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神探事件簿 by 淘气骨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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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神探事件簿 by 淘气骨头(2)
· 李某的个性和某些所谓的中国式传统男人很像,笃信“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的原则,平日里对妻子温柔体贴,对孩子也呵护备至,夫妻关系还算融洽。
而范某和婆家的关系则很冷淡,她一直瞧不起没什么文化、在偏远农村种地过活的公婆,在丈夫过世后,基本上已经断绝了来往,甚至不允许老人探望自己的孙女。
由此,初步可以排除情杀的可能·· 对范某社会关系的调查也没有取得线索,她社会交往相对简单,除了单位同事,就是业务往来的关系户。
在丈夫过世前,也曾有过两段短暂的婚外情,但都不了了之,和李某有私情后,大概是顾虑到对方是自己的衣食老板,还算本分规矩·· 虽然对她心存芥蒂的人不少,不过要以此作为杀人的动机又显得太过勉强。
和夙正亭被害案一样,现场惨烈如屠宰场·如果不是极度的仇恨,为什么要在死者死后,不惜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几乎是碎尸的行为呢· 要知道,对于凶手来说,在罪案现场所做的事情越多,留下线索的可能性就越大;逗留的时间越长,被发现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究竟是什么目的,值得凶手不惜如此犯险· 夙夜琢磨了良久,也没能想出答案,只好接着看第二起案件·· 发生在2013年8月30日,和上一起案件如出一辙,同样是入室杀人案,被害人同样是女性,离异,年龄41岁,死因同样是机械性窒息,尸体同样被剥皮、剖尸、削肉、剔骨、肢解……· 盯着血肉模糊、断肢残骸的现场图片和尸检报告,夙夜沉思了良久。
“怎么样是不是跟你爸爸那起案子很像”邵壬烦恼地揉了揉眉心,夙夜看得太久、太细致,半天也没有翻动一页,他等得实在不耐烦,忍不住开口,“现在警方已经决定把三起案件并案调查。”
夙夜慢慢整理着自己的思绪,好半天才淡淡道:“知道庖丁解牛的故事吧”· “嗯”邵壬被他问得一愣,随即答道,“当然。”
“要把尸体处理到这种程度,一般人绝对做不到·切口非常整齐,凶器无疑是一把特别薄而锋利的刀,自筋骨相接的缝隙处插入,顺着骨节间的空处卸骨。
娴熟利落堪比古代传说中的庖丁了·所以,我有理由相信,凶手对人体解剖学有一定研究,是从事屠夫、医生、厨师之类经常接触刀具的职业·”· “我们也是这样想的,可是排查了几千人,还是一丁点线索也没找到。”
邵壬喟叹·· “作案手段如此残忍的,从概率上来说,基本上都是男性·”· 邵壬微微颔首,表示赞同:“采取扼杀手段,在体力上必须要占有绝对优势,我们也倾向于是男性凶手。”
“凶手是很细心的人,受过良好的教育,对刑侦有一定程度了解,所以现场才会打扫得那么干净利落·另外,据我所知,用香油、盐、蜡等简单材料给尸体防腐,是古代埃及人制作木乃伊的方法。
这也说明他是个颇有学识的人·”夙夜抬眼,把案卷递还给他,慢吞吞说道,“至于我爸爸的案子,你们应该调查过了,他根本就是个好好先生,得罪人的可能性不大。
可是,如果凶手是冲着我妈来的,就没法解释我妈帮他湮灭罪证的行为·”· “会不会是你妈妈……”邵壬小心翼翼睥睨夙夜脸色,似乎难以启齿,“跟凶手有什么特别的关系你知道,有些案例,特别残忍的杀戮手段,往往代表着强烈的妒忌。”
夙夜默然了一会儿,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妈妈跟他有什么关系,不过我可以断定,凶案现场所表现出来的,绝对不是妒忌·”· “你做出这个判断的依据是什么”邵壬怀疑。
“如果是出于妒忌,就没法解释现场被害的另一具女尸·”夙夜慢条斯理地解释道,“你们应该调查得很清楚,她是我家隔壁卖卤味的邻居,平日里那个时间段是不在家的,那天是因为有事回家取钱,才发生了不幸。
我家是命案的原始现场,她又是在意外的时间点出现,所以我断定,她纯粹是个倒霉的目击者或者说是误闯入者,结果被杀人灭口·凶手对她的尸体进行剜眼、剥皮、剖尸等行为,必然不是为了报复或者妒忌,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变态心理。
以此类推,我爸爸也不应该是凶手的目标·”· “哦”·☆、36|五 连环血案(4)·“那天我爸爸上四点班,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在那个时间段他也不应该出现在家里。”
夙夜解释道·· “这个情况我们也了解过了,”邵壬挠挠刺痒的头皮,“你爸爸是因为搬货时不小心砸伤了脚,才突然回家休息的,所以凶手要么是熟人,知道他当时在家;要么本来的目标就是你妈妈。
可是这也说不通,如果凶手要杀的人是你妈妈,你妈妈就更没理由包庇他·”· 对于这一点,夙夜也困惑不已·· 邵壬沉吟片刻,又问道,“你认为你妈妈在这起案件中,到底承担了什么样的角色呢”· 夙夜垂着眼,半晌才抬起头,表情木然,声音微微低哑:“我父母的确感情不好,但我妈也绝对不可能和外人勾结杀死我爸爸。
毕竟,这对她来说,是要承担完全没有必要的风险·她若是实在不愿意跟我爸爸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大可以选择离婚·所以,我更倾向于她只是单纯的事后包庇者。”
“或者凶手是一时的激情杀人”邵壬眉毛耸动了下,猜测道·· 夙夜摇头否认:“不可能,如果是激情杀人,凶手肯定会表现得非常慌乱,可是现场根本看不到任何慌乱的痕迹。”
“三起案子的被害人,从职业到社会关系,没有任何交集之处·”邵壬使劲挠挠头,满面愁容地说,“我现在真是一筹莫展了。”
“ofthethings.”夙夜盯着只剩下斑驳油渍和零星调料痕迹的烧烤盘,沉默良久,忽然幽幽道·· “嗯”邵壬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凡两个物体接触,必定会产生转移现象·即会带走一些东西,亦会留下一些东西——法国法证之父埃德蒙·罗卡建立的黄金定律。
如果是连环杀手,肯定会有标的性,他必然带走了什么,又留下了什么·”夙夜依旧直愣愣地盯着烧烤盘,空洞恍惚的目光表明他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停顿了良久,他才又轻声说,“只不过,我们还没有找到。”
跟夙夜的一席交谈,实际上并没有给案件带来任何新的转机,但邵壬也没觉得失望·· 夙夜的分析无疑是理性睿智的,而他淡漠、平静的态度,也给邵壬种错觉——破案是迟早的事。
望着面前这个苍白、消瘦、荏弱的少年,他心底涌起股强烈的,类似于尊敬和怜惜纠葛的复杂情绪··☆、37| 五 连环血案(5)·逝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活下去。
夙夜的父母,留给夙夜的,不仅仅是失去亲人的痛苦,还有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道德上的审判和对亲情、爱情、婚姻等等的一系列质疑声·· 而他却要用这具单薄的躯壳,默默地承担所有的一切。
要多强的心理素质,才能若无其事的面对才能冷静的剖析案情他心里,肯定也是很难过的,只不过他不愿意把难过的情绪展现在别人面前。
邵壬克制住了安慰他的冲动·· 他意识到,自己对夙夜的关注,显然已经脱离了办案警察和受害者家属的范畴·· 这对于一名合格警察来说,是绝对不应该的。
会影响对案件的判断和在某些事件上的相应立场·· 但邵壬无奈地发现,他根本没办法把夙夜仅仅当成一个普通的受害者家属·· 这不是他的错,毕竟,夙夜太不普通了。
***· 夙夜并不知道邵壬的烦恼,换句话说,即使知道,他也根本不会在意·· 跟邵壬在烧烤店门口分手后,他没有按原计划回学校。
今天是星期日,没有晚自习,不过下午的几堂课,还是很重要的,而他难得的,居然逃学了·· 没有习惯用手机,也就理所当然忘记了应该给老师打电话请假,更忘了跟欧宇辰打招呼报备。
实际上,他完全没有把住在夙家别墅里的那些人,当成是自己的家人,就如同在那些人眼里,他也根本不是他们的家人一样·· 夙夜脑子里现在充斥的,全部是跟案件有关的内容。
两起新案件,让他对父亲的案子,又有了新的思考方向,既然不是仇恨杀人,那么,凶手的目的性就至关重要·· 这几起案件的被害者究竟有什么共同点呢· 破译凶手的心理需求,就能推测出他选择下手的目标是什么类型,进而推论出凶手的心理特征。
而感悟案情,没有比回到现场更直观更有效的方法·· 幸好口袋里还有零钱,夙夜乘公交车横穿整座城市,在b市北郊下了车·又徒步行走了四十多分钟,终于踏进那条熟悉的、阴暗潮湿的小巷子。
☆、38|五 连环血案(6)·表皮斑驳褪色的七层筒子楼,依然静静伫立在街角·旁边是废弃的厂房,只剩下断壁残垣·院内长满了半人多高的荒草,草梗上挂着乱七八糟的塑料袋,像一面面旗帜似的,在微风中瑟瑟抖动。
显得这院落格外残败、荒凉··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这片老城区,就宛如浓缩的、逐渐被现代化都市所摒弃的贫民窟剪影·· 夙夜在巷口的阴影中,停留了好久,才轻轻叹了口气,鼓起勇气,慢慢走到巷子尽头。
对他来说,这条小巷,承载着他童年、少年时代的光阴·承载着他关于家庭、关于父爱最温馨最美好的记忆,也承载着生命中那段最厚重的黑暗和最深邃的痛苦。
筒子楼对面,有株年纪很老的榆树·夙夜曾经不止一次,攀爬上去掏鸟蛋·也曾经热切于撸碧绿如洗、嫩得能掐出水的榆钱——当然不是为了好玩,而是有着更加实际的用途。
鸟蛋不用说了,就是缩小版的鸡蛋,吃起来味道比鸡蛋还要嫩滑、可口些·至于榆钱,拌少许豆油、精盐、味素和切得碎碎的葱花,拌在玉米面里,揉成一团,放在温度较高的地方,发酵成软塌塌的面团。
用电锅蒸熟,再切成一块块的,就着咸菜疙瘩吃,味道别提多好了·· 最主要的是,省下了米饭和菜,所以是穷人家,夏日里难得的美食佳肴·· 现在回忆起来,唇齿间,仿佛还能感觉到淡淡的、夹杂着青草气息的清新甜香。
轻轻抿了抿唇,夙夜疲惫地倚靠着身后那棵熟悉的、虬结龟裂的老榆树·仰望眼前的筒子楼,许多支离破碎的往事,在脑海里一幕一幕闪过·· 这栋楼里的现住户,其实家境都不算宽裕。
条件稍好些的,早已搬走了·· 可是不表示他们不快乐·· b市的春天,总是漫天沙尘,一不留心就迷了眼,但耄耋老人们,还是喜欢拿个小板凳,坐在楼前的空地上,织着毛衣摆弄着象棋,闲话家常。
b市的夏天,总是酷热难当,劳累工作了一整天的大人们,都喜欢围坐在这株老榆树下,吐吐苦水发发牢骚讲讲八卦,分吃一颗凉水浸过的西瓜,油汗的脸上,是满足的笑容。
b市的秋天,是果实累累的季节·甜的瓜、脆的果、酸的梨……几元钱可以买上大半塑料袋,不知节制的孩子们,互相拼比,可着劲吃,常常酸倒了牙,“哎哟哟、哎呦呦……”直叫唤。
待到正经吃饭的时候,喝稀粥都嫌牙疼,被各自的家长埋怨着、嗔怪着、心疼着,却依然不会长记性·下次照旧不管不顾的猛吃一顿,一个个小肚子吃得滚圆滚圆的。
周而复始地犯着单纯可爱的错·· b市的冬天,总是一片白雪皑皑·天空是苍茫茫的灰蓝色,大地冻得硬邦邦的,横七竖八的,裂开一道一道的口子。
北风料峭,冷得要人命·但楼下,总是会有一群穿着破旧夹袄的小屁孩,睫毛上挂着冻结的晶莹霜花,时不时抽搭着两管青鼻涕,搓着冻僵发红的小手,在打着雪旋的寒风中,热火朝天地堆雪人、玩爬犁、打冰猴儿、扇在铁轨上压得扁扁的啤酒瓶盖……偶尔发出阵阵欢呼,或者声声哀嚎,没心没肺地快乐着。
住在一单元103室的宋奶奶,已经满头白发了,佝偻着腰,走路都很费劲·偏偏非常喜欢伺弄各种花花草草·· 每年春天,她都会在楼前种下成排的花种:鸡冠、串串红、波斯菊、扫帚梅、夜来香……都是抗旱耐活、登不了大雅之堂的草花,跟名贵稀有完全不沾边。
却总是开得非常精神,在旭日和风中,得意洋洋地摇摆着小脑袋·· 宋奶奶也曾经兴高采烈的,指挥人高马大的儿子,往楼前不碍事的角落里移植了几株灌木。
从此她多了项工作,每年深秋,第一场寒流来袭的时候,都会吵吵嚷嚷地,让儿子用取自十几里外锅盔山上的肥沃黑土,将灌木的根部,厚厚掩埋,再妥帖地把植株一层层裹上塑胶薄膜。
小心认真的样子,倒象是在看顾自己的宝贝孙子·· 如今,时过境迁,宋奶奶已经在两年前故去,夺走她生命的不是意外、不是疾病、不是伤害,而是谁也抵抗不了的衰老。
但她精心伺弄过的那几株灌木,却终于长大成年·在去年夏天,盛开出一簇簇深红如墨、洁白如雪、绛紫如绢的鲜花·· 沁人心脾的香味,老远就闻得到。
夙夜闭了下眼睛,这里,是他生活了十六年的家,有快乐、有悲伤、有喜悦、有难过,更有痛彻肺腑的临别记忆·· 身旁探出根黑褐色的老树枝桠,一只深灰色的小小蜗牛,正趴在一片翠绿的榆树叶上,津津有味地咀嚼着,看不见它动口器,但榆树叶很快就被啃穿了个大洞。
夙夜顺手扯下叶子,受惊的蜗牛,迅速把小脑袋,缩进逼仄的壳里·· 淡漠的眼中,不自觉地闪过一丝温和,夙夜小心翼翼地,把树叶搁在地上。
蜗牛缩了缩身子,马上竭尽全力,蠕动着用腹足爬走,怯生生躲进一片枯叶下面·· 可怜的、卑微的、脆弱的小生命,可是,它也会有属于自己,单纯的快乐和烦恼吧· 夙夜抬眼,遥望着七楼那扇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玻璃窗。
铁质窗框上的油漆,早已鼓障开裂,露出斑驳的铁锈色·里面的卡簧,其实也早就坏了,只能用根毛竹筷子别着·· 这些,他当然都很清楚。
默默地,他在脑海中逐渐复原窗户后面的情形·· 布满霉斑的墙角、陈旧破烂的家具、裂痕斑斑的廉价地砖……以及曾经在里面吵吵闹闹的男女主人。
记忆的潮水奔腾翻涌,夙夜被铺天盖地而来的悲伤情绪一击即中·· 他可以忍受贫穷、忍受嘲笑、忍受痛苦……可他不知道该怎么承担绝望。
从亲眼看见爸爸尸体的那一瞬间,他的整个世界就坍塌了,再也看不到阳光,而是永恒的漫漫暗夜·· 一阵风吹来,卷起几片落叶,轻轻黏贴在他脸上,下意识伸手拂落。
夙夜直起身子,轻轻吐出口气,不情愿地向3号单元门走去·· 已经来到这里,他当然不允许自己逃避·· 现在是下午一点多,孩子们在上学,成年人们在工作,老人和年幼的孩子,都在午睡。
楼道里安安静静的,看不到一个人影·· 沿着坑坑洼洼的台阶,一步一步上楼··☆、39|五 (连环血案)7·体力太差,走到七楼·夙夜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的。
刺目的黄色警戒带,早已被撤除,摸出钥匙,他咔哒一声打开门·· 室内空荡荡的,空气中飘荡着一股子陈旧的、*发霉的味道·· 这是一间普通的两室一厅套房,进门就是客厅,两侧分别是两间卧室和卫生间、厨房。
本来狭窄拥挤的室内,现在空荡荡的,积了厚厚一层灰尘·大部分东西,都被警方作为物证带走了,显得特别空旷死寂,没有一丝人气·· 一长一短两个白粉画成的轮廓,静静呆在地砖上。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没有人会联想到,那两个不规则的轮廓代表着什么——两个戛然而止的鲜活生命·· 夙夜站在门口,盯着那白圈看了许久许久,眼眶慢慢红了。
他使劲咬了下嘴唇,硬是逼回眼底泛起的湿意,抬起脚,慢慢踱进屋子,蹲下身子,细细打量·· 白底灰蓝色花纹的地砖上,依稀可辨出大滩大滩暗黑色的血渍。
一瞬间,汹涌袭来的悲伤,溢满了胸臆·夙夜猛地站起身,苍白着脸,踉踉跄跄地退后一步,起立得太猛,竟有种强烈的晕眩感·· 他使劲揉揉太阳穴,等待那股晕晕乎乎的感觉渐渐退去。
这些血渍,是爸爸留在这个世界,最后的痕迹·· 对面墙上的神龛,电源插头在爸爸过世那天,已经被他拔了下来·· 现在虽然是白天,但客厅夹在卧室和厨房之间,传递过来的光线,被稀释得昏暗而迷离,像罩上了层青灰色的薄纱。
净瓶观音的轮廓,因此显得特别模糊、诡异,沉默不语地望着他,似乎不怀好意·· 地上的血渍,干涸已久,尸体也早就被运走,化成了灰烬,被埋葬在郊区的公共墓园里,他却依然清晰地嗅到了浓烈刺鼻的血腥味道。
夙夜明白,那血腥味其实是从自己心底里溢出来的·· 2012年七月三日,他至死也忘不了那一天——他生命中的分水岭。
那天,像往常一样,上完晚自习,夙夜照例拎着个黑色的大号塑料袋,背着书包回家·· 他习惯每次出门,兜里都揣着几个大塑料袋。
这样,路上看见能卖钱的东西,就随时都可以捡起来·· 今天运气不错,在一家咖啡厅门口,捡到了十几个矿泉水瓶·虽然被几个路过的小孩子嘻嘻哈哈嘲笑了,不过,夙夜一点也没在意。
· 生活如饮水,冷暖自知·· 因为收获颇丰,他的心情很不错·暗暗思忖着,照这样下去,很快就能攒够下学期的晚自习费了。
大概要下雨,没有月亮,星星也看不见一颗·· 天空沉闷暗黑,铅黑色的浓云,压得低低的,仿佛触手可及·不停歇地汹涌翻滚,像飓风中咆哮怒吼的大海,有着吞噬天地万物的嚣张跋扈气焰。
兴许是知道暴风雨即将来临,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觅食,蚊子们显得特别躁动兴奋·围绕在耳边,嗡嗡乱叫,惹得人心烦意乱·· 伫立在街角的老楼,黑乎乎、阴森森的,犹如一口巨大的钢筋水泥棺椁。
夙夜心脏突然一悸,慌得厉害·他使劲晃晃头,甩掉心头莫名涌起的惶惑和不安感·· 稍稍迟疑了一下,还是踏进单元门。
狭窄逼仄的楼梯间内,低瓦数灯泡有气无力地亮着,二楼的声控灯坏掉挺长时间了,也没有人更换·· 身旁的墙壁,被经年累月的尘埃覆盖着·象是重度皮肤病患者,脱落的墙皮,犹如狗皮膏药般,东一块、西一块,□□出底下青灰色的混凝土。
松动的铁框玻璃窗,被风吹得格拉格拉直响·· 阴森恐怖的氛围,简直可以直接拿去拍鬼片了·· 夙夜体力不济,走到五楼,气喘得就有点急,腿脚也发沉发滞,肩上的书包,沉甸甸的,直往下坠。
他停下,稍微缓了缓,才慢慢腾腾地继续往上走·· 上了七楼,他一眼就瞥见,自家的房门没关,微微敞开着,欠了条缝,心里不禁暗暗觉得纳闷·· 这栋楼的住户,境况都不算太好。
所以也没有人家,会奢侈到用电风扇,空调就更别提了·夏天开门通风,是常有的事·· 至于会不会有强盗小偷光顾,倒是完全不用担心·毕竟,他们也是需要业绩的。
当然,如果是女孩子,或者是年轻的小媳妇,独自一人在家,出于谨慎,无论多热,她们都不会开门·· 不过,无论什么状况,天黑了门还敞开着,就显得十分古怪,因为晚上蚊子会特别多。
能奋力飞上七楼的,还个个身强力壮,老弱病残,是决计上不来的·它们强悍的战斗力,绝非普通蚊子可以比拟,往往是咬一口,就鼓起一个红肿发亮的大包,钻心的刺痒,好几天都消不下去。
有钱人一千块钱当十块钱使用,穷人则是一毛钱当十块钱珍惜·蚊香一盒虽然才几块钱,但是天天用,累计起来,对他们来说,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所以,他们连蚊香也舍不得使·· 夙夜的爸爸夙正亭,在附近的纺织厂做装卸工·· 纺织厂实行三班倒的排班制度,夜班从午夜十二点上到早上八点,白班从早上八点上到下午四点,四点班则是从下午四点一直上到午夜十二点。
这个星期,夙正亭是四点班·扣除交接班,和路上耽搁的时间,起码也得午夜十二点半左右,才能回到家··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此时此刻,如果家里有人,肯定是妈妈,难道她忘记关门了· 夙夜暗自猜度着各种可能性,也没太在意,随手推开门,里面黑漆漆的,很安静,浓浓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不由自主抽抽鼻子,夙夜摸索着,摁下墙上的电灯开关·· 低瓦数节能灯管弥散出银白色的光芒,蓦地流泻而下,刺得他眯了眯眼。
随后闯入视网膜的景象,令他瞬间僵住·接着,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砰”的一声,手中的塑料袋也脱手而落,几个空矿泉水瓶,从敞开的袋口,弹跳出去,蹦蹦跶跶地滚到一边。
杵在地上的手掌,按到什么硬邦邦的东西,夙夜下意识死死攥紧·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嗓音,发出凄厉无比的惨叫:“啊啊啊”·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正对玄关的墙壁上,嵌着半人高的神龛,里面供奉着普度众生的净瓶观音·此时,她正面含微笑,慈悲地扬起柳枝,似乎在向她虔诚的信徒,洒下甘霖雨露。
莲花宝座前,两支红色电烛,经久不息地亮着,将整个神龛都映得红彤彤的·· 神龛正前方的地砖上,俯跪着一个被剥了皮的血淋淋男人· 连头皮都没有放过,露出染血的头盖骨,一棱一棱的。
他的胸前从锁骨到□□,都被彻底剖开了·整个尸身血肉模糊,血红的肌肉、乌青的筋络,森森的白骨、滑出体外的内脏……这惨烈的景象,映入眼球,像是要生生割裂人的神经。
☆、40|六 Tiffany香水·男尸朝着神龛的方向,深深低垂下头颅,仿佛在无比虔诚地叩首,那是忏悔的姿态·· 距离他不远处,横陈着一具同样被剥了皮的女尸,眼珠被剜掉了,脸上只剩下两个血红血红的窟窿,特别的瘆人。
和男尸一样,□□同样被剖开,紫红乌青的脏器和纠结的肠子,滑落了出来,耷拉在腿间……· 夙夜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喉咙发紧,胃里翻江倒海似的难受。
他想从尸体上移开视线,眼睛却像被粘住了一样,动也动不了·· 女尸旁边,还有坨豆腐脑般的东西——呈现出近似贝壳外缘的颜色,就是那种,稍微带点玫瑰色的浅灰。
瘫在地上,筛糠似的哆嗦了半天,夙夜终于勉勉强强找回混乱不堪的理智,意识到那坨东西是什么,那是人的脑子· 女尸的头颅,并没有被开瓢,也就是说,凶手极有可能是像古埃及人制作木乃伊那样,在她还活着的时候,从她鼻孔中硬生生取出脑子的。
夙夜既震惊,又无比愤怒,他不知道,什么样的人,什么样冷硬的心肠,能做出如此惨绝人寰、丧心病狂的举动能如此对待自己的同胞· 用尽全部的毅力,夙夜才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恍然想起,应该马上打电话报警。
双手杵着地面,他哆哆嗦嗦地往起爬·腿软脚软的后果就是,双腿像扭麻花一样,直往一起绊·· 深深吸了口气,夙夜定定神,用双手撑着膝盖,努力定住身子,这才发现,自己手里还抓着什么东西。
定睛一看,是一瓶香水,估计是妈妈不小心掉下的·· 夙夜当然知道,犯罪现场应该尽量保持原状,便把香水瓶又搁回了原处·· 他们家没有安装固定电话,爸爸倒是有一部手机,可是他不在家的时候,夙夜想用电话,就得去邻居家借。
本来妈妈也有手机的,前阵子两口子吵架,妈妈一气之下把手机砸了·· 她隔三差五彻夜不归的时候,爸爸总是一遍又一遍地给她打电话,催促她赶紧回家。
她早就嫌烦了,索性一直没再买新的·· 此时此刻,夙夜受到的冲击实在太大,无论脑子怎么命令,身体还是软绵绵的,根本不听使唤·· 他使劲咬破嘴唇,直到溢了满嘴的血腥味,剧烈的痛楚,才使他的脑子恢复了几分清醒。
扶着双腿,迤逦歪斜地蹭到隔壁,敲了好半天门,里面还是安安静静的,没有半点反应·· 呆怔了几秒钟,夙夜恍然醒过神,暗骂自己关键时刻怎么就不争气,不停地犯糊涂。
隔壁的夫妇是靠卖卤味为生的,每天不到午夜,是不会回来的·· 至于他们家的儿子大龙,读完初中就辍学了·· 两口子双方父母家里,都过得挺紧巴的,不但不能帮衬他们,还需要他们时不时的贴补一些。
早些年,买这套房子还借了不少外债,夫妻俩苦熬苦撑地忙着做生意赚钱还债,天天早出晚归的,当然抽不出多少时间和精力管教儿子·· 大龙的学习成绩自然好不到哪里去,辍学后呆在家里,也没人张罗给他做顿热乎饭菜,他渐渐也就不爱做留守少年。
索性整天跟着街头的一班小混混,到处胡闹,混点吃吃喝喝,倒也逍遥自在·· 十天中倒是有八天,看不到人影·现在家里会有人,才是怪事。
这栋楼,每单元每层只有两户人家,夙夜没有办法,只好拖着虚软的双腿,往楼下走·走了没几级,忽然,听到下面传来“哒哒哒……”的脆响,是高跟鞋有节奏地敲击地面发出的声音。
他心里咯噔一声,额头顿时泌出了冷汗·· 这个单元十几家住户,除了妈妈李晓舒,女主人的职业,要么是小商贩,要么是超市的理货员,或者是工厂里的女工。
由于工作性质的缘故,鲜少会穿高跟鞋·当然,还有四五家有正在读书的女学生,她们自然也不会穿高跟鞋·· 一听到那熟悉的脚步声,夙夜就知道,是自己的妈妈回来了。
他的第一个反应是,绝对不能让妈妈看见家里的死亡现场,非把她吓坏了不可· 咬紧苍白颤抖的嘴唇,夙夜强自打起精神,扶着楼梯扶手,跌跌撞撞往楼下跑。
俩人一上一下,刚好在四楼的楼梯间,走了个对头碰,果然是李晓舒·· 看见夙夜,李晓舒不悦地挑挑修理得非常漂亮齐整的眉毛,冷冷淡淡地说:“这么晚了,你还干什么去”· 夙夜竭力克制着,不让自己的声音发抖:“妈,咱家出事了,你千万别进家门,我现在去借电话报警。”
“出什么事了”瞧着儿子的神情,明显有些不对劲,李晓舒狐疑地问·· 夙夜犹豫了下:“闯进去小偷了。”
“切,”李晓舒不屑地白了他一眼,嗤道,“反正也没什么可偷的,还报什么警·”· “那个……是没丢什么东西,可是给砸得破破烂烂的。”
仓促间,夙夜只掰得出这个理由,顿了一下,呐呐地说,“总之,你留在门口,千万别进去,要保护现场啊·”· “知道啦,那个小偷还真是有够闲的。”
李晓舒满不在乎地应道,抬脚往楼上走·· 为了节省时间,夙夜几乎是用跑的,连滚带爬地继续下楼,挨家敲门,连着敲了好几户人家,才终于借到部电话,打了110报警。
干巴巴地谢过邻居,他赶紧回家·· 上了七楼,一眼就看见妈妈正跪坐在家门口,防盗门大敞四开,室内的景象一览无遗·· 妈妈脸色惨白,毫无血色,惊惧地盯着门内,眼睛直勾勾地,似乎被吓傻了,整个人摇摇欲坠,仿佛随时都会晕倒。
夙夜自己也很难受,在极度的震惊和惶恐双重挤压下,脆弱的神经,早已不堪重荷·· 可是,此时此刻,他必须撑住·· 现场那么血腥恐怖,他无法想象,妈妈现在有多害怕,多惊惶。
他必须成为妈妈的支柱和依靠·· “妈,没事的·”冰凉的冷汗,一滴一滴滚落,滑到眼睑里,刺刺的疼·夙夜使劲抹了一把,深深吸了口气,走到妈妈身边,蹲下身子,抱住妈妈,想要努力安慰她。
李晓舒木偶般,任凭他摆弄,瑟瑟缩缩地趴在他肩上,惶惶然地抖个不停·· “我已经报警了,警察很快就会到的·”夙夜又说。
妈妈没动,也没说话··☆、41|六 Tiffany香水(2)·轻轻抚拍着她的背,夙夜试图让她镇定下来·· 他认定她被吓坏了,后来才发现,事情的真相并不仅仅是如此。
当然,那是后话了·· 由于距离公安局比较远,路况又很差,二十几分钟后,两辆蓝白相间的警车,才呜呜叫着赶到·· 勘验现场、搜集物证、抬走尸体、询问证人……· 这一系列程序,琐碎而又漫长。
隔壁邻居家没人,夙夜和妈妈只好在走廊里等待·· 夙夜把校服外套脱下来,铺在地上,让妈妈坐在上面休息·他则站在家门口,认真而专注地看着那些警察们工作。
进进出出的警察,都对这个面色苍白、神情木然的男孩子,暗暗感到惊讶和不解·· 他实在是太镇定、太漠然了,简直……像个人偶,压根没有一丁点活人,此时此刻,面对此情此景该有的反应。
不过,出于职业素质和起码的同情心,他们当然不会把自己的疑惑说出来,面上也没表现出什么异样·· 进行现场搜证的警察,在衣橱里,发现了两张被剥得非常完整的人皮。
用香油、盐、蜡等简单材料,做了非常细致的防腐处理,一丝不苟地挂在衣架上·简直是两件艺术品,可以直接拿去博物馆卖门票展览了·· 当然,并不是完全等同于木乃伊的制作,犯罪嫌疑人只掏出了女性被害者的大脑。
两名被害者的肠子和内脏,也没有像木乃伊那样,分门别类装进器皿中·胸腔里,更没有被塞入亚麻、锯屑和馥郁的香料·更遑论正宗的木乃伊身上,要裹上十几层布料的。
饶是如此,在短短的时间内,能做到眼前的程度,也令人惊叹不已·· 不必经过详细的验尸程序,从剥落的皮肤等基本特征,夙夜一眼就判断出,男死者是他的父亲夙正亭,而女死者则是隔壁卖卤味的女主人赵志英。
虽然早就有了不祥的预感,夙夜的心,还是瞬间跌落到了谷底,痛得他几乎无法呼吸,像是有只机械怪手,在死命地卡着他的脖子,难受得要命·· 他想哭,想喊,想叫,却只能默默地,默默地咬紧牙关忍耐。
不管多痛,不管多难过,他必须撑住,为了死去的爸爸,为了还活着的妈妈·· 警方勘验完现场后,作为第一个现场目击证人,夙夜首先被叫到一边做询问笔录。
他竭力忽略亲眼撞见爸爸惨死,所带给自己的强烈心理刺激和慌乱感,努力回忆每一处细节,哪怕是最微小的细节·· 他知道,越精确地回答,越有助于警方破案。
爸爸已经被杀,痛哭流涕挽回不了什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助警方找到凶手,替他报仇·· 若干年后,邵壬受邀在警校讲课,给后辈们介绍办案经验时,曾经不止一次提到过这起案子时。
每次,他的心情都很复杂·· 对夙夜来说,当然是发生了非常不幸的事;对邵壬来说,却是值得庆幸的——他的警察生涯中遇到了夙夜·· 当然,那些都是后话。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例行公事的询问几句后,邵壬和旁边做笔录的搭档肖然,都不由得暗暗吃惊·彼此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端正了颜色,仔细打量面前这个脸色苍白、身材单薄的大男孩。
冷静、理智,回答问题时条理分明、镇定自若,毫无慌乱感·· 肖然和邵壬都算得上是颇有经验的老警察了,却从来没见过头脑如此清醒,逻辑分析如此缜密,成功地把情绪,完全控制在理性范围内的被害者家属。
作为一名资深警察,邵壬认为,要么,这个男孩子,有极强的自控能力和心理素质;要么,他就是个极度冷漠无情的人·· 从夙夜的回答中,邵壬直觉地感到,他应该是第一种人。
而以夙夜的年龄和阅历,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这个男孩子,非常的不简单·· 邵壬在记事簿上的“夙夜”两个字下面,重重画了两条黑线。
事实上,夙夜没能提供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他对现场状况的描述,对破案也没有多少帮助——毕竟,他能看到的,警方又不是瞎子,当然也会看到的。
而李晓舒在夙夜回家之后才回来,说出来的内容,也不过是简单重复了夙夜的话罢了·· 物证鉴定组的警察和法医初步给出的结论,认为夙家是案发第一现场。
在证实女死者是隔壁的邻居赵志英后,警方已经打电话联系了她的丈夫李琦,说他家里出了状况,让他马上赶回来·· 警方给李晓舒做完笔录,李琦也正好赶回来了,骤然听说妻子被杀的消息,整个人登时懵了,哆嗦着嘴角,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是个老实憨厚的中年男人,挺直的脊背,一下子塌了下去,像是瞬间老了几十岁·眼泪顺着脸颊,一颗一颗往下淌,哭得跟受了委屈的孩子似的。
他却一点感觉也没有,擦也不擦一下·· 邵壬等他镇定了一点,才开始向他问话·· 据他所说,今天和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
两口子三四点钟就起来了,剁肘子、剁猪脚、剁凤爪……用高压锅焖煮,煮好了,用三轮车拉着,去固定的摆摊处叫卖·· 中午的时候,两口子正在轮换着吃饭,赵志英的弟弟赵文浩突然打来电话,说他骑摩托车不小心撞了人,急需要用钱为对方缴纳诊疗费用。
虽然恼火弟弟惹了麻烦,但是赵志英毕竟是关心弟弟的,跟丈夫商量了一番,让丈夫看着卤肉摊子,自己连饭也没吃完,就匆匆忙忙回家给弟弟取存折·· 妻子一直没回来,李琦也没放在心上,毕竟把人撞了不是小事儿,需要跟家属好好商量怎么处理,他还以为妻子跟小舅子在一起,忙着解决这件麻烦事呢。
谁知道会等来警察的电话·· 两个已婚的中年男女死在一块儿,虽然死亡方式比较惨烈,还是难免会让人联想到不太愉快的方面上去。
关于警方对夙正亭和赵志英有无暧昧关系的询问,李琦和李晓舒、夙夜母子一致给予了否认,称绝无此事·· 对附近邻居的走访调查,也间接证明他们之间,确实是清清白白的。
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工作全部结束,离开的时候,邵壬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了夙夜,叮嘱他有事儿就给自己打电话·· 夙夜接过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瞧了一眼,就塞进了兜里,什么话都没说。
☆、42|六 Tiffany香水(3)·看着他绷紧的、煞白的小脸,邵壬脑子一热,也不知道哪根筋突然搭错线了,居然又补充了一句:“不只是跟案件有关的,如果你和你妈妈遇到什么困难,也可以跟我说,我会尽量帮助你们的。”
正夹着公文包,从旁边经过的肖然,诧异地瞟了他一眼,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事实上,有许多起案例,被害者家属,往往就是加害者。
作为办案警察,为了确保自己能够公正、公平、无私地对待每一条线索,每一个案件相关人员,原则上都会尽量避免跟他们有私人方面的任何接触·· 肖然跟邵壬共事好几年,对他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向来是很欣赏的,不知道他怎么会冷不丁地说出这么莫名其妙、不合身份的话。
肖然满心纳闷,又瞅了眼夙夜,挺瘦的男孩子,苍白、孱弱,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嵌在瘦削的脸上,显得突兀的大·勉勉强强算得上是清秀吧,但跟漂亮、讨人喜欢之类的字眼,是真的完全完全不搭边。
· 毕竟,他实在是太瘦了,简直去了皮就剩下骨头了·· 至于性格呢虽然才认识短短几个小时,肖然也觉得他挺别扭的,跟年龄相仿的男孩子相比,说好听点是沉默寡言,说难听点就是死气沉沉,平板的脸上,自始至终都没有什么表情,跟木头桩子似的。
更让人震惊和理解不了的是,亲眼看见自己的爸爸被人剥皮剖尸了,他脸上的表情,居然也没啥变化·· 该说他镇定好呢,还是说他太冷情了如果说形销骨立能让人产生那么一丁点怜悯,这种简直是冷血的冷漠,就让人感到脊背发凉,进而恐惧了。
难免会让人心生疑窦,他是人还是机械人,怎么会冷血到如此程度· 肖然想破脑袋,也没想出夙夜究竟有什么能吸引邵壬另眼相看的优点,换做他,这种冷酷得毫无人性的人,躲得远远的还来不及呢。
难道是爱屋及乌、曲线救国肖然脑子里灵光一闪,瞬间被这个假设吓到了,差点没把公文包扔了,又悄悄睨了眼还坐在地上、呆呆发怔的李晓舒。
夙夜的五官轮廓肖似母亲,他太瘦,所以只能勉强算作是清秀·同样的轮廓生在李晓舒脸上,她又特别注意化妆打扮,精雕细琢一番,绝对称得上是美艳动人了。
不过,这年纪也相差得太大了点吗肖然不会傻了吧唧的认为,被警局同事们公认为黄金单身汉的邵组长,会饥不择食地看上一位半老徐娘。
他胡思乱想了半天,也没琢磨出,邵壬到底为什么特别关心夙夜,不禁有些为他担心·邵壬才二十几岁,已经是1级警督了,可谓前途不可限量,希望他可别阴沟里翻船、犯什么错误、影响到仕途才好。
夙夜可没心思想那些有的没的,警察一窝蜂似的离开以后,他认真地背下了邵壬的手机号码,然后把那张纸撕了·· 比起一张纸,他更信赖自己的脑子。
毕竟,纸张会丢、会弄坏,而自己脑子里的东西,只要不是忘记,就绝对丢不了、弄不坏·· 而他向来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信心。
刚刚发生了命案,屋子里满是血腥味,显然短时间内不能住人了·· 母子俩商量了一下,李晓舒给住在附近、交情不错的朋友打了个电话,打算先去借宿一晚。
听说了他们家发生的事儿,朋友当然不会拒绝,很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李晓舒便开始着手寻找合适的出租屋·· 她向来大手大脚惯了,又喜欢用奢侈品,夙夜本来对她没抱什么希望,寻思着把自己攒的小金库都贡献出来。
好点的房子是不敢想的,先找个容身之处,估计缺不多少·· 没想到,这次,他倒是想岔了,远远低估了自己的母亲·· 看不顺眼的老公挂掉了,现在只剩下母子二人,说是相依为命也不为过。
李晓舒也就没再瞒着、掖着、藏着,直接跟儿子交了底,她手头居然有笔数目不少的私房钱·· 只要有钱,什么事儿都好办,很快在附近租妥了一间两室一厅的套房。
为什么还是选择附近呢,一是因为这里的房子比较便宜,租金当然也不会太高·二是住了十几年,换别的地方,冷不丁的反而不习惯·· 不论怎样,母子俩总算是安定下来。
***· 逝者已矣,而活着的人还得继续活着··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 地球永无停止的自转,标志着一天又一天,崭新的开始。
周而复始中,夙夜也逐渐习惯了每天早晨,从一重又一重的噩梦中,幡然惊醒·真切地感受到,覆在眼睑上亮白、温暖的阳光,意识到自己还活着。
于是,在每个清晨,睁开眼睛前,他都会无比虔诚的双手合十祈祷,只是梦而已,只要张开眼睛,就会看到爸爸苍白倦怠的容颜,就会听到他在耳畔絮絮叨叨:“夙夜,起来吧,你要迟到了。”
“夙夜,你太瘦了,多吃点……”· “夙夜,你的胃是不是又疼了是不是为了省钱,又没吃午饭”· “……”· “……”· 他等着等着,一直等到客厅里响起妈妈不耐烦的催促:“还不起来做饭你旷课没关系,我可是要上班赚钱的你那个死鬼老爸两眼一闭、一走了之,倒是干净利落,留下我们孤儿寡母喝西北风啊我说你也别念了,读书有什么用我们那里的服务生,哪个月不赚几千块学着嘴巴甜点,会来事儿点,小费也不少呢。
正经大学毕业的,还未必能赚到那么多,倒要白白花那些学费……”· 于是,理智回归·· 于是,悲伤溢满心头。
夙夜默默地起床,默默地煮饭,娘俩吃完后,李晓舒衣着光鲜地出门,去上班、或者会朋友,他则收拾碗筷、打扫厨房,拾掇完了,再默默地背着书包去上学。
不管妈妈说什么,他听着,只是听着·· 他不想跟妈妈吵架,不管怎么样,他现在只有妈妈了··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半个多月。
某一天早晨·· 电话铃声响起来的时候,夙夜像往常一样,正站在洗碗槽前洗碗·手上沾满了洗涤剂的白色泡沫,在晨曦中折射出彩虹般绮丽的色彩,就如同孩子们彩虹般绮丽的梦想,只要轻轻一碰,就会被戳破。
“邵警官嗯,你好……”·☆、43|六 Tiffany香水(4)·厨房的门没有关,妈妈的答话钻进耳朵,夙夜的神经一下子绷紧了。
“……好,我一会儿就过去……没问题……”· 把洗了一半的碗丢进洗碗槽里,夙夜加快步子,走进客厅:“妈,是警察的电话吗”· 李晓舒拧着眉毛,显然心情不太好:“没什么事儿,叫我们去公安局认领他们拿走的东西,你去上学吧,我自己去就行了。”
夙夜摇了摇头:“我跟你一起去·”· “你这孩子真是的,添什么麻烦,你又帮不上忙·”李晓舒烦躁地轻叱,拿起挂在旁边简易衣架上的乳白色斜跨背包,拉开拉链,将爸爸去世后才买的手机丢了进去。
***· 不管妈妈怎么表示反对,一个小时以后,夙夜还是固执地跟着她一起走进了b市公安局·· 二楼宽敞明亮的办公室内,邵壬黑着脸,坐在一张办公桌旁,对面站着个眉目清秀的小警察,正耷拉着脑袋挨批。
见他们推门进来,邵壬顾不得教训下属,站起身,温和地招呼道:“你们来啦”· 李晓舒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夙夜淡淡环顾一圈,目光停留在办公室正中央·那里挨排摆着四张长条形办公桌·桌面上堆满了物证袋,里面的东西都很眼熟:钱夹、身份证、户口簿、烟盒、拖鞋、香水瓶、书本、背包……· 看着这些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东西,夙夜胸口就像被塞了块石头似的,顿时拥堵得几乎透不过气来。
他心里的确压着块石头——爸爸的惨死就是那块石头,稍微触动,就会感到沉沉坠坠的钝痛·· 即使不去碰触它,那沉甸甸压迫的感觉,也依然时时刻刻提醒着他,它的存在。
事情过去了那么久,他还是能清晰地回想起命案现场的情形,清楚地记得每一处细节·· 小警察一脸的青涩稚嫩,看样子才参加工作没多久,被骂以后心情当然不好,垂头丧气地走到角落里的饮水机旁,用一次性纸杯倒了两杯水端过来。
李晓舒接过来,抿了一小口·夙夜则摇头拒绝了,他留意到小警察胸前识别证上的名字——杨光,这已经是他认识的第三个姓杨名光的男性,许多父母给孩子取名字时的敷衍态度,实在令他无语。
杨光还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被这个半大孩子唾弃了,端着被拒绝的水杯回到座位,随手搁在办公桌上,翻开一本活页夹,塑皮封面“啪”地刮倒纸杯。
他赶紧跳起来,手忙脚乱地捞起活页夹,顺手抓起几页纸胡乱擦拭桌子·· “你能不能别整天毛手毛脚的”邵壬骂了他一句,回头对李晓舒指指办公桌上堆着的物证袋,尽量语气温和地说,“这些东西我们都查验过了,没有找到什么线索,你们看看,如果可以的话,必需品你们先带回去,其他的暂时寄放在公安局里,让我们再仔细研究研究。
另外,有些问题我们还想向你们再确认一下·”· “嗯·”见到丈夫的遗物,李晓舒心里也不太舒服,面色沉重地轻轻点了下头。
这些东西都是取自案发现场的,说不定哪件就会有凶手遗留下的线索,夙夜把涌上心头的悲伤硬压下去,走到办公桌前,仔细打量·· “夙太太,你们再好好想想,夙先生是不是得罪过什么人”邵壬问。
“我丈夫那个人……”李晓舒苦笑着,叹了口气,“性子很软弱的,常常被人欺负,又怎么会得罪人呢”· “你们的朋友方面有没有可疑的”· “没有……”· 他们说话的功夫,夙夜突然伸手拿起个巴掌大的物证袋。
“怎么啦”邵壬看见他拿着的东西,瞳孔骤然一缩,心头惊诧,面上却丝毫不露声色·· 夙夜没做声,把物证袋举到眼前仔细端详。
里面是一瓶香水,满满当当的,看样子应该还没使用过·· 他盯着香水,邵壬盯着他·· 邵壬敏锐地发现,夙夜沉郁的脸上渐渐有了丝异样,蹙紧的眉心现出道深深的线条,象是在努力思索什么,不由得暗自嘀咕,不会吧难道他对香水也有所了解便问道,“夙夜,这瓶香水有问题吗”· 夙夜还是没有回答,盯着香水看了一会儿,慢慢踱到窗前,将它对着阳光,不停变换角度,专心致志地观察。
这个香水瓶做工非常精美,透明瓶身倾斜成35度角,造型是一朵冰蓝色郁金香·花瓣线条细腻流畅,柔美而不失婉约·晶莹剔透中,传达出郁金香所特有的神秘与高雅,空灵与幽邃。
花蕊状的瓶盖上,一圈无色碎钻众星拱月般,环绕着颗直径足有一厘米的蓝宝石,在阳光中折射出绚丽夺目的光华·· “这瓶香水是我买的,你没见过,给我吧。”
李晓舒脸上的慌乱一闪而逝,忙将喝了一半的纸杯搁到旁边的桌子上,急匆匆走到夙夜身旁,想接过物证袋,却被夙夜毫不迟疑扭身避开·· “夙夜,你这是干什么”李晓舒沉下脸,又冲邵壬勉强笑笑,“邵警官,如果你们觉得没问题,我就把香水带回去了,时间太长会过保质期的。”
“香水本身是没什么问题,不过,我看夙夜大概有点想法·”邵壬意味深长地瞧着她·· “怎么会呢我们家夙夜是男孩子,对香水一窍不通的。”
李晓舒不死心地再次朝夙夜摊开手,“给妈妈吧,你喜欢看,回家看个够·”· 对她的话根本不加理会,夙夜紧绷的小脸上毫无表情,目不转睛地盯着香水瓶。
“夙夜”李晓舒不悦地叫·· “……”固执地沉默了良久,夙夜忽然抬眼,直视着她。
触到他眼神的刹那,连旁观的邵壬,心里都陡然一颤,为他瞳子里所蕴含的阴沉晦暗、悲恸惊悸所震惊,暗忖,难道他真的有所发现· 被夙夜用那样怪异的眼神一霎也不霎地看着,李晓舒只觉得心头直发毛,不由自主微微变了表情,使劲咽了口口水,勉强笑笑:“夙夜,你怎么啦”· “你买的香水”夙夜淡淡开口。
“是啊·”· “你撒谎·”· 李晓舒恼火地反驳:“我干嘛要撒谎!”· “这是由美国第凡内公司生产的正品tiffany香水。
虽然第凡内的珠宝要比香水出名得多,但是,它依然是号称世界前十位的顶级香水·每盎司售价两百美元,你告诉我,你舍得花那么多钱去买一小瓶香水吗”夙夜清冷的声音依旧平静淡漠,却隐隐夹杂着丝咄咄逼人的尖锐。
·☆、44|六 Tiffany香水(5)·随着他话音落下,正埋头看卷宗,努力淡化存在感的杨光刷地抬起头,看怪物一样张大了嘴巴使劲看着他·· “什什么tiffany”李晓舒再度咽了口唾沫,眼珠子慌乱地转来转去,攥紧了垂在胸前的斜挎包带子,“这是我买的促销品,才一百多块钱,你了解香水吗干嘛胡说八道”· “我了解,”夙夜缓慢地点了点头,“肯定比你了解。”
“你”李晓舒气结·· 邵壬扬扬眉毛,接过话茬:“夙夜,你凭什么说这是正品的tiffany”· 似乎是在附和他的问题,杨光下意识点头。
毫无疑问,夙夜这个年龄段的男孩子,是不应该对香水有所了解的,何况还是非常少见的欧洲品牌香水··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指了指花蕾瓶盖上镶嵌的蓝宝石。
“宝石有问题吗”提出问题的人是邵壬·· “这颗蓝宝石是真的·”夙夜说。
邵壬的好奇心完全被他勾起来了:“你怎么看出来的”· “……”夙夜缄默不语。
“到底怎么看出来的”邵壬锲而不舍地追问·· 等了足足有半分钟,夙夜才慢吞吞答道:“表面光滑,不可能是玻璃;转动时有微弱的颜色变化,不可能是蓝色尖晶石;光泽感弱,不可能是蓝色合成立方氧化锆;不带绿色,没有裂纹和空管状内含物,不可能是蓝色电气石;星线十分清楚,细而均一,不可能是人造星光蓝宝石;没有弧形纹,不可能是合成蓝宝石;夹层中没有气泡,所以也不会是拼合蓝宝石。
由此可以确认,这瓶香水的确是号称欧洲优雅风格的tiffany·”他顿了下,又补充道,“以茉莉和玫瑰香味为主,混合了森林的味道,是许多上流社会名媛的最爱。”
等他说完,室内的另外三个人都齐刷刷呆住了,杨光惊叹着情不自禁吐出句:“哇塞你是珠宝专家吗”· 邵壬睥睨他一眼,吓得他立刻弓腰低头,假装自己在专心致志地看卷宗。
“那那那又怎么样香水是真的又怎么样我不能买吗”李晓舒脸色发白,梗着脖子嚷道。
“夙太太,我刚才也说过了,香水本身的确没问题,但是在专家鉴定它是真品以后,我们警方也很好奇它的来源·据我们了解,你月收入最高的时候,也不过几千块,你丈夫的收入更少,你们家的生活算是比较拮据的。
那么你怎么会奢侈到,居然去买一小瓶价值上千美元的香水呢”邵壬收起和颜悦色的神情,颇为严肃地问道·· “那个……”李晓舒结结巴巴,“其实是客人送的,”她使劲揪着挎包带子,似乎有些不知所措,语速很快地说,“你们应该知道,出入pub的客人,有些出手是很大方的。
做我们这行的,必须讲究职业操守,要替客人保密·所以我才随口说是自己买的·”· “请问是哪位客人”· “我说过啦,要为客人保密的,”李晓舒坚定地拒绝,“我们的许多客人都是很有身份地位的,不方便跟警察打交道。”
“这瓶香水在命案现场出现,就跟命案有关,你必须如实回答我的问题·”邵壬看着她的眼光变得益发冷冽·· 李晓舒神经质似的揪着挎包带子,兀自不吱声。
邵壬脸上肌肉抽搐了几下,耐着性子又逼问了几句,她还是一言不发·· “夙太太,我不得不警告你,你要是知情不报,就是妨碍办案,我们有权利……”· 没等邵壬说完,夙夜忽然插嘴问道:“这种进口的高档香水是有源代码的,应该只在专卖店里出售吧”· 邵壬愣了下,搔搔头皮,答道:“是这样没错,可是我们调查了b市所有销售tiffany的专营店,却没有找到关于这瓶香水的进出货记录,所以极有可能是从国外带回来的。”
夙夜露出思索的神气·· “夙太太,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邵壬又把注意力转向李晓舒·· 李晓舒拼命忍住想逃跑的冲动,板着脸,强自镇定地说:“我不是你的嫌犯,有权利拒绝回答。”
“夙太太……”邵壬皱皱眉·· “凶手在现场做了许多事,多少会留下些痕迹吧”夙夜再次不客气地打断了他。
邵壬对夙夜很有好感,也没有生气,摇头道:“没有,连半片可疑的指纹都找不到,”他指指香水瓶,“喏,跟它一样干净·”· 夙夜愣愣地望着他,漠然的脸上露出极度震惊的神情。
“怎么啦”邵壬诧异地问·· “你说它很干净”夙夜问·· “是啊。”
“上面没有指纹”夙夜语气有点急·· “没有·”· 夙夜抿紧了嘴唇,沉着脸,凝视着自己的母亲,目光晦暗凝重,说不出的复杂。
“难道上面应该有指纹”邵壬犹豫着问·· 没有回答他,夙夜低声问李晓舒:“妈妈,送你香水的人,到底是谁”· “……”李晓舒固执地沉默着。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凝望着她妆容精致的脸孔,夙夜心里五味杂陈,他怎么没有想到呢在爸爸的葬礼上,都没有忘记化妆的女人……· 可是,毕竟是他的亲生母亲,是爸爸的结发妻子。
他又怎么可能会怀疑她· 缩了缩肩膀,夙夜忽然觉得很冷,明明是炎炎夏日,明明室内一丝微风都没有,他却觉得彻骨的寒冷,沉默了片刻,再开口,声音又恢复了一贯的平静淡漠:“邵警官,请你逮捕我妈妈,她在包庇杀死我爸爸的凶手。”
· 李晓舒不敢置信地猛然瞪大眼睛,胡乱摇头:“夙夜你疯了吗胡说八道什么”· “我说的是事实。”
“什么事实”李晓舒气得直哆嗦,眼中迸射出浓烈的恨意,指着夙夜怒骂,“你是我的儿子,居然冤枉我”· “是不是冤枉,你很清楚。”
夙夜毫不退缩,一个字一个字说道·· “我不清楚”李晓舒牙齿磨得咯吱咯吱响·· “这个香水瓶上面……”夙夜轻声说,“应该有我的指纹。”
他是第一个进入案发现场的人,他曾经将这个香水瓶攥在手中·· “你胡说胡说”李晓舒失控般摆着脑袋,眼神毒蛇似的阴冷、怨毒,死命地瞪着他,象是恨不得用眼刀在他身上直接戳出几个窟窿来。
“夙太太,你是在这里跟我谈,还是我们去审讯室继续谈”邵壬板着脸问·· “他撒谎”李晓舒怒气冲冲地吼叫,“你们别相信他他本来就是个爱撒谎的坏孩子”·☆、45|六 Tiffany香水(6)·“夙太太,被害者是你的丈夫,我希望你能说实话。”
邵壬加重了语气,“如果你继续推搪塞责,我会以涉嫌作伪证的罪名申请拘留你·”·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不能抓我”李晓舒被他这句话吓到了,慌慌张张地接连后退了好几步,脚下冷不防一滑,她惊慌失措地想要站稳身子,可是足有十二厘米高的纤细鞋跟却不能令她如愿以偿。
身体大幅度倾斜的状况下,导致她身上斜挎包的带子勾住了旁边的椅子扶手·· “哗啦”椅子被带倒的同时,也把她绊倒了。
“咣”她的脑袋撞到了办公桌的桌角·· 而那张办公桌上,铺着厚厚的磨砂玻璃·· 只是短短几秒钟内发生的事情,无论夙夜、邵壬还是杨光,都没有来得及看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已经狼狈不堪地重重跌倒在地上。
接着,殷红的液体从她额角咕嘟咕嘟冒出来,无声地流淌在拖拭得一尘不染的白亮地砖上,迅速蔓延开来·· 像大朵大朵盛绽在洁白雪地里的曼珠沙华,红得耀眼,红得刺目,红得令人怵目惊心。
夙夜知道,这世上每天都会发生许多许多桩意外,每天都会有人因为各种各样的意外而死亡·· 从这个角度来说,生命本身其实是非常脆弱的。
可是,他从来没想过,妈妈会那样莫名其妙的突然猝死·· 铺着厚玻璃的坚硬桌角撞破了她的太阳穴,而太阳穴无疑是人体最薄弱的部位——不是“之一”,而是“第一”。
任何一位医生都会慎重地告诫别人,太阳穴附着颞线动脉,临近大脑,如果受伤会非常非常危险·· 李晓舒甚至没有来得及留下一句遗言,就当场死亡。
她脚下,积着一小滩水·是那个名叫杨光,却令她瞬间就永远失去了阳光的小警察毛毛躁躁弄洒的·· 很多年以后,夙夜偶尔还会想,如果自己当时喝了那杯水,如果那个笨蛋小警察没有把水弄洒,如果那天自己没有坚持和妈妈一起去公安局……是不是她就不会死。
这世上没有“如果”,已经发生的事,也永远无法改变··☆、46|七 滴血的十字(1)·“耳畔的风,嘲笑着什么,是谜底深藏还是人心难测。
这一路走来,背负了太多,改变了太多,又或者只是一瞬的失落·悄然沉默,真与假重合,得与失交错,还在追寻着没有结果的结果(ps:歌词选自音频怪物原唱《盗墓笔记·吴邪》,作曲编曲墨香随意,词作者颜澈。
)……”· 翻来覆去的吟唱,声线优美清爽,充满金属般的通透质感,将夙夜从痛苦不堪的回忆中拉回来,又隔了足足有半分钟,他才意识到那是自己的手机铃声。
“夙夜你在哪儿宋老师说你下午旷课了,发生什么事了”刚刚按下绿色通话键,手机里就传来欧宇辰一叠声关切的询问。
思绪还沉浸在回忆中不能自拔,夙夜有些恍惚,愣愣地:“我……”· 等了半天,他也没说出“我”字后面的内容,欧宇辰无奈地说:“算了,你还是先回家再说吧。
你现在在哪儿我叫宋叔开车去接你·”· 夙夜淡淡拒绝:“不用了,我自己回去·”· 他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
欧宇辰也没坚持,嘱咐了他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返程又走了四十几分钟,才抵达公交车站·· 幸运的是赶上了最后一班公交车,不幸的是,车里的乘客非常多,塞得满满当当的,脑袋一个挨着一个,像金针菇罐头。
充斥着的气味,也就特别难闻:廉价的香水、汗臭、腋臭、咸带鱼……· 夙夜左右突击,竭力向后挤,一路跌跌撞撞,招来好几个人骂骂咧咧丢过来的白眼,他也全然不在意。
好不容易挤到后门边上,终于轻轻舒出口气·隔着厚厚的门玻璃,默然不语地瞅着外面·· 夕阳已经西沉,残留的最后一抹晚霞,在天边晕染出橙红色的漂亮图画,像极了爸爸自己动手做的番茄酱。
从足有一指宽的门缝里,扑簌簌钻进柔和的晚风,轻轻拂过脸颊,酥□□痒的,很舒服惬意·· 夙夜想起小时候,燥热无比的夏季,吃完晚饭,他趴在饭桌上写作业,而爸爸收拾完碗筷,就会搬个凳子坐在他旁边,耐心地为他扇扇子。
爸爸,一直都是个温柔体贴的男子·虽然性格懦弱,虽然没什么本事,但他的确是个好爸爸,很疼爱自己的儿子,很珍惜自己的家庭·· 微微仰起头,夙夜使劲眨巴眨巴眼睛,眨掉眼中渐渐泛起的湿意。
下了公交车,距离位于郊区的夙家别墅,还有挺远的距离,可是已经没有公交车通向那里了·· 他当然舍不得花钱坐出租车,只好接着步行。
幸而他虽然体力不济,耐力还是不错的·紧赶慢赶,回到夙家时,还是错过了晚餐时间·· 张鼎轩最近忙着做个新的科研课题,常常留宿在学校,今天也不例外。
而张含玥也没在家,估计又和一帮闲极无聊、从精神到*都很空虚的富家小姐少爷们,happy去了·· 夙夜推门进去时,夙博罕、夙娅和欧宇辰正坐在客厅里聊天,见到他,夙博罕立刻皱拢起眉毛,怒容满面,厉声呵斥道:“你下午旷课去哪里了真是太不像话了”· “是挺不像话的。”
闲闲地翻着时装杂志的夙娅,风风凉凉地说·· 夙夜垂下头,一声不吭·· 他的沉默,给人的感觉就象是在无声抗议,令夙博罕越发火大,愤愤然地一拍茶几,霍然站起身,迈前几步,指着他鼻尖怒骂道:“你这个有娘生没娘教的东西要是不愿意呆在这里,就给我滚出去免得我看着心烦”· “爷爷,你这么凶会把夙夜吓坏的,”欧宇辰赶紧放下遥控器,三两步走过来,满脸带笑,扯住夙博罕的胳膊,温声说,“你消消气,夙夜肯定是有什么急事,才没上课的。”
夙娅张张嘴巴,想说什么,但她强忍住了,没能忍住的,是脸上的不悦之色,狠狠剜了欧宇辰一眼·· “有什么急事”夙博罕立起眼睛,气急败坏地吼道,“什么事比上学还重要”· “爷爷,有几个男孩子没逃过学你这么生气,他怎么敢说呀。”
欧宇辰亲昵地给他揉捏肩膀,“喏,你肩膀这么硬,一定是神经绷得太紧了·别生气啦,你心脏本来就不太好,医生也交代,要你控制自己的情绪·”· “他就是存心想气死我天天板着张棺材脸,好像这个家里的人都欠他的”夙博罕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这你可冤枉夙夜了”欧宇辰替夙夜抱屈,“叔叔婶子都不在了,你就是他最亲的亲人了,你不多疼他一点,还有谁会疼惜他呢夙夜现在只能依靠你,又怎么会想惹你生气”· 或许是欧宇辰那句“叔叔婶子都不在了”的话打动了他,夙博罕嗓子眼里咕噜了下,涌到喉咙口的咒骂居然咽了回去,脸上调色板似的阴晴不定。
欧宇辰瞅准时机,朝夙夜递了个眼色,和颜悦色地说,“还没吃晚饭吧我给你留了饭菜,都在厨房里,叫兰姐给你热热·”· 夙夜杵着没动。
“快去呀·”欧宇辰催促·· 夙夜迟疑了下,一语不发地转身上楼·· “你看到了吧连起码的教养都没有什么样的妈生出什么样的儿子都不是好东西”夙博罕气得又想发飙。
“好啦好啦,我陪你看电视吧,快要演你喜欢的法制节目了……”欧宇辰安抚他·· 夙夜一点胃口也没有,所以也没去厨房,直接回了卧室,阖上房门,将所有的声音都关在了外面。
了无睡意,他没有开灯,慢慢踱到窗前,哗啦一声拉开白色蕾丝窗帘,站在漆黑的室内,静静地望着外面发呆·· 又到月中了,月如银盘,华光似水。
从这扇窗子,可以清楚看到小楼后面那片郁郁葱葱的果树林·在夜幕中黑幽幽、暗沉沉的,象是里面蛰伏着什么可怕的妖魔鬼怪·· 有风掠过,树梢飒飒抖动,平添了几分阴森可怖。
脑子里慢慢浮现爸爸死亡的现场,还有下午看到的案件图片,夙夜渐渐觉得胸口憋闷,有些透不过气来,无论看过几次,那血腥、惨烈的场景依然使他浑身颤栗。
情不自禁打了个寒噤·· 不,不能再想了··☆、47|七 滴血的十字〔2〕·拉上窗帘,夙夜摸索着从书包夹层里取出塑料绳,屈膝坐在床上,将双脚紧紧绑缚在一起。
睡吧,不要再折磨自己了,明天还得起早上学呢·· 侧身躺下,闭了灯,裹紧被子,夙夜蜷缩着,强迫自己阖上眼睛·· 努力清空思想,默默数着绵羊:“一只,两只,三只,四只,五只……”也不知道数了几千几万只,终于迷迷糊糊睡着了。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他没有看到,窗外,高悬在幽黯苍穹的满月,慢慢地溢出了古铜色,色泽越来越浓,渐渐犹如血色般绯红·· 远近树林草丛里的鸟啼蛙鸣,倏忽间消失殆尽,连呱噪的蝉,都闭紧了嘴巴。
天地间,变得异常的安静·· 一束亮白的光陡然划破寂寥的公路,随后,一辆被遮住车牌的黑色奥迪,稳稳当当停在夙家别墅的侧面围墙旁。
一个衣着整洁的男子,打开车门走下来,推推下滑的镜架,他抬眼看看天空,温文尔雅地笑了,自言自语:“血月,真是个好日子·”· 自古以来,古今中外都有许多关于血月夜的恐怖传说,甚至有许多人赌咒发誓说,在血月夜撞见了鬼魅,或者遭遇了各种不幸……真假难辨。
男子是不信这些的,他受过良好的教育,崇尚科学崇尚实践出真知·他知道,从科学角度来说,所谓血月,不过是月亮斜着射入大气层,所以能量消耗比平时多。
而红色光波最长,穿透力也最强,于是,只有红色光波穿透了大气层,月亮便呈现出血红色,变成了血月·· 但他喜欢血月出现的日子,显得他的所作所为特别有意义。
***· 凌晨两点多钟,夙夜被疼醒·· 胃部揪扯似的抽搐痉挛,他睁开眼睛,发现枕头竟然都被冷汗浸透了·· 这才恍然想起来,他没吃晚饭,而中午因为嫌弃烤肉太油腻,也只吃了几片,现在空空如也的胃,正在跟他叫嚣着抗议。
叹了口气,夙夜摁亮床头柜上的台灯,玲珑剔透的郁金香花朵,晕出淡粉色的柔柔暖光,透出股慵懒惬意的气息·· 起身下了床,他趿拉着拖鞋,决定去一楼厨房找点剩菜剩饭吃。
推开门,一眼瞥见,走廊尽头的那个房间居然也大敞着门亮着灯·· 灯光直直地照射到走廊里,那一段便特别的明亮,而其他部位则凸显得格外的暗黑。
黑白分明、明暗交错,犹如切割一般·· 那个房间是夙娅和张鼎轩的卧室,夙夜从来没进去过·· 他记得,张鼎轩今夜留宿在学校,没有回家,所以房间里应该只有夙娅一个人。
她是还没睡觉,亦或是忘了关灯、关门· 无论哪种揣测,好像都挺奇怪的·· 夙娅是很重视仪表、风度的人,即使出现在家人面前,也要衣着得体、妆容精致。
这样的人,怎么会在深夜里大敞着卧室的门呢· 夙夜往那边迈了一步,犹豫了下,又缩了回来·· 他清楚夙娅有多讨厌他,所以还是别自讨没趣了。
无论夙娅在做什么,都不关他的事·· 按按钝痛的胃部,夙夜转身下楼,随手按下楼梯旁边的壁灯开关·· 橘色的光芒顷刻间弥散开来。
他的视线,不经意间扫过墙上的赝品画——达·芬奇的《岩间圣母》·· 这是一幅颇有意味的画,逼真的景物环绕于人物四周,自然和人物毫无芥蒂的融为一体。
强烈的真实感赋予画面别具一格的生动·· 以岩洞作为圣母子的栖身环境,旁边有大天使护卫,这种设定有着安全的寓意·· 而选择岩洞作为背景,则起源于达·芬奇记忆中的古佛罗伦萨采石场马雅诺的传说,也就是宗教传说中圣者诞生的洞穴,内涵黑暗和光明。
即指上帝的光辉是以圣母子为载体转化为人和他的苦难,让神圣的光明穿破黑暗,照亮世界··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岩洞的造型酷似女性的子宫,暗示着生命的起源。
这幅代表画作,充分表达出,达·芬奇作为一个狂热的女性崇拜主义者,对女性*殖能力的敬仰·· 女性崇拜,暨是对女性*殖能力的崇拜,是人类最普遍最原始的崇拜文化,无论种族无论地域,在东西方都可以找到关于女性崇拜的痕迹。
这是可以理解的,无论是洪荒年代还是科技飞速发展的现代,生命的延续和传承,毋庸置疑,都是值得敬畏的·· 整幅画面本应给人以温暖的感觉,可是,在这幽静的暗夜里,骤然映入眼中的幽黯洞穴,却令夙夜心悸不安,心脏突突直跳。
又向前走了几步,他霍然想起父亲被杀那天,自己也曾经有过同样的感觉·· 收回脚步,几乎是仓促地转身,他急忙往回跑·· 凌晨两点多钟,正是人体生物钟陷入最深度睡眠的时刻。
万籁俱寂,整栋小楼一片安静祥和·· 走廊里也铺着厚厚的轧花地毯,脚步声被消弭得所剩无几·· 奔到夙娅敞开的门前,看见里面的场景,他瞬间瞪大了惊恐的眼睛,发出声凄厉的惊呼:“欧宇辰”· 夙娅的卧室,是整个二楼面积最大的,足足有夙夜那间卧室的二倍还多,布置得也相当奢华,很符合她一贯的风格。
此时,棚顶的水晶透雕吊饰灯完美地工作着,白亮如雪的光线里,一具被剥了皮的女尸横陈在床上·· 墙壁、梳妆台、衣柜、地上、丢在地上的被子……到处都喷溅着暗红色的黏稠液体,看情形已经干涸凝结了。
随着夙夜的叫声,整栋楼的灯光陆续亮起,夙博罕的咒骂、欧宇辰的询问、张含玥的不满……一系列嘈嘈杂杂的声音也随之陆续响起·· 欧宇辰是第一个闻声赶来的人,头发乱糟糟的,显然是刚从睡梦中被夙夜吵醒。
“天哪”看清屋内的情形,他的声音第一次失去了平静,不由自主地喃喃低语·· 其他人也很快赶到了。
所有人都被眼前血淋淋的场面,惊骇得目瞪口呆,完全不知所措·· 张含玥吓懵了,捂着嘴巴不停地颤抖:“谁那是谁”·☆、48|七 滴血的十字(3)·没有人回答她,夙博罕踉跄着扶住旁边的墙壁。
欧宇辰忙转身搀扶着他,头也不回地吩咐:“宋伯,快去打电话报警·”· 十几分钟后,凄厉的警笛声划破了安静的夜空。
整栋夙家别墅顷刻间灯火通明·· 小楼内渐渐挤满了穿着警服和白色大褂的人·· 为首的警察只看了一眼现场,就马上打电话通知市局刑侦总队重案组:“告诉邵组长,那个变态杀人恶魔又出现了,叫他赶紧过来。”
夙家所有的人都被集合在客厅内·· 张含玥蜷缩在沙发上,不停地啜泣着,双肩颤抖得厉害,欧宇辰坐在她旁边,手搭在她肩膀上,小声安慰她。
夙博罕刚刚被欧宇辰强迫着,吃了几颗速效救心丸,塌着肩膀,歪坐在他们对面,似乎一下子衰老了十几岁,灰白褶皱的脸上,充满哀伤·· 下人们则神情惶惶地站在角落里,警觉狐疑地互相打量着。
因为是倒霉的第一个现场目击者,夙夜首先被拎出来,一个电线杆子似的瘦高警察负责给他做笔录,语气不善地问道:“……凌晨两点多,你去你姑姑的房间里,到底想干什么”· 同样的话,他已经重复问了三四遍,而夙夜只慢吞吞照实回答了一次,就再也不肯开口了。
电线杆子正不耐烦,门口传来急促的脚步声,邵壬衣衫不整地走了进来,目光凌厉地环视一圈·· 客厅里挤了很多人,他下意识地寻找夙夜。
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夙夜现在的处境了·· 显然正在被他的同事厉声质问,同事明显火冒三丈,而夙夜则有些心不在焉·· “你这样的态度很难让我们不把你列为犯罪嫌疑人……”电线杆子声色俱厉地警告。
强压下心底的不悦,邵壬走过去拍了下电线杆子的肩膀:“兄弟,他不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把他交给我吧·”· 电线杆子愣了下,刚想发火,扭头见是他,便不情愿地点了点头,狠狠瞪了夙夜一眼,转身离开。
“你进现场了吗”邵壬打量着夙夜过于苍白的脸色,问了个完全不相干的问题·· 夙夜疲倦地摇摇头,也许心理刺激永远比生理刺激来得强烈,就如同战争年代,外科医生远比内科医生要吃香一样,被这么一顿惊吓,他的胃竟然不怎么疼了。
“给他也找一副手套、鞋套·”邵壬拦住身边经过的一个警察,吩咐道,又对夙夜抬抬下巴,“跟我进去看看吧,对分析案情来说,没有比原始现场更重要的。”
他话音刚落,客厅内所有的人,都齐刷刷抬眼,吃惊地看着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夙夜一点也不想踏进命案现场,血红的尸体、血腥的味道,都让他觉得恶心透顶,但他也没法出声拒绝,他知道邵壬说的是对的。
卧室内完全找不到挣扎搏斗过的痕迹,看来夙娅是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被突然袭击的·· 死因是机械性窒息,从被割裂的喉部可以看出,凶器应该是一把非常薄而锋利的刀子。
凶手一刀就割断了她的咽喉,所以她即使没有马上毙命,也无法发出呼救声·· 同曾经发生的那几桩命案一样,被剜眼、剥皮、剖尸……· 剥落的皮肤经过简单有效的防腐处理,一丝不苟地挂在衣橱内。
留在各处的血迹,是典型的喷溅性血痕,尸体周遭没有拖曳过的痕迹,显然没有被移动过,她是在床上被杀死的·· 尸体右手那侧的墙壁上,画着三个血红的十字,右手食指指尖有明显的血渍和蹭痕,可以初步判断血十字是由她的这根手指画出来的,当然还需要做指纹鉴定才能作为凭证。
浓烈的血腥味令夙夜直反胃,眼前血红的尸体也令他不安,竭力屏住呼吸,凑近些,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三个血十字,中间的那个,竖显得略粗些。
不过,也许仅仅是因为那个笔划蘸血量比较充沛的缘故·· 邵壬见他一直盯着血十字发呆,便问道:“你姑姑是教徒吗”· “据我所知,不是。”
夙夜慢吞吞答道·· “奇怪,那她干嘛在临死前画十字……”邵壬不解地嘀咕·· 这时,楼下突然传来一阵骚动,接着响起张鼎轩惶然的声音:“家里出什么事了”· 在宋伯打电话报警的同时,欧宇辰也给张鼎轩打了电话。
当然,在电话里,欧宇辰并没有提到夙娅被杀的事,只是让他赶紧回家·· “看完了吗”邵壬问夙夜·· 夙夜点点头。
邵壬示意法医可以抬走夙娅的尸体了·· “先下楼吧·”夙夜又看了眼血十字,淡淡说,没等邵壬有所反应,他已经抬脚往外走了。
他一刻也不想在这个房间里多呆·· 邵壬挠挠头,只好跟着他回到楼下客厅·· “那个……刚刚抬走的是夙娅吗”张鼎轩还杵在客厅门口,嘴唇颤抖地问,喘息粗粝。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欧宇辰艰难地点了下头·· 象是被人瞬间抽掉了脊梁骨,一米八十几公分高的男子一下子萎靡了,步履蹒跚地蹭到距离最近的沙发旁,颓然跌坐在上面。
眼中渐渐浮现出水光,他闭了下眼睛,有水珠从眼角溢出来,低垂着头,停顿了几秒钟,他猛地紧紧捂住自己的脸,失语般念叨:“怎么会……怎么可能……”· 声音颤抖得支离破碎。
张含玥失魂落魄地抽噎了半晌,忽然抬起眼睛瞪向夙夜,颤抖着手指指着他:“是他做的一定是他杀死我妈妈的”· 欧宇辰皱皱眉,小声告诫:“含玥,别乱说话。”
“我没有乱说妈妈讨厌他,他也讨厌妈妈他不正常,根本就不是人你们快逮捕他说不定他爸爸也是他杀的”张含玥尖锐地嚷道。
“我不认为夙夜会是凶手·”邵壬板着脸说·· “你包庇他你居然还让他进入妈妈的命案现场你在知法犯法,我们要控告你”张含玥头发凌乱,歇斯底里地尖叫。
一直沉默的夙博罕,低哑地开口了:“警官,你真的认为夙夜和我女儿被杀一点关系都没有吗”·☆、49|七 滴血的十字(4)·这一贯强势的老人此时显得异常疲惫、衰弱,脸上是从未有过的苍凉、萧索。
欧宇辰嘴唇翕动了下,下意识看了眼夙夜,巴掌大的小脸惨白得骇人,颈动脉一蹦一蹦的,跳动得非常厉害,他肯定也受到了不小的刺激·随着夙博罕话音落下,幽黑深沉的眼中,蓦然闪过丝强自压抑的、愤怒的光,瞬间就又恢复了原状。
快得令欧宇辰几乎以为是自己眼花,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他干巴巴说道:“爷爷,夙夜不会是凶手的·”· 连自己的亲生爷爷和嫡亲表妹都怀疑自己,可是他居然说自己不是凶手……· 夙夜觉得自己的喉咙蓦地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涩涩的发紧。
“他在凌晨两点多钟出现在我女儿的房间,然后我女儿死了·”夙博罕阴沉的声音平板得没有一点生气·· “我不认为这中间有什么关联。”
邵壬不耐烦地说,从夙博罕和张含玥的态度,他立刻明白了,夙夜在夙家的日子肯定不太好过,这让他心里很不舒服,也对夙家的人完全没了好感·· “你认为没有关联吗”如果不是欧宇辰按着,张含玥几乎跳了起来。
“根据尸体的僵硬程度,我们可以判断出,夙娅被杀起码超过二个小时了·”· 张含玥愣愣地看着他,似乎不能理解邵壬的话能说明什么。
夙博罕倒是理解了,又绷着脸不作声了·· 见他一点愧疚的意思都没有,邵壬暗自翻了个白眼·· “我还是认为夙夜有重大嫌疑,”张含玥深吸了口气,象是在努力厘清自己的思绪,“从他来到我们家开始,我妈妈就很讨厌他,常常针对他,外公还说一点家产都不分给他,他绝对有理由恨我妈妈、恨我外公。
所以,绝对有杀人的动机·”· “很多事情,光有动机是不够的·”邵壬觉得自己的耐心已经达到顶点了·· “所以才要你们去查呀……”张含玥还在缠杂不清,邻人疑斧,她心中已经先入为主的认定夙夜就是凶手。
夙夜始终没有开口,也没有替自己辩解,垂着头盯着地面发愣,脑子里则开始疯狂思考,姑姑最近有什么异样,家里的其他人又有什么异样,有什么可疑人物、可疑事件发生过……· 他完全想不出来,唯一特别的,倒是他第一天来到夙家时,无意间在葡萄架下发现的那具猫尸。
那只母猫的死,和姑姑被杀,会扯上关系吗· 夙夜不喜欢这个推测,如果两件事有关联,就表示杀死姑姑的凶手即使不是夙家的人,也跟夙家有所牵绊。
他又想到了墙上的血十字,凶手不大可能抓着她手指,强迫她留下血十字·· 毕竟,从表面证据来看,这是起连环凶杀案,凶手是同一个人,而在另外几起案发现场,并没有出现过血十字。
姑姑不是教徒,如果在那种生命垂危的情况下,还要强撑着画血十字,肯定有她的理由·· 警方勘验完现场、搜集完物证的时候,已经凌晨四点左右。
东方刚刚泛出鱼肚白,窗外的一切都灰蒙蒙的·· 邵壬将夙夜拉到角落里,小声问:“你有什么想法没有”· 夙夜脸上依旧木然淡漠,没什么表情,只是晦暗的瞳子有些发冷。
沉默了一会儿,他低低地开口:“我的判断,凶手年龄在三十五岁至四十五岁之间,短发,衣着整洁,身高超过一百八十公分,体型健壮,孔武有力·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职业。”
邵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愣愣地看着他·· “从现场的清理程度来看,凶手是个非常谨慎细致的人,这种人一般很注重外表,所以是短发、衣着整洁。
同时,过于干净的现场,也表明他对刑事侦缉有一定程度了解,那么,他就必须具有相当的文化知识·这几起案件中,都没有强行进入的痕迹,由此可以推测出,他是被害人认识并且比较信任的人。”
夙夜慢慢解释道·· “衣着、文化什么的我能够理解,可是你说被害者都认识他”邵壬表示怀疑·· “有两起案件的受害人是单身女性,深夜独自在家,这种人一般戒备心理都会比较重。
即使是警察敲门,也不会轻易就打开吧”· “有道理·”邵壬思忖着轻轻颔首·· “所以凶手不但和被害人熟识,他所从事的职业,肯定也足以让人产生信赖感。”
邵壬皱皱眉,受过良好的教育,从事良好的职业,作案手法却如此残忍,没有比这种高智商罪犯更令人头痛的了··☆、50|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1)·正午金灿灿的阳光,绵绵密密的细针一样穿透玻璃窗,照射进来。
室内的浮尘,在耀目的光线中,轻盈地跃动着·· 这是夙娅的房间·· 模仿她死亡时的姿态,夙夜安安静静躺在床上,放慢了呼吸。
自我催眠般默念——此时此刻,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就是她,她就是我……· “我”在生命即将终结的时候,为什么要费力的留下血十字呢因为“我”想告诉别人关于凶手的线索。
也就是说,凶手可能是“我”认识的人·· 夙夜抬起手臂,在墙上的血十字上比划了几下,他在男生里算是偏矮的,但也比夙娅高出几公分,假想是受重伤失血的状况,用这样的姿势,连续写三个十字感觉还是挺困难的。
由此得出结论,这些字符很重要,是“我”必须留下的·· 他闭了下眼睛,起身跳下床,站在床对面,面无表情地盯着墙上的血十字,试着代入凶手的观感——她留下了记号,“我”当然看得懂,所以“我”不能让别人看出来……· 今天,是命案后的第七天,也是夙娅出殡的日子。
夙家的人,很有默契地集体忽视了夙夜的存在·· 夙夜清楚,夙博罕不愿意他以夙家人的身份,出现在任何公开场合,以免令欧宇辰的立场变得尴尬。
对此,他是无所谓的·· 只是这几天,他的日子变得很不好过·· 张晗玥固执地认定他就是凶手——或者和凶手脱不了干系,每次看见他,都用那种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的愤懑眼神,恶狠狠地瞪视他。
下人们原来跟夙夜就不怎么亲近,现在干脆是彻底的避而远之了·· 夙博罕终究上了年纪,受不住丧子后又丧女的连番打击,心脏病发作,住进了医院。
欧宇辰要照顾他,要兼顾博宇,要管理家事,还要安慰张晗玥,分身乏术,当然也就分不出精力再去考虑夙夜的处境和心情·· 明明置身在一大家子人中,夙夜却像只独来独往的孤雁,本来就不太爱说话,现在更加沉默了,常常一整天都不说一个字。
在学校里的境况也好不了多少,同学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瞅着他,在他背后窃窃私语、议论纷纷·· 就算夙家和警方出于各种考量,对案件保持了缄默,并跟新闻媒体先通了气,请他们暂时不要做出相关报导。
夙家发生血案的消息,还是很快传遍大街小巷·于是整个b市像锅烧开的水,彻底沸腾了·· 毕竟,博宇很出名,夙博罕也很出名·· 大家马上联想起他几个月前遇害的儿子、意外身亡的儿媳,一时间,流言四起。
有人说他们家得罪了什么穷凶极恶的仇家,有人说夙博罕为富不仁、作孽太多,这是上天的报应……· 即使没有张晗玥的指控,大家也不免会揣测,命案跟夙夜有某种联系。
夙家的两起命案,他都是第一个现场目击者·两起命案作案手法都非常残忍,一般的杀人凶手,根本做不出来,而夙夜,怎么看,都不象是个正常人。
他经过的地方,往往如猛兽过境,集体退避三舍·· 夙夜不是个会介意别人眼光和看法的人,但张晗玥在餐桌上看见他就摔筷子砸碗,弄得他连饭都吃不消停,就直接影响到他的日常生活和不太健康的胃了。
自己去厨房找吃的,兰姐和张晗玥同仇敌忾,也用刀子似的眼神一眼一眼地剜他,把厨具弄得叮当乱响·· 几次过后,他也就不去给她添堵了·· 所以,没几天的功夫,他本来就瘦巴巴的身体,又清减了不少,简直有点惨不忍睹。
后来还是欧宇辰发现了,颇费口舌地劝说了张晗玥一番,又跟宋伯谈了谈·夙夜的处境才有所改善,起码能填饱肚子了·· 这简直是讽刺,在这个家里,明明欧宇辰才是那个最应该、最有理由排斥他的人,却成了他唯一的依靠。
连夙夜自己,也不免觉得有些可悲了·· 此时,正是晌午十分,夙家的人都去给夙娅送葬·偌大的夙家别墅,只剩下他一个人,就显得空荡荡的。
直视着墙上的血十字,迈前一步,再一步,他慢慢屏住了呼吸·血液涂在墙上,不管以什么方式清除,哪怕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用鲁米诺试剂都可以检测出来——这也是在刑侦上最常用的血迹检测方法。
所以凶手只能加以掩盖……但要怎么掩盖呢· 心脏霍然一跳,有道闪电直击大脑,纷乱的案情碎片像拼图一样,一点一点拼合在一起。
他愣愣地瞪大了眼睛,足足呆怔了几分钟,才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急匆匆拨通了欧宇辰的电话·只询问了一个问题,得到答案后,又打给邵壬,提出马上见面的要求,邵壬当然不会拒绝他。
挂断电话,望着墙上的血十字,夙夜的心情很复杂·· 半个小时后,门铃响起·· 邵壬显然是累得狠了,登堂入室后,见家里没有其他人,顿时放松下来,毫不客气地歪倒在客厅的长沙发上,打量着夙夜,皱着眉头问:“你怎么又瘦了夙家的人找你麻烦了”·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夙夜迟缓地摇了摇头,他当然不会跟邵壬诉苦,何况最难熬的几天已经过去了。
有欧宇辰关照,填饱肚子还是不成问题的,别的他也不在乎·· 见邵壬双眼布满血丝,脸色灰突突的,下巴上满是毛糙糙的胡茬,从头到脚都写着落拓疲惫,夙夜体贴地给他弄了杯速溶咖啡,边递给他,边问道:“关于夙娅的案子,你们都查到什么”· 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光了咖啡,邵壬烦恼地捏了捏眉心,将空杯子搁在茶几上,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抽出一叠照片:“喏,就知道你是为了这个,我都给你带来了。
我们调阅了这附近的所有监控录像,发现命案发生的那段时间,共有二十七辆车经过,”他翻翻捡捡,挑出两张照片递到夙夜眼前,“这辆黑色奥迪比较可疑,它被抓拍到两次,一次是驶来,另一次是离开,中间间隔一小时三十四分钟,正好是命案发生的时间段。
可惜,路灯的光线太昏暗,它的车牌号又被遮住了,没能拍到什么显著的特征·我们调阅了车管所的资料,这种型号的奥迪,b市起码有三四万辆,根本无从查起·”· 夙夜扫了照片两眼,没吭声。
邵壬叹了口气,又说,“勘验组的同事在围墙的西北角,发现有攀爬过的痕迹·另外,在小径旁边的玫瑰丛上,找到了这个,我们怀疑是凶手无意中留下的。”
他伸指头戳戳另一张照片·· 夙夜拿起那张照片,眯着眼睛细细打量,照片上是一个物证袋,袋子里装着一块深蓝色碎布条,他歪着头看了足足有半分钟,猜度:“好像……工作服上的”· 邵壬赞许地点点头:“没错,技术科从布条中提取出了少量的石油馏分。”
“石油馏分……”夙夜想了想,“我记得是普通润滑油的主要成分吧”· “嗯,所以我们分析,这块布条来自工厂、修配厂等单位的工作服。
全b市用这类材质工作服的,根本数都不数不过来·调查起来,比那辆奥迪的希望还渺茫·”· 夙夜显然对布条没什么兴趣,放下照片,淡淡说:“我觉得,根本不用浪费时间和警力去查。
照我估计,凶手穿的工作服,是他随手在哪个垃圾箱里捡到的,就算找到原主人,对破案也不会有任何帮助·何况,凶手极有可能当天就把它毁尸灭迹了,让别人连渣滓都找不到。”
邵壬挠挠脑袋,苦恼地说:“所以这桩案子,就算看起来凶手留下了点痕迹,其实对破案还是没有什么帮助·”· 夙夜低垂着颈子,亮白的光线中,他近乎苍白的脸孔,显得特别凝郁而清冷,半晌,轻声问,“关于血十字呢你们是怎么想的”· “夙娅本人并不信奉基督教,所以我们推测,她的用意,是暗示凶手是个基督徒。”
夙夜略略思考了一会儿,否定道:“不会·”· “为什么”邵壬诧然·· “如果你们推测正确,她只需要画一个十字,就能达到目的了,没必要画三个。”
邵壬沉吟:“或者‘三’这个数字有特别的意思呢兴许凶手是基督徒,而他在家里排行第三”· 琢磨了下那种可能性,少顷,夙夜点了点头:“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听他这么说,邵壬振奋了点精神:“夙夜,我就直接说了啊·在这一系列血腥的残杀案中,有两起案子的被害者,都是你的亲人,你还是第一个现场目击者。
所以我冒犯地、大胆地揣测一下,凶手或许是你认识的人·你知不知道,认识的人当中,有谁是信奉基督教的”· 夙夜不假思索地说:“我熟悉的人不太多,但夙家肯定没有。
你应该还记得,我爸爸是佛教徒,所以我们家里供奉着净瓶观音·信仰如同感冒一样,是会时时刻刻表现出来的·如果有,我一定会发现·”·☆、51|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2)·邵壬有些失望,半天才长吁了口气:“我当了七八年警察,就没碰到过这么狡猾、这么凶残的对手。
这都第五个被害人了·现在我听见电话铃响,心里就直打鼓,就怕听到那个变态杀手又出动的消息,做梦都是血淋淋的尸体·”· 夙夜当然明白他的压力有多大,心情又有多沉重,沉吟道:“血十字绝对不是无缘无故留下的,破解了它,或许就能找到凶手。”
“哦你是怎么想的”邵壬张大眼,询问地望着他·· 夙夜素白的小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眼眸幽暗深沉,茫然地望着前方,轻声说:“我也认为血十字是夙娅主动留下的,那她到底是什么用意呢这几天,我查阅了很多资料。
嗯,其实十字架在远古时代就存在了,它最初的寓意,是代表太阳·同时,也象征着生命之树,是一种*殖符号,竖条代表男性,横条代表女性·后来十字架出现在墨西哥、秘鲁,最为重要的是出现在中美洲,暗指四种风,它们是造雨的源泉。
十字架很早就和基督教有联系,但它还不能作为早期基督教的标志·那时它最广泛的定义,是古代的死刑刑具,曾流行使用于波斯帝国、大马士革王国、犹大王国、以色列王国等,用以处死叛逆者、异教徒、奴隶和没有公民权的人。
在我们中国,十字在表意字符中反映了大地,是个带着方框的等变形·”· 邵壬摸着毛刺刺直扎手的下巴,皱紧眉头:“我实在想不出来,这些内容,哪一条能跟凶手扯上关系。”
“没错,感觉都太牵强了,”夙夜拿起铅笔和搁在茶几上的记事簿,随手勾画出三个十字,尽量还原出它们在墙上的形状,怔怔地盯着看了一会儿,他喃喃低语,“我一直觉得很奇怪……”· “什么奇怪”· “为什么中间这个十字的‘竖’,特别粗呢”· “兴许写那一笔的时候,蘸血量比较充沛。”
“正常来说,应该是第一笔蘸血多吧”夙夜最初也是和邵壬一样的想法,但他刚才呆在夙娅的房间里,从凶手的角度,重新感悟案发现场,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我没有试验过,不过,那不重要吧”邵壬不太在意地说·· 夙夜没有作声,眼睛一眨不眨地继续盯着纸上的十字,隔了一会儿,他轻声问道:“除了围墙上留下的,你们还发现有其他强行进入的痕迹吗或者外来者留下的痕迹”· 邵壬摇摇头:“我们推测,凶手是从围墙的西北角攀墙而入,沿着小径直接来到小楼,从外置楼梯上了二楼。
二楼的门没有上锁,根本不会遇到什么障碍·像前几起案子一样,现场处理得非常干净,没有提取到可疑的鞋印或指纹·”· 夙夜长久地沉默着,看不出什么表情。
邵壬忽然醒悟过来,吃惊地问:“难道你怀疑,凶手是夙家的人”· 夙夜默然不语·· 邵壬想了想,又小心地问:“莫非你认为围墙上的痕迹和玫瑰丛上的碎布条,都是他刻意留下,混淆我们视线的”· 隔了半天,夙夜才低声说:“或者不是刻意留下,而是他并不介意会不会留下。”
邵壬有点发愣·· 夙夜解释,“凭着那些线索,是绝对找不到他的·至于现场是否经过特别处理,我持保留意见。”
“哦”· “如果他是住在这里的,那么无论留下什么痕迹,都不会惹人怀疑·”· “理由呢你做出这个判断的理由呢”邵壬忍不住质疑,平心而论,他从心底里不愿意接受夙夜的揣测。
即使身为一个警察,见过太多心狠手辣的罪犯,他还是无法想象,凶手会是夙家的一员,抛开另外三名被害者不提,要多大的仇恨,多么冷硬的心肠,才能对自己熟悉的、甚至是亲人的夙正亭和夙娅,做出那些血腥的、残酷的行为· 夙夜隔了许久,才慢慢地回答邵壬:“因为这是最合理的解释。”
邵壬哑然·· 少顷,夙夜又说道,“我在做数学题的时候,如果实在做不出来,会先看答案,往回推论,就会变得容易理解得多。
顺着这个思路,你就会想到,那个嫌疑人是谁,最有可能是谁·”· 邵壬呆了一会儿,似乎想到什么,勃然变了脸色,本能地反驳:“不可能你怀疑的那个人……他绝对做不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举动”· 似乎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夙夜抬眼,望着对面墙上挂着的《岩间圣母》,怔怔地出神,半晌,才低哑地开口:“你听说过龙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吧”· 邵壬愣了下,说:“我记得,许多法学界的专家,都对他‘以貌定罪’、‘以基因定罪’的论点,嗤之以鼻,并且进行了批判和驳斥。”
夙夜目光变得有些迷惘,慢慢说:“你要明确一点,龙布罗梭曾经从事精神病与法医学研究,他是一位典型的实证主义者·他所有的理论基础,都是以大量事实为依据的。
所以,他才能在一百多年前,开创了犯罪学这一理论学科,把单纯的研究犯罪行为,转移到研究犯罪人上·他是犯罪学理论当之无愧的鼻祖·”· 邵壬被他说得心里阵阵发冷:“你的意思是,你怀疑的那个人,具有天生的犯罪基因犯罪是他的天性,而并非他的意愿”想了想,还是觉得这实在是太荒谬了,他挠了挠头,“那个人并不符合龙布罗梭关于‘天生犯罪人’的画像。”
龙布罗梭认为,“天生犯罪人”具有生理特征和精神特征·生理特征是指:扁平的额头,头脑突出,眉骨隆起,眼窝深陷,巨大的颌骨,颊骨同耸;齿列不齐,非常大或非常小的耳朵,头盖及脸左右不均,斜眼,指头多畸形,体毛不足等。
精神特征则包括:痛觉缺失,视觉敏锐;性别特征不明显,极度懒惰,没有羞耻心和怜悯心,病态的虚荣心和易被激怒;迷信,喜欢纹身,惯于用手势表达意识等等··☆、52|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3)·邵壬怎么分析,都没有一条是符合那个人的。
夙夜半天没说话,过了足足有十几分钟,邵壬等得都不耐烦了,忽然听见他用一种很轻很淡的语调说:“很多时候,心理上的病态,并不会有明显的表意特征,也没法轻易判断出来。
只不过,从撞见爸爸的罪案现场时,我就会常常想起另一起典型案例·这种感觉很奇怪,很难解释,你也可以把它当成直觉·”· “哪起案例”· “你知道美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一个连环杀手——爱德华·盖恩吧”· 邵壬觉得名字很耳熟,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究竟是谁,他摇摇头。
“他也很喜欢虐尸……”夙夜顿了一下,改口道,“不,我说错了,对他来说那不是虐待,而是创造·在他眼里,尸体是创造梦想的材料。
认识爱德华·盖恩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安静、内向、善良、害羞的人,可是他却制造了美国历史上最疯狂、最血腥、最莫名其妙的一系列残杀案·”· 邵壬只觉得头顶嗖嗖直冒凉气,安静、内向、善良、害羞……这些形容词,很难让人和疯狂、血腥、残杀这些字眼联系在一起,那个人,也和爱德华·盖恩一样,骨子里就具有疯狂残忍的犯罪基因,是个矛盾的合体吗·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邵壬无法理解,这简直颠覆了他对人性的概念。
夙夜又缓缓说道,“我的建议是,警方可以把调查重点放在他身上,假定他是凶手,以此为结论,回头去寻找他犯罪的证据·就像我们做数学题的时候,如果实在做不出来,会先看看答案,再回头寻找能推论出这个答案的解题步骤。”
邵壬完全说不出话来,转头,默默地看着夙夜,夙夜脸色素白,眼神幽暗幽暗的,表情严肃而认真·· ***· 一个星期后。
b市看守所的一间会客室内·· 虽然邵壬表示了强烈反对,但在夙夜的坚持下,他还是独自走了进去·· 阳光,从狭小逼仄的铁窗照射进来,被铁栏杆割裂成一条一条的,斜斜地映在墙壁上,呈现出一片幽清幽清的惨白。
狭窄逼仄的室内,弥漫着一股子令人压抑的沉窒郁闷气氛,阴暗而悒郁·· 铁窗下面,是八个血红刺目的大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令人如醍醐灌顶,幡然醒悟到这里是禁锢罪人的牢笼,让人情不自禁感到惶惑不安。
室内正中央,摆着张长方形桌子·· 桌子对面,端坐着一位戴着金属手铐、脚镣的中年男子,看起来斯斯文文,温文儒雅,满身的书卷气息。
他的眸子清澈澄明,不染丝毫尘垢,象是最天真无辜的孩子·· 这样的人,应该出现在大学讲堂里,或者科研成果报告会上,而不是身陷囹圄·· “为什么要杀人”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淡淡开口。
对方毫无反应,盯着自己的手铐发呆,似乎在一心一意琢磨它的质地和做工,寻找瑕疵之处·· “为什么要杀死我爸爸为什么要杀死姑姑为什么要杀死那些女人我爸爸和那些女人,都和你无仇无怨,再说,”夙夜稍稍停顿了一下,疑惑地问,“你不是很爱姑姑吗”· 张鼎轩依旧默然不语。
“邵壬说,你从被逮捕后,一句话都不肯说·你是高级知识分子,对法律可能比我还要了解,应该明白,现在的情况·无论你说还是不说,都不可能影响到案件的最终审判。
警方在你的实验室储物柜里,搜出了凶器,上面完整提取到你的指纹和好几个被害者的血迹·· 杀害姑姑那天夜里,虽然你巧妙地避开了b大的摄像头,并且很聪明地偷了辆临时停靠在路边的奥迪代步,还谨慎地遮住了它的车牌。
可是经过警方在b大附近仔细排查,还是找到了那辆被你借用了两个多小时的车·在车上找到你的一根头发,算是天网恢恢吧,头发带着毛囊,经过dna对比,和你的完全一致。
证据确凿,证据链条翔实可靠,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我可以告诉你,你真的死定了·”夙夜的语气淡漠而平静·· 张鼎轩固执地盯着自己的手铐,对他的话象是完全无动于衷,但夙夜留意到,他的左脚脚尖抬了起来,在一下一下,轻轻地点着地面。
他在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这个发现令夙夜有了撬开他嘴巴的信心·· “你就要死了,还不想把心里话都说出来吗我想,警察对你杀人的理由是没有多少兴趣的,他们只关心你是不是真正的凶手,是否能把你成功定罪。”
张鼎轩的脚停顿了下,又开始继续点击地面的小动作·· “现在,全b市,哦,不,全国、全世界的人都在骂你是恶魔,是变态。
互联网上铺天盖地,全都是对你的侮辱谩骂·那些曾经以你为荣的学生们,有的沉默不语,有的在大义灭亲的唾弃你,还有的固执地认为你是冤枉的,是被陷害的,软弱无力地替你辩解,以至于,他们也成了被攻击、被谩骂的对象。”
张鼎轩的身体猛地抖动了下·· “任何人做事都是有理由的,你也许不屑于对唾弃你的人做出解释,可是,你不想给现在还在为你鸣不平、为你呐喊,坚称你是冤枉的那些人,一个交代吗毕竟,他们因为你,承担了很多不必要的委屈和责难。”
夙夜没有再说下去,他在给张鼎轩思考的时间·· 沉默,长久的沉默·· 好半天,张鼎轩慢慢抬起头。
触到他的眼睛,夙夜一下子愣住了·那是一双孩童般天真无邪,却充满了兴奋、愉悦、狂乱的眼睛·没有懊恼,没有愧疚,也没有悔恨,甚至没有明知必死,而应该有的绝望和痛苦。
夙夜不无讥讽地想,张含玥说错了,不正常的人不是他,而是她的爸爸·他有着善良纯真、温和儒雅、能够欺骗所有人的纯良外表,可是,也有着最疯狂最混乱最可怕的内心世界。
天使和恶魔,同时并存在他体内··☆、53|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4)·“我的确不是恶魔,也不喜欢杀戮,不喜欢看见血·”张鼎轩耸耸肩,很温和地笑了,云淡风轻的样子,亦如夙夜第一次在夙家餐厅里见到他。
夙夜静静地看着他,耐心地等着他说下去·· “可是那些人的死都是值得的·”张鼎轩得意地笑着·· 值得夙夜皱眉。
“听说你很喜欢研究犯罪心理学,”张鼎轩身子向前倾,双手扣在一起,手指交叉而握,盯着夙夜,饶有兴味地问道,“那你知道斯金纳的箱子吗”· 夙夜想了想:“你是说伯尔赫斯·弗雷德里克·斯金纳”· 张鼎轩嘴角的笑意加深了,看着他的眼神,充满了激赏,欣慰地说:“你果然知道。”
“他是个备受争议的人物·”夙夜淡淡评价,无论斯金纳在心理学上有多么崇高的成就,头上戴着多少顶荣誉的桂冠,对于一个把自己年幼的女儿,关在笼子里,当做小白鼠做实验的科学家,他都绝对不会有什么好感。
“科学研究,总会有必要的牺牲,”张鼎轩不在意地摆了摆脑袋,手指搓着自己的手背,“斯金纳的确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是操作性条件反射理论的奠基者,在行为主义方面,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就。”
夙夜没吭声,他不想和一个狂热的学者,讨论科学成就与人性哪个更重要的问题·· “我完全理解斯金纳的做法,并且赞许他为了科学研究,可以牺牲一切的高尚精神和伟大情操。
但是,我最崇拜的人不是斯金纳,而是达·芬奇·”张鼎轩压低了嗓音,放慢语气,眼中迸射出兴奋的光芒,仿佛要吐露出一个隐瞒了许久却颇为得意的秘密,“你知道他是公认的天才,他的所有画作,都完全符合人体生理上的实际比例。
因为他和那些靠想象和研究资料作画的画家们不同,他喜欢盗窃尸体,用于解剖和研究·事实证明,有了那些被解剖的尸体,才有了天才的画作,才有了传承于世的天才画家。
达·芬奇崇拜女性,因为女性繁衍后代,才使人类的历史绵延不衰·他是对的,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一种奇迹,能够与创造出崭新的生命相提并论。”
夙夜望着他,强自压抑住心底厌憎的感觉,慢吞吞问道:“所以,你想知道她们创造出新生命的原因选择她们做为解剖实验的目标,察看她们的身体结构、子宫和*殖器官……但为什么是中年女性”· 张鼎轩意外而无辜地看着他,好像在纳闷,夙夜为什么会提出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我怎么能夺走年幼孩子的母亲他们还那么小,不能没有妈妈的照顾。”
这是什么理论难道他还以为自己很仁慈吗夙夜没有纠结这个话题,沉默了几秒种,又问道:“赵志英呢你为什么取出了她的脑子”· 张鼎轩愣愣地看着他,看样子是忘了赵志英是谁,过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般说道:“哦,你是说那个胖女人我只是听说,古埃及人制作木乃伊的时候,是从活人鼻孔中取出脑子,想要实践一下,是不是真的可以做到。”
实践……活着取出人的脑子……· 夙夜无法想象,那个身材胖胖的,虽然大嗓门,但其实心地很好,很热忱,逢年过节,都会挨家挨户,给邻居们送上一盘卤肉的女人,在临死之前,究竟承受了怎样强烈的痛苦。
曾经多么的无助、恐惧和绝望· 他用全部的理智,抑制着自己,让自己的声音不至于因为愤怒而发抖,代替警方问出他们的疑惑:“你是怎么找到下手目标的”· “有和朋友聚会时认识的,还有在酒吧啦、书店啦……反正看到觉得适合的就找借口搭讪,”张鼎轩咂咂嘴,神神秘秘地笑了,“你不知道,有些女人很蠢的,只要亮出我的身份、学历,她们就傻乎乎的相信我,一点都不知道防备。”
他耸了耸肩,“她们是死在了自己的愚蠢上,小学生都知道,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要随便让陌生人进入自己家·”· 夙夜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平淡自若,似乎无意地问道:“姑姑呢我一直以为你是爱她的,结果你却杀了她。”
“我是很爱她,我喜欢强势的女人,她们像天鹅一样高傲美丽、所向披靡,我妈妈就是那样的女人·· 比起爸爸,我妈妈总是能给我以更多的安全感。
我记得小时候,常常被同学欺负,每次都是妈妈替我出头·那些看起来很凶悍的老师、很高大威猛的家长,在我妈妈面前,被当成小孩子一样数落、教训,他们连声都不敢吭。
嗯,我喜欢我妈妈·”· “爱,所以毁灭”· “不是毁灭,而是创造·”张鼎轩强调,“对比宇宙,地球是渺小的;对比历史,人类是渺小的。
你知道这世界上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吗· 埃及的萨卡拉金字塔,在地球上差不多有五千年的历史·而中国最古老的建筑,是位于五台山的南禅寺大殿,建于唐建中二年,距今已经有1200年,依然屹立不倒……由此可见,只有艺术和科学成果才是永恒的,不会被时间的长河所湮灭。
我把我所深切爱慕的那些女性,在彻底失去了女性体征之前,终结她们的生命,让她们永远不必尝受衰老的痛苦,让她们永远停留在生命中最美好、最锦绣的年华。
她们的尸体成为科学研究的一部分,她们的皮囊被制成艺术品·”他充满愉悦的声音在室内回荡,“是我让她们不必腐朽,不必被世界遗忘,这难道不是最深刻的爱情吗”· 他分明是第二个爱德华·盖恩,生活在自己的梦想国度里。
夙夜终于确认,那个连环杀手吸引自己的,不仅仅是雷同的案情、类似的心境,最主要的是,有个内心同样充满疯狂因子的罪犯·他尽量保持平静地问:“那我爸爸呢你为什么要杀死他你不是更热衷于研究女性吗”·☆、54|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5)·“当然要研究女性,”张鼎轩强调,“我是个人类学家,从生物和文化的角度,研究人类的本质,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兴趣所在。
就如同达·芬奇所说的,母性崇拜是人类最基本的崇拜·· 女性的*殖能力,代表着人类的繁衍和生生不息·我要破解的,就是这*殖能力之谜。
所以我不得不解剖她们的躯壳,了解她们的每一个细胞组织·至于男人,我实在没什么兴趣·”· “可是你杀了他还解剖了他”夙夜逼紧了嗓音。
“那是意外,”张鼎轩眉毛打了个结,似乎不太情愿的,“我跟你妈妈,偶尔会趁你爸爸上班时,在你家约会,那天我也是去找她·游戏玩得够久了,是时候结束了。
听说她手机坏了,当然,即使她手机好好的,我也不会事先通知她,警方会查出通话记录的··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我的想法是,如果她在家,当然好,如果家里没人,离开就好了。
谁知道我敲开门时,没看见你妈妈,却看见了你爸爸·而他居然认得我,知道我是你的姑丈·如果他跟你妈妈提起我,你妈妈肯定会怀疑我接近她的目的,所以,我只好先杀了他。
既然已经杀了,当然要废物利用一下·”· 废物利用……心脏不受控制地突突跳动,血管都要爆裂开,夙夜咬破了自己的嘴唇,才好不容易强迫自己没有向他挥出拳头,咬着牙说:“你已经达到了目的,为什么还要把他摆成那种跪拜祈祷的姿势”· “我记得你妈妈说过,你爸爸是个虔诚的佛教徒,我只是在尊重他的信仰。”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又问道:“我在家里发现了一瓶tiffany香水,是你准备送给我妈妈的吧”· “没错,你妈妈很喜欢奢侈品,而一个绅士,总是应该随时随地给女士以惊喜。
那天我本来计划好,在杀死她之前,先把她心仪的香水送给她,让她开开心心的去死·”· “你打扫现场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把香水带走”这是夙夜一直感到大惑不解的地方。
“那是送给你妈妈的,我为什么要带走我很谨慎的,从那瓶香水上,完全找不到,任何跟我有关系的线索·”张鼎轩诧异地问,随即笑了下,又补充道,“而且你妈妈事前根本不知道我要送香水给她,再说,即使她知道,也不会指证我的。”
“你对自己真有信心·”这句话讽刺的人并不是对方·· 张鼎轩若无其事地道:“我在她身上可是花了不少钱,成功的男人才能吸引女人。
你爸爸从一开始就做错了,他对你妈妈越纵容,只会让你妈妈更看不起他·”· 夙夜不得不承认,比起自己的爸爸,他或许更明白妈妈那种女人,所以才能轻易地把她控制在掌中。
妈妈之所以帮张鼎轩隐瞒,也许猜到他是凶手,也许以为他只是碰巧来过、凶手另有其人,不想把他牵扯进来……妈妈已经死了,她的真实想法无从得知,但毫无疑问,最主要的原因,肯定是基于对他的爱情。
只不过她太自以为是了,张鼎轩根本没有在香水瓶上留下指纹,结果她擦掉的,是夙夜的指纹,反而因此露出破绽·· “我曾经在夙家的葡萄架下发现了一只母猫的尸体,是中了相思子毒素死掉的,从腹部到*门全都是伤口,也是你做的吧”· “你居然还知道相思子毒素,真是太了不起了。”
张鼎轩惊叹,盯着夙夜,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了一会儿,遗憾地耸耸肩,“为什么你不是我的儿子呢含玥跟你比起来,简直就是个还生活在幼儿园里的小黄毛丫头。”
“我可不想有你这样的爸爸·”夙夜淡淡说·· 张鼎轩没在意他的讥讽,坦白承认:“那只猫是我毒死的,在实验室里,我解剖过许多只小白鼠,忽然一时兴起,想看看猫和老鼠的*殖构造,到底有什么不同,就随便抓了只母猫。”
没有什么需要问的了,这家伙明显有着双重人格,迷恋科学、醉心研究,根本就只活在自己的臆想里·· 极端的偏执,也极端的可恶。
和爱德华·盖恩一样,他甚至,不以为自己的行为是错的·· “你既然说生命是奇迹,又怎么能把自己当做神祗,肆意的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呢”夙夜站起身,准备离开。
“我是在做科学研究,任何研究都会有所牺牲的·”张鼎轩理直气壮地说·· 地球人跟火星人是没法沟通的,夙夜转身,刚抬起脚,就被张鼎轩叫住了:“等等”· 夙夜回头,询问地望着他。
“我解答了你所有的疑问,你也应该投桃报李吧”张鼎轩皱着眉头·· 夙夜静静地等他说下去·· “你是怎么发现我是凶手的”· 夙夜沉默了许久,嘴角慢慢浮现一丝嘲讽的微笑,慢吞吞道:“你不是很喜欢科学研究吗那么,你就慢慢研究吧,反正等待审判和执行死刑还有挺长一段时间。”
没再理会身后气急败坏的张鼎轩,夙夜毫不迟疑地打开铁门,一步一步离开·· 为什么会怀疑到他呢· 夙夜想起了墙上的血十字,中间那个“十”字的竖,明显比其他笔划粗重。
如果不考虑蘸血量多少的问题,那么可不可以理解成,是后来刻意添加了一笔,加以掩盖· 夙娅总是直接去掉姓氏,称呼张鼎轩为‘鼎轩’,而‘鼎’字太难写,谐音的“丁”字就容易多了。
当然,写‘张’也可以,不过最容易写的还是‘丁’字·· 张鼎轩很聪明的,估计他看见那个“丁”字,马上明白了妻子的用意,所以他抓着夙娅的手指,把那个“丁”字描成了“十”字,因为要掩盖下端勾的痕迹,所以那一笔特别粗重。
至于另外两个“十”字,不用问张鼎轩,夙夜也可以断定,一定是他后来添画上去,用来掩人耳目的·· 在这个世界上,喜欢达·芬奇的人很多。
但真正了解他,知道他是狂热的女性崇拜主义者,赞许他盗窃尸体用以解剖研究的行为,并且青出于蓝胜于蓝,索性用活人做解剖研究的人,绝对不会很多··☆、55|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6)·夙夜曾经纳闷葡萄架下那具猫尸的伤口,后来想通了,老鼠们集体啃咬那些部位,或许因为那里原本就是伤口——被人剖开的。
在夙家,如果说有一个人很了解达·芬奇,懂得古埃及木乃伊的防腐技术,非常了解人体的构造,擅长解剖尸体,对刀子运用的熟练程度不亚于外科医生,身体健壮……这个人,毫无疑问,只能是张鼎轩。
当问过欧宇辰,确认夙家的达·芬奇赝品画都是张鼎轩购买的以后,夙夜已经断定他就是一系列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慢慢走出沉闷压抑的看守所,夙夜深深吸了口气。
他对张鼎轩了解的不是很多,不过,据欧宇辰所说,张鼎轩有个非常强势、聪明、美丽、能干的母亲·· 两年前,罹患肝癌去世,张鼎轩表现得悲痛欲绝,大病了一场,之后沉寂了足足有大半年时间,才恢复状态。
夙夜揣测,也许就是因为他太依赖母亲了,所以无法接受母亲离世的事实,内心产生了巨大的失落感,精神上极度空虚寂寞,才会想到杀死、解剖某人的母亲,研究女性的生理和*殖之谜。
九月初的天气,阳光明睐,清风和煦·· 他却只感觉到从脚底板往上涌起的丝丝凉意·· 这是什么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人心· 沿着街道,夙夜慢慢走着。
路过一间挂着硕大广告牌的花店,头戴花环的可爱女孩正抱着一大捧花,在门口热络地招呼来来往往的行人:“七夕情人节,买束花送给女朋友吧·一束花,幸福一辈子哦”· 原来,今天是七夕情人节,夙夜想,怪不得班里的同学,这几天都怪怪的,特别的兴奋和躁动。
卖花的女孩看见他杵在一旁发呆,忙小鹿般,轻快地跑过来,甜甜地笑着,嘴角噙着个酒窝,声音清清脆脆:“这位小哥哥,买束花给女朋友吧,今天七夕,我们八五折大酬宾哦。”
夙夜迟疑片刻,点了点头·· 女孩高兴地问,“请问您想选什么花呢玫瑰代表爱情,丁香代表思念,康乃馨代表祝福,金盏花代表迷恋,紫罗兰代表永恒,郁金香代表爱情的寓言……”· “请给我一束白菊花。”
夙夜打断了她的话·· 女孩子脸上的笑容立刻僵固了,愣了愣,才回过神,放下捧着的花,手忙脚乱地帮他包扎好一束菊花,勉强笑着说:“欢迎您下次光临。”
看着他纤瘦的背影在人流里消失,女孩子叹了口气,喃喃自语:“失恋了吧瘦得都不成人形了,他一定很爱他女朋友,真可怜。”
想了想,她又摇摇头,“可是,送白菊花,这也太……”· 夙夜当然没有前女友可送花,他搭公交车,去了位于郊区的公共墓园。
爸爸已经在这里安家好几个月,夙夜却是第一次来探望他·· 跟他仅仅隔了两排的地方,埋葬着夙娅·估计她对此是不满的,她生前并不喜欢自己的哥哥,肯定不愿意死后还和他毗邻而居,可惜她没有办法发表意见了。
至于李晓舒,并没有和丈夫合葬,夙博罕在乡下随随便便给她买了块墓地,将她草草掩埋了·· 这不能责怪夙博罕,任谁也不会对间接害死自己儿子、还和自己女婿纠缠不清的人,仁慈大度到哪里去。
所以,对此夙夜没有表示任何意见·当然,即使他表示了,夙博罕也不会搭理他·· 站在大理石墓碑前,凝视着照片上熟悉温润的面容,浓浓的悲伤瞬间袭上心头,夙夜的视线渐渐模糊。
爸爸,你应该安息了吧我已经找出杀死你的凶手,他很狡猾,很残忍,很冷酷·· 如果你能说话,一定会拍着我的头,骄傲地说:“儿子,你真棒。”
可是,爸爸,即使法律惩罚他又能怎么样即使他下地狱又能怎么样你不会活过来,那些被他杀死的可怜女人也不会活过来。
我没有办法改变你的不幸,没有办法挽回什么·· 我是多么多么的难过,多么多么的遗憾……· 我多么渴望,这只是场噩梦,梦醒了,你还会对着我微笑,还会给我扇扇子,还会给我做半生不熟的煎蛋……· 眼泪终于滑落下来,他慢慢地,慢慢地跪在墓碑前,颤抖的手指轻轻抚摸照片上的脸孔。
明明应该是冰凉冰凉的,奇异地,他却感觉到温乎乎的热度··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突然响起哒哒哒的脚步声,沉稳、笃定,越来越近·· 夙夜茫茫然回头,泪眼朦胧中,一个少年正朝他走过来。
俊美岑傲的脸孔,华贵优雅的气质,宛若童话故事里的王子·· 弯下身子,抬手温柔地擦拭掉夙夜脸上的泪水,欧宇辰轻轻叹了口气:“我给邵壬打电话,他说你早就离开看守所了,我一猜,你就是来看叔叔了。
怎么哭成这样跟小花猫似的,叔叔在天有灵,知道他的儿子这么聪明,这么厉害,一定会很高兴的……没关系,就算没有了爸爸、妈妈,你还有我,还有爷爷,还有晗玥……”· 正午明媚灿烂的阳光中,他温柔地、怜惜地冲着夙夜勾唇一笑,笑容竟比阳光还要耀眼夺目,有种惑人心魄的魅力。
夙夜暗暗叹了口气,为什么他偏偏是欧宇辰呢· (完)· 后记· 《少年神探事件簿》第一集终于完结啦,感谢每一位读者,在百忙之中阅读这个算不得悬疑、算不得恐怖、更算不得吸引人的拙作(滴汗,忍耐着一根骨头的絮叨,读到尾声的都是真爱啊,大爱你们,九十度鞠躬。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在骨头心目中,夙夜是个在犯罪心理学和犯罪行为研究方面很有天赋的少年·个性就犹如一枚坚果,外表硬邦邦的,还有点神经质,但其实他内在很柔软。
欧宇辰和他恰好相反,对所有人都和善可亲,恰恰说明他骨子里是个很冷漠的人(再次滴汗,不知道骨头有没有把想要表达出来的东东成功地表达出来希望大家提出宝贵意见,有好的点子也可以告诉骨头哦,骨头会非常非常感激的。
)·· 关于张鼎轩,骨头个人觉得,从某些方面来说,他算不得真正恶毒的人·他信奉自己信奉的,为此不惜牺牲任何人,包括他自己。
在下一集中,欧宇辰惹上大麻烦了(骨头承认,有在恶搞他),不过,为啥倒霉的总是骨头心目中的第一男主夙夜呢· 最后,再次感谢亲爱的读者们,我们下一集《诡局》中再见喽。
☆、56|楔子·文案· 堕天使手执利刃,挥向罪人的头颅,把城市变成了屠宰场·· 张晗玥发来莫名其妙的邀约短信,直到欧宇辰变成杀人凶手,夙夜才知道,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精心布置的诡局。
谁在幕后谋划谁在发出冷笑谁能破解弥天大祸,谁能找出那心怀叵测的元凶,谁在置之死地而后生· 夙夜执意捍卫的,不是法律与公义,而是心中最重要的人——为此,他押上了生命中最沉重的砝码。
楔子· 瘆白的残月,嵌在幽暗的苍穹,像死人干涸的眼睛,嘲弄地觑视着大地·· 路边的老榆树,犹如古装电视剧里常见到的、私塾里的老夫子,摇头晃脑地摆动着枝叶,在轻起的晚风中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接近午夜,五月末的微风还裹挟着丝丝凉意·· 这里是b市老城区内一条狭长僻静的巷子,立在巷口的枝形路灯,只剩下一个灯泡还亮着,弥散出昏黄暗淡的光芒,照亮灯下狭隘的一团空间。
几只蚊蝇,围绕在灯泡周围,嗡嗡嘤嘤叫着,时不时没头没脑地撞在灯泡壁上·· 蔡维宏打了个酒嗝,使劲敲敲晕乎乎的脑袋,摇摇晃晃走进巷子。
他是个其貌不扬的中年人,经年累月的重体力劳动,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身上藏蓝色的工装已经泛白,胸前“xx制砖厂”几个字也褪了色,模模糊糊的,看不大分明。
巷道两边,都是七十、八十年代建的筒子楼,夜色中默不作声地矗立着·墙体布满斑驳、龟裂的痕迹·· 脚下满是乱七八糟的垃圾,没走几步就被绊了一跤,手掌被啤酒瓶的碎片划破了,疼得他龇牙咧嘴。
蔡维宏嘟嘟囔囔咒骂了几句,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刚要继续往前走,忽然听到身后好像有什么动静·· 他停下来,皱起眉头,醉眼惺忪地回头瞟了一眼。
触目所及,一片昏暗,根本看不到任何人影·· 难道听错了晃了晃足有几百斤重的沉甸甸脑袋,蔡维宏感到强烈的眩晕,胃里一阵翻腾,半个小时前灌入的酒精,正在体内叫嚣著作祟。
喉咙里咕噜咕噜连着响了几声,他再也按捺不住,弯下腰,哇哇一通呕吐,搜肠刮肚的,直到实在吐不出什么东西了,才扶着旁边冷冰冰硬邦邦的墙壁,颤巍巍地勉强直起身子。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臭烘烘的酸腐味道,他自个儿闻着也觉得很恶心,抽搭抽搭鼻子,用袖子胡乱蹭了蹭湿哒哒、黏糊糊的嘴角,蹒跚着向前走去·· 胃里不停闹腾的酒水,终于被清了出来,醉意随之减轻了不少,浑浑噩噩的意识,也渐渐清醒起来。
哒、哒、哒……· 走了没多远,身后又传来响动·· 蔡维宏支起耳朵·· 哒、哒、哒……是脚步声吗· 他扭头,只见漆黑的街道,空荡荡的,两侧的楼房,零星亮着几盏惨白幽清的灯。
作为即将拆迁重建的老城区,这里仅剩下几户人家还没搬走了·· 除了他自个儿,街道上一个活物都看不到·· 蔡维宏突然感到不安,很不安。
迎面扑来的高大、冷硬、昏暗老楼,犹如蹲踞的一只只巨兽,都带着令人窒息的压迫感似的·体内残存的酒意,不知不觉化作冷汗,一股脑冒了出来·· 他加快步子,想赶快回家。
他的家,就在前方几十米处——一栋七层筒子楼的顶层,是单位分给他父母的福利房,父母过世后,将房子留给了他·前阵子,已经和开发商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拿到了租房的补偿款,等到来年,就能原住址回迁,住上新楼了。
因为这件事,蔡维宏这些天心情一直都很好,今天和同事聚餐,一高兴就多喝了两杯·· “以后可不能再这么喝了·”他嘴里含糊不清地嘟哝着,又用袖子擦了擦嘴角。
换了新楼,日子也又有了新的奔头·他那个没福气的老婆车祸过世七八年了,留下他孤零零一个,回到家里,连个能说说话、暖暖脚的人都没有,老是觉得冷冷清清的。
赶明跟单位的刘大姐说说,让她帮忙介绍个女人吧,离婚带孩子的也成,反正他没孩子,不怕隔心……· 他想着想着,越想越觉得以后的生活一片豁亮。
这时,脑后突然感到股瘆人的凉意和诡异的气息·他下意识回头,眼前伫立着一道幽灵似的黑影,藏青色的防风外衣包裹着具瘦削、高挑的身材,手中的斧子在夜色里闪烁着森冷的寒光。
寒光折射中,可以看到兜帽内是一张陌生的年轻面孔,脸颊肌肉在兴奋地抽动,嘴角噙着捕获的、心满意足的狞笑,· 那笑容几乎令蔡维宏窒息。
还没等他开口,黑影已经高高举起斧子,向他脑门狠狠劈砍,鲜血和着脑浆,立刻飞溅出来·· 蔡维宏瞪着诧异、惊恐的双眼,大张着嘴巴,重重摔倒在地。
锋利的斧子还在一下下挥动着,每一下都落在他身上,把他剁得血肉模糊……·☆、57|一 第四名死者(1)·一个星期后·· 窗外在下雨。
教室里安安静静的,回荡着罗教授抑扬顿挫的声音:“……斐波那契数列被称为黄金分割数列,是数学史上最著名的数列·意大利数学家列昂纳多·裴波那契在13世纪创设了它:0、1、1、2、3、5、8、13、21、34、55、89……需要特别指出的是,0是第0项,而不是第1项。
这个数列从第二项开始,每一项都等于前两项之和……”· 夙夜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偏着头,静静地瞅着玻璃窗发呆·一只手支着下巴,另一只手拿着支钢笔,在白纸本上无意识地勾画着。
一圈又一圈,大圈套着小圈,小圈穿透大圈,循环往复,层层叠叠,叠加上去,再叠加上去·· 雨珠落在光滑的玻璃表面,蜿蜒流淌,勾勒出各种各样别致的风景:小溪、瀑布、喷泉、松柏、花瓣、脉络……· 渐渐地,恍惚幻化成一张华美岑傲的脸孔:五官轮廓深邃而鲜明,浓黑的剑眉,晶亮如寒星的眼瞳,薄薄的嘴唇……· 心里没来由的一阵烦躁郁闷,这恼人的雨季,这恼人的暮春。
胳膊肘被轻轻连撞了两下,薛凯奇用数学书挡住脸孔,压低嗓音,偷偷地警告:“喂,罗老头看你半天了·”· 薛凯奇有双极有神的大眼,皮肤黝黑,个头不高,不过相当结实健硕,用东北话讲,就是个地道的车轴汉子。
据消息灵通的同学说,他父亲是政法委副书记·即使在高官云集的b市,这也算是个比较拿得出手的职位了·毫无疑问,属于名副其实的官二代·但他性格豪爽粗犷,为人大大咧咧的,身上完全没有许多官二代那种颐指气使、高人一等的习气。
自从和夙夜成为同学,就不遗余力地想和他搞好关系·· 这让夙夜很是莫名其妙,不过,既然薛凯奇不介意他的冷淡别扭,他当然也不会介意偶尔应付他几句。
起码他的出现,让夙夜在k大校园里显得不那么孤僻了,虽然夙夜并不在乎那一点·· 被薛凯奇提醒,夙夜茫茫然地转回脑袋,果然迎上罗教授不悦的视线。
推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罗教授眉间皱成的“川”字形凹痕更清晰了,重重咳嗽一声:“那位靠窗、穿黑t恤衫的男同学……喏,就是你,你来说说,裴波那契数列与黄金分割率的关系。”
从上课开始,就一直盯着窗户发呆的学生,显然是不可能回答出这个问题的·罗教授的目的,就是要警告一下完全不懂得尊师重道、更不懂得珍惜学习机会的学生。
呆呆地愣了几秒钟,又被薛凯奇连捅了两下,才意识到教授叫的是自己,夙夜慢吞吞站起来·· 薛凯奇匆匆忙忙将“0.618”鬼画符似的划拉到练习本上,自以为很隐蔽地将本子鬼鬼祟祟推到他眼皮底下。
大多数学生,都有个认知上的误区,以为老师看不见他们的小动作·等到有一天,自己站在讲台上,才会发现,真是视野开阔、一览无遗啊·· 所谓的视野死角,的确是有,可是也仅仅是那么小小的一个“角”而已。
要想逃过老师的法眼,除非能变得像蚂蚁那么娇小玲珑·· 罗教授不悦地提高了嗓音:“答不出来吗也是,你能答得出来才奇怪,几乎每堂数学课都在发呆。
既然如此喜欢发呆,你还来学校干嘛干脆留在家里发呆多好,起码还能给你父母省点交通费”· 夙夜抬起头。
“不服气是吗”看着他木然的样子,罗教授越发生气,一般学生回答不出老师的问题,就算是装模作样也好,起码也会表现出尴尬愧疚,面前这个学生,却始终毫无表情,象是根本没将他放在眼里,语气不由得更加尖锐刻薄,“像你这种整天想着混日子的学生我见得多了,别以为考上k大的都能拿到毕业证,每年都有……”·☆、58|一 第四名死者(2)·暗沉沉的目光直视着罗教授,夙夜缓缓开口,打断他的话:“裴波那契数列是个完全是自然数的数列,通项公式却是用无理数来表达的。
而且当n趋向于无穷大时,后一项与前一项的比值越来越逼近黄金分割0.618·”· 罗教授愣住了,同学们也有些发愣,本来略显嘈杂的大教室,立刻变得诡异的岑寂。
短暂的沉默后,夙夜又补充道,“或者说,后一项与前一项的比值,小数部分越来越逼近黄金分割0.618、前一项与后一项的比值,越来越逼近黄金分割0.618。
譬如说,1除以1等于1,1除以2等于0.5,3除以5等于0.6,55除以89约等于0.6179,89除以144约等于0.618055,144除以233约等于0.618025·”· 罗教授玻璃镜片后面的眼睛瞪大了。
教室里响起嗡嗡的小声议论,同学们兴奋而惊奇地打量着夙夜,当然,里面还夹杂着鄙夷、不屑,以及嫉妒等等复杂的情绪·· 夙夜从来就不是一个讨大家喜欢的同伴。
“呵,你知道的还挺多,”直视着夙夜,罗教授以轻蔑的语气,故意刁难道,“以为这样就不用听课了吗那你是不是还能跟同学们说明一下,黄金分割率为什么被称为‘神奇的黄金比率’、‘造物主的奇迹’。”
“……”夙夜抿紧嘴唇···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真正的数学,不是靠背诵教科书、耍点小聪明就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它需要充满敬畏和钻研精神,时时刻刻保持谦虚、谨慎、勤勉的学习态度。”
刚才夙夜的回答,让罗教授意外而有些刮目相看,他稍微和缓了语气,“你们还年轻,正是充实自己、为未来打基础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学习的机会,应该庆幸,自己还有机会学习。”
他抬抬手,刚要示意夙夜坐下,夙夜慢条斯理地再次开口了:“‘黄金比率’与动物、植物都有着奇异的联系·以人体为例,肚脐以下的长度与身高之比接近0.618;咽喉到头顶与它到肚脐的比值为0.618;膝盖到脚后跟与它到肚脐之比是0.618;肘关节到肩关节与它中指尖之比同样也是0.618。
对于人类来说,最舒服惬意的温度大概是22c~24c,它是正常体温37c的‘黄金比率’,也就是37乘以0.618,约等于23·人体的最佳睡眠时间是夜晚12个小时乘以0.618,约等于7.416小时。”
稍稍顿了下,他继续说道,“世界上任何一个蜂巢中雌蜂和雄峰的比例,都是0.618·螺旋形贝壳每圈螺纹的直径与相邻螺纹的直径比是0.618。
‘黄金分割’在植物中的体现就更为普遍,任意相邻两片叶子或两朵花瓣所指向的夹角与圆周角360°的差比,恰好是0.618;凤梨的表层向左旋转的圆有13圈,向右的圆是8圈;松树上的松球要么是21和13,要么是34和21;向日葵的花盘尽管有大有小,可是葵花籽的数量却都是34、55、89……相邻两圈的直径比都是0.618。”
他看着面前的教授,淡淡问道,“我还需要说下去吗”· 罗教授默然不语,第一次专注地打量眼前这个从未在意过的学生,异常苍白憔悴的脸孔,因为太瘦,显得特别大而突兀的眼眸,黑嗔嗔的,暗夜般沉寂悒郁,里面找不到一丁点属于活物的情绪。
明晃晃的黑眼圈,昭示他的睡眠状况,实在很糟糕·令人难免会泛起恻隐之心·· 这是个有故事的孩子,看着那双眼睛,他沉默了许久·· 教室里的同学们也目瞪口呆地望着夙夜,像看着来自火星的怪物。
机械的下课提示音倏然响起,打破了满室的安静·· 罗教授轻轻咳嗽一声,尽量控制着自己的表情,宣布下课·· 他收起讲义,准备离开,走到教室门口,忽然停下脚步,指着夙夜问坐在最前排的小个子男生:“那个男同学叫什么名字”· “夙夜。”
小个子男生回答·
(本页完)
· 李某的个性和某些所谓的中国式传统男人很像,笃信“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的原则,平日里对妻子温柔体贴,对孩子也呵护备至,夫妻关系还算融洽。
而范某和婆家的关系则很冷淡,她一直瞧不起没什么文化、在偏远农村种地过活的公婆,在丈夫过世后,基本上已经断绝了来往,甚至不允许老人探望自己的孙女。
由此,初步可以排除情杀的可能·· 对范某社会关系的调查也没有取得线索,她社会交往相对简单,除了单位同事,就是业务往来的关系户。
在丈夫过世前,也曾有过两段短暂的婚外情,但都不了了之,和李某有私情后,大概是顾虑到对方是自己的衣食老板,还算本分规矩·· 虽然对她心存芥蒂的人不少,不过要以此作为杀人的动机又显得太过勉强。
和夙正亭被害案一样,现场惨烈如屠宰场·如果不是极度的仇恨,为什么要在死者死后,不惜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几乎是碎尸的行为呢· 要知道,对于凶手来说,在罪案现场所做的事情越多,留下线索的可能性就越大;逗留的时间越长,被发现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究竟是什么目的,值得凶手不惜如此犯险· 夙夜琢磨了良久,也没能想出答案,只好接着看第二起案件·· 发生在2013年8月30日,和上一起案件如出一辙,同样是入室杀人案,被害人同样是女性,离异,年龄41岁,死因同样是机械性窒息,尸体同样被剥皮、剖尸、削肉、剔骨、肢解……· 盯着血肉模糊、断肢残骸的现场图片和尸检报告,夙夜沉思了良久。
“怎么样是不是跟你爸爸那起案子很像”邵壬烦恼地揉了揉眉心,夙夜看得太久、太细致,半天也没有翻动一页,他等得实在不耐烦,忍不住开口,“现在警方已经决定把三起案件并案调查。”
夙夜慢慢整理着自己的思绪,好半天才淡淡道:“知道庖丁解牛的故事吧”· “嗯”邵壬被他问得一愣,随即答道,“当然。”
“要把尸体处理到这种程度,一般人绝对做不到·切口非常整齐,凶器无疑是一把特别薄而锋利的刀,自筋骨相接的缝隙处插入,顺着骨节间的空处卸骨。
娴熟利落堪比古代传说中的庖丁了·所以,我有理由相信,凶手对人体解剖学有一定研究,是从事屠夫、医生、厨师之类经常接触刀具的职业·”· “我们也是这样想的,可是排查了几千人,还是一丁点线索也没找到。”
邵壬喟叹·· “作案手段如此残忍的,从概率上来说,基本上都是男性·”· 邵壬微微颔首,表示赞同:“采取扼杀手段,在体力上必须要占有绝对优势,我们也倾向于是男性凶手。”
“凶手是很细心的人,受过良好的教育,对刑侦有一定程度了解,所以现场才会打扫得那么干净利落·另外,据我所知,用香油、盐、蜡等简单材料给尸体防腐,是古代埃及人制作木乃伊的方法。
这也说明他是个颇有学识的人·”夙夜抬眼,把案卷递还给他,慢吞吞说道,“至于我爸爸的案子,你们应该调查过了,他根本就是个好好先生,得罪人的可能性不大。
可是,如果凶手是冲着我妈来的,就没法解释我妈帮他湮灭罪证的行为·”· “会不会是你妈妈……”邵壬小心翼翼睥睨夙夜脸色,似乎难以启齿,“跟凶手有什么特别的关系你知道,有些案例,特别残忍的杀戮手段,往往代表着强烈的妒忌。”
夙夜默然了一会儿,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妈妈跟他有什么关系,不过我可以断定,凶案现场所表现出来的,绝对不是妒忌·”· “你做出这个判断的依据是什么”邵壬怀疑。
“如果是出于妒忌,就没法解释现场被害的另一具女尸·”夙夜慢条斯理地解释道,“你们应该调查得很清楚,她是我家隔壁卖卤味的邻居,平日里那个时间段是不在家的,那天是因为有事回家取钱,才发生了不幸。
我家是命案的原始现场,她又是在意外的时间点出现,所以我断定,她纯粹是个倒霉的目击者或者说是误闯入者,结果被杀人灭口·凶手对她的尸体进行剜眼、剥皮、剖尸等行为,必然不是为了报复或者妒忌,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变态心理。
以此类推,我爸爸也不应该是凶手的目标·”· “哦”·☆、36|五 连环血案(4)·“那天我爸爸上四点班,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在那个时间段他也不应该出现在家里。”
夙夜解释道·· “这个情况我们也了解过了,”邵壬挠挠刺痒的头皮,“你爸爸是因为搬货时不小心砸伤了脚,才突然回家休息的,所以凶手要么是熟人,知道他当时在家;要么本来的目标就是你妈妈。
可是这也说不通,如果凶手要杀的人是你妈妈,你妈妈就更没理由包庇他·”· 对于这一点,夙夜也困惑不已·· 邵壬沉吟片刻,又问道,“你认为你妈妈在这起案件中,到底承担了什么样的角色呢”· 夙夜垂着眼,半晌才抬起头,表情木然,声音微微低哑:“我父母的确感情不好,但我妈也绝对不可能和外人勾结杀死我爸爸。
毕竟,这对她来说,是要承担完全没有必要的风险·她若是实在不愿意跟我爸爸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大可以选择离婚·所以,我更倾向于她只是单纯的事后包庇者。”
“或者凶手是一时的激情杀人”邵壬眉毛耸动了下,猜测道·· 夙夜摇头否认:“不可能,如果是激情杀人,凶手肯定会表现得非常慌乱,可是现场根本看不到任何慌乱的痕迹。”
“三起案子的被害人,从职业到社会关系,没有任何交集之处·”邵壬使劲挠挠头,满面愁容地说,“我现在真是一筹莫展了。”
“ofthethings.”夙夜盯着只剩下斑驳油渍和零星调料痕迹的烧烤盘,沉默良久,忽然幽幽道·· “嗯”邵壬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凡两个物体接触,必定会产生转移现象·即会带走一些东西,亦会留下一些东西——法国法证之父埃德蒙·罗卡建立的黄金定律。
如果是连环杀手,肯定会有标的性,他必然带走了什么,又留下了什么·”夙夜依旧直愣愣地盯着烧烤盘,空洞恍惚的目光表明他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停顿了良久,他才又轻声说,“只不过,我们还没有找到。”
跟夙夜的一席交谈,实际上并没有给案件带来任何新的转机,但邵壬也没觉得失望·· 夙夜的分析无疑是理性睿智的,而他淡漠、平静的态度,也给邵壬种错觉——破案是迟早的事。
望着面前这个苍白、消瘦、荏弱的少年,他心底涌起股强烈的,类似于尊敬和怜惜纠葛的复杂情绪··☆、37| 五 连环血案(5)·逝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活下去。
夙夜的父母,留给夙夜的,不仅仅是失去亲人的痛苦,还有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道德上的审判和对亲情、爱情、婚姻等等的一系列质疑声·· 而他却要用这具单薄的躯壳,默默地承担所有的一切。
要多强的心理素质,才能若无其事的面对才能冷静的剖析案情他心里,肯定也是很难过的,只不过他不愿意把难过的情绪展现在别人面前。
邵壬克制住了安慰他的冲动·· 他意识到,自己对夙夜的关注,显然已经脱离了办案警察和受害者家属的范畴·· 这对于一名合格警察来说,是绝对不应该的。
会影响对案件的判断和在某些事件上的相应立场·· 但邵壬无奈地发现,他根本没办法把夙夜仅仅当成一个普通的受害者家属·· 这不是他的错,毕竟,夙夜太不普通了。
***· 夙夜并不知道邵壬的烦恼,换句话说,即使知道,他也根本不会在意·· 跟邵壬在烧烤店门口分手后,他没有按原计划回学校。
今天是星期日,没有晚自习,不过下午的几堂课,还是很重要的,而他难得的,居然逃学了·· 没有习惯用手机,也就理所当然忘记了应该给老师打电话请假,更忘了跟欧宇辰打招呼报备。
实际上,他完全没有把住在夙家别墅里的那些人,当成是自己的家人,就如同在那些人眼里,他也根本不是他们的家人一样·· 夙夜脑子里现在充斥的,全部是跟案件有关的内容。
两起新案件,让他对父亲的案子,又有了新的思考方向,既然不是仇恨杀人,那么,凶手的目的性就至关重要·· 这几起案件的被害者究竟有什么共同点呢· 破译凶手的心理需求,就能推测出他选择下手的目标是什么类型,进而推论出凶手的心理特征。
而感悟案情,没有比回到现场更直观更有效的方法·· 幸好口袋里还有零钱,夙夜乘公交车横穿整座城市,在b市北郊下了车·又徒步行走了四十多分钟,终于踏进那条熟悉的、阴暗潮湿的小巷子。
☆、38|五 连环血案(6)·表皮斑驳褪色的七层筒子楼,依然静静伫立在街角·旁边是废弃的厂房,只剩下断壁残垣·院内长满了半人多高的荒草,草梗上挂着乱七八糟的塑料袋,像一面面旗帜似的,在微风中瑟瑟抖动。
显得这院落格外残败、荒凉··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这片老城区,就宛如浓缩的、逐渐被现代化都市所摒弃的贫民窟剪影·· 夙夜在巷口的阴影中,停留了好久,才轻轻叹了口气,鼓起勇气,慢慢走到巷子尽头。
对他来说,这条小巷,承载着他童年、少年时代的光阴·承载着他关于家庭、关于父爱最温馨最美好的记忆,也承载着生命中那段最厚重的黑暗和最深邃的痛苦。
筒子楼对面,有株年纪很老的榆树·夙夜曾经不止一次,攀爬上去掏鸟蛋·也曾经热切于撸碧绿如洗、嫩得能掐出水的榆钱——当然不是为了好玩,而是有着更加实际的用途。
鸟蛋不用说了,就是缩小版的鸡蛋,吃起来味道比鸡蛋还要嫩滑、可口些·至于榆钱,拌少许豆油、精盐、味素和切得碎碎的葱花,拌在玉米面里,揉成一团,放在温度较高的地方,发酵成软塌塌的面团。
用电锅蒸熟,再切成一块块的,就着咸菜疙瘩吃,味道别提多好了·· 最主要的是,省下了米饭和菜,所以是穷人家,夏日里难得的美食佳肴·· 现在回忆起来,唇齿间,仿佛还能感觉到淡淡的、夹杂着青草气息的清新甜香。
轻轻抿了抿唇,夙夜疲惫地倚靠着身后那棵熟悉的、虬结龟裂的老榆树·仰望眼前的筒子楼,许多支离破碎的往事,在脑海里一幕一幕闪过·· 这栋楼里的现住户,其实家境都不算宽裕。
条件稍好些的,早已搬走了·· 可是不表示他们不快乐·· b市的春天,总是漫天沙尘,一不留心就迷了眼,但耄耋老人们,还是喜欢拿个小板凳,坐在楼前的空地上,织着毛衣摆弄着象棋,闲话家常。
b市的夏天,总是酷热难当,劳累工作了一整天的大人们,都喜欢围坐在这株老榆树下,吐吐苦水发发牢骚讲讲八卦,分吃一颗凉水浸过的西瓜,油汗的脸上,是满足的笑容。
b市的秋天,是果实累累的季节·甜的瓜、脆的果、酸的梨……几元钱可以买上大半塑料袋,不知节制的孩子们,互相拼比,可着劲吃,常常酸倒了牙,“哎哟哟、哎呦呦……”直叫唤。
待到正经吃饭的时候,喝稀粥都嫌牙疼,被各自的家长埋怨着、嗔怪着、心疼着,却依然不会长记性·下次照旧不管不顾的猛吃一顿,一个个小肚子吃得滚圆滚圆的。
周而复始地犯着单纯可爱的错·· b市的冬天,总是一片白雪皑皑·天空是苍茫茫的灰蓝色,大地冻得硬邦邦的,横七竖八的,裂开一道一道的口子。
北风料峭,冷得要人命·但楼下,总是会有一群穿着破旧夹袄的小屁孩,睫毛上挂着冻结的晶莹霜花,时不时抽搭着两管青鼻涕,搓着冻僵发红的小手,在打着雪旋的寒风中,热火朝天地堆雪人、玩爬犁、打冰猴儿、扇在铁轨上压得扁扁的啤酒瓶盖……偶尔发出阵阵欢呼,或者声声哀嚎,没心没肺地快乐着。
住在一单元103室的宋奶奶,已经满头白发了,佝偻着腰,走路都很费劲·偏偏非常喜欢伺弄各种花花草草·· 每年春天,她都会在楼前种下成排的花种:鸡冠、串串红、波斯菊、扫帚梅、夜来香……都是抗旱耐活、登不了大雅之堂的草花,跟名贵稀有完全不沾边。
却总是开得非常精神,在旭日和风中,得意洋洋地摇摆着小脑袋·· 宋奶奶也曾经兴高采烈的,指挥人高马大的儿子,往楼前不碍事的角落里移植了几株灌木。
从此她多了项工作,每年深秋,第一场寒流来袭的时候,都会吵吵嚷嚷地,让儿子用取自十几里外锅盔山上的肥沃黑土,将灌木的根部,厚厚掩埋,再妥帖地把植株一层层裹上塑胶薄膜。
小心认真的样子,倒象是在看顾自己的宝贝孙子·· 如今,时过境迁,宋奶奶已经在两年前故去,夺走她生命的不是意外、不是疾病、不是伤害,而是谁也抵抗不了的衰老。
但她精心伺弄过的那几株灌木,却终于长大成年·在去年夏天,盛开出一簇簇深红如墨、洁白如雪、绛紫如绢的鲜花·· 沁人心脾的香味,老远就闻得到。
夙夜闭了下眼睛,这里,是他生活了十六年的家,有快乐、有悲伤、有喜悦、有难过,更有痛彻肺腑的临别记忆·· 身旁探出根黑褐色的老树枝桠,一只深灰色的小小蜗牛,正趴在一片翠绿的榆树叶上,津津有味地咀嚼着,看不见它动口器,但榆树叶很快就被啃穿了个大洞。
夙夜顺手扯下叶子,受惊的蜗牛,迅速把小脑袋,缩进逼仄的壳里·· 淡漠的眼中,不自觉地闪过一丝温和,夙夜小心翼翼地,把树叶搁在地上。
蜗牛缩了缩身子,马上竭尽全力,蠕动着用腹足爬走,怯生生躲进一片枯叶下面·· 可怜的、卑微的、脆弱的小生命,可是,它也会有属于自己,单纯的快乐和烦恼吧· 夙夜抬眼,遥望着七楼那扇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玻璃窗。
铁质窗框上的油漆,早已鼓障开裂,露出斑驳的铁锈色·里面的卡簧,其实也早就坏了,只能用根毛竹筷子别着·· 这些,他当然都很清楚。
默默地,他在脑海中逐渐复原窗户后面的情形·· 布满霉斑的墙角、陈旧破烂的家具、裂痕斑斑的廉价地砖……以及曾经在里面吵吵闹闹的男女主人。
记忆的潮水奔腾翻涌,夙夜被铺天盖地而来的悲伤情绪一击即中·· 他可以忍受贫穷、忍受嘲笑、忍受痛苦……可他不知道该怎么承担绝望。
从亲眼看见爸爸尸体的那一瞬间,他的整个世界就坍塌了,再也看不到阳光,而是永恒的漫漫暗夜·· 一阵风吹来,卷起几片落叶,轻轻黏贴在他脸上,下意识伸手拂落。
夙夜直起身子,轻轻吐出口气,不情愿地向3号单元门走去·· 已经来到这里,他当然不允许自己逃避·· 现在是下午一点多,孩子们在上学,成年人们在工作,老人和年幼的孩子,都在午睡。
楼道里安安静静的,看不到一个人影·· 沿着坑坑洼洼的台阶,一步一步上楼··☆、39|五 (连环血案)7·体力太差,走到七楼·夙夜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的。
刺目的黄色警戒带,早已被撤除,摸出钥匙,他咔哒一声打开门·· 室内空荡荡的,空气中飘荡着一股子陈旧的、*发霉的味道·· 这是一间普通的两室一厅套房,进门就是客厅,两侧分别是两间卧室和卫生间、厨房。
本来狭窄拥挤的室内,现在空荡荡的,积了厚厚一层灰尘·大部分东西,都被警方作为物证带走了,显得特别空旷死寂,没有一丝人气·· 一长一短两个白粉画成的轮廓,静静呆在地砖上。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没有人会联想到,那两个不规则的轮廓代表着什么——两个戛然而止的鲜活生命·· 夙夜站在门口,盯着那白圈看了许久许久,眼眶慢慢红了。
他使劲咬了下嘴唇,硬是逼回眼底泛起的湿意,抬起脚,慢慢踱进屋子,蹲下身子,细细打量·· 白底灰蓝色花纹的地砖上,依稀可辨出大滩大滩暗黑色的血渍。
一瞬间,汹涌袭来的悲伤,溢满了胸臆·夙夜猛地站起身,苍白着脸,踉踉跄跄地退后一步,起立得太猛,竟有种强烈的晕眩感·· 他使劲揉揉太阳穴,等待那股晕晕乎乎的感觉渐渐退去。
这些血渍,是爸爸留在这个世界,最后的痕迹·· 对面墙上的神龛,电源插头在爸爸过世那天,已经被他拔了下来·· 现在虽然是白天,但客厅夹在卧室和厨房之间,传递过来的光线,被稀释得昏暗而迷离,像罩上了层青灰色的薄纱。
净瓶观音的轮廓,因此显得特别模糊、诡异,沉默不语地望着他,似乎不怀好意·· 地上的血渍,干涸已久,尸体也早就被运走,化成了灰烬,被埋葬在郊区的公共墓园里,他却依然清晰地嗅到了浓烈刺鼻的血腥味道。
夙夜明白,那血腥味其实是从自己心底里溢出来的·· 2012年七月三日,他至死也忘不了那一天——他生命中的分水岭。
那天,像往常一样,上完晚自习,夙夜照例拎着个黑色的大号塑料袋,背着书包回家·· 他习惯每次出门,兜里都揣着几个大塑料袋。
这样,路上看见能卖钱的东西,就随时都可以捡起来·· 今天运气不错,在一家咖啡厅门口,捡到了十几个矿泉水瓶·虽然被几个路过的小孩子嘻嘻哈哈嘲笑了,不过,夙夜一点也没在意。
· 生活如饮水,冷暖自知·· 因为收获颇丰,他的心情很不错·暗暗思忖着,照这样下去,很快就能攒够下学期的晚自习费了。
大概要下雨,没有月亮,星星也看不见一颗·· 天空沉闷暗黑,铅黑色的浓云,压得低低的,仿佛触手可及·不停歇地汹涌翻滚,像飓风中咆哮怒吼的大海,有着吞噬天地万物的嚣张跋扈气焰。
兴许是知道暴风雨即将来临,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觅食,蚊子们显得特别躁动兴奋·围绕在耳边,嗡嗡乱叫,惹得人心烦意乱·· 伫立在街角的老楼,黑乎乎、阴森森的,犹如一口巨大的钢筋水泥棺椁。
夙夜心脏突然一悸,慌得厉害·他使劲晃晃头,甩掉心头莫名涌起的惶惑和不安感·· 稍稍迟疑了一下,还是踏进单元门。
狭窄逼仄的楼梯间内,低瓦数灯泡有气无力地亮着,二楼的声控灯坏掉挺长时间了,也没有人更换·· 身旁的墙壁,被经年累月的尘埃覆盖着·象是重度皮肤病患者,脱落的墙皮,犹如狗皮膏药般,东一块、西一块,□□出底下青灰色的混凝土。
松动的铁框玻璃窗,被风吹得格拉格拉直响·· 阴森恐怖的氛围,简直可以直接拿去拍鬼片了·· 夙夜体力不济,走到五楼,气喘得就有点急,腿脚也发沉发滞,肩上的书包,沉甸甸的,直往下坠。
他停下,稍微缓了缓,才慢慢腾腾地继续往上走·· 上了七楼,他一眼就瞥见,自家的房门没关,微微敞开着,欠了条缝,心里不禁暗暗觉得纳闷·· 这栋楼的住户,境况都不算太好。
所以也没有人家,会奢侈到用电风扇,空调就更别提了·夏天开门通风,是常有的事·· 至于会不会有强盗小偷光顾,倒是完全不用担心·毕竟,他们也是需要业绩的。
当然,如果是女孩子,或者是年轻的小媳妇,独自一人在家,出于谨慎,无论多热,她们都不会开门·· 不过,无论什么状况,天黑了门还敞开着,就显得十分古怪,因为晚上蚊子会特别多。
能奋力飞上七楼的,还个个身强力壮,老弱病残,是决计上不来的·它们强悍的战斗力,绝非普通蚊子可以比拟,往往是咬一口,就鼓起一个红肿发亮的大包,钻心的刺痒,好几天都消不下去。
有钱人一千块钱当十块钱使用,穷人则是一毛钱当十块钱珍惜·蚊香一盒虽然才几块钱,但是天天用,累计起来,对他们来说,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所以,他们连蚊香也舍不得使·· 夙夜的爸爸夙正亭,在附近的纺织厂做装卸工·· 纺织厂实行三班倒的排班制度,夜班从午夜十二点上到早上八点,白班从早上八点上到下午四点,四点班则是从下午四点一直上到午夜十二点。
这个星期,夙正亭是四点班·扣除交接班,和路上耽搁的时间,起码也得午夜十二点半左右,才能回到家··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此时此刻,如果家里有人,肯定是妈妈,难道她忘记关门了· 夙夜暗自猜度着各种可能性,也没太在意,随手推开门,里面黑漆漆的,很安静,浓浓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不由自主抽抽鼻子,夙夜摸索着,摁下墙上的电灯开关·· 低瓦数节能灯管弥散出银白色的光芒,蓦地流泻而下,刺得他眯了眯眼。
随后闯入视网膜的景象,令他瞬间僵住·接着,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砰”的一声,手中的塑料袋也脱手而落,几个空矿泉水瓶,从敞开的袋口,弹跳出去,蹦蹦跶跶地滚到一边。
杵在地上的手掌,按到什么硬邦邦的东西,夙夜下意识死死攥紧·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嗓音,发出凄厉无比的惨叫:“啊啊啊”·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正对玄关的墙壁上,嵌着半人高的神龛,里面供奉着普度众生的净瓶观音·此时,她正面含微笑,慈悲地扬起柳枝,似乎在向她虔诚的信徒,洒下甘霖雨露。
莲花宝座前,两支红色电烛,经久不息地亮着,将整个神龛都映得红彤彤的·· 神龛正前方的地砖上,俯跪着一个被剥了皮的血淋淋男人· 连头皮都没有放过,露出染血的头盖骨,一棱一棱的。
他的胸前从锁骨到□□,都被彻底剖开了·整个尸身血肉模糊,血红的肌肉、乌青的筋络,森森的白骨、滑出体外的内脏……这惨烈的景象,映入眼球,像是要生生割裂人的神经。
☆、40|六 Tiffany香水·男尸朝着神龛的方向,深深低垂下头颅,仿佛在无比虔诚地叩首,那是忏悔的姿态·· 距离他不远处,横陈着一具同样被剥了皮的女尸,眼珠被剜掉了,脸上只剩下两个血红血红的窟窿,特别的瘆人。
和男尸一样,□□同样被剖开,紫红乌青的脏器和纠结的肠子,滑落了出来,耷拉在腿间……· 夙夜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喉咙发紧,胃里翻江倒海似的难受。
他想从尸体上移开视线,眼睛却像被粘住了一样,动也动不了·· 女尸旁边,还有坨豆腐脑般的东西——呈现出近似贝壳外缘的颜色,就是那种,稍微带点玫瑰色的浅灰。
瘫在地上,筛糠似的哆嗦了半天,夙夜终于勉勉强强找回混乱不堪的理智,意识到那坨东西是什么,那是人的脑子· 女尸的头颅,并没有被开瓢,也就是说,凶手极有可能是像古埃及人制作木乃伊那样,在她还活着的时候,从她鼻孔中硬生生取出脑子的。
夙夜既震惊,又无比愤怒,他不知道,什么样的人,什么样冷硬的心肠,能做出如此惨绝人寰、丧心病狂的举动能如此对待自己的同胞· 用尽全部的毅力,夙夜才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恍然想起,应该马上打电话报警。
双手杵着地面,他哆哆嗦嗦地往起爬·腿软脚软的后果就是,双腿像扭麻花一样,直往一起绊·· 深深吸了口气,夙夜定定神,用双手撑着膝盖,努力定住身子,这才发现,自己手里还抓着什么东西。
定睛一看,是一瓶香水,估计是妈妈不小心掉下的·· 夙夜当然知道,犯罪现场应该尽量保持原状,便把香水瓶又搁回了原处·· 他们家没有安装固定电话,爸爸倒是有一部手机,可是他不在家的时候,夙夜想用电话,就得去邻居家借。
本来妈妈也有手机的,前阵子两口子吵架,妈妈一气之下把手机砸了·· 她隔三差五彻夜不归的时候,爸爸总是一遍又一遍地给她打电话,催促她赶紧回家。
她早就嫌烦了,索性一直没再买新的·· 此时此刻,夙夜受到的冲击实在太大,无论脑子怎么命令,身体还是软绵绵的,根本不听使唤·· 他使劲咬破嘴唇,直到溢了满嘴的血腥味,剧烈的痛楚,才使他的脑子恢复了几分清醒。
扶着双腿,迤逦歪斜地蹭到隔壁,敲了好半天门,里面还是安安静静的,没有半点反应·· 呆怔了几秒钟,夙夜恍然醒过神,暗骂自己关键时刻怎么就不争气,不停地犯糊涂。
隔壁的夫妇是靠卖卤味为生的,每天不到午夜,是不会回来的·· 至于他们家的儿子大龙,读完初中就辍学了·· 两口子双方父母家里,都过得挺紧巴的,不但不能帮衬他们,还需要他们时不时的贴补一些。
早些年,买这套房子还借了不少外债,夫妻俩苦熬苦撑地忙着做生意赚钱还债,天天早出晚归的,当然抽不出多少时间和精力管教儿子·· 大龙的学习成绩自然好不到哪里去,辍学后呆在家里,也没人张罗给他做顿热乎饭菜,他渐渐也就不爱做留守少年。
索性整天跟着街头的一班小混混,到处胡闹,混点吃吃喝喝,倒也逍遥自在·· 十天中倒是有八天,看不到人影·现在家里会有人,才是怪事。
这栋楼,每单元每层只有两户人家,夙夜没有办法,只好拖着虚软的双腿,往楼下走·走了没几级,忽然,听到下面传来“哒哒哒……”的脆响,是高跟鞋有节奏地敲击地面发出的声音。
他心里咯噔一声,额头顿时泌出了冷汗·· 这个单元十几家住户,除了妈妈李晓舒,女主人的职业,要么是小商贩,要么是超市的理货员,或者是工厂里的女工。
由于工作性质的缘故,鲜少会穿高跟鞋·当然,还有四五家有正在读书的女学生,她们自然也不会穿高跟鞋·· 一听到那熟悉的脚步声,夙夜就知道,是自己的妈妈回来了。
他的第一个反应是,绝对不能让妈妈看见家里的死亡现场,非把她吓坏了不可· 咬紧苍白颤抖的嘴唇,夙夜强自打起精神,扶着楼梯扶手,跌跌撞撞往楼下跑。
俩人一上一下,刚好在四楼的楼梯间,走了个对头碰,果然是李晓舒·· 看见夙夜,李晓舒不悦地挑挑修理得非常漂亮齐整的眉毛,冷冷淡淡地说:“这么晚了,你还干什么去”· 夙夜竭力克制着,不让自己的声音发抖:“妈,咱家出事了,你千万别进家门,我现在去借电话报警。”
“出什么事了”瞧着儿子的神情,明显有些不对劲,李晓舒狐疑地问·· 夙夜犹豫了下:“闯进去小偷了。”
“切,”李晓舒不屑地白了他一眼,嗤道,“反正也没什么可偷的,还报什么警·”· “那个……是没丢什么东西,可是给砸得破破烂烂的。”
仓促间,夙夜只掰得出这个理由,顿了一下,呐呐地说,“总之,你留在门口,千万别进去,要保护现场啊·”· “知道啦,那个小偷还真是有够闲的。”
李晓舒满不在乎地应道,抬脚往楼上走·· 为了节省时间,夙夜几乎是用跑的,连滚带爬地继续下楼,挨家敲门,连着敲了好几户人家,才终于借到部电话,打了110报警。
干巴巴地谢过邻居,他赶紧回家·· 上了七楼,一眼就看见妈妈正跪坐在家门口,防盗门大敞四开,室内的景象一览无遗·· 妈妈脸色惨白,毫无血色,惊惧地盯着门内,眼睛直勾勾地,似乎被吓傻了,整个人摇摇欲坠,仿佛随时都会晕倒。
夙夜自己也很难受,在极度的震惊和惶恐双重挤压下,脆弱的神经,早已不堪重荷·· 可是,此时此刻,他必须撑住·· 现场那么血腥恐怖,他无法想象,妈妈现在有多害怕,多惊惶。
他必须成为妈妈的支柱和依靠·· “妈,没事的·”冰凉的冷汗,一滴一滴滚落,滑到眼睑里,刺刺的疼·夙夜使劲抹了一把,深深吸了口气,走到妈妈身边,蹲下身子,抱住妈妈,想要努力安慰她。
李晓舒木偶般,任凭他摆弄,瑟瑟缩缩地趴在他肩上,惶惶然地抖个不停·· “我已经报警了,警察很快就会到的·”夙夜又说。
妈妈没动,也没说话··☆、41|六 Tiffany香水(2)·轻轻抚拍着她的背,夙夜试图让她镇定下来·· 他认定她被吓坏了,后来才发现,事情的真相并不仅仅是如此。
当然,那是后话了·· 由于距离公安局比较远,路况又很差,二十几分钟后,两辆蓝白相间的警车,才呜呜叫着赶到·· 勘验现场、搜集物证、抬走尸体、询问证人……· 这一系列程序,琐碎而又漫长。
隔壁邻居家没人,夙夜和妈妈只好在走廊里等待·· 夙夜把校服外套脱下来,铺在地上,让妈妈坐在上面休息·他则站在家门口,认真而专注地看着那些警察们工作。
进进出出的警察,都对这个面色苍白、神情木然的男孩子,暗暗感到惊讶和不解·· 他实在是太镇定、太漠然了,简直……像个人偶,压根没有一丁点活人,此时此刻,面对此情此景该有的反应。
不过,出于职业素质和起码的同情心,他们当然不会把自己的疑惑说出来,面上也没表现出什么异样·· 进行现场搜证的警察,在衣橱里,发现了两张被剥得非常完整的人皮。
用香油、盐、蜡等简单材料,做了非常细致的防腐处理,一丝不苟地挂在衣架上·简直是两件艺术品,可以直接拿去博物馆卖门票展览了·· 当然,并不是完全等同于木乃伊的制作,犯罪嫌疑人只掏出了女性被害者的大脑。
两名被害者的肠子和内脏,也没有像木乃伊那样,分门别类装进器皿中·胸腔里,更没有被塞入亚麻、锯屑和馥郁的香料·更遑论正宗的木乃伊身上,要裹上十几层布料的。
饶是如此,在短短的时间内,能做到眼前的程度,也令人惊叹不已·· 不必经过详细的验尸程序,从剥落的皮肤等基本特征,夙夜一眼就判断出,男死者是他的父亲夙正亭,而女死者则是隔壁卖卤味的女主人赵志英。
虽然早就有了不祥的预感,夙夜的心,还是瞬间跌落到了谷底,痛得他几乎无法呼吸,像是有只机械怪手,在死命地卡着他的脖子,难受得要命·· 他想哭,想喊,想叫,却只能默默地,默默地咬紧牙关忍耐。
不管多痛,不管多难过,他必须撑住,为了死去的爸爸,为了还活着的妈妈·· 警方勘验完现场后,作为第一个现场目击证人,夙夜首先被叫到一边做询问笔录。
他竭力忽略亲眼撞见爸爸惨死,所带给自己的强烈心理刺激和慌乱感,努力回忆每一处细节,哪怕是最微小的细节·· 他知道,越精确地回答,越有助于警方破案。
爸爸已经被杀,痛哭流涕挽回不了什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助警方找到凶手,替他报仇·· 若干年后,邵壬受邀在警校讲课,给后辈们介绍办案经验时,曾经不止一次提到过这起案子时。
每次,他的心情都很复杂·· 对夙夜来说,当然是发生了非常不幸的事;对邵壬来说,却是值得庆幸的——他的警察生涯中遇到了夙夜·· 当然,那些都是后话。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例行公事的询问几句后,邵壬和旁边做笔录的搭档肖然,都不由得暗暗吃惊·彼此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端正了颜色,仔细打量面前这个脸色苍白、身材单薄的大男孩。
冷静、理智,回答问题时条理分明、镇定自若,毫无慌乱感·· 肖然和邵壬都算得上是颇有经验的老警察了,却从来没见过头脑如此清醒,逻辑分析如此缜密,成功地把情绪,完全控制在理性范围内的被害者家属。
作为一名资深警察,邵壬认为,要么,这个男孩子,有极强的自控能力和心理素质;要么,他就是个极度冷漠无情的人·· 从夙夜的回答中,邵壬直觉地感到,他应该是第一种人。
而以夙夜的年龄和阅历,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这个男孩子,非常的不简单·· 邵壬在记事簿上的“夙夜”两个字下面,重重画了两条黑线。
事实上,夙夜没能提供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他对现场状况的描述,对破案也没有多少帮助——毕竟,他能看到的,警方又不是瞎子,当然也会看到的。
而李晓舒在夙夜回家之后才回来,说出来的内容,也不过是简单重复了夙夜的话罢了·· 物证鉴定组的警察和法医初步给出的结论,认为夙家是案发第一现场。
在证实女死者是隔壁的邻居赵志英后,警方已经打电话联系了她的丈夫李琦,说他家里出了状况,让他马上赶回来·· 警方给李晓舒做完笔录,李琦也正好赶回来了,骤然听说妻子被杀的消息,整个人登时懵了,哆嗦着嘴角,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是个老实憨厚的中年男人,挺直的脊背,一下子塌了下去,像是瞬间老了几十岁·眼泪顺着脸颊,一颗一颗往下淌,哭得跟受了委屈的孩子似的。
他却一点感觉也没有,擦也不擦一下·· 邵壬等他镇定了一点,才开始向他问话·· 据他所说,今天和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
两口子三四点钟就起来了,剁肘子、剁猪脚、剁凤爪……用高压锅焖煮,煮好了,用三轮车拉着,去固定的摆摊处叫卖·· 中午的时候,两口子正在轮换着吃饭,赵志英的弟弟赵文浩突然打来电话,说他骑摩托车不小心撞了人,急需要用钱为对方缴纳诊疗费用。
虽然恼火弟弟惹了麻烦,但是赵志英毕竟是关心弟弟的,跟丈夫商量了一番,让丈夫看着卤肉摊子,自己连饭也没吃完,就匆匆忙忙回家给弟弟取存折·· 妻子一直没回来,李琦也没放在心上,毕竟把人撞了不是小事儿,需要跟家属好好商量怎么处理,他还以为妻子跟小舅子在一起,忙着解决这件麻烦事呢。
谁知道会等来警察的电话·· 两个已婚的中年男女死在一块儿,虽然死亡方式比较惨烈,还是难免会让人联想到不太愉快的方面上去。
关于警方对夙正亭和赵志英有无暧昧关系的询问,李琦和李晓舒、夙夜母子一致给予了否认,称绝无此事·· 对附近邻居的走访调查,也间接证明他们之间,确实是清清白白的。
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工作全部结束,离开的时候,邵壬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了夙夜,叮嘱他有事儿就给自己打电话·· 夙夜接过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瞧了一眼,就塞进了兜里,什么话都没说。
☆、42|六 Tiffany香水(3)·看着他绷紧的、煞白的小脸,邵壬脑子一热,也不知道哪根筋突然搭错线了,居然又补充了一句:“不只是跟案件有关的,如果你和你妈妈遇到什么困难,也可以跟我说,我会尽量帮助你们的。”
正夹着公文包,从旁边经过的肖然,诧异地瞟了他一眼,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事实上,有许多起案例,被害者家属,往往就是加害者。
作为办案警察,为了确保自己能够公正、公平、无私地对待每一条线索,每一个案件相关人员,原则上都会尽量避免跟他们有私人方面的任何接触·· 肖然跟邵壬共事好几年,对他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向来是很欣赏的,不知道他怎么会冷不丁地说出这么莫名其妙、不合身份的话。
肖然满心纳闷,又瞅了眼夙夜,挺瘦的男孩子,苍白、孱弱,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嵌在瘦削的脸上,显得突兀的大·勉勉强强算得上是清秀吧,但跟漂亮、讨人喜欢之类的字眼,是真的完全完全不搭边。
· 毕竟,他实在是太瘦了,简直去了皮就剩下骨头了·· 至于性格呢虽然才认识短短几个小时,肖然也觉得他挺别扭的,跟年龄相仿的男孩子相比,说好听点是沉默寡言,说难听点就是死气沉沉,平板的脸上,自始至终都没有什么表情,跟木头桩子似的。
更让人震惊和理解不了的是,亲眼看见自己的爸爸被人剥皮剖尸了,他脸上的表情,居然也没啥变化·· 该说他镇定好呢,还是说他太冷情了如果说形销骨立能让人产生那么一丁点怜悯,这种简直是冷血的冷漠,就让人感到脊背发凉,进而恐惧了。
难免会让人心生疑窦,他是人还是机械人,怎么会冷血到如此程度· 肖然想破脑袋,也没想出夙夜究竟有什么能吸引邵壬另眼相看的优点,换做他,这种冷酷得毫无人性的人,躲得远远的还来不及呢。
难道是爱屋及乌、曲线救国肖然脑子里灵光一闪,瞬间被这个假设吓到了,差点没把公文包扔了,又悄悄睨了眼还坐在地上、呆呆发怔的李晓舒。
夙夜的五官轮廓肖似母亲,他太瘦,所以只能勉强算作是清秀·同样的轮廓生在李晓舒脸上,她又特别注意化妆打扮,精雕细琢一番,绝对称得上是美艳动人了。
不过,这年纪也相差得太大了点吗肖然不会傻了吧唧的认为,被警局同事们公认为黄金单身汉的邵组长,会饥不择食地看上一位半老徐娘。
他胡思乱想了半天,也没琢磨出,邵壬到底为什么特别关心夙夜,不禁有些为他担心·邵壬才二十几岁,已经是1级警督了,可谓前途不可限量,希望他可别阴沟里翻船、犯什么错误、影响到仕途才好。
夙夜可没心思想那些有的没的,警察一窝蜂似的离开以后,他认真地背下了邵壬的手机号码,然后把那张纸撕了·· 比起一张纸,他更信赖自己的脑子。
毕竟,纸张会丢、会弄坏,而自己脑子里的东西,只要不是忘记,就绝对丢不了、弄不坏·· 而他向来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信心。
刚刚发生了命案,屋子里满是血腥味,显然短时间内不能住人了·· 母子俩商量了一下,李晓舒给住在附近、交情不错的朋友打了个电话,打算先去借宿一晚。
听说了他们家发生的事儿,朋友当然不会拒绝,很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李晓舒便开始着手寻找合适的出租屋·· 她向来大手大脚惯了,又喜欢用奢侈品,夙夜本来对她没抱什么希望,寻思着把自己攒的小金库都贡献出来。
好点的房子是不敢想的,先找个容身之处,估计缺不多少·· 没想到,这次,他倒是想岔了,远远低估了自己的母亲·· 看不顺眼的老公挂掉了,现在只剩下母子二人,说是相依为命也不为过。
李晓舒也就没再瞒着、掖着、藏着,直接跟儿子交了底,她手头居然有笔数目不少的私房钱·· 只要有钱,什么事儿都好办,很快在附近租妥了一间两室一厅的套房。
为什么还是选择附近呢,一是因为这里的房子比较便宜,租金当然也不会太高·二是住了十几年,换别的地方,冷不丁的反而不习惯·· 不论怎样,母子俩总算是安定下来。
***· 逝者已矣,而活着的人还得继续活着··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 地球永无停止的自转,标志着一天又一天,崭新的开始。
周而复始中,夙夜也逐渐习惯了每天早晨,从一重又一重的噩梦中,幡然惊醒·真切地感受到,覆在眼睑上亮白、温暖的阳光,意识到自己还活着。
于是,在每个清晨,睁开眼睛前,他都会无比虔诚的双手合十祈祷,只是梦而已,只要张开眼睛,就会看到爸爸苍白倦怠的容颜,就会听到他在耳畔絮絮叨叨:“夙夜,起来吧,你要迟到了。”
“夙夜,你太瘦了,多吃点……”· “夙夜,你的胃是不是又疼了是不是为了省钱,又没吃午饭”· “……”· “……”· 他等着等着,一直等到客厅里响起妈妈不耐烦的催促:“还不起来做饭你旷课没关系,我可是要上班赚钱的你那个死鬼老爸两眼一闭、一走了之,倒是干净利落,留下我们孤儿寡母喝西北风啊我说你也别念了,读书有什么用我们那里的服务生,哪个月不赚几千块学着嘴巴甜点,会来事儿点,小费也不少呢。
正经大学毕业的,还未必能赚到那么多,倒要白白花那些学费……”· 于是,理智回归·· 于是,悲伤溢满心头。
夙夜默默地起床,默默地煮饭,娘俩吃完后,李晓舒衣着光鲜地出门,去上班、或者会朋友,他则收拾碗筷、打扫厨房,拾掇完了,再默默地背着书包去上学。
不管妈妈说什么,他听着,只是听着·· 他不想跟妈妈吵架,不管怎么样,他现在只有妈妈了··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半个多月。
某一天早晨·· 电话铃声响起来的时候,夙夜像往常一样,正站在洗碗槽前洗碗·手上沾满了洗涤剂的白色泡沫,在晨曦中折射出彩虹般绮丽的色彩,就如同孩子们彩虹般绮丽的梦想,只要轻轻一碰,就会被戳破。
“邵警官嗯,你好……”·☆、43|六 Tiffany香水(4)·厨房的门没有关,妈妈的答话钻进耳朵,夙夜的神经一下子绷紧了。
“……好,我一会儿就过去……没问题……”· 把洗了一半的碗丢进洗碗槽里,夙夜加快步子,走进客厅:“妈,是警察的电话吗”· 李晓舒拧着眉毛,显然心情不太好:“没什么事儿,叫我们去公安局认领他们拿走的东西,你去上学吧,我自己去就行了。”
夙夜摇了摇头:“我跟你一起去·”· “你这孩子真是的,添什么麻烦,你又帮不上忙·”李晓舒烦躁地轻叱,拿起挂在旁边简易衣架上的乳白色斜跨背包,拉开拉链,将爸爸去世后才买的手机丢了进去。
***· 不管妈妈怎么表示反对,一个小时以后,夙夜还是固执地跟着她一起走进了b市公安局·· 二楼宽敞明亮的办公室内,邵壬黑着脸,坐在一张办公桌旁,对面站着个眉目清秀的小警察,正耷拉着脑袋挨批。
见他们推门进来,邵壬顾不得教训下属,站起身,温和地招呼道:“你们来啦”· 李晓舒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夙夜淡淡环顾一圈,目光停留在办公室正中央·那里挨排摆着四张长条形办公桌·桌面上堆满了物证袋,里面的东西都很眼熟:钱夹、身份证、户口簿、烟盒、拖鞋、香水瓶、书本、背包……· 看着这些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东西,夙夜胸口就像被塞了块石头似的,顿时拥堵得几乎透不过气来。
他心里的确压着块石头——爸爸的惨死就是那块石头,稍微触动,就会感到沉沉坠坠的钝痛·· 即使不去碰触它,那沉甸甸压迫的感觉,也依然时时刻刻提醒着他,它的存在。
事情过去了那么久,他还是能清晰地回想起命案现场的情形,清楚地记得每一处细节·· 小警察一脸的青涩稚嫩,看样子才参加工作没多久,被骂以后心情当然不好,垂头丧气地走到角落里的饮水机旁,用一次性纸杯倒了两杯水端过来。
李晓舒接过来,抿了一小口·夙夜则摇头拒绝了,他留意到小警察胸前识别证上的名字——杨光,这已经是他认识的第三个姓杨名光的男性,许多父母给孩子取名字时的敷衍态度,实在令他无语。
杨光还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被这个半大孩子唾弃了,端着被拒绝的水杯回到座位,随手搁在办公桌上,翻开一本活页夹,塑皮封面“啪”地刮倒纸杯。
他赶紧跳起来,手忙脚乱地捞起活页夹,顺手抓起几页纸胡乱擦拭桌子·· “你能不能别整天毛手毛脚的”邵壬骂了他一句,回头对李晓舒指指办公桌上堆着的物证袋,尽量语气温和地说,“这些东西我们都查验过了,没有找到什么线索,你们看看,如果可以的话,必需品你们先带回去,其他的暂时寄放在公安局里,让我们再仔细研究研究。
另外,有些问题我们还想向你们再确认一下·”· “嗯·”见到丈夫的遗物,李晓舒心里也不太舒服,面色沉重地轻轻点了下头。
这些东西都是取自案发现场的,说不定哪件就会有凶手遗留下的线索,夙夜把涌上心头的悲伤硬压下去,走到办公桌前,仔细打量·· “夙太太,你们再好好想想,夙先生是不是得罪过什么人”邵壬问。
“我丈夫那个人……”李晓舒苦笑着,叹了口气,“性子很软弱的,常常被人欺负,又怎么会得罪人呢”· “你们的朋友方面有没有可疑的”· “没有……”· 他们说话的功夫,夙夜突然伸手拿起个巴掌大的物证袋。
“怎么啦”邵壬看见他拿着的东西,瞳孔骤然一缩,心头惊诧,面上却丝毫不露声色·· 夙夜没做声,把物证袋举到眼前仔细端详。
里面是一瓶香水,满满当当的,看样子应该还没使用过·· 他盯着香水,邵壬盯着他·· 邵壬敏锐地发现,夙夜沉郁的脸上渐渐有了丝异样,蹙紧的眉心现出道深深的线条,象是在努力思索什么,不由得暗自嘀咕,不会吧难道他对香水也有所了解便问道,“夙夜,这瓶香水有问题吗”· 夙夜还是没有回答,盯着香水看了一会儿,慢慢踱到窗前,将它对着阳光,不停变换角度,专心致志地观察。
这个香水瓶做工非常精美,透明瓶身倾斜成35度角,造型是一朵冰蓝色郁金香·花瓣线条细腻流畅,柔美而不失婉约·晶莹剔透中,传达出郁金香所特有的神秘与高雅,空灵与幽邃。
花蕊状的瓶盖上,一圈无色碎钻众星拱月般,环绕着颗直径足有一厘米的蓝宝石,在阳光中折射出绚丽夺目的光华·· “这瓶香水是我买的,你没见过,给我吧。”
李晓舒脸上的慌乱一闪而逝,忙将喝了一半的纸杯搁到旁边的桌子上,急匆匆走到夙夜身旁,想接过物证袋,却被夙夜毫不迟疑扭身避开·· “夙夜,你这是干什么”李晓舒沉下脸,又冲邵壬勉强笑笑,“邵警官,如果你们觉得没问题,我就把香水带回去了,时间太长会过保质期的。”
“香水本身是没什么问题,不过,我看夙夜大概有点想法·”邵壬意味深长地瞧着她·· “怎么会呢我们家夙夜是男孩子,对香水一窍不通的。”
李晓舒不死心地再次朝夙夜摊开手,“给妈妈吧,你喜欢看,回家看个够·”· 对她的话根本不加理会,夙夜紧绷的小脸上毫无表情,目不转睛地盯着香水瓶。
“夙夜”李晓舒不悦地叫·· “……”固执地沉默了良久,夙夜忽然抬眼,直视着她。
触到他眼神的刹那,连旁观的邵壬,心里都陡然一颤,为他瞳子里所蕴含的阴沉晦暗、悲恸惊悸所震惊,暗忖,难道他真的有所发现· 被夙夜用那样怪异的眼神一霎也不霎地看着,李晓舒只觉得心头直发毛,不由自主微微变了表情,使劲咽了口口水,勉强笑笑:“夙夜,你怎么啦”· “你买的香水”夙夜淡淡开口。
“是啊·”· “你撒谎·”· 李晓舒恼火地反驳:“我干嘛要撒谎!”· “这是由美国第凡内公司生产的正品tiffany香水。
虽然第凡内的珠宝要比香水出名得多,但是,它依然是号称世界前十位的顶级香水·每盎司售价两百美元,你告诉我,你舍得花那么多钱去买一小瓶香水吗”夙夜清冷的声音依旧平静淡漠,却隐隐夹杂着丝咄咄逼人的尖锐。
·☆、44|六 Tiffany香水(5)·随着他话音落下,正埋头看卷宗,努力淡化存在感的杨光刷地抬起头,看怪物一样张大了嘴巴使劲看着他·· “什什么tiffany”李晓舒再度咽了口唾沫,眼珠子慌乱地转来转去,攥紧了垂在胸前的斜挎包带子,“这是我买的促销品,才一百多块钱,你了解香水吗干嘛胡说八道”· “我了解,”夙夜缓慢地点了点头,“肯定比你了解。”
“你”李晓舒气结·· 邵壬扬扬眉毛,接过话茬:“夙夜,你凭什么说这是正品的tiffany”· 似乎是在附和他的问题,杨光下意识点头。
毫无疑问,夙夜这个年龄段的男孩子,是不应该对香水有所了解的,何况还是非常少见的欧洲品牌香水··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指了指花蕾瓶盖上镶嵌的蓝宝石。
“宝石有问题吗”提出问题的人是邵壬·· “这颗蓝宝石是真的·”夙夜说。
邵壬的好奇心完全被他勾起来了:“你怎么看出来的”· “……”夙夜缄默不语。
“到底怎么看出来的”邵壬锲而不舍地追问·· 等了足足有半分钟,夙夜才慢吞吞答道:“表面光滑,不可能是玻璃;转动时有微弱的颜色变化,不可能是蓝色尖晶石;光泽感弱,不可能是蓝色合成立方氧化锆;不带绿色,没有裂纹和空管状内含物,不可能是蓝色电气石;星线十分清楚,细而均一,不可能是人造星光蓝宝石;没有弧形纹,不可能是合成蓝宝石;夹层中没有气泡,所以也不会是拼合蓝宝石。
由此可以确认,这瓶香水的确是号称欧洲优雅风格的tiffany·”他顿了下,又补充道,“以茉莉和玫瑰香味为主,混合了森林的味道,是许多上流社会名媛的最爱。”
等他说完,室内的另外三个人都齐刷刷呆住了,杨光惊叹着情不自禁吐出句:“哇塞你是珠宝专家吗”· 邵壬睥睨他一眼,吓得他立刻弓腰低头,假装自己在专心致志地看卷宗。
“那那那又怎么样香水是真的又怎么样我不能买吗”李晓舒脸色发白,梗着脖子嚷道。
“夙太太,我刚才也说过了,香水本身的确没问题,但是在专家鉴定它是真品以后,我们警方也很好奇它的来源·据我们了解,你月收入最高的时候,也不过几千块,你丈夫的收入更少,你们家的生活算是比较拮据的。
那么你怎么会奢侈到,居然去买一小瓶价值上千美元的香水呢”邵壬收起和颜悦色的神情,颇为严肃地问道·· “那个……”李晓舒结结巴巴,“其实是客人送的,”她使劲揪着挎包带子,似乎有些不知所措,语速很快地说,“你们应该知道,出入pub的客人,有些出手是很大方的。
做我们这行的,必须讲究职业操守,要替客人保密·所以我才随口说是自己买的·”· “请问是哪位客人”· “我说过啦,要为客人保密的,”李晓舒坚定地拒绝,“我们的许多客人都是很有身份地位的,不方便跟警察打交道。”
“这瓶香水在命案现场出现,就跟命案有关,你必须如实回答我的问题·”邵壬看着她的眼光变得益发冷冽·· 李晓舒神经质似的揪着挎包带子,兀自不吱声。
邵壬脸上肌肉抽搐了几下,耐着性子又逼问了几句,她还是一言不发·· “夙太太,我不得不警告你,你要是知情不报,就是妨碍办案,我们有权利……”· 没等邵壬说完,夙夜忽然插嘴问道:“这种进口的高档香水是有源代码的,应该只在专卖店里出售吧”· 邵壬愣了下,搔搔头皮,答道:“是这样没错,可是我们调查了b市所有销售tiffany的专营店,却没有找到关于这瓶香水的进出货记录,所以极有可能是从国外带回来的。”
夙夜露出思索的神气·· “夙太太,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邵壬又把注意力转向李晓舒·· 李晓舒拼命忍住想逃跑的冲动,板着脸,强自镇定地说:“我不是你的嫌犯,有权利拒绝回答。”
“夙太太……”邵壬皱皱眉·· “凶手在现场做了许多事,多少会留下些痕迹吧”夙夜再次不客气地打断了他。
邵壬对夙夜很有好感,也没有生气,摇头道:“没有,连半片可疑的指纹都找不到,”他指指香水瓶,“喏,跟它一样干净·”· 夙夜愣愣地望着他,漠然的脸上露出极度震惊的神情。
“怎么啦”邵壬诧异地问·· “你说它很干净”夙夜问·· “是啊。”
“上面没有指纹”夙夜语气有点急·· “没有·”· 夙夜抿紧了嘴唇,沉着脸,凝视着自己的母亲,目光晦暗凝重,说不出的复杂。
“难道上面应该有指纹”邵壬犹豫着问·· 没有回答他,夙夜低声问李晓舒:“妈妈,送你香水的人,到底是谁”· “……”李晓舒固执地沉默着。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凝望着她妆容精致的脸孔,夙夜心里五味杂陈,他怎么没有想到呢在爸爸的葬礼上,都没有忘记化妆的女人……· 可是,毕竟是他的亲生母亲,是爸爸的结发妻子。
他又怎么可能会怀疑她· 缩了缩肩膀,夙夜忽然觉得很冷,明明是炎炎夏日,明明室内一丝微风都没有,他却觉得彻骨的寒冷,沉默了片刻,再开口,声音又恢复了一贯的平静淡漠:“邵警官,请你逮捕我妈妈,她在包庇杀死我爸爸的凶手。”
· 李晓舒不敢置信地猛然瞪大眼睛,胡乱摇头:“夙夜你疯了吗胡说八道什么”· “我说的是事实。”
“什么事实”李晓舒气得直哆嗦,眼中迸射出浓烈的恨意,指着夙夜怒骂,“你是我的儿子,居然冤枉我”· “是不是冤枉,你很清楚。”
夙夜毫不退缩,一个字一个字说道·· “我不清楚”李晓舒牙齿磨得咯吱咯吱响·· “这个香水瓶上面……”夙夜轻声说,“应该有我的指纹。”
他是第一个进入案发现场的人,他曾经将这个香水瓶攥在手中·· “你胡说胡说”李晓舒失控般摆着脑袋,眼神毒蛇似的阴冷、怨毒,死命地瞪着他,象是恨不得用眼刀在他身上直接戳出几个窟窿来。
“夙太太,你是在这里跟我谈,还是我们去审讯室继续谈”邵壬板着脸问·· “他撒谎”李晓舒怒气冲冲地吼叫,“你们别相信他他本来就是个爱撒谎的坏孩子”·☆、45|六 Tiffany香水(6)·“夙太太,被害者是你的丈夫,我希望你能说实话。”
邵壬加重了语气,“如果你继续推搪塞责,我会以涉嫌作伪证的罪名申请拘留你·”·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不能抓我”李晓舒被他这句话吓到了,慌慌张张地接连后退了好几步,脚下冷不防一滑,她惊慌失措地想要站稳身子,可是足有十二厘米高的纤细鞋跟却不能令她如愿以偿。
身体大幅度倾斜的状况下,导致她身上斜挎包的带子勾住了旁边的椅子扶手·· “哗啦”椅子被带倒的同时,也把她绊倒了。
“咣”她的脑袋撞到了办公桌的桌角·· 而那张办公桌上,铺着厚厚的磨砂玻璃·· 只是短短几秒钟内发生的事情,无论夙夜、邵壬还是杨光,都没有来得及看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已经狼狈不堪地重重跌倒在地上。
接着,殷红的液体从她额角咕嘟咕嘟冒出来,无声地流淌在拖拭得一尘不染的白亮地砖上,迅速蔓延开来·· 像大朵大朵盛绽在洁白雪地里的曼珠沙华,红得耀眼,红得刺目,红得令人怵目惊心。
夙夜知道,这世上每天都会发生许多许多桩意外,每天都会有人因为各种各样的意外而死亡·· 从这个角度来说,生命本身其实是非常脆弱的。
可是,他从来没想过,妈妈会那样莫名其妙的突然猝死·· 铺着厚玻璃的坚硬桌角撞破了她的太阳穴,而太阳穴无疑是人体最薄弱的部位——不是“之一”,而是“第一”。
任何一位医生都会慎重地告诫别人,太阳穴附着颞线动脉,临近大脑,如果受伤会非常非常危险·· 李晓舒甚至没有来得及留下一句遗言,就当场死亡。
她脚下,积着一小滩水·是那个名叫杨光,却令她瞬间就永远失去了阳光的小警察毛毛躁躁弄洒的·· 很多年以后,夙夜偶尔还会想,如果自己当时喝了那杯水,如果那个笨蛋小警察没有把水弄洒,如果那天自己没有坚持和妈妈一起去公安局……是不是她就不会死。
这世上没有“如果”,已经发生的事,也永远无法改变··☆、46|七 滴血的十字(1)·“耳畔的风,嘲笑着什么,是谜底深藏还是人心难测。
这一路走来,背负了太多,改变了太多,又或者只是一瞬的失落·悄然沉默,真与假重合,得与失交错,还在追寻着没有结果的结果(ps:歌词选自音频怪物原唱《盗墓笔记·吴邪》,作曲编曲墨香随意,词作者颜澈。
)……”· 翻来覆去的吟唱,声线优美清爽,充满金属般的通透质感,将夙夜从痛苦不堪的回忆中拉回来,又隔了足足有半分钟,他才意识到那是自己的手机铃声。
“夙夜你在哪儿宋老师说你下午旷课了,发生什么事了”刚刚按下绿色通话键,手机里就传来欧宇辰一叠声关切的询问。
思绪还沉浸在回忆中不能自拔,夙夜有些恍惚,愣愣地:“我……”· 等了半天,他也没说出“我”字后面的内容,欧宇辰无奈地说:“算了,你还是先回家再说吧。
你现在在哪儿我叫宋叔开车去接你·”· 夙夜淡淡拒绝:“不用了,我自己回去·”· 他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
欧宇辰也没坚持,嘱咐了他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返程又走了四十几分钟,才抵达公交车站·· 幸运的是赶上了最后一班公交车,不幸的是,车里的乘客非常多,塞得满满当当的,脑袋一个挨着一个,像金针菇罐头。
充斥着的气味,也就特别难闻:廉价的香水、汗臭、腋臭、咸带鱼……· 夙夜左右突击,竭力向后挤,一路跌跌撞撞,招来好几个人骂骂咧咧丢过来的白眼,他也全然不在意。
好不容易挤到后门边上,终于轻轻舒出口气·隔着厚厚的门玻璃,默然不语地瞅着外面·· 夕阳已经西沉,残留的最后一抹晚霞,在天边晕染出橙红色的漂亮图画,像极了爸爸自己动手做的番茄酱。
从足有一指宽的门缝里,扑簌簌钻进柔和的晚风,轻轻拂过脸颊,酥□□痒的,很舒服惬意·· 夙夜想起小时候,燥热无比的夏季,吃完晚饭,他趴在饭桌上写作业,而爸爸收拾完碗筷,就会搬个凳子坐在他旁边,耐心地为他扇扇子。
爸爸,一直都是个温柔体贴的男子·虽然性格懦弱,虽然没什么本事,但他的确是个好爸爸,很疼爱自己的儿子,很珍惜自己的家庭·· 微微仰起头,夙夜使劲眨巴眨巴眼睛,眨掉眼中渐渐泛起的湿意。
下了公交车,距离位于郊区的夙家别墅,还有挺远的距离,可是已经没有公交车通向那里了·· 他当然舍不得花钱坐出租车,只好接着步行。
幸而他虽然体力不济,耐力还是不错的·紧赶慢赶,回到夙家时,还是错过了晚餐时间·· 张鼎轩最近忙着做个新的科研课题,常常留宿在学校,今天也不例外。
而张含玥也没在家,估计又和一帮闲极无聊、从精神到*都很空虚的富家小姐少爷们,happy去了·· 夙夜推门进去时,夙博罕、夙娅和欧宇辰正坐在客厅里聊天,见到他,夙博罕立刻皱拢起眉毛,怒容满面,厉声呵斥道:“你下午旷课去哪里了真是太不像话了”· “是挺不像话的。”
闲闲地翻着时装杂志的夙娅,风风凉凉地说·· 夙夜垂下头,一声不吭·· 他的沉默,给人的感觉就象是在无声抗议,令夙博罕越发火大,愤愤然地一拍茶几,霍然站起身,迈前几步,指着他鼻尖怒骂道:“你这个有娘生没娘教的东西要是不愿意呆在这里,就给我滚出去免得我看着心烦”· “爷爷,你这么凶会把夙夜吓坏的,”欧宇辰赶紧放下遥控器,三两步走过来,满脸带笑,扯住夙博罕的胳膊,温声说,“你消消气,夙夜肯定是有什么急事,才没上课的。”
夙娅张张嘴巴,想说什么,但她强忍住了,没能忍住的,是脸上的不悦之色,狠狠剜了欧宇辰一眼·· “有什么急事”夙博罕立起眼睛,气急败坏地吼道,“什么事比上学还重要”· “爷爷,有几个男孩子没逃过学你这么生气,他怎么敢说呀。”
欧宇辰亲昵地给他揉捏肩膀,“喏,你肩膀这么硬,一定是神经绷得太紧了·别生气啦,你心脏本来就不太好,医生也交代,要你控制自己的情绪·”· “他就是存心想气死我天天板着张棺材脸,好像这个家里的人都欠他的”夙博罕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这你可冤枉夙夜了”欧宇辰替夙夜抱屈,“叔叔婶子都不在了,你就是他最亲的亲人了,你不多疼他一点,还有谁会疼惜他呢夙夜现在只能依靠你,又怎么会想惹你生气”· 或许是欧宇辰那句“叔叔婶子都不在了”的话打动了他,夙博罕嗓子眼里咕噜了下,涌到喉咙口的咒骂居然咽了回去,脸上调色板似的阴晴不定。
欧宇辰瞅准时机,朝夙夜递了个眼色,和颜悦色地说,“还没吃晚饭吧我给你留了饭菜,都在厨房里,叫兰姐给你热热·”· 夙夜杵着没动。
“快去呀·”欧宇辰催促·· 夙夜迟疑了下,一语不发地转身上楼·· “你看到了吧连起码的教养都没有什么样的妈生出什么样的儿子都不是好东西”夙博罕气得又想发飙。
“好啦好啦,我陪你看电视吧,快要演你喜欢的法制节目了……”欧宇辰安抚他·· 夙夜一点胃口也没有,所以也没去厨房,直接回了卧室,阖上房门,将所有的声音都关在了外面。
了无睡意,他没有开灯,慢慢踱到窗前,哗啦一声拉开白色蕾丝窗帘,站在漆黑的室内,静静地望着外面发呆·· 又到月中了,月如银盘,华光似水。
从这扇窗子,可以清楚看到小楼后面那片郁郁葱葱的果树林·在夜幕中黑幽幽、暗沉沉的,象是里面蛰伏着什么可怕的妖魔鬼怪·· 有风掠过,树梢飒飒抖动,平添了几分阴森可怖。
脑子里慢慢浮现爸爸死亡的现场,还有下午看到的案件图片,夙夜渐渐觉得胸口憋闷,有些透不过气来,无论看过几次,那血腥、惨烈的场景依然使他浑身颤栗。
情不自禁打了个寒噤·· 不,不能再想了··☆、47|七 滴血的十字〔2〕·拉上窗帘,夙夜摸索着从书包夹层里取出塑料绳,屈膝坐在床上,将双脚紧紧绑缚在一起。
睡吧,不要再折磨自己了,明天还得起早上学呢·· 侧身躺下,闭了灯,裹紧被子,夙夜蜷缩着,强迫自己阖上眼睛·· 努力清空思想,默默数着绵羊:“一只,两只,三只,四只,五只……”也不知道数了几千几万只,终于迷迷糊糊睡着了。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他没有看到,窗外,高悬在幽黯苍穹的满月,慢慢地溢出了古铜色,色泽越来越浓,渐渐犹如血色般绯红·· 远近树林草丛里的鸟啼蛙鸣,倏忽间消失殆尽,连呱噪的蝉,都闭紧了嘴巴。
天地间,变得异常的安静·· 一束亮白的光陡然划破寂寥的公路,随后,一辆被遮住车牌的黑色奥迪,稳稳当当停在夙家别墅的侧面围墙旁。
一个衣着整洁的男子,打开车门走下来,推推下滑的镜架,他抬眼看看天空,温文尔雅地笑了,自言自语:“血月,真是个好日子·”· 自古以来,古今中外都有许多关于血月夜的恐怖传说,甚至有许多人赌咒发誓说,在血月夜撞见了鬼魅,或者遭遇了各种不幸……真假难辨。
男子是不信这些的,他受过良好的教育,崇尚科学崇尚实践出真知·他知道,从科学角度来说,所谓血月,不过是月亮斜着射入大气层,所以能量消耗比平时多。
而红色光波最长,穿透力也最强,于是,只有红色光波穿透了大气层,月亮便呈现出血红色,变成了血月·· 但他喜欢血月出现的日子,显得他的所作所为特别有意义。
***· 凌晨两点多钟,夙夜被疼醒·· 胃部揪扯似的抽搐痉挛,他睁开眼睛,发现枕头竟然都被冷汗浸透了·· 这才恍然想起来,他没吃晚饭,而中午因为嫌弃烤肉太油腻,也只吃了几片,现在空空如也的胃,正在跟他叫嚣着抗议。
叹了口气,夙夜摁亮床头柜上的台灯,玲珑剔透的郁金香花朵,晕出淡粉色的柔柔暖光,透出股慵懒惬意的气息·· 起身下了床,他趿拉着拖鞋,决定去一楼厨房找点剩菜剩饭吃。
推开门,一眼瞥见,走廊尽头的那个房间居然也大敞着门亮着灯·· 灯光直直地照射到走廊里,那一段便特别的明亮,而其他部位则凸显得格外的暗黑。
黑白分明、明暗交错,犹如切割一般·· 那个房间是夙娅和张鼎轩的卧室,夙夜从来没进去过·· 他记得,张鼎轩今夜留宿在学校,没有回家,所以房间里应该只有夙娅一个人。
她是还没睡觉,亦或是忘了关灯、关门· 无论哪种揣测,好像都挺奇怪的·· 夙娅是很重视仪表、风度的人,即使出现在家人面前,也要衣着得体、妆容精致。
这样的人,怎么会在深夜里大敞着卧室的门呢· 夙夜往那边迈了一步,犹豫了下,又缩了回来·· 他清楚夙娅有多讨厌他,所以还是别自讨没趣了。
无论夙娅在做什么,都不关他的事·· 按按钝痛的胃部,夙夜转身下楼,随手按下楼梯旁边的壁灯开关·· 橘色的光芒顷刻间弥散开来。
他的视线,不经意间扫过墙上的赝品画——达·芬奇的《岩间圣母》·· 这是一幅颇有意味的画,逼真的景物环绕于人物四周,自然和人物毫无芥蒂的融为一体。
强烈的真实感赋予画面别具一格的生动·· 以岩洞作为圣母子的栖身环境,旁边有大天使护卫,这种设定有着安全的寓意·· 而选择岩洞作为背景,则起源于达·芬奇记忆中的古佛罗伦萨采石场马雅诺的传说,也就是宗教传说中圣者诞生的洞穴,内涵黑暗和光明。
即指上帝的光辉是以圣母子为载体转化为人和他的苦难,让神圣的光明穿破黑暗,照亮世界··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岩洞的造型酷似女性的子宫,暗示着生命的起源。
这幅代表画作,充分表达出,达·芬奇作为一个狂热的女性崇拜主义者,对女性*殖能力的敬仰·· 女性崇拜,暨是对女性*殖能力的崇拜,是人类最普遍最原始的崇拜文化,无论种族无论地域,在东西方都可以找到关于女性崇拜的痕迹。
这是可以理解的,无论是洪荒年代还是科技飞速发展的现代,生命的延续和传承,毋庸置疑,都是值得敬畏的·· 整幅画面本应给人以温暖的感觉,可是,在这幽静的暗夜里,骤然映入眼中的幽黯洞穴,却令夙夜心悸不安,心脏突突直跳。
又向前走了几步,他霍然想起父亲被杀那天,自己也曾经有过同样的感觉·· 收回脚步,几乎是仓促地转身,他急忙往回跑·· 凌晨两点多钟,正是人体生物钟陷入最深度睡眠的时刻。
万籁俱寂,整栋小楼一片安静祥和·· 走廊里也铺着厚厚的轧花地毯,脚步声被消弭得所剩无几·· 奔到夙娅敞开的门前,看见里面的场景,他瞬间瞪大了惊恐的眼睛,发出声凄厉的惊呼:“欧宇辰”· 夙娅的卧室,是整个二楼面积最大的,足足有夙夜那间卧室的二倍还多,布置得也相当奢华,很符合她一贯的风格。
此时,棚顶的水晶透雕吊饰灯完美地工作着,白亮如雪的光线里,一具被剥了皮的女尸横陈在床上·· 墙壁、梳妆台、衣柜、地上、丢在地上的被子……到处都喷溅着暗红色的黏稠液体,看情形已经干涸凝结了。
随着夙夜的叫声,整栋楼的灯光陆续亮起,夙博罕的咒骂、欧宇辰的询问、张含玥的不满……一系列嘈嘈杂杂的声音也随之陆续响起·· 欧宇辰是第一个闻声赶来的人,头发乱糟糟的,显然是刚从睡梦中被夙夜吵醒。
“天哪”看清屋内的情形,他的声音第一次失去了平静,不由自主地喃喃低语·· 其他人也很快赶到了。
所有人都被眼前血淋淋的场面,惊骇得目瞪口呆,完全不知所措·· 张含玥吓懵了,捂着嘴巴不停地颤抖:“谁那是谁”·☆、48|七 滴血的十字(3)·没有人回答她,夙博罕踉跄着扶住旁边的墙壁。
欧宇辰忙转身搀扶着他,头也不回地吩咐:“宋伯,快去打电话报警·”· 十几分钟后,凄厉的警笛声划破了安静的夜空。
整栋夙家别墅顷刻间灯火通明·· 小楼内渐渐挤满了穿着警服和白色大褂的人·· 为首的警察只看了一眼现场,就马上打电话通知市局刑侦总队重案组:“告诉邵组长,那个变态杀人恶魔又出现了,叫他赶紧过来。”
夙家所有的人都被集合在客厅内·· 张含玥蜷缩在沙发上,不停地啜泣着,双肩颤抖得厉害,欧宇辰坐在她旁边,手搭在她肩膀上,小声安慰她。
夙博罕刚刚被欧宇辰强迫着,吃了几颗速效救心丸,塌着肩膀,歪坐在他们对面,似乎一下子衰老了十几岁,灰白褶皱的脸上,充满哀伤·· 下人们则神情惶惶地站在角落里,警觉狐疑地互相打量着。
因为是倒霉的第一个现场目击者,夙夜首先被拎出来,一个电线杆子似的瘦高警察负责给他做笔录,语气不善地问道:“……凌晨两点多,你去你姑姑的房间里,到底想干什么”· 同样的话,他已经重复问了三四遍,而夙夜只慢吞吞照实回答了一次,就再也不肯开口了。
电线杆子正不耐烦,门口传来急促的脚步声,邵壬衣衫不整地走了进来,目光凌厉地环视一圈·· 客厅里挤了很多人,他下意识地寻找夙夜。
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夙夜现在的处境了·· 显然正在被他的同事厉声质问,同事明显火冒三丈,而夙夜则有些心不在焉·· “你这样的态度很难让我们不把你列为犯罪嫌疑人……”电线杆子声色俱厉地警告。
强压下心底的不悦,邵壬走过去拍了下电线杆子的肩膀:“兄弟,他不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把他交给我吧·”· 电线杆子愣了下,刚想发火,扭头见是他,便不情愿地点了点头,狠狠瞪了夙夜一眼,转身离开。
“你进现场了吗”邵壬打量着夙夜过于苍白的脸色,问了个完全不相干的问题·· 夙夜疲倦地摇摇头,也许心理刺激永远比生理刺激来得强烈,就如同战争年代,外科医生远比内科医生要吃香一样,被这么一顿惊吓,他的胃竟然不怎么疼了。
“给他也找一副手套、鞋套·”邵壬拦住身边经过的一个警察,吩咐道,又对夙夜抬抬下巴,“跟我进去看看吧,对分析案情来说,没有比原始现场更重要的。”
他话音刚落,客厅内所有的人,都齐刷刷抬眼,吃惊地看着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夙夜一点也不想踏进命案现场,血红的尸体、血腥的味道,都让他觉得恶心透顶,但他也没法出声拒绝,他知道邵壬说的是对的。
卧室内完全找不到挣扎搏斗过的痕迹,看来夙娅是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被突然袭击的·· 死因是机械性窒息,从被割裂的喉部可以看出,凶器应该是一把非常薄而锋利的刀子。
凶手一刀就割断了她的咽喉,所以她即使没有马上毙命,也无法发出呼救声·· 同曾经发生的那几桩命案一样,被剜眼、剥皮、剖尸……· 剥落的皮肤经过简单有效的防腐处理,一丝不苟地挂在衣橱内。
留在各处的血迹,是典型的喷溅性血痕,尸体周遭没有拖曳过的痕迹,显然没有被移动过,她是在床上被杀死的·· 尸体右手那侧的墙壁上,画着三个血红的十字,右手食指指尖有明显的血渍和蹭痕,可以初步判断血十字是由她的这根手指画出来的,当然还需要做指纹鉴定才能作为凭证。
浓烈的血腥味令夙夜直反胃,眼前血红的尸体也令他不安,竭力屏住呼吸,凑近些,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三个血十字,中间的那个,竖显得略粗些。
不过,也许仅仅是因为那个笔划蘸血量比较充沛的缘故·· 邵壬见他一直盯着血十字发呆,便问道:“你姑姑是教徒吗”· “据我所知,不是。”
夙夜慢吞吞答道·· “奇怪,那她干嘛在临死前画十字……”邵壬不解地嘀咕·· 这时,楼下突然传来一阵骚动,接着响起张鼎轩惶然的声音:“家里出什么事了”· 在宋伯打电话报警的同时,欧宇辰也给张鼎轩打了电话。
当然,在电话里,欧宇辰并没有提到夙娅被杀的事,只是让他赶紧回家·· “看完了吗”邵壬问夙夜·· 夙夜点点头。
邵壬示意法医可以抬走夙娅的尸体了·· “先下楼吧·”夙夜又看了眼血十字,淡淡说,没等邵壬有所反应,他已经抬脚往外走了。
他一刻也不想在这个房间里多呆·· 邵壬挠挠头,只好跟着他回到楼下客厅·· “那个……刚刚抬走的是夙娅吗”张鼎轩还杵在客厅门口,嘴唇颤抖地问,喘息粗粝。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欧宇辰艰难地点了下头·· 象是被人瞬间抽掉了脊梁骨,一米八十几公分高的男子一下子萎靡了,步履蹒跚地蹭到距离最近的沙发旁,颓然跌坐在上面。
眼中渐渐浮现出水光,他闭了下眼睛,有水珠从眼角溢出来,低垂着头,停顿了几秒钟,他猛地紧紧捂住自己的脸,失语般念叨:“怎么会……怎么可能……”· 声音颤抖得支离破碎。
张含玥失魂落魄地抽噎了半晌,忽然抬起眼睛瞪向夙夜,颤抖着手指指着他:“是他做的一定是他杀死我妈妈的”· 欧宇辰皱皱眉,小声告诫:“含玥,别乱说话。”
“我没有乱说妈妈讨厌他,他也讨厌妈妈他不正常,根本就不是人你们快逮捕他说不定他爸爸也是他杀的”张含玥尖锐地嚷道。
“我不认为夙夜会是凶手·”邵壬板着脸说·· “你包庇他你居然还让他进入妈妈的命案现场你在知法犯法,我们要控告你”张含玥头发凌乱,歇斯底里地尖叫。
一直沉默的夙博罕,低哑地开口了:“警官,你真的认为夙夜和我女儿被杀一点关系都没有吗”·☆、49|七 滴血的十字(4)·这一贯强势的老人此时显得异常疲惫、衰弱,脸上是从未有过的苍凉、萧索。
欧宇辰嘴唇翕动了下,下意识看了眼夙夜,巴掌大的小脸惨白得骇人,颈动脉一蹦一蹦的,跳动得非常厉害,他肯定也受到了不小的刺激·随着夙博罕话音落下,幽黑深沉的眼中,蓦然闪过丝强自压抑的、愤怒的光,瞬间就又恢复了原状。
快得令欧宇辰几乎以为是自己眼花,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他干巴巴说道:“爷爷,夙夜不会是凶手的·”· 连自己的亲生爷爷和嫡亲表妹都怀疑自己,可是他居然说自己不是凶手……· 夙夜觉得自己的喉咙蓦地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涩涩的发紧。
“他在凌晨两点多钟出现在我女儿的房间,然后我女儿死了·”夙博罕阴沉的声音平板得没有一点生气·· “我不认为这中间有什么关联。”
邵壬不耐烦地说,从夙博罕和张含玥的态度,他立刻明白了,夙夜在夙家的日子肯定不太好过,这让他心里很不舒服,也对夙家的人完全没了好感·· “你认为没有关联吗”如果不是欧宇辰按着,张含玥几乎跳了起来。
“根据尸体的僵硬程度,我们可以判断出,夙娅被杀起码超过二个小时了·”· 张含玥愣愣地看着他,似乎不能理解邵壬的话能说明什么。
夙博罕倒是理解了,又绷着脸不作声了·· 见他一点愧疚的意思都没有,邵壬暗自翻了个白眼·· “我还是认为夙夜有重大嫌疑,”张含玥深吸了口气,象是在努力厘清自己的思绪,“从他来到我们家开始,我妈妈就很讨厌他,常常针对他,外公还说一点家产都不分给他,他绝对有理由恨我妈妈、恨我外公。
所以,绝对有杀人的动机·”· “很多事情,光有动机是不够的·”邵壬觉得自己的耐心已经达到顶点了·· “所以才要你们去查呀……”张含玥还在缠杂不清,邻人疑斧,她心中已经先入为主的认定夙夜就是凶手。
夙夜始终没有开口,也没有替自己辩解,垂着头盯着地面发愣,脑子里则开始疯狂思考,姑姑最近有什么异样,家里的其他人又有什么异样,有什么可疑人物、可疑事件发生过……· 他完全想不出来,唯一特别的,倒是他第一天来到夙家时,无意间在葡萄架下发现的那具猫尸。
那只母猫的死,和姑姑被杀,会扯上关系吗· 夙夜不喜欢这个推测,如果两件事有关联,就表示杀死姑姑的凶手即使不是夙家的人,也跟夙家有所牵绊。
他又想到了墙上的血十字,凶手不大可能抓着她手指,强迫她留下血十字·· 毕竟,从表面证据来看,这是起连环凶杀案,凶手是同一个人,而在另外几起案发现场,并没有出现过血十字。
姑姑不是教徒,如果在那种生命垂危的情况下,还要强撑着画血十字,肯定有她的理由·· 警方勘验完现场、搜集完物证的时候,已经凌晨四点左右。
东方刚刚泛出鱼肚白,窗外的一切都灰蒙蒙的·· 邵壬将夙夜拉到角落里,小声问:“你有什么想法没有”· 夙夜脸上依旧木然淡漠,没什么表情,只是晦暗的瞳子有些发冷。
沉默了一会儿,他低低地开口:“我的判断,凶手年龄在三十五岁至四十五岁之间,短发,衣着整洁,身高超过一百八十公分,体型健壮,孔武有力·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职业。”
邵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愣愣地看着他·· “从现场的清理程度来看,凶手是个非常谨慎细致的人,这种人一般很注重外表,所以是短发、衣着整洁。
同时,过于干净的现场,也表明他对刑事侦缉有一定程度了解,那么,他就必须具有相当的文化知识·这几起案件中,都没有强行进入的痕迹,由此可以推测出,他是被害人认识并且比较信任的人。”
夙夜慢慢解释道·· “衣着、文化什么的我能够理解,可是你说被害者都认识他”邵壬表示怀疑·· “有两起案件的受害人是单身女性,深夜独自在家,这种人一般戒备心理都会比较重。
即使是警察敲门,也不会轻易就打开吧”· “有道理·”邵壬思忖着轻轻颔首·· “所以凶手不但和被害人熟识,他所从事的职业,肯定也足以让人产生信赖感。”
邵壬皱皱眉,受过良好的教育,从事良好的职业,作案手法却如此残忍,没有比这种高智商罪犯更令人头痛的了··☆、50|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1)·正午金灿灿的阳光,绵绵密密的细针一样穿透玻璃窗,照射进来。
室内的浮尘,在耀目的光线中,轻盈地跃动着·· 这是夙娅的房间·· 模仿她死亡时的姿态,夙夜安安静静躺在床上,放慢了呼吸。
自我催眠般默念——此时此刻,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就是她,她就是我……· “我”在生命即将终结的时候,为什么要费力的留下血十字呢因为“我”想告诉别人关于凶手的线索。
也就是说,凶手可能是“我”认识的人·· 夙夜抬起手臂,在墙上的血十字上比划了几下,他在男生里算是偏矮的,但也比夙娅高出几公分,假想是受重伤失血的状况,用这样的姿势,连续写三个十字感觉还是挺困难的。
由此得出结论,这些字符很重要,是“我”必须留下的·· 他闭了下眼睛,起身跳下床,站在床对面,面无表情地盯着墙上的血十字,试着代入凶手的观感——她留下了记号,“我”当然看得懂,所以“我”不能让别人看出来……· 今天,是命案后的第七天,也是夙娅出殡的日子。
夙家的人,很有默契地集体忽视了夙夜的存在·· 夙夜清楚,夙博罕不愿意他以夙家人的身份,出现在任何公开场合,以免令欧宇辰的立场变得尴尬。
对此,他是无所谓的·· 只是这几天,他的日子变得很不好过·· 张晗玥固执地认定他就是凶手——或者和凶手脱不了干系,每次看见他,都用那种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的愤懑眼神,恶狠狠地瞪视他。
下人们原来跟夙夜就不怎么亲近,现在干脆是彻底的避而远之了·· 夙博罕终究上了年纪,受不住丧子后又丧女的连番打击,心脏病发作,住进了医院。
欧宇辰要照顾他,要兼顾博宇,要管理家事,还要安慰张晗玥,分身乏术,当然也就分不出精力再去考虑夙夜的处境和心情·· 明明置身在一大家子人中,夙夜却像只独来独往的孤雁,本来就不太爱说话,现在更加沉默了,常常一整天都不说一个字。
在学校里的境况也好不了多少,同学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瞅着他,在他背后窃窃私语、议论纷纷·· 就算夙家和警方出于各种考量,对案件保持了缄默,并跟新闻媒体先通了气,请他们暂时不要做出相关报导。
夙家发生血案的消息,还是很快传遍大街小巷·于是整个b市像锅烧开的水,彻底沸腾了·· 毕竟,博宇很出名,夙博罕也很出名·· 大家马上联想起他几个月前遇害的儿子、意外身亡的儿媳,一时间,流言四起。
有人说他们家得罪了什么穷凶极恶的仇家,有人说夙博罕为富不仁、作孽太多,这是上天的报应……· 即使没有张晗玥的指控,大家也不免会揣测,命案跟夙夜有某种联系。
夙家的两起命案,他都是第一个现场目击者·两起命案作案手法都非常残忍,一般的杀人凶手,根本做不出来,而夙夜,怎么看,都不象是个正常人。
他经过的地方,往往如猛兽过境,集体退避三舍·· 夙夜不是个会介意别人眼光和看法的人,但张晗玥在餐桌上看见他就摔筷子砸碗,弄得他连饭都吃不消停,就直接影响到他的日常生活和不太健康的胃了。
自己去厨房找吃的,兰姐和张晗玥同仇敌忾,也用刀子似的眼神一眼一眼地剜他,把厨具弄得叮当乱响·· 几次过后,他也就不去给她添堵了·· 所以,没几天的功夫,他本来就瘦巴巴的身体,又清减了不少,简直有点惨不忍睹。
后来还是欧宇辰发现了,颇费口舌地劝说了张晗玥一番,又跟宋伯谈了谈·夙夜的处境才有所改善,起码能填饱肚子了·· 这简直是讽刺,在这个家里,明明欧宇辰才是那个最应该、最有理由排斥他的人,却成了他唯一的依靠。
连夙夜自己,也不免觉得有些可悲了·· 此时,正是晌午十分,夙家的人都去给夙娅送葬·偌大的夙家别墅,只剩下他一个人,就显得空荡荡的。
直视着墙上的血十字,迈前一步,再一步,他慢慢屏住了呼吸·血液涂在墙上,不管以什么方式清除,哪怕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用鲁米诺试剂都可以检测出来——这也是在刑侦上最常用的血迹检测方法。
所以凶手只能加以掩盖……但要怎么掩盖呢· 心脏霍然一跳,有道闪电直击大脑,纷乱的案情碎片像拼图一样,一点一点拼合在一起。
他愣愣地瞪大了眼睛,足足呆怔了几分钟,才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急匆匆拨通了欧宇辰的电话·只询问了一个问题,得到答案后,又打给邵壬,提出马上见面的要求,邵壬当然不会拒绝他。
挂断电话,望着墙上的血十字,夙夜的心情很复杂·· 半个小时后,门铃响起·· 邵壬显然是累得狠了,登堂入室后,见家里没有其他人,顿时放松下来,毫不客气地歪倒在客厅的长沙发上,打量着夙夜,皱着眉头问:“你怎么又瘦了夙家的人找你麻烦了”·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夙夜迟缓地摇了摇头,他当然不会跟邵壬诉苦,何况最难熬的几天已经过去了。
有欧宇辰关照,填饱肚子还是不成问题的,别的他也不在乎·· 见邵壬双眼布满血丝,脸色灰突突的,下巴上满是毛糙糙的胡茬,从头到脚都写着落拓疲惫,夙夜体贴地给他弄了杯速溶咖啡,边递给他,边问道:“关于夙娅的案子,你们都查到什么”· 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光了咖啡,邵壬烦恼地捏了捏眉心,将空杯子搁在茶几上,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抽出一叠照片:“喏,就知道你是为了这个,我都给你带来了。
我们调阅了这附近的所有监控录像,发现命案发生的那段时间,共有二十七辆车经过,”他翻翻捡捡,挑出两张照片递到夙夜眼前,“这辆黑色奥迪比较可疑,它被抓拍到两次,一次是驶来,另一次是离开,中间间隔一小时三十四分钟,正好是命案发生的时间段。
可惜,路灯的光线太昏暗,它的车牌号又被遮住了,没能拍到什么显著的特征·我们调阅了车管所的资料,这种型号的奥迪,b市起码有三四万辆,根本无从查起·”· 夙夜扫了照片两眼,没吭声。
邵壬叹了口气,又说,“勘验组的同事在围墙的西北角,发现有攀爬过的痕迹·另外,在小径旁边的玫瑰丛上,找到了这个,我们怀疑是凶手无意中留下的。”
他伸指头戳戳另一张照片·· 夙夜拿起那张照片,眯着眼睛细细打量,照片上是一个物证袋,袋子里装着一块深蓝色碎布条,他歪着头看了足足有半分钟,猜度:“好像……工作服上的”· 邵壬赞许地点点头:“没错,技术科从布条中提取出了少量的石油馏分。”
“石油馏分……”夙夜想了想,“我记得是普通润滑油的主要成分吧”· “嗯,所以我们分析,这块布条来自工厂、修配厂等单位的工作服。
全b市用这类材质工作服的,根本数都不数不过来·调查起来,比那辆奥迪的希望还渺茫·”· 夙夜显然对布条没什么兴趣,放下照片,淡淡说:“我觉得,根本不用浪费时间和警力去查。
照我估计,凶手穿的工作服,是他随手在哪个垃圾箱里捡到的,就算找到原主人,对破案也不会有任何帮助·何况,凶手极有可能当天就把它毁尸灭迹了,让别人连渣滓都找不到。”
邵壬挠挠脑袋,苦恼地说:“所以这桩案子,就算看起来凶手留下了点痕迹,其实对破案还是没有什么帮助·”· 夙夜低垂着颈子,亮白的光线中,他近乎苍白的脸孔,显得特别凝郁而清冷,半晌,轻声问,“关于血十字呢你们是怎么想的”· “夙娅本人并不信奉基督教,所以我们推测,她的用意,是暗示凶手是个基督徒。”
夙夜略略思考了一会儿,否定道:“不会·”· “为什么”邵壬诧然·· “如果你们推测正确,她只需要画一个十字,就能达到目的了,没必要画三个。”
邵壬沉吟:“或者‘三’这个数字有特别的意思呢兴许凶手是基督徒,而他在家里排行第三”· 琢磨了下那种可能性,少顷,夙夜点了点头:“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听他这么说,邵壬振奋了点精神:“夙夜,我就直接说了啊·在这一系列血腥的残杀案中,有两起案子的被害者,都是你的亲人,你还是第一个现场目击者。
所以我冒犯地、大胆地揣测一下,凶手或许是你认识的人·你知不知道,认识的人当中,有谁是信奉基督教的”· 夙夜不假思索地说:“我熟悉的人不太多,但夙家肯定没有。
你应该还记得,我爸爸是佛教徒,所以我们家里供奉着净瓶观音·信仰如同感冒一样,是会时时刻刻表现出来的·如果有,我一定会发现·”·☆、51|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2)·邵壬有些失望,半天才长吁了口气:“我当了七八年警察,就没碰到过这么狡猾、这么凶残的对手。
这都第五个被害人了·现在我听见电话铃响,心里就直打鼓,就怕听到那个变态杀手又出动的消息,做梦都是血淋淋的尸体·”· 夙夜当然明白他的压力有多大,心情又有多沉重,沉吟道:“血十字绝对不是无缘无故留下的,破解了它,或许就能找到凶手。”
“哦你是怎么想的”邵壬张大眼,询问地望着他·· 夙夜素白的小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眼眸幽暗深沉,茫然地望着前方,轻声说:“我也认为血十字是夙娅主动留下的,那她到底是什么用意呢这几天,我查阅了很多资料。
嗯,其实十字架在远古时代就存在了,它最初的寓意,是代表太阳·同时,也象征着生命之树,是一种*殖符号,竖条代表男性,横条代表女性·后来十字架出现在墨西哥、秘鲁,最为重要的是出现在中美洲,暗指四种风,它们是造雨的源泉。
十字架很早就和基督教有联系,但它还不能作为早期基督教的标志·那时它最广泛的定义,是古代的死刑刑具,曾流行使用于波斯帝国、大马士革王国、犹大王国、以色列王国等,用以处死叛逆者、异教徒、奴隶和没有公民权的人。
在我们中国,十字在表意字符中反映了大地,是个带着方框的等变形·”· 邵壬摸着毛刺刺直扎手的下巴,皱紧眉头:“我实在想不出来,这些内容,哪一条能跟凶手扯上关系。”
“没错,感觉都太牵强了,”夙夜拿起铅笔和搁在茶几上的记事簿,随手勾画出三个十字,尽量还原出它们在墙上的形状,怔怔地盯着看了一会儿,他喃喃低语,“我一直觉得很奇怪……”· “什么奇怪”· “为什么中间这个十字的‘竖’,特别粗呢”· “兴许写那一笔的时候,蘸血量比较充沛。”
“正常来说,应该是第一笔蘸血多吧”夙夜最初也是和邵壬一样的想法,但他刚才呆在夙娅的房间里,从凶手的角度,重新感悟案发现场,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我没有试验过,不过,那不重要吧”邵壬不太在意地说·· 夙夜没有作声,眼睛一眨不眨地继续盯着纸上的十字,隔了一会儿,他轻声问道:“除了围墙上留下的,你们还发现有其他强行进入的痕迹吗或者外来者留下的痕迹”· 邵壬摇摇头:“我们推测,凶手是从围墙的西北角攀墙而入,沿着小径直接来到小楼,从外置楼梯上了二楼。
二楼的门没有上锁,根本不会遇到什么障碍·像前几起案子一样,现场处理得非常干净,没有提取到可疑的鞋印或指纹·”· 夙夜长久地沉默着,看不出什么表情。
邵壬忽然醒悟过来,吃惊地问:“难道你怀疑,凶手是夙家的人”· 夙夜默然不语·· 邵壬想了想,又小心地问:“莫非你认为围墙上的痕迹和玫瑰丛上的碎布条,都是他刻意留下,混淆我们视线的”· 隔了半天,夙夜才低声说:“或者不是刻意留下,而是他并不介意会不会留下。”
邵壬有点发愣·· 夙夜解释,“凭着那些线索,是绝对找不到他的·至于现场是否经过特别处理,我持保留意见。”
“哦”· “如果他是住在这里的,那么无论留下什么痕迹,都不会惹人怀疑·”· “理由呢你做出这个判断的理由呢”邵壬忍不住质疑,平心而论,他从心底里不愿意接受夙夜的揣测。
即使身为一个警察,见过太多心狠手辣的罪犯,他还是无法想象,凶手会是夙家的一员,抛开另外三名被害者不提,要多大的仇恨,多么冷硬的心肠,才能对自己熟悉的、甚至是亲人的夙正亭和夙娅,做出那些血腥的、残酷的行为· 夙夜隔了许久,才慢慢地回答邵壬:“因为这是最合理的解释。”
邵壬哑然·· 少顷,夙夜又说道,“我在做数学题的时候,如果实在做不出来,会先看答案,往回推论,就会变得容易理解得多。
顺着这个思路,你就会想到,那个嫌疑人是谁,最有可能是谁·”· 邵壬呆了一会儿,似乎想到什么,勃然变了脸色,本能地反驳:“不可能你怀疑的那个人……他绝对做不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举动”· 似乎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夙夜抬眼,望着对面墙上挂着的《岩间圣母》,怔怔地出神,半晌,才低哑地开口:“你听说过龙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吧”· 邵壬愣了下,说:“我记得,许多法学界的专家,都对他‘以貌定罪’、‘以基因定罪’的论点,嗤之以鼻,并且进行了批判和驳斥。”
夙夜目光变得有些迷惘,慢慢说:“你要明确一点,龙布罗梭曾经从事精神病与法医学研究,他是一位典型的实证主义者·他所有的理论基础,都是以大量事实为依据的。
所以,他才能在一百多年前,开创了犯罪学这一理论学科,把单纯的研究犯罪行为,转移到研究犯罪人上·他是犯罪学理论当之无愧的鼻祖·”· 邵壬被他说得心里阵阵发冷:“你的意思是,你怀疑的那个人,具有天生的犯罪基因犯罪是他的天性,而并非他的意愿”想了想,还是觉得这实在是太荒谬了,他挠了挠头,“那个人并不符合龙布罗梭关于‘天生犯罪人’的画像。”
龙布罗梭认为,“天生犯罪人”具有生理特征和精神特征·生理特征是指:扁平的额头,头脑突出,眉骨隆起,眼窝深陷,巨大的颌骨,颊骨同耸;齿列不齐,非常大或非常小的耳朵,头盖及脸左右不均,斜眼,指头多畸形,体毛不足等。
精神特征则包括:痛觉缺失,视觉敏锐;性别特征不明显,极度懒惰,没有羞耻心和怜悯心,病态的虚荣心和易被激怒;迷信,喜欢纹身,惯于用手势表达意识等等··☆、52|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3)·邵壬怎么分析,都没有一条是符合那个人的。
夙夜半天没说话,过了足足有十几分钟,邵壬等得都不耐烦了,忽然听见他用一种很轻很淡的语调说:“很多时候,心理上的病态,并不会有明显的表意特征,也没法轻易判断出来。
只不过,从撞见爸爸的罪案现场时,我就会常常想起另一起典型案例·这种感觉很奇怪,很难解释,你也可以把它当成直觉·”· “哪起案例”· “你知道美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一个连环杀手——爱德华·盖恩吧”· 邵壬觉得名字很耳熟,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究竟是谁,他摇摇头。
“他也很喜欢虐尸……”夙夜顿了一下,改口道,“不,我说错了,对他来说那不是虐待,而是创造·在他眼里,尸体是创造梦想的材料。
认识爱德华·盖恩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安静、内向、善良、害羞的人,可是他却制造了美国历史上最疯狂、最血腥、最莫名其妙的一系列残杀案·”· 邵壬只觉得头顶嗖嗖直冒凉气,安静、内向、善良、害羞……这些形容词,很难让人和疯狂、血腥、残杀这些字眼联系在一起,那个人,也和爱德华·盖恩一样,骨子里就具有疯狂残忍的犯罪基因,是个矛盾的合体吗·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邵壬无法理解,这简直颠覆了他对人性的概念。
夙夜又缓缓说道,“我的建议是,警方可以把调查重点放在他身上,假定他是凶手,以此为结论,回头去寻找他犯罪的证据·就像我们做数学题的时候,如果实在做不出来,会先看看答案,再回头寻找能推论出这个答案的解题步骤。”
邵壬完全说不出话来,转头,默默地看着夙夜,夙夜脸色素白,眼神幽暗幽暗的,表情严肃而认真·· ***· 一个星期后。
b市看守所的一间会客室内·· 虽然邵壬表示了强烈反对,但在夙夜的坚持下,他还是独自走了进去·· 阳光,从狭小逼仄的铁窗照射进来,被铁栏杆割裂成一条一条的,斜斜地映在墙壁上,呈现出一片幽清幽清的惨白。
狭窄逼仄的室内,弥漫着一股子令人压抑的沉窒郁闷气氛,阴暗而悒郁·· 铁窗下面,是八个血红刺目的大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令人如醍醐灌顶,幡然醒悟到这里是禁锢罪人的牢笼,让人情不自禁感到惶惑不安。
室内正中央,摆着张长方形桌子·· 桌子对面,端坐着一位戴着金属手铐、脚镣的中年男子,看起来斯斯文文,温文儒雅,满身的书卷气息。
他的眸子清澈澄明,不染丝毫尘垢,象是最天真无辜的孩子·· 这样的人,应该出现在大学讲堂里,或者科研成果报告会上,而不是身陷囹圄·· “为什么要杀人”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淡淡开口。
对方毫无反应,盯着自己的手铐发呆,似乎在一心一意琢磨它的质地和做工,寻找瑕疵之处·· “为什么要杀死我爸爸为什么要杀死姑姑为什么要杀死那些女人我爸爸和那些女人,都和你无仇无怨,再说,”夙夜稍稍停顿了一下,疑惑地问,“你不是很爱姑姑吗”· 张鼎轩依旧默然不语。
“邵壬说,你从被逮捕后,一句话都不肯说·你是高级知识分子,对法律可能比我还要了解,应该明白,现在的情况·无论你说还是不说,都不可能影响到案件的最终审判。
警方在你的实验室储物柜里,搜出了凶器,上面完整提取到你的指纹和好几个被害者的血迹·· 杀害姑姑那天夜里,虽然你巧妙地避开了b大的摄像头,并且很聪明地偷了辆临时停靠在路边的奥迪代步,还谨慎地遮住了它的车牌。
可是经过警方在b大附近仔细排查,还是找到了那辆被你借用了两个多小时的车·在车上找到你的一根头发,算是天网恢恢吧,头发带着毛囊,经过dna对比,和你的完全一致。
证据确凿,证据链条翔实可靠,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我可以告诉你,你真的死定了·”夙夜的语气淡漠而平静·· 张鼎轩固执地盯着自己的手铐,对他的话象是完全无动于衷,但夙夜留意到,他的左脚脚尖抬了起来,在一下一下,轻轻地点着地面。
他在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这个发现令夙夜有了撬开他嘴巴的信心·· “你就要死了,还不想把心里话都说出来吗我想,警察对你杀人的理由是没有多少兴趣的,他们只关心你是不是真正的凶手,是否能把你成功定罪。”
张鼎轩的脚停顿了下,又开始继续点击地面的小动作·· “现在,全b市,哦,不,全国、全世界的人都在骂你是恶魔,是变态。
互联网上铺天盖地,全都是对你的侮辱谩骂·那些曾经以你为荣的学生们,有的沉默不语,有的在大义灭亲的唾弃你,还有的固执地认为你是冤枉的,是被陷害的,软弱无力地替你辩解,以至于,他们也成了被攻击、被谩骂的对象。”
张鼎轩的身体猛地抖动了下·· “任何人做事都是有理由的,你也许不屑于对唾弃你的人做出解释,可是,你不想给现在还在为你鸣不平、为你呐喊,坚称你是冤枉的那些人,一个交代吗毕竟,他们因为你,承担了很多不必要的委屈和责难。”
夙夜没有再说下去,他在给张鼎轩思考的时间·· 沉默,长久的沉默·· 好半天,张鼎轩慢慢抬起头。
触到他的眼睛,夙夜一下子愣住了·那是一双孩童般天真无邪,却充满了兴奋、愉悦、狂乱的眼睛·没有懊恼,没有愧疚,也没有悔恨,甚至没有明知必死,而应该有的绝望和痛苦。
夙夜不无讥讽地想,张含玥说错了,不正常的人不是他,而是她的爸爸·他有着善良纯真、温和儒雅、能够欺骗所有人的纯良外表,可是,也有着最疯狂最混乱最可怕的内心世界。
天使和恶魔,同时并存在他体内··☆、53|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4)·“我的确不是恶魔,也不喜欢杀戮,不喜欢看见血·”张鼎轩耸耸肩,很温和地笑了,云淡风轻的样子,亦如夙夜第一次在夙家餐厅里见到他。
夙夜静静地看着他,耐心地等着他说下去·· “可是那些人的死都是值得的·”张鼎轩得意地笑着·· 值得夙夜皱眉。
“听说你很喜欢研究犯罪心理学,”张鼎轩身子向前倾,双手扣在一起,手指交叉而握,盯着夙夜,饶有兴味地问道,“那你知道斯金纳的箱子吗”· 夙夜想了想:“你是说伯尔赫斯·弗雷德里克·斯金纳”· 张鼎轩嘴角的笑意加深了,看着他的眼神,充满了激赏,欣慰地说:“你果然知道。”
“他是个备受争议的人物·”夙夜淡淡评价,无论斯金纳在心理学上有多么崇高的成就,头上戴着多少顶荣誉的桂冠,对于一个把自己年幼的女儿,关在笼子里,当做小白鼠做实验的科学家,他都绝对不会有什么好感。
“科学研究,总会有必要的牺牲,”张鼎轩不在意地摆了摆脑袋,手指搓着自己的手背,“斯金纳的确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是操作性条件反射理论的奠基者,在行为主义方面,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就。”
夙夜没吭声,他不想和一个狂热的学者,讨论科学成就与人性哪个更重要的问题·· “我完全理解斯金纳的做法,并且赞许他为了科学研究,可以牺牲一切的高尚精神和伟大情操。
但是,我最崇拜的人不是斯金纳,而是达·芬奇·”张鼎轩压低了嗓音,放慢语气,眼中迸射出兴奋的光芒,仿佛要吐露出一个隐瞒了许久却颇为得意的秘密,“你知道他是公认的天才,他的所有画作,都完全符合人体生理上的实际比例。
因为他和那些靠想象和研究资料作画的画家们不同,他喜欢盗窃尸体,用于解剖和研究·事实证明,有了那些被解剖的尸体,才有了天才的画作,才有了传承于世的天才画家。
达·芬奇崇拜女性,因为女性繁衍后代,才使人类的历史绵延不衰·他是对的,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一种奇迹,能够与创造出崭新的生命相提并论。”
夙夜望着他,强自压抑住心底厌憎的感觉,慢吞吞问道:“所以,你想知道她们创造出新生命的原因选择她们做为解剖实验的目标,察看她们的身体结构、子宫和*殖器官……但为什么是中年女性”· 张鼎轩意外而无辜地看着他,好像在纳闷,夙夜为什么会提出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我怎么能夺走年幼孩子的母亲他们还那么小,不能没有妈妈的照顾。”
这是什么理论难道他还以为自己很仁慈吗夙夜没有纠结这个话题,沉默了几秒种,又问道:“赵志英呢你为什么取出了她的脑子”· 张鼎轩愣愣地看着他,看样子是忘了赵志英是谁,过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般说道:“哦,你是说那个胖女人我只是听说,古埃及人制作木乃伊的时候,是从活人鼻孔中取出脑子,想要实践一下,是不是真的可以做到。”
实践……活着取出人的脑子……· 夙夜无法想象,那个身材胖胖的,虽然大嗓门,但其实心地很好,很热忱,逢年过节,都会挨家挨户,给邻居们送上一盘卤肉的女人,在临死之前,究竟承受了怎样强烈的痛苦。
曾经多么的无助、恐惧和绝望· 他用全部的理智,抑制着自己,让自己的声音不至于因为愤怒而发抖,代替警方问出他们的疑惑:“你是怎么找到下手目标的”· “有和朋友聚会时认识的,还有在酒吧啦、书店啦……反正看到觉得适合的就找借口搭讪,”张鼎轩咂咂嘴,神神秘秘地笑了,“你不知道,有些女人很蠢的,只要亮出我的身份、学历,她们就傻乎乎的相信我,一点都不知道防备。”
他耸了耸肩,“她们是死在了自己的愚蠢上,小学生都知道,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要随便让陌生人进入自己家·”· 夙夜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平淡自若,似乎无意地问道:“姑姑呢我一直以为你是爱她的,结果你却杀了她。”
“我是很爱她,我喜欢强势的女人,她们像天鹅一样高傲美丽、所向披靡,我妈妈就是那样的女人·· 比起爸爸,我妈妈总是能给我以更多的安全感。
我记得小时候,常常被同学欺负,每次都是妈妈替我出头·那些看起来很凶悍的老师、很高大威猛的家长,在我妈妈面前,被当成小孩子一样数落、教训,他们连声都不敢吭。
嗯,我喜欢我妈妈·”· “爱,所以毁灭”· “不是毁灭,而是创造·”张鼎轩强调,“对比宇宙,地球是渺小的;对比历史,人类是渺小的。
你知道这世界上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吗· 埃及的萨卡拉金字塔,在地球上差不多有五千年的历史·而中国最古老的建筑,是位于五台山的南禅寺大殿,建于唐建中二年,距今已经有1200年,依然屹立不倒……由此可见,只有艺术和科学成果才是永恒的,不会被时间的长河所湮灭。
我把我所深切爱慕的那些女性,在彻底失去了女性体征之前,终结她们的生命,让她们永远不必尝受衰老的痛苦,让她们永远停留在生命中最美好、最锦绣的年华。
她们的尸体成为科学研究的一部分,她们的皮囊被制成艺术品·”他充满愉悦的声音在室内回荡,“是我让她们不必腐朽,不必被世界遗忘,这难道不是最深刻的爱情吗”· 他分明是第二个爱德华·盖恩,生活在自己的梦想国度里。
夙夜终于确认,那个连环杀手吸引自己的,不仅仅是雷同的案情、类似的心境,最主要的是,有个内心同样充满疯狂因子的罪犯·他尽量保持平静地问:“那我爸爸呢你为什么要杀死他你不是更热衷于研究女性吗”·☆、54|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5)·“当然要研究女性,”张鼎轩强调,“我是个人类学家,从生物和文化的角度,研究人类的本质,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兴趣所在。
就如同达·芬奇所说的,母性崇拜是人类最基本的崇拜·· 女性的*殖能力,代表着人类的繁衍和生生不息·我要破解的,就是这*殖能力之谜。
所以我不得不解剖她们的躯壳,了解她们的每一个细胞组织·至于男人,我实在没什么兴趣·”· “可是你杀了他还解剖了他”夙夜逼紧了嗓音。
“那是意外,”张鼎轩眉毛打了个结,似乎不太情愿的,“我跟你妈妈,偶尔会趁你爸爸上班时,在你家约会,那天我也是去找她·游戏玩得够久了,是时候结束了。
听说她手机坏了,当然,即使她手机好好的,我也不会事先通知她,警方会查出通话记录的··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我的想法是,如果她在家,当然好,如果家里没人,离开就好了。
谁知道我敲开门时,没看见你妈妈,却看见了你爸爸·而他居然认得我,知道我是你的姑丈·如果他跟你妈妈提起我,你妈妈肯定会怀疑我接近她的目的,所以,我只好先杀了他。
既然已经杀了,当然要废物利用一下·”· 废物利用……心脏不受控制地突突跳动,血管都要爆裂开,夙夜咬破了自己的嘴唇,才好不容易强迫自己没有向他挥出拳头,咬着牙说:“你已经达到了目的,为什么还要把他摆成那种跪拜祈祷的姿势”· “我记得你妈妈说过,你爸爸是个虔诚的佛教徒,我只是在尊重他的信仰。”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又问道:“我在家里发现了一瓶tiffany香水,是你准备送给我妈妈的吧”· “没错,你妈妈很喜欢奢侈品,而一个绅士,总是应该随时随地给女士以惊喜。
那天我本来计划好,在杀死她之前,先把她心仪的香水送给她,让她开开心心的去死·”· “你打扫现场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把香水带走”这是夙夜一直感到大惑不解的地方。
“那是送给你妈妈的,我为什么要带走我很谨慎的,从那瓶香水上,完全找不到,任何跟我有关系的线索·”张鼎轩诧异地问,随即笑了下,又补充道,“而且你妈妈事前根本不知道我要送香水给她,再说,即使她知道,也不会指证我的。”
“你对自己真有信心·”这句话讽刺的人并不是对方·· 张鼎轩若无其事地道:“我在她身上可是花了不少钱,成功的男人才能吸引女人。
你爸爸从一开始就做错了,他对你妈妈越纵容,只会让你妈妈更看不起他·”· 夙夜不得不承认,比起自己的爸爸,他或许更明白妈妈那种女人,所以才能轻易地把她控制在掌中。
妈妈之所以帮张鼎轩隐瞒,也许猜到他是凶手,也许以为他只是碰巧来过、凶手另有其人,不想把他牵扯进来……妈妈已经死了,她的真实想法无从得知,但毫无疑问,最主要的原因,肯定是基于对他的爱情。
只不过她太自以为是了,张鼎轩根本没有在香水瓶上留下指纹,结果她擦掉的,是夙夜的指纹,反而因此露出破绽·· “我曾经在夙家的葡萄架下发现了一只母猫的尸体,是中了相思子毒素死掉的,从腹部到*门全都是伤口,也是你做的吧”· “你居然还知道相思子毒素,真是太了不起了。”
张鼎轩惊叹,盯着夙夜,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了一会儿,遗憾地耸耸肩,“为什么你不是我的儿子呢含玥跟你比起来,简直就是个还生活在幼儿园里的小黄毛丫头。”
“我可不想有你这样的爸爸·”夙夜淡淡说·· 张鼎轩没在意他的讥讽,坦白承认:“那只猫是我毒死的,在实验室里,我解剖过许多只小白鼠,忽然一时兴起,想看看猫和老鼠的*殖构造,到底有什么不同,就随便抓了只母猫。”
没有什么需要问的了,这家伙明显有着双重人格,迷恋科学、醉心研究,根本就只活在自己的臆想里·· 极端的偏执,也极端的可恶。
和爱德华·盖恩一样,他甚至,不以为自己的行为是错的·· “你既然说生命是奇迹,又怎么能把自己当做神祗,肆意的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呢”夙夜站起身,准备离开。
“我是在做科学研究,任何研究都会有所牺牲的·”张鼎轩理直气壮地说·· 地球人跟火星人是没法沟通的,夙夜转身,刚抬起脚,就被张鼎轩叫住了:“等等”· 夙夜回头,询问地望着他。
“我解答了你所有的疑问,你也应该投桃报李吧”张鼎轩皱着眉头·· 夙夜静静地等他说下去·· “你是怎么发现我是凶手的”· 夙夜沉默了许久,嘴角慢慢浮现一丝嘲讽的微笑,慢吞吞道:“你不是很喜欢科学研究吗那么,你就慢慢研究吧,反正等待审判和执行死刑还有挺长一段时间。”
没再理会身后气急败坏的张鼎轩,夙夜毫不迟疑地打开铁门,一步一步离开·· 为什么会怀疑到他呢· 夙夜想起了墙上的血十字,中间那个“十”字的竖,明显比其他笔划粗重。
如果不考虑蘸血量多少的问题,那么可不可以理解成,是后来刻意添加了一笔,加以掩盖· 夙娅总是直接去掉姓氏,称呼张鼎轩为‘鼎轩’,而‘鼎’字太难写,谐音的“丁”字就容易多了。
当然,写‘张’也可以,不过最容易写的还是‘丁’字·· 张鼎轩很聪明的,估计他看见那个“丁”字,马上明白了妻子的用意,所以他抓着夙娅的手指,把那个“丁”字描成了“十”字,因为要掩盖下端勾的痕迹,所以那一笔特别粗重。
至于另外两个“十”字,不用问张鼎轩,夙夜也可以断定,一定是他后来添画上去,用来掩人耳目的·· 在这个世界上,喜欢达·芬奇的人很多。
但真正了解他,知道他是狂热的女性崇拜主义者,赞许他盗窃尸体用以解剖研究的行为,并且青出于蓝胜于蓝,索性用活人做解剖研究的人,绝对不会很多··☆、55|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6)·夙夜曾经纳闷葡萄架下那具猫尸的伤口,后来想通了,老鼠们集体啃咬那些部位,或许因为那里原本就是伤口——被人剖开的。
在夙家,如果说有一个人很了解达·芬奇,懂得古埃及木乃伊的防腐技术,非常了解人体的构造,擅长解剖尸体,对刀子运用的熟练程度不亚于外科医生,身体健壮……这个人,毫无疑问,只能是张鼎轩。
当问过欧宇辰,确认夙家的达·芬奇赝品画都是张鼎轩购买的以后,夙夜已经断定他就是一系列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慢慢走出沉闷压抑的看守所,夙夜深深吸了口气。
他对张鼎轩了解的不是很多,不过,据欧宇辰所说,张鼎轩有个非常强势、聪明、美丽、能干的母亲·· 两年前,罹患肝癌去世,张鼎轩表现得悲痛欲绝,大病了一场,之后沉寂了足足有大半年时间,才恢复状态。
夙夜揣测,也许就是因为他太依赖母亲了,所以无法接受母亲离世的事实,内心产生了巨大的失落感,精神上极度空虚寂寞,才会想到杀死、解剖某人的母亲,研究女性的生理和*殖之谜。
九月初的天气,阳光明睐,清风和煦·· 他却只感觉到从脚底板往上涌起的丝丝凉意·· 这是什么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人心· 沿着街道,夙夜慢慢走着。
路过一间挂着硕大广告牌的花店,头戴花环的可爱女孩正抱着一大捧花,在门口热络地招呼来来往往的行人:“七夕情人节,买束花送给女朋友吧·一束花,幸福一辈子哦”· 原来,今天是七夕情人节,夙夜想,怪不得班里的同学,这几天都怪怪的,特别的兴奋和躁动。
卖花的女孩看见他杵在一旁发呆,忙小鹿般,轻快地跑过来,甜甜地笑着,嘴角噙着个酒窝,声音清清脆脆:“这位小哥哥,买束花给女朋友吧,今天七夕,我们八五折大酬宾哦。”
夙夜迟疑片刻,点了点头·· 女孩高兴地问,“请问您想选什么花呢玫瑰代表爱情,丁香代表思念,康乃馨代表祝福,金盏花代表迷恋,紫罗兰代表永恒,郁金香代表爱情的寓言……”· “请给我一束白菊花。”
夙夜打断了她的话·· 女孩子脸上的笑容立刻僵固了,愣了愣,才回过神,放下捧着的花,手忙脚乱地帮他包扎好一束菊花,勉强笑着说:“欢迎您下次光临。”
看着他纤瘦的背影在人流里消失,女孩子叹了口气,喃喃自语:“失恋了吧瘦得都不成人形了,他一定很爱他女朋友,真可怜。”
想了想,她又摇摇头,“可是,送白菊花,这也太……”· 夙夜当然没有前女友可送花,他搭公交车,去了位于郊区的公共墓园。
爸爸已经在这里安家好几个月,夙夜却是第一次来探望他·· 跟他仅仅隔了两排的地方,埋葬着夙娅·估计她对此是不满的,她生前并不喜欢自己的哥哥,肯定不愿意死后还和他毗邻而居,可惜她没有办法发表意见了。
至于李晓舒,并没有和丈夫合葬,夙博罕在乡下随随便便给她买了块墓地,将她草草掩埋了·· 这不能责怪夙博罕,任谁也不会对间接害死自己儿子、还和自己女婿纠缠不清的人,仁慈大度到哪里去。
所以,对此夙夜没有表示任何意见·当然,即使他表示了,夙博罕也不会搭理他·· 站在大理石墓碑前,凝视着照片上熟悉温润的面容,浓浓的悲伤瞬间袭上心头,夙夜的视线渐渐模糊。
爸爸,你应该安息了吧我已经找出杀死你的凶手,他很狡猾,很残忍,很冷酷·· 如果你能说话,一定会拍着我的头,骄傲地说:“儿子,你真棒。”
可是,爸爸,即使法律惩罚他又能怎么样即使他下地狱又能怎么样你不会活过来,那些被他杀死的可怜女人也不会活过来。
我没有办法改变你的不幸,没有办法挽回什么·· 我是多么多么的难过,多么多么的遗憾……· 我多么渴望,这只是场噩梦,梦醒了,你还会对着我微笑,还会给我扇扇子,还会给我做半生不熟的煎蛋……· 眼泪终于滑落下来,他慢慢地,慢慢地跪在墓碑前,颤抖的手指轻轻抚摸照片上的脸孔。
明明应该是冰凉冰凉的,奇异地,他却感觉到温乎乎的热度··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突然响起哒哒哒的脚步声,沉稳、笃定,越来越近·· 夙夜茫茫然回头,泪眼朦胧中,一个少年正朝他走过来。
俊美岑傲的脸孔,华贵优雅的气质,宛若童话故事里的王子·· 弯下身子,抬手温柔地擦拭掉夙夜脸上的泪水,欧宇辰轻轻叹了口气:“我给邵壬打电话,他说你早就离开看守所了,我一猜,你就是来看叔叔了。
怎么哭成这样跟小花猫似的,叔叔在天有灵,知道他的儿子这么聪明,这么厉害,一定会很高兴的……没关系,就算没有了爸爸、妈妈,你还有我,还有爷爷,还有晗玥……”· 正午明媚灿烂的阳光中,他温柔地、怜惜地冲着夙夜勾唇一笑,笑容竟比阳光还要耀眼夺目,有种惑人心魄的魅力。
夙夜暗暗叹了口气,为什么他偏偏是欧宇辰呢· (完)· 后记· 《少年神探事件簿》第一集终于完结啦,感谢每一位读者,在百忙之中阅读这个算不得悬疑、算不得恐怖、更算不得吸引人的拙作(滴汗,忍耐着一根骨头的絮叨,读到尾声的都是真爱啊,大爱你们,九十度鞠躬。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在骨头心目中,夙夜是个在犯罪心理学和犯罪行为研究方面很有天赋的少年·个性就犹如一枚坚果,外表硬邦邦的,还有点神经质,但其实他内在很柔软。
欧宇辰和他恰好相反,对所有人都和善可亲,恰恰说明他骨子里是个很冷漠的人(再次滴汗,不知道骨头有没有把想要表达出来的东东成功地表达出来希望大家提出宝贵意见,有好的点子也可以告诉骨头哦,骨头会非常非常感激的。
)·· 关于张鼎轩,骨头个人觉得,从某些方面来说,他算不得真正恶毒的人·他信奉自己信奉的,为此不惜牺牲任何人,包括他自己。
在下一集中,欧宇辰惹上大麻烦了(骨头承认,有在恶搞他),不过,为啥倒霉的总是骨头心目中的第一男主夙夜呢· 最后,再次感谢亲爱的读者们,我们下一集《诡局》中再见喽。
☆、56|楔子·文案· 堕天使手执利刃,挥向罪人的头颅,把城市变成了屠宰场·· 张晗玥发来莫名其妙的邀约短信,直到欧宇辰变成杀人凶手,夙夜才知道,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精心布置的诡局。
谁在幕后谋划谁在发出冷笑谁能破解弥天大祸,谁能找出那心怀叵测的元凶,谁在置之死地而后生· 夙夜执意捍卫的,不是法律与公义,而是心中最重要的人——为此,他押上了生命中最沉重的砝码。
楔子· 瘆白的残月,嵌在幽暗的苍穹,像死人干涸的眼睛,嘲弄地觑视着大地·· 路边的老榆树,犹如古装电视剧里常见到的、私塾里的老夫子,摇头晃脑地摆动着枝叶,在轻起的晚风中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接近午夜,五月末的微风还裹挟着丝丝凉意·· 这里是b市老城区内一条狭长僻静的巷子,立在巷口的枝形路灯,只剩下一个灯泡还亮着,弥散出昏黄暗淡的光芒,照亮灯下狭隘的一团空间。
几只蚊蝇,围绕在灯泡周围,嗡嗡嘤嘤叫着,时不时没头没脑地撞在灯泡壁上·· 蔡维宏打了个酒嗝,使劲敲敲晕乎乎的脑袋,摇摇晃晃走进巷子。
他是个其貌不扬的中年人,经年累月的重体力劳动,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身上藏蓝色的工装已经泛白,胸前“xx制砖厂”几个字也褪了色,模模糊糊的,看不大分明。
巷道两边,都是七十、八十年代建的筒子楼,夜色中默不作声地矗立着·墙体布满斑驳、龟裂的痕迹·· 脚下满是乱七八糟的垃圾,没走几步就被绊了一跤,手掌被啤酒瓶的碎片划破了,疼得他龇牙咧嘴。
蔡维宏嘟嘟囔囔咒骂了几句,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刚要继续往前走,忽然听到身后好像有什么动静·· 他停下来,皱起眉头,醉眼惺忪地回头瞟了一眼。
触目所及,一片昏暗,根本看不到任何人影·· 难道听错了晃了晃足有几百斤重的沉甸甸脑袋,蔡维宏感到强烈的眩晕,胃里一阵翻腾,半个小时前灌入的酒精,正在体内叫嚣著作祟。
喉咙里咕噜咕噜连着响了几声,他再也按捺不住,弯下腰,哇哇一通呕吐,搜肠刮肚的,直到实在吐不出什么东西了,才扶着旁边冷冰冰硬邦邦的墙壁,颤巍巍地勉强直起身子。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臭烘烘的酸腐味道,他自个儿闻着也觉得很恶心,抽搭抽搭鼻子,用袖子胡乱蹭了蹭湿哒哒、黏糊糊的嘴角,蹒跚着向前走去·· 胃里不停闹腾的酒水,终于被清了出来,醉意随之减轻了不少,浑浑噩噩的意识,也渐渐清醒起来。
哒、哒、哒……· 走了没多远,身后又传来响动·· 蔡维宏支起耳朵·· 哒、哒、哒……是脚步声吗· 他扭头,只见漆黑的街道,空荡荡的,两侧的楼房,零星亮着几盏惨白幽清的灯。
作为即将拆迁重建的老城区,这里仅剩下几户人家还没搬走了·· 除了他自个儿,街道上一个活物都看不到·· 蔡维宏突然感到不安,很不安。
迎面扑来的高大、冷硬、昏暗老楼,犹如蹲踞的一只只巨兽,都带着令人窒息的压迫感似的·体内残存的酒意,不知不觉化作冷汗,一股脑冒了出来·· 他加快步子,想赶快回家。
他的家,就在前方几十米处——一栋七层筒子楼的顶层,是单位分给他父母的福利房,父母过世后,将房子留给了他·前阵子,已经和开发商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拿到了租房的补偿款,等到来年,就能原住址回迁,住上新楼了。
因为这件事,蔡维宏这些天心情一直都很好,今天和同事聚餐,一高兴就多喝了两杯·· “以后可不能再这么喝了·”他嘴里含糊不清地嘟哝着,又用袖子擦了擦嘴角。
换了新楼,日子也又有了新的奔头·他那个没福气的老婆车祸过世七八年了,留下他孤零零一个,回到家里,连个能说说话、暖暖脚的人都没有,老是觉得冷冷清清的。
赶明跟单位的刘大姐说说,让她帮忙介绍个女人吧,离婚带孩子的也成,反正他没孩子,不怕隔心……· 他想着想着,越想越觉得以后的生活一片豁亮。
这时,脑后突然感到股瘆人的凉意和诡异的气息·他下意识回头,眼前伫立着一道幽灵似的黑影,藏青色的防风外衣包裹着具瘦削、高挑的身材,手中的斧子在夜色里闪烁着森冷的寒光。
寒光折射中,可以看到兜帽内是一张陌生的年轻面孔,脸颊肌肉在兴奋地抽动,嘴角噙着捕获的、心满意足的狞笑,· 那笑容几乎令蔡维宏窒息。
还没等他开口,黑影已经高高举起斧子,向他脑门狠狠劈砍,鲜血和着脑浆,立刻飞溅出来·· 蔡维宏瞪着诧异、惊恐的双眼,大张着嘴巴,重重摔倒在地。
锋利的斧子还在一下下挥动着,每一下都落在他身上,把他剁得血肉模糊……·☆、57|一 第四名死者(1)·一个星期后·· 窗外在下雨。
教室里安安静静的,回荡着罗教授抑扬顿挫的声音:“……斐波那契数列被称为黄金分割数列,是数学史上最著名的数列·意大利数学家列昂纳多·裴波那契在13世纪创设了它:0、1、1、2、3、5、8、13、21、34、55、89……需要特别指出的是,0是第0项,而不是第1项。
这个数列从第二项开始,每一项都等于前两项之和……”· 夙夜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偏着头,静静地瞅着玻璃窗发呆·一只手支着下巴,另一只手拿着支钢笔,在白纸本上无意识地勾画着。
一圈又一圈,大圈套着小圈,小圈穿透大圈,循环往复,层层叠叠,叠加上去,再叠加上去·· 雨珠落在光滑的玻璃表面,蜿蜒流淌,勾勒出各种各样别致的风景:小溪、瀑布、喷泉、松柏、花瓣、脉络……· 渐渐地,恍惚幻化成一张华美岑傲的脸孔:五官轮廓深邃而鲜明,浓黑的剑眉,晶亮如寒星的眼瞳,薄薄的嘴唇……· 心里没来由的一阵烦躁郁闷,这恼人的雨季,这恼人的暮春。
胳膊肘被轻轻连撞了两下,薛凯奇用数学书挡住脸孔,压低嗓音,偷偷地警告:“喂,罗老头看你半天了·”· 薛凯奇有双极有神的大眼,皮肤黝黑,个头不高,不过相当结实健硕,用东北话讲,就是个地道的车轴汉子。
据消息灵通的同学说,他父亲是政法委副书记·即使在高官云集的b市,这也算是个比较拿得出手的职位了·毫无疑问,属于名副其实的官二代·但他性格豪爽粗犷,为人大大咧咧的,身上完全没有许多官二代那种颐指气使、高人一等的习气。
自从和夙夜成为同学,就不遗余力地想和他搞好关系·· 这让夙夜很是莫名其妙,不过,既然薛凯奇不介意他的冷淡别扭,他当然也不会介意偶尔应付他几句。
起码他的出现,让夙夜在k大校园里显得不那么孤僻了,虽然夙夜并不在乎那一点·· 被薛凯奇提醒,夙夜茫茫然地转回脑袋,果然迎上罗教授不悦的视线。
推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罗教授眉间皱成的“川”字形凹痕更清晰了,重重咳嗽一声:“那位靠窗、穿黑t恤衫的男同学……喏,就是你,你来说说,裴波那契数列与黄金分割率的关系。”
从上课开始,就一直盯着窗户发呆的学生,显然是不可能回答出这个问题的·罗教授的目的,就是要警告一下完全不懂得尊师重道、更不懂得珍惜学习机会的学生。
呆呆地愣了几秒钟,又被薛凯奇连捅了两下,才意识到教授叫的是自己,夙夜慢吞吞站起来·· 薛凯奇匆匆忙忙将“0.618”鬼画符似的划拉到练习本上,自以为很隐蔽地将本子鬼鬼祟祟推到他眼皮底下。
大多数学生,都有个认知上的误区,以为老师看不见他们的小动作·等到有一天,自己站在讲台上,才会发现,真是视野开阔、一览无遗啊·· 所谓的视野死角,的确是有,可是也仅仅是那么小小的一个“角”而已。
要想逃过老师的法眼,除非能变得像蚂蚁那么娇小玲珑·· 罗教授不悦地提高了嗓音:“答不出来吗也是,你能答得出来才奇怪,几乎每堂数学课都在发呆。
既然如此喜欢发呆,你还来学校干嘛干脆留在家里发呆多好,起码还能给你父母省点交通费”· 夙夜抬起头。
“不服气是吗”看着他木然的样子,罗教授越发生气,一般学生回答不出老师的问题,就算是装模作样也好,起码也会表现出尴尬愧疚,面前这个学生,却始终毫无表情,象是根本没将他放在眼里,语气不由得更加尖锐刻薄,“像你这种整天想着混日子的学生我见得多了,别以为考上k大的都能拿到毕业证,每年都有……”·☆、58|一 第四名死者(2)·暗沉沉的目光直视着罗教授,夙夜缓缓开口,打断他的话:“裴波那契数列是个完全是自然数的数列,通项公式却是用无理数来表达的。
而且当n趋向于无穷大时,后一项与前一项的比值越来越逼近黄金分割0.618·”· 罗教授愣住了,同学们也有些发愣,本来略显嘈杂的大教室,立刻变得诡异的岑寂。
短暂的沉默后,夙夜又补充道,“或者说,后一项与前一项的比值,小数部分越来越逼近黄金分割0.618、前一项与后一项的比值,越来越逼近黄金分割0.618。
譬如说,1除以1等于1,1除以2等于0.5,3除以5等于0.6,55除以89约等于0.6179,89除以144约等于0.618055,144除以233约等于0.618025·”· 罗教授玻璃镜片后面的眼睛瞪大了。
教室里响起嗡嗡的小声议论,同学们兴奋而惊奇地打量着夙夜,当然,里面还夹杂着鄙夷、不屑,以及嫉妒等等复杂的情绪·· 夙夜从来就不是一个讨大家喜欢的同伴。
“呵,你知道的还挺多,”直视着夙夜,罗教授以轻蔑的语气,故意刁难道,“以为这样就不用听课了吗那你是不是还能跟同学们说明一下,黄金分割率为什么被称为‘神奇的黄金比率’、‘造物主的奇迹’。”
“……”夙夜抿紧嘴唇···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真正的数学,不是靠背诵教科书、耍点小聪明就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它需要充满敬畏和钻研精神,时时刻刻保持谦虚、谨慎、勤勉的学习态度。”
刚才夙夜的回答,让罗教授意外而有些刮目相看,他稍微和缓了语气,“你们还年轻,正是充实自己、为未来打基础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学习的机会,应该庆幸,自己还有机会学习。”
他抬抬手,刚要示意夙夜坐下,夙夜慢条斯理地再次开口了:“‘黄金比率’与动物、植物都有着奇异的联系·以人体为例,肚脐以下的长度与身高之比接近0.618;咽喉到头顶与它到肚脐的比值为0.618;膝盖到脚后跟与它到肚脐之比是0.618;肘关节到肩关节与它中指尖之比同样也是0.618。
对于人类来说,最舒服惬意的温度大概是22c~24c,它是正常体温37c的‘黄金比率’,也就是37乘以0.618,约等于23·人体的最佳睡眠时间是夜晚12个小时乘以0.618,约等于7.416小时。”
稍稍顿了下,他继续说道,“世界上任何一个蜂巢中雌蜂和雄峰的比例,都是0.618·螺旋形贝壳每圈螺纹的直径与相邻螺纹的直径比是0.618。
‘黄金分割’在植物中的体现就更为普遍,任意相邻两片叶子或两朵花瓣所指向的夹角与圆周角360°的差比,恰好是0.618;凤梨的表层向左旋转的圆有13圈,向右的圆是8圈;松树上的松球要么是21和13,要么是34和21;向日葵的花盘尽管有大有小,可是葵花籽的数量却都是34、55、89……相邻两圈的直径比都是0.618。”
他看着面前的教授,淡淡问道,“我还需要说下去吗”· 罗教授默然不语,第一次专注地打量眼前这个从未在意过的学生,异常苍白憔悴的脸孔,因为太瘦,显得特别大而突兀的眼眸,黑嗔嗔的,暗夜般沉寂悒郁,里面找不到一丁点属于活物的情绪。
明晃晃的黑眼圈,昭示他的睡眠状况,实在很糟糕·令人难免会泛起恻隐之心·· 这是个有故事的孩子,看着那双眼睛,他沉默了许久·· 教室里的同学们也目瞪口呆地望着夙夜,像看着来自火星的怪物。
机械的下课提示音倏然响起,打破了满室的安静·· 罗教授轻轻咳嗽一声,尽量控制着自己的表情,宣布下课·· 他收起讲义,准备离开,走到教室门口,忽然停下脚步,指着夙夜问坐在最前排的小个子男生:“那个男同学叫什么名字”· “夙夜。”
小个子男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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