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神探事件簿 by 淘气骨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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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神探事件簿 by 淘气骨头(7)
·    可谓四面透风、视野开阔、一览无遗··    显而易见,这种建筑,装饰的作用远远大于隔离,效果倒是蛮好的··    大概是因为适合划分地盘,游廊里特别热闹。
    武术学校的学生,靠边铺了两三张垫子,排着队,正热火朝天地挨个翻跟头··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旁边还有位年轻的指导老师,比手画脚、吆吆喝喝地纠正学生的动作:“……你想摔断自己的脖子吗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后空翻的时候,要注意保持身体的平衡……”·    ……·    几位京剧票友,围成一圈,咿咿呀呀地吊嗓子。
    那破锣似的调门,对耳朵实在是一种摧残和折磨··    ……·    五六个小学生,看模样也就读四五年级,在彩排什么节目。
·    天真稚嫩的小脸上,是一本正经的严肃表情,实在是可爱极了··    我情不自禁地微微一笑,从他们身边匆匆而过··    走了没几步,就瞧见一位身穿白色绸缎子唐装的老爷子,坐在自备的小马扎上,微阖着眼睛,正怡然自得地拉着二胡。
    我向来对这种传统民族乐器不太感冒··    不过,老爷子雪白的胡须,随着肢体的动作,在胸前一荡一荡的,很有点仙风道骨、遗世而独立的飘逸韵味。
    呜呜咽咽的调子,在空旷的空间里流溢··    苍凉幽怨,似乎汇聚了人生跌宕起伏、世事无常,风云变幻的种种悲凉与无奈··    大概是心境的问题,这一瞬间,我竟然被这曲子感动了。
    不管是努力健身的中老年人、练习武术的孩子们,还是拉二胡的老爷子……他们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追求、自己的快乐。
    我有那么点愧疚,又有那么点难过··    明天,老爷子就不会再在这里拉二胡了吧那些翻跟头的孩子,也会另寻它处吧彩排的小学生们,也会换地方吧·    即使时间一天一天的溜走,记忆渐渐变得淡薄而模糊。
    人们走在这座公园里的时候,也还是会偶尔想起我今天造成的后果,心里会感到浑然不是滋味吧·    可是,不管付出怎样的代价,我也不会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
    小时候闯了祸,爸爸怎么打我我都不肯承认自己错了,后来他打得手都哆嗦了,红着眼眶骂我是“犟驴”··    还跟妈妈说,别人家的孩子撞了南墙会回头,这混小子怕是撞得头破血流也不会回头的。
    爸爸说对了,我就是那么执拗的人,现在已经头破血流了··    游廊是环形的,在公园偏内侧绕了整整一圈,我从西北角的两根廊柱中间,穿行过去。
    廊柱外是一大块儿草坪,已经萎的萎,黄的黄,衰败得不成样子了··    运动鞋踩在上面,沙沙沙地响,偶尔还会绊到谁随手丢弃的空矿泉水瓶、空食品包装袋、熊孩子掰断的树枝……·    草坪间,东一株、西一株,栽种着半人多高的灌木,也枯了、黄了、败了。
    干瘪、枯瘦的灰褐色枝干,参差盘错,乱七八糟地支楞着,像烧焦了的死人骨头,直伸向天空··    草坪间,有条铺着鹅卵石的羊肠小径。
    曲曲折折,绕过一株株灌木,通向位于正前方、不远处的槭树林··    十月初,正是霜天红叶、灼灼其华的季节··    遥遥地看去,是一片令人目眩的火红,层林尽染、波浪起伏,犹如天边翻滚的火烧云。
    沿着羊肠小径,走了二三百米,就进入了树林··    这时候,外面的雾气,已经散得差不多了··    林子里却还是昏昏蒙蒙的,视野模糊不清。
    咫尺之间,就仿佛一脚踏进了另一个世界··    身畔充塞着氤氲缭绕的雾霭,周围空无一人,连个会喘气的活物,都完全感知不到··    寂静、荒凉、似乎与世隔绝。
    脚下,是沉积了几十年,或许是上百年的枯叶,踩在上面,发出细细簌簌的声响··    听不见鸟鸣蛙啼,没有蛇虫鼠蚁,也没有蛐蛐的叫声,安静得让人心里毛毛的,脊背发凉,直冒冷汗。
    潜意识里有种错觉,好像已经被整个世界彻底抛弃了,只剩下自己孤零零一个··    这感觉,实在是糟糕透了··    头顶上,葱葱笼笼的树冠与树冠相互交错、缠绕在一起,遮蔽了整片天空,犹如一顶巨大无比的华盖。
    因此,树林里显得格外阴暗、潮湿··    枝叶、草茎上融化的霜水,还未干涸,碰蹭间,轻而易举打湿了我的衣襟和裤脚··    虽然没有湿透,也让我感觉潮乎乎的,不太舒服。
    幸好经过一处平缓的斜坡,又穿过道沟渠,再走过一片洼地,接着仍然是一处缓坡,穿行过去,就是林子的尽头——也是我此行的目的地··    站在树林边,我游目四顾,很快找到了要找的东西,是一株足有三四个人合抱粗的老树。
    它已经很老了,主干部分都中空了,有着碗口大的疤节··    灰褐色的枝桠,茫茫然地伸向空中,像一只只绝望、疲惫、苍老的手臂。
    老树紧傍路边,它的树冠,有一小半已经斜探出了路面··    那是一条一米多宽的水泥路··    因为空气清新,环境清幽僻静,每天早晨或者傍晚,都有许多人选择在这条路上跑步、散步。
    我预先打探得很清楚,今天行动的目标——陈晓慧,也有每天早晨,在这条路上跑步的习惯,不说风雨无阻,也差不多的··☆、121|3.15 /·选择埋伏在这株老树后面,还有个原因,它正好位于路段的u形转弯处,正对着一座假山喷泉。
    音乐喷泉节假日才会打开,而高大的假山,毫无疑问是做坏事时最完美不过的保护墙··    一星期前,我第一次跟踪陈晓慧,一眼就相中了这片树林。
    再没有什么地方,会比此处,更适合伏击了··    戴上手套,四下踅摸一圈,我就近随便掰了根拇指粗的树枝,攥在手里,然后躲在老树后面。
    剩下的,就是等待··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我静静地等着,渐渐有些惴惴不安··    如果陈晓慧今天不出现,就只能拖到明天或者是后天、大后天……到那时候,我还会有机会吗·    说句老实话,我一点把握也没有。
    我只知道,没有太多时间和机会,让我一次次来尝试··    大概是霜刚刚融化的缘故,浸湿的泥土、枯草和树脂的气息分外浓郁,还掺杂着植物*糜烂的味道。
    厚厚的医用口罩也阻隔不住,肆无忌惮地钻进鼻孔··    我不喜欢这股味道,用力吸了吸鼻子··    啪嗒、啪嗒、啪嗒……·    有匆促的跑步声传来,由远及近。
    明知道是陈晓慧的可能性非常非常渺茫,我还是立刻绷紧了神经,小心翼翼拨开挡在眼前的树枝,眯缝着一只眼睛,谨慎地窥视着路面··    有个身影,正远远地跑过来,渐渐近了,看得清楚些了,是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细眉小眼,穿着一身干净齐整的蓝白相间运动服。
    果然不是陈晓慧··    不一会儿功夫,男孩子就啪嗒啪嗒从我面前跑过,一点也没察觉到我的存在··    这证明,我选择藏身在这里是正确的。
    在男孩子之后,陆陆续续又有七/八个人经过,都不是陈晓慧··    我低头看了眼腕表,快到六点了,十之八/九她不会来了··    我决定再等十分钟,如果她还不来,我就放弃今天的行动。
    不知道是她太倒霉呢,还是我太幸运··    在等到第七分钟的时候,一个穿着白毛衣、白色运动裤,身材娇小的女生,出现在水泥路左边的拐角处。
    是陈晓慧··    我紧张地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半蹲下身子,将树枝伸出去一点点··    就在她堪堪从面前经过的时候,猛地挥出手中的树枝,正好打在她的膝盖上。
    陈晓慧一点防备都没有,一下子被绊到,跌跌撞撞地往前奔了好几步,双臂胡乱挥动着,努力控制身体的平衡··    她终究还是没能站稳,扑通一声,沉重地仆倒在地上。
    “啊”陈晓慧痛得失声尖叫··    这功夫,我已经跳了起来,一鼓作气跑到她旁边··    根本没给她爬起来的机会,照准她的脑袋,给了她一记重重的肘击,正砸中她左侧额角。
    “砰”地一声,她再次仆倒,脸颊狠狠磕在水泥路面上,蹭掉了一大块皮,鼻血马上涌了出来··    我看得出来,她伤得不轻,可这女孩子实在很顽强。
    身子摇摇晃晃的,明显是撞晕了,居然还有力气、有勇气挣扎·双臂张开,死命地抱住我的左腿小腿··    猝不及防间,我被她拖倒了,左脚脚掌猛地别了过去,跟水泥路面发生了相当霸气的零距离接触,骨关节发出“咯噔”一声脆响。
    疼……真的很疼,眼泪登时就涌了出来··    此时此刻,再疼我也只能咬紧牙关死命地硬撑着,左腿使劲挣扎,一边用右脚狠狠踹陈晓慧的面部。
    一下、两下、三下……接连踹出十几脚,箍紧我的双臂才稍微有些松动,我赶紧趁机挣脱出来··    单腿跪压在她后背上,我用膝盖抵住她的脊椎,令她动弹不得,这才松了口气,抹了把额头渗出来的冷汗。
    稍微定定神,从挎包里掏出绳子,双手撑开,在她刚刚费力地抬起头的时候,就猛地往她脖子上一套,双手一绕一搅,用力勒紧··    她发出微弱的、呜呜的闷哼,双手胡乱地抓住我的胳膊,拼了小命地拉扯、抓挠。
    论体力,实际上我并不比她占据多少优势··    陈晓慧年方十九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平时喜欢跑步喜欢运动,还是校羽毛球队的队员,体力、耐力都算得上是蛮不错的。
    绝对是个不容小觑的对手··    但是,我不是心血来潮的突然袭击她,而是事先已经做足了功课,也就是行话所说的“探路”。
    我很清楚她的威胁在哪里,绝不会因为她是个身材娇小的女生,就小觑她——我从不轻视任何一个对手,所以第一时间就狠狠压住了她的后背。
    这个动作,既不雅观,又有点无赖,贴身肉搏的时候,却是非常行之有效的··    后背被制约住,她能够挣扎的幅度就很小,能够使用上的力气也很少。
    我拽着绳子,不管她怎样挣扎,只是死/死地勒紧她的脖子··    她继续撕扯着我的双臂,脚后跟胡乱地踢蹬地面··    我想,我应该内疚,应该难过,应该对她存有怜悯之心,毕竟,她只是个无辜的牺牲者。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但是,奇怪的,我什么想法也没有,就这么漠然地看着她无助地挣扎··    她坚持了大概两三分钟,双腿猛地一蹬,接着双臂软软地垂下,随后,脑袋也软软地耷拉到一边。
    她死了··    松开绳子,我伸手探了探她的鼻息,确认她的确死得透透的,一点气息也感受不到··    抬腿从她身上下来,我蹲在她的脑袋旁边,仔细打量她。
    她青春姣好的脸孔,已经被我踹得惨不忍睹,鼻子歪了,糊了一脸的血,还沾染了鞋底的灰土··    但还是可以看得出大致的轮廓··    是个蛮清秀的女孩子,眉眼弯弯,皮肤白皙细致。
    虽然个头矮了点——不会超过一米五五··    但是因为经常做运动,身材还是挺不错的,该丰/满的地方丰/满,该纤细的地方纤细,称得上是玲珑有致、前凸后翘。
    加上水灵灵的年纪,算是个相当吸引人的女孩子··    现在,则像这秋天的枯叶一样,彻底的颓废了、丑陋了、破碎了··    由于淤血,她的面部在迅速的变得发紫发黑,眼睛鼓胀鼓胀地瞪着,睁得老大老大的,直勾勾地瞅着灰蒙蒙的天空。
    血红血红的舌头,吐出小半截,软哒哒的,像章鱼的触角··    白嫩的脖颈上,被绳子印上一圈深紫色的勒痕··    不管见过几次,死人的脸孔,都一如既往的让我感到厌恶和阴森可怖,浑身不舒服。
    别开脸,我按捺住心底惶惶然的感觉,手忙脚乱地收回绳子,将它放进背包里··    稍微定定神,抓住她肩膀,刚想挪动尸体,这时候,冷不防听见远处有模糊的脚步声传来,纷乱、交错、重叠,不是一个人。
·    声音不大,钻进我的耳朵,却跟炸雷一样,手心顿时冒汗了··    只要有人绕过道路两端的转角,就会看见我的·    顾不得多想,我弓着身子,拖着陈晓慧的尸体,费力地拽进身后的树林。
    扭伤的脚踝刀割似的,疼得要命··    汗水滑进眼睑里,又刺又痒,眼前的视野都被水汽氤氲得模糊成一团,根本看不清楚··    使劲眨巴眨巴眼睛,我费力地把汗水挤出去,虽然不舒服,好歹恢复视力了。
    陈晓慧目测也就一百斤左右,没想到变成尸体后,死沉死沉的,直往下坠··    我把吃奶的力气都使上了,累得呼哧呼哧直喘粗气,拽着她,尽量往林荫深处走。
    树林里当然没有道路可言,坑坑洼洼、起伏不平就不说了,还布满了张牙舞爪的枝桠、带刺的灌木、乱蓬蓬的杂草,偶尔还冒出来裸露的粗/大树根和树干树藤……·    拖着陈晓慧这个超大号拖油瓶,我简直是步履维艰。
    一路跌跌撞撞的,被绊到、刮到无数次··    勉强走了大概有几十米,实在是走不动了,只好停下来歇口气··    用视线四下里踅摸了一圈,我挑了块儿差不多的地方,鼓足劲,费力地将她拖过去,撂在那儿。
    那里有几棵比较高大茂密的树,树后是相对宽敞点的一小块空地··    不但有树枝树干挡着,还丛生着乱蓬蓬的荒草,正好成为尸体的屏障和绝佳掩体。
    藏好她以后,我抹了把冷汗,强忍着脚疼,掉头往回走··    估计扭到筋了,这么一小会儿功夫,走路已经一瘸一拐的了··    一路把刚才压倒的荒草枝条,手忙脚乱地扶起来,尽量让它们看起来自然点。
    当然啦,时间仓促,我也不可能做得太好··    一直回到原来藏身的树后,我稍微松了口气,拍拍胸口,平复了下紧张的情绪··    定睛细细察看刚刚犯下命案的现场,瞧瞧有没有疏漏的地方。
    视线一点一点的扫过,我的呼吸停住了,居然真的有·    水泥路面上,有一摊巴掌大小的红褐色血渍,血渍上还有一小包心相印纸巾。
    毫无疑问,纸巾是从陈晓慧身上掉下来的,我竟没留意到··    一阵心惊胆颤,我从树后面猛地跳出来,如离弦的箭般,狂冲过去··    抓起那包滴着血的纸巾,用橡胶鞋底在路面使劲蹭了几下,让那些血渍看起来不那么显眼了,然后,赶紧飞快地跑回树后。
    跑得太慌张太着急,连脚伤都忘了,心脏砰砰狂跳,紧张得都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122|3.15 /·我刚躲好,就看见水泥路左边的拐角处,闪出两个人影,一高一矮,一瘦一胖。
    俩人肩并着肩,不紧不慢地匀速慢跑着··    幸亏他俩跑得慢,再快一点点,就会看见我了··    我在心里暗戳戳直呼:“侥幸。”
    过了足足有三四分钟,他们才从我面前跑过··    高个的是个年轻人,身材瘦削,梳着时尚的莫西干发型,漂亮的额发,被汗水打湿了,服帖地垂着。
    浓黑的眉毛,一双温和含笑的眼睛,鼻梁高挺,模样还算周正,有点像电视上常出现的某位韩流明星··    矮个的岁数比较大,瞧着大概四十六七岁,身材已经发福了,五官轮廓和旁边的年轻人很像,只不过放大了一圈儿,估计是父子俩。
    他俩边跑步边聊天,交谈的内容,证实了我的猜测··    年轻人说:“……爸,我心里有数的,你不用担心·”·    岁数大的中年人叹道:“你爷爷年纪大了,这两年精神越发的不济了,身子骨也不成了,常常头疼脑热的,难免心情不好。
你二叔又揣了私心,老怕自个儿吃亏,话里话外挑拨着·我也知道,是委屈你了·”·    年轻人又说了几句什么,无非是那些祸起萧墙、狗屁倒灶的破事儿,我已经没兴趣往下听了。
    等他们跑远了,我终于安下心来,长长松了口气··    站起身,这一动弹才发现,受伤的脚踝,疼得都发木了··    此时此刻,只能咬紧牙关硬忍着。
    我转身钻进了树林,匆匆忙忙往陈晓慧的藏尸处奔··    距离很近,几分钟就到了目的地,刚要靠近她的尸体,忽然看见她的嘴巴居然在动。
    一撮一撮的蠕动··    别说树林里一丝微风都没有,就算是有风,会动的也不可能仅仅是嘴巴··    难道她还活着·    不,不可能,她绝对已经死得透透的,我确认过的。
    我宁愿相信自己眼花了、看错了,把防护眼镜推到头顶,我使劲揉了揉眼睛,然后瞪大眼睛仔细瞧··    我没有看错,她的嘴巴的确在动·    难道是诈尸了·    瞬间,我头皮都炸了。
    她的嘴巴还在蠕动着,并且动作的幅度越来越大··    不受控制地,我的牙齿开始咯噔咯噔打颤,双腿也直哆嗦,抖个不停,我想起了林正英的鬼片,想起了美国的丧尸,想起了日本的鬼娃花子……·    越想越害怕,越想越觉得这树林里鬼气森森的,眼前的尸体,也诡异诡异的,面皮发青。
    我正吓得魂不守舍,她的嘴巴动着动着,突然裂开了,就像豁口的萝卜··    一只灰乎乎的小东西挤压挤的,从里面钻了出来··    毛茸茸的,像是只小老鼠——靠那根本就是只小老鼠,也不晓得这么短短的一会儿功夫,它是怎么钻进去的。
    我终于恢复了心跳,暗暗咒骂着可恶的老鼠,在地球上我最讨厌的生物中,老鼠绝对高居榜首··    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快到五点半了,我得加快点速度。
    拖着受伤的脚踝,我一脚高一脚低地走到陈晓慧的尸体旁,将蛇皮袋子覆盖在她脑袋上,掏出刨锛,一下接一下,使劲砸下去、砸下去、砸下去……·    隔着坚韧的蛇皮袋子,我听见恍若枯枝断裂般的沉闷响声,那是骨头碎裂的声音。
    血液从蛇皮袋子下面淌出来,把旁边的荒草都染红了··    ***·    北方的冬天,总是有些迫不及待··    九月下旬,b市就迎来了第一场落雪、袭来第一拨寒潮。
    气温一夜间降低了七八度,感冒的人数呈几何倍数蹭蹭往上涨,开药店的个个拨拉着算盘珠子,抿着嘴偷着乐··    夙夜的身子骨素来不太好,立马就加入了感冒大军。
    整天有气无力地耷拉着脑袋,红着眼眶流鼻涕,一副饱经辣手摧残的残花败叶相··    本来以为过几天气温回暖就好了··    没想到,这股冷空气缠缠绵绵的,竟然整整持续了小半个月。
    昨夜,温度更是降到了零下十三四度··    灰白色的霜,彻底遮蔽了远远近近的商铺、街道、围墙、小楼和小楼下悬着的八角风铃··    大概是因为感冒鼻塞,呼吸困难,夙夜睡得一点也不踏实。
    凌晨的时候,他做了个很古怪、很恐怖的梦··    梦中一片冰天雪地,他发现自己站在一条陌生的街道上,面前是个陌生的院落··    普普通通的黑漆木板门,大敞四开。
    门两边,是一排榆树墙,叶子早就掉光了,只剩下干巴巴的青灰色枝桠,参差交错、盘桓向上··    枝桠上,挂着一团一团白绒绒的雪,倒似开了满树的雪绒花。
    榆树墙后面,是白茫茫的一片,如同铺着层厚厚的白毛毡··    白毛毡后面,是栋红砖青瓦的房子,房顶也覆盖着厚厚的积雪··    房脊的瓦楞上,停着只麻雀,封了层厚厚的雪壳,像是冰雪雕琢成的。
    这只可怜的麻雀,已经被活活冻死了··    天气实在是太冷了,呼出的气息,都被这寒冷冻结了,物化成白色的蒸汽··    脚下的柏油路面,结了层薄冰,邦邦硬。
    夙夜冷得要命,使劲搓搓冻得生疼生疼的指尖··    他的眉毛、睫毛都挂了霜,竖起的衣领,也结了霜,鼻尖冻得麻木了,缩在雪地靴里的脚趾头,更是猫啃般难受,又痒又痛的。
    使劲抽搭抽搭鼻子,他恍惚忆起自己感冒了,脑子昏昏沉沉的,神智有些混乱,对目前的状况,心里充满了困惑和不解··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站在这里,惶惶惑惑的,本能地感到强烈的不安。
偏偏脑子里有个声音在说:“不能离开,不可以离开·”·    所以他只能像个傻瓜似的站着,虽然连站在这里的缘由都不晓得··    一阵风刮过,扬起一片接着一片的飞雪,打在脸上,冰凉冰凉。
    冷风小刀子似的,飕飕灌进略显肥大的衣服里··    他还是固执地站着,如同那只冻僵的麻雀,一动不动地站着··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脸冻木了。
    衣服冻硬了··    人冻僵了··    他以为自己要冻死了,这时,对面砖瓦房的门,突然吱吱嘎嘎地打开了,一个长身玉立、英姿挺拔的少年缓步走出来。
    冬日昏黄的阳光,映在他身上,折射出淡淡的、细腻的柔和光晕··    于是,他的整个人也像发着细碎的辉芒似的··    熟悉的身影,闯入瞳孔的瞬间,夙夜冰冷忐忑的心,一下子松泛了、踏实了,妥妥帖帖放回胸腔里。
    恍然省悟,原来自己是在等他··    冰雪挂满了鞋底,冻成硬挺挺的一坨,像是加了层厚厚的掌子,分外沉重··    夙夜抬起脚,刚想向欧宇辰走去,蓦地看见他身后还跟着个人。
    天哪·    夙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竟然是那个曾经出现在夙家大门口的黑衣人·    只不过手里现在举着的,不是黑伞,而是一把高速旋转、嗡嗡作响的电锯。
    黑衣人就站在欧宇辰身后,欧宇辰居然一点也没察觉到,弯着眼睛,冲夙夜微微一笑,样子好看得不得了··    他招招手,对夙夜说了句什么,距离太远,夙夜根本听不清。
    欧宇辰身高一百八十六公分,绝对不算矮··    那个黑衣人竟然比他还要足足高出大半个头,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乌黑的发顶,一双阴鸷冷酷的眸子,满含着嗜血的贪婪和兴奋,慢慢举起了手中的电锯。
    锯刃在白雪的映照下,折射出令人齿冷的寒光··    夙夜心脏都要停摆了,想喊想叫,想冲过去救欧宇辰,喉咙却像被双大手死死卡住了一样,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双脚也像被牢牢钉在了地上,一丝一毫都动弹不得··    他急得满头大汗,眼睁睁看着,锯子落在了欧宇辰的头顶··    鲜血立刻飞溅起来,锯片切割开骨骼的尖锐声音,在空旷的院子里,沉闷地响起。
    欧宇辰的脸孔,狰狞扭曲,呈现出凄惨可怖的痛苦姿态··    夙夜一点也不觉得可怕,他只是觉得冷,很冷,血液都要凝固了··    “砰”地一声,欧宇辰重重摔倒在雪地上,溅起了纷纷扬扬的雪花,在空中轻轻飘荡、坠落。
    锋利的电锯,还卡在他的颅骨里,咯吱咯吱地继续锯着,把他锯成了两片··    大滩大滩的血和细碎的骨屑,从伤口处疯狂喷出,在白色的雪地上蔓延、流淌。
    像是一匹鲜红刺目的地毡,徐徐铺开来、铺开来……·    ***·    “耳畔的风,嘲笑着什么,是谜底深藏还是人心难测。
    这一路走来,背负了太多,改变了太多,又或者只是一瞬的失落··    悄然沉默,真与假重合,得与失交错,还在追寻着没有结果的结果(注1)……”·    夙夜猛地睁开眼睛,心脏砰砰狂跳,在静谧的室内,听起来分外清晰。
·    “……耳畔的风,嘲笑着什么,是谜底深藏还是人心难测·这一路走来,背负了太多,改变了太多,又或者只是一瞬的失落……”·☆、123|3.15 /·翻来覆去,也不知道唱了几遍,夙夜才恍然意识到,那是自己的手机铃声,而自己正是被它吵醒的。
    他眨巴眨巴眼睛,下意识伸手去抓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    右手手腕刚刚抬起来,就被骤然勒紧··    强烈束缚的感觉,令他怔忡,直愣愣地瞪着自己的手腕,足足过了有半分钟,才从迷糊懵懂的状态中,慢慢清醒过来。
    眼前是熟悉的卧室、熟悉的家具、熟悉的陈设··    没有被锯开了脑壳的欧宇辰,没有举着电锯的黑衣人,什么都没有··    经过几次短暂停顿后,依然固执地、锲而不舍唱歌的手机,终于戛然而止。
    接着屏幕一暗,响起了自动关机的提示音,显然是电池的电量终于消耗殆尽了··    虽然有点纳闷,谁会如此执拗地拨打自己的电话,不过,夙夜也没在意——他向来不太在意别人的。
    瞪着看不清楚花纹的天花板,他感到身上空落落、冷飕飕的,冻得直打哆嗦··    这才迟钝地意识到,原来睡觉的时候不老实,被子被他蹬落到了地上,难怪在梦里那么冷,感觉都快要冻死了。
    伸手捞起早已凉得透透的被子,紧紧裹在身上,夙夜转头,瞄了眼床头柜上的小闹钟··    时间指向早晨八点四十五分··    天气阴晦,并不明睐的阳光,穿透蕾丝窗纱照射进来,被稀释得更加淡薄。
    室内朦朦胧胧的,看什么都像隔着层雾气··    欧宇辰不在家,难得睡个懒觉,可惜因为那个噩梦,睡得并不舒服··    夙夜拉开右手边床头柜最上面的抽屉,在里面摸索了一阵子,摸出一枚精巧的钥匙,打开铐住左手手腕的手铐。
    手铐的另一端,则铐在床头栏杆上··    很漂亮的手铐,里面是不锈钢的,裹着两圈厚厚的粉红色长毛绒,特别温馨、可爱的感觉··    而且完全不用担心挣扎的时候,会磨破皮肤。
    同时,藏在里面的不锈钢内圈,确保了它的结实牢固··    十一长假的第一天,欧宇辰就去了la探望夙博罕··    “夙夜,一起去吧,我们还可以去迪斯尼玩。”
他是这样跟夙夜提议的··    夙夜想也不想,直截了当地摇头,表示拒绝··    他很清楚,夙博罕有多讨厌自己,他又没有自虐的癖好,当然不会主动凑过去讨人嫌。
    “你呀,真是不懂得享受,带你出国旅游都不去·”欧宇辰表面上虽然在啧啧抱怨,但是,其实他心里很清楚,夙夜是不会去的··    事实上,他提前一星期,就定好了自个儿的机票。
    不过,他要丢下夙夜,独自飞往la,就产生个问题··    这段时间,因为夙夜的梦游症,他充当了人体警报器的角色,每夜都和夙夜同/床共/枕。
    平心而论,夙夜算是个不错的“枕/边人”——虽然这样说很奇怪,但的确是事实··    他睡相蛮好的,不打呼、不磨牙,连梦话都很少说。
    睡觉的时候,总是蜷着身子缩在一边,安安静静的,像只乖巧温顺的猫··    一点也不会给人以不适的感觉——如果他有那些毛病,欧宇辰早就跟他“分/居”,另想办法了。
    欧宇辰是个相当聪明、很好相处的人··    至少,他在人前表现出来的,都是美好的一面,譬如体贴,譬如宽容,譬如善解人意……·    可是实际上,他的好相处也是有底线的,绝不会以折磨自己为前提——他最在意的人,始终是他自己。
    而夙夜的表现,委实比他预期中的要好··    梦游症发作的次数也不多,一个月也就折腾那么两三次,并没有给欧宇辰造成什么实际上的困扰。
    人类是群居动物,天性里就是渴望同伴的··    无聊的时候,有人陪着聊聊天·肚子饿了,有人陪着吃点宵夜·口渴了,实在懒怠动弹的时候,可以招呼枕边人帮忙端茶递水。
    半夜里假如做噩梦了,惶惶然惊醒的时候,发现身边还有个人……这种种感觉,其实都挺好的··    很快,俩人都习惯和适应了这种“同床共枕”的生活。
    现在,欧宇辰一走好几天,就得考虑这几天夙夜要怎么办··    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居然去成/人/情/趣用品商店买了副手铐··    夙夜一眼就瞧出来这东西是干嘛用的,本来就木然的脸孔,都快僵硬成花岗岩了。
    除了无语,还是无语··    欧宇辰可不管他愿不愿意,当天夜里就试用上——夙夜试图反抗,被他以武力强行镇/压了··    粉红色的长毛绒,衬着夙夜白皙得近乎透明的手腕,效果竟然出奇的好,相当养眼。
    夙夜的皮肤,当然不能用肤如凝脂来形容,但是他白啊,虽然是苍白的白、惨白的白··    不过好歹是白皙的,不是有句老话儿吗“一白遮百丑”。
    而且他毛孔很细,汗毛很淡,淡到几乎看不到··    雪白的皮肤,裹着一圈粉红色绒毛,颇有点白雪映红梅的味道··    于是,这一试用,俩人都表示很满意,虽然满意的着眼点不同。
    比起实用性,欧宇辰更喜欢它的可观赏性,实在是大大出乎他意料中的好··    当然啦,他并不在意夙夜好看不好看——又不是给自己选老婆,只要不是丑得天怒人怨,让人看着倒胃口就行。
    不过,枕边人不但不丑,偶尔还有充当花瓶、美化环境的附赠功效,欧宇辰还是乐于见到的··    虽然这花瓶档次低了点,瞅着廉价了点,好歹比咸菜坛子强多了不是·    夙夜对这副手铐满意,则是因为和原来用的绳子相比,它禁锢的效果更好,还没有什么伤害值。
    无聊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特别缓慢,所以才会有人说“度日如年”··    欧宇辰去la三天了,这三天来,夙夜白天很无聊,晚上更无聊。
    睡觉都睡得不大踏实,总觉得身边好像缺了点什么··    半夜里睡得迷迷瞪瞪的,常常不自觉地伸出手,在身畔摸摸索索··    摸了半天,当然是什么也没摸到,结果突然间就惊醒了。
    他反射弧本来就有些长,发半天呆,才想起来欧宇辰现在在遥远的大洋彼岸··    他有轻度的神经衰弱,这一醒过来,就不大容易再睡着,只能瞪着眼睛到天亮。
    睡眠不足的后果就是,第二天头昏脑胀的,干什么都打不起精神··    人,果然是种容易习惯的生物··    细细数,也没有多长时间,他却已经习惯了欧宇辰的存在。
    就像身体的一部分,他在,固然没有什么感觉,突然间离开了,却浑身都不自在,只觉得空落落的··    此时此刻,la正是傍晚时分。
    夙夜想,欧宇辰在做什么呢·    听说夙博罕现在还离不开轮椅,他那么喜爱欧宇辰,阔别多日后,俩人能在异国他乡见面,一定很高兴。
    欧宇辰慧黠伶俐,向来很懂得怎么讨得夙博罕的欢心(正确的说法是,欧宇辰想讨谁的欢心,都是蛮容易的),大概正推着他,在夕阳下散步吧··    夙博罕一脸的慈祥和蔼,就算是偶尔闹闹脾气,也会被欧宇辰哄得服服帖帖的。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欧宇辰呢必然是眉眼弯弯,挂着招牌的灿烂笑容,亮瞎人的眼睛··    俩人倾情表演着长者慈祥、幼者孝顺的戏码。
    那场景,光凭想象,就觉得很温馨··    毫无道理的,夙夜心里不太舒服,虽然他连为什么不舒服都不晓得··    当然不是嫉妒夙博罕对欧宇辰的偏爱,他既然没把夙博罕当成自己的亲人,自然不会在乎他喜爱谁。
    这种不舒服的心理就显得莫名其妙,大概是因为,父母过世后,欧宇辰是他身边最接近的人吧··    瞪着天花板,胡思乱想了半天,夙夜越想越烦。
    空了大半边的床让他烦闷,空荡荡的屋子,也让他烦闷··    脑子里乱哄哄的,根本静不下心来,像是煮糊了一锅粥,搅和得他昏头昏脑的。
    知道自己横竖是睡不着了,他索性打开床头灯,随便摸了本书看··    瞪着翻开的扉页看了半天,愣是一个字也没瞧进去,反而心里更添烦躁。
    ***·    很多年以后,北冥雪还是能清晰地回想起那天早晨发生的事情,甚至每一处微小的细节··    她记得很清楚,那是十月份的第三天,学校照例放假。
    她和荆祁提前一天,就约好了去人民公园玩··    北方的十月份,天气已经很冷了,并不太适合逛公园··    不过,也实在没有其它地方好去。
    人民公园就在学校附近,步行不过几分钟的路程,实在很方便··    对于b大校园里热恋中的情侣来说,理所当然的,是外出约会时的第一选择。
    他们来到公园的时候,八点刚过,晨练的人们已经三三两两散去,公园从喧嚣乍然归于沉寂,显得格外冷清··    早冬料峭寒意的风,吹在身上,冷飕飕的。
☆、124|3.15 /·北冥雪吸了吸鼻子,继而又因为这个不太淑女、不太优雅的小动作而暗自懊恼··    公园门口内侧,靠左边的位置,有个老婆婆,在卖烤冷面。
    她脑袋上包着蓝格子头巾、穿着件肥肥大大的藏青色羽绒服,像个超大号的棉团··    烤冷面的台子是块长方形的铁板,油汪汪的锃亮,用煤气炉来加热。
    这个时间段,也没什么人光顾,煤气炉自然没有点火··    老婆婆坐在铁板后面的小马扎上,双手插/在袖口里,无聊地打瞌睡,脑袋一点一点的,直往下坠。
    她脚边,还搁着个炭炉,压着炭火,上面架着口小铁锅,锅里是热烘烘的糖炒栗子··    北冥雪担心,老婆婆随时会跌到锅子上去,撞破头就糟糕了。
    要不要叫醒她呢北冥雪不是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不过,明明看到别人有危险,坐视不理好像也不大好··    她犹豫的功夫,荆祁已经想也不想地走了过去,轻轻拍了拍老婆婆的肩膀,亲切地招呼:“婆婆,婆婆。”
    老婆婆哼唧了一声,慢慢睁开惺忪的眼睛,下意识抹了把潮乎乎的嘴角:“嗯你们要吃烤冷面吗等我先打着火啊。
冷锅冷灶的,估摸得等一会儿·”·    荆祁扭头问北冥雪:“你想吃烤冷面吗”他的视线扫过眼皮底下装糖炒栗子的小锅,“还是想吃糖炒栗子”·    北冥雪摇摇头:“不了,我刚吃完早餐,什么都吃不下。”
    直泄下来的乌黑长发,随着她的动作,掉下几缕,遮住了她的面庞··    她抬手,将头发撩回耳后··    荆祁几乎是有些着迷地看着她这个女人味十足的动作。
    现在的女孩子,把头发染成什么色的都有,有的像金毛狮王,有的像蓝精灵,有的像绿毛龟,有的像红毛丹,还有的干脆弄得五颜六色、乱七八糟,也不知道是像调色板还是更像野/鸡/尾巴。
    发型也千奇百怪,有盘得高高的,仿佛富士山,有烫成一圈一圈跟一堆焦圈摞在一起似的,还有比较有个性的女生干脆剃成板寸——简直媲美花木兰了,整个儿一雌雄莫辨。
    反而一头长而笔直的自然黑发,很难得见到了··    荆祁第一次见到北冥雪,就被她一头漆黑顺滑的长发勾住了视线··    脑子里自动蹦跶出一句诗:“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
·    平心而论,北冥雪并不算是多漂亮的女孩子,顶多只能说是清秀,清清秀秀的眉眼,清清秀秀的五官··    但她的美是自然的、纯粹的、真实的,丝毫没有经过人工雕琢的。
    像林间的一蓬草,像野地里的一朵花,像河畔一颗洁白莹润的卵石——由内而外散发着清新自然的雅致··    后来经过接触,他更加喜爱上她的脾气、秉性,以及她待人接物的态度。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北冥雪父母双亡,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靠勤工俭学和助学贷款,辛辛苦苦读大学,平时吃穿用度都很简朴··    她身上,没有同龄女孩子常见的那种任性、骄矜或者自负、懈怠等等缺点,也不会因为自身凄凉的环境,而妄自菲薄——这一点尤为难得。
    她总是淡定的、温和的,有种通晓世情的豁达宽容··    有一次约会,因为前女友来找麻烦,荆祁整整迟到了四十多分钟,北冥雪竟然一句怨言也没有。
    见他出现,露出明显松了口气的神情,笑着说:“打你手机一直不接,我很担心呢,幸好没什么事·”·    知道他被前女友绊住了,她也没生气,反而满脸的歉疚,“她应该还是很喜欢你的,当初提出分手,可能只是在闹脾气……”·    他当然知道前女友只是在撒娇在闹脾气,因为她几乎每隔十天半个月的,就要闹一回分手,要他低三下四地哄半天,才会“勉为其难”地“再给他一次机会”。
    以此来证明,她对他有多重要,他有多舍不得她、离不开她··    三次两次的,当恋人之间的小情趣·五次六次七次呢他再好的耐心也会被耗光的。
    都说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和动不动就发脾气、狂刷存在感的前任女友比起来,荆祁觉得自己真是捡到宝贝了··    北冥雪简直就是天使,温柔、体贴而善解人意,总是温言软语的,连句重话都没对他说过。
    恋恋不舍地把视线从她身上收回来,荆祁扬了扬眉毛,笑着对老婆婆说:“我们不是要吃东西,我担心你睡着了跌跤,万一撞在炉子上,就糟糕了·”·    老婆婆放下点煤气用的打火机,咧开没有门牙的嘴巴,笑了:“多谢你了,真是个好心肠的孩子。”
    荆祁被她夸赞得有点不好意思,赧然地搔搔头,对北冥雪提议:“我们去公园后面的槭树林吧,这个季节,红叶会很漂亮·”·    “嗯。”
北冥雪点头同意··    荆祁拉着她的手臂,拐向左手边的林荫道··    已经是暮秋了,两边的树木,叶子都掉落的差不多了,水泥路上,零落着枯黄的叶子。
    悬在半空中的太阳,似乎蒙了层面纱,昏昏黄黄的··    荆祁心情愉快地吹了声响亮的口哨:“我第一次发现,朝阳这么漂亮。”
    “漂亮吗”北冥雪歪头看了看,“好像跟每天比,没什么差别啊·”·    “是没差别,”荆祁轻松的语气里带着发自肺腑的真正愉悦,“但是是跟你一起看,就觉得分外漂亮。”
    还不大习惯这种暧昧的情/话,北冥雪微微红了脸··    荆祁偏过头,静静凝视着她白皙细嫩的脸孔,忽然觉得心脏跳得有点快。
    他有种想亲/吻她的强烈冲动,轻轻咳嗽一声,说,“最近怎么没去第四阅览室”·    脸上甜蜜幸福的表情一下子就褪去了,北冥雪沉默了。
    荆祁望着她,眼中含着深深的爱怜,却没有懊悔,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一味的回避,并不能解决问题,他温和地问道,“茜娅的事,你还是放不下”·    头顶枝头一片残留的枯叶,打着旋落下,北冥雪伸出手掌,看它慢慢停在掌心,低声说:“怎么能放下”·    “放不下也得放下,这世上有很多事,是我们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改变的,譬如生老病死。”
荆祁劝慰,“你再怎么难过、再怎么悲伤,也无法改变什么,她也不可能活过来·小雪,既然如此,为什么你不学会善待自己呢一切要向前看,我不愿意看到你整天落落寡欢的样子。”
    “……”北冥雪没作声··    荆祁轻轻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们打小就认识,是好姐妹……”·    有温热的液体在眼眶里翻涌,北冥雪仰头,眨眨眼睛,使劲把它逼回去,凄然地一笑,打断了他的话:“不,你不懂。”
    “小雪”·    “你不懂·”北冥雪呢喃,缥缈低哑的声音,像来自遥远的云端。
    她轻轻合拢手指,随即又张开,碾碎的枯叶从她掌心轻轻滑落,风一吹,就不见了··    仰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她的思绪回到了多年以前——她想忘却,却始终没办法忘却的从前。
    北冥雪出生在距离b市几千里之外的z市,那是一座相对落后的、以农业为主的、欠发达的小城··    说是市,其实是县级市,小得可怜,一个小时能从城东头走到城西头。
    城外是一块连着一块的田地,阡陌纵横、沟壑交错·种植着玉米、水稻、萝卜、地瓜、土豆、白菜、大葱……·    田地的附近,星罗棋布着一个个村屯,规模都不大,有几户人家的、十几户人家的,还有几十户人家的。
    北冥雪的父母,就出生在其中的一个村子里··    有一年,城里的制砖厂招工··    他们和许多村民一起去报名,很荣幸地双双被招上了,成了吃国/家/饭的正式工人。
    夫妻俩都是普普通通的一线工人,工资不高,工作也挺辛苦··    但好歹是铁/饭碗,再也不用靠老天吃饭,跟没能被录用的那些人比起来,算是挺幸运的。
    再小的城市,也是城市,里面住着的,也叫城里人··    z市没有高楼广厦,没有纵横交错的立交桥,最高的楼房也不过七层——据说超过七层是要安装电梯的。
    那是个大搞建设的年代,那是个如火如荼的年代··    制砖厂效益挺好的,福利待遇也不错,虽说也就是逢年过节发个被面枕套暖水瓶搪瓷缸子啥的……对北冥雪父母这种来自农村、连条免费毛巾都没领到过的人来说,已经很惊喜很知足了。
    最主要的是,厂子居然还有公房,以很低廉的租金租给职工跟家属住——后来这些公房又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了住户··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当然,那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
    北冥一家,也分到了两间公房··    制砖厂的公房,是统一规格的、几长溜红砖青瓦的平房·分隔成一段一段的,有点像火车的车厢。
☆、125|3.15 /·都是一大一小两间卧室外带一个厨房,没有卫生间和客厅··    倒是在附近建了个公共厕所··    以当时的大环境来说,居住条件算是比较简陋的,但对于没有立锥之地的人家而言,却是解决了天大的难题。
    跟北冥雪的父母一样,周茜娅的父亲也在制砖厂工作··    不过,他不是普通工人,而是某个车间的车间主任,手下管着几十号人··    他家的经济条件,也比旁人家好些。
    周茜娅和北冥雪同龄,细算起来,只比北冥雪大了一个多月··    后来划片上学,俩人又成了同班同学··    周茜娅的妈妈在纺织厂的工会工作,是个颇热情爽利的女人,偶尔买了瓜果梨桃,都让周茜娅给北冥雪送点。
    北冥雪的妈妈心里很是感激,每次回乡下亲戚家带回吃的,譬如嫩玉米、鲜黄瓜、大白菜、野蘑菇啥的,也惦记着给她分一份··    一来二去的,两家人便熟稔了。
    两个小女孩也成了好朋友,一起玩泥巴、一起玩纸飞机、一起抓蝴蝶……·    北冥雪的父母,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他们庆幸自己不用再做泥腿子,自己的孩子不用再做农民了。
    巴望着供女儿好好读书,让她将来能有点出息··    捉襟见肘的日子,三口人也过得津津有味··    北冥雪的父母,都是勤快人。
    他们发现附近的河滩边全是荒地,便开辟了一小块,种点小菜吃··    河滩并不适合种地,常常涨水淹了庄稼——如果适合,也就不会变成荒地了。
    但是,种子是自家年年留的,不用花钱··    人的力气也是不用花钱的,能够收获一点,就省了部分花销,父母干得热火朝天、精神抖擞。
    偶尔某一年雨水太大了,河水泛滥,淹没了田地,颗粒无收,他们也不会抱怨··    第二年照样用镐头勾出几条垄,撒上种子,勤勤恳恳地照应着,等待着或许会有的收获。
    北冥雪记得,妈妈种过一种俗称甜菜的蔬菜··    叶子绿油油的,成熟的根部,形状跟土豆差不多·它的茎叶都有点甜,根部最甜,大人们都叫它甜菜疙瘩。
    据说它能提炼出红糖来,妈妈常常把甜菜疙瘩埋在刚刚熄了火的灶膛里,像烤土豆烤地瓜那样,烤熟了给她吃··    她现在还记得,和周茜娅蹲在灶坑旁边,一人捧着一个热烘烘的烤甜菜疙瘩,埋头大吃特吃,小脸蹭得跟花猫似的情景。
    命运的转折出现在北冥雪五岁那年··    她的爸爸罹患上胃癌,在苦苦煎熬了七个月后,撒手人寰,丢下寡妻孤女··    有位在娱乐圈活跃了很多年的资深女明星说:“做人难,做女人更难,做个名女人是难上加难。”
    对北冥雪的妈妈来说,做寡/妇难,做带孩子的寡/妇更难,做个工作辛苦没什么积蓄还带着个孩子的寡/妇是难上加难··    很多人都劝妈妈趁着年轻,再走一家。
    妈妈抹着眼泪说,过去都讲究守孝三年,我跟孩子她爸夫妻一场,怎么也得给他守守孝、尽尽心··    妈妈是那样说的,也是那样做的。
    给丈夫守孝三年后,她果然再嫁了··    并不是她不怀念丈夫,并不是她多么负心薄情,也并不是她多么想追求自己的幸福··    现实是,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实在太难太难了。
    家里家外全靠她一个人苦苦支撑,她太累了,太渴望有一个宽厚的肩膀,能让她倚靠··    她二婚嫁的男人,是北冥雪的小舅舅介绍的。
    家住在城郊的村子里,距离北冥雪的外公外婆家十几里远··    农闲的时候,跟舅舅在同一个建筑工地打工,同一口大铁锅里吃饭,同一个工棚里睡觉,很快就混熟悉了。
    舅舅说他干活麻利,有眼力见儿,脾气也好,偶尔有谁不经意间冲撞了他,他总是红着脸笑笑,也不计较··    当然,他也有过一段婚姻,还有个比北冥雪大五岁的儿子。
    听说他老婆嫌他穷,跟个外地来收药材的倒/爷跑了··    以北冥雪妈妈的条件,是不大容易找到适合的对象的··    何况自家兄弟介绍的,总归错不了。
    俩人相看之后,彼此留下的第一印象都不错,那男人已经四十出头了,但看着比实际年龄年轻些,的确挺腼腆的,一说话就脸红··    接触了一段时间,俩家便合成了一家。
    男人带着儿子,住进了北冥雪爸爸留下的房子里··    北冥雪第一眼瞧见,就不喜欢她多出来的那个便宜哥哥··    圆圆的一张大饼脸,很黑,还有不少麻坑,估计是小时候出疹子,没人照顾,他自个儿挠的。
    性格也阴沉阴沉的,可以一整天不说一句话··    小舅舅说得没错,男人的脾气的确挺好,可是他的好脾气是有前提的——他没有喝酒的状况下。
·    而他每天晚饭必然会喝酒,喝那种廉价的、白色塑料桶装的劣质白酒··    自个儿坐在饭桌旁,端着酒盅,自斟自饮。
就着点咸菜和盐水煮花生米,一顿小酒能喝两三个小时··    喝得差不多了,他的眼睛也凝滞、僵固了,像死鱼的眼珠子·脸膛也红了,跟烫熟的大虾似的。
腿脚也不利落了,走路的时候两只脚互相直打绊子,情绪也就上来了··    先是哭、嚎,再是骂,骂他那个唯唯诺诺了一辈子、被他老妈欺负了一辈子的老爸。
    骂他那个泼妇似的、从家里跋扈到外边,打遍十里八乡的妈··    骂他那个不守妇道、跟野/男/人跑了的“败家娘们”和那个“该千刀万剐的死男人”。
    骂他那个“跟你那个死/妈一样,一副死/德/性”的“败家儿子”··    越骂越生气,越骂火气越大,开始升级为砸东西、打儿子。
    他儿子看样子被他打惯了,也皮实了,不躲也不哭,就任凭他打··    跟个木头桩子似的杵着,脸上也是木木的,没什么表情··    北冥雪的妈妈哪里见过这阵势她跟前夫过了七/八年,偶尔也拌拌嘴,吵几句就算了,顶多闹个半红脸。
    她又是惊讶又是慌张,赶紧拦着,砸坏了啥都得花钱重买不是打孩子就更要不得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这个后妈对孩子怎么样了呢。
    可是,丈夫再不是白日里那个从不大声说话、腼腆害羞的男人,瞪圆了红通通的眼睛,呼哧呼哧喷着酒气,脸红脖子粗的,撸胳臂挽袖子,骂骂咧咧几句,见她没有让开的意思,干脆连老婆一起打。
    北冥雪试图保护妈妈,结果也被揍了··    连脊的房子,本来就不隔音,何况他们家闹得动静实在太大了,左邻右舍都被吵醒了,跑来拉架。
    男人把门反锁上,打开焊着防护栏的窗户,比手画脚、破口大骂来劝架的邻居··    邻居好心被雷劈,也火了,如果不是隔着防护栏,非跟他打起来不可。
    后来大伙儿知道了,他们家几乎天天夜里都要这么闹腾一番,劝架的后果是越劝闹腾得越厉害,索性也不劝了··    只是左邻右舍倒了八辈子霉,天天听他们吵闹,不堪其扰。
    北冥雪跟妈妈更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客观公正地说,男人不喝酒的时候,还不错,见到卖菇娘的、卖糖人的、卖爆米花的……也惦记着给俩孩子买点。
    砖厂搞福利发电影票,他和妈妈从来都舍不得去看,而是让俩孩子去··    在工地打零工,偶尔别人塞给他点糖块饼干瓜子啥的,也要揣回来,给俩孩子分着吃。
    但是,他每顿晚饭必然喝酒,每次喝酒必醉,醉后必然撒酒疯,这实在让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北冥雪的妈妈后来跟人打听才知道,他前妻就是因为受不了他这个毛病,才跟人跑了的。
    被谎言掩盖的真相很残忍,保媒的舅舅傻眼了,妈妈也傻眼了··    妈妈考虑离婚··    男人当然不同意,于是殴打升级为暴揍,动起手来变得没轻没重——“反正你也瞧不上我没心思跟我过,我也犯不着心疼你女人都一个样,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说这话的时候,他眼睛因为醉酒而通红通红的,每个字都像从牙缝里硬挤出来似的,恶狠狠的,带着呛人的火/药/味。
    悲剧发生在北冥雪的妈妈跟他结婚半年后··    那天,男人带来的儿子,去了他自己的爷爷奶奶家··    制砖厂是三班倒,男人是白班,北冥雪的妈妈则是夜班。
    她的工作是砌砖坯子,挺辛苦的··    连续砌几个小时的砖坯子,往往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深更半夜在工厂干活的时候,她心里就老是不踏实,担心男人喝多以后,又会撒酒疯。
    他儿子今天不在家,会不会冲着北冥雪去·    好容易挨到下班,她连收尾的清理工作都没做,跟同事打了招呼,便匆匆忙忙往家赶。
    推开家门,看清里面的情形,北冥雪的妈妈一下子就蒙了,全身的血液都哗哗地涌到了脑袋··☆、126|3.15 /·北冥雪被摁倒在地上,男人正骑/在她身上,噼里啪啦扇她的耳光。
    显然已经打了好一阵子了,北冥雪的脸颊,红肿得像烤猪头,一点也看不出原来清秀的小模样··    身为一个妻子和母亲,北冥雪的妈妈能够忍受自己被伤害、被折磨。
    像许多传统的中国妇女一样,她们那看起来娇小孱弱的身体里,有着无法形容的坚韧和坚强··    但是,她不能容忍,因为自己一时瞎了眼,选错了人,连累女儿被欺凌、被侮辱、被践踏。
    这大大超出了她作为一个母亲的底线··    她气得浑身瑟瑟发抖,连手指都在细细地发着抖··    瞪着男人看了几秒钟,她猛地转身,掉头冲进厨房,很快拎着烧得通红的、勾炉子用的铁钩子,啪嗒啪嗒跑了出来。
    “你他/妈想干啥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是不是居然敢跟老/子动家伙有胆子你就打老/子你打啊”男人只是微微楞了一下,马上就恢复了嚣张跋扈的气焰,梗着脖子,喷着令人作呕的酒气,大声嚷嚷,“敢跟老子比划家伙,看老子不打死你连同你生的小/贱/货……”·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北冥雪的妈妈一句话也没说,因为生活艰辛,而过早衰老的、瘦削干枯蜡黄的脸孔,绷得紧紧的,嘴唇也抿得紧紧的,抡起炉钩子,照着他劈头盖脸地狠狠打下去。
    男人瞪大眼睛,傻愣愣地瞅着发红的钩尖,落在了自己脸上··    接着左眼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他似乎听到皮肉被滚烫的铁块烫得“兹拉”一声,眼前似乎还冒出来一缕白烟。
    左眼瞬间一暗,视野立刻变得狭窄··    他的右眼看见,他的左眼眼球顺着拔出的钩尖,弹了出来,骨碌碌滚落到地上。
    接着,有热乎乎的液体,从空荡荡的左眼眼眶泊泊地淌出,浓浓的血腥味让他感到强烈的厌恶和惊恐··    这下子,男人彻底醒酒了,双手捂着左脸,发出痛苦狂躁的凄厉哀号。
    对面拎着炉钩子的女人,面无表情,依旧木然地看着他··    然后,再次抡起了她手中的炉钩子,没头没脑地朝他继续狠狠砸下去··    一下接着一下。
    其中一下,似乎砸断了他的颈动脉,鲜血立刻跟拧开了的水龙头似的狂喷,瞬间溅了她一脸一身··    她却毫无所觉似的,继续机械地重复着手上的动作。
    男人踉跄着,虚软地倒伏在地上··    北冥雪的妈妈,脸上依旧一点表情也没有,继续砸下去、砸下去、砸下去……不停地砸下去。
    男人如同癫痫病发作的病人,蜷缩成一团,痛苦地痉挛、滚动,把支在一边的桌子都撞翻了··    北冥雪完全吓懵了,瘫在一边动弹不得。
    男人的脑袋,被炉钩子的钩尖戳破了好几处,脸上也破了好几处,鲜血淋漓的样子很是骇人··    喉管大概也断裂了,如同破旧的风箱,发出丝丝拉拉的怪声。
    北冥雪的妈妈,还在不停不停地砸着··    她已经彻底化身成为没有五感的机器人,在男人身上不停地制造出更多的伤口··    后来还是被男人先前哀号的动静,吵醒的邻居,感到不太对劲,过来瞧瞧,才发现出大事了。
    两三个大男人合力,才把炉钩子从北冥雪妈妈的手里硬抢下来··    她显然已经彻底失去了理智,紧紧攥着炉钩子,就像攥着她的命根子一样,怎么也不肯放手。
    狂乱挣扎中,把两个邻居也打伤了··    闹出的动静越来越大,闻讯赶来的其他邻居,也被这场面吓到了,赶紧打电话报警和叫救护车。
    他们住的胡同比较狭窄,救护车开不进来··    男人是被医护人员用担架抬出去的,不过他伤得太重,流了太多血,没等救护车把他送到医院,就彻底断气了。
    北冥雪的妈妈则被警察当场拘捕,几个月后,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她死缓,她没有上诉··    后来因为表现良好,被减刑为有期徒刑二十年。
    但是,对她来说,已经无所谓了··    在坐牢的第十二个年头,她罹患子宫癌去世··    临终前,给女儿留下了一封十几页的长长遗书,其中最后一句话是:“忘了妈妈,忘了那个坏男人,把所有不好的记忆全部忘掉吧,好好活着,一定要幸福”·    北冥雪收到遗书的时候,正在洗满满一大盆的土豆。
    那是个很冷很冷的冬天,那时,是那个冬天最冷的几天——其中的某一天··    她满是冻疮的、红肿得跟红萝卜似的手,就泡在带冰碴的水里。
    她住的地方,叫幸福福利院——虽然生活在这里的绝大多数人,都没有什么幸福感,但它的确叫这个名字··    在那个男人死亡、母亲入狱后,由制砖厂出面,将北冥雪和继兄送来了这家福利院。
    据说,制砖厂为此还捐了一笔为数不少的款子给福利院,他们打心眼里觉得,这俩孩子都挺可怜的··    但是,这不表示北冥雪和继兄,在这里会受到特别的优待。
    不用妈妈嘱咐,关于过去的事情,那些苦痛的记忆,北冥雪一丝一毫也不想再忆起··    她已经在努力的忘记,用一层一层的硬壳密密实实的封裹起来。
    不过,记忆,也不全然是苦痛的··    譬如爸爸还活着的时候,一家三口去河滩的土地上做农活,挖出一颗拳头大小的土豆,爸爸哈哈笑着,说那一颗就够北冥雪吃一顿了。
    ……·    那时候电压不稳,常常停电··    记得停电的时候,烛火摇曳中,妈妈总是将她抱在怀里,讲故事给她听。
    妈妈不会讲白雪公主,不会讲七个小矮人,也不会讲灰姑娘与水晶鞋,但是她会讲马兰花,讲龙女拜观音、讲白蛇与许仙……讲许多许多她从她妈妈那里听来的故事。
    ……·    北冥雪还记得,被送到福利院前一天的晚上,周茜娅特意跑来找她,硬塞给她一条黑色内/裤··    对她来说,实在太过肥大了,简直能一直让她穿到十八岁,腰部则贴心地穿了根能自己调整松紧的松紧带。
    送她条内/裤她当然觉得很是莫名其妙··    等周茜娅走了,她才发现,内裤缝了个暗袋,里面塞了三百块钱。
    那个年代,三百块钱算是笔不小的数目了··    更何况,以前周家的人,一直都待她很好··    北冥雪打心眼里感激周茜娅和她的父母,暗暗发誓,等自己长大了,有能力了,一定要报答他们。
    一晃,好几年过去了··    她没想到,居然还能和周茜娅在大学里重逢··    应该说这世界太小呢还是冥冥中,人与人之间自有他们注定的缘分·    ***·    和性格比较沉稳安静的北冥雪不同,周茜娅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当然,这也和两个人不同的成长环境有关。
    周茜娅小时候就很可爱,现在变成大姑娘了,更加讨人喜欢··    她人很聪明,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会跳民族舞会弹古筝,据说还学过国画,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老师的宠儿。
    长得也不错,模样俏丽,身段窈窕·大概是打小学习舞蹈的缘故,举手投足间,都有种婀娜多姿的风情··    这样一个要内涵有内涵,要外表有外表的女生,站在同龄的女孩子中,显而易见的,必然犹如鹤立鸡群般,特别的引人瞩目。
·    是许多男孩子爱慕、许多女孩子羡慕的对象··    风华正茂、前程似锦,她还有大好的光阴、大把的未来,没有来得及享受和挥霍。
    两个月前,她却被歹徒残酷杀害了··    她的尸体在b市另一座公园——城南公园被发现,据说死状甚惨··    有流言蜚语说,她是遇到了色/魔,被先女干后杀。
    到底怎么回事,同学们都不清楚,来学校调查的警/察也不肯透露··    不过,我们知道有一句老话,叫做“无风不起浪”,还有一句老话叫“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许多坊间传闻,最后往往都被证实是真的··    因为周茜娅的死,北冥雪最近心情很低落,她是真的难过,发自内心地感到悲伤··    她万万没想到,周茜娅会是这样的结局。
    “小雪,你怎么了”荆祁拉住她的手,关切地问,漆黑的瞳子里也满含着浓浓的关切,“是不是又想起茜娅了”·    小雪,你怎么了……小雪,是不是二宝他们又欺负你了……小雪,等我去给你报仇·    恍惚间,多年前,也有个人跟自己说过差不多的话。
    是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小女孩,编了两条麻花辫,辫梢扎着粉红色的蝴蝶结,肉鼓鼓的脸颊,因为生气,涨得红扑扑的··    难以言喻的伤感,猛然袭上心头。
    北冥雪思绪飘忽,神情怅然·她仿佛又看到,自家那阴暗、狭窄、逼仄,墙角挂着蜘蛛网的厨房··    灶台上砌了一圈白色瓷砖,经过天长日久的烟熏火燎,变得十分污浊,而且残破不堪。
☆、127|3.15 /·甩着两条麻花辫的小女孩,坐在灶台旁边的小板凳上,把一根香蕉剥了皮·认认真真地掰成两半,比了比,把比较大的那一段递给她,歪头一笑,露出两颗雪白的门牙:“喏,给你吃,很好吃呢。”
    那是这辈子她第一次吃到香蕉,第一次知道香蕉的味道,好吃得恨不得连皮都吞下去··    “不要再难过了,看见你难过,我也会难过的。”
荆祁叹气··    他绵邈的叹息声,令北冥雪的心脏微微悸动了一下··    她凝视着荆祁的侧颜,朝阳脉脉,给他乌黑的浓眉,晕染上了细碎的淡金色,像撒了层金粉。
    他是个阳光帅气的男孩子,朝气蓬勃,活力四射··    呆在他身边,不知不觉就会被他感染,整个人都跟着鲜活起来··    她想,自己的确不应该再继续怨艾下去的。
    经历了那么多的苦痛,才得到了幸福,为什么还要纠结那些不好的记忆呢还要让心爱的男人为自己担心呢·    妈妈说的对,忘了吧,都忘掉。
    于是,她努力回荆祁以柔和地一笑··    看见她的笑容,荆祁的心情也一下子变好了,停下脚步,眼眸沉沉地望着她,由衷地说:“小雪,我希望你知道,以后不管发生什么、经历什么,你都不再是一个人,我会在你身边。”
    北冥雪刚想说什么,荆祁已经拉着她的手,往前走了,“走吧,我们去看红叶·”·    他眼中有淡淡的笑意和浓浓的深情。
    于是,北冥雪翘起嘴角,轻声说:“好·”·    俩人走进水泥路的u形转弯处,一座假山立刻闯进视野里··    奇峰突起、怪石嶙峋、沟壑纵横,瞧着还真挺像那么回事儿。
    荆祁拉着北冥雪的手,钻进了假山对面的槭树林··    和林子外面的世界相比,这里的秋意,就不是萧瑟,而是红红火火了··    置身在林中,真的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触目所及,是一片浩如烟海的红,层层叠叠的、密密浅浅的、浓浓淡淡的、明明暗暗的··    红得妖艳、红得恣意、红得奔放,北冥雪禁不住赞叹:“真美。”
    她终于明白了什么是“秋山映霞一川红”,什么是“秋景瑰艳,尽寒霜色流丹”··    见她由衷地展露欢颜,荆祁感到很宽慰,不由得也微微笑。
    一阵微风袭过,吹动北冥雪的长发,有几绺挡住了视线,她抬起手指,往耳后拨了拨碍眼的头发··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就在这时,她忽然看见前面的树干后面好像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
    不是枯枝断叶,也不像是废弃的塑料袋··    “那是什么”她忍不住开口问道··    顺着她的指尖瞧过去,荆祁不在意地说:“谁扔的垃圾吧。”
    俩人绕过挡在眼前的树木和杂草,荆祁的表情瞬间冻结了··    北冥雪则瞪大眼睛,捂住嘴巴,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    ***·    安安静静躺在床上,夙夜目光凝注着天花板,神思恍惚。
    时间已经不早了,但是他一点也不想动弹··    毫无疑问,欧宇辰很喜欢忍冬花纹,记得以前住的那栋小楼,天花板上也是同样的图案。
    忍冬纹,佛教特别偏爱它,常常用它来装饰各种建筑物,寓意人的灵魂不灭、轮/回永生··    不过,夙夜并不以为欧宇辰会相信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什么灵魂,什么轮/回转/世……·    他觉得,欧宇辰欣赏的,应该是忍冬花那种越冬而不死的顽强——虽然欧宇辰从来没说过,夙夜就是那么觉得的。
    “铃铃铃……”正呆呆地想得出神的时候,座机铃声冷不丁响了,吓了他一跳··    盯着电话机看了足足有十几秒钟,直到它再一次响起来,他才慢半拍地抓起听筒,扣在耳朵上:“喂”·    “夙夜吗”是个年轻的、男人的声音,依稀有些耳熟。
    “嗯·”·    “刚才打你手机,怎么一直不接急死我了”那人抱怨。
    “那个……”·    没等夙夜慢吞吞地支吾出什么,那个人已经打断了他:“你快点出来我现在就在你家门口”·    很急切很自来熟的语气。
    夙夜则感到莫名其妙,想了想,才淡淡地问:“你是谁”·    那个人一下子噎住了,隔着电话线,也能听得出来,他呼哧呼哧喘粗气的声音,停顿了少顷,闷声闷气地咕哝:“我是叶子辉。”
    “你找我有事儿”夙夜用一种更加淡漠的、疏离的、不解的口吻问道··    “出大案子了我来接你去现场。”
    夙夜微微一愣,他倒是不介意偶尔帮帮警方的忙,不过,自打邵壬外派苏格兰场进修,s市公安局的孙启森借调到b市公安局,暂时接替邵壬的职务,担任刑侦总队重案组组长以来,就再也没找他帮过忙。
    难道,是邵壬回来了·    这个揣测让夙夜沉闷的心情,稍微松泛了一点点··    对于邵壬,他还是乐于见到的。
    夙夜难得的、很快换妥了衣服,趿拉着拖鞋急匆匆下楼,硬底拖鞋经过木质楼梯的时候,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有点刺耳··    这栋小楼什么都好,就是楼梯是螺旋形的,转角处转的有点急,坡度比较陡峭,而且很狭窄,有点像扇子的扇脊连接处。
    譬如忠叔就拒绝走这个室内楼梯,宁可从室外的楼梯绕远,他说自己体积太大,一不小心就会摔下去的··    幸好二楼现在只有夙夜和欧宇辰住,除了洛梓洋按时上来打扫卫生,旁人也不大需要上楼。
    夙夜下了楼,在门口的玄关处换妥了慢跑鞋,推开门··    清凉清凉的空气,立刻扑面而来,呼入肺叶里,特别的舒坦··    姜白站在院子当中,正拿着一根狗咬胶,笑嘻嘻地逗弄小白。
    听见动静,一人一狗齐刷刷歪着脑袋看过来··    见是夙夜,小白嫌弃地哼哼了两声,非常傲慢、非常帅气地摆摆脑袋,直立着两条短短的后腿,使劲往起蹿,够姜白手中的狗咬胶。
    姜白是兰姐过世后,家里又雇佣的杂工··    他长得不怎么好看,圆圆的大饼脸,很黑,还有不少麻坑,干活倒是挺麻利的,为人也很朴实憨厚,从来不懂得偷女干耍滑。
    当然啦,他也有些这样那样的小毛病,但是,这世上又有谁是完美的呢·    总体来说,欧宇辰对他还是挺满意的··    夙夜就更没什么可说的了,他从来不在别人身上挑毛病,理由只有一个字,懒。
    小白则是一只纯种京巴,通体雪白,长长的绒毛,特别漂亮·是谢雨欣谢大小姐送给欧宇辰的礼物··    欧宇辰本来打算把它退货的,让它从哪儿来回哪儿去,他对任何宠物都没什么兴趣。
    除了照顾自己,在无利可图的情况下,他懒得照顾其它任何生物——从这个角度来讲,夙夜其实应该感到荣幸和受宠若惊··    扯远啦,在关于这只小狗的问题上,夙夜难得的、表示了一下意见:“不能留下它吗”·    于是,它就被留下了。
    名字也是夙夜取的,它被送来的那一天,电视正在播放《死神》,这只京巴就非常荣幸的,有了和十番队队长日番谷同样的名字··    抛却外形不讲,它真的是一只非常狡猾、非常善于察言观色,而且忘恩负义、不懂得知恩图报的狗。
    在这个家里,它最亲近的人是姜白,最畏惧的人是欧宇辰,最讨好的人是忠叔,最不待见的人就是夙夜了··    对于这种明显不公正的待遇,夙夜也很无语。
    相比较之下,姜白就懂礼貌多了,冲他咧嘴笑笑:“有个警察在外面等你,我让他进来,他不进来,他说给你打电话了·”·    夙夜一边往外走,一边慢半拍地随口应了一声:“哦。”
    走了没几步,他忽然停下,若有所思地瞧着姜白,迟疑了几秒钟,问道,“你的腿,怎么了”·    小白还眼巴巴盯着狗咬胶,围着姜白上蹿下跳。
    姜白故意逗它玩,做出种种闪避的动作,他的左腿似乎受了伤,动作不太利落··    “没怎么啊·”姜白愣愣地说。
    夙夜指指他的左腿··    “哦,”姜白满不在意地挠挠脑袋,呵呵笑了,“刚才被小白扑倒了,扭到了脚踝,不要紧的。”
    看他的样子,也没什么大碍,夙夜没再说什么,打开大门走了出去··    ***·    蓝白相间的警车,由南向北,沿着新民大街一溜烟地疾驰。
    幸好这个时间段,不是交通量的高峰期,警笛呜呜叫着,倒是所向披靡··    叶子辉坐在驾驶位,边开车,边时不时地从后视镜里,瞄一眼那个面无表情的大男孩。
    打从上车开始,夙夜一句话也没说,甚至没有问他出了什么案子、要去哪里,只是静静地望着车窗外发呆··    流动的街景,仿佛一帧帧电影胶片,在眼前徐徐闪过。
☆、128|3.15 /·不必扭头,夙夜也知道,叶子辉正打量着自己··    说心里话,他并不喜欢对方饱含着观察、揣测意味的目光·那让他联想起盯着老鼠的秃鹰。
    不过,他已经习惯了··    几乎所有认识他的警察,都会用同样的目光,饶有兴味地审视他··    那种眼神,其实跟他们看着被害者尸体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差别。
    像是恨不得把他放在显微镜底下,一点一点的分析,一点一点的琢磨,最好是再剖开他的脑子,看清楚里面的每一根神经、每一处构造··    “对啦,你还不知道吧邵组长三天前回国了。”
像是突然间想起来似的,叶子辉冲后视镜里的夙夜笑着说,“一回来就忙得焦头烂额的,我猜他一定没能抽出时间跟你联络·”·    邵壬的确没有联系他,不过,夙夜完全不觉得邵壬有什么理由,一定要跟自己联络。
    充其量,他们也就是偶尔互相帮帮忙的普通朋友而已··    邵壬的回归显然让叶子辉心情大好,他咧着嘴,笑嘻嘻补充道,“孙启森调回s市了。”
    不用他说,夙夜也猜到了,假如孙启森还在重案组,是不会找他帮忙的··    这点儿自知之明,夙夜还是有的··    早就习惯了他的沉默寡言,叶子辉自顾自地接着解释道,“刚刚接到报案,说是在人民公园发现了一具女尸。
    你看新闻报道了吧最近三个月,我市连续发生了四起女干/杀案,被害者都是19岁至23岁的在校女大学生··    假如人民公园的被害者,也是女大学生,那么便是第五起了。”
    提起案子,想起那些惨遭杀害的年轻女子,叶子辉脸上的笑容消失了,郁闷地叹了口气,“死状都挺凄惨的,让人看着就揪心·”·    关于陆续有女大学生被女干/杀的消息,夙夜也有所耳闻,甚至还特别留意了下相关的新闻报道。
    不过,这种新闻,报道肯定不会太详尽的··    “不用我说,你也应该明白,这种案件性质有多恶劣,社会影响有多严重,公安部门又承受着多大的压力。”
叶子辉又重重地叹了口气,“省里市里的领导,三天两头的,把局里的头头叫去训话,责令尽快破案··    可是,这种随机选择被害者的案子,有多难破,你能够想象得到吧·    本来案件是由孙启森负责的,整整两个多月过去了,一点有用的线索也没找到,整个侦破工作彻底陷入了僵局。
    正好邵组长回来了,案件就移交给邵组长了··    今天早晨,接到报警电话,说人民公园又发现了一具女尸··    邵组长一听,脑袋都大了,担心是同一个凶手所为,他们直接赶去现场了,叫我赶紧过来接你。”
    说完前因后果,叶子辉回头指指扔在后座上的皮包,“喏,材料都在里面,你先看看吧·”·    夙夜默不作声地伸手捞起皮包,拿出里面的材料开始一页一页翻看。
    201x年7月26日,星期日,b大国际金融专业二年级女生周茜娅被杀死在城南公园··    周茜娅,女性,汉族,二十一周岁··    尸检结果显示,死亡时间为星期六晚上十九时至二十时之间,死因为机械性窒息。
    颅骨多处破裂,身上也有多处打击伤··    死因为钝器敲击后脑,直接致死··    现场勘查的结果,初步排除了抢劫杀人的可能性,死者随身携带的挎包也没有被翻动过的迹象。
    经检查,挎包内有钱夹一个,里面有现金五百三十六元,还有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一张,价值五千多元的手机一部··    另外还有小镜子一个、遮瑕霜一盒、保湿露一管、护手霜一支、口红一支、心相印纸巾一包。
    被害者身上,佩戴着价值三千多元的白金项链和同款耳钉,这些财物全都完好无损··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被害者上身衣物完整,下身赤/裸,但是褪下的裤子,盖在了下/体上。
    这是个令办案警察感到困惑的举动,难道凶手还会考虑到替她“遮羞”否则,又怎么解释这一附加行为呢·    被害者有明显的被性/侵/犯痕迹,处/女/膜初创型损伤,下/体血渍斑斑,显然是女干/杀案。
    没有在被害者体/内提取出属于他人的精/液和其它分泌物,怀疑凶手带了避/孕/套,或者是采取体/外/射/精··    在周茜娅被杀害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又连续发生了三起女大学生被女干/杀案。
    案发现场分别是城西的儿童公园、城北一条正在翻修中的街道旁和城南某个施工中的建筑工地··    虽然都是女干/杀,并且被害者都没有财务损失的状况,但是在最初,警方并没有把这几起案子联系到一起,也根本没想过要并案调查。
    首先,作案地点不同,虽然都在b市,不过属于不同辖区派出所的管辖范围··    其次,作案手法不尽相同··    第一名死者周茜娅是钝器击打头部致死,经过对伤口的仔细勘验,提取出微量木质碎屑。
    初步怀疑是凶/器的木棒,遗留在案发现场··    勘验人员在木棒上提取到属于周茜娅的血迹,dna鉴定结果也相吻合··    从周茜娅伤口提取的木质碎屑,也确定属于该木棒。
    由此证实,那根木棒的确就是致周茜娅于死地的凶器··    第二名被害者马某,女性,汉族,年龄二十二周岁,b市理工大学三年级学生。
    被害地点为位于城西的儿童公园··    死因为机械性窒息,被害者颈部有明显的勒痕,显然是被勒死的··    痕迹检验的结果,怀疑是一根尼龙绳。
    没有在犯罪现场附近找到凶/器,判断是被凶手带走了··    被害者虽然也被强/女干,但是和周茜娅一案细节处有所差别··    被害者上身衣物被撩起到胸/部以上,下身衣物则褪到了膝盖以下,大腿内侧有明显的擦蹭伤。
    阴/部提取到了疑似凶手的分泌物和体/液··    第三名被害者谢某,女性,布依族,年龄二十一周岁,b市农业大学二年级学生··    被害地点是城北一条正在翻修中的道路路旁。
    被害者的脖子上有两处明显的掐痕,毫无疑问,是被掐死的··    一般指纹在皮肤上只能保留一个小时,最长不超过九十分钟,所以即使凶手没有戴手套,也无法提取到有实际价值的指纹。
    被害者处/女/膜陈旧性破裂,死前有被性/侵/犯的痕迹,但是阴/部没有提取到任何属于他人的分/泌/物或者体/液··    另外,被害者的双手被疑似电锯的工具锯断了,断手扔进了附近的垃圾箱。
这是跟前两起案件最大的不同之处——凶手有恶意毁尸的行为··    第四名被害者范某,女性,汉族,年龄二十周岁,b市师范大学一年级学生。
被害地点是城南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地··    被害者是被一把水果刀刺中胸腹部致死的,作为凶器的水果刀,就插在她的尸体上··    被害者上身衣物完整,下身□□,脱下的衣物,丢弃在尸体附近。
    和第三起案件一样,被害者同样被毁尸,她的左腿被锯断了,断肢和丢弃的衣物放在一起··    她也有被性/侵/犯的痕迹,但是,和第一名、第三名被害者相同,没有提取到他人的体/液或者分/泌/物。
    综上所述,这几起案件,虽然被害者都是女大学生,都是被女干杀,但是,作案手法截然不同··    有钝器击打致死,有勒杀,有扼杀,还有水果刀刺死。
    有的凶器带走了,有的凶器留下了··    第一起案件表现出对被害者的怜悯,第二起案件中,完全看不到这种怜悯,第三起、第四起则□□裸地表现出憎恨。
    作案现场的细节简直完全不同,并不符合同一个凶手的作案行为模式··    把这几起案件串联到一起的,是第三起案件中,在被害者左手手臂上出现了疑似锥子等尖锐钝器留下的刻痕——trb3。
    对于三个英文字母,警方还无法解读它们的含义,但数字3,不能不让他们联想到前两起女大学生被女干/杀案··    接着,在第四名受害者出现后,证实了警方的这种揣测。
    她的左手手臂同样的部位,再次出现了同样的字母和序列数字——trb4··    ***·    夙夜一直专心致志地看着案件材料,偶尔抬起头,望着车窗外,似乎在思索什么。
    叶子辉不好打扰他,只好默默地开车··    一直到警车停在了人民公园门口,夙夜才放下那些材料,有点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    叶子辉摁了两下喇叭,公园管理员听到动静,颠颠地从门卫室里跑出来,打开大门。
    叶子辉刚踩离合挂档,就听夙夜忽然开口说道:“我们走进去吧·”·    叶子辉一愣,没等他反应过来,夙夜已经打开他那边的车门,径自下了车。
☆、129|3.15 /·叶子辉被夙夜搞糊涂了,赶紧拔下车钥匙,跳下车,啪嗒啪嗒小跑几步,追上他,诧异地问:“你要步行过去这里离案发现场挺远的。”
    夙夜跟没听见他说的话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    明明面前就是大敞四开的正门,夙夜却毫不犹豫地,径自朝旁边的角门走去。
    不知道这小子脑袋瓜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叶子辉又是不解又是无奈,摘下帽子,烦恼地拨拨头发,提醒道,“步行到现场,起码得十几分钟,邵组长他们还在等着咱们俩呢,还是开车进去吧。”
    “……”夙夜依旧毫无反应,自顾自往前走··    “邵组长说了,等你看过现场之后,才会进行勘验,咱俩已经够慢的了,他们肯定等得不耐烦了。”
叶子辉真有点急了,苦着脸又补充了一句··    他没好意思直说来得太慢是因为打了n遍电话,把自己手机都快打没电了,才终于盼到夙夜接起了电话。
    夙夜兀自沉默着,木然的小脸上无情无绪,慢条斯理地踏进角门,淡淡地吐出一句:“你觉得,凶手是坐车进去的,还是步行进去的”·    叶子辉满脑门黑线,张张嘴巴,他很想问,凶手怎么进去的,现在跟咱们有关系吗·    当务之急,是在现场眼巴巴等着、急得恨不得跳脚的那些同事吧·    从邵组长到孟法医,还有勘验组的那些小子,一个比一个难缠,让他们等了这么久,他们不会把夙夜怎么样,至于会不会把自己扒皮抽筋就很难说了。
    叶子辉已经能够预测到,自己未来半个月被辣/手摧/残的凄惨命运··    他又郁闷地拨拨头发,戴上帽子,“你是想走一遍凶手经过的路线吧其实这事儿急不得的,我们应该先去罪案现场。”
    他在心里暗暗腹诽,不是专业的就是不行啊,关键时刻分不清轻重缓急··    人民公园不只有正门还有后门和侧门,公园内更是开放式的空间,可以说条条大路通罗马。
    通往凶案现场,有n条线路——其实不沿着道路走,穿过回廊或者横穿草坪等等,也都可以顺利到达的··    饶是夙夜再能干,也不可能不经过起码的痕迹鉴定,就推理出凶手会走哪条路线,那不是人而是神了。
    “不,”夙夜摇摇头,“我要走的,不是凶手经过的路线·”·    不走凶手经过的路线这是什么意思·    叶子辉彻底糊涂了,但是夙夜紧绷的小脸,让他把滑到嘴边的种种疑问,又咽了回去。
    毕竟,认识夙夜有两三年了,他做出的任何判断,貌似还没有出现过错误··    叶子辉还是本能地信赖着他的··    其实叶子辉不继续追问,还有一个难以启齿的原因。
    在一个比自己足足小了六、七岁的大男孩面前,总是表现出自己的低智商、扮演虚心求教的角色,也实在是件让人挺郁闷的事儿··    大概是因为发生命案的缘故,公园里空荡荡的,显得特别冷清。
    站在空地中央,夙夜抬眼,徐徐扫视了四周一圈,问道:“现场在哪里”·    叶子辉伸手往左边一指:“喏,就是那边的槭树林里。”
    夙夜沉思了几秒钟,没有走上回廊,而是踏上位于回廊内侧的混凝土台阶··    叶子辉摸摸鼻子,只好满脑门子问号地跟随着他的脚步。
    踏上几层台阶,眼前就出现条散步、慢跑用的水泥路··    曲曲折折,一直通向公园深处··    路边是一株株白杨,笔直、挺拔,像是要直接插入云霄。
    毕竟是深秋了,白杨深切地感知到浓浓的秋意,早已不复夏日的葱绿繁茂,枝头挂满了枯黄残破的叶子··    水泥路上,也积了些落叶。
    夙夜移动双脚,不紧不慢地走着,偶尔踩在叶子上,发出裂帛似的脆响··    不时有人疾步快走,或者奔跑着,从他们身边匆匆而过。
    不管有意或无意,那些人去的方向,正是刚才叶子辉指向的命案现场··    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们的背影,夙夜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气··    偶尔,也会有路人向夙夜投来诧异的目光,因为他走得实在实在是太慢了,跟蜗牛有得一拼。
    叶子辉心里也很着急,照这速度,别说十几分钟了,二十几分钟都未必能到达目的地··    他不是不想开口催促的,只不过他知道催也没用,在夙夜眼里,他就是空气啊空气,随时随地都可以无视之。
    不知道什么时候,太阳躲进了云层后面,灰蓝色的天空,显得苍凉而凝郁·令这刚刚发生命案的公园,平添了几分萧瑟萧索的气息··    走着走着,前方渐渐传来嘈嘈杂杂的声音,似乎聚集了很多人。
    夙夜拧紧了眉头,随即加快步子··    俩人经过一处缓坡,拐过两处转弯,触目所及的路边,出现了一大片槭树林··    层林尽染,虬枝盘错,炫目的红叶,似血色的流云。
    树林对面,位于u形路段的转弯处,有座假山喷泉——当然啦,这个时间段,喷泉是不会开的··    假山喷泉跟树林中间的路段上,停了几辆警车,警车附近,围了起码上百人。
    他们探头探脑,议论纷纷,脸上是惊讶、兴奋和恐惧交织的复杂表情··    夙夜眉头锁的更紧了,问道:“命案现场在哪里”·    他冷不丁的开口,叶子辉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愣了下,才指指对面的槭树林:“喏,就在里面,距离这里大概几十米吧。”
    轻轻咬了下嘴唇,夙夜淡淡说:“你通知邵组长,让他马上把这段路封锁·范围从假山开始,一直到这片树林的尽头·”·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叶子辉一愣:“为什么”·    夙夜完全没有要解释的意思:“快点”他看着眼前密密匝匝的人群,低声嘟哝了句,“希望还来得及。”
    这回叶子辉没有犹豫,马上掏出手机,拨通了邵壬的号码,跟他汇报··    不一会儿功夫,十几名警察从槭树林里走出来,好言好语劝离附近围观的群众,迅速扯起了长长的警戒带。
    夙夜钻进警戒带,开始小心翼翼地走格子,先从左往右走一个来回,然后从与刚才垂直的方向,再走一个来回··    他的眼睛,始终一眨也不眨地盯着藏青色的水泥路面,瞪得眼球都发疼了。
    “夙夜,你在找什么”叶子辉屁癫屁癫地跟在他身后,见他走来走去的,实在忍不住问道··    他本来不指望夙夜会回答,没想到夙夜竟然开口了,淡淡说:“罗卡定律——凡两个物体接触,会产生转移现象。
即会带走一些东西,亦会留下一些东西·可惜,你们没有第一时间封锁这段路,留下和被带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但是,这里并不是作案现场,会有我们需要的东西吗”叶子辉皱着眉头,表示怀疑。
    “它的确不是被害者被杀的现场·”夙夜声音低缓地说··    “……”叶子辉一脸的莫名其妙,完全搞不懂他在说什么。
    夙夜垂下睫毛,用更加淡漠的、低沉的语气说道:“它是被害者被袭击的现场·”·    “你怎么知道被害者是在这里被袭击的”叶子辉张大了眼睛。
    夙夜沉默了一会儿,才答道:“因为这里是最适合伏击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对危机一无所知的人,会理所当然出现的地方·”·    叶子辉还是没有听懂,这功夫,夙夜突然目光一凛,往前跨了一大步。
    蹲下/身子,他凝注着地面,那儿有一小块不明显的、暗褐色的污渍··    夙夜看了十几秒钟,又抬起头,四下里张望一圈,招呼道:“叶子辉,通知勘验组的人员过来,我找到被害者的血渍了。”
    叶子辉闻言,精神一振,赶紧跑过来,蹲在他旁边,顺着他视线,细细瞅了瞅··    其实那块污渍看起来并不像是血渍,被各种各样的鞋印,一次次拓印、擦蹭过,完全辨不清本来面目,只是看起来比周遭混凝土的路面,颜色稍微深了那么一点点。
    叶子辉倒没有怀疑夙夜的判断,只是浑然不解地问:“你怎么知道这是被害者的血渍”·    夙夜随口解释道:“今天凌晨有很大的雾,昨夜还下了霜。
    天亮以后,路面变得很潮湿,如果这块污渍是雾散、霜融化、干涸之前留下的,它是不会留存到现在的,那些跑步、散步的人,早就把它带走了·”·    叶子辉实实在在地惊讶了,他没想到,夙夜连这种细节都考虑到了。
    果然人与人的头脑,是不能比较的··    虽然知道没有必要了,但夙夜还是站起身,把剩下的路段彻底走完了格子··    不出他所料,果然再也没有什么发现。
    返回留有血渍的地点附近,夙夜想了想,走向路边一棵树冠探出路面的老树··    它实在很老了,长着碗口大的疤节··☆、130|3.15 /·身后传来扑通扑通的脚步声,夙夜回头,看见叶子辉正精神抖擞地尾随在后面,他淡淡说:“不要再跟着我。”
    这是被嫌弃了·    叶子辉顿时露出如遭雷劈的、欲语还休的无比怨念表情··    夙夜平静地说,“我要检查现场,你会妨碍到我的。”
    这解释……还不如不解释,叶子辉的玻璃心,顷刻间稀里哗啦碎裂一地··    没再搭理他,夙夜绕到老树后面,停住,用目光一点一点的搜寻地面。
·    那里就是那儿·    有被鞋子践踏过的痕迹··    他仔细观察,那些荒草倒伏的姿态,然后视线上移,慢慢上移,看着面前粗壮的树干。
    毫无疑问,对凶手来说,这里是最适合伏击的地点··    他会躲在树后,观察、等待……·    那么,树干上是否会留下他不经意间触摸过的指纹·    夙夜认为不会的,这是早有蓄谋的谋杀,凶手不会犯那么弱智的错误。
    他转过身,闭上眼睛,集中注意力,缓慢地吸气、吐气··    有时候,鼻子闻到的,会比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更多,也更准确··    他嗅到了,林子里还残存着,霜融化成水滴后,挥发在空气中,那股清凉清凉的味道,沁入毛孔的感觉,像是置身在冷气机房里。
    还有泥土被浸湿后散发出的浓浓气息,就是所谓的土腥味··    树脂微微刺鼻的、类似檀香的味道··    枯草、树叶糜烂的味道。
    还有……淡淡的、几乎是微不可查的血腥味··    没错,的确是血腥味,而且是新鲜的血液·    睁开眼睛,夙夜游目四顾,开始用视线走格子,一点一点搜寻。
    树木纵横交错的枝桠,干瘪萎黄的灌木和乱七八糟的杂草……·    他张大眼睛,顺着脚下被践踏过的痕迹,可以隐约看出,一条匆促踏出的路迹——诚如鲁迅所说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路迹两侧的树枝、荆棘,也有被拨弄过的迹象··    不太明显,无疑的,有人蓄意加以掩饰过··    夙夜的胃部,不受控制地骤然紧缩了一下。
    他知道,眼前这条刚刚被人践踏出的路,既是死者的死亡之路,也是凶手的杀戮之途··    顺着这条几乎不可辨别的路,夙夜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向命案现场靠近。
    随着他的接近,血腥味越来越浓厚,越来越刺鼻,渐渐盖过了树林里的其它味道··    绕过几株大树,前面闪现出一块小小的空地··    一群警察就站在空地的周围,邵壬也在他们中间,正跟旁边的孟彦名说话。
    孟彦名先看见了夙夜,扯扯嘴角:“你可算是来了,这家伙说你来之前,现场什么都不能动·”·    邵壬猛然抬头,脸上露出由衷喜悦的神情,快步走过来,上上下下打量了夙夜一番,微微皱起眉头,伸出拳头,亲昵地轻轻敲了下他的肩膀:“你小子,怎么又瘦了是不是欧宇辰不给你吃饱饭”·    他理所当然的熟稔热络,让夙夜浑身不自在,有点不知所措。
    “被害者在这边·”邵壬歪头示意··    夙夜走近两步,猛地倒吸了两口凉气··    邵壬看着他瞬间惨白的小脸,犹豫了下,低声说:“要不,你先回去,过两天我拿卷宗给你看。”
    夙夜咬紧嘴唇,却固执地摇了摇头,又往前走了几步··    女尸就横陈在空地中央,头北腿南,呈仰卧状··    凌乱的头发糊满了血痂,她的脸部,则像被几百匹马翻来覆去踩踏过似的,皮肤、血肉、碎骨都搅合在一起,成了个扁扁的、血红色的披萨饼。
    本该属于脑门的地方嵌了几颗牙齿,疑似眼球的东西,妥妥地压扁在下巴上··    上身的衣物从领口开始,到下摆,彻底被刀子剖开了,下身的衣物也褪到了膝盖以下。
    属于少女的、青春姣好的胴/体,几乎是一览无遗地暴露在空气中,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但是,被剖开的,不仅仅是她的衣服。
    从咽喉到下腹部,也被剖开了··    皮肉微微向外翻翘着,一个拳头大小的、紫红色的内脏掏了出来,搁在她的左手边··    一根足有一米多长的树枝,从她的下/体捅进去,经过阴/道,经过子/宫,一直插/到了她的下腹部,捅破了她的肠子。
    她的左臂软软地垂在身侧,手腕上方三四厘米处,有尖锐钝器留下的刻痕——trb5··    这是第五起女干/杀案··    夙夜抬眼,四处张望。
    邵壬知道夙夜在找什么,叹了口气:“没有其它线索了,我们已经搜寻过好几遍,凶手很谨慎,什么都没留下·”·    “我可以开始了吧”孟彦名见夙夜看得差不多了,走过来,蹲下/身子,打开工具箱,一边戴上塑胶手套,准备勘验尸体,一边随口说,“你们该干嘛干嘛去,不用都守在这儿,横竖也帮不上忙。
这尸体太血腥了,我还是自个儿伺候她吧·”·    不得不说,听到他最后一句话的人,都大大松了口气··    邵壬招呼夙夜:“我去跟报案人谈谈,你也去听听”·    ***·    报案人是一对年轻的情侣,男的叫荆祁,b大物理系二年级学生。
    女的叫北冥雪,b大中文系二年级学生··    邵壬暗暗思忖,还真挺巧的,女大学生系列女干/杀案中,第一名被害者就是b大的学生,也是物理系二年级的。
    据荆祁和北冥雪所说,今天是十月三日,学校放假··    俩人约好了来公园里玩,现在是槭树叶子最漂亮的时节,俩人便钻进树林,打算欣赏红叶,没想到却发现了一具女尸。
    身为女生的北冥雪显然被吓坏了,低垂着头,脸色苍白,一直软软地靠在男友身上,筛糠似的瑟瑟发抖··    看情形,如果不是男友扶着她,站都站不稳。
    这也难怪,被害者的死状实在太吓人了,连邵壬看了,都想吐··    从他们口中,没能问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他们看到的,警察也看到了。
    录完证词,将两名报案人打发走后,邵壬转头,面向夙夜:“说说吧,关于这一系列女大学生女干/杀案,你是怎么想的”·    夙夜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沉吟了片刻,低声说:“这个凶手很有意思。”
    “有意思什么意思”邵壬不解··    “你们开始并不认为这几起案子是同一个凶手做的。”
夙夜说··    “是的,”邵壬坦言,“从行凶手法到作案细节,实在是相差得太多了,完全不像是同一个人所为·”·    “所以,从第三起案件开始,他在被害者的身上,留下了标记,向警方宣告自己的存在。”
    “我们分析认为,这是一种挑衅,不少犯罪分子,都喜欢向警方和社会公众发出挑衅的信号,以满足自己的某种变/态欲/望·”·    “你们怎么解释他作案手法的不同呢”··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邵壬很认真地考虑过这个问题,所以慢慢说道:“事实上,很多罪犯的犯罪手法,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随地随着心境的不同,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变化。”
    “凶手在被害者身上留下的刻痕呢你们怎么看”夙夜继续问道··    邵壬清了清嗓子,拿出烟盒,抽出一根香烟点燃了,烦恼地狠狠吸了一大口:“数字很简单,代表着被害者编号,那三个英文字母trb,就比较复杂难解。
    嗯,我市东城区有家餐厅就叫这个名字··    我们详细调查过,无论是餐厅老板,还是餐厅的其他工作人员,跟这一系列的案子,都扯不上什么关系。
    另外,trb还有其它的英文解释··    譬如,捞雷艇——veryboat··    老师登记委员会——board。
    战术审查委员会——tacticsreviewboard··    转子叶片的尾巴——rblades等等,这些都简称trb,我们实在想象不出,到底哪一个才是凶手要表达的意思。”
    夙夜摇摇头,声音低沉地说:“泰德·邦迪·”·    泰德·邦迪·    这个名字邵壬曾经听说过,努力回想了下:“美国十大连环杀/手之一,被称为‘优等生杀人王子’的那个家伙”·    夙夜轻轻点了下头:“泰德·邦迪,英文名字theodorerobertbundy,缩写为trb。”
    “你是说,凶手自诩是泰德·邦迪或者说,凶手是在模仿泰德·邦迪的手法杀人”邵壬挑了挑眉毛。
    夙夜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而是慢慢说道:“1946年11月24日,泰德出生于佛蒙特州柏林顿的一个单身母亲收容所··    他的父亲是个飞行员,终其一生都不知道这个儿子的存在。
    泰德的外祖父母,在他的生命中,扮演了父母的角色··    而他的亲生母亲埃莉诺,则谎称是他的姐姐··    泰德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外貌英俊,运动方面也很出色。
    他在华盛顿大学读书时,遇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斯蒂芬妮·布鲁克斯,俩人度过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    但是,斯蒂芬妮并不像泰德那样全身心的投入这段感情,她认为泰德不够成熟、稳重,不能给她以想要的生活。
    所以在她大学毕业后,毅然与泰德分手··    这件事,给泰德带来很大的打击··    紧接着,泰德又发现了自己的身世,知道他一直叫‘姐姐’的人,实际上是他的亲生母亲。
    这让泰德有种被整个世界欺骗、背叛的痛苦感觉··    从华盛顿大学毕业后,泰德一边学习法律,一边投身政治··    在事业上,他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曾经出任华盛顿州共和党主席罗斯·戴维斯的竞选助理。
    也就是在这一时期,他重新邂逅了初恋女友斯蒂芬妮··    俩人很快重修旧好,但是,泰德很快就冷却下来,他对斯蒂芬妮感到无比的失望。
    他清楚地意识到,斯蒂芬妮喜欢的是事业有成的泰德·邦迪,而不是泰德·邦迪··    这次,他选择了主动离开,毅然决然地和斯蒂芬妮分手,就像斯蒂芬妮曾经对他做过的那样。
    同时,他开始了疯狂的复仇计划··    从1973年12月开始,到1989年被逮捕、处死为止,他承认共女干/杀了30名女学生··    但是,警方估计,受害者人数高达百人。
    泰德·邦迪对受害者异常的残暴,甚至凌虐她们的尸体··    但不是像其他强/暴/犯那样,出于性/冲动的渴望,而是单纯的、愤怒的发泄。
    他憎恨这个世界,憎恨年轻的女学生·”·☆、131|3.15 /·夙夜离开人民公园的时候,已经快到十一点了··    胃部隐隐作痛,头也有点晕乎乎的,他才恍然想起,原来还没有吃早餐。
    刚刚看完那具只能用“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的尸体,他实在没什么胃口··    在公园门口的小卖部,买了一盒不知道什么牌子的巧克力。
    剥开铝箔包装,掰了一小块放嘴里,甜腻微苦的味道,在舌尖一点一点化开,说不上喜欢,但也谈不上讨厌··    不知不觉中,他又想起了欧宇辰,欧宇辰是不大吃巧克力的。
    他虽然喜欢享受,喜爱美食,但是对经过太多道工业程序处理过、加了一大堆乱七八糟添加剂的食物,却没什么兴趣··    夙夜记得,某年某月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欧宇辰懒洋洋地歪躺在床上,漫不经心地翻着本食谱。
    像是忽然间想起来什么似的,他坐了起来,将食谱丢到一边,冲夙夜微微一笑,快活地眨了眨眼睛:“夙夜,你知道食物本身的初衷是什么吧”·    夙夜当时坐在书桌旁,单手支着下巴,也在看一本书。
    一本鲜血淋漓的、令人作呕的,插图满是断肢残骸,市面上绝对看不到也买不到的《公安系统内部大案要案内/参》——邵壬拿给他看的··    面对这样一本内/参,夙夜是绝对没有兴趣跟他讨论食物问题,所以保持沉默。
    “我跟你说,”欧宇辰笑得眉眼弯弯,漂亮的瞳子波光流转,神采飞扬的样子,简直让人移不开视线,他得意洋洋地侃侃而谈,“食物本来是为了填饱肚子存在的。
    但是,越昂贵、越精雕细琢的食物,离它本来的目的,就越南辕北辙··    你说是不是很搞笑”·    夙夜想起刚到夙家没多久的时候,欧宇辰跟他讲过类似这种极富有哲理性的话,那次是关于建筑的话题。
    当时夙夜就想,爷爷没有选错人,欧宇辰的确很出色··    富有蛊惑力的语言,配合金属质感的完美声线,再加上犹如日本动漫中走出来的完美外形,简直就是为了打击别人的自信心而存在的。
    只是可惜了欧宇辰收集的那些建筑模型,都跟兰姐一起葬身火海了··    想起那个不幸的女人,夙夜轻轻叹了口气··    不可避免的,又联想起刚刚看到的被害者。
    马路斜对过就是b大··    今天是国庆假期的第三天,但是也有三三两两的学生,从校门口进进出出,一个个朝气蓬勃、青春洋溢··    夙夜不难想象,那个在几个小时前惨遭屠杀的女子,本来也有着和他们一样的青春和梦想,却以一种最悲惨的方式,结束了鲜活的生命。
    刚才,邵壬提议让叶子辉开车送他回家,被他拒绝了··    他想走一走,沉淀下混乱的思绪··    离开前,他对邵壬说出了自己的判断:“我认为,凶手是男性,年龄在二十二岁至三十五岁之间,身体强壮,衣着整齐。
    家就住在本市市内··    他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做事谨慎、认真、勤勉··    熟悉犯罪现场调查的工作,大概是个侦探小说爱好者,或者曾经从事跟法律有关的职业。”
    想了想,他又补充了一句,“凶手的左手手臂或许会有几道抓痕·”·    邵壬诧异地问道:“能说说,你是怎么做出这些判断的吗”·    夙夜淡然解释:“女干/杀案的凶手为男性,这没什么可说的。
    关于他年龄的判断,是因为凶手的虐尸行为··    这种行为,表现出他强烈的发泄和怨恨情绪··    拥有这种情绪的罪犯,一般年龄都不会太小,也不可能太大。
    太小,犯案的时候不会这么冷静,犯案手法不会如此有条不紊,犯案现场也不可能打扫得如此干净利落··    这个凶手已经做了好几起案子,都是开放式的公共场合,却既没被人发现,也没有一点线索留下来。
    他的心里素质和行为能力可见一斑·”·    邵壬思索着他的话,默默地点了点头··    夙夜又说,“如果年龄太大的话,他早就应该犯案了,不会等到现在。
    因为这种偏执的、怨恨的情绪,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形成的,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爆发的过程··    就像泰德·邦迪一样··    还有,参照被害者的年龄,我们也能推测出,凶手应该属于这个年龄区间。
    他憎恨的是二十岁左右的女大学生,那么他理所当然的不会太小,也不应该太老·”·    邵壬再次点了点头··    夙夜继续解释道,“第一起凶杀案,凶手是从背后,用木棒袭击被害者,不需要耗费多少体力。
    我留意到第二起案子中的被害者,是被勒死的,第三起案子中的被害者则是被掐死的··    无论是勒死还是掐死,在体力上都必须占据绝对的优势。
    尤其第三名被害者,我看到资料上写着,她是校羽毛球队的队员,身高一米六八··    这样一个青春期的女生,又经常参加体育运动,她的体力和耐力应该是很不错的。
    所以我判断,凶手是个体格强壮的家伙··    至于性格和职业,从他打扫现场的耐心细致程度就能看出来·”·    “抓痕呢你依据什么推测出他左手手臂有抓痕的”邵壬疑惑地说,“法医尸检的结果,并没发现哪个受害者指甲缝里,提取到疑似凶手的皮肤组织。”
    夙夜看着不远处的槭树林,很慢很慢地说:“那你应该注意到,第三名被害者,就是农业大学那个布衣族女孩,她的双手被锯了下来,丢进了附近的垃圾桶。”
    “嗯·”·    “她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指尖都破破烂烂的·”·    “因为是在垃圾桶里发现的,有啮咬过的痕迹,所以,我们怀疑是老鼠干的。”
    “也许老鼠的确咬过她的手指,但也有可能是凶手故意弄出老鼠啮咬的迹象··    或者,在凶手破坏过之后,老鼠又进行了二次破坏。”
    夙夜清冷的嗓音,滑进邵壬的耳中,让他惊讶而难以置信,毕竟,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夙夜的猜测··    像是看透了他的想法,夙夜又解释道,“我之所以会有这个假设,是因为我很纳闷。”
    “纳闷什么”·    “我们姑且假设被害者和许多人一样,常用手为右手··    那么在凶手掐住她脖子,想要扼死她的时候,她会本能地挣扎。
    鉴于活动范围有限,她最容易给对方造成伤害的,就是右手在凶手左手手臂上留下抓痕··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而在做出抓挠动作的时候,主要实施攻击行为的手指,就是食指和中指。
    恰好这两根手指被老鼠啃得破破烂烂,你不觉得太巧了吗”·    邵壬没说话,但是心里已经有些相信夙夜那近乎匪夷所思的推测了。
    沉吟了片刻,夙夜又说,“还有件事儿我想不通·”·    “哦,什么事儿”·    邵壬这么一问,夙夜再次露出犹豫的神色:“凶手很谨慎,很狡猾,并不想被逮到。”
    邵壬心想,废话,哪个罪犯想被逮到·    夙夜接着说道,“警方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这几起案子是同一个凶手所为。”
    “是啊·”邵壬有点惭愧地点点头,“我们的确是失误了·”·    “我的意思是……”夙夜轻声说,“让警方误会下去,不是对他更有利吗侦破反向压根就错了,对他来说,不是更加安全吗·    那么,他为什么要故意留下英文字母和数字编号,提醒警方要并案调查呢”·    “我说过啦,也许他是在故意向警方挑衅,就像开膛手杰克,喜欢寄信给新闻媒体,宣告自己的存在一样。”
邵壬说··    “可是,你别忘了,他模仿的不是开膛手杰克,而是泰德·邦迪··    其实,只要他持续犯案,用不了多久,即使他不刻意提醒,警方也会把几个女大学生被女干/杀的案子,联系到一起的。”
夙夜反驳··    邵壬皱起了眉头:“你的意思是……”·    “我感到,他很急切,唯恐警方错认为,凶手不是一个人。
    他现场处理得很干净,表示他不想被逮到··    但他又不愿意警方分散侦破方向··    这看起来实在很矛盾·”·    邵壬沉吟,夙夜说得有一定道理,对凶手来说,警方的调查,误入歧途才是对他最有利的。
    那么,他的故意提示,就很值得琢磨了··    跟邵壬谈完后,夙夜就独自离开了··    已经将近晌午了,天空还是阴沉沉的,铅灰色的云层,密密匝匝地笼罩着大地。
    有风吹过,便感到深深的寒意··    头顶的树枝,哗啦哗啦作响,在凄凉的秋风中,瑟瑟发着抖·脚边的枯叶,打着旋扬起再落下。
    马路上空荡荡的,没有什么人··    夙夜慢吞吞走着,他想,凶手是不是也是经过这条道路,来到公园的呢·    他是怎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泯然融入芸芸众生,不被任何人留意到的呢·    ***·☆、132|3.15 /·回到夙家,已经错过了午饭时间。
    姜白一边给夙夜摆上饭菜,一边说:“十点多钟的时候,宇辰少爷打电话找您来着·”·    夙夜的手机被叶子辉打没电了,后来叶子辉又把电话打到座机上。
    夙夜听说他在门口等着,急匆匆跑了出去,连早饭都没顾得上吃,当然是把手机忘得一干二净··    没想到欧宇辰居然会找他,夙夜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但是他夹菜的动作,稍微停顿了下,问道:“他说找我什么事儿了吗”·    姜白将手中的盘子放下,毫不在意地说:“应该没什么要紧的事儿,我跟他说您出去啦,宇辰少爷说那就算了,听他口气,挺轻松的。
    后来我还问他,是不是等您回来以后,给他回个电话,他说不用了·”·    那就是真的没什么事儿了,可是想到自己竟然错过了欧宇辰的电话,夙夜多少有点失落。
    把饭菜都摆妥以后,姜白跟夙夜打了声招呼,说他去忙别的了··    看他左脚似乎还有点不大灵便,潜藏在夙夜心底的疑惑,又开始蠢蠢欲动。
    姜白是什么时候来到夙家的呢他试着回忆,大概是四个月前,蔡瑛妹离开以后··    想起那个叫蔡瑛妹的女孩子,夙夜难得的,对欧宇辰有了点小小的不满。
    夙家本来就没有几口人,兰姐过世后,里里外外的家务活,就一股脑地统统交给了洛梓洋和忠叔··    虽然他俩并没有抱怨,但是的确忙得脚不沾地。
    欧宇辰瞧在眼里,也觉得不落忍,在跟夙博罕煲电话粥的时候,就顺便提议再雇个打杂的工人··    夙博罕向来对他言听计从,当然不会反对。
    家里有不少需要洗洗涮涮的零碎活儿,现有人口都是男人,当然是找个女人更适合,心思也更细腻些··    欧宇辰还是很慎重的,找了家口碑很好的劳务公司,在他们推荐的几个人选当中,精挑细选了一番,挑中了蔡瑛妹。
    蔡瑛妹年方十九岁,长得并不算漂亮,但是一双漆黑的眼瞳水汪汪的,清澈得没有一丝杂质··    配上纤长翘挺的长睫毛,小麦色的健康肤色,和略显丰满的身段,也算是诱惑力十足的年轻女孩。
    和柔弱的外表不同,她是个性格很刚强的女孩子··    蔡瑛妹七岁的时候,她的父母离婚了··    本来她判给母亲抚养,但是母亲很快改嫁,将她丢给了父亲。
    从此她和父亲两个人相依为命··    蔡瑛妹的父亲,是造纸厂的工人··    在她十三岁那年,因为违规操作,右手被切纸机切掉了,落了残疾。
    造纸厂承诺给他发全额工资和工伤补助,但是不过几年功夫,造纸厂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    他只能靠拿国家发的困难补助生活,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只有一只左手,干活当然不太方便··    蔡瑛妹的父亲没文化,也不会什么技术,好容易找到份工作,往往干不了几天,就会被辞退。
    如此几次三番的,他心情当然很郁闷,偏偏又无处发泄··    不知不觉开始借酒浇愁,后来演变成酗酒,常常喝得醉醺醺的,索性破罐子破摔,也不再找工作了。
    蔡瑛妹打小就很懂事,七/八岁的时候,就知道帮父亲煮饭··    在父亲失掉一只手以后,更是几乎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    父亲染上酒瘾以后,渐渐不怎么给她钱。
    她就靠捡拾废品、帮有钱的同学代写作业、帮不愿跑腿的同学代购学生用品等等贴补家用——反正能想出来的赚钱方法,她一个小孩子能做的都做了。
·    勉勉强强读到初中毕业,蔡瑛妹就辍学了··    她在工厂做过小工,饭店里刷过盘子,小公司里当过勤杂工、酒店里打扫过卫生间……·    可以说吃了很多苦。
    两年前,蔡瑛妹的父亲一次酒醉后闯红灯,被一辆斜穿过来的卡车撞死了··    蔡瑛妹难过了好一阵子,毕竟,父亲是她身边唯一的亲人。
    父女俩住的房子是租的,位于郊区,很偏僻地段的一间砖瓦平房,当然租金也很便宜··    治安自然是极差的,三教九流的,什么样的人都有。
    她一个女孩子早出晚归的,有诸多不便··    曾经被喝醉的酒鬼纠缠过,幸好她大呼小叫,引来几个路人,把酒鬼赶跑了··    也曾经有人半夜里跳进院子,乒乒乓乓砸门,吓得她要夜夜把菜刀藏在枕头底下,才能睡觉。
    后来有好心的邻居大妈给她出主意,她便在劳务公司登记,当了保姆··    起码可以住在主人家里,再也不用担心半夜里被什么人骚扰了。
    蔡瑛妹伺候过半身不遂的老太太,伺候过坐月子的主妇……曾经做过工的主人家,对她评价都很好··    说她干活勤快麻利,特别有眼力见,性子也温和。
    来到夙家后,蔡瑛妹表现得的确挺好的,她的厨艺不错,喜欢帮忠叔准备饭菜··    大概是因为自幼家境贫寒的缘故,她尤其擅长做清清淡淡的家常素菜,很合夙夜的胃口。
    俩人的身世,也颇有相似之处,自然而然的,亲近起来··    蔡瑛妹对夙夜越发照顾,简直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    开始欧宇辰没放在心上,但是,没多久,他就发现,这个女孩子对夙夜不仅仅是殷勤,简直是在“讨好”加“色/诱”了。
    当然啦,她做得很自然,很隐晦··    譬如说在夙夜读书的时候,帮他泡杯枸杞菊花茶,顺便附上一碟子自己做的小点心:“听说这种茶对眼睛很好呢,点心是我自个儿学着做的,您尝尝合口味不,要是不喜欢,我再学新的。”
    她温温润润地笑着,弯弯的眉眼,像两泓秋水,莹莹润润··    将茶杯和点心碟子放下,手指有意无意地擦过夙夜的手指··    ……·    夙夜下楼的时候,就那么巧,她刚好上楼。
    俩人擦身而过,狭窄的楼梯上,她测过身子,小心地避让,高/耸的胸/部刚好蹭过夙夜的手臂··    ……·    在与人交际应酬上,夙夜向来是比较迟钝的,尤其是男女之间的情/事。
    但欧宇辰是什么人啊简直就是人精中的人精,狡猾中的狡猾··    很快就看出来,这小丫头究竟在打什么鬼主意。
    夙夜交女朋友不关他的事,但是,假如有人别有居心的蓄意接近夙夜,尤其是试图用不光彩的手段诱惑他,欧宇辰就不高兴了··    嗯,是很不高兴。
    怎么想,都有种自家养得白白嫩嫩、纯洁无比的小白兔,被只流着口水的大尾巴狼,时刻惦记着的恶心感觉··    于是,欧宇辰随随便便找了个理由,把蔡瑛妹开除了。
    让欧宇辰没有想到的是,向来对家务事不闻不问的夙夜,居然因为这个狡猾的、可恶的、毫无廉/耻的丫头片子出声了,问他为什么要开除蔡瑛妹,问他能否把蔡瑛妹留下来……·    更令欧宇辰气闷的是,在被他斩钉截铁地拒绝后,夙夜整整两天都没搭理他。
    欧宇辰先是震惊,继而是震怒了··    有第一个打夙夜主意的小保姆,保不齐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至于打他自己的主意,欧宇辰是完全不在意的,他不是夙夜,那帮小丫头片子,想骗他,那点道行再修炼个十几二十年都远远不够看。
    夙夜不行啊,单纯也好,单蠢也好,明明比谁都清楚这个社会的阴暗面,偏偏纯洁得像只小白兔,骗他比骗几岁的小孩子还容易··    所以,欧宇辰暗暗发誓,为了保证这只小白兔不被大尾巴狼拆吃入肚,家里再也不能雇佣女工了,他也再不相信人力资源公司的所谓推荐。
    于是,姜白有幸走进了夙家——说起姜白,这小伙子挺有意思的··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他是洛梓洋介绍来的,俩人是战友。
    据洛梓洋说,野营拉练的时候,姜白还曾经救过他的小命··    姜白和洛梓洋年龄差不多,性子却截然相反,活泼跳脱,不谙人情世故。
    用欧宇辰的话说:“本性纯良·”·    用忠叔的话说:“这小孩儿我喜欢,实诚·”·    用洛梓洋的话说:“就是笨了点。”
    夙夜呢,夙夜是不会加入这种无聊的讨论的··    即使是欧宇辰问他,他也不肯说··    姜白有个陋习,正确地说,也不能算作陋习,只不过别人都看不惯罢了。
    他有事儿没事儿,就喜欢爬爬树、爬爬墙、爬爬楼梯、爬爬栏杆……鲜少有能双脚安安稳稳踩在地上,一步一步踏踏实实走路的时候··    洛梓洋很头痛,难得的,带着窘迫的、为难的表情,讪讪地跟欧宇辰解释其中的原委。
    原来姜白是苗族人,来自湘西苗疆··    深山坳里,教学资源匮乏,他的成绩自然不怎么样··    念了十几年书,也不过是城里小学生的水平。
    倒是打小爬山、爬吊脚楼、爬树爬惯了,根本改不过来·要想让他不爬,除非直接剁了他的双脚··    在部队的时候,他也成天爬来爬去的。
    每逢野外拉练,他就变成了香饽饽,大伙儿都抢着跟他一组··    负重几十公斤,走几十里山路,再趟几条河,他照样活蹦乱跳,精神抖擞的。
·    上树抓鸟、下河捞鱼……野外生存技能连特种部队的兄弟们,都自愧弗如··    在姜白面前,没有爬不了的树,没有攀不过的山,也没有下不了的河……·    这种人才,搁在部队里,肯定是个香饽饽,绝对的人才啊。
    可惜他文化水平不高,又不懂得为人处事儿,最终还是没能转为士官··    退伍后,他的优势就全变成了劣势··    原来的劣势——譬如说看不出眉眼高低、说话不走脑子……却真的成了劣势了。
☆、133|3.15 /·湘西的旅游业这几年虽然发展得如火如荼,但是对于世代居住在大山里的人来说,短时间内,生活水平并没有得到多少实质上的改善··    那里土地贫瘠,物产匮乏,又没有工业支持,靠倒买倒卖些手工艺品,或者自家弄点土特产、零食小吃卖给游客,根本带不来多少收益。
    在旅游景点打工的,能拿到手的实际工资,也少得可怜··    譬如导游干脆就没有工资,要靠景点门票、酒店饭店和购物店等等销售渠道,抽取一定比例的提成。
    这种钱也是不大好赚的,游客越来越精明,国家关于旅游方面的规章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再也不复“人傻、钱多、狠宰”的黄金时期··    所以,当地大多数人家,依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看惯了大城市的繁华喧嚣,姜白也动了心思,想趁着年轻,打工赚点钱,改善自家的境况··    他吃得苦,挨得累,本来做做小工、干干零活挺容易的。
    可是,因为以“爬”代替“走”的习惯,退伍后一年多了,他居然没有一份工作能做得超过一个月的··    自然,也没能赚到几个钱——试用期都还没熬过去呢。
    所有跟他共事过的老板或者同事,用不了三天,看他的眼神,就都跟看外星小怪兽似的··    举个例子吧,让事实来说话··    你能想象酒店里的服务员,单手举着托盘,托盘里摆着热气腾腾的美味佳肴,“嗖”地一声,从楼梯扶手上,直接滑下来的情形吗·    当然啦,他挺稳当的,只不过洒出来一点点汤水。
    另外,由于物理上的惯性作用,碗碰到碟子、碟子又碰到碗,叮叮当当演奏出点配乐··    但是,他的出场实在太特立独行了,跟耍杂技似的,理所当然的,吸引了许多顾客的视线。
    有惊呼的、有鼓掌的,还有看热闹不怕事儿大、敲着桌子梗着脖子使劲嚷嚷叫好的··    愣是在五星级酒店,制造出夜市大排档的热闹效果。
    领班被他吓得快患心脏病了,先是苦口婆心地劝说,再是威逼恐吓··    姜白态度是好的,乖乖承认错误,保证下次注意··    他是真的很珍惜这份工作,也真的很想改掉爬爬的习惯。
    只不过,能轻易改掉的,就不叫习惯了··    他重复着爬爬,被领班骂;承认错误,继续爬爬;再被领班骂,接着承认错误、继续被领班骂……的无限循环中。
    领班是个嘴硬心软的女人,骂完了也就算了,暗暗祈祷着,他真的能改掉的那一天··    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梦想总是丰满的,现实总是骨感的。
    直到有一次,几个来用餐的小孩子,趁大人们酒酣耳热、忙着推杯换盏,没人留意到他们之际,居然学着姜白的动作,也把楼梯扶手当成滑梯玩··    结果一个摔断了胳膊,一个跌破了头,还有一个撞塌了鼻梁骨。
    家长们当然心疼得要命,顿时火冒三丈,不依不饶··    等待救护车的功夫,一堆男男女女,七嘴八舌吵吵嚷嚷、舞舞宣宣(注1:舞舞宣宣是北方方言,大概意思是张牙舞爪、比手画脚,以肢体动作配合语言,表达出某种气势。
),差点用吐沫星子把店淹了··    其他顾客饭也没法吃了,胆小的、事儿忙的直接开溜,胆大的、闲得发慌的,留下围观看热闹··    更糟糕的是,不知道哪位围观群众,居然把孩子受伤的场面用手机拍摄下来,直接发到了互联网上。
    这家倒霉透顶的酒店,一下子就声名鹊起了··    人气那个火爆啊,什么工商的、税务的、卫生防疫的、消防的……隔三差五来溜达溜达,顺便检查检查有没有哪方面不合格,需要整改的。
    嗯,据说那个撞破脑袋的熊孩子,是市/委某位主要领/导的宝贝孙子··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暴跳如雷的当然不只是受伤孩子的家长,还有酒店的老板。
    领班被好一通教训,全年的奖金都扣光了··    至于姜白,老板倒是没浪费口舌教训他,虽然掐死他的心都有了,但还是硬生生忍住了,直截了当炒了他鱿鱼。
    当月未来得及发放的工资,全部扣掉,一个钢镚也没给他··    客观公正地说,这倒怨不得老板心狠手黑,姜白那点工资,赔给三个受伤的小孩子,连个尾数都不够。
    老板家大业大的,还真瞧不上眼,只是实在太生气太郁闷了,必须发泄发泄··    战友之间的情谊还是很真诚的,在姜白接连被炒了几次鱿鱼后,有位名叫谢汉峰的战友挺/身而出。
    他父亲是包工头,就介绍姜白去父亲手底下做了小工··    卖卖力气很简单吧可是,当姜白扛着水泥袋子吭哧吭哧爬脚手架而不是搭乘升降梯的时候,所有人都凌乱了。
    包工头果断地给他开了双份工资,好言好语劝他另谋高就:“你还年轻,在工地里当小工,总不是个事儿啊,还是找个有前途点的工作吧·”·    这边打发了姜白,那边回家就玩变脸。
    脸色比包龙图还黑,脸皮拉得比驴脸还长,每说一句话就狠狠敲儿子个脑锛儿,“你想害死你老子啊居然弄来个人猿泰山来让你老子服侍·    他要真是人猿泰山还好了,可惜他不是啊,万一有个好歹,你就得去给你老子送牢饭了”·    谢汉峰被敲得眼泪汪汪的,见老爹真的火了,不敢躲也不敢还嘴,只好老老实实挨训。
    如此几次三番的,折腾了好几回,再也没人敢给姜白找工作了··    他没办法,垂头丧气地卷卷铺盖,打算回湘西老家,天天陪猴子爬树玩。
    舍不得打出租,拖着个行李袋子,吭哧吭哧坐地铁、坐公交,还没等他磨蹭到火车站,洛梓洋的电话打来了··    原来欧宇辰念叨着要再雇个杂工,要求性别必须是“男”,洛梓洋听到了,就想起了他。
    试探着跟欧宇辰提提,也特别说明了他喜欢“爬”的毛病,另外还有那么点“小白”··    欧宇辰若无其事地表示,他不在意。
    他是真的不在意,也不觉得有什么好计较的··    只要不耽误干活,不摔残、摔死给他惹麻烦,别说爬了,天天拿大顶他都懒得管··    乐得卖个人情,给洛梓洋。
    至于“小白”,大概是物极必反,欧宇辰自己心眼挺多的,没事儿爱瞎捉摸,他就喜欢身边的人,单纯点,不要那么多的花花肠子··    当然啦,欧宇辰也象征性地征求了夙夜的意见,夙夜认为他的问题实在很无聊,所以迟钝地摇了摇头。
    待见到姜白,欧宇辰更是一点意见也没有了··    姜白皮肤黝黑、瘦小枯干,带着深山坳里原住民特有的的真诚热忱,说话直白,干活实实在在的,一点也不懂得偷女干耍滑。
    欧宇辰什么人啊只差那么一丁丁点就要成精了,分分钟就把这实诚孩子看得透透的,的确挺“小白”的,登时满意得不能再满意。
    于是,姜白就留在了夙家··    夙夜很难想象,这样一个人,会是一系列女干/杀女大学生案的元凶,应该是他想得太多了吧·    他仔细回忆,这几起案子的作案时间,当时姜白在家吗·    夙夜想不起来,姜白喜欢晨跑,晚上也常常牵着小白出去遛弯,若说他在外面做了什么,家里的确没人知道。
    夙夜越想越烦闷,索性不再想了··    欧宇辰不在,忠叔便全部按照夙夜的口味,做的饭菜··    餐桌上,连点肉沫都看不到:炒蒜苗、腌脆萝卜、家常土豆泥、葱烧西兰花,还有一碗素什菇汤,连油都没放,只点了点葱末和香菜末。
    夙夜的确饿了,但是一个人吃饭,总觉得没什么滋味,用素什菇汤泡了半碗米饭,囫囵吃了,就回房间了··    自打欧宇辰去了la,夙夜睡眠质量就不大好。
    今天凌晨的时候,又做了那个可怕的噩梦,更是早早就醒了··    现在吃饱喝足,不知不觉间就有点犯困··    躺在床上,阖上眼睛,本来只打算眯一小会儿,没想到迷迷糊糊的,居然很快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还挺沉··    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暮色四合··    脑袋却还是晕乎乎、沉甸甸的,跟塞了铅块似的。
    夙夜知道,不能再睡了,否则今天夜里又得失眠··    他可不想每天半夜都瞪着天花板发呆,轻轻捶了几下太阳穴,硬撑着爬起来,打开灯,去隔壁的卫生间,洗了把脸。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沁凉沁凉的水,扑到肌肤上,倦意立刻退散了··    夙夜晃晃悠悠地从卫生间里走出来,一眼看见欧宇辰正歪坐在床头,闲闲地翻着本书。
    夙夜眨了眨眼睛,又使劲眨了眨··    他该不会是在做梦吧·    此时此刻,欧宇辰不是应该在la吗·    难道是幻觉·    漂亮得像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慢慢抬起头,冲他扬扬眉毛:“你傻愣在那儿干什么呢·    我好歹也出门好几天了,小别重逢,你就不能表现得热情洋溢一点啊满足下我小小的虚荣心”·    夙夜刚刚起床,本来就有点迟钝的大脑,此时更加迟钝,愣愣怔怔地看着他,半天都没反应过来。
    欧宇辰瞧着他,瞧着瞧着,忽然像是忍俊不禁似的,无奈地笑了,摇摇头:“你呀,在帮助警察破案的时候,每次都表现得那么精明能干,跟福尔摩斯附体了似的。
    怎么一回到三次元世界,就退化成木头了呢”·☆、134|3.15 /·“你……回来了”夙夜还是直愣愣地看着他,迟疑着说道。
    “回来了,”欧宇辰简直要无语了,招招手,“难不成你以为你看见的是幻影别傻站着了,过来呀·”·    夙夜纯粹是条件反射,一个口令一个动作,直愣愣走到他面前。
    欧宇辰拉着他坐在自己旁边,仔细端详了一番,微微皱起眉头:“怎么搞的几天没见,又变成熊猫眼了··    难不成我不在你身边,你不习惯,又开始失眠了”·    他本来是随口说说的,没想到夙夜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嗯,很不习惯。”
    欧宇辰被他的直白逗得忍俊不禁··    夙夜苍白的小脸,只有巴掌大,嵌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幽深幽深的··    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扑扇扑扇,活脱脱一个q版娃娃。
    鬼使神差般,欧宇辰宠溺地揉了揉他的脑袋:“你呀,真是个不让人省心的小孩儿·”·    “……”夙夜垂下视线,默然不语。
    “让你跟我一起去,你不去,现在知道后悔了吧”·    “……”·    “其实我自己也挺没意思的,”欧宇辰叹了口气,“再好看的风景,再好吃的美食,连个能分享的人都没有,也觉得挺没劲的。”
    说到这里,他像是突然间来了兴致,语气轻快起来,深黑的瞳仁,映着头顶的灯光,莹莹润润,简直是熠熠生辉,“美国的西海岸,风景还是很不错的。
·    有时间,我们一起去吧··    我们可以去好莱坞环球影城,去迪士尼乐园,去盖蒂艺术中心,去杜莎夫人蜡像馆……还可以在威尼斯海滩散步,在空中餐厅吃菲力牛排。”
    他充满向往的、热切的眼神,连夙夜都被感染了,恍恍惚惚地想,跟欧宇辰一起去旅行,也会挺愉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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