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神探事件簿 by 淘气骨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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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神探事件簿 by 淘气骨头(5)
· 欧宇辰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到床上,怎么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的,这回跟寒冷一丁点关系也没有,他被吓坏了·· 一记忆碎片· 十五年后。
九月二十三日,星期日·· 天空象是被戳破了个大洞,雨从昨天傍晚就开始下了,稀里哗啦,一阵紧似一阵,完全没有停歇的意思。
路边绿化带里的老树,叶子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散落了一地·· 树下丛生的杂草间,衍生出一个个积水的小池塘·· 落叶在水波上悠悠荡荡,不时被急骤的雨珠拍打进水中,又不甘心似的,摇摇晃晃地浮了起来。
撑着把黑伞,我艰难地、一脚高一脚低地向前走着·· 冻得麻木的双脚,时不时踩进汪着水的坑里·· 运动鞋里,早已灌满了水,每踩实一步,就欢快地叫一声——“呱哒”。
哗哗的落雨,呯呯嘭嘭砸在伞面上,顺着伞檐往下淌,在眼前挂起一条条流动的水晶珠帘,冷飕飕、凉浸浸的。· 我讨厌雨天,讨厌潮湿黏腻的感觉,似乎整个人都在一点一点地发霉,实在糟糕透了。
可是,不是这样的天气,我又怎么能毫无顾忌地走在这里呢· 身畔,不时有车子疾驰而过,豪华的、经济实用型的。
我眼热地看着那些车子翩然远去·· 坐在车里的人,他们不必在沁凉沁凉的秋雨中,冻得瑟瑟发抖,也不必感受水汽的侵蚀,更不会被车轮飞溅起的水花打湿了裤脚,实在是当下最值得羡慕的人。
也有跟我一样的步行客,撑着把或者漂亮或者朴素,或者崭新或者陈旧的伞,走在铺着大块大块彩色方格子砖的人行道上·· 他们和蜗牛般龟速的我不同,都是行色匆匆的,擦肩而过,没有人留意到我。
我不知道应该庆幸还是感到失落·· 不过是九月末,我却穿着明显不合时令的秋冬款黑色夹棉卫衣,兜帽毫不浪费地戴在头上,鼻梁则架着副夸张的黑色蛤蟆镜,遮住了小半张脸,剩下的大半张脸,一丝不漏地,全部捂在一个大号的口罩后面——我也知道,这副装扮,简直比被狗仔队围追堵截的天皇巨星还夸张,所以也分外引人注目。
但是,不打扮成这副样子,我又怎么能走在这里呢· “没有时间了……”我轻轻叹息,自己都能感觉到语气里的感伤与无奈。
“是的,没有时间了,我的孩子·”妈妈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和许多不懂事的小孩子一样,我也曾经幻想过,我的妈妈,是那种漂亮、优雅、举止大方、气质高贵的女人,走到哪里,都像星星一样,光彩夺目。
可惜,她既不漂亮也不优雅,文化不高,连大学都没读过,性子懦弱绵软,没有主见,也不够有担当·实在是普通得不能再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
跟“漂亮”、“优雅”之类的字眼,完全扯不上关系·· 可是,她是我的妈妈·· 一个妈妈,会有一个或几个孩子,一个孩子却只有一个妈妈。
她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最爱我和我最爱的那个人·· 恍恍惚惚的,妈妈的脸孔,又浮现在眼前·· 她还不到四十岁,鬓角却已经有了白发,象是挂着岁月的风霜。
额头也有了皱纹,每当微笑的时候,那皱纹就刻画似的加深,看起来又慈祥又和蔼·· 雨还在扑簌簌下着·· 我很冷,头很痛,可怜的膝关节也很痛,好像有人拿着根烧得滚烫滚烫的烙铁,硬往里捅似的。
假如不是哗哗的落雨声灌满了耳朵,一定会听到膝关节发出嘎吱嘎吱的抱怨·· “妈妈知道你难过,可是你要忍耐,要坚持。
相信妈妈,有时候,疼痛对我们是有好处的·”怔忡中,我又听到了妈妈温柔的安慰·· 这么多年来,无论怎样艰难的境遇、怎样困苦的生活,她一直在我身边,陪伴我、照顾我,支撑我活下去,给我勇气和力量。
湿漉漉的雨水,弥漫着浓浓的土腥气,那味道让我感到强烈的恶心·· “没关系,它们并不能给你造成实际上的伤害·”妈妈继续安慰我。
是的,它们并不能真正伤害到我,于是我安下心来,活动活动冻得僵硬的手指·· 我很清楚,这副糟糕透顶的身体,实在不适合在雨天跋涉。
可是,不是这样的天气,我根本不可能走在这里·· 所以,我坚持走着,一脚高一脚低地向前走着,朝着我的目标·· 那灰白色的高大院墙,那黑色的雕花铁门。
其实并不远,距离我们的家只有几百米·· 嗯,我一直管那个寒碜的栖身之所,叫做“家”·· 虽然简陋,虽然残破不堪,却是属于我们的家。
家——真的是个很温馨的字眼呢,想起来,就觉得心里暖呼呼的·· 但我的身体状况实在太糟糕了,这短短的一段路,也走得异常辛苦。
停下,深深喘息了一会儿,我晃动晃动酸胀的四肢,象是给自己充足了电似的,又开始一跛一跛地走着·· 终于,我来到那扇门前。
盯着面前的铁门,我知道,那个罪人就在门里面·· 没有时间了……· 妈妈,这是最后的审判·· 我们必须惩罚所有的罪人,弥补所有的罪过,讨回所有的公道。
我们要让那些人知道,没有人,生来就是活该被践踏的·· ***· 在雨水敲打玻璃窗的叮叮咚咚背景声中,欧宇辰睡得很不安稳。
他做了个非常可怕的梦·· 梦中也下着雨·· 天空铺满了肮脏的、黑乎乎的浓云,密密匝匝·· 云海翻涌中,依稀浮现出一颗头颅的轮廓。
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生动,那是个精致漂亮的小男孩头颅,煞白的小脸,全无血色·· 随着淅淅沥沥落下的雨水,像个轻飘飘的气球,缓缓飘落、逼近,直到鼻尖紧紧贴在窗玻璃上,压得扁平扁平的,不留一点空隙。
瞪大的双眼,黑琉璃珠似的漂亮,却闪耀着怨毒、憎恨、阴冷的寒光·· 仿佛一只不怀好意的猫头鹰,阴鸷地盯着眼前肥美的青蛙。
翕动着嘴角,他发出带着嘶嘶杂音的声音:“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 在错错杂杂的落雨声中,他的话,如同拴在蚂蚁身上的丝线,轻易绕过所有的障碍,无比清晰地钻进耳朵,敲打着鼓膜。
喉咙一阵阵发紧,欧宇辰的神经也绷紧了,那是张曾经无比熟悉的脸孔·· 有些人,是不经意间遗忘的,譬如数年前教导过自己的老师,擦肩而过的同学,带着羞怯笑容向自己告白的可爱女生……还有些人、有些事,却是刻意被遗忘的,譬如眼前的男孩、男孩的眼睛,以及男孩的死亡。
随着嘴巴开开合合,鲜血顺着他的嘴角潺潺涌出来·· 下一秒钟,他左眼的眼球忽然凭空消失不见了,象是猝不及防间被人硬生生剜掉似的。
雨还在泊泊地下着,顺着他的脸孔萦绕、流淌,混杂着眼眶、嘴角潺潺流出的血液,滴答、滴答、滴答地落在窗玻璃上,继续向下滑落,很快消失在视野的死角。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男孩就用那个深深塌陷的血窟窿,死勾勾地凝望着他,嘴巴机械地一开一合,“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 一叠声中,它的面皮倏然龟裂开来,犹如被重重擂了一拳的镜子,裂纹蛛网似的迅速蔓延,一直延伸到发际线和下颚。
绽开的肌肉,呈现出湿漉漉的、腥红的绯艳色泽,怵目惊心·· 伤口边缘的皮肤,向外翻翘着,里面似乎裹藏着什么东西,一鼓一鼓地蠕动,令人头皮直发麻。
几秒钟后,密密麻麻的虫子,蓦地从皮开肉绽的裂缝处,淌水般刷拉拉爬出来,漫无目的地四处流蹿·· 扭曲的虫身上,都挂着黏糊糊的刺目血丝。
这些虫子,都是奇特的眉月形·· 白底衬着中间黑色的圆点,分明……分明就是一只只活灵活现的眼睛· 因为不停歇地蠕动,看上去,犹如许多只冷酷的眼睛,在一股脑地觑视着他,满含着阴狠狠的嘲弄和嗜血的贪婪。
欧宇辰整个人都愣住了,彻骨的寒意,顺着尾椎迅速向上攀升,瞬间贯穿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在颤栗、紧缩·· 轻蹙着眉尖,他沉静地和那些眼睛对视,半晌,忽然气定神闲地笑了,笑容云淡风轻。
“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男孩复读机般念叨着,象是满怀恶意的咒言·· 恨吗欧宇辰越发笑意盈盈。
他不在乎男孩的憎恨,也不在乎其他人的·· 他的确漠视了这孩子的不幸,看着,只是静静看着他被伤害、被折磨·· 什么都没有说,也什么都没有做。
可是,那又怎样所谓良心、所谓道德,在欧宇辰眼里,就是天大的笑话·· “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男孩还在絮絮叨叨。
欧宇辰很想好心告诉他,不要指望别人会为他的人生负责,这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96|一 记忆碎片(2)·就像有的人,生来就含着金汤匙,在许多人的关爱中,如珠似宝地养大。
有的人,却连父母的样子都记不得,在孤儿院中艰难地生存——对他们来说,只是“生存”,而不是“生活”·· 担心随时会冻死、饿死,或者被打死。
冥冥中或许真的有天意,欧家两兄弟的命运,从被命名那天开始,就已经注定·· 辰,像早晨的阳光一样,干净、清澈、灿烂·· 夕,则是日暮西山,残阳如血。
等待夕的是什么呢是漫漫长夜,一个接着一个的漫漫长夜,他永远不能拥有明丽的晨曦、明艳的曙光,以及明媚的希冀·· 但欧宇辰既不同情也不会感到内疚,面对残酷的人生和多舛的命运,努力活下去,让自己活得好些才是根本。
如果心有不甘,那就努力去改变自己的命运轨道,改变不了的,也只能默默忍受·· 任何迁怒和怨恨都是徒劳的,除了消磨自己的意志、磨损自己的精神,没有丝毫实际用途。
***· “铃铃铃、铃铃铃……”刺耳的电话铃声倏然响起,飘渺、空洞、遥远,仿佛来自另一个时空·· 欧宇辰蓦地惊醒过来。
室内灰蒙蒙的,仿佛罩了层薄薄的雾霭,黯黯的,视野模糊不清·窗外的雨还在下着,顺着窗玻璃流淌,勾勒出好看的形状·雨幕后面空荡荡的,没有男孩的头颅,什么都没有。
梦中的情形还深深烙印在脑子里,清晰得象是定格的电影画面·· 一场秋雨一场寒,空气中弥漫着沁凉的因子·欧宇辰裹紧天鹅绒被子,默默地回忆十五年前的往事。
毫无疑问,即使时间倒转,回到十五年前,他的做法也不会有任何改变,更不会因此感到丝毫内疚·· 他没有义务负担别人的人生,只要负担自己的就好了。
他是这么活过来的,也将这么活下去·· “铃铃铃、铃铃铃……”直到电话铃声再度响起,欧宇辰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刚才是被它吵醒的,用胳膊肘支起身子,他伸手抓起床头柜上的听筒,扣在耳朵上:“喂”· “你是欧宇辰吗”一个瓮声瓮气、带着浓重鼻音的男人声音,硬邦邦地问道。
“是的,”调整了下姿势,欧宇辰半倚靠在床头,随口问,“您是哪位”· “我是爱之家的季佳泽。”
心里咯噔一下,欧宇辰心想,未免也太凑巧了,他刚刚梦到那个死在垂髫(原注2)年纪的小男孩,居然就接到了季佳泽的电话·· “做人不能像你这样”隔着听筒,也能听得出季佳泽的愤怒,而欧宇辰对他的斥责,却感到很可笑,清清嗓子:“季先生……”· “哈,季先生,”季佳泽满是挖苦意味的、拖着亢长的尾音重复,讽刺道,“我不是你的季爸爸吗怎么,被夙博罕收养,成为博宇的继承人,你就忘了自己的出身就像那些没有被闷死,而是侥幸破茧而出的蝴蝶,得意洋洋地流连花丛的时候,理所当然就忘了自己曾经只是条丑陋的、恶心透顶的毛毛虫”· 破茧而出的蝴蝶这个比喻还挺有意思的。
欧宇辰勾起半边唇角,讥诮地微微笑:“我没忘记自己在爱之家度过的两年……”· “你没忘记所以,这就是你给恩人的回报”· 恩人让他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日子,还要时时刻刻担心,会不会遭到莫名其妙的毒打,会不会突然间失去眼睛或者断手断脚……是很大的恩情吗· 欧宇辰回想起在爱之家时,逢年过节才能吃到的白菜馅饺子,照例看不到半点油星,非常大方的,加了剁得碎碎的火腿肠。
两毛钱一根、整箱批发的那种·· 饶是这样,放得也不多,嗯,比点缀用的葱末稍微多一点点·· 即使是这样,孩子们依然馋得要命,老早就守候在餐桌旁边,眼睛放光地盯着准备盛饺子用的大号豁口盘子,拼命吞咽着口水。
平常的日子吃什么呢主食是黏糊糊的玉米糊、能照见人影的稀粥,搭配黄一块红一块的馒头(煮饭的谢阿姨又偷懒了,苏打没有揉开。
而那廉价的面粉,不是常见的白色,而是发灰发黄的),或者坚硬堪比铁饼的糙玉米面窝窝头·· 副食是烂菜叶子炖的大锅汤(偶尔里面会看到疑似虫类的不明残骸,至于喝到碗底看见泥沙,是最寻常不过的),还有腌渍得比盐还咸的咸萝卜条、荠菜疙瘩……水倒是管饱的,理由很简单——院子里有口井,负责打水的,是稍微大点的孩子们。
孩子们的力气,自然是不需要花钱的,水也是不用花钱的·· 有时候为了充饥,一气喝得太多,欧宇辰感觉自己变成了装得满满当当的水瓶子,走路一晃荡,水就要溢出来。
“你做人还讲不讲半点良心凭什么停了捐给爱之家的善款”季佳泽怒冲冲地喝叱。
良心要剜掉小孩子的眼睛,赚钱的人,居然理直气壮地跟他讲良心欧宇辰几乎笑出声来·· 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大都热衷于慈善事业,夙博罕也不例外,每年固定有一笔善款捐给爱之家。
当然,这并不能说明企业家们多么有爱心·在商言商,他们主要是基于商业价值上的考量·在中国,做慈善是有很多好处的,譬如说有利于公司的形象,譬如说,可以减免为数不少的税额。
总之,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一年前,张晗玥被华子强女干杀,夙夜又以涉嫌谋杀华子强的罪名被逮捕·· 夙博罕受不住刺激,心脏病发作,当场就晕厥过去。
一度在鬼门关前徘徊,好不容易才抢救过来,在重症监护室整整住了半个多月·· 后来情况稍微好转,宋伯就陪他去美国做了心脏搭桥手术。
夙博罕毕竟年岁大了,即使手术很成功,身体和精神还是彻底垮了·· 小脑也有了萎缩现象,导致肢体的部分协调功能失调,连自理都有些困难。
只得把博宇全权委托给欧宇辰打理,自己常住在美国疗养·· 对此,欧宇辰是求之不得的·· 他向来深信,只有牢牢攥在自己手里的东西,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正式执掌博宇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是不动声色地把财政大权和人事权力揽到手中,第二件事,就是停了捐给爱之家的善款·· “夙博罕知道你做出这种忘恩负义的事吗你下一个要对付谁夙夜吧现在你已经得到了博宇,再也不需要顾忌什么。”
季佳泽阴测测地说·· 压根不在意他恶意的指摘,欧宇辰依然好脾气地微笑着,温和地说:“我不认为自己的做法,有任何不妥当的地方。
钱既然是博宇的,我们当然有权利决定它应该怎样使用·至于夙夜,就更不劳你费心了·”· “你当然有权利,你能这样对待爱之家,对夙夜当然也宽厚不到哪里去夙博罕走了,你会把夙家唯一的根苗怎么样呢将他扫地出门,还是干脆一劳永逸地让他彻底消失不见我想夙博罕对这一点,会很感兴趣的。”
季佳泽*裸地威胁·· “爷爷在美国的日子既无聊又乏味,我不介意你编故事给他听,”欧宇辰依旧无动于衷,好整以暇的口吻,“要我告诉你,他的电话号码或者是msn吗好心提醒你,注意时差问题,爷爷睡不好觉的时候,脾气也会很不好的,没什么耐性。”
“欧宇辰,你不用嚣张只要夙博罕还没死,就有可能发生很多事,产生很多种变故·”季佳泽恶毒地说,“譬如说,他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更改遗嘱”· 欧宇辰微笑:“你是这么想的吗很好,你可以继续幻想下去。”
“你就这么笃定博宇必然是你的”季佳泽嚷道,“别忘了,不管到什么时候,都是血浓于水的·夙夜才是夙博罕的亲孙子才是博宇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欧宇辰继续微微笑,轻描淡写地说:“我应该谢谢你这样为我着想吗”· 隔着电话线,也能听得出季佳泽磨牙的声音,这令欧宇辰感到极大的愉悦和满足。
几秒钟后,季佳泽破口大骂:“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王八蛋别以为我收拾不了你,我会向夙博罕和新闻媒体揭露你忘恩负义的行为,你等着被夙博罕扫地出门、等着身败名裂吧你这个杂碎臭虫阴沟里的老鼠”· “你喜欢干什么是你的自由,不过,想必你也清楚,我今年二十岁,而不是五岁。”
对他肆意的谩骂充耳未闻,欧宇辰心平气和的语气,仿佛在跟老朋友闲闲地聊天,“我现在是博宇的当家人,不是当年无父无母、无依无靠、只能任人宰割的孤儿。
在被人欺负的时候,我难保不会作出些自卫的举动·”· “二十岁嗤,你以为你已经长大了,能跟我对抗了吗那我们不妨试试看”季佳泽恶狠狠地吼道,“毛都没长齐的小王八蛋,当我揭穿你的真面目以后,夙博罕肯定会收回博宇的,你就会变成过街老鼠只能抱头鼠窜像你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杂碎,我见得多了,我有都是办法整死你们”·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对你所谓的办法我很感兴趣,我会拭目以待的。”
☆、97|一 记忆碎片(3)·“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后悔的会恨不得跪下来舔我的脚趾,求我放过你”“啪”地一声,季佳泽愤懑地挂断了电话。
淡淡的嘲讽在眼中闪过,欧宇辰嗤笑着摇摇头,并没有把他的恫吓放在心上·· 季佳泽的反应,当然在他的意料之中·· 像季佳泽那种人,面对公众的时候,总是满嘴的仁义道德,实际上满肚子坏水。
这么多年来,做了许许多多伤天害理的事,居然还能平平安安活到今天,连点负面新闻都没有,背后的水肯定深不可测·· 不过,欧宇辰绝对不是瞻前顾后的人。
还有个主要原因是,他其实蛮记仇的,想起昔日在孤儿院里捱过的苦日子,想起曾经提心吊胆、战战兢兢的日日夜夜,他就算是把钞票丢到河里,也不甘心白白送给那个恶棍。
所以,明知道时机并不成熟,欧宇辰还是停了给爱之家的捐款·· 他当然不会打无把握之仗,在停掉捐款之前,就请了私家侦探,对季佳泽和爱之家展开详细调查。
他很清楚,季佳泽骨子里是个相当谨慎、狡猾的人,这从季佳泽做了很多坏事,却始终没被人逮到把柄、惹出麻烦,就能看出来·· 目前为止,私家侦探还没有取得什么有用的证据。
不过,欧宇辰并不着急,他耐性好得很,深信这世上不会有能永远隐藏的秘密·· 再说,必要的时候,在不给自己惹麻烦的前提下,他也不介意偶尔做点栽赃陷害、委过嫁祸的事——窃珠者诛,窃国者侯,在欧宇辰的认知中,过程不重要,结果才重要。
所以,他确信,扳倒季佳泽是迟早的事·· 至于夙夜……嗯,起码现在看来,还完全没有对他构成威胁,所以他暂时不会对夙夜做什么的。
瞥了眼对面墙上挂着的时钟,秒针哒哒哒……一格子一格子地蹦跶着,已经六点多了·· 掀开被子,欧宇辰抬脚下了床,脚掌深深陷入厚厚的拉毛地毯里,立刻被柔软、温暖的舒服触感团团包裹住。
颇为愉快地舒展了眉眼,对现在高端、奢华的生活,他很满意·· 谁要妄想打破它,就得有承受他猛烈报复的心理准备·· 不紧不慢地洗脸刷牙漱口后,在挂得满满当当的衣橱中,欧宇辰选了套白色justyle休闲服换上,经过走廊,从螺旋形楼梯下了楼,径直来到餐厅。
今天厨师忠叔做了他很喜欢的黑椒牛柳和竹荪青瓜汤·· 黑椒是精选的整颗黑椒粒,现磨成粉的,牛肉则是上好的安哥拉小肥牛·· 经过忠叔的精心烹饪,外焦里嫩,咬一口,浓郁的香味就在唇齿间弥漫开来。
佐以清新爽口的竹荪青瓜汤,恰好中和了油腻腻的口感,堪称是难得的美味佳肴·· 一直到他吃完早餐,夙夜还没有出现。
欧宇辰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夙夜的迟钝、白目,嗜睡是有目共睹的·· 他倒是很纳闷,以夙夜那种别扭得要死的的性子,在监狱里的几个月,究竟是怎么度过的——倒不是关心,只是单纯的好奇而已。
今天是星期日,不用上学,公司里的业务,也没什么需要紧急处理的,朝窗外看了看,雨还在哗啦啦下着,欧宇辰决定放自己一天假·· 他的原则是,能舒服呆着的时候,绝对不会自讨苦吃。
因为下雨的缘故,空气格外清爽·· 深深吸了口气,欧宇辰踱着散漫闲适的步子,溜溜达达回到二楼·· 一边走,一边思索,这难得的“浮生一日闲”该怎么度过,冷不丁瞧见个瘦巴巴的小人儿,正孤伶伶蜷坐在走廊里硕大的落地窗前——是夙夜,穿着黑色棉布衬衫、黑色v领毛衣、黑色长裤。
整个人几乎都被黑色团团包裹着,衬得巴掌大的小脸,更显苍白羸弱·· 身体怕冷似的蜷缩着,微微弓着脊背,肩膀向前倾,双臂紧紧环抱着双膝,下巴搭在膝盖上,面无表情地望着窗外,目光一贯的恍惚木然。
这小子,怎么总像泥塑木雕似的· 欧宇辰暗暗觉得好笑,加快步子走到他旁边·· 经过几个月牢狱生活,夙夜更瘦了,下巴都快尖成锥子了,两只悒郁的眼睛,嵌在瘦削的脸上,越发大得惊人。
欧宇辰当然不会为此感到内疚,亲昵地拍了下夙夜瘦骨棱棱的肩膀,温声问道:“看什么呢”· 夙夜的大眼睛,在灰蒙蒙的光线中,显得越发深黑、幽邃,象是两汪深不见底的深潭。
木然了许久,才低声回答:“那个人·”· “嗯”顺着他视线,欧宇辰的目光,茫然地掠过去,透过刷刷淌着雨水的落地窗,能看见楼前铺着的大块大块青石板,已经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
青石板后面,是正逐渐褪下斑驳绿衣,换上枯黄新装的草坪·· 兴许知道时日无多,小草们都垂头丧气地耷拉着脑袋·· 草坪上,东一株、西一株,点缀着低矮的灌木,也渐枯了、败了,死气沉沉的。
灌木后面,则是一排排老树,长着丑陋、粗糙的疤节·· 叶子掉落了大半,像满身褶皱、布满疮疤的老人·· 老树后面,就是灰白色的高大围墙和黑色雕花铁门……· 铁门外站着个人· 是个男人,瘦削枯干,打着把很大的黑伞,肩部以上被遮挡得严严实实,一动不动地僵立着,如同一根黑色的洋蜡头。
距离太远,中间又隔着重重障碍物,如果不是置身在二楼,居高临下,根本不会留意到他·· “那个人,有点奇怪·”夙夜又淡淡补充了句。
“哦”欧宇辰不解地瞧着他苍白的小脸,挑了挑眉毛,“哪里奇怪”· 夙夜却沉默了,视线依旧凝注在围墙外的那个人身上,一霎也不霎。
欧宇辰想了想,“要不,让洛哥去瞧瞧”· 他口中的“洛哥”,全名叫洛梓洋,是个退伍的特种兵。
宋伯随夙博罕去了美国没多久,老花匠陈叔也辞职了,说是年纪大了,身子骨也不行了,想回老家安享晚年,过过含饴弄孙的日子·· 欧宇辰知道陈叔说的是实情,当然不会强人所难,给了陈叔一笔数目不菲的退休金,令陈叔很是感激。
陈叔走了以后,偌大的宅子,只剩下欧宇辰、夙夜、兰姐和忠叔四个人,显得空荡荡、冷清清的,整日里连点生气都没有·· 里里外外的杂事,就靠兰姐和忠叔两个人支撑,他们俩也都四十开外了,着实有些力不从心。
欧宇辰便通过人力资源公司,聘请了年轻力壮的洛梓洋·· 欧宇辰的算盘打得很精,给洛梓洋的头衔是管家,兼职打杂,必要的时候,还能权充保镖使用。
来到夙家几个月,洛梓洋的表现可圈可点·工作勤勉踏实,从不多言多语,颇有宋伯的风范·· 欧宇辰对他很满意,当然,付给洛梓洋的酬劳,也令洛梓洋很满意。
足足过了好半天,夙夜才慢半拍地摇了摇头,表示不赞成欧宇辰的提议·· 又过了两三分钟,那个男人终于移动了,沿着街道,向左边路口走去。
他走得很慢,一跛一跛地,足足过了好半天,才在视野里消失·· “原来是个跛子,”欧宇辰不在意地耸耸肩,“兴许只是看我们家大门太漂亮了,忍不住多瞧几眼。”
这倒不是他自夸,夙家的铁门,雕镂着非常精美繁复的蝶戏莲花图案·· 常常有经过的路人,看得入了迷,久久不肯离开。
甚至还曾经有美院的学生,背着画板拎着小凳专门跑来临摹·· 夙夜不置可否·· “喏,人已经走了,没什么好看的了,起来吧。”
欧宇辰冲他伸出一只手,含笑嗔怪道,“本来身体就不好,偏偏还喜欢坐在冰凉的地面上,小心又闹胃痛·”· 对他的话置若罔闻,夙夜一点反应也没有。
早就习惯了他这副德行,欧宇辰不声不响地抓住他胳膊,刚要将他硬拽起来,眼角无意间一瞟,瞧见了夙夜的双脚,皱着眉头埋怨:“你怎么又不穿鞋”· 夙夜的双足,和他的人一样纤瘦、苍白。
细弱的脚踝,倒象是块精巧的羊骨头·· 别说男孩子,就算是跟年龄相仿的女孩子比,也显得过于娇小玲珑了·· 没有穿鞋袜,就那么*裸地踩在冷冰冰的地板上,脚趾本能地蜷曲着。
欧宇辰知道,这种畸形的、蜷曲的姿态,并不是因为畏冷,而是表明它们在漫长的成长时期,被迫习惯了穿不合脚的小鞋子·· 而干瘪、破裂的脚趾甲,特别是肉眼几乎辨认不出的小脚趾盖,则清清楚楚说明,主人从幼年时期开始、长年累月的营养不良。
· 欧宇辰觉得,对夙夜来说,他父母的死亡,其实是件好事——他们活着,也只不过是把夙夜的人生搞得一团糟而已·· 可惜,这个既固执又别扭的笨小孩,就是想不通这个道理,兀自沉浸在痛苦的记忆中,死活不肯走出来。
当然,欧宇辰也从来没想过,要点醒他·· “你等我一下·”松开夙夜的胳膊,欧宇辰转身,向夙夜的房间走去·· 夙夜跟没听见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继续望着对面被雨水模糊的玻璃窗发呆。
一件多年前的往事,如浮光掠影般,在他的脑海里,渐渐闪现··☆、98|二 眼婴尸(1)·那天,也下了场很大的雨·· 放学的时候,天黑得吓人,象是无数只黑老鸹,齐刷刷张开翅膀,遮蔽了整片天空。
狂风裹挟着骤雨,扯天扯地地垂落·· 触目所及,苍茫茫一片,根本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地,哪里是人,哪里是树·· 校门口聚满了撑着伞的家长们,抻着脖子踮着脚,满脸焦急地向里面张望。
等着接他们的孩子、他们的宝贝·· 夙夜将书包紧紧抱在胸前,弓着身子,目不斜视地从那些家长和学生们中间穿过·他知道,不会有人来接他的。
值得庆幸的是,为了随时捡拾能卖钱的废品,每天他兜里都揣着一两个大号的黑色塑料袋,把书包塞进塑料袋里,牢牢扎紧袋口,起码不用担心书本会被打湿。
至于自己会不会着凉感冒,压根不在他考虑的范围·· 对于穷人家的孩子来说,身体不要紧,需要花钱的事儿才要紧·· 狂风一阵比一阵猛烈,路边的柳枝,打着横狂甩,像一条条威风凛凛的细鞭子,兴高采烈地抖擞着。
豆大的雨点,此起彼伏砸在柏油路上,溅起一枚枚亮银的箭头··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脚下很快蜿蜒出一条条小溪,小溪又汇聚成河,不一会儿功夫,就漫过了脚面。
雨,实在太大了·· 水,顺着打成绺的额发往下淌,浸入眼中,刺得眼睑生疼生疼的·· 模糊了视线,眼前的一切,再怎么努力,也看不大分明了。
身上早已湿得透透的,找不到一丁点干松的地方·· 流着水的衣服,粘在肌肤上,透骨的凉,连胸口都感觉不到一丝热乎气·· 夙夜冻得直哆嗦,在凄惶的风雨中瑟瑟发抖,像根须扎得很浅,被狂风吹弯了腰的老玉米。
脚上穿的千层底黑布鞋,是爸爸在地摊买的便宜货·· 都说小孩子的脚,跟雨后的蘑菇似的,长得疯快·· 为了多穿些日子,特意买大了一个尺码,平日里就不怎么合脚,灌满了水以后,更是不停地掉下去,掉下去,亲亲热热粘着地面,死活不肯起来。
要一次又一次停下,回头,用脚尖趿拉上,当成拖鞋硬挂在脚背上,拖拽着前行,这大大减慢了他赶路的速度·· 走着走着,冷不防脚底一滑,踩进个塌陷的坑里,并不深,不过,还是崴到了脚。
试探着稍微活动活动,踝骨处顿时传来骨头断裂般的刺痛·· 狠狠吸了口气,抹把脸上的雨水,夙夜茫茫然地打量四周,顿时大失所望,离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他咬着牙,低着头,继续走着,虽然小心再小心,避免受伤的部位着力,只是做最低限度的起、落、起、落……动作,还是越来越疼,象是有只机械怪手,在死命地掐着、扭着、攥着。
一直压抑在心底的懵懂委屈,象是终于找到了宣泄的出口,眼泪差点夺眶而出·· 夙夜使劲抽搭抽搭鼻子,硬忍住要溢出的液体·· 他很清楚,流泪除了让自己显得很懦弱、很可悲,没有任何实际用途。
走着走着,冷不防迎头撞上个人,他愣愣地抬眼,闯入视线的,竟然是爸爸熟悉的轮廓·· 爸爸撑着把不大的蓝灰白格子伞,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地打量了夙夜一番,眼圈渐渐潮红了,接过书包,将雨伞塞给他,嘴唇翕动着,说了句什么,然后转过身去,半蹲在夙夜面前。
耳朵里充斥着哗哗的落雨声,夙夜没有听清爸爸嘟哝了什么,但是看懂了他的动作,他要背自己·· 拍拍爸爸的肩膀,示意他回头,夙夜凑在他耳边,大声说:“我能自己走。”
爸爸摆摆脑袋,固执地蹲着,说什么也不肯站起来·· 父子俩僵持了一会儿,还是夙夜妥协了·· 爸爸是个温柔的人,可是有时候也很固执。
小心翼翼地,夙夜慢慢趴在爸爸背上·· 爸爸扶着他的大腿,往上托了托,让他趴得更稳当些·· 夙夜不知道,别的孩子被父亲背着时是什么感觉,或许已经习惯了,甚至厌烦了。
然而对于他来说,却是很陌生的体验·· 妈妈不用说了,在她眼里,儿子是负担,是累赘,是筹码,唯独不是责任·· 爸爸呢做了二十来年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会花钱、会消费、会享受,唯独不会赚钱。
被生活所迫,只能在工厂里干技术含量最低、最辛苦的活儿,每天都累得半死不活的,也赚不到几个钱·· 回家以后,还要做似乎永远也做不完的家事,当然抽不出多少精力、体力来呵护、照顾儿子。
说起来,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来接夙夜放学·· 爸爸只在他第一天上学的时候,把他送到学校,叮嘱他要牢牢记住回家的路,放学后乖乖回家,不要到处乱跑,就离开了。
每个孩子,都会有孺慕的情结,都会渴望父母的关爱,夙夜当然也不例外·· 所以,此时此刻,他的心情,是激动而兴奋的,以至于,都没有留意到爸爸踯躅的、微微踉跄的步伐。
回到家,脱鞋的时候,夙夜才发现,爸爸左脚缠着厚厚的纱布,已经被雨水、血水糊成一坨,看起来脏兮兮的,很恶心·· 原来,爸爸今天上班的时候,不小心被预制构件砸伤了脚,左脚整个大拇脚趾盖都被砸掉了,上司才让他回家休息的。
而他就拖着那只受伤的脚,背着儿子,在滂沱大雨中一步步走回家·· ***· 差不多十年过去了,夙夜现在还能清晰地回想起,爸爸血肉模糊的脚趾和苍白倦怠的面容。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不会懂得那种胸腔被生生掏出个大洞,怎样努力、都无法填满的空落落感觉。
难过吗当然难过,可是,又不仅仅是难过·· 胸口象是梗塞了沉甸甸的铅块,夙夜痛得整个人都蜷曲了·· 正神情恍惚,一只手忽然落在他头顶,亲昵地揉了揉:“想什么呢怎么又在发呆”· 夙夜怔愣地抬起视线,是欧宇辰,另一只手里拎着双宝蓝色丝绒面拖鞋,很眼熟,是自己的。
距离这么近,他甚至能够清晰地闻到欧宇辰身上熟悉的、清爽的沐浴乳味道·· 神智还在某种凄艾的情绪里徘徊,没办法立刻抽离出来,夙夜兀自呆呆地发怔。
他傻乎乎的样子还蛮可爱的,欧宇辰情不自禁,又揉了把他的脑袋,然后蹲下身子,抬起夙夜的左脚,将拖鞋往上套·· 欧宇辰竟然在给他穿鞋……夙夜有种被雷劈的错觉,彻底木了。
当然,他一直都木木的,只不过原来僵硬的是外表,现在连脑子也固化了·· 他垂眼,昏蒙蒙的光线中,欧宇夕的短碎发,闪烁着诱人的黑亮光泽,头顶有个小小的发旋。
洁白的衬衫领子,柔顺地慰贴着奶油色的颈子·· 从夙夜的角度,刚好可以看到欧宇辰优美的颈部线条,光洁、紧绷,犹如高贵、优雅的白天鹅。
属于青葱少年特有的肌肤,细腻而通透,简直能看见表皮下藏青色的脉络·· 夙夜愈发感觉胸口闷闷的,堵得慌·· 明明都是菡萏初绽、青葱勃发的年纪,自我感觉却已经垂垂老矣了。
心里一片荒芜,没有激情没有追求没有梦想,只有痛苦的记忆碎片,时时翻涌,纠缠不去·· 仓促地别开视线,夙夜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被冰得麻木的左脚,已经妥妥帖帖地穿上了鞋子,瞬间感受到柔软的温暖。
愣怔了片刻,他才省起来应该拒绝,茫然无措地说:“我,我自己来·”· 牢牢抓住他的右脚,固执地不肯松开,欧宇辰把另一只拖鞋也套上去,浑不在意地说:“已经好啦。”
夙夜都不知道该做出怎样的反应了·· 欧宇辰压根没在意自己刚才的行为,是不是热情得“过了火”,扯着夙夜胳膊,一把将他拉起来,笑微微说:“走吧,我带你去吃饭。”
呆愣愣被他拖着,走了好几步,夙夜才醒悟,应该表示反对的,摇摇头:“我没有胃口,不想吃·”· “你一直都没有胃口,”欧宇辰讥诮地扬扬眉毛,轻嗤,“想把自己变成纸片吗· 前阵子b市成天刮龙卷风,怎么没把你直接卷外太空去· 瘦得跟麻杆似的,还不肯好好吃饭。
多大的人了,怎么就学不会照顾自己呢· 忠叔做了黑椒牛柳,你肯定不爱吃·这样吧,今天不用上学,有大把的空闲时间,哥哥亲自下厨,给你弄点好吃的。”
他会做饭· 夙夜怀疑地看着他·· “喂,你那是什么眼神哥哥我可是非常靠谱的人,保证让你刮目相看哦。”
欧宇辰眨了眨眼睛·· 这个孩子气十足的动作由他做出来,实打实的电力十足·· 夙夜在心里腹诽,怪不得学校里那些小女生,一个个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可是,你不觉得对一个大男生噼里啪啦放电,是很无聊的事情吗· 垂下眉睫,他没有搭腔·· 不由分说地,欧宇辰拖着他的手,朝楼梯口的方向走,“你要怀着感恩的心,好好享用哦。
要知道,我可是很少很少下厨的·”·☆、99|二 眼婴尸(2)·用眼角余光,瞥了两人交握的手一眼,夙夜皱着眉头挣了挣,没有挣脱,也就由着他了·· 对欧宇辰时时刻刻表现出来的亲昵,夙夜无论经过多少次,还是无法坦然接受。
不过,欧宇辰握着他的那只手,的确很温暖,让他想起了爸爸的大手·· 不像他的手,总是冰凉冰凉的·· 俩人前脚刚踏进厨房,兰姐听到动静,也急匆匆赶了过来。
走得太快,气息喘得有点急促,诧异地打量着他们,问道:“宇辰少爷,夙夜少爷,你们怎么跑厨房来了· 要吃什么,吩咐一声就是了,兰姐给你们送餐厅里去。”
“不用劳烦你了,是我想给夙夜做顿饭吃·”欧宇辰随口说着,将夙夜拖到桌子旁,温柔却不容拒绝地直接按坐在靠墙的椅子上。
兰姐一听,脸上的表情就有点古怪,不自在地瞅瞅他,又瞅瞅夙夜,露出为难的神气,支支吾吾地说:“这,这恐怕是不大妥当吧厨房里的活计,瞧着没什么,其实上手也不容易的。”
“没关系的·”欧宇辰说·· “怎么没关系”兰姐急了,“要是被刀子划破手指,或者被热油啦、沸水啦溅到,就糟了。
您皮娇肉贵的,什么时候做过这种粗活夙夜少爷想吃什么,还是我来弄吧·”· “我又不是猪,还皮娇肉贵。”
欧宇辰嗤地一声乐了·· 兰姐知道自己用错了词,窘得脸有点发红,讪讪地说:“总归您是矜贵的身子,比不得我们这些做惯粗活的,伤着碰着哪里都是不得了的。”
“你放心吧,以前跟同学自驾游的时候,偶尔露宿荒郊野外,我们都是自己弄东西吃·· 其实我手艺还蛮不错的,改天也请你尝尝。”
欧宇辰浑不在意地说·· 兰姐见说不动他,不悦地横了夙夜一眼·· 欧宇辰瞧在眼里,却佯装什么都没看见,若无其事地调侃道,“兰姐,你就给个机会让我表现吧。
你先安安心心去休息,如果真的搞不定,我会叫你的·”· 兰姐迟疑,满脸的担心,终于还是慢腾腾走了·· 自始至终,夙夜都没有出声,好像兰姐压根没出现过。
不论做什么,欧宇辰似乎都很出色·· 怔怔地看着身材高挑的美少年,绑着跟他完全不搭的蓝白格子围裙,手脚麻利地忙忙碌碌·· 恍惚中,夙夜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硬挺挺的面条浸入沸水中,打了几个滚,很快变得柔软、蜷曲,还膨胀了一点点,变成水润的莹白·· 欧宇辰把它们捞出来,在冷水里过一遍,再捞出来,盛在盘子里备用。
接着,择菜、洗菜、切菜、下锅、翻炒·· 很快,碧绿的香菜变得浓绿,橙红的胡萝卜丝变得艳红,把刚刚煮好的面倒进锅中,和已经八分熟的青菜一起翻炒……· 白色蒸汽在炉灶上袅袅升腾,氤氲缭绕。
浓浓的香气,也弥散开来,直往鼻子里钻·· 那蒸汽,仿佛有了雾化的质感,轻轻地、柔柔地缠绕在欧宇辰周围,令他整个人都朦朦胧胧的。
一瞬间,夙夜仿佛回到了三年前·· 周遭的一切,都诡异地安静下来·· 窗外哗哗下着的雨,对面墙上挂着的水果画,眼前的橱柜、厨具、砧板……都变得模糊而遥远。
爸爸的身影却在脑海里慢慢浮现,依稀和眼前俊美岑傲的少年合为一体·· 钝钝的疼痛感觉,自心口处徐徐蔓延开来,如藤蔓般,肆无忌惮地攀爬,将他的整颗心紧紧缠绕、箍紧。
生生嵌入血肉的痛楚,清晰而深刻·· 曾几何时,爸爸也常常这样给他煮饭,而他也这样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等着、看着、期待着。
胸腔里某个被痛苦记忆封冻的部位,像忽然注入股温泉,倏忽热了下·· 夙夜觉察到种似曾相识的触动·· 他使劲眨眨眼睛,把眼底泛起的、潮乎乎的湿润硬生生眨没了。
除了爸爸,他从来没奢望过,这世上,还会有一个人关心他有没有吃饭、会不会冷……· 即使明知道是虚假的,可是欧宇辰表现得那么真诚,他都忍不住想要去相信了。
十几分钟后,一碗颜色诱人、香气浓郁的炒面,摆在了夙夜面前·· 白底蓝花的景泰蓝釉花大碗里,一根根白玉似的龙须面盘桓在碗中。
浓绿浓绿的香菜和青翠青翠的葱丝,错落有致地堆栈成一朵绿色的“大花儿”·· “花朵”中间,摆着金黄金黄的煎蛋。
煎蛋上,是切得细细的胡萝卜丝,红彤彤的,恰似花心和花蕊·· 碧绿、金黄、嫣红、雪白,搭配在一起,构成一幅色彩鲜明、雅致绮丽的画,漂亮到极致,也唯美到极致。
简直可以拍下来,挂在某间中式餐厅里当宣传照了·· 饶是木然如夙夜,眼中也闪过鲜明的讶异·· “怎么样还不错吧”欧宇辰得意地掀掀眉,语气愉悦地说,“你要全部吃光光哦。”
夙夜坐着没动·· 拿起筷子,硬塞他手里,欧宇辰催促,“快吃啊,凉了就不好吃了·”· 默默伸筷子,夙夜夹了根香菜塞嘴里。
以他迟钝到近乎麻木的味蕾,除了知道自己讨厌油腻腻的食物外,实在很难尝出“好吃”亦或是“不好吃”·· 不过,这碗面的卖相倒是的确挺讨喜的,让人不由得有了几分食欲。
他慢慢地,机械地,一小口一小口吃着·· 欧宇辰啧啧,戏谑道:“您老今年高寿啊七十还是八十怎么吃饭跟没牙的老爷爷似的。”
夙夜没理他·· 欧宇辰正想再逗他几句——“咚咚咚”有人礼貌地敲了几下本来就敞开着的门。
夙夜恍若未闻,依旧慢吞吞吃着面·· 欧宇辰抬眼一看,是洛梓洋,正捧着个大号礼品盒走进来·· 他还保持着昔日军旅生涯养成的习惯,走路的姿态很端正,腰背笔直挺拔,步伐整齐规范,极有节奏感。
冲他们点头笑笑,连兀自埋头吃面的夙夜都没忽视掉,洛梓洋恭谨地说:“宇辰少爷,夙夜少爷,谢小姐叫人送了礼物来·”· 他口中的“谢小姐”,是指张晗玥的好友谢雨欣,俩人脾气秉性差不多,挑男人的眼光也差不多。
自从几年前,经张晗玥介绍,认识了欧宇辰,就对他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张晗玥对自己和欧宇辰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感情很有信心,不但不生气,还时不时当笑话拿出来说,令欧宇辰哭笑不得。
张晗玥被华子强女干杀后,谢雨欣光明正大地对他展开了热烈攻势,每天都要打几通电话、发几条短信,隔三差五叫人送来礼物·· 欧宇辰电话不接、短信不回、邀约全部拒绝,唯有礼物照收——谢大小姐送的礼物,品味都不错,价格更不错。
她心甘情愿送,欧宇辰收得毫不心虚,指指夙夜只占据了小小一块地方、大部分都空着的餐桌:“放这儿吧·”· 轻手轻脚地把礼品盒放在他面前,洛梓洋又礼貌地笑了笑:“没事的话,我先出去了。”
大部分男孩子,都会有军旅情结·· 纵是欧宇辰,也不能彻底免俗,带着点欣赏地瞧着他器宇轩昂地来,又器宇轩昂地走了。
一直到他的背影彻底消失在视野的死角,欧宇辰才收回视线,打量眼前的礼品盒·· 足足有七八十厘米长,形状很像装大号洋娃娃的盒子,系着漂亮的冰蓝色丝带蝴蝶结。
外包装纸秉承谢雨欣一贯的华丽、唯美风格,以点缀四芒星的墨蓝色夜空为背景,主题是一个个通体发光、长着白色翅膀的小天使·· 色调简洁明快,画面柔美和谐。
他在心里暗暗嘀咕,谢雨欣没有那么无聊吧· 不会真的送个大号洋娃娃给他吧· 边寻思边解开丝带,扯开包装纸,露出里面的长方形塑胶盒子,乳白色的,看起来还挺严实,四角都扣着拉环。
他不在意地一一拽开·掀起盖子的瞬间,一股难闻的、类似死老鼠的腥臭、*味道,登时扑鼻而来·· 狠狠打了个喷嚏,欧宇辰本能感到些许不安,犹豫了下,还是拿开盖子。
随后,他看见了盒子里面的东西·· 瞳孔骤然睁大,额角的血管,犹如躁动的蛇,在太阳穴下突突狂跳·· 脑子里乱哄哄的,仿佛有一群受惊的麻雀,在里面没头没脑地乱飞乱撞,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不由得一阵心慌心悸。
欧宇辰想,自己现在的脸色,一定比包装纸上天使的翅膀,还要雪白·· 他喃喃招呼:“夙夜,你看这是什么”· 敏锐地听出他语气里的异样,夙夜立刻抬起头来。
先瞥了眼欧宇辰,然后才把视线投向盒子,待看清里面的东西,他猛地站起身·· 乍一眼的感觉,那是近几年来在学生中很流行的恶搞娃娃,只不过做得过于恐怖了些。
但是,夙夜毕竟是夙夜,马上就推翻了自己的判断·· 呈现在眼前的,不是玩具娃娃,而是具有血有肉的婴儿尸体·· 是个女婴,全身*,大概一周岁左右,悄然无声地横陈在盒子中。
尸体上布满了铁青色的尸斑,已经开始糜烂,弥散出令人作呕的腐臭味·· 毛发稀疏的小脑袋,微微歪向左侧,形状扁扁的,象是倒置的扫把。
额角两侧,隐约能看出瘀痕和少量干涸的血痂·· 元宝似的小耳朵,看起来软软的、嫩嫩的,让人很有触摸的冲动·· 她大张着一只无辜的眼瞳,虹膜呈现出死寂的烟灰色,呆呆望向空中。
☆、100|二 眼婴尸(3)·另一只眼球已经失去了影踪,深深塌陷出个凹洞,洞口边缘看不到多少血迹·· 眼窝里面倒是爬满了湿濡濡的浅黄色蛆虫,纷纷攘攘地蠕动着,像聚集在蜂巢里的群蜂。
小嘴也微微张着,红嫩嫩的舌头上,同样聚满了蛆虫·· 感受到光线的刺激,三五成群地爬出来,扑簌簌从尸身上滚落·· 婴尸嘴角依稀可以辨认出少量干涸的呕吐物痕迹。
嫩生生的小胳膊,比火腿肠粗不了多少,弯在头顶·· 细小的手指,紧紧蜷曲成小拳头·· 直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婴儿尸体,有那么两秒钟,夙夜完全僵住,根本没法做出反应。
她胸腹部有道被剖开的伤口,目测大概20厘米长,伤口边缘异常的毛糙,歪歪斜斜的,呈不规则的锯齿状·· 微微翻翘的皮肤和肌肉组织,已经溃烂,显出发黑的褐色。
潮涌似的蛆虫,正从裂缝处翻滚而出·· 伤口两侧的皮肉上,还有不少被蛀空的小孔洞,像密密匝匝的筛子眼·· 淡黄色的蛆虫从孔洞里,一只接一只地往外爬。
刚刚吞下的面条,好像都堵在了喉咙里,拼命地往上拱·· 使劲吞咽了几口唾液,硬压住反胃的感觉,夙夜缓缓地说:“打电话叫警察来处理吧,在没有验尸前,我不能肯定她是不是正常死亡。
不过,她的眼睛,肯定是在死后被人剜掉的,胸腹部的创口,也是死后留下的·”· ***· 天空郁积着厚厚的、黑梭梭的云层,太阳被遮挡得严严实实,一丝光线都透不出来。
室内一片昏暗,给人以暮霭沉沉的错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窗外的雨,下得更急了·· 豆大的雨珠连成了线、织成了网,哗啦啦地倾泻而下。
纷乱急骤的声调,犹如急行军的鼓点,听得人心烦意乱·· 欧宇辰和夙夜并肩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静静等着警察到来·· 无论经历过几次,这样的等待,都同样的让人心情郁闷。
相顾无言,沉默了良久,夙夜冷不丁幽幽开口:“你在恐惧什么”· 欧宇辰一愣·· 夙夜扭头,慢慢抬起眼,目光和他的相碰,一贯的悒郁沉寂,透着冷漠、疲惫,却找不到丝毫生气。
似乎是盯着欧宇辰,又似乎透过欧宇辰看着某个空洞、遥远的异次元空间·· 谁被这样的眼神瞧着,都会浑身不舒服的,欧宇辰向来很善于控制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若无其事地耸耸肩:“没什么。”
沉默了少顷,夙夜淡淡说:“我不想窥探你的*,不过,你应该很清楚,这个死婴,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在这里·”· 不用他说,欧宇辰当然心知肚明。
他刚才已经给谢雨欣打了电话,毫无悬念地证实了俩人的判断——谢大小姐今天并没有叫人给自己送礼物·· 假冒谢雨欣的名义,送死婴给他的人,会是谁呢· 还有,婴尸被剜掉了一只眼睛,这不能不让他联想起十五年前的那件往事。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难道,那个人和爱之家有关· 理所当然的,欧宇辰立刻想到了季佳泽,但又很快否定了这个揣测。
在被他气得半死以后,季佳泽或许会送具婴儿尸体来恶心恶心他,特意剜掉尸体眼睛这件事,假如由季佳泽来做,却完全不合常理·· 毕竟,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季佳泽都是真正的罪魁祸首,跟他比起来,欧宇辰简直跟白莲花一样清白无辜。
· 那么,还能是谁呢· 更重要的是,谁还会知道当年的真相· 欧宇辰越寻思,心里越不安。
事情演变到眼下的程度,他的确需要夙夜的缜密分析·· 可是,他要怎么启齿,对夙夜说出那些尘封了十五年的往事· 心情复杂地瞅着夙夜,一瞬间,欧宇辰脑子里转过好几个念头。
夙夜深黑的眸子里,清晰地倒映出自己的影子,细细的、狭狭的、小小的一个人影儿·· 一直以来,欧宇辰游刃有余地在夙夜面前扮演着好哥哥的角色,虽然他和夙夜都清楚,那只是张完美的假面,但面具戴得太久,他已经习惯了。
现在,让他亲手把它撕下来,露出不堪回首的过往,他觉得实在是难以启齿·· 清清嗓子,欧宇辰若无其事地叹了口气,摊摊手,作出无限委屈的样子:“你知道的,妒忌我的人很多,讨厌我的人也很多。
所以,有人送这种‘礼物’给我,一点都不奇怪·”· 垂下纤长的睫毛,遮住幽深如暗夜的眸子,夙夜低喑地、慢慢地说:“我,很担心你。”
欧宇辰一愣,夙夜清冷、局促的嗓音,像把小锤子,轻轻敲打在他心脏上·· 虽然远远达不到疼痛的程度,但的确让他感到有点不自在。
“送婴尸的人,”夙夜说得很轻很淡,素白的小脸依旧一丝表情也没有,“既然是假冒谢雨欣的名义,事前肯定做足了功课,而且显然是针对你的。
我不知道,他到底想做什么,是单纯的恶作剧,还是在向你宣战·”· 夙夜想到的,欧宇辰当然也想到了,心里感到一阵烦闷,挑挑眉毛,问道:“你认为哪种可能性更大些”· 夙夜沉默了好半天,才低声说:“你应该比我更清楚答案吧”· 欧宇辰哑然。
“还有一点我也想不通,恶作剧也好,下战贴也罢,”夙夜舔了舔干裂起皮的嘴唇,略略思考着说道,“只要把婴尸送来就行了,就能达到目的。
他为什么还要剜掉死婴的一只眼睛,剖开死婴的胸腹部· 任何一个附加举动,都需要作案人特别的付出,所以不可能是无缘无故的,他的行为必然有着某种特殊的含义。”
这时,阴沉沉的天际,突然划过一道枝桠状的闪电,雪亮刺目·· 随后,云层间传来震耳欲聋的雷声轰隆·· 接着,大雨滂沱而至,窗外漫起重重雨幕,视野一片模糊。
沉吟片刻,欧宇辰忽然问道:“你真的想知道吗”· 出乎他意料的,夙夜竟然摇头:“不,我不想知道。”
欧宇辰一愕,夙夜又慢吞吞说道,“我只在乎他想对你做什么,会不会伤害到你·”· 静静地看着他,隔了良久良久,欧宇辰勾起半边唇角,微微笑了,他这样笑的时候,显得特别的优雅迷人。
昏昏蒙蒙的光线中,一双琉璃珠似的漂亮瞳子波光潋滟,明睐而魅惑·· 犹如雨后湛蓝的晴空、春风中枝头轻轻摇曳的花朵、夏日清晨荷叶上滚动的晶莹露珠……那些只凭想象,就觉得无限美好的景致,夙夜看得有点恍神。
耸了耸肩膀,欧宇辰平静地说道:“你知道的,我父亲车祸过世后,我成了孤儿,被一家叫爱之家的孤儿院收养·”· 夙夜怔了怔,才反应过来,他正在向自己掀开谜底。
“据说爱之家的前身是间教堂,后来不知道怎么荒废了,再后来就变成了孤儿院·我现在还能记起墙上挂着的圣母画像,慈悲地、温柔地微笑着。
可惜,爱之家并不是个慈悲、温柔的地方·· 那里的每一个孩子,左心房都写着苦难,右心房都写着罪恶——自己的苦难、他人的罪恶。
我们中有瞎子、瘸子、白痴、聋哑孩子、小儿麻痹症患者……当然,还有像我这样四肢健全的·· 也有本来四肢健全,后来却变得不那么健全的,”· 似乎回忆起什么可怕的场景,欧宇辰倏然住口,足足过了十几秒钟,才若无其事地笑了下,继续说道,“我们有着不同的出身,和共同的命运。
我们都是被人世间抛弃的孩子,所以我们生活的地方是地狱·”· 目光直直地凝注着对面的玻璃窗,却空洞而迷惘,仿佛透过窗子,看着那些遥远的、支离破碎的过往。
欧宇辰的思绪,渐渐回到了十五年前·· 他是个早慧的孩子,记忆力也特别好,四五岁时候的事情,现在还能想起来不少·· 他记得,爱之家建在b市郊区一座叫“锅盔山”的山上。
锅盔山,因为形状酷似一口倒扣的大铁锅而得名·· 附近没有什么人家,显得特别的幽静·· 有一条宽敞、平坦的柏油路,从山脚下的公路,一直通到爱之家门口。
“要想富,先修路”这句话,对于爱之家来说,是至理名言·· 试想,假如没有方便、平整的道路,又怎么会有慈善家愿意莅临呢· 他们不介意破费点钱,换取“慈善家”的美名,但他们很介意花钱买罪受。
欧宇辰现在还能回想起来,那时候的天空,是蓝悠悠的,水洗过一样,又高又远·· 云朵是棉花糖般的雪白,活泼多变,稍一不留神,天空中就多了一头骆驼,或者是绵羊、松鼠、蜈蚣、大蜘蛛……· 郁郁葱葱的树林里,生活着各种各样的小鸟。
天气晴好的时候,燕子、麻雀、八哥、布谷鸟……唧唧喳喳叫着,充满活力地在蓝天白云的布景中,飞来飞去,划出一道道美丽的抛物线·· 还有一种孩子们叫不出名字的灰背白肚小鸟,长着黄色的尖喙,爪子是嫩红色的,叫声很有趣,发音很像用超快语速说着“光棍好苦”。
· 锅盔山上的树,品种繁多,有樟子松、柏树、椴树,还有野葡萄、刺玫果、野山梨……樟子松是松鼠的最爱,蒲扇般的松针间,时不时露出它们俏皮的剪影。
☆、101|三 尸体的控诉(1)·有时候是颗歪着的小脑袋,乌溜溜的黑眼珠,骨碌碌地转来转去;有时候,是两只小爪子,正努力拽着一颗松果;有时候,是条毛茸茸的大尾巴,一扫就不见了。
欧宇辰最喜欢*月份的锅盔山,那时候,野果子大半都成熟了·· 一串串的野葡萄爬上了架,呈现出诱人的紫红色·· 刺玫果是红彤彤的,像一颗颗小珊瑚珠。
山梨则是黄橙橙的,咬一口一汪水,在枝头摇头晃脑·· 这些果子尽情散发出满是自然滋味的甜香,是果园里的水果们,远远没法比拟的。
树下盛开着大簇大簇的花儿,粉色的、黄色的、白色的……花间飞舞着轻盈的蝴蝶,它们那花瓣似的翅膀,也是粉色的、黄色的、白色的·· 蜻蜓透明的翼翅,在阳光下是金灿灿的。
黄色的蜜蜂嗡嗡叫着,扑棱着翅膀,颤动着圆乎乎的胖身子,从这朵花上飞到那朵花上,又从那朵花上飞到另一朵花上·· 豆青色的蚂蚱,身子又短又粗,把碧油油的草叶,当成了蹦蹦床,玩得不亦乐乎。
螳螂狭瘦狭瘦的,骄傲地昂着三角脑袋,气势汹汹挥舞着大刀,把叶子划开一道道口子·· 蚂蚱虽然恼火,可是也拿它没办法,趁它还没找自己麻烦,赶紧蹦跶着溜走。
一不小心,蚂蚱就会变成螳螂的盘中餐的·· 草稞里偶尔会看见黑天天,熟透了的果实,挂在蟹爪似的茎上,黑珍珠般莹润诱人·· 这是怎样迷人的一幅景致,这是怎样广遨的一片乐土。
然而,仅仅隔了一堵墙的爱之家,就是另外一个世界了·· 见过监狱的高墙吗爱之家的墙虽然没有架设可怕的电网,但插满了更加令人怵目惊心的、尖锐锋利的碎玻璃碴。
对生活在里面的孩子来说,从本质上,这堵墙跟狱墙,并没有什么差别,都意味着剥夺与禁锢·· 孤儿院里的孩子们,最渴盼的是什么呢应该是有好的人家愿意收养他们,给他们一个家吧。
然而,对于爱之家的孩子们来说,是不会有这种期盼的·· 在季佳泽眼里,他们都是能创造财富的工具·· 所以在踏进爱之家的第一天,季佳泽和六子,就用皮带和拳脚,切切实实地告诉他们,这里就是他们最后的归宿,永远也不要抱有离开的念头,在心里想想都不行。
想起幼年时期,那些个难捱的日日夜夜,欧宇辰轻轻叹了口气·· 他绵邈的叹息声,像颗小石子噗通投进夙夜心底,荡起一圈圈的波纹,以至于心脏都起了层细密的褶皱。
夙夜暗暗思忖,他早就应该想到的,欧宇辰不是生来就含着金汤匙、生来就被夙博罕选定为继承人,而是也挨过苦日子的·· 他不能想象,什么样的地方、什么样的生活,会被欧宇辰称之为“地狱”。
“我有三个室友,其中一个叫小东的最古怪·· 听说过传说中的吸血鬼吧嗯,他跟吸血鬼差不多,皮肤惨白惨白的,一丁点血色也没有,还布满了丑陋的、可怖的瘢痕。
他害怕阳光,也害怕灯光,所以我们的房间,平日里是不怎么开灯的,还总是挂着厚厚的黑绒布窗帘·· 有一次,我无意间撞见,小东抓到一只偷溜进屋子里的老鼠,一口就咬掉了老鼠尖尖的小脑袋,然后含住断裂的脖颈,大口大口地吸血。
那只断头的老鼠,半天都没死透,挥舞着小爪子不停地挣扎……”· 在落雨哗哗的背景声中,欧宇辰的嗓音里带着丝不易察觉的颤悸,眼中的惶然一闪而逝,快得夙夜几乎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他想,那血淋淋的一幕,一定是缠绕了欧宇辰好多年的噩梦·· “我吓坏了,鼓足勇气,小心翼翼地讨好负责照顾、管理我们的季晓琳妈妈,央求她给我换个房间,结果被爱之家的负责人、院长季佳泽听到。
他很不高兴,恶狠狠地说要让我长点记性,明白自己是什么身份、什么处境,懂得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所以,他和另一个管理员六子,暴揍了我一顿。
打得真狠,拖把都断成了两截·· 打完以后,他让六子把我关进后院的地窖里·”·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说到这里,欧宇辰又笑了笑,平静地说,“就是那种用来储存白菜、萝卜、土豆的地窖,冬天当暖房、夏天当冷藏室使用。
当时是初秋,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空荡荡的·· 特别的阴暗潮湿,充斥着发霉、土腥还有烂菜叶子的糜烂味·· 四壁是泛着水汽的泥土,一碰就稀里哗啦往下落。
地面则东一块、西一块,长着黑绿黑绿的苔藓,又湿又滑,踩上去,稍一不留神,就会滑倒·· 整整两天,我一个人呆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窖里,身上的伤口火烧火燎的,疼得要命。
没有东西吃,没有水喝,除了从身上爬过的老鼠、蜘蛛和蚂蚁,我没有见过其他活物·· 陪伴我的,有寒冷、饥饿、恐惧,还有疼痛……那时候,我真的以为自己会死掉。”
停顿了下,侧过脸,欧宇辰抬起两根手指,向前压着左耳,给夙夜看耳后的疤痕,“喏,这就是那时候被老鼠抓伤的,幸好不是在脸上·”· 夙夜的胃部,不由自主地紧缩了。
那是道足有三厘米长的疤,淡月牙形,皮肤纤薄得几乎透明,呈现出和周遭肤色迥异的淡乳白色·· 当时,一定很痛吧· 夙夜不愿意想象,那两天欧宇辰是怎么度过的。
对于一个年仅四、五岁的小男孩来说,他内心是多么的惶恐、多么的无助·· 夙夜曾经看过几起关于活埋的案例·· 2013年6月,沐阳62岁的农民冯某某,不堪忍受精神病儿子的长期殴打、折磨,在多次报警,而警方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的状况下,迫于无奈,竟然将亲生儿子活埋。
后来因为尸体被村民发现,被警方逮捕·· 2010年11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清涧县三名90后青年,强某某、王某某和张某为了“弄点钱花”,将一向和他们交情很好的女友曹x梅骗到清涧县活埋。
随后打电话给被害者家属,谎称曹x梅被绑架,向他们索要赎金·· 曹家人报警后,警方先后两次以家属的名义,往犯罪嫌疑人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卡号汇款。
同时抽调大量警力,埋伏在清涧县的各处农行atm机附近,终于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夙夜对上述两起案件的起因和破案过程,都没什么兴趣。
冯老汉激情杀人,没有经过缜密策划就不用说了·· 强某某、王某某和张某可是思考了很久、讨论了很多次,居然还能实施那么弱智的犯罪行为,用了那么白痴的取款方式,夙夜都替他们的智商捉急。
在这两起案子中,给夙夜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卷宗中那些怵目惊心的被害者照片·· 没有任何一种语言,能够形容出他们的痛苦和绝望。
两名死者口鼻中都灌入了大量泥土,指甲破裂不堪、指尖血肉模糊·· 曹x梅的两根手指,因为抓挠得太厉害,甚至露出了森森白骨。
这一切,都清清楚楚地表明,他们临终前,经历了怎样的挣扎和恐慌,才终于走向死亡·· 那一刻,不只是生命的结束,也意味着得到了解脱。
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在恐惧和痛苦中,绝望地、无助地、孤单地等待死亡·· 自嘲似的,欧宇辰又笑了笑,轻轻吁出口气,继续说道,“其实比较起来,我还算是比较幸运的。
我记得,有个叫叮叮的小女孩,瘦瘦小小的,头发黄黄的,也曾经被关进地窖里·· 当时是三伏天,里面闷热、潮湿、不透气·· 她被放出来的时候,鼻尖被老鼠咬掉了一大块肉,骨头都露出来了。
身上还生了可怕烂疮,臭得要命,蛆虫在烂疮上蠕动,爬来爬去·· 可是,她自个儿象是一点感觉也没有似的,任凭许多只绿头苍蝇,嗡嗡乱叫着往她身上扑,不哭、不动也不说话。
后来我们才知道,她吓得太厉害,精神崩溃,已经疯掉了·”· 整整下了一天一夜的雨,令室内的空气,都变得凉浸浸的,夙夜感到冷飕飕的寒意,下意识抱紧了肩膀。
“当然啦,季佳泽的本意,只是想惩罚我们,并没有要我们命的意思·· 至于会变成疯子还是白痴,他根本不在乎·· 一般关个两三天后,都会被放出来。
因为季晓琳妈妈求情,我只被关了两天·· 六子把我放出来后,又揍了我一顿·· 大概怕打死了没法跟季佳泽交代,他专门往我的四肢上招呼,结果打断了我的左腿腿骨。
在床上整整躺了一个多月,我才能下地·”· 欧宇辰还有一句话没说,他之所以没有变成跛子,得感谢季晓琳妈妈,多亏了季晓琳妈妈护着他,在他发烧的时候,偷偷塞药给他吃。
她毕竟是季佳泽的妹妹,六子多少也得给她点面子,所以才没有继续找他麻烦·· 在爱之家,根据“市场需要”,常常有被拗断胳膊、踹断腿、弄瞎眼睛……的孩子。
跟他们比起来,欧宇辰算是非常非常幸运了·· 夙夜眼睛向下瞟,盯着他的左腿··☆、102|三 尸体的控诉(2)·“早就没事啦,断裂的骨头打了夹板,用了点消炎药,没多久就长好了。
所以说,人类其实是很顽强的生物,你永远不知道自己能承受的底线在哪里·”欧宇辰说得云淡风轻·· 事实上,那是一段非常难捱的日子。
连他自己偶尔回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不知道那躺在床上的一夜又一夜,究竟是怎么熬过来的·· 一波漫过一波的疼痛,就像潮起潮涌,每每几乎将他疼晕过去,却又偏偏晕不过去,只能生生承受。
身上冷汗涔涔,被褥都湿透了——当然不会有人给他更换,更不会有人帮他擦洗身体,所以背部和臀部都起了褥疮·· 疼,是撕心裂肺的疼;痒,是抓心挠肝的痒。
每每把他折腾得死去活来,恨不得干脆一头撞死算了,却连哭出声都不敢·· 只能死死揪着被角,有时候,指甲都抠出血了·· 清清嗓子,象是要把那些不好的记忆全部清光,欧宇辰接着说道,“经过这件事,我的确长记性了,学乖了。
知道没有人会听我说话,我也不需要说话·· 只要还呆在爱之家,不管遭遇什么,都只能默默忍受,才有希望活下去·”· 目光一直凝结在他的左腿上,一霎也不霎,沉默了良久良久,夙夜忽然闷闷地说道:“那个小东有病。”
“呃”欧宇辰诧异地看着他,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夙夜解释:“你说的那个吸血的小东,是卟啉病患者。”
欧宇辰有听没有懂,皱起眉头:“什么什么林病”· “卟啉病,”望着窗外纷纷扬扬的落雨,夙夜慢声拉语地说道,“porphyrin,是由于血红素生物合成途径中的酶缺乏,引起的一组疾病。
临床表现又称为紫质病,分为遗传性和获得性两大类·· 主要症状为光敏性皮炎、腹痛和神经精神障碍·· 主要累及的部位,是神经系统和皮肤。
古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通常被认为是第一个认识到卟啉症的人·· 而英国历史上著名的‘疯子国王’——乔治三世,就是普遍公认的、这种疾病的受害者之一。
· 卟啉病患者在黑暗中基本上是无害的,但是被光照后,皮肤会出现红斑、疱疹、甚至溃烂,结疤后会遗留下瘢痕,引起肢体畸形和色素沉着。
事实上,这些演变,都是因为病菌被光照,转化为腐蚀性的食肉型毒素造成的·· 如果不加以治疗,人体会逐渐变得畸形,特别是四肢。
最终演变成电影里那种恐怖的吸血僵尸状——患者的鼻子和耳朵都被‘吃掉’了·· 嘴唇和牙床也受到腐蚀,露出红红的牙根,皮肤上瘢痕密布,像僵尸一样惨白。
卟啉病患者的肤色,恰恰证明他们患有严重的贫血·· 由于贫血,患者会有嗜血的冲动,特别是新鲜的血液,对他们有种近乎着魔的致命吸引力。
所以你才会看到那个小东,抓住活老鼠,咬掉脑袋吸血·· 同时,由于脑神经被病毒侵蚀,也会有特别强烈的*望和性冲动·· 相当一部分比例的男性卟啉症患者,都会犯下强暴的罪行。
因为发病的时候,他们就像得了狂犬病一样,根本没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卟啉症可以通过输血进行治疗和缓解病情·· 嗯,还有一点你说对了,他们实际上就是传说中的吸血鬼。”
欧宇辰惊讶地张大眼睛·· 夙夜抬眼,直视着他,“发病的时候,卟啉症患者也会不受控制地攻击身边的人、吸人血的。
而大蒜中的某些化学物质,会加重先天性红细胞生成性血卟啉症患者的症状,令即使很轻微的发病,也变得痛苦不堪·· 所以,患者们都会本能地避开大蒜。
这就是关于吸血鬼的由来,卟啉症患者的确是最早出现在传说中的吸血鬼,他们害怕大蒜也是真的·· 还有,在欧洲的古老传说中,吸血鬼都很长寿,其实这是一个误会。
卟啉症患者会急速的老化,外貌就像垂垂暮年的老人,令人误以为他们的年纪很大了,事实上他们的寿命都很短暂·”· 欧宇辰听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才开口:“我还以为,吸血鬼跟聊斋里的鬼狐一样,是凭空想象出来的。”
“或许,鬼狐也是有原型的,谁知道呢”夙夜低声问,“被挖掉一只眼睛的婴尸,是不是跟这个吸血的小东有关”· 欧宇辰摇摇头:“不是他,是……”· 窗外远远传来刺耳的警笛声,打断了他没说完的话。
警察来了·· ***· 来了三个警察,为首的,头衔依然是b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重案组组长,名字却不叫“邵壬”。
半年前,b市公安局有个外派英国苏格兰场进修的名额,为期一年,邵壬非常荣幸地雀屏中选·· 邵壬出国后,从s市公安局借调来一个名叫孙启森的警察,暂时接替了他的职务。
从外形来讲,孙启森绝对是个地地道道的北方汉子,比邵壬大不了几岁,将近1.9米的身高,特别彪悍魁梧·· 五官粗糙、线条硬朗。
一双鹰隼似的眼睛,目光犀利、森冷,探照灯般咄咄逼人,满脸浓密的胡茬··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待见到夙夜,本来森冷的目光就直接冻成了冰锥,象是恨不得洞穿他。
正所谓冤家路窄·· 去年,夙夜因为华子强一案,被s市公安局羁押的时候,孙启森恰巧出外勤,俩人没能照面·· 不过,并不妨碍孙启森讨厌夙夜——这是可以理解的。
那时候,夙夜为了帮助欧宇辰脱身,主动承认了杀死华子强的罪名·· 由于华子强父亲的强烈要求,案子移交到s市公安局,倒霉的s市公安局便非常无辜地遭受了池鱼之殃。
他们简直是被夙夜“诱导”、“逼迫”着,认同了夙夜是杀人凶手,并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将他定罪·· 谁也没料到,千方百计布下诡局、意图谋害欧宇辰的严彬被邵壬击毙后,夙夜达成目的,很快翻供。
他用卓越的犯罪学和法医学知识替自己辩护,成功脱罪的同时,也令s市公安局沦为整个司法界的笑柄·· 以至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s市公安局的警察,听到“夙夜”这俩字,就火冒三丈。
扯远了啊,跟孙启森一起来的另外两名警察,是夙夜和欧宇辰的老熟人——法医孟彦名和小警察叶子辉·· 夙夜很清楚,眼前这种状况,其实是不需要法医出现场的,完全可以等到尸体移送到法医科后,再进行验尸程序。
孟彦名会出现在这里,当然是出于对夙家、或者说是对夙夜本人的格外关注·· 打完报警电话后,欧宇辰曾经跟洛梓洋、兰姐和忠叔分别打过招呼,向他们简单说明情况。
所以听到警车的动静,他们也一股脑地来到客厅,准备配合警方的聆讯·· 压根没留意到孙启森恨不得把夙夜生吞活剥的眼神,叶子辉见到夙夜还是很开心的,朝他友好地笑笑。
自告奋勇地给孙启森挨个介绍:“这位是夙家现在当家的欧宇辰,这位是夙夜,这位是管家洛梓洋,这位是厨师忠叔,这位是帮佣兰姐·”· 又指着孙启森,对欧宇辰等人说,“你们应该听说了,这位就是接替邵组长的孙启森组长。”
孙启森面无表情:“你跟当事人都很熟嘛·”· 那硬邦邦、冷冰冰的口气,怎么听怎么不对味·· 叶子辉愣了愣,搔搔头皮,解释道:“以前夙家发生案件的时候,我曾经跟邵组长来勘验过现场。”
“怪不得呢,我老早就听同事们说,夙家这几年不怎么太平·· 隔三差五的,不是死人就是被送来个死人·”孙启森用刻薄的、审视的目光,在众人脸上溜了一圈。
最后停留在夙夜身上,轻蔑地咂咂嘴,“夙夜,听说你是犯罪心理学方面的天才· 怎么,外边破案不过瘾,干脆把犯罪分子都吸引到自个儿家来了”· 对他明火执仗的讥讽置若罔闻,夙夜一点反应也没有。
欧宇辰却不乐意了,夙家现在当家主事儿的是他,所以这些老老小小,当然都是归他罩的·· 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呢,孙启森摆明了没把他放在眼里嘛。
直视着孙启森,欧宇辰赞同地点点头,轻描淡写地说:“我们家夙夜的确挺能干的,所以每次出了案子,指望不上当差的警察,就得靠他出手了·· 至于犯罪分子为什么总打我们家的主意……这个问题,你应该问那些罪犯吧· 他们是嫉妒我们家有钱呢· 还是嫉妒我们家的人太优秀太能干· 所以特别喜欢找我们麻烦”· 刻意停顿了下,他勾起唇角,似笑非笑,用慢悠悠的口吻继续说,“这种事吧,其实常有的。
有些人素质很差的,为人还特别尖酸刻薄,就是见不得别人比他命好、比他有钱、比他聪明、比他博学、比他能干·· 心里不忿,没出息的也不过是说话夹枪带棒,痛快痛快嘴巴。
稍微有那么点胆色的,干脆背后下绊子,搞点什么阴谋阳谋的·· 我见得多了·”· 他的话,简直是当众狠狠甩了孙启森一巴掌,孙启森被噎得一口气没上来,几乎气得当场厥过去。
脸上乍青乍白,瞬间变换了好几种颜色·· 除了夙夜依旧毫无反应,继续做木雕泥塑状,其他人都听傻了·· 谁也没想到,欧宇辰看起来端庄优雅,举手投足间,一副贵公子做派,说话居然还能这么阴损,愣是骂人不带半个脏字。
☆、103|三 尸体的控诉(3)·叶子辉想乐不敢乐,肚子一鼓一鼓的,几乎把自个儿憋成内伤·· 洛梓洋瞧瞧欧宇辰,又瞧瞧夙夜,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气。
兰姐的心情,就很复杂了,既有种“我家少爷很厉害吧”的小得意,又隐隐有些不悦·· 她想不通欧宇辰为什么如此尽心尽力地维护夙夜。
她从二十几岁就在夙家做帮佣,一做就做了整整二十年·可以说,生命中最美好、最热情的时光,都是在夙家度过的·· 年轻的时候,也曾经和心仪的男人组建过俩人的小家庭,对未来满怀期待和憧憬。
结果很快发现,那个表面光鲜的男人,真的只是表面光鲜而已,骨子里实在是烂透了·酗酒、赌博、□□……在一次次升级版的争吵中,他们的婚姻很快走到了尽头。
大概是那个男人给她心里留下了太大的阴影,后来再也没遇到能令她觉得,可以信任、可以托付终身的对象··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二十来年的光阴,流水似的哗哗淌过去了。
犹记得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她还暗暗庆幸,幸好没有孩子,不需要再跟那个烂男人有任何牵扯·· 然而,随着年华渐渐老去,每当夜深人静,从熟悉的、事实上却并不属于自己的床上幡然醒来,听着空荡寂寥的室内,只有自己单调、乏味的呼吸声,难免感到孤独和失落。
欧宇辰和张晗玥都是她看着长的,当然是打心眼里把他们俩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来疼爱·· 所以对张晗玥一向不怎么喜欢、又对欧宇辰地位构成威胁的夙夜,她便有些同仇敌忾的不喜。
忠叔为人老实憨厚,没有兰姐那么多心思,眯着肥厚的肿泡眼,自顾自地在一边偷着捡乐·· 打交道的时间不算短了,孟彦名知道孙启森心眼小,还死要面子,见他气得眼睛都快喷火了,惟恐他跟欧宇辰杠上,耽误正事儿,插话道:“尸体在哪儿”· “跟我来。”
欧宇辰习惯性拉着夙夜的手,掉头往厨房的方向走·· 夙家的三个下人,对他们俩这副连体婴般的状态,早就见怪不怪,三个外来的警察却震惊了。
尤其是叶子辉,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对于夙博罕当初把夙夜接回夙家一事,外人都是以“又有热闹可瞧啦”的兴奋心态,兴致勃勃围观之的。
在严彬一案中,夙夜虽然旗帜鲜明地站在欧宇辰那边,但是许多人还是不吝用最阴暗、最卑劣的想法揣测他的动机·· 这些人当中,也包括孙启森,他固执地讨厌着夙夜,认定他是个心机深沉、可憎可厌、还蛮会“装”的小家伙,所以见到他们牵手的这一幕,半是嘲讽、半是轻蔑地撇了撇嘴。
孟彦名的想法,当然和他大相径庭·· 瞅着两个少年自自然然牵在一起的手,摸着下巴,脑子里莫名其妙的,突然浮现出《诗经·邶风》中那句家喻户晓、早已被用烂了的名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读书的时候,国学学得还不错,知道这句诗的原意,其实并不是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是形容爱情,而是描写了将士们在上战场之前,彼此立下的誓约。
大意是:“今日我与你一同奔赴沙场,无论生死都要在一起,同甘共苦”——是指一种不离不弃、生死与共的兄弟情谊·· 孟彦名暗暗思忖,夙夜不惜坐牢也要帮助欧宇辰脱罪,实在是傻瓜中的极品战斗机——傻透腔了,总不能奢望欧宇辰会和他一样缺心眼吧· 从利害关系来讲,他们俩根本就是被夙博罕硬送做堆的冤家对头。
恨不得把对方掐死才是正常的,没事儿就上演“哥俩好”的戏码,实在是不适合啊不适合·· 他暗暗感慨着,跟在孙启森后面,进了厨房,一眼就瞧见了横陈在桌子上的塑胶盒,眼角顿时抽搐了下。
孙启森则沉着脸,低声咒骂了句:“他奶奶的”· 被害者是个襁褓中的婴儿,没有什么是比这更让人出离愤怒的。
· 忠叔他们虽然已经听欧宇辰大致说过,但跟亲眼目睹的感受毕竟不一样·· 见到死婴的惨状,兰姐腿一软,几乎跌到,幸好洛梓洋手疾眼快,扶住了她。
到底当过兵,洛梓洋的心理素质显然比一般人强多了,依旧镇定自若,脸上的表情几乎没什么变化·· 忠叔生就一副标准的悍匪恶霸相,五大三粗的身材,搭配两截齐刷刷的断眉、金鱼似的肿泡眼、肥嘟嘟的厚嘴唇,看起来凶相毕露。
其实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心地很好,也没什么脾气,很容易相处的·· 摸着光溜溜的脑壳,他难以置信地叨咕:“这是啥子人干的哟,太缺德了,这也太缺德了……”· 走在最末尾的叶子辉,被他们挡住视线,没瞧见装婴尸的盒子,倒是一眼就瞥见了盒子对面——那儿放着夙夜才吃了少半碗的炒面。
不是夙夜吃饱了,也不是他存心浪费欧宇辰的心意和手艺,看完那具婴儿尸体还能吃得下东西的,估计只有孟彦名那种神经堪比铁杵的人才能做到·· 抻着脖子,眼巴巴地盯着面条,双眼蹭蹭冒绿光,叶子辉不由自主地吞了口口水,涎着脸嘟哝:“呵,忠叔,您老手艺不错啊。”
这倒霉孩子早上起晚了,偏偏又赶上夙家出了事儿,自告奋勇地跟着出现场,现在还没吃到早饭呢,早就饿得前腔贴后背了·· 呃,看见食物,他饿得更厉害了。
“那碗面不是咱弄的,”忠叔摆了摆大脑袋,否认道,“是咱们家宇辰少爷给夙夜少爷弄得哈·”· 他话音一落,厨房里顿时安静了,简直是落针可闻。
“呵呵,”少顷,叶子辉才找回自己的嗓音,干巴巴地笑笑,“没想到欧少爷还会做饭·”· “据说当代新好男人的标准就是要有事业心、责任心、爱心、孝心,还要相貌佳、人品佳、事业佳、厨艺佳。”
欧宇辰有板有眼地说着,调皮地冲夙夜眨眨眼睛,“夙夜,你觉得我还不错吧”· 夙夜理所当然地把他当成空气,彻底无视,他兀自笑得眉眼弯弯。
叶子辉的眼珠还掉在面碗里,根本拔不出来,喃喃:“起码厨艺真的很佳·”·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真是太丢人了孙启森恶狠狠抛给他个白眼,恨不得一巴掌拍死他。
叶子辉的表情和语气,实在很喜感,如果不是场合不对,兰姐和忠叔他们也会忍俊不禁的·· “叶子辉”孟彦名冲叶子辉招招手,叶子辉恋恋不舍地把眼珠子从面碗里硬□□,点头哈腰地问:“孟哥,您老有什么吩咐”· 孟彦名悠悠然问:“又没吃早饭吧”· 叶子辉愁眉苦脸地猛点头。
“饿了吧”· 叶子辉继续点头·· “我想,夙夜不介意你吃他的剩饭,不过,你确认要吃”· 叶子辉满脸纠结,饿肚子是个大问题,可是吃别人的剩饭……如果那个人是夙夜的话,也无所谓吧那小子,干净得就像张白纸。
他刚想点头,孟彦名指指礼品盒,“干正经事儿要紧,你先把尸体上的苍蝇和蛆虫处理掉再吃·”· “尸体”叶子辉糊里糊涂从忠叔和洛梓洋中间挤过去,凑到餐桌前,定定地朝着礼品盒里看了一会儿,喉结不由自主地上下蠕动。
几秒钟后,他猛地转身,跌跌撞撞扑到洗碗池前,揪肠扯肚地哇哇狂吐,吐得脸都青了·· 他早晨没吃东西,倒腾出来的都是隔夜没消化干净的陈货,半溶不溶的。
厨房里迅速弥漫起一股子刺鼻的、酸腐恶臭的味道,难闻得要命·· 众人都惊悚了,齐刷刷后退半步,无比怨恨地瞪向孟彦名,这家伙也忒坏了,不带这么捉弄人的。
“亏你还是个警察,心理素质也太差了,还需要多多历练呐·”孟彦名理直气壮地对叶子辉表示蔑视·· 叶子辉又干呕了几口黄浊的酸水,终于确认什么都吐不出来了,拧开水龙头,把呕吐物哗哗地冲进排水孔。
又把脑袋凑到下面,接了几口水,在嘴巴里来来回回转圈·· 可是不管怎么洗怎么涮,嘴巴里总象是还有股怪味,别提多膈应了·· 吐得腿都有点软,抹把额头冒出的虚汗,他倚靠着流理台,随手从上面放着的纸巾盒里,抽出两节纸巾,擦擦嘴角,气呼呼地瞪向孟彦名。
从来没这么丢脸过,居然在出现场时吐了,这不是给人民警察抹黑吗· 叶子辉又羞又恼又怒,恨不得把罪魁祸首塞马桶里,直接顺水冲走。
孟彦名可没工夫安抚他受伤的小心肝,打开工具箱,在一堆小塑料袋里,很认真地翻翻捡捡了一番·· 然后拿出其中一个,扯开封口夹,从里面挤出一块……呃,貌似是烤得油汪汪的骨肉相连· 他直接塞嘴里了。
除了夙夜,围观群众集体石化……· 有群乌鸦嘎嘎叫着,扑棱着翅膀从头顶,哦,不,楼顶组团飞过·· 身为一名资深法医,能不能别这么有性格,这么特立独行· 孙启森借调到b市公安局后,第n次涌起想买块冻豆腐,干脆一头撞死的冲动。
他现在一点也不妒忌邵壬毕业后能留在经济比较发达的b市了·· 身边的同事,除了神经有问题的,就是智商有问题的,压根没几个正常人·☆、104|三 尸体的控诉(4)·孟彦名嘴巴里咯吱咯吱嚼得脆响,满意地点点头:“味道不错,下次还去这家买。”
说完,他戴上乳胶手套,若无其事地挥挥手,把围绕着婴尸嗡嗡乱叫的苍蝇们都轰走了·· 又从工具箱里拿出个物证袋,用小镊子夹了几条蛆虫放进去。
根据蛆虫的生长状态,能够判断出死者大致的死亡时间·· 随手把驱虫标本放在那堆小零食袋旁边,孟彦名掏出卡袋里的卷尺。
叶子辉知道这是要测量死婴的基本数值了,也顾不得难受了,敲敲吐得晕乎乎的脑袋,赶紧振作精神,拿出本记事簿准备做记录·· 依次测量出死婴的长度、头围、胸围、腰围,孟彦名嘴里跟爆豆似的,随口报出相应的数字。
“能大致判断出这个婴儿几个月了吗”孙启森拍了下他的肩膀,问道·· 孟彦名摇摇头:“等回局里做完x光检测,我才能给你答案。”
孙启森有点失望,但没说什么·· 他心里也清楚,婴幼儿由于从胚胎时期就存在鲜明的个体成长差异,所以躯干各部位测量出的数值,是不能作为判断年龄依据的。
孟彦名虽然看起来不太着调,但他在工作上,向来很勤勉谨慎,没有把握的话,不会轻易说出口·· 小心翼翼拨弄着死婴细软的头发,细细查看她的脑壳,孟彦名随口问道:“夙夜,考你个问题,判断婴儿年龄,国际法医学上公认的标准是什么”· 夙夜正专注地盯着他的动作瞧,想也不想地回答:“骨头和骨头的形成程度。”
“那你知道人体的骨头有多少块分为几部分吗”孟彦名又问道·· 大概是觉得这个连小学生都晓得的问题,太简单太无聊,夙夜没吭声。
“我告诉你吧……”等了一会儿,见他完全没有答话的意思,孟彦名开口了·· 他是一片好心,实实在在想教夙夜些东西。
毫无疑问,在研究犯罪心理及犯罪行为方面,夙夜是个极有天赋的少年·· 孟彦名知道,假以时日,夙夜一定会成为国内甚至国际上顶尖的犯罪心理学专家。
即使将来的成就超越约翰·道格拉斯(原注3),孟彦名也不会觉得意外·· 而对于一个犯罪心理学家来说,掌握必要的法医学知识,在从事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研究的时候,无疑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夙夜却没兴趣听他废话,慢吞吞打断了他:“人们通常认为,成人的骨头有206块,分为头颅骨、躯干骨、上肢骨和下肢骨四部分·”· 他的声音,在略显逼仄的空间里,听起来格外清冷。
“没错,”孟彦名点点头,接着问道,“你说‘通常认为’,难道你还有别的看法”·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淡淡说道:“其实206块这个说法,只是针对全球人类的‘总体’而言,人群在这方面存在着个体和种族的差异。
我国科学工作者在1985年曾经做过大规模抽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事实上大多数中国人只有204块骨头·· 这是由于大多数中国人的脚上第五趾骨为2块骨头,而欧美人有3块骨头。
每只脚少了1块骨头,所以只有204块·”· 扫了眼孟彦名面前的婴尸,他继续说道,“至于儿童,他们的骨头却比成年人多·· 因为儿童的骶骨有5块,长大成人后,会合为1块。
儿童的尾骨有4或5块,长大后也会合成一块·· 儿童有2块髂骨、2块坐骨和2块耻骨,到成人就合并成为2块髋骨·· 这样加起来,儿童的骨头要比成年人多11~12块,也就是说,有217~218块骨头。
根据医学资料记载,有的初生婴儿,骨头竟然能多达305块·”· 孙启森张大了眼睛·· 事实上,除了欧宇辰,其他人都齐刷刷地张大了不可思议的眼睛,连洛梓洋都不例外,用看外星怪兽的眼神,满脸惊悚地看着夙夜。
足足过了有半分钟,孟彦名才既讶然又无比郁闷地嘀咕:“你不但研究犯罪心理学,还在钻研法医学吗· 记得居然比我都清楚,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拍死在沙滩上啊,这还让不让人混了”· 孙启森摸着满是胡茬的下巴,暗自感慨,这死小子,果然不是善茬,怪不得局里的同事们被他玩得团团转,死得不冤,一点都不冤呐。
夙夜啪啦啪啦说完那一大段话,一点也没留意到别人的反应,或者说看到也不会在意,杵在欧宇辰旁边,又变身成了木雕鸡·· 被他重重打击到,孟彦名彻底熄了“好为人师”的心思,同时也被撩拨起兴致,好奇他究竟懂得多少,所以忍不住又问道,“你能不能再说说,怎么判断婴儿的年龄”· 夙夜面无表情地回答:“通过检查有哪些骨头,以及这些骨头形成的情况,能对婴儿的年龄,做出相对比较准确的判断。”
“完全正确,”孟彦名更郁闷了,“你是犯罪百科全书吗怎么什么都知道”· 他不过随口发句牢骚,夙夜却一本正经地回答:“我读过好多本犯罪学和法医学的著作。
看得多,自然记住的就多些·”· 旁边早已听得瞠目结舌的叶子辉恨不得撞墙·· 不带这么打击人的,你看看书就什么都知道了,我们好几年的警校是白念的吗真是让人情何以堪· 孟彦名也呕得想吐血,轻轻拨了下婴尸的小脑袋,打量她额角的瘀痕,对孙启森说道:“尸体有轻度*,初步判断,死亡时间三天左右。
两侧的太阳穴附近都有明显的碰撞伤,凭肉眼,我不能断定是对冲伤还是打击伤·”· 他忍了又忍,还是没能按捺住好奇心或者说是好胜心,“夙夜,你能不能再给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对冲伤,什么是打击伤。”
目光凝注在婴尸上,夙夜半天都没有开口·· 孟彦名心里终于舒坦点了,笑呵呵说:“我有几本很不错的书,改天拿给你看看,多学点总是好的。”
夙夜摇摇头·· “不想看吗”·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慢吞吞说:“我觉得你的书,对我可能没什么用处。”
· 这家伙还真是……太自负了,孟彦名几乎给他气乐了·· 只听夙夜不冷不热地说,“法医学上的对冲伤,是指被打击或碰撞作用力方向对侧的脑皮质,发生的挫伤。
如枕部受打击或碰撞,额极和颞极脑皮质会发生的挫伤·· 而其相对的对侧脑组织也会出现出血和挫伤,但并不伴有头皮损伤和颅骨骨折。
这是因为,颅骨在高速运动过程中,头颅突然静止,形成了头皮损伤处的脑损伤·· 由于惯性运动,对侧的脑组织撞击颅骨内壁,也形成了出血和损伤。
例如跌倒时枕部着地引起的额及、颞极及其底面的脑损伤,属于对冲伤·一般常见于运动中头部受到外力作用后突然做直线减速运动时·”· 稍稍停顿了下,他接着说,“综上所述,对冲伤基本可以确诊是头部减速运动形成的损伤,比如摔跌、头撞墙等。
而所谓打击伤,是用工具直接击打头部,会造成头皮、颅骨损伤,皮下脑组织出血、挫伤,但是在对侧的脑组织是不会出血挫伤的,那是在头颅加速运动过程中才能形成的。
所以简单地说,对冲伤,大多是受害者自己失误,或者由于意外造成的··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而打击伤则必须有加害者。”
狠狠吸了口气,孟彦名追问:“关于这具尸体,你怎么看是打击伤还是对冲伤”· 孙启森不悦地睥睨他一眼,显然不满他没完没了地跟夙夜讨论案情,但孟彦名毕竟不是叶子辉,孙启森也不好说什么(不要怀疑,这就是传说中的欺善怕恶)。
“我倾向于对冲伤·”夙夜想了想·· 孟彦名没作声,他跟夙夜的想法是一致的·· 婴尸脸上,被剜掉眼球的部位,只剩下个凹洞,孟彦名有条不紊地清理干净蛆虫,里面黏哒哒的,糊满了蛆虫分泌出的浑浊液体。
他头也不抬地对孙启森说:“眼眶周围没有明显的瘀伤或者大量出血迹象,这说明,女婴是在死后被人剜掉眼球的·· 当时,她的血液已经停止了循环,所以眼眶部位连起码的瘀伤或者血肿现象都没有出现。”
欧宇辰看了眼夙夜,他记得夙夜只瞧了瞧,就做出了同样的判断·· 孟彦明并没有试图清除眼眶中的粘液,而是继续在尸身上寻找能作为物证的痕迹。
谨慎地扯动婴尸胸腹部被剖开伤口部位的皮肤和肌肉组织,他低声咒骂了句:“妈的,这女婴的心脏不见了·难道我们遇到了有食人癖的变态”· 有食人癖的变态室内的几个人面面相觑,都从心底里感到阵阵发冷。
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喜欢吃人的罪犯比比皆是·· 譬如臭名昭著的美国连环杀手阿尔伯特·菲什,他的绰号是“极端的月光杀手”、“ria狼人”以及“布鲁克林吸血鬼”。
据犯罪心理专家们分析,他是个虐待狂,同时又是个妄想症患者·· 他居然以作恶为乐,在一系列疯狂的、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中,能得到极大的满足。
除了被证实是个连环杀手和食人恶魔,阿尔伯特还是一个有恋童癖和偏执狂的人··☆、105|四 凶手的签名(1)·据警方的调查资料中记载,阿尔伯特大约对三百位受害者作出过性侵犯行为,并杀害了其中十五名幼童。
同时,他具有严重的自虐倾向,在杀害那些幼童后,会肢解并吃下他们的尸体·· 阿尔伯特杀死的第一个被害者,是个十岁的小女孩,名叫葛瑞斯·巴德,是阿尔伯特当时雇主的女儿。
巴德夫妇对阿尔伯特非常友善,常常邀请他来家里做客、共进晚餐·· 彼此间的关系,一直都相处得很融洽,所以完全不存在挟怨报复杀人的可能性。
因此,让人无法理解也无法原谅的是,在将格瑞斯骗出家门、杀死、吃掉六年后,阿尔伯特特意将他怎样虐杀这个小女孩,并将她一点点分尸、烹煮、吃掉的详细经过写了下来,寄给了小女孩的父母,以此侮辱和刺激他们。
就是这封信,暴露了他·· 警方经过详细调查,找到了当时使用假名的他,同时还发现了他的其他种种罪行·· 1936年1月16日,由于阿尔伯特·菲什的犯罪手法实在残忍至极、无法宽恕,在纽约北部地区的辛辛监狱以电椅的极刑被处死。
时年六十六岁·· 在西非塞拉利昂,有一个自称革命联合阵线的革命组织,则热衷于对敌人进行截肢,当着受害者和其他俘虏的面,集体分食、吃掉他们的肉。
据说,这样做是为了从吃人肉中获得力量,还能恐吓敌人,一举两得·· 日本人佐川一政,1981年在巴黎大学攻读英国文学专业时,迷恋上了25岁的荷兰女学生里尼·哈特维尔特。
求爱失败后,将她杀害,并生吃了她的肉·· 捷克女子莫埃洛娃信奉极端教派,长期禁锢、虐待她的两个儿子,并用刀子割下其中一名儿子的肉,做成菜肴,分给家人吃。
德国食人魔阿明·迈威斯,2001年在网站上发布广告,称寻找一个自愿被杀死并将被吃掉的人·· 要求此人体格健壮,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竟然有个名叫布兰德的人,真的应征了·· 俩人约定在圣诞节见面,然后开始了简直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匪夷所思的罪恶计划·· 麦维斯将布兰德杀害、分尸以及慢慢烹煮、食用的过程,整整录制了50卷录像带。
在中国,也不乏类似的案例·· 湖南郴州桂阳县曾经破获一宗恐怖食人魔案·· 居住在当地深山坳里的一名萧姓男子,50岁。
多次挟持、拐带少女回家,女干杀后分尸,再烹煮人肉食用·· 该食人魔甚至热衷于邀请亲友一同大快朵颐,并谎称是山里面打猎所得到的野味。
· 经警方证实,至少有四名女性受害·· 静静看着女婴的尸体,夙夜心里充满了愤怒·· 姑且不论她的死因,能做出剜眼、剖心举动的人,根本不能称其为人。
但这能说明作案人有食人癖吗· 不,夙夜并不那么认为·· 他想起了曾经轰动全国、至今令许多人念念不忘的n大刁x青碎尸案,又称“1.19”案。
1996年1月19日,一名负责打扫卫生的妇女,在n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用塑料袋装着500多片煮熟的肉片·· 这名妇女以为是谁不小心掉下的,拿回家中,打算食用。
结果在清洗肉片时,发现其中混杂着三根手指,随即报案·· 很快,尸体另外的部分陆续在n京水佐岗路和龙王山等地被发现,均被整齐地装在塑料袋里,又分别包入几个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
据法医统计,被煮熟的尸体,总共被切了2000多片·· 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可见凶手的残忍程度与超强的心理素质·· 死者的头颅和内脏也都悉数被煮熟了,和肉片一样,堆叠在一起,整齐得令人咂舌。
跟尸块一起发现的,还有受害者的衣物,也都规规矩矩叠放,用塑料袋分别包装好·· 当时国内还没有将dna技术应用于司法实践中,警方只能根据尸块上的体毛特征和肌肉纤维组织等,断定死者是女性。
后来经过详细排查,确认死者是n大一年级女生刁x青,年龄十九岁·· 根据凶手娴熟的刀工技巧,警方的分析认为,凶手可能是医生或者厨师。
同时,由于尸体切割、煮熟,需要独立的操作环境和烹煮条件,也不排除凶手是锅炉工的可能性·· 为了侦破此案,警方发动“人海战术”,几乎所有n京市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此案。
从事医生、厨师或者锅炉工职业的人,被详细走访调查·· 因为不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被害者的老师、同学、朋友等也被逐一排查。
然而,时至今日,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夙夜曾经详细分析过这起案子,他认为凶手为男性,作案时年龄大概在15至20岁之间,不一定从事跟医疗有关的职业,但应该懂得医学方面的一些知识。
有独立的、能供他有条不紊处理尸体的空间·· 为人残忍冷酷、工于心计、极有耐性·平时衣着整洁,做事非常有条理·· 他对凶手年龄的判断,跟警方相比较,有较大的出入。
警方认为,凶手的年龄为25至40岁之间·· 显然,夙夜并不认同这一观点·· 1993年,英国利物浦的两个10岁男孩乔恩和罗伯特,合谋用糖果诱拐了一个2岁的男婴。
并将该男婴性侵、折磨致死·· 直到2010年,他们27岁的时候,罪行才暴露·· 成为英国300年来被控犯有谋杀罪中,犯案时年龄最小的犯人。
2009年12月,澳大利亚15岁少女布斯塔曼特“只是想知道杀人是什么感觉”,“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将邻居家9岁的女孩伊丽莎白扼死,切断咽喉后又用刀刺。
为了掩埋尸体,还预先挖了两个坑·· 其残忍、缜密和冷酷程度,令许多成年人也望尘莫及·· 2006年12月,12岁的中国女孩敏敏,用糖果将邻居家3岁幼童依依骗到自家楼上,然后用绳子和胶布捆绑住依依的手脚,又用胶布将依依的整个头部全部缠住。
几分钟后,依依因为窒息而死·· 类似的案例还有许多,正如龙布罗梭提出的天生犯罪人理论中指出的,有些人,的确是生来就具有犯罪的本能和潜质。
这些天生有犯罪倾向的人,在犯案的时候,年龄都不会太大·· 正是由于年龄偏低,社会阅历有限,心理不够成熟,所以他们没有能力抗拒自己的犯罪本能,才会走上犯罪道路。
在成功犯案后,有些人会感到失望,因为没法在作恶行径中得到心理上需要得到的满足,以至于以后都不会再犯罪,彻底变身成为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还有些人,却会觉得莫大的愉悦,他们会直接沦为连环凶案的凶手,并且终生乐此不疲,直至被警方逮捕或者彻底丧失作案能力,才会停止。
在刁x青案中,警方还认为,凶手极有可能强暴了被害者,在她体内留下*液,身上也留下了作案痕迹·· 为了彻底湮没证据,凶手才将她分尸、煮熟。
对此,夙夜同样不认同·· 分尸需要把被害者切成几千块吗· 煮熟头颅可以解释成为了掩饰被害者的身份,给警方破案制造麻烦。
但把包括心、肝、肺、胆囊、肠子……在内的内脏全部煮熟,就完全没有必要了·· 对犯罪分子来说,任何一个附加举动,都需要格外的付出,何况如此复杂、耗时的进行分尸。
凶手冒着随时被发现的风险,做了那么多多余的事,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夙夜认为,和阿尔伯特·菲什一样,凶手享受的,是作恶的过程。
***· 时间一分一秒地溜走,雨,终于下得小了些·· 撑着黑伞,我专注地盯着我的目标·· 我知道,这是计划仓促、时间紧迫的一次入侵,简直是在执行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作为b市数一数二的大富之家,夙家当然很注意安保·· 大门上装有监控摄像头,门锁是最先进的ic卡门锁·· 院墙足有两米多高,要想翻墙而入,我起码得比现在强壮几十倍才能做到……· 还不只是这样,夙家位于市中心,前后都是大马路。
由于前几年施行的天网计划,城市的主要路口,都布上了监控摄像头·· 当然啦,即使被拍摄到,也没关系,我把自己包裹得跟粽子似的,警察又没有透视眼,完全不用担心他们会找上门。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可是,路上还有来来往往的车子和行人,总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爬墙或者撬锁吧· 我可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
但我自然有我的办法,所以,现在已经站在了夙家的后院,面临着另外一项考验·· 事先很认真地做足了功课,对这所宅子里的大致情况,也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
我知道,除了欧宇辰和夙夜,夙家还有一个叫兰姐的女佣、叫洛梓洋的男管家,以及叫忠叔的厨子·· 这三个人当中,忠叔每天会在上午九点左右出门买菜,另外两个人就很麻烦,几乎是足不出户的。
用戴着黑绒线手套的手指,揉了揉额角,头很痛,好像有一群受惊的麻雀,在里面唧唧喳喳地乱飞乱叫·· 我忍耐着,忍耐着,只能咬紧牙关,默默忍耐。
我清楚自己现在有多虚弱不堪,也为此忧心忡忡,别说撞见忠叔和洛梓洋,就算是遇到兰姐,也死定了··☆、106|3.15 /·“记住,孩子,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同样的道理,最危险的时刻,恰恰是最安全的时刻·· 谁会想到,有警察在罪案现场调查的时候,还有人敢非法闯入呢· 所以,你的计划一定会成功的。
只要你相信,自己不会被发现,就一定不会被发现·· 只要你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能成功·”妈妈在我耳边低声絮语。
是的,我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的·· 身畔的老树,叶子都掉落得差不多了,伸着死尸般的灰褐色手臂和泛黄的手指,直直地伸向灰蒙蒙的天空。
我一跛一跛地走着,向着我的目标·鞋子与浮着水光的碎石子地面接触,发出啪嗒啪嗒的水渍声·· 不需要顾虑,这声音完全湮没在更加响亮的落雨声里。
在这枯败凋零的树木中穿行,就像走在荒芜死寂的墓园,没有鸟鸣虫啼,什么都没有·· 好像世间只剩下我一个活物,令我由衷地感到安心和兴奋。
透过树木枝桠间的空隙,我觑视着那栋古色古香的小楼,它优雅地伫立在视野里·· 在连续被雨水洗涤了好几个小时后,色泽分外的光鲜。
一楼的厨房里,人影憧憧·· 和我预计中的一样,警察和夙家的人,都聚在了那里·· 穿过树木间的夹道,又穿过点缀着灌木的草坪,眼前变得豁然开朗,是铺着青石板的空地,空地正中央,就是目标中的小楼。
我加快了速度——嗯,因为身体原因,也快不了多少的·· 如同许多独栋小楼一样,它也设有外置楼梯,就在小楼的左侧。
一跛一跛地走到楼梯口,停下,抻着脖子往楼前瞄了一眼,我看见那儿停了一辆警车·· 警灯正无声地闪烁着,蓝红色光束拖曳在雨雾中,显得迷离而悠长。
车里空荡荡的,没有人·· 活动活动僵硬的四肢,深深喘息了一会儿·· 我知道,接下来的行程会很危险。
从厨房的窗口,能清楚地看到一楼和二楼之间的一段楼梯,如果走到一半,恰好有人朝窗外瞟一眼,我就会被发现的·· 我要赌的,是自己的运气和欧宇辰的。
十五年前,命运之神站在了欧宇辰那边,所以夕夕死掉了·· 十五年后,它又会青睐谁呢· 我再次打量厨房里面:一、二、三……夙家的五口人都在,另外,还有三名警察。
他们一窝蜂地聚在餐桌旁,显然,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具小小的尸体上·· 很好,看样子一个也不少·· 我大大松了口气,他们果然都被那具婴儿尸体引入厨房了。
目前为止,算是一切顺利·· 小心翼翼踏上之字形楼梯,我努力不发出声音·· 不需要担心留下鞋印的问题,雨水会把一切都冲洗得干干净净的,就像它们从来不曾存在过。
楼梯是金属质地的,每一级台阶,都浮雕着精美的图案·· 两侧的扶手、栏杆,则别具匠心地雕琢成花朵跟藤蔓的形状,交错、缠绕、攀附,盘桓而上。
雕工非常考究,连叶子的脉络都纤毫毕现·· 冷硬的金属,经过能工巧匠的妙手,竟给人以柔软绵延的感觉·· 听说,这栋小楼,是欧宇辰十五六岁时设计的。
纵使心里再不服气,我也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有那么一点点小才华,就这样死掉了,未免有点可惜·· 不过,我不会因此放他条生路的。
就像当初,他们也不曾给过我们一丝一毫的怜悯·· 事实证明,这次命运之神的确没有站在他那一边·· 没有人看向窗口,所以我平安、顺利地走到了二楼楼梯的尽头。
面前是一扇挺漂亮的防盗门,推了一下没推开,锁上了·· 幸好不是复杂的ic卡门锁,只是普通的暗锁·· 跟羸弱的身体相比,我的头脑和手指要灵活多了。
用螺丝起子,我顺利地撬开锁,轻轻推开门·· 门后面,是一条长长的走廊,摆着几盆修剪得很漂亮的盆栽·· 走廊右手边是一溜落地窗,左手边,是几间从外表看起来一模一样的房间。
合拢伞,把它立在防盗门外侧,我慢腾腾走到第一个房间门口·· 门是从外面锁上的,握住门把手,轻轻扭开·· 借着走廊和窗户透进去的黯淡光线,我环顾室内。
这是一间颇为宽敞的中式卧房,目测大概有二、三十平方米·· 白底天花板,圆弧形吸顶吊灯·天花板上勾勒出淡银色的花纹,看起来挺眼熟的,不过我不太了解这些东西,所以也不清楚画的究竟是什么图案。
和许多卧室的格局一样,门口正对着窗户,窗下是张黄花梨的雕花木床·· 床头挂着幅泼墨山水画:远山如黛,黛青色的山间,缭绕着袅袅白云。
近处是古树森森,绿叶掩映中,露出糜黄的茅屋一角·· 屋前有梳着两个抓髻的牧童,正横吹着笛子,骑牛归来·· 再近处,是碧水横波,小桥横陈。
桥畔,开着大簇大簇粉白的、黄白的花·· 整幅画面,用复笔重色,雅致而不失端丽,大气而不失娴静·· 没有签名,不知道是哪位名家的作品。
挨着木床,依次是床头柜、书桌、计算机桌、书橱、衣橱……最引人瞩目的,是衣橱旁边的陈列柜·· 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建筑模型,每一个看起来都很精巧别致,简直让人爱不释手。
粗略地扫视了一圈后,我的视线停留在书桌上·· 上面摆着一帧很醒目的照片:阳光充溢,温柔地泼洒在葱绿葱绿的草地上·· 穿着白色t恤白色长裤白色运动鞋的少年,背倚着棵枝繁叶茂的老槐树,散散漫漫地坐着,意态闲适。
正是灼灼其华的年纪,逼人的青春气息透过相片,扑面而来·· 他一条腿伸直,另一条腿曲着,和地面形成45度锐角·· 左臂搭在曲起的膝盖上,指尖拈着只青草编成的蚂蚱。
细碎的短发上,跃动着金灿灿的光斑·· 波光流转的眸子,灿若琉璃,竟比阳光还要熠熠生辉·· 嘴角噙着一抹状似温和的微笑,细细看,却是隐含着三分冷漠,二分不屑,外加一分傲慢的。
欧宇辰,经过了十五年,你果然还是一样的表里不一,一样的不讨人喜欢啊·· 我无声地笑了·· 从背包里掏出准备好的东西,花了点时间,把该布置的都布置妥当,最后再细细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任何疏漏。
我从里往外,倒退着慢慢离开,边往门口退,边擦拭掉自己留下的痕迹·· 经过陈列架时,犹豫了下,还是挑了个最不起眼的模型,塞进了背包里。
是幢象牙白的欧洲城堡,有电视塔一样高高的尖顶,和雕刻着矢量花纹的白色大柱子·· 我记得,在孤儿院的时候,欧宇辰有一本童话书,他最喜欢装乖孩子了,所以很大方地借给我们看。
看完以后,女孩子们都说喜欢骑着白马的英俊王子,或者是那个拿着宝剑、威风凛凛的骑士,男孩子们则喜欢金发公主和长着大尾巴的人鱼·· 而夕夕呢· 他居然说,他喜欢恶魔的城堡——那幢有着尖尖屋顶和白色大柱子的城堡。
当然啦,他说完这句话以后,又被小伙伴们集体嘲笑了·· 除了欧宇辰,他没有笑,不是因为他是夕夕的弟弟,要维护自己的哥哥,而是因为他小小年纪,就已经很会装模作样了。
***· 厨房里·· 夙夜盯着女婴的尸体,正想得出神,孟彦名冷不丁:“咦”了声,吓了他一跳。
“这是什么”孟彦名说着,从死婴的胸腔里掏出个东西·· 大伙的注意力,顿时都被吸引过去·· 往他手中一看,是块普普通通的鹅卵石。
直径四厘米左右,通体呈现灰白色,表面有黄褐色的纹络,形状上窄下圆,酷似压扁的葫芦·· 石头上还蠕动着几只淡黄色蛆虫,随着孟彦名的动作,连滚带爬地跌落到地上,逃也似地飞快爬走了。
皱拢着眉毛,孙启森嘀咕:“没有沾染到多少血渍,显然是女婴死后一段时间,才放进去的·”· “是的,”孟彦名颔首,表示同意,拨弄着死尸胸腹部的创口,又补充说明道,“胸腔里也没有血肿的迹象,所以她的内脏,也是在死后被掏出来的。”
“这种案例挺多的,”孙启森的脸色,象是被锅底灰擦过似的,别提多难看了,“不少罪犯都有毁坏、凌虐尸体的癖好·· 我在s市公安局的时候,曾经参与过一起案子,凶手居然相信吃什么补什么。
他肝脏有病,就诱拐、绑架杀害邻居或者同事家的孩子·· 到凶手被逮捕为止,总共杀害了九名儿童,其中最大的十四岁,最小的才三岁。
据凶手自己交代,这些孩子的肝脏通通被他做成了菜肴,什么卤人肝、芹菜炒人肝、火爆人肝、枸杞人肝粥……”· 孙启森边说,边用别有意味的眼神瞅着叶子辉,故意放慢了语速,“嗯,他还做过一道人肝鲜菇汤面。
用人肝和新鲜香菇煲汤,煮出的面条,据他说,比用猪肝好吃多了·”·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叶子辉刚刚消停的胃部,隐隐约约又开始闹腾了,白着脸嘟囔:“组长,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孙启森哼道:“我从来不开玩笑。”
他满意地看到,叶子辉的小脸,立马皱成一团,活脱脱一副吞了只死苍蝇的痛苦表情··☆、107|3.15 /·一点也没留意到孙启森的幸灾乐祸,叶子辉暗暗在心里发誓,以后无论猪肝、羊肝、牛肝……什么肝他都不吃了· 仔细端详着石头,孟彦名沉吟:“就算作案人是个变态,把肝脏拿走了。
可是,他为什么还要放块石头在尸体里呢· 我们知道,许多犯罪分子,都喜欢在作案现场留下属于自己的个性签名。
毫无疑问,这块石头就是本案中的个性签名·· 作案人这么做,究竟是在表达什么意思”· 虽然性格讨人厌,孙启森的工作态度还是不容置疑的,思忖着说道:“我外祖母是湘西人,小时候,她常常讲湘西赶尸的故事给我听。
当然啦,在她老人家口中,那不是故事,而是事实·· 据我外祖母说,走脚先生——也就是赶尸匠,在赶尸前,为了避免死者变成僵尸,常常会在尸体口中放几颗赤豆。
· 而修道的人说,杀人后,把一根桃木钉钉在被害者头顶的百会穴,死者的冤魂就会被封印在身体里,不能向凶手寻仇报复·· 还有,我国西南地区的某些少数民族,也有类似的习俗。
杀人后,会用红绳绑住死者的双手手腕,并且打一种特殊的绳结·· 含义和桃木钉是一样的,都是拘禁枉死者的冤魂,免得他们尸变。
关于石头……我还真没听说过·”· 叶子辉习惯性扭头,向夙夜牌犯罪大百科求助:“夙夜,你知道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夙夜跟没听见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
欧宇辰难得插了句嘴,轻描淡写地说:“我也蛮好奇的,夙夜,你知道吗”· 目光始终专注地盯着女婴的尸体,沉默了少顷,夙夜慢吞吞回答:“那是燧石,俗称‘火石’主要由隐晶质石英组成,是比较常见的硅质岩石。
由于它质地坚硬,破碎后会产生锋利的断口,所以最早被石器时代的原始人所青睐,当时绝大部分石器,都是用燧石打造的·· 嗯,燧石还有一个特质,和铁器击打,会产生火花,所以也被古代人用来取火。
譬如武侠小说里常常提到的‘火镰’,其实是用钢制的,搭配一小块燧石,相互击打,就能得到火种,是古时候最常用的取火工具·”· 叶子辉无比怨念地瞪他,使劲瞪,继续瞪,这是□□裸的差别对待啊。
顿了顿,夙夜又说,“在古埃及神话中,燧石是保护和惩罚的标志·· 他们留下的古代文献中,有大量关于燧石的描写,说是用燧石制造的武器,对抗凶猛的野兽,譬如蝎子、毒蛇等等,就能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保护惩罚”孟彦名眉头紧锁,“难道作案人知道这个传说,然后用这块石头,表达他的某种意志……那你认为是保护还是惩罚”· 没有马上回答他,夙夜凝望着小小的婴尸,隔了一会儿,才缓缓说道:“她还那么小,有什么过错,是需要被惩罚的呢”· 孟彦名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却终究没有说出口。
死婴的□□,和眼窝一样,也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蛆虫,连中间枣核似的小小缝隙都挤满了·· 它们不安地骚动着,像群饥饿的微缩版小狼,拼命争抢着领地。
不过,倒是再没有发现其他伤痕·· 脱下乳胶手套,孟彦名随手丢进不远处的垃圾桶,吩咐道:“子辉,把尸体送车上去,带回局里。”
“好嘞·”叶子辉痛快地答应了一声,将礼品盒的盖子盖上·· 初步尸检完毕,按照正常的办案程序,接下来就应该给相关人员做笔录了。
临时客串搬尸工的叶子辉,带着婴儿尸体先走一步,其他人也鱼贯而出,默默回到客厅·· 孙启森目不斜视地径自走到茶几左侧,一屁股坐在沙发正中央,除了记事簿,又从公文包里拿出个小型录音机,放在面前的茶几上,摆出审讯的架势。
身为同一个战壕的战友,孟彦名当然只能把自个儿安置在他旁边·· 欧宇辰则拉着夙夜,在他们对面落座·· 洛梓洋、忠叔和兰姐不声不响地站在了他俩身后。
这种局面,很有点楚河汉界、泾渭分明的意思·· 洛梓洋身姿依旧端正挺拔,实实在在的“站如松”·· 忠叔神经质似的轻轻晃动着身体,双手紧紧攥着沙发靠背,沙发巾都被他揪扯得变形了,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这不能怨他,打小他妈就用鸡毛掸子,实打实地教育他,生不入官门死不入地狱,跟警察打交道,他本能地感到紧张·· 兰姐向来唯欧宇辰马首是瞻,只要欧宇辰在身边,她就有了主心骨,所以时不时瞧瞧欧宇辰的反应。
从坐下开始,夙夜就一直垂着视线,双手相扣,端正地放在膝盖上,专注地盯着脚下的地板出神,好像上面随时会开出朵花来似的·· 孙启森犀利的目光,冷飕飕地从他身上一遍遍扫过,他却恍若未觉。
绷着脸,孙启森按下录音机开关,语气严肃地问道:“是谁第一个发现婴儿尸体的”· “是我·”欧宇辰回答。
“你的姓名”· “欧宇辰·”· “年龄”· “20岁。”
“职业”· “b大国际金融专业学生·”· “你说一下事情的经过。”
早就知道要回答这个问题,欧宇辰早已打好了腹稿,简明扼要地说:“今天早晨,七点多钟·· 夙夜正在厨房里吃早饭,宋哥拿了个礼品盒进来,说是谢雨欣送来的礼物,我打开一看,原来是具婴儿尸体,就给你们打电话了。”
“谢雨欣是谁”· “我的一个朋友·”欧宇辰回答,想了想,又补充道,“光华实业老板谢国青的女儿。”
“新任女朋友”孙启森挖苦,“你的未婚妻张晗玥过世还不到一年吧这么快就另有新欢了”· 欧宇辰扬了扬眉毛:“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只是普通朋友。”
“是嘛……”孙启森摆明了不信,又问道,“尸体送来的时候,夙夜在吃早饭,你在做什么”· 没有立刻回答,欧宇辰偏着头看了他一眼,不慌不忙地说:“我在陪他聊天。
不过,你应该关心的不是我,或者我的交友状况,而是那具婴儿尸体吧”· “不用你教我们应该怎么做事,你只需要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
孙启森不悦地瞪着他,一口气问道,“谢雨欣为什么送具婴儿尸体给你· 是不是你们之间有什么过节还是有感情纠纷”· “我已经打电话询问过谢雨欣,她说今天并没有叫人送礼物来。
所以,应该是有人假托她的名义·”· “你确定不是她你凭什么认定她没有撒谎”孙启森咄咄逼人。
欧宇辰翘起半边唇角,看着他,不说话·· “你这是什么态度为什么不回答”孙启森质问。
“她有没有撒谎不是我需要考虑的问题吧不是应该由你们警察做出调查、再得出结论吗”欧宇辰慢条斯理地说。
孙启森板着脸孔,厉声警告:“你最好不要让我发现,有什么事瞒着我们警方”· 欧宇辰轻轻嗤笑了一声。
那笑声很是刺耳,孙启森想要再刁难他几句,但时间和场合都不对,欧宇辰也不是轻易能让人占便宜的人,只好硬生生忍住了,视线转向洛梓洋:“你就是洛梓洋”· “是的。”
“听口音,你不是b市人吧”· “我是甘肃临潭人·”· “呵,可够远的,怎么会来b市,又怎么会在夙家做事的”· 洛梓洋不紧不慢地答道:“我本来在驻b市的第x炮兵部队服役,退役前夕,我和几个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战友商量过,决定都留在b市打工。
毕竟,这里的工作机会、工作环境和待遇,要比我们老家好多了·· 我们几个人一起在鑫达人力资源公司登了记,恰好宇辰少爷要雇佣个管家,公司觉得我挺适合的,就把我推荐给他了。”
“你在夙家工作多长时间了”· “九个月零十天·”· “记得挺清楚嘛。”
孙启森有点意外,连孟彦明都多瞧了洛梓洋两眼·· “记忆力好也是宇辰少爷愿意雇佣我的原因之一·”洛梓洋若无其事地说。
“既然你记忆力这么好,那请你描述一下,送礼物来的人长什么样”· “没必要吧”· “怎么会没必要”孙启森的语气再次严厉起来,“你不但要详细描述他的外貌特征,待会儿还要跟我们回局里,做嫌疑人拼图呢。
要是你不肯配合警方的调查,我们……”· “的确没必要,”洛梓洋打断了他的废话,“我认识那个人。”
孙启森张张嘴巴,要说的话一下子卡在了喉咙里·· 这显然是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答案,一时间,客厅里显出异样的安静,除了还低着头,专注地瞅着地板的夙夜,其他人都好奇地望向洛梓洋。
洛梓洋说,“送礼品盒的,是万通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以前也曾经给我们送过几次快递的·”· 孙启森蹙起了眉头,能顺利找到送件人是好事,但是,这也未免太容易了,显然,不太可能对破案有什么帮助。
除非犯罪嫌疑人是个大白痴·· 洛梓洋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 接下来对兰姐、忠叔的询问,都没有再得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108|3.15 /·离开前,孙启森煞有介事地叮嘱他们,有什么发现、或者想起什么线索,要第一时间通知警方,不准擅自采取行动什么的··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与其说是叮咛,不如说是趁机教训几句。
夙夜的反应,理所当然就是没有反应,直截了当把他当成了空气,彻底无视之·· 欧宇辰倒是一副软柿子的模样,自始至终,笑眯眯地点头应承着,一点也没流露出不快的意思。
他表情越和颜悦色,态度越谦和友善,孙启森越莫名地觉得,有阵阵阴风,从脊背上窸窸窣窣滚过·· 怎么瞅,欧宇辰都像只成了精的千年小狐狸,不定心里打什么坏主意呢。
弄得他心里毛毛的,直瘆得慌,实在教训不下去,硬撑着干巴巴说了几句,就满脸不高兴地告辞了·· 嗯,这绝对不是他小人之心。
***· 警察们离开以后,兰姐他们也各忙各的去了·· 夙夜终于抬起一直低垂着的脑袋,安安静静看着欧宇辰,不动,也不说话。
任谁被他用那种瘆人的、黑幽幽的眸子,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都会浑身不舒服的,鲜少有人能受得了·· 欧宇辰心理素质比洛梓洋还要强悍,不过,他的本意,也是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夙夜,让他帮忙分析,提供意见的,所以耸耸肩、摊摊手,做出副无奈的样子:“不是什么好的记忆,真的不想说啊。”
“……”夙夜沉默着,继续看着他·· “知道啦,会全都告诉你的,我们回房间再说吧·”欧宇辰所说的“回房间”,是指回他自己的房间。
客厅这种开放式场合,显然不适合讲些私/密的往事·· 他起身,习惯性伸手拉了把夙夜·· 夙夜没防备,一个踉跄,直接撞进了他怀里,忙跌跌撞撞往后退,却被沙发挡住了。
一点也没在意夙夜的不自在,或者自动无视之了·欧宇辰顺手勾住他脖子,半强迫地拖着他往楼梯口的方向走,嘴里嘟哝着,“走啦,走啦。”
这家伙,越来越喜欢动手动脚了·夙夜皱着眉头,挣了两下,没能挣脱,也就由着他了——任谁每天被十几二十次的骚扰,连续骚扰个两三年,再不情愿,也会逐渐适应的。
俩人上了楼,来到欧宇辰的房间·· 握住门把手,欧宇辰轻轻一拧——“咔哒”门开了·他侧过身子,很绅士风度地示意夙夜先进去。
对于这些所谓的繁文缛节,夙夜连想都不会想的,直接走到书桌前,拉开椅子,刚要坐下,就被欧宇辰扯住胳臂,不由分说地,拽到床边,一把按坐在床沿上。
· 夙夜眉头拧得更紧了,刚要抗议,就听欧宇辰说道:“一时半会儿说不完的,坐在床上舒坦点·”· 舒不舒坦的问题,夙夜并不介意,不过既然欧宇辰如此说了,他也就没再说什么。
低着头,盯着脚下的拉毛地毯上,上面有一小撮白色粉末,看起来很像食盐·难道兰姐打扫房间的时候,没有打扫干净· 可是,欧宇辰把食盐拿到自己房间干嘛· 好奇心这种东西,跟夙夜是彻底绝缘的,更不可能关心别人的私事,所以也仅仅是纳闷的念头,在脑子里一闪而过。
坐到他旁边,欧宇辰抬抬脚,以极潇洒帅气的姿势,“啪嗒啪嗒”甩掉两只拖鞋,舒舒服服向后一躺,拍了拍身边空着的位置,建议:“躺着聊天更舒服,你要不要也躺会儿”· 夙夜没吱声,也没动。
这次,欧宇辰倒是没有用武力勉强他,双手枕在脑后,脸上露出回忆的神气,自语般叨咕,“警察来之前,我讲到哪儿啦· 哦,小东的事儿,说得差不多了。
我还有两个室友,其中一个名叫一只耳·很奇怪的名字吧· 因为他只有一只耳朵,他的另一只耳朵在一个特别特别冷的冬天被冻掉了。”
一只耳是个小儿麻痹症患者,出生后没多久,就被父母丢在爷爷奶奶家,后来爷爷奶奶先后病故了·· 爸爸妈妈依然不肯收留他,他只好四处流浪、乞讨。
直到偶然间遇见季佳泽,被季佳泽带回了爱之家·· 说到这里,欧宇辰的语气变得无奈,“说起来,我们还真是够倒霉的,居然把他安排和我们住在同一间屋子。”
夙夜被他说糊涂了,不解地看着他·· 欧宇辰耸耸肩,“怪不得没人愿意要他,朝夕相处,我们才知道,原来除了患有小儿麻痹症,一只耳还有一样顶顶让人受不了的毛病。”
难得听到他用如此夸张的语气,饶是夙夜也禁不住诧异,不知道那个一只耳究竟还有什么了不得的毛病,连欧宇辰都会觉得受不了·· “他居然梦游”欧宇辰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夙夜猛然握紧了双手,他那么用力,以至于淤血的指尖,青白得都发灰了·· 本来就毫无血色的脸颊,似乎也又苍白了一点点·· 完全没有留意到他的异样,欧宇辰叹着气,继续说道,“你能够想象得到吧半夜里醒来,看见眼前有个黑影,跟幽灵似的,在黑梭梭的室内晃荡,真是有够惊悚的。
我第一次撞见的时候,还以为见鬼了呢,吓得半死·”他无奈地耸耸肩,“不过,我还不算是最倒霉的·”· 比欧宇辰更倒霉的人是小东。
爱之家的茅厕,盖在院子的西北角,是栋用红砖砌成的小房子,只有十几平方米·· 建造的时候,为了省钱,地基没打好,经过几年的风吹雨打,房子便歪了,用根水桶粗的柱子支着。
墙上通风用的多棱格子窗,本来是四四方方方的,由于歪斜得太厉害,简直快要变成平行四边形了·· 房顶没有起脊,只架着几根椽子,上面平铺着石棉瓦。
经过风霜雨雪长年累月的侵袭,也已经糟烂得不行·· 好几处都透了天光,往往是外面下大雨,茅厕里下小雨·· 每逢刮风的时候,石棉瓦就会咣啷咣啷作响,跟敲锣似的。
下雨的时候,雨滴砸在瓦上,它又呯呯碰碰响,跟擂鼓似的。· 但那又怎样呢好歹头顶能有片瓦遮雨,旁边有堵墙挡风,孩子们已经很心满意足。
至于它会不会有一天突然倒塌,倒塌的时候,会不会恰好有人在里面如厕,被砸死、砸残,根本没人考虑过这个问题·
(本页完)
· 欧宇辰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到床上,怎么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的,这回跟寒冷一丁点关系也没有,他被吓坏了·· 一记忆碎片· 十五年后。
九月二十三日,星期日·· 天空象是被戳破了个大洞,雨从昨天傍晚就开始下了,稀里哗啦,一阵紧似一阵,完全没有停歇的意思。
路边绿化带里的老树,叶子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散落了一地·· 树下丛生的杂草间,衍生出一个个积水的小池塘·· 落叶在水波上悠悠荡荡,不时被急骤的雨珠拍打进水中,又不甘心似的,摇摇晃晃地浮了起来。
撑着把黑伞,我艰难地、一脚高一脚低地向前走着·· 冻得麻木的双脚,时不时踩进汪着水的坑里·· 运动鞋里,早已灌满了水,每踩实一步,就欢快地叫一声——“呱哒”。
哗哗的落雨,呯呯嘭嘭砸在伞面上,顺着伞檐往下淌,在眼前挂起一条条流动的水晶珠帘,冷飕飕、凉浸浸的。· 我讨厌雨天,讨厌潮湿黏腻的感觉,似乎整个人都在一点一点地发霉,实在糟糕透了。
可是,不是这样的天气,我又怎么能毫无顾忌地走在这里呢· 身畔,不时有车子疾驰而过,豪华的、经济实用型的。
我眼热地看着那些车子翩然远去·· 坐在车里的人,他们不必在沁凉沁凉的秋雨中,冻得瑟瑟发抖,也不必感受水汽的侵蚀,更不会被车轮飞溅起的水花打湿了裤脚,实在是当下最值得羡慕的人。
也有跟我一样的步行客,撑着把或者漂亮或者朴素,或者崭新或者陈旧的伞,走在铺着大块大块彩色方格子砖的人行道上·· 他们和蜗牛般龟速的我不同,都是行色匆匆的,擦肩而过,没有人留意到我。
我不知道应该庆幸还是感到失落·· 不过是九月末,我却穿着明显不合时令的秋冬款黑色夹棉卫衣,兜帽毫不浪费地戴在头上,鼻梁则架着副夸张的黑色蛤蟆镜,遮住了小半张脸,剩下的大半张脸,一丝不漏地,全部捂在一个大号的口罩后面——我也知道,这副装扮,简直比被狗仔队围追堵截的天皇巨星还夸张,所以也分外引人注目。
但是,不打扮成这副样子,我又怎么能走在这里呢· “没有时间了……”我轻轻叹息,自己都能感觉到语气里的感伤与无奈。
“是的,没有时间了,我的孩子·”妈妈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和许多不懂事的小孩子一样,我也曾经幻想过,我的妈妈,是那种漂亮、优雅、举止大方、气质高贵的女人,走到哪里,都像星星一样,光彩夺目。
可惜,她既不漂亮也不优雅,文化不高,连大学都没读过,性子懦弱绵软,没有主见,也不够有担当·实在是普通得不能再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
跟“漂亮”、“优雅”之类的字眼,完全扯不上关系·· 可是,她是我的妈妈·· 一个妈妈,会有一个或几个孩子,一个孩子却只有一个妈妈。
她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最爱我和我最爱的那个人·· 恍恍惚惚的,妈妈的脸孔,又浮现在眼前·· 她还不到四十岁,鬓角却已经有了白发,象是挂着岁月的风霜。
额头也有了皱纹,每当微笑的时候,那皱纹就刻画似的加深,看起来又慈祥又和蔼·· 雨还在扑簌簌下着·· 我很冷,头很痛,可怜的膝关节也很痛,好像有人拿着根烧得滚烫滚烫的烙铁,硬往里捅似的。
假如不是哗哗的落雨声灌满了耳朵,一定会听到膝关节发出嘎吱嘎吱的抱怨·· “妈妈知道你难过,可是你要忍耐,要坚持。
相信妈妈,有时候,疼痛对我们是有好处的·”怔忡中,我又听到了妈妈温柔的安慰·· 这么多年来,无论怎样艰难的境遇、怎样困苦的生活,她一直在我身边,陪伴我、照顾我,支撑我活下去,给我勇气和力量。
湿漉漉的雨水,弥漫着浓浓的土腥气,那味道让我感到强烈的恶心·· “没关系,它们并不能给你造成实际上的伤害·”妈妈继续安慰我。
是的,它们并不能真正伤害到我,于是我安下心来,活动活动冻得僵硬的手指·· 我很清楚,这副糟糕透顶的身体,实在不适合在雨天跋涉。
可是,不是这样的天气,我根本不可能走在这里·· 所以,我坚持走着,一脚高一脚低地向前走着,朝着我的目标·· 那灰白色的高大院墙,那黑色的雕花铁门。
其实并不远,距离我们的家只有几百米·· 嗯,我一直管那个寒碜的栖身之所,叫做“家”·· 虽然简陋,虽然残破不堪,却是属于我们的家。
家——真的是个很温馨的字眼呢,想起来,就觉得心里暖呼呼的·· 但我的身体状况实在太糟糕了,这短短的一段路,也走得异常辛苦。
停下,深深喘息了一会儿,我晃动晃动酸胀的四肢,象是给自己充足了电似的,又开始一跛一跛地走着·· 终于,我来到那扇门前。
盯着面前的铁门,我知道,那个罪人就在门里面·· 没有时间了……· 妈妈,这是最后的审判·· 我们必须惩罚所有的罪人,弥补所有的罪过,讨回所有的公道。
我们要让那些人知道,没有人,生来就是活该被践踏的·· ***· 在雨水敲打玻璃窗的叮叮咚咚背景声中,欧宇辰睡得很不安稳。
他做了个非常可怕的梦·· 梦中也下着雨·· 天空铺满了肮脏的、黑乎乎的浓云,密密匝匝·· 云海翻涌中,依稀浮现出一颗头颅的轮廓。
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生动,那是个精致漂亮的小男孩头颅,煞白的小脸,全无血色·· 随着淅淅沥沥落下的雨水,像个轻飘飘的气球,缓缓飘落、逼近,直到鼻尖紧紧贴在窗玻璃上,压得扁平扁平的,不留一点空隙。
瞪大的双眼,黑琉璃珠似的漂亮,却闪耀着怨毒、憎恨、阴冷的寒光·· 仿佛一只不怀好意的猫头鹰,阴鸷地盯着眼前肥美的青蛙。
翕动着嘴角,他发出带着嘶嘶杂音的声音:“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 在错错杂杂的落雨声中,他的话,如同拴在蚂蚁身上的丝线,轻易绕过所有的障碍,无比清晰地钻进耳朵,敲打着鼓膜。
喉咙一阵阵发紧,欧宇辰的神经也绷紧了,那是张曾经无比熟悉的脸孔·· 有些人,是不经意间遗忘的,譬如数年前教导过自己的老师,擦肩而过的同学,带着羞怯笑容向自己告白的可爱女生……还有些人、有些事,却是刻意被遗忘的,譬如眼前的男孩、男孩的眼睛,以及男孩的死亡。
随着嘴巴开开合合,鲜血顺着他的嘴角潺潺涌出来·· 下一秒钟,他左眼的眼球忽然凭空消失不见了,象是猝不及防间被人硬生生剜掉似的。
雨还在泊泊地下着,顺着他的脸孔萦绕、流淌,混杂着眼眶、嘴角潺潺流出的血液,滴答、滴答、滴答地落在窗玻璃上,继续向下滑落,很快消失在视野的死角。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男孩就用那个深深塌陷的血窟窿,死勾勾地凝望着他,嘴巴机械地一开一合,“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 一叠声中,它的面皮倏然龟裂开来,犹如被重重擂了一拳的镜子,裂纹蛛网似的迅速蔓延,一直延伸到发际线和下颚。
绽开的肌肉,呈现出湿漉漉的、腥红的绯艳色泽,怵目惊心·· 伤口边缘的皮肤,向外翻翘着,里面似乎裹藏着什么东西,一鼓一鼓地蠕动,令人头皮直发麻。
几秒钟后,密密麻麻的虫子,蓦地从皮开肉绽的裂缝处,淌水般刷拉拉爬出来,漫无目的地四处流蹿·· 扭曲的虫身上,都挂着黏糊糊的刺目血丝。
这些虫子,都是奇特的眉月形·· 白底衬着中间黑色的圆点,分明……分明就是一只只活灵活现的眼睛· 因为不停歇地蠕动,看上去,犹如许多只冷酷的眼睛,在一股脑地觑视着他,满含着阴狠狠的嘲弄和嗜血的贪婪。
欧宇辰整个人都愣住了,彻骨的寒意,顺着尾椎迅速向上攀升,瞬间贯穿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在颤栗、紧缩·· 轻蹙着眉尖,他沉静地和那些眼睛对视,半晌,忽然气定神闲地笑了,笑容云淡风轻。
“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男孩复读机般念叨着,象是满怀恶意的咒言·· 恨吗欧宇辰越发笑意盈盈。
他不在乎男孩的憎恨,也不在乎其他人的·· 他的确漠视了这孩子的不幸,看着,只是静静看着他被伤害、被折磨·· 什么都没有说,也什么都没有做。
可是,那又怎样所谓良心、所谓道德,在欧宇辰眼里,就是天大的笑话·· “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男孩还在絮絮叨叨。
欧宇辰很想好心告诉他,不要指望别人会为他的人生负责,这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96|一 记忆碎片(2)·就像有的人,生来就含着金汤匙,在许多人的关爱中,如珠似宝地养大。
有的人,却连父母的样子都记不得,在孤儿院中艰难地生存——对他们来说,只是“生存”,而不是“生活”·· 担心随时会冻死、饿死,或者被打死。
冥冥中或许真的有天意,欧家两兄弟的命运,从被命名那天开始,就已经注定·· 辰,像早晨的阳光一样,干净、清澈、灿烂·· 夕,则是日暮西山,残阳如血。
等待夕的是什么呢是漫漫长夜,一个接着一个的漫漫长夜,他永远不能拥有明丽的晨曦、明艳的曙光,以及明媚的希冀·· 但欧宇辰既不同情也不会感到内疚,面对残酷的人生和多舛的命运,努力活下去,让自己活得好些才是根本。
如果心有不甘,那就努力去改变自己的命运轨道,改变不了的,也只能默默忍受·· 任何迁怒和怨恨都是徒劳的,除了消磨自己的意志、磨损自己的精神,没有丝毫实际用途。
***· “铃铃铃、铃铃铃……”刺耳的电话铃声倏然响起,飘渺、空洞、遥远,仿佛来自另一个时空·· 欧宇辰蓦地惊醒过来。
室内灰蒙蒙的,仿佛罩了层薄薄的雾霭,黯黯的,视野模糊不清·窗外的雨还在下着,顺着窗玻璃流淌,勾勒出好看的形状·雨幕后面空荡荡的,没有男孩的头颅,什么都没有。
梦中的情形还深深烙印在脑子里,清晰得象是定格的电影画面·· 一场秋雨一场寒,空气中弥漫着沁凉的因子·欧宇辰裹紧天鹅绒被子,默默地回忆十五年前的往事。
毫无疑问,即使时间倒转,回到十五年前,他的做法也不会有任何改变,更不会因此感到丝毫内疚·· 他没有义务负担别人的人生,只要负担自己的就好了。
他是这么活过来的,也将这么活下去·· “铃铃铃、铃铃铃……”直到电话铃声再度响起,欧宇辰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刚才是被它吵醒的,用胳膊肘支起身子,他伸手抓起床头柜上的听筒,扣在耳朵上:“喂”· “你是欧宇辰吗”一个瓮声瓮气、带着浓重鼻音的男人声音,硬邦邦地问道。
“是的,”调整了下姿势,欧宇辰半倚靠在床头,随口问,“您是哪位”· “我是爱之家的季佳泽。”
心里咯噔一下,欧宇辰心想,未免也太凑巧了,他刚刚梦到那个死在垂髫(原注2)年纪的小男孩,居然就接到了季佳泽的电话·· “做人不能像你这样”隔着听筒,也能听得出季佳泽的愤怒,而欧宇辰对他的斥责,却感到很可笑,清清嗓子:“季先生……”· “哈,季先生,”季佳泽满是挖苦意味的、拖着亢长的尾音重复,讽刺道,“我不是你的季爸爸吗怎么,被夙博罕收养,成为博宇的继承人,你就忘了自己的出身就像那些没有被闷死,而是侥幸破茧而出的蝴蝶,得意洋洋地流连花丛的时候,理所当然就忘了自己曾经只是条丑陋的、恶心透顶的毛毛虫”· 破茧而出的蝴蝶这个比喻还挺有意思的。
欧宇辰勾起半边唇角,讥诮地微微笑:“我没忘记自己在爱之家度过的两年……”· “你没忘记所以,这就是你给恩人的回报”· 恩人让他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日子,还要时时刻刻担心,会不会遭到莫名其妙的毒打,会不会突然间失去眼睛或者断手断脚……是很大的恩情吗· 欧宇辰回想起在爱之家时,逢年过节才能吃到的白菜馅饺子,照例看不到半点油星,非常大方的,加了剁得碎碎的火腿肠。
两毛钱一根、整箱批发的那种·· 饶是这样,放得也不多,嗯,比点缀用的葱末稍微多一点点·· 即使是这样,孩子们依然馋得要命,老早就守候在餐桌旁边,眼睛放光地盯着准备盛饺子用的大号豁口盘子,拼命吞咽着口水。
平常的日子吃什么呢主食是黏糊糊的玉米糊、能照见人影的稀粥,搭配黄一块红一块的馒头(煮饭的谢阿姨又偷懒了,苏打没有揉开。
而那廉价的面粉,不是常见的白色,而是发灰发黄的),或者坚硬堪比铁饼的糙玉米面窝窝头·· 副食是烂菜叶子炖的大锅汤(偶尔里面会看到疑似虫类的不明残骸,至于喝到碗底看见泥沙,是最寻常不过的),还有腌渍得比盐还咸的咸萝卜条、荠菜疙瘩……水倒是管饱的,理由很简单——院子里有口井,负责打水的,是稍微大点的孩子们。
孩子们的力气,自然是不需要花钱的,水也是不用花钱的·· 有时候为了充饥,一气喝得太多,欧宇辰感觉自己变成了装得满满当当的水瓶子,走路一晃荡,水就要溢出来。
“你做人还讲不讲半点良心凭什么停了捐给爱之家的善款”季佳泽怒冲冲地喝叱。
良心要剜掉小孩子的眼睛,赚钱的人,居然理直气壮地跟他讲良心欧宇辰几乎笑出声来·· 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大都热衷于慈善事业,夙博罕也不例外,每年固定有一笔善款捐给爱之家。
当然,这并不能说明企业家们多么有爱心·在商言商,他们主要是基于商业价值上的考量·在中国,做慈善是有很多好处的,譬如说有利于公司的形象,譬如说,可以减免为数不少的税额。
总之,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一年前,张晗玥被华子强女干杀,夙夜又以涉嫌谋杀华子强的罪名被逮捕·· 夙博罕受不住刺激,心脏病发作,当场就晕厥过去。
一度在鬼门关前徘徊,好不容易才抢救过来,在重症监护室整整住了半个多月·· 后来情况稍微好转,宋伯就陪他去美国做了心脏搭桥手术。
夙博罕毕竟年岁大了,即使手术很成功,身体和精神还是彻底垮了·· 小脑也有了萎缩现象,导致肢体的部分协调功能失调,连自理都有些困难。
只得把博宇全权委托给欧宇辰打理,自己常住在美国疗养·· 对此,欧宇辰是求之不得的·· 他向来深信,只有牢牢攥在自己手里的东西,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正式执掌博宇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是不动声色地把财政大权和人事权力揽到手中,第二件事,就是停了捐给爱之家的善款·· “夙博罕知道你做出这种忘恩负义的事吗你下一个要对付谁夙夜吧现在你已经得到了博宇,再也不需要顾忌什么。”
季佳泽阴测测地说·· 压根不在意他恶意的指摘,欧宇辰依然好脾气地微笑着,温和地说:“我不认为自己的做法,有任何不妥当的地方。
钱既然是博宇的,我们当然有权利决定它应该怎样使用·至于夙夜,就更不劳你费心了·”· “你当然有权利,你能这样对待爱之家,对夙夜当然也宽厚不到哪里去夙博罕走了,你会把夙家唯一的根苗怎么样呢将他扫地出门,还是干脆一劳永逸地让他彻底消失不见我想夙博罕对这一点,会很感兴趣的。”
季佳泽*裸地威胁·· “爷爷在美国的日子既无聊又乏味,我不介意你编故事给他听,”欧宇辰依旧无动于衷,好整以暇的口吻,“要我告诉你,他的电话号码或者是msn吗好心提醒你,注意时差问题,爷爷睡不好觉的时候,脾气也会很不好的,没什么耐性。”
“欧宇辰,你不用嚣张只要夙博罕还没死,就有可能发生很多事,产生很多种变故·”季佳泽恶毒地说,“譬如说,他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更改遗嘱”· 欧宇辰微笑:“你是这么想的吗很好,你可以继续幻想下去。”
“你就这么笃定博宇必然是你的”季佳泽嚷道,“别忘了,不管到什么时候,都是血浓于水的·夙夜才是夙博罕的亲孙子才是博宇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欧宇辰继续微微笑,轻描淡写地说:“我应该谢谢你这样为我着想吗”· 隔着电话线,也能听得出季佳泽磨牙的声音,这令欧宇辰感到极大的愉悦和满足。
几秒钟后,季佳泽破口大骂:“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王八蛋别以为我收拾不了你,我会向夙博罕和新闻媒体揭露你忘恩负义的行为,你等着被夙博罕扫地出门、等着身败名裂吧你这个杂碎臭虫阴沟里的老鼠”· “你喜欢干什么是你的自由,不过,想必你也清楚,我今年二十岁,而不是五岁。”
对他肆意的谩骂充耳未闻,欧宇辰心平气和的语气,仿佛在跟老朋友闲闲地聊天,“我现在是博宇的当家人,不是当年无父无母、无依无靠、只能任人宰割的孤儿。
在被人欺负的时候,我难保不会作出些自卫的举动·”· “二十岁嗤,你以为你已经长大了,能跟我对抗了吗那我们不妨试试看”季佳泽恶狠狠地吼道,“毛都没长齐的小王八蛋,当我揭穿你的真面目以后,夙博罕肯定会收回博宇的,你就会变成过街老鼠只能抱头鼠窜像你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杂碎,我见得多了,我有都是办法整死你们”·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对你所谓的办法我很感兴趣,我会拭目以待的。”
☆、97|一 记忆碎片(3)·“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后悔的会恨不得跪下来舔我的脚趾,求我放过你”“啪”地一声,季佳泽愤懑地挂断了电话。
淡淡的嘲讽在眼中闪过,欧宇辰嗤笑着摇摇头,并没有把他的恫吓放在心上·· 季佳泽的反应,当然在他的意料之中·· 像季佳泽那种人,面对公众的时候,总是满嘴的仁义道德,实际上满肚子坏水。
这么多年来,做了许许多多伤天害理的事,居然还能平平安安活到今天,连点负面新闻都没有,背后的水肯定深不可测·· 不过,欧宇辰绝对不是瞻前顾后的人。
还有个主要原因是,他其实蛮记仇的,想起昔日在孤儿院里捱过的苦日子,想起曾经提心吊胆、战战兢兢的日日夜夜,他就算是把钞票丢到河里,也不甘心白白送给那个恶棍。
所以,明知道时机并不成熟,欧宇辰还是停了给爱之家的捐款·· 他当然不会打无把握之仗,在停掉捐款之前,就请了私家侦探,对季佳泽和爱之家展开详细调查。
他很清楚,季佳泽骨子里是个相当谨慎、狡猾的人,这从季佳泽做了很多坏事,却始终没被人逮到把柄、惹出麻烦,就能看出来·· 目前为止,私家侦探还没有取得什么有用的证据。
不过,欧宇辰并不着急,他耐性好得很,深信这世上不会有能永远隐藏的秘密·· 再说,必要的时候,在不给自己惹麻烦的前提下,他也不介意偶尔做点栽赃陷害、委过嫁祸的事——窃珠者诛,窃国者侯,在欧宇辰的认知中,过程不重要,结果才重要。
所以,他确信,扳倒季佳泽是迟早的事·· 至于夙夜……嗯,起码现在看来,还完全没有对他构成威胁,所以他暂时不会对夙夜做什么的。
瞥了眼对面墙上挂着的时钟,秒针哒哒哒……一格子一格子地蹦跶着,已经六点多了·· 掀开被子,欧宇辰抬脚下了床,脚掌深深陷入厚厚的拉毛地毯里,立刻被柔软、温暖的舒服触感团团包裹住。
颇为愉快地舒展了眉眼,对现在高端、奢华的生活,他很满意·· 谁要妄想打破它,就得有承受他猛烈报复的心理准备·· 不紧不慢地洗脸刷牙漱口后,在挂得满满当当的衣橱中,欧宇辰选了套白色justyle休闲服换上,经过走廊,从螺旋形楼梯下了楼,径直来到餐厅。
今天厨师忠叔做了他很喜欢的黑椒牛柳和竹荪青瓜汤·· 黑椒是精选的整颗黑椒粒,现磨成粉的,牛肉则是上好的安哥拉小肥牛·· 经过忠叔的精心烹饪,外焦里嫩,咬一口,浓郁的香味就在唇齿间弥漫开来。
佐以清新爽口的竹荪青瓜汤,恰好中和了油腻腻的口感,堪称是难得的美味佳肴·· 一直到他吃完早餐,夙夜还没有出现。
欧宇辰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夙夜的迟钝、白目,嗜睡是有目共睹的·· 他倒是很纳闷,以夙夜那种别扭得要死的的性子,在监狱里的几个月,究竟是怎么度过的——倒不是关心,只是单纯的好奇而已。
今天是星期日,不用上学,公司里的业务,也没什么需要紧急处理的,朝窗外看了看,雨还在哗啦啦下着,欧宇辰决定放自己一天假·· 他的原则是,能舒服呆着的时候,绝对不会自讨苦吃。
因为下雨的缘故,空气格外清爽·· 深深吸了口气,欧宇辰踱着散漫闲适的步子,溜溜达达回到二楼·· 一边走,一边思索,这难得的“浮生一日闲”该怎么度过,冷不丁瞧见个瘦巴巴的小人儿,正孤伶伶蜷坐在走廊里硕大的落地窗前——是夙夜,穿着黑色棉布衬衫、黑色v领毛衣、黑色长裤。
整个人几乎都被黑色团团包裹着,衬得巴掌大的小脸,更显苍白羸弱·· 身体怕冷似的蜷缩着,微微弓着脊背,肩膀向前倾,双臂紧紧环抱着双膝,下巴搭在膝盖上,面无表情地望着窗外,目光一贯的恍惚木然。
这小子,怎么总像泥塑木雕似的· 欧宇辰暗暗觉得好笑,加快步子走到他旁边·· 经过几个月牢狱生活,夙夜更瘦了,下巴都快尖成锥子了,两只悒郁的眼睛,嵌在瘦削的脸上,越发大得惊人。
欧宇辰当然不会为此感到内疚,亲昵地拍了下夙夜瘦骨棱棱的肩膀,温声问道:“看什么呢”· 夙夜的大眼睛,在灰蒙蒙的光线中,显得越发深黑、幽邃,象是两汪深不见底的深潭。
木然了许久,才低声回答:“那个人·”· “嗯”顺着他视线,欧宇辰的目光,茫然地掠过去,透过刷刷淌着雨水的落地窗,能看见楼前铺着的大块大块青石板,已经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
青石板后面,是正逐渐褪下斑驳绿衣,换上枯黄新装的草坪·· 兴许知道时日无多,小草们都垂头丧气地耷拉着脑袋·· 草坪上,东一株、西一株,点缀着低矮的灌木,也渐枯了、败了,死气沉沉的。
灌木后面,则是一排排老树,长着丑陋、粗糙的疤节·· 叶子掉落了大半,像满身褶皱、布满疮疤的老人·· 老树后面,就是灰白色的高大围墙和黑色雕花铁门……· 铁门外站着个人· 是个男人,瘦削枯干,打着把很大的黑伞,肩部以上被遮挡得严严实实,一动不动地僵立着,如同一根黑色的洋蜡头。
距离太远,中间又隔着重重障碍物,如果不是置身在二楼,居高临下,根本不会留意到他·· “那个人,有点奇怪·”夙夜又淡淡补充了句。
“哦”欧宇辰不解地瞧着他苍白的小脸,挑了挑眉毛,“哪里奇怪”· 夙夜却沉默了,视线依旧凝注在围墙外的那个人身上,一霎也不霎。
欧宇辰想了想,“要不,让洛哥去瞧瞧”· 他口中的“洛哥”,全名叫洛梓洋,是个退伍的特种兵。
宋伯随夙博罕去了美国没多久,老花匠陈叔也辞职了,说是年纪大了,身子骨也不行了,想回老家安享晚年,过过含饴弄孙的日子·· 欧宇辰知道陈叔说的是实情,当然不会强人所难,给了陈叔一笔数目不菲的退休金,令陈叔很是感激。
陈叔走了以后,偌大的宅子,只剩下欧宇辰、夙夜、兰姐和忠叔四个人,显得空荡荡、冷清清的,整日里连点生气都没有·· 里里外外的杂事,就靠兰姐和忠叔两个人支撑,他们俩也都四十开外了,着实有些力不从心。
欧宇辰便通过人力资源公司,聘请了年轻力壮的洛梓洋·· 欧宇辰的算盘打得很精,给洛梓洋的头衔是管家,兼职打杂,必要的时候,还能权充保镖使用。
来到夙家几个月,洛梓洋的表现可圈可点·工作勤勉踏实,从不多言多语,颇有宋伯的风范·· 欧宇辰对他很满意,当然,付给洛梓洋的酬劳,也令洛梓洋很满意。
足足过了好半天,夙夜才慢半拍地摇了摇头,表示不赞成欧宇辰的提议·· 又过了两三分钟,那个男人终于移动了,沿着街道,向左边路口走去。
他走得很慢,一跛一跛地,足足过了好半天,才在视野里消失·· “原来是个跛子,”欧宇辰不在意地耸耸肩,“兴许只是看我们家大门太漂亮了,忍不住多瞧几眼。”
这倒不是他自夸,夙家的铁门,雕镂着非常精美繁复的蝶戏莲花图案·· 常常有经过的路人,看得入了迷,久久不肯离开。
甚至还曾经有美院的学生,背着画板拎着小凳专门跑来临摹·· 夙夜不置可否·· “喏,人已经走了,没什么好看的了,起来吧。”
欧宇辰冲他伸出一只手,含笑嗔怪道,“本来身体就不好,偏偏还喜欢坐在冰凉的地面上,小心又闹胃痛·”· 对他的话置若罔闻,夙夜一点反应也没有。
早就习惯了他这副德行,欧宇辰不声不响地抓住他胳膊,刚要将他硬拽起来,眼角无意间一瞟,瞧见了夙夜的双脚,皱着眉头埋怨:“你怎么又不穿鞋”· 夙夜的双足,和他的人一样纤瘦、苍白。
细弱的脚踝,倒象是块精巧的羊骨头·· 别说男孩子,就算是跟年龄相仿的女孩子比,也显得过于娇小玲珑了·· 没有穿鞋袜,就那么*裸地踩在冷冰冰的地板上,脚趾本能地蜷曲着。
欧宇辰知道,这种畸形的、蜷曲的姿态,并不是因为畏冷,而是表明它们在漫长的成长时期,被迫习惯了穿不合脚的小鞋子·· 而干瘪、破裂的脚趾甲,特别是肉眼几乎辨认不出的小脚趾盖,则清清楚楚说明,主人从幼年时期开始、长年累月的营养不良。
· 欧宇辰觉得,对夙夜来说,他父母的死亡,其实是件好事——他们活着,也只不过是把夙夜的人生搞得一团糟而已·· 可惜,这个既固执又别扭的笨小孩,就是想不通这个道理,兀自沉浸在痛苦的记忆中,死活不肯走出来。
当然,欧宇辰也从来没想过,要点醒他·· “你等我一下·”松开夙夜的胳膊,欧宇辰转身,向夙夜的房间走去·· 夙夜跟没听见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继续望着对面被雨水模糊的玻璃窗发呆。
一件多年前的往事,如浮光掠影般,在他的脑海里,渐渐闪现··☆、98|二 眼婴尸(1)·那天,也下了场很大的雨·· 放学的时候,天黑得吓人,象是无数只黑老鸹,齐刷刷张开翅膀,遮蔽了整片天空。
狂风裹挟着骤雨,扯天扯地地垂落·· 触目所及,苍茫茫一片,根本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地,哪里是人,哪里是树·· 校门口聚满了撑着伞的家长们,抻着脖子踮着脚,满脸焦急地向里面张望。
等着接他们的孩子、他们的宝贝·· 夙夜将书包紧紧抱在胸前,弓着身子,目不斜视地从那些家长和学生们中间穿过·他知道,不会有人来接他的。
值得庆幸的是,为了随时捡拾能卖钱的废品,每天他兜里都揣着一两个大号的黑色塑料袋,把书包塞进塑料袋里,牢牢扎紧袋口,起码不用担心书本会被打湿。
至于自己会不会着凉感冒,压根不在他考虑的范围·· 对于穷人家的孩子来说,身体不要紧,需要花钱的事儿才要紧·· 狂风一阵比一阵猛烈,路边的柳枝,打着横狂甩,像一条条威风凛凛的细鞭子,兴高采烈地抖擞着。
豆大的雨点,此起彼伏砸在柏油路上,溅起一枚枚亮银的箭头··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脚下很快蜿蜒出一条条小溪,小溪又汇聚成河,不一会儿功夫,就漫过了脚面。
雨,实在太大了·· 水,顺着打成绺的额发往下淌,浸入眼中,刺得眼睑生疼生疼的·· 模糊了视线,眼前的一切,再怎么努力,也看不大分明了。
身上早已湿得透透的,找不到一丁点干松的地方·· 流着水的衣服,粘在肌肤上,透骨的凉,连胸口都感觉不到一丝热乎气·· 夙夜冻得直哆嗦,在凄惶的风雨中瑟瑟发抖,像根须扎得很浅,被狂风吹弯了腰的老玉米。
脚上穿的千层底黑布鞋,是爸爸在地摊买的便宜货·· 都说小孩子的脚,跟雨后的蘑菇似的,长得疯快·· 为了多穿些日子,特意买大了一个尺码,平日里就不怎么合脚,灌满了水以后,更是不停地掉下去,掉下去,亲亲热热粘着地面,死活不肯起来。
要一次又一次停下,回头,用脚尖趿拉上,当成拖鞋硬挂在脚背上,拖拽着前行,这大大减慢了他赶路的速度·· 走着走着,冷不防脚底一滑,踩进个塌陷的坑里,并不深,不过,还是崴到了脚。
试探着稍微活动活动,踝骨处顿时传来骨头断裂般的刺痛·· 狠狠吸了口气,抹把脸上的雨水,夙夜茫茫然地打量四周,顿时大失所望,离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他咬着牙,低着头,继续走着,虽然小心再小心,避免受伤的部位着力,只是做最低限度的起、落、起、落……动作,还是越来越疼,象是有只机械怪手,在死命地掐着、扭着、攥着。
一直压抑在心底的懵懂委屈,象是终于找到了宣泄的出口,眼泪差点夺眶而出·· 夙夜使劲抽搭抽搭鼻子,硬忍住要溢出的液体·· 他很清楚,流泪除了让自己显得很懦弱、很可悲,没有任何实际用途。
走着走着,冷不防迎头撞上个人,他愣愣地抬眼,闯入视线的,竟然是爸爸熟悉的轮廓·· 爸爸撑着把不大的蓝灰白格子伞,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地打量了夙夜一番,眼圈渐渐潮红了,接过书包,将雨伞塞给他,嘴唇翕动着,说了句什么,然后转过身去,半蹲在夙夜面前。
耳朵里充斥着哗哗的落雨声,夙夜没有听清爸爸嘟哝了什么,但是看懂了他的动作,他要背自己·· 拍拍爸爸的肩膀,示意他回头,夙夜凑在他耳边,大声说:“我能自己走。”
爸爸摆摆脑袋,固执地蹲着,说什么也不肯站起来·· 父子俩僵持了一会儿,还是夙夜妥协了·· 爸爸是个温柔的人,可是有时候也很固执。
小心翼翼地,夙夜慢慢趴在爸爸背上·· 爸爸扶着他的大腿,往上托了托,让他趴得更稳当些·· 夙夜不知道,别的孩子被父亲背着时是什么感觉,或许已经习惯了,甚至厌烦了。
然而对于他来说,却是很陌生的体验·· 妈妈不用说了,在她眼里,儿子是负担,是累赘,是筹码,唯独不是责任·· 爸爸呢做了二十来年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会花钱、会消费、会享受,唯独不会赚钱。
被生活所迫,只能在工厂里干技术含量最低、最辛苦的活儿,每天都累得半死不活的,也赚不到几个钱·· 回家以后,还要做似乎永远也做不完的家事,当然抽不出多少精力、体力来呵护、照顾儿子。
说起来,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来接夙夜放学·· 爸爸只在他第一天上学的时候,把他送到学校,叮嘱他要牢牢记住回家的路,放学后乖乖回家,不要到处乱跑,就离开了。
每个孩子,都会有孺慕的情结,都会渴望父母的关爱,夙夜当然也不例外·· 所以,此时此刻,他的心情,是激动而兴奋的,以至于,都没有留意到爸爸踯躅的、微微踉跄的步伐。
回到家,脱鞋的时候,夙夜才发现,爸爸左脚缠着厚厚的纱布,已经被雨水、血水糊成一坨,看起来脏兮兮的,很恶心·· 原来,爸爸今天上班的时候,不小心被预制构件砸伤了脚,左脚整个大拇脚趾盖都被砸掉了,上司才让他回家休息的。
而他就拖着那只受伤的脚,背着儿子,在滂沱大雨中一步步走回家·· ***· 差不多十年过去了,夙夜现在还能清晰地回想起,爸爸血肉模糊的脚趾和苍白倦怠的面容。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不会懂得那种胸腔被生生掏出个大洞,怎样努力、都无法填满的空落落感觉。
难过吗当然难过,可是,又不仅仅是难过·· 胸口象是梗塞了沉甸甸的铅块,夙夜痛得整个人都蜷曲了·· 正神情恍惚,一只手忽然落在他头顶,亲昵地揉了揉:“想什么呢怎么又在发呆”· 夙夜怔愣地抬起视线,是欧宇辰,另一只手里拎着双宝蓝色丝绒面拖鞋,很眼熟,是自己的。
距离这么近,他甚至能够清晰地闻到欧宇辰身上熟悉的、清爽的沐浴乳味道·· 神智还在某种凄艾的情绪里徘徊,没办法立刻抽离出来,夙夜兀自呆呆地发怔。
他傻乎乎的样子还蛮可爱的,欧宇辰情不自禁,又揉了把他的脑袋,然后蹲下身子,抬起夙夜的左脚,将拖鞋往上套·· 欧宇辰竟然在给他穿鞋……夙夜有种被雷劈的错觉,彻底木了。
当然,他一直都木木的,只不过原来僵硬的是外表,现在连脑子也固化了·· 他垂眼,昏蒙蒙的光线中,欧宇夕的短碎发,闪烁着诱人的黑亮光泽,头顶有个小小的发旋。
洁白的衬衫领子,柔顺地慰贴着奶油色的颈子·· 从夙夜的角度,刚好可以看到欧宇辰优美的颈部线条,光洁、紧绷,犹如高贵、优雅的白天鹅。
属于青葱少年特有的肌肤,细腻而通透,简直能看见表皮下藏青色的脉络·· 夙夜愈发感觉胸口闷闷的,堵得慌·· 明明都是菡萏初绽、青葱勃发的年纪,自我感觉却已经垂垂老矣了。
心里一片荒芜,没有激情没有追求没有梦想,只有痛苦的记忆碎片,时时翻涌,纠缠不去·· 仓促地别开视线,夙夜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被冰得麻木的左脚,已经妥妥帖帖地穿上了鞋子,瞬间感受到柔软的温暖。
愣怔了片刻,他才省起来应该拒绝,茫然无措地说:“我,我自己来·”· 牢牢抓住他的右脚,固执地不肯松开,欧宇辰把另一只拖鞋也套上去,浑不在意地说:“已经好啦。”
夙夜都不知道该做出怎样的反应了·· 欧宇辰压根没在意自己刚才的行为,是不是热情得“过了火”,扯着夙夜胳膊,一把将他拉起来,笑微微说:“走吧,我带你去吃饭。”
呆愣愣被他拖着,走了好几步,夙夜才醒悟,应该表示反对的,摇摇头:“我没有胃口,不想吃·”· “你一直都没有胃口,”欧宇辰讥诮地扬扬眉毛,轻嗤,“想把自己变成纸片吗· 前阵子b市成天刮龙卷风,怎么没把你直接卷外太空去· 瘦得跟麻杆似的,还不肯好好吃饭。
多大的人了,怎么就学不会照顾自己呢· 忠叔做了黑椒牛柳,你肯定不爱吃·这样吧,今天不用上学,有大把的空闲时间,哥哥亲自下厨,给你弄点好吃的。”
他会做饭· 夙夜怀疑地看着他·· “喂,你那是什么眼神哥哥我可是非常靠谱的人,保证让你刮目相看哦。”
欧宇辰眨了眨眼睛·· 这个孩子气十足的动作由他做出来,实打实的电力十足·· 夙夜在心里腹诽,怪不得学校里那些小女生,一个个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可是,你不觉得对一个大男生噼里啪啦放电,是很无聊的事情吗· 垂下眉睫,他没有搭腔·· 不由分说地,欧宇辰拖着他的手,朝楼梯口的方向走,“你要怀着感恩的心,好好享用哦。
要知道,我可是很少很少下厨的·”·☆、99|二 眼婴尸(2)·用眼角余光,瞥了两人交握的手一眼,夙夜皱着眉头挣了挣,没有挣脱,也就由着他了·· 对欧宇辰时时刻刻表现出来的亲昵,夙夜无论经过多少次,还是无法坦然接受。
不过,欧宇辰握着他的那只手,的确很温暖,让他想起了爸爸的大手·· 不像他的手,总是冰凉冰凉的·· 俩人前脚刚踏进厨房,兰姐听到动静,也急匆匆赶了过来。
走得太快,气息喘得有点急促,诧异地打量着他们,问道:“宇辰少爷,夙夜少爷,你们怎么跑厨房来了· 要吃什么,吩咐一声就是了,兰姐给你们送餐厅里去。”
“不用劳烦你了,是我想给夙夜做顿饭吃·”欧宇辰随口说着,将夙夜拖到桌子旁,温柔却不容拒绝地直接按坐在靠墙的椅子上。
兰姐一听,脸上的表情就有点古怪,不自在地瞅瞅他,又瞅瞅夙夜,露出为难的神气,支支吾吾地说:“这,这恐怕是不大妥当吧厨房里的活计,瞧着没什么,其实上手也不容易的。”
“没关系的·”欧宇辰说·· “怎么没关系”兰姐急了,“要是被刀子划破手指,或者被热油啦、沸水啦溅到,就糟了。
您皮娇肉贵的,什么时候做过这种粗活夙夜少爷想吃什么,还是我来弄吧·”· “我又不是猪,还皮娇肉贵。”
欧宇辰嗤地一声乐了·· 兰姐知道自己用错了词,窘得脸有点发红,讪讪地说:“总归您是矜贵的身子,比不得我们这些做惯粗活的,伤着碰着哪里都是不得了的。”
“你放心吧,以前跟同学自驾游的时候,偶尔露宿荒郊野外,我们都是自己弄东西吃·· 其实我手艺还蛮不错的,改天也请你尝尝。”
欧宇辰浑不在意地说·· 兰姐见说不动他,不悦地横了夙夜一眼·· 欧宇辰瞧在眼里,却佯装什么都没看见,若无其事地调侃道,“兰姐,你就给个机会让我表现吧。
你先安安心心去休息,如果真的搞不定,我会叫你的·”· 兰姐迟疑,满脸的担心,终于还是慢腾腾走了·· 自始至终,夙夜都没有出声,好像兰姐压根没出现过。
不论做什么,欧宇辰似乎都很出色·· 怔怔地看着身材高挑的美少年,绑着跟他完全不搭的蓝白格子围裙,手脚麻利地忙忙碌碌·· 恍惚中,夙夜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硬挺挺的面条浸入沸水中,打了几个滚,很快变得柔软、蜷曲,还膨胀了一点点,变成水润的莹白·· 欧宇辰把它们捞出来,在冷水里过一遍,再捞出来,盛在盘子里备用。
接着,择菜、洗菜、切菜、下锅、翻炒·· 很快,碧绿的香菜变得浓绿,橙红的胡萝卜丝变得艳红,把刚刚煮好的面倒进锅中,和已经八分熟的青菜一起翻炒……· 白色蒸汽在炉灶上袅袅升腾,氤氲缭绕。
浓浓的香气,也弥散开来,直往鼻子里钻·· 那蒸汽,仿佛有了雾化的质感,轻轻地、柔柔地缠绕在欧宇辰周围,令他整个人都朦朦胧胧的。
一瞬间,夙夜仿佛回到了三年前·· 周遭的一切,都诡异地安静下来·· 窗外哗哗下着的雨,对面墙上挂着的水果画,眼前的橱柜、厨具、砧板……都变得模糊而遥远。
爸爸的身影却在脑海里慢慢浮现,依稀和眼前俊美岑傲的少年合为一体·· 钝钝的疼痛感觉,自心口处徐徐蔓延开来,如藤蔓般,肆无忌惮地攀爬,将他的整颗心紧紧缠绕、箍紧。
生生嵌入血肉的痛楚,清晰而深刻·· 曾几何时,爸爸也常常这样给他煮饭,而他也这样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等着、看着、期待着。
胸腔里某个被痛苦记忆封冻的部位,像忽然注入股温泉,倏忽热了下·· 夙夜觉察到种似曾相识的触动·· 他使劲眨眨眼睛,把眼底泛起的、潮乎乎的湿润硬生生眨没了。
除了爸爸,他从来没奢望过,这世上,还会有一个人关心他有没有吃饭、会不会冷……· 即使明知道是虚假的,可是欧宇辰表现得那么真诚,他都忍不住想要去相信了。
十几分钟后,一碗颜色诱人、香气浓郁的炒面,摆在了夙夜面前·· 白底蓝花的景泰蓝釉花大碗里,一根根白玉似的龙须面盘桓在碗中。
浓绿浓绿的香菜和青翠青翠的葱丝,错落有致地堆栈成一朵绿色的“大花儿”·· “花朵”中间,摆着金黄金黄的煎蛋。
煎蛋上,是切得细细的胡萝卜丝,红彤彤的,恰似花心和花蕊·· 碧绿、金黄、嫣红、雪白,搭配在一起,构成一幅色彩鲜明、雅致绮丽的画,漂亮到极致,也唯美到极致。
简直可以拍下来,挂在某间中式餐厅里当宣传照了·· 饶是木然如夙夜,眼中也闪过鲜明的讶异·· “怎么样还不错吧”欧宇辰得意地掀掀眉,语气愉悦地说,“你要全部吃光光哦。”
夙夜坐着没动·· 拿起筷子,硬塞他手里,欧宇辰催促,“快吃啊,凉了就不好吃了·”· 默默伸筷子,夙夜夹了根香菜塞嘴里。
以他迟钝到近乎麻木的味蕾,除了知道自己讨厌油腻腻的食物外,实在很难尝出“好吃”亦或是“不好吃”·· 不过,这碗面的卖相倒是的确挺讨喜的,让人不由得有了几分食欲。
他慢慢地,机械地,一小口一小口吃着·· 欧宇辰啧啧,戏谑道:“您老今年高寿啊七十还是八十怎么吃饭跟没牙的老爷爷似的。”
夙夜没理他·· 欧宇辰正想再逗他几句——“咚咚咚”有人礼貌地敲了几下本来就敞开着的门。
夙夜恍若未闻,依旧慢吞吞吃着面·· 欧宇辰抬眼一看,是洛梓洋,正捧着个大号礼品盒走进来·· 他还保持着昔日军旅生涯养成的习惯,走路的姿态很端正,腰背笔直挺拔,步伐整齐规范,极有节奏感。
冲他们点头笑笑,连兀自埋头吃面的夙夜都没忽视掉,洛梓洋恭谨地说:“宇辰少爷,夙夜少爷,谢小姐叫人送了礼物来·”· 他口中的“谢小姐”,是指张晗玥的好友谢雨欣,俩人脾气秉性差不多,挑男人的眼光也差不多。
自从几年前,经张晗玥介绍,认识了欧宇辰,就对他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张晗玥对自己和欧宇辰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感情很有信心,不但不生气,还时不时当笑话拿出来说,令欧宇辰哭笑不得。
张晗玥被华子强女干杀后,谢雨欣光明正大地对他展开了热烈攻势,每天都要打几通电话、发几条短信,隔三差五叫人送来礼物·· 欧宇辰电话不接、短信不回、邀约全部拒绝,唯有礼物照收——谢大小姐送的礼物,品味都不错,价格更不错。
她心甘情愿送,欧宇辰收得毫不心虚,指指夙夜只占据了小小一块地方、大部分都空着的餐桌:“放这儿吧·”· 轻手轻脚地把礼品盒放在他面前,洛梓洋又礼貌地笑了笑:“没事的话,我先出去了。”
大部分男孩子,都会有军旅情结·· 纵是欧宇辰,也不能彻底免俗,带着点欣赏地瞧着他器宇轩昂地来,又器宇轩昂地走了。
一直到他的背影彻底消失在视野的死角,欧宇辰才收回视线,打量眼前的礼品盒·· 足足有七八十厘米长,形状很像装大号洋娃娃的盒子,系着漂亮的冰蓝色丝带蝴蝶结。
外包装纸秉承谢雨欣一贯的华丽、唯美风格,以点缀四芒星的墨蓝色夜空为背景,主题是一个个通体发光、长着白色翅膀的小天使·· 色调简洁明快,画面柔美和谐。
他在心里暗暗嘀咕,谢雨欣没有那么无聊吧· 不会真的送个大号洋娃娃给他吧· 边寻思边解开丝带,扯开包装纸,露出里面的长方形塑胶盒子,乳白色的,看起来还挺严实,四角都扣着拉环。
他不在意地一一拽开·掀起盖子的瞬间,一股难闻的、类似死老鼠的腥臭、*味道,登时扑鼻而来·· 狠狠打了个喷嚏,欧宇辰本能感到些许不安,犹豫了下,还是拿开盖子。
随后,他看见了盒子里面的东西·· 瞳孔骤然睁大,额角的血管,犹如躁动的蛇,在太阳穴下突突狂跳·· 脑子里乱哄哄的,仿佛有一群受惊的麻雀,在里面没头没脑地乱飞乱撞,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不由得一阵心慌心悸。
欧宇辰想,自己现在的脸色,一定比包装纸上天使的翅膀,还要雪白·· 他喃喃招呼:“夙夜,你看这是什么”· 敏锐地听出他语气里的异样,夙夜立刻抬起头来。
先瞥了眼欧宇辰,然后才把视线投向盒子,待看清里面的东西,他猛地站起身·· 乍一眼的感觉,那是近几年来在学生中很流行的恶搞娃娃,只不过做得过于恐怖了些。
但是,夙夜毕竟是夙夜,马上就推翻了自己的判断·· 呈现在眼前的,不是玩具娃娃,而是具有血有肉的婴儿尸体·· 是个女婴,全身*,大概一周岁左右,悄然无声地横陈在盒子中。
尸体上布满了铁青色的尸斑,已经开始糜烂,弥散出令人作呕的腐臭味·· 毛发稀疏的小脑袋,微微歪向左侧,形状扁扁的,象是倒置的扫把。
额角两侧,隐约能看出瘀痕和少量干涸的血痂·· 元宝似的小耳朵,看起来软软的、嫩嫩的,让人很有触摸的冲动·· 她大张着一只无辜的眼瞳,虹膜呈现出死寂的烟灰色,呆呆望向空中。
☆、100|二 眼婴尸(3)·另一只眼球已经失去了影踪,深深塌陷出个凹洞,洞口边缘看不到多少血迹·· 眼窝里面倒是爬满了湿濡濡的浅黄色蛆虫,纷纷攘攘地蠕动着,像聚集在蜂巢里的群蜂。
小嘴也微微张着,红嫩嫩的舌头上,同样聚满了蛆虫·· 感受到光线的刺激,三五成群地爬出来,扑簌簌从尸身上滚落·· 婴尸嘴角依稀可以辨认出少量干涸的呕吐物痕迹。
嫩生生的小胳膊,比火腿肠粗不了多少,弯在头顶·· 细小的手指,紧紧蜷曲成小拳头·· 直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婴儿尸体,有那么两秒钟,夙夜完全僵住,根本没法做出反应。
她胸腹部有道被剖开的伤口,目测大概20厘米长,伤口边缘异常的毛糙,歪歪斜斜的,呈不规则的锯齿状·· 微微翻翘的皮肤和肌肉组织,已经溃烂,显出发黑的褐色。
潮涌似的蛆虫,正从裂缝处翻滚而出·· 伤口两侧的皮肉上,还有不少被蛀空的小孔洞,像密密匝匝的筛子眼·· 淡黄色的蛆虫从孔洞里,一只接一只地往外爬。
刚刚吞下的面条,好像都堵在了喉咙里,拼命地往上拱·· 使劲吞咽了几口唾液,硬压住反胃的感觉,夙夜缓缓地说:“打电话叫警察来处理吧,在没有验尸前,我不能肯定她是不是正常死亡。
不过,她的眼睛,肯定是在死后被人剜掉的,胸腹部的创口,也是死后留下的·”· ***· 天空郁积着厚厚的、黑梭梭的云层,太阳被遮挡得严严实实,一丝光线都透不出来。
室内一片昏暗,给人以暮霭沉沉的错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窗外的雨,下得更急了·· 豆大的雨珠连成了线、织成了网,哗啦啦地倾泻而下。
纷乱急骤的声调,犹如急行军的鼓点,听得人心烦意乱·· 欧宇辰和夙夜并肩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静静等着警察到来·· 无论经历过几次,这样的等待,都同样的让人心情郁闷。
相顾无言,沉默了良久,夙夜冷不丁幽幽开口:“你在恐惧什么”· 欧宇辰一愣·· 夙夜扭头,慢慢抬起眼,目光和他的相碰,一贯的悒郁沉寂,透着冷漠、疲惫,却找不到丝毫生气。
似乎是盯着欧宇辰,又似乎透过欧宇辰看着某个空洞、遥远的异次元空间·· 谁被这样的眼神瞧着,都会浑身不舒服的,欧宇辰向来很善于控制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若无其事地耸耸肩:“没什么。”
沉默了少顷,夙夜淡淡说:“我不想窥探你的*,不过,你应该很清楚,这个死婴,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在这里·”· 不用他说,欧宇辰当然心知肚明。
他刚才已经给谢雨欣打了电话,毫无悬念地证实了俩人的判断——谢大小姐今天并没有叫人给自己送礼物·· 假冒谢雨欣的名义,送死婴给他的人,会是谁呢· 还有,婴尸被剜掉了一只眼睛,这不能不让他联想起十五年前的那件往事。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难道,那个人和爱之家有关· 理所当然的,欧宇辰立刻想到了季佳泽,但又很快否定了这个揣测。
在被他气得半死以后,季佳泽或许会送具婴儿尸体来恶心恶心他,特意剜掉尸体眼睛这件事,假如由季佳泽来做,却完全不合常理·· 毕竟,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季佳泽都是真正的罪魁祸首,跟他比起来,欧宇辰简直跟白莲花一样清白无辜。
· 那么,还能是谁呢· 更重要的是,谁还会知道当年的真相· 欧宇辰越寻思,心里越不安。
事情演变到眼下的程度,他的确需要夙夜的缜密分析·· 可是,他要怎么启齿,对夙夜说出那些尘封了十五年的往事· 心情复杂地瞅着夙夜,一瞬间,欧宇辰脑子里转过好几个念头。
夙夜深黑的眸子里,清晰地倒映出自己的影子,细细的、狭狭的、小小的一个人影儿·· 一直以来,欧宇辰游刃有余地在夙夜面前扮演着好哥哥的角色,虽然他和夙夜都清楚,那只是张完美的假面,但面具戴得太久,他已经习惯了。
现在,让他亲手把它撕下来,露出不堪回首的过往,他觉得实在是难以启齿·· 清清嗓子,欧宇辰若无其事地叹了口气,摊摊手,作出无限委屈的样子:“你知道的,妒忌我的人很多,讨厌我的人也很多。
所以,有人送这种‘礼物’给我,一点都不奇怪·”· 垂下纤长的睫毛,遮住幽深如暗夜的眸子,夙夜低喑地、慢慢地说:“我,很担心你。”
欧宇辰一愣,夙夜清冷、局促的嗓音,像把小锤子,轻轻敲打在他心脏上·· 虽然远远达不到疼痛的程度,但的确让他感到有点不自在。
“送婴尸的人,”夙夜说得很轻很淡,素白的小脸依旧一丝表情也没有,“既然是假冒谢雨欣的名义,事前肯定做足了功课,而且显然是针对你的。
我不知道,他到底想做什么,是单纯的恶作剧,还是在向你宣战·”· 夙夜想到的,欧宇辰当然也想到了,心里感到一阵烦闷,挑挑眉毛,问道:“你认为哪种可能性更大些”· 夙夜沉默了好半天,才低声说:“你应该比我更清楚答案吧”· 欧宇辰哑然。
“还有一点我也想不通,恶作剧也好,下战贴也罢,”夙夜舔了舔干裂起皮的嘴唇,略略思考着说道,“只要把婴尸送来就行了,就能达到目的。
他为什么还要剜掉死婴的一只眼睛,剖开死婴的胸腹部· 任何一个附加举动,都需要作案人特别的付出,所以不可能是无缘无故的,他的行为必然有着某种特殊的含义。”
这时,阴沉沉的天际,突然划过一道枝桠状的闪电,雪亮刺目·· 随后,云层间传来震耳欲聋的雷声轰隆·· 接着,大雨滂沱而至,窗外漫起重重雨幕,视野一片模糊。
沉吟片刻,欧宇辰忽然问道:“你真的想知道吗”· 出乎他意料的,夙夜竟然摇头:“不,我不想知道。”
欧宇辰一愕,夙夜又慢吞吞说道,“我只在乎他想对你做什么,会不会伤害到你·”· 静静地看着他,隔了良久良久,欧宇辰勾起半边唇角,微微笑了,他这样笑的时候,显得特别的优雅迷人。
昏昏蒙蒙的光线中,一双琉璃珠似的漂亮瞳子波光潋滟,明睐而魅惑·· 犹如雨后湛蓝的晴空、春风中枝头轻轻摇曳的花朵、夏日清晨荷叶上滚动的晶莹露珠……那些只凭想象,就觉得无限美好的景致,夙夜看得有点恍神。
耸了耸肩膀,欧宇辰平静地说道:“你知道的,我父亲车祸过世后,我成了孤儿,被一家叫爱之家的孤儿院收养·”· 夙夜怔了怔,才反应过来,他正在向自己掀开谜底。
“据说爱之家的前身是间教堂,后来不知道怎么荒废了,再后来就变成了孤儿院·我现在还能记起墙上挂着的圣母画像,慈悲地、温柔地微笑着。
可惜,爱之家并不是个慈悲、温柔的地方·· 那里的每一个孩子,左心房都写着苦难,右心房都写着罪恶——自己的苦难、他人的罪恶。
我们中有瞎子、瘸子、白痴、聋哑孩子、小儿麻痹症患者……当然,还有像我这样四肢健全的·· 也有本来四肢健全,后来却变得不那么健全的,”· 似乎回忆起什么可怕的场景,欧宇辰倏然住口,足足过了十几秒钟,才若无其事地笑了下,继续说道,“我们有着不同的出身,和共同的命运。
我们都是被人世间抛弃的孩子,所以我们生活的地方是地狱·”· 目光直直地凝注着对面的玻璃窗,却空洞而迷惘,仿佛透过窗子,看着那些遥远的、支离破碎的过往。
欧宇辰的思绪,渐渐回到了十五年前·· 他是个早慧的孩子,记忆力也特别好,四五岁时候的事情,现在还能想起来不少·· 他记得,爱之家建在b市郊区一座叫“锅盔山”的山上。
锅盔山,因为形状酷似一口倒扣的大铁锅而得名·· 附近没有什么人家,显得特别的幽静·· 有一条宽敞、平坦的柏油路,从山脚下的公路,一直通到爱之家门口。
“要想富,先修路”这句话,对于爱之家来说,是至理名言·· 试想,假如没有方便、平整的道路,又怎么会有慈善家愿意莅临呢· 他们不介意破费点钱,换取“慈善家”的美名,但他们很介意花钱买罪受。
欧宇辰现在还能回想起来,那时候的天空,是蓝悠悠的,水洗过一样,又高又远·· 云朵是棉花糖般的雪白,活泼多变,稍一不留神,天空中就多了一头骆驼,或者是绵羊、松鼠、蜈蚣、大蜘蛛……· 郁郁葱葱的树林里,生活着各种各样的小鸟。
天气晴好的时候,燕子、麻雀、八哥、布谷鸟……唧唧喳喳叫着,充满活力地在蓝天白云的布景中,飞来飞去,划出一道道美丽的抛物线·· 还有一种孩子们叫不出名字的灰背白肚小鸟,长着黄色的尖喙,爪子是嫩红色的,叫声很有趣,发音很像用超快语速说着“光棍好苦”。
· 锅盔山上的树,品种繁多,有樟子松、柏树、椴树,还有野葡萄、刺玫果、野山梨……樟子松是松鼠的最爱,蒲扇般的松针间,时不时露出它们俏皮的剪影。
☆、101|三 尸体的控诉(1)·有时候是颗歪着的小脑袋,乌溜溜的黑眼珠,骨碌碌地转来转去;有时候,是两只小爪子,正努力拽着一颗松果;有时候,是条毛茸茸的大尾巴,一扫就不见了。
欧宇辰最喜欢*月份的锅盔山,那时候,野果子大半都成熟了·· 一串串的野葡萄爬上了架,呈现出诱人的紫红色·· 刺玫果是红彤彤的,像一颗颗小珊瑚珠。
山梨则是黄橙橙的,咬一口一汪水,在枝头摇头晃脑·· 这些果子尽情散发出满是自然滋味的甜香,是果园里的水果们,远远没法比拟的。
树下盛开着大簇大簇的花儿,粉色的、黄色的、白色的……花间飞舞着轻盈的蝴蝶,它们那花瓣似的翅膀,也是粉色的、黄色的、白色的·· 蜻蜓透明的翼翅,在阳光下是金灿灿的。
黄色的蜜蜂嗡嗡叫着,扑棱着翅膀,颤动着圆乎乎的胖身子,从这朵花上飞到那朵花上,又从那朵花上飞到另一朵花上·· 豆青色的蚂蚱,身子又短又粗,把碧油油的草叶,当成了蹦蹦床,玩得不亦乐乎。
螳螂狭瘦狭瘦的,骄傲地昂着三角脑袋,气势汹汹挥舞着大刀,把叶子划开一道道口子·· 蚂蚱虽然恼火,可是也拿它没办法,趁它还没找自己麻烦,赶紧蹦跶着溜走。
一不小心,蚂蚱就会变成螳螂的盘中餐的·· 草稞里偶尔会看见黑天天,熟透了的果实,挂在蟹爪似的茎上,黑珍珠般莹润诱人·· 这是怎样迷人的一幅景致,这是怎样广遨的一片乐土。
然而,仅仅隔了一堵墙的爱之家,就是另外一个世界了·· 见过监狱的高墙吗爱之家的墙虽然没有架设可怕的电网,但插满了更加令人怵目惊心的、尖锐锋利的碎玻璃碴。
对生活在里面的孩子来说,从本质上,这堵墙跟狱墙,并没有什么差别,都意味着剥夺与禁锢·· 孤儿院里的孩子们,最渴盼的是什么呢应该是有好的人家愿意收养他们,给他们一个家吧。
然而,对于爱之家的孩子们来说,是不会有这种期盼的·· 在季佳泽眼里,他们都是能创造财富的工具·· 所以在踏进爱之家的第一天,季佳泽和六子,就用皮带和拳脚,切切实实地告诉他们,这里就是他们最后的归宿,永远也不要抱有离开的念头,在心里想想都不行。
想起幼年时期,那些个难捱的日日夜夜,欧宇辰轻轻叹了口气·· 他绵邈的叹息声,像颗小石子噗通投进夙夜心底,荡起一圈圈的波纹,以至于心脏都起了层细密的褶皱。
夙夜暗暗思忖,他早就应该想到的,欧宇辰不是生来就含着金汤匙、生来就被夙博罕选定为继承人,而是也挨过苦日子的·· 他不能想象,什么样的地方、什么样的生活,会被欧宇辰称之为“地狱”。
“我有三个室友,其中一个叫小东的最古怪·· 听说过传说中的吸血鬼吧嗯,他跟吸血鬼差不多,皮肤惨白惨白的,一丁点血色也没有,还布满了丑陋的、可怖的瘢痕。
他害怕阳光,也害怕灯光,所以我们的房间,平日里是不怎么开灯的,还总是挂着厚厚的黑绒布窗帘·· 有一次,我无意间撞见,小东抓到一只偷溜进屋子里的老鼠,一口就咬掉了老鼠尖尖的小脑袋,然后含住断裂的脖颈,大口大口地吸血。
那只断头的老鼠,半天都没死透,挥舞着小爪子不停地挣扎……”· 在落雨哗哗的背景声中,欧宇辰的嗓音里带着丝不易察觉的颤悸,眼中的惶然一闪而逝,快得夙夜几乎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他想,那血淋淋的一幕,一定是缠绕了欧宇辰好多年的噩梦·· “我吓坏了,鼓足勇气,小心翼翼地讨好负责照顾、管理我们的季晓琳妈妈,央求她给我换个房间,结果被爱之家的负责人、院长季佳泽听到。
他很不高兴,恶狠狠地说要让我长点记性,明白自己是什么身份、什么处境,懂得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所以,他和另一个管理员六子,暴揍了我一顿。
打得真狠,拖把都断成了两截·· 打完以后,他让六子把我关进后院的地窖里·”·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说到这里,欧宇辰又笑了笑,平静地说,“就是那种用来储存白菜、萝卜、土豆的地窖,冬天当暖房、夏天当冷藏室使用。
当时是初秋,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空荡荡的·· 特别的阴暗潮湿,充斥着发霉、土腥还有烂菜叶子的糜烂味·· 四壁是泛着水汽的泥土,一碰就稀里哗啦往下落。
地面则东一块、西一块,长着黑绿黑绿的苔藓,又湿又滑,踩上去,稍一不留神,就会滑倒·· 整整两天,我一个人呆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窖里,身上的伤口火烧火燎的,疼得要命。
没有东西吃,没有水喝,除了从身上爬过的老鼠、蜘蛛和蚂蚁,我没有见过其他活物·· 陪伴我的,有寒冷、饥饿、恐惧,还有疼痛……那时候,我真的以为自己会死掉。”
停顿了下,侧过脸,欧宇辰抬起两根手指,向前压着左耳,给夙夜看耳后的疤痕,“喏,这就是那时候被老鼠抓伤的,幸好不是在脸上·”· 夙夜的胃部,不由自主地紧缩了。
那是道足有三厘米长的疤,淡月牙形,皮肤纤薄得几乎透明,呈现出和周遭肤色迥异的淡乳白色·· 当时,一定很痛吧· 夙夜不愿意想象,那两天欧宇辰是怎么度过的。
对于一个年仅四、五岁的小男孩来说,他内心是多么的惶恐、多么的无助·· 夙夜曾经看过几起关于活埋的案例·· 2013年6月,沐阳62岁的农民冯某某,不堪忍受精神病儿子的长期殴打、折磨,在多次报警,而警方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的状况下,迫于无奈,竟然将亲生儿子活埋。
后来因为尸体被村民发现,被警方逮捕·· 2010年11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清涧县三名90后青年,强某某、王某某和张某为了“弄点钱花”,将一向和他们交情很好的女友曹x梅骗到清涧县活埋。
随后打电话给被害者家属,谎称曹x梅被绑架,向他们索要赎金·· 曹家人报警后,警方先后两次以家属的名义,往犯罪嫌疑人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卡号汇款。
同时抽调大量警力,埋伏在清涧县的各处农行atm机附近,终于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夙夜对上述两起案件的起因和破案过程,都没什么兴趣。
冯老汉激情杀人,没有经过缜密策划就不用说了·· 强某某、王某某和张某可是思考了很久、讨论了很多次,居然还能实施那么弱智的犯罪行为,用了那么白痴的取款方式,夙夜都替他们的智商捉急。
在这两起案子中,给夙夜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卷宗中那些怵目惊心的被害者照片·· 没有任何一种语言,能够形容出他们的痛苦和绝望。
两名死者口鼻中都灌入了大量泥土,指甲破裂不堪、指尖血肉模糊·· 曹x梅的两根手指,因为抓挠得太厉害,甚至露出了森森白骨。
这一切,都清清楚楚地表明,他们临终前,经历了怎样的挣扎和恐慌,才终于走向死亡·· 那一刻,不只是生命的结束,也意味着得到了解脱。
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在恐惧和痛苦中,绝望地、无助地、孤单地等待死亡·· 自嘲似的,欧宇辰又笑了笑,轻轻吁出口气,继续说道,“其实比较起来,我还算是比较幸运的。
我记得,有个叫叮叮的小女孩,瘦瘦小小的,头发黄黄的,也曾经被关进地窖里·· 当时是三伏天,里面闷热、潮湿、不透气·· 她被放出来的时候,鼻尖被老鼠咬掉了一大块肉,骨头都露出来了。
身上还生了可怕烂疮,臭得要命,蛆虫在烂疮上蠕动,爬来爬去·· 可是,她自个儿象是一点感觉也没有似的,任凭许多只绿头苍蝇,嗡嗡乱叫着往她身上扑,不哭、不动也不说话。
后来我们才知道,她吓得太厉害,精神崩溃,已经疯掉了·”· 整整下了一天一夜的雨,令室内的空气,都变得凉浸浸的,夙夜感到冷飕飕的寒意,下意识抱紧了肩膀。
“当然啦,季佳泽的本意,只是想惩罚我们,并没有要我们命的意思·· 至于会变成疯子还是白痴,他根本不在乎·· 一般关个两三天后,都会被放出来。
因为季晓琳妈妈求情,我只被关了两天·· 六子把我放出来后,又揍了我一顿·· 大概怕打死了没法跟季佳泽交代,他专门往我的四肢上招呼,结果打断了我的左腿腿骨。
在床上整整躺了一个多月,我才能下地·”· 欧宇辰还有一句话没说,他之所以没有变成跛子,得感谢季晓琳妈妈,多亏了季晓琳妈妈护着他,在他发烧的时候,偷偷塞药给他吃。
她毕竟是季佳泽的妹妹,六子多少也得给她点面子,所以才没有继续找他麻烦·· 在爱之家,根据“市场需要”,常常有被拗断胳膊、踹断腿、弄瞎眼睛……的孩子。
跟他们比起来,欧宇辰算是非常非常幸运了·· 夙夜眼睛向下瞟,盯着他的左腿··☆、102|三 尸体的控诉(2)·“早就没事啦,断裂的骨头打了夹板,用了点消炎药,没多久就长好了。
所以说,人类其实是很顽强的生物,你永远不知道自己能承受的底线在哪里·”欧宇辰说得云淡风轻·· 事实上,那是一段非常难捱的日子。
连他自己偶尔回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不知道那躺在床上的一夜又一夜,究竟是怎么熬过来的·· 一波漫过一波的疼痛,就像潮起潮涌,每每几乎将他疼晕过去,却又偏偏晕不过去,只能生生承受。
身上冷汗涔涔,被褥都湿透了——当然不会有人给他更换,更不会有人帮他擦洗身体,所以背部和臀部都起了褥疮·· 疼,是撕心裂肺的疼;痒,是抓心挠肝的痒。
每每把他折腾得死去活来,恨不得干脆一头撞死算了,却连哭出声都不敢·· 只能死死揪着被角,有时候,指甲都抠出血了·· 清清嗓子,象是要把那些不好的记忆全部清光,欧宇辰接着说道,“经过这件事,我的确长记性了,学乖了。
知道没有人会听我说话,我也不需要说话·· 只要还呆在爱之家,不管遭遇什么,都只能默默忍受,才有希望活下去·”· 目光一直凝结在他的左腿上,一霎也不霎,沉默了良久良久,夙夜忽然闷闷地说道:“那个小东有病。”
“呃”欧宇辰诧异地看着他,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夙夜解释:“你说的那个吸血的小东,是卟啉病患者。”
欧宇辰有听没有懂,皱起眉头:“什么什么林病”· “卟啉病,”望着窗外纷纷扬扬的落雨,夙夜慢声拉语地说道,“porphyrin,是由于血红素生物合成途径中的酶缺乏,引起的一组疾病。
临床表现又称为紫质病,分为遗传性和获得性两大类·· 主要症状为光敏性皮炎、腹痛和神经精神障碍·· 主要累及的部位,是神经系统和皮肤。
古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通常被认为是第一个认识到卟啉症的人·· 而英国历史上著名的‘疯子国王’——乔治三世,就是普遍公认的、这种疾病的受害者之一。
· 卟啉病患者在黑暗中基本上是无害的,但是被光照后,皮肤会出现红斑、疱疹、甚至溃烂,结疤后会遗留下瘢痕,引起肢体畸形和色素沉着。
事实上,这些演变,都是因为病菌被光照,转化为腐蚀性的食肉型毒素造成的·· 如果不加以治疗,人体会逐渐变得畸形,特别是四肢。
最终演变成电影里那种恐怖的吸血僵尸状——患者的鼻子和耳朵都被‘吃掉’了·· 嘴唇和牙床也受到腐蚀,露出红红的牙根,皮肤上瘢痕密布,像僵尸一样惨白。
卟啉病患者的肤色,恰恰证明他们患有严重的贫血·· 由于贫血,患者会有嗜血的冲动,特别是新鲜的血液,对他们有种近乎着魔的致命吸引力。
所以你才会看到那个小东,抓住活老鼠,咬掉脑袋吸血·· 同时,由于脑神经被病毒侵蚀,也会有特别强烈的*望和性冲动·· 相当一部分比例的男性卟啉症患者,都会犯下强暴的罪行。
因为发病的时候,他们就像得了狂犬病一样,根本没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卟啉症可以通过输血进行治疗和缓解病情·· 嗯,还有一点你说对了,他们实际上就是传说中的吸血鬼。”
欧宇辰惊讶地张大眼睛·· 夙夜抬眼,直视着他,“发病的时候,卟啉症患者也会不受控制地攻击身边的人、吸人血的。
而大蒜中的某些化学物质,会加重先天性红细胞生成性血卟啉症患者的症状,令即使很轻微的发病,也变得痛苦不堪·· 所以,患者们都会本能地避开大蒜。
这就是关于吸血鬼的由来,卟啉症患者的确是最早出现在传说中的吸血鬼,他们害怕大蒜也是真的·· 还有,在欧洲的古老传说中,吸血鬼都很长寿,其实这是一个误会。
卟啉症患者会急速的老化,外貌就像垂垂暮年的老人,令人误以为他们的年纪很大了,事实上他们的寿命都很短暂·”· 欧宇辰听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才开口:“我还以为,吸血鬼跟聊斋里的鬼狐一样,是凭空想象出来的。”
“或许,鬼狐也是有原型的,谁知道呢”夙夜低声问,“被挖掉一只眼睛的婴尸,是不是跟这个吸血的小东有关”· 欧宇辰摇摇头:“不是他,是……”· 窗外远远传来刺耳的警笛声,打断了他没说完的话。
警察来了·· ***· 来了三个警察,为首的,头衔依然是b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重案组组长,名字却不叫“邵壬”。
半年前,b市公安局有个外派英国苏格兰场进修的名额,为期一年,邵壬非常荣幸地雀屏中选·· 邵壬出国后,从s市公安局借调来一个名叫孙启森的警察,暂时接替了他的职务。
从外形来讲,孙启森绝对是个地地道道的北方汉子,比邵壬大不了几岁,将近1.9米的身高,特别彪悍魁梧·· 五官粗糙、线条硬朗。
一双鹰隼似的眼睛,目光犀利、森冷,探照灯般咄咄逼人,满脸浓密的胡茬··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待见到夙夜,本来森冷的目光就直接冻成了冰锥,象是恨不得洞穿他。
正所谓冤家路窄·· 去年,夙夜因为华子强一案,被s市公安局羁押的时候,孙启森恰巧出外勤,俩人没能照面·· 不过,并不妨碍孙启森讨厌夙夜——这是可以理解的。
那时候,夙夜为了帮助欧宇辰脱身,主动承认了杀死华子强的罪名·· 由于华子强父亲的强烈要求,案子移交到s市公安局,倒霉的s市公安局便非常无辜地遭受了池鱼之殃。
他们简直是被夙夜“诱导”、“逼迫”着,认同了夙夜是杀人凶手,并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将他定罪·· 谁也没料到,千方百计布下诡局、意图谋害欧宇辰的严彬被邵壬击毙后,夙夜达成目的,很快翻供。
他用卓越的犯罪学和法医学知识替自己辩护,成功脱罪的同时,也令s市公安局沦为整个司法界的笑柄·· 以至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s市公安局的警察,听到“夙夜”这俩字,就火冒三丈。
扯远了啊,跟孙启森一起来的另外两名警察,是夙夜和欧宇辰的老熟人——法医孟彦名和小警察叶子辉·· 夙夜很清楚,眼前这种状况,其实是不需要法医出现场的,完全可以等到尸体移送到法医科后,再进行验尸程序。
孟彦名会出现在这里,当然是出于对夙家、或者说是对夙夜本人的格外关注·· 打完报警电话后,欧宇辰曾经跟洛梓洋、兰姐和忠叔分别打过招呼,向他们简单说明情况。
所以听到警车的动静,他们也一股脑地来到客厅,准备配合警方的聆讯·· 压根没留意到孙启森恨不得把夙夜生吞活剥的眼神,叶子辉见到夙夜还是很开心的,朝他友好地笑笑。
自告奋勇地给孙启森挨个介绍:“这位是夙家现在当家的欧宇辰,这位是夙夜,这位是管家洛梓洋,这位是厨师忠叔,这位是帮佣兰姐·”· 又指着孙启森,对欧宇辰等人说,“你们应该听说了,这位就是接替邵组长的孙启森组长。”
孙启森面无表情:“你跟当事人都很熟嘛·”· 那硬邦邦、冷冰冰的口气,怎么听怎么不对味·· 叶子辉愣了愣,搔搔头皮,解释道:“以前夙家发生案件的时候,我曾经跟邵组长来勘验过现场。”
“怪不得呢,我老早就听同事们说,夙家这几年不怎么太平·· 隔三差五的,不是死人就是被送来个死人·”孙启森用刻薄的、审视的目光,在众人脸上溜了一圈。
最后停留在夙夜身上,轻蔑地咂咂嘴,“夙夜,听说你是犯罪心理学方面的天才· 怎么,外边破案不过瘾,干脆把犯罪分子都吸引到自个儿家来了”· 对他明火执仗的讥讽置若罔闻,夙夜一点反应也没有。
欧宇辰却不乐意了,夙家现在当家主事儿的是他,所以这些老老小小,当然都是归他罩的·· 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呢,孙启森摆明了没把他放在眼里嘛。
直视着孙启森,欧宇辰赞同地点点头,轻描淡写地说:“我们家夙夜的确挺能干的,所以每次出了案子,指望不上当差的警察,就得靠他出手了·· 至于犯罪分子为什么总打我们家的主意……这个问题,你应该问那些罪犯吧· 他们是嫉妒我们家有钱呢· 还是嫉妒我们家的人太优秀太能干· 所以特别喜欢找我们麻烦”· 刻意停顿了下,他勾起唇角,似笑非笑,用慢悠悠的口吻继续说,“这种事吧,其实常有的。
有些人素质很差的,为人还特别尖酸刻薄,就是见不得别人比他命好、比他有钱、比他聪明、比他博学、比他能干·· 心里不忿,没出息的也不过是说话夹枪带棒,痛快痛快嘴巴。
稍微有那么点胆色的,干脆背后下绊子,搞点什么阴谋阳谋的·· 我见得多了·”· 他的话,简直是当众狠狠甩了孙启森一巴掌,孙启森被噎得一口气没上来,几乎气得当场厥过去。
脸上乍青乍白,瞬间变换了好几种颜色·· 除了夙夜依旧毫无反应,继续做木雕泥塑状,其他人都听傻了·· 谁也没想到,欧宇辰看起来端庄优雅,举手投足间,一副贵公子做派,说话居然还能这么阴损,愣是骂人不带半个脏字。
☆、103|三 尸体的控诉(3)·叶子辉想乐不敢乐,肚子一鼓一鼓的,几乎把自个儿憋成内伤·· 洛梓洋瞧瞧欧宇辰,又瞧瞧夙夜,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气。
兰姐的心情,就很复杂了,既有种“我家少爷很厉害吧”的小得意,又隐隐有些不悦·· 她想不通欧宇辰为什么如此尽心尽力地维护夙夜。
她从二十几岁就在夙家做帮佣,一做就做了整整二十年·可以说,生命中最美好、最热情的时光,都是在夙家度过的·· 年轻的时候,也曾经和心仪的男人组建过俩人的小家庭,对未来满怀期待和憧憬。
结果很快发现,那个表面光鲜的男人,真的只是表面光鲜而已,骨子里实在是烂透了·酗酒、赌博、□□……在一次次升级版的争吵中,他们的婚姻很快走到了尽头。
大概是那个男人给她心里留下了太大的阴影,后来再也没遇到能令她觉得,可以信任、可以托付终身的对象··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二十来年的光阴,流水似的哗哗淌过去了。
犹记得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她还暗暗庆幸,幸好没有孩子,不需要再跟那个烂男人有任何牵扯·· 然而,随着年华渐渐老去,每当夜深人静,从熟悉的、事实上却并不属于自己的床上幡然醒来,听着空荡寂寥的室内,只有自己单调、乏味的呼吸声,难免感到孤独和失落。
欧宇辰和张晗玥都是她看着长的,当然是打心眼里把他们俩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来疼爱·· 所以对张晗玥一向不怎么喜欢、又对欧宇辰地位构成威胁的夙夜,她便有些同仇敌忾的不喜。
忠叔为人老实憨厚,没有兰姐那么多心思,眯着肥厚的肿泡眼,自顾自地在一边偷着捡乐·· 打交道的时间不算短了,孟彦名知道孙启森心眼小,还死要面子,见他气得眼睛都快喷火了,惟恐他跟欧宇辰杠上,耽误正事儿,插话道:“尸体在哪儿”· “跟我来。”
欧宇辰习惯性拉着夙夜的手,掉头往厨房的方向走·· 夙家的三个下人,对他们俩这副连体婴般的状态,早就见怪不怪,三个外来的警察却震惊了。
尤其是叶子辉,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对于夙博罕当初把夙夜接回夙家一事,外人都是以“又有热闹可瞧啦”的兴奋心态,兴致勃勃围观之的。
在严彬一案中,夙夜虽然旗帜鲜明地站在欧宇辰那边,但是许多人还是不吝用最阴暗、最卑劣的想法揣测他的动机·· 这些人当中,也包括孙启森,他固执地讨厌着夙夜,认定他是个心机深沉、可憎可厌、还蛮会“装”的小家伙,所以见到他们牵手的这一幕,半是嘲讽、半是轻蔑地撇了撇嘴。
孟彦名的想法,当然和他大相径庭·· 瞅着两个少年自自然然牵在一起的手,摸着下巴,脑子里莫名其妙的,突然浮现出《诗经·邶风》中那句家喻户晓、早已被用烂了的名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读书的时候,国学学得还不错,知道这句诗的原意,其实并不是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是形容爱情,而是描写了将士们在上战场之前,彼此立下的誓约。
大意是:“今日我与你一同奔赴沙场,无论生死都要在一起,同甘共苦”——是指一种不离不弃、生死与共的兄弟情谊·· 孟彦名暗暗思忖,夙夜不惜坐牢也要帮助欧宇辰脱罪,实在是傻瓜中的极品战斗机——傻透腔了,总不能奢望欧宇辰会和他一样缺心眼吧· 从利害关系来讲,他们俩根本就是被夙博罕硬送做堆的冤家对头。
恨不得把对方掐死才是正常的,没事儿就上演“哥俩好”的戏码,实在是不适合啊不适合·· 他暗暗感慨着,跟在孙启森后面,进了厨房,一眼就瞧见了横陈在桌子上的塑胶盒,眼角顿时抽搐了下。
孙启森则沉着脸,低声咒骂了句:“他奶奶的”· 被害者是个襁褓中的婴儿,没有什么是比这更让人出离愤怒的。
· 忠叔他们虽然已经听欧宇辰大致说过,但跟亲眼目睹的感受毕竟不一样·· 见到死婴的惨状,兰姐腿一软,几乎跌到,幸好洛梓洋手疾眼快,扶住了她。
到底当过兵,洛梓洋的心理素质显然比一般人强多了,依旧镇定自若,脸上的表情几乎没什么变化·· 忠叔生就一副标准的悍匪恶霸相,五大三粗的身材,搭配两截齐刷刷的断眉、金鱼似的肿泡眼、肥嘟嘟的厚嘴唇,看起来凶相毕露。
其实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心地很好,也没什么脾气,很容易相处的·· 摸着光溜溜的脑壳,他难以置信地叨咕:“这是啥子人干的哟,太缺德了,这也太缺德了……”· 走在最末尾的叶子辉,被他们挡住视线,没瞧见装婴尸的盒子,倒是一眼就瞥见了盒子对面——那儿放着夙夜才吃了少半碗的炒面。
不是夙夜吃饱了,也不是他存心浪费欧宇辰的心意和手艺,看完那具婴儿尸体还能吃得下东西的,估计只有孟彦名那种神经堪比铁杵的人才能做到·· 抻着脖子,眼巴巴地盯着面条,双眼蹭蹭冒绿光,叶子辉不由自主地吞了口口水,涎着脸嘟哝:“呵,忠叔,您老手艺不错啊。”
这倒霉孩子早上起晚了,偏偏又赶上夙家出了事儿,自告奋勇地跟着出现场,现在还没吃到早饭呢,早就饿得前腔贴后背了·· 呃,看见食物,他饿得更厉害了。
“那碗面不是咱弄的,”忠叔摆了摆大脑袋,否认道,“是咱们家宇辰少爷给夙夜少爷弄得哈·”· 他话音一落,厨房里顿时安静了,简直是落针可闻。
“呵呵,”少顷,叶子辉才找回自己的嗓音,干巴巴地笑笑,“没想到欧少爷还会做饭·”· “据说当代新好男人的标准就是要有事业心、责任心、爱心、孝心,还要相貌佳、人品佳、事业佳、厨艺佳。”
欧宇辰有板有眼地说着,调皮地冲夙夜眨眨眼睛,“夙夜,你觉得我还不错吧”· 夙夜理所当然地把他当成空气,彻底无视,他兀自笑得眉眼弯弯。
叶子辉的眼珠还掉在面碗里,根本拔不出来,喃喃:“起码厨艺真的很佳·”·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真是太丢人了孙启森恶狠狠抛给他个白眼,恨不得一巴掌拍死他。
叶子辉的表情和语气,实在很喜感,如果不是场合不对,兰姐和忠叔他们也会忍俊不禁的·· “叶子辉”孟彦名冲叶子辉招招手,叶子辉恋恋不舍地把眼珠子从面碗里硬□□,点头哈腰地问:“孟哥,您老有什么吩咐”· 孟彦名悠悠然问:“又没吃早饭吧”· 叶子辉愁眉苦脸地猛点头。
“饿了吧”· 叶子辉继续点头·· “我想,夙夜不介意你吃他的剩饭,不过,你确认要吃”· 叶子辉满脸纠结,饿肚子是个大问题,可是吃别人的剩饭……如果那个人是夙夜的话,也无所谓吧那小子,干净得就像张白纸。
他刚想点头,孟彦名指指礼品盒,“干正经事儿要紧,你先把尸体上的苍蝇和蛆虫处理掉再吃·”· “尸体”叶子辉糊里糊涂从忠叔和洛梓洋中间挤过去,凑到餐桌前,定定地朝着礼品盒里看了一会儿,喉结不由自主地上下蠕动。
几秒钟后,他猛地转身,跌跌撞撞扑到洗碗池前,揪肠扯肚地哇哇狂吐,吐得脸都青了·· 他早晨没吃东西,倒腾出来的都是隔夜没消化干净的陈货,半溶不溶的。
厨房里迅速弥漫起一股子刺鼻的、酸腐恶臭的味道,难闻得要命·· 众人都惊悚了,齐刷刷后退半步,无比怨恨地瞪向孟彦名,这家伙也忒坏了,不带这么捉弄人的。
“亏你还是个警察,心理素质也太差了,还需要多多历练呐·”孟彦名理直气壮地对叶子辉表示蔑视·· 叶子辉又干呕了几口黄浊的酸水,终于确认什么都吐不出来了,拧开水龙头,把呕吐物哗哗地冲进排水孔。
又把脑袋凑到下面,接了几口水,在嘴巴里来来回回转圈·· 可是不管怎么洗怎么涮,嘴巴里总象是还有股怪味,别提多膈应了·· 吐得腿都有点软,抹把额头冒出的虚汗,他倚靠着流理台,随手从上面放着的纸巾盒里,抽出两节纸巾,擦擦嘴角,气呼呼地瞪向孟彦名。
从来没这么丢脸过,居然在出现场时吐了,这不是给人民警察抹黑吗· 叶子辉又羞又恼又怒,恨不得把罪魁祸首塞马桶里,直接顺水冲走。
孟彦名可没工夫安抚他受伤的小心肝,打开工具箱,在一堆小塑料袋里,很认真地翻翻捡捡了一番·· 然后拿出其中一个,扯开封口夹,从里面挤出一块……呃,貌似是烤得油汪汪的骨肉相连· 他直接塞嘴里了。
除了夙夜,围观群众集体石化……· 有群乌鸦嘎嘎叫着,扑棱着翅膀从头顶,哦,不,楼顶组团飞过·· 身为一名资深法医,能不能别这么有性格,这么特立独行· 孙启森借调到b市公安局后,第n次涌起想买块冻豆腐,干脆一头撞死的冲动。
他现在一点也不妒忌邵壬毕业后能留在经济比较发达的b市了·· 身边的同事,除了神经有问题的,就是智商有问题的,压根没几个正常人·☆、104|三 尸体的控诉(4)·孟彦名嘴巴里咯吱咯吱嚼得脆响,满意地点点头:“味道不错,下次还去这家买。”
说完,他戴上乳胶手套,若无其事地挥挥手,把围绕着婴尸嗡嗡乱叫的苍蝇们都轰走了·· 又从工具箱里拿出个物证袋,用小镊子夹了几条蛆虫放进去。
根据蛆虫的生长状态,能够判断出死者大致的死亡时间·· 随手把驱虫标本放在那堆小零食袋旁边,孟彦名掏出卡袋里的卷尺。
叶子辉知道这是要测量死婴的基本数值了,也顾不得难受了,敲敲吐得晕乎乎的脑袋,赶紧振作精神,拿出本记事簿准备做记录·· 依次测量出死婴的长度、头围、胸围、腰围,孟彦名嘴里跟爆豆似的,随口报出相应的数字。
“能大致判断出这个婴儿几个月了吗”孙启森拍了下他的肩膀,问道·· 孟彦名摇摇头:“等回局里做完x光检测,我才能给你答案。”
孙启森有点失望,但没说什么·· 他心里也清楚,婴幼儿由于从胚胎时期就存在鲜明的个体成长差异,所以躯干各部位测量出的数值,是不能作为判断年龄依据的。
孟彦名虽然看起来不太着调,但他在工作上,向来很勤勉谨慎,没有把握的话,不会轻易说出口·· 小心翼翼拨弄着死婴细软的头发,细细查看她的脑壳,孟彦名随口问道:“夙夜,考你个问题,判断婴儿年龄,国际法医学上公认的标准是什么”· 夙夜正专注地盯着他的动作瞧,想也不想地回答:“骨头和骨头的形成程度。”
“那你知道人体的骨头有多少块分为几部分吗”孟彦名又问道·· 大概是觉得这个连小学生都晓得的问题,太简单太无聊,夙夜没吭声。
“我告诉你吧……”等了一会儿,见他完全没有答话的意思,孟彦名开口了·· 他是一片好心,实实在在想教夙夜些东西。
毫无疑问,在研究犯罪心理及犯罪行为方面,夙夜是个极有天赋的少年·· 孟彦名知道,假以时日,夙夜一定会成为国内甚至国际上顶尖的犯罪心理学专家。
即使将来的成就超越约翰·道格拉斯(原注3),孟彦名也不会觉得意外·· 而对于一个犯罪心理学家来说,掌握必要的法医学知识,在从事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研究的时候,无疑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夙夜却没兴趣听他废话,慢吞吞打断了他:“人们通常认为,成人的骨头有206块,分为头颅骨、躯干骨、上肢骨和下肢骨四部分·”· 他的声音,在略显逼仄的空间里,听起来格外清冷。
“没错,”孟彦名点点头,接着问道,“你说‘通常认为’,难道你还有别的看法”·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淡淡说道:“其实206块这个说法,只是针对全球人类的‘总体’而言,人群在这方面存在着个体和种族的差异。
我国科学工作者在1985年曾经做过大规模抽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事实上大多数中国人只有204块骨头·· 这是由于大多数中国人的脚上第五趾骨为2块骨头,而欧美人有3块骨头。
每只脚少了1块骨头,所以只有204块·”· 扫了眼孟彦名面前的婴尸,他继续说道,“至于儿童,他们的骨头却比成年人多·· 因为儿童的骶骨有5块,长大成人后,会合为1块。
儿童的尾骨有4或5块,长大后也会合成一块·· 儿童有2块髂骨、2块坐骨和2块耻骨,到成人就合并成为2块髋骨·· 这样加起来,儿童的骨头要比成年人多11~12块,也就是说,有217~218块骨头。
根据医学资料记载,有的初生婴儿,骨头竟然能多达305块·”· 孙启森张大了眼睛·· 事实上,除了欧宇辰,其他人都齐刷刷地张大了不可思议的眼睛,连洛梓洋都不例外,用看外星怪兽的眼神,满脸惊悚地看着夙夜。
足足过了有半分钟,孟彦名才既讶然又无比郁闷地嘀咕:“你不但研究犯罪心理学,还在钻研法医学吗· 记得居然比我都清楚,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拍死在沙滩上啊,这还让不让人混了”· 孙启森摸着满是胡茬的下巴,暗自感慨,这死小子,果然不是善茬,怪不得局里的同事们被他玩得团团转,死得不冤,一点都不冤呐。
夙夜啪啦啪啦说完那一大段话,一点也没留意到别人的反应,或者说看到也不会在意,杵在欧宇辰旁边,又变身成了木雕鸡·· 被他重重打击到,孟彦名彻底熄了“好为人师”的心思,同时也被撩拨起兴致,好奇他究竟懂得多少,所以忍不住又问道,“你能不能再说说,怎么判断婴儿的年龄”· 夙夜面无表情地回答:“通过检查有哪些骨头,以及这些骨头形成的情况,能对婴儿的年龄,做出相对比较准确的判断。”
“完全正确,”孟彦名更郁闷了,“你是犯罪百科全书吗怎么什么都知道”· 他不过随口发句牢骚,夙夜却一本正经地回答:“我读过好多本犯罪学和法医学的著作。
看得多,自然记住的就多些·”· 旁边早已听得瞠目结舌的叶子辉恨不得撞墙·· 不带这么打击人的,你看看书就什么都知道了,我们好几年的警校是白念的吗真是让人情何以堪· 孟彦名也呕得想吐血,轻轻拨了下婴尸的小脑袋,打量她额角的瘀痕,对孙启森说道:“尸体有轻度*,初步判断,死亡时间三天左右。
两侧的太阳穴附近都有明显的碰撞伤,凭肉眼,我不能断定是对冲伤还是打击伤·”· 他忍了又忍,还是没能按捺住好奇心或者说是好胜心,“夙夜,你能不能再给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对冲伤,什么是打击伤。”
目光凝注在婴尸上,夙夜半天都没有开口·· 孟彦名心里终于舒坦点了,笑呵呵说:“我有几本很不错的书,改天拿给你看看,多学点总是好的。”
夙夜摇摇头·· “不想看吗”·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慢吞吞说:“我觉得你的书,对我可能没什么用处。”
· 这家伙还真是……太自负了,孟彦名几乎给他气乐了·· 只听夙夜不冷不热地说,“法医学上的对冲伤,是指被打击或碰撞作用力方向对侧的脑皮质,发生的挫伤。
如枕部受打击或碰撞,额极和颞极脑皮质会发生的挫伤·· 而其相对的对侧脑组织也会出现出血和挫伤,但并不伴有头皮损伤和颅骨骨折。
这是因为,颅骨在高速运动过程中,头颅突然静止,形成了头皮损伤处的脑损伤·· 由于惯性运动,对侧的脑组织撞击颅骨内壁,也形成了出血和损伤。
例如跌倒时枕部着地引起的额及、颞极及其底面的脑损伤,属于对冲伤·一般常见于运动中头部受到外力作用后突然做直线减速运动时·”· 稍稍停顿了下,他接着说,“综上所述,对冲伤基本可以确诊是头部减速运动形成的损伤,比如摔跌、头撞墙等。
而所谓打击伤,是用工具直接击打头部,会造成头皮、颅骨损伤,皮下脑组织出血、挫伤,但是在对侧的脑组织是不会出血挫伤的,那是在头颅加速运动过程中才能形成的。
所以简单地说,对冲伤,大多是受害者自己失误,或者由于意外造成的··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而打击伤则必须有加害者。”
狠狠吸了口气,孟彦名追问:“关于这具尸体,你怎么看是打击伤还是对冲伤”· 孙启森不悦地睥睨他一眼,显然不满他没完没了地跟夙夜讨论案情,但孟彦名毕竟不是叶子辉,孙启森也不好说什么(不要怀疑,这就是传说中的欺善怕恶)。
“我倾向于对冲伤·”夙夜想了想·· 孟彦名没作声,他跟夙夜的想法是一致的·· 婴尸脸上,被剜掉眼球的部位,只剩下个凹洞,孟彦名有条不紊地清理干净蛆虫,里面黏哒哒的,糊满了蛆虫分泌出的浑浊液体。
他头也不抬地对孙启森说:“眼眶周围没有明显的瘀伤或者大量出血迹象,这说明,女婴是在死后被人剜掉眼球的·· 当时,她的血液已经停止了循环,所以眼眶部位连起码的瘀伤或者血肿现象都没有出现。”
欧宇辰看了眼夙夜,他记得夙夜只瞧了瞧,就做出了同样的判断·· 孟彦明并没有试图清除眼眶中的粘液,而是继续在尸身上寻找能作为物证的痕迹。
谨慎地扯动婴尸胸腹部被剖开伤口部位的皮肤和肌肉组织,他低声咒骂了句:“妈的,这女婴的心脏不见了·难道我们遇到了有食人癖的变态”· 有食人癖的变态室内的几个人面面相觑,都从心底里感到阵阵发冷。
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喜欢吃人的罪犯比比皆是·· 譬如臭名昭著的美国连环杀手阿尔伯特·菲什,他的绰号是“极端的月光杀手”、“ria狼人”以及“布鲁克林吸血鬼”。
据犯罪心理专家们分析,他是个虐待狂,同时又是个妄想症患者·· 他居然以作恶为乐,在一系列疯狂的、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中,能得到极大的满足。
除了被证实是个连环杀手和食人恶魔,阿尔伯特还是一个有恋童癖和偏执狂的人··☆、105|四 凶手的签名(1)·据警方的调查资料中记载,阿尔伯特大约对三百位受害者作出过性侵犯行为,并杀害了其中十五名幼童。
同时,他具有严重的自虐倾向,在杀害那些幼童后,会肢解并吃下他们的尸体·· 阿尔伯特杀死的第一个被害者,是个十岁的小女孩,名叫葛瑞斯·巴德,是阿尔伯特当时雇主的女儿。
巴德夫妇对阿尔伯特非常友善,常常邀请他来家里做客、共进晚餐·· 彼此间的关系,一直都相处得很融洽,所以完全不存在挟怨报复杀人的可能性。
因此,让人无法理解也无法原谅的是,在将格瑞斯骗出家门、杀死、吃掉六年后,阿尔伯特特意将他怎样虐杀这个小女孩,并将她一点点分尸、烹煮、吃掉的详细经过写了下来,寄给了小女孩的父母,以此侮辱和刺激他们。
就是这封信,暴露了他·· 警方经过详细调查,找到了当时使用假名的他,同时还发现了他的其他种种罪行·· 1936年1月16日,由于阿尔伯特·菲什的犯罪手法实在残忍至极、无法宽恕,在纽约北部地区的辛辛监狱以电椅的极刑被处死。
时年六十六岁·· 在西非塞拉利昂,有一个自称革命联合阵线的革命组织,则热衷于对敌人进行截肢,当着受害者和其他俘虏的面,集体分食、吃掉他们的肉。
据说,这样做是为了从吃人肉中获得力量,还能恐吓敌人,一举两得·· 日本人佐川一政,1981年在巴黎大学攻读英国文学专业时,迷恋上了25岁的荷兰女学生里尼·哈特维尔特。
求爱失败后,将她杀害,并生吃了她的肉·· 捷克女子莫埃洛娃信奉极端教派,长期禁锢、虐待她的两个儿子,并用刀子割下其中一名儿子的肉,做成菜肴,分给家人吃。
德国食人魔阿明·迈威斯,2001年在网站上发布广告,称寻找一个自愿被杀死并将被吃掉的人·· 要求此人体格健壮,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竟然有个名叫布兰德的人,真的应征了·· 俩人约定在圣诞节见面,然后开始了简直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匪夷所思的罪恶计划·· 麦维斯将布兰德杀害、分尸以及慢慢烹煮、食用的过程,整整录制了50卷录像带。
在中国,也不乏类似的案例·· 湖南郴州桂阳县曾经破获一宗恐怖食人魔案·· 居住在当地深山坳里的一名萧姓男子,50岁。
多次挟持、拐带少女回家,女干杀后分尸,再烹煮人肉食用·· 该食人魔甚至热衷于邀请亲友一同大快朵颐,并谎称是山里面打猎所得到的野味。
· 经警方证实,至少有四名女性受害·· 静静看着女婴的尸体,夙夜心里充满了愤怒·· 姑且不论她的死因,能做出剜眼、剖心举动的人,根本不能称其为人。
但这能说明作案人有食人癖吗· 不,夙夜并不那么认为·· 他想起了曾经轰动全国、至今令许多人念念不忘的n大刁x青碎尸案,又称“1.19”案。
1996年1月19日,一名负责打扫卫生的妇女,在n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用塑料袋装着500多片煮熟的肉片·· 这名妇女以为是谁不小心掉下的,拿回家中,打算食用。
结果在清洗肉片时,发现其中混杂着三根手指,随即报案·· 很快,尸体另外的部分陆续在n京水佐岗路和龙王山等地被发现,均被整齐地装在塑料袋里,又分别包入几个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
据法医统计,被煮熟的尸体,总共被切了2000多片·· 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可见凶手的残忍程度与超强的心理素质·· 死者的头颅和内脏也都悉数被煮熟了,和肉片一样,堆叠在一起,整齐得令人咂舌。
跟尸块一起发现的,还有受害者的衣物,也都规规矩矩叠放,用塑料袋分别包装好·· 当时国内还没有将dna技术应用于司法实践中,警方只能根据尸块上的体毛特征和肌肉纤维组织等,断定死者是女性。
后来经过详细排查,确认死者是n大一年级女生刁x青,年龄十九岁·· 根据凶手娴熟的刀工技巧,警方的分析认为,凶手可能是医生或者厨师。
同时,由于尸体切割、煮熟,需要独立的操作环境和烹煮条件,也不排除凶手是锅炉工的可能性·· 为了侦破此案,警方发动“人海战术”,几乎所有n京市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此案。
从事医生、厨师或者锅炉工职业的人,被详细走访调查·· 因为不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被害者的老师、同学、朋友等也被逐一排查。
然而,时至今日,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夙夜曾经详细分析过这起案子,他认为凶手为男性,作案时年龄大概在15至20岁之间,不一定从事跟医疗有关的职业,但应该懂得医学方面的一些知识。
有独立的、能供他有条不紊处理尸体的空间·· 为人残忍冷酷、工于心计、极有耐性·平时衣着整洁,做事非常有条理·· 他对凶手年龄的判断,跟警方相比较,有较大的出入。
警方认为,凶手的年龄为25至40岁之间·· 显然,夙夜并不认同这一观点·· 1993年,英国利物浦的两个10岁男孩乔恩和罗伯特,合谋用糖果诱拐了一个2岁的男婴。
并将该男婴性侵、折磨致死·· 直到2010年,他们27岁的时候,罪行才暴露·· 成为英国300年来被控犯有谋杀罪中,犯案时年龄最小的犯人。
2009年12月,澳大利亚15岁少女布斯塔曼特“只是想知道杀人是什么感觉”,“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将邻居家9岁的女孩伊丽莎白扼死,切断咽喉后又用刀刺。
为了掩埋尸体,还预先挖了两个坑·· 其残忍、缜密和冷酷程度,令许多成年人也望尘莫及·· 2006年12月,12岁的中国女孩敏敏,用糖果将邻居家3岁幼童依依骗到自家楼上,然后用绳子和胶布捆绑住依依的手脚,又用胶布将依依的整个头部全部缠住。
几分钟后,依依因为窒息而死·· 类似的案例还有许多,正如龙布罗梭提出的天生犯罪人理论中指出的,有些人,的确是生来就具有犯罪的本能和潜质。
这些天生有犯罪倾向的人,在犯案的时候,年龄都不会太大·· 正是由于年龄偏低,社会阅历有限,心理不够成熟,所以他们没有能力抗拒自己的犯罪本能,才会走上犯罪道路。
在成功犯案后,有些人会感到失望,因为没法在作恶行径中得到心理上需要得到的满足,以至于以后都不会再犯罪,彻底变身成为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还有些人,却会觉得莫大的愉悦,他们会直接沦为连环凶案的凶手,并且终生乐此不疲,直至被警方逮捕或者彻底丧失作案能力,才会停止。
在刁x青案中,警方还认为,凶手极有可能强暴了被害者,在她体内留下*液,身上也留下了作案痕迹·· 为了彻底湮没证据,凶手才将她分尸、煮熟。
对此,夙夜同样不认同·· 分尸需要把被害者切成几千块吗· 煮熟头颅可以解释成为了掩饰被害者的身份,给警方破案制造麻烦。
但把包括心、肝、肺、胆囊、肠子……在内的内脏全部煮熟,就完全没有必要了·· 对犯罪分子来说,任何一个附加举动,都需要格外的付出,何况如此复杂、耗时的进行分尸。
凶手冒着随时被发现的风险,做了那么多多余的事,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夙夜认为,和阿尔伯特·菲什一样,凶手享受的,是作恶的过程。
***· 时间一分一秒地溜走,雨,终于下得小了些·· 撑着黑伞,我专注地盯着我的目标·· 我知道,这是计划仓促、时间紧迫的一次入侵,简直是在执行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作为b市数一数二的大富之家,夙家当然很注意安保·· 大门上装有监控摄像头,门锁是最先进的ic卡门锁·· 院墙足有两米多高,要想翻墙而入,我起码得比现在强壮几十倍才能做到……· 还不只是这样,夙家位于市中心,前后都是大马路。
由于前几年施行的天网计划,城市的主要路口,都布上了监控摄像头·· 当然啦,即使被拍摄到,也没关系,我把自己包裹得跟粽子似的,警察又没有透视眼,完全不用担心他们会找上门。
·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可是,路上还有来来往往的车子和行人,总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爬墙或者撬锁吧· 我可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
但我自然有我的办法,所以,现在已经站在了夙家的后院,面临着另外一项考验·· 事先很认真地做足了功课,对这所宅子里的大致情况,也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
我知道,除了欧宇辰和夙夜,夙家还有一个叫兰姐的女佣、叫洛梓洋的男管家,以及叫忠叔的厨子·· 这三个人当中,忠叔每天会在上午九点左右出门买菜,另外两个人就很麻烦,几乎是足不出户的。
用戴着黑绒线手套的手指,揉了揉额角,头很痛,好像有一群受惊的麻雀,在里面唧唧喳喳地乱飞乱叫·· 我忍耐着,忍耐着,只能咬紧牙关,默默忍耐。
我清楚自己现在有多虚弱不堪,也为此忧心忡忡,别说撞见忠叔和洛梓洋,就算是遇到兰姐,也死定了··☆、106|3.15 /·“记住,孩子,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同样的道理,最危险的时刻,恰恰是最安全的时刻·· 谁会想到,有警察在罪案现场调查的时候,还有人敢非法闯入呢· 所以,你的计划一定会成功的。
只要你相信,自己不会被发现,就一定不会被发现·· 只要你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能成功·”妈妈在我耳边低声絮语。
是的,我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的·· 身畔的老树,叶子都掉落得差不多了,伸着死尸般的灰褐色手臂和泛黄的手指,直直地伸向灰蒙蒙的天空。
我一跛一跛地走着,向着我的目标·鞋子与浮着水光的碎石子地面接触,发出啪嗒啪嗒的水渍声·· 不需要顾虑,这声音完全湮没在更加响亮的落雨声里。
在这枯败凋零的树木中穿行,就像走在荒芜死寂的墓园,没有鸟鸣虫啼,什么都没有·· 好像世间只剩下我一个活物,令我由衷地感到安心和兴奋。
透过树木枝桠间的空隙,我觑视着那栋古色古香的小楼,它优雅地伫立在视野里·· 在连续被雨水洗涤了好几个小时后,色泽分外的光鲜。
一楼的厨房里,人影憧憧·· 和我预计中的一样,警察和夙家的人,都聚在了那里·· 穿过树木间的夹道,又穿过点缀着灌木的草坪,眼前变得豁然开朗,是铺着青石板的空地,空地正中央,就是目标中的小楼。
我加快了速度——嗯,因为身体原因,也快不了多少的·· 如同许多独栋小楼一样,它也设有外置楼梯,就在小楼的左侧。
一跛一跛地走到楼梯口,停下,抻着脖子往楼前瞄了一眼,我看见那儿停了一辆警车·· 警灯正无声地闪烁着,蓝红色光束拖曳在雨雾中,显得迷离而悠长。
车里空荡荡的,没有人·· 活动活动僵硬的四肢,深深喘息了一会儿·· 我知道,接下来的行程会很危险。
从厨房的窗口,能清楚地看到一楼和二楼之间的一段楼梯,如果走到一半,恰好有人朝窗外瞟一眼,我就会被发现的·· 我要赌的,是自己的运气和欧宇辰的。
十五年前,命运之神站在了欧宇辰那边,所以夕夕死掉了·· 十五年后,它又会青睐谁呢· 我再次打量厨房里面:一、二、三……夙家的五口人都在,另外,还有三名警察。
他们一窝蜂地聚在餐桌旁,显然,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具小小的尸体上·· 很好,看样子一个也不少·· 我大大松了口气,他们果然都被那具婴儿尸体引入厨房了。
目前为止,算是一切顺利·· 小心翼翼踏上之字形楼梯,我努力不发出声音·· 不需要担心留下鞋印的问题,雨水会把一切都冲洗得干干净净的,就像它们从来不曾存在过。
楼梯是金属质地的,每一级台阶,都浮雕着精美的图案·· 两侧的扶手、栏杆,则别具匠心地雕琢成花朵跟藤蔓的形状,交错、缠绕、攀附,盘桓而上。
雕工非常考究,连叶子的脉络都纤毫毕现·· 冷硬的金属,经过能工巧匠的妙手,竟给人以柔软绵延的感觉·· 听说,这栋小楼,是欧宇辰十五六岁时设计的。
纵使心里再不服气,我也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有那么一点点小才华,就这样死掉了,未免有点可惜·· 不过,我不会因此放他条生路的。
就像当初,他们也不曾给过我们一丝一毫的怜悯·· 事实证明,这次命运之神的确没有站在他那一边·· 没有人看向窗口,所以我平安、顺利地走到了二楼楼梯的尽头。
面前是一扇挺漂亮的防盗门,推了一下没推开,锁上了·· 幸好不是复杂的ic卡门锁,只是普通的暗锁·· 跟羸弱的身体相比,我的头脑和手指要灵活多了。
用螺丝起子,我顺利地撬开锁,轻轻推开门·· 门后面,是一条长长的走廊,摆着几盆修剪得很漂亮的盆栽·· 走廊右手边是一溜落地窗,左手边,是几间从外表看起来一模一样的房间。
合拢伞,把它立在防盗门外侧,我慢腾腾走到第一个房间门口·· 门是从外面锁上的,握住门把手,轻轻扭开·· 借着走廊和窗户透进去的黯淡光线,我环顾室内。
这是一间颇为宽敞的中式卧房,目测大概有二、三十平方米·· 白底天花板,圆弧形吸顶吊灯·天花板上勾勒出淡银色的花纹,看起来挺眼熟的,不过我不太了解这些东西,所以也不清楚画的究竟是什么图案。
和许多卧室的格局一样,门口正对着窗户,窗下是张黄花梨的雕花木床·· 床头挂着幅泼墨山水画:远山如黛,黛青色的山间,缭绕着袅袅白云。
近处是古树森森,绿叶掩映中,露出糜黄的茅屋一角·· 屋前有梳着两个抓髻的牧童,正横吹着笛子,骑牛归来·· 再近处,是碧水横波,小桥横陈。
桥畔,开着大簇大簇粉白的、黄白的花·· 整幅画面,用复笔重色,雅致而不失端丽,大气而不失娴静·· 没有签名,不知道是哪位名家的作品。
挨着木床,依次是床头柜、书桌、计算机桌、书橱、衣橱……最引人瞩目的,是衣橱旁边的陈列柜·· 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建筑模型,每一个看起来都很精巧别致,简直让人爱不释手。
粗略地扫视了一圈后,我的视线停留在书桌上·· 上面摆着一帧很醒目的照片:阳光充溢,温柔地泼洒在葱绿葱绿的草地上·· 穿着白色t恤白色长裤白色运动鞋的少年,背倚着棵枝繁叶茂的老槐树,散散漫漫地坐着,意态闲适。
正是灼灼其华的年纪,逼人的青春气息透过相片,扑面而来·· 他一条腿伸直,另一条腿曲着,和地面形成45度锐角·· 左臂搭在曲起的膝盖上,指尖拈着只青草编成的蚂蚱。
细碎的短发上,跃动着金灿灿的光斑·· 波光流转的眸子,灿若琉璃,竟比阳光还要熠熠生辉·· 嘴角噙着一抹状似温和的微笑,细细看,却是隐含着三分冷漠,二分不屑,外加一分傲慢的。
欧宇辰,经过了十五年,你果然还是一样的表里不一,一样的不讨人喜欢啊·· 我无声地笑了·· 从背包里掏出准备好的东西,花了点时间,把该布置的都布置妥当,最后再细细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任何疏漏。
我从里往外,倒退着慢慢离开,边往门口退,边擦拭掉自己留下的痕迹·· 经过陈列架时,犹豫了下,还是挑了个最不起眼的模型,塞进了背包里。
是幢象牙白的欧洲城堡,有电视塔一样高高的尖顶,和雕刻着矢量花纹的白色大柱子·· 我记得,在孤儿院的时候,欧宇辰有一本童话书,他最喜欢装乖孩子了,所以很大方地借给我们看。
看完以后,女孩子们都说喜欢骑着白马的英俊王子,或者是那个拿着宝剑、威风凛凛的骑士,男孩子们则喜欢金发公主和长着大尾巴的人鱼·· 而夕夕呢· 他居然说,他喜欢恶魔的城堡——那幢有着尖尖屋顶和白色大柱子的城堡。
当然啦,他说完这句话以后,又被小伙伴们集体嘲笑了·· 除了欧宇辰,他没有笑,不是因为他是夕夕的弟弟,要维护自己的哥哥,而是因为他小小年纪,就已经很会装模作样了。
***· 厨房里·· 夙夜盯着女婴的尸体,正想得出神,孟彦名冷不丁:“咦”了声,吓了他一跳。
“这是什么”孟彦名说着,从死婴的胸腔里掏出个东西·· 大伙的注意力,顿时都被吸引过去·· 往他手中一看,是块普普通通的鹅卵石。
直径四厘米左右,通体呈现灰白色,表面有黄褐色的纹络,形状上窄下圆,酷似压扁的葫芦·· 石头上还蠕动着几只淡黄色蛆虫,随着孟彦名的动作,连滚带爬地跌落到地上,逃也似地飞快爬走了。
皱拢着眉毛,孙启森嘀咕:“没有沾染到多少血渍,显然是女婴死后一段时间,才放进去的·”· “是的,”孟彦名颔首,表示同意,拨弄着死尸胸腹部的创口,又补充说明道,“胸腔里也没有血肿的迹象,所以她的内脏,也是在死后被掏出来的。”
“这种案例挺多的,”孙启森的脸色,象是被锅底灰擦过似的,别提多难看了,“不少罪犯都有毁坏、凌虐尸体的癖好·· 我在s市公安局的时候,曾经参与过一起案子,凶手居然相信吃什么补什么。
他肝脏有病,就诱拐、绑架杀害邻居或者同事家的孩子·· 到凶手被逮捕为止,总共杀害了九名儿童,其中最大的十四岁,最小的才三岁。
据凶手自己交代,这些孩子的肝脏通通被他做成了菜肴,什么卤人肝、芹菜炒人肝、火爆人肝、枸杞人肝粥……”· 孙启森边说,边用别有意味的眼神瞅着叶子辉,故意放慢了语速,“嗯,他还做过一道人肝鲜菇汤面。
用人肝和新鲜香菇煲汤,煮出的面条,据他说,比用猪肝好吃多了·”·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叶子辉刚刚消停的胃部,隐隐约约又开始闹腾了,白着脸嘟囔:“组长,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孙启森哼道:“我从来不开玩笑。”
他满意地看到,叶子辉的小脸,立马皱成一团,活脱脱一副吞了只死苍蝇的痛苦表情··☆、107|3.15 /·一点也没留意到孙启森的幸灾乐祸,叶子辉暗暗在心里发誓,以后无论猪肝、羊肝、牛肝……什么肝他都不吃了· 仔细端详着石头,孟彦名沉吟:“就算作案人是个变态,把肝脏拿走了。
可是,他为什么还要放块石头在尸体里呢· 我们知道,许多犯罪分子,都喜欢在作案现场留下属于自己的个性签名。
毫无疑问,这块石头就是本案中的个性签名·· 作案人这么做,究竟是在表达什么意思”· 虽然性格讨人厌,孙启森的工作态度还是不容置疑的,思忖着说道:“我外祖母是湘西人,小时候,她常常讲湘西赶尸的故事给我听。
当然啦,在她老人家口中,那不是故事,而是事实·· 据我外祖母说,走脚先生——也就是赶尸匠,在赶尸前,为了避免死者变成僵尸,常常会在尸体口中放几颗赤豆。
· 而修道的人说,杀人后,把一根桃木钉钉在被害者头顶的百会穴,死者的冤魂就会被封印在身体里,不能向凶手寻仇报复·· 还有,我国西南地区的某些少数民族,也有类似的习俗。
杀人后,会用红绳绑住死者的双手手腕,并且打一种特殊的绳结·· 含义和桃木钉是一样的,都是拘禁枉死者的冤魂,免得他们尸变。
关于石头……我还真没听说过·”· 叶子辉习惯性扭头,向夙夜牌犯罪大百科求助:“夙夜,你知道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夙夜跟没听见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
欧宇辰难得插了句嘴,轻描淡写地说:“我也蛮好奇的,夙夜,你知道吗”· 目光始终专注地盯着女婴的尸体,沉默了少顷,夙夜慢吞吞回答:“那是燧石,俗称‘火石’主要由隐晶质石英组成,是比较常见的硅质岩石。
由于它质地坚硬,破碎后会产生锋利的断口,所以最早被石器时代的原始人所青睐,当时绝大部分石器,都是用燧石打造的·· 嗯,燧石还有一个特质,和铁器击打,会产生火花,所以也被古代人用来取火。
譬如武侠小说里常常提到的‘火镰’,其实是用钢制的,搭配一小块燧石,相互击打,就能得到火种,是古时候最常用的取火工具·”· 叶子辉无比怨念地瞪他,使劲瞪,继续瞪,这是□□裸的差别对待啊。
顿了顿,夙夜又说,“在古埃及神话中,燧石是保护和惩罚的标志·· 他们留下的古代文献中,有大量关于燧石的描写,说是用燧石制造的武器,对抗凶猛的野兽,譬如蝎子、毒蛇等等,就能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保护惩罚”孟彦名眉头紧锁,“难道作案人知道这个传说,然后用这块石头,表达他的某种意志……那你认为是保护还是惩罚”· 没有马上回答他,夙夜凝望着小小的婴尸,隔了一会儿,才缓缓说道:“她还那么小,有什么过错,是需要被惩罚的呢”· 孟彦名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却终究没有说出口。
死婴的□□,和眼窝一样,也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蛆虫,连中间枣核似的小小缝隙都挤满了·· 它们不安地骚动着,像群饥饿的微缩版小狼,拼命争抢着领地。
不过,倒是再没有发现其他伤痕·· 脱下乳胶手套,孟彦名随手丢进不远处的垃圾桶,吩咐道:“子辉,把尸体送车上去,带回局里。”
“好嘞·”叶子辉痛快地答应了一声,将礼品盒的盖子盖上·· 初步尸检完毕,按照正常的办案程序,接下来就应该给相关人员做笔录了。
临时客串搬尸工的叶子辉,带着婴儿尸体先走一步,其他人也鱼贯而出,默默回到客厅·· 孙启森目不斜视地径自走到茶几左侧,一屁股坐在沙发正中央,除了记事簿,又从公文包里拿出个小型录音机,放在面前的茶几上,摆出审讯的架势。
身为同一个战壕的战友,孟彦名当然只能把自个儿安置在他旁边·· 欧宇辰则拉着夙夜,在他们对面落座·· 洛梓洋、忠叔和兰姐不声不响地站在了他俩身后。
这种局面,很有点楚河汉界、泾渭分明的意思·· 洛梓洋身姿依旧端正挺拔,实实在在的“站如松”·· 忠叔神经质似的轻轻晃动着身体,双手紧紧攥着沙发靠背,沙发巾都被他揪扯得变形了,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这不能怨他,打小他妈就用鸡毛掸子,实打实地教育他,生不入官门死不入地狱,跟警察打交道,他本能地感到紧张·· 兰姐向来唯欧宇辰马首是瞻,只要欧宇辰在身边,她就有了主心骨,所以时不时瞧瞧欧宇辰的反应。
从坐下开始,夙夜就一直垂着视线,双手相扣,端正地放在膝盖上,专注地盯着脚下的地板出神,好像上面随时会开出朵花来似的·· 孙启森犀利的目光,冷飕飕地从他身上一遍遍扫过,他却恍若未觉。
绷着脸,孙启森按下录音机开关,语气严肃地问道:“是谁第一个发现婴儿尸体的”· “是我·”欧宇辰回答。
“你的姓名”· “欧宇辰·”· “年龄”· “20岁。”
“职业”· “b大国际金融专业学生·”· “你说一下事情的经过。”
早就知道要回答这个问题,欧宇辰早已打好了腹稿,简明扼要地说:“今天早晨,七点多钟·· 夙夜正在厨房里吃早饭,宋哥拿了个礼品盒进来,说是谢雨欣送来的礼物,我打开一看,原来是具婴儿尸体,就给你们打电话了。”
“谢雨欣是谁”· “我的一个朋友·”欧宇辰回答,想了想,又补充道,“光华实业老板谢国青的女儿。”
“新任女朋友”孙启森挖苦,“你的未婚妻张晗玥过世还不到一年吧这么快就另有新欢了”· 欧宇辰扬了扬眉毛:“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只是普通朋友。”
“是嘛……”孙启森摆明了不信,又问道,“尸体送来的时候,夙夜在吃早饭,你在做什么”· 没有立刻回答,欧宇辰偏着头看了他一眼,不慌不忙地说:“我在陪他聊天。
不过,你应该关心的不是我,或者我的交友状况,而是那具婴儿尸体吧”· “不用你教我们应该怎么做事,你只需要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
孙启森不悦地瞪着他,一口气问道,“谢雨欣为什么送具婴儿尸体给你· 是不是你们之间有什么过节还是有感情纠纷”· “我已经打电话询问过谢雨欣,她说今天并没有叫人送礼物来。
所以,应该是有人假托她的名义·”· “你确定不是她你凭什么认定她没有撒谎”孙启森咄咄逼人。
欧宇辰翘起半边唇角,看着他,不说话·· “你这是什么态度为什么不回答”孙启森质问。
“她有没有撒谎不是我需要考虑的问题吧不是应该由你们警察做出调查、再得出结论吗”欧宇辰慢条斯理地说。
孙启森板着脸孔,厉声警告:“你最好不要让我发现,有什么事瞒着我们警方”· 欧宇辰轻轻嗤笑了一声。
那笑声很是刺耳,孙启森想要再刁难他几句,但时间和场合都不对,欧宇辰也不是轻易能让人占便宜的人,只好硬生生忍住了,视线转向洛梓洋:“你就是洛梓洋”· “是的。”
“听口音,你不是b市人吧”· “我是甘肃临潭人·”· “呵,可够远的,怎么会来b市,又怎么会在夙家做事的”· 洛梓洋不紧不慢地答道:“我本来在驻b市的第x炮兵部队服役,退役前夕,我和几个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战友商量过,决定都留在b市打工。
毕竟,这里的工作机会、工作环境和待遇,要比我们老家好多了·· 我们几个人一起在鑫达人力资源公司登了记,恰好宇辰少爷要雇佣个管家,公司觉得我挺适合的,就把我推荐给他了。”
“你在夙家工作多长时间了”· “九个月零十天·”· “记得挺清楚嘛。”
孙启森有点意外,连孟彦明都多瞧了洛梓洋两眼·· “记忆力好也是宇辰少爷愿意雇佣我的原因之一·”洛梓洋若无其事地说。
“既然你记忆力这么好,那请你描述一下,送礼物来的人长什么样”· “没必要吧”· “怎么会没必要”孙启森的语气再次严厉起来,“你不但要详细描述他的外貌特征,待会儿还要跟我们回局里,做嫌疑人拼图呢。
要是你不肯配合警方的调查,我们……”· “的确没必要,”洛梓洋打断了他的废话,“我认识那个人。”
孙启森张张嘴巴,要说的话一下子卡在了喉咙里·· 这显然是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答案,一时间,客厅里显出异样的安静,除了还低着头,专注地瞅着地板的夙夜,其他人都好奇地望向洛梓洋。
洛梓洋说,“送礼品盒的,是万通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以前也曾经给我们送过几次快递的·”· 孙启森蹙起了眉头,能顺利找到送件人是好事,但是,这也未免太容易了,显然,不太可能对破案有什么帮助。
除非犯罪嫌疑人是个大白痴·· 洛梓洋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 接下来对兰姐、忠叔的询问,都没有再得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108|3.15 /·离开前,孙启森煞有介事地叮嘱他们,有什么发现、或者想起什么线索,要第一时间通知警方,不准擅自采取行动什么的··都市情缘悬疑推理欢喜冤家· 与其说是叮咛,不如说是趁机教训几句。
夙夜的反应,理所当然就是没有反应,直截了当把他当成了空气,彻底无视之·· 欧宇辰倒是一副软柿子的模样,自始至终,笑眯眯地点头应承着,一点也没流露出不快的意思。
他表情越和颜悦色,态度越谦和友善,孙启森越莫名地觉得,有阵阵阴风,从脊背上窸窸窣窣滚过·· 怎么瞅,欧宇辰都像只成了精的千年小狐狸,不定心里打什么坏主意呢。
弄得他心里毛毛的,直瘆得慌,实在教训不下去,硬撑着干巴巴说了几句,就满脸不高兴地告辞了·· 嗯,这绝对不是他小人之心。
***· 警察们离开以后,兰姐他们也各忙各的去了·· 夙夜终于抬起一直低垂着的脑袋,安安静静看着欧宇辰,不动,也不说话。
任谁被他用那种瘆人的、黑幽幽的眸子,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都会浑身不舒服的,鲜少有人能受得了·· 欧宇辰心理素质比洛梓洋还要强悍,不过,他的本意,也是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夙夜,让他帮忙分析,提供意见的,所以耸耸肩、摊摊手,做出副无奈的样子:“不是什么好的记忆,真的不想说啊。”
“……”夙夜沉默着,继续看着他·· “知道啦,会全都告诉你的,我们回房间再说吧·”欧宇辰所说的“回房间”,是指回他自己的房间。
客厅这种开放式场合,显然不适合讲些私/密的往事·· 他起身,习惯性伸手拉了把夙夜·· 夙夜没防备,一个踉跄,直接撞进了他怀里,忙跌跌撞撞往后退,却被沙发挡住了。
一点也没在意夙夜的不自在,或者自动无视之了·欧宇辰顺手勾住他脖子,半强迫地拖着他往楼梯口的方向走,嘴里嘟哝着,“走啦,走啦。”
这家伙,越来越喜欢动手动脚了·夙夜皱着眉头,挣了两下,没能挣脱,也就由着他了——任谁每天被十几二十次的骚扰,连续骚扰个两三年,再不情愿,也会逐渐适应的。
俩人上了楼,来到欧宇辰的房间·· 握住门把手,欧宇辰轻轻一拧——“咔哒”门开了·他侧过身子,很绅士风度地示意夙夜先进去。
对于这些所谓的繁文缛节,夙夜连想都不会想的,直接走到书桌前,拉开椅子,刚要坐下,就被欧宇辰扯住胳臂,不由分说地,拽到床边,一把按坐在床沿上。
· 夙夜眉头拧得更紧了,刚要抗议,就听欧宇辰说道:“一时半会儿说不完的,坐在床上舒坦点·”· 舒不舒坦的问题,夙夜并不介意,不过既然欧宇辰如此说了,他也就没再说什么。
低着头,盯着脚下的拉毛地毯上,上面有一小撮白色粉末,看起来很像食盐·难道兰姐打扫房间的时候,没有打扫干净· 可是,欧宇辰把食盐拿到自己房间干嘛· 好奇心这种东西,跟夙夜是彻底绝缘的,更不可能关心别人的私事,所以也仅仅是纳闷的念头,在脑子里一闪而过。
坐到他旁边,欧宇辰抬抬脚,以极潇洒帅气的姿势,“啪嗒啪嗒”甩掉两只拖鞋,舒舒服服向后一躺,拍了拍身边空着的位置,建议:“躺着聊天更舒服,你要不要也躺会儿”· 夙夜没吱声,也没动。
这次,欧宇辰倒是没有用武力勉强他,双手枕在脑后,脸上露出回忆的神气,自语般叨咕,“警察来之前,我讲到哪儿啦· 哦,小东的事儿,说得差不多了。
我还有两个室友,其中一个名叫一只耳·很奇怪的名字吧· 因为他只有一只耳朵,他的另一只耳朵在一个特别特别冷的冬天被冻掉了。”
一只耳是个小儿麻痹症患者,出生后没多久,就被父母丢在爷爷奶奶家,后来爷爷奶奶先后病故了·· 爸爸妈妈依然不肯收留他,他只好四处流浪、乞讨。
直到偶然间遇见季佳泽,被季佳泽带回了爱之家·· 说到这里,欧宇辰的语气变得无奈,“说起来,我们还真是够倒霉的,居然把他安排和我们住在同一间屋子。”
夙夜被他说糊涂了,不解地看着他·· 欧宇辰耸耸肩,“怪不得没人愿意要他,朝夕相处,我们才知道,原来除了患有小儿麻痹症,一只耳还有一样顶顶让人受不了的毛病。”
难得听到他用如此夸张的语气,饶是夙夜也禁不住诧异,不知道那个一只耳究竟还有什么了不得的毛病,连欧宇辰都会觉得受不了·· “他居然梦游”欧宇辰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夙夜猛然握紧了双手,他那么用力,以至于淤血的指尖,青白得都发灰了·· 本来就毫无血色的脸颊,似乎也又苍白了一点点·· 完全没有留意到他的异样,欧宇辰叹着气,继续说道,“你能够想象得到吧半夜里醒来,看见眼前有个黑影,跟幽灵似的,在黑梭梭的室内晃荡,真是有够惊悚的。
我第一次撞见的时候,还以为见鬼了呢,吓得半死·”他无奈地耸耸肩,“不过,我还不算是最倒霉的·”· 比欧宇辰更倒霉的人是小东。
爱之家的茅厕,盖在院子的西北角,是栋用红砖砌成的小房子,只有十几平方米·· 建造的时候,为了省钱,地基没打好,经过几年的风吹雨打,房子便歪了,用根水桶粗的柱子支着。
墙上通风用的多棱格子窗,本来是四四方方方的,由于歪斜得太厉害,简直快要变成平行四边形了·· 房顶没有起脊,只架着几根椽子,上面平铺着石棉瓦。
经过风霜雨雪长年累月的侵袭,也已经糟烂得不行·· 好几处都透了天光,往往是外面下大雨,茅厕里下小雨·· 每逢刮风的时候,石棉瓦就会咣啷咣啷作响,跟敲锣似的。
下雨的时候,雨滴砸在瓦上,它又呯呯碰碰响,跟擂鼓似的。· 但那又怎样呢好歹头顶能有片瓦遮雨,旁边有堵墙挡风,孩子们已经很心满意足。
至于它会不会有一天突然倒塌,倒塌的时候,会不会恰好有人在里面如厕,被砸死、砸残,根本没人考虑过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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