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剪秋 by 酱咸菜(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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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剪秋 by 酱咸菜(上)(6)
·还有两只羊这两只浑身黝黑的盘角大山羊被拴在帐篷里准备当伙食备用,非常无辜的啃着地上的树叶,拉了一地的膻味十足的黑球球……·所谓单独的卫生间,就是在这个牛皮帐篷后面,简单的用铁锨在沙地上刨了个大长坑,上面随便扔了两块垫脚的青砖,周四用块牛皮一围就完事儿而且青砖扔的极不走心,一块前一块后,死朝歌你解手都是劈叉式的啊·叶剪秋仰天哀叹一声。
上了当的叶剪秋死活不肯在洗澡的问题上被糊弄了,他亲自设计图纸,什么地方挖坑,如何防止渗水,如何利用做皮筏子的原理制皮管子,如何利用虹吸式引水入坑……·朝歌趴在叶剪秋身边看着对方写写画画很专心,最后他吃惊地道:“这样就能用上干净的水吗”·“对。”
“那就不用喝泥水了”·“当然,你想得结石病啊”·朝歌开心的去干活了,很努力也很投入,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成品后的清水第一次使用竟是被叶剪秋洗澡去了·热水烧开前,叶剪秋迫不及待的指挥朝歌找一个浴桶,朝歌板着脸来到拴马的地方,将正在吃草的马推到一边,不理会马喷气的鼻孔比他还大,毫不犹豫地将盛满草料的大木桶子倒个底朝天,然后往地上随便磕了磕就拎回去交差了。
正在洗澡的叶剪秋觉得帐篷内的味道有些不对劲,他抬起胳膊闻了闻自己身上,没有什么特别的啊为什么总闻到一股骡马草粪的味道·帐篷中央生了一大堆碳火,晚上不仅除湿而且暖和。
山羊被他牵到拴马的地方去了,种子播种完毕后的口袋一一叠起来备用,炊具和粮食调料单独放在一角,饲料和家具放置另一处,就连朝歌的靴子也扔到他怀里了,帐篷内终于收拾的干干净净,所有的东西都分门别类的归整完毕。
看着一尘不染的宽大帐篷,心里舒服了很多··那正在燃烧的炭火旁边,正是他自己精心铺好的“榻榻米”··松软的沙地上铺着一个草垫子,草垫子上又铺了一个毛毡子,毛毡子上又铺了一个厚垫子,厚垫子上又铺了一个棉单子,棉子上放了一个薄被子……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叶剪秋非常喜欢的小窝子·床头那天蓝色方格的大枕头边,还摆了一盆花开正艳的蟹爪兰,那蟹爪兰用小木棍撑着足足二尺多高,一朵朵桃红色的鲜花从上倾泻而下,吐露着细细的花蕊,一室芬芳。
叶剪秋沐浴完毕后,就换上自己的睡袍··这是一件非常轻软的和式白色绸料睡袍,睡袍裹身通身无扣,只靠腰间一带束起·下摆垂到小腿处,两个袖子宽大却并不长,只到小臂处,宽松又方便。
衣袍上面的图案是若隐若现的片片白色暗纹柳叶,在忽明忽暗的光线下,就如同一把把银光闪闪的的柳叶飞刀··这个睡袍是他最奢侈的一件衣服,当初李氏做好时,还不停地夸:“小秋很适合白色,穿上去定如一位高洁的书香子弟。”
·叶剪秋笑,他是做不来什么儒雅文人的,这个世界书生的礼仪繁复,而且读书人咬文嚼字皆是文章,只怕他会被生生累死,还是开开心心的做一个小农场主吧。
想起离别时司徒瑾那张疲惫的脸,终究还是没有放心,去农场前悄悄去了署衙看了他一眼··司徒瑾正领着军士们训练,宽阔的校场上,只见司徒瑾掷出自己的长刀,“嗖”的一声飞刀入峭,刀身颤抖着高高嵌在石头垒成的墙壁上,司徒瑾飞身上去,单手持刀一口气做了上百个单臂引体向上,引起一片叫好声·司徒瑾又训练军士们三位一体上墙术,军士们三人一组配合敏捷,你蹲我踩,跃墙互拉,速度飞快地跳过高高的围墙……这些年轻的军士,朝气蓬勃的脸如同红高梁,身躯结实的如同黑土地,每一位都是守卫家园的勇士。
而双手负后,一脸严肃正踱来踱去,大声训练军士们的司徒瑾,则是他叶剪秋心目中的英雄·叶剪秋看了很久,最终没有打扰悄悄离去·他明白,在有些领域自己无法和他并肩战斗,那就各自分工,各显其能吧将来那军功章上也会有他的一半……·叶剪秋轻轻系上白绸腰带,穿上夹脚的人字皮托鞋,啪嗒啪嗒就来到自己的榻榻米前,将长发拢到前方,静静地烤着一头湿漉漉的长发。
真是三千烦恼丝··姑姑曾经说过,她年轻的时候,女孩子们拥有一头长头发可是很值钱的,一头长发可以换很多东西,传的最邪乎的是,听说有人曾用长发换了一辆自行车,在那个年代自行车可是三大件之一呀,价格不菲。
虽然姑姑没有见过真的有人换了辆自行车,但是仍留着长发准备换东西·姑姑说,她就用一条黑亮的辫子换过几斤麦芽糖,弟弟喜欢吃甜的··可惜,当时他年纪小,听姑姑讲这些事的时候注意力只集中在麦芽糖上,现在想起来,那个爱吃糖的弟弟,是他的父亲吗··☆、七十一·午夜梦回,又遇亲人。
姑姑伸出双手摸着他的头发,他的脸颊,又摸摸他的双手,永远对他慈爱的笑:“小秋真结实·”·然后姑姑从兜里掏出一把薄荷糖塞到他手里·这种糖是那种最老式的,绿白相间,螺丝花纹,两元钱一包……·姑姑永远把他当小孩子,而且姑姑年纪越大,越觉得他小,越发惹人怜爱。
不是摸索着给他煮鸡蛋,就是给他抓糖,甚至有一次村口有人卖糖人,姑姑还买一个孙悟空给他……·只有在梦里才能相见呵叶剪秋擦了把湿湿的眼睛。
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此时,只听到帐篷的木门一响,一个不速之客推门就进来了··“朝歌,你怎么不在你那个帐篷呆着去”·天色已经很晚了,他习惯早睡早起。
朝歌听到对方言语疏远很不乐意,黑着脸走过来丢给叶剪秋一个东西:“给你,抹抹手腕”·拜司徒瑾所赐,他的手腕到现在还没有消肿,人家朝歌这是一片好心来给他送药来了。
叶剪秋有些脸红,但他知错就改,立刻真诚地道:“朝歌,刚才我言重了·”·朝歌冷哼了一声,转身就走,刚来到门口,叶剪秋又叫住了他:“朝歌,别走”·“什么事”朝歌回头。
“盒子打不开……”·叶剪秋面有愧色的药盒子递给了朝歌·真没想到,这药盒子盖扣的那么紧,而且滑溜溜的·他的手疼使不上劲,只好请朝歌帮忙。
朝歌三下五除二就打开了盒子,然后一屁股坐在榻榻米上,主动拉起叶剪秋的手腕小心地涂抹了起来··叶剪秋本不想劳烦别人,但是对方一番好意不忍拒绝,还是乖乖地将手腕送了过去,手腕的清凉让他感到舒适无比,肿痛的感觉顿时少了很多。
唉,这个司徒瑾,定是疲惫中将他当成传说中的“刺客”了,才会下这么狠的手·直到现在,手腕仍红肿难耐,骨头都是疼的,真不知道当时他在想些什么,竟如此紧张。
两个人分别了这么多天,那句“有情岂在朝朝暮暮”简直苍白无力,好像天下所有的军属都有一个共通的事实,那就是聚少离多··叶剪秋本想古典式浪漫一下,来个鸿雁传书寄相思,可是抬笔重如千金,迟迟未能下笔落字。
有句话叫“字如其人”,一手虫爬式的字体让他胆怯的不敢下笔,那司徒瑾的字体可是非常刚劲有力,浑洒自如的简直和他的人一样帅这使得他自惭形秽。
怎么办呢之乎者也不擅长,语法皆不通,只好附庸风雅寄了一片白棉布··不写情词不写诗,一方素帕寄心知·心知拿了颠倒看,横也丝来竖也丝……满满的都是相思啊·司徒瑾不会不明白给扔了吧·没关系,还有晋伯呢,身为军师的他定会解其意。
情商这回事啊,好像两个人都不太高……叶剪秋无奈地挠了挠头,抬眼看着面前的朝歌,心里又多了一层担忧··朝歌是个美人,但他尤自不知·而且这个美人很豪放,他自己更是浑然不觉。
这让身为兄长的叶剪秋有些发愁·没错,任何司徒瑾的兄弟,也是他的兄弟·和司徒瑾那英气勃勃的帅气不同,朝歌属于另一种美··朝歌的脸部线条非常柔和温婉,尤其是在火光照映下的朝歌非常漂亮。
眼波潋艳如水,眉毛修长秀气,睫毛浓密且卷翘,高鼻粉唇,下巴精致,锁骨分明,而且他皮肤极佳,如同牛奶般细腻紧致··这样凝脂如玉的皮肤可是在这个干燥多沙的地方很少见的,朝歌一出现,他这张脸就如同水晶般耀眼。
朝歌年少,青涩鲜嫩·他那双正在涂抹药膏的手指洁白的几近透明,一头黑发随意的披在脑后,眉眼如黛,眼白纯的发蓝,面容如同水墨画般清雅,怎么看都是一个古典的东方美人。
如果朝歌微微一笑,绝对有风光霁月倾城之姿··可惜……这个美人的表情举止生生将他一张好底子破坏了不少··朝歌不苟言笑,一张脸似冰山,三尺内均能感到逼人的寒气。
他脾气也暴,动不就爱生气,好像所有人都欠他钱似的·而且朝歌生气时总抬着下巴,鼻孔张的很大,很多次叶剪秋都能感受到头顶上喷来的气体,总让人能联想到某种大型猫科动物。
朝歌吃饭时喜欢将一条腿大大咧咧的蹬在凳子上不停的抖动,就像上了发条·总之,朝歌根本没有一个美人的自觉……尤其是,这个美人不喜欢穿衣服·在农场干活时,朝歌总是光着膀子跑来跑去。
朝歌那细白如瓷的肌肤在阳光下怎么也晒不黑,他越热脸庞就越发粉嫩娇艳,身上也是白里透粉,整个人如同春天盛开的桃花般艳丽··尽管朝歌脸庞长相秀美,但是身材却很料。
薄薄的肌肉结实紧致,隐约而现的块块腹肌结实而不夸张,腰肢劲瘦而坚韧有力,尤其是胸口那两颗红樱,坦坦荡荡的让人一览无遗·那条肥大的裤子总是不好好穿,裤腰堪堪只挂在胯边,人鱼线都快露到尽头了,仿佛吹一口气,那裤子就会滑落到脚脖子·朝歌不善于打理自己的头发,随便找根发带将头发一拢一系就扛着锄头上了农田,一弯腰头发就散落开来,乌黑的头发散落在脸庞,配上他眉眼清丽的脸,绝对比女孩子还美艳三分,让所有见过他的人都挪不开眼睛·在农场干活的人,尤其是那些被派来干活的囚犯,他们毫不避讳的眼光肆无忌惮的看着烈日下奔走的美人朝歌,津津有味地如同欣赏着一幅行走的活春宫。
唉,这个漂亮而又不拘小节的朝歌·叶剪秋翻出一件自己垮海大桥式的白背心丢给朝歌,朝歌皱着眉头拿着这片布在手里翻来翻去不想穿,叶剪秋不由分说掂着脚给他套上,虽然朝歌没有司徒瑾高大,但是对叶剪秋来说,个头仍是不低。
等朝歌终于穿了那件背心后,叶剪秋不禁捂住了脸··朝歌穿的那件背心明显有些窄小,不仅紧紧的箍住了他的上半身,而且成功地将他宽肩细腰的线条也给箍出来了一干活,前露肚脐后露腰窝,那胸口前隔着薄布隐约突出来的两点更是让人目瞪口呆……这种犹抱琵琶的装束好像更诱惑了,人们看向朝歌的目光更显得火辣。
如果不是朝歌有一身出神入化的功夫,无人敢打他的主意,只怕分分钟就被人拖进小树林辣手摧花·三个大水坑是个绝对的诱惑,朝歌已经往水坑那边瞟了好几次,叶剪秋非常担心这个朝歌将自己脱的光光的去戏水游泳,这事儿他真干的出来·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做为“长辈”,真是操不完的心·等叶剪秋终于又翻出一件短袖T恤给朝歌换上时,朝歌不耐烦:“都是男子,怕什么”·“你被人占便宜了。”
叶剪秋低下头将他快要掉下来的裤子往上狠狠提了提,一口气提过小草丛生的肚脐后,将束腰紧紧的系上··朝歌又揉了揉鼻子:“放心,雄鹰是飞不出巢穴的。”
“……”·对于朝歌,叶剪秋是爱护的··叶剪秋觉得自己运气挺好,在府里和马友道,马婶子,小溪,采霜等人都相处的如同家人。
做生意又遇上了顾树林,像个朋友似的既信任又省心·虽然辛苦些,但是日子还是很快乐的··这次来到农场,又重新换了个环境和同事,一切都很顺利·他虽然认识朝歌时间是最长的,但是双方并没有深入了解过,这次农场的合作,他渐渐的摸清了朝歌的脾气和性格。
其实朝歌外冷内热,人也很单纯,更重要的是他很听话,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尽管脸上的表情永远都不那么乐意,不乐意的连他都能看出来朝歌想揍人……想揍他。
真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家常版弟弟··叶剪秋是一个宁肯挨饿也得将自己清洁干净的人,所以朝歌辛苦的给他引来清水,他是非常感谢的,只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朝歌面前如此轻松自在而且任性,连声谢谢也懒的给他。
虽然朝歌表情不悦,但是叶剪秋却有种被包容的快感··农场的头几天,朝歌并没有让他干重活,只是让他将所有的种子用手从上到下全部翻一遍,然后就可以休息。
这样的逍遥和轻松是他很少享受过的,当他奢侈的躺在树林中的吊床上,晃荡着一只脚无聊地哼“大王叫我来巡山”时,远远地看到朝歌端着饭菜给他送过来,叶剪秋惊的立刻翻身坐起·如果不是朝歌亲自将一盆热乎乎的饭端在他面前,就连他叶剪秋自己都快忘了,其实,他完全可以过上这种望风听月,闲花弄草的生活……这种认知让他委屈的眼睛发酸。
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就一直在忙碌·每天一睁眼,就是做饭,干活,挣钱……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给他做饭·这简直是……让人回味久久。
虽然朝歌做的饭不怎么样,每顿都是千篇一律的炖肉配大锅盔,但是这已经足够让某些人感动了,感动的让他想起了还有几件衣服没有洗……·其实朝歌也很心塞。
一个看起来温柔的像小猫,安静的似兔子的人,其实是个会咬人的小老虎,也会生气发火呲牙亮爪子这样的叶剪秋恐怕谁都没有见过只有他朝歌一个人见识到这个真实版的叶剪秋,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初随林霭动,稍共夜凉分·窗迥侵灯冷,庭虚近水闻··帐篷内,除了炭火的偶尔崩出火星的声音外,就是隐约可闻细小如雨的滴嗒声··夜晚很安静,炭火很温暖,气氛很融洽,伙伴很可爱……美好的想让人交换一下秘密。
叶剪秋咳嗽了两声,定定心神,对朝歌道:“朝歌,我们好好谈谈吧”·朝歌抬起他水雾般的凤眼,皱起眉头一声冷哼,美好的画面顿时毁了大半。
“你又想干什么澡也洗了,饭也给你做了,连药也给你找了……”·“朝歌,你误会了,我们谈谈正事·”·看叶剪秋脸色凝重,朝歌的神情也严肃了起来:“是什么事”·叶剪秋看着眼前的那盆炭火,心事重重地一字一顿地道:“你们是不是早就知道了”··☆、七十二·听到叶剪秋终于开了口,朝歌反而坦然了。
早就是一个心知肚明事情,只不过差捅破最后一层薄纸罢了··朝歌道:“没错,我们早就知道·”·叶剪秋低头,喃喃道:“你们既然知道,为什么……”·为什么你们不好奇为什么不你们就不好奇呢·叶剪秋觉得不可思议,不管怎么说,异于常人这种事情,也是惊天骇俗的,可是对方既然早就知道了,为何如此沉得住气尤其是关系亲密的司徒瑾,更是连提都没有提过。
叶剪秋抬起头,双手一摊,不解地道:“朝歌,你们为什么不吃惊我、我和别人不一样啊”·你看我,我可是开了挂,拥有金手指的人啊,为什么不看我·看某人自我感觉良好,朝歌不由得嗤了一声,好笑道:“你的确和别人不一样,我们并不奇怪。”
“大人和晋伯都不奇怪”·朝歌摇摇头:“我们三人虽然惊讶,但也在意料之中·”·“此话何解”·叶剪秋更吃惊了。
朝歌吐口气直直的往身后“扑嗵”一躺,舒舒服服的在榻榻米上蹭了蹭,又软又喧,而且一股好闻的清香味·这个叶剪秋倒挺会享受,连个地铺都比别人铺的舒坦·叶剪秋焦急,恨不得踹朝歌两脚。
“朝歌,你若不说,今天别想走出这个门”·“求之不得”·朝歌伸手想去脱鞋··叶剪秋急忙抓住他的手:“朝歌,你快说吧,回头你想吃什么只管说,我给你……变出来就是。”
朝歌得意地一勾嘴角,懒洋洋地将双手枕在脑后,眼睛看着帐篷顶,不紧不慢地道:“这青阳镇,远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哦有什么故事么”··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叶剪秋好奇侧身躺在朝歌身边,歪着头乖乖地一手托腮,如瀑的长发几乎铺了半床,双眼放亮的看着朝歌。
他心里有个直觉,今天晚上,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夜晚·火苗摇曳,篷顶沙沙,真是一个听故事的好气氛,最好是一个能让他听着就睡不着觉的故事·“当年太-祖打天下时,曾经说过一句话——得青阳者得天下。
世人不知何意,只以为这小小的青阳镇富贵得风流,一片太平景像罢了·其实是另有深意·”·叶剪秋超爱听这种年代久远的传奇类故事,光是这个开头就让他兴奋的脸蛋发红。
“快接着说”不由得心急推了朝歌一把··朝歌挑起嘴角,罕见的温柔一笑,顿时满屋华彩,这个故事好听也极养眼··“这青阳镇,不过是当年太-祖打江山时从螭国夺来的。
得手后,皇家立刻将鹰头山附近几座山头统统划为皇家狩猎场,在山腰处还重新修缮了一个无比奢华的皇家园林——紫云山庄·目的就是让皇族经常来此避暑游玩,其实,这种表面游山玩水的行为只是欲盖弥彰,里面暗藏玄机。”
叶剪秋眼睛瞪大了,青阳镇果然有问题·“很早就有传言说鹰头山有灵气,是仙界遗留在大陆的唯一一座有灵气的山峰·据传登顶峰者可与日月星辰对话,可与江河湖海交谈,有机缘者可得道飞升成仙。
当年赵氏一族打天下,有人说赵氏皇族子弟身上均有先古血脉传承,得鹰头山日月精华之灵开化恢复先古神灵之身,因此才受之天命,继承大统·所以,很多开国将领也被传言是天庭诸神下界保赵氏一族,南征北战,直到四方平定,天下一统后,又一一悄悄重归仙界。
所以,有人说皇帝曾想登上这最雄伟的鹰头山报群神之功,可惜只是传闻,皇族们只是游玩,并没有真正举行过登禅大典·”·传言,据传,有人说,传闻……总之,都是美丽的幻想。
有些自然现像古代无法解释,加上人为的渲染会更离奇,所以自古民间传说都有些虚幻,叶剪秋的反应还算平静··“鹰头山上曾有寺庙”·“是的。”
“那虽然没有封禅,可是皇家也举行过祭祀天地的仪式”·“没错·”·那为什么不直接进行封禅大典呢真是奇怪,皇帝们都爱玩君权神授这一套。
譬如现世历史上的泰山封禅,已成为经典,封禅仪式无一不宏大奢侈,帝王们恨不得宣扬四海皆知,来证明自己受命于天,是真正的天子··封禅祭祀成为历史上一种极其隆重的旷世大典,被人认为凡是异性而起或功高显德的帝王,天神必将赐予吉祥的“符瑞”,他便有资格到泰山报告成功,答谢受命于天之恩,这便形成封禅大典的传统。
其实古代很多帝王也并没有参加封禅的历史,却照样能够成为“千古一帝”,真正的有德之君是不需要这种劳民伤财的“噱头”的··而青鸾国的皇帝秘密举行类似封禅的仪式,连朝歌都知道的清清楚楚,其实也是半遮半掩吧,估计这样更能趁托皇族的高贵和神秘。
而那些天降祥瑞是什么古称“麟凤五灵,王者之嘉瑞也·”是最高等级的瑞兆,莫不是像黑鹰那样的天地灵物·想起不同寻常的黑鹰,叶剪秋心里一动。
“真的有神仙”·“有这个可能·”·“真的”·“只能说极有可能·”·朝歌怀疑的是几个月前杨小迷带领他和司徒瑾看到的变成人皮的异族……人神魔·而叶剪秋则想到了传统神话故事,他惊讶的张大嘴巴,神仙原来那天上让人眼花缭乱的五彩祥云果然是有端倪的·叶剪秋开心的大笑,他觉得自己来值了·朝歌不予理睬欢天喜地的某人,继续道:“子不语怪力乱神。
我们其实并不相信,因为我们三人从未见过什么神仙·而且,每位当权者都有个毛病,喜欢神化自己来震慑臣民,从而收拢人心·可是,当我和大哥,晋伯三人来到青阳驻防巡查时无意中发现,除了一些野兽有异常外,也发了一个最重要的异变——那就是人。”
神仙有没有还待考证,但是异能者却是真的存在··异族和神仙比档次可差远了,但是叶剪秋仍很感兴趣··“那为何这么神奇美丽的青阳镇,现在却成了这幅模样是因为异族的存在么”·听到这句话,朝歌的表情异常冷漠,清丽绝尘的脸冰冷的如同雕塑。
他声音低沉地道:“由于最高的当权者本身就是位异能者,所以,他最厌恶的就是不好控制的同类·这青阳镇和鹰头山之所以同时严重受创,其实是有人使用异能故意为之,他不惜毁坏苍松翠柏,沉潭峡谷的鹰头山脉,也不惜残害万千生灵的青阳镇,只为异能者越少越少,少到最好一个都没有。
这样,有人就可以高居万人之上,安心的享受千秋大业·”·人类是天地之灵,所以人是最可怕的生物·由于人性的复杂和凶残程度远比其它生物更难捉摸,尤其是异变的强大同类,不管对方变成什么模样,让人本能的心生恐惧。
·叶剪秋脸色紧张了起来,他可是早就听说过当年青阳因为受灾死了很多人,如果这场灾难是人为制造的话,那就太可怕了他吓得紧紧的趴在床上,撅着屁股将头埋在手心。
看到驼鸟一般的叶剪秋,朝歌淡淡一笑,沉静的他和白天判若两人··趴在床上的叶剪秋脸色发白地闷闷道:“异变的人多么”·“不多,万里无一。”
“其它地方有么”·“吾不知·”·“你可知有几位异能者”·“据我掌握在册的,仅有五位。
这些人基本上神龙见首不见尾,如羚羊挂角,隐藏很深·但有偶露踪迹者,被我们死死追查后登记在册,虽无名无姓,又不知其尊容,但有具体行事记录,有隐身,飞行,幻化,也有……会种菜的。”
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叶剪秋脸红·他就是异能者队伍里最“菜”的那一个·叶剪秋暗想,上位者果然都是心狠手辣之人,这朝廷政治纷争也真是复杂。
他有些忐忑,本能的不喜欢这种唯我独尊的封建王朝,杀伐决断太过血腥,动不动就株连灭族,和他原本安逸的生活差距太远··朝歌又道:“这青阳的破败说明灵气几乎消失殆尽,尤其是鹰头山,已经死气沉沉,已经不再出现异能之人。
青阳镇越是这样残破不堪,上锋越会心安·甚至有谣言称,青阳镇是不吉之地,很多人避而远之·”·叶剪秋好奇:“这样的做法不是釜底抽薪么老百姓没有了异能者,那未来皇族子孙岂不是也没有了得到异能的机会”·毁了青阳镇和鹰头山不亚于杀鸡取卵,两败俱伤。
听到叶剪秋的话,朝歌陷入了深思,半晌,他终于摇摇头道:“很多谜团连我也不能知晓·即使如此,朝廷并没有完全放过,目前在青阳镇,仍有隐藏在民间的大内侍卫,留心探查异能者,发现一个,立即处死”·叶剪秋吓的脸都白了:“那我岂不是很危险”·朝歌点头:“若不是大哥和我们暗地保护,只怕你早就出事了,毕竟你是五人之一。”
而且又那么笨但是朝歌忍住没有开口,他已经瞟到角落的水盆里有待洗的衣物了··叶剪秋叹气,原来他的安全只是别人背后默默的付出换来的。
同时他又有种被人窥探般不舒服感,他的一举一动早就有人知晓,只是他一直被蒙在鼓里·好在对方出于善意,叶剪秋很快就原谅了这种侵扰他隐私的行为··但是他又随即恼怒:“当初曹五想要害我,为何没有人来救”既然有保镖,为何仍被人打·朝歌翻了一个白眼:“若你连曹五都对付不了,你的异能还有个屁用”·叶剪秋觉得自己找到了组织:“我想见见其它五人。”
“连我也不知道都是谁·”·“你不是认识我嘛·”·“你太弱·”·“……”·今天晚上收获很大,叶剪秋没有失望。
他觉得自己的心轻盈的要飞了起来,飞过遮天浓雾,穿过厚厚云霄飞到了苍穹之上,去触摸那灿烂星辰和银色月亮……·传说在遥远天上,闪耀着光芒··有一座美丽的城,隐隐漂浮在云中央。
不知道它的模样,也要为找到它方向··但愿能够向天空飞去,找到梦中的地方··背上那充满希望的行囊,追寻着理想··在天空的那座城,有小野花飘香……·看着叶剪秋出神的看向远方,朝歌默默扭过脸。
五人么如果连他的黑鹰也算上的话,估计正好够数·只是将来就说不准了,有些人仍在慢慢觉醒,有些人已觉醒却浑然不知,仿佛忘尽了前尘往事……·朝歌自从来到了农场,再也没有踏足过鹰头山。
因为天晶石作坊的事,相处多年的好兄弟之间有了裂痕,司徒瑾对他已经心存芥蒂··看到叶剪秋红肿的手腕,朝歌轻叹·当初从人贩子手里买下他,当然有原因的,只怕这个人,也被连累了……·少年的表情黯然,眼神中充满了倔强和忧伤。
·☆、七十三·西兔儿村··山岭绵绵,大石景景··这些依山而建的村落,因为高岗有上有下,均借助地势而建,所以规格并不统一·横平竖直,高低错落,虚实相间,上百户人家居住的洞屋似层楼叠榭般,使得村景反而耐看许多。
虽然路上仍有新鲜的牲畜粪便,但是仍有看不尽的风景,这个西兔儿村,几棵干瘦的树下满眼都是石制用品·石盆,石缸,石槽,石碾,石桌,石凳,石窑,石制的家畜栏……就连村口那老少爷们常聚坐在一起聊天打屁的厚石墩子上,都有很明显的一钎一钎凿出来的痕迹。
因为家家户户都不缺石材,又都会打石的手艺,所以这些石制品就那么随意的堆在路边,默默地等待有人来买,或是主人拿走去卖··正午时分,太阳毒辣,人们几乎都躲避在洞屋内清凉,路上鲜有行人。
随着一曲乡间小调,从远处晃晃悠悠走来一个人··“小小手巾四方方,未曾买来送才郎呀,有心送才郎,有心送才郎·洒上花露揣在郎身上,想起妹妹闻闻手巾香……”·“小小荷包穗长长,未曾绣起送才郎呀,有心送才郎,有心送才郎。
送与才郎揣在你身上,想起妹妹观看荷包样……”·叶大山精神不错,哼着小艳曲儿,心情愉快地背着双手走在西兔儿村的乡村小道上··叶大山终于换上了得体的烟灰色棉衣短打,连头上包的帕子也是崭新的雪白,脚上再也不是晃晃荡荡的大鞋壳子,而是合脚的一双黑色千层底的新鞋。
只是这脚上的新鞋得不时小心躲避路上一滩滩的皮狙粪和羊粪球,叶大山暗暗发牢骚,这村里人愈发懒了,天热都不出来干活啦这些都是肥料啊,就这么白瞎了,回头得让叶拴提个粪筐子来捡·随即叶大山又笑了起来,这粪捡不捡也不碍事,将来说不定就不指望种地过日月了。
心情不错的叶大山得到一个可靠的消息,刘庄头说军团的农场要收大网子,一张网子要五个铜板,有多少收多少·军团收网子不是用来打渔,更不是用来捉鸟,听说那用白麻草织成网眼密集的大网子,是撑在田间地头收集雾水的·用大草网收雾水浇地这年头净出能人·这可是个好买卖啊甭是谁出的主意,总之能挣钱就是了。
他叶大山已经和他自己家的亲戚商量好了,他负责收网,三个大网十个钱,然后他负责去卖,这一出手就能赚差不多一倍的钱··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赔他家大小在农场做工,别人的网收不收不好说,他爹的网还会不收么稳赚不赔·现在这个叶大山正是刚从他三杠叔,二黑叔家商量完合作织网的事出来。
叶大山在村里辈分低,这两位叔字辈的亲戚其实都和叶大山差不多的年岁,那满地跑的孩子,有的还追着一脸皱纹的叶大山喊哥··这种事情让叶大山很是郁闷而又无奈。
他还好一些,但是叶拴就不干了,看到和他同龄的孩子得喊叔就发火,总是偷偷的和人打架·叶大山好话笑脸不知道陪了多少,好在都是自家亲戚,也就不了了之··叶大山看着地边已经齐腰的庄稼,停住了脚步,嗨嗨长叹几声。
穷怕了怂够了也窝囊够了·不管是青阳镇是富有还是落魄,他叶大山就没发达过·以前他也只是个普通农户,日出而做,日落而息,死守着薄田生活。
若不是他有个青阳镇的好户藉,外地的女子争先往青阳嫁,他这才能连娶两个老婆·自打青阳变天后,他就更穷了,往洞屋,吃野菜,喝盐汤,连个棉布衣都穿不起,一件皮袄子能穿几年。
叶大山知道自己其实很胆小懦弱,当年大姐嫁的那户婆家人刻薄虐待,想找他这个娘家兄弟来出出头,结果叶大山来到大姐家吓的连句话都不敢说,看到人高马大的姐夫和他几个兄弟,他立刻反劝自家姐姐,要大度,要贤慧,要有妇德……结果,大姐直到临死都没有再找过他。
由于没钱没本事,逢年过节去老丈人家走亲戚,老丈人家连个饭都不想管,即使偶尔和其它几位连襟坐在一起,他也是坐角落里,只有陪笑闷吃的份,那几个连襟相谈甚欢,没一个人理他就连小孩子也会提着他的耳朵捉弄他,都觉得他好欺负·村里的女人更可恨,尤其是那几个泼辣妇,她们聚在一起聊天,根本不避讳从身边经过的叶大山,聊什么月信之类的,这可根本没把他叶大山当男人看呀真是耻辱·叶大山若是受了欺负,竟还是家里的二丫头来替他这个爹出头,连哭带骂,能从村头骂到村尾,骂得家家关门闭户,没人敢出声。
虽然二丫头也挨过打,也吃过亏,但是二丫头胆大记仇,凡是和她有过矛盾的人家,她早晚都要一一清算··过了很长时间,甚至是好几年后,村里有人丢了羊,有人无缘无故的被烧了庄稼,有人家养皮狙被砍伤……人们都猜不出原因,只好归结外村的无赖搞鬼。
只有叶大山了解二丫头的脾气,他仔细回想后,不禁吓了一身冷汗,这些可都是和二妞打过架的人家呀为了脱嫌,就连他们叶大山自己家,皮狙也被砍了一刀吓得叶大山哆嗦的几天睡不着觉,但是二妞仍是笑容甜甜,见人就打招呼……·叶大山虽然害怕,但是心里却佩服的要命这个二妞比她爹强,甚至比她这一大家子都强有心机,胆子大,下手狠·他曾担心二妞悍名太盛,将来不好嫁人,可是老天保佑哩二妞可比大小还有姻缘福上次二妞回家,还是一个不爱说话总是微笑的贵公子亲自送来的虽然那位公子相貌普通了些,可是那气度比春风包子铺的小禾还好,双目不离二妞,围着闺女团团转,看起来中意的很这使得村里等着看二妞当老姑娘笑话的那些娘们儿鼻子都快气歪了·想起二妞叶大山叹口气扒拉把脸,将头上的帕子往下拉了拉。
虽然他是一家之主,但是家里的大事小情他都和二妞商量,几乎都是二妞拿主意·这个二妞,将来定不会亏待,等他叶大山真的有发达的那一天,私底下悄悄塞些钱就是。
至于儿子嘛,看来根本不需要他的帮衬……·想到儿子,叶大山有些发愁,这个儿子好像越长越有脾气,而且看起来非常执拗,倔强·不管你说啥,他脸上都很平静,可他脸上越是平静,叶大山越是觉得心里发毛。
他其实并不在乎儿子心里对他有什么看法,毕竟是自家儿子,他想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外人面前,一定要誓死要保住这来之不易的声望·糊涂的叶大山心里正暗自合计,手里的银子不多了,该是时候想办法再从大小手里拿来一些用了。
大小这孩子也是的,非得让他爹主动去开口,自己就不能学学二妞主动给一回么总之,儿子的东西就是他的东西,包括钱·想到这里,叶大山就来气,脸色也沉了下来,恨不得立刻去找儿子要钱。
唉呀不成哩·现在大小可是人家巡检史大人的屋里人,这咋办·叶大山又突然开心的笑了,怕甚那司徒大人将来可是他的婿也是他的儿他一个长辈有困难,这儿婿会不管哈哈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用的牌了·叶大山高兴的好像把一件最重要的事情给忽略了,他选择性的忘掉儿子已经被他卖掉的事实,也忘了自己的名字——大山……父爱如山。
心里轻松的叶大山又哼着小曲儿继续走,迎面遇到几个在路上捡粪的村民,大家热情的和他打招呼,叶大山派头十足,扛着并不显眼的肚子,矜持着双手负后一一点头示意,等村民们走过后,叶大山一脸的受用,果然不一样了啊·自打叶二妞告诉了叶大山两口子关于叶剪秋和司徒瑾的事后,那叶大山兴奋的一夜未眠。
尤其是村里的石碌两口子,那态度简直从天到地,不仅常派他们家的儿子来送东西,石碌没事还带着酒菜找他叶大山喝两杯··酒桌上石碌说,那杨捕头真的把那王大川给治罪了·听说还是用盗墓掘坟的重罪将那个王大川给抓了这可不是不死也得脱层皮的大罪呀,曹家人犯事杨捕头从没有下过这么重的手这下可好,听说王大川被流放塞北,估计要老死在那里喽·这可把石碌感动的不得了,这个隐患算是彻底铲除了。
石碌不停地念叨,说这个杨捕头当初一点口风都不透,不给你说行,也不给你说不行,最后竟不声不响的把事办成了,这可真不是普通庄稼人能捉摸透的玲珑心··石碌打听杨捕头的住所,想要登门送礼表示感谢。
叶大山不着痕迹地解释,那杨捕头之所以办事,还是因为他家叶大小出的力,他家叶大小之所以这么出力,还不是因为他这个当爹给施的压嘛·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石碌恍然大悟,立刻又给叶大山送来了两斤香油……·特别是二妞捎来一百多条免费的毛皮口袋后,那石碌老婆又将买口袋的钱给了牛氏,牛氏眼疾手快,二话不说就塞兜里了。
还当他叶大山不知道呢他只不过是装做没看见罢了··里正老婆怕牛氏私吞,又怕叶大山不知道她家已经付过钱了,这钱出的冤·于是寻思半天,又扭扭捏捏地单独来找叶大山解释:“他叔呀,那口袋钱俺给罢了。”
叶大山豪爽地大手一挥:“不要了不要了咱两家关系这么好,要啥钱哩”·里正老婆着急:“他叔,俺把钱给栓子她娘了。”
“给啥钱,她不能要”·“不是,栓子他娘已经收过了·”·“她敢收钱看俺不打断她的手”叶大山视金钱如粪土。
简直驴唇不对马嘴里正老婆只好悻悻的回去了··家里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多好·自以为很会混人缘的叶大山哼着曲儿刚一拐弯,迎面就看到自己家洞屋门口停了一辆大马车。
他惊讶地揉揉眼睛,没错是一辆大马车,而且是一辆华贵的大马车·只见这马车檀木车身,雕花描金的红木车厢,大红金丝绒车帘内还有层薄薄的白珠纱帘,车棚上高挂着两个一尺多高的铜制琉璃大马灯,车窗里传出来的阵阵熏香让人头晕……特别是这拉车的高头大马,眼睛炯炯有神,一身赤褐色,浑身肌肉,皮毛光亮,修剪得当的长长的鬃毛披散着,飘逸的尾巴挥着,一看就价格不菲·怕是光养这匹马这家人都得花不少钱更何况,马车旁边还站着一个高大粗壮的车夫呢这个车夫穿的比他这一身新衣还好,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嗨呀,他这老叶家可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越来越往上走了·叶大山有些紧张而兴奋,他现在好歹也是这西兔儿村最见过世面的人了,这马车无论再豪华,也是他意料之中的。
上次二妞回家,坐的马车虽不比这个好,但是也算数一数二的·想到这里,他心里放松了很多,双手也不知不觉的垂下来,弯着腰谦恭慢慢的走到屋里。
牛氏正紧张的坐在桌边,低头不敢看对面的贵客,而叶大妞和尹石头两个人也局促的站在牛氏身后,桌上还放着一杯茶水··屋内几人正对着桌上那杯茶集体沉默。
感觉到门口人影一晃,牛氏抬头看到叶大山,顿时松了口气,她惊喜的大叫:“他爹,你可来了,人家客人等半天了”·牛氏快要害怕死了,正盘腿坐在地上织网子的她先是闻到一股香风,抬头就看到这个大马车已经来到自家门口,牛氏紧张的浑身发软,站了半天没有站起来。
没想到从车上下来的客人竟然小心地扶起她,又向她恭敬地行礼,更是让她无从适从·最后,手足无措的牛氏竟然把人家客人丢下,自己慌里慌张的跑到石头家,把大妞两口子给叫来了。
虽然大妞和石头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但是人多总要壮壮胆··随着客人缓缓回头,叶大山脸“唰”的就变白了,吓得立刻拨腿就跑妈呀,这不是市场上收钱的那位曹五爷嘛··☆、七十四·曹五虽然一脸沉静,其实心里比叶大山还紧张。
他本来是去农场找小厨子的,可是到了那里后,却打听到他和一个老太太去了玉谷县·曹五很失望,但是他既然来了,就想去小厨子住的地方走一走,看一看,顺便摸一摸他小床上的被子,闻一闻枕头毛巾什么的……可是没等他走到帐篷处,远远地就看到一个特别显眼的人——朝歌。
朝歌只冷冷的瞟了曹五一眼,曹五的身上就开始发冷·曹五苦脸皱眉,承认自己有些胆怯·这曹家和军团的关系是很微妙的,而且朝歌的脾气是出了名的暴戾,只要他心情不爽,二话不说直接就下重手,曹老六就有好几次差点栽在他手里,简直比那司徒瑾还可怕·他不想踢到朝歌这块铁板,而且小厨子又不在,若施“苦肉计”这招就白用了。
看来曹五还是有准备的··最后鬼使神差的,曹五竟然来到了西兔儿村··曹五坐在这个幽暗的洞屋,好奇地左看右看··这里就是小厨子曾经住的地方啊,真是可怜……·这里就是他的家人啊,真是可亲……·这就是他的亲爹呀,真是……咦,这不是卖兔子的那个老汉嘛·曹五是知道这个老汉的,这个卖兔子也卖过碳石的老汉是最不会做买卖的。
背个篓子在市场上乱晃悠,也不摆摊,更不会兜售,总是在人堆里钻来钻去找什么……·曹五一开始认为他是小偷,派小弟跟了他一会儿,发现他是真不会做生意,见有客人上前问话就脸红木讷,甚至还往后退·叶大山当然也拿不出摊头费,曹五收了他几回兔子后再没兴趣注意他,根本不用他出手,这种人早晚也会被淘汰掉·只是没想到,这老汉竟然是小厨子的爹,这可真是芝麻掉针眼,巧了·可是这老汉气度和他儿子相差个十万八千里,这屋里所有的人看起来都不像小厨子的家人,这老天爷是怎么配的一家人呀真是·虽然曹五和叶大山以前打过几次交道,还是一种“对立”的关系。
但曹五毕竟还是生活在大家族的子弟,礼节上还是很到位的,他立刻冲上前像尊黑塔似的截住了想跑的叶大山,并且向他恭敬地弯腰行了礼:“晚生拜见伯父·”·叶大山愣了一下,见到曹五这么彬彬有礼,脑子里电光石火的闪过很多念头。
这曹五来他家是干什么为了大小不可能曹家这么大的家族会因为一个男妾跑到西兔儿村来巴结为了收逃掉的摊头费更不可能曹五犯得着嘛,坐着豪华马车跑人家里要那几个钱那是……二妞肯定是因为二妞·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二妞曾说过,那贞娘子和曹老太关系特别好,也许是因为贞娘子对二妞关爱有加,顺便办了个好事当了个媒人嘿呀如果是真的,那可真是太好了若是这县里最风光的曹家和军团他叶大山都能攀上最亲密的关系,那他往后不是得横着走哇·对了,回头得给二妞说说,得注意名声哩,少跟那个连话都说不囫囵的男子来往,一个外地后生再有教养也没有用,免得惹曹五爷不高兴·叶大山兴奋的双眼放光。
脑洞大开的叶大山慢慢放松地展开了笑容,坦然的受了曹五一礼:“原来是曹家老五啊,真是稀客·坐吧坐吧你看你来的突然,把伯父吓了一跳,正想给你打点酒喝,你却给拦下了。”
·曹五晃着大脑袋:“伯父客气·”·等叶大山坐下后,曹五才重新坐在叶大山身边··曹五这次学乖了,换了一身淡蓝色的湖绸长衫,头发用根同色的绢帕绾上,脚上穿双软底缎面鞋,浑身素净无佩饰,除了手里拿了把吊着玉坠的檀香扇子……这是改走文艺路线了啊·可是曹五害热,即使坐在那里不动,黑胖的大脸上直往外冒汗,很快后背和腋窝被塌湿了一大片,由于干了又湿,湿了又干,边缘有一圈不规则的白渍……但是曹五又不敢猛烈摇手里的扇子,优雅地慢慢往脸上扇风,时刻保持良好的君子风度。
唉,天生不丽质,老天爷也不好帮忙呀·叶大山感觉呼吸有些困难,好像身边有座小山似的压迫,他咳嗽两声,清了嗓子后道:“那个……那个老五啊。”
“您老叫我”·“嗯哪”·“您老有话直说就是·”·叶大山眨了眨眼,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觉得这样呼来唤去的挺爽他眼睛无意中瞟见炕上闪闪发光的一堆堆的礼品,不由得愣了。
乖乖哩,都是各色成匹的闪光绸缎料子啊那一大堆差不多有十来匹吧这得多少银子反正娘们家也穿不完,干活下地更是不能穿,干脆统统卖掉换银子·其实曹五也是临时买了这些礼品,他知道小厨子不喜欢这些东西,但是说不定他家人喜欢啊看着叶大山两眼放光,曹五放了心,这礼送对了·虽然曹五的财富比不上他娘,但是曹五还是非常有钱的,毕竟他名下的产业每年分红不少,而且他本人又对吃喝穿戴不太讲究,也没有沾染上奢侈的习气。
所以他名下的资产只增不减,年年累积下来也是笔巨额的数字··其实也有很多人知道曹五的身份后主动结交,甚至有人自愿奉献,可是最后都“赔了本儿”,开始纷纷远离。
因为曹五根本就是个木头脑袋,不解风情不懂人心,那么多银票也不舍得掏一张,最多真诚的请人喝碗杂碎汤……结果传言就出来了,说这个曹五连个铁公鸡算不上,铁公鸡还刮个铁锈锈,这简直就是一光滑溜溜的瓷公鸡·其实曹五并不抠门,那要看对谁。
曹老太也无奈·她觉得不会花钱就不会挣钱,可是眼见这老五心思根本不在挣钱上,也就不勉强了·俗话说龙生九种,她的这几个儿子也的确性情各不相同,特别是老五,对金钱不感兴趣,也不愿结交名流,更不喜攀附权贵,行走在人堆里没有丝毫贵公子的气度,跟一个市井之徒差不多。
看着儿子一幅任你东西南北风,只喜欢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样子·曹老太干脆也不管了,只要他高兴就好,总之,这辈子他自己负责··曹五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自打遇到了小厨子后,就特别想给他最好的东西。
带他吃好吃的,带他去玩,给他钱花,要多少给多少不对,有多少给多少可惜,人家好像不喜欢……好在他家里人喜欢,也总算是有个地方能为小厨子做些什么了。
曹五是个直性子,本来他只是单纯的想来小厨子家看看,可是见到对方的父母后突然改了主意,这婚姻大事父母可是能做主的,不知道能不能试一试……若是成了,小厨子可别怨恨,成了亲后定对你千好万好,任你打任你骂……·想到这里,曹五立刻直奔主题:“伯父,晚辈想打听一下,您老对儿女亲家可有什么要求”·哈哈叶大山简直想拍大腿笑出声果然·叶大山强忍心里的激动,一脸平静地道:“俺一个农户人家,能有啥要求像老五这样就很好哇,看起来实在厚道,就是个值得托付的。”
满嘴瞎话这曹五虽然将自己收拾的焕然一新,但是那行动如黑塔,脸上条条横肉,阴沉的眼神,大步外八字,怎么看都像一个混的正“嗨”的黑涩会,脖子上就差一个虎头纹身大金链子就齐活了·曹五红着脸开心地咧嘴笑:“真的”·曹五一乐,那脸上的条条道道聚拢在一起,就跟嗫在一起待放的菊花似的。
“当然”·叶大山心里焦急,你倒是快点提呀,只要你开了口,爹立刻就做主了·曹五低头搓搓手,不好意思地道:“我、我想娶剪秋”·“啥啥”·一屋子人全部惊呆了。
叶大山更是张大嘴巴··曹五抬起头眼神坚定地道:“我要将他赎身出来,然后娶他”·叶大山皱着眉头说不出话来,心里苦水哗哗直往外淌。
你这个曹五,你倒是早点来说呀这可咋办俗话说一女不能嫁二夫,这男子也不能许两家呀虽说那司徒瑾和叶大小两人还没有正式办婚契,可毕竟这大小卖身契还在人家手里还是人家司徒瑾的人·看着叶大山犹豫,曹五坚定地表决心:“我曹五发誓只娶他一个,绝无其它妻妾若是伯父答应,我定会正式上门提亲”·唉呀呀叶大山更是惊呆了,就连牛氏也瞪大了眼珠子,这可真难得呀,这世间少有男子只娶一个男妻的,这是下了决心不要子嗣了·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叶大妞湿了眼睛,石头也动容,喉头动了几动。
一直眼睛转个不停的牛氏终于忍不住小声嘟囔了句:“大小有什么好……二妞才……”·叶大山狠狠瞪了一眼牛氏,牛氏吓得立刻缩着脖子禁了声。
这傻婆娘,心里想的咋能说出来·叶大山奇怪,他家大小到底有啥本事,这一个个顶尖尖的人物都找上他若是曹五看上的是漂亮聪明的二妞,这该是多么顺理成章的事呀咋偏偏是又瘦又丑的大小呢·一家人包括曹五都眼巴巴的看着叶大山,等着他回话。
但是叶大山只是挠头叹气,他暗自着急这二妞没在身边,若是有她在,定能拿出一个好主意先好好挑挑谁最合适,然后再想个稳妥的办法将事情完美解决,双方谁也不得罪。
但是现在,叶大山只好实话实说:“这不好办了,大小他……好像是跟了巡检史大人了·”·曹五眼前一黑,用手紧紧扶着石桌子··完了·他最怕的就是这个没想到最坏的结果还是出现了·曹五难过的很想哭,他知道从各个方面自己都没有办法和司徒瑾竟争,这可怎么办小厨子呀,我要是早打你一顿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更早发现你,把你弄走了……·缘分就这么错失了么·曹五头嗡嗡的,过了很久,他才定了定神,哑着嗓子道:“伯父,那晚辈告辞了。”
看曹五失魂落魄,叶大山心有不甘,曹家可是豪门啊,就这么放弃了·叶大山立刻开口道:“老五,莫伤心,大小虽说跟了司徒大人,可是这么长时间,他们也没有办婚契,这将来的事儿还说不准呢若是……若是大小能出府,你还要他不”·叶大山也寻思,这司徒大人只听说过其名,但是到现在也没有见过其人,将来可能不好相处。
可是人家这曹五八字没一撇就敢上门拜访,可是满满的真情实意呀而且人家曹五娶的是妻,不是妾,这一字之差可是天地之别,将来曹五的一切财产都是大小管着哪·叶大山是在留后路,生怕这个肥鸭子飞掉。
曹五闷闷地道:“是不是那司徒瑾待他不好”·如果是叶剪秋一厢情愿的话,那情况更糟糕曹五的打击已经大的快要承受不住了,他想躲在马车里痛哭一场。
叶大山不置可否:“当爹的也不好问太清楚,反正每次见面总是不开心·”·曹五想着那小厨子,确实一幅不喜不悲的表情,一次也没见他笑过··曹五又重新燃起了希望,咬牙道:“我要他不管他什么样我都要他司徒瑾若是弃之若履,我定会视之珍宝”·叶大山一拍巴掌,高兴地笑道:“老五真是好娃哩,伯父没有看错人,俺儿有福呀”·但心里却仍连连直道可惜,曹五为啥不选二妞……··☆、七十五·水云裳。
贞娘子爱花,所以水云裳到处是花团锦簇··贞娘子并没有种植什么名贵花木,但酷爱花期较长又耐活的品种··花形硕大艳丽的月季,大如狮头的绣球花,小朵紧致的爬墙藤蔷薇,深深浅浅的四季海棠,紫红相间碎羽状的百日红,雪青淡蓝的美女樱,高雅的白玉兰……行走在曲径通幽的青石小径上,头顶悬垂沉沉的凌霄花枝,伸手可摘点头邀约的太阳葵,脚边点缀的是星星点点,花色各异的半枝莲,百日草,亭亭玉立的小葱兰……·随着香风阵阵,落花纷飞,彩蝶飞舞,蜂鸟欢唱,生生将这里打造出一片仙境,不仅使人浑身清爽,而且有种洗净尘俗之感。
所有来到这里的客人,均惊叹不已,虽无荷塘小桥可泛舟,但怪石假山,八角小亭,遮荫长廊无一不缺,清凉阵阵中花香怡人,宛如身处江南园林··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推开重重花枝掩盖下的方格木门,掀开白色轻纱帐幔,只见一位典雅的女子正在矮榻前席地而坐,静静地倚窗绣花。
她身穿浅白色纱裙,腰系淡黄色如意结,乌发堆成云髻,鬓间簪一只缠丝凤簪,眼若秋水,黛眉淡淡,一派温文尔雅的淑女贵妇模样··她用玉雕般的手将小巧的绣花针往发鬓处轻轻一抹,刺下最后一针后,轻启朱唇咬掉线头,拆开绣绷架,用手轻抚,仔细端详这幅完工的绣品。
这是一幅从九天宫阙直冲地府火海的神鸟凤凰··由于贞娘子手艺高超,使得这幅绣品如同有生命般鲜活··不同于以往传说中浴火重生,毫不留恋尘世,只留下孤绝背影直飞冲天的凤凰,眼前这只凤凰却义无反顾的折身反冲熊熊火海。
嘹亮的凤鸣声中,光芒万丈的金凤凰伸开羽翼,张开利爪扑向冲天的火焰,如同裹挟着一股劲风,将那金红色的火苗震撼的左右摇摆··黄金般浇铸的凤羽之中密密麻麻点缀的是如针尖般的黄金粒,只有凤尾眼翼处用湛蓝色碎玉,而那些火焰,则是黄金线和金红丝绣成。
世有神仙鸟,厥名为凤凰·千年或不见,人自心中藏·毛羽焕五彩,步履生辉光·举翥几千里,出没不寻常··贞娘子叹了口气,对已经站立许久的来人轻声道:“紫墨,将门关好。”
温奕张嘴想称是,但是张了张口,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于是默默转身把门关严··蝉鸣,鸟啼,落花,轻风一并拒之门外,也隔开了尘世喧嚣··贞娘子指了指案前厚厚的丝绒软垫:“紫墨,坐下说话。”
温奕行了个礼,规规矩矩坐下来,仿佛做了什么错事般难过的低下头··贞娘子抬眼轻轻打量了一下温奕··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人瘦了不少,眼圈黑乌,嘴唇干裂,眼角发红,可见心身俱疲。
温奕本是一个很坚强的男子,即使父亲入狱横遭不测,母亲抑郁病故,他也咬牙抗了过来·只是现在瘦的脸颊塌陷,双肩瘦削见骨……可见越是沉默寡言的人,越是内心似火,用情至真至深。
这孩子折磨的不轻啊·贞娘子内心有些不忍··贞娘子将身旁的红泥小炉煨着的茶水倒了一杯,轻轻推给温奕··“紫墨,想要追随鸣岐先生,必须要过这一关。”
谁也帮不了他,只有他自己··贞娘子轻叹一声,本性温良的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也会动手杀人,尽管自己当时狼狈不堪,但是她终是通过了·平静了几日后,她也接受了现实,否则自己怎会安然无恙的坐在这里绣花喝茶呢经历了挫折和生死后才明白——强者,才是生存之道。
而温奕即将要面对的考验的确非常残酷·可是,谁让她看了不该看的呢·“紫墨,若再不动手,贞姨也没有办法保你·”·“贞姨”·本来口齿不灵的温奕浑身颤抖,哆嗦着嘴唇更是艰难的再吐不出一个字。
他怎么动手他怎么可以动手那可是他最钟爱的女子啊·她虽然出身贫寒,但丝毫没有卑微之气,小小的身躯里仿佛蕴藏着巨大的能量,不畏生活艰辛,积极而又勇敢,脸上时刻洋溢着阳光般的美好·笑靥如花,新鲜有活力,最重要的是,她就是他身边那朵最善解人意的解语花,言语笨拙的他,无论心里想什么,她都能立刻猜出来,无论他想做什么,她都默默去做……这样的女子,是他想陪伴一生的呵·原本温奕的生活是那么冰冷枯燥,就像结了寒冰的漫长冬季,黑暗无光,迟迟不见暖阳,在他终于等到了一缕灿烂的阳光后……却又要他亲手断送这何其残忍·还不如让他去死·温奕脸色发青,郑重的给贞娘子磕头。
·“贞姨,饶她一命求……求鸣岐先生……”·“不可除非鸣岐先生收回成命,你我均不能违背”·贞娘子毫不犹豫地拒绝。
叶婉珍,虽然是她得意弟子,可是贞娘子也会审时度势,趋利避害,毫不留情··贞娘子的确是满意叶婉珍的·这个小女子聪明灵敏,善于学习,藏巧于拙,把她放在水云裳绝对可以独挡一面。
但是她又善于伪装,口蜜腹剑,表里不一,胆大心狠……这么短的时间,叶婉珍不仅精通刺绣堆锦,而且已经学会读书识字,做帐盘货,甚至还会不着痕迹的利用漏洞给自己挣油水。
可以说,叶婉珍就像一张摊开的纸,她所有的性格特点,贞娘子尽收眼底··但是这些行为贞娘子并不讨厌,因为这些恰恰正是贞娘子所需要的··她并不想成为像叶婉珍这样的人,相反,她对叶婉珍这样的人虽满意却并不欣赏。
但是她可以把叶婉珍打磨成一把合适的刀,而她正是使用这把刀的主人··叶婉珍这把刀还很稚嫩,她还需要更多的磨砺,只是她没有机会了··相比温奕,心性纯和而不多言,聪颖沉稳而不张扬,是块最好的原石,若是他当那把刀,绝对比叶婉珍更忠心更好用。
“三日后,鸣岐先生来访,若是这个投名状你再交不上去,后果自行承担·”·贞娘子虽不忍再给这个孩子增加压力,但是事情就是这样,别人不死,你就得死。
温奕面如死灰,颤抖着施了一礼后,生无可恋的退了出去··温奕的母亲弥留之际,给儿子暗示,去青阳——寻娘··温奕以为母亲病的言语失常,想让他去青阳寻父,不小心说错了一个字。
但是来到青阳镇遭受了重重打击的温奕,无意中听到路人言谈之中提起的贞娘子后,突然参透了内容,于是他找到了贞娘子·当贞娘子看到他那张脸的第一眼,就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贞娘子内心酸涩,故人之子啊,眉眼如此相似·听到门声轻轻关上,贞娘子无力的倚着身后的软垫,长长叹了口气·轻抚衣袖,隐约地摸到手臂上那残留的坚硬羽毛,心里戚然。
鸣岐说过——羽翼未丰,时机未到··想到自己第一次动手,瞬间突发觉醒,双手伸出来却变成鲜红的尖爪时,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那双如同恶鸟般的利爪会是自己的而且浑身热血沸腾,有一股特别的兴奋,那是种杀戮弑血的冲动,让人丝毫没有办法控制·贞娘子调整了身姿,用玉葱般的手指端上一杯碧水清茶,慢慢地挪到窗边,斜斜倚靠,看着窗外的繁花陷入沉思。
那些隐藏在青阳的鹰犬,估计早就注意她了,只是她现在面容改变了很多,所以没有立刻下手·但纸是包不住火的,自从那天鸣岐深夜来访,竟然有两只虫子盯上了。
所以鸣岐下令,一个交给她处理,另一个弱的就交给了温奕试手··鸣岐先生的指令如山,任何人都不得违背·这虽然只是个命令,但更是个考验。
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在鸣岐先生眼里,弱者都是累赘··成为累赘的后果,就是舍弃·贞娘子做到了,只是温奕……性情中人,不太容易。
若不是曹老太主动找上门和她结下情谊,水云裳杀人的事件不会就这么不了了之··那个曹老太,将近古稀之年仍然雄心不改,想玩票大的·一心为自己儿子曹达谋划,广结网,交天下,凡是她认可的有识之士统统成为座上宾,无论男女,无论尊卑。
而且为人性格豪爽,一掷千金,不拘一格,她的儿子曹达更是谈笑间大展经纶,捭阖纵横……呵呵,铜臭商贾,酸腐书生,也妄想指点江山·这个曹老太,倒是个不怕死的,只是代价惨重到恐怕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会有多大·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蜘蛛结网说不定能逮到虫子,但是如果连网都不结,那就一无所有。
只是不知道这张网,到底逮的是哪个虫·贞娘子微微一笑,她的举止是隐藏不住的,那种高贵仪态也不是一朝一夕可养成的,所以不仅被朝廷鹰犬发现,就连曹老太也“一见钟情”,这些是贞娘子有意为之,如果说曹老太发现了她,倒不如说是她故意引诱曹老太“上钩”。
曹老太提出,两人要像男子那般结拜成生死姐妹··但是贞娘子也像男子般高傲的拒绝了,君子之交淡如水··曹老太反而更为欣赏她清高的品格,愈发惺惺相惜了起来。
她可是皇族,皇族是世间最高贵的血统算你这个老太婆有眼光·她一直在青阳镇静心等待,等待自己那风华无双的皇弟来找她,果然,她等到了……·那晚,鸣岐所赠那大地鲜血般刺目的一滴灵液,竟如此神奇,第一次唤醒了她先古血脉赵氏皇族,果然天下至尊·鸣岐先生——齐王赵淳。
·☆、七十六·黑色牛皮长靴挑起叶婉珍的下巴··满头冷汗的叶婉珍只看到长筒黑皮靴子上那发亮的银首和繁复古朴的花纹,她飞快地看一眼面前如雄伟山峰般威慑的黑衣人,又诚惶诚恐的垂下了眼皮,呼吸急促,汗水湿透了衣背。
她紧紧握住拳头,尖利的指甲深深扎入手心,手心顿时传来钻心的疼痛··她提前将指甲修剪的又尖又长,必要时,疼痛会使自己镇定一些··落叶无声,踏步无痕,这正是他的风格。
一切都如往常般平静,万物生灵仿佛都噤了声,叶婉珍的心和大地在一起咚咚震颤··在这个没有浓雾侵袭的夜晚,她已经跪在这条必经的小路尽头等待了很久,这次,她终于没有错过。
“小……小女子愿……愿誓死效忠”·在任何时候都没有胆怯过的叶婉珍,面对巨大的威压第一次有些口语失常。
“你的忠心对我没有丝毫用处·”·一个暗哑而阴沉的声音传来,如同鹰头山上刮过带雪的寒风,让人冰冷徹骨。·叶婉珍却激动万分·他和她说话了,他的脚接触到她了·“小女子愿赴汤蹈火,为您做任何事任何事”·黑衣人静静的盯着鞋尖挑起如同老鼠般哆嗦的女子,她脸色苍白,冷汗直流,仍在苦苦强撑。
若是将她脖子飞刀斩断,鲜血会从横切处喷溅三尺多高··终于,那只黑色的靴子放了下来··“你自尽吧·”·叶婉珍一愣。
但是这男子越是冷酷绝决,叶婉珍越是兴奋·人是贪心的,开始只是希望这辈子能再见一次,可是见到后又希望能有交集,可是交集后就结束一切归零,这是叶婉珍万万不想要的,她还想要更多。
手指再一次刺破手心,粘乎乎的鲜血涌了出来··冷静下来的叶婉珍道:“死是小事,可是小女子一件事都没有替您做太过浪费·若您让我去杀曹达或是司徒瑾,小女子也立刻去做。”
虽然不自量力,但是黑衣人仍是来了兴趣··“为何要杀他们二人”·抬出青阳镇最有份量的两个人,肯定比她自己要有用。
叶婉珍咬牙,一口气道··“曹达一介酸儒,狂妄自大想异地称王,只不过依附其母才壮大,蜉蝣撼树死不足惜·而司徒瑾,手下均呼其大哥,其作风尤如悍匪,堂堂男儿,妄称青阳三杰之一,连手下的兄弟温饱都发愁,留之何用若是我是曹达,定会剑走偏锋和螭国私下联手,一起开辟新的疆土若我是司徒瑾,定会绑杀青阳富户乡绅,何愁财源滚滚”·倒是有点意思了。
说的一套一套的,可见是提前精心准备的·而且知道的还不少,平时不少费心偷听·只可惜,是个傻大胆儿··和螭国合作,没有强大的能力驾驭,不亚于引狼入室,引火烧身。
而绑架这种不入流的手段嘛,那司徒瑾宁肯饿死也不屑为之,也就剩这点气节活着了··“曹达是巨富,司徒瑾有领军之能,无论别人对其如何垢病,也比你——有用。”
一个芥豆大小的人物忠心算得了什么,这两个人比她有价值多了··黑衣人没有心思停留,一撩身后黑色披风,转身想走··叶婉珍重重趴在地上磕头。
“小女子还有一位哥哥异与常人·自从大病一场醒来之后,不仅言行举止与以往颇为不同,而且有一手惊人的园艺,凡是他抚触的花木不仅能起死回生,而且生长极快,犹如花精若您需要,小女子定会将大哥一起请来,为您效劳”·为了能留住对方,她有些口不择言,将早就心存疑点的东西加大夸张,就连她自己越说越心惊,越说越觉得真实,反而无意中真相了……·见黑衣人停了脚步,叶婉珍大力磕头:“今上请您吩咐”·黑衣人不禁冷笑了两声,这个丫头真是斗胆包天,这句话喊出来,只怕这水云裳的人要死个差不多了只不过,马屁拍的正好,倒挺受用·“你先杀了温奕吧”·“是”·看着黑衣人翩翩离去,叶婉珍按捺住内心的兴奋,趴在地上磕头恭送。
叶婉珍的腿麻木的不听使唤,她勉强撑着自己站起身,飞快地揉揉疼的厉害的双腿,抑制不住一脸的开心,笑容满面的跌跌撞撞往外跑去··杀温奕用什么好绳子的话她力气太小,根本勒不死那用刀,去厨房菜刀好像太大,不好藏匿,剪刀似乎更合适·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月亮吐露着银光,天上缀满了闪闪发光的星星,像细碎的流沙铺成的星河斜躺在青色的天空,淡淡清凉的光辉,犹如一块透明的面纱,轻轻地张在大地上。
庭院静静,花香更浓,月色中,树木如狰狞的巨人站着,错叠成一堆堆密集的黑影,树叶的隙好像千百双的小眼睛,神秘地窥视着周围··“温奕,你可都看到了”·树荫下最暗的黑影处,有两个人静站在那里很久了,和叶婉珍跪候的时间一样长。
温奕心如死灰,如同雕塑般一动不动,良久,才缓缓点了头··“不要带任何行李,你走吧”·温奕向贞娘子郑重的行了拜别大礼,默默的离开了,孤单的身影如同寒风中的落叶。
贞娘子摇了摇头··这个女子根本不适合他·只不过,得让他亲眼看到才会死心··温奕低着头慢慢走在路上,毫无表情的脸上突然挤出一个非常难看的笑容。
本打算为她撑起一片天,为她遮风挡雨,无论如何也要将她护下,哪怕最后共生死··真是滑稽而讽刺,一切的风花雪月,其实只是它人的逢场作戏罢了他就像一个小丑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
温奕仰天闷笑,原以为那是朵善解人意的解语花,没想到那解语花却想伴君侧做帝王莲……·一颗璀璨的流星划破天空,如同一根断了的琴弦··叶婉珍气喘吁吁的跑到温奕门前,轻轻敲门。
她已经用最短的时间准备好了说辞··半夜做了恶梦,想父母,想家,孤单无依,突然不受控制的跑到师哥这里,然后趁机……·叶婉珍将自己凌乱的头发往下拨拉了几下,新换的贴身小衣大开的领口又往外拨了拨,眼睛瞬间流出清泪,用手一揉,红红的眼圈立现,好一幅可怜慌张而又诱人的模样。
可是她敲了半天门,里面却毫无声息··叶婉珍感到奇怪,紧紧握住袖子里藏的剪刀,推门进屋··无论如何,首次的任务必须完成·一室月光,卧榻清冷,床上的寝具仍保持完好。
叶婉珍上前摸了摸,人早已不在了……·一灯如豆··黑衣人仍在低头抚琴,曲声轻缓动听,如同小溪流过山涧,听者心情安然平静,仿佛身卧青石,伴着一股清清潺潺的山泉林中小憩。
案桌上摆满了美酒佳肴,瓜果糕点,鲜花清茶,只是两人隔着桌案,一人低头抚琴,一人托腮静静沉思··终于,一曲完毕,黑衣人按抚了一下尖锐而坚硬的手指。
“这些年淳儿在哪里”·“螭国·”·果然,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螭国的确是个很好的避难所··“螭国的国王将来有何打算”螭国人帮了他,定会要些回报。
听到贞娘子的问话,赵淳冷冷的看了她一眼·贞娘子闭口不言,默默地给他续了热茶··赵淳不喜女子议政,有些事只能回禀或是照办,不要问为什么··“那个女子我暂且留下。”
“明白·”·这把刀终于不受控制了,但是也在意料之中·像赵淳这样的人物,叶婉珍是无法抵抗的·遇到比自己更强大的人,她会毫不犹豫的易主,就像她想弃掉她一样干脆。
“温奕已经走了·”·赵淳抬头,黑色的面纱仍遮挡面容,只是透过黑纱,那一闪而过的金色双眸让人心惊··“此后世间再无温奕此人。”
贞娘子终于松了口气·淳儿事后没有追究,那就不会轻易杀掉温奕,会另有它用··其实在赵淳面前,她是不敢存什么侥幸心理的·两人躲在树影里,他早已知晓。
但是为了温奕,她还是打了个赌,赌她这个皇姐还有几分薄面·看来,淳儿还是对她这个唯一的姐姐有几分在意的·这让她心里欣慰很多,看向赵淳的眼光也柔和了起来。
赵淳性格孤僻,桀骜冷情,冷酷的有些不近人情··赵浈虽然是公主,但是在自己弟弟面前并无什么威仪·赵淳不喜人伦亲情,对母亲和姐姐并不亲近,虽然她比弟弟赵淳大了差不多十岁,对这个幼弟有种慈母的心结,但是赵淳从没有和她有过什么交流。
后宫佳丽层出不穷,母妃失宠后就常伴青灯古佛,玛瑙菩提佛珠从不离手,对姐弟二人也很少过问··但她却是知道皇弟赵淳的秘密的··他身上远古血脉觉醒的非常早,但是却很弱,只有后背上有些细微的羽翼,这还是在他有一次受了伤后躺在床上不吃不动才被赵浈无意中发现的。
她悄悄弄来药具给他医治,小心地包扎··皇家多隐秘,虽然她们都是皇族,可是很多事情也并不知晓··都传皇族有远古血脉,可是身边的人都很普通,也许那高高在上的父皇是其中一员,但是他们并没有机会了解。
赵淳年纪虽小,但心思缜密,懂得怀壁其罪的道理,弱小的他尚无法自保,所以异能的事他隐藏很深,甚至悄悄忍痛拔掉身上带血的羽毛··他还不够强大,母亲既不受宠又无势力倚仗,早早觉醒异能会引来杀身之祸。
赵浈也小心的维护着这个秘密,姐弟二人虽然话语不多,但彼此都心照不宣的长大成-人··先皇弥留之际,拟下的遗诏成了一张废纸··那真是一个青鸾历史上罕见的重大时刻。
密密麻麻的御林军,禁卫军,还有从城外突然调动的大批铁骑精英将皇宫围了个水泄不通,各为其主的军队发动了战争,嘶杀声响彻天地,尸骨成堆,血流成河·而宫内更是惊天的炸雷声不断,巨大的轰隆隆声中,滚滚烟尘四起,天空中飞扬着冲天的火焰,如鲜血般的光芒遮盖了天际。
有人说是那是新研制威力巨大的火器,但是很多人仍将信将疑·有的百姓关门闭户,战战兢兢地悄悄焚香祈祷,对传说中拥有神力的皇族更加敬畏··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这场夺位之战足足进行了半个月,老天也加威助势,滂沱的大雨也下了半个月,直到临月城几乎快要淹没时这场战争才停止。
当太阳金色的光芒又重新照耀在威严大殿的琉璃顶时,所有的血腥已经冲刷干净,大水也渐渐退去,空气中弥漫着雨后的清爽,天边还挂起了一道垮越天际的七彩飞虹——佛光祥瑞。
十三皇子赵灏——孝元帝登基了··齐王赵淳输了··尘埃落定后,外界都传新君仁义,不杀手足··母亲圣妃软禁,皇弟不知所踪,只有她被抓入秘牢,每天拷打逼问赵淳的下落。
后来,温奕的父亲温询冒着巨大的风险设计让她诈死,易容后逃脱到青阳,并叮嘱她耐心等待··没了赵浈,孝元帝只能对母亲圣妃以礼相待,这已经是他最后一张底牌了。
这天下群雄,赵灏均不看在眼里,但唯一能与之抗衡的,只有另一个存在的异能皇族——赵淳··世界犹如海洋,时代犹如劲风,前浪是兄长,后浪是兄弟,风拥后浪吹前浪,亘古不变。
·☆、七十七·一碧无垠骏马翔,少年鞭响牧歌扬··远处的流沙河滔滔不绝浑浊的河水,卷着飘浮的枯枝败叶滚滚而去··风吹水面层层浪,阳光洒下点点金。
朝歌仍“恶习不改”,光着膀子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在绿色的草场上纵情狂奔··马儿喷着鼻息,四蹄生风发出嚓嚓的有节奏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疯跑起来。
迎着阵阵狂风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驾驭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骏马长鬃飘飘,朝歌黑发飞舞,一脸兴奋而又张扬,青春的脸庞如同散发着灿烂光芒的太阳。
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朝歌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情顿起,打着尖利的唿哨乱喊,不禁高兴得开怀大笑,笑得从马背上一头栽下来,落在草地上还是止不住地打滚狂笑……·多么美好而带有甜味的草原啊,黑麦草,鸭茅,象草,苜蓿草原中当然还有绚丽芬芳的鲜花格桑,金达莱,银莲,鸽子花、蓝盆花……谁能想到脚下这片辽阔的草原,竟然是一夜之间出现的。
在那个没有浓雾的夜晚,两个人骑着马在银色月光下像箭一样飞翔,朝歌在前面纵马,而叶剪秋在身后欢呼着撒下草籽……·夕阳染红了天空,大地一片红色的朦胧。
朝歌身后是一群悠闲的马匹,它们甩着尾巴低头吃草,不时地仰起头,向天空喷着响鼻··望着草原尽头那八百亩被大网遮挡住的农场,仍掩不住里面想探出头的郁郁葱葱。
那里面满满都是丰收和希望,这些超越自然的鬼斧神工,只因为一个人——叶剪秋··“飞鸡(机)”·“王炸”·“……”·牛皮大帐内,一伙人正在兴致勃勃地围着一张小圆桌打扑克牌。
他们手里拿着用硬纸板制的纸牌·由于纸牌太过简陋粗糙,显得手小不够用,纸牌不时地从手中滑落,造成了有人一边打牌,一边弯腰去捡,顺便用贼眼偷看的有趣模样。
叶剪秋很兴奋,看着几个披头散发的牌友贴的满脸纸条非常得意,通杀你们这群菜鸟·他索性站起身来,一条腿蹬在板凳上,将厚厚的扑克片在手里拢成一叠,支着下巴冷静地看着牌面上的局势。
等轮到他发牌时才“唰”地一声将手里的牌呈扇子形打开,不加思考的揪出几张潇洒的往桌上用力一甩,又“唰”的一声重新归拢··他洗牌时更帅,厚厚的纸牌在他手里异常听话,一堆牌均匀分两份,两打牌同时掀开,哗啦哗啦交叉在一起,然后利索的又合拢,啪啪的又重新洗成两打,眼花缭乱的如同狂翻树叶。
每个动作既过瘾又解恨,连洗个牌都是一种风景·一轮结束,对面的几个牌友自觉的往脸上糊纸条··“老木,该你刷锅了”叶剪秋推了推身边的一位壮汉,那位脸快糊严的汉子黑着脸恼恨的大力一拍,桌子中间立现一大坑。
叶剪秋心疼的看着厚厚的黄梨木桌面上如月球表面的坑洼,不禁咧咧嘴,小声道:“黑……”·“别叫,我洗就是”·那位姓木的大汉开始笨拙的洗牌。
看来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黑鹰很管用啊朝歌临走时交待他,有事就喊黑鹰,无论多小的声音它都能听到……超声波嘛·管它呢,反正这个世界已经严重颠覆他多年的唯物科学,有什么更好玩的尽管放马过来·叶剪秋玩的很开心,这些囚犯牌友们虽然看起来不像善类,但是时间长了,发现他们其实很好相处,并没有外表那样可怕,还是纸老虎居多。
他们显然也有会功夫的,有的看起来功夫还不低,武侠小说上不是常说,双目炯炯发亮,太阳穴高鼓才是高手么,那这位正在“刷锅”木仁兄就是·叶剪秋觉得很爽,每次和他们打牌都觉得如同一场杀气腾腾的华山论剑·真想来根烟哪,夹在耳朵上一支,叼在嘴巴里一支,眯着眼睛杀丫的最好是喝点小酒,骂点脏话什么的,嘿嘿仿佛时光穿梭,曾经在大学时代和同学们在宿舍乌烟瘴气打牌的场景又出现了。
坐在下手的曹五用手撩开挡住视线的纸条,不禁暗暗惊叹··小厨子耍起来帅来真要人命啊·曹五心思完全不在牌上,他终于有机会可以放心大胆的欣赏小厨子了。
只见小厨子一头浓密的长发用一根普通的枣木簪子随意挽起,小脸干净清爽,额头饱满光洁,眉毛长长,眼睛润润,嘴唇淡淡,连一双小耳朵也洁白如玉垂,耳侧的几络黑发没有簪好,软软的垂落下来,秀气的如同一朵素净的白兰花。
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他上身穿着一件靛蓝底白花冰纹小圆领的蜡染长袖衫,蓝底蓝的深沉,白色白的纯粹,这件古怪样式的衣服他穿上又合适又好看·还有下面穿的素麻色的长裤,由于一条腿前弓蹬着板凳,裤子将他的小屁股兜的浑圆挺翘,小厨子呀,裤子太紧了,不过真好看·枣木簪子太普通了,回头给小厨子买个好的,金银配他太俗,玉簪最合适,对清透的碧玉簪一根,足以衬托他清丽出尘。
自从学会打牌,曹五就没赢过··短短的时间内,农场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累的要死的农场员工们终于“偷得浮生半日闲”··这个农场自从播种完毕后就完全封闭起来,四周不仅用高大的遮阳网围起,还种上了一排排的果树。
由于修改了河道,流沙河围着农场边缘静静流淌,这里不用一兵一卒看守,凶猛的黑虎鱼就是最佳的守护者·不对,最佳的守护者的奖状应该颁发给神出鬼没的黑鹰,虽然人们极少见它真身,但是黑暗中那红亮的眼睛总是一闪而过,宛如黑夜中的浪荡游神。
这里阳光充足,庄稼常见的病虫害和细菌性病害很少,这倒让人很省心··农场守着那唯一的心脏供水之源——流沙河·但是河水微含盐分,浇地还是可以用的,饮用的话还得多次过滤加工。
大水漫灌式浇田容易造成土地干硬板结,所以,选用了最适合当地的管式滴灌··现在农场里铺满了粗细不一的管子,这些管子是找手艺绝佳的老工匠制成的,不仅厚实坚硬,而且不易破损。
管子就像血管一样延伸到土地的每个角落,每棵树,每株苗,每朵花都有专属于它的滴水孔··粗一些的埋入地下慢慢渗水,细一些的露出表面渐渐滴漏,水滴缓慢而均匀地渗入植物根部。
不仅降温,而且保湿,土地会一直很松软··农田周围撑起了很多网眼密集的白色大网,这种网子选用结实坚韧而又光滑的白麻草织成··浓雾穿过大网时,水珠就会附着在网上,积少成多,慢慢集聚成一股股细细的水流,沿着特制的管道流到储存用的水箱中。
用这种办法收集起来的水比流沙河的水更要纯净,可供人放心饮用,也可以用于农业灌溉·白色的网子不仅能反光遮阴,还有一定的保湿功能,在烈日下,也可以减少植物水分的蒸腾。
很多果树也被网子精心地“保护”起来,看护着树上已经开始快要成熟的果实··管子的灵感来自于沙漠中的农业奇迹之国——以色列··而这个网子的方法的灵感来自于天涯之国——智利。
这两个国家都是缺水的国家,尤其是以色列,不仅创造了农业上惊人的奇迹,而且还被誉为欧洲厨房·在这个极度缺水,三分之二都是沙漠的国家,不仅满眼绿色,满地鲜花,而且还有农田,森林,即使沙漠腹地也有绿洲。
而智利北部的阿塔卡马沙漠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干旱的沙漠,那是一片可以与火星相媲美的土地,那里的很多气象站从来没有过降雨记录·但是在这里生活的居民勤劳勇敢,用智慧的方法使自己的农田重焕生机。
农场外围有一处专门跑马的缺口,从那里放马出去,是一望无际的青青草原·朝歌很喜欢,每天在那里马放南山,当牧童去了··而现在农场留下来的,全是重犯死囚。
虽然农场的秘密他们全都知晓,但没有关系,反正他们早晚都要死··王老汉一家子全都在农场外围盖房子去了,眼看丰收在即,得抓紧时间建自己的商铺,安排军属们上班当营业员挣钱·叶剪秋虽然很忙,但还是抽空和李氏专门去了玉谷县把静石先“哄”回家。
这静石先生,真是越老越像小孩儿·由于年迈,身体又欠佳,私塾学堂都不愿请他教书,清高的他又没有脸回去,只好在街头摆了个代写书信的小摊子··当叶剪秋和李氏打听了很多地方后,终于见到了在街头市井,人来人往中仍保持儒雅风骨的静石先生。
养性终朝端然坐,免教人失俺风魔··虽然他落笔成香,下笔皆叹,但是终为斗米折腰·看到他打发走一位客人后,小心地收起几个铜板又将晕晕欲睡时,旁边打烧饼的小贩担心地不停扭头看他,忙碌中还不时上前推一把,既怕小偷到访,又担心流失客人,真是让这位好心的小贩操碎了心。
当叶剪秋和李氏走到静石先生身边时,看到他那被小贩常推的肩膀已经被沾的油腻腻的··感觉到有客人光顾,静石先生睁开迷糊的双眼茫然道:“请问是写信,写贴,写联,还是写契啊”·静石先生的生意还是很好的,回头客也多,没想到秀才下海更胜一筹。
·李氏终于忍不住捂脸呜呜痛哭··静石先生仍捋着胡须感叹:“心若不动,风又奈何你若不伤,岁月无恙·”·李氏又气又怨:“斗米尺布,岁月风雨体已相怜,相守终老”·简直让人啼笑皆非的一对儿啊·千哄万哄,这个倔强老头才算跟着他们回到了青阳镇。
回到青阳镇后,叶剪秋第一时间提只大金枕头榴莲去找了许大夫··许大夫已经在医馆提前恭候了,看到榴莲喜出望外,不怕扎的抱在怀里闻来闻去,并美滋滋地道:“小秋,说吧,哪个病人”·“叶静石。”
榴莲这种水果真是奇怪,喜欢的爱到要命,不喜欢的恨的要死——总之,是个让人死去活来的东西··没想到他回到农场后,这个曹五,竟然不怕死的跟来了。
见他气喘吁吁的扛着一大包东西站在自己面前,叶剪秋简直摸不到头脑··曹五二话没说,打开巨大的袋子往外掏东西,牛角,羊角,皮狙角,各种稀奇古怪的兽角头骨……·虽然开始有些毛骨悚然,但是叶剪秋还是被深深吸引住了,尤其是当曹五掏出一个完整的皮狙兽头骨时,叶剪秋惊呆了·那是一幅罕见的拥有一双如同珊瑚般长角的头骨,雪白坚硬的颅骨,棕红色造型奇特的长角,沉默无言中有种岁月沧桑和古朴力量之美,尘沙下不知道掩埋了多少光阴,完整的连牙齿也无一缺少·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叶剪秋啧啧称奇,不禁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里欣赏。
“下面交叉放上刀剑,挂在书房内更好看”·曹五开心极了,都说外番客喜欢摆着玩,没想到小厨子更喜欢·“真美从哪里找到的”·曹五不好意思的挠头:“怪胎罢了从沙坑里刨的。”
看着曹五不时地心虚瞟向朝歌,叶剪秋恍然大悟,哦,原来是为朝歌这个大美人来的他不禁暗笑,朝歌可是荒漠中的霸王花,只怕吃不到嘴里还会扎一嘴的刺·但是看在这美丽绝伦的工艺品份上,叶剪秋还是大方地道:“放心,我会给你创造机会的”·农场生活枯燥,看着你追我跑,你伤我喜的爱情游戏也不错,全当捧着爆米花看免费电影了,反正朝歌也不会吃亏,挨揍的肯定是曹五。
一听此言,曹五激动的双眼含泪,他有些哽咽地道:“小厨子,不管你是神仙还是妖怪,我都愿意和你……”·“交朋友”·叶剪秋很开心,看来那次打架曹五是看出端倪了,不过这么长时间人家也没有再找过麻烦,人还是很不错的。
李氏一再交待他多交朋友,他不仅交到了很多囚犯朋友一起愉快的玩耍,而且终于有个土豪也主动前来报到了,虽然曹五是借花献佛··脑回路完全不在一起的两个人都很满意,只有无辜的朝歌打了个大喷嚏··☆、七十八·一辆威风凛凛的大马车出现在路上,赶车的汉子轻松地甩着皮鞭,嘴里吆喝着将鞭子轻轻打在那头神气活现的大马身上。
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拉车的马可是匹好马,体型健硕,体毛为棕黄色,向腹部渐渐变为黄白色,腰背中央有一条黑褐色的脊中线·马身呈暗棕色,遍体长毛,跑起来四蹄生风,一看就是匹耐力强的好马·板车也是辆极好的板车,木料崭新而还散发着红松特有的香味儿,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四个插销反铆结构的木质车轮,为了减少颠簸,车轮上还有布帛包了起来,即使如此,也能看到车轮内木轴上那铆着的一颗颗闪着暗光的大乌钉。
板车上还制做了一个高大弧形的皮制车棚,既遮阳又防风,车夫坐在车辕上,就像头顶就像撑了把遮阳伞般舒坦,这车身既轻巧又没有什么震动,从身边经过时,几乎听不到常见的辘辘声。
路过的人无不停下脚步,用羡慕的眼光看着从身边经过的大马车,甚至有人还追赶着上前小跑欣赏,越是有人看,赶车的汉车越是来劲,更加大力的吆喝:“驾”·一溜烟尘,潇洒极了·人们心里不禁奇怪,庄户人家最多用皮狙兽拉车,而且是两轮的。
那些富商巨贾之家才用大马车,而且整个青阳镇只有为数不多的几辆四轮马车,光是曹家就占了三辆··但是这个一看装束就是乡下汉子咋赶个这么好的四轮大马车呢·人们越是用羡慕和疑惑的眼光看着赶车的汉子,那汉子越是忍不住脸上的笑意,恨不得想在自己脸上刻下自己的大名——叶大山·叶大山自打买了这个新车后,一口气带着老婆孩子连串了好几家亲戚,就连去世多年的大姐家也去了,没事还往青阳镇跑了几圈,还壮着胆子坐在好馆子又吃了一顿这马车就是天大的脸面呀,还没等他们下车,那些小二哥就从里面跑出来热情迎接,不仅亲自将马车安顿好,而且一脸的殷勤奉承。
去大姐家走亲戚简直是把老姐夫的脸打的啪啪响,当那位头发已经花白的姐夫看到叶大山赶着马车上门时,迎也不是,避也不是,最后仍是尴尬的坐下来陪着叶大山一家艰难的吃了个饭。
叶大山心里明白,这个姐夫还是看他不顺眼,只不过现在他发达了,姐夫是为了几个外甥拉拢他而已……呵,今年中秋,这几个外甥指定无一不缺得提礼来看他·还有老丈人一家,简直可以用欢天喜地来形容,不仅摆了一桌好酒好菜招待,而且还专门派了几个人在外面看守着马车,生怕有人将马车弄坏。
婆娘牛氏更是在娘家那些姐妹面前长足了脸,如众星捧月般的坐在人堆里,唾沫横飞的吹嘘她如何去了大茶馆听戏,如何见了大名鼎鼎的杨捕头,如何在司徒瑾大人家里喝茶……·大舅子还找了村里的最有名望的人专门来坐陪,他们一家子尽管在屋里吃喝,根本不用操心马车的事。
光是想想那些围在门口往里探头的村民,叶大山就得意的恨不得飞起来·那位童生夫子说了,所谓学者无先后,达者为师·虽然他不太懂啥意思,但是却知道不论时间长短,他早晚也会成功的先贤说的真对呀,瞧,他现在不是人生正得意么·可是那个曹五,真是可惜了。
想到这里,叶大山叹气·若是能和曹家结亲,那他会更上一层楼,他的声望会再次登上一个顶峰·虽然人家和大小没有啥特别的关系,但是老五却主动将自己当成儿婿了。
看着叶大山不舍得穿那些好料子,偷偷卖了钱后,不由分说又送来了一大堆绸子,叶大山只好挠着头皮提出他想买辆好马车··这不,这辆马车就是曹五给买来的,听说还是专门从绵州府最高档的车行订制的呢人家压根就没提个钱字还听说这马是野马王的后代,乖乖哩野马王啊,曹家真是有大能耐呢·老五看着大妞两口子困难,还主动在镇里盘下个门面,让石头开个小饭馆。
石头啥也不懂,曹五还手把手的教他做杂碎汤,烙油饼子,替他通关系,拉客人·这小饭馆才开张了一个月,还别说,生意真不错·唉,这二妞也不争气,咋不多回家两趟,说不定老五就改了心意呢若是不成,那老五愿意给他叶大山当干儿子么·——唉,人家凭啥当你儿子,人家想要你儿子·想起二妞,叶大山心里难过,前些日子,水云裳夜里突然失了大火,听说烧死了不少绣工,万幸的是二妞没事,只是那个说话不太利索的公子去了,真是可惜呀……老五没戏,这个公子又没了,二妞的事可咋办·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满腹心事的叶大山又瞟了一眼马车上满满的大网子,愤愤不平的呸了一口。
当他终于收了一大车网子,兴冲冲的赶到农场去卖时,却被外面正在盖房子的老王头拦住了·他说这收网的事归他管,而且只收佃户村的网子,别家不收··叶大山当场就想翻脸,你可知道俺是谁说出来可别吓死你·当叶大山冷着脸一字一顿的亮明了自己吓人的身份后,老王头却哈哈大笑,说这段时间冒充叶管事家人的多了,他都见怪不怪了·不过老王头看他辛苦的拉来一车网子也挺不容易的,就提出三个网子十个钱收了,否则他就不要了。
叶大山气得脸通红,没长眼睛看到他的四轮马车吗那可是身份·他想去农场找儿子,结果农场不知道啥时候竖起了高高的大门,而且大门紧锁,老王头告诉他,除非朝歌大人特别批准,里面的人只准出不准进,谁违背命令,斩·叶大山气的没有办法,守在农场门口半天也没有等到儿子,心念一转,咋不去署衙试试那可是农场的大本营啊,朝歌也得归那巡检史司徒瑾管司徒瑾是谁呀,那可是他的儿婿呀·想到这里,叶大山二话不说直奔署衙,那个老王头,等着瞧好吧·叶大山终于来到了巡检司的大门前。
他也是第一次来到署衙,看到守门的两个一身铠甲手持兵戟的军士忐忑得不敢上前,他将马车拉到不远处的一棵大槐树下,躲在马车上犹豫了很久,最后狠狠掐了一把大腿才下了马车。
他磨磨磳磳的来到一位军士前,先是行个礼,然后恭敬地道:“这位小哥,俺老汉是西兔儿村的叶大山,就是那个叶剪秋的爹,你看……能不能让俺进去,俺想找那司、司……”·守门的军士笑了,他早就注意到这个老汉在门口满腹心事的徘徊,没想到竟然是嫂子的爹。
军士暗想,大哥巡山也快回来了,让他进去等一会儿也好··“进去吧,我来替你通报·”·“嗯哪”·叶大山没想到这么顺利,而且这当兵的小哥说话又这么和气要是知道这么容易,早就下马车了·一位军士替他牵马拉车,另一位军士进厅禀报。
司徒瑾不在,只有晋伯一人值守··晋伯坐在案前静静的打量叶大山,而叶大山手足无措的对晋伯干笑··叶大山边陪笑脸边悄悄乱瞟,心里不时的赞叹。
瞧瞧人家这巡检司的气派光这是间挑梁的大房子足足有八根红木柱哩而且那桌案和书架都是檀木的哩那花纹雕的可真是精巧角落那个紫檀木的书橱又高又大,里头也没有放多少东西,放这里真是可惜喽,不如拉自己家里,还能放些东西……·他又看看对面坐的那个穿紫色战袍的大人,同样是仪表堂堂真后悔叶大妞嫁的早,再晚一些出门子,说不定就还能嫁个巡检司的军爷哪·晋伯不动声色的看着左顾右盼的叶大山道:“这农场的事本不归我管,所有的预算都提前支给了朝歌。”
叶大山紧张地道:“大人……”·晋伯一挥手道:“别忙,让我把话说完·虽然朝歌管理农场,但是我可以先替你结帐,我回头和朝歌把帐走平就是。”
叶大山松了口气··晋伯又道:“这网子多少钱一张”·“俺听儿子说是二十五个钱一张,军爷看着给就是……”·说完后叶大山低头不安地看着青石地面。
晋伯不语,打开钱柜,将钱拿出来慢慢数··叶大山紧张地解释:“俺们家织了好些大网子,大小那孩子说农场要用,可是这孩子并没有告诉俺农场在哪儿,俺这一大早就出来送货,也找不到那孩子的身影,俺一家子人,连出门的闺女和女婿都用上了,一共才织了三十张大网……”·晋伯将装好的钱袋子递给他道:“这是六百个铜板,你收好。”
叶大山含笑接过钱袋子揣到怀里,高兴地点头哈腰:“多谢军爷,多谢军爷·”·晋伯皱眉道:“不必多礼,叫我晋伯就是·”·“嗨,哪多没规矩呀。”
“无妨·”·叶大山兴奋地抱着钱走了,晋伯看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看到叶大山出来,有位军士吆喝了一声,一大群军士纷纷跑了出来,七手八脚的帮叶大山往下卸网子。
有人知道他是叶剪秋的爹后,还热情的唠家常··“大伯,您老身子骨不错·”·叶大山双手负后,笑着道:“嗯哪……当然当然。”
“大伯,没事常来看看,不用见外·”·“当然当然·”·看着一群朝气蓬勃的年轻军士围着他团团转,叶大山心里满足的不得了。
等网子卸完后,叶大山仍不想走,他拉过一个军士问道:“小军哥,那农场盖房子的外包活晋伯大人管么”·“大伯,农场的事都归朝歌管。”
“那晋伯官大还是朝歌官大”·那位军士笑道:“我们大哥官大·”·叶大山得意地有些忘形,他不屑地道:“他官大又如何,俺可是他爹哩……”·那军士一脸茫然。
此时,只听到空中一阵厉风传来,伴随着一声怒吼:“滚”·司徒瑾刚刚巡山回来,正巧听到叶大山最后那句话··晋伯立刻冲出来随手扔出一块砚台,将司徒瑾抛出的马鞭从半空中打掉。
“钧之,冷静”·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司徒瑾面如寒霜,欲取身后的长弓,那落日箭一出,神鬼也拦不住了··晋伯立刻拉住司徒瑾的手,劝慰道:“钧之,切莫动手他是叶剪秋的父亲”·叶大山还没反应过来,随着人群也回头,只见一位身材高壮,威风凛凛的男子对他怒目而视后,吓得腿肚子不由得一软。
司徒瑾的装扮一看就和其它军士不同,他一身绯红战袍,腰间束着粗厚的皮带,上面镶一大块玉石,胸口带着铜制的护心镜,而且头上没有戴红缨帽,简单的绾了紫色软巾,足穿一双厚底鹰爪纹皮战靴,腰里挂着一把黑金色的长马刀,那马刀上的错金云状花纹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差点亮瞎叶大山的双眼。
这个杀气腾腾的人,一看就是司徒瑾·叶大山没想到第一次见到司徒瑾竟然是这么个情况,他吓得立刻屁滚尿流的牵马就跑,连头也没敢回··“日后不准他再上门再上门,杀”·“是”·司徒瑾心里万分恼恨,母亲寡居多年,这句话对司徒瑾来说简直是天大的耻辱·晋伯摇头,那叶大山也太口不择言了,即使将来成为岳父,说话也得仔细斟酌。
更何况,现在他们……唉·司徒瑾怒气冲冲的回到议事厅,狠狠地拍了一下桌案··叶剪秋··☆、七十九·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伴随着清脆的鸟鸣透过遮纱小窗,温柔地照在榻榻米上睡得正香的人时,被窝里的人伸出一条光洁的腿压在软软的碎花棉被上,翻个身又去睡了。
调皮的阳光又渐渐的移到了他的脸上,在金色光线照耀下,这张脸显得那么晶莹,已经变长的睫毛不停抖动,终于……·“太阳又晒屁股了”·叶剪秋嘟囔着揉揉眼睛坐了起来,身上的白色睡袍因为睡得不老实使得领口大开,露出圆润的肩膀和精致的锁骨。
他皱眉闭眼,熟练地从枕边摸起一根发带将头发扎了起来··真为那些长发女生发愁,洗个头最少得三四遍水,洗发膏也得费上一大把·他打个呵欠懒洋洋的起身,拿起一条毛巾搭在肩膀上,端起盛着洗漱用具的小盆迷迷糊糊的朝帐篷外走去。
昨天晚上又差不多熬了一夜··帐篷内的烛火一直未熄,他和朝歌商量将来农场发展的事·如何开棉麻成衣坊,如何开粮油店,还有生鲜果蔬铺子,牲畜的屠宰,仓库管理,运输方式,人工的使用……·头昏脑胀一团乱麻·由于两个人都没有经手过这么大的农场,也是第一次做这么大的买卖,两个胆大的年轻人面临着自主创业的兴奋。
既热血沸腾,又谨慎小心,他们不停的讨论、争论、甚至红着眼睛大吵、拍着桌子大吼,方案毁了一个又一个··但是有一点他们心照不宣,他们其实并不专业,一个是武枪弄棒的小军士,一个是种菜浇园的小农民,根本不是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这里需要一个精明而有丰富经验的人才来帮忙。
但是两个人心有灵犀的绝口不提此事,因为这个农场被他们倾注了太多心血,哪怕他们做的差一些,哪怕推倒重来,也不想拱手于人·金色的阳光透过树梢射在大地上,鸟儿啾啾欢唱个不停,好像在嘲笑这个起的最晚的懒家伙。
空气清新,凉风阵阵,叶片沙沙,树林里仍有残留的薄雾围绕·叶剪秋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头脑清醒了很多·由于绿色植物的增加,空气里的氧离子含量特别高,而且温度也很适宜,长长的呼吸后,肺腑内的浊气仿佛被洗涤得一干二净。
叶剪秋居住的帐篷后面的那片小树林仍保持原样,没有动一草一木·因为这里面的树木很多很杂,还有很多野生的果树·野枣,柿子,野桃已经稀稀拉拉挂了果,保持了原始的风味。
林子地面上的土包起伏不定,落叶枯枝厚厚一层,阳光不容易照进来,少有的阴凉清爽,他的吊床仍在老老实实挂在那里·叶剪秋最喜欢在这里休息或是散步,运气好的时候,树林里竟然还能捡到蘑菇。
叶剪秋笑称这片树林为“自然保护区”,不仅仅是因为树林里的鸟儿众多,因为他看到了几只少见的小松鼠·农场的工作人员起居用的帐篷形成一圈,全部围着这个自然而生的树林而建,叶剪秋的帐篷是进入农场的第一座,不仅临路,而且离农场的大门最近。
农场的这条路可以并排跑三辆马车,是往来的必经之路·推开他帐篷的门,坐帐内就可以清楚的看到人来人往,相当于传达室的功能··路的对面就是一望无际的农田,珍爱土地的叶剪秋对这条田间“公路”也没有放弃改造,路的两侧也都种上了枣树。
桃三杏四梨五年,枣树栽上就卖钱·枣树上现在已经挂了红玛瑙一样的果实,红彤彤的几乎看不到枝叶,马上就要落杆了,到时候有的是时间拿棍子来敲那场景肯定像过节一样热闹·枣树下面的沟沟壑壑他也没有放过,全都种上了芝麻,比巴掌还大的嫩绿芝麻叶子随手就能抓一大把,鲜嫩的叶子做成炝锅面或是凉拌也很美味。
还有那取之不尽的红薯叶,和芝麻叶有同样的作用,都可以当成青菜食用··整个青阳镇,只有这个农场是最不缺粮食的,不管是树顶生的,地上长的,土里藏的,到处都是可食用的作物。
更别提那牲畜区成群的牛羊,果树林里到处乱跑的大白鹅,旱鸭子,还有真正的飞鸡,走路时一不小心,就能碰到一窝窝蛋·囚犯们工作很忙,全年无休,不仅经常加班,还没有工钱。
但是生活条件还是很不错的,顿顿离不开肉菜蛋,白馍头,还可以游泳和洗澡,那当初挖好的三个大坑旁边又被朝歌一口气又连挖了四号坑,五号坑……一直挖到八号坑每天收工后,人们就像下饺子似的跳下去玩,欢笑打闹的声音能传的很远。
叶剪秋有时候都快忘了这些囚犯的真实身份··他并没有打听这些囚犯到底是因为什么案子进来的,心里虽好奇但不追问··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阴暗的东西他不想了解,他想一直保持阳光的心态。
若这些囚犯在这里好好改造,那么他和朝歌并不追究·事实证明,这些人还是很听话的,无论朝歌在不在农场,这些人并没有想逃跑或是闲生事端,这倒是让他松了口气。
·如果农场一直存在,那这些囚犯也会一直依附着农场存在,一直到他们生命的尽头·这对他们来说,也算是一种大赦了吧——死刑变无期。
叶剪秋没有急着先去洗漱,而是踏着软软的沙地走到路对面,撕开几穗粗壮的玉米外皮查看,不由得点点头··没有秃尖,籽细灌浆饱满,一掐一股奶白色的汁液涌出,清香的甜味扑鼻而来,这种玉米淀粉含量和糖份含量很高,可以直接食用,如果煮熟,更加甜糯可口。
这一排排整齐的玉米植株几乎有三米多高,秸杆粗如甘蔗,叶片长如绿剑,紫红色的霸王根如同大爪子紧紧抓牢土地,抗风抗倒伏效果非常好··这种独特的玉米品种他从来没有见过,棒穗大如半米长的炮弹,长长的玉米须子如同许大夫金黄色的胡子,籽粒大如马牙,偶尔还夹杂着几粒红色,黑色或是紫色的籽粒,没有成熟的玉米粒透明饱满如同纯色宝石,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的水分。
他已经下令将这些颜色鲜艳的种子成熟后单独挑出来,将来培育成彩色玉米·颜色较重的玉米具有极高的酚化合物和花青素,营养极高,他已经给将来的新品种起了个名字“黑珍珠一号”。
他又来到远处的花生地··沙地土壤是最适合种植花生的,不仅耐旱透气,而且根部下针期和果实膨大期比粘土地更加容易,产量高,虫害少,而且极易出土,用手提起来一墩成熟的花生株,用力抖一抖,顿时叶果分明,干净无沙。
此时的花生由于正处在结荚饱果期,绿色的叶片里夹杂着朵朵黄色的小花,沙层下的果实挨挨挤挤露出了地面·他随手摘了几颗,浅麻色的果壳非常干净,每粒果荚都非常均匀含有二粒果,剥开外壳,里面的花生圆溜溜呈浅粉色,淡甜清脆,如同新鲜的莲子。
放眼望去,远处是白花花全部的已经吐了长絮的棉花,朵朵白色的棉花汇集在一起如同云层般的海洋,虽然丰收在望,但是劳力却很少,所以农场的人一天也不能闲,寅时就打着火把早早上工了。
一群人正在太阳底下弯腰摘棉花,只见他们头上都戴着大草帽,脸上遮着面巾,身上穿着一个特制的带有大兜的工作服,摘满了棉花就回到地头放在一个大袋子里,然后再回去重新摘。
看到劳作的人群中有一个显得特别高胖的身影,叶剪秋不由得笑了,这个曹五倒是挺勤快,从来都不睡懒觉,每天从集市上收完摊头费就亲自赶着马车来农场报道,一干就是一天,到了晚上才回去。
本来朝歌是不满意曹五来这里的,但是看他一个顶三个壮劳力,而且人又老实听话,最重要的是他嘴巴严,而且不要任何回报白干,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只是这曹五脑子太笨,只知道闷头干活,没有胆量去马场那边找朝歌,直到现在,他连话也没有和朝歌说上一句,连叶剪秋都暗暗替他着急。
洗漱的水池边已经空无一人,沙地上只留有一些杂乱的脚印··叶剪秋低下头,开始刷牙洗脸,洗漱完毕后,将头发簪好,拿起半片芦荟往脸上随便抹了抹,然后就搭着毛巾,端着小脸盆儿,哼着歌儿踩着人字小夹板托鞋往自己的帐篷走去。
可惜这里没有镜子,也不知道自己现在什么样,虽然有水的倒影,但还看的还不是很细致,唯一让他欣慰的是,皮肤似乎白嫩了许多,终于不像个黑炭似的让他自己都嫌弃。
希望的田野等着他们倾洒青春和热血,他现在浑身有说不出的干劲,对未来充满期待·而且朋友也多,日子过的充实而又快乐,唯一美中不足是,爱人不在身边……·叶剪秋推开帐门,发现朝歌已经坐在办公室的桌案前等他了,正低着头用心地揪桌上那盆富贵竹。
这间大帐篷被叶剪秋分成了三室两厅,均用淡青色的大幔帐隔开,大客厅就是他的办公室,书房兼娱乐室,晚上群体活动大多都是在他这里打牌··由于昨晚两个人没有休息好,朝歌漂亮的眼角有些微红。
见他进门后,朝歌就停下了那只“骚扰”富贵竹的手,敲了敲桌子道:“那些家禽得入窝,鸡棚得抓紧盖·”·朝歌这个人从不废话,连个早上好都没有。
“鸡不是会飞到树上么”·叶剪秋也习惯了这种对话方式,抱着小脸盆坐了下来··“这里马上就要进入秋冬季,虽然白天仍然酷热,但晚上却变得更加寒冷。
一天之中历尽寒暑·若晚上鸡鸭不进窝,会被生生冻死·”·朝歌是了解这里的气候的,进入八月份后,温差会加剧·这里的空气会更加干燥,白天烈日当空,到了晚上却气温骤降,若是放盆水在院子里,会结成厚厚的冰,但是到了中午又会迅速溶化掉。
所以在青阳当地也有种说法——一年有四季,不能离冬装··叶剪秋想了想,拿起桌上的图纸看了看··这些家禽是准备散养在果树林里的,不仅除虫吃杂草,粪便还可以给果树当肥料。
家禽每天就林子里觅食,晚上鹅和鸭子会找草堆卧着,鸡就呆在树枝上休息,和鸟儿有差不多的习性·收蛋么,去树林里捡就可以了,就像捡蘑菇一样··本来叶剪秋觉得这养家禽是最省事儿的,几乎不用什么饲料,只放点水就可以了,没想到秋冬季还得进窝。
他挠头:“那怎么办不仅得盖鸡窝,看来还得注意保暖·”·“没错·”·“老王头能行么”·“外人不能进来。”
“那怎么办”·“我们来盖·”·“不行,我们人太少,地里的活太多,再均出人手来盖鸡窝,怕是影响秋收。”
两个人趴在桌上谈论了很久,终于出一个方案·现在农田虽然比普通的庄稼成熟的早一些,但并不显得特别·但是果树林却是个大难题,因为那里种植的全是当地罕见的果树。
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离鸡棚原址位置最近的,种植的全是香蕉和糖棕,这可是连朝歌都没有听说过的果树,当他看到一圈圈绿色如月芽状的香蕉,大如脑袋的紫黑色糖棕吓了一跳,他无言的抚摸了很久,也呆在树下看了很久。
最后他们决定,对那些奇特的果树加强掩护,多用一些大网子层层遮挡起来,估计没有什么问题·这种罕见的果树当地的农民一无所知,即使万一他们发现了挂果的怪树,估计也只是好奇但也猜出不缘由。
垒鸡棚其实很简单,用些石板叠加起来,铺上厚厚的秸草就可以,最多十天就能完成··商量完这件鸡窝大事后,两个人都松了口气··朝歌放松地往下褪了褪,懒懒地靠在铺着厚毯子的圈椅背上,自然而然地将两条长腿跷到桌案,双手交叉放在肚子上大拇指来回转圈,——这个圈椅太舒服,一坐上去就想睡觉。
看着抖动着脚想眯眼睡觉的朝歌,叶剪秋不禁偷偷直乐,大炮打蚊子呀,大炮打蚊子一身绝高的功夫没有仗剑走天涯,去看大千世界的繁华,却“沦落”成了乡野村夫,天天放马操心垒鸡窝……·“笑什么”·朝歌不耐烦的皱眉。
“没什么,呵呵……”·“没什么还笑”·“呵呵 ,真没什么……”·“叶剪秋”·“到”·“闭嘴”·“是呵呵……”·朝歌头疼。
他现在是震不住叶剪秋了,他越是发脾气对方越是开心··“叶剪秋,以后你不能睡在地上了·”·“为什么”·朝歌腾地收腿坐直,“啪”的一拍桌子,鼻孔喷气:“刚才不是说了么,以后晚上会变冷鸡都会冻死,你不会死么”·叶剪秋不满:“关心别人就不能换个说话方式么”老是这么直通通的心脏受不了。
“怎么换”·“小秋啊,天要变凉了,你不能睡在地上了,要小心风寒……”·朝歌涨红着脸扭过头:“恶心”·叶剪秋“噗”的一声笑了,朝歌越生气双眼越水灵,俏脸还粉艳艳的,他小时候肯定像个系红肚兜的人参娃娃,真是有趣。
“朝歌呀,你也要小心受凉,不要仗着年轻火力旺,老是不穿衣服,有伤风化……”·“啰嗦!”·等他耍够了朝歌后道:“你先坐,我去换件衣服。”
“晚上多生几盆炭火”·朝歌冲他背影喊·帐篷根本没有厚砖墙抗寒,不生炭火这家伙肯定会冻死·也不知道谁更啰嗦!叶剪秋伸手打个响指表示收到,哼着歌来到了帐幔后的卧室。·透过帐幔,仍能清楚的看出里面的人影,利索的将睡袍解开扔到一边,线条流畅的细腰窄臀,低头穿那衣,弯衣穿长裤……·朝歌默默地扭过脸,咬牙道:“叶剪秋,农场招贼了”·“什么”·叶剪秋提裤子从帐幔后面匆匆跑了出来,一脸的惊惶失措。
“怎么可能”·朝歌说凡是黑鹰出没的地方,方圆百里凶兽都退避三舍·如果是人,那更不可能了,黑鹰凶兽都能震慑,那人岂不是更不在话下而且若是常人,怎么过得了流沙河,里面都是吃人的黑虎鱼呀·朝歌见他难以置信,肯定地道:“的确是神偷干的,不过只是偷了一些果子和玉米。
牲畜栏那边没有下手,一头牲畜也没有少·”·叶剪秋是听说过神偷传闻的,据说会隐身,看起来也是异能人士之一,但是对方只偷青阳大户,这农场怎么也把神偷也招来了·朝歌仍气愤地道:“偷就偷了,可气的是,竟然连吃带拿,有些果子只咬一口就丢了,地上一片狼藉太浪费了,可耻可恨”·“是猴子干的吧听说这里有鬼面猴。”
“不可能不管是什么猴,黑鹰都不可能失手”·“那怎么办”·“不知道。”
叶剪秋愁眉苦脸,如果黑鹰也看不住,那农场就成了人家的后花园,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起那些被糟蹋过的水果就心疼,万一人家玩腻了切水果的游戏,想杀个人玩玩怎么办·而且这事不能报官,连杨捕头也无可奈何。
朝歌发现有陌生人入侵时,第一时间就唤出了黑鹰,但黑鹰的表现很奇怪,只是磳着他手温柔安抚,好像在说没事没事,只是个玩笑·难道这神偷和黑鹰交上了朋友这也太奇怪了,黑鹰的脾气并不好……·看着叶剪秋愁眉不展的小脸,朝歌心里暗爽,让他害怕去吧谁让他不停的笑笑笑··☆、八十·当叶剪秋又换上了他最喜欢的那件靛蓝色冰纹蜡染圆领衫出来后,朝歌已经恢复了往日冷淡的表情。
“走,去果园看看·”·“好,找找有什么可疑的线索·”·“中午你来做饭·”·“为什么做饭的事不是曹五包了么我现在可是叶大管事,不负责伙房了。”
吃货厨艺都很好,这话准没错·还别说,曹五做饭还是挺专业的,七分瘦三分肥的滚刀肉块放在一个深褐色的大瓦罐里,加水加香料加少许盐后就将封口焖严,大火煮开后就改用文火炖煮一上午,其间所有人必须遵守曹大厨的“三不”原则——不能打开,不能偷看,更不许偷吃。
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等时辰终于到了后,小心翼翼的打开密封的罐口,一股异香飘十里,撇去上层清亮的浮油,浓汤呈奶白色,肉块不仅炖的酥烂,而且有入口即溶之感,再加入蒜茸,小碎葱,香菜叶,淋上几滴红辣椒油,再配上一大摞可以瓣碎泡汤的大白锅盔就可以完美出锅。
等出完大力的工人们收工后,就坐在树林下的几张桌子前开动,他们每人喝一大碗香喷喷的肉汤,热汤下肚后就开始浑身冒汗,再配上一瓶烈酒烧刀子,汗水顺着下巴和肚子直流,从嗓咙到脚底板儿一条火线,非常过瘾·但是看起来朝歌似乎并不领情,他淡淡地道:“曹五只会做肉汤,而且喜欢掺杂碎,连老木都说,现在打个嗝全是一股猪尾巴大肠头的味儿。”
朝歌虽然一脸严肃,也无法掩盖他心里万分委屈的事实··叶剪秋不禁哈哈笑了起来·这个曹五,真是从头到脚一根筋,从来就不知道换换花样,一手杂碎汤虽然煮的出神入化,但是天天吃也会腻味。
“好吧,我回头给你做就是,想吃什么”·“饺子·”·“太费事了,大锅烩菜和卤汁面条不好么”这可是食堂大锅饭的标配。
“我要吃花边水饺·”·“回头再包吧,真的太麻烦了,农场这么忙,等咱们忙完这一季,赚了钱后我特地给你包一碗·”·“若说话不算数,罚喝一盆马尿”·“滚”·当两个人说说笑笑一起走出帐篷时,却发现一队人马从天而降般的站在帐篷对面,为首的正是一身黑色战袍的司徒瑾。
两个人不由得同时一愣··司徒瑾手持缰绳正静静的看着他们,轻风吹动他额角长发,眉宇间英气十足·胯-下的红马轻蹄刨地,戎装武将与赤红烈马是那么耀眼,风骨雄奇般的绝世而立。
左右是同样装备精良的骑兵,虽然十几骑人马,却没有丝毫嘈杂,安静的只有帽顶的红缨飘动··叶剪秋惊喜地大叫一声,就像出了笼的小鸟着欢天喜地的跑了过去,小拖鞋呱呱嗒嗒一溜串响。
朝歌站在原地没动,心里有些吃惊·司徒瑾当然是有权利可以随意出入农场的,但是这么多人马突然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他却没有丝毫察觉当他看到那十几匹马在马蹄上通通包了厚厚的软布后,心里暗暗一凛。
“大人”·叶剪秋一口气跑到司徒瑾身边,将脑袋深深的扎在司徒瑾的腿上··你终于来了呵·分开这么长时间,你真的就不想我么·若我不就山,山就不来么·若我不发乎情,你就绝对止于礼么·爱入骨,情溶血,虽然心里万分倔强和委屈,却不忍责怪一句。
司徒瑾低头看着趴在腿上的那个小脑袋久久没有说话,当他感到腿上传来的阵阵湿热后,不禁叹口气伸出手去轻抚那黑亮的发顶··叶剪秋吸了口气抬起头,鼻子有些发红。
“大人,你是来看我的么”·“是的,我来找朝歌·”·叶剪秋迷惑,这句话算正面回答他了么·司徒瑾默默的看着他。
气色不错,好像长高了一点,脸颊也有肉了,双眼仍是清澈如水,穿的衣服虽然不合时宜,但是看起来很舒服自在,他一向都喜欢舒服自在,如同身上穿的衣服和光脚穿的鞋……一双小脚白嫩精致,脚趾如同珍珠般莹泽……·司徒瑾皱了皱眉头:“怎么光着脚往外跑回屋换鞋去”·“是”·叶剪秋开心地拉着他的手:“大人,今天中午留下来用饭吧,杀鸡宰羊,摘果切瓜,我给你做竹荪炖鸡,玉米排骨,红焖羊肉,樱桃烤鹅对了,还有大坛的酒可以尽情喝等吃完饭,我们一起去农场转转,咱们的农场非常美,尤其是草场和果园更是漂亮”·他扭头和司徒瑾身后的军士们热情的打招呼:“兄弟们,今天每桌最少十个菜保证有酒有肉大家都别走啊”·军士们不约而同的都笑了,互相之间兴奋的看了看,但是眼光都一起齐刷刷的盯着司徒瑾,如果老大不开口,他们谁也不能做主。
此时,朝歌走向前,拱手对司徒瑾行了礼:“大哥·”·司徒瑾点了点头道:“朝歌,你上次说农场人手不够对么”·“是的。”
“三日后,会有一批新的死囚来农场,是杨小迷从绵州府调过来的,给你当人手用·”·“多谢大哥·”·朝歌又一次行礼。
平时不拘小节的朝歌,现在却对他彬彬有礼,泾渭分明,司徒瑾心里五味杂陈··“朝歌,后天我就要回临月城了·”·还没等朝歌开口,叶剪秋惊慌地道:“什么你要走”·他上前紧紧抓住司徒瑾的手,生怕他飞掉似的一脸惊恐,并急切地道:“大人,你为什么突然要去临月城你还回来么我能和你一起去么”·看着他紧张的一口气问了这么多为什么,司徒瑾笑了笑道:“我要去临月城陪母亲过中秋,你不方便一起去,农场离不开你。”
叶剪秋松了口气,仍担心不已:“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归期不定·”·“为什么”·“也许会陪母亲过年。”
不要·叶剪秋心里痛苦的呐喊为什么他们又要分开·如果不是农场忙碌,他没有分心过多的思念,只怕相思成山成海,早就将他压垮淹没·他实在无法承受再一次长长的别离老天也太过作弄了他了,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千余里,各在天一涯·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这个时代交通不便,这一走也许要半年之久通讯也不便,连封信也要几个月·“大人,请你跟我来,我有很重要的事。”
叶剪秋二话不说就欲将司徒瑾从马上拉下来··司徒瑾皱了皱眉头:“什么重要的事,这里不能说么”·“不能”·叶剪秋口气坚决,注视他的眼神充满深情和期待。
司徒瑾只好从马上翻身下来,对身后的军士们道:“稍等,我去去就来·”·“是”·看着两人走远后,朝歌和军士们聊天。
“朝歌你行啊,这庄头做的不错,今年署衙最起码不愁粮草·”·朝歌笑着摸了摸司徒瑾的红马道:“那是自然,我们还有放马的大草场,我们的马可以轮换着在这里养精蓄锐。”
“那最好不过对了,听说将来农场还会发银子给兄弟们当什么叫那个……福利”·“当然,发福利,每个人都有份。
罗正,将来你老婆还能来农场布坊做织工,每月挣的薪银说不定比你还多”·这个叫罗正的军士娶了当地的女子为妻,而且也有了孩子,算是正式在青阳安家落户了。
像罗正这样的军士军团里也有十几个··听到朝歌的话后,众军士哈哈大笑,有人打趣:“罗正,你老婆如果比你挣的多,那你在家就说话就没份量了,这怎么能成”·罗正笑道:“无妨,巾帼不让须眉,她若是能顶半边天,我倒求之不得。”
罗正对家眷有深深的愧疚,他们夫妻不仅不能常相守,而且家里的农活几乎都是老婆娘家帮忙打理·如果妻子能来农场做工,他们一家子可以时常相见,而且又多挣些银子,倒是乐见其成。
此时,听到帐篷里传来司徒瑾的一声暴怒的大吼,大家都受了一惊,目光齐齐盯着帐篷··很快,司徒瑾阴沉着脸推开帐门走过来,二话不说纵身上马,冷着脸一甩皮鞭:“回去”·“是”·一群人来的快去的快,只剩下朝歌无语的看着一地杂乱的脚蹄印。
·☆、八十一·农场里的庄稼静静的生长,黄豆绿豆奶花豆等孕了荚,一簇簇藏在透绿的叶子下面,棉铃开放,一朵朵吐絮的白棉向天空伸展·埋在地下的红薯也不甘寂寞,比赛似的将地底大块根茎膨大加粗增甜,有些要强好胜的露出了地面。
远处的旷野是浓绿的玉米青纱帐,孕育,向上,是青纱帐不变的主题·庄稼们贪婪的吸收着太阳的热,土地的肥,水里的润,咯吱吱尽情生长··伏天赤日照苍茫,果熟瓜甜互比香。
田苗激情战酷暑,梧桐镇定锁阳光··到了晚上,是农场最休闲的时光··刚吃完晚饭的人们破例没有打牌游泳,而是三三两两聚在一棵梧桐树下·这几棵梧桐树白天是一片阴凉,晚上则成了露天的娱乐场所,树下的几个大石桌又成了聊天下棋的地方。
只见地上生了一堆火,大家伙坐姿豪放的围在石桌前,有人赤膊观战,有人坐在火堆边剥花生烤玉米,也有人学叶管事的样子挂了个吊床摇扇悠哉··石桌上刻了楚河汉界,双方激战正酐,有人将棋子摔的脆响,这些牛角制成的棋子早就被人摔的四分五裂,被细麻绳捆了捆又凄惨的上阵服役了。
“将”·“再将”·“老胡,叶管事说马才走日,而非大象也”·“象走日,马走田,车走直路炮翻山瞧,多顺溜”·“老胡,你马象不分,颠倒是非,棋走荒唐,乃一棋霸是也”·“老水,想打一架咋地”·脸上带条虫爬似的长疤直到脖子的老胡咬牙腾地站了起来,大力一拍石桌,所有的棋子同时弹震一尺多高,随后又像冰雹似的啪啪不错分毫的落到原位。
叫老水的男子三十来岁,脸色白净一派斯文,见势不对立刻放弃了打抱不平,用扇遮脸,将自己躲在老木身后:“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个屁观棋不语真君子,你老水还是个读书人呢,唧唧歪歪的像个娘们”·怒气冲冲的老胡放过了装绵羊的老水,收了拳头后大大方方用撇腿的象日了对方一个帅……·老水有些无奈,他那天用手沾清水在石板写字,结果被叶管事一眼看上,二话没说就让他就当了帐房,不仅给他自己单独一个帐篷办理公事,还郑重的送他一支重力均匀的好牙笔,笔毫美观圆润,如雨后破土之笋,又似含苞玉兰,纯净秀美的就像慧眼识珠的叶管事。
叶管事说,是金子总要发光的·结果他这一发光不得了,身边一起来的人有些气愤,因为他几乎每天坐在“办公室”做闲职,其它人的任务就加重了··老水摇着的扇子停了下来,鼻子不由得动了动,空中飘来阵阵香味。
不远处的帐篷就是农场伙房,里面仍亮了烛火··有人耸了耸鼻子:“这是什么怪东西,晚上给谁加夜宵么”·“叶管事两顿没吃了,曹五留下来单独给他炖汤。”
“哦……”·一群吃瓜群众立刻心照不宣··这曹五为谁来的,大家心里一本清帐,但谁也没有点透·只有那个叶管事木楞楞的还将曹五往朝歌身边推,倒是一出精彩桃花好戏。
农场枯燥无聊,有些事大家倒是想到一起去了··伙房旁边紧挨着的就是几亩地的大菜园子,摘菜做饭非常方便,新鲜的掉眉毛·丝瓜,南瓜,辣椒,茄子等等,红的诱人,绿得养眼,比着为风和光的恩赐出色的表现。
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花枝展招的朝天吼火红的炫耀着,各种彩色肥厚的灯笼椒和朝天吼相映成趣·南瓜卧在地上静静的开花,一个又一个金黄灿烂的花纽藏在瓜藤的缝隙之间。
只见曹五系个大围裙匆匆从伙房跑出来,从旁边的菜园子里抓了一大把什么又跑进伙房忙碌去了,一伙人盯着曹五高胖的身影,鼻子随着他带出来的一股鲜香像小狗似的耸动不停。
“人参鸡汤”·“正解”·“参放多了,还有壮阳气的枸杞·”·“对极。”
“要不要告诉曹五,叶管事吃了会流鼻血的·”·“不可”·大家异口同声,眼睛如狼一样放光·果然是一群坏人·很快,朝歌出来了,大家眼神充满期待,只见朝歌点兵点将的巡视一圈后,最后一指老木:“老木,跟我们走一趟”·老木装做非常无奈的将手里的花生扔在桌上,拍了拍手跟着去了,一伙人低头吃吃笑。
夜幕下的农场,树影婆娑,夜虫低鸣··农场的小路上走来三个人··老木举着火把在前面引路,朝歌走在最后面,而中间系着大围裙的曹五端着红漆托盘,托盘上有一只盖碗陶盅。
漆黑的夜色中一切显得格外神秘,只有高悬天空的月视瞪着一只雪白的独眼审视着苍茫大地,远处传来不知名野兽的嗥叫,声音又怪异而又悠长,凄厉的叫声好像要穿透天际。
感觉到一个软软的肉翅一掠而过,一只黑色的蝙蝠从眼前飘飘然又飞走,曹五不由得惊了一心冷汗,这农场的深夜,太吓人了··终于,三个人走到帐篷前停住了脚步。
穿着农场特制工装裤的老木一手插兜,一手举着火把往帐门前潇洒的一晃:“帐门还关着·”·朝歌上前推了推,门关的死死的··“老木,你从窗户里跳进去,看看里面什么情况,顺便把堵在门后面的东西挪开。”
老木踌躇:“叶管事说了,进他的屋得敲门打报告,还得立正,他发了话才能稍息·而且……而且他的卧室更是不能随意出入,说是得换鞋……”·“啰嗦!让你干什么就干,不听话明日让杨小迷遣你去塞北!”·“朝歌息怒我跳就是……”·老木只好地将火把递给朝歌,忐忑不安地往小窗边走去。
心里一直碎碎念:阿弥陀佛……叶管事呀,这可不赖我老木不守规矩,有什么气尽管往朝歌大人身上撒就是,你说过谁不听话就让谁浑身长满荨麻,头顶长臭崧,屁股后面长仙人球,裤裆里长狗尿苔……·当脑海里呈现一个完美而又诡异的“植物人”后……老木打了个哆嗦。
他来到小窗边,不禁暗叹··叶管事呀,你为什么光堵门不堵窗呢这不成心想让人进来关心你么·只见这帐篷的小窗四四方方,几乎只有普通的纸盒子大小,老木身高体强,根本不是一个型号匹配的。
只见老木深吸口气,毫不犹豫地纵身跳了进去,不仅身轻如燕,而且连窗边都没有磳一下·果然大象能装进冰箱里·当老木的脚踏到软软的沙地后,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浑身的胖肉和肚子就像吹了气的豚鱼一般瞬间恢复原样。
朝歌站在帐篷前冷着脸没有说话,曹五则在他身后悄悄观察朝歌的脸色··朝歌看起来心情特别糟,就像一座冰山浑身发着冷气,曹五端着托盘往后躲了躲,生怕碰到虎须。
但是今天-朝歌第一次同他讲话了,虽然只是一句:“那个谁,你去药圃挖棵参来,再杀只鸡炖汤越补越好”·曹五立刻照办,虽然他不擅长做滋补汤,但是曹府里的大厨看他喜欢厨艺,兴趣来的时候也给他指点过一二,所以这盅大补汤总算是做出来了。
曹五长叹,本来自己在集市也是个威风八面的人物,哪个小贩见了他都吓得双腿发软,为什么这农场就显不出他那一道呢·很快,老木就从小窗里又跳了出来,走到朝歌面前行个礼道:“大人,叶管事只是睡着了,小的在他鼻子下探了探,他睡的很香,就没有打扰。”
曹五松了口气,但朝歌却若有所思地道:“你有没有摸摸他的枕头”·“枕头没有……怎么那叶管事睡觉还流口水么”·老木咧嘴想笑,难道叶管事还跟个小孩儿似的,睡觉还流口水……但是看到朝歌的脸黑的可怕,立刻噤了口。
朝歌推开了门进去,屋内乌漆麻黑的,老木找到烛火点上,曹五将托盘放到桌案上,两人听话的守在一旁待命··朝歌看了看周围,寂静无声的仿佛空无一人,于是命令道:“你们退下吧。”
“是”·老木“啪”双腿并拢,然后一个利索的转身,抬头挺胸,挥舞双臂,雄纠纠气昂昂大踏步走了出去·他是在响应叶管事一切军事化的标准来做的,若是叶管事看到,定会给他这个月增加一朵小红花,月底会增外加额外的福利,有时是一坛好酒,有时是半天假。
曹五却没动,他鼓起勇气道:“朝歌,我留下来帮你喂小厨子汤,若是他不想吃,一把打翻了汤盅,怕是一片狼藉,你不便收拾……”·曹五现在胆子壮了很多,底气也足了。
自己不仅白干活,连马车也“充公”了,外出采买都是他的活,那些石桌子还是他从西兔儿村买的呢·朝歌点点头,拿起桌案上的烛火对曹五道:“端上汤跟过来。”
“好”·曹五立刻端着托盘小心地跟在朝歌身后··掀起了一层纱帐幔后,就看到地铺上一个人鼓鼓地蜷缩在被子里,连脑袋都没露出来。
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朝歌心里暗骂,探鼻息脸都没露探的哪门子的鼻息明天就让老木去牲口棚铲粪去·朝歌将蜡烛放在地上的小矮桌,一屁股坐在碎花小被子上,盘着腿深思了片刻后,一把将蒙着的被子掀开。
朝歌和曹五齐齐吓了一跳,只见凌乱的黑发铺了半床,浓密的看不到一点人脸··朝歌皱眉,费力的拨拉了半天,总算将一张小脸从发堆里刨了出来··其实老木说的也没错,这个人真的正在睡而且睡的很香甜,脸蛋还红扑扑的·朝歌的鼻孔又开始剧烈的往外喷气·他揪着衣领一把将人从被窝里拉了起来,对曹五道:“快去找条湿毛巾”·“哎”·曹五放下托盘就跑了,很快,曹五递来一条还滴着水的毛巾。
朝歌将凉毛巾一把糊在叶剪秋的脸上,使劲抹了几把后道:“快起来吃饭”·叶剪秋终于睁开了双眼,看了看朝歌迷茫的眨了眨眼·头发湿漉漉的贴着额头,温热的脸庞红红的,眼角水润盈盈的,如同带着雨珠的海棠花。
看着对方可怜兮兮的模样后,朝歌叹气,口气放缓道:“起来吃饭了·”·伸手将他一头长发温柔的拢到耳后··一旁的曹五僵住了,他觉得自己和小厨子越来越远了……··☆、八十二··路漫漫其修远兮……·感到前途渺茫的曹五内心长叹。
“那个谁”·朝歌一连唤了几声,一脸呆滞的曹五才缓过神儿,压力山大地将托盘端了过来··曹五体胖,从来不会半蹲,只得屈膝恭敬地将鸡汤送上。
——曹五真是个可怜的娃··朝歌拿起小汤勺,从汤盅里舀了一勺放在叶剪秋嘴边··“喝汤”·叶剪秋摇摇头。
朝歌又将汤往嘴边送了送:“喝”·“没有胃口·”·只听“呛啷”一声,朝歌一把抽出随身佩带的马刀放在了叶剪秋的腿上大吼:“快喝”·叶剪秋吓得差点从床上蹦起来,连曹五也惊得晃了几晃——老天爷,这个暴脾气·看到朝歌憋着火一脸纠结的样子,叶剪秋不禁乐了:“朝歌,你这安慰人的方式什么时候能改”·“等你改掉动不动就缩进乌龟壳的时候再说”·叶剪秋无奈地道:“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我控制不住。”
“我也是”·叶剪秋伸手弹了个响指,一枝颤颤微微的玫瑰瞬间就出现在两指之间··他将这枝鲜艳欲滴的玫瑰放在那绘着古朴花纹的金属长刀上——战争与和平。
我操朝歌内伤加吐血三升·曹五一脸崇拜,小厨子变花儿的动作真好看·朝歌无奈地叹一声道:“以后不准躲起来像个缩头乌龟……喝吧”·二话不说,汤勺又送到嘴边。
“我知道错了,但不一定能改·”·说完,同样倔强如驴的叶剪秋低头乖乖的喝了一勺汤··看到某人终于开始进食,两人同时松了口气。
曹五虽然担心却一点儿都不难过,他知道是小厨子是因为谁··某人越生气越好,只要身体别气坏——司徒瑾,你使劲作·曹五替司徒瑾暗暗加油。
叶剪秋喝了几口汤后道:“让你们担心了,可是我管不住自己·”·朝歌道:“知道就好,别动不动就人不知鸟不闻的躲起来·”·“是啊,以后有什么事,可以对我……我们哥俩说。”
曹五瞟了一眼朝歌,朝歌面无表情·曹五心里不满,好像谁愿意跟你做兄弟似的·叶剪秋将那碗汤接了过来道:“朝歌,我自己来,你和曹五去休息吧,你们也累了一天了。”
朝歌大马金刀的坐床头的矮皮墩子上道:“你喝完我们再走·”·“对你喝完我们再走·”·曹五也找了个皮墩子坐了下来。
叶剪秋看到两个人排排坐,分果果,盯着他一脸关切的样子,不禁笑了:“你们两个都是好人·”·李婶子说的对,多交朋友是好事,烦恼的时候有人陪伴。
莫明奇妙被发了好人卡的朝歌和曹五相视一眼,“切”了一声同时扭过头,表示互相嫌弃··看着这对“美男与野兽”的搭配,叶剪秋感到好笑。
“有肉没酒怎么成,今晚我们放松一下,配着这佳肴大碗喝酒如何”·“好”·曹五兴奋的一拍腿跳了起来,没等朝歌发话立刻跑了出去。
朝歌皱眉:“你行么”·“试一试”·“我去找些下酒菜·”·朝歌说完也出去了。
那就放纵一次吧,喝醉了说不定能号啕大哭一场,哭够了某人照样是艳阳满天·曹五很快就回来了,腋下分别夹了两大坛子烈酒,怀里还鼓鼓囊囊揣了三个大海碗。
曹五很开心,小厨子终于能和他一起开怀畅饮,这说明对方将他视为非常亲密的好友嘿嘿……可恨的朝歌你怎么不滚·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客厅的桌案上乱七八糟的东西已经腾干净了,并且点上了两盏烛火。
曹五上前摆碗倒酒,朝歌也从帐外慢悠悠的走了进来,将怀里抱了一大堆东西放在桌上——玉米,花生和很多嫩豆荚··万事俱备,开喝·三人坐定后,叶剪秋端起酒碗,豪迈地大声道:“改革春风铺满地,农场朋友真争气齐心合力种田地,挣座金山抱家去干”·“有才”·曹五眉开眼笑的端起酒碗,这诗做的真好,他还是第一次听懂了——但是改革是什么东东·“傻”·朝歌也端起酒碗。
三个人一口气碰连干三碗后,叶剪秋开始红云上颊,他打开桌上一个木匣子,拿起一根自制的细长卷烟叼在嘴里,朝歌端起烛台给他点上··叶剪秋笑着眯起眼睛满意地喷了几口烟雾,真享受啊,如同国王般被人左右侍候。
醉酒的他容艳如花,乌浓笑眼,笑花直溅眼底,姿势优雅的翘着二郎腿,细嫩纤长的手指夹着香烟,仰起头向空中潇洒的连喷了三个袅袅的烟圈……·仙品啊曹五看花了眼,壮着胆子伸手轻轻抚了一下近在咫尺细软的发丝……得逞的曹五一脸幸福的笑了——酒可真是好东西。
酒未干,食未尽,席未散,夜未央……正是吐露心事最佳时··已经半醉状态的叶剪秋又轻轻的吐个烟圈道:“今天可真是丢人了……”·朝歌立刻对曹五命令道:“你出去”·曹五黑着脸不情愿地站起来,心里将朝歌用各种杀猪宰牛,生吞活剥的方式杀了千万遍后,只好默默地退了出去。
见曹五走后,朝歌道:“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叶剪秋又想端起酒碗,被朝歌拦下:“你不胜酒力,不要喝太多·”·叶剪秋淡淡地笑了笑,眼角却泛起了泪花:“我想睡他,他不愿意,恼了……”·糖醋油盐酱醋茶,风花雪月诗和酒。
他想和心爱的人真正拥有彼此,过真实而平淡的生活··他想亲近司徒瑾,更想拥有他,哪怕只有一次·叶剪秋认为两个相爱的人禁欲,非常奇怪而且不人道。
两个人双双来到帐篷后,司徒瑾拿起桌案上的图纸看的非常专心,叶剪秋又一次主动的从背后抱住了司徒瑾··司徒瑾显得有些惊讶和被动,但是叶剪秋却失控了,忘情中触碰了对方的敏感区,司徒瑾恼怒万分,一把将他狠狠地他推开后,大声怒斥:“外面兄弟们都在等着我,你却做这种不知羞耻之事成何体统”·说完,司徒瑾转身就走,没有丝毫犹豫和留恋·空气好像都被抽光,叶剪秋羞愤欲死……·这他妈的根本不是爱情·叶剪秋长长吐了口气后弹了弹烟灰,轻声道:“这里的生活还是不错的,我最满意的竟是没有蚊子,呵呵,竟然没有蚊子怎么会没有那种可爱的小生物啊……”·虽然他在说笑,可是眼角的清泪一滴滴滑落。
“喝汤吧,吃饱了,不想……不想家·”·朝歌只恨自己言语笨拙,只好将那碗鸡汤又推了推··“好的·”·叶剪秋将烟头一抛,一只手将如墨的长发拢到一侧开始乖乖的低头喝汤,那天鹅一样修长优雅的脖颈显得分外白皙。
叶剪秋越吃越饿,很快一碗鸡汤被他喝光光·烈酒和热汤下肚后让他觉得身体里像藏了一座火山,滚烫的岩浆四处汹涌想喷发却找不到出口··他感到浑身燥热难耐,坐卧不安,干脆站起来在屋内来回奔走。
“我怎么这么烦”·大汗淋漓的叶剪秋皱眉用手飞快地往脸上扇风,他几乎睡了一天,这下更兴奋的睡不着了··朝歌没有说话,只是定定的看着像转陀螺似的某人——怎么不哭了·叶剪秋突然跑到朝歌身边,双目灼灼的冲着他怀里一指:“送你一把天堂鸟吧烈火燃烧的天堂鸟祝你幸福快乐,长命百岁。”
·只听“噗”的一声,朝歌怀里立刻出现一大捧佛焰苞红嘴的天堂鸟看着自己怀里突然出现一把如同小鸟鲜红嘴巴的花朵,朝歌哭笑不得。
“花花花儿到处是花儿”·又听到“蓬”的一声,一大束绿如墨,花如雪散发着清香味的茉莉竟然出现在桌案上,根部扎入厚厚的梨木桌案寸许。
朝歌奇怪地拔了拔,结果根部非常牢固,竟然拔不动分毫··叶剪秋像个陀螺似的转个不停,嘴里念叨,手指乱点,室内“蓬蓬嗵嗵”声音不绝,一棵棵一簇簇一堆堆鲜花如同箭羽般不停的从手端处射出。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武后诏游后苑,百花俱开,牡丹独迟,遂贬于洛阳……呵呵,牡丹啊牡丹,今日就让你们翻身农奴把歌唱”·“哗”的一大片国色天香的牡丹就这样眼睁睁的出现在地面,朵朵大如碗口的各色牡丹富丽堂皇,高贵雍容的在室内傲然开放。
“傲雪冷梅,国香兰草,都给我出来”·一株株虬枝老梅如同从出土奇兵般的钻出地面,黑硬如柴的枝干和鲜红如绸的花蕾活了般向空中伸展,朵朵耀眼的红梅瞬间开放屋内顿时华光闪闪,流光溢彩!·而那些兰草也带着沙土从地下纷纷钻了出来,春兰,墨兰,建兰,寒兰……叶窄而直立,几朵小碎花点缀其中散发着阵阵幽香,丝毫没有被牡丹和梅花夺去半分光彩·屋内的杂物被不停钻出的花枝顶翻打乱,有些生长旺盛的花枝推翻了小案桌,有些还顶着帐幔和那碎花小被子。
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朝歌立刻吹灭了一根烛火,只留下一根烛火放在茉莉花下的桌案上小心看守·这么多花草,若是不当心定会引起火灾··只听到叶剪秋一声大吼,在空中计划了一个“Z”字型:“小心佐罗来了”·地面上已经挤的几乎没有缝隙的百花丛中又钻出来一大片黑色的郁金香,神秘而又华贵,如同黑夜中的精灵·朝歌悄悄的来到一棵老梅前,用手摸了摸那干枯扎手的枝干,轻轻摘了一朵红艳的梅花,红梅鲜艳如丝绸,黄蕊中散发着一股冷香。
全都是真的·叶剪秋的手仍在狂点:“曼珠沙华,蓝色鸢尾,七彩玲兰,紫罗兰,三色堇,鲁冰花……”·屋内顿时成了花的海洋,花的世界,就边帐篷上端也挂满了盛开的鲜花·紫藤垂香,蔓蔓蔷薇,酴醾成香,绿荫成蔽。
帐篷内的花朵已经多的装不下了,有些花草已经长到齐腰深,朝歌扑上向紧紧抱住花丛中的叶剪秋,大声道:“你喝多了,不要再闹了”·“别急,还有世界上最漂亮的樱花大道,黑暗树篱……”·“够了”·朝歌硬拉着叶剪秋一把将他按在被花朵快要淹没的桌案前,桌案上已经被旺盛的茉莉花占领,如同桌面上长了一棵绿色的小树。
“咦这是什么”·叶剪秋从桌上捡起一个不起眼的绿色豌豆,高兴地大喊:“我找到了”·“什么”·“杰克的仙豆”·看着叶剪秋又要往花丛中跑,朝歌大叫一声:“不要”·已经迟了,叶剪秋将这枚豌豆用力丢到帐篷中央的花海中,嘴里大声道:“长吧长吧,长成参天藤蔓,钻到云朵里去找巨人吧给我带来下金蛋的鹅和竖琴女神吧”·室内异常安静,朝歌和叶剪秋面面相觑。
“咦,怎么不管用”·还没等朝歌擦了把冷汗,就听到地下传来古怪的声音——轰轰隆隆如闷雷··脚下的土地开始震动,远处的地面渐渐鼓起一个大土包,万花丛受了惊似的来回摇动,沙沙作响中花瓣枝条纷纷掉落……·“发动了,真是有魔力的豆子”·叶剪秋欢呼·随着土丘越鼓越高,细沙如瀑布般倾泄滑落,只听到一声暴响,地面被一个如蜷缩的蟒蛇般巨大绿团拱开,狰狞如绿蛇般的枝条咯吱咯吱摇晃着向外伸展,很快,这棵骇人的植物粗大的枝条又迅速膨胀扭曲在一起,随着“嘣”一声撕裂,帐篷终于被它顶破,长蛇般的枝条飞舞着冲向浩翰的夜空……·朝歌惊呆了·“朝歌大人,这怪东西不能留啊”·“是啊,赶快砍掉”·在帐外偷看了很久的曹五和一群工友们纷纷跑了进来。
朝歌来不及责备,立刻吩咐:“快去找斧头和菜刀”·“是”·一群人立刻散去,朝歌抽出了他的长刀,用力朝这棵巨大的植物根部砍去……··☆、八十三·曹五现在成了署衙最受欢迎的东西——哦,准确的来说是曹五每天带来的物资成了署衙最受欢迎的东西。
(本页完)
·还有两只羊这两只浑身黝黑的盘角大山羊被拴在帐篷里准备当伙食备用,非常无辜的啃着地上的树叶,拉了一地的膻味十足的黑球球……·所谓单独的卫生间,就是在这个牛皮帐篷后面,简单的用铁锨在沙地上刨了个大长坑,上面随便扔了两块垫脚的青砖,周四用块牛皮一围就完事儿而且青砖扔的极不走心,一块前一块后,死朝歌你解手都是劈叉式的啊·叶剪秋仰天哀叹一声。
上了当的叶剪秋死活不肯在洗澡的问题上被糊弄了,他亲自设计图纸,什么地方挖坑,如何防止渗水,如何利用做皮筏子的原理制皮管子,如何利用虹吸式引水入坑……·朝歌趴在叶剪秋身边看着对方写写画画很专心,最后他吃惊地道:“这样就能用上干净的水吗”·“对。”
“那就不用喝泥水了”·“当然,你想得结石病啊”·朝歌开心的去干活了,很努力也很投入,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成品后的清水第一次使用竟是被叶剪秋洗澡去了·热水烧开前,叶剪秋迫不及待的指挥朝歌找一个浴桶,朝歌板着脸来到拴马的地方,将正在吃草的马推到一边,不理会马喷气的鼻孔比他还大,毫不犹豫地将盛满草料的大木桶子倒个底朝天,然后往地上随便磕了磕就拎回去交差了。
正在洗澡的叶剪秋觉得帐篷内的味道有些不对劲,他抬起胳膊闻了闻自己身上,没有什么特别的啊为什么总闻到一股骡马草粪的味道·帐篷中央生了一大堆碳火,晚上不仅除湿而且暖和。
山羊被他牵到拴马的地方去了,种子播种完毕后的口袋一一叠起来备用,炊具和粮食调料单独放在一角,饲料和家具放置另一处,就连朝歌的靴子也扔到他怀里了,帐篷内终于收拾的干干净净,所有的东西都分门别类的归整完毕。
看着一尘不染的宽大帐篷,心里舒服了很多··那正在燃烧的炭火旁边,正是他自己精心铺好的“榻榻米”··松软的沙地上铺着一个草垫子,草垫子上又铺了一个毛毡子,毛毡子上又铺了一个厚垫子,厚垫子上又铺了一个棉单子,棉子上放了一个薄被子……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叶剪秋非常喜欢的小窝子·床头那天蓝色方格的大枕头边,还摆了一盆花开正艳的蟹爪兰,那蟹爪兰用小木棍撑着足足二尺多高,一朵朵桃红色的鲜花从上倾泻而下,吐露着细细的花蕊,一室芬芳。
叶剪秋沐浴完毕后,就换上自己的睡袍··这是一件非常轻软的和式白色绸料睡袍,睡袍裹身通身无扣,只靠腰间一带束起·下摆垂到小腿处,两个袖子宽大却并不长,只到小臂处,宽松又方便。
衣袍上面的图案是若隐若现的片片白色暗纹柳叶,在忽明忽暗的光线下,就如同一把把银光闪闪的的柳叶飞刀··这个睡袍是他最奢侈的一件衣服,当初李氏做好时,还不停地夸:“小秋很适合白色,穿上去定如一位高洁的书香子弟。”
·叶剪秋笑,他是做不来什么儒雅文人的,这个世界书生的礼仪繁复,而且读书人咬文嚼字皆是文章,只怕他会被生生累死,还是开开心心的做一个小农场主吧。
想起离别时司徒瑾那张疲惫的脸,终究还是没有放心,去农场前悄悄去了署衙看了他一眼··司徒瑾正领着军士们训练,宽阔的校场上,只见司徒瑾掷出自己的长刀,“嗖”的一声飞刀入峭,刀身颤抖着高高嵌在石头垒成的墙壁上,司徒瑾飞身上去,单手持刀一口气做了上百个单臂引体向上,引起一片叫好声·司徒瑾又训练军士们三位一体上墙术,军士们三人一组配合敏捷,你蹲我踩,跃墙互拉,速度飞快地跳过高高的围墙……这些年轻的军士,朝气蓬勃的脸如同红高梁,身躯结实的如同黑土地,每一位都是守卫家园的勇士。
而双手负后,一脸严肃正踱来踱去,大声训练军士们的司徒瑾,则是他叶剪秋心目中的英雄·叶剪秋看了很久,最终没有打扰悄悄离去·他明白,在有些领域自己无法和他并肩战斗,那就各自分工,各显其能吧将来那军功章上也会有他的一半……·叶剪秋轻轻系上白绸腰带,穿上夹脚的人字皮托鞋,啪嗒啪嗒就来到自己的榻榻米前,将长发拢到前方,静静地烤着一头湿漉漉的长发。
真是三千烦恼丝··姑姑曾经说过,她年轻的时候,女孩子们拥有一头长头发可是很值钱的,一头长发可以换很多东西,传的最邪乎的是,听说有人曾用长发换了一辆自行车,在那个年代自行车可是三大件之一呀,价格不菲。
虽然姑姑没有见过真的有人换了辆自行车,但是仍留着长发准备换东西·姑姑说,她就用一条黑亮的辫子换过几斤麦芽糖,弟弟喜欢吃甜的··可惜,当时他年纪小,听姑姑讲这些事的时候注意力只集中在麦芽糖上,现在想起来,那个爱吃糖的弟弟,是他的父亲吗··☆、七十一·午夜梦回,又遇亲人。
姑姑伸出双手摸着他的头发,他的脸颊,又摸摸他的双手,永远对他慈爱的笑:“小秋真结实·”·然后姑姑从兜里掏出一把薄荷糖塞到他手里·这种糖是那种最老式的,绿白相间,螺丝花纹,两元钱一包……·姑姑永远把他当小孩子,而且姑姑年纪越大,越觉得他小,越发惹人怜爱。
不是摸索着给他煮鸡蛋,就是给他抓糖,甚至有一次村口有人卖糖人,姑姑还买一个孙悟空给他……·只有在梦里才能相见呵叶剪秋擦了把湿湿的眼睛。
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此时,只听到帐篷的木门一响,一个不速之客推门就进来了··“朝歌,你怎么不在你那个帐篷呆着去”·天色已经很晚了,他习惯早睡早起。
朝歌听到对方言语疏远很不乐意,黑着脸走过来丢给叶剪秋一个东西:“给你,抹抹手腕”·拜司徒瑾所赐,他的手腕到现在还没有消肿,人家朝歌这是一片好心来给他送药来了。
叶剪秋有些脸红,但他知错就改,立刻真诚地道:“朝歌,刚才我言重了·”·朝歌冷哼了一声,转身就走,刚来到门口,叶剪秋又叫住了他:“朝歌,别走”·“什么事”朝歌回头。
“盒子打不开……”·叶剪秋面有愧色的药盒子递给了朝歌·真没想到,这药盒子盖扣的那么紧,而且滑溜溜的·他的手疼使不上劲,只好请朝歌帮忙。
朝歌三下五除二就打开了盒子,然后一屁股坐在榻榻米上,主动拉起叶剪秋的手腕小心地涂抹了起来··叶剪秋本不想劳烦别人,但是对方一番好意不忍拒绝,还是乖乖地将手腕送了过去,手腕的清凉让他感到舒适无比,肿痛的感觉顿时少了很多。
唉,这个司徒瑾,定是疲惫中将他当成传说中的“刺客”了,才会下这么狠的手·直到现在,手腕仍红肿难耐,骨头都是疼的,真不知道当时他在想些什么,竟如此紧张。
两个人分别了这么多天,那句“有情岂在朝朝暮暮”简直苍白无力,好像天下所有的军属都有一个共通的事实,那就是聚少离多··叶剪秋本想古典式浪漫一下,来个鸿雁传书寄相思,可是抬笔重如千金,迟迟未能下笔落字。
有句话叫“字如其人”,一手虫爬式的字体让他胆怯的不敢下笔,那司徒瑾的字体可是非常刚劲有力,浑洒自如的简直和他的人一样帅这使得他自惭形秽。
怎么办呢之乎者也不擅长,语法皆不通,只好附庸风雅寄了一片白棉布··不写情词不写诗,一方素帕寄心知·心知拿了颠倒看,横也丝来竖也丝……满满的都是相思啊·司徒瑾不会不明白给扔了吧·没关系,还有晋伯呢,身为军师的他定会解其意。
情商这回事啊,好像两个人都不太高……叶剪秋无奈地挠了挠头,抬眼看着面前的朝歌,心里又多了一层担忧··朝歌是个美人,但他尤自不知·而且这个美人很豪放,他自己更是浑然不觉。
这让身为兄长的叶剪秋有些发愁·没错,任何司徒瑾的兄弟,也是他的兄弟·和司徒瑾那英气勃勃的帅气不同,朝歌属于另一种美··朝歌的脸部线条非常柔和温婉,尤其是在火光照映下的朝歌非常漂亮。
眼波潋艳如水,眉毛修长秀气,睫毛浓密且卷翘,高鼻粉唇,下巴精致,锁骨分明,而且他皮肤极佳,如同牛奶般细腻紧致··这样凝脂如玉的皮肤可是在这个干燥多沙的地方很少见的,朝歌一出现,他这张脸就如同水晶般耀眼。
朝歌年少,青涩鲜嫩·他那双正在涂抹药膏的手指洁白的几近透明,一头黑发随意的披在脑后,眉眼如黛,眼白纯的发蓝,面容如同水墨画般清雅,怎么看都是一个古典的东方美人。
如果朝歌微微一笑,绝对有风光霁月倾城之姿··可惜……这个美人的表情举止生生将他一张好底子破坏了不少··朝歌不苟言笑,一张脸似冰山,三尺内均能感到逼人的寒气。
他脾气也暴,动不就爱生气,好像所有人都欠他钱似的·而且朝歌生气时总抬着下巴,鼻孔张的很大,很多次叶剪秋都能感受到头顶上喷来的气体,总让人能联想到某种大型猫科动物。
朝歌吃饭时喜欢将一条腿大大咧咧的蹬在凳子上不停的抖动,就像上了发条·总之,朝歌根本没有一个美人的自觉……尤其是,这个美人不喜欢穿衣服·在农场干活时,朝歌总是光着膀子跑来跑去。
朝歌那细白如瓷的肌肤在阳光下怎么也晒不黑,他越热脸庞就越发粉嫩娇艳,身上也是白里透粉,整个人如同春天盛开的桃花般艳丽··尽管朝歌脸庞长相秀美,但是身材却很料。
薄薄的肌肉结实紧致,隐约而现的块块腹肌结实而不夸张,腰肢劲瘦而坚韧有力,尤其是胸口那两颗红樱,坦坦荡荡的让人一览无遗·那条肥大的裤子总是不好好穿,裤腰堪堪只挂在胯边,人鱼线都快露到尽头了,仿佛吹一口气,那裤子就会滑落到脚脖子·朝歌不善于打理自己的头发,随便找根发带将头发一拢一系就扛着锄头上了农田,一弯腰头发就散落开来,乌黑的头发散落在脸庞,配上他眉眼清丽的脸,绝对比女孩子还美艳三分,让所有见过他的人都挪不开眼睛·在农场干活的人,尤其是那些被派来干活的囚犯,他们毫不避讳的眼光肆无忌惮的看着烈日下奔走的美人朝歌,津津有味地如同欣赏着一幅行走的活春宫。
唉,这个漂亮而又不拘小节的朝歌·叶剪秋翻出一件自己垮海大桥式的白背心丢给朝歌,朝歌皱着眉头拿着这片布在手里翻来翻去不想穿,叶剪秋不由分说掂着脚给他套上,虽然朝歌没有司徒瑾高大,但是对叶剪秋来说,个头仍是不低。
等朝歌终于穿了那件背心后,叶剪秋不禁捂住了脸··朝歌穿的那件背心明显有些窄小,不仅紧紧的箍住了他的上半身,而且成功地将他宽肩细腰的线条也给箍出来了一干活,前露肚脐后露腰窝,那胸口前隔着薄布隐约突出来的两点更是让人目瞪口呆……这种犹抱琵琶的装束好像更诱惑了,人们看向朝歌的目光更显得火辣。
如果不是朝歌有一身出神入化的功夫,无人敢打他的主意,只怕分分钟就被人拖进小树林辣手摧花·三个大水坑是个绝对的诱惑,朝歌已经往水坑那边瞟了好几次,叶剪秋非常担心这个朝歌将自己脱的光光的去戏水游泳,这事儿他真干的出来·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做为“长辈”,真是操不完的心·等叶剪秋终于又翻出一件短袖T恤给朝歌换上时,朝歌不耐烦:“都是男子,怕什么”·“你被人占便宜了。”
叶剪秋低下头将他快要掉下来的裤子往上狠狠提了提,一口气提过小草丛生的肚脐后,将束腰紧紧的系上··朝歌又揉了揉鼻子:“放心,雄鹰是飞不出巢穴的。”
“……”·对于朝歌,叶剪秋是爱护的··叶剪秋觉得自己运气挺好,在府里和马友道,马婶子,小溪,采霜等人都相处的如同家人。
做生意又遇上了顾树林,像个朋友似的既信任又省心·虽然辛苦些,但是日子还是很快乐的··这次来到农场,又重新换了个环境和同事,一切都很顺利·他虽然认识朝歌时间是最长的,但是双方并没有深入了解过,这次农场的合作,他渐渐的摸清了朝歌的脾气和性格。
其实朝歌外冷内热,人也很单纯,更重要的是他很听话,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尽管脸上的表情永远都不那么乐意,不乐意的连他都能看出来朝歌想揍人……想揍他。
真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家常版弟弟··叶剪秋是一个宁肯挨饿也得将自己清洁干净的人,所以朝歌辛苦的给他引来清水,他是非常感谢的,只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朝歌面前如此轻松自在而且任性,连声谢谢也懒的给他。
虽然朝歌表情不悦,但是叶剪秋却有种被包容的快感··农场的头几天,朝歌并没有让他干重活,只是让他将所有的种子用手从上到下全部翻一遍,然后就可以休息。
这样的逍遥和轻松是他很少享受过的,当他奢侈的躺在树林中的吊床上,晃荡着一只脚无聊地哼“大王叫我来巡山”时,远远地看到朝歌端着饭菜给他送过来,叶剪秋惊的立刻翻身坐起·如果不是朝歌亲自将一盆热乎乎的饭端在他面前,就连他叶剪秋自己都快忘了,其实,他完全可以过上这种望风听月,闲花弄草的生活……这种认知让他委屈的眼睛发酸。
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就一直在忙碌·每天一睁眼,就是做饭,干活,挣钱……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给他做饭·这简直是……让人回味久久。
虽然朝歌做的饭不怎么样,每顿都是千篇一律的炖肉配大锅盔,但是这已经足够让某些人感动了,感动的让他想起了还有几件衣服没有洗……·其实朝歌也很心塞。
一个看起来温柔的像小猫,安静的似兔子的人,其实是个会咬人的小老虎,也会生气发火呲牙亮爪子这样的叶剪秋恐怕谁都没有见过只有他朝歌一个人见识到这个真实版的叶剪秋,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初随林霭动,稍共夜凉分·窗迥侵灯冷,庭虚近水闻··帐篷内,除了炭火的偶尔崩出火星的声音外,就是隐约可闻细小如雨的滴嗒声··夜晚很安静,炭火很温暖,气氛很融洽,伙伴很可爱……美好的想让人交换一下秘密。
叶剪秋咳嗽了两声,定定心神,对朝歌道:“朝歌,我们好好谈谈吧”·朝歌抬起他水雾般的凤眼,皱起眉头一声冷哼,美好的画面顿时毁了大半。
“你又想干什么澡也洗了,饭也给你做了,连药也给你找了……”·“朝歌,你误会了,我们谈谈正事·”·看叶剪秋脸色凝重,朝歌的神情也严肃了起来:“是什么事”·叶剪秋看着眼前的那盆炭火,心事重重地一字一顿地道:“你们是不是早就知道了”··☆、七十二·听到叶剪秋终于开了口,朝歌反而坦然了。
早就是一个心知肚明事情,只不过差捅破最后一层薄纸罢了··朝歌道:“没错,我们早就知道·”·叶剪秋低头,喃喃道:“你们既然知道,为什么……”·为什么你们不好奇为什么不你们就不好奇呢·叶剪秋觉得不可思议,不管怎么说,异于常人这种事情,也是惊天骇俗的,可是对方既然早就知道了,为何如此沉得住气尤其是关系亲密的司徒瑾,更是连提都没有提过。
叶剪秋抬起头,双手一摊,不解地道:“朝歌,你们为什么不吃惊我、我和别人不一样啊”·你看我,我可是开了挂,拥有金手指的人啊,为什么不看我·看某人自我感觉良好,朝歌不由得嗤了一声,好笑道:“你的确和别人不一样,我们并不奇怪。”
“大人和晋伯都不奇怪”·朝歌摇摇头:“我们三人虽然惊讶,但也在意料之中·”·“此话何解”·叶剪秋更吃惊了。
朝歌吐口气直直的往身后“扑嗵”一躺,舒舒服服的在榻榻米上蹭了蹭,又软又喧,而且一股好闻的清香味·这个叶剪秋倒挺会享受,连个地铺都比别人铺的舒坦·叶剪秋焦急,恨不得踹朝歌两脚。
“朝歌,你若不说,今天别想走出这个门”·“求之不得”·朝歌伸手想去脱鞋··叶剪秋急忙抓住他的手:“朝歌,你快说吧,回头你想吃什么只管说,我给你……变出来就是。”
朝歌得意地一勾嘴角,懒洋洋地将双手枕在脑后,眼睛看着帐篷顶,不紧不慢地道:“这青阳镇,远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哦有什么故事么”··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叶剪秋好奇侧身躺在朝歌身边,歪着头乖乖地一手托腮,如瀑的长发几乎铺了半床,双眼放亮的看着朝歌。
他心里有个直觉,今天晚上,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夜晚·火苗摇曳,篷顶沙沙,真是一个听故事的好气氛,最好是一个能让他听着就睡不着觉的故事·“当年太-祖打天下时,曾经说过一句话——得青阳者得天下。
世人不知何意,只以为这小小的青阳镇富贵得风流,一片太平景像罢了·其实是另有深意·”·叶剪秋超爱听这种年代久远的传奇类故事,光是这个开头就让他兴奋的脸蛋发红。
“快接着说”不由得心急推了朝歌一把··朝歌挑起嘴角,罕见的温柔一笑,顿时满屋华彩,这个故事好听也极养眼··“这青阳镇,不过是当年太-祖打江山时从螭国夺来的。
得手后,皇家立刻将鹰头山附近几座山头统统划为皇家狩猎场,在山腰处还重新修缮了一个无比奢华的皇家园林——紫云山庄·目的就是让皇族经常来此避暑游玩,其实,这种表面游山玩水的行为只是欲盖弥彰,里面暗藏玄机。”
叶剪秋眼睛瞪大了,青阳镇果然有问题·“很早就有传言说鹰头山有灵气,是仙界遗留在大陆的唯一一座有灵气的山峰·据传登顶峰者可与日月星辰对话,可与江河湖海交谈,有机缘者可得道飞升成仙。
当年赵氏一族打天下,有人说赵氏皇族子弟身上均有先古血脉传承,得鹰头山日月精华之灵开化恢复先古神灵之身,因此才受之天命,继承大统·所以,很多开国将领也被传言是天庭诸神下界保赵氏一族,南征北战,直到四方平定,天下一统后,又一一悄悄重归仙界。
所以,有人说皇帝曾想登上这最雄伟的鹰头山报群神之功,可惜只是传闻,皇族们只是游玩,并没有真正举行过登禅大典·”·传言,据传,有人说,传闻……总之,都是美丽的幻想。
有些自然现像古代无法解释,加上人为的渲染会更离奇,所以自古民间传说都有些虚幻,叶剪秋的反应还算平静··“鹰头山上曾有寺庙”·“是的。”
“那虽然没有封禅,可是皇家也举行过祭祀天地的仪式”·“没错·”·那为什么不直接进行封禅大典呢真是奇怪,皇帝们都爱玩君权神授这一套。
譬如现世历史上的泰山封禅,已成为经典,封禅仪式无一不宏大奢侈,帝王们恨不得宣扬四海皆知,来证明自己受命于天,是真正的天子··封禅祭祀成为历史上一种极其隆重的旷世大典,被人认为凡是异性而起或功高显德的帝王,天神必将赐予吉祥的“符瑞”,他便有资格到泰山报告成功,答谢受命于天之恩,这便形成封禅大典的传统。
其实古代很多帝王也并没有参加封禅的历史,却照样能够成为“千古一帝”,真正的有德之君是不需要这种劳民伤财的“噱头”的··而青鸾国的皇帝秘密举行类似封禅的仪式,连朝歌都知道的清清楚楚,其实也是半遮半掩吧,估计这样更能趁托皇族的高贵和神秘。
而那些天降祥瑞是什么古称“麟凤五灵,王者之嘉瑞也·”是最高等级的瑞兆,莫不是像黑鹰那样的天地灵物·想起不同寻常的黑鹰,叶剪秋心里一动。
“真的有神仙”·“有这个可能·”·“真的”·“只能说极有可能·”·朝歌怀疑的是几个月前杨小迷带领他和司徒瑾看到的变成人皮的异族……人神魔·而叶剪秋则想到了传统神话故事,他惊讶的张大嘴巴,神仙原来那天上让人眼花缭乱的五彩祥云果然是有端倪的·叶剪秋开心的大笑,他觉得自己来值了·朝歌不予理睬欢天喜地的某人,继续道:“子不语怪力乱神。
我们其实并不相信,因为我们三人从未见过什么神仙·而且,每位当权者都有个毛病,喜欢神化自己来震慑臣民,从而收拢人心·可是,当我和大哥,晋伯三人来到青阳驻防巡查时无意中发现,除了一些野兽有异常外,也发了一个最重要的异变——那就是人。”
神仙有没有还待考证,但是异能者却是真的存在··异族和神仙比档次可差远了,但是叶剪秋仍很感兴趣··“那为何这么神奇美丽的青阳镇,现在却成了这幅模样是因为异族的存在么”·听到这句话,朝歌的表情异常冷漠,清丽绝尘的脸冰冷的如同雕塑。
他声音低沉地道:“由于最高的当权者本身就是位异能者,所以,他最厌恶的就是不好控制的同类·这青阳镇和鹰头山之所以同时严重受创,其实是有人使用异能故意为之,他不惜毁坏苍松翠柏,沉潭峡谷的鹰头山脉,也不惜残害万千生灵的青阳镇,只为异能者越少越少,少到最好一个都没有。
这样,有人就可以高居万人之上,安心的享受千秋大业·”·人类是天地之灵,所以人是最可怕的生物·由于人性的复杂和凶残程度远比其它生物更难捉摸,尤其是异变的强大同类,不管对方变成什么模样,让人本能的心生恐惧。
·叶剪秋脸色紧张了起来,他可是早就听说过当年青阳因为受灾死了很多人,如果这场灾难是人为制造的话,那就太可怕了他吓得紧紧的趴在床上,撅着屁股将头埋在手心。
看到驼鸟一般的叶剪秋,朝歌淡淡一笑,沉静的他和白天判若两人··趴在床上的叶剪秋脸色发白地闷闷道:“异变的人多么”·“不多,万里无一。”
“其它地方有么”·“吾不知·”·“你可知有几位异能者”·“据我掌握在册的,仅有五位。
这些人基本上神龙见首不见尾,如羚羊挂角,隐藏很深·但有偶露踪迹者,被我们死死追查后登记在册,虽无名无姓,又不知其尊容,但有具体行事记录,有隐身,飞行,幻化,也有……会种菜的。”
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叶剪秋脸红·他就是异能者队伍里最“菜”的那一个·叶剪秋暗想,上位者果然都是心狠手辣之人,这朝廷政治纷争也真是复杂。
他有些忐忑,本能的不喜欢这种唯我独尊的封建王朝,杀伐决断太过血腥,动不动就株连灭族,和他原本安逸的生活差距太远··朝歌又道:“这青阳的破败说明灵气几乎消失殆尽,尤其是鹰头山,已经死气沉沉,已经不再出现异能之人。
青阳镇越是这样残破不堪,上锋越会心安·甚至有谣言称,青阳镇是不吉之地,很多人避而远之·”·叶剪秋好奇:“这样的做法不是釜底抽薪么老百姓没有了异能者,那未来皇族子孙岂不是也没有了得到异能的机会”·毁了青阳镇和鹰头山不亚于杀鸡取卵,两败俱伤。
听到叶剪秋的话,朝歌陷入了深思,半晌,他终于摇摇头道:“很多谜团连我也不能知晓·即使如此,朝廷并没有完全放过,目前在青阳镇,仍有隐藏在民间的大内侍卫,留心探查异能者,发现一个,立即处死”·叶剪秋吓的脸都白了:“那我岂不是很危险”·朝歌点头:“若不是大哥和我们暗地保护,只怕你早就出事了,毕竟你是五人之一。”
而且又那么笨但是朝歌忍住没有开口,他已经瞟到角落的水盆里有待洗的衣物了··叶剪秋叹气,原来他的安全只是别人背后默默的付出换来的。
同时他又有种被人窥探般不舒服感,他的一举一动早就有人知晓,只是他一直被蒙在鼓里·好在对方出于善意,叶剪秋很快就原谅了这种侵扰他隐私的行为··但是他又随即恼怒:“当初曹五想要害我,为何没有人来救”既然有保镖,为何仍被人打·朝歌翻了一个白眼:“若你连曹五都对付不了,你的异能还有个屁用”·叶剪秋觉得自己找到了组织:“我想见见其它五人。”
“连我也不知道都是谁·”·“你不是认识我嘛·”·“你太弱·”·“……”·今天晚上收获很大,叶剪秋没有失望。
他觉得自己的心轻盈的要飞了起来,飞过遮天浓雾,穿过厚厚云霄飞到了苍穹之上,去触摸那灿烂星辰和银色月亮……·传说在遥远天上,闪耀着光芒··有一座美丽的城,隐隐漂浮在云中央。
不知道它的模样,也要为找到它方向··但愿能够向天空飞去,找到梦中的地方··背上那充满希望的行囊,追寻着理想··在天空的那座城,有小野花飘香……·看着叶剪秋出神的看向远方,朝歌默默扭过脸。
五人么如果连他的黑鹰也算上的话,估计正好够数·只是将来就说不准了,有些人仍在慢慢觉醒,有些人已觉醒却浑然不知,仿佛忘尽了前尘往事……·朝歌自从来到了农场,再也没有踏足过鹰头山。
因为天晶石作坊的事,相处多年的好兄弟之间有了裂痕,司徒瑾对他已经心存芥蒂··看到叶剪秋红肿的手腕,朝歌轻叹·当初从人贩子手里买下他,当然有原因的,只怕这个人,也被连累了……·少年的表情黯然,眼神中充满了倔强和忧伤。
·☆、七十三·西兔儿村··山岭绵绵,大石景景··这些依山而建的村落,因为高岗有上有下,均借助地势而建,所以规格并不统一·横平竖直,高低错落,虚实相间,上百户人家居住的洞屋似层楼叠榭般,使得村景反而耐看许多。
虽然路上仍有新鲜的牲畜粪便,但是仍有看不尽的风景,这个西兔儿村,几棵干瘦的树下满眼都是石制用品·石盆,石缸,石槽,石碾,石桌,石凳,石窑,石制的家畜栏……就连村口那老少爷们常聚坐在一起聊天打屁的厚石墩子上,都有很明显的一钎一钎凿出来的痕迹。
因为家家户户都不缺石材,又都会打石的手艺,所以这些石制品就那么随意的堆在路边,默默地等待有人来买,或是主人拿走去卖··正午时分,太阳毒辣,人们几乎都躲避在洞屋内清凉,路上鲜有行人。
随着一曲乡间小调,从远处晃晃悠悠走来一个人··“小小手巾四方方,未曾买来送才郎呀,有心送才郎,有心送才郎·洒上花露揣在郎身上,想起妹妹闻闻手巾香……”·“小小荷包穗长长,未曾绣起送才郎呀,有心送才郎,有心送才郎。
送与才郎揣在你身上,想起妹妹观看荷包样……”·叶大山精神不错,哼着小艳曲儿,心情愉快地背着双手走在西兔儿村的乡村小道上··叶大山终于换上了得体的烟灰色棉衣短打,连头上包的帕子也是崭新的雪白,脚上再也不是晃晃荡荡的大鞋壳子,而是合脚的一双黑色千层底的新鞋。
只是这脚上的新鞋得不时小心躲避路上一滩滩的皮狙粪和羊粪球,叶大山暗暗发牢骚,这村里人愈发懒了,天热都不出来干活啦这些都是肥料啊,就这么白瞎了,回头得让叶拴提个粪筐子来捡·随即叶大山又笑了起来,这粪捡不捡也不碍事,将来说不定就不指望种地过日月了。
心情不错的叶大山得到一个可靠的消息,刘庄头说军团的农场要收大网子,一张网子要五个铜板,有多少收多少·军团收网子不是用来打渔,更不是用来捉鸟,听说那用白麻草织成网眼密集的大网子,是撑在田间地头收集雾水的·用大草网收雾水浇地这年头净出能人·这可是个好买卖啊甭是谁出的主意,总之能挣钱就是了。
他叶大山已经和他自己家的亲戚商量好了,他负责收网,三个大网十个钱,然后他负责去卖,这一出手就能赚差不多一倍的钱··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赔他家大小在农场做工,别人的网收不收不好说,他爹的网还会不收么稳赚不赔·现在这个叶大山正是刚从他三杠叔,二黑叔家商量完合作织网的事出来。
叶大山在村里辈分低,这两位叔字辈的亲戚其实都和叶大山差不多的年岁,那满地跑的孩子,有的还追着一脸皱纹的叶大山喊哥··这种事情让叶大山很是郁闷而又无奈。
他还好一些,但是叶拴就不干了,看到和他同龄的孩子得喊叔就发火,总是偷偷的和人打架·叶大山好话笑脸不知道陪了多少,好在都是自家亲戚,也就不了了之··叶大山看着地边已经齐腰的庄稼,停住了脚步,嗨嗨长叹几声。
穷怕了怂够了也窝囊够了·不管是青阳镇是富有还是落魄,他叶大山就没发达过·以前他也只是个普通农户,日出而做,日落而息,死守着薄田生活。
若不是他有个青阳镇的好户藉,外地的女子争先往青阳嫁,他这才能连娶两个老婆·自打青阳变天后,他就更穷了,往洞屋,吃野菜,喝盐汤,连个棉布衣都穿不起,一件皮袄子能穿几年。
叶大山知道自己其实很胆小懦弱,当年大姐嫁的那户婆家人刻薄虐待,想找他这个娘家兄弟来出出头,结果叶大山来到大姐家吓的连句话都不敢说,看到人高马大的姐夫和他几个兄弟,他立刻反劝自家姐姐,要大度,要贤慧,要有妇德……结果,大姐直到临死都没有再找过他。
由于没钱没本事,逢年过节去老丈人家走亲戚,老丈人家连个饭都不想管,即使偶尔和其它几位连襟坐在一起,他也是坐角落里,只有陪笑闷吃的份,那几个连襟相谈甚欢,没一个人理他就连小孩子也会提着他的耳朵捉弄他,都觉得他好欺负·村里的女人更可恨,尤其是那几个泼辣妇,她们聚在一起聊天,根本不避讳从身边经过的叶大山,聊什么月信之类的,这可根本没把他叶大山当男人看呀真是耻辱·叶大山若是受了欺负,竟还是家里的二丫头来替他这个爹出头,连哭带骂,能从村头骂到村尾,骂得家家关门闭户,没人敢出声。
虽然二丫头也挨过打,也吃过亏,但是二丫头胆大记仇,凡是和她有过矛盾的人家,她早晚都要一一清算··过了很长时间,甚至是好几年后,村里有人丢了羊,有人无缘无故的被烧了庄稼,有人家养皮狙被砍伤……人们都猜不出原因,只好归结外村的无赖搞鬼。
只有叶大山了解二丫头的脾气,他仔细回想后,不禁吓了一身冷汗,这些可都是和二妞打过架的人家呀为了脱嫌,就连他们叶大山自己家,皮狙也被砍了一刀吓得叶大山哆嗦的几天睡不着觉,但是二妞仍是笑容甜甜,见人就打招呼……·叶大山虽然害怕,但是心里却佩服的要命这个二妞比她爹强,甚至比她这一大家子都强有心机,胆子大,下手狠·他曾担心二妞悍名太盛,将来不好嫁人,可是老天保佑哩二妞可比大小还有姻缘福上次二妞回家,还是一个不爱说话总是微笑的贵公子亲自送来的虽然那位公子相貌普通了些,可是那气度比春风包子铺的小禾还好,双目不离二妞,围着闺女团团转,看起来中意的很这使得村里等着看二妞当老姑娘笑话的那些娘们儿鼻子都快气歪了·想起二妞叶大山叹口气扒拉把脸,将头上的帕子往下拉了拉。
虽然他是一家之主,但是家里的大事小情他都和二妞商量,几乎都是二妞拿主意·这个二妞,将来定不会亏待,等他叶大山真的有发达的那一天,私底下悄悄塞些钱就是。
至于儿子嘛,看来根本不需要他的帮衬……·想到儿子,叶大山有些发愁,这个儿子好像越长越有脾气,而且看起来非常执拗,倔强·不管你说啥,他脸上都很平静,可他脸上越是平静,叶大山越是觉得心里发毛。
他其实并不在乎儿子心里对他有什么看法,毕竟是自家儿子,他想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外人面前,一定要誓死要保住这来之不易的声望·糊涂的叶大山心里正暗自合计,手里的银子不多了,该是时候想办法再从大小手里拿来一些用了。
大小这孩子也是的,非得让他爹主动去开口,自己就不能学学二妞主动给一回么总之,儿子的东西就是他的东西,包括钱·想到这里,叶大山就来气,脸色也沉了下来,恨不得立刻去找儿子要钱。
唉呀不成哩·现在大小可是人家巡检史大人的屋里人,这咋办·叶大山又突然开心的笑了,怕甚那司徒大人将来可是他的婿也是他的儿他一个长辈有困难,这儿婿会不管哈哈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用的牌了·叶大山高兴的好像把一件最重要的事情给忽略了,他选择性的忘掉儿子已经被他卖掉的事实,也忘了自己的名字——大山……父爱如山。
心里轻松的叶大山又哼着小曲儿继续走,迎面遇到几个在路上捡粪的村民,大家热情的和他打招呼,叶大山派头十足,扛着并不显眼的肚子,矜持着双手负后一一点头示意,等村民们走过后,叶大山一脸的受用,果然不一样了啊·自打叶二妞告诉了叶大山两口子关于叶剪秋和司徒瑾的事后,那叶大山兴奋的一夜未眠。
尤其是村里的石碌两口子,那态度简直从天到地,不仅常派他们家的儿子来送东西,石碌没事还带着酒菜找他叶大山喝两杯··酒桌上石碌说,那杨捕头真的把那王大川给治罪了·听说还是用盗墓掘坟的重罪将那个王大川给抓了这可不是不死也得脱层皮的大罪呀,曹家人犯事杨捕头从没有下过这么重的手这下可好,听说王大川被流放塞北,估计要老死在那里喽·这可把石碌感动的不得了,这个隐患算是彻底铲除了。
石碌不停地念叨,说这个杨捕头当初一点口风都不透,不给你说行,也不给你说不行,最后竟不声不响的把事办成了,这可真不是普通庄稼人能捉摸透的玲珑心··石碌打听杨捕头的住所,想要登门送礼表示感谢。
叶大山不着痕迹地解释,那杨捕头之所以办事,还是因为他家叶大小出的力,他家叶大小之所以这么出力,还不是因为他这个当爹给施的压嘛·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石碌恍然大悟,立刻又给叶大山送来了两斤香油……·特别是二妞捎来一百多条免费的毛皮口袋后,那石碌老婆又将买口袋的钱给了牛氏,牛氏眼疾手快,二话不说就塞兜里了。
还当他叶大山不知道呢他只不过是装做没看见罢了··里正老婆怕牛氏私吞,又怕叶大山不知道她家已经付过钱了,这钱出的冤·于是寻思半天,又扭扭捏捏地单独来找叶大山解释:“他叔呀,那口袋钱俺给罢了。”
叶大山豪爽地大手一挥:“不要了不要了咱两家关系这么好,要啥钱哩”·里正老婆着急:“他叔,俺把钱给栓子她娘了。”
“给啥钱,她不能要”·“不是,栓子他娘已经收过了·”·“她敢收钱看俺不打断她的手”叶大山视金钱如粪土。
简直驴唇不对马嘴里正老婆只好悻悻的回去了··家里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多好·自以为很会混人缘的叶大山哼着曲儿刚一拐弯,迎面就看到自己家洞屋门口停了一辆大马车。
他惊讶地揉揉眼睛,没错是一辆大马车,而且是一辆华贵的大马车·只见这马车檀木车身,雕花描金的红木车厢,大红金丝绒车帘内还有层薄薄的白珠纱帘,车棚上高挂着两个一尺多高的铜制琉璃大马灯,车窗里传出来的阵阵熏香让人头晕……特别是这拉车的高头大马,眼睛炯炯有神,一身赤褐色,浑身肌肉,皮毛光亮,修剪得当的长长的鬃毛披散着,飘逸的尾巴挥着,一看就价格不菲·怕是光养这匹马这家人都得花不少钱更何况,马车旁边还站着一个高大粗壮的车夫呢这个车夫穿的比他这一身新衣还好,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嗨呀,他这老叶家可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越来越往上走了·叶大山有些紧张而兴奋,他现在好歹也是这西兔儿村最见过世面的人了,这马车无论再豪华,也是他意料之中的。
上次二妞回家,坐的马车虽不比这个好,但是也算数一数二的·想到这里,他心里放松了很多,双手也不知不觉的垂下来,弯着腰谦恭慢慢的走到屋里。
牛氏正紧张的坐在桌边,低头不敢看对面的贵客,而叶大妞和尹石头两个人也局促的站在牛氏身后,桌上还放着一杯茶水··屋内几人正对着桌上那杯茶集体沉默。
感觉到门口人影一晃,牛氏抬头看到叶大山,顿时松了口气,她惊喜的大叫:“他爹,你可来了,人家客人等半天了”·牛氏快要害怕死了,正盘腿坐在地上织网子的她先是闻到一股香风,抬头就看到这个大马车已经来到自家门口,牛氏紧张的浑身发软,站了半天没有站起来。
没想到从车上下来的客人竟然小心地扶起她,又向她恭敬地行礼,更是让她无从适从·最后,手足无措的牛氏竟然把人家客人丢下,自己慌里慌张的跑到石头家,把大妞两口子给叫来了。
虽然大妞和石头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但是人多总要壮壮胆··随着客人缓缓回头,叶大山脸“唰”的就变白了,吓得立刻拨腿就跑妈呀,这不是市场上收钱的那位曹五爷嘛··☆、七十四·曹五虽然一脸沉静,其实心里比叶大山还紧张。
他本来是去农场找小厨子的,可是到了那里后,却打听到他和一个老太太去了玉谷县·曹五很失望,但是他既然来了,就想去小厨子住的地方走一走,看一看,顺便摸一摸他小床上的被子,闻一闻枕头毛巾什么的……可是没等他走到帐篷处,远远地就看到一个特别显眼的人——朝歌。
朝歌只冷冷的瞟了曹五一眼,曹五的身上就开始发冷·曹五苦脸皱眉,承认自己有些胆怯·这曹家和军团的关系是很微妙的,而且朝歌的脾气是出了名的暴戾,只要他心情不爽,二话不说直接就下重手,曹老六就有好几次差点栽在他手里,简直比那司徒瑾还可怕·他不想踢到朝歌这块铁板,而且小厨子又不在,若施“苦肉计”这招就白用了。
看来曹五还是有准备的··最后鬼使神差的,曹五竟然来到了西兔儿村··曹五坐在这个幽暗的洞屋,好奇地左看右看··这里就是小厨子曾经住的地方啊,真是可怜……·这里就是他的家人啊,真是可亲……·这就是他的亲爹呀,真是……咦,这不是卖兔子的那个老汉嘛·曹五是知道这个老汉的,这个卖兔子也卖过碳石的老汉是最不会做买卖的。
背个篓子在市场上乱晃悠,也不摆摊,更不会兜售,总是在人堆里钻来钻去找什么……·曹五一开始认为他是小偷,派小弟跟了他一会儿,发现他是真不会做生意,见有客人上前问话就脸红木讷,甚至还往后退·叶大山当然也拿不出摊头费,曹五收了他几回兔子后再没兴趣注意他,根本不用他出手,这种人早晚也会被淘汰掉·只是没想到,这老汉竟然是小厨子的爹,这可真是芝麻掉针眼,巧了·可是这老汉气度和他儿子相差个十万八千里,这屋里所有的人看起来都不像小厨子的家人,这老天爷是怎么配的一家人呀真是·虽然曹五和叶大山以前打过几次交道,还是一种“对立”的关系。
但曹五毕竟还是生活在大家族的子弟,礼节上还是很到位的,他立刻冲上前像尊黑塔似的截住了想跑的叶大山,并且向他恭敬地弯腰行了礼:“晚生拜见伯父·”·叶大山愣了一下,见到曹五这么彬彬有礼,脑子里电光石火的闪过很多念头。
这曹五来他家是干什么为了大小不可能曹家这么大的家族会因为一个男妾跑到西兔儿村来巴结为了收逃掉的摊头费更不可能曹五犯得着嘛,坐着豪华马车跑人家里要那几个钱那是……二妞肯定是因为二妞·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二妞曾说过,那贞娘子和曹老太关系特别好,也许是因为贞娘子对二妞关爱有加,顺便办了个好事当了个媒人嘿呀如果是真的,那可真是太好了若是这县里最风光的曹家和军团他叶大山都能攀上最亲密的关系,那他往后不是得横着走哇·对了,回头得给二妞说说,得注意名声哩,少跟那个连话都说不囫囵的男子来往,一个外地后生再有教养也没有用,免得惹曹五爷不高兴·叶大山兴奋的双眼放光。
脑洞大开的叶大山慢慢放松地展开了笑容,坦然的受了曹五一礼:“原来是曹家老五啊,真是稀客·坐吧坐吧你看你来的突然,把伯父吓了一跳,正想给你打点酒喝,你却给拦下了。”
·曹五晃着大脑袋:“伯父客气·”·等叶大山坐下后,曹五才重新坐在叶大山身边··曹五这次学乖了,换了一身淡蓝色的湖绸长衫,头发用根同色的绢帕绾上,脚上穿双软底缎面鞋,浑身素净无佩饰,除了手里拿了把吊着玉坠的檀香扇子……这是改走文艺路线了啊·可是曹五害热,即使坐在那里不动,黑胖的大脸上直往外冒汗,很快后背和腋窝被塌湿了一大片,由于干了又湿,湿了又干,边缘有一圈不规则的白渍……但是曹五又不敢猛烈摇手里的扇子,优雅地慢慢往脸上扇风,时刻保持良好的君子风度。
唉,天生不丽质,老天爷也不好帮忙呀·叶大山感觉呼吸有些困难,好像身边有座小山似的压迫,他咳嗽两声,清了嗓子后道:“那个……那个老五啊。”
“您老叫我”·“嗯哪”·“您老有话直说就是·”·叶大山眨了眨眼,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觉得这样呼来唤去的挺爽他眼睛无意中瞟见炕上闪闪发光的一堆堆的礼品,不由得愣了。
乖乖哩,都是各色成匹的闪光绸缎料子啊那一大堆差不多有十来匹吧这得多少银子反正娘们家也穿不完,干活下地更是不能穿,干脆统统卖掉换银子·其实曹五也是临时买了这些礼品,他知道小厨子不喜欢这些东西,但是说不定他家人喜欢啊看着叶大山两眼放光,曹五放了心,这礼送对了·虽然曹五的财富比不上他娘,但是曹五还是非常有钱的,毕竟他名下的产业每年分红不少,而且他本人又对吃喝穿戴不太讲究,也没有沾染上奢侈的习气。
所以他名下的资产只增不减,年年累积下来也是笔巨额的数字··其实也有很多人知道曹五的身份后主动结交,甚至有人自愿奉献,可是最后都“赔了本儿”,开始纷纷远离。
因为曹五根本就是个木头脑袋,不解风情不懂人心,那么多银票也不舍得掏一张,最多真诚的请人喝碗杂碎汤……结果传言就出来了,说这个曹五连个铁公鸡算不上,铁公鸡还刮个铁锈锈,这简直就是一光滑溜溜的瓷公鸡·其实曹五并不抠门,那要看对谁。
曹老太也无奈·她觉得不会花钱就不会挣钱,可是眼见这老五心思根本不在挣钱上,也就不勉强了·俗话说龙生九种,她的这几个儿子也的确性情各不相同,特别是老五,对金钱不感兴趣,也不愿结交名流,更不喜攀附权贵,行走在人堆里没有丝毫贵公子的气度,跟一个市井之徒差不多。
看着儿子一幅任你东西南北风,只喜欢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样子·曹老太干脆也不管了,只要他高兴就好,总之,这辈子他自己负责··曹五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自打遇到了小厨子后,就特别想给他最好的东西。
带他吃好吃的,带他去玩,给他钱花,要多少给多少不对,有多少给多少可惜,人家好像不喜欢……好在他家里人喜欢,也总算是有个地方能为小厨子做些什么了。
曹五是个直性子,本来他只是单纯的想来小厨子家看看,可是见到对方的父母后突然改了主意,这婚姻大事父母可是能做主的,不知道能不能试一试……若是成了,小厨子可别怨恨,成了亲后定对你千好万好,任你打任你骂……·想到这里,曹五立刻直奔主题:“伯父,晚辈想打听一下,您老对儿女亲家可有什么要求”·哈哈叶大山简直想拍大腿笑出声果然·叶大山强忍心里的激动,一脸平静地道:“俺一个农户人家,能有啥要求像老五这样就很好哇,看起来实在厚道,就是个值得托付的。”
满嘴瞎话这曹五虽然将自己收拾的焕然一新,但是那行动如黑塔,脸上条条横肉,阴沉的眼神,大步外八字,怎么看都像一个混的正“嗨”的黑涩会,脖子上就差一个虎头纹身大金链子就齐活了·曹五红着脸开心地咧嘴笑:“真的”·曹五一乐,那脸上的条条道道聚拢在一起,就跟嗫在一起待放的菊花似的。
“当然”·叶大山心里焦急,你倒是快点提呀,只要你开了口,爹立刻就做主了·曹五低头搓搓手,不好意思地道:“我、我想娶剪秋”·“啥啥”·一屋子人全部惊呆了。
叶大山更是张大嘴巴··曹五抬起头眼神坚定地道:“我要将他赎身出来,然后娶他”·叶大山皱着眉头说不出话来,心里苦水哗哗直往外淌。
你这个曹五,你倒是早点来说呀这可咋办俗话说一女不能嫁二夫,这男子也不能许两家呀虽说那司徒瑾和叶大小两人还没有正式办婚契,可毕竟这大小卖身契还在人家手里还是人家司徒瑾的人·看着叶大山犹豫,曹五坚定地表决心:“我曹五发誓只娶他一个,绝无其它妻妾若是伯父答应,我定会正式上门提亲”·唉呀呀叶大山更是惊呆了,就连牛氏也瞪大了眼珠子,这可真难得呀,这世间少有男子只娶一个男妻的,这是下了决心不要子嗣了·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叶大妞湿了眼睛,石头也动容,喉头动了几动。
一直眼睛转个不停的牛氏终于忍不住小声嘟囔了句:“大小有什么好……二妞才……”·叶大山狠狠瞪了一眼牛氏,牛氏吓得立刻缩着脖子禁了声。
这傻婆娘,心里想的咋能说出来·叶大山奇怪,他家大小到底有啥本事,这一个个顶尖尖的人物都找上他若是曹五看上的是漂亮聪明的二妞,这该是多么顺理成章的事呀咋偏偏是又瘦又丑的大小呢·一家人包括曹五都眼巴巴的看着叶大山,等着他回话。
但是叶大山只是挠头叹气,他暗自着急这二妞没在身边,若是有她在,定能拿出一个好主意先好好挑挑谁最合适,然后再想个稳妥的办法将事情完美解决,双方谁也不得罪。
但是现在,叶大山只好实话实说:“这不好办了,大小他……好像是跟了巡检史大人了·”·曹五眼前一黑,用手紧紧扶着石桌子··完了·他最怕的就是这个没想到最坏的结果还是出现了·曹五难过的很想哭,他知道从各个方面自己都没有办法和司徒瑾竟争,这可怎么办小厨子呀,我要是早打你一顿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更早发现你,把你弄走了……·缘分就这么错失了么·曹五头嗡嗡的,过了很久,他才定了定神,哑着嗓子道:“伯父,那晚辈告辞了。”
看曹五失魂落魄,叶大山心有不甘,曹家可是豪门啊,就这么放弃了·叶大山立刻开口道:“老五,莫伤心,大小虽说跟了司徒大人,可是这么长时间,他们也没有办婚契,这将来的事儿还说不准呢若是……若是大小能出府,你还要他不”·叶大山也寻思,这司徒大人只听说过其名,但是到现在也没有见过其人,将来可能不好相处。
可是人家这曹五八字没一撇就敢上门拜访,可是满满的真情实意呀而且人家曹五娶的是妻,不是妾,这一字之差可是天地之别,将来曹五的一切财产都是大小管着哪·叶大山是在留后路,生怕这个肥鸭子飞掉。
曹五闷闷地道:“是不是那司徒瑾待他不好”·如果是叶剪秋一厢情愿的话,那情况更糟糕曹五的打击已经大的快要承受不住了,他想躲在马车里痛哭一场。
叶大山不置可否:“当爹的也不好问太清楚,反正每次见面总是不开心·”·曹五想着那小厨子,确实一幅不喜不悲的表情,一次也没见他笑过··曹五又重新燃起了希望,咬牙道:“我要他不管他什么样我都要他司徒瑾若是弃之若履,我定会视之珍宝”·叶大山一拍巴掌,高兴地笑道:“老五真是好娃哩,伯父没有看错人,俺儿有福呀”·但心里却仍连连直道可惜,曹五为啥不选二妞……··☆、七十五·水云裳。
贞娘子爱花,所以水云裳到处是花团锦簇··贞娘子并没有种植什么名贵花木,但酷爱花期较长又耐活的品种··花形硕大艳丽的月季,大如狮头的绣球花,小朵紧致的爬墙藤蔷薇,深深浅浅的四季海棠,紫红相间碎羽状的百日红,雪青淡蓝的美女樱,高雅的白玉兰……行走在曲径通幽的青石小径上,头顶悬垂沉沉的凌霄花枝,伸手可摘点头邀约的太阳葵,脚边点缀的是星星点点,花色各异的半枝莲,百日草,亭亭玉立的小葱兰……·随着香风阵阵,落花纷飞,彩蝶飞舞,蜂鸟欢唱,生生将这里打造出一片仙境,不仅使人浑身清爽,而且有种洗净尘俗之感。
所有来到这里的客人,均惊叹不已,虽无荷塘小桥可泛舟,但怪石假山,八角小亭,遮荫长廊无一不缺,清凉阵阵中花香怡人,宛如身处江南园林··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推开重重花枝掩盖下的方格木门,掀开白色轻纱帐幔,只见一位典雅的女子正在矮榻前席地而坐,静静地倚窗绣花。
她身穿浅白色纱裙,腰系淡黄色如意结,乌发堆成云髻,鬓间簪一只缠丝凤簪,眼若秋水,黛眉淡淡,一派温文尔雅的淑女贵妇模样··她用玉雕般的手将小巧的绣花针往发鬓处轻轻一抹,刺下最后一针后,轻启朱唇咬掉线头,拆开绣绷架,用手轻抚,仔细端详这幅完工的绣品。
这是一幅从九天宫阙直冲地府火海的神鸟凤凰··由于贞娘子手艺高超,使得这幅绣品如同有生命般鲜活··不同于以往传说中浴火重生,毫不留恋尘世,只留下孤绝背影直飞冲天的凤凰,眼前这只凤凰却义无反顾的折身反冲熊熊火海。
嘹亮的凤鸣声中,光芒万丈的金凤凰伸开羽翼,张开利爪扑向冲天的火焰,如同裹挟着一股劲风,将那金红色的火苗震撼的左右摇摆··黄金般浇铸的凤羽之中密密麻麻点缀的是如针尖般的黄金粒,只有凤尾眼翼处用湛蓝色碎玉,而那些火焰,则是黄金线和金红丝绣成。
世有神仙鸟,厥名为凤凰·千年或不见,人自心中藏·毛羽焕五彩,步履生辉光·举翥几千里,出没不寻常··贞娘子叹了口气,对已经站立许久的来人轻声道:“紫墨,将门关好。”
温奕张嘴想称是,但是张了张口,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于是默默转身把门关严··蝉鸣,鸟啼,落花,轻风一并拒之门外,也隔开了尘世喧嚣··贞娘子指了指案前厚厚的丝绒软垫:“紫墨,坐下说话。”
温奕行了个礼,规规矩矩坐下来,仿佛做了什么错事般难过的低下头··贞娘子抬眼轻轻打量了一下温奕··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人瘦了不少,眼圈黑乌,嘴唇干裂,眼角发红,可见心身俱疲。
温奕本是一个很坚强的男子,即使父亲入狱横遭不测,母亲抑郁病故,他也咬牙抗了过来·只是现在瘦的脸颊塌陷,双肩瘦削见骨……可见越是沉默寡言的人,越是内心似火,用情至真至深。
这孩子折磨的不轻啊·贞娘子内心有些不忍··贞娘子将身旁的红泥小炉煨着的茶水倒了一杯,轻轻推给温奕··“紫墨,想要追随鸣岐先生,必须要过这一关。”
谁也帮不了他,只有他自己··贞娘子轻叹一声,本性温良的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也会动手杀人,尽管自己当时狼狈不堪,但是她终是通过了·平静了几日后,她也接受了现实,否则自己怎会安然无恙的坐在这里绣花喝茶呢经历了挫折和生死后才明白——强者,才是生存之道。
而温奕即将要面对的考验的确非常残酷·可是,谁让她看了不该看的呢·“紫墨,若再不动手,贞姨也没有办法保你·”·“贞姨”·本来口齿不灵的温奕浑身颤抖,哆嗦着嘴唇更是艰难的再吐不出一个字。
他怎么动手他怎么可以动手那可是他最钟爱的女子啊·她虽然出身贫寒,但丝毫没有卑微之气,小小的身躯里仿佛蕴藏着巨大的能量,不畏生活艰辛,积极而又勇敢,脸上时刻洋溢着阳光般的美好·笑靥如花,新鲜有活力,最重要的是,她就是他身边那朵最善解人意的解语花,言语笨拙的他,无论心里想什么,她都能立刻猜出来,无论他想做什么,她都默默去做……这样的女子,是他想陪伴一生的呵·原本温奕的生活是那么冰冷枯燥,就像结了寒冰的漫长冬季,黑暗无光,迟迟不见暖阳,在他终于等到了一缕灿烂的阳光后……却又要他亲手断送这何其残忍·还不如让他去死·温奕脸色发青,郑重的给贞娘子磕头。
·“贞姨,饶她一命求……求鸣岐先生……”·“不可除非鸣岐先生收回成命,你我均不能违背”·贞娘子毫不犹豫地拒绝。
叶婉珍,虽然是她得意弟子,可是贞娘子也会审时度势,趋利避害,毫不留情··贞娘子的确是满意叶婉珍的·这个小女子聪明灵敏,善于学习,藏巧于拙,把她放在水云裳绝对可以独挡一面。
但是她又善于伪装,口蜜腹剑,表里不一,胆大心狠……这么短的时间,叶婉珍不仅精通刺绣堆锦,而且已经学会读书识字,做帐盘货,甚至还会不着痕迹的利用漏洞给自己挣油水。
可以说,叶婉珍就像一张摊开的纸,她所有的性格特点,贞娘子尽收眼底··但是这些行为贞娘子并不讨厌,因为这些恰恰正是贞娘子所需要的··她并不想成为像叶婉珍这样的人,相反,她对叶婉珍这样的人虽满意却并不欣赏。
但是她可以把叶婉珍打磨成一把合适的刀,而她正是使用这把刀的主人··叶婉珍这把刀还很稚嫩,她还需要更多的磨砺,只是她没有机会了··相比温奕,心性纯和而不多言,聪颖沉稳而不张扬,是块最好的原石,若是他当那把刀,绝对比叶婉珍更忠心更好用。
“三日后,鸣岐先生来访,若是这个投名状你再交不上去,后果自行承担·”·贞娘子虽不忍再给这个孩子增加压力,但是事情就是这样,别人不死,你就得死。
温奕面如死灰,颤抖着施了一礼后,生无可恋的退了出去··温奕的母亲弥留之际,给儿子暗示,去青阳——寻娘··温奕以为母亲病的言语失常,想让他去青阳寻父,不小心说错了一个字。
但是来到青阳镇遭受了重重打击的温奕,无意中听到路人言谈之中提起的贞娘子后,突然参透了内容,于是他找到了贞娘子·当贞娘子看到他那张脸的第一眼,就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贞娘子内心酸涩,故人之子啊,眉眼如此相似·听到门声轻轻关上,贞娘子无力的倚着身后的软垫,长长叹了口气·轻抚衣袖,隐约地摸到手臂上那残留的坚硬羽毛,心里戚然。
鸣岐说过——羽翼未丰,时机未到··想到自己第一次动手,瞬间突发觉醒,双手伸出来却变成鲜红的尖爪时,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那双如同恶鸟般的利爪会是自己的而且浑身热血沸腾,有一股特别的兴奋,那是种杀戮弑血的冲动,让人丝毫没有办法控制·贞娘子调整了身姿,用玉葱般的手指端上一杯碧水清茶,慢慢地挪到窗边,斜斜倚靠,看着窗外的繁花陷入沉思。
那些隐藏在青阳的鹰犬,估计早就注意她了,只是她现在面容改变了很多,所以没有立刻下手·但纸是包不住火的,自从那天鸣岐深夜来访,竟然有两只虫子盯上了。
所以鸣岐下令,一个交给她处理,另一个弱的就交给了温奕试手··鸣岐先生的指令如山,任何人都不得违背·这虽然只是个命令,但更是个考验。
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在鸣岐先生眼里,弱者都是累赘··成为累赘的后果,就是舍弃·贞娘子做到了,只是温奕……性情中人,不太容易。
若不是曹老太主动找上门和她结下情谊,水云裳杀人的事件不会就这么不了了之··那个曹老太,将近古稀之年仍然雄心不改,想玩票大的·一心为自己儿子曹达谋划,广结网,交天下,凡是她认可的有识之士统统成为座上宾,无论男女,无论尊卑。
而且为人性格豪爽,一掷千金,不拘一格,她的儿子曹达更是谈笑间大展经纶,捭阖纵横……呵呵,铜臭商贾,酸腐书生,也妄想指点江山·这个曹老太,倒是个不怕死的,只是代价惨重到恐怕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会有多大·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蜘蛛结网说不定能逮到虫子,但是如果连网都不结,那就一无所有。
只是不知道这张网,到底逮的是哪个虫·贞娘子微微一笑,她的举止是隐藏不住的,那种高贵仪态也不是一朝一夕可养成的,所以不仅被朝廷鹰犬发现,就连曹老太也“一见钟情”,这些是贞娘子有意为之,如果说曹老太发现了她,倒不如说是她故意引诱曹老太“上钩”。
曹老太提出,两人要像男子那般结拜成生死姐妹··但是贞娘子也像男子般高傲的拒绝了,君子之交淡如水··曹老太反而更为欣赏她清高的品格,愈发惺惺相惜了起来。
她可是皇族,皇族是世间最高贵的血统算你这个老太婆有眼光·她一直在青阳镇静心等待,等待自己那风华无双的皇弟来找她,果然,她等到了……·那晚,鸣岐所赠那大地鲜血般刺目的一滴灵液,竟如此神奇,第一次唤醒了她先古血脉赵氏皇族,果然天下至尊·鸣岐先生——齐王赵淳。
·☆、七十六·黑色牛皮长靴挑起叶婉珍的下巴··满头冷汗的叶婉珍只看到长筒黑皮靴子上那发亮的银首和繁复古朴的花纹,她飞快地看一眼面前如雄伟山峰般威慑的黑衣人,又诚惶诚恐的垂下了眼皮,呼吸急促,汗水湿透了衣背。
她紧紧握住拳头,尖利的指甲深深扎入手心,手心顿时传来钻心的疼痛··她提前将指甲修剪的又尖又长,必要时,疼痛会使自己镇定一些··落叶无声,踏步无痕,这正是他的风格。
一切都如往常般平静,万物生灵仿佛都噤了声,叶婉珍的心和大地在一起咚咚震颤··在这个没有浓雾侵袭的夜晚,她已经跪在这条必经的小路尽头等待了很久,这次,她终于没有错过。
“小……小女子愿……愿誓死效忠”·在任何时候都没有胆怯过的叶婉珍,面对巨大的威压第一次有些口语失常。
“你的忠心对我没有丝毫用处·”·一个暗哑而阴沉的声音传来,如同鹰头山上刮过带雪的寒风,让人冰冷徹骨。·叶婉珍却激动万分·他和她说话了,他的脚接触到她了·“小女子愿赴汤蹈火,为您做任何事任何事”·黑衣人静静的盯着鞋尖挑起如同老鼠般哆嗦的女子,她脸色苍白,冷汗直流,仍在苦苦强撑。
若是将她脖子飞刀斩断,鲜血会从横切处喷溅三尺多高··终于,那只黑色的靴子放了下来··“你自尽吧·”·叶婉珍一愣。
但是这男子越是冷酷绝决,叶婉珍越是兴奋·人是贪心的,开始只是希望这辈子能再见一次,可是见到后又希望能有交集,可是交集后就结束一切归零,这是叶婉珍万万不想要的,她还想要更多。
手指再一次刺破手心,粘乎乎的鲜血涌了出来··冷静下来的叶婉珍道:“死是小事,可是小女子一件事都没有替您做太过浪费·若您让我去杀曹达或是司徒瑾,小女子也立刻去做。”
虽然不自量力,但是黑衣人仍是来了兴趣··“为何要杀他们二人”·抬出青阳镇最有份量的两个人,肯定比她自己要有用。
叶婉珍咬牙,一口气道··“曹达一介酸儒,狂妄自大想异地称王,只不过依附其母才壮大,蜉蝣撼树死不足惜·而司徒瑾,手下均呼其大哥,其作风尤如悍匪,堂堂男儿,妄称青阳三杰之一,连手下的兄弟温饱都发愁,留之何用若是我是曹达,定会剑走偏锋和螭国私下联手,一起开辟新的疆土若我是司徒瑾,定会绑杀青阳富户乡绅,何愁财源滚滚”·倒是有点意思了。
说的一套一套的,可见是提前精心准备的·而且知道的还不少,平时不少费心偷听·只可惜,是个傻大胆儿··和螭国合作,没有强大的能力驾驭,不亚于引狼入室,引火烧身。
而绑架这种不入流的手段嘛,那司徒瑾宁肯饿死也不屑为之,也就剩这点气节活着了··“曹达是巨富,司徒瑾有领军之能,无论别人对其如何垢病,也比你——有用。”
一个芥豆大小的人物忠心算得了什么,这两个人比她有价值多了··黑衣人没有心思停留,一撩身后黑色披风,转身想走··叶婉珍重重趴在地上磕头。
“小女子还有一位哥哥异与常人·自从大病一场醒来之后,不仅言行举止与以往颇为不同,而且有一手惊人的园艺,凡是他抚触的花木不仅能起死回生,而且生长极快,犹如花精若您需要,小女子定会将大哥一起请来,为您效劳”·为了能留住对方,她有些口不择言,将早就心存疑点的东西加大夸张,就连她自己越说越心惊,越说越觉得真实,反而无意中真相了……·见黑衣人停了脚步,叶婉珍大力磕头:“今上请您吩咐”·黑衣人不禁冷笑了两声,这个丫头真是斗胆包天,这句话喊出来,只怕这水云裳的人要死个差不多了只不过,马屁拍的正好,倒挺受用·“你先杀了温奕吧”·“是”·看着黑衣人翩翩离去,叶婉珍按捺住内心的兴奋,趴在地上磕头恭送。
叶婉珍的腿麻木的不听使唤,她勉强撑着自己站起身,飞快地揉揉疼的厉害的双腿,抑制不住一脸的开心,笑容满面的跌跌撞撞往外跑去··杀温奕用什么好绳子的话她力气太小,根本勒不死那用刀,去厨房菜刀好像太大,不好藏匿,剪刀似乎更合适·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月亮吐露着银光,天上缀满了闪闪发光的星星,像细碎的流沙铺成的星河斜躺在青色的天空,淡淡清凉的光辉,犹如一块透明的面纱,轻轻地张在大地上。
庭院静静,花香更浓,月色中,树木如狰狞的巨人站着,错叠成一堆堆密集的黑影,树叶的隙好像千百双的小眼睛,神秘地窥视着周围··“温奕,你可都看到了”·树荫下最暗的黑影处,有两个人静站在那里很久了,和叶婉珍跪候的时间一样长。
温奕心如死灰,如同雕塑般一动不动,良久,才缓缓点了头··“不要带任何行李,你走吧”·温奕向贞娘子郑重的行了拜别大礼,默默的离开了,孤单的身影如同寒风中的落叶。
贞娘子摇了摇头··这个女子根本不适合他·只不过,得让他亲眼看到才会死心··温奕低着头慢慢走在路上,毫无表情的脸上突然挤出一个非常难看的笑容。
本打算为她撑起一片天,为她遮风挡雨,无论如何也要将她护下,哪怕最后共生死··真是滑稽而讽刺,一切的风花雪月,其实只是它人的逢场作戏罢了他就像一个小丑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
温奕仰天闷笑,原以为那是朵善解人意的解语花,没想到那解语花却想伴君侧做帝王莲……·一颗璀璨的流星划破天空,如同一根断了的琴弦··叶婉珍气喘吁吁的跑到温奕门前,轻轻敲门。
她已经用最短的时间准备好了说辞··半夜做了恶梦,想父母,想家,孤单无依,突然不受控制的跑到师哥这里,然后趁机……·叶婉珍将自己凌乱的头发往下拨拉了几下,新换的贴身小衣大开的领口又往外拨了拨,眼睛瞬间流出清泪,用手一揉,红红的眼圈立现,好一幅可怜慌张而又诱人的模样。
可是她敲了半天门,里面却毫无声息··叶婉珍感到奇怪,紧紧握住袖子里藏的剪刀,推门进屋··无论如何,首次的任务必须完成·一室月光,卧榻清冷,床上的寝具仍保持完好。
叶婉珍上前摸了摸,人早已不在了……·一灯如豆··黑衣人仍在低头抚琴,曲声轻缓动听,如同小溪流过山涧,听者心情安然平静,仿佛身卧青石,伴着一股清清潺潺的山泉林中小憩。
案桌上摆满了美酒佳肴,瓜果糕点,鲜花清茶,只是两人隔着桌案,一人低头抚琴,一人托腮静静沉思··终于,一曲完毕,黑衣人按抚了一下尖锐而坚硬的手指。
“这些年淳儿在哪里”·“螭国·”·果然,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螭国的确是个很好的避难所··“螭国的国王将来有何打算”螭国人帮了他,定会要些回报。
听到贞娘子的问话,赵淳冷冷的看了她一眼·贞娘子闭口不言,默默地给他续了热茶··赵淳不喜女子议政,有些事只能回禀或是照办,不要问为什么··“那个女子我暂且留下。”
“明白·”·这把刀终于不受控制了,但是也在意料之中·像赵淳这样的人物,叶婉珍是无法抵抗的·遇到比自己更强大的人,她会毫不犹豫的易主,就像她想弃掉她一样干脆。
“温奕已经走了·”·赵淳抬头,黑色的面纱仍遮挡面容,只是透过黑纱,那一闪而过的金色双眸让人心惊··“此后世间再无温奕此人。”
贞娘子终于松了口气·淳儿事后没有追究,那就不会轻易杀掉温奕,会另有它用··其实在赵淳面前,她是不敢存什么侥幸心理的·两人躲在树影里,他早已知晓。
但是为了温奕,她还是打了个赌,赌她这个皇姐还有几分薄面·看来,淳儿还是对她这个唯一的姐姐有几分在意的·这让她心里欣慰很多,看向赵淳的眼光也柔和了起来。
赵淳性格孤僻,桀骜冷情,冷酷的有些不近人情··赵浈虽然是公主,但是在自己弟弟面前并无什么威仪·赵淳不喜人伦亲情,对母亲和姐姐并不亲近,虽然她比弟弟赵淳大了差不多十岁,对这个幼弟有种慈母的心结,但是赵淳从没有和她有过什么交流。
后宫佳丽层出不穷,母妃失宠后就常伴青灯古佛,玛瑙菩提佛珠从不离手,对姐弟二人也很少过问··但她却是知道皇弟赵淳的秘密的··他身上远古血脉觉醒的非常早,但是却很弱,只有后背上有些细微的羽翼,这还是在他有一次受了伤后躺在床上不吃不动才被赵浈无意中发现的。
她悄悄弄来药具给他医治,小心地包扎··皇家多隐秘,虽然她们都是皇族,可是很多事情也并不知晓··都传皇族有远古血脉,可是身边的人都很普通,也许那高高在上的父皇是其中一员,但是他们并没有机会了解。
赵淳年纪虽小,但心思缜密,懂得怀壁其罪的道理,弱小的他尚无法自保,所以异能的事他隐藏很深,甚至悄悄忍痛拔掉身上带血的羽毛··他还不够强大,母亲既不受宠又无势力倚仗,早早觉醒异能会引来杀身之祸。
赵浈也小心的维护着这个秘密,姐弟二人虽然话语不多,但彼此都心照不宣的长大成-人··先皇弥留之际,拟下的遗诏成了一张废纸··那真是一个青鸾历史上罕见的重大时刻。
密密麻麻的御林军,禁卫军,还有从城外突然调动的大批铁骑精英将皇宫围了个水泄不通,各为其主的军队发动了战争,嘶杀声响彻天地,尸骨成堆,血流成河·而宫内更是惊天的炸雷声不断,巨大的轰隆隆声中,滚滚烟尘四起,天空中飞扬着冲天的火焰,如鲜血般的光芒遮盖了天际。
有人说是那是新研制威力巨大的火器,但是很多人仍将信将疑·有的百姓关门闭户,战战兢兢地悄悄焚香祈祷,对传说中拥有神力的皇族更加敬畏··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这场夺位之战足足进行了半个月,老天也加威助势,滂沱的大雨也下了半个月,直到临月城几乎快要淹没时这场战争才停止。
当太阳金色的光芒又重新照耀在威严大殿的琉璃顶时,所有的血腥已经冲刷干净,大水也渐渐退去,空气中弥漫着雨后的清爽,天边还挂起了一道垮越天际的七彩飞虹——佛光祥瑞。
十三皇子赵灏——孝元帝登基了··齐王赵淳输了··尘埃落定后,外界都传新君仁义,不杀手足··母亲圣妃软禁,皇弟不知所踪,只有她被抓入秘牢,每天拷打逼问赵淳的下落。
后来,温奕的父亲温询冒着巨大的风险设计让她诈死,易容后逃脱到青阳,并叮嘱她耐心等待··没了赵浈,孝元帝只能对母亲圣妃以礼相待,这已经是他最后一张底牌了。
这天下群雄,赵灏均不看在眼里,但唯一能与之抗衡的,只有另一个存在的异能皇族——赵淳··世界犹如海洋,时代犹如劲风,前浪是兄长,后浪是兄弟,风拥后浪吹前浪,亘古不变。
·☆、七十七·一碧无垠骏马翔,少年鞭响牧歌扬··远处的流沙河滔滔不绝浑浊的河水,卷着飘浮的枯枝败叶滚滚而去··风吹水面层层浪,阳光洒下点点金。
朝歌仍“恶习不改”,光着膀子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在绿色的草场上纵情狂奔··马儿喷着鼻息,四蹄生风发出嚓嚓的有节奏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疯跑起来。
迎着阵阵狂风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驾驭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骏马长鬃飘飘,朝歌黑发飞舞,一脸兴奋而又张扬,青春的脸庞如同散发着灿烂光芒的太阳。
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朝歌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情顿起,打着尖利的唿哨乱喊,不禁高兴得开怀大笑,笑得从马背上一头栽下来,落在草地上还是止不住地打滚狂笑……·多么美好而带有甜味的草原啊,黑麦草,鸭茅,象草,苜蓿草原中当然还有绚丽芬芳的鲜花格桑,金达莱,银莲,鸽子花、蓝盆花……谁能想到脚下这片辽阔的草原,竟然是一夜之间出现的。
在那个没有浓雾的夜晚,两个人骑着马在银色月光下像箭一样飞翔,朝歌在前面纵马,而叶剪秋在身后欢呼着撒下草籽……·夕阳染红了天空,大地一片红色的朦胧。
朝歌身后是一群悠闲的马匹,它们甩着尾巴低头吃草,不时地仰起头,向天空喷着响鼻··望着草原尽头那八百亩被大网遮挡住的农场,仍掩不住里面想探出头的郁郁葱葱。
那里面满满都是丰收和希望,这些超越自然的鬼斧神工,只因为一个人——叶剪秋··“飞鸡(机)”·“王炸”·“……”·牛皮大帐内,一伙人正在兴致勃勃地围着一张小圆桌打扑克牌。
他们手里拿着用硬纸板制的纸牌·由于纸牌太过简陋粗糙,显得手小不够用,纸牌不时地从手中滑落,造成了有人一边打牌,一边弯腰去捡,顺便用贼眼偷看的有趣模样。
叶剪秋很兴奋,看着几个披头散发的牌友贴的满脸纸条非常得意,通杀你们这群菜鸟·他索性站起身来,一条腿蹬在板凳上,将厚厚的扑克片在手里拢成一叠,支着下巴冷静地看着牌面上的局势。
等轮到他发牌时才“唰”地一声将手里的牌呈扇子形打开,不加思考的揪出几张潇洒的往桌上用力一甩,又“唰”的一声重新归拢··他洗牌时更帅,厚厚的纸牌在他手里异常听话,一堆牌均匀分两份,两打牌同时掀开,哗啦哗啦交叉在一起,然后利索的又合拢,啪啪的又重新洗成两打,眼花缭乱的如同狂翻树叶。
每个动作既过瘾又解恨,连洗个牌都是一种风景·一轮结束,对面的几个牌友自觉的往脸上糊纸条··“老木,该你刷锅了”叶剪秋推了推身边的一位壮汉,那位脸快糊严的汉子黑着脸恼恨的大力一拍,桌子中间立现一大坑。
叶剪秋心疼的看着厚厚的黄梨木桌面上如月球表面的坑洼,不禁咧咧嘴,小声道:“黑……”·“别叫,我洗就是”·那位姓木的大汉开始笨拙的洗牌。
看来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黑鹰很管用啊朝歌临走时交待他,有事就喊黑鹰,无论多小的声音它都能听到……超声波嘛·管它呢,反正这个世界已经严重颠覆他多年的唯物科学,有什么更好玩的尽管放马过来·叶剪秋玩的很开心,这些囚犯牌友们虽然看起来不像善类,但是时间长了,发现他们其实很好相处,并没有外表那样可怕,还是纸老虎居多。
他们显然也有会功夫的,有的看起来功夫还不低,武侠小说上不是常说,双目炯炯发亮,太阳穴高鼓才是高手么,那这位正在“刷锅”木仁兄就是·叶剪秋觉得很爽,每次和他们打牌都觉得如同一场杀气腾腾的华山论剑·真想来根烟哪,夹在耳朵上一支,叼在嘴巴里一支,眯着眼睛杀丫的最好是喝点小酒,骂点脏话什么的,嘿嘿仿佛时光穿梭,曾经在大学时代和同学们在宿舍乌烟瘴气打牌的场景又出现了。
坐在下手的曹五用手撩开挡住视线的纸条,不禁暗暗惊叹··小厨子耍起来帅来真要人命啊·曹五心思完全不在牌上,他终于有机会可以放心大胆的欣赏小厨子了。
只见小厨子一头浓密的长发用一根普通的枣木簪子随意挽起,小脸干净清爽,额头饱满光洁,眉毛长长,眼睛润润,嘴唇淡淡,连一双小耳朵也洁白如玉垂,耳侧的几络黑发没有簪好,软软的垂落下来,秀气的如同一朵素净的白兰花。
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他上身穿着一件靛蓝底白花冰纹小圆领的蜡染长袖衫,蓝底蓝的深沉,白色白的纯粹,这件古怪样式的衣服他穿上又合适又好看·还有下面穿的素麻色的长裤,由于一条腿前弓蹬着板凳,裤子将他的小屁股兜的浑圆挺翘,小厨子呀,裤子太紧了,不过真好看·枣木簪子太普通了,回头给小厨子买个好的,金银配他太俗,玉簪最合适,对清透的碧玉簪一根,足以衬托他清丽出尘。
自从学会打牌,曹五就没赢过··短短的时间内,农场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累的要死的农场员工们终于“偷得浮生半日闲”··这个农场自从播种完毕后就完全封闭起来,四周不仅用高大的遮阳网围起,还种上了一排排的果树。
由于修改了河道,流沙河围着农场边缘静静流淌,这里不用一兵一卒看守,凶猛的黑虎鱼就是最佳的守护者·不对,最佳的守护者的奖状应该颁发给神出鬼没的黑鹰,虽然人们极少见它真身,但是黑暗中那红亮的眼睛总是一闪而过,宛如黑夜中的浪荡游神。
这里阳光充足,庄稼常见的病虫害和细菌性病害很少,这倒让人很省心··农场守着那唯一的心脏供水之源——流沙河·但是河水微含盐分,浇地还是可以用的,饮用的话还得多次过滤加工。
大水漫灌式浇田容易造成土地干硬板结,所以,选用了最适合当地的管式滴灌··现在农场里铺满了粗细不一的管子,这些管子是找手艺绝佳的老工匠制成的,不仅厚实坚硬,而且不易破损。
管子就像血管一样延伸到土地的每个角落,每棵树,每株苗,每朵花都有专属于它的滴水孔··粗一些的埋入地下慢慢渗水,细一些的露出表面渐渐滴漏,水滴缓慢而均匀地渗入植物根部。
不仅降温,而且保湿,土地会一直很松软··农田周围撑起了很多网眼密集的白色大网,这种网子选用结实坚韧而又光滑的白麻草织成··浓雾穿过大网时,水珠就会附着在网上,积少成多,慢慢集聚成一股股细细的水流,沿着特制的管道流到储存用的水箱中。
用这种办法收集起来的水比流沙河的水更要纯净,可供人放心饮用,也可以用于农业灌溉·白色的网子不仅能反光遮阴,还有一定的保湿功能,在烈日下,也可以减少植物水分的蒸腾。
很多果树也被网子精心地“保护”起来,看护着树上已经开始快要成熟的果实··管子的灵感来自于沙漠中的农业奇迹之国——以色列··而这个网子的方法的灵感来自于天涯之国——智利。
这两个国家都是缺水的国家,尤其是以色列,不仅创造了农业上惊人的奇迹,而且还被誉为欧洲厨房·在这个极度缺水,三分之二都是沙漠的国家,不仅满眼绿色,满地鲜花,而且还有农田,森林,即使沙漠腹地也有绿洲。
而智利北部的阿塔卡马沙漠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干旱的沙漠,那是一片可以与火星相媲美的土地,那里的很多气象站从来没有过降雨记录·但是在这里生活的居民勤劳勇敢,用智慧的方法使自己的农田重焕生机。
农场外围有一处专门跑马的缺口,从那里放马出去,是一望无际的青青草原·朝歌很喜欢,每天在那里马放南山,当牧童去了··而现在农场留下来的,全是重犯死囚。
虽然农场的秘密他们全都知晓,但没有关系,反正他们早晚都要死··王老汉一家子全都在农场外围盖房子去了,眼看丰收在即,得抓紧时间建自己的商铺,安排军属们上班当营业员挣钱·叶剪秋虽然很忙,但还是抽空和李氏专门去了玉谷县把静石先“哄”回家。
这静石先生,真是越老越像小孩儿·由于年迈,身体又欠佳,私塾学堂都不愿请他教书,清高的他又没有脸回去,只好在街头摆了个代写书信的小摊子··当叶剪秋和李氏打听了很多地方后,终于见到了在街头市井,人来人往中仍保持儒雅风骨的静石先生。
养性终朝端然坐,免教人失俺风魔··虽然他落笔成香,下笔皆叹,但是终为斗米折腰·看到他打发走一位客人后,小心地收起几个铜板又将晕晕欲睡时,旁边打烧饼的小贩担心地不停扭头看他,忙碌中还不时上前推一把,既怕小偷到访,又担心流失客人,真是让这位好心的小贩操碎了心。
当叶剪秋和李氏走到静石先生身边时,看到他那被小贩常推的肩膀已经被沾的油腻腻的··感觉到有客人光顾,静石先生睁开迷糊的双眼茫然道:“请问是写信,写贴,写联,还是写契啊”·静石先生的生意还是很好的,回头客也多,没想到秀才下海更胜一筹。
·李氏终于忍不住捂脸呜呜痛哭··静石先生仍捋着胡须感叹:“心若不动,风又奈何你若不伤,岁月无恙·”·李氏又气又怨:“斗米尺布,岁月风雨体已相怜,相守终老”·简直让人啼笑皆非的一对儿啊·千哄万哄,这个倔强老头才算跟着他们回到了青阳镇。
回到青阳镇后,叶剪秋第一时间提只大金枕头榴莲去找了许大夫··许大夫已经在医馆提前恭候了,看到榴莲喜出望外,不怕扎的抱在怀里闻来闻去,并美滋滋地道:“小秋,说吧,哪个病人”·“叶静石。”
榴莲这种水果真是奇怪,喜欢的爱到要命,不喜欢的恨的要死——总之,是个让人死去活来的东西··没想到他回到农场后,这个曹五,竟然不怕死的跟来了。
见他气喘吁吁的扛着一大包东西站在自己面前,叶剪秋简直摸不到头脑··曹五二话没说,打开巨大的袋子往外掏东西,牛角,羊角,皮狙角,各种稀奇古怪的兽角头骨……·虽然开始有些毛骨悚然,但是叶剪秋还是被深深吸引住了,尤其是当曹五掏出一个完整的皮狙兽头骨时,叶剪秋惊呆了·那是一幅罕见的拥有一双如同珊瑚般长角的头骨,雪白坚硬的颅骨,棕红色造型奇特的长角,沉默无言中有种岁月沧桑和古朴力量之美,尘沙下不知道掩埋了多少光阴,完整的连牙齿也无一缺少·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叶剪秋啧啧称奇,不禁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里欣赏。
“下面交叉放上刀剑,挂在书房内更好看”·曹五开心极了,都说外番客喜欢摆着玩,没想到小厨子更喜欢·“真美从哪里找到的”·曹五不好意思的挠头:“怪胎罢了从沙坑里刨的。”
看着曹五不时地心虚瞟向朝歌,叶剪秋恍然大悟,哦,原来是为朝歌这个大美人来的他不禁暗笑,朝歌可是荒漠中的霸王花,只怕吃不到嘴里还会扎一嘴的刺·但是看在这美丽绝伦的工艺品份上,叶剪秋还是大方地道:“放心,我会给你创造机会的”·农场生活枯燥,看着你追我跑,你伤我喜的爱情游戏也不错,全当捧着爆米花看免费电影了,反正朝歌也不会吃亏,挨揍的肯定是曹五。
一听此言,曹五激动的双眼含泪,他有些哽咽地道:“小厨子,不管你是神仙还是妖怪,我都愿意和你……”·“交朋友”·叶剪秋很开心,看来那次打架曹五是看出端倪了,不过这么长时间人家也没有再找过麻烦,人还是很不错的。
李氏一再交待他多交朋友,他不仅交到了很多囚犯朋友一起愉快的玩耍,而且终于有个土豪也主动前来报到了,虽然曹五是借花献佛··脑回路完全不在一起的两个人都很满意,只有无辜的朝歌打了个大喷嚏··☆、七十八·一辆威风凛凛的大马车出现在路上,赶车的汉子轻松地甩着皮鞭,嘴里吆喝着将鞭子轻轻打在那头神气活现的大马身上。
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拉车的马可是匹好马,体型健硕,体毛为棕黄色,向腹部渐渐变为黄白色,腰背中央有一条黑褐色的脊中线·马身呈暗棕色,遍体长毛,跑起来四蹄生风,一看就是匹耐力强的好马·板车也是辆极好的板车,木料崭新而还散发着红松特有的香味儿,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四个插销反铆结构的木质车轮,为了减少颠簸,车轮上还有布帛包了起来,即使如此,也能看到车轮内木轴上那铆着的一颗颗闪着暗光的大乌钉。
板车上还制做了一个高大弧形的皮制车棚,既遮阳又防风,车夫坐在车辕上,就像头顶就像撑了把遮阳伞般舒坦,这车身既轻巧又没有什么震动,从身边经过时,几乎听不到常见的辘辘声。
路过的人无不停下脚步,用羡慕的眼光看着从身边经过的大马车,甚至有人还追赶着上前小跑欣赏,越是有人看,赶车的汉车越是来劲,更加大力的吆喝:“驾”·一溜烟尘,潇洒极了·人们心里不禁奇怪,庄户人家最多用皮狙兽拉车,而且是两轮的。
那些富商巨贾之家才用大马车,而且整个青阳镇只有为数不多的几辆四轮马车,光是曹家就占了三辆··但是这个一看装束就是乡下汉子咋赶个这么好的四轮大马车呢·人们越是用羡慕和疑惑的眼光看着赶车的汉子,那汉子越是忍不住脸上的笑意,恨不得想在自己脸上刻下自己的大名——叶大山·叶大山自打买了这个新车后,一口气带着老婆孩子连串了好几家亲戚,就连去世多年的大姐家也去了,没事还往青阳镇跑了几圈,还壮着胆子坐在好馆子又吃了一顿这马车就是天大的脸面呀,还没等他们下车,那些小二哥就从里面跑出来热情迎接,不仅亲自将马车安顿好,而且一脸的殷勤奉承。
去大姐家走亲戚简直是把老姐夫的脸打的啪啪响,当那位头发已经花白的姐夫看到叶大山赶着马车上门时,迎也不是,避也不是,最后仍是尴尬的坐下来陪着叶大山一家艰难的吃了个饭。
叶大山心里明白,这个姐夫还是看他不顺眼,只不过现在他发达了,姐夫是为了几个外甥拉拢他而已……呵,今年中秋,这几个外甥指定无一不缺得提礼来看他·还有老丈人一家,简直可以用欢天喜地来形容,不仅摆了一桌好酒好菜招待,而且还专门派了几个人在外面看守着马车,生怕有人将马车弄坏。
婆娘牛氏更是在娘家那些姐妹面前长足了脸,如众星捧月般的坐在人堆里,唾沫横飞的吹嘘她如何去了大茶馆听戏,如何见了大名鼎鼎的杨捕头,如何在司徒瑾大人家里喝茶……·大舅子还找了村里的最有名望的人专门来坐陪,他们一家子尽管在屋里吃喝,根本不用操心马车的事。
光是想想那些围在门口往里探头的村民,叶大山就得意的恨不得飞起来·那位童生夫子说了,所谓学者无先后,达者为师·虽然他不太懂啥意思,但是却知道不论时间长短,他早晚也会成功的先贤说的真对呀,瞧,他现在不是人生正得意么·可是那个曹五,真是可惜了。
想到这里,叶大山叹气·若是能和曹家结亲,那他会更上一层楼,他的声望会再次登上一个顶峰·虽然人家和大小没有啥特别的关系,但是老五却主动将自己当成儿婿了。
看着叶大山不舍得穿那些好料子,偷偷卖了钱后,不由分说又送来了一大堆绸子,叶大山只好挠着头皮提出他想买辆好马车··这不,这辆马车就是曹五给买来的,听说还是专门从绵州府最高档的车行订制的呢人家压根就没提个钱字还听说这马是野马王的后代,乖乖哩野马王啊,曹家真是有大能耐呢·老五看着大妞两口子困难,还主动在镇里盘下个门面,让石头开个小饭馆。
石头啥也不懂,曹五还手把手的教他做杂碎汤,烙油饼子,替他通关系,拉客人·这小饭馆才开张了一个月,还别说,生意真不错·唉,这二妞也不争气,咋不多回家两趟,说不定老五就改了心意呢若是不成,那老五愿意给他叶大山当干儿子么·——唉,人家凭啥当你儿子,人家想要你儿子·想起二妞,叶大山心里难过,前些日子,水云裳夜里突然失了大火,听说烧死了不少绣工,万幸的是二妞没事,只是那个说话不太利索的公子去了,真是可惜呀……老五没戏,这个公子又没了,二妞的事可咋办·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满腹心事的叶大山又瞟了一眼马车上满满的大网子,愤愤不平的呸了一口。
当他终于收了一大车网子,兴冲冲的赶到农场去卖时,却被外面正在盖房子的老王头拦住了·他说这收网的事归他管,而且只收佃户村的网子,别家不收··叶大山当场就想翻脸,你可知道俺是谁说出来可别吓死你·当叶大山冷着脸一字一顿的亮明了自己吓人的身份后,老王头却哈哈大笑,说这段时间冒充叶管事家人的多了,他都见怪不怪了·不过老王头看他辛苦的拉来一车网子也挺不容易的,就提出三个网子十个钱收了,否则他就不要了。
叶大山气得脸通红,没长眼睛看到他的四轮马车吗那可是身份·他想去农场找儿子,结果农场不知道啥时候竖起了高高的大门,而且大门紧锁,老王头告诉他,除非朝歌大人特别批准,里面的人只准出不准进,谁违背命令,斩·叶大山气的没有办法,守在农场门口半天也没有等到儿子,心念一转,咋不去署衙试试那可是农场的大本营啊,朝歌也得归那巡检史司徒瑾管司徒瑾是谁呀,那可是他的儿婿呀·想到这里,叶大山二话不说直奔署衙,那个老王头,等着瞧好吧·叶大山终于来到了巡检司的大门前。
他也是第一次来到署衙,看到守门的两个一身铠甲手持兵戟的军士忐忑得不敢上前,他将马车拉到不远处的一棵大槐树下,躲在马车上犹豫了很久,最后狠狠掐了一把大腿才下了马车。
他磨磨磳磳的来到一位军士前,先是行个礼,然后恭敬地道:“这位小哥,俺老汉是西兔儿村的叶大山,就是那个叶剪秋的爹,你看……能不能让俺进去,俺想找那司、司……”·守门的军士笑了,他早就注意到这个老汉在门口满腹心事的徘徊,没想到竟然是嫂子的爹。
军士暗想,大哥巡山也快回来了,让他进去等一会儿也好··“进去吧,我来替你通报·”·“嗯哪”·叶大山没想到这么顺利,而且这当兵的小哥说话又这么和气要是知道这么容易,早就下马车了·一位军士替他牵马拉车,另一位军士进厅禀报。
司徒瑾不在,只有晋伯一人值守··晋伯坐在案前静静的打量叶大山,而叶大山手足无措的对晋伯干笑··叶大山边陪笑脸边悄悄乱瞟,心里不时的赞叹。
瞧瞧人家这巡检司的气派光这是间挑梁的大房子足足有八根红木柱哩而且那桌案和书架都是檀木的哩那花纹雕的可真是精巧角落那个紫檀木的书橱又高又大,里头也没有放多少东西,放这里真是可惜喽,不如拉自己家里,还能放些东西……·他又看看对面坐的那个穿紫色战袍的大人,同样是仪表堂堂真后悔叶大妞嫁的早,再晚一些出门子,说不定就还能嫁个巡检司的军爷哪·晋伯不动声色的看着左顾右盼的叶大山道:“这农场的事本不归我管,所有的预算都提前支给了朝歌。”
叶大山紧张地道:“大人……”·晋伯一挥手道:“别忙,让我把话说完·虽然朝歌管理农场,但是我可以先替你结帐,我回头和朝歌把帐走平就是。”
叶大山松了口气··晋伯又道:“这网子多少钱一张”·“俺听儿子说是二十五个钱一张,军爷看着给就是……”·说完后叶大山低头不安地看着青石地面。
晋伯不语,打开钱柜,将钱拿出来慢慢数··叶大山紧张地解释:“俺们家织了好些大网子,大小那孩子说农场要用,可是这孩子并没有告诉俺农场在哪儿,俺这一大早就出来送货,也找不到那孩子的身影,俺一家子人,连出门的闺女和女婿都用上了,一共才织了三十张大网……”·晋伯将装好的钱袋子递给他道:“这是六百个铜板,你收好。”
叶大山含笑接过钱袋子揣到怀里,高兴地点头哈腰:“多谢军爷,多谢军爷·”·晋伯皱眉道:“不必多礼,叫我晋伯就是·”·“嗨,哪多没规矩呀。”
“无妨·”·叶大山兴奋地抱着钱走了,晋伯看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看到叶大山出来,有位军士吆喝了一声,一大群军士纷纷跑了出来,七手八脚的帮叶大山往下卸网子。
有人知道他是叶剪秋的爹后,还热情的唠家常··“大伯,您老身子骨不错·”·叶大山双手负后,笑着道:“嗯哪……当然当然。”
“大伯,没事常来看看,不用见外·”·“当然当然·”·看着一群朝气蓬勃的年轻军士围着他团团转,叶大山心里满足的不得了。
等网子卸完后,叶大山仍不想走,他拉过一个军士问道:“小军哥,那农场盖房子的外包活晋伯大人管么”·“大伯,农场的事都归朝歌管。”
“那晋伯官大还是朝歌官大”·那位军士笑道:“我们大哥官大·”·叶大山得意地有些忘形,他不屑地道:“他官大又如何,俺可是他爹哩……”·那军士一脸茫然。
此时,只听到空中一阵厉风传来,伴随着一声怒吼:“滚”·司徒瑾刚刚巡山回来,正巧听到叶大山最后那句话··晋伯立刻冲出来随手扔出一块砚台,将司徒瑾抛出的马鞭从半空中打掉。
“钧之,冷静”·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司徒瑾面如寒霜,欲取身后的长弓,那落日箭一出,神鬼也拦不住了··晋伯立刻拉住司徒瑾的手,劝慰道:“钧之,切莫动手他是叶剪秋的父亲”·叶大山还没反应过来,随着人群也回头,只见一位身材高壮,威风凛凛的男子对他怒目而视后,吓得腿肚子不由得一软。
司徒瑾的装扮一看就和其它军士不同,他一身绯红战袍,腰间束着粗厚的皮带,上面镶一大块玉石,胸口带着铜制的护心镜,而且头上没有戴红缨帽,简单的绾了紫色软巾,足穿一双厚底鹰爪纹皮战靴,腰里挂着一把黑金色的长马刀,那马刀上的错金云状花纹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差点亮瞎叶大山的双眼。
这个杀气腾腾的人,一看就是司徒瑾·叶大山没想到第一次见到司徒瑾竟然是这么个情况,他吓得立刻屁滚尿流的牵马就跑,连头也没敢回··“日后不准他再上门再上门,杀”·“是”·司徒瑾心里万分恼恨,母亲寡居多年,这句话对司徒瑾来说简直是天大的耻辱·晋伯摇头,那叶大山也太口不择言了,即使将来成为岳父,说话也得仔细斟酌。
更何况,现在他们……唉·司徒瑾怒气冲冲的回到议事厅,狠狠地拍了一下桌案··叶剪秋··☆、七十九·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伴随着清脆的鸟鸣透过遮纱小窗,温柔地照在榻榻米上睡得正香的人时,被窝里的人伸出一条光洁的腿压在软软的碎花棉被上,翻个身又去睡了。
调皮的阳光又渐渐的移到了他的脸上,在金色光线照耀下,这张脸显得那么晶莹,已经变长的睫毛不停抖动,终于……·“太阳又晒屁股了”·叶剪秋嘟囔着揉揉眼睛坐了起来,身上的白色睡袍因为睡得不老实使得领口大开,露出圆润的肩膀和精致的锁骨。
他皱眉闭眼,熟练地从枕边摸起一根发带将头发扎了起来··真为那些长发女生发愁,洗个头最少得三四遍水,洗发膏也得费上一大把·他打个呵欠懒洋洋的起身,拿起一条毛巾搭在肩膀上,端起盛着洗漱用具的小盆迷迷糊糊的朝帐篷外走去。
昨天晚上又差不多熬了一夜··帐篷内的烛火一直未熄,他和朝歌商量将来农场发展的事·如何开棉麻成衣坊,如何开粮油店,还有生鲜果蔬铺子,牲畜的屠宰,仓库管理,运输方式,人工的使用……·头昏脑胀一团乱麻·由于两个人都没有经手过这么大的农场,也是第一次做这么大的买卖,两个胆大的年轻人面临着自主创业的兴奋。
既热血沸腾,又谨慎小心,他们不停的讨论、争论、甚至红着眼睛大吵、拍着桌子大吼,方案毁了一个又一个··但是有一点他们心照不宣,他们其实并不专业,一个是武枪弄棒的小军士,一个是种菜浇园的小农民,根本不是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这里需要一个精明而有丰富经验的人才来帮忙。
但是两个人心有灵犀的绝口不提此事,因为这个农场被他们倾注了太多心血,哪怕他们做的差一些,哪怕推倒重来,也不想拱手于人·金色的阳光透过树梢射在大地上,鸟儿啾啾欢唱个不停,好像在嘲笑这个起的最晚的懒家伙。
空气清新,凉风阵阵,叶片沙沙,树林里仍有残留的薄雾围绕·叶剪秋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头脑清醒了很多·由于绿色植物的增加,空气里的氧离子含量特别高,而且温度也很适宜,长长的呼吸后,肺腑内的浊气仿佛被洗涤得一干二净。
叶剪秋居住的帐篷后面的那片小树林仍保持原样,没有动一草一木·因为这里面的树木很多很杂,还有很多野生的果树·野枣,柿子,野桃已经稀稀拉拉挂了果,保持了原始的风味。
林子地面上的土包起伏不定,落叶枯枝厚厚一层,阳光不容易照进来,少有的阴凉清爽,他的吊床仍在老老实实挂在那里·叶剪秋最喜欢在这里休息或是散步,运气好的时候,树林里竟然还能捡到蘑菇。
叶剪秋笑称这片树林为“自然保护区”,不仅仅是因为树林里的鸟儿众多,因为他看到了几只少见的小松鼠·农场的工作人员起居用的帐篷形成一圈,全部围着这个自然而生的树林而建,叶剪秋的帐篷是进入农场的第一座,不仅临路,而且离农场的大门最近。
农场的这条路可以并排跑三辆马车,是往来的必经之路·推开他帐篷的门,坐帐内就可以清楚的看到人来人往,相当于传达室的功能··路的对面就是一望无际的农田,珍爱土地的叶剪秋对这条田间“公路”也没有放弃改造,路的两侧也都种上了枣树。
桃三杏四梨五年,枣树栽上就卖钱·枣树上现在已经挂了红玛瑙一样的果实,红彤彤的几乎看不到枝叶,马上就要落杆了,到时候有的是时间拿棍子来敲那场景肯定像过节一样热闹·枣树下面的沟沟壑壑他也没有放过,全都种上了芝麻,比巴掌还大的嫩绿芝麻叶子随手就能抓一大把,鲜嫩的叶子做成炝锅面或是凉拌也很美味。
还有那取之不尽的红薯叶,和芝麻叶有同样的作用,都可以当成青菜食用··整个青阳镇,只有这个农场是最不缺粮食的,不管是树顶生的,地上长的,土里藏的,到处都是可食用的作物。
更别提那牲畜区成群的牛羊,果树林里到处乱跑的大白鹅,旱鸭子,还有真正的飞鸡,走路时一不小心,就能碰到一窝窝蛋·囚犯们工作很忙,全年无休,不仅经常加班,还没有工钱。
但是生活条件还是很不错的,顿顿离不开肉菜蛋,白馍头,还可以游泳和洗澡,那当初挖好的三个大坑旁边又被朝歌一口气又连挖了四号坑,五号坑……一直挖到八号坑每天收工后,人们就像下饺子似的跳下去玩,欢笑打闹的声音能传的很远。
叶剪秋有时候都快忘了这些囚犯的真实身份··他并没有打听这些囚犯到底是因为什么案子进来的,心里虽好奇但不追问··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阴暗的东西他不想了解,他想一直保持阳光的心态。
若这些囚犯在这里好好改造,那么他和朝歌并不追究·事实证明,这些人还是很听话的,无论朝歌在不在农场,这些人并没有想逃跑或是闲生事端,这倒是让他松了口气。
·如果农场一直存在,那这些囚犯也会一直依附着农场存在,一直到他们生命的尽头·这对他们来说,也算是一种大赦了吧——死刑变无期。
叶剪秋没有急着先去洗漱,而是踏着软软的沙地走到路对面,撕开几穗粗壮的玉米外皮查看,不由得点点头··没有秃尖,籽细灌浆饱满,一掐一股奶白色的汁液涌出,清香的甜味扑鼻而来,这种玉米淀粉含量和糖份含量很高,可以直接食用,如果煮熟,更加甜糯可口。
这一排排整齐的玉米植株几乎有三米多高,秸杆粗如甘蔗,叶片长如绿剑,紫红色的霸王根如同大爪子紧紧抓牢土地,抗风抗倒伏效果非常好··这种独特的玉米品种他从来没有见过,棒穗大如半米长的炮弹,长长的玉米须子如同许大夫金黄色的胡子,籽粒大如马牙,偶尔还夹杂着几粒红色,黑色或是紫色的籽粒,没有成熟的玉米粒透明饱满如同纯色宝石,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的水分。
他已经下令将这些颜色鲜艳的种子成熟后单独挑出来,将来培育成彩色玉米·颜色较重的玉米具有极高的酚化合物和花青素,营养极高,他已经给将来的新品种起了个名字“黑珍珠一号”。
他又来到远处的花生地··沙地土壤是最适合种植花生的,不仅耐旱透气,而且根部下针期和果实膨大期比粘土地更加容易,产量高,虫害少,而且极易出土,用手提起来一墩成熟的花生株,用力抖一抖,顿时叶果分明,干净无沙。
此时的花生由于正处在结荚饱果期,绿色的叶片里夹杂着朵朵黄色的小花,沙层下的果实挨挨挤挤露出了地面·他随手摘了几颗,浅麻色的果壳非常干净,每粒果荚都非常均匀含有二粒果,剥开外壳,里面的花生圆溜溜呈浅粉色,淡甜清脆,如同新鲜的莲子。
放眼望去,远处是白花花全部的已经吐了长絮的棉花,朵朵白色的棉花汇集在一起如同云层般的海洋,虽然丰收在望,但是劳力却很少,所以农场的人一天也不能闲,寅时就打着火把早早上工了。
一群人正在太阳底下弯腰摘棉花,只见他们头上都戴着大草帽,脸上遮着面巾,身上穿着一个特制的带有大兜的工作服,摘满了棉花就回到地头放在一个大袋子里,然后再回去重新摘。
看到劳作的人群中有一个显得特别高胖的身影,叶剪秋不由得笑了,这个曹五倒是挺勤快,从来都不睡懒觉,每天从集市上收完摊头费就亲自赶着马车来农场报道,一干就是一天,到了晚上才回去。
本来朝歌是不满意曹五来这里的,但是看他一个顶三个壮劳力,而且人又老实听话,最重要的是他嘴巴严,而且不要任何回报白干,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只是这曹五脑子太笨,只知道闷头干活,没有胆量去马场那边找朝歌,直到现在,他连话也没有和朝歌说上一句,连叶剪秋都暗暗替他着急。
洗漱的水池边已经空无一人,沙地上只留有一些杂乱的脚印··叶剪秋低下头,开始刷牙洗脸,洗漱完毕后,将头发簪好,拿起半片芦荟往脸上随便抹了抹,然后就搭着毛巾,端着小脸盆儿,哼着歌儿踩着人字小夹板托鞋往自己的帐篷走去。
可惜这里没有镜子,也不知道自己现在什么样,虽然有水的倒影,但还看的还不是很细致,唯一让他欣慰的是,皮肤似乎白嫩了许多,终于不像个黑炭似的让他自己都嫌弃。
希望的田野等着他们倾洒青春和热血,他现在浑身有说不出的干劲,对未来充满期待·而且朋友也多,日子过的充实而又快乐,唯一美中不足是,爱人不在身边……·叶剪秋推开帐门,发现朝歌已经坐在办公室的桌案前等他了,正低着头用心地揪桌上那盆富贵竹。
这间大帐篷被叶剪秋分成了三室两厅,均用淡青色的大幔帐隔开,大客厅就是他的办公室,书房兼娱乐室,晚上群体活动大多都是在他这里打牌··由于昨晚两个人没有休息好,朝歌漂亮的眼角有些微红。
见他进门后,朝歌就停下了那只“骚扰”富贵竹的手,敲了敲桌子道:“那些家禽得入窝,鸡棚得抓紧盖·”·朝歌这个人从不废话,连个早上好都没有。
“鸡不是会飞到树上么”·叶剪秋也习惯了这种对话方式,抱着小脸盆坐了下来··“这里马上就要进入秋冬季,虽然白天仍然酷热,但晚上却变得更加寒冷。
一天之中历尽寒暑·若晚上鸡鸭不进窝,会被生生冻死·”·朝歌是了解这里的气候的,进入八月份后,温差会加剧·这里的空气会更加干燥,白天烈日当空,到了晚上却气温骤降,若是放盆水在院子里,会结成厚厚的冰,但是到了中午又会迅速溶化掉。
所以在青阳当地也有种说法——一年有四季,不能离冬装··叶剪秋想了想,拿起桌上的图纸看了看··这些家禽是准备散养在果树林里的,不仅除虫吃杂草,粪便还可以给果树当肥料。
家禽每天就林子里觅食,晚上鹅和鸭子会找草堆卧着,鸡就呆在树枝上休息,和鸟儿有差不多的习性·收蛋么,去树林里捡就可以了,就像捡蘑菇一样··本来叶剪秋觉得这养家禽是最省事儿的,几乎不用什么饲料,只放点水就可以了,没想到秋冬季还得进窝。
他挠头:“那怎么办不仅得盖鸡窝,看来还得注意保暖·”·“没错·”·“老王头能行么”·“外人不能进来。”
“那怎么办”·“我们来盖·”·“不行,我们人太少,地里的活太多,再均出人手来盖鸡窝,怕是影响秋收。”
两个人趴在桌上谈论了很久,终于出一个方案·现在农田虽然比普通的庄稼成熟的早一些,但并不显得特别·但是果树林却是个大难题,因为那里种植的全是当地罕见的果树。
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离鸡棚原址位置最近的,种植的全是香蕉和糖棕,这可是连朝歌都没有听说过的果树,当他看到一圈圈绿色如月芽状的香蕉,大如脑袋的紫黑色糖棕吓了一跳,他无言的抚摸了很久,也呆在树下看了很久。
最后他们决定,对那些奇特的果树加强掩护,多用一些大网子层层遮挡起来,估计没有什么问题·这种罕见的果树当地的农民一无所知,即使万一他们发现了挂果的怪树,估计也只是好奇但也猜出不缘由。
垒鸡棚其实很简单,用些石板叠加起来,铺上厚厚的秸草就可以,最多十天就能完成··商量完这件鸡窝大事后,两个人都松了口气··朝歌放松地往下褪了褪,懒懒地靠在铺着厚毯子的圈椅背上,自然而然地将两条长腿跷到桌案,双手交叉放在肚子上大拇指来回转圈,——这个圈椅太舒服,一坐上去就想睡觉。
看着抖动着脚想眯眼睡觉的朝歌,叶剪秋不禁偷偷直乐,大炮打蚊子呀,大炮打蚊子一身绝高的功夫没有仗剑走天涯,去看大千世界的繁华,却“沦落”成了乡野村夫,天天放马操心垒鸡窝……·“笑什么”·朝歌不耐烦的皱眉。
“没什么,呵呵……”·“没什么还笑”·“呵呵 ,真没什么……”·“叶剪秋”·“到”·“闭嘴”·“是呵呵……”·朝歌头疼。
他现在是震不住叶剪秋了,他越是发脾气对方越是开心··“叶剪秋,以后你不能睡在地上了·”·“为什么”·朝歌腾地收腿坐直,“啪”的一拍桌子,鼻孔喷气:“刚才不是说了么,以后晚上会变冷鸡都会冻死,你不会死么”·叶剪秋不满:“关心别人就不能换个说话方式么”老是这么直通通的心脏受不了。
“怎么换”·“小秋啊,天要变凉了,你不能睡在地上了,要小心风寒……”·朝歌涨红着脸扭过头:“恶心”·叶剪秋“噗”的一声笑了,朝歌越生气双眼越水灵,俏脸还粉艳艳的,他小时候肯定像个系红肚兜的人参娃娃,真是有趣。
“朝歌呀,你也要小心受凉,不要仗着年轻火力旺,老是不穿衣服,有伤风化……”·“啰嗦!”·等他耍够了朝歌后道:“你先坐,我去换件衣服。”
“晚上多生几盆炭火”·朝歌冲他背影喊·帐篷根本没有厚砖墙抗寒,不生炭火这家伙肯定会冻死·也不知道谁更啰嗦!叶剪秋伸手打个响指表示收到,哼着歌来到了帐幔后的卧室。·透过帐幔,仍能清楚的看出里面的人影,利索的将睡袍解开扔到一边,线条流畅的细腰窄臀,低头穿那衣,弯衣穿长裤……·朝歌默默地扭过脸,咬牙道:“叶剪秋,农场招贼了”·“什么”·叶剪秋提裤子从帐幔后面匆匆跑了出来,一脸的惊惶失措。
“怎么可能”·朝歌说凡是黑鹰出没的地方,方圆百里凶兽都退避三舍·如果是人,那更不可能了,黑鹰凶兽都能震慑,那人岂不是更不在话下而且若是常人,怎么过得了流沙河,里面都是吃人的黑虎鱼呀·朝歌见他难以置信,肯定地道:“的确是神偷干的,不过只是偷了一些果子和玉米。
牲畜栏那边没有下手,一头牲畜也没有少·”·叶剪秋是听说过神偷传闻的,据说会隐身,看起来也是异能人士之一,但是对方只偷青阳大户,这农场怎么也把神偷也招来了·朝歌仍气愤地道:“偷就偷了,可气的是,竟然连吃带拿,有些果子只咬一口就丢了,地上一片狼藉太浪费了,可耻可恨”·“是猴子干的吧听说这里有鬼面猴。”
“不可能不管是什么猴,黑鹰都不可能失手”·“那怎么办”·“不知道。”
叶剪秋愁眉苦脸,如果黑鹰也看不住,那农场就成了人家的后花园,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起那些被糟蹋过的水果就心疼,万一人家玩腻了切水果的游戏,想杀个人玩玩怎么办·而且这事不能报官,连杨捕头也无可奈何。
朝歌发现有陌生人入侵时,第一时间就唤出了黑鹰,但黑鹰的表现很奇怪,只是磳着他手温柔安抚,好像在说没事没事,只是个玩笑·难道这神偷和黑鹰交上了朋友这也太奇怪了,黑鹰的脾气并不好……·看着叶剪秋愁眉不展的小脸,朝歌心里暗爽,让他害怕去吧谁让他不停的笑笑笑··☆、八十·当叶剪秋又换上了他最喜欢的那件靛蓝色冰纹蜡染圆领衫出来后,朝歌已经恢复了往日冷淡的表情。
“走,去果园看看·”·“好,找找有什么可疑的线索·”·“中午你来做饭·”·“为什么做饭的事不是曹五包了么我现在可是叶大管事,不负责伙房了。”
吃货厨艺都很好,这话准没错·还别说,曹五做饭还是挺专业的,七分瘦三分肥的滚刀肉块放在一个深褐色的大瓦罐里,加水加香料加少许盐后就将封口焖严,大火煮开后就改用文火炖煮一上午,其间所有人必须遵守曹大厨的“三不”原则——不能打开,不能偷看,更不许偷吃。
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等时辰终于到了后,小心翼翼的打开密封的罐口,一股异香飘十里,撇去上层清亮的浮油,浓汤呈奶白色,肉块不仅炖的酥烂,而且有入口即溶之感,再加入蒜茸,小碎葱,香菜叶,淋上几滴红辣椒油,再配上一大摞可以瓣碎泡汤的大白锅盔就可以完美出锅。
等出完大力的工人们收工后,就坐在树林下的几张桌子前开动,他们每人喝一大碗香喷喷的肉汤,热汤下肚后就开始浑身冒汗,再配上一瓶烈酒烧刀子,汗水顺着下巴和肚子直流,从嗓咙到脚底板儿一条火线,非常过瘾·但是看起来朝歌似乎并不领情,他淡淡地道:“曹五只会做肉汤,而且喜欢掺杂碎,连老木都说,现在打个嗝全是一股猪尾巴大肠头的味儿。”
朝歌虽然一脸严肃,也无法掩盖他心里万分委屈的事实··叶剪秋不禁哈哈笑了起来·这个曹五,真是从头到脚一根筋,从来就不知道换换花样,一手杂碎汤虽然煮的出神入化,但是天天吃也会腻味。
“好吧,我回头给你做就是,想吃什么”·“饺子·”·“太费事了,大锅烩菜和卤汁面条不好么”这可是食堂大锅饭的标配。
“我要吃花边水饺·”·“回头再包吧,真的太麻烦了,农场这么忙,等咱们忙完这一季,赚了钱后我特地给你包一碗·”·“若说话不算数,罚喝一盆马尿”·“滚”·当两个人说说笑笑一起走出帐篷时,却发现一队人马从天而降般的站在帐篷对面,为首的正是一身黑色战袍的司徒瑾。
两个人不由得同时一愣··司徒瑾手持缰绳正静静的看着他们,轻风吹动他额角长发,眉宇间英气十足·胯-下的红马轻蹄刨地,戎装武将与赤红烈马是那么耀眼,风骨雄奇般的绝世而立。
左右是同样装备精良的骑兵,虽然十几骑人马,却没有丝毫嘈杂,安静的只有帽顶的红缨飘动··叶剪秋惊喜地大叫一声,就像出了笼的小鸟着欢天喜地的跑了过去,小拖鞋呱呱嗒嗒一溜串响。
朝歌站在原地没动,心里有些吃惊·司徒瑾当然是有权利可以随意出入农场的,但是这么多人马突然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他却没有丝毫察觉当他看到那十几匹马在马蹄上通通包了厚厚的软布后,心里暗暗一凛。
“大人”·叶剪秋一口气跑到司徒瑾身边,将脑袋深深的扎在司徒瑾的腿上··你终于来了呵·分开这么长时间,你真的就不想我么·若我不就山,山就不来么·若我不发乎情,你就绝对止于礼么·爱入骨,情溶血,虽然心里万分倔强和委屈,却不忍责怪一句。
司徒瑾低头看着趴在腿上的那个小脑袋久久没有说话,当他感到腿上传来的阵阵湿热后,不禁叹口气伸出手去轻抚那黑亮的发顶··叶剪秋吸了口气抬起头,鼻子有些发红。
“大人,你是来看我的么”·“是的,我来找朝歌·”·叶剪秋迷惑,这句话算正面回答他了么·司徒瑾默默的看着他。
气色不错,好像长高了一点,脸颊也有肉了,双眼仍是清澈如水,穿的衣服虽然不合时宜,但是看起来很舒服自在,他一向都喜欢舒服自在,如同身上穿的衣服和光脚穿的鞋……一双小脚白嫩精致,脚趾如同珍珠般莹泽……·司徒瑾皱了皱眉头:“怎么光着脚往外跑回屋换鞋去”·“是”·叶剪秋开心地拉着他的手:“大人,今天中午留下来用饭吧,杀鸡宰羊,摘果切瓜,我给你做竹荪炖鸡,玉米排骨,红焖羊肉,樱桃烤鹅对了,还有大坛的酒可以尽情喝等吃完饭,我们一起去农场转转,咱们的农场非常美,尤其是草场和果园更是漂亮”·他扭头和司徒瑾身后的军士们热情的打招呼:“兄弟们,今天每桌最少十个菜保证有酒有肉大家都别走啊”·军士们不约而同的都笑了,互相之间兴奋的看了看,但是眼光都一起齐刷刷的盯着司徒瑾,如果老大不开口,他们谁也不能做主。
此时,朝歌走向前,拱手对司徒瑾行了礼:“大哥·”·司徒瑾点了点头道:“朝歌,你上次说农场人手不够对么”·“是的。”
“三日后,会有一批新的死囚来农场,是杨小迷从绵州府调过来的,给你当人手用·”·“多谢大哥·”·朝歌又一次行礼。
平时不拘小节的朝歌,现在却对他彬彬有礼,泾渭分明,司徒瑾心里五味杂陈··“朝歌,后天我就要回临月城了·”·还没等朝歌开口,叶剪秋惊慌地道:“什么你要走”·他上前紧紧抓住司徒瑾的手,生怕他飞掉似的一脸惊恐,并急切地道:“大人,你为什么突然要去临月城你还回来么我能和你一起去么”·看着他紧张的一口气问了这么多为什么,司徒瑾笑了笑道:“我要去临月城陪母亲过中秋,你不方便一起去,农场离不开你。”
叶剪秋松了口气,仍担心不已:“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归期不定·”·“为什么”·“也许会陪母亲过年。”
不要·叶剪秋心里痛苦的呐喊为什么他们又要分开·如果不是农场忙碌,他没有分心过多的思念,只怕相思成山成海,早就将他压垮淹没·他实在无法承受再一次长长的别离老天也太过作弄了他了,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千余里,各在天一涯·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这个时代交通不便,这一走也许要半年之久通讯也不便,连封信也要几个月·“大人,请你跟我来,我有很重要的事。”
叶剪秋二话不说就欲将司徒瑾从马上拉下来··司徒瑾皱了皱眉头:“什么重要的事,这里不能说么”·“不能”·叶剪秋口气坚决,注视他的眼神充满深情和期待。
司徒瑾只好从马上翻身下来,对身后的军士们道:“稍等,我去去就来·”·“是”·看着两人走远后,朝歌和军士们聊天。
“朝歌你行啊,这庄头做的不错,今年署衙最起码不愁粮草·”·朝歌笑着摸了摸司徒瑾的红马道:“那是自然,我们还有放马的大草场,我们的马可以轮换着在这里养精蓄锐。”
“那最好不过对了,听说将来农场还会发银子给兄弟们当什么叫那个……福利”·“当然,发福利,每个人都有份。
罗正,将来你老婆还能来农场布坊做织工,每月挣的薪银说不定比你还多”·这个叫罗正的军士娶了当地的女子为妻,而且也有了孩子,算是正式在青阳安家落户了。
像罗正这样的军士军团里也有十几个··听到朝歌的话后,众军士哈哈大笑,有人打趣:“罗正,你老婆如果比你挣的多,那你在家就说话就没份量了,这怎么能成”·罗正笑道:“无妨,巾帼不让须眉,她若是能顶半边天,我倒求之不得。”
罗正对家眷有深深的愧疚,他们夫妻不仅不能常相守,而且家里的农活几乎都是老婆娘家帮忙打理·如果妻子能来农场做工,他们一家子可以时常相见,而且又多挣些银子,倒是乐见其成。
此时,听到帐篷里传来司徒瑾的一声暴怒的大吼,大家都受了一惊,目光齐齐盯着帐篷··很快,司徒瑾阴沉着脸推开帐门走过来,二话不说纵身上马,冷着脸一甩皮鞭:“回去”·“是”·一群人来的快去的快,只剩下朝歌无语的看着一地杂乱的脚蹄印。
·☆、八十一·农场里的庄稼静静的生长,黄豆绿豆奶花豆等孕了荚,一簇簇藏在透绿的叶子下面,棉铃开放,一朵朵吐絮的白棉向天空伸展·埋在地下的红薯也不甘寂寞,比赛似的将地底大块根茎膨大加粗增甜,有些要强好胜的露出了地面。
远处的旷野是浓绿的玉米青纱帐,孕育,向上,是青纱帐不变的主题·庄稼们贪婪的吸收着太阳的热,土地的肥,水里的润,咯吱吱尽情生长··伏天赤日照苍茫,果熟瓜甜互比香。
田苗激情战酷暑,梧桐镇定锁阳光··到了晚上,是农场最休闲的时光··刚吃完晚饭的人们破例没有打牌游泳,而是三三两两聚在一棵梧桐树下·这几棵梧桐树白天是一片阴凉,晚上则成了露天的娱乐场所,树下的几个大石桌又成了聊天下棋的地方。
只见地上生了一堆火,大家伙坐姿豪放的围在石桌前,有人赤膊观战,有人坐在火堆边剥花生烤玉米,也有人学叶管事的样子挂了个吊床摇扇悠哉··石桌上刻了楚河汉界,双方激战正酐,有人将棋子摔的脆响,这些牛角制成的棋子早就被人摔的四分五裂,被细麻绳捆了捆又凄惨的上阵服役了。
“将”·“再将”·“老胡,叶管事说马才走日,而非大象也”·“象走日,马走田,车走直路炮翻山瞧,多顺溜”·“老胡,你马象不分,颠倒是非,棋走荒唐,乃一棋霸是也”·“老水,想打一架咋地”·脸上带条虫爬似的长疤直到脖子的老胡咬牙腾地站了起来,大力一拍石桌,所有的棋子同时弹震一尺多高,随后又像冰雹似的啪啪不错分毫的落到原位。
叫老水的男子三十来岁,脸色白净一派斯文,见势不对立刻放弃了打抱不平,用扇遮脸,将自己躲在老木身后:“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个屁观棋不语真君子,你老水还是个读书人呢,唧唧歪歪的像个娘们”·怒气冲冲的老胡放过了装绵羊的老水,收了拳头后大大方方用撇腿的象日了对方一个帅……·老水有些无奈,他那天用手沾清水在石板写字,结果被叶管事一眼看上,二话没说就让他就当了帐房,不仅给他自己单独一个帐篷办理公事,还郑重的送他一支重力均匀的好牙笔,笔毫美观圆润,如雨后破土之笋,又似含苞玉兰,纯净秀美的就像慧眼识珠的叶管事。
叶管事说,是金子总要发光的·结果他这一发光不得了,身边一起来的人有些气愤,因为他几乎每天坐在“办公室”做闲职,其它人的任务就加重了··老水摇着的扇子停了下来,鼻子不由得动了动,空中飘来阵阵香味。
不远处的帐篷就是农场伙房,里面仍亮了烛火··有人耸了耸鼻子:“这是什么怪东西,晚上给谁加夜宵么”·“叶管事两顿没吃了,曹五留下来单独给他炖汤。”
“哦……”·一群吃瓜群众立刻心照不宣··这曹五为谁来的,大家心里一本清帐,但谁也没有点透·只有那个叶管事木楞楞的还将曹五往朝歌身边推,倒是一出精彩桃花好戏。
农场枯燥无聊,有些事大家倒是想到一起去了··伙房旁边紧挨着的就是几亩地的大菜园子,摘菜做饭非常方便,新鲜的掉眉毛·丝瓜,南瓜,辣椒,茄子等等,红的诱人,绿得养眼,比着为风和光的恩赐出色的表现。
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花枝展招的朝天吼火红的炫耀着,各种彩色肥厚的灯笼椒和朝天吼相映成趣·南瓜卧在地上静静的开花,一个又一个金黄灿烂的花纽藏在瓜藤的缝隙之间。
只见曹五系个大围裙匆匆从伙房跑出来,从旁边的菜园子里抓了一大把什么又跑进伙房忙碌去了,一伙人盯着曹五高胖的身影,鼻子随着他带出来的一股鲜香像小狗似的耸动不停。
“人参鸡汤”·“正解”·“参放多了,还有壮阳气的枸杞·”·“对极。”
“要不要告诉曹五,叶管事吃了会流鼻血的·”·“不可”·大家异口同声,眼睛如狼一样放光·果然是一群坏人·很快,朝歌出来了,大家眼神充满期待,只见朝歌点兵点将的巡视一圈后,最后一指老木:“老木,跟我们走一趟”·老木装做非常无奈的将手里的花生扔在桌上,拍了拍手跟着去了,一伙人低头吃吃笑。
夜幕下的农场,树影婆娑,夜虫低鸣··农场的小路上走来三个人··老木举着火把在前面引路,朝歌走在最后面,而中间系着大围裙的曹五端着红漆托盘,托盘上有一只盖碗陶盅。
漆黑的夜色中一切显得格外神秘,只有高悬天空的月视瞪着一只雪白的独眼审视着苍茫大地,远处传来不知名野兽的嗥叫,声音又怪异而又悠长,凄厉的叫声好像要穿透天际。
感觉到一个软软的肉翅一掠而过,一只黑色的蝙蝠从眼前飘飘然又飞走,曹五不由得惊了一心冷汗,这农场的深夜,太吓人了··终于,三个人走到帐篷前停住了脚步。
穿着农场特制工装裤的老木一手插兜,一手举着火把往帐门前潇洒的一晃:“帐门还关着·”·朝歌上前推了推,门关的死死的··“老木,你从窗户里跳进去,看看里面什么情况,顺便把堵在门后面的东西挪开。”
老木踌躇:“叶管事说了,进他的屋得敲门打报告,还得立正,他发了话才能稍息·而且……而且他的卧室更是不能随意出入,说是得换鞋……”·“啰嗦!让你干什么就干,不听话明日让杨小迷遣你去塞北!”·“朝歌息怒我跳就是……”·老木只好地将火把递给朝歌,忐忑不安地往小窗边走去。
心里一直碎碎念:阿弥陀佛……叶管事呀,这可不赖我老木不守规矩,有什么气尽管往朝歌大人身上撒就是,你说过谁不听话就让谁浑身长满荨麻,头顶长臭崧,屁股后面长仙人球,裤裆里长狗尿苔……·当脑海里呈现一个完美而又诡异的“植物人”后……老木打了个哆嗦。
他来到小窗边,不禁暗叹··叶管事呀,你为什么光堵门不堵窗呢这不成心想让人进来关心你么·只见这帐篷的小窗四四方方,几乎只有普通的纸盒子大小,老木身高体强,根本不是一个型号匹配的。
只见老木深吸口气,毫不犹豫地纵身跳了进去,不仅身轻如燕,而且连窗边都没有磳一下·果然大象能装进冰箱里·当老木的脚踏到软软的沙地后,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浑身的胖肉和肚子就像吹了气的豚鱼一般瞬间恢复原样。
朝歌站在帐篷前冷着脸没有说话,曹五则在他身后悄悄观察朝歌的脸色··朝歌看起来心情特别糟,就像一座冰山浑身发着冷气,曹五端着托盘往后躲了躲,生怕碰到虎须。
但是今天-朝歌第一次同他讲话了,虽然只是一句:“那个谁,你去药圃挖棵参来,再杀只鸡炖汤越补越好”·曹五立刻照办,虽然他不擅长做滋补汤,但是曹府里的大厨看他喜欢厨艺,兴趣来的时候也给他指点过一二,所以这盅大补汤总算是做出来了。
曹五长叹,本来自己在集市也是个威风八面的人物,哪个小贩见了他都吓得双腿发软,为什么这农场就显不出他那一道呢·很快,老木就从小窗里又跳了出来,走到朝歌面前行个礼道:“大人,叶管事只是睡着了,小的在他鼻子下探了探,他睡的很香,就没有打扰。”
曹五松了口气,但朝歌却若有所思地道:“你有没有摸摸他的枕头”·“枕头没有……怎么那叶管事睡觉还流口水么”·老木咧嘴想笑,难道叶管事还跟个小孩儿似的,睡觉还流口水……但是看到朝歌的脸黑的可怕,立刻噤了口。
朝歌推开了门进去,屋内乌漆麻黑的,老木找到烛火点上,曹五将托盘放到桌案上,两人听话的守在一旁待命··朝歌看了看周围,寂静无声的仿佛空无一人,于是命令道:“你们退下吧。”
“是”·老木“啪”双腿并拢,然后一个利索的转身,抬头挺胸,挥舞双臂,雄纠纠气昂昂大踏步走了出去·他是在响应叶管事一切军事化的标准来做的,若是叶管事看到,定会给他这个月增加一朵小红花,月底会增外加额外的福利,有时是一坛好酒,有时是半天假。
曹五却没动,他鼓起勇气道:“朝歌,我留下来帮你喂小厨子汤,若是他不想吃,一把打翻了汤盅,怕是一片狼藉,你不便收拾……”·曹五现在胆子壮了很多,底气也足了。
自己不仅白干活,连马车也“充公”了,外出采买都是他的活,那些石桌子还是他从西兔儿村买的呢·朝歌点点头,拿起桌案上的烛火对曹五道:“端上汤跟过来。”
“好”·曹五立刻端着托盘小心地跟在朝歌身后··掀起了一层纱帐幔后,就看到地铺上一个人鼓鼓地蜷缩在被子里,连脑袋都没露出来。
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朝歌心里暗骂,探鼻息脸都没露探的哪门子的鼻息明天就让老木去牲口棚铲粪去·朝歌将蜡烛放在地上的小矮桌,一屁股坐在碎花小被子上,盘着腿深思了片刻后,一把将蒙着的被子掀开。
朝歌和曹五齐齐吓了一跳,只见凌乱的黑发铺了半床,浓密的看不到一点人脸··朝歌皱眉,费力的拨拉了半天,总算将一张小脸从发堆里刨了出来··其实老木说的也没错,这个人真的正在睡而且睡的很香甜,脸蛋还红扑扑的·朝歌的鼻孔又开始剧烈的往外喷气·他揪着衣领一把将人从被窝里拉了起来,对曹五道:“快去找条湿毛巾”·“哎”·曹五放下托盘就跑了,很快,曹五递来一条还滴着水的毛巾。
朝歌将凉毛巾一把糊在叶剪秋的脸上,使劲抹了几把后道:“快起来吃饭”·叶剪秋终于睁开了双眼,看了看朝歌迷茫的眨了眨眼·头发湿漉漉的贴着额头,温热的脸庞红红的,眼角水润盈盈的,如同带着雨珠的海棠花。
看着对方可怜兮兮的模样后,朝歌叹气,口气放缓道:“起来吃饭了·”·伸手将他一头长发温柔的拢到耳后··一旁的曹五僵住了,他觉得自己和小厨子越来越远了……··☆、八十二··路漫漫其修远兮……·感到前途渺茫的曹五内心长叹。
“那个谁”·朝歌一连唤了几声,一脸呆滞的曹五才缓过神儿,压力山大地将托盘端了过来··曹五体胖,从来不会半蹲,只得屈膝恭敬地将鸡汤送上。
——曹五真是个可怜的娃··朝歌拿起小汤勺,从汤盅里舀了一勺放在叶剪秋嘴边··“喝汤”·叶剪秋摇摇头。
朝歌又将汤往嘴边送了送:“喝”·“没有胃口·”·只听“呛啷”一声,朝歌一把抽出随身佩带的马刀放在了叶剪秋的腿上大吼:“快喝”·叶剪秋吓得差点从床上蹦起来,连曹五也惊得晃了几晃——老天爷,这个暴脾气·看到朝歌憋着火一脸纠结的样子,叶剪秋不禁乐了:“朝歌,你这安慰人的方式什么时候能改”·“等你改掉动不动就缩进乌龟壳的时候再说”·叶剪秋无奈地道:“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我控制不住。”
“我也是”·叶剪秋伸手弹了个响指,一枝颤颤微微的玫瑰瞬间就出现在两指之间··他将这枝鲜艳欲滴的玫瑰放在那绘着古朴花纹的金属长刀上——战争与和平。
我操朝歌内伤加吐血三升·曹五一脸崇拜,小厨子变花儿的动作真好看·朝歌无奈地叹一声道:“以后不准躲起来像个缩头乌龟……喝吧”·二话不说,汤勺又送到嘴边。
“我知道错了,但不一定能改·”·说完,同样倔强如驴的叶剪秋低头乖乖的喝了一勺汤··看到某人终于开始进食,两人同时松了口气。
曹五虽然担心却一点儿都不难过,他知道是小厨子是因为谁··某人越生气越好,只要身体别气坏——司徒瑾,你使劲作·曹五替司徒瑾暗暗加油。
叶剪秋喝了几口汤后道:“让你们担心了,可是我管不住自己·”·朝歌道:“知道就好,别动不动就人不知鸟不闻的躲起来·”·“是啊,以后有什么事,可以对我……我们哥俩说。”
曹五瞟了一眼朝歌,朝歌面无表情·曹五心里不满,好像谁愿意跟你做兄弟似的·叶剪秋将那碗汤接了过来道:“朝歌,我自己来,你和曹五去休息吧,你们也累了一天了。”
朝歌大马金刀的坐床头的矮皮墩子上道:“你喝完我们再走·”·“对你喝完我们再走·”·曹五也找了个皮墩子坐了下来。
叶剪秋看到两个人排排坐,分果果,盯着他一脸关切的样子,不禁笑了:“你们两个都是好人·”·李婶子说的对,多交朋友是好事,烦恼的时候有人陪伴。
莫明奇妙被发了好人卡的朝歌和曹五相视一眼,“切”了一声同时扭过头,表示互相嫌弃··看着这对“美男与野兽”的搭配,叶剪秋感到好笑。
“有肉没酒怎么成,今晚我们放松一下,配着这佳肴大碗喝酒如何”·“好”·曹五兴奋的一拍腿跳了起来,没等朝歌发话立刻跑了出去。
朝歌皱眉:“你行么”·“试一试”·“我去找些下酒菜·”·朝歌说完也出去了。
那就放纵一次吧,喝醉了说不定能号啕大哭一场,哭够了某人照样是艳阳满天·曹五很快就回来了,腋下分别夹了两大坛子烈酒,怀里还鼓鼓囊囊揣了三个大海碗。
曹五很开心,小厨子终于能和他一起开怀畅饮,这说明对方将他视为非常亲密的好友嘿嘿……可恨的朝歌你怎么不滚·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客厅的桌案上乱七八糟的东西已经腾干净了,并且点上了两盏烛火。
曹五上前摆碗倒酒,朝歌也从帐外慢悠悠的走了进来,将怀里抱了一大堆东西放在桌上——玉米,花生和很多嫩豆荚··万事俱备,开喝·三人坐定后,叶剪秋端起酒碗,豪迈地大声道:“改革春风铺满地,农场朋友真争气齐心合力种田地,挣座金山抱家去干”·“有才”·曹五眉开眼笑的端起酒碗,这诗做的真好,他还是第一次听懂了——但是改革是什么东东·“傻”·朝歌也端起酒碗。
三个人一口气碰连干三碗后,叶剪秋开始红云上颊,他打开桌上一个木匣子,拿起一根自制的细长卷烟叼在嘴里,朝歌端起烛台给他点上··叶剪秋笑着眯起眼睛满意地喷了几口烟雾,真享受啊,如同国王般被人左右侍候。
醉酒的他容艳如花,乌浓笑眼,笑花直溅眼底,姿势优雅的翘着二郎腿,细嫩纤长的手指夹着香烟,仰起头向空中潇洒的连喷了三个袅袅的烟圈……·仙品啊曹五看花了眼,壮着胆子伸手轻轻抚了一下近在咫尺细软的发丝……得逞的曹五一脸幸福的笑了——酒可真是好东西。
酒未干,食未尽,席未散,夜未央……正是吐露心事最佳时··已经半醉状态的叶剪秋又轻轻的吐个烟圈道:“今天可真是丢人了……”·朝歌立刻对曹五命令道:“你出去”·曹五黑着脸不情愿地站起来,心里将朝歌用各种杀猪宰牛,生吞活剥的方式杀了千万遍后,只好默默地退了出去。
见曹五走后,朝歌道:“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叶剪秋又想端起酒碗,被朝歌拦下:“你不胜酒力,不要喝太多·”·叶剪秋淡淡地笑了笑,眼角却泛起了泪花:“我想睡他,他不愿意,恼了……”·糖醋油盐酱醋茶,风花雪月诗和酒。
他想和心爱的人真正拥有彼此,过真实而平淡的生活··他想亲近司徒瑾,更想拥有他,哪怕只有一次·叶剪秋认为两个相爱的人禁欲,非常奇怪而且不人道。
两个人双双来到帐篷后,司徒瑾拿起桌案上的图纸看的非常专心,叶剪秋又一次主动的从背后抱住了司徒瑾··司徒瑾显得有些惊讶和被动,但是叶剪秋却失控了,忘情中触碰了对方的敏感区,司徒瑾恼怒万分,一把将他狠狠地他推开后,大声怒斥:“外面兄弟们都在等着我,你却做这种不知羞耻之事成何体统”·说完,司徒瑾转身就走,没有丝毫犹豫和留恋·空气好像都被抽光,叶剪秋羞愤欲死……·这他妈的根本不是爱情·叶剪秋长长吐了口气后弹了弹烟灰,轻声道:“这里的生活还是不错的,我最满意的竟是没有蚊子,呵呵,竟然没有蚊子怎么会没有那种可爱的小生物啊……”·虽然他在说笑,可是眼角的清泪一滴滴滑落。
“喝汤吧,吃饱了,不想……不想家·”·朝歌只恨自己言语笨拙,只好将那碗鸡汤又推了推··“好的·”·叶剪秋将烟头一抛,一只手将如墨的长发拢到一侧开始乖乖的低头喝汤,那天鹅一样修长优雅的脖颈显得分外白皙。
叶剪秋越吃越饿,很快一碗鸡汤被他喝光光·烈酒和热汤下肚后让他觉得身体里像藏了一座火山,滚烫的岩浆四处汹涌想喷发却找不到出口··他感到浑身燥热难耐,坐卧不安,干脆站起来在屋内来回奔走。
“我怎么这么烦”·大汗淋漓的叶剪秋皱眉用手飞快地往脸上扇风,他几乎睡了一天,这下更兴奋的睡不着了··朝歌没有说话,只是定定的看着像转陀螺似的某人——怎么不哭了·叶剪秋突然跑到朝歌身边,双目灼灼的冲着他怀里一指:“送你一把天堂鸟吧烈火燃烧的天堂鸟祝你幸福快乐,长命百岁。”
·只听“噗”的一声,朝歌怀里立刻出现一大捧佛焰苞红嘴的天堂鸟看着自己怀里突然出现一把如同小鸟鲜红嘴巴的花朵,朝歌哭笑不得。
“花花花儿到处是花儿”·又听到“蓬”的一声,一大束绿如墨,花如雪散发着清香味的茉莉竟然出现在桌案上,根部扎入厚厚的梨木桌案寸许。
朝歌奇怪地拔了拔,结果根部非常牢固,竟然拔不动分毫··叶剪秋像个陀螺似的转个不停,嘴里念叨,手指乱点,室内“蓬蓬嗵嗵”声音不绝,一棵棵一簇簇一堆堆鲜花如同箭羽般不停的从手端处射出。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武后诏游后苑,百花俱开,牡丹独迟,遂贬于洛阳……呵呵,牡丹啊牡丹,今日就让你们翻身农奴把歌唱”·“哗”的一大片国色天香的牡丹就这样眼睁睁的出现在地面,朵朵大如碗口的各色牡丹富丽堂皇,高贵雍容的在室内傲然开放。
“傲雪冷梅,国香兰草,都给我出来”·一株株虬枝老梅如同从出土奇兵般的钻出地面,黑硬如柴的枝干和鲜红如绸的花蕾活了般向空中伸展,朵朵耀眼的红梅瞬间开放屋内顿时华光闪闪,流光溢彩!·而那些兰草也带着沙土从地下纷纷钻了出来,春兰,墨兰,建兰,寒兰……叶窄而直立,几朵小碎花点缀其中散发着阵阵幽香,丝毫没有被牡丹和梅花夺去半分光彩·屋内的杂物被不停钻出的花枝顶翻打乱,有些生长旺盛的花枝推翻了小案桌,有些还顶着帐幔和那碎花小被子。
幻想空间欢喜冤家异世大陆·朝歌立刻吹灭了一根烛火,只留下一根烛火放在茉莉花下的桌案上小心看守·这么多花草,若是不当心定会引起火灾··只听到叶剪秋一声大吼,在空中计划了一个“Z”字型:“小心佐罗来了”·地面上已经挤的几乎没有缝隙的百花丛中又钻出来一大片黑色的郁金香,神秘而又华贵,如同黑夜中的精灵·朝歌悄悄的来到一棵老梅前,用手摸了摸那干枯扎手的枝干,轻轻摘了一朵红艳的梅花,红梅鲜艳如丝绸,黄蕊中散发着一股冷香。
全都是真的·叶剪秋的手仍在狂点:“曼珠沙华,蓝色鸢尾,七彩玲兰,紫罗兰,三色堇,鲁冰花……”·屋内顿时成了花的海洋,花的世界,就边帐篷上端也挂满了盛开的鲜花·紫藤垂香,蔓蔓蔷薇,酴醾成香,绿荫成蔽。
帐篷内的花朵已经多的装不下了,有些花草已经长到齐腰深,朝歌扑上向紧紧抱住花丛中的叶剪秋,大声道:“你喝多了,不要再闹了”·“别急,还有世界上最漂亮的樱花大道,黑暗树篱……”·“够了”·朝歌硬拉着叶剪秋一把将他按在被花朵快要淹没的桌案前,桌案上已经被旺盛的茉莉花占领,如同桌面上长了一棵绿色的小树。
“咦这是什么”·叶剪秋从桌上捡起一个不起眼的绿色豌豆,高兴地大喊:“我找到了”·“什么”·“杰克的仙豆”·看着叶剪秋又要往花丛中跑,朝歌大叫一声:“不要”·已经迟了,叶剪秋将这枚豌豆用力丢到帐篷中央的花海中,嘴里大声道:“长吧长吧,长成参天藤蔓,钻到云朵里去找巨人吧给我带来下金蛋的鹅和竖琴女神吧”·室内异常安静,朝歌和叶剪秋面面相觑。
“咦,怎么不管用”·还没等朝歌擦了把冷汗,就听到地下传来古怪的声音——轰轰隆隆如闷雷··脚下的土地开始震动,远处的地面渐渐鼓起一个大土包,万花丛受了惊似的来回摇动,沙沙作响中花瓣枝条纷纷掉落……·“发动了,真是有魔力的豆子”·叶剪秋欢呼·随着土丘越鼓越高,细沙如瀑布般倾泄滑落,只听到一声暴响,地面被一个如蜷缩的蟒蛇般巨大绿团拱开,狰狞如绿蛇般的枝条咯吱咯吱摇晃着向外伸展,很快,这棵骇人的植物粗大的枝条又迅速膨胀扭曲在一起,随着“嘣”一声撕裂,帐篷终于被它顶破,长蛇般的枝条飞舞着冲向浩翰的夜空……·朝歌惊呆了·“朝歌大人,这怪东西不能留啊”·“是啊,赶快砍掉”·在帐外偷看了很久的曹五和一群工友们纷纷跑了进来。
朝歌来不及责备,立刻吩咐:“快去找斧头和菜刀”·“是”·一群人立刻散去,朝歌抽出了他的长刀,用力朝这棵巨大的植物根部砍去……··☆、八十三·曹五现在成了署衙最受欢迎的东西——哦,准确的来说是曹五每天带来的物资成了署衙最受欢迎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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