,你随便喂点东西给它就可以了。”
“这样啊, 我平时吃什么就给它什么吧, 不过野生刺猬还是吃水果比较好吧·”秋彤低语了几句,又道:“不过你怎么会这样了解小动物啊, 看你的样子,不像是有爱心的人。”
“你是不知道,我还养了只仓鼠, 我对小动物可有爱心了·”·路鹿睁眼说了句瞎话,然后才真情实感地道:“我有个朋友家里养了刺猬, 曾经去他家看过,所以才知道刺猬吃什么。”
“而且最近养刺猬的越来越多了,一只才一百元钱,接触久了就自然知道它吃什么了·”·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说到这儿, 路鹿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沐穆那个被害妄想症怎么那么喜欢养小动物,他就不怕刺猬扎死他吗·不过到底不是他养刺猬, 所以别人爱怎么养怎么养。
至于喜欢帮他接盘的人,他就更欢迎了··“对了,秋彤, 你这么喜欢小动物,你介不介意再养只小仓鼠”·“介意,我讨厌长得像老鼠的啮齿动物,仓鼠也不行。”
秋彤冷酷地朝路鹿叙述自己弄死房子里老鼠的经历,看起来对鼠类深恶痛绝,路鹿只好作罢··得到了想要的消息,秋彤担心刺猬跑了,就跟路鹿打了个招呼,急急忙忙的跑了。
等她回到原地的时候,她发现刺猬竟然不见了·这让她十分失望,她都向路鹿要了削好的半个苹果,刺猬怎么能跑了呢·秋彤不信这个邪,就四处搜索刺猬,她相信这么短的时间,刺猬不会跑多远的。
秋彤左右走了几步,果真在屋子旁边找到了一只小小的刺猬··这只刺猬原本在慢慢移动,一看到手电照过来,立马就一步也不敢动了··它死死的趴在地上,仿若死了一样。
要不是它瑟瑟发抖的刺暴露了它还能动,秋彤还真以为它是被冻僵了··“这个小家伙,是害怕还是被冻得”·秋彤很好奇,就把手电移向了别处。
结果她一挪手电,刺猬就开始蹑手蹑脚地爬,而当她忽地把手电移过来,刺猬就又趴在原地不动,像死狗一般瘫在地上··“喂,要不要这么怕啊,我又不会把你煮了吃。”
秋彤对刺猬的举动很无语,不过她仔细想想就理解了刺猬的行为·在城市里小鸟根本不怕人,而这里鸟儿一见到人类就飞远了,比城市里胆小多了··秋彤知道,山村的人很穷,所以小鸟刺猬都是能吃的美食,只要能吃饱肚子,也不管动物可不可爱。
毕竟连生存都是问题,哪有心情和同情心去可怜别的动物··所以,她这样对刺猬是不是不好入乡随俗,干脆把这只刺猬捉起来炖了,做一锅汤岂不是美滋滋·这种大山深处,别提刺猬了,不管什么东西被吃了都没人管。
秋彤想了想就直摇头,她连杀条鱼都不敢,更何况杀刺猬··而且野生刺猬是保护动物,即使没人管,她也不能违法法律··于是,她小心地接近刺猬,把切成小块的苹果放到它的身边,转身走到了远处。
然后……她躲到了屋子后面,看刺猬到底吃不吃水果··事实证明路鹿说的果然是对的,在她离开几分钟后,刺猬慢吞吞地翻了个身,把苹果块尽数扎到自己的刺上,然后钻进草丛里一溜烟跑了。
“刺猬啊刺猬,也不知道助你被学生逮到填饱肚子,还是跑得快点好了·”秋彤望着它,放弃了想投喂一直刺猬的打算:“唉,祝你长命百岁吧。”
秋彤落寞地回到屋子里,准备以后能帮一点是一点,就算以后学生能逮到刺猬,把它喂得肥肥壮壮的也能让学生吃的更好不是吗·秋彤陷入了纠结的情绪,而在她走后,路鹿那里倒是又来了一个客人。
“糟糕,忘了挂闭店的告示了,希望这个客人能快点走掉·”·10点是路鹿要洗漱睡觉的时间,虽然晚一会儿没关系,但是坚持了那么旧的作息被打破,还是有一点不爽。
但路鹿知道这是自己的过失,所以没有抱怨的情绪,只是提醒自己明天不要忘记了··同时,他也在客人进店后赶紧在门口挂上了暂停营业的告示··“这里是便利店”·“天啊,我竟然穿回来了吗果然是老天眷顾啊”·一个年轻的红袍太监仰头长笑,让路鹿不禁为之侧目。
便利店里进来一个太监,这倒是没什么,本来这家便利店就很奇怪,什么世界的人都能来·不过……穿回来这句话就有点太奇怪了··在信息大爆炸的年代,因为穿越剧的盛行,所以年轻人几乎都知道穿越是什么意思。
而这个太监的话如果是真的,不就说明他是从类似现代的地方穿越到古代的·如果是类似韦小宝那样没净身的假太监还好,如果是真太监,路鹿只能为这位仁兄默哀了。
虽然男人的这二两肉作用不多,但是没有这个果然还是怪怪的··从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穿越到一个没有人权的朝代,而且还要遭受肉刑,从此过上没有熏香就羞耻满满的生活,简直太惨了·比起动辄造反成为皇帝,或者穿成王爷、少爷的穿越者,这个太监不禁没有得到穿越的基本福利,而且直接降临了地狱模式——成为了公公。
那些穿越剧果然是假的·算算概率,古代人里生活安逸的永远是处在封建社会顶尖的少数人,如果穿越,有很大可能穿越成没活到五岁就夭折的孩子,接下来是乞丐、贫农,入不敷出的手工艺者。
只有运气好到逆天,上辈子拯救了世界的人,才能成为皇亲国戚·所以,算起来这个疑似穿越者的太监活的还算好的··看他的料子很好的衣服就知道他至少吃穿不愁,生活层次已经完爆百分之九十的人了。
而且,这穿越者的年龄是不是有点小……·第三十三章 ·大概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而且如果他是真穿越的话……·路鹿看到他兴奋的样子, 都不忍心打击他了。
“那个,你是不是高兴的太早了”·“嗯”红袍太监这才反应过来:“你是谁,还有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字面上的意思,与其问我, 不如你自己冷静下来想想就知道了。”
红袍太监很是诧异,不过他还是依言想了一番··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原来是这样·”他浑身的激动消失了:“如果我从这个门出去, 是回到这个世界, 还是我穿越后的世界”·“这个我不太了解,不过你可以试试。”
太监皱起了眉头,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坚定地朝门口踏去··红袍太监走的时候已经是10点多, 所以他走后路鹿就赶紧洗漱睡觉了··但路鹿没想到,第二天晚上, 他又遇到了这个太监。
“怎么样,你回家了吗”·“没有·”红袍太监深深地叹了口气:“我又回古代了·”·“我叫洪易,老哥,你怎么称呼”·“我是路鹿。”
“冒昧问一下, 你是什么时候穿越的,如果有参照物,说不定能找到你的家人·”·“那就费心了·”洪易问道:“老哥, 现在是几几年”·“2017年。”
“那就是了,我是两年前穿越的·”·洪易回想道:“当时,我因为沉迷网游, 所以被父母送到了王教授的网瘾电疗所·”·“被送进去后,因为我对那些盟友互相举报的行为看不过眼,不肯给王教授下跪,再加上不服从电疗所的命令,就被绑起来一直电,结果有一次承受不住,我被电晕了过去,然后就穿越了。”
“现在过了这么多年,我那个身体不会已经死了吧”·“你在穿越前也叫这个名字吗如果被电死,当时应该有新闻。”
“对,我一直叫这个名字,我穿越的时候是十五岁,如果能找到新闻那再好不过了·”·得到洪易给的信息,路鹿上网用手机搜了一番,结果发现治网瘾只有一个羊教授,根本没有什么王教授。
而且网上对网瘾电疗所的态度确实是十分恶劣,但是电死人的新闻真没有搜到··“你自己看吧,没有关于你的新闻,也没有王教授·”·“你可能不是我们世界的人。”
洪易接过手机,把网页一直往后翻了10页都没有发现王教授的影子,不得不承认这确实不是自己的世界··他记得在他穿越之前,王教授就很有名气,网上铺天盖地的都是他的广告,如果真电死了人,不可能没有一点水花都没有。
“唉,看来我真是回不去了·”·白欢喜一场,洪易觉得十分难受,但是想想回去后他也不知道如何跟父母相处,或许还是维持现状才是最好的结果··他永远也不会忘记,当王教授一次次电他时他心里的感受,当时他想着出去后一定要把王教授捅死,跟父母断绝关系,但是时间过去了这么久,他已经没有感觉了。
当然,如果他现在遇到王教授,他不保证会顺手做出什么事··想当年,他也是一个月入几万的游戏主播,就因为父母看不过眼就把他送去电疗,他实在是伤心透了。
想到这儿,洪易也打消了回去的念头··或许古代的条件比现代艰苦了点,但是他幸运地遇到了一个不错的上司··再说阉已经被阉了,现在穿回去也没什么卵用,不如在古代好好干着,至少周围还有熟悉自己和关心自己的人。
唯一遗憾的是古代没有手机和电脑,他再也摸不了游戏了··等等,他现在在便利店里,虽然世界不同,但他看店主身边,不是也有一部手机吗·有手机,就代表有游戏。
没有网游,哪怕有俄罗斯方块也行啊·于是,他有点小激动地对路鹿道:“老哥,借我手机用用,我可不可以用你的手机下个游戏”·“给你。”
路鹿把手机递过去,同时疑惑地问:“洪易,我不是告诉你名字了吗,为什么还要叫我老哥”·“我穿越前是15岁,现在是年轻的17岁,老哥你一看就是社会人,不叫你老哥叫你什么啊。”
他理直气壮地道··洪易的话让路鹿陷入沉思,他想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以前在公交车上让座还会被叫哥哥,上了大学后那些小孩就只会叫他叔叔。
那时他可不老··一定是那些小孩子只认校服的错··鉴定自己还年轻后,路鹿心满意足地围观洪易玩游戏··洪易告诉他自己是魂穿,而且在古代呆了十年,经历了这么多岁月,他还记得怎么- cao -作手机吗·结果洪易顺利地下载了一个游戏app,更新好了后畅快地玩起游戏来。
路鹿凑近一看,发现洪易玩得贼溜·虽然- cao -作不熟练,可他至少没出低级错误,而且随着他摸手机的时间增长,他的- cao -作也越来越娴熟了··几场过后,他的大乔直接拿了超神和MVP。
看来十年的时光都没有荒废他的游戏天赋,这样的人才不打游戏确实是屈才··从这天以后,洪易就找到了一个打游戏的地方··因为在东厂工作的原因,他来便利的时间很少,一个月顶多能来一两次。
不过他每次来都不干别的,就是单纯打游戏,这沉迷手游的架势让秋彤看到后直感叹幸好自己那边的孩子没有手机,否则沉迷王者荣耀,大好青春就要荒废了··但是凭良心讲,就每月的这一两次,洪易能停留的时间都不多。
顶多一个多小时,他就要离开便利店回到他现在生活的地方··这时间顶多能玩两盘游戏,远远算不上沉迷··而且在玩游戏的时候,他喜欢搬椅子到角落里玩,所以很少有客人能注意到他。
比如今天这个,只是看了他一眼,就移开了目光··那个客人、凯文觉得这只是一个奇怪的东方人,没什么好看的··比起关注为什么会穿越到这个地方,为什么会在这里遇到东方人,他更感兴趣的是能从这里得到什么。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至于为什么,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在他脑海里了··凯文本能的就知道这里是哪儿,所以他觉得,他一直苦苦追寻的东西说不定真的能在这里找到。
他需要的是酒··一种早已在几百年前就失传了的饮料··相传在几百年前,古王国的人们能天天畅饮这种饮料··那时候古王国里遍地都是酒馆。
啤酒、麦酒、葡萄酒都是人们最爱的饮品,就连最贫穷的贫民家里都不会缺少麦酒喝··然而,这些让人遐想的酒也在那个时刻消逝··据史料记载,老国王的儿子因为酗酒坠马身亡,所以悲痛的国王下了禁酒令,大肆销毁王国里的酒馆和酒厂,久而久之,禁酒竟成了众多王国的铁律。
直到最后,人们彻底失去了酿酒的方法,也因为法律不敢探寻酿酒的方式为止··但是今天,这些都已经是过去式了··革命的战士们推翻了罪恶的王国,成立了民主的共和国。
为了解放人们被束缚的思想,战士们推翻了旧王国的法律,而禁酒令这种束缚人- xing -的东西自然也随之废除··于是被人们遗忘了千年的酒,到今天终于可以重见光明。
通过大量的史料,凯文知晓了酒是一种多么美妙的东西·可惜史料里只提到了酒,却没写具体的酿酒方式··因为那些关于酒的记录,早就被痛恨酒的老国王烧掉了。
所以如果想研制出这种饮料,只能从零开始,一点一点的摸索··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这无疑是一个困难的过程··要是没有共和国的悬赏,早就忘掉酒浆味道的人们是不会有闲情研制这种不知道好不好喝的饮料的。
但是对凯文而言,即使没有共和国的悬赏,他都想让酒精重见天日··而现在,他终于有机会了··“店主,你这里有没有一种叫酒的饮料,那种喝了能让人飘飘欲仙,忘掉所有烦恼的饮料”·“酒吗,在那个货架上。”
路鹿回到道··按照店主的指引,凯文走到了盛放酒的货架前··在那个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酒让他目不暇接,不知道先看哪种酒为好··葡萄酒、白酒、啤酒……不管是史料上有的还是没有的酒,他都在货架上找到了。
“是的,就是这些,这就是史料里记载的酒啊”·凯文欣喜若狂地扑倒在这个货架前,贪婪地看着眼前一排排的酒··那些记载中能让人心情愉悦,保持快乐的琼浆就在眼前。
只不过惊叹了片刻,反应过来的他就开始从货架上拿酒··只可惜他手里的位置有限,他只能拿了他最熟悉葡萄酒,啤酒,以及一瓶从没听过的白酒··“店主,就是这些了,我用钱付账可以吗”凯文瓮声瓮气地掏出了他所有的钱拍在桌上,他紧紧地盯着路鹿地眼睛,生怕他不答应。
“可以,这些就行·”·虽然这些钱对路鹿没什么用,但是他点点头,给了一个塑料袋,示意凯文可以拿酒走人了··于是,凯文用塑料袋把酒包住,抱起来就走,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尝尝酒的味道了……·第三十四章 ·在一张黒木桌子上, 逐一摆放了三个透明的玻璃杯。
里面都盛满了不同颜色的液体··有红的、有黄的、还有无色的··显而易见,这就是凯文买到的三瓶酒了··为了鉴别不同酒的味道,凯文把它们分别倒在了三个杯子里,准备好好体验一下, 被古王国人推崇的酒,到底好在什么地方。
在用清水漱过口后, 凯文犹豫了一番, 最终挑选了盛放葡萄酒的杯子··在古籍里,葡萄酒是一种享誉盛名的酒液, 据说这是旧王国贵族最爱喝的饮料之一··虽然凯文对那些腐化堕落的贵族嗤之以鼻,但他不得不承认,在享受这种事上真没人能比过他们。
所以, 他学习古王国贵族品酒的样子,举起酒杯轻抿了一口, 然后忍着喉间的不适,硬是把酸涩的酒浆咽了下去··“不对劲,这酒一点也不好喝”咽下一口酒后,凯文百思不得其解:“如果酒的味道就是这样, 不可能有那么多人为它痴狂”·“店主卖给我的该不会是假酒吧”·怀抱着满满地不信任,凯文放下玻璃杯,又换了其他两种酒喝。
结果白酒辛辣刺鼻, 他一口闷下差点被呛出眼泪;而啤酒苦涩不堪,只有咽到尽头才有一丝回甘,根本就没有那种让人着迷的感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凯文满腹疑虑, 于是他暂且放下酒杯,去翻阅他之前搜集到的资料。
“酒,对于初心者来说很难喝,但是一旦喝惯了,就会觉得和咖啡一样,意外的很好喝·”·“另外,有些人其实并不喜欢酒的味道·但他们追求喝醉了以后飘飘欲仙、忘却烦恼的感觉,所以才喜欢喝酒。”
看完这些,凯文若有所悟··之前他也看过这页资料,但是他对酒抱有美好的幻想,所以就把这份资料忽略了,没想到比起那些吹捧之词,这份资料才是真正客观的。
或许,那些对酒过分的溢美之词都是酒鬼写的吧·凯文再次更正了对酒的认识··那么,他就再尝尝看吧··有了心理准备,再次拿起酒杯的时候凯文已经不指望酒有多好喝了。
这次,他还是先从葡萄酒尝起,一口一口的抿着喝··等一杯落肚后,他终于尝出了葡萄酒的酸、甜、咸、涩··出乎意料,这么多味道混杂在一起也不会让人作呕,而且当喝完很久后,他真的体验到了和初次喝咖啡时一样的感觉。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葡萄酒的味道还算可以嘛·”·此时,凯文开始有些晕乎乎了,他的脸庞也开始泛红·他想,这大概就是醉酒的滋味吧。
因为还有两杯酒没有喝,所以凯文忍住了想要休息的念头,拿起酒杯继续喝··酒鬼们几百年都没能碰到的酒就在他面前,不喝完也太浪费了··于是,他又仔细品完了苦甘的啤酒。
但当喝白酒的时候,他实在忍受不了这股辛辣的味道,就干脆一口饮尽,结果,他刚喝完,一股眩晕就笼罩了他的头脑·于是他踉跄地倒在床上,很快就醉的不省人事了。
一夜无梦··第二天,凯文扶着落枕的脖子从床上爬了起来··由于昨天醉得太厉害,所以他连衣服也没脱,直接就躺在床上睡下了··当然,他也没来得及找枕头,于是脖子也就自然而然地疼了起来。
起床后,凯文没时间惯一个劲抗议的脖子,直接看靠在墙上的钟,钟上显示的是早上五点,他起的意外的早··而且没了昨晚临睡前的头晕难受,却产生了起死回生的错觉。
这种奇妙的感觉让他陶醉,尽管知道喝酒意味着头晕眼花,但为了这种醉醺醺地状态,他愿意再喝一杯··“那些诗人,那些酒鬼关于酒的描写也不全是胡吹嘛。”
凯文嘟囔了一句,就丢下酸痛的脖子不管,一手翻开笔记本,动笔把拿三种酒的味道详细地记录下来··而且,能卖酒的地方,一般也会通晓酿酒的方法。
下次去店里,试着向店主换酒方看吧··便利店·由于赵雪的帮忙,路鹿卖出一些黄金后就不怎么缺钱了··但即使不缺钱,路鹿也会接一些喜欢的商稿,因为他不想未来也用黄金换钱。
对于便利店,路鹿曾认真的考虑过··按大姨给的消息,一年半后这块地段就要正式开始拆迁··而这个便利店的- xing -质很奇怪,他不认为其他的便利店也能有这种莫名其妙的功能。
所以一年半后,就意味着这段奇妙的经历会彻底结束··与其指望着利用便利店一夜暴富,不如踏踏实实地靠自己赚钱··而且便利店拆迁后,没有进货的负担,他自己赚的钱也足够养活自己。
除了刚开便利店那会,路鹿从小到大就没缺过钱,所以对物质没什么欲望·只要每天能画自己想画的画,他就很满足了··所以,这天晚上路鹿日常在等道士,同时在思考白天接的那张商稿。
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要的插画··和往常一样,客户讲明了具体的要求,付了定金后路鹿就该干活了··要是以往,他构思过后就直接动手画了·但是看完客户的原版小说后,他又不想这样轻易动笔了。
他很喜欢书里营造的世界,所以他想创造出更好的作品··而且他也有自己的野心,任何一个艺术工作者都想让自己的作品青史留名··即使路鹿明白每天出产的画千千万万,他能让历史记住的可能- xing -很低,但是人总是要有梦想的,万一实现了呢·因此,路鹿暂时搁笔了一天,并没有急着画雇主的画,而是计算着时间,等待赵雪的到来——·因为雇主的小说,故事背景就是一个残酷的末世世界。
他想取得赵雪的帮助··要想画出打动人心的末世图景,就要见过真正的末世··第三十五章 ·“哟, 晚上好·”赵雪推着一个推车进来道:“路鹿,你这里有没有成箱的肉罐头”·“有,在那边。”
路鹿给赵雪指了一个位置,然后就看见赵雪直接搬了三箱肉罐头到小推车上, 接着用挂钩把箱子捆到了车上··“车上装三箱,手里在拎一个塑料袋就差不多了。”
赵雪在心里估摸道··来了便利店几次后, 赵雪越来越机智·因为她每次都能想到好主意, 带走比上次更多的东西··为了得到最大的利益,她每次搬完东西后还要在这里吃一顿, 争取走的时候不管是肚子还是手都是满的。
赵雪来次不容易,所以在她吃东西的时候路鹿并没有打扰她·直到赵雪把一包饼干吃完,还舔完了酸奶盖, 路鹿才上前与她搭话··“赵姐,能拜托你帮个忙吗”·“说吧, 你想要艺术品还是钻戒”·自从知道艺术品对路鹿有用后,赵雪给的就都是画作和做工精美的钻石了。
虽然比不上晶核和食物,但末世里黄金也能当货币用·所以抱着能节约一点是一点的心态,赵雪在后面的交易里不再给黄金, 而是全面用艺术品和不值钱的钻石代替。
赵雪心里门清,她头几次给的黄金足够路鹿用了··“不是,你最近给的这些东西好多, 我的房间都放不下了·”·听到赵雪还打算给他带艺术品,路鹿赶紧拒绝道:“以后你可以不用带这些,帮我拿几本画册就行, 画册里的画还能多一些。”
“好吧·”赵雪道:“那你这次想让我做什么”·“我要画一张末世的画,所以帮忙拍几张照片和录几段录像吧。”
路鹿想了想道:“最好是不同的地方都能拍几张,这样比较全面·”·“拍照·”赵雪心想:“这活简单,出任务的时候随便拍几张就行。”
虽然路鹿没有明说,但赵雪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路鹿想要的是末世荒芜和挣扎求生的景象,要不然现代建筑他出去遛弯就能见到,还让她拍什么··为了保险起见,基地的照片她也拍几张好了。
不过她帮路鹿干活,有一件事也希望路鹿能够帮忙··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路鹿,你这里的处方药管的严不严”·“处方药…没有处方一般的大药方很难买到,不过小药店用药盒就可以买药。”
“那你能不能帮我搞一批·”·赵雪看路鹿低头沉吟,又补充道:“如果不行,你就帮我买一些给宠物用的药吧,有些给宠物用的药凑合着给人用也行。”
赵雪之所以急着找药,是因为前段时间她有一个队友生病了··末世后看病倒是不贵,他们用半个馒头的代价就找到一个医生看了病,但是真正难倒他们的是医生给出的药方。
末世的药是比食物还贵的东西··而且比起食物,有价无市··比起某些保质期短暂的食物,药品就好保存了,所以一般有药的人都自己屯着,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轻易往外卖。
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市面上的药非常昂贵·就算他们队友需要的这种药非常常见,他们也付出了让人肉痛的代价才得到了药··从这次经历以后,赵雪就真真正正地意识到药品的价值了。
药品这种东西,有病的时候就是救命的神仙,没病的时候屯着也心里不慌··所以她需要大量的药品,足够五个人用好几年的药品··消炎药、解毒药、止血药……·凡是能用到的,她都要收集到。
“赵姐,你说的药我们这里都没有·”路鹿举起手机朝赵雪道:“你看,你们那儿的药在我们这都不叫那个名字·”·赵雪一看搜索页就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可笑的错误,于是她接过手机,找了一些药效相似的药品让路鹿记下,作为代替,让他买这些药。
做完了这些,赵雪就推着小推车离开了··“照片的事情解决,接下来就是等结果了·”·路鹿划着手机,打算尽早把赵雪拜托给他的事完成。
他打开某宝,点开一家官方药店,搜索了赵雪要求的药物,结果出乎他的意料,在网上购买处方药竟然不需要药方··路鹿知道这不对劲,于是他赶紧趁药店没被举报前买了一批药,然后就是等药物运来和赵雪交换。
买完了药物,路鹿暂时没有别的事干,就上app随便找了本小说消磨时间··而他在看小说消遣的时候,李卡拉新更的一章又被读者吐槽了··《古代女的爱情故事》第七十九章,评论区·[朗诵8006:妈呀笑死我了,原来古代人不光股东大会穿汉服,在便利店里买东西也穿。
而且古代人读的竟然是四书五经,写的是毛笔字,作者又把上古和古代搞混了]·[知识就是力量:前面的不知道别乱说,古代也有写毛笔字的人·而且汉服在古代也有人会零零星星的穿。
]·[菠萝蜜:新人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作者什么时候写主角拿垃圾袋上班了她不是一直用LV包吗·一楼:虎摸萌新·二楼:回楼主,作者她改了,开飞车上班那段也改了,现在只有古代人读四书五经这点没改。
三楼:作者看到这个赶紧改吧古代人学的是数理化,考试做的是《三年高考五年模拟》,不是四书五经啊·四楼:作者加油]·从便利店回来后,李卡拉像她原先打算的那样选了一门古代史的课程,从头开始学习起来。
然后,她很快就知道了自己犯的常识错误··比如古代没有飞车,古代人背的包也不是塑料袋,而是各种大牌或者杂牌的包··总之,她之前写的那本书太可笑了。
人最可怕的就是无知··在不了解古代的时候,李卡拉还对自己写的文感觉良好,觉得任何抨击她的人都是黑子··而现在,她自己看自己写的文都会满脸通红。
她恨不得把之前那个自己撕了,实在是太丢人了·于是,她连夜改完了文,把女主提着塑料袋上班的羞耻段落全都删掉了·然而,当改到汉服这个部分的时候,她迟疑了。
网课上的教授说古代人在正式场合都穿西服,或者是其它正式的服装,汉服只有少数爱好者才会在平日生活穿··但是,她明明看到便利店里有个少年穿着汉服学习啊。
按照教授说的话,古华人的高中生活都很苦逼,不可能穿汉服这样的‘奇装异服’··到底是教授错了,还是她看到的错了·第三十六章 ·李卡拉十分疑惑。
因为之前被疯狂打脸, 所以现在有不懂的,她也不敢随便乱写了··于是她决定回便利店一趟,让店主回答她的问题··你们这些古人,到底穿不穿汉服呢·李卡拉摸摸发烫石头, 闭眼来到了便利店。
·一睁眼,那天看到的汉服小哥还在便利店里学习·于是她犹豫了一番, 还是走到了宋程的跟前, 轻声问道:“请问,你是高中的学生吗”·“高钟高钟是什么钟”·冷不丁地被一个漂亮女子接近, 宋程的脸腾地红了。
虽然知道有些世界男女大防没那么严,但是自从他懂事后,他就没再和女生这么亲近过了·李卡拉凑得很近, 他都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气,也不知道她衣服上染了什么熏香……·真是关关雎鸠, 在河之洲……·不行不能再想了·宋程使劲甩了甩头,他告诫自己这个娘子举止豪放,但他可不能有什么非分之想。
可是这个小娘子缠得紧,喋喋不休地问他听不懂的问题, 还往他跟前凑,再这样下去他的心境就不稳了,他还是说点什么打发她走好了··打定了注意, 宋程就强作镇定道:“这位娘子,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听不懂这怎么可能·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像你这么大,在这个时代不是正好在读高中吗·李卡拉看桌上的一堆书, 觉得宋程是正在备考的考生没错,但是宋程坚持自己并不知道什么是高中,她只能无奈地离开。
或许,店主应该知道高中是什么吧·于是,李卡拉又小跑到收银台前,向路鹿问道:“店主,请问你上过高中吗高中生是不是都要穿校服还有汉服不是古代人穿的吗,那么为什么那边那个人也穿这种衣服”·李卡拉一股脑把想问的问题都抛了出来,然后充满希冀地盯着路鹿。
“等一下,你刚才问了什么”路鹿困惑地道:“你说的太快了,我没听清·”·“咳,我想问的是,你们这儿的高中生,平时都穿汉服吗”李卡拉指向宋程的方向,脸上充满了求知欲。
“不,我们这儿的高中生一般都穿校服,只有国学班的学生才会穿这样复古的衣服·”·路鹿看到宋程,就知道李卡拉误会了:“宋程他不是高中生,确切地说,他其实是古代人。”
“古代人”·李卡拉被路鹿弄迷糊了,古代人,店主自己不就是古代人吗·等等,古代人不会说自己是古人的,那么店主说的古代,其实就是上古。
那么那个叫宋程的少年,他的真实身份是上古人·这怎么可能·李卡拉头晕目眩··连她所在的未来时空都没有发明出时间机器,这个落后年代的人,怎么能做到未来都做不到的事·她可不置信地问出了口,然后就看见店主淡定地道:“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这个店好像可以把万千世界的人都传送到这儿。”
“再说,你没想过你是怎么来这里的吗”·李卡拉被问的目瞪口呆··对啊,她都能穿过来,为什么上古人就不行·李卡拉想了一会儿,发现这事想不出结果,干脆置之不理,向路鹿追问起古代的细节来。
“店主,店主,你们这里的人一日三餐都吃什么”·“你们真的每天都吃面包和牛奶吗”·“你们这儿的植物是不是很便宜,普通人用每个月工资的百分之一就能买一株”·李卡拉问的都是常识- xing -问题,但路鹿理解她激动的心情。
如果他们能穿越到三皇五帝的时期,估计也和她的反应差不多了··抱着宽容的心态,路鹿耐心地解答李卡拉问出的问题,尽量满足她对‘古代人’的好奇心。
缠了路鹿半个小时,李卡拉终于把想问的东西都问了个遍··和路鹿的谈话让她知道,她对古代的了解还是太少·不过有了今天的经验,她相信自己的下本小说一定能写的更好,力图写出古代的原汁原味。
想到这里,她已经迫不及待想写完现在的这本书,好赶紧开下一本··但是现在离睡觉还有一点时间,她还是先在便利店呆一会,一会再回去··多观察古代的一草一木,对她研究古代也很有好处。
向路鹿付了两瓶营养液的代价后,李卡拉走到货架上,拿了一袋切片面包和一盒黄油,然后她找了一张椅子坐下,陶醉地摸着盛放商品的小木桌··这就是古代的、用木头做的桌子,能坐在这样的古董上吃东西,她这辈子值了·此时,李卡拉的心情不亚于坐在紫檀木桌上吃满汉全席,吃的用的都是古董,她的心情可想而知。
尽管高兴的不能自已,但东西拆封了就要吃··能用两顿营养液的价格换一餐天然食品,怎么说她也稳赚不赔··学着从电影里看到的样子,李卡拉拿出两片面包,然后用小刀把黄油抹到了其中一片面包上。
当她把黄油涂抹均匀后,她就拿起另一片面包扣上,接着拿起涂满了黄油的面包塞到嘴里,大口嚼了起来··“好吃”·面包一入口,李卡拉就清楚那些富豪为什么有方便的营养液不喝,却非要吃天然食物了。
原来,食物的作用不仅仅是填饱肚子而已··那些人之所以爱吃东西,是为了饱腹以外的功能——食物本身的美味··一个简单的黄油面包就如此美味,更何况那些做工复杂,用料也更讲究的食物呢。
李卡拉彻底了解了他们追求的是什么··因为从没吃过天然食物,所以李卡拉吃了四片面包就饱了··看着剩下的一大袋面包,她袋口系好,然后向路鹿讨了一个塑料袋,把它们都装进了袋子里,准备带回去以后吃。
然后,她估摸自己胃里还有点容量,就又拿了一包牛奶喝··但是,这个牛奶该怎么喝呢·李卡拉以前没碰过这样的饮品,所以停顿了一瞬。
不过未来也有类似的东西,所以她在包装上找到吸管,顺着一个与众不同的孔洞戳了进去,顺利喝到了牛奶··“牛奶也是受古代人欢迎的饮品,下次用它配面包吃,味道应该会更好吧。”
她牛奶配面包,也是古代人钟爱的早餐搭配··用最后的胃容量,李卡拉吸完了这包牛奶·此时她觉得自己的胃涨得要死,肚子也撑得滚圆··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圆滚滚的像古代人十月怀胎的形容,虽然她涨得想吐,但是第一次体验到‘撑’的感觉,她并不讨厌这种难受。
·不是人人都能有吃饭撑着的机会的··吃饱喝足,又有东西带,李卡拉觉得她该回去了··用最后的时间恋恋不舍地摸了摸木桌,她拎起塑料袋踏向了店门口。
等一阵眩晕过后,她已经回到她来时的地方了··回到家里,李卡拉找了个抽屉把面包和黄油丢了进去,反正她自己一个人住,也没有朋友会到她家里来,东西扔到哪里都无所谓。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然后,她从另一个锁好的抽屉里拿出笔记本和钢笔,在桌子上摊开,一笔一划的在上面写起今天的日记来··经过一段时间的钢笔字训练,她现在的字也勉强能看。
虽然没有那些书法家写的好看,甚至说的上拙劣·但她现在写的字横是横竖是竖,一笔一划都非常清楚,也不算糟蹋这本本子了··所以,她从能写清楚字开始,就在本子上记东西。
记录每天的日记··[星历5622年10月]·[今天白天上了一节网课,听司马教授讲的古代历史,他讲的真好听·中午喝了一瓶营养液,发了一章新小说在网上,结果又被骂了,不开心。
晚上去了便利店,吃到了黄油面包和牛奶,它们都非常好吃,我以后还想吃·]·写到这里,李卡拉的手有些酸了··她平时都在星网上炼字,虚拟的手自然不会累。
但是一在现实中书写,她的手一小会儿就会酸的不行,而且写的也没有在星网上写的好看··“这样不行,每次写的正开心的时候手就没劲,这样思路就全断了。”
想了半天,李卡拉觉得她以后还是买仿生纸在现实中练习好了,这样她的手会渐渐习惯写字的负担,她每次写日记的时候就能多写几个字了··休息了一会,李卡拉觉得手恢复的差不多了,就坚持把日记写完,然后才把本子珍重地锁到抽屉里存放。
写完日记后,李卡拉简单的洗漱过后就上床睡觉了·一想到明天早上可以不用喝单调的营养液,而是可以吃美味的黄油面包,她就有点兴奋··好在营养仓有帮助睡眠的作用,所以不管她再怎么兴奋,躺了五分钟过后她就沉入了深度睡眠。
便利店··李卡拉离开后,路鹿的耳根清净了许多··虽然这个妹子长得很可爱(因为基因改良,未来人尽是俊男美女),但是有一只小麻雀不停的在你耳边问东问西,还是有点烦的。
所以在她走了之后,路鹿觉得世界一下子就清净了,但是听惯了李卡拉悦耳的声音,一旦没有了又挺不习惯的……·第三十七章 ·有些人的声线很神奇, 虽然乍一听也就那个样,但是一旦停下了就会觉得非常不舒服。
和钉宫理惠的声音一样,听多了真的有毒··幸好李卡拉是个不骂人的萌妹子,要是她也有傲娇病, 恐怕在钉宫病毒之后又要多一个卡拉病毒了··李卡拉的声音让路鹿想起了钉宫,于是他就找出《灼眼的夏娜》复习。
刚巧, 在他看完一集夏娜后, 门口的门铃响了起来··“你好,欢迎光临”·路鹿看向门口, 一个面色愁苦的老农背着一个包裹走进店。
看到路鹿投向他的目光,他讨好地笑了笑,同时不自觉紧了紧包裹··这个包裹里装的是治好他妻子的希望··一旬前, 他的老婆子受了凉,所以一直咳嗽不停。
他当时就想让老婆子去看看大夫, 结果她嫌看病贵,认为小感冒挨挨就能过了,他也就随她了,没有继续坚持··结果从昨天开始, 老婆子就全身开始发热,而且咳嗽的症状也变严重了。
从早到晚,这咳嗽就没停过, 而且每次咳嗽会带出一大口痰来,根本停不住··被这咳嗽闹的,两个人两晚上都睡不好, 到今天老婆子终于挨不住了,在他的坚持下,总算肯看大夫了。
“但是,咱家哪里有钱看病啊”·老农道:“咋没钱,现在开春了,厚棉袄没用了,我把我的棉袄当出去,再卖了家里那只老母鸡,不就有钱了”·老婆子一听就急了:“这怎么成,咋能卖棉袄呢你冬天怎么办”·“等冬天再赎回来”老农坚定地道:“这事你别管了,我能对付过去,冬天我不会冻着的”·给老婆子灌了半碗热汤,老农让老婆子好好躺着别动,而他自己则收拾起冬,天衣服来,把这些衣服捆了一捆塞到一个包裹里。
打好包裹后,他估摸着这些看病不够,就又收拾起那只母鸡,打算把它卖个好价钱··趁着天色还早,老农带着这些东西上了路··老婆子这两天咳嗽的厉害,这病耽误不起。
想到这儿,他默默加快了脚步,却没想到脚踩上了一颗石头,一转眼就到了一家奇怪的店里··这家店装饰的很奇怪,而且头顶上还有发亮的光团··老农觉得这不像蜡烛,倒有点像月亮,心里就更悚然了。
他不会是碰到鬼神了吧·在乡下,农闲的时候几帮闲汉也会东拉西扯些志怪传说,而有钱的里正家也会请个说书先生给大家解闷··这一来二去,这世界的怪事老农听了不少,也不知道这遭遇到的究竟是鬼还是神。
站在便利店门口,老农心里有些忐忑,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该他的就是该他的,如果他真要身遭厄运,站在原地也不会有好下场,于是他坦然了,直接背起行李就往前走。
家里的老婆子还等着他呢··走到柜台跟前来,老农讷讷地开口道:“店家,你这里收旧衣服吗我想当了这些棉袄,换些银钱·”·一听这口风,路鹿心里就有底了,这位老人说银钱,那么他们用的就应该是银子了。
便利店开了也有一季,路鹿还是第一次见到当东西的··但看到老人面色焦急,许是有急着用钱的地方,他就不在意这些,任由老农说下去··“对了,还有这只鸡,活鸡,店家你收吗”·老农用布满皱纹的手举起那只鸡,路鹿一看就嘴角抽搐,他店里已经有一只仓鼠和仙人掌了,绝对不想再多一只鸡了·于是,他赶紧拒绝道:“我这里不收鸡,你收起来吧。
你就讲讲那个棉袄,你想当多少钱”·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自己说想要的价钱·老农诧异了··因为家里经常回急着要钱,所以他没少去过当铺,可以说对当铺那一套心黑手辣的流程都相当熟悉了。
·但是去了那么多次,他还是头一次看见让当主自己要价的··这个店家真是个外行··也不怕当主漫天要价··“你看,一千七百个大钱成吗”·看到店家面善,他就试探- xing -地说了个价钱,不过他没指望这能成功。
他知道自己这包衣服的价·他买来用了两千两百个大钱,这要死当出去,怎么说也要削到一千来个大钱,可是,他却没想到店家想也不想就答应了··“一千七百个大钱行吧。”
“你等我一下·”·然后,店家竟然转身回去拿钱了·老农被这利落的举动惊住了··他本是想碰碰运气,如果这店家是个生手,就能多赚两个钱花,但他真的没想坑这么多啊·这样的二手货,卖出去都卖不了这样的价·头一次的,老农为自己的‘精明’愧疚起来,但是他真的需要用钱,是说不出拒绝的话来的。
老婆子的病还不知道要多少钱才能治好,但是他知道多弄点钱肯定没错·不说别的,大病一场不吃点好的回不过元气来··而且家里的母鸡也老了,隔三差五才能生一个蛋来。
如果光指望鸡屁股里出来的鸡蛋,还不知道要等到那个年月去·趁店家去拿钱的空当,老农瞅瞅手中的母鸡,思忖着是不是该把这只鸡卖了,再换几只好鸡崽儿回来。
这老母鸡老的下不出蛋,也没甚大用·不如趁早换小鸡崽儿,他们一家子的针线钱就等着从母鸡屁股里抠出来呢··在老农思忖的时候,路鹿就转回来了,于是老农眼巴巴地瞅着路鹿拿出来的箱子,想看看里面装的大钱。
结果,他看到了一只非常袖珍的箱子,箱子的外表十分华丽,但是这个箱子也太小了·小到根本不像是能盛一千大钱的样子··瞅着那个箱子,老农心里纳罕,这样的箱子显然是盛不了那么多铜钱的。
莫非,这店家反悔了·老农心忖自己刚才要价太黑,这店家反悔也是正常··但是这箱子连保底的一千大钱都盛不了,反而是这店家太心黑了吧·莫非,这个箱子里盛得是银子·老农越想越觉得有可能,这种精致的店为了方便,交易都用银子也是有的。
于是他又淡定下来,看店家到底准备给他多少钱··“唉,我也不知道你们那儿一个银条能换多少铜钱,你自己看着拿吧·”·老农震惊地看着眼前的青年这样说。
自己看着拿,这是在考验他的诚实吗·老农听书的时候没少听过老天爷考验苦命人的故事,所以一遇到这种离奇的事,他就忍不住往自己听过的故事靠。
难道那些说书先生嘴里的东西还能是真的·老农以往一直把这些当成骗小孩儿的玩意,村子里也确实只有未经世事的年轻人才会信,但是,如今这种离奇的事却发生在他身上,他真的能信吗·老农觉得这种事很玄乎,所以虽然将信将疑,但仍抱着谨慎地态度拿了一根银条,就赶忙挥手作罢。
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银条虽小,但少说也能换两千个大钱,不管怎么说,这比卖别的当铺赚多了··而且这银条上还纹了漂亮的细纹,他没仔细看就觉得不俗,光这做工都能再换一两百个大钱。
老农拿着银条就寻摸着要走了,老婆子的病可等不得,他还要赶着去给她找大夫··只是,他看到店家沉吟片刻,竟然把整个箱子往他面前推了推,道:“这箱银条你拿走吧,十二生肖缺了一个看着难受。”
什么十二生肖·老农这次仔细看了看手中的银条,上面果然雕着一个活灵活现的老鼠,看起来调皮可爱··但是,让他全拿去是什么意思·就因为十二生肖少了一个看着难受,就把一箱银条给他,怎么看这都像话本子里的故事。
老农不可置信地问了两遍,直到店家都回答给他,他才小心地把箱子塞到包裹里··不过有了银子,他的那包衣服和母鸡自然不好再拿走了··“店家,这个鸡,和这包衣服给你。
老头子没用,也只能给这些了·”·虽然店家是看着少了的十二生肖心烦,但老农还是感激店家能把银子给他··或许对于这些贵人们来说,一箱银子微不足道,但是对他们这些贫寒人家,一箱银子就能让他们过的舒坦很多了。
尤其是在老婆子不知得了什么病的空当,这箱银子很有可能就是他们的救命钱··因为路鹿没推拒,所以老农留下那包衣服和老母鸡,抱着装箱子的包裹赶紧离开了。
等回到那片小路后,老农瞅着左右没人,这才又紧了紧包裹,赶快去城里的店把银条兑了银子,又匆匆赶到医馆,请了位坐诊的大夫到他家里给老婆子看病··“不是什么大病。
给你开个药方,让她吃上几副,然后再休息一段时间就无大碍了·”·知道老婆子没生大病,老农朝大夫连声道谢,直到把大夫送到马车里才停下了声··回到房子里后,老农把今天的遭遇和老婆子一讲,再把箱子里的银条给她一摊,老婆子就不再忧心忡忡了。
虽然请大夫看病花了不少钱,但剩下的银条也能换很多东西··老婆子的病不严重,吃的药也不费多少钱,那么省下的银子就要好好打算一番了··老农在炕上和老婆子合计,这房子可以趁空修一修,这样今天冬天会好过些。
而剩下的银子加上那镶了宝石的箱子可以买十几亩肥田,等他两人老的走不动了可以雇人耕种··到时候加上他们本来就有的几亩地也足够他俩嚼用了··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第三十八章 ·老农两口子喜滋滋地在家盘算修房子、买地的事宜, 而在便利店,路鹿正对着衣服和活鸡发呆。
老农进店的时候就带了一个大包,打开后里面尽是些厚衣服··路鹿知道在古代这很顶用,但是在现代, 一般人真不会缺件衣服穿··如果说这些棉衣棉裤还好处理的话,那么老农带来的另一个东西就比较麻烦了。
一只活鸡··就算路鹿脑子进水了也不会在便利店养一只鸡··他倒是想把这只鸡煮了··只可惜店里并没有烹饪用具··看到放在笼子里的鸡, 路鹿有些发愁。
正好看到宋程被鸡叫声吸引过来, 他眼前一亮,就有了一个主意··“宋程, 我送你只鸡怎么样”路鹿道:“你最近不是要考秀才了吗正好补补。”
·“鸡·”宋程一看就知道是指店里的这只活鸡··但是,他又没有给店主东西·平时每天在这里蹭光和蹭桌子已经够不好意思了,怎么能白拿人家的东西呢·在刚才, 他是看到店主给一位老农一箱银子,这让他有些羡慕。
但那是店主好心, 他作为一个读书人,自然不能腆着脸占这种便宜··于是,宋程拒绝道:“不了,无功不受禄, 这鸡你自己留着吃吧·”·“我这里没厨具,我也不会杀鸡,你拿去吧。”
“真不要·”·看到宋程意志坚决, 路鹿想了想道:“要不然你给我写一幅字吧·因为我们这里惯用钢笔,所以能写毛笔字写得好的人很少,你的书法在我们这儿很不错了。”
这话怎么这么似曾相识呢·你确定你没用忽悠老农的方法忽悠他·左右观察了一番, 确定路鹿不是在诳他,宋程才点了点头,用自己最好的字在路鹿拿出的纸上提了一幅字。
写完后,他才把鸡笼提到桌子旁边,继续背起书来··送走了鸡,接下来要处理的就是棉衣棉裤··不像占地面积不大的银条,自从赵雪给他后,他就塞到了床底下了事。
像棉衣这种东西,塞床底下怎么看都觉得怪怪的··想了半天,路鹿觉得还是把它们送到衣物捐赠出好了·不过在捐赠之前,要花一些力气把衣服洗净折好。
拿定了主意,路鹿不再烦恼,拿起手机来继续看《灼眼的夏娜》··在老农走了以后,接下来的时间里便利店都没有再来客人··但因为看番的原因,所以路鹿一直熬到11点半,才在门口挂上了暂停歇业的牌子。
而宋程,又读了一会儿书后也收拾东西回家了··临走前,他也没忘了照店主教的方法关上了灯,这才离开··读了一整晚书,宋程浑身都累得不行,尤其是用脑过度,精神更是困乏。
回到家后,他又听到了熟悉地鼾声··因为不光是他,他的父母在田间劳作了一天,也非常辛苦··虽然朝廷一直说士农工商,农民是第二等人·可是事实上,绝大多数农民都在温饱线上挣扎,一个赛一个的苦。
尤其是宋程家,比起其他人来更是苦了几分··要出人头地,要读书,这都要拿钱砸··等到他要进城考试的时候,更要花大把钱·所以他家里拼了命的攒钱,就是为了让宋程有钱去读书考试。
其实在一开始,宋程还一边干农活一边读书,但是没多久就被他爹赶回了家··他爹认为一心两用读不好书,这样分神考不上也是白搭··于是他咬紧了牙,死也要让宋程专心用功,而且从此以后半件农事都不让宋程插手,一插手就往死里打。
在这样浓厚的期待下,宋程更是拼了命的读书··以他家的条件,如果这次考不上,下次他们家就更要勒着肚皮过了··而宋程不忍心让爹娘再受几年苦。
他已经做好了打算,如果这次不成,以后就老老实实务农,要不就经商,总之不能再让爹妈继续遭罪··家里没有灯,怕使坏眼睛,宋程就没有再读书,而是直接脱掉外衣歇息,打算养精蓄锐,养足了精神第二天接着读书。
一觉睡到大清早··等宋程从床上蹦起来的时候,才发现他昨晚忘了什么··他把那只鸡落屋子里了··他们这样的农家,鸡落屋子里不是什么大事,能打扫干净就行。
但是,宋程在意的是他爹娘的反应··虽然之前他也带了些面包和八宝粥给他们喝,但是那些到底是死物,所以他爹娘惊异了一番就接受了,毫无困难的把它们吃到了肚子里。
到了鸡……他们能接受狐大仙看他学习努力,又送了他只鸡吗·宋程忐忑不安地把鸡笼提到主屋,给爹娘讲了狐大仙送鸡的事,结果他爹也没多问,在确定了这鸡不是他偷的后,就很干脆地让娘把鸡处理了,中午给他加餐。
这让宋程松了口气的同时,心里也微微期待起来··中午可是有鸡吃啊·尽管店主平时常有接济,那些食物也很好吃,就跟细粮似得,跟本不用费力嚼。
但细粮总归不是肉,所以吃起来总是觉得淡了点,肚子里没有油花就容易觉得饿··所以,这只鸡还是他过年以后第一次沾到油腥··心中惦念着吃鸡,宋程在读书的时候就不免走神。
为了不辜负爹娘的期望,他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摒弃了多余的杂念,用功地读了一上午书,挨到了中午到来··“娃儿,吃鸡,多吃一点,有了力气才能读好书唷”·鸡汤摆上桌,宋程的娘就加了一大块鸡肉到他碗里,还不住地劝他喝汤,好好的补补身体。
“爹,娘,你们也吃·”··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宋程拿起筷子,刚想把鸡夹到嘴里,就发现爹娘在闷头扒饭,抬眼也不看鸡,甚至连鸡油都不往自己碗里倒。
“爹,娘你们怎么都不吃呢”·看到爹娘的反应,宋程急了,他拿起筷子就往他们俩人的碗里夹鸡肉,结果爹娘这时候终于有反应了。
“娃儿,我和你娘不吃·我们不馋肉,你读书累,多吃点好的补补紧,只要考出个好成绩,才是报答我们嘞”·爹的话让宋程哑口无言,他明白父母疼爱他的心意,也知道他们其实不是不想吃鸡,而是嫌鸡肉太少,怕他们自己吃了鸡肉就不够他吃的了。
但是,看爹娘一个劲扒糙饭,他一个人大啖鸡肉,这种事他怎么做的出来·于是,宋程坚决地道:“爹,这可是一整只鸡呢,我一个人也吃不完,多的也浪费了,你们快跟我一起吃吧。”
“吃不完可以放着,多吃几顿,这你就别管了,快吃吧·”宋程的爹毫不在意地把他的话压了回去··“娘,你们这样我怎么吃的下去啊”·宋程自然做不出摔筷子的事,只是坚持爹娘不动筷,他就坚决不吃鸡。
在他的坚持下,爹娘拗不过他,只好夹起筷子意思意思吃了一口··但看到宋程也只吃一口,他们没法,只能动筷吃喝起来··见到这样,宋程也才开始吃起鸡肉来。
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所以这顿鸡肉只加了盐,没有加其他大料··但就是这样简陋的鸡汤,宋程也吃的十分香甜,仿佛这加盐鸡汤是世界上最棒的美味··一只鸡一个人吃还成,三个人吃就显得不够。
尤其是宋程一家不是卖力气的农民,就是费脑力的读书人,一只母鸡更是不够吃·只消一顿饭的功夫,就被几人吃的汤也不剩了··在吃鸡的途中,爹娘被逼无奈,非得和儿子‘抢’鸡肉吃。
于是他们就特意把筷子夹到肉少、不好吃的鸡头、鸡屁股,好把好吃的全留给儿子··一顿饭后,鸡肉虽好吃,宋程却越吃心里越酸··他现在一门心思只想考秀才,因为成了秀才他才能免家里的地税。
而且听说考到秀才后会有很多人送礼钱,那样他们家就能买几亩地,生活也会更宽裕,爹娘就不用在种地之余还要跟人打短工了··想到这儿,宋程发了狠誓,非要出人头地不成。
而他出人头地的第一步,就是要更加发奋读书,直到考上功名为止··时间过得很快,宋程还有半个月就要科考,而赵雪也从末世位面回来,给路鹿带回了他想要的东西。
“喏,你要的给你带来了,打开看看吧·”赵雪道··“不用了,我回去再看·”路鹿搬出一个箱子道:“你要的药都在里面了,自己对对单子,看看全不全。”
“路鹿,没看出来,你还挺厉害的·那么多处方药,你都是从哪里搞来的”赵雪赞叹了一声,同时对路鹿找药的方法很好奇。
“某宝,你知道的,一个网购软件买的·买了这么多还包邮,比实体店里的便宜多了·”·“你没处方怎么买的”赵雪怀疑道:“你不会买了假药吧”·“网站上显示是正规药店,只不过我们这儿暂时没监管这块,所以能买到药。”
路鹿道:“你要让我帮忙买药就快点吧,这渠道迟早要封·”·路鹿这么一说,赵雪也有了紧迫感··于是她连忙让路鹿再多买几批药,能买多少就买多少。
第三十九章 ·把答应好的照片和视频留下后, 赵雪又去货架边搬了几箱食品,然后才从便利店离开··从赵雪今天没在便利店里吃东西来看,路鹿猜测她可能有急事。
不过他没有过多关注这个问题,因为他的全部心神都留在赵雪留给他的东西上了··他把备用手机放回了房间, 然后把手机里的照片和视频全导在笔记本上,专注地看起了视频。
视频里全是最真实的末日图景··也不知道赵雪是随意拍摄, 还是刻意挑选了场景, 反正每一段视频路鹿都看的很有感触·在观看的过程中,也有无数灵感的火花从他的头脑中迸发出来。
闭目回想了客户给出的要求, 路鹿心里有了主意,不过要画出那个场景,还需要更多的资料才行··于是他关掉了视频, 又打开照片的部分看··结果,第一张照片就震住了他。
赵雪真的用心照他的要求做了··无论是基地的远景, 还是近距离的生活照,照片几乎涵盖了方方面面··尤其是一些末世人挣扎求生的场景,赵雪拍得最为生动。
生动到路鹿都怀疑她末世前绝对是干记者的,否则抓拍的不会如此快、准、狠··在众多的照片中, 最打动路鹿的是这一张——·在简陋肮脏的帐篷区中,一个母亲抱着婴儿,衣衫褴褛地坐在帐篷前, 袒露了半个胸脯,看样子是在喂奶。
帐篷区的环境到底有多肮脏不必多说,就是这位母亲蓬头垢面, 好似几个月没洗澡,路鹿也没在意··因为她悲哀的神情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被母亲抱着的婴儿瘦巴巴的,看起来营养不良,脑袋特别大,身体却瘦小的不行,就连吃到了珍贵的母乳,他也有些奄奄一息地样子,看起来是不行了。
而母亲也脸色蜡黄,有种行将就木的陈暮感··但这个女人才三十岁左右,远远不到该入土的年纪··路鹿知道,是生活和饥饿摧垮了她,或者,进一步摧残她的还有她怀抱里的婴儿。
在末世里母亲都吃不饱,很难有奶水·在这样的条件下,她怀中的婴儿是很难养活的··母亲本人都活的艰难,自然保障不了一个婴儿的生活·大概母亲本人也知道这个事实,才如此绝望吧。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看完了所有的照片,路鹿终于做出了决定··那篇末世废土文的作者一共给了他4个场景,但如今看来,最合适的还是那个··在小说中,他专门花了一章笔墨描写的一家三口。
在那短短的一章里,主角通过一个路人的口得知了一个残酷的故事··在末世开始有一段时间后,有一伙凶徒遇到了同样逃难的一家人——爸爸,妈妈,和女儿。
因为水源污染的原因,女儿喝了不干净的水,半张脸腐烂的不成样子··而爸爸妈妈却因为抵抗力的原因暂时没有女儿这么严重,但身体也已经开始有溃烂的迹象。
这一家三口的遭遇很惨,任何一个看到他们的人都能感受到他们的艰辛,但这却得不到凶徒的同情··他们贪婪地看着车上的物资,以及垂涎车上的小女孩儿··于是他们杀了小女孩的父母,把车上的物资一干二净,就嚣张地扬长而去。
在故事里凶徒们担心被女孩儿传染,所以最后就没碰她··但在失去了父母的庇护后,一个半身腐烂的小女孩会怎样,之后的结局可想而知··在故事的最后,小女孩坐在父母的尸体中间,呆呆地看着他们。
然而无论她怎样摸父母的脸,他们也不会再活过来,跟小女孩说一句话了··这个在书中真实的故事给了主角深深地感触,让主角对末世有了深刻的认识,可谓是小说中重要的转折点。
但是路鹿却不是看在它转折点的作用,而是这个画面十分形象··联想到他刚才看到的那些照片,他脑海中已经有这幅画面的构图了··沉思了一个晚上,到了第二天清晨,路鹿就开始动手画图。
在画图期间他反复修改小女孩的眼神,可惜总是不满意··好在费了三天功夫,他终于画出了自己想要的效果·把成图发给客户后,对方表示很满意,这才结束了这个单子。
收到尾款后,路鹿的心情格外美妙,这在他晚上开店的时候明显地表现了出来··因为就连醉醺醺的酒鬼在他的店里瞎闹,他都没有垮下脸··这个瞎闹的酒鬼也是今晚的客人之一。
·不过他的满身酒气,以及一个踉跄,就醉倒在门口的行为实在让人喜欢不起来··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个酒鬼没有呕吐··否则清扫呕吐物的活就该路鹿头疼一晚上了。
酒鬼先生不知道是哪里的人,不过穿着欧式风格的衣服,嘴上的胡须也剃得很干净··如果不看他烂醉如泥的样子,勉强可以看做是一个体面的人··但如今,这位体面的先生醉倒在墙角,浑身散发着难闻的酒气,任何洁身自好的人都不会在这时接近这位先生。
“酒,再来一杯酒”·这个酒鬼就连醉倒了还不忘要酒,他的左手拎着一瓶喝了一半的劣质葡萄酒·就在他瘫倒在地上的当下,他都不忘举起瓶子往嘴里灌酒。
因为喝醉的原因,酒鬼不能准确的把酒倒入口中··因此,不断有鲜红的酒液从他的嘴角流出,不断滴在他雪白的衬衫上,很快就把洁净的衬衫沾染的一片狼藉··“这就是酒啊。”
酒鬼之前闹得动静太大,所以连宋程都忍不住围观··他的家境不允许他喝酒··他的父亲倒是在以前酷爱喝酒,每次上工完了就去酒店要一杯‘芋头烧’,然后带着从家里带的小菜慢慢地吃。
在儿时,宋程曾数次见过父亲饮酒··那时候父亲喝的尽兴,经常会用筷子点一点酒让他尝尝味道·但是筷子上的酒只有一点,所以每次宋程意犹未尽,父亲就不让他喝了。
不过下酒菜每次父亲都会分出来一些给他吃,只可惜看着父亲就着酒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他总是很羡慕··他觉得小菜的味道也就那样,但是有了酒,味道就会变得不同。
要不然为什么父亲会露出那种陶醉的表情呢·所以每次看父亲喝酒的样子,他都会希望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能和大人一样喝酒··只可惜等他读书后,父亲为了供他上学,就直接戒了酒。
而他要读书,自然就更喝不到芋头烧··如今,看到酒鬼狼狈的样子,宋程头一次不羡慕酒了··小时候他也看过那些沉迷饮酒的闲汉,他们喝醉了后红彤彤的脸膛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然而那时候他只知道羡慕,所以并不觉得难看,而现在他看到这个醉酒的男人,他的心里只剩下厌恶了··他想起前几天村里看见的闲汉打老婆··酒精消磨了闲汉的志气,让他每天在酒里荒废时光。
这个闲汉不管孩子,也不顾家,一有钱就摸去找酒喝,一来二去还渐渐地染上了赌博的毛病··到最后,连他亲娘都管不了他,只能放任自流·而他家里也每况愈下,越过越艰难了。
这都是酒的罪过··酒是一把双刃剑,或许以后他为了应酬会喝酒·但是他一定要懂得节制,不能像闲汉,和眼前这个酒鬼一样··宋程默默地下了决定,接着转过头去读书。
而这个醉汉喝完了剩下的半瓶酒后一动不动,直到快十点的时候才有了动静··“艾丽…我们来、跳舞……”·酒鬼含糊不清地说了句醉话,除了他自己以外谁都没有听清。
在这期间秋彤曾经来过·酒鬼先生倚着大门口,正好挡了她的道·于是她使出吃奶的力气把他拖到一边,让他安稳地靠在墙上··“路鹿,那个人是谁呀”她悄声问道。
“不知道,一个奇怪的客人,不用管他·”·路鹿的话让秋彤安心了些,来便利店久了,她也发现了便利店里的不同寻常之处··但是秋彤不是个多事的姑娘,所以她什么也没说,再说冬天冷了她还要借用路鹿这里洗澡。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城镇离大山有很长一段距离,她可不想千里迢迢的就为了洗一个澡·而且归程爬山的路上再把全身沾上灰,洗了等同于白洗··为了不给路鹿添麻烦,她十天才来这里洗一次澡。
不过这次她可不是来洗澡,而是希望路鹿能帮她买一床棉被··到了秋季,夜晚的山越来越冷了,她原先带的被子根本不够用··所以,把买被子的钱交给路鹿,她买了点日用品就回去了,没有在店里多逗留。
秋彤离开后,时间也不早了,可是酒鬼先生还是一副没清醒的样子··虽然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但路鹿仍然打算把酒鬼从店里扔出去··如果他有家人,一夜未归就麻烦了。
希望酒鬼同志的世界够和平,就算酒鬼醉死在街上也会安然活到天明··送了走宋程,路鹿刚抬起酒鬼的一只腿,酒鬼就醒了··于是路鹿放下他的腿,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打算等酒鬼自己站起来走。
“头,头好疼……”酒鬼道:“酒保,再来,再来一杯酒”·第四十章 ·“这里不是酒馆, 还有你该回去了。”
男子张着眼迷迷糊糊地看向路鹿,看样子并没有理解他的意思··“你真是醉的不轻啊·”·看到男子一副不在状态的样子,路鹿很无奈。
于是他到饮水机前接了杯凉水,把纸杯递给了男子, 希望冷水能让他清醒一下··因为醉的迷迷瞪瞪,所以男子也不管路鹿递过来的是什么东西, 接过来就喝··结果冰凉的水划过他的喉咙, 给他唤回了一丝理智。
“这里是哪……对了,我, 我喝醉了……”·安德鲁的双眼被发丝覆盖,在加上喝的神志不清,所以只能看到周围的玻璃··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喝醉了, 所以才会在离开酒馆后闯进一家不认识的店里。
他记得他喝够了要回他和艾丽的爱巢,结果在半路中间就醉倒过去··现在看来他应该是在一家店里晕倒了··“对不起……我现在就走……”·安德鲁不知道自己昏了多久, 但有一件事是毋庸置疑的。
这些开店的人最讨厌打扰自己生意的人,所以他到现在还没有被扔到街上已经是店主大发慈悲了··说话间,安德鲁摇摇摆摆地出了店门口··环顾了四周后,他凭着记忆沿着街边走, 最后在中途遇到了找他许久的艾丽。
“安德鲁,你刚才去哪了”艾丽焦急地问道:“我找了你很久,酒馆里的人都说你已经回去了·然而我回到家, 里面却根本没有你”·“天呐,我在这条路上来回走了半天,差点被急死了还有你知道现在都几点了吗现在是一点一刻钟”·被艾丽一顿吼, 安德鲁顿时清醒了一半。
他拉着艾丽的手慢慢往家走,等到家的时候,已经接近两点了··“快睡吧,你明天还要工厂上班,不要耽误了工作·”·艾丽匆匆说完,就自顾自地脱去衣服睡了。
见状安德鲁有些愧疚,因为不仅是他要上班,艾丽也同样忙于工作··和他一样,艾丽是个幸运的姑娘,她有一份比较轻松的工作——咖啡店的女招待,每天要干满十三个小时。
十三个小时,这听起来很长,但这已经是迪铼德的标准工时了··比起那些要干十五、甚至十七八个小时的同僚,艾丽的工作已经很轻省了··她只要从每天早上七点,一直干到晚上八点半(中间休息半个小时)就万事大吉,加上不算繁重的家务(托艾丽的福,他们的衣服不用花钱给洗衣妇了),每天能有七个小时的睡眠。
也因此,安德鲁对自己晚归这件事很愧疚··艾丽干的是体力活,最重要的就是晚上的睡眠时间,而明天她五点多就要起来收拾赶路·找他耽误了这么多时间,意味着她今晚只能睡三个小时。
“抱歉,艾丽·”·安德鲁在心里默念了他的歉意,他决定以后少喝些酒,不能再让艾丽为他担心了··虽然今晚差点搞出大事,但安德鲁仍然没有戒酒的意思。
在两人刚认识的时候,艾丽就知道他有酗酒的毛病,以及她的父母也知道他有这个习惯··但是两人都没有任何意见,包括艾丽,都认为男人喜欢酒是难以避免的事。
他们甚至对安德鲁很满意··因为这个年轻人,除了喜欢酗酒,是最完美不过的女婿··艾丽相貌平平,也没有许多嫁妆,所以嫁给上流人士的路就断了,只能找和自己门当户对的小伙子。
而安德鲁,这时候就出现在父女俩面前··在工厂工作,高级技工,每个月拥有2000柯尔的月薪,这比起普通工人高了一倍有余··而比起艾丽,这个咖啡店的女招待,加上小费,一个月得到的钱也不过700柯尔,可谓是高到不知凡几。
艾丽的父亲盘算过,如果艾丽找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小伙子,一个月1000柯尔的那种普通工人,一旦有一个人失去了工作,那么这个家庭就会陷入困境··但如果嫁给安德鲁,这个小伙子的月薪足以养活起他和一家子人。
即使艾丽失去了工作,她也能安心在家里当个家庭主妇,相夫教子··另外,最令艾丽父亲满意的一点还是别的——·安德鲁这个男人没有其他男人惯有的坏脾气,他从来不打老婆,这就让艾丽父亲十分满足了。
虽然他自己有时候也忍不住打老婆,但是周围的男人,包括他的父亲也打,所以他不认为这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甚至觉得习以为常··但是轮到他的女儿嫁人,他就觉得能找一个不打老婆的男人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总之,在艾丽父亲的撮合下,两位年轻人结合到了一起··或许一开始各有各的目的,但是相处久了,两人之间也产生了真挚的感情,于是这段婚姻也变得越发幸福起来。
因为劳累,艾丽一沾枕头就睡着了·她每周工作六天,只有一天休息,这点倒是和安德鲁一样··所以在相同的休息日里,两人都尽情放松,而安德鲁也只在这天大量饮酒,以缓解劳累工作带来的疲倦。
他虽然是高级工人,但是每天也要工作十二个小时··他很庆幸自己学过读写,上过两年职业学校,所以才能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但是,这并不意味这他就能轻松度日了。
拉着艾丽走了一路,安德鲁的酒也醒的差不多了·在酒馆里他没吃多少东西,所以肚子开始一阵阵地痛起来,于是他走到柜子前,翻找艾丽从咖啡馆带来的东西··艾丽在咖啡馆工作,这固然很辛苦,但也不是没有好处。
比如现在,他找到了半块鸡胸肉和几块捏成一团的奶油面包,这些都是艾丽趁老板不注意,偷偷从酒馆里夹带出来的··艾丽做的事,好听叫夹带好处,难听点叫小偷小摸,然而安德鲁并没有责怪她的意思。
因为他知道,不光艾丽在干这种事·其他女招待、厨房里的厨娘,甚至是洗碗工都会做这种事,而在任何餐馆,这种事都是司空见惯的··包括安德鲁所在的工厂,工人们都会想法设法地偷走一些零件换钱,这都是生活所迫。
因为明天还要上班,所以安德鲁狼吞虎咽地把鸡胸肉和奶油面包吃完,简单地漱了漱口,然后就上床睡觉了··明天,还有新的工作等着他呢··安德鲁离开后,路鹿也拉灯休息。
到了第二天,他照常锻炼了一个小时,吃完早餐开始画画··等夜幕降临,他便放下手头的工作到便利店里开店,一切都十分的有规律··而今天晚上,他放下了画册和书,难得的看起了直播。
他关注了何蓝的直播间,想看看这个女主播最近怎么样了··如同他所料,何蓝的状况越来越不好·但是在浓妆之下,倒也看不出她惨白的脸色··不过她眼底的黑眼圈太过厚重,怎么化妆也遮掩不住,路鹿已经看到有好几个人在弹幕里关心女主播了。
知道何蓝暂且没事,路鹿放下了心··在杀死何蓝之前,娃娃是不会波及附近的住户的··关上直播后,他上网搜索了一番,发现最近没有什么主播遭受罹难,估计娃娃异变以后何蓝被吓破了胆,再也不敢用娃娃害人了。
稍微关心了一下何蓝的事,路鹿又开始忙活别的··十一月份出了很多新番,所以他打开B站挑了一个番进去,然后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您好,欢迎光临。”
熟悉的门铃响起,但是沉迷在番剧中的路鹿并不想抬头··于是他选择忽略客人,任由客人在店里闲逛··“没想到山洞里竟有这般风景”·摔下山崖的少年有点懵逼。
他被贼人陷害坠下了山崖,本以为会活生生摔成肉饼,却没想到被挂在半崖边的一根树干救了命,然后他就慢蹭蹭地滑到一个山洞里了··再往后,他慢慢往山洞里走着,在路上捡到了一个镶嵌着红玉的戒指,然后就冷不丁地到了便利店里。
“这里是,秘境吗”·少年不知道这是何许地方,看店里的人没有主意他,而是自己忙自己的事,他就小心翼翼地在店里探索起来,寻找有用的东西。
“原来这里是卖东西的地方啊·”·在店里逛了两圈,冷静下来的少年找到了头脑里多出的一段信息,了解了目前的状况··知道在这里谁也伤害不了他后,他蓦然放下心来,不再是那副如临大敌的样子了。
“这个便利店建立在异世界,也不知道有没有能修复我经脉的东西·”少年边走边思忖着,顺便拿起货架上的商品观看··[牛奶,一种饮品,含有丰富的矿物质,有利于钙的吸收。
]·“钙是什么东西,是类似于灵力的一种力量吗”少年漫无边际地猜测:“还有矿物质不就是矿石吗,为什么石头也可以榨成汁这个世界的人胃口真好。”
他在便利店走了几圈都找不到想要的东西,干脆拿了一盒牛奶走到收银台前准备付账··第四十一章 ·“店主, 我要买这盒牛奶·”·说着,少年掏了掏口袋,结果半天都没有掏出来,这让他不禁有些羞赧。
长这么大, 他还是头一次付不起钱来··在他是家族天才的时候,他这等天骄从来没有短过银钱··但是自从他在一次意外中经脉寸断, 父亲就把他抛到了脑后。
而他的嫡母怀抱怨气, 也对他这个家族的‘前任天才’颇为不屑,所以她的态度难免影响了底下的下人, 让他们也看不起自己这个没有修炼机会的少爷··或许在那些下人眼里,和凡人一般的少爷连废物也不如吧。
元容自嘲地笑了笑,掏遍了兜, 终于在一个不起眼地内袋里搜出一小块银子来··“就用这个付钱吧·”·元容把银子放到柜台上,礼貌向店主道别, 然后就转身离开了便利店。
“呼,果然又回到山洞里了·”·看着黑漆漆地山洞,元容心里颇感不妙··不说这黝黑地山洞里可能存在猛兽,光看这山洞的位置, 他就无比丧气。
他掉落的山,名叫玄都山··玄都山虽不算高,但非常陡峭, 他掉落的这个位置正属于最难走的部分··对那些武者来说,这样的高度不算什么,但对他这个体内没有灵力的‘废物’来说, 这是不可逾越的天堑。
爽文快穿穿越时空现代架空·但是,不到最后,他是不会放弃的··元容按捺住心中的不安,勉励自己继续往前走去··前面的山洞或许有通往外面的路,如果他现在放弃,就太对不起生他养他的娘亲了。
元容往前走了一段距离,突然觉得口渴难耐··于是他笨拙地把吸管插到牛奶里,然后一口气吸了进去··“嚯这股热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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